我回家的时候,李应安已经在做饭了。
他大概是见我没回家,虚掩着门,我从门外偷偷摸摸拱入观察的小动作正巧被站在门旁烧水做饭的李应安麻溜地逮了个正着。
他放下勺子,老母亲看孩子似的将我抱在怀里,碎碎念道:“幼稚鬼,怎么才回家,我还以为你不想跟我在一起了呢。”
我在他怀里挣扎,好不容易摆脱他有力的臂膀,这才回到门外将手机给叼了回来。
他显然是没料到我的举动,拿起手机的同时不由得惊呼:“你从哪里得到的啊?”
我屁颠地跑到垃圾桶旁拱了拱脑袋。
“怎么会有人往垃圾桶里丢手机啊。”
我瞪大的双眼骨碌碌地转两圈。
垃圾桶内捡手机的这个理由是我临时胡诌的,我想李应安也不会发现漏洞,毕竟初来乍到,他对周围乃至对这个世界其实都没有太多的了解。
而且人嘛,物种多样性,行为也是千奇百怪的,随地扔手机,虽离谱,但也合理。
李应安心中泛着嘀咕,未曾设置密码的手机被他随意地打开,由于手机已经恢复出厂设置,页面干净整洁,无任何多余软件。
我自始至终都盯着他的脸,以他最终呈现的表情,我猜他刚刚一定认为是我偷的。
哼,好心当成驴肝肺。
人,你真的让我很失望。
“你还真是会捡……”他平展的嘴角突然就笑了起来,“我还想今晚买手机呢。”
嚯!我惊讶,敢情我亏着快一步,否则李应安就要多花冤枉钱了,他又这么的穷。
“今天下午我还去手机店看了会儿,老板说还要办手机卡,看来得明天才能完成这项任务了。”李应安把手机放在口袋,将目标投放在我的身上,他向我走来,蹲下后把我抱起,“你可真是我的发财猫啊。有你在身边我就找着工作了,你今天竟然还能给我捡来一部手机。你想吃什么?我给你买。”
我像个婴儿似的蜷缩在他的怀里,仰着头注视着他灰浅的眸子。我发现他笑时,他的眼睛是灵动的,像风吹过的海,表面上波光粼粼,荡漾着生命中最动人的精彩。
我喜欢微笑时的李应安,也喜欢他怀里的温度。
明知我不会说话的李应安开始在我耳边自言自语:“为了庆祝能找到工作,我给你买了好吃的鸡胸肉。给你煮肉吃好不好?”
又去破费了啊……
我默不作声地吞咽着口中的津液,馋得有点儿痒的嘴开始翕动,但我必须要忍住。
我要用自己的方式告诉李应安,我可以跟着他吃人饭,完全没必要为我单独破费。
所以当李应安把肉端在我面前时,我忍不住馋虫的侵扰,克制地吃了几口,待剩下一半后,我故意躲开餐盘,跑到角落舔毛。
见状,李应安诧异地举起我的盘子,继而摇晃几次:“你是吃饱了还是不爱吃?”
我停下舔毛的动作,看向炉灶,然后一跃而上,蹲在铁锅旁边等着出炉的新鲜菜。
李应安笑:“幼稚鬼,你想吃菜吗?”
没有发出叫声,我单纯舔了舔嘴巴——
好吧,其实我是在回味鸡胸肉的美味。
可这一幕落在李应安的眼中,完全就是我不爱吃鸡胸肉,反爱吃锅里青菜的意思。
“你这只猫猫好神奇啊。”他惊讶道。
他的夸赞就事论事,平平无奇,但我难免有点儿小得意,甚至就想当场告诉他,我还有让他更惊讶的事情:我还会赚钱花呢。
李应安主张食物不能浪费,吃饭时也堵不住他絮絮叨叨的嘴。
本来鸡胸肉就是为了我才买的,如今看我不爱吃,他只能把剩下的全部收入囊中,并扬言以后会减少买这类产品的次数,多为我买点儿小猫的零食吃。
听着他的说辞,我近乎目瞪口呆。
这真是偷鸡不成反蚀把米,我为了李应安的经济考虑,他都穷得揭不开锅了,还一心一意希望我过得幸福。若他买小猫的零食,我宁愿他买鸡胸肉,起码这样我们两个都能吃。
我不知道该怎么拒绝他的好意,照目前看来也就只能先让李应安为我破费几次了。
次日,可能是为首次工作做准备,李应安很早就将自己捯饬得板板正正。
从不到六点开始,我就能听见窄小的房间内充满着李应安走动的声音,紧接着就是厨房内起锅做饭的呲呲声,以及猫粮倒入碗内的清脆音。
我蜷缩在地毯上,目光随着他忙碌的身影来回晃,饿着肚子的我装作一条好汉,独不见我再如往常那般积极地去饭碗前恰饭。
这异常的举动让李应安不解:“你是不饿吗?怎么不吃饭呀?难道是生病了吗?”
我没法回复李应安的一连三问,装作听不懂,面无表情地站起身,炸毛怪似的伸了个懒腰。没给对方多余的眼神,我迈着优雅的脚步跳上桌,蹲在面条荷包蛋旁,抬起细长的前腿,目的明确地拍了拍冒热气的碗。
——我不吃猫粮,我也要吃面条配蛋。
昨晚的一幕还停留在李应安的眼内,以至于今天再看见,他只得失笑:“你这只小狸花可真是成精了啊!你该是人变的吧?”
李应安在做饭上很有,他只做一个人能吃得过来的饭,所以盛出这一碗面,锅内就干干净净了,再也没有底子可以留给我。
但他不会嫌麻烦,他没有从他的碗里为我分一份,而是再次起锅为我煮新鲜的面,顺便与他一样,还给我打了个荷包蛋。
“这刚出锅的面可能有点儿热,”李应安仔细地吹着被筷子夹住的面,一顿,转头把盛在他碗里的荷包蛋放在我面前,“要不你先吃这个鸡蛋,一会儿我把这份面吹凉再夹给你。我碗里的面坨了,会影响口感。”
我没有拒绝他,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以前在天堂,我的饭量不大,一个蛋的量就足以支撑我活跃半天。
可自从来到人世间,我能变化成人,我的饭量就大起来。
当然,要是我一直是猫形,我的饭量还是和以前一样,但谁让我今天要去挣钱呢。
饭后,李应安花费几分钟洗碗刷筷,我则迅速跑到玄关附近,掐着点准备往外溜。
收拾好的碗筷叮铃啷当地撞在一起,李应安这才洗了一把手,但沾满水珠的手还没碰到悬挂在高处的毛巾,余光就扫到我这一抹端坐在门前的身影。
他不禁一愣,仅通过我这个乖巧的姿势就断定我接下来的行为。
“怎么,昨天是不是玩得玩上瘾了?”
我嫌他啰嗦,站起身,扭过头拍拍门。
这可让李应安为了难:“可我今天是要去上班的,我还有好多事要处理,或许中午也不会回家。你自己在外面一天可以吗?”
我想李应安是忘记我已经流浪四年了。
不过幸好,他很尊重我的意见。
我看见他无奈地叹息,回身把早上倒在碗里的猫粮端来,另外还拿碗装了一些水。
他打开门,我领先他一步跑出来,不过我并没有猴急地离开这里,因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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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李应安端粮端水这一种行为背后暗含的意义。
很快,我被他无微不至的关心感动了。
“那我把水和粮都放在门口了,你要是玩累了记得回家吃饭。”李应安把手中的东西放在角落,“记得六点之后就要回家。”
他把东西摆放好,锁好门,又像个父亲似的蹲在我的面前,含笑摸着我的头:“去玩吧幼稚鬼,但要记得小心路上的车子。”
我怔怔地看着他。
他在我的注视下收回手:“我走了。”
目睹他下楼的背影,我回忆起去年与他相遇在大雪里的场景,明明自己都要狼狈得要死,却还是要把为数不多的关心赠与我。我始终记得接近他的目的是为了弥补心中对橘猫死亡的愧疚,但现在我发现,如果没有那份愧疚,李应安也值得我去接近他。
我想不明白,世界上怎么会有像他这种又穷又善良的人呢?
他的天性就是这样吗?
店铺夫妇的女儿的面容突然闪现在我的回忆里面,我还记得她那双与李应安拥有同样颜色的浅灰色眸子。当时她的眼中浮泛着的只有空洞呆滞,疯疯癫癫的模样冷静下来也像一个溺水要濒临死亡的人,但如今再细细回忆起来,她的眼睛里分明潜藏着爱怜。
她与李应安有着同样的温柔底色,只是她被岁月消磨了颜色,李应安还是崭新的。
无论如何,李应安都该值得更好的生活条件,我想我得努力赚钱把他养得好点儿。
李应安换好工作服听会的时候,我刚巧从那家门前经过。
我说过,在这帅哥美女大把抓的时代,李应安的长相毫不出众,就连他的气质也不是一个年轻人该有的,后背既不挺拔也不佝偻,就那么自然前倾着。
他的存在就像是图书馆中的一本书,有心之人会注意到他褪去张扬变得沉静的存在感,无意之人完全把他融合进环境中,看也不会看。
就是这样的他,我却能一眼就看得见。
我还记得物青娘娘说过,与任何事物的相遇都是缘分使然。
一个人的磁场就是那么大,吸引的东西也就那么多,或许今天倒霉地摔进坑里,明天就会被好新人搭救,所有事情好坏参半,不要过喜或过忧。而我在这四年遇见那么多坏人,也遇见一些好人,就在我差一点要踏入坏人组织的圈套时——
终于,我等来了一个叫李应安的男人。
他真好。
我要跟着他。
我要给他挣很多很多的钱,我想养他。
于是我快步走向我今日的工作岗位。
离我上班还有半个多小时,闲来无事我也不想四处乱窜,干脆进入工作地逛一逛。
这家超市的地理位置极好,从街道旁的地图上看正处中央,它不仅规模宏大、物品齐全,而且价格相较于小商小贩处便宜。甚至除此之外,负责商店业务的老板还经营着宾馆,就位于超市旁。
每逢工作日时,这里的生意就异常火爆,人流量巨大。本地倒还好说,超市就像是便利店,是他们吃饭的地方,若是被外地人发现,这里当真就是个好地方:赶路的他们就会歇息在这价格实惠处,要是次日再赶时间,他们便会从超市购着早餐再出发。
它既方便了各类工作者,也让投资者赚着收益,而且还会让残疾人有着自己的工作。
我花费十几分钟粗略地看了看,最后顺着出口方向走到只有一个收银员的收银台。
另一个收银员呢?
那个位置是留给我以后用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