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光破晓,山风微拂。
薄薄的雾气还没完全散尽,远处的山脊被阳光镀了一层淡金色,十分好看。
黎朝朝被屋外哗啦啦的水声吵醒,揉着眼睛从被窝里钻出来,一脚踩在还带着凉意的地板上,哈欠连天。
她闻到灶台上冒着一股子饭菜香,推开门,看到程淮已经把水缸装得满满当当,正弯腰把最后一桶水稳稳倒进去,动作干净利落,
黎朝朝眯着眼,伸手遮了遮阳光,笑嘻嘻开口:“哟,少年,这大清早就开始干活,你很勤快嘛!”
程淮看了看她,又瞟了一眼天边的日头:“嗯……大清早忙活。”
黎朝朝心有些虚,前世自己因为工作原因,作息颠三倒四,又加上城市作息快,所以失眠问题十分严重,自从来到了九十年代的山里,她困意十足,想把之前没有睡够的觉全都补回来,所以每每都是日晒三竿才起来。
本来想起来给程淮做个早饭,结果昨天晚上看话本子又给睡晚了。
黎朝朝脸上挂不住,只能开口转移话题:“我闻着很香,吃什么?”
程淮看着黎朝朝光脚踩在地上,抿嘴道:“我煮了点粥,还有蒸了点馒头和包子,你先去穿鞋洗漱,山里早上凉,会感冒!”
黎朝朝笑得眯了眯眼睛,这小子知道关心人了:“好!”
在吃饭时,黎朝朝边吃馒头边跟程淮说:“我是这样想的,你们家院子旁边有很多空地,空着也是空着,咱自己种点爱吃的菜,这样比较方便,主要是你们这里买菜太远了。”
确实远,买一趟菜,要下山来回好几个小时,就算前世自己小时候家里也贫困,但是住在马路边,去镇上买菜非常方便,哪像这里,买个菜要走十万八千里,像去西天取经一样,尤其是山路坑坑洼洼不好走。
其实,这些都还好,主要是黎朝朝很怕蛇,天气逐渐热起来了,到时候路上肯定有蛇之类的,被咬一口恐怕会直接原地升天了。
程淮没有抬头,喝了一口粥问她:“好,你想种些什么?我去镇上买种子。”
“现在的季节,适合播种哪些种子呢?”黎朝朝确实不太清楚。
“土豆,菠菜,生菜,胡萝卜,四季豆,黄瓜,茄子都可以。”
黎朝朝想了想:“嗯......都是我爱吃的菜,都种吧!你爱吃啥,也买些你爱吃的?”
程淮说:“都可以,我不挑食。”
黎朝朝趁着程淮洗碗的功夫,偷偷往程淮的外套里塞了两百元大钞,还塞了一张小纸条。
程淮在路途中,无意间摸到外套里有东西,拿出来一看是钱跟纸条,上面写着:“以后咱就是一家人了,这是咱家这一个月的生活费,你来管钱,你自己看着办吧!”
程淮心中笑了笑,哪家的大人会这么大手大脚,这两百够几个月的生活费了。
其实黎朝朝是想跟他一起去的,但是自己最近偶尔头晕,身子实在是有些不舒服,加上昨天熬夜,吃完后程淮不让她跟着下山,所以她又回去继续睡觉了。
下午一点,程淮就从镇上回来了,还来不及喝口水,就出门去锄地播种了。
黎朝朝的本意是自己现在毕竟作为大人,应该去撑起这个家,所以自告奋勇去帮他。
三月的山里,泥土刚回了暖,空气里带着湿润的清香。程淮把地翻好,土块打碎,整成了一畦畦整齐的地垄。
她一脸兴奋,也拿起一把锄头想帮忙。可才刨两下,锄头不是卡住拔不出来,就是甩得东倒西歪,差点磕到自己脚。
程淮叹了口气,把锄头接过来:“你去坐会儿吧,我来。”
“哪能你一个人做完全部,我可以做些其他的。”黎朝朝坚持不松手。
程淮没再多说,只把竹篮放到她面前,篮子里装着切好的种薯块,每块上都留着一两个饱满的芽眼,表皮晾得微微发干。
程淮指了指地垄里刚开出来的沟:“那你把种薯放进去,每隔二三十厘米放一块,芽眼朝上。轻点,别压坏了。”
黎朝朝蹲下来,小心翼翼地把一块块种薯摆好。偶尔手忙脚乱,芽眼朝下了,程淮便伸手帮她翻过来,再顺手撒上一层草木灰防病。
“就这样?”黎朝朝惊讶不已,说来惭愧,从小,她其实只放过羊跟牛,没有做过其他农活。
“嗯。”程淮低头挥锄,干脆利落地把覆土培上,盖得不厚不薄。随后又把垄面轻轻压实,“太松了水分跑得快,不好发芽。”
等一垄种完,程淮拿起水桶,顺着垄沟浇了一遍水:“头水要浇透,后面等出苗再看天时。”
黎朝朝蹲在地头,看着自己放下去的一排排土豆块被掩埋在泥土下,心里有种奇妙的满足感。
黎朝朝抬起头,偶然发现站在阳光下的程淮,是那样的好看。田间的风带着泥土轻拂过他年轻的脸庞,但又与同龄人不一样,他那一双眼深邃得如山间的泉水,清冷凛冽间藏着坚韧不屈。
阳光洒在他肩头,映出细微的汗光,整个人仿佛在光与尘之间生出一种难以忽视的魅力——不是张扬的俊朗,而是一种沉静而克制的力量。
你能看出他吃过苦,懂得隐忍,却也正因如此,那份安静的坚毅更令人心动。
黎朝朝看呆了,她不自觉喊他:“程淮!”
“嗯?”程淮侧过头,看着她。
“你在发光诶?”黎朝朝嘿嘿一笑。
“......”
——
傍晚时分,山里的风已经凉下来,天边还挂着一抹晚霞。
两人从地里回来,鞋底都沾着泥,黎朝朝甩了甩酸胀的胳膊,朝着厨房走去,道:“饿了吧?你去洗漱一下,我去做饭,中午还有粥,就只炒两个菜,很快就好。”
程淮伸手拦住她的去路:“你先去洗漱,我来做饭。”
黎朝朝愣了一下,心口忽然暖得发酸。
“行,那我先去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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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澡换身衣服,再来接你的班。”她笑着点点头,转身朝着屋内走去。
程淮也进屋先换了衣服,简单洗漱后,立马着手洗菜切菜。
黎朝朝洗漱一番后,推开木门走出来时,厨房里正冒着氤氲的热气。
只见程淮站在案板前,袖子挽得整整齐齐,正低头切酸菜和肉片。刀起刀落,节奏稳健,灶台上另一口锅里正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稀粥正翻滚着,带着米香往外溢。
程淮神情专注,动作干净利落,他一手握着锅铲,把切好的肉下锅翻炒,热油“滋啦”一声炸开,烟火气瞬间弥漫整个屋子。
黎朝朝倚在门框边,忍不住弯了弯唇角,心里涌上一股说不出的安心。她本来是想来帮忙的,可看着眼前这一幕,却忽然什么也不想做了,只想安安静静地看着他。
终于,饭菜出锅后,黎朝朝上前帮忙端菜,这一顿饭,两人都吃得很饱。
吃过晚饭后,黎朝朝搬了条小板凳,坐在院子里乘凉,仰头看天,月亮静静地挂在山头,星子点点,空气里透着淡淡的草木香。
她百无聊赖地扇着蒲扇,视线不经意间透过半掩的窗子,落在屋里。只见程淮正坐在桌前,暖黄色的灯映着他的侧脸,眉眼被灯火勾勒得格外清晰,他身体微微前倾,手里握着笔,神情专注而安静。
黎朝朝忍不住笑了笑,还好自己给他屋里装上了明亮些的灯,不然程淮晚上用功会伤眼睛,看着认真的程淮,黎朝朝轻声自语:“不愧是你程淮。”
想到这里,黎朝朝想起前世的他。那时候,他没能上大学,却能在讲座上,将知识讲得生动透彻,旁征博引。
那时候他应该不记得自己,但她喜欢了他很久,听完他的讲座后,就作为观众发言,好奇地问过他:“您是不是特别喜欢读书?”
记忆中,三十几岁的程淮眉眼温润,唇角含笑:“是啊,喜欢。书里不只是知识,还有希望,还有无数未知的世界。每翻过一页,心里就亮了一点,仿佛能看到另一种人生。”
后来,黎朝朝去问过程淮的合伙人:“为什么程淮不继续读大学呢?”
那个合伙人好像这样回她的:“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做命运,那时候程总家里贫穷,只有他一个人,要为生计奔波忙碌,每日生存都成问题,哪里有钱去读大学,后来有钱了,程总觉得过了这个年纪了,就不想去了,因为遗憾,所以才捐了这么多钱给大学,希望那些没有钱的孩子,也能不被命运桎梏,冲破命运的枷锁,通过读大学享受自己该有的青春样子。”
那一刻,她才第一次明白,原来少年老成的他,心中也有遗憾,遗憾年轻的自己,与大学失之交臂。
黎朝朝轻轻握住自己的拳,暗暗告诉自己,上一世,因为程淮的资助,自己读了本科,还读了研究生,那么这一世,也一定要让程淮去读大学,让他不要再进入顾氏集团工作,避开跟顾峰的误会,也许就能避开后来的一切悲剧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