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程村长家,村长又热情招待了黎朝朝,听到来意后,带着黎朝朝走访了好几家人户,最终选定了一家。
这家的女主人是个离异的单亲妈妈,叫秦秀秀。她今年四十八岁,有个二十五岁的儿子在城里头当建筑工人,平时不回来住,家里有三个房间,可以租一间给黎朝朝。
秦秀秀是个精明的人,她一听城里来的人要找人租房子,反正自己家里正空出来房间,闲着也是闲着,正好租出去,还能赚一笔钱,城里来的肯定也要吃饭,到时候饭钱又是一笔赚的,实在是很好,所以她偷偷跟村长媳妇说了,还送了她一条丝巾,于是村长才带着黎朝朝来到了自己家看房子。
秦秀秀虽然人精明狡猾,却把房间收拾得很干净,比较符合黎朝朝的要求,于是,这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黎朝朝问她:“请问租金多少钱?”
秦秀秀故作为难道:“我们这房子是最好的,看你是个爱干净的人,不收你太多,就三个月八十块吧!”
黎朝朝想了想,道:“三个月七十!”
秦秀秀刚想说行,站在一旁的程淮忽然开口:“三个月五十,不然就算了。”
秦秀秀气得撸起袖子:“嘿,你小子!大人说话小孩插什么嘴,一边去!”
看她态度恶劣,黎朝朝冷下脸:“他的意思,就是我的意思,不行就不租了。”
村长也出来打圆场:“哎呀,秦秀秀,这女娃子就是来租一间房,这山沟沟哪里还有人来嘛!你少收点就少收点,反正你空着也是空着。”
秦秀秀只得作罢,想着再从其他地方讨回来就是,连忙道:“行吧,既然村长说了,那我也不是个计较的人,就当咱俩交个朋友了!”
签完合同后,天色还尚早。村长离开前,对着黎朝朝道:“咱们村里没什么日用品,现在还早,你可以去山脚下的镇上买些吃的用的,喊程淮陪你去,你一个女娃子不熟悉山路。”
村长走后,黎朝朝笑了笑,假意对着程淮道:“算了,我不耽误你干活了,你先回去吧!我自己一个人去。”
程淮看着眼前的女人,明明很想要自己去,却在那里惺惺作态喊自己走,不由得皱眉:“你认识路?”
“不认识,但我可以问路!”
“深山野林,你去哪里问路,走吧!”程淮说完,大步往前走。
黎朝朝亦步亦趋跟着他,心中感慨万千。
三十八岁的程淮,西装革履,温和从容,仿佛是一潭被岁月打磨得风平浪静的湖水,无论你如何过分,他都不会轻易被激怒,更不会将情绪显露分毫。可十七岁的他,却像一柄初出鞘的寒刀,锋芒毕露,冷意逼人。那股凌厉生涩的孤傲,拒绝一切靠近,仿佛只要有人踏进一步,就会被那森冷的气息所伤。
黎朝朝好笑地想:对付他,只能攻心,绝不能硬来,否则肯定会适得其反。
去小镇的路蜿蜒而长,三月的山里,空气湿润,溪流潺潺,石头上覆着一层薄薄的青苔。山风吹过,带来微凉。
程淮走在前面,黎朝朝跟在后面,望着他清瘦的背影,心里百味杂陈,说起来,自己好像并不了解程淮的成长路径,他也很少提及自己年少时。
当然,黎朝朝不过只是他诸多资助的学生之一,说不定他根本不记得她叫什么名字,又何谈了解走进程淮,所有关于他的一切,全部都是在杂志上看到的。
山路很长,要走上两个小时,黎朝朝开口打探:“程淮,你现在读高几?”
“高二。”
“你高中是不是每周都要回家啊?那你每次都是一个人走这条路吗?”
“是。”程淮回答得简短。
黎朝朝自顾自地说:“你一个人,会害怕吗?”说完,她看见程淮的肩膀微微一僵,却还是没回头。
程淮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毕竟从来没有人会问自己,一个人走山路会不会害怕,其实小时候自己是害怕的,但从来没有人关心过,小时候在赵屠户家里,他只把自己当个跑腿使唤的工具,半夜要喝酒了,会喊自己穿过坟岗去买酒。
后来,程宇华将自己接回来后,也只在乎是不是能给他养老送终,在乎开口喊不喊他爸爸,从来没有在乎过程淮到底在想什么,也没有问过他这些年过得苦不苦。
再后来,程宇华出意外死了,继母王丽当家,更是让他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真正意义上的家没有了,只有他一个人活着,在这个世界上孤零零地活着,所以小时候害怕的那些东西,早就习以为常了,现在居然有人问起,自己心情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
黎朝朝见程淮没有回答,以为是他不想说话,刚好山路走得累人,也就闭了嘴。
两个小时后,两人终于走到了镇上。
低矮的砖瓦房里挂着鲜艳的招牌,有理发店、录像厅、修车铺,也有卖服装的小店,橱窗里摆着当年最流行的牛仔裤和运动鞋。
镇口最吸引人的,是几家用铁皮搭起来的小摊,放着卡带播放器,正吼着“四大天王”的流行歌,摊主卖的则是盗版磁带和小人书,摆在木板上,孩子们围在周围挑得眼睛发亮。
黎朝朝走到一处小摊前,空气里弥漫着烤红薯、油炸麻花的香气,还有爆米花机“嘭”的一声巨响,把黎朝朝吓得一跳,她就喜欢吃爆米花,给自己买了一袋,给程淮买了一袋。
黎朝朝先是去了供销社,供销社门口人多,塑料篮子里装着袋装方便面、汽水和各种糖果,价格牌是用红笔写在硬纸板上的,插在货堆里,黎朝朝挑了牙膏、牙刷、毛巾,又买了洗发水、肥皂,还挑了几块颜色素净的床单,被罩,最后,她在货架前一番翻找,拿了几包卫生巾,塞进篮子里。
程淮站在一旁,面色未变,耳尖却微微泛红,他知道这是什么,毕竟自己已经读高中了,生理常识还是有的。
黎朝朝越买越多,手里还拿了几包零食,见到水果摊又挑了些苹果和橘子,最后还特意去肉铺买了五斤排骨,想着回去给程淮补身子用,他太瘦了。
走到糕点铺时,她忍不住买了几块糕点,自己吃了一块后,立马又拿起一块喂到了程淮嘴里:“你尝尝,很甜。”
程淮正低着头,还没来得及抬眼,就猝不及防地被人喂了一口糕点。
那是一小块刚切好的桂花糕,软糯香甜,带着淡淡的桂花清香。
他愣了愣,牙齿下意识一合,糕点的甜意在舌尖迅速蔓延开来,像春日里忽然闯进心口的一缕暖风。
“好吃吗?”黎朝朝声音轻快,眉眼带着笑意。
他抬起头,对上她那双眼睛。那眼睛里闪着光,似乎连周围的灯火都黯然失色。
他喉咙微微滚动,想说点什么,却发现嘴里塞得满满的,只能含糊地“嗯”了一声。
看着黎朝朝笑意盈盈的目光,他有些不自在地偏开脸。
黎朝朝看他吃个糕点,吃得表情变幻莫测,于是半开玩笑半认真逗他:“你怎么吃个糕点,还要变脸?”
他怔了怔,耳尖渐渐发热,说什么都不搭理黎朝朝了,径直走在前面。
两人又在镇上从东到西逛了一圈,等到要离开时,黎朝朝才发现自己买的东西堆了一大堆,因为装不下,就索性买了两个背篓,一大一小。她不想给程淮添麻烦,所以给小背篓里装的都是轻便的东西,大背篓里装着重物,然后俯身去背大背篓。
谁料她刚伸手,程淮就冷声道:“给我。”
黎朝朝一愣,还没反应过来,背篓的背带已被他利落地夺过去。
他将沉甸甸的背篓一口气背在肩上,手里还拎着几只沉重的布袋,肩膀被勒得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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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黎朝朝急道:“我自己来,你拿不动这么多。”
程淮却只是淡淡瞥她一眼,声音不大,却不容置疑:“你走路好好走就成。”
黎朝朝愣了愣,只能背着小背篓跟上。回去的山路更加难走,黎朝朝一路小跑在他身侧,怕他太累,时不时递过去一块糕点或一颗橘子,给他补充体力,他不吃,自己就硬往他嘴里塞。再到后来,只要是黎朝朝给的,不论什么,程淮每次都默默接下,薄唇微抿,不知道在想什么。
到村里后,天色已经暗下来了,秦秀秀今日要回娘家,所以提前把钥匙给了黎朝朝,还跟她交代了厨房的厨具这些摆放的位置,还虚伪地表示可以随意用油用面这些。
黎朝朝素来不爱占人便宜,今日去镇上已经把生活用品置办得比较齐全,油米面调味品这些都一应俱全。
到家后,程淮转身要走,黎朝朝死死拉住程淮,必须要他留下吃饭,程淮没有办法,只能留下来。
秦秀秀家的厨房在屋子偏角,厨房不大,青砖砌成的灶台占了半壁,黑黢黢的锅口还带着常年烟火熏出的油光。墙上挂着几只铁锅和老旧的铁勺,木勺柄早被烟熏得发黑,锅盖上也留着岁月磨出的坑洼。
屋顶的木梁上还挂着几串晒干的辣椒和玉米,灶台旁放着一只方木凳,凳面早已磨得发亮,边角被火烤得微微焦黑,显然是常年烧火时用来坐的。
前世,黎朝朝工作比较忙,其实很少做饭,所以现在手里拿着菜刀,却显得有些笨拙,炒个菜做饭没问题,难的是,她好像不太会烧火,烧火还是上辈子很小很小的时候了,所以她拿着柴禾在灶前摆弄半天,火星都没冒出来。
最后还是程淮蹲下去,熟练地塞柴、点火、捂风口,才让锅底腾起一股浓烈的柴火烟。
黎朝朝咳了两声,挥手扇着呛人的烟雾,眼里却带着一丝不好意思:“呃......下次我肯定能搞定。”
程淮嘴角轻轻一弯,没说什么,只是默默添柴,偶尔还伸手替她把锅里的菜翻炒搅匀。
厨房里,柴火烧得噼啪作响,灶台上那口黑铁锅正咕嘟咕嘟冒着热气。锅里煮着排骨汤,汤色泛着乳白,带着柴火特有的焦香,香气很快弥漫开来。锅边放着一只蒸格,里面蒸着的白米饭。
灶台另一边,黎朝朝笨拙地翻炒着西红柿鸡蛋,蛋黄微微焦了些,但伴着西红柿的酸甜味,倒也勾人食欲。
忙活一阵后,饭菜终于上了桌,黎朝朝并没急着动筷子,而是几乎迫不及待地往程淮碗里夹。
“来,多吃点。排骨夹一块,西红柿炒鸡蛋你不是一直喜欢嘛。”她一边说,一边几乎把整盘菜都推到程淮面前。
程淮有些无奈,自己喜欢吃西红柿炒鸡蛋?我怎么不知道?
还没有来得及思考,黎朝朝又舀了一勺排骨汤,盛在小碗里,推到程淮面前,眼神里带着近乎固执的认真:“好了,多喝点汤,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营养得跟上,不然长不高。”
说完黎朝朝就笑了笑,现在才十七岁的程淮,营养虽然好像没跟上,但他长得还是很高的,一米八的大高个,比自己高出一大截。
程淮怔了怔,接过筷子,夹起一块排骨,送到嘴里。汤汁浓郁,却带着些许过火的焦味;西红柿炒蛋里,鸡蛋有点老,甚至带着一丝糊香。可他咀嚼着,心头却涌起一种说不清的温热感。
黎朝朝一直盯着他的反应,直到看见他咽下去,才明显松了口气。唇角弯起一个轻松的笑,带着久违的柔和:“这样才好……”
她暗自想着:程淮,好多年,好多年了,我没亲手给你做过饭了。
程淮默默又盛了一勺汤,低声回应:“谢谢。”不管眼前这个女人是因为什么才来到程家村的,但是自己很珍惜这一刻,毕竟他已经太久,太久,没有人如此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