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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第六十五章

作者:爆炒大头菜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午休的操场喧闹,教室里只剩下午休与做题的人。


    阮岁初趴在桌子上假装睡觉,却将眼睛从校服袖子的缝隙里光明正大的望向侧后方的人。


    彼时的孟择世剪着学校规定的不超出手指的平头,握在手里的笔摩擦着纸面,与窗外遥远的喧闹声夹杂在一起。


    孟择世有时会停下来休息,甩甩手指,转转手腕。不经意地一个抬眼,刚好和偷偷瞧他的那双眼对上。


    眼睛的主人并不敏锐,或许是在发呆,总是在对视一两秒后才惊觉,随后像只被惊扰的鸵鸟,一头埋进臂弯里。


    被那样浓烈炙热的目光包裹时,他有一种被万众瞩目的感觉。


    他也曾以为这种目光只是比父母的目光多一些探究与好奇,所以下意识时时刻刻紧绷着神经,小心翼翼地走着狭窄的既定轨道。


    但当他神经绷断,一脚踩在禁忌线上,凶巴巴地拒绝那道目光时,目光的主人却眉眼完成月牙,在笑。


    “原来你是会生气的呀。”


    他不知道她是怎么从自己一成不变的面容上立刻察觉到那一丝从裂缝中探出的情绪的。


    孟择世顿笔抬眼,又对上那双发呆的眼。


    眼睛的主人眨了一下眼皮,没有躲开。


    “你说,如果我们未来可以回去,会不会已经错过假期了?也许连填报志愿和开学典礼都错过了。”阮岁初眼神一亮,“你大学准备报哪里呀?”


    “政法大学。”


    和阮岁初记忆中一样的答案。


    “你想当律师吗?”


    孟择世的右手拇指摸向中指的第一个骨节,平滑手感让他有一瞬间失神:“我不知道我想做什么。”


    他的一生,从出生那一刻起便被父母规划好了所有的路。


    纪律严明的幼小中一体化学校、无需商量便已确定的分科、学生时代所有努力都一致的目标,还有未来,计算好的专业分数线,既定的大学生活和毕业后的生活。


    他这十几年,好似一直坚定不移的选择,又好像从未选择过。


    阮岁初不知道那种感觉是什么样子,她和孟择世是完全不同的生长环境。


    孟择世在父母的监管下按部就班的长大,而阮岁初一年到头见父母的次数只有两三次。


    过年、中秋,如果他们有空闲,还会有奶奶的生日。


    父母对于她的要求不算多也不算少。


    不要调皮捣乱,要有好成绩,要考好高中,要考好大学。


    这些要求就像是模板,每一对长辈与孩子都可以套入,但阮岁初感觉不到他们与模板的不同。


    有一年正月初一,老生常谈下,阮岁初没忍住问出一个问题。


    “什么是好大学呢?”


    “能找到好工作的就是好大学!”


    “那什么大学能找到好工作呢?”


    被询问的父亲迷茫了一瞬,吐出几个连他自己都陌生的名字:“北大、清华、南开、复旦,只要是985和211的都是好大学。”


    阮岁初便不再问了。


    “我嘛,来这里之前,没什么特别的目标。就我那个成绩,当然是能勾到哪个学校的分数线报哪个。不过现在我有了,我想报农业相关!”


    阮岁初的眼睛亮亮的,里面蕴含着孟择世从未触碰过的光彩。


    “因为幽州的生活吗?”


    “对!我不想困在高楼大厦里,我想每天都能看见一览无余的日出和日落,想试试自己亲手种出的大米和黄豆是什么味道。我家有几亩地,我周末经常帮奶奶种地,我觉得还蛮好玩的……”


    孟择世被那光彩灼烧着缩回触角,那是他从不敢憧憬的未来。


    之后的几天,孟择世在附近探查布阵,阮岁初则养伤修炼。


    这日,阮岁初一个人在家,临近午时,有人来敲门,是村中某个年轻的小伙子。


    模样周正,穿着利索干净,像是专门收拾过。


    “有什么事?”阮岁初问。


    小伙子抿唇羞涩地笑,抬了抬手里的碗:“仙长命我给姑娘送饭。”


    碗里是软糯的米粥和半块黄面大饼,再并着几根咸萝卜干。


    小伙子见阮岁初没动,以为是没见过这样的粗食,便开口夸赞这些粗粮虽然看着不怎么样,但吃起来很香。又说孟择世抽不开身,又担心阮岁初饿肚子,特意嘱咐他来送饭云云。


    阮岁初好似被他说动,伸手要接过,小伙子躲过她的手,硬挤进屋来。


    二人从寻隐居离开时带了干粮,孟择世是知道的。


    只是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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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乍然遇到传说中才会听闻的修仙人,态度殷勤些也是常见


    或许可能是想要借着他们拜入寻隐居,又或者是想让他们传授个一招半式保护自己。


    ……


    孟择世这几日的探查逐渐查到山上,后续是因为山中的机关无人维护,不过几日便摸到了所谓的“魔教总坛”。


    魔教总坛尸横遍野,没有一丝生人气息。


    他刚到时还被进食的狼群袭击,好在如今的他已不是一个普通人。


    他将尸首聚集到一起焚烧殆尽,查过所有房间都没有查到水银妖的踪迹。


    或许是逃了,流窜到别处去了。


    又或许躲藏起来,等待时机。


    这日他从巡查结束后,在山中猎到一只野兔。


    刚上高中时,曾有一部电影的梗被广为流传,班里女生会模仿过电影中的台词。


    很巧合的,阮岁初模仿的时候,他有听到。


    “怎么可以吃兔!兔!兔兔那么可爱!”俏皮的女生做作的捏着兰花指,勒着嗓音,说完又露出失望的表情,“说不起来我还吃过兔子呢,真的有那么好吃吗?”


    “大家庭那边有家烧烤店好像有烤兔腿。”


    “他们家烤兔腿都是拿鸡腿糊弄的,腌制的味道也很一般啦。”


    在做习题的孟择世没忍住开口:“类似麻辣兔头、麻辣兔腿都是川菜,你可以去正宗的川菜馆找找。”


    孟择世对着手里兔子的头弹了个脑瓜崩。


    川菜他不会,但基本的烤兔子还是可以的。


    孟择世拎着兔子回程,刚进村口就被一个人拦住去路。


    来人是眼熟的,是李家村的一位嬢嬢,家中有一位十七八岁的孙子。


    可能是老人家年纪大,耳朵不太好使。几个问话骨碌来骨碌去,问得孟择世有些烦躁。


    “师兄。”


    孟择世整个人顿了一下,反而先转身看过去的是那位嬢嬢。


    嬢嬢看到阮岁初,顿时瞪大了眼睛:“你怎么在这!”


    孟择世的眼眸转到嬢嬢身上,没等深思出这句话背后的意义,阮岁初便已冲到他面前来。


    “我真是看错你了!你找人给我下药是什么意思?认识师兄这么久,没曾想你竟然是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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