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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夜翼偶遇吉姆&胡安,拼尽全力无法战胜

作者:今天柱间不在家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第十三章夜翼偶遇吉姆&胡安,拼尽全力无法战胜


    迪克一直都知道,他的弟弟妹妹们各自藏着些小秘密。


    作为家族的长子,迪克对此通常抱以宽容的态度,并很高兴自己的弟弟妹妹都长大了。但直到今天,他才惊觉,有些秘密的大小可能远超他的想象。


    在史蒂芬妮全神贯注于窃听杰森和简时,刚刚从精神冲击中勉强回神的迪克,眼睛不由自主地再次瞄向史蒂芬妮的包,里面躺着那个装着精神攻击武器的纸袋。


    这不能怪他,对吧?好奇心是侦探的本能,而他可是世界第一侦探蝙蝠侠的首席大弟子!


    这该死的好奇心令迪克偷偷从史蒂芬妮的包里拿出了那本封面色彩斑斓、人物关系复杂的ALL夜翼图集,并小心翼翼的打开了它……


    起初,迪克的大脑还在顽强地纠结于剧情逻辑:


    ——我和丧钟?这怎么可能?!我死也不会……等等,这里我和超人的姿势……这符合人体工学吗?就算我是杂技演员我也拒绝在天上……还有为什么我要和蝙蝠侠在蝙蝠灯底下背着戈登警长做这种事!他以后还怎么直视戈登警长和蝙蝠灯!


    但很快,迪克的注意力就被另一个细节捕获——画面上,夜翼薄且贴身的黑蓝色制服,在某些弧线优美的部位,总是泛着一层微妙的高光。这让他忍不住开始怀疑,他的制服真的有那么贴身吗?而且薄到跟人体彩绘没差?


    迪克抬起头,看向蹲在灌木丛后面戴着耳机一脸兴奋的史蒂芬妮,迷茫道:“史黛,我的皮鼓……真的有这么翘吗?”


    史蒂芬妮的注意力完全被耳机里杰森和简的对话吸引,闻言想也不想便说:“当然翘啊!这还用问?人不一定爱夜翼,但人一定爱吉姆和胡安。”


    迪克:“……?”


    迪克震惊,他知道自己的臀部很受欢迎,以至于甚至每瓣臀部都有了自己的名字,这两个名字甚至在正义联盟里都挺有名的,还经常被搭档朋友拿出来调侃。但他不知道的是,自己的臀部可能比自己作为超级英雄的身份——夜翼本人更受欢迎!


    迪克不死心地追问:“你难道不是夜翼的粉丝?”


    史蒂芬妮依旧头也不回,理所当然地回答:“当然不是。”


    迪克的心碎了一半:“但你喜欢……夜翼的皮鼓?”


    “那当然!”史蒂芬妮的语气仿佛在说“太阳从东边升起”一样肯定,“提姆也喜欢,芭芭拉也喜欢,人人都喜欢夜翼的皮鼓。”


    迪克:“!!!”


    等等,提姆先等一下放在一边,芭布斯也喜欢?!他这个跟芭芭拉分分合合纠缠了这么多年的前男友现家人,居然都不知道这件事!


    但迪克是谁?他是能在空中完成四周半转体把打击犯罪变成杂技舞台的人,他的柔韧性不仅体现在身体上,更体现在思维里。短暂的震惊和挫败后,他迅速调整了心态,他开始重新审视手中的图集。


    撇开画师对高光的莫名执着不谈,线条运用流畅,动姿捕捉到位,确实展现出了……咳,力量与美感。


    粉丝喜欢,说明他的锻炼卓有成效、臀部肌肉完美,这难道不是一种另类的肯定吗?多卖点周边,也能给自己的义警活动增加点经费,把装备多更新换代一下……


    思路一打开,迪克豁然开朗。他甚至好奇心再度爆发,又从史蒂芬妮包里摸出其他本子,快速翻阅。他发现,虽然蝙蝠侠的同人不少,但这种囊括了众多角色、关系错综复杂的ALL向本子,眼前只有夜翼这一本!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夜翼人气高啊!说明他夜翼跟正义联盟、少年泰坦乃至部分超级反派的关系都处得特别好,人人都喜欢他!不然为什么大家不搞ALL蝙蝠侠,偏偏搞他呢?


    这么一想,迪克不仅不郁闷了,反而有点小得意,甚至生出一种奇妙的自豪感。他乐颠颠地掏出手机,按照本子上印的作者名,搜索到阿卡姆大饭店的账号,果断点击关注。


    他本来只是想顺手看看这位作者还画了什么关于夜翼的美图——偷偷存自己的图拿来当手机背景这种事又不是第一次干,没想到账号最新发布的一条动态赫然是:《红头罩之下:蝙蝠侠,你要我儿子还是要我》。


    这标题……要素过多,冲击力极强,知情者反而比不知情者更容易被抓住眼球。能坚持不点进去的义警那肯定是不识字而不是不爱或者太爱蝙蝠系。


    迪克怀着激动的心颤抖的手点了进去,这一看,便如同跌入兔子洞的爱丽丝,彻底忘却了时间与空间。什么从布鲁德海文翘班回来围观小翅膀的初恋,什么盯梢窃听,全都被抛到了幻影地带。


    他的整个世界,只剩下蝙蝠侠(他亲爱的养父布鲁斯)、红头罩(他亲爱的弟弟杰森)和罗宾(他另一个亲爱的弟弟达米安)之间那狗血泼天伦理崩坏的爱恨情仇……


    与此同时,提姆刚摆脱杰森留下的小礼物。


    被史蒂芬妮洗劫了大部分装备后,他只能依靠自己,小心翼翼地维持着身体的绝对平衡,同时从腰带的暗格、外套的夹层、鞋口边缘……摸索出各种微型工具。


    没有人——包括蝙蝠侠——能完全搞清楚一个红罗宾身上到底藏了多少零碎。凭借着这些家底和过硬的技术,提姆总算有惊无险地解除了那只该死的红蝙蝠镖的威胁。


    一恢复自由,他立刻在缺爹版群聊里呼叫史蒂芬妮同步位置。意料之中,史蒂芬妮压根没理他。但出乎意料的是,迪克居然回复了,不仅发了定位,还附带了一个莫名其妙的提问:


    [夜翼:我的皮鼓真的有那么标志性吗?]


    提姆一边朝着定位点赶去,一边没好气地回复:


    [红罗宾:那当然。放到现在,我就算失忆了,也能仅凭你的皮鼓把你迪克·格雷森和夜翼联系在一起,进而顺藤摸瓜挖出我们家所有人的秘密身份。说真的,布鲁德海文的警察天天晚上追在夜翼屁股后面,为什么还没认出你就是夜翼?这简直是个谜。]


    发完这条消息,提姆也差不多赶到了地方。他瞥了眼远处长椅上的杰森和简,决定先去餐车补充点咖啡因。于是他先买了杯热咖啡,拿手里一边喝一边走向史蒂芬妮和迪克。


    史蒂芬妮见他来了,激动地猛拍他的大腿,压低声音:“躲好!刚到关键时刻!”


    提姆从史蒂芬妮的包里拿出备用耳机戴上,耳机里立刻传来简带着笑意的声音:“……我对我自身魅力的认知,在你眼里还不够清晰?”


    紧接着是杰森带着试探的回应:“要知道,我不是个擅长开玩笑的人。你再多说几句……我可能就当真了。”


    提姆挑了挑眉,有些意外地说:“大红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会了……你教的吗,迪克?”


    他扭头看向迪克,却发现迪克对他的话毫无反应。迪克正捧着手机,脸上露出一种提姆非常熟悉的、沉浸在另一个世界中不可自拔的兴奋又诡异的笑容。


    提姆心中警铃大作。他迅速扫了一眼史蒂芬妮的帆布包,发现那个装着本子的纸袋有明显被翻动过的痕迹。


    “史黛!史黛!”提姆开始用力拍打史蒂芬妮的肩膀,试图把她从窃听的狂热中唤醒,“回神!看迪克!”


    史蒂芬妮正听到关键处,不耐烦地反手挥开提姆:“干嘛!”


    “我们的本子!”提姆压低了声音,“迪克!他动了我们的本子!”


    史蒂芬妮莫名其妙:“本子怎么了?”


    提姆深吸一口气,说:“迪克在群里问了关于他皮鼓的问题!正常情况下的迪克会需要专门在群里问这个吗?他平时照镜子的时间比夜巡还多!”


    史蒂芬妮愣了一下:“会吧?这可是迪克,他不一直都这样?”


    提姆干脆站起身,拍了拍迪克的肩膀:“嘿迪克,在看什么呢,给我也看看?”


    迪克猛然从蝙红罗的哲学风暴中惊醒,下意识地把手机屏幕往怀里藏,连连否认:“没什么!没什么!在看……布鲁德海文警局的内部通告!”


    提姆笑容和善:“迪克,你知道的,你骗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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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吧?”


    迪克额头冒汗,正绞尽脑汁想找个更合理的借口,目光却猛地凝固在提姆和史蒂芬妮的身后。一个身形高大眼熟,而且脸色比听说小丑越狱时还难看的身影,正静静地站在那里。


    “你、你们……”迪克的声音有点发干,“快回头!快回头看啊!”


    提姆嗤之以鼻:“这招数太老了,迪克,我们不会上当的。”


    史蒂芬妮也纳闷地看着迪克:“你特地回哥谭,不就是为了围观杰森的进展吗?现在干什么呢?你的宝贝小翅膀可能快要成功get laid了哦。”


    迪克的眼睛死死盯着那个比自己还高上快3英寸身影,冷汗都下来了:“不不我回哥谭是为了给小翅膀出谋划策……”


    他这句话还没说完,就看到那个阴沉着脸的身影背后,简也走了出来,正带着些许好奇的目光看着他们三人。


    迪克脸上扯出一个虚弱又勉强、仿佛刚被一众超英超反ALL完的笑容,话锋一转:“……我回哥谭是为了参加提姆你的返校季活动啊!对吧,提姆?”


    提姆一脸狐疑:“我哪有什么返校季活动……”


    话音未落,他猛地反应了过来——他的返校季活动,不就是购买简·多伊女士、AKA阿卡姆大饭店的场贩同人本,以及盯梢大红那进展缓慢的恋情吗?!


    提姆僵硬地、一点一点地回过头,正对上杰森那双居高临下几乎要喷出火来的双眼。而简就站在杰森身边,表情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抬手朝他挥了挥,算是打招呼。


    “哈……哈哈……”提姆干笑了两声,感觉手都软得快拿不稳咖啡杯了,“好、好巧啊,杰森,简……”


    他反手用力拽还背对着危险源的史蒂芬妮,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声音:“史黛!快转过来!”


    史蒂芬妮低着头双手捂脸,任他怎么拉都不转身:“不!我不要!我不转过去我就还活着!转过去我就会社会性死亡,或者被杰森追杀到去跳拉撒路池!”


    时间倒回两分钟前。


    披萨的香气还在空气中弥漫,简带着促狭而迷人的笑,看着眼前耳根微红的杰森,轻声问:“比如呢?你想把什么当真?”


    杰森感到喉咙有些发干,他舔了舔嘴唇,鼓足勇气,正准备说出那句酝酿已久的“比如,我真的能拐跑你?”,一阵不合时宜的拍打声,混合着熟悉的咖啡香,从背后不远处飘了过来。


    他试图集中精神,将那些噪音屏蔽掉。该死的,他必须说点什么,无论是为了扭转他在简面前总是容易手足无措的局面还是得到一个确切的答案。


    杰森深吸一口气,开口道:“比如……”


    刚开了个头,灌木丛后又传来一声清晰的、带着不耐烦的“干嘛!”。


    杰森额角青筋在跳动,他强迫自己将注意力放回简那双含笑的、灰绿色的眼睛上,它们在此刻哥谭稀薄的阳光下,显得格外清澈。


    “我想说,我能……”他努力组织着语言。


    然而,背后的动静已迅速升级到了无法忽视的地步,窃窃私语变成了清晰的对话,他甚至能听到提姆那家伙在议论什么本子和皮鼓!


    杰森忍无可忍,抬手捂住脸,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


    简看着他这副模样,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安慰道:“别紧张,放轻松,你有的是机会。”


    闻言,杰森抬起头,眼神重新亮了起来:“真的?我有的是机会?”


    “那当然,”简挑眉,暗示道,“我没说过吗?我自己会开摩托车,而你的摩托车,是我坐过的唯一一个摩托车后座。”


    这一刻,什么兄弟姐妹,什么噪音干扰,都被杰森抛到了脑后。


    “那就好。”杰森微笑说道,语气恢复了自信,随后又带上了一丝危险,“你等一下,我先去解决我那群亲爱的兄弟姐妹们的小问题。”


    说完,他放下手中的披萨盒,站起身,一扯拉平皮衣外套上的折痕,迈开长腿,大步朝那片不断制造噪音的灌木丛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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