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和调料有关吧!”
任宣觉得这是最有可能的。
“所有的菜都放一样的调料?应该没有这种做法吧?”顾涣觉得不太可能吧?
有些菜需要放调料,有些菜不需要放,比如青菜他最多也就放个油、大蒜和盐。不管怎么做也不可能让它们的味道变成一模一样的。
“对啊,我也想知道他们是怎么不一样的菜出来的味道却一模一样的。所以我平时也就回老宅陪爷爷吃几顿,不然我宁可吃外卖。”
迫到任宣宁可吃外卖了,可想而知这菜有多难吃了。
“辛苦你了。”
顾涣拍了拍他的肩膀。
“今天中午咱们吃什么?”
话题突然转变。
“吃孔干饭吧!”
顾涣想了想回答。
“就是你以前常说用豆角和腊肉香肠一起炒了后,把半生的米饭倒在上面蒸的孔干饭吗?”
任宣来了兴致。
“对。”
顾涣点头,这可是他们蜀省人特别喜欢吃的一种米饭,让人吃了欲罢不能。
“那我可得好好尝尝了。”
任宣立即兴奋地说道。
“你这是在找什么?”
见顾涣去翻冰箱,任宣好奇地问道。
“我把腊肉和香肠拿出来解冻。”
顾涣翻出腊肉香肠,又拿了一大块猪肉出来,腊肉香肠是他和任宣的午餐,而这猪肉则是毛孩子们的食物。
因顾涣舍得给它们吃肉,毛孩子被养得油光水滑,一看就是品相顶类的猫狗。
因家里又增加了两只猫,顾涣现在每天光是肉类的消耗就是一个惊人的数字了。也亏得他家大业大,一般的家庭还真养不起这么多猫和狗。毕竟连米饭都要蒸一大锅,少了都不够它们吃。
“这又是什么?”
看顾涣又掏出来一袋绿色的豆子,任宣满是好奇地问道。
“这是青豌豆,等下和腊肉、香肠一起蒸饭。豆角在地里今天没去摘,回头再做豆角孔干饭,今天就尝尝用青豌豆做的孔干饭吧。”
顾涣把腊肉、香肠和青豌豆一起解冻,天气热很快就解好了。
顾家别墅的中间空调一直开着,厨房也很凉快。顾涣在厨房准备午餐,任宣就搬了个小凳子坐在土灶前打算帮他烧火。
“你会不会烧哦?别把灶给你烧坏了。”
顾涣有些不太放心地问道。
“我会。”
任宣拍着胸口说道。
“那行,你帮我把大锅灶点起来,人要烧水把青豌豆焯一下水。”
因青豌豆在冰箱里冻过,所以得焯水后才能下锅炒。这也是怕冻过的青豌豆不容易熟,回头吃半生不熟的青豌豆怕拉肚子。
“好。”
任宣开始放大灶里放柴,觉得放得差不多了,拿出引火草点燃,然后放进灶里。
“好了吗?”
顾涣的声音传来。
“……它熄了。”
任宣纳闷,明明他把引火草点燃了放进去的,还放了一些易燃的干草,为什么这火就是点不起来呢?
“让我看看。”
顾涣听到他这么说从灶前烧过来,往灶口一看。
“你塞太满了,没有空间让它烧起来。”
顾涣从灶里拿出一部分柴火,然后用打火机点燃引火草放进去。
不愧是经常烧火的人,顾涣两三下就让它们燃了起来。
火在柴火的帮忙下烧得很旺,一不会儿锅里就传来了火烧干的声音。
“我去把切好的肠肉香肠炒一下,这样吃起来才不会腻。”
顾涣把切成小粒的肠肉香肠倒进锅里,很快整个厨房都被它的香味弥漫在整个空间里。
顾涣一番翻炒,一点放点调料什么的,也就盐啊,蒜苗和酱油之类的。
因腊肉香肠本来就咸,因此顾涣在放盐时比平时少很多。
再把青豌豆放进去头翻炒,水分炒干后再把半生的米饭倒进去,在上面用筷子插几个出气孔,最后浇一些米饭或是水,把锅盖盖上。
趁着蒸米饭这会儿功夫,顾涣把厨房收拾好了。
厨房灶台这些要趁热收拾,不然等到饭后再收拾有些东西直接粘在灶上墙上抠不上来了。
蒸了十几分钟,顾涣就让任宣停目加柴,让余火继续蒸了几分钟,直到灶下的火完全熄灭,孔干饭也就弄好了。
“香,太香了。”
任宣早就坐在灶后面流口水了,他发现这孔干饭比顾涣和他形容的还要香上几分。
“怪不得你毕业后想回来,你们蜀省的人真的很会吃。”
任宣理解了,换成是他也想回来,毕竟蜀省的美食是出了名的多。
“我们这里的人赚的钱,大多数也都是炫嘴里了。”
顾涣笑道。
爱吃似乎是每个蜀省人的天赋,不管走到哪里都不忘记吃好吃的。
一件几十块的衣服再三犹豫,一顿几百块的火锅说吃就说,说的就是他们蜀省人了。
顾涣每天在家里吃都在琢磨怎么吃才好吃,一听有谁家杀猪,立即开着车就去了。
所以为了口好吃的猪肉,他可以开车跑几十里去买。
换成是其他地方的人,为了省点油钱,也不可能跑几十里去买肉。除非家里实在没肉吃了,不然他们更想躺下睡觉。
“可以吃了吗?”
任宣已经等不及了,看着顾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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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锅盖,一阵米饭香就传了出来。
“可以了。”
顾涣用锅铲把米饭翻了一下,见它们都熟了,再从锅底翻出一些腊肉香肠和米饭拌匀,再把它盛进饭碗里,这样一碗香喷喷的孔干饭就做好了。
“快快快,我要尝尝。”
任宣不用顾涣递,他直接把碗接过来,然后拿起勺子就是一口。
“嗯,太好吃了。”任宣被嘴里这股炸开的香味直接香迷糊了。
腊肉香肠经过油煸咬起来很有嚼劲,再加上米饭的柔软,这孔干饭名副其实。
如果有点腻的话,再吃点青豌豆,顿时又是一种香气在嘴里散开来。
果然,能混着一起吃的都是不简单的。
“明天我们摘豆角来做孔干饭吧!”
这是中午饭还没吃完,已经开始惦记上明天的了。
“好啊,明天早点起来,我们去地里摘豆角。”
顾涣不缺蔬菜吃,工人们帮他种了许多蔬菜。豆角这些都是家家户户必备的菜,它不仅可以煮着吃,还能炒着吃和炖着吃。
总之,豆角是一个万能配菜,怎么吃都香。
顾涣甚至偶尔还会煮了,不放盐也不放调料,就这样直接吃。煮熟的豆角吃起来是带甜味的,因此吃起来并不难吃。
“要多早?”
任宣迟疑地问了一下。
“大概六点就得起来,不然再晚点太阳大了,你肯定受不了。”
顾涣解释了一下早起的原因。
“这没问题,今天晚上我早点睡就好了。”
从没干过这些的任宣显然对六点就起床的事没有半点犹豫,爽快地答应了下来。
第二天五点半,顾涣就起床了。
顾先给醒了的猫狗们泡上奶粉,这才去把饭煮在锅里。
夏天蜀省吃得最多的是稀饭,不管是南瓜还是红苕,甚至是绿豆花生都可以掺进稀饭里。
这些吃腻了,还可以放豆角。
总之夏天稀饭吃个不停,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大家做不来的稀饭。
就算什么配菜都没有,不是还有白稀饭吗?
主打一个干饭可以不吃,稀饭却不能少的夏季。
顾涣从冰箱里拿出一块南瓜,把里面的瓜子掏出来,晚点拿出去晒干,攒多了炒熟就是南瓜瓜子。
等任宣下来的时候,已经六点二十,这个时候顾涣不仅把稀饭煮在锅里,甚至还掏了一些泡菜出来菜成碎粒,加入红油拌了一下。
“小涣,可以去摘豆角了吗?”
任宣从外面悄悄探头。
“可以了。”
顾涣拿盖子把泡菜盖好,把身上的围裙摘下来挂门后,就拿起一个篮子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