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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犯罪心理2

作者:吃肉能瘦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第十章犯罪心理2


    每日任务:送斯宾塞上下学。


    瑞德一家以前没有养宠经验,他们本来以为多少会遇到一些挑战,比如宠物咬坏家具,需要更多时间打扫屋子,却没想到一切异常顺利。


    威廉站在酒店浴室里,看着花洒下乖乖坐着的多哥惊讶地挑眉,没有抗拒水流,没有扑腾着甩水,更没有因为害怕而躲进浴室角落。


    这只大狗只是微微低着头,任由温水顺着毛发往下淌,只有偶尔水流溅到耳朵时,才会轻轻晃一下脑袋,温顺得像个懂事的孩子。


    “你之前一定有个好主人。”


    威廉忍不住发出一声喟叹,要是知道多哥能这么配合,可能戴安娜就自己上了。


    威廉一边用手顺着多哥的背往后捋,一边笑道:“你的毛真厚,在夏天可要吃苦头啦。”


    温水打湿多哥的外层皮毛时,明显能感觉到阻力。那外层毛像裹了层看不见的膜,水珠落在上面会先滚一圈,才慢慢渗进去。难怪在森林里跑了那么久,他的毛依旧干净蓬松,大概本来就有防水防尘的功能。


    威廉双手正揉搓着酒店常见的花香香皂,就看到多哥皱了皱鼻子,脑袋往旁边偏了偏,喉咙里发出细微的呜呜声,像是在表达不满。


    威廉立刻反应过来,人类觉得淡雅的花香,对嗅觉比人灵敏几十倍的狗来说,说不定像被强光晃了眼一样刺激。


    “抱歉抱歉,凑合一下。”他加快手上的动作,一边揉出泡沫,一边轻声哄道:“回去就给你买没有味道的宠物沐浴露,这次先忍忍,斯宾塞已经等不及和你玩了。”


    尽管斯宾塞本人并不介意,但在多哥彻底洗完澡之前,戴安娜是绝对不许自己的孩子碰他的。小孩子抵抗力本来就弱,万一流浪动物身上有寄生虫或者细菌病毒什么的,就比较难办了。


    多哥:也不是很想跟那个幼崽玩。


    不过,他原本微微抗拒的身体还是放松下来,他甚至还轻轻叹了口气,惹得威廉忍不住伸手挠了挠它的下巴:“你可真通人性。”


    浴室门外,斯宾塞早就等得不耐烦了,隔一会儿就敲敲门:“爸爸,洗好了没?我能进来吗?我也可以帮忙!”


    隔着门,紧跟着又传来戴安娜的声音:“还要等他把毛吹干,不然会感冒的,我们先去餐厅,点好菜等他们,他们好了就会过来的。”


    斯宾塞虽然不情愿,但还是听话地走了。


    “她有点儿霸道是不是?”威廉装作和狗狗说悄悄话,“我挺喜欢她这一面的。”


    多哥:咿……


    这个时代,狗狗是家庭一份子的观念似乎早已深入人心。


    多哥当天就被允许和斯宾塞睡一起,斯宾塞在床上,多哥在地毯上。


    斯宾塞会故意把胳膊垂下来,手掌刚好能碰到多哥的脑袋,然后一下一下轻轻摸着。多哥的毛又软又暖,指尖能感受到毛发下温和的体温,这种触感让斯宾塞觉得特别安心。


    戴安娜假装抱怨:“他都不需要我们读睡前故事了。”


    威廉补刀:“亲爱的,严格意义上讲,文艺复兴时期的民谣并不能算是睡前故事。”


    戴安娜挑了挑眉:“至少比你讲的法律案例强吧?邻居家的狗咬了人该怎么赔偿——的确是催人睡眠。”


    夫妻俩的拌嘴声渐渐低了下去,多哥感到摸自己的手也不动了,就把头埋进爪子里,闭上眼睛睡觉。


    回程的路上,戴安娜提前打电话订了必需的宠物用品,宠物窝、食盆、无香沐浴露,还有斯宾塞特意要求的大狗狗专用玩具。


    到家简单收拾行李后,一家人分工合作,把多哥安顿好。


    威廉把宠物窝放在客厅的角落,铺好柔软的垫子。戴安娜把多哥的食盆洗干净,倒上温水。斯宾塞拿出马克笔,在狗屋的最上方歪歪扭扭地写下了“多哥的家”这几个字。


    他们见大狗对多哥的名字有反应,去摘他的名牌时还会躲闪,就决定不改名字。


    晚上,多哥趴在自己的新窝里,看着斯宾塞在客厅里跑来跑去,听着戴安娜在厨房做饭的声响,闻着空气里饭菜的香味,忽然觉得这个陌生的家,有了点熟悉的暖意。


    就像回到了诺姆镇。


    和靠近北极圈的小镇比起来,拉斯维加斯的生活截然不同。


    但对多哥而言,并没有什么挑战,他基本都顺顺利利的,就算遇到困难,多试几次也就搞定了。


    每天早上,戴安娜送斯宾塞去学校,然后自己去上班,她在大学教15世纪文学。傍晚,通常也是戴安娜接斯宾塞回家,毕竟律师的工作比大学教授要忙太多了,偶尔戴安娜有事才会让威廉去。


    瑞德家其实住得离学校很近,走路十分钟就到,但因为年纪小,家里人都不放心他独自出门。


    他们对多哥的看管会放松一些,第一次发现他偷偷溜出门还担心过,但多哥总会在饭点前回来,和钟表一样准。再加上他们确实没有很多时间遛他,渐渐的也就放任不管了。


    威廉开玩笑:“他把我们家当饭馆呢。”


    戴安娜瞥了丈夫一眼,说了一个俗语,类似“五十步笑百步”。


    威廉:……我还是吃自己的吧。


    又一个周一早餐,戴安娜载着斯宾塞出门,刚开出去两分钟,就从后视镜里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多哥正跟在车后,四条腿在人行道上迈得飞快,深色的毛发在风里向后贴,却始终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既不被人或车裹挟,又能牢牢跟着车子。


    戴安娜心里一惊,怕他出意外,赶紧放慢车速,在路边停下,打开车窗喊:“多哥!快回去!”


    可多哥只是停下脚步,蹲在路边,蓝色的眼睛望着她,尾巴却依旧坚定地竖着,丝毫没有要听话回家的意思。


    戴安娜没辙,轻轻埋怨了一声,只好继续往前开,心里想着多哥跑一会儿累了就会回去,拐弯之后她发现没有多哥身影了,以为他追不上回去了。


    然而,戴安娜没想到,等她把车停在学校门口,刚抬头就看到那只大狗已经乖乖坐在校门口的花坛边,吐着舌头,像是在说“你们怎么这么慢”。


    斯宾塞发出快乐的笑声,跳下车紧紧抱住多哥,一个劲儿地拍他的脑袋和肩膀。


    戴安娜在后面喊:“你的书包!”


    有个家长刚好与他们同路,目睹了这个过程:“那可真是条好狗。”他打量着漂亮的多哥,啧啧称赞:“你们那儿买的?”


    斯宾塞微微抬起下巴:“路边捡到哒。”


    当天威廉听说了这件事,挑了挑眉,然后对妻子说:“明天我去送。”戴安娜知道他在打什么鬼主意,想了想还是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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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天早上,威廉告别妻子,没有开车,而是牵着多哥,带着斯宾塞一起往学校走。


    路上,他特意放慢脚步,让斯宾塞牵着多哥走在前面,和他们隔了两三米的距离,不断观察多哥的反应。


    遇到过马路时,多哥会先停下脚步,抬头看红绿灯,还会用身体轻轻挡住斯宾塞的腿,防止他往前冲。


    遇到上学的小朋友和家长,多哥会轻轻摇尾巴,眼神温和。可一旦有陌生的车子或路人靠近,它就会微微绷紧身体,耳朵竖起,保持着警惕却不攻击性的姿态。


    威廉:啊哈,没想到家里有了只狗保姆。


    头几次,戴安娜虽然答应让多哥送斯宾塞上下学,但自己会偷偷在后面跟着。


    她发现多哥的确如丈夫所说毫无纰漏,他不仅会注意往来车辆,还会留意人群,用不同的态度对待陌生人和学生。


    渐渐地,她也就放了心,每天目送他们出门,然后和老师发信息确定斯宾塞安全抵达了学校。下午她也不必提前下班绕路去接,等她开车到家,刚好能遇见他们回来。


    斯宾塞读的小学是这个社区最好的学校,住附近的家长通常都会把孩子送去那个学校,邻里关系非常亲近和睦。


    很快,人们就发现靠近校门口这段路每天都有两道有趣的身影——一大狗一小只,他们成了学校附近一道熟悉的风景。


    路过的家长和老师,每次见到多哥都会笑着跟他打招呼:“今天又来接斯宾塞啦?”多哥也会朝他们点点头或者摇摇尾巴,仿佛真的听懂了。


    瑞德一家在当地社区也算是比较有名。


    这个社区本身属于高档社区,治安比较好,瑞德夫妻也属于高知分子,受人尊重。再加上斯宾塞这个孩子本身就比较特殊,智商测过属于天才,因为跳过两次级,学校老师对他也多有关注。


    威廉非常喜欢小孩子,同时也为了帮助儿子交更多朋友——每次跳级,小天才斯宾塞都要重新融入班集体,这是个不小的挑战——于是他自愿在社区的棒球队当教练,他大学时候是校棒球队的,技术不错。


    周六,威廉带着不情愿的斯宾塞和乐意散步的多哥,给社区的其他孩子做棒球训练。


    “好了,我们先两两组队,练习传球!”威廉拍了拍手,把棒球分给孩子们。


    一个戴着棒球帽、穿着蓝色运动服的小男孩从人群里跑了出来,眼睛直直地盯着多哥,脚步都挪不动了。


    他犹豫了一会儿,终于鼓起勇气走到斯宾塞身边,小声问道:“你好,我叫赖利,我以前就看到过你们,他可能真棒!我能摸摸他吗?”


    斯宾塞听到声音,抬起头,看到赖利眼里满是期待的光,原本紧绷的嘴角轻轻弯了弯,他虽然不太擅长和陌生人聊天,却从不吝啬对多哥的分享。


    “当然可以。”


    多哥像是听懂了,温顺地低下头,把脑袋凑到赖利面前。赖利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指尖刚碰到多哥柔软的毛发,就忍不住笑了出来。


    他一边摸,一边叽叽喳喳地问:“多哥会什么呀?会捡球吗?会握手吗?”


    “他什么都会!” 斯宾塞听到关于多哥的话题,一下子打开了话匣子,两小只凑到了一起,仿佛有说不完的话。


    在威廉傻乎乎叉腰站着的背景下,斯宾塞和他新交的朋友赖利,带着多哥跑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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