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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崛起发迹的第一桶金

作者:三条金鱼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天灵盖遭遇重创,黑熊吃痛不已,更加疯狂地冲撞大树。


    曹德单手紧紧握着树干,右手挥刀速度同样飞快。


    一人一熊生死相搏。


    须臾,黑熊庞大身躯摇摇晃晃,紧接着毫无征兆地轰然倒地。


    见此情景。


    曹德非但没有下去查看,反倒是更加小心。


    凡是猛兽,大部分懂得装死。


    眼瞧着野兽好像已经死了,真要是不知轻重的贸然过去查看,野兽一旦发动濒死攻击,最差也是个同归于尽。


    曹德前世虽不是职业猎人,却没少因为任务原因长期潜伏山中,时不时就会和野兽发生正面碰撞。


    深知野生野兽各个狡猾如狐。


    哪怕是看着愚笨的黑瞎子,也有让人防不胜防的一面。


    等了十分钟不见黑熊动弹,曹德深吸一口气,手握钢刀跳到地面。


    说时迟那时快。


    曹德手起刀落,狠狠看向黑熊脖颈薄弱位置。


    鲜血喷涌而出,染红了曹德全身。


    没了脑袋。


    黑熊也就不足为患了。


    小心环顾四周,曹德绕到大树后面捧出准备多时的艾草。


    将艾草分成三份,掏出火石火镰分别点燃。


    顷刻间,三堆艾草升腾出呛人浓烟。


    此时正值七八月份,正是艾草大量生长的季节。


    艾草除了可以治病,本身气味还具有驱赶蚊虫,野兽的效果。


    顺便掩盖分解兽尸过程中,因此产生的血腥味。


    除了这些。


    滚滚烟尘还能起到一定程度的封烟效果,遮挡附近野兽的视线。


    一切准备就绪,曹德念念有词。


    “老子为了憋出金胆,这几天累得跟三孙子似的,贼老天,一定要给面子啊!”


    靠着前世从猎户口中得到祖传秘方,曹德布下天罗地网,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只为人为提升熊胆品质。


    兽药不用于自然生长的草药,具有着一定的变化能力。


    犹如熊胆。


    常见的熊胆多是菜胆,品质稍好一些的则为铁胆。


    至于金胆,稀有程度仅次于百年人参。


    下一秒,曹德弯腰蹲在黑熊尸体前,先是用手比划着下刀的位置。


    确定好挖胆下刀比例,曹德撕下一截袖子捆绑在刀刃中间位置,握着绑上抹布的刀刃,朝着黑熊腹部开始下刀。


    锋利刀尖轻易划破黑熊腹部,曹德犹如一名高明的外科医生,一点点扩大破口面积。


    过了片刻,曹德丢下钢刀,单手探入黑熊腹腔。


    凭着手指触感避开腹部胆囊,分开内部五脏六腑。


    “成了!!!”


    曹德徒手取胆,但见一枚冒着热气的暗金色熊胆出现在眼前。


    见到成功憋出金丹,曹德恨不得跳起来大吼大叫!


    古语有云,一枚金胆半颗参。


    记住了。


    这里说的人参,可不是普通人参,而是传说级的百年野山参。


    正儿八经的六品叶人参。


    高兴劲仅仅持续了十几秒,曹德调整好心态继续忙碌。


    挖出金胆只是第一步,下一步还需要继续开宝盒。


    再次从树后找出东西。


    一只装有几两粗盐的小布包。


    随后,曹德重新捡起钢刀,分别砍下黑熊的四肢熊掌。


    黑熊身上有四宝,熊胆,熊掌,熊皮,胸骨。


    反倒是熊肉,味道腥臊发柴。


    达官显贵闻着就觉恶心,一分价钱就卖不上。


    切下熊掌暂时丢到一旁,曹德开始扒皮,去骨。


    顺着黑熊断裂的颈部下刀,一路延伸到黑熊的屁股位置。


    调转刀尖,犹如庖丁解牛一般剥取熊皮。


    虽然熊皮已经千疮百孔,但是蚊子再小也是一块肉。


    卖不上整张熊皮的价,但还可以将熊皮分割成小块,用来制作鞋帽,护膝,坎肩这类衣物。


    扒下整张熊皮,曹德手持钢刀又开始剃除熊皮内部的脂肪和血筋,尽可能将上面残余血肉清理干净。


    花了二十分钟,熊皮勉强达到了又薄又均的标准。


    包中粗盐开始涂抹无毛的一面。


    皮面全部涂抹上盐巴。


    剩下的就是剔骨了。


    熊骨的整体价值比不上虎骨,但是某些部位的价钱却能和虎骨一较长短。


    分别是膝盖骨,腕骨,胸骨,肋骨。


    “嗷……”


    突然,一阵虎吼惊得曹德立刻停下手里的动作。


    山中猛兽众多,既有黑熊,自然也有虎豹。


    四周艾草烟雾逐渐散开,一系列工序带来的血腥味开始快速扩散。


    听声音,这只老虎距离此地还有一段距离。


    发出虎吼之音,并非是闻到这里的血腥味。


    很可能嗅到黑熊一路追杀曹德,沿途流下的斑斑血迹。


    万幸。


    该拿的东西拿得差不多了。


    现在撤退为时不晚。


    至于几百斤的熊肉。


    抱歉,曹德打从一开始就没想过拿走熊肉。


    天气炎热。


    未经任何处理的熊肉,数小时内就会彻底腐烂变质。


    想要长期保存,要么是在冬天捕猎,使用积雪放入黑熊腹腔,快速降低黑熊体内温度,随后分解冻在外面。


    倘若是夏天处理鲜肉,或是大量涂抹盐巴,进行风干晾晒。


    又或者使用烟熏的方式蒸发水分,长期保存。


    无论哪一点,都不适合现在曹德。


    家无隔夜粮。


    上哪去弄大量的盐巴。


    先前从狐朋狗友手里“借”来的一两多银子,全都用来购买烈酒和少许处理熊皮的盐。


    还有一条原因。


    促使曹德必须放弃这些熊肉。


    人言可畏。


    若是请村里人帮忙搬运熊尸,必然会有人问起熊胆,胸骨,熊皮。


    如实回答,引人非议。


    不予答复。


    等于不打自招。


    无力自保之前,任何露白之事都是取祸之道。


    说不拿肉,但也不能一点不拿。


    拿走一部分丢在沿途,用来分散野兽注意力,避免自身血腥味,成为野兽眼中的猎物。


    “娘子,给我找一套干净衣服,小瑶,伺候我冲洗身上的血迹。”


    天色渐黑之际,一道人影敲响了房门。


    白雨薇和陆瑶两姐妹听到曹德的声音,不约而同冲过去开门。


    “啊!!!”


    只见门口站着一名浑身是血的男人,身上长着黑黝黝的野兽皮毛,二女吓得眼眶泛白,差点晕死过去。


    “别叫,我是你们男人,进屋说!”


    担心引来邻居窥探,曹德一把将二女推进屋中。


    关上关门,曹德将披在身上的熊皮丢在地面。


    确定曹德是真人。


    而非妖怪所变。


    二女的恐惧心情非但没有缓解,反而更加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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