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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太子殿下抓住了鹿编修的小辫子

作者:花筱桃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另一边,昭狱深处,血腥气浓得化不开。


    沈鹤归闲适地端坐在太师椅上,苍白的指尖拈着块小巧玲珑的白糖糕,优雅品尝着。他斜对面的刑架上,悬着一具已不成人形的躯体。


    林守白在刑架两步外挥动手臂。蘸饱了盐水和辣椒汁的皮鞭带着尖啸落下,每一下都激起一声不似人声的凄厉惨叫。


    就着惨叫声与鞭挞的节奏,沈鹤归享受般微微眯起冷而长的凤眼,一口甜糕配一口清茶吃着。


    淡粉的唇轻轻吹开浮沫,呷下最后一口茶水,才对着那团血肉模糊的身影温和开口:“这么久还不说,难道是想孤亲自动手?”


    沈鹤归扶椅起身,搓了搓指尖上细碎的糖粉,缓慢而优雅的走到刑案前,从烙铁,拶指一路选到锡蛇,钩肠。


    知晓沈鹤归要来,这里的所有刑具都是崭新的,而且都是以金玉打造,美观又残忍。


    沈鹤归垂眸看了眼身上的宽袍大袖,最后选了柄精致小巧的长柄钩子。见他上前,林守白自觉退守一边,而后收起了挂着血肉的长鞭。


    离刑架越近,血腥气越浓,沈鹤归也就越兴奋。囚犯身上为数不多的破碎布料被彻底勾开,隐私被明晃晃的暴露在明暗不定的烛火下。


    身体最柔软脆弱的部位与冰冷坚硬触碰,囚犯心底涌上些许惊慌。


    “你要做什么?!”士可杀不可辱!


    沈鹤归的面容半明半暗,嘴角勾起的弧度带着莫名的兴奋感:“你也曾是孤的臣子,当然是赏你死前再快活一番。”他从怀中摸出一个白玉瓶,让林守白给囚犯灌下去。


    白玉瓶里装的是燕京勾栏里的顶级好药。据说一瓶喂下去,死人都能起反应。


    林守白的动作熟练又利落,约莫三四个呼吸后,刑架上的囚犯不受控制的有了反应。


    林守白自小与沈鹤归形影不离的长大,所以沈鹤归的所有秘密他都知晓。


    那是一个极其普通的盛夏,闷热无比,夜半十分突然天降暴雨,雷声不断,他察觉到有人靠近他的床榻,急忙拔刀惊起。借着明灭雷光,只见沈鹤归穿着一身湿透的白色中衣,像个幽灵一般木木地站在他床榻前,要求他立刻出发,去找几个样貌周正的女子来。


    当时他不明白沈鹤归为什么提出如此奇怪的要求,直到第二日,沈鹤归又让他去找几个貌美的男子来,他这才知晓,他的主子不举了。无论男女都无法提起主子的性趣,用最厉害的药也不行。


    自此,他一直跟随的主子生出了些奇怪的癖好,比如见血会兴奋,再比如,会收藏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总之同为男人,看的他某处隐隐作痛。


    沈鹤归掂了掂金钩,朝下撩了眼,“这尺寸,不怎么样。孤听说你去岁背着妻女纳了妾,那妾于岁末给你生了个儿子。”


    冰凉的金钩与滚烫的褶皱触碰,带起莫名的刺激与战栗。


    囚犯更慌了:“你对我儿子做了什么?他只是个孩子,什么都不知道。”


    沈鹤归点了点头,没答。


    光洁如玉的手腕微微用力,令人牙酸的血肉声随后响起,一对红白之物被挑起丢在了地上,像屠宰场的垃圾下水一般。


    人在兴奋的时候,会疯狂分泌多巴胺,所以刚开始囚犯并不觉得痛。


    “再不说,孤这钩子对准的可是你那还在襁褓里的儿子。”


    “魔鬼,你是魔鬼!”囚犯惊骂道。


    沈鹤归嘴角的弧度一点点敛去,面色骤冷,他将染血的金钩往林守白怀中一掷,冷肃下令:“去,将他儿子抱来!”


    “是!”林守白当即领命,转身便走,同时在心中飞速盘算着该去何处抱个孩子来圆沈鹤归的谎言。


    “别去……我说!别去……”囚犯彻底慌了。


    而且迟滞性的剧痛袭来,让他彻底失去思考辨别的能力,冷汗布满囚犯的额头。


    他被彻底毁了,别院的儿子便是他家唯一的香火,他绝不能成为这一脉香火断绝的罪人。


    沈鹤归慢条斯理的将垂坠到胸前的长发理到身后。


    他应该将长发束起,换身衣裳再来的,真是令人遗憾。


    林守白非常及时的止住步伐。


    “甲辰科会试……”他深吸一口气,想要化解周身越来越剧烈的痛意,“我受命充任副主考。一场完美的会试舞弊,非一人之力可成……”


    沈鹤归掸了掸衣上几乎不存在的灰尘,冷声打断道:“孤耐心有限,说重点。”随即,他侧首向林守白递去一个简短的眼色:“喂他些麻沸散。”


    林守白从怀中摸出一个褐色小瓶,数了足量的药丸给囚犯喂了下去。


    昭狱的药绝大部分出自太医院,药效好,见效也快。囚犯紧绷的肌肉逐渐放松下来,招供也清晰连贯了不少。


    “庆和二十二年正月刚过,通政使李大人便设宴相邀。席间屏退左右,直言有位江南熟人之子于今科应试,望我行个方便。在我坚持不懈地追问下,李大人悄声告诉我,应试之人是当今内阁首辅的的外孙,张隆。”


    “我在礼部多年,深知考场规矩。若直接录取,风险太大。便定下以‘天地玄黄’四字为关节,命那考生在破题、承题、起讲、收结四处,各嵌一字。既隐蔽,又便于同考官识别。”


    “暗号舞弊,最关键的环节是要让这份试卷顺利抵达该到的房官手中。我便利用职权,将心腹王翰林安排为《诗经》一房同考官。又买通受卷官,凡见有‘天’字开头的试卷,立即密送王翰林处。为防万一,出纰漏,我又命弥封所书吏在糊名时,于试卷背面用米汤画一圆圈。待试卷送到誊录所,王翰林只需用手一摸。”


    疼痛褪去,囚犯的肚子发出连串的咕响,他饿了,很饿很饿。又因大量失血,口中干渴无比。


    他抿了抿唇间的血腥,继续道:“可谁知那张隆极为不济,连基本的四书文都写得颠三倒四。王翰林不敢擅自荐卷,只好连夜寻来枪手重作一篇。”


    沈鹤归回到桌按前,倒了盏茶水却并不饮:“可就算找来抢手字迹也不同。”


    “殿下可还记得庆和二十年的的探花鹿文笙,他不光写得一手好字,还会仿人笔记,只要提供的样本够多,他能仿的天衣无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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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是吗?”沈鹤归纤长的手指转了转茶盏,原本苍白的指腹被烫的通红,但他仿佛感受不到痛意一般。


    囚犯似陷入久远的记忆,“鹿大人不仅长的好,才学也十分出色,那份答卷写的太过优秀,逼的我们不得不改了又改,以防殿试露馅。当时只觉可惜,我家中没有适龄女儿。”


    “他抢一份卷子收多少?”沈鹤归问道。他脑中莫名浮现出几刻钟前在宣武大街上与鹿文笙擦肩而过的画面,继而又想到那一年的恩科。


    奉天殿上,少年张扬俊俏,锋芒毕露。那时,是他与肃王斗的最激烈的时候,他缺钱更缺人,原本想着将鹿文笙外放几年,既能保他不卷入党争又能挫挫他的锋芒,打磨一下这段良才。


    哪成想鹿文笙无比狂妄,硬是想位列三甲。后来借着肃王与陛下的高枝,更是成了狂徒,日日觊觎他,连他退一步,将计就计将自己送入皇陵了都要前来调戏一番,妄图他学女子,雌伏于他的身下。


    简直荒谬至极!


    “这我不知。鹿大人平常受首辅张大人的庇护,那次并未收钱。”顿了顿,他补充道:“不过听说后来,首辅大人专门为她设了私宴。”


    沈鹤归收回思绪:“他经常替人代考?”


    “是。”


    沈鹤归:“你知晓名单?”


    “略知一些。”


    沈鹤归:“我与沈照斗了数年,大大小小的官死了不少,现今朝堂有多少官员是由舞弊得的进士,封的官?”沈照是肃王的名字。


    “一时数不清。”


    沈鹤归:“守白,放他下来写名单,人好好治,别让他死了。”


    沈鹤归将已经温了的茶水递给他:“孙由简,好好写,若结果让孤满意了,不光你的儿子会无事,礼部侍郎的位置你也能好好回去坐,升官也不是不可能。”


    儿子是孙由简的命根,官位亦是他的命根,所以沈鹤归的话落,原本萎靡的孙由简眼底骤然发亮。


    “罪臣谢殿下开恩!”原以为他必死无疑,不想还能绝处逢生,他要回家,给他的儿子好好谋未来。


    昭狱内空气不流通,除了血腥味还有一些奇奇怪怪的味道,沈鹤归不喜,便先去外面的马车里等。


    太子殿下的马车外看无比低调,内里却是精致奢华,车厢四壁皆以珍贵的紫檀木包嵌,打磨得光滑如镜,隐隐透出暗香。车窗悬挂的也不是寻常锦帘,而是用金丝勾勒花纹的软烟罗,日光透过,滤出一片柔和光晕,既保证私密,又不显昏暗。脚下厚厚的绒毯,织金缀玉,不仅美丽,踩上去柔软又舒适。


    约莫过了半个多时辰,车外传来沉稳的脚步声。车帘被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掀起,林守白弯腰踏入,将一大份墨迹初干的名单递到沈鹤归面前:“殿下,都在这里。除了历年会试还有一些地方乡试。”


    沈鹤归接过名单,目光先是锁定了鹿文笙的代考记录,发出短促的冷笑:“可真是胆大包天的狂徒!”


    随后一个个参与舞弊的官员与代考生官职映入眼帘,沈鹤归捏着名单的指节逐渐发白。


    “这可真是烂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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