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睡觉前,程橙和霄霄宝贝约定好了,明天早上吃完早饭就送她去大姨家,跟姐姐哥哥们一起玩。
妈妈要出去一趟办事,不能带她,小家伙就睁着一双圆溜黑亮的眼睛望着她,那湿漉漉的小眼神,程橙差点就没抵挡住!
幸好最后仅存的理智及时阻止了她,她答应晚上多给小家伙讲半个小时的西游记,小凌霄勉强答应了去大姨家。
早上程橙懒得开火,带着小家伙去国营饭店搓了一顿,一大一小吃得都很开心!
路上,程橙去了一趟供销社,碰见了隔壁邻居罗小娟,她是这家供销社的售货员。
“罗同志。”
程橙牵着霄霄宝贝走过去,虽然与这位邻居交集不多,大家都每天早出晚归,去上班或是下班回来的路上会碰见,打个招呼。
不过程橙对这位女邻居可谓是非常熟悉,无他,主要是隔壁婆媳俩三天两头吵架,每天三小吵,三天一大吵!
她见过罗小娟的婆婆,干瘦矮小的一老太太,总爱斜着眼睛打量人,爱说教,仗着长辈的身份指手画脚。
有一次,程橙从菜市场买菜回来,从他们家门口路过,被院子里的老太太瞧见手上拎了一斤猪肉。
老太太莫名其妙叫住了她,说了她一顿,大意就是她一个女人带着一个丫头,不该天天吃这么好,不配吃肉,应该把这些肉献给那些干大事的男人,这才是对的!
程橙还没发火,罗小娟就从屋里冲出来了,摔摔打打,骂了她婆婆一顿,转身又不好意思跟她道歉,随即婆媳俩又开始吵架。
看那架势,程橙赶紧回去了,躲在院墙墙角下,和小凌霄一边听隔壁婆媳大战,一边吃早饭。
罗小娟是一个脾气火爆、性格很有韧性、魄力的女人,程橙还挺喜欢她这性子的,这样的性格不会被人欺负,就算被欺负了,也不会忍气吞声,肯定会为自己讨个公道!
罗小娟扬起了笑容,打招呼:“程同志,霄霄,你们要买什么?”
程橙笑着回:“帮我称两斤水果糖。”
“得咧!”
罗小娟转身就从柜子里抓水果糖,手法极准,一分不差,刚好两斤。
程橙把钱和糖票递过去,就听见对方小声地问她:“要桃酥不?还剩一点点,不要票。”
闻言,程橙眼眸一亮。
压低了声音,“要!”
罗小娟没再说什么,神态自若地转身,进了里面的小门,不一会儿就出来了。
一手交易,一手付钱,两人互换了一个眼神,配合默契。
程橙心中明白,这肯定是她们售货员的内部福利,弯唇笑起来:“罗同志,谢谢你啊!”
罗小娟冲她点头,使眼色让她赶紧走,有事回去再说!
转身她就去忙了。
出了供销社,程橙就打开了袋子,抓了一块桃酥给小家伙吃,带着东西去肉联厂家属院。
以前原身来大姐家,几乎都是空手上门,程橙有意挽回形象,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维护大姐在婆家的地位,好别让大姐难做。
带礼上门看望大姐和外甥女,总挑不出错。
严家分到的是一户两室一厅的屋子,七口人挤在四十多平方米的屋子,现下倒还是住得开。
把客厅隔出了一个小空间,给大妮、二妮住,姐妹俩睡上下铺,牛牛跟着爷爷奶奶住,程萍和严建华夫妻住一间,还不算太拥挤。
只是等孩子们逐渐长大,肯定就不够住了!
“害,你这孩子来就来,买什么东西啊?家里啥都有,糖票多稀贵,自己留着用!”
刘秀莲脸上堆着笑,一边摆着手推辞,脸上带着客气的热络。
程橙扬起了唇角,大大方方的,语气轻快又亲切,“秀莲婶儿,买给自己亲外甥女、亲外甥吃,再稀贵也值得!给大妮二妮、牛牛甜甜嘴儿!”
刘秀莲眉梢的笑意愈发深,心中划过了一丝诧异,难不成儿媳妇这次说准了,她这妹子比以前懂事了不少!
“快进来坐!”
门口走廊上探头探脑、竖起耳朵盯着严家动静的不少,住在筒子楼就这一点也不好,没有什么隐私。
谁家发生了什么事、来了客人、夫妻间吵个架,不出一刻钟,整栋筒子楼都知道了。
刘秀莲见状,有意给儿媳妇涨涨面子,抓了一小把水果糖,出去散给左邻右舍、跟自家孙女孙子关系好的小辈。
语气责怪又不经意间炫耀了一番儿媳妇妹妹买了糖和桃酥上门来看外甥女,大肆夸了一番。
正准备回去,就见小萍她妹子出来了。
“小橙,咋不多坐会儿?中午留下来吃饭。”
“婶儿,我还有事,先走了。”
“一会儿忙完,再回来好好陪婶子说说话。”
说话间,程橙下了楼。
担心时间快来不及了,她打算早点去湖心公园守株待兔,搭了公交前往公园东门。
赶在八点半到了湖心公园,还提前了半个小时。
大概是因为周末的原因,来公园游玩的人不少,程橙到了丁蔓蔓说的汇合地点,他们还没来。
她找了一棵大树,站在树荫下躲太阳,偶尔从树后面探出一双清凌凌的眼睛,心中思索怎么解决常文斌这渣男。
原身和丁蔓蔓、常文斌是一个高中的,只不过常文斌比她们高两届,原身刚入高中就听说了常文斌才子之名,是他们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而且常文斌这男狐狸精生得文质彬彬,白脸书生气,加上会写诗,倒是很能唬人,迷倒了一众女生,在学校里颇受女生们和老师的喜爱。
原身也不例外,只不过原身从小到大都被家里人宠着的,要星星不要月亮,原身又生得好,有那个自信,没有像其他人一样追逐常大才子。
原身捏着分寸拿乔,还不等有结果,对方就已经从学校毕业了,这份少女心事最后无疾而终。
后来原身在爷爷的安排下去了京城,跟周越结了婚。
原身在小地方长大,初到京城,见识了京城的繁华和差距,心里越发自卑,但面上越装得自信,可还是不免在那群天之骄子的大院子弟面前露了怯。
京城之行给了原身莫大的打击,令原身变得敏感又自卑,原身的性子又尖锐,回来后性情大变,恨上了所有人!
就在这时,她又遇上了温文尔雅的常文斌,在对方有意无意的追捧撩拨下,原身很快就沦陷了。
常文斌从高中毕业后,去了文教局任职,而原身不愿待在京城,回到老家后,在周家的安排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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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图书馆工作。
文教局又是图书馆的上级单位,一来二去,原身跟常文斌就熟捻了起来。
丁蔓蔓从高中开始就捧着原身,算是小跟班,原身虽然是农村的,但手头上比丁蔓蔓这位城里人宽裕得多。
常文斌的试探追求,原身知道自己嫁了人,煎熬纠结后还是忍不住沦陷了,她在常文斌这里找到了自信和魅力。
丁蔓蔓作为原身的好姐妹,自然也就知道了这件事,对原身的犹豫大力劝说,鼓吹爱情自由,又自告奋勇要帮好姐妹考察常文斌,主动担任了俩人的传话筒。
忽然,余光无意间扫到了正肩并肩走来的一对男女,程橙看清了来人,纷乱的思绪骤然被打断。
下意识地往树干后面藏了藏身体,一双清凌凌的眼睛暗地里观察他们。
常文斌穿了一件白衬衫,戴了一副黑框眼镜,长得确实小白脸,举手投足间散发着书卷气。
程橙盯了一瞬,要是涉世不深的姑娘,确实容易被骗。
一旁,丁蔓蔓不知说了什么,那张脸上竟然浮现出了娇羞,羞答答地抬起头望着男人,抛了一个媚眼。
靠!程橙瞳孔骤然放大,连呼吸都忘了,满眼的惊愕。
令人作呕的还在后面,只见常文斌抬手碰了碰丁蔓蔓的头顶,小白脸上显露出了醉人的温柔。
程橙想起了那次在国营商场门口碰见了常文斌和另一个女同志的事,敢情这家伙不是脚踏两条船,而是三条船啊?
震惊过后,程橙觉得好像不算意外,搞不好常文斌是位海王呢,也说不定!
就常文斌那招蜂引蝶的本事,没准她还真猜对了!
原身把常文斌当真爱,结果人家只把她当做鱼塘里的鱼,额……
程橙忽然觉得她可能猜中了全部的真相,顿时有了主意。
是海王的话就好办了,她记得这年代好像有流氓罪,还判得挺重的,严重的要吃枪子儿!
程橙稍稍整理了一下自己,扬起无懈可击的笑容,从容地走出来。
“常同志,蔓蔓你们什么时候到的?我没来迟吧?”
刹那间,两人就分开了,纷纷看向了前面。
丁蔓蔓表情僵了僵,眉宇间闪过了一丝不高兴,随即就笑容满面,走过来挽程橙的胳膊。
常文斌抬起的手,若无其事地放了下来,好似什么都没发生过,嘴角噙着一抹笑。
目光里透着深情,含笑望着程橙,“小程同志,我们也是刚到,在门口和丁同志碰上了。”
yue~
这死渣男的眼神令人作呕,好想套麻袋揍一顿!
程橙的目光落在了对方的手腕上,眼神暗了暗,这块手表没记错的话,好像是原身送给常文斌的,上海牌的。
原身用周越寄回来的钱买的,因为没有手表票,还花了高价才买到的。
程橙笑容不变,再等等,不着急,沉住了气,“那我们走吧,去买票。”
“好。”常文斌冲她温柔一笑。
程橙:……
常文斌不愧是海王,心理素质就是好,看不出一丝一毫被抓包的心虚,还冲她放电眼,死渣男!
以为她眼神还跟以前一样不好使啊,大错特错,姑奶奶我现在眼神清明,火眼金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