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科研大佬的美艳前妻》
7. 第7章
得到她大姐这句话,程橙就像得到了赦免圣旨,开心的笑起来!
程萍却没再搭理她,转身把她带来的东西规整,又去看程橙今天去菜市场买了那些东西。
危机解除,大妮、二妮眼神亮闪闪的看着小姨,脸上神情写满了佩服和恍然大悟!
原来妈妈生气的时候,还能这样做啊?
她们好像懂了什么。
小凌霄则是高兴起来,一会儿跟在妈妈后面,一会儿跟在大姨后面,露出了两颗小梨涡。
程橙仿佛卸下了一桩心事,叽叽喳喳地跟在她大姐身边,说她今天在菜市场大展身手,抢到了三斤半的排骨!
“姐,大妮二妮,你们中午别走了,我做饭给你们吃!”
程萍瞅了她一眼,没说话,眼神里流露出的意思,大概就是就你那手艺,说得好听,别糟蹋食物了,还不是她来做。
程橙悻悻然,为自己辩解:“姐,我最近在图书馆发现了一本做菜宝典,上面的做法我全学会了!”
“真的!我不骗你!”
说罢,她眨了眨她的卡姿兰萌萌大眼睛,一副乖宝宝的模样。
原身在图书馆上班,平常也没有什么人关注她,图书馆虽然下架销毁了一批禁书,但几本食谱应该还是能找到的。
再说了,谁知道她在图书馆看过哪些书,学了哪些东西,倒是给了她一个很好的理由。
“哼,不信今中午我掌勺,保证惊艳你们!要不是家里没有梅菜干,不然中午倒是可以做一个梅菜扣肉让你们尝尝。”
闻言,程萍眉毛都没抬,招手喊来大妮:“大妮,你回去问你奶要她去年收起来的梅菜干,拿些过来。”
大妮立即点头,拔腿就要跑。
程萍在后面大声喊:“回去跟你奶说,中午不用煮我们的饭了,我们在你小姨家吃。”
程橙记得她还有一个小外甥,连忙补充道:“大妮,记得把牛牛也带来,中午小姨给你们做梅菜扣肉吃!”
“知道了!”
大妮一眨眼就跑不见人影儿了。
二妮舔了舔干涸的嘴唇,看到桌子上有水壶和搪瓷杯,立马走过去。
给自己倒了一杯水,端起搪瓷杯就要喝,被程橙瞧见,脱口而出:“脏!不干净!”
二妮捧着搪瓷杯,眼神无措的看着小姨,像是犯错了的孩子。
程橙急忙解释,“二妮,这个杯子被不干净的人喝过,还没消毒,你别用它喝水,小姨给你找个干净的杯子。”
说着,程橙拿走了她手里的搪瓷杯,从碗柜里找其他的杯子,突然才发现家里面只有手上这一只搪瓷杯。
顿时有些囧,“我忘了家里没有多余的杯子了,二妮你先用碗喝,改明儿小姨去国营商场买一套新茶杯回来,这样你们来家里就有杯子用了。”
说完,程橙赶紧拿了两个碗去外面洗洗,然后回来亲自给她大姐和二妮倒了两杯水。
还忘了小凌霄,急急忙忙又跑出去洗了两只碗,给霄霄宝贝倒一碗,给自己倒一碗。
喝完水,程萍挥手让二妮带小凌霄去外头玩。
一双凌厉的眼神看向了程橙,她没说话,等着小妹自己交代,看是不是真的悔过了,还是哄她的谎话。
程橙被这样的目光盯着,神色悻悻,果然还是瞒不住她大姐,虽然她也没想瞒!
只是没想好怎么说,吞吞吐吐将丁蔓蔓来家里找她刚走的事说了。
程萍一听见丁蔓蔓的名字,顿时就拍桌起身。
程橙忙不迭地救火,扶她坐下,“姐,你先消消气!”
“我真的已经认清了她的真面目,我发誓!”
程橙瞧着她大姐的脸色,心一横,就先将她今天怎么框丁蔓蔓的事说了出来,然后眼一闭就将丁蔓蔓从她这里借走的衣服、东西、钱的事吐了个干净。
“嘭——”
桌子上的茶壶、碗都被震得晃动了几下,程橙见形势不妙,立马闪身。
程大姐的手掌落了个空,气得面色发白,瞪着程橙。
咬着牙道:“程橙你可真有本事!我还小瞧了你,随随便便就能借人四百多块,家里的东西你也不放在眼里,人家看上什么就要走什么,你自个怎么不被人借走啊?我还省了事呢!”
程橙弱弱的举手,“其实不是一次性借走的,这几年加起来总共有这么多。”
“你还有理了?!”
程大姐眼一横,程橙立即就缩了脖子,不敢顶嘴。
其实吧,原身还算有点脑子的,知道记账,否则她也不知道竟然有这么多!
而且家里大件,比如缝纫机和收音机,原身就没答应,丁蔓蔓问原身要过好几次收音机,原身都没同意借。
“姐,我知道错了,以前是我脑子不清醒,以后绝对不会了!”
程橙可不敢跟她大姐犟,她大姐打起人来那可是真疼!
程家兄弟姐妹五人,大姐最大,她跟小弟是龙凤胎,是兄弟姐妹里最小的,可以说是从小在大姐背上长大的。
长姐如母,从大哥到小弟,就没有不挨过大姐巴掌的。不过原身好像从小到大都没挨过她大姐的打,只除了上一次吵架原身骂姐夫是残废,程大姐才第一次动了手打她。
程橙想起记忆里她妈说过的话,她大姐去年好像拿了肉联厂车间工人标兵。
要知道肉联厂里大部分屠宰工都是男性,她大姐能在男性主导的厂子里杀出一片天,还能打败他们,拿到最佳屠宰标兵,没有过硬的能力和本事绝对不成!
这是实打实的实力啊,她大姐可是能徒手制服一头猪的高手,别说杀猪了,这对她大姐来说就跟吃饭喝水一样简单,她大姐解剖猪来也是一把好手!
古有庖丁解牛,现有她大姐解猪,高手!高高高手!
程橙不禁庆幸她刚刚躲得快,要是刚刚她大姐的手落在了她身上,就那手劲儿她还不得青一块紫一块。
那可是四百多块钱,不是四毛也不是四分钱!
她一个月工资36块钱,一年到头也才挣四百三十二块钱,这还是她在厂里干了快十年了,是一名熟练工,才能拿这么多。
程萍恨不得把这不省心的妹妹揪过来,拧着她的耳朵问她脑子是不是进水了?
还是当初从娘胎生出来,忘了把脑子带出来了?
这么一想也不对,小妹比小弟早一刻出来,难道是在娘肚子里,小弟把小妹的脑子吃了?
怪不得,打小小弟就比小妹脑瓜子聪明!
这么一想,程萍就没那么气了,扶着桌子坐下,瞪她:“算你脑子还没蠢到家!”
知道搬她出来扯谎子,还知道吓唬对方,要丁蔓蔓把东西和钱还回来,还算有救!
程萍问她:“要是丁蔓蔓不打算还,或是还不上,你打算怎么办?”
程橙倒是不太担心这个问题,要说最了解你的人除了敌人,还有塑料姐妹花,丁蔓蔓人比较爱面子,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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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丁家也不太平。
丁蔓蔓她妈把工作让给了丁蔓蔓,她大嫂一直对这个未出嫁的小姑子有意见,前些年是没生儿子,腰杆子不硬。
但据她所知,自从去年她大嫂生了丁家唯一的男丁,她大嫂腰杆子就硬起来了。
每次丁蔓蔓来找原身,经常跟原身诉苦她家大嫂小气难相处,是个搅家精,天天在家受她大嫂的白眼。
丁蔓蔓跟原身诉苦的原因,她也能猜到几分,一方面是想对原身发泄她的不满,另一方面是想引起原身对她的同情和怜悯,想从原身手里抠出更多的东西。
她道:“姐,明天就是周一,要是在这周日之前,丁蔓蔓都没有把东西还过来,可能还得麻烦您出马!”
程萍闻言,白了她一眼,“现在知道你姐的厉害了?早干嘛去了,我早就跟你说了,离丁蔓蔓远点!”
“那姑娘眼神滴溜溜的转,一张巧嘴就把你哄得不知天南地北,你这脑子——”
程萍气得站起来指着她骂:“浑身上下加起来,都没人家的心眼子多!”
程橙囧,低头绞手指,被骂了老老实实的受着!
其实丁蔓蔓的事还算是小事,还有一个定时炸弹随时都能毁了她!
算了,她再看看吧,暂时还是先别告诉她大姐了。
她怕她大姐受的刺激太大,可能会暴走,那她小命休已!
程萍训了她一顿,见她表现得乖巧,看情况是真知道错了,程萍脸上的神色才好看了些。
没再骂她,主要是骂了也不管用,她还得跟着气一场,从篮子里端出了一盆猪板油,撸起了袖子。
程橙看见这盆猪板油,神情惊喜,揽住程萍的肩膀,撒娇道:“姐,你怎么知道家里快没油了?我今儿早上去菜市场打算买板油回来炼油的,谁知肉摊的猪板油早就卖完了!”
程萍瞧了她一眼,“猪板油多抢手的东西,菜市场每天天不亮就有人在摊子前守着,还等得着你?我看等你能买到猪板油,我外甥女早就被你饿得面黄肌瘦了!顿顿吃白水煮菜!”
程橙:“……”
额……是实话没错!
但……实话总是不好听的!
“姐,我先把排骨和五花肉焯水去腥,等会儿你再炼猪油,刚好炼了油,我好炸五花肉。”
程橙一边说,一边麻溜地切了姜片、葱段,将五花肉冷水下锅,忽然发现家里没有米酒。
“姐,我出去借米酒。”
程橙拣了二十几粒杨梅,端着碗出去了。
今早上在菜市场看见有卖杨梅的,框子里还剩下小半,她全称了。
方才被她姐看见又说了一顿,乱花钱,她要是想吃,捎个口信回去,山里野杨梅树多得是,也到了成熟季节。
程橙就赶紧拣了杨梅出来,毫不犹豫地去了隔壁马大姐家。
马大姐家是双职工,家里日子还算过得去,印象里马大姐的婆婆郑大婶和善大方,好像还给过霄霄宝贝水果糖吃。
院门敞开着,程橙敲了门,郑大婶从厨房出来,家里只有她一个人在,孙子石头早不知道跑哪去玩了。
程橙笑脸盈盈,说了来意,郑大婶连忙喊她进来,给她挖了一勺米酒,问她够不够?
程橙连忙说:“够了够了!谢谢郑大婶!等我从供销社买了米酒就还回来。”
“不用,小程别客气!”
郑大婶笑容和蔼,就一勺米酒而已,再说小程还送了杨梅来。
8. 第8章
程橙回来时,看见二妮和小凌霄蹲在院子里接水,盆子里的衣服正巧是她和小凌霄昨天晚上换下来的脏衣服。
她脸色发红,瞬间明白了她们的意图,连忙走过去。
“二妮,你带妹妹去玩吧,衣服不用你洗,放着我来洗!”
此刻,她深深地怀念洗衣机,她不想自己手洗衣服啊!
虽然但是,程橙微不可察的叹了一口气,她也不好意思心安理得地接受两个小孩子给她洗脏衣服。
虽然……以前这样的事不是没有发生过,但她现在要脸!
这时,程萍抱着床单被套从屋里出来,看样子也是要洗的,而且是做惯了的事。
程橙尴尬得快徒脚抠出一座四合院了,这都是原身留下来的锅。
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扬起了笑容:“姐,你放着吧,我一会儿洗。”
程萍没理她,径直走过去,把床单被套扔进了大澡盆里。
瞧了她一眼,“我不来给你收拾,你十天半个月都不会换,你自己瞧瞧,枕头套子都睡出油了。”
程橙:“……”
好丢脸,可她无言以对……
她大姐说的也是实话,其实她只是没来得及嘛!
她从早上起来就开始忙活,买菜回来她本来打算歇歇就洗衣服,打扫一下屋子,可丁蔓蔓不是来了嘛。
等好不容易打发了丁蔓蔓,哄好了小凌霄,结果她大姐就来了。
程橙保持了沉默,算了,依照原身的做派,她在大姐面前丢脸早就丢了八百回。
不差这一次了,挽救不了,程橙干脆摆烂了。
进屋去,倒了米酒下锅,将煤炉的火力控小了些。
然后立马去院子里洗衣服,把二妮和小凌霄赶去客厅听收音机了。
床单被套之类的她大姐洗就洗了,还帮她分担了压力,她无所谓,求之不得,反正原身的性子已经立在这了,但是贴身衣服绝对不行!!!
她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让亲姐和外甥女给她洗贴身衣服!
程橙将自己昨晚换下的脏衣服和小凌霄的衣服拣到了桶里,对上她姐看过来的眼神。
程橙脸上露出了不好意思的表情,“姐,我说了我要改过自新的。”
说着,她加大了手上的力度,搓脏衣服,做足了一副乖乖女、改过自新的姿态。
快速洗完了脏衣服,晾到了绳子上,就去帮她姐拧床单。
这时,大妮带着牛牛来了。
程萍对她道:“你去把梅菜干泡上,这里不用你。”
然后就招手喊大妮过来拧床单,大妮今年十一岁,是一个大孩子了,能帮着干很多活。
小姑娘一去一回,顶着大太阳,满头大汗,程橙拍了拍大外甥女,“大妮,你和牛牛去堂屋歇会儿,桌上洗了杨梅,去吃吧。”
大妮看看她妈,又看看小姨,牵着牛牛顿时跑了。
程萍瞧了一眼程橙,抿唇不语,手上的动作却没停。
晾好了床单被套,程橙就把梅菜干泡上了,打开了锅盖,用筷子戳了戳五花肉,皮子能扎透但不至于软烂。
她将五花肉捞了出来,把炉子留给程萍炼猪油。
程萍干起活来比她利索多了,锅里噼里啪啦响,她脸上瞧不出一点惧色。
程橙给五花肉抹了酱油,然后站远了些,对她大姐不是一点半点的佩服。
不多时,厨房里就传出了一股浓郁的猪油香。
大妮、二妮她们都被吸引了过来,程萍熟练地捞出了锅里的猪油渣,搁在盆里。
在零食匮乏的现在,猪油渣可是一道不可多得的甜嘴儿,程橙想起了柜子里还有一小罐白砂糖。
她拿了出来,撒了些在猪油渣上面,几个小的围在她身边,双眼放光盯着盆子里的猪油渣。
尤其是小外甥牛牛,馋得直流口水,程橙看得好笑!
小外甥牛牛比霄霄宝贝大三岁,今年六岁,个头不算高,但养得白白胖胖,小凌霄站在牛牛身边,对比起来一个像地主家的傻儿子,一个像闹饥荒逃难来的。
程橙眉心蹙起,记忆里小外甥小的时候体弱多病,跟霄霄宝贝现在一样也是瘦瘦小小的,所以取了一个“牛牛”的小名。
贱名好养活嘛,希望他长得像牛一样强壮。
小凌霄还没桌子高,双手抓着桌沿,踮起了脚尖,目不转睛地盯着猪油渣,小鼻子吸了吸,直吞口水。
程橙唇角微扬,抓了一片白糖猪油渣,“霄霄,张嘴~”
小凌霄顿时看向了妈妈,一双黑亮的眼睛闪现惊喜,听话的张嘴。
程橙笑着将猪油渣放进了小家伙的嘴里,看见她眉眼弯弯,小脸上写满了餍足,不禁问道:“好吃吗?”
“嗯嗯!”
小凌霄重重的点头!
“小姨!小姨!我也要吃!”
牛牛挤了过来,扬起脑袋,望着小姨,嘴角还留下了一丝晶莹的液体。
程橙笑着点他,“擦擦口水,去外面洗了手才能吃,你们几个都去洗手。”
一听这话,几个孩子都跑出去洗手了。
程萍瞪了一眼妹妹,谁家像她这么大手大脚不知积攒,拿白糖拌猪油渣,糖多得没处使啊?!
程橙吐了吐舌头,抓了一块沾了白砂糖的猪油渣,送到她姐嘴边。
她努了努嘴,示意她姐张嘴,程萍虽然气她不知积攒,但还是张了嘴。
“好吃吧?”
程橙又抓了一块沾了白糖的猪油渣放进自己嘴里,猪油渣酥脆,沾了白糖甜而不腻,和她小时候吃到的味道一模一样。
满意得眯起了眼睛,真好吃!
中午除了一道梅菜扣肉,程橙还煲了排骨汤,放了红萝卜炖的,鲜醇清甜,再炒了一个小青菜,齐了!
“怎么样?好吃吗?我的手艺如何?”
程橙坐得笔直,下巴高高抬起,对自个儿的手艺那是绝对自信!
“好次好次!”
牛牛捧着碗,两根筷子抓在一起,快速往嘴巴里扒饭,顾不上说话,一心只有吃!
二妮和小凌霄两个小姑娘也差不多,捧着碗沉浸式干饭!
大妮到底是姐姐,比起弟弟妹妹来相对斯文一些,边吃边夸:“小姨,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五花肉!吃到嘴巴里好像就化了,跟雪糕一样!”
入口即化嘛,她懂!
程橙咬了一口,五花肉炖得软烂入味,裹满了梅菜的汤汁,外皮软糯Q弹,完全没有油腻感,入口即化。
就算是程萍,也挑不出刺来,倒是对程橙有了些改观,看来这次确实没有骗她,是真的改过自新了。
心里松了一口气,以后可以少操点心了。
桌上一扫而空。
饭后不久,程萍就带着孩子回去了。
目送她姐离开,程橙关上了院门,牵着霄霄宝贝回屋去。
六月初的正午,虽不及盛夏时分炎热,但正午的太阳还挺毒辣的。
“霄霄宝贝,困不困?要不要睡午觉?”
小凌霄摇头。
霄霄宝贝竟然不困?
可是她犯困了,程橙于是道:“小孩子中午要睡觉哦,多睡觉才能长高!”
床单她姐给她洗了,褥子也帮她拿在外面晒,还有草席,程橙先把褥子收了进去,铺好,再把席子铺上去。
一躺上去,程橙眼皮就困得睁不开了,下一秒呼吸就变得均匀绵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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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小凌霄爬起来,看了看妈妈,随即就钻进了程橙怀里,小手抱着妈妈,进入了梦乡。
窗外蝉鸣声阵阵,吵人得很!
程橙再次醒来,已是下午四点半,睡饱了的她脸蛋白里透红,神清气爽。
“霄霄宝贝,你在干嘛呀?”
小凌霄不知何时醒来的,此刻蹲在院子阴影里,双手撑着下巴,不知聚精会神地在看什么。
“妈妈~”
听见动静,小凌霄惊喜得回头,看见是妈妈,小家伙露出了两颗小梨涡。
程橙像她一样蹲下,双手托着下巴,看蚂蚁搬家。
看了一会儿,程橙起身,朝小家伙伸出手,“走吧,我们去洗脸。”
打开水龙头,管子里的水被晒得滚烫,放了一会儿,才流出来冰冰凉凉的自来水。
程橙先给小家伙洗了脸,小凌霄十分配合,站在那里任妈妈揉搓,还冲妈妈笑得两颗小梨涡自然上扬。
“好啦,我们一会儿去国营商场,现在霄霄去给自己找一顶帽子,能不能做到?”
小凌霄重重地点头,撒丫子就往屋里跑。
程橙掬了一捧水泼在脸上,冰凉舒爽,惬意地眯起了眼睛。
不一会儿,小凌霄就拿了一顶草帽跑出来,双眼亮晶晶的。
这顶草帽好像还是她妈之前过来看她留下的,程橙将它戴在小家伙头上,抱起了小家伙。
锁好门,出发前往国营商场。
她将家里所有的钱和票都带在了身上,一到国营商场就直奔柜台,目光大致的扫了一遍,看中了一双粉色的水晶凉鞋。
“同志,请帮我拿一双三岁小孩穿的粉色水晶鞋。”
她也不知道小家伙穿多大码,好在售货员慧眼如炬,看了一眼她怀里的小姑娘,转身就拿了一只粉水晶凉鞋,递过去。
面对外人,小凌霄抱紧了妈妈的脖子,将脸埋进了程橙脖颈里,听见妈妈要给她买鞋子,小家伙忍不住好奇,偷偷地抬眼看过去。
程橙轻轻地拍着小家伙的背,“霄霄,妈妈给你试一下新鞋好不好?”
小凌霄不说话,依然抱紧了妈妈,程橙蹲下来,将她放到腿上,给她穿上水晶凉鞋,大小正好合适。
“霄霄,喜欢吗?”
小凌霄依赖得抱着妈妈的脖子,目光看向了脚上的新鞋,情不自禁露出了小梨涡,点了点头。
“同志,请把另一只水晶鞋也拿给我,我买下了。”
程橙当场买下,就当场给小家伙换上了新鞋子,又拿了一双塑料拖鞋。
然后牵着小家伙,去了服装区看衣服。
虽然现在衣服款式单一,没有后世那么多的花样和服饰,程橙依然兴致勃勃,给小家伙挑了四五身衣服。
要不是剩下的实在不入眼,她只好放弃了,打算回去画设计图,亲自设计。
买完衣服,又奔向了生活区,程橙看哪个都想买,好像每一个家里都缺,挑挑拣拣,最后先买了一批急用的。
不然,她和小凌霄两个人怎么回去都是一个问题。
从国营商场出来,程橙两只手都拿满了东西,小凌霄只好牵住了妈妈的衣服。
忽然,小凌霄拉了拉她的衣服,程橙低头,“怎么啦?”
只见霄霄宝贝脸上露出了不开心的神情,一双黑亮的眼睛似乎蒙上了一层阴影,闷闷不乐的看着远处一对男女。
程橙顺着小家伙的视线看过去,心里骂了一句晦气!
常文斌这狗东西怎么在这?!
还有,他旁边的的那个女人又是谁?
程橙的视力很好,隔着老远都将对面女人脸上的娇羞看得一清二楚,敢情常文斌这狗东西脚踏两只船啊?!
9. 第9章
见他们走过来了,程橙连忙带着小凌霄躲在了伟人雕像后面,看着常文斌和那位女同志有说有笑,进入了国营商场。
“妈妈~”
小凌霄扯了扯妈妈的衣服,不解地仰起头,不明白妈妈为什么要躲起来,明明妈妈每次见到文斌叔叔都很高兴!
对上小家伙疑惑的眼神,程橙脑门上浮现出几条黑线,原身真是作得一手好死!
红杏出墙也就算了,平时还光明正大地与奸夫见面,还让自己的女儿叫奸夫叔叔,从来不避讳小家伙。
仗着婆家和丈夫都远在天边,行事毫无顾忌,程橙深深地为那位天才科学家点一根蜡。
估计小凌霄对爸爸还没这位文斌叔叔熟悉,虽然小家伙不喜欢常文斌,但看着原身的脸色,小家伙也不得不照原身的要求喊人。
程橙头顶一脑门的黑线,这都是什么事啊,现在背锅得是她啊!!
程橙没有跟小家伙解释,带着她先去了邮局,取了周越寄回来的信,然后打道回府。
到了家,先把东西规整了,招手喊来小家伙,“霄霄宝贝,到妈妈这来。”
程橙低头注视着小家伙,“霄霄想不想爸爸呀?”
“瞧,这是爸爸寄给我们的信,想知道爸爸在信里写了什么吗?”
闻言,小凌霄没有丝毫犹豫就摇了头。
程橙:……
是不想爸爸还是不想知道爸爸写了什么,无论是哪个,都无疑说明小凌霄对爸爸没有一点印象,就好像听见陌生人的消息一样。
情绪没有任何起伏,这可不是一个好现象。
程橙将小家伙抱到腿上,柔声询问:“霄霄还记不记得爸爸?”
话音未落,程橙自己就察觉到了不妥,好像从小家伙出生到现在,霄霄宝贝还没见过爸爸。
原身及一家人都不知道周越在干什么,只知道他在西北地区,因为每次收到的信地址上都写着兰州市10信箱,但是不知道周越是做什么的。
一家人除了原身爷爷之外,对周越多多少少都有些说辞,结了婚就消失不见了,这不守活寡吗?
小凌霄长到三岁还没见过爸爸,要不是每个月都能收到京市和西北那边寄过来的包裹和信,都怀疑是不是被骗婚了。
他们不知道,程橙知道啊,可是她没法解释,也不能透露周越在做什么工作。
“霄霄,爸爸不是故意不在我们身边的,爸爸也很想陪在我们霄霄身边,保护霄霄长大,可是我们的祖国妈妈也很需要爸爸,霄霄还记得太爷爷给你讲的长征故事吗?”
小凌霄看着妈妈点头,太爷爷给她讲的故事她都记得!
“现在我们虽然打跑了小鬼子,但还有很多想欺负我们的坏人,所以我们要变得更强,让他们不敢欺负我们是不是?”
小凌霄重重地点头,小脸上露出了同仇敌忾的小表情。
“爸爸不在我们身边,就是因为要帮助我们的祖国妈妈变得更强大,所以爸爸不能陪在我们霄霄身边。”
小家伙垂下了眼皮,突然抬头道:“妈妈,我要帮爸爸!打跑坏人!”
“好!”程橙笑着摸了摸她的头,“等我们霄霄长大,就可以帮爸爸啦!打跑坏人,让他们不敢欺负我们!”
“现在,就让我们看看爸爸给我们写了什么吧。”
程橙拆开了信封,先清点了一番周越寄回来的钱票,有一百二十块钱,靠暴富了啊!
程橙的高兴激动溢于言表,转头就拿起信,一目十行,笑容顿时僵在了脸上。
周越要回来?!!
是了是了,现在是六月份,四月二十四日东方红一号发射成功,中学历史课本上她还背过。
项目圆满完成,作为技术人员应该能休假回来探亲了。
程橙接着往后面看,脸上的神情越发凝重,周越要她们去随军?
而且信上说,周越就快回来了,算算时间,说不定现在已经出发了。
晴天霹雳啊!
“妈妈~”
小凌霄仰起脑袋,一张小脸上写满了疑惑。
程橙勉强扬起了笑容,“霄霄,你爸爸要回来了!”
“爸爸,回来?”
“对啊,爸爸要回来看霄霄宝贝啦!”
“霄霄,开不开心啊?”
小凌霄鼓着脸颊,犹豫了一瞬,点了点头。
好像是挺开心的,期待爸爸回来,但又好像没那么开心。
程橙能理解,虽然她为周越解释了缺位的原因,但毕竟霄霄还小,又没跟爸爸相处过,再懂事也不可能凭借她几句话就能消弭隔阂,她又不是神人!
至于周越说的问她要不要带霄霄去随军的事,程橙没告诉小家伙,等周越回来了再说吧。
-
晚上,程橙做了一道椒盐排骨和一道蛋花汤。
小凌霄很喜欢椒盐排骨,吃得满嘴油,肚子圆鼓鼓的。
程橙摸了摸她的肚子,就不许小家伙再吃了,以免积食。
吃过饭后,时间还早,程橙打开了收音机。
“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
一打开收音机,《东方红》的歌声就飘扬了出来。
“霄霄来,我们来唱歌。”
程橙招手,小家伙扑到了她腿上,“我们把这首《东方红》学会,等爸爸回来唱给爸爸听。”
清越的女声和悦耳的童声,跟随着收音机里的歌声,抑扬顿挫。
第二天要上班,今晚睡得很早,主要是晚间的娱乐活动太匮乏了,还不如早早睡觉。
程橙给霄霄宝贝讲完了睡前故事,把小家伙哄睡着了,她没一会儿也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大早,程橙就起来,去菜市场买菜,回来的时候带了两份豆浆包子。
早上她不想开火,但给霄霄宝贝蒸了一碗蒸蛋,小家伙需要补充营养。
昨天在国营商场买的衣服晾了一晚上,已经干了,程橙收了进去,拿了一件白底小碎花的短衬和一件蓝色的背带裤,给霄霄宝贝换上。
“妈妈的小宝贝,真可爱!”
程橙亲了亲小家伙的脸蛋,霄霄宝贝太萌啦!
这是她女鹅!!
“妈妈~”
小凌霄害羞得躲进了程橙的怀里,程橙越看越觉得可爱,越想逗她,整个一亲亲狂魔!
“mua~mua~”
小凌霄捂着脸,脸颊红扑扑的,完全拒绝不了妈妈的亲亲,也躲不掉。
“妈妈~我没洗脸~”
程橙又mua了一口,“没事,妈妈不嫌弃!”
她的崽崽是全世界最可爱的崽!
霄霄宝贝头发剪短了,不好扎起来,程橙就用梳子给小家伙梳顺,别上了两颗五角星发卡,软萌可爱。
吃完早餐,程橙背上挎包,抱着小家伙,出门去上班。
图书馆离得不远,走路十来分钟就到了。
她到的时候,一个人都没有,寻着记忆进去,目光有些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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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顾了一下四周,打量周围的环境。
小凌霄倒是比她从容,一进阅览室,就松开了妈妈的手,踩着水晶凉鞋哒哒哒地跑到了书架那边。
程橙将挎包取了下来,搁在桌上,抬手看了一眼手表,刚好八点过五分,除了她之外,一个都没到。
莫名地想起了某位作家的名言“来对地方了”,再等等吧,说不定今天大家都有事儿?
不一会儿,小凌霄就跑回来了,手上拿了一本书。
窗户边,摆了一张长木桌子,是给来看书的人提供的,但是自从运动兴起后,除了在这里上班的,通常都没有什么人来,这里就像被遗忘了一样。
小家伙自顾自地爬上了长凳,坐好就沉浸在书的世界里。
程橙露出了一丝好奇,霄霄宝贝看得懂吗?
她走过去,发现上面有图画,是一本连环画,叫作《草原英雄小姐妹》。
“霄霄,你看得懂吗?”
小凌霄抬起头,点了点下巴,往旁边移了移,示意妈妈坐。
程橙在她旁边坐下,随手指着上面的字,问:“霄霄宝贝,你认识吗?”
小凌霄摇了摇头,小手指指着上面的图画,抬头看妈妈。
“原来霄霄宝贝是看图片看懂的呀,霄霄真聪明!”
程橙亲了小家伙一口,柔声道:“那妈妈教你认字好不好?这样霄霄宝贝下次就可以不用看图片,也能看懂啦!”
“好~”
程橙合上了书,指着书面上面的几个大字,教她念:“草-原-英-雄-小-姐-妹。”
她教完一遍,正打算一个字一个字的教霄霄认,谁知小家伙给了她一个大惊喜!
“妈妈,我会啦~”
小凌霄坐得端正,小手指指着上面的字,一个字一个字的念了出来,跟她刚刚教的一字不差得复述了出来。
我滴妈呀!
程橙惊呆了!
愣了几秒,一双和小家伙如出一辙的桃花眼目光炙热,脱口而出:“霄霄宝贝是天才宝宝!”
过目不忘啊!
为了验证她的猜想,程橙打乱了顺序,随手指了其中一个字问她:“这个念什么?”
“英~”
“这个呢?”
“小~”
“mua~霄霄宝贝你是天才哈哈哈哈哈!”
程橙狠狠地亲了一口,她女鹅是天才!!!
小凌霄不明白妈妈为什么那么激动,只是见妈妈高兴,她也笑了起来,露出了两颗可爱的小梨涡。
激动过后,程橙怀揣着极大的热情与兴奋,教天才女鹅认字。
每个字她只用教一遍,霄霄宝贝就记住了!!
越教程橙就越兴奋!
天呐!
她闺女是过目不忘的天才宝宝!!
过目不忘哎!她在武侠小说里看过,当时还以为是作者瞎编呢,原来现实当中真的有过目不忘的天才耶!
她闺女就是!!
程橙教到第一百个字就停下了,过犹不及和伤仲永的道理她还是懂的,“霄霄宝贝,今天就学到这里,现在是玩耍时间,妈妈教你翻花绳。”
“好~”
小凌霄学了一百个字,脸上不见半点颓靡,反而神采奕奕,越学越精神!
程橙起身去办公桌上拿绳子,她今儿带了毛绳来,目光不经意间扫过门口。
低头看了一眼腕表,八点五十,快九点了,还真是“来对地方了”。
10. 第10章
丁蔓蔓是周四傍晚来的。
程橙正在院子里给霄霄宝贝洗头,舀水冲掉小家伙头上的泡沫,拿毛巾包裹住小家伙的湿头发。
“霄霄,你回屋去听收音机,妈妈有事跟丁阿姨说。”
丁蔓蔓直勾勾地盯着招娣身上的新衣服新鞋子,诧异的表情十分明显,眼珠子滴溜溜的转!
不等对方开口,程橙就率先抓住了她的手,一脸高兴道:“蔓蔓,你是来还钱的吧,太好了!”
“正好我身上的钱都花完了,你可真是我的及时雨!蔓蔓,你带了多少钱来?”
丁蔓蔓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程橙,你在说什么,你怎么会没钱呢?快别跟我开玩笑了,你不会是想让我还钱,就扯谎话来骗我吧?”
丁蔓蔓说着就生气得甩开了她的手,“枉我真心把你当好姐妹!”
该死的!程橙怎么突然问她要钱了?
她还想着今天从她这里抠点钱出来,两人打配合,当作她还了钱,好堵住程橙她大姐的嘴!
现下打了她一个措手不及,她上哪去搞钱,丁蔓蔓急得眉心紧皱!
程橙余光观察着对方的表情,打眼一瞧就明白了丁蔓蔓心里的想法,防得就是她这一手,先下手为强。
她跟着也生气了,抬脚就去踢地上的麻袋,怒不可遏:“蔓蔓,在你心里,我就是这样的人?!”
“你就是这么想我的?!”
冷笑了一声,扭身背对着她,指着门口:“既然如此,我们也不用做好姐妹了,你走!”
嘴唇抿成了一条直线,攥紧了拳头,胸口剧烈地上下起伏,显然是被丁蔓蔓的话气狠了!
见状,丁蔓蔓再也不敢试探她了,生怕程橙真的铁了心要跟她绝交,连忙走过来,去拉程橙的手。
程橙不看她,也不让她碰自己,声音冷得掉冰渣子,“你还不走?”
“程橙对不起,我错了,我不应该说那样的话伤你的心,你就原谅我吧,好嘛好嘛都是我的错,我不是有心的。”
丁蔓蔓急忙道。
程橙依旧冷着脸,双手环抱在胸前,做足了冷若冰霜、高贵冷艳的范儿!
以往原身跟丁蔓蔓闹别扭的时候,原身脾气大,爱使小性子,每次都是丁蔓蔓先放下身段,舔原身,哄着原身。
在她看来,要不是两人性别不对,她都要怀疑丁蔓蔓是不是暗恋原身,简直比原主的家人还要包容原身的小性子,换句话来说,就是一位十足的舔狗!
不过,这位“舔狗”并没有舔到最后一无所有,反而时常从原身手里抠到了好处,一发不可收拾。
“好妹妹,你就原谅我吧,我脑子糊涂了,才说这样戳心窝的蠢话,你也知道,我没有你聪明,没有你漂亮,也不会说话……”
她来了,她来了,她带着经典CPU话术来了。
程橙按照原身的性格,轻哼了一声,挑眉仰起下巴,脸上的神情比之方才缓和了一些。
丁蔓蔓立即去拉她的手,程橙这次没有甩开,忍着恶心演戏,斜眼睨她,语气冷冷的,带着一丝漫不经心、高高在上的味道。
“你这么还不走?你自己都说了,我没把你当好姐妹,既然如此,你把欠我的钱还给我。”
程橙冷着脸,朝丁蔓蔓伸手。
把原身翻脸不认人这一套拿捏得死死的,同样也拿捏了丁蔓蔓。
丁蔓蔓立刻抽搭了起来,“都是我不好,我不会说话,程橙你放心,我现在就回家筹钱,我一定会把欠你的钱一分不差地还给你呜呜呜呜……”
程橙冷眼旁观,丁蔓蔓无非不是利用原身的善良和心软,知道丁蔓蔓家里重男轻女,对她不好,每次丁蔓蔓使上这招,就会迎来原身的同情和心软。
程橙也没有违背人设,语气有些生硬,“你身上有多少?”
丁蔓蔓闻言,眼眸一亮,抽了抽鼻子,目光不着痕迹地观察程橙的脸色,语气感动:“程橙,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
听到这话,程橙心里冷笑,原身对你倒是最好,可也没见你坑起她来手软过啊!
她有些别扭道:“霄霄她爸马上就要回来了,我身上的钱都花在了这臭丫头身上,这个月周越又没有寄钱回来,我身上的钱都花光了,蔓蔓你现在身上有多少,先还我多少。”
“什么?周越要回来了?!”
丁蔓蔓脸色立即一变,手上不自觉握紧了,惹得程橙甩开了她的手,没好气道:“蔓蔓,你弄痛我了!”
“对不起!对不起!程橙我不是故意的!我就是太吃惊了!周越怎么突然要回来了?”
丁蔓蔓忍不住试探,几年都不见人影儿的人怎么好端端地突然要回来了?
程橙摇了摇头,脸上露出了愁色,咬唇道:“不知道。”
忽然,眼神一下就抓住了对方,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蔓蔓,这可怎么办啊?霄霄她爸要回来了。”
程橙表现得手无足措,随即又扔下了一个炸弹消息,脸色发愁:“万一,霄霄她爸要带我们一起走,如何是好?”
丁蔓蔓一听,顿时也慌了,冷静不了,程橙是她的钱袋子,可不能走!
“不行!你不能跟他走!”
丁蔓蔓脱口而出,突然拔高了声量,表情狰狞,犹如平地炸响一颗惊雷。
程橙装作被吓到了样子,迟疑不定,“蔓蔓?”
丁蔓蔓很快就回了神,换上了担忧的神情,“程橙,你要是走了,常同志怎么办?你舍得吗?”
靠!丁蔓蔓果然是个人精子!
还说自己没有原身聪明,就她这脑子将原身骗得团团转,被骗了还一心一意当冤大头好姐妹,这手段无人能及!
本想着先解决了丁蔓蔓,再去解决常文斌这个死男狐狸精,看样子不成了!
常文斌手里有他和原身来往的信件,还有原身送给他的东西,这是一颗定时炸弹,得把原身留下的把柄先拿回来。
没了把柄,再收拾这俩人!
“不舍得又如何?”
程橙拿出了毕生的演技,流下了一颗眼泪,捂着脸伤心道:“只当我跟常同志没有缘分罢,谁让我是一个有夫之妇,常同志这么优秀的人,值得更好的女人,我配不上他。”
yue~
丁蔓蔓脸色变了又变,握住了她的手,“程橙,我今天来找你,其实也是为了帮常同志给你带话,周六上午去公园划船。”
划船?
程橙第一反应就是,你没事吧?
这热死人的天气,去公园划船?!
转念想了想,这年代约会的项目就那几项,看电影,逛公园,压马路,也没别的事能做。
程橙脑海里浮现出了往事,每次原身和常文斌约会,从来没有单独约会过,每次丁蔓蔓都会陪在原身身边。
明面上是常文斌和丁蔓蔓约会,原身作为有夫之妇,是来帮好姐妹撑腰的,丁蔓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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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掩护的幌子,和常文斌将原身骗得团团转。
要说原身对丁蔓蔓还会使脾气,但对心仪对象那就是言听计从了。
常文斌对原身说,爱情是高贵的,纯洁的,无关身份地位,虽然她是有夫之妇,可是他就是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原身,情难自禁。
但为了保护原身,保护他们之间纯洁的爱情,常文斌提出了让丁蔓蔓帮他们打掩护,就为这件事,原身还许给了丁蔓蔓不少的好处。
三人行,究竟谁才是哪个打掩护的?
而且……程橙回忆起之前的点点滴滴,好像每次一到月初,常文斌对原身的态度就变得比较热情,每次约会常文斌念几句诗文,说是写给原身的情诗,就将原身哄得立马掏钱掏东西。
每次约会,无一例外都是原身负责了三个人的开销,无怨无悔。
这……他特大爷的怎么那么像后世的杀猪盘啊?!
尽管心思起起伏伏,但程橙面上一点都没露出来,犹犹豫豫地答应了公园约会。
一脸伤心不能自已,“蔓蔓,我和常同志有缘无分,今后……”
程橙呜咽地捂脸哭起来了,像是被打击得不轻,想要放弃这段感情。
丁蔓蔓见状,着急道:“哎呀,事情还没到这个地步,程橙你不要自己吓自己!”
程橙还是那副伤心的表情,摇了摇头,“蔓蔓你不懂我的心情,算了就让我伤心吧,祭奠我即将死去的爱情!”
“呜呜呜呜……”
语气哽咽艰涩,“就当这次见面是我和常同志最后的一次见面,以后呜呜……”
程橙伤心得说不下去了,装作一味沉浸在失恋的悲伤里。
不就是演嘛,她大学是话剧社的,拼演技她可没输过,演到你流泪,演到你心碎!
“程橙!哎呀,你怎么这么……”
死脑筋!
丁蔓蔓又急又气,仿佛皇帝不急太监急,察觉到程橙想退缩了,有分手的意图,她比任何人都着急!
眼珠子滴溜溜地转,不等她想出一个好主意,程橙就擦掉了眼泪,反握住了对方的手,哽咽道:“蔓蔓,你身上还有多少钱,先还我点,我没钱吃饭了。”
丁蔓蔓一噎,方才光顾着周越要回来的事,忽略了程橙把钱都花在了给招娣买新衣服的事,张嘴道:“程橙,你应该早点告诉我的!”
她指了指地上的麻袋,“哎呀你要是早点跟我说,就不必花这笔冤枉钱了!我把衣服都找出来了,喏都在这里。”
“我要是早知道,就早点给你送过来,随便给招娣改几件衣服,穿穿得了,干嘛还浪费钱买新的?”
“我跟你说,小孩子长得快,一件衣服穿不了多久就不合身了,与其买新的,还不如穿大人的旧衣服,改改就行!”
“哪家的孩子不是穿上头的哥哥姐姐不要的衣服长大的?再说了,就算周越回来,他一个常年不着家、没尽过丈夫责任的人,哪有资格指责你?”
闻言,程橙脸上适时地露出了懊悔,恍然大悟,不过随即就又变成了那副悲伤的神情。
“算了,买都买了,我看霄霄现在穿得还像个样子,她爸回来也不能说我亏待了她。”
“蔓蔓,你还是先还我点钱吧,否则我明天吃饭都吃不起了,要是被我大姐知道,我肯定又吃不了兜着走!说不定还会连累你。”
话说到这份上,只要丁蔓蔓还不想放弃她这条大鱼,就一定会掏钱!
11. 第11章
果然,她赌对了!
丁蔓蔓咬牙从兜里掏出了27块钱,递过去的时候心都在滴血!
本来这笔钱她不打算还的,只是带在身上以防万一,想着让程橙再借她一笔钱,当作是她还的,把她大姐她们先糊弄过去。
谁知计划赶不上变化,丁蔓蔓肉疼死了!
抓着钱紧紧不放,程橙扯了几下都没扯动,装作疑惑的样子,喊了一声:“蔓蔓?”
丁蔓蔓立即松了手,不好意思道:“我刚走神了。”
程橙笑着打趣了一句,“我还以为蔓蔓是不想还钱给我呢!”
丁蔓蔓笑容尴尬,“怎么会,程橙你可是我最好姐妹,我特别感激你在我缺钱的时候,对我伸出援手。”
“只是你也知道我们家的情况,我每个月的工资要交三分之二给家里作家用,没攒下多少钱,不然我肯定把借你的钱都还给你!”
丁蔓蔓说得振振有词,程橙也听得一脸感动,十分相信的样子。
“蔓蔓,我就知道你不是我大姐说的那种欠钱不还的人!我相信你!”
闻言,丁蔓蔓赶紧道:“程橙,我先回去了,别忘了周六上午九点湖心公园不见不散!”
说完,丁蔓蔓就跟脚上长了风火轮似的,立马走了。
好像后面有狼在追她似的,走得飞快,没有一点留恋。
程橙冷笑,勾了勾唇角,这才哪到哪?
二十七块钱,顶她现在一个月的工资,还多出了七块钱,听起来很多了,但跟丁蔓蔓从原身这里陆陆续续借走的钱比起来,连零头都不到!
林林总总算起来,拢共有四百六十八块二毛二,连零头的一半都不到,迟早要丁蔓蔓连本带利的还回来!
程橙将钱收进了口袋,弯腰撸起袖子,打了三遍肥皂洗手。
演得她自己都想yue!
她没去清点麻袋里的衣服,不用想也知道肯定跟从原身这里借走的衣服数量对不上,现在还不到撕破脸皮的时候。
何况被丁蔓蔓穿过的衣服,无论如何她肯定都不会穿了。
拎起袋子,放到堂屋里,就去卧室看霄霄宝贝在干嘛。
小凌霄趴在书桌上,面无表情,连平时最喜欢听的广播都不感兴趣了,听得心不在焉。
“妈妈!”
小家伙一看见妈妈,就立马抬起了头,灰暗的眼眸立时亮了!
程橙皱着的眉头慢慢舒展开,唇角上扬,“霄霄宝贝,咱们今晚吃西红柿鸡蛋面好不好?”
程橙有意地在培养小家伙的主体性,引导她主动说出自己的想法、意愿。
小家伙还是太害羞,胆子太小了,在熟悉的人面前还好,跟大妮、二妮她们相处也还正常,乖乖巧巧的,但是到了外面,就爱缩在她怀里,不爱说话,胆子太小了!
对她也是,依赖她的同时,又特别害怕她生气,程橙经常感觉到小家伙好像在观察她的脸色,只要她面色稍微冷了下,小家伙一定是最先察觉到的。
霄霄宝贝太乖了,是完全失去了自我的那种乖巧,换句话说是严重缺乏安全感,为了获得安全感,小家伙完全是看大人的脸色生活。
这么小就养成了会看脸色的性子,程橙除了心疼,就是想怎么潜移默化地扭转小凌霄的性子。
“想好了吗?霄霄今晚上想吃什么?”
程橙蹲下,从低处仰视小家伙,上次她做了一道西红柿炒鸡蛋,小家伙吃到西红柿的时候,好像被酸到了还是不喜欢吃西红柿,反正表情没有吃鸡蛋的时候开心。
虽然最后还是将她夹进碗里的西红柿都吃光光了,但是程橙能感觉到小家伙不喜欢吃西红柿。
于是她又提出了一个选项,故意道:“霄霄,你想吃西红柿鸡蛋面还是阳春面?煮西红柿鸡蛋面的话,妈妈就多放两个西红柿,霄霄好像蛮喜欢吃西红柿的对不对?”
小凌霄抠着手指,神色纠结,在听到妈妈说她喜欢吃西红柿,要多放两个西红柿时,小家伙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
“妈妈!不要!”
小凌霄腾地一下从椅子上跳下来,扑进了程橙的怀里。
程橙假装不解,继续引导:“霄霄不要什么?”
小凌霄抿紧了嘴巴,不说话,一双黑亮有神的大眼睛望着妈妈。
程橙十分有耐心,等小家伙开口,故意曲解她的意思,“霄霄宝贝是说不想吃面,是这个意思吗?”
小凌霄闻言立时急了,眼眶泛红,“妈妈,不要西红柿!”
小家伙急得都快要哭了,程橙轻声细语道:“噢!妈妈懂了!原来霄霄不喜欢吃西红柿呀~”
小凌霄盯着妈妈点头,小脸上写满了认真。
程橙差点没忍住,噗嗤一笑,继续问小家伙:“那妈妈今晚上给霄霄煮阳春面好不好?妈妈给你卧个荷包蛋?”
“好~”
小凌霄软声软气,两颗小梨涡闪闪的,令人不由自主地想品尝一下是否如她的笑容一样甜美。
“妈妈也要荷包蛋~”
程橙闻言,高兴地亲了一口小家伙:“好宝贝!”
一把抱起她,朝厨房走去,边走边道:“霄霄刚刚做得很棒!不喜欢吃西红柿要告诉妈妈,不然妈妈就不知道是不是?”
小凌霄垂眸思考了一瞬,神态认真,点了点头。
程橙又继续灌输道:“所以,下次霄霄要主动告诉妈妈,霄霄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知道了吗?”
小凌霄听懂了,又点了点头。
“我们拉钩!”
小凌霄似乎不太明白是什么意思,但还是照做了,伸出了小手,小拇指就被妈妈勾住了。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谁说话不算数,谁就是小狗喔!”
“汪汪汪!”
程橙张大了嘴巴,学狗叫,表情故意夸张,凶神恶煞地要去咬小家伙。
小凌霄咧着小嘴咯咯咯笑,一双眼睛明灿若星辰,亮晶晶的满是兴奋,脸颊上的两颗小梨涡随着笑声轻轻地陷了进去。
母女俩闹作一团,只有这个时候小凌霄才显露出了这个年纪该有的活泼开朗,无忧无虑。
香喷喷的阳春面上桌,上面撒满了葱花,每碗阳春面上面都卧了一只金灿灿的荷包蛋,看起来诱人极了!
“好吃吗?”
程橙扯了一下给小家伙系上的围兜,帮她擦了擦脸颊上沾的葱花,目光温柔。
小凌霄冲妈妈甜甜一笑,小梨涡在脸颊上若隐若现,嘴巴里好像还有东西,含糊不清道:“好次~”
接着,又埋头进碗里,呼噜呼噜喝了一口鲜美的面汤,发出了一声餍足的哼唧,脸颊鼓鼓的,眼睛弯成了小月牙。
没有什么比这幅画面,让程橙更满足的了,浑身上下充满了干劲儿!
果然,养一只人类幼崽是最治愈的事情!
夏夜的天空格外干净,还没有经过后世大规模的工业污染,夜空上铺满了星星,月亮悬在头顶,明亮皎洁。
月光的清辉洒在院子里,漫过屋檐,程橙将最后一件衣服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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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晾在了绳子上。
抬头看了一眼星空,真美呀!
满天繁星,密密麻麻,点缀在夜空之上,闪烁着微亮的光,似千万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璀璨夺目。
程橙抬起头望着夜空,目光在漫天繁星上留恋辗转,忽然她捕捉到了一颗与众不同的星星,好像一闪一闪的,缓慢朝着她头顶的方向移动。
灵眸一动,程橙盯着那颗与众不同的星星,思忖着,是东方红一号吗?
程橙盯着它看了半天,直到感觉到脖子酸,才恍然回过神。
不可避免地想起了周越,他现在在做什么?
西北,空旷无垠的戈壁滩上,这里的夜晚天空更纯净明亮,繁星漫天闪烁。
深蓝色的工作服洗得发白,周越一身疲惫从测试厂房出来,碎发上染上了沙尘,清俊挺拔的身影忽然停下了脚步。
抬头望向了浩瀚无垠的星空,头顶的月亮圆又大,周越盯着月亮沉默不语。
他食言了。
七日前,周越已经拎着皮箱到了火车站,临时又被基地匆匆急召了回来。
“长征一号”远程火箭成功地将“东方红一号”人造卫星送入太空之后,他们并没有就此停下脚步,反而加紧研制改进二号火箭,进入了试验阶段。
进展得很顺利,从上一个项目圆满取得成功后,周越就向基地申请了探亲假,几年都没有离开过,基地领导很快就同意了。
未曾料到原本进展顺利的二号火箭,在试验的时候,不知哪个数据出了差错,试验失败了。
周越临时被急召了回来,行李箱都没放下,就一头扎进了试验场,带领团队排查失误。
这七天周越几乎住在了厂房,宵衣旰食,每天最多只睡三四个小时,不分昼夜,带领团队伙伴一一排查分析失败的原因。
他望着天上的月亮,恍然想起他没给妻子去一封信亦或是拍一封电报,告知妻子他不能回去了。
清冷俊朗的脸庞顿时浮现出一抹懊恼,他应该嘱咐警卫员一声的,也不知她们母女在湘南过得如何?
作为丈夫和父亲,无疑他是失责的,不称职的,他无愧于国家和组织,唯一愧疚的就是家人。
周越的记忆力异于常人,但……他抬手按了按眉心,眉头却没有松开,反而皱得更紧。
脑海里对新婚妻子的容颜竟然很模糊,很奇怪,他竟然无法描绘出妻子的模样。
“周工,你发什么愣呢?”
罗玉泉从身后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打了一个哈欠,眼皮困得都快睁不开了。
瞅着周越虽然眉宇间透着疲惫,但风姿依旧不减,罗玉泉那个嫉妒恨呐,小周年纪轻轻,不仅智商能力碾压众人,就连这长相也是一骑绝尘。
瞧瞧,瞧瞧!
同样是在厂房里熬了七天七夜,周越除了看着疲惫了点,下巴上长出了一圈青茬之外,还是看着那么赏心悦目。
不像他,邋里邋遢,一会回去肯定又要被婆娘唠叨。
“罗工。”
思绪被打断,周越回了神,脸上恢复了以往内敛沉稳的神情。
俩人同走出了厂房区,罗玉泉作为过来人,十分理解周越的心情,安慰道:“周工,这也不怪你,你先拍封电报回去给弟妹报个平安,然后再写一封信回去好好跟弟妹解释解释。”
周越闻言点了下头,现在他走不开,也只能这样做了。
妻子……女儿……浓浓的愧疚涌上了周越的心头,随着远去的身影,消融了在夜色里。
12. 第12章
翌日清晨。
程橙悠哉悠哉地出门去买菜,不急不忙,到了菜市场,直奔大姐婆婆的卤菜摊位。
“秀莲婶,早啊!”
“还有卤猪耳朵不?”
程橙笑脸盈盈,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亲和力,笑容甜美,令人易生好感。
卤菜摊子上一般卖的都是些猪下水,像卤猪耳朵猪脸子这类猪杂碎,特别抢手,因为不要票证,每次开市,立马就被抢光了。
一定要来得早,还要有一定的人情关系,恰好程橙两样都有!
刘秀莲压低了声音,“有呢,还有猪脸子,你要猪脸子不要?”
一听这话,程橙立马上道,双眼闪过浓浓的兴奋,也压低了声线:“要要要!”
“帮我称二两的猪耳朵和三两的猪脸子。”
马上就要进入盛夏了,天气越来越冷,家里有没有冰箱,肉不好放,就算是卤过的,也容易变质。
所以,程橙几乎天天早上赶早来菜市场买菜,她和小凌霄两个人吃不了太多,称个半斤就够了,下次再来买。
刘秀莲应了一声,半弓着腰,伸手从木板底下捣鼓捣鼓,然后就上了称。
程橙见此,轻轻地扬起了唇角,笑容越发灿烂,压低了声音,也掩饰不住的兴奋!
“谢谢秀莲婶子!”
“婶儿,帮我跟我大姐说一声,让她有空来我家一趟。”
“行,小萍中午回来我就告她!”
程橙买完菜,回来的时候绕道去了一趟国营饭店,打包了两份鲜肉混沌。
到了家,把东西放到厨房桌上,洗了一把手,去了卧室。
小凌霄还没醒,程橙从衣柜里给小家伙拿了一件小翻领的白色连衣裙。
“霄霄宝贝,起床啦!”
程橙坐在床边,一边轻声唤醒小家伙,一边捏了一撮头发丝挠她的小翘鼻。
小凌霄睡眼惺忪地睁开眼睛,吸了吸鼻子,握着小拳头挠痒痒。
小嗓音奶声奶气,还带着没睡醒的飘忽感,“妈妈~”
程橙半点都没有被抓包的心虚,扬起了嘴角,“早呀,我的宝贝!”
“该起床了喔~”
小凌霄握着小拳头,揉了揉眼睛,翻了一个身,趴着爬起来。
站起来,脚步踉踉跄跄地扑进了程橙怀里,抱着她的脖子。
程橙拍拍小家伙的背,动作驾轻就熟,脱掉小家伙身上穿得睡衣,给她换上小裙子。
小凌霄以前是没有睡衣的,程橙在国营商场给小家伙买了一身轻薄的长衣长裤,晚上睡觉的时候穿。
因为程橙自己知道自己,她睡眠极好,晚上睡觉雷打不动,但照顾小孩嘛,睡眠肯定要轻,不然小孩踢了被子也不知道。
她担心小家伙晚上会踢被子着凉,而她半夜又醒不来,只好出此下策了。
疏通头发,程橙给小家伙侧边织了两条短辫子,元气可爱!
拿着镜子照她,问:“好不好看?”
“哎呀~是谁家的小姑娘如此可爱漂亮?”
突然,程橙一把举起了小家伙,抱到了怀里,朝外走。
边走边将脸埋进了小家伙的肚皮里,挠她痒痒,一边发出:“是谁家的呀?快说快说!不告诉我,我就啊呜一口吃了你!”
小凌霄既抱着妈妈的脖子,又忍不住往后面躲,咯咯咯的笑,小嗓音脆脆的,像一串精细悦耳的小银铃。
连连道:“是妈妈哒~”
小奶音软萌萌的,越听程橙越忍不住想吸崽崽!
亲自给小家伙刷了牙,洗脸洗手,然后去吃馄饨。
出发去上班时,已是八点,母女俩手牵手,慢悠悠地走过去。
到了图书馆,程橙还是第一个来的,和往常一样先带领霄霄复习一遍之前学过的字,然后再按照学习计划,教今天要学习的内容。
早在知道霄霄宝贝有过目不忘的天赋时,程橙自个儿琢磨了好久,怎么教育小家伙,既不能揠苗助长变成伤仲永,也不能耽误浪费小家伙的天赋。
所以怎么教就成了一个棘手的事,苦恼了好久,埋怨孩子她爸怎么还不回来?
周越被誉为少年天才科学家,上辈子他去世时国家才解封了他一生取得的成就,硕果累累,程橙估摸着小凌霄应该是遗传了周越的天赋。
在怎么培养方面,周越应该比较有经验和话语权,天才和天才之间应该会比较有共同点吧?
反正她就是一普通的正常人,这种头疼的事还是教给周越去想吧,他是孩子她爸,总不能不管孩子,让她一个承担压力。
程橙暂时制定的学习计划,每天除了教霄霄认字,还有给她讲故事,图书馆里最不缺的就是书了,她挑了一部分小孩子易懂的书籍,念给小家伙听。
除此之外,程橙还担任了画画老师,教霄霄画画。
在教育方面,她或许没有经验,但画画是她的老本行,包有自信的!
“对嘛,很好!霄霄观察得很仔细,我们再多观察一下这棵大树,它的树干上有什么?”
程橙循循善诱,引导小家伙仔细地去观察窗外的这颗大樟树,主动去发现。
她们所在的位置是二楼,窗户大开,可以细致入微地观察大樟树,看得很清楚。
小凌霄抬头,眉眼认真,盯着大樟树看,忽然张嘴道:“妈妈~树姐姐穿的衣服皱皱的!”
双眼亮晶晶地看向妈妈,小梨涡一闪一闪的,一张认真的小脸上写满了期待。
“嗯,霄霄说对啦!大树也穿了衣服,它叫作树皮,上面是不是有很多痕迹纹路,我们是不是也要画出来?”
小凌霄的目光又投向了窗户的大树,小脑袋一点一点的,很快就收回了视线,低头看着画纸,神情专注认真。
小手握着铅笔,在已经画好的大树树干上添上了一块块的树衣。
程橙扫了一眼窗外的大樟树,暗想这大樟树树干这么大,长得比她们这栋三层的小楼还要高。
说不定它的年纪比她还要大上好几轮,不知听见这声“树姐姐”有何感觉?
倏然,外面好像拂过了一阵微风,引得树叶簌簌飒响。
程橙眸中闪过了一丝诧异,嘴角不自觉地弯起,霄霄宝贝的树姐姐好像回应了,她说她很开心~
小家伙画的线条虽然没有那么标准美观,毕竟初学嘛,但是一笔一画自带孩童的天真稚嫩,浑然天成,也不乏是一种趣味。
要是手头有蜡笔就好了,还能给大树涂颜色,不知道书店能不能买到蜡笔,等有时间了去书店看看。
九点十分一过,陆陆续续就来了人。
图书馆拢共只有五个人,馆长朱康年上了年纪,一天到晚经常端着茶杯,喝茶看报读书。
副馆长王正明看外表,跟馆长朱康年的年纪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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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大,是一个挺和蔼慈祥的老头,平常就爱养些花花草草,种种菜。
图书馆这边一般很少有外人来,上级领导也来得少,所以王正明隔三差五不知道从哪里拾来的烂盆子烂篓子,拿到了图书馆种菜种花。
经常看见他拿着小锄头去外头偷土,平时一来图书馆,就拎着水壶去伺候他的“宝贝们”。
另一位唐大姐,唐秀青年纪大概在三十多岁,不太爱说话,但一直都“很忙”。
据程橙观察,唐大姐手上的动作就没停歇过,不是在纳鞋底,就在补衣服、做衣服。
除了程橙之外,还有一位相对年轻的女同志叫邓怡,不过她休了产假,很久没来了。
听唐大姐说,她这都是第四胎了,好像还有继续生下去的打算。
程橙想想就感觉可怕!
幸好明年应该就是实行计划生育的第一年,这项政策挽救了多少女同胞不用再多受生育之苦。
程橙对她现在的工作无比的满意,图书馆相当于一个清水衙门,工资不多但也能养家糊口,最主要的是清闲啊!!
光这一点就秒杀了所有!
有时候程橙都在想,周越别回来了吧,有他没他,区别不大!
关键是老公远在天边,每月按时寄钱回来,时不时还能收到京城婆家寄来的包裹,生活钱财上没有一点压力,不用多打交道,自己当家做主,日子过得爽歪歪!
想归想,与周越在信里所说的归期已经过去了七八天,距离再远也应该到家了,除非中途出了什么其他的变故。
程橙心底生出了一丝担忧,但周越又在保密单位,通信不便,她现在也联系不上。
等寄封信过去要十天半个月,要真有什么事,黄花菜都凉了!
现在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要是真有什么事,肯定会有人来通知她。
五点下班回到家,程橙刚蒸上饭,她大姐就骑着二八大杠来了。
程萍急匆匆的,还以为妹子出啥大事了,结果被扔了一麻袋的衣服。
程橙将袋子里的衣服都倒了出来,让她大姐挑!
“姐,我不知道大妮二妮喜欢什么样儿的,你选吧,给大嫂二嫂她们留几件就行!”
程萍闻言,有心想说她几句,衣服有得穿就不错了,还挑三拣四,惯得臭脾气!
她也心惊呐!
丁蔓蔓竟然从小妹这里借走了这么多的衣服,还回来竟然还要用麻袋装,也不知还回来的跟借走的数量对不对得上?
小妹真是被爹妈全家宠坏了!
这里面的责任也有她的一份,搁谁家不得骂一句败家闺女!
但她没说,沉住了气,蹲下身看衣服,妹子和亲闺女还是不一样的,亲闺女能直接上手教训,但亲妹子是豆腐花,打不得,一碰就碎!
建华说得有道理,对小妹只能慢慢来,不能犟着,否则效果就会适得其反,越想让她干什么,她就越跟你作对!
程萍一边选衣服,一边问钱的事,程橙挑着说了几句,一听就知道她没全说完,遮遮掩掩。
程萍顿时拧着眉,瞪她!
程橙大大方方地任她看,笑盈盈道:“姐,你先别问了,以后我再告诉你!你放心,我肯定不会放过丁蔓蔓的!一定要她连本带利地还回来。”
“对了姐,我明天早上把霄霄送你家去,在你家玩会儿,我中午来接她。”
13. 第13章
昨天晚上睡觉前,程橙和霄霄宝贝约定好了,明天早上吃完早饭就送她去大姨家,跟姐姐哥哥们一起玩。
妈妈要出去一趟办事,不能带她,小家伙就睁着一双圆溜黑亮的眼睛望着她,那湿漉漉的小眼神,程橙差点就没抵挡住!
幸好最后仅存的理智及时阻止了她,她答应晚上多给小家伙讲半个小时的西游记,小凌霄勉强答应了去大姨家。
早上程橙懒得开火,带着小家伙去国营饭店搓了一顿,一大一小吃得都很开心!
路上,程橙去了一趟供销社,碰见了隔壁邻居罗小娟,她是这家供销社的售货员。
“罗同志。”
程橙牵着霄霄宝贝走过去,虽然与这位邻居交集不多,大家都每天早出晚归,去上班或是下班回来的路上会碰见,打个招呼。
不过程橙对这位女邻居可谓是非常熟悉,无他,主要是隔壁婆媳俩三天两头吵架,每天三小吵,三天一大吵!
她见过罗小娟的婆婆,干瘦矮小的一老太太,总爱斜着眼睛打量人,爱说教,仗着长辈的身份指手画脚。
有一次,程橙从菜市场买菜回来,从他们家门口路过,被院子里的老太太瞧见手上拎了一斤猪肉。
老太太莫名其妙叫住了她,说了她一顿,大意就是她一个女人带着一个丫头,不该天天吃这么好,不配吃肉,应该把这些肉献给那些干大事的男人,这才是对的!
程橙还没发火,罗小娟就从屋里冲出来了,摔摔打打,骂了她婆婆一顿,转身又不好意思跟她道歉,随即婆媳俩又开始吵架。
看那架势,程橙赶紧回去了,躲在院墙墙角下,和小凌霄一边听隔壁婆媳大战,一边吃早饭。
罗小娟是一个脾气火爆、性格很有韧性、魄力的女人,程橙还挺喜欢她这性子的,这样的性格不会被人欺负,就算被欺负了,也不会忍气吞声,肯定会为自己讨个公道!
罗小娟扬起了笑容,打招呼:“程同志,霄霄,你们要买什么?”
程橙笑着回:“帮我称两斤水果糖。”
“得咧!”
罗小娟转身就从柜子里抓水果糖,手法极准,一分不差,刚好两斤。
程橙把钱和糖票递过去,就听见对方小声地问她:“要桃酥不?还剩一点点,不要票。”
闻言,程橙眼眸一亮。
压低了声音,“要!”
罗小娟没再说什么,神态自若地转身,进了里面的小门,不一会儿就出来了。
一手交易,一手付钱,两人互换了一个眼神,配合默契。
程橙心中明白,这肯定是她们售货员的内部福利,弯唇笑起来:“罗同志,谢谢你啊!”
罗小娟冲她点头,使眼色让她赶紧走,有事回去再说!
转身她就去忙了。
出了供销社,程橙就打开了袋子,抓了一块桃酥给小家伙吃,带着东西去肉联厂家属院。
以前原身来大姐家,几乎都是空手上门,程橙有意挽回形象,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维护大姐在婆家的地位,好别让大姐难做。
带礼上门看望大姐和外甥女,总挑不出错。
严家分到的是一户两室一厅的屋子,七口人挤在四十多平方米的屋子,现下倒还是住得开。
把客厅隔出了一个小空间,给大妮、二妮住,姐妹俩睡上下铺,牛牛跟着爷爷奶奶住,程萍和严建华夫妻住一间,还不算太拥挤。
只是等孩子们逐渐长大,肯定就不够住了!
“害,你这孩子来就来,买什么东西啊?家里啥都有,糖票多稀贵,自己留着用!”
刘秀莲脸上堆着笑,一边摆着手推辞,脸上带着客气的热络。
程橙扬起了唇角,大大方方的,语气轻快又亲切,“秀莲婶儿,买给自己亲外甥女、亲外甥吃,再稀贵也值得!给大妮二妮、牛牛甜甜嘴儿!”
刘秀莲眉梢的笑意愈发深,心中划过了一丝诧异,难不成儿媳妇这次说准了,她这妹子比以前懂事了不少!
“快进来坐!”
门口走廊上探头探脑、竖起耳朵盯着严家动静的不少,住在筒子楼就这一点也不好,没有什么隐私。
谁家发生了什么事、来了客人、夫妻间吵个架,不出一刻钟,整栋筒子楼都知道了。
刘秀莲见状,有意给儿媳妇涨涨面子,抓了一小把水果糖,出去散给左邻右舍、跟自家孙女孙子关系好的小辈。
语气责怪又不经意间炫耀了一番儿媳妇妹妹买了糖和桃酥上门来看外甥女,大肆夸了一番。
正准备回去,就见小萍她妹子出来了。
“小橙,咋不多坐会儿?中午留下来吃饭。”
“婶儿,我还有事,先走了。”
“一会儿忙完,再回来好好陪婶子说说话。”
说话间,程橙下了楼。
担心时间快来不及了,她打算早点去湖心公园守株待兔,搭了公交前往公园东门。
赶在八点半到了湖心公园,还提前了半个小时。
大概是因为周末的原因,来公园游玩的人不少,程橙到了丁蔓蔓说的汇合地点,他们还没来。
她找了一棵大树,站在树荫下躲太阳,偶尔从树后面探出一双清凌凌的眼睛,心中思索怎么解决常文斌这渣男。
原身和丁蔓蔓、常文斌是一个高中的,只不过常文斌比她们高两届,原身刚入高中就听说了常文斌才子之名,是他们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而且常文斌这男狐狸精生得文质彬彬,白脸书生气,加上会写诗,倒是很能唬人,迷倒了一众女生,在学校里颇受女生们和老师的喜爱。
原身也不例外,只不过原身从小到大都被家里人宠着的,要星星不要月亮,原身又生得好,有那个自信,没有像其他人一样追逐常大才子。
原身捏着分寸拿乔,还不等有结果,对方就已经从学校毕业了,这份少女心事最后无疾而终。
后来原身在爷爷的安排下去了京城,跟周越结了婚。
原身在小地方长大,初到京城,见识了京城的繁华和差距,心里越发自卑,但面上越装得自信,可还是不免在那群天之骄子的大院子弟面前露了怯。
京城之行给了原身莫大的打击,令原身变得敏感又自卑,原身的性子又尖锐,回来后性情大变,恨上了所有人!
就在这时,她又遇上了温文尔雅的常文斌,在对方有意无意的追捧撩拨下,原身很快就沦陷了。
常文斌从高中毕业后,去了文教局任职,而原身不愿待在京城,回到老家后,在周家的安排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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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图书馆工作。
文教局又是图书馆的上级单位,一来二去,原身跟常文斌就熟捻了起来。
丁蔓蔓从高中开始就捧着原身,算是小跟班,原身虽然是农村的,但手头上比丁蔓蔓这位城里人宽裕得多。
常文斌的试探追求,原身知道自己嫁了人,煎熬纠结后还是忍不住沦陷了,她在常文斌这里找到了自信和魅力。
丁蔓蔓作为原身的好姐妹,自然也就知道了这件事,对原身的犹豫大力劝说,鼓吹爱情自由,又自告奋勇要帮好姐妹考察常文斌,主动担任了俩人的传话筒。
忽然,余光无意间扫到了正肩并肩走来的一对男女,程橙看清了来人,纷乱的思绪骤然被打断。
下意识地往树干后面藏了藏身体,一双清凌凌的眼睛暗地里观察他们。
常文斌穿了一件白衬衫,戴了一副黑框眼镜,长得确实小白脸,举手投足间散发着书卷气。
程橙盯了一瞬,要是涉世不深的姑娘,确实容易被骗。
一旁,丁蔓蔓不知说了什么,那张脸上竟然浮现出了娇羞,羞答答地抬起头望着男人,抛了一个媚眼。
靠!程橙瞳孔骤然放大,连呼吸都忘了,满眼的惊愕。
令人作呕的还在后面,只见常文斌抬手碰了碰丁蔓蔓的头顶,小白脸上显露出了醉人的温柔。
程橙想起了那次在国营商场门口碰见了常文斌和另一个女同志的事,敢情这家伙不是脚踏两条船,而是三条船啊?
震惊过后,程橙觉得好像不算意外,搞不好常文斌是位海王呢,也说不定!
就常文斌那招蜂引蝶的本事,没准她还真猜对了!
原身把常文斌当真爱,结果人家只把她当做鱼塘里的鱼,额……
程橙忽然觉得她可能猜中了全部的真相,顿时有了主意。
是海王的话就好办了,她记得这年代好像有流氓罪,还判得挺重的,严重的要吃枪子儿!
程橙稍稍整理了一下自己,扬起无懈可击的笑容,从容地走出来。
“常同志,蔓蔓你们什么时候到的?我没来迟吧?”
刹那间,两人就分开了,纷纷看向了前面。
丁蔓蔓表情僵了僵,眉宇间闪过了一丝不高兴,随即就笑容满面,走过来挽程橙的胳膊。
常文斌抬起的手,若无其事地放了下来,好似什么都没发生过,嘴角噙着一抹笑。
目光里透着深情,含笑望着程橙,“小程同志,我们也是刚到,在门口和丁同志碰上了。”
yue~
这死渣男的眼神令人作呕,好想套麻袋揍一顿!
程橙的目光落在了对方的手腕上,眼神暗了暗,这块手表没记错的话,好像是原身送给常文斌的,上海牌的。
原身用周越寄回来的钱买的,因为没有手表票,还花了高价才买到的。
程橙笑容不变,再等等,不着急,沉住了气,“那我们走吧,去买票。”
“好。”常文斌冲她温柔一笑。
程橙:……
常文斌不愧是海王,心理素质就是好,看不出一丝一毫被抓包的心虚,还冲她放电眼,死渣男!
以为她眼神还跟以前一样不好使啊,大错特错,姑奶奶我现在眼神清明,火眼金睛!
14. 第14章
丁蔓蔓挽着她的胳膊,不经意道:“程橙,我们先去买几瓶汽水儿在船上喝吧!”
对方打的什么主意,程橙一眼就知,爽快答应了。
“好啊,正巧我口渴了!”
售票中心就有卖汽水儿和冰棍的,丁蔓蔓挽着程橙的胳膊走在前面,常文斌跟在她们身后。
“同志,给我们拿三瓶橘子汽水儿!再买三张船票。”
到了卖票的小屋子,丁蔓蔓直接吩咐售票员,程橙没有出声,勾起了唇角,按照原身的习惯,掏兜买单。
忽然脸色凝重,抽开了丁蔓蔓挽着的那只胳膊,双手着急忙慌地摸裤兜,神情慌乱无措。
“程橙,你怎么了?”
闻言,程橙猛地抬头,语气着急:“蔓蔓,我钱包不见了!”
“什么?!”
“你再好好找找,你放哪了?在衣服兜里没?”
“没有,我记得我出门的时候,就放在裤兜里,没错啊,怎么就不见了?”
程橙又摸衣服袋子,把兜掏了出来,空空如也。
这时,常文斌出声道:“是不是来的时候掉在了路上,程同志你好好回想一下。”
程橙目光顿时看向了常文斌,仿佛看见了主心骨一样,秀眉轻拧,假装回想钱包是什么时候掉的,一脸愁容。
丁蔓蔓比她还着急紧张,一个劲儿的催促:“程橙,你想起来了吗?我们现在还等什么?快沿着你来的方向找啊,万一被人捡走了怎么办?”
那可都是她的钱!她的钱!
程橙这没脑子的,钱包都能丢?
丁蔓蔓气得要爆炸!
程橙欣赏够了丁蔓蔓脸上的神情,装作突然记起来的样子,语气迟疑:“应该没丢,我送霄霄去我大姐家的时候,应该是不小心掉在了我大姐家。”
“我也记不太清了,希望是落在我大姐家了,没有丢,要是在路上掉了,肯定被别人拿走了。”
“喂,同志你们的东西还要不要的?”
售货员从小窗里探出头,冲他们喊,等的不太耐烦了。
程橙脸上立马浮现出了懊悔的神情,抬头看向了常文斌,仿佛不知道该怎么办了,那眼神简直把对方奉为了主心骨。
常文斌不负所望,挺身而出,上前安慰她:“别着急,钱包肯定是掉在了你大姐家,不会丢的,别担心。”
“嗯,常同志……”
程橙一脸感动的望着他。
一向高傲明艳的女人,冲他露出了我见犹怜的一面,把他奉为了救世主,常文斌心情激荡,一股英雄气概油然而生。
冲女人温和一笑,上前掏了钱,“同志,汽水儿和船票我们要的。”
程橙忍住了恶心,满眼感动的望着他。
常文斌也时不时的回头相望,男有情女有意。
丁蔓蔓在旁边看得快气死了,尤其是看着程橙跟斌哥眉来眼去,她不能阻止,反而要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不能表露出一点不满。
程橙的余光一直留意着丁蔓蔓,自然没有错过对方脸上隐藏的恨意嫉妒。
拿到汽水儿,她故意装作拧不开瓶盖,求助的眼神望着常文斌。
男人自信心爆棚,立马拿走了她手里的汽水儿,拧开了瓶盖,再递回给她,温柔地嘱咐道:“小程同志,喝吧。”
“谢谢你,常同志。”
程橙边说边含羞带怯的低下了头,yue……
虽然把丁蔓蔓气的要暴走,但也把她恶心坏了。
“蔓蔓,你拧得开吗?要不让常同志帮你开吧。”
恶心也要坚持!
不就杀猪盘与海王嘛,让他们尝尝绿茶的威力!
闻言,常文斌就顺从地朝丁蔓蔓伸出了手。
丁蔓蔓脸色不太好,走到了程橙身边,违心道:“程橙,常同志对你真体贴。”
“嗯,我也觉得!”
丁蔓蔓:“……”
如果眼神能刀死人,对方早就死八百回了。
湖心公园之所以叫湖心公园,是因为其有一片大湖,大湖中间有一方小岛,上面有礁石和沙子。
大家都喜欢来湖心公园游玩,拖家带口去岛上玩沙子,算是一个消遣娱乐的好去处。
他们要了一艘小船,程橙这次坐在了床尾的位置,常文斌坐在中间,丁蔓蔓坐船头。
三个人划桨前往湖中心小岛。
日头渐高,顶着大太阳,程橙后背出了一身汗,在心里暗骂丁蔓蔓和常文斌,是哪个脑子抽了想不开,大热天的约来划船?
“程同志,我最近新写了一首诗,我念给你听。”
常文斌一边划桨,一边扭头,含情脉脉望着程橙,“风把云融碎在湖面上,我望着你的眉梢……”
程橙:“…………”
她差点破功!
欧米伽!就这?!
yue~
程橙无语了,一言难尽啊,不过面上装作哇塞,好诗啊!太厉害了叭!!
赠送两个星星眼!
船尾气氛正好,显得船头就落寞沉寂了,丁蔓蔓握紧了船桨,回头看着他们,心里疯狂吃醋。
要是她比程橙长得漂亮有钱,那斌哥的眼里就只有她了,她才不会像程橙一样蠢!
前面俩人都扭头看着后面,连船头不知何时偏离了航线也没有发觉,离右前方的船越来越近。
程橙不动声色,默默加快了划桨的速度。
“常同志,你写的诗真好——”
程橙的话突然戛然而止,脸上带上了惊慌,吓得好像说不出话,她手足无措的划桨。
“快!看前面!”
丁蔓蔓和常文斌不明所以,顺着程橙的视线看过去,大惊!
常文斌:“往左边划,快调转船头!”
丁蔓蔓慌了,马上就要撞上了,“怎么调转船头啊?我不会啊!”
前面的那艘船,上面的人注意到后头的动静,看了过来,也是手脚慌乱。
“哎,同志你们怎么划的?”
一边责怪他们不看路,他们这么显眼的船就杵在前头,搞不懂是怎么就快要撞上来了,一边调转方向,尽量与他们拉开距离。
越慌的时候,就越容易出错,趁着大家都忙着调转船头,无人注意,程橙偷偷使坏,换方向的时候,不小心船浆打在了常文斌背上。
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常同志,你没事吧?”
男人闷哼了一声,痛得忍不住抽气!
丁蔓蔓听到动静回了头,眼里流露出关心,“常同志,你怎么样了?”
常文斌痛得身体扭曲,上半身折叠在了腿上,右手去揉后背。
程橙瞅准了时机,天助我也!
趁机重心右移,船身瞬间就保持不了平衡了,重心跟着往右边倾斜。
前面俩人都没有防备,加上整艘船只有程橙在保持船身的平衡,先前又急着掉头跟前头的船拉开距离,船身本来就歪歪扭扭,这下雪上加霜。
常文斌率先栽进了水里,扑通一声,溅起了巨大的水花。
丁蔓蔓急着去拉常文斌,也跟着栽进了水里,又一声扑通!
见状,程橙当机立断,快速将船桨横卡在船尾和船身的缝隙里固定重心,调整坐姿,身体前倾,维持住了船只的平衡。
急道:“常同志,蔓蔓,你们怎么样了?来人啊救命啊!”
语气着急忙慌,要是忽略她脸上一闪而过的幸灾乐祸,可能演技会更逼真。
前头那艘船,上面的一家三口心有余悸,瞧着水里的人,因为距离得比较近,对方溅起的水花还溅到了他们身上。
本想发火,但看着水里的两个人在扑腾挣扎,船上就剩下了一个娇滴滴的女同志,那股火又熄了。
丁蔓蔓不会游泳,所以死死地攀在了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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斌身上,常文斌就算是游泳高手,也不免在这种情况下,喝了几口湖水。
程橙只是想给他们一个小小的教训,又不是真的要看他们溺水,划着船靠近,将船桨递了过去。
神色焦急道:“常同志,蔓蔓,快抓住我的船桨,我救你们上来。”
由于丁蔓蔓攀得太紧,常文斌尝试了好几次,都没挣脱开怀里的人,只能先带着丁蔓蔓,艰难地朝船桨游过去。
抓住了船桨,一个大男人又带着一个女人,程橙也拉不动他们,当然她也没有很想把他们拉上来。
多在湖里泡会儿吧,今天天气热,这会儿太阳又大,在水里泡着还凉快嘞!
瞧她多为他们着想,怕他们中暑了,还贴心地让他们在湖里泡澡,额……还是鸳鸯浴!
程橙啧啧感慨,像她这么善解人意的人不多了,能遇上就是他们的幸运,天大的幸运!
最后还是公园的管理人员喊了人,将他们救了上来。
因为湖心公园时常有家长带着孩子来游玩,所以公园里救护设施配套完备,不一会儿就将两人从湖里捞起来了,送上了岸。
不等他们喘口气,程橙就先发制人,诘责丁蔓蔓:“蔓蔓,你是怎么掌管船头的,连船差点撞上别人都不知道!还连累了常同志掉进了湖里。”
“我——”
丁蔓蔓一身湿漉漉的,哑口无言,只好无辜可怜地望着常文斌。
常文斌虽然对丁蔓蔓有些意见,特别是连累他栽进了湖里,又在水里紧紧地抱着他,害得他喝了好几口湖水。
但目光落在了女人姣好曼妙的曲线上,眼神暗了暗,想起在水里,贴在他身上的柔软身躯,声音暗哑,开口为她开脱:“小程同志,不怪丁同志,她也不是故意的。”
程橙将他们之间的互动尽收眼底,瞧出了猫腻,脸上还是那一副得理不饶人的表情,只不过看在男人的面上,勉强道:“好吧,那现在怎么办啊,你们身上的衣服都湿了。”
闻言,丁蔓蔓眼眸瞬间亮了,此刻再也想不起来之前的打算,什么谋划都不重要了。
咬着嘴唇看向程橙:“要不,今天就算了,我们先回去,下次再来划船吧。”
怕程橙不同意,丁蔓蔓又急忙补充道:“常同志身上都湿透了,不回去换衣服,万一着凉……”
程橙脸上的表情立马变得烦躁,又无可奈何,不太高兴道:“那行吧。”
顿了顿,“蔓蔓,你跟我来一下,我有事跟你说。”
一听这话,丁蔓蔓差点ptsd,对程橙的“有事跟她说”有了不好的预感,似乎每次程橙这么说,对她来说都不是好事。
她又不能直接拒绝,心烦意乱地跟着对方,走到了旁边。
“蔓蔓,你身上还有多少钱?再还我点,我钱包丢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回来。”
丁蔓蔓:……
“程橙,你还没找呢,肯定没丢——”
不等对方说完,程橙就直接上手摸她的兜,每只口袋都摸了一遍,找出了十五块三毛二。
“蔓蔓,我们可是好姐妹!之前你向我借钱,我可是二话没说就借给了你!”
程橙着重强调了“好姐妹”三个字,继续道:“行了行了,你快回去换衣服吧,免得感冒了!”
丁蔓蔓想起她的计划,飞快地瞧了一眼常文斌的方向,心里火热,任程橙拿走了钱。
她现在只想快点打发程橙这个蠢货,别耽误她的事,抿了抿唇,叮嘱道:“程橙,你这次把钱收好了,别再丢了,省着点花!”
“知道了。”
才怪!
等会儿她就花掉!
和常文斌汇合,说了几句话,三人从公园出来,程橙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她今天干了一回“好人好事”,可不得好好犒劳犒劳自己,搞不好还做了一回成人之美。
啧啧,今天收获颇多!
15. 第15章 计划有变
程橙搭公交去了一趟城南梧桐路的国营饭店,买了一只烤鸭。
然后再坐车前往家属院,她大姐肯定会留她和霄霄在他们家吃饭,所以程橙干脆用从丁蔓蔓那里敲出来的钱,买了一只烤鸭加餐。
整个县城,只有城南那边的梧桐路那家国营饭店有烤鸭卖,听说大师傅祖上是御厨,烤鸭的手艺是从祖上传下来的。
“小萍,你妹子来了!”
一位拿着大蒲扇的婶子靠在水房门口,冲里面喊。
闻言,程橙停下了脚步。
不一会儿,就见她姐双手沾着水珠,边走边甩,从里面快步出来了。
“姐!”
程萍点了点头,视线看向了她手里拎着的包装袋。
油纸这样包装的她见过,去年过年,建华发了奖金,在城南那家国营饭店买了一只烤鸭回来,就跟小妹手上的一模一样。
大妮、二妮和牛牛三姐弟当时欢喜得跟什么似的,跟在建华后面当跟屁虫。
买一只烤鸭可不便宜,花了将近半个月的工资,程萍当时心疼得不行,臭骂了严建华一顿!
程萍拧起眉,瞪向小妹,她一个月工资才多少,还没她高,一只烤鸭就要花去十五块钱,大半的工资。
而且她早上来的时候,还买了两斤水果糖和半斤桃酥,一个月工资肯定花没了!
碍于旁边有外人,程萍忍住了没有当场说她。
程橙耸耸肩,将手里的烤鸭塞到了她姐手上,故作疲惫道:“姐,我好渴啊!”
程萍唬了一跳,连忙在衣服上擦干手,才去接烤鸭,没好气道:“去哪了你?出门不知道带水壶在身上,活该!”
旁边大婶鼻子灵,吸了吸鼻子,肯定道:“小萍,你手上拿着的是烤鸭?我闻到了烤鸭的味道。”
话落,水房里刹那间就探出了五六颗脑袋,齐齐看了过来。
程橙:……
怪吓人的!
程萍顿时敛了火气,眉开眼笑道:“是哩,红婶你鼻子可真灵!”
“上次牛牛在他小姨家,他小姨给做了一道梅菜扣肉,牛牛特别喜欢,说他小姨做的梅菜扣肉跟烤鸭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
“这不,他小姨就记在了心上!”程萍边说边打开了油纸,露出了里面的烤鸭。
顿时,浓郁的烤鸭香立刻漫开来,热乎的香气直往众人鼻腔里钻,瞬间勾得人忍不住咽口水。
“要我说,我这妹子就是太心软了,买什么烤鸭啊,孩子随口说的怎么能当回事,惯得臭脾气!”
程橙低头看着脚尖,才发现她姐还会变脸的戏法。
有人劝道:“小萍,他小姨疼外甥,多好的事!不过孩子确实不能惯,三天不打就上房揭瓦,有窝窝头吃就算不错了!”
又有人附和道:“就是,现在这些孩子们的生活条件比我们那时候好多了,我们那时候没得吃没得喝,饿得吃观音土哩!”
说了一会子话,程萍就道:“等会儿再聊,我先带我妹子回去。”
程橙跟着她姐往走廊尽头走,偷偷地问她姐:“姐,姐夫回来了吗?”
早上她来的时候,严建华出去了,不在家。
程萍闻言,立即扭头看她,眼含警告:“等会儿见到你姐夫,不许摆脸色,也不许露出异样!”
“知道啦姐!你放心吧,我真的知道错了!”
程橙瞅着她姐的脸色,亲亲热热地挽了她姐的手,小声道:“我上次不是有意那么说姐夫的,反正都是我的错,以后绝对不再犯!”
“我发誓!”
程橙竖起了三根手指,瞧她姐的神色,她姐肯定没把她们闹矛盾的真正原因告诉姐夫。
幸好呐,否则以后见到姐夫,她都不知道怎么面对。
印象里,姐夫对原身和原身的龙凤胎弟弟很好,原身和弟弟在县里念高中的时候,隔三差五来学校给原身和小弟送东西。
姐夫虽然脚有残缺,走路的时候坡脚,但人长得不错,人品也过关,是个好人。
程橙不愿意拿那种话伤人,原身做的孽,现在变成了她的孽,能弥补就尽量弥补。
“妈妈!”
客厅里,几个孩子正在席子上玩飞行棋,小凌霄看见程橙,腾地一下起身,大妮她们还没反应过来,小凌霄就已经扑到了程橙腿上。
“霄霄”
程橙弯腰一把抱起了小家伙,脸埋进了小家伙的肚皮上,吸了吸,扬唇笑:“想不想妈妈?”
小凌霄害羞地露出了小梨涡,点点头,小脸上现在写满了高兴,丝毫不见之前的忧心忡忡。
“是烤鸭!小姨你买烤鸭了!”
小牛牛眼尖,一下就瞅见了他妈手上的油纸包,他好像嗅到了烤鸭的味道,一双黑亮的眼睛目光灼灼地盯着油纸包。
顿时,三姐弟也不下棋了,纷纷围了上来。
房间里,严建华听到动静出来,就看见被几个孩子围在中间的妻子,脸上不耐烦地道:“去去去!一个个的都是大馋猫,想屁吃呢!还想吃烤鸭,信不信老娘给你们大屁兜吃!”
牛牛才不带怕的,已经将脸贴在了油纸包上,猛吸了一口,一脸陶醉,兴高采烈:“是烤鸭!耶是烤鸭!中午吃烤鸭咯!”
程萍拍开了几个孩子,将油纸包放到了橱柜上,束之高阁。
程橙瞥见严建华的身影,冲他笑了笑,打招呼道:“姐夫。”
严建华是一位很温柔的人,脾性很好,走过来,询问道:“渴不渴?”
转身去柜子里拿了红糖,给她倒了一杯红糖水。
程橙不动声色地观察了一眼对方的腿,听她姐说,她姐夫的腿是在小时候发烧去打针打坏的,落下了病根,右脚坡了。
“谢谢姐夫!”
程橙握着搪瓷杯,先喂了霄霄宝贝喝,小家伙眼睛看着她,嘴巴咕噜咕噜地喝红糖水。
小家伙喝了三分之一,剩下的红糖水都被程橙解决了。
中午,程橙和小凌霄留了下来,两只烤鸭腿,小凌霄和牛牛一人分了一只,小家伙吃得满嘴流油。
烤鸭的味道确实不错,对得起它的价钱,吃过饭后,程橙就带着小凌霄告辞了。
程萍要留她们多玩会儿,等下午外面太阳小些了再回去,程橙推说要回去睡午觉,坚持要走。
回去后,程橙给小家伙洗了手洗了脸,把风扇打开,让小家伙在床上玩。
她快速洗了澡,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每天早上起来她都会装几桶水放在院子里晒,就不用烧水洗澡了,方便又简单。
回到房间,小家伙已经睡着了,这段时间跟着她,小凌霄养成了午休的习惯。
程橙给小家伙盖上肚脐眼,在霄霄宝贝旁边躺下,打了一个哈欠,闭上了眼睛。
风扇嗡嗡地转,吹来阵阵凉风,床上的一大一小睡得安稳,满室静谧,岁月安好。
程橙是被一阵拍门声吵醒的:“程橙同志,在不在家?你有电报!”
电报?
程橙赶紧起来,小凌霄也被吵醒了,揉着眼睛,抬头看妈妈。
“马上就来!”
程橙冲外面喊了一声,穿鞋下床,“霄霄,你再躺会儿,妈妈马上就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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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忙忙出去开门,邮递员甩给了她一张电报签收,程橙签好了自己的名字,男同志立马就骑上二八大杠奔赴下一家送信。
计划有变归期不定勿念勿忧盼安好
——周越
程橙蹙起了眉头,周越又不回来了?
难怪,按理说早就该到家了,不知道出了啥事,不过只要平安就好。
程橙的想法很简单,她对周越又没有什么感情,有的也只有对科学家的敬重瞻仰,对他们不慕名利、埋首为国家做出巨大贡献报以崇高的敬意和敬佩!
其中,再掺杂点对孩子她爸的尊重友好,以及对金大腿的纯洁热忱,毕竟要是靠她一个的工资,她肯定舍不得吃烤鸭,买了烤鸭就要喝西北风了。
她和小凌霄现在这么滋润的生活全靠对方鼎力支持!
这件事该怎么跟霄霄宝贝说呢?
小凌霄被吵醒了,也没有重新入睡,望着门口等妈妈回来。
程橙决定据实相告,谁知小家伙听了没有半点不高兴,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就张手要抱。
程橙躺回床上,小家伙就自动滚进了她怀里,抱紧了她。
这情况对吗?
程橙低头看小家伙,发现小家伙已经闭上了眼睛,睡着了。
行叭,睡觉要紧!
等周越回来了再说吧。
-
星期天,吃过早饭,程橙牵着小家伙出门,去书店。
“同志你好,请问这里有蜡笔卖吗?”
“没有,这东西我们小地方的书店没有采购资格,同志你去市里的书店问问看。”
“这样啊,谢谢哈!”
小凌霄有些失望,她对妈妈说的给大树上颜色特别感兴趣,妈妈说今天带她来书店买蜡笔,她从早上醒来就开始期待了。
“妈妈……”
小家伙不自觉地嘟嘴,明显不太开心的样子。
程橙虽然遗憾,但此时看见小家伙还会跟她表达不满了,眼里浮现出惊喜。
看来,她这段时间做的努力没有白费!
不过,得安慰安慰小家伙,她蹲下来,摸了摸她的脑袋:“下次我们去市里的书店看看有没有蜡笔卖,没关系的。”
来都来了,“好啦,别不开心了,我们去挑几本你想看的小人书,我们买回家看。”
闻言,小凌霄又高兴起来,欢呼雀跃:“好!”
立即牵着妈妈去选小人书。
小家伙一口气选了七八本小人书,程橙不打算直接惯着,宠孩子也需要有一个度。
“霄霄,只能选三本哦,看完了我们下次再来买!”
“妈妈~”
小凌霄顿时抱住了妈妈的腿,仰头望着妈妈,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露出了恳求。
程橙不为所动,和孩子做朋友可以,尊重她的意愿,但是也需要在孩子心中树立威信,不能要什么就给什么。
她拍了拍小家伙,语气温柔却坚定:“去挑三本你最喜欢的小人书,快点哦,不然妈妈要反悔了!”
小家伙一听,立马松开了妈妈,急忙蹲在地上选小人书,生怕妈妈不给她买了。
程橙没再催促,看着小家伙脸上纠结、犹豫的神情,颇觉有趣!
等会儿回去了,一定把这一幕画下来。
小家伙选好了三本小人书,忍痛将其他几本小人书放回去,一步三回头,眼神时不时地瞥向妈妈。
程橙自然察觉到了,但她什么都没说,装作没有发现。
另外又拿了两本空白草稿本和一盒铅笔,一起结了账。
16. 第16章
回到家,程橙就坐在了书桌前,将小家伙纠结心痛选小人书的场景画了下来。
她画的是素描,其实她更擅长的是国画,灵光一闪,又作了一幅萌态可掬的小人Q版插画。
情不自禁笑了起来,在旁边写下了日期,作图缘由,习惯性地伸手拿印章,结果在桌上摸了个空。
脸上闪过了一丝怅然,眉头蹙起,不知道现在哪里能刻章。
“霄霄宝贝快来!看妈妈画的你像不像?”
小凌霄立马放下了手里的小人书,蹬蹬蹬跑过去。
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张大了,小梨涡可可爱爱,“妈妈,这是我耶~”
小凌霄捧着素描画,满眼震惊,哇,她怎么跟纸上的人长得一模一样,妈妈好厉害!
收到小家伙崇拜的目光,程橙的心情就跟大热天喝了冰汽水儿一样舒爽,翻了一页,给她看Q版的自己。
小凌霄咬着嘴巴,眉眼间充满了不解,“妈妈,我的脑袋真的有这么圆吗?”
“哈哈哈哈哈哈……”
程橙瞬间笑起来,眼尾像浸了蜜的月牙微微上翘,一把将小家伙抱到了腿上。
仔细瞧了瞧,“恩……你的脑袋生得挺圆的,不过没有这么大,但是没关系,妈妈会努力将你养得圆圆的~”
这时,门外传来了动静。
“小妹!霄霄!开门!”
程向明背上背着一个大背篓,大掌使劲地拍门,一边冲里面喊,一边弯腰,将背上的背篓放下来。
这是……二哥的声音!
程橙连忙起身,抱着小家伙,出去开门。
“二哥,你怎么来了?”
程向明五官硬朗,是时下最受欢迎的那种长相,浓眉高鼻,粗声粗气道:“咋滴,我还不能来?”
双手拎起大背篓,抬脚进去,程橙忙不迭抱着霄霄侧身,跟在了后面。
“二哥,我不是那个意思,最近不是农忙嘛,我只是好奇你咋有空过来了。”
程向明抬着背篓进了厨房,回道:“农忙昨天结束了,今儿来给拖拉机检修,顺道给你和大姐送菜。”
程向明是大队的拖拉机手,每个大队就一台拖拉机,他作为本大队的拖拉机手,身兼多职,日常很忙碌,哪里需要就往哪里搬。
“噢噢。”
程橙也是听她大姐说的,这段时间农忙,五月底六月初就开始收早稻,晒谷子,交公粮,收割完早稻,又要抢着时间插秧,种晚稻,总之非常忙!
程向明将背篓放到地上,弓腰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最上面的是四五斤杨梅。
“霄霄,想二舅不?瞧舅给你带什么好吃的了。”
小凌霄重重地点头,蹭蹭蹭地跑到二舅身边,仰起小脸,一字一句道:“想!是杨梅~”
程橙看着她二哥从篓子里一一拿出了黄瓜、丝瓜、苦瓜、苋菜、茄子、辣椒……最底下是一个圆冬瓜,怪不得要拿一个这么大的背篓!
“拿把刀给我。”
程向明抬头对程橙道。
程橙哦了一声,连忙去给他拿菜刀,递过去。
程向明将冬瓜一分为二,抬眼睨她:“要哪份?”
程橙选了小的那一半,接着程向明就把另一半冬瓜放回了篓子里,指着地上的蔬菜瓜果,道:“看你和霄霄想留哪些,自己拿,剩下的我一会儿给大姐送去。”
大姐上头还有婆家,不像小妹婆家远在京城,做什么都方便,要是他先带着东西去大姐家,就不好处理给小妹的那份,给多给少都碍眼。
不如先直接来小妹这里,把她的那份撇到一边,最后再去大姐家。
程向明说完就走到了桌子旁,给自己倒了一杯水,不像喝水,而是直接灌水,一杯接一杯,眨眼间茶壶里的凉白开就见底了。
程向明放下了茶杯,下一瞬又拿起了杯子,打量了几眼,目露嫌弃:“咋买了个这么小的杯子?”
程橙:……
很贵的好嘛,她和霄霄宝贝喝水正合适,难道不应该是他喝水的方式不对嘛,那不叫喝水,叫牛饮!
程橙没说话,默默决定等他下次来,就换上葫芦瓢。
蹲在地上分菜,每样拿了三分之一,剩下的放回了篓子里。
大姐家人口多,她和霄霄就两个人,吃不了太多,而且有了这些蔬菜瓜果,估计未来一周她都不用再买蔬菜了。
见收拾好了,程向明起身拎起背篓,背在背上,就往外走。
程橙跟在后面,问道:“二哥,中午留下来吃饭?”
程向明点头应了,叮嘱道:“多煮一份,卫红也来了县城。”
程橙一时没反应过来,待二哥大长腿跨过门槛,回头看过来时,猛然想起来二叔家的堂姐好像就叫程卫红。
于是道:“知道了。”
程向明冲小外甥女招手,“霄霄,跟不跟二舅去你大姨家玩?”
小凌霄闻言,立马跑过去。
程橙:“二哥,你腿长走得那么快,霄霄可跟不上你的脚步。”
突然,程向明弯腰一把举起了小凌霄,抱在了怀里,大步朝外面走去。
小凌霄在舅舅怀里,笑得开怀,眉眼弯弯,两颗小梨涡一闪一闪的,扭头看过来,冲程橙挥手。
程橙:……
背上背了三四十斤,怀里又抱了个小人儿,行叭,你们开心就好!
程橙转身回去淘米煮饭,心里琢磨着堂姐程卫红这个人,印象里,堂姐程卫红比原身大两岁,姐妹俩关系好像不咋地。
以前还能不好不坏的相处着,直到原身爷爷将京城的那门婚事给了原身,堂姐妹之间彻底生了意见,二叔一家对此也颇有说辞,责怪爷奶偏心!
好像除非必要,堂姐妹之间是能不讲话就绝不说话,往常从没见过这位堂姐来家里,偶尔原身回村里,两人就算迎面碰上也几乎不打招呼。
程橙感觉有点奇怪,照堂姐妹俩这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势,对方今儿竟然要来家里。
既然想不通就暂时撂下了,把家里收拾了一遍,琢磨中午做什么菜招待二哥他们。
早上去菜市场买菜运气不错,正巧碰见贩鱼的摊位还剩下了一条草鱼和几条鲤鱼,她赶紧先下手为强,称了那条小草鱼。
鲤鱼土腥味重,而且用他们这的老话说属于发物,要是有选择肯定看都不看一眼鲤鱼,物资不丰富的时候就无所谓毒不毒物了。
小草鱼不大,只有一斤多,程橙放在水桶里养着,打算等程向明回来了,使唤他杀鱼。
有人能代劳,她才不想自己动手干哩!
她留了四个丝瓜,拿了一大一小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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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切成薄片,剥了几瓣蒜子,起锅热油,将蒜粒炒香,再放丝瓜片。
爆炒几下,然后往锅里倒了一瓢水,做了一个丝瓜汤。
盛出来,拿不锈钢大盆才装下了,搁在桌上晾着。
夏天吃丝瓜汤最好吃了,而且一定要提前煮好放凉,用来泡饭特别香!
没过多久,就听到了外面传来的动静。
程橙还没出去,就听见了小家伙的笑声,清脆悦耳,充满了活力。
她扬起了唇角,快步走出去,就瞅见霄霄宝贝站在背篓里,被她二舅背在背上,小脸晒得通红,满是兴奋!
“妈妈!!”
小凌霄脸上的笑容灿烂极了,露出了洁白的牙齿,眼睛黑亮黑亮的,兴高采烈地冲程橙挥舞小手。
小孩子充满无忧无虑的笑容最有感染力,程橙眼神微动,心中若有所思,这时突然一声惊呼雀跃立马令她回了神。
只见,程向明不知何时,突然反手从篓子里一把钳住了小凌霄的胳膊,嗖的一下,小姑娘就从背篓里被放到了程向明的肩膀上。
引得小家伙兴奋尖叫,一双黑葡萄似的大眼睛充满了激动开心,小脸上不见丝毫害怕,反而欢呼雀跃!
抱着舅舅的脑袋,大喊:“妈妈!!”
看我!
程橙目光一滞,看着小家伙毫无保留的笑容,微不可察的叹了一口气,看来父亲的角色对孩子的成长来说是无可替代的,有无父爱的陪伴,肯定会影响孩子性格的养成。
程向明一手扶着肩膀上的小凌霄,一手取下背上的篓子,随手扔在地上。
顶着小外甥女在院子里走了几圈,让小家伙玩尽了兴,一把将小家伙举高了,大声地问:“霄霄怕不怕?”
小凌霄语气兴奋,大声回答:“不怕!”
下一秒,程橙心脏骤停!
“咯咯咯咯咯……”
独属于小孩子自由恣意的笑声如银铃般响起,程橙却黑了脸:“程向明!”
只见小凌霄被抛到了半空中,小家伙咯咯咯的笑,一点都不带怕的,稳稳地落在了程向明怀里。
这一大一小玩开心了,却将程橙吓得半死!
“程向明!有你这么跟孩子玩的吗?”
程橙生起气来,连二哥都不喊了!
程向明耸了耸肩,一脸无所谓的样子,抱着小外甥女,冲她笑,“霄霄,告诉你妈妈,你开不开心?”
小凌霄闻言,看了看舅舅,又瞅了瞅妈妈的脸色,脸上的笑容不似方才那么欢快恣意,小声道:“开心~”
程橙注意到小家伙的情绪,立马意识到了这可能就是男女双方带孩子的差别,抿直了唇。
随即瞪了程向明一眼,露出一个笑,表情无奈:“算了算了,随你们吧,但要注意安全。”
小凌霄闻言,小脸上露出了欣喜,仿佛悄悄松了一口气,冲妈妈笑得甜甜的。
程向明立即说她,“看你把霄霄吓的!大气都不敢出!是不是霄霄?别怕,有舅在,你妈也要听舅的!”
话落,程向明又将小姑娘抛向空中,不过这次抛地不高,小凌霄又咯咯咯欢快地笑起来。
舅甥俩当着程橙的面,又玩了两三次。
程橙:“……”
有时候,想刀人的眼神根本藏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