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不知道本朝的状元郎本人高度近视,老是因为看不清而出丑。
上次好好在河边吃馄饨,不知怎么地一下子栽进老翁的面粉缸中,落得那副狼狈模样。
也辛苦他是近视眼,看不清脸但是能够很清楚地记得别人的身形,不会被区区外表所迷惑。
自从上次桥柳一别,李常青一直没有找到那位姑娘。
他看不清她的具体容貌,一切事物都像打了一层马赛克般的模模糊糊。
然而他很有自信,年轻的书生意气风发,折下书房窗前的柳枝在空中乱挥,柳叶打得脸飒飒作响。
季梦芸的身份出席不了太多宴席,不过她正处于议婚的年纪,季夫人也只能厚着脸皮带她多参加这种场合。
月色朦胧,人间灯火通明,霓裳羽衣从她鼻尖溜过,阵阵香风吹得她头晕脑胀。
耸起鼻子多吸了几口,心都醉倒在歌姬的身上了。
她捏起桌上的小点塞进嘴里,仗着自己座位偏僻,偷偷左右摆着脑袋,头上的流苏随着她的动作小幅度晃动,灵动可爱。
绝对是她,远处的某人看到那个身影的第一刻就知道那是自己心心念念的女子,眼神变得灼热起来。
后背灼灼,有人在盯着她!
是谁?糕点一下子顺着食管滑到肚子里,哽得她猛捶胸口。
一杯茶水如雨后春雨出现在桌上。
茶汤清亮,将喉管残留的糕点粉粉都洗刷干净,季梦芸被憋红的脸慢慢恢复了正常,她感激地回头看这位恩人。
啊,好俊俏的儿郎。
头发用绣着竹纹的发带高束,一袭象牙白工笔山水楼台圆领袍衬得他唇红齿白、身姿挺拔,唯一奇怪的一点就是他情绪过于激动,月色皎洁都比不过他眼中繁星万点。
季梦芸身体往后倒,默默和这张脸拉开距离,头一次将男人和祸国殃民联系在一起,她不敢看,不敢和他面对面。
她以为自己的动作很隐蔽,一直关注着她的李常青却没放过这些小动作,心里有点沮丧,喜悦的大狗狗耳朵耷拉下来往两边撇去。
修长指尖摸着脸颊,暗中思索,难道是最近看书熬夜太多了气色不好吗?可恶,早知道就借阿娘的脂粉遮一遮了。
他在纳闷,她在害羞,气氛冷凝至冰点。
季梦芸受不了这种尴尬的气氛,想要道谢后赶紧离开,她刚开口一道声音就和她重叠起来。
“谢谢你。”
“谢谢你。”
两人同时开口,又默契地别开眼不敢看对方的眼睛。
“你先说。”
“姑娘先说。”
梅开二度,季梦芸以手作扇,扇得耳边的头发到处乱飞,奇怪,今天的空气真热啊!
李常青时不时偷偷望她一眼,看了自己又脸红,夏天的晚风有些凉,凉意让他的理智回归,克服自己的羞涩率先开口。
“姑娘,我心悦你!”
说完他就弯腰鞠躬,手里高高举着一块手帕。
季梦芸被这直球打得昏头昏脑,脸红到爆炸。
同时她也认出自己的手帕,宕机的大脑咯噔一声开始运转。
那天那个面粉男不会是,他吧?
可是她今天和那天的打扮完全不同啊,她的贴身侍女都认不出来,这人居然第一眼就将她识破了。
水面的泡沫啪地炸开,李常青再次打破沉默,将自己准备好的腹稿一口气和盘托出。
“姑娘,世不遇你,生无可喜,小生对你一见钟情,家中双亲健在,现入翰林,良田…”
“姑娘,姑娘,我话还没说完。”
季梦芸扑上去把他的嘴捂住,生怕自己动作慢了,这个人就把他的户**代完了。
本朝男女大防再怎么不牢也不能一上来就这么莽吧,她活了十五年,还是第一次见如此直白的人。
掌心蹭着他软软的唇瓣,独特的墨香从他身上散发出来,他每说一句话长长的睫毛就一眨一眨,季梦芸一时间心跳得很快。
男色惑人,害人不浅啊!
她极快地收回手,提着裙角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等等,姑娘你的手帕!”
书呆子看不懂年轻娘子的羞涩,追着她要还手帕,最后对着手帕一脸舍不得的人也是他。
“我用了很香的胰子洗了很多遍,保证它是香喷喷的,姑娘你不要嫌弃。”
纯粹的胰子香味,就像他这个人一样干净纯粹。
后面的发展就很自然了,初夏的月夜,两人互换了姓名,只记得那天湖泊波澜不惊,而他们的心湖惊涛骇浪。
假山旁衣着华美的女子死死盯着气氛正好的他们,涂着鲜红寇丹的手指甲硬生生折断。
没有人可以抵挡那样赤城的爱意,他满腹经纶,为人却迟钝真诚,这样的人不适合官场,但很适合当恋人。
季梦芸一边清醒地知道自己和他最终会走向悲剧,一边沉浸在他的爱里。
因为这份爱她想要更好地活着,也因为这份爱葬送了她的一生。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三色为矞,鸿禧云集。文华殿大学士礼部侍郎李常青,辽东绅宦之后,才德起于翰林,忠正廉隅,品貌修正,近而立之年无有妻室。朕有一女,行端仪雅,礼教克娴,二人良缘天作,今下旨赐婚,垂记章典。民本以国兴关乎家旺,望汝二人同心同德,敬尽予国,勿负朕意
钦此”
李常青成了驸马郎,而她成为了最大的笑话。
他曾拉着她的双手许诺,今生唯爱她一人,定会凤冠霞帔、三书六礼,娶她为妻。
她当时眼含热泪,李常青只当她是感动,将她抱得更紧,只有季梦芸自己知道这就像一场梦,是梦就会有苏醒的那一天。
终于梦醒了,漫天的雨将她溢出的血冲刷干净,翻滚的马车消失在悬崖p; 李常青疯了,那天御林军看着他在崖底疯狂呐喊,绝望地寻找马车的踪迹,手上全是伤口和淤泥,脏兮兮地活像个乞丐。
季梦芸的身体是被他一步步抱回家的,两个人身上的血泥混杂在一起,看不出人形。
她的父母虽然势利,但对这个女儿是真心爱护,对着她的尸体嚎啕大哭。
李常青跪在她的面前,那个单纯腼腆的近视眼一去不复返。
他和公主的赐婚不知怎么地告吹了,只知道那天李常青找到了三皇子谈了一场。
他依然好好地活着,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还活着是为了什么。
报仇成为他唯一的信念。
公主嚣张跋扈,老皇帝还在的时候她千娇百宠,老皇帝一死,新皇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立刻将她送去给可汗和亲。
可汗年过四十,足足比公主大了十五岁,为人行事放纵,性格暴虐。
她穿着嫁衣,被绑住手脚恨恨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李常青此时已位极人臣,他刻薄地拿着匕首比划,尖利的刀刃在她脸上轻轻滑动,看着她害怕到颤抖,才停止动作。
“公主,如果你不动瑶瑶,你这一生都会平安顺遂,可惜你是个十足的蠢货,我恨不得亲手杀死你,不过我又想到一个好办法,你不是恨嫁吗?我送你一个如意夫婿你可得好好给我享受了。”
周边的婢女只当没有看见这一幕,新皇对这个妹妹很是厌恶,更何况据说公主害死了首辅未过门的妻子,也算是罪有应得。
“上路吧,可汗一定会“好好”对你的。”
马车启程,一路上女子的呜咽声不断,很快就被抹布堵住了嘴。
一切都结束了,天空下起小雪,李常青穿着单薄的婚服立在天地之间,任由泪水滑过脸颊。
他提着一壶酒,在季梦芸墓前絮絮叨叨了很久,墓碑上挂着一根枯柳。
棺材上的土早已经被清理干净,一壶酒喝完,他红着眼睛摇摇晃晃地搬开棺板,看着那具白骨粲然一笑。
“瑶瑶,这些年一定很辛苦吧,常青来陪你了。”
棺木合上,锁上人世间最后一缕微光。
千禧年结千年缘,百年身伴百年眠。
天生才子佳人配,只羡鸳鸯不羡仙。(1)
空气耗尽之前他用尽最后的力气,拥住那具白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