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下的落叶发出细碎的声响,惊起几只山雀扑棱棱飞向远处。
他此行的目的,是想摸清这片山林中鹿的活动范围。
登上制高点,王恒扶着树干极目远眺。
层峦叠嶂的群山在阳光下绵延起伏,郁郁葱葱的树林间偶尔闪过几道黑影,却因距离太远难以辨认。“看来得想办法弄个望远镜才行。”
他喃喃自语,略显失望地收回目光。
下山途中,王恒放慢脚步,仔细搜寻着林间的蛛丝马迹。
在一处背阴的松树下,他发现了几簇形态各异的蘑菇。
蹲下身来,指尖轻轻拨弄着菌盖:“这个伞盖圆润的是松茸,可以吃...这个颜色艳丽的怕是有毒...”
凭着前世的经验,他很快挑拣出一小捧可食用的野山菌。
转过一道山梁,王恒突然停下脚步。山坡下那片不起眼的草丛中,几株特殊的植物引起了他的注意。
“川贝母?”他快步冲下山坡,单膝跪地仔细查看。
果然,那细长的茎秆上挂着几颗黄褐色的果实,正是川贝母。
“差点错过这个好时节!”王恒懊恼地拍了拍额头。
他小心翼翼地用随身携带的小刀挖开周围的泥土,将整株药材连根挖出。
拨开一颗果实检查,里面的种子已经饱满成熟,正是采摘的最佳时机。
前世跟随采药人学到的经验此刻派上了用扬。
王恒知道,供销社收购药材时极为讲究:不仅要把握最佳采摘期,还要掌握专业的炮制手法。
那些经过精心处理的药材,往往能评上一级或二级,价格能翻上好几番。
午后的山风带着草木的清香轻轻拂过,王恒专注地处理着刚采摘的川贝母。
他先用苔藓包裹住根部保持湿润,又将果实轻轻摘下单独存放。这些细节,都关系到最终的收购价格。
阳光透过树叶在他身上投下斑驳的光影,他的嘴角不自觉地扬起一抹笑意,这片山林,果然处处都是宝藏。
王恒将采摘的药材小心收好,回到帐篷附近简单整理了一番。
他望着手中沉甸甸的收获,喃喃自语:“这山里应该还有不少好东西,不能白跑这一趟。”
他转身再次钻入山林,目光仔细扫过每一处草丛和石缝,寻找能卖上价的药材。
转悠了大半天,倒是又找到不少川贝母,其他值钱的药材却不见踪影。
不过也够了,这些贝母晒干后,应该能换不少银钱。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林间的光线变得昏黄。
王恒收拾好药材,决定去看看之前设下的陷阱有没有收获。
刚走到第一个陷阱附近,就看见一只灰兔倒在草丛里,皮毛上还沾着几滴露水。
“运气不错,”他低声自语,“这地方人迹罕至,野物倒是不少。”
再往前走了几步,竟又发现一只兔子被套住。
看来今天的运气都用在套兔子上了。
王恒拎起两只沉甸甸的兔子,心情愉悦地往回走。
手里沉甸甸的分量让他已经开始盘算晚上的烤兔大餐。
幸好来之前带了盐和香料,否则光吃寡淡的烤肉,那可真是遭罪。
毕竟自己是来打猎的,又不是来玩什么荒野求生。
说起荒野求生,前世他可没少看那些野外生存的视频。
那些人真是够狠的,不带工具在野外生存,难度可不是一般的大。
没真正在山里待过的人,哪能体会到那种孤身一人、四周危机四伏的压迫感?
王恒提着兔子,拿着小刀,特意往下游走了百来米,远离自己的营地才开始处理猎物。
他手法娴熟地用刀剖开兔皮,小心翼翼地剥下一整张完整的皮毛,然后在溪水里冲洗干净。
这些兔皮硝制好了,也能卖几个钱。
王恒利落地将兔子处理干净,用削尖的木棍将兔肉串好。
他动作格外小心,生怕让血迹沾到衣服上,夜里还要在山中过夜,血腥味可万万不能留在身上。
特意跑这么远来处理猎物,就是担心夜间山里的狼群。
那些畜生鼻子灵得很,若是闻着血腥味寻来,后果不堪设想。
火堆重新燃起,橙红的火舌贪婪地舔舐着木柴,发出细微的“噼啪”声。
王恒蹲坐在火堆旁,用几根粗树枝搭了个简易烤架,将处理好的野兔架在上面慢慢翻烤。
油脂滴落在炭火上,发出诱人的“滋滋”声响。
辣椒面和孜然的香气混合着肉香,在夜风中飘散开来。
兔肉渐渐烤得金黄酥脆,表皮裂开的缝隙里渗出晶莹的油花。
王恒抽出随身的小刀,在肉厚的地方划了几道口子,让热气更好地渗入。
又撒上一把粗盐,细碎的盐粒在火光映照下闪烁着微光。
他撕下一块肥美的后腿肉,轻轻吹散热气。
一口咬下去,酥脆的外皮应声而裂,滚烫的肉汁瞬间溢满口腔。
他满足地眯起眼睛,细细咀嚼着鲜嫩多汁的兔肉,油脂顺着指缝缓缓滴落。
“真香...”他低声感叹着,又撕下一大块肉塞进嘴里。
夜风掠过树梢,发出沙沙的声响。跳动的火光在他脸上投下忽明忽暗的光影,身后的岩壁上,他的影子随着火焰轻轻摇曳。
望着剩下的半只烤兔,王恒盘算着待会再多下几个套子。
运气好的话,说不定明早还能再逮到几只。
吃饱喝足后,王恒仔细检查了猎枪,确认子弹上膛后背上枪,在附近又下了几个兔子套。
做完这些,他回到帐篷躺下,准备养精蓄锐,明天一早就去中游寻找毛冠鹿的踪迹。
若是明早能顺利猎到毛冠鹿,中午就能启程返回。
不过得先找个隐蔽的地方把帐篷藏好,带着帐篷和猎物一起赶路,那可真要累断腰了。
王恒抱着猎枪沉沉睡去,冰凉的金属枪管贴着他的臂弯。
一夜平安无事。
天刚蒙蒙亮,王恒就拉开帐篷的拉链。
晨雾在林间缭绕,空气中带着草木的清香。
他抬头望了望泛着鱼肚白的天空,搓了搓有些发僵的脸。
在河边掬起一捧冰凉的溪水洗了把脸,又喝了几口昨晚烧好的温水。王恒精神一振,扛起猎枪就出发了。
这次他没有耽搁,快步朝着昨天发现鹿群的地方赶去。
随着距离拉近,他的脚步渐渐放轻,像只灵巧的山猫般借着灌木的掩护缓缓前进。
忽然,一个熟悉的身影闯入视线,是昨天那只小鹿!
王恒的目光立刻锁定在它身上。
只见小鹿身后,一公一母两只成年毛冠鹿正悠闲地踱步而出。
三头鹿排成一列,正往河边走去。
小鹿蹦蹦跳跳地跑在最前面,而那头健壮的公鹿则不时抬头,警惕地扫视四周。
王恒屏住呼吸,慢慢伏低身子,生怕惊动了这头机警的公鹿。
从它们的行动路线来看,这一家子是要去河边饮水。
王恒眼中精光一闪,等公鹿低头喝水的瞬间,就是最佳时机!
他像只伺机而动的猎豹,悄无声息地潜伏在距离河岸不远的灌木丛中。
黝黑的枪管缓缓抬起,稳稳地对准了那头公鹿。
小鹿最先跑到河边低头喝水,两只成年鹿则守在一旁警戒。
接着是母鹿上前饮水。直到母鹿喝完,公鹿才终于放松警惕,低头准备喝水。
就是现在!
在公鹿低头的刹那,王恒果断扣动扳机。
“砰!”一声枪响划破晨雾,子弹呼啸而出,直奔公鹿肩部后面一点的位置而去。
那里是鹿的肺部,只要瞄的准能一枪打穿肺部,那么这头公鹿必死。
狩猎不可能打头部,野生动物的头部时常处于活动状态,且目标相对小,厚实的颅骨也有很强的防护性,想要一枪打头致死的概率极低。
母鹿和小鹿被突如其来的枪声吓得撒腿就跑,转眼就消失在林间。
王恒没有急着上前,而是紧盯着中弹的公鹿。
他对自己的枪法极有信心,这一枪绝对命中要害。
只见公鹿踉跄了几步,最终“轰”的一声重重倒地。
确认猎物已经毙命,王恒这才起身走向自己的战利品。
这次精准的狙击让他十分满意,他特意选择了最佳时机出手,就是为了避免补枪。
相对完整的鹿皮可比有很多弹孔的瑕疵品值钱多了。
他可不是那种会跟钱过不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