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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试试仙境的笔

作者:携风系雨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按照他的习惯,自然是先磨好墨,再将笔浸入墨汁,蘸上点墨水,才能写字。


    可这个硬邦邦的笔尖,能蘸墨?


    但他也不敢多问,再问就要穿帮了。


    你想想看,一个饱学诗书,满腹经纶的老丈,连一支笔都不会用,这说得过去吗?


    房玄龄不敢再问了,赶紧把笔记本收起来。


    说来这笔记本还怪好用的,这支小小的笔正好可以夹在笔记本里,十分方便。


    房玄龄掏出铜钱付了账,便向苏寅告辞离去了。


    出了小巷子,雾气渐渐淡去。


    房玄龄往前走了两个路口,就看到了在此等候的扈从。


    至此他终于放心了,没有过去几百年,甚好甚好。


    而杨师道一行人早已离开小巷很远了,他们一路行着,见到了候在路边的马车。


    杨师道打算将吴平带回府去,明天再让他带路,再试一次。


    这时,后面传来清脆的铃声。


    程处默骑着自行车,一路打着铃,欢快地飞奔而来。


    远远看到杨师道一行人,他认出了这是朝中的大员,停下车来打个招呼。


    “杨太常卿,小子有礼了。”


    “程家大郎啊,有礼了。”


    “杨太常卿这是去哪啊?这么晚了还没回去?咦,这不是吴平吗?你怎么跟杨太常卿在一起。”


    程处默看到了旁边的吴平,好奇地打了个招呼。


    杨师道暗道不好,这穷小子居然跟程处默认识。


    要是被程处默知道他胁迫一个百姓,对外宣扬出去,他的脸往哪搁呀。


    吴平也看出来了,这个大官对程大哥有所忌惮,他哪里会放过这个机会,马上上前一步说道。


    “程大哥,你也知道,我经常在西市混,对这一带很熟。”


    “这位老爷不认得路,向我问路,我便带他走上一程。”


    “老爷,你现在已经找到自己的马车了,那我就先回了?”


    杨师道也不好说些什么,这种情况下,他没办法把吴平带回去了,只能客气地道了声谢。


    吴平的自行车也带过来了,就在马车旁边。


    他上前骑上自己的自行车,跟程处默说了一声:“程大哥,要不要比比谁的车更快。”


    程处默眼睛一亮:“好啊,比就比,谁怕谁。来!”


    两个人踩着自行车,你追我赶,一下子就没影了。


    杨师道叹了口气,又别无他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吴平离开。


    探子看出了杨师道的心思,讨好地说道:


    “杨太常卿勿虑,我们知道那个穷小子的家在哪,回头再把他抓回来就是了。”


    啪……


    探子挨了杨师道一个巴掌。


    “你懂个屁。那个穷小子和程家大郎的关系这么好,他只要出了点事,肯定瞒不住人,那我的麻烦就大了。”


    “啊,那,就这么算了。”


    “不,不能就这么算了。你们继续给我盯着,我相信,那个小巷子里肯定有暗门,想办法给我找出来。”


    “是,杨太常卿。”


    房玄龄回到家,连晚饭都没顾得吃,就一头钻进书房,研究那只从小郎君那里买到的笔。


    夫人跑过来埋怨:“什么事这么急,连饭都顾不上吃了?”


    “嘿嘿,夫人,我刚买到一只奇特的笔,还有一本笔记本,要好好琢磨一下这玩意儿怎么用,完事了我再吃。”


    夫人听不懂他说的什么笔记本,但知道不是什么朝廷大事,就不客气地骂道:


    “不是什么大事,有必要这么急吗?赶紧给我吃饭去。”


    房玄龄见夫人一定要赶他去吃饭,马上拿出来他从小郎君那里买的胭脂水粉。


    “夫人,这是给你的。”


    “想拿东西贿赂我?贿赂我也不成,你不好好吃饭就……咦,这是?”


    夫人惊讶地拿起了一套胭脂水粉。


    “口红、指甲油。”


    自从长乐公主从小郎君那里买了一批胭脂水粉,这东西多了起来,慢慢就在长安的贵妇圈里传开了。


    大家都知道长孙皇后手上有一种独特的胭脂水粉,远胜于平常所用的。


    用了之后让女人更加光彩夺目,吸引无数人的目光。


    房夫人在长孙无忌的夫人那里见过这种胭脂水粉,那是皇后赏赐的,故而认得。


    看到她梦寐以求的东西就这样出现在眼前,房夫人欢喜地尖叫一声,一把抓起这胭脂水粉就不放手了。


    “你从哪弄来这东西的?”


    “嘿嘿,这是我从小郎君那里买来的。你的女儿一人一套,拿去用吧。”


    房夫人欢喜地应了一声,再也顾不上房玄龄吃不吃饭的事了,拿着胭脂水粉离开了。


    总算是清静了,房玄龄终于可以把注意力放在这只奇特的笔上面了。


    “这笔尖这么硬,能把墨吸上来吗?”


    房玄龄吩咐老仆磨墨,准备尝试一下。


    墨磨好了,他拿着笔在砚台上上蘸了蘸墨。


    看着笔尖上那一丁点墨,他更加疑惑了。


    就沾了这么点墨,能写几笔?


    不管怎么说,总得试试。


    房玄龄没舍得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就拿了一张纸铺开,在上面写字。


    这一写才发现,还真能写出字来。


    虽然写出来的笔画很细,细得连最小的毛笔都比不上,确实能写出字来。


    只是这支笔太短了,他很难握得稳,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的,简直没眼看。


    这也难怪,他用毛笔的握笔方式来握这支硬笔,肯定是不好使的。


    就算他是大唐第一文臣,书法堪称一流的人物,写出来的字也不堪入目,连蒙童都不如。


    房玄龄看着刚刚写出来的直皱眉头。


    他不服气地又写了几个,仍是一样丑陋。


    “唉,这笔不大好用啊。”


    但转念一想,仙境里既然用这样的笔,这笔自然是好用的,一定是自己还不熟练。


    他耐心地一笔一画慢慢写,一口气写了几十个字,感觉稍微好了一点,不过比起自己平时的书法水平能有很大差距。


    房玄龄放下笔,正打算歇一歇,忽然发现一个问题。


    他一口气写了这么多字,还没有再次蘸过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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