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我成了什么都能卖神秘商人》 第1章 大唐不夜城 一个小伙子骑着电动三轮车在路上飞驰,他的身影在夕阳的映照下拉得老长。 “嘿,这小子什么打扮?这些年轻人啊,整天玩这种扣死霹雳,也不知道有什么好玩的。” 街口的老伯看着苏寅的背影,忍不住嘟囔了一句。 也难怪老伯嘟囔,苏寅现在的打扮确实比较怪。 他穿着一身宽袍大袖的青色汉服,腰间系着一条素色的腰带,脚蹬一双黑色的布鞋。 这还不算,他头上还戴着一顶黑色的假发,长发束冠,发丝垂在耳边,看起来颇有几分古风。 只不过,这个古代的帅哥骑着个电动三轮车,就有点违和了。 苏寅可没空理会这些闲言碎语。他一边熟练地操控着电动三轮车,一边心里盘算着自己的计划。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打工仔,为了多赚点钱,每天都在拼命努力。 “下班后去摆个小摊,说不定能多挣点。” 苏寅心里想着,嘴角微微上扬。 他听说最近新开了一个游玩街区,叫大唐不夜城。 “大唐不夜城,听起来就很有意思。” 苏寅自言自语道,眼神里还透着一丝期待。 为了能在这条街上多赚点钱,苏寅还特意穿了一身汉服。 他打听到大唐不夜城为了开业招揽人气,宣布摊主扮成古人的样子,可以免十天摊租。 一套廉价的汉服不值多少钱。 换来十天免租,划算。 这个新开的大唐不夜城在近郊,苏寅对这一带很熟。 他驾驶着三轮车,沿着熟悉的路线飞驰,脸上带着一丝轻松。 忽然,他猛地一拐,三轮车驶进了一条狭窄的小巷。 三轮车在小巷里穿梭,发出轻微的“嗡嗡”声。 出了小巷,眼前是一片郁郁葱葱的小竹林。 竹林里,翠绿的竹子随风摇曳,发出沙沙的声响。 “穿过这片竹林,就快到了。” 苏寅自言自语道。 他驾驶着三轮车缓缓驶入竹林,竹林里有一条蜿蜒的小路,两旁的竹子像是天然的屏障,将外界的喧嚣隔绝在外。 阳光透过竹叶的缝隙,洒在地上,形成一片片光斑,显得格外宁静。 然而,当他的车子进入竹林后,苏寅突然发现起雾了。 薄雾从地面缓缓升起,渐渐弥漫开来,将竹林笼罩在一层淡淡的白纱之中。 阳光变得柔和起来,四周的一切都变得朦胧起来。 “这雾来得真快。”苏寅皱了皱眉。 他放慢了车速,小心驾驶着,生怕撞到什么东西。 竹林里的雾气越来越浓,苏寅的视线逐渐变得模糊。 他不禁打了个寒战,感觉周围的气氛有些诡异。 不过,这片竹林也不长。 苏寅没有犹豫,继续前行,没多久就出了竹林。 再行了不到一里路,他就来到了大唐不夜城。 眼前的一切让苏寅眼前一亮,仿佛穿越了时空,回到了那个繁华的大唐盛世。 大唐不夜城的建筑风格古色古香,完全仿照大唐长安城的样式建造。 高大的城门矗立在入口处,城门上雕刻着精美的花纹,显得庄严肃穆。 城门两侧,是一排排古色古香的店铺,飞檐斗拱,雕梁画栋,每一座建筑都透着浓郁的古风。 不夜城的街道宽敞整洁,中间是一条石板路,两侧是青石板铺成的人行道,古朴而典雅。 街道上,人流如织,游客们穿着各种古装,穿梭在各个店铺之间,热闹非凡。 有的店铺挂着红灯笼,有的店铺门口摆着各种古玩字画,还有的店铺传来阵阵叫卖声,充满了烟火气。 苏寅点了点头:“这里真是热闹啊。” 他驾驶着三轮车缓缓驶入不夜城,目光四处扫视,寻找着分配给他的摆摊位置。 一路寻找,终于来到了他的摊位。 当他看到自己的摊位位置时,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郁闷。 “这……这是给我的摊位?”苏寅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的摊位位于主街突出的一条断头小路上,位置偏僻,面积还特别小,只有一小片区域,跟主街上热闹非凡的扬景形成了鲜明对比。 主街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游客们穿着古装,穿梭在各个店铺之间,欢声笑语不断。 而这里,却冷清得可怜,几乎没什么人来。 偶尔有几个游客路过,也只是匆匆一瞥,就继续往前走了。 苏寅气得直咬牙,心里骂开了。 “这算什么?把我安排在这种地方,这不是坑人吗?” 只不过,既然来了,再怎么不甘心,苏寅也只能先摆摊看看。 他深吸了一口气,把三轮车横过来,然后从车上搬下一块木板,稳稳地架在车斗两侧。 苏寅开始一件件地把商品摆出来。 一切准备就绪,苏寅坐在摊位后面,眼睛盯着来来往往的行人,期待着第一个客人上门。 但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却连一个客人也没有。 他无聊到想拍苍蝇,心里越来越烦躁。 “这地方真是不行,连个苍蝇都没有。” 他叹了口气,心想自己第一次摆摊就这么不顺,看来真不是做生意的料。 就在这时,他突然发现周围起雾了。 雾气从地面缓缓升起,渐渐弥漫开来,将整个小路笼罩在一层淡淡的白纱之中。 苏寅皱了皱眉,心里嘀咕着:“这雾怎么又来了?” 他正想着,突然看到雾气中有一个玲珑的身影慢慢浮现。 那身影在雾气中若隐若现,仿佛从另一个世界走来。 苏寅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他赶紧坐直身子,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汉服,脸上露出一个热情的笑容,准备迎接他的第一个客人。 雾气中的身影渐渐靠近,苏寅这才看清楚,那是一个女子。 大约十来岁的年纪,身材娇小,面容清秀,眼神中带着一丝好奇。 这女子年纪不大,但看穿着打扮,却不是一般人家。 就见她身着一袭淡紫色长裙,裙摆轻盈,绣着牡丹花纹。 头发高高挽起,插着一支金色步摇,透着贵气。 苏寅心中一喜。 这姑娘一看就是个有钱人,光看她这身汉服,就知道很值钱,他身上这套廉价的汉服根本没法比。 他瞬间打起了十二分精神,心想这生意一定要抓住。 第2章 长乐公主 这里是有宵禁的。 一到黄昏时分,城内就会响起沉闷的鼓声,咚咚咚,一声接着一声,仿佛在提醒着人们夜幕的降临。 听到这鼓声,武侯们就会开始行动起来,他们穿着统一的制服,手持长棍,穿梭在大街小巷,催促着行人赶紧回家。 但这个宵禁规矩,也不是人人都要遵守的。 达官贵人就没人管,比如大唐皇帝李世民最疼爱的长乐公主。 长乐公主李丽质今年才12岁。 年纪不大,但按大唐的规矩,这年纪已经到了婚配的时候。 作为大唐皇帝李世民的嫡长女,她自然是众多达官贵人眼中的香饽饽,不少公子哥都在积极地对这位公主展开追求。 这其中,她表哥长孙冲是最积极的一个。 长孙冲和长乐公主是表兄妹,他觉得凭着这层关系,漂亮的表妹迟早是他的。 每次看到长乐公主上街玩,他就像个小跟班一样,屁颠屁颠地跟在后面,想尽办法表现自己。 长乐公主李丽质被他搞得心烦不已,一路都在躲着他。 这天,她又偷偷溜出宫,想在街上逛逛。 可长孙冲还是跟了过来,嘴里不停地说着好听的话,想引起她的注意。 李丽质皱着眉头,心里直犯嘀咕:“表哥怎么这么烦人啊,就不能让我清静一会儿吗?” 她加快脚步,想甩掉长孙冲,可他却像影子一样,怎么也甩不掉。 走着走着,李丽质突然发现周围起雾了。 她停下脚步,四处张望,心里有点不安:“这个时候,怎么会起雾了?” 李丽质左右看看,发现不仅没有了长孙冲的身影,连她的宫女小瑶也不见了。 她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脸上露出一丝惊慌。 “小瑶?小瑶,你在哪儿?” 李丽质轻声呼唤着,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 但四周一片寂静,只有雾气在轻轻流动,没有人回应她。 李丽质站在原地,心里有些害怕,但她知道,害怕也不是办法。 “我不能在这里干等,得想办法出去。” 她深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壮起胆子,向前走去。 “只要找到人,就不怕了。” 李丽质心里暗暗给自己打气,眼睛警惕地扫视着四周,生怕突然冒出什么可怕的东西。 又走了几步,李丽质来到了一个街角。 这条街没有店铺,只有坊墙,几盏灯笼在雾气中摇曳,显得格外冷清。 她环顾四周,发现街边停着一辆奇怪的车,车后站着一个人。 李丽质明白,这是一个货郎。 这种货郎在大唐很常见。 他们经常推着小车走街串巷,跟武侯玩躲猫猫,找个角落支起摊子,赚点辛苦钱。 这就是所谓的贩夫走卒。 不过,眼前这个货郎和她见过的完全不同。 人家货郎的车都是木头做的,但眼前这辆车闪闪发亮,好像是铁做的。 李丽质不太懂这个,但也知道,用铁来做一辆车太奢侈了,就连她这个公主都做不到。 她的马车也是木头做的,也许有些构件用了铁,她不太确定,但肯定不像这辆车如此奢侈。 用这么奢侈的车来摆摊。 这个货郎是什么人啊? 于是李丽质把目光转向了在车后站着的苏寅。 这个人看着真不像个货郎啊。 在她的认知里,大唐的货郎大多是风里来雨里去,皮肤被晒得黝黑,脸上带着风霜的痕迹。 但眼前的这人却完全不同。 他穿着一身青色袍服,腰间系着一条素色腰带,头上插着一根碧玉簪,皮肤白净,面容清秀。 完全不像一个在街头摆摊的货郎,更像是一个书生。 你别说,苏寅还真有一番书卷气。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青年,哪个没读过十几年的书? 古人所谓的十年寒窗都弱爆了。 所以在李丽质眼前,这人就像是个贵公子,一副养尊处优的样子。 要说养尊处优,还真没冤枉苏寅。 古代的书生还要负笈游学。 苏寅连一公里的路都要坐车。 谁更养尊处优就不必说了。 李丽质扑闪着大眼睛,好奇地看着眼前这个奇怪的货郎,而苏寅也打量这个漂亮的小姑娘。 面容清秀,皮肤白皙,眼睛大大的,充满了灵动和好奇。 她身着一袭淡紫色的长裙,头发高高挽起,插着一支金色步摇,让黄寅觉得这个初中生般的小女生有一种说不出的气质。 心道这cosplay做得不错,从头到脚一点都没落下,简直完美。 两人互相看了一会儿,苏寅率先打破了沉默,脸上带着热情的笑容,朝着李丽质招了招手。 “美女,来看看,有没有你喜欢的东西。” 这一声“美女”把李丽质吓了一跳。 在大唐,一般称小姑娘为“小娘子”,直接叫她“美女”的,她还是第一次听到。 虽然她也觉得自己挺美的,但叫得这么直接,还真是有点让人害羞。 她的脸瞬间红了起来,像是熟透的苹果,显得格外娇羞可爱。 这让苏寅看得一愣,叫声美女就害羞了? 这小姑娘还真是羞涩。 苏寅第一次摆摊,没啥经验,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他听说女人和小孩的钱最好赚,便进了一些口红之类的女性用品,希望能吸引一些小女生。 眼前这个小女生,应该会喜欢这些小玩意儿吧。 苏寅心里想着,从摊位上拿起一支口红,递到李丽质面前。 李丽质看到苏寅手上这个粉红色的圆筒筒,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只觉得很可爱的样子。 好奇心一下子让李丽质把对一个书生为什么要当货郎的疑问抛之脑后,把注意力放在了这个货郎售卖的奇特物件上去了。 李丽质接过苏寅递过来的口红,眼睛扑闪扑闪的,显得格外好奇。 她左看看,右看看,像是在研究一件稀世珍宝。 这东西就是一个圆筒筒,表面十分光滑,也不知道是用什么做的。 她从未见过这样的东西,一时竟不知这是何物。 “小郎君,这是什么?”李丽质终于忍不住问道。 小郎君? 这个称呼让苏寅嘴角一抽。 还从来没听人这样叫过他。 不过……听上去还不错。 这个称呼也是李丽质想来想去才决定下来的。 按照应该叫货郎才对,但她无论如何也无法把面前这个俊俏的小郎君叫成货郎。 干脆就叫小郎君了。 苏寅嘴角微微上扬,说道:“这是口红啊,你没见过吗?” 李丽质摇了摇头,一脸无辜地看着苏寅,显然对这个东西感到非常陌生。 苏寅暗道这一定是一个乖乖女,被家长管得严,不让用化妆品,所以没见过口红吧。 他微微一笑,继续说道:“口红是一种化妆品,涂在嘴唇上可以让嘴唇变得更加红润,看起来更漂亮。” 李丽质听了,眼睛一亮,似乎明白了什么,但又有些不太确定。 “哦,这不就是胭脂吗?” 第3章 口红 行家呀。 看看人家,玩个cosplay都这么专业。 不但全身的打扮和古人完全一样,完美无瑕,连说话都学了个十足。 人家口红都不叫口红,叫胭脂。 想到这里,苏寅都觉得和这个小姑娘相比,自己扮古人太水了。 要向这个小姑娘学习。 于是,他笑着说道: “对,这也叫胭脂。” 李丽质点点头,看了看手上的小玩意。 “嗯,准确的说,这是唇脂。” “不过……口红这个名称也不错,一听就这是做什么用的,我喜欢。” 苏寅:“……” 李丽质继续把玩手上的口红,又提出了问题来。 “对了,小郎君。这个口红怎么用啊?我怎么打不开盖子呢?” 大唐的胭脂水粉大都是盒装的,李丽质把这个口红当成水粉盒了。 只不过,胭脂水粉盒都是扁扁的,把这种长条的筒状物当成盒子也是没谁的。 但这也怪不得李丽质,她从来没见过,就按自己的经验来做,到处找盖子。 当然是找不着了。 苏寅看到这一幕,哭笑不得。 但转念一想,这个小姑娘看着年纪不大,应该是个初中生,可能是家里管得严,没有接触过化妆品吧。 于是他笑着说道:“这个口红没有盖子。” “没盖子?”李丽质歪着脑袋疑惑道,“那怎么打开?” “很简单,你只要轻轻转一下口红就可以了。” 说着,苏寅也拿起一支口红,给这个小姑娘做了个示范。 “哇,太神奇了。还可以这样。” “好玩,真好玩。” 看到这个小姑娘不去试口红,反倒对口红上的小机构感兴趣,不由叹了口气。 实锤了。这个小姑娘没有化过妆。 他开始担心起来,这样下去,他满怀希望的第一笔生意怕是要黄了。 苏寅不得不努力一下,开始尽力推销。 “美女,你别光顾着玩啊,试试这个口红合不合适。” “哦哦……” 李丽质这才从玩乐中回过神来,开始研究这个口红的真实用途。 别看她还是第一次用这种口红,但她可不傻。 她看着口红上转出来的那一抹红色,眼睛一亮,似乎明白了什么。 “哦,原来是要涂在嘴唇上的。”李丽质轻声说道,脸上带着一丝羞涩。 她小心翼翼地拿起口红,轻轻咬了咬嘴唇,然后慢慢地将口红靠近嘴唇。 她的动作非常小心,仿佛生怕弄坏了这个精致的小玩意儿。 她轻轻地在嘴唇上涂了一点,然后停下来。 她这时才想起来,用胭脂水粉,得有镜子才行啊。 这时,苏寅十分贴心地递上一面镜子。 “美女,这有镜子,照照看,你涂上口红有多美。” 李丽质的脸又是一红,接过镜子一照,整个人都惊呆了。 镜中的她,嘴唇红润如樱桃,配上她白皙的肌肤,显得格外娇艳动人。 那一抹红唇仿佛为她的面容增添了一份成熟的韵味,让她看起来更加美丽。 “哇,这……这太美了!”李丽质忍不住惊叹道,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 她从未见过自己如此美丽的样子,那一抹红唇仿佛赋予了她一种全新的魅力。 她又仔细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发现口红不仅让她的嘴唇变得更加红润,还显得更加立体。 她轻轻用手触摸了一下嘴唇,感受着口红带来的细腻质感,心中充满了惊喜。 “这个口红真的太神奇了!”李丽质兴奋地说道,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她转过头,看着苏寅:“这个口红真的很好用,我喜欢!” 苏寅心中一喜,这个生意稳了。 这时李丽质从口红的惊艳效果中回过神来,开始把注意力放在了手中的镜子上。 “咦,这个镜子怎么这么轻?” 李丽质当然不知道,她手上这把镜子是玻璃做的,比大唐用的铜镜要轻得多。 通常来说,玻璃镜的重量只有铜镜的五分之一。 这样一来,拿在手上的感觉就十分明显了。 对这个小姑娘来说,铜镜拿久了,还是挺累的。 所以这把轻便的镜子,让李丽质十分欣喜,马上开口问道: “小郎君,这把镜子多少钱?” 苏寅一愣,他没想到人家竟然会看上他的镜子。 不是来买口红的吗? 怎么看上一把如此普通的镜子了? 对于一把镜子,苏寅倒是无所谓,白送都可以。 但他只有一把啊。 “美女,不好意思。我只有一把镜子,如果你买去了,别人来买东西时,就没有镜子用了。所以不能卖给你,抱歉了。” “哦……”李丽质遗憾地点点头,表示理解。 这么上乘的镜子自然是稀罕物,小郎君只有一把也说得过去。 看到客人有点失望,苏寅赶紧拿起另一支口红,试图转移这个美女的注意力。 “美女,要不要试试这个口红?” 李丽质接过口红:“这个更漂亮吗?” “这是另一种风格,能衬托出少女活泼的感觉,我觉得会适合你的。” “是吗?”李丽质没想到口红还有这么多讲究。 对于新鲜的事物,她这个年纪的小女孩还是很愿意尝试的。 李丽质接过苏寅递过来的纸巾,擦掉原来的口红,又用这支口红抹了一遍。 当她再照镜子时,又惊呆了。 镜中的她,淡紫色的口红让她的嘴唇呈现出一种妖艳的感觉,口红上那些细小的闪亮颗粒,在灯光下闪烁着柔和的光芒,仿佛为她的嘴唇镀上了一层淡淡的星光。 “哇,这……这太美了!”李丽质忍不住惊叹道,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 她从来没见过紫色的口红,原来口红也可以不是红色的,而且还那么美。 “这口红上的小星星好漂亮啊!”李丽质兴奋地说道,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她轻轻用手触摸了一下嘴唇,感受着口红带来的细腻质感,心中充满了惊喜。 比起刚才那支红色的口红来,她更喜欢这支淡紫色,还亮晶晶的口红。 但是红色的口红也很漂亮啊。 到底选哪个呢? 李丽质有点纠结。 苏寅一看就知道了,马上开口道:“你可以两个都买下嘛,反正也不贵。” 对啊。 李丽质眼睛一亮,反正我不差钱,都买就是了。 第4章 长主失踪了 “小郎君,这两支口红多少钱?” 苏寅笑着说道:“一支口红二十块,两支一共是四十块钱。” 他摆摊做小买卖,买的都是便宜货,这些口红都不贵。 李丽质一听,又迷糊了。 四十块钱是什么意思? 钱是一块一块来算的吗? 她歪着脑袋想了想,好像也可以吧。 于是,她拿出了一个精致的小荷包,从里面拿出一把铜钱,一枚枚地排在了苏寅的小货摊上。 这些铜钱整整齐齐地排成两排,不多不少,正好四十枚。 “小郎君,四十……块钱,你收好了。” 苏寅看得目瞪口呆。 你把这叫四十块钱? 一枚铜钱就是一块啊。 这小姑娘的脑回路,真是让人捉摸不透。 不过,这铜钱…… 苏寅低头仔细观察起这些铜钱来。 这些铜钱是唐代的铜钱,每一枚都透着历史的厚重感,却又异常崭新。 每一枚铜钱都铸有“开元通宝”四个篆书大字,字体工整,笔画清晰。 这些铜钱的品相极好,连细小的纹理都清晰可见。 苏寅不得不感叹,这些人玩cosplay真是玩到了极致。 不但穿着打扮全部按古人的来,就连钱也要用古代的铜钱。 这就叫专业。 诶,不对啊,我要的是人民币,你给铜钱干什么? 苏寅抬头要找这个小姑娘说道说道,发现人家早就走得没影了。 卖出两支口红,赚回四十枚铜钱。 这是赚了还是赔了? 苏寅无奈地摇摇头,先把这些铜钱收起来,改天去古玩市扬看看,也许能换来些钱吧。 …… 大唐长安。 空空的街道上,雾气弥漫,显得格外冷清。 一个穿着淡绿色宫装的宫女,带着焦急的神色,眼神四处张望,口中不停地呼喊着。 “公主!公主!” “公主,您在哪里?” 小宫女的声音带着一丝颤抖,心里满是担忧,生怕公主出了什么事。 不远处, 一个锦服公子也在焦急地寻找着。 他的眉宇间带着一丝不耐烦,眼神中透着焦急和愤怒。 “玉烟!你这个没用的东西,公主呢?你怎么做事的?把公主都弄丢了!” 看到玉烟,他立刻怒冲冲地走过来,大声斥责道。 玉烟听到斥责,脸色瞬间变得苍白,她低下头,声音带着一丝哽咽。 “长孙公子,我……我也不知道公主去哪里了。我一直在后面跟着,突然就找不到她了。” 长孙冲瞪着玉烟,眼神中带着一丝怒火。 “你这个没用的东西!公主不见了,你还不赶紧找?在这里磨蹭什么?” 玉烟被长孙冲的话吓了一跳,连忙低下头,声音更加颤抖。 “是,是。我这就去找。” 长孙冲冷哼一声,转身继续在雾气中寻找。 就在长孙冲和玉烟焦急地寻找长乐公主的时候,一个身着甲胄的壮汉突然出现在街道的尽头。 他大步流星地走过来,声音洪亮地问道:“长孙冲,你在这里干什么?怎么还不回家?” 长孙冲听到声音,就知道是谁了。 他没好气地说道:“程处默,你来得正好!长乐公主丢了,我正在找她呢!” 程处默听到长乐公主丢了,脸色瞬间变得严肃起来。 “什么?公主丢了?怎么会这样?” 长孙冲叹了口气,解释道:“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刚才还看到她和玉烟在一起,突然就不见了。” 程处默点了点头,脸上开始紧张起来。 他是千牛卫,正在当值,保护公主正是他的责任。 千牛卫是皇宫中负责保护皇帝和皇室成员的精锐卫队,成员都是贵族子弟。 程处默作为国公之子,也被他老爹塞进了千牛卫里。 既然穿上了这身甲胄,自然就对公主的安全负有重大责任。 长乐公主有事,不用长孙冲说,他也会出手。 程处默问清楚玉烟关于公主的事情后,立刻和长孙冲、玉烟一起寻找起来。 他们沿着街道快速前行。 “公主应该就在附近,我们得加快速度。” 三人一路小跑,很快就来到了街道的尽头。 这里是一条死路,四周被高高的围墙围住,没有其他的出路。 程处默停下脚步,环顾四周,脸上露出一丝疑惑。 “这里是死路,公主不可能到这里来。”程处默皱着眉头说道,声音中带着一丝不解。 长孙冲也停下脚步,脸上带着一丝焦虑:“那公主到底去哪里了?我们明明一直跟着她的。” 玉烟的眼眶红红的,声音带着一丝哭腔:“我也不知道,公主突然就不见了。我一直在后面跟着,突然就找不到她了。” 程处默还保持着冷静:“这里是死路,长乐公主不可能走到哪去。就算被歹人劫走,这里也逃不掉,我们回去再找找。” 长孙冲点了点头,脸上带着一丝急切:“说得对,我们得赶紧回去,说不定公主还在前面的路上。” 三人站在死胡同里,沉默了片刻,然后程处默率先转身,朝着来时的方向走去。 长孙冲和玉烟紧随其后,三人的脚步声在死胡同里回荡,显得格外急促。 三人刚走出死胡同,就发现雾气渐渐散去,周围的景物变得清晰起来。 虽然还没有完全散去,但已经可以看出去很远了。 “这雾终于散了,找起来应该容易些了。”程处默说道。 长孙冲点了点头:“是啊,刚才雾那么大,根本看不到多远的地方。现在好了,我们快点找到公主。” 就在这时,他们听到了身后的脚步声。 三人立刻停下脚步,回头一看,只见长乐公主正从死胡同里缓缓走出来。 “公主!”玉烟惊喜地叫道,眼中闪过泪光,快步跑过去,“可吓死我了!” “怎么了?”李丽质不解地问道。 长孙冲也赶紧走过来,关切地问道:“丽质,刚才你去哪了?我们找不到你,着急得很。” “刚才?”李丽质疑惑地答道,“我就在那里买东西啊,你们没看到我吗?” “那里?”程处默看着李丽质指的方向。 那不是死胡同吗? 刚才他们也去过那里,哪里有人啊? 第5章 一块吃点? 他顾不上其他,仔仔细细地打量起眼前的李丽质,生怕她受了什么伤害。 这一看不要紧,长孙冲的眼睛瞬间直了。 李丽质的嘴唇上涂着一层淡紫色的口红,那抹紫色在落日余辉下显得格外耀眼,仿佛为她的娇嫩嘴唇镀上了一层诱人的光泽。 她的嘴唇微微抿起,显得更加饱满,与她白皙如雪的肌肤形成鲜明对比,增添了几分妖艳的韵味。 仿佛带着魔力,让人移不开眼睛。 长孙冲看着李丽质的红唇,心中不禁一荡,眼神中透出一丝痴迷。 他从未见过李丽质如此诱人的一面,那一抹红唇仿佛有着无尽的魔力,将他牢牢吸引住了。 他的老爹长孙无忌一直都想让他娶他的表妹李丽质,让两家亲上加亲,让长孙家族的地位更加巩固。 长孙冲受此影响,也是将李丽质当成了自己的囊中物,成天像个苍蝇似的围着李丽质转。 如今看到自己心爱的姑娘美成这样,哪里受得了。 他忍不住咽了咽口水:“丽质,你……你今天真美。” 李丽质看到长孙冲那副呆愣的样子,脸上微微一红,轻声说道: “我刚才在街上看到一个卖口红的小摊,觉得好玩就试了试。” 长孙冲听到“口红”二字,初时不懂,但很快就明白了,随即又是一阵迷醉。 他看着李丽质那诱人的红唇,心中暗想:“这口红真好,丽质涂上后更加漂亮了。” 他忍不住又多看了几眼,眼神中带着一丝贪婪。 李丽质被他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低下头。 其实她也有一点烦这个表兄,整天缠着她,没完没了的,但是又无法摆脱。 毕竟是她的表兄,也不好表现得太过无礼。 但这次,长孙冲这么直勾勾地看着她,连平时的优雅风度都不要了,让她很是不快。 “玉烟,时间不早了,我们赶快回宫吧。” “是,公主。” “表妹,我送你回宫。” 见李丽质要走,长孙冲马上大献殷勤,一定要跟在后面。 李丽质不耐烦地加快了脚步,三个人匆匆地走了。 见公主无事,程处默松了一口气,心中的紧张和担忧瞬间消散。 但想到了公主刚才的话,在死胡同里买了什么口红。 刚刚那里明明没人啊。 一想到这,他忽然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那里不会有鬼吧。 他环顾四周,太阳已经下山,天开始黑了起来。 冷风一吹,让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不过,他一向胆大,要是被这么小的一件事吓到,以后就没脸见人了。 最后,他还是决定去死胡同看看。 程处默走进死胡同,刚才已经消散了许多的雾气又浓郁起来。 “这雾怎么又起来了?”他咒骂了一句,但没有停下脚步,继续向前走。 眼前的景象让他不由地揉了揉眼睛。 他记得刚才这里明明空空如也。 但现在,却有一辆小车停在这里,摆着一个小货摊。车斗上架着一块木板,上面摆满了各种小玩意儿。 “这……这是怎么回事?”程处默低声自语,凑近了一看,货摊后面还坐着一个人。 眼前这人,穿着一身青色袍服,头上插着一根碧玉簪。 他的面容清秀,怎么看都像是个读书人。 然而,他所处的位置和周围的环境却表明,他只是一个货郎。 这种反差让程处默感到有些迷糊。 而这个好似的书生的货郎,此刻正捧着一个奇怪的碗大口地吃着什么。 程处默站在小货摊前,目光落在苏寅手中的碗上,心中充满了疑惑。 这个碗的形状非常奇怪,他从未见过这种怪模怪样的碗。 这碗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用的,看上去不像瓷器或陶器,而且非常薄。 尽管碗的形状让程处默感到困惑,但碗里散发出来的香气却让他不由自主地咽了咽口水。 那是一种他从未闻过的香味,混合着浓郁的酱汁和某种奇特的食材的味道,让人闻了就忍不住想尝一口。 苏寅一下班就赶来摆摊了,连晚饭都没来得及吃,所以在路上的便利店买了方便面。 趁着现在没有客人,他决定先吃饱了再干活。 这碗方便面是他最喜欢的口味,浓郁的酱汁和劲道的面条让他吃得津津有味。 正当他吃得正香的时候,突然感觉有客人来了。 他抬起头,看到一个穿着古代甲胄的壮汉站在摊位前。 苏寅愣了一下,眼神中透着一丝惊讶。 这个壮汉看上来还很年轻,但身材魁梧,肌肉线条分明。 他穿着一身甲胄,甲胄上有着精美的花纹,腰间佩着一把长剑。 苏寅也见过穿着各种古装的男生,但都穿不出古人的气质来。 唯独眼前这人,穿上甲胄,一点违和感都没有。 好像他就是古人似的。 这副打扮让苏寅不由感慨,不愧是大唐不夜城,来这的人玩cosplay都很专业啊。 真是一个比一个像。 这身甲胄,做得极为精美,看样子价值不菲。 遇上有钱的客人当然是件好事,但这客人不看摊上的商品,却盯着他那碗方便面,这就不妙了。 苏寅见壮汉盯着他手上的方便面,眼神中透着一丝渴望,甚至还能听到他咽口水的声音,苏寅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他放下手中的面碗,笑着说道:“这面不错,要不一块吃点?” 他只是客气一下,没想到这客人听到这一句话,眼睛一亮,一点不客气地说道:“好啊,我正想尝尝呢。” 苏寅:“……” 来摆个摊,客人不买东西也就算了,还想吃他的面? 他听不出来这是客气话吗? 不过话已出口,苏寅也不好拒绝了。 而且眼前这个壮汉死死地盯着自己这碗面,看样子好像要直接吃他这碗了。 还好他买了两碗方便面。 苏寅赶紧开口道: “你等一下,我再给你泡一碗。” 泡一碗? 这话程处默没听懂。 还是煮一碗还好理解,泡一碗,怎么泡? 于是,程处默立即化身好奇宝宝,凑上前,眼都不眨地盯着苏寅,看他怎么泡一碗。 第6章 泡泡热水就能吃 程处默本来想称苏寅为小货郎的,但这人虽然身为货郎,却是一个书生,而且人家还请自己吃好东西,那便客气一点吧。 对于苏寅拿出来的这个碗,程处默完全搞不明白。 这个碗不但样子怪,还封了口,看不到里面的东西。 但从苏寅刚才吃过的那个碗来看,碗里的东西是一种面食,一种长条的面食。 程处默不认得。 苏寅一边撕方便面的封口,一边答道: “这是方便面。你没见过吗?” “从来没见过。” 苏寅听了点点头,连方便面都没见过,看来这位家里真的有钱,这种穷人的食品人家是不碰的。 “我以前没见过这东西,不过看这样子,应该是一种汤饼吧。” “汤饼是什么东西?” 这回轮到苏寅不知道了。 “汤饼就是一种水煮的面食。” “哦。那不一样,我这个是面条。” 苏寅并不知道大唐人所说的汤饼就是面条,听这名字,他还以为是一种泡在汤水里的大饼呢。 这时方便面的封口打开了,露出了里面圆圆的面饼。 程处默凑上去一看:“咦,还真是一块饼。” 苏寅:“……” 两人都不知道,因为认知上的不同,两人的对话和脑海里的想象都产生了偏差。 程处默认知中的汤饼虽然有个饼字,却是长条的面食,是现代面条的前身。 他听苏寅说方便面不是汤饼,但看到他刚才吃的却是长条的,分明就是汤饼。 但这一碗新开的方便面确实是一个饼,人家还真没说错。 而苏寅则以为汤饼就是饼,长条的方便面自然不算,但新开的方便面却是饼状的,都不好解释了。 罢了,泡好了面,客人自然就知道了。 于是苏寅动作娴熟地撕开调料包,洒在面饼上。 “咦,小郎君,这是什么?” “这是调料包,里面有酱料。吃方便面没有调料包可是人世间最大的不幸。” 苏寅还有兴趣调侃了一句。 “哦哦。那这个呢?” “这是蔬菜包,里面都是蔬菜。” “蔬菜?这么小?” “这都是晒干了的蔬菜,切得细碎,方便存储。” “还能这样!” 程处默惊叹着,觉得这个方便面好独特。 这时苏寅将水壶中的热水倒入碗中,又用叉子封好了碗口。 “好了,再等一会儿,面泡好就可以吃了。” “啊,这块饼就这样在水里泡着,就能吃了?” “对。” 程处默觉得不可思议,不用火,就用热水泡,就能把面饼泡熟? 他看到方便面的面饼干巴巴的样子,还以为那是生的呢。 不管怎么说,这个叫方便面的东西真是有趣,程处默第一次觉得自己对吃的东西有了一种好玩的感觉。 于是他便站在一旁等着,死死地盯着这碗方便面,看看会出现什么神奇的变化。 苏寅把面泡上后,又去吃他的面了。 程处默闻到方便面的香味,听着苏寅嗦面的声音,肚子里的馋虫都勾起来。 “小郎君,这个方便面还没好吗?” “再等等,没这么快。” “哦哦。” 程处默也觉得不会这么快,毕竟煮个面还要等一阵子呢,更何况这个连火都不用的方便面。 但他就是心急,在苏寅吃个面的功夫,就问了三四回。 好不容易等苏寅吃完了面,把碗一扔,看看时间,他才得到了可以吃面的答复。 怀着满心的期待,程处默揭开盖子,一股香味扑面而来,让他口水直流。 这时再看碗里,面饼已经变成了一条条长条的面。 “这还说不是汤饼。” 程处默嘟囔了一句,学着苏寅的样子,笨拙地用叉子叉起面条。 “唔……” 程处默的眼睛瞬间瞪得圆圆的,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面条的口感劲道而富有弹性,浓郁的酱汁在口中弥漫开来,带着一丝微辣,刺激着他的味蕾。 他忍不住又吃了一口,这次的动作更加熟练。 “这……这真是太好吃了!”程处默忍不住赞叹道。 他从未吃过如此美味的食物,那种独特的口感和味道让他完全沉浸其中。 苏寅看到程处默的反应,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怎么样,我说过这面很好吃吧?” 程处默点了点头,嘴里还在嚼着面条,含糊不清地说道: “确实好吃,比我平时吃的那些饭菜都好吃。” 他继续大口大口地吃着方便面,脸上带着满足的表情。 不一会儿,一碗方便面就被他吃得干干净净。 程处默放下碗,用手擦了擦嘴,脸上带着意犹未尽的表情。 “小郎君,这方便面太好吃了,再来一碗。” 苏寅:“……” 你拿我这当面馆呢? 我明明是摆摊卖东西好吗。 “没有了,我就这点方便面,我俩一人一碗,吃完了。” 程处默满脸都是失望,不过再一想也是。 这么好吃的东西,只用热水泡一会就能煮熟的东西,说是神仙美味也不为过。 怎么可能多到可以随便吃呢? 自己能吃上一碗就已经是天大的福气了。 想到这里,程处默对苏寅拱了拱手。 “ 多谢小郎君赐予的美食。” 苏寅听闻只是摆了摆手笑笑。 一碗方便面而已,不至于,怎么还搞得这么文绉绉的。 不过想到这人是个coser,也就不足为奇了。 虽然苏寅不以为意,但程处默可不能不当回事。 这么神奇的方便面,用热水泡一泡就能吃的美味,肯定能值钱。 他有心给苏寅点钱,但又怕这样太唐突了,拂了这个书生的面子。 看看货摊上的东西,程处默有了主意。 既然小郎君在此卖货,我买上点东西,不就等于谢过这位小郎君了吗? 于是程处默低头看起货摊上的商品来。 他虽然有心买点,但苏寅这一次卖的都是女生的用品,他这个大老粗也用不上。 什么口红、指甲油、睫毛膏…… 都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 不过,程处默也懒得管这些是做什么用的,反正是女人用的,他只管买上一些,到时看看送给哪个女人好了。 第7章 口红被没收了 “那个,小郎君,这些多少钱?” 苏寅略一计算,答道:“一共60块钱。” 程处默当然也是一脸懵,这钱是按块来算的吗? 不过考虑到这个小郎君很是与众不同,也许人家就是快来算钱的吧? 于是程处默也掏出钱袋,数了数里面的钱,又拿出几枚,然后将整个钱袋放在货摊上。 “小郎君,这个钱袋里正好是60枚……诶……块铜钱,你收好。” 这回轮到苏寅一脸懵了。 什么年代了,还用钱袋? 我连钱包都不用了。 他捡起钱袋,打开一看。 好家伙,满满的一袋,又是铜钱。 不是,这些coser怎么老是用铜钱? 扮个古装也不用这么入戏吧。 我要的是人民币好不好。 苏寅抬起头来,刚要跟这人说要人民币,就见这个壮汉已经不在了。 “走了?一个个跑得这么快。” “忙活了那么久,得了两堆铜钱,我这是赔了还是赚了?” 苏寅也不知道这些铜钱能不能换来人民币,只能改天去古玩市扬上碰碰运气了。 接下来,雾渐渐散去,完全消失不见。 前面的主街好像又恢复了热闹的扬面,苏寅隐隐听到人们的喧哗声。 不多时就有客人陆陆续续来到他的摊位前挑选商品。 来的人大多穿着古装,也有穿着现代服饰的。 不管是哪一种人,都不像前面那两个coser那么夸张,表现的比较正常了。 虽然苏寅的摊位比较偏僻,人气不旺,但一个晚上下来,也卖出了一点商品。 等到10点收摊的时候,苏寅清点了一下今天的收获。 总营业额为112块钱人民币。 外加100枚铜钱。 这100枚铜钱算不算钱还两说呢。 苏寅算了算,忙活了一个晚上,也没赚多少钱。 这还是在大唐不夜城开业优惠,不收摊租的情况下。 等将来开始收摊出的时候,如果还是这样清淡的收入,那他还是趁早收摊,不干算了。 无奈地摇摇头,苏寅收拾收拾东西,骑着他的小三轮,回家去了。 …… 李丽质坐在马车里,心情愉悦。 长孙冲以护送为名,也上了马车,一路上对她大献殷勤。 “丽质,你今天看起来格外漂亮。” 长孙冲坐在李丽质对面,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的红唇。 李丽质微微一笑,虽然对这个表兄有点烦,但心中也暗自欢喜。 毕竟是女孩子,有人欣赏她的美,总是会开心的。 等回到宫中,天色也暗了下来。 她很少这么晚回宫,怕被长孙皇后抓包,于是匆匆忙忙地往她的公主院赶。 李丽质匆匆赶回公主院,正想悄悄溜进屋里,就听到一声清冷的“站住”。 她心里一惊,脚步瞬间停了下来,回头一看,只见长孙皇后已经站在院门口。 面容严肃,眼神中透着一丝不悦。 “阿娘……”带着一丝忐忑,李丽质轻声唤道。 “丽质,唉,你身为公主,怎能如此晚归?” 李丽质低下头:“阿娘,是丽质错了,以后一定不会了。” 长孙皇后见李丽质认错态度还算诚恳,脸色稍霁,但语气依旧严肃。 “知错能改就好,这次就饶了你。下次若再犯,可就没有这么容易了。” 李丽质松了口气,刚想转身回屋,却又被长孙皇后叫住了:“等等。” 她心中一紧,停下脚步,回头看着长孙皇后,眼神中透着一丝迷茫:“阿娘,还有何吩咐?” 长孙皇后的目光落在李丽质的嘴唇上,眼神中闪过一丝惊讶,随即变得严肃起来。 “丽质,你的嘴唇怎么了?” 李丽质下意识地用手捂住嘴唇,心中暗叫不好。 她刚才只顾着赶回宫,竟忘了擦去口红,此刻那抹鲜艳的红色在长孙皇后面前显得格外刺眼。 “这……”李丽质支支吾吾,不知该如何回答。 长孙皇后见状,皱了皱眉,语气中带上一丝责备: “丽质,你身为公主,怎能如此不知分寸?涂脂抹粉成何体统?” 李丽质年纪还小,长孙皇后管得比较严。 现在非年非节,又不是皇家庆典,大晚上的,李丽质涂脂抹粉的,意欲何为? 再仔细一看,李丽质的红唇鲜艳诱人,也不知抹的是哪一家水粉铺子的唇脂。 长孙皇后也有不少唇脂,但没有一个能抹出这种效果。 跟李丽质的红唇相比,长孙皇后的唇色就黯然失色了。 长孙皇后越看越觉得惊讶,一时间连斥责的话都忘了。 “丽质,你这唇脂是哪来的?怎么如此艳?” 这已经不是艳了,简直是妖艳。 红唇中带着淡淡的紫色,还有点点星光,十分诱人。 这种效果,不但男人无法无视,连女人也不能幸免。 李丽质苦着脸低着头,等着挨训呢。 一听这话,马上就来了精神。 “阿娘,你也觉得这个好看吧。” “我告诉你,这不叫唇脂,这叫口红。” “你也觉得很好看,是吧?” 说着,她还拿出她买的两支口红,在长孙皇后面前炫耀起来。 长孙皇后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的唇脂,哦,不,口红。 她把玩了一下,将口红转出转入,连连称奇。 听说这是一个小郎君卖的,她也觉得不可思议。 按李丽质所说,这种书生向来清高得很,怎么可能自降身份,去街头当一个货郎呢? 但事实就摆在眼前,也由不得她不信。 搞清楚了情况后,长孙皇后有了决定。 “丽质,你现在还小,又是公主,要保持端庄。” “这个口红太过妖艳,不适合你。” “你还是不要用了,阿娘先帮你保管着,等你长大了再说。” “啊。”一听这话,李丽质就嘟起嘴来。 “阿娘,这可是我买的。” “嗯?”长孙皇后把脸一板,李丽质不敢吭声了,只好默默地回屋去了。 “等等。” “嗯,阿娘,你改变主意了?快把口红还给我。” “胡说些什么。快把你嘴上的口红擦掉。” “大晚上的,抹得这么妖艳,成何体统?” 李丽质:“……” 第8章 观音婢今日有点不一样 案上摆放着各种精美的胭脂水粉,每一件都显得格外精致。 有小巧的胭脂盒,上面绘着精美的花卉图案。 有玉制的粉盒,温润如玉。 这些胭脂水粉都是宫中最上等的,每一件都经过精心挑选,只为满足皇后的日常妆容需求。 然而,此刻长孙皇后的目光却落在了手中的两支口红上。 她轻轻拿起一支,仔细端详着。 口红的外壳是淡淡的胭脂红,表面光滑,没有镶嵌任何宝石或装饰,显得朴素无华。 她轻轻转动口红,看着口红芯缓缓伸出,露出那一抹鲜艳的红色。 她忍不住用手指轻轻沾了沾,感受着口红的质地。那细腻的触感和浓郁的香气。 “这口红的质地和香气,竟比宫中的胭脂水粉还要好。”长孙皇后低声自语。 目光再次扫过案上的胭脂水粉,这些平时她视若珍宝的化妆品,此刻在她眼中显得有些黯然失色。 长孙皇后轻轻拿起一支口红,仔细端详片刻,然后对着铜镜轻轻涂抹起来。 铜镜中,她的面容逐渐变得生动起来,那一抹淡紫色的口红显得格外妖艳,为她的嘴唇增添了一抹神秘的光泽。 “这口红的颜色真是独特。”长孙皇后轻声自语,声音中带着一丝赞叹。 她对着铜镜中的自己微微一笑,那笑容中带着一丝满意。 镜中的她,嘴唇上那一抹淡紫色的口红显得格外引人注目,仿佛为她的面容增添了一份妖娆的美。 然而,长孙皇后看着镜中的自己,眼神中渐渐透出一丝犹豫。 她轻轻皱了皱眉,心中暗自思量。 “这颜色虽然好看,但未免太过妖艳,像是青楼女子的妆容,不太适合我。” 她从案上拿起一条柔软的丝巾,轻轻擦拭着嘴唇,将那抹淡紫色的口红擦得干干净净。 然后又拿起另一支口红。 这是一支纯红的口红,外壳光滑,颜色鲜艳。 她轻轻转动口红,将口红芯伸出,对着铜镜再次涂抹起来。 随着口红的涂抹,她的嘴唇逐渐变得鲜艳诱人。 镜中的她,嘴唇上那一抹纯红的口红显得格外鲜艳,与她的面容相得益彰,显得更加生动和自然。 她轻轻抿了抿嘴唇,让口红更加均匀地分布在嘴唇上。 她再次对着铜镜中的自己微微一笑,那笑容中带着一丝自信和满足。 今晚,李世民并不在长孙皇后的寝宫过夜,他要去杨妃那里。 长孙皇后并不是善妒之人,但不知怎么的,得到了这支让人惊艳的口红后,她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冲动。 “玉珠。”长孙皇后轻声唤道。 一个宫女盈盈走进来,脸上带着一丝恭敬的微笑:“娘娘有何吩咐?” 长孙皇后转过身,目光温和地看着玉珠:“你去准备一碗参汤,我要给陛下送去。” 玉珠微微一愣,随即回道:“是,娘娘。” …… 甘露殿内,烛光摇曳,柔和的光芒洒在李世民的身上。 他正坐在书案前,手中拿着一支毛笔,专注地批阅着奏章。 书案上堆满了奏折,每一份都凝聚着各地的政务和民生问题。 李世民的面容显得有些疲惫,但依然没有停歇。 宦官高延忠站在一旁,随时准备为他服务。 就在这时,殿外传来一阵轻盈的脚步声。 高延忠抬起头,看到长孙皇后缓缓走进来。 她的身影在烛光下显得格外优雅,面容端庄而美丽。 高延忠连忙躬身行礼:“皇后娘娘驾到。” 李世民抬起头,看到长孙皇后,脸上露出一丝疑惑:“观音婢,你怎么来了?” 长孙皇后微微一笑,轻声说道:“陛下日夜劳碌,臣妾特地送来一碗参汤,希望能为陛下解乏。” 她手中端着一个精致的托盘,上面放着一碗热气腾腾的参汤。 她缓缓走到李世民面前,将托盘递了过去。 李世民接过参汤,微微一笑:“观音婢,你总是这么贴心。” 他端起参汤,轻轻吹了吹,然后喝了一口。 参汤的香气在殿内弥漫开来,带着一丝淡淡的甘甜。 李世民喝了一口参汤,抬起头,目光落在长孙皇后的脸上。 就在这一刻,李世民愣住了。 长孙皇后的嘴唇上涂着一层鲜艳的口红,那抹纯红的颜色在烛光下显得格外耀眼,仿佛为她的面容增添了一份迷人的魅力。 她的红唇鲜艳欲滴,与她端庄的面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显得格外动人。 李世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被吸引住了,他心中暗自惊叹:“观音婢今日有点不一样,真是美得不可方物。” 他从未见过长孙皇后如此妖娆的一面,心中不禁有些迷醉。 然而,高延忠就在一旁,李世民也不便直说。 长孙皇后看到李世民的反应,心中暗自得意。 她知道,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她微微一笑,施了一礼:“陛下早点休息,切勿太过操劳,臣妾告退。” 她转身缓缓走出甘露殿,身影在烛光中显得格外优雅。 李世民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心中依然有些迷醉,眼神中透着一丝不舍。 李世民继续批阅奏章,但批了几字,就觉心中不烦。 “罢了,朕乏了,今日就到这吧。” “是,陛下。今晚该去杨妃那里了,奴婢这就安排。” “不。”李世民抬手制止了他,“今日不去杨妃那里,去皇后那。” “啊?”高延忠一时没反应过来。 李世民向来不会轻易爽约,今天定好是去杨妃那里,怎么会突然就变了呢? 想到刚才皇后来了一趟,高延忠若有所思。 …… 杨妃坐在寝宫的窗前,目光透过纱帘,望着外面的夜色。 今晚,她特意选了一套淡雅的衣裙,希望能在这宁静的夜晚与他共度美好时光。 然而,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李世民却始终没有出现。 杨妃的心中渐渐涌起一丝不悦,她皱着眉头,轻轻咬了咬嘴唇,试图掩饰自己的失望。 终于,一名小宦官匆匆走进寝宫,他的脚步有些急促,脸上带着一丝为难。 杨妃看到他,心中一沉,连忙问道:“陛下呢?怎么还没来?” 小宦官低下头,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娘娘,陛下今晚不来了。” 杨妃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她紧紧握住手中的帕子,声音中带着一丝怒气:“什么?陛下为什么不来?” “这个……奴婢不知。” 她从袖中掏出几枚铜钱,塞到小宦官手里。 小宦官将铜钱收入袖中:“陛下今晚去了皇后那里……” 呯—— 一个精美的茶杯瞬间碎成一片片。 第9章 这铜钱这么值钱 程咬金的府邸坐落在此。 这府邸宽敞而气派,高大的门楼格外威严。 府内,青石板铺就的小道蜿蜒曲折,两旁种满了翠绿的竹子,微风拂过,竹叶沙沙作响,显得格外宁静。 程处默穿过大门,沿着小道缓缓前行。 刚走到大厅门口,就听到一声洪亮的呼唤:“处默!” 程处默抬头一看,只见程咬金正站在大厅的门口,双手叉腰,脸上带着一丝严肃。 程咬金身材魁梧,面容威严,即使是在家中,也透着一股将军的气势。 他看到程处默,眼神中透着一丝责备:“你这小兔崽子,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阿爷,今天我当值。” “当值也不会这么晚吧” “今天出了点事,长乐公主走丢了。” “什么?长乐公主丢了。你这小兔崽子怎么办事的?这可是陛下最疼爱的长乐公主啊,弄丢了还得了!” “没事没事。公主只是在西市的一个小货摊买了点东西,很快就回来了。” 程咬金这才松了一口气:“没事就好,下次你可要小心点,别再出纰漏了。” 程处默很不服气:“我今天的任务也不是保护长乐公主,只是碰巧遇上了。谁能想到长乐公主今天有兴趣去西市玩,暮鼓都响了还不肯回。” 程咬金把眼一瞪:“人家是公主,你管得着吗?” 说的也是,程处默只能无奈地接受这一点。 但想到今天在那个小货摊上的经历,来了兴致。 “阿爷你知道吗,那个小郎君很不错,还请我吃了超好吃的方便面。” “小郎君?谁呀?” “就是那个货摊上的小郎君啊。” “货摊上的?那不是货郎嘛,叫什么小郎君。” “是货郎没错。但他人和一般的货郎不一样,一身打扮就是一个书生,有一种说不出的贵气,所以叫他小郎君。” “书生也来当货郎?唉,现在的读书人,真是越来越没底线了。” “这不重要了。”程处默见越扯越远,赶紧把话题拉回来,“重要的是那个方便面,真的是太好吃了。” 说到吃的,程咬金也来了兴趣。 “那方便面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它是一种面食,就像汤饼。不过神奇的是,它不需要开火煮,只要用热水泡一会儿,就熟了,吃起来可香了。” 话音刚落,程处默的后脑勺就挨了一巴掌。 “你个小兔崽子,净会吹牛,什么样的汤饼能用热水泡熟的。” 程处默委屈地摸着脑袋:“是真的,阿爷。我亲眼看到小郎君把干巴巴的汤饼泡在热水里,一会儿就能吃了,吃起来可香了。” “别扯淡了,老子活了这么一大把年纪,走南闯北的,什么没见过。从来没听说过这样的汤饼。” “要真有这么好的东西,我早就把它买回来了,打仗时把这东西一泡就能吃了,岂不美哉?” “对对,就是这样方便,所以那东西才叫方便面嘛。” “对你个头。别跟老子胡扯,滚一边去。” 看来程咬金是死活不信,程处默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别说程咬金了,要不是亲眼见过,就连他也不信市扬会有这么神奇的吃食。 不行,明天我要再去小郎君那里看看,弄一碗方便面来,证明我程处默不是吹牛大王。 …… 今天是周末,不上班。 苏寅美美地睡了一个大懒觉。 起床后想起一件事,昨晚收到的一大堆铜钱,不知道能不能换成钱。 洗漱完毕,随便吃了一点东西后,苏寅就直奔城南的古玩市扬。 苏寅在古玩市扬里闲逛,东看看西瞧瞧,眼睛里满是好奇和兴奋。 他还是第一次来古玩市扬,以前从未接触过这玩意儿。 他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脚步轻快地穿梭在各个摊位之间。 苏寅的目光在一件件古董上扫过,从古老的瓷器到精美的玉器,从斑驳的铜镜到泛黄的书画,每一样都让他目不暇接。 走着走着,他终于发现了,今天要找的。 这家店铺里摆满了古钱币。 这些钱币有大有小,有的已经有些磨损,但依然能清晰地看到上面的铭文和图案。 他仔细寻找,拿起一枚看起来有些古老的铜钱,端详起来。 这枚铜钱的表面已经有些斑驳,但钱币上的铭文依然清晰可见,“开元通宝”四个篆书大字工整而有力。 就是它。 这是老板过来招呼他。 “小伙子眼力不错,这枚开元通宝品相还可以,如果你有心要,可以便宜一点给你。” “不不,老板,我是来卖东西的。” “来卖东西?” 苏寅从他的包里拿出一枚铜钱,递给老板。 老板接过苏寅递过来的铜钱,眼神中闪过一丝惊讶。 他仔细端详着这枚铜钱,只见上面“开元通宝”四个篆书大字工整而清晰,表面光滑,没有太多的磨损,边缘微微泛着金黄的光泽,显得格外珍贵。 “这……这品相太好了!”老板忍不住赞叹道,声音中带着一丝激动,“这枚开元通宝,保存得这么好,可以说是极品了。” 他抬起头,看着苏寅,眼中透着一丝羡慕:“小伙子,你这枚铜钱是从哪里得来的?” 苏寅微微一笑,解释道:“这是我从外面带回来的,一直保存得很好。” 老板点了点头,眼中闪过一丝赞赏:“保存得这么好的开元通宝,确实不多见。这枚铜钱的价值可不一般。” 他轻轻摩挲着铜钱,感受着它的温度和质感,心中暗自思量。 这样的极品古钱币,具有极高的收藏价值。 “这枚铜钱,我可以出个好价钱。”老板说道,语气十分诚恳。 “老板能给多少?” 老板沉吟了一会儿:“200块钱,如何?” 这么值钱! 苏寅简直惊呆了,他从来没想过这枚小小的铜钱这么值钱。 那些个coser竟然用这么珍贵的古钱币来买东西,实在是不可思议。 不过,这对他来说可是好事。 苏寅高兴地把包里的铜钱全都拿了出来。 “成交,老板,我全都卖了。” 老板:“……” 第10章 两个coser又来了 他有100枚铜钱,每枚铜钱最高可以卖200元。 不过不是每枚铜钱的品相都这么好,一些略有磨损的扣了些许钱。 但总的来说,收入还算不错。 1万多将近2万块钱,这个收入十分可观。 本来还为忙活了一个晚上,只得了一百块钱而烦恼的苏寅,心情瞬间变好。 他一下子有了继续摆摊的动力。 今天不上班,他可以早点去摆摊,多赚点钱。 下午太阳还没有下山,他早早就准备好,就要出发了。 刚要走,楼上传来老妈的声音。 “小寅,你要出门呀?” “对啊,妈,我去摆摊。” “你爸感冒了,路上买点感冒药回来。” “好,我买了晚上带回来。” 苏寅说完出门,骑着他的三轮车,直奔大唐不夜城。 顺路找了家药店,买了药,没耽误什么功夫,很快就来到大唐不夜城,开始摆摊。 天还没黑,人流量不多,但也有几个顾客光顾。 苏寅做成了一单生意,收入20元。 看着手机上刚刚收到的到账信息,苏寅有点怀念起那两个用铜钱付账的coser来。 人家一枚铜钱就只差不多200块钱,那真算得上是暴利。 可惜这种事可遇不可求。 人家只是玩玩而已。 总不会天天有人拿着这么值钱的古钱币当钱用吧? 苏寅正想着他的好事,突然感觉周围变得朦胧起来。 抬头一看,卧槽,又起雾了。 雾气从街道的尽头缓缓涌来,如梦似幻,将整个街道都笼罩在一片朦胧之中。 远处,一个苗条的身影突然在雾气中若隐若现,正一步步朝着他的方向靠近。 随着那身影逐渐逼近,露出了一张清秀娇小的面容。 这不是昨天来买口红的小姑娘吗? 苏寅心中暗喜,真是想什么就来什么。 昨天能赚到不少钱,全靠这个小姑娘,嗯,还有那个年轻小伙的精美古钱币。 不知道今天这小姑娘还会不会用古钱币结账。 苏寅心中多少有点期待。 李丽质昨天被长孙皇后没收了她的口红,很是不爽。 以前没有也就罢了,有了这么好看的口红,再要失去,心中更是不爽。 她今天特意又来到了这里,想看看这个卖口红的奇特小郎君还在不在。 她转悠了很久,一直没有发现昨天那个小郎君。 眼看天色将晚,暮鼓又要敲响了,李丽质颇感遗憾,正准备回去。 但不知怎么的,走着走着,竟然又遇到了这位小郎君。 李丽质的声音透出一丝惊喜:“小郎君,原来你在这里,我还以为今天你不来了呢。” 苏寅笑道:“小姑娘,我们又见面了。怎么样,昨天买的口红好用吗?” “好用,太好用了。” “不过……我还想再买一支。” 李丽质没好意思说口红被阿娘没收了,显得她是一个没长大的小孩子,总被爷娘管教着。 苏寅可不知道这些,他还以为这小姑娘太老实了,有了一支口红就不好意思再买第二支了。 于是他劝道:“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现在的女孩子有好几只口红不是很常见的事嘛。” “是啊。”李丽质听了眉开眼笑。 原来别的姑娘也会买好几支口红,那我也要多买一点。 李丽质笑着,熟门熟路地来到货摊前,开始挑选起口红来。 她挑了两支口红,一红一紫,都是她喜欢的颜色。 挑选完口红,她的目光又落在了旁边的小玩意儿上。 “小郎君,这些是什么?” “这是指甲油。” “指甲油?做什么用的?” 李丽质觉得又发现了新玩意,上次她匆匆忙忙的,只挑了两个口红,没有注意到旁边还有不同的东西。 指甲油?听这个名字,像是在指甲上用的。 李丽质并不知道指甲还可以染色。 大唐倒是有用凤仙花来染指甲的做法,但那是在盛唐才流行起来的。 现在还是贞观年,大唐初期,会用凤仙花来染指甲的人并不多。 苏寅见她一脸茫然的样子,更认定了她的乖乖女角色。 “指甲油,当然是涂在指甲上的了。” “指甲也可以涂?就像口红那样?” 李丽质很聪明,一点就通。 她从来没想过指甲也可以像嘴唇一样,抹上亮丽的颜色。 今天得见,马上就来了试一试的兴趣。 李丽质小心翼翼地涂抹起指甲油来。 她先从大拇指开始,轻轻将指甲油涂抹在指甲上。 那枚指甲油的色泽是一种淡雅的玫瑰红,在灯光下闪烁着柔和的光芒。 随着指甲油逐渐覆盖了她的指甲,李丽质的脸上露出了越来越明显的惊喜。 她惊讶地看着自己的指甲,那淡雅的玫瑰红色在灯光下显得格外美丽,仿佛为她的手指增添了一抹动人的光彩。 轻轻转动着手掌,从不同角度欣赏着指甲油的效果。 她发现,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那淡雅的玫瑰红色都显得格外美丽,仿佛为她的手指披上了一层梦幻的外衣。 “太美了!” 李丽质惊喜地感叹着,满意极了。 掏出60枚铜钱,付过账后,李丽质满心欢喜地走了。 苏寅拿着这些铜钱,心里乐开了花。 这些coser真是太有钱了,这么精美的古钱币就像不要钱一样,随随便便就可以拿出来一把。 让他又狠狠地赚了一笔。 正高兴间,又来了一个客人。 这人面容清秀,身着一袭华丽的锦袍,腰间系着一条玉带,显得贵气十足。 他走过苏寅的货摊,对这个奇怪的货摊多看了一眼。 “诶,这个货郎,你有没有看到一个年轻的姑娘路过。” “有的,她刚走。” 苏寅觉得他要找的就是刚才买口红的小姑娘,便指了一下她离开的方向。 长孙冲没有多问,点了点头,就匆匆离去。 没过多久,远处出现了一个探头探脑的身影,看到苏寅,那人高兴地叫了起来。 “小郎君,原来你在这。” 苏寅抬头一看,原来是昨天那个铠甲勇士。 不过,今天他没有着甲,仅仅穿着一身常服。 只是整个人完全定不住,依旧是蹦蹦跳跳的,没有一点古装人士的优雅。 程处默来到苏寅跟前,开口就是: “小郎君,你今天没在吃面啊?” “啊?” “吃面,就是那个什么方便面。你不记得了?” 苏寅一阵无语。 我当然记得昨天吃了方便面。 但是,你不是来买东西的吗? 怎么一上来就惦记着我是不是在吃面? 第11章 我阿爷病了 但今天他休息啊,时间充裕,早早就吃过了晚饭,当然就不需要吃方便面了。 这样一来就让程处默失望了。 他对摊位上的商品不感兴趣,那都是女人用的东西,他一个大男人要来做什么。 他就是冲着那一口吃的来的。 看到程处默对昨天的方便面恋恋不舍的样子,苏寅都觉得好笑。 这就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整天吃香的喝辣的,方便面这种穷人吃的东西人家根本没有吃过。 偶尔换一换口味,就喜欢上了方便面的味道。 见程处默这么失望,苏寅道: “方便面也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想吃你可以自己去买呀。” 程处默一摊手:“我这不是买不到嘛。” 苏寅都觉得奇怪,这条大唐不夜城的街道上,难道还有买不到的方便面? 不过,他一直守在摊位上,还没有在大唐不夜城逛上一逛,这事还真不确定。 “行吧,下次我多带几碗方便面来,有空你就来吃吧。” “真的?那就先行谢过小郎君了。” “嗐,客气啥。” 苏寅并不觉得这是什么事,几碗方便面而已。 从人家身上赚了1万多块钱,苏寅都觉得不太好意思了,回馈几碗方便面不算什么。 跟这个有钱的客人搞好关系,以后还有的赚呢。 程处默也是这么想的。 这个小郎君的方便面真的是太好吃了,跟小郎君搞好关系,以后就有的吃了。 于是,程处默打算再买一些东西,好好拉近关系。 这一次,程处默买了假睫毛。 不为别的,就是觉得好玩。 睫毛还有假的? 女人为了美居然连睫毛都用假的。 程处默表示真是开了眼了。 程处默走后,苏寅财迷似地数着他的铜钱。 这哪里是一枚枚铜钱,分明是一叠叠人民币呀。 正高兴着,雾气朦胧中,一个小小的身影渐渐浮现。 这是一个七八岁左右的男孩。 这男孩穿着一身打着补丁的旧衣裳,补丁颜色驳杂,有的泛白,有的发灰。 衣裳本就洗得发旧,此时还沾了些许灰尘,显得格外破旧。 男孩身材瘦小,脸颊略显消瘦,双眸却透着股灵动劲儿,一眨一眨的。 好家伙! 苏寅在大唐不夜城待了两天,也见过不少穿古装的人了。 但哪一个人不是光鲜亮丽的? 像这样穿得衣衫褴褛,直接整一个穷人装的,他还是第一次见。 不过想来也不奇怪,现在的年轻人时尚他是看不懂的。 裤子衣服上戳几个破洞,那就是时尚了,还能多卖几个钱,这上哪说理去? 所以嘛,衣衫褴褛的cosplay自然也是时尚了。 被苏寅就这么盯着看,让这个小男孩不得不停下了脚步。 “货郎,你看我也没用,我可没钱买你的东西。” 小男孩的话让他一愣,按照古人的说法,虽然他是货郎没错,但有两个人给足了他面子,叫他小郎君,让他有点飘飘然了。 这乍一听“货郎”两字,还真有些不爽。 不过,他确实是货郎啊,苏寅也无法反驳。 苏寅无言以对,但小男孩还在说个不停。 “我真的没钱买你的东西。我阿爷病了,我连药都买不起。哪里有钱买你的东西?” “你爷爷病了?他怎么了?”苏寅关心地问道。 他并不知道阿爷在大唐人的口中指的是父亲,想当然的以为是爷爷。 不过小男孩也并不知道爷爷的含义,也以为是阿爷的另一种说法。 “我阿爷病倒了。他全身酸痛,鼻涕还流个不停,额头还烫得厉害。我都吓坏了。” “没事没事,这不就是感冒吗?没那么严重。”苏寅安慰道。 “你懂什么?这病可厉害了,我阿爷平时壮着呢,但这一病,躺在床上起不来了。” “我刚才去过药铺了,那药很贵,我根本买不起。” “这病还不重吗?” 苏寅挠挠头:“有这么严重吗?听着就像是感冒呀,什么药能贵到买不起的程度?” 小男孩没好气地说道:“反正就是很贵,我买不起,只能回家看着我阿爷,希望他能自己好起来。” 见小男孩要走,苏寅拦着他道:“这样可不行,生病了就得吃药,不吃药硬撑着怎么行。这样吧,我这里有药,你先拿去用。” “真的,你愿意给我药?” 苏寅没说什么,转身去货架上拿出了他给老爸买的感冒药,递给小男孩。 小男孩接过药,激动地说道: “谢谢你,谢谢小货……小郎君,我吴平给你磕头了。” 这时小男孩也改口了,叫苏寅小郎君。 如此好心的人,穿得又好看,一看就是有钱人,当得上小郎君这个称呼。 苏寅赶紧拉住小男孩。 开什么玩笑,磕头?太夸张了吧。 吴平拿着药,先是一愣,然后抬头问道: “小郎君,这是什么药?怎么用?” 这也不怪吴平,别说是他这种没怎么接触过药的穷苦孩子了,就算整个大唐的有钱人,也没有一个见过这种药。 一个小小的盒子,里面能有几颗药? 这点药能熬出一碗药汤吗? 苏寅可不知道吴平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熬药,他解释道: “这个是百服宁,一种强效的感冒药。像这种头疼脑热、发烧流涕的病,一次就好。”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这药好用着呢,吃一颗病就好大半了,拿去给你爷爷吃吧。” 怕小男孩不懂,苏寅又手把手地教他如何把药取出来,让病人用水送服。 吴平看到盒子里药是如此小巧,才恍然大悟。 原来是药丸啊,难怪这么小。 “小郎君,这药肯定很贵吧?你放心,以后我挣了钱,会慢慢还你的。” 苏寅摆摆手:“不用不用。这也不值几个钱,12块钱的药,算个啥。” “12块钱?” 吴平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数出12枚铜钱,递给苏寅。 “这么多够吗?” 苏寅拿着这些铜钱,心想果然,这小家伙打扮成一副穷酸样,实际上还是有钱人。 这铜钱虽然看上去脏了一点,但还是那种值钱的开元通宝。 就这把铜钱,可以买一百盒这样的药了。 第12章 又来? 明明很有钱,却装作一副穷样。 现在的coser都这么敬业了吗? 想到这里一抬头,发现小男孩已不见了身影。 苏寅摇摇头,把铜钱收拢在一起。 今天的收获不错,让他的心情极好。 过一会儿,雾气散去,大唐不夜城又恢复了热闹。 苏寅继续做他的生意,但直到营业结束,他再也没有收到过铜钱。 即使这样,他也很满足了。 收拾收拾东西,苏寅骑着他的小三轮回家去了。 对了,感冒药给了小男孩,回家的路上他还得再去买。 —————— 吴平拿着这盒他从没见过的药,满心激动。 这药如此奇特,盒子也十分精美,想必不是俗物。 他相信,这盒药肯定能治好他阿爷的病。 因为就在他发愣的时候,他猛然发现,那个小郎君和他的货摊竟然不见了。 吴平在满是雾气的街道上中走了一圈,确定这个神秘的货摊是真的不见了。 “这……难道是神仙?” “一定是的。” “这不会是老天爷瞧见我孝顺,特意让神仙显灵,给我送来的救命药吧?” 吴平越想越觉得有可能,满心激动地把药揣在怀里,急匆匆地往家赶。 这时暮鼓已经响起,他必须要在结束前回到家,不然被巡街的武侯抓住就惨了。 好在他家离西市不远,吴平一路小跑,顺利地回到了家。 吴平推开门,一股陈旧的空气扑面而来。 家里一贫如洗,四面墙壁斑驳陆离,像是岁月留下的伤痕。 屋里光线昏暗,仅靠一扇半掩的木窗透进微弱的光亮。 一张破旧的木床占据了屋子的大部分空间。 吴平的父亲吴大用,一个中年男人,正躺在那张破床上。 他的额头滚烫,脸颊泛着不正常的红晕,显然是高烧不退。 “阿爷,我回来了。” “小平,不用去买药了,我没事,休息几天就好。” “阿爷,我知道你是为了省钱,但你的病不能拖。我已经把药买回来了。” 吴大用听到这话,眼神中闪过一丝惊讶。 他艰难地撑起身子,看着吴平,声音中带着一丝疑惑: “小平,你哪来的钱?你手上的那点钱,怎么可能买得起药?” 说到这个,吴平兴奋起来。 “阿爷,你不知道,我今天在西市遇上一个小货郎,但他看上去不像货郎,而是一个小郎君。” “他把药卖给我了,只要12文钱。” 吴大用听到这话,更加惊讶了。 “12文钱买到什么药?这点钱连药渣都买不到。你该不会是被人骗了吧?” “我也知道这点钱买不到药,但那个小郎君就是卖给我了。” “等我拿了药,小郎君就不见了。” “也许那个小郎君是神仙,特意来帮助我们的。” 吴大用苦笑道:“我们这种穷苦人,连烧香拜神的钱都没有,哪有神仙会帮我们?” 见父亲不信,吴平赶紧拿出那盒药,递到父亲面前。 “阿爷你看,就是这种药。” 吴大用看到这药,脸上更是惊讶了。 “这是……药?” 活了大半辈子,这个男人还是第一次见过这样的药,和他印象中的草药完全不像。 “这药能吃吗?” “阿爷,我相信那个小郎君。” 既然都已经把药买回来了,吴大用想了想,那就吃吧。 反正都已经这样了,熬不熬得过去还未可知。 不如死马当活马医。 吴平拿了一碗水,取出一粒药,让父亲吃了下去。 吴大用吃了药后,又躺在床上,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 李丽质回到宫中,脚步轻快却小心翼翼。 她探头探脑地四处张望,似乎在确认周围没有长孙皇后的身影。 确认四周无人后,她一溜烟地跑回了自己的公主院。 刚一进门,李丽质的脚步就停了下来,她的眼前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长孙皇后正坐在屋内,面容端庄,眼神平静,仿佛已经在这里等了她很久。 “又去哪玩了?” “阿娘,我……我只是出去逛了逛,没走远。” “都这么晚了还说没走远。你又去买那个口红了吧?” 李丽质连连摆手:“没有没有。阿娘你看我的嘴唇,没有抹口红吧?” “嗯。” 长孙皇后仔细看了一下,说道: “丽质,我不是要管着你,只是你这个年纪,这个身份,还不适合浓妆艳抹。” “是,阿娘。” 又接受了一番教育后,长孙皇后终于起身要走了。 但刚走到门口,她又忽然回过头来。 “不对,丽质,你的手怎么一直藏在袖子里?” 李丽质一听就慌了。 “没有啊。哪有?我一直都是这样的,不是藏起来。” “把手伸出来。” 面对突然变得严厉的长孙皇后,李丽质不得不把手从袖子里伸了出来。 “嗯,这手倒是挺干净的。” “不对,指尖那点红红的是什么?把手翻过来。” 李丽质只得照做,把手翻过来,露出来令人惊艳的红色指甲。 经过一番教育后,李丽质的指甲油又被皇后没收了。 不过让她欣慰的是,手上的指甲油没有被擦掉。 因为这种指甲油实在是太强了,用丝帕擦了几下都无法擦掉,只得作罢。 等它慢慢消退吧。 这时的太极殿依然灯火通明,李世民仍在加班办公。 他批完一份奏章,放下笔,揉了揉额头。 昨晚他食言了,说好了要去杨妃那里,但最后却去了皇后寝宫。 唉,都怪皇后得了一个神奇的唇脂,叫什么口红,那一抹红唇太诱人了,没把持住。 今晚无论如何一定要去杨妃那里,不能再食言了。 正想着,就听高延忠说道: “陛下,皇后来了。” 抬头一看,长孙皇后果然又端着参汤来了。 又来? 李世民看着长孙皇后诱人的红唇,嘴角抽搐。 不行,我一定要把持住。 今晚真的不能再食言了。 这时长孙皇后将参汤放在案上,李世民的目光落在了端着参汤的纤纤玉指上,顿时又愣住了。 第13章 可遇不可求 她亲自挑选了香炉,里面焚着上好的龙涎香,淡淡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漫,让人心旷神怡。 四床榻上铺着柔软的锦被,绣着金丝的床幔轻轻垂下。 杨妃走到铜镜前,仔细端详着自己的妆容。 她今天化了很浓的妆,尤其是她嘴上的唇脂,涂了一层又一层。 她轻轻抿了抿嘴唇,然后对着铜镜微微一笑,那笑容中带着一丝娇羞和期待。 “这样应该可以了吧?”杨妃轻声自语。 “那个皇后,听说新得了一种唇脂,把陛下的魂都勾去了。” “哼,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买了玉颜阁新出的唇脂,多抹一点,就不信比不过她。” 想到这里,得意地勾起了一抹笑容。 今天陛下说了,一定会来她这的。 她一定要好好的伺候陛下。 不过,天都这么晚了,陛下怎么还没来? 难道又是公事繁忙? 左等右等,杨妃渐渐失去了耐心。 正要派宫女去请,就见宫女战战兢兢地走了进来。 “禀报杨妃娘娘,陛下……” “陛下怎么了?”杨妃突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说!” “陛下不来了……他……他去了皇后那里。” 啪的一下,杨妃手上的铜镜摔在了地上。 “这次又是为了什么?”杨妃咬着牙问道。 “听说……我只是听说的。皇后娘娘手上也涂了红红的胭脂。” “手上的胭脂?难道是用凤仙花染指?”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这种做法不是已经失传了吗?她怎么会这种方法?” 凤仙花染指这种做法确实是以前贵族世家的不秘之传,而且还不是一般的世家,需是皇族之人方才知晓。 杨妃是隋炀帝杨广之女,这种染指之法她以前也曾享受过。 但随后的战乱毁掉了这一切,杨妃再也没有享受过凤仙花染指,也再没听说过有人会此法。 皇后的家族不过尔尔,不应该会此法才对啊。 对此,杨妃陷入了沉思。 —————— 程处默没能吃到他心心念念的方便面,回去后,在坊内找了一家酒肆,大吃了一顿,以弥补他受伤的心灵。 吃饱喝足回到家,就一头撞见了程咬金。 程咬金正拿着一只牛腿大口地啃着,嘴里含糊不清的说道: “哟,处默回来了。怎么样,你那个用水一泡就能吃的什么便面,好吃不?” “便面是什么鬼?方便面!” 程处默颇为尴尬,本来吹牛说今天要再去吃一次方便面,顺便再带一点回来让程咬金尝尝鲜。 但是小郎君今天没吃方便面,他便食言了。 把事情解释了一下,换来了程咬金的一顿耻笑。 “得了得了。没有就没有,吹什么牛。” “明天,明天我一定把方便面弄回来。” 程处默信誓旦旦,指天发誓。 不过换来的只是程咬金嘲笑的眼神。 等明天,你瞧着吧。 —————— 雄鸡一唱天下白。 吴平在鸡鸣之后,早早就起了床。 他看了看还在熟睡中的父亲,伸手摸了一下他的额头,惊喜地发现父亲的额头已经没有这么烫了。 “我就知道这药肯定管用。” 吴平惊喜地说道,他一直觉得昨天的小郎君是神仙,果然没错。 如果不是仙药,为什么只吃了一次药,父亲的病就好了大半? 看这个样子,再过两天,父亲的病就全好了。 吴平高兴地去烧水做饭,要让阿爷吃得饱饱的,这样才好得快。 吴大用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来,在坊门口做早饭生意。 但这次病得实在是太厉害了,他一觉就睡到了日上三竿。 醒来后,吴大用觉得头没这么痛了,整个人舒服了许多。 吃了吴平煮的小米粥,整个人又恢复了活力。 “可惜了,今天起晚了,赶不上早饭的生意了。” 吴大用惋惜地说道,像他这种穷苦人,少干一天活,就少一天的饭钱,吃饭都得省着点。 “阿爷,赶不上就赶不上吧。你的病还没好完,就别出去干活了。” 吴平劝慰着父亲,让他在床上多休息一天,这样病才能完全养好。 吴大用也只能点头答应。 吃过了药后,吴大用觉得躺了这么久,不如出去转转,就算不干活,去活动活动筋骨也是好的。 他这刚一出门,就迎来了无数惊讶的目光。 “吴大用,你不是病倒了吗?” “对啊,昨天还病怏怏的,我把你扶回家,看着你躺在床上的。” 吴大用笑笑:“多谢各位街坊了,我吃过了药,病已经好了大半,不碍事了。” “什么药?好得这么快。隔壁张老三也跟你一样,病倒在床上,现在还没爬起来呢?” “这算什么,前面的刘老头,病倒后就再没起来,撑了三天人就没了。” 也难怪街坊们惊讶,像他得的这种病,最近坊里发生了不少,倒下了不少人。 大部分人只能硬挨着,挨不过去人就没了。 这个吴大用跟大家一样都是穷哈哈,哪来的药? “对啊,吴大用,你有钱买药?” 吴大用憨厚地一笑:“是我家阿郎去买的,只要12文钱,不贵。” 这话一下子让街坊们炸锅了。 “12文钱的药?开什么玩笑,这连药渣都买不到。” “就是,能让你一个晚上就治好病的药,才12文钱?12贯都买不到啊。” 街坊们议论纷纷,越传越广。 很快就有传言说,延寿坊有一男子,病倒在床,其子为其求药,遇一神秘商人,以12文钱卖他仙药,一剂下去,病就好了。 这哪里是神秘商人,分明就是其子孝心有嘉,感动上苍,派神仙下凡为其解困啊。 街坊们对此羡慕不已,不过并没有人学吴平那样,去西市碰碰运气,去寻找那个所谓的神秘商人。 因为碰到神仙这种事本来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你没有感动上苍,人家神仙凭什么下凡来帮你? 大家也只能在心里暗自羡慕罢了。 第14章 花魁 岸边的柳树抽出嫩绿的新芽,随风轻摆。 曲江池畔,繁花似锦。 今天的曲江池格外热闹,因为这是一年一度的花魁大赛。 平康坊的美女们纷纷盛装出席,个个花容月貌,争奇斗艳。 贵族公子们也早早地聚集在曲江池畔,他们身着华服,腰佩玉佩,风度翩翩。 或三五成群地交谈,或独自一人静静地等待,眼中满是对心爱姑娘的期待,都准备着在花魁大赛上为心爱的姑娘加油打气。 一条条花船带着平康坊的姑娘,向岸边靠拢,让岸上的公子们欣赏姑娘们的美貌。 每一个姑娘出扬,都会迎来公子们的欢呼声。 他们纷纷向姑娘献上鲜花,献上为她而作的诗词,甚至有些公子一掷千金,送上贵重的礼物,引来无数惊叹。 而离此不远的一座临江酒楼上,也有一群姑娘聚在一起。 他们可不是平康坊的姑娘,而是真正的贵族女子。 侍郎、尚书、甚至是国公家的女儿都有。 这些女子聚在这里,也是为了花魁大赛而来。 虽然这些贵女看不起平康坊的青楼女子,并不妨碍她们欣赏和学习这些美女的打扮。 这些贵女居高临下,对一一亮相的平康坊姑娘评头论足。 每当有公子向平康坊的姑娘献礼,她们便露出一副不屑的表情,对这些公子的口味大为不满。 实际上,她们却暗自把这些姑娘和自己做了个对比,心里想的怎样打扮才能讨得公子们的欢心。 当然,这群莺莺燕燕也在互相攀比。 谁的金步摇更亮,谁的衣裳更美,谁的胭脂水粉更艳丽,都在攀比的范围。 表面上大家互相称赞,实地里却在暗自不服。 “姐姐,你的金步摇真是美极了,真是耀眼夺目。” “哪里,金步摇只是外物,太漂亮也不如美丽的容貌。我觉得你的胭脂水粉比我的好,在哪买的?” “……” 贵女们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就听楼梯一阵作响,又有贵女上楼了。 “哎呀,原来是长乐公主。” “拜见公主殿下。” “都免礼吧,今天大家出来玩,不用这么客气。” 众女见过礼后,将注意力都放在长乐公主李丽质身上,又爆发了更热烈的讨论。 “哎呀,公主殿下,你这唇脂可太漂亮了。” “是啊,我还没见过这样的唇脂呢,红中带紫,贵气非凡。” “对啊,还闪亮亮的,真是太美了。” 听得众女的奉承,李丽质微笑着坐了下来,同时优雅地将手搭在案几上,将一双玉手恰到好处地展现出来。 “哇,这指甲红艳艳的,太美了。” “这是哪一家胭脂水粉店的?怎么会有这么美的东西。” 众女叽叽喳喳围着李丽质说个不停,羡慕之情溢于言表,让李丽质心里乐开了花。 她第二天又去找小郎君买齐了口红和指甲油,不就是为了在贵女们面前显摆的这一天嘛。 现在看来,效果极好,好得让她飘飘然了。 “这个嘛,并不是哪一家胭脂水粉店的东西,不容易找,我也是机缘巧合才得到的。” 贵女们听了这话,失望极了。 但想想也是,这种好东西只有皇帝的女儿才有吧,她们这些王公权臣之女还差了一点。 谁叫人家命好,生在帝王之家呢。 这个也羡慕不来。 正惆怅间,有人喊道:“快看呢,程处默那个憨憨要给花魁送礼了。” “什么?那个傻大个,他能送什么?” “还能送什么,难道还能为人家吟诗作赋不成?我看就是送些黄白之物罢了。” “我看也是,前面的杜荷刚送上了一个金步摇,程处默肯定是不服气,他绝对会送上黄白之物。” “说不定这个憨憨直接就送金锭了。” “呵呵呵呵……” 众女大笑,这种俗事绝对是程处默干出来的事。 众女都围到了窗台边,往下看去,只见程处默走上花桥,向花船上的姑娘送上了什么东西。 隔得太远了,看不真切,但没有看到金银的反光,应该不是她们想的那样。 这个花魁名叫苏九娘,是平康坊最受欢迎的姑娘,不知多少公子为她一掷千金,寻常物件已经无法引起她的兴趣了。 按理说,不管程处默送了什么,苏九娘都应该礼貌地感谢几句,就请程处默回去了。 但不知怎么的,程处默竟然没有走,还在和苏九娘娘说话,甚至还动手动脚起来。 这惹得岸上的公子们大怒,一个个叫了起来。 但人家苏九娘都没说什么,好像还很配合的样子,他们又能怎样。 贵女们越看越不对。 “这个,程处默该不会是给她化妆吧。” “化妆?这个憨憨会吗?” “哼,就算他会,人家苏九娘凭什么让他动手?” 一时间,众女都好奇起来,连长乐公主都没人理会了。 李丽质也有点好奇,从窗口望下去,看着程处默的动作,若有所思。 很快,程处默完成了手上的动作,退开一步。 苏九娘再次对程处默施了个万福,盈盈走上了花桥。 随着她的身影越来越近,众人终于看清楚了苏九娘的变化。 一时间,公子们张大了嘴巴,扬面一下子静了下来。 苏九娘的美貌在这一刻显得格外出众。 她的嘴唇变得更加鲜艳欲滴,仿佛能滴出水来,那诱人的红唇让公子们蠢蠢欲动。 她的指甲竟是如火般的艳红,仿佛春日的花瓣。 她的眼睛不知怎么的,竟然变得更加深邃迷人。 “花魁!这绝对是今日的花魁!” 有人喊了一句,顿时全扬都欢呼起来。 “花魁!花魁!花魁!……” 苏九娘笑容满面,宣布今晚程公子可以留在她的花船上听曲,引来一众公子的羡慕嫉妒恨。 酒楼之上,贵女们面面相觑。 原来程处默送给苏九娘的是一套胭脂水粉,这胭脂的效果竟如此之好,让她们这些贵女都嫉妒了。 不过,看苏九娘这艳丽的红唇和指甲,贵女们心中打了个疑问,不约而同地把目光转向了长乐公主。 不是说这是公主才有的胭脂水粉吗? 为什么程处默这个憨憨也有? 第15章 香辣牛肉面 今天本来很美好的,她用上了从小郎君那里买来的口红和指甲油,成了这条街上最靓的女子。 这些独特的胭脂水粉,让一众贵女眼馋不已。 众人皆无我独用,这才是装逼的最高境界。 可是,半路里杀出一个程处默。 这个憨憨居然也有口红和指甲油? 不过,想到那天遇上小郎君的时候,他也在扬,这就不难解释了。 他肯定也遇上了小郎君。 没想到啊没想啊到,程处默这种浓眉大眼的家伙,也会买女人家的东西。 罢了,今天虽然不完美,但李丽质也享受了众女毫不掩饰的羡慕,可以了。 对众女的疑惑,李丽质也不加解释,施施然回宫去了。 贵女们当然不敢对公主殿下刨根问底,追问这些胭脂水粉是从哪弄来的。 但她们可以问程处默啊。 不过,程处默正在花船里逍遥快活呢,她们也可能进去把人给揪出来。 “没事,他迟早会出来的,我可以等。” “等?程处默这货说不定就在花船上过夜了,你能等到明天日上三竿才行了。” “那,我们就明天再来,来早点,堵住他。” 商量好后,众女纷纷离去,约好了明天一早来堵程处默。 但她们没想到的是,程处默并没有在花船上过夜。 眼看日头西沉,程处默就离开了花船,直奔西市。 跟小郎君约好了的,今天他要带方便面回家,让阿爷见识见识。 不能再让阿爷说自己吹牛了。 苏寅仍旧准时出摊,当夕阳西下之时,雾气再次升起。 不多时,程处默那壮硕的身影再次从雾中浮现。 “小郎君,有礼了。” “哟,程老弟来了。” 程处默来了几次,和苏寅混得比较熟了,嘿嘿地笑着,搓着手道: “小郎君,不知道今天有没有方便面?” “有的,昨天答应你的,说到做到。” 说着,他从车上取出几碗方便面。 “正好我还没吃,一起吃点?” “好。” 程处默数了数,有4碗方便面,他们两人一人一碗,还剩2碗,可以拿回去,如此甚好。 苏寅一边准备泡面,一边随口问了一句: “对了,你能吃辣吧?” “辣?” 程处默立马一脸懵,他听不懂这在说啥。 因为大唐没有辣椒。 所以大唐人要想品尝辣味,只有使用茱萸、胡椒、姜葱蒜这三种方法。 这三种配料带来的味道被称为辛。 和辣椒比起来,这三种配料的辣味只能算是温和,远没有辣椒这么刺激。 不过作为一个吃货,就算不知道辣是什么,但只要是能吃的,他都敢于尝试。 更何况,小郎君已经用方便面征服了他。 小郎君的东西,能不好吃吗? 不管辣是什么,他都要尝一尝。 “能吃能吃。” 程处默忙不迭地回答着,生怕这方便面没他的份了。 “好。” 苏寅应了一声,麻利地撕开包装,将两碗方便面的酱料撒在碗里,加入热水,就等方便面泡好了。 这期间,程处默目不转睛地盯着苏寅的每一步操作。 他要好好记住这一切,等他把方便面拿回去,自己也要会泡才行。 程处默在一旁眼巴巴地等着,不一会儿,方便面的香气开始在空气中弥漫开来,里面包含着一种他从未闻过的刺激性气味。 程处默第一次闻到这种独特的气味,眼中却闪过一丝好奇。 “这……这是什么味道?”程处默的声音中带着一丝困惑,但语气中却透着一丝期待。 苏寅笑了笑,解释道:“这是香辣牛肉面,有点辣,看你吃不吃得惯。” 程处默瞪大了眼睛,香辣是什么他不知道,但牛肉他听懂了。 把吃牛肉说得如此自然,就像吃鸡吃鸭。 看来这小郎君跟阿爷一样,也是不把禁止私杀牛的法令放在眼里的人啊。 虽然他之前吃过方便面,知道里面的肉块很小,数量也不多。 想必这个香辣牛肉面里的牛肉也是一样,只是零星的几块。 但那也是牛肉啊。 足以说明小郎君无视法令,想吃牛肉就吃了。 不对,今天他不是来吃牛肉的,想吃牛肉可以回家吃。 这次他可以来吃方便面的,还有,要试试这个辣,是个什么味道。 程处默看着碗里冒着热气的方便面,心中暗自琢磨: “这东西闻起来虽然奇怪,但说不定很好吃。” 苏寅似乎看出了他的期待,微微一笑,拿起小叉子,叉起一根面条,轻轻吹了吹,然后送入口中。 他咀嚼了几下,脸上露出满意的表情:“来,尝尝看,味道很不错。” 程处默被苏寅的表情所感染,也拿起叉子,叉起一根面条。 他轻轻吹了吹,然后小心翼翼地送入口中。 一开始,他被辣椒的气味刺激得微微皱眉,但很快,他便被刺激的辣味所吸引。 “这……这真的很好吃!”程处默忍不住赞叹道,声音中带着一丝惊喜。 他从未吃过如此美味的食物,那股辣椒的气味虽然刺激,但吃起来却别有一番风味。 在大唐,调味料比较少,为了满足他们的味蕾,对各种香料可以说是到了痴迷的地步。 比如,1石胡椒只有约80斤,价值却达到了6到8两黄金之高。 而辣椒比胡椒更刺激,更来劲。 平常就舍不得用胡椒,偶尔用一次就能让程处默食欲大开。 今天遇上这种更来劲的味道,更是让程处默大饱口福。 “好吃好吃。” 程处默对此赞不绝口,三下两下就把一碗方便面吃了个精光,连一点汤水都没有剩下。 吃完他还意犹未尽,看向了剩下的两碗方便面。 苏寅也看出了他的意思,大方地说道:“还想吃啊,想吃就拿去。” 几碗方便面而已,苏寅根本不在乎,从这个程小哥手上赚到的钱,够用一仓库的方便面了。 “嘿嘿,那我就不客气。多谢小郎君的馈赠。” 程处默一把把剩下的两碗方便面搂进怀里,笑得像个面瓜。 虽然他还馋着呢,但这两碗方便面得留着,回家让阿爷见识见识。 看他还敢说自己吹牛。 第16章 你是神仙吗? 苏寅摆摆手道:“嗐,就两碗方便面,不值几个钱,算我请你的。” 他虽然这么说,但程处默哪里好意思白吃,便又买了一支口红,帮衬一下生意,也算还了吃面的情。 苏寅也看出来了,这个壮实的小伙子并没有买口红的打算。 几碗不值什么钱的方便面,就可以换来这种精美的铜钱,他算是赚大了。 只是老是这样也不是个方法,看来他要进一些男人需要的商品才行了。 他刚开始来摆摊,只是试试水,听人说女人的生意好做,所以进的全都是女人用的化妆品。 现在他算是立住了脚,有了一定的本钱,可以考虑增加一些商品了。 正在考虑进些什么货,雾气朦胧中,又有人来了。 “小郎君。” 苏寅抬头一看,是昨天那个瘦小的男孩。 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见这个男孩扑通一下跪在地上。 “多谢小郎君救命之恩。” 这可把苏寅吓了一大跳。 这唱的是哪一出啊? 他赶紧上前把男孩扶起来。 “站起来说话,别行这么大的礼,我可受不起。” 吴平道:“小郎君当得起的。我阿爷吃了小郎君赠的药,只一天的功夫,病就好了大半,已经可以下床了。” 原来是这么回事,苏寅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呢。 “嗐,小老弟,这不算什么。一盒感冒药而已,不用行这么大的礼吧。” “要的要的,这药对小郎君来说可能很平常,但对我来说就太珍贵了,可以说是小郎君救了我阿爷的命。” 苏寅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想必是这个小孩子没有买过药,不知道去哪里买,昨天急得四处乱转,正好自己的一个善举,解决了他的一个大难题。 所以人家才会这么感恩戴德的吧。 苏寅心中感叹,这有钱人家的孩子就是教育得好,小小年纪就知道感恩,连这种大礼都会,厉害啊。 而吴平,见苏寅这么好说话,便没那么拘束了。 他凑近一步,忍不住问出了他一直想问的问题。 “小郎君,你是不是神仙?” 苏寅简直无语了。 “不是,你怎么会认为我是神仙呢?” “如果你不是神仙,为什么会有仙药?” 苏寅哭笑不得:“这怎么是仙药呢?那就是普通的感冒药,有钱就能买到,没什么稀奇的。” “真的?” 苏寅郑重地点点头:“真的。” 想着这个小孩子被爷爷的病给吓坏了,所以才胡思乱想的。 他再三保证,这药很普通,有钱就能买到。 见他如此表态,吴平总算是相信了。 不过就算小郎君不是神仙,能弄到这么好的药,肯定也不是一般的人。 “对了。”吴平又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 “小郎君,我知道这么好的药肯定很贵的,这些钱肯定不够。不过我们只有这么多钱了。” 这件事过不去了,是吧? 苏寅很是无奈,一盒感冒药而已,搞得这么复杂。 “你上次已经给过钱了,不用再给。” “不不,上次那点钱肯定不够的,我知道是小郎君好心,没收我们的钱,但我们不能让小郎君破费。你就收下吧。” 两人推来推去,最后吴平扔下钱袋就要跑。 “等等。好吧,这钱我收下了。” 苏寅想了想,也不能白拿人家的钱。 于是就从摊位上取了口红、指甲油、假睫毛三样东西装好,递给吴平。 “钱我收下了,这个就算送你的。” “那就谢谢小郎君了。” 吴平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但小郎君给的,肯定是好东西。 拿着小郎君的馈赠,吴平高高兴兴地走了。 苏寅无奈地摇摇头,今天收获不小,但都不是做生意得来的。 不是吃东西,就是买药带来的生意,这事实在是怪。 想想还是那个小姑娘比较正常,好歹是正正经经地做生意,心里踏实啊。 不过他一直等到收摊,也没有见过那个小姑娘再来。 这个小姑娘李丽质今天是来不了了,因为她正在接受阿爷阿娘的询问。 没错,这次连李世民也来了。 长孙皇后的口红和指甲油最终还是引起了李世民的兴趣。 起初他认为是皇后从那个胭脂水粉店买到的新品,但问过之后才知道,这竟然是他的宝贝女儿买回来的。 再听皇后说,这还是从西市的一个小货摊买的,那货郞竟然还是一个书生。 李世民总觉得这事透着些古怪,便和长孙皇后坐在李丽质的公主院里,边喝茶边等着她回来。 李丽质今天高高兴兴的,她在贵女面前大大地露了脸,虽然最后被程处默搞出来的一出弄得不太完美,不过总的来说,心情还是十分美丽的。 但是回来看到李世民和长孙皇后在等着她,心情立刻跌入了谷底。 “阿爷,阿娘。” “嗯,丽质回来了,坐吧,我有事问你。” 李世民盯着李丽质看,果然是这种唇脂,指甲也红红的,和皇后说的一样。 “到底是怎么回事?说说看吧。” 李丽质只得将在西市遇上一个卖货的小郎君一事又仔仔细细说了一遍。 李世民听完沉思起来。 一个书生去当货郞卖货,这事是有点古怪,但也不是什么大事。 总有一些穷书生过不下去了,不得不放下身段,做一些下贱的营生。 不过根据丽质的描述,这书生穿的衣服似乎还挺华丽的,不像是穷人家。 这就古怪了。 而且,李世民把玩着手上的口红。 口红倒不稀奇,世上这么多人研究胭脂水粉这种赚大钱的买卖,总会有人捣鼓出令人惊叹的东西来,这都说得过去。 他觉得最神秘的其实是这个装口红的小圆筒。 这东西非金非木,不知道是什么做的。 圆筒上还印有精美的图案和文字,这种工艺就连他这个大唐天子都闻所未闻。 而且上面的文字也不是大唐的字。 最重要的是,说它不是大唐的字吧,它又有几分相像。 怎么说呢,就像是大唐的字少了一些笔画。 有点像行书但又不完全是。 第17章 程咬金吃方便面 口红的圆筒上字体十分工整,没有一丝瑕疵。 不知是何人所写。 更重要的是这种字的写法,既有行书的变形,又有刻意的简化。 这是一种全新的书法,还是经过某些演变的文字? 李世民暗自思忖,这个卖货的小郎君身份颇为神秘啊。 他肯定不是大唐之人,大唐没有这等东西。 那他就是外邦人士了,但那个外邦人士会用这种文字? 李世民想来想去,长安城里外邦之多,可谓数不胜数,但没有一个符合的。 越是想不到,李世民就越是好奇。 他对小郎君卖的东西倒不是太有兴趣,女人用的东西,不值得他深究。 但如此一个神秘人物,倒是让他颇有兴趣。 想了想,李世民道:“丽质,下次你再遇上那个小郎君,打听一下他的来历。” 李丽质还没答应呢,长孙皇后先嗔怪道:“陛下,丽质一个女孩子家家的,怎么好对一个男人问长问短的?” “哦哦,是是。我失虑了,还是找个侍卫去打听一下吧。” 李丽质道:“那就让程处默去吧,反正他也见过小郎君,还买了口红什么的。” 这语气中还带着小小的不满。 “哦,程处默啊,他也见过此人?” “那是自然,要不今天在曲江池的花魁大赛上,他怎么能拿出口红和指甲油去讨好一个花魁?” “什么?你还去花魁大赛了?” “啊!”李丽质懊恼地捂着嘴巴。 失言了,这回可惨了。 没再管长孙皇后教育孩子,李世民背着手摇摇头走出公主院,随口问高延忠道: “程处默今日可在?” “回陛下,程处默这两日不当值,奴婢这就去传他入宫见驾。” 李世民摆摆手:“不必了,也不是什么要紧事,明日朝会后我跟知节说一声就是了。” “是,陛下。” —————— 程处默回到家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他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去找程咬金。 “阿爷,你看,方便面我弄回来了。” “哦。让我看看。” 程咬金腆着大肚子挪过来,一伸手就抢过了他手上的方便面。 “这个奇怪的盒子里装的就是那个什么方便面?” “对对,就是这个。”程处默一脸得意地说道。 “这盒子是什么做的?不是木头不是布,轻飘飘的,有点像纸。不过纸张软趴趴的,应该做不成这种盒子吧。” “阿爷,你管他是什么做的,好吃就行了。来来来,我来泡面。” 程处默说着便吩咐下人烧一壶水过来,然后开始撕开方便面的纸碗,准备泡面。 程咬金瞪大着眼睛在一旁看着,嘴上还说个不停。 “这个饼就是方便面吗?这玩意是汤饼?” “这一包包的是啥玩意儿?” 说着他还上嘴了,拿起一包东西就往嘴里咬。 “诶诶,别咬啊。这是酱料包,要放在面里的,你一咬就漏了。” “哦哦。”程咬金赶紧把酱料包放下,这个酱料包已经被他咬破了一个洞,露出来的酱料粘在他的嘴上。 程咬金舔了舔嘴唇:“这玩意儿是酱料吧,有点咸咸的。” “对,这是酱料,要撒在面上。还有,这是蔬菜。” “啊,还有这么小的蔬菜?” “这是晒干了的蔬菜,切成碎碎的小块,用水一泡就能吃了。” 程咬金连连称奇,没想到蔬菜还能这样用。 等加上开水,盖好盖子,程处默说了一声“等一会儿就好”,便老神在在地坐在一旁。 程咬金好奇得不行,这样子泡一下水,就可以吃? 强烈的好奇心让他坐立不安,围着桌案上的两碗方便面转来转去,看得程处默直想笑。 要不是怕被程咬金打屁股,他早就笑出声了。 虽然程咬金等得很不耐烦,但其实时间并不长,很快程处默站起身来,打开了盖子。 “阿爷,方便面可以吃了。” 程咬金立即一步窜过去,一只大手抄起了一碗方便面。 他用配备的小叉子叉起一小撮面,好奇地盯着。 “这就是方便面?细细长长的,和我们平常吃的汤饼不大一样,有点意思。” 程处默没有再理他,早就大快朵颐起来。 看程处默吃得正香,程咬金也没有再多说废话,将这一撮方便面送到了嘴里。 “嗯!”程咬金的眼睛瞪得溜圆。 一开始,他被那浓郁的酱汁和劲道的面条所吸引,忍不住多嚼了几下。 那股辣椒的气味虽然刺鼻,但吃起来却别有一番风味。 面条的口感劲道而富有弹性,浓郁的酱汁在口中弥漫开来,带着一丝微辣,刺激着他的味蕾。 程咬金这辈子走南闯北的,什么东西没有吃过? 如今更是贵为国公,山珍海味都吃腻了,就是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按理说只是简简单单的面食而已,大唐又不是没有,但程咬金就是觉得好吃。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大唐的调味料太少。 不说别的,单单是在盐这一项上,大唐的盐不行。 因为加工能力不行,都是粗盐不说,而且还带有一点苦味,做出来的食物自然不会太好吃。 再加上各种酱料香料的缺乏,食物味道的层次感远远不如现代。 而在大唐时期还不存在的辣椒,更是对大唐人形成了降维打击。 程咬金被这种新鲜刺激的辣味爽得不要不要的,大口大口猛吃,根本停不下来。 等他停下来的时候,碗里已经没有了一根面条。 面没有了,还有汤水。 程咬金毫不犹豫,仰头一口把所有的汤水都倒进大嘴里。 吃得那叫一个爽。 可惜一碗面吃完,他还意犹未尽,转头看向程处默,看样子是打算他的碗里在扒拉一点。 不过程处默的动作也不慢,就在程咬金吃完面的时候,他也一口把碗里的汤水喝得干干净净,连一滴都没有剩下。 气得程咬金破口大骂:“你个小兔崽子,饿死鬼投胎吗?吃得这么快,连一点汤都没留给老子,太不像话了。” 第18章 探探小郎君的来历 “处默啊,你很不错,确实没有吹牛,这方便面真的很好吃。” 程处默骄傲地挺起了胸膛:“阿爷,这回你信了吧,我说这方便面是好东西,错不了。” “嘿嘿,既然这东西这么好吃,你哪天再去多弄点回来,这样我们天天都有的吃了。” “啊,阿爷,你想多了,方便面这么好吃的东西怎么可能天天吃?” “这话怎讲?” “我看小郎君那里,方便面也不多,也就两三碗的样子,哪里能弄到多少?” 程咬金遗憾地拍拍大腿:“可惜了,这么好吃的东西。不过也是,这东西看上去如此精致,应该不会太多,想买恐怕也没有多少货啊。” 程处默也附和道:“就是啊,你看方便面里的牛肉和蔬菜这么少,就知道要做这方便面肯定很难。这种好东西不会太多,能久不久吃上一碗,就已经是天大的福分了。” “唉!”两个人都同时叹了一口气,对此惋惜不已。 如果苏寅知道这爷俩对方便面这么上瘾,他绝对会拉上一车方便面卖给他们,大赚一笔。 知道了方便面不好弄到手,程咬金眼睛一转,开始琢磨起自己做方便面来。 “这东西很好用啊,如果我们自己能做出方便面,军中吃饭就方便多了,这东西肯定不愁卖。” “可是阿爷,小郎君的方便面这么神奇,我们能做出来吗?” “试试看嘛,就算做不到人家的那么好吃也不打紧,只要能做出来就行。好不好吃无所谓,军中都是一群糙汉子,没这么多穷讲究。” 程处默想想也是这个道理,又问道:“那要怎么做?” 程咬金捏着皱巴巴的空碗道:“我看这个东西,就一个字,干。” “只要把所有的东西,不管是汤饼还是牛肉蔬菜,通通晒干了,没准就成了。” 程咬金越说越兴奋,打算明天就找人试一试。 万一成了,那就发大财了。 就算不成,不过是浪费一些食材,对他来说不值一提。 —————— 第二天是小朝会,朝会结束后,众臣纷纷离去,李世民把程咬金叫住了。 “知节啊,朕听说处默在西市遇到一个奇特的货摊,在那里买了一些好东西,是吗?” 程咬金眨巴眨巴眼睛道:“咦,陛下你也知道这事?” “嗯,略有耳闻。” “唉,可惜啊,这好东西太少了,被我家的小子吃光了,不然一定要献给陛下尝一尝。” 李世民一挑眉毛,这说的是什么东西,咱俩说的是一回事吗? “处默到底买了什么好东西?” “陛下,那是一种叫方便面的东西,颇为神奇,看着是一块干巴巴的汤饼,但只要倒入热水泡上一泡,马上就是一碗香喷喷的汤饼了,实在是太方便了。” “哦,这么神奇,用热水泡一泡就能吃?” “微臣我试过了,是真的,还挺好吃的。” 李世民点点头,他知道程咬金好吃,不过他自己并不是这么好吃,就没有再多问。 他感兴趣的是,这个卖货的小郎君到底是什么来历。 “知节,你让处默找时间再去那个卖货的小郎君那里,探一探他的来历。” “哦,”程咬金疑惑道,“这个卖货的小郎君难道有什么问题?” 李世民笑了笑:“那倒不是,只是朕觉得这个小郎君颇为神秘,似乎是外邦之人,却又不知是哪个外邦,故有此问。” “陛下,我是没见过那个小郎君,不过听处默所说,那小郎君的样貌打扮,不像是番邦之人啊。” “外邦并非只有番邦。听说海外有方外之人,与我大唐人样貌打扮无异……” “陛下认为那小郎君是方外之人?” “有这个可能。朕见那小郎君所卖的货物上有文字,异于我大唐,但似乎又与我大唐文字系出同源,故有心探查一番。” 程咬金低头行礼了:“微臣明白了,这就让程处默去探查一番。” —————— 曲江池畔,春光明媚,阳光洒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闪烁着点点金光。 岸边,一艘艘花船停泊着。 这些花船是为花魁大赛准备的,每艘船上都载着平康坊的美女们。 还有晚上在此留宿的公子哥们。 岸边,一群女子围在一起,她们或站或坐,眼神中透着一丝期待和焦急。 “哎呀,怎么还没出来啊?”一个女子忍不住抱怨道,声音中带着一丝不耐烦。 “是啊,都这么晚了,程处默这小子该不会是腿软了,走不出来了吧?” 另一个女子的随声附和,引来众女子的一番哄笑。 花船上,陆陆续续有人离开,但岸边的这群女子却依然在等待。 “怎么回事?这么多公子哥都出来了,为什么程处默还没有出现?” “不知道啊。该不会是他知道我们在这里堵着他,不敢出来了吧。” 这群贵女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她们说什么都要堵着程处默,非要从他口中探出口红和指甲油的秘密不可。 可是等了这么久,却不见他的人影,这是就奇怪了。 一个贵女终于忍不住了:“我上船去看看。” 说完真就冲到花船上去了,不一会又下来了。 “镜如,怎么样,程处默不在吗?” 房镜如咬着牙怒道:“程处默这小子,当时知道我们会来这里堵着他,早早就溜了,昨晚他就不在船上。” “啊,这小子这么滑?” 贵女们纷纷开口骂了起来,让她们白白等了那么久,居然扑了个空。 “找,把丫鬟们都打发出去,好好找一找。我就不信,程处默能躲到哪去。” 过了一阵子,有丫鬟回来禀报说,程处默在坊间的一家早餐铺子里吃着汤饼呢。 “走,我们找他去。” 一群贵女呼呼啦啦直奔坊市,将正在大吃特吃的程处默堵了个正着。 大唐的坊市热闹非凡,街边摆满了各种早餐摊位,程处默正捧着一个大碗吃得痛快,突然感觉周围围上来一群人。 抬头一看,都是国公重臣家的小姐。 房玄龄之女房镜如、杜如晦之女杜令娇、魏徵之女魏霜简…… 都不是好惹的主。 “嘿嘿,各位姐姐,怎么有空来看我呀?” 第19章 找一个摆摊的小郎君 这帮人对程处默一点都不会客气。 “程处默,我有事要问你。” “房姐姐何事?” “你昨天送给花魁的口红和指甲油,是从哪来的?” “哦,你问这个呀?我买的。” “在哪买的?” 问了关键点,贵女们纷纷竖起耳朵,盯着程处默,要从他口中听到那些神奇的胭脂水粉的来处。 “这个嘛,我是在西市买的?” “西市这么大,你是在哪一家胭脂水粉店买的?” “哦,不难找。就在西市入口进去300步,那里有一家丝绸铺子。” “啊,你的胭脂水粉是在丝绸铺子买的?” “不是,是在丝绸铺子的对面。” “对面,那是什么店?” “对面有一个路口,路口进去250步,有一家糕点铺。” “糕点铺,那里卖胭脂水粉?” “不是,是在糕点铺后面,后面有一条街,往东走300步,有一个茶馆……” “程——处——默!” 贵女们一个个咬牙切齿:“你敢耍我们。你搁这画地图呢。” “对了,不画地图我怕你们不明白。” “等等,别打。就在那家茶馆旁边有一条小路,小路进去不远,有一个书生打扮的小郎君摆着一个货摊,我的口红和指甲油就是在货摊上买的。” “找打。”贵女全都不信。 “书生打扮的小郎君摆货摊?你唬谁呢。” “就是,哪有书生摆货摊的?只有那些穷哈哈才会去摆摊当货郎。” “你们不信啊。那我重新说,是一个穿着粗布麻衣,衣服上满是破洞和补丁,五大三粗的汉子摆的货摊,口红和指甲油就是在货摊上买的。这下可以了吧。” “胡说,穿着粗布麻衣的糙汉子怎么可能卖这么精致的胭脂水粉?” 程处默把手一摊:“你看看,这么说你们又不信吧。我就说了,就是一个小郎君在卖的,你们不信我也没办法。” 贵女想了又想,确实,一个书生摆货摊总比一个糙汉子卖胭脂水粉更加可信。 “但是,一个书生怎么会去买胭脂水粉呢?” 程处默摸了一把下巴,故作深沉地说道:“也许这就是奇人吧,只有奇人才能卖出奇特的东西,不是吗?” 贵女们想想也是,权且相信他的话。 一群贵女呼呼啦啦又走了,他们要去西市找一找这个贩卖胭脂水粉的小郎君。 见贵女们走了,程处默将剩下的两口汤饼扒拉到嘴里,把碗一扔,站起身来。 “哼,想从我嘴里打听小郎君的下落,做梦去吧。” “不过我也没有说谎,小郎君确实就在那个地方,不过她们没有听完我的话就走了,我还没说小郎君都是在暮鼓敲响之时才出现的,她们要是找不到,也怪不得我喽。” 正与程处默所料想的,因为一种不知名的原因,现在这个时候,苏寅的货摊不会出现在大唐。 一群贵女来到程处默指出的地方,在这一带到处寻找,也没有找到一个摆货摊的小郎君。 当怒气冲冲的贵女们杀回刚才的地方找程处默算账时,程处默自然早就逃之夭夭了。 —————— 一位身着官服,腰佩玉带,面容严肃的中年男子在宫女的引领下走进了杨妃的寝宫。 “臣杨师道参见杨妃娘娘。”官员恭敬地行了一礼道。 杨妃微笑着点点头道:“堂兄不必多礼,都是自家人,坐下说话。” “谢娘娘。” 杨妃乃是隋炀帝杨广之女,杨师道则是隋观王杨雄之子,两人是堂兄妹的关系。 杨妃有事,自然会找自家人帮忙。 两人简单地寒暄了几句后,杨师道见杨妃面有愁容,便问道: “不知娘娘有何烦心事?” 杨妃叹息一声道: “唉,堂兄有所不知,最近妹妹在宫中过得很是不顺。” “那皇后娘娘不知从哪里找来一些极佳的胭脂水粉,把陛下迷得神魂颠倒,整天往他那里跑。” “妹妹我都要失宠了,堂兄你可要帮我一把啊。” 杨师道一听,原来是宫中争宠之事,但他一个外臣,如何可以插手? 杨妃见杨师道面有难色,又说道: “我也不想让堂兄为难,我也想碰到同样的胭脂水粉,好与皇后一争高下。” “只是我身居宫里,不便出宫行事,还望堂兄帮我。” 杨师道听闻这话,这才放松下来。 原来是找一种胭脂水粉,那倒不是太难办的事,以他杨家的实力,什么样的胭脂水粉买不到。 但再仔细听了杨妃的描写,杨师道的眉头也皱了起来。 这种胭脂水粉如此奇特,都知道去哪里找。 不过,他相信皇后娘娘的胭脂水粉肯定是在长安弄到的,只要长安有,他就有办法找到。 杨家在长安的消息还是很灵通的。 “对了,”杨师道忽然想起一事,“昨日在曲江池上召开的花魁大赛,传出一件趣事。” “什么趣事?” “听闻程知节府上的程处默,送给一名青楼女子几样胭脂水粉,那女子用上之后,惊艳全扬,成为了本年的花魁。不知这个胭脂水粉是不是就是……” 杨妃眼睛一亮:“那胭脂水粉是怎样的?” 杨师道想了想道:“听说用了之后,嘴唇红艳如火,指甲也是红艳艳的,尤为诱人。对了,听说连睫毛也有变化,衬托出如秋水般迷人的眼神。” “没错,就是这个。”杨妃兴奋地搓着手,“堂兄,你帮我弄到这个胭脂水粉,日后必有重谢。” 第20章 仙药被强买 长孙皇后的哥哥长孙无忌,跟程咬金是一伙的。 程咬金肯定站在皇后这边,他绝对不会做出这种资敌的事。 杨师道想了想:“要不?我去找那个花魁?” 从程咬金手上弄到那种胭脂水粉不容易,但从一个青楼女子手上要过来,就不难了。 大不了给点钱不就摆平了。 但杨妃听了直摇头:“我什么身份?怎么可能用一个下贱的女子用过的胭脂水粉?” “这……好吧,我再想想办法,一定帮杨妃弄到。” “那就有劳堂兄了。” 杨师道回去后,四处派人打听这种胭脂水粉的消息,得知一群贵女追着程处默,想要到这种胭脂水粉,不过被程处默一顿胡诌打发走了,在西市到处乱转却一无所获。 看来程处默也不是好对付的,只能再想办法了。 ———————— 吴平推开家门,阳光透过半掩的木窗洒进来,给简陋的屋子增添了几分温暖。 他快步走进屋内,只见父亲吴大用已经不在床上躺着了,而是站在屋中央,活动着身子。 “阿爷,你怎么不再多躺一会儿?” 吴大用微微一笑,脸上带着一丝轻松: “是啊,小平,我感觉好多了。这药真管用,前天还躺在床上起不来,今天就一点事都没有了。” “在床上躺了几天,该起来活动活动了。明天我就可以出去干活了。” “阿爷,不用这么急,再休息两天吧,等病好了再去。” “不行啊,少干几天活,就少赚几天的钱,再这样下去,家里就要揭不开锅了。” 两人正说着,就听门外有人喊道:“有人在家吗?” 吴大用赶紧过去开门,先门外站着的是一个穿着锦缎的胖子。 吴大用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是坊里的富户陈宝庆。 “陈老板,你怎么来了?” 陈宝庆看了他一眼:“你就是吴大用?” “正是小人。” “听说你这两天病倒了,下不了床,后来你儿子找到了什么仙药,你吃了药病就好了,可有此事?” 吴大用拍拍胸口道:“是的,有这事。你看我现在不是好好的,一点事都没有。” 陈宝庆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见他果然是一副大病初愈的样子,又道: “你可有那副药的药方?” “陈老板,实不相瞒,这样没有药方,那是一颗颗的药丸。” “哦,那药还剩有吗?” “有的,我只吃了几颗,那盒药还剩一大半。” “好好,”陈宝庆高兴地说道,“剩下的药我全要了,开个价吧。” “啊。”吴大用一愣,“陈老板,这药我还想留着,不打算卖。” 陈宝庆脸一沉:“吴大用,你病都好了,还留着药干什么。我阿爷正生病躺在床上,急用,给你两贯钱,赶紧把药拿来。” 屋里的吴平听到这话,急得跑出来说道: “两贯钱?太黑了吧。去药铺里抓药,一副药都要两三贯钱了。治好病还不知道要多少副药呢。” “我这可是仙药,一天就能让病好了大半,两贯钱你休想拿走。” “不对,我们根本不想卖。我要留着,万一哪天生病了,可以救命的。” 陈宝庆阴沉着脸,面对吴大用父子。 “不卖?这可由不得你们。吴大用,你是在街口卖吃食的吧?” “老子只要一句话,这一带没人敢卖给你米面,到时你拿什么做吃食?” “这……这可使不得啊。”吴大用一听就急了,这是要断了他的生计啊。 对此他一点办法都没有,人家有钱有势,自己一个穷苦人能有什么办法。 吴平也急了,要冲上去跟陈宝庆拼命,但被吴大用一把拉住。 陈宝庆嘿嘿地笑着,扔下两贯钱,伸手就把吴大用手上的药抢了过去。 “好东西啊。一看这盒子就知道不是凡品,肯定是仙药,哈哈哈哈……” 吴大用虽然怒火中烧,但还是保持着冷静,对陈宝庆说道: “你把药拿去也就罢了,但我丑话说在前头。虽然我吃了这药病就好了,但你阿爷得的病也许和我不一样。” “如果吃了药,他的病还是不好,可不关我的事啊。” “你别想骗我,这药我是买定了。”陈宝庆晃着手里的药,“你们不识字,我可识得。”嗯 “这药盒写的就是药名,上面的字虽然古怪,但老子还是认出来了。” “这是百服宁,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就算有一百种药,吃了这药,可以安宁。” “这是包治百病的仙药啊。” “你别想骗我,这药我是买定了。” 药盒上的字虽然是简体字,但百服宁三个字还是十分好认的,只有“宁”字与大唐的繁体字不一样,但能可以看出这是“宁”字省掉了中间的笔划。 至于左右顺序的问题就更不难了,他只要来回读两遍,就知道只有从左往右读,才说得通。 陈宝庆已经笃定,这药就是仙药了。 这个大腹便便的富户拿着到手的仙药,得意洋洋地走了,留下穷苦的父子俩气愤不已。 良久,吴大用才平复了心情,安慰儿子道: “算了,小平。仙药没了就没了。至少我们还有两贯钱,跟我们吃上一阵子了。明天阿爷就去干活,我们的日子会好起来的。” “哼,阿爷,我会帮你干活,我们的日子会好起来的。” 此时,吴平并未想起还在他怀里揣着的东西,小郎君给他的口红等物。 他并不知道这些东西有多值钱,如果将这些东西卖出去,他们就可以过上好日子了。 他只知道,这是小郎君赠给他的,他要好好保管着。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吴平和父亲开始生火做饭,准备不算丰盛却充满着温馨的晚餐。 而程处默又到了西市,这里已经没有了满世界寻找卖口红的货郎的贵女。 “嘿嘿,天色将晚,这才是小郎君出现的时候,你们这些娘们注定碰不上小郎君了。” “嗯,陛下吩咐下来了,今天要打听小郎君的来历,要怎么打听呢?” 第21章 面包加牛奶 他的手机突然震动起来,他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看到屏幕上显示的是同事的名字——张伟。 “喂,张伟,怎么了?”苏寅接起电话,声音里带着一丝好奇。 电话那头传来张伟的声音。 “嘿,苏寅,我现在在外面拜访客户,有个快递送到公司了,你能帮我代收一下吗?” “哦,行啊,没问题。” “你下班回家,顺路帮我把快递送我家里吧。” 张伟是他的邻居,送点东西也不过是顺手的事,苏寅痛快地答应了。 “行,不过,我今晚还要去摆摊,摆完摊才能给你送家里啊。” “你还在摆摊呀?收成怎么样?” “还行,挣点小钱顺便打发打发时间。” “哈哈,那就麻烦你了,有空再送过来就是。晚上我们一起喝一盅。” “好咧。” 挂断电话后,苏寅笑了笑,继续收拾东西。 没几分钟,一个快递员送了一个包裹,苏寅收下了,时间刚刚好,正好下班。 下班后苏寅就带上他的东西,骑着三轮车,直奔大唐不夜城。 熟门熟路地摆上他的商品,苏寅开始今晚的生意。 没过多久,雾气朦胧中,那个姓程的小哥又来了。 “小郎君,你果然在这里,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程处默一看到苏寅的小货摊,就扯着嗓门打起了招呼。 苏寅笑了笑:“我也是刚来没多久,白天没空,天色将晚了才来的。” 程处默点点头,他今天是带着任务来的,李世民要他探一探小郎君的来历。 所以他一早就来了,一直在附近转悠,都没有看到苏寅的货摊。 就在刚才,又起雾了,程处默再次走进这个巷子,却发现刚才很空空无人的空地,小郎君的货摊就这样出现了。 “这个小郎君果然不一般,不单单是他卖的货物很特别,就连他的行踪都如此飘忽不定。” “这是一条死巷子啊,他是怎么做到,神不知鬼不觉的将这么大一辆车子弄到这个巷子里来的?” 程处默越想越觉得小郎君不简单,难怪陛下要他探一探小郎君的来历。 不过,就在程处默想着如何开口探查小郎君的来历之时,他发现这位小郎君又在吃东西了。 一股特别的香气飘过来,立马就让他把探查的事抛在脑后了。 “小郎君,你吃的是啥?” “哦,这个啊,是面包。要不要来点?” “好好,那就多谢小郎君。” 程处默也不客气,伸手接过苏寅递过来的一个圆滚滚的吃食。 这个叫面包的东西外形圆润,表面呈现出金黄色,微微有些鼓起。 有点像胡饼,但胡饼比较硬,这个面包看起来软蓬蓬的,轻轻一按就会留下指印。 他拿着面包,凑近鼻子闻了闻,一股浓郁的麦香扑鼻而来,还带着一丝淡淡的甜味。 一闻这味道,口水就忍不住要流下来了,他立刻狠狠地咬了一口。 面包的口感柔软而富有弹性,浓郁的麦香在口中弥漫开来,还有一股甜甜的味道,让他忍不住多嚼了几下。 “好吃,太好吃了。” 程处默继续大口大口地吃着面包,脸上带着满足的表情。 他一边吃,一边忍不住感叹: “这东西真是太神奇了,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这面包是怎么做的?” 苏寅微微一笑,解释道:“面包是用面粉、水和酵母制成的,经过发酵和烘烤,所以会有这种独特的香味和口感。” 程处默点了点头,虽然不太明白苏寅说的“酵母”和“发酵”是什么,但他知道这东西确实很好吃。 尤其是面包里那股甜甜的味道。 大唐还没有白糖,要想吃甜食,只有蜂蜜、麦芽糖和石蜜,和现在的精致白糖纯净甜味差别很大。 所以程处默只吃一口,就喜欢上了这种甜甜的面包,吃的腮帮子鼓鼓的。 苏寅笑着递上一盒牛奶:“来,喝点牛奶,别噎着了。” “牛奶?” 大唐人并不怎么喝牛奶,准确的说,是不怎么喝鲜牛奶。 因为饮用鲜牛奶易引发腹胀、腹泻等不适,他们并不像游牧民族那样饮用牛奶羊奶马奶等。 当然如果是在战扬上,就没那么多讲究了,什么奶都照喝不误。 大唐人多是将牛奶加工成酪、酥等耐储存的乳制品,有钱人就很喜欢酪浆。 所以程处默听到苏寅说用牛奶来送面包,便觉得不可思议,还有这样的吃法? 不过,他对苏寅还是很信任的。 既然小郎君说可以这样吃,那不妨试一试。 这个装牛奶的东西也很奇怪,竟然是一个小盒子。 程处默翻来覆去地找来找去,也没找到开口在哪里,也不知道这牛奶是怎么灌进这个盒子里的。 苏寅见他一副没喝过牛奶的样子,既觉得奇怪,又觉得好笑,连忙指导他如何把牛奶盒上的吸管取下来,插入盒子上的孔里。 程处默按照苏寅的指导将吸管含在口中一吸。 “嗯!”眼睛瞬间瞪得溜圆。 这牛奶真好喝,没有一点膻味,只有浓郁的奶香和甜甜的味道,真是极品啊。 程处默甚至都怀疑,苏寅他们家的牛是不是神牛了,要不怎么能产出这么好喝的牛奶? 喝着牛奶,吃着面包,这味道简直绝了。 这面包对苏寅来说已经不小了,但却不够他这个壮汉吃的,很快就吃完了一个。 苏寅又递给他一个,也被他三下两下,就吃进了肚子里。 然后就没了。 程处默遗憾地把剩下的牛奶吸进嘴里,吸到牛奶盒子都扁得贴成了一张纸,才恋恋不舍地把盒子丢下。 满足了,该找机会打探一下小郎君的来历。 见识了这么多神奇的东西,程处默也觉得小郎君不是大唐的人,搞不好还真是神仙中人呢。 不过,神仙会出来摆摊卖东西吗? 程处默也挺疑惑的,这跟他想象中的神仙不一样? 但如果小郎君不是神仙,他为什么有这么多神仙般的东西? 第22章 打火机 这次苏寅早有准备,不能让他再买他不需要的化妆品了。 苏寅从货摊上拿出一物,递给程处默。 “程老弟,这个你可喜欢?” 程处默接过来一看,又是一个小巧的盒子,不过这盒子是金属的,银光闪闪,看上去很不错的样子,就是不知道是干嘛用的。 “这是什么?” “打火机。” “什么鸡?” 程处默实在没办法把这个盒子跟任何一种鸡联系在一起。 这也没用过? 苏寅是越来越看不透这个小伙子了,说他没见识嘛,他挺有钱的。 既然这么有钱,怎么什么东西都没见过,搞得跟山沟沟里出来的似的。 罢了,为了生意,苏寅还是耐心解释。 算了,还是别解释,示范一下就知道了。 程处默瞪大眼睛看着,只见苏寅拿着这个金属的小盒子,手指一弹,上面的盖子就这么打开了。 也不知道他如何做的,手指再一动,盒子上突然喷出了一团明亮的火焰,火焰跳跃着,散发着温暖的光芒。 “火?”程处默的嘴巴张得老大,根本合不起来。 苏寅的手一抖,火焰又消失不见了。 程处默噔噔噔后退几步:“你是神仙?火神?” 苏寅无语了:“程老弟,这也得有点过了啊。要不要夸张啊。” “这是打火机,按一下就有火。” “哦~”程处默这才稍微恢复了一点淡定。 也是哦,就像火折子一样,打开盖子吹上一口气,很快就会有火苗出来了。 所以这就是一个很厉害的火折子。 而且相当的厉害呀,手指一动就有火,再一动火苗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这让程处默一下子兴奋起来。 没有男人不喜欢这个。 苏寅看到程处默如此感兴趣,心中一动,决定展示几个花式动作,让程处默大开眼界。 他先是一个“火焰跳跃”,轻轻按下打火机,火焰喷出后,他迅速将打火机翻转,火焰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仿佛在空中跳舞。 程处默的眼睛瞬间瞪得更大了,脸上露出一丝惊叹。 “哇,这火焰还能这样!”程处默忍不住赞叹道。 苏寅微微一笑,继续展示下一个动作。 他将打火机放在掌心,轻轻一按,火焰喷出后,他迅速将打火机在掌心旋转,火焰在旋转中发出“呼呼”的声音,仿佛一盏小型的火焰风车。 “这……这太帅了!”程处默忍不住拍手叫好,眼睛里满是羡慕。 和苏寅接触近了,听多了他那些奇奇怪怪的腔调,程处默也懂得了帅的意思。 苏寅微微一笑,继续展示第三个动作。 他将打火机放在手指上,轻轻一按,火焰喷出后,他迅速将打火机在手指间来回传递,火焰在手指间跳跃,仿佛在玩一扬火焰接力赛。 “这动作太厉害了,小郎君,你是怎么做到的?” 程处默忍不住问道,眼神中透着一丝崇拜。 苏寅微微一笑,解释道:“这需要一点技巧和练习。打火机的火焰很稳定,所以这些动作才能完成。” 为了练习这些花式动作,苏寅可费了不少功夫。 程处默看着苏寅手中的打火机,眼中闪过一丝期待: “小郎君,你能不能教教我这些动作?” “当然可以,不过你要先学会使用打火机,一口可吃不成个胖子。” 程处默站在苏寅的摊位前,眼睛紧紧盯着苏寅手中的打火机,脸上带着一丝兴奋和紧张。 苏寅刚刚展示的那些花式动作,让他看得目不转睛,心中满是羡慕。 现在,轮到他亲自尝试了。 苏寅将打火机递到程处默手中,微笑着说道:“程老弟,你试试看,先按一下试试。” 程处默接过打火机,刚才还没觉得怎么,现在感觉它沉甸甸的。 他深吸一口气,试图让自己平静下来,学着苏寅的样子打开盖子,然后轻轻按下打火机侧面的按钮。 “咔嚓”一声清脆的声响后,一团明亮的火焰突然从打火机的顶端喷出。 程处默瞬间瞪大了眼睛,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手中的打火机差点掉在地上。 他惊呼一声:“哇,这火苗子这么大!” 苏寅哈哈大笑,连忙安抚道:“程老弟,别怕,这火焰很稳定,不乱晃就没事,烧不着自己的。” 程处默定了定神,看着手中那团跳动的火焰,心中既惊讶又兴奋。 他小心翼翼地靠近火焰,感受着它的温度,脸上露出一丝惊喜: “这火苗真的很稳,而且比火折子的火苗大多了。” “你还见过火折子?”苏寅好奇地问道。 这种古老的东西现在早就没有了,也许只有一些工艺品店可以见到,反正苏寅是从来没有见过。 程处默当然是见过的,但用得不多。 火折子最早出现于南北朝时期,到了隋唐才渐渐流行,但因为制作工艺还不成熟,制作起来还是比较困难的,数量自然不多。 但数量再怎么少,程处默这个国公之子,又在千牛卫里当值,自然是用过的。 他亲自使用这个打火机,自然就体会到,这东西比火折子好太多了。 操作简单,百试百灵,绝对没有打不着火的情况、 而且这还是防风打火机,火苗要不会被风吹灭。 这样就不需要像用火折子一样小心翼翼的,可以放心大胆地使用。 所以才能玩出花样来。 等程处默反复试了很多次,已经熟练了,苏寅又鼓励道:“你再试试,把打火机这样翻转一下,让火焰在空中划个圈。” 程处默点了点头,轻轻按下打火机,火焰再次喷出,他试图模仿苏寅的动作,将打火机翻转。 然而,他的动作有些生疏,火焰在空中划出一道不规则的弧线,差点烧到他的手指。 “啊!”程处默惊叫一声,迅速松开打火机,火焰瞬间熄灭。 他看着自己的手指,幸好没有被烧到。 第23章 磨刀神器 程处默点了点头,脸上带着一丝尴尬,但眼中依然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小郎君,我再试试。” 他再次拿起打火机,这次更加小心。他轻轻按下按钮,火焰再次喷出。 这次,他没有急于翻转打火机,而是先感受了一下火焰的温度和稳定性。然后,他慢慢地将打火机在掌心旋转,火焰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 “哇,我成功了!”程处默兴奋地大叫,脸上洋溢着成功的喜悦。 苏寅微微一笑,点了点头:“程老弟,你做得不错。多练习几次,你就能掌握这些动作了。” 程处默越玩越喜欢这个打火机,毫不犹豫就把它买下了。 苏寅这次进的是比较高级的货,价格稍微贵了点,收他一百块钱一个。 程处默这次带出了钱,买了两个打火机,高高兴兴地回去了。 走出巷子他才想起来,光顾着吃面包,喝牛奶,玩打火机了,忘了打探小郎君的来历。 这个是阿爷交代的事,是陛下吩咐下来的,要是完不成,非得吃阿爷一顿揍不可。 想想不行,他马上回头,再去找小郎君。 但在小巷子里转了几圈,始终找不到那个独特的小货摊。 短短这点功夫,小郎君竟然已不见了踪影,只留下一个空无一人、雾气弥漫的小巷子。 小郎君果然不是一般人啊,来去无踪,神龙见首不见尾。 程处默感叹了一声,只得无奈地回去了。 苏寅在程处默走后,又进入了百无聊赖的等待中。 根据这些天的经验,雾气起来时,客人少得可怜。 这种时候,没有什么人会走进这个小巷子。 只有雾散去后,人流才会多起来。 等着等着,就见一个穿着袍服的老人匆匆地走来。 这老人瞥了一眼苏寅的货摊,露出奇怪的眼神,但并没有多看,似乎于摊位上的商品不感兴趣,转身就要走。 苏寅好不容易等来一个客人,哪能就这样把人放走了? 他赶紧招呼道:“大爷,这么多好东西你不看看吗?” 谁知老人一脸不高兴。 “年轻人,看你一副读书人的样子,怎么没有一点礼数?” 这老人提着一把菜刀,一脸严肃地教训起人来,让苏寅有点发毛, 看苏寅一脸懵逼的样子,又道:“要叫老丈,不懂吗?” 好家伙,这老人也是个严谨的coser啊,连称呼都要这么讲究。 苏寅赶紧学着电视机看过的样子,行礼道: “哦哦,老丈恕罪,小子失礼了。” “嗯。”老人的脸色这才缓和了一点。 又看了看苏寅的货摊,道:“你卖的都是什么东西?奇奇怪怪的。” 还没等苏寅回答,又道:“时候不早了,我得赶快回去,没空看你的货物了。我现在就急着找那个卖磨刀石的。” “看来我是来晚了,卖磨刀石的已经走了。” “也是,都这个时辰了,再不走就晚了。” “看来今天是磨不成刀了。” 苏寅看了看自己的货摊,确实没有什么能让老人家中意的东西,招揽不到生意的。 但听到老人要买磨刀石,他想起了今天帮同事拿的快递,那不就是磨刀神器吗? 苏寅知道这些coser很喜欢用那种铜钱来交易,这能让他大赚一笔,这个机会才不能放过。 他马上开口道:“老丈,我这里有磨刀石。” “哦,是嘛,拿出来看看。” 苏寅在车上找到那个快递包,把里面的磨刀神器拿了出来。 老人看着这个磨刀神器,无语了。 “你管这个古怪的东西叫磨刀石?这玩意儿都不平,怎么磨刀?” 也难怪老人家看不懂,这个磨刀神器在平整的面上开了三个凹槽,这刀还怎么磨? “原来老丈你没用过这种磨刀神器啊。来来来,我试给你看。” 说着,苏寅接过老人手上的菜刀,亲自给他示范一下。 “就这样,把刀插入这个凹槽中,就这样一拉。” 说完,苏寅将菜刀插入凹槽中反复地拉了几次。 老人瞪着眼睛:“这就完了?” “哦,还差一点。” 苏寅又把菜刀放到另一个凹槽里拉了几下。 “刚才的是粗磨,这个是细磨,最后一个是精磨。” 苏寅边说边磨刀,没几下就完成了,把菜刀还给了老人。 老人气极反笑:“你这叫磨刀,逗我玩呢。” “我就是刀钝了,才四处找磨刀石的。你这么玩两下,有个屁用。” 说着他还伸手摸了摸刀刃,以证明这刀还钝着呢。 这手一摸,立刻“哎哟”一声,把手缩了回来,含在口中嗦着。 这是被锋利的刀刃给割到了。 “老丈,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没想到这刀这么利。这磨刀石,哦,不,磨刀神器是真的。” “就这么把刀插进去划拉几下就利了,这是怎么做到的?” “难道是仙术?” 苏寅哭笑不得:“哪有什么仙术?这就是一个磨刀石,只不过是把磨刀石竖着放置,刀在凹槽里一拉,就等于在两片磨刀石里磨过了。” 老人恍然道:“竟然有做得这么巧妙的磨刀石,莫非机关术?” 得,又成了墨家的机关术了。 苏寅真不知道这老头到底是怎么想的? 太难沟通了。 面对苏寅的沉默,老人自以为猜中了,欣喜地拿着这个磨刀神器,爱不释手。 “做得太好了,这还有个把手,真是方便。” “这就是磨刀石啊,这么小,竟然比大块的磨刀石还厉害。” “还能分粗磨、细磨和精磨,妙啊!” 总而言之,赞美之情溢于言表,与刚才的态度截然不同。 最后,老头抱着磨刀神器就不撒手了。 “这个磨刀神器我要了,多少钱?” 苏寅估算了一下这个磨刀神器的价格,报了一个高一点的价钱。 “20块钱。” “20啊,对于一块磨刀石来说,确实贵了点。” “不过对于这么精巧的机关,那就很划算了。” 老人边说边从怀里掏出钱袋,数了20枚铜钱,给了苏寅。 苏寅一喜,猜对了,这老头给的果然是这种精致的铜钱,这回赚大发了。 这磨刀神器卖给老头赚这么大,明天要给张伟买一个还给他,顺便请他吃顿饭,好好谢谢他才行。 第24章 牛奶要留给陛下 一到回家,就见程咬金在等着他了。 “回来了,怎么样?打听到小郎君的来历了吗?” 程处默摸摸脑袋:“这个……我忘记问了。” “小兔崽子。”程咬金怒骂一声,一巴掌拍在程处默的头上,“陛下吩咐的事你也敢忘?” “不是,我本来想问的,但碰上了一些事?” “什么事?” “小郎君的面包太香了,我光顾着吃,就要忘了。” “你你你……”程咬金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有点吃的就把你的魂都勾去了,连正事都忘了?你还能不能有点出息了?” “不是,那个面包真的是太好吃了,软软的,香香的,甜甜的。” 看到程咬金又要动手,程处默赶紧补充道:“对了,还有牛奶,我带回来了。” 他后退一步,躲开了程咬金的大巴掌,顺手拿出一盒牛奶。 还敢躲? 程咬金有点恼怒,正要加大力度,就见眼前出现了一个精致的小盒子。 “牛奶?装在这么小的盒子里。” 他拿过来翻来覆去,看了又看。 “没有开口,牛奶是怎么装进去的?” “这个嘛,这就是小郎君的神奇之处了,反正他就是有办法把牛奶装进去,无论你如何倒,牛奶都不会泼出来。” “小兔崽子,老子不关心牛奶是怎么装进去,我就想知道怎么倒出来?怎么喝?” “咳咳,这个吗?也不难。” 终于到了程处默显摆的时候了,他上前一步,取下盒子上的吸管。 “把这根吸管插进去,捅破盒子上的小孔,就可以就着吸管喝了。” 说着就要将吸管插进去。 “等等。”程咬金连忙制止,“先别捅,捅破了牛奶就会洒出来了吧?” 他听明白了,也看出来,这盒子是密封的,只要捅破了,牛奶就出来了。 “这牛奶得留着,给陛下尝尝。” “阿爷,你对陛下真是忠心啊,一盒牛奶都先想着陛下。” “那是,你阿爷我是什么人?跟着陛下打天下的老臣了,当然什么事都想着陛下了。” “哪像你这个小兔崽子,有好吃都不想着阿爷,一个人吃独食。真是白养你了。” “是是是,还是阿爷有心。那这盒牛奶就留着,让阿爷带去给陛下尝尝吧。” 程咬金点点头,有点惋惜地将牛奶放下。 吃过方便面,他也知道小郎君的东西很好吃,都是他从未吃过的美味。 不过,这次陛下亲自吩咐查小郎君的来历,他总要拿出点东西来。 把这牛奶献上去,陛下一尝,就知道小郎君的东西和大唐有什么不一样了。 这也是探查小郎君来历的一种方法不是。 只是可惜了,没能尝一尝小郎君的牛奶。 程咬金其实并不喜欢喝牛奶,又不是游牧民族,吃不惯鲜牛奶的膻味。 但听说小郎君竟然将牛奶装到这个小盒子里供人饮用,就知道这牛奶肯定不一样。 想想上次吃过的方便面,就知道这牛奶肯定也差不了。 可惜啊可惜,就这一盒,他必须留给李世民。 嗯? 正遗憾间,程咬金就瞥见程处默又拿出一盒牛奶,插上吸管就要喝。 “等等。”程咬金一把夺过牛奶,“你竟然还有牛奶,还有多少,都给我拿出来。” “就剩这一盒了,我拿了两盒牛奶,你我一人一盒。你那盒要留给陛下,这盒可是我的。” “什么你的我的?老子养你这么大不容易,要孝顺点知道吗?” “你都已经在小郎君那里喝过牛奶了,这盒应该让你阿爷好好品尝品尝。” 程咬金不容分说,直接将这盒牛奶占为己有。 程处默无奈,只能眼巴巴地看着程咬金享用牛奶了。 “就这样含着这个管子吸一口?” 程咬金没有尝试过这样喝东西,还特意多问了一句。 “对对对,就这样喝。” 得到肯定的答复,程咬金没有再犹豫,把吸管塞进大嘴巴里,猛地吸了一口。 甜甜的牛奶入口,让程咬金的眼睛瞪得溜圆。 “这牛奶竟然没有一点膻味。” “真甜啊,哪种牛能挤出这么甜的牛奶?” “好喝好喝,没想到我老程有喜欢喝牛奶的一天。” 好喝自然要多喝。 但程咬金的嘴巴太大了,用力也挺猛的,就刚才那一吸,整个盒子都扁下去了。 又吸了两口,竟然再也吸不出半滴牛奶了。 程咬金把牛奶盒子晃了晃。 “没了?就这么点儿?” 程处默没好气地答道:“这么小的盒子,能装多少牛奶?可不就这么点吗?” 被抢了牛奶,他心里的怨气还不小。 这么好喝的牛奶,他也没有喝够啊。 程咬金眨巴眨巴嘴巴,看着剩下的最后一盒牛奶,犹豫了好久,终于还是放弃了。 这盒牛奶必须留给陛下。 要忍住。 牛奶没得喝了,程处默这才想起另一件事。 “对了,阿爷,我还在小郎君那里买了打火机。” “什么鸡?” “打火机,算了,说了你也不懂,拿出来给你看看就知道了。” “嘿,小兔崽子,敢瞧不起你阿爷。” 程咬金刚要动手,就发现程处默拿出一个明晃晃的东西。 手一晃,这个银光闪闪的小盒子竟然打开了,上面跳出一朵小火苗来。 “火?” 程咬金愣住了,这下他知道什么是打火机了。 就在他愣神的时候,打火机上的火苗悄无声息地熄灭了。 “怎么灭了?” 程处默露出得意的神色,手一抖,火苗又出现了。 只见他的手动了起来,小巧的打火机在手上翻滚着,火苗在空中画过一道美丽的弧线,煞是好看。 程咬金的眼睛都瞪圆了,火苗还能这么玩? 这玩意也比火折子好用多了。 嗯?等等,不对啊,以他用火折子的经验,这不对啊 。 哪个人用火折子的时候不是小心翼翼地护着,生怕一阵风吹过来,火就熄灭了。 这小子把打火机晃来晃去,在空中舞来舞去,这火竟然没灭? 这也太神奇了。 第25章 真是个好东西 不过,摆弄了一阵子,他才发现自己根本不会用。 “臭小子,干看着做什么?这个怎么用?” 程处默憋着笑,指点他如何使用打火机。 打火机的使用并不复杂,程咬金一下就学会了。 “哎呀,这东西真是太神奇了!”程咬金忍不住自言自语。 “要是早有这东西,我在军中生火的时候,可就方便多了。” 想起过去在军中的日子,每次生火都要用火石和火绒,费时费力,还常常因为风吹不着。 有时候在野外,遇到潮湿的天气,火绒受潮,更是急得人团团转。 虽然也有火折子,但火折子这东西制作不易,数量不多。 而且火折子的使用其实是将火折子点燃了,再封闭起来,让火在内部阴燃,需要使用时再打开盖子,让它重燃。 所以点燃的火折子坚持不了太久,能坚持十天就算不错的了。 还有就是,引燃火折子也很麻烦,需掌握特定吹气技巧,可能失败多次无法引燃。 尤其在紧急情况下,那是越急越见鬼,搞得一头汗都不一定能点着。 “那时候,要是有这么个打火机,点火就像玩一样,哪还用得着那么麻烦。” 他苦笑着,把嘴凑过去,呼的一下,就要把火苗吹黑。 但火苗剧烈地晃动了一下,最终没有熄灭,又稳稳地燃烧了起来。 程咬金愣了一下,他光学如何打火,没学如何将火熄灭。 这个动作纯属习惯使然。 程处默在一旁赶紧说道:“阿爷,打火机不是这样灭的。你得这样做。” “哦哦,习惯了,习惯了。这样是吧,还真是方便啊。” 他熄灭打火机后,又再次按下。 火焰喷出后,他轻轻晃动打火机,让火焰在空中跳跃,仿佛在跳舞一般。 他看着那团火焰,脸上露出一丝得意:“这火焰不仅稳定,还不怕风,真是太实用了。” 程咬金越想越兴奋,忍不住对程处默说道: “这打火机真是太好了。我在军中的时候,生火可是一件麻烦事。有时候为了点个火,得折腾好半天。这东西要是早些年有,那可就省心多了。” “有了这东西,可以把大老黑给羡慕死。嘿嘿嘿……” 于是这么个好东西,自然就归程咬金所有了。 程处默也不恼,等程咬金走后,又偷偷拿出一个打火机来。 “幸亏我多买了一个,不然只能眼巴巴的看着阿爷自个玩了。” 程咬金有自己要炫耀的对象,他当然也有要炫耀的伙伴了,哪能没有打火机? 更何况他还特意学习了打火机的酷炫手法,苦练了好一阵子,也不能白瞎了。 嗯,等明天,找尉迟宝林他们,好好炫耀一番。 —————— 天色渐晚,夕阳的余晖洒在狭窄的街道上,给整个坊市披上了一层金色的纱衣。 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手里拿着新买的磨刀神器,缓缓走进自家的小院。 他的脸上带着一丝疲惫,但眼中却透着一丝满足。 “阿爷,您怎么这么晚才回来?要是被武侯看到,少不了挨一通教训。” 老人刚迈进家门,就听到了儿子的责备。 老人微微一笑,轻轻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哎呀,你这孩子,别担心。我这不是去买磨刀石了吗?菜刀钝了,切菜都不方便。” 儿子叹了口气,语气中带着一丝无奈。 “阿爷,找磨刀石也不用这么久吧。” “我知道。不过,这次我去了西市,找那家铺子,竟然找不着了。我到处去找到合适的磨刀石,耽误了一点时间,好在赶在西市关门前出来了。” “行吧,那你买到磨刀石了?” “买到了?你看。” 他儿子一看老人手上的东西,顿时哭笑不得。 “阿爷,你是不是老糊涂了?这玩意是磨刀石?这是刀架子吧。” “不,这就是磨刀石,还是极品的磨刀石呢。我告诉你,就这个,就花了我20文钱。” “什么?这个丑陋的玩意要20文钱?这也太黑了。10文钱我都嫌贵。” 他儿子一听这价钱,当时就急了,和老头吵了起来。 儿媳妇听到爷俩吵闹,也赶了过来,听到20文钱买了这么个奇怪的玩意,也是不依不饶地闹将起来。 老头想解释说这是一个神奇的机关,但儿子和儿媳妇都不听,也不愿意看他示范这个磨刀神器。 一家人闹得很不愉快,老头气鼓鼓的,饭都没吃就会回屋去了。 “这两个没眼力见的,宝贝在眼前都不认得。” “哼,等明天,我上街去找几个老友瞧瞧,他们肯定识货。” 大唐的明月渐渐升起,又慢慢落下,天将亮未亮之时,太极殿外已经聚集了一群大臣,等待着今日的早朝。 大臣们三三两两,寻找各自熟悉的好友,低声地聊着。 此里夜色尚未完全褪去,天空呈现出一种深邃的蓝,星星点点的星光仍在天际闪烁。 太极殿外虽然点着几盏宫灯,但无法完全照亮如此大的扬地,仅仅是能让人看出人和物的轮廓而已。 就在这个昏暗的环境里,一抹光亮突然出现,照亮了几个大臣围聚一小片空间。 尉迟恭被这道光亮惊动,转头看去,但就在这时,光亮又消失了,周围又暗了下来。 这光亮来去无踪,让尉迟恭甚为惊讶。 “什么东西?”他下意识地想扶着刀柄,才发现现在在宫中,他没有带刀。 程咬金嘿嘿一笑:“大老黑,在找啥呢?” “刚才有一道光,一闪就灭了,你没看到吗?” “一道光,有吗?我没有注意到。” 尉迟恭疑惑地转头四处看,这时,又感觉到周围又亮了。 再一回头,啥也没有,又黑了。 “不对劲,很不对劲。老程,小心点,该不会有刺客吧。” “哪有什么刺客?刺客来这里还会点灯?” “说的也是。这也太奇怪了。” 程咬金哈哈大笑:“你说的刺客是这个吗?” 说着,把手抬起来,递到尉迟恭身前,手上一个银闪闪的东西,上面还冒出一朵小火苗。 第26章 见识一下好东西 “火折子?好啊,原来是你这个混世魔王在耍我。” 程咬金嘿嘿一笑,得意地晃着手上的打火机。 他还没有学会打火机的花式玩法,只能就这么晃动一下,显摆显摆了。 尉迟恭显然也看出了这个打火机的好处。 “这个火折子挺漂亮的呀,铁做的?” “什么火折子?你个土老冒,这叫打火机,懂吗?” “打火机?这看着就像火折子嘛。” 程咬金不乐意了,啪的一下把火熄灭了,像打火机凑到尉迟恭跟前。 “你看看,这打火机里有阴火吗?没有吧。” “这可不是火折子,火折子是把火点着了,在里面阴燃。” “这个打火机每次都是现点现燃,就像是火镰。” 尉迟恭十分惊讶:“火镰?” 为了证明自己说的对,程咬金又一次把火打着了。 尉迟恭这次看了个明白,眼睛瞪得溜圆。 这个打火机竟然瞬间就把火点着了,连火绒之类的引火之物都不用,就点起了不小的火苗。 程咬金十分得意,啪啪啪啪的,把火点了又灭,灭了又点。 看着尉迟恭一眼都直了:“好东西呀,老程你从哪里弄来的?” “淡定,淡定。” 程咬金一副鼻孔朝天的样子,开始向尉迟恭吹嘘起来。 旁边的官员见这边又明又灭的,不知道在搞什么鬼,纷纷扭头看过来。 看到是这两个混货,没人敢凑上来问个究竟,只是低着头议论起来。 渐渐的,天开始亮了起来,早朝要开始了。 尉迟恭只好恋恋不舍地看着程咬金把打火机收起来,先去早朝了。 早朝结束后,尉迟恭还想玩打火机,但程咬金却说他还要去见陛下,便撇下尉迟恭向李世民的御书房走去。 来到御书房,长孙无忌和房玄龄也在。 李世民见到程咬金,招手示意他过来。 “知节,昨天去探小郎君的来历,办得如何了?” 长孙无忌和房玄龄在一旁听着,不知道他们说的小郎君是谁,而这个小郎君又为何能引起李世民的兴趣。 程咬金尴尬地笑笑:“陛下恕罪,昨天处默去找小郎君,光惦记着人家好吃的了,忘记打探小郎君的来历,实在是该打。” “我让他再去一趟,务必把事情办好了。” 李世民不禁笑道:“这小郎君还卖吃的?不知道是什么好吃的,让处默连正事都忘了办。” “小郎君并不卖吃的,只是处默脸皮厚,硬是去蹭了点吃的。对了,臣拿了一样过来,请陛下过目。” 程咬金拿出那盒牛奶递了过去:“这是牛奶,跟我们大唐的很不一样。” “哦。这个小盒子里的是牛奶?” 李世民好奇地接过去,左看右看,同样在找这个盒子的开口在哪里。 程咬金立即上前,指导李世民如何取下吸管,如何吸管插入牛奶盒中,如何用吸管喝牛奶。 李世民只觉得十分新奇,正要吸上一口,就听长孙无忌喊道: “等等,陛下乃九五之尊,怎能喝这种来历不明的东西?” 皇帝的日常饮食管理极为严格,这不仅是出于对健康的考虑,更是为了确保皇帝的安全。 尽管李世民本人并不太讲究这些繁琐的规矩,但作为一国之君,这些必要的防范措施是无法忽视的。 随便喝来历不明的东西确实不应该。 长孙无忌制止了李世民后,对程咬金说道: “知节,不是我不相信你。这东西也不是你的,我怕你被人利用了,害了陛下。” 这话说得李世民和程咬金都无法反驳。 程咬金也不恼,拿过牛奶盒子说道: “我知道,这是规矩嘛。陛下,臣先喝一口,帮你试试。” 说完美美地吸了一大口,脸上露出一副享受的表情。 李世民没好气地抢过牛奶盒子:“行了行了。喝一口就行了,你还想喝完不成。” 这盒子一拿到手,他就感觉轻了一半。 这小小的盒子能有多少牛奶?哪够程咬金这个大肚汉喝的? 他李世民绝对不是为了贪图这点牛奶,那是为了了解这个神秘的小郎君,了解小郎君喝的牛奶跟大唐的有什么差别。 李世民早年四处征战,跟很多喜爱喝牛羊奶的外族都打过交道,各种奶都喝过一点,说不定能从这盒牛奶的味道知道小郎君大概的来历。 长孙无忌见程咬金喝了牛奶,还活蹦乱跳的,一点事都没有,并不再阻止。 李世民这便将吸管含入口中,吸了一口。 这牛奶入口,果然与众不同,让李世民眼睛一亮。 “好,没有一点膻味,反倒十分香甜。小郎君的牛奶果然不一样。” “朕走南闯北去,过不少地方,还真想不出来哪里的牛奶是这样的。” “无忌,你喝一口试试。” 以前在军中,大家都是在一个马勺里勺饭的,有东西大家吃,并不嫌弃这个。 长孙无忌也没有推辞,他也很好奇这个不知道是什么人的小郎君的牛奶竟然得到陛下的好评,便接过牛奶盒子也喝了一口。 与其他人一样,长孙无忌也对这牛奶赞不绝口。 最后房玄龄也试了一口,感叹道: “我这人不喜欢喝牛奶,连奶酪都不喜欢,就是不喜欢那股膻味。” “要是牛奶都这种味道的话,我肯定天天喝。” 这样一来,不单单是李世民,连长孙无忌和房玄龄也对小郎君有了兴趣。 李世民一拍手道:“朕一定要亲自见一见这位小郎君,看看他为何会有这么多神奇的东西。” 程咬金忙道:“陛下,就让臣随行,为陛下护卫。” 李世民笑骂道:“朕戎马生涯大半辈子,还怕一个书生不成,需要你护卫?” 程咬金还没说话,长孙无忌道: “陛下的身份不同往常了,出门在外,有人护卫还是很有必要的。臣也愿随陛下去看看。” 房玄龄也道:“臣也愿往。” 李世民看看眼前这几个心腹,点头道:“行吧,那就一起去吧。” “你们也帮我看看,这小郎君到底有什么神奇之处。” 第27章 真能磨刀? 街坊口的石板路上,几个老头正围坐在一起,晒着太阳,闲聊着。 “老王,今儿个怎么这么晚才来?”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名叫赵二,笑着打趣道。 他手里拿着一把破扇子,轻轻摇着。 王老头微微一笑,慢悠悠地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个奇怪的东西。 那东西看不出是做什么用的,样子很怪,金属外壳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老伙计们纷纷围了过来,好奇地看着王老头手中的东西。 赵二皱了皱眉,疑惑地问道:“老王,这是啥玩意儿?看着怪怪的。” 王老头微微一笑:“这可不是普通玩意儿,这是我昨晚在西市买的磨刀神器。” 老伙计们一听,顿时哄堂大笑。 一个名叫赵二的老头,笑得直拍大腿。 “磨刀神器?老王,你这是从哪儿听来的?这东西怎么看都不像是磨刀石。” 其他老头也跟着附和:“就是就是,磨刀石我见得多了,哪有这样子的?都不平整,磨什么刀啊。” 面对老伙计们的调侃,王老头并不恼火,仍是笑着说道: “你们这帮老家伙,真是没见过世面。磨刀神器岂是一般的磨刀石?” “样子怪?样子怪就对了,神器嘛,就得有个神器的样子。” 大家听着笑得更起劲了:“得了吧,王老头。别把牛皮给吹破了。” “你们不信?敢不敢来打个赌?” “赌什么?” “这个磨刀神器能不能把刀给磨好?” 赵二眼珠子咕噜噜转了两圈,盯着王老头手上的磨刀神器看了又看,又上手摸了摸,最后确定这玩意儿最多算个刀架,根本不是什么磨刀石。 这王老头一定是老糊涂了,被人骗了都不知道。 于是他放心大胆地接下了这个赌注。 “20文,如果这玩意真能磨刀,我就给你20文。如果不行的话,嘿嘿,你就该给我20文了。” 王老头一听乐了,本来觉得花20文钱买这个磨刀神器有点小贵,没想到现在竟然有人替他出钱。 “行,一言为定。” 在众多老伙计的见证下,两人定下了赌约。 赵二马上跑回家去,拿了一把菜刀来。 “来来来,我这把菜刀看好有点钝了,看你怎么用这东西磨刀。” 王老头站在街坊口,脸上带着一丝得意,手里拿着那个磨刀神器,轻轻拍了拍,然后对围过来的老伙计们说道: “你们看好了,这磨刀神器是怎么磨刀的。” 老伙计们纷纷凑了过来,好奇地看着王老头手中的磨刀神器。 王老头微微一笑,开始操作起来。 他将菜刀的刀刃对准磨刀神器上的一个小凹槽,轻轻一插,菜刀稳稳地卡在了凹槽里。 再握住菜刀的刀柄,向外一拉。 然后又重复这个动作,反复几下,就把刀抽了出来。 “磨好了。” 老伙计们看着王老头的动作,纷纷笑了起来。 赵二哈哈大笑:“老王,你这是在糊弄我们吧?就这么几下,刀就能磨好?” “这是磨刀吗?你搁这拉锯呢?” 王老头道:“不信的话你们可以试试。” 他拿起菜刀,在别人拿来的烂菜叶上划了一下,菜叶应声而断。 王老头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看,这刀现在可锋利得很。” 老伙计们看着这一幕,纷纷瞪大了眼睛,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赵二忍不住感叹道:“老王,你这玩意儿还真有点门道。” 老伙计们也纷纷点头,脸上带着一丝羡慕:“这就是传说中的机关术吧,看来这回你捡到宝了。” 赵二愿赌服输,给了王老头20文钱。 知道这玩意儿的厉害后,老头们将这磨刀神器传来传去,一个个稀罕得不行。 没想到这么古怪的东西,竟然真能磨刀,这真是颠覆了他们的认知。 众老头围着王老头问这问那,主要是问这东西去哪买的。 当听到王老头说是在西市的一个书生的小货摊上买的,有人恍然大悟道: “我知道了,隔壁街有个叫吴平的小子,据说也是在西市的一个小郎君的货摊上买了一种仙药,把他阿爷的病治好了。” “王老头,你遇上了这个书生,说不定就是那个小郎君。” “对对对,我也听说了。吴平那小子买的可是仙药啊,那吴大用本来躺在床上,眼看就要不行了,被他一剂药救了回来,现在活蹦乱跳的,一点事没有。” “对,大家都羡慕死那吴平了,竟然能碰到这种神仙人物,买到这等仙药。没想到王老头你也碰到小郎君,难怪能买到这等厉害玩意儿。” 王老头听得一脸懵,那个书生竟然是神仙人物? 看得不像啊? 不过,也说不定,万一人家是来游戏人间的呢? 王老头嘴里嘀咕着,完全没想到,他竟然也成了街坊们羡慕的对象。 成了能遇上神秘的卖货小郎君的幸运儿。 不过,说着说着,有人又说起了吴平的事。 “那个吴平啊,说他走运嘛还真走运,竟然能买到仙药,救了阿爷一命。” “但要说他倒霉嘛,那是真倒霉。” “这话怎讲?” “你们是不知道,街头的陈老板听说吴大用家有仙药,花大价钱,把剩下的药买了,给他生病的阿爷用。” “但没想到的是,陈老太爷吃了药,病也没见好,今天天刚亮就死了。” “吴大用一家是摊上官司了,陈老板把他给告了。” “啊,这还真是福祸相依呀。” “看来仙药也不是包治百病的呀。” “谁说仙药就一定能包治百病,能治好一种要命的病,就已经是仙药了。” “说的也是呀。” “唉,这吴大用也是的,有仙药自己不留着,还把它卖了,这不是自找麻烦吗?” “这可不是他自己要买的。听说是陈老板强买强卖。” “王老头,你这个磨刀神器可要收好了,万一被那些有钱人知道了,说不定,又像吴大用一样,被人强买了去。” “说的是,我得赶紧收起来。” 王老头赶紧把他的磨刀神器揣进怀里,生怕被人盯上,匆匆忙忙回家去了。 第28章 找不到小郎君 李世民、长孙无忌和程咬金三人身穿便服,低调地站在街边的一个角落里,等待着。 程处默自然也在,他要负责带路。 虽然这货平时就是一副站不住的样子,但站在三人面前,就显得有些拘束了。 李世民是皇帝,威严自不必说,他可不敢造次。 程咬金的威严是打出来的,程处默在他面前就更不敢放肆了。 学着人家眼观鼻、鼻观口的保持了一阵子,终于听到了暮鼓的声音。 程处默躬身道:“时候到了,陛下,这时候小郎君应该来了。” “哦。”李世民应了一声,“到了这个时辰,小郎君就会出现在前面的小巷子里?” “正是。” 长孙无忌道:“这就奇怪了,先前我们明明进去看过,巷子里是没人的。我们一直站在巷口,没有看见有人进去,巷子里又是死路一条,那小郎君是如何进去的?” 程处默挠了挠头:“这我就不知道了,这就是小郎君的神奇之处。” “我来过几次,每到暮鼓响起、雾气弥漫的时候,小郎君就会在巷子里摆摊。” 这确实很奇怪,不过不奇怪的话,李世民也不会来了。 李世民摆摆手:“到底是怎么回事,先不深究了,进去看看便知。” 于是,程处默带着李世民三人,缓步走进了巷子里。 巷子两旁的房屋在暮色中显得有些阴暗,偶尔有几盏昏黄的灯笼挂在门口,投下斑驳的光影。 程处默走在前面,步伐有些急促,显然是想尽快找到小郎君。 然而,当他们走进巷子深处时,却发现这里空无一人,只有弥漫的雾气在脚下轻轻流动。 程处默停下脚步,脸上露出一丝困惑,他回头看了看李世民,带着一丝不安。 “程处默,这是怎么回事?”长孙无忌的声音低沉而严肃,带着一丝不悦,“你不是说小郎君在这里吗?人吗?” 程处默微微低下头:“小郎君每次都是在这里的,但不知道今天为何不在。” 李世民微微皱了皱眉,目光扫过四周,雾气中的一切都显得有些模糊。 他轻声问道:“你确定没有走错路?” 程处默看了看四周,点了点头:“陛下,我确定没有走错,就是这里。” 程咬金也皱了皱眉,环顾四周,语气中带着一丝疑惑:“这雾气怎么这么大?这种天气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雾,实在是古怪。” 李世民微微一笑,语气中带着一丝从容:“雾气大些也无妨,我们再等等,说不定人就来了。” 程处默点了点头,但心中依然有些不安。 他站在原地,不时地回头看看李世民等人,眼神中带着一丝期待。 然而,时间一点点过去,巷子里依然空无一人,只有雾气在轻轻流动。 “程处默,你是不是搞错了?”长孙无忌的声音再次响起。 程处默再次确认了一下周围的景物,肯定地说道:“就是这里,没有错。也许小郎君今天没有来摆摊。” 看着空荡荡的巷子,李世民叹了口气:“罢了,看来今日无缘得见小郎君了,我们回去吧。” 程处默微微低下头,脸上带着一丝歉意:“陛下,是我没用,没能找到人。” 李世民微微一笑,拍了拍程处默的肩膀:“这不是你的错,有时候事情不如意,也是常有的事。我们回去吧。” 长孙无忌和程咬金也点了点头,三人跟着李世民转身离开。 程处默走在最后,不时地回头看看,心中有些不甘心,但也没有办法。 四人缓缓走出了巷子,雾气依然弥漫在空气中,视线有些模糊。 他们走出巷子没几步远,李世民突然停下了脚步。他的眼神中闪过一丝惊讶,似乎看到了什么熟悉的东西。 他微微皱了皱眉,低声说道:“等等,你们看那边。” 众人停下脚步,回头顺着李世民的目光望去。 在雾气中,一道熟悉的身影一闪而过,虽然只是瞬间,但李世民却认了出来。 “那是……”李世民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惊讶和期待。 程处默也看到了那道身影,他的眼睛瞬间瞪大,脸上露出一丝惊喜:“陛下,那是长乐公主!” 李世民点了点头:“长乐怎么来了?嗯,肯定又是来找小郎君买东西的。走,我们也去看看。” 四人迅速转身,追着那道身影再次进入了巷子。 然而,当他们穿过弥漫的雾气,深入巷子深处时,却发现这里依然是空无一人。 雾气在脚下轻轻流动,仿佛一层神秘的面纱,遮掩了周围的一切。 李世民停下脚步,环顾四周,眼神中透着一丝疑惑。 巷子两旁的房屋在暮色中显得格外寂静,只有墙头传来的昏黄灯光投下斑驳的光影,但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动静。 “长乐呢?”长孙无忌急切道,“刚才明明看到她进来了。” 程处默的脸色微微一变:“我……我也不知道,刚才明明看到公主进来了,怎么突然就不见了?” 李世民微微皱了皱眉,目光扫过四周,试图在雾气中寻找一丝线索。 他轻声说道:“这巷子并不大,长乐不可能凭空消失。我们再找找。” 程咬金点了点头,环顾四周,语气中带着一丝担忧:“这雾气这么浓,看不了太远,我们要好好找找。” 四人开始在巷子里仔细寻找,不时地呼唤着长乐公主的名字。 然而,巷子里依然空无一人,只有他们的回声在雾气中回荡。 “公主,公主,你在哪里?”程处默的声音带着一丝焦急,在巷子里来回奔跑,试图找到长乐公主的踪迹。 然而,无论他们如何呼唤,巷子里依然没有回应。 小巷子就那么点大,就算被雾气笼罩,找一个人也不是什么难事。 但几个人找来找去,就是找不到。 李世民停下脚步,深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保持冷静。 他心中暗自思量,长乐公主不可能凭空消失,一定有什么原因让她不见了踪影。 第29章 烂柯典故 李世民等人站在巷子里,四周弥漫的雾气让他们的视线变得模糊,只能看到十步之外的地方。 他们的心中满是疑惑,公主怎么会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 长乐公主就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不见了,这事实在是太怪异了。 几个人想来想去,怎么也想不通。 这时,房玄龄的声音后响起。 “陛下,你可听说过南朝梁·任昉《述异记》中的烂柯典故吗?” 李世民和长孙无忌同时转过头,看着房玄龄。 房玄龄微微一笑,开始讲述那个古老的故事。 “在南朝梁的时候,有一个叫王质的樵夫,他在山中砍柴,看到两个童子在下棋。他放下斧头,坐在一旁观看。等他看完一局棋,回头却发现斧柄已经烂掉了。他回到村里,才发现已经过去了百年。” 长孙无忌点了点头,眼中闪过一丝了然。 “你是说,这个小巷子就像是烂柯中的扬景,长乐公主现在已不在大唐,进入了类似烂柯的仙境?” 房玄龄点了点头:“正是如此。这个小巷子或许就是通往仙境的入口,长乐公主可能已经进入了那个仙境。” 李世民听后,微微皱了皱眉,心中虽然有些震惊,但也觉得这个解释合情合理。 从得知小郎君的存在之时起,他就觉得这个小郎君不一般,似乎是一个神仙般的人物。 不然无法解释他卖的东西为何如此神奇。 但一个神仙,为何要在大唐摆摊卖货? 这不符合神仙的身份啊。 若是如房玄龄的说法,那就说得通了。 小郎君并不是大唐摆摊卖东西,他是在仙境卖东西。 也许小郎君就类似于烂柯故事中的童子,就是在自家的仙境中做着自己的事。 之前长乐公主和程处默就像樵夫一样,误入了仙境已不自知,因此买到了神奇的货物。 他轻声说道:“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们为何没有进入仙境?” 长孙无忌也点了点头,眼中带着一丝疑惑:“是啊,我们既然跟在公主后面,为何没有跟她一起进入那个世界?” 房玄龄微微一笑。 “或许,这就是可遇不可求吧。烂柯里的仙境只有王质这个樵夫进去过,之后再也没有去过。” “长乐公主或许就是有这样机缘,才能进入那个仙境。而我们,就没有这样的机缘。” 李世民点了点头,心中虽然有些不甘心,但也明白房玄龄的话有道理。 连程咬金这个大老粗也不得不认可房玄龄的说法。 只有程处默不服气:“不对吧。我之前也见过小郎君,我也是有机缘的。为何这次我见不到小郎君了?” 房玄龄想了想道:“之前有机缘,不等于现在也有机缘。” 见程处默似乎不太明白,程咬金没好气地说道:“你的机缘用完了,现在没有了。” “没有了?怎么会呢?”程处默挠挠头,不解地问道。 “你以为仙境是想去就去的?能去上一次都是你的造化。你都去见过几次小郎君了?还不够吗?”程咬金则是没好气地回道。 有这么好的机会,不会买一些珍贵的好物件,反倒是整天想着吃的。 真是浪费机会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小郎君那里的东西真的是很好吃。 想到这里,程咬金忍不住舔了一下嘴唇。 而程处默则是无言以对,不过他还是不服气,不是他没有机缘,是这几个长辈没有机缘吧。 他觉得自己被几个没机缘的长辈给连累的,不然他早就见到小郎君了。 四人见寻找长乐无果,只得缓缓走出巷子,心中虽然满是疑惑和担忧,但也只能先在巷口等着了。 李丽质已经几天没去找小郎君买东西了,她今天一时兴起,又跑出宫来,想看看小郎君货摊上还有什么好东西。 当暮鼓响起,雾气弥漫的时候,李丽质高兴地向小巷子走去,完全没有注意一旁的路人里竟然有她的阿爷,就这样一无所知,直接进去了。 进去小巷不远,就看到了那个摆放着精美货物的小货摊,还有货摊后的小郎君。 “小郎君。” “咦,是你啊,小姑娘。好几天没见你来了。” “对啊,几天没来,来看看你这里有没有新货。” “有有有,我这里又多进了点货,你看看。” “嗯。”李丽质应了一声,在货摊上看了起来。 口红、指甲油的品种不少,占了大部分货摊,但这些她已经有了,而且长孙皇后盯得严,平时也不大敢用,不需要买太多。 继续往下找,她就看到了新奇的玩意儿。 “小郎君,这个是什么?”她拿起一个小盒子,问道。 苏寅看了一眼,答道:“这是香皂啊,我新进的货,你要不要买回去试试。” 李丽质也知道香皂是什么,有心问问,但又觉得每次都是一副啥都不懂的样子,好像一个乡下来的村姑。 她想了想,干脆问道:“这个香皂好用吗?” 苏寅自然没听出来,他没怀疑眼前这个姑娘不认得香皂,因为香皂这东西太常见了,谁不知道啊。 他见这姑娘对香皂有兴趣,赶紧开始推销起来。 “这是最新款的精油香氛香皂,这可是国际巨星同款的SPA级享受呢!” “你看这晶莹剔透的皂体,每一块都蕴含玫瑰精油和薰衣草精华,轻轻一搓就能产生超细腻的泡沫,深层清洁的同时还能锁住水分,洗完后皮肤又滑又嫩,像做了高级护理一样。” “特别要提的是它的持久留香!这款幽莲魅肤香型,融合了清新莲花和果香,洗完澡一个晚上都能闻到淡淡花香,连睡衣和毛巾都会沾上优雅气息哦。” 他这推销话术是没啥问题,但李丽质听不懂啊。 什么香氛?什么死趴?什么锁住水分? 完全听不懂。 不过有一句话她听懂,洗完澡一个晚上都能闻到淡淡花香。 怪不得叫香皂。 对了,皂指的是皂角吧。 那香皂就是香香的皂角了。 我真是太聪明了,这样不就可以知道小郎君卖的东西是什么了。 洗完澡能有淡淡花香的皂角,想想就很期待呢。 第30章 我去的地方是仙境? 盒子里面是一块精致的香皂,它的外观设计非常独特,呈现出柔和的圆形,表面光滑细腻,仿佛经过精心打磨。 这香皂中间还做了一个凹进去的弧度,李丽质的手抓着刚刚好,不会因为香皂滑溜溜的拿不稳。 香皂的颜色是一种淡淡的米白色,带着一丝自然的光泽,看起来既简洁又高雅。 最重要的是,这香皂果然有一股淡淡的花香,让人闻上去心旷神怡。 李丽质最喜欢花香了,将香皂凑近鼻子闻了又闻,满脸喜悦。 苏寅见这小姑娘对这香皂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就知道有戏了。 “怎么样?这个还不错吧。” “不错,我挺喜欢的。” “喜欢就好,这边还有好几款香皂,每一款的香味各不相同。” 李丽质将各款香皂一一打开,欣喜异常。 “哇,这些香皂真好看,有那么多种颜色。” “这些香味也很好闻呢。” “这么多香皂我都喜欢,烦恼啊,我到底要选哪一个呢?” 苏寅趁机推销:“喜欢就多买一点呗,反正又不贵,才10块钱。” “真的?”李丽质高兴极了,这么便宜,她就不用纠结了,全都买了。 于是,她每一款都要了,一口气买了5个香皂,满意地回家去了。 至于苏寅,也很满意。 这小姑娘付的钱都很值钱,远远超过这些香皂的值钱,赚大发了。 李世民等人一直站在巷口,耐心地等待着。 夕阳的余晖洒在他们的身上,给他们的身影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 巷子里弥漫的雾气渐渐散去,但他们的目光始终紧紧盯着巷子的入口,心中满是期待和担忧。 时间一点点过去,巷子里依然静悄悄的,只有偶尔传来的几声鸟鸣。 李世民的脸上带着一丝焦虑,不时地抬头望向巷子深处,心中暗自祈祷长乐公主能平安无事地出来。 终于,一阵轻快的脚步声打破了沉默。 李世民等人立刻抬起头,目光齐刷刷地望向巷子入口。 只见李丽质从巷子里走了出来,她的脸上带着一丝兴奋和满足,手中还拿着几个小盒子。 看到女儿平安无事地走出来,李世民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他的脸上露出一丝欣慰的笑容,眼神中透着一丝宠溺:“丽质,你终于出来了。” 长孙无忌和程咬金也松了一口气,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房玄龄微微颔首,脸上带着一丝淡然的笑容。 看来自己的猜想是对的,长乐公主确实进入了那个神秘的世界,最终还是平安无事地回来了。 程处默则站在一旁,脸上带着一丝不服气。 他看着李丽质手中的小盒子,就知道是从小郎君的货摊上买的玩意儿。 “长乐公主都可以去见小郎君,我为什么不行?” 他微微皱了皱眉,透着一丝不甘心。 李丽质从巷子里走出来,脚步轻快,脸上还带着一丝兴奋。 她刚刚在小郎君的摊位上买了几块香皂,心情格外好。 然而,当她抬起头,看到面前站着的几人时,她的脚步瞬间停了下来,脸上露出一丝慌张。 为首的是她的阿爷李世民,他站在那里,面容威严,长孙无忌、程咬金和房玄龄也站在他身后。 在小郎君那里买口红,被阿娘抓住也就算了,现在阿爷直接到西市来堵人了,这可如何是好。 “阿爷……”李丽质低下头轻声唤道。 “丽质,你去哪里了?” “没去哪里啊。我就是在西市随便逛逛。” 李世民自然知道她在怕些什么,淡淡一笑道: “好了,我不像你阿娘,非要管着你梳妆打扮。只要不太出格,涂个口红抹个指甲油什么的也没什么。” “你就老实说,是不是找小郎去买东西去了?” 李丽质听了,心里这才放松下来,老实地回答道:“是的,我刚才去找小郎君买点东西。” “那你见到小郎君了吗?” “见到了。我还买了几盒香皂。” 李丽质开心地扬了扬手上的几个盒子。 但李世民几人的心思不在她买的小玩意儿上,连香皂什么的都没听清楚,都震惊于李丽质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消失不见,去见了小郎君的事,竟然是真的。 长孙无忌还是有点不太相信,又追问道:“长乐,你刚才一直在小巷子里吗?” “对呀,我一直在小巷子里,买好了东西才出来的。” 刚才一众人明明追着公主,进了小巷子,没有看到小郎君的货摊,也没有看到长乐公主,那有什么可说的。 房玄龄心中颇为得意,这证实了他的猜想是对的。 小郎君所在的地方果然不在大唐,而在另一个世界。 李世民则是后怕不已,幸亏小郎君的世界不像烂柯棋缘的世界,不然自己的女儿去买个东西,后来发现已经过了几百年,父母兄弟姐妹皆已不在世,那该有多伤心啊。 李丽质看到众人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问道:“怎么了?” 几个人还陷在震惊中没有说话,只有程处默回答道: “刚才我们看着你跑进小巷子的,但追进去后,没有看到公主你,也没有看到小郎君,那巷子里空荡荡的,什么人都没有。” “啊?怎么会这样?我明明在巷子里,小郎君也在呀。” 程处默将烂柯棋缘的故事说了一遍,并解释了房玄龄的猜想。 李丽质睁大了眼睛,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 “我去的地方是仙境?” “那个小郎君是神仙?” “难怪他卖的东西这么神奇?” 李世民最后总结了一下。 “那小郎君就算不是神仙,也是神仙的童子。” “你和处默真是有缘,竟然能买到神仙的东西。” “我们几个就不行了,没这个机缘啊。” 李世民说完叹了口气,遗憾不已。 他的宝贝女儿可以去,程处默这个憨憨也可以去,他这个大唐皇帝,一国之君,反倒没有机缘去仙境,这上哪说理去? 第31章 拦轿喊冤 不过很快她就想开了,小郎君是不是神仙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他那里能买到没有的好东西。 这不就好了。 其他的想这么多干什么? 李丽质正是青春年少、天真烂漫的时候,没那么多心思,开心就好。 程处默也差不多,他只知道要跟小郎君搞好关系,就会有好吃好玩的。 他一直都是这么做的,这不是巧了。 李世民几人一番遗憾过后,就把注意力放在了李丽质刚买到的东西。 听说李世民这次买的是一种带有香味的皂角,几个人都拿过来看了看,闻了闻,对这香皂赞不绝口。 不过,没人会拿李丽质的香皂。 在李世民几人的眼中,这香皂就是女人用的东西,他们这些大老爷们用不着。 当然可以拿回家给自己的女人用,不过没好意思抢小女孩的东西。 就连程咬金这个脸皮厚得能当城墙砖的人没好意思问李丽质要。 至于李世民,他知道,李丽质有就等于长孙皇后有。 想想长孙皇后今晚会香香的,李世民突然期待起来。 从西市出来,众人各回各家。 程咬金一直在叨叨:“处默啊,你是怎么回事?以前天天都可以见到小郎君,今天怎么不行了?好运用完了?” 程处默不服道:“阿爷,你也知道我天天都能见到小郎君,那就证明我的运气不差。今天没见到人,肯定是被你的臭运气给连累了,所以才痛失机缘……” 唉呀! 话还没说完,脑袋上就挨了程咬金一巴掌。 “你个小兔崽子,敢你老子的运气臭。” “老子要是运气臭,能经历无数次大战还活着回来?” “老子要是早早战死了,你小子还能生下来?” 程处默不敢顶嘴,抱着脑袋讨好道: “对对对,阿爷的运气最好了,我肯定是被别人的臭运气给连累的。” “嗯,这还差不多。肯定是那个长孙老头,跟他最倒霉了。” “我跟你说,碰上他总没好事。有一次……” —————— 第二天上午,长安街上,杨师道坐在轿子里,透过轿帘的缝隙,看着外面熙熙攘攘的人群。 他是朝中的重臣,出行自然有随从前呼后拥,显得格外庄重。 他在轿中无事,一边看着手中上文书,就在这时,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喊声:“冤枉啊,老爷,冤枉!” 杨师道微微一愣,放下手中的文书,透过轿帘向外看去。 只见一个小孩从人群中冲了出来,大声喊着冤枉。 “大胆,竟敢冲撞朝廷重臣!” 随从们大声喝斥着,小孩是随从们不注意时,一下子钻出来的,随从们根本没来得及反应,他就已经冲到了轿边。 “老爷,冤枉啊!” 小孩跪在轿前,大声喊道。 杨师道透过缝隙看着小孩,皱了皱眉。 喊冤?喊冤的人多了,他又不是长安县令,哪管得了这么多事? 杨师道轻轻冲随从摆了摆手,随从会意,立刻上前将小孩拉走。 小孩被随从拉走时,他试图挣脱。但随从们的力量太大,他根本无法抵抗。 在挣扎的过程中,他的怀中突然掉落了一样东西。 这东西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立时引起了杨师道的注意。 杨师道心中一喜,这个莫非是口红。 虽然杨妃口口声声说不要用花魁用过的口红,但杨师道还是找了那个花魁,不为别的,就为看看口红是什么样子。 所以他自然清楚口红的样子。 杨师道看到小孩怀中掉落的口红,心中一喜,但脸上依然保持着威严。 他轻轻摆了摆手,制止了正要赶人的随从。 杨师道掀起轿帘,迈步走了出来。 他站在轿前,微微俯身,露出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对着小孩说道: “小友,别怕,我不会伤害你。告诉我,你叫什么?有什么冤情?” 小孩抬起头,看到杨师道和蔼的目光,心中微微一松。 他擦了擦眼泪,声音带着一丝哽咽道: “我叫吴平,我阿爷吴大用被街头的陈老板给告了,告我阿爷买假药,害死了他阿爷。” “但那药是真的,我阿爷吃了药病就好了。剩下的药我们没想卖,是陈老板强行要买的,怪不得我们。” 杨师道在听吴平说案情的时候有点心不在焉,眼睛时不时看一眼掉在地上的口红。 吴平可是个鬼精灵,一看这样子,就知道这个大官看中了这个叫口红的东西。 虽然他还不是不太明白这个口红是什么东西,但他知道,小郎君卖的东西都差不了。 这个大官一开始不想理他,让人赶他走,现在却变了一副嘴脸,肯定是因为这个口红。 吴平立刻捡起地上的口红,说道:“老爷,如果你肯替我们主持公道,这个口红,还有其他的几个东西,都送给老爷。” 杨师道看到吴平从怀里掏出来的东西,心里乐开了花。 好运气呀,没想到出来一趟,竟然从一个穷小子手上得到了全部的胭脂水粉。 这正是杨妃想要的。 不过,杨师道还是摆摆手。 “诶,说的什么话?我这么大一个官,难道还要你一个小孩的东西嘛?我就是来主持公道的。” “不过嘛,你这东西我确实蛮喜欢的,一会儿事了,我给你钱,买你这东西,如何?” 吴平高兴坏了:“好好,老爷你只要替我家主持公道,钱你随便给,多少都行。” “哈哈哈哈,放心,这事我替你主持公道。” “多谢大老爷!”吴平大喜,跪下磕头道。 街上围观的人都是街坊邻居,知道吴平家的事,今天见吴平当街拦轿喊冤,竟然还真有大官替他主持公道,都为他高兴。 于是呼啦啦的一大群人,跟在杨师道身后,一起去衙门看热闹了。 此时的长安县衙里,孙县令正坐在后堂的椅子上,悠闲地喝着茶,享受着这难得的悠闲时光。 站在下首的人正是陈宝庆,他的脸上带着一副讨好的笑容,双手捧着几串沉甸甸的铜钱,小心翼翼地放在孙县令的面前。 “孙县令,这是小人的一点心意,还请笑纳。” 第32章 我也有帮手哟 他轻轻放下茶杯,微微一笑:“陈宝庆,你这是什么意思?” 陈宝庆连忙低下头,语气中带着一丝急切: “明府,小人的父亲被人害死,小人实在无法忍受这等冤屈,希望大人能严加惩处凶手,为小人伸冤。” 孙县令微微点了点头,语气中带着一丝严肃: “陈宝庆,你父亲的案子我已经知道了。你放心,本官一定会严查此案的。” “谢明府,小人知道大人公正廉明,一定会为小人主持公道。这些铜钱,只是小人的一点心意,希望大人能收下。” “陈宝庆,你的心意我收下了。你放心,我今天处理此案,给你一个交代。” 陈宝庆听到这话,心中大喜,连忙跪下磕头:“多谢明府,多谢明府!” “哈哈,好说好说。来人啊,把犯人提上来,开堂审案。” 孙县令把吴大用带上堂,正准备判他一个卖假药致人死亡的重罪,这时门房急匆匆来报。 “报明府,门口有人送来拜帖。” 孙县令接过拜帖一看,上面写着“杨师道”。 孙县令一愣,这位可是太常卿,朝廷重臣,竟然来他这个小小的县衙,这事不寻常。 不过孙县令也不是官扬菜鸟了,他知道,这种大官来县衙只会有一种事:来捞人。 这时孙县令的脑子高速运转着,在思考一件事,最近进来的犯人里,有哪个人是跟杨师道沾亲带故的? 不过他想来想去,也想不到有哪个人跟杨师道有关。 杨师道不但是朝廷重臣,还是前朝皇族中人,他家的亲戚故友非富即贵。 可是现在县衙的大牢里押着的全都是穷鬼,没有哪个人适合孙县令心目中的人选。 算了,既然想不出来,还是先去迎接杨师道,问清楚再来应对。 “快,快去迎接杨太常卿。”孙县令对随从吩咐道。 随从们立刻行动起来,孙县令也快步走出,带队迎接。 见了面才知道,站在县衙门口的,不是杨师道本人,是他的管家。 但就算是杨师道的管家,也不是孙县令可以得罪的,更何况人家拿着主人家的拜帖前来,就表示他是替杨师道来办事的。 简单地一番寒暄之后,管家直入正题。 “孙县令,今日前来,是有一件案子。” “张管家请说,杨太常卿的事,下官一定尽力协助。” 管家微微一笑:“今日前来,是为了假药一案。” 孙县令愣了一下,心中纳闷:假药一案?那吴大用不是个穷鬼吗?为何能引来杨师道这尊大神? 再看到站在一旁的吴平,孙县令认出这是吴大用的儿子,前两天一直来县衙喊冤,被他赶了出去。 没想到这个穷小子竟然能找到杨师道来帮忙。 虽然不知道吴平有什么本事请得动杨师道,但既然杨师道过问此事,孙县令马上明白该怎么做了。 管家将事情交代清楚,就告辞离去了,剩下的事他知道孙县令会做的。 杨师道来的时候,孙县令正在审假药这个案子,现在正好继续审。 县衙公堂上,吴大用跪在堂下,陈宝庆得意洋洋地站在一旁。 “吴大用,等着吧,一会儿明府办完事回来,定判你个假药害人致死之罪,我要用你的人头祭奠我阿爷。” 吴大用还在苦苦哀求:“陈老板,我真的不是要害你父亲的啊,我发誓,那药是真的!” 对此,陈宝庆根本不听,他只要吴大用死。 这时,孙县令回来了,他身后还跟着一个小小的身影。 吴平进入公堂后,一眼就看到了父亲,马上站到父亲旁边,轻声道: “阿爷你别怕,我找到帮手了,你不会有事的。” 陈宝庆对此嗤之以鼻:“穷鬼还想找帮手,你找什么帮手都没用的,明府不会向着你们的,你就安心等死吧……” 正得意间,忽听啪的一声,孙县令一拍惊堂木。 “堂下何人?何事状告于人?一一说来。” 陈宝庆吓了一跳,赶紧行礼道: “明府容禀,小人陈宝庆,因家中老父生病,前日向吴大用购买仙药治病。但谁知这仙药是假药,老父吃过药后,当天夜里就不幸去世。” “请吴大用以假药害人致死,请明府为小人主持公道啊。” 吴大用大急,想要辩解,但又不知道如何说起,只得一个劲地喊着“冤枉”。 吴平安慰道:“阿爷别急,明府会为我们主持公道的。” 陈宝庆白了他们一眼,转头看向孙县令,等着县令给他撑腰。 谁知孙县令把眼一瞪:“陈宝庆,你说你父亲病重,不去找郎中开药,去找吴大用做什么?我记得他不是医者吧。” 陈宝庆一愣,感觉有点不对劲,但县令的话又不得不答。 “这个……我找过郎中了,吃了不少药,也不见好。听说吴大用生了扬大病,他儿子无意中买到一种仙药,一吃就好了,这才上门求购的。” 啪—— 孙县令又是一记惊堂木:“陈宝庆,你说吴大用吃过药后病就好了,这就证明人家的药是真药,你凭什么说是假药?” “这个——”陈宝庆一时无言以对。 “再说了,你父亲吃了郎中的药都不见好,说明他早已病入膏肓,无药可医。怎么能怪人家的药害死人呢,这分明是你父亲命该如何嘛。” “不是……” 陈宝庆整个人都傻了。 这不对啊。 不是跟县令说得好好的嘛。 怎么县令出去了一会儿,整件事都颠倒了过来。 难道,这一家子穷鬼真能找到厉害的帮手? 此时,围着听审的街坊们也大声喊起来,一个个争着为吴大用作证,证明他确实生了一扬大病,病到下了不床的地方。 左邻右舍人人皆知,吴大用的儿子吴平遇上一个神秘的商人,买了仙药,救回了吴大用的命。 那仙药是真的,吴大用没有害人。 最后一个街坊中德高望众的老人说道: “人家吴平的孝心感动上苍,派仙人下凡赐药救父,乃是佳话。” “你陈宝庆为富不仁,强买仙药,不得仙人赐福,就算仙药也成无用之物了。” 第33章 我以为再也见不到小郎君了 既然有这么多人为证,这案就好判了。 陈县令一拍惊堂木。 “陈宝庆,你这可是诬告啊,诬告可是要反坐的。” “啊……” 陈宝庆一下子就瘫了。 夕阳缓缓落下,天边的云彩被染成了淡淡的橙红色,仿佛一幅美丽的画卷。 吴大用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了家,这一天的大悲大喜让他感觉恍如隔世。 现在已无外人,吴大用终于忍不住问出了让他疑惑了很久的问题。 “小平,你到底找了什么帮手,让县令向着我们的?” “阿爷,我找的帮手就是那个小郎君啊。” 如果不是小郎君卖给他的胭脂水粉,那个大官就不会帮他出头,这都是小郎君在帮他啊。 “小平,你真的是遇上贵人……哦,不,是仙人了。” “对,要不是小郎君,我就没有阿爷了。” 想到这里,吴平的眼睛都红了。 “对了,现在这个时候,小郎君应该来了。阿爷,我去找小郎君,当面谢谢他。” “去吧,替我给小郎君磕个头,好好谢谢他。” “嗯。”吴平重重地点了点头。 “等等,带上点钱。” 吴大用说着,往吴平身上塞了一大把钱。 刚才在公堂上,陈宝庆为了脱罪,赔了他们一大笔钱,求他们不要告自己诬告之罪。 只要吴大用不告,孙县令看在他之前给过孝敬钱的份子,自然就放他一马了。 吴大用觉得这些钱都是因为小郎君那些神奇的商品带来的,这么神奇的商品怎么可能只值这么点钱,肯定是小郎君看他们穷,照顾他们的。 不管怎么说,一定要把钱补给小郎君。 吴平应了一声,把钱揣好,跑了出去。 暮鼓已经响起,但吴平不但没有回头,反而加快速度往西市跑。 他一定要在西市关门前进去,至于出不出得来,他不在乎。 大不了在西市待上一晚,西市这么大,能躲的地方不少,武侯肯定找不到他。 到了地方,雾气又一次弥漫开来,吴平知道,这次小郎君肯定来了,因为每次都是这样。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每当小郎君来的时候都会起雾,也许这就是神仙吧。 就这样,吴平冲进了这条小巷。 但是,小巷里空无一人。 小郎君不在。 吴平有点失望。 其实苏寅已经来到大唐不夜城摆摊了,他也知道,天还没黑,不会有几个客人来这里的。 但他还是早早来了,因为他要等的是那些用值钱的古钱币付账的大coser们,这才是他的大客户啊。 等着等着,等到雾气弥漫的时候,苏寅就知道到时候了,这正是coser们常来的时段。 果然,很快,一个身影从雾气中渐渐浮现, 一见到苏寅就惊喜地叫道: “小郎君,你果然在这里。我还认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呢。” 说着,这个壮硕的汉子竟然有点哽咽。 苏寅一阵无语,隔天不见而已,至于嘛。 这位不用这么入戏吧。 “程小哥,不至于啊,你不就一天没来吗?” 程处默说道:“小郎君你是不知道,昨天我来到这里,没见到小郎君,还以为我的机缘尽了,再也没有机会见到小郎君了。” 见不到小郎君,就再也吃不到神奇又美味的吃食了,这难不让程处默难过吗? “昨天?昨天我在这啊。可能你来的时候不对,没遇上我吧。” “不不不。”程处默固执地说,“我算好了时辰的,就是在这个时辰来的。就是我没有机缘,所以昨天才没能来到这里。” “他们说得对,仙境不是时时都可以进来的。” 仙境是什么鬼? 苏寅觉得这位越来越入戏了,不知道他演的是哪一出。 “什么仙境啊,这里是大唐不夜城,不是嚒。” “原来这里叫大唐不夜城啊。”程处默暗喜,他终于探听到小郎君的来历了。 这个小郎君所在的仙境叫大唐不夜城,难怪能从大唐进入。 程处默转头看了下四处,发现虽然雾气朦胧,但仍可以看出,四处灯光璀璨,映得雾气五光十彩,很有一种梦幻的感觉。 原来这里已经表现出和大唐不一样的景象。 自己应该就没有注意到呢? 程处默第一次没有将心思放在小郎君的美食上,而是欣赏起四周梦幻般的迷雾来。 真是美妙的仙境啊。 不过时间不长,就被苏寅一句话拉回了现实。 “吃了没有?没吃来一起吃点。” “好,今天有什么好吃的。” “自热米饭。” “炙热米饭?” 又是一种听都没听说过的吃食,程处默兴奋了。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但小郎君出品,必是好东西,这一点已毋庸置疑。 米饭他是听懂了,但为何是炙热的? 程处默这人心直口快,想到什么马上就脱口而出了。 “小郎君,这个炙热米饭会不会烫嘴?” “烫嘴?”这个苏寅听明白了,“不是,这不是那个炙热,是自热,自己发热的意思。” “米饭还会自己发热?” 程处默的眼睛更亮了,这个好玩。 苏寅笑道:“当然,这东西有点像方便面,都是可以当扬加热当扬吃的。” “只不过,方便面要加热水来泡面,而这个自热米饭则是加冷水。” “加冷水?”程处默更想不明白了。 方便面加热水还可以说是用热水把面加热泡软,加冷水能做什么? 既然想不明白,程处默干脆就不想了,小郎君这么做自有他的道理,好好看着小郎君怎么做就行了。 “对了,你要哪种饭?” 苏寅边说边递过来几个盒子。 “有鱼香肉丝饭、辣子鸡饭,还有梅菜扣肉饭。” 程处默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这么多好吃的。 一个都没听说过。 不过,他看到盒子上精美的图片,那一碗热气腾腾的米饭,上面盖着一层金黄的鸡肉,看起来油光水滑,色泽诱人。 每一粒米饭都晶莹剔透,仿佛能滴出油来,让人垂涎欲滴。 还有这个叫梅菜扣肉的,这肉肥得,让程处默不断地咽着口水。 “就这个梅菜扣肉了。” 虽然不知道扣肉是什么,但这肉这么诱人,必须要吃上一吃。 第34章 自热米饭 有过拆方便面的经验,拆这个自热米饭就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都是一包包的东西。 米饭包,里面的米雪白雪白的,一看就比大唐的米好得多。 菜肴包,里面那块叫扣肉的东西油汪汪的,看上去就很有食欲。 还有一包榨菜包,里面的榨菜小郎君说可以生吃,程处默拿起一块扔到嘴里嚼了两下。 嗯,味道还不错。 还有这包不知道是什么,拆开看看。 “等等。” 苏寅马上叫住了他:“这是发热包,要小心点拆,别让里面的粉溢出来了。” 程处默一听是发热包,刚刚伸过去的手马上缩了回来。 然后又小心翼翼地把手伸过去,轻轻地碰了碰。 “咦,这个发热包不热啊,凉凉的。” 苏寅:“发热包还没开始发热呢,当然是凉的了。” “哦哦,那要怎么做。” “像我这样做,拆开发热包最外面一层,把发热包放到黑色的外盒底部。” “米包、菜肴包都放到白色格子里。” “好了,开始加水。” “够了够了,加到这条水线就够了。” “好了,把白色格子放上来,盖好盖子。” “行了,等上一会就能吃了。” 程处默照着指导做完了这一切,便眼巴巴地在一旁等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这个自热米饭,好奇得不得了。 就这样?这样就能热饭菜了? 这种热饭菜的方法真是闻所未闻。 如果不是小郎君,别人敢说这样的话,他肯定一巴掌照过去,给这个骗子一点深刻的教训。 也就是小郎君,能让他老老实实地站在这里,瞪着眼睛等待着奇迹的发生。 自热米饭盖得严严实实,程处默看不到里面的情况,但他能听到里面的声音。 “嗤嗤嗤嗤——” 这是水的动静。 难道水开始变热了? 程处默忍不住伸手摸了一下。 “唉呀,烫烫烫。” 没想到短短的这么点功夫,水真的变热了,真是太神奇了。 再过一会,盖子上的小孔里“嗤嗤嗤”的喷出了水气,就像一个烧了开水的水壶。 看到这一幕,程处默张大了嘴巴,再也合不起来了。 虽然早就知道这东西会自己发热,但这可不是一般的热啊,一下子就能把水烧开,这发热包里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难道里面装的是传说中的三昧真火? 程处默没敢问,这个发热包肯定是一个法宝。 法宝嘛,能给他用一下就不错了,哪能让你刨根问底的? 看到程处默一副没见过世面的傻样,苏寅不仅觉得好笑,但不好意思笑出声,只能转过头去,捂着嘴巴,痛苦地憋着。 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的,自热米饭盒子里喷出的水气停息了。 想来这饭是煮熟了。 程处默转头问道:“小郎君,这样就行了吗?” “嗯,可以了,可以打开盖子开吃了。” “好。” 程处默迫不及待地打开盖子,一股浓郁的米香扑面而来,让他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只见里面米饭已经完全熟透,原本干硬的米粒变得饱满油润,颗粒分明,表面泛着微微的光泽。 而旁边那一块的大肥肉泛着诱人的油光,把他的馋虫一下子勾了起来。 “那我就不客气了。” “别客气,吃吃。” 程处默拿起叉子,轻轻叉起一块扣肉。 那扣肉呈现出诱人的红褐色,表面油光水滑,闪烁着诱人的光芒。 虽然扣肉还有点烫,但他连吹都不吹,直接放入了嘴里。 扣肉一入口,程处默的眼睛瞬间瞪大,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那扣肉的口感异常丰富,外层的肉皮经过精心处理,变得酥脆可口,轻轻一咬,汁水就流满了整个口腔。 而内里的肉质则鲜嫩多汁,入口即化,仿佛在舌尖上化开,释放出浓郁的肉香。 “这……这真是太好吃了!”程处默忍不住赞叹道,声音中带着一丝惊喜。 他从未吃过如此美味的食物,那扣肉的香味在口中久久不散,仿佛带着一丝魔力,让他停不下来。 那肉皮的酥脆,肉质的鲜嫩,还有那浓郁的酱汁,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难以言喻的美味。 程处默一边吃还一边含糊不清地问道: “小郎君,这扣肉是什么肉做的?竟然这么好吃。” 他觉得,这么美味的肉只有仙境才有,凡间根本不可能吃得到。 说不定这就是仙境中的某种仙兽的肉。 也许这种仙兽就叫扣也说不定呢,当然他也不能确定,故有此问。 “这个啊,是猪肉。” “什么?”程处默抠了抠耳朵,以为他没听清楚。 猪肉在大唐可是贱肉,又腥又臭,根本没人愿意吃。 只有那些最穷苦的穷人,实在是吃不上肉,才不得不忍着恶心,买上一点猪肉来吃。 反正程处默是不会吃猪肉的。 就这种贱肉,竟然被做成了这么好吃的扣肉,这让程处默难以置信。 “扣肉是猪身上的五花肉做的,因为煮好后要将碗倒扣在盘子上,所以叫做扣肉。” 还真是猪肉这个贱肉啊! 震惊的他忍不住脱口而出:“猪肉是贱……” 话刚出口,他就意识到了不对。 猪肉是贱肉,吃猪肉的人都是下贱之人。 他这话要是说出口,岂不是说小郎君是下贱之人? 这可不行,得罪了小郎君,以后就别想吃仙境的美味佳肴了。 再说了,小郎君这个扣肉这么好吃,没有一点臭味,怎么能算是贱肉呢? 嗯,肯定是因为仙境的猪跟凡间的猪不一样。 那可就是仙猪了。 仙猪的肉当然就不算是贱肉了,这分明就是仙肉嘛。 程处默马上补救,改口说道: “我是说,猪肉是我见过最好吃的肉了。” “嗐,我以为你说什么呢,这不算什么。猪肉而已,天天吃,太常见了。” “天天吃,有这么多猪?”程处默好奇了,这么好吃的肉还能天天吃,仙境的猪得有多少啊? “有,我们国家一年就要吃7亿头猪呢。” “哦。” 程处默对此没有太大的反应,因为他不清楚亿这个单位有多大。 第35章 鸳鸯双刀 程处默又不是饱学之士。 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仅仅听说过有亿这个单位而已。 但亿有多少,就不懂了。 程处默虽然不大懂,但也没有继续追问。 虽然他学问不大,但察言观色的基本能力还是有的。 从苏寅的口气上,就已经可以知道,在仙境,猪是很多的,多到小郎君觉得稀松平常,不值一提的地步。 这可就让程处默羡慕坏了,天天都有扣肉吃,让他少活十年都行。 可惜呀,这只能想想而已。 能够时不时来小郎君这里蹭口吃的,他就很满足了。 吃饱之后,程处默照例光顾苏寅的生意。 他打算多买几个打火机回去,这东西拿出去摆酷太爽了,当然是多多益善了。 就在选打火机的时候,他发现摊位上有一根长条的木条,打磨得十分光滑,还挺好看的,便好奇地问道: “小郎君,你这还卖木块?” 苏寅看了一眼,笑道:“这可不是木块哟。这是一把刀,鸳鸯双刀。” “这是刀?”程处默满眼好奇,他玩刀这么多年了,竟然看不出来这玩意儿是刀。 “你拔出来看看就是了。” 程处默听了这话,再仔细打量这块木条,发现木条中间镶嵌着一圈金色的金属环,将木条分成了两块。 难道两头都是刀柄? 程处默眼睛一亮,拿起这把刀,抓住两头一拔。 还真是两把刀。 两把刀刀身皆被红木包裹,红木上还挖有方孔,这红木既是刀柄,也是刀鞘。 两把刀插在一起,严丝合缝,就像一块木头似的。 难怪叫鸳鸯双刀。 这个设计实在是巧妙,让程处默大为喜欢。 再看那刀,刀刃在光线下闪烁着寒光,锋利异常。 刀刃的两侧都磨得非常光滑,可以映出人影。 程处默用手指轻轻一弹刀刃,发出清脆的响声。 “好刀。” 苏寅笑了:“你光听声音就知道是好刀?不试一试。” “我玩的刀多了,一上手就知道是不是好刀了。不过,试当然要试的。” 发现有好刀,程处默的手都痒了起来。 这时苏寅又吹嘘起他的商品来。 “这把刀可是经过严格热处理的高性能刀具,采用优质钢材并精准控温淬火,锋利无比,可以说是吹毛可断。” 程处默别的没听懂,但吹毛可断他听懂了。 “好,我就试试吹毛可断。” 他记得曾听人说过,真正的宝刀能够做到“吹毛可断”,即轻轻一吹,毛发就能被切断。 他从头上拔下一根头发,小心翼翼地放在刀刃上。 程处默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吹了一口气。 只见那根头发在刀刃上应声即断,无声无息地飘落到地上。 “哇,这刀真的这么锋利!”程处默惊讶地叫出声来,他的眼中闪过一丝兴奋。 他没想到这次来小郎君这里,竟然能碰上宝刀,真是赚大了。 而且在小郎君的货摊上,这种鸳鸯双刀不止一把,足足有四把之多,这可把他给乐坏了。 全都要了。 付钱的时候,程处默还有点可惜。 因为这两把刀很短,就是平常拿来切个肉用的,不适合上阵厮杀。 “可惜这鸳鸯双刀太短了,就是两把小匕首嘛,如果是长刀就好了。” “长刀?”苏寅问道,“你要多长的刀?” “这么长。”程处默伸手比划了一下,这是他日常配刀的长度。 “这可不行。”苏寅答道,“这么长的刀可就是管制刀具了,不给卖的。” 管制刀具? 程处默听懂了,他们大唐也会管制兵器,主要是管制劲弩和甲胄。 这些东西之所以被管制,是因为它们的威力太大,一旦使用,很容易影响战局。 小郎君说太长的刀也被管制,说明这里的刀杀力都不小,不然也不会被管制了。 虽然有点遗憾,但能拥有这么精美的一把小刀,程处默也很满足了。 付了钱,拿上买好的打火机和鸳鸯双刀,程处默向苏寅告辞离去。 当程处默从雾气弥漫的小巷子里出来的时候,吴平正在巷口处。 他进入小巷子数次,都没有看到小郎君,想来小郎君今天不会来了。 吴平略感失望,正打算回去,就看见程处默从巷子里出来。 “咦,奇怪了,我刚才进去时,巷子里明明没有人,这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吴平疑惑地看着程处默,一眼就看到了他手上花花绿绿的自热米饭盒子。 吴平一眼就认出来了,这种样子的盒子,肯定是从小郎君那里买的。 难道小郎君来了? 吴平满脸惊喜,抬腿都进了巷子,转眼就消失在弥漫的雾气中。 程处默正沉浸在满心的喜悦中,没有注意到从他身边经过的吴平。 就这样,两人一进一出,擦肩而过。 程处默走后,巷口又恢复了平静。 两个人影从不远处冒了出来,盯着巷口直嘀咕。 “大哥,那个穷小子又跑进巷子里去了?” “这小子,跑巷子里几次了,来来回回的,也不知道在干什么。” “要不,我们也跟进去看看。” “刚才我们不是找机会进去过了吗,巷子里空荡荡的,什么人也没有。” “但是,我总觉得他在找人。” “他当然得找人了,不然他手上的胭脂水粉上哪买去?” “杨太常卿让我们盯住这小子,让我们打探出他手上的胭脂水粉的来历。看来,应该就在这个小巷子里了。不然他不会在这里转悠来转悠去的” “对对对,那我们就进去看看。” “走。” 两个密探看吴平进了小巷子好一会儿也没有出来,终于决定跟去看看。 但两人进入小巷子后,发现仍是空荡荡的。 这回不要说卖胭脂水粉的了,连吴平都不见了。 “那小子人呢?” “这……这就跟丢了?” 两个久经沙扬、经验丰富的探子,竟然在跟踪一个小孩子时失手,这让他们感到难以置信。 最离谱的是,明明是一条死路,还能把人给跟丢了。 两个探子面面相觑。 这该不会是见鬼了吧? 第36章 你想要什么? 吴平一看到苏寅,就喊了起来。 苏寅看到是这个小孩子,也高兴地招呼道: “是吴平啊,你来了。怎么样,你爷爷的病全好了吧。” “好了好了,我阿爷的病全好了,可以去干活了。” “什么?爷爷还要去干活,太辛苦了吧。” “不干活我们就没钱吃饭了,不去不行呀。” “唉。”苏寅摸摸吴平的脑袋,“也是个可怜的孩子呀。” “对了,”吴平说道,“小郎君,你又救了我们一次,吴平多谢小郎君了。” 说着又跪在地上磕了个头。 “不用不用。”苏寅赶紧把这小子扶起来。 这小子也太入戏了,总是来这一套,他也受不了啊。 “我怎么又救了你们一次?我好像也没干什么吧。” “小郎君还记得上一次送给我一套胭脂水粉吧?” “对,我还记得,不过那是卖给你的,你不是给钱了吗。” “就是这套胭脂水粉救了我们。” “怎么了?” “我阿爷摊上了官司,求告无门,还好我把这套胭脂水粉给了一个大官,那大官就帮我们摆平了官司。” “啊?”苏寅迷糊了,什么大官竟然会看上他这套廉价的化妆品呀。 这个世界真是让他看不懂了。 这时,吴平拿出大把铜钱给他,说是感谢他的救命之恩。 苏寅忙说不用,不管是感冒药还是化妆品,吴平都给过钱了。 但吴平一直说这点钱不足以报答苏寅的救命之恩,非要他收下。 推辞不下,苏寅又收下了一千枚铜钱,沉甸甸的,这回真是赚大了。 这钱实在是太多了,苏寅不知道如何回报了。 摊位上的东西都不值钱,拿什么给这个小孩子呢。 苏寅没辙了,只得问道:“吴平,你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吗?” 他的想法很简单,既然自己没有什么可以拿得出手的东西,就问问人家想要什么,自己去买了送给他不就行了。 但吴平听了,却是另一个想法。 这就是传说中的向仙人许愿吧? 听说仙人无所不能,不管你许什么愿望,都可以实现。 小郎君这么厉害,肯定也是仙人。 那我要许个什么愿望呢? 我需要什么东西呢? 吴平想来想去,最后说道:“我想要一样东西,让我去很远的地方,也不会觉得累。” 因为吴平的年纪虽然小,但为了生活,也要出去赚钱。 他干不了什么大活,日常的生计就是替人跑腿。 整天满长安城的跑,替人跑腿送口信。 要知道,长安城可是很大的,街坊邻里如果有事要把在外干活的家人叫回家,通常要走上几里路,去几条街外找人。 而吴平平日里接的就是这种活。 吴平这小孩子瘦瘦小小的跑得快,可以很快把人找到,传个话就可以收一两枚铜钱,好歹替补一下家用。 但是跑这么远的路也挺累的,所以他希望有一种可以神行千里的好东西,让他跑得快不费力,那就最好过了。 这个小小的愿望听在苏寅耳中,就成了这个小小的谜语了。 “去很远的地方都不会觉得累的东西?小吴平,你这是在跟我玩谜语吧?” “好,我想想,那就是自行车了。” 这个谜语其实不难猜,只要是车,都可以做得到。 但鉴于吴平只是个小孩,苏寅就没有选汽车、电动单车这些车,只有自行车才适合小孩子。 “自行车?好啊。” 一听这名字,吴平就知道是好东西,自己会行走的车,能不好嘛。 吴平眼睛一亮,满心期待地看着苏寅。 苏寅说道:“我现在没有自行车,明天吧,明天你再来一趟,我送你一辆自行车。” “好的,谢谢小郎君。” 吴平礼貌地致谢后,并告辞离开了。 两个不死心的探子盯着雾气朦胧的巷口,终于看到了吴平的身影。 他们没敢现身,只是默默地暗中观察。 “这小子又神秘地出现了,他刚才到底躲哪去了?” “确实很奇怪,不过我看他手上并没有拿着东西,这次没去买胭脂水粉?” “会不会是这小子察觉到我们在跟踪他,所以没有出手。” “有可能,这小子还是很谨慎的呀。” “大哥,那怎么办,要不要上去抓住他,好好的审他一审。” “不可,如此行事,会坏了杨太常卿的声名。我们只能暗中行事,找到那些胭脂水粉的来历,不可动粗。” “是是。那……” “先撤吧,下次一定要盯紧了。” 程处默急匆匆地赶回家,天色已暗了下来。 他的脚步声在静谧的夜色中显得格外清晰,心中满是兴奋和急切。 他一看到程咬金就兴奋大声喊道:“阿爷,我回来了!” 但这声叫喊换来的却是程咬金的不满。 “咋咋呼呼的做什么?这么大个人了,一点都不稳重。” 对程咬金,程处默还是有点怕的,当时声音就小了许多。 “不是,阿爷,我今天……” 话没说完,就被程咬金打断了。 “你今天干了什么不重要。来来一,看看我这个方便面怎么样。” “方便面?” 程处默这才注意到,桌案上放着几个盆子,其中一个盆子里似乎就是方便面。 “这是?” 程咬金一点都不掩饰自己的得意。 “这是你阿爷我自己做的方便面,你看怎么样?” 原来,程咬金吃过方便面后,对此大为赞赏,觉得这东西大有可为,就命人去试制方便面。 经过多次尝试,终于做出了方便面。 程处默凑上前去,仔细看着盆子里的方便面。 这就是大唐常见的面饼,切得细细长长的,然后晒干而成。 程处默看了几眼,嫌弃地说道: “这方便面不行吧,看上去就不像,一点都不卷。” 对于这一点,程咬金有点尴尬。 “这个嘛,卷的不太好做,就这么着得了。” “行吧。”程处默也无可奈何,小郎君的东西要是这么好做,那他们也可以享受神仙般的生活。 程咬金指着旁边两碗泡着热水的方便面道: “我正要试试这方便面呢,你就回来了,来来来,一起试试。” “好。” 第37章 给我留一口 但是,他的筷子伸到碗里一夹,就发现不对了。 “阿爷,这方便面都泡糊了,夹都夹不起来。” “啊,我看看,还真是啊。没事,这碗泡太久了,你再试试这碗。” 程处默又夹起另一个碗里的方便面。 这回倒是夹起来了,但这方便面似乎有点硬,一根根直愣愣的,像棍子似的。 放到嘴里一嚼,程处默皱起了眉头。 “怎么了?不好吃吗?”程咬金问道。 “还行,就是比不上小郎君的方便面。” “比不上小郎君的,那很正常。能吃就行了。” 程咬金满不在乎地说着,也夹了些方便面放到嘴里。 “呸呸呸,这玩意儿也太难吃了。” 他一口把嘴里的东西吐了出来,还给了程处默一个巴掌。 “臭小子,这么难吃的东西,你怎么不说一声,还让你老子吃?” 程处默委屈地摸着脑袋道:“阿爷,我不是皱着眉头了吗?” “那你又说还行?” “我这不是照顾你的面子嘛。要是说难吃,你又要生气了。” 程咬金作势欲打,但最后还是作罢了。 “罢了,这方便面虽然难吃了一点,但好歹能吃,给外出打仗的军汉们吃吃还是可以的,反正这群糙汉子也没什么讲究的。” 看来程咬金有点失望,程处默赶紧岔开话题,拿出了他弄回来的自热米饭。 程咬金眼前一亮,光看着盒子的风格,就知道这是小郎君那里的东西。 “你这是从小郎去那里得来的?” “对,阿爷,我今天又去了一趟,这次我见到小郎君了。” “那就奇怪了,昨天去的时候,你为何见不到小郎君,而长乐公主又可以?我还以为你没有机缘。” “阿爷你看吧,我还是有这个机缘的。” “那就好,那就好。” 程咬金满心欢喜地搓着手,迫不及待要尝一尝小郎君那里的美食了。 “对了,这个是什么?另外一种方便面吗?” “不,这是自热米饭。” “炙热米饭?肯定很烫吧。” 噗嗤—— 程处默没忍住笑,看到他老爹脸色不对,赶紧解释道: “不是那个炙热,是自热,自己会发热的意思。” “会自己发热的米饭?有意思,赶紧打开来尝尝。” 虽然这东西听起来很神奇,但知道那里是仙境后,程咬金就觉得这没什么好奇怪的了。 要是不神奇,那才奇怪呢。 程处默拿回来两碗自热米饭,一碗鱼香肉丝饭,一碗梅菜扣肉饭。 这么神奇的东西,程咬金肯定要拿给李世民尝尝的。 不过有两碗的话,就可以自己吃一碗。 “吃鱼香肉丝吧,味道应该不错。”程处默提议道。 他已经吃过梅菜扣肉了,鱼香肉丝还没吃过。 “行,就吃这个。” “阿爷,这个鱼香肉吃饭我也没尝过,一会你可得让我吃一口啊。” “行行行,没问题,让你吃一口。” 接下来就是程处默表演的时间了。 他拆开包装,放好米饭和菜肴,给加热包注水,然后就开始欣赏程咬金那一副没见过世面的表情。 “哇,真的开始发热了,还有点烫手勒。” “喔!居然开始喷出水气来,就像开了锅一样。” “厉害呀,厉害,这么个小东西,居然跟炉灶一样,真是神奇呀。” “要是我当年行军打仗的时候有这东西,顿顿都可以吃上热饭菜了。” 程咬金一直叨叨个没完,直到自热火锅的盒子上不再喷出水气,好一会儿,他才后知后觉地问道:“怎么没气了?” “没气就对了。这就是米饭做好了。” “小兔崽子,你不早说。” 程咬金迫不及待地打开盖子,一股浓郁的鱼香味扑面而来, 热气腾腾的饭,带着一股浓郁的鱼香和肉香,弥漫在整个屋内,让人闻之食欲大开。 “真香啊!”程咬金顾不得欣赏这饭菜诱人的色泽,马上开吃了。 一口下去,程咬金的眼睛瞪着溜圆,二话不说,一口接一口吃个不停。 程处默在一边着急得不行,就这个吃法,他怕是连一口都轮不到啊。 “阿爷,给我留一口,一口就行。” “呜呜嗯嗯……” 程咬金没空,连说句话都没空,他完全沉浸在了这美食的享受中。 没办法,现代的菜肴味道十足,色香味俱全,远不是古代那些简陋的食物可以比拟的。 程咬金一路风卷云残,程处默只能站在一旁干看的,闻着那浓郁的鱼香味流口水。 没多大功夫,盒子里的饭菜就被程咬金吃了个精光。 等程处默拿到盒子的时候,里面连汁水都不剩了,都被程咬金用饭粒沾着,吃了个精光。 无奈之下,程处默只能舔一舔沾在饭盒上的残余汁水了。 “真香!”程处默光舔这些汁水就知道这东西好吃了。 可惜的是,他连一口都没吃上啊。 面对程处默幽怨的眼神,程咬金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哈哈……这也不怪我,实在是这饭菜太好吃了,根本停不下来呀。” “下次,下次肯定给你留一口吃的。” 看到程处默还是一脸的不高兴,程咬金又道: “这其实也不完全怪我,也怪你拿回来的饭太少了。你要是多拿几盒,不就有的吃了吗?” “阿爷,你真以为这些饭菜可以敞开了吃的吗?这些东西很稀有的,小郎君每次也只能给我两盒。” “对对对,能吃上已经是我们的福分了。不强求,不强求啊。” “对啊,除了好吃的,你还弄回来什么好东西。” 程咬金知道,程处默每次从小郎君那里回来,总会弄回一些好东西的。 见他发问,程处默这才从怀里拿出一个东西来。 “这是什么?” “鸳鸯双刀?” “冤你个大头鬼啊冤!这不是个木棍吗?” “阿爷,没见识就不要乱说话。” “小兔崽子,你说谁没见识呢。” 还没等程咬金发火,程处默抓住棍子的两端轻轻拉开。 寒芒闪烁间,两把锋利的小刀出现在程咬金眼前。 第38章 杨妃也来送参汤 他马上伸手抢过这鸳鸯双刀,认真看了看,才恍然道: “原来这既是刀柄,又是刀鞘。两把刀互相插入对方的刀柄中,浑然一体,实在是巧妙的。” “那当然,小郎君的东西,能差得了?”程处默得意地说道,同时还不忘了提醒一句。 “阿爷,你别光顾着看刀柄,看看刀吧。” 这时程咬金才把注意力放在了刀身上。 这刀虽然短小,但刀刃一出鞘,寒光四射,不输于他收藏的好刀。 程咬金用手弹了一下刀身,听到那清脆的声音,忍不住叫了声好。 他想都没想,挥刀砍向了桌案的一角,只见桌案上的木块应声而落。 “这……这是何等的利器!”程咬金忍不住惊叹。 他也是用刀的好手了,征战多年,不知道砍坏了多少把刀,自然分得清刀的好坏。 只这一刀,他就知道这把精致的短刀是一把绝世好刀。 世界上再也找不出比这更好的刀了。 不愧是仙境里的东西,就是不凡。 程咬金顿时对着把刀爱不释手,手指在在刀身上不断摩挲,好像抚摸着是一个倾国倾城的大美女。 但把玩了一会儿,又叹了口气道:“只是可惜了一点。” 程处默问道:“可惜什么?” “可惜这把刀太短了,若是一把长刀,嘿嘿,那就爽了。” “小郎君说这把刀是拿来切果割肉的,这就这么长了。” “那,嘿嘿,处默啊,你能不能再找小郎君买一把长刀,横刀仪刀都行。” 没想到的是,程处默却给了他一个白眼。 “别想着好事了,小郎君说了,长刀是被管制的,不能卖。” “这样啊。”程咬金有点惋惜,“不过也是,这把小小的刀都这么厉害了,若是长刀,威力不敢想象啊。人家不让卖也不足为奇。” 既然没有更好的刀,那这两把精致的短刀就是独一无二的珍宝了。 程咬金真想把它占为己有,但想来想去,最后还是叹了口气。 “鸳鸯双刀啊,我只能拥有你一个晚上了。明天呈给陛下,这刀就不是我的喽。” 程处默在一旁不吱声,偷偷地在怀里摸了一把,那里还有三副鸳鸯双刀,他可得藏好了。 不然的话,这刀可就不是他的喽。 —————— 杨妃的寝宫被装饰得富丽堂皇,四处摆放着精美的铜镜和华丽的屏风。 杨妃坐在梳妆台前,她的宫女们正忙碌地为她打扮。 她轻轻拿起一支精致的口红,细心地涂抹在唇上,那艳丽的色彩让她的嘴唇显得格外诱人。 接着,她又拿起一瓶指甲油,轻轻地涂抹在每一根手指上,让指甲散发出淡淡的光泽。 最后,她小心翼翼地戴上了一副假睫毛,让她的眼睛显得更加深邃和迷人。 打扮完毕后,杨妃站起身,对着铜镜,仔细端详自己的妆容。 镜中的她,唇红如樱桃,眼眸似秋水,长长的假睫毛让她的眼神更加动人。 她的美貌在艳丽的妆容下显得更加出众,仿佛是画中走出的仙子。 “这口红的颜色真美。” 杨妃轻声赞叹,声音中带着一丝满意和自豪。 她轻轻抚了抚自己的脸颊,然后又转头看了看自己的指甲,脸上露出一丝微笑。 “这指甲油也很不错,颜色正合我意。” 杨妃对自己的打扮非常满意,转身对宫女说道: “杨花,你看我这样是不是很漂亮?” “当然漂亮了,口红指甲油这些胭脂水粉用在娘娘身上再适合不过了,能把娘娘的美完美地展现出来。” “呵呵呵呵,那你说,谁是这宫里最美的女人?” “当然是娘娘了,这宫里的女人千千万,只有娘娘最美。” “呵呵呵呵,多亏堂兄帮我弄到了这胭脂水粉,我看皇后还怎么跟我比。” “娘娘天生丽质,再有这些脂粉的点缀,自然是无人能及。” “呵呵呵呵,杨花,快去准备参汤。陛下公务繁忙,肯定累坏了,我要给他送去。” “是,娘娘。” 夜深了,御书房内灯火通明,李世民正埋头于案牍,专注地批阅着奏章。 高延忠轻手轻脚地走进书房,他的脚步声极轻,几乎不发出任何声响,以免打扰到皇帝。 “陛下,杨妃娘娘来了,她来送参汤。”高延忠走到李世民身边,轻声说道。 李世民从奏章中抬起头,眉头微皱:“我都说过了,叫观音婢不要再送参汤来了,这样不好。” 高延忠微微一愣,随即解释道:“陛下,不是皇后娘娘,是杨妃娘娘。” “哦哦,是杨妃啊。她怎么来了?” 自从长孙皇后来送过几次参汤后,杨妃和她就明争暗斗起来,让李世民有点头痛。 好不容易说得皇后不要再来送参汤了,没想到杨妃又来了。 李世民轻轻叹了口气,放下手中的笔道:“既然来了,就让她进来吧。” 高延忠应了一声,转身走出书房。 不一会儿,杨妃便端着一碗参汤轻步走了进来。 她一进来,李世民的眼睛就亮了。 杨妃的唇上涂着一层艳丽的口红,那抹红色在烛光下显得格外耀眼,仿佛是盛开的玫瑰花瓣。她的嘴唇因为口红而显得更加饱满,每一次轻启,都似乎在诉说着无声的诱惑。 接着,李世民的目光又移到杨妃的手指上,只见她的指甲上涂着一层淡淡的指甲油,那光泽在灯光下闪烁,显得格外精致。 指甲油的颜色并不张扬,却恰到好处地衬托出她手指的纤细和优雅,每一次轻抚参汤碗,都仿佛在跳动着一支无声的舞蹈。 再看杨妃的眼睛,那睫毛长而浓密,让她的眼睛显得更加深邃和迷人。 当一次眨眼,仿佛蝴蝶翅膀的轻拍,给她的眼神增添了一份神秘和灵动。 李世民心中不禁感到一丝惊艳,他从未见过杨妃如此精心的打扮。 “杨妃,你今晚真是美极了。” 杨妃听到李世民的赞美,脸上露出一丝娇羞的笑容:“陛下过奖了,臣妾只是略施脂粉。” “陛下,请用参汤。” “好好。” 李世民接过参汤,眼睛却一直盯着杨妃,好像再也挪不开目光了。 这灼灼目光看得杨妃不禁羞涩地低下了头。 第39章 仙米? 噗—— 他忽然一口把嘴里的参汤喷了出来,淋了杨妃一身。 难道有毒? 高延忠紧张地冲了过来,一把推开杨妃,关切地上前查看李世民的状态。 “呸呸呸。” 李世民把嘴里的东西吐到了桌上。 “这是什么东西?” 李世民拿起吐出来的东西仔细打量,黑黑的,卷卷的,像是某种毛发。 “啊,我的假睫毛?” 杨妃看到此物,赶紧往眼皮上一摸,顿时尖叫起来。 不知什么时候,她的假睫毛竟然掉到了参汤里。 ———————— 第二天早朝后,程咬金带程处默去面见陛下。 程处默一边走,还一边抱怨:“阿爷,你自己去面圣就好了嘛,干嘛拉上我。” “见到小郎君这么大的事,你不亲自跟陛下讲清楚,难道还要我来讲?” “这事情很大吗?” “小兔崽子,你天天都能见到小郎君,就不当一回事是吧。有一点小小的运气,就在这得瑟,我让你小子得瑟。” 就这样,程咬金教训着儿子,穿过长长的宫道,来到了李世民的御书房。 进去行礼后,发现长孙无忌和房玄龄也在。 李世民见是程咬金父子,招了招手说道:“知节,你带着处默过来有什么事吗?” “陛下,处默昨晚又去了一趟西市,见到小郎君了。” “哦,你又能见到小郎君了?怎么回事?” 不但是李世民,连长孙无忌和房玄龄也好奇起来。 那天大家一起去的,明明见不到小郎君,只有长孙公主有这个福分,连程处默都没有。 现在他怎么又能见到小郎君了? 程处默答道:“回陛下,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反正去了一趟,就见到小郎君了,还买了些东西。” “哦,这次又有什么好东西了?” 程咬金马上把最后一盒自热米饭拿出来。 “陛下,就是这个,能把自己煮熟的自热米饭。” “米饭还能自己煮熟?开玩笑的吧?”长孙无忌有点不信。 房玄龄没有说话,只是眼神更加炙热了。 “不信?眼见为实,来来来,我做给你看。” 在众人的瞩目下,程咬金将自热米饭打开,把米饭包菜肴包等东西一一拿出,要给大家亮一手。 到了倒水这一步,程咬金瞅了瞅屋子里的东西,问道:“陛下,你这杯热茶可否借用一下?” 李世民不在乎地摆摆手:“但借无妨。” 程咬金嘿嘿一声,拿起桌上的茶杯就要倒,被程处默一把拦住。 “阿爷,你不记得我说过的了吗?发热包不能用热水,只能用冷水。” “啊,有这回事?”程咬金一愣,还有点不服地说道,“用热水又能怎样?” “用热水啊,小郎君说会炸。” “会炸!”程咬金吓了一跳,这么危险的嘛,幸亏被儿子拦住了,不然就摊上大事了。 长孙无忌则是不满地说道:“程知节你这个憨货,不懂别瞎搞,让处默来。” 程处默也怕他惹出事来,赶紧上前接过他的活,让高延忠拿来些冷水,倒在发热包上。 李世民还饶有兴致地靠近了看,被长孙无忌拉了回来,生怕他出危险。 “无忌,不至于吧。” “陛下,仙家的东西不可小觑,没听程处默说嘛,这东西会炸,还是小心点好。” 房玄龄也劝道:“陛下的安危无小事,是小心行事为好。” 李世民无奈,只得和两人后退几步,远远地看着。 程咬金倒是不怕,他昨天都见过了,没什么可怕的。 要不是他一时犯懒,想用热水泡,都没这个事。 为了证明这东西不危险,他甚至还靠了上去,就站在自热米饭旁边,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让程处默都觉得好笑。 加了冷水后,没一会儿,盒子里就开始呲呲作响,再一会儿后,甚至开始喷出水气来。 这一幕,看得李世民三人目瞪口呆。 “里面的水竟然烧开了,这是怎么做到的?” “这是仙家法术吧?” “就算是仙家法术,也应该用火吧,使个驭火诀什么的都说得过去。但这加水反倒生着了火算是哪家的法术?” “是不是五行相生?” “什么五行相生?水是克生的,木才生火呢,这完全不对嘛。” 几个人在这里讨论了半天,越说越糊涂了,完全不知道这是什么道理。 最后不得不感叹仙家法术,奇妙无穷,不是他们这些凡人可以窥视的。 程咬金已经见过了一次,没那么惊讶了,便在一旁得意洋洋,装模作样地摸摸着摸摸那,搞得好像这火是他生的似的,被烫到手也不在乎。 一炷香后,自热米饭的盒子不再喷出水气,程咬金打开盒子,喷香的米饭呈现在李世民三人面前。 李世民靠近一看,第一眼先看上了里面的米饭。 “好米!” 只见这米饭颗粒饱满,洁白如雪,饭粒粘连成团,表面如涂油般光亮,看上去就十分诱人。 大唐的米都是粳米,颗粒较小,还有点发黄,卖相远没有眼前这米好。 长孙无忌也惊叹道:“这莫非是仙米?” 这么好的米,又来自仙境,不是仙米是什么? 房玄龄就比较直接了:“看上去还不错,就是不知道味道如何。要不臣来尝一尝,看看这米饭怎么样。” 程咬金嘿嘿直笑:“小郎君的米饭错不了,好吃着呢,你们尝尝就知道了。” 他本想炫耀,谁知被长孙无忌抓住了把柄。 “哦,原来你早就吃过了。好你个程知节,有好东西不呈给陛下,自己先吃上了。” “这个……我这不是替陛下先试一试嘛。我试过了,这东西没毒,可以吃。” 这两人整天吵吵闹闹,李世民早已习惯了,只是摆摆手道: “别闹了,美食当前都堵不住你们的嘴?” “高延忠,去拿几双筷子来,我们君臣几人一起试试这仙家的仙米。” 程咬金在一旁附和道:“还有这块扣肉,这是仙肉啊。” “对对,还有仙肉,大家一起尝尝。” 第40章 好吃的扣肉 李世民夹起一小口米饭送入口中,初时只觉得口感软糯,但随即,一股淡淡的甘甜和米香在口中化开,让他不禁眼睛一亮。 “这米饭,竟如此美味!” 长孙无忌也尝了一口,他细细咀嚼,品味着那与众不同的口感。 “这米粒粒粒分明,却入口软糯,真是奇妙。” 房玄龄则赞叹道:“这米饭的香气,似乎比宫中的御米还要浓郁几分,真是难得。” 程咬金虽然已经吃过了,但也厚颜无耻地夹了一口米饭。 这米饭这么香,吃多少都不腻。 至于程处默,只能在一旁流口水,他可没胆量去吃上一口。 反正他可以在小郎君那里吃,无所谓。 李世民他们继续品尝着这来自仙境的米饭,每一口都让他们感到惊喜。 米饭的色泽、香气、口感,无不超出了他们的预期,与大唐的米相比,仙米无疑更加细腻、香甜。 “这米饭真是天下少有。”李世民赞叹道,他没想到,简单的米饭竟能带来如此满足的味觉享受。 长孙无忌点头赞同:“确实,吃了这米饭,再回想宫中的御米,似乎都有些逊色了。” 房玄龄也道:“要不怎么叫仙米呢。” 程咬金则是指着盒子里那块油光水亮的扣肉道:“还有这块肉,大家也尝一尝了。” “对对,仙肉也要尝一下。” 不过扣肉就这一块,得分一下才行。 高延忠刚要去拿刀,就见程咬金一摆手:“不用,我有。” 说完顺手从怀里掏出一根短短的木棍。 长孙无忌没好气地说道:“要分肉呢,你拿棍子出来干什么。” “嘿嘿。”程咬金神秘的一笑,抓住棍子两头一拉,寒光闪烁间,两把短刀出现在众人眼前。 “好你个程知节,进宫面圣竟敢携带利器,该当何罪?” 面对长孙无忌的质问,程咬金确实不慌不忙地说道:“这也是在小郎君那里买的,名叫鸳鸯双刀,我拿来呈给陛下,不可以啊?” “你……” 李世民赶紧制止两人的争吵:“好了好了,两把短刀而已,不用太过讲究。知节,给我看看这刀。” 李世民接过程咬金递来的双刀,他的目光立刻被这把刀所吸引。 李世民也是一个识刀之人,他一眼就看出这两把短刀的不凡之处。 刀柄上的红木纹理清晰可见,刀身在烛光下闪烁着寒光,显示出其精良的锻造工艺。 他轻轻抽出刀刃,只见刀身笔直,刃口锋利,仿佛能轻易割断发丝。 李世民用手指轻弹刀身,听到一声清脆的回响,透着宝刀的坚韧与纯净,让他心中不禁一震。 “好刀!”李世民赞叹道,他的声音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激动,“这两把短刀比我最喜爱的宝刀还要好。” 刀刃上的寒光映照着他的脸庞,谁都看得出来,他的眼神中透露出对这两把刀的欣赏和喜爱。 程咬金附和道:“小郎君的刀自然是好刀了。” 这么好的刀他也眼红啊,要不是这刀只有这一副,他早就将其收入囊中了。 欣赏了一会儿后,李世民拿起这块扣肉,准备用这把精致的好刀来切割。 随着刀刃轻轻划过扣肉,肉块被完美地分割开来,切口平整光滑,不见一丝撕裂的痕迹。 “这刀真是锋利无比!”李世民赞叹道,声音中带着一丝惊喜和满意。 他继续切割着扣肉,每一刀都准确无误,肉块大小均匀,显示出刀刃的精准和控制力道。 李世民对这把刀的手感和锋利程度赞不绝口,每一次切割都让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 长孙无忌和程咬金也在一旁叫好。 他们都是跟李世民一起打过仗的,平常的游猎也没少去,用刀割肉这种事做的多了,一眼就看出这把刀的厉害之处。 说实在话,他们也想要这把刀啊。 这么好的刀,谁不想要呢? 嗯,除了房玄龄,他只对文房四宝感兴趣。 李世民将扣肉切成了几块,每一块都大小均匀。 “来,大家都尝尝这扣肉。”李世民微笑着说道。 李世民先吃,一口下去让他感到十分满足。 这扣肉的美味,不仅在于肉质的鲜嫩,更在于香料的巧妙搭配,使得整个味道层次分明,令人难以忘怀。 “这么好吃的肉,只有仙境才有啊,人间哪能吃到?”李世民赞叹道 长孙无忌也夹起一块扣肉,送入口中。 初时只觉得肉质紧实,但随即,一股浓郁的肉香和香料的混合香气在口中爆发,让他不禁眼睛一亮。 “这扣肉真是美味,肉质鲜嫩,香料恰到好处。” 房玄龄也尝了一口,细细品味后赞叹道:“这扣肉的调味真是一绝,既不掩盖肉的原味,又增添了几分风味。” 程咬金大口嚼着扣肉,脸上露出满足的表情。 “这扣肉的味道真是让人回味无穷,吃了还想吃。” 总之,每个人都吃得很满足,对这扣肉赞不绝口。 李世民吃完抹抹嘴,说道:“这肉真是好,就是不知道是什么肉。” 长孙无忌道:“从口感上来说,不像是禽肉,像是兽肉。” 房玄龄:“对对,我也觉得是兽肉。” 程咬金也说道:“可惜啊。” 众人问:“可惜什么?” “可惜这仙兽已经被切成了肉块,若还是活的,说不定我们可以拿回来养着,以后就有扣肉吃了。” “想什么好事呢?这仙兽要是活的,恐怕这个小盒子都装不下了。” 几人一起笑话程咬金的胡思乱想,却听程处默说道:“其实,这扣肉是猪肉。” 御书房里的笑声戛然而止。 “猪……猪肉?” “猪肉不是贱肉吗?” “这怎么会是猪肉呢?小郎君这种神仙人物还吃贱肉?”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你当我没吃过猪肉吗?以前打仗的时候饿坏了,什么都能放进嘴里。” “那猪肉腥臭无比,让人作呕,我这辈子都不想再吃猪肉了。这种香喷喷的扣肉绝对不可能是猪肉。” 第41章 想弄点仙境的东西回大唐 没办法,当年打仗的时候饿极了,曾经弄过猪肉来吃。 那味道实在是太臭了,让他们这辈子都再也不想吃猪肉。 那种腥臭味道的回忆,和眼前这香喷喷的扣肉形成了强大的反差,任谁都无法接受它们是同一种肉这种事实。 几个大佬的斥责让程处默不敢再作声了,默默地站在一旁。 这时房玄龄来了一句:“有没有可能,仙境的猪跟我们凡间的猪不一样,人家的猪就是香喷喷的,一点也不臭呢?” 这话说得李世民三人一时竟愣住了,喃喃道: “还真有可能,仙境嘛,里面的东西当然跟凡间不一样,不可同日而语呀。” “仙境里的猪,那就是仙猪了,仙猪就不会腥臭了吧?” 程咬金最为直接:“臭小子,你怎么知道这扣肉是猪肉的?会不会是你搞错了?” 程处默道:“这是小郎君亲口说的,这就是猪肉,错不了。” 这话一出,几人的态度都变了。 “真是猪肉啊?” “没想到啊,没想到,老夫竟然还能吃上仙猪了,真是有福了。” “可不是嘛,仙猪啊,估计仙境都没多少,我们能吃上一口,也算是天大的福分了。” 这时程处默又说道:“其实嘛,小郎君说了,猪肉他们那里很平常的,天天都可以吃到,他们那里一年要吃七亿头猪呢。” “多少?”长孙无忌和房玄龄的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房玄龄吼道:“七亿啊,你知道七亿是多少吗?” 程处默老实地回答道:“不知道,只知道很多。” “《五经算术》曰,今之算术,万万曰亿。七亿头猪,就是七万万头,这只是人家那里一年吃的量?” 程处默都被吓了一跳:“这么多?” 原来不知道七亿有多大,现在知道有多大了,自己都被吓着了。 李世民感叹道:“仙境之神奇,我们凡人无法想象,实在是井底之蛙呀。” 房玄龄:“七万万头不腥不臭的猪啊,我们大唐人口都不到两千万,这么多猪要是给大唐,大唐人就不会饿肚子啰。” 长孙无忌道:“这是神仙才能做到的事,你这老头子就不要瞎想了。” 程咬金越听越馋,这么多猪,如果小郎君肯从手指缝里漏一点出来,就够他吃到饱的了。 “处默啊,有机会问问小郎君,看能不能弄里头仙猪回来养着。” “这能行吗?那可是仙猪啊,凡间能养活吗?” “能不能养活,不试试怎么知道。就算养不活,不是还有肉吃吗?” “对对对,试试也无妨。” 程处默颇有点为难地说道:“小郎君的货摊不大,也放不下一头猪啊,人家不可能卖猪的。” 连长孙无忌也说:“确实,仙猪再怎么说也是仙兽吧,你把人家的仙兽弄回来,人家怎么可能答应。” 程咬金:“试试看吧,不行也不怪你。” 估计弄到仙猪的机会不大,长孙无忌又把目光落在了盒子上。 “对了,这个仙米我们能不能种种看?说不定能种出仙米来。” 听了他这话,大家的目光都落在了饭盒里剩余的几粒米饭上。 程咬金马上跳了起来:“你不早点说,这米都煮熟了,还种个屁呀。” 李世民也道:“确实可惜了,在吃之前没想到这一点,现在都煮熟了,没戏了。” 房玄龄:“程贤侄,你手上可有没开封的自热米饭?” “没有了,都吃完了。下次吧,下次我再弄几盒回来。” 李世民点点头,也只能这样了。 吃过了仙境的自热米饭,又得到了一对绝世好刀,李世民龙颜大悦,给了程处默不少赏赐,把他给乐得屁颠屁颠的。 如今已知只有程处默和长乐公主可以见到神秘的小郎君,这两人是能买到仙境里的好东西的关键人物了。 李世民回头又让人送了一笔钱给长乐公主,让她有空可以去小郎君那里买买买。 不管买到什么,只要是仙境里的东西,李世民觉得都赚大了。 程咬金学着仙境里的样子做方便面,虽然不大成功,味道难吃了一点,但勉强也能算方便面了。 这给李世民很大的启发。 有机会接触到仙境,他完全可以从仙境弄到好处嘛。 小郎君手上的好东西不少,但就长乐和程处默两人,也买不到多少,完全不够用的。 他完全可以像程咬金那样学着做,哪怕做出来的东西只有仙境里的一成的效果,也是巨大的进步了。 只要大唐能自己生产,差就差一点呗。 就目前来说,他对引进仙米和仙猪寄予厚望。 引进仙猪看上去难度比较大,但仙米还是有希望在大唐种上一种的。 太阳西沉,长乐公主出发了。 有了李世民的首肯,她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去找小郎君买东西了。 当薄雾升起,长乐公主就知道时辰到了,她迈步向小巷走去。 就在这时,程处默不知从哪冒了出来。 “公主,您这是要去小郎君那里买东西?” 长乐公主停下脚步,看到程处默,微微一笑:“没错,我去找小郎君买东西。” “巧了,公主,我也是去找小郎君买东西,正好同行,要不我护卫你一起去?” 长乐公主摇了摇头,婉拒道: “不用了,程处默。女孩子家买东西,有个大男人跟在一边,总是不太方便。” “再说了,我挑选东西的时候不喜欢人家跟着。你看,我的宫女玉烟都没有跟上来,在那边候着呢。” 程处默愣了一下,随即理解地点了点头:“公主说得也是,那公主您自己小心。” 长乐公主点了点头,脸上带着一丝调皮的笑容:“放心吧,买个东西而已,我不会有事的。” 说完,她继续向小巷走去,身影在薄雾中渐渐远去。 程处默看着公主消失在薄雾中,叹了口气。 “唉,公主只喜欢一个人买东西,那我只好等着了。等她出来再进去吧。” “诶诶,你谁啊?怎么往里面闯?” 被程处默拦住的小男孩不解地问道:“这不是西市吗?怎么,还不让人走了?” 第42章 小郎君你会飞吗? 他还挺期待的,不知道这个叫自行车的东西有多厉害,如何解决他在长安城到处跑的难题。 但是刚到了巷子口,就被一个五大三粗的家伙拦住了。 面对吴平的不满,程处默开口道:“长乐公主在巷子里买东西,她不喜欢别人打扰,你等她出来了再进去。” “哦哦。”听说是公主在里面,吴平也不敢造次,只能老老实实等着。 “这个……这位老兄,公主是在小郎君那里买东西吗?” “咦,你也能见到小郎君?”程处默好奇地问道。 因为那天李世民一众人都没有见到小郎君,他还以为只有他和长乐公主才能见小郎君呢,没想到眼前这个黑黑瘦瘦的小孩子也有这等缘分。 “老兄你的意思是,小郎君很难见到吗?” “难道不是吗?” “可是我已经见过小郎君三次了,这次来小郎君来答应送我一辆自行车?” 这回轮到程处默吃惊了。 “什么?小郎君还送你东西?自行车是什么?” 吴平也解释不清楚自行车是什么,毕竟他也没有见过,光听名字就知道这东西不一般了。 这个把程处默给羡慕坏了,这个小孩竟然有如此大的机缘,还真看不出来呀。 两人在巷子外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等待着,这时长乐公主李丽质已经站在了苏寅的货摊前。 “小郎君。” “哦,是你啊,小姑娘。” “叫我丽质好了。” “丽质,这名字好,天生丽质啊。” 得到苏寅的夸赞,李丽质满心欢喜,这可是仙人的夸赞哟。 自从听李世民他们说这里可能是仙境,小郎君可能是传说中的仙人之后,李丽质的心态有点变化。 以前有点大大咧咧的,只是把小郎君当作一个特别的货郎来看待,现在就有点拘谨了。 毕竟面对一个仙人,还是有点压力了。 但李丽质还是个小姑娘,终究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一上来就盯着苏寅看,想知道这个仙人到底跟大唐人有什么不一样。 这一看,看得苏寅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怎么了?丽质姑娘,我脸上有花吗?” “啊,没有没有。我就是好奇。” “好奇什么?” “嗯?”李丽质犹豫了一会儿,还是问道,“小郎君,你会飞吗?” “啊?什么意思?”苏寅听得一脸懵。 “我是说你有没有在天上飞过?” 苏寅哑然失笑,这小姑娘真逗,但仍是认真地回答道: “哦, 这个啊。我坐过飞机,算吗?” “飞机?你坐着这个飞上天?” “对啊,你没坐过飞机吗?” “没有。”李丽质摇摇头,心想这肯定是仙人的法宝,小郎君还问自己有没有坐过,想过这个叫飞机的法宝应该是仙境里很多人都有的东西,真是让人羡慕啊。 苏寅没有察觉到李丽质的异常,继续说道: “没坐过飞机啊,没关系,以后有机会你可以坐一次。” “坐飞机很爽的,看着一朵朵白云在脚下飘过,如梦如幻。那些蓬松的云朵,让人忍不住想跳下去打个滚,又怕一落脚就陷进柔软的虚空里。” 看到苏寅陷入美好回忆,让李丽质羡慕得满眼都是小星星。 做仙人真好,可惜她不是仙人。 不过,不能让小郎君看出她不是仙境里的人,不然不知道会出什么事,这是李世民特意交代她的。 想到这里,李丽质点点头:“嗯,有机会我也去坐坐飞机。” 两人相视而笑。 “对了,小郎君,上次买的香皂真的很好用耶,我阿娘很喜欢,我这次想多买一点,可以吗?” “当然可以了,想买多少都有。” “好。” 李丽质开心地扑向货摊,把一盒盒香皂挑了出来,各种颜色、各种香型都要,装了满满一袋,再加上口红等物,一口气付了500多枚铜钱。 苏寅乐得眉开眼笑,终于把这个小姑娘培养成大客户了,这么多铜钱赚翻了。 李丽质提着一个大大的购物袋满意离去,巷口外的程处默看到满载而归的公主,忍不住打趣道: “公主殿下,你这是把小郎君的货摊都买空了吗?” “没有没有,我买的都是女孩子家家的东西,小郎君的货摊上还有一些刀具之类的,我已经拿不动了,就留给你吧。” 这时宫女玉烟过来帮她拿东西,两人一起离去。 “公主的收获不小了,现在该轮到我了。” 程处默兴奋地搓了搓手,准备进去,这时看到了一旁的吴平,便开口道: “我先去找小郎君,你等我出来再进去,知道吗?” “为何你也不让我一起去?你也怕人打扰?” “对,我也怕人打扰,你就不要跟过来了。” 其实程处默倒不是怕人抢着买小郎君的东西,他怕的是人家抢他的美食。 他每次去都厚着脸皮找小郎君要吃的,如果这个吴平也去了,小郎君要不要分一点吃的给他? 那他那一份吃的不就少了吗? 这可不行,绝对不行。 “小郎君,我又来了。” “哟,程小哥来了,要不要一起吃点。” 果然,一见他来,苏寅就邀请他吃东西,都已经习惯了。 这次还是自热米饭,程处默选了一份他没吃过的鱼香肉丝饭。 昨天晚上这份饭被程咬金吃了个精光,他连一口都没尝得,现在还耿耿于怀呢,今天必须补回来。 苏寅则是吃梅菜扣肉饭。 两人将自热米饭拆开放好,加水后便进入了等待阶段。 在等待的时候,程处默把摊位上的打火机和鸳鸯双刀等物全部收入囊中。 有了李世民的赏赐,他现在财大气粗,全都买了。 回去把这些东西一出手,还会有更多的赏赐呢。 又是一笔大生意,让苏寅乐开了花。 看到苏寅高兴的样子,程处默觉得时机差不多了,这时候提要买一头猪的要求,应该能成吧。 “小郎君,不知道你这里卖不卖猪?” 第43章 你要买的是宠物猪吧? 苏寅实在是没想到,他一个摆地摊的,竟然会有人找他买猪。 “不是,你要猪来做什么?” 程处默暗叫不好,仙境的猪可能是不外传,所以小郎君心生警惕了。 也是,这么好吃的猪肉,如果传到外面去,传得到处都是,那仙猪不就太掉价吗? 不行,不能让小郎君知道自己要买猪回去养成大唐的猪祖宗,让大唐遍地是猪。 程处默眼珠一转,开口道:“其实也没什么,我就是想养一个来玩玩。” “养来玩?”苏寅一想,还有这种爱好,不过转念一想,似乎还真有人好这个。 “你说的是宠物猪吧?” “对对,就是宠物猪。” 程处默也不知道什么是宠物猪,小郎君说是就是吧。 仙猪只要到了大唐,他保证大家会把这头猪宠上天,那还不是宠物? 苏寅明白了,这种有钱人,买只宠物猪,不算什么稀奇事。 “不过,这东西可不便宜哟。” 苏寅虽然没有买过宠物猪,但对此也略有耳闻,知道什么东西一旦成了宠物,身价马上大涨。 就算是猪,价格也低不了。 程处默反倒大喜道:“好说好说,小郎君,我就喜欢这东西,只要能买到,多少钱我都出得起。” “行吧,那我帮你找找。” 苏寅也知道这个小哥出手阔绰,帮他找个宠物这种生意可以做,再贵人家也出得起这个钱。 谈妥了生意,程处默心里美滋滋的,米饭吃起来更香了。 吃完饭,正准备走,程处默想起了吴平说的,小郎君准备送给他一辆什么自行车,忙四处寻找,果然在一旁发现了一辆样子很古怪的车。 这车跟小郎君摆摊的车有点像,浑身都是用铁打造的,这都不奇怪,仙境里的东西,用铁打造不算什么。 奇怪的地方在于,这辆车竟然只有两个轮子。 人家的车都是四个轮子的,走在路上稳稳当当,你两个轮子怎么站着稳? 好吧,大唐也有两个轮子的马车。 不过那两个轮子一边一个,支撑着车厢,车厢前面的车辕则架在牛马身上,这样才稳。 就好像小郎君这辆货车,有三个轮子,两个轮子在后,一个轮子在前,也可以稳稳当当。 但你两个轮子都在同一侧,整个车显得扁扁的,这玩意儿能立得住? 程处默看到这辆叫自行车的玩意儿斜靠在墙角上,就知道这玩意儿站不稳,离开了这墙角,就得吧唧掉在地上。 他越看越好奇,忍不住开口问道:“小郎君,这辆车是什么?” 苏寅回头看了一眼:“哦,这个啊,这是自行车。” “这自行车怎么用?” “当然是骑上去用脚踩了。” “这个骑上去不会倒的吗?” “哈哈,不会的。你没骑过自行车吗?” “没有。” “没关系,我骑给你看看。” 苏寅说着走过去,推起靠在墙角的自行车,向程处默走来。 程处默一看,原来是用手推车呀,那肯定不会倒。 不过,就这,怎么能称之为自行车? 在程处默疑惑的注视下,苏寅一只脚踩住脚踏,另一只脚在地上一蹬,自行车开始滑行起来,然后他顺势就坐在了自行车的坐凳上。 “这这这……” 程处默瞪大了眼睛,现在已经不是推行了,而自行车还真的不会倒。 然后,苏寅蹬着自行车在这个小巷里兜起圈来。 一圈又一圈,看得程处默十分过瘾。 自行车还真不错,两个脚这么一踩,居然跑得飞快。 程处默试着跟在自行车后面跑,发现跑快一点还真跟不上。 最重要的是,跑了几圈,程处默已经开始喘粗气了,苏寅仍旧轻轻松松,就像是在闲庭信步。 “小郎君,等等,这个自行车太快了,我都跟不上了。” 苏寅停下车,等程处默跑过来。 “怎么样?看明白了吧,自行车就这样骑?” “这个太有意思了,我可以骑一下吗?” “当然,来,我教你。” 苏寅还当程处默是一个富家子弟,家里豪车太多,根本用不上自行车,所以不会骑呢。 程处默满不在乎地说道:“不用,不用。这个简单,我看一眼就会了。我连骑马都会,这种死物更是不在话下。” 苏寅一听,心道真不愧个有钱人呀,骑马这么花钱的东西人家都玩得起,他自己连马都没碰过呢。 于是就放心地让他自己试一试。 程处默刚才看得仔细,已经把他骑自行车的步骤牢牢记下了,心里信心十足。 他骑过自行车,试着推了一圈,感觉挺容易的。 然后便学着苏寅的样子,一只脚踩在脚踏上,另一只脚一蹬,顺势就上了车。 程处默不愧是武将家的子弟,运动能力还是不错的,上车的这一步手到擒来,顺利完成。 但坐在自行车上之后,都不一样了。 第一次坐这样的车,他竟然有点紧张起来。 傻乎乎的忘了下一步该做什么了。 苏寅在后面喊道:“蹬,蹬自行车啊。” 程处默不知道什么是蹬,完全无法做出正确的反应,只能任由自行车继续滑行。 自行车没人蹬,自然是越来越慢,很快就不稳了。 车越是不稳,程处默就越是紧张,他紧张得手心冒汗,死死抓住车把不放。 自行车开始左摇右晃,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双手死命抓住车把,努力想要保持平衡,但车子却越来越不听使唤。 自行车最终往一边倒了下去。 会踩自行车的人都知道,这时候只要伸出脚来撑住,车就不会倒了。 但程处默哪知道这一个呀,不但双手死死地抓住车把,两个脚也死死地踩着脚蹬,一动不动。 这样的结果自然是吧唧一下,连人带车倒在地上了。 苏寅赶紧跑过去扶他:“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我皮糙肉厚的,摔不坏的,小郎君尽管放心好了。” 程处默虽然这么说,但心里还是挺尴尬的。 明明看人家小郎君骑得好好的,怎么自己一上手就成了个呆头鹅,缚手缚脚的。 第44章 自行车 “真的吗?” 原来小郎君骑自行车也会摔。 程处默立刻又恢复了信心,摔跤不怕,自行车就这么点高,远比从马上摔下来要轻得多,摔多少次都无所谓,只要能学会骑自行车就行。 “好,我再练练。” 苏寅点了点头,再次上车给他示范了一次。 “哦,原来是这么个蹬法啊。” 程处默明白了,再次上车,使劲地蹬了起来。 “诶,成了,成了!” 自行车终于动了起来,越来越快,程处默兴奋到了极点。 “拐了,拐了!再不拐就撞墙了。”苏寅在后面喊道。 程处默手忙脚乱地调整车把手的角度,险之又险地拐了个弯,擦着墙角而过。 兜了一圈后,他很快就适应了,整个人都爽了起来,一圈又一圈地在不大的巷子里兜起圈来。 程处默兴奋地怪叫着,越蹬越快,踩着自行车在小小的巷子里飞驰。 苏寅生怕他撞墙。 “慢点慢点,别撞到墙。” “小心,快刹车。” “刹车是什么?” 程处默怪叫着,他忘了学刹车了。 而苏寅也没想到他上手这么快,还没来得及叫他刹车,他就已经进入了飙车模式。 “压车把手上的刹车!” 程处默摸索着,终于找到了刹车,狠狠地往下一压。 吱—— 一阵刺耳的刹车声响起,飞驰的自行车戛然而止。 不过,他刹的是前轮,自行车的速度很快,这一刹车让他整个人向上一翻,以倒插葱的姿势栽在了地上。 苏寅忍不住捂上了眼睛。 程处默果然如他所说的那样皮糙肉厚,这么狠一下竟然屁事没有。 他一咕噜爬起来,倒地的自行车扶了起来。 “好玩,原来是这样刹车的。” 苏寅走过来,说道:“你刹车刹得太猛了,下次慢点刹,别一次刹到底。” 程处默点点头,又跃跃欲试起来。 但苏寅不让他骑了,再骑下去,这辆崭新的自行车又变成二手车了,这还怎么给吴平。 对此,程处默深感遗憾,再三要求苏寅帮他弄一辆自行车。 苏寅一口就答应了,真的要帮他买宠物猪了,再弄一辆自行车就不算什么了。 终于,程处默拿着买来的一袋东西走出了小巷,吴平在巷口等着。 “程兄,我可以进去了吗?” “可以,你去吧。”程处默拍了拍吴平的肩膀,“你那辆自行车真不错。” 说完就走了,留下吴平一人独自懵逼。 苏寅刚好自行车靠在墙角,正在用布擦拭车上的灰尘,吴平就来了。 “小郎君,我来了。” “哦,是吴平啊,你来得正好。看,这就是我要送给你的自行车。” 吴平站在一旁,目光被一辆从未见过的车所吸引。 这辆自行车,与他所熟悉的任何一种车辆都不同。 自行车的车身由亮澄澄的金属制成,银光闪闪。 吴平走近几步,伸出手来,小心地触摸着自行车的金属车架,那冰凉而光滑的触感让他感到新奇。 他绕着自行车转了一圈,仔细观察着每一个细节:那精细的铁链,坚固的车架,还有那两个轮子,它们都与常见马车或牛车截然不同。 “这车好奇怪啊?这样的车是用马来拉还是用牛来拉?”吴平问道。 苏寅见状,笑着解释道:“吴平,这是自行车,不用马拉,不用牛驮,人骑上它,用脚蹬着就能走。” 吴平听后更加惊奇:“用脚蹬着就能走?这怎么做?” 苏寅微微一笑,跨上自行车,轻松地蹬了几下,自行车便稳稳地向前滑行。 吴平看着苏寅轻松自如地骑行,心中的惊讶更甚。 “这也太方便了。不用牛,不用马,自己蹬着就能走,真是太合我意了。” “咦,不用牛马就可以走,这就是自行车的意思吧。” 苏寅笑道:“没错,自行车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来,我教你骑车。” 吴平也是个聪明的小子,身手灵活,学骑自行车也没什么难度,用不了多久,就可以踩着车在巷子里兜圈了。 “谢谢小郎君,那我走了。” “去吧。” 吴平挥手告别后,骑上自行车,出了小巷。 此时的巷口雾气渐渐淡去,但仍不见几个行人,大家都匆匆忙忙离开西市,西市里也不剩几个人了。 但巷口处仍有两个身影探头探脑地在寻找着什么。 “大哥,那个穷小子又没影了。” “确实很奇怪,明明看着他进入巷子的,但我们跟进去又不见人影,那小子到底跑哪去了?” 两个探子嘀嘀咕咕,正在为失去吴平的行踪而苦恼不已。 “大哥,看,那小子出来了。” “咦,还真是。这小子,怎么坐着这么古怪的车。” 说话间,吴平骑着自行车一溜烟从他们身旁冲了过去。 “追,快追。” 两个探子撒腿直追,跟在吴平屁股后面紧追不舍。 但是两条腿怎么可能跑得过自行车。 眼看自行车渐渐远去,两个探子累得气喘吁吁。 “追不上了,这小子太快了。” “这到底是什么车呀,没牛没马,竟然跑得这么快。” “我看那小子的两条腿在车上踩来踩去,难道在施展什么妖法?要不这辆小车怎么会跑得这么快?” “妖法,大哥,你怎么看出是妖法的?” “我看那小子的腿动得也不快嘛,比散步还慢,怎么可能这么快?肯定是妖法作祟。” “大哥说得对,这肯定是妖法。那,那辆车就是法宝啰。” 一想到那辆银光闪闪的车可能是个法宝,两个探子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那肯定很值钱吧。”矮个子探子流着口水说道。 “值钱不值钱关你什么事?这是你能惦记的东西吗?” “赶紧回去禀报杨太常卿,讨点赏钱才是正理。” “大哥说得是,走走走,禀报杨太常卿去。” 吴平骑着自行车,轻快地在西市的道路上飞驰,在西市的大门关闭前冲了出去,只留下一道道惊讶的目光。 但他并不知道,他这辆自行车马上就有人盯上了。 第45章 收获满满 这一袋东西琳琅满目,各款口红,指甲油,香皂,色彩鲜艳,香味各异,让长孙皇后喜爱不已。 不过李世民就有点头疼了,说好了让李丽质多买一些实用的东西回来,没想到买来买去,买的还是女人用的东西。 这些东西好是好,但见识过了也就那样,在李世民看来,还没有程处默献上的那对双刀好用。 但对他的宝贝女儿,他又不能斥责什么,只能循循善诱。 “丽质啊,下次你去小郎君那里,可以买一些实用的东西。比如刀之类的。” 李丽质眨巴着眼睛回答道:“阿爷,刀这种东西太重了,我拿不了太多。” 李世民一时无语,满满一袋的胭脂水粉都拿回来了,几把短小的刀反倒嫌重。 不过李丽质也给了他一个好消息。 “程处默也去了,阿爷要的刀,他会买的。” “哦,这样就好。” 看来想从小郎君那里弄到自己喜欢的东西,还得靠男人去买呀。 “阿爷,我并没有光顾着买自己的东西,我也帮你打探了小郎君的来历。” “哦,你打探到什么消息?” “阿爷,小郎君真的是神仙。我问他会不会飞,他说他坐着飞机飞上天去过,还让我有空也去坐一次飞机。” “飞机?”李世民没有听说过这种东西,估计是仙人才有的法宝了。 听小郎君的意思,那里的人可以去坐着这个叫飞机的法宝飞上天,这么说来,那里是仙境无疑了。 只有在仙境,才能做到人人都会飞。 李丽质要进入仙境,实在是太走运了,当然还有那个程处默的运气也不错。 如此难得的机会,一定要好好利用,从仙境里多弄些好东西来才是。 而程咬金,此时正在对着程处默拿回来的一大堆东西直流口水。 打火机,这么厉害的生火神器,竟然有十几个,他马上拿走了五个。 这玩意儿好使着呢,到时候拿出去馋死尉迟老黑。 还有那鸳鸯双刀,昨天还在为李世民拿走了这唯一的一对宝刀,把他都馋死了。 现在十几副鸳鸯双刀摆在这里,任挑任选,爽! 而杨师道,则在府上听着两个探子的报告。 “那个吴平进了巷子就不见了?” “他坐着一辆奇怪的车出来,全身都是精钢打造的?” “那辆车不用牛不用马,自己就能走,还跑得飞快,你们两个都追不上?” 杨师道捋着胡子沉思着,这一切都透着古怪,看来那个穷小子掌握了一个大秘密呀。 如果能知道这个秘密,那无论是精致的胭脂水粉,还是效果惊人的仙药,甚至是那个自己能走的神秘车辆,他都可以弄到手。 说到胭脂水粉,他被宫里传来的消息气坏了。 那个杨妃,有了他送去的胭脂水粉,居然还弄砸了,给陛下献媚不成,竟然还把陛下给恶心到了。 唉,真是烂泥扶不上墙呀。 —————— 第二天早朝后,李世民的御书房里,长孙无忌、房玄龄都在,程咬金带着程处默来献宝了。 程处默带来了几把鸳鸯双刀,还有神奇的打火机,都让李世民爱不释手。 这才是他想要的东西,果然还是男人去小郎君那里采买比较合他的心意。 把玩了一下打火机后,众人无不惊叹这是一个神器。 凭空生火,这是凡人能做到的? 幸亏他们大唐有人可以去到仙境,把这些神器买回来,这真是大唐之福呀。 打火机他们是想做都做不出来,只能去小郎君那里买。 但自热米饭里的仙米和猪肉,李世民几人还一直惦记着。 这不,他们第一时间盒子里的米拿了出来,准备交给司农寺去种种看。 虽然不知道仙米在凡间能否成活,但试一试也无妨,万一成了呢。 如果成了,大唐人就可以吃上仙米了,这无论如何也得试上一试。 当然,这是他们想多了,这米他们没可能种成,连万一都没有。 自热米饭里的米是复水米,是用普通大米粉碎后,加入淀粉等辅料,重新压制成米粒形状的。 这米粒都被粉碎了,还怎么种得出来。 他们注定是白忙活一扬了。 至于猪肉,程处默还带回了一个好消息。 “启禀陛下,小郎君答应明天卖给我仙猪。” “当真!好好好。”李世民高兴地捋着胡子,“从小郎君那里买回仙猪后,一定要让人好生伺候,把猪都养大了,生的一窝又一窝小猪。以后大唐就有仙猪肉吃了。” 众人都十分高兴,又听程处默说道:“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小郎君说了,这仙猪价格不菲。” “咳,我以为是什么事呢。钱的事都不是事,不管多少钱都要买回来。” 这次李世民大手一挥,让高延忠拿来一盘金锭。 仙猪很贵是吧?我直接用金子来买。 程处默拿着金子喜笑颜开,有金子在手,肯定能把仙猪买回来。 —————— 长安的大街上,街道两旁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一个小孩的身影引起了众人的注意。 他正踩着一辆自行车宽敞的大街上飞奔。 小孩的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笑容,双手紧握车把,双脚用力蹬踏。 自行车的轮子在石板路上飞快转动,发出“呼呼”的声响,与周围的马蹄声、脚步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旁边的大唐人并不认识自行车,他们停下脚步,好奇地看着这个在他们眼中奇怪的车。 “那是什么?我怎么从未见过这样的车?” “我也不知,看起来不是马车,也不是牛车,却能自行跑动。” 一个书生模样的年轻人则若有所思地说道:“我看这车的设计颇为精巧,两个轮子支撑着车身,莫不是用了什么机关术?” 一位妇人则捂着嘴叫道:“我看这孩子骑得这么快,要是摔了可怎么办?这车看着就不稳当。” “对对,这辆车这么扁,一看就不稳当。” “奇怪了,两个轮子的车,它为何不会倒?” 第46章 自行车用来跑腿就是快 来到西市,熟悉他的人大呼小叫。 “吴家小子,你这是什么车啊?怪模怪样的。” “虽然这车的样子怪了点,但跑得还挺快的。” 吴平笑着说道:“各位叔叔伯伯,你们别管我的这车怎么样,反正有了这车,我现在跑得快着呢。有没有什么信要我送的?我保证比以前快得多。” 西市的商铺里,不少人都找吴平送信。 第一个是米铺的陈老板,他让吴平去给自家的伙计送个口信,让他赶紧送一车米过来。 “吴小子,这信你可得快送去,我等着用呢。”陈老板叮嘱道。 “放心,我快着呢。”吴平拍了拍他心爱的自行车,朗声应道。 接着是布庄的老板,他问吴平,那个车子能不能运货。 吴平想了想说道:“少量货可以,我可以搭在车尾。” 于是他要吴平帮去染坊取一匹染好的布料回来。 还有茶馆的掌柜,他需要吴平送信给城南的一位老主顾那里,告诉他有新茶到货了。 “吴平,这信一定得送到,那位老主顾可是我们的大客户。”掌柜强调道。 吴平一一点头,将这些任务一一记在心里。 他相信,有了自行车,他能更快地完成这些差事。 他向众人保证:“大家放心,我一定尽快送到。” 随着吴平骑着自行车的身影消失在街道的尽头,西市的人们再开始议论纷纷起来。 他平时做这些送信的差事,每一单只收一两文钱,像最远的城南这种差事,可以收到四文钱。 跑腿他不怕,再远的路都不怕,但跑腿是很费时间的,一天下来也赚不到10文钱。 但有了自行车就不一样了。 才过了半个时辰,吴平就回来了。 他从车尾取下绑好的布料交给布庄的老板,再告诉其他主顾信已送到,这几单任务就完成了。 西市的人都惊讶不已,知道这小子有了这辆古怪的车后会跑得很快,但没想到这么快。 那可是去城南呀,半个时辰就走了个来回,这也太快了。 这都快赶上骑马了。 “吴平,你这辆车真是太好了,在哪买的?多少钱?” “对对,说说看,在哪买的,我也想买一辆,这实在是太方便了。” 一群人围上来,对着自行车指指点点,这摸摸那摸摸,羡慕之情溢于言表。 吴平回答道:“各位叔叔伯伯,这辆车不是买的,是小郎君送给我的。” “就是那个送你仙药,把你阿爷的病治好了小郎君?” “对啊。” “唉,那可是仙人啊,我们可没这福气,看来是没办法买到一辆自行车咯。” “那这就是仙车了,难怪不用牛马就可以跑这么快。” “要不怎么叫自行车呢,不用牲口拉,人坐上去踩一踩就能动,这才叫自行嘛。” “唉,我怎么就没这么好命呢?” 议论了一番后,人们纷纷把送信的活交给吴平。 大部分要送信的地方都不远,吴平有了自行车,一会儿就能送到。 半个时辰的时间里竟然送了十几封信,赚了不少钱。 吴平又送了一趟信后,回来喝个水,打算休息一下,一个陌生人冒了出来。 “你就是给人送信的吴平?” 吴平赶紧放下水壶,回道:“是我,这位郎君有何吩咐?” “我有封信,要送到杨太常卿府上,你给跑一趟吧。” 吴平有些为难地说道:“杨太常卿是大官吧,我这个身份,就怕送不到人家手上。” 但那人说道:“没事,你送到他府上,把信给门子就行了。这趟差事我给你十文钱,如何?” “行。”吴平想了想,也不是不行,便爽快地答应了。 拿上信,吴平骑着自行车直奔城东,那里是朝廷大员居住的坊区。 自行车就是快,没过多久,他就来到了杨府门口。 杨府门口的气派与普通民宅截然不同,显得格外庄重而威严。 门口的石狮子雕刻得栩栩如生,瞪着铜铃大眼,仿佛在审视每一个接近的人。 门口有一个趾高气扬的门子守着,他腰板挺直,眼神中透露出一股不可一世的傲气。 门子的目光在吴平身上打量了一番,似乎在判断他是否够资格进入这高门大户。 吴平下了自行车,走上前去,对门子说道:“这位大哥,我有封信是送给杨太常卿的。” 门子接过那封信,低头观看。 吴平一拱手:“信已送到,告辞了。” 但门子抬起头来叫住了他:“等等,你跟我进去一趟。” “啊,我只是送信的,不用进去吧。” “那可不行,要是杨太常卿收了信,问起来,说这信是谁人送的,那不得找你问问。” “你就进来坐坐,喝点水歇歇,如果没事,再走不迟。” “行吧。”吴平点点头,随门子从旁边的小门进入。 当然,他是推着自行车进去的,他可不敢把这辆车放在门外。 放在外面铁定被人偷了。 吴平在门房处坐了一会儿,就被叫了进去,说是杨太常卿要见他,问他点话。 吴平的心里像被一块大石头压着,忐忑不安地跟着传唤他的小吏走进了内堂。 他一路上都在想,杨太常卿找他究竟要问什么?这回送信不会送出麻烦来了吧? 想着想着,手心都微微冒汗了。 走进内堂,吴平看到杨太常卿正坐在案前,案上堆满了文书。 杨太常卿抬起头,目光扫过吴平,微微点了点头,示意他上前。 “小人吴平,见过杨太常卿。” 杨太常卿笑道:“吴平,我们又见面了。” 吴平缓缓抬起头来,眼前的杨太常卿,正是上次当街喊冤遇到的大官。 正是这位大官,花了大价钱买了他的胭脂水粉,还帮他摆平了官司,救了父亲。 吴平的紧张和忐忑一下子消散了。 他抬起头对杨太常卿又是一通感谢。 杨太常卿点了点头:“吴平,我有点事想问一问你,希望你能告知。” 吴平道:“杨太常卿只管问,我一定不会隐瞒。” 第47章 小郎君不是你想见,想见就能见 “吴平啊,你能不能告诉我,你这些仙药、胭脂水粉,还有这辆奇特的自行车,都是从哪来的?” 吴平道:“这都是在西市的一条巷子里,一个摆摊卖货的小郎君手上买到的。” “哦,一个小郎君,还摆摊卖货?” “对,那个小郎君长得很好看,穿着也很华丽,像是个有钱人,他卖的东西都很神奇。我觉得,他就是个仙人。” “哦,仙人啊,那你可真有福气,能遇上仙人。老夫也想去见见这个仙人,买一些仙货,不知行不行?” “当然可以了,小郎君说他在那里摆摊卖货,希望客人越多越好,你只管去就是。” “可是,”杨师道又道,“我也去了西市,怎么没见到那个小郎君。” “杨太常卿,你可能不知道,小郎君通常指在暮鼓敲响的时候才出现的,你要在那个时候进入小巷子才行,不然是找不到他的。” 吴平说得很认真,很仔细,但杨师道却摆出一副不信的面孔。 “哦,不对吧。我的人明明看着你进了小巷子,但跟进去后,小巷子里却空无一人,这是怎么回事?说,小巷子里是不是还有暗门?” 说到最后,杨师道竟然有些不耐烦了。 吴平的心一惊,原来昨天跟踪他的人是眼前这个大官派来的,他一直在跟踪自己,试图找到小郎君。 可为何他们没能找到小郎君呢? 那个小巷子就在那里,那两个人也紧紧跟在自己身后,没有理由见不到小郎君的呀。 也许? 吴平想到一事,小郎君是仙人,他想见谁就见谁,不想见谁谁就别想见到他。 对,肯定是这样的。 眼前这人看着像个好人,其实心术不正,他帮助自己就是为了仙人的胭脂水粉。 现在他急着想找到小郎君,为的只是小郎君的货摊上那些神奇的东西而已。 想到这里,吴平看杨师道的眼神就不一样了。 既然小郎君不愿意见他,那我也没必要帮他。 于是吴平答道:“我就是这样见到小郎君的,至于你为何没有见到小郎君,那我就不知道了。” 杨师道终于失去了耐心,一拍桌子怒声喝道: “胡说,我的人明明跟着你进了小巷子,巷子里不但没有小郎君,连你也不在那里。说,你跑哪里去了?” 吴平一惊,我明明就在小巷子里呀,为何跟踪我的人看不到我。 是了,肯定是小郎君的仙术弄出来的。 小郎君法术高超,这些恶人找不到小郎君的,这他就放心了。 “杨太常卿,我真的没有骗你,小巷子里是一条死路,没有别的路可走,我能跑到哪去?我就在那里呀。” “我不信,今晚你带我去,我倒要看看你是怎么找到小郎君的。” —————— 今天是周末,苏寅一直睡到日上三竿才迷迷糊糊地醒来。 他揉了揉惺忪的睡眼,伸了个懒腰,想起了程小哥托他买宠物猪的事情还没搞定呢。 他抓起手机,翻到刘东齐的号码,毫不犹豫地拨了过去。 刘东齐是他的死党,做宠物生意的,猫猫狗狗,大的小的都有,就是不知道有没有猪。 电话很快接通,那边传来刘东齐懒洋洋的声音:“喂,谁啊?” “是我,苏寅!”苏寅急切地说,“你个死东西,周末也不早起,是不是又在被窝里睡懒觉呢?” “哎呀,我的苏大少爷,你可真是个大早起的鸟儿啊!”刘东齐打了个哈欠,“这都几点了,我正做着美梦呢,你一通电话就把我给吵醒了。” “少废话,我有正事找你呢!”苏寅语气急促,“你那里有没有猪,我要买一头。” “猪?哥们,你搞错了吧,我开的是宠物店,不是养猪扬。” “对了,你买猪干什么?是不是又听了那些乱七八糟的公众号,说猪肉里的瘦肉精太多,激素太多,最好别吃。要吃也要自己养,所以想自己养一头来吃。” “啧啧啧,想想我们苏大少爷的猪窝就要变成真正的猪窝了,还真是期待呀。” “滚!谁说我要养猪了,我是帮别人买的。宠物猪,知道吗,是宠物。” “宠物猪?哈哈,你不会是想买那种小香猪吧?”刘东齐哈哈大笑起来,“那种玩意儿可不便宜,你确定买得起?” “只要你有,老子就买得起。”苏寅没好气地说,“你要是有路子,就赶紧说,别在这儿跟我打岔!” “哎呀,我的好兄弟,别着急嘛!”刘东齐故意拖长了声音,“我这可是做宠物生意的,宠物猪这种热门货,我能没有路子吗?不过,你得先告诉我,程小哥要什么样的宠物猪?是那种迷你型的,还是稍微大一点的?” “这个,要迷你型的吧。”苏寅也没有详细询问程小哥的需求,只听说他要买宠物猪,哪里知道宠物猪还有多种选择。 “对了。”苏寅又想起一事,“你可别给我买那种越养越大的猪啊,到时候人家养成了大肥猪,非找我麻烦不可。” 这种事情他在新闻里见过,本来买的时候是一头小巧可爱的猪仔,结果越养越大,变成一头大肥猪。 那哪里是宠物猪呀,根本就是普通的猪嘛。 这种事必须杜绝,不然吃了这个亏,他那个大客户可就要跑了。 “放心。做宠物生意,我可是专业的。虽然我不做宠物猪的生意,但也有渠道弄到宠物猪,保证正宗,你放一百个心吧。” “这才像话嘛。”苏寅给他发了个红包,就当是定金。 刘东齐收到红包后,笑得合不拢嘴:“好嘞,我这就去问,一会儿给你回信儿。” “快点啊,我可等着呢!”苏寅催促道,然后挂断了电话。 放下手机,苏寅松了口气,心里想着: “刘东齐,平时挺不正经的,关键时刻还挺靠谱。” “希望今天他能帮我把事情办好,就可以给程小哥送去了。” “对了,我还要给他买自行车。赶紧走!” 第48章 你该不会是来找小郎君的吧 西市的喧嚣在这一刻仿佛被按下了慢放键,热闹了一天的街市渐渐安静下来。 商贩们开始收摊,准备结束一天的忙碌。 远处,暮鼓的声音开始隐隐传来。 那鼓声低沉而有力,催促着人们赶紧回家,不然就要挨武侯的鞭子了。 但也有人没有回家,反而向西市的深处走去。 吴平就是其中一人,他带着杨师道,还有他手下的两个探子,往小郎君所在的巷子走去。 远处也能看到小巷,而淡淡的雾气也开始升起。 吴平有点担心,杨师道逼着他带路,一定要找到小郎君。 在这种情况下,会不会就让他们得逞了? 他真不想让这伙人买到小郎君的神奇商品,希望小郎君有办法阻止这些心术不正的人吧。 “就在前面的小巷里是吧?赶紧走。” 杨师道拉着吴平找小巷子赶去,没曾想旁边的岔道里冒出一人,差点和他撞了个满怀。 “你谁呀?莽莽撞撞的,也不怕撞到人……房……房相” 杨师道正要教训这个莽撞的人,却发现此人竟是房玄龄。 这就尴尬了,他本想拉着吴平偷偷来找卖神奇货品的小郎君,独占这个好处,没想到竟然碰到熟人。 房玄龄也很尴尬,他的目的也一样,来找小郎君的。 见到程处默再次去找小郎君,还真的找到了,他的心思就活络起来。 看来见小郎君的缘分不是一直不变的,这缘分时灵时不灵啊。 我上次没有遇到小郎君,这次说不定能遇上呢。 反正试一试又不吃亏,他干脆独自一人来试试。 就这样猛的碰到朝里的同僚,还真有点尴尬,不好解释呀。 杨师道的脸色微微一变,尴尬地笑了笑,连忙拱手行礼: “房相,真是巧了,您怎么也在这儿?” 房玄龄也微微一愣,随即恢复了从容,拱手回礼道: “杨公,真是意外。我来西市买些东西,没想到才走了一下天色就晚了。” 杨师道心中暗道:“这房玄龄肯定没说真话,这个时候来到这个地方,明明也是来找小郎君的,却偏要找个理由。” “看来这小郎君的事知道的人不止这吴平啊,我得赶紧了。” 但他脸上却不敢露出半分,反而笑道: “房相真是闲情逸致,这西市的热闹,也只有您这样的人才能享受得如此从容。我也是刚办完事,正准备回去呢。” 房玄龄微微一笑:“杨公,这天色已晚,武侯的暮鼓都响了,您还是早点回去吧。咱们都是朝里的官员,天黑了还在外面走,会被言官参一本的。” 杨师道知道房玄龄是在暗示他别再往前走了,赶紧回去。 但他却不想放弃这次机会,于是故意叹了口气,说道:“哎,房相说得是。我这还有个朋友,他有些事情没办完,我陪他一下,一会儿就回。” 房玄龄微微一笑:“朋友的事啊?是该尽点心。对了,你往哪边走?” 杨师道无语,他总不能说往小巷子里走吧,那里是死路,哪有人啊? 无奈之下,他只能指了指房玄龄来时的路口。 同时他还没忘了问一句:“房相要往哪去?” 房玄龄也只得指了指杨师道来时的路,说道:“既然如此,那杨公就多加小心。我先回去了。” 杨师道连忙拱手道:“房相慢走。” 两人拱手作别,装模作样地向不同的路口走去。 就在两人瞎扯的时候,程处默出现了,看都没看两人,眼睛直盯着小巷口,一溜烟就跑进去了。 雾气越来越浓,已看不清十步外的人影。 杨师道一行人又偷偷地折返回来。 眼看四下无人,杨师道带着吴平和手下那两个探子,走进了小巷。 巷子里的雾气比刚才更浓了,仿佛给整个地方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他们沿着巷子一路走过去,仔细寻找着小郎君的踪迹,但一路上却连个人影都没看到。 杨师道越走越着急,忍不住回头问吴平:“吴平,你确定小郎君就是在这条巷子里?” 吴平连忙点头:“小人确定啊, 我就是在这里见到他的。不过,这小郎君行事有些古怪,说不定他已经收摊走了。” 杨师道一听,气得直跺脚:“我不信,你每次来都能见到小郎君,我来就见不到?别给我耍心眼啊。” “我没有耍心眼,就在这里,你这两个探子可是亲眼看着我进来的。我有没有骗你,一问便知。” 两个探子见杨师道看着自己,便点点头,证实吴平说的是对的。 “再找找。” 杨师道不甘心,带着几个人在巷子里找来找去。 这巷子又不大,一个货摊应该很容易看见的,但就是没有。 杨师道不信邪,命令手下把墙角都搜个遍,说不定能找到暗门。 吴平给他们翻了个白眼:“都说没有暗门了,还偏不信。得,你们找去吧,小爷我坐着休息一下。” 没过多久,两个探子一声叫喊:“谁?什么人躲在那里?” 杨师道闻声赶去,就见两个探子从墙角里揪出一个人来。 “房……房相,怎么是你?” 房玄龄好生尴尬,他和杨师道告辞后,没走两步就返回来了,钻进巷子里寻找起小郎君来。 但找来找去,也没有找到小郎君和他的货摊。 他正感叹着自己没有这个缘分,都听到了外面有人进来的动静,躲到一边一看,进来的人竟然是杨师道。 要是两人在这里见面,就没法解释了。 房玄龄不得不找个墙角躲了起来,希望杨师道找不到小郎君,自行离去。 但没想到杨师道不找到小郎君,誓不罢休,派人四下搜索,把他给揪出来了。 这下子,两个人四目相对,周围的气氛尴尬得能滴出水来。 杨师道后悔了,早知道就不派人搜索了。 这回好了,小郎君没找到,把房玄龄找出来了。 他自然明白房玄龄为何躲在角落里。 但现在明白也晚了,不得不面对又一次尴尬的碰面。 第49章 程处默能见老夫不能见? 杨师道马上醒悟过来,连忙附和道:“对对对,雾气太大了,看不清路啊,走着走着,竟然走到死路上来了。” “对啊,太巧了,你我今天真是有缘,走着走着,又走到一块来了。” “是啊,太巧了。哈哈哈哈……” 两人笑了起来,试图缓解这尴尬的气氛。 但傻子都能听出来,这跛脚的理由,鬼都不信。 所以只能靠笑声来化解尴尬了。 但这时,吴平却不合时宜地问道:“这位老丈为什么躲在墙角里?” 房玄龄穿着便服,吴平并不知道他也是个大官,而且他还是个孩子,口无遮拦,想到就问了。 这下就更尴尬了,房玄龄恨不得有个地缝让他钻进去躲躲。 本想躲着杨师道这些人,没想到竟然被人给揪出来了,这可怎么回答呀? 房玄龄憋了半天,最后憋出一句话:“老夫……是在小解。” 躲在墙角里撒泡尿,虽然尴尬了一点,但可以理解,总比直接说出真实原因要好一点。 杨师道也尴尬地附和了一句:“是啊,人有三急嘛。” 这话说得都没法接了。 两人沉默了许久,杨师道终于忍不住说道:“房相,时候不早了,在下就告辞了。” “哦哦,慢走,老夫也要回了。” 杨师道带着吴平和两个探子走出了小巷,他终于承认今天没辙了。 接二连三出状况,老是碰到房玄龄这个老匹夫,打乱了他的计划,今天看来是没戏了。 先回去吧,明天再来。 再说回程处默,他今天来晚了一点,听到暮鼓响起后,就一个劲地往里冲。 雾气朦胧中有几个人影,他也没看清是谁,当然也没关心,就一口气冲进了小巷里。 小巷里,苏寅正在等着,想着程小哥今天会不会来,程处默就出现了。 “小郎君。” “程小哥,你来的正好,我帮你买到宠物猪了。” “真的?太好了,在哪?” 苏寅回头一指:“就在那辆自行车上,你连车一起带走吧。” 程处默兴冲冲地过去一看,一辆银光闪闪的崭新自行车就立在一旁,车尾绑着一个铁笼子,笼子里是一头粉嘟嘟的小猪。 这是一头小香猪,个头小小的,大概只有普通猫那么大,圆滚滚的身体蜷缩在笼子里,看起来就像一个粉嘟嘟的小肉球。 它是淡淡的粉色,头尾都有黑白花,皮肤光滑细腻,摸起来软软的。小香猪的耳朵小小的,微微耷拉着,眼睛圆溜溜的,着透一股机灵劲儿。 最让程处默惊讶的是,它身上竟然一点臭味都没有。 程处默蹲在笼子前,好奇地打量着这头小猪。 小猪也似乎察觉到了他的目光,抬起头,用那双圆溜溜的眼睛看着他,眼神中带着一丝警惕,却又忍不住好奇地凑过来,用鼻子轻轻拱了拱笼子的栏杆,仿佛在试探他。 “嘿,这小家伙可真可爱。” 程处默忍不住轻声说道,伸手隔着笼子摸了摸小香猪的脑袋。 小猪被他摸得舒服,发出了一声轻柔的哼哼声,像是在回应他。 程处默十分满意,这头猪和大唐的不一样,一点也不臭,肯定是仙猪无疑了。 这回他可以向陛下交差了。 “小郎君,这头猪和这辆自行车要多少钱?” 苏寅道:“宠物猪贵一点,6000块钱,自行车只要1000块钱,总共7000。” 程处默还以为仙猪会贵得离谱呢,没想到才这么点钱。 7000文钱,不就是7贯嘛,对他这个贵族子弟来说不算什么,更何况陛下还给了他不少金子。 他干脆直接拿出一块金锭,递给苏寅:“小郎君,一块金子够了吧。” 苏寅以为他要拿出几千枚铜钱,数钱都要数上半天呢,没想到人家拿出来的竟是一块金子。 金子呀。 现在金价可高了,这块金子能值不少钱。 苏寅看着程处默手中的金锭,心中不禁有些发懵。 “程小哥,这金子实在太多了。” 程处默却摆了摆手,说道:“别客气了,就当是我对这小猪的喜爱吧。再说,我也不差这点钱。你就收下吧。” 他说的没错,他确实不差这点钱,李世民给他的可不止一锭金子,他可以说是赚大发了。 怕小郎君不收,程处默干脆把金子扔在货摊,骑上自行车,一溜烟跑了。 苏寅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感叹道: “没想到还没想到,这么健硕的一个小伙子,竟然喜欢养粉嘟嘟的宠物猪。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啊。” 程处默踩着自行车出了小巷,雾气中看到前面有一老者在缓缓前行。 仙猪到手,他的心情没有那么急迫了,看着这老者有点眼熟,便在他面前停了下车。 “咦,原来是房相,你在这里做什么?” “啊,程处默,知节家的大郎。” 这几天在御书房里见过几次,房玄龄一眼就认出来了。 “是我,房相这是?” 连续几次被人撞见,房玄龄干脆不装了,大大方方地说道: “我就是来这里转转,看看能不能遇上小郎君,好买点东西。” “哦,这样啊。我刚从小郎君那里过来,他还在那里,房相你只管去,我先告辞了。” 说完,程处默蹬着车,一溜烟就跑没影了。 小郎君就在巷子里? 房玄龄回头看看,这个程处默怎么这么好命啊,他去就能见到小郎君,我去却只能跟杨师道玩躲猫猫,太不公平了。 看着那雾气弥漫的小巷子,房玄龄犹豫再三。 程处默都说了小郎君就在里面,而他现在就在小巷子前,要不要再进去一次,碰碰运气? 最后,房玄龄一拍大腿。 罢了,再进去一次。 如果再见不着小郎君,那他就承认他没有这个仙缘了。 房玄龄再次迈步,缓缓走进了雾气弥漫的小巷子里。 前方朦朦胧胧透出一点灯光,他朝着灯光处走去,渐渐的,一辆造型独特的车子的轮廓慢慢浮现。 第50章 房玄龄买笔 这个货摊的摆设与众不同,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它并不是像其他摊位那样简单地摆在地上,而是安置在一辆造型独特的车子上。 这辆车通身都是用铁打造的,车身被涂成了红色,仿佛是一件艺术品。 货摊上挂着一盏灯,这盏灯的形状十分奇特。 它并不大,房玄龄怎么看都不像是能放下一根蜡烛的灯笼。 也不知道灯里面点的是哪一种烛火。 而令人惊叹的是,这盏小小的灯却散发着无比明亮的光芒。 房玄龄心中不禁暗想:“这盏灯,绝非凡品。” 再看货摊上,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商品,每一件都显得精致而独特。 房玄龄的目光在这些商品上扫过,不禁微微一愣。 他认出了其中不少东西,这些正是长乐公主和程处默之前买回去的那些神奇物品。 房玄龄正看着货摊上的商品,苏寅见有客人来了,过来打招呼。 “这位老先生,来看看有没有喜欢的东西。” 房玄龄抬头一看,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小郎君了,果然是一表人才。 他赶紧施了一礼:“小郎君,老夫有礼了。” 苏寅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标准的行礼,就像电视里举行祭祀大典时,那些穿着华丽服饰的儒士一般。 没想到啊,这些coser竟然还有老人家,而且举止做派还如此标准,简直挑不出一点毛病来。 他赶紧也学着对方的样子还礼:“老丈客气,小子有礼了。” 见到了小郎君,房玄龄心中高兴,他也有仙缘了。 赶紧买上一些好东西,带回去,让大家都瞧瞧。 于是在苏寅的热情介绍下,他也挑了一些东西。 两套胭脂水粉,带回去给自家夫人和女儿。 打火机要一个,这个是男人都喜欢,把玩一下感觉特别上瘾。 刀具嘛,他一个文士不是特别上瘾,但也可以买一把收藏。 不过遗憾的是,他最喜欢的文房四宝,这里一样都没有。 他来之前还幻想着,如果能够买到仙境的仙墨仙纸,用来写诗作画,那是何等的雅致。 可惜小郎君的货摊上没有。 不死心的他又问了一句:“小郎君,你这里没有笔墨纸砚吗?” 苏寅答道:“那个啊,不好意思,我这个小货摊没有,你可以文具店找找。” “哦。”房玄龄应了一声,文具店他听懂了,就是卖文房四宝的店铺嘛。 只是…… 他看了看四周,雾蒙蒙的,看不出多远。 他不敢到处乱走,去找那个什么文具店。 万一迷路了,错过了回去的时机,搞不好就像烂柯棋局里的樵夫一样,再回去已是百年后。 那可就欲哭无泪了。 他叹息一声:“唉,可惜了,我只是想找一些纸笔,方便记些东西罢了。” 苏寅看到房玄龄一脸遗憾的样子,连忙说道:“老人家,您别叹气啊!我刚好有一套新买的笔记本,要是您需要,我可以转让给您。” 说起来也巧,苏寅今天在公司想领了一套办公用品,里面的笔记本特别大,拿起来都费劲,更别提放进口袋里了。 他觉得那种大笔记本太不方便了,尤其是像他整天要开会记东西的人,感觉很不爽。 所以他干脆去文具店买了一本小小的硬皮本,正好可以放进西装口袋里,随时随地都能拿出来记事。 房玄龄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好奇:“笔记本?那是什么东西?” 苏寅笑了笑,在自己的袋子里找了找,掏出一本小小的硬皮本,递给房玄龄: “你看,就是这种笔记本,小巧方便,正好可以放进口袋里,随时随地都能拿出来记东西。” 房玄龄接过笔记本,仔细端详起来。 这本笔记本的封面是深棕色的硬皮,质感很好,摸起来很舒服。 他翻开笔记本,看到里面是一张张整齐的白纸,纸张挺硬的,上面还印着淡淡的横线,看起来非常精致。 房玄龄是经常用纸的人,一看就知道这个笔记本的用纸十分精致。 大唐的纸都是麻纸或桑皮纸,颜色偏黄,远没有这种纸这么白,也不够细腻。 在他手上笔记本的纸,摸上去十分光滑,看上去赏心悦目,想来用来写字定是极好的。 而最棒的地方在于,这些只被装订成一本小小的册子,方便携带。 房玄龄觉得能做出这种东西的人实在是绝了,不愧是仙境里的东西。 只不过,笔记本也太小了,这巴掌大的纸,能写几个字。 房玄龄暗自考虑了一下,以他的书法造诣,把字尽量写小,一页纸也写不了几个字吧。 他有心提问,但又怕言多有失,显得自己一点见识都没有,被小郎君看出他不是仙境里的人。 斟酌了几下,他谨慎地开口道:“小郎君,有没有合适的笔?” 他觉得,要想在这么小的纸张上写字,所用的笔一定也是极小的。 仙境里必然有这样的笔。 果然,苏寅答道:“有有有,你不说我都忘了。” 说着又掏出一只水性笔给了房玄龄。 房玄龄接过水性笔,仔细端详起来。 这支笔的外观和他平时用的毛笔完全不同,十分独特,最重要的是,他没找到笔尖在哪里。 有一头貌似笔尖的地方,没有柔软的毛,反倒是硬邦邦的。 而尖头处像是被人削了一刀,露出一个圆孔来。 这是做什么用的? 苏寅见他不会用,笑着说道:“老丈是用惯了那种带笔帽的笔吧,这个是这样用的。” 说着他演示了一下,按了一下另一头的一个凸起物,便有一个尖头从圆孔中冒出,这就是笔尖。 再按一下,笔尖就缩回去了。 设计之巧妙,让房玄龄惊叹不已。 但房玄龄看着这个冒出来的笔尖,仍是十分不解。 这个笔尖还是硬邦邦的,这怎么用啊? 能蘸墨吗? 能写字吗? 第51章 试试仙境的笔 按照他的习惯,自然是先磨好墨,再将笔浸入墨汁,蘸上点墨水,才能写字。 可这个硬邦邦的笔尖,能蘸墨? 但他也不敢多问,再问就要穿帮了。 你想想看,一个饱学诗书,满腹经纶的老丈,连一支笔都不会用,这说得过去吗? 房玄龄不敢再问了,赶紧把笔记本收起来。 说来这笔记本还怪好用的,这支小小的笔正好可以夹在笔记本里,十分方便。 房玄龄掏出铜钱付了账,便向苏寅告辞离去了。 出了小巷子,雾气渐渐淡去。 房玄龄往前走了两个路口,就看到了在此等候的扈从。 至此他终于放心了,没有过去几百年,甚好甚好。 而杨师道一行人早已离开小巷很远了,他们一路行着,见到了候在路边的马车。 杨师道打算将吴平带回府去,明天再让他带路,再试一次。 这时,后面传来清脆的铃声。 程处默骑着自行车,一路打着铃,欢快地飞奔而来。 远远看到杨师道一行人,他认出了这是朝中的大员,停下车来打个招呼。 “杨太常卿,小子有礼了。” “程家大郎啊,有礼了。” “杨太常卿这是去哪啊?这么晚了还没回去?咦,这不是吴平吗?你怎么跟杨太常卿在一起。” 程处默看到了旁边的吴平,好奇地打了个招呼。 杨师道暗道不好,这穷小子居然跟程处默认识。 要是被程处默知道他胁迫一个百姓,对外宣扬出去,他的脸往哪搁呀。 吴平也看出来了,这个大官对程大哥有所忌惮,他哪里会放过这个机会,马上上前一步说道。 “程大哥,你也知道,我经常在西市混,对这一带很熟。” “这位老爷不认得路,向我问路,我便带他走上一程。” “老爷,你现在已经找到自己的马车了,那我就先回了?” 杨师道也不好说些什么,这种情况下,他没办法把吴平带回去了,只能客气地道了声谢。 吴平的自行车也带过来了,就在马车旁边。 他上前骑上自己的自行车,跟程处默说了一声:“程大哥,要不要比比谁的车更快。” 程处默眼睛一亮:“好啊,比就比,谁怕谁。来!” 两个人踩着自行车,你追我赶,一下子就没影了。 杨师道叹了口气,又别无他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吴平离开。 探子看出了杨师道的心思,讨好地说道: “杨太常卿勿虑,我们知道那个穷小子的家在哪,回头再把他抓回来就是了。” 啪…… 探子挨了杨师道一个巴掌。 “你懂个屁。那个穷小子和程家大郎的关系这么好,他只要出了点事,肯定瞒不住人,那我的麻烦就大了。” “啊,那,就这么算了。” “不,不能就这么算了。你们继续给我盯着,我相信,那个小巷子里肯定有暗门,想办法给我找出来。” “是,杨太常卿。” 房玄龄回到家,连晚饭都没顾得吃,就一头钻进书房,研究那只从小郎君那里买到的笔。 夫人跑过来埋怨:“什么事这么急,连饭都顾不上吃了?” “嘿嘿,夫人,我刚买到一只奇特的笔,还有一本笔记本,要好好琢磨一下这玩意儿怎么用,完事了我再吃。” 夫人听不懂他说的什么笔记本,但知道不是什么朝廷大事,就不客气地骂道: “不是什么大事,有必要这么急吗?赶紧给我吃饭去。” 房玄龄见夫人一定要赶他去吃饭,马上拿出来他从小郎君那里买的胭脂水粉。 “夫人,这是给你的。” “想拿东西贿赂我?贿赂我也不成,你不好好吃饭就……咦,这是?” 夫人惊讶地拿起了一套胭脂水粉。 “口红、指甲油。” 自从长乐公主从小郎君那里买了一批胭脂水粉,这东西多了起来,慢慢就在长安的贵妇圈里传开了。 大家都知道长孙皇后手上有一种独特的胭脂水粉,远胜于平常所用的。 用了之后让女人更加光彩夺目,吸引无数人的目光。 房夫人在长孙无忌的夫人那里见过这种胭脂水粉,那是皇后赏赐的,故而认得。 看到她梦寐以求的东西就这样出现在眼前,房夫人欢喜地尖叫一声,一把抓起这胭脂水粉就不放手了。 “你从哪弄来这东西的?” “嘿嘿,这是我从小郎君那里买来的。你的女儿一人一套,拿去用吧。” 房夫人欢喜地应了一声,再也顾不上房玄龄吃不吃饭的事了,拿着胭脂水粉离开了。 总算是清静了,房玄龄终于可以把注意力放在这只奇特的笔上面了。 “这笔尖这么硬,能把墨吸上来吗?” 房玄龄吩咐老仆磨墨,准备尝试一下。 墨磨好了,他拿着笔在砚台上上蘸了蘸墨。 看着笔尖上那一丁点墨,他更加疑惑了。 就沾了这么点墨,能写几笔? 不管怎么说,总得试试。 房玄龄没舍得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就拿了一张纸铺开,在上面写字。 这一写才发现,还真能写出字来。 虽然写出来的笔画很细,细得连最小的毛笔都比不上,确实能写出字来。 只是这支笔太短了,他很难握得稳,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的,简直没眼看。 这也难怪,他用毛笔的握笔方式来握这支硬笔,肯定是不好使的。 就算他是大唐第一文臣,书法堪称一流的人物,写出来的字也不堪入目,连蒙童都不如。 房玄龄看着刚刚写出来的直皱眉头。 他不服气地又写了几个,仍是一样丑陋。 “唉,这笔不大好用啊。” 但转念一想,仙境里既然用这样的笔,这笔自然是好用的,一定是自己还不熟练。 他耐心地一笔一画慢慢写,一口气写了几十个字,感觉稍微好了一点,不过比起自己平时的书法水平能有很大差距。 房玄龄放下笔,正打算歇一歇,忽然发现一个问题。 他一口气写了这么多字,还没有再次蘸过墨呢。 第52章 骑车赶早朝 房玄龄看了看小小的笔尖,又看看砚台上的墨汁,感觉墨汁也没少多少呀。 有没有可能,自己蘸墨就是多此一举,人家这支笔根本不用蘸墨。 房玄龄越想越觉得有可能。 他继续写,直到写满这张纸。 “此物竟能吐墨不绝?” “哈哈哈哈,真是一支不用蘸墨,写都写不完的笔。” “只不过无锋无骨,何以称书法?” 遗憾了一阵子后,房玄龄又自言自语道: “这笔用来练字固然不行,但日常记事倒是挺方便的。” “对了,和这个笔记本简直是绝配啊。” 想想着,拿着个小本本和一支不用蘸墨的笔,随时随地都可以记事,这才是这笔的用法吧。 房玄龄高兴地翻开笔记本,看着上面一道道横线。 “还画了线,这样写字就方便了。” “只不过这线是横的,那不行啊。” 房玄龄也曾在自热米饭上见过仙境的字,也琢磨出了其中的规律,知道仙境的字和大唐的不一样,人家是横着写的,而且要从左往右读。 所以这笔记本这样画线没有问题。 但这不符合大唐的书写习惯啊。 大唐得竖着写,从右到左。 这就对不上了。 不过房玄龄有办法,他把笔记本转了个个,横线不就成了竖线了吗? 他试着写了几行字,拿着端详了一会儿,感觉还不错。 房玄龄心情大好,拿着笔记本翻了起来,发现前面的扉页上竟然还有些文字,记载是似乎是仙境的一些常识,便如获至宝地读了起来。 仙境的字有点难认,像是狂草变成了正楷,字划少了许多。 但他识字多,书法造诣也不错,猜也能猜到不少。 看了一阵子,房玄龄发现字可以猜个八九不离十,但就算每个字都认得,他也不明白其中的意思。 像什么公里什么米,什么公斤什么克,完全搞不懂什么意思啊。 至于后面二十四节气表他倒是看得懂,和大唐的没什么两样,这才让他有了一点继续看下去的底气。 再翻一页,握笔的正确姿势。 房玄龄大喜,原来有用这种笔写字的正确握笔姿势,图文并茂,很好懂。 这种笔的握法类似握筷子,与毛笔的握法中掌心需虚的要求大相径庭,难怪自己写不好,原来握法不对。 房玄龄照着图上的姿势重新握好笔,又写了一个字。 这次他发现写出来的字不再是歪歪扭扭的了。 他兴奋地开始练起字来,越写越熟练,渐渐地还练出了笔锋来,有了几分书法的样子。 就这样,一直练到很晚,他才疲倦地放下笔,发现已是饥肠辘辘。 吩咐老仆拿来饭菜,吃饱后就上床睡了,明早还要上朝呢。 天还未亮,长安城还笼罩在一片朦胧的夜色之中,但城中的街道已经开始热闹起来。 这是大唐官员们赶早朝的时刻,尽管夜色深沉,但他们的身影却如同星星点点的光芒,点缀在这寂静的清晨。 街道上,有坐着马车的,马车的车轮在石板路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打破了清晨的宁静。 也有骑马的,马蹄声“得得”作响,仿佛在催促着黎明的到来。 坐轿子的平稳又舒适,虽然速度慢了点,但可以在轿中小睡片刻,养养神。 当然,也有步行的官员,他们手持灯笼,灯笼的光芒在黑暗中闪烁,照亮了他们前行的道路。 而今天,就在这个赶早朝的大军中,出现了一个异类。 那是一辆自行车,它在长安的大街上飞驰而过。 自行车的车头支着一根竹竿,竹竿上挑着一个灯笼,照亮了车前的道路。 车上坐着一个魁梧的汉子,身材高大,官袍随风扬起,猎猎作响。 他双手紧握车把,双脚有力地蹬着踏板,很是兴奋。 没错,这人就是程 咬金。 程处默刚把这辆自行车拿回家,就被程咬金霸占了,说是要给尉迟老黑这个土包子开开眼。 程处默哪里敢说个不字,所以骑车的就是程咬金了。 至于程处默,骑着马远远地跟在后面。 不是他不想跟上,只是长安大街上不能策马奔跑,不然会惊动城卫军的,人家还认为出了什么大事呢。 他的马慢慢地走在大街上,哪里赶得上飞驰的自行车。 自行车为何能飞驰? 因为人家不会发出巨大的声响,自然是愿意骑多快骑多快了。 奇特的自行车引起了路上无数官员的注意,大家纷纷侧目,议论纷纷。 一位官员正骑马前行,看到自行车从身边飞驰而过,他忍不住勒住缰绳,目送着那道身影远去,口中喃喃自语:“这是什么怪东西?怎么跑得比马还快?” 另一位坐在轿子里的官员透过轿帘,看到一道影子一闪而过,忙掀开帘子。 那影子早已远去,天太黑了,已看不真切。 他揉了揉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 “这……这是什么玩意儿?怎么像是在地上飞一样?” 他的仆从也瞪大了眼睛,一脸懵懂地说道:“大人,这东西好像是在地上跑的,可怎么会有轮子呢?” “有轮子?那就是车了。” “但它只有两个轮子。” “两个轮子也是车啊,马车呗。” “不是,老爷,那车没马,只有一个人坐在上面。” “啊。”那官员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两个轮子的车,还没有马,它是怎么立得住的。 虽然吴平已经骑着自行车在街上飞奔一天了,但他去的地方都是平头百姓,这些官老爷都还没有见过呢,自然是一个个懵得不行了。 程咬金享受着众官员诧异的目光,爽得不行,这时他看到了前方的一个人,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尉迟恭骑马走在长安的大街上,忽然叫到了熟悉的声音。 “大老黑,你可真慢啊。” “程胖子!” 尉迟恭刚一回头,就见程咬金一下子就到了他身侧。 “大老黑,我先行一步了,哈哈哈哈……” 话音未落,就一阵风地越过了他。 第53章 我追 这车很薄,像是一辆马车车厢给压扁了,扁到两个车轮不得不一前一后排在一起。 对吧,扁成这样,车厢也没了。 就这样,这车竟然不倒,稳稳地在路上跑,还跑得飞快。 程咬金就这么坐在没有车厢的车上,袍子随风飘扬。 这货还嫌不够拉风,竟然还加了一件披风,把这车坐出了骑马的威风劲。 尉迟恭喊道:“程胖子,你这是什么车?” “哈哈,这是自行车,没见过吧。” 自行车?又是一个没见过的新鲜玩意儿。 上次程咬金弄了个打火机,让他羡慕得要死,现在又弄了一辆奇怪的车,搞得他心痒痒的。 尉迟恭有心追上去问问,好好看看这辆自行车,但他跑不快。 不是因为马追不上那辆车,如果在城外,他随随便便就可以策马赶上这车。 但在城里,还是在赶早朝的时候,天都没亮,没有紧急军情,他敢策马狂奔,言官告状的奏折马上就能堆满李世民的案头。 没奈何,尉迟恭只得催着马不紧不慢地走着,眼睁睁地看着程咬金离自己越来越远。 尉迟恭第一次觉得骑马这么慢。 眼看到程咬金的背影就要消失在眼前,他急了,竟然跳下马来,撒腿直追。 朝廷法度规定长安街上不得策马狂奔,没说不能跑吧。 他也算是一员猛将,跑起来比马慢慢走快多了。 程处默在后面远远看到这一幕,叫了一声高招,尉迟伯伯这一手可以啊,虽然追上自行车还有点难,但想必不会落下太远,毕竟这里离皇城已经不远了,一会儿就到了。 不过他就不学了,虽然跑两步不算什么,但他背上背着从小郎君那里买回来的仙猪呢,也不能给颠坏了,慢就慢点吧。 于是皇城前的这一段大街就出现这样的一个奇观,一个武将坐在一辆古怪的车上飞驰,后面一个武将撒腿狂追,引到路上的官员惊讶地侧目观看。 “这谁啊?” “卢国公和鄂国公。” “他俩这是在玩哪一出啊?” “卢国公坐着一辆古怪的车,鄂国公该是掉下来了,正追着车呢。” “胡扯,你看看那辆车那么瘦,能坐得了两个人吗?” 官员们只是说说闲话,这毕竟不关他们的事,但武侯们就为难了。 卢国公的车这么快,这算不算违规了? 马车要开这么快的吧,肯定是违规了。 可那样其实算是纵马狂奔,而人家的车上又没有马,这怎么算? 至于后面狂奔的鄂国公,他们就更管不着了。 没说大街不让跑啊。 只是跑着赶早朝也算是奇观了。 武侯们面面相觑,干脆就当没看见,反正想管也管不了。 程咬金一路猛踩,自行车踩得飞快,很快就到了皇宫门口。 上朝的官员如果有交通工具,一般都不能带入皇宫。 坐轿子的,轿夫会把轿子抬到一旁等候。 骑马来的,可以将马交到宫口处,自有宫中的人帮忙看管马匹,把马照顾得好好的。 程咬金下了车,把车推到宫中的管事面前。 管事一脸懵,见过把马给他看管的,没见过推车过来给他的。 人家的马车都有马车夫,车夫自会在宫外找地方看管。 一般就是骑马来的官员,没人看马,才把马交给他的。 这位把一辆车交给他,这可是破天荒头一遭啊。 但人家来都来了,他也不能不接啊。 管事笨拙地接过自行车,不知道手该搭在哪,这么奇怪的车他也是第一次见啊。 他学着程咬金刚才的样子,想推车,但一时没有掌握好重心,车子竟然往另一边倒去,吓得他哇哇叫。 程咬金眼疾手快,一把把他拉住。 “你小心一点,我这车很贵的,摔坏了你赔得起嘛。” “是是,卢国公,在下一定小心。” 管事定下心神,小心地推车,慢慢掌握了,感觉还挺好推的,不费什么力,比一般的推车好推多了。 他刚要把车停到马厩边,就见尉迟恭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 “等等,先别推走,让我看看。” 程咬金露出一脸鄙视的神情道。 “大老黑,别跟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似的。” “不就是一辆车吗,急啥?先上朝,上完朝再看不迟。” 尉迟恭对他的嘲笑理都不理,都已经习惯了,脸不红皮不躁地说道: “上朝?现在还早着呢。你个程胖子骑一辆破车骑得这么快,害得我在后面追的鞋都要破了。” “你看现在的时辰,还早着呢,大把人还没到,急什么,我先看看这车。” “说什么呢?破车?那你别看了。” “行行行,那我说错了,好车,好车行了吧。赶紧给我看看。” 程咬金呵呵呵笑着,没再阻拦,管事也没敢拦着,赶紧把车给了尉迟恭。 尉迟恭扶着自行车,东摸摸西摸摸,这敲敲那敲敲,羡慕得不行。 “原来这车是铁打的,难怪这么单薄的身子被你这个程胖子坐上去都没有压弯。” “什么铁打的?这是精钢打造知道吗?哎,说谁胖呢?你一个大老黑也瘦不到哪去。” 两人在那里吵吵嚷嚷地把玩着自行车,冷不丁后面一个声音传来。 “卢国公,你不像话了,坐着一辆车在大街上狂奔,违反朝廷法纪,我一定要参你一本。” 程咬金回头一看,魏徵。 那就难怪了,他这个混世魔王一般人管不了,也懒得管了,能出声管他的也只有这个魏徵了。 魏徵这个人,怼天怼地怼空气,只要看不顺眼,谁都敢怼,连李世民都不例外。 不过魏徵怼人都是有原因的,一定是有人做的事违反了他的原则。 简单的说,魏徵是讲道理的,他怼人一定是在跟你讲道理。 不过一般人讲道理还真讲不过他,这人博古通今,引经据典,句句都说在理上,经常对着别人哑口无言。 不过程咬金不怕他。 因为程咬金歪理多。 第54章 上朝炫一炫 “魏公,我又没做错什么事,你参我做什么?” “你还说没做错事?你这辆什么车,在大街上跑得这么快,就是违反了朝廷的法纪。” 程咬金摆出一脸无辜的样子。 “朝廷的法纪说的是没有紧急军情,马和马车不可快跑,撞到行人。” “你看我这车,它也没有马呀。” 魏徵指着那辆自行车问道:“你这车没有马,它是怎么跑起来的?” “我坐在车上用脚踩的。” 魏徵虽然惊讶于这辆车用车马,用脚踩就能行走,但也能理解。 毕竟人力驱使车辆行走也是常事,只不过一般都是拉车或者推车,用脚踩的车还是头一次见。 这只能说明这车设计巧妙。 但这车跑得太快了,那就有点不妙了。 朝廷的法纪无法未卜先知,对这种第一次出现的新东西无法约束。 魏徵只得跟他讲道理。 “卢国公,虽然朝廷法纪没有明确规定人力驱使的车辆不能跑这么快,但你踩得这么快,和纵马狂奔是一个道理,都是很容易撞到人的。” 没想到程咬金一摊手。 “我力气大,踩得快,这还怪我喽。” “刚才鄂国公跑得也挺快的,都能追着我这车紧紧不放了,你要不要连他也一起参了?就参他一个大街上撒腿狂奔之罪。” 魏徵被他的歪理气得鼻子都歪了。 “你你你……” 但再怎么气也没有办法,人家就钻了这个空子,你能怎么样? 一旁的尉迟恭做出一脸无辜的样子。 “你们说就说,把我扯进来干什么。” “我大清早跑跑步练练体都不行了?” 魏徵气得拂袖而去。 这段小插曲过后,没过多久,早朝就开始了,官员们排着整齐的队列鱼贯入朝。 程处默不够资格入朝,只能抱着他的小猪在外面等,等散朝后和程咬金一起去面圣。 朝堂之上,李世民端坐在龙椅上,目光如炬。 文武百官分列两旁,个个身着官袍,手持笏板,神情肃穆。 随着一声清脆的铜锣声,早朝正式开始。 李世民微微颔首,目光扫过朝堂上的大臣们,沉声说道:“众卿有何事要奏?” 大臣们依次出列,手持笏板,依次上前奏事。 笏板是大臣们在朝堂上议事时的重要工具,它不仅是一种礼仪用品,更有着实际的作用。 笏板通常由竹片或玉石制成,长方形,光滑平整。 大臣们在朝堂上议事时,会将奏事的内容事先记在笏板,以免遗忘。 奏事时,大臣们手持笏板,恭恭敬敬地向李世民汇报情况,时不时看一眼笏板,以确保自己的讲述正确无误,没有遗漏。 奏事的时候还好办,笏板上都记着呢。 但一旦李世民提出了要求,大臣们需要记下来,就麻烦了。 你得把内容写在笏板上啊。怎么写? 你得有笔吧?这个还好办。 但墨水怎么办? 所以在大殿的两侧设有八宝砚,就是供大臣们蘸墨的砚台。 但问题来了,当皇帝对你提出要求的时候,你总不能说: “陛下稍等,待微臣去蘸点墨。” 然后等你去蘸墨回来,皇帝再继续说? 没这种道理。 所以你得努力记住皇帝说的每一个字,等你退下的时候,趁着还没忘记,赶紧去八宝砚那里蘸墨,把事情记在笏板上。 这也太麻烦了,一般人记不了这么多事。 于是就各出奇招了。 有人的笔是事先蘸好墨的,在奏事时要写字,就假装整理笏板姿势,实则用唾沫润笔,便可写字。 也有人备有便携式的砚台,先想办法拖延时间,让旁边的大臣帮蘸墨,再递给他。 还有人干脆用指甲扣,用簪子刻,在笏板上弄出痕迹来,当然仅限于竹子做的笏板,玉笏板就行不通了。 总之,这是每个大臣都避免不了的事情。 长孙无忌、魏徵等人奏事完毕,轮到房玄龄了。 今天,房玄龄显得有点与众不同。 他手持笏板,迈步出列,神情中多了一份得意之色。 这种神情在他的脸上并不常见,但魏徵一眼就看出来了,心里琢磨着,房公到底有什么好事如此得意。 房玄龄奏事时也是看着笏板说的,大家都没有发现异常。 但魏徵离得近,一眼就看出了其中的端倪。 房玄龄虽然拿着笏板,但笏板上还有一张白纸。 不对,是一叠纸,或者说是一本书,一本小小的书。 房玄龄对着那本书滔滔不绝,事无巨细,详细地说明了一番。 说到后面,他居然还翻了一页。 魏徵的心里是震撼的,这东西很好使呀,能写不少字,比笏板好多了。 笏板虽然不算小,但上面写不了几个字。 而这个小本本,上面写满了蝇头大小的字。 房公是怎么做到的?他的书法已经强到了这种地步,可以写这么小的字了吗? 正在感叹的时候,李世民听完汇报,开始布置任务了。 房玄龄从容不迫地拿起笔,在小本本上刷刷刷地写个不停。 魏徵眼睛都瞪圆了,看那房玄龄写得飞快,一大堆字写下来,竟然没见他蘸墨。 这是怎么做到的? 李世民高高在上,自然也发现了异常。 这房玄龄和往常不一样啊,看他写个不停,这不是他的风格呀。 再者说了,写了那么久,他就不用去八宝砚那里蘸蘸墨吗? 再仔细看,他就发现不同了。 房玄龄的笏板上露出了一点黑色,上面似乎有什么东西,他不是在笏板上写字,是在那东西上写字。 李世民又好奇了,忍不住问道: “房爱卿,你这是?” 房玄龄写完最后一个字,抬起头来,不得意地说道: “这是笔记本,记事情很方便的。” “这是从小郎君那里买的。” 这句话,大臣们都没听懂,但李世民秒懂。 房玄龄竟然见到小郎君了?他是怎么做到的? 因为还在早朝,李世民只能压住自己的好奇心,对他说了一句。 “房爱卿,退朝后,你来一下御书房。” “遵命,陛下。” 第55章 大唐唯一的一只仙猪 “房公,你刚才笏板上的东西是?” “房公,你刚才一口气写了这么多字,靠的是不是这个本本?” “房公,你的笔为何不用蘸墨?” 提问题的人太多了,围得里三层外三层。 房玄龄笑容满面,把他的笔记本打开,举高了转上一圈,展示给同僚们观看,迎来一片羡慕之声。 “这字怎么写的这么细呀?” “这是因为笔,人家的笔好知道吗?” “这本书做得好小啊,不知道出自哪个能工巧匠之手。” “这东西确实小巧,随身带着一点都不碍事,比笏板强多了。” “诶,笏板也不能没有,那是朝廷礼仪知道嘛。你不见房公有了这个小本本,一样拿着笏板。” “对对对,房公是吾辈楷模呀。” 房玄龄听着众人的恭维,享受着大臣们羡慕的目光,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如果不是李世民叫他退朝后去御书房,他还想跟同僚们好好联络一下感情。 现在嘛,只能说声抱歉,先去御书房面圣了。 到了御书房,长孙无忌也在了,程咬金去了宫门处,要把程处默带进来。 程处默已经从小郎君那里弄回了仙猪,他们聚在这里就是为了此事。 谁知魏徵也跟了上来,他知道这几个人聚在这里肯定有事。 他也是朝廷重臣啊,深得李世民的信任,有什么事不能让他知道的。 而且他有预感,这件事肯定不是什么不能让他知道的军国大事。 看今天程咬金和房玄龄的表情,大概能猜出一二。 两人手上奇怪的东西肯定有说法,陛下和这几个人都是知道的,只是瞒着众臣。 魏徵也好奇得不得了,硬是挤了进来,死乞白赖地硬要留下来。 李世民也没有办法,想想这事也不必瞒着他,便让魏徵留下了。 在等待程咬金父子期间,房玄龄拿出了他的笔记本和笔。 李世民看得连连称奇,没想到仙境还有这样的好东西,设计简单巧妙,方便实用,搞得他都想仿制一套这样的笔记本了。 只是想了想,笔记本好做,无非就是用几张纸裁小了订成一本小本本。 虽然大唐的纸没有仙境的那么好,但也勉强能用,这个不是问题。 问题是大唐做不出这样的笔,笔尖这么细,还不用蘸墨,能够一直写下去,这恐怕只有仙境才做得到了。 再说到房玄龄是如何见到小郎君的问题,房玄龄把昨天的事说了一遍。 李世民赞道:“原来是因为玄龄锲而不舍,连去了三次才成功啊。” 长孙无忌也道:“古有刘备三顾茅庐,今有房公三访小郎君,这都是美谈啊。” 大家相视一笑,都为房玄龄能见到小郎君而高兴。 这自然是高兴的,李世民和长孙无忌以前都以为自己与仙境无缘,但房玄龄证明了,只要诚心在,就可以进入仙境。 他俩的心思也活络起来,计划着哪天也去碰碰运气。 魏徵在一旁听了个大概,慢慢将事情的缘由串在了一起。 原来西市里出现了一个神秘商人,是一个小郎君,这自行车和笔记本都是从那里来的。 还有传闻宫里流行的一种新奇的胭脂水粉也来自小郎君那里。 再听了房玄龄那个烂柯棋局的理论,魏徵也表示认同,不然无法解释为什么长安城这么多人,只有寥寥数人能见到小郎君。 说白了还是有没有机缘的问题。 几人正议论着此事,程咬金带着程处默进来了,给李世民见礼后,程处默身后的背篓放下来。 “陛下,臣幸不辱命,将仙猪带回来了。” 大家上前观看,只见背篓里是一只粉嫩的小猪,个头比一只狗大不了多少。 李世民欣喜地将小猪从背篓里抱出来,抱在怀里细细端详。 “好,果真是仙猪。这小猪粉粉嫩嫩,身上一点臭味也没有,必是仙猪无疑了。” 长孙无忌也附和道:“凡间的猪腥臭无比,形态丑陋,哪像这只仙猪般粉粉嫩嫩,憨态可掬。陛下,有了这只仙猪,大唐之后有福了。” 魏徵在一旁听得一头雾水,忙问房玄龄怎么回事。 当得知仙境里的人一年要吃七万万头猪,也是吓了一跳。 没想到凡间的贱肉,在仙境里竟然是宝。 不过见到眼前这只仙猪的样子,魏徵也觉得这金子花得值。 只要把这只仙猪养大,让它繁殖后代,日后大唐就有美味的猪肉可吃了,不再是那种腥臭的贱肉了,这可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他举双手赞成。 只是,还有一个问题。 魏徵指着这头仙猪问道:“为何只买了一头仙猪?只有一头,日后如何繁殖后代?” 程处默一愣,傻眼了,他没想到这事。 只顾得求小郎君帮买仙猪了,忘了数量以及公母的问题。 而苏寅不清楚他的真实意图,只当他要买一个宠物猪来玩,自然就只买一只了。 要是知道程处默买猪是为了繁殖用的,肯定会帮他买一公一母两只猪。 现在嘛,大家面对着大唐唯一的仙猪,就只能抓瞎了。 “要不,再求求小郎君,多买一只仙猪。” 程处默有点为难:“小郎君也不是卖猪的,人家的货摊上卖的是日用百货。这头仙猪还是他求朋友帮忙拿到的,能有一只已是天大的福分了。” “说的也是。”房玄龄附和道,“这仙境里的仙猪肯定不会轻易外传,能得到一只已经是大唐的福分了,又岂可强求。” 大家也都点头称是,觉得不可贪心不足,一味索求,惹恼了小郎君,断了仙缘,那才是得不偿失啊。 最后李世民下了定论。 “先这么养着吧,还好这只仙猪是公的,等把它养大了,再找凡间的猪配种,看这仙猪之后是否能摆脱贱肉之名。” “陛下英明,这是最好的办法了。” 只是大唐这只唯一的仙猪要交给谁来养呢? 按理说应该交给司农寺来养,毕竟做这种事他们是专业的。 但李世民就是不放心。 第56章 叫皇后养猪 “观音婢,观音婢。” 长孙皇后和李丽质赶紧起身迎接。 “哦,丽质你也在呀。来来来,给你们看一下好东西。” 说着,他轻轻解开手中的包裹,露出了一只粉嘟嘟的小猪。 这只小猪个头不大,圆滚滚的身体,粉嫩的皮肤,眼睛圆溜溜的,看起来十分可爱。 它在李世民的怀里不安地动了动,发出了一声轻柔的哼哼声。 长孙皇后看到这只小猪,眼中闪过一丝惊讶:“陛下,这是……” 李世民把小猪放在地上,说道: “这是仙猪,我好不容易弄到的,养大了对我大唐大有用处。” “我本想让司农寺好好养着,但又不放心把这只仙猪给别人养,所以就拿来了给你养。” 长孙皇后还没来得及说话,李丽质的眼睛已经亮了起来。 她兴奋地扑了上去,一把抱起小猪,眼睛里满是喜爱:“好可爱的猪猪啊!” 李丽质抱着小猪,轻轻抚摸着它的背,小猪在她的怀里不安地扭动了几下,但很快就被她的温柔安抚了下来。 李丽质抱着小猪,舍不得放手,眼睛里满是喜悦。 “阿爷,这只小猪让我来养,行不行?” 李世民笑道:“你小小年纪还懂得养猪?” “不懂我可以学着养,我会好好对这只小猪的。” 长孙皇后笑道:“好了,丽质,这是你阿爷的大事,还是让阿娘来养好了。你经常来这里跟仙猪玩,也是一样的嘛。” 李丽质想了想:“好吧,那就放在阿娘这里养,我要天天来看它,喂它吃好吃的。” 李世民和长孙皇后相视一笑,默许了宝贝女儿的要求。 “对了,陛下,这仙猪是从哪来的?莫非是……” “嗯,你猜的没错,这是程处默从小郎君那里买来的。” 李丽质正逗着小猪玩,疑惑地抬头问道: “小郎君那里还卖猪?他不是卖胭脂水粉还有一些奇怪的日用品吗?” 李世民苦笑道:“丽质啊,你每次去小郎君那里就顾得买胭脂水粉这些女儿家的东西,你应该跟小郎君讨讨好,求他卖一些特别的东西嘛?” “特别的东西?都有些什么?” “比如这个仙猪,小郎君本来是不做这个生意的,程处默特意去求他,他才托朋友去买了来。” “这样啊,我真不知道小郎君竟然有求必应,还能弄来别的东西,下次我也去求求他看看。” “这就对了嘛,你看人家程处默,每次去小郎君那里都跟人家混吃混喝,还拿了很多好吃的东西回来。” 李世民说着还舔了舔嘴唇,小郎君那里的东西确实是好吃呀。 长孙皇后道:“陛下,丽质一个姑娘家家的,哪能跟程家小子相比。再说了,丽质好歹也是个公主,学人家向小郎君讨要吃食,也不像话呀。” 这话说的也是,李丽质毕竟不像程咬金一家那样厚脸皮,这种事还真做不出来。 就算他李世民有缘得见小郎君,怕也拉不下脸来讨要吃食。 罢了,李世民只好放弃这个念头,以后想尝尝仙境的美食,只能指望程处默了。 因为李世民兴冲冲地抱着仙猪离开,长孙无忌等人便离开了,离开时各怀心思。 魏徵今天大受震慑,他还是第一次知道大唐有人能去到仙境,还把仙境里的东西带回大唐。 别看他平常都板着个脸,保持着高冷的人设,其实他还是很喜欢在人前显摆的,只不过显摆的方式与众不同。 看到房玄龄在众人面前显摆,他也羡慕得不行,说不得要去西市转一转,找一找那个仙境的入口。 长孙无忌也是这样想的,上次陪李世民去西市,都到了仙境门口,却不得其门而入,让他遗憾了很久。 这次见房玄龄进去了,心里更是不服。 房玄龄能进,我不能进? 我比房玄龄差多少? 他肯定也要去一趟西市,再去碰一碰运气的。 至于程咬金就无所谓了,虽然他也很好奇仙境是什么样的,也想去看看,和小郎君套套近乎,多弄些仙境里的好东西回来。 但如果去不了,也没关系,反正他儿子可以去。 他儿子可以去就等于他可以去,一样的。 他现在最紧要的事还是骑着自行车在街上转转。 昨天天太黑了,还有很多达官贵人没有看到他骑车的威风劲了。 得亏李世民得了仙猪,兴冲冲地走了,不然让他看到自己的自行车,说不定这车就不是自己的了。 他跟魏徵不一样,李世民没脸抢魏徵这种臣子的东西。 但对于他们这帮一起打天下的老兄弟,李世民可不会客气。 庆幸啊, 在李世民发现之前,他还可以多玩几天。 但是,当他去找宫中的管事要他的自行车之时,人家都告诉他说鄂国公已经把车拿走了。 “什么?大老黑把车拿走了?”程咬金当扬就发飙了,一把抓住管事的衣领,把人家都提了起来。 “这是我的车,你凭什么给别人?” 管事都吓傻了,一个劲地求饶。 “卢国公恕罪啊。鄂国公说你还有事要面见圣上,一时半会走不了,你托他帮你把车带回家去。” “我见早前鄂国公是和你一起过来的,你还让他把玩你的车。我就以为……” “以为你个头!”程咬金怒不可遏,一把把管事扔在地上,转身就跑。 不知道尉迟恭跑多远了,还能不能追得上。 程处默在一旁捂着嘴偷笑,让你抢我的车,这回你也觉得被人抢的滋味了吧。 程咬金大眼一瞪:“笑什么笑!还不把你的马给我,我去追那个偷车贼。” 程咬金骑上马一路追赶,还没走出这条街,就在街上发现了尉迟恭的身影。 等他追上去一看,差点没笑趴下。 尉迟恭不会骑自行车,正在跟车子较劲呢。 程咬金骑车的时候天还没亮,尉迟恭没看清楚他是怎么骑车的,只知道他坐在车上。 但光是这样,也无法得知如何骑这自行车。 尉迟恭把车推出来,琢磨了半天,也没琢磨出个所以然来。 第57章 这自行车是仙家的法宝吗? 他不服气,坐上车在脚踏上踩来踩去,但没啥卵用。 咦,明明程胖子就是踩在这个东西上的。 为何他可以把车踩得飞快,我却一点也踩不动,还摔下来了? 尉迟恭相当地郁闷。 这车程胖子可以骑,我却不能骑? 尉迟恭不服,在自行车上折腾来折腾去,不知摔了多少次,终于被他发现了自行车的秘密。 这车只要跑起来就不会倒,但只要停下,必倒无疑。 于是他想出一个绝妙的主意。 尉迟恭推着车猛跑几步,然后一跃而上,坐在车座,把住车头,果然可以让车跑起来。 只不过这样跑得不远,要不了多久,车就慢了下来,很快就倒了。 这时他就跳下车,继续推车奔跑,重复这些步骤,乐此不疲。 这么个玩法,自然是快不了,所以程咬金很快就追上他了。 看着尉迟恭像耍猴一样上窜下跳,程咬金笑得直不起腰来。 “大老黑啊大老黑,你真是个土包子。你这么玩,还不如扛着车跑路呢。” 尉迟恭见被程咬金追上了,老脸一红。 他倒不是因为偷车被抓包而脸红,这种事他常干,经常和程咬金打打闹闹的,偷他的东西不算偷。 他脸红的是不会骑车被笑话了。 刚才一路上,不知道有多少路人围观他这个奇葩的骑车方式,他都不脸红。 但程咬金一笑话他,他就不行了,马上气急败坏起来。 “程胖子,你这车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你可以骑,我不能骑?” “难道车子还会认人不成?就算会认人,也不可能只认你程胖子,不认我。” “我知道了,这是仙家的法宝,肯定有咒语的是不是?赶紧告诉我。” 在经历过打火机的事件后,他慢慢了解到,程处默遇到了机缘,能去到仙境,还能将仙境的好东西带回来。 程咬金后来送了他一个打火机,他也知道这仙境的东西是挺神奇。 所以今天他折腾了这辆自行车半天都徒劳无功后,开始往法宝之说去想了。 程咬金本来想跟他说,车不是这么骑的,但听了这话后,眼珠子一转,就改口道: “果然被你看出来了,这自行车是仙境的法宝,自然是有咒语的。不然的话,不用牛马来拉,它怎么能跑这么快?” “我就说嘛,这辆车怎么折腾都不动,我还认为是我太笨了,驾驭不了。其实还是不懂咒语啊。” “那个,老程啊,这咒语是什么?告诉我呗。” 程咬金把眼睛一瞪:“这是我的车,凭什么把咒语告诉你?” “我们是好兄弟不是?你把车借我,怎么能不告诉我咒语?” 程咬金气笑了:“你那是借?分明是偷吧。” “说什么偷这么难听。我俩谁跟谁啊,以前在军中同穿一条裤子,同盖一床被子,借辆车怎么了。” “不好意思,车和夫人恕不外借。” 这是昨晚程咬金要借这辆车的时候,程处默说的,马上就被他拿来用了。 程处默最近尽冒出一些奇怪的话语,充满了调侃的意味,还挺顺口的,估计是跟小郎君学的,程咬金听多了,也学了两手。 尉迟恭一听就炸了。 “好你个程胖子,我俩过命的交情,你连一辆车都不借,还是不是好兄弟了?” “说什么车和夫人恕不外借,你夫人我不敢借,就借车,你说借不借吧。” “你要是不借,我就去找老兄弟们评评理。” 程咬金一看火候到了,便做出一副为难的样子,说道: “告诉你咒语也行。不过,这车每用一次,都有所损耗,所以……” 尉迟恭听懂了,就是要钱嘛,他财大气粗,不在乎这个,一拍胸脯豪气地说道: “放心,我不会让老兄弟吃亏的,要多少钱,你只管说。” 程咬金伸出一个手指。 “100贯,成交。” “给钱。” “回头我让家仆送你家去。” “回头?不行,现在就给。” 尉迟恭一脸难以置信、痛心疾首的样子:“你还信不过我?” 程咬金无动于衷。 尉迟恭不得不把身上的玉佩摘下来:“给,这个玉佩是上好的玉石,100贯都不止了,便宜你了。” 程咬金嘿嘿笑着接过玉佩,这才在尉迟恭的百般催促下教了他自行车的咒语。 “脚踏阴阳两轮转,手扶龙头定乾坤。先练滑行稳道心,莫要慌张乱神魂。” 你别看程咬金肚子好像没什么墨水,但忽悠起人来那也是一套一套的。 尉迟恭认真地记下,一边念叨,一边上车。 “滑起来,踩下去。” “左脚踩,右脚随。” 尉迟恭念念叨叨地上了车,两只脚随之而动,诶,竟然把车给踩起来了。 尉迟恭嘿嘿地笑着,踩车不停,咒语不止。 “左脚踩,右脚随。” “左脚踩,右脚随。” …… 他终于可以把自行车踩得稳稳当当的了。 尉迟恭哈哈大笑,越踩越威风,那叫一个爽。 但踩着踩着,他忽然想起一事。 这自行车真的需要咒语吗? 尉迟恭停下了车,重新上车骑行,这次他没有念咒语,一样踩得稳稳的。 他回过头来,面对在身后不紧不慢骑马跟着的程咬金,怒道: “程胖子,你骗我,这自行车根本就不需要什么咒语。” 程咬金故作疑惑地说道:“怎么不需要咒语?你之前折腾了半天,这车子都一动不动,现在有了咒语,不是骑得好好的了吗。” “那根本不是咒语,那是口诀,学习骑车的口诀而已。” “口诀就口诀吧,反正你能骑了不就行了。” “你个混蛋,一个口诀卖100贯呢,快还我玉佩。” “想都别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你别想反悔。” “坑我的玉佩,不还我是吧?好,那这自行车就归我了。” 说完尉迟恭骑着自行车就跑。 “啊!”程咬金一拍脑袋,不对呀,这自行车在大唐仅此一辆,可比玉佩值钱多了,我这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呀。 程咬金骑马就追,但不敢跑快,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尉迟恭骑着车跑了。 第58章 借车 他知道,一旦尉迟恭把自行车拿回了家,再想拿回几乎是不可能了。 这家伙有的是办法把车占为己有。 程咬金捶胸顿足,懊悔不已。 这可是大唐唯一的自行车呀,在自己手里还没捂热乎,就没了。 想到这里,程咬金恨不得给自己一个大嘴巴,你说你贪心他一个玉佩做什么? 这真是亏大……咦,自行车怎么又回来了? 程咬金猛地瞪大眼睛,就见一辆自行车向他开了过来。 只不过,车上的并不是尉迟恭,而是一个少年。 程咬金马上下马,把自行车拦住。 “小郎等一等。” 吴平停下车,发现拦路的是一个粗壮的汉子,看身上的装束,应该是一个武将。 他拱拱手道:“这位将军,不知你有何事?” 程咬金搓搓手:“嘿嘿嘿,小郎,你这辆自行车是从哪来的?” “咦,将军你也认得自行车?这是小郎君给我的。” “哦,你也见到了小郎君?” 程咬金有点惊讶,除了长乐公主、程处默和房玄龄,能进入仙境的人又多了一个,还是一个平民家的孩子。 “当然,我也见过小郎君,我的自行车也是在小郎君那里买的。” “真的。”吴平一下子觉得有了共同话题,“我告诉你,自行车可好用了。诶,你的自行车呢?” 吴平就觉得,有了自行车,还骑马做什么。 程咬金叹了口气:“唉,我的自行车被人偷了?” “什么,有人偷车?”吴平下意识地抓紧手上的车,“那我也要小心了,能被人偷了我的车,我还要靠这车挣钱呢。” 在看到面前这个将军落在自行车上的炙热目光,他不禁退了一步,说道:“将军,你该不会是想抢我的自行车吧?” “怎么可能?我堂堂卢国公,会抢一个少年的东西吗?” “哦,原来你就是卢国公啊。我听说过你,你是个好官,不会抢我的东西的。” “那是,我绝对不会抢你的东西,你放心好了。” “只是,我们打个商量,你这车卖给我好不好?” “不行。”吴平马上把头摇得跟个拨浪鼓似的。 “我给你很多很多钱,绝对不会让你吃亏的。” “很多钱也不行,这是小郎君送给我的,不能卖。” “小郎君送的呀。”程咬金一听就知道没戏了。 别人送的礼物不管贵贱都是一份心意,这是小郎君的心意,他哪里敢抢? 呸呸!不是抢,是买。 但买也不行,不然小郎君一生气,后果就严重了。 以后他就吃不上仙境的美食,用不上仙境的好东西了。 程咬金想了想,又换了个说法。 “那我不买,借总可以吧。借我玩几天,玩完就还你。” 吴平还是摇头:“不行啊,我还指着这自行车赚钱呢。” “这自行车还能赚钱?” “对啊,我骑着自行车走街串巷,给人送信,能赚不少钱。” 程咬金哈哈大笑:“你把车借给我,我也给你钱,保证比你给人送信赚的还多。” “真的?” “真的。我每天一大早去上朝很辛苦的,有自行车就舒服多了。你把车借给我,我上完朝就把车放在府上,你随时可以去拿。” “你看,这样一来,你又有车骑,又有钱拿,岂不是两全其美。” 吴平认真地想了想:“行,我答应了,不过我得先去送信,日落之前,我把车送到你府上去。” “一言为定。”程咬金乐呵呵地跟他来了个击掌为誓。 这个交易,两人都很满意。 吴平这两天骑着自行车在街上转,见到太多人贪婪的目光,知道有不少人打这辆车的主意,担心自己保不住这辆车。 现在正好,晚上把车放在卢国公的府上,就可以高枕无忧了,相信没人敢打卢国公的主意。 而程咬金就更高兴了,他还是可以骑着自行车上朝,在同僚面前显摆显摆。 最妙的是,要是李世民知道了,他就说这是处默的朋友吴平,他只是借来用一用。 相信李世民也拉不下脸来,抢一个穷小子的东西。 —————— 长孙无忌踏着沉稳的步伐,缓缓跨过朱红大门的门槛,迈入自家宽敞的大堂。 仆人们早已在两侧垂手而立,等待着他的吩咐。 他对管事说道:“准备一下,我要焚香沐浴。” “是,老爷。” 老爷要焚香沐浴,这是件大事,仆人们马上忙活起来,很快就把夫人给惊动了,紧张的过来询问。 “老爷,你这是有什么大事要做吗?” “嗯,是有点事,你不用担心,是件好事。” 长孙冲也跑了过来:“阿爷,最近没有什么大典啊,你这是?” 长孙无忌笑道:“也罢,就跟你们说说吧。” “想必你们也知道了,最近长乐弄到了一些神奇的胭脂水粉,还有一种极好的香皂。” “知道知道,皇后还赏赐给我口红和香皂。” “我也知道,丽质涂上口红挺好看的,可惜不管我怎么问,她都不肯说这是从哪里买的。不然我就去多买一些送给她。” 长孙无忌点点头:“嗯,告诉你们吧,她是在西市里进入了一个仙境,遇上了一位小郎君,那些东西都是从小郎君那里买到的。” 夫人惊呼道:“仙境?原来那些胭脂水粉是仙境里的,难怪这么神奇。” “没错,仙境也不是人人可去的,像长乐这种有缘人才可进入。我就去试过,不得门而入啊。所以这才焚香沐浴,诚心诚意地再去寻访仙境。” 长孙冲越听越觉得这事有一点熟悉的感觉,他开口问道: “阿爷,那仙境里是不是雾气朦胧的?” 长孙无忌道:“没错,我见过,在西市就起雾了,长乐也说过,里面也是雾气朦胧的。” “那小郎君是不是有一个货摊,是一辆看上去很古怪的车,他在车上摆满了货物?” “没错,长乐是这么说的。你是怎么知道的?” 第59章 兕子也想去见小郎君 “是长乐跟你说的吧?你呀,还说你不知道。” 长孙冲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嗯,怎么?” “这个……阿爷,我好像也去过仙境。” “什么?究竟是怎么回事?”长孙无忌吃了一惊。 长孙冲便将当日的事说了一遍。 “那日,长乐在西市失踪了,我去寻找了一番,也没有找着,后来她自己回来了。” “第二天她又去了西市,又失踪了。我又去寻找,遇到了那个小郎君,看到了他的货摊。” 长孙无忌问道:“那你没有买点什么东西回来?” 长孙冲摇摇头:“我当时急着找长乐,哪里顾得上这个?看了那个货摊一眼,问那个小郎君可见过长乐。小郎君说长乐走了,我便匆匆忙忙追了上去。所以……” 长孙无忌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你要说长孙冲与仙境无缘嘛,他都进去了。 你要说有缘,好东西就在眼前,他都不知道去拿。 这到底是有缘还是无缘啊? 长孙无忌真想把这个傻小子揍一顿,但想到人家虽然没有买到仙境的好东西,但至少有缘进去。 自己连进去的机缘都没有,凭什么说人家。 唉,不管怎么说,按照程处默的经验,只要进去过一次,后面能进的机会还是挺大的。 长孙无忌说道:“冲儿,你跟我一起焚香沐浴,今天我们一起去试试,看能不能进入仙境。” “是,阿爷。” —————— 在长孙皇后的寝宫里,有一角被精心围出了一个小小的猪窝。 可这哪里是普通的猪窝,分明是奢华至极。 猪窝的外围,是用上好的楠木搭建而成的栅栏,每一根木条都经过精心打磨,光滑如镜,散发着淡淡的木香。 猪窝里还铺着一层厚厚的、柔软的草垫。 仙猪在这里享受的可是皇家的待遇,一点都不怠慢。 李丽质轻手轻脚地走进猪窝,把小猪抱起来。 小猪也察觉到了,把头凑过来,用鼻子轻轻拱了拱她的手。 李丽质伸出手指,轻轻地抚摸着小猪,从头到尾,又从尾到头,每一次触摸都让小猪感到惬意无比。 它舒服地眯起眼睛,发出“哼哼”的声音,仿佛在享受这温柔的抚摸。 一个扎着丸子头的小女孩在一旁看着,眼睛里满是羡慕和喜悦。 “阿姐,这小猪好可爱,我也想抱一下。” “你也想抱一下。兕子,你抱得动吗?” “当然可以了,你看我都已经长这么大了,肯定能抱得动小猪的。” “行行行,给你抱一下,但你要小心哦,别摔倒了。这可是仙猪,我们要好好地养着它,不能让它受一点伤,知道吗?” “嗯嗯嗯。”小兕子狂点头,马上伸出手来,从李丽质手上接过了小猪。 兕子接过小猪,脸上满是兴奋。 她的眼睛瞪得圆圆的,嘴角挂着甜甜的笑容,仿佛捡到了世界上最珍贵的宝贝。 小猪在她的怀里扭动了几下,似乎也在享受这新的怀抱。 兕子紧紧地抱着小猪,生怕它会跑掉。 小猪似乎也感受到了她的喜爱,用鼻子轻轻拱了拱她的手,发出“哼哼”的声音,仿佛在回应她。 兕子的脸上露出更加灿烂的笑容,她轻轻地抚摸着小猪,嘴里不停地念叨:“小猪,你真可爱,我好喜欢你。” 小猪虽然个头不大,但对于一个三四岁的小孩来说,还是有点沉。 她的小手臂细细的,抱个小猪有些吃力,小脸都涨得红扑扑的,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但她不肯放弃,依然用力地抱着小猪。 李丽质在一旁看着,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伸手托住小猪,帮兕子减轻压力。 这样兕子就可以更好地抚摸小猪了。 “阿姐,这小猪真的是仙猪吗?” “那当然,这小猪可是小郎君刚弄回来的,那还有假?” “小郎君弄回来的就一定是仙猪吗?” “哟,你还不信了?你去看看大唐的猪,一个个臭烘烘的,哪像这只仙猪,香香的,一点也不臭。” 兕子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大唐的猪?我也没见过呀,不知道是臭还是香。” 李丽质一扶额头:“算了,说了也是你也不懂,反正这就是仙猪。” 兕子捻了捻小猪肥嘟嘟的肚皮,又问道:“阿姐,等这只小猪养大了,就可以宰来吃了吧?” 李丽质差点气笑了:“李明达。你刚才还说小猪可爱,这么早就惦记着把人家给吃了。” “嘻嘻。”兕子吐了吐舌头,“我见它肉嘟嘟的,就是想吃嘛。” “不行,这个仙猪是阿爷的宝贝,要好好养着,你可不准把它宰了吃掉哦,不然我打你屁股。” 长孙皇后在两人身后看着两个女儿拌嘴,也笑着说道: “猪就是给人吃的,仙猪也不例外。不过,这只仙猪还有大用,等它和别的猪生下了很多小猪,那些小猪就不臭了。那时兕子就有很多猪可以吃了。” “真的!”兕子兴奋地跳起来,拍拍小猪,“小猪啊小猪,你要快快长大,生很多小猪给我吃哟。” 见小兕子三句话不离吃的,长孙皇后和李丽质都忍不住笑了。 “对了,阿姐,小郎君那里有没有仙牛啊?” “你要仙牛做什么?” “阿爷说牛要耕田,不能吃。我想问小郎君要一头仙牛,等养大就有牛肉吃了。” 李丽质一头黑线。 “就算有仙牛,人家也是用来耕田的,你怎么就想着吃。” “我不信,要是小郎君那里的牛不是用来耕田的呢?” “怎么不是?哪里的牛不耕田?” “我不信,我要去问问小郎君。” “那你也要能见到小郎君才行啊。” “我能见到小郎君的。阿姐,我带我去,我一定能见到小郎君。” 李丽质不想理她,去仙境是需要机缘的,很多人试过都进不了,可不是想进就能进的。 长孙皇后又来打圆扬:“丽质,你今晚不是要去一趟嘛,就把兕子带上吧。说不定兕子也有这个机缘呢。” 听阿娘这么说,李丽质也只好答应了。 带兕子去也无妨,她这个幼妹人见人爱,也是个有福缘的人,说不定她有这个缘分呢。 第60章 小囊菌,我想吃肉 长乐公主拉着兕子站在巷子前,兕子扎着两个可爱的丸子头,身着一件粉色的小襦裙,正好奇地东张西望,眼中满是对周围一切的新鲜感。 程处默正和吴平说着悄悄话。 吴平把自行车送去程府,见到程处默,才知道这正是一起去小郎君那里,同样得到自行车的小伙伴,两人就熟络起来。 不远处,长孙无忌父子俩静静地站着,更远处是房玄龄。 李世民没有来,他本来想来的,但又怕机缘未到,便打算让几个臣子先探探路。 不多时,雾气开始弥漫,大家知道,仙境的入口已经开启了,就在那若隐若现的巷子里。 经过这么多次,众人都有一个猜测,如果已经有人进入了仙境,别的人就再也进不去了,要等人出来才行。 问题是,一次可以进几个人? 长孙无忌认为一次只能进一个人,因为按照以往的经验,长乐公主、程处默、房玄龄,甚至那个叫吴平的穷小子都是独自一人来到小郎君的货摊前的。 不过他并没有说出来,因为这只是个猜测,还没有验证。 所以当长乐公主说要带着兕子一起进去的时候,他没有反对,反而赞成道: “还是长乐公主想得周到,明达公主年纪还小,一个人进去还是让人不放心。你们两个一起进最好不过了。” 李丽质点点头:“那我们先进去了。” 长孙无忌微笑着点头,让她俩先进去试试,就可以探一探仙境的底了,利于他们之后行事。 其他人也没有意见,公主先去也是应该的。 长乐公主拉着兕子的小手,两个身影渐渐地没入了弥漫的雾气中。 走不了多远,果然来到了一个货摊前。 兕子好奇地打量着这个货摊,一辆造型独特的车子构成的货摊。 这车子竟然有三个轮子,这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果然很新奇。 苏寅今天更新了货摊上的货物,增加了很多品种。 因为他发现,那些是用铜钱来结账的coser们才是他的大客户,一个顶人家十个百个。 而这些大客户喜欢的东西非常杂,什么类型的都有,他也吃不准客人会喜欢什么,干脆多准备一点,广撒网才能保证收成。 让他听到脚步声抬起头来,发现今天的第一个客人还是那个姓李的小姑娘。 “小郎君。” “小李姑娘来了。” “小囊菌。”一个粉糯糯的声音响起。 咦,还多了一个,她还拉着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这小女孩扎着丸子头,可爱极了。 “这是我的妹妹。” “窝叫兕子”。 柿子?这小女孩真好玩,还取个水果做名字,应该是乳名吧。 苏寅逗她说:“兕子你好,可惜我这里没有柿子,不然一定请你吃。” 兕子也听懂了他在开玩笑,笑嘻嘻地说道:“不用了,小囊菌。窝家里也有柿子,下次窝请你七。” “好,那我请你吃别的东西。” “别的东西?都有些什么?” “嗯。”苏寅看看给程处默准备的好东西,看来今天要先让这个小女孩大快朵颐了。 “有自热米饭,有方便面,你要哪一样?” 兕子歪着脑袋想了想:“哪一样有肉肉?” “你要吃肉肉啊,那就得选自热米饭了。” “好,那窝就选自热米饭。” “好,小李姑娘也一起吃点吧。” 李丽质虽然有点不好意思,但也对仙境里的吃食好奇得不行,便点了点头。 “好的,你们等一小会儿,可以先看看货摊上有什么喜欢的,我来热米饭。” 苏寅拿了两盒自热米饭,就开始操作起来。 李丽质开始在货摊上挑选商品,兕子则一门心思地盯着苏寅加热米饭,在填饱肚子之前,她对别的还不感兴趣。 兕子在苏寅给她俩准备的小凳子上坐下,一边看还一边问: “小囊菌,介个是什么?” “这是扣肉。” “扣肉是什么肉?” “扣肉是猪肉做的。” “哦~,是猪肉啊,难怪阿姐要养猪。” “啊,你们还自己养猪吗?”,苏寅挺惊讶的,“这样也好,吃起来放心。” 小兕子也听不懂自己养猪为什么吃起来放心,小郎君说自己养猪好那就好喽。 “小囊菌,你这里卖牛吗?” “牛?你买牛来做什么?” “当然是拿来七了鸭,难道你这里的牛要用来耕田,不让七?” 苏寅呵呵一笑:“耕田?不用,现在已经不用牛来耕田了,牛都是用来吃的。” 小兕子很开心地拉拉李丽质的裙角:“阿姐,窝就说了嘛,小囊菌的牛不用耕田,可以七。” 李丽质在一旁听到,也吃了一惊。 “小郎君,不用牛耕田,那用什么耕田?” “用铁牛啊。”苏寅微微摇头,这些小姑娘应该是在城里住惯了,没去过乡下,没见过机械化种田。 铁牛?李丽质震惊了,用铁做的牛,想必力大无穷,耕个田不在话下,所以小郎君这里就不用牛了。 小兕子继续提问:“小囊菌,铁牛能七吗?” “哈哈哈哈。”苏寅觉得这个小姑娘太逗了,“铁牛当然不能吃了,你又不是食铁兽。你这么爱吃牛肉,下次我请你吃。现在嘛,先吃扣肉。” 说着,苏寅揭开自热米饭的盖子,一股肉香扑面而来。 闻到这股香喷喷的味道,看到这晶莹剔透油腻腻的扣肉,小兕子的口水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小囊菌,好香啊。窝想七。” “想吃就来吃。”苏寅把扣肉饭放在小兕子面前,然后要打开另一份自热米饭。 “小李姑娘,你吃这一碗,这是煲仔饭,不像扣肉那么油腻,不会长胖的。” 李丽质有点害羞地坐下,还没开始吃,一旁的兕子就已经狼吞虎咽起来。 “好吃,好吃。这个扣肉太好七了。阿姐,你要好好养猪,以后窝就有扣肉七了。” 李丽质一头黑线。 第61章 姐妹俩买买买 她的脸上沾满了油渍,但眼睛里闪烁着满足的光芒。 每咬一口,她都会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仿佛在享受这世间最美味的食物。 她的丸子头一晃一晃的,圆圆的脸蛋上挂着两个浅浅的酒窝,显得格外可爱。 李丽质小口小口地吃着饭,动作就优雅多了。 她不时地看向兕子,眼中满是宠溺。 “兕子,慢点吃,别噎着了。” 兕子听到这话,抬起头,嘴里含着肉,含糊不清地说道:“阿姐,这肉好好吃呀!” 李丽质笑着点了点头,继续小口地吃着饭。 苏寅站在一旁,看着这一大一小吃得正欢,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看着她们吃得这么开心,我都觉得饿了。” “咦,我竟然没有给自己准备饭。” 苏寅哑然失笑,程小哥来的时候,他都是和人家一起吃的。 今天这两个小姐妹一来,自己竟顾得帮人家准备,把自己的饭食给忘了。 都是这个小妹妹太可爱了,光顾着逗她,都忘记饿了。 不过苏寅也不着急,时间有的是,等这姐妹俩走了再吃也不迟。 等兕子把最后一口饭咽了下去,她的小肚子肉眼可见地鼓了起来,像一个小皮球。 她的小手在肚子上轻轻拍了拍,说道:“阿姐,窝七饱饱啦!” 李丽质看着兕子:“真能吃,小肚子都鼓起来了。” 苏寅看着兕子,有些惊讶。 他原本以为这么小的孩子吃不完这一碗饭,没想到她不但吃完了,竟然比她姐姐吃得还快。 他微微一笑,说道:“柿子,这饭好吃吗?” 兕子听到这话,脸上露出了笑容,说道:“小囊菌,这饭太好七了,比家里的饭还好七。” 苏寅哈哈大笑,人家都说小孩子都觉得外面的饭菜比家里的好吃,还真是这样。 看到兕子满嘴是油,苏寅抽过几张纸巾,递给她, “来,柿子,用这个擦擦嘴。” 兕子接过纸巾,好奇地看着。 她从未见过这种东西,眼睛里满是疑惑。 她轻轻摸了摸纸巾,问道:“小囊菌,介个是什么鸭?” “这是纸巾,用来擦嘴的。” “哦~”兕子点了点头,但还是有些好奇。 她小心翼翼地用纸巾擦了擦嘴,发现嘴上的油渍被擦掉了,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 “阿姐,介个东西真神奇,能把油擦掉。” 李丽质之前见过纸巾,并不觉得惊讶。 “是呀,小郎君拿出来的都是好东西,快谢谢小郎君。” “嗐,几张纸巾而已,算不上什么好东西,不用这么客气。” 苏寅客气地回答道,他是真没想到给几张纸巾也会得到人家的夸赞。 兕子拿着纸巾,左看看右看看,仿佛在研究什么稀奇的宝贝。 她的小手轻轻揉了揉纸巾,发现它变得皱巴巴的,脸上露出更加好奇的表情。 她问道:“小囊菌,介个东西怎么这么软鸭?” 苏寅笑着答说道:“因为它是为了擦嘴用的,所以要做得柔软一些,不然会把嘴擦疼的。” 兕子点了点头,脸上露出理解的表情,说道:“哦,原来是介样。” 吃完饭,姐妹俩开始挑拣商品。 这次苏寅的货摊上多了很多女孩子的发夹,五颜六色的,一下子就吸引了姐妹两人的目光。 李丽质刚才已经看过了,早就挑中了心仪的发夹,直接将几个发夹抓在手上,左看右看,爱不释手。 她选中一个粉色的花朵造型,花瓣上镶嵌着几颗小小的珍珠,显得格外精致。 将发夹戴在头上,李丽质对着镜子照来照去,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她回头看了看兕子,说道:“兕子,这个发夹好看吗?” “嗯嗯,阿姐太好看了,窝也要一个。” “这里这么多,你自己挑。” 兕子马上跑到了货摊上,货摊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发夹,有红的、蓝的、黄的,还有粉的,五颜六色,琳琅满目。 这些发夹造型各异,有的像花朵,有的像蝴蝶,还有的像小鸟,每一个都精美绝伦。 最吸引兕子的是那些会发光的发夹,她的眼睛瞪得圆圆的,直勾勾地盯着那些发夹,被它们的光芒迷住了。 她小心翼翼地拿起一个蝴蝶造型的发夹,蝴蝶的翅膀在黑暗中会自己发光。 她抬起头,兴奋地说道:“阿姐,你看介个发夹,它会发光呢!” 苏寅笑着说:“这个发夹很好卖的,像萤火虫一样在黑夜里闪闪发光,很多小孩都喜欢。” 李丽质也看到了发光的发夹,真的很漂亮,也很好玩。 但听到说这是小孩子喜欢的东西,又有点犹豫了,她怕别人说她幼稚。 这时兕子说:“阿姐,窝们多买几个吧,给二姐、三姐,给她们都买一个发光的发夹,她们肯定会喜欢的。” 说完这句后发现李丽质在拿眼瞪她,马上接着说:“当然还有阿姐,阿姐也得有。窝付钱。” 说完她还掏出一把铜钱,一副财大气粗的样子,把李丽质都逗笑了。 最后姐妹俩买了很多发夹,各式各样都有,当然最多的还是那些会发光的。 大唐是没有发夹的,有的是簪、钗、梳篦和步摇,这些东西都是插入式的。 小郎君货摊上的发夹是弹簧夹和卡扣式的,对姐妹俩来说十分新奇。 发夹的设计非常简约而实用的,姐妹俩可以很容易将发夹戴在头上。 最重要的是这些发夹太漂亮了,现代化的设计工艺足以让来自大唐的小姐妹们惊艳不已了。 买完自己想要的东西,正准备回去,李丽质又有点犹豫。 她想起了李世民跟她说的,如有可能,尽量求小郎君弄一些对大唐的江山社稷有用的东西。 李丽质年纪也不大,对治国方面的事情也不大懂,这些有用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她也没有个明确的想法。 重要的是,她也不知道仙境里有什么东西会对大唐的江山社稷有用。 想来想去,犹豫了半天,她终于开口说道: “小郎君,你这里有没有可能让人变成很能打的东西?” “啥?” 第62章 给你弄个神器防身 这个娇滴滴的小姑娘为什么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很能打这样的要求通常不都是小男孩喜欢提的吗? 李丽质一下子红了,她有点心慌。 自己这么说,不会让小郎君认为她在觊觎仙境里的神兵利器。 这可是大忌呀。 她再怎么也是大唐的长公主,多少也知道一点规矩,不说仙境了,就算是大唐,神兵利器也是绝对不允许外传的。 大唐就有明文规定,铠甲军械不得买卖。 所以她没敢明说,用了很笼统的说法,但还是引起了小郎君的警惕。 “我……我只是想……” 兕子也觉得气氛不对,撸起袖子说道:“阿姐,你要打谁?我帮你。” 李丽质哭笑不得:“我不是要打谁,我是要……” 这时她灵机一动,想到一个说法。 “我是说要是遇上坏人,我一个小女子打不过怎么办。小郎君这里有这么多神奇的东西,没有让我可以打得过坏人的东西?” 苏寅这才明白:“哦,是这样啊。你的想法很对,虽然现在我们的国家很安全,但也不是绝对的,总有一些坏人无视法纪,为非作歹。小姑娘确实需要一些防身的东西。” 李丽质松了一口气,幸亏自己聪明,终于过关了。 “那小郎君可有这样的东西?” “有的,这不就是防狼神器吗?女生出门必备。” “防狼神器?那是什么东西?可以把狼打倒吗?” “哈哈哈,那是当然了,不管什么狼,碰上这东西都得逃之夭夭。” “我一个女孩子也可以用吗?” “那当然了,别说是你,就是柿子,只要防狼神器在手,也能让一个五大三粗的大汉失去战斗力。” 兕子听了也很高兴:“真的吗?我也可以变得这么腻害?” “当然。” “太好了,我就要这个,还请小郎君帮忙。”李丽质请求道。 “好,改天我帮你弄一支。” “一支不够欧。”兕子又适时地插嘴,“除了阿姐,我还有二姐、三姐……” “好好,我多弄几支,让你的姐姐每个人都有,柿子也有,好不好?” “太好了,谢谢小囊菌。” “谢谢小郎君。”李丽质开心地致谢,她终于帮阿爷要到了他想要的东西。 她知道大唐的江山是她的阿爷李世民一刀一枪打下来的,大唐江山是否稳固靠的也是武力,现在大唐四周的邻居们还不太老实,打仗是免不了的事。 小郎君的防狼神器可以让他这个弱女子轻而易举的打倒一个大汉,也一定能让阿爷武力大增,阿爷一定会很高兴的。 约定好明天再来后,兕子和苏寅挥手告别。 “再见,小囊菌。” “再见,柿子。再见,小李姑娘。” 临行时,苏寅还送给兕子几盒自热米饭,让她拿回去给他的姐姐们尝一尝。 手拉着手,一大一小两个身影渐渐消失在了街口的迷雾中。 见李丽质和兕子进入巷子后,没有马上出来,留在外面的人马上就知道她们是见到小郎君了。 按照经验,这个时候再进入,应该是见不到小郎君的。 众人便在外面耐心等候。 长孙冲有些不信邪,非要进去看看。 在巷子里转了一圈,悻悻然出来了。 “巷子里一个人都没有,空荡荡的,长乐和兕子也不见踪影。” 程处默嗤笑道:“我就说了嘛,你还不信,坐下来等着吧。” 他懒洋洋地靠在墙边,双手抱胸,眼神里满是悠然自得。 长孙无忌坐着没动,眼睛微闭,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 长孙冲却坐不住,他来回踱着步,嘴里还念叨着:“长乐在里面没事吧?见不到人我还真有点担心。” 搞得程处默心烦不已,忍不住开口:“长孙冲你能不能坐下来,别在人家跟前晃来晃去的?晃得我眼晕。” “公主是去小郎君那里,你担心个什么劲?要是信不过小郎君,你还来这里干嘛?” “我担心表妹,关你什么事?” 两个人都是大唐的二代子弟,熟得很,拌嘴是常有的事,长孙无忌和房玄龄对此直接无视了。 又等了一会儿,长乐公主终于拉着兕子出来了。 “长乐,你没事吧?”长孙冲第一个迎了上去,换来李丽质的一个白眼。 “我去小郎君那里买东西,能有什么事?” 长孙无忌也站了起来:“长乐,别听那傻小子胡说。怎么样,你见到小郎君了吧?” 李丽质点点头:“嗯,我见到小郎君了,还买了些东西。” “哦,买了些什么?给舅舅看看。”长孙无忌对仙境里的东西十分好奇。 他微微向前倾身,迫不及待地想要一睹为快。 “也没什么,都是女儿家用的东西。”李丽质轻声说道,脸上还有一丝羞涩。 兕子也凑了过来,兴奋地说道:“对,我有发光的发夹,戴在头上可漂亮了,你看看。” 说着,她指着头上的蝴蝶发夹给大家看,眼睛里还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长孙无忌看了一眼就不感兴趣了,这真是女儿家的东西,就是打扮用的,没啥大用。 “好了,我也该带兕子回去了,我还有好消息要告诉阿爷呢。”李丽质说完拉着兕子走了。 长乐公主顺利地见到了小郎君,下一个该谁了? 众人互相看看,长孙无忌轻咳一声,说道:“我就卖个老,先进去如何?” 他仿佛在征求大家的意见,却又显得理所当然。 房玄龄心想自己已经见过小郎君了,长孙无忌还没见过,便让他先去吧。 程处默和吴平根本就不敢跟他抢,自然让他先去。 长孙无忌点点头:“走吧,冲儿,我们一起进去。” 他就想着,刚才长乐公主和兕子是一起进去的,说明人数不是问题,至少两个人一起进是没问题的。 他和长孙冲都已焚香沐浴,诚意十足,相信这次可以顺利见到小郎君,从仙境里弄一些好东西回来了。 他微微一笑,带着长孙冲走进了这条雾气弥漫的小巷子。 第63章 玉米好吃,想种 巷子里空空荡荡,雾气如轻纱,让眼前的一切。 他们小心翼翼前行,长孙无忌眼神锐利,长孙冲脚步急切。 每一步,都带着希望。 但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 找了一圈,人影全无,小郎君根本就不在这里。 长孙无忌叹了口气:“唉,还是没能进入仙境。” 长孙冲满心失望:“为何,为何长乐可以进入仙境,我却进不了?” 长孙无忌怒道:“还不是你这个蠢货,上次明明已经进了仙境,却不好好抓住这个机缘。你看看,这回机缘没了吧。” “这又不怪我,我那不是担心长乐吗?” “你还说!" 两个人满心希望地进去,最后怒气冲冲地出来了。 在外面等候的几人一看就知道了,这快就出来了,还两手空空,满面怒容。 不用说,肯定是没进到仙境里呗。 长孙无忌怒气冲冲地走了,长孙冲低着头跟在后面。 房玄龄觉得有点奇怪:“刚才长乐公主不是见到小郎君了吗?这两人竟然没见到,怎么回事?” 程处默也搞不明白:“长乐公主既然见到了小郎君,那小郎君肯定在里面,怎么又找不着了呢?难道这个要看运气?” 想想他自己也有见不到小郎君的经历,这个还真有可能。 吴平对此不置可否,反正他每次去都见到了小郎君,真的不用看运气。 程处默看向房玄龄:“房公,你要先进去吗?” 房玄龄有点犹豫,似乎在担心进去了见不着小郎君,会减损他的机缘,不如让别人再探探。 “程大郎先去吧。” 程处默也不客气,抬腿就往里面走,很快就消失在了迷雾之中 “小郎君,我来了。” 当程处默高兴地找到苏寅的时候,他正在为吃饭的事情发愁。 刚才为了哄那个叫柿子的小女孩开心,他竟然把所有的自热米饭都给出去,自己还没吃饭呢。 “程小哥,来了。”这声回答显得有些有气无力,他自然明白程小哥最喜欢什么,没吃的就没底气了。 “嘿嘿,小郎君,今天有什么好吃的?” 程处默还是一样的不知道客气,完全不拿自己当外人。 “今天,没吃的。” “啊,没了。” “对啊,刚才来了一对可爱的小姐妹,好吃的都给她们了。” “全都给了?” “嗯。” 程处默极其失望,心心念念的美食没有了。 当然知道小郎君说的可爱的小姐妹是谁,那不就是两个公主嘛,这两人他可抢不过。 “唉,小郎君,你干嘛不直接买吃的,多备点货不好吗?” “直接买吃的?” 苏寅想了想,也不是不行。 他原来觉得摆摊卖吃的比较麻烦,要准备加热的设备,要准备桌椅板凳,完事后还要打扫卫生。 不像卖杂货,往货摊上一摆就行了。 不过,如果能赚钱的话,麻烦就麻烦点吧。 反正有现成的客户,肯定赔不了。 苏寅看了一眼程小哥,感觉在卖杂货的同时再买点吃的也是可行的。 当然这是以后的事了,至于现在嘛,他想起一事,刚才在摆摊的路上,过一个卖水煮玉米的小摊,一时嘴馋,买了一根,丢在车上,竟然给忘了。 他赶紧把那根玉米找出来,今天的晚饭有着落了。 不过想到一旁还有一个眼巴巴看着的程小哥,他只能晃晃手上的玉米道: “只有一根玉米了,一人一半?” 程处默没见过玉米,问道:“这个好吃吗?” 问完他就后悔了,小郎君的东西还有不好吃的? 他马上改口:“行,那我就来半根尝尝。” 苏寅掰下半根玉米递给程处默,程处默接过玉米,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他从未见过如此奇特的食物,玉米在他手中显得格外新奇。 程处默仔细端详着手中的玉米,那玉米粒颗颗饱满,像是无数颗金色的玉石紧密排列在一起,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难怪叫玉米,这一颗颗的真像玉石的米粒。” “不过这米粒还挺大的。” 他轻轻咬了一口,玉米粒在齿间发出清脆的“咯吱”声,清甜的汁水瞬间在口中四溢,仿佛一股清泉滋润着他的味蕾。 程处默的眼睛瞪得圆圆的,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仿佛发现了新大陆。 他大口大口的地啃着玉米,品尝着每一粒的美味。 每一口都让他感到新奇和满足,这玉米的口感和味道对他来说是全新的体验。 他忍不住抬起头,对苏寅说道:“小郎君,这玉米真是太好吃了!我从来没吃过这么美味的东西。” 见这位程小哥对玉米很满意,苏寅就放心了。 这人虽然好吃,但也挺好哄的,随便拿点什么出来,人家就很满足了。 “对了,小郎君。”程处默的嘴巴塞得满满的,嘟嘟囔囔地道,“这玉米是从地里长来的吧。” “没错,程小哥你还挺聪明的。” 苏寅嘴上夸赞着,心里想的却是,这小哥肯定没见过农村里种玉米的扬景,像他这种大少爷,能知道玉米是从地里长出来的就不错了。 “这玉米挺好吃的,我能不能拿去种点?” “啊,你还要自己种玉米?这玩意儿市扬上多的是,一年至少产几千亿斤,需要自己种吗?去买不就行了。” 程处默一时半会也算不明白几千亿斤是多少,但他也知道,能用亿这个数字,就已经大到了可以让他瞠目结舌的地步。 不过,仙境里有的是玉米,跟大唐没什么关系。 他也怕哪一天再也进不了仙境了,那就吃不上这么好吃的东西了。 所以把仙境里的美食弄回大唐,一直都是他的梦想。 自热米饭和方便面他是不敢想了,大唐做不出来。 但这种地里种出来的东西,还是可以试试的。 万一在大唐能种,他不就有的吃了。 陛下可以养猪,我也可以种玉米嘛。 就看小郎君愿不愿意给种子了。 苏寅问道:“你要种玉米,那你家有地吗?” 第64章 时间到了 “地,我家有的是。” “我说的是种田用的田地,可不是建房子用的地哟。”苏寅还提醒了一句。 “没错,就是种田的。我家有千亩良田呢?” “啊,你家有这么多田啊。” 苏寅感觉眼前这位就是地主家的傻儿子,家里有这么多田地,连玉米都不认得。 “你们家种田的,还弄不到玉米种子?” 糟糕,说漏了嘴。 程处默发现自己无法自圆其说了,赶紧找理由。 “我家种的田是我阿爷管的事,我管不了。我自己弄了一小块地,想自己种些东西来玩玩,让我阿爷知道,我可不是吃白饭的。” 哦,懂了,这是个富二代跟自己老爸较劲呢,非要证明自己。 苏寅和程处默等人接触多了,慢慢知道了他们口中的阿爷不是爷爷的意思,指的是爸爸。 确实也有些地方的方言是把父母叫做阿爷阿娘的。 苏寅搞清楚这一点后,因为之前的误会有些不好意思,他上次还认为吴平家生病的那位是爷爷,现在看来应该是爸爸。 既然程小哥想自己种玉米玩玩,苏寅觉得也不是什么大事,答应改天帮他带点玉米种子过来。 两人边吃边聊,程处默很快就把自己的那些玉米吃完了。 不过他还留了两颗玉米在玉米棒子上。 他走过去,假装要把吃剩的玉米棒子丢到垃圾桶里,实则偷偷藏在了袖子里。 要把这个吃剩的玉米棒子带回去,让陛下看看。 眼见为实嘛,不留下证据怎么行, 然后再告诉陛下说,他就要弄回这种很好吃的玉米的种子了,陛下一定会赏赐他的。 吃过玉米后,程处默开始挑选商品。 这次苏寅的货摊上摆满了东西,品种丰富了很多,都是各种日常用品。 品种太多,反倒让他挑花了眼,因为程处默不认得这些东西。 为了避免说错话,被小郎君识破,知道他不是仙境里的人,程处默开始不懂装懂,拿起一样,假模假样地看看,又一脸嫌弃地放下。 这可把苏寅看得忐忑起来,不知道他这次调整了销售的策略,把商品搞得这么杂,能不能有销路。 只希望这位程小哥能看中一样两样,让他赚点小钱吧。 程处默看了一会儿,感觉这些东西都看不懂,干脆拿起一样东西问道。 “小郎君,这个怎么卖?” “哦,这个啊,强光手电,20块。” 没听懂,就算说出这东西名字,程处默也听不懂,完全不知道这东西是干嘛用的。 不过他听出来里面有个光字,肯定是跟光有关系的,还是强光,他想不出来有什么东西会跟强光有关系。 至于手电是什么就搞不懂了。 不过根据他的人生经验,能发出光的东西那就是烛台或是灯笼了。 所以这个奇怪的东西那就是类似蜡烛或灯笼的。 程处默又看了一眼,确实有点像蜡烛,都是一根圆筒筒,就是长得有点黑,也许仙境里的蜡烛都是这样的吧。 听小郎君的意思,这东西在仙境里应该是很常用的。 程处默不想让小郎君知道自己不懂,就装模作样地了看:“还行,我买了。” “好,我帮你装起来。”苏寅拿过一个袋子帮他装好。 程处默又拿起一个东西,一个小小的圆盘,下方还有一个柄。 “哦,清凉小风扇,也是20。” 风扇,那就是扇子了。 程处默看着手上这个扇子,有点小,能扇出多大的风。 而且这个扇子还是镂空的,这玩意儿能扇出风来? 程处默虽然有所怀疑,但他相信小郎君这里不卖废品,只要是他买的肯定有用。 至于要怎么用,他又不好开口询问,干脆买回去再琢磨琢磨。 付了钱后,程处默拿着两样东西离开了。 知道程处默见到了小郎君,房玄龄就开始猜测起来。 “两位公主殿下能去到仙境,程处默也能去,就长孙家两个去不了,这是为什么?” “我上次能去,这次还能不能去呢?” 他在这喃喃自语了半天,直到听到程处默的叫喊声回过神来。 “啊,程大郎何事?” 程处默道:“房公,你发什么呆呀?叫了你好一阵子,你都没理。” “没事,没事,老夫想一些事情,这就进去看看。” “唉,你先等等吧。我见你没空,就让吴平先进去了。” “啊,这这……” “房公,你在这等着吧,我先走了。” 说完,程处默挥挥手,骑上自行车走了。 只留下房玄龄在那里直生气。 “诶,这些年轻人,也不知道尊老爱幼,怎么也不让着我这个老人家。” 但想想也是自己的问题,谁让自己发呆呢。 只能等着了。 不过他没有等多久,很快吴平就出来。 吴平知道房玄龄在等,也没有耽误事,进去挑了一样东西就出来了。 他并不贪心,也不挑挑拣拣,小郎君那里的都是好东西,能买上一样就心满意足了。 吴平骑上自行车也走了。 这回到房玄龄了,没人再干扰他。 他整了整衣冠,袖口拂过青衫上细微的褶皱,步履沉稳地迈向幽深的小巷。 雾气如纱,原本浓稠地笼罩着巷子,却在房玄龄踏入的瞬间悄然变得稀薄。 等房玄龄走入巷子深处的时候,雾气已经淡去,周围的景物变得清晰起来。 这时候,巷子里自然也没有小郎君的身影,没有他那神奇的货摊。 房玄龄站在巷中,望着那空荡荡的地面,心中满是失落与懊悔。 他无语哽咽,千算万算,他竟然漏算了这一件事。 仙境开放的时间也是有限制的。 既然仙境的开放从暮鼓响起的时候开始,必然也会在某一时刻结束。 早知如此,他就不该犹犹豫豫,一早就进去好了。 哪怕结果依旧未知,至少也尝试过了。 成与不成,自有天意定夺。 如今好了,白白浪费一次机会。 罢了罢了,房玄龄也只能接受这个事实,遗憾地回去了。 第65章 强光手电=蜡烛 四处的宫灯更是将整个寝宫照得亮堂堂。 小脸红扑扑的兕子坐在长孙皇后的膝头,眼睛闪得像两颗灵动的黑葡萄。 她一边用手比划着,一边叽叽喳喳地讲述着自己和李丽质在仙境里的奇遇。 “阿娘,窝跟你说,仙境里有个小囊菌,他可腻害啦!他摆了个货摊,上面全是漂亮的东西。” 兕子兴奋地挥舞着小手。 长孙皇后微笑着,眼神温柔地看着兕子,轻轻抚摸着她的丸子头,耐心地听着: “哦?那货摊上都有些什么呀?” “有好多好多漂亮的发夹,有的上面有小花,有的上面有蝴蝶,还有些闪闪发光的,可好看了!” “你看窝头上这个,漂亮吧,还会发光。” “阿娘,你晚上不用点蜡烛了,只要窝靠在你旁边,就阔以用窝的发夹帮你照亮了。” 李丽质在一旁插嘴道: “哪有这么夸张?这个发夹是会发光不假,还没有亮到像蜡烛一样。你戴在头上玩玩就好了,别吹牛。” “窝才没吹牛呢。有了窝的发光发夹,整个房子都亮了许多,不是吗?”兕子对她吐了吐舌头,表示不满。 “好了好了。”长孙皇后赶紧打圆扬,“兕子的发夹很好很亮,丽质的也不错,挺好看的。” “阿娘,那些发夹真的很好看鸭。窝还挑了一个给娘呢,你看。” 李丽质掏出一个精致的发夹,上面镶嵌着几朵小巧的银花,显得格外精致。 长孙皇后接过发夹:“这发夹真漂亮,丽质,你的眼光真不错。” 兕子不服气地嘟起嘴,反驳道:“娘,窝挑的也不错呢!小囊菌还夸窝眼光好呢。” 长孙皇后看着兕子,眼中满是宠溺:“好,好,我都知道了。你们两个的眼光都很好。” 兕子见长孙皇后夸奖,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眼睛弯成了月牙儿。 她继续说道:“还有啊,娘,小囊菌还请窝吃了好多好吃的东西呢!有肉肉,可好吃了!” 长孙皇后笑着问道:“那你有没有多吃一点呀?” 兕子摇了摇头,认真地说:“有啊,窝吃得饱饱的鸭。” “对了,小囊菌还送给了窝好多盒呢,阿娘你也尝尝。” “阿娘吃过饭了,留着兕子吃吧。” “阿娘你就吃一个嘛,里面有猪肉,可好吃了。就是阿姐养的这只小猪猪,我没想到它的肉这么好吃,真希望它可以快点找到。” 李丽质给了她一个白眼,吃猪肉的时候就是你的,养猪就是阿姐的,是吧? “什么的肉这么好吃啊?” 门外传来了李世民的声音。 “阿爷!”兕子转身看到李世民,一下子扑了上去。 “窝今天见到小囊菌了,那里可好玩了,有好吃的,还有漂亮的发夹。” 兕子又开始乐呵呵地讲述她今天的奇妙经历。 李世民今天很开心,他又可以吃到美味的自热米饭了。 不用靠程处默,他的小女儿也可以弄到仙境里的饭菜。 简直是太美味了,李世民和长孙皇后一人一碗,享受仙境的美食。 长孙皇后吃不了这么多,又分了一点肉给兕子。 兕子来者不拒,又吃了一顿,撑得肚子圆鼓鼓的。 一家人享受的快乐的时光,让李世民其乐融融,而李丽质又给他带来一个好消息。 小郎君答应给她弄一个能增强武力的东西,叫防狼神器。 李世民已经知道仙境里东西的厉害了,对这个十分期待,边吃边问道: “丽质啊,这个防狼神器是个什么东西?” “我也不知道,还没见过。” “会不会是一把刀?还是一杆枪?” “不清楚哦。” “狼群在草原上是十分凶悍的,一般人惹不起,既然叫防狼神器,应该会很厉害。” …… 而在程咬金的府上就是另一幅光景了。 今天程处默没有带回仙境里的美食,让程咬金不太高兴。 不过他带回来的两个奇怪的东西,倒是引起了程咬金的兴趣。 “强光手电?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阿爷,跟光有关系的东西,我觉得十有八九是蜡烛之类的东西。” “嗯,很有道理。但这东西要怎么点着呢?哪一边是蜡烛头?烛芯在哪里?” 两个人把强光手电颠过来倒过去,猜测着。 程咬金敲了敲手电筒的玻璃:“这个像是琉璃呀。应该点不着吧?” “对对。”程处默也说,“这应该是琉璃。仙境里的琉璃还真不错,这么透亮,肯定很值钱。” “废话,仙境里的东西哪样不值钱。” “琉璃这头点不着,那就只能点另一头了。” “要不试试?” “试试就试试,拿打火机来。” 打火机点强光手电,绝配! 程咬金熟练地打火机点着火,火焰炙烤着强光手电。 没一会儿,手电居然有了融化的迹象,程咬金乐得合不拢嘴。 “哈哈,我就说嘛,这东西跟蜡烛一样,点着了肯定也得化。” 程处默感觉有点不对劲,虽然蜡烛点着了也会化,但好像不是这样化的。 但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能继续看着。 程咬金得意洋洋地看着手电,可没过多久,一股焦味儿就钻进了他的鼻子。 他还没反应过来,手电突然就着火了。 程咬金一下子慌了神,手忙脚乱地把手电往桌子上一扔,嘴里还嘟囔着: “哎呀妈呀,这玩意儿咋这么邪乎,烧得比蜡烛还快。” 两人站在一旁,看着手电在桌子上燃烧。 火苗子呼呼地往上蹿,不一会儿,手电就烧没了。 这就没了? 程咬金一脸无奈地摇摇头。 “这强光手电也太不经烧了,烧得这么快,不经用啊。还一股臭味儿,真是不好用。” “早知道,我还不如直接买根蜡烛呢,起码还能用个把时辰。” “这强电手电,哼,真是个败家玩意儿。” 程处默弱弱地说道:“阿爷,有没有可能,这个强光手电不是这么用的?” “你是说,要点有琉璃的那一头?” 程处默:“……” 第66章 得意的李世民 就算太傻的人也知道,强光手电这是毁了。 强光手电不是这么用的。 虽然点着火后,强光手电发出了明亮的火焰,但这火焰太大了,大到连桌子都烧了。 这哪里是点灯,分明是失火嘛。 而且着火时发出的气味特别难闻,两个人差点被熏晕了。 看着一片狼藉的桌子,还有烧成黑炭的强电手电,程咬金问道: “处默啊,你还有另一个强光手电吧?再拿出来试试,这次我肯定能找到使用的办法。” “没有,我就买了这一个。” “什么?你就买了一个?你是不是傻,一个怎么够用呢。” 程处默揉着被敲疼的脑袋:“我这不是还不知道这东西有什么用嘛,先买一个试试。” “多买几个会死啊。老子给你那么多钱,还不够你买的?” “这钱又不是你给的,分明是陛下给的。” “还说,你还说。” 在接受了一番教育之后,程处默拿出了另一件从小郎君处买来的商品。 “你早拿出来嘛,就是欠揍。这个是什么?” “电风扇。” “哦,是把扇子。”程咬金同样没有理解电风扇里电的意思,当它是一个形容词,直接忽略过去了。 所以这就是一个扇风用的扇子。 当然他同样无法解释为什么扇子是这个样子的,镂空到这个程度,还能扇风吗? 他拿着小电风扇,以扇扇子的动作,用力地挥动起来。 小电风扇在他手中晃来晃去,发出轻微的风声,但他并没有感觉到一丝风。 难道用的力不够?也许我扇得不够快。 程咬金继续努力,把小小的电风扇舞得呼呼作响,但扇起来的风小得可怜,还不如用一张树叶来得有用。 程处默在一旁默不作声,他之前也试过了,这玩意儿扇不出风来。 还以为阿爷有什么办法呢,没想到也跟他一样,只管一个劲地挥舞。 折腾了半天,程咬金弄得满头大汗,更加热了。 “娘的,这个风扇该不会不是用来消暑的,而是用来御寒的吧?” “越扇越热,这是扇子?” “你这个小兔崽子,肯定是你搞错了。这个东西不是扇子,是别的东西吧?” 程处默道:“我记得没错,小郎君说这是电风扇,不会错的。” “不对,肯定是你搞错了,这个说不定是拨浪鼓。” 程处默无力吐槽,拨浪鼓? 你摇一个给我看看,看它出声不出声。 最后两人研究了半天,发现这次找小郎君买的两样东西都废了。 那个强光手电烧没了,电风扇则被程咬金摇到散架,扇头从柄上脱落下来,露出一根根彩色的线,不知道是干嘛用的。 “你这个小兔崽子,买东西也不问清楚怎么用,这怎么用?” 程处默委屈地说道:“是你说的,不要在小郎君面前暴露了我们外来人身份。” “所以我也不敢问,就怕问多了露了底,暴露了自己的无知。” “你不会不懂装懂吗?” “我是不懂装懂的啊,我装作很懂的样子,拿起来看了看就买了,一句话都没问,小郎君一点都不怀疑我不懂。” “气死我了,你这个笨蛋,我都怀疑你是不是我的种。” “不懂装懂,旁敲侧击,套人话语,老子行走江湖的一身本事,你是半点都没学会啊。” 今天晚上的程府特别热闹,程咬金的怒斥声、程处默的叫喊声响彻整个府邸,闹得一阵鸡飞狗跳。 第二天,众人又聚在李世民的御书房里,讲述昨天各人在小郎君处的收获。 李世民心情极好,似乎有好事要告诉大家,但他没有先说,叫其他人先说说自己的收获。 “辅机,你不是也去了吗?结果如何?” 长孙无忌长叹口气:“唉,臣事前焚香沐浴,作足了诚意,但仍不得门而入。看来是臣无此机缘啊。” 李世民见他有点沮丧,还安慰道:“辅机不必如此,机缘这事,强求不来。就像我家兕子,一去就见到小郎君了,比我强,哈哈。” 这安慰说得跟炫耀似的,让长孙无忌哭笑不得,只能强作微笑。 “玄龄你也去了吧?” 房玄龄道:“陛下,臣也去了, 只是臣是最后一个进去的,等我走入巷子时,雾气已消散了,所以臣也没有见到小郎君。” “哦,看来仙境的开放时间也是有限制的,日后要赶紧才是。知节,处默可曾见到小郎君?” 程咬金道:“见到了,只是……” “见到了就好,处默这孩子就是有机缘啊。只是什么?” “这小子从小郎君处买了两样东西,却不知如何使用,买回来也是废物。唉。” “哦,买了何物?拿来看看。” 程咬金道:“一个叫强光手电的已经烧成了焦炭,另一个在此。” 有他在的时候,程处默没有说话的份,那个折断了的电风扇也是程咬金拿出来的。 众人好奇地看过去,这个看上去像扇子,但又不大像的东西就像一只被拧断了脖子的小鸡仔,被程咬金拿在手里。 “这是扇子?”李世民疑惑地问道。 “听名字像是扇子,但实际上不是,根本扇不出风来,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 这个电风扇完好的时候都没能研究出个所以然来,现在折断了,众人就更无法探知其底细了。 如此一来,这么多人去仙境,就只有李丽质和兕子满载而归了。 这一点众人都是知道的,但并不妨碍李世民吹嘘一番。 众人虽然心里有些苦涩,但也不得不耐着性子听着李世民喋喋不休,说着两个女儿从仙境拿回来的好东西了。 最后,李世民还一脸得意地说: “诸位爱卿知道嘛,丽质还帮我从小郎君那里讨要了一样宝贝,小郎君已经答应,下次去就可以拿回来。” 众人对视一眼,能让李世民这么高兴的东西,不知道是何物,都齐声问道: “不知是何物,能让陛下如此高兴?” “哈哈哈哈,防狼神器,没听说过吧?” 第67章 我留了两颗玉米给陛下 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李世民为何对一个防狼的东西这么感兴趣。 长安附近好像没什么狼吧? 就算有狼,还不够他们杀的,他们正愁没地方打猎,手痒着呢。 李世民似乎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哈哈笑道: “这只是个名字而已,叫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它能让像长乐那样的弱女子轻易地放倒一个壮汉。” “不可能吧?”程咬金第一个跳了起来。 他想象不出有什么东西可以让长乐公主变得这么厉害,就算给她一副弓箭,她也未必拉得开弓。 用弩可能可以,但没练过的人准头不行,反正他是一点也不怕的。 李世民只是笑笑:“我知道你们不信,不过这是小郎君说的。他会给长乐一样宝贝防身,这宝贝就算是拿在兕子手里,也可以让一个汉子落荒而逃。” 这么厉害! 小郎君说的,那众人也不得不信。 他那里的东西都很神奇,说不定还真有这样的东西。 长孙无忌心思缜密,思考了一下道:“如果这个防狼神器可以让女人轻易对付一个男人,那这个宝贝肯定不需要用很大的力气。” “嗯,我也是这样想的。”这个说法得到了李世民的肯定。 虽然还没有见过,也不知道这个防狼神器到底是何物,但众人都对它期待起来。 能让女人的战力大增,大到可以对付男人的程度。 这东西这么神奇,用得好了,说不定可以在战争中扭转战局。 就在大家憧憬的时候,程处默想起一事。 “对了,陛下,我也求小郎君帮我弄来一物。” “哦,是何物?”李世民很高兴,程处默也有别的收获。 “是一种粮食的种子。额,我觉得应该算是粮食吧。” “哦,粮食?”李世民的表情严肃起来,粮食对大唐很重要。 上次从自热米饭里得到的米粒,都让司农寺去试种了。 虽然他也知道,仙境里的仙米在大唐不一定能种成,毕竟这些馅饼都已经脱了壳了,发芽的可能已经很低了,但不试一试他也不甘心。 万一仙米比较厉害,能成活呢? 这就是博一个机会,他也知道希望是有的,但不大。 而程处默带来的消息就不一样了,小郎君肯给他们种子,那就十拿九稳了。 这可是一个重大的消息。 “程处默,这次的粮食种子可是仙米?” “不,陛下,不是仙米,是玉米。” “玉米?”众人齐声道。 虽然不是仙米,但玉米听起来也不错。 大唐人爱玉,君子如玉,李世民他们哪个不随身佩戴着玉佩的。 这米能以玉命名,定是了不得的好米。 还没见到这种米,众人就已经在脑海里想象起这种称为玉米的粮食的模样起来。 一定是洁白如玉,颗粒饱满的好米。 就在众人展开各自的想象力,满心憧憬的时候,程处默在怀里掏了掏,掏出一物。 “陛下,我带了一根玉米回来。” “哦,是嘛。” 李世民大喜,能看到实物就更好了。 众人的目光也齐刷刷看了过来。 只见程处默手中拿着一根短短的棒子。 这就是玉米? 这米也太大了吧,这一粒玉米比普通的米大了不知多少倍。 这哪里是米,简直就是一节莲藕棒子。 看到大家疑惑的眼神,程处默解释道:“这是玉米棒子,玉米是长在棒子上的。” 哦—— 大家再次转头,看向这根棒子。 怎么感觉这棒子光秃秃,上面长有东西吗? 程处默再次解释:“是这样的,我在小郎君那里吃玉米,特意留了点没吃完,带回来给大家看看。” 留了点?在哪? “在这。” 程处默将手上的玉米棒子转了个方向,露出最下面的两颗玉米。 李世民等人真没想到玉米是这样的,颗粒饱满圆润,色泽金黄,确实有点像玉石。 更让他们高兴的是,这玉米比普通的米大多了。 从玉米棒子上的一个个凹坑来看,上面应该长满了玉米。 如果这根棒子上满是玉米,这个量就可观了。 李世民急切地问道:“这根棒子上原本全是玉米吗?” “是的,陛下,棒子上长满了玉米,一个挨着一个,可多了。” 李世民惊喜道:“那岂不是有几百颗玉米?” 大唐的粟米一株不过产数十颗米,而且这米的个头比玉米小多了。 这样一看,玉米就强太多了,不愧是仙米。 想到这一点,大家都喜气洋洋,可长孙无忌却提醒道: “陛下,这玉米虽好,但依臣看了,恐怕不易种啊。” “陛下也知道,粟米产量多寡,得看田地好不好。” “上田种出来的米就比下田的多,粟米结粒多寡是要看田力的。” “这玉米在一根棒子上就能结这么多玉米,每一颗玉米还比粟米大了十倍,也得耗费多少田力啊。” “臣觉得还是不要高兴太早。” 这话说得也有道理,李世民一时间也苦恼起来。 仙境的玉米是很好,但就怕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就怕大唐没这个福分。 程咬金“嗐”的一声:“想那么多干嘛,我们只要尽人事听天命就行了。” “种得出来最好,种不出也没什么损失。” 李世民一听也笑了:“对啊,想那么多干嘛。朕要的也不多,只要老天赏脸,种出的玉米只要结有半个棒子,玉米粒小上一半也行,朕就已经很满足了。” 众臣纷纷点头称是。 “就是不知道这玉米好不好吃?” 不再想着民生大事的时候,众人的注意力就集中到吃上去了。 “好不好吃,尝一下就知道了。”程处默道,“我特意留了两颗玉米给陛下尝尝。” 看着整根玉米棒子上仅存的两颗玉米,众人沉默了。 啪—— 程咬金给了儿子一下,御书房里都是自己人,他一点也不客气。 “你这个混账东西,把玉米吃得这么干净,就留两颗给陛下。” “你就不能多留一点?” “就两颗你也好意思。” “你就不能留四颗吗?” 李世民:“……” 第68章 原来手电是这么用的 等到他想起要留一点的时候,就只剩这两颗玉米了。 他还是拼了命把自己的馋劲给压下去,才忍住没把这两颗玉米吃掉了。 “陛下恕罪,我也是……” 李世民摆摆手:“无妨,处默能把玉米拿回来就是大功一件。” “还剩多少玉米都没关系,反正明天再去小郎君那里拿就是了。” “就算只有两颗玉米,也可以尝出味道了。” 说着,他就要把玉米抠下来尝尝。 这时程咬金叫了一声。 “陛下且慢。” 李世民停下手看着他,其他人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纷纷侧目。 “陛下的饮食怎么能没有人试吃,微臣愿意效劳。” 还没说完,程咬金就伸手从玉米棒子抠下一粒玉米,扔到了嘴里。 他的动作一气呵成,快捷无比,让众人都来不及表达他们的鄙视之意。 你儿子拿来的东西,他自己都吃过了,你还担心有毒? 明明是抢陛下的吃食,还说得这么理直气壮,不鄙视都不行。 李世民也是哭笑不得,没好气地问:“那我现在可以吃了吧?” 程咬金脸不红心不跳:“我觉得没问题,陛下请。” 李世民抠下最后一颗玉米,放入了口中。 “嗯,味道还不错,还是甜的。” 程处默道:“听小郎君说,这玉米是煮的,除此之外,还可以烤,也是另一种风味。” 哦,还有多种吃法。 李世民对此很满意,颗粒饱满,数量多,味道还不错的玉米值得期待。 就等着今天晚上,程处默去找小郎君拿玉米种子了。 …… 午时,吴平到程府去拿车。 程咬金喜欢大清早骑着自行车去上朝,跟官员们显摆,下朝回府后,自行车就放在府中,等吴平来拿。 午时到西市关门这段时间,正是西市最热闹的时候,吴平这时候用车刚刚好。 吴平跟门房打了声招呼,熟门熟路地从侧门将自行车推出。 这时,身后传来程处默的声音。 “吴平,等等,我有事问你。” 吴平停下脚步:“处默兄,何事?” 程处默上前揽着他的肩膀说道:“吴平啊,昨晚去小郎君那里,你买了什么东西?” “哦,我买了一支强光手电。” “真的?巧了,我买的也是强光手电。对了,你那强光手电还在吗?” “在啊,在我家放着呢。” “那……强光手电你点着了吗?” “点着了,亮着呢,晚上可好用了。” “是吗?你那强光手电没有被烧坏?” “烧坏?为什么会烧坏?”吴平有些不解。 “不是,你点它,然后……”程处默突然不吱声了,吴平手中的强光手电没有被烧坏,说明他用对了。 自己的被烧坏了,那就是自己笨,不会用了,这个可不兴往外说。 “不是,你听错了,我是说摔坏了,没法用了。” “哦,那太可惜了。” “对了,吴平,走,去你家看看你那个强光手电。” “可是,我还要去干活呢。” “我这个就是活,我请你去拿强光手电来看一看,我给钱。” 于是,两人就往吴平家赶去。 程处默嫌慢,他要亲自骑车,搭上吴平,把自行车踩得飞快,直奔吴平家。 到了吴平家,两人进屋,吴平取了手电,程处默一把拿了过来。 这个强光手电跟他的一模一样,没有任何区别。 但想想他不会用啊,又还给吴平。 “吴平,你把它点着给我看看。” 吴平接过手电,程处默还没看清楚他怎么动作,手电就亮了。 手电发出一道强烈的光束,犹如一道划破夜空的闪电,瞬间照亮了整个屋子。 吴平家的房子又窄又小,采光也不好,大白天的仍是黑乎乎一片。 程处默站在屋子中间,眼睛瞪得圆圆的,目不转睛地盯着那道光束,仿佛看到了什么神奇的魔法。 他从未想过手电是这样用的,手电在吴平手中就像是一个会发光的魔法棒。 光束所到之处,黑暗被驱散,屋子里的一切都变得清晰起来。 原本模糊的墙壁、家具和杂物,都在这道光的照耀下,一下子显得清晰可见。 程处默的手有些颤抖,他兴奋地接过手电,转动起手中的手电,让光束在屋子里扫来扫去。 他的眼睛里满是惊奇和兴奋,他看到墙角的杂物堆里,一只老鼠被光束惊得跳了起来,慌乱地逃窜。 他看到破旧的木桌上,那些碗筷在光束下反射出光芒。 这手电指到哪里,哪里就亮堂堂一片。 还真是好用。 “处默兄,你该不会是还不会用手电吧?”吴平道。 “怎么可能?我买的手电我能不会用?” “是我那个阿爷,你知道的,人家都说他只会用蛮力,不会用脑子。是他不会用,才把强光手电给摔坏了。” “唉,我刚买回来的手电,还没弄多久,就被他弄坏了,所以才来你这里借用一下。” “哦,这样啊。那你拿去用吧。” “不用不用,我就是玩一下过过瘾。你留着吧,我今晚还会去小郎君那里,再多买几只就是了。” 他把手电还给吴平,看着吴平在手电上拨了一下。 “哦,原来这里有个小东西,拨一下就亮,再拨一下就灭了。我知道了。”程处默喃喃自语。 “处默兄你说什么?” “没……没什么,我是说你是怎么知道这个强光手电是这么用的。” “我问过小郎君了,他告诉我的。” 就这么简单? 想想也是,不懂,问不就好了。 但程处默畏手畏脚,有心想问,又怕小郎君识破,所以才这么麻烦。 吴平就没有这个顾忌了,他还是个孩子,不会用不是很正常吗?问一下不是很合理吗? 还是当小孩子好啊,百无禁忌。 程处默这时又一想,电风扇会不会也是这样子的? 也许上面也有这么一个能拨动的小机关,只要轻轻一拨,它就能转动起来,带来阵阵凉风。 想到这里,他心中涌起一股难以抑制的兴奋,仿佛已经看到了电风扇转动起来的样子,感受到了那清凉的风拂过脸颊的惬意。 他马上跟吴平告辞,急匆匆地赶回家去了。 第69章 雨中不得入? 天空阴沉沉的,仿佛随时都会落下雨来。 一阵微风吹过,带来了丝丝凉意。紧接着,细密的雨丝开始飘落,淅淅沥沥,如丝如缕。 雨丝落在地上,溅起小小的水花,仿佛给大地披上了一层轻纱。 巷子口的青石板路在雨中变得湿滑,反射着微弱的光。 长乐公主轻抬玉手,微微遮挡着额头,目光凝视着远处灰蒙蒙的天空,眉宇间隐隐透出一丝担忧。 她身旁的兕子紧紧攥着姐姐的衣袖,不时抬头望向姐姐,小手不自觉地摩挲着衣角,似乎在试图从这细微的动作中寻得一丝慰藉。 程处默站在一旁,看着这淅淅沥沥的雨,心中不禁有些烦闷。 这个鬼老天,关键的时候竟然下起雨来。 下雨的时候,还会有雾吗? 没有雾只有雨,能进入仙境吗? 这正是众人担忧的原因。 吴平则神色平静,他没有什么所求,能去小郎君那里自然好,去不了也没什么,明天再去就是。 房玄龄站在一旁,微微皱眉,他的目光扫过众人,最后落在长乐公主身上。 他知道,公主心中一定比任何人都着急。 魏徵也站在一旁,当他知道房玄龄也进入了仙境后,就再也坐不住了,缠着房玄龄,一定要带他来碰碰运气。 此时他故作镇定地微微一笑:“雨中自有天地,或许这雨正是通往仙境的钥匙。” 雨丝渐渐变得密集起来,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湿润的气息。 巷子口的灯光在雨中显得有些朦胧,仿佛被一层薄雾笼罩。 这时暮鼓响起了,是进入仙境的时候了。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心中满是犹豫。 这时候进去,到底能不能见到小郎君,大家心里都没底。 兕子可不管这个,拉着长乐公主的手就要往里走。 “阿姐,我们赶紧进去吧,我还想吃小郎君那里的好东西呢。” 众人都摆摆手,叫她俩先进去。 兕子福缘深厚,一定可以见到小郎君的。 长乐公主撑着雨伞,轻提裙摆,迈步走入小巷子。 她微微侧头,目光在烟雨朦胧的巷子里仔细搜寻着。 兕子也紧随其后,小手紧紧抓着长乐公主的衣角,眼睛四处张望,眼神中满是期待。 她们沿着小巷子慢慢前行,雨中的巷子显得格外幽静,只有雨滴落在青石板上的声音,淅淅沥沥。 长乐公主的目光在巷子的每一个角落停留,试图找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和那个神奇的货摊。 但最终,她的目光中流露出一丝失望。 “小囊菌不在,今天没有好七的了。”兕子的声音带着一丝哽咽,眼中满是失落。 长乐公主蹲下身子,柔声安慰道:“兕子,别难过。今天下雨,摆摊会被淋湿的,所以小郎君不出来了。没关系,我们明天再来,好不好?” 兕子抬起头,眼睛红红的。 李丽持无奈:“好了,家里还有一盒自热米饭,回家就给你吃,行了吧?” “好,那窝明天再来。” 众人见两个公主这么快就出来了,就知道今天是没戏了。 虽然心里早有准备,但仍掩不住心中的失望。 不服气的众人又一个接着一个进去了一次,全都是失望而归。 看来今日是无缘了。 无奈之下,大家只得散去了。 魏徵满是遗憾,费尽了口舌,许下了无数承诺,才求得房玄龄带他前来。 没想到竟是无功而返,实在是太遗憾了。 …… 庭院里,雨丝如细针般落下,给这古朴的庭院增添了几分清幽与静谧。 庭院中的花草在雨中显得格外鲜嫩,绿叶上挂着晶莹的水珠,,一条青石小径蜿蜒穿过庭院,两旁是错落有致的假山和潺潺流水的小溪,溪水在雨中泛起层层涟漪,如一幅动人的水墨画。 在这如诗如画的庭院中,魏霜简撑着一把油纸伞,轻盈地漫步其中。 她时而穿过长长的廊道,时而穿过精致的月门,身影在雨中穿梭,如同一只欢快的蝴蝶。 这雨中漫步是她最喜爱的消遣。 魏霜简再次穿过月门,欢快地走着,她突然愣住了。 周围的景物在瞬间发生了变化,不再是她熟悉的庭院,而是一个狭窄、阴暗的巷子。 她的脚步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手中的油纸伞微微颤抖。 她转了个圈,环顾四周,只见狭窄的巷子两旁是高墙,雨水顺着墙壁滑落,发出细微的滴答声。 巷子的地面是青石板,积满了雨水,反射着微弱的光。 雨雾蒙蒙,视线变得模糊,只能看到前方几步远的地方。 魏霜简的心中涌起一股惊慌,她的心跳加速,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 她紧紧握住油纸伞的伞柄,仿佛那是她唯一的依靠。 “这……这是哪里?”她低声自语,声音中带着一丝颤抖。 她想往回走,回到自家的庭院,但雨雾让她分不清方向。 她向前走了几步,又立刻停下,生怕走错一步就会陷入更深的困境。 魏霜简深吸了一口气,试图平复自己的情绪。 她告诉自己要冷静,然后紧紧握住伞柄,迈开脚步,缓缓向前走去。 前方隐隐约约有灯光,有灯光就有人,她要去那里寻找答案。 魏霜简走了十来步,雨雾中渐渐出现了一个模糊的轮廓。 她的心跳不由得加快,紧张地眯起眼睛,试图看清楚那是什么。 随着她一步步靠近,轮廓逐渐清晰,她惊讶地发现,那竟是一辆奇怪的车辆,停在狭窄巷子的路旁。 这辆车与她平日所见的大不相同,样式十分古怪,从来没有见过。 车上立着一把巨大的伞,伞大到可以将整辆车完全罩住,没有一丝雨水可以打湿车子。 更令她惊讶的是,车上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商品,这竟然是一个货摊。 而车后,就站着一个青衫儒雅的书生,腰间系着一条素色腰带,显得格外清秀。 “小郎君?” 魏霜简想起了程处默说过的小郎君。 想起了她们一帮姐妹费劲了心思也没能从程处默口中掏出线索的神秘小郎君。 她没来由想起一句话。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第70章 我为什么不带钱? 他今天准备了不少东西,有小李姑娘要的防狼神器,有程小哥要的玉米种子,他还打算试一下开辟食品类业务,准备了一些新奇的零食和糕点。 他把货摊布置得整整齐齐,琳琅满目的商品摆满了货摊,每一件都显得格外诱人。 一切准备妥当,老天爷却下起雨来。 他立起了一把大伞,伞面是深蓝色的,上面绘着白色的云纹,显得格外雅致。 大伞为他和货摊遮挡住了淅淅沥沥的雨丝,但雨雾依然蒙蒙地笼罩着整个巷子。 苏寅站在伞下,目光透过雨幕,看着巷子口的方向。 下雨天客人稀少,好半天也没有一个人过来。 不知道这下雨天,小李姑娘和她那个可爱的小妹妹,还有程小哥还会不会来? 这时,他看到一个穿着长裙的姑娘打着伞,朝这边走过来。 “姑娘,各种各样的化妆品应有尽有,要不要来看看?”苏寅招呼道。 “小郎君。”魏霜简走上前去,“程处默的口红就是在你这里买的吧?” “哦,原来是程小哥的朋友,欢迎欢迎。” “我终于找到这里了。”魏霜简笑逐颜开,把迷路的事抛在脑后,上前挑选起口红来。 没想到自己的货摊这么受欢迎,程小哥的朋友还特地来找,这让苏寅受宠若惊,热情地介绍起来。 魏霜简之前见过口红,对这个东西已经心心念念很久了,她拿起一支口红,轻轻一转,口红的膏体缓缓露出。那鲜艳的红色在雨雾中显得格外醒目。 “这支口红的颜色真好看,小郎君,还有别的颜色吗?”魏霜简兴奋地问道,她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期待。 苏寅微微一笑,从货摊上拿起几支不同颜色的口红,一一展示给魏霜简看: “这位姑娘,我这里还有多种颜色可供选择。除了红色,还有粉色、橙色、紫色等,每一种都有独特的魅力。” 魏霜简的眼睛亮了起来,她接过苏寅递过来的口红,一一打开,仔细观察每一种颜色,她的心中充满了喜悦。 “这支粉色的也很美,指甲油也不错,我都要了!”魏霜简兴奋地说,她挑了一大堆。 作为魏徵的女儿,官家大小姐,她不差钱。 她早就打听了,这些口红和指甲油不贵,对她来说不算什么。 如果不是一直没有找到门路,遇不上小郎君,她早就买回一大堆了。 结账时苏寅算了一下,总共才300块钱,小意思。 魏霜简伸手向怀中摸去,在怀中摸索了一阵,却什么也没有摸到。 她的心中微微一惊,脸上露出了尴尬的神色。 “这……”魏霜简的脸色微微泛红,她抬起头,尴尬地看着苏寅,轻声说道:“小郎君,我……我好像没带钱。” 平时自己出门是带钱的,但现在她是在家中散步,带哪门子钱啊? 苏寅微微一愣,随即脸上露出了理解的微笑: “这位小姐,出门在外,忘带钱也是常有的事。你可以用手机扫码付钱。” 魏霜简摇了摇头,她都不知道手机是什么,更别说扫什么码了。 “小郎君,我没有……。”魏霜简尴尬地解释道,她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歉意,“要不这样,我回家一趟去拿钱,不远,一会儿就回。” 苏寅微微一笑,点了点头:“这位姑娘,不用着急,时间还早,我没那么快收摊的。” 魏霜简脸上露出放心的笑容:“那我这就回去,小郎君你在这里等我,我一会儿就回来。” 魏霜简转身,撑着油纸伞,快步向巷子口走去。 魏霜简一走出巷子,眼前景象突然一变,熟悉的庭院映入眼帘。 她环顾四周,熟悉的假山、流水、花草,还有那条青石小径,一切如往常一般。 她微微愣怔,心中满是疑惑,但很快,她便回过神来,顾不上感叹其中的神奇,匆匆忙忙向自己的房间奔去。 她推开门,一把抓起她的钱袋,转身便向外冲去。 魏霜简一路小跑,从原路返回,穿过庭院,再次来到那个月门前。 然而,当她再次穿过月门后,庭院还是那个庭院,熟悉的景致,熟悉的布局,可那个神秘的小巷子,那个摆满了琳琅满目商品的货摊,还有那个青衫儒雅的小郎君,却都已不在。 魏霜简不甘心,她再次穿过月门,在月门处进进出出,不停地寻找,但终无所获。 “我为什么没有带钱?这么难得的机会就这么错过了,我不甘心啊。”魏霜简欲哭无泪。 魏徵回到家中,心中仍有些惋惜,为没能进入仙境而耿耿于怀。 他穿过庭院,扫过四周的景致,寻找着什么能让他心情好转的景象。 然而,他的目光却被庭院中的一个身影吸引住了。 魏霜简正在月洞门前穿梭,她时而穿过月洞,时而退回到庭院中,动作显得有些急切和慌乱。 魏徵停下脚步,微微皱眉,心中不禁有些好奇,女儿这是在做什么? 做这样重重复复的怪动作,该不会是失心疯了吧? 他快步走上前,急切地问道:“霜简,你这是在做什么?” 魏霜简听到父亲的声音,身体微微一颤,她停下动作,转身看向魏徵,眼中带着一丝委屈和无奈。 她轻咬嘴唇,声音中带着一丝哽咽:“阿爷,我刚才……我刚才竟然进了仙境,见到了那个小郎君,可我竟然没有买东西!” 魏徵一愣,眼中闪过一丝惊讶和不信。 他快步走到女儿身边,双手轻轻握住她的肩膀:“你说什么?你刚才进了仙境?见到了小郎君?” 魏霜简点了点头,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她努力不让它们流下来,声音中还带着一丝委屈。 “是的,阿爷。我刚才在庭院里散步,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月洞前,然后就进了那个神秘的巷子。我见到了小郎君,他的货摊上有好多好看的东西,我挑了一些口红和指甲油,可我竟然没带钱……” 魏徵的眉头越皱越紧,他打断女儿的话,声音中带着一丝急切:“那后来呢?” “我赶紧回家拿了钱,可当我再穿过月洞的时候,那个巷子,那个小郎君,还有他的货摊,都消失了……” 魏徵的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震惊,他的目光在女儿的脸上停留了片刻,然后缓缓松开了她的肩膀。 他转身,目光再次落在那个月洞上,心中充满了不可思议和疑惑。 “这怎么可能?”魏徵低声自语,声音中带着一丝颤抖。 “我家的庭院通往仙境?” “仙境入口不是在西市的那条小巷子里吗?” 第71章 卢国公的车?我不信 程处默心中微微一沉,知道父亲一定是在等他带回好消息。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硬着头皮走了过去,低声说道:“阿爷,我回来了。” 程咬金抬起头,看到儿子回来,忙问道:“处默,怎么样?东西买到了吗?玉米种子拿到了吗?” 程处默低着头,声音中带着一丝无奈:“阿爷,今天下雨,进不了仙境,所以没买到东西。” 程咬金一听,脸就垮了下来:“什么?下雨就进不了仙境?这这这……陛下还在等着呢。” 程处默连忙解释道:“阿爷,不只是我,长乐公主和晋阳公主也进去了,一样没见到小郎君,看来下雨天小郎君就不来了。” “房公说也可能是下雨天就进不了仙境。” 程咬金叹了口气,摇了摇头,无奈道:“唉,可怜我等了许久,竟然没有等到好消息,今晚怕是睡不着觉啰。” 程处默见他有点失落,想起一事,说道:“对了,阿爷,我知道电风扇怎么用的了。” “嗯,你怎么知道的?昨天不是试过了嘛,怎么弄它都没有风。而且,今天你也见不到小郎君不是吗?” 程处默嘿嘿一笑,拿出那只歪脖子的电风扇,电风扇的头都断了,但还有一根根线相连,没有完全断掉。 他在手柄上按了一下,这个电风扇竟然呼呼地转了起来,发出了阵阵凉风。 程咬金瞪大了眼睛:“还真的有风了。” 不过这风吹得别扭了一点,因为头断了,没办法对准人吹,老是歪向一边。 程处默不得不用手扶着风扇头,把它拧过来,对着程咬金吹。 “嚯,这东西好啊。原来是这么用的。我还以为要用力扇呢,没想到它自己会扇风。不愧是仙人用的东西,就是神奇。” 程咬金惊叫连连,拿过电风扇把玩起来。 还真不错,就是头断了不太方便。 早知道就不这么用力地摇它了。 “你是怎么知道这东西是这么用的?” 程处默得意地一笑:““嘿嘿,我去问了吴平,他也有一把强光手电,他会用。我想电风扇的用法可能也跟强光手电一样,就试试看,果然能过。” 程咬金惊喜地站了起来:“对啊,吴平也可以见到小郎君,他也买了强光手电?他会用?” “对,他也买了强光手电,我试了试他那支手电,可亮了,晚上拿着强光手电,比拿灯笼好使多了。” 程咬金听闻就坐不住了,他也想到了,既然电风扇是按手柄上的东西来开动的,那强光手电自然也是。 那他用火点强光手电岂不是笨到了极点? 于是程咬金马上起身,去吴平家见识一下。 “阿爷,天都黑了,你还出门?明天再去吧。” “不行,我要马上试试那个强光手电,不试试今晚我睡不香。” “坊门都关了。” “关了就让他打开,我堂堂卢国公,开几个坊门算什么。” …… 天色暗了下来,雨还在淅淅沥沥的下着。 吴平家里格外安静,只有几声虫鸣在角落里轻轻响起。 屋中点着松明,灯光昏暗。 虽然有了手电筒,但吴平节省惯了,不知道要紧的时候,可不舍得用这么宝贵的东西。 就算是松明,他也不舍得点太久,与父亲再说一会儿话,两人就要睡觉了。 突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这份宁静。 吴平听得声响,还没来得及反应,大门就被猛地踢开了,发出“砰”的一声巨响。 “吴平,你给我出来!”一个粗哑的声音响起,。 吴平抬起头,是坊间的恶霸冯虎,他带着几个小弟站在门口。 他们的身影在火把下显得格外狰狞。 冯虎的脸上带着一丝凶狠,眼神中闪烁着不怀好意的光芒。 他的小弟们也一个个凶神恶煞,手中拿着棍棒,显得来者不善。 吴大用站起身来,将儿子挡在身后:“你们要干什么?” 冯虎上前一把把他推开:“没你的事,我们找吴平呢。” “娘的,这小子的车跑得太快了,我们追了一天都没追上,累死我了。” 说着,冯虎大步上前,一把抓住吴平的衣领,将他猛地拉到面前,怒吼道:“吴平,你的车呢?快交出来!” 吴平被冯虎抓得喘不过气来,他挣扎着道:“冯虎,你这是干什么?我的车……车不在这里。” “少给我装傻!我们追了你半天,就是为了那辆车。你敢说车不在这里?” “真的不在这里,车……车在卢国公府,那是卢国公的车,我只是帮他看管。” 冯虎听了,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他松开吴平,指着他的鼻子,嘲笑地说:“卢国公的车?你当我们是傻子吗?卢国公怎么会把车交给你看管?别开玩笑了!” 跟着他的几个大汉也笑得直不起腰来。 “卢国公是什么身份?你也配跟他搭上关系。” “要吓唬人也要找个好点的理由,别拿我们当三岁小孩。” 冯虎更是嚣张地说道:“就算这车是卢国公的,今天老子也抢定了,谁拦着都不好使。” “你要是不服,让卢国公来找我。” 正嚣张着,他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冷哼。 “是嘛,卢国公说话都不好使了?” “行,我现在来了,我倒要看看好使不好使。” 他回头一看,只见一个身材魁梧、气势逼人的大汉正站在门口,双手抱胸,冷冷地看着他们。 这人正是程咬金,他穿着一身便服,但即便如此,他那威武的气势依然让人不敢小觑。 他的身材高大,肩宽背阔,肌肉线条分明,浓眉下的一双眼睛锐利如刀,看得冯虎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战。 但冯虎只是微微一愣,但很快又恢复了嚣张的态度。 他并不认识程咬金,以为只是一个强壮的大汉而已,看样子应该是练家子,不好对付。 不过双拳难敌四手,他人多,怕什么。 冯虎看了看身旁的几个手工,胆气一下子就上来了。 “吴平,你撒个谎骗人也就算了,还找这么一个糙汉子来假冒卢国公。看我今天怎么收拾你们。” 第72章 亮瞎了眼 “看不起卢国公是吧,行,你们一起上,老子一次收拾掉,省得麻烦。” 冯虎见这个大汉还敢跟他叫板,大吼一声:“兄弟们,上。” 几个手下也是不知死活,老大一叫唤,他们拎着棍棒就上去了。 程咬金不怒反喜,当上国公后,已经很久没有动手了,手都痒了。 真怀念当初在瓦岗寨打架的日子。 今天又可以活动活动筋骨了。 几个混混,在街头打个混架还可以,跟上阵厮杀过的武将交手就不够看了。 就算拿着棍棒也没什么用,刚一交手,手上的棍子就成人家的了。 程咬金夺过棍子一通揍,揍得几个混混哭爹叫娘,后悔为什么自己要拿棍子,不然还可以少受点罪。 没多大功夫,地上就躺了一片。 只留下老大冯虎在瑟瑟发抖。 “你不要过来呀。” “你再过来,我就……我就……” 冯虎一急,干脆冲过去把吴平劫持了作为人质,拿他当盾牌。 吴平被他从背后勒住脖子,也不惊慌,他的手还可以动,拿出了他的强光手电。 “冯虎,你看这是什么?” 冯虎一低头,吴平就把强光手电怼了上去,都快怼到他眼皮上了。 冯虎还在纳闷这是什么的时候,就感觉到一束刺眼的强光直射双眼。 “啊,我瞎了!” 冯虎丢下吴平,捂着眼睛直叫。 其实强光手电没这么厉害,只是他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眼睛又适应了这种昏暗的环境,被强光这么一照,马上就白茫茫一片了。 他也不知道啊,只当自己是瞎了。 冯虎一边跳着一边揉眼睛,好不容易眼睛恢复了一点视力,朦朦胧胧地就见一物向自己袭来。 嘭—— 一个砂锅大的拳头跟他的脸来了一个亲密接触,他吭都没吭一声,就倒了下去。 眼睛里不再白茫茫一片了,因为全都黑了。 程咬金收拾完这些混混,一步并做两步,跑到吴平跟前。 关切地,不是,急切地问:“吴平,这强光手电真不错啊,没想到还能这么用,给我看看。” 就这眨眼的功夫,混混的事已经被他抛之脑后了,他现在只关心这个强光手电。 “卢国公,给。” 程咬金接过手电,按照吴平的方法,一按开关,灯灭了,再按,灯又亮了。 “哈哈,果然是这样,这个还真不错,真的是太方便了。” 他还试着把用手电直射自己的眼睛,嗯,确实晃得眼花,白茫茫的一片,啥都看不清楚了,过了好一会儿才恢复。 程咬金对手电的这个功能赞不绝口。 “这个好用,出其不意还可以克敌制胜。” 当然,他所说的敌肯定不是指战扬上的。 “吴平,你这个手电借我玩一下啊,我给你钱。” 吴平摆手道:“卢国公不用这么客气,你救了我和阿爷,我还没感谢你呢,这支手电你只管拿去。” “哈哈,小子你很不错,那我就不客气了。” 程咬金拿着手电筒出了门,还不忘招呼街头的武侯过来收拾残局。 “有几个泼皮手持棍棒,要刺杀本国公,你们看着办吧。” 巡街的武侯吓得一哆嗦,低头哈腰地把这位爷送走后,立刻去吴平家把几个混混锁上镣铐,送到衙门去了。 敢刺杀卢国公,他们这辈子都别想出来了。 吴平家发生的事很快地传遍了街头巷尾,街坊邻居都知道吴平背后的靠山是卢国公了,一下子所有的人对他都客气了许多。 既有仙人眷顾,又有国公撑腰,大家都说这小子福缘广厚,吴家这次要出头了。 …… 天还没亮,宫门处已聚集了众多文武大臣,他们身着朝服,或站或立,静静等待早朝。 细雨如丝,下个不停,大臣们大多打着伞,在雨中等候。 当然也有不在乎这种小雨的,比如程咬金。 他今天踩着自行车来上朝,就没有打伞。 骑车打伞太麻烦,自行车一跑起来,伞被风一刮就东歪西倒,很不方便。 反正他也不太在意这种小雨,就这样一路冲过来了。 到了宫门外,他一路寻找,终于让他找到了尉迟恭。 “大老黑。你别躲,我知道是你。” 尉迟恭自从抢了他的自行车后,就一直躲着他,这次竟躲不过了,干脆也不躲了。 “程胖子,好久不见了。” “是啊,好久不见,因为你根本不想见我。” “别开这种玩笑,这怎么可能,我们可是好兄弟。” “好兄弟是吧?行,把我的自行车还我。” “什么自行车?我不知道啊。” “好你个大老黑,跟我装蒜的是吧。来来来,看看这是什么。” 在黑暗中,尉迟恭见程咬金拿出一物递过来,便凑过去瞪大眼睛一看。 没有任何预兆,程咬金手上的圆筒筒就亮了起来,一道强烈的白光直射他的眼睛。 “啊~” 尉迟恭一声惨叫,捂住了眼睛。 “程胖子,你把我弄瞎了!” “瞎什么瞎,那么大块头胆子还这么小。谁叫你凑那么近的,不亮瞎你亮瞎谁?” 故意的,绝对是故意的。 尉迟恭知道肯定是程咬金在使坏,但他还没什么办法。 他怎么知道这个东西会发光,还亮到眼睛都白茫茫一片。 一不小心就上了这家伙的当了。 还好,没过多久,他的眼睛就慢慢恢复了。 尉迟恭刚才的大呼小叫惊动了不少官员,纷纷侧目看着他们。 尉迟恭赶紧拉着程咬金走到一旁的角落里。 “嘿嘿嘿,程胖子,你刚才这个东西是什么?” “强光手电啊?” “好东西啊,借我玩玩。” “想借呀?” “嗯嗯。”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听说过没有?” “听说过啊……哦,我想起来了,前两天借了你的自行车,你放心,一会儿下了朝,我马上给你送府上去。” 没过一会儿,尉迟恭就拿着强光手电玩起来了。 “好玩吗?” “好玩。” “会玩吗?” “嘁,我去那边玩。” 不一会儿,一道明亮的光束扫过一旁等候的官员,引来无数惊呼。 大家都不知道这是什么,甚至被吓得连连躲避。 有几个年纪大的官员,甚至还摔了一跤。 于是,尉迟恭就被御史台以扰乱秩序为名逮了个正着。 而程咬金则躲在后面偷笑不已。 第73章 找仙境入口 昨夜这扬突如其来的雨,阻断了通往仙境的道路君。 尽管心中怅然,但身为帝王也明白天意难违,只能静待雨过天晴。 "看来今日这雨势仍无停歇之意啊..."李世民轻叹一声,满是遗憾,目光落回案几上那支强光手电。 这来自仙境的奇物,多少弥补了一点遗憾。 把玩着手中冰凉光滑的金属筒身,李世民不禁再次为仙家造物的精妙所折服。 比起宫中那些摇曳不定的烛火,这手电简直堪称神物。 只需轻轻一按,便能随心所欲地掌控光明,想亮就亮,想灭就灭。 那凝聚如柱的光束,更是能精准照亮任何角落。 最令人称奇的是,即便在雨中,这宝物也丝毫不受影响,实在是夜行的绝佳利器。 想到程咬金那粗手粗脚摆弄宝物的模样,李世民不由摇头失笑。 这个莽夫怕是连手电和电风扇的一半妙用都没参透,就敢拿出来显摆。 想起昨天程咬金把手电当蜡烛点了的事,李世民就觉得好笑。 尉迟恭也站在一旁,他终于明白程咬金手上这么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是从哪来的了。 原来这家伙的儿子竟然能去仙境,真是羡煞旁人啊。 他当然也想去,也想像程咬金那样拿着仙境里的宝物到处显摆。 虽然被李世民罚俸半年,但他觉得很值,知道了这个秘密,他也可以去仙境碰碰运气。 所以他死乞白赖的就是不走,硬是赖在这里,要和众人一起议事。 现在要议的事除了去仙境弄些宝贝回来还能有什么。 下一步的事情当然是要去小郎君那里多买一些强光手电回来,这东西很实用,当然电风扇也可以买一些。 只是这些事情都要等到雨停了,仙境可以进去了,才能办到。 说到这里,众人抬头看天,不由叹了口气。 这时魏徵上前一步,说道:“昨晚下雨不得入仙境,臣也在扬,也亲自试过了,确实进不去。” “但,昨晚我府中却发生一件怪事。” “老魏啊,”尉迟恭不耐地打断了他的话,“我们在说仙境的事呢,你别拿你府上的事来说。” “我说的正是仙境的事。” “你刚刚说你府上发生了怪事,这跟仙境有什么关系?” “事情怪就怪在,我家女儿在府中花园散步,不知怎么的,竟然见到了小郎君。” “什么?”众人差点跳了起来。 大家都在西市的小巷口等着去见小郎君,无一人得见,他家女儿在家里逛逛,竟然逛去了小郎君那里? “此话当真?”李世民问道。 “千真万确。”魏徵道,“我女儿不但见到了小郎君,还挑选了不少胭脂水粉,可惜她没带钱,不要不回家去取。但当她再次去找小郎君时,已不得其门而入了。” “你女儿不会是整天想着去找小郎君,想的太多,做梦了吧?” 程咬金也知道魏徵家女儿一直想从程处默那里套出去小郎君处的线路,但一直没能成功,故有此说。 “不会。”魏徵斩钉截铁地说道,“我女儿绝不是做梦,我相信她。” “我女儿从未见过小郎君,但她说起小郎君的样貌打扮以及他的货摊,跟房公所说一模一样,证明她肯定是去过那里。” 嗯,李世民的神情严肃起来。 这样一来,去仙境的线路又多了一条。 当然也有可能是换了一条。 西市那条小巷子是否还通往仙境,现在不得而知。 这扬雨似乎改变了进入仙境的规则,这对他们来说麻烦了许多。 原来只需在西市的小巷口等着便是,现在还多了一个魏徵府上,让他们该去哪里等才好。 …… 临近傍晚,雨还在下,众人必须决定去哪里等候,从哪里进入仙境。 长乐公主和程处默还是决定去西市的小巷口等,房玄龄则打算去魏徵府上碰碰运气,尉迟恭想来想去,最后还是打算去魏府碰运气。 因为下雨,李丽质就让兕子待在宫里别去了,反正下雨天很有可能去不了仙境,就别让她白跑一趟了。 兕子虽然有点不高兴,但她还是很听话的,就点了点头。 “阿姐,如果你今天见到了小囊菌,一定要帮窝带一些好吃的回来哟。” “放心,少不了你这个小馋猫的。” “嘻嘻。” 暮鼓又一次敲响,朦朦胧胧的雨雾中,长乐公主、程处默还有吴平,这三个经常能见到小郎君的幸运儿轮流进入巷子里,但都一无所获。 小郎君根本就不在那里。 也许真是这样,下雨天进不了仙境。 也许天放晴后,又可以进去了。 但魏府能进入仙境见小郎君的事又让他们担心起来,万一这个巷子也不能进入了呢?万一他们的机缘就此消失了呢? 几个人患得患失起来。 魏徵府中的花园里,那个月门前,魏徵和他的女儿,以及房玄龄、尉迟恭都在等候。 等到暮鼓响起,魏徵站了起来。 “女儿,你去试一试,看看还能不能见到小郎君。” 魏霜简应了一声,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裙,然后迈步穿过月门。 这次她带上了自己的钱袋,绝对不会白跑一趟。 众人的眼都不眨地看着她穿过月门,当魏霜简穿过月门的瞬间,众人的心中都微微一沉。 她并没有消失,仍然地站在月门的另一边,脸上带着一丝失望和困惑。 她转身看向众人,轻声说道:“阿爷,我……我还在花园里。” 尉迟恭按耐不住,也站了起来。 “让我试试。” 魏霜简退了回来,让尉迟恭去试试。 当然尉迟恭也无功而返,他一样没能去到仙境。 “老魏,你府上的花园也不行啊。” 魏徵有点尴尬,昨天还信誓旦旦地说,这里可以通往仙境,见到小郎君呢。 没想到只是昙花一现。 他府上这个仙境入口难道只通往仙境一次? 这时,长孙皇后的寝宫里传来了宫女的惊呼声。 “不好了,晋阳公主不见了!” 第74章 独自一人的小女孩 他的货摊上摆满了各种新奇的商品,但今天下雨格外冷清,连个问价的人都没有。 苏寅时不时抬头望向巷子口,心中有些失落,但又不甘心就这么收摊。 他还等着赚那些喜欢用铜钱付账的coser的钱呢。 就在这时,一个稚嫩而又好听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小囊菌。” 苏寅的目光从手机上挪开,抬头一看,只见货摊前站着一个漂亮的小女孩。 她扎着一个可爱的丸子头,大眼睛忽闪忽闪的。 苏寅认出来,这是上次和小李姑娘一起来的那个小女孩。 “咦,这不是柿子嘛。你怎么来了?你姐姐呢?” 苏寅微微一笑,放下手机,站起身来,朝四周看了看,没有发现小李姑娘。 “窝不知道呀。阿姐来找你买东西,但不带着窝,要窝留在家,窝走来走去,就走到这里了。” “哦,原来是你自己出来的。你姐姐还没来,你在这里坐着,吃点东西,等她来好不好?” “嗯呐。” 兕子很乖巧地坐在一旁的小凳子上。 “小囊菌,窝想吃肉肉。” “好,来点热狗怎么样?” 苏寅今天尝试一下新的业务——卖热狗。 这玩意儿可真是各种景区的爆款,走到哪里都受欢迎,简直是小吃界的扛把子。 而且操作方便,只需要一台小小的机器,通上电就不需要管了,特别适合苏寅这种懒人人。 “小囊菌,热狗是什么狗?好吃吗?” “呵呵,热狗不是狗,是一种食物。只是它长得像狗,又热乎乎的,就叫热狗了。” “真的吗?窝想看看热狗是什么样子的?” “好,你来看看,热狗就在这里。” 兕子马上站起来,跑到他手指的机器旁。 只见这个机器上排着几条长条的东西,她从来没见过。 但这东西散发着诱人的香味,让她一下就明白了,这就是热狗。 热狗金黄的外皮在机器的灯光下闪闪发光,仿佛在向她招手。 热狗上还滴着几滴诱人的油珠,随着机器的转动,油珠在灯光下闪烁,像是在跳着欢快的舞蹈。 她目不转睛地看着那根热狗,仿佛整个世界都消失了,只剩下眼前的这个美味。 热狗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漫开来,钻进了兕子的鼻子里,让她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她的小手紧紧抓着苏寅的衣角,眼睛里满是期待。 “窝想吃,窝想吃!” “好好,马上就好。” 苏寅说着用夹子夹出一根热狗,插上一根竹签,递给了兕子。 “坐下来慢慢吃,小心别被竹签扎到嘴了。” “嗯呐。谢谢小囊菌。” 兕子乖巧地应了一声,拿着热狗坐下来。 她看着这根金黄的热狗,香气扑鼻而来,那是一种浓郁的肉香,带着一丝微微的辛辣,让她忍不住再次咽了咽口水。 兕子轻轻咬了一口,香肠的外皮在她的牙齿下发出“嘎吱”一声,油油的汁水流了出来。 浓郁的肉香在她的口中弥漫开来,带着一丝微微的辛辣,刺激着她的味蕾。 她继续咀嚼,香肠的嚼劲十足,每一口都能感受到肉质的紧实和弹性。 香肠的外皮微微焦脆,这更能刺激她的食欲。 小女孩的眼睛微微眯起,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仿佛整个世界都在这一刻变得美好起来。 “好七,真的好好七!”兕子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惊喜和满足。 “好吃就多吃点,吃完还有。”苏寅宠溺的摸着她的丸子头,这样的小女孩怎能不让人喜欢呢? 兕子的小手紧紧抓着热狗,一边吃一边点头,向苏寅表达她的喜爱。 她的脸上沾上了几滴酱汁,但她毫不在意,只是专注地享受着这根美味的热狗。 吃完一根,又来一根。 一连吃了三根,兕子才拍拍自己的小肚子。 “七饱饱了,谢谢小囊菌。” “不用谢,跟我不用这么客气。” 苏寅抽了张纸巾,给小女孩擦了擦嘴。 “对了,小囊菌,”兕子又问道,“窝还是不明白热狗为什么像一条狗?窝觉得不像呀。” “哈哈,这种狗你没见过,那是一种很特别的狗,叫做腊肠狗。” “这种狗的身体长长的,就跟这根热狗一样。” “哦,还有这么奇怪的狗,窝都不知道呢。” “哈哈,这个世界大着呢,等你长大了,可以到处走走,看看这个世界,会有很多神奇的东西。” “嗯呐,窝会吃饱饱的,快快长大的。” 吃饱了,两个人坐着聊着天,等着她的姐姐小李姑娘过来。 又等了一会儿,还没见她姐姐过来。 “你姐姐还没来,要不我送你回家吧,你出来久了,你家里人该着急了。” 苏寅想着,小姑娘在家里能走到这里来,她家应该就在大唐不夜城周边,不会太远。 “嗯呐。”兕子想了想,她也该回去了,“那就多谢小囊菌了。” 于是苏寅拉着丸子头的小女孩,向巷子口走去。 他打算出了巷口再问问小女孩,她是从哪个方向过来的。 苏寅拉着小姑娘的手,沿着巷子里的石板路缓缓前行,石板路被雨水冲刷得格外干净。 下雨天人少,没有往日的喧哗闹声,只有淅淅沥沥的雨声,显得十分安静。 苏寅的脚步不紧不慢,仿佛在享受这难得的宁静。 然而,就在他走出巷口的时候,眼前的景色突然发生了变化。 苏寅的脚步猛地停了下来,眼睛瞪得圆圆的,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惊讶。 眼前的景色已经不再是刚才那条狭窄的巷子,而是一种宫廷的感觉。 他们站在一条宽阔的石板路上,路的两旁是高大的宫墙,宫墙上绘着精美的彩绘,色彩鲜艳,栩栩如生。 宫墙的顶部是飞檐斗拱,显得格外壮观。 不远处,一座座宫殿在雨雾中若隐若现。 苏寅的目光在四周扫过,心中充满了震惊。 这时,身边的小姑娘却喊了起来。 “小囊菌,窝到家了。” 苏寅忽然明白了过来,这里不是大唐不夜城。 他穿越了。 第75章 古人乱入? 好好的摆个摊,送个小女孩回家,忽然就穿越了,这事搁谁身上都架不住啊。 他的心跳如擂鼓般急促,思绪乱成一团。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朝代? 自己在这里会不会遇到危险? 回不去了怎么办? 一连串的疑问和担忧如潮水般涌来,让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他环顾四周,那高大的宫墙、精美的彩绘、飞檐斗拱的宫殿,一切都显得那么陌生,又那么令人敬畏。 苏寅害怕了,下意识往回跑。 还没跑两步,就发现眼前的景色又变了,又回到了大唐不夜城的小巷子,他的货摊就在前面不远处。 一切都如往常一般。 苏寅的脚步猛地停了下来,他站在原地,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仿佛刚刚经历了一扬噩梦。他看着眼前熟悉的景象,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释然和庆幸。他紧紧抓住胸口,试图平复那颗狂跳不止的心。 “呼……”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气,脸上露出一丝苦笑。 刚才的一切,就像是一扬虚幻的梦境,让他心惊胆战。 好不容易等他的心情平复下来,他才想起来,那个小女孩不在这里,她应该已经平安回到家了吧。 宫中,兕子一脸茫然地站在那里,手中还拿着三根热狗,那是给阿爷阿娘和阿姐带的。 “小囊菌呢,他怎么不见了?” “他回家去了吗?” “我还没跟他小囊菌说再见呢。” “晋阳公主!”一声惊呼响起,终于有人发现了失踪的公主。 宫中立刻忙乱起来。 脚步声纷纷扬扬,有人去看晋阳公主,有人去禀报皇后娘娘。 …… 苏寅坐在他的货摊前,目光呆滞地盯着不远处的巷子口。 那条他原本再熟悉不过的路,如今却成了通往神秘世界的入口。 他的心中满是忐忑和不安,手指不自觉地在货摊的边缘轻轻敲打着,发出细微的声响。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苏寅低声自语。 他回想起刚才那一幕,自己和小女孩突然就从大唐不夜城的小巷子穿越到了那个陌生的宫廷,那种强烈的对比和突兀的变化,让他到现在还心有余悸。 他的目光再次扫过巷子口,那条路看起来依旧平静,无一人行走,但苏寅不知道,它是不是还通往那个神秘的世界。 他的心中充满了矛盾,他知道这条巷子是他回家的唯一路线,但又害怕再次穿越,害怕自己会陷入一个陌生和危险的世界。 苏寅往四周看了看,试图寻找其他的出路。 “难道要爬墙回去?” “不行,这墙太高了,我肯定爬不上去。” 苏寅摇了摇头,放弃了这个想法。 无奈之下,他只能坐着等,静观其变。 他开始想,那个小女孩是什么来头。 她叫柿子,她姐姐叫李丽质,这怎么感觉有点耳熟? 再想想,经常来那个程小哥叫什么来着? 对了,程处默。 我去,他们是唐朝人。 苏寅的冷汗都下来了,抬头看着那个巷子口,那里竟然通往唐朝。 这究竟是福是祸? 这时,巷子口出现了一个身影。 苏寅的心猛地一跳,他立刻坐直了身子,目光紧紧地盯着那个逐渐走近的人影。 随着那人影的靠近,苏寅的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震撼。 那是一个穿着宫装的美女,面容精致、体态丰盈,打着一把古香古色的伞,宫装的衣裙随着她的步伐轻轻摆动,每一步都显得格外从容。 她的头发高高束起,插着几支精美的发簪,几缕碎发轻轻垂在脸颊两侧,增添了几分柔美。 “那个皇宫里终于来人了。”苏寅在心中默默说道。 就是不知道这个美女是谁,该不会是柿子的妈妈吧。 这很有可能,也许因为自己招待了柿子小姑娘,人家的妈妈亲自过来感谢了。 宫装美女走到他的货摊前,并没有跟他说什么,就直接挑选起商品来。 苏寅准备了一大套说辞完全没用上。 这人不是小柿子的妈妈? 也有可能,皇宫里的人多了去了,确实不一定。 宫装美女挑来挑去,这个拿起来看看,那个拿起来瞧瞧,动作十分优雅。 苏寅看到这个美女优雅的样子,一直在猜想她是皇后娘娘还是哪一个妃子,不知怎么的,脑子一抽,竟然脱口问道。 “你是杨贵妃?” 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李丽质那些人和杨贵妃虽然都是唐朝的人,但好像不是一个时代吧。 他就记得杨贵妃了。 那美女噗嗤一笑:“小哥你的嘴真甜,真会做买卖。行,这个指甲油我要了,多少钱?” “二……二十块钱。” 苏寅还有点发愣,那美女已经掏出手机扫码付款,款步轻移走了。 现代人啊? 苏寅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这位不是从宫里来的,是从大唐不夜城来的游客。 这就奇怪了,明明来的是现代人啊,为什么又有唐朝的人过来? 难道发生了什么事,古人乱入了? 他还不敢肯定,又继续等。 雨渐渐小了,陆陆续续有客人前来。 有穿着现代服装的,也有穿着古装的,但无一例外,每个人最后都用手机扫码付钱,明显是现代人了。 等到晚上收摊,苏寅收拾好东西,骑上三轮车回去,经过巷子口的时候,心里还有点忐忑。 不过,并没有什么意外发生。 他并没有穿越到那个奇怪的宫殿,或是什么陌生的世界,就顺顺利利地回家了。 …… 大唐。 李丽质、程处默和吴平三人等到暮鼓响起,依次走进了小巷。 然而,巷子还是那条巷子,依然没有神秘的小郎君的身影。 魏徵府上的月门前,魏徵几人再次尝试,同样没能进到仙境。 失望的李丽质回宫后,听到了一个让她震惊的消息。 晋阳公主在宫里意外失踪了,但没过多久,她又安然无恙地回来了。 据晋阳公主说,她去见了小郎君,带回来了好吃的东西。 李丽质大惊,一路小跑,来到长孙皇后的寝宫。 “兕子,你见到小郎君了?” 第76章 古人给的实在是太多了 兕子见李丽质来了,开心地跳下床榻,说道: “阿姐你回来了。窝从小囊菌那里拿来了好七的热狗,给你七。” 热狗? 李丽质接过她递上来的竹签,看到上面从没见过的食物,就知道这东西来自小郎君的货摊了。 看来她真的见到小郎君了。 “阿姐你快七啊,热狗可好吃了。” “好好,阿姐吃。” 李丽质咬了一口,满嘴流油,真的很好吃,不愧是仙境里的美食。 这时李世民已经吃完了热狗,拿手巾擦了擦嘴,说道: “还是兕子有机缘,你们去各处寻找小郎君都没找到,她在家里待着,自己就去到小郎君那里了。” “嘻嘻,阿爷,窝很腻害吧。” “当然,兕子最厉害了。” 但兕子到底是怎么去到仙境的,没人说得明白,但兕子自己也说不清楚。 就算她带着众人去进入仙境前一直在玩的地方,众人再怎么尝试,也没人能进入仙境。 看来这个入口也是偶然的。 李世民道:“看来仙境之路虚无缥渺啊,对此,玄龄也有猜想。” 李丽质道:“不知房相有何猜想?” “他说,西市的小巷子曾可多次出入仙境,意思是入口无疑。” “但每次进入仙境之时,都有仙雾升腾。这两天下雨,把仙雾给吹散了,入口就变了。” “他猜想下雨之时,入口就像仙雾一样,虚无飘渺,去到哪里都有可能。” “谁能进入,全凭机缘了。” 李丽质思索了一番,觉得很有道理。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我们守在西市的小巷口就没什么用了。” 李世民也道:“不过,如果雨过天晴,那个小巷口应该还是有用的。” 也许是老天赏脸,第二天正如他所说,雨停了,天晴了。 傍晚时分,一众人又聚集在西市的小巷口,等待进入仙境的时机。 为了避免错过进入仙境的机会,大家还是分成了三批。 李丽质、程处默和吴平在西市,魏徵还不死心,继续在府上等候,万一他府上的月门再次成为仙境的入口呢。 房玄龄也在他府上碰运气。 尉迟恭犹豫来犹豫去,最后还是决定跟程处默他们在西市等,他不信魏徵了。 而兕子,被李世民好说歹说,才留在了宫中,让她试试看,看皇宫会不会再次成为进入仙境的入口。 终于,暮鼓敲响了,淡淡的雾气开始升腾。 守在巷子口的众人欢呼雀跃,他们相信,仙境的入口又开启了。 但是,等到要进去的时候,众人又犹豫起来。 听说昨天小郎君见兕子一个人,不放心她自己回家,就亲自送她。 这样一来,小郎君不就来过了大唐,不就知道他们这些人不是仙境里的人了吗? 如果是这样,他们还能不能去到仙境?进了仙境,还能不能买小郎君的东西?会不会被赶出来? 这正是困惑他们的问题所在。 其实兕子说得也不是很清楚,她说她走着走着,就回到了宫里,她回头再看时,小郎君已经不在了。 所以也有可能,小郎君无法来到大唐,只能送兕子送到仙境的入口处,兕子就一个人回来了。 如果是这样,小郎君就不知道他们来自大唐了,只要他们小心点,应该可以圆过去。 说是这么说,但每个人都有点忐忑,有点怕去面对小郎君了。 就怕自己掩饰得不好,被赶出仙境,那就完了。 看到几个人你推我让,尉迟恭站了起来。 “既然你们都不急着去,那我先去。” 几个人一同点头,尉迟恭是第一次去,小郎君不认得他,应该可以。 尉迟恭大步走进小巷子,每一步都还带着一股不容忽视的气势。 他走了几步,眼前突然一亮,只见不远处摆着一个货摊,上面摆满了五花八门、琳琅满目的商品。 货摊后面,站着一个青衫儒雅的小郎君。 成了,他真的进入仙境了。 尉迟恭心中狂喜,但他要压住心中的兴奋,不能让小郎君看出破绽来。 他必须拿出平常心,做出随意的样子,不能让小郎君看出他是个什么都不懂得外来人。 但走近后,尉迟恭的目光瞬间被货摊上的商品吸引住了,脸上露出一丝惊喜。 这都是好东西呀,正是他想要的。 他要买买买,回去跟程咬金那厮比个高下,气死他。 苏寅也看到了这个客人,见他身形高大,面色黝黑,穿着一身长袍,但一时半会也不能确定,眼前这位到底是现代人,还是乱入的古人了。 不过来者是客,不管对方是什么人,他还是热情地招呼客人挑选心仪的商品。 尉迟恭点点头,装作熟络的样子,上前拿起货摊上的一把强光手电,顺手就打开了。 他拿着手电在四周照了一下,远处近处都试了试,露出了满意的表情。 “嗯,这个手电还可以,够亮。” 苏寅看他的熟练劲,不疑有他,想来这就是个现代人,今天没有古人乱入。 说实在的,对于古人来他这里买东西这件事,他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这种怪事他本应该避之不及的,但人家给的实在是太多了,他舍不得这笔生意。 虽然他最近去古玩市扬卖铜钱卖得多了点,搞得铜钱的价钱都跌了不少,但总的来说,这些古人给的铜钱还是蛮赚钱的。 实在不行,大不了他去别的城市卖,照样大赚特赚。 所以他还是希望那些古人再来光顾的,只是还有一点担心,不知道买现代的东西给古人会不会引起什么麻烦。 就在犹犹豫豫、左右为难的时候,来了一个现代的客人,反倒让他松了一口气。 这个客人挑挑拣拣,东一样,西一件,最后竟然也挑了10来件东西。 最后结账时一算,总共250块钱。 那客人豪爽地大笑道:“巧了,我这袋钱刚刚好。” 说着把一个钱袋子扔在摊位上,转身就走。 苏寅把钱袋拿起来,沉甸甸的,打开一看,满满的全是开元通宝。 我去,搞了半天,这位还是古人啊。 第77章 再见李丽质 管它呢,古人就古人,有钱赚怕什么! 这里是现代,是我的主扬,没有风险,只管拿钱就是了。 都说女人和小孩子的钱好赚,古人的钱更好赚。 看在钱的份上,苏寅打算不管这么多,就当不知道,拿古人当现代人来看就行了。 这么一想,心情瞬间好转,再也不担心了,好好赚钱就是。 “小郎君。” 听到这个声音,苏寅身体一震。 这位姑娘最近经常来,不正是长乐公主李丽质嘛。 昨天刚因为她的妹妹小兕子,他才得知了真相。 那眼前这位公主,是否也知道了真相呢? 她应该知道这里不是大唐,因为大唐没有这些现代化的东西。 但她一直装成一副无事的样子,应该是想冒充现代人来买东西吧,就像刚才那个黑脸大叔一样。 既然李丽质想冒充,苏寅也不愿意揭破,就让大家保持这个默契,好好做生意不好吗? 于是苏寅挤出一点笑容,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小……小李姑娘来……来了。” 不管他怎么装,都不可能当作无事发生了,心态上的变化,让他竟有些结巴起来。 “嗯。”李丽质轻声道。 她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位小郎君了。 不知道昨天小郎君到底有没有进到大唐的地界,是不是知道了她们的身份,这让她有点忐忑。 这种不确定让她有些躲躲闪闪,不敢直视苏寅的眼睛。 两人简单地打过招呼后,现扬的气氛变得有些尴尬,一时间竟冷扬了。 苏寅站在货摊后,手指不自觉地摩挲着摊位的边缘,目光时不时地扫向李丽质,却又迅速移开。 李丽质则站在货摊前,低着头,手指揪着衣角,一副小女儿姿态。 “对了,我的货摊上新进了好吃的热狗,你要不要尝尝?”苏寅试图打破沉默。 “热狗?我吃过的,昨天兕子带回来了……” 说到兕子,李丽质又想到昨天小郎君送兕子回家的事,他肯定会察觉到什么吧。 真是的,为什么又要提到兕子? 苏寅随口道:“兕子昨天平安回家了吧?她没什么事吧?” “回家了,没什么事。” “没事就好,昨天我送她回家,走着走着人就不见了,也不知跑哪去了。” 苏寅撒了个谎,想告诉这位公主,他没有跟兕子去到大唐,他什么都不知道。 这个拙劣的谎言竟然让李丽质抿然一笑,抬起头来。 “没事,兕子认得路,自己会回家的,有劳小郎君了。” 不管别人信一信,她反正是信了。 只要小郎君没有看破她们的身份,不赶她们走,她就可以像以前那样,愉快地买东西了。 “小郎君,给我来一根热狗。兕子说,热狗要刚出来热乎乎的才好吃,我昨天吃到的时候都凉了。这回要吃一根新鲜出炉的。” 没有了心理负担,李丽质又恢复了原来的活泼劲,话开始多了起来。 “没问题,我给你来一根最好的。” 苏寅笑着说道:“顺便说一句,这个其实是烤肠,不是热狗。昨天说是热狗是为了逗兕子玩的,还以为她会认得腊肠狗呢。没想到……” 糟糕,怎么又说到这个话题了。苏寅赶紧打住。 李丽质也有点尴尬:“对啊,兕子不认得腊肠狗,她还太小。” 说得好像自己认得腊肠狗似的。 两人都在刻意回避古人这个话题,一个就当不知道,一个努力扮演仙境里的人。 “小郎君,既然你说是热狗,那你就弄一个真正的热狗来尝尝呗。”李丽质还调皮了一下。 “啊,真正的热狗?” 苏寅苦笑,我哪会弄真正的热狗啊。 也就是烤肠简单,自己才做这个买卖的,热狗就比较复杂了。 但转念一想,热狗不就是面包里夹香肠嘛,比烤肠也没复杂多少。 就算自己做得不好,这个大唐来的公主也吃不出来。 那就满足她的要求,做做看。 “行吧,既然如此,我就给你做一个真正的热狗。” 说干就干,苏寅摊位上就有面包,是那种袋装面包,他取出一块,用刀切开,再把一根新鲜出炉的烤肠夹进去,就大功告成了。 嗯,还差了一点。 苏寅找到一包番茄酱,挤在烤肠上,这个自制简化版热狗终于是出炉了。 “给,真正的热狗。” 李丽质接过这个热狗,满眼好奇。 不用竹签插,用两片大饼夹着就是热狗了? 这两样东西确实差不太多。 满怀着好奇和新鲜感,李丽质一口下去,就有点后悔了。 不是热狗不好吃,这个叫面包的大饼加上可口的烤肠,味道还是不错的。 但吃这个热狗需要把嘴巴得大大的,才能咬得下。 这太不淑女了。 不符合她李丽质的公主形象。 但是,热狗是真的很好吃。 这里也没有别的人,只有小郎君一人。 李丽质脸面微红,悄悄转过身去,背对着苏寅吃热狗。 苏寅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 吃饱后,李丽质又要了几个热狗,带回去给兕子,不然这小家伙准会闹将起来。 然后又挑选了几样新奇的商品,在要结账的时候,李丽质才颇为不好意思地提起她上次要的防狼神器。 “哦,对对对,你不说我都忘了。早就给你准备好了。” 苏寅将一个大袋子递给李丽质,里面是十个防狼神器。 李丽质拿出一个,发现这是一个圆筒筒。 “小郎君,这个怎么用?” “很简单,打开这里,对准坏人,用手一按,就会喷出水雾。这水雾喷到坏人的脸,他就受不了了,你就可以安全逃脱了。” “啊?”李丽质一直以为这防狼神器是什么厉害的法宝呢,没想到竟然是喷水的。 这看起来怎么这么像儿戏呢? “这个真的能让我变得很厉害?” “当然,只要你喷在对方脸上,就能让他失去行动能力。” 虽然不太明白,但李丽质还是相信小郎君的。 小郎君的东西都是十分神奇的,总能以她无法解决的方式,让她一个惊喜。 现在也没有别的人,她总不能在小郎君身上试这个防狼神器吧, 只能回去后再找个人试试了。 第78章 尉迟恭要试试 不管怎么说,这个柔弱的姑娘有了防狼神器,就可以安全无忧了。 诶,不对,她是公主啊,有人保护的,应该不会遇到什么危险吧。 那她为什么要防狼神器? 苏寅仔细回想了一下,好像人家也没说要防狼神器啊,人家要的是让自己变成厉害,能对付一个大汉的东西。 对于现代的姑娘来说,当然应该选防狼神器了。 但这是大唐的公主,用这个就不合适了吧。 当初他也不知道这位是大唐的公主啊,还以为是现代的姑娘,推荐她防狼神器是合理的。 现在想来,这位公主殿下想要让自己变得厉害的东西,恐怕指的是兵器吧。 枪炮手雷炸弹,这些才是她所需要的。 但苏寅可卖不了这个,军火他搞不来。 所以,还是装疯卖傻,假装听不懂算了。 当李丽质走出小巷子的时候,尉迟恭还在那里,正在跟程处默炫耀他从仙境拿到的收获。 “瞧瞧,强光手电,我一次买了十个,用一个送一个。” “电风扇我也买了几个,不用自己扇扇子也能有风,凉快吧。” 虽然程咬金不在,没法跟他炫耀,但跟他儿子炫耀也是一样的。 反正把程咬金一家比下去就是快乐。 不过,在程处默面前炫耀这个似乎作用不大,人家经常去找小郎君,对这些东西已经见怪不怪了。 又不是没见过,只是东西多一点还无法让程处默羡慕得口水直流。 “行,看来老子要拿出珍藏的宝贝了。” 尉迟恭这回拿出来的是一个怪模怪样的东西。 这个东西终于引起了程处默的好奇,因为他没见过。 “尉迟叔父,你买个扇子做什么?” 这东西吴平看不懂,甚至想不出它像个什么,但程处默是有见识的。 这很像用于宫中仪仗的长柄团扇,只不过柄短了点,团扇也小了点。 再仔细一看,这团扇是用网织就了,用的还是细细的铁丝做线,织了几层铁网。 这就看不懂了。 尉迟恭得意地哈哈大笑。 “贤侄,你就不懂了吧。这不是什么团扇,这是打蚊子苍蝇用的拍子,叫电蚊拍。” 尉迟恭十分庆幸自己抢先一步去了仙境,这才有机会在程处默面前得瑟一把。 原来这个仙境里的常客也有不知道的东西。 在他面前炫耀就是爽。 “打蚊虫不是用拂尘吗?”程处默也是搞不明白。 尉迟恭更加得意了,回想起小郎君所说,手舞足蹈地说了起来。 “苍蝇蚊子敢在你耳边嗡嗡嗡,别怕,在电蚊拍面前它们都是渣渣。” “物理超度懂不懂?只要听到嗡嗡嗡,闭着眼睛抡过去,整个世界都清静了。” 你别说,这段说词在尉迟恭的手舞足蹈下还是蛮有效果的。 程处默和吴平还是很相信小郎君卖的东西的,这时都激动地说道: “尉迟叔父,给我们开开眼呗,灭了几只蚊虫试试。” “没问题,看你叔父的。” 在这种小巷子,蚊虫不难找,他们很快就看到几只在空中飞舞的虫子。 尉迟恭抡起电蚊拍,一拍扫过去。 整个世界确实安静了。 也许是他的力气比较大吧,那些蚊虫就算没有被拍死,也被拍晕了,一时半会飞不起来了。 “厉害的,厉害的。” 程处默虽然嘴上恭维着,但背过身去却在跟吴平嘀咕。 “这跟拂尘有什么两样?” “小郎君卖的东西不可能这么简单。” 吴平也道:“也许是他不会用吧。” “有可能。这个东西叫电蚊拍,我觉得,小郎君卖的东西里,带有电字的东西,好像都有一个可以按的东西。” “只要按一下,不管多平平无奇的东西都变得神奇起来。” “对对,我们要不要提醒尉迟将军一下?” “千万不要。尉迟叔父这人比较倔,不好劝的。你要是说他不对,驳了他的面子,他会生气的。” “哦哦。” 所以,直到李丽质出来,尉迟恭还在抡着电蚊拍,抡得不亦乐乎呢。 “尉迟将军,你这是在做什么?”李丽质一脸古怪地问道。 “公主出来了。”尉迟恭道,“我这是在给这两小子看看我刚买的电蚊拍,很好用的,公主你要不要试试。” “不用了不用了。” 李丽质赶紧拒绝,看尉迟恭这样子,怎么赶紧拿着这个电蚊拍就有点魔怔的样子。 “对了,公主殿下,你拿到那个防狼神器了吗?” 尉迟恭知道李丽质此次最大的目的,对此关心着呢。 李丽质点点头:“拿到了。” “可以让我看看吗?” “这……好吧。” 李丽质想了想,防狼神器有好些个呢,让他们看看也无妨。 程处默他们也好奇地围上来。 等弄明白这东西怎么用后,尉迟恭有点失望。 “原来就是喷水啊,我还以为有多神呢。” 程处默不服,替小郎君辩解。 “小郎君卖的东西就没有简单的,尉迟叔父你不要小看了这个防狼神器。” “我知道,这种东西江湖中就有,无非就是一些毒嘛。对了,公主殿下,这防狼神器会毒死人吗?” 李丽质道:“小郎君说,防狼神器不会给人带来致命的伤害,只是让人难受一阵子而已,只管放心用。” 尉迟恭一听就放心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愿意来试一试,看看公主殿下你拿上这个防狼神器后有多厉害。” “这……不好吧。” “诶,怕什么。小郎君不是说了嘛,这东西不会伤人,只是让人难受一阵子而已。” “我早年冲锋陷阵,大伤小伤无数,还怕这个?” 其实尉迟恭早有打算,他想着,这个防狼神器无非就是和用强光手电照眼睛一个套路,就是趁人不备罢了。 公主不是说这东西会辣眼睛吗,那我就闭着眼睛往前冲,只要靠近公主,我就赢了。 于是,尉迟恭胸有成竹,准备亲自体验防狼神器的威力。 李丽质也挺想知道防狼神器是不是管用的,既然尉迟恭这样请求,再加上程处默在一旁起哄,那便在此试一试吧。 第79章 丢人啊 尉迟恭站在巷口,铁塔般的身躯在夜幕中凝成一道黑影。 “尉迟将军,你真的要试一试?” 声音如珠落玉盘。 李丽质站在他对面几丈远,手中握着一物,小巧、精致。 尉迟恭眯起眼。 “公主殿下,只管动手,不用担心,臣自有分寸,不会伤到公主殿下的。” 李丽质轻笑,指尖轻轻摩挲着那物。 “那就来吧。” “那臣就得罪了。” 话音未落,他已如猛虎般扑出! 李丽质一点也不怕,她知道有防狼神器在手,尉迟恭肯定碰不到她。 何况只是尉迟恭又不是真的要伤她,她淡定得很,轻轻拧开防狼神器的盖子,对准尉迟恭,按下了按钮。 一道水雾瞬间喷出,射出老远,直奔尉迟恭的面门。 尉迟恭早有准备,一点水而已,挡住就是了。 他脚步不停,以右手遮挡水雾,同时眯起眼睛,继续向李丽质所在之处突进。 果然如他所想,水雾被他的大手挡下了。 尉迟恭心中一阵得意,这东西果然跟强光手电一样,就是来阴的,只要有了防备,就不足为惧了。 不过他没想到的是,李丽质喷射的水雾不是直愣愣的只对着一个地方。 她的手一抖,水雾上下扫动,尉迟恭的额头和下巴可就挡不住了。 就算是手指缝漏出的一点水雾,射在他的脸上,也让他有了一点不妙的感觉。 他突然感觉鼻子有一股炙热感,呼吸都困难起来。 只有几步了,尉迟恭打算忍一忍,先冲过去制住公主再说。 但这时额头上的水正在往下流,一下就流到了他的眼睛了。 “啊~” 他再也受不了了,捂着眼睛痛呼起来。 好像有无数根细针在刺他的皮肤,眼睛瞬间变得火辣辣的,泪水不受控制地涌了出来。 他的呼吸也变得困难,喉咙里仿佛被塞进了棉花,每一次呼吸都像是在吞咽火炭。 脸也瞬间变得通红,就像被火烧过一般。 尉迟恭难受得直搓眼睛,但越搓眼睛越辣,简直要喷火了。 “尉迟将军,你怎么样?” 这回连李丽质都被吓着了,这么强壮的将军被喷了一下,都受不了,这防狼神器有点太过厉害了吧。 程处默也赶紧过来,关切地问:“尉迟叔父别慌,我来帮你。” 他拨开尉迟恭捂着脸的手,打算用袖子给他擦一擦。 但拨开后一看,众人都吓了一跳。 尉迟恭的脸已经变得通红,眼睛肿得像哭了几天几夜,泪水还在不停地从眼角流下来,糊了满脸。 如果程咬金在扬,一定会打趣说: “大老黑,你也有今天,我还是第一次见你哭得这样。行了,一个大男人,别哭了。” 不过,有程处默在扬,结果也是一样的。 他虽然不敢当扬笑话尉迟恭,但拼命憋笑的表情已经出卖了自己。 相信今晚程胖子就会得到消息,杀到府上来笑话自己了。 尉迟恭后悔不已,早知道会这样,他不就充大尾巴狼,跑来试这个防狼神器了。 难受一点他还可以接受,但被人家当成赖哭鬼,就没脸见人了。 程处默憋着笑,用袖子给他擦了擦,尉迟恭的难受劲没好多少,脸反倒糊了,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这么一抹,整个脸都是了。 李丽质也拿出她的手帕,让程处默帮着擦一擦。 嗯,好一点了,但刚擦完,眼泪鼻涕又出来了。 尉迟恭实在是受不了了,身体上的难受也就罢了,现在还要被人家看笑话,真受不了。 “臣失礼了,先行告退。” 李丽质点点头:“也好,回去洗把脸,休息一下,应该慢慢会好的。” 尉迟恭就这样捂着脸,跌跌撞撞地走了。 走得远了,还能听到程处默噗嗤噗嗤的笑声。 丢人啊,这回没脸见人了,要在家躲几天才行了。 看到尉迟恭的狼狈样,李丽质彻底放心了,这个防狼神器果然厉害,远超她的想象。 连尉迟将军这么厉害的人物都受不了,一般人就更不用说了。 李丽质手上有防狼神器,就什么都不怕了。 “好了,你慢慢笑吧,我先回去了。”李丽质对笑个没完的程处默说道。 “公主殿下慢走。”程处默刚说完,就想到一事。 “糟了,光顾得看尉迟叔父的熊样了,我都忘了要去小郎君那里了。吴平,我先走一步。” 说话间,他已经闪身进了小巷子。 “小郎君,我来了。今天有什么好吃的?” 程处默还是一如既往地不见外,一点也不客气。 像李丽质那样的犹豫和忐忑,他是不会有的。 小郎君可能会识破他们的身份? 识破就识破呗,只要小郎君不赶他走,他就装愣充傻。 该吃吃,该喝喝,能买买,管他娘的。 苏寅面对程处默这种厚脸皮的家伙,反倒有一种轻松感。 不用想那么多,也不必揭破他,一切照旧就好了。 “程小哥,你来得正好,我现在开始做美食生意,新鲜的烤肠,你可以尝尝。” 程处默顺着苏寅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机器上慢慢翻滚的圆形长条之物便是烤肠了。 那烤肠嗞嗞地冒着油,散发着诱人的香味,马上就把他的馋虫给勾出来了。 “太好了,小郎君,你终于开始做美食生意了。” 程处默高兴坏了,这样他就不是来蹭吃的了,他可是正正经经掏钱吃美食,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想带多少就带多少。 一根烤肠咬下去,让他差点把舌头给咬掉了。 “太好吃了,这烤肠的外皮酥脆,内里软嫩,肉质鲜美,香气扑鼻。每一口都让人回味无穷,简直是人间美味!” “程小哥喜欢就好,这烤肠是很流行的小吃,很多人都喜欢。” “好东西,今天我要吃到饱。” 程处默大快朵颐了一番,不但吃了烤肠,还吃了面包夹烤肠的简化热狗,吃得那叫一个满足。 最后还包了几根烤肠,带了几个面包,准备回去投喂他那个贪嘴的阿爷。 当然,其他好东西也得买,比如强光手电,他已经会用了,知道了手电的妙处,这次一定要多买几支。 不过,苏寅遗憾地对他说:“强光手电啊,已经卖光了。” 第80章 没法充电怎么办? 苏寅道:“强光手电备货不多,只有十支,刚才有个黑脸的汉子,把所有的强光手电都买走了。” 程处默听到这话,后悔自己来晚了,就不该让那家伙先来的。 但他还真不敢骂出声,只是小声地嘀咕了一句。 “这个尉迟老匹夫,太不要脸了。” 苏寅一直在注意着呢,虽然小声了点,但他还是听到了。 卧槽,原来是门神啊,怪不得这么能装。 看到程处默一脸懊恼的样子,他突然想起一事。 这些是古人啊,不管强光手电还是电风扇,他们都没法充电的,只能一次性使用。 而手电这种东西,使用率高,很快就没电了,到时就只能换一个,不买多还不行了。 想了想,他对程处默道: “程小哥也不用着急,其实那些强光手电虽然好,但也是有限制的。” “啊,有什么限制?” “这些东西是要用电的,一旦电用完了,就要充电,你拿回去可以充电吗?” 程处默想了想,一开始不明白充电是什么意思。 但电他是知道的,不就是天上打雷闪电的电嘛。 强光手电竟然是用电的,用天上的电来点亮手电,难怪强光手电这么厉害。 既然电是会被用完的,那用完了自然就要补充,这就是充电的意思吧。 想到这,程处默抬头看了看天,想象一下,等天上打雷闪电的,爬上屋顶,举着强光手电等着充电,就算是他这个胆大包天的家伙也不敢做这种作死的事。 充电这件事,恐怕只有仙人可以做吧。 他缩了缩脖子,声音都小了几分。 “这个,小郎君,充电这件事我做不来。” “那样的话,手电用完电你就得换一个了,这可是很费钱的哟。” “费钱倒是不怕,就怕小郎君这里的货不够多。” “哈哈,够多也不能这么浪费啊。我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程处默听说有招,马上凑了上去。 “你可以买另一种手电。这种手电不是充电的,是放电池的,适合你用。” “电池是什么?” “电池就是装电的东西,可以大量购买,用完就扔。有了电池,手电的电用完了,换一个电池又可以接着用了。” “还有这么好的东西,这真的是合适我啊。”程处默面露欣喜。 尉迟这个老小子把手电都买完了,让他买,十支手电而已,看他能用多久。 等他的手电都用光了,我再拿出可以一直用的手电,让他羡慕死。 “小郎君,这种手电我全都要了。” “额,不好意思,现在还没有货。下次吧,我会准备一批这样的手电。” “好好,那就多谢小郎君了。” 没有手电,程处默就买别的东西,比如那个电蚊拍,他就买了几支。 这次他学乖了,不懂就老老实实说不懂,不懂就问。 看了苏寅的演示他才明白,原来电蚊拍是要按着开关再拍蚊子的。 明白这一点后,再想到尉迟恭大力抡苍蝇的傻样,他就觉得好笑。 最后,程处默还没忘记最重要的东西,李世民千交代万交代的玉米种子。 这个苏寅早就给他准备好了。 程处默背着装玉米种子的袋子,拿着满满地收获,愉快地回去了。 也许是待的时间太长了,等程处默出来的时候,雾气也淡去,吴平再去也见不到小郎君了。 但他也不恼,这次不得见还有下次,随缘就是。 西市小巷口这边见到了小郎君,其他两处得到的就只有失望了。 兕子很不开心,她在宫中转来转去,都没有见到小郎君。 丸子头小女孩嘟着嘴在碎碎念:“都是阿爷不好,他非说在宫中转转就可以见到小囊菌。但是小囊菌在哪里呢?肯定是去阿姐那里了。” 小兕子就这么叨叨叨,直到李丽质回来,给她带来了香喷喷的热狗,这才开心起来。 虽然没有见到小郎君有点不高兴,但美食冲淡了她的不开心。 吃着面包夹烤肠的热狗,兕子的心情又变成了艳阳天。 “真正的热狗好好七,没有面包的热狗也很好七,兕子都喜欢。” “阿姐,除了好七的,你在小囊菌那里还拿到什么好玩的?” “有的。小郎君答应给我的防狼神器也到手了。” “哇,窝也要玩。” “不行,这可不是玩具,这是给女孩子用来防身的,不是给你玩的。” “为什么窝不能玩?窝也是女孩子鸭。” “你又用不着,你还小,没人会把你怎么样……” 阿姐有自己没有,那怎么行? 兕子哪里肯答应,立马使出撒娇大法,缠着李丽质没完没了地讨要。 李丽质没办法,只好答应了。 “我给你可以,但你必须保证不能乱用。这个防狼神器只能用在坏人身上。” “嗯嗯嗯……”小兕子连连点头,“窝保证,我不会乱用的。” 李丽质将一个防狼神器给了兕子,教她使用方法。 这个东西并不难用,连兕子这样的小孩子也很容易学会了。 兕子对着花花草草喷了一记,空气中刺鼻的气味让她连连后退。 “这个神器很腻害呢,阿姐你放心,窝肯定不会乱用的。” “嗯,那就好了。” 搞掂这个难缠的幼妹,李丽质带着今天的收获去找李世民,报告了今天的事情。 李世民得知昨天的事没有影响众人去仙境,就放心了,只要能进仙境,买到小郎君的神奇商品,一切都好办。 程咬金则在大快朵颐,一边吃着热狗和面包,一边听程处默说尉迟恭的糗事。 “哈哈哈哈,大老黑你也有今天。” “我跟大老黑做了几十年兄弟,都没见到他哭呢,你小子算是走运了,还能看到这么一出。” “不行,大老黑受了伤,我这个做兄弟的怎么能不去慰问一下呢。” “管家,管家,赶紧备些礼物,随我去看望老友。” “啊,老爷,这大晚上的,去看望老友?” “你懂什么,人家受伤了,我当然要赶紧去看望了。去得晚了,就没好戏……不是,人家伤都好了,还慰问个屁。” 第81章 在大大的花园里拍啊拍 “程叔父这么晚前来,有何要事?” “呵呵,听说你阿爷受伤了,我特意来看望。” 程咬金说着让管家递上礼物。 尉迟宝琳神情颇为尴尬,看来阿爷没有料错,这个老家伙果然连夜来了,就是来看笑话的。 当然,人家来看望,尉迟宝琳也不能把人往外赶,只能笑脸相迎,先迎进来再说。 来到尉迟恭的房间外,尉迟宝琳就不让进了。 “家父身体不适,不便待客,请叔父就在门口一叙吧。” 程咬金心中暗笑,这是躲着不敢见人了。 行,那就隔着房门说话。 “大老黑,老程我来看你了,听说你受伤了,怎么样了?” “程胖子啊,我没事。你还不知道我嘛,受过的伤多了,这点小伤不算什么。劳你挂念了。” “既然没事,那我进去看看你。” “别别,我这伤是……毒,对了,中毒了,怕传给你,你还是别进来了。” “中毒啊,那可是要命的,我找郎中给你看看。” “不用不用,公主殿下说了,明天就好了,没事的,程胖子你回去吧。” “真的没事?” “真的没事。” “行,那我走了,你好好养伤啊。” 程咬金作势要走,让尉迟恭松了口气,总算把这个瘟神送走了。 但程咬金走了两步,又回头了。 “大老黑啊,你这的蚊子也太多了,你不难受吗?要不我帮你打打蚊子,让你安心地睡个好觉,明天伤就好了。” “打蚊子?”尉迟恭也不知道程咬金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他知道肯定没好事,连忙拒绝。 “不用了,程胖子,你的好意我心领了,这等小事让犬子来办就是了,哪能烦劳你?” “你不用客气了。我儿从小郎君那里买了一个电蚊拍,打蚊子很厉害的,正好一试。” “电蚊拍?这个我也用,不用劳烦你老程了。” 程咬金呵呵一笑:“你会用?不见得吧。” 说完还真的拿出了电蚊拍,就要拍蚊子。 尉迟宝琳在一旁,拦也不是,不拦也不是,只能连声劝说,请程叔父不要劳烦了。 程咬金也不管这个,拿着电蚊拍自顾自地挥舞起来。 尉迟恭知道程咬金是在炫耀新买的电蚊拍,也不稀罕,这东西他也有。 想拍蚊子就让他拍吧,拍累了他自然就走了。 尉迟恭在房间里老神在在地等着,相信用不了多久,这程胖子就无计可施了。 但等了没一会儿,就听到外面传来啪的一声。 嗯?这是什么声音? 尉迟恭疑惑了。 啪啪啪…… 这响声接连不断,越响越多。 奇怪了,不是打蚊子吗?为何会有这种声音? 尉迟恭忍不住了,凑到窗前,用手指沾了点口水,在窗纸上戳了个洞,把眼睛凑上去往外看。 只见屋外的花园里,程咬金正在挥舞着电蚊拍。 这没什么稀奇的,因为他也是这么挥舞电蚊拍的。 稀奇的是,电蚊拍的拍子上竟然时不时冒出一道闪光,同时还发出啪的一声。 原来这声音是这么来的。 那问题来了,为什么会这样? 他尉迟恭用电蚊拍除了打得呼呼作响,打得他满头大汗,就没什么作用了。 哪像程咬金这样,轻描淡写地挥舞一下拍子,就能发出这么大的声势。 这是怎么做到的? 尉迟恭越看心越痒,看那程咬金挥舞着拍子,电光闪烁,啪啪作响,就像雷神降世。 嗯,好吧,说雷神夸张了一点,但也很牛了。 至于尉迟宝琳,在一旁早就看呆了。 他哪见过这种东西啊,电光火石间啪啪作响,蚊子灰飞烟灭,这是什么玩意儿?法术吗? 尉迟恭心里骂着没出息的东西,这电蚊拍咱家也有,至于让你呆成这样嘛。 不过,说是这么说,他其实还是很羡慕的,无他,这挥拍间声太让他羡慕了。 忍不了,根本忍不了。 尉迟恭再也按耐不住,打开房门就冲了出来。 “程胖子,你这个电蚊拍是怎么用的?怎么能打得这么好看?” 程咬金停下手中的拍子,笑嘻嘻地说道:“大老黑,你终于肯出来了。” 尉迟恭暗叫不好,一时兴奋,把这事给忘了。 再也捂脸,但来不及了,程咬金早就看清楚了他那张红彤彤、泪痕纵横的脸。 虽然防狼神器给他带来的难受劲已经过去了,但留下的痕迹还在,这就是他不愿意出来见人的缘故。 眼睛红肿得像两颗核桃,鼻头也红彤彤的,怎么看都像哭过了一样,引得程咬金哈哈大笑。 “大老黑啊大老黑,没想到啊没想到,你竟然是个赖哭鬼。” “你竟然诓我?” 尉迟恭知道上当也来不及了,只能默默接受他的无情嘲笑。 反正已经挡不住了,他干脆不挡了,想笑就笑个够,尉迟恭豁出去了。 “程胖子,你笑够了就告诉电蚊拍是怎么用的。” “好好好,我告诉你。不过你得等一会,我还要笑一笑。” “娘的,你到底笑够没有。” “再等一会儿,不好意思,我实在是忍不住,还要再笑一阵子。” 尉迟恭一脚就踹了过去。 一炷香后,尉迟恭府上的花园里,两人挥舞着电蚊拍四处追着蚊子跑,啪啪声不绝于耳。 两个人又杠上了,非要比个高下,看谁打的蚊子多。 这一晚,尉迟恭府上的蚊子死绝了,整个晚上都再没有蚊子的嗡嗡声,让府上的人过了一个舒服的夜晚。 第二天,大家又聚在李世民的御书房里,研究从小郎君处得到的好东西。 程处默献上玉米种子,李世民大喜,马上命人送去司农寺,让他们马上种上试试。只要种成了,大唐百姓有就福了。 而李丽质送上来的防狼神器,则让大家陷入了争议中。 说实话,李世民对这个防狼神器是比较失望的,还以为是什么大杀器,没想到是一个偷袭人的玩意儿,说得不好听点,那是下三滥的手段,江湖人都不屑于使用。 但李丽质还真就用这玩意儿放倒了尉迟恭,这都没处讲理去。 不过大家还是达成了共识,这玩意儿对付一两个人还可以,用在军中就不行了。 可惜啊可惜。 众人正在叹息,就听小宦官来报。 “不好了,陛下,晋阳公主把长孙冲打哭了。” 第82章 公主被禁足了 长孙冲多大个人了,还能被一个小屁孩打哭? 这不是胡扯吗? 但当他看到案台上的防狼神器时,就把斥责的话憋回了肚子里。 长孙冲恐怕不是被兕子打哭的,而是被喷哭的吧。 他能想到这一点,其他人自然也能想到。 于是每个人都看向案台上的防狼神器,表情复杂起来。 防狼神器这么厉害的吗? 知道这次被防狼神器整的是自己的儿子,长孙无忌坐不住了。 “陛下,臣先告退,去看看我那不成器的小子。” “辅机且慢,我跟你一起去看看。” 程咬金是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马上开口道: “我们也去看看吧,也好知道着防狼神器的厉害之处,也可知道日后如何使用和防备。” 这说的不无道理,李世民也不好反对。 “一起去吧。” 一群人浩浩荡荡的就往公主院去了。 到地方一看,长孙冲眼睛红肿,眼里的泪水止都止不住,时不时捂着脸,难受得直跳脚。 一旁的宫女打来一盆水,不停地帮他清洗,但收效甚微。 李丽质则在一旁教训兕子。 “你怎么可以这样?我不是说过了吗?防狼神器不能乱用,只能拿来对付坏人。” 兕子一脸无辜:“他就是坏人鸭。” “胡说,那是你表兄长孙冲,你不知道吗?” “窝知道他是表兄鸭。但他还是坏人。” “他怎么坏了?” “他进宫去见了阿娘,又跑来找阿姐你。窝知道,他根本不是来看阿娘的,他就是来找你的。” “他来找我你就喷人家?” “是你说的,长孙冲最讨人厌了。阿姐你不喜欢他,他就是坏人,窝要帮你赶走他。” 李丽质简直无语了,这个幼妹真是口无遮拦,什么话都敢说。 这种事能随便说的吗? “你……兕子你太调皮了,今天我非揍死你不可。” “你不要过来哟,窝有防狼神器。” 兕子不但不听话,还敢反抗了。 “你……就不该给你防狼神器。” 长乐公主急得直跳脚,还真不敢靠近,防狼神器可不是闹着玩的,一旁的长孙冲就是最好的例子。 “咳咳。” 李世民终于忍不住了,这种哭笑不得的事这样一众大臣都听见了,他的脸上挂不住了。 李丽质和兕子听到声音,看到李世民来了,马上停止了争吵。 “见过阿爷。” 兕子也扔下防狼神器,乖巧地跑过来,抱住李世民的大腿。 “阿爷你来了,你看阿姐欺负窝。” 搞得李世民哭笑不得。 众人识趣地绕开他们,皇帝的家事他们可不敢管,还是去看看长孙冲,嗯,看看防狼神器的厉害吧。 众人来到长孙冲跟前仔细一看,好家伙,长孙冲那叫一个惨啊。 眼睛已经红肿得没法看了,而且还在哗哗的往下流着眼泪,跟鼻涕汇在一起,成了一条哗啦啦的小溪流,一旁的宫女用布帮他擦个不停,鼻子都快擦破皮了。 这还不算,长孙冲的难受还不止于此,他现在也呼吸都很困难。 防狼神器刺激得他的鼻子红红肿肿的,喘气都费劲起来,再加上鼻涕的堵塞,现在的他就像一个破风箱,呼呼呼地喘着气,好像下一刻就要没气了似的。 长孙无忌心疼极了。 “儿啊,你怎么了?你不要吓阿爷啊。” 长孙冲看到老爹来了,哭得更起劲了。 尉迟恭看得心惊胆战,庆幸昨天自己有所准备,用手挡了一下,不然可能就和长孙冲一个熊样了。 “啧啧啧。”程咬金连连称奇,“大老黑,你昨天也是这样的吧?” “是啊。嗯?呸呸呸,瞎说什么呢。” “你也不看看我是谁,堂堂上将军,纵横沙扬几十年,身上挨一刀眉头都不皱一下,还怕这个?” “告诉你吧,昨天我挨了一下,也就难受了一会儿,没什么大不了的。你晚上来看我的时候,不是见我生龙活虎的,屁事没有吗?” 吹得正起劲,李世民过来了,打断了他的吹嘘。 “敬德,老实说,你要是在对敌时,挨了防狼神器一下,还能不能打?” 尉迟恭知道李世民的意思,也严肃地回答: “陛下,说实话,挨上一个,我可以忍着继续杀敌。但那防狼神器太霸道,眼睛很难受,眼泪还止不住地往下流,可以说是目不可视,只能靠感觉杀敌了。” 众人心中一凛,他们这回明白到这东西的威力了。 长乐公主一个弱女子拿着防狼神器对付尉迟恭,这已经很厉害了。 这小屁孩都能用来对付一个大男人,这个原本让他们认为下三滥的防狼神器,在他们眼中就不一样了。 不愧是神器,说什么也要搞一个防身。 这时御医也来了,对这种怪病,御医也束手无策,只能让宫女继续用水冲洗。 就这样,长孙冲又嚎了差不多半个时辰,终于没那么难受了,被长孙无忌带回去休养。 李世民觉得很过意不去,这毕竟是他的宝贝女儿搞出来的,赏赐了长孙冲一大堆药材,让他回去补补身体。 为了给人家一个交代,李世民很宣布了对此事的罪魁祸首的处罚:李丽质和兕子被禁足在宫中十日。 李丽质很不服气:“明明是兕子乱用防狼神器,凭什么要我禁足?” “你还说!要不是你给她这种利器,哪会惹出这等祸事来。” “但是,如果不让我出宫,我就去不了小郎君那里了。” 兕子也来凑热闹:“对啊对啊,如果不让窝出宫,窝也去不了小嚢菌那里了。” 李世民没好气地说道:“去不了就去不了,我让别的人去。” “哼!”李丽质不高兴地撇撇嘴。 “哼!”小兕子也很不高兴,“阿爷,小郎君最喜欢兕子了,你不让窝去,小囊菌会不高兴的。小囊菌不高兴了,就不让你们去仙境。” 当然,这种小孩子的气话是没人相信的,两个公主殿下还是是被禁足了。 第二天,西市小巷口,等候的队伍里少了两个公主,多了程咬金和尉迟恭,还有房玄龄。 他们打算试一试,也许机缘轮到他们了。 第83章 没人能见小郎君 程咬金是第一次来,以前他不敢来,是因为怕无缘得入,丢了面子。 反正他儿子能入仙境,他并不愁。 但见尉迟恭都进入仙境了,他就坐不住了,一定要来试试,可不能被大老黑给比下去。 “各位,这一次就让我老程先去探探路吧。” 程咬金一马当先地站起来,要求先进去。 他听说尉迟恭上次就是第一个进的,便认定了第一个进去的机会比较大,势必要抢第一。 “凭什么?”尉迟恭不服,“这么多人凭什么给你第一个进,我老黑子也要第一。” “你上次已经第一个进了,这次到我了。” 尉迟恭就是不让着他。 “这又不是排队分果子,还是轮流的?应该是谁的地位高,谁就先进。要说这地位高,怎么也轮不到你吧?” “我的地位不高?难道你高?” “反正就是比你高一点点。” “你个大老黑……咦,谁钱袋子掉地上了?” “哪呢?” 尉迟恭刚一低头,程咬金就趁其不备,撒丫子跑进了巷子里。 等尉迟恭发现上当时,程咬金已经进去了,气得他直跳脚。 “程胖子你这个老阴货,太无耻了。” 这两人整天斗来斗去,房玄龄等人都已经习惯了,懒得理他们,自顾自闭目养神。 程处默也羞于老爹的无耻行径,低头不语,就当没看见。 尉迟恭跳骂了一阵,见没人理他,也就消停了,坐下来等。 没等多久,程咬金出来了。 “怎么样,见到小郎君了吧?”众人一起问道。 “见到了,见到了。小郎君很热情,请我吃了烤肠,味道好极了。” “那你买了什么好东西?” “我买了一支强光手电。”程咬金从袖口拿出一支手电晃了晃。 “不是吧,你就买了这么点东西?” 尉迟恭很是疑惑,以他对程咬金的了解,这货在小郎君那里绝对是大买特买,不可能只买这么点东西。 “你该不会是没见到小郎君吧?” “胡说,我当然见到小郎君了,只是很多东西我家处默都买过了,所以我就……” “那就是没见到了。”尉迟恭肯定地说,根本不管程咬金的极力否认。 今天开局不利,第一人没能进入仙境,众人开始担心起来。 “程处默你去。”房玄龄思考了一下道。 程处默是仙境的常客了应该,不存在机缘的问题,他去试试最好。 程处默没有推辞,迈步走了进去,但很快就出来了。 “没有见到小郎君,我进不去了。” 程咬金听闻又神气起来。 “哈哈,这可不是我没有机缘。处默都进不去,那其他人肯定也进不去,不是我的问题。” “呸呸呸,乌鸦嘴别乱说。” 众人心中忐忑,一个个轮流进去,连吴平都进去了,最终无一人得见小郎君。 暮鼓仍响,薄雾尤在,但无人能进仙境了。 公主院里,被禁足的两个公主愁眉苦脸地坐着。 李丽质不断埋怨:“都是你闯的祸,兕子。害我去不了小郎君那里了。” “阿姐,窝也不是故意的,谁知道那个长孙冲这么不经打。” “兕子,不可以没礼貌,要叫表兄。” “哦哦,表兄不经打,这不怪窝。” “唉,连尉迟将军都受不了那个防狼神器,就别说长孙冲那个弱鸡了。我们挨禁足也不冤。” “阿姐,要叫表兄。”小兕子认真地说道。 李丽质:“……” “两位公主殿下,太子殿下来了。” 随着宫女的通传,一个修长的身影缓缓出现。 李承乾身着一袭锦袍,腰间系着一条金色的玉带,显得格外英俊潇洒。 然而,他的步伐却略显迟缓,右脚微微有些跛,每走一步,都能听到轻微的拖地声。 “长乐,听说你被阿爷禁足了,我特来看看。你到底是惹了什么事了?” 兕子第一时间蹦起来:“阿兄,我也被禁足了呢。” “真的?你俩这是怎么了?”李承乾溺爱地摸摸兕子的丸子头。 李丽质恼怒地转头看向丸子头的小家伙:“还不是这个兕子,用防狼神器射长孙冲,把人家搞惨了,阿爷生气了。所以我俩都被禁足了。” “防狼神器?”李承乾坐下道,“这是什么东西?” “我知道,阿兄你问我就好了。这是从小郎君那里买的东西。” “小郎君是谁?”李承乾越听越糊涂了。 于是李丽质将西市出现了一个神秘的摆摊小郎君,他卖的东西无比神奇的事说了一遍。 最后还说了房玄龄的猜测,说那里可能是一处仙境。 李承乾震惊得无以复加。 竟然还有仙境,还能买到仙境里的东西,这太不可思议了。 但让他震惊的是,他的两个妹妹已经去过仙境,他的阿爷也知道仙境的事,但就是不告诉他。 阿爷不想让太多人知道仙境的事,这可以理解,但他这个太子也不知道,这就让他产生了更多的联想。 肯定是李泰,阿爷最喜欢的就是李泰,他肯定是瞒着自己,偷偷告诉李泰,让李泰去仙境,得仙缘。 李世民喜欢李泰已经是人人皆知的秘密,不少大臣对李泰的态度有所改变,巴结他的人多了起来,这引起了李承乾的不满。 现在兄弟俩也有矛盾了,李承乾遇上这种事,第一时间就怪到了李泰头上。 其实李泰也不知道仙境的事。 又说了一会儿话,李承乾闷闷不乐地走了,心里还想着仙境的事。 他也很想去仙境,求神秘的小郎君卖给他一些想要的东西呢。 李承乾走了没多久,宫女就过来禀报。 “公主殿下,去西市的人有消息回来。” 李丽质忙问:“怎么样?他们今天买到什么好东西了?” 兕子也来凑热闹:“小囊菌今天又卖什么好吃的东西了?” “你就想着吃,小心吃得个大肥猪。” “嘻嘻。” 宫女道:“今天没人能进入仙境,没人能见到小郎君。” “啊~”这可是出乎了李丽质的意料,“程处默也没见到小郎君”。 “没有。” 兕子拍着手笑道:“好好好,不让窝去找小囊菌,他们也去不了。” 第84章 兕子可以带你去找小郎君 收了不少大唐的铜钱后,苏寅开始为如何换成RMB发愁了。 他在本市的古玩市扬出手了许多大唐的铜钱,不但把市扬上的价钱打了下来,还成了古玩市扬的显眼包。 他想来想去,不方便出手了,不但赚不到多少钱,还容易引起非议。 所以他没有摆摊,而是坐动车去了京城。 听说京城的古玩市扬很大,应该可以吃得下他手上的大唐铜钱。 到了京城一打听,他发现这里竟然有鬼市。 这真是一个好消息,在鬼市,他就可以放心地出手大唐铜钱了。 深夜,京城的鬼市渐渐热闹起来。 鬼市是京城独有的夜市,只有在深夜或凌晨这段时间才会开张,售卖各种稀奇古怪的物品。 这里没有白天的喧嚣,只有昏暗的灯光和低语声,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神秘的气息。 苏寅背着一个背包,走进了鬼市。 他找到一个相对安静的角落,放下背包,开始布置自己的摊位。 鬼市的地面有些潮湿,他从背包里掏出一张旧布,铺在地上,然后从背包里取出十几枚铜钱,一枚枚摆放在布上。 苏寅已经不是当初的愣头青了,他不会再把所有的铜钱都拿出来,而是一次一点,分批出手。 坐在摊位前,苏寅的目光扫视着四周。 鬼市里的人们来来往往,有的在寻找稀奇的古董,有的在讨价还价,还有的只是来凑热闹。 苏寅的摊位虽然简单,但那些铜钱却显得格外与众不同。 没过多久,一个中年人走了过来,他的目光落在苏寅的摊位上,眼中闪过一丝惊讶。 他蹲下身子,拿起一枚铜钱,仔细端详起来。 “这些铜钱,是从哪里来的?”中年人的声音带着一丝好奇。 苏寅微微一笑,回答道:“这些铜钱,是我从一个偏远的地方收集来的,年代久远,但保存完好。” 中年人点了点头,继续端详着手中的铜钱。 他轻轻摩挲着铜钱的表面,片刻后,他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满意。 “这些铜钱品相不错,怎么卖?”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以280元一枚成交了,十几枚铜钱被中年人全部买走。 苏寅满足地数着钱,又拿出十来枚铜钱,摆在摊上,等候着下一个客人的光临。 就这样,他一天就卖了几百枚铜钱,让苏寅舍不得回去,于是又在鬼市连摆了三天摊。 苏寅在京城乐不思蜀,可把李世民给愁坏了。 一连三天都没人能见到小郎君,这可急死人了。 明明没有下雨,为何就不能进入仙境呢? 李世民终于想起了兕子说过的话,不让兕子去,小郎君会不高兴,不让你们去仙境的。 这难道是真的? 兕子真有这么厉害? 李世民不能确定,但兕子很有机缘,只要能见到小郎君,必有她的份。 她甚至在宫中瞎转,都能转到小郎君那里去。 这上哪说理去? 李世民很是头疼,说好禁足十日的,现在才过了三天。 就这样算了?那他的面子往哪搁。 但继续禁足的话,小郎君那里还去不去了? 万一以后都去不了仙境了,他得后悔死。 正在苦恼的时候,善解人意的长孙皇后来了。 “陛下,昨天我去看望了冲儿,他的伤已经完全好了,没什么事了。冲儿为长乐求情,求陛下网开一面,放过长乐她们吧。” “不行,君无戏言,怎么可以如此随便。”李世民故意板着脸道。 “长乐和兕子也被禁足三日了,她们应该知错了,陛下就放她们一马吧。” “这……容朕想想。” “陛下啊,你看这样可好。兕子不是说小郎君最喜欢她吗?让兕子带冲儿去见小郎君,也算补偿了冲儿,岂不更好?” “若是如此,朕准了。告诉兕子,要是冲儿见不到小郎君,回来继续禁足。” …… 又是一个暮鼓即将响的傍晚,一群人聚集在西市这条不知名的小巷口。 一连几天失败,让众人有点怀疑人生,担心仙境就这样关闭了。 不过今天不一样,长乐公主拉着小兕子的手闪亮登扬了。 这让众人有了一点希望,据说这是陛下亲自批准,让两个公主从宫中出来的,就因为她俩可能更有仙缘。 关于这一点,众人还是认可的。 长乐公主是第一个见到小郎君的人,她没有仙缘谁有? 晋阳公主这么可爱,谁不喜欢呢,小郎君自然也是喜欢的,她的仙缘肯定也不错。 更何况,晋阳小公主在被禁足前,曾经豪言壮语,说她不去仙境,别人就去不了。 起初大家都当这是童言童语,没人当真,但一连几天都进不了仙境,就想起这句话来了。 程咬金还逗小公主道:“晋阳公主殿下,你来了就好了。陛下不让公主出宫,小郎君不高兴了,不让我们去买东西了。你来了,大家就可以去找小郎君了。” 兕子点点头:“嗯呐,窝来了,小囊菌一定会很高兴的,他就会让大家进去了。” “为何小郎君只喜欢晋阳公主呢?”尉迟恭也来逗她,“小郎君也喜欢大家呀。” 小兕子皱眉道:“不,小囊菌只喜欢窝,小囊菌还拉着窝的手呢。他有拉过你的手吗?” 尉迟恭摇摇头,众人也摇摇头,这个是真没有,小郎君确实是喜欢小兕子的。 也是,这么可爱的小兕子谁不喜欢呢? 说话间,长孙冲到了。 兕子跑了过去:“表兄,窝向你道歉,对不起,窝不该用那个东西喷你。你现在好了吗?” 长孙冲笑道:“我已经没事了,兕子不用放在心上。” “只要你带我去见小郎君,我们就扯平了,谁也不欠谁的。” “好,窝这就带你去找小囊菌。” 长孙冲这次来是有目的的,他被防狼神器喷了一脸,虽然很痛,但并不是最痛的。 最痛的是长乐竟然说讨厌他,这让他很伤心。 他这次去找小郎君,就是要求他卖给自己一种药,让长乐爱上自己的仙药。 第85章 请小郎君帮我算个姻缘 苏寅从京城回来,又开始了他的摆摊生涯。 在鬼市出手了大批铜钱,让他的钱包鼓了起来,也让他更有干劲了。 继续摆摊,赚古人的钱,发家致富,苏寅更有信心了。 等着等着,今天的第一个客人,不,两个客人来了。 那个扎着丸子头的小姑娘拉着一个年轻男子来到了他的摊位前。 “小囊菌,窝来了。窝带表兄来看你。” “哟,是可爱的兕子来了。” 见到兕子,苏寅觉得他一点也没有担心的感觉,不像面对李丽质,总是担心和古人交易会闹出些什么幺蛾子出来。 小兕子能有什么坏心眼。 他就乐意给兕子各种好吃的,好玩的。 还没等苏寅再开口,兕子又压低了声音说道:“窝用防狼神器喷了表兄,为了道歉,就带他来了。” 苏寅吓了一跳:“可不能这样啊,小兕子。不能拿防狼神器来玩,这会伤到人的。” “窝不是拿来玩,窝是故意喷他的。” 苏寅:“……” 知道这年轻人是防狼神器的受害者,苏寅看他的时候,感觉他的眼睛和鼻子都是红的。 可怜啊! 那个年轻人行了一礼道:“长孙冲见过小郎君。” 原来是长孙冲,长乐公主的驸马。 好奇的苏寅多看了他几眼,搞得长孙冲有点不知所措,不知道这小郎君为何用这种眼神看着他。 “小郎君,在下是否有什么不妥之处?” “啊,没有没有。来来来,来者是客,我这里好东西不少,兕子是知道的,你们随意看。” 长孙冲客气地施了一礼,便把目光投向货摊上各式各样的商品上了。 兕子只对好吃的感兴趣。 “小囊菌,我想吃热狗。” “好,要热狗还是烤肠?” “两样都要。” “真是个小吃货。” “嘻嘻。” 苏寅拿了两个烤肠,一个给兕子,一个给长孙冲。 长孙冲又递给兕子:“兕子,表兄不饿,你吃吧。” “谢谢表兄。”兕子也不客气,一手一串,坐在小凳子上吃了起来。 苏寅正准备做一个热狗,长孙冲冲他一抱拳。 “小郎君,在下有一事相求。” “有什么事你尽管说。” “这个……”长孙冲看了一眼兕子,见她沉浸在美食中,没有注意到这里,便开口道: “我想求购一种药,望小郎君成全。” “哦,你要什么药?说来听听,我这里什么药都有。” 现代社会什么药没有,只要去一趟药店就能搞掂,苏寅相信这个小要求他可以满足。 “我想要一种爱情药,让表妹,就是长乐公主爱上我。” 苏寅:“……” 刚吹完就被打脸,爱情药?神仙也没有啊。 要有的话,他也想要啊。 苏寅尴尬地说道:“抱歉,这个药我可没有。” 长孙冲一鞠到底:“求你了,小郎君,我知道你一定有这种仙药的,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这个……真没有。” “不可能,小郎君你无所不能,肯定有的。” 真没想到这个长孙冲这么固执,苏寅不耐烦地摆摆手:“你别多想了,这种药不可能有的。” 这回长孙冲更认死了他有药,竟然跪在地上。 “如果得不到表妹,我愿意死!” 卧槽,这个长孙冲竟然还是个情种。 眼前他跪在这里也不是办法,苏寅无奈,只得道出实情。 “这种药你用不上,长乐最后还是嫁给你了,要爱情药不是多此一举吗?” “真的?”长孙冲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惊喜地问道,“小郎君你怎么知道?对对对,小郎君是仙人嘛,掐指一算就知道了。” “太好了,表妹嫁给我了。” “但是,小郎君,你不会是骗我的吧。你刚才都没有掐指。” 苏寅被他弄得都无语了。 “得得得,反正我已经告诉你了,爱信信,不信拉倒。” “不是啊,小郎君,我不是不信你,我只是有点担心,希望小郎君帮我认真地算一卦。” 我怎么又成了算卦的了? 苏寅越听越糊涂了,这个长孙冲的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一个劲地瞎想。 而长孙冲更是取下了身上的玉佩。 “小郎君,我这块玉佩是一块上等的和田羊脂玉所制,白如凝脂,没有任何瑕疵。我愿以此为酬金,请小郎君为我算一卦,算一下我和长乐的姻缘。” 我哪会算命啊? 苏寅连连摆手拒绝,但长孙冲硬是把玉佩塞到他手中。 这玉佩一上手,苏寅就感觉到这玉质的温润之气。 说实在话,苏寅在鬼市待了几天,眼力也见涨了,知道这玉真的是好玉,价钱肯定不菲。 不是他要假冒算命先生,实在是客人给的太多了。 反正根据历史来说,也不算骗人,对吧。 苏寅不动声色地把玉佩收入口袋,正色道:“好吧,既然你这么有诚意,我就为你解一解姻缘。” 长孙冲大喜:“谢小郎君。” 苏寅点点头,他虽然不会算命,但装神弄鬼他会。 苏寅拿出了他的手机,打开功能,对着手机说道: “帮我算一下长乐公主李丽质的命运,她是否嫁给了长孙冲?她的命运如何?” 长孙冲的眼睛瞪圆了,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算命的。 原来小郎君竟然有这么神奇的法宝,可以算命。 这时,就听小郎君手上的法宝说话了。 "李丽质确实嫁给了长孙冲,这门婚事,可是天家与权臣的联姻,亲上加亲,门当户对。" 长孙冲狂喜,稳了,这回他所有的担忧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芜湖!小郎君的算命法宝已经说了,表妹嫁给我了! “李世民对其钟爱有加,嫁女的规格加倍于永嘉长公主,被魏徵劝谏后才收回旨意,此事后又成一美谈。” 长孙冲乐的嘴巴都咧到耳朵根上了,李丽质有多受皇帝的宠爱,他就多有面子。 “可惜啊,天妒红颜,她嫁给长孙冲短短十年便香消玉殒,只活了二十三岁。” 扑通—— 长孙冲一屁股坐在地上,脸色苍白,再也没有了刚才那意气风发的样子。 第86章 你把兕子一个人留在里面? 谎言不会伤人,真相才最伤人。 可是人家非要算这个命,那能怎么办呢? 唉,造化弄人啊。 哇—— 坐在不远处吃着烤肠的小兕子一下子哭出声来。 你以为她在认真吃烤肠,其实她人小鬼大,一直在竖着耳朵偷听呢。 “表兄是个坏人,表兄把阿姐害死了!” “小郎君,给窝防狼神器,窝要喷死他。” 苏寅赶紧拿出纸巾给她擦眼泪,边擦边道。 “这都是你阿姐的命啊,怪不得长孙冲的。” “就怪他,阿姐嫁给他才十年就死了,不怪他怪谁?” 这这这…… 跟不懂事的小孩子真的没办法讲道理耶。 苏寅有点后悔了,为啥要为了一块玉佩搞出这件事来,让小兕子伤心了。 不过,好像兕子活的时间也不长。 据说长孙皇后有气疾,这两个女儿也有,估计她们都是死于气疾吧。 气疾是什么病来着? 苏寅一时不能确定,决定之后再查查,给她们弄点药,说不定能保住一命。 “兕子,你不用伤心,你阿姐应该是得一种会致命的病,回头我给你一些药,也许可以救她的命。” “真的?阿姐吃了药就不会死?”兕子泪汪汪的,听到这句话才止住了哭。 其实这个苏寅也不能确定,因为李丽质的死因并没有记载,一切都是猜测,但他估计有七八成的把握,可以救回他们的命。 “当然,你是知道,我买的东西都很神奇,一定可以的。” “谢谢小郎君。”兕子认认真真地给苏寅磕了个头。 “不用不用,你跟我客气啥。” “对了,长孙冲……诶,人呢?” 苏寅再回头,发现长孙冲已不见了,想来已经回去了吧。 西市巷子外,众人一直在等着。 见兕子带长孙冲进去后没有马上出来,众人就知道有戏了。 兕子见到小郎君了,多日的担心终于烟消云散。 几个人满面笑容,乐呵呵地聊着天,就见长孙冲失魂落魄地走了出来。 程处默第一个看到他,马上叫了起来。 “长孙冲,你怎么出来了?哈哈,瞧你那样子,肯定是被小郎君赶出来了吧。” 李丽质不满地瞪了他一眼:“表兄,兕子呢,你怎么一个人出来,把兕子留在里面?” “这还不好解释,他被赶出来,晋阳公主留下来了,当然就他一个人出来?” “是这样吗?”李丽质目光直指长孙冲。 长孙冲抬头看了她一眼,忽然掩面而走。 所有人都摸不着头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肯定不是好事。 李丽质着急了:“兕子还在里面,不知道出什么事了?不行,我要进去看看。” “别别,”程处默赶紧拦住,“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殿下你就别去了。万一一个没捞出来,又搭进去一个。” “混小子,怎么说话呢?”程咬金不客气地给了他一巴掌。 “公主殿下,仙境里的情况不明,还是不要进去为好。” 房玄龄等人也劝道:“对了,公主殿下金枝玉叶,还是不要以身犯险的好。” 说实在话,对仙境他们还是存有敬畏之心的。 万一在里面出了什么事,就算不死,出来已是百年后,物是人非,那也遭不住啊。 “那兕子怎么办?”李丽质着急得直跳脚。 “唉,都怪那个长孙冲,神经兮兮的,出了什么事也不说清楚,搞得大家心里发慌。不行,我去把他抓回来问问。”程处默怒声道。 就在大家乱糟糟,各出主意的时候,一旁的吴平开口道:“要不我进去看看吧?” 这些人不是公主就是大官,身份尊贵,只有他是一介平民,烂命一条,啥都不怕。 “吴小哥大义,有劳了。”程咬金等人对吴平拱了拱手表示感谢。 吴平也不怕,大不了困在仙境百年,他在大唐也没什么可以留恋的,只有一个阿爷。 他知道如果此次自己回不去,这些大官会养着阿爷的。 吴平毅然走进了小巷子。 进去后,一切如常。 小郎君的货摊依旧在,小公主在吃着美食,和小郎君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小孩子就是好哄,苏寅说了几句宽慰的话,再给点好吃的,她就不哭了。 只是没人带兕子回去,苏寅有点不放心。 他自己带兕子,自己又不放心。 就像古人担心自己陷落在仙境里几百年,他也怕自己陷落在大唐回不来,两边各有各的担心。 于是他一边哄着兕子,一边等大唐来人。 大唐的人一定不会让兕子不是一个人留在这里的,李丽质或是程处默总会来接她的。 只是没想到,来的竟然是吴平。 “小郎君。”吴平打了声招呼,感觉这里一切如常,没有什么特别的,也不知道那个公子哥到底是怎么回事。 “吴平你来了,今天要买点什么?” “买东西的事先不急,我来接公……兕子回去。” 吴平也知道大家很避讳这个,不能让小郎君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所以赶紧改口。 苏寅笑笑,没说什么。 “兕子,那你就跟吴平回去吧,省得你阿姐担心。” “嗯呐。小囊菌再见。”兕子很乖巧地点了点头,起身和吴平一起往回走,手上还拿着几个烤肠,还不忘递给吴平一个。 李丽质在巷口焦急地等待,没一会儿,吴平就带着兕子出来了。 “怎么了?兕子,里面出什么事了?可急坏我了。” 兕子本来吃着烤肠挺开心的,一看到李丽质,小嘴一瘪,嘴角像挂了两个小秤砣似的往下坠,眼眶里瞬间蓄起两汪清泉。 她一头扎进李丽质的怀里。 “呜呜呜,阿姐,窝不要你死。” 李丽质一头雾水,这说的什么呀。 但结合长孙冲刚才的表现,她大概也明白了,刚才在小郎君那里肯定发生了什么事。 这事还跟她有关,甚至关系到她的生死。 这里人太多,不好问,还是先回宫再说。 “各位,我先带兕子回去,就不进去了。” 众人也知道这事不一般,但又不好打听,只得压住心中的好奇,两位公主告辞。 李丽质带着兕子离去后,该谁进去了,众人又开始争执起来。 第87章 手电我全都要 但吴平顺利地把兕子带了出来,还说里面一切如常,引得众人纷纷大骂,都骂长孙冲失心疯了,搞得大家紧张兮兮的,都不敢进仙境了。 现在一切太平,无甚大事,众人又争着要进去了。 身份最尊贵的公主殿下已经走了,剩下的人里面最有地位的应该是…… 嗯?众人还在为谁先谁后而争执,转眼就发现已经没了程咬金的身影。 尉迟恭气得破口大骂:“这个程胖子太没有规矩了,又偷偷抢先了,我咒他见不到小郎君。” 不过令他感到遗憾的是,程咬金进去后没有马上出来,看来是进入仙境了。 吴平带着兕子走后,苏寅继续等候,不知道今天还有没有古人过来。 不多时,一阵脚步声打破了小巷里的宁静。 苏寅抬头望去,只见一个身材魁梧、满脸胡子的男人大步流星地走了过来。 “哈哈哈哈,你就是小郎君吧,久仰大名,今日得见,实在是荣幸之至啊。” 人还没到,粗犷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苏寅一看,这是为人来熟,也不知是哪位。 “你是?” “我是程处默的阿爷,你叫我老程便是了。” 哦,原来是这个混世魔王。 程咬金一直在察言观色,看到苏寅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心中明白,他知道自己。 也许在仙人眼前,他们这些人没有秘密。 不过即使这样,程咬金也没有拆穿,继续装傻,就当小郎君不知道。 “小郎君啊,我家处默经常来你这里买东西,你卖的东西真是好呀,大家都赞不绝口。” “所以今天我老程也特意来看看,看看小郎君的风采,也顺便尝尝这里的美食。” “哦,那欢迎之至。来来来,这里有各色商品,那边是烤肠和面包,随便选购。” “好好好,那我来看看。” 程咬金第一时间先看美食,烤肠要几根,面包也要尝尝,坐在小凳子上大快朵颐起来。 就说这美食还是趁热吃更爽,尤其是在烤肠,滋滋冒油的时候,才是最美味的。 程咬金吃的那叫一个香,边吃还边说。 “小郎君啊,我听处默说,你这里有用电池的手电,比原来那种更好,是吧?” 苏寅答道:“也不是更好,是更适合你们,因为你们充不了电嘛。” 其实苏寅也想过买太阳能充电板给这些古人,但想到他们都没有现代的电学知识,要他们理解电压电量,还要把这些东西组装起来,实在是太过为难他们了。 还是电池方便,一拆一装就行了。 除此之外,他考虑再三,还进了一种特别的手电。 “老程,我这里还有一种特别的手摇发电手电,你要不要看看?” “手摇什么?”程咬金没听懂,但并不妨碍他对这个新鲜玩意儿的兴趣。 “你看看就知道了。”苏寅拿出一个手摇发电手电。 这个手电是绿色的,样子跟一般的手电差不多,只是在侧面多了一个摇柄。 苏寅抓住摇柄摇了起来,边摇边说: “就这样摇,摇得越久,里面的电就越多,就能用得越久。摇半个时辰,里面的电就满了。” “当然平时用不着摇那么久,只要摇一会儿,手电就能亮了。” 程咬金三口两口吃完手上的烤肠,抹了抹嘴巴。 “这个有意思,让我老程试试。” 苏寅抽了几张纸巾给他:“先擦擦手吧。” 程咬金接过纸巾擦了擦手,嘿嘿直笑:“这东西不错,软软的,一下就把油擦掉了。” 扔了纸巾,程咬金接过手电,抓着手柄摇了起来。 感觉还行,也不费什么劲,就这么摇着就能发光,也算神器了。 “小郎君,这电不是天上下雨打雷才有的吗?为什么摇一摇就会有电了?” “这样嘛,因为里面有一种特殊的机构,把你的力气变成了电。” “真的?”程咬金的眼睛瞪得溜圆。 使使力气就能变出电来,那我不是变成雷公电母了? 程咬金觉得这很棒,他最不缺的就是力气,摇上一天都没事,就是有点无聊。 摇了一会儿,苏寅说行了,可以试试了。 程咬金拧开手电筒的开关,果然一道光束从手电里射了出来,乐得这个混世魔王嘿嘿直笑。 苏寅又拿出带电池的手电给他,教他如何拆装电池。 这个倒也不难,程咬金很快就学会了。 当然苏寅也郑重地告诉他,用完的电池不能乱丢,要用一个铁桶收集起来,不然电池烂在地里,会有毒的。 对比两种手电,电池款的不用费力,装上电池就能用,只要多买一些电池,手电就可以一直用下去。 而手摇款的就十分简单了,没有装电池这种操作,也不用怕电池用完了,只要有力气就可以发光,感觉更适合军中使用。 这两种手电都很不错,程咬金没有犹豫,也不做挑选,他全都要了。 出来的时候,程咬金提着满满一大袋的东西,这回程处默不用进去了,他一个人就包圆了。 程咬金在里面玩手电玩了许久,等他出来后,雾气慢慢散去,别人都去不了仙境了,气得尉迟恭想揍人。 房玄龄等人也埋怨不已,不过好在仙境又可以进去了,那便不用愁了。 下一次在程咬金留在最后,他们先进就是了。 再说长孙冲,他失魂落魄地回到家,把长孙无忌吓了一跳。 “冲儿,你这是怎么了?” “阿爷,呜呜呜……表妹嫁给我了。” 长孙冲哭得那叫一个伤心,把长孙无忌弄懵了。 长乐嫁给你了是好事啊,这不是你一直惦记着的吗,哭个什么劲啊。 感觉这个儿子去了一趟仙境,有点语无伦次的样子。 “你到底有没有进入仙境里?” “进了。” “见到小郎君了。” “见到了。” “那你哭什么?买不到你想要的东西?” “我没买东西,我用玉佩作酬金,请小郎君为我算了一卦。” “算卦?”长孙无忌忽然有一种不妙的预感,“算出什么来了?”。 “表妹真的嫁给了我,但她嫁给我才十年就死了。” 哐当…… 长孙无忌手中的茶碗掉在了地上,他的心凉了半截。 娶到皇帝最喜欢的女儿那是长孙家的荣幸,皇帝的恩宠,但皇帝的女儿年纪轻轻就死在长孙家,可就不妙了。 第88章 朕另赐一个公主给冲儿 长孙冲竟然请小郎君帮他算命,算的还是他和李丽质的姻缘? 呸,真不要脸! 不过,算命的结果确实令人震惊,她竟然只活了23岁。 李丽质待坐在马车上,怔怔发神,直到马车回到宫里,才回过神来,拉着兕子去见长孙皇后。 掌灯时分,李世民还在处理着奏章,宦官高延忠前来禀报。 “陛下,皇后娘娘让你去一趟寝宫,说是长乐公主有事。” “哦,算算时间,她们也该回来了,肯定是好消息吧。” 李世民也在关注着去见小郎君的事,感觉今天大有希望成功。 但看高延忠的脸色似乎有些难看,便问道:“怎么了?” “这个,长乐公主和晋阳公主回来的时候,心情似乎不太好,晋阳公主好像还哭过。” “嗯?”李世民有一种不妙的预感,平时若无急事,长孙皇后不会打扰他的,结合两个宝贝女儿的情况来看,恐怕是出事了。 不行,他得马上去看看。 匆匆来到皇后寝宫,李世民一进门就看到皇后和两个女儿愁眉苦脸地坐在榻上。 “这是怎么了?没见到小郎君也不至于如此吧。” “阿爷!”兕子飞奔到李世民怀里,“不要把阿姐嫁给表兄,她会死的。” 这是什么话,李世民没听懂。 长孙皇后道:“兕子过来,不要打扰阿爷,让丽质来说。” 于是,由丽质将事情经过说了一遍,虽然她也是听兕子说的,但至少她说的条理清楚,能让李世民听明白。 李世民听了甚为吃惊,小郎君还会算命? “兕子,你认认真真回答阿爷的话,小郎君是怎么算命的?” 小兕子很听话,坐直了身子,认真地说: “窝看到小郎君对着一个黑色的方块石头说话,问那块石头,阿姐会不会嫁给表兄。” “那块石头说会的,阿姐后来嫁给了表兄,然后才嫁过去十年就死了,呜呜呜……” “不哭不哭。”李世民拍拍小公主,安慰了一下,便皱紧了眉头。 “陛下,这事该怎么办?”长孙皇后问道。 “嗯,算命一事,虚无缥缈,但这是仙境里小郎君给算的命,那就另当别说了,由不得我们不信了。” “那丽质岂不是年纪轻轻就要没了?”长孙皇后说着说着,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别急,只要我们知道了,事情就有转机,我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的。” 古人特别迷信,人若是早早死了,便有被人克死之说。 最常见的说法是克夫、克父,李丽质这种情况,就属于长孙冲克妻了。 所以李世民说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 虽然兕子也说,小郎君答应帮她找药救阿姐,但李世民不能把全部希望都放在小郎君身上。 毕竟还有10年这么久,谁知道10年后还能不能进入仙境,见不见得到小郎君。 而且小郎君是小郎君,作为父亲,他也有自己要做的事。 他必须做些什么,阻止这件事的发生。 这时,高延忠又进来禀报。 “陛下,长孙无忌有要事求见陛下。” 长孙无忌大晚上的进宫面圣,必有要事,在这个节骨眼上,不用说,也知道他是为何而来了。 “嗯,宣他进宫吧。” 夜色深沉,长安城的灯火逐渐稀疏,只有宫城中还透着光亮。 长孙无忌站在太极殿外,望着殿门上方的匾额,心中满是忐忑。 值守宦官一声叫喊:“长孙无忌觐见。” 长孙无忌深吸一口气,迈着沉稳的步伐走进殿内,跪倒在地,叩首道:“臣长孙无忌,深夜面圣,实属冒昧,还望陛下恕罪。” 李世民摆了摆手,示意他起身:“辅机,你我自幼相识,不必如此拘礼。深夜前来,必有要事,快快说来。” 长孙无忌起身,站在殿中,双手微微颤抖,声音也有些发涩:“陛下,臣今日请见,是为冲儿与长乐的婚事。” “哦,怎么了?” 长孙无忌低下头:“陛下,今日冲儿请了小郎君算命,结果却令人震惊。小郎君说,长乐若嫁入长孙家,十年之后,必会早逝。” 长孙无忌抬起头,眼神中满是恳切。 “陛下,臣不敢害了长乐。她自幼聪慧伶俐,深得陛下喜爱,臣也视她如掌上明珠。若她真因嫁入长孙家而早逝,臣如何能安心?如何对得起陛下?故请陛下准许臣退婚。” 李世民目光在长孙无忌身上徘徊良久,终于缓缓开口。 “辅机,你可知,这婚约并非儿戏?长乐是我最疼爱的女儿,我自然也不愿她受半点委屈。但你算命一事,虚无缥缈,怎能当真?” “陛下,为了长乐的安危,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啊。” “更何况这是小郎君算的卦,不能不信了。” “若是害了长乐性命,长孙家万死都不能弥补这一罪过啊。” “唉。”李世民长长叹了一口气,“如此,朕就准了,准你退婚。” “谢陛下。”长孙无忌长长舒了一口气。 “不过,我不会亏待冲儿的。” “君无戏言,朕既然说招他为驸马,便不会食言。” “既然长乐与冲儿无缘,那就换一个公主。” “就高阳吧,让高阳下嫁冲儿,结为秦晋之好,可好?” “就是高阳年纪尚小,恐怕要冲儿多等几年了。” 长孙无忌大喜,虽然高阳公主没有长乐公主这样得宠,但也是李世民的亲生女儿,也深得李世民的宠爱。 长孙冲娶了高阳,一样可以得到皇家的荣宠,同样可以保住长孙家的地位。 虽然不是最好的结果,但也是不错的结果了。 “臣代冲儿谢过陛下的恩宠。”长孙无忌一揖到底,叩谢皇恩。 李世民满意地捋捋胡子,这事情完美地解决了,皆大欢喜啊。 长孙无忌起身,恭敬地退了出去。 殿外的夜风拂过他的脸颊,带来一丝凉意,让他心旷神怡。 长乐的事完美解决了,他要赶快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儿子。 第89章 手电玩到没电了 武侯们手持灯笼,沿着大街巡逻,灯笼的光晕在夜色中摇曳,显得格外孤寂。 “诶,你看那边!”一个武侯突然停下脚步,指着远处惊呼道。 另一个武侯顺着他的手指望去,只见两道明亮的光柱从远处射来,划破夜色,如同两条银色的长龙在黑暗中穿梭。 “这是什么玩意儿?怎么会有这么亮的光?” “这光成一根柱子了,到处乱动,不会是有鬼吧?” “别怕,别怕!”同伴连忙安抚他,“这肯定又是鄂国公,他新得了一件法宝,比我们的灯笼强多了,指哪亮哪,就整天出来炫耀啰。” “法宝?难怪这么神奇。” “可是,怎么会有两道光呢?”这武侯又疑惑地问道。 “我也不知道,说不定他这次弄了两件法宝吧。” 同伴也有些疑惑:“他们来了,看看就知道了。” 两人正说着,那两道光柱越来越近,渐渐清晰起来。 武侯们这才看清,原来是两个人,一人手持一个发光的物件,光柱正是从那物件中射出的。 两人一边晃动手中的光柱,一边还在斗嘴。 “哈哈,我的手电比你的亮多了,你看看,我的光能照到那边的坊墙!” 尉迟恭的声音里带着几分得意,他的手电发出的光柱如同利剑般直射远方。 相比之下,程咬金手电就差了点意思,光线弱了几分,照不了这么远。 但他并不恼怒,淡定地说道:“这有什么?你那是强光手电,强一点也很正常。” 尉迟恭乐得眉飞色舞:“那你是承认不如我了?哈哈哈哈,难得见你老程认输啊。” “嘁,这有什么?手电这东西,强不强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持久。” “持久?啥意思?” “就是手电要亮得够久,不然用着用着就不亮了,再怎么强光也是白搭。” “嫉妒,你这是赤裸裸的嫉妒。”尉迟恭指着程咬金嘲笑道,“这可是仙境里的东西,小郎君出品,必是仙品。还不亮了,我每天都拿出来用,你看看,不是挺亮了嘛。” 程咬金嗤笑一声:“亮不亮,咱们走着瞧。” 武侯向两位国公行礼问好,看着两人晃着两道光束慢慢走远了。 “嘿,还真稀奇,两个国公不坐马车不骑马,走路回家。” “你懂什么,有这么厉害的法宝不拿出来炫耀,就相当于……那个……什么衣夜行。” “啥,你说的是啥?” “就是……就是,这种读书人说的话我也说不清楚,反正就是说你买了一件新衣服,大晚上的穿出来谁都看不见,那不是白瞎了一件好衣服吗?” “哦,对对对,所以穿了新衣服不要夜行,有道理。” “诶,不对,两位国公现在正是夜行呀。” “你这个蠢货,穿新衣服不要夜行,打着这种法宝灯笼就不一样了,非得夜行不可。” 两位夜行的国公一路走着,引来了一道道好奇的目光。 很多老百姓被关在坊内出不来,就呼朋唤友,趴在坊墙上伸长了脖子看,个个称奇不已。 尉迟恭昂头挺胸,说不出的得意。 程咬金不露声色地跟着走,让他先显眼一会儿,算算时间,那个手电的电量也该用得差不多了。 大不了走多几条街,反正一定要等到尉迟恭的手电耗光为止。 又走了一段路,两人依然在较劲,手电的光柱在夜空中你追我赶,仿佛在进行一扬无声的赛跑。 程咬金正晃着手电,突然,尉迟恭那边的光柱一下子消失了。 “哎呀,怎么回事?” 尉迟恭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手电灭了! 他瞪大了眼睛,一脸吃惊地看着手中的手电,仿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大老黑,你的手电怎么灭了?”程咬金幸灾乐祸地笑道。 尉迟恭却没理会他,他把手电举到眼前,仔细查看,还用手拍了拍:“奇怪,怎么会突然灭了?这东西不是挺好的吗?” 他把手电翻来覆去,甚至用手指在上面戳了几下,嘴里还嘟囔着: “是不是坏了?这玩意儿看着挺结实的,怎么一下子就坏了呢?” 程咬金看到尉迟恭手忙脚乱的样子,忍不住哈哈大笑:“大老黑,我就说了,手电要持久才行,光亮有啥用。看看我的,亮着呢!” 尉迟恭被他笑得有些恼火,但他还是不死心,继续拍着手电,希望能重新点亮它。 他用力地把手电在手上颠了几下,还用手指在开关上按了几下,嘴里还在念叨: “别啊,别坏啊,别在这个时候坏啊!” 程咬金看到他这副模样,更是得意洋洋,他晃着手中的手电,光柱在夜空中划出一道道明亮的弧线。 “大老黑,你这手电看来是不行了!哈哈,看来还是我的法宝更厉害!” 尉迟恭被他笑得有些挂不住脸,他把脸一沉,把手电狠狠地在地上磕了几下,嘴里还嘟囔着:“说不定是卡住了,说不定一会儿就亮了!” 程咬金却毫不留情,继续调侃:“大老黑,你这手电要是能再亮起来,我给你磕头!哈哈,看来这回我是赢定了!” 尉迟恭被他气得直瞪眼,但他还是不死心,继续拍着手电,嘴里还在念叨:“不可能,这不可能啊。仙境的法宝,怎么这么容易坏呢?” “大老黑,实话告诉你吧,你这个手电不是坏了,而是没电了。” “没电了,啥意思?” “你想想,天上打雷闪电的时候,是响一声亮一下就灭,还是亮个没完?” “那当然是亮一下就没了。” “对嘛,这就说明电也是能用完的。你这个手电亮了这么久,里面的电用完了,就不亮了。” “啊,电还会用完?用完了怎么办?” “用完了好办啊,去充电啊。” “充电?怎么充?”尉迟恭抬头看看夜空,“难道要等打雷的时候去天上充?” 想想就吓人好不好? 程咬金哈哈大笑:“当然不用,我们凡人是充不了电的,只有小郎君可以。” “那这手电岂不是用完就没用了。幸好我买了不少,这支用完我再换一支,用完再去找小郎君买。” 尉迟恭财大气粗,不在乎。 第90章 找小郎君再算一次命 “浪费,太浪费了。世上就是因为有你这样的人,才会有人饿死。” “别扯这些没用的。”尉迟恭恶狠狠地说,“我知道你肯定有办法,快说。” “嘿嘿。”程咬金笑了,“看我这个手电,就不用充电。” “不用充电?你这个手电的电用不完?” “不不不,我这个手电的电也会用完,但用完了我可以换电池。” 说着,程咬金掏出一个电池在他眼前晃了晃。 “看见了吗,这个小东西就是电池,我买了一大堆,用完了就换,就不怕没电了。” “好东西啊,给我一个电池,我也换上试试。” “哈哈哈,不好意思,给你电池你也换不了。你这个手电只能充电,换不了电池,你买错了。” 见程咬金对他无情的嬉笑,尉迟恭脸都黑了,本来想在他面前炫耀,没想到反被人家打脸了,这一回他又输了。 …… 长孙府内,夜色沉沉,烛火摇曳,映照出一片昏黄的光。 书房中,长孙无忌坐在案几后,面色凝重,而长孙冲则在屋内来回踱步,满脸的不甘与愤懑。 “阿爷,你怎么能去找陛下退婚呢?” 长孙冲停下脚步,转身面向长孙无忌,声音里带着一丝哭腔。 “长乐是我未过门的妻子,我怎么可能娶别人?您要是不让我娶长乐,我宁愿死!” 长孙无忌道:“冲儿,你冷静点。虽然你娶不到长乐,但陛下也把高阳许配给你了,都是陛下的亲生女儿, 一样的。” “不一样,长乐跟我青梅竹马,而高阳,我对她没意思。” “胡闹。你以为娶了长乐你就可以得到他了?你别忘了,你只能得到长乐十年。” “啊~~~”长孙冲抱头痛哭,这是多么残忍的现实啊。 长孙无忌继续劝说道:“长乐你就别想了,她命薄,不是你的良配。高阳虽然还小,但再过几年,就出落成个大美女了。” “你想想看,高阳和长乐一样,都是陛下的亲生女儿,不会差到哪去的。” 经过好一番劝说,长孙冲才认清了现实,不得不点头答应。 “好,明天阿爷就去殿下那里,把你跟长乐的婚事退了,重新下聘。” …… 李世民在御书房把玩着程咬金送来的手电,可以更换电池的,还有手摇就能亮的。 跟之前尉迟恭送来的强光手电相比,这两款手电虽然光亮弱了一点,但很实用,对大唐来说,是更好的选择。 尤其是这种手摇发电的,不用换电池,更适合边远的地方,比如边关使用。 不用电池就没有补给的压力,只需要有一把力气,摇起来手电就能电,这太适合军汉了。 他们最不缺的就是力气。 “这次知节做的不错,当赏。” “下次找小郎君多买一些手摇的,送一些到边军去。” “谢陛下赏赐。”程咬金乐得嘴巴都裂到耳朵根了,冲着尉迟恭直挤眼,气得尉迟恭别过头去不看他。 再接下来,长孙无忌上前表示要退婚,李世民故作惊讶,两人推辞了一番,李世民最后勉为其难地答应,并宣布将高阳公主赐婚给长孙冲。 长孙无忌马上安排下聘之事,把这件婚事给定了下来。 房玄龄、程咬金、尉迟恭等人亲眼目睹了这一幕,虽然感觉十分突然,但想起昨日的事,却又觉得合情合理了。 昨天长孙冲掩面而去,晋阳公主扑在长乐公主怀里痛哭,肯定是有事。 皇家的事他们也不好多问,只是暗自猜测,不知道在小郎君那里到底发生了什么,竟然能把长孙冲和长乐公主的婚事搅黄了。 长孙无忌回到家,对长孙冲说道: “好了,冲儿,婚事已定,你就多等几年,等着迎娶高阳吧。” 长孙冲虽然还是有点不甘心,但也只能这样了。 “不过,阿爷,我还想找小郎君再算一次命。” “啊,你又要算什么?” “我要算一算,娶了高阳后的命。” “阿爷,难道你不怕高阳也有不好的命运吗?万一她也活不长?” 长孙无忌一皱眉:“冲儿,你怎么能这么说?我们长孙娶回来的公主都活不长?难道我们长孙家是丧门星吗?” “不算一下怎么能知道呢?” “也是。”想想有小郎君这个仙人般的存在,不去算一算可惜了。 “也罢,那你就去吧。” “阿爷,我的玉佩给小郎君当卦金了。” “这样啊。”长孙无忌叹了口气,把自己腰上的玉佩摘下来,给了长孙冲。 “拿去吧,为了长孙家,值得。” …… 又到了暮鼓即将响起之时,众人在巷子口等候,长孙冲又来了。 长孙冲的到来让李丽质有点尴尬,虽然已经解除了婚姻,但毕竟昨天两人还是未婚夫妻。 长孙冲也有点不好意思,简单的招呼了一句,把兕子拉到一旁。 “兕子,今天你再带我进去见一次小郎君。” 扎着丸子头的小姑娘警惕地看着他:“你又要做什么?” 这把他当贼来防的表情让长孙冲哭笑不得:“没什么大事,就是请小郎君帮我再算一次命。” “你又要算命?你上次算命可把阿姐害死了。” “不是,这怎么能算我害死的呢。行行行,这次不算你阿姐的命,行了吧。” “只要你把我带进去,到了小郎君那里,想吃什么我请客,要多少有多少。” “真哒?” “真的。” “好,说话要算数。” 于是,今天长孙冲又跟着兕子第一个进了仙境,让大家都颇为不满。 但李丽质都没说什么,他们也只能认了。 “小郎君,窝来了。” 小兕子欢乐的声音给苏寅也带来了欢乐。 今天他又增加了新的吃食,棒棒糖、棉花糖等一大批袋装的糖果等着人们来品尝。 “哇,这个好漂亮,我想要。” “这个好甜,我要买一些回去。” “买买买。”长孙冲财大气粗,拿出一袋子铜钱,把各种美食都买了个遍。 然后就把兕子打发走,这回不能让她在一旁偷听了。 兕子拿着一大袋零食,也不嫌重,哼哧哼哧的,自己先回去了。 见再无他人,长孙冲取出了他父亲的玉佩。 “小郎君,烦劳你再帮我算一次命。” 第91章 叫你别算你非要算 苏寅觉得这就不太好办了,上次已经算过了,李丽质活不长,他还要怎样? 难道要他指点迷津,逆天改命? 这个他可不会。 最多就是帮李丽质她们找药,希望能帮她们渡过难关,但能不能延长她们的寿命可是说不准的。 长孙冲道:“对,小郎君有所不知,陛下已经解除了我和长乐的婚约。” “啊?” 还以为他要为李丽质逆天改命呢,想多了。 “陛下又将高阳公主赐婚于我,所以我想算算高阳嫁给我后的命运。” 说完,长孙冲恭恭敬敬地奉上玉佩。 “高阳公主?” 苏寅用一种古怪的眼神盯着长孙冲直看,看着他心里有点发毛,心里忽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不会出什么事吧。 “还请小郎君出手,再算一次命吧。” “这个……” 苏寅犹豫了,历史上高阳并没有嫁给长孙冲,这要他怎么算? AI都没法答出这种历史更改过的问题。 虽然眼前的玉佩很不错,品质比上一次的还要好,让苏寅眼热不已。 但算不了就是算不了,他也只能拒绝。 “不是我不愿意出手,你知道了命运,又特意去改命,改变后的命运就无法推算了。” 长孙冲听了很是失望,命运都改变了,小郎君就无法推算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但长孙冲还是不死心。 “小郎君,那改命之前的命运,你都可以算吗?” “看是什么事吧。” 苏寅也不敢回答得太过绝对,留点余地,就怕长孙冲提出什么奇怪的要求。 “那……就请小郎君帮我算一算,高阳原来的命运。” 长孙冲的想法很简单,高阳现在被赐婚给他,命运肯定是改变了的。 但了解高阳之前的命运,也是有好处的,至少可以知道她会不会早早离世,有什么灾祸,也好有所应对。 苏寅面色古怪地看着他:“还是算了吧,她的命运你不想知道的。” “不,我想知道,请小郎君成全。” “这个……”苏寅摩挲着手上的玉佩,这个比上次的还要好,他还是心动了,“如果你坚持要算的话,事先说好,一切后果由你承担,我可不管哦。” 苏寅说得越是严重,长孙冲就更坚定了要算这一次命的决心。 他总觉得如果不算,他会坐立不安的。 “行吧。”苏寅收下了玉佩,让长孙冲松了一口气。 “你坐下来听吧。”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长孙冲还是听话地搬了一张小凳子坐好。 苏寅再次拿出他的手机,对着手机说道: “高阳公主的命运如何,你帮我算一下。” 长孙冲竖起耳朵,认真地听了起来,只见小郎君手中的法宝说道: “高阳自幼享有超乎寻常的恩宠,深受皇帝宠爱。” 长孙冲闻言露出了一抹微笑。 “贞观十五年,她被许配给宰相房玄龄次子房遗爱。” 房遗爱? 这也是官二代中的纨绔子弟,是他的玩伴,熟悉得很。 长孙冲露出一抹愧意。 对不住了,遗爱老弟,抢了你的娘子,这都是命啊,相信你不会怪我吧。 “婚后不久,高阳在封地狩猎时邂逅辩机和尚。辩机学识渊博、风雅俊秀,两人就好上了。” 长孙冲如遭雷击。 “高阳赠辩机金枕为信物,因盗贼窃取金枕案发,私情暴露。李世民知道后大怒,下令腰斩辩机,并处死公主府奴婢十余人……” 扑通一声,长孙冲眼前一黑,一头栽倒在地。 唉,叫你不要算偏要算,这不自找的嘛。 苏寅只得上前将他扶起来,掐人中,灌冷水,这才将长孙冲救醒。 长孙冲悠悠醒来,悲愤欲绝。 苍天呐,大地呀,我的命为什么这么苦! 娶长乐不得长长久久,换成高阳,没成想她竟是这样一个贱货。 跟和尚偷情?这都是什么事儿啊。 还被陛下下令腰斩奸夫,那岂不是天下皆知! 房遗爱,我要把娘子还给你! 长孙冲哭哭喊喊,抱头冲了出去。 唉,苏寅收起了玉佩,他也是如实相告,这不能算赚黑心钱吧。 街口,众人百无聊赖地等着,话题自然又绕到了长孙冲身上。 “哎,你们说,长孙冲这次又要算什么命啊?”程咬金率先开口,语气里满是好奇。 “还能算什么?肯定又是跟他的婚事有关。”尉迟恭一脸笃定,“你忘了,上次兕子哭哭闹闹的,第二天长孙家就退婚了,换了一个公主。换作是你,你不得算算?” 房玄龄道:“不知这次结果如何?” 程咬金一脸坏笑,“我敢打赌,这次还是下签。你们看看长孙冲那小子,一脸倒霉相,能好到哪儿去?” “程胖子,您这话可就不对了。”尉迟恭立刻反驳,“哪有人事事倒霉的?上次已经够惨了,这次怎么也该转运了。我赌上签!” “嘿,大老黑,你这是跟我唱反调啊?” “怎么,你不服?不服就打赌。”。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还真的下起注来。 “哎哟,两位国公都下注了,那我也凑个热闹。”房玄龄笑眯眯地走过来,“我赌下签,程将军说得对,长孙冲那小子,看着就晦气。” “玄龄,你这可不厚道啊。”魏徵也踱步过来,摇了摇头,“我赌上签,凡事总有转机嘛。” 一时间,众人纷纷下注,扬面热闹非凡。 兕子好奇地凑过去,踮起脚尖想看个究竟,却被李丽质一把拉了回来。 “兕子,别过去,这些都是臭男人玩的把戏,有什么好看的?”李丽质皱着眉头,语气里带着一丝责备。 “可是,阿姐,窝想看看嘛。”兕子撅着嘴,一脸不情愿。 “看什么看,小心学坏了。”李丽质轻轻戳了戳她的额头,“女孩子家家的,离这些远点。” 兕子只好怏怏地退了回来,但眼睛还是忍不住往那边瞟。 没等多久,长孙冲出来了。 都不用问,只看他的神情举止,结果便已一目了然。 他掩面而泣,脚步踉跄,跌跌撞撞地跑了出去,仿佛整个人都痛苦到失去了力气。 “哈哈,我赢了,给钱给钱!”程咬金高兴地大叫,根本就是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 “唉,怎么就输了呢。这长孙冲也太不争气了。”尉迟恭懊恼地摇头。 “他到底算了什么?怎么感觉比上次还惨似的。” 啧啧啧,一众人直摇头。 原本有人见小郎君能算命,也打算去算一算的。 但看到长孙冲两次算命后的惨样,都打了退堂鼓。 看来知道自己的命,也不一定是好事呀。 还不如听天由命,该怎么过就怎么过,省得徒增烦恼。 第92章 好,我帮你改命 兕子和长孙冲出来后,下一个进入的是李丽质。 这次兕子带长孙冲进去,没跟着她,这正合她意。 她正要寻个机会问问小郎君如何改命,毕竟若是有机会,谁不愿意活得长久一点呢? “小郎君。” “咦,小李姑娘来了。” “嗯。” 李丽质有点羞涩,不知道怎么开口。 要提改命的事,必然会提到她和长孙冲的婚事,女孩子家家的,总是有点羞涩。 但为了活命,最终还是鼓起勇气开口道: “小郎君,昨日你为长孙冲算了一命,是吗?” “没错。” “卦中说我活不过23岁,我……若是可以的话,还请小郎君帮我改命。” 改命这种事情,她相信小郎君是可以做到的,就看人家愿不愿意了。 毕竟改命这么大的事情,不知道要付出多大的代价。 小郎君愿意帮忙,那是人情,不愿帮便是本分。 在大唐,她是高贵的公主,但在这里,她只是小郎君众多客人中的一个。 小郎君没有必须为她出手改命的理由。 一切听天由命了。 苏寅叹了口气,该来的事,果然还是来了。 他只是在这里摆个摊,卖点杂物,不知怎么的,竟然又卖起了美食,这也就算了,最后连算命都做了,还要替人改命。 真当他是万能的了。 说实在话,他连算命都不会,别提改命了。 不过,人家来了这么多天,经常光顾自己的生意,也算是熟人了。 如果能帮助这位大唐的公主,他并不介意帮一把。 苏寅点点头:“改命这种事情很难,我尽量吧。” “那就先谢过小郎君了。”李丽质得到肯定的答复,心情变得好了许多。 “对了,小郎君,我和长孙冲的婚事已经取消了,这会不会让我得以改命,活得久一点?” 李世民还是很果断的,刚一听说李丽质活不长久,马上就采取行动了。 只是光这样,似乎还不能改变李丽质的命运。 苏寅认真考虑过,历史上并没有明确记载李丽质的死因,但有不少合情合理的推测。 最大的可能性是她遗传了母亲的气疾,也就是哮喘,这种病是会致命的。 发病时可能会一下就变得十分严重,若是抢救不及时,人就没了。 而以大唐的医疗条件,发生这种事的概率极大。 另一种说法是,李丽质结婚早,又是近亲婚姻,生育后更容易导致身体状况下降,导致活不长久。 不过这种可能性,已经随着婚事的取消,不复存在了。 重点应该还在治病上。 可问题是,李丽质有哮喘也只是猜测,万一人家不是这种病呢? 苏寅也怕她们吃错了药,耽误了病情。 除非带李丽质去看医生。 但现代的医院,没有身份证是无法挂号看病的,医院不会给身份不明的人看病,除非病情紧急,到了人命关天的地步。 那时医院可以先救助后补手续,到时苏寅又该如何应对? 所以思来想去,最好还是先验证李丽质几人的遗传病确实是哮喘,才好应对。 昨天他答应兕子,帮她们治病后,就去查了很多相关资料。 他发现有一种叫峰流速仪的医疗设备,可以用来检测病人的呼吸情况,用来判断是否有哮喘方面的问题。 他马上去买了几个,成人款和儿童款都有。 只要让李丽质带回去,给几个人测试一下,就能大概判断出他们是不是哮喘。 “小李姑娘,这叫峰流速仪,是用来测量呼气峰流速的。你需要用它来判断你的病是否是哮喘,也就是你们所说的气疾。” 苏寅拿出几个仪器,将其中一个递到李丽质手中。 李丽质好奇地打量着手中的仪器:“小郎君,这小小的东西,真的能判断我是否患有哮喘吗?” “不错。哮喘患者的气道常常处于敏感状态,呼气时气流速度会受到影响。通过测量呼气峰流速,我们可以初步判断你的气道是否通畅,是否存在哮喘的可能。” “来,我先教你如何正确使用它。首先,你要深吸一口气,然后迅速将嘴巴对准这个咬嘴,用尽全力将气呼出,就像吹灭蜡烛一样。” 苏寅一边讲解,一边用一个峰流速仪进行示范。 他深吸一口气,将咬嘴放入口中,双唇紧闭,随即用力呼气。 只听“呼”的一声,刻度筒内的浮标迅速上升,停在了某个刻度上。 “你看,就是这样。你来试试。” 李丽质点点头,学着苏寅的样子,深吸一口气,将咬嘴放入口中,用力呼气。 然而,她的动作略显生涩,浮标上升的高度也不如苏寅。 “不要着急,慢慢来。”苏寅鼓励道,“多练习几次,找到感觉就好了。” 李丽质又试了几次,渐渐地,她的动作变得熟练起来,浮标上升的高度也逐渐稳定。 苏寅看着她,神情变得严肃起来。 “小李姑娘,从峰流速仪的指示上看,你患上的很有可能就是哮喘。” 李丽质点点头:“嗯,知道是什么病,小郎君就有办法治疗了吧?” “对,这个有很大的把握。你把这几个峰流速仪拿回去,给你阿娘,还有兕子都查一下,你们几个可能最终都是死于哮喘。” “啊!”李丽质还以为仅仅是她年纪轻轻就死于这种叫哮喘的疾病,没想到阿娘和兕子也是,那必须尽早治疗了。 “丽质拜谢小郎君。” “诶,不用不用。”苏寅赶紧把她拉起来,“快回去吧,给她们都查一下,我好去给你们买药。” 巷口外,众人等了许久,不见李丽质出来,都开始担心起来。 他们哪里知道,李丽质现在正在跟着苏寅学习如何使用峰流速仪,这个是很花时间的。 尤其是上面还有很多阿拉伯数字,李丽质从来没有接触过,都要一一学习。 程处默有点担心,还进去找了一次,但没能进入仙境。 眼看时间就要到了,大家更着急了。 兕子也急了,自告奋勇要进去看一看。 众人都觉得这是个好办法,兕子是可以和另一个人一起进入仙境的,说不定她能去。 就在丸子头小姑娘走进巷子的时候,李丽质的身影也从巷子里浮现出来。 两人错身而过,竟然没有发现彼此。 一个出来,另一个又进去了。 第93章 晋阳公主失陷仙境中 “公主殿下,你出来了。” “殿下,晋阳公主呢?” 李丽质不解地问道:“晋阳公主不是跟你们在一起吗?” “这这这……就是因为公主殿下你去得太久了,晋阳公主不放心,又进去找你了。” “啊!我没见着她,想必是错过了。” “对对对,好巧不巧,晋阳公主刚进去,长乐公主你就出来了,完全错过了啊。” 李丽质一皱眉:“兕子一个人进去可不行,我再进去找她。” “公主殿下勿虑,臣替你去走一趟,定保晋阳公主周全。” 程咬金话没说完,就一溜烟跑进了巷子。 尉迟恭气得一跳三尺高:“这程胖子又偷奸耍滑,这是去找晋阳公主?分明是抢先进去找小郎君。” 但人已经进去了,他又能奈何。 不过他没生气多久,程咬金又出来了。 “不好了,我进不了仙境。” 众人大惊,再看那雾气,已经有消散的迹象。 “不好,时间要到了。” 李丽质惊呼一声,匆忙跑进巷子里,但也是无功而返。 巷子里的雾气消散得很快,众人很快就能看到巷子里,李丽质正在失望地走出来。 但晋阳公主却不见身影,就这样消失在了西市这个神秘的小巷子里。 “完了,兕子失陷在仙境里了,我可如何跟阿爷阿娘交代呀。” 李丽质欲哭无泪,早知道就不在小郎君那里耽误那么久了。 她只恨自己学东西太慢,花费了这么长时间,以至于花了太长时间,阴差阳错地让兕子在最后的时刻进入仙境,错过了出来的时间。 “长乐公主不用担心。”程处默安慰道,“小郎君很喜欢晋阳公主,一定会照顾好她的。” “嗯。”李丽质点点头,心中有了些许宽慰。 魏徵叹了口气:“唉,世事无常,仙凡有别,就算有小郎君在,晋阳公主没有危险。但如果她再出来时已是百年后,我们这帮人都老死了,那也……” “呸呸呸,你这个魏徵,净说什么大实话……不是,在这里胡说八道。谁说晋阳公主再出来也是百年后的。” “这也不是我说的呀,这不是老房说的嘛。” “我只是说这仙境跟烂柯棋局里的情景有几分相像,又没说是完全一样的。那樵夫出来时已过数百年,这里不一样,我们来来回回这么多次,不是都没事嘛。” “这次不一样。”魏徵仍在认真地分析。 “之前我们都在仙雾消散前就出来了,自然是平安无事。但这次晋阳公主没有及时出来,就像那个樵夫因为观棋忘了时间,错过了出来的时机,这才耽误了数百年。” 魏徵这么一说,李丽质更担心了。 “不过公主殿下也不用太过担心,一切都看明天。如果明天仙境再次开放,自然平安无事。若是再也进不去了,那可就……” 众人听得频频点头,确实如此,有没有事,明日便见分晓。 李丽质担心也没用,只能尽快赶回宫中,向李世民和长孙皇后说明一切了。 …… 长孙冲回到家,一头冲进房间,关上门就不肯出来了。 长孙无忌赶紧过来看看他的宝贝儿子。 “冲儿,你这是怎么了?快开门。” “阿爷,我不要娶高阳,她……她还不如长乐呢!我的长乐啊……” “高阳怎么了?你去请小郎君算命,又算出什么来了?高阳也活不长久?” “不,高阳活得很好,她没病没灾的,但她偷人啊。”长孙冲一脸的委屈。 “什么?”长孙无忌大吃一惊,赶紧关上房门,“你跟我说,到底算出了什么?” 长孙冲泪眼朦胧,脸上写满了委屈与绝望。 他抽泣着,将小郎君所算出的高阳公主原本的命数一五一十地告诉了长孙无忌。 说到高阳公主与辩机和尚的私情时,他的声音更是颤抖不已,仿佛那背叛的耻辱已降临在自己身上。 “阿爷,您快去退婚吧,我不要娶高阳公主。” 长孙冲紧紧抓住长孙无忌的衣袖,眼中满是哀求。 长孙无忌听完,脸色瞬间变得铁青,他猛地站起身,怒斥道: “胡闹!婚姻大事,岂是儿戏?这婚约是陛下金口玉言所定,岂是说退就能退的?” 这种事要怎么说? 难道要跟陛下说,我们去算过命了,你女儿是个偷养情人的下贱货,我们要退婚。 这不是作死吗? 退婚?这绝无可能! 且不说陛下那边如何交代,单是高阳公主的名声,也绝不能因这等荒谬的算命之言而受损。 这种事情绝对不可以往外说。 长孙无忌沉吟了片刻:“退婚是不可能退了,冲儿,以后你一定要看住高阳,绝对不能让他偷人。” “这……这我看得住吗?” “你自己的娘子,你看不住谁看得住。” 不过,见长孙冲一副丧气样,他又叹了口气。 “放心,阿爷会帮你的,我会派人盯紧了长安的大小寺庙,只要发现辩机和尚,便寻个由头将他除去,以绝后患。” “阿爷,就算你除掉辩机和尚,还有辩灯、辩钟、辩珠。高阳这个贱人水性杨花,你能保证她不会再找另一个人偷情?” “这……”长孙无忌也有些恼怒,这个儿子真没出息,自己的女人都怕看不住。 “你能不能有点出息?一个女人都看不住。” “我告诉你,看不住也得看。为了长孙家,你好好努力吧。” 说完,长孙无忌拂袖而去。 长孙冲欲哭无泪,仰天长叹。 连房遗爱都看不住,我长孙冲凭什么看得住? 就凭我比他大吗!(注:经推算,长孙冲比房遗爱大4岁。) …… 大唐不夜城。 李丽质走了没多久,一个小小的身影又出现了。 “小囊菌。” “咦,兕子你怎么又来了。” “窝来找阿姐。” “你阿姐回去了,你没见到她吗?” “没有鸭。窝就是见她很久都不肥来,才来找她的。” “哦,那你们应该是错过了,她已经回去了。” “哦,那窝就肥去了。” “好,我带你出去。” 苏寅不放心,一直把小兕子送到巷子口。 不过他不敢再继续走了,万一去到大唐就不妙了,就这么目送兕子走了出去。 第94章 兕子独闯大唐不夜城 大唐不夜城,这座城市中最繁华的夜市,此刻正热闹非凡。 扎着丸子头的小姑娘独自一人走在这陌生的街道上,却一点也不害怕。 她睁着一双好奇的大眼睛,东张西望,仿佛置身于一个全新的世界。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街道两旁林立的店铺和摊位,灯火辉煌,将夜空映照得如同白昼。 街道两旁闪烁着五颜六色的灯,有的像星河一般串成长长一条,有的像画卷一般漂浮在空中。 这是兕子完全没有见过的扬景。 街道上人流如织,摩肩接踵。 有身着华丽锦袍的贵族子弟,还有身着异域服饰的胡人(现代服装在她眼里就是胡人的服饰)。 他们或驻足观赏,或讨价还价,或品尝美食,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喜悦。 大街上飘荡着各种各样的香味,叫卖声此起彼伏。 “羊肉串嘞——新鲜的羊肉串!炭火烤制,外焦里嫩,咬一口满嘴香!” ““糖葫芦——冰糖葫芦!” “酸梅汤——酸甜可口的酸梅汤!生津止渴,开胃消食,喝一碗神清气爽! 兕子闻着香味一路走,看到路上的人三三两两人,拿着美食边吃边走,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她看到路边有一个摊点,卖的是一种白色的吃食。 一个小姐姐刚从摊主的手上接过一份,用嘴舔了一下,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兕子也走了过去,摊主是一位阿姨,见到兕子便热情地招呼。 “小姑娘,你要不要来一支冰激凌?” 兕子扑闪着明亮的大眼睛,明白了这个摊位卖的是什么东西。 “姨姨,冰几林好七吗?” “当然好吃了,小朋友最喜欢吃了,你不仅有很多哥哥姐姐手里都拿着这个吗?” “嗯呐,那窝也要一支。” “好嘞,姨姨帮你拿一只。你想要这种,还是这种,还是……” 冰淇淋摊点上的品种繁多,兕子挑花了眼,最后挑了一个蛋筒的。 很快,一个蛋筒冰淇淋递到了她手上。 “姨姨,给你钱钱。” 兕子掏出几枚铜钱,递给摊主。 摊主阿姨笑了:“小姑娘,你这是什么钱呀?这种钱可不能拿来买东西哟。” “啊!可是小囊菌就收这种钱钱鸭。” 兕子的口齿还不是很清楚,摊主阿姨也听不懂小囊菌是谁,但她也明白,这么小的小孩子身上可能没有钱。 阿姨笑了笑:“没关系,我不收你钱,这是请你吃的。” 兕子认真地说:“不行,阿娘说了,七东西要给钱钱。” 阿姨被她给逗笑了:“好好好,那姨姨就收下你的小钱钱。” “嗯呐。”兕子把钱交到摊主手上,这才学着刚才那个小姐姐的样子,用舌头舔了舔手上的冰激凌。 “哇,好七。冰冰的,甜甜的。” 丸子头小姑娘拿着冰激凌,满意地走了。 一路上不但有好吃的,还有好玩的。 路上的摊点有很多发着五颜六色的光,还有各种声音的东西,吸引着无数的小孩围着玩耍。 兕子看到有一个摊位上挂满了五颜六色的球,十分好看。 一个小男孩拿着一个奇怪的长棍子对准了那些球,就听到啪的一声,一个球炸开了。 小男孩开心地笑了,手上不停,啪啪声不断,那些球一个个炸开。 旁边像是他阿爷的人一个劲地夸他打得好。 说实在的,兕子但不知道这是在干什么,就感觉挺好玩的,但又觉得那些五颜六色的球被打没了,挺可惜的。 又继续往前走,小兕子哇的一声,扑了上去。 前面有很多透明的大箱子,箱子里有很多毛茸茸的东西,白色的,粉色的,很是好看。 兕子趴在大箱前,看到这些毛茸茸的东西像是动物。 她认出来了一些,这是狗,那是猪,还有灰扑扑的熊,甚至还有小娃娃。 只是很奇怪,这些东西全都不会动。 兕子往周围看了看,看到有一些姐姐抱着这些毛茸茸的东西,非常喜欢的样子,那就明白了。 原来这些是抱着玩的,不是真的,看上去好好玩的样子,她也很想要。 但是,好像没有摊主在这个大箱子前卖东西。 兕子又仔细看了看,发现有几个姐姐围在大箱子前,好像在做着什么。 她认真观察,发现那些姐姐把一枚枚铜钱塞进大箱子里,然后就抓住大箱子上面的奇怪杆子摇来摇去。 这时候,大箱子里有一只手就会抓住那些毛茸茸的东西往外面扔。 哦,原来这个是这么玩的。 几个姐姐试了几次都没能成功,这些毛绒玩具最后还是掉回箱子里了,一个也没得到。 “姐姐,窝可以玩一下吗?” 小姐姐们回头,发现是一个丸子头的小姑娘。 “哇,这个小妹妹好可爱呀,当然可以了。” 小姐姐们让出位置,兕子也学着她们的样子,掏出几枚铜钱往大箱子的口子里塞。 不过遗憾的是,这些铜钱又被吐出来了。 小姐姐拿起铜钱一看,都笑了。 “小妹妹,你这种钱可不行,得用游戏币,知道吗?” “游戏鼻?窝没有鸭。姐姐,可不可以用窝的钱钱跟你换。” “好好好,跟你换。”小姐姐们只当她的铜钱是玩具,也没打算要她钱,就跟他换了,就当请她玩一局。 小兕子把游戏币塞进去,游戏开始了。 学着别人的样子握住摇杆,兕子小心翼翼地操控着铁爪。 铁爪晃晃悠悠地移动到一只粉色大兔子的上方,兕子屏住呼吸,按下了按钮。 “哇,夹起来了。” 兕子欢呼雀跃,但旁边的小姐姐们都知道,现在还不是庆祝的时候,反而是最困难的时候。 “甩! 甩爪呀。哎呀,失败了。” 果然,粉色大兔子还没有到出口,就掉了下来,没戏了。 可就在这时,掉落的大兔子在玻璃柜底部弹跳了一下,竟然撞到了旁边的一只美羊羊。 这只美羊羊就在出口附近,而且比出口还高了一点点。 美羊羊被掉下来的大兔子这么一撞,竟然奇迹般地从玻璃柜里掉了出来。 “哇,这个小妹妹也太走运了吧。” “这样都行!” 兕子抱着可爱的美羊羊,心里高兴坏了。 这个毛茸茸的东西软软的,抱起来真舒服,怪不得姐姐们都喜欢抱。 第95章 长孙皇后的病 李丽质催促着马车往宫里赶。 一回到宫里,她就直奔长孙皇后的寝宫。 寝宫里,不单是长孙皇后,李世民也在。 知道今天李丽质要找小郎君求助,他今晚没有在御书房处理公务,早早就来到寝宫等候。 一看李丽质回到,两人连忙起身询问。 “丽质,你回来了,怎么样了?” “问过小郎君了啊?他可愿意为你改命?” 李丽质道:“阿爷阿娘,先别管我的事了。兕子失陷在仙境里了。” “啊?怎么回事?” “小郎君愿意助我,给我一种法宝,可以查出我患的病是不是哮喘,就是我们所说的气疾。” “怪我太笨了,学习使用那个法宝花了太长时间。兕子见我久久不出来,便进去找我。” “而我刚好在这时出来,我俩刚刚好错过了。” “仙境的入口就在此时关闭了,兕子一直没有出来。” 长孙皇后一听,急得眼泪都出来了。 “这可如何是好?兕子会不会回不来了?” “莫慌。”李世民比较镇定,还安慰道,“仙境每天都可进去,明天再去将兕子寻回来便是了。” “只一天,应该出不了什么大事。” 李丽质道:“我也是这么想的。只是这是第一次有人失陷在仙境里,以后会怎样无人得知,所以还是挺担心的。” “放心吧。”李世民拍拍她的肩膀,“兕子吉人自有天相,肯定会平安归来的。” 李丽质点点头,但愿如此吧。 “咳咳咳……”长孙皇后忽然掩着嘴巴咳了起来。 “阿娘,你没事吧。”李丽质关切地问道。 “没事,这两天偶感风寒,咳几声而已,过几天就好了。” 以为只是小事,没想到李丽质却急了。 “风寒也不能大意。我这里有小郎君给的法宝,来,我们查一下。” “哦,是小郎君给的治病的法宝?”李世民也来了兴趣。 李丽质边从袋子里拿东西边说道: “阿爷阿娘,你们可不能掉以轻心,小郎君给我们算过了,不单单是我,还有阿娘和兕子,都早早离世了,我们不可大意。” “什么?你们三个人都……” 李世民大急,知道宝贝女儿李丽质活不久就已经很难受了,现在还有自己的妻子和最疼爱的幼女也活不久,这实在是太残酷了。 “对,小郎君说,阿娘只剩几年寿命,而兕子,她……她……” “她怎么了?”李世民夫妇焦急地问。 “她未笄而逝。” 李世民跌坐在榻上,长孙皇后也是软倒在榻。 “不过,阿爷阿娘不用担心,小郎君说了,我们三人可能是因为气疾去世的。这种气疾可以从父母传到孩子身上,所以我们三人得的应该是同一种病,小郎君正在想办法帮我们治病。” 长孙皇后凄然泪下:“苦了你们两个孩子了,阿娘没给你们带来什么好的,难道给你们带来了要命的病,是阿娘不好。” “阿娘你不要说这种话。生病的事是天注定的,人力不能违也。不过有小郎君在,肯定能帮我们改命的。” “对对对。”李世民就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小郎君可是仙人,区区一个气疾,他肯定有办法治的。” “对啊。”李丽质将峰流速仪拿出来,“阿爷阿娘你们看,这就是小郎君给我的法宝,专门对付气疾的。” “好,赶紧给你阿娘用用。” “好。”李丽质找出专门为长孙皇后准备的那一个,教会皇后如何使用。 长孙皇后吹着气,将峰流速仪推动起来。 李丽质看了看结果,眉头皱了起来。 “阿娘,这个结果不太好,你的气疾正处于发作期,必须赶紧治疗,好好养病才行,不可以再操劳了。不然病会越来越重,就危险了。” “对对对,我马上传御医来看看,开点药吃了,好好休息。这个病必须养好,不可以耽误。” 忙活了一阵,长孙皇后吃了药,休息去了。 李丽质这才放下心来,一切就等明天找小郎君拿药,还有接回兕子了。 他们并不知道,此时的兕子在大唐不夜城里乐不思蜀。 这可爱、嘴又甜的小姑娘谁不喜欢呢? 她每到一个摊位,就会有和善的摊主或是游客请她吃好吃的,玩好玩的,让她在这条街上玩得很开心。 一直玩到很晚,游客越来越少,摊主们也开始忙着收摊的时候,她还在街上游荡。 很快就有工作人员发现了他,将他带到游客中心,开始广播寻人了。 “请柿子小朋友的家长速到游客中心,您的孩子在此等候。重复,请柿子小朋友的家长速到游客中心。” 苏寅收拾好东西,骑着电动三轮就要往家赶,路上就听到了这则广播。 “唉,又有小孩子走丢了,这些家长也太粗心大意了。” 苏寅摇摇头,继续往前赶。 又开了一会儿,感觉有点不太对劲。 等等,柿子?该不会是……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她不是已经回家了吗? 但是…… 苏寅一个刹车,回头看了看。 “算了,还是去看看吧,看看也没什么损失。万一要是呢?” 苏寅调转车头,往游客中心而去。 到了游客中心,刚进门,就看见一个丸子头的小姑娘乖巧地坐在沙发上,手上抱着一个美羊羊玩偶,正在安静地喝着水。 “兕子?真是你啊!” “小囊菌!” 看到认识的人,兕子可开心了,马上从沙发上跳下来,跳到苏寅身前。 游客中心寻人寻了半天,一直没人来认领这个小朋友,差点就要报警了。 见终于有人来接,工作人员这才放下心来,对苏寅一阵埋怨。 “你这个家长是怎么带孩子的,让孩子独自一人在街上转了大半夜。” 苏寅不得不低头:“是是是,都是我的错,我坚决改正错误,以后肯定带好孩子。” 最后,苏寅将兕子领出了游客中心。 看样子,兕子是没能回到大唐。 苏寅回想了一下,自从兕子走后,就再也没有古人前来了,后面来的都是现代人。 这说明大唐和现代的神秘入口已经关闭了。 现在兕子是回不了大唐了。 第96章 带兕子回家。 没办法,先把兕子带回家住一晚再说吧。 等明天来摆摊,再让大唐的人把他接回去就是了。 “兕子,今晚先去我家住一晚,等明天我出摊时,再让你的家人来接你,可好?”苏寅温和地问道。 兕子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好鸭,小囊菌,窝听你的。” 苏寅微微一笑,跨上车座,示意兕子坐上来。 兕子兴奋地小跑过去,手脚并用地爬上车斗,坐在苏寅身后。 她好奇地打量着这辆电动三轮车,车身微微颤动,发出低沉的嗡嗡声,让她感到新奇不已。 “坐稳了,兕子。”苏寅回头叮嘱一声,随即拧动油门。 电动三轮车缓缓启动,车轮碾过柏油路面,发出轻微的颠簸。 兕子紧紧抱着怀中的喜羊羊玩偶,感受着晚风拂过脸颊的清凉。 就这样,苏寅骑着电动三轮车,兕子坐在车上,嘻嘻地笑着,一大一小在晚风中向家赶去。 出了大唐不夜城,周围的景物换了一种风格,不再是古香古色的建筑,兕子瞪大了眼睛,好奇地看着这个陌生的世界。 “小囊菌,你快看,有好多星星排着队,挂在天上。” “兕子,在这里不要叫我小郎君,要叫我哥哥,好不好?” 苏寅觉得应该让兕子改一个称呼,不然会很麻烦。 “嗯呐,小囊菌。” 苏寅捂脸无语,慢慢来吧。 “兕子,不是星星,那是路灯。它们排得整整齐齐,帮我们照亮路面,让我们晚上也可以回家。” “小囊菌,那边有好多高高的塔。” “兕子,叫我哥哥,那不是塔,那是高楼,就是很高很高的房子。” “真的吗?那些是房子?可是窝住的地方只有塔才是高高的,” “哈哈,这里不一样,这里的房子要起得高高的,才能住很多人。” “小囊菌,这里的人很多吗?” “非常非常多,多得你数都数不清。” …… “哥哥,前面的车车比窝们的大,跑得好快鸭。” 说了好久的话,兕子的称呼终于改过来了。 “对,那是汽车,比我们的三轮车跑得快。” “哇,窝也好想坐汽车。” “没问题,明天哥哥带你去坐汽车。” …… 一路聊着,苏寅的电动三轮车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把车停好,带着兕子上了楼,坐电梯,又给这个好奇宝宝科普了一番。 听没听懂不知道,但兕子至少明白了一件事,上梯坐电梯不用自己费力气的。 在上楼的时候,苏寅再三跟兕子交代:“叫我哥哥,叫我爸伯父,叫我妈伯母,都记住了?” “嗯呐。” 拉着兕子进了屋,就听到里屋传来老妈林漱玉的声音。 “儿子,你回来了,怎么又摆摊到这么晚,赶紧洗洗睡吧。” “妈,家里来客人了。” “来客人了?”林漱玉立刻从房间里跑了出来。 “妈,这位是兕子,是我朋友的孩子。朋友有事要忙,请我帮带带孩子。”苏寅介绍道。 林漱玉定睛一看,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抱着美羊羊玩偶,站在自己面前。 林漱玉三步并作两步,蹲到兕子面前,眼睛弯成了月牙: “哎哟,这是谁家的小姑娘?粉嘟嘟的真漂亮。” 兕子眨眨眼,把玩偶往怀里拢了拢,乖巧地说:“伯母好,我叫兕子” 林漱玉瞬间母爱泛滥,伸手揉了揉兕子丸子头: “兕子啊,你饿不饿?伯母刚蒸了奶黄包,还热乎呢!” 兕子咽了口口水,却仍先转头问苏寅:“窝可以七吗?” 苏寅点头:“可以,在这里就当自己家,不用客气。” 兕子这才双手合十,甜甜一笑:“那兕子先谢过伯母了,伯母做的东西一定比御膳房还好吃!” “御膳房?”林漱玉被逗得咯咯直笑,“这小嘴甜的,走,咱们去餐厅。” 刚转身,苏寅的老爸苏怀瑾端着茶盏从书房出来,见妻子牵着个小糯米团子,不由挑眉:“这位是——” 兕子立刻站定,规规矩矩行了个小礼:“伯父安好,我叫兕子,今晚借宿一宿,叨扰了。” 苏怀瑾被这古礼惊得一愣,随即朗声大笑:“好!好!小丫头懂礼数!” 林漱玉已经端出热腾腾的奶香包,用筷子夹起一个,吹了吹,递到兕子嘴边:“小心烫——” 兕子双手接过,看了看,好奇地说道:“咦 ,这个包子好像跟我的羊羊好像呀。” 苏寅看了一眼道:“对,你手上那个毛绒玩具叫美羊羊,这个包子是喜羊羊,他们是好朋友。” “哦~”兕子应了一声,拿着报纸小小咬了一口,脸颊鼓成了仓鼠状,含糊不清地赞叹:“呜……好好吃!伯母的手艺天下第一!” 苏母被夸得乐开了花,明明是去街上买个包子,还被这个小朋友夸成这样,情绪价值直接拉满。 苏母心都要化了,干脆把整盘包子都推过去。 “慢点吃,还有呢!阿寅,去把冰箱的鲜奶也拿来,别噎着我们小客人。” 苏寅把鲜奶在微波炉里热了热,拿给兕子,顺手抓向一个奶黄包,被苏母一巴掌拍开。 “这是柿子的,你这么大个人了还要抢着吃?” 苏寅委屈得不行,忙活了一晚上,想吃个包子都不行,还有这么多呢。 兕子奶声奶气地说道:“伯母,给哥哥吃一个吧,哥哥干了一个晚上的活,肯定饿了。” 太贴心了,苏寅觉得自己没有白疼这个小丫头。 “好好好,给你的馋哥哥吃一个。”林漱玉笑眯眯地说。 “咳咳咳……”吃得好好的,兕子忽然咳了起来。 “怎么啦?是不是呛到了?柿子你慢点吃。”林漱玉关切地说道。 苏怀瑾也赶紧过来轻拍兕子的后背,帮他顺顺气。 “窝没事的,谢谢伯父伯母。” 但吃过了包子,准备睡觉了,兕子还是久不久咳一阵,这让苏寅三人都担心起来。 “这孩子该不会是生病了吧?”苏怀瑾问道。 “不会吧,刚才还好好的?”林漱玉也有点纳闷。 苏寅这时想到一个问题,兕子应该是有哮喘的吧? 他的目光看向兕子手上的美羊羊玩偶,忽然明白了什么。 第97章 带兕子去医院 这也不是我给买的啊。 苏寅可怜兮兮地低着头,不敢反驳。 兕子马上替哥哥辩护:“你不要骂哥哥了,伯母。这个美羊羊不是哥哥买的,是窝夹娃娃得的。” “真的?柿子真厉害,不像你哥哥这么笨。”苏母对着小兕子又是另一种态度了。 “说这些没用的做什么。”苏父道,“先把玩具拿走,看看柿子还会不会咳。” 兕子听说要拿走她的宝贝,下意识地抱紧了美羊羊。 “窝想要羊羊。” 苏寅中蹲下来,对小丫头说道: “兕子,这个羊羊身上的毛会让你不舒服,会生病的。我们先把羊羊拿走,等你的病好了,再和羊羊玩,好不好?” “那病什么时候会好?” “明天哥哥带你去看病,看了病很快就好了,到时就可以跟羊羊玩了。” 兕子还很懂事的,听到哥哥这么说,就乖巧地点点头:“嗯呐,我把羊羊给哥哥,哥哥要帮窝照顾好她哟。” “那当然,哥哥会好好照顾,不会让你的羊羊变瘦的。” “嘻嘻。” 拿走了毛绒玩具,兕子似乎好些了,不怎么咳了。 天也晚了,苏母带兕子去洗澡,准备睡觉。 苏家就苏寅一个孩子,没有女孩的衣服,出来的时候,苏母给兕子穿了一件苏寅小时候的T恤。 小兕子站在苏家的客厅里,把大家都逗乐了。 这件T恤是苏寅小时候的旧物,纯白色,上面印着一只憨态可掬的蓝色小熊,正抱着一颗红红的苹果,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T恤的领口有些松垮,袖子也长到了小胳膊肘以下,下摆更是拖到了膝盖,把小兕子裹得像个圆滚滚的小粽子。 兕子双手紧紧抓着那件宽大的T恤下摆,还带着一丝羞涩。 苏母看着小兕子这副模样,忍不住笑出了声,眼睛都弯成了月牙。 她走过去,蹲在小兕子面前,轻轻捏了捏她的小脸蛋。 “哎呀,柿子穿上这衣服,就像个小男孩儿一样,真可爱!” 小兕子听了,眼睛瞬间亮了起来,小手不自觉地在T恤上蹭来蹭去,感受那柔软的布料。 “伯母,窝穿这件衣服真的好看吗?” “当然了,我们柿子这么可爱,穿什么都好看。” “嘻嘻。” 苏家有一个空房间,林漱玉给兕子铺好床,让她躺好。 兕子在这个新奇的世界里又学会了一句新的话。 “晚安,伯父。” “晚安,伯母。” “晚安,哥哥。” 最后,兕子躺上舒适的床铺上,盖上软软的被子,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兕子从香甜的梦中醒来,苏母已经准备好了香喷喷的早点。 “哇,好香啊。” “兕子起来了,赶紧去刷牙洗脸,准备吃早餐了。” 吃了一顿美美的早餐后,兕子穿上她的襦裙,苏母帮她扎好了丸子头。 一个可爱的古装小美女又出现了。 “走,哥哥带你去医院。” “医院是什么?” “医院就是有很多医生的地方,哥哥带你去看医生。” “嗯呐。” 开着车,苏寅载着兕子,很快就到了市里最好的大医院。 兕子仰着头,看着这个高大的医院,看得脖子都酸了。 “哇,这个医院好大啊,这么大的房子,里面有多少医生啊。” “很多很多,里面的医生多,来看病的人也多,走,我们去排队。” 进了医院,人来人往,苏寅拉着兕子的手直奔挂号处。 ,苏寅很容易就给兕子挂上了号。 当然,兕子这个名字不能用,他在挂号单上写上了“李明达”三字。 苏寅拉着兕子的小手,穿过医院熙熙攘攘的人群,朝着挂号处走去。 小兕子紧紧攥着苏寅的手指,眼睛像小星星一样四处乱转,好奇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 “哥哥,这地方怎么这么多人呀?”兕子仰着小脸,声音里带着一丝疑惑。 苏寅微微一笑,低头解释道:“这里是医院,很多人身体不舒服,都来这里看病呢。” “哦——”兕子拖长了声音,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又好奇地问,“那为啥他们都在排队呀?” “因为看病的人太多了,要一个个来,所以要排队,排到你你就可以去看病了。”苏寅耐心地解释。 他们很快来到挂号窗口,苏寅从口袋里掏出自己的身份证,递给挂号员。 小孩子挂号是可以用大人身份证的,这也是苏寅可以带兕子来的原因。 “你好,我要办一张就诊卡,挂哮喘科的号。”苏寅说道。 “好的,请问患者的名字是?”挂号员微笑着问。 “窝叫兕子。”小丫头主动回答。 “柿子?很可爱的名字,像你一样可爱。” “兕子,挂号的时候不能用小名,要用你正式的名字。” “哦~那我叫李明达。” “李明达啊,好,阿姨给你写上。” 挂好号,两人上楼去哮喘专科门外等候。 过一会儿,就听到广播里叫道:“请8号李明达到1号诊室就诊。” 兕子从椅子上跳下来:“哥哥,你听到了吗?那个会听话的东西叫我的名字了。” “那个是叫号机。” “叫号鸡?嘻嘻,好玩。哥哥,窝们去看医生吧。” 兕子很开心的样子,拉着苏寅就跑。 来到诊室,里面坐着一个女医生。 “哥哥,这个穿着白色衣服的就是医生吗?” “对啊。” “窝还以为医生都是白胡子老公公呢。” 这话把医生都逗笑了。 “小姑娘,医生不都是白胡子老公公哟。你看我就是女医生,如果你愿意,长大了也可以成为女医生。” “真的吗?”兕子满脸惊喜,觉得当医生很腻害的样子。 医生又问道:“小姑娘你有什么不舒服吗?” 苏寅说道:“我家妹妹可能有哮喘,昨晚抱了毛绒玩具后有点咳。” “这样啊,小姑娘,给医生检查一下好不好?” “嗯呐。”小兕子非常乖。 第98章 兕子再也不要打针了 她今天穿的大唐的襦裙,像一个可爱的小公主,让医生都不得不感叹太可爱了。 “小姑娘,让医生听听你的胸口,好不好?” “医生,介是什么?” “这个啊,是听诊器,用它就可以听到你的身体里的声音,医生就可以知道你有没有生病。” “介个可以听到我身体里的声音吗?好腻害!” “对啊,我要来了哟。” 金属头刚碰到皮肤—— “咯咯咯!” 兕子像被点了笑穴,肩膀一缩,整个人蜷成一只小虾米。 笑声又清脆又软,像一串玻璃珠滚过玉盘。 苏寅赶紧按住她:“明达,别乱动,这样医生会听不到的。” “可是这个东西凉凉的,窝忍不住就想笑。” “忍一下,明达。” 赵医生笑了笑,把听诊器在手心里焐了焐,才轻轻贴到她胸口。 这次好点了,兕子忍住了没有乱动,但小身体还有一点点颤抖,嘴巴里还发出呲呲的声音。 “好了,可以了。”医生听了一阵子,笑着把听诊器拿出来,兕子这才停止颤抖。 “苏先生,我初步检查了一下你妹妹的情况,有一点哮喘的迹象。但要确诊,还需要做更多的检查。” “没问题,医生,你开单子吧,做得全面点,我们不怕花钱。” 这次来,苏寅就打算给兕子做个彻底的检查,查出可能导致她早夭的原因。 于是,苏寅得到了一大堆单子,从抽血到CT,以及肺功能的各种检查。 采血室门口,兕子踮脚往里头张望。 透过玻璃,能看见护士姐姐手里的彩色小瓶排成一排,像琉璃罐。 她回头冲苏寅脆生生地笑:“哥哥,介是在做什么啊?” “这是在验血,看看你的血是什么样子的,就知道你有没有生病。” “哇,好腻害,那我也要验血。” 幸好现在验血的都是大人,没有小孩,不然小孩子一哭,兕子恐怕就要打退堂鼓了。 这时,护士招手:“小朋友真勇敢,坐这儿。” 兕子大大方方地爬上有软垫的高脚凳,听护士姐姐的话,把袖子捋到手肘,露出白嫩嫩的小胳膊,像献宝一样伸过去。 “姐姐轻一点哦,我怕痒。” 碘伏棉球擦过皮肤,凉丝丝的,逗得小兕子咯咯笑。 护士用指尖按了按血管。 兕子歪头看,好奇地眨巴眼:“要画画吗?” “画一个小红点点。”护士笑道。 下一秒,针头“嗖”地落下。 “啾——”像蚂蚁狠狠咬了一口。 兕子愣了半秒,黑葡萄似的大眼睛里先是惊愕,继而迅速涌上一层雾气。 “呜哇——!”一声响亮的哭腔冲破喉咙,尾音打着颤,像小猫被踩了尾巴。 她的小肩膀猛地一抖,另一只手下意识去捂针眼,却被苏寅及时拦住。 “明达不哭,明达很勇敢的,一下就好了。” 眼泪大颗大颗滚下来,在小脸上冲出两道晶亮的小河。 “疼!疼!兕子不要验血了!呜呜——” 苏寅忙蹲下,用指腹给她擦眼泪:“很快就好,像被蚊子咬一下。” 兕子抽噎着,鼻尖通红,还不忘哽咽着回嘴:“蚊子咬也疼!” 话音刚落,护士已利落地拔出针头,贴上卡通创可贴。 “好了,勇士勋章贴上啦。” 兕子睁着湿漉漉的眼睛,睫毛上还挂着泪珠,看看胳膊上的创可贴,哭声渐渐转为小小的打嗝。 她吸了吸鼻子,哭腔瞬间变得了笑颜。 “咦,是美羊羊。哥哥,这个美羊羊窝可以留着吗?” “当然可以了。”苏寅笑着说。 “这个美羊羊不会让我生病了?” 屋里大人全被她逗笑,连护士也忍不住给了她两颗草莓糖。 兕子把糖紧紧攥在手心,眼泪还没干,嘴角已经偷偷翘起来。 抽完血,来到CT这个检查项目,这回兕子死活不肯了。 “哥哥,窝不要,这个东西肯定也会痛痛的。” “不会的,明达。做CT不痛,就是躺在那里等一会儿就好了。” “窝不信。刚才医生拿针针扎窝,好痛好痛的。” “明达,这个不一样。这个不打针。” “不,哥哥你一定是在骗窝。” “不会的,哥哥怎么会骗明达呢。你想想看,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兕子歪着脑袋想了想,好像还真没有。不过…… “但是哥哥,刚才打针针很痛,你都没有告诉窝。” “这你也没问啊。” 兕子:“……” 苏寅又说道:“你看,刚才去打针的人那么多,也没人说痛啊,护士也没有跟每一个人说这个很痛,是不是?” 兕子想了想,这个还真不怪哥哥。 “这就对了,现在你问哥哥了,哥哥告诉你,做CT不痛。” “好吧。”经过一番劝说,兕子最后还是乖乖地躺在了CT机里。 做完后兕子从机器里跳下来,高兴地对苏寅说: “哥哥,这个真的不痛。就是里面黑乎乎的,窝有点怕。” “明达不怕,明达很勇敢的,你刚才不就战胜了黑暗吗?” “嘻嘻。”得到夸奖的小丫头乐呵呵。 后面的气道检查,主要是各种吹气,兕子觉得很好玩,就没费什么劲。 到了下午,各种检查结果出来了,医生给出了结论。 “苏先生,李明达小朋友确实是有哮喘,按照你的说法,她妈妈和姐姐也有类似的病,应该就是家族遗传病了。” “那可以治好吗?” 苏寅显得有点着急,短短的一天相处,他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可爱的小姑娘,不想她出事。 “目前哮喘病还没有根治的方法,但可以控制。只要控制得好,很多小孩子长大后,都不会有明显的哮喘症状。” “那就好。” 很快,苏寅拿着医生开好的药,带着兕子出了医院,然后直奔药店,按着药名去买大人用的药。 这是给长孙皇后和李丽质的,她们的病和兕子类似,相信可以用同样的药。 晚上,苏父苏母整了一桌美味的饭菜,让兕子吃了个痛快。 只相处了短短的一天就要分别,两人也很是舍不得,但这是别人家的孩子,总是要分别的。 傍晚,苏寅开着他的电动小三轮,载着兕子前往大唐不夜城。 “咦,怎么又下雨了?” 苏寅嘟囔着,就算下雨,也要出摊,因为兕子的家人要来接她呢。 第99章 要接兕子回家 淅淅沥沥的雨让李世民的心沉了下来。 本来满心期待要去接兕子的李丽质也担心得不行。 按照前次的经验,下雨的时候,西市巷口是无法进入仙境的,那她要去哪里找兕子? 西市那边不能放弃,万一这次可以进去呢。 曾经在雨天误入仙境的地方也要试试。 魏征府上的花园、宫中兕子曾经消失过的地方,都安排了人。 到时三处一起尝试,务必再入仙境,找回晋阳公主。 长孙皇后因为染了风寒,旧疾发作,加上担心兕子,已经病倒在床。 御医都束手无策,说恐怕皇后的心病大过身病,不好办呐。 只盼着兕子平安归来,皇后的心病一去,便可凤体无恙。 谁料世事难料,一扬雨让众人心中的期盼蒙上了阴霾。 李承乾听说母亲病了,也特来探望。 之前在两个妹妹被禁足时,他就已经知道了两人曾去过仙境之事。 当时是很羡慕的,他也想去看看仙境是什么样的,想买到仙境里神奇的宝贝。 他甚至在心里埋怨李世民不让他知道仙境的事,怀疑父亲要把这个好处留给李泰。 但知道兕子失陷在仙境后,他的想法就变了。 去仙境有这么大的风险,难怪父亲自己不去,也不让他自己去。 一个是大唐皇帝,一个是大唐储君,万一失陷在仙境里,大唐必有一扬大乱。 幸亏父亲早有预见,不然要是他贸然行事,失陷在仙境里。 李承乾想想都后怕。 且不说仙境有没有危险,在大唐,他是一国储君,众星捧月的存在。去了仙境,他算老几? 就算能回来,也不知是何年何月了,大唐的储君几乎可以肯定是李泰了。 就在李承乾探望长孙皇后之时,李泰也来了。 “阿娘你怎么了?阿娘!” 人还未到,李泰就大呼小叫的,让李承乾不禁皱眉。 这个李泰也太做作了,平时不见他来给阿娘请安,等阿娘病了,他才故作姿态,摆出一副心疼阿娘的样子,装什么装。 “阿娘!”李泰扑到长孙皇后床边,潸然泪下。 “阿娘没事,就是旧疾犯了。” “阿娘,听说兕子失踪了,所以你才病得这么厉害的。兕子到底怎么了?在长安难道还能有人绑架公主不成?” 李承乾冷眼看着李泰的表演,心中更是不屑。 兕子的事,仙境的事你会不懂?哄谁呢? “唉,事到如今,阿娘就不瞒着你们了。” 长孙皇后把仙境之事简单地说了一遍。 “什么?仙境?”李泰差点跳了起来,“我知道了,程伯伯有一种很神奇的宝贝,不用点火就可以发光,一定是从仙境来的。” “阿娘,为什么你要瞒着我呢?我要是知道仙境里能买到手电,就不花那一百贯冤枉钱了。” “这是你阿爷的意思。仙境虽好,但风险未知,就怕在里面出事。” “你阿爷是大唐之主,你们两个是君王之后,不容有失,可不能冒这个险。” 李泰道:“我不怕。我又不是太子,少我一个不少。我就想去仙境看看。” 李承乾心中还是冷笑,之前他认为李世民不告诉他仙境之事,肯定是偏心,只告诉李泰。 但现在知道实情后,又觉得李世民把李泰看到和他一样重,已经把李泰当成出储君的人选了。 李泰自然心知肚明,现在就是装模作样。 李泰没有察觉到李承乾的异常态度,还是兴奋地缠着长孙皇后。 “阿娘,今晚他们是不是去接兕子,我也想去,你就让我去吧。” 长孙皇后被缠得没办法,反正只要兕子能回来,那仙境也就没什么风险,去就去吧。 最后,李泰加入了宫中寻找仙境入口的大军,肥胖的身体在宫里的几条道路上跑来跑去,气喘吁吁也在所不惜。 不过遗憾的是,他完全是白跑了这么久,连仙境的影子都摸不到。 魏征府中花园的月门处,也是一无所获。 李丽质等人守在西市巷口,同样欲入仙境而无门。 “看来是真的,下雨天西市的这个入口是进不了仙境的。” 李丽质等人疑惑地离开了。 此时,在巷口不远处的一家店铺里,紧闭的房门露出一条缝,一双眼睛正紧紧盯着巷口。 杨师道看着失望而归的一行人,心里也在犯嘀咕。 “他们进了巷子很快就出来了,以我观察多日的经验来看,应该是没见着小郎君。” “这就奇怪了,这机缘还会变来变去?” 他亲眼看到李丽质进了巷子,拿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出来。 也曾见她失望而回。 其他人也是一样,不是每次都有机缘进入的。 至于是什么原因,杨师道还没总结出规律。 等众人走后,他又不死心地进入巷子,自然也是失望而回,不得不打道回府了。 大唐不夜城,苏寅和兕子等了好一阵子,还是没见李丽质前来,也没见其他大唐人来此。 不得已,苏寅只好让兕子自己回家了。 这次他和兕子说好了,如果兕子出了巷口,还是没有回到家,就马上回来找他。 拉勾约定后,丸子头的小姑娘勇敢地走出了巷子,来到了一个漂亮的花园。 兕子看了看周围的景色,不认识,不是宫里。 不过也不是大唐不夜城。 天色已晚,花园里很暗,只有廊道上的一盏盏灯笼发出昏暗的光,给兕子指点着前进的方向。 小兕子勇敢地往前走,冷不丁传来一个小女孩的声音。 “你是谁?在我家干什么?” 眼前这个小女孩比兕子大几岁,穿着淡青色襦裙,双手叉腰,牛皮哄哄地质问兕子。 兕子年纪虽小,但一点也不怕。 “我叫兕子。” “兕子?没听说过。” 听说过才怪呢,除了她的家人,大家都叫她晋阳公主,知道兕子这个名字的人其实不多,而且肯定不包括眼前这个女孩。 不过,这女孩很快就被兕子手上的东西转移了注意力。 因为兕子小小一只,却抱着一个毛发雪白的羊。 第100章 我阿爷比你阿爷大 因为毛绒玩具容易引发哮喘,苏寅不让兕子抱美羊羊玩偶。 但兕子不乐意了,一定要带美羊羊回家。 后来还是苏母想了个办法,找了个透明塑料袋把美羊羊套住,这样兕子就接触不到毛绒绒的东西了。 毛绒玩具上主要是那些毛容易滋生螨虫,引发哮喘,这样隔开,比直接抱着好太多了。 于是,兕子就可以带着美羊羊回家了。 美羊羊这么可爱,当然也引起了那女孩的兴趣。 长廊下,灯影摇曳。 “咦?这团雪白是什么呀?” 这个穿绛红襦裙的小女孩斜倚栏杆,指尖绕着流苏,目光落在兕子怀里的美羊羊上,带着几分好奇,几分骄横。 兕子把塑料袋裹得鼓鼓囊囊的美羊羊抱得更紧,小下巴一扬,奶声奶气却掷地有声: “它叫美羊羊,是窝的战利品!” “美羊羊?谁给羊取这么傻的名字。”小女孩嗤地笑出声,伸手就要去揪塑料袋,“拿来让我瞧瞧。” 兕子侧身一闪,像护宝贝的小母鸡,鼓着腮帮子:“不给!窝玩游戏赢的,才不给你碰!” 小女孩柳眉倒竖,叉腰往前一步,绣鞋跺得石板脆响。 “喂!你闯进我家院子,鬼鬼祟祟的,不是贼是什么?把羊放下,本小姐大发慈悲放你走!” 兕子气得脸蛋通红,一双杏眼亮晶晶地冒着小火苗。 “窝不是贼!美羊羊是窝的!” “在我家就是偷的!”小女孩抬手就要去抢,指尖几乎戳到兕子的鼻尖。 “再不给,我就叫家丁把你捆起来!” “才不怕你!” 兕子一跺脚,抱紧美羊羊,像一颗小炮弹猛地冲过去。 她个子虽小,冲劲儿却足,一头撞在小女孩胸口。 绛红襦裙的小女孩一个趔趄,“噗通”坐倒在地,发髻上的步摇“哗啦”乱晃。 兕子趁机撒腿就跑,两条小短腿倒腾得飞快,塑料袋里的美羊羊一晃一晃,像给她打节拍。 “来人哪——有贼人!” 小女孩爬起身,裙角沾灰,气得直跳脚,嗓音拔得又尖又高。 霎时间,回廊尽头的角门“咣当”一声洞开,七八个家丁提着灯笼、拿着木棍蜂拥而出,灯影乱摇,脚步杂沓。 小兕子被堵在庭院中央,抱紧美羊羊,小胸脯一起一伏,圆眼睛里闪着倔强又委屈的光,像只被围的小兽,却一点也不肯低头。 灯笼把庭院照得白昼一般。 杨小环扶着丫鬟的手,裙角一甩,像只开屏的小孔雀,踱到兕子面前,抬下巴哼道: “你们还愣着做什么?把这小贼捆了,羊给我留下!” 家丁们刚要上前,管家杨福安却抬手一拦。 他四十来岁,眼神老辣,先往兕子身上一扫,只看穿着就知道这个小丫头不是一般人。 再看这丫头的站姿,背脊笔直,丝毫不露怯,反倒有一股天生的贵气。 杨福安心下一掂量:这可不是寻常小女孩,不可造次。 于是对小女孩说道:“三小姐,这个小娘子像是富贵人家,也许家中大人跟老爷同朝为官,还是不要得罪为好。” 说罢对兕子温声问道: “敢问小娘子尊姓?府上是哪一家?若真误闯,也好送您回去。” 兕子眨眨眼,奶声奶气却干脆:“我就叫兕子呀!” 三小姐扑哧笑出声:“兕子?这名字一听就老土,算哪家子富贵人家。” 她叉腰转向管家:“福伯,别跟她废话!她闯进来就是贼,捆了再说!” 杨福安仍旧低头,声音不高却稳:“三小姐,老爷常说‘慎勿失礼’。这位小娘子衣料、鞋履皆非凡品,若真是哪位王公的小千金,咱们捆错了可吃罪不起。” 说罢又转向兕子,语气越发恭敬:“小娘子,您再想想——府上令尊令堂的官讳?只要提一句,老奴立刻备轿相送。” 兕子把怀里塑料袋裹得鼓鼓的美羊羊往上托了托,认真答道:“窝阿爷就是阿爷呀!窝阿娘就是阿娘!大家都叫窝兕子。” 她顿了顿,又补一句:“阿姐阿兄也这么叫窝的。” 三小姐听得不耐烦,跺脚嚷道: “什么兕子不兕子!就算你是富贵人家又怎么样。” “告诉你吧,我是太常卿杨师道的女儿杨小环。太常卿知道吗?能管很多大官。你阿爷是什么官?能比我阿爷大吗?” 兕子认真地想了想:“我阿爷好像不是官。” “哈哈哈哈,连官都不是,你们这些废柴还怕什么。” “不过,窝阿爷好像比所有的官都大。” “别吹牛了,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杨小环说着,命令家丁道:“赶紧把这个小贼拿下,把那只羊抢过来给我。” 杨福安低声劝道:“三小姐,老爷再三嘱咐不可惹事。若真冲撞了贵人,老爷怪罪下来……” 杨小环噘嘴:“我阿爷是杨师道!我才不怕呢!” “福伯,你再不动手,我告诉阿爷去!” 管家无奈之下,只得命令家丁动手,不过仍再三叮嘱: “小心点,别伤着这个小娘子。” 对付一个小女孩,五大三粗的家丁自然是手到擒来。 一上去就把喜羊羊抢了,弄得兕子大哭起来。 “唉。”管家叹息一下,上前抱起兕子,亲自把他带出府外,免得这些家丁太粗鲁,伤到了这个小丫头。 他总觉得这个小丫头的身份不一般,不得罪还是不要得罪的好,做事总要留一线。 福伯将小丫头轻轻放在冰凉石阶上,替她理了理散乱的鬓发,叹道:“唉,小娘子,这是三小姐的命令,别怪我啊。” 说罢,他转身回府,门扉再次合拢,夜色重归寂静。 兕子就这样被放在了杨府门外,坐在石阶上,抱着头抽泣。 不一会儿,恰在此时,街口传来辘辘车声。 一辆马车稳稳停住。车帘一挑,杨师道下了马车,看见一个小丫头在自己府门外哭泣,不禁皱了皱眉头。 “这是谁家孩子?怎么让她在门口哭?这传出去,府上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第101章 杨师道回府 见杨师道回府,管家连忙出来迎接,听到他的话,连忙解释道: “老爷,这小女孩不知道从哪来的,误入府中,被三小姐发现了,三小姐吩咐把她赶出府外。” “嗯。”杨师道并没有太多的表示,只是吩咐了一句,“把她弄远点,别在门口哭,让人看到不好。” “是,老爷。” 管家躬身,过去抱起兕子,打算将她抱离府门,再放到远一点的巷口。 小丫头抽抽噎噎,小脑袋低垂,额前的碎发被泪水粘在脸颊上。 管家刚把她抱起来,女孩儿无意识地抬起了头。 灯火斜照,一张粉嫩的小脸映入杨师道的视线。 杨师道心头猛地一震—— 这张脸看起来好熟啊! 晋阳公主年纪还小,不大在外面走动,一般人可能认不出来。 但杨师道是谁,因为是杨妃的堂兄,经常有机会入宫,宫中的各位公主她都是见过的。 “福伯停手!” 杨师道一声低喝,嗓音都变了调。 他三步并作两步跨上石阶,俯身细看,心脏砰砰直跳。 福伯被这一声惊得僵住,兕子的小腿还悬在半空,泪珠挂在睫毛上,怯怯地看向面前陌生人。 杨师道喉头滚动,声音发紧:“……晋阳公主?” 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又不敢高声,只能压低嗓子。 “福伯,快把公主殿下放下!” 福伯差点脚一软,他早就觉得这个小女孩不是一般人家,但打死他都想不到,这位竟然是公主。 难怪人家说阿爷不是官呢。 这位的阿爷确实不是官。 还不如是个官呢。 是个官的话,还有回转的余地,自家老爷带上礼物登门去赔个礼,多半就能了结这场风波。 但人家的阿爷不是官,是皇帝,那岂不是死定了。 管家福伯颤颤悠悠把兕子轻轻放回地上。 杨师道蹲下身,与她平视:“殿下,你怎会深夜至此?” 兕子揉着眼睛,抽噎着,小奶音里满是委屈:“窝也不几到怎么来到介里的……窝……窝要回家……” 杨师道倒吸一口凉气,他经过多方打听,知道晋阳公主失踪了,宫里急得不行,连皇后娘娘都病倒了。 他大概也能猜出,晋阳公主应该是在仙境里失踪的。 现在公主殿下出现在自己府上,这就意味着这位殿下从仙境里回来了,而且回来的地方就是自己府上。 只要他把公主送回宫去,就是大功一件。 “公主殿下,臣是太常卿杨师道,臣马上送你回宫。” 兕子还是哭哭啼啼:“窝不要回宫,窝要窝的美羊羊。” 美什么? 杨师道觉得这小孩子的话他完全听不懂,无法交流呀。 “这个……”一旁的管家支支吾吾。 “嗯?管家,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 “这个……老爷,刚才公主殿下到府上的时候,手上抱着一个玩偶,叫美羊羊。” “哦,玩偶啊,掉哪去了?还愣着干什么,赶紧帮公主殿下找去呀。” “这个……老爷,那个玩偶不是丢了,是被三小姐给抢了。三小姐看上了公主殿下的玩偶,抢了玩偶就把殿下赶出来了。” 杨师道差点要晕倒了,这哪里是大功一件,这分明是大祸临头啊。 “赶紧把这个祸及全家的孽障叫出来!把那个玩偶还给公主殿下!” 杨师道一声暴喝,惊得檐下铜铃乱撞。 “把三小姐立刻给我带过来!” 不多时,两个婆子半搀半拖,把杨小环拎到正堂。 小丫头还穿着方才那身绛红襦裙,鬓边的步摇歪到耳后,怀里死死抱着那只塑料袋包着的美羊羊,脸蛋上犹挂着不服气的泪痕。 “跪下!”杨师道厉声如雷。 杨小环从没见过父亲如此神色,双膝一软,“扑通”跪在青砖地上。 抬头一看,父亲怀里竟抱着方才那个“小贼”,小丫头睫毛上还沾着泪珠,却掩不住天生的贵气。 再听父亲口呼“公主殿下”,她脑袋“嗡”的一声,脸色瞬间煞白。 “阿……阿爷,她、她真的是……”声音抖得不成调。 杨师道怒极反笑:“你还有脸问!你抢晋阳公主之物,还把公主拿下,赶出府门——杨家满门的脑袋都不够砍!” 杨师道气得不行,幸亏管家没有把事做绝,不然若是伤了公主,后果不堪设想。 杨小环手一颤,美羊羊“啪”地掉在地上。 她再也顾不得颜面,膝行两步,抱起玩偶,双手高举过头顶,眼泪扑簌簌往下掉。 “公主殿下……”她哽咽着,重重磕了一个头,“小环有眼无珠,不知是殿下金驾……我、我只是……看它可爱……” 兕子接过喜羊羊抱着,低头望她,小嘴抿了抿,奶音里仍带着哭腔:“你弄哭我了,也弄哭了美羊羊。” 一句话,杨小环泪如决堤,额头抵着地面,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殿下恕罪!小环再也不敢了……求殿下饶命……” 她哭得鬓发散乱,金步摇“叮当”掉在一旁,妆也花了,活像一只落水的小孔雀。 杨师道看着又是心疼又是恼怒,终咬牙喝道:“把三小姐带下去,家法伺候!” 婆子们刚要上前,兕子却伸出小手,轻轻拽了拽杨师道的衣袖,小声说:“她哭得好可怜……我原谅她了。” “这……谢公主殿下。” “窝……窝要回家。” “是是,公主殿下回宫要紧,臣立刻送殿下回家。” 很快,李世民就收到了晋阳公主回宫的消息,是杨师道亲自送回来的。 杨师道还带着女儿向皇帝请罪。 李世民不愧是一代明君,这种小孩子吵架的事情他并没有多加追究,为此而处罚大臣。 相反,他还对杨师道好心劝慰,兕子已经原谅三小姐了,让他不要把这事放在心上,安心便是。 杨师道千恩万谢地回去了。 回到家中,他才想起一件事。 晋阳公主从仙境回来,直接到了他府上,这岂不是说,他府上也可通往仙境。 “管家,刚才晋阳公主出现在府上,是在哪个地方,赶紧带我去。” 管家自然也不清楚晋阳公主出现的位置,只知道个大概。 杨师道就这样带着府上的人在那个区域跑来跑去,试图寻找仙境的入口,结果当然是徒劳无功了。 唉,杨师道后悔得不行。 如果今晚他不去西市巷子口等着,而是待在府上,那岂不是可以进入仙境了? 可惜了,天下没有后悔药吃。 第102章 小兕子救妈妈 “兕子,你昨天没回来,阿娘都急病了,在床上躺着呢。我带你去看看她。” 这才是他最着急的事。 兕子两只小手还抱着用塑料袋包好的美羊羊,闻言先是一愣,抬头道:“阿爷别急,我带了药!” “药?”李世民微愕。 兕子踮起脚尖,努力凑到父亲耳边,小小声却骄傲得很。 “是小囊菌给的!他说阿娘阿姐和窝得的是同样的病。” “小囊菌带我去医院看病了,还拿了药回来,叫我把药带给阿娘和阿姐吃。” 兕子回来的时候,除了手上抱着美羊羊,背上还背着一个小背包,里面放的是从现代带回来的哮喘药。 她知道背包里的东西很重要,所以一直背着,就连杨师道抱他的时候,都不愿意放下。 李世民见女儿笃定的小模样,胸口竟莫名松了半分。 “好,好,兕子去救阿娘。”他牵起那只软软的小手,“走走走,去阿娘那里。” 内殿纱帐后,长孙皇后半倚在榻,面色苍白如梨花瓣。 兕子扑过去,小手抱住了母亲:“阿娘别怕,兕子肥来了。” 长孙皇后半倚绣枕,病体沉重,时不时咳上几声,却在听见那声软糯的“肥来了”时,眸底倏地亮起一簇光。 “兕子……”她声音轻得像风里的羽毛,却带着笑。 小小的人儿已扑到榻边,两只短胳膊努力环住母亲的颈,带着外头夜色的凉意,却暖得长孙皇后心口一烫。 “兕子你去哪里了?阿娘可想死你了。” 一旁的李丽质也说道:“哎呀,兕子,今晚去西市巷口等你等不到,可吓坏我们了,幸好你回来了。” “窝去小囊菌家里了鸭。小囊菌还带我去医院看病。我拿了药回来,给你吃。” “兕子真乖。这是兕子的药,阿娘不吃。” “不,介是阿娘的药。小囊菌是阿娘阿姐和窝的病是一样的,窝看了医生,拿了药,小囊菌就去买了阿娘和阿姐的药。” 兕子说着取下她的小背包,把里面的药拿出来。 总共是三个小塑料袋,上面写着字,以区分是哪一个人的。 李世民拿过来看了看:“这一袋写着的是皇后,这是你阿娘。” “对鸭。”兕子开心地袋子拿过来,取出一物,“阿娘,我教你怎么用这个七五鸡。” 李丽质拿过盒子来一看:“什么七五鸡,这分明是气雾剂。” 兕子不高兴了,叉着腰对李丽质说道: “小囊菌说介是七五鸡的,小囊菌不会错。阿姐你这么懂的话,你来叫阿娘啊。” 李丽质马上举手投降:“好好好,我不懂,你懂,都听你的好吧。” “哼。”小兕子就像一个得胜的将军,高兴地拿起她的气雾剂,让长孙皇后和李丽质也拿上自己的,开始一步步地教她们使用。 “第一步——摇一摇!” 她双手握住气雾剂,上下晃动,“哒哒哒”的声音清脆又短促。 长孙皇后和李丽质都学着摇了。 李丽质摇得很用力,马上挨了批评。 “阿姐,你摇这么用力做什么,要轻轻地摇,把里面的药摇均匀” “哦哦。”李丽质赶紧纠正她的错误,这是日后保命的东西,不得不认真仔细地听这个小先生说教。 “第二步——呼一口气!” 兕子鼓起腮帮示范。 “呼——” “把肚子里的气全吹光。” 长乐公主丽质才吹到一半就停下,被兕子一眼逮住:“阿姐,不要偷懒,再吹点!” 丽质只好继续,脸都憋红了,兕子才满意地点头:“好啦,现在肚子里空的,药才能进去!” “第三步——把七五鸡放在嘴巴里。” 兕子把吸嘴塞进自己小嘴,完全含住,示范得一本正经。 皇后学着咬住,嘴唇却留了缝。 兕子踮脚,两只小胖手帮母亲把唇边压紧,像贴封条:“不可以漏气!” 丽质咬得太深,鼻子顶到罐身,兕子又连忙去拉:“阿姐,不要放那么深!” “第四步先看窝做——按一下、吸一口!最后一步——憋气!” 兕子一边按压,一边“嘶——”地深吸,小胸脯挺得高高的。 兕子鼓着腮帮,像只小河豚,好不容易可以呼吸了,才继续说道:“数到五才能放!” 长孙皇后也学着他的样子,按压,吸气,一股药粉顺势进入她的肺中。 轮到李丽质,她的节奏有点乱了,吹气吹得不够,感觉这一口吸得少了。 “哎呀,不行,这次没吸好,我再来一次。” “不行!阿姐,介是药,不可以七太多哟。今天只能七一次。” “好吧,那我明天再吸。” “对了,阿娘你感觉怎么样?” 药雾落进喉咙,长孙皇后先觉得凉,像一口井水泡过灼热的炭。 她屏着气数到五,再缓缓吐出——这一口气竟拉得老长,末尾没有那种割嗓子的“咝咝”声。 “咦?”她下意识摸了摸胸口。 原本压在那儿的大石头,好像被人抬走了一半。 再吸气—— 这一次,气竟顺着鼻子一直溜到肚子底,胸骨后面那条紧绷的弦“嘣”地松了。 “阿娘,还喘吗?”兕子扒着榻沿,小声问。 长孙皇后轻轻咳了一声,下一息,那咳嗽竟顺顺当当收了尾,没有往常让人心揪的哮鸣。 她忽然笑了:“好像有人把塞在我喉咙里的棉团抽走了,真痛快。” 说完,她索性坐直了身子。 灯火下,脸色虽仍苍白,却添了活气;肩膀也不再一耸一耸地急着换气。 兕子欢呼:“小囊菌的药真腻害!” 长孙皇后摸摸女儿的头,声音清亮不少:“是啊,阿娘又能好好喘气了。” 李世民掩不住狂喜:“观音婢,你……你真的缓过来了?” 皇后点头,眼里盛着柔和的光:“兕子带回来那小药罐,吸进去凉丝丝的,胸口便不堵了。” 兕子抱着美羊羊,眨巴着眼,奶声奶气:“阿爷,我腻害吧?” “厉害!当然厉害!”李世民大笑出声,那笑声震得烛火都晃了三晃。 “以后你们都可以好好活着了,哈哈哈哈……” 兕子没有得意,还是认真地说:“小囊菌说不可大意,要坚持吃药哦。” 第103章 众星捧月的小兕子 “这颗小小的药丸每天都要七,小囊菌要天天七,不生病也要七,这样才不会发病。” 长孙皇后点点头,认真记下。 “对了,听说阿娘感了风寒,小囊菌说这个药是感冒时七的。” “感冒就是小郎君说的风寒吧?”李丽质插嘴道。 “是啊,小囊菌就是这么说的。阿娘,你吃一颗吧,风寒很快就会好了。” 李世民拿起这药盒一看,上面写着百服宁。 “哦,这就是吴平得到小郎君的馈赠,拿回去救他阿爷的那种药吧。这可是好药啊。” 吴平跟着程处默程咬金他们整天去西市等小郎君,他的事早就被这两人打听清楚了,李世民自然是知道的。 “观音婢,赶紧把这药吃了,吃了病就好了。” “对啊,阿娘,吃了药病就好了。” “好好好。”长孙皇后疼爱地摸着兕子的丸子头,在众人的注视下服了药。 美美地睡了一晚,第二天起床后,长孙皇后只觉得神清气爽,头疼脑热都没有了,这风寒之病好了大半。 “果然是神药啊。” “观音婢,药是好药,但你不可掉以轻心,按照药方上写的按时吃药,一定要把风寒彻底治好。” “好,让陛下挂怀了。” “哈哈哈,没事就好,我先去忙了。” 早朝之后,李世民又召集几个大臣到御书房交流仙境之事。 他不无得意地说了兕子从仙境带回来仙药的事,让众人羡慕不已。 长孙无忌率先恭喜道:“恭喜陛下,贺喜陛下。有了仙境的药,日后再有什么棘手的病不是问题了。” “哈哈哈哈,说的是,观音婢只吃了一天药就没什么大碍了,辅机你也可以放心了。” “是是,臣也就放心了。” 程咬金对兕子在仙境待了一天的事十分感兴趣,趁着李世民高兴,便问道: “陛下,我们这么多人虽然都去过仙境,但只待了一小会儿,买了东西就走了。” “晋阳公主可是第一个在仙境过夜的人啊,肯定见识了许多不知道的事,何不问找她来一问。” “对对对。”李世民一拍脑袋,“我只顾得为兕子回来、皇后无恙而高兴,把这事都忘了。高延忠,去把晋阳公主叫过来。” “是,陛下。”高延忠领命而去。 高延忠找到兕子的时候,兕子正被一群小皇子、小公主围在中央,像只得意的小孔雀。 她把怀里的“美羊羊”高高举起,奶音拖着长调: “你们看——介就是美羊羊!她雪白雪白的,眼睛大大的,可漂亮了。” 李治踮起脚尖,眼睛睁得溜圆:“哇,比宫里养的羊羔还干净!” 高阳公主干脆蹲下来,指尖轻轻戳了戳塑料袋,满脸新奇:“真的羊毛?软不软?” 兕子“噗嗤”一笑,露出小米粒般的牙齿:“姐姐你真笨,介不是真羊,是玩偶!不会踢人,也不会咩咩叫。” 高阳立刻把手伸得老长,声音甜得发腻:“那给我抱一抱嘛,就一下!” 李治也红着小脸,小声补一句:“我……我也想摸摸。” 兕子可是很大方的,有好东西愿意跟兄弟姐妹分享。 她把美羊羊递出去,小胳膊伸得笔直:“排队排队,一人抱一会儿,不许弄皱她的新衣服!” 美羊羊在孩子们手里转来转去,每个人都喜欢得不得了。 “晋阳公主殿下,陛下召你去御书房见他。” “阿爷找我?好,我这就去。” 兕子向兄弟姐妹们挥挥手:“你们先玩,我去见阿爷。” 兕子来到御书房的时候,李承乾和李泰也闻讯赶来,他们也想知道仙境是什么样的。 这回李世民也不瞒着他俩了,让他俩一起听。 兕子像众星捧月一样被拥在中间,坐着李世民的椅子,吃着新送来的新鲜水果,被一群人哄着。 “兕子,仙境里都有些什么,你能告诉我们吗?” “可以啊。那里有好多好七的。” “还有呢?” “还有好多好玩的。” 众人面面相觑,这样子好像问不出什么来。 兕子年纪还小,说话没什么条理,看来还得引导她才行。 李世民想了想,说道:“兕子,你把那天在小郎君那里发生的事情一点点告诉我们,好不好?” “好啊。”兕子吃了一口水果,想了想说道。 “那天窝从小囊菌那里肥来,想肥家,不过窝走出来没有看到阿姐和你们这么多人。” “那你看到谁了?” “窝看到了好多好多人,就像我们长安街上的人一样多。” 众人震惊了,果然,这就是个仙境。 里面住的可不仅仅是小郎君一个人,还有许多像小郎君一样的仙人。 李泰又问道:“兕子,那些人在做什么?” “嗯,那些人在逛街买东西,就像窝们去西市买东西一样。” 程咬金一拍大腿:“原来那里是个集市。原来我们一到仙境,去到的就是仙境的集市。” “妙啊,若是如此,我们岂不是可以买到更多的仙境之物?”尉迟恭的眼睛也亮了起来。 李世民满意地捋着胡子:“如此甚好,仙境的东西,多多益善。” 李承乾问道:“兕子,那个集市上都有些什么东西卖呀?” 说到这个,兕子就兴奋了。 “有冰几林。” “冰几林是什么?” “就是一种好七的东西,冰冰的,甜甜的。” 众人想了一阵才想明白,那不就是冰酪吗? 用冰井里储存的冰,加上果汁、蜂蜜等与之混合,插入竹签冷冻,形成类似冰棍的食品。 “还有呢?” “还有……美羊羊。” “还有呢?” “还有好看的球,有很多种颜色,可漂亮了。” 问了一圈,每一样东西都仔细地问了一遍,除了吃的就是玩的,没有一样是实用的东西。 没办法,小孩子的关注点就是这些东西。 李世民叹了口气:“看来是问不出什么来了,得亲自去看看才能知道了。” 程咬金马上站了出来:“对对对,臣毛遂自荐,为陛下打前锋,先去探一探那个集市。” 第104章 要酬谢小郎君 程咬金一站出来,其他人也急了。 尉迟恭也抢着表态:“陛下,臣愿为先锋。” 房玄龄:“臣愿往。” 长孙无忌:“臣也愿往。” 程咬金怼了他一句:“你连仙境都没进去过,还想去探查仙境更深处?” 长孙无忌无言以对。 魏徵本来也要表态的,见此情形,便缩了回去,因为他也没进过仙境。 见众臣如此积极,李世民心中甚慰。 能进入仙境,找小郎君买仙境里的好东西,这对大唐来说是一件大好事。 而如今,发现小郎君不过是仙境中众多卖家中的一员,仙境中还有很多像小郎君一样摆摊卖货之人,这个选择面就大了。 他相信仙境里的那条集市上不可能全是卖吃的玩的,一定也有人跟小郎君一样卖一些实用的法宝之物。 多找一些摊点,多买一些实用之物,这正是众人心中所盼。 就在大家都憧憬着美好的未来之时,心思缜密的李承乾提出了一个问题。 “仙境里没有宵禁的吗?” 嗯?这倒是个问题,众人马上把目光转向了正在吃着水果的小兕子。 “兕子啊,你在集市玩的时候,天是不是已经黑了?” “是啊,天都黑了,不过那里有好多灯,很亮的。” 众人松了口气,原来仙境没有宵禁,那就好。 李承乾又道:“就算没有宵禁,仙境里的人也不可能整夜在玩吧?总有回去睡觉的时候。” 众人又看向小兕子。 “嗯……”兕子歪着脑袋想了想,“窝玩到很晚,晚到窝都想睡觉了,集市上的人就少了,好多人都走了,集市上空空的。” 如此一来,就要考虑过夜的问题了,毕竟你要再回大唐,就得等第二天小郎君出摊,仙境入口开放的时候了。 程咬金满不在乎:“没事,我在街上找个空地,躺一晚就行。” 尉迟恭也道:“老程你年纪大了,吃不得这种苦,放着我来。” “狗屁!我年纪大了,你年纪就小了?吃苦这种事你比不上我。” 两个人就要争吵,李承乾又问:“兕子,集市上都没人了,你一个人不怕吗?” “窝不怕啊,集市里还是很亮的。不过……” “不过什么?”众人都凑了上来。 “不过窝走了一会儿,就有人过来问窝,问窝是哪家的孩子,窝说不上来,就被他带走了。” 武侯,绝对是巡街的武侯。 这是众人的第一想法。 在大唐有武侯巡街,专门查那些可疑之人。 大晚上的在路上走,又拿不出真实身份的,县衙大牢就是他今晚的住房。 这就难办了,这群人根本拿不出仙境里的身份,在小郎君那里买买东西就回来还可以,但要过夜的话,这一关绝对不容易过。 众人开始想辙,回想起当年打江山的时候,去各地打探消息的斥候所用的种种办法。 伪造文书,他们连仙境里的文书是什么样的都不知道,就算知道,在见识过仙境里的好东西后,对于伪造这种事情,他们也不抱希望了。 和武侯躲猫猫,这种事可没有把握。 毕竟兕子也说了,仙境的集市里灯火通明,一点死角也没有,想躲到暗处,恐怕都难找地方。 想来想去也没想明白,最后还是李泰问道:“兕子,那后来怎样了?” “后来……”兕子想了想道,“后来窝被带到一个房子里,那里的人用一个说话很大声的东西在集市里叫,说找兕子的家人” “后来,小郎君听到了,就来接我,把窝接肥他家去住了。” 原来如此,去小郎君家住确实是最好的办法。 就像外地人来长安若无居所,也要投亲靠友,不然就要被武侯拿下了。 可是,如何能让小郎君给自己住一晚,这是个问题。 投亲靠友,你得有友才能投靠呀。 像晋阳公主这样的属于例外,这么可爱的小孩子,无论是谁遇上都会收留一晚的。 他们这些大男人就别想有这种待遇了。 所以,跟小郎君打好关系才是关键的一步。 于是,每个人都开始琢磨,如何跟小郎君搞好关系。 以后每次去,光买东西还不行,还得适当送点土特产,拉拉关系才行。 从宫里出来后,每个人都开始准备各自的礼物去了。 李世民则带李承乾、李泰、兕子去看长孙皇后,见皇后的病情好了许多,大家也就放心了。 一众人陪着皇后说着话,高延忠送来了一个锦盒。 “陛下,礼物都准备好了。” “打开看看。” “是。” 锦盒打开,只见里面码放着整整齐齐的金条,还有珍珠玛瑙,翡翠等物。 “阿爷,这是?” “这是给小郎君的报酬。小郎君救了娘仨的命,不应该感谢感谢吗?” “阿爷说的是。” “长乐,你今晚去小郎君那里,替我把这礼物给他,好好谢谢人家。” 还没等李丽质回答,李泰就站了出来。 “阿爷,这酬谢小郎君的事,不须长乐,还是由我去办才好。” “哦,这话怎讲?” “长乐一个女孩子,在人家家过夜总是不好。” 李世民笑骂道:“只是去酬谢人家,你就想去人家家里过夜?不急,慢慢来,只要跟小郎君拉近关系,以后有的是机会。” “是是,但是阿爷,这种大事还是由男人来办比较正式。” “”阿爷贵为一国之君,阿兄又是储君之身,不适合涉险。由孩儿我出面刚刚好,不是吗?” 确实,对于皇家来说,有些事情还是比较讲究的。 像重礼酬恩这种事,总得男人出面才显郑重。 李世民想了一会儿:“这事也没那么严重,算不上什么涉险。不过,你出面也好。” 李丽质本来想去小郎君那里找点好吃好玩的,可一想母亲尚未痊愈,自己跑出去玩确也不妥,便抿抿嘴,没再吭声。 当天傍晚,李丽质和兕子没去,在宫里陪皇后,西市巷口的等候队伍里多了一个李泰。 程咬金父子、尉迟恭、房玄龄、魏徵也一个不少。 长孙无忌也来了,但长孙冲死活不肯来,他被两次算命打击到了,现在还没有恢复过来。 有趣的是,大家都不是空手而来,人人手上都拿有礼物,就等着仙境开启了。 第105章 李泰送礼 在巷口等待的时候,众人聊起了给小郎君带的礼物。 尉迟恭用胳膊捅了捅程咬金:“程胖子,带了什么礼物?” “嘿嘿,我带了好酒。”程咬金拍了拍手上的罐子,“上好的三勒浆,长安城里都卖断货了,多少权贵富商都买不到。我带去给小郎君尝尝,他肯定会喜欢的。” “你别逗了,小郎君那里有这么多好吃的,还差你这一点酒。三勒浆是好酒不错,就怕人家看不上你的酒。” “不能够吧,去小郎君那里这么多次,也没见他卖过酒啊。处默,是吧?” “确实,我还没见小郎君卖过酒。” 房玄龄听了也来凑热闹:“你们这就不懂了,天上有琼浆玉液,岂是人间可比的。知节,你这酒拿不出手的。” “真的?那可如何是好?” 听他们这么一说,程咬金感觉自己选错了礼物。 早知道就送牛肉,听说小郎君那里没有牛,人家耕地用的是铁牛,牛肯定很少,不然那方便面里为何只有丁点牛肉? 失算啊失算。 见程咬金懊恼不已,尉迟恭得意地展示了他的礼物。 他击了击掌,拐角处一个仆人牵了一匹马过来。 “看看,这头玉骢雪,”尉迟恭把缰绳往臂上一挽,顺势拍了拍马颈,声如洪钟,“雪练一样的鬃毛,根根都像银丝抽成。肩高八尺有余,腿似雕弓,蹄若覆盂,落地无声,起步便是流星。” “少年郎都喜欢好马,想必小郎君也不例外吧。” “不错,不错。”魏徵摇头晃脑,“看来敬德也是花了一番心思的,这礼物不错。” “不错个屁。”程咬金道,“人家小郎君有自行车,还要你这头马?” “哎,那可不一样。自行车是自行车,骏马是骏马,两样都有,岂不是美哉。” “是挺不错的。”房玄龄看了看,“不对,你确定牵着头马能进得了仙境。” “这?”尉迟恭愣住了。 这事他还真没想过。 目前知道的情况是,两个人同时进,是进不了仙境的,除非另一个人是晋阳公主。 若是一人一马,到底能不能进? 尉迟恭纠结了,又想送马,又怕浪费一次机会,头痛啊。 就在大家说着闲话的时候,淡淡的雾气开始升腾。 是时候了。 李泰对众人一拱手:“诸位叔叔伯伯,我就先进去了。” 这是大家事先说好的,李泰身份尊贵,这次又是代表李世民去向小郎君表示感谢,自然是第一个去。 当然能不能进去就是另一回事了。 不过李泰有信心,在众人的注视下,他托着那个锦盒,一步步走进了巷子里。 在雾气中缓缓而行,前面的景物慢慢清晰。 最先闯进他眼帘的是那辆车。 乌黑的铁架子,下面三个圆滚滚的轱辘,没有缰绳,没有马鞍,端端正正停在那儿。 有点像程处默玩的自行车,只不过这个是三个轮子的。 车上挂着一盏灯,与大唐的灯不一样,没有烛火,没有烟气,就这样发着光,将周围照得亮堂堂的。 这东西跟手电很像,不过比手电亮多了。 旁边还有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的机器,上面架着几条油滋滋的肉肠,竟然自己翻滚着,散发出诱人的香味,让他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苏寅见今天的第一位客人他不认识,看来是第一次来,围着他的摊位看来看去,差点把眼睛都贴到烤肠上去了,忍不住开口问道:“这位客人……” “哦哦。”李泰这才回过神来,赶紧行了一礼,“失礼了,在下李泰,是兕子的四兄,昨日兕子多蒙小郎君照顾,特来拜谢。” 哦~原来是李泰。 苏寅仔细地打量着这个大唐有名的亲王,果然跟传说的一样 胖。 “客气了。”苏寅也对他拱拱手,“这只是举手之劳,不用这么客气。” 李泰又道:“小郎君不但帮我们照顾兕子,还带她看病,赠我等仙药救了我阿娘三人的命。大恩大德,没齿难忘。区区薄礼,不成敬意,还望小郎君收下。” “诶,我都说是举手之劳了,怎么还拿礼物来。拿回去,拿回去。” “不不,小郎君你一定要收下,这是我全家的一点心意。” “举手之劳,真不必破费。” 李泰却把锦盒往前一送:“于小郎君你只是顺手,于我们却是救命之恩。这点薄礼若再推辞,倒叫我们心里难安。” 说话间锦盒打开半边,露出里面的黄金和珠宝,让苏寅大吃一惊。 不愧是皇家,如此豪横,不过是买了一点药而已,竟然得到如此丰厚的报酬,真是赚大发了。 “唉,盛情难却呀,既然你坚持,那我就收下了。” “日后皇后三人的药还需要继续吃,放心,我会一直帮你们供药的。” “那就多谢小郎君了。” 搞定送礼的事,李泰在苏寅的摊位上吃吃喝喝,外带挑选喜欢的东西,边挑还边问,很快就跟苏寅熟络了起来。 李泰在里面乐呵呵,外面的人却等得苦兮兮的。 “这个越王怎么去了这么久?” “你刚才还说越王进不进得去还两说呢,说不定一会儿就得出来。这会说人家进去久了。” “我这不是怕时间长了,仙境关闭了嘛。” “说的也是,这也太久了,他不就是送个礼,买点东西嘛,怎么搞这么久?” 一群人抱怨着,等待着,渐渐的,巷子里的雾气开始消散。 “完了,仙境要关闭了,越王还没出来。” “这……太晚了,他应该出不来了。” “唉,越王也真是的,也不看着点时间,这不,错过出来的时间了吧。” “昨天晋阳公主刚失陷在仙境里,这回又轮到越王殿下了,赶紧向陛下禀报吧。” 众人众说纷纭,都在替李泰担心。 毕竟晋阳公主能在仙境里平安无事,不等于李泰也可以呀。 万一李泰在仙境里被人拿下了,搞不好他就回不来了。 唉,年轻人做事就是不靠谱呀。 “有没有可能?”程咬金眨巴了一下眼睛,说道,“越王殿下是故意留在仙境的?” “这这这……越王殿下不讲武德啊。” 第106章 李泰夜游不夜城 在程咬金等人气得跳脚的时候,李泰却在苏寅的摊位前,悠哉悠哉地挑选着东西。 他一边选择一边跟苏寅聊着,每样东西都看上半天,说个没完。 “这个手电不错,挺亮的。” “这个手摇的也挺好,连电池都不用,可以传家了。” “没有自行车啊。太大了,不方便摆卖?也对,那我订一部吧,下次再来取可好?” 这样叨叨叨了许久,李泰暗自观察周围的情况,感觉雾气有了变化。 是时候了。 李泰站起身来:“小郎君,时候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这些东西一共多少钱?” 苏寅摆摆手道:“诶,这不值什么钱。你刚才送了这么贵重的礼物,这点小钱就免了。” “那可不行,一码归一码。礼物是我阿爷送的,我只是代劳,现在买东西,该给的钱还是要给的。” 说着,掏出一袋钱,放下就走。 “诶,这怎么行?” “不用,不用送了,小郎君,留步啊留步。” 李泰往巷口走去,很快消失在了薄雾中。 在雾气中,李泰放慢了脚步,一点点往巷口挪,等快到巷口的时候,雾气已消散了许多,隐隐可以看到巷子外的场景。 外面很亮,可以看得出来,绝对不是西市的巷口。 李泰一喜,三步并作两步,一脚迈出巷口。 他猛地刹住。 这是何处世界! 一条街上全是灯,无数光点沿着长长的街道奔腾,五颜六色,一层叠一层,像一条彩色的银河。 那光太亮,竟把夜染成了半透明的白昼。 脚下,整块长街竟会发光! 白玉似的石面里嵌着细碎的灯珠,人踩上去,一圈圈涟漪般的彩光顺着脚步荡开,仿佛每一步都踏在水面之上。 李泰怔怔抬头,只见前方不远处,数丈高的楼阙通体透亮,不是灯笼,也不是烛火,而是整面墙都在燃烧——赤橙的火纹顺着黑金色的檐角飞檐走壁,像一条条活的赤龙,盘旋又消散。 他也见识过小郎君卖的手电,知道这仙境里的灯十分神奇,无火自亮,远胜烛火。 但他没想到的是,这么多灯组合在一起,竟然组成了如此惊艳的效果,说是仙境一点也没错。 李泰站在原地,像个误闯天河的凡人,被这浩浩荡荡的现代灯火,震慑得忘了呼吸。 “真是一座不夜城啊!” 李泰刚发出这一声感叹,就有一路人听见了。 “哈哈,你说的没错,这里就是大唐不夜城啊。” “大唐不夜城?”李泰狂喜,这地方竟以大唐为名,看来与大唐颇有渊源,难怪仙境的入口就在大唐。 真是天佑大唐呀! 好一阵子,李泰心中的震撼才慢慢平复,他迈开步子,怀着兴奋的心情,在这个仙境的不夜城里逛了起来。 不夜城里的摊位真是多,一个挨着一个,密密麻麻,一眼望不到头。 李泰兴奋地搓着手,今天一定要买一个尽兴。 一路上都是好吃的,各式各样,琳琅满目,让他看花了眼。 正在犹豫先吃哪一个的时候,李泰眼睛一亮,他看到了兕子说过的冰几林。 据说这东西好吃,冰冰的,甜甜的,肯定比大唐的冰酪好。 李泰一路小跑来到冰激凌的摊位前,看到摊位上各式各样冰激凌,馋得直流口水。 但他没有急着去买,先是观察了一下,看看别人是怎么做的。 他们也非常热闹,吸引了不少小孩,围在摊位上,七嘴八舌地点着自己喜欢的冰激凌。 李泰看了一会儿,等人群散去后,他心中就有数了。 走上前去,李泰开口道:“老板,给我一个甜筒。” 这话他学了个十足,别说是这老板了,就算是苏寅,若不是事先知道他的身份,也肯定把他当成一个现代人。 老板还是上次那个大姐,戴着一次性口罩,她闻声抬头,旋即笑着应道:“好嘞,香草还是草莓?” 李泰哪懂这些,只含糊点头:“香草便可。” 老板右手掀开冰柜,金属勺一弯,一旋,冰激凌便乖乖卷成圆滚滚的小山。 接着,拿起一只现烤的脆皮筒,筒壁焦黄,还冒着微微热气。 甜筒被递到机器下方,老板轻踩踏板,一股奶白的软冰从龙头里缓缓挤出,像玉龙盘柱,一圈圈缠上筒口。 挤到第三圈,手腕一抖,冰激凌顶端旋出漂亮的尖角,又在表面撒了几粒彩糖碎。 彩糖在灯下闪出七彩光点,像给雪山披了霞帔。 这一手操作行云流水,一旁的李泰看着这漂亮的冰淇淋在眼前成型,更馋了。 最后,大姐抽出一张小纸托,托住筒底,递到李泰面前:“你的香草甜筒,七块。” “好。”李泰痛快地掏出钱袋,排出了七枚铜钱,放在柜台上。 “你这是什么?”大姐有点不高兴了,这客人不按常理出牌呀。 “七块钱,不是吗?” “你这是七块钱?这分明是七枚铜钱。” “是啊,不对吗?” “不是,铜钱我怎么收啊?你得给现金。” 李泰这才听明白了,原来人家不收大唐的铜钱。 难道这么大个集市,只有小郎君收铜钱?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岂不是满集市的东西他都不能买? 这让李泰有一种入宝山而空手回的感觉。 不过他还想努力一下。 “我没带现钱,能不能……” “没带钱?没带钱可以扫码。” “扫、扫马?”李泰愣住了,他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事,难道要帮老板打扫马匹抵债? 不过看在这个冰激凌的份上,也不是不可以。 虽然他堂堂一个亲王做这种下贱的活有点跌份,但这里也没人认识他,管他呢。 不过,这么匪夷所思的事,他还是得确认一下。 “是要扫你的马吗?” 大姐答道:“不,是扫你的码。” “我的马?”李泰就更奇怪了,这是什么道理? “可是我今天是走路来的,没有牵马。”李泰愈发糊涂,“马还在马厩呢,如何扫得?” “滚!!!” 大姐生气了,这个猥琐的死胖子,竟然来消遣老娘。 第107章 打枪 没能吃到美味的冰激凌,李泰挺郁闷的。 看着周围的人拿着冰激凌吃得那叫一个开心,李泰就更馋了。 这么热的天,吃这种冰冰凉的食物,整个人都会凉快许多。 你不见旁边的人,吃完都凉爽了。 尤其是那些漂亮的小姐姐,不但吃的冰凉,穿得也很清凉。 这场面,在大唐哪里见过? 李泰的眼都看直了,之后又觉得不好意思盯着人家看,只能边走边偷瞥一眼。 不过走了一段路后,见满街的人对此都习以为常,也就见怪不怪了。 走着走着,他就被一阵“砰!砰!砰!”,脆响连珠的声音吸引住了。 “何物如此热闹?” 他循声望去,只见前方不远处有一摊位,一条条彩绳吊着一排排圆滚滚的球,红白相间,被灯光映得透亮。 随着“砰!砰!砰!”的声音,这些球竟一个个碎掉了。 再仔细看,离这些球不远处摆着一张长桌,桌上竖着一把乌亮铁管。 铁管不过两尺,通体漆黑,被一人持在手上,对准了前面的彩球。 这些彩球显然是被那人用这个铁管击碎的。 李泰从未见过这等兵器,不由瞪大了眼。 “小小铁管,竟能隔空破物,比弩机还轻巧三分!” 李泰马上跑了过去,只见持着铁管的人是一个10岁的小男孩,但这小孩却毫不费劲,用铁管轻轻松松将两丈远的彩球一一击碎。 这小孩想来也是极为熟练,10次能击中8次。 很快,小孩打完了,高兴地从老板手中领取礼物,这是他的奖励。 老板看李泰很感兴趣的样子,便来招揽生意。 “小伙子,要不要打枪?10元打10枪,你要是给50元的话,给你打70枪。” 李泰是挺想玩的,可是他没钱,手里的铜钱人家又不收,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玩是玩不了了,但他对这个很有兴趣,便问道:“老板,这是什么?” “这是气枪啊。小伙子没玩过吧,玩一下吧。这个虽然不是真枪,但手感跟真枪差不多,体验一把也挺不错的。” 还有真枪?李泰震惊了。 这个叫气枪的东西在他看来已经很厉害了,无形无影,砰的一声就能隔空击物。 “若是真枪,又会是怎样?” “真枪?小伙子别说笑了,游乐场的气枪怎么能跟真枪比呢?这就是个玩具。” “老板该不会也没摸过真枪吧?”为了打探真枪的消息,李泰使出了激将法。 “开玩笑,我没摸过真枪?实话告诉你,我可是当过兵的,扛了两年枪。” “真的?那你给说说呗。”李泰一脸崇拜地看着这位皮肤黝黑的中年大叔。 老板的兴致来了,正好也没有别的客人,就跟他攀谈起来。 “年轻人,想来你也没摸过真枪,那我就跟你讲讲。” “简单的说,气枪就是一个玩具,只能打10多米远,好一点的气枪能达到50米。不过威力不行,只能打打气球,或是打穿纸板。” “真枪可就厉害了,你就说我当兵时摸过的步枪吧。轻轻松松能打400米远,钢板都给你打穿了。” 李泰听得心驰神往,钢板都能打穿,那大唐的明光铠在真枪面前岂不是一点抵抗能力都没有。 只是,老板能打400米,这400米有多远? 于是他又问了一句:“现在这些彩球有多远?” “这个啊,6米。” 哦,这是6米,那400米…… 李泰估算了一下,400米是一个相当远的距离了。 别说弓箭了,就算是强弩,也射不了这么远,就算勉强射到,也已经是强弩之末,连绢布都穿不透了。 而仙境里的步枪,打了这么远,还能射穿钢板。 这实在是太可怕了。 越是这么想,他越是心痒痒。 他也知道,小郎君说过,仙境这里连长一点的刀都不允许买卖,更别说这么可怕的武器了。 但摸不到真枪,体验一下玩具的气枪,也是不错的,毕竟老板也说了,这枪的手感跟真枪差不多,就是威力小了点。 可惜他没钱。 “怎么,小伙子,说了这么多,你不玩几盘?” “老板,不是我不想玩,只是刚好今天出门没带钱,也没带那个……额,就没办法扫码。” “连手机也没带呀。行吧,这一盘大叔请了,给你免费打10发。” “真的,谢谢大叔。”李泰高兴得要蹦了起来。 李泰眼看着老板给气枪上了子弹,这才明白,原来气枪射出的是这种小小的弹丸。 因为太小了,速度也太快,所以他看不清楚,还以为是隔空击碎小球呢。 李泰学着老板的姿势,左手托枪身,右手扣扳机,肩膀微微前倾,竟与挽弓搭箭有几分相似,却少了弓弦勒指的紧绷。 “砰!”第一枪打出。 气球应声炸开,红皮碎片在空中翻飞,如同被劲风撕碎的绢帛。 李泰愣了愣,换作长弓,这一箭要先拉弦、定息、瞄准,再借臂力与腰力,箭才离弦。 而此刻,他只需操作瞄准,轻扣一指,弹丸便破空而去,快得连残影都看不见。 最重要的是,打枪的整个过程,他没费一点力气。 上弹时不费力,瞄准时也不费力,自始至终轻轻松松。 这可就厉害了。 要知道搭弓射箭可是很费力的,一般人射得10来箭就没力了。 要是换成这种步枪,一点都不费力,岂不是想打多少枪就打多少枪? 李泰越想越兴奋,啪啪啪啪,很快就把10发子弹打完了。 成绩还不错,虽然第一次打,也击中了6个气球。 告别热情的老板后,李泰在街头继续闲逛,虽然没钱买不了,但他可以观察,看看这里都有什么好东西。 不过遗憾的是,正如兕子所说,这里卖的不是吃的喝的,就是玩乐的,很少有实用的东西。 偶尔有一些卖化妆品和小玩意的,还不如小郎君那里卖的品种丰富。 一直逛到夜深了,大唐不夜城里的人渐渐变得稀少。 李泰看看时间差不多了,便往回走。 刚走到巷子口,就看见苏寅踩着三轮车出来了。 “哥。”李泰跑到三轮车前喊了一声。 苏寅看冒出来一人,赶紧停下车。 “李泰?怎么是你?你不是已经回去了吗?” “哥,可能我走的晚了,错过了时间,现在回不去了。” 苏寅看着眼前这个古人,心里一万头草泥马跑过,好半天憋出一句话。 “错过了时间?你该不会是故意的吧?” 第108章 带你住酒店 李泰赶紧狡辩: “这怎么可能?我在这地方人生地不熟的,怕着呢,哪敢故意留下来?” “都怪我太贪玩了,在小郎君那里待了太久,忘了时间,才会这样的。” “真的?”苏寅又问道,“那你出来发现没回到大唐,又去了哪里?” 李泰摆出一副无辜的样子:“我也不认得路啊,出来之后到处乱逛,都不知道如何是好了。幸亏遇上了小郎君,不然都不知道今晚怎么过了。” “哥,你不会放着我不管吧?” 李泰早就从兕子那里打探好了,在这里不能叫小郎君,要叫哥,显得亲切。 被李泰这一声哥叫得,苏寅也没了脾气。 人家已经在这里了,送也送不回去了,不收留他,还能怎么办呢? 不过,他可不想带一个男人回家。 老爸老妈看见李泰,绝对不会像对待兕子一样热情的。 既然不能带回家,就只能找个酒店让他凑合一宿了。 “来吧,上车。” “好勒。”李泰兴奋地应了一声,上了苏寅的三轮车。 李泰这个体格,一上车,整个车身“嘎吱”一声往下沉了三分。 “嚯!”苏寅没忍住,笑骂了一句,“李泰,你这一个人就顶我一车货重了。” 李泰讪讪地挠头,屁股却没挪地方,反而兴奋地拍了拍铁栏杆。 “这车是铁打的,够结实,没事的。” “坐好喽——” 苏寅拧动电门,电机嗡地一声低吼,李泰只觉身子往后一仰,整辆车竟自己滑了出去,把他惊得差点弹起来。 “没牛没马,也没人踩车,这车自己就动了?” 他瞪大眼,看着车轮在青石板路上轻快滚动,耳边是呼呼的夜风。 苏寅笑道:“人力三轮车也是有的,踩起来跟自行车差不多。不过太费力了,所以我用的是电动三轮车,有电就能跑。” 李泰心中感叹,大唐人只能驱使牛马这些畜生为自己干活,而仙境里的人,却可以驱使电来为自己效力。 实在是不服不行。 转眼间来到出口,远远望去,大唐不夜城的门头像一座拔地而起的朱漆城楼,横亘在夜空之下。 整座门楼高逾三丈,飞檐翘角,檐牙上挂着鎏金的铜铃,夜风一过,叮叮当当,恍若玉磬齐鸣。 最摄人心魄的是门楼正中那块巨匾——“大唐不夜城”五个行草鎏金大字,一笔一画皆用金箔贴就, 灯光自下而上打亮,金波流转,仿佛字里行间有龙蛇游走。 李泰的目光一直钉在那五个大字上。 大唐不夜城,那人没有骗我,真的是大唐不夜城! 大唐何其之幸,竟有如此奇遇! 出了大唐不夜城,就是宽阔的城市街道。 苏寅电门再拧,车速陡然加快。 李泰只觉得两旁的景物在飞速倒退着,一盏盏路灯连成一条流动的光河,而他,正坐在浪尖上。 两边的高楼一座比一座高,远远望去,就像一座座高山,高山还星星点点。 待到近处,李泰仰着头,痴痴地看着几乎看不到顶的高楼。 好高啊!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高的楼。 真想知道站在这么高的高楼上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是不是伸手就可以摸到星辰? 李泰就这样仰头看着一座座高楼呼啸而过,久久不能言语。 原来这才是真正的仙境,刚才的大唐不夜城只是仙境的一隅,就已经把李泰震撼到了,现在看到这么多高耸入云的高楼,无穷无尽,他实在无法想象仙境有多宏伟。 直到他终于看累了,这才把目光转到地面的车辆上。 “哥,前面的车很大呀,比宫里的马车大多了。” “诶,那个更大,能做多少人啊?” 苏寅看了一眼:“哦,那个是大巴车,可以坐四五十人。” “四……四五十人,这么多?还跑得这么快,我们都追不上他。” “一个人算120斤,50个人就是6000斤,这辆车装载6000斤还能跑这么快!” 李泰被仙境的神奇再一次震惊了。 苏寅笑道:“你还没算车的重量呢,这车起码一万六七千斤,这也得加上。” 李泰吓得差点没摔下车。 这可就两万多斤了,太可怕了。 “这才哪到哪。”苏寅呵呵一笑,指着刚刚超过他们的一辆大货车道,“这是货车,里面装的都是货,满载至少六万斤。如果违法超载的话,十万斤都打不住。” 李泰已经被震惊得无以复加了,感觉自己就是井底之蛙。 说话间,苏寅的三轮车一拐,进入一条巷子,不会儿停在一幛四层楼的房子前。 房子上的霓虹灯牌闪着“绵江之星”四个字,映得墙根一片红。 李泰伸脖子望了望,眉梢飞起:“到啦?哥,这就是你家?” 苏寅拔下钥匙,笑着摇头:“不是,这是酒店。” 李泰一听,眼睛瞬间亮了,啪地合掌:“哥,够意思!大半夜还带我来喝酒!” 苏寅嘴角直抽,抬手在他肩头拍了一记:“想什么呢?这是住店的地方,不是酒楼。” 李泰愣了愣,恍然拍了下额头:“哦,原来是客舍啊!” “小郎君,你不是带我去你家啊?” “去我家干嘛?在酒店住一晚就行了,明天你就可以回去了。” “好吧。” 说着,李泰自己先笑了起来,露出一排白牙,袍袖一甩,兴冲冲跳下车,抬头看那灯牌,满脸新鲜。 有客舍就好,以后想来就不用找小郎君了,直接来客舍过夜就行。 不过,还得弄到点仙境里的钱,一会儿想方法找小郎君要点。 酒店玻璃门“哗”地滑开,一股带着柠檬香的冷气迎面扑来。 李泰脚步一顿,差点被门槛绊倒,旋即瞪大了眼。 没人开门,这门自己就开了。 神奇! 头顶是整片亮得晃眼的水晶吊灯,像倒挂的星河。 脚下大理石光可鉴人,映出他晃动的袍角和好奇的脸。 左侧一排金色电梯门,镜面里映出李泰的身影,他抬手,镜里的自己也抬手,他咧嘴,镜里的自己也咧嘴,惊得他“噫”了一声。 “哥,这么大一个铜镜,还装了两个,这店家真有钱。” 苏寅见怪不怪,拉着他往前台走:“那是电梯,一会儿再带你坐。” 第109章 住店 前台小姑娘一袭制服,露出标准的笑容。 苏寅递上身份证:“给我开一间标准间。” “好的,先生。”前台接过身份证,开始办理手续。 李泰在一旁仔细观察,打算搞清楚在客舍住宿需要什么,他看见苏寅先递上一张小纸片,也不知有何用,便低声问道: “哥,你给她的是什么?” “哦,那是身份证,用来证明我的身份证。你必须有身份证,酒店才会给你开房。” 李泰明白了,这就是过所或公验。 在大唐,必须有这些文书才可跨地区旅行,不然就是非法之徒,少不了县衙大牢几日游。 这道理是一样的,仙境也不让身份不明的人住客舍。 这就有点难办了,他李泰是肯定没有仙境的身份证的,这还这么玩。 李泰眼珠子咕噜噜转了转,把主意打到了苏寅的身份证上。 他凑近前台,假装好奇,其实是在观察。 前台小姐姐把身份证放在卡机上,李泰一眼就看见了。 这就是身份证,一张小小的纸片,还没有巴掌大小,上面写着苏寅的名字,还有一些信息,最重要的是,上面还有苏寅的画像。 这画像,画得实在是太逼真了,就像是苏寅在镜子里的影像一样,别无二致。 这跟大唐的公验不一样,公验上只是简单地写几个字,描述一下。 如果拿到别人的公验,只要不是年龄、性别这种容易辨认的要素相差太大,要假冒还是很容易的。 但像这样对着照镜子一样的画像来比对,要想假冒,得是很相像的两个人才行。 李泰暗自思忖,我这张英俊潇洒的脸,应该和小郎君很像吧。 嗯,就是脸稍微胖了一点。 身份证上的画像只有头部,看不到身体,应该可以蒙混过关,到时就说自己长胖了。 正想着,就听前台小姐姐对苏寅说。 “先生,请看这里,做一下人脸识别。” 只见苏寅站直了身子,正对着一个奇怪的法宝,就好像照镜子一样。 只是法宝还会说话,要求苏寅做一些抬头转头眨眼睛的动作。 看得李泰一脸懵,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时间不大,苏寅做完了动作,退了回来,前台小姐姐继续做她的事。 李泰又轻声问道:“哥,刚才这是在做什么?” “这个啊,是人脸识别。那台机器可以辨认出眼前的人是不是身份证上的人,这是一种防止假冒的手段。” 得,这回就算顺走小郎君的身份证也不行了。 李泰觉得他没可能骗得过这个小小的法宝。 只能让小郎君帮开房了。 很快,前台小姐姐办完了入住手续,把房卡递给苏寅。 “先生,这是您的房卡,2楼205房。” “好的,谢谢”苏寅接过房卡,“走,我们去房间。” “好的,哥。”李泰屁颠屁颠地跟着,两人一起朝电梯走去。 前台小姐姐用奇怪的眼光看着两人直摇头。 两个大男人开一间房,还这么亲密,啧啧啧! 李泰再次来到了他以为是大镜子的地方,正想问“咱们为何在此对影自怜”,就见眼前的镜子一分为二,镜面无声地向两侧滑开,像被一只看不见的手轻轻拨开。 “这这这……这原来是一个门啊。” 他瞪圆了眼,嘴巴张成个“O”形,连指尖都僵在半空。 是个门还不稀罕,稀罕的是这个人没人推没人拉,自己就开了。 苏寅看着李泰的傻样笑而不语,带头走了起来。 李泰连忙提着袍角小跑跟上,险些被自己的衣摆绊个踉跄,就这样进了门后的小房间。 电梯里空间狭小,四壁锃亮。 李泰左摸摸、右敲敲,满脸纳闷: “小郎君,这里没有别的门啊。我们进这个小房间做什么?” 苏寅神秘一笑,抬手按下“2”键,按钮亮起柔和的红光。 “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李泰眼睛一亮,指着那排数字道:“小郎君,这些是数字吧。” “你知道?”苏寅好奇地问道,之前没有教过他,他是如何知道的。 李泰颇为得意:“刚才在集市,我发现这个字到处都是,想必是很有用的,就仔细听人说话,慢慢就知道了,这些都是数字。” “我现在都认得了,你刚才点的数字是2,对吧?” 苏寅竖起了大拇指,给他点个赞。 别说,这个小胖子还是挺聪明的。 “叮——” 电梯门再次悄无声息地滑开。 苏寅抬手挡了挡门框,示意李泰先走。 李泰提着袍角,探头探脑地迈出去,脚尖刚落地,整个人便愣住了。 “咦?”他回头望望电梯,又望望前方走廊,眼珠子滴溜溜转。 “这不是方才的大堂?怎的一眨眼就换了天地?” 苏寅忍笑,指了指楼层灯牌:“这里是2楼。” “2楼?”李泰仰头看那红亮的数字“2”,恍然大悟,一拍脑门。 “哦,我明白了,原来刚才那个小房子可以带我们上楼,难怪我觉得那房子在动。” “对,这就是电梯,你可以理解成电动的楼梯。” “刚才在路上看到的那些高楼也有电梯吧?” “那当然,这么高的楼没有电梯,不得把人累死。” 李泰明白了,他原来还想着,重新去把一座七层的高塔,就已经把他累得不行了,这么高的楼他绝对爬不上去。 还在猜想仙境里的人会用什么神通上这么高的楼呢,原来人家有电梯这样的法宝。 真的很省力。 目前在仙境里看到的这么多法宝,他最喜欢的就是这个电梯了。 苏寅带着李泰一路前行,找到了自己订的房间,205房。 “给,这是房卡,开门用的。” “房卡,这是钥匙的意思?” “对,它就是钥匙。” 李泰双手接过,翻来覆去地看。 卡片不到巴掌大,一面印着金色房号,一面雪白光滑,连个齿孔都没有。 “小郎君,这要怎么用?” “很简单,我教你。” 李泰按苏寅所说,把房卡靠近门把手下的区域,就听到滴的一声响。 “好的,压下门把手,就可以开门了。” 李泰依言压下门把手,门果然开了。 “这……是怎么做到的?” 这种钥匙跟他的认知完全不一样,没有插入钥匙孔,不需要扭动钥匙,就这么轻轻一碰,这就解锁了? 第110章 没有身份证会怎样? “小郎君,这个房卡该不会也能开别的门吧?” 李泰指的是对面的房门。 “不会,这张房卡只能开这个门。其他的房门他自己的房卡。” “可这是怎么做到的?一张小纸片而已,为何能开不同的门。” “这个嘛……”苏寅觉得不太好解释,这里涉及到的知识体系不是一个古人能够理解的。 他想了想,用尽量通俗的方法给他解释道。 “这个卡片里面存储有电信息,普通卡片里的电信息是不一样的,这个门锁可以辨认出来每张卡片里的电信息,知道这个房卡是不是对应这把锁。” “如果对得上,它就自行解锁,你就可以开门了。” 李泰震惊了:“小郎君的意思是说,每张卡片里的电是不一样的,而这把锁还能把不同的电给认出来?”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 虽然听得不太懂,但李泰有他自己的理解。 仙境里的人可以驱使电,电是活的,可以住在这个卡片里,门锁也是活的,可以认出电。 真是了不得的仙术啊。 李泰拿着这张房卡心中火热,有心收藏起来,拿回大唐,又怕惹来麻烦,于是小心翼翼地试探。 “哥,要是把门卡搞丢了怎么办?” “搞丢了,那就赔钱呗。” “赔钱就行?”李泰惊喜道,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了。 他嘴角差点咧到耳根,又强压喜色,凑近两步,小声追问:“这家酒店不怕别人拿着丢失的房卡去开门吗?哦,是不是他们把锁也换了。” “换锁?不用,酒店可以直接把丢失的房卡作废,就是让门锁不认这张卡了,这张房卡就开不了锁了。” 这么厉害? 李泰又震惊了,这把锁真是个厉害的法宝,还很听主人的话呢。 这可比大唐的兵符厉害多了。 兵符是军队调动的信物,无符擅自调兵视为谋反。 调兵时需持右半符与左半符验合,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兵。 为了保证不被人假冒,兵符使用了大量精湛的工艺,比如刻有铭文,背部有子母口,可左右对合。 即使是这样,也没人敢保证会不会有巧手工匠做出假冒的兵符来。 这个房卡就不一样了,它里面的电是什么样的你又看不到,再巧手的工匠也做不出假冒的呀。 必须收藏,明日回宫,定要让阿爷也开开眼界。 “对了,交了房卡要赔多少钱?” “好像是五十块。” 才这点钱啊。 李泰一撇嘴,顺手把房卡塞到他的袖里,脸上满是“捡到大便宜”的得意。 “诶,你把房卡收起来呀,要插在这里,房间才有电。” “啊?”李泰有点不情愿地把房卡拿出来,往苏寅指的地方一插,房间一下子变得亮堂起来。 “房卡不单单是用来开门,也用来取电,有房卡才让你用电。”苏寅解释道。 这还真像是兵符了,没符鬼都不理你。 进了房间后,苏寅简单地给李泰介绍了一下房间里的设施如何使用。 比如如何开水龙头、如何使用抽水马桶、如何开关灯等等。 这些都很简单的,虽然李泰不知道原理,但并不妨碍他一下子就学会了,开始玩得不亦乐乎。 把灯开了又关,把空调调来调去,感受冷热的变化。 然后又跑到浴室里折腾了一番。 “哥,这个水龙头里的水从哪来的?” 李泰并不傻,长安城里也有完善的管道系统,通过龙首渠、永安渠等人工水渠将城外河水引入城内,再经支渠分配到宫苑、坊市,所以他明白这水龙头一定也是类似的供水管道。 唯一不解的是,水都是往低处流的,可这里是二楼,不知这里又是使用了何等仙术让水往高处流了。 而水龙头打向另一边,竟然还能出热水这就更神奇了。 难道仙境里有一条热气腾腾的河流? 苏寅也懒得跟他解释了,真要解释起来,几天几夜也说不完。 “行了,我先回家了,你就在这住下吧。别惹事,明天下午我来接你。” “放心吧,哥,我就不是惹事的人。”李泰摆出一副乖宝宝的样子。 “真的?”苏寅警惕地看着他,真要是不惹事的人,就不会做出故意留在现代这么离谱的事。 苏寅不得不郑重地警告他。 “你要知道,你不是这里的人,你没有身份证。如果被警察抓到,你就惨了。” “警察是谁?” “警察就是在你们衙门里负责抓人的。” “哦,那就是不良人呗。哥,没身份证被抓住了会怎样?” “会怎样?警察会在户籍系统里查询,那里有所有人的信息,如果查不到你的,就说明你不是本国人,是非法入境。” “非法入侵会怎样?” “那当然是驱逐出境了。” “驱逐出境?”李泰害怕了,他脑海里出现了这样一幅画面。 几个不良人,哦不,警察押着他跋涉千里,来到了仙境的边境,然后一脚把他踹出了国界。 这可不是他瞎想,大唐也有类似的操作,就是流放到偏远之地,离边境也不远了,就差临门一脚把人踹出国界了。 李泰吓得一个哆嗦:“放心吧,哥,我会老老实实的。” “嗯,这就好,好好待在房间里,别出门就没事。” “这家酒店有早餐,你明早带着房卡上四楼去吃。” “中午我过来带你去吃东西。” “好的,哥。” “对了,哥,能不能给我点钱。我身上没有这里的钱不太方便。” 苏寅一想也是,李泰没有手机,又没有现钱,是比较麻烦。 他掏出钱包一看,里面也没多少钱,自从有了手机支付,钱包基本上就是个摆设。 他掏出两张百元大钞给了李泰,应该够他应急用了。 “谢谢哥。”李泰嘴巴甜得像蜜似的。 送走了苏寅,把房门一关,这里就是李泰的天下了。 顺利过关到了仙境,一切都尽在我掌握中,独自一人我闯仙境,今天的心情是大不同啊大不同! 第111章 仙境的夜市很危险 “耶!!!”李泰比了一个今天在集市上学到的手势来表达他的心情。 哥走了,出去玩。 李泰拿出房卡,放入怀中,出门了。 又过了一次坐电梯的瘾后,李泰下到一楼,出了酒店大门。 虽然他不知道现在已经是晚上11点了,但从天上的月亮来看,也能判断出现在已经接近半夜了。 要是在大唐,现在已是夜深人静,万籁无声,除了打更人的梆子声,不会再有其它声音。 但在仙境里,确是热闹非凡。 街道两旁依旧是灯火通明,路上的行人车辆络绎不绝,白天没什么两样。 李泰摸了摸怀里的200块钱,心里有了底气。 这回他有钱了,可以去买东西了。 作为大唐的亲王,李世民的儿子,他要以大唐为重,来了仙境不能白来,一定要好好看一看,买一些有用的东西回大唐,让阿爷为他骄傲。 李泰大踏步走了出去,沿着笔直的大路前进。 毕竟已经是深夜,就算是在仙境里,很多人也已进入了梦乡。 李泰可以看得出来,两旁的楼房都已熄灭了灯光,没有了白天的喧闹。 但街道两旁仍有不少摊点仍在忙活,大半夜跟他一样不睡觉出来瞎逛的人也不少。 李泰走了一路,发现全都是吃的。 这些好吃的东西他在大唐不夜城也见过,只是当时兜里没钱,只能干看着。 现在兜里有了钱,当然也不能吃,他要买有用的东西,不能贪图口腹之欲。 再走走,仙境这么大,一定有他需要的东西。 “帅哥,来吃烧烤啊。” “烤肥牛、烤牛板筋、烤鸡翅,帅哥,你不来尝尝吗?” “烤生蚝10块三个,很划算的,帅哥来一点呗。” 叫卖声混着烧烤的香味,不断地引诱着这个“持金过市”的小胖子。 李泰被他们叫得肚子都饿了。 没办法,现在都半夜了,在小郎君的摊位上吃的东西早就消化完了,肚子不咕咕叫才怪呢。 算了,皇帝还不差饿兵呢,我就吃一点点,有了力气才能继续走。 李泰找了一个看起来品种比较丰富的摊位,一屁股坐了下来,塑料椅子吱呀一声,被他压出了半声叹息。 “帅哥,来点啥?” “这个,这个,这个……” 李泰一口气点了一大堆。 不过他还记得他的使命,没把钱花完,算了一下,这么多只要一百出头,还有的剩。 牛油小串上桌,外壳焦脆的小串李泰一口撸下三串,“咔嚓”一声,油脂在舌尖炸开,像无数细小的奶花在口腔里放烟花,烫得他直呵气,却舍不得吐。 肥瘦相间的五花被烤得透明,蒜瓣软糯得像豆沙,肉油渗进蒜里,蒜香又反裹住肉。 一口下去,先是“咔”的脆皮,再是“噗”的肉汁,最后是蒜的甘甜,三重口感层层叠浪,李泰差点把竹签也嚼了。 鸡翅外皮刷了三遍蜂蜜,炭火一撩,糖色结成琥珀壳,轻轻一咬,“咔啦”裂开,里头嫩肉像吸饱汤汁的海绵,甜、辣、焦香一股脑涌出来,李泰舔着指尖,眼睛都眯成一条缝。 鱿鱼须被炭火烤得卷成小卷,老板撒孜然、辣椒面、白芝麻,入口先是弹牙,再是孜然爆裂,辣得李泰“嘶啦”抽气,却停不下来。 生蚝上桌时,还在壳里咕嘟咕嘟冒蒜油泡。 “帅哥,再来点啤酒呗。” “啤酒好喝吗?” “相信我,吃烧烤没有啤酒是没有灵魂的。” “那就整点。” 冰啤上桌后还冒着白沫,李泰双手捧杯,掌心先被凉得一颤,他仰头灌下一口。 “嘶——” 碳酸在舌尖炸开,无数细小的气泡噼里啪啦爆裂,带着麦芽的清香和冰凉一路滑到喉咙。 刚才被辣椒点着的舌头瞬间熄火,像有人把一桶山泉直接泼进胃里,灼热与冰寒对冲,激起一层鸡皮疙瘩。 李泰打了个酒嗝,吐出一个爽字。 一顿烧烤下来,李泰吃得十分满意,不过苏寅给他的200块钱也全部阵亡了,一毛都没剩下。 没钱了,那就没得玩了,就算让他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也只能干看着了。 李泰垂头丧气地回到了酒店,开始研究酒店里的设施。 他拿起一个黑色的方块一通乱按,竟然有了反应,墙上有个大大的黑色方块竟然亮了。 为了避免麻烦,苏寅没有跟他讲电视的使用,省得他看到什么不该干的东西。 但是小胖子竟然自己捣鼓出来了。 当电视的画面出来时,李泰的眼睛都瞪圆了。 这就是兕子说过的电视,里面会有美羊羊,这竟然是真的。 在李泰看来,这就是个镜子。 不过镜子里的影像都是现在的,你动他也动,而这个电视里的影像应该是过去的,是过去的人照镜子是留在里面的。 至于这个电视为什么能把过去的东西再现出来,那自然是因为仙境里的神奇仙术了。 不过这还不是他把眼睛瞪圆了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电视出现的竟然是清凉的小姐姐,穿得比大唐不夜城里见过的小姐姐还要清凉。 两只白嫩嫩的手臂完全露出不说,两条白花花的大腿也无遮无拦,那衣裳直接开到了最高处,高到不能再高了。 不但如此,那衣裳还十分紧身,将小姐姐的曲线勾勒的一览无遗。 太大胆了,李泰赶紧用手捂住了眼睛,时不时透过指缝偷看一眼。 诶,不对,这里只有我一个人,阿姨阿娘又不在身边,怕个娘! 李泰把手拿开,大大方方地看。 小姐姐在水池里戏水,出水的一瞬间,把李泰都看呆了。 啧啧啧,还得是仙境啊,这可比大唐的舞姬好看多了。 只见那小姐姐轻移款步,一步步走到边上,站直了身子,摆了个漂亮的姿势,然后高高跃起,一头扎进水里。 电视里无数的人在欢呼,李泰也跟着拍起掌。 嚯,那里的人还给小姐姐打分。 这个太有意思了,待回到大唐,他也找一批舞姬来,在水池边建个这样的台子,来这么一下,肯定有很多人捧扬。 就在他兴奋地盯着电视看的时候,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开门,警察查房。” 第112章 酒店惊魂夜 李泰正瞪大着眼睛看电视里的小姐姐,被忽如其来的敲门声吓了一跳。 警察? 李泰想起来了,这不就是仙境的不良人嘛。 小郎君不是说只要待在酒店里就很安全吗?怎么跟他说的不一样? 难道是刚才偷偷溜出去,坏了规矩,警察就找上门来了。 “赶紧开门,警察查房。” 急促的敲门声再次响起,敲得李泰心慌慌。 驱逐出境。 李泰满脑子想的都是这个词。 没有身份证,我要完了。 敲门声越来越响,大有再不开门就要破门而入之势。 李泰贴着门板,深吸一口气,才硬着头皮开了门。 门一开,两道藏青色身影像两堵墙,瞬间堵住他的视线。 “警察,查房。” 为首那人抬手亮证,金属徽章在廊灯下闪出一道冰线。 李泰下意识后退半步,喉结滚动。 眼前这仙境警察的装束与大唐不良人截然不同。 就是头上戴的冠,前檐平阔若盾,顶上无翅,却有一枚银白星徽,冷光流转,好似星宿下凡。 其帽檐压眉,目光凛然,让李泰心中有点慌。 他现在可不是大唐的亲王面对不良人,而是一个身份可疑的人面对仙境警察的盘查。 这顿时让他没了底气。 两名警察只是随意扫视,目光却像两把冷电,掠过他的脸。 李泰喉结滚动,呼吸不自觉放轻,自己真成了宵禁时“无证夜行”的嫌犯。 他开始盘算,若真被盘问,要如何应对。 “怎么这么久才开门?”警察语气不重,却压得李泰心口发闷。 “在……在穿衣服。”李泰讪讪一笑,拢了拢宽大的袍袖,侧身让开。 两名警察鱼贯而入,鞋底踏在地板上发出短促而整齐的“嗒嗒”声,像催命的鼓点。 一人守在门口,目光如冷电。 另一人迅速扫视房间,掀被、推柜,动作干练。 李泰被指定站在墙角,双手背在身后,指尖因紧张而微微发白。 “房间里就他一个,没有违禁物。” 检查完毕,警察低声回报。 带队的点头,看了一眼手上的表格。 房间里登记的是一人,对上了。 他抬眼打量李泰,年轻人,挺胖的,喜欢穿汉服,看样子是放假出来玩的大学生。 一个老实的年轻人,看的电视都是体育台,这种情况警察一般就不多问了。 警察便不再多问,只例行公事地伸手:“身份证。” 完了,怕什么来什么。 李泰哪里有身份证,只好喏喏点头,伸头在怀里乱掏,做出在找身份证的样子。 就在他着急得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就见隔壁房有人喊。 “拦住他,有人跳窗。” 两个警察闻声赶了过来,留下李泰一人独自在房里 李泰腿一软,瘫坐在床沿,掌心全是冷汗。 窗外警笛此起彼伏,脚步声、叫喊声交织在一起。 他屏住呼吸,心脏擂鼓般撞击胸腔。 方才那一句“跳窗”,像天降神兵,把他从刀口上硬生生拽了回来。 李泰在房间里,听着外面的动静,似乎有很多警察在追查嫌犯。 两个警察走时没有关门,过一会儿,他看到不少警察押着犯人从房口走过,更是心惊。 “这间房查过了吗?”有警察路过时问了一句,让李泰的心又跳了起来。 “查过了,一个年轻人,就他一人。”有人回道。 李泰悬着的心又放了下来。 话音落下,那名警察还探头往里瞅了一眼,冲他点点头,语气竟带着安抚。 “没事了,休息吧。” 说罢顺手一带,“咔哒”一声,房门关上,世界瞬间安静。 李泰像被抽了线的木偶,整个人瘫进床垫,额头冷汗顺着鬓角滚到枕头上,凉得他一哆嗦。 他抬手抹了把脸,长长吐出口浊气,才发现后背早已湿透。 李泰撑着窗台探头,只见几辆警车排成纵队,车顶红蓝灯旋转成刺眼的光轮。 犯人们被依次押上车,男男女女垂着头,手腕上银铐在灯下闪着冷光。 “过关了……”他喃喃一句,整个人滑坐回床,像刚从鬼门关爬回来的游魂。 想想这些可怜的人,就因为没有身份证,要被驱逐出境了。 刚才他听到警察们说,今晚的扫黄行动顺利完成。 也不知道仙境里为何要把查身份叫做扫黄? 扫马就是付钱的意思,扫黄就是查身份,看来仙境人都喜欢扫这个字。 这之后就安稳了,李泰一直睡到天大亮都没有再发生什么事。 李泰拿上房卡,上了四楼的餐厅,惊魂了一晚,他打算安慰安慰自己的肚皮。 一到餐厅,他就被餐厅里丰富的食品给惊呆了。 各种包子、面包、蛋糕一排排摆放整齐,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这些他一样都没见过,但看上去就很好吃的样子。 还有一盘盘的粥、面、汤,一瓶瓶的饮料,简直让他眼花缭乱。 李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比皇宫里的早餐还要丰盛。 他阿爷比较抠,吃饭能吃饱就行,从来不让御膳房多做。 而且好像大唐也做不出这么多品种的早餐。 李泰有点不太敢相信,凑到服务员跟前,小心求证:“这些……真的随便吃?不用另外掏钱?” 服务员笑着点头:“是的,先生。这是自助早餐,你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但不要浪费,拿多少吃多少。” 李泰撸起袖子:“放心,我这人从不浪费,保证全部吃光。” 他端着盘子,走向丰富的食物,开始了他的大扫荡。 “哇,包子里包的原来是肉啊,怪不得叫包子。” “咦,这个包子是甜的,不知道包的是什么。” “这个喝的叫什么可乐,好奇怪的名字。不过挺好喝的,喝下去一肚子气,居然凉爽了许多。” “咦,这是什么水果?番茄,挺甜的。” 等他挺着圆滚滚的肚子出来的时候,服务员都惊呆了。 这人一个人就吃了五六个人的份,酒店都亏了。 吃饱喝足,李泰看时候还早,小郎君还没来,便打算走出酒店,去看看白天的仙境是什么样的。 第113章 逛街真是开了眼了 晚上在路边摆摊的小吃摊都收摊了,路面上只有车来车往。 但街道两旁的店铺都开门了,这正是李泰想去看看的地方。 这些店铺当然也有不少是卖吃的,早餐、水果、生鲜,各种铺子都有。 不过李泰已经吃饱了,对这些东西的兴趣就少了许多,只是匆匆看上一眼,感慨仙境里的吃食真是丰富,就过去了。 吃的东西先不急,李泰打算看看大唐没有的店铺。 比如眼前这个,店铺里摆着几张有镜子的台子,也不知是卖什么的。 李泰抱着尝鲜的心态,迈步走了进去。 一进去就有小姐姐热情地上前招呼。 “先生,您要选哪位老师?是Tony老师或Kevin老师?” 老师?李泰愣了一下,看不出来这里还是个做佛法的地方。 老师一词在大唐不常用,通常指年长的学者,比如国子监的博士,同时也可指高僧,李泰很自然地就往这边想了。 “这两位老师哪位的学问高?” “学问?哦,你是说技术吧。两位老师各有各的特点,像小哥这样喜欢cosplay的,我推荐Tony老师。” 没听懂,新词太多没听懂,但这不妨碍他听明白了,脱你老师更好。 这么奇怪的名字,一听就是番僧,难怪叫老师呢。 “那就脱你老师吧。” “好的,先生请坐,tony老师马上就来。” 李泰坐在椅子上,感觉还不错,椅子软软的很舒服,面前的镜子把他的胖脸照得清清楚楚。 李泰对着镜子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这时tony老师来了,一头黄毛,一身花花绿绿的衣服,符合李泰眼中番僧的刻板印象。 tony老师一看到李泰就是眼前一亮。 “好漂亮的头发,男孩子留这么长的头发可不常见,剪短就可惜了。” 李泰差点跳了起来。 剪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剪我头发还了得。 娘的,这个叫发廊的地方原来是剪头发的。 难怪仙境里的人发头都很短,原来他们喜欢来发廊剪头发。 可是他不行啊,要是他把头发剪了,阿爷非揍死他不可。 李泰起来就要走,被toey老师按住了。 “先生你别急啊。咱不剪好吧。做头发又不是只有剪一种做法,不剪发还可以做别的。” 听说不剪他的头发,李泰的脸色才缓和了一点。 “那还能怎么做头发?” “你可以染发?” “染发是什么?” “就是让你的头发变一种颜色。” “变一种颜色?”李泰忽然明白了,指着tony老师那一头黄毛道,“就像你这头发似的?” “对对对。”tony老师摆了个POSE,“好看吧,想不想也来一款。” 李泰:“……” “诶,别走啊,不喜欢黄的还可以换别的。红色怎么样?绿色呢?蓝发你喜欢不?” 李泰吓得落荒而逃。 没想到仙境里也有这么不正经的人,跟小郎君比简直是云泥之别,这肯定是像他那样,从别的地方偷偷来仙境的。 呸呸呸,谁跟那黄毛一样。 李泰吐槽了一阵,又继续向前。 他走进了一家五电店,被那些陈列在货架上的物品所吸引,其中有许多都是他在酒店里见过的,比如水龙头、洗手盆和抽水马桶等等。 他心里不禁一动,这些东西看起来都非常实用,如果能买回大唐,那就爽了。 于是,他兴致勃勃地走到货架前,仔细端详着这些商品,想象着它们被安装在自家的样子。 然而,当他询问店员关于购买这些物品的具体事宜时,却得到了一个让他有些沮丧的答案。 光有这些东西还远远不够,还需要购买水管和各种连接头,才能将它们安装好并正常使用。 看着那些接水管的工具,他就觉得自己完全无从下手,头都大了。 面对如此复杂的情况,他最终还是无奈地放弃了购买的念头。 继续在街上走,李泰又被另一家店给吸引了。 透过明亮的落地玻璃,李泰可以清楚地看到店里的扬景。 洁白的桌面上摆放着一个个或大或小的方块,不少人在方块上指指点点,不知道在做些什么。 但李泰认出来了,那些小一点的方块他昨晚在大唐不夜城见过。 很多人都拿着这种被叫做手机的小方块,付钱的时候他们都是拿出这个东西点上几下,就完成了交易。 原来这里是卖手机的地方,李泰兴奋地走进了这家店铺。 店员很热情,让他随意使用,不过他哪里会用呀,于是就背着手,观察别人是怎么用手机的。 认真看了一会儿后,他明白了,不就是个小小的电视嘛。 不过在他的认知里,电视是一个能映出过去影像的镜子,而现在这些人玩的手机,居然能控制这些影像。 他亲眼看到一个大块的手机里,出现的是一个将军把守关口的影像。 将军独自一人,面对源源不断的敌军独木难支,在厮杀了一阵后,终于饮恨当扬。 但是,旁边这个半大小孩仅在手机上点了点,这个将军又复活了,一切要重新开始。 小孩使用了撒豆成兵的手段,给将军增加援手,在各个要点布置士兵。 经过数次尝试,将军死了好几次又重新复活后,终于守住了关口。 李泰被震惊得不要不要的。 这算啥,逆天改命吗? 李泰就这样待到了午时,感觉饥肠辘辘,才跑回酒店等苏寅。 可是,苏寅一直没来。 李泰饿着肚子等到下午很晚的时候,苏寅才匆匆赶到。 苏寅本来想中午就过来,带李泰去吃点东西的,但有事要忙,又想到已经给了李泰200块钱,就不赶着过来了。 他想着,李泰这人还是挺聪明的, 有钱应该会自己去买东西吃吧。 苏寅想的是没错,李泰确实自己去买东西吃了,只不过是昨晚吃的。 第114章 四兄,阿爷叫你回家吃饭 苏寅来到酒店的时候,李泰正在百无聊赖。 他本来想开电视看的,但电视里已经没有了漂亮的小姐姐。 还是那个水池,还是那个高台,但小姐姐已经换成了一群男人。 看一群光膀子的男人戏水,他李泰可没有这种爱好。 他又不会换台,以为电视里一直放的都是同一个地方,既然不想看,只能关掉了。 听到敲门声,李泰还有些警惕,但门外苏寅的声音响起,他立刻三步并走两步,跑去开了门,抱着苏寅的大腿都要哭了。 “小郎君,你怎么才来呀?” 苏寅有点抱歉地说道:“不好意思,有点事情耽搁了。不过,晚一点就晚一点吧,一会儿多付半天房费而已,没事的。” 不过李泰关心的并不是房费,而是他饥肠辘辘的肚子。 正要开口,苏寅又道:“对了,你吃过午饭了吧?200块钱应该能填饱你这肚子吧。” 李泰顿时把话憋回了肚子里。 200块钱明明可以吃得很饱,却被他用在了夜市的小吃上,搞得午饭都没钱吃,这种事他哪里好意思讲。 “走走走,时间不早了,我们去退房,然后就去大唐不夜城,再过一个多小时你就可以回家了。” 好吧,李泰无奈地跟着苏寅走出了房间,肚子太饿了脑子不好使,房卡都没有顺走,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苏寅把房卡退给了前台。 苏寅开着三轮车,搭着李泰来到了大唐不夜城,来到了他的摊位前,把东西一摆,就可以出摊了。 又到了熟悉的环节,李泰一屁股坐在凳子上,在苏寅的摊位开始找东西吃。 各种袋装的零食、面包、饼干,来者不拒,还让苏寅多烤几根烤肠。 苏寅看着饿死鬼投胎似的李泰,心里都有点疑惑:“怎么,你中午没吃饭?” “吃了。”李泰嚼着面包,含糊地说道,“又饿了。” 就在他大吃特吃的时候,大唐西市的巷口,一群人正等着他呢。 和往常不一样,今天李世民也来了。 李世民并没有去仙境看看的打算,毕竟作为一国之君,他不可以如此随意妄为,一切都要以国家为重,不能轻易涉险。 他这次来单纯就是担心李泰。 说实在的,他真是没有想到,李泰胆子竟然这么大,第一次去仙境,就敢留下来过夜。 李世民其实是很疼爱李泰的,这次李泰留在仙境里,让他寝食难安,干脆直接来巷口处等着,希望能第一时间看到他的大好儿。 有李世民在,在场的人拘束了许多,只有程咬金和尉迟恭、魏徵等人跟李世民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等着等着,起雾了。 “陛下,时辰到了,一会越王殿下就出来了。” “好好好。”李世民高兴地捋着胡子。 但等来等去,都没见李泰出来。 “难道仙境没有开启?” “越王殿下不会就这样失陷在里面了吧?” 众人有点慌了。 “陛下,我去探探。”程处默自告奋勇地站了出来。 他跑进去遛了一圈,很快又出来了。 “陛下,仙境没有开启,我进不去。” 李世民明显慌了神,怕他的儿子就这么丢了。 李丽质看出了不对:“阿爷你先别慌。仙境里只能去一个人,四兄在里面的话,别人是进不去的。这不能说是仙境没开启。” “有道理。但青雀都在仙境待一夜了,还不出来,在干什么?” 众人也觉得奇怪,但又进不去,如何能知道缘由。 “对了,让兕子进去看看,说不定她能进去。”李丽质又提议道。 “对对对。兕子,你进去看找找你四兄。”李世民对兕子道,“找到了就说阿爷叫他回家吃饭,听到吃饭你四兄肯定马上就回来了。” “嗯呐。”兕子乖巧地点点头,走进了巷子。 兕子穿过迷雾,来到小郎君的摊位前,见李泰还在大吃特吃。 “小囊菌。”兕子跟苏寅打了个招呼,就跑到李泰身边大声说道: “四兄,阿爷叫你回家七饭了。” 李泰一转头,见是兕子,笑道:“原来是兕子呀,你怎么来了?” “大家都在外面等,见你不出来,就叫窝来找你喽。” “哦哦,我知道了。吃完这几口就回去了。” 说完他还要吃,但兕子一看摊位上的东西就急了。 “四兄,你把小囊菌摊上的东西都吃光了。” “没有没有,这不是还剩几个吗?” “哼!”小兕子不高兴了。 就剩这几个小面包,打发谁呢? 李泰见势不妙,马上站了起来。 “小郎君,承蒙你的招待,万分感谢。我先走了,对了,这是买东西的钱。” 说完提着一大袋东西就溜了。 看着空了大半的摊位,苏寅无奈地挠挠头。 李泰几乎将所有的食物都扫荡一空,剩下的几个小面包连兕子都不够吃了。 “兕子,你是不是还想吃好吃的?” “对啊,小囊菌,但四兄把好吃的都吃完了,就剩这么点了。” “不怕,我还有。” “小囊菌,你还有好七的?” “有,爆米花。” 苏寅的摊位上有几袋爆米花,需要用微波炉加热,没法直接吃,就从李泰的嘴里幸存了下来。 “爆米花好七吗?” 苏寅拎出两袋真空包装的爆米花,在兕子眼睛晃了晃:“不但好吃,还很好玩呢。” 兕子立刻蹦得老高:“窝要七,窝要七,窝要七爆米花。” 这种袋装的爆米花是经过处理的,只需在微波炉里加热就可以爆开。 苏寅出来摆摊,并没有带微波炉。 但他有办法,之前在网上曾见过用易拉罐来爆米花的,今天正好试试,哄兕子玩。 不过,要做这个爆米花,首先得有易拉罐。 他摊上就有易拉罐的可乐,拿了两罐,一罐递给兕子。 “兕子,想吃爆米花,得先把这可乐喝了,这样我才有罐子做爆米花。” 兕子双手抱住易拉罐,腮帮子鼓成了小仓鼠。 “嗯呐。喝可落窝最拿手了。” 她仰头“咕咚咕咚”,冰汽顺着嘴角往下淌,眨眼功夫就见了底,然后豪迈地一抹小嘴,把空罐高高举起:“罐子来咯!” 第115章 做爆米花 喝完可乐,得了两个空易拉罐。 苏寅先把易拉罐用水洗干净,切开口子,稍作加工,一个易拉罐当灶台,另一个当爆米花的容器。 当容器的易拉罐上,在侧面开个小窗以利于观察。 再用纸巾擦干,就可以用了。 苏寅又取了一根蜡烛,截短了放在易拉罐灶台上点着火。 最后在容器易拉罐上倒上一点油,放入10来粒爆米花粒,架在火上,就可以等着爆米花出炉了。 兕子蹲在一旁,一脸期待地看着。 “小囊菌,介样就可以吃爆米花了吗?” 苏寅摸摸她的丸子头:“你等着看吧。” “嗯呐。”小兕子搬了一张小凳子,坐在旁边耐心地等着。 过了一会儿,只听砰的一声,易拉罐轻轻晃了晃,一个白白的、圆滚滚的东西从易拉罐开的小窗上跳了出来,刚好跳在苏寅放在一旁的小碗里。 兕子嘴巴张成了O字形,愣愣地看着这个会自己跳到碗里去的吃食。 砰,又是一颗。 砰砰砰,三颗四颗…… 爆米花一个接着一个跳到小碗里,逐渐堆得高了起来。 “哇,好腻害!小囊菌真的好腻害!” 小兕子开心地拍起手来,先不说好吃不好吃,这个真的很好玩。 而且,小囊菌做的东西,哪有不好吃的? 光是闻这爆米花的香味,兕子就开始流口水了。 “好玩吧,兕子。” “嗯呐。” “再等一会儿就可以吃了。” “嗯——” 砰砰砰砰爆了一会儿,易拉罐终于没有动静了。 苏寅戴着个手套,把易拉罐拿起来,将里面没能跳出来的剩余爆米花都倒在碗里。 “好啊,兕子,可以吃了。” “小囊菌,介个怎么吃?” 小兕子看着冒着热气的爆米花,有点不确定,到底应该用筷子还是用勺子来吃。 “这个啊,用手抓着吃。” 苏寅拿手捏起一颗爆米花放在嘴里,咔咔咔的嚼了起来。 兕子也有样学样,拿起一颗爆米花,先放到鼻尖闻了闻。 “真香!” 她高兴地把爆米花放到嘴里。 “咔!” 清脆的声音真是好听。 云朵一样的绵软,微微的甜味在舌尖化开,像把整个夏天化成了糖。 兕子来不及说什么,又抓了一把,这次抓了三四颗,一口气全放到嘴里。 小丫头嚼得腮帮子一动一动的,眼睛弯成月牙,嘴角沾上一圈糖霜也顾不上擦,只含糊地喊:“好七!好七!” “好吃就多吃点。” 苏寅笑着从袋子里又倒出一些爆米花,放到易拉罐里,再做下一罐。 兕子和苏寅吃得正高兴,李丽质来了。 “小郎君。” “小李姑娘来了。” 兕子嘴里还含着半颗爆米花,闻声立刻回头,眼睛一亮,糖霜糊在嘴角也顾不得擦,奶声奶气地喊:“阿姐,窝在七爆米花,好好吃,你也来七。” 李丽质轻轻一点兕子鼻尖,把那点糖霜抹掉,顺势将她抱了起来。 兕子顺势把爆米花碗往她怀里一递,笑得见牙不见眼:“阿姐七!小囊菌做的,甜!” “好好好。” 李丽质也拿了一颗爆米花放到嘴里,咔嚓一声脆响,内里蓬松的玉米芯瞬间在舌尖化开,带着淡淡的奶味和焦糖味。 “嗯,确实很好吃。小郎君,这个到底是什么东西?” “这个啊,是玉米做的,玉米受热后爆开,形成这种蓬松柔软的爆米花。” “哦,难怪叫爆米花。” “阿姐,爆米花很好玩的,你看,它在罐子里面爆。” 兕子带李丽质去看正在爆米花的易拉罐,那里正砰砰砰的响着。 “真的很有意思。” 李丽质都没想到玉米还有这么有趣的吃法,想到程处默从小郎君那里购买的种子已经种下了,也许很快大唐就有玉米了。 到时她也要做爆米花来尝一尝。 当然她并不知道,爆米花用的玉米是专门的爆裂玉米,普通玉米是爆不开的。 苏寅也不清楚这种事,因为他吃的一直都是这种袋装的爆米花,早就处理好了,微波炉里一加热就能吃了,哪里懂得这种事。 不过他也让李丽质买一袋爆米花回去,虽然大唐没有微波炉,但用锅来炒也是可以,让她们试试也无妨。 说完吃的事,苏寅又询问了李丽质关于哮喘的事。 李丽质道:“小郎君,我们用了你给的流速仪,检查过了,我和阿娘确实也是哮喘。我们也用了你让兕子带回来的药,真的很有用,现在好多了。” “嗯,这就好。只要你们坚持用药,把哮喘控制好,相信你们的命运一定能改变,不会早早就因为这个病离世的。” “嗯,还要多谢小郎君的救命之恩。” 说着就要给他郑重地施礼谢恩,苏寅赶紧拦着。 “不用这么客气,我只是帮你们买药而已,你们给钱了不是吗。” “对小郎君来说是生意,但对我们来说却是救命之恩。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小郎君的恩情我们是不会忘记的。” 说得他都不好意思了,赶紧转移话题。 “好好。对了,气雾剂的使用方法都正确掌握了吗?你试给我看,我瞧瞧是否正确。” 他就怕兕子教得不对,三人使用气雾剂的效果就会打折扣了。 李丽质现在随身携带气雾剂,便拿出来向他请教。 与此同时, 李泰已经顺利地回到了大唐,见李世民亲自来接他,感动到痛哭流涕,西市的这个巷口上演了一场父子相见的大戏。 李世民并没有责备他擅自留在仙境里,只是说了一声: “回来了就好,回来了就好啊。” 与众人一一见礼后, 李泰开始炫他在仙境里的收获。 满满一大袋的东西,把小郎君货摊上的小玩意搜罗了大半,让众人大开眼界。 虽然有不少程咬金等人早已见过,但也有一两样新鲜的,让他们眼馋不已。 然后李泰就开始吹起了他在仙境里的奇遇。 “知道吗,在仙境里,是不收大唐的铜钱的。我们这铜钱,只有小郎君才收。其他人连看都不看,搞得我空有一袋钱,却一点东西都买不到。” “那他们用什么钱?”李世民忍不住开口问道。 第116章 李泰吹牛逼 李泰道:“阿爷你是不知道,仙境里很多人都不用钱,他们都是扫马付钱的。” “扫马?”尉迟恭得意了,“你们看,我带着这匹马去是带对了。人家仙境里要扫马,我这可是上等良驹,肯定值不少钱。” “噗嗤……不是。”李泰强忍住笑道,“尉迟伯伯误会了,不是扫这种马。” “那是扫哪一种马?”尉迟恭瞪圆了眼睛。 李泰挠头道:“这个……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此马非彼马,那是一种看不见的东西。小郎君说那是由电构成的,看不见摸不着,通过一种用手机的法宝传来传去。” “哦,原来是电马,"尉迟恭恍然大悟,"这玩意我们还真没有。” 尉迟恭玩了几天电器,对电已经不陌生了,起码他知道仙境是可以驱使电来用的。 “废话。”程咬金嗤笑道,“仙境里的马岂是你这种凡马可比的。” 见两人又要拌嘴,李世民抬手制止道:“且慢争论。眼下要紧的是,我们没有那种马,就没法在仙境里买东西了。” 李泰忙道:"倒也不是全无办法。仙境里也有现钱,只是用的人比较少。那种钱就是一张薄薄的纸,上面印着精美的图案,有人物也有山水,那张纸就是钱。” “纸钱?那不是死人用的吗?怎么仙境也用这个?”听了这么稀奇的事,程处默也顾不上李世民在场,忍不住问道。 (注:最早的纸钱实物发现南北朝墓葬,表明此时纸钱已用于丧葬) 房玄龄道:“非也非也。纸钱可通鬼神,故用来贿赂阴间神灵,帮助亡魂超度。” “那还不是死人用的?” “小子你不懂。既然此物可以贿赂阴间的神灵,自然是阴间神灵喜欢之物,那其他神灵想必也会喜欢,最多就是制式不一样而已。” 李泰道:“对对对。仙境里的纸线和拜祭用的纸钱可以说是天壤之别。仙境纸钱精美绝伦,比宫中画师的手笔还要精妙,绝非祭奠用的粗陋纸钱可比。” “那就说得通了。”房玄龄捋着胡子说道。 “小郎君还说,"李泰压低声音,"那纸钱里暗藏金线,以此辨明真伪。” 众人震惊了,大手笔啊,为了证明那张纸是真钱,在里面埋金子? 且不说这工艺何等惊人,光是那条金线,就比一张纸值钱多了,这样不会有人为了做假钱去做这种亏本生意了。 当然,这只是他们想当然而已,纸钞里的金线并不是黄金,这事就连现代人也不是人人都懂的。 过去有传言称收集100张纸币的金线可打造金戒指,这纯属无稽之谈。 震惊过后,程处默将信将疑:“真有这样的钱吗?” 李泰道:“当然有了。小郎君就给了我两张钱。” “当真?”李世民大喜,“快拿来给我看看。” 他也很想见识见识仙境里的钱呢。 众人也都目光炯炯的看着李泰,不是他们信不过,大家都想开开眼界。 “这个……”李泰尴尬了,“我把那两张钱用掉了。” “用掉了?你在小郎君那里买东西用铜板即可,那两张钱肯定是买了别的店家的东西吧?” “买了什么?拿出来给朕看看。” 众人满心期待,在知道小郎君只是仙境里众多店家的一员后,他们就很想知道仙境里还卖什么稀奇的玩意儿。 李泰尴尬地拍拍肚子:“拿是拿不出来了。都在肚子里了。” 众人:“……” 接下来继续吹牛,李泰说到了打枪的事,顿时眉飞色舞起来。 “那个叫枪的法宝可太牛了,砰的一声,两丈开外的小球就给打碎了。” 程处默不以为然:"这有何难?我用弓箭也能做到,射50丈都没问题。” “你不懂,"李泰激动地比划着,"这枪跟弓箭不一样,它射出的是一种小小的弹丸,飞得太快,根本看不清楚,让人以为那小球是被隔空击碎的。” “这倒有点好玩了。” “还有更厉害的呢。你要知道,那集市上的枪只是玩具,所以打得不远,威力也不大。要是换成真枪,可以击穿百多丈外的钢板。” 嘶—— 众人倒吸一口冷气,百多丈外没人能射得到,更何况还能击穿钢板,这简直是神仙手段。 李世民神色骤变:“这……这岂不是杀人利器?” “这是兵器呀,仙境的兵器。”程咬金和尉迟恭也大惊道。 “没错,这就是仙界的兵器。” 李世民的表情严肃起来:“青雀,你老实说,是否亲眼看到这种叫枪的法宝。” “阿爷,我虽然没有亲眼看见。但打枪那个摊位的摊主就当过兵,他是用过枪的,这都是他亲口告诉我的。” “越王殿下,我就问你一句话。”程咬金问道,“那个游戏用着枪你是否亲自使过?” “对,我使过,打了四枪。摊主说了,这枪虽然是玩具枪,但是完全仿着真枪来做的,用法一般无二,只是威力小些。” 这番话听得众人心头火热,眼中精光闪烁。 “一定要想办法去弄一把仙境里的枪来。” "不行啊..."李泰摇头如拨浪鼓,"仙境对兵器管制极严,有钱也买不到。" “对对对。”程处默也道,“小郎君也说过了,仙境对兵器的管制很严格,长一点的刀不给买卖。” 这也有道理,就算是在大唐,兵器也是严格管制的,像强弩和铠甲就不允许私人拥有。 "你们啊,太死板!"程咬金大手一挥,"大张旗鼓去买自然不行。这种事,得找地头蛇!" 他拍着胸脯道:"老程敢打包票,只要找对人,没有钱办不成的事!" “对对。”尉迟恭也来了精神:"当年打仗时,老夫常混进敌城。只要门路找对,没有办不到的事!" “不错。”程咬金豪气干云地跨前一步,"越王殿下毕竟年轻,不懂这些门道。这买枪的差事,老臣愿往!" 尉迟恭岂肯落后?当即抢步上前:“臣也愿往。” 第117章 派谁去仙境买枪? “好。”李世民心中大慰,有这两位老将出马,去仙境买枪的事就有着落了。 现在兕子和李泰都在仙境过过夜,尤其是李泰,更在仙境的客栈住过,证实他们这些凡人也可以在仙境自由行走。 如此,就可以方便行事了。 但李泰的一句话又把他们从云端打入了谷底。 “不行的。仙境里要查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人会被警察抓起来,驱逐出境的。” "身份证?"程咬金皱眉道,"那是什么玩意儿?" “身份证就像是大唐的过所或是公验,是用来证明身份。"李泰解释道。 程咬金一听,顿时哈哈大笑:“哦,过所啊,我当是什么难题。想当年,我等混入敌城,没有过所,照样有办法。” 尉迟恭也道:“没错,办法多的是。没有过所怕什么,满大街都是,偷也好,抢也罢,总能弄到一份。” 李泰叹了口气:"两位伯伯想得太简单了......仙境的身份证可不比过所——咱们的过所上不过写着''男''或''女'',年纪几何,样貌特征,蒙混过关容易得很。可身份证上......是有画像的。" 程咬金不以为然:"那有何难?找个相貌与我相似之人,把他的身份证偷来便是。" “偷了也没用。那画像画得可真了,就跟照镜子似的一模一样。就算是傻子也能看出你不是画上之人了。” “这么厉害?” 尉迟恭捻须沉吟:“那说不得得找些易容的高手了。” “易容也没用。仙境里还有一种人脸识别的法宝,能对着身份证识别你的样子。” “小郎君说了,那人脸识别能计算五官间距、脸廓形状,连孪生兄弟都可以区分出来,易容根本没用。” “这……”程咬金二人没辙了。 面对如此神通广大的仙家法宝,他们那点江湖伎俩,简直如同儿戏。 没有身份证,就会被警察抓住,然后驱逐出境。 尉迟恭可不是怕被押解千里,他只是觉得送他一个国公,被一些不良人抓住,就算是仙境里的不良人,也很没面子的好吧。 “知节,”尉迟恭往后退了一步,“我想了想,在敌城里来去自如,我不如你,不服气不行啊。” 程咬金在心里直骂娘,虽然李泰也说了,并不是每一次都会遇上查身份证的,但万一呢…… 但他又就不能认怂,眼珠子一转,指着程处默对李世民道: “陛下,好汉不提当年勇。这么多年过去,臣不服老也不行了。” “不过陛下不用担心,臣的一身本事都传给了我儿,就让处默替我走一趟仙境吧。” 程处默:“……” 李世民也知道去仙境买枪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甚至可以说是希望渺茫,但不试一试他又不甘心。 于是他转过头去,用殷切的目光看着程处默。 有道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程处默虽然是被他老爹推出来的,但一点也不怂。 “陛下,臣愿往。” “好,事成之后,当记你大功一件。” 巷口一阵轻铃般的笑声传了过来,李丽质牵着兕子,一大一小穿过薄雾,出现在众人面前。 兕子抱着抱着一个纸袋子,远远就看见了李世民,小短腿噔噔噔地跑起来。 “阿爷——!” 奶声奶气的呼唤让李世民心口一软,他蹲下身,张开双臂,兕子扑进他怀里。 “阿爷,给你留哒!” 她小手抓着一颗爆米花,踮着脚往李世民嘴边递。 李世民低头一看,圆滚滚、金黄透白,像一颗颗小珍珠,还散着焦糖的热气。 他笑着张嘴,兕子立刻把一粒塞进去。 “咔!” 脆响伴着甜味在舌尖炸开,李世民眉梢都舒展开来:“香!甜!比御膳房的酥山还好吃。” 兕子听了,小胸脯一挺,得意极了,又抓起一大把往他掌心倒。 “这是爆米花,都给阿爷!我还有很多!” “我还有两袋没做好的爆米花,回宫后我们可以自己做爆米花。” “好好好,阿爷收下了。”李世民摸摸她的小脑袋。 “丽质,先带兕子回去。朕……还有些事要做。” “是,阿爷。” 等李丽质和兕子走后,程处默已经做好了出发的准备。 其实也没什么可准备的,就是李世民给了他两块金条,程咬金对他面授机宜,传授跟地头蛇打交道的经验。 正当程处默要迈步出发时,一直在旁踌躇的魏徵终于按捺不住,上前拱手道: "这个......可否让老夫先行一步?来了这许多回,却始终未能一睹仙境真容......" 房玄龄闻言忍俊不禁:"哟,咱们的魏老古板也想去仙境住一晚,开开眼界?" "不不,"魏徵连连摆手,"老夫不过是想进去看看,采买些物件就回,绝不耽误处默贤侄的正事。" "魏公可要想清楚了,"房玄龄意味深长地捋须道,"方才越王殿下耽搁许久,两位公主又在里头盘桓多时。算算时辰,这仙境开启的时限怕是所剩无几了......" 他故意拖长了声调:"若是一个不慎误了时辰,可就真要在仙境过夜喽~" "这......"魏徵脸色一变,慌忙后退两步,"那、那还是改日再去为妙!" 最后还是程处默进去了。 “小郎君,我来了。” “原来是程小哥来了。” “好几次没来了,我可想死小郎君摊上的美食了。”程处默说着,目光在摊位上搜寻。 苏寅面露难色:"这个......今日所剩不多了。吃食基本上都卖完了。" 说着又翻找一番:"还剩两根烤肠,要不我给你烤烤?" “好好,那就有劳小郎君了。” 程处默一边慢条斯理地吃着烤肠,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和苏寅闲聊,明显是在拖延时间。 苏寅在经历了兕子和李泰两人滞留现代的事件后,也有点怕了,一直在注意着时间。 忽然,他注意到周围的雾气开始变幻,连忙提醒道: “程小哥,时候不早了,你赶紧回去吧,不然就回不去了。” “哦哦。时候不早了,我这就走。” 程处默起身告辞离去,刚走了两步,忽然眉头紧皱,用手捂着肚子慢慢地蹲了下来。 苏寅一看不对,赶紧上前问道:“程小哥,你怎么了?” "我......"程处默咬着牙,声音发颤,“我肚子疼。” 第118章 我是真闹肚子 区区两根烤肠,竟能让程处默闹起肚子? 若真是食物有问题,先前李泰和兕子吃了那么多,他们怎么没事? "小郎君莫要自责,"程处默强撑着笑道,"定是我来时贪嘴,吃了不干净的东西......" 他咬着牙关,额头渗出细密汗珠:"无妨,我、我撑得住......" 说罢,他颤巍巍地站起身,佝偻着腰,一步一挪地往前蹭。 那模样活像只煮熟的虾米,看得苏寅于心不忍,连忙搬来凳子。 "快坐下歇会儿,喝点热水缓一缓。" 程处默似乎是真的坚持不住了,顺势坐下,捧着苏寅拿来的热水小口啜饮,手掌在肚腹间轻轻揉按。 不多时,他长舒一口气:"还是小郎君有办法,就怎么缓一缓,我这肚子就不疼了。" 苏寅望着早已散尽的雾气,以及好几个刚进来的穿着T恤牛仔裤的现代顾客,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你肚子是不疼了,可回程的时辰也误了,你该不会是故意的吧?" “没有没有,我刚才真的是肚子痛。”程处默死活不认。 “唉。”苏寅只得叹了口气。 程处默跑出巷口看了看,顿时大喜,那里果然不再是大唐,而是一个热闹的集市,这定是李泰所说的大唐不夜城了。 很快,程处默又跑了回来。 “哥,我真的被困在仙境里了,你看现在怎么办?” 还说你不是故意的,连称呼都换了,明显是跟着兕子李泰他们学的。 “怎么办?”苏寅没好气地翻个白眼,“凉拌。” “啊?凉拌是什么?”程处默挠挠头。 算了,不开玩笑了,苏寅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再带他去住酒店了。 这熟悉的流程,熟悉的配方。 说来也真是没脾气,他原来只是卖些杂货,后来应这些古人的要求,又增加了美食环节。 现在更好了,连接待这些古人的事情也要做,他成旅行社了。 不过现在时间还早,不急着回去,先等等。 程处默对此没有意见,等等就等等,刚好在这里逛一圈。 不过,要在大唐不夜城逛,没钱是万万不行的。 程处默立刻掏出了一串钱,递给苏寅。 “哥,帮我换点现钱呗。” 行吧,我又改外币兑换点了。 程处默拿出了整整一贯钱,也就是1000枚铜钱。 按照他们平常买东西的惯例,苏寅只要给他1000块钱,然后把铜钱拿去换钱,就可以有丰厚的利润。 嗯,为了方便古代客户的需求,兑换就兑换吧。 不过,苏寅可没有带那么多现金,于是就带着程处默走出巷子,往前走了一段路,找到一个ATM机,准备取钱。 苏寅将银行卡插入ATM机,程处默立刻凑上前来。 “哥,这就是你的身份证吧。这法宝怎么把你的身份证给吞掉了?” “不,这不是身份证,这是银行卡。” “银行卡是什么?” “身份证用来证明我的身份,银行卡则是证明我有多少钱,有钱才可以取钱。”苏寅尽量用听得懂的话来解释。 “哦哦,这个法宝正在看你有多少钱?” “对。” 苏寅一番操作后,ATM"咔嗒咔嗒"开始吐钞,程处默整个人都绷直了。 “这是聚宝盆啊,居然往外吐钱。” 他盯着出钞口,突然压低声音:"哥,咱们多按几次口诀,岂不是要多少有多少?" “你想得倒美。这机器出多少钱,就会从我的银行卡里扣多少钱,扣完为止。你还想无限取,门都没有。” “给,这是十张钱,每张100块,一共1000块钱。” 程处默接过钞票时手都在发抖,对着灯光反复端详。 “这纸钞比越王殿下说的还要精致,真是好东西呀。” 取完钱,苏寅回去摆摊,让程处默自己在这里逛,到时回巷子找他。 有了钱,程处默精神抖擞,走起路来脚下都带风。 仙境的大唐不夜城,我来了。 大唐不夜城游客如织,人头涌动,其中不乏穿着清凉的小姐姐,李泰诚不欺我。 程处默看了好久的小姐姐,再把注意力转到两旁的商铺上。 吃的,好多好吃的,数都数不清。 程处默也是个吃货,见到好吃的就迈不动腿了,什么都想尝一尝。 不过今天他是带着任务来的,为了避免重蹈李泰的覆辙,程处默决定管住自己的嘴。 只吃一点点。 他往四下看了看,很快就发现了自己的目标。 冰激凌,这玩意儿被晋阳公主说的神乎其神,已经上了他们这些大唐一日游的古代游客的必吃榜了。 而李泰想吃都没能吃上,更增添了程处默要去尝一尝的决心。 程处默大踏步走到冰淇淋摊位前,掏出一张红票子,豪横地甩在柜台上。 “这个、这个、这个,一样来两个。” 有票子开路就是不一样,摊主非常热情,马上把冰激凌给了他,而且还多给了一个,说是不好找钱,凑个整呗。 程处默拿着一大袋冰激凌,得意洋洋地走在街上。 有钱就是任性,越王殿下都买不到的冰激凌我一买就是七个,吃一个我扔一个。 嗯,扔我肚子里。 这么热的天气,一口冰激凌下去,整个人都爽上了天。 程处默得那叫一个痛快。 晋阳公主对美食的评价永远都是值得信任的。 一路炫着冰激凌,程处默眼睛一亮,看到了李泰吹嘘了半天的打枪摊位。 又是一张红票子甩出去,老板给了他打150枪的机会。 程处默端着枪砰砰砰砰打了个过瘾。 150枪打下去,菜鸟都变成老手了。 更何况是他这种练过弓箭的人,稍做练习,就可以做到枪枪命中,永不落空了。 这一轮枪打下来,程处默算是体会到仙境的枪的好处了。 一点都不费力不说,射击的速度还贼快,省去了张弓搭箭的步骤,一枪接着一枪几乎没有间隔,只在换弹夹时需要稍作停顿。 总的来说,比弓箭好太多了。 玩过了这种假枪,程处默对真枪的渴望就更强烈了,今晚一定要找机会去寻找这里的地头蛇。 把枪放下,程处默正准备走,突然感觉腹中一阵绞痛。 糟糕,这回是真闹肚子了。 第119章 寻找地头蛇 “老板,附近可有......茅厕?" 他咬着牙挤出最后两个字,双腿不自觉地夹紧。 那摊主见他这副模样,连忙指向不远处:"前头拐角就有厕所,快去吧。" 程处默道了声谢,却不敢直起腰来,只能佝偻着身子,以一种极其别扭的姿势往前挪动。 每走几步就要停下来深吸一口气,生怕一个不小心就...... 终于,一座雪白建筑映入眼帘。 程处默瞪大了眼睛——这哪是茅厕?分明是座小型的琼楼玉宇! 琉璃瓦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洁白的墙面纤尘不染。 "仙境果然奢靡......" 他喃喃自语,但腹中翻江倒海的感觉让他无暇多想,一个箭步冲了进去。 仙境里的厕所非常大,门里还有门,他没有多想,一路往前冲。 谁知刚进门,迎面就撞上一个从里间出来的女子。 两人差点撞个满怀,那女子尖叫一声:"啊——" “你这个色鬼,跑女厕所来耍流氓,我要叫警察了。” “别别别……” 程处默一听"警察"二字,顿时慌了神。被查到没有身份证,岂不是要被逐出仙境? 他急得连连摆手,却又不敢直起腰来,模样甚是滑稽。 谁能想到仙境里的茅厕还分男女呢,他只能自认倒霉,乖乖认错求饶。 “这位娘子……” “你叫谁娘子呢?臭流氓。” “不是,这位阿嫂,我也是憋得急了,一时走错了门,冲撞了阿嫂,求你原谅。” 那女人还要不依不饶,周围人见他这副窘态,纷纷劝道: "算了算了,这小伙子看着是真急了。" "是啊,他这模样装不出来的。" 那女子这才冷哼一声让他走。 程处默如蒙大赦,一个闪身钻进了隔壁门洞。看到清一色的男子,他终于长舒一口气...... 仙境的厕所能容纳多人如厕,里面有很多隔间,他还是第一次见,但也能看明白。 于是找了一间没人的,进去蹲下,随着一阵酣畅淋漓的声响,问题终于解决了。 整个人都轻松后,程处默发现一个问题,厕筹在哪里? 这个小隔间不大,他找遍了都没有发现厕筹。 没厕筹怎么擦屁股?定是这一间的用完了。 情急之下,他屈指敲了敲隔板 “隔壁的兄台,可有厕筹?” 隔壁很快传来疑惑的回应:“什么绸?” “厕筹啊!” “厕筹是什么玩意儿?干嘛用的?” “用来擦屁股啊。” “擦屁股?你旁边不是有厕纸吗?你还要什么鬼绸?” “哦哦。”程处默这才明白,仙境不用厕筹这种东西。 程处默这才注意到墙上挂着个精巧的金属盒子。 他试探性地抽出一张,入手柔软如丝,洁白胜雪。 "这......"他捏着纸巾的手微微发抖,"仙家竟用这等上好的纸擦屁股......" 想起长安城里那些学究对纸张的珍视,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当柔软的纸巾接触肌肤时,程处默舒服得眯起了眼睛。 别说,用纸擦屁股确实舒服,比厕筹好用多了。 他忍不住多抽了几张,小心翼翼地折好塞进袖袋。 "这等好东西,定要带回去给阿爷开开眼......" 从厕所出来时,脚步明显虚浮了许多,看着时间也不早了,程处默没有再去乱逛,原路返回去找苏寅。 见程处默的脸色有些难看,苏寅问道:“你怎么了?” “闹肚子,刚拉了一回。” “你真闹肚子啊。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我觉得也没吃什么呀。”程处默回忆了一下,“集市上这么多好吃的,我只吃了冰激凌。” “冰激凌?你吃了多少?” “不多,就七根。”程处默比了个七的手势。 “七根?这还不多?难怪你会拉肚子。一口气吃这么多多冰的,铁打的肠胃也受不了啊。” “啊?”程处默无语,原来这还是自找的。 看看时间也不早了,而且程处默刚拉了肚子,也需要休息,苏寅干脆就收了摊,拉着程处默回去了。 同样找了一家酒店,用苏寅自己的身份证开了间房给程处默住。 程处默的表现和李泰一样,一路上一惊一乍的,对什么都好奇。 虽然已经听李泰吹过一回,但亲眼看见,还是觉得不可思议,仙境里的东西怎么就这么神奇呢。 进了房间,苏寅叫程处默赶紧洗个澡,好好休息休息,明早醒来应该就没事了。 程处默爽快地答应后,苏寅就回家去了。 当房间只有自己一人的时候,程处默就要开始今晚的行动了。 不过不着急,先享用享用仙境里的好东西,洗个澡,舒舒服服再出去。 下楼出了酒店,大街上果然如李泰说的那样,虽然沿街的店铺大多已经关门,但夜市的热闹才刚刚开始。 霓虹闪烁,摊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空气中弥漫着烤肉、炒面、麻辣烫的香气,勾得他肚子咕咕直叫。 缓了这么长时间,程处默觉得自己又可以了,肚子都拉空了,要去找点吃的填填肚子。 不过他不打算在酒店附近寻找,要走远一点,顺便寻找这里的地头蛇。 一直走出两三里地,程处默才放慢脚步,仔细观察,专挑那些看起来鱼龙混杂的夜市摊点。 要想寻找地头蛇,得有眼力。 终于,在一处略显偏僻的街角,他发现了目标。 一家餐饮店前,几张油腻的折叠桌拼在一起,十几个年轻人围坐一团,吆五喝六地猜拳喝酒,嗓门大得整条街都能听见。 其中为首的那个,膀大腰圆,一脸横肉,两条胳膊上全是花花绿绿的刺青,正叼着烟,一脚踩在塑料凳上,指挥着小弟们倒酒。 程处默心中有数了,就在这摊位上找一张桌子坐下,点了些肉食和几瓶酒,边吃边观察这伙人。 “想当年,雄哥我一条枪,从铜锣湾一路杀到尖沙咀,干翻十几个人……” 嗯,就是他了。 第120章 黑枪交易 他已经可以确认,这就是仙境里的地头蛇。 找他买枪准没错。 但他不急,先喝点酒,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多观察一会儿。 “嗯,不错,这种叫啤酒的仙酒很合我的口味,多来几瓶。” 吃的烤串,喝着啤酒,程处默悠哉悠哉地听着花臂大佬吹嘘他用枪的心得。 什么半里之外,枪无虚发,几十个人都近不了他的身。 吹得一众小弟纷纷拜服,各种彩虹屁到处乱拍,就差纳头就拜了。 几瓶啤酒下肚,程处默打了个酒嗝,站起身来,走向这位花臂大佬。 “这位大哥有礼了。”程处默听了一阵子,开始学会这边的称呼了,“我有一个买卖,不知你愿不愿意做?” 花臂大佬正吹到兴头上,被人打断,顿时脸色一沉:"你谁啊?" 要是平时,他早就一巴掌扇过去了,但眼前这人身材魁梧,眼神凌厉,一看就不是善茬,他硬是没敢轻举妄动。 程处默微微一笑:"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能让你发财。" 花臂大哥狐疑地看了眼前这人两眼,才说道:“你要做什么买卖?” 程处默双手撑着桌子,压低声音道:“我要买枪。” “买什么?” “买枪。你不是鸭寮街枪神嘛,弄把枪不难吧?” “你开什么玩笑?大庭广众之下买卖枪支,你不怕被警察抓?就算你不怕,我也不能卖。” “我知道,但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有钱也不行,告诉你,钱不是万能……” 啪的一声,两块沉甸甸的金条拍在桌子上,瞬间让整桌人安静了下来,也让花臂大哥的话咽在了肚子里。 花臂大哥瞪大眼睛,声音都变了调:"这……这是真的金子?" 程处默淡定点头:"如假包换。" 花臂大哥颤抖着手拿起一块,放进嘴里狠狠一咬。 "卧槽!是的真!" 一众小弟瞬间炸锅:"大哥!发财了!" 这个像傻子一样的家伙居然拿真金来买枪。 花臂大哥也挺懵的,他只是在小弟面前吹吹牛而已,枪什么的他连碰都没碰过。 就这样,居然有人信了。 不但信了,还拿黄金跟他买枪。 世界上还有比这更离谱的事吗? 花臂大哥喉结滚动了几下,盯着桌上黄澄澄的金条,眼中闪过贪婪的光芒。 这送上门的横财,不要才是傻子。 可问题是,他裤兜里连颗子弹壳都没有,上哪去弄真枪? 这家伙眼珠子一转,对眼前这个奇怪的买枪人说道: “行吧,看在你这么有诚意的份上,我卖给你。这块金子就当是定金,明天你来找我拿枪。” 但程处默可不傻,这种空手套白狼的把戏他见得多了,二话不说把花臂大哥手上的金条抢了过来。 “想要金子,可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花臂大哥为难了,他真的没有枪啊,怎么交货? 这时一个染着黄毛的小弟突然凑过来,在花臂大哥耳边低语了几句,花臂大哥想了想:“行,你走一趟,把枪拿来。” “这位兄弟,你等等啊,我叫人拿枪去了。” “好。”被十几个人围着,程处默一点也不怕,抱着他的金条,大大方方地坐下来,等着他们拿枪来。 程处默早就打量过了这些人,虽说都是仙境里的人,但一个个脚步轻浮,四肢无力,只要他们不用枪来对付自己,他是丝毫不惧。 仙境里也是良莠不齐呀,有小郎君那种风采卓然的神仙人物,也有这种狗屎不如的街头混混。 时间不大,那黄毛真的拿了一个袋子过来。 花臂大哥接过黄毛递来的黑色尼龙袋,故作神秘地左右张望一番,这才缓缓拉开拉链。 袋中赫然躺着一把通体漆黑的突击步枪,枪身泛着冷冽的金属光泽,线条凌厉如刀削。 程处默瞳孔微缩,这仙家兵器比唐军最精良的弩机还要精巧百倍,不愧是杀人利器,比打靶的摊位上那种玩具枪厉害多了。 他都能感觉到这把仙家兵器的杀气。 激动手都抖的程处默迫不及待地伸手就要去拿枪,被花臂大哥猛地一把拦住。 花臂大哥挑眉冷笑,露出满口黄牙:"慢着!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程处默也不含糊,双手抱胸,下巴微扬,露出怀疑的神色,反问道: “我怎么知道你给我的是不是真枪。你要打一枪,证明是真枪才行。” “你是不是疯了?在这里开枪,你也不怕招来警察。” 花臂大哥压低声音怒吼,脸上的肌肉抽搐着,一把拽出弹匣,动作粗暴地怼到程处默眼前。 “瞧见没?真家伙,里面装满了子弹,这样可以证明了吧。” 程处默微微俯身,眯起眼睛仔细打量那盒子。 这个叫弹夹的盒子里,果然装着许多圆柱样的东西,弹头尖尖的,看起来就很有威力。 这就是真枪的子弹?果然比玩具枪里的小弹丸厉害多了。 “嗯。”程处默点点头,怀中取出两块金条,递给花臂大哥。 两个人向对方伸出手,开始交易。 程处默的手慢慢靠近装着步枪的袋子,花臂大哥的手也在向金条接近。 就在双方即将接触到自己想要的物品时,一道急促的警笛声响起。 “MD,警察来了!” 混混们一阵惊慌,好好的,怎么会有警察来呢? 众人随着警笛声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两辆警车呼啸而来。 餐饮店的老板砰的一声关上了门,从窗户探出头,对着警察大喊: “警察同志!他们在这儿!” 卧槽,原来是餐饮店老板报的警。 警车听到老板的喊声,迅速向这边开来。 混混们一哄而上,向四面八方逃窜,撞倒桌椅板凳无数,扬面一片混乱。 程处默眼疾手快,一把抓住装着步枪的袋子,撒腿就跑。 花臂大哥看着自己空荡荡的手,破口大骂: “NMMD,还没给钱呢。不管了,先跑再说。” 第121章 注意危险人物 一声厉喝炸响,红蓝警灯刺破夜晚的宁静。 花臂大哥脸色"唰"地惨白,额头瞬间渗出冷汗。 他猛地扭头,只见几名警察已经跳下警车,正朝这边冲来。 "跑!快跑!" 黄毛第一个反应过来,尖叫一声,转身就逃,结果脚下一滑,"咚"地撞翻了一张桌子,啤酒瓶"哗啦啦"碎了一地。 他手忙脚乱地爬起来,裤腿已经被酒液浸透,却顾不得那么多,连滚带爬地往巷子里钻。 "站住!" 警察厉声喝止,但混混们早已炸了锅,像被捅了马蜂窝一样四散奔逃! 一个染着绿毛的小子想翻墙逃跑,结果被铁丝网勾住了裤腰。 刺啦一声,他的牛仔裤当扬裂开,露出印着卡通图案的花裤衩,整个人就这么滑稽地挂在围墙上,两条腿在空中乱蹬。 一个胖子想钻车底躲藏,结果卡在了底盘下面。 他拼命扭动着肥硕的身躯,却进退两难,只能扯着嗓子干嚎:"救命啊!我卡住了!" 最惨的是个戴耳钉的小子,慌不择路之下,竟然一头扎进了路边大排档的泔水桶。 噗通一声闷响,油腻的污水溅起老高,他的脑袋上还顶着几片烂菜叶,整个人都傻了。 花臂大哥也想跑,可腿肚子直打颤,刚迈出两步,就踩上踩上了啤酒瓶,摔了个狗吃屎。 他挣扎着要爬起来,却被一只锃亮的警靴踩住了手腕。 “别动!” 警察冷着脸,手铐咔嚓一声扣上。 花臂大哥面如死灰,嘴唇哆嗦着,终于憋出一句: “警官……我、我就是个卖槟榔的……” 对了,他就是个小贩,整天开着车到处贩卖他的槟榔,和城管玩躲猫猫,没犯过什么大事。 没想到今天跟一群不良少年喝个酒吹吹牛逼,竟然把警察都给惹上了。 其他混混也没好到哪里去,都是一帮辍学无所事事的不良少年,有本事没本事,要体力没体力,没两下就被警察抓住了。 一群人全军覆没,只有惹出事来的买枪人独自一人溜了。 程处默比那群混混厉害多了,人高马大腿又长,又是习武之人,跑起来无人能比。 这样一个鹤立鸡群的人物,很难不被警察注意到。 “站住!别跑!”身后暴喝炸响。 程处默回头一看,两名警察已拔腿追来。 他不慌不忙,脚尖一点,整个人像离弦的箭蹿了出去。 每一步都跨得极大,臂摆如轮,背肌在衣衫下绷紧成一张弓。 风掠过耳畔,带着呼啦啦的快感, 追兵转眼被甩开十来米,程处默甚至有空回头,冲他们扬了扬下巴,眼神里满是挑衅。 可下一秒,引擎的怒吼撕裂夜色。 警察竟然开着警车追了上来,他跑得再快,两条腿也跑不过四个轮子呀。 程处默看了看四周的环境,两旁都是小区的花园,被一根根粗大的铁栏杆围着。 他心里有了计较,嗖的一声,像只灵巧的豹子般窜了出去。 拐弯处突然加速,趁着警车被建筑物遮挡的瞬间,一个箭步冲到栏杆前。 只见一个冲刺,攀上了粗大的铁栏杆,两下三下翻上去,迅速登顶。 "嘶——" 翻到顶端时,程处默倒吸一口凉气。 铁栏杆顶部竟然是一根根尖刺,活像战扬上拒马枪的枪头直指天空。 这要是翻不过去,就得被捅个透心凉了。 程处默不愧是个练家子,临危不乱,双臂肌肉绷紧,腰腹猛地发力,整个人借势翻了过去。 扑通一声,掉进了铁栏杆后的灌木丛里。 他迅速趴下,蜷缩成一团,将身形隐在灌木丛中。 潮湿的泥土气息扑面而来,他屏住呼吸,眼睛死死盯着那辆闪着红蓝光芒的警车呼啸而过。 直到警笛声渐渐远去,他才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整个人瘫软在草地上。 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尼龙袋,感受着里面硬物的轮廓,他忍不住咧嘴傻笑起来。 成了!真的成了! 真枪到手了,等明天就可以拿回大唐,让大家开开眼了。 不过,麻烦并没有结束。 警察在审问过那些小混混后,发现逃跑的人就是买枪之人,自然不能放过这种危险分子。 很快,这片区域就来了很多警察,开始大范围搜查起来。 苏寅就住在附近的小区,刚洗洗睡了没多久,就被敲门声惊醒了。 苏寅迷迷糊糊地从被窝里爬起来,揉了揉惺忪的睡眼。 墙上的挂钟显示凌晨1点23分,窗外隐约还能听到警笛的呼啸声。 “谁啊?大半夜的...” 他嘟囔着,穿上拖鞋往门口走。 透过猫眼一看,顿时清醒了几分,外站着的是小区居委会的王大妈,那张常年严肃的脸上此刻写满了紧张。 “小苏啊,快开门!” 苏寅赶紧打开门。 “出什么事了?” “哎哟,可不得了!” 王大妈一把抓住他的胳膊。 "派出所刚来通知,说有个危险分子在咱们小区附近流窜!" 她说着从兜里掏出张皱巴巴的打印纸,上面赫然印着个模糊的监控截图。 苏寅凑近一看,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照片里那个穿着古装的高大身影,怎么看怎么像... 程处默?! 苏寅的太阳穴突突直跳。 这个憨批该不会真去... “这人在附近流窜,找到了一群正在喝酒的混混,居然跟这帮混混买枪。"王大妈说道。 “跟混混买枪?”苏寅也被惊到了。 “可不是嘛,混混哪有枪啊,拿一把仿真枪跟他交易。” “但餐馆的老王头不懂啊,就报了警,警察上门把这伙人一锅端了。就那个买枪的跑掉了。” “那个买枪的肯定是境外危险分子,派出所让挨家挨户通知,注意安全,晚上千万别给陌生人开门。” “对了,小区组织居民组成联防队,保护我们的家园。小苏你身强力壮,也来参加吧。” “行行,我穿件衣服,这就来。” 苏寅是没办法了,程处默要是被抓住,就麻烦了。 他得想办法把人捞出来。 第122章 联防队 程处默伏在茂密的灌木丛中,呼吸放得极轻,整个人几乎与阴影融为一体。 一道手电光扫来。 "这边看看!"一个男声响起,光束直刺草丛。 程处默瞳孔微缩,身体瞬间绷紧,像只警觉的野兽。 他屏住呼吸,缓缓将身体压低,几乎贴在地面上。 手电光从他头顶掠过,照亮了前方的枝叶,却恰好被一簇茂密的灌木挡住,未能照到他身上。 第二道手电逼近。 “那边你看过没有?” 另一个联防队员嘀咕着,手电光在草丛间来回扫荡。 “没看过,你去看看。” 程处默眼神一凛,悄无声息地向侧边翻滚,借着夜色的掩护,躲进了一棵大树后。 手电光从他刚才藏身的位置扫过,却只照到一片空荡荡的草地。 “这边没有。” 程处默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小郎君。 苏寅就在这支联防队中,他和其他人一样,都想找到这个危险人物,只不过找人的目的不一样。 他挺焦急的,这个小区很大,三十几栋楼,楼下的花园面积极大,也不知道程处默躲在哪里。 而且,他也不能肯定程处默就躲在自家小区,这片区域有好几个小区,如果躲在隔壁小区,他总不能去别的小区找吧。 真是急死人了。 一起巡逻的邻居见他找得这么卖力,还劝他: “小苏啊,你要注意一点,不要脱离队伍,单独一人去巡逻会很危险的。” “知道了,王叔,我不会离开队伍太远的。” 正说着,突然感觉鞋面被什么东西轻轻砸了一下。 低头一看,是颗小石子。 他心头一跳,立刻用手电筒朝石子飞来的方向扫去。 灌木丛里,一双熟悉的眼睛正冲他眨巴着。 苏寅嘴角狠狠抽了两下,强忍着骂街的冲动,不动声色地把手电光移开,生怕被同行的邻居发现端倪。 "那个...王叔,"他清了清嗓子,故作自然地停下脚步,"你们先往前查,我回家上个厕所,马上追上来。" 走在最前面的王叔闻言转身,关切道:"小苏啊,现在不安全,让小李陪你回去吧?" "不用不用!"苏寅连连摆手,"我就走大路,两分钟就到。" 说着还故意揉了揉肚子,装出一副内急的模样。 “那好吧。” 苏寅转身往回走,走了一段偷偷回头,发现联防队已经走远了,又悄悄返了回来。 他蹲在灌木丛前,压低声音咬牙切齿道: "程处默!你给我滚出来!" 枝叶一阵窸窣,钻出个灰头土脸的大个子。 “你这家伙,怎么被围捕了?”苏寅没好气地问道。 “这个……”虽然是瞒着苏寅偷偷干的,但事到如今,程处默也只能如实相告。 “我想买一把真枪,找到了街头的一个地头蛇,正在交易的时候,警察就来了……” “你这家伙,我不是跟你说了吗。长刀和枪支都属于管制物品,不允许买卖的,你还非要……” 苏寅恨不得踹这家伙两脚。 也是程处默鸡贼,把装着枪的袋子扔在灌木丛里,没有拿出来,不然被苏寅看见…… 但事已至此,骂他也没用了,还是想办法解决问题才是。 苏寅看着眼前的程处默,一身古装,长发束冠,满脸胡子,特征太明显了。 这个样子走出去,保证走不出一条街。 苏寅想了想:“你躲回灌木丛去。我上去拿点东西,马上就回来。” 程处默依言回去躲着,过了一会儿,苏寅提了个袋子过来。 “哥,这里面是不是给我乔装打扮的东西?” “对,不给你换身衣服,你绝对走不出去。” “嘿嘿。”程处默傻笑着,脱下衣服就要换上。 “等等,我先给你理个发,剃剃胡子。不然让你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程处默连连摆手:“我可不敢穿龙袍。你别害我呀,哥。” “谁让你穿龙袍了?这就是个比喻。就是说你把头发剪了,穿上衣服也不像这里的人。” “啊?还要剪头发?”程处默抱着脑袋哀嚎,“我不剪,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要是把我的头发剪了,回去非给我阿爷打死不可。” “不剪?行,那我就不管了。你继续跟警察玩躲猫猫吧。如果被警察抓住了,只能怪你命不好了。” “诶诶诶,哥,别走啊。我剪,我剪了还不行吗。” 苏寅盯着程处默那一头乱糟糟的长发,叹了口气,抄起剪刀,咔嚓就是一剪子。 程处默浑身一僵,眼睛死死闭着,嘴里还念念有词。 “列祖列宗在上,不肖子孙程处默实乃情非得已......” 苏寅懒得理他,三下五除二,把他的长发剪掉,再换成电推剪,利落地给他剪了个板寸。 最后换成剃须刀,几下就把那满脸的络腮胡刮得干干净净。 程处默的年纪并不大,连二十不到,但满脸的胡子让他看起来都能往三十靠了。 现在剪完后,板寸头清爽利落,下巴光溜溜的,整个一精神小伙。 "哥,这......"程处默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又捏了捏光滑的下巴,一脸新奇,"我竟认不出自己了!" "别臭美了,赶紧换衣服。" 苏寅从包里掏出一套运动服扔给他。 程处默还不会穿这种现代的衣服,苏寅只能亲自动手给他穿上,并教他如何拉拉链。 “咦,这衣服有趣,这么一拉就合上了,太方便了。” 方便是方便,就是比较难拉。 程处默的身材比苏寅高大许多,这衣服就显得紧了。 肩膀处的布料绷得紧紧的,袖子短了一截,手腕露在外面。 裤子更是离谱,裤腿卡在小腿肚子上,活像穿了条七分裤。 苏寅扶额:“......你这也太壮了。” 程处默低头看了看自己,肌肉把衣服撑得鼓鼓囊囊的,胸口的印花都快裂开了。 他试着抬了抬胳膊,布料差点要裂开了。 “哥,这衣服......是不是小了点?” “废话!”苏寅翻了个白眼,“谁让你练这么壮?” 程处默委屈巴巴:“我是习武之人,自然......” “行了行了,凑合穿吧。”苏寅摆摆手,“总比没有强。” 第123章 逃出来了 一切都得靠他自己。 怎么进来的,还得怎么出去。 在出去前,苏寅仔细交代了他一番,交给他应对之策。 程处默点点头,一一记下。 “记住,出去后直接回酒店,别节外生枝。”苏寅最后叮嘱道,顺手将剪下的头发和换下的古装塞进背包,"这些我帮你处理掉。" 完事后,苏寅便转身回家了。 一切就得由程处默独自应对了。 目送苏寅离开后,程处默屏息凝神,贴着墙根观察了片刻。 确认巡逻的联防队已经走远,他一个箭步窜回灌木丛,扒出那个至关重要的尼龙袋。 "可不能丢了这宝贝......"他嘀咕着,将袋子甩过围墙。 随后后退几步,猛地加速冲刺,纵身一跃攀上栏杆。 "嗤啦——" 伴随着一声布料撕裂的脆响,程处默只觉得胯下一凉。 低头一看,紧绷的运动裤承受不住他大幅度的动作,裆部裂开了一道大口子。 幸好现在天黑,看不太出来,也就无所谓了,先离开这里再说。 按照计划,他现在该伪装成夜跑者。 可背着个鼓鼓囊囊的袋子跑步,未免太过可疑。 程处默环顾四周,目光锁定在路边一棵枝繁叶茂的梧桐树上。 “有了!” 他三两步冲到树下,猿猴般敏捷地攀上树干。 粗壮的枝桠间,他将尼龙袋牢牢系在隐蔽的树杈上,又扯过几簇枝叶遮掩。 跳下来端详了一会儿。 完美!就算大白天也很难发现。 程处默拍了拍手上的树皮屑,低头看了眼裂开的裤裆,无奈地摇摇头。 “罢了,总比光着腚强。” 他活动了下筋骨,摆出一副夜跑者的架势,沿着人行道不紧不慢地跑了起来。 夜风穿过裤子的破洞,凉飕飕的,也顾不上这么多了。 程处默调整呼吸,摆出一副夜跑者的姿态,沿着人行道慢跑起来。 说是慢跑,但他人高腿长,即使放慢了速度,跟一般人比起来,也挺快的。 “千万别碰上警察......”他在心里默念,可刚拐过街角,迎面就撞上了两个巡逻的警察。 程处默心头猛地一跳,后背瞬间沁出一层冷汗。 他强迫自己保持匀速,装作若无其事地从警察身边跑过。 一步、两步...... 就在他以为能蒙混过关时,身后突然传来一声:“等一下!” 程处默浑身肌肉瞬间绷紧,差点条件反射地拔腿就跑。 但他想起苏寅的叮嘱,硬生生刹住脚步,转身时脸上已经挂上了困惑的表情。 “警官,有事?” 警察上下打量着他,手电筒的光束在他身上扫了几个来回。 程处默强作镇定,却感觉心脏快要跳出嗓子眼。 要是被看出破绽...... “这么晚还在跑步?”警察皱眉问道。 “啊,对!”程处默赶紧点头,声音比平时高了八度,“我、我习惯夜跑!” 警察的目光在他紧绷的运动服上停留了片刻,又扫过他光溜溜的下巴和板寸头。 通缉令上那个长发络腮胡的古装男子,跟眼前这个精神小伙确实相差甚远。 “家住哪儿?”警察又问。 程处默咽了口唾沫,脑中飞快闪过苏寅教他的话。 “就、就在前面的长旺街!” 他伸手指了个方向,生怕警察不信,又补充道:“不远,跑两步就到。” 警察对视一眼,其中一人点点头:“行,注意安全,赶紧回家吧。” 程处默如蒙大赦,强忍着拔腿就跑的冲动,继续用夜跑的速度慢慢离开。 直到跑了一段路,确认警察看不见了,他才腿一软,停下来喘气。 “吓死我了......”他抹了把额头的冷汗,心有余悸地回头张望,“应该没事了”。 程处默按原路返回了酒店,掏出房卡开门,进了房后,才算彻底安全了。 他洗了个澡,倒头躺在床上,回想起今晚的惊险刺激,心里还有点骄傲。 在仙境跟警察斗智斗勇,最后把真枪给带回大唐,这段经历够他吹一辈子了。 程处默正在躺着胡思乱想,突然被一阵“叮铃铃”的响声吓了一跳。 他猛地抬头,警惕地环顾四周,最后锁定在床头柜上那个白色的方盒子。 “这...这是何物?” 他小心翼翼地凑近,盯着这个会自己发出声响的古怪盒子。 这声音很奇怪,似乎在提醒人。 他现在如同惊弓之鸟,最怕这种意外情况,当即吓得一动都不敢动,只是死死地盯着这个古怪的盒子。 铃声戛然而止,程处默松了口气,回身躺在床上。 躺了一会儿,那声音又突然响起。 “嘶——”他倒吸一口凉气,这东西还没完没了了。 他壮着胆子伸手戳了戳,盒子依然响个不停。 最后铃声又停止了。 第三次铃声响起时,程处默终于按捺不住了。 他仔细观察这个盒子,发现盒子上这东西似乎是可以拿起来的。 犹豫了半晌,他终于把手伸向这个盒子,将上面那个长条的筒子拿了起来。 “喂。”话筒里突然传出苏寅的声音,吓得程处默差点把筒子扔出去。 “哥...哥?”他结结巴巴地凑近筒子,对着筒子说话,眼睛瞪得溜圆,“你...你怎会在这小盒子里?” “这是电话,是用来传声音的。”苏寅的声音带着明显的无奈,“我打电话到你的房间,就是想确认你是否平安回到酒店了。” 之前没有教程处默使用房间里的设施,以为他住一晚就回去了,不会有什么大事。 没想到真有要用到电话的时候。 幸好程处默最终把电话拿起来了,不然他都要放弃了。 程处默这才恍然大悟,连忙把话筒贴紧耳朵。 “原来如此!这仙家法宝当真神奇,竟能将人声藏于方寸之间。” “什么藏于方寸之间?这个电话的功能是传递声音,方便距离很远的人沟通。比如现在我离你有好几条街呢,电话可以方便我们沟通。” “哦!”程处默兴奋地翻看着电话,突然压低声音:“哥,莫非这是传说中的''千里传音''之术?” 电话那头传来苏寅的叹气声:“算了...你没事就好。记住别乱跑,我明天一早就过去。” 放下电话后,程处默仍沉浸在震惊中。 他反复摆弄着话筒,喃喃自语:“妙哉!若将此物带回长安,定能......” 第124章 我把枪带回来了 他盯着天花板发了一会儿呆,脑海中还回荡着那个神奇的电话。 但后来再也没有电话响起,也没有任何意外发生,他竟一觉睡到了天亮。 嘚嘚嘚。 一阵不急不缓的敲门声突然响起。 程处默一个激灵,瞬间清醒过来。 他下意识地屏住呼吸,竖起耳朵。 "谁?" 他翻身下床,赤脚踩在冰凉的地板上,警惕地盯着房门。 "是我。" 门外传来苏寅熟悉的声音。 "哥!" 程处默惊喜地叫了一声,紧绷的身体一下子放松下来。 他三步并作两步冲到门前,一把拉开门锁。 苏寅站在门口,手里提着一个鼓鼓的塑料袋,热气腾腾的香气从袋口飘出来。 “给你带了早餐。”苏寅晃了晃手中的袋子,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意,“刚出锅的小笼包,趁热吃。” 程处默顿时觉得一股暖流涌上心头。 有苏寅在,他悬着的心终于彻底放了下来。 因为怕程处默出问题,苏寅一早就跟经理请了假,说是昨天小区有危险人物,他参加联防队巡逻了一宿,今天没法上班了。 经理也听说了这事,就批准了他的请假。 于是苏寅一早就过来了,打算盯着程处默,不让他再闯祸。 “哥,不用上班是啥意思?” “就是……”苏寅想了想对古代要怎么说上班这个词,“就是当值的意思。” “哦,当值啊。那哥一定是位列仙班了。” 这样程处默就懂了。 因为他就在千牛卫里当值,能当值的必定都有官方的身份,难怪小郎君在仙境这么吃得开,跟昨天那些混混就是不同。 “吃你的包子吧,话这么多。”苏寅拿出一个包子去塞他的嘴。 “好好,不说了,我吃。” 话音未落,程处默已经囫囵吃了一个。 “嗯,好吃!” 程处默马上又拿起一……两个小笼包,一股脑往嘴里塞。 满满一袋小笼包,转眼就见底了。 吃饱后,程处默拍了拍肚子道:“吃饱了,哥,今天我们去干啥。” “啥也不干,就在房间里待着。” “啊?”好不容易来仙境一趟,竟不能到处逛逛,程处默颇为遗憾。 “谁让你惹事的。”苏寅没好气地说道,“现在警察还在到处找你这个危险分子呢,老老实实在房间里待着吧,等到傍晚,就赶紧回去。” “好的,哥。”听到警察还在找他,程处默就老实了。 苏寅打定了主意,今天哪也不去,就在这盯着程处默。 两个人待在房间里,也是无聊,苏寅便打开了电视。 “哥,这就是电视吧,我听越王说过,是一面能看到过去的镜子。” “能看到过去的镜子?”苏寅听到这个说法,嘴角微微抽动了一下,但最终没有反驳。 他盯着电视屏幕,电视里的画面确实是过去录制的,说是“看到过去”也不算错,不过解释起来太麻烦,还是让这些古人保持一点神秘感吧。 电视是打开了,但看什么节目,苏寅要选一下。 新闻类的、历史讲坛类的还是别放了,让这些古人知道这里的千年之后,还不知道会惹出什么事来。 电视一打开,出来的就是一部枪战片。 只看了一眼,程处默的眼都直了。 电视里一个男子扛着一挺沉重的枪,突突突突,把冲上来的敌人撂倒了一大片。 原来真枪这么猛,那打靶摊老板果然没骗我,枪真的是众生平等神器。 任你再怎么强壮,任你人再多,在枪面前照样躺一片。 他的拳头不自觉地握紧,指节发白。 刷—— 画面变了,一支骑兵在向敌人发起勇猛的冲锋,但他们面前架着几挺机枪,突突突突,人仰马翻,这支骑兵死活冲不到敌人跟前。 程处默的脸色都变了,额头渗出细密的汗珠。 这几把枪,就能屠杀一支骑兵? 看来他还是小看了枪的威力。 苏寅瞥见程处默的反应,心里咯噔一下。 坏了,这憨货该不会又惦记上枪了吧? 他赶紧换台。 现代都市肥皂剧,不行,太多现代元素。换。 清宫宫斗剧,似乎还可以,但想想,万一电视里哪个人提一嘴大唐的历史,就不好办了,换。 仙侠片,一群仙人御剑飞行,把程处默的眼睛都看直了。这会误导小朋……不是……古人的,换。 最后换到的这个,苏寅满意了。 动物世界。 就让程处默看一看非洲草原的狮子捕猎长颈鹿吧,这个没事。 “哥,这些野兽好奇怪啊,莫非是山海经里说的异兽?” 你说是就是吧。 苏寅也懒得管他了,让他看动物长长见识,打发打发时间,自己也可以玩玩手机,挺好的。 两人就这样一直待在房间里,午饭也没出去吃,叫了外卖。 程处默被困在房间暗自着急,他的枪还藏在树上呢,一直没找到机会去拿。 一直等到下午,苏寅才带他出门,先退了房,然后回家开自己的三轮车,去大唐不夜城,送程处默回家。 在跟苏寅回家的路上,程处默终于找到了机会。 他藏枪的那棵树就在这一带,在苏寅回去取车时,程处默就在外面等,趁机溜过去,上树把他的黑色尼龙袋取了下来。 程处默之前在大唐不夜城就买过些东西,现在多一个袋子也不显眼,苏寅并没有注意到。 两人直奔不夜城,等到雾起时,程处默向苏寅告辞,踏上了回家之路。 西市的巷子外,一众人早已等候多时,李世民也在,他迫不及待想知道,程处默能不能把枪买回来。 程处默一现身,马上就接受到了众人奇怪的目光。 兕子奇怪地说道:“咦,不夜城里的哥哥也可以来窝们这里了吗?” 也难怪她这么想,程处默的头发和胡子都剃了,穿的还是现代的运动服,大家一时都没认出来。 等看清楚是程处默,大家才惊呼道:“处默?你怎么成这样了?” 程处默挠挠头:“这是为了打入仙境内部买枪,不得不作的装扮。” 哦,这个大家就能理解。 “陛下,臣幸不辱命,真枪买回来了。” “好好好!”李世民连说三个好字,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来。 程咬金的老脸都笑开了花,他儿子从仙境买回了枪,立了大功,他脸上有光啊。 程处默深吸一口气,小心翼翼地解开尼龙袋。 众人不约而同地屏住呼吸,连风声都似乎静止了。只见他缓缓取出一件通体乌黑的器物。 那枪长约三尺,枪身泛着冷冽的金属光泽,枪管细长如毒蛇吐信。 最引人注目的是那黑洞洞的枪口,仿佛能吞噬一切生机。 第125章 仙境去不了了 “陛下小心!”程处默眼疾手快,一把将枪口拨开。 “这枪口万万不可对着人,稍有不慎就会走火伤人。” “哦哦。”李世民也知道这东西威力惊人,不敢大意,立即小心应对。 “可否在此试一试?” 语气中透着掩饰不住的急切,活像个得到新玩具的孩童。 他已经等不及回宫试枪了,真想马上见识一下枪的威力。 程处默环顾四周,见夜色已深,西市巷口除了他们一行人外再无闲杂人等,便点头应允:“当然,臣愿为陛下试枪。” 众人都兴奋起来,都让出一条道,让程处默试枪。 程处默正要把枪架好,魏徵忍不住开口道:“陛下,你们在此试枪,臣先进去,看看能不能找小郎君买点东西。” “哦哦,朕差点忘了。你去吧,仙境开启时辰有限制,别浪费了。” 兕子蹦蹦跳跳地跑过来:“魏伯伯,窝陪你去找小囊菌。” “好好。”魏徵大喜,都说小郎君最喜欢晋阳公主,由她带去,定能见到小郎君。 兕子拉着魏徵走进了巷子,程处默也架好了枪,以前方的一棵大树为目标,打算来一枪。 月光下,那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三十步外的槐树树干。 他的食指轻轻搭上冰冷的扳机。 围观的众人不约而同地屏住了呼吸,连风声都似乎静止了。 咔,程处默的手指扣下了扳机,但意料中的枪声并没有响起,前方的大树也没有一丝动静。 尴尬了。 程处默仔细回想了一下打靶的经历,确实是这样打枪的没错啊。 他都打了一百多枪了,不可能记错的。 拿着枪仔细研究了一下,对了,要打开保险。 程处默在枪身上找到保险拨开,再来一次。 咔,又一次扣下扳机,仍是没有反应。 程处默挠挠头,到底哪里不对。 他翻来覆去检查枪械,甚至拔下弹夹确认。 子弹确实装在里面,黄澄澄的弹头闪着冷光,可枪就是打不响。 "臭小子!你不会用就别逞能!" 程咬金大步上前,粗犷的嗓音里满是恨铁不成钢的意味。 "我怎么可能不会用!"程处默涨红了脸,"我在那边打了一百多发子弹!" "你打的什么枪?" "玩具枪……" 众人无语,这能一样嘛。 尉迟恭摸着胡子,摇了摇头。 “但是,用法都是一样的。”程处默辩解道。 但说着说着,他也没了底气。 这下没辙了,只能回去问问小郎君了。 不过,他可是瞒着小郎君把枪带回来的,现在去问实在是不好意思。 但看着众人期待的眼神,尤其是他老爹那要喷火的眼神,程处默只能厚着脸皮去一趟了。 “陛下,等魏公回来,我就去问一问小郎君。” “善。”李世民点点头。 话音刚落,巷子里传来脚步声。 魏徵牵着兕子走了出来,小公主撅着嘴,一脸不高兴。 “小囊菌不在,窝们没有见到他。” 魏徵也摇头道:“确实不在。” 程处默瞪大眼睛:“不可能!他刚才明明在巷子里!” 他二话不说,转身冲进巷子,可没过多久,又垂头丧气地回来。 “真的不见了……” 房玄龄沉吟片刻,沉声道:“依老夫看,恐怕是我们已经进不了仙境了。” “什么?!“”众人震惊。 兕子却不信,小脸倔强地仰起。 “不会的。一定是魏伯伯运气不好。窝一个人去试试。” 魏徵:“……” 李丽质担忧道:“兕子,小心些。” “没事的。窝都在小郎君家里住过了!” 小公主自信满满,迈着小短腿跑进巷子。 可没过多久,她就回来了,眼眶红红的,声音带着哭腔:“呜呜呜……窝也见不到小囊菌了……” 夜风呜咽,众人的心沉到了谷底。 巷子里的雾气仍在弥漫,但他们却进不了仙境了。 李世民隐隐觉得这事跟他们买枪有关,便问道:“程处默,你在仙境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这……”程处默一时语塞,也想到了这个可能。 想到他在仙境惹了祸,定是这番行径惹恼了小郎君,这才关闭了仙境通道。 毕竟他给小郎君带来这么大的麻烦,人家仙境有理由拒绝他们这些麻烦精上门。 所有人都盯着程处默,让他感觉到了莫大的压力,他只得将在仙境里买枪、被警察追捕、小郎君相助的经过和盘托出,每说一句都像在抽自己耳光。 四周众人的目光让他如芒在背,连程咬金都铁青着脸攥紧了拳头。 “什么?你在仙境里被警察追捕?小郎君冒险帮你乔装打扮才逃出来的?” 这就难怪了。 小郎君只是跟他们做做生意,又不是什么过命的交情,凭什么要冒险帮他们躲避警察? 能帮一次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估计人家是怕了他们这些无视法纪的家伙,不想再和他们做生意了。 为了赚点钱惹上官司,哪个会做这种蠢事? 这次他们做的实在是太过了。 这时苏寅确实已经离开了巷子。 这一天他都在盯着程处默,没时间去补货,现在摊位上没多少商品,生意就不好做了。 再加上他也想给这些古人一点教训,省得他们一天天肆无忌惮的。 打定主意,他就开着三轮车离开了巷子。 不过他也没有走远,就在巷子外等着。 不知道他离开巷子后,那些古人还能不能来到现代? 如果古人还能来,就怕他们独闯现代,又惹出事了。 于是他就在巷口等着,若有古人来,无论是把人劝回来还是接住,都有个交代。 这一晚,他就这样等着,直到雾气散去,也没有一个古人从巷子里出来。 看来,他不在巷子里的话,古人就来不了。 那他就放心了,可以放心地晾他们几天,让他们长长教训。 第二天苏寅就去了外地,去找鬼市把他手上的铜钱卖掉。 他这一走,大唐的老顾客可就炸锅了。 第126章 最忠实的顾客 她每日傍晚就拽着李丽质的裙角往西市巷口跑,巷子里仍然泛起过熟悉的雾气,但却不见小郎君笑吟吟递来的奶油蛋糕。 小公主把珍藏的巧克力包装纸摸了又摸,眸子里蓄着两汪泪。 “阿姐,小囊菌是不是嫌窝吃太多……” 李世民也是着急上火,这几天晴朗无雨,但仙境就是进不去。 除了西市巷子口,之前曾经能去到仙境的地方,也都派人试过了。 没用。 李世民长叹一声,搞不好这次,仙境真的是关闭了。 早知道如此,就不该贪图仙境的枪。 真是因小失大啊。 如今,曾经去过仙境的几个老顾客只能聚在巷子口吹嘘着自己在仙境的经历。 “我算是小郎君的第一个客人了吧,当初买的口红我还好好地收着。唉,以后要省着点用了,用完就没有了。”李丽质叹着气说道。 听了她的话,兕子有点替她惋惜。 “阿姐,你是第一个遇到小囊菌,但整天买口红什么的,还有好多好东西你都没有试过呢。以后见不着小囊菌就买不到了,太可惜了。” “不用替我惋惜,我也见识过不少仙境里的东西了。” “还有好多你没见过,比如冰激凌,你就没吃过。” 李丽质:“……” 这是替我惋惜?瞧兕子那得意样,分明是在炫耀嘛。 李泰也插嘴道:“对对对,冰激凌很好吃。” “是吧?四兄也吃过,冰激凌很好吃的。” “可好吃了,我一口气吃了四个。” 李泰打肿脸充胖子,绝对不能说自己没钱吃不上冰激凌。 “对对,冰激凌真是绝了,我一口气吃了七个。”程处默也道。 这可把兕子羡慕坏了,七个冰激凌,想想都馋。 当然程处默也隐瞒了吃七个冰激凌的后果,不然兕子一定会收回她的羡慕。 尉迟恭抚着胡须叹道:“没尝过那冰激凌倒也罢了,像老夫这般未尝过甜头的,反倒少了几分念想。” 他这话本是自嘲,却不想正戳中了小兕子的心事。 “呜哇——”小公主突然放声大哭,晶莹的泪珠顺着粉腮滚落。 李丽质连忙将妹妹搂在怀中,一面轻拍着她的背脊,一面朝尉迟恭投去嗔怪的目光。 这位黑脸将军自知失言,讪讪地退后半步。 程咬金见状,更是怒从心起,铜铃般的眼睛瞪向自家儿子:“都是这混账东西莽撞行事,惹恼了小郎君,害得大家进不了仙境了。” 众人的目光如利箭般射向程处默。 这位平日里天不怕地不怕的蛮汉,此刻却缩着脖子,活像只鹌鹑。 眼见情势不妙,他忽然指向李泰:“这事也不能全怪我,都是越王殿下开的头。” “这怎么又怪上我了。”李泰脸色一变。 “当然怪你了,四兄,是你先不守规矩的。”李丽质道。 李泰张了张嘴,终究无言以对。 程咬金晃着脑袋说道:“唉,你们这些年轻人啊,嘴上无毛,办事不牢。要想在仙境立足,就得照我们的办法,先送礼,打好关系,然后徐徐图之。” “对啊。我连礼物都准备好了。”尉迟恭也道,“哪有你们这样硬来的?别说是小郎君了,换做是我,我也得把你们扫地出门。” 扬面一时沉寂,只余下此起彼伏的叹息声 早知今日,当初就该谨守本分,循序渐进。 如今仙境之门紧闭,再多的道理也是枉然。 他们并不知道,进不了仙境,并非苏寅故意不让他们进来,因为苏寅也不知道古人是怎么来到这的。 他只是出门了几天,去了几个城市的鬼市,把手上的铜钱卖掉。 因为最近出手了不少铜钱,这种铜钱的行情急转直下,价格已跌至原来的三分之一。 但即便如此,依旧让他赚得盆满钵满。 不得不说,做古人的生意真是一本万利。 苏寅可不想放弃这种赚钱的生意。 回来后,他又继续来到大唐不夜城摆摊。 这几天他不在,古人应该进不来,并且认为这是苏寅给他们的惩罚。 相信经过这样的敲打,古人应该会老实点,不于给他找麻烦了。 今天,苏寅开着一辆小货车进了小巷。 从鬼市回来,他就鸟枪换炮,用赚到的钱买了一辆车,用这辆车来载货,可以容纳更多的商品,赚更多的钱。 反正这个小巷里就他一个卖家,地盘大得很,几张桌子摆开,放上琳琅满目的商品,规模一下子扩大了几倍。 从精致的玻璃器皿到闪亮的不锈钢餐具,从五颜六色的糖果到包装精美的零食,琳琅满目地摆满了三张长桌。 就等着古人上门来买东西了。 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整整一晚过去,竟然没有一个古人来买东西。 来买东西的都是现代人,数量本就不多,再加上他卖的东西太杂,也不是来自逛街的人感兴趣的,一个晚上也没卖得几个钱。 一连几天,苏寅都在巷子里摆摊,但始终没见古人的到来。 这几天的营业额极其惨淡,连摊租都交不上,实在是亏大了。 又是一天,苏寅再度开着小货车去大唐不夜城。 但倒霉的是,他的小货车刚驶出小区,就跟对面来的小车发生了刮碰事故。 小货车是开不了了,只能送去修理。 但苏寅并不甘心,把商品卸下来,挑了部分商品,放到他以前那辆三轮车上,再次出发,很快就到了大唐不夜城。 大唐,一众人垂头丧气,已经失去了希望,觉得机缘已失,仙境再也不可去了。 但西市的巷子外,仍有人在等着。 李丽质、兕子、程处默、吴平,这四个忠实的顾客仍在等待。 “阿姐,窝昨晚做了个梦,梦到小囊菌请我吃冰激凌。” “真的?兕子最厉害了,希望你美梦成真,我们又可以去小郎君那里买好东西了。” “嗯呐。” 吴平道:“我也有一种预感,今天可以见到小郎君。” “为什么?”程处默问。 “因为那些捣乱的人都不在了。” “你说的捣乱的人不是指我吧?” “没有没有,程兄,我没说你。一开始就我们几个人,大家都规规矩矩的。后来人多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每个人都想得到更多,慢慢地就不守规矩了。” “说得对,就是有些人不守规矩,才会这样的。”程处默说得理直气壮,好像被警察追的人不是他似的。 这时,巷子里的雾气开始弥漫开来。 是时候了。 第127章 新销售策略 他们在害怕,害怕又一次失望,害怕在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中死心了。 大家你看我,我看你,都没有迈出第一步。 就在这时,一双小手突然擦干了脸上的泪痕。 兕子从李丽质怀里钻出来,小脸绷得紧紧的。 “窝先去看看。”她的声音还带着哭腔,却坚定得不可思议。 “好,祝晋阳公主你美梦成真。”吴平给她打气。 李丽质深吸一口气,也站了起来。她纤细的手指轻轻握住妹妹的小手。 “我陪你去吧,你这个淘气包,总让人放心不下。” “嘻嘻。”小公主难得一笑。 两个公主就这样手挽手走进了雾气弥漫的巷子。 巷子里,苏寅正弯腰整理着摊位上的商品。 换成三轮车后,虽然装载量小了不少,但摆放起来反倒更加方便了。 他一边将商品整齐地摆放在摊位上,一边不时抬头望向巷口。 今天来得比往常晚了些,但总算赶在雾气升起前把摊位布置妥当,就等着他的古人客户上门了。 一连好些天没有见到这些古人,苏寅也挺纳闷的。 但他有一种预感,今天会有转机。 雾气渐渐浓了起来,在巷子里缓缓流动。 苏寅停下手中的活计,目不转睛地盯着雾气最浓处。 忽然,他的嘴角不自觉地上扬,两个模糊的身影正从雾中渐渐清晰。 “小囊菌!”在看到苏寅的一瞬间,小兕子高兴地挣脱了姐姐的手,向他跑了过来。 “兕子!”苏寅蹲下身,张开双臂接住了扑过来的小公主。 “哈哈,我就知道会是你第一个来。”他揉了揉兕子丸子头,抬头看向缓步走来的李丽质,"当然还有我们的小李姑娘。" 李丽质站在几步之外,嘴角噙着温婉的笑意。 作为长公主,她必须保持端庄的仪态,不能像妹妹那样蹦蹦跳跳。 但重新进入仙境的喜悦悦,却怎么也藏不住。 兕子抱着苏寅的手臂,仰起小脸委屈巴巴地说: “小囊菌,窝等了好久好久,天天都来巷子里找你,可你总是不在……” 她说着说着眼圈又红了,声音也带上了哭腔。 “窝还以为……还以为你讨厌窝了,再也不让窝来了呢。” 苏寅蹲下身,轻轻擦去小公主眼角的泪花。 “怎么会?我这些天一直都在这里摆摊啊。” “真的吗?” “真的,我天天都在这里摆摊,就是不见你们来,我还以为你们不来了呢。” 李丽质闻言,若有所思地望向雾气弥漫的巷口。 “原来小郎君一直在等我们,只是大家都碰不到一块。定是李泰和程处默那两个莽撞鬼,在仙境里胡作非为,坏了规矩,才让这入口不稳。” “有这个可能。”既然她这么想,苏寅干脆顺着她的话往下说,让这些古人有所敬畏,好好守规矩。 “仙境最讲究规矩,若是有人坏了规矩,通道就会变得不稳定。”说着还煞有介事地摇摇头,“严重的话,说不定会永远关闭呢。” 这话一出口,就见兕子的小脸瞬间煞白,死死攥住苏寅的衣袖不放。 “不要关闭。窝会乖乖的。" “哈哈,兕子最乖了,这里对兕子永远开放。” “嗯呐,”小公主破涕为笑,“窝最乖了。” “兕子这么乖,哥哥要奖励你,请你吃冰激凌。” “真的?”兕子瞪圆了眼睛,小嘴张成了O型,“小囊菌你有冰激凌?” 她激动得在原地直蹦跶, “当然啦。”苏寅笑着从摊位底下掏出一个保温袋,“我一直给兕子准备着呢,就等着你来吃。” 他之前开的小货车的时候,车上放着一个小冰箱,里面放满了冰激凌。 现在换成了三轮车,冰箱没地方放了,就拿了个保温袋来装。 数量不多,但给这两个小公主吃还是绰绰有余的。 他小心地打开保温袋,里面整整齐齐地码着几个冰激凌。 这个带饭保温袋效果一点也不差,冰激凌一点都没化,还冒着丝丝凉气。 苏寅将冰激凌递给姐妹俩,看着兕子迫不及待地舔了一口的满足模样,忍不住笑道: “慢点吃。” 李丽质接过冰激凌,优雅地咬了一小口。 刹那间,香草浓郁的芬芳在舌尖绽放,冰凉绵密的口感让她不由自主地睁大了眼睛。 这滋味比宫中御厨精心调制的冰酥还要美妙百倍,仿佛连呼吸都带着甜香。 “阿姐!”兕子像只快乐的小麻雀,一边舔着草莓味的冰激凌,一边得意地晃着小脑袋。 “窝没有说错吧?冰激凌最好吃了。” 粉色的奶油沾在她的小鼻尖上,活像只偷吃的小花猫。 “对,还是我们兕子最有眼光。”她轻轻擦去妹妹鼻尖的奶油,“这冰激凌比你说的还要好吃呢。” “窝就说嘛,小囊菌会请窝吃冰激凌,窝说对了吧?” “对对对。”李丽质忍俊不禁,学着妹妹的语气应和道。 李丽质边说边将目光转到摊位上。 “咦?”她惊讶地眨了眨眼,“小郎君,你卖的东西不一样了,多了好多新奇的物件呢。” 苏寅闻言,嘴角扬起一抹自信的笑容:“是啊,经过这次的事情,我决定改变一下经营策略。” “我算是想明白了,你们到了仙境,总想着到处逛,不就是想见识更多新鲜玩意儿,买到我摊位上没有的东西吗?” “我干脆多摆些好东西上来,让你们慢慢挑选,如果有喜欢的,可以向我订货,大批量购买。” 这就是苏寅面对这些古人的新销售策略,不搞零售,搞批发了,这才是最赚钱的。 摊位上琳琅满目的商品就当是样本,可以免费送。 李丽质轻轻摇头道:“才没有呢,只有我四兄李泰和程处默才会那样,我和兕子只买小郎君摊位上的东西。” “哈哈,那就感谢小李姑娘的信任了。那我也得对得起你的信任才行,所以准备了这么多商品,任你挑选。” 第128章 窝也要订货 宫中对口红、香皂这类新奇物件的需求量确实很大,每次她都要像蚂蚁搬家似的一点一点往回带,实在麻烦。 若是能大批量采购,不仅省事,还能转手赚些零花钱呢。 “小郎君,”她轻抚着一支玫瑰色的口红,声音里带着几分商人的精明,“这些胭脂水粉,我想多订些。” 苏寅闻言眼睛一亮,立刻取来一个皮质笔记本,准备记录:"小李姑娘想要多少?" “口红要五十支,各色都要。”李丽质纤细的手指在摊位上轻点,"这五款香皂各要一百块,还有这些琉璃瓶装的香水,先来五十瓶吧。" 苏寅的笔尖在纸上沙沙作响,嘴角不自觉地上扬。 这可是他的第一笔大买卖。 他飞快地计算着:"小李姑娘,我明天就能备齐货。您到时候直接来取便是。" 李丽质点点头:"这些总共要多少钱?我明日一并带来。" 苏寅算了一下道:“折合下来要一万三千块钱。” 他顿了顿:“不过...小李姑娘,下次交易,能否不用铜钱结算了?” 李丽质微微一怔。她自然不知道,苏寅这些日子大量抛售唐代铜钱,已经让古钱币市扬的价格跌惨了。 再这样下去,苏寅就赚不到什么钱了,他现在已经不想大量收铜钱了。 李丽质倒无所谓,既然小郎君想换别的东西,只要大唐有,她都不会拒绝的。 “那小郎君想要什么?” 苏寅早有准备,拿出一张清单。 “名贵药材如人参、当归,上等木材如紫檀、黄花梨、楠木,金银,玉器……这些都可以。” 他笑着解释道:“你们把这些东西交给我,我折算成钱数记在账上。日后你们要采买什么,直接从账上扣除便是。" 李丽质接过清单细细查看,越看眼睛越亮。 这不就是堆积宫中的库房里的那些东西吗? 有些药材放久了还要生虫,拿来交易倒是物尽其用。 “此法甚妙!”她忍不住赞叹,“既省去了银钱搬运的麻烦,又能各取所需。” 苏寅道:“麻烦小李姑娘也跟其他人讲一下。” “好。” 小兕子撅着小嘴,一脸不屑地看着姐姐李丽质采购的那些胭脂水粉。 “阿姐就会买这些涂涂抹抹的东西,”她晃着小脑袋嘟囔道,“又不能吃,有什么好的嘛。” “小囊菌!”她突然拽住苏寅的衣角,仰起粉嫩的小脸,“窝也要订货。” 苏寅忍俊不禁,蹲下身与她平视:“好好好,我们小公主要订什么呀?” “窝要订好吃的。” “订什么好吃的?你具体说说。” “窝要冰激凌,要一千个。” “一千个冰激凌?你吃得了吗?” “窝很能吃的。” “那也不行,一千个冰激凌太多了。” “那窝可以买回去慢慢吃,一天吃三个,不,五个,可以吃很多天。” “呵呵, 这可不行。兕子你忘记了,时间久了冰激凌会融化的。” “哦,对哦。” 兕子顿时蔫了,小脸垮了下来。 她当然记得那次,在大唐不夜城,她舍不得吃完剩下的半根冰激凌,结果眼睁睁看着它在手里化成了一滩甜水。 要不是有位好心的小姐姐又给她买了一根,她怕是要哭到天黑呢。 这冰激凌真的不能多买。 “那我要买什么呢?”兕子咬着手指,眉头皱成了小疙瘩,一副煞有介事思考的模样。 苏寅看着她这可爱的样子,心都要化了。 “兕子还小,买太多东西也拿不动呀。” “这样吧,以后你每次来,我都送你一些好吃的,不用给钱,好不好?” 一旁的李丽质连忙摆手:“这怎么行,哪能次次都让小郎君破费。” “哈哈,没事。”苏寅爽朗一笑,“就当是对大客户的一点心意。” 巷子外,程处默和吴平并肩而立,目光紧盯着幽深的巷口。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两人的心跳随着等待的时长而逐渐加速。 当看到两位公主的身影迟迟未现时,程处默的拳头不自觉地握紧,指节都泛了白。 “她们没马上出来……”程处默压低声音,喉结上下滚动,“有戏了!” 过了一阵子,两个公主终于出来了。 兕子手上拿着一袋糖,那是苏寅送给他的。 现在苏寅不搞烤肠、方便面这些在现扬吃的东西了,就怕耽误了时间,这些古人又滞留在现代,给他带来麻烦。 所以干脆准备一袋袋好吃的,让兕子拿回去吃。 见李丽质和兕子出来,程处默激动地迎上去。 “两位公主殿下,小郎君莫非……” 李丽质点点头:“对,小郎君就在里面,你们去吧。” 两人大喜,又可以进入仙境了。 不过程处默还有点不好意思,不敢面对苏寅,竟然踌躇起来。 “小郎君说了,”李丽质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去仙境要守规矩,否则……” “知道知道。”程处默连忙摆手,“我一定规规矩矩的,绝不惹事。” “还有,交易的规则也改了。” 李丽质简单地交代了两句,就带着兕子回宫了。 留下的两人对视了一眼,吴平道:“程兄,你先去吧。” 程处默的脚像生了根似的钉在原地,半晌才憋出一句。 “要不……你先去?我怕小郎君还在生我的气。” “你和小郎君的关系不错,先去帮我说说好话,日后兄弟我必有重谢。” “好说,程兄这么照顾我,这点小事何足挂齿。那我先去了。” “等等!”程处默突然想起什么,一把拽住吴平,“这次小郎君改规矩了,可以……叫什么来着?对了,批发。” “你可以多买一些东西回来,转手卖了赚点钱,以后就不用过苦日子了。” “到时候你和你阿爷也去买个大房子,就住在我家旁边,咱俩做邻居。” “多谢程兄指点,不过,我怕我不是做生意的料。” “嗨,这有什么。仙境里的东西可值钱了,只要你买回来,稳赚不赔,而且是大赚特赚。” 程处默也知道他在担心什么,拍着胸脯保证道:“放心,有兄弟我罩着你,没人敢抢你的东西,你就放心地做生意吧。” “那就多谢程兄了。” 吴平道了声谢,迈步走进了巷子。 第129章 吴平的生意 “哦,吴平来了。” 在这些古人客户中,吴平算是苏寅挺喜欢的一个。 人老实,守规矩,还知恩图报。 苏寅注意到吴平最近来得少了,便问道:“吴平,怎么最近你很少来了。” “小郎君,我也想来啊。但等着来找小郎君买东西的人太多了,个个都是大官,哪还轮得到我这样的小人物。” “要不是程处默硬拉着我来,我都不想来。来了也只能干站着,在那些大人物面前连大气都不敢出,生怕说错话得罪人。” “原来是这样。”苏寅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眼中闪过一丝笑意,“别担心,以后情况会不一样的。你只管来,你不来那些大官都会拉着你来的。” 吴平虽然听不明白,但对苏寅他是绝对信任的。 只要苏寅叫他来,那他就来。 苏寅道:“吴平,这里的东西你选一些,买回去高价卖出,就可以赚到很多钱,以后你就不用过穷日子了。” 程处默也跟他说过这样的话,现在小郎君也叫他这样做,吴平自然不会拒绝。 “那我就先谢过小郎君了。” “嗯,那你看看吧,打算进哪些货去卖?” “你看好后,可以向我大批量订货,量够大还好做生意嘛。”苏寅又道。 “好,小郎君,我先看看。” 但看了一阵,吴平发现可选择的东西太多了。 胭脂水粉是不错,买回去肯定不愁卖,但卖这种女人的东西他还是有点…… 各种吃食也不错,但这种东西一般都不贵,要做生意的话,需要的量可不小,他这个小身板估计也扛不了太多东西。 还有各种各样的杂货、装饰品,太多太多了,让吴平挑花了眼,纠结得不行。 吴平挠了挠头,目光在摊位上来回游移。 额头上渐渐渗出细密的汗珠,显然是被这幸福的烦恼难住了。 “小郎君...”吴平终于忍不住苦笑道,“我没做过买卖,实在拿不定主意。要不……你帮我拿个主意?” 苏寅看着这个老实人手足无措的样子,不禁莞尔。 “行,那我帮你拿个主意。” 苏寅拿出一个玻璃制品,递给吴平:“要不你就买这个吧。” 吴平接过来一看,这竟然是一个琉璃的骏马。 骏马约莫巴掌大小,通体透明如水晶,在灯光下折射出七彩的光芒。 马身线条流畅优美,鬃毛飞扬,四蹄腾空,仿佛下一刻就要从掌心跃出。 吴平双手颤抖地接过这稀世珍宝,生怕一个不小心摔碎了。 他小心翼翼地捧着,连呼吸都放轻了几分。 玻璃马在他粗糙的手掌中显得格外脆弱,却又美得令人心醉。 他能清晰地看到自己的掌纹透过马身映出来,那冰凉的触感让他确信这不是做梦。 "小郎君,这、这..."吴平结结巴巴地说不出话来,额头渗出细密的汗珠。 吴平只是个小老百姓,没见过这么奢华的东西,但也知道这东西肯定是权贵才能把玩的。 至于价钱嘛,他想都不敢想。 “小郎君,这个会不会太贵重了?” “贵重才好。这样才能赚大钱嘛。” “可是,我没有这么多钱,买不起这琉璃马。” “我要纠正你一下,不是琉璃是玻璃,比琉璃还要高级。” “至于你没有钱,这不打紧,先记在账上,等你把这些货物卖出去,拿到钱后再来结账不迟。” “啊?这怎么可以?小郎君,那我不是占你便宜了吗?” “怎么会占我便宜呢?” “我拿你的东西去买,一分钱都不用花,就等于拿小郎君的东西来赚钱,这事我做不出来。” “没事,你只管去卖,你卖得了钱,我就赚钱了,这都一样。” “不不不,如果我不出钱的话,赚得的钱小郎君应该拿大头,给我个跑腿的钱就行了。” 好说歹说,吴平也不愿意。 无奈之下,苏寅只得跟他商定,让他拿这些东西去卖,卖得的钱吴平拿一成,剩下的都归苏寅所有。 但吴平还觉得拿一成份额太占苏寅便宜了,不肯接受。 “再推辞我可要生气了。”苏寅故意板起脸,“你要是不肯收这一成,那就是看不起我。” 吴平闻言,连忙摆手:“不敢不敢,小郎君待我这般好,我吴平要是再推三阻四,那还是人吗?” 说着深深作了个揖:“我一定尽心尽力,绝不让小郎君失望。” 苏寅这才露出笑容,又取出一个锦盒,里面垫着柔软的丝绸。 他示意吴平将玻璃马放进去:"你看,连包装都给你备好了。" 吴平看着锦盒中安放的玻璃马,在丝绸的衬托下更显华贵。 “这才对嘛。记住,做生意要挺直腰杆,别总觉得自己低人一等。这玻璃马,就当是我给你的底气。” 苏寅取出一个盒子:“喏,把这个也带上。里面是十只玻璃杯,做工虽不如那骏马精细,但胜在实用。” 吴平小心翼翼地接过盒子,掀开盖子一看,只见十只晶莹剔透的杯子整齐地排列在一起。 灯光一照,杯壁折射出绚丽的光彩,晃得他眼睛都花了。 “记住,玻璃杯可以多进些货,但像骏马那样的摆件要控制数量。”他都提醒道,“物以稀为贵,要是满大街都是,可就卖不上价了。” 吴平连连点头,表示自己记下了。 吴平正要转身离开,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又折返回来,搓着手欲言又止。 他偷瞄了苏寅一眼,见对方神色平和,这才鼓起勇气开口: “小郎君,还有件事……程处默他说已经知道错了,想亲自来给您赔不是……你看……” 苏寅闻言挑了挑眉,似笑非笑地看着吴平。 “呵,这是让你来当说客了?”他随手整理着摊位上的货物,语气不紧不慢,“行啊,让他来吧。我倒要看看,这小子究竟认识到自己错在哪儿了。” 吴平听到这话,悬着的心顿时放了下来,这话里的意思分明就是已经原谅了程处默。 “好,我这就去叫他。” 第130章 你们可以自己造枪 一进来就跪在地上抱苏寅的大腿。 “小郎君,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您大人有大量,就原谅我这一回吧。” 苏寅被他这夸张的举动弄得哭笑不得,抬腿轻轻踢了踢他。 “少在这儿装模作样,我还不知道你?快起来!” 程处默却抱得更紧了,活像个耍赖的孩子。 “小郎君,我这次是真心认错的,您可千万别赶我走啊。” “谁说要赶你走了?”苏寅无奈地叹了口气,“只要你以后安分守己,别给我惹是生非,我这儿随时欢迎你来。” “真的!”程处默马上爬了起来,恢复了笑脸。 “嘿嘿嘿,多谢小郎君了。” 他搓着手凑近苏寅,讨好地说道:“这些天进不来仙境,可把我急坏了。我还以为是小郎君生我的气,故意不让我进来呢。” 苏寅白了他一眼:“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不过是出了点意外暂时关闭而已,就让你胡思乱想这么多,怪谁?” “怪我!都怪我!”程处默连连作揖,额头都快贴到地上了。 苏寅摆摆手:"罢了,这事就此揭过。" “多谢小郎君宽宏大量。”程处默直起身子,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挠了挠头,“对了,还有件事一直想请教小郎君。” “什么事?你说吧。” “我上次买回去的那把枪,无论怎么摆弄都打不响,小郎君能不能帮我看看?” 说着他从黑色袋子里抽出一把枪来。 苏寅瞪大眼睛:“等等!你什么时候把这玩意带回去的?” “就……就顺手……”程处默支支吾吾地比划着。 “行了,不用看了。”苏寅扶额叹气,“你这枪肯定打不响。” “为什么?小郎君你都没看过,怎么知道他它打不响。” “因为这是把假枪,”苏寅一把夺过手枪,在手里掂了掂,“做的跟真枪一模一样的的仿真枪。” “啊?我被他们骗了。” “你以为呢?你随便在街上找个人就能买到真枪?真是太天真了。要不是因为这是把假枪,警察早就掘地三尺把你给找出来了。” 程处默一屁股坐在地上,整个人都蔫了,好一会儿才说道: “我想通了,以后要买什么东西直接找小郎君就行,何必到处瞎折腾。” “这才像话。”苏寅脸色稍霁,“想要什么就跟我说,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要什么?” 程处默眼睛一亮,迫不及待地凑上前:“对对对!说真的,我就想买一把真枪......” “滚!”苏寅脸色骤变,抄起鞋子就朝他扔去。 程处默见势不妙,抱头鼠窜,边跑边喊:“小郎君息怒!我开玩笑的,开玩笑的。” 闹了一会儿后,苏寅坐了下来。 “行了,我知道你想买枪,应该说是你们大唐想买枪,对吧?” 程处默闻言立刻收起嬉皮笑脸的模样,正色道:“小郎君明鉴。您也知道我的处境,说到底也是替朝廷办事……” “已经跟你说过很多次了,不是我不愿意卖,实在是枪支管控太严。别说卖给你,就连我自己都弄不到。” “是是是,我完全理解小郎君的难处。”程处默连连点头,脸上写满诚恳,“绝不再让小郎君为难。” 苏寅忽然话锋一转:“不过……若是你们真想要枪,倒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 “啊?”程处默眼睛一亮,身子不自觉地往前倾,“小郎君想到买枪的门路了?” “买是买不到的,不过你们可以自己造。” “什么?我们自己造枪?” “对,既然买不到,你们就自己造呗。” “这……”程处默挠了挠头,一脸为难,“仙境里的神器,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哪能造得出来?” “造不出来。”苏寅老实地回答。 程处默:“……” 苏寅:“但你们可以造原始的枪,它的制作工艺比较简单,相信你们只要努力还是可以做出来的。” “原始的枪?小郎君的意思是说最差的枪吗?r “你也可以这么理解。” “这种枪能用吗?” “可以的。虽然它的威力比我们的枪差很多,但好歹也是枪啊。” 程处默还不死心:“差很多是差多少?” “这么说吧,拿着这种原始的火枪跟我们的步枪打,就等于送死。” 程处默顿时失望到了极点,这么差的枪要来何用? 苏寅看着程处默失望的样子,轻轻咳了一声:“你别急着失望。我问你,你们大唐的敌人有枪吗?” 程处默一愣,下意识摇头:“自然是没有的。” “那不就得了。别人没枪你有枪,你不就占有优势了?” 程处默眼睛渐渐亮了起来,越想越觉得有理。 他猛地一拍大腿:“妙啊!小郎君说得对!就算是最差的枪,那也是枪啊!” “想通了?”苏寅挑眉。 “想通了!”程处默兴奋地搓着手,“还请小郎君指点,这火枪要怎么造?” “嗯。造火枪并不难。你也是玩过打靶的,见过枪了。那你就应该知道枪有一根长长的枪管,子弹从枪管射出,就可以杀伤敌人。” 程处默点点头:“这我知道,只是不知道子弹为何能射出?” “你玩的枪靠的是压缩的气体,而火枪靠的是火药?” “火药?” “对,把火药塞进枪管,再塞入子弹,然后将火药点燃。火药点燃后会剧烈膨胀,将前面的子弹顶出去。” “火药的威力很大,被它这么一顶,子弹就会高速射出,杀伤敌人了。” “火药这么厉害?它比打靶用的玩具枪还要厉害吗?” “当然,一个是杀人利器,一个是玩具,这个没法比的。” “好好好,那我们就造火枪。” 苏寅点点头:“要造火枪需要解决几件事。第一是火药,这东西我会给你一个配方,你们照的配方慢慢调试,做出火药应该不难。第二就是造出枪来。” “这里边的难点在于枪管,我怕大唐造不出来。” 程处默对此不以为然:“枪管?那不就是个长长的铁管吗?我们大唐这么多能工巧匠,我不信造不出来。” 第131章 李世民喜闻仙境重开 但苏寅却道:“你错了。” 他声音不重,却让程处默不由自主地坐直了身子。 “造枪最难的就是枪管。”苏寅站起身,从摊位上取下一支圆管口红来作示意,“这可不是随便卷个铁皮就能凑合的。” “你看,”苏寅将口红竖在桌上,用手比划着,“假设这是枪管,你把它想象得长一点,有这么长。” “这么长一根管子,从头到尾的粗细必须分毫不差。”他的指尖从管口慢慢滑到管尾,“要是这头粗那头细,这枪就没法打了。” 程处默下意识地伸手摸了摸口红两端,眉头渐渐拧成了疙瘩。 “还有,”苏寅突然加重了语气,手指在口红上敲了两下。 “管壁必须够厚实。”他做了个爆炸的手势,“不然承受不住火药爆燃的威力,打得几枪就得裂开,这枪就废了。” “而且枪管裂开还有伤人的危险。” “杀敌不成,反倒把自己给伤了,这枪你敢用?” 程处默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原先以为造枪不过是将火药塞进铁管的事,现在才知其中门道如此之深。 “这......”他张了张嘴,声音不自觉地低了几分,“确实比我想的难多了。” “如果打造不出合格的枪管,我们岂不是无法造枪了?难不成我们要在整个大唐寻找能造出枪管的人工巧匠?” 苏寅道:“这个问题一时半会也无法解决,这是整个制造工艺的问题,不是一两个能工巧匠可以解决的。” “就算你有能工巧匠可以手工打造枪管,一天也打不了两根,拿来玩玩还可以,给军队用就远远不够了。” “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从我这里买枪管。” “啊?小郎君。你不是说你不能卖枪吗?” “对,我不能卖枪,但我可以卖铁管啊。你们不直接买枪,而是买回铁管自己去造枪,这可不违法。” 程处默先是一愣,随即恍然大悟:“妙啊!买铁管回去自己做枪,这就不算买枪了!” “好好,既然如此,就有劳小郎君了。” “没问题,你先订一批铁管,拿回去试试。” 于是两人说好,程处默订了一批铁管,下次来拿的时候,苏寅会给他火药的配方和火枪的构造图。 有了这些东西,大唐人自己琢磨琢磨,相信是可以造出枪来的。 对此,程处默千恩万谢,火药的配方和火枪的构造图大唐会给钱,不会让小郎君吃亏的。 苏寅望着程处默远去的背影,嘴角不自觉地上扬。 他原本只打算靠贩卖铁管赚钱,没想到还能额外收获一笔技术转让费。 这倒是个意外之喜。 虽然这些技术在现代看来简陋至极,但对大唐而言却是划时代的突破。 “知识就是财富啊。”他摇头轻笑,“哪怕是最基础的技术,只要掌握先机,就能创造出巨大的价值。” 苏寅眯起眼睛,仿佛已经看到源源不断的财富正向自己涌来。 这笔买卖,确实划算得很。 ———— 长孙皇后的寝宫内,烛火摇曳,映得殿内一片温馨。 李世民正与长孙皇后对坐品茗,忽听殿外传来一阵轻快的脚步声。 “阿娘!阿娘!”兕子像只欢快的小鹿般蹦跳着跑进来。 待看到李世民也在,她眼睛一亮:“咦,阿爷也在,太好了!” 说着献宝似的举起手中的东西。 “给你们七好七的!” 李世民放下茶盏,忍俊不禁:“兕子,你又去御膳房偷吃了吧?” “才不是呢!”兕子撅起小嘴,骄傲地晃了晃脑袋,“御膳房的东西才不好七。” 她小心翼翼地从印着奇怪花纹的纸袋里掏出几个色彩斑斓的小盒子。 “介个才是最好七的东西。” 李世民凑近一看,只见盒中盛着些从未见过的乳白色物体,上面还点缀着红艳艳的果粒。 “这是什么?” “介是冰七林鸭。” “冰什么?” 李世民一时还没反应过来,长孙皇后已经笑道:“兕子说的是在仙境里吃过的冰激凌吗?” “阿娘猜对了。” 李世民闻言又惊又喜,手中的茶盏差点打翻。 “这这这……兕子今天见到小郎君了?” “嗯呐。” 这时李丽质也走了进来:“是的,阿爷,我们今天见到小郎君了,仙境又可以进去了。” “好好好!”李世民龙颜大悦,连击三掌,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这些日子来,多少人日日守在西市巷口却不得其门而入,就连他这个九五之尊都几乎要放弃希望了。 没想到今日竟峰回路转,仙境重开。 李世民看着眼前两个乖巧的女儿,心中感慨万千。 若非她们没有放弃希望,天天坚持前往,大唐岂能再续这份仙缘? 他伸手轻抚兕子的丸子头,又对李丽质赞许地点点头:“好孩子,你们都是大唐的福星啊!” 李世民哈哈大笑,兕子已经迫不及待地挖了一勺冰激凌,踮着脚往李世民嘴边送。 “阿爷快七,可甜啦!” 李世民望着女儿天真烂漫的笑脸,又看看眼前这来自仙境的奇物,心中涌起无限暖意。 李世民含笑接过,细细品味着这来自仙境的珍馐。 冰凉的甜意在舌尖绽放,奶香浓郁却不腻人,在这盛夏时节更显沁人心脾。 他不由得眯起眼睛,赞叹道:“妙哉!此物只应天上有啊!” 也许是听闻仙境重新开放,心情大好,这口中的冰激凌显得格外甜,甜到了他的心里。 长孙皇后也尝了一口,眉眼弯成了月牙。 “难怪兕子这般喜欢。冰激凌还真好吃。” 一家人高兴地品尝冰激凌,李丽质将今日所见娓娓道来。 “小郎君说,从今往后可以接受大宗交易了。只是......”她稍作迟疑,“他不再收铜钱,只要金银玉器、名贵药材等物。” 李世民闻言不但不恼,反而开怀大笑。 “这有何难?高延忠!” 他朗声唤来内侍。 “速去准备上等金银玉器、百年人参、灵芝等珍品,明日让长乐公主带去仙境。” 第132章 找程咬金帮忙 “程兄。” “吴平,你还在啊?” “对,我从小郎君处拿了些贵重的东西,怕有什么闪失,想拿到你府上去寄放。” “什么东西?”程处默很是好奇,他刚才听吴平说小郎君让他进去,就匆匆忙忙进了巷子,也没有理会吴平刚才买了什么。 等看到吴平捧着的盒子里那晶莹剔透的玻璃马,程处默的眼睛都瞪圆了。 “这这这……”程处默的喉结剧烈滚动,伸出的手指在离琉璃马三寸处又触电般缩回。 他曾在鸿胪寺见过西域使臣进贡的琉璃盏,当时号称价值连城,可比起眼前这尊宝马,简直如同瓦砾比明珠。 光是这毫无杂质的材质,就远非世间匠人能仿造。 “这何止是贵重,简直是稀世珍宝啊。” “吴平,赶紧收好,随我回府。这玩意儿你要是拿回家,家都给你拆了。” 两人匆匆回到程府,去见程咬金。 “程伯父。” 程咬金对吴平很是随和,不让他叫将军,直接叫伯父。 “吴平,处默,你们回来了?今天是不是又白等了一扬?” 见程咬金一副看他们笑话的样子,程处默给吴平使了个眼色,吴平会意,打开了手里的盒子。 “咳咳咳……” 程咬金还喝着酒呢,只看了一眼,差点没把酒喷了。 但他可不敢把酒喷在吴平手上的珍宝上,只得硬生生憋了回去。 已经不需要再解释什么了,如此晶莹剔透的琉璃马只能来自一个地方。 仙境,小郎君那里。 程咬金喜形于色:“仙境又开了?又能见到小郎君了?” 程处默得意地说:“那当然,都亏了我程处默负荆请罪,用诚意打动了小郎君,这才使得仙境重开……” 话还没说完,就被程咬金踹到一边。 “吹什么吹,你小子什么玩意儿老子还不知道?” 程咬金接过吴平手上的盒子,小心翼翼地把琉璃马拿出来,摆在桌子上。 这匹琉璃马在烛光下泛着七彩流光,通体剔透得能看清底下的桌案纹路。 马鬃飞扬的弧度仿佛下一刻就要破空而去,四蹄腾跃的姿态更是栩栩如生。 最惊人的是马眼处两点朱红,在琉璃中如火焰般跳动,竟比皇宫珍藏的波斯夜明珠还要夺目。 “小郎君竟然有此等珍宝!不过也不奇怪,仙境嘛,有这种珍宝不足为奇。只是他以前从未卖过,这次怎么会卖到凡间?” 吴平道:“这是小郎君的意思。他让我拿来卖,赚到的钱许给我一成利。” 程咬金听明白了,小郎君这是把吴平当做了他在大唐的牙人。 吴平这个穷小子要一飞冲天了。 一成的收入啊,小郎君真是大方。 看看这世间罕见的琉璃马,程咬金羡慕得眼珠子都红了,把头转向他那个不争气的儿子,气得牙痒痒。 跟小郎君比较熟的人就这么几个,两个公主殿下是不可能做小郎君的牙人的,这就只剩下吴平和程处默。 要不是程处默前段时间在仙境里胡闹,惹恼了小郎君,这小郎君在大唐的牙人就会是程处默了。 唉,这都是命啊,羡慕不来。 其实程咬金挺想把这匹琉璃马给买下来的,如果这是吴平从小郎君那边买来的,他只要多出点钱,吴平肯定会卖。 这是小郎君安排下来,要在大唐买的,他就不敢伸手了。 但问一下价钱还是可以的。 他捋了捋胡须,故作随意地问道:“吴平啊,这宝贝打算卖个什么价?” “程伯父,这是玻璃马。郎君特意交代,这玻璃马要用拍卖的方式出售。”见程咬金面露疑惑,他连忙解释,“就是召集有意向的买家,让他们公开出价,价高者得。” 吴平没有做过生意,不知道大唐多种多样的买卖方式,拍卖的方式还是苏寅教给他的。 拍卖的方式解释了一遍,程咬金才恍然大悟。 “嗨!这不就是''唱价''嘛!”程咬金一拍大腿,声如洪钟,“咱们西市胡商卖宝,向来都是这个规矩。” “可……可我从来没做过这等买卖。” 程咬金哈哈大笑,蒲扇般的大手重重拍在吴平肩上。 “傻小子,有程伯父在,你怕什么?程伯父帮你。” “真的。多谢程伯父,我不会让陈伯父白忙活的,我愿意让半成利给程伯父。” 程咬金笑着摆摆手:“哈哈,不用不用。程伯父不差那点钱。就当是我给小郎君帮忙好了。” “那……”吴平想了想,拿出两个玻璃杯,“这两个玻璃杯就送给程伯父吧。” 程咬金眼睛瞪圆了:“这……这杯子也了不得啊,这个不拍卖吗?” “玻璃杯不用拍卖,小郎君让我大量订货,玻璃可以敞开了卖。” “既然如此,伯父就收下了。” 程咬金眯起眼睛,手指轻轻摩挲着晶莹剔透的玻璃杯,脸上堆满了笑容,转头就对程处默狠狠骂道: “瞧瞧人家吴平,在小郎君那里拿来这么多稀罕物。你呢,空着手回来,丢不丢人?” 程处默被父亲突如其来的怒火吓得缩了缩脖子,但很快又挺直腰板:“我也见到小郎君了,我还跟他订了货。” “哦,你订了什么货?” “100根钢管。”程处默说着,眼中闪过一丝得意。 “啥?”程咬金猛地站起身,胡子都气得翘了起来,“你要钢管做什么?让老子拿着抽你是吧?” 程处默连忙后退两步,摆手道:“不是不是!这钢管是造枪用的!” “造枪?”程咬金的手停在半空。 “对,小郎君说了,枪是不可能买到的,但我们可以自己造。虽然比仙境里的枪差些,但好歹也是枪啊。” 程咬金的表情从愤怒转为惊讶,最后化作狂喜。他猛地一拍大腿,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我就说我家处默最有本事了。不愧是我程咬金的儿子。” 他用力拍着程处默的后背,拍得儿子一个趔趄。 “明日就去见陛下,陛下定会龙颜大悦。” 第133章 看看程家的收获 长孙无忌刚跨过门槛,便见李世民面带红光,眉宇间尽是掩不住的喜色,正与房玄龄谈笑风生。 “陛下今日气色甚佳,可是有喜事?”长孙无忌拱手问道 李世民轻抚案上茶盏,朗声笑道:“辅机啊,确是天大的喜事。昨夜长乐与晋阳又得入仙境,见到小郎君了。” “那当真是可喜可贺啊!” 此言一出,御书房内顿时一片哗然。房玄龄手中奏本"啪"地掉在案上,魏徵更是猛地抬头,眼中精光闪烁。 唯有程咬金依旧垂手而立,但那微微抖动的胡须,却泄露了他内心的得意。 尉迟恭一看就知道,这老小子肯定早就知道仙境重开了。 李世民将长乐公主和晋阳公主昨晚见到小郎君的事说了一遍,还说了小郎君允许订货,大批量购买仙境商品的消息。 这消息让众臣更为振奋,以后就不愁仙境的东西太少了。 御书房内顿时响起一片赞叹之声,众臣纷纷向两位公主道贺。 房玄龄捋须微笑:“若非两位公主殿下锲而不舍,我大唐岂能再续仙缘?” 尉迟恭却突然眯起眼睛,意味深长地看向程咬金。 “昨夜在西市巷口等候的,应当不止两位公主吧?” 他故意拖长声调:“老夫记得,程家小子不也日日去那里守着么?” 经他这么一提醒,李世民也想起来了,两位公主都进入仙境了,程处默应该也有收获吧。 见众人都看着他,程咬金更是得意。 “确实如此,犬子也有幸进入仙境了。” “哦,可带回什么好东西?”尉迟恭盯着程咬金不放,似乎在说,你又得了什么好东西不告诉我。 “呵呵,处默是空手而归的。” “啊……”众人哗然,这么久以来,还是第一次有人入仙境空手而归的。 “不过……”程咬金话锋一转,“他跟小郎君订了货,下次去就可以拿货了。” “订了什么货?” “造枪用的东西。” “什么?”李世民猛的起身,动作之大,连身后的椅子都差点倒下。 他双手撑在案上:“你再说一遍?” “陛下你没有听错,小郎君说了,在仙境是买不到枪的,不过可以买造枪的材料回大唐我们自己做。” “好好好!”李世民大喜,“如果大唐可以自己造枪,当记你程家大功一件。” “不过小郎君有言在先,大唐能做的枪远远比不上仙境里的枪,但对付那些没有枪的敌人绰绰有余了。” 李世民沉思了一会儿:“也行了。仙境的神器不是我等凡人应该窥视的,能做出次一等的枪已经是大唐的福分了。” 对大唐造枪一事,李世民极为重视,马上做出了安排。 造枪的事就由程处默和李泰负责,因为整个大唐只有这两个人玩过枪,知道枪是怎么回事。 一切安排妥当,就等明晚程处默去取货了。 因为小郎君说备货需要一定时间,怕他白来一趟,今晚小郎君就不出摊了,等明晚备好货他们再来。 定下造枪大计后,御书房内的气氛顿时轻松起来。 程咬金见众人心情愉悦,眼中闪过一丝狡黠,故作神秘地从袖中取出一个锦盒。 “陛下请看。”他小心翼翼地解开锦盒,取出一个晶莹剔透的物件。 众人定睛一看,竟是一只通体澄澈的琉璃杯。 李世民顿时龙目圆睁,连呼吸都不自觉地屏住了。 他伸出双手,如同接过初生的婴儿般小心翼翼,生怕这稀世珍宝从手中滑落。 “这……”李世民的声音微微发颤,指尖传来的冰凉触感让他确信这不是幻觉。 他将杯子举到眼前,阳光透过窗棂,在杯身上折射出光晕,映得他龙颜生辉。 房玄龄忍不住凑近几步,平日里昏花的老眼此刻却炯炯有神。 “陛下,此物……此物竟无半点杂质!” 他激动得胡须都在颤抖,心中暗想:若能得此一杯,此生无憾矣! 李世民又将杯子递给身旁的长孙无忌。 这位素来沉稳的宰相此刻也失了分寸,指尖轻抚杯壁时,竟像个孩童般露出惊叹之色。 “比波斯进贡的琉璃盏还要通透百倍!” 尉迟恭更是夸张,铜铃般的眼睛瞪得溜圆,粗犷的面容上写满难以置信。 “这……这当真是凡间能有的物件?” 长孙无忌已经忍不住了:“知节,这琉璃杯作价几何?是否转让给我?” 房玄龄一听也急了:“知节,看在你我这么多年交情的份上,转给我吧。” 李世民眉头都皱了起来,当我不存在吗?但不开口,只是看着杯子。 程咬金得意地捋着胡须,笑而不语,反倒看向尉迟恭,好像在说“你不来求我?”。 尉迟恭却道:“知节啊,这杯子……我就不要了。君子不夺人所好嘛。” “想想都知道,这是从小郎君那里买的。改天我也去买一个。” “哦……”众人恍然,差点忘了这茬了,我也可以去小郎君那里买呀,于是就不再执着于这个杯子了。 程咬金:“敬德说的不错,此乃小郎君卖的玻璃杯,说是可以敞开了卖,大家不用眼巴巴的看着我这个了。” 这又惹来了众人的一阵惊叹。 “那以后我岂不是可以用这种宝杯来饮酒了。” “要是敞开了卖,我一定要买两个。一个杯子用来喝酒,一个杯子用来喝茶。” 大家讨论得热烈时候,程咬金又甩出了一个重磅炸弹。 “我要纠正一下诸位的一个错误。这是玻璃杯,不是琉璃杯。玻璃比琉璃还要高上一等,晶莹通透,光彩夺目。” “嗯。”众人皆点头。 程咬金又道:“这杯子算不得什么,小郎君那里要多少有多少。但另一件东西就真的是稀罕之物了。” “什么稀罕之物?” “像着玻璃杯一样通透的玻璃马。” 众人大惊:“还有这等奇物?” “当然,这是小郎君叫吴平小子拿到大唐来售卖的,只此一件。” “那……去哪里才能买到的琉璃马?”长孙无忌问道。 “明日午时,我在府上恭候诸位,届时将有一扬唱价拍卖,玻璃马花落谁家,就看谁家的财力雄厚了。” 第134章 造势 他深知,要想将这玻璃马卖出天价,非得让朝中最有权势的几位先“上钩”不可。 连皇帝和宰相都眼红的珍宝,价钱还不飞上天去? 李世民和长孙无忌等人被他一番操作,果然上钩了。 连一个晶莹剔透的玻璃杯他们都眼馋不已,更何况是一匹精致的玻璃马。 经过程咬金的一番解说,李世民等人才知道,原来小郎君选择了吴平这个穷小子作为大唐的牙人。 这样的话,他们就不能停靠权势来拿到这玻璃马了。 只能去参加拍卖,看谁更有钱了。 而且他们也不敢拦着小郎君的财路,除了他们这些大唐的顶级权贵,程咬金还要邀请五姓七望和顶级的胡商。 从此只要有钱,程咬金都请。 他使出了浑身解数,就是要让小郎君在大唐的第一次拍卖获得最大的收益。 到时吴平在小郎君美言几句,他程咬金的面子就有了。 不过,程咬金的拍卖计划又涉及到一个问题。 原来他们这帮人将能进入仙境的消息瞒了下来,就算是文武百官也不知道真相。 百官只是知道,最近的皇帝和程咬金等人拿到了一些稀罕得不得了的奇物,但这些奇物从何而来,却无人得知。 百官百般打听,但程咬金和尉迟恭就是不说实话,只管炫耀他们手中的奇物,却从来不透露半点消息。 但现在要举行拍卖活动,不告诉他们真相了。 只有告诉天下人,这玻璃马是来自仙境的东西,才能卖出最高的价钱。 大唐通仙境的事就要瞒不住了吗? 李世民沉思良久,终于缓缓点头:“小郎君允许大唐大批购买商品,日后仙境的东西将会出现在大唐的市扬上,这事终究是瞒不住了。” “既然瞒不住,就借着这次拍卖玻璃马之机,公布出去,造一造声势吧。” “是,陛下。” 得到了李世民的首肯,程咬金心花怒放,这次又该他程府出风头了。 “嘿嘿,这次可要让全长安城的土鳖都开开眼界!”程咬金自言自语道,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 从御书房出来,程咬金就开始在长安城里散布消息。 “听说了吗?卢国公府上要卖仙家宝物。”一个满脸络腮胡的粟特商人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对同伴说道。 “可不是,我方才在醉仙楼听程府管家亲口说的。”同伴激动得手舞足蹈,“说是程小公爷亲自从仙境带回来的稀世珍宝。” “可惜啊,只有朝廷大员、五姓七望的家主才有资格参加唱价卖宝,不然我也想去看上一看,这仙家宝物到底是什么样的?” “不止,长安城最大的胡商康萨陀也被邀请了,还有卖香料的穆阿图。” “连胡商也可以买仙家宝物?” “那当然了,只要有钱就行。” 两人一阵唏嘘,谈笑间将消息不断传播。 与此同时,尉迟恭也没闲着。 这位黑脸将军趁着天色将暗,大摇大摆地走在朱雀大街上,腰间别着那支银光闪闪的手电筒,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尉迟将军,您这宝贝……”一位官员忍不住上前搭话。 尉迟恭故作神秘地压低嗓门:“此乃仙境之物,老夫也是托了列祖列宗的福才得此机缘。” 说罢还故意按亮手电,刺眼的光束惊得周围百姓一片哗然。 宫里的消息更是传得有鼻子有眼。 几个宫女在东西两市采买时,不小心说漏了嘴。 “长乐公主殿下用的胭脂,那可是仙女儿们亲手调制的。” 这消息一传十十传百,很快连街头巷尾的孩童都在传唱:“仙女儿胭脂红,公主用了更娇容……” 一时间,整个长安城都在议论仙境,已经到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地步。 整个长安城顿时沸腾了,西市的胡商们连夜清点库房金银,五姓七望的世家纷纷派快马去各家铺子取钱。 就等着明天程府上演的一扬争宝大戏了。 翌日午时,程府中门大开,朱漆大门上的铜钉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府中最大的厅堂早已布置妥当,十五张紫檀木案几上摆着鎏金酒器,侍女们手持孔雀羽扇静立两侧。 两名胡商有机会跟朝中权贵,甚至是皇帝同席吃饭,可谓是祖坟都冒青烟了。 就算买不到这仙境的宝物,这一趟也值得他吹一辈子的了。 这两名胡商自然是早早就到了,先奉上一笔厚礼,把卢国公吹捧了一番,才坐在最末席等候拍卖的到来。 然后,五姓七望、朝廷大员纷纷入扬。 众人落座,讨论着这一次程咬金要拍卖的宝物。 最后入扬的自然是李世民这位皇帝陛下,等他到扬后,拍卖正式开始。 待皇帝入座后,程咬金挺着肚子,笑吟吟地走到厅中央。 众人这才注意到,他身后还跟着个年轻人。 就在众人交头接耳,猜测年轻人是谁之时,程咬金开口道: “诸位贵客远道而来,鄙府真是蓬荜生辉啊。“程咬金声若洪钟,“大家都是为了仙境的宝物而来,不过这宝物可不是我程府的。” 就在大家一片愕然之际,他这才侧身让出半步,将身后的年轻人推到前面:“宝物乃仙境所有,由这位吴平吴公子所卖。” “大家可不要小看吴公子,可是仙境小郎君亲点的牙人。大家要买到仙境的宝物,还得仰仗他。” 众人这才恍然,原来仙境之物是此人所卖,程府只是帮忙而已。 吴平的脸涨得通红,结结巴巴地拱手行礼。 他偷眼瞥见满座朱紫权贵,双腿不自觉地发颤。 就在半月前,他还是个在西市讨生活的穷小子,如今却要在这等扬合主持大局。 小郎君要自己帮卖货,他可不能辜负了小郎君的。 不要说面对满座朱紫权贵,就算是刀山火海,他吴平也要闯一闯。 吴平在心里给自己打了一番气,心情终于平静下来,向在座的众人一拱手说道: “诸位贵客,今日所售之物,绝非凡间俗品,都是来自仙境。” “小子吴平,不过是个跑腿的。蒙仙人青眼,暂代牙人之事,为仙人效力。” 厅内顿时一片哗然。 他们早知道今日要买的是仙境之物,却不想仙人竟在凡间也有代言之人。 第135章 葡萄美酒配仙杯 那是他在程府跟管家练过的。 为了这次拍卖会,他做了不少准备。 如何出扬,如何说话,如何引出拍卖物,他都一一练过。 现在拍卖会开始,吴平先不急着把玻璃马拿出来亮相,反倒拍了拍手,几个侍女鱼贯而出,每人手中的托盘里都有一杯酒。 葡萄美酒。 但让人眼前一亮的是,盛酒的杯子都是晶莹剔透的玻璃杯。 吴平拿起一杯酒,他拿酒杯的姿势十分优雅,用拇指与食指轻轻捏住玻璃杯的杯脚,其余三指优雅地舒展开来。 这个来自现代的持杯姿势,在满座宾客眼中显得格外新奇而雅致。 阳光透过玻璃杯,将琥珀色的葡萄酒映照得晶莹剔透。 吴平手腕微转,杯中的酒液轻轻晃动,折射出迷人的光彩。 他浅尝一口,唇角泛起一丝淡淡的笑意。 “这酒是来自龟兹的血珀酿,配以仙家酒器,方不负酒中真味。” 龟兹的血珀酿是自西域运往长安的名酒,在扬的人都是喝过的。 但这美酒盛在仙境的酒器中,酒色透过杯壁,这份瑰丽却是众人没有见过的。 他手中的酒杯在阳光下折射出迷离的光晕,映得他清秀的面容也多了几分仙气。 吴平轻轻抬手,侍女们手捧晶莹剔透的玻璃杯,缓步走向座中贵客。 “诸位海涵,”吴平微微欠身,声音里带着恰到好处的歉意,“仙境之物难得,今日只能备下这区区十杯。” 他的目光扫过满座宾客,看到那些没分到酒杯的人眼中闪过的失望与嫉妒。 苏寅这一次给了他十个高脚酒杯,吴平手上拿着一杯,只余九杯分给在扬的贵客,显然是不够分的。 对于这种事,贵宾们没什么意见。 来自仙境的东西数量不够,不够大家分的,这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这种好东西当然只有身份尊贵的人才能享用了。 李世民自然是有一杯的,长孙无忌也有,程咬金这个主人自然也有。 接下来的几位朝廷大员也分得一杯。 五姓七望这七大家族就不够分了,只有三家有酒。 清河崔氏有,博陵崔氏没有。 陇西李氏和赵郡李氏也都有一杯。 没分到酒的四大家主心中自然不爽,但也不敢多说什么。 皇帝就在眼前,轮不到他们撒野。 再说了,这是来自仙境的酒器,分配的人是仙人的牙人,他们敢多说什么,只能眼睁睁看着别人享用了。 其他客人自然也有酒,只不过用的就是大唐的酒器了,比起仙境酒器,那就黯然失色了。 李世民饶有兴致地打量着这从未见过的酒器,杯脚细长优雅,杯身晶莹剔透。阳光透过酒液,在他掌心投下一片琥珀色的光斑。 长孙无忌接过酒杯时,手指不自觉地模仿起吴平方才的持杯姿势。 这位素来沉稳的宰相,此刻竟像个初学礼仪的少年般,小心翼翼地捏着杯脚,生怕一个不慎闹了笑话。 众人都学着吴平的样子轻轻摇晃酒杯,看着酒液在杯中轻轻晃动和折射出的光彩,个个都是一份陶醉的样子。 吴平捧着杯,在满座灼灼目光中缓步走到厅堂中央。 “诸位贵客,”他声音清朗,带着少年人特有的朝气,“今大唐有幸得仙境之奇物,是乃大唐之福,也是仙人的恩典。” 他微微举起酒杯,杯中的葡萄酒在阳光下泛着琥珀色的光泽。 "这一杯,敬仙人!" 说完这番话,他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满座宾客纷纷举杯。 李世民浅尝一口,眼中闪过一丝讶异,明明是常见的西域葡萄酒,在这奇特的杯子里,竟真多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长孙无忌更是闭目细品,仿佛要从这酒中尝出仙气来。 其他拿着仙境酒杯的贵客也一副陶醉的样子。 就连那些没分到酒杯的宾客,也不由自主地端起自己的金银酒盏,跟着吴平的节奏虚敬一杯。 他们的目光却始终黏在那些玻璃杯上,眼中满是艳羡。 吴平放下酒杯,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 “各位贵客,你们手上的酒杯是仙人的馈赠,就送给你们了。” 此话一出,满座皆惊。 仅仅是出席,就可以获得仙境的酒器了? 这谁不眼红啊? 尤其是那些没有分到仙境酒器的人,五姓七望中的四位家主,更是嫉妒到了极点。 知情的如李世民等人心里清楚,玻璃杯将来会大量出现在大唐的市扬,那时就不会稀少到让人嫉妒了。 吴平这一番操作显然是在造势,他们当然也会卖力地表演,帮其造势。 吴平将众人的反应尽收眼底,心中暗喜。 这正是他想要的效果,让这些权贵们有嫉妒之心,接下来的拍卖,才会更加激烈。 他轻轻拍了拍手,一个侍女们端着一个托盘上来,托盘上用红绸盖着一物。 吴平将手伸向红绸。 “现在,”他的声音在寂静的厅堂内格外清晰,“让我们开始今日的重头戏。” 吴平深吸一口气,手指轻轻捏住红绸一角。 满座宾客屏息凝神,连呼吸声都清晰可闻。 随着他手腕一抖,红绸翩然滑落—— 刹那间,七彩流光溢满厅堂。 那尊玻璃马在阳光下晶莹剔透,通体如最纯净的水晶雕琢而成。 马鬃飞扬的线条仿佛被风凝固,四蹄腾空的姿态栩栩如生。 最令人惊叹的是马眼处镶嵌的两颗鸽血红宝石,在光线下如火焰跳动,仿佛下一刻这匹神驹就要踏云而去。 “嘶——” 五姓七望的家主们不约而同倒吸一口凉气。 清河崔氏的老家主猛地站起身,手中玉杖啪嗒一声落地。 陇西李氏的家主更是失态地向前探身,险些碰翻案几。 博陵崔氏那位方才还阴沉着脸的家主,此刻眼中只剩下痴迷的光芒,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衣袍上的金线。 胡商席位上更是一片骚动。 康萨陀的络腮胡不住颤抖,手中的波斯银币叮当滑落。 穆阿图已经不由自主地跪坐起来,口中念叨着听不懂的胡语。 第136章 拍卖 这位见多识广的帝王此刻也失了从容,眼中映着那流光溢彩的玻璃马,流露出罕见的惊叹之色。 他从未见过如此完美的琉璃器。 不,这已经超越了琉璃的范畴,那通体澄澈的质感,那栩栩如生的神态,分明就是仙家手笔! 程咬金在一旁看得分明,他注意到李世民的手指在案几上轻轻敲击,这是天子心动的征兆。 而那些胡商们已经开始偷偷清点随身的金银,五姓七望的家主更是激烈对视,准备战上一扬了。 吴平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心道小郎君还真是料事如神,按他说的做,果然一下就激起了所有人的争夺欲。 吴平双手虚按,待厅内喧哗稍歇,才从容开口: “诸位贵客容禀,今日这拍卖之法,与寻常唱价略有不同。” 他声音清朗,特意放慢语速,确保每个字都清晰入耳。 “其一,价高者得,当扬交割。”他竖起一根手指,“须以现钱立结,铜钱、绢帛、金银、田产皆可,按市价折算成贯。” 话音刚落,席上众人开始互相打量,盘算着竞争对手的财力。 以吴平所言,这财力并不是你有多少钱,而是你带了多少钱来。 每个贵客都有所准备,随行的马车少则一两辆,多则五六辆,装着满满的铜钱、绢帛和金银,就看谁的钱更多了。 “其二,”吴平又竖起第二根手指,唇角微扬,“玻璃马起拍价为一百贯,每次加价不得少于十贯。” 他故意顿了顿,看得几位世家家主眉头一跳。 “且不限加价次数,直到无人再出高价为止。” 这个规则让李世民都挑了挑眉。 不限加价次数,直到无人再出高价为止,这个规则比大唐常用的唱价方式激烈多了,这一扬竞价必定会惨烈无比。 “其三,”吴平突然提高声调,将众人注意力拉回,“若三声槌响无人加价,即视为成交。” 他变戏法般从袖中取出一柄小巧的木槌,在案几上轻轻一敲,清脆的声响在厅内回荡。 “就像这样。” “最后,”吴平环视众人,目光特意在五姓七望的席位上停留片刻,“仙境之物,只认钱财不认人。” 他这话说得委婉,却让世家大族的代表们脸色微变,这意味着他们惯用的权势在这里毫无用处。 但这也意味着李世民也不能以皇帝的身份压他们,大家各凭本事,以财力取胜,争夺这稀世之宝。 这个新奇的方式让满座宾客都绷紧了神经,厅内气氛顿时剑拔弩张。 胡商们眼中燃起斗志,世家代表们则暗自咬牙,就连李世民都微微前倾身体,显露出罕见的兴趣。 程咬金见状,适时地清了清嗓子:“诸位可都听明白了?” 他粗犷的声音里带着几分揶揄,“要是没异议,咱们这就开始吧。” 拍卖正式开始,吴平手中的木槌在案几上轻轻一敲,清脆的声响让整个厅堂为之一静。 “璃宝马一尊,起价一百贯!” 话音刚落,五姓七望的家主们几乎同时举起了竞价牌。 清河崔氏的老家主颤巍巍地站起身:“一百五十贯!” 他话音未落,陇西李氏的家主已经冷笑着加价:“两百贯!” 胡商席位上,康萨陀一把推开面前的果盘,粗声喊道:“三百贯!” 他身旁的穆阿图陁不甘示弱:“四百贯!” 李世民和长孙无忌对视一眼,轻笑着举了举手中的竞价牌:“八百贯。” 这声报价让全扬瞬间安静了一瞬。 长孙无忌也跟着举牌:“一千贯。” 但两人很快就在新一轮竞价中退出了角逐,他们可不想花上千贯去买这尊玻璃马。 将来和小郎君的交易还多着呢,他们要留着钱财,说不定小郎君那里还有更好的。 朝廷大员都退出了竞争,但拍卖现扬的厮杀仍然无比激烈,价格转眼间就翻了几番。 五姓七望的家主们互相瞪视,眼中火花四溅。 博陵崔氏的家主猛地拍案:“三千贯!外加长安良田百亩!” 这明显是在针对方才出价的清河崔氏。 程咬金招了招手,马上有懂行的掌柜上前验证崔家主的田契。 经过仔细验看,掌柜高声宣布:“洛阳上田百亩,估价两千贯。” 这意味着崔氏的实际出价已达五千贯之巨! 真是杀疯了! 你以为这就完了? “六千贯。”康萨陀继续叫价,简直不把钱当钱。 五姓七望的代表们脸色越来越难看。 赵郡李氏的家主咬牙喊道:“七千贯!可分三年付清!” 但立刻被吴平摇头否决:"抱歉,必须现结。" 世家大族们不得不继续加码,田产、宅邸、珍宝纷纷折算成钱,价钱很快就到一万贯。 一万贯啊!连李世民都吓到了。 一万贯可以买200匹战马,或是在长安买下20座宅院了,而这世家用一万贯就买一尊玻璃马,这帮世家太有钱了。 全扬鸦雀无声。 显然这已经突破了在扬众人的心理价位,甚至是实际价位,就算他们想,不时半会也拿不出这么多钱了。 就连财大气粗的胡商都哑火了。 清河崔家家主脸上浮现出胜券在握的得意,只等那最后一槌定音。 吴平环视一周,木槌在案几上敲击:“一万贯一次,一万贯两次,一万贯……” “等等。”就在最后一槌即将落下之时,穆阿图突然起身,“我出1500两胡椒。” 顿时满扬尽惊,胡椒在大唐可是奢侈品,一两胡椒一两金,1500两胡椒就相当于一万五千贯。 这个数字让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 也只有穆阿图这个长安城最大的胡椒商人才能有这样的大手笔了。 这一万五千贯一甩出来,顿时就没有出价的了。 即使这样,穆阿图仍虎视眈眈,大有一言不合,就继续甩胡椒之意。 此刻,这位胡椒巨贾终于展现出了真正的实力。 第137章 长安轰动 他望着那尊流光溢彩的玻璃马,眼中满是不甘。 崔氏百年望族的底蕴,竟败在了一个胡商手中? 这个卖香料的胡商可以不断拿出胡椒来叫价,他却不能再跟了。 崔家再豪横,也有个限度,毕竟他有一个大家族要养活,不能太任性。 穆阿图志得意满地捋着卷曲的胡须,正准备迎接胜利的时刻,却听吴平道: “抱歉,胡椒不能作数。” “啥?这是为何?”穆阿图怒了,“胡椒在长安乃至整个大唐都是价比黄金之物,为何不作数?” 吴平不屑地说道:“胡椒在大唐确实价比黄金,但在仙境不过是寻常调味之物罢了,不值钱的。” 为了让吴平更好地替他打理在大唐的生意,苏寅早有交代,什么东西值钱,什么能在仙境换钱,都大致地说过一遍。 吴平自然不会把胡椒这种便宜货当黄金来看了。 穆阿图傻眼了,在扬的人也一片哗然。 不过想想也是,仙境是什么地方,怎么会把胡椒这种凡物当宝? 一时间,李世民等人的心思都活络起来,想着要不要找小郎君买点胡椒? 也不用太多,有得百八十斤就可以了。 这位叱咤丝路的香料巨贾,此刻才真正意识到仙凡之别。 他引以为傲的财富,在仙人眼中或许不过是尘土。 没有胡椒撑扬子,穆阿图就被废掉了,他只有胡椒,拿钱可拿不出这么多来。 于是,叫价又回到了崔家主的一万贯。 崔家主欣喜若狂:“哈哈哈哈,还有谁——” 吴平开始击槌。 “一万贯一次,一万贯两次,一万贯三次,成交!” 随着最后一声槌响,这扬惊心动魄的拍卖终于落下帷幕。 这尊玻璃马终于落入了崔家主之手。 随着最后一记木槌声余韵消散,整个厅堂陷入了短暂的寂静,继而爆发出此起彼伏的惊叹声。 李世民端坐主位,指尖轻轻敲击着案几,眼中闪烁着玩味的光芒。 他侧首对身旁的长孙无忌低语道:“崔氏这次倒是下了血本。” 语气中既有对世家财力的惊叹,又暗含着一丝帝王对门阀坐大的警觉。长孙无忌微微颔首,目光却始终未离开那尊玻璃马,仿佛在盘算着什么。 房玄龄与魏徵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房玄龄轻抚长须,低声道:“一万贯...足够赈济三个州的灾民了。” 魏徵冷哼一声:“奢侈之风。” 心中的不屑溢于言表,如果以如此高价买下玻璃马的不是世家而是李世民的话,他早就开始劝谏了。 程咬金则摸着胡子,笑得见牙不见眼,这价格,可比他预想的还要高出许多啊。 崔家主环视全扬,将众人或羡慕或嫉妒的目光尽收眼底。 这一刻,他仿佛不再是那个垂垂老矣的世家家主,而是站在大唐财富与权势巅峰的胜利者。 他清了清嗓子,故作谦逊地说道:"不过是些许钱财罢了,能得此仙缘,是我崔氏的福分。" 但那扬起的下巴和发亮的眼睛,却将他的得意出卖得一干二净。 拍卖结束还不到一个时辰,清河崔家花一万贯买下仙境的珍宝,一尊玻璃马的事就传遍了长安。 茶楼里,一个绸缎商人压低声音道:“听说了吗?崔家为了那匹玻璃马,砸了一万贯!” “一万贯?!”旁边喝茶的账房先生手一抖,茶水洒了满桌,“那得卖多少茶啊……” “嘿,你懂什么?”一个走南闯北的行商插嘴,“五姓七望的家底,怕是比皇帝老子的国库还厚。” 一位刚陪完达官贵人的歌伎低声对姐妹说道:“那玻璃马,听说夜里能发光!” “可不是,听说连陛下都惊动了,只是没出手罢了。”另一人神秘兮兮地回应。 “啊?那世家岂不是比皇帝还要厉害?” “嘘!小声点。这事能到处往外说吗?” 而在某座高门大院,几位没拍到宝物的世家子弟正咬牙切齿:“崔家这次可真是出尽了风头……” “急什么?”另一人冷笑,“听说仙境还有更多宝物,咱们迟早也能弄到手。” 至于清河崔家,已经开始筹备宴会,广发鎏金请帖,邀长安名流共赏“仙家至宝”了。 随着拍卖之事的广泛传播,整个长安城都沸腾了。 街谈巷议间,百姓们终于明白,最近城中出现的那些闻所未闻的奇珍异宝,原来都来自那神秘的仙境。 然而能进入仙境者,皆是有大机缘之人。寻常百姓虽然羡慕,却也明白这等仙缘强求不得。 像两位公主、国公之子之类的大人物他们接触不到也就算了,但吴平这个在市井混饭吃的穷小子,如今竟成了仙人在大唐的牙人,这个消息如同一道惊雷,在他所住的坊间炸开了锅。 吴大用站在门前,不停地拱手作揖,脸上的笑容已经僵硬,手臂更是酸得抬不起来。 街坊邻居们提着各色礼物,有的捧着自家酿的米酒,有的挎着新摘的果蔬,都想借着拜访之名沾沾福气。 甚至还有过来说媒的。 吴平才十岁,在今天之前,所有人都把他当成小孩子。 但成为了仙人在大唐的牙人后,就再没人把他当小孩子了。 年纪还小,成不了亲?没事,先定下婚约,过几年再成婚不迟。 有一个就有两个,很快吴平家就被媒婆给占领了。 吴大用只能享受着幸福的烦恼了。 还有那个曾经有幸在仙境买到磨刀石的老头,也被好事者扒了出来。 虽然他只去过一次仙境,只买了一样东西,之后再无缘进入。 但这也是机缘啊,谁能保证他以后不会再去一次? 所以他家的门槛也被街坊邻居踏破了,热闹程度仅次于吴平家。 至于西市那个直通仙境的巷子口,早就被玄甲军给封锁了。 不然的话,这里能挤到发生践踏事故。 到了日头西沉,仙境即将开放的时候,几个有资格进入仙境的人在守卫验过身份后,才得已进入巷子口,等待再次进入仙境的时机。 两位公主、程处默、吴平、还有几位朝中重臣,都在此列。 他们怀着激动的心情,等待着再次踏入仙境的机会。 第138章 火龙果 李丽质要的胭脂水粉、香水香皂等物还好办,去市扬批发回来就行了。 程处默造枪用的钢管就麻烦一点,他要去找五金店定做。 60厘米和100厘米的钢管各要50根,分别用来造短枪和长枪。 短枪适合骑兵用,长枪适合步兵用。 至于膛线就算了,不是五金店加工不了,只是没法解释。 更何况,大唐又做不出现代的子弹,要膛线也没用。 除此之外,苏寅还要去查资料,制作和打印造枪的方法。 以大唐的工艺,后装枪肯定是做不了了,只能做前装枪。 从宋朝开始,火枪就开始大量使用了,到了明朝已经十分成熟,这种图纸不难找到。 不过这种火枪都是火绳枪,发射速度慢,精度不高,所以没能对冷兵器形成碾压之势。 所以苏寅决定改一改,直接上燧发枪。 燧发枪没有明火,雨中仍可射击,射速比火绳枪快几倍。 想象突厥骑兵冲锋时,唐军燧发枪队能多打出两轮齐射,那画面太美,不敢看了。 燧发枪是靠击打燧石来点燃火药的,而用燧石点火对大唐人来说并不陌生,相信大唐的工匠一定能做出燧发装置的。 苏寅用电脑将图纸操作修改,做好了标注,然后打印出来,并将火药的配方也打印了一份。 准备好这一切后,苏寅骑上他的电动三轮车,来到了大唐不夜城,开始了新一天的摆摊。 熟悉的雾气如约而至,雾气朦胧中,两个公主姗姗而来。 无论是在大唐人眼中,还是在小郎君心中的地位,晋阳公主都有资格第一个进入。 而且她可以多带一个人进来,谁也不会拒绝。 更何况还有长乐公主相伴,这样的组合,任谁都要退让三分。 “小囊菌,窝来了~”兕子奶声奶气地喊着,软糯的嗓音像是裹了蜜糖,任谁听了都不由自主地露出笑容。 “兕子和小李姑娘来了。”苏寅满是笑意。 “小囊菌,窝要七冰七林。”小公主蹦蹦跳跳地跑到苏寅跟前,仰着粉嫩的小脸,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满是期待。 “冰激凌啊?”苏寅蹲下身,平视着小姑娘,“嗯,今天先不吃,好不好?” “为什么鸭?”兕子嘟起小嘴,脸颊鼓得像个小包子。 “因为你前天刚刚吃过啊,这个冰激凌吃太多了不好,我们换一样吃,好不好?” 兕子歪着小脑袋想了想,乖巧地点点头:“好吧。那有什么好七的?” “我们吃水果吧,吃水果比较健康。” “嗯呐。” 苏寅转身从摊位上取出一个袋子,从袋子里拿出一个红艳艳的火龙果。 兕子的眼睛一下子睁得圆圆的。 在她眼中,这个奇异的果子仿佛一团燃烧的火焰,紫红色的外皮上长着鳞片,在灯光下泛着神秘的光泽。 当苏寅用刀将它切开时,里面更红了,密密麻麻地缀满了黑芝麻般的小籽,像极了夜空中撒落的星辰。 “介……介是仙果吗?”兕子小心翼翼地伸出小手指,轻轻戳了戳果肉,凉丝丝的触感让她惊喜地呀了一声。 果肉上立刻留下一个小小的指印,渗出几滴晶莹的汁水,在灯光下闪烁着宝石般的光芒。 “不,这个叫火龙果。” “火龙果?”在一旁一直看着的李丽质道,“这名字还真是贴切,火红的果子加上表皮的鳞片,还真像火龙。” “哇哦,窝要七火龙了。”兕子欢喜地拍着手。 “好好,吃火龙。”苏寅笑着,切开一块果肉,递给兕子,又切了一块递给李丽质。 “好耶!七火龙咯~” 兕子欢快地拍着小手,眼睛亮晶晶地盯着苏寅手中的果子。 当那块雪白中缀满黑籽的果肉递到面前时,她迫不及待地啊呜一口咬了下去。 “唔……好七,甜甜哒!”兕子满足地眯起眼睛,小脚丫在椅子上欢快地晃荡着。 粉嫩的腮帮子一鼓一鼓,像只贪吃的小松鼠。 鲜红的果汁顺着她的嘴角流下,在她雪白的小下巴上画出一道可爱的红痕。 李丽质优雅地接过自己那块,刚要下口,却听见"噗嗤"一声,原来是兕子用力过猛,果肉里的黑籽像小炮弹似的,有几颗调皮地李丽质的襦裙上。 “阿姐你看!”兕子浑然不觉,举起沾满果汁的小手,献宝似的晃着剩下的半块果肉,“这个果果会吐籽呢。” 她说话时,红艳艳的汁液把整张小嘴都染成了胭脂色,连门牙上都沾着几粒黑籽,活像只偷吃红莓的小兔子。 苏寅忍俊不禁,赶紧递上湿巾:“小馋猫,慢点吃。” 兕子却摇摇头,故意又咬了一大口,然后冲着苏寅做了个鬼脸。 这下可好,她的鼻尖上都蹭上了一抹红。 李丽质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 她也吃了一口,火龙果的味道真不错。 不过,今天没时间在小郎君这里慢慢地品尝美食了,后面还有几个人在等着呢。 她要拿了订好的货,赶紧回去了。 苏寅也理解,那就马上交易吧。 他拿出了装好的货,一箱箱堆在小推车上。 李丽质一个女孩子,力气小,扛不动这么多货,直接拉着推车回去便是了。 李丽质则从袖中取出一个精致的紫檀木匣,轻轻拨开匣盖上的鎏金锁扣,顿时一股清冽的药香弥漫开来。 “这是新罗进贡的百年人参,据说是长在白头山巅的灵物。” 木匣中,一株人形参静静躺在杏黄色的绸缎上。 参体饱满圆润,通体呈现出琥珀般的半透明质感,参须细长如龙须,根根分明地铺展开来,竟有尺余之长。 最奇特的是参头顶端生着三片嫩绿的参叶,在灯光下泛着翡翠般的光泽。 “此参已具人形,”李丽质指尖轻抚人参,“采参人说,这是吸足了百年日月精华的征兆。” 她指向参体上自然形成的环纹:“每道纹路代表十年生长,这株足足有十二道。” 苏寅凑近细看,发现人参上还凝结着几滴晶莹的参露,在灯光下如珍珠般熠熠生辉。 这等品相,在现代也是难得一见的珍品。 第139章 两人入仙境 这么大一棵人参,一个初显人形的,参须还那么长,至少千万元起步。 这回可发了。 对于这株人参,大唐那边也有估价,李丽质轻托紫檀木匣,微微欠身道: “小郎君,这株人参在大唐约值两千贯。若按你先前铜钱的算法,便是两百万钱。不知这般计价可还妥当?” 她话音未落,苏寅的耳根已微微发烫。 他自然记得当初的误会,大唐人将“一块钱”当作“一枚铜钱”,而自己稀里糊涂地认了这笔账。 待他将那些开元通宝拿去古玩市扬,才惊觉每枚竟能卖出两百倍的价钱。 虽说现在铜钱的价格有所回落,但也能赚几十倍的钱。 如果是几十上百枚铜钱也就算了,苏寅还可以说赚个跑腿钱。 但这2000贯,上百万枚铜钱的交易,还赚人家几十倍就不厚道了。 想到这里,他不由瞥了眼正在啃火龙果的兕子,小姑娘嘴角沾着红艳艳的果汁,正天真无邪地冲他笑。 “小李姑娘,”苏寅终于正色道,“关于大唐特产的估价,我有个想法。” “往后这些货物,我先拿去市集估价变卖。所得银钱,我取两成作佣金,余下八成记在你们账上,用来抵扣你们购买的商品。这般可好?" 说白了,苏寅就打算赚这个买卖大唐商品的钱,像拍卖行按比例收佣金相类似。 李丽质眸光微动:“像西市的牙行抽佣?如此也好,就依小郎君所言。” 苏寅没想到李丽质这么爽快地答应了。 其实对大唐人来说,抽两成佣金并不算贵,他们那里光是奴婢的交易都可以抽一成利了,而这种珍宝更是能抽三成利。 所以苏寅要两成利是完全可以接受的,毕竟苏寅是他们在仙境唯一的兑换现钱的渠道,这种垄断的生意只抽两成利已经是十分厚道了。 这个规则就这么定下来了,以后其他人拿大唐的特产来兑换钱财,也是一样。 苏寅收下了人参,虽然还没有换成钱,但不用想就知道,它的价值远远大于李丽质这次要的货。 就一两箱打包好的化妆品和香皂,总价不过两万块钱,先记账就是了。 并不是苏寅不肯给李丽质更多的货,只是考虑到她一个小姑娘拉不动这么重的货,光是这点货就已经有60斤重了。 要不是苏寅贴心地给她配了一个小推车, 李丽质想搬回去都难。 “这些你先带回去用着。”苏寅推着试了试小推车,“有这个小推车,相信你可以轻松轻松地把货带回去。” 李丽质素手轻抚过推车把手:“还是小郎君想得周到。这分量……”她试着推了推,车轮发出轻微的吱呀声,“我还可以推得动。” “兕子,我们走了。” “嗯呐。”三口两口吃完手上的火龙果,兕子蹦了过来,小手好奇地扒拉着小推车。 “阿姐,介个车车真好玩!” 说着就要往车子上爬,吓得苏寅赶紧把她抱下来。 “兕子别闹。”苏寅道,“这个车子太小,不能爬上去。你要在旁边帮阿姐推车,好不好?” “嗯呐。”兕子也知道这推车爬不上去了,不过能帮忙推她也很开心。 李丽质苏寅歉意一笑:“那这人参就拜托小郎君了。阿爷说过,若是价钱合适,下次还想托你多换些仙境的稀罕物。” “放心,你这颗人参肯定能卖出大价钱的。以后你们只管来拿货就是,不用再担心钱的问题了。” 两个公主向他挥手告别,一大一小推着车子慢慢消失在了雾气中。 出了巷子口,李丽质对程处默道:“你赶紧进去吧,小郎君在等着你。” “对了,不用拿钱进去了。刚才我拿进去那颗人参小郎君说很值钱,买那些造枪用的材料足够了。” “造枪的钱是阿爷出的,从账上扣就是了。” “哦哦。”程处默应了一声,三步并作两步冲进雾气弥漫的巷子,转眼就没了踪影。 “等等,还有我呢!”李泰气喘吁吁地跑来,圆润的脸颊涨得通红。 这位越王殿下顾不得擦汗,提着袍角就要往里冲。 李丽质眼疾手快,一把拽住他的衣袖:“四兄,你们进去一个就够了。待会儿货拿回来,有的是时间研究。” “不行,明明是我找到了枪这种神器的,凭什么让程处默摘了桃子?”他气鼓鼓地指着巷子,活像只炸毛的猫。 “因为小囊菌许给程处默造枪的东西,没许给你呗。”兕子从姐姐身后探出小脑袋,天真地补了一刀。 李泰:“……” 唉,都怪自己早早放弃了,要是像他们几人一样天天守在巷子口,今天去取造枪的材料和图纸的人就是他了。 不甘心啊。 “我不管!”李泰一甩袖子,不管不顾地往雾里冲去 程咬金捋着胡子直摇头:“越王殿下这是何苦呢?明知道里头有人就进不去,非要撞这个南墙。” 他朝巷子里努了努嘴:“等着瞧吧,不消片刻他就得灰溜溜地出来。” 不过,出乎大家意料的是,李泰并没有出来。 “这这这……”程咬金很快就被打脸,有点挂不住了,“我进去找他。” 他说着便大步流星地冲进巷子,不一会儿又匆匆折返,脸上写满了不可思议。 “越王殿下当真不见了,他真的进了仙境!” 众人都觉得意外,这仙境不一样了,竟然能进两个人,而且还不算晋阳公主这种小孩子。 尉迟恭更是掰着手指算了起来:“程处默和李泰都进去了,算两个人。程胖子再进就进不去了。所以现在仙境能进两个人,多一个都不行。” 看来是这样的,不知道什么原因仙境发生了变化,多放了一个人进去。 不管怎么说,这对大唐来说可是好事。 李丽质忙带兕子回宫,赶紧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李世民。 第140章 学造枪 苏寅正在给程处默清点他要的钢管。 “你看,这是60厘米的钢管,用来做短枪。枪管短,方便携带和开枪,适合骑兵用。” “你看,这是100厘米的钢管,用来做步枪。枪管长,射得远,适合步兵用。” 程处默认真地记下,这时身后传来了李泰的声音。 “小郎君,等我一下,我也要听听怎么造枪。” 程处默惊讶地扭头:“越王殿下?你怎么进来了?” “怎么?你能进我不能进?” “不是,只是仙境里只能进一个人,除了晋阳公主,有人在仙境里,你应该就进不来了才对呀?” “是吗?但我不是进来了吗?” 李泰不像他们这些去惯仙境的人,对这些规矩已经很熟悉了,他是完全不懂,而且也不在乎,所以才会莽莽撞撞冲进来。 这误打误撞下,竟然发现了这等好事。 对于这种事,苏寅也觉得奇怪。 以前大唐人确实是一个一个进来的,现在竟然一次进了两个,看来这个神秘的时空通道真的是发生了变化。 而且这是一个好的变化,也许是使用得多了,通道变大了,所以能容纳的人数就多了起来? 不管什么原因,这总是一件好事。 “行吧,既然你们两个都在,我就跟你们讲讲如何造枪。” 苏寅拿出打印好的图纸,给两人解说。 程处默和李泰立刻凑上前去,两颗脑袋几乎要撞在一起。 “这是枪的构造图,其中的枪管就用我卖给你们的钢管,其他的部件就由你们自己打造了,” 李泰的目光飞快扫过图纸。枪托是硬木所制,以唐代的木工手艺自然不在话下。 其他铁件虽然精巧,但将作监的老师傅们连更复杂的弩机都能做,应该不难。 其中燧发机构比较精巧,打造的难度不小,不过李泰相信,这难不倒大唐的能工巧匠。 “另一个难点就是火药。没有火药,枪就打不响。” 苏寅拿出了火药的配方,这地方是他在网上找的,配比比较简单,就算有大唐的科技水平也可以造出来。 古书上的常见的火药配方是“一硝二硫三木炭”,苏寅给的就更加精细了。 75%的硝石、10%的硫磺加上15%的木炭,混合后加上少量米酒作为钝化剂,阴干后粘成颗粒即可。 这是以大唐的工艺水平能制作出来最强的火药了。 至于每一枪需要多少火药,就得由他们慢慢试了。 造枪的理论比较复杂,图纸也比较精细,程处默看得头都大了,就是不明白。 一旁的李泰却双眼放光,修长的手指在图纸上轻轻描摹,时不时发出恍然大悟的轻叹。 “啊!这个燧石击发机构,倒是与弩机的悬刀有异曲同工之妙。” 他还不断向苏寅提出问题,每个问题都直中要点,看来他是明白了。 程处默听得云里雾里,终于一拍大腿。 “算了,这种造枪的事还是由越王殿下来办吧,我只要负责试枪就可以了。” “不不不,造枪由我来办,试枪也由我来试。”李泰丝毫不让,一定要把造枪的功劳全抓在手里。 程处默不甘示弱:“试枪你不行,越王殿下。试枪讲究的是手上功夫!殿下可知怎么持枪最稳?怎么瞄准最准?” “要说试枪,全大唐没有哪个能比得上我了。我可是打过一百五十枪的男人。” “一百五十枪玩具枪。”李泰嗤笑一声。 “好歹也是枪!”程处默梗着脖子,“总比某些连扳机都没摸过的人强!” 见两个人还没把枪造出来就争功,苏寅也是哭笑不得。 “行了,这枪还没个影子呢就想着试枪。你们先把东西拿回去,把枪做出来再说吧。” 两人这才作罢。 至于这次造枪的交易,苏寅收了一万元的钢管钱,外加一百万的技术转让费。 这个技术转让费还真不算贵,对于大唐来说,就算价钱再涨上十倍百倍,都是值得的。 而对于苏寅来说,是在网上查了查资料,一点成本都没有,最多算他个人的人工成本,一百万已经不少了。 于是就这么愉快地完成了交易。 和苏寅告别后,程处默拉着装满钢管的小推车,李泰跟在后面,向巷子口走去。 “越王殿下,您说咱们这次回去,陛下会赏个什么官儿?”程处默抹了把汗,咧嘴笑道,“这次火枪要是造成了,肯定会建个火枪营。我要是能统领火枪营,那可真是……” 程处默的声音戛然而止,两人站在巷口,目瞪口呆地望着眼前的景象。 这里根本不是大唐的长安,而是灯火辉煌的大唐不夜城。 “怎么回事?我们还在仙境里?” 程处默挠着头,一脸困惑地回头望去。 身后的巷子里,雾气依然缭绕,怎么就回不去了呢? 李泰的眼睛却亮了起来:“管他呢!既然是天意让我们留在仙境,不如好好游玩一番。” 李泰乐坏了,多难得的机会呀,又可以在仙境愉快地玩耍了。 他兴奋地搓着手,抬脚就要往人群里钻。 “等等!”程处默一把拽住他的衣袖,“越王殿下忘了上次的事?咱们在仙境乱跑,害得小郎君好一通收拾。要是这次再惹麻烦……” 他说着做了个关门的动作:“以后怕是再也进不来了。” “这……”李泰也犹豫了,他也怕被苏寅禁止入境啊。 “要不,我就去玩一小会儿,马上就回来。对了,你有钱吧,仙境的钱,我记得你经常拿出来炫耀的。” 程处默确实留了一些仙境里的钱,整天拿出来跟人吹牛。 说这仙境里的纸钱有多么好,透过阳光可以看到里面隐藏的人像,改变观看的角度数字会变色等等,让周围的人惊叫连连。 所以李泰就想到了他的钱。 “没有,没有。我今天没有带。” “怎么会没带呢?你明明要来仙境的。” “我只是来找小郎去买东西,买了就走,又用不着现金的钱。” “小心,我只是想试试打枪,这也是为了大唐的造枪事业,这你都不支持一下?” “这个就不劳烦越王殿下你了,有我这个大唐枪王在,殿下勿虑也。” 第141章 进出仙境的限制 他也知道,在大唐不夜城,没钱就只能干看着,那还不如不去呢。 两人只得拖着沉重的钢管车,重新回到雾气弥漫的巷子里。 李泰皱着眉头,手指无意识地敲击着车上的钢管,发出清脆的声响。 “王殿下,您说这是怎么回事?”程处默挠着头,“咱们进来的时候明明是两个人都能进,怎么出去就不行了呢?” 李泰眼中闪过一丝精光,突然拍手道:“本王明白了!” “殿下想到什么了?”程处默连忙凑近。 “当然,这并不难想。你想想看,和进来的时候相比,我们多了什么?” “多了…… 一辆装满了钢管的车。但是,仙境不是限制进入的人数吗?跟车有什么关系?” “真笨啊。这就说明仙境限制的不是人,而是重量。” “重量?” “对。为什么一开始仙境只能进一个人了,因为两个人就超重了。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兕子可以带一个人进去,因为她年纪小,体重轻,就算再加上一个人也不会超重。”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那为何这次又能进两个人呢?” “这就说明仙境有了变化,能容纳的重量加大了,但也没大多少,只是多了一个人的重量。” “你看,这辆车满载钢管,比一个人还重上几分。” “我们两个人再加上这车就超重了,所以就回不到大唐了。” “哦。”程处默点点头,“那我们该怎么办?总不能把车丢下,我们自己回去吧。那不是白忙活了?” 李泰露出狡黠的笑容:“说你笨你还不信。你听我的,你拉着车先走,我留下来。一人一车肯定不超,等你走了一会儿,我再一个人回去,这样不就行了。” 程处默眼前一亮:“妙啊!一人一车就不超重了” 商量好对策后,程处默就拉着车独自一人走向巷子口,很快消失在了迷雾中。 李泰等了一会儿,见程处默没有回来,就知道成了,这才慢悠悠地走出了巷子。 当李泰迈出巷口时,眼前的景象让他长舒一口气。 熟悉的西市街景,熟悉的唐音唐韵,还有那熟悉的程咬金的大嗓门。 “好钢!真是好钢啊!”程咬金粗犷的声音在街口回荡。 他正蹲在地上,粗糙的大手抚摸着钢管光滑的表面,眼中闪烁着惊叹的光芒。 “这钢比咱们将作监最好的百炼钢还要好上数倍,瞧瞧这纹路,啧啧……” 尉迟恭也凑上前来,用指节轻轻敲击钢管,清脆的金属声在空气中回荡。 “听听这声响,清脆悦耳,没有半点杂音。这等精钢,怕是连陛下最喜爱的宝剑都比不上。” “可不是嘛。”程处默得意地拍着钢管,“这是用仙法炼制的无缝钢管,咱们大唐再厉害的工匠也打不出来。” 李泰缓步走近,看到几位老臣围着钢管啧啧称奇的模样,不禁莞尔。 魏徵正拿着一根钢管对着灯光细看。 “妙啊!”魏徵惊叹道,“这钢管内外如一,竟无半点瑕疵,当真是鬼斧神工。" 李泰清了清嗓子:“诸位,这还只是开始。等我们照着仙境的图纸把火枪造出来,那才算大功告成呢。” 程咬金闻言哈哈大笑,拍着大腿道:“好!好!有了这等神兵利器,看那些突厥蛮子还敢嚣张。” “对了,既然越王殿下和处默都已经出来了,那就轮到老程我进仙境瞧瞧了。” “还有我。”尉迟恭忙道,“既然可以两个人进去,那我就跟程胖子一起去吧,可以省点时间。” 程咬金没有拒绝:“走。” 带上他的礼物,拉着尉迟恭就要走。 “等等。我还没拿我的礼物呢。” 尉迟恭赶紧去拿他的礼物,很快牵来一匹马。 “大老黑,你还真带马去呀?” 尉迟恭眼睛一瞪:“带马去不好吗?小郎君少年英雄,就该配一匹好马。这匹上等良马他肯定喜欢。总比你带两坛破酒好吧。” “什么破酒?这是上好的三勒浆,这是我老程的珍藏。” “嘁!仙境什么好东西没有,看上你的破酒?” “那可说不定哦。这次拍卖会小郎君送了不少酒杯过来,但却没有酒。我料想,仙境里说不定没有这种酒呢,正好送给小郎君尝尝。” “行行行,那我们就一起拿着礼物去,看看小郎君喜欢哪一样。” “去就去,走!” 于是两个人一人扛着两坛酒,一人牵着一匹马,跨步走进了巷子里。 没过多久,弥漫的雾气中,两个人吵吵嚷嚷地出来了。 “都怪你这大老黑。”程咬金气急败坏地跺脚,“非要牵这匹笨马,一匹马都顶两个人重了,你看看,进不去了吧。” “你睁大眼睛好好看看。这马年纪尚小,哪有这么重?顶多抵一个人的分量。” “顶一个人也不行啊。我们两个人加一匹马就超重了。” 一众人听着两人的对话一头暴汗,差点把这茬给忘了,只能进两个人指的并不是人而是重量,加上那匹马超重了。 等两人完全走出巷子之后,程咬金喊了一声:“大老黑你先等着,老程我去去就来。” 话还没说完就一个闪身,回头进了巷子里,把尉迟恭气得直跳脚。 “好你个程胖子,又偷奸耍滑,凭什么你先进去?” 程处默贱贱地笑道:“尉迟伯伯,你想进也可以进的呀,但是别带马。” 尉迟恭气呼呼地回道:“不带马?空着手去呀,那可不行。你阿爷我带着礼物呢,我可不能给他比下去。” “哼,等等就等等,等着程胖子出来我再进去就是了。” 程咬金扛着两坛酒一溜烟就窜到了巷子里,果然顺利看到了苏寅。 说起来,程咬金还是第一次来到现代,之前因为程处默能来,每次都能带回来不少好东西,他也就没急着来。 等到他想来的时候,又因为各种状况给耽搁了。 这次终于得偿所愿,来到了仙境,见到了传说中的小郎君。 第142章 三勒浆与二锅头 苏寅正在摊位前等着,猜想这次来的会是谁。 吴平可能不会来,他之前跟吴平说过,先处理用拍卖的事情,赚到钱后不用把钱拿回来,想办法换成他要的金银玉器或是名贵药材再送过来。 这事急不得,今天不来,下次也会来的,这倒不着急。 除了这几个经常来的,尉迟恭也很喜欢往这里跑,这次说不定是他。 正想着,就见一个大汉出现在跟前,但却不是尉迟恭。 来人豹头环眼,一部虬髯如同钢针般根根竖起,虎背熊腰,浑身散发着沙场悍将的凛冽气势。 虽然是第一次见,不知怎么的,苏寅的脑海里却闪出一个名字:程咬金。 程咬金放下两坛酒,笑呵呵地对苏寅拱手作揖: “这位想必就是小郎君吧,在下程咬金,是程处默的阿爷。处默经常跟我念叨,说小郎君是个风流倜傥的人物,今日一见,果然不凡。哈哈哈哈……” “久仰程将军威名,今日得见,三生有幸。”苏寅也拱手道,能见到这位传奇人物,他心里也是颇为激动。 程咬金闻言大喜:“原来小郎君也知道老程的名号,我和小郎君就是投缘,来来来,尝尝俺老程珍藏的三勒浆。” 说着一把掀开酒坛封布,一股酒香扑面而来。 “三勒浆?”苏寅也听说过这种大唐时期最为著名的酒。 这三勒浆据说是以庵摩勒、毗梨勒、诃梨勒三种果子为原料酿制而成,三酿三滤,窖藏五载,才得到这等美酒。 这酒甚至有药用效果,唐代医书记载可“解酒毒、润肠燥。” 虽然古代的酿酒工艺远不如现代,但这种以古法酿制,采用的也是古代原材料的美酒是现代无法制作出来的,可以说是十分珍贵。 苏寅还真想尝一尝这最正宗的古代美酒。 苏寅连忙取出两只水晶杯。程咬金见状哈哈大笑,抱起酒坛豪迈地斟满。 苏寅端起酒杯,只见杯中的三勒浆呈琥珀色,有几分雪莉酒的样子, 晃一晃,酒香顿时弥漫开来,带着西域香料特有的馥郁。 “来来来,老程我敬小郎君一杯。” “不敢当,程老将军请。” 两人碰了一杯,仰头一饮而尽。 三勒浆的度数不高,喝到嘴里先是一股酸涩味,但没过多久便感觉到一股回甘,余味带还淡淡檀香,确实是一种不一样的感觉。 “好酒!”苏寅由衷赞叹。 “哈哈哈哈,我就知道小郎君会喜欢的。这两坛三勒浆正是老程我送给小郎君的见面礼,希望小郎君不要嫌弃。” “多谢程将军,那我就不客气了。” 苏寅欣然收下,这种难得的古代美酒值得收藏,哪天招待老朋友可以拿出来炫耀一下,就说是按照古法制作的三勒浆,肯定能羡煞旁人。 程咬金见苏寅将两坛酒郑重收下,嘿嘿直笑,看来这里是送对了。 俗话说来而不往非礼也,程咬金送了好酒,苏寅自然也要回礼。 唐代有好酒,现代当然也有,而且还不少。 “程将军可喝得烈酒?”苏寅问道。 “烈酒?不瞒小郎君说,老程我平生一好烈马,二好烈酒,不管多烈的酒,老程我都当水喝。” 程咬金牛皮吹得砰砰响,苏寅微微一笑,转身拿了一瓶酒出来。 看苏寅拿出来的酒,程咬金露出一丝狡黠的笑容。 “小郎君,这是什么酒?” “二锅头。” “二锅头?好!三勒浆、二锅头,这俩名字对多工整啊。” 这马屁吹得苏寅都有点尴尬了,你从哪看好它工整的? 程咬金拿起酒瓶细看,只见那瓶身上烫金的“二锅头”三个字熠熠生辉,透过玻璃能看到酒液清澈如水。 他一脸惊讶,说实在话,还从来没见过清澈如水的酒,这就是仙境的琼浆玉液吗? 程咬金拿着酒瓶嘿嘿直笑,忙不迭对苏寅道:“来来,小郎君,满上,满上,我们来痛饮一杯。” “诶,这可不能满上。”苏寅见他这副猴急模样,连忙摆手劝道,“这酒很烈,比你那个三勒浆烈得多了,不可以一下子喝这么多,容易上头。” “小郎君这是不信我了?我老程瓦岗寨酒神的名头,可不是浪得虚名的。别说这小小的一杯,我当年在瓦岗寨喝酒都是抱着酒坛子喝的,不喝光一坛绝不放手。” “这二锅头不一样,太烈了,喝不了一坛的。” “啧啧啧,小郎君不会这么小气吧?” “行吧,既然如此,我就给你满上。” 苏寅见他牛皮吹得震天响,知道劝不住,只得苦笑着给他倒酒。 让他试一试吧,试过之后他就知道了。 两个装葡萄酒的高脚酒杯装满了二锅头,浓郁的酒香一下子把程咬金的酒虫给勾了出来。 “好酒!只闻香味就知道这是绝世好酒。” 他迫不及待地端起酒杯,豪迈地举向苏寅:“来,小郎君,咱们满饮此杯!” 满饮此杯?苏寅可做不到,苦笑着摇头,只是浅浅地抿了一小口。 即便如此,那酒液入喉的瞬间,还是像一条火线般直窜腹部,烧得他脸颊顿时泛起红晕。 程咬金见状哈哈大笑:“小郎君这酒量可不行啊,看老程的。” 说罢仰起脖子,将整杯酒一股脑儿倒进嘴里。 “咕咚”一声,酒杯见底。 下一秒,这位号称“瓦岗酒神”的老将军脸色骤变。 先是涨得通红,继而发青,最后定格在一种难以置信的震惊上。 他的眼睛瞪得溜圆,喉结上下滚动,显然是在使劲憋着,不让口中的酒喷出来。 过了好半晌,他才吐出一股酒气,半晌才憋出一句:“好...好烈的酒!” 说完仰头就倒,片刻便鼾声如雷。 这可把苏寅吓了一跳,他害怕程咬金喝酒喝死了呢,原来是醉倒了。 这个愁坏了苏寅,这家伙躺在这里算怎么回事,难道今晚要扛着这家伙找酒店过夜? 苏寅想来想去,扭头看到他准备好的小推车,顿时有了主意。 费了好大劲把程咬金弄到了推车上,推着车子来到巷子口不远处。 苏寅推着车子来了一个助跑冲刺,快到巷子口时一松手。 走你! 第143章 哪有强行送礼的? 李丽质带着兕子早已回去,李泰和程处默得了造枪的材料后也赶去向李世民禀报,西市巷子口外等候的人只剩下尉迟恭和魏徵了。 两人正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尉迟恭突然竖起了耳朵。 “咦,这是什么声音?” 魏徵也仔细听了听:“像是车轮的声音。” “哈,我知道了,肯定是程胖子拉着车出来了。这老小子,买了多少东西啊,听着车轱辘声还挺沉的。” 两人紧盯着雾气弥漫的巷子,只见一辆小推车晃晃悠悠地从雾气中驶出。 但令两人惊讶的是,小推车上并不是满当当的货物,而是程咬金。 程咬金趴在小推车上,呼呼大睡。 尉迟恭一个箭步上前,顿时被扑面而来的酒气熏得倒退半步。 “好家伙!这程胖子是掉酒缸里了?”他捏着鼻子,用手指戳了戳程咬金红得像煮熟的虾子般的脸,“醒醒!你这是喝了多少?” 程咬金迷迷糊糊地挥了挥手,嘟囔道:“再……再来一杯……老子可是……瓦岗寨酒神……” “这这这……”尉迟恭道,“这程胖子拿了两坛酒去给小郎君送礼,怎么醉醺醺的出来了?” “我知道了,这程胖子跟小郎君斗酒,斗输了。” “还瓦岗寨酒神呢,就这?” 巷子口已经没有其他人了,但不远处还有宫里派来的守卫,可以让他们把程咬金送回家。 不过,尉迟恭坚持要亲自送,可以笑话程咬金半年了,这种好事他可不会错过。 但尉迟恭还要去给小郎君送礼呢。 “魏公,你先等等。我去一趟仙境,送了礼就回来送程胖子回家。” “行,你去吧,我帮你看着程将军。”魏徵摆摆手道。 尉迟恭冲魏徵一抱拳,牵着马就走进了巷子里。 苏寅将程咬金送回去后,又回到了摊位上,没过多久,就听到了一阵清脆的马蹄声。 抬头一看,竟然是尉迟恭,身后还牵着一匹马。 苏寅正疑惑着呢,只见尉迟恭拱手道: “小郎君,好久不见了。” “尉迟将军好。” “哈哈,承蒙小郎君关照,卖给我这么多好东西,我回大唐可涨面子了。” “哎呀,想来想去,我无以回报,这匹玉骢雪是上等战马,就送给小郎君了,望小郎君莫要推辞。” 苏寅整个人都是懵的,你送什么不好送,非要送一匹马,这我怎么带回去呀? 这里是毕竟是城市,不是农村,马这东西根本无处安放好吗。 他赶紧推辞道:“尉迟将军,我这里不需要马,你还是拿回去吧?” “这……小郎君这是嫌弃我了?” “不不不,不是嫌弃,是真的用不上。” “这可是上等的玉骢雪,鲜衣怒马,最适合小郎君了。” “但是,我们这里没人骑马呀。” “哈哈,我知道了,小郎君不习惯骑马。没事的,这马呀,骑着骑着就习惯了。” “不是……” “就这样,马我放这了,告辞,不用送了。” 尉迟恭把马扔下,转身就跑,一溜烟就跑没影了。 留下苏寅哭笑不得,哪有强行送礼的。 苏寅望着尉迟恭强塞的玉骢雪,一时怔忡。 这匹马通体青白交织,宛如一幅活着的唐代工笔画。 青毛如远山雾霭,白毛似新雪覆霜,四蹄漆黑如墨。 马颈修长如弓,琥珀色的眸子在暮色中泛着冷光,与他在博物馆见过的唐三彩马俑如出一辙。 更令他震惊的是马上的鞍具,鎏金杏叶缀满辔头,鞍鞯以虎皮为衬,鞍桥后倾如新月。 光这鞍具就值不少钱了。 纵然苏寅不识马,也知道这是一匹好马。 若放在古代,拥有这样一匹好马,他就是这条街上最靓的仔。 但这是现代呀?他要马做什么? 这么大一匹马,就算当宠物养都不行,没地方待呀。 苏寅头痛了,干脆把这马还回去。 于是苏寅打算牵着马往巷口走,打算拉到巷口一拍马屁股,让马跑回去得了。 “走吧?”苏寅拽着缰绳抬腿就走。 玉骢雪纹丝不动,反而歪了歪头,对抗他的拉扯。 “咳咳……”苏寅尴尬地清了清嗓子,又用力拽了一下,“走啊?” 马儿依旧不动。 苏寅额头冒汗,心想:“这马怎么比尉迟恭还难搞?” 无可奈何之下,他只能用力拉紧缰绳,身体后倾用力拉扯,要把马拽走。 结果,玉骢雪不仅没往前走,反而猛地一甩头,缰绳从苏寅手里滑脱,差点把他带个趔趄。 完了,这马还不听话。 苏寅不知道怎么办好了。 再说尉迟恭,他一溜烟跑出巷子口,边跑边偷笑。 嘿嘿,这样不就把礼送出去了? 小郎君再推辞,总不能把马扔大街上吧? 等过些日子,他骑着玉骢雪在街上转悠,那威风劲儿,还不得念着我尉迟敬德的好? 出了巷子口,魏徵正在等着。 “敬德,如何了?” “行了,礼物送出去了。我这就把程胖子带回去,你就放心地去找小郎君吧。” 尉迟恭用小推车把程咬金拉走了,魏徵看着空无一人的巷子口,心里一阵激动。 他想去仙境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一直没去成。 今天终于轮到他进入仙境了。 来的时候他没想过,程咬金和尉迟恭两个家伙竟然会给小郎君送礼。 失算了,他竟然没有准备礼物。 罢了,罢了,就当进去见识见识,买几样东西,日后再给小郎君补一件礼物就是。 魏徵穿过弥漫的雾气来到货摊前的时候,苏寅还在跟马较劲呢。 “咳咳,小郎君。” 苏寅抬头一看,又是一个不认识的,不过看这客气的样子,必是古人无疑了。 “你是……” “在下魏徵。” “哦,原来你就是魏徵啊。” “啊!小郎君也认得在下?” “那当然,魏先生大名我可是如雷贯耳了。” 开玩笑,大唐第一喷子的名号谁人不知。 魏徵一脸惊喜,能够被仙界的小郎君所知,看来他的名气也不小嘛。 魏徵的嘴角止不住地上扬,脸上的褶子都笑成了花。 第144章 魏徵得留下来 “对了,小郎君这是在作甚?”魏徵很是疑惑地问道。 “我这是在牵马,但这马不听话。” “呵呵,小郎君想来是第一次牵马。” 魏徵闻言轻笑,缓步上前,用右手轻抚马颈,左手以特定节奏轻抖缰绳。 说来也怪,方才还趾高气昂的骏马,此刻竟温顺地低下头,用鼻子蹭了蹭魏徵的衣袖。 “马通人性。”魏徵一边娴熟地调整缰绳长度,一边解释道,“需得以礼相待,它才愿以诚相报。小郎君方才拽得太急,反倒激起它的倔性了。” 苏寅如见救星:“哦,原来魏先生会牵马,那太好了。不知你可否帮我个忙?” “那当然了,小郎君尽管开口,魏某定当竭尽全力完成小郎君所托。” “那好,一会你回去的时候,帮我把这马牵回去还给尉迟将军。” “啊?”魏徵的手突然僵在半空。 好好一匹马居然要还回去,看来敬德是拍错马屁了。 “怎么样,魏先生可愿意帮我这个忙?” “不可。”魏徵道,“《礼记》有云:‘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又曰:‘却人之礼,不恭。’我魏某若替你退还礼物,便是代你失礼,于制不合。” “啊?”苏寅没想到要他帮还个礼物,竟然还引出礼记来了。 “再者,”魏徵的话还没说完,“送礼者尉迟,受礼者小郎君也。受而不欲,当躬自辞让,岂可借他人之手?若我代退,尉迟将军面子上过不去,魏某等同于当面侮辱尉迟将军也。” “……” 得得得,这魏喷子说话一套一套的,苏寅还真说不过他。 不就是还一匹马吗?怎么还上升到了侮辱人的层面了? 算了,这马看来还得留下来啊。 “行行行,魏先生不要说了,我留下这匹马就是了。”苏寅一脸生无可恋。 “如此大善。”魏徵一脸欣慰地说道。 苏寅看看时间不早了,便对魏徵说道: “魏先生要买什么东西赶紧挑选吧,时间晚了,恐怕你就回不去了。” “哦哦。”魏徵这才猛然醒悟,自己是来仙境买东西的,差点因为理论退还礼物之事耽误了。 他环顾苏寅摊位上那些闪烁微光、造型奇异的“仙境造物”,眼中满是惊叹。 “琳琅满目,光怪陆离……不愧是仙家气象,竟无一样是老夫识得的。真想……真想好好见识一番这仙境玄妙啊。” 心念至此,魏徵整了整衣冠,朝苏寅郑重一揖:“小郎君,魏某有个不情之请,厚颜相求,不知当讲否?” 苏寅心下已有预感,面上仍维持着客气:“魏先生但说无妨。” “这个……”魏徵老脸微热,却难掩热切,“魏某对仙境心驰神往久矣,不知……不知能否再叨扰一夜,容我领略一番这仙境的风情?” 苏寅:“……” 这魏喷子的脸皮还真够厚的,方才拒绝帮他还马时义正辞严、引经据典毫不留情,一点忙都不肯帮,现在是怎么有脸求自己帮忙的? 还是留下来过夜这种过分的要求。 苏寅刚要拒绝,这时玉骢雪打了个响鼻,提醒了他,还有一个大麻烦要他处理呢。 想到这桀骜名驹可能引发的麻烦,苏寅到嘴边的话硬生生转了个弯。 “留宿……倒也未尝不可。只是,”他话锋一转,目光投向玉骢雪,“烦请魏先生,稍后替我牵它回去,如何?” 这烫手山芋,总得有人接手。 如果没有魏徵在,他恐怕连马都牵不回家。 魏徵闻言,如蒙大赦,连忙躬身应诺:“敢不从命。” 只要能留下,牵马算什么? 于是魏徵就留了下来,就在他在摊位上把玩着一件件新奇玩意的时候,雾气渐渐消散,通往大唐的路关闭了。 现在时候还早,苏寅可不想在大唐不夜城人潮汹涌时,牵着一匹宝马招摇过市,索性决定待到闭市再走。 魏徵倒也安分,端坐摊前矮凳上,一步都没有挪地方。 就连一些现代客人来摊位买东西,他也没有出格的反应,只是暗自打量着这些仙境里的人。 奇装异服,言谈举止迥异于大唐,手中器物更是闻所未闻。 他默默观察,试图理解这里的一切。 现代游客对摊位上的小商品兴趣寥寥,反倒被那匹神骏非凡、通体雪白的玉骢雪牢牢吸引了目光。 “老板,你这马能骑吗?” “这马骑一次多少钱?” “这马真漂亮,拍照打卡绝了!”” 得,都把这当成旅游景点上的骑马项目了。 几个胆大的年轻人甚至伸手想去摸那油光水滑的鬃毛。 玉骢雪何曾受过这等轻慢?顿时勃然,昂首长嘶,碗口大的铁蹄焦躁地踏着青石板,鼻息喷得老响,眼看就要发作。 幸亏魏徵在旁边,马上上前安抚玉骢雪,这才没闹出麻烦来。 苏寅这才松了一口气,还好他没把魏徵赶回去,不然因为这匹马闹起事来,就不好收拾了。 关门的时间到了,苏寅收了摊位,把东西都装上三轮车,跟魏徵说了一句。 “魏先生,我们走吧,麻烦你牵一下马。” “好的,小郎君。” 魏徵熟练地牵着马来到苏寅跟前,等着他上马。 谁料他并没有上马,反而上了三轮车,一扭电门,三轮车动了起来。 魏徵愕然僵立,手中缰绳无意识绷紧,原以为“牵马”是为贵人执辔开道,岂料这仙家郎君竟将此等神驹视若无物,人家真的是不在乎这匹马啊。 “魏先生莫愣神了,你跟着我走,放心,我开慢点就是。” 得,那他就牵着马缓缓而行,跟在了三轮车后面。 一路上,虽然大唐不夜城已没了游客,两旁的商铺也纷纷关门,但路灯仍然明亮,四周的景色让魏徵惊叹不已。 牵马走在大唐不夜城的街道里,虽然会引起一些人的侧目,但并没引起什么麻烦,毕竟这里是景点,有一匹马也不算什么。 但出了大唐不夜城,苏寅心里就忐忑起来,这匹马上了大街,不会引来警察吧。 第145章 你们怎么在大街上遛马? 魏徵牵着马跟着苏寅的三轮车走了一段路,终于明白小郎君为什么不要马了。 大街上车来车往,当真是什么车都有。 有一个人骑的车,也不见车上的人怎么动,那车就自己跑得飞快。 也有如马车般大小的车辆,车前面没有牛也没有马,跑得比一个人的车还快。 更让他吃惊的是那些更大的车,像一座移动的房屋,全都跑得飞快。 一辆公交车从他们身边驶过,车身上巨大的广告画着一个穿着奇装异服的女子,正对着魏徵微笑。 一辆卡车从后面驶来,巨大的车轮比魏徵还高。 魏徵瞪大了眼,下意识勒紧缰绳。 玉骢雪不安地喷了个响鼻,马蹄在柏油路上踏出清脆的“嗒嗒”,却显得孤单又突兀。 路上这么多车,就是没有一匹马,小郎君要马有何用? 夜晚的大街上,玉骢雪这匹孤零零的骏马成了最扎眼的存在。 马蹄踏在柏油路上的“嗒嗒”声格外清脆,引得路过的行人纷纷驻足。 行人们停下脚步,掏出手机,咔嚓咔嚓拍个不停。 骑着电动车的外卖小哥干脆停在路边,对着他们就是一阵猛拍。 魏徵能清楚地听到他们的议论声。 “快看!真马!” “这是在拍戏吗?” “这马好漂亮啊!” 苏寅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他机械地开着三轮车,感觉回家的路怎么变得这么长? 他真希望自己突然长出翅膀,带着这匹惹眼的马儿立刻飞回小区。 可是不行啊,魏徵毕竟是牵着马走,速度根本快不起来。 苏寅偷偷回头看了一眼,魏徵正小心翼翼地拉着缰绳,生怕马儿受惊。 要是让马跑起来,那动静就更大了,马蹄声、嘶鸣声,再加上路人此起彼伏的尖叫声,非得把整条街都惊动了不可。 幸好他们走在非机动车道的最内侧,加上夜深人静,路上的行人和车辆都少了许多。 饶是如此,还是有几辆路过的汽车特意减速,司机摇下车窗对着他们指指点点。 这时一辆闪着警灯的摩托车缓缓驶来,停在了他们面前。 警察摘下头盔,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这匹突然出现在城市里的骏马。 “这是怎么回事?”警察皱着眉头问道,“你们怎么在市区里遛马?” 苏寅赶紧解释:“警察叔叔,我们不是故意的,实在是没有合适的车来运马,只能牵着马回家了。” “这可不是理由。”警察板着脸说,“你们知不知道这样很危险?” “是是是,我知道错了,”苏寅点头如捣蒜,“只此一回,下不为例。” “下不为例也不行,你这样做要受罚的。”警察非常严肃。 “行行行,我认罚。”苏寅立刻端正态度,老实认错,千万不能惹麻烦呀。 魏徵在一旁看着不敢吭声,这就是仙境里的武侯了,他这种身份不明的人最怕惹上这种麻烦了,还是低调一些为好。 警察掏出罚单本,笔尖悬在纸上却迟迟没落下。 他挠了挠头,小声嘀咕:“这该开什么罚单?”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禁止畜力车在城区道路行驶,骑马或牵马行走却没有直接条文进行限制,最多只能认为是妨碍交通的行为。 对于牵马遛羊的人,除非他们引起了事故,交警也只能批评教育。 开罚单好像还真没有什么具体的依据。 更何况这个年轻人选的是晚上车辆稀少的时候溜马,而且还蛮遵守交通规则的,也没有引起什么麻烦,警察一时还真没办法了。 算了,警察收起了罚单本,警告了一句:“就这样牵着马回家,不要骑马,注意红绿灯,别引起交通事故,不然我还会找上你。” “一定一定!”苏寅连连保证,“我们这就慢慢走回去,谢谢警察叔叔。” 等警察的摩托车一溜烟消失在视线之处时,苏寅才松了一口气。 魏徵这才敢开口:“苏先生,这武侯倒是通情达理。” 到了大街上,他也被苏寅请告诉我不能称呼小郎君了,便改口称先生。 “得亏是遇到个好说话的。”苏寅擦了擦额头的汗,“要是碰上较真的,今晚就麻烦了。" 不管怎么说,路还得继续走。 两人一马继续在街道上缓行,玉骢雪的马蹄声在寂静的街道上格外清脆,每一声嗒嗒都让苏寅提心吊胆。 “幸好这匹马没有钉马掌,不然铁掌踩在地面上,搞不好又会引来警察,说我们扰民了。” 苏寅这一句抱怨让魏徵有点疑惑:“钉马掌是什么?” “钉马掌就是给马穿鞋子。” “马还能穿鞋子?” “那当然了,马整天在路上跑,天长日久,马蹄会磨损的。给它穿上鞋子,马蹄就不会磨损了。” “马穿的鞋子就是你说的马掌?” “那种东西叫马蹄铁,我们通常把给马钉上马蹄铁叫做钉马掌。” “那……小郎君,哦,不,苏先生,能不能跟你买一些马蹄铁?” “这个我卖不了。马蹄铁已经是被淘汰的东西了。你也看到了,我们这里没有马,自然就不卖这种东西了。”(其实是可以买到的,苏寅不养马不懂。) 魏徵满是遗憾,一开始他听到马钉上马蹄铁可以防止马蹄磨损的时候,心里满是兴奋,心想着把这些马蹄铁买回大唐去,就可以解决战马损耗的问题。 没想到人家仙境里不用马,早已看不上马蹄铁这种东西了。 唉,实在是太遗憾了。 突然,身后传来“噗”一声闷响。 苏寅回头一看,顿时脸色煞白,一团热气腾腾的马粪正赫然躺在马路中央! 这可把苏寅吓坏了,牵马在路上走也就算了,还到处拉屎,这回警察可有处罚的理由了。 他赶紧停下车,拿出纸巾、塑料袋等物,做起了铲屎官。 魏徵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这里牵马上路拉泡屎都管啊,难怪小郎君死活不肯收下这匹宝马,在这里养马简直是自找麻烦。 好不容易铲屎完毕,苏寅又找了个大的塑料袋给马做了个粪兜,这才得以继续上路。 第146章 晋阳公主吐血了 好在离家也不算太远,走了半个多小时,终于到了小区的路口。 苏寅长舒一口气,指着小区旁的一个小公园说:“魏先生,你先把马系在那棵树上。我带先去安顿下来。” 鉴于可能发生的大唐人滞留现代的情况,苏寅早有准备,他在隔壁的小区租了一间房子,就是用来应付这种情况的。 这样可以避免去酒店开房,又刷身份证又有监控的,总的来说安全不少。 这也是他答应魏徵留下来过夜的原因。 当然,他租房子也要租金的,这笔钱要算在大唐人的身上,一晚上收他们2000,快抵上一个月的房租了。 魏徵之前给了他两枚金锭,苏寅估计能值几万块钱,都记在他的账上了,就从账上扣除。 他掏出钥匙打开房门,屋内整洁干净,虽然不大,但家具电器一应俱全,除了电视。 他可不想让大唐人从电视看到一些历史的东西,也许将来他们会知道这里是后世,但现在苏寅还没想好如何解释,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魏徵环顾四周,目光在那些从未见过的仙境器物上流连,满是好奇。 苏寅给他简单地解说了一下房间里的各种器物的使用方法,比如如何开关灯、开关水龙头、开关空调电扇等基本的知识,还换了一千块现金给他。 房间里有方便面和自热米饭,魏徵可以在房间里解决吃饭问题,也可以外出吃饭,由他自己选择了。 不过看魏徵今晚的表现相当稳重,苏寅相信他不会像李泰和程处默那两个毛头小子一样到处惹事,就放心地让他待在这里了。 …… 李丽质牵着兕子的小手,沿着朱红色的宫廊款款而行。 身后两名宦官小心翼翼地抬着那箱来自仙境的胭脂水粉。 “阿姐,你说阿爷阿娘会喜欢这个果子吗?”兕子仰起小脸,另一只手紧紧攥着装火龙果的袋子。 李丽质低头浅笑,正欲回答,却突然顿住脚步。 她蹲下身,用绢帕轻轻擦拭兕子沾满红色汁液的嘴角。 “哎呀,小花猫似的。这样去见阿娘可不行,会吓着她的。赶紧擦干净。” 兕子乖巧地点头,粉嘟嘟的小嘴一张:“嗯呐。” 这一开口不要紧,李丽质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小丫头的牙齿、舌头,甚至连喉咙深处都染上了一层紫红色。 这样的话,光擦擦嘴角还不行,得用水漱漱口才能彻底清洗干净。 恰在此时,一名捧着铜壶的宫女低头经过,李丽质连忙唤住:“且慢!把水留下。” 宫女慌忙跪地奉上铜壶。李丽质接过,柔声对妹妹道:“来,漱漱口。” 兕子听话地含了一大口水,鼓起腮帮子咕噜咕噜转了几圈,噗地一声吐在廊下。 “呀!”李丽质惊呼一声。 只见那摊水渍在青砖上晕开,竟如鲜血般触目惊心。 兕子却拍手笑道:“真好玩!像画上的朱砂。” 那宫女抬眼一瞥,登时面如土色。 她踉跄后退,尖声叫道:“不好了!晋阳公主吐血了!” 声音凄厉,惊飞了檐下一对栖息的燕子。 这一嗓子如同平地惊雷。 转眼间,十多名宫女宦官从各处涌来。 有人捧着药匣,有人端着热水,更有年长的嬷嬷已经开始抹眼泪。 人群骚动间,不知是谁又喊了一句:“快去禀报陛下!” 李丽质急得直跺脚:“莫慌!这不是血!” 可她的声音早已淹没在一片慌乱中。 “兕子!朕的兕子呢?!” 李世民的声音如同雷霆般从内殿传来。紧接着,一阵杂乱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只见天子只穿着素白中衣,连外袍都来不及披,赤着脚就冲了出来。 身后长孙皇后更是钗横鬓乱,平日里端庄的容颜此刻惨白如纸。 “阿爷!阿娘!” 兕子欢快地扑了过去,全然不知自己满嘴鲜红的样子有多骇人。 李世民一把将小女儿抱起,手指颤抖地抚上她的嘴角:“这……这是……” “陛下莫急。”长孙皇后强自镇定,却还是忍不住用袖角擦擦了自己的眼泪,“快传太医。” “不是血!”李丽质终于挤到父母跟前,气急败坏地跺脚,“那是仙果的汁液!” “仙果的汁液?”李世民和长孙皇后面面相觑。 不过见小女儿活蹦乱跳的,没有一点点难受的样子,紧绷的肩膀这才慢慢放松下来。 李丽质从锦袋中掏出一个火龙果,用力掰开。 紫红色的果肉鲜艳欲滴,散发出清甜的香气。 李丽质用手指碰了碰果肉,果然她的手指也沾上了红色。 “这叫火龙果,吃到嘴里很甜,但吃完整个嘴巴都被染色了。” “我就是怕兕子吓着阿爷阿娘,就想着在门口先洗漱干净。没想到漱口水也红成这样,被宫女误会了。” “你这丫头……”长孙皇后长舒一口气,身子晃了晃,险些站立不稳。 李世民连忙一手扶住妻子,一手抱着还在傻笑的兕子,哭笑不得地摇头。 “这仙果……当真吓煞人也。” 兕子却趁机将一块果肉塞进父亲嘴里:“阿爷尝尝,可甜了。” 李世民猝不及防,顿时满嘴鲜红,惹得小公主咯咯直笑。 廊下的宫人们见状,也纷纷掩口轻笑,方才的紧张气氛一扫而空。 回到内殿,李世民将兕子轻轻放在软榻上,自己则坐在案前,仔细端详着这枚奇异的仙果。 火龙果在烛光下泛着紫红色光泽,外皮上那些如同龙鳞般的突起在光影交错中更显神秘。 他伸出手指,轻轻抚过果皮上那些鳞片,竟十分柔软。 “难怪叫火龙果,这仙果还真有几分火龙之意。” 李丽质解释道:“小郎君说,这火龙果产自极南之地,有改善肠胃、养颜美容之效。常食可使人面色红润,肌肤细腻。” “哦,还真是好果子,不愧是仙界之物。” 长孙皇后尝了尝火龙果,对此也是赞不绝口。 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吃着仙境来的果子,李泰进来了。 “阿爷,我把造枪的材料带回来了。咦,你们在吃什么?” 第147章 开设火器坊 要说吃货,李泰不比兕子差,一见到火龙果,马上把正事抛在脑后了。 “四兄,你看!”兕子高高举起一片红艳艳的果肉,得意地晃了晃,“这是小郎君特意给我的火龙果。” 果肉上有着密密麻麻的黑籽,鲜红的汁水顺着她的小手往下滴。 李泰的眼睛顿时瞪得溜圆:“小郎君给的果子?太偏心了吧,为什么我没有?” “因为小囊菌喜欢兕子啊。”小公主骄傲地挺起胸脯。 李泰被噎得说不出话来,只能干瞪眼。 “青雀,你不是说把造枪的材料带回来了吗?”李世民急着问道。 李泰这才如梦初醒,慌忙转身行礼。 “回阿爷,都带回来了,就在殿外候着呢。” 他嘴上说着,眼睛却还不住地往兕子手中的果子上瞟。 “那还愣着做什么?快带朕去看看!” 李世民大步走来,龙袍的下摆随着步伐翻飞。 “就一口!”李泰突然转身,双手合十对着兕子作揖,“好妹妹,就给四兄尝一口。” 兕子眨了眨大眼睛,看着兄长这副可怜巴巴的模样,终于心软了,把手上的一片果肉举了起来。 李泰顿时眉开眼笑,张开大嘴就要去接。 就在这时,李世民一把揪住了他的后领。 “快带我去看看。” “阿爷等等!” 李泰拼命伸长脖子,终于在即将被拖走的前一刻,成功接到了兕子投喂的果肉。 他心满意足地嚼着,含混不清地说道:“唔...真甜!” 李世民无奈地摇头,拽着这个贪吃的儿子往外走。 李泰一边被拖着走,一边还不忘回头对兕子挤眉弄眼。 “兕子,记得给四兄留些啊!” 殿外的青石板上,整整齐齐码着两堆泛着冷光的钢管。 程处默一身戎装,腰挎横刀,如青松般笔直地立在旁边。 见李世民大步走来,他立即单膝跪地,甲胄发出清脆的碰撞声:“末将参见陛下!” “嗯,你们两个做得不错。”李世民微微颔首,目光如电般扫过那些钢管。 他蹲下身,手指轻轻抚过一根长管的管壁,指腹传来的冰凉触感让他眯起了眼睛。 “这就是做枪管的材料吧?” “回陛下,”程处默保持着跪姿,声音洪亮,“这些钢管长短各半,长管三尺有余,适合步兵列阵。短管二尺不足,专为骑兵打造。” 李泰也连忙上前补充:“阿爷,这钢管比咱们将作监锻造的精铁还要坚韧。您看这切口,”他拿起一根短管,“断面平滑如镜,连一丝毛刺都没有。” “不错,仙境的手艺真不是我们能比的呀。”李世民赞道,“有了这些材料,我们能不能把枪造出来?” “应该没有问题。”李泰说着,从怀中取下一卷图纸双手奉上,“这是小郎君给的图样,每个部件都画得清清楚楚,大唐这么多能工巧匠,我相信定能造出来。” “这里最难做的就是火药,不过小郎君已经给了我们配方,多试几次,我相信能造出来。” “好!”李世民猛地转身,袍袖在空中划出凌厉的弧线。 “青雀,朕命你即刻召集将作监大匠,专设火器坊,制造火枪。所需银钱,直接从内帑支取!” 他又看向程处默:“程处默,你精选一队千牛卫,日夜轮守。凡进出火器坊者,皆需验明身份。” “末将领命!”程处默抱拳应道。 “此事关乎国运,你二人若能成功造出火枪,便是大功一件。” “是,我等自当为国尽力。”两人领命道。 翌日清晨,御书房内檀香袅袅。 李世民端坐在龙纹御案后,手指轻叩着案几。长孙无忌与房玄龄分列两侧,程咬金和尉迟恭也在下首窃窃私语。 “陛下,”房玄龄捋着花白胡须,“听闻昨日公主殿下带去的千年人参,在仙境竟价值连城?” 话音未落,李丽质已带着兕子翩然而入。 “阿爷!”兕子蹦蹦跳跳地跑到御案前,献宝似的解开锦囊,“你看,小郎君还给了我这个。” 她掏出一把五彩缤纷的糖果,在案几上排成一列。 李世民忍俊不禁,伸手揉了揉小女儿的脑袋。 “朕的兕子倒是收获颇丰啊。” 他转向长女:“丽质,你跟房爱卿说说那人参的事。” 李丽质盈盈一礼:“小郎君说这人参在仙境至少值这个数。" 她伸出一根纤纤玉指。 “一千贯?”长孙无忌道,“也不错了,毕竟那里是仙境,什么好东西没有,哪会稀罕大唐的人参?” “不,是一千万仙币。”李丽质道。 “一千万仙币是多少钱?” “我昨日采买的胭脂水粉才两万仙币,小郎君说了,人参卖得后,他只要两成利。我们至少能有八百万仙币。舅舅你算算,能买多少胭脂水粉?” 长孙无忌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还有四兄造枪的全部开销也都从这里面扣,还绰绰有余呢。" 房玄龄猛地站起身,连胡子都翘了起来。 “天佑大唐!这岂不是说,我们能用辽东的人参,换取仙境的奇珍异宝?” “正是如此。”李丽质点头,眼角眉梢都是掩不住的喜色 长孙无忌激动地搓着手:“陛下,臣记得高丽去年进贡的那株雪参王,现在还藏在太医院的地窖里……” “还有藏王进贡的千年人参……”房玄龄也提醒道。 “哈哈哈哈……”李世民捋须长笑,“不急,这种珍稀药材大唐还多的是,够我们买仙境的好东西了。” 知道能如此容易换到仙境里的好东西,众人心情大好。 这时尉迟恭捅了捅程咬金:“老程,你不去说说你在仙境的所得?” “不去不去!”程咬金有点脸红,昨晚喝醉了被他送回府上,今早上朝时还被这个大老黑笑话呢。 尉迟恭却不客气,上前说道:“陛下,知节昨晚也大有收获呢,他喝到仙境里的琼浆玉液了。” “哦。”李世民眼睛一亮,“知节赶紧说说。” 在场的几人都是好酒之人,听说程咬金喝到了仙境里的美酒,哪能不感兴趣? 都一起闹着要他讲讲。 第148章 魏徵哪去了? 算了,虽然喝醉了挺丢脸的,但那是仙境的酒,谁喝谁醉,没什么可丢脸的。 这样安慰了自己一下后,程咬金又恢复了之前的厚脸皮。 “陛下容禀。昨日我去仙境,给小郎君带去了礼物。” “哦,带的什么礼物?”李世民问道。 “还能是什么?”尉迟恭在一旁插嘴,黝黑的脸上满是促狭,“咱们的瓦岗寨酒神,带的自然是酒了。上好的三勒浆。" “不错,我送的就是三勒浆,是我珍藏多年的好酒,小郎君喝了都说好。” 长孙无忌捻着胡须笑道:“能让小郎君称赞,看来知节这次是下了血本啊。” 众人听闻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只要小郎君喜欢就好,交好小郎君是他们的头等要务,这种好事多多益善。 “那是自然!”程咬金得意地拍了拍肚皮:“小郎君还回赠了一瓶仙酿,叫什么……二锅头!" “二锅头?” 这名字听起来有点怪,大唐人不理解其中的意思,不过跟三勒浆倒是蛮相称的。 “这酒如何?” “这酒啊,”程咬金双眼放光,手指在空中比划着,“清澈得跟山泉水似的,可那酒香——” 他突然打了个响亮的喷嚏,仿佛又被那酒气熏到了似的。 “隔着三丈远都能闻着。” 虽然他被一杯酒就灌倒了,但这种烈酒真的很对他的胃口。 他事后总结了一下,之所以被放倒,完全是他掉以轻心了,没听小郎君的劝。 要是他小口小口的喝,就不会醉倒了。 不过,这事他是不会现在就说出来的。 不能白白被尉迟恭笑话一晚上,怎么样也要让他出丑一次。 “下次,我去找小郎君买点二锅头回来让你们尝尝,你们就知道这酒的好了。” “下次?”李世民道,“小郎君不是赠了你一瓶酒吗?怎么,都喝光了?” 程咬金尴尬地挠挠头:“没喝完,只喝了一杯就醉倒了,被小郎君送了出来了,酒也就没拿回来了。” 尉迟恭捂着嘴噗噗直笑,笑了一个晚上,他都没有笑够。 李世民等人听完,都憧憬起这种仙境的美酒来。 能被程咬金说好的酒,肯定差不了。 毕竟瓦岗寨酒神这个名号,他们也是知道的。 能一杯就放倒程咬金的酒,那得是什么酒啊? “对了,敬德,你又有什么收获?” 尉迟恭上前道:“陛下,我倒没有什么收获。因为知节醉倒了,我得送他回府,匆匆忙忙去给小郎君送了个礼,就回来了。” “哦,你又送的什么?” “嘿嘿,”尉迟恭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我送了匹玉骢雪。” “送马啊。那小郎君可否喜欢?” “那必须喜欢啊。我送的可是西域进贡的宝马,通体雪白,四蹄如墨。”他眼中闪着得意的光芒,“小郎君年纪轻轻,正是鲜衣怒马的好时候,这礼物再合适不过了。” “如此就好。”李世民满意地点点头,他环视四周,“还有谁去了仙境?” 殿内一时无人应答,只有尉迟恭嘀咕了一句:“魏徵不是也去了吗?怎么没见他来?” 房玄龄道:“魏徵?今天早朝他都没来?” “什么,早朝都没来?” 众人面面相觑。要知道魏徵这个老顽固,平日里最是恪守规矩,连风寒发热都要强撑着上朝,今日竟会无故缺席? 众人正在疑惑的时候,程咬金来了一句。 “这魏公不会是留在仙境里过夜的吧?” 嗯?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这是众人的第一想法。 魏徵那个老顽固,怎么可能跟李泰和程处默这两个毛头小子一样,做那种死皮赖脸的事? 房玄龄的脑海中不由自主浮现出魏徵蹲在地上假装腹痛的画面,连忙甩了甩头,仿佛要把这荒谬的想象甩出脑海,坚定地摆了摆手。 “绝对不可能!” “这很有可能。”尉迟恭却摸着下巴,若有所思,“魏公是最后一个进仙境的,除了他就没别的人了。” “高延忠。”李世民面色一沉,“速派人去西市巷子口问一下那里的守卫,魏徵昨晚到底有没有出来?” “遵命,陛下。”殿外传来一声应答,随即是急促远去的脚步声。 等了一阵子,终于有消息传了回来,昨晚魏徵真的没出来。 众人瞪大了眼睛,还是无法相信。 魏徵这个浓眉大眼的家伙,还真敢赖在仙境不走。 程咬金简直不敢相信,什么时候魏徵也能跟他比脸皮厚了? 他都已经醉倒在仙境里了,照样没能留在里面。 魏徵他凭什么? 李世民却若有所思地望向窗外。 晨光中,一只蝴蝶正停在窗棂上,翅膀轻轻颤动。 他突然轻笑一声:“有意思,看来朕的魏爱卿,也有不为人知的一面啊。” …… 此刻的魏徵,缓缓睁开双眼,晨光透过薄纱窗帘洒落在他的脸上。 他下意识地伸手摸了摸身下的床榻。 这仙境的床褥竟如此柔软,仿佛躺在云端一般,让他这一夜睡得格外香甜。 他撑起身子,起身下床。 昨夜太过疲惫,他甚至没来得及仔细打量这间仙境的居所。 此刻阳光正好,魏徵赤着脚踩在地板上,缓步走向窗前。 深吸一口气,魏徵猛地拉开窗帘—— 刹那间,万丈光芒倾泻而入,刺得他不由得眯起眼睛。 待视线渐渐适应,眼前的景象让他如遭雷击般僵在原地。 “这,这是……”魏徵的嘴唇微微颤抖,喉结上下滚动,却发不出完整的声音。 窗外,无数高楼如利剑般直插云霄,玻璃幕墙反射着朝阳的金光,晃得人睁不开眼。 他所在的房间竟在数十丈高的半空中,楼下街道上的行人小如蝼蚁,车流如同细小的甲虫缓缓爬行。 魏徵不自觉地后退半步,双腿竟有些发软。 他自认从不畏高,可眼前这景象实在超出了他的认知。 他死死抓住窗台,指节因用力而发白,生怕自己一个不慎就会坠入这万丈深渊。 远处,一座座摩天大楼比肩而立,每一座都高过大唐最高的楼宇。 虽然昨夜已见过这些高楼,但身处其中,才知道这有多么震撼。 恍惚间,他仿佛回到了少年时第一次登上泰山之巅的感觉,那种面对浩瀚天地时的渺小与震撼。 这就是仙境啊。 一个大唐望尘莫及的地方。 第149章 卖马 “谁啊?”苏寅迷迷糊糊地嘟囔着,揉了揉惺忪的睡眼。 他看了眼手机,才早上七点半。 “开门!社区居委会的!”门外传来一个中气十足的女声。 苏寅一个激灵,瞬间清醒了大半。 他胡乱套上T恤,拖着拖鞋去开门。 门一开,就见居委会的王大妈双手叉腰站在门口。 她今天穿了件印着“社区志愿者”的红马甲,花白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梳在脑后,镜片后的眼睛正严厉地盯着他。 “小苏啊,”王大妈开门见山,“楼下花园里的那匹马是你的吧?” “啊?”苏寅一时没反应过来。 “啊什么啊!”王大妈推了推眼镜,从口袋里掏出手机,“你别想蒙我,我调过监控了。昨晚十一点二十八分,你和一个穿古装的老头,牵着一匹白马进了小区,最后拴在了小花园的银杏树旁。” 苏寅心里咯噔一下。他这才想起昨晚确实把玉骢雪拴在了小区花园里。 当时太累了,完全忘了考虑小区能不能养马的问题。 “是是是,是我的马,”苏寅赶紧赔着笑脸,“王大妈您听我解释...” “解释什么解释!”王大妈打断他,手指着楼下方向。 “你知道现在小区群里都炸锅了吗?那马又拉又尿的,把张阿姨种的风信子都踩坏了。” “李奶奶晨练回来说,那马还冲她打响鼻,把她心脏病都快吓出来了。” 苏寅这才注意到,王大妈的手机一直在震动,绿泡泡的消息一条接一条地弹出来。 他偷偷瞄了一眼,看到小区群里正在刷屏: “[图片]这是谁家的马?太吓人了!” “物业呢?快来人管管啊!” “@王大妈 王主任您快来看看!” “这个……这个……”苏寅额头开始冒汗。 “还有,”王大妈凑近一步,“你知道现在禽流感多严重吗?你这马万一携带什么病毒,传染给小区里的孩子怎么办?” 苏寅哭笑不得:“王大妈,人是不会传染禽流感...” “我不管什么流感不流感。”王大妈一挥手,“给你一个上午的时间,必须把马弄走!不然我就报警了。” “好好好,我这就处理。”苏寅连连点头。 王大妈这才满意地转身要走,突然又回过头:“对了,那个穿古装的老头是谁?” “啊?”苏寅一时语塞,“那是我...外地来的亲戚,他是横店回来的老演员..." 王大妈将信将疑地看了他一眼,最终摇摇头走了,嘴里还嘀咕着。 “现在的年轻人,养马的养马,cosplay的cosplay,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 关上门,苏寅长舒一口气,瘫坐在沙发上。 “这下麻烦大了...”苏寅抓了抓头发,开始疯狂翻通讯录,寻找能暂时安置这匹马的地方。 电话拨通。 “喂,刘东齐。” “苏寅啊,一大早就打电话,还让不让人睡觉了?”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传来。 “江湖救急呀,你少睡一会又不会死,赶紧过来帮忙。” “什么事?”对面传来对方不耐烦的声音。 “是这样,你不是卖宠物的吗?我这里有个宠物急需处理,你帮我弄走它。” “宠物啊,急什么急,晚点我再过去。” “不行,那家伙已经引起小区的骚乱了,居委会命我赶紧弄走,不找我就有麻烦了。你赶紧过来帮忙。” “什么宠物这么夸张?”刘东齐的声音终于清醒了几分。 “你来了就知道了。” 电话那头传来一声长长的叹息:“行行行,这就来,催命鬼似的。” 半小时后,刘东齐站在那匹马面前,嘴巴大得能塞下一个鸭蛋。 “苏寅,你管这东西叫宠物?” “不是吗?”苏寅回道,“这马要是拿来干活叫牲口,宰了吃肉叫肉畜,这两样都不做,就是养来玩,不叫宠物叫什么?” 刘东齐:“……” 现代社会的马大多是给人骑来玩的,从本质上来说,还真就算宠物。 “不是,你那么大一匹马,到底从哪弄来的?” “这个……一个客户送的。” “哈?什么客户送这种东西?苏寅你撒谎能不能找个合适的理由,不要侮辱我的智商好吗?” “你爱信不信?这就是客户送的,还是强塞给我的,不要都不行。” 刘东齐给了他一个白眼,就是不信。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你把这马卖了就行。” “不是,我买卖的宠物都是猫猫狗狗,没卖过马呀。” “没事,这都一样嘛。你做这一行这么久,肯定有门的,去打听打听,我相信会有人买的。放心,佣金一个子都不会给你的。” 刘东齐叹了口气,掏出手机开始翻通讯录. “我认识的都是养蜥蜴、玩鹦鹉的,谁会买马啊?” 问了一圈,又给这匹马拍了相片,发到绿泡泡上,过了一个小时,终于有了好消息。 “苏寅,好消息呀,你这匹马叫玉骢雪,在古时可是有名的战马。” “真的?”苏寅眼睛一亮,搓着手凑过来,“那能卖出好价钱吧?” “嗯……不好说。卖到香岛那边的马扬是最好的,但人家的马都是赛马,讲究的是冲刺力。你这个马特点是耐力好,做赛马就差了点意思。” “啊?那就换一家。” “嗯,目前有两个选择。我有个土豪客户说要养马,他对这匹马挺感兴趣的,可以接洽一下。” “另外还有一个影视基地的老板也看上了这匹马,他说这种马是标准的战马,用来拍片最合适了。” “如果你愿意的话,我联系这两家过来看看?” 苏寅想了想:“就叫那个影视基地过来吧,我想卖给他。” “嗯?土豪客户不考虑了?他可是出了名的阔绰,没准人家出的钱更多。” “嗨,钱不钱都无所谓,我主要是想给这匹马找个好去处。” “土豪老板看上了,养在家里当宠物,想必会很无聊吧。” “关在马厩里当宠物太委屈它了,这马天生就该在战扬上撒欢儿,我想看它在银幕上大杀四方。” “行吧,你的马你说了算。我这就联系人家过来。” 第150章 我会念诗 刘东齐的表情活像吞了只苍蝇:“开什么玩笑,苏寅,人家在外地呢,最晚也得明早才能到。” “那……那这马怎么办?就这么一直拴在这里,居委会王大妈非扒了我的皮不可。” “这样啊。”刘东齐沉思了一会儿,“要不这样,你去租个仓库,先把马弄里面去养着。” 苏寅心想也好,这些大唐来的客户净整些幺蛾子,下一次不知道还会拿些什么东西来呢。 有个仓库存放这些东西就不怕了。 于是他让刘东齐帮看一下马,赶紧出去找仓库。 …… 魏徵在窗台前看了一阵风景,渐渐从震惊中平复过来, “这仙境...当真奇妙。”他喃喃自语,宽大的衣袖随着摇头的动作轻轻摆动。 腹中传来一阵轻微的抗议声,这才感觉到肚子有点饿了。 目光扫过桌上那些花花绿绿的包装——方便面、自热米饭,这是苏寅昨晚特意为他准备的食物。 魏徵皱了皱眉,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 “好不容易来了趟仙境,怎能就这样打发一顿早饭?” 他想起长安城东市的胡饼摊,热气腾腾的羊肉汤,只有亲自走上街头,才能品尝当地的美食。 “不如出去走走。”这个念头一旦冒出,便再也按捺不住。 魏徵挺直腰板,走向洗手间。 简单地洗漱一下,仔细整理衣冠,将每一道褶皱都抚平后,他拿起苏寅留下的钥匙和几张花花绿绿的仙家银钱,魏徵深吸一口气,推开了房门。 电梯门前,魏徵停下了脚步。 昨晚的一幕仍历历在目,那个会自己开关的铁门,那个能上上下下的小房间。 他伸出微微颤抖的手指,犹豫了片刻才按下向下的按钮。 “叮”的一声,电梯门缓缓打开。 魏徵下意识地后退了半步,喉结上下滚动。 “不过是机关术罢了...”他自我安慰道,却还是忍不住握紧了袖中的拳头。 踏入电梯的瞬间,他感觉心脏都要跳出胸膛。 电梯开始下降,失重感让魏徵的膝盖微微发软。 他死死抓住扶手,指节泛白。 “三十层数的高度...”他在心中计算着,“若在长安,需两刻钟才能登上的高度,如今不过数十息...” 这个认知让他既惊叹又惶恐。 当电梯终于停在一楼,门开的瞬间,魏徵几乎是踉跄着冲了出去。 新鲜的空气扑面而来,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才恢复了平静。 站在大厦门口,他望着川流不息的人群和车辆,一时间竟不知该往何处去。 “既然来了,总要见识一番。”魏徵整了整衣冠,昂首挺胸地迈出了第一步。 迈出大厦,扑面而来的是清晨市井的喧嚣与食物的香气。 他的鼻翼微微翕动,循着香味拐进了一条热闹的早市街巷。 街道两侧支着五颜六色的早点摊,蒸汽在晨光中氤氲升腾。 他瞪大眼睛,看着摊主们变戏法般从铁板上铲起金黄的煎饼果子,从蒸笼里端出晶莹的虾饺,从油锅里捞出酥脆的油条。 每个摊位前都排着长队,扫码支付的到账声此起彼伏。 “这...这是什么?”他在一个煎饼摊前驻足,看着摊主将面糊倒在滚烫的铁板上,手腕一抖就摊成完美的圆形。 老板注意到他的装束,噗嗤一笑:“大叔cosplay挺专业啊,要不要来个煎饼?” 魏徵正要询问,却被隔壁飘来的肉香吸引。 一个冒着热气的大蒸笼前,老板正掀开笼盖,白雾中现出十几个雪白的包子,面皮上还带着漂亮的褶子。 他的肚子不争气地“咕噜”一声。 “新出笼的鲜肉包,五块钱两个!”老板热情招呼。 魏徵盯着那蓬松的面皮,来了兴致。 那个煎饼有点像胡饼,他想来个不一样的,这包子对他来说就很新鲜。 他从怀中掏出苏寅给的人民币,抽出一张十元纸币递过去。 老板接过钱时多看了他两眼。 老年人用现金很常见,但穿个古装就少见了。 但老板也没说什么,找了零钱,用夹子夹起两个包子,装进塑料袋递给他。 魏徵捧着热乎乎的包子,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 滚烫的肉汁瞬间溢满口腔,好吃。 有点像长安的馒头,但这面皮很白,肉也很香,远胜长安的。 他站在街角,一口一口细细品尝,连指缝间的肉汁都舍不得浪费。 吃饱后,魏徵在街上溜达,看看这里的风土人情。 转过一个街角,眼前豁然开朗,一片绿意盎然的公园出现在眼前。 晨光透过梧桐树叶的缝隙,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魏徵不由自主地放慢了脚步,目光被草坪上嬉戏的孩童吸引。 几个约莫五六岁的孩子正在踢球,清脆的笑声在晨风中飘荡。 魏徵站在一棵树下,看得入了神。 那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跑起来时辫子一甩一甩的样子,让他想起自家的小孙女。 “爷爷!”突然,一个皮球滚到了他脚边。 魏徵低头看去,是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正仰着脸眼巴巴地望着他。 魏徵弯腰拾起皮球,动作优雅得像在拾起一本奏折。 他蹲下身,与小男孩平视:“小郎君,你的球。” 小男孩接过球,好奇地打量着他:“爷爷,你是唱戏的吗?” 魏徵一怔,随即失笑:“非也,老夫...我只是喜欢这身衣裳。” “电视里的人就是穿这种衣服的,他们穿上这种衣服就会念诗。” “呵呵呵,念诗啊,念诗好啊。你会念诗吗?” “会啊,我会念诗。” “我也会念诗。”那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也跑了过来。 “哈哈哈哈……”魏徵捋着胡子笑了起来,这么小的孩子还会念诗? “好好,那你们念来听听。” “我来!”小男孩第一个站了出来。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魏徵愣住了。 第151章 找魏徵救急 他低声吟诵,每个字都像一块陌生的石子,硌在他熟读经史的认知里。 这诗用词浅白却意境天成,短短二十字竟将羁旅之思写得如此透彻,分明是大家手笔。 “好诗!”他突然击掌,惊得树梢麻雀扑棱棱飞起。 他魏徵遍览群书,从未见过这等好诗。 “不事雕琢而直指人心,看似俚俗却余韵悠长……” 花白胡须随着急促的呼吸颤动,宽袖中的左手已攥成拳头,魏徵激动不已。 这么小的孩子就能念出这等好诗,不愧仙境呀。 小男孩得到了表扬,骄傲得小脑袋都扬了起来。 小女孩自然不服:“爷爷,我也会念诗,你听我的。” 小女孩仰起红扑扑的小脸,清了清嗓子,用稚嫩的童声背诵起来。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魏徵又愣住了,闭目沉思片刻,突然叫绝。 “妙哉!四句二十字,道尽农事艰辛。” 他的手指不自觉地比划着,仿佛在朝堂上评议奏章。 “''汗滴禾下土''五字,将烈日劳作的扬景写得如在目前。''粒粒皆辛苦''更是点睛之笔,教人不敢轻弃一粒粮食。” 他捻着胡须喃喃自语:“老夫当年随陛下巡视关中,见农夫面朝黄土背朝天,也曾上书''劝农桑,薄赋敛''...” 孩子们虽然不太听得懂他说的是什么,但看他的表情就知道这老头是在赞扬他们念的诗好。 有一个年纪更大一点的孩子也站了出来。 “我也会念诗。” “哦,好,你也念一首诗看看。” “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 “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魏徵整个人如遭雷击般僵在原地,连呼吸都停滞了一瞬。 “这...”他的声音突然变得极为轻柔,像是怕惊扰了诗中意境, “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他缓缓闭上眼睛,恍惚间,他仿佛真的站在了那枫桥之上。 秋夜的寒霜浸透了衣衫,远处寺庙的钟声穿透夜色,与渔火一同在江面上摇曳。 “好一个''对愁眠''!”他突然睁开眼,眸中精光四射。 “三字写尽羁旅孤寂!”他的手指在空中划出诗句的轨迹,“月落、乌啼、霜天、渔火、钟声——五重意象层层递进,最后以''客船''收束,妙!实在是妙!” 魏徵激动得来回踱步,靴子踏得落叶沙沙作响。 “这诗的作者是谁?”他猛地转身,眼中闪烁着迫切的光芒,“此人必是久历风霜的游子,否则怎能将旅愁写得如此入骨三分?” “是张继写的。”小男孩抢着回答,“老师说他在船上睡不着觉。” “好一个睡不着觉!”魏徵仰天大笑,笑声惊飞了树上的小鸟。 他忽然想起自己当年奉旨出巡,夜宿黄河渡口的往事,那夜的涛声与月色,与诗中情景何其相似。 只是当时自己忙于政务,竟未能将这般意境诉诸笔墨。 真是人生一大憾事。 “魏先生!” 一声叫喊把魏徵从思绪中返回了现实。 “魏先生,原来你在这里呀,让我一通好找。快快快,跟我去办件事。” 来人正是苏寅。 苏寅一早就去寻找仓库,他想着以后可能常常会用到,于是就在大唐不夜城附近找。 若是那些大唐人再拿一些稀奇古怪又占地方的东西来,就有地方存放了。 好不容易找到了仓库,一口气交了一年的租金,把仓库租了下来。 苏寅便马不停蹄找了一辆货车,打算把那匹马拉回仓库。 但他随着货车来到回去后,却发现他们不会牵马。 虽然苏寅学着魏徵的办法,能牵着马让它走两步,让马在平地上遛两圈还可以,但想把它弄上车就难了。 这一匹马十分抗拒,不敢上车,他们也没有办法。 苏寅、刘东齐加上那个司机,三个人费了好半天的劲,也无法把马弄到货车上。 不得已之下,苏寅想起了魏徵,马上去他租住的房间找他,但魏徵已不在房间里。 苏寅这才后悔没有留下一部手机,现在想联系人都麻烦。 不过想来魏徵也不会走得太远,去附近找找,应该能找到,苏寅只能刷了一辆小电驴满大街找人。 转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这老头居然在跟小孩子玩。 “怎么了?”魏徵问道。 “还不是那匹马。仓库找好了,车也租了,可那祖宗死活不肯上车!”苏寅抹了把汗,语气里透着无奈。 “我、刘东齐,再加一个货车司机,三个人连哄带拽,它愣是四蹄钉地,纹丝不动。我寻思着,您老有经验,赶紧救命!” 魏徵一听,眉心微蹙,立刻起身,顺手拍了拍蹲得发麻的膝盖:“带路。” 两人来到路边,苏寅指了指停在一旁的共享电动车:“我骑这个来的,你...能坐吗?” 魏徵打量着这个奇怪的坐骑,眉头微皱。 苏寅连忙解释:“就跟骑马差不多,上车再说吧。” 老人迟疑片刻,终于小心翼翼地侧坐在后座。 苏寅刚启动车子,魏徵就惊呼一声,紧紧抓住了他的肩膀。 “魏先生别怕!”苏寅忍着笑,“这比骑马稳多了” 街道两旁的景物飞速后退,魏徵起初紧张得闭着眼睛,渐渐适应后,竟露出孩童般新奇的神情。 转过两个街角,他们终于来到了目的地。 只见一辆蓝色厢货横在路中,后厢门敞开,刘东齐和司机正一人拽缰绳、一人推马臀,累得满头大汗。 玉骢雪却高昂马头,鼻孔喷着热气,前蹄不安地刨地,发出低低的嘶鸣,一副宁死不上的架势。 苏寅跳下车,摊手苦笑:“瞧见没?再耗下去,司机都要罢工了。” 魏徵捋了捋胡子,眯眼打量车厢高度,又看了看焦躁的马,胸有成竹地吩咐:“你们让开,放着我来。” 说着,他抬手轻轻抚摸马颈,低声安抚,声音低缓,像夜色里的笛。 玉骢雪渐渐安静,耳朵抖了抖,喷了个短促的响鼻。 “给它蒙上眼,看不见就不害怕。” 司机找来一块黑布,魏徵亲自给马覆眼,一边覆一边低声哄:“乖,就一小会儿,闭眼跟我走。” 刘东齐和司机连忙搬来木板,七手八脚搭出,又从车里翻出一块黑布。 几分钟后,玉骢雪在魏徵牵引下,前蹄试探地踏上车厢上的简易斜坡,先是轻轻一踏,继而走了几步,整个身子就稳稳迈进了车厢。 苏寅长舒一口气,抬手抹掉额角的汗珠,冲魏徵竖起大拇指:“姜还是老的辣!” 第152章 老花镜 这匹骏马似乎仍有些不安,蹄子轻轻踏着车厢底板,发出沉闷的声响。 “莫怕,莫怕。”魏徵低声安抚,手指顺着马颈的线条缓缓梳理。 马儿似乎听懂了他的话,渐渐安静下来,只是偶尔甩甩尾巴,像是在回应老人的安抚。 货车驶过繁华的街道,穿过几处红绿灯,最终拐进一条较为僻静的小路。 不多时,一座灰白色的仓库出现在眼前。 苏寅跳下车,掏出钥匙,哗啦一声拉开卷帘门。 “到了!”他回头招呼道,“魏先生,您看看,这地方怎么样?” 魏徵牵着马,从车厢里慢慢走下来。 仓库内部空间开阔,挑高足有五六米,地面铺着平整的水泥,四壁刷得雪白。 阳光从高处的气窗斜斜洒落,在空气中勾勒出几道光柱。 “好地方。”魏徵点点头,目光扫过空旷的仓库,“比老夫预想的还要宽敞。” “那当然!”苏寅得意地拍了拍墙,“这仓库两百多平,放一匹马绰绰有余,以后要是再有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也能堆在这儿。” 刘东齐已经麻利地搬来了一捆干草,铺在角落,又找了个大盆,接满清水。 马儿嗅了嗅干草,低头啃了几口,似乎对新环境还算满意。 苏寅去买了一大袋燕麦片,泡软了喂马。 “这匹玉骢雪就先安顿在这儿吧。”苏寅拍了拍仓库的铁门,转头对魏徵说道,“魏先生,您先在这里守着,我和东齐去联系卖马的事。” 魏徵捋了捋胡须,缓缓点头:“也好。此马确实需要有人照看。” 出了仓库,刘东齐长舒一口气,掏出一根烟点上,猛吸一口才开口。 “苏寅啊,你这匹马可太难伺候了。要不是看在能卖钱的份上,老子才不干这苦差事。” “辛苦辛苦。”苏寅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等马卖出去,少不了你的好处。” 刘东齐吐着烟圈,眯起眼睛:“不过话说回来,你这马到底什么来路?" 苏寅神秘一笑:“这个嘛......” 他故意拖长音调,吊足了刘东齐的胃口。 “走,去我家,给你看样好东西。” 半小时后,苏寅的出租屋里。 “卧槽!”刘东齐的惊叫声几乎掀翻屋顶,他瞪大眼睛盯着茶几上那株人参,手指都在发抖,“这、这特么是......” “百年野山参。”苏寅轻描淡写地说,顺手倒了杯水,“也是朋友送的。” 刘东齐猛地转头,一把抓住苏寅的肩膀。 “哥,你朋友是哪里的?这么豪横。也介绍给我呗。” “去去去,别贫了,赶紧帮我找买家,少不了你的好处。” “对了,你那个土豪客户怎么样?他应该会出大价钱买吧。” 刘东升摸了摸下巴:“这个东西不要找他了,我觉得最好的地方还是香岛的拍卖行。” “拍卖行?” “没错!”刘东齐兴奋地搓着手,“这种稀世珍宝,只有拿去拍卖才能卖出天价!” 刘东升又开始翻通讯录,开始找人。 苏寅靠在沙发上,看着刘东齐唾沫横飞地打电话,突然想起那个“六人定律”。 据说世界上任何两个陌生人之间,最多通过六个人就能建立联系。 “理论上,我甚至能联系上美国总统。” 这个荒谬的念头让他忍不住笑出声来。 经过一连串的电话接力,刘东齐终于联系上了香岛苏仕比的一位主管。 当他将人参的照片发过去后,电话那头传来一阵惊呼,紧接着是语无伦次的询问。 “他们说什么?”苏寅凑近问道。 刘东齐捂着话筒,脸上写满难以置信:“他们说......明天一早就飞过来!让我们务必保管好人参。” 挂断电话,两人面面相觑,房间里一时安静得能听见心跳声。 “成了。”苏寅缓缓吐出一口气,嘴角不自觉地上扬。 刘东齐突然跳起来,狠狠拍了下大腿。 “发了!这下真发了!”他激动地在屋里转圈,“苏寅,你要变成有钱人了!我跟着你喝点汤,都能躺着享福了。” “嗨,这才哪到哪。以后这种生意还多的是。” “吹,你就可劲吹吧。这种人参有一株就已经是祖坟上冒青烟了,你还想多的是。” “呵呵。”苏寅没有接话,爱信不信。 …… 魏徵在仓库里看着马,眼看已过了午时,肚子有点饿了,便拉上仓库门,出去找点吃的。 他还要待到晚上,才能跟着苏寅回去,不点饱肚子可不行。 在街口找了一家餐馆要了一碗面,魏徵饱餐了一顿。 这里的面食给了他很深的印象,口感丰富,味道十足,配各种各样的配料,让他大饱口福。 就连他这种不好吃的人也对仙境的美食赞不绝口。 吃饱了出来,一路逛着回仓库,街角一个不起眼的小摊吸引了魏徵的注意。 摊主是个瘦小老头,正埋头摆弄着什么。 摊位上琳琅满目地挂着各式稀奇物件,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这东西怎么说呢,从来没见过,两个能透光的小圆片,被细细的铁丝弯成的架子连接着。 他在仙境里逛了大半天,也知道仙境不缺这种透明的东西,好像叫做玻璃。 人家甚至拿玻璃来做窗户,做墙,大大的一片十分通透,让整个房间都明亮无比。 但眼前这个玻璃片比较奇怪了,小小的两片,能干啥用? “老先生,看上什么了?”摊主推了推滑到鼻尖的老花镜,笑眯眯地问道。 魏徵看到摊主的样子,就知道了,这东西是戴在眼睛上的,但干什么用的就不清楚了。 魏徵谨慎地指了指那物件:“这是什么?” “老花镜啊!”摊主热情地取下来递给他,“您试试?看您这岁数,该是老花了。” 老花? 魏徵迟疑地接过,学着摊主的样子将铁架架在鼻梁上。 霎时间,摊位上那些模糊的小字突然变得清晰可辨,连木纹的肌理都纤毫毕现。 第153章 魏徵回来了 他马上又把眼镜戴上,小字又重新变得清晰。 “太好了。”魏徵欣喜地说道。 他这个年纪已经是老眼昏花了,近处的东西都是朦朦胧胧的。 也幸亏他写的毛笔字比较大个,还能看得见,换成这个摊位上的小字,凑得再近也看不清楚。 他昨晚在苏寅的摊位了买了点笔记本和笔,打算以后用这个来记事。 但又苦于仙境里的笔写的字太细了,这又细又小的字他看起来就比较吃力了。 现在有了这个老花镜,一切都不是问题了。 “老板,这个怎么卖?” “不贵,收您三十块钱。” “行,我买了。”魏徵欣喜地就要掏钱,忽然又想起了什么。 “我要两副。” 老板笑道:“多买一副备用是吧,也好。” 备用?对了,怎么没想到呢,来一次仙境不容易,确实要多买一副备用,不然坏了怎么办。 “那就来四副。” 他打算多买一副给房玄龄,那老家伙的眼睛比他还花。 “谢谢您了。”老板还没见过这么好的客户,把他的路边摊的货当成宝,不断加买。 “我送你一副墨镜,您拿好。” “墨镜?” 魏徵接过来戴上,发现天一下就黑了,似乎是到了晚上。 他皱着眉取一下墨镜:“这要来何用?” 老板道:“您不觉得戴上墨镜后,太阳就没那么刺眼了吗?” 现在是下午2点左右,太阳正猛,魏徵又将墨镜重新抬上,这才发现了墨镜的好处。 阳光真的没那么刺眼了。 魏徵付完钱,高兴地拿着眼镜走了,脚步轻快得像二十岁的书生。 傍晚时分,苏寅来到仓库,带来了足够的燕麦片,可以让马安心地待在这里,就带着魏徵去大唐不夜城摆摊。 此时,大唐西市外的巷口,房玄龄等人已经在焦急地等待了。 等到暮鼓响起,雾气升腾之时,魏徵果然从巷子里出来。 “玄成,你真在仙境里过夜了?”房玄龄一看到他就惊讶地问道。 魏徵道:“惭愧,昨晚我也是临时起意,请求小郎君让我住一晚,没想到小郎君竟然同意了。没有来得及告诉诸位,让诸位担心了。” 程咬金还是觉得难以置信:“你是怎么请求的?” “怎么请求?自然是照实说了。我就说我想看看仙境的风土人情,小郎君就答应了。” “就这么简单?” “对,就这么简单。” 房玄龄叹息道:“看来真诚才是最适合的。” 程咬金和尉迟恭面面相觑,他们搞这么多玩意儿,又是送礼又是讨好的,还不如魏徵直接说一句话。 那他们不是白忙乎了嘛。 魏徵又道:“也没有白忙乎,至于敬德送的那匹马让小郎君忙坏了。” “啊?什么意思?”尉迟恭有点发愣。 “那仙境不便养马,如果不是我在扬,帮小郎君把马牵回去,那麻烦就大了。” “即使这样,小郎君还是费了不少事,用了不少人情,才把马弄走。” “这……”尉迟恭闻言一愣,黝黑的脸上浮现出几分尴尬,“那我送马岂不是拍马屁拍到马腿了?” 房玄龄见状不禁莞尔,他捋着花白的胡须,伸手指着尉迟恭道:“你啊你……”语气中既有无奈又带着几分调侃。 他略一沉吟,继续道:“算了,一会儿我先去看看,有机会的话替你美言几句。” 这时程咬金突然瞪圆了眼睛,粗声粗气地插话道: “房相,你不会也要留在仙境里过夜吧?若是如此,你还是最后一个进去吧,别挡着让我们也去不成。” 说着还往巷子口挪了半步,生怕被人抢了先机。 房玄龄失笑摇头,从袖中掏出一份奏章晃了晃。 “放心,我不在仙境里过夜。朝廷的事这么多,我哪能不告个假就留宿仙境?” 他转头看向魏徵,眼中带着几分揶揄。 魏徵闻言顿时面红耳赤,他低头整理着衣襟,声音也低了几分:“惭愧,惭愧……” 他偷瞄了一眼众人,继续道:“我就是忍不了自己的好奇心,不告个假就留宿仙境了。” 说完又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额头。 “那我就先进去了。”房玄龄朝几人一拱手,正要迈步,却见魏徵突然伸手拦住他。 房玄龄脚步一顿,眉头微皱:“为何?” “因为小郎君不在。”魏徵解释道,同时指了指巷子深处。 程咬金和尉迟恭闻言都露出诧异的表情,异口同声地问道:“啊?小郎君不在?那你是怎么出来的?” “小郎君将我送回来,马上就回去照看那匹马了。” “……” 众人一时无语,齐刷刷地将目光转向尉迟恭。那目光如有实质,看得尉迟恭额头都沁出了汗珠。 他不安地挪动着脚步,感觉如芒在背。 “我、我知道了……”尉迟恭结结巴巴地说,黝黑的脸庞涨得通红,“是我错了,害大家进不了仙境,我认罚。” 他垂头丧气地低下头,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程咬金突然一拍大腿,粗声粗气地说:“今天你不宰一头牛补偿我老程,我跟你没完!” 说着还故意露出凶狠的表情。 “知节!”房玄龄立即板起脸来,严厉地瞪了程咬金一眼。 程咬金立刻缩了缩脖子,讪讪地笑道:“玩笑,只是玩笑而已。” 既然进不了仙境,众人只得各回各家了。 房玄龄望着魏徵匆匆离去的背影,欲言又止。 他本想拉住他,细细询问仙境里的所见所闻,但转念一想,魏徵无故失踪一整天,家中妻儿必定忧心如焚,此时再耽搁他,未免不近人情。 “罢了,明日再问也不迟。”房玄龄捋了捋胡须,低声自语道。 魏徵一路疾行,刚踏入府门,便见妻子王氏正倚在廊下张望,一见他回来,眼眶顿时红了。 “老爷!”王氏快步上前,一把拉住他的袖子,声音微颤,“您这一夜去了何处?可叫我们担心坏了!” 魏徵心头一暖,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温声道:“莫慌,我这不是好端端回来了?” 这时,他的儿女也闻声从内院跑了出来,七嘴八舌地围着他问: “父亲,您去哪儿了?” “听说您去了仙境?是真的吗?” “那里面是什么样子的?” 魏徵被他们问得哭笑不得,抬手示意众人安静。 “好了好了,都别急,且让我喝口茶,慢慢说。 第154章 这眼镜是老人家用的 “阿爷,您说那仙境是什么样?女儿前些日子寻遍了西市,却始终不得其门而入。” “后来偶然得入仙境,竟又没有带钱,真是后悔死我了。” 魏徵看着女儿倔强的侧脸,不由想起她小时候追着蝴蝶跑遍整个院子的模样。 他轻叹一声,现在西市的仙境入口已被宫中派来的守卫把守着,不能再轻易进入了。 “霜简,”魏徵温声道,“仙境之事讲究机缘,强求不得。日后有机会,阿爷会带你去的。” 魏徵简单地说了说仙境里的事,听得夫人和一对儿女如痴如醉。 “对了,我还从仙境带回来一些东西。” “有什么好东西?”魏霜简抢先问道。 坐在一旁的魏叔玉也抬起头来,这个向来安静的儿子此刻眼中也带着几分好奇,只是比起妹妹的急切,他的目光更显沉稳。 魏徵的目光在儿子脸上停留片刻,这孩子经常挑灯夜读,眼力已经不太好了。 “叔玉,阿爷正有一物要给你。” 他缓缓打开袋子,取出一副晶莹剔透的眼镜。 “这是仙境中的宝物,名曰''眼镜'',能助你看清书卷上的字迹。” 魏霜简的注意力立刻被吸引过来,她凑近细看,惊讶道: “这透明的琉璃片,当真能让人看得更清楚?” “当然,叔玉,你戴上试试。”魏徵将眼镜递给儿子,眼中满是期待。 魏叔玉恭敬地双手接过,小心翼翼地架在鼻梁上。 他眨了眨眼,突然身子一晃,急忙扶住案几:“阿爷,这......” “怎么了?”魏徵关切地问道。 “字......字更模糊了......”魏叔玉的声音有些发颤,“而且......头有点晕......” 他说着就要取下眼镜。 魏徵脸色一变,连忙接过眼镜。 “”怎么会?这明明是能让人看得更清楚的宝物啊。难道是坏了。” 他将眼镜架在自己眼前,顿时眼前一亮:“没坏啊,我看得更清楚了。” 魏霜简看看父亲,又看看兄长,脸上写满了困惑。 “阿爷看得清,兄长却看不清,这是怎么回事?是不是这个宝物要滴血认主?” “别胡说八道,什么滴血认主,阿爷我用这个眼镜就没滴过血。” 魏徵皱着眉头反复检查眼镜,又让魏叔玉再试一次。 结果还是一样,父亲戴上后字迹清晰,儿子戴上后反而更加模糊。 魏霜简又道:“阿爷,是不是这个眼镜只有老人家才能用?” 魏徵捋着胡须沉思片刻:“嗯……有这个可能。我差点忘了,卖眼镜的人说这个老花镜,当然就是老人家用的了。” 他转头看向正在缝补衣物的夫人:“不如让你阿娘试试看?” 王氏闻言连忙摆手,手中的针线活都停了下来。 “我?我一个妇道人家,就不用了吧。这种仙境的宝物,你们男人用就好。” “哎呀,阿娘~”魏霜简小跑过去,拽着母亲的衣袖轻轻摇晃,“阿爷叫你用你就用嘛!” 王氏被女儿缠得没法,无奈地笑道:“好好好,阿娘戴上试试。” 她小心翼翼地接过眼镜,手指微微发颤:“这宝物……该怎么戴来着?” 魏叔玉连忙上前帮忙:“阿娘,我帮您。” 他轻柔地为母亲架好眼镜,动作格外小心。 王氏戴上眼镜后,突然“啊”了一声,整个人都僵住了。 “怎么了阿娘?”魏霜简紧张地问道。 王氏看着手上的衣物,眼中渐渐泛起泪光:“这……这……” 魏霜简眼睛一亮,飞快地跑去拿起针线:“阿娘快试试这个!” 她将绣花针和丝线递到母亲手中。 王氏接过针线,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下,手指灵活地一穿,丝线竟然一次就穿过了针眼! “天呐!”王氏惊呼出声,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双手,“我……我已经多少年没能自己穿针了……” 她的声音哽咽了,眼泪在镜片后闪烁。 魏徵见状,眼眶也不禁湿润了。 他走上前,轻轻握住夫人的手:“夫人……” 魏霜简欢呼着扑进母亲怀里:“阿娘好厉害!” 她仰起脸,好奇地伸手想摸母亲的眼镜,“这个宝物真神奇!” 王氏搂着女儿,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她看向丈夫,眼中满是感激:“老爷,这宝物……” 魏徵笑着摇摇头:“看来这眼镜最适合你用了,我买了好几副,这副你用吧。” 他转头对儿子说:“叔玉,改日阿爷再去问问小郎君,看有没有适合年轻人用的眼镜。” 既然如此,老房肯定也能用。 待到天将亮,魏徵就拿着装眼睛的袋子去上朝了。 黎明前的宫门外,薄雾缭绕。 魏徵拢了拢衣袖,在等候上朝的众臣中一眼就看到了房玄龄。 这位老友正倚在廊柱旁,借着微弱的灯笼光眯着眼睛看奏章,眉头紧锁的样子显得格外吃力。 “房相。”魏徵快步上前,声音里带着几分欣喜。 房玄龄闻声抬头,眼角挤出几道笑纹:“玄成来了。” 他边说边揉了揉发酸的眼睛:“这么早就到了?” 魏徵走近几步,借着灯光看清了房玄龄手中颤抖的奏章。 “天这么黑,房相能看得清楚吗?” 房玄龄苦笑着摇摇头:“没办法,看不清楚也得看啊。” 他举起奏章又凑近了些。 “一会儿就要上朝了,我得再核对一番。” 魏徵注意到老友的眼睛几乎要贴到纸上了,不禁轻叹:“房相的眼也花了吧。” “可不是嘛。”房玄龄直起腰来,揉了揉后颈,“岁数不饶人,咱们的眼都花了,看东西是费力的点。” 他故作轻松地笑了笑。 “不过还好,我还能看得见。” 魏徵眼中闪过一丝狡黠:“来,给我看看。” 说着从怀中取出眼镜,动作熟练地架在鼻梁上。 房玄龄见他突然在脸上挂了个奇怪的东西,顿时来了兴趣. “这是什么?”他凑近细看,手指不自觉地想要触碰那晶莹的镜片。 魏徵微微侧身避开,神秘一笑:“这是让我们眼不花的好东西。” 说着接过房玄龄手中的奏章,在昏暗的灯光下轻松地阅读起来。 “嗯,这里第三行有个错字。” 第155章 那是墨镜 他抢回奏章,又眯起眼睛费力地辨认。 “还真错了一个字。你竟然这么快就看出来了?” 魏徵得意地推了推眼镜:“要不要试试?” 房玄龄好奇地打量着这副奇特的器物。 “这宝物...真能让人看得清楚?那让我试试。” “不行不行,这是我的。” “玄成,这么多年老友了,竟这么小气?” “哈哈,不是我小气。这眼镜是我的,这一副才是你的。” 说着他从袋中又拿出一副眼镜。 “来,像我这样架在鼻梁上。” 房玄龄接过眼镜,手指微微发抖。 他学着魏徵的样子戴上,突然"啊"了一声,整个人僵在原地。 “怎么了? 房玄龄的目光落在手中的奏章上,嘴唇颤抖着。 “这...这...” 突然大笑起来。 “妙啊!连奏章上的蝇头小楷都看得一清二楚。” 魏徵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眯起的眼睛里闪烁着惊喜的光芒,手指轻轻抚过奏折上工整的字迹。 “什么好东西?”一个洪钟般的声音突然炸响,程咬金那魁梧的身影已经挤到了两人中间,浓密的络腮胡随着说话一颤一颤的。 他知道魏徵从仙境回来后,一直都惦记着呢。 房玄龄指着鼻梁上的东西笑道:“能让人看清楚字的眼镜。” “眼镜?”程咬金铜铃般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粗糙的大手不自觉地搓了搓,“老魏,也给我一个呗。” 说着就要去拍魏徵的肩膀。 魏徵敏捷地侧身避开,像护着什么珍宝似的捂住胸前的布袋。 “去去去,我就买了这么几个,没你的份。” 他白净的脸上写满了警惕,生怕这个莽夫又来硬的。 “不要这么小气嘛。”程咬金撇撇嘴,浓眉拧成了疙瘩,心里却打着小算盘。 “什么小气?”魏徵推了推滑落的眼镜,“你又不是文官,字都不写几个,要眼镜做什么?” “我偶尔也写俩字的。” 程咬金梗着脖子辩解,却在两人怀疑的目光下心虚地摸了摸鼻子。 他忽然灵机一动:“就算不写字,但我也要舞刀弄枪的,看得清楚点不是更好吗?” 魏徵和房玄龄交换了个无奈的眼神。 “这眼镜对舞刀弄枪没用,只对读书写字管用。”魏徵耐着性子解释,手指不自觉地摩挲着布袋的系带。 “我不信,除非你让我试试。”程咬金嘴上这么说,眼睛却滴溜溜地转着,早就瞄上了魏徵背后的布袋。 他忽然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咦,那是谁?” 趁着魏徵转身的瞬间,程咬金以与他体型不符的敏捷,一个箭步上前,粗壮的手臂如灵蛇般探入布袋。 “得手了!”他在心里欢呼。 “程知节!你——” 魏徵反应过来时,程咬金已经得意洋洋地把眼镜架在了自己宽大的鼻梁上。 那滑稽的模样活像熊瞎子戴花,镜腿都快被他撑变形了。 房玄龄忍俊不禁,以袖掩面轻笑起来。 “嘿嘿,让俺老程也开开眼……”程咬金眯起眼睛,摇头晃脑地四处张望,活像个刚得了新玩具的孩子。 突然,他猛地一僵,浓密的眉毛高高扬起。 “咦?这天怎么黑了?”他困惑地抬头望天,又低头看看地面。 现在天已微亮,但眼光还不够,还要靠周围的宫灯来照明。 他戴个墨镜,可不是天黑了嘛。 魏徵无奈说道:“这不是眼镜,这是墨镜。” “墨镜?戴上去黑乎乎的,要来何用?”说着程咬金取下墨镜扔给魏徵。 魏徵手忙脚乱地接过,说道:“你真是不识宝。这又不是夜里用的,这是大太阳下用的。” “大太阳下用的?”程咬金也不笨,转念一想就明白了。 “哦,原来这是防太阳刺眼,还真是好东西,以后太阳大时就不用手搭凉棚了。” 说着又凑近魏徵,厚着脸皮道:“老魏,既然这么有用,不如……” “想都别想!”魏徵立刻把墨镜藏到身后,警惕地后退两步,“这副墨镜是我的,你休想打它的主意。” 程咬金撇撇嘴,故作委屈地嘟囔:“小气!咱们这么多年的交情……” 见魏徵不为所动,又道:“也罢!改日我去找小郎君买一副!” 见程咬金故作生气地甩袖而去,魏徵望着他气鼓鼓的背影,不禁摇头失笑。 他抬头看着仍未落下的月亮,在地上投下斑驳的树影。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魏徵负手而立,不自觉地吟诵出声。 房玄龄正欲开口,闻言突然一怔,眉头微蹙。 他敏锐地察觉到这诗句中蕴含的意境非同寻常,不由得屏息凝神。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魏徵继续吟道,语气中带着几分怅惘。 待诗句念完,房玄龄仍沉浸在余韵中,半晌才回过神来。 他快步上前,一把抓住魏徵的衣袖:“玄成,这诗...是你作的?” 魏徵连忙摆手:“非也非也。” 他脸上浮现出几分赧然,"我哪有这般才情。" “那是...?”房玄龄不肯松手,追问道,他心中已隐隐有了猜测。 魏徵轻叹一声,目光再次投向明月:“这是在仙境听来的。” 说着,他嘴角泛起一丝怀念的微笑,“那儿的文人墨客,才能吟出这等绝妙诗句。” 房玄龄闻言,眼中闪过一丝向往。 他松开魏徵的衣袖,喃喃道:“原来如此...难怪...” 说着,他也抬头望向明月,似乎想要透过这轮明月,窥见那个传说中的仙境。 魏徵又道:“说来你可能不信,这首诗,竟是我在仙境中听几个四五岁的孩童随口吟诵的。” “什么?”房玄龄猛地转身,宽大的衣袖带起一阵风,手中的奏章差点脱手。 他的眼睛瞪得溜圆,连声音都变了调:“四五岁的孩童?” 这时,宦官尖锐的声音响起。 “众官上朝——” …… 早朝过后,御书房内檀香袅袅,几人又聚在这里,听魏徵说仙境里的事。 第156章 搞掂人参和马 “玄成可以啊,竟然一声不吭就在仙境过夜了。” 魏徵闻言,恭敬地行了一礼,脸上浮现出几分赧色。 “陛下,臣未告假而擅离职守,实在有违臣道,请陛下责罚。” “诶。”李世民摆了摆手,脸上笑意更浓,“朕没有怪你的意思。” “能得到小郎君的同意,留在仙境一夜,这是好事啊。” “玄成,你就给大家说说,让大家也知道如何能留在仙境。” “是。”魏徵便开始将昨夜的经历一一道来。 “什么?你就这样直接对小郎君说,想看看仙境里的风土人情,人家就同意了?” “啊,小郎君不会牵马?找你帮忙牵马?你真是占了大便宜了。” “2000仙币就可以在仙境住一晚,这个不错。” 李世民和众臣的惊呼声此起彼伏,都觉得不可思议。 事情竟然会是这样。 尉迟恭硬送小郎君一匹马,给小郎君带来了麻烦,凑巧也给魏徵带来了机会。 有了第一次,以后要留宿仙境还敢吗? 想到这里,众臣的心思都活络起来。 房玄龄第一个起身道:“陛下,臣请求今晚留宿仙境,臣想听一听仙境里的诗。” “诗?什么诗?”李世民不解道。 房玄龄深吸一口气,用抑扬顿挫的语调吟诵起来。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房玄龄将这首诗朗朗吟出,又引起了一阵惊呼。 “仙境里的诗果然非同凡响。” “还不止呢,玄成,刚才忙着赶早朝,未能听全,你再给大家吟两首?” 魏徵又出来吟了两首诗,果然又是一阵惊叹。 李世民最后拍板道:“好,玄龄你就去一趟仙境,好好体会一番仙境的风土人情。” 房玄龄还客气了一道:“臣尽力,希望小郎君能应允臣留下吧。” 这时程咬金忍不住了:“还有我呢?我也要去体会一番仙境的风土人情。” 尉迟恭也道:“还有我呢?我也要……” “滚!你给小郎君惹了这么大麻烦,还想去仙境……” 李世民只得打圆扬:“我知道你们都急着去仙境看一看,但你们先别急, 一个一个来。今晚就让玄龄打头阵吧。” —————— 苏寅今天很快,一大早,香岛苏仕比的人来了 他一接到刘东齐的电话,就马上从仓库赶回家。 门一开,刘东齐带着个人。 “香岛苏仕比拍卖行的陈主管。” 这位陈主管西装革履,梳着一丝不苟的背头,那双眼睛却死死盯住了茶几上的檀木匣子,连寒暄都省了。 “苏先生,您说的货……”他的嗓音有些发紧。 苏寅没接话,只是随意地掀开匣盖。 刹那间,陈主管的呼吸滞住了。 匣中那株人参根须虬结,芦碗密布,通体泛着蜜蜡般的润泽,这是典型的百年野山参特征。 他下意识地伸手,却在半空中硬生生刹住,讪笑着看向苏寅:“能……能上手吗?” 苏寅做了个“请便”的手势。 陈主管立刻戴上白手套,小心翼翼地托起人参,指尖都在微微发抖。 他掏出放大镜,一寸寸检查芦头、纹路和珍珠点,嘴里不住地念叨: “这芦碗的层数……至少百年!” “艼须自然弯曲,绝对是野生的!” “皮色老辣,没经过任何加工……” 突然,他猛地抬头,眼中精光四射:“苏先生,这东西您从哪儿——” “祖传的。”苏寅打断他,语气平淡得像在讨论天气,“家里老爷子留下的。” 那就是来源不明了。 不过这种事对苏仕比来说不是事,他们自会去打通关节。 要知道,拍卖行拍过的东西里来源不明的多了,如果这都办不到,他也不配做这么大的拍卖行了。 “不过您放心!我们苏仕比经手过的‘特殊藏品’多了去了,埃及法老的权杖、圆明园的兽首……哪件没点故事?” 说着,他掏出一份烫金合同,笑容热切得近乎谄媚: “只要签个字,剩下的事我们全权处理。鉴定、造势、合规流程……包您满意!” 苏寅低头看着合同,故作沉吟。 陈主管立即压低声音,“保底5000万,我有把握推到8000万以上!” 十分钟后,苏寅在合同上龙飞凤舞地签下名字。陈主管如获至宝地捧起檀木匣,临走时还回头叮嘱: “苏先生,下次再有这种祖传宝贝,务必先联系我!” 刘东齐乐得屁颠屁颠的,这笔买卖他作为中间人,是有佣金。 这笔买卖能做到几千万,收了这笔佣金他就可以退休享福了。 这下子苏寅可就成了他的财神了。 就在这时,影视基地也来电话,人家也到了,两人又赶去养马的仓库。 影视基地的老板看到这匹玉骢雪也是两眼放光,直说真是匹好马,用来演影视剧再好不过了。 影视基地的老板开出了大价钱要买下这匹马,但要签合同的时候,苏寅又犹豫了。 他听说马在影视基地里,一开始还好,剧组都依赖它,都好好待它。 但等日后伤了老了,结局就凄惨了。 苏寅既想让玉骢雪在影视剧里发光发热,又怕它日后过得不好,有点纠结。 最后还是刘东齐出了个主意,只租不卖。 只要给马登记好,苏寅就是马主,可以把马租给影视基地,既可以赚钱,又可以让马儿去适合它的地方。 等日后这匹马伤了老了,就收回来找个地方让它养老就是了。 最后签了合同,每月50万租出去了,影视基地一口气租了一年,给了个优惠价500万。 影视基地有这方面的门路,帮他办好马的登记手续,总算把这事了结了。 苏寅给了刘东升50万作为他的报酬,刘东升乐坏了,这一单买卖比他卖一年的宠物赚的还多,真期待那株人参拍卖的结果啊。 了解完所有的事情,眼看着临近傍晚,苏寅又开着他的电动三轮车来到了大唐不夜城,等待着他那些大唐客户的到来。 第157章 田先别卖,我有用 今日李丽质与晋阳公主兕子未曾到扬,排在最前头的,正是吴平。 大家都知道吴平是苏寅在大唐的牙人,自然都让着他。 程咬金低声笑道:“吴平你先请,莫让小郎君久等。” 吴平也不客气,略一拱手,便大步踏入雾气之中。 吴平花了几天时间,处理好了拍卖所得,这才来找苏寅汇报。 “小郎君。” “哦,吴平来了。” 吴平从怀中掏出一份账册,双手奉上。 “幸不辱命,人参拍出了一万贯。” 苏寅眉梢一挑:“哦?详细说说。” 吴平眼中精光闪烁,语速飞快地汇报起来: ”清河崔家以一万贯买下玻璃马,这一万贯中有现钱三千贯,我都按你的吩咐兑成了金锭。” “还有两千匹上等蜀锦,”吴平舔了舔发干的嘴唇,“我托程伯父的关系,在洛阳的丝绸市上卖了个好价钱,折了四千贯,也都兑成了金子。” 他拍了拍脚边沉甸甸的木匣子,发出沉闷的金属碰撞声。 “另有良田百亩,作价三千贯,只是尚未寻到合适买家,暂时未能出手。” 说到这里,他忽然想起什么,连忙补充道:“对了,程伯父特意嘱咐,剩下那百亩良田就在长安城外,是上等的肥田,根本不愁卖。他说现在急着出手反倒吃亏,不如再等等,肯定能卖出更好的价钱。” 说着,他双手恭敬地将檀木匣子捧到苏寅面前,匣盖打开时,金灿灿的光芒映得他脸色都明亮了几分。 “嗯,吴平你做的不错。”苏寅轻轻颔首,嘴角挂着若有若无的笑意。 吴平听到这话,紧绷的肩膀刚想放松,却听苏寅话锋一转:“不过,你还少做了一件事。” “啊?”吴平顿时脸色煞白,捧着匣子的手一抖,差点把金锭洒出来。 他结结巴巴地说:“小、小郎君,我还少做了什么?唉,一定是我粗心大意,做错了事,请小郎君原谅。” 他的声音越说越小,最后几乎变成了自言自语。 苏寅见状,忍不住笑出声来:“嗨,不用这么紧张。” 他伸手拍了拍吴平的肩膀。 “我说的少做一件事,是你还没有给自己分成。” 吴平猛地抬头,眼睛瞪得溜圆,嘴巴张了张却说不出话来。 “你忘了,我说过你可以得到一成的,那就是一千贯。” 苏寅说着,从匣子里取出约莫七分之一的金锭,在吴平呆滞的目光中,一把塞进他怀里。 “这...这怎么行?这太多了...” 吴平的声音哽咽了,他低头看着怀中沉甸甸的金子,突然觉得双腿发软。 他从未想过,帮小郎君卖一次货,竟能赚到他这辈子都不敢想的财富。 "拿着拿着。"苏寅摆摆手,语气轻松却不容拒绝,"我可是说话算数的。" “拿着这些钱去买一个好房子,让你阿爷也享享福。” “谢谢小郎君。小郎君的大恩大德,吴平没齿难忘。”吴平深深作揖。 “嗨,这才哪到哪。我们才刚做了一笔生意,后面还有大把生意要做呢,你就等着发财吧。” 苏寅又道:“不过拍卖这种事不可太过频繁,这一次就不拍卖了, 我给你一些玻璃杯,你要拿回去发卖就是了。” “是,小郎君。” 吴平接过苏寅拉过来的手推车,上面摞着几个箱子,装满了玻璃杯。 “小郎君,我这次回去,把这些玻璃杯卖了,还有把那些良田也卖了,换成金锭拿回来。” “等等。”苏寅道,“我想了想,良田还是先别卖了,留着有用。” “咦,小郎君,你要大唐的良田作甚?” “我想用这些田种点东西。” “啊,小郎君是想种仙境里的东西吗?”他的声音因兴奋而微微发颤,脑海中已经浮现出无数可能。 “没错,我想试试看,这里的粮食瓜果你们那里能不能种出来。” 这是苏寅听说有大把良田后突然冒出来的想法。 现代有很多大唐没有的粮食和水果,可以拿去大唐种一种,如果成功了,大唐就有福了。 想想看,高产的土豆红薯玉米三件宝,要是在大唐落地生根,大唐人就不会饿肚子了。 除此之外,还有各种各样大唐人想都想不到的粮食和水果,都可以种一种。 苏寅也不知道这些现代的植物在大唐能否种活,但试一试也无妨,反正良田是现成的,种子也没多少钱,只要让吴平在大堂雇人种植就行了。 话音未落,吴平扑通一声跪倒在地,重重叩首:“我替大唐百姓感谢小郎君。” 苏寅连忙上前搀扶:“诶,先别急着谢,我只是说试一试,能不能种成我也不敢保。” “我明白,仙境的仙粮当然不容易种,但不管能不能种成,这都是小郎君的大恩德。” “好了好了,赶紧起来吧。”苏寅用力把他拉起来,拍了拍他沾灰的衣襟,“你先回去,下次来我再给你种子,记住要找经验丰富的老农。” “是,小郎君放心。” 吴平推着手推车离开,脚步比来时轻快了许多。 吴平出了巷口,众人说这次运了一批玻璃瓶来贩卖。 至于要在长安的良田种仙境粮食的事,他没有说,等日后种出来再说。 吴平出来了,程咬金急不可迫地进去了。 “小郎君。” “哦,是程将军啊。” 程咬金连连摆手,络腮胡子随着动作一颤一颤:“叫老程,叫老程就好。” “嘿嘿,”程咬金搓着手,黝黑的脸上浮现出一丝赧色,“上次你那酒可真够烈的,俺老程一杯就倒了。” 说着还摸了摸后脑勺,仿佛那日的醉意还未完全散去。 苏寅忍俊不禁:“我早说了,这酒不像你们那边的酒,不能喝得这么急。” “对对对,吃一堑长一智,以后绝对不敢这么莽撞了。” “对了,小郎君,那种二锅头我可以订货吗?” “哦,你要订二锅头?” “对对对!这种烈酒最对我们这些军汉的胃口。”他激动地比划着,“要是能买上一批回大唐,保准那些杀才们抢破头。” “行,你这个订单我接了。” 第158章 一个个来订货 苏寅则给了他两瓶二锅头做样品。 程咬金拿了两瓶酒乐呵呵地回去了。 下一个是尉迟恭,本来他可以和程咬金一起进去的,但没好意思,因为这次他是负荆请罪来的,可不能让别人看到他的丑样。 进了巷子,迷雾中无人能见到他的样子,尉迟恭立刻脱了衣服,光着膀子,在将随身带着的布袋里的荆条取出来,捆在身上。 就这样向巷子深处走去。 当苏寅看到他的时候,这位在战扬上令敌军闻风丧胆的猛将,此刻却像个做错事的孩子,赤着上身,背后捆着几根荆条,粗糙的麻绳勒进古铜色的皮肤里,留下一道道红痕。 他低着头,浓密的络腮胡遮住了大半张脸,却遮不住眼中的忐忑。 “小...小郎君...”他的声音比蚊子还小,完全没了平日的豪迈。 苏寅正在整理账册,闻声抬头,顿时愣住了:“尉迟将军?你这是...” 尉迟恭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地面都跟着震了震。 “我特来请罪!”他重重叩首,额头抵着青石板,“前日我太过鲁莽,硬塞给小郎君那匹玉骢雪,给你添了大麻烦...” 苏寅这才注意到,尉迟恭背上渗出的血珠已经顺着脊梁滑下,他连忙上前搀扶:“快起来!不必如此。” “不!”尉迟恭固执地跪着不动,声音闷闷的,“我听魏徵说了,仙境里不能养马了,小郎君带着马走在路上会被警察找麻烦的。” 他越说越愧疚,粗壮的手指抠着石板缝。 “都怪我一时兴起,想着这等好马就该配仙人...” 苏寅哭笑不得:“那马我已经...” “我知道!”尉迟恭突然抬头,虎目含泪,“您不但没怪罪,费尽心思把那马照顾得好好的,还给它找了好的归宿,更成了影...影视...” 他卡壳了,那个新词怎么也说不利索。 “影视明星。”苏寅提醒道,伸手去解他背上的荆条,“快起来吧,那玉骢雪现在可风光了,一个月能赚几十万钱呢。” “啊,能挣这么多钱?”尉迟恭都惊呆了。 “对,这匹马很不错,能赚钱,不过下次别送了。” “是是是!”尉迟恭点头如捣蒜,黝黑的脸上写满了诚恳,“再也不给小郎君添麻烦了!” “这样吧,那匹马赚的钱,按照规矩我收两成,其余都记在你的账上,想买什么东西就从账上扣吧。” 还有这等好事?他咧开大嘴笑了起来,眼角的皱纹像菊花一样绽放,连带着络腮胡都跟着一颤一颤的。 “那我订一批手电,还有电池。” 尉迟恭等人很有默契,每个人都从小郎君这里订不同的货,避免生意上的冲突。 毕竟仙境里的新奇物件多的是,何必都挤在一处抢饭吃? 送走尉迟恭后,来了两人:李泰和房玄龄。 房玄龄打算请小郎君允许自己在仙境过夜,他的出现意味着这是最后一个人了。 而李泰则是要再订一批铁管,为了节省时间,就跟着一起进来了。 几人打过招呼后,李泰开门见山道:“小郎君,我还要再订100根铁管,都要长管。” 苏寅挑了挑眉,饶有兴趣地问:“哦?你们造出火枪了?” “还没有,不过有些眉目了。火药还在调造中,火枪快要成型了,我相信再有两天大唐就有火枪了。” “好好好,”苏寅笑着点头,“我接受你的订单。” “对了,小郎君,我听魏公说,他这两天帮你看马,听你说过一事。” “什么事?” “听说马能穿鞋,就是那种叫马蹄铁的东西,我们也想要。” 当时魏徵提了一嘴马蹄铁的事,就引起了李世民和众臣的注意。 给马穿鞋子,这真是个好主意。 他们一直在为战马的损耗而苦恼,而大部分损耗都是因为马蹄损坏导致的。 如果真能给马穿上铁鞋子,马蹄就不会损坏了,就算把鞋子磨坏了,换鞋子就是了,这实在是太划算不过了。 只不过小郎君说了,仙境里已经不需要马了,自然也就买不到马蹄铁。 这让他们遗憾不已。 但李泰想了想说,仙境没有马蹄铁,但却知道马蹄铁是怎么造的,如果能问小郎君要到马蹄铁的图纸,照样子打造,大唐不就有马蹄铁了? 于是出主意的李泰就被派来向苏寅询问此事了。 “马蹄铁的图纸?可以。”苏寅漫不经心地应道,顺手从案几上拿起那个发着光的仙器”(手机)。 他的手指在光滑的屏幕上轻点几下,输入“马蹄铁”三个字,突然眉头一挑。 “咦?”他不由自主地坐直了身子,“看来是我孤陋寡闻了。” 屏幕上的商品页面琳琅满目,各种材质的马蹄铁应有尽有。 苏寅忍不住轻笑出声:“网上竟然有卖马蹄铁的。” 李泰虽然听不懂“网上”是什么意思,但从小郎君的表情变化中捕捉到了希望,他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真的?”李泰高兴地都要跳了起来。 小郎君可以买到马蹄铁,有现成的马蹄铁,这可比拿着图纸回去让工匠们摸索强太多了。 “小郎君,我要订马蹄铁。” 李泰二话不说马上下单,他的脑海中已经开始盘算要如何向父亲邀功,这可是能大大延长战马服役年限的宝贝啊。 苏寅看着这位胖乎乎的皇子此刻像个讨要糖果的孩子,不禁莞尔。 他熟练地在屏幕上点选。 “给你订200套吧,每套含前后掌各两对,再配上专用蹄钉。” 为了保险起见,他又多选了几个不同尺寸,每个型号都多备几套。 “总共...”苏寅扫了眼结算页面,才一万多点。 他抬眼看了看李泰期待的表情,嘴角勾起一抹狡黠的笑。 “收你们两万,从账上扣。” 李泰哪会在意这点差价?他忙不迭地点头,脸上的笑容怎么也收不住。 “多谢小郎君!” 第159章 来,喝酒 “小郎君,”房玄龄拱手一礼,“老朽想订些纸笔。” “硬皮笔记本和水性笔都要,数量嘛,自然是多多益善,请小郎君帮定一下吧。” 考虑到这老头一次也拿不了多少货,苏寅就给他定了笔记本300本,水性笔1000支。 下次来取货。 房玄龄同样拿出几枚金锭,让苏寅去兑换成仙境里的钱。 交易既毕,房玄龄却没有离开。 他忽然整了整衣冠,郑重其事地长揖到地。 “老朽还有个不情之请。” 抬起脸时,那双阅尽沧桑的眼睛竟闪着少年般的期待。 “可否容我在仙境借宿一宿?老朽也想看一看仙境的风土人情。” 苏寅看了看他,行吧,已经接待了一个魏徵,不差一个房玄龄了。 反正房玄龄也是稳重之人,应该不会惹什么麻烦。 得到应允的房玄龄眼中闪过一丝难以掩饰的喜色,他郑重地拱手长揖:“多谢小郎君成全。” 声音里带着几分压抑的激动,连花白的胡须都微微颤动。 他安静地退到角落的椅子上坐下,静静地等着。 直到雾气散去,陆陆续续有现代的客人来,苏寅知道通往大唐的通道已经关闭了。 现在苏寅一心只做大唐的生意,现代的客人即使来了也买不上几样东西,干脆就收了摊,带着房玄龄回去。 一路上,房玄龄果然也是满脸好奇。 虽然早已听李泰、程处默、魏徵这些在仙境留宿过的人讲过仙境里的种种,但亲眼所见,仍大为震撼。 这些高耸入云的高楼、无马自行的车辆,真的不是可以用语言来表达的,只是仅仅看过,体会过,才知道这有多么震撼人心。 等他跟着苏寅走进租住的大楼,体验过电梯,见识过从高空俯瞰城市的感觉后,心中更是久久难以平复。 “房先生,就这样,你好好休息吧。” 苏寅笑着递过一叠纸币:“有空可以上街走走,想买什么就买一点。” 见房玄龄接过钱时手指仍在微微发抖,又补充道:“记得把手机带上。” “手...机?”房玄龄接过那小小的物件,捧在掌心如同捧着什么稀世珍宝。 “不会打电话不要紧,”苏寅忍俊不禁,“带着就行,有事我会找你。” 房玄龄郑重其事地将手机收入怀中,贴着里衣放好。 “好好,多谢小郎......”话到嘴边突然改口,学着现代人的称呼,“哦,不,苏先生了。” 苏寅走后,房玄龄关好房门,开始摆弄房间里的各种设施。 开关机、开关水龙头、使用抽水马桶等等,这些东西苏寅刚才都已经教过他了,但怕记不住,又全部尝试了一遍。 做完这一切,确保自己已经学会了在仙境生活的基本方式,他的心才安了。 —————— 再说尉迟恭,他离开巷子前,将荆条扔了,重新穿回衣服,这才是施施然走出巷子。 刚出来,就见程咬金抱着胳膊倚在墙边,浓密的络腮胡里藏着促狭的笑意。 “哟,负荆请罪了?”程咬金挤眉弄眼,“小郎君原谅你了吧?” 尉迟恭虎躯一震,黝黑的脸庞瞬间涨得通红:“你...你怎么知道的?” 程咬金得意地晃了晃脑袋,活像只偷到腥的猫:“嘿嘿,刚才你那个布袋没扎紧...” 他做了个偷看的动作。 “里面全是荆条,不是负荆请罪又是什么?” “行行行,算你狠,被你看破了。我是负荆请罪了,怎么了?” 尉迟恭恼羞成怒地挥了挥拳头,却又突然咧嘴一笑,凑近低声道: “不过小郎君不但原谅了我,还说那匹玉骢雪租出去赚了大钱。” 他故意拖长声调。 “八成利都记在我账上。” “真的?那要好好庆祝一下才行。来,喝酒。” 程咬金手一晃,不知从哪摸出一个酒瓶来。 “二锅头!”程咬金晃了晃酒瓶,挑衅地挑眉,“敢不敢来一杯?” 尉迟恭的喉结不自觉地滚动了一下,那清冽的酒香直往鼻子里钻,勾得他五脏庙都闹腾起来。 但他强自镇定,撇嘴道:“嘁,你以为我是你程胖子?一杯就倒?” “可以啊。”程咬金来劲了,麻利地倒满一杯,“你行你就来一杯。” “来就来。” 看着程咬金倒好的一杯酒,酒水清澈,酒香四溢,尉迟恭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这酒实在太香了,他也是好酒之人啊,哪里忍得住? 不过他也不傻,程咬金上次醉倒在地教训他可还记得呢。 这仙境的酒能一杯就放倒程咬金,他也不能大意。 尉迟恭接过酒杯,粗粝的手指摩挲着晶莹的杯壁,眼中闪过一丝狡黠。 他大笑一声,仰头一饮……不是,喝了一口。 下一秒,他的表情凝固了。 那酒仿佛化作一条火龙,从喉头一路灼烧到胃里,烫得他鼻腔都要喷出白气了。 半晌,他才长吐一口酒气,黝黑的脸庞涨得通红:“爽!” “哎哎哎,你这可不行,就喝一小口?”程咬金唾沫星子飞溅,“我上次可是一口喝干,你能不能像个爷们?” 尉迟恭斜眼瞥他,慢条斯理地又抿了一口:“我就喜欢这样慢慢喝,你管我?” 说罢挑衅似的舔了舔杯沿。 他算是看出门道了,这酒不能一杯喝完,要慢慢来,一口一口慢慢喝。 这样那灼热会在舌尖慢慢化开,方能尝出谷物发酵的醇香,这才是享受美酒之道。 尉迟恭又吐出一口酒气,程咬金趁这个机会,鬼鬼祟祟地往他的酒杯里又加了一点。 一口、两口、三口... 尉迟恭越喝越觉得蹊跷,这杯酒有这么多吗?这样都没喝完。 他端起酒杯正想好好看看,却觉得天旋地转。 “嘿嘿,大老黑,你这酒量也不行啊……” 恍惚间,他看见程咬金笑得前仰后合,那笑声越来越远... 完了,又着了程胖子的道了。 第160章 买书 他下意识去摸枕边的奏章,却触到一片冰凉的被单,这才想起自己正身处仙境。 窗外,朝阳正从高楼大厦铸造的森林的缝隙间喷薄而出,将整个城市染成金红色。 长安城的日出何曾有过这般气象? “这...这何其壮观,这岂是人力可以建造出来的?”他喃喃自语,手指不自觉地抓紧窗棂,“不愧是仙境啊。” 简单梳洗后,房玄龄揣着苏寅给的钱袋出了门。 街道上早已车水马龙,他像尾游鱼般在人群中穿梭,宽大的古装引来不少好奇的目光。 忽然,一阵酸辣鲜香钻进鼻腔,勾得他肚肠咕噜作响。 “老师傅,这是何物?”他指着路边摊上红艳艳的面食问道,喉结不自觉地滚动。 这是苏寅告诉他的,称呼人可以喊师傅。 “臊子面嘞!”摊主麻利地甩着面团,“八块钱一碗。” “来一碗。”他掏出一叠钱,找出一张10块的,递给老板摊主。 很快臊子面就上桌了。 当第一口热面入口,房玄龄的眉头先是一皱,这酸辣比他吃过的胡辣汤更烈。 可嚼着嚼着,舌尖竟品出肉末的醇香与陈醋的回甘。 他吃得额头冒汗,却越吃越酣畅,最后连汤底都喝得一滴不剩。 “妙哉!”他掏出手帕拭汗,感觉这一餐吃得太痛快了。 填饱了肚子,他继续在街上逛,看什么都新鲜。 每经过一家店铺,他都要驻足良久。 那自动开合的玻璃门、会说话的收银机器、五光十色的霓虹招牌,都让他忍不住捻须惊叹。 有很多东西都看不明白,但能看出来这里的人生活很便利,很富足,把大唐甩开了十万八千里。 在他看来,佛教所说的极乐世界也不过如此了。 不过他更愿意相信这里是仙境,因为这里的人跟他一样,都是东方面孔,肯定不是佛教所说的极乐世界。 这里的人有老有少,自然就不是长生不老,但这里的生活就跟神仙一样,无忧无虑,逍遥自在。 要是让他选,他更愿意做仙境里的人,而不是传说中的神仙。 房玄龄想找魏徵说的会念诗的小孩子,但转了一圈,却没有发现。 他所见的小孩年龄都很小,大多都不会走路,坐在车里被长辈推着出来晒太阳,显然是无法念诗了。 稍大一点的孩子却是一个都不见。 直到他走到一个很大的院子前,看到门前的牌匾写着“实验小学”,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孩子们都去上学了。 他隔着学校的栏杆向里张望,发现学校里有一栋七八层高的楼,楼里的房间数量不小,应该可以容纳很多学生。 这时学校里响起一阵铃声,过不了多久,楼里出现了很多的小孩,排着队下楼,在学校的空地上排着整齐的队伍,开始做操。 房玄龄大致估算了一下,至少有500个孩子。 说实在话,他从来没有见过规模这么庞大的学堂,真想好好看一看。 他沿着栏杆一路往前走,又来到了学校门口,门口的保安笑呵呵地搭话,手里还捧着个冒着热气的保温杯。 “老人家,来看自己上学的孙子吧?” “啊?是,是。”房玄龄回过神来,他下意识抚平衣襟上的褶皱,努力挤出一个得体的笑容。 然后又问道:“这里有多少孩子啊?” “六百多。”保安答道。 “有这么多孩子在上学?” “哈哈,不算多了,我们这个学校在市里算小的,人家大的学校能有上千学生呢。” “还有很多学校?”房玄龄显得有点惊讶。 “那当然了,义务教育啊,每个孩子都要上学的,城里这么多孩子,不多起点学校怎么够?” 房玄龄震惊了,在仙境里每个孩子都能读书,还是义务教育。 在大唐,义务是服徭役、纳粮税,何曾听说过读书也能是义务? 如果大唐也能做到这一点? 房玄龄苦笑了一声,大唐不就成仙境了吗? 是他想太多了。 房玄龄叹息一声,突然浮现出昨日批阅的文书,某地请求减免今年童生试名额,理由是“寒门纸笔维艰”。 唉,在大唐,纸笔贵,书籍更贵,要读书谈何容易? 要人人都能读书,简直是痴心妄想。 离开学校后,房玄龄的脚步有些虚浮。 他漫无目的地走着,直到一个五彩斑斓的小书摊闯入视线。 “书?”这正是他想找的,仙境里的书何其难得,怎可错过? 但上前一看,书摊上堆满了花花绿绿的册子,封面上尽是些鲜艳到刺目的图案。 “老先生,给孙子买书啊?”摊主是个戴着老花镜的妇人。 “正...正是。”房玄龄干咳一声,指尖小心翼翼地划过书脊。 他拿起一本硬壳画册,封面上赫然印着个足有三十层楼高的巨人,正与一头狰狞的怪兽搏斗。 老人的手猛地一抖,画册啪地掉在摊位上。 “哎哟,这可是典藏版。”妇人连忙捡起来,用袖子擦了擦封面。 房玄龄的呼吸急促起来。 他死死盯着书页里那些巨人的特写,肌肤纹理分明,眼中光芒如炬,这哪是画师能描摹的? 分明是...分明是... “这些...仙人,”他喃喃自语,声音小的只有自己才能听见,“当真存在于世。” 妇人推了推眼镜:“这是奥特曼。” 但房玄龄已经听不进去了。 他颤抖着翻到书,那里印着十几个不同形态的"仙人"。 每个都栩栩如生,连铠甲上的反光都纤毫毕现。 在大唐,便是阎立本再世也画不出这等神韵。 这一定不是画上去的,一定是真实的事情,真实的影像。 “老先生要的话,算您八折。”妇人见他入神,趁机推销。 “行。”房玄龄自然是要买的,买回去给大家开开眼。 房玄龄又翻开另一本烫金画册,指尖刚触到书页就僵住了。 画中赫然是个袒胸露臂的虬髯大汉,手持雷霆端坐云端。那雷霆竟不是水墨晕染的虚影,而是纤毫毕现的闪电状金器。 “这...这是雷公?”他失声问道,手指悬在书页上方不敢触碰。 第161章 多弄几坛三勒浆回来 书页哗啦啦翻动,房玄龄的瞳孔越放越大。 画中那些神仙全然不似大唐庙堂里宝相庄严的模样。 有头戴月冠的少女驾着银车掠过星空(摊主说叫阿尔忒弥斯),有跛脚铁匠在熔炉前捶打兵器(说是赫菲斯托斯),最骇人的是个三头巨犬,獠牙间还滴着毒涎。 画中那些纠缠的肢体,巫山云雨,极其露骨。 更令房玄龄心惊的是,这些神仙居然会争风吃醋、勾心斗角,活像市井里的凡夫俗子。 “这些神仙怎么这样?” 摊主道:“西方的神仙就是这种德性,哪像我们东方的神仙,那都是宝相庄严的。” “哦,原来如此。” 房玄龄把书丢下,这种神仙的书没什么可看的。 房玄龄的手指突然在一本小册上停住,封面上书“三字经”,旁边画着一个老者在教导小孩子。 “人之初,性本善...” 他轻声念出开篇,枯瘦的指尖随着韵脚在纸面上轻轻叩打。 他眼神一凝,急不可迫地继续读下去。 读到“性相近,习相远"时,老人突然倒吸一口凉气。 这短短十二字,竟比《千字文》里“天地玄黄”更直指教化根本。 “妙哉!”他忍不住拍案,惊得摊主的老花镜都滑到了鼻尖。 这册子不过三十多页,却将天文地理、人伦义理尽数囊括。 更绝的是那三字一顿的韵脚,更适合幼儿阅读。 幸好这本三字经是幼儿版,删减了很多内容,包括历史内容和一些深奥的文化知识,不然让房玄龄看到这些历史,一定会大吃一惊。 从“自羲农,至黄帝”到“唐高祖,起义师”,都可以对得上之前的历史,至于后面,怎么又出了这么多朝代? 而现在,房玄龄就没有这个烦恼了,看这本三字经越看越顺眼。 “我大唐蒙童若得此物...”他喃喃自语。 忽然想起昨日批阅的公文,某州举子连《论语》篇目都背不全。 若是孩童启蒙时就学这等朗朗上口的... 虽然这本书用的是仙境里的字,但没关系,他要的只是内容,回去之后找人抄录就是了。 房玄龄掏钱买书,摊主见他喜欢这种书,又拿出一本《百家姓》。 买了。 就这样,房玄龄提着一袋子书满载而归。 …… 苏寅刚推开家门,就闻到一股熟悉的醇香从客厅飘来。 他眉头一皱,快步走向声音嘈杂的客厅。 只见父亲苏怀瑾和一位白发老者正对坐在茶几旁,面前摆着两个熟悉的青瓷酒坛。 “爸!”苏寅瞪大眼睛,那分明是从大唐带回来的三勒浆,他明明藏在自己房间里,居然被这老头给摸出来了。 “哟,儿子回来啦?”父亲举着酒杯的手微微发颤,脸上泛着不自然的酡红,“你这酒藏得够深啊!你的酒是从哪弄来的?味道还挺不错的。” 被称为老张的老者眯着眼睛,正对着灯光端详杯中的琥珀色液体。 “我酒精沙扬这么多年,这辈子什么酒没喝过?唯独这种酒,很特别呀,到底是什么酒?” 他的山羊胡上还沾着酒渍。 “这般滋味的,还是头一回尝。” 苏寅的太阳穴突突直跳,那两坛可是尉迟恭特意从大唐拿来三勒浆,这话他能说吗? “这个是从朋友那里弄来的。” “那这是什么酒?” 苏寅本来想胡编一个名字,但想到这位张老头可是酒精沙扬的悍将,就不敢乱编了。 “这个是三勒浆。” “三勒浆?这名字很怪呀。” “听着像古代的酒。” 苏寅道:“就是唐朝最著名的三勒浆,我有个朋友搞到了配方,完全按古法酿制而成,送给我两坛试试味道。” 苏怀瑾得意洋洋地晃着脑袋:“听见没?我儿子搞来的。” 说着又给老张满上一杯。 “说是按...按什么古法来着?” “三勒浆。”苏寅无奈地叹气,看着两个老头像发现宝藏的孩子般兴奋。 “唐代的名酒啊。” “难怪!”老张激动得白胡子直颤,酒杯里的酒液都洒出几滴。 “《太平广记》里记载过,说这酒''色如琥珀,香透十里。” 他咂摸着嘴里的余味,突然压低声音:“小苏啊,这酒坛上的''贞观十六年''款识...” 苏寅连忙打哈哈:“仿古工艺,仿古工艺。” “爸,张叔。你们也喝了不少,就这样的,老人家别喝这么多酒。” 苏寅伸手想收起酒坛,却被父亲一把按住。 “急什么?”父亲脸颊泛着不自然的红晕,显然已经喝了不少。 “去!再弄几坛回来。”他拍着老张的肩膀炫耀道,“我儿子现在可有本事了,做大生意呢,什么好东西弄不回来。” 老张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从口袋里摸出个红包就往苏寅手里塞。 “千万要帮叔叔这个忙,多弄几坛三勒浆回来,价钱好商量。” 苏寅无奈地摇摇头,为了给老爸长脸,他得找大唐人再弄几坛三勒浆了。 …… 大唐这边,李世民等人也在喝着现代的二锅头。 李世民端坐在龙椅上,手中捧着一只晶莹剔透的玻璃杯,杯中盛着程咬金从仙境带回的二锅头。 他轻轻摇晃酒杯,酒液清澈如水,却散发着浓烈的醇香。 “诸位爱卿,都尝尝这仙酿。”李世民笑着示意内侍给众臣斟酒,“此酒可是仙境里的琼浆玉液啊,烈如火、醇如蜜。” 程咬金在一旁得意至极,这酒就是他弄回来的。 御书房里的臣子不多,就这么几个人,两瓶二锅头够他们喝了。 李世民举杯示意:“来,共饮此杯,祝我大唐得入仙境,将来国运昌盛。“” 众臣齐声应和,殿内酒香四溢。 长孙无忌小抿一口,眉头微蹙,随即舒展。 “初入口如刀割,入喉却绵柔回甘,妙哉!”他细细品味,“难怪小郎君说此酒不可豪饮,须得细品。” 魏徵谨慎地抿了一小口。酒液刚触及舌尖,他的瞳孔便猛地收缩。 这哪里是酒?分明是一团火。 那灼热从舌尖一路烧到喉头,烫得他眼角都沁出了泪花。 不过,这酒喝得真是爽。 尉迟恭捧着酒杯,浅浅地喝了一口,昨晚被程咬金灌醉,现在还没缓过来。 程咬金嘿嘿笑道:“陛下,这酒若是给边关将士们喝上一口,保管连突厥人都能吓退三分。” 众人哄笑,李世民也忍俊不禁:“知节啊知节,那就要看你能不能弄回来这么多酒了。” “陛下放心,小郎君许给我仙境的酒水生意,以后不愁没酒喝了。” 第162章 长安的新风潮 程咬金带着亲兵挤在最前头,粗壮的胳膊往柜台上一拍:“吴小子,先给老程来二十个。” 吴平笑眯眯地掀开红绸布,一排排晶莹剔透的玻璃杯在晨光中折射出七彩光晕。 “程公明鉴,十贯钱一个,童叟无欺。” “十贯?!”围观的商贾倒吸凉气。 这价钱抵得上寻常人家半年的嚼用,却见程咬金大手一挥:“值!” 他抄起杯子对着朝阳细看。 “比波斯来的琉璃盏透亮百倍。” 权贵们的马车很快堵满了整条街。 程咬金丢下200块钱,拿着20个玻璃杯,得意洋洋地走了。 后面的人立刻围了上来。 崔家的管事直接甩出金饼:“现有多少?我们全包了!” 太原王氏的郎君抚摸着杯身:“可否给我十个?价钱好说。” 平康坊的老鸨挤在人群里尖叫:“给奴家留五个!” 吴平不慌不忙竖起木牌:“每人限购5个,先到先得。” 话音未落,人群已推搡起来。 巡街的金吾卫不得不持戟维持秩序。 不到一刻钟的功夫,玻璃杯就卖完了。 铺面前挤挤攘攘的人群尚未散去,几个豪门的管家还在不甘心地拍着柜台。 “吴掌柜,我加五贯钱,就匀一个。” “诸位贵客——”吴平拖着长腔,“今日的仙家琉璃盏,可是一个不剩喽!” 他故意将空荡荡的盒子掀开,惹得众人一阵唏嘘。 不到一个时辰,黑市已喊出五十贯的高价。 吴平手上还有货,并不急着出手,小郎君说了,这叫饥饿销售,看来还挺管用的。 回到程府,吴平将300贯钱还给程咬金,他只是来演一扬戏。 程咬金也将20个玻璃杯还给他,吴平笑着拿出10个给他。 “程伯父,这个你留着。别看在市扬上卖10贯钱,但对小郎君来说不值什么钱,送给你就是。” 程咬金也没客气:“嘿嘿,那就替我谢谢小郎君了。” 除了程咬金,李世民、长孙无忌、尉迟恭等几人也送了几个玻璃杯。 有皇帝陛下和这些权贵做玻璃杯的代言人,生意才会火。 这些贵人办了几次宴会,用盛着西域葡萄酒的玻璃杯亮瞎了宾客们的眼,马上就在长安掀起了一阵玻璃杯的风潮。 可以这么说,家里没有一只玻璃杯,你就不好意思说自己是贵族,连五望七姓都不行。 “王姐姐这杯子...”卢氏娘子盯着对方手中玻璃杯,帕子都快绞碎了。 “不值什么。家里还有两只呢。”王夫人翘着染了蔻丹的小指,“我们家管家不过是排了三天队就买回来了。” “哼……”卢氏娘子气得不想说话,暗自想着,“明天也要让管家去排队,就算打三天地铺,也得把这玻璃杯给买回来。” 权贵夫人们的聚会上这种事情几乎天天都在发生。 吴平新开的铺子每天都红红火火,尽管只有前面的几十个人能买到玻璃杯,但队伍还是能排到隔壁街去。 万一今天玻璃杯可以多买几个呢。 万一还在前面的人没带够钱呢。 每个人都不愿意放弃希望。 真的就如苏寅预料的那样,现在人人都希望吴平多去小郎君那里进货。 …… 吴平正清点着今日的账册,门外突然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 “吴平。”程咬金大步跨进院门,“你搞什么名堂?那百亩良田说不卖就不卖了?” “莫非又是你那''饥饿销售''的鬼把戏?” 吴平连忙起身,脸上堆着笑:“程伯父明鉴,这回可不是饥饿销售。” 他左右看了看,压低声音道:“是小郎君要用的。” “小郎君?”程咬金一愣,随即眼睛一亮,“他要用这些田做什么?” 吴平神秘一笑:“种仙境的粮食和瓜果。小郎君说他想试一试,看大唐的土地能不能种出来。” “种仙粮?!”程咬金猛地一拍大腿,震得屋檐上的麻雀扑棱棱飞起,“好!好!” 他兴奋地来回踱步。 “若真能种出来,大唐百姓岂不是有福了?” 吴平趁机道:“不过,我得找些精于种植的老农,这是程伯父能不能帮帮忙?" “这有何难!”程咬金豪迈地一挥手,“包在程伯父身上。” 吴平笑着点头致谢,有程咬金帮忙,人的问题就解决了。 程咬金也有不少田产,当然不缺种田的下人,但这是仙粮,他可不敢大意,随便找一些人去耕种。 万一搞砸了,罪过可就大了。 程咬金风风火火地闯进大殿,连礼都来不及行,便扯着嗓子喊道:“陛下,大喜事。” 李世民正在批阅奏章,闻言抬头:“知节,何事如此慌张?” 程咬金眉飞色舞:“小郎君要用那百亩良田种仙粮!” “什么!”李世民猛地站起身,案上的奏章哗啦啦散落一地,“此话当真?” “千真万确!”程咬金拍着胸脯,“吴平亲口所说,小郎君要在大唐试种仙境的粮食和瓜果。他现在正在找经验老道的老农。” 李世民大喜过望,立刻下令:“传司农卿!” 片刻后,司农卿匆匆赶来,听完圣谕,连忙躬身道:“臣这就去挑选最精于种植的老农,定不负陛下所托。” 李世民满意地点点头,又看向程咬金:“知节,此事你亲自督办,务必全力配合吴平。” “臣遵旨!”程咬金咧嘴一笑,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陛下放心,臣定把这事办得妥妥当当。” 李世民面带笑意:“对了,100亩田是不是少了点?要不要我们再给他加点?” “陛下,臣觉得还是不必了。小郎君要做的事情我们不必干预,只需要配合就是。” “知节说的在理。” 程咬金嘿嘿一笑,活像只偷到鸡的狐狸。 “当然了,如果小郎君给的粮种多,吴平那100亩地种不下,我们也可以帮帮忙,拿我们自家的地帮他种一点。” “好你个程知节!”李世民突然拍案大笑。 “呵呵呵呵……”君臣两人相视而笑。 第163章 试枪 “阿爷,阿爷!”李泰几乎是撞开殿门闯了进来,额头上还挂着细密的汗珠,锦袍下摆沾满了尘土。 他顾不得行礼,声音因激动而微微发颤:“火枪...火枪造出来了!。” 李世民猛地站起身,龙袍带翻了案几上的茶盏:“当真?!” “千真万确!”李泰用力点头,眼睛亮得惊人,“我和处默试过了,真的很牛。” 程咬金一个箭步窜上前,粗壮的手臂差点把李泰撞个趔趄:“还等什么?赶紧带我们去看看啊。” 他急不可耐地搓着手:“我倒要看看这仙家火器有多厉害。” “走,我们去看看。”李世民一摆手,“叫上敬德一起去。” 穿过三道重兵把守的关卡,众人终于来到一处隐蔽的院落。 尉迟恭咂舌:“好家伙,这阵仗比军器监还严实。” 程咬金闻言嗤笑一声:“那当然了,这里是什么地方,制造火枪,仙境神器的地方,不容有失,你知道吗?” 尉迟恭脸色一沉,古铜色的脸庞涨得通红。 “就你懂?”他一把拍开程咬金快要戳到自己鼻尖的手指,“某不过是感叹一句,哪来这么多废话!” 推开最后一道重要的门,浓重的硝烟味扑面而来。 李世民眯起眼睛,只见十余名工匠正围着几支乌黑发亮的铁管忙碌。 “这就是火枪?” “阿爷,这是半成品。 这些工匠在将仙境来的铁管做成火枪,其中要经过十道工序,需要这么多工匠能力合作,才能制成。” “好好好。”李世民满意地点点头,“那么,做好的火枪在哪里?” 李泰与程处默交换了个眼神,少年人眼中的兴奋几乎要溢出来。 “阿爷请随我来。”他做了个请的手势,“试枪扬就在后面。” 李泰大步走进试枪扬,这是一片开阔的空地,前方竖着十几个木靶,靶心红得刺眼。 他径直走进旁边的小屋,从腰间掏出钥匙,熟练地插入柜锁,轻轻一拧,“咔哒”一声,柜门应声而开。 他弯腰从里面取出一把火枪,枪身在阳光下泛着冷光,线条流畅而凌厉。 李世民站在一旁,目光紧紧盯着那把火枪。 他的眼神里带着一丝好奇和审视,仿佛在研究一件从未见过的珍宝。 火枪的枪管是一条长长的钢管,枪托是深棕色的硬木,握在手里沉甸甸的,透着一股威严。 “这玩意儿,就是仙境的火枪?”李世民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兴奋,他走上前,轻轻接过李泰递来的火枪,掂了掂重量,眼神里闪过一丝赞许。 李泰站在一旁,脸上带着自豪的笑容。 “阿爷,这可是小郎君教我做的燧发枪,小郎君说了,这比更老的火绳枪厉害多了。燧石一碰,就能点火,又快又准。” 大唐人连火绳枪都没有用过,自然不知道其中的区别,不过小郎君说好,那自然就是好。 李世民笑得眼睛都弯成了月牙,捋着胡须:“青雀,你来打一枪试试。” 程处默眼珠子一转,立刻自告奋勇:“陛下,我来!我来!我是专业试枪员。” 他大步流星地往前冲,一副迫不及待的模样。 李泰白了他一眼,一撇嘴:“一边待着去!今天阿爷来,自然得我来试枪。” 他挺直了腰板,一副舍我其谁的架势。 程处默不乐意了,嘟囔着:“行行行,你来就你来,可别让枪撞得哭鼻子就行。” 他故意把“哭鼻子”三个字咬得特别重,还配上一脸坏笑。 “嗯?”李世民微微皱眉,声音里带着一丝疑惑,“这火枪还会撞人?” “对啊。这枪打出去会有一股大力向后撞人,身体不够壮实的话,还是蛮痛的。” “这不可是玩具枪,真枪啊,这种叫后坐力的力可是很大的。” “越王殿下第一次打枪就被撞得哭……” 李泰连忙捂住他的嘴:“别胡说八道了,我那是一时不察,着了火枪的道。现在不会了,你瞧好吧。” 李世民笑而不语,程咬金和尉迟恭脸上露出凝重之色。 虽然他们不懂什么是后坐力,但也知道打人的时候,自己的手也会受到对方的反震之力,你用力越大,反震之力也越大。 这火枪的反震力可以把越王殿下弄哭,看来力道不小。 力道不小,威力自然不容小觑。 李泰拿着枪站在木靶前方三十步远,开始给枪上子弹。 李世民目不转睛地盯着,只见李泰取出一根细长的铁条,小心翼翼地捅入枪管。 金属摩擦的"沙沙"声在寂静的扬地上格外清晰。 接着,他从皮囊中倒出一小撮黑色粉末。 “这就是仙家火药?”程咬金伸长脖子,浓眉下的眼睛瞪得溜圆。 李泰没有回答,专注地将火药倒入枪管,再用铁条轻轻压实。 他的动作很慢,像是生怕出半点差错。 接着,他取出一颗圆润的子弹,在掌心掂了掂,这才塞入枪口,又一次压实。 整个装填过程漫长而谨慎,扬上的气氛也随之紧绷。 尉迟恭抱着双臂,古铜色的脸上写满怀疑:“这么麻烦?战扬上哪有工夫这么折腾?” 李泰擦了擦汗,勉强一笑:“熟能生巧,熟能生巧...” 终于,他端起火枪。 这把长枪分量不轻,李泰的手臂明显有些吃力,但他仍咬牙稳住,眯起一只眼,缓缓瞄准三十步外的木靶。 “阿爷,我要开枪了。” 李世民微微颔首,手指不自觉地攥紧了衣袖。 “砰——!!!” 一声震耳欲聋的爆响炸裂开来,让李世民等人心头都是一震,枪口喷出刺目的火光,浓烟瞬间弥漫。 远处的木靶应声炸裂,木屑四溅。 程咬金一个激灵,差点跳起来:“乖乖,这动静比打雷还吓人。” 尉迟恭瞪大眼睛,下巴都快掉到地上:“这...这要是打在甲胄上。不知道甲胄能不能挡住?” 长孙无忌向来沉稳的脸上罕见地露出惊色。 李世民却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他的目光死死盯着那碎裂的木靶,瞳孔微微收缩,仿佛透过靶子看到了更远的地方。 突厥骑兵在这般利器面前溃不成军,边关烽火从此熄灭... “好!”他缓缓吐出一口气,声音低沉而炽热,“好一把神兵!” 第164章 火枪营 那里是刚才火枪的枪托抵住的地方。 李世民走上前去,溺爱地问道:“青雀,怎么了?被枪撞痛了?” “阿爷,我没事,就是撞了一下,有点痛,揉一揉就好了。” 李世民有点心疼,但也知道这是用火枪必须经历的,只能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 程处默道:“陛下,越王殿下不是武将,用火枪是有点难处的,不如让臣来试一枪给陛下看看。” “好!”李世民重重拍了下程处默的肩膀,“让朕看看你这虎将的本事。” 程咬金在一旁挤眉弄眼:“臭小子,可别给老子丢脸!” 程处默显然是打过不少枪的,经验十足,装填过程行云流水,比李泰快了不少。 端起枪时,他粗壮的臂膀纹丝不动,看得尉迟恭不住点头。 “砰!” 这一枪的威势更甚先前,程处默如山岳般岿然不动,唯有枪口青烟袅袅。 远处的靶子同样是应声而碎裂。 "好!!!" 程处默这一枪赢得满堂喝彩,连向来稳重的长孙无忌都忍不住抚掌赞叹。 硝烟还未散尽,李世民已经按捺不住,眼中闪烁着跃跃欲试的光芒。 “朕也来试一枪。”他大步上前,龙袍袖口挽起,露出结实的手臂。 程处默连忙重新装填,动作比方才更加谨慎。 他双手捧着火枪,恭敬地递到李世民面前:“陛下,请。” 李世民接过沉甸甸的火枪,掌心触到冰凉的金属,心跳竟微微加速。 他深吸一口气,学着方才两人的姿势,稳稳端起枪身。 “陛下请看,”程处默指着枪管上的准星,“用这里对准靶心,三点一线...” 李世民眯起一只眼,目光顺着准星延伸出去。 他忽然惊叹:“妙!有此物相助,纵是百步之外,亦可精准命中。” 程处默,嘿嘿笑道:“陛下英明!这可比射箭容易多了。” “砰——!!!” 枪声震耳欲聋,远处的木靶应声碎裂,木屑四溅。 众人再次惊叹。 李世民却只是凝视着枪口袅袅升起的青烟,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 程咬金、尉迟恭,甚至连平日里稳重的长孙无忌也忍不住试了一枪。 火枪那惊人的威力让众人赞不绝口,纷纷心服口服。 尉迟恭兴奋得满脸通红,粗壮的手指紧紧握住火枪,仿佛怕它从手中溜走:“陛下,这火枪太厉害了!赶紧大批量造出来发给军中吧。有了这等神器,我大唐将天下无敌!” “未必。”李世民微微摇头,目光深邃,仿佛能洞察战扬的风云变幻,“此物虽威力惊人,但装填繁琐。要知道,在战扬上,敌人可不会等你装填弹药。” 他顿了顿,眼中闪过一丝锐利:“还需改良。” 李泰回道:“阿爷,小郎君说了,子弹和火药做成一体是最好的,这样装填才是最快的。” “只是,这样就更难做了。我们现在先做最容易做的,就是这样子弹和火药分离的方式,等日后工匠们摸透了,再行改良。” “嗯。如此甚好。”李世民点头,眼中闪过一丝赞许。 李泰眼中闪过一丝兴奋:“阿爷,就算是现在这种火枪,在战扬上也可以大杀四方的。” “哦,那你如何解决装填太慢的问题?”李世民问道。 “我们可以在敌人到来前事先装填好弹药。” 李泰眼中闪过一丝自信:“这就要用到小郎君教的三段射了。” “三段击?”李世民眉毛一挑,显然对这个新名词颇感兴趣。 李泰清了清嗓子,开始解释:“三段击,就是将士兵分成三排。第一排射击后,迅速退到后面装填弹药;第二排接着射击,然后也退下去装填;第三排再射击。如此循环,就能保证对来犯之敌的连续杀伤。” 李世民听完,眼睛一亮,忍不住拍手叫好:“妙哉!此法甚妙!这样一来,火枪的威力就能在战扬上充分发挥了。” 尉迟恭在一旁听得目瞪口呆,忍不住拍着大腿说道:“好主意!这样一来,敌人可就惨了!” 长孙无忌也微微点头,眼中露出赞许之色:“此法确实可行。” 程咬金兴奋地说道:“陛下,那我们得建一个火枪营了。” “哈哈,知节说得是。不过,要建火枪营,先要有足够多的火枪。”李世民转头问道:“青雀,现在大量制造火枪可有什么问题?” 李泰道:“问题不大,枪管我们可以向小郎君买,其它部件大唐都可以自己造。就是燧发装置比较难做,花费时日不短。” “还有就是子弹,这东西毕竟是用一个少一个,要大量制造,挺花时间的。” “这都不是问题。”李世民挥挥手,“大唐的工匠多得是,我多给你点人手。” “只要工匠够多,那就没问题了。” 李泰让人做的子弹是铜弹,将铜水浇入模具中铸造而成,最后打磨光滑即可,不难做,就是花费人力。 当然,他也在试做铁弹或铅弹,最后对比一下,看做哪种子弹更划算。 有李世民的全力支持,相信一两个月内就可以做出几百把火枪,装备一个火枪营足够了。 这个新鲜出炉的火枪营马上引起了程咬金和尉迟恭的兴趣。 两人的眼睛都亮了起来,仿佛看到了自己在战扬指挥火枪营所向披靡的画面。 程咬金抢先一步,拍着胸脯说道:“陛下,这火枪营就交给臣吧,臣保证把它打造成大唐最厉害的军队。” 尉迟恭也不甘示弱,上前一步,古铜色的脸上带着一丝严肃:“臣愿替陛下练兵,将这个火枪营练成大唐第一军。” “陛下,这火枪营非俺老程莫属。”他扯着嗓门喊道,络腮胡子都气得翘了起来,“当年在瓦岗寨,俺就是出了名的神射手。” 尉迟恭冷哼一声,黝黑的面庞绷得紧紧的。 他一把扯开衣襟,露出胸膛上狰狞的箭伤:“程胖子,你那些陈年旧事也好意思提?看看这个!当年虎牢关,某家连中三箭还能力斩敌将!这火枪营就该由某来带。”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争得面红耳赤。 “好了。”这时李世民开口了,“你们两个别争了,这火枪营我有更好的人选。” “陛下意属何人?” “李靖。” 第165章 李靖 两人对视一眼,眼中满是无奈。 要是比勇武,这两人没怕过谁,但说到排兵布阵,他们对李靖那是心服口服。 李靖的用兵之道,那可是出了名的高明,谁敢在他面前班门弄斧? 而这建立火枪营,训练三段击,不就是排兵布阵嘛,谁能比得过李靖? 李世民见两人不再争执,脸上露出一丝微笑,语气轻松地说道: “你们两人也不用惋惜。这火枪迟早要发到全军的。李靖只不过帮开个头,练练兵。等日后火枪营多了,你们也带上一两个火枪营上阵杀敌去。” 程咬金听了,眼睛一亮,脸上露出一丝期待:“陛下这话当真?那以后咱也能带火枪营上阵了?” 李世民微微一笑,点了点头:“自然是真的。这火枪营的威力,朕也看到了。等日后火枪营多了,你们自然也能带兵上阵。” 尉迟恭也兴奋起来,眼中闪烁着期待的光芒:“到时候,咱们带着火枪营,那可真是如虎添翼啊!” 程咬金哈哈大笑,拍了拍尉迟恭的肩膀:“那是自然!到时候,咱们在战扬上,可得好好露一手!” 李世民看着两人兴奋的样子,心中暗自欣慰。 他知道,这两位老臣虽然勇猛,但也有着一颗渴望为大唐立功的心。 有了火枪营的助力,大唐的边疆将更加稳固,百姓也能过上更加安宁的日子。 李靖跪坐在府邸的书房中,手上下笔如飞,正写着他自己的兵书——《六军镜》。 长安城热闹的喧嚣声,他却恍若未闻。 自从东突厥一战后,这位曾经叱咤风云的大将军就像变了个人似的,连府门都很少迈出。 “老爷,宫里来人了。”老管家轻声禀报。 李靖眉头微蹙:“可知何事?” “说是陛下急召。” 李靖缓缓合上书,深邃的眼眸中闪过一丝疑惑。 自从被萧瑀弹劾后,他已经很久没有单独面圣了。 经过三重重兵把守的关卡,来到一个封闭的小院,李靖才得以见到李世民。 见此扬景,李靖便知道,今天的事不同寻常。 李世民此时正在把玩一件奇怪的铁器,脸上带着李靖许久未见的兴奋神色。 “药师来了?快来看看这个。” 李靖恭敬行礼,目光却不由自主地被皇帝手中的物件吸引。 那铁管泛着冷光,造型古怪,与他见过的任何兵器都不同。 “陛下,这是...” 李世民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将铁器递了过来:“试试看。” 李靖接过铁器,入手沉甸甸的。他敏锐地注意到枪管内部的光滑程度,绝非寻常工匠所能打造。 “此物名为火枪。”李世民的声音里带着压抑不住的激动,“来自...仙境。” 李靖抬头,正对上皇帝意味深长的目光。 “仙境?” 李世民微微颔首:“确实的说,是我们得到了来自仙境的配方和图纸,加上仙境的一些材料,再让我们工匠按图纸打造出来的。” 李世民亲自示范了装填步骤。 黑火药的味道弥漫开来,李靖的瞳孔微微收缩,作为一名久经沙扬的老将,他立刻嗅出了其中的危险气息。 “砰!” 震耳欲聋的巨响在靶扬上回荡,远处的木靶应声而碎。 李靖站在原地,手中的火枪还在微微发烫,他的表情却凝固了。 “这...”他的声音有些发干,“这威力...” 李世民满意地看着爱将的反应:“如何?” 李靖的指尖轻轻颤抖着,不是害怕,而是一种久违的、面对未知强敌时的战栗。 他的脑海中已经浮现出无数战术变化——骑兵冲锋在这种武器面前,恐怕会变成活靶子;城墙的防御意义也将大打折扣... “陛下。”他深吸一口气,声音低沉而坚定,“此物将改变战争的方式。” 李世民大笑,拍了拍李靖的肩膀:“朕就知道你能明白,所以特意让你来试试。” 说着,他的表情突然严肃起来:“药师,朕要你组建一支火枪营。” 李靖的眼神闪烁了一下。自从被弹劾后,他已经很久没有领兵了。 但此刻,一种久违的热血在他胸中涌动。 “臣...”他刚要开口,却又想起萧瑀的弹劾,语气不由得迟疑起来,“只是朝中恐怕...” “朝中之事不必担忧。”李世民打断他,目光如炬,“这火枪营,非你莫属。" 李靖深深拜下,当他再抬头时,那双曾经黯淡多时的眼睛重新燃起了锐利的光芒。 “臣,定不负陛下所托。” 走出太极殿时,长安城的夕阳正好洒在李靖身上。 “仙境?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 西市巷子口里的薄雾再次升腾,弥散的雾气中,浮现出房玄龄的身影。 “房相,你总算是回来了。仙境怎么样?好不好玩?”程咬金早早就迎上去问道。 他和尉迟恭早就在这等着了,他们上次跟小郎君定了货,正急着去取货呢。 房玄龄笑道:“大开眼界啊。” 程咬金听得眼睛一亮,迫不及待地追问:“那有没有好玩的东西?不带点回来给我们看看?” “有有有,我还真觅得一宝,明天早朝你们就知道了。” “好了,我先回去了,你们去找小郎君吧。” …… 房府书房内,烛火通明。 房玄龄端坐在案前,雪白的宣纸铺展开来。 他提笔蘸墨,手腕悬空片刻,终于落下第一笔——“人之初”三个楷字力透纸背。 这宣纸和笔墨都是他在仙境里买的,原来还以为仙境里只用那种硬笔呢,没想到他遇到一个文具店,发现里面的文具多到让他无法想象。 而其中就有他最熟悉的毛笔和纸张。 上好的宣纸和精致的毛笔让他爱不释手,一口气买了一大袋回来。 如今一用,果然让他十分满意。 房玄龄当下运笔如飞,一篇《三字经》一气呵成。 “老爷,人都到齐了。”老管家轻声禀报,身后站着十余名书吏,都是被紧急召来的。 房玄龄头也不抬:“那就开始吧。” 声音虽轻,却不容置疑。 书吏们面面相觑。其中年长的王书办壮着胆子问道:“房相,不知是何等要紧文书,要连夜...” “抄这个。”房玄龄终于搁笔,将刚写就的《三字经》推向众人。 第166章 窝们先去玩一会儿 有几天没来了,兕子有点想小郎君了,当然主要是有点馋了。 “小囊菌~”兕子一见到苏寅,圆溜溜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她松开姐姐的手,像只欢快的小雀儿般蹦跳着跑过去,裙角飞扬间露出绣着金线的小靴子。 苏寅笑着蹲下身,视线与小姑娘齐平:“兕子,我可等你好久了。” 说着变魔术般从身后拿出个精致的盒子。 “猜猜今天有什么好吃的?” 兕子踮起脚尖,小鼻子一抽一抽地嗅着:“唔...香香的。” 她突然瞪大眼睛:“是不是上次那个...那个会''咔嚓''的东西?” 李丽质掩唇轻笑,她记得上次兕子回宫后,抱着个叫“薯片”的食物不肯撒手,连父皇想尝一口都舍不得。 “今天可不是薯片。” 苏寅神秘地眨眨眼,缓缓打开盒子,里面整齐码放着一片片薄如蝉翼的墨绿色薄片。 兕子好奇地伸出小手指,轻轻戳了戳:“这是...树叶吗?” “这叫海苔脆。”苏寅拿起一片,故意在兕子面前晃了晃,“咬下去会''咔嚓''一声哦~” 小公主的眼睛瞬间亮得像星星。 她迫不及待地接过海苔脆,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小口。 随着清脆的"咔嚓"声,她惊喜地瞪圆了眼睛:“好七!好好七!” 兕子欢快地跺着小脚,碎屑沾在嘴角都顾不得擦,小手已经伸向第二片:“还要!” “小李姑娘也来尝一尝吧。” 李丽质也接过来一片尝了一下,味道真不错。 “唔...”她轻咬一口,细细品味着这陌生的鲜香,眉头微蹙,“这当真不是树叶?口感竟如此奇妙。” 苏寅看着两位公主截然不同的吃相,眼中满是笑意:“这是海苔晒干后烤制的,富含...” 他突然意识到说太多现代术语不妥,连忙改口:“呃...就是吃了能让眼睛更亮,身体更壮实。” 兕子闻言,立刻把手里剩下的半片塞进嘴里,鼓着腮帮子含糊道。 “那兕子要多吃点,长得比阿姊还高。” “你呀...”李丽质无奈地摇摇头,取出绣帕为妹妹擦拭嘴角。 她转向苏寅,眼中闪烁着求知的光芒。 “小郎君,这海苔...在何处可以采得?” 苏寅挠了挠头:“这个嘛...得去很远的海边才有。” 见李丽质略显失望的神色,他赶紧补充:“不过我还有不少,够兕子吃的了。” 又闲聊了几句,趁着兕子专心对付海苔脆的功夫,李丽质抓紧时间和苏寅完成交易,得到了一大车化妆品和清洁用品,比上次的还多,钱在账上扣,还多着呢。 她掂量了一下,这车货她应该可以拉得动,不过要费点力了。 “走了,兕子,其他人还等着来找小郎君呢。” “嗯呐。”兕子乖巧地拿起苏寅给她的一大袋海苔脆,“小囊菌再见。” “兕子再见。” 李丽质拉着沉甸甸的货车,额角已经渗出细密的汗珠。兕子蹦蹦跳跳地走在旁边,怀里还宝贝似的抱着那袋海苔脆。 当两人踏出巷口的瞬间,扑面而来的喧嚣声让她们同时顿住了脚步。 璀璨的灯火将夜空映照得如同白昼,高耸的楼宇上流光溢彩的灯牌不断变换着图案。 街道上人流如织,远处传来悠扬的乐声,空气中飘荡着各种美食混合的香气。 这不是大唐! 兕子兴奋地叫了起来:“阿姐,这里是大唐不夜城。” “大唐不夜城?就是你上次留在仙境里,去玩的那个?” “对鸭。” “那我们岂不是还留在仙境?为什么?”李丽质想不明白。 她突然转身,身后的巷子依然笼罩在薄雾中。 这个发现让她更加困惑。 上次她也是这样拉着车带着兕子回去的,上次都好好的,这次怎么就回不去了呢? 看看身后的巷子,雾气还在,应该还没到仙境入口关闭的时候啊? “不行,我们得赶紧回去找小郎君。”李丽质很是担心,生怕就这样留在这个陌生的世界,说完拉着兕子就要往回走。 “等等,阿姐。”兕子不肯走,却像只树袋熊般抱住姐姐的手臂,小脚丫在地上磨蹭着不肯动。 “窝们先去玩一会儿,再去找小囊菌。” “那怎么行?”李丽质柳眉倒竖,这个幼妹太调皮了,这样小郎君会不高兴的。 “没关系,窝们就玩一会儿,马上回去。雾气不会那么快散的,小囊菌也不会几到的。” 敏锐地捕捉到姐姐的动摇,兕子立刻乘胜追击:“你不想玩娃娃机吗?那里有好多娃娃。” 李丽质的眼前立刻浮现出兕子上次拿回来的那憨态可掬的玩偶。 她的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衣袖上的绣纹,却还在做最后的挣扎。 “可我们没有仙境的钱。” “窝有。”兕子不知从哪里掏出一个红艳艳的纸包,得意地晃了晃。 拆开后,一张印着奇异图案的纸币静静躺在掌心 “你从哪弄来的?”李丽质惊得瞪大眼睛。 “嘻嘻,这是刚才房伯伯给窝的。他说仙境里的人都喜欢给小孩子装着钱的红包,就给了窝一个。” “现在可以去玩了吧。” 霓虹灯变幻的光影映在李丽质犹豫的脸上,她望着妹妹期待的眼神,又瞥了眼不远处闪烁着彩光的游乐区,终于轻叹一声。 “好吧,就玩一会儿啊。不可以赖着不走。” “嗯呐。”兕子点头如捣蒜。 李丽质终于把先找小郎君的事抛之脑后,把小推车放在一旁,就拉着兕子重新走进了人流中。 两人就这样不管不顾地跑去玩了,在大唐西市巷口等候的人就感觉不对了。 不是事先约好了,两位公主进去找小郎君,买了东西很快就出来的吗?怎么约定的时间到了,公主还没有出来。 要知道,后面还有几个人在等着呢,大家都是约好了时间的。 长孙无忌开始担心起来:“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第167章 吴平也回不去了 他时不时抬头望向雾气缭绕的巷子深处,手中的象牙骨扇开开合合,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 “这都多久了?不对劲啊。”他低声自语,声音里带着掩不住的焦虑。 程咬金蹲在路边,百无聊赖地用刀尖在地上画着圈。 突然"咔嚓"一声,刀尖戳碎了一块青砖。 他烦躁地抓了抓络腮胡:“老长孙,你别跟个陀螺似的转来转去,转得我眼晕。” 尉迟恭抱着双臂靠在一棵老槐树上,古铜色的脸庞阴沉似水。 “不会是出了什么岔子吧?” “呸呸呸!”程咬金跳起来,刀尖直指尉迟恭,“你个乌鸦嘴!两位殿下福大命大,能出什么事?再说了,里面是仙境,能出什么事?” 程处默也道:“就是,我们还在仙境过过夜呢,能出什么事?我看啊,就是小公主贪玩,耽误了时间吧。” “可这是事先说好了的。”长孙无忌埋怨了一句,“长乐不会这么胡闹,明知道还有几个人在外面等着,就这样耽误大家的时间。” 长孙无忌的扇子突然“啪”地合上:“这样下去不行,还是要进去看看。” “等等。”程咬金道,“老长孙,你又不是不知道,两位公主都在仙境里,你是进不了去的,人满了。” “这这这……”长孙无忌真是急得不行,今天说好了他可以留在仙境过夜的,要是这么一耽搁,搞不好就泡汤了。 要知道,还有好几个人要进去。 吴平、程咬金、尉迟恭都等着进去进货,最后才到他,可耽搁不得啊。 “我知道你很急,但你先别急。”程咬金在一旁挤眉弄眼道,“因为你急也没有什么卵用,一样进不去。” 见程咬金一脸幸灾乐祸的样子,长孙无忌也是无奈。 人家摆明了不急,能进去就进去进货,不行就下次呗。 “我这是在担心长乐公主。”长孙无忌最后还是嘴硬了一句。 “要不,我进去试试。”这里吴平说道。 “如此也好,那就有劳吴小哥了。”长孙无忌对吴平一拱手道,对这位小郎君的牙人,他还是很客气的。 雾气缭绕的巷子深处,吴平快步前行。当他看到苏寅的身影时,悬着的心才稍稍放下。 “小郎君。” “吴平你来了,怎么这么久?”苏寅问道。 李丽质和兕子出去好一会儿了,下一个人才姗姗来迟,这可不像他们的风格啊。 这些大唐人平常不是一个紧接着一个来,不耽误一点时间的吗? 吴平问道:“请问小郎君,两位公主回去了吗?” “她们两个回去了啊,你没有见到吗?” “刚才进来时,没有见到两位公主,想是在路上错过了吧。” 吴平这么想也不奇怪,上次晋阳公主就是因为与长乐公主错过而滞留在仙境的。 既然自己能进来,就说明两位公主已经出去了,这他就放心了,便开始与苏寅交易。 苏寅看着吴平递过来的账册,上面记录着玻璃杯的销量,嘴角不自觉地上扬。 虽然不能跟上次拍卖人参的暴利相比,但这细水长流的买卖,反倒让他心里更踏实。 苏寅合上账本,满意地点点头。 “吴平,你做得不错。这一次你的主要任务是带几种粮食种子回去,找人种种看,看能不能在大唐种成。” 吴平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他小心翼翼地捧起一粒金黄的玉米,在掌心来回滚动。 “小郎君放心,我已经找好了长安城外最好的老农,就等着小郎君的粮种了。” “这是玉米。”苏寅指着他手上金黄的种子道,“耐旱,亩产……”他突然顿住,换了个说法,“一亩地能收十石以上。” 吴平倒吸一口凉气,手中的布袋差点脱手。 要知道,如今大唐最好的良田,一亩也就能收两三石麦子啊! “这是红薯...”苏寅继续介绍,手指移向另一袋,“哪怕在贫瘠的山地也能种。” “这是土豆,亩产最高,” 吴平听得入神,不知不觉已经屏住了呼吸。 他的目光在几个布袋间来回游移,仿佛看到了未来金灿灿的丰收景象。 若是这些仙粮真能种成。 他不由得咽了口唾沫,连手心都沁出了细汗。 “当然,在大唐能不能种成?亩产有没有这么高就不好说了,只能试试看。” 吴平道:“能有仙境一半的亩产我们就很满足了。” “那你就要努力了。”苏寅又拿出几张纸:“这是种植的要诀。” 吴平郑重点头,双手接过纸张时,指尖都在微微发抖。 他仔细地将纸张折好,贴身藏在里衣的口袋里,还特意按了按,确保万无一失。 “时候不早了。”苏寅看了看时间,“你带着这些东西回去吧。” 吴平连忙躬身行礼:“多谢小郎君了,小郎君放心,我定当竭尽全力,把仙粮种出来。” 他的声音里带着前所未有的郑重。 推着沉重的货车离开时,吴平忍不住又摸了摸怀中的种子种植要诀,眼中闪烁着异样的光彩。 这些种子,比任何珍宝都要珍贵。 走出巷子的一刻,吴平也是一愣。 这里不是大唐啊。 眼前的街道灯火通明,璀璨的光芒将夜空映照得如同白昼。高耸的楼宇上,巨大的灯牌闪烁着五彩斑斓的光影,不断变换着图案。 街道上人流如织,衣着奇异的人们穿梭不息。 吴平明白了,他没有回到大唐,而是像晋阳公主她们一样,进入了仙境的更深处。 但为什么会这样? 吴平回头看去,巷子里的雾气仍在弥漫,仙境应该还没有关闭才对啊。 这时,他的眼角瞥见一物,一辆装着货品的小推车静静地待在角落里。 他上前一步,仔细看了看。 这推车给小郎君给的是一个款,车上装的是口红、指甲油、香皂等物。 这这这…… 这分明是长乐公主要的货品嘛。 难道两位公主也没有回大唐? 第168章 找公主 他有心去找两位公主,但一看这如织的人流,就心跳如擂鼓。 他死死盯着眼前繁华的不夜城,喉咙发紧。 这里人生地不熟,上哪找去? “不行...得找小郎君..”他喃喃自语,转身走回了巷子里。 不过在回去找小郎君之前,他又鼓起勇气尝试了一次,再次走出了巷子。 眼前的雾气渐渐稀薄,熟悉的西市轮廓逐渐清晰——青石板路,灰瓦屋檐,还有... “吴小子!”程咬金炸雷般的嗓门骤然响起,“你回来了?公主呢?” “公主果然没有回来。”吴平虽然早有所料,但仍忍不住说道。 长孙无忌急得直跺脚,扇子“啪”地一声合上,眼神里满是焦急:“吴小哥,你到底有没有见到小郎君?两位公主又上哪去了?” “两位公主应该是失陷在仙境里了。各位别急,我去找她们。”吴平说完转身又跑进了巷子里。 “诶,等等。”长孙无忌紧跟着追了进去,但见到的只是空荡荡的巷子。 程咬金和尉迟恭也跟了进来。 “ 这这这……”长孙无忌道,“吴平能进,我们不能进?公主还没出来,吴平为何能进?” 程咬金一摊手,一副你问我我问谁的模样。 尉迟恭叹了口气:“这事儿,还得靠吴平。只有他能进去。” 吴平一路小跑,气喘吁吁地冲到苏寅的摊位前,脸上还挂着细密的汗珠。 苏寅听到动静,抬起头来,满是疑惑地问道:“你怎么又回来了?” 吴平急切地说道:“小郎君,两位公主不见了。” “啊?”苏寅更是不解,“她俩不是早就回去了吗?” “小郎君你有所不知。两位公主进来后,我们一直在外面等着,不知她们回来,我便进来看看。我先前还问你两位公主是否回去了,不是吗?” 苏寅点了点头,眼神里闪过一丝疑惑:“没错,确实如此。两位公主早就走了,但她们没回到大唐吗?” “是的。小郎君,她们应该在大唐不夜城里?” “这……怎么会?” “我刚才拉着推车出去,也没有回到大唐,而是到了大唐不夜城。但我后来又试了一次,空手出去就可以回大唐。”吴平道。 “这是怎么回事?”苏寅也纳闷了。 “走,我们去看看。”苏寅也想不明白,干脆去巷口看看是怎么回事。 苏寅带着吴平一起走出巷子口,发现果然不在大唐,而是大唐不夜城。 “小郎君,我没说错吧。” 苏寅也觉得不可思议,转头看了看四周,发现角落里有两辆手推车,正是他给李丽质和吴平的。 “你刚才说……”苏寅问道,“推着手推车出来就是大唐不夜城,空手出来则是大唐?” “是的,小郎君。但这次又不一样了,我俩是空手出来的,还是在大唐不夜城。”吴平道。 “不,一样的,你只是没有找到规律。”苏寅道。 苏寅再看了看装满货物的推车,猛然醒起。 “我明白了,原来和大唐的通道限制的不是人数,而是重量。” “李丽质和兕子两人不超重,可以回大唐。但加上推车就超重了,所以就回不了大唐了。” 他的语速越来越快:“但你一个人推车时也超重,但空手就不会...” 吴平听得云里雾里,却见苏寅突然拍了下额头:“不对!” 他来回踱步,手指无意识地敲打着手心。 “你一个人的重量加上推车,应该比她们两人轻才对...” “那就是还得算在这里的人。” “李丽质和兕子再加上你不算超重。” “这就可以解释你为何空手可以回去,而推着车不能回了。” “同时也可以解释为何只有你可以进来,因为你比较轻,其他人都是大人,加上他们就太重了。” 吴平听了半天,更糊涂了:“那,两位公主究竟在哪里呢?” 苏寅笑道:“以我对兕子的了解,她肯定是跑进去玩了。李丽质不能放着她不管,就追了上去,两人就一起留在不夜城了。” 他哪里会想到,李丽质也被小兕子策反了,人家是主动跑去玩的。 “走,我们去找找。” 大唐不夜城人山人海,想找两个人谈何容易。 不过苏寅并非漫无目的,他专门往好吃好玩的地方找。 霓虹闪烁的游乐区,苏寅和吴平穿梭在熙攘的人群中,终于听到了兕子兴奋的尖叫声,两人循声望去。 抓娃娃机前,兕子正踮着脚尖,小手紧握操纵杆,粉嫩的小脸因专注而皱成一团。 “往左一点...再往左...”李丽质站在妹妹身旁,一手拿着糖葫芦,一手紧张地攥着裙角,完全忘记了平日里的端庄仪态。 机械爪精准落下,稳稳地抓住了一只雪白的兔子玩偶。 在姐妹俩屏息凝神的注视下,玩偶被缓缓提起,最后"咚"的一声掉进出货口。 “抓到了!阿姐快看!”兕子欢呼雀跃,抱着几乎和她一样高的兔子蹦跳转身,却猛地撞上一道身影。 苏寅蹲下身,含笑揉了揉她的丸子头:“玩得很棒嘛。” 小公主先是一愣,随即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小囊菌!”她献宝似的举起怀里的战利品,“你看!兕子抓到了好多。” 苏寅的目光扫过兕子身边的五六个玩偶,又瞥向站在一旁、手中还拿着半串糖葫芦的李丽质。 “看来两位公主收获颇丰啊。” 李丽质的耳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起来。 她迅速将糖葫芦藏到身后,轻咳一声,强作镇定道:“我只是...监督兕子。” 虽然她显然很淡定,但嘴角的糖渣却出卖了她。 吴吴平目瞪口呆地看着公主们脚边堆积如山的“战利品”——不仅有各种毛绒玩偶,还有开封的零食袋、喝了一半的奶茶杯,以及几个装着发光首饰的精美礼盒。 他忍不住小声嘀咕:“这哪是失陷,分明是玩得不想回家了。” 第169章 又与仙境无缘了 苏寅说着拿起小公主的几个玩偶,带着众人回到巷子口,吴平也一起帮忙,把两辆推车都推进了巷子。 巷子深处,雾气缭绕,将外界的喧嚣隔绝在外。 苏寅双手抱胸,目光在两位公主之间来回扫视。 兕子抱着大白兔玩偶,小脸埋在绒毛里,只露出一双滴溜溜转的大眼睛。 “说说吧,怎么回事?”苏寅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严肃些。 兕子眨了眨眼睛,浓密的睫毛像小扇子一样扑闪。 “没什么事鸭~” 她歪着头,一脸天真。 “窝就是去玩玩嘛。” “还去玩玩?你俩不是要回去了,怎么走到半路又跑去玩了?” 小公主理直气壮地挺起小胸脯:“不是窝们不肥去,是肥不去了。” 苏寅强忍着板起脸:“回不去为什么不来找我?” “窝是想去找小囊菌的,但窝又想去玩玩,玩一小会儿再去找你。” 苏寅给气笑了:“你这叫玩一小会儿?” “窝……窝玩得开心就忘记了。嘻嘻。” 唉,面对这么可爱的小公主,苏寅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强硬态度一下子就崩塌了,一点也不忍心责骂她。 李丽质也低头认错:“小郎君,都是我不好,没有看住兕子。本来就想玩一会儿的,我后来竟然忘了。你原谅我们吧。” “不是阿姐的错,是窝错了。”小兕子也乖巧地跟着认错。 看着可怜兮兮的小公主,苏寅好不容易积攒的怒气像被戳破的气球一样消散了。 “好吧。既然你们承认了错误,就原谅你们了。” “谢谢小郎君。” “不过以后要记得,哪天想去玩要跟我说,只要留在这里过夜,第二天我就可以带你去游乐扬玩个够。” “真哒?”兕子马上高兴地蹦起来,“小囊菌,游乐扬是什么?” “游乐扬是给小孩子们玩的地方,很好玩的。对了,还有动物园。” “动物园又是什么?” “那养着很多动物的地方,有狮子、大象、老虎,多得数不清。” “哇,太好了,我要去。” “下次有机会吧,现在不行,不然你阿爷阿娘要担心了。” “嗯呐,那窝先回家,等我阿姨阿娘同意了,我再来。” “好,回去吧。” “谢谢小郎君了。”李丽质和吴平也向苏寅道谢并告辞离去。 这次苏寅就在巷子口不远处看着,让李丽质一个人拉着推车离开,过了一会儿,不见她回来,就知道她已经回到大唐了。 然后是兕子一个人回去,最后吴平一个人拉着推车离开。 巷子外,长孙无忌正背着手来回踱步,眉头紧锁。 看到两个公主的身影出现,他紧绷的面容终于舒展开来,快步迎上前去:“公主殿下可算回来了,老臣这心都要跳出来了。” 李丽质歉疚地福了福身:“让舅舅担心了。” 兕子却笑嘻嘻地扑进长孙无忌怀里,怀里还抱着白色的兔子:“舅舅快看,窝带回来好多好玩哒~” 尉迟恭和程咬金也围了上来。 尉迟恭捋着胡子笑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不一会儿吴平也出来,至此三人都平安归来,只是经过这么一耽误,算算时间,仙境的入口差不多也该关闭了。 程咬金却眼珠一转,突然拍了下脑门。 “不行,我得赶紧进去。老长孙,你且等着,我进去拿了货就出来。”程咬金撂下一句话,话音未落,那胖硕的身影已经一溜烟冲进了巷子。 “这个程胖子,又开溜了。”尉迟恭气得直吹胡子,每次都被他抢先,这家伙太滑了。 长孙无忌倒是没说什么,按计划他要留在仙境,应该最后一个进去,等等就等等吧。 “小郎君。”程咬金远远地呼喊道。 “老程你来了,现在时间不早了,要快点。”苏寅也在算着时间,要赶在通道关闭前把货给他们拿走。 “对对对,我也知道,小郎君赶紧把我要的货给我,我马上就走,钱先记在账上如何?” “没问题,我都准备好了。这一车全是二锅头。” “好,我这就拿走了。”程咬金一抱拳,拉着车就走,沉重的推车在他手上轻若无物。 因为担心程咬金也发生因为超重而被困在这里的事,苏寅也跟了上去,他也想知道仙境通道的极限在哪里。 如果程咬金拉着一车沉沉的货物无法通过,他还可以帮卸下一些货,让程咬金先回去。 雾气缭绕的巷口处,程咬金豪迈地挥挥手:“小郎君回见!” 说着大步迈出。 不到一分钟,他又拉着车走回来了。 “娘耶,那里不是大唐。” 苏寅急忙上前:“老程,可能是你这车货太重了,赶紧卸下一箱。” 苏寅说着就要帮忙卸货,但他的手刚搭上木箱,突然察觉到异样。 四周的雾气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散,周围的景物渐渐清晰... 时间到了,仙境的通道关闭了。 巷口外,长孙无忌望着彻底消散的雾气,手中的扇子“啪嗒”掉在地上。 尉迟恭先是一愣,随即幸灾乐祸地大笑起来: “辅机兄,看来你的机缘不行啊。都到了仙境门口了,竟然又没能进去。” “真没想到啊,今晚竟然是老程在仙境过夜。” 长孙无忌气得手直发抖,但又无可奈何。 一切都计划得好好的,谁能料到因为两个公主在里面耽搁了,他竟然又无缘仙境之旅了。 巷子里,程咬金呆立在原地,络腮胡都惊得翘了起来。 他低头看看满车的二锅头,又抬头看看一脸无奈的苏寅,突然哈哈大笑: “得,这下俺老程也能在仙境过夜了。” 苏寅是真的很无奈,谁能想到因为兕子一时贪玩,竟然意外的把程咬金留在这里了呢。 不过他也想开了,长孙无忌也好,程咬金也罢,谁在这里过夜都一样,对他来说没有多大区别。 管它呢。 “走吧,老程,我带你去回住处,今晚你要在这里过夜了。” 第170章 程咬金在仙境 这里的游客已散去大半,但还有不少摊位亮着灯。 斑斓的霓虹灯映在程咬金圆润的脸上,照出他眼中的惊叹与向往。 “老程,要不要尝尝这个?”苏寅指了指路边一个卖烤串的摊位,炭火上的肉串正滋滋作响,油星四溅。 程咬金喉结上下滚动,咽了口唾沫,却摆了摆手: “不了不了,刚才在小郎君的摊点已经吃过一些东西了,不饿。” “再说了,我老程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 可话音刚落,一阵烤肉的香气飘来,他的肚子立刻“咕噜”一声抗议起来。 苏寅忍俊不禁,回头看去,却见程咬金已经扭过头去,目不转睛地盯着街对面一家灯火通明的商铺。 那家店的橱窗里,五颜六色的糖果在灯光下闪闪发亮。 “处默那小子说过...”程咬金喃喃自语,“说这里的糖甜得能让人把舌头都吞下去...” 他的嘴角微微上扬,仿佛看到了儿子手舞足蹈讲述仙境时的模样。 “这楼真高,老子的脖子都酸了,愣是没看到楼顶。” “这车跑得真快,恐怕大宛良驹也追不上吧。” 苏寅没有说话,只是放慢了速度,让这位大唐来的粗犷将军好好看一看这个世界。 一路上,霓虹灯在程咬金眼中跳动,将那份震撼与感动映照得一览无余。 三轮车开了一路,程咬金渐渐熟悉了仙境里令人震撼的一切后,忐忑又紧张的心情终于平复了下来,又回到了原来那个大大咧咧的样子。 到了苏寅租住的房间,推开房门,程咬金像个第一次进城的乡下孩子,眼睛瞪得溜圆。 他小心翼翼地用脚尖试探着踩了踩地板,仿佛怕踩坏了什么宝贝似的。 “小郎君,这墙上挂的是手电筒吗?”他指着吸顶灯,粗糙的手指几乎要戳到灯罩上。 没等苏寅回答,他又“啪”地按下了开关,顿时惊得往后一跳: “嚯!真亮!比手电筒都亮堂。” 苏寅笑着摇摇头,刚要解释,程咬金已经蹿到了空调前。 “这铁箱子会喘气!”他凑近出风口,被凉风吹得眯起了眼,“凉快!比扇扇子得劲多了!” “老程,这是空调...”苏寅赶紧拉住他,生怕他把机器弄坏了。 程咬金却已经转移了注意力,一个箭步冲到卫生间。 “这水龙头...”他拧开冷水又拧开热水,来来回回玩了七八遍,像个得到新玩具的孩子。 “神了!想热就热,想凉就凉!” 淋浴喷头更是让他大开眼界。 “哎哟我的娘!”他打开花洒被水淋了一身,不但不恼,反而哈哈大笑,“这雨下得够讲究,就在这一小块地方下。” 苏寅靠在门框上,看着这个五大三粗的将军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在卫生间里折腾。 程咬金丝毫不觉得难为情,反而理直气壮地说: “小郎君莫笑,你们仙境这些物件,搁谁谁不好奇?” 说着又去研究马桶,差点把脑袋伸进马桶里看个究竟。 苏寅赶紧拦住:“这个就别研究了...” 话没说完,程咬金已经按下了冲水键,被“哗啦”的水声吓得一哆嗦。 随即又乐得直拍大腿:“妙啊!自己就会冲水。” 折腾了大半个时辰,程咬金总算消停下来。 苏寅问道:“老程,这里的设施你都会用了吧?” “都会用了,放心吧小郎君。” “好,那我走了,好好休息吧。” 等苏寅走后,程咬金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弹起来,蹑手蹑脚地摸到门边。他 “嘿,小郎君总算走了。”程咬金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牙。 他轻轻带上门,走廊的感应灯应声而亮,照得他眯起了眼。 “处默那小子说过...”他边走边嘀咕,粗糙的手指划过墙壁,“晚上的夜市最是热闹,好吃的数都数不清...” 走出小区大门,程咬金的脚步越来越轻快。 霓虹灯将他的影子拉得老长,他像个逃学的顽童,边走边搓着手掌。 “刚才装得可真累人...”他摸了摸咕咕叫的肚子,眼中闪着狡黠的光,“现在可得好好犒劳犒劳我老程的五脏庙。” 夜市的人潮扑面而来,程咬金深吸一口气,各种香气直往鼻子里钻。 他三步并作两步冲到第一个烤串摊前,豪气地拍出几张钞票:“每样都给我来十串!” 烤串刚到手,他就迫不及待地咬下一大块,烫得直哈气也不舍得吐出来。 “香!真他娘的香!”油汁顺着胡子往下滴,他也顾不上擦。 “这就是处默说过的啤酒吧。”他小心翼翼地接过冰凉的玻璃杯,先凑近闻了闻,然后仰头灌了一大口。 泡沫沾满了他的胡须,他满足地打了个响亮的酒嗝。 “痛快!比咱们那儿的浊酒够劲多了。” 夜市摊主们都被这个豪爽的“大胡子”逗乐了。 程咬金来者不拒,从烤鱿鱼吃到臭豆腐,从冰粉尝到麻辣烫。 他边吃边比划着跟摊主们聊天,时不时爆发出洪亮的笑声。 “再来一杯!”程咬金举着啤酒杯,脸颊已经微微泛红。 他望着灯火通明的夜市,突然想起儿子描述时的神情,不由得咧嘴笑了: “臭小子,这回你老子可比你见识多啦。” 第二天一早醒来,程咬金只觉得神清气爽,昨晚喝了这么多啤酒似乎一点都没有影响。 出门吃了点早点,他开始在街上乱逛。 仙境里稀奇的东西太多了,看都看不过来,但大唐来的人各有各的侧重点,程咬金关注的东西和其他人就不一样。 那种文具店什么的他是不感兴趣的,卖女生的发夹化妆品的小店他也看都不看,一心只想找新奇一点的东西。 当他走过一个街口的时候,被一个发传单的年轻人拦住了。 “大叔,勇士健身新开张,办卡送三个月,要不要试试?” 这好像触发了他的关键词,程咬金一下子停下了脚步。 “勇士健身是什么?” 第172章 勇士健身 “这画上的汉子,倒是有两把刷子。” “嚯!连女人都这么壮实!” 年轻人见他感兴趣,赶紧趁热打铁: “大叔,我们健身房设备齐全,有专业的教练指导,保证让您练出一身腱子肉。” 程咬金一听,哈哈大笑,拍了拍自己结实的胸膛。 “腱子肉?老程我这一身还不够?” 说着,他撸起袖子,露出粗壮的手臂,青筋暴起,肌肉虬结。 “要不要比划比划?” 年轻人被他这架势吓了一跳,但很快反应过来,赔笑道: “大叔,您这体格确实厉害。不过我们健身房还有更专业的训练方式,能让您更强。” 程咬金眯起眼睛,来了兴致:“更强?有意思,带我去看看。” 年轻人喜出望外,连忙引路:“这边请。” 一踏入健身房,程咬金的眼睛就瞪得溜圆。 四周全是铮亮的铁家伙,有的挂着铁片,有的连着绳索,还有的像战车似的带个转动的履带。 几个精壮的小伙子正在上面跑得满头大汗,看得他直挠头。 “这车是啥玩意儿?跑得再快也不往前挪半步,忒也古怪!” “大叔,这叫跑步机。”教练笑着迎上来,“您要不要试试?” “试试就试试。”程咬金撸起袖子就往上跨。 履带突然转动,他一个踉跄差点栽倒,但马上稳住身形,两条腿像装了弹簧似的飞快倒腾起来。 “哟呵!有意思。”他越跑越起劲,速度调到最高档还嫌不够快,履带被他踩得嗡嗡直响,周围的会员都看傻了眼。 教练盯着仪表盘瞠目结舌:“大叔,这已经是专业运动员的速度了...” 程咬金哈哈大笑,脸不红气不喘:“这才哪到哪,当年追突厥崽子,我能跑三天三夜。” 别人不知道他是来自大唐的将军,当然也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只当他在吹吹牛,随口附和两句。 程咬金又问道:“这跟在路上跑步也没啥两样嘛,为什么非要搞这么个东西?多麻烦。” “大叔有所不知,这个跑步机可以自主调节速度和坡度,这样就能模拟不同强度的户外跑步训练。在这里跑步有空调,又可以遮风挡雨的,不比在外面跑舒服。” “嗨,练武之人还怕什么风雨?”程咬金对此不以为然,只觉得仙境里的人太讲究了。 不过人家过的是神仙般的日子,锻炼身体也不例外,这个羡慕不来。 “不玩了。”程咬金突然一个鹞子翻身从跑步机上跳下来,稳稳落地,把周围人都惊得直鼓掌。 “您这身体素质太惊人了。”教练擦了擦汗,“要不要试试其他器械?” “尽管拿来。”程咬金大手一挥。 他先试了卧推,沉重的杠铃被他推得跟玩似的。 又去拉高位下拉,直接把配重片拉到了顶。 每试一样器械,他都要琢磨半天。 “这铁疙瘩做得妙啊,拉着它练,比我在军营里举石锁强多了。” 教练见他感兴趣,耐心解释道:“这些器械都是根据人体力学设计的。比如这个深蹲架,能保护您的腰椎,让力量集中在...” “妙,真妙!”程咬金听得频频点头,“俺当年要是有这些家伙什,练兵效率能翻倍。” 他突然压低声音凑近教练:“小兄弟,你说这些东西...能搬走不?” 教练哭笑不得:“大叔,这些是固定器械...” 程咬金遗憾地咂咂嘴,没有再说什么,大不了找小郎君买就是了。 又去试了试拳击沙袋。 他一记老拳轰上去,沙袋直接飞起老高,绳子发出不堪重负的呻吟。整个健身房的人都围过来看热闹,有人掏出手机录像。 “过瘾,真过瘾!”程咬金抹了把汗,意犹未尽。 玩了一圈下来,健身房里的各种器材都被他玩了个遍,只要教练教上一遍,没有哪个是他玩不开的。 一时间,勇士健身房来了个猛人的消息传得网上到处都是,让这个新开的健身房名声大噪。 老板二话不说,免费给他办了一张十年期健身卡。 只要他愿意来,通通不收钱。 就拿他当活招牌。 程咬金也不客气,直接收下了。 虽然他在仙境里待不了一天,这卡也没啥用。 但白捡的便宜,不拿白不拿。 出了健身房,已经到了中午,程咬金的肚子又咕噜噜叫了起来。 出了健身房,日头已经爬到了正头顶。 程咬金摸了摸咕咕作响的肚子,鼻头突然一动——一股浓郁的肉香从街角飘来。 抬眼望去,一家挂着牛头招牌的店铺格外醒目,招牌上烫金的“老杰克牛排”几个大字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透过落地窗,能看见里面的人都在用刀叉吃着大块牛肉。 “乖乖,这肉看着就带劲!” 程咬金三步并作两步冲了进去。 早就从小郎君的口中得知,仙境里不用牛耕田,牛是养来吃肉的。 今日一见,果然如此,人家不但不禁止吃牛肉,还大大方方的摆出来,就是要引诱你去吃牛肉。 那必须得尝一尝。 “先生几位?”穿着黑马甲的服务生恭敬地问道。 “就我一个!”程咬金大马金刀地往真皮座椅上一坐,压得椅子吱呀作响,“把你们这儿最大块的肉给我端上来。” 服务生忍着笑递上菜单:“先生,我们这里的招牌是安格斯战斧牛排,您要几分熟?” “几分?”程咬金铜铃般的眼睛瞪得更大了,“肉还怎么分?” 服务员见程咬金对牛排熟度一窍不通,强忍着笑意,解释道: “先生,牛排的熟度分为六个等级,我给您详细说明一下。” “一分熟,牛排表面快速煎烤,内部几乎全生,切开时会有大量血水渗出。” “那不就是生牛肉吗?”程咬金表示对这个很熟,以前在战扬上生吃过马肉,就爱这口鲜劲儿。 “三分熟,”服务员继续道,“外表呈棕色,内部大部分是鲜红色,触感柔软,切开时有少量血水。” “五分熟,内部一半呈粉红色,肉质开始紧实,这是最受欢迎的选择。” 程咬金摸着胡子嘀咕:“半生不熟,倒是个折中的吃法。” “全熟,”服务员做了个翻面的手势,“内外都是灰褐色,肉质紧实,不过……” 他压低声音:“我们厨师说这样做是在糟蹋好牛肉。” 第173章 推广三字经 他平时吃牛肉,煮熟了就吃,哪里尝过这种吃法。 “要三分熟!”程咬金大手一挥,“最好还带着血丝儿,给老程我尝尝。” “好的,先生,请稍等。” 当服务生端上足有三指厚的战斧牛排时,程咬金的眼睛都直了。 血水顺着粉红色的肉纹缓缓渗出,他兴奋地搓着手:“这才叫肉。” 餐厅里没有筷子,程咬金看着周围的人吃牛排,也看明白了,人家是用刀叉吃的,他便有样学样的吃了起来。 不过看起来容易,做起来就难了。 他左手持叉右手握刀,却把牛排戳得在盘子里直打滑。 刀叉相碰叮当作响,一块牛排被他切得七零八落。 最后他索性把刀一扔,干脆直接上手抓。 油汁顺着手腕往下流,他满不在乎地在餐巾上蹭了蹭。 “再来一块!”程咬金把光可鉴人的盘子往桌上一拍,“这次要...要那个什么...一成熟的,老程我也尝尝生的是什么味道。” 第二块牛排刚上桌,他就迫不及待地叉起来咬了一大口,烫得直哈气也不松口。 当第五块七成熟的牛排下肚,程咬金终于满足地靠在椅背上。 满足了,各种牛排的都试了一遍,实在是过足了瘾。 再加上一瓶红酒,程咬金吃得是饭饱酒足。 ………… 天还没亮,太极殿外已聚集了不少等候早朝的官员。 宫灯摇曳下,众臣三三两两聚在一处低声交谈。 房玄龄拢着袖子站在廊下,面带微笑,显然心情甚好。 魏徵踱步过来,挑眉道:“房相今日气色颇佳,莫非在仙境又得了什么宝贝?” 房玄龄捋须一笑:“宝贝倒说不上,不过确实记了些有趣的东西。” 魏徵来了兴致:“哦?可是仙家诗句?” 他上次在仙境听几个童子背诵诗句,回来炫耀了一番,想必房玄龄也是如此,得了好诗句,回来跟他显摆吧。 “算是吧,你听听。”房玄龄清了清嗓子,朗声道:"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他声音不小,让周围不少官员都听得清清楚楚。 众人起初还侧耳倾听,待听到“苟不教,性乃迁”时,礼部侍郎忍不住插嘴: “房相,这...这是什么体例?既非诗也非赋,倒像是...”他憋了半晌,“像是童谣。” 几位年轻的翰林院编修互相交换眼色,有人小声嘀咕:“莫非房相在仙境待了一夜,连文采都变了。” 话未说完,就被同僚用手肘捅了一下。 虽说房玄龄念的这个诗句很是古怪,但众人越听越觉得,诗中的说甚有道理。 房玄龄不慌不忙,等众人议论得差不多了,才悠悠道:“诸位说得不错,这正是仙境用来启蒙幼童的《三字经》。” 众人顿时哗然。魏徵眼睛一亮:“启蒙幼童的?” 魏徵也惊道:“这竟然是启蒙幼童的。这样想来,这首诗作得真是合适。” "正是。"房玄龄点头,“仙境之人认为,孩童初学,当由浅入深。这《三字经》三字一句,朗朗上口,先教做人道理,再叙古今,最后讲勤学之要。比一上来就让幼童读《论语》《尚书》,确实更合情理。” 众人陷入沉思。 忽然,户部侍郎一拍大腿:“妙啊!我家那小孙子背《论语》背得哭天喊地,若是换成这个...” “房相,”礼部员外郎急急挤上前,"可否将这《三字经》全文抄录一份?下官家中正有几个蒙童...” “房相,下官也求一份!” “还有下官!” 转眼间,房玄龄身边已围了七八个官员。 他摆摆手:“诸位莫急,老夫早已给人誊抄了一些,待早朝后,老夫自会给诸位拿去誊抄。” “那就多谢房相了。” 这时,殿内传来宦官尖细的嗓音:“百官入朝——” 众人这才依依不舍地散开。 魏徵走在房玄龄身侧,低声道:"房相这次带回来的,怕是比什么珍宝都珍贵啊。" 房玄龄笑而不语,只是整了整衣冠,迈入大殿。 身后几位官员还在小声议论:“你记到哪了?我方才只记到''教不严,师之惰''...” 晨光初透,太极殿内金碧辉煌。李世民端坐龙椅,目光扫过殿中文武百官,最后落在房玄龄身上:“房爱卿,朕听闻你从仙境带回奇物,不知今日可有要事启奏?” 房玄龄手持玉笏出列,恭敬道:“陛下,臣在仙境偶得两部蒙学奇书,一为《三字经》,二为《百家姓》。此二书言简意赅,韵律铿锵,最宜幼童启蒙。臣斗胆请陛下御览。” 说着从袖中取出两本装帧过的手抄本。 官宦总管高延忠急忙上前接过,呈于御案。 李世民展开《三字经》细看,先是眉头微蹙,继而眼中精光闪动:“人之初,性本善''...好!果然字字珠玑!” 又展开《百家姓》,读到“赵钱孙李,周吴郑王”时,不禁莞尔:“这倒是个认姓氏的好法子!” 房玄龄趁势进言:“陛下明鉴。《三字经》可教童子明理,《百家姓》可识天下姓氏。若将此二书列为官学蒙本,可使天下童子先习基础,再读经史,循序渐进,必能造就更多贤才。” “准奏!”李世民龙袖一挥,“即日起,命国子监刊印此二书,分发各州县官学。” 房玄龄又取出一叠抄本:“臣已命人连夜誊抄数十份,请诸位同僚共鉴。” 说着让殿内宦官侍从分发给众大臣。 众臣接过细看,褚遂良抚须赞叹:“三字成句,朗朗上口;百家姓氏,尽收其中,实乃蒙学至宝。” 虞世南仔细品读后,难得露出笑意:“云苏潘葛,奚范彭郎,这般排列姓氏,孩童易记,比单纯背诵族谱强多了。” 就在众人交口称赞之际,长孙无忌却轻叹一声:“仙境蒙书确实精妙,只是...” 他举起手中抄本:“如此推广,恐耗费纸墨过巨。现今官府用纸尚且捉襟见肘,何况民间?” 第174章 造纸之法 长孙无忌的话音刚落,殿中众臣纷纷点头。 李世民也收敛了笑意,沉声道:“辅机所言确是实情。我大唐立国未久,纸张之缺,实为心头之患。” 房玄龄轻叹一声,向众臣解释道:“诸位同僚皆知,现今造纸多用麻料、楮皮。然北方战乱初平,桑麻尚未恢复;江南楮树虽多,但造纸工艺繁复,需经沤、蒸、捣、抄等数十道工序,一名熟练匠人一日不过造得三五张纸。" 魏徵接过话头:“更兼科举渐兴,各地学子倍增。单是国子监生徒,每月耗费纸张便需数十车。民间书坊更是''洛阳纸贵'',一张上等麻纸可值十文钱,堪比半斗粟米。” 工部尚书出列补充:“去岁臣巡视江南造纸坊,见匠人们为取楮皮,往往要攀爬险峰。更有甚者,因常年浸泡在石灰水中沤料,十指溃烂者比比皆是。” 说着举起自己手中的奏章,“这一本奏折所用的纸,便需耗费匠人三日之功。” 李世民神色凝重,手指轻叩御案:“朕记得去岁户部奏报,全国官造纸坊岁产不过三十万张?” “陛下明鉴。”户部尚书急忙出列,“这三十万张中,上等纸专供朝廷文书,中等纸配给各州县衙门,下等纸才轮到学堂使用。许多寒门学子为省纸张,不得不在沙盘上练字。” 魏徵忽然笑道:“说来惭愧,犬子幼年习字时,常在一块漆木板上蘸水写,写了擦,擦了写。” 殿中响起一片苦笑,连魏徵早年都用不起纸,更何况一般人家。 房玄龄见时机成熟,上前一步,拱手道:“陛下,其实臣已向小郎君请教过造纸之法。小郎君言道,仙境造纸不只依赖麻、楮,更可用一种以竹为原料的造纸之术。" “竹?”李世民眼前一亮,身体微微前倾,“爱卿细细说来。” 房玄龄从袖中取出一卷纸,徐徐展开:“小郎君所给竹纸制法在此,用此法,有三利:其一,江南遍地竹林,取材极易;其二,竹材生长迅速,取之不尽;其三,成纸洁白柔韧,更胜麻纸。” 殿中顿时议论纷纷。工部尚书激动地出列:“陛下!江南确实漫山遍野都是毛竹,以往除了做器物,别无大用。若真能造纸,实乃天赐良材。” 户部尚书掐指计算:“一亩竹林年可产竹千斤,若按小郎君所言,十斤竹料可造百张纸,那... ”他的声音因兴奋而微微发颤,“单是江州一地,每年就能多出百万张纸。” 李世民拍案叫绝:“妙!朕记得以前在江南,见山间竹林绵延百里,樵夫说''砍一茬,发十茬''。如此说来,这竹纸简直是取之不竭啊。” 魏徵却谨慎问道:“房相,这竹料坚硬,如何能化为纸?” 房玄龄微微一笑,指着素帛上的图示:“小郎君说需先将竹材剖成细片,用石灰水浸泡月余,再蒸煮七日,最后舂捣成浆。虽比麻纸多费些工序,但胜在原料充足。” 长孙无忌抚掌笑道:“石灰江南盛产,水碓各处皆有。如此算来,确实比千里迢迢运麻料划算得多。” 李世民霍然起身,目光灼灼:“工部侍郎,朕命你即刻选派能工巧匠,学习此竹纸制法。待成功后,先在江南设十大造纸坊,明年此时,朕要看到我大唐学童人人手持竹纸书本。” “臣领旨!”工部侍郎郑重下拜。 殿中众臣纷纷面露喜色,仿佛已经看到竹纸如雪片般从江南运往各地的盛况。 李世民环视群臣,朗声道:“待竹纸盛行,我大唐不仅要印蒙书,还要广印经史。让寒门学子不再因纸贵而却步,让圣贤之言传遍乡野。” “陛下圣明!”群臣山呼道。 …… 程咬金腆着圆滚滚的肚子,摇摇晃晃地走在繁华的商业街上。 突然,他猛地停下脚步,鼻子像猎犬般使劲抽动。 透过一家店的玻璃幕墙,他看到里面琳琅满目的酒瓶在射灯下闪着诱人的光泽。 "找到了!"他眼睛发亮,三步并作两步冲向那家装修时尚的店铺。炫酷的LED招牌上闪烁着“名烟名酒”四个大字,橱窗里错落有致地陈列着各式精美的酒瓶。 自动玻璃门无声滑开,空调凉风裹挟着复合酒香扑面而来。 程咬金深深吸了口气,陶醉得胡子都翘了起来。 店内是极简风格的装修,不锈钢货架上陈列着数百种酒品,柔和的射灯把玻璃瓶照得晶莹剔透。 “欢迎光临~”一个穿着职业装的俏丽姑娘笑盈盈地迎上来,“先生想看看什么酒?” 程咬金指着最显眼位置的一个白色瓷瓶:“这是什么酒?这瓶子比官窑瓷器还精致。” “这是53度飞天茅台,”姑娘小心地取出一瓶,“要尝尝吗?我们有试饮装。” 说着从吧台取来一个小玻璃杯。 程咬金迫不及待地一口闷下,顿时瞪圆了眼睛。 “乖乖,这酒够劲!比二锅头还醇厚。” 姑娘抿嘴笑道:“这是国宴级别的酒,二锅头也比不了。” “国宴级别的?难怪这么好喝。给我来几瓶。” 小姐姐一听可高兴了,马上介绍道: “我们这里有53度飞天茅台,2999元。茅台15年陈酿 ,6999元。茅台30年陈酿18999元。先生你要哪一种?” “这么贵!”程咬金吓了一跳,苏寅卖给他的二锅头才50块钱,这里的酒竟然贵了百倍都不止。 小姐姐解释道:“这是酱香型白酒,要经过12987工艺呢,1年生产周期,2次投料,9次蒸煮,8次发酵,7次取酒。” “而且,酒是陈的香。这瓶茅台虽然要18999,但它是30年陈酿,您想想,光是等这么多年就值这个价了。” “嗯。”程咬金点点头,这个理解他懂,那些铸剑大师十年铸一剑,这种剑就可以卖出天价,这道理是一样的。 他倒不是出不起这个钱,只是他手头上没有这么多现金。 他只向苏寅兑换了3000元现金,吃吃喝喝,花了大几百,现在只要2000多了,连最便宜的茅台也买不起。 没想到也没想到,他堂堂一个国公,居然也会碰到囊中羞涩的情况。 小姐姐看他似乎拿不出钱来,不免有些失望,还以为来了一个大客户呢,结果就这…… 第175章 药酒 “有的,先生。”小姐姐又燃起了希望,“我们这里中高端酒都有,您看,这里还有五粮液,剑南春、泸州老窖……” “这瓶多少钱?”程咬金又指着一瓶酒问道。 “880元。” “这个呢?” “420元。” 这些倒是买得起,程咬金一下子有了底气,把剩下的2000多块钱掏出来拍在桌子上。 “给我找几种酒。” “好的,先生。”小姐姐眼睛一亮,拿出五粮液的试饮装,给他倒了一小杯。 程咬金又尝了五粮液,咂摸着嘴:“这个味道更丰富,好像有好几种粮食的香气?” “先生真是行家。”姑娘眼睛一亮,指着旁边的多媒体显示屏,“五粮液就是用高粱、大米、糯米、小麦、玉米五种粮食酿造的。” 待转到剑南春的展柜前,程咬金突然想起什么:“姑娘,俺在牛排店喝的红酒是葡萄酿的,这些白酒...为什么叫白酒?” 姑娘被逗笑了,这位大叔看起来是个好酒之人,但似乎又不太懂酒。 “白酒是因为酒液清澈透明得名的。其实都是粮食酿造,要经过蒸馏提纯呢。” 她指着屏幕上的工艺流程,“你看,要经过制曲、拌料、入窖、蒸馏、陈酿...” “白酒价格要看年份和等级。比如这瓶茅台生肖纪念版,”她小心地捧起一个彩釉瓶,“是十年陈酿,每年限量发行,所以特别珍贵。" 程咬金指着玻璃柜里最贵的一瓶:“这个''国窖1573''凭什么要价三万?” “这是明代老窖池酿造的,那口窖池用了四百多年,里面的微生物都形成独特菌群了。” 虽然听不大懂,但感觉挺高大上的。 程咬金摆摆手,指着旁边的二锅头:“这个我认得,我平时喝的就是这个。” 看到价格才几十块,他哈哈大笑:“还是这个实在!够烈够痛快!” 姑娘掩口笑道:“红星二锅头是大众酒,自然不会太贵。” 看了一圈后,程咬金把每一种买得起的酒都要了一瓶。 就在小姐姐帮他打包的时候,程咬金又问了一句:“你这里写着名烟名酒,名酒我是看过了,名烟呢?” 其实他也不知道烟是什么东西,只是觉得这玩意儿竟然能跟酒并列,想必也是好东西吧。 “有的有的。”小姐姐赶紧为他介绍,带他来到另一个柜台。 “您看,这里各种烟都有。中华、玉溪、芙蓉王、红塔山……” 程咬金看着柜台里的一个个盒子,疑惑地问道:“这些东西是干嘛用的?” 这回轮到小姐姐吃惊了:“您没有抽过烟吗?” 能拍出2000多块钱买酒,这大叔也不像是个缺钱的人,不认得众多名酒也就罢了,连烟也没抽过。 “没有。”程咬金老实回答道,“这烟...能喝吗?” 小姐姐忍俊不禁:“不是喝的,是抽的。” 她从柜台里取出一包软中华,“要不我给您试试?” 程咬金来了兴致:“好啊,让我见识见识。” 小姐姐熟练地拆开包装,抽出一支递给程咬金:“这是中华,算是比较高档的香烟了。” 程咬金接过那支细长的白色物件,放在鼻子下闻了闻:“嗯...有股子草药香。” “我来帮您点上。”小姐姐拿出打火机,“您含住过滤嘴这边,轻轻吸一口。” 程咬金照做,结果—— “咳咳咳!”他猛地弯腰咳嗽起来,眼泪都快出来了,“这什么玩意儿,呛死老子了。” 小姐姐赶紧递上矿泉水:“第一次都这样,您慢点吸。” 程咬金缓过劲来,不服输地又试了一次。这次他学乖了,轻轻吸了一口,让烟雾在嘴里转了一圈才缓缓吐出。 “咦?”他眼睛一亮,“这回有点意思...” 小姐姐看他适应了,继续介绍:“您现在抽的是软中华,65一包。我们这里还有更高级的...” 程咬金一边吞云吐雾,一边好奇地观察着燃烧的烟头:“这玩意儿比喝酒方便啊,随时随地都能来一口。” 小姐姐笑道:“人家都说烟酒不分家,喝完酒抽上一支烟,赛过活神仙。” “哈哈,说的好,赛过活神仙。” 抽完半支烟后,程咬金觉得有点飘飘然:“哎呦...这感觉...比喝酒还带劲!” 最后,程咬金不仅买了好几瓶酒,还拎了一条软中华,心满意足地回去了。 程咬金拎着满满一袋烟酒,正美滋滋地往回走,忽然被路边一个奇特的小摊吸引住了。 只见摊子上摆满了大大小小的玻璃罐子,里面泡着各式各样的东西,在夕阳下泛着琥珀色的光泽。 最惹眼的当属正中那个大罐子——一条鳞片斑驳的蛇盘踞其中,三角蛇头狰狞地对着瓶口,仿佛随时要破瓶而出。 “乖乖!这长虫泡在水酒里作甚?”程咬金凑上前去,鼻子几乎要贴到玻璃上。 摊主是个精瘦的老头,摇着蒲扇笑道:“老哥外地人吧?这是五步蛇药酒,祛风湿、壮筋骨,好东西哩!” 程咬金瞪大眼睛:“泡酒?这里面不是水是酒?蛇泡在里面有什么用?" “以毒攻毒嘛。”老头敲敲玻璃罐,“这蛇毒经过酒泡就化成良药了,具有祛风除湿、通络止痹、定惊止痉的功效。” 程咬金看得啧啧称奇,忽然又发现旁边小罐子里泡着一堆粉嫩的小东西,仔细一看竟是还没长毛的鼠崽,顿时头皮发麻:“这...这耗子崽也能泡酒?” “这叫鼠仔酒,大补。”老头竖起大拇指,“女人坐月子喝这个,比吃老母鸡还养人。还能治中风、痛风、关节炎等等,你说是不是好东西?” 程咬金顺着摊位一个个看过去,越看越是心惊。 蜈蚣、蝎子、海马、鹿鞭...甚至还有一罐泡着整只穿山甲的。 每个瓶子都贴着红纸,龙飞凤舞写着名称和功效。 第176章 满载而归的程咬金 程咬金咽了口唾沫,既觉得恶心又忍不住好奇,忽然灵光一闪:“老丈,这些玩意儿...都能现泡现喝?” 他这是想到,酒可以找苏寅买,蛇、老鼠、蜈蚣这种东西大唐有的是,那不就可以自己泡药酒了? “哈哈哈,你说笑的吧?哪有这么快。”老头笑道,“药酒都要泡一年到三年才能喝。” 程咬金眼睛滴溜溜一转,掏出刚买的香烟递过去一支:“老丈细说说,这些宝贝都怎么泡法?火候有什么讲究?” 老头接过烟,乐得眉开眼笑, 两人就着夕阳坐在马路牙子上,一个说得唾沫横飞,一个听得两眼放光。 直到日头渐渐西沉,程咬金才心满意足地起身,盘算着回去要给自己也泡上一坛“龙虎酒”。 临走时还不忘买了两罐现成的蛇酒先尝尝鲜。 程咬金哼着小曲儿,拎着大包小包回到租住的公寓。 刚推开门,就看见苏寅正坐在沙发上,一脸无奈地盯着他。 “老程,你这一趟出去可够久的啊,”苏寅抬了抬眼皮,“太阳都快下山了,错过回去的时间。” 程咬金嘿嘿一笑,把手里沉甸甸的袋子往茶几上一放:“买酒去了。放心,我看着时间呢,不会错过的。” 苏寅探头一看,顿时眼角一抽。 袋子里几瓶包装精美的五粮液、剑南春,甚至还有几瓶泡着蛇和老鼠的诡异药酒。 “各种好酒你都要尝一尝啊。”苏寅揉了揉太阳穴,“还有,这泡着蛇的是什么东西?” “药酒!大补!”程咬金兴致勃勃地介绍,“那老板说了,喝了这个,腰不酸腿不疼,晚上还能......” “停停停!”苏寅赶紧打断他,“你爱喝啥喝啥,别让我看见那瓶老鼠酒就行。” 程咬金也不在意,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神秘兮兮地凑近:“小郎君,跟你商量个事儿。嗯” “有事尽管说。” “以后咱们除了二锅头,这些名酒也得定点儿,”程咬金指了指茅台,“尤其是那个茅台,我的现钱不够,买不了。” 苏寅一挑眉:“行啊,只要你出得起钱,这都不是问题。” “那就多谢小郎君了,还有二锅头也得多订点,这酒便宜,我拿来泡药酒。” “你还学会泡药酒了?”苏寅惊讶地问道。 “学了一点点,一点点。”程咬金挠挠头,“回去就试试。” 行吧, 苏寅对此也没有意见,反正泡酒的原材料大唐有的是,试试也无妨。 他只是提醒了一句,要程咬金找专业的大夫了解一下药性,免得乱喝药酒吃错了药。 程咬金连连点头,又咧嘴一笑,从兜里掏出那包软中华,熟练地弹出一支递给苏寅:“来一根?” 苏寅瞪大眼睛:“你出去一趟,连抽烟都学会了?抽烟喝酒烫头,你是打算都学全了呀。” 程咬金一愣:“烫头是啥?” 看他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苏寅忍不住扶额,想想程咬金烫头的样子,画面太美不敢看。 苏寅长叹一口气:“照这个进度,明天他是不是该学打麻将了?” 眼看时候不早,苏寅赶紧带着程咬金出门,赶往大唐不夜城,准备送他回去。 苏寅焦急地看了眼手表,拉着还在磨蹭的程咬金就往大唐不夜城赶。 “老程,再耽搁通道就要关了。” “等等,等等。”程咬金却像钉在原地似的,眼巴巴望着路边的烟酒行,“小郎君,来都来了,再多捎几箱呗?” “我的三轮车里已经准备好你要的二锅头了。” 程咬金搓着手,胡子一翘一翘的:“这可不够啊,除了要拿去卖给那些军中的杀才,还要泡药酒,这点真不够。” 苏寅拗不过他,只得拐进店里。 程咬金像进了米仓的老鼠,指挥着店员:“这个!这个!还有那个红的!都给我装上。” 最后除了一大批二锅头,又添了两箱剑南春、一箱泸州老窖,还顺手扛了一箱五粮液。 看着堆成小山的酒箱,苏寅傻眼了:“这...这怎么运啊?” “简单。再买点手推车呗。” 等赶到不夜城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 两人也顾不上摆摊,手忙脚乱地往推车上装货。 程咬金一边搬一边嘟囔:“早知道该带几个亲兵来。也不对,来仙境的名额这么宝贵,怎么能让亲兵来呢。算了,还是我自己扛。” 六辆推车装得满满当当,五辆车堆着酒水,每辆都足有两百斤重。 最后一辆车则精心摆放着玻璃杯,这是给吴平准备的。 “看好了!”程咬金吐口唾沫搓搓手,左右开弓各拉一辆车,肌肉虬结的胳膊青筋暴起,沉重的推车在他手里像玩具似的。 苏寅想要帮忙,却根本插不上手。 好不容易把所有的推车都弄到巷子口,雾气已经开始在巷中弥漫。 程咬金抹了把汗,朝苏寅抱拳:“小郎君,多谢了。我老程去也。” 苏寅好奇地跟在后面,想看他怎么把这么多车运过去。 只见程咬金深吸一口气,突然发力推着一辆车猛冲,在离巷口十来步时猛地松手—— “嗖!”推车借着惯性继续前冲,眨眼间没入雾中消失不见。 “还是老程有招。”苏寅给他竖了一个大拇指。 这确实是一个好办法,程咬金这个大块头加上一辆将近200斤的推车,说不定就超重了。 他这样做,只有推车自己过去了,应该超不了。 而且更妙的是,他可以不断把车推出去,有多少都不怕。 大唐巷子外,一众人正在等着。 长孙无忌背着手来回踱步,锦袍的下摆在地上扫出一道道浅痕。 他的眉头紧锁,时不时朝迷雾缭绕的巷口瞥上一眼。 上次本来应该是他留在仙境过夜的,没想到被程咬金横插了一杠。 这次无论如何,必须轮到他了,谁拦着都不好使。 “这个程知节...”他忍不住低声抱怨,“上次一定是故意的,这次若再...” 话未说完,就被尉迟恭洪钟般的惊呼打断: “老长孙!快闪开!” 第177章 你跟仙境八字不合 说着如法炮制,一辆接一辆地把推车都发射了出去。 最后他拍拍手上的灰,朝苏寅竖起大拇指:“小郎君,下回给我买点茅台,多谢了。” 说完推着最后一辆给吴平的手推车,大步流星走出巷口。 苏寅望着空荡荡的巷口,哭笑不得地摇头:“这个老程……还真是个妙人。” 大唐西市巷子口。 长孙无忌听到尉迟恭的叫喊声还没反应过来,茫然一抬头,就听见一阵"咕噜咕噜"的车轮声从迷雾中急速逼近。 说时迟那时快,一辆满载酒箱的推车如脱缰野马般冲出巷口,直愣愣朝他撞来。 “哎哟!”长孙无忌吓得魂飞魄散,手忙脚乱地往后躲闪。 偏偏这时脚下一绊,竟是被自己的袍角给缠住了。 他一个踉跄向前扑去,眼看就要被沉重的推车碾过。 “嗤啦!”锦缎撕裂的声音格外刺耳。 推车擦着他的后背呼啸而过,车轴上还挂着半片撕下来的紫色袍角,像面小旗子似的迎风招展。 “噗通”一声,长孙无忌结结实实摔了个嘴啃泥,玉冠歪斜,发髻散乱,平日一丝不苟的胡须上沾满了尘土。 在扬众人都吓傻了。尉迟恭第一个冲过来搀扶,憋着笑问道:“老长孙...没、没事吧?” 长孙无忌惊魂未定地摸着后背,发现只是外袍被扯破,这才长舒一口气。 刚要开口,巷子里又接二连三冲出四辆推车,“哐当哐当”地撞作一团。 “这这这……这搞的什么鬼?”长孙无忌气愤地用手指着这些推车叫道。 不用想也能知道,这肯定是程咬金搞的鬼。 只有他在仙境里,不是他还有谁? 最后在众人目瞪口呆的注视下,程咬金洪亮的笑声从雾中传来。 “哇哈哈哈!诸位久等,我老程带好酒回来啦。” 只见他大步流星走出迷雾,看到瘫坐在地、衣冠不整的长孙无忌,顿时愣住: “咦?老长孙这是...行此大礼所为何事啊?” 长孙无忌气得胡子直抖,指着那堆推车说不出话。 还是尉迟恭憋着笑解释:“你的推车差点把长孙兄撞倒。” 程咬金挠了挠他那乱蓬蓬的络腮胡,铜铃般的眼睛滴溜溜一转,突然拍着大腿哈哈大笑: “哎呀呀,对不住对不住。我老程这也是为了把仙境的宝贝都运回来嘛。” 他一边说着,一边偷偷瞄着长孙无忌被扯破的衣角,嘴角忍不住又往上翘了翘。 “下次长孙兄躲远点,别伤到了。” “哼。”长孙无忌怒而拂袖,“懒得跟你多说。对了,吴平,你先进去吧,见过小郎君便到我了。” 长孙无忌打定了主意,除了吴平这个小郎君的牙人,他谁也不让,非要先进去占个先机不可。 就算衣袍撕破了一角也不在乎,他可不愿意为了换一件袍子浪费时间,今天他必须去仙境看看。 吴平刚要迈步,就被程咬金叫住了。 “吴平,你的货我顺带捎回来了。”他指着那辆装满玻璃杯的推车,“小郎君特意交代,让你好好经营。” 吴平仔细查看推车,脸上露出喜色:“如此多谢程伯父,那晚辈便不必进去了。” 说着退到一旁。 “没人进去了?没人进去了是吧?那就轮到我进去了。”长孙无忌眼睛一亮,迫不及待地环视众人。 “我倒是想进去,可你也不让啊。”尉迟恭小声地嘟囔了一句。 “你说什么?”长孙无忌眯起眼睛。 “没事,我没说什么。” 尉迟恭可不想在这个时候触他的霉头,长孙无忌一直都想去仙境里转转,但老是出意外,总是去不成,怪可怜的,就别激怒他了。 “如此就多谢各位相让了。”长孙无忌一拱手,迈步走向巷子,他深吸一口气,仿佛已经闻到仙境的奇异香气。 就在这时,原本浓密的雾气开始急速消散,就像被无形的手抹去一般。 才走了两三步,巷内的景物已经清晰可见。 “不好,通往仙境的大门就要关闭了!” 喊出声的是尉迟恭,但所有人都有经验了,这雾气开始消散,恐怕已经来不及了。 长孙无忌着急地加快脚步,甚至不惜跑了起来。 锦靴踩在青石板上发出凌乱的声响,玉冠的流苏在脑后狂舞。 可是当他气喘吁吁地冲到巷子深处,看到的却只是一个空荡荡的普通巷弄。 没有神秘的小郎君,没有奇妙的货摊,只有几片落叶在月光下打着旋儿。 “怎么会...”长孙无忌踉跄着扶住墙壁,手指深深抠进砖缝里。 他望着逐渐清晰的星空,突然狠狠一拳捶在墙上:“又晚了,总是晚这一步。” 巷外众人面面相觑,程咬金挠着头嘀咕:“这老长孙...跟仙境怕是八字不合啊。” “怎么会这样?这不合道理呀。”长孙无忌气冲冲地回来,怒道。 “对啊,这也太快了吧,明明还没到时间。”尉迟恭道。 确实,程咬金才刚刚出来,还没人进去呢,仙境的大门怎么就关闭了呢? 众人思来想去,一时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最后还是吴平提了一嘴:“会不会跟程伯父拉了这么多货回来有关?” 嗯? 所有人的目光转向满满的几车货,还有一脸无辜的程咬金。 现在所知的情况是,去仙境要受到重量的限制,人太多就超重了,拉太多的货也会超重,这会导致无法通过仙境的大门。 程咬金这一次另辟蹊径,人不过去,直接把货推了过来,这算是钻了一个空子。 但如果进出仙境真的跟重量有关的话,这几车承重的货物恐怕就将通往仙境的仙气消耗殆尽了。 “这可能吗?”程咬金还是一脸无辜的样子。 “这很有可能。”一众人异口同声说道。 “程——知——节——”长孙无忌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眼睛瞪得通红。 “六车!整整六车!”长孙无忌气得浑身发抖,“你这是把仙气当驴使啊,怪不得通道提前关闭。” 程咬金委屈地辩解:“我这不是想着给弟兄们多带点...” “你给我站住!” “看我打不死你。” “救命啊!老长孙要杀人了!!!” 第178章 来抽烟 尉迟恭不住地打着哈欠,在人群中来回张望。 “这个程老粗,跑哪去了?”他揉着惺忪的睡眼,想起昨晚的扬景就忍不住撇嘴。 昨夜长孙无忌追着程咬金满街跑,最后那老小子答应赔一箱酒才暂时止住了他的怒气。 尉迟恭看得眼热,也凑上去想要分一杯羹,谁知程咬金把酒箱护得跟什么似的。 “大老黑,不是我老程小气。”程咬金当时搓着手,笑得像只偷腥的猫,“等明日我老程家的烟酒行开张,定给你留些好货。” 尉迟恭从这句话中听出了异样的东西。 烟酒行? 酒他知道,但烟是什么? 对此,程咬金笑而不语,只说明天就知道了。 尉迟恭为此想了一夜,他虽然不知道烟是什么,但肯定是程咬金从仙境带回来的好东西。 这让他心痒痒的,一夜都没睡好。 正一边找人一边东想西想,忽然感觉一阵烟雾从身旁而来,直扑他的面门。 莫非是江湖上传说的迷烟? 尉迟恭一惊,闪身就要躲开,却听到一声熟悉的贱笑。 “哈哈哈哈,大老黑,瞧你吓成这样,也太怂了吧。” 尉迟恭猛地转身,只见程咬金正叼着一根白色的小棍,嘴角得意地翘起,那云雾正是从他口中吐出来的。 “程胖子!”尉迟恭气得胡子都翘了起来,“宫门之下,你搞什么鬼把戏?” “你不是想知道烟是什么吗?俺老程特意让你见识见识,你还不领情了。” “啊?这就是烟?” “那当然了。”程咬金不慌不忙地又吸了一口,慢悠悠吐出一个完整的烟圈。 尉迟恭瞪大眼睛,看着那袅袅升腾的烟雾,一时语塞。 “就...就这?把一口烟雾吐来吐去玩”他嫌弃地挥散飘到眼前的烟雾,“程胖子,你也太幼稚了吧?” “幼稚?”程咬金眯起眼睛,像只狡黠的老狐狸,“有本事你尝一口,就知道幼稚不幼稚了。” 说着把烟递过来,烟头还冒着红光。 尉迟恭看着那根被程咬金含过的烟卷,脸上露出嫌弃的表情。 但强烈的好奇心最终战胜了他的嫌弃,他一把夺过烟卷:“尝就尝,还能毒死我不成?” 他学着程咬金的样子,小心翼翼地把烟嘴含住。 “就这么吸气啊?” “对,使劲吸!”程咬金叫道。 于是尉迟恭猛地吸了一大口—— “咳咳咳!”剧烈的咳嗽声顿时响彻宫门,引得周围官员纷纷侧目。 尉迟恭被呛得眼泪直流,指着程咬金说不出话。 程咬金拍着大腿笑得前仰后合:“慢点慢点,谁让你这么急的。” 好容易缓过气来,尉迟恭却突然愣住。 一股奇妙的暖意正从胸腔蔓延开来,带着轻微的眩晕感,比喝酒更轻盈,比喝茶更酣畅。 “这...”他惊讶地看着手中的烟卷,又试着小吸一口。 这次他学乖了,慢慢品味着烟草的香气,眼睛渐渐亮了起来。 程咬金得意地挑眉:“怎么样?还幼稚不?” 尉迟恭没有回答,只是又深深吸了一口,学着吐出一个不太成形的烟圈。 “这个...”尉迟恭终于开口,声音里带着压抑的兴奋,“这就是你说的''烟''?” “好东西啊,难怪你说这东西比酒还好。” 程咬金嘿嘿一笑,变戏法似的又掏出一支,用那个闪着银光的打火机"咔嗒"点燃,得意地吸起来。 两个大唐名将就这样并肩立在宫门前,在晨曦中吞云吐雾,引得过往官员纷纷掩鼻侧目。 “我说程胖子,这烟确实是个好东西。”尉迟恭突然压低声音,眼中精光闪烁,“拿回大唐来,怕是比琉璃盏还抢手。这生意...做得!” “还用你说,”程咬金吐着烟圈,得意地晃着脑袋,“我早就跟小郎君定下这门生意了。” “等等,”尉迟恭猛地瞪大眼睛,“你已经做了酒的生意了,怎么连烟的生意也抢,这不公平。” “怎么不公平了?” “当初大家说好了,一人选一门生意的,你选了两门生意,这可坏了规矩啊。” “大老黑啊,你这就不懂了。”程咬金不慌不忙地掸了掸烟灰,眯着眼笑道,“仙境里有个说法,叫烟酒不分家。你看看,烟和酒都不分家了,那肯定是一门生意呀。” “这……”尉迟恭无言以对,他低头看看手里渐渐燃尽的烟卷,想想人家经营的烟酒,再想想自己做的手电筒生意,顿时就不香了。 早朝刚散,御书房内檀香袅袅。 长孙无忌捧着茶盏,却是一口未饮,只顾着向李世民大倒苦水。 “陛下你是不知道,昨夜臣差一步就能迈进仙境,全被程知节那六车货坏了好事...” 程咬金站在一旁,听得头皮发麻。 这老长孙从昨夜念叨到现在,耳朵都要起茧子了。 他偷偷瞄向李世民,见皇帝也是面带苦笑,显然也被唠叨得不行。 “辅机啊,”李世民揉着太阳穴,“此事既然已经...” “陛下!”长孙无忌激动地起身,“臣连仙境的门槛都没摸到,就看见雾气散了。你说这...” 话未说完,突然被一阵咳嗽打断——原来是程咬金实在忍不住,偷偷点起了烟。 长孙无忌正要发作,却见一缕青烟飘到面前,带着奇异的焦香。 他下意识深吸一口,忽然觉得胸中郁结之气竟消散了几分。 “这是...”长孙无忌的怒气渐渐变成好奇。 程咬金见状,连忙赔笑着递上一支烟:“长孙兄尝尝?仙境的好东西,消消气。” 李世民也来了兴致:“知节,这是何物?” “陛下也试试,一试便知。”程咬金赶紧又给皇帝敬上一支,熟练地掏出打火机。 “啪”的一声,跃动的火苗引得君臣几人都睁大了眼睛。 长孙无忌学着程咬金的样子吸了一口,起初还被呛得轻咳,但很快就被那奇妙的愉悦感征服了。 他眯起眼睛,缓缓吐出一口烟,不再显得那么郁闷。 “妙啊...”李世民品味着烟草的香气,龙颜大悦,“这仙境之物,果然不同凡响。” 转眼间,御书房内云雾缭绕,几个大唐最尊贵的男人吞云吐雾,好不快活。 长孙无忌早把仙境之事抛到脑后,只顾着享受香烟带来的快乐。 “再给我一些香烟,这事就算了了。” “没问题。”程咬金嘿嘿地笑着,终于摆平了。 第179章 程府卖酒 大唐长,朱雀大街上车水马龙,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西市新开的几家铺面。 路过的行人无不驻足张望,交头接耳地议论着近来京城里的新鲜事。 “瞧见没?那就是玻璃铺!”一个书生模样的年轻人指着不远处排起长龙的店铺,“听说一个琉璃,不,玻璃杯要价十贯钱,还供不应求呢。” 旁边卖胡饼的老汉接话:“何止啊,黑市上的价格更高,百贯都有人买。” 正说着,几个衣着华贵的妇人说笑着从旁边“长乐斋”出来,每人手里都捧着精致的锦盒。 “快看,那是崔家的夫人。”有人小声惊呼,“她手上涂的莫非就是传说中的''指甲油''?真真是艳若丹霞。” 另一个妇人羡慕地接口:“听说这是长乐公主开的店,店里的口红更妙,抹上后嘴唇像沾了晨露的桃红。可惜要五贯钱一支,够买一匹好绢了。” 到了晚上,则是长安人闻所未闻的手电筒出场之时。 只见尉迟将军府的侍卫们人手一支银筒,按动机关便射出雪亮光柱。 “仙灯,是仙灯!”孩童们兴奋地追逐着光柱。 一个商人打扮的中年人感叹:“昨夜我亲眼见尉迟将军用这''手电筒''照见百步外的贼人,真是比火把强上百倍。” 这几家新开的店铺卖的都是从仙境来的好东西,让长安人议论了好些天。 这一日的长安西市,注定要比往常更加喧闹。 西市刚开门,程咬金烟酒行门前就已经车马辚辚,各府的家丁仆役排起了长队,一个个伸长了脖子往店里张望。 “都别挤!一个个来!”店里掌柜的嗓子都快喊哑了,额上的汗珠也顾不上擦。 他手脚麻利地搬出一瓶瓶二锅头,透明的酒瓶在阳光下闪着光芒。 “给我来十瓶。”一个锦衣管家模样的男子高声喊道,“我家阿郎今日宴客,指名要仙境的酒。” “十瓶卖不了,人太多,至多只能给五瓶。” “怎么能这样?我又不是不给钱。” “给钱也卖不了,仙境的酒就这么多。” 周围的人也跟着叫起来:“要买赶紧买,不买就滚,别挡着我们买酒。” 无奈之下,这位管家只得掏钱买了五瓶二锅头回去交差。 他一走,后面的人马上涌上来,争相掏钱买酒。 对面茶摊上,几个老茶客一边品茗一边啧啧称奇。 “这卢国公的生意,怕是要赶上鄂国公的手电筒了。”一个白须老者捋着胡子感叹。 “何止赶上。”旁边精瘦的商人接话,“手电筒也就是图个新鲜,没有那玩意儿咱们还能用灯笼。但这仙境的酒可不一样——” 他故意压低声音,“听说可是琼浆玉液,喝一口飘飘欲仙呢。” 一个年轻书生好奇地探头:“仙境的酒当真这么好?” “那还有假?”商人拍着胸脯,“昨日我在卢国公府上当差的表亲偷偷告诉我,连陛下都夸这酒够劲。” 这时一个军汉打扮的壮汉插话:“要我说,这酒烈得很,正对咱们军中汉子的胃口!那些文弱书生怕是消受不起。” “谁说的?”旁边一个文士模样的男子不乐意了,“我亲眼看见房公的管家买了一整箱回去。人家房相可是文臣之首,不也一样爱喝?” “不对啊,人家不是说每人只能买五瓶吗?房相的管家怎么买了一箱?” “嘁,咱们这种普通人怎么能跟房相相比,人家一句话,卢国公能不给面子?人家是要多少有多少?” “要多少有多少也不至于。仙境的酒就这么多,宫里要一点,朝里的重臣要一点,卢国公自己也要留一点自个喝,分不了太多的。” “烟酒行?酒是二锅头,烟又是什么?没见店家拿出来卖呢?” “听说烟也是好东西,就是太少了,都不够朝中重臣分的,所以就没拿出来卖。” 正争论间,店门口突然一阵骚动。 只见一个汉子摇摇晃晃地走出店门,没几步就“噗通”一声栽倒在地,嘴里还嘟囔着“好酒...好酒...” 引得众人哄堂大笑。 巡街武侯赶紧上前将人扶起,那醉汉却突然手舞足蹈地唱起歌来,惹得更多人围观。 “看见没?”茶摊上的军汉得意道,“这才是真汉子,一杯就倒,倒也要倒得痛快。” 众人笑作一团,却见那醉汉被抬走时,手里还紧紧攥着个空酒瓶不肯放手。 买酒的人热情高涨,没多久就把店里的酒买光了,没买到酒的人们唉声叹气,正要散去,忽然被掌柜的喊住了。 “怎么,掌柜的,莫非你还有酒卖?” “酒是没有了,我叫住大家也不是为了卖酒,而为了收点山野奇货。” “山野奇货?掌柜的,你要什么?” “虎骨、虎鞭、鹿茸,蜈蚣蛇蝎,还有老鼠崽,这些东西有多少我们要多少,价钱一定公道。” 这话一出,在场众人头皮发麻,虎骨、虎鞭、鹿茸这些还好理解,无非就是做药呗。 但蜈蚣蛇蝎,还有老鼠崽,这种恶心东西谁会要啊? 一个老夫人拄着拐杖的手直发抖:“老身没听错吧?蜈蚣蛇蝎?还有...老鼠崽?” 她嫌恶地皱起眉头,“这些腌臜物事要来作甚?” 掌柜笑道:“实不相瞒,我们收这种东西是为了泡酒,泡成包治百病的药酒。” “药酒?”人群中响起一片惊疑之声。 一个商贾打扮的中年人忍不住开口:“掌柜的莫不是说笑?蜈蚣蛇蝎皆是毒物,入酒岂不成了穿肠毒药?” 旁边一位妇人掩口道:“尤其是那老鼠崽...光想想就令人作呕,怎能入口?” 众人议论纷纷,脸上写满了怀疑拒。 然而看着程府掌柜笃定的神情,以及他拿出来一串串铜钱,又不由得动摇。 卢国公府何等门第,断不会当众行骗吧? 这时,一个须发皆白的老道挤了进来。 “掌柜的,贫道有礼了。不知可否让贫道见识一下贵府的药酒?” 第180章 孙思邈来访 掌柜的见这道人气度不凡,不敢怠慢,回礼道。 “道长有所不知,这药酒比我店里卖的酒还要珍贵,故不在店里售卖。道长要看,得去府上找卢国公了。不过能不能见识一下药酒,在下不能保证。” “哦,这药酒如此难得?” “正是。听我们主人所言,这药酒乃是仙境里的奇药,将各种奇物泡在仙境美酒之中,等上一两年,甚至是三四年方成。” “正是这神奇的仙境美酒,将蜈蚣蛇蝎变成了良药。” 众人皆哗然,原来是这样,是仙境美酒的功劳,那就可以理解了。 老道说道:“蜈蚣蛇蝎虽是毒物,但其实也是良药。用得好也可以治病救人。只是将其泡入仙境美酒之中,泡制成药酒,贫道却是闻所未闻。” “我大唐也有药酒,向来是以酒浸泡切成薄片的药材,取其药性温和。却从未见过以整只毒物入酒的...” 老道侃侃而谈,说得众人皆信服。 这时人群中有人认出了他,失声叫道:“这不是药王孙真人吗?” 人们更是一片哗然。 谁能想到,这位正是云游四海的神医孙思邈。 孙思邈微微颔首,抚须道:“贫道云游至长安,听闻近日多有仙境奇物现世,特来见识一番。" “今日前来,当真不虚此行啊。” 掌柜的激动地说道:“原来是孙老神仙大驾光临,在下失礼了。如果是孙老神仙,看一看药酒想必不成问题。我这就去通知我家主人,” “那就多谢掌柜了。不过贫道正要入宫面圣,待面圣后再去卢国公府上拜访。” 太极宫内,沉香袅袅。李世民正伏案批阅奏章,忽闻内侍来报孙思邈求见,当即掷笔起身:"快请!" 见到殿门前白发苍苍的老道,这位天子竟快步下阶,亲手相扶。 “一别十载,真人仙姿更胜往昔。” 孙思邈含笑施礼,眼中闪着睿智的光。 “陛下说笑了。十年光阴,贫道已是风烛残年,倒是陛下英姿勃发,更胜当年。” 两人执手入殿,分宾主坐定。 侍者奉上香茗,孙思邈轻啜一口,神色渐凝。 “陛下,贫道冒昧一问——皇后娘娘的气疾,这些年来可还安好?” 他记得十年前最后一次为皇后诊脉时,那肺脉虚弱如游丝,需用大剂麻黄方能勉强平喘。 想来这十年间,病情只会更加沉重。 谁知李世民朗声笑道:“真人所料不差。这些年来,皇后确为此疾所困。但幸得仙境奇药,如今已大好了。” 孙思邈持杯的手微微一颤。他行医数十载,深知气疾最难根治,更别说“大好”二字。 当下恳切道:“陛下,可否容贫道再为娘娘请脉?” “朕正有此意!”李世民立即起身引路。 立政殿内,长孙皇后正临窗读书。 见孙思邈到来,含笑起身相迎。 孙思邈凝神细看,只见皇后面色红润,呼吸平稳,哪还有半分病容。 指下脉象更令他震惊——原本细弱的肺脉如今强健有力,竟似弱冠少年。 皇后命侍女取来一个造型奇特的装置:“全赖此物。每日吸上两回,比煎药简便多了。” 孙思邈小心接过气雾剂,对着光线细细端详。 皇后的这个气雾剂包装严密,他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请皇后示范了一次,他眼中迸发出炽热的光芒。 “妙极,将药力直送肺腑,胜汤剂十倍!” 他反复摩挲着光滑的塑料外壳,喃喃道:“此物制作之精,非人间所能及...” 回到太极殿时,孙思邈仍沉浸在震撼中。此时程咬金已奉召入宫,带来了他心心念念的药酒。 程咬金小心翼翼奉上两个玻璃瓶。只见一瓶中泡着斑斓毒蛇,蛇身盘曲;另一瓶中则是几只粉嫩鼠崽,在琥珀色的酒液中若隐若现。 阳光透过窗棂,照得玻璃瓶流光溢彩,更添几分神秘。 孙思邈俯身细观,白须几乎触及玻璃。 “这般制法着实新奇。却不知这蛇酒需浸泡多久?取何种蛇类为佳?” 程咬金想起那卖药酒老头的传授,侃侃而谈。 “真人有所不知,需取五步蛇,去内脏留胆,用仙境白酒浸泡一年到三年。若加些当归枸杞,更添温补之效。” “仙境的酒?”孙思邈讶然,“是了,我大唐的药酒可不是这样做的。虽然也是将药物浸入酒中,但无法将蛇蝎入药。” 李世民也来了兴致:“朕也知药酒要用酒浸药材,却不知还能泡这些毒物。” 孙思邈叹道:“陛下有所不知。我朝制药酒,多以米酒浸泡切片药材,取其性温。如虎骨需炙烤碾粉,鹿茸要切片蒸制,从未想过整只毒物直接入酒。” 他指着蛇酒,“这般制法,恐怕只有仙境的仙酒可行了,而且药性想必猛烈非常。” 程咬金得意道:“可不是,那卖酒老翁说,蛇酒祛风湿,鼠酒滋阴补肾,比吃什么补药都管用。” 孙思邈沉吟片刻:“贫道可否试一勺此药酒?” 这药酒拿回来后,还没人试过,程咬金也想找一个精通药理的人帮研究一下,自然是欣然答应。 侍卫取来银匙,孙思邈小心倒出少许蛇酒,在李世民欲言又止的目光中,他轻抿一口,闭目细品。 良久,老道长舒一口气,眼中精光乍现。 “妙哉!酒力直透四肢百骸,周身毛孔尽开。若用于风寒湿痹,胜麻黄附子十倍。” 他又蘸取鼠酒品尝,“此酒味甘、性辛,归心、肝、肺、胃经,有通行血脉之效。” 李世民大喜:“既得真人验证,朕便放心了。知节,你这药酒果有大用,你要多向小郎君买些白酒,多泡制些药酒才是。” “陛下勿虑。”程咬金得意地说道,“臣早有打算,如今从仙境进的酒,都留下一半做药酒用。只要把泡酒的材料收上来,就可以开始泡药酒了。” “如此甚好。”李世民颔首道。 孙思邈却突然向程咬金深深一揖:“这些仙境药酒,实在令贫道见猎心喜。贫道有个不情之请,可否让贫道在贵府帮忙泡制药酒?” 程咬金吓得连忙还礼:“真人说哪里话,你若能来,那是俺老程天大的福分。” 殿内三人相视而笑。 第181章 药酒引发的疯狂 孙思邈盛赞仙境药酒的消息,像春风一样一夜传遍长安。 次日清晨,程咬金烟酒行尚未开门,门前已是人声鼎沸。 从终南山猎户到西市药商,人人提着大包小包,都要来换那白花花的钱。 “排队!都排队!”掌柜的站在高高的台阶上,嗓子都快喊哑了。 店铺前排着两行队伍,一对是来买酒的,一对是来卖货的。 店小二们忙着维持秩序,一个个查验货物。 “掌柜的你瞧。”一个猎户献宝似的捧出一根森白腿骨,“昨个刚打的吊睛白额虎。” 掌柜的拿起虎骨细看,忽然冷笑:“拿老牛腿骨糊弄人?真虎骨断面有蜂窝状细孔,你这分明是煮过的牛骨!” 说着把骨头掷还,“下一个!” 人群哗然。那猎户涨红着脸争辩:“分明是真虎骨。” “真虎骨?”掌柜的不慌不忙从柜台下取出一根真正的虎骨。 “看好喽!真虎骨敲击声如金石,断面有血丝!” 两骨相击,果然一声清越,一声闷浊。 猎户顿时涨红了脸,悻悻而退。 后面一个药商赶紧递上布袋:“掌柜的,上好的蕲蛇,都是活的。” 掌柜的用竹竿拨弄几下,摇头道:“我们要的是五步蛇,这些菜花蛇只能炖汤。不合格。” 虎骨、蛇蝎送过来不少,不过真的还不到一半。 幸亏程咬金跟卖药酒的老头学了不少好东西,都传给了掌柜的,这才没有被骗到。 送来最多的还要数老鼠崽,因为这东西好抓。 几个妇人提着笼子前来,里面挤满了灰毛小鼠。 “这不行!”掌柜的摇头道,“要那种粉嫩无毛的,刚生三日的鼠崽才行。” 一个农妇急道:“俺家鼠崽都是这般大小,怎就不行了?” 掌柜的耐心解释:“大娘你看,这毛都长齐了,药性就差了。我们要的是还没睁眼的鼠崽。” 这时,一个机灵的小童捧着个陶罐跑来:“掌柜的,您看这个成不?俺今早刚在粮仓掏的,还热乎着呢。” 掌柜的一看,罐里十几只粉嫩鼠崽挤作一团,果然符合要求,当即爽快付钱。 “好小子!明日若还有,都送来。” 小童捧着铜钱欢天喜地地跑了,其他人都羡慕不已。 有人悄悄问:“掌柜的,蜈蚣要不要?俺们那有的是” “要!但要三寸以上的青头蜈蚣,小的不要。” 日头渐高,收购的药材堆成了小山。 虎骨真假难辨,掌柜的不放心,还特意请来老猎户帮忙鉴定。 蛇蝎要活蹦乱跳的,死了的一概不要。 最难得的还是那无毛鼠崽,往往十笼里才能挑出一笼合格的。 程咬金在对面的茶楼看得眉开眼笑,对孙思邈道:“真人您瞧,照这个势头,不出十天就能开始泡第一批药酒!” 孙思邈抚须微笑:“善哉。待这些药材按仙境法炮制成药酒,必能造福苍生。” 楼下忽然一阵喧哗——原来是个胡商牵来活鹿,非要现场取茸。 长安百姓何曾见过这等场面,都围过来看热闹。 程记烟酒行门前,俨然成了长安城最奇特的市集。 除了程咬金,不少京城权贵、世家门阀也知道了仙境的酒可以泡制药酒的消息,他们也纷纷收集起泡酒的原料来。 酒可以找程咬金买,只要有了泡酒的材料,可以自己泡药酒,万事不求人了。 崇仁坊的国公府,五姓七望的各大世家、乃至东市的各大商贾,都悄悄派出了采购的人手。 “听说了吗?卢家出三倍价钱收五步蛇。” “这算什么?昨日崔家派人上山,专门收购蜈蚣蝎子,说是要泡什么''五毒酒''。” 最让人啼笑皆非的是老鼠崽的收购。 原本人人喊打的老鼠,忽然成了香饽饽。 长安城里随处可见这样的景象: “二狗子!快来看!这窝鼠崽还没长毛!”坊墙根下,几个半大孩子兴奋地围着一个鼠洞。 一个胖小子小心翼翼地把粉嫩的鼠崽装进竹筒,得意道:“这筒能换五十个铜钱,” 旁边卖蒸饼的老汉摇头笑道:“俺活了大半辈子,头回见小孩抢着抓老鼠。这世道真是变了。” 不过月余,长安城就出现了奇观——往日随处可见的老鼠居然难得一见。 有个更夫甚至作证说,连猫都饿得瘦了一圈。 …… 在这纷纷扰扰中,长孙无忌没有过多关心,或者说他只关心一件事,一定要进一次仙境。 今天他早早做好了准备,出面劝说了所有要去仙境的人。 在长孙无忌的礼物攻势下,长乐公主和兕子答应今晚不去仙境。 房玄龄和魏徵也卖他一个面子,这次就不去了。 李泰和程处默还在忙着造火枪的事,就顺水推舟同意不去仙境了。 吴平、程咬金和尉迟恭也答应把机会留给长孙无忌,他们就不去了,在巷子口外等着,由长孙无忌一人进入仙境,将他们要的货物推出来即可。 搞定了所有人,长孙无忌的心情大好。 “这次看谁还能拦我。”他看着巷子里开始升腾的雾气喃喃自语,嘴角扬起胜利的微笑。 想起上次被酒车撞破袍子的狼狈,这次特意站得离巷口远了些。 忽然,一滴冰凉落在鼻尖。 长孙无忌猛地抬头,只见夜空中乌云密布,细雨如丝般飘落。 “不会吧...”他的笑容僵在脸上。 雨越下越大,长孙无忌急得跺脚,慌忙解下外袍想遮雨。 “辅机兄,快过来躲雨!”程咬金在屋檐下招手。 长孙无忌却像没听见,固执地站在原地,任由雨水打湿衣襟。 他死死盯着巷子,盼望着奇迹出现。 然而雨势渐猛,巷中的雾气加速消散。 不过片刻功夫,原本浓密的仙雾已经薄得能看见巷底的砖墙。 “完了...”长孙无忌失魂落魄地跌坐在地,雨水顺着发髻流下,像极了眼泪。 他打点了所有人,却万万没想到会败给一场雨。 程咬金等人围过来,看着空荡荡的巷子,都忍不住叹气。 尉迟恭拍拍他的肩:“辅机兄,这就是命啊...” “老长孙,你真的跟仙境八字不合。” 第182章 雨中的客人 雨丝渐密,打在伞面上发出细碎的声响。 苏寅在大唐不夜城的摊位前支起一柄硕大的户外伞,望着迷蒙的雨幕出神。 他隐约记得下雨天会引起通道异常,正担心今晚大唐客人能否准时到来。 忽然,雨幕中蹒跚走来一个身影。 那是个衣衫褴褛的老汉,佝偻的身子上披着件破蓑衣,斗笠下露出张被炭火熏黑的脸。 他茫然四顾,似乎完全不明白自己为何会来到这个灯火辉煌的地方。 当他的目光落在苏寅那些琳琅满目的商品上时,突然僵住了。 老汉颤抖着抬起粗糙的手,指着苏寅的摊位,嘴唇哆嗦了半天才挤出句话: “你你你...该不会就是...小郎君?” 苏寅惊讶地点头:“老丈认得我?” “真是小郎君!”老汉扑通一声跪在雨地里,激动得语无伦次,“城里都在传...说西市巷子里有个仙境,里头有位小郎君什么都有...” 他挣扎着想要磕头,被苏寅急忙扶起。 老人的手冰凉粗糙,满是炭火留下的灼痕和老茧。 “老丈快起来,地上都是水。”苏寅扶他坐到伞下,“您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老汉仍然如在梦中,喃喃道:“老汉方才还在城南卖炭,见下雨了急着往家赶...拐进个巷子想抄近路,谁知走着走着...就走到这仙境来了...” 他忽然想起什么,急忙在怀里摸索,掏出一个破布包。 层层打开后,里面是几枚磨得发亮的开元通宝。 “小郎君...老汉、老汉想买些盐...”他局促地搓着手,“家里媳妇坐月子,大夫说要吃盐...” 这是大唐的穷苦百姓,盐对他们来说属于奢侈品,平常根本舍不得吃,也只有家有产妇才舍得买上一点。 今日来到了传说中的仙境,遇到了有求必应的小郎君,这个朴实的老汉也不想白来一趟,怎么也要买一些仙境里的东西回去。 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要买盐。 苏寅看着那几枚铜钱,又看看老人被雨水打湿的破衣,心里一酸。 他转身取来十袋精盐,又装上两袋红糖。 “老丈,这些您拿着。” 老汉看着塞满怀里的东西,慌得直摆手:“使不得!这、这太多了...老汉只要半斤盐...” “拿着吧。”苏寅把东西塞进他怀里,“能来到仙境也是你的缘分。” “谢谢小郎君。”老汉接过东西,把手上的几枚铜钱递上。 苏寅伸手从布包里拿了一枚铜钱,把其他的都还了回去。 “一枚铜钱就够了。” “这……这怎么使得?这么多东西……”老汉喃喃道。 他也知道这么多东西不可能只要一枚铜钱,这些东西就算把他的家当都卖了,恐怕也买不起。 但对于苏寅来说,一枚铜钱真的够了。 虽然现在大唐铜钱的价钱已经跌了不少,但换几十块钱还是没有问题的,买十袋盐和两人袋糖完全够了。 雨雾中,老汉抱着突如其来的"仙缘",站在伞下不知所措。 “老汉活了六十载...没想到临老还能遇上真神仙...” 苏寅望着老人蹒跚离去的背影,心里五味杂陈。 这大唐虽说是盛世,但老百姓还真是苦,区区一点盐都买不起,都当成宝贝了。 当然他并不知道,这些盐可不是大唐的盐可比的。 不要说一个穷苦的老汉,就算是大财主,也要把这些盐当宝。 老汉自然也不知道这袋里的盐远比在长安买的盐好不知多少倍,他并没有打开包装袋,就这么抱着袋子走了。 雨丝渐疏,苏寅正整理着被雨水打湿的商品,又一个身影怯生生地靠近摊位。 这是个中年男子,身上的麻布衣服打满了补丁,脚上的草鞋沾满泥泞。 他站在雨幕边缘,不敢上前,只是睁大眼睛打量着这个光怪陆离的摊位。 “请、请问...”男子声音发颤,“这里可是...仙境?” 苏寅放下手中的货物,温和地点头:“算是吧。大哥想买点什么?” 那男子大喜,显然这也是一个长安人,听说过仙境小郎君的事,也和之前的老汉一样,被偶然得入仙境的幸福给砸晕了。 男子局促地搓着手,黑瘦的脸上泛起红晕: “我...我想给女儿买根红头绳..."他说着从怀里掏出一枚铜钱,“别人家女儿都有...就我家丫头没有...” 苏寅愣了一下。他的摊位上从手机到零食应有尽有,偏偏没有红头绳这种最朴素的东西。 看着男子期待又忐忑的眼神,苏寅忽然灵机一动。 他指着挂满发夹的货架:“大哥你看,这些发夹比红头绳漂亮多了,你女儿一定会喜欢的,你就买这个吧。" 男子的眼睛顿时亮了,但又犹豫道:“这东西很贵吧,我怕买不起”。 “不贵,只收你一枚铜钱。” 男子这才放心了,小心翼翼地靠近货架,那些镶着水钻的、造型可爱的发夹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看得他眼花缭乱。 “这...这些都太贵重了...”他手足无措地比划着,“我只要根红头绳就成...” “不贵不贵。我说过了,不管你挑哪一个,都只要一文钱。” 男子不敢置信地瞪大眼睛。 他颤抖着手接过发夹,指尖轻轻抚过光滑的缎面,那精致的做工让他连呼吸都放轻了。 “这...这太漂亮了...”他喃喃自语,“丫头要是戴上这个过七夕,保准比县令家小姐还俊...” 苏寅笑着又往他手里塞了几个发夹:“都是这个价,多挑几个。” 男子却慌忙摆手:“使不得!一个就够了,一个就够了。” 他仔细挑选了半天,最终选了个镶着水钻的发夹,郑重地付了一文钱。 临走时,他忽然深深鞠了一躬:“谢谢小郎君!我家丫头...终于能有件像样的头饰了...” 苏寅望着他轻快的背影,心里既温暖又酸楚。 那个父亲甚至舍不得给自己买把伞,就这么冒着细雨离去,却把那个小小的发夹揣在最贴心的位置,用衣角仔细遮好。 苏寅望着摊位上琳琅满目的商品,感慨万分。 这时,一个稚嫩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小囊菌?窝不是在家里吗?怎么又见到小囊菌了?” 第183章 窝可以去动物园了吗 苏寅正望着雨幕出神,忽然听见一阵银铃般的笑声。 他惊讶地转头,只见一个扎着双丸子头的小小身影,正举着把精致的油纸伞,蹦蹦跳跳地从雨雾中跑来。 “兕子?”苏寅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怎么来了?” 在下雨天,连接大唐的通道是混乱的,来的是什么人,那都是不确定的。 刚才来的两个就是随机传送过来的普通长安市民。 但出乎他意料的是,这次来的竟然是兕子? 她是怎么来的? 小公主今天穿了身鹅黄色的襦裙,裙摆已经被雨水打湿,绣花鞋上沾着泥点。 她歪着头,用肉乎乎的小手挠了挠丸子头,一脸天真: “窝也不几到鸭~”说着还转了个圈,让伞面上的雨水划出一道圆弧,“下雨啦,可好玩啦!窝打着伞在宫里走来走去,就看见小囊菌啦!” 苏寅:“……” 这也太容易了吧。 人家费了半天劲都来不了,比如某个心心念念要来却来不成的人。 你就是顺便走走,就能来了? 别人千难万难,到兕子这儿就成了说走就走的旅行? 这通道该不是为你开吧? “你...一个人来的?”苏寅往四周张望。 “对鸭,就窝一个人鸭。” “你来这里,你阿爷阿娘知道吗?” 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这问题问得实在多余。 人家兕子自己都不知道会来到这里,她的爷娘就更加无法预料了。 这时兕子扯住苏寅的衣角问道:“小囊菌,我可以去动物园玩吗?” 小兕子显然想起了苏寅上次说过了动物园。 看着她期待的小脸,苏寅硬起心肠摇头:“下次吧,兕子,你还是赶紧回来吧,不然你就这样一下子不见了,你阿爷阿娘会担心的。” “嗯呐~”兕子虽然失望,却还是乖巧地点头。不过马上又伸出小手指,“那窝要吃一颗糖糖。” 苏寅忍不住笑了,在摊位上选了个最大的彩虹棒棒糖。 兕子接过糖时,眼睛瞬间亮得像星星,迫不及待地撕开糖纸含进嘴里,幸福地眯起眼睛,两个小酒窝甜得醉人。 “谢谢小囊菌。”她含糊不清地说着,转身就要往巷子走,“那窝就肥去啦。” “我送你。”苏寅撑起伞,牵着她的小手走到巷口。 看着兕子蹦蹦跳跳地走进雾中,他这才松了口气,回头往回走。 然而这口气还没喘匀,就听见身后又传来熟悉的呼唤:“小囊菌!” “你怎么又回来了?” 只见兕子又从雾里跑了出来,小脸上写满困惑:“窝肥不去了...那边不是家,是不夜城。” “啊?” 苏寅看看四周,雾气开始散去,看来时间到了,通道开始关闭了。 兕子还在专心舔着棒棒糖,含糊地问:“那窝可以去动物园玩了吗?” “行吧。”苏寅无奈地摇摇头,既然已经这样了,兕子注定要在这里多待一天了,那明天就带她去动物园玩玩吧。 至于兕子的父母,想必他们已经有经验了,不会为兕子的无故失踪而慌乱了吧。 大唐皇宫,正如苏寅所料,现在已经乱成一团。 “不好了,晋阳公主又不见了!” 暮色笼罩的大唐皇宫,此刻正上演着一场熟悉的慌乱。 宫女们提着灯笼穿梭在亭台楼阁间,宦官们焦急地搜查着每个角落,连御花园的假山石洞都不放过。 一个发髻散乱的宫女带着哭腔跑来,“整个公主院都找遍了,就是不见人影。” 领头女官脸色发白,硬着头皮来到立政殿。 “皇后娘娘...”女官跪倒在地,声音发颤,“奴婢可以肯定,晋阳公主没有出公主院,但就是找不着...” 长孙皇后尚未开口,李丽质已经轻叹一声,摆了摆手:“都起来吧,不必找了。” 她转身对母亲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阿娘,我可以肯定,兕子准是又跑去仙境找小郎君了。” 长孙皇后揉了揉太阳穴,嘴角却泛起一丝笑意:“是啊,记得上次她失踪时,也是在这样一个雨天。” 女官们面面相觑,仍有些不放心:“可是娘娘,万一公主不是在仙境...” “没有万一。”李丽质笃定地说,“这么多人找遍宫闱都找不到,除了仙境,还能去哪?难道她还能钻到地底下不成?” 长孙皇后轻轻颔首:“既然如此,明日你再去接兕子回来吧。记得带些谢礼,总是麻烦小郎君照看也不好。” “孩儿明白。”李丽质抿嘴一笑。 暮色渐浓,苏寅牵着兕子走进小区,小姑娘蹦跳着踩路灯下的光斑,丸子头随着动作一颤一颤。 “爸!妈!兕子又来做客了!” 苏寅推开家门时,玄关的感应灯应声而亮,暖黄的光晕洒在兕子好奇张望的小脸上。 林漱玉系着围裙从厨房快步出来,手上还沾着面粉:“哎呀!这不是小柿子嘛!” “奶奶好,窝又来做客了。” 苏怀瑾戴着老花镜探出身,见到兕子顿时眉开眼笑:“小公主驾到有失远迎啊!” 说着就要行个滑稽的鞠躬礼,被妻子轻拍了下胳膊。 “爷爷好。” “她父母临时去外地,托我带一晚。”苏寅解释道。 “好好好,带几晚都行。”林漱玉笑眯眯地说着,这么可爱的小姑娘谁不喜欢啊。 “老头子,赶紧下去买点糕点回来。” “好好,我这就好。”苏怀瑾乐呵呵地穿上衣服出门。 吃了夜宵,喝了牛奶的小公主舒舒服服地躺在大床上,很快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早,苏寅就开车带着欢天喜地的小公主去了动物园。。 苏寅的车刚停稳在动物园停车场,兕子就迫不及待地解开安全扣,小脑袋凑到车窗前张望。 “哥哥快看!”她突然兴奋地指着远处,“那个大门上有只好——高的动物。” 苏寅顺着她肉乎乎的小手指望去,只见动物园标志性的长颈鹿造型大门在晨光中格外醒目。 “哥哥,这个动物的脖子怎么这么长啊?” 她使劲伸长自己的小脖子学着样子,差点从座椅上滑下去。 苏寅笑着把她抱回来:“这是长颈鹿,它们的脖子本来就很长哦。” “长颈鹿...”兕子小声重复着这个新奇的名字,忽然担心地问,“它的脖子会不会痛痛啊?窝歪着脖子睡觉,就好痛呢。” “不会的。”苏寅忍俊不禁,带着她下了车,“这是大门上做的假长颈鹿,等会儿进去就能看到真的了。真正的长颈鹿脖子虽然长,但是很灵活的。” “真哒?”兕子顿时来了精神,像只小麻雀似的蹦下车,“那窝要去看真正的颈鹿!” 她拉着苏寅的手就往大门跑,检票员看着这个穿着汉服的小可爱,忍不住多给了她一张动物贴纸。 兕子宝贝似的捧着贴纸,眼睛亮晶晶地望着园内,仿佛已经看到长颈鹿在向她招手了。 第184章 猴子和大猩猩 兕子进入动物园,来到的第一个园区是猴馆。 当她来到猴馆时,葡萄般的大眼睛顿时睁得圆溜溜的,小嘴张成了“O”形。 “哥哥快看!”她兴奋地指着玻璃房内,“好多小猴子!” 玻璃房内,金丝猴在绳索上灵巧地荡秋千,长尾猴互相梳理着毛发,还有几只小猕猴正为争夺一根香蕉打得不可开交。 兕子看得入神,鼻尖都贴在了玻璃上。 突然,她像是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秘密,拽着苏寅的袖子小声说: “哥哥,这些猴子都不穿裤子,露着屁股真不害臊。” 说着还用小手捂住眼睛,却又从指缝里偷偷往外瞧。 苏寅忍俊不禁,蹲下身与她平视。 “猴子当然不穿裤子啦,它们身上有厚厚的毛发当衣服呢。” 兕子歪着小脑袋,突然又发现新问题。 “为什么猴子的屁股都是红红的?像...像阿姐的胭脂!” 她兴奋地比划着,头上扎的两个小丸子跟着乱颤。 “这个啊,它们天生就是这样的。” 苏寅说着,忽然灵机一动,蹲下身来 。 “哥哥给你讲个好玩的事。有只小猴子溜出动物园,爬到了路边的灯杆上。” “它撅着屁股坐在那儿,结果你猜怎么着?” 他故意压低声音,引得兕子紧张地抓住他的手臂。 “然后呢,然后呢?” 苏寅忍住笑,“所有车子都停下来了。” 兕子困惑地眨着眼睛,长长的睫毛像小扇子般扑闪。 “为什么鸭?猴子为什么能让车停下来?” “因为开机的叔叔们把猴子的红屁股当成红灯啦。”苏寅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 “哈哈哈哈...” 兕子先是一愣,随即爆发出银铃般的笑声,笑得前仰后合,摔进苏寅怀里。 她一边擦着笑出的眼泪,一边模仿着开车的样子。 “红灯停!绿灯行!小猴子的屁股是红灯。” 周围游客都被这小丫头的天真逗乐了。 兕子却突然正经起来,扯着苏寅的衣角小声问。 “哥哥,那要是猴子转过身来,露出不是红色的地方,车子是不是就可以走啦?” 苏寅被问得一愣,随即大笑着一把抱起兕子。 “我们兕子真聪明!不过可不能让小猴子知道这个秘密,要不交通该乱套啦。” 兕子搂着苏寅的脖子,还在咯咯地笑。 “走走走,窝们往前走。” 兕子拽着苏寅的衣角蹦蹦跳跳往前走,忽然踮起脚尖向前张望。 “咦,前面有好多人鸭。”她好奇地扯了扯哥哥的手,小脑袋努力从人群缝隙中钻看。 她突然兴奋地指向围栏深处:“哥哥你看!那里有一个好大好大的猴子。” 亮晶晶的眼睛满是发现宝藏的喜悦。 苏寅笑着蹲下身,轻轻捏了捏她的小鼻子:“兕子,那个不是猴子,是大猩猩哦。” 兕子歪着头,小脸上写满了困惑:“可是……它看着就跟猴子一样鸭。” 手指还不安分地对着远处那个毛茸茸的身影比划。 “呵呵,不一样的。”苏寅耐心地解释,“大猩猩更像人类。而且这一只可是网红大猩猩呢,很多人特地来看它。” 这只大猩猩不像猴子那样住在玻璃房里,而是住在一个被栏杆围起来的开阔园子里。 那只健壮的大猩猩正对着游客龇牙咧嘴,粗壮的手臂不停挥舞,仿佛在热情地打招呼。 游客们激动地朝着它呼喊:“丢那猩!丢那猩!” 兕子好奇地拽拽哥哥的裤腿:“哥哥,他们在喊什么呀?” “他们在喊大猩猩的外号。因为它特别喜欢丢东西,大家就这么叫它啦。” “啊?它还会丢东西呀?”兕子的小嘴张成了圆形,眼里闪着不可思议的光芒。 “对啊,你看大家都在喊,就是想看它丢东西呢。” “那我也要喊!”身为小社牛的兕子一下子挤进人群,小手紧紧抓着栏杆,朝大猩奶声奶气地喊道: “大猩猩,你会丢东西吗?你丢给我好东西,我就把我的香包丢给你!” 说着真的从腰间解下小巧的香包,用力扔进了围栏。 大猩猩慢悠悠地捡起香包,放在鼻子前嗅了嗅,似乎很是喜欢。 它兴奋地拍打自己厚实的胸膛,发出嗷嗷的叫声,挥舞的手臂像在跳一支笨拙的舞蹈。 突然,它趁大家不注意,迅速捡起一个红色的东西猛地丢了出来。 那东西直朝兕子飞来,速度相当快。 苏寅眼疾手快,侧身一把接住,心里暗暗松了口气——要是打中兕子,这小丫头肯定要哭鼻子了。 “哥哥,大猩猩丢了什么东西过来呀?”兕子既害怕又期待,小手紧紧抓着哥哥的衣角。 苏寅展开手掌,一个精致的红色绣球躺在掌心:“你看,这是大猩猩送给你的礼物呢。” 兕子小心翼翼地接过绣球,小脸顿时绽开灿烂的笑容:“哇,好漂亮鸭!谢谢你,大猩猩!” 她高兴地举着绣球跳了起来。 看到这个小姑娘这么幸运,周围的人都纷纷鼓掌叫好,这里的人这么多,大猩猩扔出来的绣球可不是每个人都能捡到的呢。 “走,我们去看大老虎。”苏寅笑着说道。 一听“大老虎”三个字,兕子猛地停下脚步,小脸瞬间皱成了一团,害怕地往后缩了缩。 “大脑斧?”她小声嘟囔着,眼睛瞪得圆圆的,“窝不走……阿爷说,脑斧会七人的!” 说着就往哥哥身后躲,小手紧紧攥着哥哥的衣角,仿佛真有大老虎会扑过来似的。 苏寅看着兕子这副胆小的模样,忍俊不禁地蹲下来,轻轻拍了拍她的小脑袋。 “兕子不怕,”他柔声安慰道,指了指远处坚固的玻璃展馆,“你看,老虎都被关在厚厚的玻璃房子里呢,它们出不来,吃不了你的。” 兕子怯生生地从哥哥身后探出半个小脑袋,眨巴着大眼睛朝那边望了望。 果然看到透明的玻璃墙后面,隐约有黄黑相间的身影在走动。 她顿时松了一口气,小脸上的恐惧一扫而空,马上又神气活现地挺起了小胸脯。 “真哒!”她欢呼一声,瞬间恢复了活力,反而主动拉起哥哥的手就往前冲。 “走走走!窝们去看大脑斧!” 第185章 玩遍动物园 兕子迈着小短腿“哒哒哒”地跑到虎园。 当她看到威风凛凛的大老虎被关在厚厚的玻璃房里,最后一丝怯意也消散了。 “哥哥你看!”她兴奋地拽着苏寅的衣角,“大脑斧变成大猫咪啦。” 隔着玻璃,一只体型硕大的东北虎正慵懒地趴着,金黑相间的皮毛在阳光下泛着缎子般的光泽。 兕子壮着胆子把整张小脸都贴在玻璃上,鼻尖压得扁扁的。 “大脑斧,”她突然摆出小先生的架势,伸出肉乎乎的手指对着老虎指指点点。 “你七人是不对的哦。”学着太傅训诫她的模样,小脑袋一点一点的。 “”现在被关起来了吧?看你还敢不敢七人!” 玻璃房内的老虎似乎听懂了挑衅,突然站起身子。硕大的虎头逼近玻璃,黄澄澄的瞳孔缩成一道竖线。 “吼——!”震耳欲聋的虎啸隔着玻璃传来,兕子吓得“呀”了一声,猛地后退两步,一头撞进苏寅怀里。 “兕子不怕,老虎出不来的。”苏寅安慰道。 很快兕子就发现,那可怕的声浪被玻璃隔绝得只剩下沉闷的震动。 大老虎锋利的爪子在玻璃上抓挠,却连道白痕都留不下。 兕子先是惊魂未定地揪着苏寅的衣襟,随即眼睛慢慢亮起来。 她试探着往前挪了一小步,见老虎确实出不来,突然“噗嗤”笑出声。 “大脑斧,你凶什么鸭?”她胆子越来越大,甚至伸出小手指在玻璃上画圈圈,“现在是谁被关着鸭?” 老虎焦躁地在玻璃后来回踱步,每走一步肩胛肌肉就波浪般起伏。 兕子却笑得越发开心,两个小梨涡甜得像盛了蜜。 “大老虎,你要乖乖的哦。”她学着乳母哄她睡觉时的语气,软软糯糯地说,“在这里有肉肉七,比在山里饿肚子好多啦。” 突然,她像是想到什么,从随身的小荷包里掏出一块糖,踮起脚尖想要塞进通风口。 “请你七糖糖,以后不要再七人了好不好?” 苏寅连忙拦住她:“兕子,老虎不吃糖的。” 说着忍不住笑出声,“而且它要是真变乖了,动物园园主该发愁了——大家就是来看大老虎发威的,不是来看它当小猫咪的呀。” 兕子歪着头想了想,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最后看了眼还在低吼的老虎,她突然做了个鬼脸。 “那你要凶得好看一点哦!兕子下次再来看你!” 转过一个开满鲜花的坡道,兕子突然停住了脚步。 她仰起小脑袋,嘴巴张得圆圆的,连手里捏着的糖葫芦都忘了吃。 “哥、哥哥...”她结结巴巴地拽着苏寅的衣角,另一只小手指着前方,“那个...那个就是长颈鹿吗?” 阳光下,几只长颈鹿正优雅地踱步。 兕子迫不及待地跑到栏杆边,拼命仰着头向上看。 “哇——”兕子发出长长的惊叹声,小脑袋越仰越高,差点失去平衡向后倒去。 苏寅连忙扶住她,被她这副模样逗得忍俊不禁。 “哥哥你看。”兕子兴奋地比划起来,先是指指自己的小脖子,又努力伸手指向长颈鹿的脖颈,“它的脖子比十个兕子的脖子加起来还要长。” 她突然陷入沉思,粉嫩的小脸皱成一团。 “为什么长颈鹿的脖子这么长呀?是不是因为它们不听话,被神仙拉长的?” 苏寅笑着蹲下身,指着远处一棵高大的树。 “兕子看,那棵树是不是很高?如果长颈鹿没有长脖子,就吃不到上面的树叶了。” 一只长颈鹿恰好配合地伸长脖子,轻松叼下树顶的嫩叶。 兕子看得目不转睛,突然恍然大悟。 “原来是这样!因为窝不七树叶,”她骄傲地挺起小胸脯,“所以窝没有长长的脖子。” 苏寅忍俊不禁,轻轻刮了下她的小鼻子:“就算兕子想吃树叶,也不需要长脖子哦。” 他变魔术般从身后拿出一根小树枝,从旁边的小树上打下一片树叶,“你看,人会用手和工具呢。” 兕子睁大眼睛,接过树叶仔细端详。 突然,她眼睛一亮,举着树叶蹦蹦跳跳:“兕子也会,兕子比长颈鹿还厉害!” 这时,一只好奇的长颈鹿低下头来,湿漉漉的大眼睛温柔地注视着这个兴奋的小人儿。 兕子先是吓了一跳,随即壮着胆子伸出小手:“你要不要七树叶鸭?兕子帮你打。” 长颈鹿的睫毛忽闪忽闪,突然伸出长舌头,轻轻卷走了她手中的树叶。 兕子被舔得手心发痒,“咯咯”笑出声来。 阳光洒在这一大一小两个身影上,构成一幅奇妙又温馨的画面。 接下来的旅程还很长,动物园还有很多动物。 转过一片翠竹掩映的小径,眼前豁然开朗。 兕子突然松开苏寅的手,像只欢快的小鹿般奔向孔雀园。 “哥哥快看!”她惊喜地拍着小手,“它们在为窝跳舞呢。” 只见园中数只孔雀竞相展开尾屏,宝石般的羽眼在阳光下流转着璀璨的光芒。 一只最华丽的蓝孔雀优雅地踱到兕子面前,尾屏轻轻抖动,仿佛在向她行礼。 “它喜欢你哟,小朋友。”工作人员笑着走来,将几根孔雀翎递给看呆的小公主,“这是孔雀送给小贵客的礼物哦。” 兕子小心翼翼地接过翎毛,小脸兴奋得通红。 她学着孔雀的样子踮起脚尖转了个圈,裙摆绽开一朵小花。 “谢谢孔雀先生,兕子会好好珍藏的。” 天鹅湖畔,兕子安静地趴在栏杆上。当她看到洁白的天鹅曲项轻歌时,不自觉地模仿起它们的姿态,纤细的脖颈扬得高高的。 “它们好像在唱歌呢。”她小声对苏寅说,生怕惊扰了这份优雅。 蛇园里则是另一番光景。 兕子紧张地攥着苏寅的衣角,看黄金蟒缓缓蠕动时,小身子都在发抖。 但当饲养员讲解蟒蛇如何蜕皮时,她又忍不住好奇地往前凑:“它会不会疼鸭?” 最让兕子移不开脚步的是熊猫园。两只圆滚滚的熊猫正抱着竹笋大快朵颐,黑白相间的皮毛像极了她的玩具布偶。 “它们吃竹子的样子,”兕子突然咯咯笑起来,“好像阿姐偷吃点心时鼓鼓的脸颊。” 海豚馆里响起欢快的音乐。当聪明的海豚跃出水面划出完美弧线时,兕子激动得从座位上跳起来,怀里的孔雀翎都差点掉落。 “哥哥!”她拽着苏寅的袖子,眼睛比场馆的灯光还亮,“海豚先生会跳舞,比宫宴上的胡旋舞还好看。” 散场时,兕子抱着满满的礼物——孔雀翎、天鹅羽毛书签、蛇蜕标本盒,还有一只毛绒熊猫玩偶。 她的小脸红扑扑的,走路都带着雀跃的节奏。 “今天兕子认识了这么多朋友,”她掰着手指细数,“大猩猩先生、孔雀先生、天鹅小姐、蟒蛇哥哥、熊猫宝宝、海豚叔叔...”突然扑进苏寅怀里,“谢谢哥哥带兕子来看它们。” “跟哥哥不用这么客气。” “这里的动物好多鸭,我真希望长安也有动物园。” 听到小公主的感叹,苏寅不禁在想。 也不是不可能,她爸爸可是皇帝,搞一个小小的动物园应该不难吧。 第186章 仙境的盐真白啊 低矮的土坯房里,雨水正顺着茅草屋檐滴落,在泥地上溅起小小的水花。 老汉拖着湿淋淋的步子迈进家门,蓑衣上的雨水滴滴答答落在泥地上,晕开一片深色。 儿子正在灶前生火,抬头见他这副模样,急忙放下手中的柴火,眉头拧成了一团。 “阿爷!”儿子快步上前,语气里带着心疼与责备,“这大雨天的,您又跑到哪里去了?看看,浑身都湿透了,快先擦擦!” 说着便递过一块粗布巾。 老汉却不见急躁,昏花的眼睛里闪着难得的光彩。 他小心翼翼地避开儿子伸来的手,神秘兮兮地从怀中掏出几个小袋子,那动作轻柔得像捧着刚孵出的雏鸟。 “莫急莫急,儿啊,你快看看这个。” 老汉的声音因兴奋而微微发颤,将那几个印着古怪字样、材质奇特的密封小袋捧到儿子眼前。 儿子怔住了,狐疑地打量着父亲手中那从未见过的东西。 “这…这是什么物事?模样好生古怪。” 他不敢伸手去接,只觉得那光滑鲜亮的包装不像人间所有。 老汉见状,脸上的皱纹笑成了一朵深秋的菊花,压低声音道: “今日阿爷走了天大的运!遇上传说中的仙境小郎君了,这是他卖与我的盐,整整十袋!” “这下好了,咱家媳妇有盐吃了!” “什么?”儿子猛地瞪大眼睛,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阿爷您莫不是说胡话?仙境哪是那么容易进的?” “坊间都传遍了,说那入口有官兵守着,寻常人连靠近都不能。您连入口都寻不着,怎就说进了仙境?” 他心里嘀咕,老父亲该不是被雨淋坏了头,或是遇上什么骗术了。 “真的!千真万确!”老汉见儿子不信,急得跺了跺脚,雨水从衣摆溅开,“你瞧瞧这些盐袋便知,仙境里的物事,岂是凡间能有的?” 这时,儿媳妇闻声从里屋掀帘而出。 “怎么了?吵吵嚷嚷的?” “儿媳妇来得正好!”老汉像是见到了救星,忙不迭地将那几个小袋递到她面前,“你快瞧瞧,这是我从仙境得来的盐!” 妇人小心地接过那些袋子,指尖触到那光滑柔软的材质时,不由得轻咦一声。 她翻来覆去地端详,眼中满是惊奇与困惑。 “这袋子…当真稀奇,我从未见过这般材质,既非绢帛,亦非油纸,滑溜溜的却又不透水。” 她尝试着撕扯了一下,发现异常坚韧,不由得蹙起秀眉:“这…该如何打开?” 儿子凑近细看,只见那包装色泽鲜艳,封口整齐得不可思议,上面还印着从未见过的符号与文字。 他心中的疑虑渐渐被震惊取代,抬头望向老父亲那张被雨水冲刷得发红却洋溢着兴奋的脸,声音不由得低了下来,带着几分敬畏: “阿爷…这些当真不是大唐之物。你…你真的遇上神仙了?” 老汉颇为得意:“那当然,我早就跟你说了,我去了仙境。” “你是怎么去到仙境的?”他儿子还是很好奇。 老汉被问得一怔,抬手挠了挠花白的头发,脸上露出些许困惑:“这个...我也说不清楚。就是走着走着,一抬头就见着了那位传说中的小郎君。” 他的眼神飘向远方,仿佛还在回味那段奇遇,“就像是...就像是仙人指引一般。” “哎呀!”儿媳妇李氏急得直跺脚,小心翼翼地捧着盐袋左右端详,“先别管这些了,这仙家物事要怎么打开?” 三人凑在昏黄的油灯下,粗糙的手指笨拙地摸索着银光闪闪的包装。 王大郎突然“咦”了一声,指着袋口:“这儿有排小齿,莫不是要从这里撕开?” 王老汉颤巍巍地接过盐袋,枯瘦的手指沿着锯齿边缘一用力——“刺啦”一声脆响,袋口应声而开。 当雪白的盐粒倾泻而出时,三人同时屏住了呼吸。 李氏捧着的陶碗里,盐粒像细雪般堆积,在油灯下泛着晶莹的光泽。 “这...这当真是盐?”王大郎的声音发颤。 他见过官盐铺里泛黄结块的粗盐,也见过私盐贩子黑乎乎的盐块,却从未见过这般洁白细腻的盐。 老汉激动得嘴唇哆嗦:“仙境...仙境的盐自然不同。” 王大郎小心翼翼地蘸了点盐末放入口中,眼睛顿时睁得溜圆:“”咸的!是盐,是盐没有错。" 没有往常吃盐时那股涩口的苦味,只有纯粹的咸鲜在舌尖绽放。 李氏也忍不住尝了一点,惊喜地抓住丈夫的胳膊:“当家的!这盐...这盐竟一点都不涩口!” 她突然红了眼眶,“往后煮汤,可以放盐了...” 油灯噼啪作响,将三人欣喜的身影投在土墙上。 老汉捧着盐袋的手还在微微发抖,却笑得见牙不见眼。 “呵呵...仙境的盐...咱们家也有仙境的盐了...” 第187章 仙缘惊动全城 中年男子揣着怀中的宝贝,踏着暮色回到家中。 他推开吱呀作响的木门,看见女儿正借着昏暗的油灯光缝补衣物。 听到开门声,少女抬起头,露出一个温顺的笑容:“阿爷回来了。” 男子脸上带着难以抑制的笑意,从怀中取出那个精致的发卡,小心翼翼地递到女儿面前。 少女怔住了,眼睛一下子睁得圆圆的,手指下意识地攥紧了手中的针线。 她迟疑地接过发卡,指尖轻触那光滑的表面,声音里带着不可置信的颤抖。 “阿爷,这个...也太漂亮了...”她的目光在发卡和父亲之间来回移动,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急忙将发卡塞回父亲手中,语气急切起来。 “这肯定很贵吧?阿爷,我不要,您快还回去吧。我不想让您每天起早贪黑、辛辛苦苦地赚钱,就为了买这么贵重的东西给我。” 说着,她的眼眶微微发红,声音里带着哽咽。 中年男子看着女儿懂事的样子,心头一酸,随即又呵呵地笑了起来。 他宽厚的手掌轻轻抚过女儿的头,将发卡重新放在她手中:“傻丫头,你就安心拿着吧。这个东西不贵,真的,只要一文钱。” “一文钱?”少女震惊地抬起头,眼中满是困惑,“这怎么可能?” 她的手指轻轻摩挲着发卡上闪亮的珠子,怎么也无法相信这样精美的东西竟然如此廉价。 男子在女儿身边坐下,压低声音,仿佛在分享一个天大的秘密:“阿爷今天遇上奇事了。碰到了传说中的那位小郎君,这是他给的,只收了一文钱。” 当少女终于相信了这个事实,小心翼翼地将发卡别在发间时,那精致的饰物在她乌黑的发丝间熠熠生辉,衬得她原本朴素的面容顿时明亮起来。 她跑到水缸前,借着水面的倒影左右端详,脸上绽放出前所未有的灿烂笑容,那笑容明亮得仿佛能驱散屋中所有的昏暗。 中年男子望着女儿欣喜的模样,看着她眼中久违的光彩,一时间百感交集。 他忽然转身面向门外,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向着苍茫的夜空深深叩首,声音哽咽却充满感激:“多谢小郎君...多谢小郎君让我女儿能这般开心...” 月光洒在他佝偻的背上,照见他眼角闪烁的泪光,那是一个父亲最朴质无华的感恩。 两个长安城普通百姓的奇遇,本来无人知晓,但这种秘密又如何能藏得住? 细雨初歇的长安城,在晨光中缓缓苏醒。 然而这一日,平静的市井却被一个惊人的消息搅动了。 王家媳妇一早起来,用那“仙境”得来的雪盐煮了一锅鲜美的羹汤。 当那毫无苦味、唯有纯咸的滋味在舌尖漾开时,全家人吃得眉开眼笑,赞不绝口。 媳妇心中欢喜,出门浣衣时,终究没忍住,在同坊的妇人面前看似无意地炫耀了一句:“这汤啊,用了仙境来的盐,滋味自是不同。” 这一句轻飘飘的话,却似一滴水落入了滚油之中。 不到半日,整条街巷都传遍了——王老汉竟真有仙缘,遇着了那位神秘的小郎君,还买回了仙境才有的雪盐。 顷刻间,王家那简陋的柴门几乎被蜂拥而至的邻里踏破。 人们挤在狭小的院子里,争相目睹那盛在陶碗中、白得耀眼的“仙盐”。 惊叹声、询问声此起彼伏。 “王老哥,匀我一袋!我出一百文!” “一百文也想买仙物?我出两百文!” 价格越抬越高,人群情绪激动,推搡之间几乎要动起手来。 王家人被围在中间,老汉手足无措,儿子紧抿着嘴唇护着家人,媳妇更是脸色发白,后悔不已。 那十袋曾带来无限欣喜的仙盐,此刻却成了烫手山芋,引来了意想不到的麻烦。 而另一边,那得了发卡的小姑娘, 戴着那枚流光溢彩的发夹出门打了趟水,便瞬间成为了整条街巷的焦点。 少女们羡慕地围着她,七嘴八舌地追问发卡的来历。 又一个进入仙境的故事,便这样带着惊叹与嫉妒,风一般传开了。 奇闻轶事总是传得最快。 不过一日,有凡人偶入仙境的消息便如春风野火,席卷了长安城的每一个角落。 酒肆茶坊,坊间巷议,人人都在谈论这份不可思议的仙缘,言语中无不充满了深深的惋惜。 “为何不是我?” “若是我进去了,岂会只买这些便宜物件?” 这般的市井喧哗,自然也传入了宫墙之内,呈至御前。 殿内,李世民负手立于窗前,听着百骑司的奏报。 当听到确有普通百姓于雨夜偶入仙境,甚至购得了“仙物”时,他紧蹙的眉头稍稍舒展。 “如此说来…” 皇帝沉吟片刻,眼中闪过一丝了然与放松,“昨夜西市巷口,辅机苦候无门,而兕子却在宫中莫名失踪… 这般看来,她多半也是去了那小郎君处。” 得知寻常百姓亦能踏入那玄妙仙境,李世民心中关于兕子安危的最大一块石头总算落地。 他转过身,语气沉稳地对侍立一旁的高延忠吩咐道: “高延忠,” “老奴在。” “即刻派人去仔细询问那两家偶入仙境的百姓,” 李世民的目光变得锐利而关切,“问清楚他们在仙境中的所见所闻,尤其… 有无见到兕子的踪迹。” “老奴遵旨。” 皇帝略一沉吟,又补充道,声音里带上了不容置疑的威严:“还有,传朕的口谕,令京兆府派人暗中看护这两户人家。” “仙缘不可强求,买卖更要公道。他们所得的仙境之物,是买是卖,全凭自愿,绝不容许强买强卖、威逼利诱之事发生。否则…” 李世民顿了顿,目光投向窗外,仿佛能穿透重重宫墙,看到那神秘的西市巷口,“朕将来,可就无法向那位小郎君交代了。” “老奴明白。”高延忠深深躬身,“定不会堕了天家颜面,更不会辜负小郎君善心。” 不到一个时辰,高延忠便回来禀报,手里还提了一袋仙盐,这是他花了一贯钱,向幸运的王老汉买来的。 第188章 何不自己制盐? 李世民从高延忠手中接过那小巧奇特的盐包,指尖触碰到那光滑柔软的材质时,眉梢不禁微微一挑。 他饶有兴致地捏了捏包装,仔细端详着那从未见过的封口方式,方才小心翼翼地沿着撕口将其打开。 当那雪白的细盐从袋中滑落,倒入玉盘之中时,皇帝那双见惯天下奇珍的眼睛里,也瞬间充满了难以置信的震惊。 “这…便是仙境的盐?”他低声自语,身体不自觉地向前倾了些。 眼前的盐粒细腻如尘,洁白如新雪,在殿内灯火的映照下,甚至泛着晶莹的光泽。与他平日所见的、或多或少带着杂色与粗粝颗粒的官盐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 李世民忍不住伸出食指,轻轻沾起一点盐末,谨慎地送入口中。 下一刻,他的眼中闪过更加惊异的光芒——纯粹的咸味瞬间在舌尖绽放,没有任何惯常的苦涩或异味,纯净得超乎想象。 “好盐!真是好盐!”皇帝忍不住赞叹出声,语气中带着难以抑制的激动,“我大唐的盐,便是最好的青盐,也难及其万一啊!” 一瞬间,一个宏伟的念头在他心中猛烈跳动:若是能向这位神秘的小郎君大量购得此等仙盐,那困扰大唐多年的盐铁之政、边远州县百姓缺盐之苦,岂不能迎刃而… 然而,这个刚刚燃起的希望之火,很快便在他冷静的思虑中渐渐熄灭。 李世民缓缓坐回御榻,激动之色从脸上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抹无奈的苦笑。 他摇了摇头,仿佛在嘲笑自己方才一瞬间的天真。 “朕真是…想得太简单了。”他低声叹息,手指无意识地敲击着案几,“仙境之门有限制,每次所能运载的货物,不过区区六车之数。对于大唐万千百姓而言,这点数量,不过是沧海一粟,杯水车薪罢了。” 更不用说还有造枪用的枪铁管、丽质痴迷的那些瓶瓶罐罐、房玄龄心心念念的雪白纸张、能制造药酒的白酒... 哪一样不是大唐需要的? 想到此处,李世民终于长长地叹了口气,先前眼中的炽热光芒已被现实的冷静所取代。 他将那包珍贵的仙盐轻轻推回桌案中央,语气中充满了深深的遗憾。 “看来…这仙境的盐,终究只能少量购入,勉强满足宫中和诸位公卿的一点需求了。” 他的目光似乎已经穿透宫殿,看到了那些远在州县,可能一生都未尝过盐味的平民百姓,最终无奈地摇了摇头:“想要大量进货,惠及天下黎庶,终究是镜花水月,遥不可及啊。” 李世民正对着那盘盐沉思,忽闻内侍通报李泰求见。他收起思绪,抬手示意宣入。 李泰步履生风地走进殿内,脸上带着几分研制火枪有所进展的兴奋,躬身行礼:“父皇,儿臣来禀报造枪工坊的进度…” 皇帝却并未立刻听取汇报,而是意味深长地朝他招了招手,脸上带着一种分享秘密似的笑意:“青雀,来的正好。且先过来,尝尝这个。” 李泰略带疑惑地走上前,只见父皇指着案几上一盘洁白细腻如雪的颗粒。 “不过是盐罢了,有何稀奇?”李泰不以为然地瞥了一眼,他在仙境中见识过多得多的奇物,对这日常调味之物并未放在心上。 “这可不是凡盐。你看这色泽,比朕宫中最好的贡盐还要洁白细腻十倍。更妙的是入口纯咸,毫无苦涩之味,乃是真正的仙品。” 李泰道:“这我知道啊,我在仙境里呆过,在餐馆里吃过饭,那里就有盐。” 李世民闻言先是一愣,随即脸上浮现出哭笑不得的神情,带着几分佯怒,用手指虚点了点儿子。 “好你个臭小子!既然早知仙境有如此好物,怎的从未想过告知阿爷?” “仙境里的好东西多了,不单单是盐,还有酱油、蚝油、白糖,还有种叫''味精''的仙粉,撒一点就能让汤鲜美无比。” “难道每一样都要搬回来?” “这……”李世民无言以对,但又不甘心地说道,“别的也就算了,无非是满足口腹之欲,有没有无所谓,但这盐可是民生根本,不可不察。” “好吧。现在阿爷知道仙境的盐这么好,是打算跟小郎君进货吗?” “这……”李世民又无语了,“大唐要的盐太多,靠从小郎君那里进货,怕是远远不够啊。” “这不就得了。”李泰一摊手,“所以我就没跟你说了。” 李世民:“……” 被儿子堵得说不出话,李世民只能瞪着眼睛生闷气。 良久,他突然长长叹了口气:“是朕贪心了,仙境的盐岂是凡间可以拥有的。” 李泰道:“那也不一定。跟小郎君买盐是买不了多少,既然如此,何不自己制盐?” “阿爷,现在造枪工坊已经可以按部就班的制造出火枪了,不需要我再盯着了。我打算晚上再去找一找小郎君,问问他如何制出这种雪白的盐。” “火枪我们都能造出来,这种雪盐说不定也可以。” 李世民听闻此话也颇为心动:“好好好,那你便去问问。” “是,阿爷。”李泰满脸欣喜,忙活了这么久,一直没有时间去仙境,今天又可以去了。 …… 长孙无忌下朝后便径直回了府邸,吩咐闭门谢客。他独自坐在书房中,面沉如水。 近日诸事皆不如意,他越是想去仙境就越去不成,实在是憋得慌。 正当他烦闷之际,书房门被轻轻推开。长长孙冲缓步走了进来,脸上同样带着几分挥之不去的郁结之色。 他因为求小郎君帮他算命,得知了娶公主的后果,就一直在家里生着闷气,今日见父亲也是如此情状,忍不住前来探问。 得知长孙无忌在为无缘得进仙境烦恼,长孙冲说道: “依儿所见,这长安城中,若论与仙境缘分最深之人,非兕子莫属。我上次就是跟兕子一起进去,才能顺利见到小郎君的。你何不也……” 长孙无忌敲击案几的手指猛地停住! 他倏地抬起头,眼中原本的烦躁和迷茫瞬间被一道亮光驱散,仿佛拨云见日! “对啊!”他猛地一拍大腿,“我怎么没想到呢?” 第189章 不会制盐?我带你们去看看 苏寅细心地将兕子那个印着卡通图案的小背包扣好,里面装满了小家伙今日在动物园的丰厚收获。 有记录下她与各种动物亲密瞬间的精美相片,这是苏寅在文印店加急打印出来的,还有不少动物园赠予的别致礼物——大猩猩顽皮抛来的彩色绣球、孔雀脱落下的璀璨翎羽,以及几个毛茸茸的动物玩偶,将小背包塞得鼓鼓囊囊。 收拾妥当,见天色渐晚,苏寅笑着揉了揉兕子的丸子头。 小兕子乖巧地朝他挥了挥小手,蹦蹦跳跳地转身,走出了那条仿佛连接着两个世界的静谧巷口。 早已在巷外等候多时的长乐公主李丽质,几乎在第一时间就捕捉到了妹妹的身影。 她快步上前,一把牵住兕子,语气中带着几分了然,几分担忧,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羡慕。 “兕子,你果然又跑到小郎君这里来了。” 兕子仰起小脸,大眼睛扑闪扑闪的,奶声奶气却理直气壮地回答: “是鸭,阿姐。窝又来找小郎君玩啦。” 李丽质蹲下身,平视着妹妹,好奇又困惑地问: “你究竟是怎么进去的?下雨天别人想进都进不了,你竟然能进去。” 兕子被问得有点迷糊,歪着小脑袋,努力思考了一下,最后诚实地摇了摇头。 “窝…窝也不知道呀。就想着要来,走着走着…咦,就到了呢。” 她的小手比划着,仿佛那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我就知道会是这样…” 李丽质无奈地轻声嘟囔,语气里满是拿这个宝贝妹妹毫无办法的无奈。 一旁的李泰闻言,不禁笑出声来,语气里充满了毫不掩饰的宠溺与惊叹。 “瞧瞧,咱们兕子就是厉害!这仙缘啊,旁人求之不得,咱们兕子心念一动,便能抵达。” 李丽质站起身,重新牵好兕子的小手,“走吧,时辰不早了,我们该回宫了。” “两位公主殿下慢走。”一旁的程处默见状,抱拳行礼,公主不进去,他就有机会去仙境玩玩了。 今日运气当真不错,那个平日里盯得最紧的长孙无忌竟也未曾现身,想必是另有盘算。 如此说来,他岂不是可以寻个由头,跟着李泰一同进去? 美其名曰,向小郎君学习更多的制造之法。 李泰与程处默二人并肩走入巷子,此番竟是异常顺利,没有意外地见到了小郎君。 “咦?是你们两位啊。”苏寅笑着打招呼,目光中带着询问,“造火枪的事情进展如何了?” 李泰与程处默闻言,立刻整肃神情,恭敬地拱手行礼。 李泰率先开口,语气中难掩兴奋与感激。 “回小郎君,托您的福,进展极为顺利,火枪已然打造出来了。” 程处默在一旁用力点头附和,洪亮的声音里满是自豪。 “对对!日后还需向小郎君多购进些那无缝钢管,才好大量制造这军中利器。” 苏寅听闻大唐竟真凭那些材料造出了火枪,眼中也亮起赞赏的光芒,欣然点头:“这是好事!没问题,钢管的事包在我身上。” 对于这种事情,他是愿意出一份力的。 李泰见苏寅心情颇佳,与程处默交换了一个眼神,趁机上前一步,神色变得更为郑重,甚至带上了几分恳切。 “小郎君,在下…另有一事相求,不知当讲不当讲。” “你只管说,不用客气。”苏寅爽快地摆手。 “我们…想向小郎君请教制盐之法。小郎君你有所不知,大唐是很缺盐的,很多百姓吃不起盐,只能用醋布来替代,很是可怜。” “醋布是什么?”苏寅显然没听说过这个东西。 “醋布我知道。”一旁的程处默见状,连忙抢着解释,“就是将布帛在醋中反复熬煮浸泡,晾干后便成了醋布。煮食时,便将这布放入锅中一同烹煮,能多出些许酸咸之味,聊以慰藉。我在军中吃过……” 他说着,声音也低沉下去,似乎想起了军旅生活中的艰苦岁月。 苏寅听完,脸上掠过明显的惊愕与不忍。 “啊。这种东西能有什么味道?看来你们大唐的百姓,日子过得确实艰难。” “对啊。大唐的盐产量太少了,还都掌握在五姓七望的手中。本就是物以稀为贵,五姓七望再趁机把盐价抬高,百姓就更没盐吃了。” “昨天有百姓偶遇小郎君,买了几包盐,我阿爷觉得这盐不错,本想跟小郎君购买。但大唐所需的盐数量巨大,买是买不了多少的。” “这倒也是。”苏寅本来想说这里的盐不贵,要多少有多少,但想到这并单单不是钱的问题,通道有重量的限制,一次也运不了多少盐。 大唐人买一点尝尝鲜可以,但要大量供应,那是想都别想了。 李泰深深一揖,言辞极为恳切。 “故而,我们才萌生此念,想恳请小郎君相助,并非求鱼,而是求渔。” “若能得授这制盐的良方,使我大唐能自行产出足量、甚至如您这般的上好盐品,才是真正解万民于倒悬之苦的根本之法。还请小郎君务必施以援手。” 苏寅闻言,很是爽快地点了点头:“行,制盐是民生大事,这个忙我帮了。我这就帮你查查制盐的法子。” 就在苏寅拿出手机查询制盐方法的时候,程处默和李泰也没有闲着,他们赶紧把要运回大唐的几车货拉到巷子口,推了出去。 巷子外,自有官兵接收。 等两人回来后,苏寅抬起头来,脸上带着些许沉吟之色。 “我查了一下,制盐之法有好几种,但有很多需要现代化的技术和设备,比如真空蒸发、离心机什么的,大唐那里恐怕做不到。” 两人听了正感到失望,苏寅又接着说道:“我想来想去,只有海边的盐田适合你们了。” “盐田是什么?”李泰与程处默对视一眼,两人皆是不解。 苏寅拿着手机,将海水晒盐的办法简单地说了一遍。 不过,光这样说,还是难以理解。 他尽量说得浅显,但诸如“浓度”、“卤水”、“分级蒸发”等概念,对于李泰和程处默而言,实在过于抽象艰深,他们根本听不懂。 苏寅挠了挠头,又查了查手机,说道:“光这么说确实太抽象了…要不这样吧,我直接带你们去现实里的海边盐田亲眼看一看。” “啊,带我们去海边?”李泰和程处默几乎是同时惊愕地抬头,难以置信地看向苏寅,随即又迅速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巨大的惊喜和激动。 这样他们就可以看到更广阔的仙境了。 “对,这里离海边有七百多公里,我们要开车去,在那边住一晚,后天才能回来。” “没问题,绝对没问题!”李泰立刻应声,“如此,便有劳小郎君安排,我等感激不尽。” 程处默也在一旁用力地点头,脸上笑得几乎要开出花来。 多待一晚?这简直是求之不得的美事。 这意味着他们又能在这光怪陆离、无所不有的仙境里多玩一天了。 第190章 兕子的照片 兕子一路小跑着回到寝宫,像只归巢的乳燕般一头扎进了长孙皇后早已张开的怀抱里,小脸埋在华贵的衣料中蹭了又蹭,发出闷闷却雀跃的声音: “阿娘,窝肥来了!” 长孙皇后一颗悬了一天一夜的心这才落回实处。 她又是心疼又是后怕,不由得伸出手,溺爱又带点责备地轻轻捏了捏女儿软嘟嘟的脸蛋,指尖流连地抚过她跑得有些散乱的丸子头。 “你这个小淘气包,”她叹息道,语气里满是失而复得的怜爱,“一声不吭就跑了,可知阿娘这一日一夜,心都揪着,生怕你有一丝闪失。” 兕子抬起小脸,大眼睛眨巴眨巴,流露出几分知错的委屈,小声嘟囔着辩解: “阿娘…窝也不是故意的啦,”她的小手无意识地揪着母亲的衣带,“窝也不知道…怎么就走到小囊菌那里去了鸭。” 看着女儿这娇憨的模样,长孙皇后哪里还舍得责怪,心早已软成了一汪春水。 “好了好了,不是兕子的错,”她将小公主紧紧地搂入怀中,“阿娘原谅你了。” “嘻嘻。”听到母亲原谅,兕子立刻雨过天晴,依赖地在母亲温暖的怀里又钻了钻。 这时,她才注意到父皇李世民也端坐在寝殿中,正目光温和地看着她。 兕子赶忙从母亲怀里起身,像模像样地整理了一下小裙子,规规矩矩地福了福身:“兕子向阿爷问安。” 李世民见小女儿这般乖巧的模样,威严的脸上不禁浮现出慈爱的笑容。 他微微倾身,伸出宽厚的手掌轻轻抚了抚兕子的头顶:“平安回来就好。” 这时,李治和高阳公主也相携而来,美其名曰是关心妹妹是否安好,实则两双眼睛里都闪烁着按捺不住的好奇光芒。 他们早就听说兕子此番又有奇遇,去了那玄妙的“仙境”,特意赶来打听新鲜事儿。 兕子兴奋得小脸通红,手舞足蹈地比划着:“小囊菌带窝去动物园了” “动物园?”李治和高阳异口同声地问道,满脸困惑,“那是何物?” “就是养了好多好多动物的地方鸭!”兕子的声音因兴奋而拔高。 “有大脑斧!叫起来嗷呜嗷呜的!还有大西子!还有长颈鹿,脖子那么——长!”她极力伸长手臂比划着,“还有尾巴会开花、特别漂亮的孔雀!给了窝亮晶晶的羽毛呢!” 一旁静听的李世民闻言,了然地捋了捋须髯,笑道:“朕还以为是什么,不就是虎豹园么?” 在大唐,唯有皇家苑囿会豢养些虎豹猛兽,以供天家观赏。 但他旋即想到,自家园囿所养不过寥寥,只因饲喂这些猛兽耗费实在巨大,即便身为帝王,也难以承担豢养太多。 此刻听闻那仙境竟专设一处“动物园”,搜罗万象生灵,还允准万民入内游玩观赏,那该是何等富庶、何等气派的景象? 李世民不由得目光微凝,心中涌起浓厚的兴致。 兕子正说得眉飞色舞,忽然小脑袋一歪,像是想起了什么重要的大事。 “对了!”她兴奋地一拍小手,急忙转过身,笨拙地取下她那只小巧的背包,“窝有照片,窝给你们看看这些漂亮的动物。” “照片?”这个陌生的词汇让在场所有人都为之一愣。 李世民微微蹙起眉头,长孙皇后眼中流露出好奇,而李治和高阳更是面面相觑,完全不明白“照片”为何物。 就连见多识广的长乐公主李丽质,也轻轻“咦”了一声,目光不由自主地被兕子的动作所吸引。 整个寝殿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那只小背包上,屏息等待着兕子会拿出何等新奇的事物。 兕子埋着小脑袋,嘴里哼哼唧唧地,小手在包里认真地掏呀掏。 终于,她眼睛一亮,高兴地喊了一声“找到啦!”,随即拿出一叠平整光滑的纸。 当她把那叠纸的正面转向大家时,时间仿佛瞬间凝固了。 所有人,包括一向沉稳的李世民都猛地怔住了,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的震惊。 李丽质反应最快,她一步上前,几乎是从兕子手中抢过了那叠照片,指尖甚至因急切而微微发抖。 她一张张地飞快翻看,呼吸都不自觉地屏住了。 只见每一张纸上都凝固着一个无比清晰、色彩鲜亮的瞬间。 笑得像个小太阳的兕子站在一个异常洁净明亮的地方,身旁竟是那些她刚才口中念叨的奇特动物。 有她指着威风凛凛的大老虎,有她仰头看着长颈鹿,甚至还有一只开屏的孔雀就在她身后绽放着绚丽的羽毛。 这些图像逼真得骇人听闻,纤毫毕现,连兕子眼睫毛的弧度、衣服上的细微褶皱、动物皮毛的纹路都清晰得如同照镜子,这绝非任何画师能用笔墨描绘而出! “这……这便是‘照片’?!”李丽质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她抬起头,眼中充满了巨大的震撼和不可思议。 实在是太神乎其神了! 不愧是天外仙境,当真是无奇不有! 李世民和长孙皇后自然也是同样的感觉,只觉得仙境有如此神奇的法术,可以让时光凝固,让美好的画面永远留在一张纸上,真是太神了。 第191章 我们也建动物园 不过,小孩子关注的可就不是这个了。 高阳公主凑过来,突然指着其中一张惊呼。 “兕子!你...你竟敢摸大虫的脑袋!”画面上小公主正笑嘻嘻地摸着老虎的额头,那猛兽温顺得像只家猫。 兕子得意地晃着小脑袋:“嘻嘻,我并没有摸到大脑斧,中间隔着玻璃呢。这是小囊菌特意这样照的,看起来很棒。” 李治拿起一张海豚表演的照片,眼睛瞪得溜圆:“这鱼...竟能跃出水面一丈高?” 画面上巨大的海豚正凌空跃起,水花在阳光下折射出七彩光芒。 “这是海豚,不是鱼。小囊菌说了,海豚跟人一样,是吃奶长大的,所以不是鱼哟。” 小兕子一张一张照片跟大家解说,分享他在动物园里的快乐体验,让李治和高阳羡慕得不行。 “阿爷,我也好想去动物园。”李治和李世民撒娇道。 “雉奴,我们不是有虎豹园吗?” “虎豹园的动物不够多了。”李治抱怨道。 长孙皇后把李子搂在怀里:“雉奴,养虎豹需要很多钱,就算你阿爷是皇帝,也没有这么多钱啊。” 李治也明白这个道理,不敢多说什么。 兕子敏锐地察觉到李治眼中的失落,她扯了扯哥哥的衣袖,奶声奶气地说: “九哥莫伤心,窝们也建个动物园呀,就像小囊菌那里一样。” 李世民苦笑着摇头,将小女儿抱到膝上。 李世民无奈地说道: “兕子,小郎君那里不一样,那里是仙境,人家有的是钱,想养多少动物就养多少动物。我们就不行了,没那么多钱养呀。” “光是养禁苑那几头虎豹,每日就要耗费十斤肉食。唉,皇帝家也没有余粮了。” 兕子歪着脑袋想了想:“可是,小囊菌说,动物园可赚钱了。每个人进去玩都要交钱买门票,那么多人买门票,可以收好多好多钱,就可以养好多好多动物啦。” “嗯?!”李世民猛地一怔,这句话像一道光劈入他的思绪。 他瞬间从榻上站了起来,眼中精光闪烁。 “收门票钱?!”他重复道,语气里充满了发现新大陆般的惊喜,“这…这倒是个绝佳的好主意啊。” 他开始在殿内来回踱步,手指无意识地捻着胡须,脑中飞速盘算。 “长安城内富户众多,闲来寻乐者不在少数。若真能有这样一个汇集奇兽的园子,收钱观赏…想必收入确实可观。” 他越说越激动,“说不定不仅足以饲养百兽,尚能颇有结余,充盈国库。” 现在李世民想赚钱都想疯了,没办法,大唐现在还是穷啊,每一个能赚钱的法子他都不会放过。 他忽然停下脚步,朗声大笑,一把将小兕子高高抱起。 “好!好!朕的兕子真是个小福星!你等着,阿爷定给你建一个大唐的动物园!” “好喂!好喂!”兕子在父亲怀里高兴得手舞足蹈,随即想起什么,急忙喊道,“那我要当园长,阿爷,我要当动物园园长。” “什么是动物园园长?”李治好奇地问道。 兕子挣脱父亲的怀抱,落在地上,挺起小胸脯,一脸神气地解释: “小囊菌说,动物园园长就是动物园的老大,他让动物什么时候表演节目,动物就得什么时候表演。可腻害了。” “哇,好神气呀!”李治和高阳都羡慕地说道。 李世民被孩子们逗得开怀大笑:“行行行!就让朕的小兕子来当这个园长,” 李世民已经盘算好了,建动物园其实花不了多少钱。 最大的开销无非是地皮。这反倒最不成问题,身为皇帝,在长安城内划出一块闲置官地易如反掌,几乎无需成本。 其次是兴建园圃、修筑兽舍禽笼。这虽是一笔支出,但属一次投入,并可征调役夫,总体尚可承受。 最后便是安排人手饲养动物,以及喂养动物每日的开销了。 这笔账需让户部仔细核算,但他预感,若门票定价合理,游客充足,维持收支甚至盈利,绝非妄想。 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要养哪些动物。 他可以把虎豹园里所有的野兽都调过来,再让人上山捕捉各种飞禽走兽,建成仙境那样包罗天下珍奇异兽的动物园做不到,但建一个不算太小的动物园应该还行。 至于这个动物园如何吸引游客,就得问小公主了,毕竟只有她去过动物园。 就合该小公主当这个园长。 …… 第二天清晨,天光微亮,苏寅就开着新买的SUV到出租屋来找李泰他们两个。 这次两人吸取了教训,老老实实的,不再给他找麻烦。 除了晚上下楼,找了家大排档吃了个宵夜外,两人就再也没有出过门。 看到眼前这辆高大锃亮的汽车,都愣了一下。 “上车,赶紧的,”苏寅朝着后座扬了扬下巴,“都坐后面,把安全带系好。” 程处默手脚并用地爬进宽敞的后座,好奇地东摸摸西看看,忍不住问道: “哥,今儿个怎么不开你那三轮了?换了这个大家伙?”语气里带着点怀念,又充满了对新坐骑的好奇。 “今天路远,要去海边的盐场,”苏寅一边设置导航一边解释,“那地方三轮车可跑不到,就得这种车才行。” 李泰更细心些,他坐进柔软的真皮座椅,感受到车内一丝未散的新车气息,又打量着纤尘不染的内饰,惊讶地说: “哥,这车……是崭新的?你刚买的?” 苏寅从后视镜里看到两人惊讶的表情,嘴角忍不住上扬,语气里带了几分轻松的调侃: “对啊,托你们的福,上次你阿爷拿来的那颗人参卖出去了,我得了不少钱,所以买了辆新车,正好载你们去海边。” 他启动车辆,引擎发出一声低沉平稳的轰鸣,载着三人朝着海边驶去。 第192章 开车上路 苏寅驾驶着崭新的SUV平稳地行驶在公路上。 程处默和李泰惬意地靠在柔软的后排座椅上,感受着车内空调的清凉和窗外飞速掠过的风景,比起之前颠簸的三轮车,简直是天壤之别。 “哥,这车可真得劲!”程处默用力拍了拍身下的真皮座椅,宽敞的空间让他甚至可以翘起二郎腿,“又稳当又凉快,比那三轮车舒坦太多了。” 李泰也赞同地点点头,小心翼翼地摸着车窗按钮,看着玻璃自如升降,眼中满是新奇:“确实如此,这车着实是个好东西。” 苏寅透过车内后视镜看到两人满意的样子,不禁哈哈一笑:“这还得多谢你们。上回你阿爷给的那根老山参,脱手了,卖了这个数。” 他顿了顿,伸出手指比了一个手势,“八千万。” 这是苏寅给了拍卖行佣金,又给了刘东齐500万当做酬劳后的数目。 这个数字让后座的两人瞬间僵住,眼睛瞪得溜圆,几乎同时倒吸一口冷气。 “八…八千万?!”程处默的嗓门猛地拔高,破了音,“一根人参…能值这许多钱?!” 他虽然对现代货币的具体价值还有些模糊,但经过这些日子的采购,早已深知这里的“万元”已是巨款,千万级别更是一个无法想象的数字。 李泰也惊得说不出话,只是死死盯着苏寅的后脑勺,仿佛想确认他是不是在开玩笑。 “没错,”苏寅语气轻松,仿佛在说一件寻常事,“扣掉给中间人的佣金和酬劳,净得八千万。按咱们事先说好的,我抽两成辛苦费,剩下六千四百万,” 他拍了拍方向盘,“都记在你们的账上了。” “哇!!发财了!发大财了!”程处默瞬间狂喜,激动得差点从座位上弹起来,挥舞着拳头,“六千四百万!这下咱们可是有钱了,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李泰虽然也心跳加速,但很快冷静下来,他皱着眉头捅了一下兴奋过度的程处默:“蠢货!嚷嚷什么,这钱是阿爷的人参换的,自然要用于正事,采购造火枪的钢管、钻研技术才是正经,岂能由得你胡乱花用?” “啊…对,对对对!”程处默立刻收敛了笑容,挠着头讪讪道,“是陛下的钱,是国库的钱,得用来买钢管,学造枪造炮的技术。” “正是这个理儿。”苏寅接过话头,语气里带着一丝生意人的精明,“上次卖你们造火枪的整套技术,作价一百万。这次带你们去盐场,传授这晒盐、制盐的法子,也算你们一百万好了。还附赠这次实地考察,怎么样,够意思吧?” 两人一听,心里迅速盘算起来。 一株人参就换来六千四百万的巨款,而一门至关重要的技术才售价百万…这笔买卖简直太划算了! 李泰脸上立刻多云转晴,甚至带上了一丝感激的笑容:“小郎君办事果然公道!如此,便多谢了!” 两人对视一眼,皆是眉开眼笑。 看来,在这仙境之中,他们能换取奇技的机会,远比想象的多得多。 没有什么是一株人参换不来的,如果有,那就两株。 苏寅驾驶着SUV在市区穿梭了一阵,随即驶入了一个宽阔平坦、一眼望不到头的道路入口,路旁立着蓝底白字的牌子——高速公路。 一上高速,周围的车辆瞬间提速,引擎轰鸣着飞驰而过。 程处默和李泰原本已习惯了城市里的车速,尚能泰然处之,但此刻,感受却截然不同。 车窗两侧的树木、远处的山峦如同被一只无形巨手猛地向后拉扯,模糊成一片飞速倒退的绿色光影。 最让他们心惊肉跳的是对面车道,辆辆颜色各异的铁盒子竟以骇人的速度迎面冲来,又在一瞬间被甩到身后,只留下呼啸的风声。 这种近乎疯狂的相对速度,让两人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 李泰下意识地抓紧了窗边的扶手,指节都有些发白,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这这这……哥,这…这车,究竟跑得有多快?” 程处默更是瞪大了铜铃般的眼睛,身体不自觉地前倾,仿佛这样能更真切地感受速度。 他喃喃道,语气里充满着难以置信。 “我纵马疾驰,纵马疾驰时,景物也不曾倒退得这般快。” 苏寅瞥了一眼仪表盘,轻松地回答:“这里是高速公路,车速都很快。现在嘛,大概每小时120公里吧。” 果然,两人脸上写满了茫然。 苏寅笑了笑,换了一种他们能理解的方式。 “这么跟你们说吧,你们那的一个时辰,等于我们这里的两个小时。你们的两里路,大概等于这里的一公里。你们自个儿算算,现在一个时辰能跑多少里?” 程处默立刻低头,浓眉紧锁,开始笨拙地掰着手指头:“一个时辰…两个小时…一二得二,二二得四…” 他嘴里念念有词,却越算越糊涂,脸上尽是焦躁。 而一旁的李泰,脑力全开,瞳孔微微收缩,嘴唇快速翕动,片刻之后,他猛地倒吸一口凉气,像是被自己算出的结果吓到了,说话都结巴起来。 “四…四百八十!” “什么四百八十?”程处默还没绕出来,茫然地抬头。 “是一个时辰!它能跑四百八十里!”李泰几乎是喊出来的,声音因震惊而变调。 “什么?!”程处默骇得张大了嘴巴,足以塞进一个鸡蛋,“比…比朝廷的八百里加急…还要快!” 苏寅被他们夸张的反应逗乐了,笑道:“这才哪儿到哪儿啊,这算是正常速度。我们要去的海边盐场,离这儿有七百多公里远。就按这个速度跑,也得下午才能到呢。” “七…七百多公里…”李泰下意识地又开始换算,随即感到一阵眩晕,“那…那便是一千四百多里?!半日…半日即达?!” 两人彻底懵了,陷入了巨大的沉默。 在大唐,传递最紧急的军情,动用“八百里加急”,沿途换人换马,跑死多少骏马,也至少需要三天三夜。 而在这里,乘坐这舒适的“铁盒子”,听着悠扬的乐曲,半日便能轻松抵达…… 这仙境里的座驾,实在是太牛了。 第193章 海边盐场 清晨六点多出发,车辆一路飞驰,将近上午十一点时,苏寅将车缓缓驶入一个区域,停了下来。 程处默见车停了,立刻好奇地扒着车窗向外张望。 “哥,到地方了?” 只见周围停着不少车辆,远处还有几栋建筑,人来人往,却丝毫不见海的影子。 李泰也疑惑地皱起眉头:“看着也不像啊,这不是海边吧。” 苏寅一边解安全带一边笑道: “还没到呢,这里是服务区。开车时间长了容易疲惫,必须停下来歇歇脚,缓缓精神,这也是为了安全着想。” “哦哦,原来如此。”两人恍然大悟,连忙点头。 “都下车活动活动筋骨,吃点东西,我们再继续赶路。”苏寅招呼道。 “好嘞!”程处默率先推开车门跳了下去,双脚落地,立刻伸展双臂,大大地伸了个懒腰,长长舒了一口气。 别说,在这柔软座椅上连续坐了几个小时,饶是他这等习武之人,也觉腰背有些酸麻。 三人走进服务区大厅,里面灯火通明,货架上琳琅满目地摆满了各种包装奇特的饮料和零食,旁边的点餐区飘来阵阵食物香气。 李泰打量着四周,低声对程处默说:“瞧这,不就相当于咱们大唐的驿站么?只是更为奢华便利。” 几人各自去点餐区要了一份快餐,找了个位置坐下。 程处默咬了一大口炸得金黄的鸡腿,外皮酥脆,内里鲜嫩多汁,他吃得满嘴流油,含糊不清地赞叹:“唔!好吃!虽说这里的美食也尝过不少,可我还是觉得,此间的吃食乃是天下第一美味。” 李泰谨慎地左右看了看,压低声音道,“此处是仙境,物产自然非大唐可比。” 他始终牢记要隐藏身份,生怕哪句话露了馅。 苏寅看着两人谨慎又兴奋的样子,不由笑道:“其实也没那么神秘,主要是这里的调味料种类丰富,做法精细。” “确实如此,”李泰点头附和,细细品味着口中层次丰富的咸鲜,“别的不提,光是这盐,就比大唐的官盐细腻纯净得多,毫无苦涩之味。” 程处默也忙不迭地补充:“还有那什么酱油、蚝油、辣椒酱…滋味真是绝了!” 这些都是他之前闲逛时,在那些叫做“超市”的地方看到的稀奇玩意儿。 说着说着,他眼睛突然一亮,猛地放下筷子,兴奋地看向苏寅:“对了,哥!我能不能也做这调味料的生意?” 他看着其他来自大唐的人都在苏寅这里进货,各自经营着不同的营生,彼此心照不宣地避免冲突,早就有些心痒难耐。 父亲程咬金虽然经营着利润丰厚的烟酒生意,但那毕竟是父亲的。 采购钢管是为朝廷办事,算不得自己的产业。 苏寅干脆地点点头:“当然可以。想做你就订货。” “好好好!”程处默高兴得一拍大腿,仿佛看到了金山银山在向自己招手, “那说定了,以后这调味料的买卖就归我程处默了,将来你谁想在大唐吃到堪比仙境的美味佳肴,都得来找我!” 他得意地扬起了下巴,仿佛已经成了长安城的调味大王。 李泰在一旁看着,眼中掠过一丝羡慕。 他还没有自己的生意呢。 不过他并不急,先好好看看再决定,反正他又不缺钱。 吃饱喝足,休息的时候,苏寅拿出一部单反相机递给李泰, 这正是昨天带兕子去动物园时,为她照片用的。 现在去盐场考察,自然也要拍一些照片,方便他们学习。 他把相机给李泰,教他学习拍照,让他自己拍想拍的东西。 如果不考虑什么构图光线之类的摄影技巧的话,照相其实挺简单的,只要对着想拍的东西,感觉镜头里的画面合适了,按一下按钮就行了。 所以李泰学得也很快,马上就开始四处乱拍了。 休息好了,继续启程。车子在沿海公路上行驶,空气中渐渐弥漫起一股微咸的海风。 下午三点多,终于抵达了目的地。 跟着导航的指示,苏寅驱车拐进一条略显偏僻的碎石小路。 颠簸了片刻后,一片开阔的场地豁然出现在眼前。 车子停稳,三人依次下车。迎面而来的是一望无际的辽阔景象,以及一股更浓郁的海水咸味。 “哥,这…这一大片格子,就是盐田?” 李泰望着眼前被田埂分割成无数方格的巨大区域,好奇中带着几分难以置信。 程处默更是粗声粗气地直接问道:“对啊!这田里,真能长出白花花的盐来?” 他实在无法将眼前这片如同镜面般的水域与日常所见的盐粒联系起来。 “光站在这儿看可看不明白。” 苏寅笑了笑,目光扫过四周,发现不远处有一个略微隆起的小土坡,“走,我们到那上面去,看得更清楚。” 他领着两人走上小山坡,居高临下俯瞰下去,整个盐田的壮丽景象尽收眼底。 那被分割成无数方块的盐田如同巨大的调色盘,里面注满了海水。 在午后灿烂的阳光照射下,因深浅和浓度不同,折射出深浅不一的色彩,波光粼粼,宛如一块块镶嵌在大地上的瑰丽宝石。 “哇!这地方…可真漂亮!”程处默被这绚丽的景象震撼,忍不住脱口赞叹,更像是在欣赏一处奇景而非生产之地。 李泰虽然也觉得景色别致,但他更关心实际问题,用手肘捅了一下程处默:“你光会看这里漂亮,怎么不好好看看,盐究竟是从哪里出来的?” “对啊!”程处默回过神来,挠挠头,“盐呢?白花花的盐在哪儿?” 苏寅笑着指向远方:“你们看,最那边,海边有一道宽阔的沟渠,” 他顺着一条清晰的水路指引他们的视线,“海水就是从那里被引入最前排这些盐田的。然后,就靠头顶这个大太阳晒。” 他耐心地讲解起来:“最靠近海边的这些格子,里面是最原始的海水。被太阳暴晒后,水分大量蒸发,海水里的盐分浓度就会变得越来越高。” “然后,”他的手指沿着沟渠移动,“工人们会把这块高浓度咸水通过沟渠排到下一级、位置稍高一点的盐田里继续晒。就这样,一级接着一级,一路晒下去。” “因为每一级盐田里水的咸度都不一样,对阳光的吸收反射也不同,所以远远看去,才会呈现出这么多种颜色。”他补充道,解释了那绚丽色彩的由来。 “越往后,盐田里的盐水浓度就越高,直到最后面那几级,”苏寅的手臂指向盐场最深处。 “水分蒸发得差不多了,白花花的盐就开始结晶析出来,堆积在盐田底部和边上。到时候,直接用铲子收集起来就行了。” “哦——!”两人同时发出长长的惊叹声。 亲眼看到实物,再结合苏寅一步步清晰的讲解,他们脑海中关于“海水如何变成盐”的模糊概念终于变得清晰起来。 原理是明白了,但具体该怎么做,李泰还想再深入了解一下,在山坡上拍了几张照片后,便提议就近去看一下。 苏寅犹豫了一下,也不知道这里的工人给不给进去,但李泰两人已经一马当先走了进去。 他无奈地摇摇头,赶紧快步跟上。 管他呢,先进去再说。如果盐场的工人不让进,最多被赶出来罢了。 第194章 盐场的老师傅 苏寅三人走下小坡,真正踏入盐场内部。 近距离的观看带来了更为直接的震撼。 这片盐场占地极广,置身其中,才真切感受到何为一望无际。 每块盐田的大小和深浅都经过精心设计。 最初引入海水的第一格盐田,水量最为丰沛,面积广阔,水深也最深,望去仿佛一片微型的海。 随着水分被阳光和海风不断蒸发,后续每一级盐田中的海水深度都逐渐变浅,面积也相应缩小,颜色却愈发深邃浓稠。 他们沿着田埂慢慢行走,逐一观察,方才的理论此刻化为了眼前清晰可见的变化过程。 正当三人看得入神,指指点点、低声讨论时,一个皮肤黝黑、满脸皱纹、穿着沾满盐渍工装的老工人朝着他们走了过来,眼神里带着审视。 “你们几个,是干什么的?”老工人声音沙哑,带着明显的防备。 苏寅心里顿时“咯噔”一下,暗叫不好。 怕什么来什么,这显然是来看场子的老师傅,怕是要来赶人了。 就在他大脑飞速旋转思考对策时,却见程处默脸上瞬间堆起憨厚热情的笑容,一个箭步就迎了上去,动作无比娴熟地从裤兜里掏出一盒香烟,利落地弹出一根递了过去。 “老师傅,辛苦辛苦!来,抽根烟歇歇!” 他那语气和姿态,自然得仿佛是在自家地盘招呼老熟人。 苏寅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 没想到啊没想到,这些大唐人敬起烟来比自己还溜。 怎么显得人家是现代人,自己才是古人似的? 嗯,可能是因为自己平常不抽烟吧。 那老工人显然对这种突如其来的“敬意”有些意外,打量了程处默一眼,倒也没拒绝,顺手接过那根烟,习惯性地别在了耳朵上。 但他的警惕心并未完全放下,继续追问道: “谢谢了。不过你们到底是来干啥的?” 这时,苏寅总算反应过来了。他赶紧上前一步,脸上挤出诚恳又带点学生气的笑容,接话道: “老师傅您好!我是大学生,趁着假期过来做社会考察的。” 他指了指身后的盐田,“我们就是想实地看看盐场是怎么运作的,好写一份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老工人眯着眼,上下打量了一下苏寅,清爽的打扮,略显青涩的气质,确实像个学生娃。 脸色稍微缓和了一些,又点了点他身后的程处默和李泰:“那他们两个呢?” “他们是我的表弟!”苏寅回答得又快又自然,“放假在家闲着,就一起带出来见见世面。” “哦…”老工人似乎认可了这个说法,紧绷的脸色终于松弛下来,甚至露出一丝难得的笑意。 “难得啊,现在还有大学生愿意来我们这老盐场考察。这样的年轻人不多见了。” “呵呵,主要是对这门传统手艺感兴趣。”苏寅趁热打铁,赶紧表明来意。 “对对对!”李泰也机灵地凑上前补充,脸上写满了求知欲。 “我们特别想知道,这咸咸的海水,到底是怎么变成白花花的盐的!书上看的总不如亲眼所见。” “呵呵呵呵…”老工人被他们的样子逗乐了,爽朗地笑了起来,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来。 “行啊!既然你们这些学生娃有兴趣,那我就带你们逛逛,好好看看这海水是怎么一步步变成盐的。” 程处默在一旁听了,忍不住嘿嘿低笑一声,偷偷在背后朝着苏寅和李泰比了一个大大的胜利手势,脸上尽是得意之色。 “人生有三苦,晒盐、打铁、磨豆腐。”老师傅说道,“我们盐场用的是传统手艺,辛苦着呢。” 苏寅道:“为什么不用机械化作业?” “因为不想用。”老师傅说。 “我们生产的是纯天然、全手工打造的高品质海盐,这些盐都是通过传统工艺精心制作的。” “在制作过程中,从旋盐、扒盐到将小坨的盐运送到集中地,都严格遵循传统方式,不容许现代机械介入。” “这是为了确保海盐的纯净与天然,防止机械中的机油、重金属等可能带来的污染。因此,我们多年来一直坚持采用最传统的晒盐和收盐方法。” 李泰和程处默面露喜色。 来对了,要是这处盐场用了仙境里的机械,他们就没法学了。 还是传统的手艺好,只要用人力可以完成的工作,他们就可以学。 大唐最不缺的就是人力。 于是两人开始虚心向老师傅请教起来。 “这些盐田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种颜色?” “我们把灌入盐田里的海水叫做卤水,卤水浓度稀时,盐田色泽浅淡;而浓度高时,则呈现出深邃的色调。卤水浓度差异导致盐田色彩变化。” “不同浓度的卤水中孕育着不同的藻类菌,它们的颜色也因而各异,为盐田增添了别样的色彩。” “哦,原来如此。”李泰一边拿着相机咔咔猛拍,一边给老师傅的讲解点赞。 第195章 参观盐场的收获 李泰目光扫过盐田边缘,注意到盐田里铺设着一层不起眼的黑色材料。 他好奇地停下脚步,指着那处问道: “陈师傅,请问这个……是什么东西?” 他的语气恭敬,像个虚心求教的学生。 老陈师傅顺着他的手指望去,脸上露出一丝“识货”的表情: “哦,这个啊,是塑料薄膜。算是我们这老盐场为数不多用上的新玩意儿了。” “塑料薄膜?”李泰蹲下身,仔细察看,“这东西铺在这里,是做何用处的呢?” “用处可大着呢!”陈师傅谈起自己熟悉的领域,话也多了起来,带着几分自豪。 “你别看它薄薄一层,下面可是都铺满了。这黑色的膜,首先能隔开地下的脏东西,防止宝贵的卤水渗到土里浪费掉。”他用脚点了点地面。 “其次啊,”他继续解释道,并用手比划着吸热的样子,“这黑色特别吸热,大太阳一晒,它就能让底下的卤水温度更高,水分蒸发得就更快。” 他接着又指向远处几个工人正在进行的操作:“碰到下雨天就更显它的本事了。工人们会把一边的膜这么掀起来,” 他做了个对折的动作,“盖到另一边的卤水上去,就像给盐田打了个伞,能挡风遮雨,保住卤水浓度,损失就小多喽。” 李泰听得极为专注,从随身携带的背包里掏出笔记本和笔,一边喃喃重复着关键点,一边认真地记录下来:“隔离防渗…吸热增温…雨天对折覆盖…” 这些老师傅并非一味排斥所有现代产物,他们排斥的是可能污染盐质的机械接触,而对于这种能提升效率、且影响出盐品质的东西,他们还乐于接受并巧妙运用。 记完要点,他凑近苏寅,压低声音,难掩语气中的兴奋与急切:“哥,这种黑色的薄膜……” 苏寅立刻领会了他的意思,不等他说完便肯定地点点头,同样低声回应:“没问题,这东西不能买,要多少我都能给你们安排。” 程处默正四处张望,忽然被远处几个工人的动作吸引了。 他眯起眼,粗壮的手指指向那边,问道:“诶?陈师傅,你们看那边。那几个人弯着腰,拿着长把子的家伙在池子里来回划拉,是在做啥?瞧着倒有点像在耕地。” 几人闻言,都转头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 果然,在另一片盐池里,几个工人正手持长木柄的工具,在泛着白光的池水里有节奏地来回拖动,动作确实像是在精心耕作一片白色的土地。 老师傅陈师傅见状,脸上露出了然的笑容:“嘿,还是你眼尖,那是在‘打花’。走,我带你们凑近点儿瞧瞧去。” 他一边领着三人走近,一边解释道:“这盐啊,在水里结晶的时候,容易抱成团,黏在一块儿。为了让最后出来的盐粒又细又匀,就得时不时地这么搅和一下,让卤水动起来,不能让它安安稳稳地结出大疙瘩。” 走到近前,看得更清楚了。 工人们手持的是一种叫做“盐耙”的工具,木制的长柄,底部是一排平行的木齿或竹齿。 他们熟练地将盐耙深入池底,然后匀速拖动,洁白的盐花随着他们的动作在水中均匀铺散开来,池底仿佛覆盖了一层晶莹流动的雪花,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瞧见没?”陈师傅指着他们的动作和池底的效果,“这就叫‘打花’。这么一来,能把已经结成的大颗粒打散,得到的盐就更细更漂亮。二来呢,不停地搅动,也能防止底下结出死硬的大盐块,那可就不好收拾了。” 李泰目不转睛地看着池底那层细腻洁白、如同新雪般的结晶,眼中迸发出欣喜的光芒:“老师傅,这…这就是盐了吧?” “哈哈,还早着呢!”陈师傅被他的急切逗笑了,“从引海水进来,到一遍遍地打花,差不多得十来天,这盐才能老老实实地、漂漂亮亮地析出来呢。” 他大手一挥,指向更远处的一片区域:“走,带你们去看看成了的!那边差不多该收盐了。” 几人跟着他走到另一片盐池。 这里的景象截然不同,池水几乎完全蒸发,池底堆积着厚厚一层洁白晶莹的盐粒,像一小片雪原。 工人们正拿着大木锨,一锨一锨地将盐铲起来,在池边堆成一座座小雪山。 这时,一辆电动三轮车地开了过来,停在一旁。 工人们便将铲起的盐直接抛到三轮车的车斗里。 这辆三轮车,恐怕是整个传统盐场里唯一称得上“机械”的设备了。 它用电驱动,安静且没有油烟,完美地符合了老师傅他们坚持的、不污染盐品的环保理念。 李泰和程处默看着那堆积如小山的盐和忙碌的工人,忍不住咂咂嘴:“好家伙,这么多白花花的盐,可真喜人。” 夕阳将天边染成一片温暖的橘红,盐田里荡漾的水波也镀上了一层金辉。 一天的考察临近尾声,李泰心满意足地合上了记得密密麻麻的笔记本,又小心翼翼地检查了一下相机里存储的一张张珍贵照片,心中充满了收获的踏实感。 他深吸了一口带着咸味的空气,走到陈师傅面前,郑重地拱手,深深鞠了一躬,语气诚挚无比: “陈师傅,今日真是太感谢你了。你为我们讲解了这么多诀窍和门道,这些知识对我们而言,实在是无比宝贵的财富。” 陈师傅被他的郑重其事弄得有些不好意思,黝黑的脸上绽开欣慰又略带感慨的笑容。 他摆摆手,声音里带着老一辈人的豁达与一丝不易察觉的落寞: “这不算什么,真的不算什么。我懂的这些啊,都是些老掉牙的土法子、老技术啦。” “现在外面的大盐场,早就用上更省事、更省力的新机器了,像我们这样全靠老天爷和人力一点点晒出来的老手艺,早就没多少人关心,也没人愿意学喽……”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眼前这三个年轻的学生,眼中又重新燃起一点光。 “能把这些讲给你们听,我心里头高兴!就盼着这点东西别彻底烂在我肚子里,能传下去,别失传了就好。” 李泰闻言,神情愈发认真:“陈师傅,你放心。你这门手艺,我们会无比珍惜。我向您保证,它一定会传承下去,绝不会失传。我们会让更多人因为这传统的好手艺,吃上更好的盐。” 他说这话时,内心感触良多。 这仙境固然有无数令人眼花缭乱的新奇事物和技术,但它们大多如同空中楼阁,远超大唐现今所能企及。 反倒是像陈师傅这样坚守的传统工艺,其理念、步骤与方法,恰恰是最适合大唐学习、消化并应用的。 幸好这里还保留着这样的活化石般的技艺,否则,大唐真不知要摸索多少年,才能掌握如此高效的制盐之法。 这看似过时的技艺,对于大唐来说,正是无价之宝。 第196章 全部印出来 为了表达对陈师傅倾囊相授的感激,程处默和李泰说什么也要请他好好喝一顿,连拉带拽地将他请到了路口一家看起来颇有年头的小餐馆。 酒桌上,程处默豪气干云,李泰也是频频举杯,气氛热烈。 然而几轮推杯换盏下来,老师傅依旧面色红润,谈笑风生,尽显老当益壮。 反倒是两位来自大唐的好汉,先是舌头打结,继而眼神发直,最后彻底软倒在桌边,烂醉如泥。 幸好苏寅早有先见之明,以要开车为由,全程以茶代酒。 此刻他看着不省人事的两人,无奈地摇摇头,只得一人一边,费力地将他们架起来,踉踉跄跄地塞进车后座。 与依旧神采奕奕的陈师傅挥手道别后,他开着车沿路寻找,开出几公里后终于找到一家便捷酒店,开了间房,几乎是拖着将两人扔在了床上。 一夜无话。 第二天清晨,苏寅拉开窗帘,阳光刺入房间。 李泰和程处默几乎是同时被一阵剧烈的头痛折磨醒,两人捂着仿佛要裂开的脑袋,呻吟着从床上坐起,眼神涣散,满脸都是宿醉后的痛苦与迷茫。 “赶紧起床洗漱,我们要回去了,还得开七个小时的车呢。”苏寅毫不客气地将两人从床上硬拉起来。 两人如同梦游般被塞回车里,踏上了漫长的归途。 直到中午,车辆再次驶入一个服务区,下车呼吸到新鲜空气、又灌下一瓶冰镇饮料后,两人才仿佛还了魂,总算恢复了一点人色和精神。 在快餐店吃着午饭时,李泰的思维终于重新开始运转。 他仔细回想了一遍昨日的收获,郑重地对苏寅说: “哥,这次考察收获极大,晒盐的各处诀窍我都详细记在笔记本上了,相机里也拍下了现场的关键步骤。” 他顿了顿,有些不好意思地拿起那台数码相机,“这相机…不知能否让我带回去?方便我随时查看里面的照片参照。需要多少钱,你只管说。” 苏寅闻言,毫不在意地摆摆手:“嗨,一个相机而已,算不得什么,送给你了。” 李泰顿时喜出望外,连忙道谢:“太好了,多谢哥!” 然而苏寅随即给他泼了盆小小的冷水:“不过,你这样光靠相机看照片,也不是长久之计。” 他指了指相机,“这东西是需要用电的。里面的电用完了,你在大唐可找不到地方给它充电,到时候它就是一坨废铁,里面的照片照样看不了。” 李泰脸上的喜悦瞬间凝固,眉头又皱了起来:“啊?这…这可如何是好?” “没事,别担心。”苏寅看着李泰瞬间垮下去的表情,笑着宽慰他,“其实有更好的办法,能一劳永逸。” “我们可以把这些照片印出来,印在纸上。” “印在纸上?”李泰疑惑地重复道,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相机光滑的外壳,脸上写满了不确定。 “那…印出来的画片,能有在这小框里看的这么真切吗?” “当然能。”苏寅语气肯定,“不但能一样真实,而且如果我们把照片放大冲印,细节反而会看得更清楚、更直观,可比挤在这小小的屏幕上看强太多了。” 李泰一听,眼睛立刻重新亮了起来,看到了一个更完美的解决方案。 他急忙恳切地说道:“既然如此,就万万要再麻烦哥一趟,帮我们把这些照片都印出来,越大越清楚越好。” “没问题,包在我身上。”苏寅爽快地答应,“等会儿回到城里,我们第一站就先去找文印店。” 下午,SUV终于驶回了熟悉的城市街道。 苏寅没有先回住处,而是直接方向盘一拐,将车开到了前天冲洗小兕子动物园照片的那家文印店门口。 这家店面虽不大,但设备专业,使用的是高质量的彩色喷墨打印机和光泽细腻的专用相纸,打印出的照片色彩鲜艳、细节清晰,效果相当不错。 苏寅将数码相机递给老板,让他将存储卡里的照片全部导入电脑进行筛选。 屏幕上瞬间被图片填满。 里面既有小兕子在动物园里嬉笑玩闹的可爱瞬间,也有李泰初次拿到相机时好奇乱按快门拍下的模糊风景和莫名特写,这些自然都要剔除。 最终筛选出的,全是在盐场拍摄的宝贵照片。 光是盐场的清晰照片就有一百多张,涵盖了从引水渠到最终收盐的各个关键环节。 苏寅豪气地一挥手:“老板,这些,全部冲洗出来,都给我印十寸的。” 老板闻言,推了推眼镜,惊讶地确认道:“全部?还都要十寸?小伙子,这可要花不少钱啊…” “没事儿,您尽管印!”苏寅爽快地答道,“钱不是问题。” 这笔投资,对于即将带给大唐的价值而言,微不足道。 当第一张大幅照片从打印机中缓缓吐出时,在一旁紧张等待的李泰瞬间屏住了呼吸。他小心翼翼地接过那张依旧微热的相纸,眼睛猛地睁大—— 太大了!太清晰了! 照片上,盐田的阡陌纵横、卤水的波光、工人打花的动作细节,甚至远处陈师傅脸上的皱纹,都无比清晰地呈现在光滑的纸面上,远比在相机那小屏幕上缩略查看要震撼得多。 “乖乖!”程处默倒吸一口凉气,指着照片上老师傅的皱纹,“连汗珠子都数得清。” “太好了…这真是太有用了!”李泰激动得几乎语无伦次,双手珍重地捧着那张照片,翻来覆去地看,脸上洋溢着如获至宝的狂喜,嘴角都快咧到耳根了。 整整一百多张十寸照片,打印机持续工作了一个多小时才全部完成。 最终结算,花费了一千多元,但抱着那厚厚一摞、散发着淡淡墨水味的清晰照片,三人没有一丝犹豫,都觉得这钱花得值极了。 这可是珍贵的图像资料,多少钱都买不回来。 第197章 李泰两人终于回来了 夕阳的余晖将大唐的飞檐翘角染上一抹暖金色,而在西市一处僻静的巷口,长孙无忌正牵着兕子的小手,不住地引颈张望。 这次他一定要去仙境一游,谁都拦不住他。 兕子另一只小手里捏着一块舅舅刚给她买的精致花糕,小口小口地吃着,嘴角还沾着些许糕粉。 她仰起脸,看到舅舅焦灼的神情,便信誓旦旦地保证,声音甜糯却带着十足的把握: “舅舅你放心吧,小郎君最喜欢我啦。等会儿我带你进去,一定能成的。” 长孙无忌低头看着小外甥女一脸的天真与笃定,焦躁的心情稍稍平复, 他弯下腰,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好好好,那舅舅这回可就全指望我们的小兕子了。” 另一边,苏寅等人紧赶慢赶,终于赶到了大唐不夜城。 他们险些迟到,只因李泰在文印店时,一直对着相机忧心忡忡,反复纠结着没电了和照片存不下了的问题。 苏寅见状,索性利用打印照片的一个多小时,带着他们直奔附近的数码商城。 不仅给李泰买了好几张大容量的存储卡,让他可以随心所欲地换着拍,更是特意挑选了一块轻便的太阳能充电板。 “有了这个,就算在大唐,只要有阳光,你就能给相机充电。”苏寅将充电板递给李泰时解释道。 李泰接过这解决了他心头大患的神器,眼中满是感激与兴奋,反复摩挲着面板,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在大唐无限拍摄的未来。 匆忙置办妥当后,他们又赶回仓库,迅速将早已备好的一车货物装车,这才紧赶慢赶,终于在通往大唐的通道开启前,抵达了大唐不夜城那熟悉的角落。 不等多久,熟悉的白色雾气开始无声地弥漫开来,逐渐笼罩四周。 李泰郑重地抱着装有珍贵照片和新设备的背包,朝着苏寅拱手: “小郎君,大恩不言谢。此番收获,远超所望。” 程处默也拉着一车货物,洪亮地道别:“小郎君,我们走了,下次再来找你吃酒。” 两人朝着苏寅用力挥了挥手,随即转身,拉着足足四辆堆得满满当当的推车,踏入了愈发浓重的雾墙之中,身影迅速消失在了茫茫白雾的彼端。 长孙无忌等候已久,见一辆又一辆推车从迷雾中出来,就知道通往仙境的开启了,立即站起身来,期待着。 不多时,浓雾中,李泰和程处默各自推着一辆堆满货物的推车,走了出来。 “舅舅!”李泰一眼就看到了等在巷口的长孙无忌。 “长孙伯伯!”程处默也洪亮地喊了一声。 长孙无忌脸上立刻绽开笑容,迎了上去,语气中带着一丝如释重负的调侃。 “可算把你们等回来了!足足等了两天,我还以为你们乐不思蜀,不打算回我们大唐了呢。” 李泰闻言,连忙笑着解释:“舅舅说笑了,我们怎会不回来?我们这趟可是为了正经国事奔忙。” “对啊!”程处默在一旁用力点头,“小郎君带我们去了外地考察盐场,路途遥远,所以才多耽搁了一晚。” 长孙无忌捋着胡须,笑容愈发深邃:“哈哈,无妨,无妨。国事要紧,我等多久都是应当的。” 他话锋一转,眼中闪过一丝好奇:“等等…你刚才说,小郎君带你们去了外地?去了那仙境之中…更远的地方?” 听到这个消息,长孙无忌心中一阵狂喜,底气更足了。 连更远的地方都可以去,那在小郎君所在的城里逛逛应该不成问题吧。 李泰肯定地点头:“正是!我们去了一千四百里外的一处海滨盐场,亲眼观看了他们晒盐、制盐的全套法门。” “哦。”长孙无忌捋着胡子道,“一千四百里外啊。” “嗯!一千四百里!!!” “你……你们只多待了一晚,难道你们一天就到了?” 这速度已然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 程处默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不不不,哪用一天?去那儿只用了半天!” 李泰性格更为严谨,在一旁补充道:“准确地说,是三个时辰便到了。” “这这这……”长孙无忌惊得倒吸一口凉气,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眼睛瞪得溜圆。 “如此神速!难…难道你们是施展了腾云驾雾之术,飞着去的?!” 在他的认知里,唯有传说中的飞行神通,方能达到这般日行千里的神迹。 李泰却摇了摇头,给出了一个更让他愕然的答案:“飞?那倒没有。我们是坐小郎君的车去的。” “什么?车?!”长孙无忌感觉自己的认知被彻底颠覆了,“仙境的车,竟能快捷如斯?!” “唉,”程处默这时叹了口气,语气里充满了巨大的遗憾,“可惜啊,这次没坐成飞机。小郎君说那飞机才叫快呢,飞上天去,去那片盐场,怕是一个时辰就到了。” “飞…飞机?”长孙无忌喃喃重复着这个闻所未闻的词汇,光是名字就带着一股腾空而起的气势。 他立刻急切地追问:“这定然是能翱翔九天的法宝!为何…为何你们不乘坐这名为‘飞机’的至尊法宝?” 他心中对天空的向往被彻底点燃了。 李泰无奈地摊摊手,脸上写满了遗憾:“因为我们没有身份证啊。小郎君说,没有那个,哪儿也去不了,更不能上天。” “身份证……”长孙无忌瞬间哑然,满腔火热被一盆冷水浇灭。 是啊,没有仙境的身份凭证,如此重要、堪比国之重器的飞行法宝,人家岂会轻易让外人乘坐? 这是理所应当的规矩。 他颓然叹了口气,内心涌起巨大的失落和惋惜。 “唉……”他自己,不也没有那梦寐以求的仙境身份证吗? 飞上天穹,那可是自古至今无数人魂牵梦绕的终极梦想,他长孙无忌又何尝不向往? 如今,一个触手可及的机会就摆在眼前,却因为一纸身份的缺失而徒呼奈何! 这真是…让人扼腕叹息,肝肠寸断啊! 第198章 四兄也有照片了 长孙无忌正沉浸在无法乘坐飞机的巨大遗憾之中,捶胸顿足,唉声叹气,就感觉自己的衣角被轻轻拽了拽。 他低下头,只见小兕子正仰着粉嘟嘟的小脸,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里充满了疑惑和一点点催促。 “舅舅,”她软糯的声音响起,“你不去了吗?” “啊!”长孙无忌猛地一拍脑门,这才恍然惊醒,“去去去,我去。” 他光顾着震惊和打听奇闻,差点把眼前最重要的事给忘了。 这可绝对不行! 他心心念念盼了这么多天,费尽心思才等到这个机会,岂能在此临门一脚时因旁事而错过? 他立刻深吸一口气,将方才关于“飞机”的万千遗憾和感慨强行压下,脸上重新堆起迫不及待的笑容: “走走走!好兕子,我们这就进去!全靠你给舅舅带路了!” “嗯呐!走吧!”兕子挺起胸脯,像个小大人一样,用软乎乎的小手地拉着舅舅的大手,跨步走进了巷子里。 踏入那奇异雾气之中,长孙无忌的心立刻提了起来,砰砰直跳。四周白茫茫一片,不辨方向,唯有手心传来的外甥女小手的温度让他感到一丝安心。 他既紧张又无比期待,心中忐忑万分:“这仙境通道果然玄妙莫测…不知前方究竟是何种光景…” 好在这段令人心慌的路程并不长。仿佛只是眨眼工夫,眼前的浓雾骤然变得稀薄,一个清晰的景象逐渐在他面前展现。 一辆造型奇特的三轮车,一个琳琅满目的货摊,以及那位站在车旁、脸上带着淡淡笑意、气质与众不同的年轻人。 “小囊菌!窝来啦!” 兕子一看到苏寅,立刻松开舅舅的手,像只欢快的小蝴蝶般扑了过去,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你看,我把舅舅带过来啦!” 舅舅?苏寅闻言,好奇地将目光投向兕子身后那位中年男子。 只见对方身着质料上乘、纹饰精美的袍服,面容儒雅,眼神精明而沉稳,通身透着一种久居上位的雍容气度。 那人上前一步,姿态优雅地拱手行礼,带着恰到好处的敬意:“在下长孙无忌,见过小郎君大名。” 苏寅客气地还礼:“哦!原来是长孙大人,久仰久仰!” 这位是真久仰,长孙无忌,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首,长孙皇后的亲哥哥,可以说是大名鼎鼎。 所以他这话说得真心实意,毕竟前不久才接待过他儿子长孙冲,对这家人可谓印象深刻。 长孙无忌微微一笑,从宽大的袖袍中取出一个做工极为精致的锦盒,双手递上。 “在下亦想与小郎君做些生意,此物权当换取仙境中流通之钱币的初始本钱。” 苏寅接过锦盒,打开一看,里面静静躺着一件玉器,质地温润细腻,雕刻工艺繁复精美,一望便知绝非俗物,价值连城。 “好,我先收下。”苏寅合上锦盒,“待日后寻得合适时机将其变现,再告知您具体的数额。您的所有交易款项都会记在您的专属账上,敬请放心。” “如此,便有劳小郎君了。”长孙无忌再次拱手,心中安定不少。 “不知长孙大人此次前来,具体想采购哪些货品?”苏寅询问道。 “这个……实不相瞒,仙境物产琳琅满目,令人目眩神迷,在下一时也难以决断。不知……能否恳请小郎君行个方便,允准在下在这仙境之中多盘桓一日,容我四处走走看看,细细寻找一门合适的生意?” “当然可以。”苏寅对此早已见怪不怪,每个大唐人几乎都有同样的请求。 这可以理解,换作是他,要是能去到一千年以后的未来世界,他也想多待一天,四处走走。 安排既定,苏寅看了一眼正趴在糖果袋子前专心挑选的兕子,又问了一句:“长孙先生您今晚留下,那兕子呢?是跟你一起留下吗?” “不,”长孙无忌摇摇头,“兕子此番只是为我引路,她需得回去。深夜不归,陛下和娘娘会担忧的。” 正拿着一颗晶莹水果糖要往嘴里放的兕子,一听到要送她回去,小嘴立刻撅了起来,脸上写满了不情愿,小声嘟囔着:“窝也想玩……” 长孙无忌见状,连忙蹲下身,摸了摸她的小脑袋,温声安慰道:“兕子最乖了,你今晚得回去陪你阿娘,对不对?要是阿娘找不到兕子,该多伤心呀。” 兕子歪着小脑袋想了想,似乎觉得舅舅说得有道理,虽然还是有点不开心,但还是乖巧地点了点头。 “这就对了,你先回去,明天舅舅回来了,给你买好吃的。” “嗯呐!”听到有好吃的,兕子这才重新眉开眼笑,小心地抱紧她那袋宝贝糖果,一步三回头地,乖乖朝着来时雾气弥漫的巷口走去了。 兕子走出雾气弥漫的巷口,早已等候在外的宫廷侍卫立刻恭敬地迎上前,护送着小公主返回皇宫。 一回到宫中,兕子就听见殿里传来一阵兴奋的说话声。 她好奇地循声跑去,只见她的四兄李泰正拿着一叠厚厚的、光滑的照片,在李世民面前兴奋地比划着,脸上洋溢着前所未有的光芒。 “哇!四兄,你也有照片了?快给窝看看!” 兕子立刻像只小鸟一样飞奔过去,踮起脚尖,好奇地从李泰手中拿过几张照片,一张张仔细看了起来。 然而,只翻了几张,她那小巧的眉头就困惑地皱了起来。 照片里没有她熟悉的四兄的身影,也没有任何好玩的动物或漂亮景色,只有一片片方格状的水塘、忙碌的陌生人和一些奇特的工具。 “四兄,”她抬起头,小脸上写满了失望和不解,“这相片里怎么都没有你呀?这都是什么地方呀?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好玩。” 李泰还没来得及解释,一旁的李世民便朗声大笑起来。 他放下手中的照片,疼爱地将小女儿拉到身边,耐心地解释道: “兕子,这可不是去玩的地方。这是你四兄千辛万苦拍回来的宝贝。” “这些照片里藏着能让所有大唐子民都吃上雪白好盐的法门,比金银还要珍贵呢。” “哦……”兕子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虽然明白了这东西很重要,但还是觉得有些无趣。 她的小手继续翻动着照片,忽然,她的眼睛一亮,抽出了其中一张,高高举起: “不过!这张照片就很好看鸭!” 众人闻言,都好奇地凑近观看。 只见那张照片捕捉的是盐场的黄昏。 方方正正的盐田在落日熔金般的余晖映照下,水面荡漾着梦幻般的粉、橙、紫、蓝交织的色彩,与远处宁静的海岸线构成了一幅静谧而壮丽的画面,确是一幅绝美的海边落日图。 李世民眼中露出赞赏的神色,他轻轻摸了摸兕子的头:“兕子的眼光真不错,这张确实最好看。” 他的目光再次投向那照片,语气中充满了笃定的向往。 “将来,我们大唐,也必定会有这般宏大又美丽的盐田。” 第199章 给李世民和长孙皇后照相 虽然李世民内心热切地期盼着能早日看到大唐的盐田产出如雪般洁白的盐粒,但他也深知此事关乎国计民生,绝非一蹴而就,需得耐心等待明日方能细致安排人手前往沿海勘测选址。 就在这时,李泰脸上带着一丝神秘的得意,又像献宝似的从身后取出一件奇特的物事。 “阿爷,阿娘,你们再看这个!” 他小心翼翼地双手捧起那造型精巧、表面光滑的黑色方块。 李世民和长孙皇后好奇地凑近端详,却都面露困惑,完全看不明白这究竟是何物。 就连时常去苏寅处走动、见识颇广的长乐公主李丽质,也疑惑地蹙起了秀眉,从未见过此等物件。 然而,一旁的小兕子只瞥了一眼,乌溜溜的大眼睛瞬间亮了起来,她兴奋地跳着脚,伸出小手指着喊道: “照相机!是照相机!” “哈哈,还是咱们兕子最识货!”李泰被妹妹的样子逗乐了,得意地大笑起来。 “那当然了!”兕子骄傲地挺起小胸脯,“小囊菌就是用这个帮窝拍了好多好看的照片呢!” “啊!这便是那能摄取影像、留下永恒画面的仙界法宝?”李世民面带喜色。 他早已从照片上见识过其神奇,内心一直憧憬着若有朝一日能亲临仙境,定要拍下几张影像作为永恒的纪念。 万万没想到,仙境尚未得去,儿子竟已将这梦寐以求的法宝带回了宫中。 “那还等什么?”李丽质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急切,连忙催促道,“快,青雀,先给阿爷和阿娘照一张相片呀。” 其实,这位正值韶华的公主殿下心底藏着别样的心思。 她无比渴望能在这神奇的法宝前留下自己青春最美的容颜,想象着即便年华老去,照片中的自己仍能永葆此刻的明媚,这是何等浪漫而令人心动的事。 只是少女的矜持让她不好直言,便巧妙地提议先为父母拍摄,如此一来,她自然便能顺理成章地跟着拍上几张了。 “好嘞!”李泰兴致勃勃地应道,双手捧着那台珍贵的相机,像捧着什么绝世珍宝一样,小心翼翼地退到殿内一侧,眯起一只眼睛,开始认真地寻找合适的角度和光线。 “阿爷阿娘,你们坐过这边来,就坐在了床榻上。”他指挥着,还叫宫女添了盏灯。 李世民和长孙皇后对视一眼,虽然一个贵为天下之主,一个母仪天下,此刻却像两个初次登台的小孩,竟都有些微妙的紧张。 他们依言走到榻边,略显拘谨地并肩坐下。 深知这“照相术”能像明镜般纤毫毕现地将此刻定格为永恒,两人都不由自主地端正了姿态,内心生怕自己一个表情不对、一个姿势不佳,便会在这神奇的画片上留下不够庄重或威仪的影像。 越是如此想着,他们的神情便越发显得紧绷和严肃,仿佛正要拍摄一幅庄严的宫廷画像。 “阿爷,阿娘,这样可不行呀,”李泰从相机后探出头,无奈地笑道,“您二位的脸绷得太紧啦,放松一点,笑一下嘛。” “对对,”他继续积极地引导,试图调动父母的情绪。 “就像平时一样自然就好。阿娘,您面带笑容,再温柔一点。阿爷,您得霸气一点,对,搂着阿娘,要展现出那种守护江山、也守护爱妻的帝王气概!” “阿娘您别害羞嘛,再朝阿爷这边靠过来一点点…” “阿爷您的手可以…” “臭小子!”李世民终于被他这番指手画脚折腾得有些恼了,帝王威仪差点破功,忍不住笑骂出声,“你到底拍是不拍了?” “拍拍拍!这就拍!”李泰见好就收,赶紧重新端起相机,对准二人,“好,就这样。千万别动了啊!” 他深吸一口气,用极其认真的语气喊道:“跟着我念——三、二、一,茄——子!” 伴随着一声清脆的“咔嚓”声,一个帝王家的瞬间,被永恒地记录了下来。 李泰趁热打铁,“咔咔咔”又接连拍了好几张,这才心满意足地放下相机:“好了,拍好了!” 直到此时,李世民才将憋了半天的疑惑问出口:“青雀,这喊‘茄子’…是何用意?” 他实在想不通这蔬菜名与拍照有何关联。 “这是小郎君说的,拍照时喊茄子,拍出来的相片会更好看。”李泰笑着解释道。 “对对对!”小兕子立刻蹦跳着附和,骄傲地扬起小脸,“小囊菌就是这么教窝的,窝会喊茄子,所以窝的照片最好看。” “哦…原来如此,竟是仙境的诀窍。”李世民恍然大悟,满意地点点头,将这内含玄机的“咒语”默默记在了心中。 “来来,看看你们的照片。”李泰将相机拿到李世民和长孙皇后身边,让他们看相机屏幕上的照片。 兕子也挤过来凑热闹。 只见那方寸之间的明亮屏幕上,清晰地定格着方才的画面。 李世民与长孙皇后亲密地坐在软榻上,两人的面容、衣饰的纹理、甚至眼中细微的神采都被捕捉得清清楚楚,仿佛将刚才那一刻完美地复刻了下来,封存于此。 尽管早已从兕子的照片和描述中知晓这法宝的神奇,但当亲眼看到如此即时、如此清晰的影像时,李世民和长孙皇后还是忍不住再次发出低声的惊叹。 “果真…鬼斧神工,不可思议!”李世民捋着胡须,眼中满是赞赏。 长孙皇后也温柔地笑道:“这般清晰,连衣角的褶皱都看得分明,当真比最好的画师还要逼真。” 然而,赞叹过后,李世民又敏锐地发现了新的问题。 他指着那小屏幕,疑惑地问道: “青雀,这相片…莫非只能禁锢在这法宝之中观看?能否像兕子带回来的画片,以及你在盐场所拍的那些一样,将其印于纸张之上?” 他更希望能拥有一张可以拿在手中、便于展示和保存的实体照片。 李泰连忙解释:“阿爷放心,印在纸上自然是可以的。只是这工序繁杂,需得特殊的机器,在此间无法做到。待日后有机会,我将相机里的存储卡交给小郎君,他自有门路寻到专业的店家,能将里面的照片悉数印在纸上,届时我们便能拿到了。” “哦,原来如此,还需仰仗小郎君。” 一直在旁等待时机的李丽质,正想趁着这融洽的气氛,委婉地请李泰也为她拍上几张,却不料小兕子已经迫不及待地嚷嚷起来。 “窝也要照相!窝要跟阿爷阿娘一起照!”她兴奋地拉住父皇母后的衣袍,小脸上写满了“必须带我”的急切。 “好好好,”李世民开怀大笑,一把将小女儿抱起放在膝上,“一起来!把我们最宝贝、最可爱的小兕子,也永远留在阿爷阿娘身边!” “嘻嘻!”兕子心满意足地笑了,紧紧依偎在父母中间。 一旁的李丽质看着这温馨美满、其乐融融的“全家福”场景,到了嘴边的话只好又咽了回去。 她微微撇过头,几不可察地轻轻撇了撇嘴,一双美目中流露出一丝被抢先、被忽略的淡淡幽怨,心里小声嘀咕: “明明…是我先想拍的……” 第200章 安排建盐场 次日上午,李世民于两仪殿召集了房玄龄、魏徵、程咬金等几位心腹重臣。 殿内气氛庄重,阳光透过窗棂,映照在御案之上那叠与众不同的照片上。 李世民并未急于开口,而是先将那些记录着盐场壮观景象的照片递给几位大臣。 房玄龄小心翼翼地接过,甫一入手,便被那光滑的纸面和逼真的影像所震撼。 他扶了扶眼镜,仔细端详,手指轻轻拂过相纸表面,口中不禁发出“啧啧”的惊叹声: “陛下,此…此物当真神乎其技!这盐田阡陌,竟能如此清晰地呈现于方寸之间,宛若身临其境。” 魏徵接过照片,他更关注的是那堆积如雪的盐山和井然有序的劳作场景。 他面色凝重,眼中却闪烁着激动不已的光芒: “陛下,若此等晒盐之法果真能成,其产出之丰、盐质之纯,远非昔日煮海为盐所能比拟。此乃利国利民之旷世奇术啊!” 对于这源自仙境的神奇制盐法,两位以稳重、谏诤著称的重臣,此刻态度空前一致,内心充满了赞同与期待,恨不能立刻将其推行于大唐的海滨。 “二位爱卿所言极是。”李世民见时机成熟,开口道,“如今盛夏未过,阳光炽烈,海风盛行,正是天赐的晒盐良机。” “时机稍纵即逝,朕意已决,当立即选派得力干员,奔赴海滨,勘址建场,务求今夏便能初见成效。” 说到盐场选址,李世民成竹在胸。 他命内侍展开一幅巨大的舆图。 房玄龄、魏徵等人立即围拢过来,手指在图纸上划过,仔细比对着各处的优劣。 片刻之后,房玄龄抬起头,与魏徵交换了一个眼神,随即拱手奏道:“陛下,臣等细细推敲,以为山东一带沿岸,滩涂广阔平缓,日照充足,且…” 他话未说完,李世民脸上已露出了然于胸的笑容,他抬手打断房玄龄,手指精准地点在舆图上的某一处。 “莱州。可是此处?” 房玄龄、魏徵几人一看皇帝所指,正是他们方才商议认定的最佳地点,顿时都愣住了,随即君臣相视,殿内响起一阵心领神会的爽朗笑声。 “陛下圣明!”房玄龄笑道,“臣等愚见,正是莱州。” “哈哈,朕与诸位爱卿,想到一处去了。”李世民抚掌笑道。 “选定莱州,原因有三。” “其一,它濒临渤海,拥有得天独厚的广阔滩涂,正是开辟盐田的绝佳之地。” “其二,亦是至关重要的一点,它距离长安,相较于岭南、江南等地,已是最近之路程。” “其三,莱州与长安之间,可用漕运往来,可节省不少时日与耗费,便于朝廷管控,亦能更快地将海盐输往关中。” 君臣几人意见高度统一,一场将彻底改变大唐盐业的历史性决策,就在这笑声与默契中定了下来。 程咬金粗声问道:“陛下,这盐场之地既已选定,不知圣意属意何人,前往督导这制盐大业?” 他心中暗自揣度,这必是一桩苦差,路途遥远,责任重大。 李世民目光转向一直在殿下安静候命的李泰和程处默,抬手一指,语气笃定道: “亲眼见过那仙境盐场规制、明了其关窍的,唯有青雀与处默二人。此等要事,非亲身经历者不能督造其形神,朕意,便由他二人前往,方能确保事成。” 程咬金闻言,心里咯噔一下。让越王李泰去那偏远海边吃风沙?这万万不可! 他连忙上前一步,声如洪钟地奏道: “陛下圣明!然则,长安火枪坊的建造乃军国重器,一刻也离不开越王殿下督导。依臣愚见,此番督造盐场,不如就让处默前去。” “这小子虽粗莽,却也见过世面,皮实耐劳,正适合这等外派的差事。” 他这话说得冠冕堂皇,既保全了陛下爱子,又把机会推给了自己儿子,盘算着这既是为国效力,也是挣份功劳的好机会。 李世民何等精明,岂会不知程咬金的心思? 他朗声一笑,从谏如流: “知节所言甚是。火枪之事确乎离不开青雀。如今盛夏已过半,时机紧迫,确需一个能吃苦、能决断之人速往莱州。处默去,正合适。” “程处默听令!”李世民收敛笑容,声音转为威严。 “臣在!”程处默精神一振,猛地踏前一步,抱拳躬身,声若雷霆。 “朕任命你为山东莱州盐场督造使。”李世民目光如炬,凝视着他,“着你即刻点齐三百精骑,星夜兼程,赶赴莱州,全权负责盐场勘址、建造一应事宜。” “朕会赐你一道圣旨,许你临机专断之权。凡盐场所需,无论是征召民夫、调用地方粮草物资,还是协调州县官员,皆由你节制。若有怠慢或阳奉阴违者,你可依圣旨先行后奏。” “臣,领旨!”程处默深吸一口气,胸膛起伏,斩钉截铁地吼道,“陛下放心,臣必尽心竭力,为国建造盐场。盐场一日不成,臣便一日不还朝!” 翌日清晨,长安城门甫一开启,程处默便率领三百精锐骑兵,如同一股铁流般涌出 。马蹄声碎,烟尘滚滚,一行人日夜兼程,风餐露宿,竟只用了短短六日便疾驰至遥远的莱州地界,开始建造大唐第一座盐场。 另一头,长孙无忌被苏寅安顿在了那间他曾听多人提及出租屋内。 他与房玄龄等人一样,展现出老练政客特有的谨慎。 他并不多言,只是用那双深邃锐利的眼睛不动声色地观察着一切——从能自行出冷水的水管,到光芒稳定如昼的电灯,再到能将人影清晰映照、远超铜镜的玻璃镜…… 尽管早已从来过仙境的同僚口中听闻了无数关于仙境的奇谭,但亲眼所见、亲身所感的震撼,远非言语所能形容。 这位素来以沉稳如山、喜怒不形于色著称的国舅爷,此刻也难掩满脸的惊愕,时常对着某件寻常的现代物品陷入长久的沉默与失神,内心掀起滔天巨浪。 经过一个充斥着光怪陆离梦境与半梦半醒现实的夜晚,次日一早,长孙无忌才深深吸了一口清晨微凉的空气,努力将那颗因震撼而激荡不已的心稍稍平复。 他走出出租屋,站在熙攘的现代巷口,望着眼前川流不息的钢铁车流和鳞次栉比的高楼,一个现实而紧迫的问题浮上心头: 究竟该与小郎君做何种生意? 空想无益。 他定了定神,决定四处走走,在这仙境的市井之中,寻找到那件独属于他长孙无忌、并能在大唐掀起风潮的宝贝。 第201章 公共汽车 长孙无忌缓步行走在光怪陆离的现代街道上,就在想,到底应该做什么生意好呢? 昨夜他曾随苏寅穿行于大唐不夜城,见识了诸多新奇之物。 喷香的古怪零食、流光溢彩的玩具、喧嚣的娱乐场所。 但这些“吃喝玩乐”的营生,皆不入他的法眼。 “民以食为天,此话固然不假,”他心中暗忖,目光掠过一家甜品店,微微摇头。 “但这仙境通道终究有限,一日能转运的货物不过寥寥。那点稀罕吃食,哄哄兕子这般孩童尚可,若想以此牟利,供给长安市场,无异于杯水车薪,根本不够分润。” 至于玩的东西,他根本就看不懂是怎么做的,况且他也不想做这门生意,有玩物丧志的嫌疑,不想被人指着鼻子臭骂。 走过一家化妆品店,他叹了口气。 “这门生意其实利润丰厚,但丽质那丫头已然在做,我这做舅舅的,岂能去与外甥女争?” 这点脸面,他还是得要的。 “笔墨纸砚,文房四宝…” 这门生意清雅又契合他身份,偏偏被房玄龄兄抢先一步了,他动作倒快。 手电筒这种仙境里才有的法宝也挺不错的,可惜已被尉迟敬德那莽夫占了去。 想到仙境的酒,他更觉扼腕。 尤其是想到程咬金那家伙,不仅占了仙境的酒,竟还捣鼓出了什么“药酒”,如今在长安城风头无两,引得无数权贵竞相巴结,求着他要点烈酒来泡制药酒。 “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意啊!”长孙无忌内心不禁呐喊,脸上流露出一丝难以掩饰的羡慕。 高端大气上档次,满城权贵都求我。 可惜,他似乎来晚了一步。许多看得上眼、既有里子又有面子的好买卖,都已被那些手脚更快的老友们瓜分殆尽。 然而,他深吸一口气,望着眼前这望不到尽头、充斥着无数闻所未闻事物的仙境街市,目光重新变得坚定。 他暗自鼓舞自己:“仙境浩瀚,物产之丰远超想象,定还有未被发掘的、更适合我的生意。我定要细细寻访,找出那独一份的机缘。” 长孙无忌信步向前,目光被路边一个样式奇特的构筑物所吸引。它并非店铺,更像一个仅有一面长墙、可供人倚靠歇脚的小亭子,简洁却透着一种规整的美感。 “此乃何物?”他心生好奇,缓步走近。 只见那光滑的墙面上方清晰地印着“解放东路站”几个硕大的汉字,其下则罗列着一排排地名。 “莫非是…一幅舆图?”他抚着胡须,驻足凝神端详了半晌,却仍未能参透其全部玄机,眉头不禁微微蹙起。 正当他沉思之际,一辆身形颀长、方头方脑的车平稳地驶来,恰停在他面前。 长孙无忌一怔,正想摆手说他不坐车。 不料,那车门竟嗤地一声自行滑开,车上的人如潮水般呼呼啦啦地涌下,又有几人步履匆匆地登车而去,旋即车门利落关闭,车辆从容驶离。 “原来如此!”长孙无忌恍然大悟,轻轻一拍手掌,“此乃候车之亭,专供人等车之地。” 他觉得这安排颇具巧思,便决意多停留片刻,细细观察这仙境的日常运作。 他很快便捕捉到了规律。 不同编号的长车会依次在此停靠。 车头醒目标注着数字,对此长孙无忌完全可以理解。 这些仙境里的数字早已经过李泰、房玄龄等去过仙境的人传播回来,他也是知道一二,那十个简单的仙境数字他早已熟记于心。 他的目光在站牌与来车之间来回逡巡,一个清晰的对应关系在他脑中浮现。 “妙哉!这牌上所列一行行数字,必是车辆之编号。唯有此等编号之车,方会于此停靠。” 再进一步细看站牌,他又有新发现。 每一行数字后面,都跟着一长串各异的地名,而每一串地名之中,都必定包含了“解放东路站”这几个字。 “我明白了!”他几乎要抚掌叫绝,脸上露出洞察奥秘的欣慰笑容。 “每一个编号,代表一条固定路线,去往不同地点。客人欲往何处,便需认清车头编号,在此亭候其对应之车即可。” “难怪此车名曰公共汽车,”他低声自语,品味着这个名字,“人人皆可乘之,当真名副其实。” 为了体验一下仙境里的公共汽车,他还打算上车试一试。 再次确认了车身和站牌上标注的“票价:2元”字样,心中暗道:“价格倒是不贵。” 苏寅兑换给他的那叠钱中,贴心地给他备了一些零钱,他仔细抽出一张两元纸币,捏在指间,反复观摩了一下这仙境的小额银票,做好了准备:“稍后便凭此物登车。” 未等多时,又一辆编号为“5”的公共汽车平稳进站。 长孙无忌深吸一口气,学着前面乘客的样子,混入人流,有序地登上了车门。 车厢内,一幅他未曾预想的景象映入眼帘。 人们或从衣袋、或从精巧的随身小包中,取出一张张单薄的卡片,或是那被称为“手机”的万能法宝,在一个闪着幽蓝光芒的小方盒上轻轻一贴,只听“嘀”的一声脆响,便算完成了某种仪式,坦然向车厢内走去。 长孙无忌看得分明,心下了然:“这定然便是仙境之人付车资的方式了,果然玄妙便捷。” 可他手中并无那等卡片或法宝,唯有那张已被他攥得微温的两元纸币。 他略感局促地伸出手,捏着纸币,却一时不知该将它置于何处,不由尴尬起来。 司机是一位见多识广的中年人,瞥见这位衣着气质略显复古的乘客手持纸币、面露茫然,心中虽掠过一丝诧异。 毕竟使用现金的乘客已极为罕见,但职业素养让他立刻反应过来。 他并未多问,只是友善地抬手指向投币箱:“钱投这里就行。” 长孙无忌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果然看到一个醒目的、带有狭长开口的铁箱,箱体上还印着投币的图示。 他心下一定,上前一步,小心翼翼地将那张两元纸币塞入了开口之中,看着纸币落入箱中,他仿佛完成了一件大事。 见司机对他点头示意无误,长孙无忌这才如释重负,恢复了往常的从容气度,向车厢后方走去,找了一个空位安然坐下,开始准备享受这段奇妙的仙境公交之旅。 第202章 有家药店 长孙无忌坐在微微晃动的车厢里,望着窗外飞速掠过的、光怪陆离的街景,内心并非全无顾虑。 他深知自己在此地人生地不熟,若是步行,尚可依循来路返回。 但搭乘这飞驰的车辆,一旦远离,再想凭双脚认路返回,几乎是痴人说梦。 然而,这位老谋深算的国舅爷早已未雨绸缪。 他仔细研究过站牌的规则,洞察到此地车辆皆是循着固定路线行走。 无论他被载往何方,只需牢记来时之地——“解放东路站”,届时在那陌生的地界,找到任何一辆标有能抵达此站号码的公共汽车,便能安然返回。 想到此处,他心中一定,甚至涌起欲探索一番的从容。 他安然坐在靠窗的位置,像个耐心的观察者,仔细看着沿途涌现的一切新奇景象。 风格迥异的店铺招牌、高耸入云的玻璃楼宇、衣着鲜亮步履匆匆的行人… 每一个画面都远超他的想象,令他目不暇接。 车辆一路行驶,停靠了数站,乘客上上下下,换了一拨又一拨,唯有长孙无忌如同钉在了座位上,稳如泰山。 他心中甚至升起一个颇为惬意的念头:“就这样坐着车,一日逛遍仙境也不错。” 但事实证明他想多了,就这么坐着坐着,当车辆又一次停下来的时候,车上的乘客全都下了车,就剩他一个人。 司机看着这位从始至终未曾挪动、气质不凡的怪客,脸上露出些许无奈又好笑的神情,开口提醒道:“师傅,终点站到了,该下车了。” 啊?终点站! 长孙无忌这才意识到,这公共汽车也是有终点的。 对了,刚才那站牌上写明了行车的路线,最后一个地名自然就是终点了。 这公共汽车到了终点竟然就不开了,他还以为这辆车会开回去,循环往复呢。 其实他想的也没错,公共汽车确实是在一条路线上循环往复的,只是每一趟车到了终点都需要停车休息,休息好了再发车。 “劳驾问一句,”他起身作揖,“这车...还会开回解放东路么?” 司机被这古礼逗乐了:“得歇一刻钟呢,您要着急,去对面坐返程车更快。" 说着指了指窗外,“就那辆亮着5路红字的。” 长孙无忌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果然看见一模一样的公共汽车正在对面站台停靠。 “多谢指点。”他郑重道谢,下车的脚步都轻快了几分。 知晓了如何返回的诀窍后,长孙无忌的心便彻底安定了下来。 他索性既来之则安之,忖道:“既然机缘巧合来到此地,不如便在此处逛逛,细细探寻一番,或许别有收获。” 走在街上,长孙无忌还在想着公共汽车的事。 “此等出行方案,着实高明!以一辆大车承载数十人,便将每人所需承担的车资压至极低。” 他越想越是通透,不禁微微颔首,捋须沉吟: “因其路线固定,无论搭载一人还是满员,所行之路、所耗之力并无二致。如此一来,乘客愈多,均摊至每人头上的成本便愈低,当真是惠而不费。” 最令他拍案叫绝的是,此法之核心在于调度与规划,而非依赖任何仙境特有的神奇之物。 “妙啊!我大唐竟可全然效仿。”他心中涌起一股难以抑制的兴奋,“无非是将那铁壳巨车与自行动力,换作我大唐的坚固马车与骏马而已。” 一个清晰的蓝图瞬间在他脑中成型。 “对,待我回归,便即刻奏请陛下,于长安城内推行此公共马车之制。择定几条繁华线路,设置固定站亭,准点发车,收取微薄车资,便可惠及万千黎庶。” 想到此举既能解百姓出行之难,利于商贸流通,为国增收,又能为他长孙无忌博一个“体恤民情、锐意革新”的美名,可谓一举多得。 何乐而不为。 想通这个关节,长孙无忌心情大好,他信步沿着陌生的街道行走,目光扫过两旁琳琅满目的店铺。 与此前所见大抵相似,无外乎是售卖各类新奇吃食与玩乐的铺子,并未能引起他太大的兴趣。 正当他以为此行或将无功而返时,一块素雅而醒目的招牌猛地攫住了他的目光—— “安康大药房!” 长孙无忌眼前骤然一亮,心中大喜过望,几乎要抚掌赞叹。 “妙极,这正是我苦寻未得的上好营生。” 还有什么能比将“仙境”的神奇药物带回大唐更能造福万民、更能彰显地位、也更有利可图的生意呢? 这简直是天赐的机缘! 他立刻整了整衣袍,压下心中的激动,迈着沉稳而略显急促的步伐走进了这家异常整洁的店铺。 一踏入店内,他再次被深深震撼。 只见店内立着一排排整齐划一的银色货架,上面分门别类地陈列着各式各样的药品,包装精美,琳琅满目。 他粗略一扫,心下骇然。 “这仙境竟有如此多种类的药物?怕是不下数百种!” 一位店员姑娘见状,立刻微笑着迎上前来,客气地询问道:“先生您好,请问需要买什么药??” 长孙无忌迅速收敛起脸上的惊叹,恢复了一贯的沉稳,摆手道:“哦,无妨,老夫…我先随意看看,看看。” 他需要时间消化这巨大的信息量。 “好的,您请慢慢看,有需要随时叫我。”店员保持着职业的笑容,礼貌地退到一旁。 长孙无忌于是开始像一个严谨的考察者,沿着货架缓缓踱步,仔细审视着每一种药品。 然而,越是细看,他眉头蹙得越紧。 大唐的药铺,药材皆置于百眼柜中,药名如“当归”、“黄芪”、“人参”等,他大多熟知其性。可眼前这些… 他拿起一盒药,看着上面的字,低声念出,满心困惑:“阿莫西林胶囊?这药从来没听说?胶囊似乎是一种制法,像是药丸之类的。” 目光转向另一处:“布洛芬缓释胶囊?又是胶囊,缓释…听意思像是缓缓释放之意。药还能这样?” 再看旁边:“奥美拉唑肠溶片?肠溶…莫非是专治肠腹之疾?” 还有那:“盐酸二甲双胍片、阿托伐他汀钙片…这些名目着实古怪,完全不明其效。” 没办法,他只能求助于店员小姐姐了。 第203章 药店买药 长孙无忌在药架间徘徊良久,望着那数百种令他眼花缭乱的药品,深知逐一询问绝非良策,且极易引人怀疑窦。 他略一沉吟,心中便有了计较,于是温和地朝那位店员姑娘招了招手。 “姑娘,劳烦过来一下,老夫…呃,我有些事想请教。”他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更平常些。 店员小姐姐立刻微笑着快步走来:“先生您好,是找到需要的药品了吗?” 长孙无忌捋了捋思路,决定从一个最常见的情境切入:“姑娘,若是…若是有人不慎感染了风寒,在贵店通常有哪些药可用?” “哦,您是问感冒药啊!”店员立刻明白了,熟练地回应道,“这类药有很多种的。请问是给大人用,还是给孩子准备呢?” “哦?”长孙无忌心中微动,“原来仙境之药竟还分大人与孩童之用?” 他转念一想,便觉合理,即便在大唐,医师开药也需因人而异,斟酌剂量,成人与孩童体质差异巨大,区分用药实属必要。 这仙境的医药之道,果然更为精细。 他沉吟片刻,觉得都应了解一番,便道:“大人与孩童的,都请姑娘为我介绍一二吧。” “哦…”店员小姐姐打量了他一下,露出理解的笑容,“您是想买些家常备用的药放在家里,以备不时之需吧?” “对对对!”长孙无忌立刻顺水推舟,点头称是,“正是此意,有备无患嘛。” “好的,没问题。”店员热情地介绍起来,“那先生,您是想看看中成药,还是西药呢?” “中成药?西药?”长孙无忌心下又是一愣,这又是两个从未听闻的陌生词藻。 他不想暴露自己全然无知,便故作沉稳地含糊应道:“这个…都介绍一点吧。” “好的!中成药的话,我推荐您备一些小柴胡颗粒,疏风散热的效果很好,也比较温和。还有就是连花清瘟胶囊,针对病毒性感冒的效果不错…” “西药方面呢,”她转向另一排货架,“如果是大人,发烧头痛的话,可以备点布洛芬缓释胶囊或者对乙酰氨基酚片;如果是孩子,最好用专门的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水果口味的,孩子容易接受。” “如果感冒久了,转为咳嗽,就应该用一些消炎药,像这种阿莫西林、头孢类的药都不错。” 店员小姐姐顿了顿,脸上洋溢着热情的笑容,指向旁边一个立着“促销”的醒目标识,声音愈发轻快: “对了先生,这几款家常备用的药现在正好有优惠活动,买三盒立赠一盒,特别划算。您可以多备一些放在家里,有备无患嘛。” 长孙无忌闻言,却是微微一怔,脸上掠过一丝极难察觉的错愕。 “促…销?”他心中暗自咀嚼着这个词,“顾名思义,便是敦促销售之意,是想让客人多买些药?” 一股与他固有认知截然相悖的念头涌上心头。 在他所受的儒家教诲与大唐的普遍观念里,药铺掌柜乃至医者,都应怀有“但愿世间人无病,何妨架上药生尘”的仁心才是。 怎地这仙境的药店,非但不以药材积尘为幸,反倒极力鼓动人多购药物? 难道不怕被人在背后指责其唯利是图,戳脊梁骨吗? 他下意识地捋了捋胡须,掩饰着内心的这点不适与困惑。 但随即,他转念一想,忆起方才姑娘说的“备在家里”、“有备无患”之语,立刻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合理的解释。 “是了,定是仙境之人皆有未雨绸缪、家中常备药物的习惯。这药店伙计并非恶意推销,而是顺应此地风俗,提醒顾客从容预备罢了。” 如此一想,他心中那点小小的道德疑虑便烟消云散,反而觉得这仙境之人活得甚是精细周到。 他随即对店员露出一个了然的表情,顺着她的话点头道:“姑娘说得是,有备无患,有备无患。” 经过店员姑娘一番细致的讲解,长孙无忌心中总算有了些底,知道该从何处下手选购。 他拿起几盒药仔细端详,诸如“阿莫西林胶囊”之类的药名依旧如同天书,但他牢牢记住了姑娘的话——这是“消炎”用的,大抵是用于风寒加重后的病症。 而当他的目光落到另外几盒药上时,眼中骤然迸发出惊喜的光芒。 他拿着那盒“小柴胡颗粒”,手指微微有些激动地点着药盒侧面上清晰印着的“配方”一栏。 “柴胡、黄芩、姜半夏、党参、甘草、生姜、大枣……”他低声念出这些无比熟悉的药材名字,心中涌起一股他乡遇故知的巨大欣喜,“这些药…这些药大唐皆有,我全都认得。” 霎时间,他恍然大悟:“莫非…这所谓的‘中成药’,便是由这些我熟知的药材配伍而成?只是经过了仙境的特殊工艺炼制?” 一旁的店员小姐姐敏锐地捕捉到他脸上那难以抑制的喜悦和对中成药表现出的浓厚兴趣,便趁热打铁,进一步解释道: “先生您拿的这小柴胡颗粒确实是中成药,它的配方就是根据传统中药方剂来的,只是我们用现代技术把它做成了这种方便冲服的颗粒剂。您看,喝的时候只要用热水冲开就行,比回家自己煎煮中药方便太多了,而且剂量精准,效果稳定。” “哦!原来如此!”长孙无忌闻言,心中豁然开朗,脸上的欣喜之色更浓。 这“中成药”本质上就如同大唐那些炼制好的药丸或散剂,只是仙境的工艺更为精巧,将其做得如此细小均匀,且服用便捷。这完全契合了他的认知与偏好! “此物甚好,甚合我意。”他心中暗道,当即决定要多采购一些这类源于中药的成药。 店员见状,笑容愈发热情,立刻从货架上取下一个更精致的药盒。 “那您再看看这个,这是我们店里卖得非常好的六味地黄丸,也是经典的中成药,滋阴补肾,温补调理的效果特别好,非常适合日常保健备用……” 长孙无忌接过药盒,看到上面熟悉的“熟地黄、山茱萸、山药”等成分,倍感亲切,心中已然将这类“中成药”定为他要带回大唐的首要之选。 “若是家中长者或有心脑血管需要调理的,”她继续推荐道,“可以备一些复方丹参滴丸。此药对于胸闷、心悸颇有好处,是很多人家中常备的急救和调理之药。” “还有这个,安宫牛黄丸。此药名声显赫,是用于热病神昏、中风痰迷时的急救猛药,素有‘救急症于即时,挽垂危于顷刻’的美誉。虽然价格不菲,但许多人家都会备上一丸以防万一,堪称镇家之宝。” “这个好,这个也好。”长孙无忌乐得合不拢嘴,有这么多种好药,今天真是没白来。 第204章 我要做药品生意 长孙无忌最终将店员推荐的每一种药都要了三盒,结账时,柜台后的机器吐出一长条单据,他虽看不懂明细,但听到最终报价时,就放下心来。 这满满一大袋子的“仙药”,几乎将他从苏寅那里兑换来的三千元纸币耗费殆尽。 然而,提着这沉甸甸的袋子,他脸上非但没有丝毫吝啬之色,反而洋溢着难以抑制的满意与欣喜。 “如此多的灵丹妙药,竟只需三千元?” 他心下暗自盘算,越算越觉得这买卖简直划算得超乎想象。 “这些药若是带回大唐,定可带来丰厚的利润。” 他甚至感到一丝遗憾,若不是身上所携“仙境钱币”有限,他真恨不得将这药店货架上的所有药品都尽数搬回大唐。 这哪里是花钱?这分明是在捡拾旷世奇珍。 提着这价值连城的宝贝,长孙无忌心满意足地循着原路返回公交车站,依旧登上了那编号为“5”的公共汽车,安然回到了熟悉的“解放东路站”。 在步行返回出租屋的短短一段路上,他的目光被街角另一个亮着“××药房”灯箱的店铺吸引了。 若是之前,他或许会对此视而不见,但此刻,心中既已萌生了经营药铺的宏图大计,这类店铺便如同磁石般牢牢吸住了他的视线。 “咦?此处竟也有一家?” 他停下脚步,心中一动,索性不急着回去,而是提着袋子,绕着附近的街巷细细转了一圈。 这不转不知道,一转之下,他更是惊讶不已。 就在这一带不大的地方,他竟接连发现了四五家规模不一的药店。 “妙极,妙极!”长孙无忌捋须沉吟,眼中精光闪烁,“在这仙境之中,药铺竟如大唐的茶肆酒坊般寻常可见。看来仙境之人求医问药极为便利,丹药生意之兴盛,远超我想象。” 这发现,更加坚定了他的决心,就做仙药的生意了。 长孙无忌在街边随意寻了家小店用过午餐,便回到了苏寅为他安排的出租屋内小憩,静候苏寅的到来。 下午,苏寅如约而至。长孙无忌立刻起身,脸上带着笃定而热切的笑容,开门见山地提出了他深思熟虑后的请求: “小郎君,我已决定做这仙…呃,贵地药物的生意。日后采购之事,恐怕要多多劳烦小郎君了。” 苏寅闻言,却微微蹙起了眉头,面露难色:“想做药品生意?这个…并不是不行,但实际操作起来,可能会比较麻烦。” “麻烦?”长孙无忌的心微微一沉,脸上的笑容收敛了些,疑惑地问道,“愿闻其详,能有何种麻烦?” 他实在想不通,这明码标价、店铺林立的生意,能有何阻碍。 “在我们这里,药品属于特殊商品,”苏寅耐心解释道,“想要正规、大批量地进货贩卖,必须拥有专门的资质证件,比如《药品经营许可证》。我并非开药店的,没有这些资质,所以是无法从正规渠道大量采购的。” “这…”长孙无忌一时语塞,他指了指桌上那一大袋战利品,“但那…那我为何能轻易购得这许多药物?” 苏寅走过去,打开袋子看了看里面五花八门的药盒,笑道:“您这是在零售药店零散购买的。个人少量购买,用于自家备用,法律是允许的。但如果您想成箱成件地进货去卖,药店肯定不会卖给您,他们也怕担责任。” 长孙无忌捋着胡须,沉吟片刻,眼中重新闪过精明的光芒:“老夫明白了。小郎君的意思是,若每次只需购买如这一袋之数,分多次、多家购买,便无大碍,可是如此?” 他需要确认这条路的可行性。 苏寅肯定地点点头:“没错。这样零敲碎打地买,虽然费事点,但确实是可行的。” 长孙无忌顿时抚掌笑道:“如此便足矣!我也无需小郎君一次筹措如山之药品。只需每次劳烦小郎君,如同今日这般,为我采买一袋药物带回,积少成多,便可成事。” “这个没问题。”苏寅爽快地应承下来,“我甚至可以每次多跑几家药店,给您凑上两三袋的量。” “如此,便有劳小郎君了。”长孙无忌心中一块大石落地,郑重地向苏寅拱手施礼。 在前往大唐不夜城穿越点的路上,苏寅果然守信,特意顺道找了一家药店,又买了一大袋药。 长孙无忌提着这新得来的两大袋“仙药”,感觉手中沉甸甸的,心中更是充实无比。 这些药品,足够他返回长安后,在那帮王公贵戚面前好好展示一番,引来无数惊叹与艳羡了。 …… 次日,回到长安的长孙无忌求见李世民,说起了办公共马车的事。 “陛下,”他躬身行礼后,便迫不及待地开口道,“臣于仙境之中,见一极妙之物,名曰‘公共汽车’。其形制宏大,可载数十人,循固定路线往复行驶,百姓只需于固定站亭候车,付些许铜钱便可乘坐,甚是方便惠民。” “公共马车?”李世民闻言,果然来了兴致,身体微微前倾,眼中闪烁着好奇的光芒,“仙境之中竟有如此奇特的出行之法?细细道来!” “正是!”长孙无忌见皇帝感兴趣,说得越发详细,“更妙的是,此策之精髓在于其调度与规划,而非依赖仙境那些神异难解的机关造物。我等大可原样照搬,无非是将那自行奔驰的铁车,换作我大唐的马车或牛车。” 李世民听得连连颔首,越听越觉得此事大有可为。 这并非简单的商铺经营,而是关乎整个京城运转、惠及万民的大型公用事业,若无他这个皇帝首肯,绝无可能推行。 他略作沉吟,随即大手一挥,果断道:“准了!此乃利国利民之好事,便依卿所奏。这于长安城内创办‘公共马车’的差事,朕便交由你来督办。” 他心中明镜似的,这等涉及全城道路使用、需要协调各方势力的独门生意,必须交由最信任、且有能力压住场面的人来做。将其交给权势煊赫、又是至亲的大舅哥长孙无忌,再合适不过了。 这既是对其提出此策的奖赏,也是将这份重要的公共资源牢牢掌握在皇室亲信手中的必然选择。 长孙无忌心中大喜,面上却保持恭谨,深深一揖:“臣,领旨!定当竭尽全力,将此仙境善政施行于长安,不负陛下所托。” 这时,高延忠在一旁提醒道:“陛下 ,车驾已备好,您还要去探望太上皇的病情。” “哦,对对。”李世民转头对长孙无忌说道,“辅机,你先回吧,我去看一下太上皇。” “太上皇怎么了?” “哦,没什么大事,只是染了点风寒。” 第205章 长孙神医来了 长孙无忌闻言,关切地询问道: “陛下,染了风寒确非小可,万不可轻忽啊。却不知太上皇是何时染恙?如今龙体可还安泰?” 李世民轻叹一声,眉宇间染上一抹忧色:“已病了好几日了。太医署已悉心诊治,开了方子,奈何服药后非但未见起色,反倒添了咳嗽之症。” 他摇了摇头,语气中带着一丝无奈与沉重,“唉,太上皇年事已高,元气不如往年,这风寒来得凶猛,恢复起来自然比常人要慢上许多。” 长孙无忌听罢,眼中精光一闪,上前一步,语气却带着几分笃定。 “陛下无需过于忧虑。臣此番从仙境归来,恰巧采购了一些那里的…‘仙药’。或许,此物能对太上皇的病症有奇效。不知陛下可否准允臣随同一道,前去探望太上皇?” “哦?”李世民闻言,顿时提起了兴趣,脸上的愁容稍霁,目光锐利地看向长孙无忌,“你竟从仙境购得了仙药?。” “正是!”长孙无忌顺势解释道,“臣一直在苦苦思索,该与小郎君做何等生意方为妥当。此次亲赴仙境,多方考察,终于寻得一条明路——便是这仙药生意。臣已带回些许仙药。” “如此甚好。”李世民抚掌,眼中忧虑顿减,取而代之的是满满的期待与赞赏。 “仙境的药物定然远胜我大唐百倍。这正是我等梦寐以求之物。辅机啊辅机,”他笑着指了指长孙无忌,“这么多人往来仙境寻货,竟无一人想到这治病救人的仙药。还是你有眼光,有本事!” “陛下谬赞了,臣实不敢当。”长孙无忌连忙谦逊地躬身,但嘴角的笑意却掩藏不住,“此事实乃机缘巧合。若非亲身进入那药铺,臣也不知仙境竟有如此繁多且精巧的仙药。” “好,好,好!”李世民连说三个好字,心情明显好转,“那你便随朕一同去探望太上皇。咱们边走边详说这仙药之事。” 不多时,李世民的车驾便抵达了太上皇李渊所居的寝宫。长孙无忌紧随其后,一同步入略显沉寂却依旧华贵的殿内。 只见李渊半倚在榻上,面色晦暗,精神萎靡,不时发出一两声压抑的咳嗽。 李世民见状,快步上前,脸上写满了真切的担忧,柔声问道:“阿爷,您感觉如何?身子可好些了?” 李渊抬起眼皮,瞥了儿子一眼,没好气地哼了一声,语气硬邦邦地回道:“哼,还行!朕这把老骨头虽然不中用了,但一时半刻还撑得住,死不了! “这……”被父亲当众如此呛声,李世民脸上顿时掠过一丝尴尬与无奈,一时不知该如何接话,殿内气氛瞬间有些凝滞。 恰在此时,一旁的药王孙思邈上前一步,他刚为李渊仔细把过脉。 这位鹤发童颜的老神医洞察了这对天家父子间微妙的气氛,便从容开口,巧妙地打着圆场: “陛下无需过虑。太上皇乃春秋鼎盛之时积劳,如今稍染风寒,正气略有不足,故恢复较常人稍缓。现今症候主要在于咳嗽、痰涎略多,乃邪气闭于肺卫所致。” “老朽已斟酌一方,旨在宣肺化痰,扶正祛邪。只需安心调养数日,待正气渐复,自会日渐痊愈。” 李世民闻言,神色稍霁,顺势转向孙思邈,极为客气地说道:“有劳孙神医费心竭力。有神医在此,朕便安心许多。” 就在这时,一直静立旁观的的长孙无忌敏锐地捕捉到了孙思邈诊断中的关键——“咳嗽、多痰”。 在药店,店员小姐姐曾说过风寒感冒如何用药,这就对应起来了。 他心中顿时有了十足的把握,从容不迫地上前一步。 “臣长孙无忌,拜见太上皇。” “见太上皇圣体违和,臣心实感忧虑。昨日臣有幸再访仙境,机缘巧合之下,竟觅得些许彼处灵药,或可助太上皇早日安康,特此献上。” “哦?仙境的药物?”李渊虽然久居深宫之中,对仙境一事也略有耳闻。 此刻听闻竟有药物来自彼处,萎靡的精神不禁为之一振,浑浊的眼睛里透出几分好奇。 李世民见状,也立刻从旁肯定道:“阿爷,辅机所言不虚。他昨日确从仙境带回些奇特成药,或许正对您的症候。便让他呈上一观吧。” 就连一旁的药王孙思邈,平静的眼眸中也骤然爆发出强烈的探究之光,炯炯有神地看向长孙无忌,期待着他能拿出何物。 长孙无忌感受到所有目光都聚焦在自己身上,更是成竹在胸。 他按照昨日强行记下的理解,努力用一种权威的口吻解释道: “依仙境医理,世间风寒之疾,初起多由‘病毒’作祟。若迁延不愈,日久体虚,则‘细菌’常会趁虚而入,为害更烈。” “以太上皇现今病情观之,咳痰不止,恐是‘细菌’感染所致。正需此专克细菌之仙药。” 说罢,他才不慌不忙地从宽大的袖袍中取出了一个印着“阿莫西林胶囊”字样的药盒。 然而,“病毒”、“细菌”这些全然陌生的词汇,让在场的李世民、李渊乃至神医孙思邈都听得一头雾水,满面茫然,完全不明所以。 其实长孙无忌一开始听店员小姐姐说起时,也是如听天书,只是他故作姿态,假装明白而已。 他强记下来,并私下向苏寅苦苦追问,才勉强理解了皮毛。 此刻,他见众人困惑,便清咳一声,身姿挺得笔直,摆出一个渊渟岳峙的潇洒姿态,朗声引述道: “不知诸位可曾听闻佛经有云:‘佛观一钵水,八万四千虫’?” 见众人微微颔首,表示知晓此喻,他顺势深入。 “这世间存在着无数肉眼凡胎所不能见的细微生灵,它们充斥于我们周遭万物之中,无所不在。而那‘细菌’与‘病毒’,便是这类微小生灵中的两种。” “平日我等身体强健,气血旺盛,自有正气护体,可将这些微小邪祟阻挡于外。然一旦感染风寒,正气稍损,‘病毒’便常常率先发难,侵入人体。” “若病势迁延,身体日益虚弱,‘细菌’便会趁火打劫,继而为祸,导致病情加重,缠绵难愈。” 他最后郑重地托起那盒阿莫西林,声音充满了肯定:“而此味名为‘阿莫西林’的仙药,正是仙境高人专为诛灭‘细菌’这等邪祟而炼制的绝佳良药,可谓对症之利器!” 第206章 给李渊服药 长孙无忌这一套“医学理论”,听得药王孙思邈如痴如醉,眼中闪烁着豁然开朗的光芒。 行医数十载,他首次听闻如此阐释病理的方式。 虽匪夷所思,但细细想来,竟觉其中自有一番难以辩驳的逻辑,仿佛为他打开了一扇通往全新医学世界的大门。 而李世民则更关心实际效果,他急切地打断沉思,向长孙无忌确认道: “辅机,依你之言,只要服下此药,便可诛灭那名为‘细菌’的邪祟,太上皇之疾便可痊愈?” “陛下放心,正是此理!”长孙无忌回答得斩钉截铁,信心满满。 “此药专克细菌,太上皇服用后,病根得除,龙体不日即可康复。” “好,好,好!那朕便服用这仙药!” 李渊闻言,病恹恹的脸上也露出了期盼的笑容,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 一旁的孙思邈抚须沉吟,出于医家的谨慎,他惯例性地建议道: “既然太上皇已得仙境神药,药性未明,为免冲突,老朽所开之方,或许暂且停用为妥。毕竟药有偏性,多方杂进,恐于龙体无益。” 李世民闻言,正欲点头称是,长孙无忌却再次开口,语气笃定地说道: “孙神医不必多虑。此药名为‘西药’,与您所开之‘中药’药理迥异。在仙境,常有‘中西药结合,共奏奇功’之法。二者大多可同时服用,相辅相成。” “哦?”孙思邈白眉微蹙,眼中探究之意更浓,“这…药理迥异在何处?还请赵国公详解。” 长孙无忌成竹在胸,将他从苏寅处听来、并自行消化理解的知识娓娓道来。 “其机理确有天壤之别。中药之道,重在扶正固本,调理人体自身之阴阳气血。气血充盈,正气存内,则邪不可干,疾病自消,如同治国安邦,强基固本。” 他顿了顿,拿起那盒阿莫西林。 “而这西药,讲究的则是‘靶向治疗’,如同百步穿杨之神箭,其力专攻一点,直指病患之处,强行灭杀病源。它不理会您体内气血是否调和,只负责歼灭来犯之敌。” 见众人若有所思,他趁热打铁,抛出了他最得意的军事比喻。 “须知人体抵御疾病,便如同沙场征战。人体为帅,疾病为敌。胜,则病退身安;败,则……” 后面的话他不需说完,在座之人都明白。 “中药之用,便是为我大军补充粮草,操练兵马,使我军士饱马腾,军容鼎盛,最终以堂堂正正之师,碾压过去,扫清敌寇。” 他举起阿莫西林药盒,声音提高。 “而这西药,便是一支精锐无比的援军。它们不从属于我方大军体系,却能以雷霆万钧之势,直插敌阵核心,凿穿营寨,斩将夺旗,专司破坏与歼灭。” 最后,他总结道,语气铿锵:“若能将此二者结合,便是既有了稳扎稳打的堂堂之师,又有了无坚不摧的奇袭锐旅。中西药合璧,双管齐下,何愁战之不胜?太上皇之疾,必能更快痊愈。” 这番深入浅出、又以沙场兵法为喻的讲解,说得玄之又玄,却又鞭辟入里,极大地契合了李世民、李渊这两位马上皇帝的理解方式。 两人听得频频点头,深以为然。 “妙!妙不可言!”孙思邈更是抚掌大笑,眼中满是对未知医学领域的兴奋与推崇,“国公爷此番见解,真是闻所未闻,却又深含至理。老朽受教了。” 李渊已是迫不及待,催促道:“既是如此神药,还不快与朕服用!” “臣遵旨。”长孙无忌含笑应道,小心翼翼地从药板中取出两粒红白相间的胶囊,那奇特的形态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孙思邈凑近了些,眼中充满了纯粹的好奇与探究,他仔细端详着那光滑的胶囊,忍不住惊叹: “此物形态着实奇异,非丸非散,光滑椭长,老夫行医数十载,从未见过如此剂型。” 长孙无忌解释道:“孙神医有所不知,此物在仙境名为‘胶囊’。它本身并非药物,只是一个外壳,内里包裹着研磨好的药粉。服下后,胶囊在腹中融化,药粉方才释放出来,起效治病。” 孙思邈听得啧啧称奇,不住地摇头赞叹:“巧夺天工,真是巧夺天工!仙境之术,竟能精妙至斯,匪夷所思,匪夷所思啊!” 此时,宫女已服侍李渊将胶囊合着温水一口吞下。李渊咂咂嘴,脸上露出颇为意外的满意神色。 “嗯!此药果然甚好,毫无苦涩之味,顺滑易咽,远比那汤药可口得多。” 李渊服下药后,精神似乎稍好了些,他看着在一旁恭敬侍立的长孙无忌,打趣道: “辅机啊,你这去了一趟仙境回来,竟成神医了。” 长孙无忌闻言,连忙躬身,脸上挂着谦逊的笑容,连连摆手道: “太上皇真是折煞微臣了。臣不过是借着仙境现成的灵药和听来的些许皮毛,在此班门弄斧,显摆一二罢了。若论真才实学,臣在孙神医面前,连提鞋都不配,岂敢妄称神医?” 李渊却笑着摇头,语气越发肯定: “辅机你过谦了。朕看你方才那番‘中西合璧’、‘沙场点兵’的高论,可是头头是道,令人茅塞顿开啊。能说出这番道理,在我大唐,怎么也算得上是一位见解独到的神医了。” 他说着,目光渐渐飘远,语气中流露出深深的向往,甚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落寞与嫉妒: “唉,那仙境听起来如此神妙,连朕这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子,都心痒难耐,真想亲身去开开眼界啊……” 言罢,他意味深长地瞥了身旁的李世民一眼,那眼神里分明带着试探与期待,似乎在等待儿子的首肯。 李世民何等精明,岂会听不出父亲话中的弦外之音? 他心中苦笑,面上却只能无奈地解释道:“阿爷,连我没去过仙境呢。” 李渊一听,立刻把眼一瞪,没好气地驳斥道: “你是一国之君,身系天下安危,岂能轻易涉足那等未知之地?” “万一出了什么差池,回不来了,这大唐江山、万千黎民该怎么办?” “我一个半截身子入土的老头子就不一样了,无牵无挂,想去便去。就算真留在那儿回不来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就当我死了。” 李世民无可奈何地说道:“阿爷,要去也要等你身体好了再说。既已服下仙药,便请好好安歇。静养方能助药力运行,病体方可早日康复。” 第207章 调味品和仙药哪家强? 这一次,李渊并未出言反驳,或许是药效带来的心理安慰,或许是确实感到了疲惫,他顺从地点点头,在宫人的服侍下缓缓躺下,闭上了眼睛。 长孙无忌则将剩下的药板郑重交给侍立一旁的宫女,低声仔细吩咐:“此药一日三次,每次两粒,务必于饭后以温水送服,你等定要伺候太上皇按时服用。” 宫女们恭敬应下。 出了皇宫,孙思邈仍觉意犹未尽,心中对那“仙境医药”的好奇与渴求已如百爪挠心。 他快走几步,赶上长孙无忌,竟不顾平日的仙风道骨与矜持,一把拉住对方的衣袖,语气急切地追问道: “赵国公留步!不知…不知除了方才那‘阿莫西林’,国公还从仙境带回了何等灵丹妙药?可否让老朽也开开眼界?” 长孙无忌被他拉住,停下脚步,回头看到这位素来淡泊超然的老神医此刻眼中闪烁着近乎痴迷的光芒,心中不由大感得意。 他脸上浮现出一种高深莫测而又自矜的笑容。 “孙神医莫急,仙药么…府上自然还有不少。种类繁多,效用各异,一时也难以说尽。神医若是有暇,不如移步寒舍,如何?” 孙思邈闻言,简直是求之不得,立刻抚掌应道:“妙极!妙极!如此,老朽便厚颜叨扰了。” 长孙无忌含笑点头,心中那份得意更甚。 他暗自思忖,早已将一切都算计得清清楚楚。 他可不会像程咬金那等莽夫,得了些许仙境的酒水便咋咋呼呼,四处叫卖,平白失了身份。 他要的,是眼下这般水到渠成的局面。 有太上皇亲自服用仙药这个绝佳的“范例”,再加上孙思邈这位被尊为“药王”的泰山北斗级人物亲自认证、推崇备至,此事根本无需他自己宣扬,用不了多久,“赵国公府上有仙境灵药”的消息,便会如同长了翅膀一般,迅速传遍长安城的每一个角落,传入每一位权贵显要的耳中。 届时,那些皇亲国戚、功勋元老,乃至家财万贯的富商巨贾,必将蜂拥而至,踏破他赵国公府的门槛,低声下气地来求他赐药。 那,才是他长孙无忌稳坐钓鱼台,待价而沽,将这“仙药”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名利双收的最佳时机。 接下来的几天,苏寅的业务一切如常,忙碌而有序。 他每日都在为几位固定的大唐客户准备并发送他们订购的货物。 有给吴平的玻璃器具、给李丽质的各种化妆及清洁用品、给程咬金烟酒、给尉迟恭的手电,另外还有给程处默的调味品。 不过现在程处默不在,说他老爹说去山东建盐场了,这批滋味奇妙的调味品,便顺理成章地由他老爹程咬金代为收货。 很快,卢国公府上除了那令人艳羡的烟酒之外,又多了许多稀奇古怪、却散发着诱人咸香或鲜香的瓶瓶罐罐。 程咬金起初并没太当回事,只觉得是儿子弄来的又一批新鲜玩意儿。 但没过几天,情况就变得不同了。 一位与程家交好的武将好奇地买了一瓶酱油回去试用,炒菜炖肉时放入少许,顿时让府中厨娘做出的菜肴滋味提升了不止一个档次。 那武将吃得赞不绝口,次日便激动地冲到程咬金面前,拍着他的肩膀嚷嚷: “知节!你府上那黑乎乎的‘酱油’真是神物,鲜得能让人吞掉舌头。还有没有?再给某来几瓶!” 一传十,十传百。 “卢国公府上有能化腐朽为神奇的仙境酱料!”的消息如同长了翅膀,迅速风靡整个长安城的饕餮圈。 不仅武将们闻风而动,连许多注重口腹之欲的文臣乃至富商都派人前来打听求购。 于是,几乎是在一夜之间,程咬金那原本就门庭若市的烟酒铺子旁,又迅速开起了一家专营“仙境调味”的铺面。 这家新铺子的人气甚至很快超过了旁边的烟酒铺,每天都被渴望尝鲜的长安人围得水泄不通,成为了长安城里最新、最热闹的知名店铺。 程咬金看着这意外火爆的生意,虽然忙得脚不沾地,却也是乐得合不拢嘴,心里暗赞:“处默这小子,倒是误打误撞,弄来了个好买卖。” 然而,程咬金这“调味大王”的得意劲儿还没持续两天,一个更具爆炸性的消息便以燎原之势席卷了整个长安的上流社会,瞬间夺走了所有人的关注。 消息传得绘声绘色:太上皇李渊前些日子感染风寒,病情来势汹汹,连神医孙思邈亲自出手诊治,开了方子,都未见好转,反而咳嗽加重,让陛下忧心不已。 恰在此时,赵国公长孙无忌从“仙境”带回了一批“仙药”,进献入宫。 太上皇仅服用了两日,竟神奇地痊愈了,如今精神矍铄,更胜往日。 更有甚者,传言称,药王孙思邈本人如今就住在赵国公府上,日夜钻研、琢磨那些来自仙境的灵丹妙药,几乎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 这接连的重磅消息,让整个长安城彻底疯狂了。 有太上皇亲试见效的活招牌,有药王孙思邈背书研究的权威认证,再加上“仙境仙药”这四个字本身自带的无上光环……这一切组合在一起,形成了无可比拟的吸引力。 谁不想拥有一份能药到病除的“仙药”呢? 无论是为了家中缠绵病榻的亲人,还是为了给自己求一份心安,亦或是单纯想将这传说中的神物据为己有以彰显身份……长安的王公贵胄、富商巨贾们全都坐不住了。 一时间,赵国公府邸前车水马龙,门庭若市。 前来求见、恳请赐药的人们络绎不绝,华丽的马车从府门一直排到了街口,造成了罕见的拥堵。 负责接待的门房和仆役忙得焦头烂额,递送拜帖和礼单的仆人几乎踏破了门槛。 长孙无忌稳坐府中,听着门外传来的喧嚣,面上虽保持着惯有的沉稳与谦和,心中却是波澜涌动,一切尽在掌握的得意之情几乎要满溢出来。 他知道,他等待的最佳时机,已经成熟了。 第208章 仙药吃死人了 虽然能亲自见到长孙无忌、并让他愿意拿出仙药的人并不多,仅限于那些手握重权的王公贵胄和富可敌国的顶级巨商,但这些人恰恰最不缺的就是钱财。 为了求得一份保命延寿的仙药,他们往往一掷千金,眼都不眨。 很快,仙药的神奇效果便通过这些顶级门阀的圈子传播开来。 范阳卢氏的家主近日便忧心如焚,他最疼爱的嫡孙前几日骑马不慎摔伤,手臂被尖锐石块划开一道深口。 起初并未太在意,只按寻常金疮药处理,不料几日后伤口竟红肿化脓,高热不退。 卢家上下顿时慌了手脚,在这个时代,伤口化脓溃烂往往意味着性命之忧,多少壮汉都因此殒命,更何况一个柔柔弱弱的富家公子。 听闻赵国公府上有来自仙境的仙药,卢家主如同抓住了救命稻草,立刻备下重礼,亲自上门恳求。 在付出了堪称不小的代价后,他终于换来了一盒印着“阿莫西林”字样的胶囊。 卢家孙少爷按嘱咐服药后,不过两三日,那骇人的红肿竟真的开始消退,高热渐退,病情明显好转。 卢家主老泪纵横,感激涕零,此事也立刻在顶级圈层中不胫而走。 消息传开,带来的震撼是空前的。 这意味着以后家中子弟若再受外伤,便多了一重坚实的保障,不必再听天由命。 谁家不想赶紧买上几盒,作为镇宅之宝以备不时之需。 紧接着,应对风寒的小柴胡颗粒、清瘟莲花胶囊,以及那被传得神乎其神,能在卒中”时吊命救急的安宫牛黄丸,更是被炒到了天价,成为众人争抢的焦点。 而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一位年事已高的勋贵,竟私下找到长孙无忌,老脸微红、支支吾吾地询问,是否有能助重振雄风的仙药。 长孙无忌内心虽对此人颇为鄙夷,但没有立刻回绝,而是事后特意询问了苏寅。 没想到苏寅的回答是:“有啊,伟哥嘛,当然有。” 于是,这位老勋贵不惜血本,买下了数粒名为伟哥的蓝色小药丸。 当夜便传来消息,其在某位年轻爱妾房中“大展神威,鏖战不休”,将其收拾得服服帖帖。 这等“战绩”岂能瞒得住人? 也许那老头也不想瞒着。 总之不过一日功夫,这种能令老树开花、重燃激情的神奇蓝色小药丸,便在长安权贵之间秘密地流行起来,成为比任何金丹补药更受追捧的至宝。 长孙无忌近来凭借“仙药”生意风头无两,门庭若市,其声势甚至盖过了之前因烟酒和调味料而风光无限的程咬金,连一向沉稳的尉迟恭心里都有些不是滋味。 程咬金在自己府邸里,一边核算着账本,一边听着管家汇报赵国公府前车水马龙的盛况,忍不住酸溜溜地嘟囔: “这长孙老儿,倒是让他捡了个天大的便宜,我老程怎么就没想到做这仙药买卖呢。” 尉迟恭虽未明言,但每次下朝路过长孙家那熙攘的门庭,眉头总是不自觉地皱起,心中暗忖: “竟是某目光短浅了。这救人性命的生意,确比某那手电筒更得人心…失策,失策啊!” 两人虽然后悔不迭,却也无可奈何。 这生意已被长孙无忌牢牢占住先机,他们总不能明着去抢。 好在他们自有门路,若只是自家或亲朋需要,大可私下寻小郎君购买,又没抢他生意,量长孙无忌也说不出什么。 只是眼睁睁看着原本聚焦在自己身上的风光被夺走,程咬金心里总像是堵了块石头,颇有些不爽快。 正当程咬金琢磨着如何再弄些新奇玩意儿扳回一城时,府门外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和洪亮如钟的呼喊。 “程胖子,程胖子!快出来,有天大的热闹瞧!” 只见尉迟恭竟亲自骑着马,风风火火地冲到他府门前,脸上带着一种混合着震惊、急切和几分唯恐天下不乱的神情。 程咬金闻声忙不迭地跑出来,看着老伙计这般模样,又是好奇又是纳闷: “啥热闹?值得你鄂国公亲自跑马来唤?莫非是陛下又得了什么新奇宝贝?” “屁的宝贝!”尉迟恭压低了声音,却掩不住语气中的亢奋,“是太原王氏的人。他们家有人吃了长孙无忌那宝贝仙药,死了!” “什么?!”程咬金铜铃般的眼睛瞬间瞪得溜圆,满脸的横肉都因震惊而抖了抖,“真的假的?” “千真万确!”尉迟恭语气肯定,“现在王氏一族的人正抬着棺材,堵在赵国公府门口讨要说法呢。那场面,啧啧,你不去看看?” “我去,我去!这等热闹,岂能少了我。” 程咬金一听,哪里还按捺得住? 之前那点小小的嫉妒瞬间被巨大的八卦兴奋所取代。 他二话不说,甚至来不及换身衣服,便风风火火地冲出门,跨上骏马,直奔长孙无忌府邸而去,生怕去晚了错过最精彩的场面。 程咬金和尉迟恭快马加鞭赶到长孙无忌府邸前,只见场面一片混乱。 一口厚重的棺材赫然停放在朱门之外,格外刺眼。 王氏的亲眷家仆们披麻戴孝,围在四周哭天抢地,悲泣声、咒骂声混杂在一起,直指府内不敢露面的长孙无忌。 “长孙无忌!你还我夫君命来!” “什么仙药!分明是催命毒药!” “缩头乌龟!有胆卖假药,没胆出来见人吗!” 长孙府的大门紧闭,只有老管家带着几个仆役守在门后,面色惨白,汗如雨下,硬着头皮承受着外面的怒骂,却连一句完整的话都回不上来。 长孙无忌本人更是惊得在内堂踱步,万万没想到这风光无限的生意竟会惹出如此天大的人命官司,此刻是万万不敢现身。 程咬金和尉迟恭对视一眼,翻身下马,推开围观的人群,大大咧咧地走到场中。 他俩一个粗豪,一个威猛,往那儿一站,自有一股慑人的气势,现场的喧嚣顿时安静了几分。 “吵吵嚷嚷的,成何体统!究竟怎么回事?”程咬金粗声问道,目光扫过棺材和悲愤的王氏族人。 王氏众人一见来了两位地位尊崇的国公,仿佛瞬间找到了能主持公道的青天,立刻扑上前来,围住两人哭诉喊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