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战场之上,刀剑无眼,人命如草芥。裴昭纵有千般计较,此刻也只能凝神于自己周身三丈,枪风扫过耳畔,血珠溅上战袍,他连拭去的机会都没有。
浑邪王的兵最擅肉搏,马刀挥砍,端得是冷血无情,而反观朝廷大军连日奔袭,人马皆疲,士兵们挥刃时手臂都在发颤。
方才狼群突袭,雁行之阵的双翼早已残缺不全,此刻面对匈奴人不要命般的冲杀,阵线节节败退。
裴昭余光里,看见掌旗官被砍倒在地,军旗倏然倾颓,又被无数马蹄踏进泥泞。
“陛下!右翼快撑不住了!”一士兵嘶喊着扑到他身侧,背上还插着半截箭矢。
“陛下!左翼快撑不住了!”又一士兵跌跌撞撞前来禀报。
裴昭紧锁眉头,目光所及之处,他亲眼看见一个不过和他差不多年岁的少年兵被斩断手臂,惨叫着滚进泥泞,看见老兵用身体为同袍挡刀,肠肚流了一地。
每分每秒都有人倒下,被战马踏成肉泥。
“啊!”他终是忍不住长啸一声。
“我军五倍于敌军,怎会败!”他攥紧的拳头在自己腿上铁甲上砸出闷响。
这和他预想的战场全然不同,没有中军大帐里运筹帷幄的从容,没有令旗挥动时千军应和的壮阔,更没有想象中麾下将士如潮水般吞没敌阵的酣畅。
有的只是粘稠血浆糊住眼睫,是断枪插在尸堆上微微颤动,是饿得握不住刀的士兵被匈奴人当胸劈开!
脸上已经看不出原本模样的沈歌听闻那声怒吼,回身看去,只看到裴昭整个人正傻了眼一般骑着他那玉狮子立在那厮杀之中,其亲卫正拼了命地挡在他的身前,而他仿佛已浑然不觉。
她忍不住吼道:“敌军故意放出狼群耗我军力,若再趁我军阵型散乱时直取中军!雁行阵将破,届时,将是一场残酷屠戮!敌军蓄谋而来,我军不该再徒增伤亡,陛下!退吧!”
她承认她来此地之前也确实抱有一丝侥幸心理,以为大军就算疲惫,就算劳累,然那以五倍于敌军的兵力,论起人数,五人打一人岂有打不过的道理,何况他们的武器更加精良,阵法之中还有弓弩手的加持。
然战场之上,这奇迹并未发生在他们这方!而是生在了另一方。
敌军上下一心,有游牧民族与生自来的信仰,而他们这支东拼西凑的队伍,不仅有各关将军所率,还有中原刚征入伍的愣头青,亦并非所有人都对这次出征信心满满,绝大多数都对裴昭这个头一次带领大军北上的小皇帝打心里不服。
“退。”裴昭手指微抖,挥剑指向天空,“退!”
“三千精骑听令!”沈歌随后喊道:“随我殿后!”
“是!”整齐划一的喊声冲破战场喧嚣,让沈歌又生出些力量来,她撕下一条衣服布带,缠住了微裂的虎口。
她的余光亦在意着身后文臣的方向,好在裴谳没有像裴昭一样,勇猛冲刺,在后方得了移山填海和亲卫保护,还算安全,甚至不少文臣,也都躲在了裴谳的亲卫保护之中,也算是让人安心些。
可此刻撤退又谈何容易?
阵前转身,便是将后背暴露于敌军,将士们已杀红了眼,听闻退兵号令,军心已乱。敌方士兵虎视眈眈,见到这边稍有退意,便如饿狼扑食般追击而来。
需得有人能顶得住压力,扛得住敌军攻势来,将以五打一的局面变成以一打五,才能顺利撤退。
沈歌手上千钧已经抛弃了所有花哨刀法,刀刀指向敌人要害,直指敌人的咽喉、心窝之处,头上汗水从她额角滴落,一滴滴落在土里,耳边刀刃的乒乓之声不绝,直听得人耳朵发疼。
饥饿会让人失去思考的能力,仗着心中不后退三个字,她就这样冲进敌军圈子里,帮助那些还未脱离战场的战士们赶紧撤离。
“走!”沈歌呐喊着,驱赶那些不愿离去的战士。
“将军,我已经活不成了,就再拼一拼!我和这些匈奴人拼了!”
忽而一个肚子上挨了深深一刀的士兵冲到了她眼前,帮她挡下了敌人的一刀。
沈歌手中握着的刀微微颤抖,目光之中是满眼狠辣。
若是此时站在她的对面,也定然会被此女身上那等赫人气势震撼,这人只余血污的脸上,一双眼睛如鹰,锐利而坚韧,一把长刀染血,劈砍之间,顷时就可夺人性命。
战场之上的她,好似真应了那青面獠牙的称号来!
“先往绝云关撤!”
兵部几位侍郎紧急商讨过后,得出这样的一个部署。
绝云关地势高耸,夹在两山之间,确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险。
“唯一不定的便是敌军若不放弃,一直死攻绝云关,届时大军被困关内,守军及大量粮草必将陷入孤绝之境,成为死棋。”
“关隘虽险,却已是孤悬之刃。”一位侍郎在战场喧嚣之下,指着地图上蜿蜒的敌军行进路线,声音沙哑,“一旦后方被截,绝云关便从利刃化为囚笼。”
另一位侍郎沉吟片刻,接口道:“不如撤去关后三十里处的平缓谷地,既可利用山势延缓敌军追击,又便于接应从南面运来的粮草。以空间换时间,待重整旗鼓,未必不能夺回此关。”
“全军撤退!”
几人还未商讨完接下来的战略,就被身后撤离的大军催促。
“陛下,兵部此次商议,决定我们撤去绝云关后方三十里的谷地,既可以拖延敌军时间,又可以为粮草留一条路来。”兵部萧珩前去找已经退向后方的裴昭。
“准。”裴昭骑在他的玉狮子之上,怀中半搂着胸口中了一箭的昭华郡主,宛若失了魂,浑浑噩噩地答道。
他第一次见她的轻甲装束,就算比起他那位骠骑将军的皇婶来也是不输飒爽,昭华郡主骑在马上时,那轻甲在日光下闪着光,让人总是忍不住多看几眼,那些士兵的目光竟惹得他都有些嫉妒
只是轻甲此时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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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染上,他看着有些不顺眼,可他却见她的眼睛之中似乎又有了从前的光,那种他喜欢看见的光,是同宫里那群大臣、娘娘、丫鬟、太监眼中未曾见过的东西。
他只在儿时的慕容眼中看过,在那个粉雕玉琢,年画娃娃似的小女娃眼里见过。
“慕容,别怕,朕已经去寻了太医,不多时就会来了!”裴昭骑着马,手上不断擦着慕容雪嘴角流出的血迹。
“若是那群庸医治不好你,朕就砍了他们的脑袋!”
裴昭入手只有一片冰凉,他有些恐惧,父皇离世时,叫他去床前等着时,那双手也是这般冰凉,他怕,很怕……怕慕容也和他父皇一样,握着他的手,握着握着就松开了。
可他怀里的慕容雪,脸色苍白,胸口上的箭伤血流不止,已经让她说不出话来。
她被迫微微仰起头,好久没有如此近距离地看着裴昭了,他二人相识十数余年,此人怎么还是这副少年模样,儿时长得什么样子,竟好像一丝都没变过。
那副傻里傻气的模样也丝毫没变,想打仗就只知道往前冲,想治理天下就一个劲的去对百姓好,全然不顾底下的那群老狐狸对他怨言多深……
这样的一个人,是做不好一个皇帝的,他定会自责自己无法救天下人,会在无数次的自我矛盾中找不到自己,也定会遍体鳞伤却没得到任何好处。
做他伴读时,她曾经在学堂之上,见到裴昭那副傻样子,不止一次担忧我朝的未来走势,甚至已经筹谋着若是有朝一日国毁在裴昭手里,她该何去何从。
慕容雪想着想着,脸上就又露出了一丝笑意。
“慕容!”裴昭皱着眉头,拍了拍她的脸。
“别睡!”裴昭一声大喝,将慕容雪从昏昏欲睡中拉了起来。
他如今怎么竟然又叫她慕容?那本是那时,他二人在学堂时他唤她的称呼。
那个小裴昭经常对她说些傻话,说自己竟对什么三纲五常毫不在意,说他要做皇帝第一个就是废掉这繁琐规矩礼仪。
所以他不唤她郡主,只唤她的慕容。
其实,这傻子也还挺可爱的。
可比起那个文韬武略皆出众,万事筹谋万全的他的皇叔,还是差了一筹。
若是裴谳的话,说不定他想废了三纲五常还真废得掉,可裴昭不能,他只能想想,却做不到。
“只要你活着回去,朕就封你做个女官!”裴昭忽而说道。
“礼部如何?活轻松些,也利于你养病。”
裴昭也不知自己在说什么了,他只是不想让她睡着罢了。
“太医呢?”裴昭眼见慕容雪进气少出气多,不顾四周的喧嚣箭雨,大声嘶吼着:“赶紧给朕滚过来!”
她今日很畅快,在战场上杀那些匈奴兵杀的好畅快!
若她不是总督的女儿就好了,若她能做个男人就好了,能做个中了探花之后,在朝为官,做个能为百姓谋福利的男人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