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青书与沈容之听到,心反而头更是一沉……
他们隐约觉得此事有蹊跷,只怕其中有诈,可那族谱上白纸黑字的确记载着祖上献饷的荣光,又让他们心底忍不住存下一丝侥幸。
万一是真的呢?
若真是御赐“忠商”,或许……或许就能抵消今日之罪了?
陆昭若依然姿态从容。
想用这“忠商”之名来抵罪?
呵,这虚名非但救不了你们,反会成为钉死你们的最后一根棺材钉。
知州当即吩咐书吏:“速去架阁库,查《太祖军饷录》来!”
不多时,那书吏便捧来一册泛黄的簿册。
知州冷眼扫过册页,猛地一拍惊堂木,厉声道:“册上赫然朱批——「吉州沈伍,虚报饷银四百贯,畏罪潜逃」!当年太祖念及战事方歇,未予深究,你沈家竟还敢以此自称‘忠商’?”
堂外百姓顿时一片哗然,议论声如潮水般涌起。
其中有一个妇人说:“哎呦!原来不是‘忠商’,竟是逃犯之后!那张氏前些日子恨不得横着走路,逢人便吹她家祖上积德,得了官家青眼,我呸!真是丢死先人!”
沈青书面如死灰……
最后那点侥幸,碎了。
彻彻底底,干干净净。
他抬眼望了望这森严的公堂,檐兽狰狞,匾额高悬,心中只剩一片冰冷的死寂。
今日,他是在劫难逃,必死无疑了。
沈容之也怔在当场。
他千里迢迢漂泊归来,心中盘算的是那“忠商”带来的泼天富贵和锦绣前程,却没想到,祖上竟然犯了欺君之罪!
他看向一旁神色清冷的陆昭若。
刹那间,他全都明白了——那所谓“忠商”的传闻,不过是她精心布下、诱他归家的香饵。
而他,竟真的就这般心甘情愿地咬钩,一头撞入了她早已张好的罗网之中。
林映渔也不由得皱眉。
竟然连赏赐也是假的。
这两个老家伙真是蠢!
张氏惊惶失措,喃喃自语:“不是忠商,怎么……不是忠商了?”
她猛地指向堂外悠闲摇扇的顾羡:“是他!是顾羡亲口所说!他说他父亲在户部任职,亲眼在名册上见到我沈家之名,还亲自登门道贺送礼!”
众人目光齐刷刷投向顾羡。
顾羡“啪”地合上折扇,面露歉然,语气却轻飘飘的:“哎呀,实在对不住,想必是家父年事已高,老眼昏花,看错了名册。”
他话锋一转,唏嘘道:“谁知沈家非但不是忠商,祖上竟还虚报军饷、畏罪潜逃?真是……家风如此啊。”
张氏气得浑身发抖,破口大骂:“无耻小人!定是你与那陆氏妇合谋设下如此毒计,坑害我沈家满门!”
顾羡却不恼,只悠悠道:“张氏,公堂之上,可莫要出口成脏,另外,既然你沈家并非‘忠商’,那前日顾某所赠价值一千五百贯的贺礼,还请原数归还。”
一千五百贯没了……
张氏想起这些日挥霍,早已将一千五百贯全部花光。
此时,人群中又有人喊道:“对了!她沈家门口不还立着官家赐的贞节牌坊吗?如今沈郎君好端端在这儿,还在海外娶了妻、生了子,这牌坊岂不成了天大的笑话?”
陆昭若适时上前一步,清声道:“大人,民妇正欲禀明此事。两月前,妾身京中好友、四品提举市舶司杨大人之妻耿氏,听闻民妇‘守节’之事,于心不忍,便在官家面前提了几句,为沈家求来了这座‘贞节牌坊’及五百两赏银。”
她目光扫过张氏与沈青书,继续道:“然,张氏与沈老早已与其子沈容之暗中通信,明知其子未死,却仍隐瞒真相,坦然受下牌坊与赏银,并当日便威胁民妇不得声张。”
知州听闻陆昭若禀告的“贞节牌坊”一事后,面色骤然铁青,惊堂木重重一拍:“好!好一个欺世盗名的沈家!前有祖上虚报军饷,今有后人欺君罔上!罪上加罪,恶贯满盈!”
“张翠娥、沈青书!尔等明知沈容之未死,竟敢隐瞒真相,欺瞒朝廷,诈受御赐牌坊与五百两赏银,此乃十恶不赦之‘诈伪’重罪,兼有‘大不敬’之实!依律,当绞刑!”
“沈容之!你虽未直接经手,然对此欺君之举知情不报,默许纵容,实为同恶相济!依律,在你‘有妻更娶’、‘别籍异财’等罪之上,再加徒一年,流刑之地再加一千里!”
“林映渔!你所判不变,产后携女服刑!”
“所有御赐之物,即刻追回!沈家门口那座牌坊,着令立即捣毁!五百两赏银,连本带利,追缴入库!”
曾象征着无上荣光的“贞节牌坊”,转眼间便成了钉死沈家的最后、也是最耻辱的一根棺材钉。
宣判声落。
张氏连哭嚎的力气都已耗尽,直接瘫倒在地上……
沈青书瘫倒在地,面如槁木。
猛地,一双眼睛死死剜向躲在人后的石头。
石头被他看得脊背发凉,脚下一软,慌忙朝后缩了两步。
沈容之面无血色,昔日那双温润含情的眼眸此刻空洞无神,仿佛魂魄已经离体,只留下一副俊美却失了魂的躯壳。
嘴唇轻轻颤了几下,最终却只化作一声几乎听不见的嗤笑,像是在嘲笑自己,又像是在嘲笑这荒唐的境地。
随即,他缓缓转过头,目光落在陆昭若身上,声音嘶哑:“阿宁……这真是……一份天大的‘归家礼’啊……”
陆昭若微微抬着下巴,面容清冷,连眼波都未曾为他动一下。
而林映渔,却异乎常人地维持着一份令人心惊的淡定。
她甚至只是懊恼地、近乎轻蔑地扫了他们一眼,仿佛在嫌弃他们的不堪一击。
随即,她竟缓缓抬起手,姿态优雅地抚了抚发髻间那支金镶玉的发簪。
一切尘埃落定,沈家众人皆已定罪。
此时,陆昭若上前一步,再次向知州行礼,声音清晰而坚定,掷地有声:“大人明鉴!如今沈容之犯下‘有妻更娶’、‘背亲弃家’等十恶不赦之罪,夫妇之义已绝,恩断情消。沈家满门欺瞒,视民妇如仇寇,甚至谋害性命,如此恶境,断难再留。”
“民妇恳请大人依《属刑统》‘义绝’之条,判民妇与沈容之离异,归宗归父,自此之后,男婚女嫁,各不相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