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的浴室,不暗。
严密的百叶窗外,半挂的夕阳,远远坠在花园高耸的梧桐树枝尾。
只留金色的余晖漏进来。
映得浴室白瓷的墙边一片橘红。
浴室的门被急躁的撞开。
复古的金属门,弹到墙边,发出一阵沉闷的咣当声。
秦予晚脸色燥红地在一阵天旋地转的眩晕里。
整个人就被傅晔礼强势又温柔地按在后背墙壁。
双手被他缠着。
摊开,握紧。
十指相扣抵在她头顶两侧。
“晚晚。”他的嗓音像掐烂的水蜜桃。
糜烂,熟腻。
“你不会拒绝吧?”他眼眸半垂着,浓密的睫毛挡住了他眼底藏不住的强烈欲色。
一层层似海啸来临时的汹涌。
冷白色的耳尖沾着窗外的余晖,红得更浓。
像刷了一层诱人的玺金色。
“拒绝什么?”秦予晚仰起脸,红唇轻轻咬了下。
那双如猫儿一样清澈漂亮的眼睛亮亮的。
“晚晚,你知道。”傅晔礼将头压低了半分,高挺地鼻尖一下碰到小姑娘软软的鼻尖。
秦予晚的鼻尖好软的。
跟小猫鼻子一样。
软软糯糯。
傅晔礼好喜欢。
薄唇内呼吸像紊乱的线。
早就没了任何规律。
秦予晚也好不到哪里,他这句话简直踩到了她心坎上。
漂亮的小脸红艳艳。
鼻尖嗅到的气味,全是他散出来的清冽雪松香味和那种成熟又纯净的男人味。
炙热地缠绕她的思维。
她咬着唇,没说话。
只是抬起下巴。
主动亲上他。
指尖扣紧他节骨分明的手指。
从他的薄唇,到他下巴。
再到冷白色脖颈处,滚动的喉结。
“我也想试试。”意乱情迷里,秦予晚用力咬了下他胸肌。
一咬。
傅晔礼不受控地张嘴轻颤了一声,耳尖霎那如烧起来,指尖抖了下,眼尾瞬间渗出一点水光。
混着侧面的夕阳。
好纯的样子。
纯到让秦予晚忍不住想欺负他。
小姑娘主动踮起脚,开始亲。
一点点。
循循善诱。
直到亲到压着她的男人,冷白色的皮肤烫出一层娇艳艳的薄红,黑漆漆的眸底都是动情的信号。
他才红着眼,狠狠亲她,抱紧她,像梦里无数次幻想过的那样。
腾出手。
按下银质沐浴器。
温热的水淅淅沥沥落下来。
水丝密集。
将他们全部打湿。
潮湿的水珠开始在空气里沸腾,他掐着她的腰,第一次,声音好低叫她一声:“宝宝,好喜欢你。”
这声音,堪比天籁之音。
秦予晚耳膜都酥化了。
心尖颤的不行。
她的纯情老公——叫她宝宝耶!
好喜欢!好喜欢!
秦予晚脸更红了,就在她想说带你什么,傅晔礼手臂一抬,下一秒直接将她腾空抱起。
耳边,浴水落的更密集。
氤氲的热气瞬间把他们包裹在一片茫茫的雾气里。
整个人埋在她散着幽幽柑橘清甜香味的颈窝,用力汲取,肆意采撷——
*
傅晔礼高中时期就暗恋了还在上初中的秦予晚。
虽然从小到大,他就已经是她小跟班。
每天会帮她拎书包,会主动送她一起上学。
可真正让他青春期意识到喜欢这种东西的时候却是18岁成年的时候。
那时候,他是帝都高中最风云的人物。
常年,年级第一,是学霸加校草。
成绩好,家世好,性格好,最主要长得好。
这样完美的男人。
每天都能收到本校,外校爱慕他的女生送来的上百封情书。
可是他对这些情书无动于衷。
倒不是他矫情。
是他确实没有感觉。
他对谁都没有心动的感觉,当时,他是觉得这样。
他每天除了学习,就是等秦予晚放送学。
这是老太太交给他的任务。
秦予晚的奶奶是老太太的好闺蜜。
两家关系不错。
他就像大哥哥一样,担任起了她的护花使者。
但是那时候,秦予晚好小。
个子还没发育。
脸蛋小小的,手臂细细的,腿也是细细的,整个人看着像动漫里没有长大的少女。
小小的可爱一只,脾气还傲娇。
动不动不高兴。
要吃糖。
尤其,她不高兴的时候,特别像她家老太太曾经养的喜欢发脾气爱炸毛的布偶猫。
开心了她会主动来找你玩,不开心了就爱撅着嘴巴,不理你。
他每天接送她。
看着小小,可爱的她。
从没藏过邪念。
那么,什么时候让他醍醐灌顶,忽然意识到喜欢的呢?
大概是高三举办了一场篮球赛,他是校队主力军。
秦予晚作为初中部最漂亮的艺术生。
被学校选为篮球队的拉拉队长。
高三,面临高考,他学业忙又要每天下了晚自习还要去傅氏集团跟着傅仪征学习金融知识。
每天忙的抽不出半点自己的时间。
回到家都是凌晨一点半。
躺到床上累的直接睡着。
自然也没有时间再去接秦予晚上下学。
细算下来。
他们确实已经两个月没有见面了。
那天,他终于有空闲参加校队比赛。
但他不知道她是啦啦队。
等他上场的时候,学校挑选的八个啦啦队女孩穿着水手服站在球场中间。
秦予晚就站在她们中间。
她也穿着水手服。
但不同于其他队员的蓝色水手服。
她穿的是白色的队长服。
15岁的少女。
两个月不见,在他印象里个子小小的女孩,突然像拔苗助长了一样。
突然猛长到了165。
原本圆嘟嘟的小脸,也不知道是她瘦了还是化妆了。
比之前瘦了,立体了。
她本来就长得漂亮。
一瘦,优渥的五官优势就凸显出来了。
巴掌的小脸,漂亮的大眼睛,挺翘的小鼻子,樱花色的唇。
乌黑的长发,留着当时很流行的‘公主切’。
傅晔礼上场的第一秒,就看到她了。
明明场上还有其他很漂亮的女孩子,可是他第一眼就看到了站在微风里的她。
她也看到了他。
她那时候比现在乖多了。
15岁的少女,没有遇到17岁的秦叙。
她像夏日里最漂亮的那一株小玫瑰。
热烈,明媚又乖巧可爱。
也不会像婚后那么讨厌他。
看到他的第一眼,她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兴奋地朝他挥手。
那一天,傅晔礼不知道当时的表情是怎么样的。
他只记得自己胸腔的心脏第一次猛烈地跳起来,咚咚咚。
一阵阵在他胸腔回荡。
就好像有什么东西要跳出来。
连带耳朵都是又红又烫。
也是那一次。
他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喜欢。
也终于知道,心跳加快的感觉是什么样的!
后来,比赛结束。
他们队赢球了。
下场休息时,高三的男生们穿着汗湿的篮球服坐在休息区谈笑着准备等待领奖。
他也坐在他们中间。
只是相比他们兴奋的模样。
他没有太多的表情,唯一的情绪,就是他的耳朵始终是红的,烫得。
就跟发烧了。
怎么都退烧不了。
快颁奖的时候。
啦啦队的女孩子过来给他们送水。
她手里也拿着一瓶水。
她眼尾弯弯,笑着欢快朝他这边跑了,那天夏风温热,微风吹过她的脸,把她漂亮的公主切拂开。
露出的是烈阳照耀下,那张足够惊艳傅晔礼整个人生的明媚小脸。
她把水递给他,手里还有一张她最喜欢的魁北克枫叶和玫瑰花花瓣做成的小卡片,祝贺他赢了:“晔礼哥哥,恭喜你!”
15岁的秦予晚。
真的好乖好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