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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重逢

作者:三斤鸡翅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工作聚餐,又都是平时相处不错的同事,就连江浸月因为许尽欢的关系,也没有大明星架子,早些年就和相映成趣工作室的小伙伴混熟。


    即便没有酒桌文化,聊着聊着氛围到了,就免不了喝酒。


    “祝大家工□□情,两开花!”成欣言今年刚毕业,但大学实习的时候就加入工作室做项目,算是为数不多许尽欢手把手带出来的徒弟。


    或许是跳过了社会毒打那一步,直接遇到不错的老板,成欣言还保留着大学生的天真烂漫。


    工作室里,属她在许尽欢面前,最放飞自我、最没大没小的;这会儿喝多了,也不管三七二十一。


    成欣言拖着酒杯过来,出口就是豪言壮语:“姐,我要向你学习,当断则断!臭渣男踹了,姓苏的盗片狗不要放过他!”


    许尽欢取了一只干净杯子,倒好清水,把她手上的酒杯换下来。


    “呃……你干嘛抢我酒?我不要喝水,我要喝酒!”喝大的女孩盯着塞到手上的高脚杯,愣愣发问,像只傻孢子。


    “什么水,这白酒。”许尽欢忽悠道:“敬老板喝白的才有诚意呀。”


    成欣言被她连哄带骗,乖乖抱着杯子吨吨吨喝水。


    许尽欢这厢才把人找角落安顿好,嘱咐其他同事帮忙看着点小孩;那厢江浸月火急火燎,把她拉至包厢阳台。


    “赶紧的,快点把吻痕遮一遮!”江浸月翻出化妆包,急得直接上手拿着粉扑就往她脖子上按。


    许尽欢无语:“你也喝多了发酒疯啊。”


    “我刚去洗手间撞见颜煦了!”江浸月低声尖叫。


    闻言,许尽欢松了一口气:“颜煦是你表哥,他既不是狗仔,也不是私生,更不会偷拍你丑照放到网上,怕什么。”


    江浸月白眼都要翻到天上:“我怕他破防。他说一会儿过来打个招呼,当着这么多人面,他要是破防,我细胳膊细腿,哪拽的住他!”


    “不就是个吻痕,都成年人,有什么大不了。”许尽欢没觉得这点暧昧痕迹,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谁还没点私生活。


    江浸月手上动作停顿两秒,然后力气加大。


    海绵粉扑重重拍在许尽欢脖子上,压迫颈部皮肤的力度堪比谋杀。


    “颜煦要是知道他昨天带你去酒会,结果你半路从现场抓走个帅哥把人睡了,他得气死。”


    “早点让他死心也挺好,我是不婚主义者,跟他不合适。”


    晚风拂面,许尽欢反倒笑了。


    江浸月没说话,只是扣着许尽欢的下巴,接着给那几颗草莓叠上层层遮瑕。


    她的美甲有些长,许尽欢被扎得难受,直往后躲。


    “好啦,差不多了。”


    江浸月伸着延长甲,把人从阴影里拉回来,对着灯光仔细检查,给许尽欢一种“白雪公主长着巫婆指甲绑架人”的荒诞错觉。


    惰性是藏在人骨子里的天性,再怎么雷厉风行,刚吃饱都会有个名为“倦怠期”的过渡阶段。


    许尽欢也一样。


    她靠着阳台的铁艺栏杆消食,不想动弹,索性当个没有感情的人偶,任由江浸月瞎折腾。


    认真算下来,上一顿正儿八经吃的饭,还是昨天的午饭。


    酒会上鬼迷心窍,被西装暴徒勾了魂儿,一时心血来潮就和人睡了。


    鉴于是她主动,江浸月说她把人睡了,倒也没错。


    事后回忆,真是想想都觉得荒唐啊。


    但这事儿放她身上,离谱中似乎又透露出一点儿合理。


    许尽欢从小就不是循规蹈矩的性子,小时候她就能把邻居家的小哥哥按在地上打,大人循声找来,她还会恶人先告状。


    那会儿,她的名字还叫温宜,温柔宜家的温宜。


    每当温仲压着火气骂:“女孩子家家,疯成这样,别人看了还以为我温家没有家教。”


    许婉婷一开始还会把她护在怀里,笑着打圆场:“温宜宝贝还小,女儿才几岁你就要她当淑女,正该是活泼到处乱跑的年纪。”


    后来,温仲的生意越做越大,温家从F大的教职工小楼,搬到沪市高端别墅区。


    上了初中的温宜,像是变了一个人。


    成绩很好,会乖巧地陪在许婉婷的病床边,给妈妈炫耀这次月考又是年级第一;说以后要考F大,当许老师的学生。


    时间过去很多年,许尽欢都记得那天医院的场景。


    阳光很灿烂。


    打开窗户就能看到,树林扑面而来的生机勃勃,听见树梢麻雀活泼叽喳。


    许婉婷在病床上已躺了许久,难得精神好,能垫着枕头半坐起来。


    对初中的小孩来说,考大学还很遥远,多半是自己都不记得的戏言。


    但许婉婷特别重视,温柔说好:“对摄影感兴趣的话,就考吧。要是妈妈病好了,就能当温宜宝贝的老师啦。”


    然后。


    在春意盎然的初春,她永远地失去了妈妈。


    上帝毫无怜悯之心,把那个会叫“温宜宝贝”的柔婉女人,从她生命里狠心抽离。


    她的春天,戛然而止。


    三四月份的沪市,正值倒春寒。


    冬季的尾巴扫过这座国际大都市,昼夜温差极大,冷风顺着领口往衣服里钻,皮肤散发的那点热气根本存不住。


    江浸月见她瑟缩两下,以为是吹冻着了,于是又从包里翻出来条丝巾,在许尽欢纤细的脖颈扎出花朵的样式。


    “太完美了!”


    江浸月欣赏自己作品,不由发出感叹,“正好配你身上的衣服,同品牌同系列的产品,果然绝配。”


    许尽欢低头扫过丝巾上logo,某个知名奢侈品大牌。


    离开酒店的时候,她被做得头昏眼花。


    面对下属的救命连环call,也没在意pao友准备衣服是什么牌子,尺码合适就穿了。


    啧,难怪沈砚舟不收。


    她早上被退回的红包,都不够穿走的这件套装价格的零头,看来律师确实不缺钱。


    餐厅地理位置极佳,阳台正好能俯瞰街道,许尽欢靠在栏杆上放空自己。


    夜色降临,霓虹灯鳞次栉比亮起,写字楼里星星点点逐渐连成片的灯光,昭示着这座城市仍旧在高速运转。


    “你俩够可以的,我在里头找半天人,酒都被灌了几杯,你俩跑阳台躲清静。”


    颜煦拉开阳台的玻璃门,摇着头叹气。


    闻言许尽欢回神,新荣记的阳台灯光偏暗,看东西会有色差。


    过来的男人一身浅色休闲西装,头发精心打过,往后梳成背头,身姿挺拔。


    许尽欢差点以为自己穿越到昨日松青酒会,视线对焦后才发现,来人是颜煦。


    在她愣神的功夫,颜煦已经走到她面前。


    “在想什么?”他问道,唇边笑意是熟悉的弧度。


    眼睛会被光线误导,耳朵不会。


    入耳声线温润如玉,与那个回响在脑海深处的磁性音色,全然不同。


    某个沈姓男子的声音,应当是淡漠的,是内敛的。哪怕逼近临界点,攀上极乐之巅,低喘的气息中都带着几分克制。


    许尽欢摇摇头,把不该想的东西压回去。


    “在想以前。”


    她伸手虚指了一个方向,说道:“那边是F大。”


    颜煦顺着辨认方向,点头道:“嗯,还真是。能隐约看到双子楼。”


    他弯腰凑近,令旁边的江浸月心脏狂跳。


    喂,大哥,你离太近了啊!


    眼看颜煦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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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丝巾处越来越近,江浸月靠实力拿到视后的演技,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


    她不经意地插进两人中间,挽住许尽欢的胳膊,自然隔开社交距离。


    “拜托学霸们,我这个考不上F大的学渣还在现场,追忆往昔也考虑下我的感受。”


    颜煦嗤笑:“谁让你上学的时候不用功。温……尽欢转学来的时候,你还跑来高中部跟我哭鼻子说,第一名被人抢走了。”


    “结果啊,”颜煦摇头继续道,“看小说看的废寝忘食,上高中成绩就不行吧了。”


    江浸月翻了个白眼:“那是因为我去艺考集训,课落下太多,和熬夜看小说没什么直接关系。”


    温家自从温仲发迹,搬到沪市别墅区,和隔壁颜家做了邻居。


    转学的许尽欢,同桌又恰好是颜煦的表妹。


    混熟后,铁三角自此组建完成。


    这么多年下来,许尽欢早习惯这对表兄妹的互怼。


    等两人拌嘴,江浸月开始落下风的时候,她就会适时打断。


    比如现在。


    她转头,对江浸月说道:“你经纪人在找。快去吧,别让曾姐等急。”


    有许尽欢提供的合理理由,江浸月踩着恨天高离开战场。


    明明是斗不过的落荒而逃,她却走得趾高气昂,路过颜煦还不忘踹他一脚。


    “你每次都帮她。”颜煦轻笑着,拍掉裤角被蹭上的灰,对许尽欢抱怨道。


    “她是我闺蜜,我不帮她难道帮你啊。”


    论嘴仗攻击力,许尽欢大学时打过辩论,三人里她属于T0版本。


    颜煦自知这话题继续下去对自己没好处,便提起另一件事。


    “昨天忘了没和你说,上周回我爸妈那儿,遇到温叔,他让我给你带句话。”


    许尽欢意味不明地“哼”了一声,示意他继续。


    颜煦只能接着往下讲:“温叔希望你清明留在沪市。”


    作为邻居,颜家全程目睹了隔壁温家的变故。


    传话的活儿不好干。


    如果不是迫不得已,颜煦也不想当传声筒。


    谁让他好巧不巧,在院门口和温仲碰见,对方又是长辈,这差事推都推不掉。


    该说的事硬着头皮说完,颜煦等着许尽欢发火。


    风偏凉。


    她站在靠外的风口,许是席间喝了酒的缘故。


    从颜煦的角度望过去,能看见她脸颊浮现的浅浅血色,就像是一朵开在清冷冰原的白玫瑰。


    摘下后通过吸色反应,而泛起粉意,同样变得更脆弱了。


    半晌,许尽欢开口道:“不回,回去反而扰了他们一家三口的清净。”


    颜煦性格开朗,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在商界他混得如鱼得水,此时却难得词穷,斟酌着措辞。


    倒春寒冷冽的晚风,带走言语中细碎渺小的自嘲,许尽欢依旧是那朵清冷孤傲的野玫瑰,生长在荒原,从未改变。


    “安慰的话,就免了。跑我们这边来,你那边的局不管了麽?”她随口问道。


    颜煦抬腕瞟了眼时间:“约的八点,不急。”


    “时间差不多了,快去吧。”许尽欢推开阳台玻璃门,和他一起回到包厢。


    离八点确实只剩十分钟了,颜煦见她情绪没什么波波澜,便不再多留。


    拍摄结束早的缘故,工作室一行人五点就到了。


    吃了两个多小时,饭局也接近尾声。


    许尽欢到前台结账,付完款转身,不料身后有人经过。


    “咣当”一下,她撞掉的手机,顺着地砖滑到那人脚下。


    对方率先弯腰,去捡。


    许尽欢晚了一步,盯着骨节分明的手指,瞳孔地震。


    这手……有点眼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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