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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章 怎样激起小说?

作者:张不空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李修文思索许久。


    终于想出了激起《克苏鲁的呼唤》这篇小说的方法。


    他记得。


    这篇小说讲的是一个普通人从祖父留下的遗产开始。


    从祖父的日记记载的内容开始调查一系列诡异事件。


    逐步揭开了沉睡在海底的远古邪神的恐怖真相的故事。


    小说,采用了一种故事套故事的镶嵌叙事结构。


    由多个碎片化的调查内容拼凑出了整个故事的全貌。


    大部分篇章都是由主人公“我”的调查串联起来的。


    而“船员的日记”这个故事里的故事可以看成是核心。


    讲的是一艘货船在茫茫无际的南太平洋海域航行时。


    由于风暴船只偏航后船员们登上了一座不知名的岛屿。


    意外惊醒了沉睡在其中的克苏鲁。


    目睹这一幕的船员们大多因诡异的原因发疯死亡。


    只有一名船员侥幸的驾船逃脱了那片诡异的海域。


    但在后面也死亡,留下了记述这期间见闻的日记。


    主人公正是从他的日记中拼凑出了克苏鲁的全貌——


    克苏鲁是一位亿万年前来地球的外星古老神祇。


    它和它的同族在地球建造了它们居住的拉莱耶之城。


    后来由于某种原因这座城市沉入海底了海底之中。


    克苏鲁也被困在其中,处于一种如死亡般的沉睡状态。


    但克苏鲁的精神力量依然能够向外界去发散。


    从而影响那些敏感者的梦境,吸引人们成为它的信徒。


    当时机成熟。


    拉莱耶将从海中升起,克苏鲁也将苏醒并支配世界。


    正因如此。


    李修文觉得岛屿是激起这部小说的必要场景。


    但他也并不确定能不能在岛屿上记起这部小说的记忆。


    只因船员们登上的岛屿并不是现实中真实存在的岛屿。


    而是因为偶然事件从海底升起的拉莱耶石城。


    不过。


    李修文觉得大概率应该是能激起这部小说的记忆的。


    毕竟这个上面发生的事件也确实是小说的核心。


    而升起来的克苏鲁之城也可以看成是一座岛屿。


    当然。


    即使在这个场景中激不起小说记忆他也不会灰心。


    还有一个森林或许也可以看成是小说的主要场景。


    被克苏鲁影响的信徒正是在森林里举办邪恶的仪式。


    这也是主人公能够拼凑出克苏鲁全貌的重要线索。


    只是这毕竟不是核心场景,也只能留作备用。


    想了想。


    李修文便把小岛当成了激起小说记忆的场景因素。


    至于感受,李修文这次倒是没怎么费工夫去想。


    只因所有克苏鲁小说貌似都有一个显而易见的情绪——


    那便是不可名状的恐怖感受。


    正因如此。


    他认为这个恐怖感受就是激起这篇小说的感受因素。


    想好后。


    李修文在导航软件上搜索起了离江阴市近的岛屿来。


    江阴市并不靠海。


    也因此,他想找海上的岛屿激起这部小说的记忆。


    也只能找距离近的沿海的城市看有没有合适的岛屿。


    看了地图,李修文发现魔都市附近有不少的岛屿。


    查看一番。


    他最后在其中选定了一个名叫西马山岛的岛屿。


    这个岛屿有海底隧道通往大陆,去上面比较方便。


    从地图上来看,这座岛屿貌似还是个旅游景区。


    正好。


    不仅可以帮助记起小说,也可以让自己好好游玩下。


    选好后。


    李修文打算明天坐车出发去这座岛屿上面试试。


    看看能不能激起《克苏鲁的呼唤》这篇小说的记忆。


    想罢,李修文突然感到自己的肚子有一些饿。


    看了下时间,他发现此时已经到了下午五点半。


    他就收回思绪,披上衣服,下楼到外面吃饭去了。


    这次。


    他没走远,依旧去了之前常去的那家快餐店吃饭。


    无它。


    只因他一直就对吃的东西本身没有太大的欲望。


    当然。


    这也可能只是说因他前世囊中羞涩的时间多。


    没体验过那些各种各种滋味无比可口的美食所致。


    形成了习惯。


    即使只是吃街边最便宜的快餐他也不感到厌烦。


    前世。


    他也只有跟女朋友一块吃饭才不会去吃这种快餐。


    或者是朋友聚会……


    要是他自己的话。


    大部分在外面工作的时间他都是在街边的快餐店吃饭。


    和之前一样,李修文又点了一份肉沫茄子盖饭。


    这次。


    饭店老板倒是没有再拿上次那种鄙夷的目光望自己。


    另外。


    和之前的时候一样老板他也没有上前打扰他。


    这也是李修文选择经常来这家快餐店吃饭的原因。


    等饭时,李修文坐在面朝门的方向靠墙的位置。


    抬头,他就可看见门外被街灯照的通亮的街道。


    不经意间。


    他看到了上次那个小女孩骑自行车从外面经过。


    他也没多想,毕竟人世间偶然的事情本就有很多


    快餐店里,这会儿除了李修文也没什么来吃饭的客人。


    不一会儿,李修文点的肉沫茄子盖饭便做好了。


    天冷,饭凉的快,李修文肚子又饿,他吃的便快。


    没一会儿,他便把满满的一盘饭菜给解决干净。


    看他吃的干净,饭店老板脸上也不由露出了笑意。


    心里,则是对这个年轻的作家感到非常敬佩。


    他想,这庄生写这么多书,赚的钱肯定不少。


    可是依然愿意来这快餐店吃这十几块一顿的晚饭。


    这份有钱之后,依旧简朴的作风,真是难得!


    要是自己有钱了,恐怕高低也要每天吃一顿大餐。


    他不知道的是,李修文纯粹是因为习惯成自然罢了。


    要是他真发现有比这更合适、味道更好吃的饭店。


    即使多发点钱,李修文也不会觉得有什么问题。


    对于钱。


    前世很多时候李修文心里都没什么节制的概念。


    他也并没有像有些人一样把钱当成多么重要的东西。


    要不然。


    他上学时也不会经常因为买书而没有钱吃饭了。


    要是钱真能换得在他心里无比珍贵的那种东西。


    即使拿自己的所有钱去换他也是心甘情愿的。


    可是啊,钱也只不过是钱罢了,又能换什么东西呢?


    付完钱,李修文离开快餐店,他并没有急着回家。


    想着反正自己这会儿回去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做。


    他便决定在外面散会步,等消了食之后再回家。


    不曾想。


    这次散步倒是让他碰到了一件比较意外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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