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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读《变形记》

作者:张不空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和之前一样。


    上完课,作家何非又到学校门口买了几份新发行的文学杂志。


    回到家。


    进了书房,何非急忙拆开刊有庄生小说的《现代文学》。


    翻到庄生的小说,他便迫不及待的坐下阅读了起来。


    写小说这么多年,编撰了那么多人物跌宕起伏的人生。


    看多了爱恨情仇、尔虞我诈和人世间的兴亡变迁。


    到何非这个年纪,对于世间的很多物质享受都已看淡。


    他如今更在意的,是从小说里获得精神上的享受。


    可好小说难寻,也只有庄生的小说每次都不会让他失望。


    正因如此,他才如此迫不及待的想要阅读庄生的小说。


    “变形记?”


    看到小说名,何非也有之前刘勇阅读时的那种联想。


    他也觉得这可能和古罗马那篇同名的长诗有关系。


    不过,他倒也没太在意,毕竟同名也可能是巧合。


    想着之前庄生的小说几乎每篇都有一个新的风格。


    不由得,何非也有些期待起这篇小说的新风格来。


    没有犹豫,他马不停蹄的读起了这篇小说的正文:


    “一天早晨,格里高尔醒来后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虫。”


    读完第一句,何非感觉开头和庄生之前那篇乡村医生有点像。


    也是一开头,就将读者拉入到了一个荒诞的境地。


    写的也足够有趣,让读者不由自主就想往下面读。


    尽管从这来看,这篇小说并不是何非设想的新风格的小说。


    不过,他倒也并未多失望。


    只因从开头来看,这恐怕又是一篇和先前水平差不多的小说。


    既然能看到这样的小说,又有什么可失望的呢?


    没再多想,何非认真读起了小说接下来的内容。


    这次,他没停顿,一口气读完了庄生的这篇小说。


    读完,他愣坐在那,久久沉浸在小说带给他的震撼之中。


    “写的真好!”回过神来,何非不由得感叹道。


    小说讲的是一个表面看起来很简单的荒诞故事:


    “一个人变成甲虫不能工作之后被家里人当作累赘的故事。”


    但透过这个故事。


    却把异化下,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利害关系深刻揭露出来——


    失去金钱价值后,连至亲的家人都会视你为累赘!


    小说里,变形表面上看起来是说的格里高尔变成甲虫这回事。


    但本质上,讲的却更像是异化了的父亲、母亲和妹妹的变形。


    小说里,


    原本作为家庭顶梁柱,赚钱养活一家人的格力高尔。


    在变成甲虫,丧失劳动能力后,家人对他的态度不断发生变化。


    从害怕,到厌恶,再到无视,再到视为累赘。


    到最后,甚至对于他的死,家人都感到轻松和解脱!


    亲情消失了,有的只是一种赤裸裸的利害关系。


    异化下。


    你没价值,连至亲的一家人都会视你为无用的累赘!


    等你死后,拍手称快,像是迎接一件喜事一般!


    家人尚且如此,那整个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又该是如何?


    思之令人后背发凉!


    读之,让人深刻警醒这个金钱至上社会对人异化的可怕。


    从而反思,一个人到底如何才能摆脱被异化的命运?


    何非认为。


    相比于《鳄鱼》,这篇小说对异化现象的揭露更加深刻!


    《鳄鱼》里,侧重点是小说中人物对金钱和生命的取舍。


    比如老板为了赚钱,不肯同意人们杀死鳄鱼救出主角。


    比如主角妻子,在主人公被鳄鱼吞后,想的是和主人公离婚找寻新的对象。


    通过对这种取舍的展现,讽刺般的揭露人被异化的可笑状态。


    有趣是有趣,但隔了一层,没有那种身临其境的可怕体会。


    而《变形记》则不同。


    它的侧重点是小说主人公变成甲虫后家人的态度变化。


    通过主人公的视角详细的展露了异化的整个过程。


    从头到脚,异化窒息般的充斥着小说的每一个角落。


    读的时候,让读者仿佛身临其境般体验着异化的恐怖。


    相比之下,还是它对异化的揭露更为全面、细致和深刻!


    当然,这并不是说《鳄鱼》这篇小说就比它差很多。


    只不过是说《鳄鱼》对异化的揭露和批判略逊它一筹罢了。


    另外,何非以一个写作者的角度来鉴赏这篇小说。


    他发现这篇小说打破了以往小说里那种均衡的叙事节奏。


    过去的小说,甚至也包括他之前写的那些小说。


    都是以合于大自然运行速度的舒缓规律“适度”地进入细节。


    去控制叙事节奏,本质上也是为了让故事变得读着更有趣。


    可庄生写《变形记》却不这样。


    他反而在小说里大量描写琐碎的家常杂务平庸的生活细节。


    像是故意用这些琐碎平庸的东西来破坏叙述节奏的均衡。


    甚至于使得小说的叙述有的时候产生近乎凝滞的状态。


    使得它相比于传统的小说故事上读着要无趣许多。


    可庄生这样做并不是无用的。


    它这样这一方面通过这些细节加强了荒诞世界的真实感。


    另一方面,则是让这种叙事节奏本身成为小说表达的工具。


    小说里,琐碎、平庸的细节,凝滞的叙述节奏。


    难道不正是体现着作者对外部世界的一种感受和理解吗?


    而过去叙述节奏只不过是为故事的精彩程度服务而已。


    小说史上。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尝试对叙述节奏进行这种革命性的运用!


    他想,恐怕也只有庄生这种天才才能有这种创见吧?


    另外。


    何非认为。


    这篇小说采用第三人称限制视角,颠覆了传统的叙事逻辑。


    将文学的焦点,从之前小说里主要关注再现外部世界。


    通过主角的视角,转移到了传递内在异化体验上。


    这种向内转的叙事,更是对小说写作的一种变革!


    总的来说。


    庄生的这篇小说是在很多方面都有开创性的经典之作!


    何非觉得,这篇小说比庄生以往的小说写的都要好!


    “真是天才!”何非不由得再次感叹道。


    他已经记不起自己多少次看了庄生小说后发出这样感叹了。


    可没办法,面对庄生的作品,他没法不发出这样的感叹。


    毕竟,庄生这么小的年纪,写出这么经典的小说。


    对于他,除了感叹天才,自己还能再说些什么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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