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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何止于此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第61章 火气


    于家媳妇点了点头,给了他们一个地址,虽然心中觉得自己理直气壮,但还是有点疑虑:“你们去这里找她吧,要是她不回来,不回来……”


    于家媳妇咬着唇,一时间也想不起什么好的办法。


    族老只好接过话头,嘱咐于家男人的表哥:“你去把人找来,她要是不愿来,绑也给我绑过来。”


    家里的族老都过来看她,她却在外逍遥,算什么样子?


    因为即将到手的好处,表哥点了点头,没有一丝不满,连忙撒丫子跑了起来。


    他臃肿的棉衣扬在空中,露出一点冻红的肌肤,寒风顺着缝隙吹进来,他也没管。


    此刻的他热血沸腾,只想着要把人找到,他可听说了,桑氏米铺光是买的粮食,就堆满了好几个仓。


    嫂子紧了紧自己身上的青色花棉袄,看着她男人没了踪影,才收回视线,握住于家媳妇的手:“来,看你冻得,把孩子给他我吧,我也好几年没见过了。”


    她伸出丰腴肥硕的一双手臂,揽了于家媳妇怀里的小儿子到自己的怀抱里来,那双机灵的眼睛低下来看于家媳妇的小儿子,手上摇晃着安抚,心不在言,嘴里却说着好话:“看这小嘴巴,看这小鼻子,和你真像,就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以后肯定大有出息。”


    于家媳妇红了脸,也低头去瞧她的小儿子,只是有些羞涩:“不是,他鼻子更像他爹,和他爹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才是。”


    “这样吗?那就是集合了你们夫妻二人的优点。”嫂子也不尴尬,顺着于家媳妇的话敷衍,她瞧着栅栏外面,期待自家男人能快点把她大侄女给带回来,最好能现在就接手生意,能以最快的速度尘埃落定。


    其实于家媳妇也不是很懂他们的来意,总觉得并不这么简单,她虽然柔软但也敏感,觉得族老们和表哥嫂子也来的太凑巧了些,不过既然他们说是来帮忙和照顾的那就是吧。


    在心神全部在小儿子身上的她心里,那些都是次要的,唯一重要的是,她能不能将小儿子养大成人,又能不能把自己男人给找回来。


    于家男人的表哥一骨碌跑出去,正要按着地址找人,久见一个久违的人物急匆匆往自己这边冲。


    他一愣,脚步顿了下。


    急匆匆的,正是于家男人。


    于家男人根本没认出自己这个表哥,只留下眼里贪婪的神色。


    他本沉浸在蚕娘的温柔乡里不愿意出来,不过突然有一阵风带着流言传入了他的耳朵。


    都说他女儿如今发达又出息了,手里有了一大堆钱,天天不是穿金就是戴银,还说那金银珠宝堆积如山,就连生意都做大了。


    这让于家男人咂了咂嘴,感觉到不可思议。


    先不说别的,他女儿哪里来的钱呢?


    他自个儿都是个穷光蛋,身上没二两银子,还得蚕娘花自己的钱养他,他那一点存在感都没有的大女儿,又是哪来的钱?


    其次,他知道自己家的大女儿是个什么样子,老实怯懦,和她那个细细小小的娘一样,都是个没主见的,哪来的本领做生意?


    这疑惑一股脑地出来,于家男人自己还没想通呢,就被蚕娘推了一把。


    蚕娘很不满:“你把你的钱都留给你那个媳妇和你女儿,倒是来我这里白吃白喝。我不管,今天我一定要见到钱,不然你就别来我的房间。”


    说着,蚕娘就把自己的房间门往于家男人面前一摔,端着架子,等于家男人拿了银子来找他。


    可于家男人自己也摸不着头脑,不清楚钱是哪来的。


    思索了一下,他终于决定要回家去看看。


    反正他躲在这里,离家又不远,就几步路的距离,走一趟也没什么。


    打着这个主意,于家男人穿了自己的鞋子,披了件外衫,就顶着风往家里赶。


    一路上他眯起眼睛,听到了更多的流言。


    无非就是桑氏米铺又什么样怎么样。


    桑氏米铺又出了什么新活动。


    他还特意驻足下来听了几句。


    听清“特价米”卖多少钱的时候,他还不可思议,他又问了一遍,得到了路人肯定的回答,几乎暴跳如雷:“那个死丫头,她知道怎么做生意吗她?”


    居然还给他赔钱。


    这样卖下去,他于家的钱不得给她败光了?


    这样想着,本来慢悠悠走着的于家男人忽然觉得焦灼,他连忙赶了几步路,打着主意要回去。


    本来他是应该直接去桑氏米铺的,可是有人说于掌柜的并不时常去米铺,反而自己当甩手掌柜。


    于家男人一边生气,一边趿拉着鞋子往自己的院子跑。


    他想,那个死丫头,要是让自己知道,那些事情是真的话,少不了她一顿揍。


    打着这个主意,于家男人连走路都走的虎虎生风。


    走到将近村口的时候,遇上一两个熟悉他的人。


    老大爷老大伯好久没见到于家男人了,都当他跟其他女人跑了就不回来了。


    此刻见到他还有些稀奇:“呦,你居然回来了?”


    于家男人面色不好,脸黑的和碳一样:“我媳妇孩子都在这里,我怎么不能回来了?”


    老大爷没想到于家男人还知道自己媳妇孩子还在,只是唏嘘道:“于家媳妇自从你走了之后就泪流满面,你孩子也饿的哇哇大哭,你回来了也好,再不走了吧?”


    于家男人哪想和这些老大爷们唠嗑,自然不想多说,他摆了摆手:“看情况。”


    他正想走,却被其他村里人拦住。


    村里人除了关心他回来,就是关心他家发大财,好不容易把于家男人给盼回来,怎么可能轻易让他走。


    “哎哎,先别走啊,先给我们说说,你家怎么突然变富的?”说话的是村长的大姐,穿的圆润润的,肥肥胖胖一个女人,专喜欢鲜艳的棉袄。


    她拦住了于家男人。


    于家男人听到有关家财的事儿,也停下了要走的脚步。


    这事儿,实际上他甚至还没村里人了解得清楚。


    他路上听到的那些话,都还只是道听途说,连真假都不清楚。


    此刻突然被人问起,他也耐得住性子多说两句:“什么富什么富?老子怎么富了?”


    村长家的大姐只当他想偷偷自己发财,揭穿他说:“你也别装了,这事儿我们大家都知道了,你家女儿都有家财万贯,开得起这么大一家米铺,再说没钱有意思吗?”


    她斜着眼睛,瞥于家男人一眼:“你是不是偷偷在哪里挖出了一大堆的金子,所以突然发财?”


    于家男人一噎,他也不知道钱是怎么来的,甚至也不知道他女儿怎么开的米铺,甚至于他一眼都没见到流言所说的内容。


    但架不住他嘚瑟:“你管老子怎么来的?这都是于家的钱,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村长家的大姐被他一气,拿手指指着他气的发抖:“你一个抛妻弃子的男人得意什么?钱又不是在你手里。”


    这话就让本来嘚瑟的于家男人不高兴了。


    肉眼可见的,他的面色顿时阴沉下来:“你说什么屁话?于家所有的钱都是老子的,就是她于大妞的也是一样。”


    他似乎是觉得心里不舒服,还特意提高了嗓门,让整个村子都听见。


    村长家的大姐气的发抖:“你一年到头不回来,我要是那于大妞,我就自己把钱x攒着,就是都丢了也不给你。”


    这话一下子戳中了于家男人的雷点,他嗓门更高了点:“她敢?”


    于家男人回来的动静惊动了整个村子,又被他这个大嗓门一吼,简直就是整个村子都能听到他的声音。


    无数人从屋里走出院子来看热闹。


    无论是手上在做什么的,烧饭还是晒衣服,都不愿错过这个八卦,往外面走,一脸好奇。


    就连待在于家的院子里的几人都被惊动了。


    于家的男人表哥也被惊动地连忙跑回来,他从街上看到于家男人那刻起,就觉得要坏事。连于家媳妇给的地址都来不及去找,连忙撒丫子跑回来。


    果然,刚跑回来,就见于家男人在村里闹出来了这么大的动静,村里人都被吸引过来。


    于家男人吼了那么几嗓子之后,觉得和这群七嘴八舌的长舌妇说道没有意思,一下子扒拉开人,直往自己的院子里走。


    他急匆匆的,又带着点激动和莽撞,整个人看起来和个粗野的野人差不多,村长家的大姐被他一推,差点没站稳,跌道在地上。


    不过两步,他就能看见自己以往的院子。


    不过显然,这院子和他以前住的时候相去甚远,整洁的柴垛,干净漂亮的家具,还有高了一寸的篱笆。


    这些都是他走了之后新添的。


    于家男人眉头一跳,几乎是拧着眉头走过去的。


    于家媳妇隔着这么远的一段路,却早就听到自家男人的声音,兴奋地从院子里冲出来找他。


    她就说,族老都来了,她男人肯定是要回来的。


    于家媳妇的兴奋完全没有感染到于家男人。


    他皱着眉头走,不顾众人的眼神,见到来迎接他的于家媳妇,眉头一拧,一下子就踢到了于家媳妇的小腿上:“你个奶奶的,我不在家里,你是不是背着我找其他男人了?”


    于家男人怒火上涌,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的火气。


    他怒目而视,看着于家媳妇的眼神,不像是看相濡以沫j十几年的枕边人,倒像是看一个让他失了面子的仇人。


    如果不是大庭广众之下,恐怕他还要亲自上手打她。


    第62章 横插一脚


    突然被踢了一脚,于家媳妇满腔的喜悦顿时如泼了凉水的野火,霎时熄灭。


    她怔怔看着眼前的男人,那双一向温顺的眼眸不可置信地看着,小腿上被踢到地地方隐隐作痛,似乎淤青了。


    于家男人可不管自己的力道重是不重,只是皱着眉闷着头往里走,边走还边叫于家媳妇:“还不给老子滚进来。”


    于家媳妇如梦初醒,兀自拿袖子擦了擦盈满眼底的眼泪,眼泪滴滴落下来,砸在手背和地面上,又被泥土与飞尘盖住,一点痕迹也没留下来。


    果然,其他人的注意力也全在于家男人的身上,半分注意也没分给于家媳妇。


    唯独于家媳妇最喜爱的小儿子,似乎感受到他娘的情绪,又或者是被颠簸到了,立马扯着嗓子哭起来。


    放在其他家庭,这样的哭声定会吸引人好生安慰,但放在于家男人的耳中,只觉得吵闹。


    “吵死了。”于家男人一甩袖子,皱着眉头硬声道。


    也不管那是他儿子,只告诉于家媳妇:“快让他安静下来,老子的耳朵都要被他吵没了。”


    这话让于家媳妇战战兢兢点头,也不敢看自己泪痕仍存的脸颊,小心拍打着小儿子的背,低声哄着小儿子快快睡去。


    于家男人一点没留手,毫无素质地拿脚一踢半敞开的院门。


    “砰”的一声,院门砸在栅栏上,发出一声闷响。


    他踢了踢鞋子,把自己风尘仆仆赶过来所粘上的风尘给踢掉,由抬头看向自己的院子里边。


    光这么一看,就让他很紧地拧起眉来,连带着心中都警惕异常。


    “你们来干什么?”


    于家男人数了数,一下子来了三四个长老,还带了他表哥和他表嫂过来。


    显然是不安好心。


    换做是其他时候,于家男人还是会看在这些族老的面子上接待一下的,可是现在,他又不是来族老面前做孝子贤孙的,而是来找于家媳妇和于桑之要钱财和家产的,自然没这么客气。


    几位德高望重的族老们被他这么一问,差点哽住,不过好在,他们虽然年纪大,却没这么容易背过气去。


    他们定了定心神,先拿出个长辈的姿态,摸了摸自己的拐杖,装出一副慈祥的面孔:“我们这些老头子,来看看你们日子过得怎么样。”


    除了这几个族老之外,面色也同样。难看的,是于家男人的表哥和表嫂。


    于家男人管他们是来看日子还是过日子的,这都和他没什么关系。


    他只顾大步往里走,同时扯着嗓子大声喊:“于大妞,于大妞,你给老子出来。”


    破旧的于家小院本就不怎么挡风,于家男人站在外面这么一喊,正常情况下,于家大妞要是在屋子里头,怎么也该被喊出来了。


    但是,院子里仍然只站着几位族老和不请自来的两个亲戚,屋里也没人应声。


    于家男人喉咙堵了一口气,只当于家大妞的翅膀硬了,不顾他的威严,敢不把他放在眼里了。


    他撸起袖子,正打算亲自进去,把于家大妞给抓出来,就被于家媳妇带着眼泪揽住了胳膊:“不,不,于大妞不在这里。”


    于家男人正要往里走的脚步一顿,眼睛狐疑地扫视了下于家媳妇和站在两边垂眼的表哥表嫂,声音很粗粝:“那她给老子去哪了?”


    于家媳妇被于家男人如熊一样粗鲁的声音给吓到,颤抖了下胳膊,不过马上就恢复过来,她搭着眼皮,小心翼翼地捏着自己洗得皱皱的帕子,声音如蚊蝇:“她在……”


    于家媳妇把刚刚给了于家男人表哥的地址再次给了于家男人。


    于家男人听了,面色顿时沉了下来,他暗骂了一句:“好啊,让老子在外面吃苦,她自己一个人快活是吧?”


    于家男人磨牙的声音,隔着老远都能听清:“要是让老子逮到她,非得让她知道什么叫孝顺。”


    见于家男人马上就要走,表嫂立马扑过去,抓住于家男人的袖子,语重心长:“路上这么远,让我男人替你去跑跑腿吧,我们去屋里坐着。”


    似乎是生怕于家男人不愿意,她使劲朝着几位族老使眼色,希望几位族老能帮帮她。


    同时,也就能帮帮她男人。


    于家男人这恰如意外的“回来”,除了于家媳妇之外,于家族老和他们二人,是一点也不喜悦也不开心,只有计划之外的慌张。


    族老们接受到信号,在于家男人和于家表哥之间犹豫了好一会儿,终于下定了决心:“对,你先坐着吧,刚回来跑什么跑?让阿莫替你去跑腿就是了。”


    被称为阿莫的就是于家男人的表哥,他在自己媳妇的示意下,也连连点头,希冀的目光落在于家男人身上:“你刚回来,多休息一会儿,弟媳妇也有很多话要和你说呢,这种小事,就让我去跑腿就好了,我们都是一家人,我你还不放心吗?”


    忽略掉于家媳妇伤心欲绝的表情,于家男人在这样的劝说下毫不动摇,依旧不为所动道:“不行,老子要亲自去找她,让她知道到底谁才是老子,她所有的钱财,都应该孝敬谁。”


    听到自己心心念念的钱财二字,于家表哥抖了一下,和于家媳妇各自对视了一眼。


    他们心里的预感终于成了真。


    果然,于家男人一走就是这么长时间,抛妻弃子这么久,忽然回来,想也知道是为了那些钱财而来,和他们的目标一样。


    这对于他们二人来说,是一个天大的噩耗。


    本来想着于家也就于家媳妇一个软柿子捏,最多就是要收养于家媳妇几个孩子一时半会儿,直到钱财全部拿到手。


    现在看来,却是意外突生。


    于家的软柿子是捏了,但又突然来了个硬柿子。


    这硬柿子又酸又涩,还比他们更加名正言顺,这让一切都充满了变数。


    表嫂推了表哥一把。


    表哥如梦初醒,立马大嗓门地推荐道:“我跟你一块走,能帮的上忙最好。”


    或者能有口“肉汤”喝就更好了。


    本来这么大一块肥肉摆在眼前,却突然冒出一只狗和他抢食,这只狗还比他更凶残更有名声,种种都让表哥难受极了,只能寄托于有没有点银子从他们于家手里撒下来,有点“肉汤”喝也好。


    不过表嫂却并不想止步于此,在征得于家男人一起同去的同时,她把自家男人给拉到一边,悄悄说了两句话。


    “你看情况行事,最好找机会趁表弟没反应过来,让侄女把生意借给我们打理。实在找不到机会,你就多多说她爹几句坏话,让她知道她爹有多坏,此次就是想把她的钱全部攥在手里,得多给她洗洗脑,让她相信我们才是帮她的。”


    第63章 完美


    沿街的大路边,急急走来一行人。


    明明是风吹的冷寒的天气,这群人却行色匆匆,无论是面色黑沉的男人,还是满脸贪婪的表哥,甚至抱着孩子神色迷茫的女人,都走路走的飞快。


    其中一个男人男人脚步不停,走在最前面,就连同行的女人跟不上脚步,落了一段路都没管,自顾自走自己的。


    那双贪心又理直气壮的眼睛,全是势在必得。


    光看他们这个样子,走路带风,脚步不停,活像是逃荒逃命的,看他们身上的衣裳,也是朴素又耐脏的颜色,无疑也是简单的种地人,若不是了解情况的人,绝对想不到,他们是来找自己女儿或者侄女来要家财的。


    崭新的二层小楼咯吱咯吱,两扇窗户摇摇晃晃。


    街巷底下吹来的风都是冷寒又张狂的,呼呼呼呼呼,像是一只冰冻的野兽,隔着老远就开始吹气,吹的也不是什么热气,反而是冻了好几百年的冷风。


    这群来人的身形匆忙,神色又带着不善,不看其他二人,就看那最前面的男子,就是一副来找茬的样子。


    眼见着一行人走进街巷的最里端,再往里,也就是他们刚修建起来的二层小楼,李二花咯咯笑着吃点心的手顿了下,几乎是迟疑地出声:“有人来找您?”


    李二花趴在窗台上,半个身子的重量都让窗台给分担去了,但也因此,她的视线落在窗户外面,能清楚看到小楼下面全部的视野。


    于桑之与李二花就隔了一半的身位,闻言从里面向窗口瞥去一眼。


    那一眼比外面的寒风要更冷,也更凌冽,至少李二花如此觉得。


    似乎也就是往那边落了个眼神的功夫,于桑之已经把事情全部都看进了眼底。


    她语气淡淡,似乎并不为这行不善之客而心生波澜。


    她道:“不用管。”


    听到于桑之的话,李二花顿时把自己的心脏放回了肚子里去。


    她极为信任于桑之,在她的眼中,于姑娘哪里都好,可靠又厉害,无论什么事情,在于姑娘的手上,都是游刃有余的样子。


    也因此,于桑之说了不用管,她就很□□地相信,这些人都不用在意。


    桌上的糕点还散发着香气,似乎在告诉她这是个合适的品尝时间。


    于是,李二花很自然地从中抓了一只,又抓了一只,甚至还嫌不够,把自己一小只手都装满才满足。


    倒不是李二花有多么贪嘴又爱贪小便宜,不愿意自己去买,而是这些糕点全是某个不知名的“好心人”带过来的,又似乎“不经意”地留在这里。


    “好心人”就住在隔壁的二层小楼里,是刚搬过来的,时不时就要来“邻居”面前晃上一晃。


    每日留一份,这香味也越发浓厚香醇,糕点的形状各异,味道却是越来越好。


    到了现在,就是李二花吃了一个,也耐不住自己的欲望,往盘子里伸“魔爪。”


    李二花正沉浸在糕点的味道里,门外却传来一点响声。


    正往嘴里疯狂塞东西的李二花犹豫地停了下来,那双好奇又迷蒙的眼睛望向于桑之,似乎在无条件无脑子地信任。


    于桑之没说话。


    果然,不过一会儿,就有个伙计急匆匆地从底下跑来,猛的一推门:“掌柜的,不好了。”


    李二花眉头一皱。


    伙计急得浑身冒汗:“门外不知道来了哪个疯子,居然说是掌柜的爹,我就没见过这样的人,没说几句就要冲进来,阿松说让他等等先找掌柜的核实,那人不愿意,居然和阿松打起来了。”


    于桑之带着李二花下楼的时候,恰好看到两人正各自站在一边喘着粗气。


    阿松的脸上挂了彩,嘴角有一点淤青,是于家男人狠狠用拳头打的。


    于家男人满身是汗,却没有什么明显的伤口。


    这倒不是阿松打不过于家男人,而是阿松真的生怕这位奇奇怪怪的人真是掌柜的爹,所以一个壮汉硬是留了手。


    而于家男人日常待在青楼里,身体早就虚了,哪怕是使劲了全力砸的拳头也只有七八分力道。


    两人打了本场架,就被人劝住了。


    有人见了于桑之裙子一角,高声唱到:“于掌柜来了。”


    顿时,两帮人住了手,都各自喘着粗气停在了一旁。


    阿松低着脑袋,摸自己嘴角的淤青。


    自然有其他伙计带他下去抹药。


    而于家男人则呆呆愣在那儿,似乎眼珠子不会转似的。


    如果不是有人叫她就是于掌柜,于家男人是万万不敢认的。


    这变化也太大了。


    在于家男人出走之前,他从没想到,自己的大女儿会在这两年变化这么大,一下子从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无论是那张脸,还是体态,都让他不敢相认。


    但凡他早知道一点,又哪会这么轻易地走掉,留自己女儿和于家媳妇一起过?


    好歹要把人先卖个好价钱,再走人。


    于家男人的眼神真是肮脏又贪婪,全是恶意和懊悔。


    李二花眉头一皱,往前走了半步,挡在了于桑之的前面,把于家男人的眼神给挡住一半。


    李二花一动,于家男人这才回过味来。


    无论如何,此刻他回来了,回来接手于家的家业。


    于家的女儿也是他说了算。


    不用养上两年就白的这么大个生意,还得了个能卖的好女儿,这还不是赚了。


    想通了,于家男人跨前一步,简直是颐指气使:“大妞,把这些玩意都交给我,什么米铺米铺的,女孩子家家不要这么抛头露面,这些都交给你老子我来就行了。”


    于家大妞的名字本来不叫大妞。


    只是她出生之后,她爹看她是个女娃娃,一直没给她取个名字,又是个妮子,所以村里人也就自发地称呼她为大妞。


    于桑之这个名字,别人都还认为她是自己取的。


    于桑之还没说话,李二花先看不下去了,她怎么觉得,于姑娘的爹不是个好玩意呢?


    “什么叫女子不能抛头露面?”李二花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难道只能允许男人做生意吗?”


    李二花不说话的时候,于家男人还没注意到她的存在,等到她说话的时候,于家男人立马把谱给摆起来了:“我和我女儿在说话呢,容不到你插嘴。”


    于家男人虽然还没有接手那些生意,但已经把自己当大老爷给看待了。


    虽然自己还穿着破布鞋,还套着粗布衫,但不妨碍他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好不夸张地说,自从于家男人确定了于桑之的确有桑氏米铺这么大个生意,就立马把这当做了自己的东西。


    “你……”李二花被气死了,她正要仔细和于家男人扯皮的时候,却见于桑之已经从她身后出来,正冷冷淡淡地看向于家男人:“你是谁?”


    这话问的毫不留情面。


    于家男人虽然出走了两年,抛妻弃子了两年,但是从来没想到,有朝一日,他回来之后,能听到他大女儿问他这句话。


    他是谁?


    他是她老子啊。


    于家男人面色几乎立刻冷下来,连带本来还有所忌惮的神态也立马发生了个转变。


    他神态倨傲,简直是不把于家和其他人的脸放在眼里:“我是谁?你当初小的时候,抱着我的腿哭着让我给你饭吃的时候,你不知道我是谁?怎么?连你老子都不认识了?”


    于家男人简直是纯心要于恶心桑之。


    把正常的养育给说的如此不堪。


    何况这里还有一众米铺的伙计,都觉得自己是不是听到了什么不该听到的,是不是掺和到了掌柜的家事中。


    “哦?可我记得你并没有给我饭吃。如今你来是想干什么呢?”


    和于家男人想象中相反的事,于桑之并没有露出羞恼又气急的神情,反而连语调都透着漫不经心。


    于家男人一瞪眼,似乎是被气到了:“老子没有给你饭吃?那你是怎么长这么大的?不是老子辛辛苦苦拉扯你养大,你能现在在这里吃香的喝辣的?”


    于家男人所谓的拉扯,便是整日躺在床上,让于家媳妇带着当时还只有五六岁的小于大妞一起干活。


    但经他醉这么一说,倒反像是他辛苦努力了许久,才把人给养大的。


    于桑之神色不变,似乎并没有因为于家男人的气急败坏而触动。


    “这和你的努力无关。”


    于家男人只会努力思索如何拐骗其他女人,而从不会把心力放在养育孩子身上。


    于桑之的视线随之落在了于家媳妇身上。


    于家媳妇泪眼婆娑,是刚刚被于家男人骂她走的慢骂出来的。


    此刻,她发觉到自家丈夫似乎被大女儿给气到了,往日没有的勇气也生了出来,她努力劝道:“大妞,你就不要和你爹犟了,虽然你爹小的时候没能对你上心,但这也不是你爹的错,你快和你爹道个歉,然后和我们一起回去,啊?”


    于家媳妇想的可完美了。


    她就希望回到从前一家子人都在的时候,她有丈夫有孩子,如今有儿有女。


    回到那种村民都羡慕的生活。


    于家媳妇的偏袒毫不遮掩,连旁观的李二花都瞪圆了眼睛。


    她从未想过,于姑娘的家里竟是这样的。


    这样奇奇怪怪的家庭,怎么能养出于姑娘这样不食人间烟火,如仙子下凡一样的人呢?


    李二花想不通,于家媳妇却想的简单。


    只要于桑之道个歉,把生意交出来,于家男人定会原谅她,她再把于家男人和于桑之给带回去,几个人又能回到之前那种其乐融融的生活。


    而且,有了这些钱,她丈夫也不会动不动就被外面的女人给勾搭走。


    简直再完美不过了。


    第64章 。


    于家媳妇想的过于美好,事实却并不会因为她的想法而转变。


    于家男人贪婪又理直气壮的回应已经触及到了于桑之的底线。


    于桑之的视线落在于家男人身上两秒,就已经知道了这个男人的性格和品性。


    无非就是妄图占她的便宜。


    因为感觉到无趣,于桑之并没有继续和于家男人交流的打算。


    袖子一挥,立马有读懂她意思的伙计站出来,请几位不请自来的客人出去。


    然而目的没有达到,于家男人又哪里舍得走?


    他一边不可置信,一边是被人轻视的不满:“于大妞,你什么意思?”


    “你让人赶我走是不是?你可还记得有我这个老子?”


    于家男人的怒吼声愤怒又憋闷,过于大的嗓门吸引过来过路的鸟雀。


    不说偷偷瞧这面闹剧的伙计们,就连隔着半条小巷的人家都打开了门往里面瞧,目光满是好奇。


    于家男人自长大开始,从未听说过有不尊老子的存在。


    此刻,他女儿的叛逆,就如同一个狠狠的巴掌,给打到了他的脸上。


    “表弟。”于家男人的表哥也忍不住出声,他唯恐几人闹出大动静,连忙一边安抚自己的表弟,一边侧过头看逐渐有人聚拢的小巷:“你冷静一点。”


    于家男人可没有什么羞耻心,更没有把事情捂着不闹大的觉悟。


    从他能够抛妻弃子和其他女人一起走就能看出来,他并不把这些名头当回事。


    但他抛弃父亲的责任可以,一旦于桑之不把他当做父亲来看,却又触及到了他的逆鳞。


    于家男人的脸色,已经好几天没有这么难看过了。


    他深刻地觉得自己的威严受到了挑衅。


    “你不要说话。”于家男人扒拉开表哥安抚地动作,愤怒的眼中不知道哪来的底气:“我怎么冷静?我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如今翅膀硬了,要自己飞了,就不把我放在眼里。”


    于家男人喘着粗气,活像是被气狠的样子。


    但实际上,若仔细观察细节的话,就能发现他手捂住的地方不是心脏而是胃,连颤抖的手都装的很不成样子,和虚假的帕金森老头一般。


    他装出了自己的辛苦和心酸,对着聚拢起来的其他人愤慨道:“我这个女儿啊,小的时候就不讨喜,我还不在意,把她一点点安安分分养大,如今她大了,翅膀硬了,却又说要自己一个人干活做事,不让我们这些老一辈的人插手,这是个什么道理?”


    旁观者虽然不知道事情的经过,但看于家男人那愤慨的样子,都多多少少地对此事产生了一点共情和同理。


    同样到了于家男人这个当爹的年纪的男子也不少,甚至有些还是有了孙子的。


    他们的想法更是简单,这样的女儿,不尊老,不敬老,是要被送去官府的。


    从未听说过哪个女儿独占家产不管老子的笑话。


    年纪极大的王老板混在里边,装的一副装模作样的样子,摸着胡须站了出来。


    他厉声呵斥:“住手,哪里有孩子把爹关在门外的道理。”


    王老板同样经营一家米铺,但此刻,没有人细想他出现在这里的原因,只把他当做一个德高望重又看不惯此事的老人。


    来撵于家男人的伙计顿了下,不知道怎么办,又收回手去看自家的掌柜。


    于桑之掸了掸自己身上的袖子,小巧精致的脸上,一双瞳仁深不见底:“那可有随意掺和别人家事的道理?”


    从前于家男人脚踢于家媳妇,棒打于二妞的时候,可有一群人说家事不可掺和。


    如今她不过撵一个人出去,又何来的狗在吠?


    于桑之那双漂亮澄澈中点着星星的眸子微微疑惑。


    王老板被这么一问,噎了一下,做了一会儿思想建设,才重新挺直背:“我是看不惯你这样的行为,不说是我,就说在场的各位,又有谁能看的惯呢?”


    几个围观的男人正因为于桑之这句话面露尴尬,如今听到王老板的话,又重新直起脖子,看向于桑之的神情有些不满。


    她不仅忘恩负义,还不允许别人看不惯了。


    最近桑氏米铺出名了,连带着看红眼的人也多。


    不少人希望桑氏米铺出点什么事,好让人看笑话和热闹。


    在这个时代,小女子志气远大而鹏程万里的事迹,可并不会有人推崇。


    于家男人就当自己背后有一群人支持,本就理直气壮的声音更加嚣张了:“你收拾收拾东西,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全搬回家去,这里老子来就行。”


    “恰好。”于家男眯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脑子灵活得很:“你不是说我没管你吗?我现在就管管你,你这个年纪,没有老子做主,又能有什么好亲事?别人这个年纪都说上亲事了,老子也给你说一个好亲事。”


    最后一句,也不知道是威胁还是什么。


    于家媳妇抿着嘴,居然点点头,期待地看向于桑之。


    这一场面,让李二花大跌眼镜。


    她不可置信地看着这一行人,目光震惊。


    于桑之动都没动一下,还是让伙计把人赶走。


    于家男人刚打了一架,正是想动手的时候,被于桑之当众下了面子,顿时脸色很黑,沉着脸要让她好看。


    这次出现的,却不再是普普通通的小伙计了。


    专门被雇来看家护院的壮汉,抖着自己身上的肌肉,一步一颠地走过来。


    光看那胳膊比于家男人手臂都还要粗上两倍的大腿,就知道他做的就是撵人的功夫。


    严阵以待的于家男人后退了一步,脸色顿时从黑沉变得铁青,那铁青的脸色,就是外人也能看出他的勉强。


    为了帮于家男人挽尊,想用这招对付于桑之的王老板连忙退后两步又说起冠冕堂皇的话来:“君子动口不动手,于掌柜如果有道理,那就应该说出来,而不是如此小肚鸡肠地撵给自己养育之恩的人走。”


    这已经不是暗讽了,更多的是明嘲。


    王老板自诩资历,说的话也德高望重,看于桑之的目光,不加愤怒,反而透着一股子好言相劝的味道。


    只是虚伪极了,仿若提点小辈的话,细剖起来,更像是在拱火。


    旁观者却是不管这些的,他们都相信,有热闹看就是好事。


    一个个目光炯炯,正要看这小镇新来的女掌柜要怎么应对。


    居然有人要和于桑之讲道理。


    于桑之自己都默了会儿,她想起曾经在绝对的实力下,自己塑造的规则,在她的规则下,每个人都按照她的规定生存。


    无论是一言不合就要出手解决桐城这个祸患的管理者,还是在她的威压下瑟瑟发抖的小弟们,都被她的实力给碾压到毫无反抗之力。


    这感觉有些许新奇。


    还从未有人这么义正言辞得和她讲过道理。


    第65章 养猪


    既然他们要和他们讲道理,于桑之也新奇这种讲道理的流程。


    她起了点兴味,点点头。


    “要讲道理呀,可以。”她拍拍手,那满身横肉的大汉立马转了方向,蒲扇般的大手一开一合。


    “砰”一声,把于家男人和于家其他人都放进了里头。


    徒留外面一众看热闹的吃瓜群众面对结实的门板大眼瞪小眼。


    王老板就被关在第一个,他面对着木门,瞪大了眼睛。


    那双眼睛怔怔看着,似乎是没回过神来。


    能让他碰一鼻子灰的人可是少数。


    里面,清冷的嗓音混着如流水般潺潺的声音落在王老板的耳朵里,怎么听都像是回敬他之前的讽刺:“既然要讲道理,那么就关上门来解决家事,诸位请回吧。”


    被热闹吸引过来的看客们面面相觑,都闹不懂这是个什么操作。


    不过……


    眼看真的没有热闹看了,他们还是顺着人群散开,只是走的时候,八卦随着他们嘴上飘,从他们的嘴上飘到其他人的耳朵里。


    “好了。”于桑之转眼看向于家男人:“人都走了。你想干什么就直说吧。”


    于桑知并不打算和他掰扯什么老子孩子的。


    这对她可没什么用,她既不是于大妞,又不是正儿八经的于家人,顶多只是个占了魂儿的恶人罢了。


    于家男人哪知道于桑之还会这么硬气。


    看着于桑之风轻云淡的样子,他就气不打一处来。


    等门关好,他就立刻把当初在于家蛮横的样子使出来,大步上前,想要重现当初一家之主的“威严”。


    什么讲道理?


    只有在外人面前,于家男人才爱讲讲道理,一旦关上了门,于家男人只会做于家的一言堂,把所有暴躁的脾气,全部都以拳脚的方式,施加在和他最亲密的媳妇和孩子身上。


    而他现在,则正打算重现这一打压的方式。


    于家男人恶狠狠的,面部的肌肉紧绷,牙齿紧咬,嘴部的肌肉也都紧紧抿住,走动间,骨头嘎吱嘎吱响,正是想要给于桑之一个狠狠的教训。


    然而不等他抓上于桑之的头发,让她知道于家到底是谁说了算,就被一脚踢翻在地。


    于家男人眼前一闪,还没等他看清楚眼前一闪而过的东西,就被一脚给按倒在地上。


    脆弱的肋骨摩擦着地面,背上的那只脚小巧玲珑,却内含暗劲,正以一种难以想象的力道按压着他。


    于家男人舌头一伸,差点就要吐出来了。


    可惜,这并没有让他呕吐的环境,只见那只脚不知道往哪出一碾,疼的于家男人发出一声尖锐的叫喊,整个人冷汗涔涔,连想吐的欲望都被笔回去了。


    于桑之垂下脑袋看于家男人,眉眼藏在阴影里,看不清具体的表情,只能听到她清凌凌的声音,似是疑问,又似是嘲讽:“想偷袭?”


    正常人哪能想到这样的局面。


    刚察觉到表弟要动手却没能及时拦住的于家男人表哥收回自己打算劝架的腿立马退了回来,整张脸都是放大的惊恐表情。


    于家媳妇就反应更大了,她尖叫一声,尖锐的嗓门几乎要把门给戳破:“啊!于大妞,你快放开他。”


    于家男人被于桑之给踩在脚底下,连呼气吐气的空间都没有,整个人翻起了白眼,几乎就要窒息掉。


    于家媳妇迫不及待放下自己怀中从来不离手的小儿子,连忙扑上去拉扯于家男人,同时还要用尖锐的嗓门骂于桑之:“你干什么?他是你的爹呀,你居然敢这样?”


    “你怎么敢?你不怕吗?”


    于家媳妇絮絮叨叨,比即将要窒息的于家男人还要聒噪。


    说来说去,于家媳妇也没能说出为什么于桑知不能动于家男人,反而一直在抱怨和惊恐:“你不怕吗?”


    于桑之实在不知道她应该怕什么,又有什么好怕的。


    她淡淡收回脚,看了一下在地上喘气的于家男人,实在不知道他凭什么认为自己能够偷袭成功。


    本想要以拳头和暴力来压迫女儿的于家男人惨遭滑铁卢。


    他又气又急,又极为狼狈,在地上扑腾的样子,活像是一条上了岸的鱼在苟延残喘。


    缓了好久,他才勉强支撑着自己坐起来,被地板砸的鼻青脸肿的脸正对着于桑之,目光里满是恨意。


    “啊。”于家媳妇惊叫了一声,被这满含恨意的眼神给吓到,捂着自己的心脏,不敢直接看于家男人。


    于家男人这眼神刺到的不光是于家媳妇,还有于家媳妇带来的孩子。


    孩子哭声更加嘹亮。


    于桑之察觉到了于家男人的杀意,撩起眼皮,淡淡拨了拨自己的指甲,压根没把于家男人当回事。


    镀金的灯笼灯光明亮,灯火笼罩在她身上华丽的狐裘和鲜艳的裙摆上,金光横波,是一种独特的美。


    从未拥有过这些好东西的于家男人粗喘了口气,贪婪和恨意如雨后疯狂生长的藤蔓,正毫不留情地攀牵在他黑色的心肝上,一点点壮大生长,盘根错节,交织在他肮脏的血液中,盘旋在他恶意满盈的念头中。


    于桑之脚下的裙摆被拉了下,她底下头,嫣红的眼角含着淡漠的冷意,将极为有压迫力的眼神落在那只手上。


    那只手藏污纳垢,不知道在女人的床上滚过多少回。


    于家男人紧抓自己手上的裙摆,感受到金丝在他手上摩擦的感觉,生了更多力气。


    “我……咳咳咳。”于家男人一手捂着脖子,一手还紧抓着于桑之的裙摆不放:“我……”


    他抓住了那身裙子,抓住了那点衣摆,神色全是阴狠:“我要你给我钱,我要你给我银子。”


    他发了狂:“你踢我,你踩我,我要把我于家的钱财收回来,我要把我于家的钱全都收回来。”


    于家男人装牙舞爪,使劲顺着衣摆想要抓住于桑之的小腿。


    但是不等他真的抓住,他就被人给提起来。


    浑身肌肉的壮汉如拎小鸡一样,把他拎起来丢在一旁。


    眼中嫌弃,嘴里说着:“我们于掌柜也是你能碰的?”


    哪怕他们不敢相信这个骂骂咧咧的男人能养出于掌柜那样美若天仙不似凡尘的人,也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


    不过看于家男人的鄙夷却是没法抹去的。


    他们都是于掌柜招来的,不说对于掌柜的推崇,光从他们的生活稳定来说,这个于家男人刻薄的模样,很可能一接手生意就将他们辞退。


    更何况这些天,桑氏米铺的地位和名声水涨船高,让他们原先对女子的看轻也随着不间断的金子而消弭。


    拨算盘的算房先生这几天把算盘拨得哐当哐当响,还时不时感慨自己真是老了,跟不上现在做生意的头脑。


    早知道现在桑氏米铺能赚这么多钱,他就不去于掌柜面前讨人嫌了。


    摇摇头,壮汉站在一边,看那如同一团烂泥软肉一般瘫在地上的男人。


    其他人不知道,他却是知道的,于掌柜本事可大了,于家男人妄想要侵占于掌柜的财产,恐怕是有够他喝一壶的了。


    于家男人被摔了个半死。


    就这样,他还倔强顽强地趴在地上要和于桑之理论。


    “老子养头猪都比你要孝顺,你这个赔钱货。”


    “我呸,老子当初就应该把你一生下来就掐死。”


    于家媳妇慌里慌张,连忙又去搀扶他。


    却被于家男人一把甩开:“你滚。”


    他瞪着眼睛,红血丝爬满了他的眼球和眼眶,让他的面目比恶鬼还要可怕和丑陋。


    他甚至还恶毒地诅咒于桑之:“你就该和隔壁村的老纪家里女孩一样,一生下来就被扔到尿盆里溺死。一死就扔到乱葬岗去。”


    于桑之的眉头逐渐皱起来。


    于家男人不知道于桑之的变化,于家媳妇却是知道的。


    哪怕她现在仍然认为自己男人没错,但也忍不住地害怕到想要去捂住于家男人的嘴。


    “你别说了。”于家媳妇小声道,又胆怯又害怕。


    于家男人却“呸”了一声。


    “我就知道她是被你宠坏了。要不是你说要给她一口饭吃,可以帮老子干活,老子能留她?”


    于家男人怨毒地望向于家媳妇,把枪口对准了她:“都怪你没第一时间给我生个儿子,反而给我生了个赔钱货,这赔钱货,除了能气我,还有什么用?要是我儿子,一定会不用我说,就把所有的钱财双手奉上给我养老。”


    于家媳妇被骂的后退一步。


    被她妥帖放在于家男人表哥怀里的孩子却突然安静了会儿,又重新哭闹起来。


    “你别哭。”于家男人的表哥手忙脚乱,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拍打孩子的背,急得冒了满头的汗。


    他分明是来占便宜的,却没想到会陷入如今尴尬的情形。


    于家男人看了哭闹的孩子一眼,满是不耐烦,却还是冷冷叱责于桑之:“猪都比你好。”


    “养猪?”于桑之一字一顿,语气诡谲到深寒。


    对于于家男人骂她不如亲自养大的一头猪,她不置可否。


    但是她对于家男人想要养猪的意愿表示尊重。


    “阿翔。”她再次拍了拍手,脱离了动拳脚的时候,她圣洁到不像话,谁看了她的脸,都没法说出不讲道理这四个字。


    “阿翔。”她重复了一下,瞳孔黑森森望向于家男人:“送他去养猪吧。”


    “唔。”于家男人还没明白意思,就被那个叫阿翔的壮汉堵住了嘴提起衣角。


    “呜呜呜呜。”于家男人张牙舞爪又胡乱挥舞的动作完全影响不到阿翔。


    他捏着鼻子把人丢在了臭烘烘的猪圈里,眼中有一丝丝怜悯:“你在这待着吧。”


    正好他们田庄的猪没人养呢。


    第66章 不解


    于家一众族老,还有于家嫂子,正围着于家的院子坐立难安。


    早过了晚饭时间。


    于家嫂子摸索着给几位族老做了饭,大家简单吃了一顿,就守着院子盼望着人回来。


    星星爬上漆黑的天。


    其中一个族老捂住自己的眼皮,心里直抖,不知道为什么,自从于家男人出去后,他的眼皮子就一直在跳。


    跳啊跳的。


    都说左眼跳财,右眼跳灾。


    于家即将得到大量的钱财,本该是跳左眼才对。


    可不知道为什么,族老的右眼皮一直在跳,仿若在昭示着什么不好的东西。


    族老按住自己的胸口,感觉到有点气闷。


    旁边一人扭头看他,招呼他坐里面来,还给他倒热茶:“你年纪大了,吹不了冷风,还是进屋子休息吧。”


    虽然这么说,但是他自己却和同样年纪大的族老们守在院子门口,一点也没有要挪窝的意思。


    这当然不是他们十分谦逊慈祥,宁愿自己跑出来吹冷风,也要守着于家男人和于家大表哥回来。


    而是这群族老们早就商量好了,等到于家那没眼色的于家大妞一回来,就能板着脸,教训她不以家为重的做法多么错误,让他们不得不亲自过来理顺纲伦。


    也因此,他们的脊背一个比一个挺直,一个比一个更严肃。


    拉长的脸都被风吹僵了,也不见他们动一下。


    许久后,好不容易当真熬不住了,一个族老扯了扯他拉长的脸,老脸变得铁青:“怎的还不回来?”


    都夜上阑干了,怎么就不见他们回来呢?


    莫非是那于大妞不愿意交出来?


    思及此,他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


    冷风吹的他本就年迈的身子更加难挨。


    他终于是坐不住了,站起来拄着拐杖活动了下身子,恰逢于家嫂子又来劝他。


    他听到慰贴的话,心里终于舒服了许多。


    也因为这点舒服,他拉了拉自己冻僵的脸,在于家嫂子面前训斥于家男人的无用:“做什么都做不好。这都过去多久了,也不见得把人带回来。”


    于家嫂子心中也有些揣揣,不过这不是她一个妇人家能够置喙的,只能顺着族老的话点点头,多余的挑拨离间的事,她是不敢做的。


    他们等啊等,等啊等,等到了月亮都被困倦的云给遮掩覆盖,才等到了一点动静。


    于家表哥拉着于家媳妇的手,那神色匆匆的样子,放在此刻的背景下,更添惊悚。


    红色的月光打在面目恍惚的于家表哥脸上,印的他整个人如同血染上似的。


    偏偏他眉目还恍惚不定,一副被吓坏了的样子。


    被他拉着的于家媳妇泪眼婆娑,泪花顺着她止不住的泪线潺潺下落。


    那副样子,活像是被遭受了极大的磨难,哭泣不止。


    抱在襁褓里的婴儿不断啼哭,呜呜哇哇的叫声,让所有人都心中升起一丝惊慌。


    “这是什么了?”


    族老还没站定,于家嫂子就扑了上去。


    于家嫂子神情紧张,眉目慌张得比于家表哥还甚。


    于家表哥见着了自己的媳妇,恍惚的神情才逐渐安定下来。


    他侧过于家嫂子伸过来的手,想要说些什么,又看到了站在院子里的族老,把话又都吞了回去。


    反而快步上前,慌张对族老道:“族老,于大妞她把她爹给抓走了。”


    “啊?”族老绷着的脸彻底拉垮。


    几乎是震惊到无以复加,他苍老的手抓住于家表哥的手,重复道:“你说他被于大妞给抓走了?”


    族老们再如何会想,也想不到这个结果。


    “是怎么回事?”族老们纷纷相继去问,想知道事情的经过。


    于家表哥一脸难看,光是说就让他感觉很艰难,实在是他也想不到这个结果:“是于大妞,于大妞她和表弟吵起来了,表弟他话说的重了点,但没想到侄女却直接叫人把表弟给抓走了。”


    “咚”一声,是族老们踉跄了一下,站不稳,拐杖拄在地上发出一声铿锵的声音。


    族老们不可置信,瞪大眼睛:“抓走了是什么意思?就算她于大妞再不识大体,能对她老子动手?”


    于家表哥嘴唇嗫嚅了一下,还是点点头,肯定了族老们的说法。


    “哎呀,作孽呀。”族老们一听这个结果,再听完于家表哥表述的过程,一拍大腿。


    “这不行。”于家族老们本想着是来收敛钱财的,却没想到真有要自己拨正伦理的重事:“于大妞太猖獗了些,她当她是谁,能不把我们于家一族的面子放在眼里?”


    族老们吹鼻子瞪眼,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这样,我们明日就去找她,让她把她爹还回来。”


    族老们拍板的容易,于家表哥却是愁眉苦脸。


    就连于大妞自己的爹她都能给抓走,他们一群陌生人又能怎么仗着身份要求她去把人放回来呢?


    别说族老们了,光是他,一年都没见过于大妞几次,说不定找上门去,人家还不认识呢。


    族老们却不给于家表哥多说的时间,各自霸占了于家的院子,说好了明日一早起来了就去找于家大妞说道说道。


    于家表哥没能说出话来,只能摇头丧气地叹一口气。


    不出意料,第二天,一群族老们全部铩羽而归。


    虽然没有于家男人那样的凄惨和狼狈,却也一个个灰头土脸地回来,再不复之前的高高在上。


    “伶牙俐齿,我们根本就说不过她们。”


    族老们说的口干舌燥,不等水烧开,就去水缸里寻了一瓢水来喝。


    咕咚咕咚喝下肚,才算是喉咙里解了渴。


    他们说的是于大妞手下一群伶牙俐齿的丫头和伙计,还有于大妞仗着自己有钱有势了招来的一个又一个厉害的护院和壮汉。


    光是看着,就让他们一群老胳膊老腿的发怵。


    实在想不出办法来,他们只能大声宣扬于桑之的不孝,却也不敢太过火,生怕迎来不孝子弟于大妞的报复。


    “哎,真是作孽呀。”族老们要回族里重新商量这件事,于家大嫂和于家表哥却仍然抱有一丝希望,不想先行回去。


    他们劝慰诸位族老说:“我们放心不下表弟,就多在于家住上几天,恰好于家媳妇无人照顾,我们也能帮衬一二。说来也巧,于家的地还空着,恰好我们也能帮帮忙。”


    于家嫂子眼见自己空手套白狼的计划一下子破灭,却还不想接受这个事实,还想在于家多尝试几次。


    同时,退而求其次,若没能拿到于家的生意,他们能拿到于家如今荒废在地的土地也不错。


    于家嫂子算盘打得精准,于家表哥也同意。


    唯独于家媳妇是真心为于家男人担忧,每天虽然抱着自己的孩子,却还是紧皱着眉头时不时关心地去找于桑之。


    只不过多被拦在外面罢了。


    于家媳妇自己身子弱,又有孩子要喂养,同时还拥有自己从于桑之手里拿到的百两银子,是怎么也无法兼顾于家的地的。


    于家嫂子和于家表哥就偷偷摸摸在于家的地方种起了自己的粮食,同时还乐呵呵地霸占了于家的大半院子。


    不过他们嘴上的功夫也很了得。


    到现在,于家媳妇在于家嫂子的话下,还是坚信他们是来帮自己的。


    第二天第三天都还求着他们帮忙去劝劝于桑之。


    第四天的时候,也许于家媳妇也接受了事实,不再在于桑之面前哭求把于家男人还回来,而是要看看于家男人过得怎么样。


    漆黑华丽的栏杆处,李二花倚着雕刻繁复花纹的木栏杆,五官清秀的小脸拧成一团,眼睛里全是疑惑。


    于桑之没有出现,只有她来看热闹。


    她百般不解:“把你男人放回去,他又要去沾花惹草,反正都死不了,丢我们这吃吃苦头又如何?总比他背着你跑其他女人床上好吧?”


    李二花自幼从青楼里长大,看惯了男男女女那些事,每次看到黏黏腻腻无病呻吟的男女,她都会撇撇嘴看不起。


    何况是像于家媳妇这样低声下气的女人。


    比那些怀揣着虚无幻想的青楼女子还要让人不解。


    好歹是女人,她也看不惯于家媳妇这一颗心都牵在于家男人的身上,所以才忍不住劝了几句。


    换做别人,她只会冷眼旁观。


    李二花这句话一出来,于家媳妇的脸再次变得惨白。


    她晃了下身子,显然也想起了阴暗的时候,自己独自一人虚弱地留在家里,而她男人则和其他女人一起跑了。


    不过……


    “他都回来了。”于家媳妇低低道:“他好不容易回来的,一定是他不喜欢那个女人,又思念儿子,这才回来的。”


    于家媳妇显然有点魔怔:“那个女人霸占了他这么久,好不容易他回来了,要和我和儿子继续过日子,你们能不能把他放回来?”


    若要于家媳妇知道来找大女儿闹一场的结果是这样,她怎么也不会来。


    但是现在事已至此,只能仗着自己的身份要求人把自己男人放回来。


    虽然每日不一定能见到于桑之,更有可能被别人用奇怪的眼神嘲讽,她也不后悔。


    只要于家男人能回去,和她好好过日子。


    她还有小儿子,小儿子不能没有爹,就是没有这个生意,没有这么多银子,只要他们一家三口在,又有什么关系呢?


    于家媳妇这副样子,显然说不通,旁边的伙计已经从第一天的无奈和可怜,变成了现在的冷眼旁观和麻木。


    麻木地看于家媳妇站在他们掌柜的后院,又麻木地听于家媳妇那些无趣的理由。


    他们的视线一个接一个,都飘向阿翔,只有阿翔才知道,于家男人被搞到了什么地方。


    第67章 生意人


    阿翔低下头,他无论如何不会辜负于姑娘的期望,把这些事儿乱说嚼舌根的。


    要他说,身为于姑娘这样好看的美人的父亲,于家男人真是万世修来的福分,偏偏于家男人没有这个福气去享受,反而让他关进了猪圈里去伺候小猪。


    于家媳妇哀求的目光又落到了阿翔身上,她眉目哀婉而凝怨,坠着泪的眼睛婆娑望向阿翔,是让人哀其不争的请求。


    没有人能同情她。


    阿翔也不能够。


    唯独刚刚劝说她的李二花,半随着疑惑地望着她,她并不能想明白,于家媳妇为何能这样?为了一个男人和于姑娘闹到这样地板呢。


    以她拿了钱又有儿有女,为何要把日子全部堆在对于一个男人的殷殷期盼上?


    以李二花尚且年幼又理智的年纪,是想不出于家媳妇的偏颇的。


    就像她也想不出自己年幼刚卖进来的时候,为何带她的那位姐姐会抱着希望等她的荀郎来赎。


    这是她尚且不懂的领域。


    就像于家媳妇也不懂为何于桑之能狠心至此,非得比的她与男人两地相隔呢?


    李二花收了心思,不敢再深想。


    于家男人是被于姑娘亲口送去养猪的,她也不能泄露。


    于是,她便垂了头,好奇地望着于家媳妇逐渐走远。


    小城的冬天渐渐过去一点。


    热闹的流言蜚语也被冰雪给裹挟在了泥层底下。


    冬天的雪总是残忍的,哪怕这个小小的地方的县令并不热衷于剥削民脂民膏,也冻死了一批数量很小的贫民。


    被挖了坑草席裹尸扔到泥地里的还是少数,更多的是丢到城外的乱葬岗。


    那里阴森恐怖,平常人是不敢夜晚去那里走的,只有在白天,拉上好几个壮健阳刚的少年大汉,才舍得走上这么一遭。


    寒风有在呼呼地吹着,把随地的尸体瑟瑟翻起一阵边来,尸体慢慢腐烂的臭味混着富人酒肉的残骸,一起堆叠在了乱葬岗的深处。


    这样的一个遍地是白的冬天。


    所有该懒怠的不该懒怠的人全部懒怠起来。


    就连桑氏门铺的门童伙计也都冬困得昏昏欲睡,仿佛只要在他们胳膊肘上支一根树枝,就能一觉睡到冬天湖面破冰似的。


    却也就在这样懒怠的一个冬天。


    号称是京城的一个做大生意的京都人找了门路送了帖来。


    那是一个寻常的落了小雪的憋闷的午后。


    负责扫院子的小伙计都穿的厚厚的把自己冻红了要冻出冻疮的手藏在厚手套底下。


    尖锐的蓬松的用竹把做的扫帚,正慢悠悠地又一遍一遍地用身子去拖拽地上的残雪。


    寸寸雪泥混着落叶,被扫在梧桐树的一角。


    小伙计不过打个哈欠的功夫,有谁快步如一阵风似的,马上就越到最里面过去,风雪好似比他还要慢,等他都过去一会儿了,才悠悠又下下去。


    扫地的小伙计哈欠打到一半,惊愕地吓了一跳,蹦起来就要拦他。


    “于姑娘在睡午觉呢,吩咐了谁也不准打扰。”


    小伙计惊骇地手上的扫帚都要丢在一边,那厚厚的竹把落在地上之前。


    如风似的越过去的人,远远飘来一句话:“我是有要事。”


    伙计看不见的风里,一张帖子散发着悠悠的墨香,在风雪中摇了一摇,又妥帖地落下去。


    那谁跳了两下,就落到了院中。


    院子隔着内院和外院,里面是徊长的走廊。


    自于姑娘定下心后,店铺又扩了一番,连带着小院也增大了一倍。


    那谁在院中信步,黑色的布鞋染了没扫净的雪。


    雪太无辜,他不与雪计较,只推开了厢房的闺门。


    闺门内,红烛帐暖,分明说是在午睡的人,隔着细细一层薄纱,垂了脖颈,洁白的下巴仿佛镀了瓷釉,正在享受旁人的投喂。


    玄烨一身黑衣,手捻着滑溜溜一颗葡萄,目光灼灼,毫不掩饰。


    葡萄在他的揉搓下,却还保持着完美的圆润和甜意。


    一寸距离的小小白瓷盘,更是洒满了细长难啃的坚果,只是这坚果虽然磨人,却也足够精贵足够好吃。


    人似影影绰绰的仙人,果也似千金难买的仙果。


    玄烨笔直站着,似乎毫不受人影响。


    他伺候人已经越发习惯了,在那谁这样灼热又羞耻的注视下,还能面不改色地将手上的东西安安稳稳喂完。


    那来送帖子的谁,也只看了一眼,便只得低下头去,不敢再看。


    因为深知知道越多死得越早的道理,他甚至只看自己的鞋履,分毫不敢往上。


    鞋子如此好看,雪如此洁白,他看一看又有什么错呢?


    只是苦了他的眼睛,如此红帐薄绡,却无法看一眼灼灼风华的美人。


    待一息,或是两息。


    玄烨终于远了点,他站在了离床帐大约三尺还是四尺的地方,不远,也不近。


    这已经很满足了。


    他无法定位自己在这的身份是什么,却也愿意为一点隐约散发的善意和期冀而自愿靠近。


    玄烨走远了,那谁便自然地跪下,将手中的帖子举到头顶。


    其实这里没有这样重的规矩,只是他觉得,若不跪下,他却是要生出僭越之心了。


    烛火是亮的,薄帐是红的,只剩下了被高高举起的那一小小帖子。


    白色的纸笺,上面点着一点梅花香,封面没有挂名。


    落入手中来,一碰就知道触感。


    是一纸千金的“千金”。


    等到拆了里面,才缓缓显出一点全貌来。


    接纸的手皙白,如玉,又如珠。


    一寸寸翻过的时候,会让人心口空了一块。


    没人敢轻易去看,唯独玄烨,偷偷打量,再肆无忌惮。


    飘着梅花香的帖子逐渐沾染了一点木质的冷香。


    那白皙如玉的手指,也将那帖子轻轻放下。


    帖子在半空中飘落,很快落在桌子一角。


    半搭帖子在桌子上,半搭在外,看着晃晃悠悠,很像马上就要掉下来。


    但它始终并未。


    膝盖跪在冰冷的地板上,哪怕燃了碳火,地板还是坚硬的,也是冷的。


    冷的无论如何是暖不起来的。


    递帖子的那人被风惊动,轻轻抬起了一点睫毛,看了一眼半落不落的帖子,很想把它提起来,好好地放在桌子上,又或者把它接到自己的手上来,让自己的手做桌子,让于姑娘能直接用着。


    可是他不敢。


    于姑娘没有同意,帖子也并未同意,桌子大抵也是不同意的。


    于是只能作罢。


    那人便将自己的视线落回来,继续盯着自己膝盖下的地面。


    玄烨也想把视线收回来,好显得自己不那么冒犯。


    可是不行,他的视线有些不听话了,又若有似无地黏连着,移开又落回去,便干脆不移了。


    明目张胆,又全然心虚。


    李二花常常背着于姑娘骂他登徒子,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玄烨在心中研磨,却又没有要悔改的意思。


    帖子中的信息很少,只说了知道于掌柜打算去京城,虽不知哪来的消息,却叫他察觉到了。


    帖子的主人明目张胆地暗示,他在京城有关系,不知道能否帮上忙。


    还说见面详谈。


    帖子内容很少,但措辞严谨客气,很像是个享受风雅的书生,不像是个生意人。


    跪在地上的膝盖都麻了,那谁却没有起来,冰冷冷的感觉爬上一点,又被闷红的碳火给烤了下去。


    屋内安静极了,似乎连外面的雪声都隔着天地静默。


    玄烨站在一边,眼睛都望到于姑娘身上去,却一眼未看那令人好奇的帖子。


    恐怕这样熏着熏香的午后,漂亮美人坐在一旁,没人会去关注这小小的帖子。


    总归寂静也是要散去的。


    于桑之想了一想,于生意人来说,恐怕也只能看重这小城生意所带的利益。


    旁的,也是无足轻重的。


    或者,有什么她并不清楚的缘由,让他写了这封帖子,予她一点好处。


    于桑之没有说话,她将半落不落的信封拿起来了,又安静稳妥地放在了桌子上,让它不那么摇晃,也不那么引人忧虑。


    她要回信,玄烨便又有了价值。


    洗净又放好的毛笔被妥帖安稳地拿了过来。


    玄烨有点庆幸,自己这些日子都在这里,对这里的布局和物件了如指掌。


    润了笔,他又慢慢地去磨墨。


    送帖子的人已经在示意下站了起来,但还是低着头颅不敢看她。


    总归他是不敢直颜的,总让他有了亵渎之感。


    在玄烨磨墨的时候,他便走上前去要替他,但还是被玄烨给拦下了。


    玄烨笑起来也是冷的,唯独眼眸在接触到于桑之的时候会暖柔下来。


    他道:“我来罢。”


    是斩钉截铁的一声通知,那人强求不得,只能退下,看着上好的墨块在水中逐渐润泽,又被砚台碾磨。


    澄澈的墨水散了来,成块的墨就不显得那般茕茕独立了。


    毛笔沾上一点墨汁,青葱的玉指似乎和他们格格不入,握在毛笔之上,连毛笔都像是沾染了仙气。


    搁在一旁的帖子还在散发着香。


    在这样的香中,于桑之写了封信,邀请了这位京城里做大的生意人过来。


    这位生意人言辞严谨客气,于桑之便也客气了点。


    一个个漂亮的字在纸笔下成形。


    如墨色渲染出一片青葱的黄土小城。


    滑润笔直的乌发散在了脖颈间,衬得那张遗世独立的脸更加精致漂亮。


    蹁跹的睫毛,微微颤动着,像是无拘无束的蝴蝶。


    玄烨本是看着那墨色染作的小城的,可一低头,视线便不自觉凝住了。


    心跳隔着一层皮肉在紧张,而他的神色却故作平淡。


    可情意哪里是掩盖所能掩盖过去的?若非于桑之正低头写字,她一抬头,便能看到玄烨眼中的深情厚谊,正隔着一层水雾,悠悠望她。


    第68章 故人


    京城的生意人在雪下后的第二天到来。


    偌大的派头,比这小城里最有钱的富人也有过之而无不及。


    偏偏这小城恰是冬日,大家隔着霜雪,便无人能过来凑乐。否则也该是热闹起来。


    桑氏的伙计迎接了这位贵客。


    因听说是京城来的,还很仔细地看了又看那贵客的面容和仆从。


    贵客被看了两眼,第三眼便抓住了。


    他是个很儒雅客气的人,让人想过他做生意之前一定是考过举人才子。


    他笑了笑,那张三四十岁但只一点细小皱纹的脸便更和善了很多:“这位小先生,你在看什么?”


    伙计也只是小小的伙计而已,从未被人如此客气地称呼过。


    刹那便红了脸,又羞又怕,只感觉这当真不是一个寻常的生意人,哪有寻常的生意人如此客气的?


    而他也没想看什么,左右不过想看看京城那大地方来的人,是否和他一样,都长着两个眼睛一个鼻子罢了。


    那生意人瞧见了伙计的红脸,又客气地笑了下,他问:“我脸上可是有东西?”


    伙计赶忙摇头。


    这位金贵的大老板坐的是熏了熏香的上等马车,驾驶的是吃了草料的上等好马,就是身边跟着的仆从也井井有条。


    他的面上更是白净,连一丝风尘仆仆的灰都没有,又怎么会有脏东西呢?


    伙计说不出话来,可是不行,他还是得答。


    他便绞尽脑汁从自己所剩不多的见识中,浅浅找出两三个好词来夸赞他:“不,您风姿卓著,一派华章,什么脏东西都没有。”


    贵客微微浅笑了声,便放过了这位窘迫的小伙计。


    屋内铺了暖和的炉火,浮光跃金的阳光从窗棂的一角洒下来,斑斑点点,很像是调皮的娃娃。


    美丽的妙人就坐在镶金嵌玉的案旁,迷了人的眼。


    刹那,这位远道而来的客人,也生出了一点意料之外的惊艳。


    浓颜净骨,开的最盛的桃花,恐怕也没有这样姝丽的颜色。


    迈入厅中的脚顿了,静了,又控制不住重重落下去。


    早有训练好的仆从从厅中而来,接替过伙计的活计,引这位奇怪又独特的客人入座。


    上好的鲶鱼,鲜美的豆腐,四季最绿的时蔬,叫所有仆从毫不小气地招待了来。


    曼妙的女子抬起模糊的面容,招待他道:“余老板,这边请。”


    余正平,是京城中很难得的生意人,他自小博学笃行,虽是汉人,却也叫他在八旗握却的京都里闯出了一番天地。


    此番过来,倒很难想象,他是缘何来到这小小镇子的。


    余正平点头,很儒雅地笑了。


    他大大方方,好不遮掩自己的情绪,并不否认这位女掌柜的魅力:“久闻不如一见,一路行过来,都说于掌柜倾国倾城,此番看来,京城第一美人,恐怕也比不得。”


    哪里来的久闻不如一见,于桑之也就今年方才展露风头,要说背后的真相,恐怕只能是客气一番。


    无人会揭穿这样的客气。


    酒过三巡,余正平方才将目的细细透露了一点:“听闻于掌柜身边有个失忆的形影不离的男子,可能见上一见?”


    什么形影不离?


    同样陪客的李二花脸上一红,暗暗在心里埋怨那可恶的男人败坏了于姑娘的名声,叫别人都想多了去。


    左右于姑娘不过就叫他伺候了几回,两人清清白白的,哪里能用上这样暧昧的词?


    在李二花开口驳斥之前,那余正平倒是先笑了,客气地赔罪道:“瞧我,也是路上听他们说多了,嘴巴一快,若冒犯了,还请谅解。”


    文化人这样一番赔罪,倒是叫一向泼辣的李二花都没了话。


    于桑之浅浅一点头,那双漂亮的眸子只往后看上一眼,早就有颇具眼色的仆从伙计去叫了玄烨来。


    余正平似是满足,重新将注意力回转到桌上精致喷香的菜来。


    “久闻这里的客来福手艺非凡,名声在外,不知道这味道,可是客来福做的?”


    余正平本是随口一提,心思并不在这,抬头一看,却瞧见那漂亮的眼眸深不见底,仿佛看透了他这个人似的,让他身体一寒,浑身都颤起来。


    汗毛直立下。


    招待的主人缓缓放松了他的紧张,如同游刃有余地拨动一根绷紧的弦,叫他猜不透摸不着。


    “是呀,您可真聪明。”


    余正平心里一颤,本口若悬河,舌灿莲花的嘴巴,却失去了往日的顺畅。


    那些信手拈来的客气话,也就堵在了喉咙里。


    半晌,他才低低地吐露一句:“不敢。”


    派出的仆从很是速度,不过半炷香不到的时间,便把玄烨请了来。


    玄烨一身挺拔的黑衣,眉目紧拧,不知道这位奇怪的客人为何要找他。


    同时在仆从的口中得不到信息,便愈发有点冷了。


    “掌柜的。”


    一声轻声的通报,如游鱼似的仆从散开,露出他刀削骨立的一张脸来。


    眉目高贵,气宇轩昂,极具压迫感的气质,让正在饮酒的余正平转过头去。


    “啪嗒”一声,是杯盏差点碎在桌面的声音。


    余正平怔怔的,似乎看着他回不过神来。


    如此明显的表情变化,便是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


    “余老板?”


    于桑之的语气不明,在后头轻轻叫了一声。


    余正平这才把出了窍的神拽回去,愣愣把手中的酒盏放下。


    他先是看了会儿,又低头擦了下酒液耽搁到的地方,方才遮掩道:“您这位身边的男子,很像我一位故人。”


    游鱼板的仆从很快从余正平手上换了新的酒盏,又给他取了帕子收拾干净。


    于桑之笑容并未减少,看样子对他的那位故人很是感兴趣:“看来那位故人很重要。”


    余正平手上被换了新的酒盏,却不敢再动,只是又愣了一会,才缓缓点头:“是很重要。”


    不光光是对他,对天底下众人,全是最重要的存在。


    周围环绕的仆从和伙计都默默地低着头颅。


    他们是来伺候和陪客的。


    本不该多想多看,可是听到余老板的这份感慨,他们脑中便不得不猜测:这一定是个悲伤的故事。


    或许并不悲伤,但一定是惆怅的。


    果然,李二花也便如此想。


    她很少有不敢开口的时候,此刻便也就开了口:“听起来,似乎是个难以启齿的故事。”


    “这倒并不。”余正平缓过神来,便也恢复了自己的游刃有余。


    他叹了一声,似乎是知道自己若不说些东西出来,恐怕不好混过去。


    “是这样的,这个故事倒并非是个不能言说的秘密。”余正平这样说道:“我那故人,家财万贯,本该是安安稳稳,偏偏有小人觊觎,看中了他的钱财和性命,故意派了小人来作祟,令他意外受伤,没几天便卧病在了床榻,令人烦忧。”


    “如此。”李二花瞪大眼睛,似乎也没能想过故事如此曲折:“那那位故人如何了呢?”


    是伤重,还是即将健全了呢?


    “那位故人呀。”余正平不着痕迹地侧头看了一眼笔直站立的玄烨,心中复杂:“那位故人想来也快要好了,只不过也多时未见,乍一见到和那故人如此相似的人,我过于吃惊罢了。”


    这人都找到了,还能不“痊愈”吗?


    李二花放下了心,自觉要自己把嘴巴看管严实一点,若是因为嘴巴太松,真冒犯了,怕是不好。


    在这样的氛围下,余正平几乎称得上是战战兢兢地让座。


    他站起来,很是客气地与玄烨道:“你也坐吧,我劳于掌柜请你过来,想必你也还没吃饭,恰好于掌柜和李姑娘都是女子,不知我可有荣幸能与你同喝一壶?”


    于桑之和李二花是不喝酒的。


    光是他余正平一个人喝也怪不像样的。


    玄烨冷冷的眼珠子转了转,落到余正平的脸上,直看得余正平在心中思索是否要跪下来山呼万岁,又悄然地移开。


    他看了看于桑之,又看了看席面,这才坐下了。


    他挨了于桑之坐,左边是余正平,右边便是于桑之。


    见最尊贵的人已经坐下了,余正平这才跟着胆颤地坐下。


    他只敢坐半个椅子,生怕等万岁回忆起现在,治上他一个冒犯之罪。


    本来和万岁爷一个桌子吃饭他是不敢的,可是想到要万岁爷站着看着他吃,他便更加不敢了。


    “来,我敬你。”余正平几乎称得上是谄媚地,将壶里的美酒倒入背中。


    浓郁的琥珀色颜色醇厚,看起来就别有一番滋味。


    余正平的客气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别说客气地敬酒,就连这里默默无闻的小伙计,他都能客气地询问。


    敬酒又能算是什么?


    如此儒雅的人,说话做事总是客气而留有余地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对京城所来客人的滤镜,大半的仆从都是这样想的,而剩下小半的则是余正平自己带的仆从。


    他们跟着余正平站在一边,看自家老板如此客气到称的上是谄媚的模样,心中有些骇然,不过他们是余正平的奴仆,是不会私自乱说话扰乱主子的事情的,便也闭上了嘴巴,一句话都不敢说。


    唯独只有李二花心中嘀咕,有点奇怪。


    不过想一想这人的品性,也就能放下怀疑,把那些疑虑都吞到自己的肚子里去了。


    更何况她刚刚才提到一个不好的话题,差点让人家想起了自己故友的伤心事,这会儿便不好意思再提出什么问题来,只能自顾着吃菜了。


    整个厅堂,除了余正平自己,便只有一双漂亮而漆黑的眼睛,凝视着余正平的动作。


    第69章 没见过


    在暗潮涌动的风波下,众人“其乐融融”地用完了饭。


    饭毕。


    余正平本该是要去客栈留宿的,可不知为何,到了嘴边的话一停,下一秒改了口:“于掌柜,能否借宿一晚?”


    客自远方来,这要求也算不得无礼,于桑之自然应下了,唯独玄烨皱了眉头,无差别地开始审视起来,把余正平从头望到脚,似乎要找出这么一丝不对来。


    余正平淡定半生,唯独在这位年少掌权的万岁爷面前是万分不敢放肆。


    他生怕万岁爷多想,杵了半天,把自己的心思细细吐露:“我与你一见如故,又听闻你失忆了,我在京城有点人脉,或许能帮上忙,恰好逢此机会,不免叨扰一下,与你了解了解。”


    余正平的话真切而诚实,便是再多疑的人也不由得放下戒心。


    何况是来找自己的,并非是觊觎于桑之。


    玄烨便把自己紧蹙的眉头展开,也客气地交谈了几句。


    让他更加心惊的是,他与余正平这位土生土长的京城人交谈毫无妨碍,这让他不得不猜测,或许自己也是京城来的。


    这样的猜测毫无道理却又有所依据。


    这另玄烨警醒的同时,也在心中隐隐筑起一道防线。


    余正平的意外留宿,没有让于家的仆从们手忙脚乱。


    他们几乎是早有准备地,将所有将要用到的东西,全部都准备了一番。


    余正平的房间恰好在玄烨的隔壁,正应了他要了解了解玄烨的这一借口。


    而他带来的下人仆从们,则跟着住在了伙计们的大通铺中,也不知是否能适应南方的冬季。


    余正平请了玄烨来坐,又小心翼翼地捧了茶。


    上好的茶叶一掷千金,余正平一边赞叹,一边感慨南方的钱财之多,趴是随机在路上捡块石头,也能掘出一块金子来。


    热茶氤氲的雾气从茶底缓缓上延,玄烨捧着茶,眼微抬,审视地望着这个几乎称的上是刻意讨好自己的生意人。


    他一无钱财,二无权势,很难想象他是为了什么才来接近他。


    玄烨带冷意的眼叫余正平心里一凉,他本来就想看看万岁爷是否当真是不记得了,还是扮猪吃老虎似的装作不在意。


    如今被这样冷的视线一打量,所有心里的小九九顿时就消失殆尽。


    他这一刻几乎不管不顾地想,不然他就把所有的真相都吐露出来好了。


    可是下一秒,迟来的理智又叫他止住了将将要出口的话,只看着玄烨欲言又止。


    玄烨缓慢而矜贵地喝了一口茶,看了一眼余正平欲言又止的样子。


    “余掌柜有何事要说,尽管开口。”


    也许是骨子里带的矜贵,哪怕他心中疑窦丛生,他也绝不轻易地表露,只会浅而又浅地引导别人说出他想听的话。


    余正平实在是忍不住。


    不过他也没蠢到直接地凑到万岁爷面前说万岁爷您是不是磕坏脑子了。


    他还想要脑袋呢。


    于是,他便换了个问法:“玄兄失忆情况如何了?实不相瞒,我认识一个专门治失忆的大夫,声名在外,妙手回春,现今也在京城,如若玄兄愿意的话,可以让他为你查看一番。”


    余正平不着痕迹地打量着玄烨的表情,又不敢太过直接冒犯龙颜,便一边低着头,一边用余光查探。


    玄烨对于自己的失忆没什么好说的:“醒来就这样了。”


    大夫也只是说让他好好养着,说不定哪一天就想起来了,大脑这等东西,太过精贵,也无人能说的清他是如何运转的,只能叫他放宽心,不要太过忧虑。


    玄烨的忧虑是没有的。


    此刻也自然地道:“顺其自然吧,没准哪天就想起来了,多谢余掌柜的好意。”


    余正平略微张开了嘴,吃惊望了玄烨一瞬。


    他就说他觉得万岁爷的失忆来的蹊跷,却没想到是被人伤了。


    若换做别人,不想治便不想治吧,可是这是关乎天下子民的万岁爷,一朝发而动全身。这件事便拖不得了,怎么也得让宫中的御医来看上一看。


    余正平欲言又止,还是劝道:“我认识的那个大夫真的厉害,若有机会,还是看上一看吧。”


    余正平过度的热情叫玄烨偏过脸瞧了他一眼。


    玄烨喝了一口茶,垂下眸子,似无意又似有意,里面暗藏着的星光诡谲,他缓缓试探道:“想起来了又如何,若是过去悲苦,恐怕想起来也是一种负担。”


    可若是过去美满,又何至于会落到如此境地?


    余正平听得一惊,眼珠都瞪起来了,他几乎话语都没过脑子,便无知无觉吐露出来了:“怎么会呢?你那地位高贵,家财万贯……”


    余正平话说到一半,似乎是意识到什么,咳了两声,又恢复到如刚见面时那一副令人舒服的儒雅模样来,他按了按颤抖的手指,装作没发生什么似的转应曲话题:“咳咳……我是说,假如你地位高贵,家财万贯,家里妻妾成群,难道你也不愿意想起?”


    玄烨的眼眸因为余正平没把住嘴巴的半句话而眯起。


    此刻听到他的问话,半挑的唇角似笑非笑,他道:“谁又能保证我有那般的运气?”


    玄烨讲得慢条斯理,全然不像是真失忆了单纯的无辜的寻常人,叫余正平又想起了觐见皇上时,那叫人心惊胆战的可怕的打量,如一把刀在他肌肤上寸寸剐蹭,虽不疼,却叫他痒得慌,心中也乱。


    余正平没了话说,只能含糊过去,只道:“我也不知……总之,想起来了总比失忆好吧?”


    玄烨并未回答。


    等玄烨走后,余正平一个人失魂落魄地往后歪在椅子上。


    他虽是个知礼的人,但无人在的时候,他却是也舍得给自己放松的。


    伺候在一旁的他自己带来的仆从跪上前去给他斟茶,又小心翼翼地瞧向自家主子的面孔,他道:“主子,您见了那位男子,怎么如此热情?”


    余正平却没有想到连仆从也看出了自己的热情来,他慢慢捧了刚斟出的茶慢慢品。


    头往下低的时候,他低声说了一句:“你不懂。”


    那是谁呀?


    那是万人之上的帝王,是万千山河的统治者,是掌控你我他生死的掌权人。


    如今掌权人蒙了难,落在了这样小的地方深藏起来,叫人查寻不到。


    光是现在,京城里派出了多少人来找?


    就这样的尊贵,再如何热情也不为过。


    余正平只道他愚蠢,那仆从低着脑袋,跪在一侧,并不反驳,反而很是脸红。


    是他眼拙了,指不定哪是个什么尊贵的人物呢。仆从如此想着。


    泛凉的地板跪得麻木又生疼,可是仆从没有起来,在京城,等级森严之下,他们府里的规矩只会更多。


    如今出门在外,他也不敢松懈。


    余正平没管这小小的仆从,他只是皱着眉,又喝着茶,心中想着事。


    他的思绪满满当当,一会儿把自己陷入在见到万岁的惊喜中,一会儿又沉浸在只有自己知晓的慌乱中。


    他现在还未定下心绪,颤抖的手指想要寻笔,又落下,实在不知现在是先把消息传回京城,还是把事情先压下先瞒住。


    这一切都没个章程。


    若是万岁没失忆就好了。


    余正平不可避免地想。


    谁能想到万岁爷这么久没回去,居然是失忆了呢?


    若是万岁爷没失忆,这一切的一切,所有的决定,都不应该他来做,都应当由万岁爷来决定来抉择,而他自然无法越俎代庖。


    可是,现在,他连该不该把事情背后的真相叫万岁爷知道都无法把控。


    余正平想到这里,捏了捏眉。


    无法,他虽然是个京城有头有脸的生意人,还读过几年书,却也没法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真去比较。


    他只是小小的蝼蚁罢了。


    “罢了,罢了。”余正平叹一声,还是没下定决心,他觉得自己应当知会一声那些忠诚的肱股之臣,还要悄而无声警惕小心。


    “去拿纸笔来。”他吩咐了一声跪在他脚下的仆从,等仆从去取纸笔的时候,却又捏住了自己的袖子。


    他也并非毫无主见。


    “首先,还得先去京城。”余正平待在精美华丽的屋里,喃喃道。


    纷乱无章间,他瞧见了屋里的摆设。


    他想起了这个屋子的主人,或者可以称之为这个院子的主人。


    桑氏米铺的掌柜于桑之。


    在见到万岁爷之前,在见到于掌柜之前,他都没有把这位名声大噪的于桑之放在眼里。


    他只当她是个普普通通的埋米粮的生意人罢了。


    但后来无论是见到万岁爷,还是见到于掌柜本人,都叫他这样自大又骄傲的念头被压了下去,叫他狠狠自己打了自己一巴掌。


    这哪里是个简单的生意人呢?


    他想,瞧万岁爷对于姑娘的态度,恐怕于姑娘不仅要富贵半生,更是要一步登天。


    余正平难以描述自己今日见到的万岁爷与于掌柜之间的风潮涌动,那是很奇怪的很诡异的感觉。


    他只是想,从小就手握权柄的万岁爷,哪里曾这样亲近过一个人?


    哪怕是太皇太后,也叫万岁爷在私底下防备。


    可是,余正平想起他刚提出要留宿的时候,万岁爷瞧他的那一阵目光,直叫他胆颤心惊,直叫他不敢生出任何妄念。


    那样冰冷凉薄的审视,让他看清了万岁爷深藏在底下,说明显也不明显,说隐晦也不隐晦的那一点独占欲。


    那样的侵略性极强的眼神,他从未在有限的几次见到万岁爷时的眼睛里见到过。


    “啊。”余正平捂着脑袋,只觉得自己的脑袋更疼了。


    第70章 寻到


    放出的鸽子沾了墨香。


    蜡丸绑在白鸽的小腿上,隐蔽在白色的羽毛间。


    侍从半跪着,趴到窗户口放飞了鸽子,又转而慢吞吞爬回来,等候在余正平脚下。


    滚烫的茶水捧在指尖,侍从面色却半点没变。


    这样的热度,远不及他曾经地位卑下时,被兜头浇的滚水。


    何况,他心甘情愿地伺候,并无半分羞辱。


    鸽子一路飞过了蓝天,越过了白云,见到了金碧辉煌的皇城,才在皇城的一角稳稳落下。


    余正平这样的身份,是断然不能直接巴结上皇孙贵族的,但却又足够幸运,与皇帝近臣颇为有缘。


    纳兰明珠正正好下朝,他这种附庸文雅的文臣是不爱骑马的,于是便一个人慢慢走出宫门,打算顺着皇城的街道走到自己府里。


    令人意外的是,不知是何原因,让他府中颇为稳重的大管家居然毫不顾忌形象,大步跑着来找他。


    纳兰府里一向稳重自持的大管家,急得心里慌忙,来到街上尚且跑到一半,便瞧见了自家主子的身影。


    “主子。”大管家几乎称的上热泪盈眶,快步上前。


    纳兰明珠按住了大管家行礼的动作,让他站稳:“管家。”


    大管家还在喘气,纳兰明珠已经打量了一遍管家的周身。


    凌乱的袍子,被风吹乱的领子,这点从不会在管家身上出现的小细节小错误,今儿个都一股脑地让管家在他面前显露了出来。


    “何事如此惊慌?”纵使纳兰明珠再如何稳重,也不由得蹙起眉头,通过管家的急切,猜测背后的可能。


    是又有朝臣来他这儿若有似无打探皇帝的情况,还是又有敌对的大臣来他府里趾高气昂?


    或许是自己的庄子田产出现了什么纰漏。


    不过这些都是小事情,应当当不得管家如此慌乱才对。


    纳兰明珠的心里转过几道思绪,不过面上是千万不显露的。


    他笑得温和,安慰管家的动作也透着宽容:“不要急,慢慢说。”


    管家感恩于主子的宽容,却也明白此事并非处在能慢慢说的范畴。


    喧闹的大街上,他并不可口无遮拦地吐露半个字。


    也许是看出了管家的难言,纳兰明珠略一点头,朝旁边招了招手。


    不一会儿,一辆大气而恢宏的马车就从拐角的街巷里行出来,落在纳兰明珠的身旁。


    驾驶马车的车夫低着头,很有规矩,一般情况下,纳兰大人会坐上马车回府,当然,偶有兴致的时候,大人也会像今日这样,自己踏着步,一步步路过皇城的大街小巷,看过皇城内外的百姓。


    纳兰明珠对老管家使了眼色,自己撩起马车的帘子坐了进去。


    马车里的一切处处都透露着精致与华贵,镂空的雕花金香炉,小巧美丽的抽屉,还有抽屉里时时备着的点心。


    光从这马车的外观,旁人便已经知晓纳兰大人的地位之尊崇,再加上马车内部的这些真金实银的装饰,更是能够看出纳兰府的阔绰与尊贵。


    老管家见了主子招来马车,立马便明白了主子的意思。


    在纳兰明珠坐稳的下一刻,管家已由马车夫托着肘子,也坐进了马车里。


    马车轮子轱辘转着,略过外面浮光掠金的一道道人影。


    纳兰明珠坐在软垫上,四周的帘子全部落下,窗子也关的紧紧的。


    在这样封闭的地方说事,不会有人能听到。


    “说吧。”纳兰明珠转过头,端起桌案上的茶盏。


    老管家早已憋不住,那消息藏在他脑颅里,化成一堆火,烧的他整个人都火急火燎的,仿佛不倾诉出去,只消半刻,便能将他脑子化成一片灰烬。


    “主子。”老管家再也坐不住,他深深跪拜下去,指天道:“是皇上,有了皇上的消息啊。”


    什么?


    纳兰明珠手上的茶盏突兀落下,磕在桌案上发出哐当一声响。


    温热的茶汤彻底染尽了纳兰明珠的下摆,让这位别具一格的臣子彻底露出了狼狈的模样。


    从未有过的怔愣。


    老管家热泪横流。


    这么些日子以来,他清楚知道自家的主子为了皇上的下落而愁到何种地步。


    曾经夜不能寐也是往小了说的。


    也就是现在朝臣风波暂平,主子才能松口气,喘上一口清净。


    纳兰明珠控制不住自己的呼吸,急促的呼吸彰显了他内心的混乱。


    他往前探身,按住了老管家的肩膀:“你说什么?”


    纳兰明珠的嘴唇嗫嚅着,好半晌才说出了那个称呼:“皇上……皇上有消息了?”


    老管家点点头,磕在地上的脑袋微微抬起,老眼依旧蒙着一层雾:“是啊,是主子平日里常去找的余掌柜传来的消息,我一拿到手,便来寻大人了。”


    纳兰明珠的手一松,过于宽松过于长的袖摆就这样轻飘飘垂在湿漉漉的膝盖上。


    他眼前发蒙,直直看着虚无的一点。


    老管家没发现自己主子的魂不守舍,他依旧低着脑袋,口不择言道:“主子,是否要通知索额图大人?是否要通知太皇太后?”


    纳兰明珠恍惚的心绪被老管家的话给捕捉了回来,他几乎是毫无犹豫:“不。”


    老管家惊愕抬眼。


    只见他的主子,纳兰大人,正直直地坐在那里,身躯僵硬而紧张,慌乱的神情起了一丝红晕。


    因为慌乱,因为慌张,纳兰明珠捏着手指,都不曾看管家和被茶水玷污的下摆一眼。


    他如今心思杂乱,脑子里全无头绪,如果不是想着要立马把皇上接回来,恐怕他要花上很长时间去处理头绪。


    似乎意识到自己的反应过激,纳兰明珠放开自己捏紧的手指,又轻轻重复了一遍:“不。”


    他思忖片刻,轻轻呼出一口气,终于找到了以往的聪慧:“先不要轻举妄动。”


    纳兰明珠克制自己将将颤抖的手指,目光落在老管家的脸上:“除了你,还有谁知道吗?”


    老管家本就惊愕地抬起了头,如今被自家主子带着凉意的眼神一扫,心中一颤,他复又垂下头,俯下身子:“没有,除了奴,其他人都不曾知晓。”


    纳兰明珠紧缀在老管家身上的眼神终于再次松动,他轻轻吁出一口气。


    也许是心中杂乱无章的念头需要宣泄,也许是激动的内心需要平复。


    纳兰明珠再次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看着碧绿的叶在水中悠悠闲闲地晃荡,眼睛却毫无焦距:“先不要告诉任何人,我自有主张。”


    平安护送皇上回宫是多么大的一件功劳。


    换做任何人,都不可能把这样的泼天富贵给随手扔出去。


    何况他是满京城第一个发现皇上踪迹的人,若是真的皇上在那里还好,若不是,只是他的朋友余掌柜看走了眼,他不知要背上一个什么罪名。


    纳兰明珠不打算告诉索额图,不打算告诉太皇太后,甚至还细细想着要怎么遮掩。


    无论如何,他都得做护送皇上回宫的第一人。


    等慌乱一点点冷却下去,纳兰明珠的野心无限膨胀。


    皇上“称病”以来,无数的朝臣已然对他不满,在索额图所引导的剑指下,他背负着极大的压力。


    本该轻易往上走的通天大道,也叫这一意外给轻易断送。


    而此刻,温和聪明的面孔下,那不可避免的野心,也如疯狂生长的荆棘,牵绕住纳兰明珠的心脏,不断攥紧又攥紧。


    老管家小心翼翼开口:“主子可是有什么盘算?”


    再大的盘算,在找到万岁爷之前,都得烂在肚子里。


    纳兰明珠闭了闭眼,示意他去催催车夫快点回府。


    等老管家抹干净自己脸上的泪痕出去寻车夫时,他才兀自按住自己的脑袋。


    他睁着一双眼睛,静默不语地望向半空处。


    喧闹的朝堂,也将迎来新的波涛。


    ……


    大气恢宏的马车在纳兰府门前缓缓停下。


    纳兰府的大门正光明正大洞开,由两个纳兰明珠眼熟的小仆从守候。


    等纳兰明珠恢复情绪从车上下来的时候,他还有心情与那两个小仆从打招呼。


    两个小仆从受宠若惊,只能更加打起精神来看守大门。


    而纳兰明珠刚入府,便迫不及待冲向书房。


    书房里蹲了一只白鸽,此刻正拼命啄着桌案上的谷粒。


    听到开门的动作,白鸽小小的脑袋从食物中略一抬起,看到是纳兰明珠,全然没有害怕的样子,又若无其事地低下头去。


    屋子里霎时只有鸟儿低头啄食的声音。


    那掩藏在腊丸底下,被严密封着的信,如今开了一小道口子,正无知无觉地躺在桌子一角。


    信件上有着余掌柜的标识,纳兰明珠不会认错。


    晚一步而来的老管家,在主子进入书房后,便默不作声地退到一边。


    若不是一开始只当余掌柜与主子说了什么不要紧的话,他是断然不会轻易去碰那封信的,更别说拆封了。


    纳兰明珠拿起信纸,哪怕面上装的再平静,实际上也是心潮涌动的。


    他一目十行,将信看了又看,正着看了一遍,倒着又看了一遍。


    他的架势,似乎恨不得这封信有四十页的纸,叫他能透过信看到万岁爷才好。


    然而事实上,着信上寥寥几句,言简意赅,纸讲了些最基本的东西,光是寒暄就占了大半。


    纳兰明珠的手颤抖着,目光落在失去记忆四个字上,心中徒然一惊。


    难怪。


    难怪他与索额图如此费力地去寻找,难怪万岁爷半分消息也没传过来。


    失忆的人,又如何传递消息?失忆的人,又如何辨别自己的身份?


    这一刻,纳兰明珠深深觉得,自己聪明反被聪明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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