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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4章 李景昭

作者:蜗享家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结亲,首重三书六礼。


    媒人是没有的,城中没哪个人配得上为他们两家出面。


    都是武官出身,就以天地为媒。


    此乃......天公作美。


    这世上再没人比得上天地之公伟。


    而李云舒的生辰八字,李煜早就熟的不能再熟,占卜吉凶更是多余。


    再凶,能凶得过满天下的尸鬼?


    再吉,又能如何?


    总不能致使天下重归一统,去疫攘尸?


    既然不能,又有何益!


    占卜是为了助人下定决心,但李煜的决心,已不需要外物襄助。


    定亲文书次日即下。


    ‘惟——天地肇辟,人伦攸兴。’


    ‘......缔结朱陈,永耦琴瑟。’


    ‘卜筮协吉,聘礼已具。’


    ‘谨以盟誓,百年好合。’


    ‘此证!’


    一切都是水到渠成,更无人跳脚,横加阻拦。


    过去,这样的人倒也是有的。


    但现在,他们的坟头草只待开春即长。


    对于心狠手辣的百户李铭,排除异己早就成了本能。


    当初那些人,早就被埋在了沙岭堡族地。


    病死?疫死?


    归根究底,是他们想跟堂堂百户、兼领族长的李铭对着干。


    最后,当李铭动了杀心,他们就只剩下一个孤零零的牌位,摆在那案台上。


    ......


    说起聘礼,李煜也一时犯了难。


    钱?肯定是没必要。


    城中就只有米粮、刀枪、甲胄、弓弩......之类的东西。


    首饰珠玉倒是好办,赵、高、郑、范、佟等大户人家,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大伙儿巴不得能为李煜‘代资’。


    这些无用之财,也就只剩下这点儿用处。


    李煜凑在兰馨苑拱门处,隔着正在垒墙做工的族丁们,趁势询问族叔李铭的意思。


    “算了吧,只需行雁礼即可。”


    李煜转头看了看院子里尚未融化的积雪,再度看向族叔。


    ‘您在开玩笑吧?’


    他脸上分明透露着这般意味。


    大雁回迁,怕是这时候刚从南方出发不久。


    现在飞回辽东的,至多不过三两只。


    有没有都未可知。


    “怎么?”李铭斜了斜眼,“你这小子,还想空手套白狼不成!”


    “还真不愧是李成梁的种儿,跟你爹一样,父子俩都是一样的一毛不拔。”


    即便族叔李铭说话这般不客气,李煜也只能赔了赔笑。


    亡父昔日尚且不在意。


    眼下要做翁婿,李煜又有何可跳脚?


    忍着罢。


    族叔的脾气就是这样,武官大都不是什么谦谦君子。


    没有挥棒上来揍他这小辈,已经是李铭看在李煜早早行过冠礼的份儿上。


    放在以前,小儿在前逃,大棒身后追,那才是不稀奇。


    子承父业,十七而冠。


    既然行了冠,李煜便是独当一面的男子汉。


    李铭就再也没揍过这个‘隔壁’李成梁家的混小子。


    现在想来,手还真是有点儿痒。


    “说起来,”李铭看着眼前少年郎,眸中颇有些游离,“贤侄还未有字?”


    “是,”李煜道,“侄儿尚未有字。”


    李铭捋了捋胡须,“煜者,日以煜乎昼,月以煜乎夜。”


    李姓,木也。


    木生为火,取煜,自此木火通明。


    煜,其名光耀炽盛,求的是才华昭彰、德行明亮,乃光明远大之意。


    “你如今行事正大,人如其名,终不负昔日所盼。”


    李铭顺势不吝夸赞了两句。


    族侄李煜的一生,亦是在他眼中看着长大至今。


    弃顺义祖业,逃抚远。


    有过怒其不争,而后弃沙岭,剩下就全是叔侄二人感同身受。


    招民编军,济民代位。


    转身再看,李铭惊讶地发现——邻家少年郎,胸有青云志。


    那种野心升腾的勃发之意,李铭再熟悉不过。


    少年气盛,一如往矣。


    屯将?


    怕是距离喂饱这个狼崽子,还差得远。


    “老夫如今一贫如洗,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李铭继续道,“只好给你准备个别的嫁礼。”


    “大婚在即,不可无字。”


    “老夫代汝父,为你取个字,如何?”


    李煜点点头。


    于公于私,族叔李铭自然是有这个资格。


    李铭随即说出他早就准备好的两字,“景昭,可否?”


    如此晦暗之世,煜者不扬其明则亡。


    李木沐光而勃发,故生......


    根深承光,明德远昭。


    显允君子,莫不令德。


    昭昭日月,唯德是标。


    “望你持此名,行景道。”


    “纵世道幽昧,你心自有昭阳。”李铭语重心长道。


    这般世道下,其光自耀。


    景昭,短短二字,饱含着李铭苦思数日的心血。


    “侄儿受字!”李铭深爱之,拱礼深拜,“即日起,侄儿当为李景昭!”


    李景昭,这个字,李煜心底是满意的。


    “雁礼五日内,侄儿定当奉上!”


    多废些功夫,以手中三石强弓,李煜敢保证。


    只要天上真的有大雁北归,他就一定射得下来!


    ......


    李煜持弓,在高墙蹲守了三日。


    “嘎——嘎——”


    孤雁未见,李煜倒是真的等来一排北迁大雁。


    数量不多,只有五六只。


    若是所料不差,应该是奔着辽东某些暖意盎然的山口迁徙去的。


    那里的温泉、地火,能帮助这些先行的大雁度过开春前的最后冬时。


    ‘嘣......’


    城墙上,弓弦绷紧,弓臂随着形变发出一阵颤音。


    李煜双手稳得可怕,气息悠长。


    ‘呼——’


    一口气吐尽的刹那,弓矢追着雁群疾飞。


    此时箭矢处于雁群视野之外,李煜只此一箭之机。


    不管射不射得中,雁群都会惊散。


    到时候大雁的飞行轨迹失去规律,李煜只怕再难射中。


    羽箭飞了十数息。


    “嘎......”


    领头大雁一声哀鸣,迎头栽下。


    “骑队!”


    李煜即刻朝亲卫高呼。


    “骑队出城!夺雁!”


    大雁中矢坠地,肯定是活不成。


    李煜担心的是,说不准就有人顺手捡了去。


    又或是去迟了,遭积雪掩埋无踪,找都找不着。


    李煜无法保证还会有下一队先头雁途经抚远县。


    更无法保证,下一次他就一定射中。


    此刻争分夺秒,抓住眼前,比什么都紧要。


    “驾!”


    “驾——!”


    抚远内外合计三道城门大开,早早等候的十名李氏亲卫带着族兵,百余人散了出去搜寻。


    说是骑队,但马匹现在也只能沿官道奔行。


    田野中的积雪,主要还是得靠大量的步卒围着落地去搜索排查。


    城中每一位顺义李氏族丁,皆参与其中。


    搜获‘雁礼’献于族长,必然大功一件。


    这般大好机会,谁也不想错过。


    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股亢奋昂扬,仔细翻找雪地,生怕有所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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