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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卷 唱歌

作者:山东永清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这个死范云。


    居然跟李阳挤眉弄眼,李阳的小秋波频频朝他送着,范云手握话筒,如握春风,看上去一脸陶醉。


    有那么美吗?


    所以。


    范云唱完下来的时候,唐若坚决要掐他一下。


    狠狠掐。


    必须掐。


    范云忍着疼,偷偷地对唐若双手合十致意,表示错了,错了,妹妹我知道错了。


    华华与希刚斗酒正酣。


    玩法很简单,就是掷色子,比点数大小。


    对于在坐的各位来说,赌色子,是毫无技术含量的,特别是唐若,她只需要把色子掷到色筒里,装模作样的摇上一下,然后“啪”的一声倒扣下来,就可以了。


    至于掷出来的是幺二三,还是六六六,那,只有天知道。


    唐若摇着色筒,三枚色子在里面发出清脆的碰撞声,她的口中念念有词,瞬间把色筒扣在桌子上,然后娇喝一声:“开!”


    哈!


    一对一,一个二。


    唐若掷色。


    希刚喝酒,照她的手气,今晚的酒,希刚可以承包了。


    似乎。


    赌神今天似乎更青睐希刚一些,华华与希刚掷了半天了,看两个人面前的酒瓶,明显华华喝得更多一些。


    这时,范云与李阳唱完下场。


    华华把色筒往范云手中一塞,笑嘻嘻道:“他太厉害了,掷不过他,你去跟他掷几局。”


    华华拿过话筒,唱起歌来。


    这……


    她的歌声很销魂啊!


    她唱了一首《魅力无限》。


    华华斜站在电视屏幕前,面朝大家,先是柳腰轻舒,给大家福了一礼。


    “先生们,杰士们,来的巫们,下面我给大家演唱一首魅力无限……”


    前奏响起,华华表情投入,微微摇头,话筒对准小巧的嘴巴:“每一次心动,因为你在我身边,每一次冲动……”


    唱得不错。


    不错的还在后面。


    唱过前面的过渡,抵达整曲的高潮部分时,只见华华把头发往后猛然一甩,左手伸向前方如同一条波浪中招摇飘动的海草一样,朝大家频频招着,右手,紧紧握着话筒。


    华华双眼微眯,表情沉醉:“……韭菜韭菜韭菜韭菜韭菜,这一天,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你看到,骄傲骄傲骄傲骄傲骄傲的心,尽情绽放,放,放,放,韭菜韭菜韭菜韭菜韭菜……”


    什吗?


    华华问大家要韭菜?


    台下诸人,听到她那魔性的嗓音,看着华华那夸张华丽的表情,一个个笑得东倒西歪。


    唐若笑得见牙不见眼,她紧紧搂着范云的左臂,伸出小手用力一拍范云的大腿根部一把掌,把已经笑得快把嘴巴咧到耳朵根去的范云拍得倒吸一口凉气。


    “嗞!”


    李阳笑得口中的一粒葡萄皮一下子吐到了她弟的酒杯中,“噗!”


    希刚稍微好一点,他猛地把酒杯往桌子上一放,后背靠在沙发,“嘿”的一声,希刚的鼻翼扇又又扇,终于控制不住笑声,“嘿嘿嘿嘿”,乐了起来。


    哈!


    台上是何方妖孽?快来个人把她收了吧。


    李阳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华华,她笑着坐在希刚身边,贴在希刚耳边对他说道:“这个妹子不错,李希刚,你可要把握住机会,加加油努努力,争取把她收了。”


    希刚笑道:“挺好,挺好。”


    李阳又坐到范云身边:“喂,台上那妹子有男朋友没有?我感觉她挺不错的,介绍给李希刚怎么样?”


    范云看看唐若。


    唐若心想人家问你,你看我做什么:“她有男朋友的,他男朋友是个大学生,对她挺好的。”


    李阳有点小失望。


    其实。


    唐若并没有完全说对。


    华华是有男朋友不假,可是,现在她的男朋友对她可说不上是挺好的了,因为,那个北京的男孩子,不知道是为什么,现在就跟换了一个人似的,有时候,做起事情来,简直完全不可理喻。


    性格温柔的他,现在变得暴躁易怒,动不动就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冲华华发脾气,跟她吵架,吵得特别凶的时候,华华都觉得他的面部有些狰狞有些变形,让自己觉得简直不认识他了似的。


    性格倔强的华华当然也不会让着他,因为,大多数时候两个人吵架,都是他在胡搅蛮缠,所以,这样就导致两个人吵完后,接着开始冷战。


    然后,过几天,那个男孩子就跟她道歉。


    不道歉,有些事情他一个人就无法完成。


    然后两个人的关系,好不了几天,又开始争吵,他再道歉,陷入下一次的轮回。


    这让华华很苦恼,这根本就不是她想要的,华华就开始反思自己并重新审视她们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数次,她都痛下决心,决定慧剑斩情思,终结这段让她身心俱疲的感情。


    甚至有一次,她都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好了,准备彻底告别南宁,离开如今已经变得让她简直不敢认识的恋人,为自己的这段折磨人感情划上一个句号。


    可是,那个男孩子拉着她的手,紧紧抱着她,把他的头拱在她的怀里哭得声泪俱下,如同一个无助的孩子,华华的心,又软了下来。


    她虽倔强。


    但却心软。


    华华就问他:“为什么?为什么我总觉得你对我早已不是当初,难道你忘了当初你的诺言,要一生一世都对我好?”


    那个男孩子张着嘴,眼中吞吐闪烁的光芒告诉华华,他的心里一定有秘密。


    华华又道:“如果你的心里有别人了,你就告诉我,我不会跟你吵也不会跟你闹,我离开就好了,但是,你千万别拿我当一个傻瓜。”


    那个男孩子的嘴巴张了又张,心中的话转瞬即出。


    可是。


    又被他咽回到了肚子里。


    那个男孩子,其实很想告诉华华真相,他的真相,其实就是一个秘密,是他不远千里来到南宁上班后,后来他才知道的,他谁也不愿意告诉的秘密。


    他的秘密,瞒不了太久了。


    正是因为瞒不了太久了,所以现在他才越来越烦燥,脾气越来越坏。


    因为。


    他的身体检查出,得了一种叫做运动神经元症的绝症。


    也就是俗称的,“渐冻人”。


    检查出这个病的那一刻,对他来说,无异于睛天霹雳,瞬间把他击傻了。


    怪不得,最近一段时间,他总感觉说话、吞咽和呼吸的时候,那些肌肉总有些异样,甚至有的时候让他感觉到——无力。


    这种无力,当然,此时更多还是心理上的无力,可是,用不了太久,就会转变成生理上的无力了。


    真是悲哀!


    他才二十来岁,人生最美好的年华才刚刚开始,老天爷居然让他得了这种能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绝症。


    命运,是何等不公。


    当他攥着诊断书,听那个一脸凝重的大夫对自己说着:“……你也许知道,如果没有神经刺激它们,你全身的肌肉,将逐渐萎缩退化,具体就会表现成,肌肉逐渐无力直至瘫痪。


    说话、吞咽和呼吸功能也会渐渐减退,直至因呼吸衰竭,甚至死亡。


    小伙子,我知道,这对你来说,确实太残酷了,可是,事实就是事实,我们应该面对事实,配合医生积极治疗,尽量延缓那种大家都不愿面对的情况的到来。


    这个病还有个明显特征就是,由于感觉神经,一般不会受到侵犯,所以,它并不影响患者的智力、记忆或感觉。


    而且,这个病的病情发展,一般是极其迅速,从出现症状开始,平均寿命在2-5年之间。


    d病因尚不清楚,国际医学界一般认为,是随着年龄增长,由遗传易感个体暴露于不利环境所造成的,其中遗传因素有明显影响,另外,环境因素,也可能导致这种运动神经元病的发生。”


    听了医生的话,小伙子傻了,彻底傻了。


    不过,有几个字他倒是清清楚楚听在了耳中:“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过积极治疗,也是能够延长生命的,史蒂芬·霍金也是得的这种病,他坚持与病魔抗争,已经活了这么多年……”


    他听不下去了,世界上,有几个霍金啊?


    一个而已。


    他又不是霍金。


    所以,当他每一次看着如花似玉的华华在两个人的小窝里忙来忙去,像个居家小主妇的模样,他的心里,如同刀绞。


    越是这样,他越是舍不得华华,但他又知道,时间与命运,已迫使他在跟华华做出最后的决别了,而这些,华华还一无所知。


    诀别的话,好难说出口。


    他就恨。


    恨天恨地恨父母。


    恨天下。


    他唯一不恨的就是华华,毕竟,她与他的感情是自己目前为止,仅存的一点点精神慰藉。


    可是。


    他委屈。


    他痛苦。


    他的秘密又不能说给别人听,怎么办?


    于是,他就试图慢慢疏远华华,疏远到让她自己从他身边离去。


    但,他的潜意识里,又是那么的希望华华能发现他性格变化的真正原因,而轻轻问他一句:“唉!你身体得病了,为什么不早一些说呢?”


    可是,华华却没有发现问题的真正原因,她毕竟不能未卜先知,把他肚子里的秘密给撬出来。


    所以,他的暴躁里,也隐有对恋人的不满与失望,只是,他自己有愿意承认而已。


    唉!


    为什么不说呢?


    两个人之间,无论发生了任何事情,都不应该隐瞒呀,说出来,一起去面对,不是更好一些吗?纵然无力改变什么,也不要留下太多遗憾。


    华华不知道她的男朋友,此时起在南宁她们的小窝中,受着煎熬与痛苦。


    她也很痛苦。


    她是因为跟他大吵了一架,一怒之下才回来的。


    因为。


    他的话太难听了:“吃老子的,喝老子,还天天甩脸子给老子看,你以为你是谁?愿意跟老子在一起就跟,不愿意就滚,章华华,你要搞清楚,一直都是老子在养你!”


    华华气死了!


    以前那个软语温存的小伙子,现在跟个地痞流氓一样,一口一个老子不说,还说什么,他养她?


    她用他养?


    她赚不到钱?


    她有手有脚能饿死自己?


    可笑!


    他一次次地让她伤心,让她失望,华华觉得,她们之间的感情,现在已经完全不再是当初的模样了。


    当初,那么甜的感情,为什么,经过了时间的洗礼以后,渐渐变成苦的了呢?


    华华决定,这一次,一定要离开他久一些,让他认真的反思一下自己的错误,而她,也绝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他一认错,自己就轻易的原谅了他。


    男人都是熊孩子。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这一次,华华决定,坚决不再惯他的臭毛病与臭脾气。


    华华唱完了孙悦的这支《魅力无限》,接着又唱了一首林忆莲的《伤痕》。


    不过,话说她的声线略粗了一些呀,唱不出来林忆莲的那种感觉,不过,如果放在小包厢里的这几位中间的话,华华的唱功,也可以拔得头筹了。


    华华唱完了这两支歌,把话筒递给了范云,她并不想当麦霸,再说了,刚才那一首酣畅淋漓的韭菜韭菜韭菜,已经把她心中的郁闷喊了不少出来。


    华华,让位了。


    范云接过话筒,把希刚从沙发上拽了起来,他们两个扯着嗓子,给在座的女士们唱了几首军歌与革命歌曲。


    他们的声音铿锵有力,抑扬顿挫,动作也极其富有舞台特色,希刚把拳头紧紧握起,手臂前伸向前探出,模拟着利刃出鞘的动作狠狠向正前方刺了出去:“……就像钢刀,插入敌胸膛,我们爬飞车那个搞机枪……”


    哦!


    铁道游击队之歌。


    这首歌,当年配着那部经典的电影,一时之间,也是传唱大江南北,特别是刘洪大队长飞身上车,衣服被列车那铮铮车轮带得鼓动如风的经典镜头,十分励志与鼓舞人心。


    唐若她们几个女孩子就给台上的两个男子汉打拍子,她们打拍子的节奏,比范云两个人更准确。


    特别是希刚,希刚天生有点五音不全。


    这时候,服务生推开门进来了,又送了两盘水果过来,都是些切成片的西瓜,哈蜜瓜,唐若扦了一块塞进华华的嘴巴里:“来,小妞,吃西瓜!”


    华华不客气。


    她和唐若,不用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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