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春风轻轻吹》 第1章 不如意 “好烦哦!” 唐若一边将左臂上那件几乎垂到地面的桃红色外套重新挽入臂弯,一边嘟嘟囔囔着,抬起右脚轻轻一踢,地上那块褚白色的小石子立刻臣服于她那纤秀的脚尖,叽里咕噜滚得比范云还要快上三分,一下子蹦出去老远。 烦! 这年头谁都烦。 没钱的烦,有钱的也烦;饿肚皮的烦,吃饱的也烦;坐在写字楼里吹空调的烦,站在太阳地里卖苦力的也烦;就连大马路人行道的砖缝里遇上一丁点儿春风春雨就想拼命往外拱,试图钻出地表的那些野草,估计应该也很烦。 只因为这个“烦”字,每个人,似乎都能从肚子里把远在万里之遥的那个苦海给倒出来。 唐若的烦是有原因的。 今天下午,本来跟范云约好了要去乐满地主题公园玩的,可是,那个不识趣的破方科却硬要让她陪着去灵渠商城买东西,问他买什么东西,他吱吱唔唔也不说。“不说就不说,不说拉倒!” 唐若现在对那个方科越来越看不惯也越来越拿他不当回事了,真的——自从认识了范云之后。可关键是,唐若一下子找不出什么理由拒绝方科的要求,继而去落实范云的提议,毕竟,方科才是自己的正牌男友。 是的。 再说了,方科已经向自己提出和平分手的解决方案了——只要唐若今天陪他,他就考虑分手。 可惜他却从不知道自己其实是一个在唐若心中毫不称职,愈来愈不称职,或许从未称职过的男友。 不过,对于唐若的作息生活,什么时候该上班,什么时候休息,方科倒是称职——了如指掌。 唐若今天休息。 一个人休息的时候,更容易想三想四,在手头上没有事情让自己能够聚气凝神专心致志的时候,人往往更容易陷入瑕想、冥想、甚至妄想。 就像现在的唐若。 唐若只顾着低头想心事,慢慢地往巷口走,丝毫不知道此时,有一个人手里抓着一样东西,悄悄地来到了她的身后。 “唐若!” 冷不丁的这一声呼喊,将唐若吓得浑身一哆嗦。 “……嗨……啷搞起的,我在楼上就看见你在外头走来走克……” 唐若赶忙转身,回头就看见了章华华那张只要是个女人就会不由自主打心眼里生出三分嫉妒的脸蛋儿的同时,也看见了华华手中紧紧攥着的那串红彤彤的山楂糖葫芦。 原来是她。 唐若的两条眉毛瞬间就从拧得想打人的棒槌一下子松弛成了小麻绳,而后,又舒展着成了三月里春风轻拂的柳叶,并让那种从心底拨动而起的笑意荡漾进了右腮上的那只酒窝,看上去,她的小模样真甜。 比她模样更甜的,是华华的冰糖葫芦。 这个世界上,比甜更甜的,只能是甜。 而比酸更酸的,也只能是酸。 不过,看着章华华那张可以让周幽王再燃烽火的脸蛋儿,唐若的心里倒是没有一丁点儿酸意。 有也顾不上。 她现在只顾得将章华华那身看上去剪裁大方合身,款式新颖别致,一看就是那种可以代表大城市服装潮流的衣服,笑纳眼底,并将它与自己身上的着装作了一个小小的对比。毫无疑问,从大城市里回来的章华华——胜利!不过,唐若绝对不会像隔壁家里做水果批发生意的何素芸那样嫉妒亲爱的华华,更不会像何素芸那样,当着章华华的面时定会献上一脸谄媚的笑,而转过身后,就会对章华华进行非议:“……啧啧啧,莫看她穿的蛮好,可哪个晓得她的钱是咋来滴……” 在何素芸看来,章华华一没有什么高学历,二没有做生意,可每一次从外地回来,都是穿着从不重样的漂亮衣服,花起钱来又是那样的大手大脚如流水般毫不吝惜,“她一定有问题……” “哼!她一定有点什么问题!”何素芸几乎每一次看到章华华后,都会从心里嘟嘟上这么一句。 唐若接过章华华递过来的冰糖葫芦,将竹签打横,身体微微向前一探,两排好看的小白牙咬住最头上的那一颗山楂,轻轻巧巧就切了半粒下来。 “蛮好吃!” “那是滴!这个是正宗老北京冰糖葫芦,我昨天从南宁回来的时候,专门带给你的。” “你这次回来耍几天?” “十来天吧!耍个十来天再回克!” 唐若点点头,将另外那半粒山楂咬在口中:“唔……南宁好不好耍?” “差不多吧!其实哪里都差不多,大城市里面也没有特别好耍的东西,除了逛、吃就是逛、吃,我觉得还不如我们这里,我们这里有灵渠,有水街,还有乐满地,想去哪里,踩个摩托车十来分钟就到了,不像大城市,出门不是坐地铁,就是打的,坐得人脑壳晕!” 唐若点点头:“那倒是,大城市有大城市的好,繁华,热闹;小县城有小县城的好,生活节奏慢,没那么紧张兮兮的……” 唐若盯着章华华的脸蛋,心中突然一动,她将左手的糖葫芦交到右手,然后向前一步搂住华华的肩头道:“我看你也没什么事儿,等下陪我去秦皇路去逛逛吧?”一边说,一边把小巧的嘴巴贴在了华华明艳的耳廓处。 “咯咯咯……” 章华华一边笑,一边拼命将头往右歪,借以抵挡唐若将自己的脖颈呵得痒不可耐的“攻势”。 她是真怕痒,很多次她与唐若嬉闹,都是在看似“气势汹汹”攻城拔寨般的攻势中,被唐若拿捏住“命门”——不是被唐若将手伸进她的腋窝或腰间呵得她连连求饶,就是被唐若摁在沙发上,用嘴巴呵她的脖子,将她呵得一连串地笑,直至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唐若……你再不放开我……我可真生气了……” 章华华用右手托住唐若的腮,止着笑道:“……咳咳……,我等下要回村子,要不……我先带你回我们村去耍一下下,等晚上回县城了咱们再去逛街,好不好?” 好! 唐若正愁没法子甩掉方科那张苦瓜脸。 可是,如果她跟章华华走,那岂非是放了方科与范云的鸽子? ………………………… 被放了鸽子的范云,远远地望着唐若家楼下那道紧紧关着的拉闸门,望穿了秋水又望破情网,也望不见那个让他一见钟情怦然心动的小可爱从门里蹦出来。他左手插在裤兜里,右手夹着一根几乎就剩下一截烟屁股儿的白沙,紧紧皱着眉头,围着一个满是月季花与刺儿玫的小花圃不停地踱来踱去。他的动作,既有节奏又有规律,基本上,每一分钟就是一圈,简直比唐若家电视柜上方那只她亲手绣的十字绣工艺挂钟里细细的秒针还要准确无误。 一圈又一圈。 不过,鉴于他戴着一只大大的蛤蟆墨镜,几乎挡住了四分之一的脸,所以,就算他把眉头皱得拧出水来,估计也不会有人能看清他的表情。 恨不相逢的表情。 起码,他自己是这样认为的。 如果说,2001年有什么大事值得铭记,对范云而言,此时此刻的今日,2001年的这个春日,就足以让他瞬间铭记在心。并且,他一定还会记得十分牢固,让那记忆简直就像五零二胶水给紧紧粘住了那般。 不过此刻,他似乎一点儿也不着急,似乎他的肚皮里有的是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耐性,能给他提供源源不断的能量,让他继续一圈圈围着这个花圃打转转。 转着转着,他将左手从裤兜里抽出来,探身在花丛中掐了一截嫩枝,以无名指与小指紧紧握住,然后食指与中指弯了起来,在大拇指天衣无缝的配合之下,捋掉了这截嫩枝最下面的一枚绿叶。 手一松,树枝又掉回了花丛中。 范云将那枚绿叶紧紧捏在指间折了一次,再折,三折……那枚绿叶,终于被他折成了一枚小小的绿色弹丸,只见他右手扬起,中指一弹,那只白沙在空中划出了一道漂亮的弧线,远远地奔向了路旁的一大堆黄沙兄弟。 完美。 他的左手食指也弹了出去,那枚被他捏得每一个细胞几乎都想往外冒叶绿素的树叶子,瞬间飞了出去,正落在花圃对面小商店门口那张油漆斑驳依稀仍可见可口可乐字样的桌子上,的一支敞口杯子里。 可惜他没有内力,他的弹指神通徒有其表,毫无杀伤力。 倒是那只水杯的主人,从店里走出来端起杯子想喝水,却发现里面多了一枚新鲜的“茶叶”。店老板端着杯子,左瞅瞅,右看看,最后,他的目光落在了范云身上,店老板脸上带着很像大侦探福尔摩斯破获了一桩重大疑案那种表情,看了看范云。 十分不愉快的一种目光。 范云并不理他。 因为他的注意力被从唐若家巷口拐过来的一个人影吸引住了。 一个看上去,似乎有些熟悉的身影。 范云停了下来,看着那个朝唐若家楼下愈走愈近的人。 不是别人,正是方科。 方科只是用眼睛的余光扫了一眼那道几乎已快被范云的目光叩开的卷闸门,脚下却毫不停留,径直来到了范云面前。 范云只好将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的目光安放在他的身上。 只见他西装革履,脚上的皮鞋擦得锃光瓦亮,白衬衣,打了一条鲜红的领带,看上去实在不那么地像奔赴约会的祖国大好青年,倒像一个精心打扮过后准备去拍婚纱照的准新郎官。这样一身行头,倒也衬得他那张扔进人海中没有一丝一毫响声的大众脸,看上去有那么几分的精神并颇有三分引人注目,当然,如果要是凑到他跟前仔细看的话,亦能马上发现他的脸上隐隐的灰,与那一对深深的黑眼圈。 看样子,他应该是不止一个晚上没有睡过好觉了。 为什么? 范云心里未必不知道方科是做什么的,但是他的脸上却波澜不惊。其实,并非范云不惊,而是一个二十岁刚出头的毛头小伙子,浑身血气方刚,正带着一股恰人生少年劲儿,不怕事儿。 此时的范云,就像浩瀚的非洲大草原上那头伏身草丛,双眼微眯的豹子一般。 嗯! 范云那洋溢着青春气息的身体里,似乎每一条肌肉都充满活力,每一条血管都奔涌着激情。 这使得他每一次举手投足都极富动感。 落在某些小姑娘的眼中,也许就成了一点点似是而非的好感。 是的。好感。 不过,好感大多时候源自异性之间,同性相斥,异性相吸嘛! 起码,此时,在方科的眼中,绝不会觉得范云有什么魅力,他只觉得有两个字眼十分适合范云,那就是讨厌。 如果。 非要再加上三个字的话,一定是:想扁他。 方科站在范云面前,微微仰脸看了看范云。 必须仰脸,身高一米六二的他站在衣服架子的范云面前,不管他情不情愿,都需要抬头仰视,方能将自己的那双略带阴鸷且暗流涌动的眼晴与范云的目光大致持平保持对视。 “妈的!” 方科不由自主又在心底爆了一句粗口。 因为在范云面前,让他有一种自己是个天生的输家的感觉。 这种感觉十分不好。 虽然,他与范云只不过数面之交;虽然,他与范云只不过是那种仅此而已的“朋友”;虽然,曾经有一段时间他也说不清自己究竟因为什么原因而对范云有隐隐的敌意。 这种敌意绝对来自唐若,除此之外,任何解释都站不住脚。 许多时候,方科自以为很了解唐若,可是,每当夜里他一个人躺在宿舍的那张硬板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睡的时候,他又觉得唐若就如同烟雾缭绕里的一个纤细的人影般,无论他如何拼命努力,却总是感觉抓不住,她就站在不远的地方,笑盈盈如花枝一般,可是无论他怎么喊叫,怎么挣扎,她似乎就是听不到,于是,他就在一阵心悸中陡然清醒。 抓不住的感觉真糟糕。 方科将左拳捏出了就跟不是他自己的似的,根本没必要心疼的那种感觉。 范云感觉到了他身上的敌意,不由自主,后背就有点紧绷了起来。 第2章 狭路相逢 范云两只善财童子提篮式的手,十指捻动,分别握成了两枝实心锤。 如果方科敢有什么动作,他也好第一时间还击。 方科的脸上,在两人火星撞地球的冲突还未爆发,气场还未相撞的一瞬间,就已变幻出数种表情。 悲伤?愤怒?示弱?抑或无奈? 又或者那是诸多表情与矛盾的综合体,这让范云突然觉得他的那张脸,其实,很是有那么几分的可怜。 就连方科刮得干干净净略呈铁青色的下巴,此时此刻那种微微的颤动,都让范云觉得方科实在像极了一只一戳就破一捅就漏,外强中干的纸老虎。 虽然这只纸老虎在他面前,也想露出一点点獠牙,但终究还是又将獠牙缩了回去。 转而,却用糖衣炮弹来对付他。 方科伸手从藏青色西装的内袋中摸出了一包玉溪。 或许是因为他心情莫名地激亢而掏得太快,又或是因他的手微微颤抖的原因,那包玉溪居然在他的手中翻了一个跟头,差点一头栽进尘埃。 下面就是硬得离谱的水泥地。 幸好是一包烟。 幸好不是商店老板那只细瓷茶杯。 幸好不是孙悟空在镇元大仙的五仙观里,在猪八戒的怂恿下,偷偷用金击子敲下的人参果。 这个方科看上去,似乎不那么靠谱:不甚稳重,略显浮燥。 不过还好,幸好在那盒玉溪坠地之前,他那只微颤的右手一个反抄,居然又把那盒烟给捞了上来。 这说明什么? 说明。 原来大多数人的潜力,真的都是被一些突发状况激出来的。 方科用他十根因长期摆弄擀面杖而变得如同小擀面杖般又粗又短的手指,协调一致以最快的速度撕开了那包玉溪的塑料薄膜以及烟纸,然后,抽出两支,脸上带着一种强扭的瓜不甜也要拼命扭将出来的一种笑容,将烟朝范云递了过来。 “你好……” 伸手不打笑脸人。 范云接过了那根带有无数含义的烟卷,一边从裤兜中摸出打火机,一边朝方科点点头:“谢谢……” “啪”的一声,打火机凑到了方科的面前。 方科赶紧将烟卷塞进嘴巴,抬起左手捂着范云递过来的火,点上并深深吸了一口。 为什么有风没风,都要捂上那么一下子? 表示感谢?表示尊重? “咝……” 于是。 一场或许因为两个人某一个动作、某个眼神而诱发武力冲突的危机,在两根烟卷不断腾起的烟雾中,一点点消弥于无形。 或许,二人还未到真正该撕破脸的时候,也未可知。 “你……” “你……” 两个人口中“你”字同时脱口而出,但显然,通过两个人的面部表情就可得知,看上去方科似乎更着急,而范云更沉得住气一些。 他伸出手来朝方科摆了一摆,示意方科先说。 真让方科先说,他的话却似一颗哑弹在枪膛中卡了壳般半天不见动静,让范云倍感恼火,只见方科的喉结艰难地动了动,咽了一下口水,又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并让那股烟雾从嗓子眼直迂回至肺腑之间,然后才化作两股白烟从鼻孔中直喷出来,他嗫嚅着挤出一句话:“……那个……你在这儿……?” 这家伙,看上去真的人不可貌相,实在有一些他自己的小狡黠。 问话说半截。 他这是典型的明知故问,通过这样不挑明的问话,而将主动权与退路牢牢握于自己手中。 而接下来事态的发展,全在范云怎么接招。 接得好,大家一笑;接得不好,绝对不妙。 “我?我在这儿?我在这儿当然是等唐若”,范云心道。 可是,看到面容憔悴不堪,甚是可怜兮兮的方科,他将已经滚到舌尖上的话,又咽回了肚里。 “……啊……那个,我在这里等一个客户,有点事……等半天了,那人还没来……” 说完,范云还抬起左腕,装模作样瞅了瞅手表。 客户? 呵呵!撒谎都不带眨眼。 范云的哈哈腔打得,连他自己都不相信自己。 而方科脸上,却是一副坚信不疑认为范云说等客户那就一定是在等客户而不是等唐若的表情,落在范云的眼里,让范云觉得那种表情就是本来挺欠揍的但现在也不好意思再下手的感觉。 这就对了。 方科要的就是这种感觉。 并且,他还想进一步将这种给予范云的感觉再扩大一下。 “……哦,真是哈,不过时间还早呢!” “嗯!是,还早。”范云只好接过他的话头。 “对了,明天你有没有空,大家一起坐一坐,吃个饭,怎么样?” 嗯?范云认真看了方科一眼,什么意思?他主动邀请自己吃饭是什么目的? 他决定不接方科的招。 “明天我没时间,我这几天都挺忙的,最近事情特别多……真的!”范云不忘加上个肯定助词重点强调一下自己确实很忙的。 鬼才信他挺忙的。 方科才不信。 凡是范云的话,他统统都不相信。 其实他也知道,跟自己连泛泛之交也算不上的范云,肯定会一口拒绝自己的邀请。 纯粹试探的,虚情假意的邀请。 但是,方科还是从鼻孔里重重的抽出了一阵冷气出来,听在范云的耳朵里,既像遗憾,又似叹息。 “唔……” 范云假装奇怪地问道:“嗯?你怎么有空到这儿来?有事?” “啊……那个,没什么大事……” 方科支支吾吾避而不答。 “哦……” 范云决定结束跟方科这种毫无趣味的尬聊。话不投机半句多,他跟方科既不熟,又因为唐若的原因对方科隐隐暗怀敌意,何必故意没话找话呢? 弄得那个端着茶杯的商店老板以为他俩好像挺熟似的。 范云将方科扔在花圃处,自顾自走到商店里:“老板,来一瓶矿泉水!” 他将两块钱纸钞扔在柜台上,拧开了那瓶娃哈哈矿泉水的瓶盖,边抓着瓶腰,边朝方科一推,那意思:要不要来一瓶? 方科勉强从脸上挤了一点笑容送到唇角,落在范云眼中看上去倒像是一阵抽搐。他冲范云摇了摇头,然后,扭头去看唐若家楼下那道卷闸门。 那道卷闸门里面就像有一只兔宝宝一样:不开不开我不开,妈妈没回来,谁来也不开…… 范云的眼神也落在了那里,他来的时间比方科更早,本来一肚子的耐性磨得差不多快去了一半了,可现在方科来了,他反倒不急了,今天,就在这儿跟方科摽上了。 不急。 不急。 好菜不怕晚。 ………………………… 唐若才不管他俩是怎样摽上的,此时,她正跟章华华一起,在一个小土坡上扯毛笋。 那件桃红外套,早已被她束在了乳白色的线衣上。红色的衣摆火焰一样飘在她的身后,挡住了她那时不时因为弯腰而露出来的白皙细腻的肌肤,外套的双袖于她那平坦结实的小腹前系了一个圆圆的球形结。 她不停地弯下腰,去扯那些藏在草间的毛笋,大根的毫不犹豫地扯下来,很小根的就轻轻饶过。 剪裁合身的牛仔裤恰到好处地拉伸着唐若轻盈苗条的线条,阳光透过一些树枝落在她的身上,落在她的耳廓上,映着那一层淡淡细腻的绒毛尽染成了金黄色,让旁边的章华华看了,也不由得心中一动。 唐若的美,与章华华不同。 章华华鼻梁挺直,双眉纤细,眼角微微上挑,看上去满脸英气,自带一股侠女范。 而唐若却是娴静的,温柔的,给人的,是那种青青白桦冰雪消融的感觉,她是那种无论大人还是儿童,看了就会打心眼里喜欢的女孩子。 也是让范云一见钟情的女孩子。 章华华把手中刚刚拔出来的一根拇指粗的毛笋放在了身旁的小筐中,然后小指弯曲将散落在额前的一绺黑发轻轻绾在耳后,喜爱地瞅了瞅唐若,对唐若道:“喂……唐若,你们那个方科对你怎么样?” “还不是那个样!” “那个样,是哪个样?” “哎……莫讲他了,讲起他老烦燥!” “不讲就不讲,小气包,我们晚上拿这些笋子炒肉吃啰?” “可以!要得!” 唐若将左手掐着的一把毛笋放进她与章华华中间的篮子里:“华华,你这块衣服蛮好看,好多钱买的?” “没得好贵,百八块钱……” “这个款式蛮好看,好像兴安没卖得,穿在你身上刚刚合适。” “嗯,这是今年南宁的春款,我们这边应该没卖得……喜欢吗?” 唐若也不回答喜不喜欢,只是笑着点了点头:“蛮好!” 蛮好! 蛮好的岂止是章华华身上这件大格子花新款韩版女装外套,更有这山,这水,这漫山遍野的映山红与清香摇曳的草木。 挽不住的太阳一边缓缓下坠,一边将温暖洒向大地,暖光照着春天的桂北,照着这个人口不过二十几万的小城——兴安,照着兴安县兴安镇的这个小小村落,照着这个山坡,照在这两个朝气蓬勃的年轻姑娘身上、背上,温柔地吻在她们的面颊上、脖颈上。 四野宁静,大地祥和。 小篮装得满满的。 除了一大堆毛笋外,她俩还挖了一把“窖头”——那是一种类似于野蒜的一种植物,弄回去洗干净了,配上一块肥瘦相间的熏腊肉炒着吃,那味道,啧啧!恐怕就连最怕身材发胖的姑娘,以及亲爱的华华也要一口气吃它个流星赶月。 回去喽! 两个采毛笋的小姑娘。 唐若跟着章华华进了她家的门,华华奶奶最擅长乾坤大挪移的目光一下子就从一只正跟同伴抢苞谷吃的得意洋洋的红冠黄脚铁翅大公鸡那儿,转移到了两个美丽的姑娘身上。 她老人家那张饱经沧桑的脸上,每一道褶子似乎都随着两个女孩的推门动作应声而开。 “奶奶……我们回来了,你看看,扯了好多笋子……” 华华一边将篮子递到她奶奶的面前,一边轻轻挣开了被唐若绾住的左臂。 华华奶奶喜爱地看着自己的孙女,一迭声应道:“是扯了蛮多……” “奶奶,这儿还有一把这个,晚上咱们用腊肉炒着吃,好不好?” 华华撒娇般揪着那串“窖头”在她奶奶眼皮子底下晃了晃。 “好!好!炒腊肉,灶上还有好几块呐,全是给你留的。” “那你现在就去取下来,我来收拾。” “好,好!”华华奶奶进屋取她的专为这个孙女保留的“藏品”去了。 唐若扯了一张小板凳,就在院子里坐了,伸出十根春葱样的手指去剥那些嫩得如同她手指一样的毛笋子。 那些毛笋子,看上去比方科要听话多了,大概也就是与范云那种耳提面授唯唯诺诺的模样差不多吧,唐若将尖尖的大拇指指甲掐进笋子外面的糙皮里,左手转动笋身的同时,右手拇指甲稍一用力,就露出了里面翠绿略带微黄的笋肉。 一条。 两条。 唐若做这种事情最拿手,她本就擅长做这种又需要细心又略带那么一点点技术含量的事情。 例如,唐若绣的十字绣,不但正面跟图纸上一模一样,就连背面的针脚也跟机织品似得整整齐齐颇得章法。 不像华华。 十字绣刚刚来到这个小小县城的时候,华华也跟那些想表演一点真正技术的妹儿们一样,弄了一幅名为《泉》的十字绣画儿,试图表演一下自己的淑女范,说来也奇怪,她那双能准确无误用眉夹将一根旁生的乱眉揪出的巧手,一旦捏上了绣花针,简直就如同捏上了一根棒槌,望着那个香肩半露,双手捧着肩上一只水瓶,泉水从她肩头顺着曲线玲珑的腰腿一直流到脚面的美女,丝毫不知该从何处起手。 当她跟华华在一个房间里朝夕相对,很是鼓捣了一段时间后,看着凌乱不堪的针脚及脏兮兮的布面,终于还是十分诅丧地放弃了十字绣这门手艺:“咳……唐若,看来我天生就不是做这种事情的料……” 唐若看着画上那个鼻子都快被章华华气歪了的美女,咯咯笑了起来:“你看看你这儿的针脚,歪得那么厉害,都快刹不住车了……” 第3章 逛街 华华自己也忍不住笑起来,她把手中的针线往白色小藤箩中一扔:“妈妈的,姑奶奶不伺候了!” 通常这种情况,她都会像电视剧中某个萌呆萌呆的小仙女一样,手持魔法棒起身,站立,然后细细地腰身轻轻一旋,“噔噔噔噔……”在屋子里转上那么一圈,于是,唐若面前就被她神奇地变了一些水果与小零食出来。 有时是两串鲜嫩可口的溶江镇红提。 有时是一堆薄皮多汁的湘漓松毛山上产的无籽蜜柑。 有时,是两只大大的3.5元果冻布丁喜之郎。 青青子矜,悠悠我心。 何以解忧,唯有零食。 其实,应该更进一步地说,何以解忧,唯有美食。 就像今晚摆在唐若与章华华面前的窖头炒腊肉、土鸡蛋煎毛笋、烟熏小鱼干、素炒菜花这些美食,每一样都足以使唐若暂时忘掉引起她烦忧的范云与方科,转而与可爱迷人的华华一起大快朵颐。 华华奶奶笑眯眯地,一会瞅瞅自己的孙女,一会瞧瞧唐若:“吃……吃……唐若,你尝尝这个腊肉,已经挂在灶上熏了一整个冬天了,你尝尝味道怎么样?” 唐若挟了一块肥瘦相间的腊肉放入口中,细细嚼着。那块混合着柴禾香味又十分筋道耐嚼的腊肉在她的舌尖上打着滚,一点点被撕开咬碎,瞬间,那种丰郁的香味就渗进了她的口齿与舌根之间。 真棒! 唐若笑着对华华奶奶道:“五奶奶……这个腊肉真香。” 又矮又胖的华华奶奶得到了唐若的表扬,高兴得像个三岁的小孩子一样,用蓝色碎花的粗布围裙拭了拭手,咧开豁了两只牙的嘴,笑了。 华华奶奶用筷子将一块试图从盘中滚到桌上,继而木遁的腊肉挑回原窝:“华华……这次回来耍几天?” “耍个把星期吧!也不确定。” “哦……那个,上次王荣秀过来讲过那件事,你还记得不?” 华华筷子微微一停,看了她奶奶一眼,不置可否。 “……呃……”华华奶奶感觉孙女似乎不想继续自己提出的话题,顿了一顿没有继续说下去。 唐若一边将碗中的饭扒拉了一小筷子送入口中,一边与华华交换了一下眼色。 ——你奶奶什么意思? 嗨,她能有什么意思,无非就是老人家看上去饭量不大,可管得却宽呗! 不是的,她肯定有别的意思。 没别的意思。 不对,一定有别的意思。 好好好,先吃饭,吃完了饭我再跟你仔细说。 就知道你有秘密。 是是是,秘密。—— 女人啊! 女人眼神中的信息量真大。 尤其漂亮的女人,一个个将那足以勾男人魂,摄男人魄,圆溜溜的眼珠子一转,岂止是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简直,能让方科范东等臭男人们去为她们纵横驰骋征讨四方,拼命再拼命。 其实。 何止是她们的眼晴,只要臭男人们稍加留意,就会发现她们的眉、她们的唇、她们的手与腿,甚至她们全身上下每一个部位,每一根头发丝,都会说话。 如果你看不到这些,那么很遗憾,只能说你春风不解风情,如何吹乱少女的心…… 唐若与华华交换过的眼神,如果被摄影师用八倍乘以2次方的慢镜头倒帧的话,他一定能一边用粗糙厚实的手掌摩挲着牛仔裤破洞中露出来的膝盖,一边发现,她俩都有长长的睫毛,都像小荷才露尖尖角上红头大眼晴蜻蜓的翅膀一样微微抖动。 她们那会说话的大眼晴,上眼皮几乎也同时如门帘一样,往下方缓缓盖了下来……然后,又扑闪着睫毛缓缓张开。 还别说。 用柴禾煮的饭菜就是香。 怪不得,有许多地理位置得天独厚的村落,已经频频向吃腻了馆子的城里人,纷纷亮出了农家乐的招牌。 来呀!吃鸡呀! 来呀!吃鱼啊! 纯天然,矿泉水煮。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有风土味十足的乡下土鸡土鸭腊鱼腊肉等美味佳肴,与香喷喷的纯天然山泉水煮出来的糙米饭,又何愁不能吸引愈来愈注重天然、养生的城里人前来休闲与消费呢? 吃惯了大米白面的肠胃,确实应该经常吃一吃野菜与杂粮,好好清一清那些肠道中的垃圾。 唐若有点十分不情愿地放下了碗筷。 她已经吃得很饱了。 虽然嘴巴还在拼命游说她:再吃一点,就吃一点点。可是肚皮已着急地反复劝她:算啦算啦,饭吃七分饱,你已经吃得如同猪八戒了。 唐若又重新掂起筷子,夹了一点野葱——“窖头”放入口中,慢慢嚼着。 真香。 这种野菜的香,是任何人工培育的蔬菜都无法比拟的。 就像每年夏天的雨后,她总是与华华去山上采的那些野蘑菇一样,那种鲜香,绝不是人工种出来的香菇与平菇等蘑菇所能具有的。 特别是烧汤的时候。 掰上那么几块蘑菇,放一点点瘦肉,慢慢熬上一会儿,然后揭开锅盖——呀!那种扑面而来的香气,能让人瞬间就觉得,原来,生活如此美好! 这汤,根本不用放什么鸡精味精——纯粹多余,这些野生菌,本身就具备相当强的提鲜、增味的功能。 华华放下了筷子,从黄色小坤包中取出一包心相印,抽了一张递给奶奶,又抽了一张给唐若,然后才抽出一张擦着自己的嘴巴:“……还是屋里的饭菜好吃!” “那是滴,你到外头还不就是吃些快餐类的什么东西,哪有咱们这儿的东西好吃哦……”唐若边用纸巾擦嘴边道。 “嗯!确实,我总觉得南宁那边的东西没有我们这边的东西好吃,特别是那个米粉,好难吃哦!” “莫讲南宁,就连桂林有些店里卖的米粉也不正宗,上一次我和秦燕子到桂林去耍,在七星公园旁边一家店里头吃的汤粉,实在蛮难吃,主要是那个卤水不好,特别的咸,一点儿也不鲜,不晓得那个老板熬卤水的时候加了多少盐!” “嗯,是的。”章华华点点头。 “对了,华华,西环路水泥厂往里走,铁路村村口那里,开了一家老米粉,味道实在蛮好,要不,明天早上我们去那儿吃米粉?”唐若将手中的纸巾团成了一个纸球,只等章华华答应了,就将它投到院中。 “好滴!明天早晨你喊我。” “起得来没得?你莫睡懒觉哦?” “放心,只要你喊一下,我就晓得,我就马上下楼……” 唐若有点怀疑她的“马上下楼”,她连自己的马上下楼都怀疑,更别说华华的了。 基本上,每一个女人或多或少都有点拖延症,真的! 特别是恋爱中的那些小女人,常常坐在梳妆台前,一会儿描描眉,一会儿画画唇,不急不躁,根本不知道楼下等着自己的那个男人早已急得原地团团转,如果她再晚三分钟下楼,她窗下的地都将被那个男人给蹚平了。 ………………………… 美女饭罢,尚能逛否? 能。 吃饱喝足的唐若与章华华挥手告别了华华奶奶,骑着华华那辆粉嘟嘟的女式踏板车,一溜烟往县城驶回。 凉风习习,春月无边。 车轮在平坦的柏油乡道上飞驰,春风不断撩起两个女孩子的长发与衣角,一同被撩起的还有左岸河边青青的柳丝。 以及。 一些年轻的心。 路上,不时有一些车辆亮着大灯与她们擦肩而过。 其中,有一辆小轿车远远就打起了打双闪,并切成近光,对这两个女孩子表示了最大的善意,就在两车交错的刹那间,唐若听到小轿车摇下的车窗里传来一声得意洋洋又无比响亮的呼哨声:“嘘……” “讨厌!” 哈哈,想必车中那个调皮的司机一定不会认为从唐若口中蹦出来的这两个字是贬义。 在他眼中,一定觉得这个世界如此美好,如此动人,实在值得再三感谢。 感谢春风。 感谢明月。 感谢这儿的一草一木。 感谢这个平安祥和,可以让人趾高气昂,扬长而去的时代。 章华华坐在后座上,双手半搂着唐若软绵绵的腰,嘴里哼着带着萨克斯风的某种小调,时不时,还调皮地捏一捏唐若腰间细腻的肌肤。 唐若又不怕痒。 哪里像她那样,许多次唐若还未将手伸向她的腰间,她就已经紧张地全身每一寸肌肤都绷了起来。 那模样,就如同一只娇俏玲珑的拨浪小皮鼓,一拨,就会荡漾;再拨,就响。 当唐若将女式摩托车稳稳停在兴安县城中心最繁华的“老广场”车位上的时候,这里早已是一片灯的海洋。 广场北面的一大块“习惯性”空地上,此时已被一群中老年人垄断,这里,除了刮风下雨,几乎每晚都有一帮业余爱好者在此唱彩调。 无非就是撷取什么《刘三姐》、《打金枝》等剧目里面那些朗朗上口的片断对唱。 除了那两位古装扮相的男女主唱,那些拉二胡的,敲梆子的,打铙的,筛锣的,没有一个有专业演员的气质。 可以理解。 都是农民杆杆嘛! 拾起剧本可登台。 放下剧本可下地。 所以,即使是匆匆过客也大多对他们这伙未流演员们的表现抱以理解支持。 反正,簇拥在他们周围的许多观众,已经用脸上认真严肃的表情表示支持那个凤冠霞帔,看上去说唱坐打挺有一套的女主角了。 其实。 草根班子。 一样值得尊重。 他们也在努力表演,而且还是全程免费哟,他们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在此表演着,传唱着,为这个小小夜场的观众们,献上了一个又一个节目,聊以,打发彼此悠悠的时光。 这群人的对面,是一条从东到西的柏油马路,而隶属于它的人行道,此时俨然已成了临时小摊贩的地盘。 有卖玻璃丝袜的:“哎,瞧一瞧,看一看了哎,新款新货便宜卖,十块钱七双了哎!” 有卖儿童玩具的:“……你再看看,这个电动小汽车质量蛮好的,又结实又好玩……你看,这里是装电池的地方,四节五号电池就可以……很便宜的……” “嗯,我再看看……”,带孩子的妈妈从自己两三岁的女儿手中,几乎是连抢带夺将那辆黑猫警长的塑料玩具车拿回来,还给了摊主。 小女孩嘴巴瘪了又瘪——宝宝很委屈,宝宝就是想哭。 顺着卖玩具的一拉溜看过去,有卖鞋子的,卖盗版书的,卖盗版光盘,等等等等。 甚至,还有一个光头矮胖的老男人在那儿卖假药,他的面前摆着一辆双层手推车,上层是用花花绿绿的纸张包好的一堆药,下层一只小功放加一只喇叭:老鼠药、蚊子药、蟑螂药…… 小喇叭已经快被它的主人给逼疯了——它的主人令其务必保持无限循环模式。 这些临时的小摊贩倒是给距离自己仅一步之遥的正规店面也带来了不小的客流量,所以那些需要交租金的铺子倒是没人来刁难这些既蹭了他们灯光又蹭了他们客流之人的麻烦。 合作。 共赢,互惠互利嘛。 越过了吚吚呀呀唱彩调的中老年帮及这条临时百货一条街,才是唐若与章华华真正要逛的地方——秦皇路。 不过,可能是因为久违不见的腊肉吃得有些多的缘故,章华华的嘴巴渴了:“唐若,你渴不渴?我们到那个店去买杯奶茶喝。” 她用手指了指彩调团与秦皇路接壤处的那个上书珍珠奶茶四个大字的小小铁皮屋。 “嗯!好的,我也有点口渴了!” 奶茶必须要加冰的。 不加冰的奶茶怎么能称之为奶茶?因为那样是没有灵魂的。 于是。 唐若与章华华一人捧着一杯冰冻奶茶,小口小口的嘬了起来。 挺好喝。 只是,三元一杯有点小贵。 还没等唐若将钱包拉链拽开的时候,章华华已争着付了钱,她把眼睛一瞪:“干嘛呀!” 不讲理的华华,真可爱。 唐若一手端着杯子,一手挽着华华,跟她顺着秦皇路慢悠悠往前走。 高高的路灯将明亮的光线透过行道树的缝隙投下来,地面上一片斑驳陆离的影子,其中就有唐若与华华被拉得长长的身影。 同时被拉长的,或许应该还有范云渴望的目光。 第4章 讲义气的华华 范云岂止是渴望的目光被拉得山高水长,就连那颗心也如同吊在井面上的水桶般,七上八下。 说好的一起去乐满地呢? 说好的不见不散呢? 说好的“我等你”呢? 女人啊!女人! 女人大多都是靠不住的。 可是,对于男人来说,少了女人,又意味着会少许多的甜蜜与忧愁,也包括:思想,与内涵。 钢铁都是熔炉炼成的。 男人都是女人炼成的。 范云觉得自己此刻就很忧愁。 也觉得自己不得不好好地回忆回忆是怎么认识唐若的。 “……就在不久前那一天,我正趴在金灵渠广告公司的前台……就在这时,楼梯一响,门一开,一个短发齐耳,黑衣白鞋的女孩出现在我的面前,只是一眼,我就知道,她,就是我此生必须拿下的那块阵地,别怕穷尽一生之力,也在所不惜……” “然后呢?”电话那头,他的死党好友李希刚问道。 “然后,我就想办法去接近唐若,用了一个你想都想不到的办法……” “切……你是上演英雄救美了?还是上演浪漫深情大戏了?” “都不是,你再猜!” “猜你个大头鬼啊,快说……” 李希刚总是那么的简单粗暴。 范云伸手将磁卡往公用电话机的插槽里摁了摁:“有一天唐若下班了,我就假装邀她去买彩票,到了卖彩票那儿,我又假装不知道选什么号,然后很诚恳的请求她帮我选五组号码……” “然后呢?” “然后,因为那个卖彩票的柜台很窄,她刚好又趴在那儿帮我选号,我就站在她身后……” “然后呢?你的爪子就不老实了?搂了她了?” “不……然后,我就趁她不注意,偷偷往她的背包里塞了一封信进去……” “……切……”电话那头的李希刚,应该是没听到想听的东西,语气中让范云感觉一定潜藏着无数的不值一晒,让范云好想顺着电话线爬过去,痛殴他一顿。 李希刚那种傻大个懂什么。 精华全长在四肢上了,所以头脑就又简单又刻板,一点也不懂什么叫做含蓄、浪漫。 就跟唐若眼中的方科一样。 ………………………… 唐若此时没有去想什么书信啊彩票啊什么的,她正站在试衣间里,将一件米黄色外套往下脱。 唐若十根极其灵活的手指上下翻飞,先是将三颗闪亮的铜钮扣从下到上一字解开,然后左肩往回缩的同时左臂下垂轻轻一抖。 半边衣服就不得不如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般恋恋不舍,离开了她的肩头。 唐若右手一撩,将衣服整个脱了下来。 她两手抻着衣领,翻来覆去又仔细看了看,感觉不是十分满意。 这件衣服偏瘦,袖口处的针脚里还有一些线头没有剪干净,这足以证明厂家的做工不是那么的很精细。 “虽然款式还可以,但是布料却不太好。” 唐若对垂手站在旁边的售货员道。 面对唐若这个很想从鸡蛋里挑出一点骨头来的顾客,售货员并不对她多作解释。 因为。 她自己也是一个女人。 一般情况下,千万不要试图跟女人进道理。 特别。 她已经对某种事物某件事情有了先入为主的判断之时,跟她讲道理? 不不不。 谁掏钱谁就是道理。 “那你再试试这一件!”那个大眼睛的售货员姑娘从靠墙的衣架上取了一件米白色的风衣下来,送至唐若面前。 唐若摇摇头。 这时候,门外又进来了两三个打扮得中规中矩的小媳妇儿,于是,那个大眼晴小姑娘就放弃了挑三拣四的唐若,转而去招呼新的客人去了。 “欢迎光临,里面请……” 顺手,她将那件米白色的风衣搭在了离唐若最近的衣架上。 唐若觉得心中一轻。 她很讨厌买东西的时候,身边跟着一个喋喋不休的尾巴儿。 唐若拿起那件风衣,也没进试衣间,直接披在了身上,她就着试衣间门上的大镜子左看右看,别说,这件米白色的风衣跟她的气质很搭。 她把风衣穿好,带子系紧,这样就显得她本就纤细的腰愈发苗条,衣服的白衬着她的脸庞与脖颈,灯光下,每一寸露在衣服外面的皮肤都散发着牛奶的淡淡光泽。 白皙若牙雕。 唐若左右扭了扭身子,仔细端详了一下镜中美人。 身如春枝。 面如满月。 她一定是神的孩子,来到这个世界,被试探,被考验,周围全是诸神唱合的声音:所有草木的葱笼都是举托与赞美…… 这时,章华华从最角落里的试衣间里出来了。 “哎……唐若……这件风衣你穿着蛮好看的。” “好看吗?” “嗯!挺不错的,我觉得挺适合你的。” “一般般吧感觉,但是如果现在买的话,也穿不了几天了,慢慢地天气又热了,还是算了吧!” “干嘛不要?我觉得你穿着挺好看的。” 唐若摇摇头,将风衣脱下,换上了自己的桃红色外套。 章华华选了一件黑色齐腰小短褂。 她走到唐若跟前,左脚跟踮起来膝盖弯曲的同时身子向右扭了扭,然后右腿又扭回来,如同一只羽翼才丰身体轻盈的白天鹅。 最爱臭美的华华。 “唐若,看看我这件衣服,怎么样?” 挺好。 真的。 身材高挑苗条的华华就是一个天生的衣服架子。 “很好看也很合身,只是腰这里……会不会短了点?” “不短,我觉得挺好,别人设计的就是这种韩版风格。” 看来,华华是哈韩一族。 既然她说挺好,那一定就是挺好喽!反正,每一次跟她逛街,唐若也没有什么主见,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华华拿主意。 那就把这件外套拿下吧! 那个大眼晴小姑娘觉得章华华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主顾,她一边替华华将这件黑色短外套包起来,一边怂恿华华办会员卡:“姐姐,现在我们店里头搞活动,如果现在办一张会员卡的话,充一百送二十,相当于直接打了个八折,姐姐……你要不要办一张会员卡?” 章华华饶有兴致的捏着粉红色的卡,反来覆去看了一下下,又放回柜台上:“算了,你还不如直接给我这件衣服打个折,我上次来买了好几百块钱的衣服,你们都没有给我打折!” 唐若心想:这个华华,真会睁眼说瞎话。 “姐姐,上次你来买衣服的时候,我们店没搞优惠,你看我们这里的衣服,都是新款,拿货都是很贵的……” 大眼晴售货员也顺着华华的话茬,陪她一起说瞎话。 “上次就没打折了,这一次一定要打个折……” 大眼晴感受到了华华的动作语气中,有不打折就推门而去的意思,连忙道:“姐姐,我只是个打工的,你看,老板也不在这里……这样吧,我只能做主给你打个九折,你看行不行?” “打个八折嘛!” “实在不好意思姐姐,八折我真做不了主,要不这样姐姐,我再另外赠送你两双袜子……你看看姐姐,都是纯棉的……” 大眼晴左一句姐姐,右一句姐姐,叫得华华觉得自己今天要是不买这件衣服,实在对不起这个嘴巴甜得要命的售货员。 “那好吧,但是,下次我再来的时候,你可要多给我打点折啊!” “姐姐下次来,一定给你打八折。” 成交。 拎衣服走人。 出了店,唐若挽着章华华,两个人继续往前走。 临街的人行道上人来人往,也有妈妈牵着孩子,也有宝宝坐在爸爸的肩头,也有老两口一前一后不徐不急地走着。 不时有些摩托车,小汽车,带雨篷的红色三轮搭客摩托“慢慢摇”从马路中间驶过。 一个古惑仔打扮的年轻小伙子,载着后面跟他一样年轻的姑娘,把摩托车油门轰得震天响:轰……轰!轰…… 又大又圆的月亮挂在天边,默默注视着人间的一切。 华华在一棵行道树下站定,取出刚买的衣服,换下了身上那件大格子花外套,递到唐若手中:“给……它是你的了……” 这怎么好意思。 唐若不要。 华华跟唐若推来推去,瞅着手中的东西送不掉,于是愠怒道:“你干嘛呀唐若,婆婆妈妈的,能不能爽快点……” 瞧华华这话说得,好像有一天,她不会成为婆婆妈妈似的。 唐若看着面沉似水的华华,打趣道:“哟——生气啦,好好好,不要白不要,那我就收下喽,亲爱的,谢谢啦!” ………………………… 仗义。 华华确实仗义。 自从章华华跟着她爸爸妈妈从乡下搬到县城来,并跟唐若做了邻居后,两个人很快就混到了一起,好得几乎形影不离。 华华无论走到哪,都想带上唐若。 这也难怪。 她是家中的独生女,上没有哥哥姐姐可以撒娇,下没有弟弟妹妹可以“欺负”,如今遇上了一个比自己小半岁的唐若,从小养成的倔脾气,一下子就变成了十足的保护欲。 有一次,她和唐若去桂林的芦笛公园玩,从南门进去,刚走到不远处的偏门,唐若突然想去厕所,于是两个人就不小心从偏门走了出来。 出来后才发现,门外那个很像厕所的红房子,根本不是公园的公共厕所,而是一个光天化日之下胆敢冒充厕所的低矮门房。 于是。 两个人就想折回公园,去里面找一找。 可是,看门的两个大妈却把她们拦住了:“妹妹,看一下你们两个的票。” 门票奉上。 “你俩这个票不对,票根都扯下来了,你们都已经出了公园了,不能再进去了。” 唐若捏着那张十块钱的门票,心中实在委屈无限:“我们是因为找厕所才不小心出来滴,我们从另外一个门进来,还没到里面耍嘞……” “哪个晓得你们耍没耍?”那个矮一点的满脸都是既不好骗也不好惹的看门大妈道。 “真的,真的是刚刚出来的,麻烦你让我们进去吧!” “那可不行,出来了就不能再进去。” “让我们进去嘛!求求你们了。” “不行!” 华华火了。 她一把将唐若拉到自己的身后,“¥?!”嘴巴嘟嘟嘟跟打机关枪一样跟那位“不好惹”吵了起来。 她们两个人你来我往,一口气舌战了数十个回合。 “凭什么不让我们进去?” “凭你俩的票已经用过了。” “你说不让进就不让进?这个公园是你家开的?” “你管不着,今天就是不让你们进。” “这个公园不是你家的吧?真是可笑,一个看门的说话那么冲干什么?凶什么凶?哼哼,如果是你家的,八抬大轿来请我,姑奶奶都不稀得来!” “你这个妹仔怎么讲话的?怎么这样不讲道理?你的票,已经用过了,就是不能进!” “你说不能进就不能进!” “我说不能进就不能进!” “你再说一遍。” “不能进,不能进,就是不能进……” 那位“不好惹”满足了章华华的要求,并且还额外赠送了两句,她一口气连着说了三遍不能进。 华华气得火冒三丈。 她一下子冲到售票窗口处,“嘶拉”一声拽开挎包的拉链,摸出一张50的钞票,“啪”的一声拍在大理石台面上:“买票,买两张门票!” 那位看门兼卖票的“不好惹”瞪了华华一眼:“不卖!” 她也毛了。 人一发毛,就容易忘记“顾客就是上帝”这句服务业的名言。 据说,前不久,某地就发生了一起饭店的服务员被客人惹毛了,端着一锅热汤一下子扣在客人脑袋上的惨剧。 那个“不好惹”倒还没那么凶。 但是,她也几乎忘了,华华现在是买票,是合理的要求。 唐若瞅瞅发火的华华,再看一看脸皮气成含霜秋茄子般的“不好惹”,本来想说的话在舌尖上打了个滚,又咽回去了。 “不好惹”的同伴比唐若稍微强那么一点点。 或许,因为“不好惹”平日里太强势了,她的同伴没少受欺压,所以现在乐得看热闹不嫌事大也未可知,华华与“不好惹”吵架,“不好惹”的同伴就跟唐若一样,各站一边,给彼此的同伴压着阵脚。 同伴的阵脚还未大乱,而“不好惹”却已经被华华气到发昏章第一百零八页了。 第5章 喝油茶 “不好惹”的同事必是久经人情世故。 她终于还是及时拉开了自己这位已经快被无名火烧得失去理智的同事。 几乎是连拖带拽将“不好惹”弄进了售票处。 旁边那个头戴竹斗笠,身穿桔色反光背心,双手拄着长长竹扫把的清洁工一定十分失望。 作为一个全程观战的第三方人员,她既没有看到“不好惹”如一只被激怒的老鹰一样凶恶地扑到章华华面前,将章华华狠狠地撕碎。也没有看到华华如同一只瞪着圆溜溜眼晴的大白兔一样,四脚朝上把恶鹰蹬落尘埃。 清洁工双手抄起扫把,“唰唰唰”,将几枚枯叶扫出了风卷残云的感觉。 章华华又飞快地将那张50元的纸币收了回来,并且,转身走开的同时不忘狠狠地剜了“不好惹”一眼。 瞪死你个老巫婆。 老巫婆没被瞪死。 老巫婆是瞪不死的。 ………………………… 前事不提。 只说现在。 仗义的章华华与唐若一起,一直逛到了秦皇路与花荷路交界的路口,才停下来。 衣服,试。 鞋子,试。 走过一店又一店,试了一件又一件,可惜,真正能看中的却寥寥无几。 “累死了,唐若!”章华华坐在一根汉白玉的圆石柱上,一边捏着自己的小腿肚子,一边摇了摇脑袋。 俏皮的马尾辫扫来扫去,扫得许多过路的小伙子心里痒痒的。 唐若一只手叉腰,一只手在华华的肩上给她捏着。 她觉得,章华华脸蛋看上去挺饱满,可是身上却瘦得很,特别是肩膀,肩窝深陷,锁骨突出,没什么肉。 “是蛮累了,逛了蛮久了哦。” “哎,那我们找个地方去吃点东西去。” “吃什么呀?” “走吧!带你去喝油茶。” 反正,两个姑娘都逛得失去兴致了,华华提议,去背后的巷子里去喝油茶。 那就喝呗! 颇有几分古风的〈恭城油茶〉那蓝底黄边大红字的三色酒挑,斜插在店门口的上方,已经脏得快失去本色了,此时被夜风一吹,呼啦啦迎风招展猎猎作响,倒使得这家看上去生意兴隆的油茶店有了一种百年老店的感觉。 座无虚席。 店里面六张桌已经全部坐满人。 唐若皱皱眉头。 t恤的前胸后背都印着恭城油茶字样的店主,秉着一个也不可放过的原则,堆起满脸的笑容招呼着唐若与章华华:“妹妹,里面坐。” 坐得下嘛? 可是,以这家店座无虚席的架式,倒是可以推断他们一定有点东西,有点名堂。 起码比隔壁那个厅大人少的华江油茶店更值得食客信赖。 谁不是这样? 越热闹的店,越想过去看两眼。 越多人买的东西,人就越想也买点试试。 谁吃饭,也愿意进那种人声鼎沸的饭店啊!难不成,还有人喜欢进华江油茶店那种毫无人气,看上去让人感觉十分不放心,简直有黑店感觉的铺子不成? 于是,两个女孩子犹豫着在原地站了一下。 唐若又把拧着的眉毛一点点舒展开了。 因为。 油茶店老板从里面提了一张折叠小方桌出来,支在了门口的桂花树下:“妹妹,你们两个坐在这边吧。” 他太会察言观色了。 一家店的生意好,绝不是没有理由的。 茶碗,端上。 开水壶,送上。 章华华点了两份味道不同的油茶。 一份是原味的。 一份是加糖的。 唐若伸出白白嫩嫩的手指,将一次性筷子取出来,然后筷头朝下竖起,“啵”的一声将塑料薄膜封着的碗碟勺三件套戳了个洞。 她倒了一些开水洗了洗碗筷:“华华……这家店生意实在蛮好,这么多人过来吃油茶。” “嗯,确实。” “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应该还行吧,你看看,这么多人在这吃。” 唐若就看看店里。 吵得很。 右边挨着收银台,靠墙的那张四方桌,各占一边围坐着四个年轻的小伙子,正在喝酒,桌上摆着大半碗香草酸笋炒田螺,一盘吃了大半的花生;一盘拍黄瓜;中间还有两只一次性饭盒装的什么肉食,看上去应该是烧鸭——那只劈成两半谁也没挟去啃的头可以证明。 每个人面前都有七八瓶喝空的漓泉牌啤酒。 此时,坐在上首的那个小伙子正用手搭着旁边另一个小伙子的肩头,嘴巴凑在对方的耳朵上说着什么,喝得通红的脸上满是义正言辞,他的听众则倾身侧耳,面带某种神秘的微笑听着…… 而他们的另两位同伴却对角而坐,伸胳膊挽袖子:“哥俩好啊!”“好再好啊!”“六火”“八个”“两个“三过””……“喝喝喝” 看样子是黑脸的小伙子输了,他端起满满的一杯酒,咕咚咚一饮而尽。 “嗝……” 过来一张桌。 一大帮男女老少围着本店最大的一张圆桌子团团而坐。 其中,还有两个穿着花花绿绿少数民族服装的大姐,也不知道究竟是苖族,还是壮族。 他们说的话,唐若跟章华华一句也听不懂。 剩下的几张桌子上的客人,喝茶的喝茶,聊天的聊天,身份年龄各有不同,唯一相同的是——放松。 是的。 放松。 就连躺在婴儿手推车里的那个小宝宝也放松了一下。 他(她)应该是美美的睡了一觉,然后醒来,醒来后为了放松自己又撒了一泡美美的尿。 “哇……哇……” 身材丰满肩宽背厚的宝妈连忙把宝宝从婴儿车里抱出来,然后撩起衣服,塞进宝宝嘴里。 哭声立止。 话说,既有美酒,又有美食,谁还会可劲绷着自己呢? 吃。 喝。 开心、快乐。 一碟油炸花生米,一碗爆大米花,一小碗葱花香菜,一小碟白砂糖,外加两砵茶,摆到了唐若与华华桌上。 章华华喊着上茶的小伙子——油茶店老板的儿子:“哎……还有田螺没?” “有!”小伙子头也不回往屋里走,那里也有人在喊他。 “给我们来一碗田螺,要辣的。”华华大声喊道。 “晓得啦!”小伙喊得声音比她还要大些。 唐若舀了一些米花和花生在碗里,然后将又滚又浓的油茶冲进去,最后又在茶面上撒上了剁得细碎碧绿碧绿的葱花香菜。 她拿起小白瓷勺,轻轻地搅着。 然后舀起一勺放在唇边吹冷:“嘘……嘘……”,边吹,边抿着喝。 一股清涩的茶香立刻弥漫在味蕾之间。 真香。 唐若这碗是甜茶,她不敢喝苦的,不像章华华。 章华华先是直接倒了一点点苦茶,什么也没添加,用勺子搅了搅,让那茶凉下来,然后直接喝了。 看她眼不眨眉不皱,唐若还以为她喝的也是甜的。 于是唐若在那只砵里舀了一勺,吹尽热气,倒进口中。 实在难以下咽:“真苦!” 章华华笑道:“先苦后甜。” 唐若摇摇头:“我还是喜欢喝甜茶。” “每个人口味不一样,我从小就不是很喜欢吃甜食,而且你看啊,许多人就是因为小时候喜欢吃甜食,然后吃完了又不刷牙,大人也不管,所以就长蛀牙出来。” 唐若点点头,表示她说的很有道理:“嗯,确实,所以我现在一般也不吃太甜的东西,特别是糖果什么的。” “少吃点,对牙齿不好。” “嗯嗯……” 甜食可以少吃,但是田螺,唐若与章华华却是都喜欢吃的。 放了紫苏、八角与酸笋酸辣椒等配料煮成的田螺,带着一股浓郁的香味,绝对是一道美味。 唐若掂起一枚大个头的江螺来,两指捏紧,用力一吮,细嫩的螺肉一下子就被吸了出来,用牙齿嚼一嚼,还挺筋道。 她又掂起一枚。 再一枚。 三枚。 四枚…… 章华华也一样,她吃田螺的速度,一点不比唐若慢,技术也不比唐若差。 不一会儿功夫,她俩面前就堆起了老大一捧螺壳。 她俩都是田螺的天敌。 章华华奶奶家门前不远,就有一条河汊子,章华华自从认识了唐若,每年都要带她去摸个十回八回的田螺——哦不,应该叫江螺。 稻田里的才叫田螺。 她们专拣水浅的地方下手。 两个人把头发用皮筋扎牢,然后把裤脚挽得高高地,鞋子甩在岸边,一人掂一只小塑料桶,弯着腰去河里摸螺蛳。 清清的河水冲刷着圆溜溜的鹅卵石,也亲吻着两个年轻姑娘白嫩的腿,秀气的脚。 一枚又一枚螺蛳成了她俩的“战利品。” 除了江螺,有时候,她们还能在偏僻处的草丛里拣到鸭蛋,最多的一次,拣了九个,拿回来让华华奶奶用切碎的辣椒炒了一大碗,还剩下好几个。 有时候,她们也去稻田里拣田螺,光着脚踩着软软的泥,两个人肩并肩齐头共进,不一会儿,就是一小桶。 这一方水土实在值得感谢,山青青,水秀秀,空山新雨怡人,处处鸟语花香;水里干干净净,绝没有让人闻之色变的瘟神——血吸虫。 就连水蛭也很少见。 唐若扯了一点纸巾,擦了擦手,挺腰往椅背上一靠:“华华,这家的田螺煮得真好吃,比老广场菜市场口那两个卖田螺的煮得好多了。” “嗯,那两个人卖的螺蛳,有许多连屁股都没剪干净,嗦都嗦不出来,只能用牙签剔着吃。” “用牙签剔出来的螺肉,都没有汤了,没什么味道。” “嗯嗯,是的。” 章华华也擦了擦手,舀了一粒花生放在口中慢慢嚼着。 她俩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一边左看右看。 “啪……” “哗啦……” 那两个划拳的小伙子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起了争执。 左手背纹着一只虎头的那个黑脸小伙子抓起一只啤酒瓶,用力往地上一磕,“啪”!瓶子应声而碎。 其中有一大块碎玻璃迸到了章华华的脚边,打到了她的鞋子。 华华一瞪眼。 可是,她却没有发火。 识时务者为俊杰——为人莫惹醉汉。 唐若忙扭过脸去看。 纹身男抓着仅剩的一点点瓶嘴,瞪着一双牛眼,结结巴巴道:“你……你说什么……他妈的!” 与他划拳的穿蓝外套的小伙子鼓了鼓眼晴,脸上的肌肉一阵乱跳:“三哥……你别误会,我不是那个意思。” “你他妈的是哪个意思?” “我是说……不管怎么样,三哥,在我心里,都……都拿你当亲哥一样,如果兄弟说错了话,哥哥你千万别见怪。” 一屋子人都静了下来,看着这两个人,刚才乱哄哄的,谁也没有注意这两个坐在一起喝酒划拳之人,是因为什么原因,纹身男要跟蓝外套翻脸的。 其中,包括隔壁生意惨淡的华江油茶店那个徐娘半老的老板娘。 虽然她的脸上一直挂着厚厚的粉底以及一副恨天恨地恨同行,偏偏就是不去恨自己的表情,站在自家门可罗雀的门口,不住地拿眼睛往这边瞟。 可是,她也不知道纹身男与蓝外套的冲突因何而起。 也包括他们那两个满脸神秘微笑的同伴。 他们的同伴此时不再勾肩搭背的密谋什么东西了,而是转过来看那个纹身男。 坐在上首那个小伙子脸色一沉:“干嘛,老三?” 听口气,上首的小伙子是他们这一桌的灵魂人物。 “没……干嘛,你说我他妈的能干嘛?” 纹身男喝的颇有点天王老子来了,也不买其帐的意思。 “能不能少喝点?”灵魂人物不悦道。 “我不要你管……我……我、我掏钱买的酒,我想喝多少就喝……呃,喝多少……” 纹身男把手中的半截瓶嘴一扔,一伸手从后屁股处拽出个长长的钱包,“吧唧”一下没拿稳,掉地上了。 俯身捡起。 扯出一张五毛纸钞,反手掸了掸:“老子有钱……老子有钱买酒……” 一口一个老子。 灵魂人物的脸色十分难看,不过还好,他毕竟还没喝到动不动就摔啤酒瓶的份上。 纹身男却愈发浑起来,他把那张五毛纸钞往桌上一撂:“老子有钱了……今天,今天请你们喝……想怎么喝,就……他妈的怎么喝!” 他又伸手拿起一个啤酒瓶,“啪”的一声磕在地上,这次比上次剩下的长点。 “老三,放下……” 灵魂人物站起来了。 看来。 他要展现一下自己的权威了。 第6章 好男人 可惜。 他的权威在一个醉汉面前,毫无用处。 就连他的右手,也被纹身男的破瓶子划了一道口子。 “别……别他妈拉我,今天谁拉老子……老子弄……弄死他” 纹身男瞪眼指着蓝外套:“你敢拉我?” 蓝外套摇摇头,讪笑道:“三哥……” 纹身男又瞪着最大圆桌上那群人:“你敢……敢拉我?” 没人敢拉他。 天王老子也不敢。 另外两个人也不敢上来了,蓝外套去找店老板讨创可贴:“老板,有没有创可贴?” 老板哪顾得上理他,此时正黑着一张脸,左手摁着电话,拿不定主意该不该报警呢。 倒是老板的儿子,从后面酒柜的抽屉里取了两张创可贴,递了过来。 “给!” 另一个也往后撤了撤。 许多喝油茶的客人都站起了身,各找有利位置,准备随时逃单或撤退。 过路的人也有停下来看的。 也有唯恐沾惹是非,只是匆匆扫了一眼就赶紧走了的。 隔壁擦着厚粉的华江油茶店老板娘曲腿斜胯倚在门口,手里抓着一把瓜子,边嗑,边幸灾乐祸的看热闹。 大家都准备欣赏这个纹身男即将开启的癫疯模式。 就在。 此时。 纹身男感觉身后有人在拉他衣服。 头也不回,往后一甩一挣。 把后面扯他衣服之人,扯了个踉跄,单腿跪到了地上。 后面这个人火了。 起身上前就给了纹身男一个大耳刮子:“喝!喝!他妈的我让你喝,今天要是不喝死你不算完。” 纹身男眼都红了。 不但拉老子,还敢打老子? 你惨了。 绝对惨了。 可是。 当他看清扇自己耳光的人后。 已经咆哮到唇边的怒吼。 又硬生生给憋了回去,而是转成了小绵羊般的叫唤:“老婆……” 只见那个被他叫做老婆的女子,手挥得跟吱呀吱扭扭的大风车一样,“啪……啪啪啪啪啪”一连串在他的后背及肩膀上打了二三十下。 不敢还手。 也不敢生气。 不知道酒被打醒了没? 敢拉他的人来得真快、真及时。 打人的女人杏眼圆睁,又瞪了瞪自己的男人,然后,目光从左到右极快地将屋里的所有人扫视了一遍。 包括。 手被划破的灵魂人物。 唐若觉得,她的目光中一定有极深的隐喻。 她也没再多说什么:“走!” 纹身男乖得要命,踉跄着紧紧跟在她的身后,一眨眼,两个人就消失在巷头的拐角。 一场暴风雨,就这样被一个小女子消弥于无形。 只留下一地的玻璃渣子,与一群议论纷纷的围观群众。 “哎呀!刚才真吓人……” “就是,不能喝还要喝那么多酒,喝了还发酒疯……” “这种酒癫子,最让人讨厌了。” “就是,这次不出事,总有下一次。” “那个女滴蛮有两下子,这个酒癫子这么凶,她上来就打了他二十多巴掌,一下也不敢还手。” “他蛮怕老婆。” “有个人怕,有个人能管着他才行的,要不然的话,那还得了。” “确实……” 其实。 像这样带有极其偶然性的突发事件,在这广袤的人间大地上,几乎时时刻刻都有发生,根本不算什么。 过不了一时片刻,它就会从所有目睹者的记忆中烟消云散。 不过,唐若倒觉得,那个纹身男还是蛮可爱的。 听话,听老婆的话。 “华华,这个男的对他老婆蛮好。” 章华华把刚才放下来的二郎腿重新又架上。 “嗯,他老婆蛮厉害。”华华的语气中似乎对那女人带着三分欣赏。 “主要这个男的蛮好,他老婆那么样打他,他也不生气,连一句大声的话也没讲。” 华华点点头:“嗯,这个男人还可以。” 唐若本还想再说点什么,这时,纹身男的三个同伴结了帐,从她们面前经过。 顺便,还用目光赞美了她跟华华几句。 唐若就没再说什么:“呃……” “走吧华华,咱们回去吧!” 那就走吧。 ………………………… 跟我走吧,天亮就出发,梦已经醒来…… 范云觉得今天,自己做的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梦。 他觉得自己除了与方科一起,像两个傻瓜一样,在唐若家楼下傻站了一上午外,一无所获。 他跟方科再怎么比耐心。 比毅力。 可惜,楼上的人也不会像一只快乐的小鸟一样,飞到他的身边。 关键是。 这种等待的感觉,你可曾看见? 唐若。 不过,范云觉得自己有一点做得不错。 他是坚持到方科离开后,才撤的。 有那么一阵子,方科总是有事没事把腰间别着的传呼机摸出来看上几眼,最后,还跑到商店里打了一通电话。 范云也没跟过去,探听他电话打给谁,说什么。 没必要。 他只是远远的看着方科迈着匆匆的步伐,身体前倾,双脚以脚跟到脚掌的顺序先后落地,交替前进走进了商店。 他甚至默默地在心中给方科喊了喊口号:一,一二一,一,一二一…… 习惯了。 ………………………… 应该怎么说范云呢? 千头万绪一下子真不知道从何说起,那就从他认识唐若之前,他的退伍说起吧。 范云去年才退伍,言行举止中仍有大量往昔军营生活潜移默化的痕迹。 洋装虽然穿上身,我心依然是军心。 于武警部队服役三年的他,光荣退伍后,跟无数农村户口的退伍老兵一样,又回到了家乡,并在自动转入国家预备役的同时,开启了自谋职业之路。 范云的父亲就托他们村的支书李恭堂,替范云找了一份在乡邮政所送信的差事。 每个星期劳动七天,工资一百八十元一个月。 休息?不存在的。 劳动法?不存在的。 不过,他这个活倒是灵活,自由。 每天早上从邮政局往各乡镇分发邮件的绿皮车里,拖出属于本乡的那一袋出来。 “哗啦”往邮政所里间的水磨石地上一倒,然后分拣,登记挂号信与电报,把他应该派送的那一部分按照下面村子的路线,归类后塞进那辆任由他使用的绿色自行车后架上挂着的邮袋里。 邮政所的所长还携他那位颇有几分姿色的夫人,专为范云的加入设了一个小小的晚宴。 他一边拍着范云的肩膀一边道:“范云……你是叫范云吧……好好干,我就喜欢你这种经过革命大熔炉锻炼出来的人。” 范云的前任,一个看上去精明干炼的小伙子,也在敬了范云一杯酒后勉励了范云一番,他用一番慷慨激昂的话,表示自己绝对是因为个人原因,才不得不离开这个自己十分不舍的岗位。他一直对自己本人的离去表示着多么的不舍与遗憾,而对范云的及时到来,又是多么的高兴! 他们的话对骤然进入一个陌生环境开展陌生工作的范云,起到了莫大的宽慰作用。 要知道,此时的范云,思想与情感还未完全从杀声震天、热火朝天的军营训练场中走出来。 ……“卧倒!前方两百米,低姿匍匐。”身缚弹袋,右手紧紧提着八一杠,正弯腰屈身向前做s型跃进的范云,听到命令后,左脚迅速向前迈出一大步,左臂前伸,身体左侧着地,紧接着,全身伏地。 只见他右手虎口往下一压,将八一杠朝正前方稳稳送出,左手掌根部的老茧啪”的一声扣住了弧形弹匣。 而后,双手合力往回一带,枪托死死顶在肩窝。 左颊贴于枪身后盖,左眼微眯,右眼目视准星缺口,呈射击姿势。 优秀! 行云流水般的战术动作一气呵成。 仿佛就在昨天。 已然就是昨天…… 范云与绝大多数刚从部队退伍的老兵一样,还时常会摸着已经卸去肩章与领花的军装,黯然神伤。 “我的老班长,你现在过得怎么样,我的老班长,你现在过得怎么样……这些年班长你成家了吗,嫂子她长得是什么模样……” 此时的范云,还不能真正领略小曾的这一首歌埋藏的,在峥峥的吉他声中以民遥唱出时,那忧伤、惆怅的丰富内涵。 他还需要时间。 唯有时间,才能平复一切。 无论苦涩。 抑或创伤。 所长夫人也举着酒杯,妩媚温柔地敬了范云一杯酒,让范云觉得,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亦不过如此耳。 但是,无论如何,他仍需要时间,将他的思绪从刚刚离开的军营中拉回现实中来。 范云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真辣。 五十二度的北京二锅头,呛得从未喝过酒的范云剧烈咳嗽起来。 “咳……咳咳” 一杯下肚,范云就头重脚轻,浑身软绵绵的,脸红扑扑的跟发烧了一样。 三杯过后,范云已经憨态可掬了。 所长夫人端着酒杯,看着范云。 她觉得范云眉目之间自有一股英气,不知是天生如此,还是因为经过军营生活的后天磨炼之故。 范云的眼神清澈、干净,没有什么杂质。 这样的小伙子,看着既让人放心,又让人喜欢。 走马上任的范云就成了一名邮递员。 临时工邮递员。 李恭堂与邮政所长都没有告诉他临时,这两个字。 其实,临时也是可以转正的,只待机遇来临。 于是。 就在天刚蒙蒙亮,村子里的第二遍鸡叫还未启动之前,范云就启动了那辆绿皮自行车,一溜烟往乡里踩。 清晨冷冷的风吹在他的脸上,但是,范云却没有感觉到一丝寒意,他越骑越快,直到骑得额头沁出一丝丝细密的汗珠后,伸手解开衣扣。 他在自行车上,将双腿蹬直,身子往后一挺,然后两只脚掌扣着脚踏,调皮地往后反转了两圈。 “唰……唰唰……” 第一天干这个,真不好意思。 得躲着点人。 范云生怕遇见熟人。 他有些腼腆。 所长夫人看着腼腼腆腆的范云,轻轻一笑,手把手教范云怎么分配信件,怎么规划线路,以及,有什么注意事项。 然后,她又拿出一个大皮夹子,教范云怎么将挂号信、电报与诸如汇款单等各种单据登记造册。 这个活本该范云的前任干的。 以老带新,本是各单位的优良传统。 可是,不知道是范云的前任确有急事,还是因为所长夫人十分乐意亲自指导范云的缘故,本该范云前任做的事,如今都落在所长夫人头上了。 报纸中夹着的一张汇款单突然飘落,出现在范云的面前,他伸手去拾。 所长夫人也去拾。 范云的手就触到了所长夫人的手。 十指如同火烫,他赶紧把手缩了回来,脸“唰”的一下子红了。 所长夫人抿嘴一笑。 小伙子。 真可爱。 有一个语气动作都十分温柔,不急不燥的老手指导着做工作,实在是一件让人感觉愉快的事情。 范云心中的不好意思,正如高高矗立的冰山一样,一点点熔化,褪下,渐渐变成一串水面上不可捉摸的气泡,飘远,破掉。 “吃早饭了吗?范云?” 所长夫人问道。 “还没呢!”范云一边将最后一叠报纸塞进邮包,一边轻声答道。 一眨眼的工夫,两只热气腾腾的包子与一碗稀饭,摆在了范云的面前。 “你第一天来,别着急,先吃了早饭再去送这些信件……对了,从咱们邮政所出门往右拐,有很多卖早餐的,米粉、包子,油条什么都有,以后上班,你整理完了信件后,可以去那里吃早饭,吃完了,再去工作。”所长夫人温言细语道。 范云点点头。 他看了看包子与稀饭。 所长夫人转身去了外面,她实在是太善解人意了,知道自己如果站在这里,范云一定会不好意思吃这些东西。 范云一边吃包子,一边想心事。 一股巨大的暖意升上心头。 他今天第一天上班,手忙脚乱,出门太急,身上居然连一分钱都没有带,如果不是这一碗稀饭与这两个包子,中午之前,注定他都要饿肚皮了。 稀饭,消灭掉。 包子,消灭掉。 范云风卷残云般将食物送入肚中,然后走出邮政所。 他在经过站在门槛上的所长夫人身边时,闻见了她身上的淡淡香气。 范云脸一红,赶忙低着头,侧身而过,脚步毫不停留,左脚一蹬脚踏,右脚从后面一跨骑上了自行车,朝第一个目标村急驰而去。 双脚蹬得如同风火轮。 所长夫人看了看范云远去的背影,又抬头看了看蔚蓝的天空。 那里,白云朵朵,阳光明媚。 “今天天气真不错!不知道,可有雁行飞过……” 她对从后院走出来的邮政所长道。 所长抬头看了看:“真不错!”但他不明白天气不错跟雁行有什么关系。 第7章 范云送信 范云一口气将自行车踩进了这个名为毛坪的村子。 他先是将一大叠《广西日报》《桂林日报》《参考消息》等报刊送到了大队部去。 中间。 还经过了一个端着箩筐筛米的老婆婆跟一个正赶着一大群水牛上山吃草的阿叔指引。 “……对,就是那里,你看到那棵大樟树没有,从那里往前直走,再左拐,过了拐弯那儿的三棵白果树后,就到了……” 范云就往前走。 “……就是前面,看到那栋二层琉璃瓦的房子了没。” 范云顺着放牛人的指向看过去,点了点头。 “就是那里……那儿就是大队,过去就能看到门口的牌子。” 放牛人一边将范云敬给自己的过滤嘴白沙烟塞进嘴巴里,一边从腰间系着的烟荷包里,摸出一个一块钱的一次性气体打火机。 范云进了大队部。 一楼没人。 他又上了二楼。 四五个人正在二楼的大厅里讨论着什么东西。 一个瘦成竹竿的,戴眼镜的男人正将桌子上的一大堆不知是什么文件还是帐簿的东西翻得哗啦哗啦响。 他第一个看见了范云,已经满是皱纹的脸上,每一条皱纹都闪过一丝疑惑后,目光落在了范云搂着的报刊上。 他停下了手中的笔:“你……” 其他几个人也停下了话头。 一个打扮比种地的起码要洋气七分的圆脸中年女人,从竹躺椅上直起了腰。 带着某种慵懒的表情。 后背离开了那张磨得散发着温润光泽的竹器。 范云第一次来,弄不清什么状况。 他将手中的报刊扬了扬:“送信的,邮局的。” 中年女人看着范云道:“哎……送信的不是那小巩吗?他今天有事去了?” “啊!他辞职了,现在我来接他的手。” 范云一边回答,一边看着那个已经从躺椅上站了起来的中年女人。 “哦!小伙子,你贵姓?” 戴眼镜的男人一脸的恍然大悟。 “免贵,姓范,我叫范云。” “小范,好,好,报纸放在桌子上吧。” 这帮人没再理会范云,又叽里呱啦说了起来。 落在范云耳朵的几个字。 无非就是一些什么田亩数之类,他丝毫不感兴趣的东西。 范云也不啰嗦。 将报刊往大队部那张足足占了一分地的巨大椭圆形会议桌上一放,转身下楼,出了大队。 他翻出电报夹,看到这个村子有一封名为黄大秀的汇款单,就站在自行车旁边,四处张望,希望能碰上个可以打听打听的人。 凑巧,有一个扛着锄头的老头从南边走了过来。 “大爷……大爷!” 老头继续往前走。 范云赶紧推车,朝老头紧跑了几步追上他:“大爷,大爷。” 反应慢半拍的老头,才明白过来,范云原来是叫自己。 他抬起那张满是沧桑与故事的老脸:“啊……叫我啊……” 范云摸出烟盒,一边敬烟一边问道:“你们村的黄大秀家,住在哪里?你知道吗大爷?” “啊?什么?” “黄大秀!” 老头放下锄头,窸窸窣窣地将范云递过来的烟在手里捏了捏:“什么?” 他的耳朵可真背。 “黄大秀家住哪里,大爷!”范云朝老头凑近一点,大声道。 “在这里。” 老头还是没有听清。 不过没关系,有人替他回答了。 老头背后的三间灰瓦房里,走出来一个四十来岁的女人。 手里捏着一张身份证。 “我就是黄大秀。” 老头也提供了她就是黄大秀的佐证。 “大秀,没去打牌呀?” “哈哈哈哈哈……二爹爹,这么早,打什么牌!”中年妇女爽朗的笑道。 一笑一口白牙。 牙齿不错。 看来。 这个老头真是又老又糊涂,耳朵还背。 如果让他去办什么事情,传递什么情报,绝对会贻误大事。 不堪重托。 范云将那张面额五百元的汇款单及票据夹子一起递到那个女人手中,指着黄大秀三个字的后面空格:“身份证给我看一下……在这里签名。” “你帮我签吧!” “这个要自己签的。”范云很认真的道。 “哈……你帮我签也一样的嘛,弟弟,以前都是小巩帮我签的,哎……对了,小巩怎么没来?” “他不干了。”范云瓮声瓮气不悦地道。 那个女人终于还是自己签了。 确实。 笔走龙蛇,气势磅礴,几乎连她自己都不认识。 她把票据夹子递还范云,捂着嘴笑了。 范云那一丁点儿的不悦,也就随着她的笑声烟消云散了。 继续。 前进。 走过了一村又一寨。 范云虽然第一天干这个活,但是效率还是蛮不错的。 新鲜。 干劲足。 特别是骑着绿色的自行车走过村子的时候,一些站在街头巷尾的大姑娘、小媳妇儿们,都会对他投来注视的目光。 直到他离去时,他甚至都依稀听见她们交头接耳的议论。 “这个送信的是哪个村的?” “不知道啊。” “长得蛮帅的。” “嗯,比以前那个送信的帅多了。” “怎么,小容,你不是还没找对象嘛,要不三嫂子过去替你问一问。” “三嫂子……” “他三嫂子,你是帮小容问,还是帮你自己问呐!” “去去去……我就是帮小容问,难不成,二婶你也想让我去问一问”…… 感觉。 不错。 范云的虚荣心在某一个瞬间得到了短暂的满足。 他用力蹬着自行车,链条被他踩得笔直,唰啦啦,唰啦啦。 他一直将车子骑上了一个长满杂草的山坡。 范云将自行车支在路边。 看看四下无人。 他就顺着山坡往远住走了几步,直走到几棵一抱粗的红松下面,嘘嘘了起来。 此时。 太阳西斜,天空蓝得似乎放不下一丝云彩。 而天边那些倔强的云朵,恰似远远的山坡下,埋头吃草的羊群一样,为这大自然的美丽风光,平添了几分灵秀。 风一吹,松涛阵阵,草起鹰飞。 远远的地方。 是从华南第一高峰猫儿山上发源,一路汇流而成的大河——湘江。 猫儿山上那股淙淙的细流,流到兴安县时,已经变成了一条宽阔的河流。 两千年前,秦始皇统一了六国,为了扩大疆域,他决定继续向南越派军。 八十万铁骑摧朽拉枯般直扑岭南。 可是,湘江太宽,漓水又长,阻住了秦军的铁骑,粮草迟迟运不上来。 于是始皇帝就派大将史禄勘查地形,度量水势,寻求良策。 史禄可是个聪明绝顶之人,又务实,又擅长观测地理。 他在仔细勘察了兴安的地形,与湘漓二水之后,决定在湘漓交汇之处用磨盘大的片石拦江筑起一道坝,借以分流。 王者之事,谁敢阻止。 马拉人撬,不分昼夜,开凿巨石,清理河道,二十万民伕日夜赶工,终于在二水枯水之季筑起了一道大坝,名曰分水。 大坝设“铧嘴“、“大小天平“和“泄水天平“。 坝嘴状如犁铧,三面都是大块大块的巨石砌成的长堤,另一面,刚好紧接小天平。 犁铧将源自猫耳山的水脉,七分切入湘江,三分切进漓江。 说起来,那个叫大小天平的石坝设计真是巧夺天工,精致异常。 大小天平组成的人字形分水坝,既可以引水分流,减缓水流的冲击力,提高水位以利通航,又可以排洪防涝。 雨季涨水的时候,水流可以越过坝上,流入湘江故道,使南、北渠保有足够的水量,可以行舟摆渡,又不使洪水漫堤,淹没庄稼。 所以它们才叫“天平“。 天平。 国之衡器也。 大小天平有内外堤,由巨大条石铺成鱼鳞状,据每天打着小红旗带着客人参观灵渠的导游小敏说,每块石头都有好几吨重。 那些石块之间,凿有一个凹口,史禄征集了大批的岭南铁匠,熬铁汁,灌浇进凹口,冷却后变成拴子,将巨石连成一体。 那些石块就像鱼鳞般紧紧地挤在一起。每当水流带着碎石、泥沙顺坡而下,到此就冲进石缝里。 泥沙填得越多。 鱼鳞石就挤得越紧。 水越冲越牢靠。 过去,灵渠上有36道陡门,用来调水位,利航行。 据小敏说,陡门是历史上最早的船闸——“船闸之祖“。 宋代有个官当得不咋样,倒写得一手好文章的穷酸文人范成大曾写了一篇《桂海虞衡志》。 ……渠绕兴安县,深不数尺,广丈余。六十里间置陡门三十六,土人但谓之陡。 舟入一陡,则复闸陡,伺水积渐进,故能循崖而上,建翎而下,千斛之舟亦可往来。治水巧妙,无如灵渠者…… 范云眼望发源于猫耳山流经灵渠,与千水万水汇成的湘江,嘘嘘完了,干脆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他拾起一枚已经风干的松塔,撕着,扯着,目光穿过风,穿过云,穿过高山与大河,又回到了那座镌刻于记忆深处,终生不可忘却的绿色军营。 ……“范云,出列!” “是!” “……稍息,立正,齐步走。” “挺胸抬头,目视前方,别像个老娘们一样,要让我感受到你一往无前的气势!” 他的新兵班长张军吼道。 范云一口气走到了墙根下。 前面已无路可走。 他只好停了下来。 “不准停,继续前进……”张军吼道。 军令如山倒。 范云“噌”的一下,上了墙。 “下来,谁让你上墙的……” 范云又下来了。 “入列。” 范云跑步入列。 其他十一个新兵蛋子们,看着他们班长气急败坏的模样,一个个想笑又不敢笑,憋得脸通红。 张军吼道:“没有路了……就原地踏步走,等待指挥员再次下达口令,明白吗?” “明白!”十二名新兵蛋子的吼声震动了半个操场,十分宏亮…… 松塔被范云撕得仅剩下几瓣了,他觉得自己的惆怅也快被撕碎了,包括——他的心。 他多么舍不得离开军营。 虽然,他早已见过自己的班长们在退伍的时候,那一个个铮铮铁骨的男子汉,登车前的瞬间,与战友们抱头痛哭,洒泪而别的景像。 虽然他也知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分别。 只是迟早的事。 但是,当那首《驼铃》响起的时候,当他终于也登上返乡的车辆之时,他的泪水,还是止不住地扑簌簌而落。 “……送战友,踏征程,默默无语两眼泪,耳边响起驼铃声…… ……战友啊战友,亲爱的弟兄,当心夜半北风寒,一路多保重!” 范云目光深沉而忧郁,止不住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之中。 猛然。 他一下子站了起来,右手扶着一棵红松,用力的抠着。 硬生生抠下了一大块松皮。 随松皮而下的,还有西边的太阳。 远远的山峰,那黄昏陡峭的脸颊,正在张口呼喊,远方的孩子归来。 一道道袅袅炊烟次第升起,山坡下的小路上,牛羊在走,农夫在走,背书包的孩子蹦蹦跳跳地也在往家走。 夕阳。 走得最慢。 范云将翻山越岭的目光一点点从远处收回。 他用力一握,将那块松树皮握得粉碎,而后,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吁……” 他明白,时光的车轮绝不会倒退,所有的过去已是过去。 而自己终要抖擞起精神,大步向前,为了父母,为了自己,为了——生活。 范云走下山坡,打开邮袋检查了一下,票夹、笔,都在。 “明天要带一瓶水。” “明天从徐家湾出发,然后再去毛坪,然后再绕到这个、那个村子去……这样就顺路多了。” “明天出门,一定要带钱,切记,切记,今晚就装进口袋里,免得忘记……” 范云一边琢磨着。 一边骑上车。 回家。 第一天做事,什么都不熟悉,特别是那些需要本人签收的信件票据,每一份都要找到本人,有些,还需要去地里将人喊回来签收,这样就耗掉了范云大量的时间。 范云一边骑车往家里赶,一边对自己一天的工作,做了一个简单的总结:业务不熟,效率慢,但工作质量很好,每一个村子的邮件投递都已经圆满完成。 他想了一阵,心里一阵轻松,不由自主,吹起了欢快的口哨:…日落西山红霞飞……吱吱吱吱吱吱吱…… 此时的范云,还不知道自己,将在不远的将来,会偶遇一个叫做唐若的女孩子。 并。 立下非她不娶的誓言。 第8章 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 范云人生中的第一份正式工作,只干了七天。 第二天一切顺利。 第三天上班,他的车胎被扎了。 扎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烂泥巴路上。 而此时,邮袋中还有两个村子的邮件没有送出去。 范云推着自作主张坚持罢工的自行车,走在坑坑洼洼的乡间路上,第一天上班时那种鹤舞白沙、我心飞翔的感觉早已荡然无存。 他本来踩自行车踩了一身汗,现在不得不停下来检查车辆,故障显而易见,可是,一下子却无处解决。 荒郊僻野,鬼老二才会在这种地方开修车铺。 范云沮丧的蹲在车边。 一个过路的也没有,没有谁能帮他。 孤立无助。 天上飘着雨夹雪,一颗颗盐粒子雪打在范云冰冷的脸上,又瞬间跌落地面,转眼化成了冰水,滋润进了他脚下的土地。 他的背一片冰凉。 静止下来的身体,即使再年轻,也无法与天地抗衡。 从贴身衣物传来的凉气,满是嘲讽与揶揄。 范云搓着冻得通红的双手,在嘴边呵了呵。 他把那条瘪了的轮胎凝视出了天长地久的感觉。 也没用。 可。 信还要照送。 路还要接着走。 一切还要继续,这个短暂的停留,已经耽误了他太多宝贵的时间。 范云硬是推着瘪了胎的自行车送完了信。 手冻得跟红萝卜似的。 今天本来想收个早工。 不料却赶了个晚集。 范云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妈望着一脸不开心的儿子,嘴唇动了动:“怎么这么晚,都夜了。” “轮胎扎了。”范云闷声闷气道。 匆匆忙忙扒拉了几口饭,范云推着车去找村里修车补胎的修理工,他应该叫二姑夫的老白去补轮胎。 谢天谢地。 老白才刚刚倒上酒。 老白的儿子,松松正趴在桌上扒饭:“大哥。” “哎!”范云冲松松笑笑。 如果等老白喝干碗里的酒,那范云就只能自己动手了。 范云的技术,给老白当徒弟,也不够格呀。 范云赶紧喊老白:“二姑夫,我的车胎扎了,明天清早还要骑,麻烦你给我补一下。” 他那个正将一碗炒腌豆角从伙房端入堂屋的本家二姑看到范云,忙问:“云云,吃饭了没?” “吃了,二姑。” 他二姑夫端起酒碗咂了一小口酒,指着地上一堆乱七八糟的工具道:“云云,你不是会修车吗?自己来。” “我没补过车胎,二姑夫。” 范云的二堂姑把豆角碗搁在自家男人面前:“去,去给云云补一下,再喝。他现在给邮局送信,都是公家的事情,耽误不得。” “没得问题!”老白出手,一切都有。 粉笔打记号。 内胎,扒下。 摁进水盆。 “咕噜咕噜”,一串气泡。 找到了。 罪魁祸首——是一枚断了半截,锈迹斑斑的钉子,插在离气嘴不远的外胎正中间。 老白将那枚钉子拔出来,在钉眼的地方,打了个内补丁。 内胎也已粘好。 他还用小皮锤,在内胎补丁上捶了几下。 “通!通通。” “扑哧,扑哧”,范云一口气将老白刚刚补好的轮胎打足气,然后又用手捏了捏。 硬梆梆的。 好了。 范云告辞了挽留他吃晚饭的堂姑与老白姑夫。 回家。 吃饭。 弄了点热水,擦了擦身体。 范云倒在床上,把自己裹在从部队带回的那床军绿色棉被里,翻来覆去想心事。 他一会想起那些刚刚各奔前程的战友,一会想想眼前的事。 想来想去,他也没琢磨出自己的车胎是在哪扎的。 雪粒子“沙沙”的打在窗户上,不知不觉,范云睡着了。 一夜过去。 范云早早起来,三下五除二就穿好了衣服,那床军被,他也没像往常一样,仍像在军营时那样将它叠得整整齐齐。 昨夜翻来覆去的思考,他终于明白,并接受了一个现实。 他已经复员了。 革命战士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正如指导员在老兵退伍大会上进的那样:“……同志们,到了地方,你们一定要继承和发扬部队的优良传统,退伍不退色,以钢铁般的意志,展现退伍老兵的风采! 同志们,社会是个大舞台,有广阔的天地任你们驰骋,要知道,世界与未来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但,终归结底,世界与未来,都是你们的……” 掌声如雷。 范云连着送了七天信。 他觉得自己每天都有新发现,每天都能总结点东西出来。 就在第八天,他早早地到了邮局,准备跟同事们做一个简单的交流,说说心得时,他的为期七天的工作,结束了。 妩媚的邮政所长夫人温言细语道:“……范云,真对不起,因为上级有了新的会议精神,邮递员要由邮电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担任,这个变化……我们事先也不知道……” 范云脸涨得通红。 他捏着所长夫人结算给他的七十块钱,心里感觉十分不是滋味。 一种。 被否定的滋味。 屈辱的滋味。 他头也不回,快速离开了这个自己发挥了极大的热情,工作了七天的地方。 所长夫人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喃喃道:“小范,别怪我,怪只怪你没有一个能跟上级领导打招呼,安排自己儿子的爹! ……其实,我还是蛮喜欢你的。” 于是。 范云失业了。 他止住了父亲去找大队书记与邮政所长理论的想法:“算了,别去找他们了,本来我也不想干了。” 失业的范云有事没事,就往县城跑。 村子里实在呆不住了,老是有人问他:“范云,今天没去邮政所上班?” “范云,听说你不在邮政所干了?” “范云……” 烦死了。 烦死了。 范云就躲开这些人,眼不见为静,他的战友李希刚家就在县城,他就常常往李希刚家跑。 没事就在县城到处逛。 逛得他快成了自己最不齿的那种街头混混了。 ………………………… 说了一会范云了,那么。 说回唐若吧! 与华华逛完了街的唐若,载着章华华,径直回到自家楼下。 黑麻麻的,不是和华华一起,她一般也不回来。 她把粉嘟嘟的摩托车交还华华手中:“走了,回去了。” “嗯,拜拜。”华华家就在隔壁,她一加摩托车油门,去了自己家。 三楼平台。 例行公事,唐若第一件事,是先去看她放在平台最靠里,角落处的那一盆玫瑰花。 印着富贵吉祥字样与粉红牡丹花的细瓷花盆里,一株被剪短的玫瑰,主干分成的两杈上,已经各抽出了一条嫩绿的新枝。 其中一枝的花骨朵,已经迎风绽开。 跟她一样,在这个繁华的世界,悄无声息的,怒放了。 看到她来了,两条花枝同时微微颤动了一下,表示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真棒!” 唐若看完花,回身瞅瞅自家窗子。 灯光明亮,人影绰绰,都还没有睡觉。 她推门进屋。 屋里。 老妈林清秀正坐在一张小椅子上跟唐若的老爸掰扯着什么。 她看见女儿进屋,抬眼看了看唐若手中提着的购物袋。 脸一沉。 气氛不对。 唐若朝老妈扮了个鬼脸,吐了吐舌头。 她乖乖地进了自己的房间,但是没有关门。 方便偷听。 唐若妈没有开口责备这么晚才回来的女儿。 顾不上。 而是又跟自己的男人继续掰扯刚才的话题:“喂,老唐,林业局盖新的职工家属楼,你也应该去问一问情况,了解一下啊!” 唐若的老爸,唐开余,老唐同志弯腰驼背坐在唐若妈对面的小板凳上,灯光下,明显比自己的老婆矮一头。 “我问过了,据说这次盖的那一栋新楼,是优先安排林业局的在职员工的,如果有剩余的,再考虑安排已退休人员,另外,已经办理辞退、因病买断等职工不在考虑范围之内,唉!” 唐若爸叹了一口气。 “什么?办理因病买断怎么了?办理因病买断难道就不是在林业局工作过,为林业局贡献过的人了?”唐若妈忿忿不平道。 唐若妈当然生气。 嫁给老唐二十几年了,一直跟着他住在西环路这个连乡下老房子也不如的所谓“楼房”里,她觉得自己委屈死了。 当年刚嫁过来的时候,图老唐是个在职工人,人又老实本份,住的又是城里的楼房,林清秀对这一切倒是都很满意。 应该说,相当满意。 一个乡下的穷丫头,一跃成为了城里人,还有什么可挑挑拣拣的呢? 刚嫁给老唐时,她每天都把林业局分给老唐的这套二室一厅的婚房收拾得干干净净。 当然,也是她的婚房。 窗台天天擦。 桌子,花瓶,天天擦。 地板一天一拖。 每天,她都是早早的起床,系着让人心疼的碎花小围裙,手脚麻利的做着吃食。 老唐则悠悠地从床上坐起来,先是伸个大大的懒腰,打个长长的哈欠,然后,才慢吞吞地从房间里出来。 他常常站在这个三家共用,长长的平台上洗脸、漱口。 特别是新婚那段日子,他总是在平台的下水槽里,刷得满嘴都是白白的牙膏沬子,然后喝上一大口凉水,漱了又漱,再一下子吐出去。 隔壁的马婶就笑道:“哟,唐开余,我发现你自从娶了媳妇儿,这是一天比一天起得晚了。” “得了马婶,你别操心我了,你还是多操心操心杉杉吧。” 马婶凑近一点,低声问唐开余:“喂,你媳妇怀上了没有?怎么看那个架势,还没怀上娃?” 唐开余回头看看正忙着给自己做早饭的老婆,骄傲地道:“我都不急,你老人家急什么?” 不急。 不急不急,唐若的姐姐唐敏却在一个快要急死人的,风雨交加的夜晚出生了。 当唐开余冒着风雨从林场赶回县城,到了妇幼保健院的时候,唐敏已经吃饱了奶,躺在她妈妈的身边,甜甜的睡着了。 唐开余冲到老婆的床边,紧紧握着床单,激动无比:“老婆,谁送你到医院来的?” “谁送她来的,我!” 提着一只保温瓶,匆匆而来的马婶,指着自己的鼻子道。 “谢谢!谢谢!”唐开余紧紧握着马婶的另一只手,握出了阶级兄弟般的感觉。 “还有我!” 紧随其后的杉杉道:“我开拖拉机送嫂子来的。” 唐开余把杉杉的手,握出了亲兄弟的感觉。 然后。 然后就是老二唐若,老三唐欣相继出世。 幸好老三是个男娃,中止了林清秀生娃的履历。 可是。 五口之家,每天打开门就有五张嘴巴要糊,靠唐开余一个人的工资? 难。 林清秀就拉着唐若,背着唐欣,到处找零活做,火柴盒也糊过,纸绢花也粘过,针线也做过。 年轻。 能吃苦。 凭借着对丈夫与儿女,以及对这个家的满腔热爱,日子,也一天天熬下来、过下来了…… “唉!都怪我的身体不争气。”唐开余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说那些干什么,你明天再去林业局问一问,对了,找一找老肖,他是你一手带出来的徒弟,现在当了副局长了,你去找找他。” “行行行,我明天再去看看,找找一找他,了解一下……” “不是了解,是去争取,去争取,懂吗?”林清秀有些急。 她有点痛恨丈夫的榆木脑袋,以及八杆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性格。 “懂!懂!” “唐若,唐若?”林清秀转而喊自己的女儿。 “哎!” 唐若从房间走出来,站在了电视机前,伸手打开了电源。 “今天下午干嘛去了?饭也没吃,这么晚才回来。” “那个……华华从南宁回来了,下午我跟她去五奶奶那吃的饭,然后晚上又到街上逛了逛……不信,你明天问华华。” 林清秀看着女儿认真的模样,知道她没有撒谎,点了点头。 唐若从小不撒谎。 她不再理唐若,而是转身又找老唐:“哎!老唐,明天你找老肖,要不要买点什么东西?” 唐开余刚端起自己那只泡好了茶叶的为人民服务的搪瓷缸子,还没来得及喝。 “不买! 买什么东西,便宜的别人看不上,贵的咱又买不起,明天我找到他,问问情况再说……” “行,千万记得要争取。如果他们口头松动活泛,一定要争取。对了,你那些奖状,奖章什么的也带上。” “带那些干什么,再说了,老肖都知道。” “嗯!那倒也是,莫弄得跟邀功请赏似的。”说到邀功请赏四个字,唐若妈忍不住笑了。 “知道,知道。”老唐喝了一口浓茶,一皱眉,也不知道那茶,喝在他嘴里是不是跟这日子一样, 甜? 还是苦? 唐若不太关心家里的这些事,她也没那个本事。 所以,她就老老实实坐在板凳上看电视。 电视里正在播《情深深雨濛濛》,赵薇扮演的依萍是唐若的最爱,敢爱敢恨,聪明善良。 她不喜欢如萍,总感觉如萍的表现很扎眼很浮华,如果用两个字来总结,那就是——虚伪。 第9章 找工作的范云 虚伪的不止有电视剧中林心如扮演的如萍。 还有现实中的方科。 就连他在包子店揉面的动作,都看上去假模假式的。 连范云第一次去他的店里买包子时,方科对范云的笑,如今,让范云每每回想起来,都觉得假。 皮笑肉不笑。 起码。 范云是这样认为的。 ………………………… 再说范云。 范云跟着李希刚,在县城里很是过了几天游手好闲的日子。 闲得骨头发痒的时候,他俩偶尔也会偷偷溜到兴安县中学的操场上去。 玩一会单杠。 再玩一会双杠。 范云的单双杠都玩得很溜,他的动作已经脱离了简单的引体向上的水平,而是具有了相当的技术性——在杠上花样翻飞。 范云的单杠大回环和双杠手倒立,颇有专业体操运动员的风采。 这一次。 李希刚在杠侧保护。 范云立于单杠下,稍有停顿,而后双腿微屈,双臂后摇向上跳起,双手抓杠。 然后腹部与双臂同时发劲,前后摆动身体,全身协力将身体向前送出。 当摆动起来的身体,从后至前,到了最高点的时,范云右腿迅速从两臂与单杠之间的缝隙插入,而后上身挺直,骑立杠上。 范云做了个单杠6练习。 这样的动作既要臂力,又要腹肌。 人还不能太重、太高,身高体重很重要。 李希刚就做不了这样的动作,他太魁梧了。 身高一米七九,体重一百四的他,不适合干这活。 一米七三的范云,很棒。 他俩玩一会儿,看着学生们快下课了,就不玩了。 两个人坐在操场大水泥牌子后面,不容易被人发现的地方,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 无非。 展望未来。 回忆过去。 李希刚抽出一根玉溪扔给范云,再抽出一根自己点上,他摸出一盒火柴,“嚓”的一下擦燃,磷火与木柴混合燃烧的独有香气,直冲入范云鼻孔。 一根火柴点两根烟,绰绰有余。 “辞退就辞退呗,整天骑个破单车,往乡下送信,有什么好的!”李希刚宽慰范云道。 “唉!好不好也是一份工作,现在我们复员了,总要找点事情做,不能闲着啊!” “那你这几天在街上转来转去的,有什么合适的工作没有?” 战友之间。 不必做假。 范云揪着水泥缝中的一棵须发皆白的芨芨草,将它老人家请了出来。 他摇摇头:“没有,没见到有什么招工的。” “唔……”李希刚发出重重的鼻音,顺便,将一股在他的肺叶中迂回的白烟喷了出来。 一股化两股。 如同一对亲密无间的战友,有朝一日,也终将分离般,分道扬镳。 然后。 凝结成雾、成雨,洒落人间苍茫的大地。 “你那个工作怎么样了?” 李希刚明白范云指什么,只是范云不提,他也不好提,也不能提。 “快了,等通知,过阵子应该可以上班了。” “还是你好,复员就有工作,而且还是在派出所上班。” “没什么好的,不过就是个派出所的辅警罢了,又不是合同民警。”李希刚轻描淡写的道。 即使心里再高兴,再满意,他也要装作毫不在意。 他要照顾范云的情绪。 范云将手中的老头草掐成一小截一小截的,每一截都等同他的茫然,跌落地上。 他问李希刚:“你们那里还要人不?” 话一出口,他又后悔了。 这样的话本就不应该问出口。 问了也白问。 如果李希刚那里还招人,如果李希刚能有办法将他弄进去,他早就弄了。 果然。 李希刚摇摇头。 两个人又坐了一会儿,坐到无趣,起身离开。 第二天范云出去,一边溜达,一边瞎猫去碰死耗子的时候,得到了一位高人指点。 一个正在修剪人行道上花木的大姐。 她一边挥舞着铁齿铜牙的大剪刀,“咔咔咔”把掉得只剩下了一半叶子的植物那些冒尖的枝条剪去,一边对范云道:“小弟,就那边那个菜市场口子边,下坡坡那里……” 范云跟着她的手指望过去。 “那里有个大黑板,上面贴了许多招工的广告,你可以过去看看,了解一下。” 醍醐灌顶。 范东将那个大姐谢得脸上飞起两朵红云,她都不好意思了。 他穿过面前这道名为兴桂路,西通桂林,东接全州的本县极其重要的交通要道,到了清洁工指引的那个菜市场口子边。 果然。 一块占据了墙壁五分之三面积的巨大黑板上,贴满了花花绿绿的广告纸。 风一吹。 仿佛每一张纸都在朝观众招手:“来吧,先生们,女士们……” 工作是大把的。 是可以慢慢挑的。 范东站在黑板前,模样很像一个在课堂上调皮捣蛋,被老师罚站的小学生。 只是。 他的手中一没有本子,二没有笔。 他只好跑到旁边小商店买了一个小笔记本与一支圆珠笔。 更像小学生了。 可是。 真要是仔细看那张超级黑板,范云却发现,上面有用的信息,除了自己一开始锁定的那两张启事外,剩下的,对他来说,基本上全是垃圾。 怪不得有人说:第一眼看到的,通常都是最好的,这话极有道理。 譬如:一见钟情。 看吧,墙上那些花花绿绿的广告,什么鬼东西都有。 卖狗皮膏药的。 治不孕不育的。 找失踪人口的。 富婆重金求子的等等等等。 这些信息的可信度着实堪忧。 但是。 有总比没有强。 范云“嘁哩喀喳”将那些信息统统过滤了一遍。 卖狗皮膏药的,无视之。 治不孕不育的那一张彩报,广告词极其煽情,画中女人衣衫极其暴露,简直让人不忍直视。 对于这些儿童不宜的东西,范云的目光匆匆而过。 寻找失踪人口的那张寻人启事,孩妈家,远在千里之外的贵州省里一个拥有好听名字的地方——六盘水。 不知道她为了寻找广告中七岁的儿子,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花了多少钱,才走到兴安,并借纸遁与范云有了一面之缘。 范云看到此广告时,也不知道她找到了儿子没有。 范云“呸”了一声:“妈的,人贩子统统都应该枪毙!” 范云的性格里有嫉恶如仇,爱憎分明的一面,他是个极其感性的人。 那张富婆求子的广告,范云倒是看了半天:吴艳,30岁,丰满迷人,夫家富商,意外致残,失去生育能力。 为继承庞大家业,经协商,特寻异地品行良好相貌端正男士,圆我母亲梦,同时享受女人的快乐。 通话满意,速汇定金30万,飞你处见面,有孕重酬100万(本人亲谈,非诚勿扰)。 文中还配有律师公证号,工商号,以及足以迷倒一个加强团男士的靓丽美女照片。 别说,范云明知道是骗人的,心中,还是有点痒痒的心动。 他真想照着上面的电话号码打一个。 范云摇摇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绝不会凭空掉馅饼。” 求孕信息,毒鸡肋也,弃之。 剩下真正招工的。 适合范云干的,又或说他认为自己能干的,有点意思的,就剩下了两个。 一个是本县城的某批发部招搬运工。 一个是桂林某工地招小工。 小工? 范云从来没考虑过,不是他对广大劳动人民中的小工有任何歧视,而是他觉得,自己浑身那些满满的力量,满满的斗志,是用来赚大钱的。 而不是干这种十五块钱一天的小工的。 他在部队时,曾经和铁杆战友崔健生并肩坐在营区高高的围墙上说:“如果复员了,我三年就能挣一辆桑塔纳!” 崔健生满脸的不相信。 但是,他没有戳破范云的牛皮,而是身形一矮,将自己矮进了茫茫夜色。 范云决定去试下搬运工。 他将那个号码与地址抄了下来,但是,他决定明天再去。 因为。 莫名的,他感觉自己没有一点底气,没有信心。 他为自己的没底气、没信心找了个理由:再转一转,万一碰到更合适,更好的呢? 一转就是一天。 不大的县城,几乎被他逛了一个遍。 甚至,他都逛到了位于城北的湘江大桥旁边,走到了那个因为连续几天的雨夹雪,被各种车辆压得遍地泥泞,找不到一块好地去落脚的湘漓汽车站。 露天开放式的汽车站,被四个轮子的公交车、小轿车;三个轮子的“跳跳车”、“慢慢摇”;两个轮子的摩托车、自行车;两条腿的二路公交车,给压了个稀巴烂。 但是。 范云却逛得很坦然。 因为,这儿都是陌生的面孔,不会有任何一个人问他找没找到工作啦,为什么不在邮局干啦。 在这儿的,全都是进城买卖东西等的农民。 有手提绿皮塑料桶喷雾器进城修理的老汉。 有一根扁担两只竹筐,挑着几只“嘎嘎嘎嘎”乱叫的白眼圈黑毛羽洋鸭的老婆子。 有与对象一起进城买衣服,袖口的标牌仍未剪掉的姑娘。 有手里紧紧攥着奶瓶,将半边小脸藏在母亲怀里的娃娃。 有老。 有幼。 有欢声。 有笑语。 有数不清道不尽的人间百态与悲欢离合。 范云踮着脚,横穿过汽车站。 其实,如果不是去那个招工的批发部“踩点”,他是不会走到这里的。 他远远的看了看自己决定明天才来“可面谈的”的那家批发部,只见到有一辆白色的厢式货车与一辆红色三轮摩托货车停在批发部门口,外面没人。 里面倒是有一个女人,坐在横放在批发部门口的桌子后,“噼里啪啦”在那儿扒拉算盘珠子。 “啪啪啪”,扒拉得挺响,老远就能听见。 桌子上全是东西,堆得只能看到那女人的胳膊肘子跟那张韶华几乎已褪尽的,圆乎乎的脸。 范云看了一会那个批发部——毫无归属感。 他的心情,不再像在军营时那般豪情万丈。 在部队时,什么时候做什么事,达成什么目标完成什么任务,每一件事,部队领导都能安排得井井有条。 而现在。 范云觉得自己成了老天爷放养的一只羊。 吃什么草?到哪里吃?该怎么吃?他的心里一点儿谱也没有,他突然觉得,原来,能被人管着,有时也是一种幸福。 范云出了泥窝窝一般的湘漓汽车站。 顺着一条名为百街里的巷子往前走。 小巷不宽,倒也挺长。 此时已是日暮黄昏之时,小街两边的那些店子铺子门口,各有买卖,小巷中人流如过江之鲫,挨肩擦背。 挺热闹。 范云暂时忘记了批发部的事。 他东瞅瞅,西看看,一边看那些做生意的人与顾客,是怎么样讨价还价的,一边在心中盘算,自己能否也在这条街上租上一个铺面做点什么生意。 做点什么生意呢? 做生意,这三个字的笔画加起来还没有三十笔,可是,要说起里面的经验教训,成败得失,恐怕三千笔也写不尽。 只是。 范云不知道而已。 范云看见卖杂货铺的生意不错,就觉得自己也可以开个杂货铺。 又看到小商店的生意也还行,他就觉得开个小商店也挺好。 再看看那个卖面包和蛋糕的女人,货柜前站了三四个人,排着队买她的面包点心,他又觉得弄个烤箱烤面包卖绝对赚钱。 巷子口有一个卖鱼的,熏得焦黄的牙齿紧紧咬着一个烟头,正将一条胖鱼摁在一块中间已经深深凹进去的大木墩子上。 “啪啪”两下,他就将那条鱼拍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了。 只见他那只长时间泡在水中,已经发馕发白的左手,紧紧按着鱼头,一划一剔三下五除二,一条可熬汤可红烧的商品就加工完成。 银货两讫。 范云有点同情卖鱼佬那双手,心想:老了必定会得关节炎与风湿病啊。 劳动人民,都不容易。 范云东看右看。 走出了巷子。 再回头瞧瞧巷子里穿梭不息的人群,范云想开店的那些念头,刚刚被他提到滚烫的胸口,可是,瞬间又随着胸中的一口长气叹了出来。 “吁……” 他站在青石板铺成的地上,摸出烟,点了一支。 前面,就是万里桥。 与水街。 第10章 您拨打的电话无人接听 范云没有上万里桥,而是顺着水街往灵渠公园的入口处走。 冷风。 暮。 临街的一些小吃店,服务员已开始站在门口招揽客人:“哥哥,里头来坐嘛,有位置的。” 范云摇摇手。 他的心情如同千年的灵渠水一样,水花上下翻滚,又不时在水面上迸出一个个气泡,然后向各自的远方,远去。 那种心中空荡荡的感觉,除了他自己知道,谁也看不见。 范云过了马嘶桥,又到了由数块硕大的纯铁板所架设的状元桥,停了下来。 他本就是信马由缰,本就没打算去灵渠公园。 虽然,每晚有许多城中的居民,吃完了晚饭后会到灵渠中散步,夜跑;但是,那是吃完了晚饭后。 而范云,此时还空着肚子呢。 他出来了一天,中午就吃了一份二两的米粉,其实,这会儿早已经饿了。 他却磨蹭着不想回李希刚家。 是的。 他出来时间久了,在李希刚家里住了这么多天,已明显感觉到李希刚的妈妈,那种若有若无的怠慢。 没错。 怠慢。 比怠慢让人更加难以忍受的是——她的轻视。 比轻视让人更加难以忍受的是——的无视。 希刚妈虽然仍对范云客气有加,虽然她在跟范云说话时仍是未语先笑。 但是,范云却能感觉到她的客气,是带着一丝丝冰意的。 她的无视。 感觉。 感觉很重要,有时候就是一种本能,一种防御与自我保护的本能。 他当然不能跟李希刚说。 天天住在别人家里,好吃好喝好招待,他能说什么。 但是,每当他跟希刚妈在一起时,他就浑身不自在,就觉得如坐针毡,恨不得马上从她身边逃离,越远越好。 李希刚的爸爸倒挺和气,一个很有涵养的人,也难怪,曾经在政府有关部门当过领导的人——农机站站长。 和气的人,通常都擅长打官腔。 希刚爸就很会打官腔。 不光跟外人打官腔,也跟李希刚的双胞胎姐姐李阳打:“啊……阳阳,你说的这个问题,我再考虑考虑,研究研究……” 漂亮的李阳就娇滴滴打趣她老子:“李大研究,不着急,您老人家慢慢考虑……” “去!你这个妹仔……” 范云站在状元桥头那块古朴厚重的青碑前,看着苔痕累累斑驳纵横的文字::北有长城,南有灵渠……天生乾坤,地生庶民…… 落款人名因石碑年月已久,崩掉了一角后,已经看不到了。 范云将烟头塞进旁边的垃圾桶,上了桥。 已流淌千年的水面下,一大群五颜六色、游来游去的金鱼被一道铁丝网拦住,桥上一个外地口音的年轻女孩子正一边跟同伴说笑,一边将手中的馒头揉碎,撒下。 群鱼争食。 可比众生。 范云决定如果这几天再找不到什么事情,就回家。 范云的晚饭依旧是在背生芒刺的感觉中匆匆扒完的。 扒完饭,他就去了房间。 饭后的娱乐节目——看电视,他也主动放弃了。 他不看。 李希刚自然也不看。 两个人就在希刚的房间里,一人一头躺在那张松软的大床上,有一搭没一搭的瞎扯,顺便消磨一天天薄下去的斗志。 李阳探头探脑将房门推开了一条缝隙:“嘻嘻……干嘛呢?” 两个男人都无视了她,她自觉无趣,用力将门一砸。 ………………………… 第二天的面试,对范云来说,是极其成功的。 那个圆脸的老板娘望着一口一个姐姐喊自己的范云,不由得笑了,她拿着范云的身份证与退伍证:“范云……嗯,挺好,还当过兵,当兵的好,让人放心,我就喜欢当兵的。” 范云陪着她笑。 “那个……我们这主要是给一些超市啊、商店啊什么的送货。 ……其实也很简单,要是厂家来了货,就卸下来,分类码在仓库里。 牛奶放牛奶那里,果汁饮料放饮料那里。 我们的客户有需要送货的,下乡的就装大车,有条路线的……如果是县城里的,一般就用那个三轮车……” 老板娘指了指外面的摩托三轮。 范云的目光就跟过去。 “那个……你有没有驾驶证?” 范云摇摇头:“没有,我没有学过,不过我倒是挺想去学一个。” 范云心里道:关键没钱。 “哦,没关系,慢慢来。 那我跟你说一下待遇,我们这里呢每天早上七点半上班,有货卸货,没货就整理仓库。 当然,有时候也可能跟车下乡,工资呢每个月四百五十块,干满七天才发哦。” 四百五? 范云挺高兴,在部队一个月津贴才四十五,当然,是第一年新兵蛋子时。 第二年加了五块,五十。 第三年又加了五块,五十五。 范云将头点得如同鸡琢米一样,满口答应了:“我干!” 那个老板娘笑了:“那今天就算上班了,等下我叫个人,带你熟悉一下……对了,你有喝水的杯子没?嗯,你肯定没带!” 她拿了一只纸杯子给范云:“饮水机在那边,喝水就自己打。” 范云接过来,放在一边。 “老吴……老吴,你教教他,带他熟悉熟悉情况。” 仓库里面,走出来一个倒拖着平板小推车的五十来岁的男人。 个不高,头发倒有一半花白,手背上青筋暴突。 “跟我来吧!”他对范云说道。 那就来吧。 干吧。 大半天活干下来,范云仍如盲人摸象般找不到头脑。 看似简单的搬东西。 讲究真多。 “这个是快过期的,所以要放在外面,优先发货或者打折处理……对,就是那些。” “那边的一堆,有四个品种的奶,看上去差不多,但是上面印的字却不一样,一定要分清……” “哎哎哎……那个不要放那边,拉到这边来……” 老吴这大半天,一定讲了比三天还多的话。 稍有空瑕时,范云敬了一根烟给老吴:“吴师傅,你在这里干了多长时间了?” 老吴看了看范云,没回答。 他只跟范云谈工作,其它的事情,根本就不想跟范云聊。 他对范云,持有久经世故之人,与陌生人打交道时那种惯有的戒心。 范云自觉无趣,也不再问。 一上午很快过去。 然后吃饭。 午休。 午休后。 接着干了个把小时,圆脸老板娘吴姐道:“哎……那个……范云,今天就干到这儿吧。” 她又拍拍手,朝另外几个人喊道:“收工了,今天活差不多了,今天就干到这儿吧……明早上没货,大家明天中午再来,来仓库吃饭。” 理货的老吴跟吴云走出了仓库。 开车的司机,一个三十来岁的红衣服男人,跳下那台厢式货车的驾驶室,将钥匙插在门锁里用力一扭。 “嗒”的一声,锁上了。 他又将那台三轮车倒进仓库,等圆脸吴姐拎起她那只鼓鼓囊囊的黄带子挎包出来后,手持长长的铁勾子,“哗”的一声,拉下了卷闸门。 吴姐“咔咔”两声,上了锁。 他俩的动作。配合的天衣无缝。 预兆不错。 范云觉得自己完全能够胜任这份工作。 特别是,仓库管工作餐。 伙食还不错。 今天中午有一大盆排骨焖冬豆,一碗炒大白菜,一盘子豆腐泡烧腊鱼块。 外加一塑料桶散装米酒。 红衣男人与老吴,每人喝了两大碗,范云谢绝了红衣男人的劝酒,扒了两碗饭。 干了半天活,两碗饭不多。 今天收了个早工,范云也没有继续在街上“找工作”。 回到希刚家。 李希刚正一个人在家看电视,见范云回来了,指了指茶几。 范云看了看果盘中那些红红的圣女果,掂了一颗,往空中一抛,一仰脖子,准确的接住了那颗果子。 100分。 范云依葫芦画瓢,连吃了三颗。 心情不错。 吃完。 琢磨着怎么跟李希刚说找到事情做了。 李希刚却先开口了:“范云,有个活,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干?” “什么活?”范云虽然找到了事情,但是心中刹那间还是涌上了一丝丝暖意。 李希刚,不愧好兄弟。 这几天,他一直为范云的事出谋划策,并用心在自己的老妈与范云之间谋求着某种平衡,这些,范云都能感觉的到。 无论希刚的动作,语气。 人,是很敏感的一种动物。 “听说县城管队在招人,你明天去试试吧!” “什么?” 范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个消息来得这么突然,巨大的喜悦瞬间将范云从椅子上一下子推了起来。 他一下子蹲到李希刚的身边,抱着他的大腿道:“嗬嗬嗬嗬……真的吗?” 范云的笑容感染了李希刚,他亲昵地搂着自己亲爱的战友道:“是真的,就在城管队的大院里,现场考核,现场招聘,明天我陪你早点去……到时候报名的人一定非常多。” 范云将头点得跟鸡啄米似的。 他高兴地搓着双手,搓着搓着,突然脸色一变。 “哎呀!” 范云脸上的笑容一下子没有了。 “怎么了?” 李希刚看到范云的脸就像三月的天一样,说变就变,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我的身份证、退伍证……” “你的身份证、退伍证怎么啦,昨天晚上我还看见你翻过……” “嗐!” 范云的身份证跟退伍证,今天在仓库的时候,交给那个圆脸的吴姐去复印,他就去干活去了,然后……他就忘记拿回来了。 范云紧紧握起拳头,在自己的大腿上捶了一家伙。 他心中这个后悔啊! 该怪谁? 怪天? 怪地? 怪自己? 还不是怪李希刚的那个娘! 对自己不冷不热的娘。 不是她,他大可不必急着今天去面试的,面试了也不必急着做事的。 事到如今,不得不说。 他只好把今天去面试,并干了大半天活的事,一五一十告诉了李希刚。 李希刚也有点着急了:“你干嘛不把证件拿回来啊……没证件,明天怎么去报名?怎么去应聘?” 范云心中这个懊恼啊。 怎么办? 要证件。 可是,范云也不知道圆脸吴姐住在哪里呀? 急了。 真急了。 范云脑门子上冒出了白毛汗,他着急地对李希刚道:“我看,我还是回仓库去看一下吧,万一那里有人呢?万一那门口有电话号码呢?” “快去。” 范云去得比兔子还快。 快也没用。 他的万一,没有一条可以落实的。 其实,去仓库之前,他自己的心里就早已乱成一团,一点底也没有。 现在,远远看着紧紧锁着的仓库大门,以及门口贴着的那些花花绿绿的各种牛奶广告。 他的心已经凉了半截下来。 还好。 万幸。 仓库的招牌上有一串没有因风雨而脱落,仍然清清楚楚的阿拉伯数字——电话号码。 他把那几个数字,牢牢刻在了脑子里。 范云找了最近的一个公用电话,拨了出去。 “骚瑞,您拨打的电话无人接听,骚瑞,您拨打的电话无人接听……嘟嘟嘟嘟嘟嘟……” 好蠢。 难道这个电话不正在今天上午圆脸老板娘算帐的那张桌子上,那部脏兮兮的电话么? ——假如,范云能听见仓库里那一阵阵“叮铃铃”的铃声,因他拨通电话号码的瞬间,而同时响起的话。 范云连拨三遍,无人接听后,终于也想到了这一点。 他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瞬间变得垂头丧气。 汗,“唰”的一下子就从他的脸上淌了下来。 甚至,因为连电话费也忘了给,而被商店老板报以白眼的同时又被叫了回来:“哎哎……还没得给电话费嘞!” 付了费的范云,郁闷至极。 突然,他眼前一亮,一下子又兴奋了起来,并以快得不像话的速度窜回那台白色奥铃厢式货车的前面。 范云死死盯着那块挡风玻璃,上面除了一张年检标志和一张保险标志外,还有两根黑漆已经开始剥落的雨刷。 骚瑞。 没有什么电话号码。 范云围着车子转了又转,从车头转到车尾,包括两扇侧门及三面车厢在内全部检查了一遍。 没有。 就差没去检查底盘了。 最后,他在不抱任何希望的情况下,又跳上驾驶员那边的踏板,将火热的脸颊贴在冰凉的玻璃上往里看。 仍然没有。 再转到另一边,终于,范云在靠近副驾驶位置的仪表台一角,发现了一张名片。 他念了一遍名片上的电话号码,似曾相识。 不。 十分熟悉。 与卷闸门上方,仓库招牌上的那串,一模一样。 第11章 范云醉酒 范云气得用力一踹已磨崩了线的车轮子。 “咚!” 旁边停着的一辆黑色小车,一定是觉得已方兄弟受到了欺负,“呜哇呜哇”叫起来。 小车后面的铺子里,一个脖子外挂着一条大金链子,满脸都是横肉的男人,警惕的伸出梳得溜光水滑的头,望了望车,又瞪了瞪范云。 范云毫不示弱,瞪了回去。 怎么办? 怎么办呀怎么办? 那就再等等吧。 等吧,守株待兔的法子,看上去虽然笨得可笑。 可是。 也不失为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 不时有人过路。 有提着菜篮子的女人。 有背书包的孩子。 有爱到地老天荒已经粘在了一起的小恋人。 直到范云觉得,即使自己在仓库门口等至地老天荒,圆脸老板娘也不会来了时,他才悻悻地转身离去。 如果他再不走。 那个大金链子可能也要采取一些什么措施了。 夜。 黑了。 比夜更黑得是范云的脸。 范云满脸黑线,敲了敲李希刚家的门。 李阳开的门。 她穿着一双粉红色的棉拖鞋,把在门口,看着眉头紧锁的范云,笑道:“哟……怎么搞起滴范云,感觉你好不开心哦!” “不开心。”范云从她身边挤过,闪身进屋。 顺便,还把李阳的拖鞋扫掉了一只。 李阳兔子一样,跳着去找她的拖鞋去了。 “拿回来了没有?”李希刚从木头沙发上一下子站了起来。 “没有。”范云沮丧的摇摇头。 “唉!”李希刚叹气。 “唉!”范云也叹气。 “吃饭吃饭,大家吃饭。”李阳一溜小跑,跑到厨房。 饭桌上,李大研究没有发表任何意见,他一向如此:从不轻易站队,从不轻易发表意见,从不轻易过问别人的事。 李阳倒是叽里呱啦了几句,没一句有用的:“爸,你可以去帮范云说一下啊,跟城管那边打个招呼。” 希刚妈脸一沉,将筷子一顿:“吃饭!阳阳……你说打招呼就打招呼,招呼那么好打吗?” “哼!”李阳不服气的哼了一声。 李大研究给闺女使个眼色,示意她别多管闲事。 实在没办法,那就只能等明天,招聘现场试试运气再说。 李希刚本来让范云连夜回去拿户口本的。 “早打过电话了,我爸说户口本让我弟带走了,带到外地去了。”范云气急败坏的道。 没办法了,明天碰运气吧。 这是范云与李希刚商量后,得出的一致结果。 ………………………… 天一亮,李希刚就陪着范云去了一趟那个批发牛奶果汁饮料的仓库,希望范云的运气能奇迹般转过来。 由背字转向顺字。 可是。 能帮范云转运之人迟迟不来。 等不了了。 左等她不来。 右等她不来。 再等下去黄花菜也凉了,范云瞅瞅已经升起的太阳,对李希刚苦哈哈一乐:“走吧,到城管队看看去。” 到了城管队。 里面已经有一帮子人在忙活了,楼下门口的公告栏旁边,水泥地上,摆了两张长条桌子,上面放着几瓶矿泉水、笔、人员登记本,桌子后两张椅子上各坐一人,都穿着城管制服,正在那里登记。 十几个青年人将他两个紧紧围在中间。 “我叫赵发奎,发达的发,奎……奎星,天上那个奎星的奎……西游记里,奎木狼的奎。” “我叫王成顺,成功的成,顺利的顺……” 那个负责登记的人一推登记本:“行行行行行了……你也抢着说,他也抢着说,到底听谁的?” 一个尖嘴猴腮没能挤进人群里面的小伙子,尖声尖气道:“听你的!” “行了,排队,面向我,成两路纵队……速度,对!就这样排……别围着了,赶紧排队去。” 范云急忙站在了一个小伙子的后面。 人群有了秩序,果然效率就快,一会儿功夫,就轮到范云了。 “身份证。” “忘记带了。”范云尽量挤出一个自己觉得能打动面试官的笑。 那个负责登记的,胸牌上名为杨宗纬的城管撩起眼皮瞄了范云一眼:“没有身份证,捣什么乱,去去去,下一个……” 顿了一下。 他又看了一眼范云:“谁介绍你来的?” “没人介绍,我听朋友说的,你们这招聘。” “下一个!”姓杨的城管一边用油笔敲着登记本,一边拖着长腔喊道。 后面一个黑脸胖子早等得不耐烦了,他用手一扯范云:“哎,让让,让让……我叫唐彬……” 范云十分沮丧。 但他不愿就这样放弃,仍怀着最后一丝希望喊道:“我叫范云,是当武警的,今年才退伍的。” “下一个。” 没人理他是什么武警不武警。 范云走到李希刚面前,失望的道:“唉!走吧,看来,是没什么戏了!” 他想撤了。 他不愿自己的战友跟自己一起在这儿被寒碜。 李希刚倒是不急:“来都来了,再看一看吧,这次不行,万一下次有机会呢?看下他们有什么套路。” 那就看看吧。 看过之后,不过如此。 当然,指的是这些来报名的人。 测试开始后。 一百米,当场就跑吐了两个。 俯卧撑,最多的一个人,做了三十八个,而且,还相当的不标准,这质量……啧啧!这数量,刚够范云与李希刚的零头。 然后是拉单杠,各种的拉不动,特别是推范云的那个胖子,跟半扇猪肉一样吊在杠上,三秒钟都没有坚持住,就从杠上掉了下来。 范云在心里直接把胖子给淘汰了。 叫杨宗玮的那个城管,看着这群被一连串的体能测试,折腾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年轻人,表情严肃的道:“今天,主要是登记,加测试,刚才你们的测试成绩,将做为我们这次录取的重要指标。 ……行了,都散了吧,回去等通知吧。 如果因特殊情况未通知到的,或者没被录用的,也可以十天之后来城管队看通知,到时候结果会贴在那个公告栏里。” 他指了指城管队楼门口的不锈钢公告栏。 听了他的话,刚才有几个偷懒的,一下子后悔得唉声叹气:“唉,本来我还可以再做几个俯卧撑的,再做几个就超过你了……” “早知道,我再跑快一点,就好了……” 哪有那么多早知道。 早知道,范云说什么都要把身份证跟退伍证时刻带在身上了。 ………………………… 散了。 范云跟李希刚说,圆脸老板娘说了,中午去仓库吃饭。 今天已经耽误了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了,吃饭这种同样重要的事情,再也不可以忘记。 民以食为天。 与李希刚就地分手。 范云直接朝仓库来。 此时,也快接近晌午了。 到了仓库,一个人也没来。 范云站在门口,又等了半个多小时,圆脸的老板娘吴姐才不急不忙走来。 “哗啦啦”。 卷闸门打开,范云的身份证与退伍证豁然在目,就搁在吴姐办公的桌子上。 只是。 可惜。 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了。 他什么也没说,默默地将两个证件收了起来。 范云将所有的怒气都发泄在那些牛奶和饮料上了。 他搬了一箱又一箱,推了一车又一车,就连昨天搬运工老吴说过的那最大的一堆货,小山一样的一大堆,他也统统给挪到了它们该去的位置。 这一切,自然都逃不过老板娘吴姐的眼睛。 也逃不过,这个仓库里,任何一个人的眼睛。 出多少力。 干多少活。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就像范云下连后的第一任班长范明波说的那样:“你们这些新兵蛋子,下了连,每一个班才分那么两三个。 但是,却有那么多双眼睛看着你们,包括队长指导员,包括我,也包括每一个老兵。 所以,你们不要妄想着偷奸耍滑,不论训练,还是劳动,都给我积极点。 你们有一点点的风吹草动,马上,我就能知道。 可以说,我能对你们的一切了如指掌,不然,我还能当你们的班长吗?” 班长的话,吓得范云诚惶诚恐,低着头,大气也不敢出。 后来范云当了班长,将范明波的话,原封不动搬给了分到他们班的两个新兵。 同样,也吓得那两个新兵诚惶诚恐,低眉顺眼的大气也不敢出。 范云卖力的干活,获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也赢得了他人的尊重。 他。 有的是力气,可是他,只要一停下来,就感觉自己如同一只被缚住翅膀的苍鹰,身不由己,空有凌云之志和激情,却无处可用。 他的凌云之志,从搬牛奶开始。 一天。 两天。 三天…… 范云已经快把城管那件事给忘记了。 如果,不是无意中,被人提起。 这天,他下班,回来的比较早,就在李希刚家的门口,就在他准备敲门时,他听见家中有人在争吵。 虽隔着门,但能听清。 这就够了。 是希刚妈的声音:“……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怎么了?啊?我问你怎么了?那个女人究竟和你什么关系?要你那样帮她说话,啊?” 李大研究大声吼道:“你就是小心眼、小肚鸡肠,这事我先不跟你说…… 我问你,咱们家明明订得就是范云做事那个批发部的牛奶,你明明认识小吴,知道她家住在哪里,也能帮范云把身份证和退伍证拿回来,明知道人家要去应聘城管,你为什么不去?你自己不去不说,还拦着不让我说,啊!你说,为什么?” “我就是看他不顺眼,左看右看都不顺眼。” “他得罪你了?你以前认识他?” “我不认识他,他也没得罪我,我就是看他不顺眼……” “你,你真是胡搅蛮缠!不可理喻!” “别说范云,说那女的!” “哗……”什么东西摔碎在地上。 范云听得两只耳朵都竖起来了,他的全身血液几近凝固,如同掉进了冰窟窿。 他对房中两夫妻说的那个女的不感兴趣。 可是,为什么? 为什么希刚妈那么讨厌自己? 为什么她明明知道那两个证件对自己很重要,她又能拿回来,却不帮自己? 范云把自己到李希刚家的言行举止,仔细捋了一遍。 没什么问题啊! 自己和她也不认识,一无冤二无仇,她为什么就那么无缘无故讨厌自己? 毫无道理。 范云没再敲门,而是转身离开了李希刚家。 此时,夜已阑珊,天空飞雨。 北风如刀,一刀刀削着夜色下的人间,削着人间卑微至极的万物。 房檐下,冰天雪地里,一对白发苍苍的老人蜷缩在那里,没有人知道他们来自何方,又终将归于何处。一些过路的好心人,除了将手中的吃食,放一些在他们身边,唯剩下摇头叹息。 仅此而已。 范云走到和李希刚去过几次的那家代忠鹅肉馆,叫了酒菜,一个人自斟自饮起来。 以前那几次,总是李希刚饮酒,他饮茶作陪,现在,他却一个人喝上了闷酒。 他喝得不快,第一口还被辣得呛了一下,没关系,要的就是这种感觉,折磨的感觉。 他以为,这样折磨自己,就能减轻自己的痛苦,抵消别人的歉意,他以为,这种放纵的感觉,十分接近自己的——放逐。 范云第一次喝酒,喝得又是闷酒,不喝醉才怪。 喝醉的他,走出饭馆没几步,被冷风迎面一吹,再也坚持不住,他扶着马路边的一棵行道树,狂呕起来。 鼻涕眼泪加上在胃里发醇的食物,一股脑的都倾在了地上。 他扶着那棵树站了很久。 久到,李希刚有足够的时间找到他,并把他弄回去。 他的大脑。 一片空白。 一觉醒来。 又是一日。 李希刚双手撑着床沿,连着坐了几十个俯卧撑,看见范云醒来,笑着对他道:“哎哟,不错哟,现在学会喝酒了。” 范云从床上坐起来,将后背靠在床头上,伸手揉了揉一对太阳穴,又揉了揉眼。 他不好意思的朝李希刚笑了笑。 什么都不用说。 理解。 不就是失去了一个十分好的机会吗?不就是没当上城管吗? 李希刚是这样想的,这次范云虽然没有当上城管,但是没关系。等他到派出所上了班,一定想办法,把范云也弄进去,也给范云弄个辅警干。 他对着范云打趣道:“以前叫你喝酒,你总不喝,怎么?现在想通了?一个人偷偷出去练酒量去了?” 范云无言以对,唯有嘿嘿嘿嘿。 第12章 送牛奶 他的笑里有苦笑,有自嘲,有一种卑微的,不易被捕捉的情感。 所有的这些东西,交集在他的眼中而飘忽,于他脸上时而隐现。 是的,那是一种,亲爱的希刚已经十分努力,想以十二分热情去抵消的东西。 那种东西叫做。 寄人篱下。 对,就是范云那种需要小心翼翼,察言观色的状态与感觉。 不过。 自从那日,他听到了希刚妈与希刚爸的对话后,突然觉得平日形象高过自己想像的这两个人,不过如此。 他觉得,一本正经的希刚爸,与冷冰冰的希刚妈的感情,看上去,虽然如一只盛世中的青花瓷瓶般完美。 可实际上,只要朝他们靠拢得足够近,也能清晰看见那些淡淡的裂痕。 那些裂痕里,每一条都藏着一个秘密。 如同璀璨星空下,万家灯火里的每一扇窗口一样,各有不同的故事,各守一种秘密。 但是。 不管怎么样,在自己人生面临重大转折的时候,希刚妈没有帮自己一把。 甚至,她还阻止希刚爸帮自己。 管不了自己那个重情重义的儿子,但是,她管得了自己的老公。 范云已经由厌恶希刚妈,发展到心里隐隐的在恨她。 他觉得无论希刚妈以前怎么样,但这次,是她欠了自己。 虽然,无数次他都劝慰自己,吃在人家里,喝在人家里,人家已经对自己足够好了。 如果说还不够好,那也只能是自己不够好。 但。 这些,怎能与范云渴望拥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急求归属,那种迫切的心情相中和呢? 他真的有点恨她。 毫无敬爱。 或许。 爱与恨,本就是两个不可调和的字眼? 它们或许会相互转化,会借词义之外的事物,衍生演变,会由量变一点点发展成质变,但是,爱就是爱。 恨,就是恨。 又爱又恨,爱才是主因。 ………………………… 自我感觉占据了心理优势的范云,在第二天的早饭桌上放开了自己。 吃。 喝。 吃饱喝足。都是她欠自己的。 他不再小心翼翼地看希刚妈的脸色,反而一边吃东西,一边大声与李希刚交流问题:“希刚,你那个工作,是不是今天正式去上班?” “嗯,是的,通知已经下来了,让我今天去派出所报到。” 李希刚咬了一口油条:“范云,怎么样?你现在的那个活干得,感觉怎么样?” “还行,就是累得很,从早到晚在仓库里搬东西,身上的衣服湿了又干,干了又湿。” 范云故意提高了声音。 他眼睛对着李希刚,眼神却越过希刚的肩头,飘到希刚妈的脸上。 她低眉垂目面无表情,用汤匙一圈又一圈搅着碗中的皮蛋瘦肉粥,不为所动。 旁边的希刚爸抿了抿嘴,他的牙关咬得很紧。 如果昨晚不是范云无意中听到他跟自己老婆吵架的那些话,就算用撬棍撬,从他嘴中也绝对撬不出一个字儿来。 “嗯!坚持就是胜利!”李希刚握了握拳头,笑道。 范云一笑。 回应战友。 范云又坚持了一天。 晚上。 他看着一身辅警制服的李希刚从外面推门进来的时候,一下子忘记了刚才碰巧与希刚妈对视时,那种因占据心理优势,而散发出的咄咄逼人的气场。 也忘记了希刚妈脸上那种因为自己挑衅的目光,而衍变成厌恶,甚至是憎恶的表情。 范云看着自己的昔日战友。 同吃。 同睡。 并肩战斗,毫无保留,绝对信任可托生死的战友。 他既为希刚高兴,心里又有一丝丝的酸溜溜。 李阳坐在木头沙发上,看见自己的弟弟一身警服打外面进来,笑道:“哟!弟弟,我发现你穿上了警察的衣服,和穿军装一样的帅!” 确实很帅。 李希刚进门就把外套脱了,换上了一件白色夹克衫。 他要照顾范云的情绪。 他尽量让自己的言行举止轻描淡写,不露痕迹。 可是。 即使他以后在人民警察队伍中干出了一番事业,立功,受奖,提干,也改变不了范云在仓库搬牛奶的事实。 即便是身处同一起点上的事物,也会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导致终点的大相径庭。 就像他和范云,在射击场上,八一杠那黑洞洞的膛口里同时击发出的子弹一样,也会因为弹道与目标、风速不同,而分别落在不同的地方。 就像一个人,总有一天将和所有的人分道扬镳,而独自踏上归途。 就像风,总会变成雨。 就像叶,总会变成花。 就像春天,总会变成秋天。 就像冬阳,总会变成夏月。 范云十分高兴地祝贺自己亲爱的战友,他的祝贺词是在希刚肩头,重重捣上的一拳:“真带劲,希刚,这身制服看着也很精神。” “嗯,还行,跟军装着不多。” “今天怎么样?第一天上班累不累?出任务了没有?”范云一口气问了希刚三个问题。 希刚从他爸的茶壶里倒了一杯余温袅袅如烟的茶水,一饮而尽。 “今天还行,不累,也没出任务。”他回答范云的问题十分简洁,明了。 一向如此。 “今天第一天上班,也没什么事情,主要就是认识了一下领导,同事,熟悉了一下环境,整理了一下宿舍的卫生……” 李希刚顿了一下,看了看范云。 范云懂。 范云的心,如国家安全中心那台巨型银河计算机一样,瞬间已经运算了千万次。 所有的运算结果都直指一个核心问题:希刚要去住派出所的集体宿舍去了?自己,需要另谋住处了? 在县城,范云只有李希刚。 去哪里住? 将成为明天天一亮,范云就要考虑解决的头等大事。 不。 今晚就要考虑。 从现在开始。 范云用右手的食指与中指,轻轻捻着迷彩服的衣角,摸了一会,手指上滑,捏着拉链往下一拉,“唰”,露出了里面黑色的线衣。 再拉回来。 这些无意识的动作,都落在李希刚的眼里。 “我们单位领导要求新来的,全都要去住宿舍,要统一组织学习培训。 你就住我那个房间,还跟以前一样,就可以了。 就这么说定了!” 李阳扑哧笑了。 只见她笑靥如花,抬起腿屈了屈,又伸了伸,范云就看见了她那从裤角露出的,一小截洁白细腻的脚踝。 李阳将脚上粉红色的棉拖鞋抖了抖:“对对对,我弟去派出所住集体宿舍,范云你可以住他的房间;等你住宿舍的时候,他再回来。 这样,可以让我们家,一直保持常期驻扎一个兵哥哥!” 说完笑了。 话虽这样说。 范云已经在心里拿定主意了,希刚走,自己就走。 没有他。 范云如何还能继续在希刚的家里住下去。 他口不应心地答应着道:“好的,好的。” ………………………… 继续说范云。 又是一天。 希刚去住派出所的集体宿舍去了,晚上也没有回来。范云知道,他现在正跟新同事一起,接受封闭式、军事化的训练。 范云一点不担心。 希刚完全能够适应那儿的训练与工作生活。 可是自从李希刚走后,范云立刻不适应了。 他觉得自己,现在处在了一个十分尴尬的位置,只有李阳对自己还算热情,而希刚爸对自己不冷不热客套得让人感觉十分虚伪,希刚妈,更不用说了,对自己的态度就像一块千年不化的寒冰。 很难受。 范云硬着头皮又住了两天后,决定,无论如何,都要另觅住处。 他准备跟仓库的老板娘圆脸吴姐说一说,看看能不能在仓库里住。 一整个上午,他都在心中默默地精心构筑说词。 “范云,这儿有一单货,你去送一下吧,就在青龙大街上,找到青龙二巷,按这个地址给送过去。” 范云看了看那两箱牛奶。 “姐,就这两箱奶,也要单独给她送啊!” “那是一个老客户了,从我第一天做生意,她就在我这里买奶喝,本来每次她要奶的时候,都是我回家的时候顺便给她带回去的。可是今天她要得比较急,可能是要拿着办什么急事,又或者送什么人的。你快帮她送去。” “好嘞!姐,我现在就去。” 范云将两箱牛奶提上了三轮车。 “等下,等下范云,那边再拿一箱……对,就是那个还有一个月保质期的儿童奶,你跟客户说,这一箱是我送她的。” “好嘞!” 范云骑着摩托三轮,从湘江大桥直奔可通汽车站的湘江路,然后,顺着中间一条坑洼不平的城中小道,往左一拐上了城台路。 车稀人少。 他一加油门,“轰,轰轰!”三轮车穿过兴隆购物城一期的花岗岩石路后,从据说正在筹建的二期旁边一条烂泥巴路爬上了青龙大街。 还在某些领导与商人酒杯中的兴隆二期,此时被周边的城中百姓用碎石头,竹条子,木棍子分割出一块块的菜地,菜地里,撒的白菜花正值花期。 一朵朵、一片片金黄色的白菜花如霞似锦,铺在这块生机勃勃的土地上。 在绿油油的小葱、雪打绿又带紫的香菜衬托下,显得十分富有乡下那种田园气息。 日出东山坳,照我门前畦。 溪水如匹练,繁花携燕泥。 范云将三轮车开进青龙二巷里,一直开到开不进为止,才停下来。 他看着手中的送货单,对照着那一排白瓷砖高门楣,民房的门牌号。 8号、9号……没错,就是这里。 范云将车靠边,一偏腿从车上跳下来。 他提着牛奶,朝青龙二巷9号一扇朝向自己打开的红漆大门,走去。 一楼的两扇门都是开着的,一个四五岁身穿红棉衣头扎双辫的小女孩,正蹲在门口玩,她看见范云后,急忙起身,走进屋里。 “爸爸!”小女孩声音脆得像一枚小炮仗。 范云跟过去。 一个躺在竹摇椅上的男人,听见小女孩的喊声,一下子直起了腰:“哎!怎么了媛宝?” “有人来了,爸爸。” 范云瞅着那个男人,感觉他实在有点眼熟,他仔细想了一想,哦!这个男人,正是那天面试城管的那个人。 范云将手中拎着的手奶朝那个男人举了举:“您好,牛奶批发部,送牛奶的。” 那个男人看了范云一眼。 他回身喊道:“老婆,送牛奶的来了。” 里间。 一扇侧门一开,一个面容俏丽的女人,从楼后面的一个小院子里走了出来。 范云一眼瞟过,院中处处葱绿。 缀有无数金黄。 女人脚步匆匆,风风火火。 “哪里?牛奶在哪里?” 范云又冲她举了举。 “好好好,就放那儿吧……对,就放在那个地上,哎!你等一下,我洗个手再来签名。” 牛奶放在地上。 女人洗完了手,接过了范云递来的送货单,边签名边对那男人道:“杨宗玮,你说这两箱牛奶够不够?” “够了,够了。”那个男人的语气中,透着十分的不耐烦,或许…… 范云心想:一定是他等得太久的缘故。 那女人举着笔道:“……哎,怎么有三箱牛奶?我不是让送两箱的吗?这老板娘,一定是没听清楚,那一箱拿回去,我就要两箱。” 女人说起话来,就跟打机关枪一样,容不得范云插半句嘴。 范云只好等她说完。 然后他再说。 范云笑道:“您好,不是我们发多货了,是这样的,那一箱儿童奶,是老板娘送给你的,送的!” 范云将“送的”两个字,重点强调了一遍。 “送的?哦呵呵呵呵呵……真不好意思,我还以为老板娘听错电话了……呵呵,那就谢谢喽,你跟老板娘说,谢谢她!”女人笑得既开心又爽朗。 媛宝左手叉在腰上,右手食指往前一伸,神气地指着那箱儿童奶:“妈妈,我要喝奶!” “叫爸爸!” 男人立刻从裤袋里摸出一串钥匙,打开上面挂着的一把折叠小钢刀,“哧啦……哧啦”将透明胶布的封带划开。 他取出一盒奶,为女儿插上了吸管,笑眯眯看着两只小腮帮瞬间鼓起来的女儿:“媛宝,牛奶好不好喝?” “好喝!”媛宝奶声奶气回答。 收货单上,署名为杨丽的媛宝妈,捏了捏女儿的小脸:“走喽,去姨婆婆家里去玩喽!” 范云感觉很温馨,他轻轻一笑。 笑。 为这个温馨的家,为小媛宝。 他收好送货单,转身出门。 “哎,等一下。”那个男人对范云道。 第13章 面试城管 范云错谔地回过身。 他的心咚咚直跳。 激烈得快从胸口跳出来了。 他的第六感告诉他,那个男人叫住自己,一定是好消息。 “那个……哎!那天我记得你也去城管队面试了,是吧?你现在还想去吗?” 范云的头点了又点。 “想去,想去。” 他激动得双手微微颤抖,激动得连敬向杨宗玮的烟,都快拿不住了。 “我不抽烟,你如果还有意向,可以明天早上八点,直接到城管队来找我复试,嗯……就这样吧。” 范云的头晕乎乎的,站在原地没动。 “怎么?你还有什么问题?” “没有问题,没有问题,谢谢!谢谢!” 范云迅速转身,骑车,“轰”,一溜烟窜出了青龙二巷。 他没有直接回仓库。 而是将车开到了湘江边一处僻静无人的地方。 范云的右脚狠狠地将刹车踩了下去,“嘎吱吱”,飞速前进的车轮、轮毂在刹车片巨大的咬合力下,一下子停了下来。 两只后轮在地上,摩擦出了两条又黑又长的轮胎印子,随后,一股胶皮烧着了的臭味接踵而至。 车厢,紧接着剧烈的抖动了一下并朝右侧倾斜,立起。 差点翻车。 范云太兴奋了。 刹车踩得太死,而车又开得太快了。 他一下子从车上跳下来。 双拳紧握,背弯如弓,范云将自己从湘江边直射了出去。 他一口气跑了五百米出去。 然后,才张开嘴,大口大口的喘气,寒冷的北风灌进他的衣服里,灌进他的胸腹中。 感觉不到。 此时,他胸中的热,足以消融世间任何寒意。 任何。 范云双手颤抖着给自己点上了一支烟,他“嘿嘿嘿”傻笑着,狠狠地抽了一大口烟,然后,将嘴张成o形,“噗、噗噗噗……”一口气,吐了十几个烟圈出去。 时来运转了。 范云觉得,一定是那箱儿童奶的缘故,才打动了杨宗玮。 他又觉得,一定是圆脸的仓库老板娘吴姐安排的。 甚至他还觉得,一定是自己的运气来了,好运气。 内心激动的范云,甚至还“嘿嘿哈哈”,打了一套擒敌拳。 远远的,一个手持一根长长的粪勺,正在给菜地浇肥水的老头,听见了范云的喊声,停下了自己手上的活。 他远远看着范云。 而忘了自己的工作。 这就导致老头将一大瓢肥水,全都淋在了菜叶子上。 范云将自己折腾得筋疲力尽了,这才骑上三轮车,直奔仓库。 三轮车上。 被扑面而来的冷风从晕乎乎的状态吹醒的范云,决定明天跟吴姐请一天假,然后再说。 他现在考虑事情,也尝试着,预留余地了。 这是。 一个可喜的变化。 他同时决定,先不告诉李希刚,当一切都真正落实了,成为板上钉钉的事实了,再告诉他也不迟。 再说了,李希刚还在集训,要想告诉他,还要去派出所找他。 没必要。 “没必要!”范云摇摇头。 ………………………… 当范云将自己明天要请假的事告诉了吴姐时,她将那张圆脸从一大堆票据和91颗算盘珠子中间抬了起来。 她面露难色的道:“明天恐怕不行,明天老吴不在,仓库里一下子抽不出人来帮你话,都在帮她做事,她却把帮字用在别人身上。 范云用诚恳得不能再诚恳的表情和语气告诉吴姐,自己明天是真的有事,十分重要的事情。 正在他舌尖上打滚的那些赌咒发誓的话,几乎马上都要从他嘴里脱口而出了。 吴姐的牙口也咬得够紧。 但是,还是被范云磨开了。 大概是她认为范云自从来到这儿,表现一直都很好,也很卖力气的缘故吧。 “……但是,如果请假的话,明天是没有工资的,另外,也不包中午饭的。” 亲兄弟,明算帐。 范云不在乎,工资不工资,饭不饭的,对他来说已经不重要了,真等他明天复试成功了,这半个多月的工资他都可以不要了。 是的。 就在刚才,当吴姐紧咬牙口看似牢不可破的时候,几乎失去耐心的范云甚至打算直接辞工了。 下班。 开心。 自从希刚去了派出所集体宿舍住,范云这两天都没有回去吃晚饭。 希刚不在,他怎么能吃得下东西去? 别说吃东西,现在就连住在他家里,对范云都是一种惩罚。 十分难受。 他就在外面吃。 他已经连着吃了两个晚上米粉了。 今天是第三天。 这两天。 每天下了班后,他就在灵渠水街逛一会儿,或者到水街与湘江路交汇的一个名为秦皇宫的景点溜达一会。 秦皇宫的设计,据说是桂林的设计师们,参照历史上秦朝的建筑风格,并揉合了史书中有关阿房宫的一些描写而画出的图纸。 范云在这儿转了两天,感觉还行。 青砖古朴。 灰瓦厚重。 走廊飞檐,小桥流水,依照地理顺势而为落成的这个小小景点,每天倒颇有一些游人,在此摄影留念,流连忘返。 主要是免费。 每晚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之时,秦皇宫的门口,都会渐渐聚拢一帮大妈在那儿跳舞。 音箱的大喇叭叫得十分卖力:“一年有三百六十五个日出……每一天我都要祝你快快乐乐……” 大妈们的业余生活,很丰富。 小城的精神文明建设,卓有成效的走进了人民群众中。 范云东逛西逛,逛累了,就到万里桥上坐一会儿。 顺便,看看南来北往的客人。 看看哪一位。 更像桥下的游鱼。 饿了,就到桥头的万里香米粉店,去吃米粉。 万里香米粉店宽敞的店面,从里到外摆了十几张四方的八仙桌,每张桌,都配着两对长木凳。 店门两旁挂着一副紫檀木对联:万里飘香喜迎八方来客、千古留名笑送四海亲朋,上面横匾上是——宾至如归。 木头是好木头。 对联是好对联。 古色古香的木联上雕着春兰夏荷,秋菊冬梅,完全符合国人心中的寓意与审美。 对联两边墙上的砖缝里,各挂一根大木头橛子,上面挂着一串串风干了的蒜辫,红辣椒串、黄澄澄的大玉米棒子等农作物。 寓意丰收、吉祥。 米粉也是好米粉。 好吃。 有络绎不绝到店里吃米粉的客人为证。 虽然是米粉店,但品种绝不是那种用筷子一夹就断的广东米粉。 这儿的米粉就跟这儿的劳动人民一样,很有韧劲。 都是石磨米粉。 粉有米粉、切粉、红薯粉。 配粉的有锅烧、牛肉、火腿肠。 配食装在收银员桌上的食品筐中,有油条、麻团、大烧饼。 另有一张桌子,摆着七八个白瓷碗,里面盛着卤水、黄豆、蒜茸、豆角、海带丝、辣子麻油、萝卜丁等可以自由添加的配菜。 据万里香米粉店那个满脸和气生财,自称已在这里卖了祖孙三代米粉的老板讲。 “话说,天下米粉出桂林,桂林米粉出兴安!” 范云边点头表示附合,边大口大口吃粉。 “老人们常说,米粉,是以前秦将史禄,奉秦始皇的军令,解决征岭南的大军粮草问题,并决定在兴安开凿灵渠时所发明的。” 有人愿意听,万里香的老板就愿意讲。 “据说,那些秦兵秦将都是吃面条子的陕西人,吃不惯咱这边的大米,史禄就找到军需官,两个人一碰头一商量,就决定把大米当白面来磨,来加工制作。” “听说是的,但不知道是真是假。”范云插话道。 “既然大家都这样说,多少应该都有些道理。” 范云点点头。 他认为,说不定是当时的老百姓,贿赂了秦军的炊事班长,才拿到了米粉的加工工艺和绝密配方的。 又或者,米粉其实是当时水土不服的秦国兵将抓来了本地的土著老百姓,限时弄出的一道美食也未可知。 弄不好后者可能性更大。 范云很喜欢吃配食中的锅烧。 一大块四四方方,连皮带肉,肥瘦相间的猪肉,用配料腌制好了后,放进大油锅中慢慢的炸。 炸一会,翻一下,直至炸得猪皮上鼓出一粒粒的气泡,而猪肉也已呈现金黄色的色泽后,才用大铁钩子从油锅中捞出来,放在竹筐中控油、晾透。 吃米粉的时候,切上一点外酥里嫩的锅烧,再浇上店家据说是祖传配方熬制的卤水,加上花生、干豆角葱姜蒜等配料搅拌均匀。 吃上一口。 呀哈。 还要第二口,第三口……一直吃到碗见底。 如果客人是早上来,来得够早,还可以喝上一碗熬得香甜可口,免费的豆汁。 这样的美食,这样的实诚待客,生意如何不兴隆。 这样的生意活该兴隆。 范云接到了杨宗玮让自己明天复试的亲口通知,又如意的请到了假,他觉得,今天的一切都很如意。 就连他看到万里香米粉店老板那张写满“自古男儿多奇痣”的脸时,也觉得那张脸十分可爱、可亲。 他抽出一根白沙敬了过去。 米粉店老板连忙接在手里笑道:“你吃烟,你太客气了,每一次都是你发烟给我吃。” “高兴。高兴。”范云笑容可掬道。 “那是,那是,今天来几两?” “二两就可以了。” “二两米粉,多加点锅烧。”米粉店老板高声吩咐站在锅边手持漏勺准备下粉的阿姨。 “今天天气不错。”范云道。 “是啊!今天交春,快了,春天快来了。”米粉店老板点燃烟抽了一口,徐徐道。 是哪! 春天快来了。 第二天。 八点。 范云将一支精装白沙烟敬给坐在办公桌后的杨宗玮。 明知道杨宗玮不抽烟,也要敬过去表示。 抽不抽,是别人的事。 敬不敬,却是你的事。 杨宗玮仔细看了范云的身份证与退伍证,并将他的身份证号码与名字,写在花名册上。 “你在武警部队当兵?” “是的。” “那我考你一下,部队的三大条令,都是哪些?” “队列条令、内务条令、纪律条令。” 杨宗玮点点头。 “那我再问你,队列动作有几种步伐?几种转法?分别是什么?” “队列动作有三大步伐,分别是齐步、正步、跑步;另外,有两种转法,一种是停止间转法,另一种是行进间转法;其中,停止间转法又包括……” “行了,好了。”杨宗玮制止了范云继续说下去。 他站了起来。 “走吧,跟我到操场上去一趟,考核一下你的体能。” 范云最不怕这个,刚刚才复员,浑身都是力量。 一百米,十秒八一。优秀。 俯卧撑,一口气做了一百一十五个。小意思,最多的时候,范云能做一百八十个。 然后就是单杠。 拉了十六个。 杨宗玮已经很满意了:“不错不错,范云,你这个综合素质非常好……” 其实,刚才范云做俯卧撑做得太急了一些,没有留一些力气拉单杠,本来,他可以拉二十多个。 因为俯卧撑完了,休息了没三分钟又来拉单杠,臂力还没完全恢复过来。 但是。 就这样,也已经十分不错了,在前来城管队的这一批小伙子中,他也算是名列前矛的佼佼者了。 杨宗玮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一面盾牌,和一支警棍,他指了指放在草地上的那套器械:“范云,警棍盾牌术,会不会打?” 没问题。 都是范云的强项。 范云点点头:“我试试,但就怕打得不好。” “打得不好没关系,去,试试。” “好,那我试试。” 范云将那只军绿色的盾牌,后面两条安全带套在左臂上并拉紧,然后把盾尖立在地上顿了顿,右手抄起那条黑色的橡皮胶棍收于右肘部位,身体前倾,左腿微微向前呈弓步,做了一个预备姿势。 “哈!” “啪!” 范云冷不丁这一嗓子。 把旁边帮杨宗玮拿本子的小伙子,吓得本子都“啪”的一声掉在地上了。 范云一个防前直刺,“哈,”紧接着右腿抬起向外一踹,踹完,盾牌迅速跟上,衔接上第二招侧踹迎防,“打”! “打”“哈”“打”“打”,……“啪啪啪啪啪啪啪”…… 二十招警棍盾牌术随着范云最后一招防踢直刺,完成收工。 这哪是“怕打得不好!” 而是很棒,非常棒! 范云的打打哈哈声,吸引了好几位身穿制服的城管人员,过来围观。 第14章 搬到宿舍 低调。 低调。范云看了看围拢过来的人群,默默地对自己说。 夹着尾巴做人。 他极其谦逊地掏出烟,对着周围的人敬了一个遍。 杨宗玮拧着的眉头,早已舒展开来,他又打量打量范云:“嗯,不错,这样,你跟我来一趟,我给你开个入职表,然后,你拿着去办理入职手续。” 他看了看人群中一个身材瘦小又精明能干的城管道:“侯哥,你等下跟着一起来,带这个……嗯,范云去办一下入职手续。” “杨队,我还有事。”瘦子侯哥道。 “要不,让老魏带他去吧!” “也行,老魏,你等下一起来,带下范云,带他去办下手续。” 旁边的一个麻子脸抹了一把胡子拉茬的下巴道:“你有个屁事啊猴子,你下午又不出勤。” “我真有事,老魏。”瘦子侯哥对老魏挤眉弄眼道。 他朝老魏打了个拱手:“辛苦,辛苦魏老板。” “滚蛋。” “行了,散了吧,都散了吧。”杨宗玮道。 “你俩,跟我来。” 杨宗玮给范云开好手续,然后,麻脸老魏就带着范云去找人事办入职。 有人带着,办起事情来就快多了,范云将自己的姿态放得很低,一口一个师傅,叫得老魏感觉今天不把范云的事办得妥妥帖帖,就会辜了师傅这两个字似的。 他不但带范云办好了入职,领了服装,还带着范云到城管队的宿舍转了一圈,并帮范云安置了一个床位。 烟敬着,师傅喊着,效果不错。 说实话,范云一进这个安置在二楼的城管宿舍,眉头都皱起来了。 太乱了。 门上的锁,四颗螺丝掉了三颗,剩下一颗用自己的摇摇欲坠向范云表示,这道门已经很久没有锁过了。 推开门。 门后面是个小杂物间。 也是个小百货。 大到烂床板、破床架;再到甩衣服的洗衣机滚桶,早已不摇头的落地扇;小到破床单被罩,棉胎水桶,席子板凳,扫把拖布,等等等等,应有尽有。 一股霉味隐隐传来。 范云看得直皱眉,他很奇怪老魏的视若无睹,从容坦然。 再往里一点,是个一览无余的大厅。 说是大厅,其实就是一个房间。 房间里,从左到右摆着四张铁架子高低床,其中,左右靠墙的两张下铺已被人占用,并用布帘子围了起来,看不清床上究竟是什么情况。 中间两张床,左边的下铺也已经有人。 那个人,范云认识。 正是那天排队的时候,推掇过范云的那个大胖子——唐彬。 老魏指了指中间另一张空着的下铺:“那儿还有一个下铺,你可以睡那儿。” 唐彬本来正半躺在床上,眯着眼睛不知道琢磨什么。 看见老魏来了,忙从床上爬了起来,满脸堆笑道:“魏班长,你来了。” 老魏回了唐彬一个笑脸:“啊!唐彬,今天没上班啊?” “我今天休息,魏班长。” “今天休息,怎么没回家去看看。” “啊!没回去,懒得回去,反正回去也没有什么事。” “嗯,那倒也是。 对了,今天来了一个新同事,范云,以后他也住这个房间,有什么事情,你们多交流。” “好的魏班长。”唐彬答应得挺痛快。 “那行,那就这样吧,范云,有什么问题,你可以问唐彬,他比你来得早,那我就先走了。” 范云又敬了老魏一根烟,将他送出门外。 “师傅慢走。” “行,行,你自己安排安排,下午可以去买点个人用品,到了这里,一切自己搞定。 记着,明天正式上班,穿制服啊。” 老魏很尽职尽责,本来杨宗玮已经告诉范云了,明天正式上班,他仍然对范云再重复一遍。 “好的师傅。” 范云发烟。 当然,也少不了唐彬那根。 唐彬似乎已经把那天的事忘了,又或者,他根本没放在心上。 心宽体胖嘛! 他站起来,一手扶着范云那张床的床腿,一手指着床板道:“这个床板太薄了,你可以去门后面那个小房间里再搬一张过来,或者把上铺的挪下来,然后两张床板叠在一起铺,那样,就牢实多了。” 范云看了看他的体型,心想:别说两张,就是三张,您也不嫌厚啊。我可不像你,我有一张就够了。 但范云转念一想,还是按照唐彬的指导,又去杂物房搬了一张床板过来。 杂物间的每一样东西,都让他直皱眉。 他决定出去买点东西回来,特别是洗衣粉。 回来,一定要将自己睡觉的这张床,彻底搞一下卫生。 见面三分熟的唐彬,要范云给他带一瓶大矿泉水回来。 范云点了点头。 “好,走了,我去了。” 来到街上,范云觉得自己应该先去一趟仓库,找一下吴姐。 吴姐老远就看见范云了。 她站在仓库门口,笑着对范云道:“不是说请一天假的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事情办完了?” 她觉得范云这小伙子真不错。 她以为范云办完了自己的事,又来仓库干活了。 范云心想:当然办完了,不但办完了,我还是来辞工的。 “正好,现在有一车货要装。” 吴姐对坐在仓库里面一堆牛奶上的司机道:“快点,快把车倒过来,装货了。” 范云想辞工的话都出来半截了,生生咽回去了:“那个我……好,装货。” 货也不是特别多,大半个小时就已经全部装好。 范云这才将来意说给吴姐:“姐姐,我是来辞工的。” “嗯?什么?” “我是来辞工的,麻烦姐姐……” 吴姐这才反应过来,她的脸上,瞬间变幻了好几种表情,突然?惊讶?奇怪? 但是,仅仅是瞬间。 绝对不会超过0.01秒。 她刚才看见范云来时的笑容,似乎被范云辞工的消息给打劫走了。 她面无表情地对范云道:“哦!不干了,怎么了?不是干得好好的吗?” “那个……我去城管队上班了。” “哦?你当上城管了?”吴姐的脸上,瞬间又露出了笑容。 “恭喜恭喜啊!” 她的表情库真丰富,看上去变化多端。 工资结得很快。 范云拿到了他踏入社会后赚取的第一笔财富,虽然数额少得不值一提,但是,每一分每一毫都来得光明正大,都是他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后赚来的。 范云十分高兴地从吴姐手中接过那一叠薄薄的钱,点也没点一下,就塞进了自己的裤袋。 吴姐脸上挂着的笑容,仿佛从此再也不会取下来那般:“弟弟,真不好意思,刚才还累你,帮忙装了一车货……” 范云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也对她笑道:“应该的姐姐,帮着装一车货算什么。” 吴姐从旁边,提了一箱牛奶递到范云手中:“弟弟,你在我这里干了这么长时间,平时难得喝瓶牛奶,这一箱,算姐姐请你的。” “不不不,我不要。”范云连连拒绝。 吴姐假装愠怒道:“拿着,你再这样见外我就生气了,喝一箱奶,姐姐请得起,以后弟弟想喝牛奶,就来我这里拿。” 范云再三感谢,收下了那箱牛奶。 如果他不收下,那就是看不起吴姐——她说的。 许多人在这种情况下,真的确实不知道怎么拒绝。 例如。 “你不收,就是看不起我!” “这杯酒我敬你,我先干,你随意。”…… ………………………… 范云拎着牛奶,走到街上。 抬头看看天。 白云朵朵如一道道帏帆划破蔚蓝色的海面。 范云都没有注意,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天空,已经放晴了。 手里有钱了,该买的东西就要买。 范云先是买了一只大塑料桶,他选来选去,选了一只红色的。 无它,只因此桶更厚耳。 牙膏牙刷,买。 毛巾香皂,买。 拖鞋衣架,买。 席子枕头褥子被子,统统的买,凡是范云感觉应该买的,必不可少的,买买买。 范云心想:有钱的感觉真好。 他忽然觉得,从前在部队,每个月三十五块钱的津贴费,从月头用到月尾,自己居然还能剩下个三块五块的,真是不可思议。 并且,该买的如信封信纸,洗衣粉香皂那些东西,自己都能一样不少的买买买,然后还可以剩点钱,晚上偷偷爬过部队高高的围墙,去门外那个小卖部买一些零食吃。 哦! 我的军营,永别了——范云在心中默喊道。 最后,范云还帮唐彬买了一大瓶娃哈哈矿泉水,拎回了宿舍。 “多少钱?”唐彬问道,他从枕头下抠抠索索着摸出一张皱巴巴的五元人民币,朝范云一扬手。 “给!” “算了,一瓶水,又不值钱。”范云摆摆手。 “我请你了。” 唐彬倒是不拿自己当外人,他接过那瓶水:“谢谢,谢谢。” 范云去二楼走廊尽头的洗澡间接了一桶水回来,搞他床位的卫生。 洗手间的门,也不知何年何月被何人给踹破了,上面还有一个清晰的,绰号“军勾”的部队陆战靴的大鞋印子,借以宣告那一定是一个性格暴燥之人。 门上的拉手,早已不翼而飞,现在已用一根铁丝代替。 里面。 洗脸盆旁边,残破了的香皂盒中,是一块已经风化成粉拾不起来的香皂头。 一堆用过的牙膏管堆在台面上,中间满是污泥,快脏得连它们的妈妈都不认识它们了。 地上,到处是一次性海飞丝洗发水的小塑料袋。 搭放衣物与毛巾的不锈钢衣架,脏得让人宁愿把衣物放在洗手盆上与牙膏们沆瀣一气,也不愿放在那个衣架上。 “他妈的。”范云骂道。 没办法,只有自己动手了。 坚苦奋斗,自力更生。 范云在水中兑了一香皂盒的洗衣粉,搅得桶里全是泡泡,从右边角落里的那个上铺,拽过一块白色的旧t恤,“哧啦”撕了一块下来。 唐彬说了,t恤无主。 不费吹灰之力。 只因t恤已年迈老朽。 卫生搞起来。 范云从上到下,将他那张床擦了一个遍,一个死角也不放过,包括每一条床架,每一寸床板,床头床脚,包括床腿都仔细擦了又擦。 就这样,范云还是感觉脏。 等下还要再擦一遍。 “脏死了!” 唐彬抽出一支烟来朝范云扬了扬,示意范云暂停:“抽支烟再弄,不着急!” 范云看了看手中湿漉漉的抹布,以及刚才右手上不小心被划了一条小口子的食指,吁了一口气:“吁……” 他将抹布摔进塑料桶里,甩了甩手上的水,接过烟来。 事实证明。 许多关系都是可以“烟酒烟酒的”。 有相同的爱好,是可以迅速拉进彼此关系的,譬如——烟。 你敬我一支,我回赠一支,一来二去就熟了。 人就是这样的。 唐彬上半身靠在一只大枕头上,右手朝地上弹了弹烟灰:“……其实咱们这个房间,就咱俩人住,你没来之前,这十来天,就我一个人住。 那两张床,虽然有人占了,可是他们一般不来,除非队里有紧急任务的时候,才来住一下……” “哦!”范云并没有多说什么,住不住,那是别人的事情,他管不了,也管不着。 不感兴趣。 “你有没有女朋友?”唐彬问道。 “没有。”抽完了烟,范云继续搞他的卫生。 “哦!……其实,你别看咱们这儿条件不是很好,可是有一点,却是非常好的。” “哪一点?你说什么啊?”范云听不懂唐彬的话。 “嗨!兄弟,你不懂,你都没有女朋友,你懂什么?” 范云停了下来,他将目光投到唐彬那张胖脸上。 “我的意思是说,如果你有女朋友,又没地方那个的话……你看咱这里,又安静,又安全……你如果有的话,我可以回避的,真的……” 范云明白了他的意思。 痞子。 如果搁在以前,范云一定会从水中捞起那块破抹布,塞进唐彬的嘴里。 在他的心中,爱情,那么神圣!那么美好!根本容不得一丝一毫的玷污。 他梦中的爱情。 是那样的。 ……她就像春天里的一朵花一样。 含香、带暖。 她将自己歪成风中的一截绿枝,伏上他的肩头。 他肃立、侧脸。 她巧笑、嫣然。 仿佛扉页上两朵花瓣,足以象征他们一生中眼里从没有别人。 仿佛幸福,从没有那么的奢侈…… 范云默不作声,手上加了三分力气,将床擦得“嘎吱嘎吱”直叫唤。 第15章 吃火锅 范云收拾好床铺,把自己撂在了软绵绵的枕头与被褥里。 一躺下,就不想起来了。 人啊! 真是一种享乐容易吃苦难的动物。 从未有人说:“我就是喜欢吃苦,一天不吃苦,就不舒服。” 那叫受虐狂。 人格分裂。 范云感觉自己不能这样躺着,应该一鼓作气,将那间洗澡间也给打扫一下。 他一手拎着扫把水桶,一手拎着装棉被的那只大塑料袋去了洗澡间。 所有的东西,统统扫光。 除了唐彬口中的:“窗台上那瓶洗发水和沐浴露是我的。” 滚蛋。 该找妈的找妈。 该找爸的找爸。 所有让范云觉得不顺眼的东西,都被范云塞进了那只大塑料袋。 他提起满满一桶水,往外就倾。 “哗!” “哗哗哗哗……” 干净。洗澡间里所有的污泥、灰尘,统统被冲进了下水道。 ………………………… 还是说范云。 第二天上班,杨宗玮杨大队安排范云跟队,就跟老魏的队,跟他出勤,去熟悉业务。 其实,昨天晚上,胖子唐彬已经提前帮范云熟悉了一些了。 “范云,咱们这个工作,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关键就是一点,灵活。切记,灵活。” 范云点点头。 “咱们这活,都是在县城打转转,什么乱摆乱放的啊,什么无牌无证的流动小贩啊,什么乱张贴乱悬挂的啊……等等等等,都归咱们管。” 这些范云知道。 “咱们这活,权力不大,管得不少,管重了,那些老百姓们骂娘;管轻了,又会挨领导批……兄弟,咱这活可不好干。” 看来,唐彬这些天的班没有白上,不但深有感触,还颇有心得。 但是,范云坚信一点:车到山前必有路,事在人为。 麻脸老魏喊道:“来来来,咱们今天安排一下。那个……赵艳玲,你今天继续跟唐彬一组,你们这组负责老广场和老菜市场那个十字路口,那四条路。 那个何兰芬,你和梁蓉负责从老菜市场到教育路口这一截的两边马路,以及老菜市场另一条顺着城台路到师范学校门口的那条路…… 范云跟我,负责县政府一带。” 他这个安排,大家倒是都无话可说。 老城管都知道,县政府门口不但交通队工作压力大,城管工作压力也大。 大家的工作时刻都在那些领导们的监督之下,做得好,得不到什么表扬,做得不好,说不定随时就会有政府里的某一间办公室里的电话,打到杨宗玮那儿去。 范云就跟在老魏身后,亦步亦趋,踏上了工作岗位。 原来,各行各业都有小门道啊! 范云感慨着。 平时里,只看着那些城管队员们在马路两厢走来走去,似乎什么事情也没有的模样,可是,真要轮到自己干了,才发现——累! 真累人! 不光腿累。 嘴巴也累。 范云有点穿不惯皮鞋,可是,又不得不穿,他跟在老魏的旁边,溜达来溜达去,不到两个小时,就感觉小腿发酸,脚背发涨,继而,右边的小脚趾头被皮鞋挤得开始隐隐疼痛。 城管队发的这种三接头皮鞋,太硬了,范云应该领大一号的,他太低估这种皮鞋的老流氓,与自己双脚的抵抗力了。 嘴巴累,就更不用说了,他在费劲九牛二虎之力,规劝一个小五金店的老板娘,将按规定不准摆在门口的桌子搬进铺子的时候,初步见识了这些生意人的伶牙俐齿以及利害。 “摆个桌子怎么了?啊?这么一张小小的桌子,怎么就影响市容了? 要说影响市容,那马路边上那些摩托车、单车,是不是更影响市容,更不应该停? 我看,干脆,连人也别让在路上走了……影响市容!” 扎着高高马尾辫的小五金店老板娘,“通通通”一阵机关枪似的话,差点没把范云噎死。 他看看不远处的老魏,目光中满是求助的意思。 老魏似笑非笑瞟了一眼范云,他站在一个卖散酒的铺子前,正跟那个铺子的老板说着什么,根本没有过来的意思。 范云觉得,自己不能来硬的。 只能卖惨。 他把前二十年积攒的所有笑容都拿了出来:“姐姐,我这也是没办法,因为这几天有领导来检查,所以外面不让摆东西……” “你看那个人……”范云用手一指老魏:“那是我们队长,连他也亲自出马了,麻烦姐姐你帮个忙,这几天配合一下,把桌子搬进去吧,姐,现在这条街我负责了,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你尽管找我……” 呵呵。 范云替老魏升了官。 同时,组织了一套听上去似乎十分真诚的说辞,游说马尾辫子。 马尾辫子黑着的脸渐渐缓和了下来,她站在门口,看了看两边的店铺。 两边的店铺门口干净得很。 她朝范云摆了摆手:“行,我知道了,等下我就把桌子搬进去。”边说,还是边将桌子,搬进了店里。 “谢谢!谢谢姐!要不要帮忙?” “不用!” 范云看看老魏,老魏给他亮了一个大拇指,点了个赞给他。 这一点点小小的胜利又算什么呢? 不过是这座几十万人口的县城奏响的交响乐中,两枚小小的音符碰撞到了一起,然后,发出的一阵悦耳旋律。瞬间,又融入万人大合唱里了。 这样的事,以后有的是。 到了中午,老魏抬手看了看腕上的手表:“这样,范云,现在是吃饭、午休时间,你先去找地方吃饭,吃完了饭找地方休息一会,下午一点五十,咱们在县政府门口集合。” “那你呢?师傅。” “我回家吃。” 第一天跟着老魏师傅上班,怎么能不表示表示呢? 范云这点觉悟还是有的。 “师傅,今天中午不要回去吃了,我请客,咱们就在外面吃吧。” 老魏看看范云:“那多不好意思,我还是回去吃吧,家里给我留着饭的。” “不不不,师傅,我一个人吃也是吃,咱两个人吃也是吃,再说了,咱正好可以边吃边聊,我还有好多东西要向你学习请教呢?” 范云的话让老魏不好再推辞。 他点头同意。 此时,他与范云已经走到了老广场,恰巧遇上了唐彬与赵艳玲,唐彬喊道:“魏班长,吃饭去?中午到哪里吃?” 老魏点点头。 范云招呼道:“中午我请客,大家一起吃吧,吃什么好?” 鹅蛋脸上纹着青青的眉毛的赵艳玲笑道:“去吃牛八宝呐!” 行,那就牛八宝。 范云对老魏着:“还有两个大姐呢?叫上她们一起来。” “行,唐彬,你去叫何兰芬和梁蓉,叫上她俩,到上次咱们吃的那家来,我们三个先去点菜。”老魏道。 “得嘞!” 赵艳玲道:“快点,走快点,要不等下她们都回家了,你快去老菜市场那儿等她们,她们的单车都停在那儿的。” “知道!知道!”唐彬头也不回,匆匆而去。 范云跟着老魏和赵艳玲,从老广场可以直通万里桥、百街里、直抵湘漓停车场的一座古戏台旁边穿过去,然后到了渠水边往右一拐。 第二家店:老地方牛八宝。 吃饭的人挺多。 赵艳玲指了指靠墙的一张矮矮的方桌:“坐那儿。” 围着围裙的服务员兼老板娘送上茶水与一盘瓜子:“几位?” “六个。”范云道。 碗筷送上。 茶斟上。 赵艳玲抓了几粒瓜子,边磕边吐皮,“噗,噗!” 瓜子始沾美人唾,飞入寻常酒宴中。 范云也磕。他打量了一下这家小店,不大,摆了四张桌,其中,有两张桌已经吃上了。 这家店的牛八宝,很有特色。 连器皿也极有本地特色。 三十公分高的方桌,被木匠在中间掏了一个圆圆的洞,一个如同特大号草帽的铁炭盆,架在桌子中间的洞里,炭盆里是一堆正燃得“噼里啪啦”的木炭,时不时,有火星“啪”的一声,迸出老远。 另一枚火星也“啪”的一声迸出来,不知道它是要与敌人同归于尽,还是:千万里,我追寻着你…… 木炭上,架着火撑子,夹炭的铁夹子斜插桌子与炭盆的空隙里。 不一会儿,一大锅热气腾腾的底锅端了上来,放在了火撑子上。 然后,切成一碟碟的牛百叶、牛肠、牛肉片、牛心牛肺也端上来,围放桌边。 另外,还有一盘子切片的芋头,一碗嫩水豆腐,外加一筐青菜金针菇。 赵艳玲用火夹子将炭火拢了拢,本来就是开锅汤的底锅,不一小会,就咕嘟咕嘟开始冒泡了。 正好。 此时唐彬也带着何兰芬与梁蓉过来了。 范云问老魏:“师傅,喝什么酒?” “酒就不喝了,下午都还要上班,吃点饭就可以了。” 老魏边回答范云边招呼后来的两位女将:“芬芬,梁蓉,坐,快坐。” 唐彬道:“酒不能喝,那大家就喝点饮料吧!” 他转身喊道:“老板,老板,来一瓶大瓶的可口可乐,再来一瓶雪碧。” 范云点点头:“一样来一瓶。” 眼睛细细小小的梁蓉一边给何兰芬倒了杯热茶,一边笑道:“哎哟,今天中午,唐彬请客啊?” 长得肉肉的何兰芬也道:“唐彬,你请客啊?” 唐彬摸摸脸,抠了抠上面一颗红得发黑的痘:“对!我请客,你们千万别客气,今天中午,一定要吃饱吃好。” 老板娘送来可乐与雪碧。 范云拧开可乐,先给老魏倒上,然后赵艳玲、梁蓉……依次倒去。 唐彬拧开了雪碧:“我喝这个。” 何兰芬道:“唐彬给我倒一杯,我也喝雪碧。” 菜已齐。 酒已满。 老魏举起杯子:“今天,咱们这个队伍又来了一个新同事,范云,以后,在工作中,咱们这些老大哥老大姐们,都要热情地给他帮助,多说,多教。” 范云赶紧也举起了杯:“哥哥姐姐们,我刚来,什么都不懂,以后,上班的时候,如果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大家一定要帮我指出来。” 赵艳玲笑道:“不着急,慢慢来,泰山不是一天堆的,火车不是一天推的,干着干着,就什么都懂了,什么都会了。” 梁蓉道:“就是,就像唐彬一样,对不对?哎!唐彬,你现在业务都熟悉了没有?” 唐彬举着倒满了雪碧的杯子:“差不多了吧!我感觉差不多了。” 赵艳玲道:“差不多?差多了,今天中午,你连一个踩三轮车的小贩都搞不定……” 唐彬赶紧将杯子跟她一碰:“喝你的可乐,什么搞不定,我是看他上了岁数了,可怜他,懂吗?” 老魏道:“原则要坚持,方式方法也很重要,干我们这个工作,处理问题的时候,头脑一定要灵活。” 其余五个人齐声附合老魏,大家一饮而尽。 范云从老魏开始,打着圈,每个人都敬了两杯饮料,他自己喝的最多,幸好不是酒,如果今天中午喝的是酒的话,他早就醉了。 初入社会的他,还没有学会油腔滑调,推诿搪塞着去挡掉自己不想将就的东西。 但是,有一点值得庆幸的是,今天,他接触的,都是一些与他一样出身平凡的人,这些人,每一个都能配得上他口中喊出的哥哥,或姐姐。 牛八宝的味道很不错。 唐彬吃得额头见汗,他已经解开了衣襟:“哈……啊……辣得真过瘾。” 锅里本来已经放了辣椒的,他还嫌不够味,还把老板送来的小碟中的辣椒酱拨了半碟到自己的碗中,然后,去蘸那些热气腾腾的牛肉牛肝牛百叶。 三位女将吃得斯文多了,夹点,吹一下,然后慢慢嚼着吃。 范云以前没吃过这个,今天第一次吃,觉得味道挺好。 关键是底锅好。 据说好吃的都有大烟壳子,不知道是真是假? 其实,火锅他没少吃,也类似于这种吃法,若说与这牛八宝有什么不同,也就仅仅叫法不同而已。 在本地农村,冬天的时候,通常也是将所有的配菜煮在一个锅里,煮好了,端出来,同样这样架在炭火上边热边吃。 这个,其实就是桂北一带的一种土火锅罢了。 与大城市中,那些酒精炉,煤气灶的火锅,大同小异,若说有什么区别,无非就是那些干净,而这种土锅底下“啪啪”的火星乱飞。 有些飞到锅中。 有些飞到碗中。 甚至,还有一颗飞进了唐彬敞开的怀里。 第16章 初见唐若 投怀送抱的火星子烫得唐彬立刻弓起背来,他一只手捏着衣服的两粒扣子,往前抻着,试图将那粒火星子从怀里请出来。 唐彬被火星子烫得呲牙咧嘴、狼狈不堪的模样,把大家都逗乐了。 “哈哈哈哈……” 在这个宁静的春日午后,有谁会留意这个地处南疆的小城,这个小城的这条水街,以及这几个坐在毫不起眼的小饭馆中吃着八元一位的廉价火锅,嘻嘻哈哈的普通人呢? 在这2001年的春天,千年虫与世界未日的预言早已不攻自破,遥远的星河,也没有看见动机复杂的外星人驾着银色的飞碟,闪着不可逼视的光芒划破天际,瞬间来临,光顾茫茫宇宙中这颗蔚蓝又孤独的星球。 这颗星球,仍然围着太阳,日复一日孤独的转着。 不知从何日开始。 亦不知从何日而终。 而这颗星球上的居民,每一个人,亦只知昨日与今时,而不知明日又何如! ………………………… 如果继续说范云的话。 那么。 就是一眨眼,范云已经在城管队上了半个月的班了。 工作。 一旦熟悉了工作,剩下的,便是日复一日的重复了。 天空亦如是。 每日阴了,晴了。 每日都有飞鸟划过。 “吱吱吱吱吱……” 这一天上班。 范云站在县政府通往老广场最陡的那一截坡上,眯着眼睛,抬头看着对面新华书店五楼上的一个广告牌。 摇摇欲坠。 金灵渠广告有限公司。 阳光透过楼间那些纵横交错,不知用途的电线绳索,以及楼角间的缺口,投影在范云的脸上。 炫目,耀眼。 范云的眼睛眯得更厉害了。 “好危险哦!” “是啊!要赶紧想办法弄一下哦,掉下来砸到人,可就不得了喽!” “就是滴,那个广告牌马上就要掉喽,怎么也没得哪个管一下?” “这个应该是政府管的吧?” 有困难,找政府。 有问题,找政府。 来不及。 范云觉得,必须立刻采取措施不可了。 他快速走到新华书店楼下,找到书店的店长,一个戴眼镜留分头的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找他借了三个黄色的塑料警示牌:防止摔倒。 这是这家书店仅剩的三个警示牌。 又脏又旧,已经积压在仓库里,八辈子也卖不出去了。 范云又问眼镜要了一些捆书的红色塑料绳,然后,将那三个塑料牌摆在上方那个摇摇欲坠的招牌,可能会跌落的地方。 尽量不影响交通。 尽量范围大一些。 范云用红色绳索将那三个塑料牌连在一起,这样,就形了一个毫无规则与美感的圈。 带缺口的圈。 圈里如果坐的是唐僧的话,想必白骨精不用施什么妖魔诡计,就能轻而易举用一阵狂风将唐僧吹走。 弄完这些。 范云顺着新华书店旁边一条连台阶上都贴满广告的楼梯,“噔噔噔噔”上了五楼。 五楼。 金灵渠广告公司的前台,一个体态丰腴的小妹站了起来:“先生,请问你找谁?” 您呢,字典里没有这个字? 这小妹,尊称都不会用,差评。 范云并不计较这些。 “你们公司悬挂在外面的广告招牌,上面的固定螺丝已经快松完了,那个招牌,马上就要掉下来了,要马上采取措施,想办法处理一下。” “好的先生,我等下报告给领导。” 等什么等。 乱弹琴。 范云大声道:“你现在就去找你们领导,让他马上,立刻处理,很危险,知不知道?啊? 下面就是人行道,人来人往过路的人那么多,万一招牌掉下去砸到了人,怎么办?啊?谁负责?” 前台小妹肯定不能负责。 她见范云说得如此严重,立刻拨通了领导的电话,电话中,将范云的意见一五一十给领导汇报了一遍。 范云指着电话机,大声道:“要快,马上就要来人处理。” 人来得很快。 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保养很好很富态的女人。 “先玲,怎么回事?那个招牌怎么回事?” 叫先玲的前台小妹在那女人面前垂手而立:“唐主任,这位先生说,咱们公司挂在五楼外墙上的广告招牌松了,马上就要掉了。” “是吗?好,我知道了,我现在去看看。” 范云道:“我也要看看。” 前台小妹先玲带路。 看了。 确实要掉了。 足足有几十斤重的槽钢焊成的广告招牌的铁架子,四颗固定螺丝已经掉了三颗,现在铁架子已经反转了一个个,斜到下边去了,全靠仅剩的一颗螺丝维系着它与招牌的约定:你若不弃,我必不离! 女人看完。 “先玲,打电话给电工曾志平,让他快过来一趟。” “主任,曾志平出公差了,下午才能回来。” “哦!他出公差了!我忘了……那咱们公司有没有男的在?李勇他们几个?” “没有,都出去了,现在只有业务部的唐小兰唐经理在,还有财务部的李总,她们部门没有男的……” “哦!”那个叫唐主任的女人双手握拳,搓了搓手。 “要不……先玲,你去朝阳路口那里,喊几个民工过来。” “嘎吱!”或许那个招牌为了证明自己已经等不得先玲去替它喊民工了,它嘎吱吱又叫唤了一声。 它在提醒唐主任,对自己的重视与处理需要马上、立刻,一秒也不能再耽搁了。 范云赶忙从窗口探出身去。 要掉下去了。 最后一根螺丝。 断了。 整个铁架子,现在吊在一根横贯马路的白皮线上,一边卡在墙上,一边悬空挂着。 一阵大风。 一辆载重货车过路引起的震动。 甚至,一个醒来找妈的娃娃的啼哭,都足以让那个招牌从天而降。 下面,就是人行道。 仍有对那三个警示牌毫不在意的行人,三三两两,并肩而过。 危险! 范云丝毫没有犹豫,他一下子伏在了窗口,双手扣住了广告招牌的槽钢,死死拉住了它。 啪! 那根立了大功的绳索,将接力棒交在了范云手中,终于再也支持不住,断了。 “唰”的一下,软软地垂在了道路两旁的楼壁上。 可是。 窗口太小,不足以将那个招牌拉进房间啊! 唐主任此时也赶紧过来了,她伏在范云的身后,斜着身子,一只手抓着铁架子,另一只手揽在范云的背上。 范云觉得,后背上,瞬间有些软绵绵的。 顾不上波澜。 也顾不上荡漾。 他拉了几次那个架子,发现不可能拽进来。 有点着急的范云大声吼道:“快去,找一根粗一点的绳子来。” 半边身子伏在范云身上的唐主任也急切地喊道:“快,先玲,快去找绳子。” 还好。 先玲的绳子终于找来了。 很及时。 就在范云双臂酸麻,右手食指跟无名指也被墙壁上的瓷砖磨破了皮,鲜血直流的时候,绳子终于找来了。 范云差点就坚持不住了。 这种竭尽全力,歇斯底里咬牙坚持的感觉,十分像他的班长一脸坏笑的看着吊在单杠上的他,一边慢悠悠拉着长腔读秒的时候,那种感觉。 “二十四,二十三……二十……十二……八……七……二……”那些老兵们总是拖着长腔,坏笑着看那些吊在单杠上咬牙切齿的新兵蛋子。 尽量,将他们的潜力往死里练,往死里逼。 软绵绵的唐主任飞快地将绳子从铁架子中间穿过去,往后递给先玲:“接着,拉远点,拉紧!” 两个女人,拉一个铁架子,还是可以拉得住的。 腾出手来的范云,将旁边一张桌面足有三寸厚的大木头桌子用力拽过来。 然后将绳子牢牢系在桌子腿上。 架子与桌子,隔窗相望。 如同牛郎织女。 而那道窗户,就成了挡着它们的银河。 此时范云,才顾得上看手指。 “哎哟!真疼。” 两根手指的关节处,都擦掉了老大一块皮,不疼才怪。 “谢谢,谢谢啊!”唐主任的感谢十分真诚。 范云“嗞……”吸了一口气,他咧了咧嘴,摆摆手。 似乎是故意的,将那两根受伤的手指给唐主任看。 唐主任都看到了。 小妹先玲看了看帽子歪到一边的范云,抿嘴笑道:“跟我到前台吧,那儿有药。” 先玲从前台的大桌子下面取出一个白色小药箱,打开,里面药棉,消毒酒精,药粉,纱布都有。 范云谢绝了先玲的帮忙,他尽量采取一个舒服的姿势将上身半趴在前台,一边往手指上涂药水,一边谢谢先玲送来的水:“谢谢,谢谢。” 楼梯。 脚步响起。 “噔噔噔噔……” 范云抬头看着,胸口如击大石。 我是谁?我在哪? 他只觉得,本来光线略嫌不足的金灵渠广告有限公司的这个前厅,突然间流光溢彩,暗香袭人。 门一开。 一个短发齐耳,黑衣白鞋的女孩进来了。 她只是朝先玲微微点了点头,脚下并没有停留,就朝里面走去。 她的双目低垂,并没有看范云。 可是范云,却觉得自己全身瞬间都笼罩在她那轻轻的一眼了。 他的心怦怦直跳。 手脚发软。 头冒虚汗。 无法形容。 天哪!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二十一岁的范云,从未试过,因为一眼、一人,而导致一颗心激烈地几乎跳出胸口的感觉。 他只觉得,金灵渠广告公司的这个普普通通的大厅,比全天下最富丽堂皇的宫殿,都要华丽,都要夺目。 范云又朝那个纤细的背影看了一眼。 心跳的感觉。 愈发猛烈。 他觉得自己的心脏,就像被一颗7.62毫米的子弹瞬间击穿一般,失去了所有的抵抗能力。 他觉得,此时的自己,如同身处一个香气缭绕,异花纷呈的神秘之地,而自己,已化作百花中的一株向日葵,正将那只金黄色的花盘,一点点扭向太阳。 此情此情。 唯有赋之。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室宜家。 范云忘了手指的疼。 忘了自己是怎样如脚踩浮云般从金灵渠广告公司走出去的。 忘了回答先玲的话:“谢谢你,范先生。” 他现在只想静静。 静静的意大利脆皮炸鸡店里,范云将自己的身体搁进硕大的布沙发里,伸手拿起服务员刚送上的,加了冰的可乐,噙着吸管啅吸起来。 他竭尽全力试图想从自己一团乱麻般的思绪中,找出一股线头出来。 然后顺藤摸瓜,十指翻飞不停转动,快速地将它团成一个线团,再用力将它摁进自己的心窝里。 难道? 这就是喜欢么? 这就是爱么? 这就是一见倾心么? 范云的眼中,再也没有了世界,他觉得,那个短发齐耳黑衣白鞋的身影,那个有着浅浅的眉,淡淡的笑的人,从此就成了他的世界。 是的。 世界。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 新华书店与金灵渠广告公司,成了范云重点关注对象。 在一段时间里,人们常常可以看到一个年轻的城管队员,在县政府至新华书店的这一段路上,来回地走动。 刮风如此。 下雨如此。 不是天气恶劣至范云觉得非避不可之时,范云决不去躲风避雨。 甚至。 据说某位坐在政府办公室里的领导,因机缘巧合,在某一天发现了范云走来走去的身影,他端着茶杯,看了看范云。经过他连续几日的认真观察,下了如下结论:这是一名很认真、很负责的同志。 他的电话直接打到了杨宗纬的桌子上。 激动万分的杨宗纬接到这位领导打来的电话,一下子从凳子上站了起来:“……是,谢谢领导,谢谢领导的肯定,我代表范云以及全体城管队员向领导保证,我们一定认真工作,再接再厉,绝不辜负领导的期望与支持鼓励……” 杨大队说得很不错,铿锵有力。 唐彬嗤之以鼻:挺会在领导面前表现自己。 最近的一次例会上,老魏宣布,杨宗纬大队长表扬了范云的工作:“近段时间,大家工作都做得不错,特别是范云……杨大队对大家提出了表扬……” 老魏讲话很有技巧,很有艺术性,重点表扬了范云的同时,以点带面,将大家统统表扬了一遍。 赵艳玲打了范云一巴掌:“范云,领导表扬你,发了工资,请客。” “对,范云请客。”梁蓉也起哄道。 那个五金店的马尾辫老板娘,最近也捕捉到了范云的规律:每天早上必来这一段路报道,过不了半个小时必会到斜对面的新华书店去一次。 他每个下午也必到新华书店去一次,然后,过大约半个小时,才顺着楼梯走下来。 第17章 二见唐若 五金店老板娘观察的很到位。 是的。 范云几乎每天都要去金灵渠广告公司报个道。 他早已经跟先玲混熟了。 先玲一开始以为范云对自己有兴趣,于是她也很配合范云,每天都换着花样地穿衣打扮,抹着红嘟嘟的嘴唇儿,擦着淡淡的粉。 远看一朵花。 近看花一朵。 可是几天过后,她就发现范云的兴趣并不在自己身上,这让先玲很失望。 她觉得范云的眼珠子一定生歪了,居然对面前这么一个水灵灵的大姑娘视若无暏。 她就觉得自己的打扮,没有什么意义,就有点沮丧。 但是,当范云随口夸她的时候,她的沮丧立刻消失了,一下子又来了精神。 “先玲,你今天穿的这身衣服真好看。” 确实挺好看。 宝蓝色的外套下,罩着一件紧身的黑色打底衫,下面黑色弹力裤,配一双黑色高跟鞋。 看上去既青春,又大方。 先玲很高兴:“哪里好看?怎么好看了?”她有意无意在范云面前挺了挺本就高耸的胸。 “哪里都好看,从上到下都好看!” “真的?” “真的。”范云懒洋洋道。 先玲瞅着范云一副心不在焉,应付差事的模样,举着小拳头打了范云一下。 她觉得范云也可能是对软绵绵的唐主任感兴趣。 先玲就有点鄙视范云的眼光,她心里想:漂亮的大姑娘你不来喜欢,倒看上了一个老娘们。 但是。 范云却没有丝毫喜欢那个老娘们的意思。 他根本就不是等唐主任的。 先玲的心思就又活泛起来:说不定,他真的是喜欢我。 范云假装有意无意问先玲:“哎!先玲,那天咱们弄广告招牌,那个短头发的,黑衣服白鞋子的女孩子,是你们公司的吗?” 先玲傻吗? 不傻。 她既有胸,也有脑。 她瞬间明白了范云天天到她这儿报道的真实用意。 她的心里,立刻有一点酸溜溜的,恼羞成怒的感觉。 但是,她毕竟是个很不错的女孩子。 她知道好歹。 也知道,感情上的事,女孩子不能上赶着。 缘分不到,说什么也没用。 “是啊!是我们公司的,怎么了?” “没怎么,随便问问。”范云轻描淡写道,脸上的表情似乎真的是随便问问的。 先玲才不信。 女孩子不但感情丰富,而且触觉灵敏。 她似笑非笑看着范云道:“哦!原来是看上人家了,要不要我给你牵个线,做个介绍啊? 不过,听说她可有男朋友哦!” 范云瞬间如被雷击。 失魂落魄。 他就像狂风暴雨中,被碗口粗的闪电及响彻天边的滚雷震傻了的一只呆鹅那样,呆滞、彷徨。 什么? 她有男朋友了? 先玲看到范云青了又白,白了又青,如同渡劫般的脸色,心中不由叹了口气:“我也只是听说的,也不一定是真的。” 她的话。 如同给一个濒危的病人注射了一枝极其有效的强心针一样,使范云瞬间又来了精神。 他抬起头。 同时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 范云冲先玲笑了笑。 笑得。 简直。 比哭还难看。 “她家里有事,回家去了,明天才回来,对了,她明天下午应该会在我们公司的饭堂吃饭,六楼……” 先玲指指天花板。 “明天星期五,我们公司领导都不会来饭堂吃饭,就剩几个业务员什么的吃,你可以六点半过来,六点半,上面就没人了……就剩她跟做饭的阿姨,还有我……” 先玲的话,已经明白的不能再明白。 傻子也能听得出来。 范云的心一阵狂跳。 脸上的喜悦,溢于言表。 范云真想搂住亲爱的先玲,给她一个热烈的拥抱。 如果。 她是个男人的话。 ………………………… 星期五。 哦! 幸福的星期五,快乐的星期五,有多少人盼你等你哦! 就像范云那样。 星期五早上一睁开眼,范云就开始纠结下午的事:自己下班之后,是穿城管制服去?穿军装去?穿便服去? 不管穿什么,总之,不能给别人刻意的感觉。 范云几乎想了一整天,终于在他快把脑袋想破,而他又即将下班之时,决定,就这样去。 就这样了。 五金店的马尾辫老板娘,很奇怪范云没有如平日那样,从她门口拐去爬法院那个坡,然后抄近路走。 也没有顺着她门前的下坡路往老广场走。 她看着范云往马路对面走,这时有客人来买货,她的目光,以及脑袋中如天上的云朵一样千变万化的想法被客人给打断了。 等她卖完货。 范云不见了。 范云进了新华书店。 他装模作样的在店里拿起一本书来看,连书名是什么也不知道,就翻到了中间的某一页。一排稀疏的文字如同患上了骨质疏松一样排列着:遇上你是我的缘。 芦苇、芙蕖 两株植物看上去完全和谐相处 …… 而此时 我正在灯下虚构一场相遇 虚构远方 一些与你有关的美好事物 正渐渐逼近 等待抵达微风荡漾的湖面 为我摆渡…… 原来,范云随机抽取抓在手中的是一本诗集,一本从摆在新华书店的架子上之后,可能从未被人翻阅过的书,今天,被范云抽了出来。 他哪里有心思看书。 什么诗集、歌集的,他现在的注意力都在新华书店收银台上方那只钟表上。 时间过得太慢。 等待又太长。 范云恨不得将那三根指针拨快点,再快点,一下子拨到六点半去。 他的双脚却如钉子一般钉在地上,纹丝不动,手在翻书,眼在看墙——挂钟。 平时滴溜一天滴溜一天的时间,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过得特别慢,慢得让范云心里七上八下的直打鼓。 “咚!咚咚咚!” 她会不会来? 今天她会不会不来了? 她要是来了,自己怎么跟她打招呼? 自己进门的时候,先迈哪条腿? 柜台处那个营业员,看着一直盯着他头顶上方的范云,心里可能也有些发毛。 自己上面莫非有怪兽? 奥特曼打小怪兽? 他抬头看了看头上,什么也没有啊。 傻子。他低声嘀咕道。 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咔。 终于。 秒针到位。 时针与分针也指在了范云想要的位置上。 他将手中那本诗集往架上一塞,转身就走。 “……纵使人间情事深如草木,也无非,不负衩裙,不弃布衣……” 范云嘴巴里嘟嘟道。 看来。 爱情出诗人。当然。 也。 出傻瓜。 六楼,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饭堂门口,范云终于还是先迈的左腿。 习惯了,队列前进,都是从左腿开始。 只是。 此时他的左腿踏在饭堂的地上,为什么?那样的轻?那样的软? 他的心跳,为什么那么快? 都是因为她。 她在那儿,她真的来了。 醉了,醉了! 范云要醉了! 先玲看见范云的颇有几分僵硬的肢体与动作,笑了:“来了?” “嗯!” “坐吧!” “好!” 此时的唐若,一定很奇怪这个不是本公司员工的人,来本公司的饭堂有什么公干! 傻妞。 他是为你而来的! 范云拼命抑制住即将脱缰而去不受控制的心,坐了下来,就坐在唐若的邻桌上。 唐若在给一个小女孩辅导家庭作业。 那个小女孩也看着范云:“姐姐,他是谁?” 她问唐若。 唐若摇摇头。 解铃还需系铃人,先玲解围道:“啊,他是一个朋友!” 哈。 她说的真好,范云是一个朋友,是一个有备而来,动机大大的不纯的“朋友”! 解铃的不只先玲,还有那个小女孩,那个小女孩正在做一个手工作业,可是她翻来覆去,怎么也做不好。 最后,她气鼓鼓地一推自己那件半成品:“姐姐,好难哦!” 唐若似乎有什么心事,没有理那个小女孩。 范云走到小女孩旁边,看了看她的手工活,那是一只纸制的城堡,此时,已经被小女孩弄得乱七八糟不成样子了,刚才她又一推,那个城堡的两根罗马柱也断了一根。 范云想激一激那个小女孩,他表情严肃,一本正经道:“我敢打赌,你们这里一定没有双面胶!” “骗人!谁说的?”苹果脸蛋的小女孩圆溜溜的大眼睛转了转,朝范云嘟着嘴道。 范云眨眨眼:“我说的,一定没有。” “一定有,我拿给你看。” 小女孩从凳子上站起来,跑进了饭堂最里面,与厨房相邻的一个房间。 范云朝唐若点点头。 连你好也没说。 太差了。 唐若礼貌地朝他笑了笑,她也没有说话。 应该的。 有些事情,是一定要男孩子主动的。 范云指指城堡:“这个……我可以帮她做好。” 范云终于开窍了,主动开口了。 唐若点点头。 点头代表默许与同意。 起码,不是拒绝。 范云的心里,太高兴了,高兴的他双手微微颤抖,拿起那个城堡的时候,甚至还把人家小女孩另外一根完好的罗马柱给扯断了。 毛手毛脚。 小女孩拿来了双面胶:“喏!这不是么?” 范云笑了:“嗯,真棒,你赢了。那么,我猜,你一定不敢告诉我,你的名字!” “哼!不告不告就不告,就不告诉你!” 范云的激将法失败。 看来凡事不可一而再,再而三。 范云转转眼珠,狡黠的道:“我猜,你一定姓……牛!” “错!”小女孩大声道。 “那么……牛和马都吃草,都能犁田,你一定姓……马!” 小姑娘转着眼珠,咬着嘴唇,并不回答。 “你叫马雪莹!” 小姑娘不说话了,她用乌溜溜的大眼晴瞪了瞪范云,她感觉自己的名字被范云给叫了出来,自己吃了亏。 “姐姐!” 但是,她不敢轻易朝一个陌生人去做些什么,却扭身朝唐若撒起娇来。 “吃饭喽,吃饭喽!”先玲从厨房里端菜出来。 她问范云:“范云,你吃饭没有?再一起吃点吧?” 先玲有意无意,将范云两个字叫得大声一些。 范云摆摆手:“我吃过了。” “哦!那好吧……马雪莹,吃饭了。”先玲喊道。 那个叫马雪莹的小女孩就去拉唐若,她抬起两只小手搂着唐若的胳膊,一边摇着一边拖着长腔撒娇道:“姐姐……吃饭了!” 先玲已经让过范云了。 唐若没再让他。 她应该也不会让,她跟范云又不熟,并不知道范云尊驾是哪位。 她们吃饭的时候,范云把那个城堡鼓捣好了,这种拼拼凑凑粘粘贴贴的玩意儿,对范云来说,真的是小菜一碟。 如果不是饿着肚子,他一定能发挥得更好,弄得更完美。 死要面子活受罪的范云其实也不觉得很饿,虽然,饥饿的时候看别人吃东西,会更觉得饥肠辘辘,但是,他觉得,现在自己浑身都充满了一种感觉,能让他忘掉所有的饥饿、寒冷、大风、荒漠。 没错,幸福。 兴许是看在范云鼓捣好了那只城堡的份上,又或许是看在先玲的份上,再或者是看在马雪莹没写完的作业份上,还或者看在老天爷他老人家才知道的一些什么缘故份上,吃完了饭,唐若并没有带着马雪莹走。 她不但没立刻带马雪莹走。 还让马雪莹坐在桌子前,写作业。 她不但让马雪莹写作业,还跟范云聊了几句。 范云觉得唐若的情绪不高。 但是,他又不知道她情绪不高的原因是什么,更不能贸然去问唐若。 他觉得自己现在虽然跟唐若坐在了一个房间,可是,他与唐若之间似乎隔着十万大山。 虽然肉眼不可见,但是,他能感觉得到。 他该怎样在这层层叠障面前,找到可以叩响山门的关键呢? 他决定讲个笑话给唐若听。 不能一句话不说,傻坐着啊。 范云说我讲个笑话给你听吧。 唐若点点头,看着他。 “话说,有一条公路上,发生了一起车祸——原来是一只乌龟踩伤了一只蜗牛。”范云认真地讲道。 唐若听得也挺认真。 马雪莹也是。 听得认真,讲得人就有信心。 范云继续道:“于是,警察就去现场调查事故原因,他问蜗牛:乌龟是怎么撞到你的? 头上缠满绷带的蜗牛,一边回忆,一边回答:警察同志,我不记得了,因为,当时它的速度太快了!” 第18章 唐若的心事 唐若笑得很礼貌。 马雪莹笑得很可爱。 先玲笑得很配合。 那个煮饭的阿姨,笑点比较高,她一边用湿毛巾擦着桌子,一边瞪着一双只识八角桂皮而不懂笑为何物的大眼晴,似乎,根本没有听懂范云说什么。 话说。 同样的笑话,马雪莹是觉得确实好笑的。 唐若是觉得人家既然讲了,而且这个笑话确实还可以,所以自己应该笑一笑的。 而先玲却是吃醋的,认识你范云时间也不短了,你可从来没讲过笑话给我听,可是你只不过见了唐若两次,就这样……那样的哄她。 哼! 至于那个阿姨,可以选择性的,直接忽视之。 就在范云坐着舍不得走,想跟唐若再聊几句的时候,唐若要走了:“马雪莹,把东西装书包里,我们回去了。那个城堡用另外一个袋子装,别弄坏了哦,明天还要交给老师的。” 马雪莹仰脸看看唐若,眨眨眼,表示同意。 她们要走。 范云当然不能再坐。 唐若牵着马雪莹的手走在前面,范云跟在后面。 三个人下了楼。 唐若朝远处招招手,一辆“慢慢摇”飞快地来到了她们的面前。 “嘎吱吱……”车刹住了。 范云好想跟着唐若一起钻进那个“慢慢摇”的车厢里。 唉! 唐若带着马雪莹回家去了。 好失望。 小伙子,没什么好失望的,今天,你已经得到的太多了,你看见了她淡淡的忧伤,她浅浅的笑,还知道了,她明天,也会来的。 唐若告诉了范云,明天她和马雪莹仍然会来的。 范云一边想着心事,一边走在灯火通明的大街上。 他的心事,全与唐若有关。 想一阵,范云就傻笑一下,是的,傻子那种笑。 ………………………… 说说唐若。 唐若其实也有心事啊! 只是,无人可讲。 今天下午,方科做了一件十分过份的事。 她从家里回来,第一时间到了方科与别人合伙承包的那个饭堂,没见到方科,于是,唐若就去方科的宿舍找他。 当她推开方科宿舍的门时,竟然发现方科的侄女方然,正伏在方科的身上,呼呼睡大觉。 方然,十七岁了啊! 一个十七岁的大姑娘,身体该发育的都已经发育了,早就已经是男女有别的年龄了。 气得唐若用力一摔门。 但是,方科似乎浑不在意。 是,现在天气还冷,身上穿的衣服还多;是,方然是你的亲侄女,你心中绝不会有什么龌龊的想法;是,她从小跟着你长大,是喜欢跟你腻在一起。 可是,外人不知道啊! 她不懂事,你方科还不懂事吗?二十七八的人了,还不懂人言可畏四个字吗? 而且,他看见了唐若时,脸上丝毫没有一点所谓恋人的那种关怀与关爱。 既没让唐若坐,也没问她渴吗饿吗? 他只是拍了拍睡在他胸口的方然。 被拍醒后的方然,一脸的若无其事,丝毫不觉得睡在叔叔的臂弯里有什么不妥。 这还不说。 下午方科蒸出了第一笼包子,他居然只是给自己的侄女拿了一只过来,而既没有拿给唐若,也不问一问唐若中午在家里吃饭没有,饿了没有? 这,难道不是恋人之间最起码的关心吗? 他的做法,让唐若很寒心。 就算他知道唐若晚上吃饭堂,他的做法也让唐若寒心,行动没有,好话都不会说一句吗? 这让唐若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这个所谓的男朋友,到底是不是真正的男朋友。 其实。 她这个女朋友,完全是与方科一起做事的那几个同事,喊出来的。 是,刚认识的时候,方科对她还算可以,食堂里每逢蒸了热气腾腾的大肉包子,他总是第一时间,拿一个给唐若吃。 那时候,唐若还没有默认这个所谓的男朋友。 回想起来,方科也从未真正的向她表白过,从来没有。 他从来没有像别人的男朋友那样,双手捧着一束火红的玫瑰花,单膝跪在唐若面前,含情脉脉地道:唐若,做我女朋友吧。 他不但讷于言,也惰于行。 只不过,他在恰好的时间节点出现在唐若情感的空白期罢了,正好替这个排行老二,自幼不被家庭重视的女孩子,唤醒了青春年华里,羞涩又朦胧的一些有关爱情的憧憬与感觉罢了。 只不过因为唐若在带马雪莹,而马雪莹家恰好又与方科他们那个食堂,在一个大院里罢了。 然后,大家一起哄,你一言我一语,似乎,唐若就是方科的女朋友了,似乎,仅凭女朋友三个字就能将一个女孩子牢牢锁在自己身边了。 可笑。 人心都是肉长的。 一只小猫小狗,你只要对它好,它也会跟你亲的。 何况人呐! 而绝不是像提携方科的一个前辈所说那样:“女人,没结婚之前不能对她太好了,对她太好了,一旦结了婚对她不好了,她就会失望,就会影响家庭和睦。” 什么歪理。 结婚之前都对她不好,难道还指望结婚后对她好?难道还指望他的好是从结婚那天才真正开始? 唐若看着方然吃包子,她那看向自己的目光中居然还有那么一丝丝的挑衅,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她“呯”的一声,用力砸上了门。 如果按照一般言情剧发展,此时方科是不是应该追出来?来追怒气冲天的唐若? 不。 事实证明,他不会追的。 真不知道,他是出于什么心理?为什么会这样?他究竟有没有真正拿唐若当作自己的女朋友? 许多时候,方科还不如他那几个同事对唐若好,他那几个同事,还经常拿食堂里的好吃的,给唐若吃。 唐若跟方科那几个同事反而相处更好,感情也更好一些,或许,大家都是十八九岁的同龄人的缘故吧! 唯有方科,比唐若大十岁,整整十岁。是的,他那二十八岁的生日,马上就快到了。 唐若一肚子的委屈,不知道应该找谁说。 找马雪莹吗?她那么小,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儿,懂什么。 找章华华说吗?华华不在兴安,她在兴安的时候,唐若又常常会因为与她一起玩得太开心了,而忘掉那些不愉快的事情。 而范云,范云是怎么出现的呢? 唐若隐隐感觉到了范云对自己的好感,今天,在公司饭堂里,望着范云那张棱角分明洋溢着青青活力的面孔,特别是他那双既坚毅又温柔的眼晴看着自己时,唐若的心里感觉到了——慌乱。 她认识方科也快一年了,从不曾有慌乱的感觉,只有,生气。 而今天,面对这个只有一个一面之缘的年轻小伙子,不知道为什么,唐若的心中如春风吹过山岗,柳枝拂过水面一样,荡起了层层的涟漪。 她觉得,他的微笑如阳光般明媚,足以融化掉一切寒冷。 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自己的心里话,自己的那些忧伤、恼怒、开心、快乐,都想说给范云听听。 他一定是个好听众。 所以后来,她带着马雪莹走的时候,简直就是落荒而逃。 不过,唐若轻轻地说了一句:我明天还会来的。 再轻,范云也听得见。 范云在外面胡乱吃了一点东西,就回宿舍了。 唐彬没回来,这几天,他不知道在干什么,每天很晚回来。 他不说,范云也不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知道的太多,未必是什么好事情。 范云美美地洗了个澡,完全是喜唰唰喜唰唰那种节奏,他不停地用力搓啊搓,搓着身上,直至将皮肤搓得通红才作罢。 浴室中的范云,吹着开心的口哨,冒着幸福的泡泡,一边洗澡,一边想明天的事情。 明天他休息。 一想起休息,他就觉得有些不愉快了,他觉得,自己还不如上班更好一些,上班时间过得应该快一些,一个班下来,就可以又见到她——唐若了。 唐若。 多好听的名字。 洗完澡,是不是就应该上床睡觉了呢?既然睡觉,是不是就应该做一个美美的梦呢? 于是,范云就做了一个梦。 ——断崖凌风,残阳如血。 范云的师父将大魔头逼到了崖上。 两个人身上俱是累累伤痕,都只凭一口真元苦苦支撑。 大魔头桀桀一笑,惊起林间无数飞鸟,他以半截断剑勉强支撑着身体:“无涯子,纵使打败我又如何?纵使杀了我又如何?你可知道,杀我如同杀你自己,你杀的是你自己……” “哈哈哈哈哈……” 大魔头双晴赤红,滴滴渗血。 “卫道除魔,义不容辞!”范云的师父斩钉截铁道。 “师父,甭跟他废话,徒儿杀了他。”范云运剑如风,气贯长虹将手中的兵器掷了出去,“唰”的一声从大魔头当胸穿过,大魔头立时毙命。 范云转身扶稳已将油尽灯枯的师傅,望着潇潇的大地,心情万分沉重。 此时天地无声,只剩他师徒二人。 而远处,妖云密布,叠叠层层如大军压境,马上,又一场战斗,即将到来。 范云扶着师父,转身就走。 突然。 身后黑云一般漫上无数妖兵妖将,当头两个,正是二魔头与三魔头,他们恶狠狠盯着已精疲力尽,不能再战的范云与师傅。 “杀!” “杀!” 妖声震天,日月无光,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范云扶着师傅,急得已经用尽了吃奶的力气,拼命逃跑。 莫回头。 跑! 跑! 可是,两个魔头离范云还是越来越近了,两对魔爪几乎已经搭上了范云的肩头…… 范云拼尽全力,从腰间摸出一颗手榴弹,一下子朝咫尺之间的敌人扔过去。 “轰!” 范云躺在床上,双眼紧闭,两条腿不住地扭来扭去,脸上的表情既紧张又痛苦。 突然,他的心猛地往下一沉,一下子睁开了眼晴,“吁”了一口长气,悠悠醒来—— 范云将身子靠在床头上,点了一根烟,用力吸了一口。 他是需要一枝烟压压惊。 范云活动活动被压麻了的左臂和左腿。 这种睡梦中被敌人死死咬住,自己越跑越慢,挣扎无力的感受,实在是令人太不愉快了。 并且,通常都是以被吓醒结束,鲜有能逃脱者。 奇怪的是,范云做的是武侠梦,最后却动用上了手榴弹,莫非,他想打一场古典与现代化相结合的战争不成? 其实,应该是他的潜意识里,认为手榴弹的威力比那些冷兵器更厉害一些罢了。 范云将烟头丢进床头矿泉水瓶做成的烟灰缸里,“嗞……”烟头瞬间熄灭在水中。 他从床上爬起来,披了一件外套,站在门口往外看。 夜色阑珊,灯火点点。 在这片深沉的大地上,勤劳的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一天都在努力拼搏,用自己的双手缔造着幸福美好的生活。 一盏灯火就是一粒种子。 一道星光就是一个美梦。 而远处,古老的灵渠运河一路欢歌,推着娘娘桥头的大水车吱吱呀呀转个不停,源源不断,将清澈的运河水汲进稻田与菜畦中。 明天,一定又是一个艳阳天。 是的。 第二天。 范云被刺目的阳光照醒了。 他不徐不急地起床,刷牙,洗脸。 范云心中想着今天想做的事情,他觉得自己今天休息,而见唐若要等到明上,那么,今天白天,自己可以去找一下李希刚,找希刚聊聊天,聚一聚。 前段时间,他去了派出所集训,而自己又时来运转的进了城管队,两个人一直没见过面。 今天星期六,希刚应该在家里,他们的集训,早应该结束了。 范云翻出了自己的那套浅灰色西装,好,老伙计,今天就穿你了。 没有皮鞋,范云觉得城管队发的那双三接头应该就行,等下只要多擦上点油,好好打扮打扮它就可以了。 他又翻出来一条灰底银条的领带出来,这条领带,与这身西装,还是范云当兵前买的,那几年,西装领带大皮鞋,几乎是从城里到乡下的年轻小伙子们的“标配”。 还好,范云这身西装买的时候就有点大,而他当兵时的身高已基本定型,在部队时没怎么长个,如果他跟当兵三年个头窜了一大截的刘艳松那样的话,这身西装,基本上就报废了。 范云将领带套在脖子上,东扭西扭,很是鼓捣了一阵子。 很久没打领带了,几乎都忘了。 还是城管队发的“易拉得”好,一条拉链“唰”的一拉,就到了颈上,方便、快捷。 第19章 倾诉 范云将皮鞋擦得闪闪发亮,“咯蹬咯蹬”在房间里来回走了几步。 带劲。 神气。 “咱当兵的人,就是不一样,说不一样……” 走到街上,天那么蓝,花那么艳,人们笑得那么灿烂。 李希刚在家。 范云找他的时候,他正窝在沙发里看电视,而李阳,正气鼓鼓地对她这个双胞胎弟弟发脾气:“快点,遥控器给我,我的电视已经开始了。” 李希刚并不理李阳。 这时,范云来了。 李希刚高兴地看着西装革履的老战友:“范云,今天穿这么正式,干嘛呀?相亲?” 穿得粉嘟嘟的李阳,一把抢过了遥控器,她乜斜了范云一眼:“帅哥,约吗?” 范云一伸胳膊,示意她挎过来。 李阳“噔噔噔”就过来了,她挽起范云的胳膊,骄傲地冲自己的弟弟一甩头。 哼! 比李希刚仅仅大了半个时辰的李阳,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被老娘在家里又养了一年后,终于受不了老娘嫌五嫌六的唠叨,她光着两只漂亮的脚丫,跳到沙发上,用遥控器指着老李的鼻子道:“爸,你再不帮你的小情人找个工作,她可就要被你老婆给逼疯了!” “找!找找!” 希刚爸后来,托关系给李阳找了个收费员的工作,上班的地方离家很近,就在兴安县城东收费站。 李阳工作干得不错。 第二年拿了个收费站的先进工作者。 她也不想拿。 没办法,人美声音甜,天生的。 经常有些过路的男司机,为了多看她两眼,在收费窗口磨磨唧唧不肯走,弄得后面的车一个劲的按喇叭! “呜哇,呜哇!” 自从她来收费站上班后,她的窗口,冲卡逃费率,是整个收费班里最低的。 旁边村子里一些整天游手好闲的小青年,有时候也会故意到收费站来骚扰她。 一开始,李阳对他们笑脸有加,可是,后来发现有一些人简直就是给脸不要脸,她也就不再客气。 “滚!滚蛋!” 很奇怪,李阳越是那么大声的凶那些小混混,他们反倒越不生气。 有些男人,真的天生就是贱骨头。 但是,李阳对范云可就不一样了,她那泼辣的性格,可不会对他使的。 因为,范云既不会像那些小流氓一样,动不动对她挤眉弄眼说一些骚里骚气的话,又能很有幽默感的时不时说一些冷笑话,让她回过味来的时候,想着想着就莞尔一笑。 她最不能理解的是自己的老妈子为什么视范云如眼中钉一样。 可是,李阳许多次旁敲侧击的刺探都被老妈轻轻巧巧挡了回去,跟老妈斗,她还差得远。 性格外向的李阳,有时也会对范云“动手动脚”。 有时候,趁老妈子不注意,会偷偷捶上范云一下;有时候跟希刚范云出去玩的时候,她还会挎上范云的胳膊,看着范云一脸的一本正经,被自己抱着手臂抬也不是放也不是的那个傻小子模样,“咯咯咯”的笑出声来。 “小老头!”李阳轻轻啐范云。 她的床头,有一张与希刚范云的三人合影,她站在中间,左边挽着弟弟,右边挽着范云。 “茄子!” 三个人都笑得很甜。 李阳看着打扮得跟新郎官一样的范云,笑道:“范云,你今天穿这身干嘛去啊?去跟女孩子约会吗?要不要我陪你去,帮你掌掌眼色,把把关啊?” 范云抿嘴冲她笑笑:“没有约会,我来找老李,谈一些只有男人才能知道的事情。” 李希刚朝李阳一皱鼻子:“听到了没?男人才能知道的事!” “哼!狼狈为奸。”李阳盘腿坐在沙发上,将电视一连切了好几个台。 她冲范云与李希刚的背影嘟囔道:“一对傻猪。” 猪,是一种爱吃吃喝喝的动物。 于是,李阳口中的这一对傻猪就坐在了花荷路口,一家没有招牌的馆子里。 一盘凉拌猪耳朵,一盆毛血旺,一盘鱼香肉丝,外加一盘子下酒神菜——油炸花生米。 两个从新兵连就好得穿一条裤子的兄弟,一边喝酒,一边闲聊,说着说着,就又说起了不少的故事。 自从那次无意中听了希刚妈跟希刚爸的话,范云怒而喝醉,后来又跟老魏唐彬赵艳玲他们喝过几次后,范云发现,自己现在多多少少,已经有点酒量了。 他端起酒杯,与希刚碰了一个。 “现在怎么样?”范云道。 希刚明白他指的是什么:“现在还行,每天就是跟着那些正式民警们出出勤,做些打下手的工作。嗨!都是些琐碎的小事,管管小偷小摸了,打架斗殴了什么的,如果能参与一次黄赌毒的抓捕,都算是很大的外勤了。” “我还以为,警察就是拿着枪,死死咬着前面的犯罪分子不放,终于,将犯罪分子逼进了墙角,并威武的大声喊道:不许动,举起手来!”范云笑道。 希刚笑了:“哪有那么多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啊,说实话,现在国家太平,绝大多数的老百姓们,都安居乐业,谁会放着好日子不过,动不动就想搞点事情啊!” “那也是,现在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只要干活,就饿不死,再努努力,应该就能生活得马马虎虎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 “那是,你看看外国,那些中东地区,动不动就打仗,一言不合就开干,真乱……” 范云深有同感。 “你呢?你现在那个仓库干得怎么样?” “仓库?”范云一愣,但瞬间又明白过来,是的,仓库。 自己跟希刚这么久没见面了,他还一直以为自己在圆脸吴姐那里搬牛奶呐! 范云笑道:“嗬嗬!忘了告诉你了,我早就没在那个仓库干了,我现在去了城管队了!” “什么?你当上城管了?怎么回事?快说说。”李希刚很为范云高兴,他兴奋地看着范云道。 范云就一五一十跟希刚说了一遍。 希刚抓起酒瓶,给范云满满倒了一杯,他笑道:“好事,大好事,这叫那个什么……”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范云补充。 “对对对,你要连喝三杯,范云,真的……” 范云只好连喝三杯。 两个人一边喝酒,一边从范云新兵连的第一天见到李希刚头下脚上翻上上铺,同时将悬挂着的日光灯扫得“哗啦”一声响开始讲起,一直讲到李希刚为了初恋女友的分手信一个人躲在操场上的杨树林里痛哭,而范云亦在旁边陪着李希刚痛哭流涕! 李希刚笑道:“我哭是因为失恋了,你哭又是为了什么?”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看你哭得那么伤心,我就跟着你哭起来了。” 原来,哭会传染的。 何止是哭,人的七情,每一样都是会传染的。 就像花枝招展的李阳对着范云“咯咯”笑时,他本来绷得很紧的脸也会突然一下子笑出声来。 李希刚笑道:“妈的,还说呢,你还记得有一次我们的哨楼上刚安装了电话,我俩在对角哨楼上打电话那事吧?” 范云点点头:“嗯,以前从来没打过电话,很稀奇,就拨了你岗亭里的分机……谁知道,指导员会打电话上来查岗啊!” “你先打给我的好不!害得下了哨,我陪你一起被好几个老兵痛殴,吓得另一个新兵躲在被窝里哭!” “哈哈哈哈,我俩挨揍的都没哭,他哭什么,真是的!” 俩人又碰了一杯。 为了过去挨过的揍。 为了因为谁才挨的揍。 为了眨眼就已过去的军营生活。 为了明天,为了未来,为了——祖国。 范云喝得有点多,他已经不能独自走回宿舍了。 希刚也喝得差不多了,也只是仅能买单并为范云叫来一辆“慢慢摇”把他送回宿舍而已。 说好范云买单的。 最终却是希刚买了。 无所谓,谁买都一样,好战友,好兄弟,两个人,在荒无人烟的大山上抓捕逃犯的时候,仅剩的一个面包分成两半吃,找到的一只野梨也分成两半,那时,又何曾分过什么彼此。 范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宿舍的了,也不记得又是怎么爬上楼的了。 但是,晚上要见唐若之事,却在他如同混沌初开,直若一团糨糊般的大脑中反复提醒着他,并让他顽强保持着一丝丝清醒。 一觉醒来,险些误事。 酒气攻心口干舌燥的范云,去洗澡间,洗了把脸,顺手又接了一捧自来水喝下去,这才感觉喉咙里稍微舒服了一些。 他看看墙上那块天残地缺的镜子,里面一个双眼满是血丝的人也在看着他。 形象,大大的不好。 范云赶紧将个人形象收拾了一下,朝金灵渠广告公司赶来。 路上,顺便买了一包绿箭口香粒嚼着,借以掩盖满嘴的酒气。 还好。 唐若还在。 而他已迟到了近半个小时。 不必解释,当范云看着唐若美丽的眼晴那扑闪扑闪的长长睫毛时,就知道,解释,等于推脱,等于推卸责任。 当然,更不能说谎。 一句谎,要十句谎圆。 男人,应该勇于承担。 于是范云对唐若尬笑道:“真不好意思,中午跟战友一起吃饭,喝了几杯酒,差点醉了!” 哪是差点,本就醉了。 唐若礼貌的朝他笑笑。 她笑容中的意思是:我虽然对你很有好感,但我们的关系——认识才两天,所以,你不必说这些。 她一微笑。 范云就懂了。 范云并没能够从唐若的脸上发现任何引起她不快的蛛丝马迹,他也不是钻进铁扇公主肚子里的孙悟空,他无法洞悉唐若平静的表情下,隐藏的惊涛骇浪与莫大委屈。 虽然,唐若在跟他聊天时,似乎也有想将一肚子的委屈向他倾倒的意思,但是,她毕竟是一个脸皮又嫩又薄的女孩子,有一些话,实在当面说不出口啊! 她留了一个电话号码给范云。 范云一直将那个电话号码看得倒背如流。 唐若并没有在饭堂坐太久,吃完了晚饭,她就带着马雪莹走了。 范云紧随其后,朝先玲摆摆手:“走了。” 先玲一笑。 范云知道她笑是何意。 九点钟的时候,范云鼓了鼓勇气,决定给唐若打个电话。 他犹豫着拨通了唐若给自己的电话号码。 “喂!”电话那头,唐若的声音又轻又柔。 “是我……我,范云。”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小会儿。 “嗯……我知道,你好!” 电话一旦接上了头,一旦一个女孩子允许你打电话给她,或选择倾诉,或选择聆听,那么,就足以证明一些什么了。 那些潜藏的情感就会如同气泡一样,顺着电波如同流水一样泂泂流淌,而后一个接一个冒出来。 范云愿意听,唐若就愿意说。 说着说着那些委屈的事情,唐若就不由自主哽咽起来。 范云就恨不得立刻飞到她的身边,轻轻地,为她拭去脸上的泪痕。 唐若说起了自己的家庭:“我们家里有姊妹三个,姐姐唐敏从小最受疼爱!” 平民爱长子,一样的。 平民亦爱长女。 范云倚在公用电话亭里,听着。 “以前读书的时候,家里穷得很,总是吃不饱饭,我也知道家里很困难,父亲身体又不好,供我们三姊妹读书很不容易……所以,我读书的时候,就常常只吃半碗饭,想着,能为家里省一点,就省一点……” 范云的心情渐渐沉重。 “后来,我高中只读了一年,因为家里实在同时供不起我和弟弟了,所以我就辍学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毕竟,弟弟他是个男孩!” “那时候,因为我吃得太少,营养不良,所以到高中了,个子还很矮……我以为我这一辈了,再也长不高了……” 范云紧紧握着电话亭里的塑料板,握得很紧很紧。 电话那头,隐隐传来唐若的抽泣。 “后来,老天爷可怜我,觉得我还应该再长高一些……我就来了金灵渠广告公司做文员,嗯,其实主要是帮唐小兰带马雪莹,金灵渠的饭堂伙食很好,自从带了马雪莹,我从一米五几长到了现在的一米六五,广告公司的许多人都说,他们是看着我和马雪莹一点点儿长起来的……” 范云的眼中隐隐已有泪滴。 第20章 幸而今生有唐若 电话那头,唐若的胸口起伏不定,范云感觉她的语速明显比一开始快了很多。 “……在我小的时候,大概五六岁那个样子吧,每一次我妈去走亲戚的时候,总是带着我姐唐敏跟我弟唐欣去,从来不带我……” 唐若的声音有些黯然。 “……我奶奶说,有好几次,我妈带着我姐跟我弟偷偷地走了,可是,又被我看见了,我哇哇大哭着去追她们……摔倒了,膝盖流出了血。 ……我似乎不知道疼一样,赶紧爬起来接着追,可是,我妈头也不回……我奶奶就把我抱回来,我哭,她也哭……我妈可真狠心……” 范云双眼一热,眼泪扑籁籁落了下来。 他不能理解,身为母亲,同样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为什么有人就能那样的偏心? 那样的厚此薄彼。 那样的人绝不止唐若妈一个。 范云想:其实,办法是有的啊! 譬如,这一次走亲戚带了老大与老三,那么,下一次难道就真的不能换一下,带上老二么? 范云无法想像,幼小的唐若,是怎样站在路口,望着通往外面的路,望着狠心的母亲愈走愈远的背影,嚎啕大哭;哭得,是怎样的撕心裂肺! 范云眼含热泪,就这样听着唐若的诉说。 “后来,在金灵渠广告公司上班了,认识了一些好朋友……也认识了方科……他对我,不算好,也不算坏。一开始认识他的时候,他对我还可以,可是后来,有一次他跟我说,他的一个领导告诉他,结婚前对女人不应该太好……后来,他对我就有些变了……” 范云握起了拳头。 难道,爱一个人,不应该是全心全意为对方付出吗? 难道,对一个女孩子好,还要分什么婚前婚后吗? 难道爱她,不是应该努力爱、尽力爱,将她深深地爱进骨髓里去吗? 上帝从男人的肋下,取出一根肋骨造了夏娃,不就是告诫男人,爱那女子,就等同爱自己啊! 范云想,那么漂亮,那么让人恨不得想用尽全力去呵护的唐若,她的那个方科,又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 一定又高大,又魁梧吧? 一定又帅,又有钱吧? 不! 他决定见见方科,看看那是一个怎么样的人,看看唐若那个所谓的“男朋友”,究竟长得什么模样。 不急。 不急。 机会,总会有的。 ………………………… 范云温言细语安慰着电话那头的唐若,他一边说一些让人暖心的话给她,一边暗暗发誓:我若对你好,必倾尽今生。 唐若在范云的安慰下,心情渐渐平静了下来:“……真不好意思,今晚给你讲了这么多,谢谢你,那么有耐心听我说……” 她在电话那头,不好意思的笑了。 如果换成李阳,范云绝对会调侃她一下,甚至会调侃得李阳恼羞成怒,攥着美人拳“咚咚”地追着捶他。但是唐若,他不会,更舍不得。 听了她的诉说,他的心中生出一股强烈的保护欲来,在范云的字典里,从今以后,已经为唐若将委屈两个字给抠去了。 在范云朦朦胧胧的印象与感觉中,一直有那么一个女孩子,文静、柔弱,让人一想起她来就会情不自禁地微笑。 她的周围有光,有一圈又一圈的明晕,她的脸必定是一眼见了终生不忘的,她就像神的孩子一样,踏着七彩的云霞,微微笑着一步步朝他走来。 她就是唐若。 没有见到唐若之前,范云的爱情,就是一个只存在于想像中的,美好又浪漫的身影,有些模糊,有些朦朦胧胧,没有什么具体的参照,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那个影子,既不是先玲,也不是李阳,那个影子什么时候来,会不会来,他也不知道。 可是。 幸而今生有唐若。 她,就是他苦苦寻找了二十一年而不得的那个人呵! 老天必是可怜一个人,才会让他(她)遇上她(他),才会让他们相亲,相爱,互相靠拢,偎依,在这茫茫人世中,并肩携手走下去。 电话已挂,泪痕已干。 遥远的天边传来一声滚雷,那是春的垂询,也是春的呼唤,呼唤这大爱无疆的人间,多一些公平、公正、公道。 万物有灵,遇春而生,当春乃发。 无论春苗春芽。 抑或情感。 第二天上班,范云一直在想唐若的事,昨晚听她说了那么多,他很想当面安慰安慰她。 好不容易等到下班,范云就往新华书店门口溜。 五金店老板娘早就瞅到他了,但是到目前为止,她还不知道范云频繁的去那儿,是为了什么。 会的,总有一天,她会知道的。 她倒是很想范云能到她的店里来,那样,她就可以跟范云聊一聊,增加增加感情,顺便再介绍介绍自己的娘家侄女给范云认识认识。 不管怎么说,她还是很欣赏范云的,小伙子嘴甜,会哄人,长得更不用说——实在让人常恨自己早生这些年。 还君明珠双垂泪,恨不相逢未嫁时。 至于职业嘛!在巴掌大的一个小县城里,当一个城管,也还行吧,再说了,小伙子这么年轻,有大把的上升空间。 年轻人,总是前途无量的。 范云溜到书店里,仍是慣例——随便抽一本书,抓在手里看。 他要等到六点半,六点半唐若才来,唐若公司的那些吃饭堂的员工才走,他才能上去六楼。 没关系,说真的,为了唐若,现在让他干什么都行。 如果范云能一直像这样,每天都在这等唐若,每天都在书店里看上一个多小时的书,过不了多久,他一定会让身边的人大吃一惊,刮目相看的。 腹有诗书气自华嘛! 不过,现在的范云,眼晴看在书上,感觉每一个字都如同自己前生那些相爱相杀的宿敌,纷纷扰扰,让他头大。 他真的是一个字也看不进去。 好不容易捱到六点半,范云老马识途,上了六楼。 唐若已经来了。 她正坐在一张桌子前教马雪莹写作业,一点小小的描红,认数。 马雪莹正上幼儿园大班,明年才上小学,但是,这个小姑娘人小鬼大,借用先玲的话说:跟她妈妈一样,鬼精鬼精着呢! 精到什么程度,她经常去她妈妈唐小兰的钱包里拿她妈妈的钱,有时十块八块,有时三块两块,然后,当唐若带她下楼玩时,一个人偷偷地跑到小卖店里买零食吃。 这就是她,一个五岁多的小女孩敢干的事。像她这么大的小孩子,恐怕有许多还一直像个猴子一样吊在妈妈的身上,不敢轻易撒手吧。 马雪莹写作业的时候,还是很认真的,这一点,值得表扬。 范云看着认真写作业的马雪莹,再看看唐若,唐若朝他嫣然一笑。 这一笑代表你知。 我知。 代表一个女孩子,愿意与你拥有一些共同的秘密,代表她的心已开始被你吸引,代表她正在一点一点喜欢你。 阿姨端了菜上来,满脸带笑对马雪莹道:“马雪莹,吃饭喽!” 这时,厨房里走出一个看上去比唐若大不了多少的男子,端着一盘腐竹焖鸭走了出来,看样子,他是认识唐若的:“小唐,吃饭了。” 里间门一响,又走出来一个比第一个要年轻些的男子。 范云觉得这一个男子跟端菜的很像,心想这一定是两兄弟。 端菜的那个男子看见了范云,他主动朝范云伸出了手:“你好,杨峰。” 范云忙伸手过去,跟他握了握手:“你好,范云。” 先玲也从里面房间里走出来,她笑着招呼道:“今天人真多,热闹,哎……范云,一起过来吃饭。” 那个阿姨端了一碗汤菜上来,也招呼范云:“一起吃吧!” 范云心想,这些人倒是都十分有礼貌,又懂礼节。 唐若朝他微微一笑,她一边起身去摆碗筷,一边招呼马雪莹:“马雪莹,吃饭了,吃完饭再写。” 她当然也摆了范云的碗筷,这是她的细心,也可以解释成她对其他人的不放心——怕少了范云那份。 那个先玲叫她杨姐的阿姨,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取了几支瓶装的漓泉啤酒,和几个玻璃杯出来,放在餐桌上:“你们几个男的,喝点啤酒吧。俺们女滴,喝饮料。” 叫杨峰那个小伙子“嘭”的一声开了一瓶啤酒,他伸手给范云倒了一杯,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还有一个。 范云伸手拿起酒瓶,想给另一个岁数小一点的小伙子倒酒,杨峰伸手拦住了他:“俺弟弟不喝酒。” 范云举着酒杯,表示这一顿饭,自己吃得实在是不好意思。 杨峰笑道:“你能吃多少?别客气了,来,喝酒!” 喝酒。 吃菜。 杨姐挺客气的也劝了劝范云:“做得不好吃,不一定合你的胃口,你别见怪。” 杨姐真是又客气,做菜的手艺又不赖啊。 喝着酒,吃着菜,范云偶尔偷偷地看下唐若,试图从她脸上找到昨晚一些哭过的证据。 不好意思。 身娇体柔的唐若,看上去面如满月,笑语盈盈,脸上哪里有一丝丝哭过的痕迹? 范云左看右看,没看出唐若有什么值得怀疑的地方,倒把唐若瞅得有一点点不好意思了。 她略带愠怒的看了范云一眼,那意思是:注意影响,别生怕别人不知道怎么回事似的。 范云与唐若用眼神交流了一下,回复:得嘞,收到! 饭后,叫杨峰的那个小伙子提议打扑克牌,先玲第一个同意,然后是做饭的杨姐。 人不够,新兵蛋子凑。 打就打呗,不能扫了别人的兴。凑趣是一种美德,于是范云,唐若,以及另外一个小伙子也上场凑数。 对了,那个小伙子叫杨岭。 一群人打上了扑克牌。 打的升级,都是业余的不能再业余的水平,其中,范云一个人厉害些,范云可是打这种玩法的老司机,以前在部队时,他与李希刚是老搭档,他俩曾经拿过支队组织的文娱比赛,扑克牌升级玩法双人组的冠军,当时还得了三百块钱奖金。 三百块,对于津贴只有三四十块钱的范云与希刚来说,那可是一笔巨款。 当时,比赛完了,拿到奖金后,他俩很是被那些同年老兵大大敲了一笔竹杠。 刘艳松一脸狡猾狡猾滴说道:“你俩是代表咱们中队去的,获得的荣誉是集体的,奖金也是大家的,对不对,兄弟们?” “对!对!” “该不该请客?” “该!” 刘艳松的话差点把范云与希刚的鼻子给气歪了。 这竹杠敲得,很有水平,杠杠的。 但是,显然像今晚这种临时拼凑的乌合之众,会严重影响范云水平的,他带着唐若跟先玲一队,简直就是带着两只拖油瓶啊! 唐若还凑合,虽然不怎么会打,但领悟能力蛮强,范云出大牌的时候,她知道趁机加分或跑分,唐若打得很灵活。 先玲打得那一手牌,水平简直大大的好啊! 该敌方抓分,关键时候她就会犯迷糊,就会停止动作,死死盯着手中的牌,口中念念有词:“出这个?出那个?”急得范云恨不得把她的牌夺过来看看,那牌到了她手上时是不是就会生出花来? 反之。 若该我方抓分,她又开始早早将手中的五十k那些分牌败光,等到范云让俩拖油瓶加分的时候,先玲又不好意思地对范云与唐若笑道:“没分可加了。” 范云都不好意思说她——十足一个败家老娘们。 没关系,陪太子读书是应该的,陪美女娱乐也是必须的。 开心就好,范云一边苦笑,一边自我安慰道。 幸亏,做饭的杨姐跟先玲旗鼓相当,她俩半斤八两,所以才拉近了两支队伍的差距。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先玲吃了杨姐做的饭,才变得跟她思考牌技的水平差不多的缘故,还是杨姐受了先玲的影响,水平索性跟她一样快差到姥姥家去了。 看来,老话不是没有道理:近墨者黑,近朱者赤。 不过,牌桌上的气氛倒是紧张的,融洽的,这一大桌子人,彼此的关系是随着一局又一局的切磋逐渐增进了的。 马雪莹也不写作业了,搬了张板凳坐在唐若身边,单腿跪在板凳上,身子倚在唐若的身上,看这些人打牌。 小姑娘这点挺好,不吵不闹,不像有些像她这么大的小孩子一样,从来不想一个人安静的玩,有事没事总想拽着爸爸妈妈陪玩。 爸爸妈妈上了一天班,也是很累的。 第21章 NO1 ,唐若 不知道是什么人曾经说过:欢娱恨时短,寂寞嫌夜长。 大家打牌的兴致虽然高,但一个个总归是要睡觉的,特别是还有一个马雪莹这样的小孩子。 各管各娃。 各回各家。 先玲拍拍嘴巴,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今晚战斗到此结束,明天晚上继续!” 她将手中牌往桌子上一丢:“不打了,不打了,困死了,要睡觉了。” 叫杨峰与杨岭的那两个小伙子,就将摊在桌子上的一堆扑克牌收进牌盒,然后跟杨姐打了个招呼,走了。 范云也顺手捋了两把,将一大叠扑克牌收进一个牌盒中。 “姐姐,我们走了。” 杨峰与杨岭喊道。 “噢!好的。”去了厨房里叮叮咚咚,不知道在里面搞些什么的杨姐隔门应道。 唐若看着马雪莹道:“马雪莹,你的书包都收拾好了吗?咱们也该回去了。” 马雪莹眨眨她那一对圆圆的大眼晴,拼命点点头。 范云的任务,当然是护送唐若,这是他无上光荣的任务,是让他做梦都能偷偷笑出声来的任务。 下楼。 告别。 望着载着唐若远去的“慢慢摇”,范云朝她行了一个注目礼。 拜拜! 恋恋不舍送走了唐若,范云就拐到老广场,他发现,位于老广场正中间,移动公司营业厅门口,两边玻璃墙上贴满了花花绿绿的手机宣传画,范云觉得心中一动,他一下子来了兴趣。 范云走到一张看上去挺不错的手机广告画前站住,他的目光一下子被那款看上去线条玲珑别致,小巧新颖的摩托罗拉手机给吸引住了。 广告上,银色的机身散发着淡淡的光泽,如同飞机的翅膀一样闪烁着某种神秘的元素,一股高科技现代化的气息,让人看了后还想摸一摸,摸了后,就想打开荷包把它买下来。 范云挺喜欢这款手机,他决定,明天来看看。 第二天上班整日无事,好不容易熬到下班,范云直奔移动公司营业厅。 身穿天蓝色工作服,脖子上系着漂亮的银格子花丝巾的营业员声音十分甜美:“您好,欢迎光临,请问先生需要什么服务?” 踩在移动公司打扫得一尘不染的地板上,看着面朝自己微笑着欠身致敬的营业员,范云觉得,十分拘谨。 是的。 拘谨。 拘谨得如同初次检阅。 此时的他,跟第一次进大观园的那位刘姥姥并没有什么分别,他朝微笑着为自己服务的营业员回报一笑,同时,目光由近及远,一路搜寻,去找昨晚广告纸上看中的那一台摩托罗拉手机。范云看着流光溢彩的柜台灯光下,那些品牌型号各不相同的手机,觉得自己的眼晴都快看花了。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然后伸手整理了一下衣襟。 那个模样与动作,不像是进店消费购物的买主,看上去,倒像相亲的对象第一次登女方家的门。 他用绷得紧紧的脸,掩饰着心中的激动与不安,他的动作,此时如果落在某个天才画家的眼中,一定会觉得他是一位十分不错的模特,并能以他的侧面为参照,勾勒出一幅类似《沉思者》的不朽的油画名作来。 看吧! 范云指了指那款新出的摩托罗拉直板手机:“这个,我想看看银色那个。” 柜门打开,手机拿出来。 范云小心翼翼接过营业员递来的手机,望着上面那些数字符号,不知道应该先捺哪个,后捺哪个,沉思一阵,却不由自主去拨已经刻在脑子里,唐若的那个电话。 拨不出去。 戴着一幅金边眼镜,看上去斯斯文文的营业员小妹抿嘴笑道:“先生您好,这台手机是一台模拟机,是打不了电话的,您如果在看过它的外观确定了喜欢这款手机,并且,打算买下这款手机后,我可以去仓库给您拿一台真机过来,然后,您只需要再买一张电话卡插在真机里,就可以正常通话了。” 范云觉得自己很尴尬,这个模型,做得也太像了吧。 “当然,您也可以选择其它喜欢的机型,您喜欢哪一款,我都可以拿给您试。”营业员小妹补充道。 范云低下头,将柜台里的那些机型统统看了一遍。 有些他觉得看着很顺眼很不错的,价格贵得让人买了后,三天吃不下饭。 有些价格虽然比较便宜,但是,却让人一见了机型就不由自主会闪过一个问号,就会觉得它的设计师一定是个脑干发育不完全的人,否则他为何会设计出如此脑残又奇丑无比的机型。 他觉得这款银色的摩托罗拉直板手机就很棒,价格不算太贵,一千多一点,最多勒勒裤腰带,多喝两个月稀饭就有了。 关键,机型设计得让范云觉得:深得我心! 那就买。 钱从哪里来? 范云决定动用老本了,为了这台手机,他真的不想过以后的长远日子了。 他动用了自己的复员安置费。 一笔巨款。 多达一千八百元。 范云从银行取出这笔钱的时候,手都在微微颤抖,这意味着,他动用了这笔钱,那么短期内,他将不再具备防控任何风险的能力。 这笔钱,可是他的“风控基金”。 不管了,钱是王八蛋,花了再去赚。 范云选了一个尾数为168的神州行套餐号码,数字挺吉祥:一路发。另外,因为卡套的封面上,有一个他挺喜欢的电影明星伸着大拇指笑道:神州行,我看行! 关键,这个套餐不要月租啊! 不收租,就意味着范云不必像旧社会里,租了地主老财田亩那些长工一样,赚的每一茬新稻谷,自己还没吃上,首先想的却是如何去交租。 但是,这个卡通信的费用可不低!每分钟六毛钱,范云心想,一分钟就是一根精品白沙烟啊!这个费用,可比一言不合就打折的200、300、ic卡什么的贵多了,而且,长途还要另外加收漫游费。 范云忽然有一种上当了的感觉。 不过,所幸还有一点好的,就是接电话便宜。 范云决定,以后,尽量只接,不打,打电话仍然用那些可以打折的公用电话卡。 他决定把这手机当呼机用。 反正,不打不用钱,零月租。 营业员另外还赠送了范云一条手机绳,一个只要有来电就会闪烁五颜六色光芒的小挂件,外加一只印有移动公司标识的桔黄色塑料水杯。 一堆东西。 略略弥补了范云肉疼的感觉。 付款。 走人。 出了移动营业厅。 范云这一次没有去新华书店学习了。 他把那台花了一千多大洋的手机,抓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研究着。 一会摁下06,看看屏幕上跳出来的,据那眼镜妹营业员口中说的代表正版的所谓串号。 一会摁下10086,按照提示音听着里面那个悦耳的女声:“……您好,普通话服务请按一,英文服务请按二……” 一会按着导航键,从电话本开始,“啪啪啪”往后翻,一直翻到其它功能,结束。 他试着将唐若的电话号码保存了进去。 no1,唐若。 从此,唐若在范云开启的个人电子时代,成为了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凡是跟范云的电子产品有关的,必定,跳不过唐若去。 手机功能并不复杂,不大一会儿,范云就玩得溜得飞起了,他甚至还玩了几把手机的内置游戏——贪吃蛇。 和希刚在一起,每个人三条命就可以通关魂斗罗打终极boss大螃蟹的范云,居然也能对这种单调、枯燥的游戏玩得津津有味。 手机里的光标一闪一闪,随着一块块虚拟的砖块被那条蛇不断吃掉,蛇身越来越长,闪转腾挪越来越困难,终于“叮”的一声,撞死在自己不断膨胀的胃口之下。 范云猛抬起身,手一滑,手机差点摔到地上。 噢!no! 范云情愿摔了自己,也不能允许摔了这台刚刚买到手,还没有捂热的新手机。 范云摆弄了一会手机,看看时间,这时候唐若应该已经来了,他就站了起来,去找唐若。 他来的更早。 给他开门的,不是“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一个大竹筐,噻啰啰啰噻啰啰啰”的马雪莹,而是先玲,先玲似笑非笑,闪身将范云让进房间:“唐若还没来哦!” 本来范云想说:今天我不找唐若,是来找你的。 但是他又忍住了,他忽然觉得如果对别的女人油腔滑调,那就是对唐若的严重不尊重,不行,绝对不允许。 在范云喝掉先玲给他倒的第二杯水的时候,唐若终于来了。 不但她来了,马雪莹也来了,不但马雪莹来了,一个下巴刮得铁青,面无表情的矮个子男人也一起跟着来了。 唐若看看范云,用眼神跟他打了一个招呼。 ——你来了! 是的。我来了! 对不起,我今天来得比较晚,因为有事耽误了。 没关系。 难道你没有想过,我今天也许不一定来的,因为平时,星期天我都不来的。 你来与不来,我会都在这里等你,无论先玲或其他什么人给我再多嘲笑、揶揄。 永不失志。 除非人间累积的悲伤已远远大过了你。 除非我已身死。 除非末日。 来临。 你可真傻! 应该的,必须的—— 那个男人并没有看到唐若与范云之间眼神的对话,他面无表情的脸上,倒是顺着嘴角一路往上,朝面部中央挤出了一点点笑容,挤给范云的:“你好!” “你好!”范云有礼貌的朝那个男人伸出手去。 握手时,是一种滑滑腻腻的感觉,这让范云很有些不舒服,赶紧松开。 他打量了一下面前这个男人,目测,身高一米六到一米六五之间,肚子微鼓,三十二三的年纪,下嘴角处有一排细细的燎泡,其中有一枚较大的,不知道是因为刮胡子刮破的,还是用手抠破的,结了一层红色的软痂。 范云从口袋中摸出烟来,递给那个男人一支,那个男人赶忙接了,接的同时,还一边客套,一边试图抢先从自己的口袋里摸烟,来敬范云。 唐若一脸春风春雨,牵着马雪莹的手去了里面房间,把门关了。 先玲冲那个男人笑了笑,打了个招呼:“方科,今天怎么有空来了?” 那个叫方科的男人只是回她一笑,并未说话。 方科? 他就是方科? 范云不由得又看了那个矮个子男人两眼。 没见方科之前,他曾一度把方科假想成一个各方面都远超自己,又高又帅的那么一个男人。 今日一见。 实在令人五体投地。 范云突然觉得有点可怜方科,尤其是见了他这一副憔悴不堪,颇有几分未老先衰中年油腻的模样,范云觉得他挺可怜,他这个样子,怎么配得上花容月貌的唐若? 可是。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范云马上又觉得心中怒气冲天,怒不可竭,怒发冲冠。 做人应有自知之明。 以方科您尊驾这副模样,实在应该打碎了镜子前先照照自己,唐若这样的好白菜,是你这样的猪该拱的吗? 少女少郎,才情色相当。 你比唐若大了整整十岁,十岁,是什么概念? 是什么人说过,真正的爱情是可以跨越年龄、国界、肤色界限的。 是的,承认你说的对。 但是,范云是个俗人,他眼中的爱情,是那种携子之手,与子比肩的爱情;是那种郎骑竹马妾弄青梅的爱情;是两个洋溢着青春活力的年轻脸庞在阳光下灿烂笑着被摄入镜头的爱情;是很登对很般配的——那种爱情。 他不能接受那种年龄跨度极大的,看上去像祖孙、父女一样的所谓爱情。 没见到方科之前,范云多多少少还有一些忐忑,有一种似乎正在横刀夺人爱的羞耻感。如今一见方科,他立刻觉得,方科简直就是一片苦海,一块被夕风秋雨泡透了的烂萝卜地。 范云觉得自己完全有责任把唐若从方科这块烂萝卜地里给拔出来。 不! 拯救出来! 他不由深深怀疑唐若看人识人的眼光。 可是,万事,必有因果,有因,才有果。 范云就想起唐若在电话中,哽咽抽泣着对自己说过的那些话,他的思考就顺着方科铁青的下巴一路蔓延下去。 他觉得,这事完全不能怪唐若。 是啊,不能怪唐若。 她那么小就从家里出来了,从那个母亲极度偏心,始终不能给她以均分的母爱,不能深入了解这个排行老二的女儿,那种渴望爱的心情。 这个时候,只要有一个人对她稍微那么好一点点,就很容易获得她的好感,并唤醒她心中对爱的渴望。 第22章 气死范云 方科被范云看得浑身有点不自在,他不由自主摸了摸自己的领口,又耸了耸肩头。 他被范云盯的很不舒服。 他甚至觉得范云莫非是那个?好那口的? 但是方科又立刻否定了自己:应该不是的,就在刚才进门时,他还看见范云正跟先玲有说有笑,聊着什么东西,或许,他是先玲的什么人吧? 赶紧的。 烟递上。 方科摸出他的烟——软包装的玉溪,给范云敬了一支。 人情往来,有来有往。 他自己也点了一支。 范云接过烟来,朝方科扬了扬,表示:烟不错。 烟是抽上了,可话却是没有。 两个没有什么共同语言的男人,就这样坐在餐桌前,没有对话,只有一明一暗的烟头闪烁的星火,在这个已经渐渐暗下来的房间里明灭。 这时,昨天的那两兄弟也来了,方科比范云更积极地去给他们开了门,杨峰兄弟俩应该是认识方科的,从方科的问候语就知道了:“来了!” 他说的是来了。 而不是你好。 杨峰点头:“嗯,你也在啊?” 多了两个人,房间里似乎就热闹了不少,杨峰问方科道:“听说你开了一家包子铺,在什么地方?” 方科将两只长着小擀面杖般十根难看手指头的双手从大腿上拿开,挪到适合它们遮避自己短处的地方去了。 他背着手,直起腰来道:“没有……我只是入了一点股,然后每天下午要是不忙,就抽空去教教他们怎么发面,拌馅子什么的……” “哦!” “开在什么地方?”杨峰追问道。 “就在老广场灵渠市场后面那条街,和葆贞街交叉的那个路口!” “嗯!那个位置不错,客流量大,卖早餐挺好。” “生意不怎么好,那个位置全是早餐店,光包子店就有三四家,还有一家福建沙县小吃,有三四家卖米粉的。” 方科边说,边摇头。 哦!范云记住了那个地方,那是唐彬与赵艳玲管辖的范围。他决定以后如果有机会,一定跟赵艳玲或者唐彬换几天岗位,重点“关照关照”方科那个包子店的生意。 他觉得可以先让唐彬去“关照关照”,自己还是不要出马的好,毕竟,现在他也算跟方科有了一面之缘,有些事情,还是……不急,不急!范云心中暗道。 范云看看里面那个紧紧关着门的房间,里面并没有什么声音,唐若带着马雪莹在里面,也不知道在做些什么。 刚才,杨峰两兄弟来的时候,先玲也进去了,不知道她是因为受不了范云与方科的二手烟,还是进去找唐若说悄悄话去了。 范云很想念上一声“芝麻开门”,但是,他又怕万一自己的咒语灵验了,门一下子打开的时候,看到一些不该看的,女孩子的隐私。 其实。 唐若是很有一些生气,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今天下午莫名其妙冲方科发了一通脾气,而发完火之后,引起她大发脾气的原因,她反而倒不记得了。 原因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发脾气了,她就是想发脾气。 可是,最可气的是,她发了脾气后,方科不但不哄她,还试图以他更大的脾气来压制唐若的脾气。 他的声音很大。 莫非他以为,谁的声音更大一些,那么,谁就更有理? 其实。 方科是觉得,自己每天要干那么多活,一天到晚跟面团子干仗,累得要死要活的,唐若还不体谅自己。 他觉得,自己拼命做事,拼命赚钱,所有的努力唐若都应该看得见,甚至,有时候他还幻想唐若能走到他身边来,温柔的哄他一下。 很可笑。 一个二十八岁的男人,竟妄想一个十八岁的少女去哄自己。 他肯定不知道有这样一句话:男人,是女人最好的老师。 这也难怪,对于一个二十七八的大龄青年来说,或许正是因为他不懂得爱情这两个字的深刻含义,所以才导致单身至此——假如,他不是误打误撞,在朋友们的起哄声里遇上了情感极度缺失的唐若的话,他注定会一直单下去。 假如。 兴安县人民医院陡坡右边,那几个专给人摸骨看相的“神算子”,若是碰巧看到了方科的模样,也一定会斩钉截铁说他一句:一辈子单身的命! 就在刚才,他跟唐若来的路上,两个人还吵了一路。 马雪莹气鼓鼓瞪着他:“你再跟姐姐吵架,就不要跟着我们了!” 看。 连五六岁的小孩子,都知道他没有道理。 方科连马雪莹也不如。 唐若坐在房间里,一边看着马雪莹跟先玲嬉闹玩耍,一边想着心事。 有些话有些事,唐若是不会跟别人说的,她的心事,只会说给风听,说给雨听,哦!现在,多了一个范云,现在,她还会说给范云听。 但是,她绝对不会说给方科听。以前没有对他说过,以后也绝不会说。 唐若心中那些少女清丽的梦,那些有关爱情所有美好的浪漫与憧憬,那些七彩泡泡般有关爱情甜美的想象,方科给不了她。 他不懂浪漫,不懂温情,不懂如何走进一个对爱情抱着天真浪漫想法的少女心中,如何用自己的爱渗透她的每一寸想象空间。 他无法让唐若真正爱上他,也包括其他那些在他青涩又朝气蓬勃的年华里,对他有过好感的女性。 所以,他才蹉跎岁月许多年。 厨房里,杨姐已经做好了饭菜,她敲了敲唐若她们仨那间房,然后推门进去。 “呯!”门又关上了。 现在,门内是属于四个女人之间的秘密。 杨姐进去没三分钟又出来了,她笑嘻嘻道:“吃饭!吃饭!” 门开处,唐若与先玲嘻嘻哈哈也出来了,后面跟着唐若的小尾巴——马雪莹。 不知道杨姐跟谁学了一手湘菜的手艺,她做的菜,色香味俱全,就像今天晚上一样。 范东由衷赞道:“杨姐姐,你炒的菜,真不错,比以前我们中队那几个考了特二级厨师证的战友,做的都要好吃。” 杨姐笑道:“我这两下子,是跟一个湖南师傅学的,那时候他在这做饭,我给他打下手!” 她对先玲与唐若道:“那时候,你们还没来。” 先玲点点头:“嗯,你来得比我早几天。” 范云接道:“湖南菜确实挺好的,以前我们新兵连,炊事班里就有个湖南的班长,每次他做的菜,都被我们吃得扫盘子。” 理解。 杨姐做的菜,现在也经常被金灵渠广告公司的小伙子们扫盘底。 他们还会用筷子一边敲着被自己吃得空空如也的盘子,一边起哄:“加菜,加菜。” 这时候,杨姐常常就会将留给唐若与先玲,以及自己这几个人吃的菜,端出来给那些在外面跑了一天的小伙子们吃。 等唐若与先玲来了,她再现做呗! 杨姐看了看范云,笑道:“嗯,那个湖南师傅,辞工走之前,教会了我做湘菜,那个人挺不错的……” 杨姐顿了一顿,大概是想她那个湖南师父去了。 吃饭。 吃饭的时候,范云总觉得唐若与方科的动作表情有点怪怪的。 方科挨着唐若坐的。 他挨着唐若坐下去的一瞬间,等于在范云的心上,狠狠地刺了一针。 夸张一点说,简直令范云心痛得无法呼吸。 这还不说,方科不知道是想故意在人前秀一秀恩爱,还是因为与唐若吵架后,现在幡然醒悟了,饭桌上,他一个劲地给唐若夹菜。 一块细嫩的鱼肉,夹给唐若。 排骨,夹给唐若。 鸡爪子,夹给唐若。 可是给别人夹菜,也是一门重要的学问啊! 不是他这样的。 范云看着方科手中,那两根沾满了他口水的筷子,不由紧紧皱起了眉头。范云恨不得劈手将方科手中的筷子夺过来,远远地甩到墙角里去。 猪! 唐若的眉头也皱了起来,她默不作声,把方科夹到她碗中的菜,全部又夹到了她面前的盘子里。 这是唐若,目前对方科的行为保持的最大克制了。 真的。 她极其讨厌方科这种人前一套,背后一套的作法:真正对我好,就要始终如一,越是这样,我越是觉得你讨厌。 方科在徒劳无功的帮唐若夹了几筷子菜后,终于也知道,自己今天下午利令智昏地跟唐若吵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 不是夹上几筷子菜,唐若就能原谅他的。 一时,方科倒显得有些手足无措,十分尴尬,他讪笑着将那几块看上去十分刺眼的肉菜拨了拨,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唐若的脸色,然后,把它们又夹到了自己的碗中。 灯光下,亦能看到他额头上的青筋,都暴露了出来。 范云觉得自己如芒在背,浑身难受,他的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因为,此时,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方科的动作,以及唐若因为方科的动作而愈皱愈紧的眉头,而自己,却什么也做不了。 此时的范云,连给唐若夹菜的资格都没有。 饭桌上,除了先玲有那么一丝丝的察觉,其他人,并没有谁注意到范云、唐若以及方科之间这种微妙的变化,以及他们三人心中的心理变化。 谁会吃饱了没事干,去多管别人的闲事。 吃完了饭,就散了。 散之前,杨姐要下楼去买东西,杨峰与杨岭就跟了下来。唐若要带马雪莹回家,方科跟着,范云也跟着“大部队”下了楼。 下楼后,走了没几步,方科的手就搭在了唐若的肩上。 唐若肩头挣了挣,将方科的手挣脱了,他的手却像甩不掉的狗皮膏药一样,又粘上了唐若的肩头。 这! 岂止是往范云的心上扎针,简直就是往他心口捅刀子。 范云觉得胸口有一股热血冲上了脑门,冲得他口干舌燥,范云两只手在背后紧紧捏着拳头,捏得骨头“嘎嘣嘎嘣”直响。 他现在想打人。 如果现在将手搭在唐若肩头的不是方科,不是目前在范云心中还认为他是唐若男朋友的方科,而换成其他男人的话,范云的拳头,可能早已经捅到了对方的脸上。 方科。 简直是在拿刀子杀范云,而范云,还不能还手,还不能生气,还不能有任何的冲动与剧烈反应。 平生第一次。 范云被气的心疼,他用手揉了揉心窝,这疼,让他捂着胸口,半天说不出话来。 幸而方科没有继续再对唐若做一些其它的什么动作。 不然,范云绝对能被他气得口吐鲜血。 范云不能再跟唐若他们走下去了,他没有理由继续跟着唐若,现在他算老几?凭什么跟着她? 他只有眼睁睁看着唐若不断挣脱方科搭上她肩头的手,挣脱,又搭上,再挣脱,再搭上,范云看着唐若的身影在自己的视线里一点点远去,直至消失在茫茫夜色。 如此无助。 如此无奈。 如此无情。 此时。老广场宽阔的大街上人影稀疏,一阵阵风卷着行道树的枝条,将那些捱过了寒冬却捱不过春天的枯枝败叶卷了下来,推走,远送。 从西伯利亚而来的寒流,越过了贺兰山缺与黄河,沿着崇山峻岭一路南下,掠过长江,席卷大地,终于抵达了这座岭南小城,并用它残存的威力使这小城迅速降温,春天里的最后一次寒冷——倒春寒,来了。 范云感觉有点冷。 他钻进了灵渠市场里,漫无目的逛了一会儿,看着一楼的百货超市与二楼私人老板卖的那些生活用品,发现几乎没有一样是他能看上眼,想买的,当然,不是他眼光太高,而是他心情太坏。 那就不逛了。 范云找了个公用电话亭,钻了进去,仍是那串熟悉的号码,仍是唐若那熟悉的声音:“喂,你好,请问你找哪位?” 对范云来说,唐若那温温柔柔的声音,绝对胜过世间任何治愈创伤的良药,一听到她的声音,范云觉得,自己本来已经被无处发泄的气给涨得鼓鼓的肚子,此时忽然如同被针扎过的小皮球般,一下子,瘪了下去。 范云又觉得自己很委屈。 所以。 当唐若轻轻地问他时:“喂,你还好吗?你为什么不说话?我知道,今天……” 范云眼中含着的泪水,终于因为唐若一声温柔的问候落了下来。 第23章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他听得懂唐若的意思:今天,实在是委屈你了。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 那一定是爱的还不够深、不够痛;恨的不够久、不够远。 好了。 有唐若的这句话,范云觉得自己今天受过的所有委屈都值了。 电话那头,唐若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今天,我跟方科大吵了一架。” “为什么?” “我也不晓得为什么,这几天我觉得好烦,还有,我今天跟他说到方然的事,他也好像蛮不在乎的样子……他一直在对我说自己很累很辛苦,在饭堂干完了,还要跑到包子店里去帮忙,说我既然是他的女朋友,就应该多理解他。” “理解什么?” “他说他现在一直在努力,努力赚钱,希望以后和我在一起的时候,能生活得更好一些。” 这话没毛病。 可人毕竟不是只知道赚钱的机器,除了赚钱,女朋友也是要陪要哄的啊! “你不知道,方科的家住在大山里,从县城坐班车到他们那儿,要赶一个多小时的路,才能到他们乡上,然后,还要再走一个小时的山路,才能到他家里。” “哦?他家是哪里的?”范云好奇地问道。 “华江瑶族乡里面的一个村子。” “听说过,里面都是山,山区,那里住的少数民族多。” “方科说他家里兄弟姐妹好几个,很穷,小时候穷得几乎吃不上饭,那时候,就连一分钱一块的水果糖,都买不起!”唐若道。 范云“嗯”了一声,他也深有感触。 范云对唐若道:“以前我小的时候,每逢过年,有一个家庭条件挺不错的表哥,走亲戚拜年的时候,总是背着一个小包,里面装着花炮,糖果。然后,我们这些家庭条件不好,大人舍不得给买这些东西的小孩子们,就跟在他的屁股后面看他玩。 那时候,我那个表哥,一会点一个花炮,一会剥一颗糖果塞进嘴巴里,那个模样,好神气。” 唐若笑了:“你们就跟小要饭的一样,跟在他后面?” “那有什么办法,家里条件不好,大人们舍不得花钱给买,不过,那时候都穷,像我表哥那样的只是少数,所以,虽然他很神气,但是我们却也不会觉得他有什么了不起。” “那你们还在人家屁股后面,屁颠屁颠跟着到处跑?”唐若咯咯笑了。 “那有什么,小时候有一次,有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邻居,被我表哥带的饼干馋到了,眼巴巴地看着我表哥吃,后来我表哥被那个人一直盯一直盯,给盯得没办法了,就把剩下的半块饼干给他了,哈,上面沾满了我表哥的口水,可是,他照样吃得津津有味。” “好恶心,你有没有吃过你表哥吃剩下的饼干?”唐若问道。 “没有,但是,我小时候,跟村子里的小孩,没少偷别人家东西吃。” “偷过什么?老实交待,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唐若一边笑着,一边娇喝道。 “以前的时候,什么能吃偷什么,我们村子有一家,在山上种了许多桃子,我记得有一次去偷桃,我们从离那个人住的窝棚很远的地方,爬了进去,爬进去摘了大约十来个桃子,就被那人发现了。” “后来呢?”唐若听得兴趣盎然。 “后来,我们就跑呗,拼命往山下跑,一直跑到我们经常游泳的一个池塘那里,然后才发现,除了我的一只口袋里还剩下一个桃子,其他人口袋里的桃子,全都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 唐若是个女孩子,当然没做过范云所说的这些事情,她咯咯笑着,居然听得津津有味。 一个倾诉。 一个聆听。 一个愿讲,一个愿听,大约这样的时光,就是地久天长吧。 不知不觉,公用电话机上的200卡,已在提示范云话费余额已经不多,它们,已经带着范云的委屈与唐若微微的歉意,先化为春泥,眨眼就了无痕迹。 范云把自己尾号“一路发”的电话号码告诉了唐若:“我今天买了一台手机,以后,你要是有什么事情,随时随地都可以给我打电话……你放心,我绝对接得很快。” 唐若轻轻“嗯”了一声。 范云又道:“……其实,我只是想如果你有什么事情的话,可以第一时间有一个联系人,无论你遇到什么困难,我都能马上知道。” 唐若心中有些温暖,有些感动:“谢谢你,范云。” “没什么,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我只是想第一时间知道你干什么,想什么,有什么困难;也第一时间让你知道我在干什么,想什么,有什么困难!”范云的语气十分坚定有力。 唐若更加感动。 范云的声音温柔,低沉,舒缓的沙音里带着一种磁性,带着一种让唐若感觉到安全、信任的力量。 直至挂上电话。 她的心还沉浸在范云那双似乎能直视人心的眼睛以及春雨一样温柔的声音里。 这种感觉,让唐若失眠了。 榻榻米上,马雪莹早已皱着可爱的小鼻子,甜甜睡去,她的一条小胖腿伸出了被子外面,那床略嫌厚了的被子也已经被她踢到了一侧。马雪莹的小脸绯红,额头上沁着一层细密的汗珠,平日里倔强的嘴角,此时正上扬着一丝恬美的笑,不知道梦到了她的妈妈,还是梦幻般的童话乐园。 唐若替马雪莹将被子重新掖好,她凝视了马雪莹半晌,嗨!说起来,这个小女孩,可真是不好对付呢? 唐若几乎日夜不离,已经带了马雪莹有一年多了。 因为马雪莹的妈妈无法亲自带她。 马雪莹的妈妈唐小兰,是金灵渠广告公司在上海总部的部门经理,她常年驻在上海,一般,兴安这边的分公司若是没什么事情,她都不会回来。 唐小兰若是从上海回来了,那只有一个原因,就是她想马雪莹了。 范云还不知道,那天,在新华书店的五楼,金灵渠广告公司前台,与先玲一起搞定那个能要人命的广告招牌时,那个软绵绵伏在他背上的唐主任,其实正是马雪莹的姨妈,唐小英。 而当时先玲口中的业务部唐小兰经理,正是她从上海回来看女儿来了。 唐小兰的父亲,曾经是桂林某部的一名高级军队干部,而马雪莹的爷爷,也就是她爸爸马桂生的父亲,当时是与唐小兰父亲并肩战斗过,亲密无间的战友。 那么,这样就不难解释双方老人是基于什么原因与愿望,又是如何努力将唐小兰跟马桂生撮合在一起,并生下马雪莹的了! 有什么样的人选,能比知根知底老战友的女儿或儿子,更适合自家孩子呢? 相貌相当,家境相当,都受过良好教育的一对,在外人眼中,组成的家庭,是多么的和谐完美。 可惜。 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只有穿它的人自己知道,婚姻合不合适,只有每晚同床共枕的那个人才知道。 两个在军人家庭里长大的孩子,性格都刚烈如火,而失却阴柔,这一点,对于马桂生而言,似乎并不算什么,起码,在世人的眼中,他是一个响当当的男子汉。 可唐小兰亦如是。 她虽然生的是女儿家的身子,却完美继承了她老子那粗旷、暴躁的脾气。 婚后尚在蜜月期的马桂生,很快就尝到了唐小兰的厉害,那是她因为一件小事不顺心,而迁怒于不识察言观色的马桂生,她将一只盖碗茶杯狠狠地掷了出去,“当啷”一声摔得粉碎,碗中茶,水流一地。 马桂生也不理她。 也不哄她。 都年轻,都倔。 但是,谁让她是自己的妻子呢? 夫妻发生了争执,总是要有一个人先软下去,于是,最后终于还是马桂生先软了下去。 当然,他先软下去的动机与原因早已不详,或是因为爱,或是因为荷尔蒙,又或许,只是因为唐小兰比他更有韧性更能坚持。 再或者,是因为一直在上海读书工作的唐小兰,比起马桂生这个偏安于兴安这样一个小城里的国家公务员,更能讲出让人信服或妥协的大道理吧。 就在唐小兰与马桂生吵得已将临冷战与分居,并有可能导致他们的婚姻随时解体之时,马雪莹来了。 她是父母婚姻的救星。 亦是于唐小兰和马桂生无休无止的争吵中,呱呱落地的孩子。 而此时,对婚姻早已厌恶透顶的马桂生,心中那杆天平,一头装着的是温情如水的情人,一头是奶声奶气的女儿。 终于,父爱还是占了上风。 但是,并不代表他就会与情人从此划清界限,而重新投入唐小兰的怀抱里。 女儿是女儿。 悍妻是悍妻。 坐完月子并已将捱过哺乳期的的唐小兰,终于还是发现了马桂生出轨的蛛丝马迹。 后果可想而知。 一场不亚于十级地震的家庭大战,绵延数月,直将唐小兰与马桂生都折磨得精疲力尽,期间,还搭上了马桂生父亲的一条老命。 本就身患重病已经濒危的马父,得知了自己儿子家中一地鸡毛之事后,当晚就被医生宣告不治。 而马桂生将这罪魁祸首的大帽子,一下子扣到了自己的妻子头上。 对不起,唐小兰坚决拒之。 而唐小兰与马桂生之间相互的争吵、指责,并没有被希望儿子和媳妇从此和睦相处的马父带走,却很快又随着他丧礼的完成陷入下一个轮回。 于是,自感无法忍受的马桂生,终于在某一日决定,从此忘了娇妻幼女,转身重新投入情人软绵绵的怀抱里。 而看透马桂生性格中反复无常一面的情人,一边拿捏着他的命脉,一边用软刀子一点一点划开他的荷包,并将他多年的积蓄席卷而空。 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马桂生,很是老实了一段时间,就在他想洗心革面回到唐小兰身边的时候,却意外的发现,唐小兰也出轨了。 火冒三丈。 不过,当他对唐小兰出轨的对象进行了一番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后,却颓然开始自怨自艾。 原来,唐小兰出轨的对象,正是她当年在上海读大学时的学长,现在的上海金灵渠广告公司的董事长——江晔。 马桂生奈何不了江晔。 鞭长莫及。 除非他抱着与江晔同归于尽的拗念到上海找唐小兰和江晔拼命,除非他想让小小的马雪莹变成无父无母的孤儿,除非他想让自己家庭中这些不光彩之事大白于天下。 他忍了。 绿帽子,认了。 其实,也未必是江晔先戴的绿帽子给他,当年他与唐小兰经由家人撮合之时,江晔正是一个绝不被唐父看好妄图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与自己女儿在一起的穷小子,那时,江晔与唐小兰才是一对。 其实,是他先拆散唐小兰跟江晔的。 并且,婚后先出轨的也是他。 想到这一层,心理上终于取得了一些安慰与优势的马桂生,选择性的暂时忘记了自己头上的绿帽子,与唐小兰开始谈判,谈判的筹码,自然就是马雪莹。 一、他绝不允许唐小兰将马雪莹接到上海去。也许是考虑到血缘关系与双方三位老人这一个层面,唐小兰答应了马桂生,让女儿暂时跟着他在兴安,但会视他对女儿的照顾情况,随时决定是否将马雪莹接到上海。 二、唐小兰每月寄一笔钱回来,用作马雪莹的学习生活,这个没问题,唐小兰答应的很痛快,她认为妈妈赚钱花在女儿身上,天经地义,马桂生说出的那个数额一定也经过了精心的拿捏,因为,数额刚好在她能接受的上限之内。而且,她也知道,之前有相当大的一笔夫妻共有的财产,被马桂生那个狐狸精情人给卷走了,马桂生现在,其实除了一份在这个小城尚值得称道的工作外,早已双手空空。 三、两个人从此互不干涉,但有义务维持家庭的完整。身为国家公务员的马桂生当然不能轻易离婚。而因不可抗的因素,将自己与江晔之间由往日的恋人悲催衍变成情人关系的唐小兰,对这一条也予以默许了,她觉得都是自己的命不好,认了。 唐小兰常常就想,她与马桂生之间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到底怪谁? 怪自己?怪马桂生?怪双方老人?怪江晔与马桂生那个情人?还是怪老天爷? 第24章 两枝小小烛火 但是,在唐小兰心中,无论怪谁,也绝不会怪到自己的女儿头上。 马雪莹,可是她的小宝贝。 马雪莹。 就是在这样一个一地鸡毛的家庭中,从一个呱呱坠地的小不点,长啊长的。 马雪莹可以坐了,马雪莹可以爬了,马雪莹牙根上的一点点白印,慢慢冒头长出第一颗小奶牙了。 唐小兰太疼爱她了。 唐小兰有多恨马桂生,就有多爱马雪莹。 每一次唐小兰从上海回来,买的最多的必然是给马雪莹的衣服玩具,必然每天都要带着马雪莹到处玩,去满足她提出的一个个愿望。 也可以说是要求。 于是,马雪莹就在唐小兰的溺爱中,变得愈来愈骄纵,天不怕地不怕了。 就连那个几乎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住在她家里的亲叔叔马魁,她也不怕。 她既不怕自己叔叔从后背到肩头的那条张牙舞爪的青龙纹身,也不怕他因为没有及时k粉而涕泪齐下的尊容,更不怕他无论看谁都有点阴沉沉的目光。 剧本中那些护犊子的黑社会老大们,就是马魁最好的佐证。 虎毒不食子。 她是他圈里的人。 最亲最近的——核心圈。 自从人类从树上下来,解放了双手后,似乎就开始了划分圈子的历程。 某知名学府里,一位研究人类关系学的著名女教授江夏曾写过这样一篇论文:圈子。 ……你有你的圈子,我有我的圈子,他有他的圈子;你有一个或两个圈子,我有三个或四个圈子!他有五个或六个圈子。 你的圈子可能与我的圈子有交集!我的圈子可能与他的圈子有交集!他的圈子又有可能与你的圈子重合。 但每个人都会有自己不同于别人的圈子,谁也不想被同化!包括你我他…… 把江夏教授的圈子论文用在马雪莹身上的话,那么,她就是一枚圈核。 她是唐小兰、唐小英、马桂生、马魁等两家人圈子的交集重合点。 所以,马魁对马雪莹很好。 马桂生却不同。 因为,马雪莹长得不像他,血型也不随他。 马雪莹更像缩小版的唐小兰。 有时候,马桂生十分怀疑马雪莹到底是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每当他望着女儿那张酷似唐小兰的脸,特别是和唐小兰一模一样小巧的鼻子时,他都有一种带上女儿去做亲子鉴定的冲动。 亲子鉴定,兹事体大。 还需慎重。 当然,他对马雪莹也不是不好,他虽然在唐小兰眼中不能尽到一个丈夫的义务,但在女儿眼中,他父亲的形象还是不错的。 起码,唐小兰从不跟马雪莹说他的什么坏话。 她在女儿面前给马桂生留着情面,维护着他做为父亲最起码的形象与尊严。 马桂生却不带马雪莹。 唐小兰也不放心他带。 马桂生要带他的情人。 在唐若之前,也有两个年龄和唐若差不多大的女孩子带过马雪莹。 但是,马雪莹和那两个姐姐不对脾气,又或是那两个姐姐不能掌握马雪莹刁蛮行为的背后,隐藏的那种对缺失母爱的强烈渴望。 唐小兰一年回来的次数有限,马雪莹是严重欠缺母爱的。 这一点,从马雪莹两三岁时,每一次都哭喊着,扯着唐小兰的衣角不让她走,足见端倪。 而那两个姐姐,每逢此情此景,除了陪着马雪莹难受,也别无良法。 反过来,马雪莹反而会因为唐小兰回来时百依百顺的溺爱,以及因她离去而引发的怨怅,迁怒于带她的姐姐身上。 她会对着带她的姐姐连踢带打,甚至,会披头散发的喊她们:滚! 就这样,被惯坏的马雪莹一连气跑了好几个带她的姐姐。 直至遇上唐若。 没带马雪莹之前,唐若应聘的是金灵渠广告公司的前台文员。 以她的聪明与形象,做做收发报纸,接接电话,传达一下领导的指示这种事情,绰绰有余。 但是,她应聘的时候,唐小英把门槛故意朝她抬高了。 唐小英对坐在她对面的唐若道:“我们公司,招收的文员,学历最低也要大专,除非特别优秀的,才能放宽到中专。 你的形象很不错,但是学历……小唐,你的年龄还达不到正式招工标准,你的学历低了一点,高中还没毕业。 你为什么没有读书了呢?是因为个人原因么?还是因为家庭原因?” 唐小英问到了唐若的伤心处——她也不想辍学啊! 没办法啊! 唐若被唐小英问得眼圈都红了。 唐若被唐小英问得低下了头,一个劲的绞衣襟。 “但是,小唐,说实话,我还是很喜欢你的……你看,你姓唐,我也姓唐,天下唐姓是一家,我感觉,你就跟我的那些侄女儿差不多,真的。 我们之间还是蛮有缘份的,要不这样……”唐小英看了看唐若。 唐若抬头看着唐小英。 唐小英道:“我有一个外甥女,现在正读幼儿园,因为她妈妈在外地工作,她爸爸工作又忙,所以,她妈妈就让我给她找个合适的人带她。 ……你看这样好不好,我感觉你这个孩子很老实,第一眼我就很喜欢你,你呢,现在还小,按劳动法我们公司也不能用你……” 唐小英声音顿了顿:“但是,你可以先去带一带我那个外甥女,工资待遇呢,就按照我们公司前台文员的待遇发放。 等过两年马雪莹上了小学,不用人带了,刚好,你的年龄也够了,我再把你调来公司上班,你觉得怎么样?” 听上去,唐小英说的真不错。 她的话那么亲切,那么体贴,完全就是站在唐若的立场帮唐若说话,唐若还有什么不同意的呢? 对她而言,能够有个地方上班,不在家里吃闲饭,就已经很好了。 唐若答应了:“好的,主任。” 唐若答应了,唐小英也很高兴,她就给远在上海的妹妹唐小兰打电话。 唐小兰道:“你觉得她行吗,你把她说得那么老实,她能带得了马雪莹?” 就因为马雪莹的事情,唐小英也很头疼。 她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肯定是带不了老马家这个小姑奶奶。 而之前请来的几个带马雪莹的姐姐,也都被马雪莹给气跑了,所以,她心里对唐若也没底。 “试试吧,试试再说,那孩子还小,万一她能跟马雪莹玩到一起去呢?”唐小英对她妹妹道。 事实证明,唐小英看对了人。 唐若,是真的能带得了马雪莹。 因为什么? 因为唐若有爱。 因为唐若又温柔,又细心。 因为唐若能跟马雪莹玩到一起。 因为唐若亦把自己不曾得到缺失的母爱全部用在了马雪莹的身上,是的,母爱——虽然此时提起唐若的母爱还嫌尚早。 也因为,她和马雪莹都是母爱匮乏的孩子,她们就如同寒夜里的两枝小小烛火,互相偎依在一起,互相温暖,互相依靠着在这凉薄的人间度过了一个又个夜晚。 唐若呵护马雪莹,如护灯火。 谁也不知道,她是如何的努力过,才保证了这盏小小灯火,没被黑夜带走,没被大风吹灭。 马雪莹知道。 她知道,是唐若在她发烧的时候,一遍又一遍地给她量体温,在寒夜里抱着她,将她紧紧搂在怀中,穿过那些无人的街道,去求医问药。 她知道,是唐若抱着她,给她讲故事,唱儿歌,借以渡过一个又一个北风呼啸的夜晚。 她知道,每一天是唐若接她、送她,在她撒娇的时候将她背在肩头,走过那条开满鲜花的羊肠小道,所以她才会对唐小兰说:看!姐姐带我走过这儿的。 她知道,是唐若教她,认识了喇叭花、三角梅、蝴蝶花、芨芨草……教她将一瓣瓣桔瓣轻轻抠出来,再栽一根蜡烛进去,做成一盏小桔灯,照亮她与唐若的脸庞。 这些。 都藏在马雪莹的心里,她都知道。 你对我好,我必倾心以报。 马雪莹对唐若就十分好,无论有什么好吃的,都与唐若分享;无论有什么好玩的,都拿出来与唐若一起玩;无论有什么秘密,都会告诉唐若知道,有些秘密,她甚至都不会告诉唐小兰与马桂生,而只说给唐若一个人听。 所以,有时候,唐小兰就觉得,自从唐若来了,不知为何,女儿对唐若好的不得了,有时候,甚至会让她这个妈妈吃醋。 是的,吃唐若的醋。 严重的时候,有一次,她甚至将唐若赶出了门。 她指挥那个与自己脾气一样暴躁的丈夫马桂生,将唐若推至门外,然后“呯”的一声砸上了门。 马桂生无奈的看着唐若,他并不想那样做,因为自从唐若带了马雪莹,减轻了无数因之前旧姐姐的离去而新姐姐又未来之间的这段空当里,自己不得不硬着头皮带女儿的负担。 是的,他的心思在新情人的身上,而不是马雪莹。 马桂生推掇唐若的时候,目光是带着三分祈求的:对不起,我也没办法,可是那一只母老虎我真的惹不起,对不起…… 黑夜中的小城,唐小兰就这样指挥着马桂生将唐若推出门,她想让她到哪儿去? 唐若很害怕,外面那么黑,那么冷。 回家吗?回家怎么说?被别人赶回来了吗? 唐若只好去敲门。 而门内,因为唐小英将唐若赶出了门,马雪莹已经与她妈妈撕扯在了一起。 马雪莹大哭着扑到唐小兰的身上,扯掉了她妈妈那件价值不菲上衣的扣子,并将唐小兰的头发揉搓得如同一只鸡窝。 “快点开门……呜呜呜……开门,让姐姐进来!”马雪莹嚎啕大哭。 唐若在门外籁籁落泪。 不知道是唐小兰被女儿抓疼了头发,还是她因为唐若,又或因为这个家而心有所感,她也耸着肩头抽泣,泪水直流。 最后,唐小兰指指门,早已烦燥无比的马桂生“哗啦”一下打开了房门。 唐若进来,马雪莹一下子扑到她的身上呜咽着:“姐姐……我不让你走……” 唐若搂着马雪莹泣不成声:“姐姐不走……姐姐你不走。” 马雪莹又转到唐小兰的面前:“妈妈,求求你,别让姐姐走……” 是什么。 能让一个年幼的孩子,像个大人一样,对着大人,说出那个求字? 马雪莹脸上挂满了泪珠,唐若在哭,唐小兰也在哭…… 这,到底是怎么了? 唐小兰把这件事说给了她的姐姐唐小英听。 唐小英道:“你这又是何必?你又何必跟唐若那样一个小女孩子吃醋呢? 唐若她照顾马雪莹又细心又周到,帮你把马雪莹照顾的那么好,就像马雪莹的亲姐姐一样……” 唐小英加重语气,把姐姐两个字重点强调了一下。 “我知道,可是,我看着马雪莹对唐若那么好,许多时候比对我还好,我心里就不舒服!”唐小兰委屈的道。 “有什么不舒服的!马雪莹是你的亲生女儿,她终归是要长久的跟你生活在一起的。 是,现在是唐若带她,那不都是暂时的吗?再说了,唐若能带马雪莹多久,最多带到她上小学,就算你想让她帮你多带两年,万一到时候她也大了,想谈恋爱了,她还想不想帮你带,还不一定呢? 再说了,女儿是你生的,她始终都是你的,谁也抢不走,等你老了,年纪大了,难道还不是马雪莹照顾你么?”唐小英劝自己的妹妹。 唐主任的嘴就是厉害,说话一套一套的,唐小兰也被她说得不好意思的笑了。 似乎天底下,就没有唐主任说服不了的人——除了马雪莹。 唐小兰似乎又想起了什么事,但又无法开口似的,但终于还是忍不住了,对她姐道:“姐,我发现马桂生,有点维护唐若,我让他将唐若推出门去,他磨磨蹭蹭不肯动手……你说……” 唐小英立刻明白了她妹妹的意思:“你胡说八道什么? 哎我说唐小兰,你的思想能不能纯洁一点……对了,我还没问你呢,你跟那个江晔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又到底是怎么想的? 还有,马桂生在外面找情人,先找了一个,钱被人家都给卷跑了,他不但不改,听说现在又找了一个,你也不管? ……你们两口子什么情况?” 唐小兰看看她姐:“你别管我,我也不想管马桂生那些破事。 对了,还有他那个流氓弟弟马魁,成年累月住在我们家,名义上用的马桂生的钱,妈的……马桂生的钱,还不都是我给的,就他那点工资……” 第25章 唐家姐妹 没错。 唐小兰确实比马桂生挣得多得多,每一次夫妻吵架她能压下马桂生一头去,与此多少也有些关系。 经济决定上层建筑。 间接决定家庭地位。 “你其实可以对唐若好一点,像她这么小的女孩子,刚刚从学校出来,什么都不懂,只要你对她好一点,她的心里一定会记住你的。”唐小英道。 唐小兰点点头。 唐小英又道:“别的不用说,只要她能帮你带好马雪莹,不是比什么都强么?” “那是,马雪莹就是我的命根子,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比我更爱她,我所有的一切,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她,我辛苦的赚钱,飞来飞去到处出差?为什么?还不是为了多赚钱,为了马雪莹以后打基础!”唐小兰眼圈一红,她动了真感情。 “那你也不能太宠她了,慈母多败儿,你就是太宠她了,真的,每一次回来都惯他!”唐小英说道。 “你又没生过孩子,你不懂的。” 唐小兰这一句话,差点没把她姐噎死。 唐小兰也自知失言,赶紧伸手抓住了她姐的手。 唐小英心道:唐小兰你看看你这个破嘴,真是不会聊天,难怪,女儿女儿你带不好,老公老公你看不住。 想归想。 但是唐小英可不会拿马桂生说事,那位是随时可以跟他离婚的妹夫,而这个,却是有着割不断的血缘关系的妹妹,妹夫可以再找,而妹妹,却只有这一个。 再说了,她也希望自己的妹妹家庭合睦,婚姻幸福,尽管她也知道,唐小兰与马桂生之间的问题,是一只巴掌拍不响的问题。 但是,如果真到了关键时刻,她百分之一百是站在妹妹这边的。 不过,被唐小兰戳中了心病的感觉,还是让唐小英脸色一沉。 是的,她没有孩子。 她非但没有孩子,连老公也没了。 唐小英在面试唐若的时候,提出的最低学历是中专,可是她自己呢? 初中毕业。 想当年,唐小英初中毕业后,没有考上高中,所谓女大不中留的她没过多久就交了一个男朋友,这个男朋友跟她一样也是一个看见书本就头疼,书本一撤就痊愈的主。 两个人倒是很般配。 也很恩爱,刚到法定的结婚年龄,就在双方父母不支持亦不反对的情况下结了婚。 别看那个男人读书不行,头脑倒是很灵活,结婚后,东挪西凑买了一辆汽车跑起了运输,随行就市的做起了车老板。 眼看着,生活一天天朝着美好的方向前进。 只可惜,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福祸。 有一次,那个男人开着车,拉着已经怀孕六个多月肚皮鼓鼓的唐小英,装了一车桔子准备运往广州。 装完货后。 卖桔子的主人家,准备了当地农村招待客人最好的菜给唐小英男人吃——是一大锅猪肉肥肠炖猪红冬豆。 土猪肉。 好吃。 卖了一大车好价钱货的主人,不但准备了好菜,还准备了好酒招待客人,于是,唐小英男人就多喝了几杯。 喝了几杯酒的唐小英男人,就有点驾驭不了手中的方向盘了,不过还行,老司机了,没什么大问题。 上了国道后,油门加得挺足,开得也挺快,可是,他开得快,有人比他更快。 一辆载着数十名乘客的大客车,不知道什么原因,在没有隔离带的国道上,越过了线,直直朝唐小英他们的货车冲来。 真是如同疯马。 转瞬即至。 老司机的酒应该也吓醒了。 吓醒后的他,第一反应不是将方向盘往怀中拉,往左打,而是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把货车往右打了出去。 在那个千钧一发的瞬间,他将生的希望留给了自己的妻子,以及她肚子里的孩子。 “轰”的一声,两车带着高速运行的巨大惯性猛烈撞到了一起。 天旋。 地转。 两车俱翻,各种东西洒落一地,其中,唐小英家的一大车桔子洒得到处都是。 而死者伤者的惨状也让人忍不住落泪。 两车的司机当场死亡,客车虽然有速度快的优势,无奈撞上的是一辆满载的货车,反而吃亏更大。 当场,就有数名乘客不幸身亡,后又有几名送院而不治。 现场勘察,两车均无刹车痕迹。据推断,客车司机应是疲劳驾驶,因为他的血液化验不含酒精,而唐小英男人则是醉酒驾驶。 事故责任三七开,客车三,货车七。 可是,那些死去的无辜之人,谁又能为他们的生命买单?谁,买得起? 包括唐小英腹中的胎儿。 她流产了。 同时失去丈夫与孩子的唐小英大难不死,心却碎了一地。 因为她听到这样的声音。 “那个货车司机真是一条汉子,你看,看货车的方向盘、前桥和撞的地方就知道了,他没有往左打方向,让右边去撞客车……” “嗯,确实,唉!可惜啊……话又说回来,如果是我开车,本能反应肯定是先躲自己。” “那是!像这种情况,十个司机里有九个半都要往自己怀里拉方向盘了……剩下半个是傻子,才不知道往自己这边拉方向盘!” 是的。 那个男人就是傻子,他傻到把生的希望给了唐小英,而自己选择了与死神碰撞。 唐小英就在心里发誓,今生绝不再嫁,不为别的,只为报答他的恩情。 而当唐母知道了自己女儿女婿出了这么大的事后,也是哭得老泪纵横,为人父母,谁不想自己的儿女好呢? 那段时间,唐小兰也替姐姐流了不少眼泪。 再后来,兴安金灵渠广告公司成立了,唐小兰就让江晔把自己的姐姐弄了进来,她知道自己的姐姐是个草包,也担当不了什么重责,就求江晔给她安排了一个行政部主任的职务。 她是想让自己的姐姐多些杂事分心,少些回忆过去。 谁不知道,行政事务就是个管家婆,小到一根牙签,大到公司搬迁,都要全程参与。 还行。 唐小英干得不错,她以实际行动证明了,有些工作干得好不好,确实与学历无关。 等唐小英通过了考验,坐稳了她的位子后,唐小兰就调回上海去了。 唐小英协调组织能力还是很强的,说话打圆场的本事那是天生的,就像刚才妹妹揭了她的伤疤,她也只是在肚子里生气,嘴上却跟唐小兰岔开了话题。 “其实我觉得,你应该多给唐若一些小恩小惠。 比如像你不要的什么衣服啦,包包啦,一些小东西啦什么的,可以给唐若一些的,不然你又不用,放着放着就放旧了,放坏了,还不如送人。 送人还有个人情在那里,她还会记得你的好。”唐小英道。 唐小兰笑了一下,为她姐姐的世故。 唐小兰忽然觉得,虽然姐姐听上去是在说唐若,实际却是在说她自己,因为,上次唐小兰回来时,唐小英就对她脖子上那条价值不菲的钻坠项链充满了兴趣。 她对唐小英道:“我的东西大部分都在上海,这边家里的都是些旧的,都不怎么好了。” “可以看一看找一找嘛!感觉合适的好的才给人嘛!” 唐小兰愈发觉得自己的亲姐话里有话:“行吧,到时候我找一找,看看有没有合适的。” 于是,回上海之前,唐小兰给了唐若一块女表。 她也没告诉唐若那块表值多少钱,不贵,也就是唐若半年的工资。 唐若不懂表,不懂什么奢侈品与名牌,她只是感觉唐小兰给她的手表挺好看。 她觉得那只小巧玲珑的银色表盘,如同夜晚璀璨的星空,而带夜光的那些表针表格,在黑暗中看上去,似乎散发着一股遥远银河神秘的气息,带有极浅蓝色的表蒙透着一股蓝宝石般的淡雅光泽。 唐若挺喜欢这块女表,一连对唐小兰说了三个谢谢。 唐小兰心想:你倒挺识货,给你买新衣服新鞋子时,都没见你这样谢我。 无所谓,你喜欢就好。 只要你对马雪莹一心一意的好,别说一块表,就是再贵些的东西,我也舍得…… 回头,唐小兰也把那条钻坠项链送给了她姐,感谢她于自己不在兴安的时候,照顾马雪莹。 唐小英乐得嘴都合不拢了,她将那条项链拿在手中反复看着,“啧啧”连声,眉头眼角那些皱纹一下子全部舒展开来:“啧啧……这条项链真漂亮……哎,唐小兰,一家人不说两家话,照顾马雪莹,那是我这个姨妈当仁不让的责任。” “那是,姨妈也是妈!”唐小兰见她姐一脸财迷样也笑了。 不过,唐小英在高兴之余不知道有没有考虑过自己的以后,是继续单下去,还是找个合适的人嫁了。 如果她一直单下去,唐小兰送她的这条项链,很可能就只是借她的手,暂时保管一下。 就像。 马雪莹央求唐若替她保管的那些玩具一样。 唐若看着睡得十分香甜的马雪莹,摸了摸她的额头。 嗯,没有发烧。 晚上的时候,马雪莹有点咳嗽,唐若怕自己睡着了后,马雪莹半夜里发烧,就喂她吃了咳嗽药,这会儿药力见效,马雪莹出汗了。 唐若抽出一块小花手帕替她沁了沁额上的汗,顺手还为她扇了那么几下子。 唐若自言自语道:“马雪莹,你妈妈可是有一段时间没回来看你了哦!” 不知道什么时候,窗外沙沙地下起了雨,一股冷风顺着半开的窗子吹了进来。 唐若赶紧起来,她拉开一点窗帘,看着窗外。 窗外。 孤独的路灯不知道为了谁站成了一个海枯石烂,细细的雨丝在灯光里不停地飘舞,如同春天扬起的一条条长索,赶着那些花儿朵儿一股脑地走来,然后落在花圃里、树梢上,落在无数不为人注意的角落里,隐喻着苏醒与萌芽。 其中,也包括爱情。 真正的爱情。 唐若看了一小会儿窗外的雨,觉得有点凉,赶忙把铝合金推拉窗推得只留了一条小缝,然后扯好窗帘,上床睡了。 睡梦中,窗外的雨一直滴滴嗒嗒,一下,就是一夜。 第二天,唐若起来后,发现雨还是没有停,她又看看表,呀!马雪莹上幼儿园快迟到了。 唐若赶紧把马雪莹抱起来:“马雪莹,起床啦……马雪莹,起床了,再不起床就要迟到了!” 马雪莹在睡梦中被唐若叫醒,嘟着嘴巴道:“姐姐,我不起床,我不要上学!” “那不行,今天芒果哥哥会来的哦!芒果哥哥会带小朋友们一起做游戏,我们快点起床好吗?起来去找芒果哥哥和小朋友们一起做游戏!”唐若一边说,一边伸手将马雪莹抱了起来。 马雪莹睁开眼睛:“姐姐,我要穿衣服!” go! 马雪莹。 唐若把马雪莹送到幼儿园,顺着楼梯把她送到二楼蜜桃班的生活老师手里。 唐若打开马雪莹粉红色的花仙子小书包,取出里面的一包药对马雪莹的生活老师道:“王老师,马雪莹有点儿咳嗽,在家里我已经给她量过体温了,没有发烧。刚才我已经喂她吃过药了,这是今天中午的药,麻烦你到时候喂她一下。” “好的!”尖下巴的王老师应道。 “哦……马雪莹的衣服在她的书包中间那层,小朋友们睡醒了午觉,麻烦你帮她换下衣服,她很爱出汗……”唐若继续道。 “好的,我知道了,你放心吧,中午小朋友们起床后,我都会帮他换衣服的。”王老师倒是不厌其烦,她脾气很好。 是啊! 天天跟孩子们打交道,没有一个好性格好脾气怎么成。 唐若回到家里,把地拖了,拖了地没什么事干,她就半躺在榻榻米上,随便拿了一本杂志翻着。 这时候,门一响,有个人进来了。 不用看唐若也知道,一定是马雪莹那个吃喝嫖赌五毒俱全的叔叔马魁回来了。 唐若忙下地,将自己的房门从里面反锁了。 她双手捧着杂志,小心翼翼地站在门后,屏住呼吸听着外面的动静。 这一次,门外没有传来马魁窸窸窣窣到冰箱里翻东西吃的声音,倒是传来了几声女人的笑声。 唐若轻轻啐了一口:“又带不三不四的女人回来!” 她似乎忘了,马魁本就是个不三不四的人。 唐若听着听着,突然,她的房门“咚”的一响,然后就是有人在外面拧门把手的声音,把她倒吓了一跳。 第26章 范云的日常工作 唐若不由紧张起来。 她知道,有时候,马魁会趁她和马雪莹不在家,而又忘了反锁房门的时候,偷偷溜到她们的房间里来,东翻西找。 而那时,只有一种解释:他没钱买k粉了。 有一次,马魁就曾经翻过唐若放在柜顶上的那只硬皮的红箱子,因为唐若带着马雪莹在公司的饭堂吃完了饭,回来后发现那只皮箱有被人动过的痕迹。 她打开箱子,看到自己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明显没有了自从放进去后,被箱盖压出的压痕。 这让唐若有些紧张。 有些害怕。 本身,马魁那一身张牙舞爪的纹身,就足以让唐若这样的小姑娘害怕。 也能让范云感到极度的扎眼晴和憎恶。 虽然,纹身也是一种人体艺术,关于它的渊源与理论,如果写成书的话,起码得有一本大百科词典那么厚,但是,这种代表某种神秘暗示的刺青,还是让许多持传统观念的人见了就皱眉。 当兵的人,不能纹身,就是最好的证明。 当然,对于一个人的人品德行如何,自然不能仅凭一个纹身就做出简单的判定,但是,通过这种直接展示在身体上的花花绿绿的图案,其实间接表明了其主人的立场。 那就是。 潜伏于骨子里的某些桀骜不驯。 奇怪的是,某些爸爸妈妈眼里的乖乖女,妈宝男们,也有极度迷恋纹身的,那些孩子们,偷偷纹在外人不可见之隐蔽部位的各种小小图案,就是例证。 有的,是一朵红玫瑰。 有的,是半阙明月。 有的,是一个只有纹身师和其本人才懂的符号。 说起纹身,不得不重新提一提唐小英那个死鬼男人。 有一次,唐小英跟着男人到绍水镇的某个村子拉水果,装满货后,她跟着男人,坐在汽车驾驶室里,摇摇晃晃地从颠簸不平的乡道上往外面那条g322国道上赶。 夕阳西坠,林间惊风。 货车连续爬过了两个陡坡后,在这条乡道最陡的一个大土坡前,终于换上了最慢的低速一档,缓慢爬坡通行。 就在她们的货车爬上坡顶平缓之处时,唐小兰与她男人被三个骑着摩托车的年轻人从后面超到前头,给拦住了。 “哎哎哎,停下来,停下来!” 唐小英男人只有停下来,在这种坑洼不平的乡道上,货车是无论如何也跑不过摩托车的。 上了国道,可就难说了。 那三个人。 没别的意思,就是汽车爬坡时喷出的尾气搞到了其中一个年轻人的眼睛。 这是比较文明的说法。 如果换成另一种说法,就是这三个年轻人想搞点钱用用。 看着这三个光着上身,清一色纹身男的年轻人,唐小英很紧张,她在驾驶室里小声对自己的男人说:“看他们要多少钱,多少给一点他们算了。” 她男人擦了一把额头上不知是因为坐在没有空调的闷葫芦车里热出来的,还是被那三个年轻人唬出来的汗。 他跳下了车。 下车前,他随手脱掉了身上那件千疮百孔的破背心,露出了纹在胸口的那只暗青色的,眼神十分狰狞犀利,顺着嘴角往下滴着鲜血的狼头。 结果是。 一阵对话后。 唐小英男人与那三个年轻人居然攀上了亲戚,你递一支烟给我,我敬一支烟给你的,聊得相见甚欢。 自诉被唐小英男人的车卷起的灰尘迷了眼的那个年轻人,甚至还极其热情地拉着她男人的胳膊道:“哥哥……俺们不晓得是你,早晓得是你的话,早就喊你停下来了,无论如何,哥哥,今天你也要和嫂嫂到俺们家里吃了晚饭再走。” 热情的不像话。 虽说,确实那三个年轻人中,有一个是唐小英的男人,一个八杆子打不着的亲戚的亲戚,但是,她男人胸口的那个狼头毕竟也功不可没。 起码,它让三个年轻人有所忌惮,一时之间,摸不清唐小英男人的来路。 来路,有时很重要。 如果不是唐小英男人那只狼形纹身起了一定的劝退与喝止作用的话,谁会跟你论亲戚? 那么,结果就只有一条,先拿钱,才走人。 不过。 纹在马魁身上的刺青,现在多少有点外强中干了。 因为,他早已不再是十八九岁那个冲动精干的少年,他的身体,正一日日被酒精与毒品掏空。 马魁在外面拧了拧唐若的房门,发现打不开,嘴巴里嘟囔了一句不知道什么东西。 又过了一小会。 马魁房间的门“呯”的一声砸上了,唐若知道,他一定是与带回来的女人鬼混去了。只是,不知道他们是吸毒,还是一起做些什么其它事情,又或者,兼而有之。 唐若背起包,轻手轻脚打开房门,反手锁好,来到客厅,马魁果然不在。 唐若对马魁的活动规律已经了如指掌。 她轻轻的下楼,走到楼下大院中。 院中,有一个人在等她。 不是范云。 也不是方科。 ………………………… 说了一会子唐若她们了,再说会范云吧。 范云今天一大早就起来了。 他先是在房间里做了一些简单的热身运动,而后,又双手撑地趴在那儿,一口气做了几十个俯卧撑。 习惯了,每天都要运动一下。 本来,他会在起床后,简单的洗个脸,然后从城管队拐出去,顺着小巷一直走到灵渠公园里面跑步的。 他通常会连续跑上半个小时,然后才停下来,一边欣赏着灵渠公园里的景致,一边活动身体。 灵渠公园。 红墙绿瓦、堆石成山;百花争妍、青竹成竿。 远看山如玉簪、近观水如绿带;水边,到处生满了密密麻麻的芦苇野蒿,迎风招展。 早上来这里晨练的人不少,但大多都是一些中老年人。 可以理解,年轻人们贪玩,夜生活又比较丰富,精力旺盛,身强力壮,有大把的明天可以尽情挥霍。 中老年人就不同了,要保养了,要加强锻炼了,这个也要注意那个最好也别吃了…… 今天下雨。 范云就只好在房间里运动了一下,也好,让他比平时多睡了大半个小时的懒觉。 唐彬也醒了,但是,他跟范云不同,他一直赖在床上不肯起来,而只是半躺着,上半身靠在床头上,一边抽烟,一边替做着俯卧撑的范云数数:“四十八,四十九,五十……七十七……” 直到范云的运动结束,并且洗漱完毕后,他才慢慢吞吞从床上爬起来。 “哎!范云,今天外面下雨啊,上班有点不舒服了。”唐彬道。 范云点点头:“就是,本来我还想着去灵渠公园走一圈的,也去不了了,哎,对了唐彬,我听说灵渠市场后面那条街上,有一家新开张不久的包子店,早上卖的包子挺好吃,今天早上我请你吃包子,怎么样?” 有人请吃早餐,当然是极好的,还能怎么样。 两个人穿好衣服,踩着上班的点,往范云说的那个位置赶,那个位置唐彬熟,他和赵艳玲的地盘。 到了那里范云发现,塞车很严重。 这条路是小城里十分重要十分繁华的一条内巷,因为历史规划者的眼光被局限之故,当时设计的很窄,特别是第一小学那个拐弯的地方,窄的简直不像话。 这条路上不但商铺林立,还是第一小学和第一机关幼儿园的所在地,小城资格最老历史最久的一家照相馆……兴安县照相馆也在这里。 照相馆门上方挂着的那块可以上溯至人民公社年代,繁体字写成的牌匾就是最好的证明。 现在。 这条路上车山车海,手推车、手拉车、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慢慢摇”、“跳跳车”、拖拉机、小汽车…… 简直就是一次小型的地方车辆汇展的现场开幕式。 范云摇摇头。 真乱! 他和唐彬尽量从本就不宽的马路上,勉强挤出来的人行道上往前走。 快走到杨峰提到的方科参股的那家包子铺时,被堵在包子铺门口的,一个无证经营推着满满一平板车黄橙橙桔子的老汉,以为这两个身穿制服的城管队员是奔他来的,吓得他推着那车桔子在车流中穿插逃窜。 慌不择路。 走得太急。 老汉的推车一下子刮在了一辆“跳跳车”没有护罩的柴油发动机左下角,与前轮上。 “哗!” 一车桔子如同被推倒的积木一样,瞬间散落一地,朝四面八方滚去。 有些,滚到了下雨后潮湿肮脏的下水道口边,顺着钢筋间的缝隙掉进了下水道里。 有些,滚到了车子底下,路人的脚边,沾满了泥水,然后又被不断前进的人流与车流压得顿时干瘪下来,汁水掺着雨水,流了一地。 有一个小伙子捡起滚到他面前的一只桔子,剥开几瓣塞进嘴里,笑道:“好甜!” 那个老汉可笑不起来。 他虽然也没有哭,但是脸上的表情却比哭还要难看。 范云心中长长叹了一口气。 唉! 可惜了一车桔子! 黄彬却不以为意,在他眼里,这些无照经营的小贩,每天跟在山上打游击似的,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成为一个让包括他本人在内的城市管理者们头疼的老大难题。 这些小贩们深得运动战与游击战的精髓:敌进我退,敌退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 不只是这个小城,几乎城城如此,古今中外,概莫除外。 这是一个有关生存与发展之间矛盾的课题,要想研究透彻并找到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需要那些专家学者们一定要躬下身来,躬得越低越好,深入社会的底层,仔细听一听那些民心民意,而不是坐在各大学府的讲台上,只知道夸夸其谈,纸上演兵。 说实话。 当下这个满面愁纹卖桔子的老汉,就是相当好的一个研究对象。 范云既管不了那些在车轮下被压得稀巴烂的桔子,也不想去管那个今天本来就已经很惨了的老汉,他很同情那个老汉。 那老汉起码折了三天的本钱,三天白干。 他看看黄彬。 黄彬虽然没有范云那么强的同情心,但是他识趣。 所以,他与范云都假装没有看见那个老汉,而是朝包子铺走去。 黄彬心想:虽然这是我的地盘,但是,那个老汉,那些桔子,还是不要去管了,任其自生自灭好了。 包子铺里,方科正在里面低头揉面剂子,他用擀面杖飞快地把一个又一个面剂子擀成薄薄的面皮,旁边两个站着的妇女就取了,用筷子从馅子盆中取了馅子来包。 包得没有擀得快。 方科手脚很麻溜,速度很快。 范云打量了一下这个包子铺,买包子的人三三两两,说不上多,也说不上少,不断有人站在被一只长条柜子挡住的那些大蒸笼面前,一边递钱一边要包子:“我要两个香菇青菜包。” “老板,我要两个韭菜鸡蛋包,钱放这儿了……” “老板,快点快点,给我来三个肉包,快!快!” 收钱卖货的两个小妹就极快的收钱、包子装袋。 买完走人,下一个! 范云没发现方科的包子铺有什么违规的地方,本来想挑点毛病的他暂时中止了给方科穿小鞋的念头,他买了六个肉包子,两杯豆浆。 唐彬抓着范云递过来的肉包子,一口下去,就是半个。 范云也咬了一口,包子不错,拌了麻油姜丝葱末的肉包子,挺香,而且,还是灌汤包。 方科一直没有抬头。 他太忙了,没办法,卖早餐的,就是忙这一阵子,其实,开饭店的都一样,都是忙饭点前后那一阵子。 其实,每个行业都一样,都有一个曲线变化表,什么时候到达峰值,什么时候跌进谷底,都有规律。 只要够细心,就能发现,世间万物,其实,皆有迹可寻,亦可循。 吃完早点,范云跟黄彬打了个招呼,穿过一条近路,来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各就各位。 他顺着马路巡视了一遍,没有发现什么乱搭乱建,乱摆乱放的,也没有发现挑着箩筐,推着平板车的无照小贩。 倒是不远的兴隆购物城一期的广场上,可以下行至第一小学的路边,楼房厦檐下,站着一个卖糯米团的,再往远一点,是一个骑着三轮车卖烤货的。 “烤玉米,烤红薯……烤玉米,烤红薯……”小电喇叭一直呜哩哇啦叫个不停。 小电喇叭卖身为奴,把自己的一辈子都卖给了那个烤玉米的老头,它也真够不容易的。 范云瞅瞅那个卖糯米团的,懒得管她,就一个小小的推车,又躲在坐车的领导们不易发现的地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 再说,范云也经常去买她的糯米团。 第27章 理发 其实,以老魏为班长的范云他们这一个班里,任务最繁重的,还是要属何兰芬和梁蓉她们俩负责的那个区域。 因为她们负责的是整个小城最繁华,人员密集度最大、最集中的一块区域。 穿城而过的g322国道与城台路上行的接合点,是小城的汽车站,旁边不远是火车站。 如果顺着汽车站,沿城台路1号门面一直往下走的话,用不了十来分钟就能途经与兴隆购物城隔路相望的县政府办公楼、法院、检查院、新华书店等单位,而抵达县城的中心——老广场。 城台路在老广场的一处古戏台处,与右向的秦皇路交汇形成了一个丁字形的路口后,继续一直向东延伸,直至经过几个城中村后,末端向东南方向斜伸,抵达与双灵路交汇点的灵渠公园正门结束。 古戏台北通万里桥,可至百街里与湘漓汽车站,戏台南接秦皇路后途经教育路与花荷路后,与双灵路的中间段交汇,再往前,是一大片工地,据说是规划中的新广场,似乎以后的主要行政办公单位都要往那里转移。 那是一个大手笔,目的主要是着眼于跳出老城,规划建设新城,逐渐拓展开发小城周边区域,起到吸引投资,解决就业与安置,改善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娱乐环境的重大作用。 那边还在规划筹建中,有另一个班的人员负责。 而老魏这个班里,何兰芬与梁蓉负责的,就是这个以古戏台与老广场为中心,沿着主干道秦皇路,向四面八方辅射的地带。 这个位置,可不好管。 非得是经验丰富的老手不可。 每天凌晨一点钟左右,当小城的大多数人已经沉浸在甜美的梦乡里时,这里的生活,却刚刚开始。 那些开三轮车拉菜的菜贩子,那些一大车一大车从桂林市汇东菜市或五里排批发菜市运来蔬菜水果的车老板,那些前来批零的二道贩子,那些驻地军队、机关学校、大型饭店、各色食堂,店铺的采购员们都会于此时,集中在这里。 其中,有时还会有一些赶着骡马车载着头晚打点好的蔬菜水果赶到这里出售的老农民。 当然,也包括不断穿梭在人群中的二道、三道,甚至四道贩子们。 这里没什么规矩,谁来得早,谁就能占到好位置,当然,要除掉最中间那几个最好的位置,那里,是那几个财大气粗的“大老板”的固定位置,他们,可是花了钱的交了税的。 一箩筐一箩筐的蔬菜排得密密麻麻,每一棵都被卖主打扮得水灵灵鲜嫩嫩的,等待相中自己并将自己带走的人。 一箱箱的水果在这里被卖掉,被买掉,装上各种带着它们离去的道具,其中,极有可能一棵树上结出来的兄弟姐妹们,被不同买主买去,而不得不默默地于此处分道扬镳。 这些绝大多数都是本地人的卖主、买主们,操着浓浓的桂北口音,吐着唾沫,点着一张又一张的钞票,将那些果蔬搬来运去,过称装车,达成了一桩又一桩的生意。 这个时候,倒是不需要范云唐彬梁蓉何兰芬他们出马。 时间还早,不到她们上班的时间,自有夜班人员监管,说是监管,没法管,忒乱。 这些人会在凌晨五点半左右,随着银货两清与交易的接近尾声,渐渐散去,而那些因为搬运腾挪而散落在地上的果叶菜皮,自然有随后上班的环卫工人们清理。 这是长期如此达成的默契。 也是这个小城,在新的一天里,新鲜的果蔬进入千家万户餐桌与果盘的保障。 批发过后。 晨曦又起。 紧接着,这里又将进入新一轮的采买浪潮,那些晨练的大爷大妈们,起床做早餐的家庭煮妇煮夫们,极个别的小单身狗们,就会来这里买菜、买肉、买一天的副食。 希刚妈就经常不辞辛苦,到这里来买菜。 早起的肉与菜,新鲜。 她常常会让杀猪佬给她切上一点刚从屠宰场运来,还未破好的新鲜猪前腿肉,以及一截子粉肠,一小块猪肝,然后买上一些清晨现打的米粉,再买些青菜、小葱芫荽,回家做上一锅香气四溢的米粉给大家吃。 每当这时,李阳总是她老妈最好的拥趸:“老妈,你煮的这个汤粉,太好吃了,可以拿出去卖了。” 等清晨采购的这支主力军撤得差不多的时候,方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们打着哈欠,伸着懒腰从家里出来,吃早餐,上班的时候。 而这时,范云他们早已经开始上班了。 何兰芬与梁蓉就在这一块城管工作的重点区域,每天与那些挑着箩筐的无照小贩们斗智斗勇。 她俩经验丰富,都是老手。 其中何兰芬,亦是女中豪杰。 曾经有一次,她在制止一个当街摆卖的小贩时,那个三十岁出头的男人,居然大为光火,一时冲动跳起来就将何兰芬头上的帽子扇到了地上。 何兰芬也火了。 身高一米七五的她,上去就将那个比她矮了大半头的男人推了个趔趄,紧接着,她又握起美人拳劈头盖脸打了那个男人十来下。 那个男人被何兰芬打得往行道树后面直撤身子。 他没有还手。 大概自知理亏,又或让着何兰芬这个发了威的婆娘也未必可知。 旁边几个围观的人,看到一个男人,居然被一个女人打得满地找牙,不由哄然大笑。 “没得那个本事,还去惹别个。” “你晓得他咋想的!” “傻心骨!” 当然了,这都是小小插曲,并不值一提。 城管工作,说起来好听,做起来却是极乏味极要韧性坚持的。 就像范云似的,有时候走在马路边上的时候,浑身也是懒洋洋地提不起什么精神来。 当然,这种状态持续的时间不会太久,范云还是很注意自身形象的。 此时,只见他挺胸抬头,往汽车站方向走去。 范云看到了马路对面的大众理发店,他摸了摸头发,嗯!有点长了,该理发了。 吃过了午饭后,趁着午休时间的空当,范云跑去大众理发店理了个头发。 他过去的时候,理发馆里资格最老,技术最好的柳师傅正在为一个小宝宝剃满月头。 这可是个高难度技术活。 剃这个满月头,要在小宝宝睡着的时候才能剃,因为,剃这个头使用的可不是安全系数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电动推剪。 而是锃亮的刮刀。 剃胎头时。 要让妈妈把睡着的小宝宝抱在臂弯里,不紧不松控制好宝宝的头颈,理发师傅才能动手,动作既要轻柔,又要快,还要随时观察小宝宝的动作,防止宝宝突然醒来后头部乱动,而刮伤宝宝娇嫩的头顶皮肤。 剃这个头,是一定要宝宝睡着了才能剃的。 而柳师傅不。 因为他技术好,好得什么时候给宝宝剃胎头都没问题,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近十来年,凡是住在县城里的小宝宝们,百分之八十的胎头,都是柳师傅给剃的。 绝活都是日复一日的劳动练成的,柳师傅剃胎头的功夫早已达到了熟能生巧,由巧至神的境界。 是的,薄薄的剃刀,在他手中运用起来,就是神奇的。 只见那个妈妈侧抱着睁着一对大大的,乌溜溜的眼睛的小宝宝,坐在门口一张木凳上。 柳师傅将剃刀在牛皮上用力镗了镗,右腕微沉,略呈叼状,左手轻轻扶着宝宝的头,将刀锋贴上宝宝的发根,顺着发势轻轻一拉。 一络胎毛随即飘下。 一刀、两刀、不一会儿,宝宝就成了一个阿弥陀佛的小和尚。 范云站在旁边,屏住呼吸看着。 只见那个小宝宝头顶上的卤门尚未完全闭合,那里的头皮还在一鼓一鼓地跳动。 范云手心都捏了一把汗,直至那个小宝宝理完,他才长出了一口气。 范云看看柳师傅,只见他的脸上不但若无其事,还笑眯眯地跟宝宝妈聊道:“这样刮出来的头发,再长出来的时候,会更旺一些,也更黑一些。” 呵!他的话也不知道有没有什么科学依据。 那个宝宝妈连声感谢,一边给宝宝戴上可爱的小黄狗帽子,一边付了理发费,并额外给了柳师傅一封红包。 宝宝剪完了,轮到范云了。 范云就坐在了理发台前那张足以用笨重印证历史的大椅子上。 据说,这家理发馆的历史与兴安照相馆一样悠久又光荣,自当初营业以来,一直就在现在这个位置,它已经为小城的人民服务了很多年了。 据现在已经是理发馆第一把剪刀的老柳师傅说,这个理发馆,当年可是接待过大人物的。 “嗨!那时候,我还是个学徒,跟着师父学手艺。 有一次店里来了一位四个兜的干部,后面还跟着两个年轻的小伙子,点名叫我师父给他剃头。 我师父那手艺,绝对的一流,从剪发,到剃须,再到修边茬掏耳朵剪鼻毛一套下来动作啪啪啪啪,把那个客人服务的舒舒服服。 那个客人对我师父的手艺赞不绝口,哈哈大笑,还多给了我师父一块钱,一块钱在当时可不是个小数,能买两斤多猪肉呢! 我站在旁边帮不上忙,就偷偷问了问跟着那个客人一起来的一个小伙子。 好家伙,北京来的大干部,一位当年红军队伍里长征过湘江的将军!”柳师傅道。 范云很有兴趣,就问道:“那么大个领导,来咱们这里干什么?” 柳师傅替范云围好围裙,用两个夹子夹住:“据说,他是故地重游,来这儿缅怀红军长征时,牺牲在界首湘江边上的那些战友的。” “我也看过一些书,说是当年红军过界首时,牺牲了很多人,八万多人的队伍,过江后只剩下三万来人了。”范云道。 柳师傅拿起推剪:“剪碎发,还是平头?” “平头。” 柳师傅边为范云剪头发边道:“是啊,当时红军是牺牲了很多人。特别是红军过湘江时,下面有国民党的机枪扫射,上面有国民党的飞机轰炸,死的人流出的血把湘江都染红了。 所以老百姓才说,三年不饮湘江水,十年不食湘江鱼!” 柳师傅懂得也挺多,不奇怪,理发馆就跟茶馆一样,也算得上一个各种信息的集散地。 范云道:“我看过一本长征的书,其中有一部分是写当时的红34的,师长是陈树湘。当时,红34师都已经到了江边了,但是接到了掩护大部队过江的命令后,全师又返身战斗,扑进了敌人的包围圈。 别的部队都在往江边赶,他们却反向朝国民党的军队冲了过去。 最后,红34师全军覆没。 师长陈树湘也受伤被俘,可是,他在担架上,竟然用手把自己的肠子拽断了,当场壮烈牺牲。” 柳师傅面色凝重的道:“是啊,湘江战役确实很残酷,红军当时牺牲得太多了。” 旁边一个头上抹满焗油膏的男人,此时,岔开了话题:“柳师傅,我感觉这个焗油膏有些挨在耳朵上了,有些痒,是为什么?” “是吗?我看看!”为范云推了一半头的柳师傅,去看那个客人的焗油膏去了。 范云看着自己尚未完成的发型,他觉得即使是自己现在的这个造型,看上去也比那个方科要好看三分。 搞定“焗油膏”的柳师傅,回来继续给范云理发。 他手持一把薄薄的长梳子,将电推剪搭在上面,“嗞嗞嗞嗞”,如同割草一般轻而易举就将范云头上收拾得绺绺清清。 冲过水。 柳师傅用脚一踩那把大椅子下方的某个机关,“咔咔”把它放平,让范云舒舒服服平躺在上面,然后又用热毛巾帮范云捂了捂下巴,准备替范云刮脸。 范云本不想刮。 可是刚才就在柳师傅去看“焗油膏”的时候,范云摸了摸自己没有三根毛的下巴,还是决定让柳师傅替自己刮一刮。 开脸。 不开不长。 特别是范云看着方科刮得铁青的下巴,就十分不舒服,他觉得自己也应该有点胡子才行,或许范云的潜意识里,是认可胡子就是男人成熟的标志这句话的。 嘴巴没毛,办事不牢。 刮! 该刮的地方就刮。 柳师傅手指灵活的舞动着,那柄明晃晃的刮刀在范云的嘴角、额头、耳朵、鼻梁、眼皮上不断跳跃着,让范云心中不由自主地泛起一种既担心,又刺激的痒酥酥的感觉。 柳师傅技术绝对不是吹的。 超一流。 第28章 相亲? “咔咔咔!” 三下五除二柳师傅就搞定了范云,望着镜子中这个精干有型的小伙子,他谢绝了范云递过来的烟:“谢谢谢谢,我不抽烟。” 但是,他接受了范云及“焗油膏”的肯定与赞美。 “柳师傅,你的刀法真是顶呱呱!”范云道。 焗油膏接茬道:“老师傅了,在这都干了几十年了!” 焗油膏的话里透着一点自豪,范云听他的口气就知道,他的意思显而易见——小伙子,你还嫩,我认识柳师傅的时候,你还穿着开档裤呢! 被人轻视了一次,范云感觉有一点点的不爽。 柳师傅摸摸自己几乎寸草不生的脑袋:“从学徒算,三四十年了!” 范云觉得柳师傅那秃噜头,可能是他对别人的头发杀伐太多的缘故,所以才导致他自己现在头上光溜溜的。 但随后范云又笑了:那叫溢脂性脱发! 剪完了头发的范云,觉得浑身的春风愉快,春雨开心,连走路脚底下仿佛都轻了半斤,他走到马尾辫五金店老板娘隔壁那家小卖部:“来一盒白沙!” 五金店老板娘给他使眼色。 这老娘们,大白天乱递什么眼色! 不像话! 范云不急,他点上一支烟,当然,不是刚买的那盒,而是小卖店老板敬来的一支。 “干嘛?大喇叭?” “上次我跟你说的那个事?你还记得不?”绰号大喇叭的五金店老板娘笑着看了看范云。 “什么事?我不记得了!” “你这个脑壳,记性好差!就是上次我跟你说的,我娘家侄女那事!”大喇叭道。 谢了!谢了! 范云朝大喇叭连连打了两个拱手,他天天在这一个路段上班,可是见识到了大喇叭的厉害。 他可不想娶一个小喇叭回家。 天天对着自己的耳朵边,呜啦啦呜啦啦的,那样,还不得把人烦死! 大喇叭呸了他一下。 “呸”! 范云一乐,他觉得有点热,不知道是因为天气缘故,还是因为大喇叭的胸,先于她的脸,快凑到他面前的原因,他往后退了退,解开了衣服最上面那颗扣子。 他觉得自己应该回家一趟,去拿一点衣服什么的东西来,他已经有一段时间没回家了呢! ………………………… 说走就走。 范云跟老魏请了个假,当然他撒了个小谎,找了点理由。 准了。 已经快荣升老魏助理的他,跟自己的老板请个假,有什么不能准的呢? 范云也没换衣服,直接就坐上湘源汽车站去他们那儿的班车,荣归故里了。 起码,范云自己觉得,是荣归,而不是败回。 怎么样? 我范云又回来了,这一次,你们不会老是嘚吧嘚嘚吧嘚问我了吧? 范云,你怎么不在邮局干了? 范云,你咋想的? 范云,好可惜哦? 范云……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湘源汽车站与湘漓汽车站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却有天壤之别。 就像村长与市长,也是一字之差那样。 望着湘源汽车站全是硬化过的水泥路面,干干净净的车站,范云觉得心情不错。 范云一直有个问题,为什么在这里,广西的汽车站,要用湖南的湘字开头? 爬上飞快的火车,骑上飞驰的骏马…… 到家之后,范云掸掸衣服,感慨万千:从哪里跌倒,我又从哪里爬起来了! 他妈和他爸都在家,正坐在那台不拍不响的电视机前面看打仗的。 今日下雨,不必下地。 范云妈就喜欢看打仗的。 他爸犹甚之。 望着一身城管制服的儿子,再看着范云手中那部插着神州行我看行电话卡的摩托罗拉手机,他妈笑成了一朵花。 他爸却满脸不在乎。 不就是城管么?不就是一台大哥大么? 老婆子,没见识。 不过,他爸还是用男人的方式接受了儿子一去数十日而家书全无的微微歉意,他接过了范云的烟。 父子二人,两位烟民。 高兴归高兴,母子父子要说的话却不多。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 范云爸想起了一件事:“哎,老婆子,刚才我碰到了支书,他跟我说了咱范云的事,说上次邮局不让咱范云干了,所长也是有苦衷的,支书说,昨天他去乡上开会,那个所长还问过他,范云还想不想回去继续干。” “不干!”范云妈又干脆又硬气。 “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说不让人干就不让人干,不去。”范云的城管制服给了他妈足够的硬气。 “人家支书也是好心,那行,正好范云回来了,我去给他回个话。” “去吧!” 范云爸去的时间稍长。 不但稍长,还三带一,哦不对,应该叫一拖三。 范云爸后面,跟着三个人:支书老婆,加两个女的。 其中有一个女的,范云认识,正是妩媚的邮政所长夫人。 她咯咯笑道:“小范,原来你家住在这里呀,呀,真不错,前有水,后有山,我刚才看你家门前那股水真清……” 她的眼睛有意无意瞟着范云的制服。 站在她旁边的,一个鹅蛋脸,长头发,走路有点内八字的女孩子咬着下嘴唇儿,也有意无意瞟着范云的制服。 当然,重点是他的脸。 范云的脸,今天是颜值担当,柳师傅给他修理得那么干净,那么利索,优秀! 范云妈赶紧手忙脚乱地给客人们搬板凳,顺便接过了丈夫从外面带回来的眼色。 她秒懂了,范云爸带的这三个女的,是来看自家孩子来了,当然了,支书老婆就不用说了,她的任务是陪看,陪另外两位看。 范云妈的眼睛也选择重点看:那个跟在旁边,微微低着头的小模样还算可以的女孩子,说不上漂亮,一张大众脸的脸蛋,拾掇得清汤清水,倒也耐看。 落座。 看茶。 范云妈对客人陪着笑脸:“范云今天刚回来,他工作忙,平时没什么空,今天下雨,他回来拿衣服……” 支书老婆不看范云妈,只用耳朵听她说,她把目光落在范云身上,笑着对范云道:“范云,刚才听你爸说,你在城管队上班了?祝贺你啊!” 支书老婆跟她男人学了一口外交辞令。 范云被这些女人看得愈发热了,后背见汗了。 他笑着回道:“是,是我一个战友帮忙介绍的工作,他在派出所上班。” 支书老婆与邮政所长夫人对视一眼,看上去意味深长。 邮政所所长咯咯一笑:“小范,虽然你在咱所里才上了不到一个月的班,我对你印象可很不错,今天,我是到你们村喝喜酒,碰巧了,你回来了,本来,我还说……嗯……” 范云心道:什么干了不到一个月?才七天好不,你可真会说话。 不过,他没再说什么。 也轮不到他说了。 以支书老婆为首的女队咭咭呱呱,完全把握了话语权,她们的话题,一旦开始,就接近失控了,她们能从今天那个邮政所长夫人去吃喜酒的那家主人刚刚落成的新居的红铜大门上,扯到牌桌,再到后厨,漫进田野,掠过稻谷,直抵乡上,到达邮政所,然后转上一圈又回到那两扇红铜大门。 “……老张家那两扇大门,好像一边高一边低……”范云妈。 “是吗?我没注意!”支书老婆。 “你只顾看打牌的去了……”邮政所长夫人。 “哪里,我在后厨帮忙打了会下手,顺便做了个酱碟……厨师做的不好吃……”支书老婆。 “嗯,确实难吃,我都把那些酱拨到田梗上了……”邮政所长夫人。 “……我种的白菜花就在那儿不远,你们去乡上的时候,我给你掐一点……”范云妈。 “行,我吃了晚饭才回邮政所,不急……”邮政所长夫人。 “……嗯,哎,老张家的那个大门,真的有问题?……”支书老婆。 范云只有抽烟。 抽烟让人平静。 那个女孩子时不时瞟一下他。 既有紧张,又略带羞涩。 终于。 谈尽兴了的三个妇女,想起了今日下午的主要目的,她们要把接下来的时间,留给这两个年轻人了,于是书记老婆提议去看看范云妈种的白菜花,范云爸赶紧取出一只藤篮,几个人相跟着出去了。 屋里。 就剩下了范云与那个女孩子。 范云觉得有点恼火,恼火这些大人们擅作主张后拍拍屁股走了,而把自己置身在一种让他觉得颇有几分尴尬的境地。 也包括那女孩。 什么年代了?还相亲。 大人们走了,那个女孩倒主动起来:“哎……你是城管啊?” “嗯!”范云瓮声瓮气道。 “我也在县城住……今天,是跟我表姐一起到这吃喜酒的。” 范云有点奇怪,为什么没见到女孩的父母? 别误会,不是他要见家长,而是她不是应该跟着父母一起来的吗? 那女孩似乎看透了他们心事:“我们家今天有两趟酒,这边亲戚远一点,所以我来的……” 明白了。 理解了。 范云也被这个善解人意的女孩子给小小的吸引住了。 “我叫梅霖,我家住在城里的十八米大街那里,你知道么?” 范云点点头:“知道,我今天回来的时候,就是走的那条路。” 其实,唐若比他更熟,因为那条大街能通往灵渠市场后门,也就是方科入股的那个包子店的路口位置。 十八米大街有一个专看儿科的陈医师,在那里开了一个私人诊所,每天上午,带孩子打针抓药的家长络绎不绝,好几回,唐若带着马雪莹,都要排上好一阵子队,才能轮到马雪莹。 慈眉善目的陈医师专看儿科,妙手回春,跟《三言两拍》里面李道人独步云门的那个李清,水平只差那么一点点儿。 李清那时候,只有汤剂与丸药,没有一针灵的现代药。 李清水平更高。 “你如果在城里,可以来找我玩,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都可以来找我……” 范云点点头,他觉得这个女孩子挺讲义气。 “现在,我在兴隆购物城大广场那里,有个喷水池那里,一个理发店里学理发。” 理发的? 女孩子学理发? 范云不由得又看了她一眼。 “我没读什么书,才初中毕业,……但是,我觉得女孩子也应该有自立能力,所以,我就跟一个开理发店的亲戚学理发了。” 志气可嘉。 范云虽然对女孩子干理发不怎么看好,但是他还是立刻被这个女孩的精神打动了。 自强。 自立。 女孩子学理发怎么了?凭手艺吃饭,又不偷不抢的。 “我在那里学了一年零好几个月了,我那个亲戚常夸我悟性高,领悟能力强,看来,我天生就是吃理发这行饭的。” 范云点点头:“是的,学会了这门手艺,起码就能保证自己不受饿,不管怎么样,头发每天都要长的,过不了多久,总要剃的。” 他觉得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 “其实,现在这个社会,只要肯努力,只要能吃苦,不说什么大富大贵,生活总是完全可以过得去的,就怕又懒又不肯吃苦那种人……”范云道。 那个女孩应该很欣赏他,眼神可鉴。 不只欣赏他的帅,也欣赏他积极向上的正点三观。 范云与那女孩子聊着,聊得节奏恰当,合谐愉快。 雨大了起来。 那几个去地里掐白菜花的人,终于回来了,一个个都沾了满脚的泥,特别是所长夫人穿的那双米白色的高跟皮鞋,沾满了黄泥巴。 范云妈赶紧给她拿来一把鞋刷子,让她到门前水沟里刷一刷:“诺……去刷一刷吧!” 那个女孩子就去给邮政所长夫人打伞,顺便想看一看范云家的周边环境,也未可知。 书记老婆看她俩出去了,忙轻声问范云:“怎么样?你觉得这个女孩子怎么样?” 她问范云,范云问谁? 他也不知道这个女孩子怎么样,但是,他感觉这个女孩子跟唐若不一样,唐若是那种娇娇柔柔的,让他一见了就恨不得给她保护的那种。 而这个女孩子呢? 这个女孩子似乎凡事都很有主见,很有个人思想,身上有一种不认命不服输的劲儿,就跟一只打足了气儿的小皮球一般。 对! 小皮球! 范云既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他似乎是在犹豫。 不知道他究竟在犹豫什么? 难道,他心中架起的天平,此时,已不知孰轻,孰重了么? 门外,所长夫人弄干净了她的鞋子,笑着进来了:“你们家门前这道水,可真好!” 第29章 范雨 范云妈笑道:“都是从地底下爆出来的。” “嗯,那里面有好多虾米,我看到了……从石头缝里和水沟的边边上,到处往外冒水,这个水可真凉啊!”邮政所长夫人道。 范云妈道:“地底下冒出来的水是这样子的了,等到夏天来的时候,把西瓜和桃子浸到里面泡着,吃的时候拿出来,就跟冰箱里面冻过的一样。” “我看到有三个台阶,底下水沟两边,是两块大石板……” 范云妈接道:“噢!那个是他为了方便我洗衣服砌的,砌好了后,周围许多邻居就不去下面河边洗了,每天早上就在我们家门口洗!” 边说,她边用手指了指范云爸。 范云妈又指指范云:“小时候,夏天的时候,他和老二经常在里面洗澡。” 确实。 小时候的范云,是没少在门口的沟里洗澡,但是那时候,水沟比现在要宽得多,因为,那时只有他们家一家住在这边,前面全是地。 那时候的水也没有现在这么凉,大概是因为整条沟都能曝晒在太阳下的原因吧! 那时候的范云,常常会和村里的小伙伴们一起在这条水沟里玩。 凉鞋一甩,裤衩子一扒,小背心到处飞,一个个小鸭子似的,就从范云家门前下水了。 他们会一直往上游走,走到上游一个大水坑里面玩,在那里打水仗,抠螃蟹,有时候彼此还会用竹筒筒做成的水枪互射…… 不过,那都是小时候的事情了,今天被他妈又给翻出来了,真是的,怪丢人的。 范云看了他妈一眼。 内八字的梅霖看了看范云,左手握了个空心拳捂在唇上,抿着嘴笑。 邮政所夫人瞅了瞅书记老婆。 明白。 都明白。 该告辞了。 李恭堂书记的老婆,本村的外交家口吻者,看着正将一大把白菜花装进一只红色塑料袋的范云妈道:“差不多就行了,香玉,你也留一点自己吃,那么一大篮子呢!” 范云妈道:“都拿完吧,咱们这个随吃随有的,南风天一来,掐都来不及,一下子就老了,跟柴禾一样。” 书记老婆接道:“那倒也是,这菜花就跟人一样,最好最嫩的时候也就是那么几天,小时候又风吹,又雨打,还有猪拱虫咬贼惦记,好不容易长大开了花,一眨巴眼又老了,所以说苦菜花,苦菜花……” 范云妈笑了:“咱们这个可不是苦菜花,咱们这是社会主义新中国的甜菜花!” 书记老婆也笑了,她扭头对邮政所长夫人道:“比喻,比喻,我刚才只是打比方,香玉说得对,咱们这个,是甜菜花!” 哈呀! 这些学过大寨的妇女们,思想觉悟还挺高。 这时,一阵摩托车的响声从范云家房后传来,“轰!轰轰!”,听上去正是那种恨不得将排气管都拔掉的嘉陵100摩托车的声音。 “吱嘎”! 一辆红色摩托车,刹在了范云家门口搭在水沟上方,供行人过路的水泥预制板桥上。 “走了!” “好,慢点开!”一个戴墨镜大分头的小伙子一边从摩托车后座上跳下来,一边招呼同伴。 “轰!轰轰!”摩托车一溜烟跑了。 “嗬!这么多人?” 大家都扭头看。 “哎哟,桂芝娘娘,哪阵风把你从大队部吹到这里来了?” “佬佬,你到哪克了?现在才回来?”书记老婆答着那小伙子的话。 “有事去了!” 从摩托车上下来的小伙子,竖起手指,把墨镜扒拉到下面鼻梁上,眼珠子极灵活的转着,将在场的人看了一个遍。 最后,把目光落到了梅霖身上,他向前一步,朝梅霖走近一点,同时摘下了墨镜。 “欢迎欢迎,欢迎光临!”他朝梅霖伸出了手。 看着他递过来的手,梅霖握也不是,不握也不是,一下子脸倒红了。 “呵呵!不好意思额?没关系,我叫范雨,欢迎光临寒舍!” 来人。 原来正是范云的弟弟,范雨。 他的外交辞令听上去比书记老婆的还要好,他扬了扬另一只手中的塑料袋:“我买的桔子,来来来,欢迎大家品尝。” 说完,双手将塑料袋子的口撑得大大的,从离他最近的梅霖开始,挨个分发。 梅霖只好摸了一只桔子,两只手握着。 其他人可没有梅霖那么客气,直接将桔子抓在手里,剥皮就吃。 范雨摸出一只桔子,远远地抛给范云:“哥,你回来了?” 范云点点头,没说话。 范云妈笑着对邮政所长夫人道:“这是老二,范雨。” 邮政所长夫人看了看范雨,只见他穿着一条男孩子当下挺流行的牛仔裤,上身是带领t恤,外面套着一件露腰短外套。 长头发,四六分,再加上刚才鼻梁上架着的蛤蟆墨镜,一看就知道是在模仿那些港台剧里的什么古惑仔。 还行,挺有派。 也挺帅,范云帅,范雨也差不到哪里去。 老范种了大半辈子地,一事无成,唯一的成就,就是生了这两个跟他年轻时模样挺像的儿子。 范雨又塞了一个桔子给梅霖:“吃,吃桔子!” 边塞,边冲梅霖笑,一笑一口整齐的小白牙。 梅霖只好接过来,一手抓着一只,没地方藏呵,她的衣服都是没有兜的。 “我们走了,香玉,那边新房子进伙的已经开始放鞭炮了,等下就要开席了。”书记老婆道。 “嗯,你们走吧,就不留你们吃晚饭了。”范云妈道。 书记老婆与梅霖走在前面,邮政所长夫人提着范云妈给的一大袋子白菜花跟着。 三个人去了。 范云妈对范云爸道:“老范,咱家谁去?” 本来如果范云跟范雨不回来,晚上这顿酒应该老范去,但是现在俩儿子都回来了,感觉不太好安排的老范沉吟了一下:“嗯……” 范雨道:“我去我去……我今天中午没吃饭,快饿死了,正好去吃席!” 范雨的语言与行动十分一致,说去就去。 走了。 范雨吃大席去了,剩下这三口就在家吃。 范云去柴房扯了一大把松毛,抱了一抱干树枝,帮他老妈烧火。 三条腿的铁皮灶上,架上了吊耳铁锅,松毛点起,火烧起。 范云妈先是舀了小半锅水给他烧,她探身从灶上方的铁勾子上取下了一条烘肠:“范云,今天那个女孩子你觉得怎么样?我觉得挺不错,看上去蛮斯文的,说话细声细气,不急不燥的。” 范云将一根桔子枝用力掰成两截,统统塞进灶膛,里面“噼里啪啦”燃得正旺。 他不知道该怎么跟自己的老妈说,自己现在有一个喜欢的女孩子,叫唐若。 难道他要告诉老妈,唐若有男朋友的。 自己是一个第三者。 范云对梅霖印象也挺不错,一看这女孩子,就是能过日子的那一种。 他心里是有隐忧的,不是怕自己错过了梅霖又错过唐若,而是因为,唐若之于他,不像今天他与梅霖见面这么直接。 梅霖今天来,是干什么的? 相亲的。 如果成功了,那是奔着结婚去的。 而唐若那边呢? 范云只是隐隐觉得她对自己有那么一点点好感,那一点点好感现在还隔着一层窗户纸没有捅破,窗户纸还好说,中间还夹着一座三字山一样的方科挡着——男朋友。 说范云不犹豫是假的。 与其说他犹豫,不如说他是对未知的恐惧,对一旦捅破了那层窗户纸而万一又被拒绝的恐惧。 他毕竟才二十一岁。 当恐惧大于决心时。 撤! 撤? 但是,若是将唐若与梅霖放在范云情感天平的两端时,他的情是大大向唐若倾斜的,而他那起权衡作用的心,却又试图将天平扶起来一点。 他的心与情,终究还是倒向唐若这边的。 只是现在,他身处抉择之路。 人生中最重大最重要的抉择。 一旦错了。 就是错过。 范云将柴又掰了一根塞进火里:“要问,也要先问人家妹仔吧?” 他妈显然对儿子的回答不满意,但这时候,水烧热了,她暂且放过儿子,专心去摆弄那根烘肠去了。 范云的爸,老范同志今天从灶前解放了出来,他提着一只皮桶和笊篱,去门口的沟里捞虾米去了。 午后钓鱼晚捞虾。 一捞就是一大碗。 香喷喷的饭菜上桌了,三个人刚端起碗,吃大席的人已经吃完回来了,范雨看到了桌上的烘肠炒干豆角,伸手捏了一块烘肠丢进嘴巴里:“真香!” 范云妈用筷子飞速地一敲他手:“没吃饱?” “饱了,看到烘肠还想吃!哎!妈,今天那个女的是谁?给我哥介绍的女朋友?”范雨扯了把椅子坐在饭桌前,又捏了一块烘肠,边吃边道。 范云妈道:“李恭堂老婆带过来的,今天到咱们村里来吃喜酒的。” “嗯,看到了,刚才我看到她了,跟另外那个三十来岁的女人坐一桌。” 范雨指的是三十来岁的邮政所长夫人。 范云妈没继续跟二儿子说这个话题,而是问道:“你今天和玉成不是去办你们那个公交车的事去了吗?办得怎么样了?” 范云爸也停住了刚端起的酒杯:“是啊,办得怎么样了?” “咳,别提了,连买线路到买车,要小十万块钱,两个人合股,一家要出四万多,咱家能拿得出那么多钱吗?玉成家也拿不出来吧? 可是,要是多几个人合股,又赚不到什么钱,不好办,没什么大搞头!”范雨摇摇头道。 “那就别弄了,跟着你堂哥去东莞打工去吧!听说那里工资挺高,到处都有工厂在招工。”范云妈道。 范云爸“嗞”的一声,喝了盅酒:“小敏不是在东莞吗?范雨,要不要你去找小敏……” “不去,再说吧。”看来范雨不想跟他们说这个话题,他有点不耐烦了,起身去了房间。 儿大不由爷。 老范管不了范雨,他索性也不管他,船到桥头自然直,这是老范的人生哲学。 吃完了饭,范雨又从他的房间钻出来了:“妈,给我点钱!” “没钱!” “恁小气,我以后赚了钱会还你的。” 范云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十块二十的钞票,朝范雨摇了摇手。 “多谢,哥。”范雨接过那把钞票,高兴地朝他哥打了一个响指,三步并作两步出去了。 范云去自己的房间找了一些带走的衣服,然后又耐着性子看了会子电视,看看时间,唐若这时候应该在家,他决定给她打个电话。 一分钟六毛,管它呢! 就算是一分钟一块,范云也要打的。 只是,信号太差了,房中根本没信号,手机上显示——无服务。 范云抄了个手电筒,假装去厕所,从屋里走了出来,走出来后,信号强了一些,有一格了,中国移动的标志也显示出来了。 他往水沟方向走了几步,一直过了桥,又往前走了几步,站在前面一户人家的墙外稍开阔的空地边上,这儿信号更好了一点,两格了。 范云拨通了唐若的电话:“喂……” 电话那头,唐若似乎很不开心。 “你怎么了?”范云问道。 “没怎么……就是今天我堂姐找我了,她说,我奶奶病得挺厉害,问我什么时候回去看看奶奶。” 哦!原来是这事。 范云安慰唐若道:“你不要着急,你奶奶多大岁数了?她得了什么病?” “她今年应该七十多了,不是七十五就是七十六,我堂姐也没说奶奶得了什么病,只说她病得挺厉害的。” “那你打算怎么办?” “我想明天早上,送完马雪莹后就回去看看,到时候再看什么时候回来!”唐若道。 “嗯,也好,不过你也别着急,人上了岁数,就跟那个机器一样,肯定磨损得很厉害了,所以不是这儿出毛病,就是那儿出问题的……那你还是回去看看吧,回去看了就知道了。”范云道。 “嗯!”唐若嗯了一声。 范云又道:“这样吧,明天早上,我在马雪莹那个幼儿园门口等你,你回去的时候,带上我的手机,万一有什么需要,不用到处去找电话。” 唐若没有出声。 “就这样决定了。”范云给犹豫不决的唐若做了决定。 “那好吧,那明天早上,我等你。” 我等你! 我等你,只是为了这三个字,今晚打爆范云的电话卡和手机,他也愿意。 这时,他突然听到一些什么声音,在这乡下农村寂静的黑夜里,显得格外清晰。 范云两只耳朵都竖了起来。 第30章 回城 “咳咳!” 墙那边,响起一阵重重的脚步与咳嗽声。 故意的。 宣告主权的咳嗽声。 范云听那咳嗽声,就知道是前面那家,他应该叫二爷爷的老头。 他也没理那老头,而是往回走了几步。 唐若的心情似乎好了不少,她轻轻地道:“那就这样吧,明天见。” 好的。 明天见,唐若不知道,她的这句明天见,一定能让范云高兴的睡不着觉的。 ………………………… 第二天,范云为了搭乘第一趟进城的班车,比他老妈说的班车来的时间,整整提前了半个多小时就在马路边等着了。 范云妈道:“你急什么?急,车也不来,要六点半才到咱这里,你六点二十再出去也来得及。” “不不不,我早一点过去,万一班车过去了,下一趟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范云拿着他的东西,头也不回往外走。 “打伞!打伞!” 外面下着雨,没完没了的春雨。 范云赶紧又回来,拿上自己的伞,真是忙则生乱,他太着急了点。 果然,班车六点半多一点才到,范云买了票,往里钻。 车上放着六个装满白菜花的大箩筐,就把中间的位置给挤满了,他是半路上车,只能往里钻,坐在后面。 这趟车,是进城卖菜的农民必坐的,为什么?赶早啊! 这些卖菜的,就是范云他们重点管理的对象。 因为,这些农民既不可能在城里租个摊位摆卖,又不愿意便宜批发给别人,于是,就只好自产自销,每天挑着箩筐进城打游击,走街串巷的卖。 她们会在城管上班之前,而她们已到了城中之后的这个短暂空当里,在人流量最大的老广场那儿先卖上一会儿。 一开始,卖得很快,又便宜又好嘛! 卖着卖着,城管上班了,她们就开始游走,这时候菜也被翻得卖相差了一些了,卖起来就难一些了——当然,如果她们愿意继续压价,还是可以卖得很快的。 这种经营方式,确实是那些租摊卖菜者的强有力竞争对手,亦给城市管理增加了一定难度。 但是,因为她们的存在,又使得那些长期卖菜的不可随意提价,因为,有比较呗!当然,这是范云认为的。 这些卖菜的,没有一个男劳力,全是女的,大多是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间或有一两个六十好几的。 只有她们,才吃得了这风吹日晒东躲西藏的苦。 唐若、李阳、梅霖、大喇叭、邮政所夫人这些从没挑过担子的,挑上那一对装满菜的大箩筐后,恐怕要压得腰都直不起来。 本来,这些卖菜的女人们在车厢里叽里呱啦正聊着雨水天气白菜花的。 此时,她们看着身穿城管制服的范云上了车,停了一下。 不知道是谁起了个头,嘻嘻哈哈调侃起范云来:“弟弟,我们这些菜,都是批发的。” “就是的,进城搁下就走,都是别人预订的。” “弟弟,你是这个村子的啊?我有个老表就是你们村的……” 范云唯有笑笑。 不然,他还能怎么办? 班车一会停一下,一会停一下,一路上,不断有人拦车上车,终于,车里再也挤不下一个人、一只鸡、一只鸭了。 司机对着马路两旁挥手拦车的人,也郑重的挥了挥手告别:满员了,下一趟! 摇摇晃晃的班车开进了湘源汽车站。 范云一看时间,还早,唐若八点二十才送马雪莹到幼儿园,他就先回了一趟宿舍,把带来的衣服搁下,然后才朝马雪莹上学那个幼儿园走。 那是个很大的双语幼儿园,位于小城东南方向的四贤路上,离梅霖住的十八米大街倒不远。 范云站在幼儿园门外不远的一棵银杏树下。 树叶如斧。 每一枚从空中飘落的银杏叶,都是冬天在向春天示威。 范云看看手机,八点半了,唐若还没有从幼儿园里面出来。 是不是自己来晚了? 莫非她已经回去了? 又莫非…… 范云的心里空落落的,那种心底羽毛般失重,飘浮于空中的感觉,让他觉得今早上看到的每一个人似乎都比自己幸福。 无论是像个小大人般严肃的挥手与妈妈告别的小男孩。 还是脸上挂着泪蛋蛋,搂着红了眼圈的爸爸脖子不愿撒手的小公主。 他们,都很幸福。 “嗨!” 唐若终于来了。 范云看到唐若的瞬间,突然觉得心底那种空荡荡的感觉瞬间又落回到了实处。 唐若,真是他情感的天平上,最重要的一颗星——定盘星。 此刻,范云觉得只要有了她,他就能够找到自己存在的意义,自己来到这颗茫茫宇宙中独自旋转的星球的意义,就是来找唐若的。 发现她。 找到她。 去爱她。 唐若扑闪着长长的睫毛,略带羞涩又不失大胆的看着他:“你……来得这么早啊?” 范云嘴角上扬,朝她笑了笑,点点头:“你什么时候回去?吃早餐了吗?到哪里坐车啊?” 范云一连问了三个问题。 他心里何止三个问题,他的问题还有许多:昨晚睡得好吗?你昨天晚上难道哭过?为什么你的眼睛有一点点肿啊…… 是的。 昨天晚上,唐若确实哭过。 昨天晚上,马雪莹已经呼呼大睡的时候,她睡不着,最近的事情有点多,特别是因为范云的出现,让她的心中突然有了一种十分强烈的感觉。 范云就像一块拥有强烈磁场的磁铁一样,在慢慢向她接近,靠拢。 有一阵子,她很想用力地将他推出去,推得越远越好,可更多时候,她却感觉自己正被那种强烈的引力吸着,朝范云愈靠愈近,她感觉自己离“叮”的一声后,“嗖”的朝范云紧紧贴拢,已不远了。 唐若弄不清楚,这种感觉对她自己来说意味着什么。 是在意吗? 是喜欢吗? 是渴望与被渴望吗? 还是,他足以代表自己心甘情愿飞赴的那团火。 她觉得,如果自己要是没有认识方科,该有多好,这样自己就可以不顾一切,投向范云的怀抱。 唐若就想。 范云心里是怎么想的? 他喜欢自己吗? 如果他喜欢自己,能喜欢到什么程度呢? 她将两只手垫在脑后,躺在床上胡思乱想,一会儿想到范云,一会儿想到奶奶,一会儿想到自己小时候的一些往事,想着想着,不知不觉,眼泪就下来了,唐若翻转身子,把头埋进枕头里,索性让自己哭个够。 此时的唐若,看着范云的眼神里,一半是亲切,一半是关切,她忽然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应该是自己早就已经认识了的啊! 早于方科。 早于奶奶。 早于父母的那种认识。 一个送孩子的家长,从幼儿园出来后,朝唐若看了几眼,这让唐若有点不好意思,那个家长她认识,她的孩子跟马雪莹是一个班的,唐若咬了咬嘴唇,对范云轻轻道:“走吧!我们去吃早点。” 漠川煮粉店。 唐若给范云叫了一碗二两的煮粉,她自己要了一两。 米粉店老板手中的炒勺上下翻飞,舀高汤,下米粉,加入猪肝猪肠瘦肉,再来上酸辣笋、葱花芫荽调料,热情的煤气炉那小火苗“呼呼”的舔着锅底,眨眼之间,粉端了上来。 唐若抬手把发夹往后推了推,夹住额前一绺快要散下来的头发,然后又往耳后拢了拢。 她的动作,落在范云的眼中,有一种独特的娇柔之美。 范云觉得,如果唐若留长头发的话,一定也很好看。 唐若微微低头:“吃粉。” 她知道范云在看她,不只是范云,好几个来吃早点的小伙子,进店后都要往她身上瞟两眼。 不过,唐若不会看他们,看,也只看范云。 她将自己碗中的猪肠与猪肝挑到范云的碗中:“这个,你吃!” 范云看看她。 “我不喜欢吃这些。” 没错,唐若不喜欢吃这些,凡是动物下水,她大多都不喜欢吃,她喜欢啃鸡爪子鸡翅膀,吃鱼头,她吃东西,不喜欢那种口口是肉的感觉。 唐若喜欢啃骨头。 范云吃得呼呼噜噜的,跟个猪八戒一样。 吃完粉,他抽出纸巾递给唐若一张,又从米粉店的大水壶里倒了一杯温开水给唐若。 “你去哪里坐车?还是有人接你?” 如果有人接她,希望不是方科。 唐若摇摇头:“没人接我,我去湘漓汽车站坐车,那里有通麦源的班车。” 那个烂泥巴塘一样的汽车站? 原来,唐若是湘漓麦源的。 范云点点头,自己还没有找老魏销假,不急,他对唐若道:“我送你去吧!” “不用了,我自己去就可以了,我坐慢慢摇去。”唐若的话虽然轻柔,却不容置疑。 范云突然觉得,原来,看似柔若无比,风一吹就歪呵口气儿就倒的唐若,其实,极有主意。 好吧! 那妳就自己去吧! 范云将手机递了过去:“这个手机,你带着吧,万一有什么急事,有个手机总好一些的。” 他的这个提议,唐若没有拒绝。 唐若走了。 范云想起昨晚跟她打完电话后,手机短信就显示余额不足了,他立刻走到老广场移动公司营业厅里,给手机充了一百块钱话费。 一张一百块的大票子,眨眼就进了别人的口袋,换成了一些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 依旧是上次买手机时,接待他那个妹子,微笑着对前来充值的范云道:“先生,我们公司现在做活动,充五十送十块,充一百送三十,先生,您看看你需不需要充一百元?” “不需要!”范云觉得她的微笑如此可疑,因笑而起的小酒窝,看上去很像一眼深不见底的陷阱。 “充三十!” “好的,先生您稍等,现在就为您充值!”小酒窝依旧笑容可掬。 “等等,充五十!” “好的,先生!” “不不不,等下等下,还是充一百算了。” 小酒窝笑得愈发迷人。 可是,落在范云的眼里,却觉得那酒窝里,无非好笑,外加揶揄。 范云出了营业厅,顺着人行道往方科那个包子店拐,不知道为什么,最近,他总是想走这一条路去他的地盘。 正站在奶茶店门口的何兰芬与梁蓉看到了他,她俩一起招手:“来来来,范云,过来。” 女人叫他。 不是八卦,就是敲诈。 果然,梁蓉一脸坏笑看着他:“哎,我说范云,你有事请假了,可把我们累得不轻,我俩本来管这一片每天就快累得妈都不认识了,昨天,还要分出一个去帮你看片,你得请客!” 何兰芬也起哄道:“请客,范云,你请客!” “请什么呀我的姐姐,早饭太晚晚饭太早。” “我们不吃饭,我们要那个!”梁蓉伸手一指奶茶店儿。 范云点点头,真是怕了她们了。 奶茶店的小妹看着他仨,笑着问:“要哪一种,前面奶茶单子上都有。” “要最贵的!”梁蓉道,该宰不宰,她自己都不会原谅自己的。 那就最贵的。 付款时,范云看着难以接受的价格,肉虽然挺疼,但依旧面不改色。 甚至,他还问这两个大姐:“还要不要来点小点心,马路对面就有。” “不用了,走吧!你上岗去吧。” “去吧,去吧。”两个大姐听得懂范云的意思,但假装听不懂,单身狗,宰了再说。 范云决定还是不再拐到包子铺那儿了,万一碰到赵艳玲跟唐彬,弄不好又要被宰。 算了,还是顺着自己的地盘往上走好了。 “我的地盘,我作主。”范云边走边嘟囔道。 范云不知道,他的这一句话,不久之后被移动公司征用了,成了动感地带套餐的广告语。 一分钱创意费也没给范云。 走到金灵渠广告公司楼下,范云抬头看看,五楼,原先悬挂广告招牌的位置,现在正有几个工人在那儿吊新招牌,长长的绳子从楼上垂下来,吊着两个正在作业的工人与新招牌,这两个工人,一定是装空调的改了行,又或兼职搞外快的。 范云决定上去看看,看看他们的安全措施与保护措施做的怎么样,即使是低空作业,亦不可马虎。 上楼前,范云买了一包绿箭,自己嚼了一个。 金灵渠广告公司前台,先玲正坐在台里抠指甲盖玩,看来,这会子她没什么事,挺清闲的。 第31章 先玲生气了 先玲看见范云来了,继续用指甲剪上的小锉刀,锉她的指甲盖儿。 范云笑道:“怎么了?今天看上去不是那么的愉快啊!” “嗯!不愉快,相当的不愉快!” “来来来,吃糖,吃块哥哥的糖,你就精神抖擞,开心愉快了!”范云趴在台上,将绿箭对准先玲。 “怎么了?” “没怎么!”先玲嘴巴撅得可以挂油瓶。 “你这叫没怎么?你这完全就是被别人给怎么了!” “不关你事!”先玲抽了一条绿箭剥开,两根手指挟着送进口中。 “说说,说说!”范云看着她一脸受气包的模样,冲她扮了个鬼脸笑道。 先玲看着冲自己直眨眼的范云,也扑哧笑了。 她为什么生气? 还不是因为她那个上大一的弟弟伸手问她妈要钱,而她妈又问她要钱惹的! “我妈刚才打电话来,开口就问我要钱,好像我是她的存款单一样,她倒好,也不问问我上班累不累,辛不辛苦,一直就在那儿跟我说弟弟弟弟!”先玲抓到了范云往外倒怨气,就不生气了。 忘了生气,只顾倒豆子了。 没问题,凭她与范云愈来愈好的交情,范云已足够可以担当她的竹筒,帮她盛着倒出来的这些豆子。 范云深表理解,先玲一个女孩子在这上班,确实很需要体贴。 其实女孩子需要体贴的地方,不是天生就要比男孩子多些的么? 他皱起眉头,将眉毛竖得一看上去就是先玲的同伙。 “我一个月就这么几百块的工资,自己要买些东西吧?另外,我自己还报了个本科班,也要花钱吧?我哪有多余的钱给别人?” 那倒也是。 “家里本来就没在我身上花什么钱,投什么资,害得我学历低得要死。 小小一个中专生,到了社会上能找到什么好工作? 你看看我就知道了,什么职位?前台,一个广告公司的小小前、前台!”先玲越说越激动,不由自主结巴了一下。 范云点点头,深表理解。 不过,先玲的上进心倒是让范云肃然起敬。 “慢慢来呗,先玲,不急!”除了这几个字,范云一时还真找不出什么话来安慰她。 “我不急,我有什么好急的,我早就看透了,这个社会,谁也指望不上,只能靠自己,真的,范云,只能靠自己,除了自己,真的谁也指望不上!”看来先玲确实满肚子都是怨怅。 但是,范云不得不承认,她说的有一些道理。 如果非要认死理的话,这世间,确实百分之八十的事情,都要靠自己。 “能帮多少帮多少,不管怎么样,告诉你妈就行了,我想,她一定会理解你的。”范云安慰道。 “不理解,她理解什么?她认为我从早坐在办公室里,风吹不着,雨淋不着,反过来还要跟她诉苦,她觉得我就是欠她的,天生欠她的似的。”先玲有点激动。 她继续道:“不怕你笑话范云,咱俩关系不错是吧?” 范云点点头。 “我给你说,现在这社会,真的,爹亲娘亲不如钱亲,我算看出来了……一句关心的话也没有,开口就提钱!”先玲的话不但有些激愤,还隐隐带着一些感伤。 范云感觉她的话有些偏激。 可以理解。 女人嘛,大多是感性的,很多时候她们的感性要大于理性。 感性是什么? 是感情。 是她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的关爱,有时是一个温柔的动作,有时是一句体贴的问候。 范云也气愤地道:“我觉得你说得很对! 真的,先玲,做为父母,对自己的孩子,如果不能一碗水端平的话,绝对会让被忽视的那一个十分难受。 我觉得你妈太过份了,以后回家你不要喊她妈了!” “那喊她什么?” “喊她财迷!” “去你的!”先玲娇嗔道。 范云觉得,先玲撒娇的模样,还是蛮好看的。 “你来我们公司干嘛呀?” 说完了私事,现在轮到公事了。 “检查呀!你看看帮你们公司挂广告招牌那两个人,就那样悬空掉着,谁知道保护措施做得怎么样?我要上楼顶看看,看看上面施工现场是什么情况。” 范云的理由不可推脱。 先玲就将范云的要求报告了软绵绵的唐主任唐小英。 她拿起电话:“主任,城管队的说,要上楼顶看看施工现场!” “嗒嗒嗒嗒”的高跟鞋清脆地敲打着瓷砖地面,不一下子,唐小英就款款而来。 她看范云。 范云也看她。 剪裁合体的西装套裙,下黑上白,配一双乳白色高跟鞋。 标准的行政套装。 唐小英对范云微微一笑:“你好,请问有什么事?” 范云就又把来意对她复述了一遍。 唐小英左手拇指轻轻一挑,挑开了握在手心的,一只小巧玲珑的米白色折叠手机的上翻盖:“喂,小吴,你来一下前台!” 不一会儿,一个一身粗布工装,瘦高瘦高的年轻人来了:“主任。” 看他上衣口袋里插着的电笔就知道,他一定是金灵渠广告公司的电工。 “小吴,你跟这位先生去楼顶一下,他要上去看一看做广告招牌的施工现场。” “好的,主任!” 上到楼顶,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到处都是雨水,地上一台电焊机,倒是与气焊一起,放在楼筒子里。 电气焊没有隔离,电焊机的电线垫在氧气瓶气管的下面就不说了,现场没见到一瓶灭火器也不说了,估计是那两个工人觉得天上还若有若无飘着毛毛雨,到处湿气这么重,这样干活,应该不会有什么火灾隐患吧。 最离谱的是,那两个工人,居然将绳子抹根绑在楼顶不知是干什么用的一根烟囱上。 很危险。 那根红砖水泥的烟囱,万一承受不住两人一铁架的重量,一下子垮了,那可不得了。 说句不好听的,那两个工人要是从五楼掉到地上,蛋黄都能给他们摔出来。 “停工,停工!”范云喝道。 当然,是喝给电工吴的,他并不敢喝那两个工人,怕因为自己一句话,把他们给吓得掉下去,对他们,高危作业人员,一定要恰到好处的劝离。 必要时,还应骗离其脱离作业状态。 人先上来,上到安全地带,一切再从长计议。 这,都是老魏传授的绝招。 而绝招的背后,若细思之,必有血与泪的教训与伤痛。 电工吴倒是没有骗那两个施工的工人,他只是趴在楼边缘上喊道:“上来休息一下再干,上来喝点水!” 两个工人已经把广告招牌的铁架子固定在外墙上了,他们在墙上风吹雨打吊了半天了,也吊累了,就相跟着爬了上来。 爬上来,要好好训。 就跟家长收拾熊孩子一样,首先要笑眯眯的,“乖,你先过来,我保证不打你!” 过来了。 我保证不打死你!真的! 范云¥+?!…… 那两个工人跟电工吴被他训得大气也不敢出。 “对不起,对不起,就是吊一个招牌嘛,我们也没想到会有你说的那么严重。”其中一个红衣服工人道。 范云道:“你们这活干得太随意了,不但随意,那个,把户外悬挂广告招牌的动工审批手续拿来给我看看!” 另一个黑衣服工人垂着头,搓着手道:“手续你要问他们公司要!” 是哦! 电工吴道:“应该没办手续,因为我们是在原来的地方挂,应该不用报批!” 他不但挺会说实话,还挺会说外行话。 干什么不要审批? 你说不用就不用,乱弹琴! 不但要审批,如果悬挂的不符合标准,还要坚决予以拆除,当然了,范云决定不了,他只能制止他们暂停施工,然后报老魏,看看是不是等符合施工条件了再施工,还是怎么样。 那两个工人还不理解。 还在顶嘴。 范云道:“你们这样未批报就施工,我可以让你们立刻将下面那个铁架子拆除!” 那俩工人听他说的那么严肃,也急了:“吊下去那么费劲,你一句话,说拆就拆啊……” “我没说让你们现在拆,也不一定必须拆,但是,现在你们要停工,绝不允许继续再做!” 那俩工人觉得听范云口气,自己辛辛苦苦装好的东西,也许大概应该不用拆,倒也恢复了理智,不再与范云纠缠了。 他是公家的人,他说了算。 再说了,他说的也有道理,不!全是道理! 唐小英也说没报批,不是她不懂,而且她心存侥幸心理。 “哎,范先生,你看大家都挺熟的了,你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保证那个招牌装得跟原来一模一样。真的,最多今天下午就能完成,刚才工人已经说了,真的……” 真什么真。 “那不行,这是原则问题,你这样让我很为难,这等于是砸我的饭碗。 别说我做不了主,我们班长也做不了主,你们原先坏了的那个架子他也知道,这事瞒不过他去。 所以请唐主任理解,麻烦你尽快将手续办好,不然的话,已经装上的那个架子也要限期拆除。 我现在没有要求你的工人立刻拆除,已经是最大的通融了,真的!”范云对唐小英道。 “还有,你们两个,居然雨天作业,一点安全意识也没有!”范云又指了指那两个工人。 红衣服辩解道:“不是没怎么下了嘛,一点毛毛雨,有什么关系。” 愚昧,无知。 不怕漏电啊! 相对于人情,饭碗更重要,范云说得不容反驳。 先玲偷偷笑着,冲范云一吐舌头,反正又不关她的事。 她只觉得范云看上去有点在训唐小英的样子,让人挺解气。 唐主任,那可是个笑面虎。 “噔噔噔噔!” 唐小英去了她的办公室。 先玲才低声地问范云:“今晚过不过来打牌?” 范云冲她摇摇手。 走了! 他已经对唐小英和那两个工人再三强调过了,暂时停工,等手续办好再动工,如果他们不听,那么,只好强制拆除。 这事他要跟老魏汇报。 “做得对,范云,对于这种事情,坚决不能讲面子,不能讲人情,一定要把握原则,当然,也要讲究方式方法。”老魏对于范云的及时处理与汇报很满意。 范云是他一手带出来的,工作干得好,他脸上也有光,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讲,范云的工作成绩,也就是他的工作成绩。 当然,不止范云,也包括唐彬梁蓉他们,队员取得了成绩,既是个人的,其实,也是集体的。 唐若说了,今天晚上她不回来,马雪莹让她爸爸接。 范云决定等会下了班,去看一看希刚,有一阵子没找他聊一聊了,别说,还挺想他的。 当初新兵连一个班的战友,就他跟希刚下了同一个连队,算起来,每天同吃同睡同训练,他俩在一起整整三年。 三年! 培养出了他们彼此间,没有一丝杂质的战友情。 下午无事,雨也彻底停了,天色转晴。 范云又到金长城去转了一圈,发现那两个工人已经走了,他没再啰嗦,不过,上楼时,他倒是给先玲送去了一杯加冰可乐,外加一盒薯条。 这是他上午就答应了她的。 “谢谢!” 如果不是旁边有人,先玲可能会对他抛媚眼儿了。 她已经早就不生气了,年轻女孩子的气就像那多情的小云彩,来得快,去得也快。 下了班,范云也不急,他就慢慢走着往希刚家去,他家住在秦溪四街,范云走过去,也就二十来分钟的路程。 小城不大,居民基本上都集中在以县政府为中心的老广场一带,越往外围,住户越分散,整个格局与其它那些大小城市没什么两样,也都有那么几条重要的街。 就像范云此刻走的桂善街一样。 桂善街能通希刚家,对范云来说就很重要,因为那里住着他亲爱的战友。 他一路走过的时候,有一些蹲在箩筐后的无证小贩,老远看见了他,立刻警惕地站了起来,随时准备开溜,但是,当他们看到范云并没有驱赶自己的意思时,又缓缓地做势往下蹲着。 范云就想,如果有一天,自己的父母也这样挑着一担白菜花或者刚从树上摘下的桔子什么的,出现在他的面前,他该怎么办。 他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完全有可能的。 范云叹了口气,还能怎么办,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呗! 还是快点走吧!免得他们…… 想到这里,范云不由得加快脚步,朝希刚家走去。 第32章 表白 走到一半的时候,范云又不想去了,他摇摇头:“算了,还是回宿舍好了。” 半路上,走到一个公用电话亭旁,范云给唐若打了个电话。 “喂,你好。”唐若的语气听上去十分轻快温柔。 “我,范云,怎么样?你奶奶身体怎么样?” “没什么大问题,医生说她就是上了年纪了,平时该多吃点有营养的东西,不能因为牙掉没了,就天天喝稀饭,主要是她营养不良引起的问题。”唐若道。 “那就好,那就让人放心了。” 搁下了电话,范云觉得心情舒畅的唐若,说起话来格外温柔。 好听。 喜欢听。 回宿舍,洗澡洗衣服睡觉。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上午时分,唐若回来了,她下了班车,没有回马雪莹家,而是来了金灵渠广告公司,她准备在这里吃完了中午饭,下午再去接马雪莹。 她过来的时候,看到了站在马路斜对面的范云,就朝范云走了过来。 本来,唐若对着范云招了招手,可是他侧着身子在跟什么人说着话,没有看见她的手势。 唐若只好走过去。 当范云不经意转回身体时,唐若几乎快走到他身边了。 范云赶紧迎上唐若。 “谢谢你的手机!”唐若把手机递给范云。 什么你的我的。 都是你的。 估计,范云现在就是这样想的。 连我也可以是你的。 范云接过手机,看都不看直接塞进裤兜里,他的眼睛,只在唐若的身上。 唐若今天穿了一条低腰微喇叭的牛仔裤,淡黄色上衣,黑色外套,配了一双黑色极浅跟的小黑牛皮鞋,短短的头发用两根橡皮筋在脑后扎了两个俏皮的小辫,前额刘海斜抹一边,看上去,就好像是刚刚从画上走下来的。 此刻,因为她,范云真想感谢感谢这个世界。 感谢祖国。 感谢亲人。 感谢这儿的一草一木。 所有与唐若有关的事物,他都想感谢一遍。 必要时。 还可以向它们一一叩头。 “傻瓜!”唐若看到他那个傻样,不由得抿嘴笑了。 范云往前送了几步唐若。 他恋恋不舍地目送唐若上了新华书店旁边直上金灵渠广告公司的楼梯,才折回来走。 大喇叭在叫他:“哎,哎,范云,刚才那个妹妹是你女朋友?怎么那么漂亮!” 范云朝大喇叭坏坏一笑:“不告诉你。” “嘿!你小子,怪不得给你介绍我侄女你不要,这么漂亮的姑娘,啧啧,稀罕!稀罕!” 大喇叭一连说了两个稀罕。 别说,范云也有这种感觉,他觉得唐若,比自己刚见她那时,看上去确实更漂亮了。 范云觉得自己快控制不住自己了,他再也不想忍下去了,特别是刚才见了唐若以后,他觉得自己已经快绷成了一根即将离弦的箭,谁要阻着他跟唐若,他将会毫不犹豫的射向谁。 包括方科。 范云到新华书店买了信封信纸,写了一封情书,只有一句话:唐若,我想要你做我女朋友! 卖书的店员看了看范云,稀罕,从来都是只看不买的顾客,今天居然掏钱买东西了! 但是,怎么交给她,何时交给她呢? 范云快想破脑袋了。 给她的时候既不能让她发现,但是又要保证她能看到,有点难度。 范云转来转去,看着紧挨着新华书店的那家福利彩票销售点,不由得眼前一亮。 有了。 下午,范云的执勤范围就放在新华店门口了,他要保证唐若下来之前,自己随时能在三秒内,出现在她的面前。 他,简直成了新华书店的门童了。 时间。 一分一秒的走着,过得真慢,慢得范云恨不得一把将雨后初晴的日头从天上扯落。 一分。 两分。 一小时,两小时。 终于,那个熟悉又让人内心跌宕起伏的身影,下楼了。 范云迅速迎了过去。 唐若心里虽然很奇怪他为什么会站这儿,但是嘴上却没说,她只是脉脉看着走向自己的范云。 反正范云觉得她是脉脉,含情的那种脉脉。 范云很紧张:“下班了啊!” “嗯,我去接马雪莹,等下还回来的。” “哎,唐若,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很快的。” “什么忙?”要去接马雪莹的唐若,感到范云的表情很奇怪,他的脸红了。 “帮我买一张彩票。” “我不会,从来没买过!” “没关系,你只要从三十六个号码里选出七个,七个为一组,然后帮我选五组,就可以了,给,这里是十块钱!”范云掏出早就准备好的钱递给唐若。 傻姑娘。 接了他的钱,就上了他的当了。 唐若接过范云那张钱,她可不知道范云打的什么主意,她只是有些奇怪,为什么他一定要自己帮他买彩票。 但是,范云的解释听上去,似乎又是那么的合理:“第一次买彩票的人,通常运气都好一些的。如果中了五百万的话,咱们两个人一人一半。” 或许是看在五百万的份上,于是唐若就上当了。 彩票点就一个小小的窗口,很窄小,只容得下一个人趴在上面伏身选号,于是,唐若就趴在了上面,她取出纸笔,咬着嘴唇儿皱着两条好看的眉,认真思索。 范云就在她身后,偷偷地把那封信,塞进了她的背包。 天意。 一切都是天意。 今天,唐若背的包,是没有拉链的敞口包,范云的书信,直接交付了。 彩票买好。 “诺,给你,先说好了,中了奖分我一半!”唐若笑呵呵道。 “必须的,五千元以下都是你的,五千元以上咱们平分。” 啊哈!范云给唐若画了一个大馅饼。 不过,也很难说,没有开奖之前,一切都有可能,万一,中了五百万呢? 唐若走了。 范云成功地将信塞进了唐若的背包,仿佛完成了一项重大的使命,他的心中开始忐忑不安起来,他在仔细回想往唐若的袋子里放信的每一个细节。 信放进去了没有? 好像放进去了。 到底放进去了没? 信真的放进去了。 会不会掉出来?她会不会翻东西的时候不注意丢了? 范云的心,反而比没塞信到唐若的背包里之前,更乱了。 应该也不奇怪,他的一颗心,现在已经全部放在唐若的身上了。 没多久,唐若去接马雪莹回来了,但是,就她一个人,原来,她帮范云买彩票的时候耽误了一点时间,等她赶到幼儿园的时候,马雪莹已经被以为唐若今天不会回来接女儿的马桂生给接走了。 唐若上楼的时候,范云正在新华书店里看书。 一个字也看不进去,满脑子都是唐若,而唐若,也正在想他。 就在唐若从彩票点走出去不远,她就发现了范云的那封信,因为当时,范云往她口袋塞信的时候,她是有一点感觉的,但当时她在聚精会神地帮范云选号码,也就暂时将那一点感觉抛于脑后了。 当她安静下来后,才开始翻看包里的东西。 那封信,豁然在目。 打开信封,洁白的信纸上只有一行字:唐若,我想要你做我女朋友! 范云的字体,唐若当然认识,打牌计分,就曾见过。 很难形容唐若的心,现在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料想,大致应该与范云差不多。 激动,感动,怦然心动! 六点半,范云上六楼, 杨姐在厨房忙活,餐厅没看见先玲,她应该去里面卧室了,只有唐若一个人坐在那里。 范云搬了张板凳,坐在唐若对面,心中有千言万语,最想问的一句却是:唐若,信,你看了吗? 唐若却不提此事,她只是朝范云笑了笑,起身去了厨房。 她从厨房端了菜出来,吆喝着:“开饭,开饭。” 如果范云再细心一点,仔细盯着唐若的手看着的话,就能发现她的双手,此时其实正如同她的心一样颤抖! 他就能立刻明白,自己的信,唐若已经看过了。 “吃饭!吃饭!”先玲从房间里跑了出来,她在看书,应该是学习什么东西吧,因为,她很快的吃完了饭,又钻回房间去了。 今晚吃饭的人小,就唐若范云,以及先玲杨姐,所以活也少,饭后杨姐三下五除二收拾完桌子,也钻到房间去了——最近她迷上了面膜,天天晚上都要贴上一个。 此时,餐厅里,又只剩下了范云与唐若。 范云就与唐若对面而坐,他沉默了一下后,打开了话匣子。 范云从自己小时候说起,绕了一大圈后,终于回到了昨天他回去时,到过他家的那个女孩子身上,说起那个女孩子,应该就是别人给他介绍的女朋友了。 唐若垂头听着,听着范云艰难地向她告白:“唐若,我家里在给我找女朋友,可是,我不喜欢她们,真的,自从见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喜欢上你了。 我觉得,你就是我这辈子要找的那一个人,我觉得,范云这辈子就应该爱唐若, 可是,你现在却有男朋友……” 是啊!唐若有男朋友,现实就是这么爱往人心里扎刀子。 谁让她认识他要早过你呵! “不,你不要找女朋友嘛!”唐若忽然泪流满面,一把握住了范云的手,她的目光中,满是乞求。 求什么? ——求求你,不要找女朋友,你对我的情意,我都知道了,请给我一点时间,我需要一点时间处理好与方科之间的事情,处理得跟他一刀两断。 范云,你既然对我表白了,就应该相信我,其实这些天了,你也应该知道,我其实也是喜欢你的啊!—— 范云看着唐若的泪水,心都碎了。 什么这个那个,什么梅霖女朋友,有了唐若的这句乞求,刀山火海范云也闯了。 懂了,他懂唐若的心意了,范云的心,因为唐若的这一句“不,你不要找女朋友嘛!”,在刹那间,全都交给她了! 他伸出手来,为唐若拭去腮边的泪水,重重的点点头:“嗯,我不找女朋友,别哭了,傻姑娘!” 能得到爱的呼应,是多么的幸福,在这个春天久雨初晴的夜晚,在范云与唐若对坐的静谧里,在窗外,一轮月芽偷偷探出了头,看着这个南国小城,小小房间中发生的一切。 不是海誓。 不是山盟。 是两颗年轻的心,轻轻靠拢着贴在一起,一起迎接朝阳,与灿烂的明天。 唐若抹了抹脸上的泪花,笑了。 这一笑,就倾了范云的城与国。 唐若柔声道:“我该回去了,已经很晚了!” “嗯,我送你!” 范云陪着唐若走下楼来,帮她拦了一辆“慢慢摇”,范云付了钱,就在唐若上车的时候,范云对唐若道:“后天我休息,你有没有空?我想带你去乐满地玩!” 唐若莞尔一笑:“有空,什么时候去?” “等你送完马雪莹,我们就去,然后在里面玩到下午,再出来接马雪莹,你看好不好?” “好!后天我休息,不过,上午我有事,我们下午去吧!” 范云表示同意,什么时候去都成,只要跟唐若在一起。 “慢慢摇”师傅看着范云车唐若腻腻歪歪的,催道:“走不走?走不走?快点了!” 真是的,他可真是个急性子,难道就不能让今天表白成功的范云再对唐若多说几句情话么? 唐若坐车走了,留下一个如同服用了超量兴奋剂般的范云,头重脚轻,在大街上软绵绵的走着。 他好想把对唐若表白成功的消息告诉妈妈、告诉希刚、告诉全世界。 骄傲。 自豪。 他知道了,她原来也是喜欢他的,这,就足够了,足够他在今后的日子里为她粉身碎骨,在所不辞。 长路漫漫久远。 从此唐若相伴。 而此时,坐在“慢慢摇”里的唐若也是欢喜一阵忧愁一阵,可惜是夜晚,不然定能看到她脸蛋绯红,双颊似火的娇憨模样,她双手一个劲地摆弄着衣角,同时,也为自己的大胆感到羞涩。 是的。 她不但听到了自己人生之中最美的情话,而且,还向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吐露了自己的真感情。 “不,你不要找女朋友嘛!”当她对范云说出这句话时,她的心怦怦直跳,身子摇摇欲坠,如果不是勉强用胳膊撑着桌子,那么,她一定身子一软,倒下去了。 这种感觉,不是爱,又是什么? 第33章 威胁 唐若回到马雪莹家楼下大院的时候,方科正与他那几个同事在楼下闲坐。 下了这么长时间的雨,好不容易天晴了,都想出来坐坐。 啤酒、花生、盐焗鸡腿,又是老三样。 另外还有两大盘子肉片炒河粉,一大盘子串豆腐泡、串海带什么的。 四五个人支了一张桌子,就着外墙上的一盏照路灯,喝得正欢。 饮酒上头的方科脸喝得跟猪肝一样,看到唐若来了,冲唐若笑了笑,拍拍他旁边的一张板凳,示意唐若过来。 唐若没理他。 旁边一个跟唐若差不多大的小伙子站了起来:“来来,唐若,一起吃东西。” 不知道为什么,唐若越看方科,觉得他越不顺眼,她扯了扯板凳,离开方科远一些,然后掂起一串海带,也不吃,就那么在手中拿着。 摇海带玩。 唐若乐意。 方科把板凳往唐若身边一扯,伸手就去揽唐若的肩头。 唐若又往旁边一撤板凳,方科揽空了。 他还不死心,继续将板凳拉向唐若,将唐若逼到了墙根处,伸手揽住了唐若的肩头。 唐若只觉得他那只油腻腻的手十分恶心,如果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脏! 她一下子站了起来,怒道:“你干什么?方科?” 气氛一时十分尴尬。 方科那原本喝成猪肝色的脸,因为被唐若拂了意,此时已是青一阵白一阵了——当然,灯光要再亮一点才能看见。 他也一下子站了起来:“唐若,我发现你越来越过分了,我还是不是你男朋友?” 方科的声音很大,把过路的一个姑娘都吓到了。 “不是,你不是我男朋友,我男朋友不是你这样的……即使以前你曾经以为是过,或者我也以为是过,但是,从现在开始,不是了!”唐若也大声道。 唐若很恼火。 凶什么凶? 谁不会凶? 方科有点懵,他有点听不懂唐若的话。 但是,他明白唐若的意思,要跟他分手。 这时候,旁边那个小伙子打圆场道:“唐若,别这样,方科今天晚上,专门在这里等你的,他今天还专门买了东西给你的。 快,方科,你刚才怎么跟我们说的?快把东西拿出来给唐若。” 方科似乎反应过来了,他从上衣内袋里摸出了两样东西。 一部手机。 一个长条的红锻盒。 手机跟唐小英手中拿的那一部一模一样,翻盖带折叠的米白色手机,很漂亮。 盒子打开,是一条精致的带坠金项链。 两样东西加起来,起码要唐若不吃不喝一年多的工资。 方科尽量让自己脸上的笑容灿烂一些:“唐若,我知道,过去我没给你买过什么东西,是我这个男朋友不称职,你看,我早就想给你买手机和项链了,所以我才拼命攒钱,其实真的不是我小气……真的,我拼命赚钱,其实就是为了能让你以后跟着我不吃苦,能生活得好!” 方科眼泪汪汪,借着一点酒劲,他居然被自己的话感动哭了。 唐若看着那两件足显诚意的礼物,一时倒说不出什么话来了。 “收下!” “收下!”另外几个小伙子已准备欣赏今夜最浪漫最感动大戏。 唐若犹豫着。 不是她眼眶子浅,见不得东西,而是方科“扑通”一声单膝跪地,跪在了她的面前。 这代表什么? 代表求爱吗? 代表求婚吗? 方科这是准备把唐若逼上绝路,让她骑虎难下啊! 以他的智商与气量,绝对想不出这样的主意,看来,他应该是得到了哪个高人的指点。 因为,一下子就戳中了唐若的软肋。 她太心软,又重感情,性子虽柔却是一副吃软不吃硬的脾气。 方科这样,是在将她的军啊! 男儿何止有泪不轻弹,男儿膝下还有黄金,这个道理唐若还是懂的。 怎么办? 刚才乘怒提出的“分手”二字,在唐若的舌尖上打滚,可是,再难说出来了。 但是。 唐若终于还是摇了摇头,她终于再一次将“分手”二字说了出来:分手。 今天,她接受了范云的表白,他的表白,对唐若而言,才是真正的表白。 虽然名义上唐若似乎是方科的女朋友,可是,方科从未向她表白过,现在才想起来,晚了! 从未表白过的“男朋友”,算男朋友吗? 跟方科一起喝酒的那几个小伙子,个个都是满脸遗憾,期望中的美好浪漫并没有实现,说不定,为了这一刻,他们在酒桌上已经商议了很久了。 唐若不想再呆下去了。 分手也已经说给方科了,反正现在,她感觉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已经放了下去,当她说出分手二字后,马上感觉整个人都瞬间轻松了。 是的,有些结果,迟早都要来的。 可是。 突然,被唐若拒绝的方科“啪”的一声,摔碎了一只玻璃酒瓶。 他用右手拾起一块碎玻璃片紧紧握着,对准自己的左腕,对着唐若歇斯底里喊道:“唐若,你要跟我分手,我就割腕自杀!” 他这哪是自杀。 分明是想逼死唐若。 旁边那几个小伙子一下子都紧张起来:“方科,干嘛?快放下玻璃!” “别做傻事,你那样很危险,快放手。” 这几个小伙子对方科临时加戏,不按预案行动的做法也很愕然,方科出人意料的行为让他们也始料未及。 “别过来,谁也别劝我,唐若跟我分手,我就自杀,我就死在她面前。” 几个小伙子也不敢动了,他们都没经过这种事,唯有看着唐若。 一场一厢情愿的浪漫求爱,即将演变成一幕悲剧。 唐若又害怕。 又紧张。 又震怒。 她害怕冲动的方科一股血冲上头来,做出傻事来。 她紧张现在这种自打她出娘胎以来,从未遇见过的突变该如何处置。 她震怒于方科居然用这种手段威胁自己,这样不但挽回不了她的心,反而更加坚定了唐若要与他分手的决心。 方科这种人,太极端,太可怕,如果不是这种非常时刻,他的真实面目不知道还要多久才能暴露出来。 但是,现在如何安抚方科,才是头等大事,毕竟,有时候人的冲动,也就是那么一下子的事情,如何想一个办法让方科的情绪缓下去,才行。 斗争,要讲究方法。 这个手看来不好分。 其实,主要是范云不在这里,范云如果在,别说方科摔酒瓶子,就是拿把切菜刀也没用。 目前看来。 唯有以柔克刚。 唐若权衡利弊,极快的随机应变了。 唐若把声音尽量放得柔和起来:“你别这样,方科,你这样万一弄伤了自己,不是让我一辈子过意不去吗?你别这样,你这样我害怕!” 果然,还是唐若的话有效果。 她的软话一递出去,不知道又触到了方科心中的哪根弦,他一下子将那块玻璃扔了,像个孩子似的蹲在地上,哭得越大声了。 血,顺着他的手流了下来。 他刚才攥得那么紧,刀一样的玻璃毕竟还是把他的手割破了。 方科甩了甩手,将血甩得到处都是。 “快快快,快去包一下。”几个小伙子收拾东西,扶起方科,将他送回他的房里。 手机和项链给他放在床上。 唐若用水给他洗了洗,又弄了一点阿莫西林里胶囊里的白药末,权当伤药了,给方科敷在伤口上,然后撕了一点白布给他简单帮扎了一下。 伤口也不算太深,只不过出血了才显得吓人。 那几个小伙子看着唐若帮方科包好,这才离去。 唐若也随后出门,出门前,方科还想去拉扯唐若。 “有事明天再说,今天太晚了。”唐若声音虽柔,态度却很坚决。 “那你把手机和项链收下,我才让你走。” 怕了他了,唐若唯恐他再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来,就将手机与项链放进包中,转身离去。 方科也没再纠缠唐若,脸上挂着一种似乎唐若收了他的东西,从此就是他的人了似的神秘微笑。 幸亏唐若没看见。 唐若轻手轻脚开了房门,马桂生房间的电视还响着,他一定是怕吵着马雪莹,所以才没有在客厅看电视。 他的房间有电视,偶尔,唐小兰也跟他一起看看的。 唐若进了自己的房间,反锁了门。 马雪莹已经睡着了,唐若替她掖了掖被子,换了睡衣,然后靠在床头上想心事。 她一会儿想起范云,心里就觉得很温馨很快乐,一身正气的范云,多好呵! 可是当她想起了方科,慢慢就皱起了眉头,她觉得方科这个人,看上去岁数那么大,没想到这么极端。 她不由就想起一些谈朋友后,因为女方分手而男方又冲动所导致的悲剧。 唐若越想越害怕,她拿过来方科买的那台手机,打开翻盖——开机状态,唐若给范云发了一条短信息:睡了么?唐若! 不一会儿,信息回复了:没呢,你呢?怎么了? ——没怎么。 ——到底怎么了?你快说啊? ——真的没怎么,想你了,晚安。 唐若大胆的用一句想你了,终止了范云的苦苦追问。 同时,亦为范云对她那种心有灵犀的感觉而倍感温暖,真的!她一说,他就懂了,就知道她一定有什么事情了。 现在,只要唐若跟范云坐在一起的时候,就能感觉有一种风轻云淡毫无压力的舒畅。 而方科呢? 今晚方科这样一闹,让本就对他没什么感觉的唐若愈发厌恶。 于唐若而言,方科真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错误出现在她世界里的一个人。 分手! 唐若斩钉截铁,自言自语又说了一遍。 再说范云。 当他看到淡黄色的手机屏幕上唐若发来的想你了三个字时,即使最高明的作家,打算形容他于这一刹那之间心情的话,也会优先使用这四个字。 心花怒放。 而这种甜蜜的,不可对人言的心情,让范云跟个傻子一样,双眼死死盯着手机,一遍又一遍望着屏幕上那三个字:想你了! 这三个字,是范云一片空白的爱情史上,一面旗帜,是他初尝爱情滋味的标识。 胜过千言万语无数。 此时此刻,他才明白了那句“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的深刻含义。 范云,是在一个叫做幸福的词里,进入梦乡的。 第二天,一睁开眼,他就摸起了手机。 一夜过去,她睡得好吗?有没有又发短信息给他? 没有。 范云就去刷牙洗脸。 唐彬此时才慢慢悠悠地起来,他不急,他的性格天生就是一个慢字。 范云绞湿了手巾,擦着脸,这时,手机突然响了,他快步走到床边,打开手机。 有点淡淡的失望。 依旧没有唐若的短信息,刚才手机的那阵响声,只不过是他预定的起床闹钟而已。 范云换好衣服,也没跟唐彬打招呼,就出了城管队,他顺着马路走到一家米粉店,要了一碗切粉,边吃边想心事。 幸好他没有答应梅霖那事,不然,如何对得起唐若? 他为自己的坚持“原则”,小小的自鸣得意了那么一阵子。 此时,小城上空天已大晴,一扫连日而来的连绵阴雨,看上去扫得干干净净的街道,让人心情十分舒畅。 而此时,亦在扫马路的唐若妈却在为儿子的事情发愁。 自从唐欣考上了广州星海音乐学院之后,她就一直在为一件事发愁。 钱。 每年数万元的学费,瞬间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没法子的事,同时供三个孩子上学,那种压力,谁供谁知道。 可以说,家里的收入,相当一部分都用在唐敏唐若与唐欣的读书上了,之前唐若她们三个还在读小学的时候,压力没那么大,可自从唐欣读了初中后,经济压力愈来愈大。 而到了今天,光是唐欣一个人的学费,就足以将这个家庭的年收入给掏空了。 掏空也不够。 今天早上,唐若妈一边用大扫帚“唰唰唰”扫着马路,一边郑重考虑着钱的事情。 她决定等会抽空子给唐敏和唐若两姐妹分别打个电话,问她们再要点钱,特别是唐敏。 自从唐敏初中毕业,去了桂林一家星级酒店当了服务员后,几乎都没给过家里钱,也不知道她的钱是存着了,还是花到什么地方去了。 唐敏基本上很少回来,一年四季都在桂林,偶尔回来几天,也搁不下几块钱给自己的老妈。 反倒是唐若带马雪莹这一年多,不但节省了家里的伙食费,还给了家里不少钱,替捉襟见肘的家庭经济缓解了一些压力。 她是个会过日子的女孩子。 都不容易。 其实。 唐欣自己可能还不知道。 即使知道,也未必真正能深刻理解。 现在。 这个家庭的压力全来自于他,同样,希望也来自他。 第34章 方科的条件 不说唐若她家的事了,还是说她自己吧。 唐若送马雪莹去幼儿园,又遇到了方科。 不知道他昨晚是怎么睡的,想了些什么。 今天一大清早,他就在大院的楼下等着唐若,应该说,堵唐若。 他的眼睛直接瞄在了唐若的脖子上,无非就是看他那条金项链,唐若有没有戴。 唐若当然没戴。 她会戴吗? 她一手牵着马雪莹,一手提着马雪莹的花仙子书包,正匆匆往院外走,此时被方科拦了下来:“唐若……” 他卖惨似的,还朝马雪莹挥了挥他那只被自己割伤的右手。 马雪莹才不理他,她只是瞪着大眼晴,嘟着嘴巴看了看他而已。 马雪莹似乎天生就对那方科没有好感一样,从来就不会跟他好声好气说话。 “干嘛呀?大清早的你不去食堂,在这儿干嘛?”唐若问道。 鉴于昨晚的事情,唐若在见到方科的时候,现在心里有了一些忐忑,以前虽然对他没感觉,但至少谈不上讨厌他。 现在,看到方科,唐若就觉得讨厌。 讨厌之外,还有点害怕。 这个方科,怎么看,怎么都让唐若觉得十分猥琐。 对! 就是猥琐。 方科相貌平平,个头又矮,脚上穿的皮鞋,鞋头尖尖往上翘着,不知道是因为大了一号的缘故,还是什么其它原因所致,看上去简直就像滑稽剧里的小丑一样。 现在请看他吧! 胡子拉茬的下巴也不刮一下,二十七八的人弄得跟三十七八的一样。 不知道是因为被唐若的“分手”二字打击得心力交瘁,还是懒于修理之故,又或故意扮成这样一副可怜相,试图来博取唐若的同情。 可能吗? 唐若才不会同情他。 她现在倒是对他有些害怕,害怕他万一又发起疯来,自己该怎么办! 昨晚方科那副模样她可是见识过了,事后回想,她只觉得他很讨厌,很让人恶心。 是的。 恶心。 她也怕他做出什么不利于自己或者范云的事情出来。 一个不能给女孩子安全感的男人,能要吗? 一冲动起来就割腕,见血的男人,能要吗? 啊? 这是暴露得早啊!说句不好听的,如果唐若真要跟方科在一起了,结婚了,后来才发现他居然是这样一个个性冲动极端的人,那还不得让唐若后悔死! 幸亏发现的早。 一切都来得及。 “昨天晚上……我喝酒喝多了,真的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方科又扬了扬伤手。 还扬? 还不把那狗爪子藏起来?受伤,活该!谁让它昨天晚上搂了唐若的! 唐若不想再继续跟他在这大院里纠缠下去,她只想离他远远的,越远越好。 但是方科拦着她了,她如果硬走,他一定会拉扯自己的。 现在,唐若连一根手指头都不想他碰到自己。 “我要送马雪莹了,要迟到了!” 马雪莹看着拦在自己和唐若姐姐前面的方科,没好气地冲方科喊道:“走开,我要迟到了!” 马雪莹的话挺好使的。 方科闪到了一边。 唐若提着马雪莹的书包,挽着她的手,头也不回走了。 方科在后面,看着她的背影,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他从口袋中摸出一包烟,点了一支,深深的吸了一口。 他感觉唐若最近很不对劲,昨天晚上居然跟自己提出了分手,而自己,还为她买了那么贵的两件礼物。 她真是一点也看不到自己的诚意。 方科觉得,唐若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个话又不多又羞涩的唐若了,他感觉唐若离他越来越远,自己眼看就要抓不住她了。 其实,他却不知道,自己也变了! 自己不再是以前那个从不重视唐若的方科了,他忽然觉得,似乎,唐若对于自己,也很重要啊! 他已经二十八了,早已经到了该结婚的年龄。 而唐若呢? 她还不到十九岁。 或许,年龄上的巨大差距,才是他长期以来,潜意识里只把唐若与方然等同的原因吧。 想起方然,他又有点后悔,是啊!自己许多次在唐若面前对侄女方然表现得那么好,而对唐若又那么平淡,唐若,怎么能没有想法呢? 想想方然。 又想想唐若。 方科的心里忽然有了一个很可耻的念头,而此时的唐若尚不知道,方科的念头,对于她来说,简直就是一个灾难! 唐若把马雪莹送到幼儿园,她朝唐若挥了挥手:“姐姐再见!”然后跟着生活老师进了教室。 她对马雪莹的老师笑了笑,老师也回了个笑脸给她,算是彼此之间打过了招呼。 唐若就沿着平时走惯了的那些路,穿大街过小巷,朝金灵渠广告公司走来。 她眉头微蹙,贴着路边慢慢往前走,边走边想心事,反正也不着急。 不着急。 她的工作很自由。 这家公司是江晔开的,而江晔与唐小兰的关系,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公司上下,谁不知道唐小兰是江晔的前女友,现在的情人。 所以。 唐若上班,根本没人管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每个月到时间就去财务部领她的工资——文员。 她的工资与先玲一样。 再说了,唐若有唐小英罩着,而唐小英是唐小兰的姐姐,众所周知。 因为唐小兰的缘故,在公司里谁不让唐小英三分。 就算没有唐小英这个现管,只要有唐小兰那个远在上海的“大官”,公司里也没有人会说唐若一个不是。 老板想让谁吃空饷,就让谁吃空饷。更何况,唐若也不是吃的空饷,她要替唐小兰和唐小英带马雪莹呢! 人事部里最喜欢八卦的一个老娘们,甚至推测公司的大老板江晔在这个小小县城开这么一家分公司,完全就是为了唐小兰,她的推测沿着这条线一路下去,顺藤摸瓜,甚至得出了马雪莹是江晔与唐小兰的私生女,这样一个惊人的秘密。 “嘘!”另外一个同事,看着高跟鞋嘀嘀嗒嗒即将推门而入的高小英,赶紧制住了八卦娘子放飞想像的翅膀。 当然了,商人重利,开在小城的这家分公司,经济效益还是可以的,似乎除了广告收益外,还另有财源,这个,或许只有以财务部主任为主的几个分公司领导才知道。 或许只有那个影子一样的分公司总经理徐总,才知道这家公司的所有底细。 唐若到了公司,先玲正在前台忙得不可开交,她就去,帮先玲干了一会活。 当然,她要不做,先玲也不会说她,但是,她帮先玲打打下手,减轻一下先玲的工作负担,先玲还是挺感谢她的:“谢谢你,唐若,哎,今天湘琴休息没来,前台就我一个人,可把老娘忙坏了!” 唐若笑道:“我这不是来了嘛!现在,给你这个台长跑跑龙套,请下达任务。” “好,你现在帮我把这些信送到行政部,再顺便问一下,她们那边今天中午有几个人吃饭,我好报给杨姐。” “好嘞!”唐若应道。 正好她也要去找唐小英,问唐小英要钱,要她与马雪莹的交通费和零用钱。 唐小英正在办公室里趴在一堆文件中,不知道找什么东西,也怪难为她的,初中毕业的她,愣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将工作处理得井井有条。 “主任!”唐若叫道。 “啊!唐若呀,进来吧,怎么了,有什么事吗?”唐小英笑眯眯对唐若道。 唐若轻声轻气道:“我来拿马雪莹的钱……” 懂。 唐小英从抽屉里取出一个牛皮纸的长信封:“嗯,在这里了。” 唐若将信封接了:“主任,先玲让我问一下你,行政部有几个人吃中午饭,她好报给饭堂。” “哦……四个吧……啊,不,三个,三个,刘霞不在,你告诉全先玲,行政部三个。” “好的主任,那我走了!” “去吧!” 唐若出了唐小英的房间。 “哎,等等,唐若!”唐小英又叫住了她。 唐小英从她办公桌的地上,提溜起一只大大的粉红色hello-kitty猫:“这个拿给马雪莹。” 唐若“哦”了一声,接过来,抱到了前台。 唐小英看着唐若纤纤细细的背影,摇了摇头。 她自言自语道:“看上去这么秀溜的一个人,一根手指头就能戳倒,还真就奇了怪了,那么蛮不讲理的马雪莹,到她手里倒是伏伏贴贴的。” 其实唐小兰有一句话确实没有说错她姐。 唐小英因为自己没孩子,所以根本不会带孩子,她根本带不了马雪莹,偶尔带一次,马雪莹能把她屋里闹腾个底朝天。 当然。 一是唐大主任不懂小孩子心理,而更主要的原因是因为,马雪莹不是她生的,她没有那个耐心去哄马雪莹,有那个功夫,还不如多看几集电视剧。 其实,她应该也知道。 小孩子,是要哄的。 先玲拎起那只粉红色的布娃娃,看了又看,粉萌粉萌的色系,能萌到所有女孩子的心里去。 谁,没有一颗少女心似的! 有了唐若的帮忙,先玲工作轻松了许多,再和唐若吹吹牛皮,八卦一下下,时间眨眼就到中午。 她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拽拽唐若调皮的小辫子:“走吧,妞,楼上包房请!” 唐若咯咯笑道:“大爷您先请,小女子随后就到!” 两个女孩子嘻嘻哈哈上了六楼,占了个靠窗子边的好位置,国际惯例,吃食堂不论官职,不讲男女,先到先占。 不一会儿,饭菜齐备,人也已经陆陆续续到齐。 开饭! 吃完了饭,唐若跟先玲回到前台,先玲就伏在桌上打盹,这回轮到唐若抓她的小辫子了,唐若扯扯她又直又顺垂到背上的长发,笑道:“你慢慢在这里钓鱼,我可不陪你了,我先走了!” 先玲抬抬脸,乜斜着眼看看她:“走吧,走吧,不送,大爷,记得下次再来玩呀!” 唐若心情愉快,嘴里哼着歌回到马雪莹家大院里。 方科正坐在院中凉亭下发呆,不知道正在那儿打什么鬼主意,此时,他看见了唐若,一下子就从石条子上站了起来:“唐若!” 唐若不得不止住脚步。 她斜脸看看方科。 “我有话跟你说。”方科急道。 他既然有话说,唐若也不能从地上抓起一把烂泥巴堵住他的嘴,她只好往凉亭走了几步,听他说。 “你不是要跟我分手吗?” 嗬! 昨天晚上还寻死寻活闹割腕自杀的他,此时,倒主动找唐若说起这个话题了。 唐若必须得听的。 这是她目前唯一想立刻解决的问题,除此,没有之一。 “分手也可以,但是……” 真气人,这个方科跟个娘们一样,说个话如同挤牙膏,一点也不爽气。 唐若还不能跟他急,她要知道他葫芦里倒的是什么药,只有耐心听他说下去。 幸好是唐若。 唐若最不缺的就是耐心。 “你不是想和我分手吗?唐若。” 唐若看着他。 “这样,明天,明天你陪我到街上好好玩上一天,逛逛灵渠市场陪我买点东西,然后陪我看场电影,再陪我吃一餐饭,我就考虑和你分手。” 方科故意把分手二字说的很大声,似乎以此提醒唐若,理应慎重考虑他的要求。 “不去。”唐若一口拒绝。 “唐若,你没必要这么绝情吧?”方科不悦道。 “你如果这么绝情,那么,你可要知道,你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别把我逼得太急了……兔子逼急了都会跳墙,把我逼急了,什么事我可都敢干!”方科的话里透着一股狠气与痞气。 唐若感觉有点不认识这个人似的,他现在怎么这样了? 一副无赖的嘴脸。 不过,无赖的嘴脸,往往又确实有效,方科的话,给了唐若很大的心理压力,让她不得不再次慎重考虑他的话,并权衡利弊。 陪他逛一天,换个分手,似乎也没什么大问题。 能接受。 唐若想了又想。 虽然她极其厌恶方科这种你若不陪我怎么……我就会怎么……的谈判方式,这是变相的威胁。 胁迫。 但是,对于急于摆脱方科的唐若来说,他提出的陪他逛街吃饭的要求,似乎又完全微不足道了。 但是,唐若还想再考虑一下。 她想告诉范云,让他替自己拿个主意,于是道:“那好,等一下再说,等我接马雪莹的时候,再告诉你!” 第35章 放鸽子的唐若 唐若回到楼上,看到马雪莹脱下来的睡衣还扔在一边,她就将那只公仔摆在马雪莹的床头,然后戴上套袖,开始整理房间。 马雪莹的小睡衣,扔进洗衣机。 小睡裤,扔进去。 自己的,扔进去。 还有那个……扔。 洗衣机转起来,唐若也转起来,先是把马雪莹同她睡觉的卧室里那些看得见的灰尘擦了一遍,然后又把客厅里的电视柜、电视机、玄关,茶几统统抹了一遍。 做完这些,拖地。 地上也脏,马魁肯定是不会干这些的,他连自己的房间都不收拾,唐若更不会管,她从不进他的房间。 他那间房,由金灵渠广告公司的一位清洁工阿姨收拾,有一次,那个阿姨从他的房间发现了带针头的注射器,还给唐若看过。 “啧啧啧,唐若你看……” 唐若更不会去那间房了。 脏。 马桂生倒是会做这些事。 但那得看他的心情,他心情好的时候,饭也可以做,地也可以拖,但是,若是他心情不好了,他就会打电话给唐小兰,自然,打着打着电话里又是一阵争吵。 地拖到一半的时候,电话响了,按理说,这个点一般是不会有人打电话来的,但唐若隐隐约约觉得有可能是范云打的。 万一是他打的呢? 现在电话一响,她就怀疑是范云打的,她觉得上次自己告诉范云该什么时候打电话给她,他可能没在意。 嗯,再认真仔细告诉他一遍,什么时候才能打电话过来。 电话不是范云打的。 是她妈。 她妈打电话,不开口唐若都知道是什么事,必是与钱有关。 果然,没有从大女儿那要到一分钱的唐若妈,现在把电话打到马雪莹家里来了。 唐若也没说什么,就答应了她妈,刚好今天从唐小英那里拿了一些钱,就先给老妈拿过去呗。 她决定,接了马雪莹交给她爸爸后,就回自己的家,反正也不远,马雪莹家城东南,她家住在城西,走路回去,也就大半个小时而已。 然后,今晚就不回马雪莹家了,今晚在家住,反正明天休息。 再说了,唐若家住在小城的西外环,晚上出门,不安全。 她们那个楼下,到了晚上周围全是黑麻麻的,看着怪吓人的。 不奇怪,那里本来就是城外,属于铁路村的地方,当年唐若爸在林业局那会,这个家属楼,还是争了人家铁路村的地盘,盖起来的。 挂了电话。 搞完卫生。 马桂生回来了,他看着被唐若打扫得干干净净的房间问道:“今天阿姨来打扫过卫生?” “不是阿姨!叔叔,是我打扫的。”唐若管马桂生叫叔叔。 “哦!辛苦你了!”马桂生和颜悦色道,看上去,他心情不错。 “叔叔,等会我把马雪莹接回来,我要回家一趟,家里有点急事,晚上就不过来了,明天我休息,麻烦你带一下马雪莹。”唐若对马桂生道。 “我明天休息!” 唐若又重点强调了一遍。 马桂生淡淡的道:“嗯,知道了。” 他带马雪莹,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吗?还用唐若“麻烦”他吗? 但若是仔细看他的表情,似乎又是想说,为什么唐若你家的事情那么多? 可他没说。 唐若见他答应了,就背上自己的包下楼。 楼下院中。 方科还在凉亭那里坐着,唐若觉得他这个人神经病有毛病。 方科看见了唐若,立刻站了起来:“唐若,我给你说的事,你怎么想的。” 唐若也没怎么想。 她本来是想打电话给范云的,但是,后来又忍住了,她觉得自己最好还是不要跟范云说方科的这些烂事,免得范云担心。 再说了,还没到那一步,这个方科只是拿玻璃茬子划他自己,又没划别人,而且,现在他不是已经松口了吗? 那就明天跟方科好好把事情说清楚,至于范云那边,明天再说。 她认为,范云约她去乐满地玩,远不如处理好与方科之间的事更重要。 她的想法无疑是正确的。 凡事总有轻重缓急,现在,与方科分手,就是急中之急。 并且,还不能留下后遗症。 唐若就答应了方科:“明天上午,你到我家那个巷子口等我,我今晚回去。” 方科知道。 方科对唐若的作息时间几乎了如指掌,他对唐若什么时候上班,什么时候接马雪莹,送马雪莹,什么时候休息,一清二楚。 如果他连这个都不清楚,那他确实可以鉴定为是一个傻子了——真正的傻子。 唐若觉得,跟范云约的是下午去乐满地,那么,上午跟方科去一上午,争取上午就跟他说清楚分手之事,让他不要再纠缠自己,时间是完全来得及的,如果到时候方科还纠缠,再说。 反正方科的手机还没有还他,如果分手了,就连项链一起还他,如果他还纠缠不清,到时候,自己就去洗手间打电话给范云。 随机应变。 方科看到唐若答应的这么痛快,心里一阵黯然,唉!如今,凡是跟分手有关的提议,唐若眼都不眨一下就同意了。 看来,她真是急着甩掉自己呀! 可是,这怪谁? 怪唐若? 怪范云? 还是怪他自己? 方科突然心里一阵恨意,他觉得唐若的变化一定跟见过几次的那个城管有关。 哼!怪不得有好几次那个城管到他的包子铺买包子,都会盯着他看。 那个城管还以为自己没看见他似的。 怪不得那天在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饭堂,那个城管也在那里。 方科终于聪明了一次,他终于明白了,唐若与她分手的真正原因。 可惜,唐若已经走远了。 其实,就算没有范云,早晚也有一个赵云,钱云,孙云,李云会将唐若从他身边夺走的,方科最悲哀的地方是——他不知道唐若要的是什么,他既抓不住唐若的人,更抓不住她的心。 唐若也不跟他多说什么,将他闪在一旁,出了大院。 她也没坐“慢慢摇”,就是一个人不慌不忙地往家里走,时间还早,她可以边走,边想一想与方科和范云有关的问题。 她觉得自己应该发个信息,或者打个电话给范云,告诉他取消明天的乐满地之行。 可是,当她想起范云看见自己同意跟他去玩时,满脸兴高彩烈的样子,又觉得还是先不说吧,明天看情况再说。 再说。 再说。 唐若患得患失,她又犯了优柔寡断的毛病。 全是因为范云。 如果换成章华华,方科敢拿玻璃茬子割腕来威胁她,她就敢让方科去病危房里吸氧气。 唐若到了家,她妈正在厨房炒菜,等她妈炒好了菜,端上了桌:“吃饭,老唐……吃饭。” 唐若爸才从隔壁走过来:“唐若回来了。” “嗯!” 唐若将装钱的牛皮信封递给了她妈,刚才半路上,她又去银行的柜员机上取了三百块钱,一起装在了信封里。 唐若妈打开看了看,似乎唐若的这些钱还不足以多到抵消她的愁意,她也没说什么,随手放在电视机顶上了。 “吃饭。” 唐若知道她妈嫌钱少,那也没办法,她已经尽力了。 吃完了饭,唐若也没心思看电视,就去了房间,先是半睡在床上,看看手机,一没电话二没信息,她就彻底躺下了,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睡得早,起得也早,第二天,唐若醒来后,洗完脸漱完口,就下楼去旁边不远的早餐店买粉,她低着头,一边想心事,一边往巷口走,这时候,后面有一个人悄悄地来到了她的身后。 “唐若!” 正是攥着糖葫芦的章华华。 唐若下楼的时候,章华华已经看到她了,昨天她从南宁回来,坐了一路的大巴车,摇得头晕,所以睡得早,起得也早。 没想到,唐若起得比她还早一点点。 看到了亲爱的华华回来了,唐若开心得不得了,方科与范云先放一边去,不理他们了,正好,她可以好好跟华华说一说现在的情况,让她帮自己拿个主意。 唐若原本想让华华陪着她,一起去见方科的。 华华能给她范云同等的安全感,不,此时华华给她的安全感比范云还要重。 华华既然说她想先回村子,那就先跟华华回村子呗。 正好,她还有点害怕有点紧张方科,逃了再说。 她其实还在纠结,心乱如麻,不然,不会华华都到她身后了,她还没发觉。 至于范云,在唐若的心里,虽然他与华华差不多一样重要,但是,见面三分情,此时唐若见了华华,只好先将他往后放一放了。 于是,她就放了范云与方科的鸽子。 其实也好,阴差阳错,她同时也躲开了前脚跟着后脚来找她的范云与方科。 范云,本应该下午才来的,那么,该如何解释他在不该出现的时间,出现在了唐若家的楼下? 原因,或许只有他本人才知道了。 或许是第一次与女孩子约会激动? 或许为了显示诚心? 或许他仅仅就是想早一点来? 如果两个男人,再加上一个方若,此时聚在一起,纵使范云沉得住气,恐怕方科也会冲上去跟范云拼命的。 而且,范云未必能沉得住气。 上次,他看见方科一次次强搂唐若,已经被气得浑身颤抖肚子疼的了。 有可能,他比方科更冲动。 后果堪忧。 唐若这鸽子,放得好,放得对,放得英明啊! ………………………… 白天的事不说了。 都过去了。 唐若睡觉前,取出章华华送她的外套,在镜子前比划了一下,挺好看的。 章华华每一次回来,唐若都有不少福利,华华带着她到处大吃大喝那是必须的,游山玩水也是经常的,至于说衣服——哈!唐若有许多衣服都是“喜新厌旧”的华华送的。 而她们共同的邻居,那个因为常年累月做买卖,导致将原来厚厚的嘴唇都磨得跟薄刀子一样的何素芸,每一次看见章华华搂着唐若的肩头,亲昵的样子,心里都酸溜溜得如同打翻了醋坛了。 奇怪。 章华华一不是她的老公,二不是她的情人,她吃的哪门子醋? 难道就因为华华对唐若好?而对她却没那么好? 是。 章华华喜欢带着唐若玩,不论买了什么好吃的,不论有什么好玩的,她首先想到的必然是唐若,关键是,唐若能跟她玩到一起去啊! 唐若跟章华华一起,就跟她的跟班一样,无论华华提什么要求,她都不会反对华华,华华强势,性如烈火,人前不吃亏、人后不受气的性格,就跟七月里青青椒树上挂着的那种红红的朝天椒一样,天不怕地不怕的。 唐若正好温柔,娴静,与她是绝配型的互补。 能够成为好姐妹,总是有原因的。 再说了,何素芸一天到晚的,都是在她家一楼的那个门面房里摆弄水果,指挥起工人来,嘴巴里“嘟嘟嘟嘟”跟打机关枪一样,连她男人听了都直皱眉,更别说其他人了。 而且,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何素芸跟她婆婆也搞不来。 自从她结婚后,将号称兴安县第一古怪人的婆婆,给压了一大截下去,原本脾气十分古怪的素芸婆婆,如今常常被她欺负得眼泪汪汪的,吃饭的时候都不敢上桌。 有一次,何素芸婆婆拉着同村的文大奶奶诉苦道:“我本来以为我的脾气就很古怪就很厉害了,大奶奶,你是知道的,我脾气厉害……可是没想到,今天,我却娶了个比我更厉害的儿媳妇回来,吵也吵不过,打也打不过,有一回我跟她打起来了,被她摁到地上捶了好几下,文大奶奶你猜猜,我那个儿子怎么说?” 文大奶奶张开她那因为掉了好几颗牙,到处漏风的嘴巴笑道:“他怎么说的?” “他居然对叫他拉架的人说,我管不了,我谁也不管,谁也不拉,让她们打好了,先打死哪个,我就埋哪个,要是两个一块都打死了,还可以少挖一个窝!” 周围的人听了何素芸婆婆的话,哄堂大笑。 文大奶奶笑道:“你呀你呀,厉害了一辈子,看看,现在五十多岁了,厉害不动了吧?” “不敢厉害了,她何素芸才是咱兴安县第一古怪人,真的,大奶奶,要不是开奇让我来带孙子,我才不想跟她搅在一起,等下半年,我不帮她带了,我在自己家里住着,种点小菜,再养点鸡,养几头猪,管理好我那几亩葡萄和桔子,多自在,想下地下地,想打牌打牌,晚上,还可以到张医师门口起跳跳舞,真的,大奶奶,我跟你说,何素芸她……” 一说起自己的儿媳妇,素芸婆婆能把自己跟儿媳妇那些家庭琐事事,一个字都不带重样的,说上半个钟点。 大家都听得直乐。 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事,文大奶奶管不了,在场听的也没人管得了。 就连何素芸的老公文开奇也说了:让她们打,打死了你们再来告诉我,打死哪个,就先埋哪个! 第36章 爱一个人 唐若觉得自己应该发个短信息给范云,再跟他道个歉。 虽然自己今天上午就已经发了短信息给范云,告诉他今天有事,但唐若感觉自己是在对范云撒谎了,心中还是有微微的歉意。 看来,她还是挺照顾范云的情绪的。 至于方科,让他自生自灭好了。 ——今天真对不起,有事回村子了。唐若。 ——没关系,你现在还在外面吗?范云回复了。 ——我已经回来了,现在家里。唐若。 ——那就好。范云回复。 ——我们改天再去乐满地玩吧!唐若。 ——嗯,好的!范云回复。 ——你没生气吧?唐若。 ——没有,你放心。 范云没生气,他怎么会生气呢,要说生气的人,那也该是方科。 ——那就好,早点休息吧,明天见。唐若道。 ——嗯,明天见,晚安。范云回道。 晚安。 春夜静静的,软软的,所有的草木都在拼命生,拼命长,努力向上,一寸寸拔高自己,让自己的长势能快一点,再快一点,开花,吐蕊,孕实。 爱情,应该也是如此吧! 长夜无话,转眼即是翌日。 唐若昨天跟章华华约好了,要一起去西环路水泥厂铁路村口吃米粉的,她起来后,就去叫华华。 华华正在梳头。 唐若童心大发。 她悄悄从包里取出一面小镜子接住阳光,然后对准华华的梳妆镜直射过去。 亮闪闪的阳光,闪花了华华的眼。 不用回头,她都知道是唐若。 “唐若!”华华娇嗔道。 “咯咯咯咯咯……”唐若笑得花枝乱颤。 “华华,好了没?快一点喽,去晚了的话,就要排队了,那里每天早上去吃米粉的人,可蛮多的哦!” 唐若按着坐在梳妆台前的华华,在她肩上捏了两把。 “等我扎好头发,我们就去。”章华华道。 她把头发梳顺,取了一只大红的宽布发箍戴在头上,往后轻轻一推,黑黑的头发服服帖帖就去了后面,然后,再分成三股,两股垂于耳边,一股长长的流云飞瀑垂于后背。 唐若将华华后背处的发梢抄在手中,握了握,滑如丝缎。 真棒。 好了。 华华推出她那台粉色小毛驴。 “我有一只小毛驴,我天天都要骑,坐着唐若与华华,现在去赶集……” 汽油小毛驴冲进了西环路加油站,加油,付款。 走。 摩托车欢快地叫着,载着两个欢快的女孩子一溜烟就到了水泥厂,水泥厂长满苔藓与爬山虎的砖墙,正试图用破败描述过去的光辉岁月,是如何抵不住历史沧桑衍变的。 据说,全国水泥龙头企业海螺水泥,已经派人前来考察过了,准备将这家本县春晖堂大药房中那枝镇店之宝——千年老山参也吊不回最后一口气的县水泥厂收购掉,然后在原址上建一座日产四千吨的现代化水泥厂。 这是好事。 能解决成千上万人的直接就业问题。 章华华将摩托车顺着水泥厂旁边路口往右一拐,就到了那家从未有招牌,却已成传奇的米粉店。 确实,人不少,两个人下粉,一个人收钱发排队号,另一个负责收碗抹桌子,个个都忙得不可开交。 吃粉的客人,有些来得早,就占据了桌子。 有些来得晚得,或者不喜欢上桌子,喜欢蹲地的,就端着米粉,或蹲在石台子上、或蹲在一个人搂不过来的大松树下“唏嘘唏嘘”连吃带喝。 气氛火爆。 吃东西,就要这个气氛。 唐若发现,昨天那个纹身男和他那个既敢拉他也敢打他的,杏眼圆睁的老婆也在这,不光他两口子,昨天酒桌上的什么大哥二哥五哥八哥的都在。 看来。 没有什么狗肉朋友的关系,是一顿吃解决不了的。 一顿不行,就再来一顿。 看着那几个人,亲密无间有说有笑的样子,真不敢让人相信转背之前,他们还曾经摔过酒瓶子,那个纹身男还被老婆“噼噼啪啪”揍过。 唐若和华华也端着米粉,到另一棵大松树下吃。 华华先是抬起一条腿架在树上,胳膊再架在腿上,她这样的姿势,标准的女汉子一枚呀! “嗨!唐若,这家米粉也没有你说的那么好吃,我觉得还不如教育路口那家老罐米粉好吃!”华华用筷子将一块碎姜挑到地上,对唐若道。 唐若点点头:“确实,我觉得可能是卤水的原因,老罐的卤水熬得好。” “嗨,都是吃个名气,其实好多饭店里的菜,还没有我炒得好吃。”华华道。 那是必须的。 资深吃货往往是要强过那些庸厨,没办法,见多识广。 华华也不想那么挑剔,她也想像小时候那样,一块糖,一包米酥,甚至一包榨菜丝,一包方便面,也能吃得津津有味。 吃完米粉,章华华将唐若送到马雪莹家大院里:“唐若,忙完了打电话给我,我们到水街去照相。” 唐若点点头。 华华冲她笑笑,一加油门,走了。 唐若老远就看见了方科。 她知道,只要自己回这个院子,他肯定会在这等自己,昨天放了他的鸽子,他可能轻易就善罢甘休吗? 唐若也不理方科,直接往院里走。 “哎!唐若!” 方科拦住了她。 唐若只好停下来:“做什么?” “你不觉得我们有必要好好地谈一谈吗?昨天你答应我的,陪我去逛市场买东西的,可是你呢?昨天你去哪里了?还有,昨天我在你们家楼下看到那个城管在那里,他在那里干嘛?”方科斜眼看着唐若。 唐若这才知道,昨天他和范云撞到了一起。 “我怎么知道他在那里干什么?你不去问他,干嘛来问我?”唐若生气的道。 是啊!你干嘛不去问范云,干嘛来问唐若? 唐若一句话就把方科噎得直翻白眼。 他嘿嘿冷笑着:“哼哼,有了新欢,当然就忘了旧爱,别以为我不知道,拿我当傻子吗?” 唐若觉得他的话真难听,真刺耳:“走开,我现在要去接马雪莹,没空跟你啰嗦。” 方科倒软了下来,他让开了路,放唐若过去。 唐若气死了,这个方科,现在班也不好好上,事也不做,跟个鬼一样天天守在这,也不是个办法啊! 她十分担心方科这样天天拦自己,给其他人看见了,传到马桂生与唐小兰的耳朵里,再传到唐小英及公司里去。 那多难听啊! 方科不是范云。 如果是范云,她倒希望全天下的人都知道自己是他的女朋友。 她必须毫不声张的把这件事处理好,这对她来说,真的,既是个巨大的考验,也是个头疼的难题。 她才多大啊! 唐若到了楼上,马雪莹还在睡觉,她看看表,时间也差不多了,就将马雪莹叫醒了:“马雪莹,起床啦。” 马雪莹一骨碌坐了起来。 唐小兰帮马雪莹在礼拜天报了两个兴趣班,上午英语,下午跆拳道,唐小兰也没指望她能学成什么样,只是想从小培养她的习惯,她觉得小孩子就是小树,既要顺也要扶,这样才不会长歪。 扶,就是花钱。 别说,自从马雪莹上了跆拳道班后,自理能力大大提高了,她都能简单地自己穿脱一些衣服了。 不过,现在唐若可不会让她自己动手,她那么小,懂什么啊! 唐若帮马雪莹穿好衣服鞋子,帮她梳好头发扎好辫子,两个人手牵手下了楼。 方科没在院里了。 唐若松了一口气。 她赶紧领着马雪莹走快一些,免得方科等下又从哪里冒出来。 唐若将马雪莹送到《小哈佛英语培训中心》里,她就给章华华打了个电话:“华华,在哪?” “你在哪?” “我在马雪莹学英语这里。” “好,你在那里门口等我,我马上来接你,今天的天气这么好,咱们去水街照相去。” “嗯!”唐若应道。 一小会,章华华就到了:“走吧!” 她拍拍摩托车后座。 唐若笑道:“我来开!” “行!” 章华华把驾驶员位置让给唐若,她在后面搂着唐若的腰,唐若双腿撑地平衡好车子,一加油门,直奔水街。 章华华带了一款最新出产的数码相机,不用放胶卷儿,而且,不用冲洗直接在相机上就可以查看照片的效果。 真棒。 不像以前那种老式相机,一卷36张底片,常常只能照34、35张出来,这倒不说,关键照的好不好看,效果如何,连摄影师心里也没有底,一切都像博弈,都要等胶卷儿冲洗出来才能揭晓。 照得好看,喜笑颜开。 照得不好,唉声叹气。 章华华买的这种相机就不同了,如果发现有哪张照得不满意,可以删掉重照。 它的广告语也极其煽情。 ——只要你有发现美,我就可以把它送给你! 水街。 春风送暖,桃枝新绿,清澈的水流悠悠的淌着。 一艘古色古香的画舫上,一位头戴斗笠的银须老者,正将长长的竹篙斜插水底,不急不忙撑着游船顺流而下。 船舱里的游客各执相机,“咔嚓”,“咔嚓”,记录下了这方灵秀的水,来过的这块美丽土地。 “你看,那儿真漂亮!” “哎……快看快看那个牌坊,快,帮我照一个……对对,对准一点!” “笑一个,笑一个,茄子!” 游船载着欢歌笑语一路远去。 华华也将相机调好,对准了唐若:“来,笑一个……” 章华华与唐若沿着水街拍了许多张照片,每一张她们都很喜欢,华华最喜欢唐若帮她拍的,伏在一块光溜溜的大石头上,背后桃花流水那一张。 而唐若,则最喜欢华华帮她抓拍的手握湘妃竹,斜身探水的那一张,那张照片里,唐若的动作十分,水街上这座桥,是当年蒋介石捐资整修的。 1941年8月,蒋介石偕同宋美龄接连两天到灵渠游览,当时的秦堤上,过河只有便桥一座,宋美龄提心吊胆被扶到了对岸。 在过桥的时候,一不小心,宋美龄高跟鞋的鞋跟还卡在了木桥的木缝中,很是尴尬。 当时蒋介石就对随从大员们留下了话语:“要修一座好点的桥“…… 唐若坐在桥头大理石的护栏上,看着桥下的流水,问章华华:“华华,你说,如果真正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是怎么样的?” 华华咬了咬嘴唇。 她沉默着。 真正爱一个人,大概应该就是她这样的吧! 华华在南宁,认识了一个北京的男孩子,那个男孩子大她两岁,在一家北京公司驻南宁办事处工作,属于外派人员。 男孩子阳光帅气,对华华好得简直百依百顺,自从认识了华华后,对华华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陪她玩,陪她闹。 陪她到公园里骑马,带她看电影溜旱冰,给她买又大又甜的巧克力,又香又艳的玫瑰花。 刮风下雨对华华又接又送,头疼脑热了给她端汤喂药…… 一个人在外面打工的华华,被他深深的打动了,最后,终于选择了跟他在一起。 在一起。 时光是多么的浪漫,与美好。 带着年轻人特有的朝气,日子,每一天,连空气都是甜的。 当唐若问到华华时,她大概是想到了自己的那个北京大男孩,所以,华华的嘴角微微上扬着,脸上渐渐露出了甜美的微笑。 她对华华轻轻地道:“真正爱一个人,大概就是随时随地都会为对方着想,牵挂着对方,想着对方…… 就是哪怕只有一块巧克力,一根雪糕,也要你一半,我一半…… 就是只要两个人腻在一起,哪怕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只是在一起静静的呆着,也会觉得幸福快乐吧……” 此时的华华,确实是幸福的。 她脸上的微笑足以说明一切。 章华华看看唐若,问道:“你觉得呢?唐若?你觉得真正爱一个人,是怎么样的?” 唐若觉得,也许就是像现在的范云在她心中那样吧! 但是,范云给的情意,却是那种和风细雨般一点点渗透的,起码,目前,给唐若的,还说不上有什么爱得死去活来的感觉。 但是。 唐若感觉自己只要一想到他那张亲切的脸,就会很平静,很安宁。 就会觉得,只要有他在身边,即使天塌下来,自己似乎也不会害怕。 这种感觉,方科从未给过。 唐若悠悠道:“我也不知道真正爱上一个人是怎么样的,真的,华华,我说不清楚……” 第37章 果冻 说不清楚爱是什么,那就用心感觉吧,让那种感觉一点点积累,总有一天,它会爆发的,姑娘。 来日方长。 “走吧,唐若,咱们去喝糖水。” 喝糖水之前,先洗相片。 华华和唐若选择就近冲洗,选了水街上这一家水街照相馆,里面只有一个扎着马尾辫,俨然艺术家模样的男人。 一看上去,技术就很过硬那种。 交了钱,开了票,两个姑娘走到水街另一边的一个饮品店,章华华叫了一碗冰糖雪梨,唐若要了一碗红豆沙。 挺好的糖水,甜如初恋。 这家店的广告语。 “你也应该多喝点红糖煮的东西,华华,医生都说了,女孩子应该多喝红糖。”唐若用小勺搅着红豆沙,对华华道。 “我喜欢喝这个……其实,我最喜欢喝可乐,特别是加冰的那种,喝上几口,从胃里直往外冒凉气,真舒服。”华华笑道。 “那个刺激肠胃的,少喝一点好,其实,最好的,还是蜂蜜水。”唐若道。 华华点点头:“嗯,我小时候,就常常偷吃家里的蜂蜜,直接将筷子竖进瓶子里,挑一点,吃一点,真甜呀!特别是南方来得那种荔枝蜜,带着一种荔枝的香味,特别好吃。” 唐若笑了。 因为,她也偷吃过家里的蜂蜜。 小时候,有哪一个孩子没偷吃过父母藏起来的东西呢? 喝完糖水,唐若看看时间,差不多该接马雪莹了:“华华,我要去接马雪莹了。” “嗯,我送你吧。” “好,送完我你就回去吧,下午马雪莹还有课,我下午就不出来玩了。” “嗯,好的。”华华应道。 章华华把唐若送到马雪莹学英语那个培训学校,她还没有出来,应该是还没有下课。 “走了,唐若。”华华道。 “嗯,拜拜!” 唐若又等了一会儿,马雪莹出来了,她老远看见了唐若,高兴地朝唐若跑过来:“姐姐,今天老师表扬了我。” 说完,指了指小脑门。 唐若一笑,她早看到了马雪莹眉心上贴着的那朵小红花。 “真棒,马雪莹最棒,话,但是王源玲说话了,老师批评她了,所以她没有小红花……”马雪莹咭咭呱呱,说个不停。 唐若领着马雪莹,走到路口,朝不远处一辆停在树下的“慢慢摇”挥了挥手:“包包车,包包车!” 那个司机本来半躺在车里打瞌睡,听到有人叫车,一下子坐直了身子,四处张望。 他看见了唐若。 而这时,就在侧面一条路上的另一辆“慢慢摇”以为唐若在叫他,那辆车的司机一加油门,“轰,轰轰”,灵活地在路口一拐,直接到了唐若面前。 一伸手,拉开拴门的插销。 唐若与马雪莹就坐了上去。 而唐若叫的那一辆车,虽然离唐若更近一些,但是,因为要发动车辆,原地起步等原因,反而没有搭上唐若与马雪莹这两位乘客。 那个司机瞪了他的同行一眼。 不带这样抢客的。 他那个抢了客的同行假装没看见,一溜烟将唐若送到了新华书店的门口。 溜了溜了。 溜慢了,会打架的。 唐若下了车,把马雪莹也抱了下来,看看路上,没看见范云,她心想,这会子,范云去哪儿了呢? 范云。 去给老魏当搬运工去了。 老魏两口子都是农村的,虽然自从老魏进城当了城管,把他老婆也带出来了,来了城里做点卖菜的小生意,但是,因为他们两口子在县城没房子,所以,一直是租房子住的。 租房子住,就免不了搬家。 总有各种理由。 房东又加房租了。 房东要收回房子自住了。 房东的儿子要结婚了。 等等等等…… 这一次,老魏搬的不错。 四楼,二房一厅,厅里还有一台房东的25英寸海信电视机。 有热水器,燃气灶,还有一张八成新的席梦思大床垫子。 推开一道铁门,有一个十平的阳台,中间横拉一条铁丝。 满意,非常满意。 特别是一楼是个租不出去的门面房,里面堆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以后,老魏的摩托车跟他老婆拉菜的三轮,也可以停在这里。 “来来来,兄弟们,床放在这里。”这是老魏新买的床,房东有床,但老魏是不可能睡滴。 哪怕租房子住,床,也必须买新的。 “哎,唐彬,那个桌子就摆客厅角落里!” “范云,辛苦辛苦,最重的冰箱还得靠你和宗六,唐彬不行!” “哎,那腌菜坛子我来我来,轻点轻点,千万别磕了,一磕就烂……” 搬个家,把老魏整得口干舌燥。 搬。 一盆茶花,一盆芦荟放在阳台。 冰箱移到电视柜旁边。 床腿床板床头床垫子统统搬进卧室,咔咔咔组装在一起。 装着老魏的短裤老婆的内衣的箱子,靠墙而立。 暂时用不着的美的落地扇放在孩子房间。 水管做成的挂衣服的铁架子拧起来。 锅碗瓢盆进厨房,去找那些腌着酸辣椒与豆角干的老坛子。 一大桶孩子的玩具放在窗户边。 烤火桌子,炭盆子,铁夹子,统统拿上来…… 终于,随着最后一摞塑料板凳的归位,老魏的东西全都搬上来了。 老魏很满意。 除了房租有一点点贵。 这房子,房租每个月居然要一百零五块,水电费另算。 但是,这个房子通透,光线好,前后临内街,既不吵又通风透气。 最最关键的一点,房东不在这住,房东在桂林,每个月,到收房租的时候,她才回来一次——三楼的租户说的。 租了。 老魏看着帮自己搬家的这帮兄弟,感谢道:“谢谢了,兄弟们,今天我整理整理,明天晚上让你们嫂子早点回来,整几个菜,在我这里喝一顿,到时候,全都要来啊!在此通知,在此通知了,兄弟们!” 行。 众口一致,应了。 大伙下楼,随老魏一个人在家里整理剩下的东西,都给他搬上楼了,小东小西那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再说了,大家也不方便去帮他弄那些了。 散了。 范云就顺着一条小路往新华书店方向走。 走过几块长着碧绿的辣椒秧与丝瓜藤的菜地,再穿过一个小小的村子,然后范云来到一道由铺铁路的水泥枕木做成的围墙处。 说是围墙,除了爬不动墙的老头老太太,什么也拦不住。 枕木之间,一人宽的缝,小孩子轻而易举就能钻过去,大人,只要头能过去的,侧身也能过去,实的过不去的,或者手脚麻溜的,干脆就直接爬到站桩一样的枕木上,跳下去。 不光抄近路的爬,铁路上的人也爬,范云过来的时候,一个铁路上的检修工才爬上那墙,刚刚跳下去。 谁叫他们铁路上有一个家属院在墙这边呢? 不爬也行,绕远一点有条路,但要多走七八分钟。 七八分钟,范云真要是拽开腿路的话,好几里路都下去了。 范云自然是双手一撑一用力,身子就上了墙头,然后放低身体向下轻轻一跳。 脚掌先落地。 远远的,三五个穿着桔黄色的铁路检修工看到了范云,跟没看见一样,没人理他。 这时候,一列满载的货车倒像是远远的发现了他,“呜……呜呜”,列长拉响了长长的汽笛。 “哐当哐当哐当……哐哐当当哐哐当当……”,长龙一样的列车挟着巨大的轰鸣声与风声,从范云面前快速驶过。 范云看着那列通往上海通往柳州的绿皮火车,试图想发现某一个窗口里,刚才似乎在向他挥手致意的某位过客。 可惜,什么也看不清。 他伸出手臂,朝远去的列车用力挥了挥手。 列车,转瞬就消失在他的视野。 范云从一排排铁轨上迈过去,走过铁轨,就是火车站,再过去,就是汽车站,然后……然后他就可以回他的岗位了。 虽然迟到了一些,不过也没什么关系,反正范云是个流动岗,又不是固定哨,只要老魏不管他,其实,他完全可以到处去放羊的。 范云走到兴隆购城那里的时候,有两个挑着担子卖菜的无证小贩看他来了,就赶紧往下面老广场方向走。 范云也没非常认真的追着她们不放,他走得不快。 那两个流动小贩看他离得那么远,居然又将担子放在大喇叭的门口:“妹妹,要不要菜,你看看,这个蒜苗菜花好新鲜!” 过份了啊! 这要是被上面的领导,譬如杨宗玮看到了,还不得被骂个狗血淋头。 范云紧走几步,边走边喊:“哎,哎,谁让你们在那里卖菜的?” 他走得很快,不过,那两个卖菜的更快,其中有一个,一把夺回大喇叭手中的一捆白菜花,挑起担子就溜了。 另一个,溜得早没影了。 大喇叭看着走到她身边的范云,没好气的道:“喊喊喊……喊你个头啊!你就不能等我买了这捆菜,再喊吗?” 范云给了她一个白眼珠:“那可不行,我得坚持原则,如果没看见,那没办法,随你买,可是我既然看见了,就要管,没看见那叫管不着,看见了不管那叫失职,完全是两个性质。” 大喇叭道:“我瞧着你有时候看见了,也没去管!” 范云笑道:“干工作,既要坚持原则,又要灵活处理,你是老娘们,不懂的……” 大喇叭气得喇叭都哑了。 不论反正,都是你范云有理。 范云继续往下走,走到新华书店门口时,取出手机发了条信息给唐若:“晚上,你会来六楼吃饭吗?” “嗯,是的,晚上我会来。”唐若回道。 范云高兴极了,似乎把唐若放了他鸽子的事情给忘记了:“那晚上,我在楼上等你!” “好的。”唐若秒回了。 yes! 有了唐若肯定的答复,范云感觉自己浑身充满了力量,现在他完全可以掉回头去,一口气跑到老魏那里,再帮老魏搬上一遍家。 范云迈着欢快的步伐,认真的做着本职工作。 只见他挺胸抬头,目视前方,身体微向前倾,走出了护旗手般的气势。 走来走去,也没什么事情发生,没办法,这就是工作,平凡岗位上的平凡人从事的平凡工作。 这样的工作,偶尔做一天不难,难得是,天天做,月月做,年年做。 坚持就是胜利。 这个平凡的岗位,就如同那列上海通往柳州的绿皮车上的一个孔眼一样,正是由范云这样千千万万普通的螺丝钉固定的,正是这千千万万个零件积极发挥着作用,才保证了列车的平安运行,安全到站,再上征程。 范云抬头看看天空,太阳已经渐渐坠下,日暮已至,他也该下班了。 今天,他没有去新华书店,而是直接到了五楼等唐若,因为唐若说了,今天,她们公司是没有人在饭堂吃饭的,但范云也没打算去六楼,他就在五楼等。 就在刚才,他在楼下超市里买了两只大大的喜之郎果肉果冻,一只葡萄的,一只桔子的,范云把两只果冻揣在衣兜里,打算等一会就在这儿给唐若。 真有意思。 他这是打算把唐若当成马雪莹那样的小孩子来哄吗? 范云抽完一根烟后,唐若终于牵着马雪莹来了,她看见了等在五楼的范云,不由笑了:“在这儿干嘛?为什么不先上去?” 范云从口袋中摸出那两只果冻递给唐若:“喏,给你买的,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吃?” 怎么会不喜欢? 天底下,有不喜欢零食的女孩子么? 唐若接过来,撕开那枚桔子肉的,连同范云给的小勺子一起递给马雪莹:“吃吧!” 马雪莹看看范云,又看看唐若:“姐姐,这个我可以吃吗?” 唐若笑道:“可以的,刚才是哥哥送给姐姐的,现在是姐姐送给你的!” 马雪莹用小勺子舀着果冻,一小会儿就吃完了。 唐若也吃了一只。 这是范云第一次买东西给她吃,还是一只这么好吃的果冻,唐若当然吃得眉开眼笑了。 马雪莹也是。 吃完东西,那就上楼吧! 第38章 方科在跟踪唐若 上到六楼。 唐若开门。 马雪莹一马当先闯了进去。 可是,唐若却把跟在后面的范云给制止住了。 她没有说话,只是将胳膊伸到背后,拼命的冲范云摇头,示意他停住脚步。 范云秒懂。 他以最快的速度将自己消失了。 这弄得! 范云感觉自己就好像是一个准备进入别人家里的小偷一样,匆匆下楼的他,简直就像刚准备撬别人家的门,却发现房中有人一样落荒而逃。 他一口气走到楼下,感觉还不行,于是就又往前走了几步向左一拐,走到一个小公园里,找了块大石头,坐了下来。 范云倚在假山石上,点燃一支烟猛抽了两口,刚才提起的心才慢慢归位。 干什么呀! 怪吓人的! 不就是约个会嘛!弄得跟谍战片里的接头似的。 不过,范云倒是也没有这样的想法,他认为既然唐若摇手示意自己不能跟着她,那就必定有她的原因和理由。 一切以唐若为主。 那当然了。 因为就在马雪莹闯进去的时候,唐若豁然发现她们的唐小英主任在餐厅里,正坐在桌子前,跟杨姐不知道在说着什么。 唐若慌而不乱,赶紧摇手。 范云一溜烟走了,唐若慢慢走进了餐厅。 唐小英倒是没注意唐若的后面还跟着一个人,一个男人。 “主任!”唐若跟她打招呼道,一边打招呼,一边又往门口瞄了一眼。 她怕范云不懂她的意思,跟个二愣子似的冲进来。 还好。 心有灵犀。 唐若没有看到范云,心中瞬间冒出了这么一个词语。 “嗯!”唐小英看了看唐若,嗯道。 马雪莹也没理她阿姨,找了个板凳一屁股坐在上面,她把散在前额的几根刘海往后一拨,正襟危坐,正儿八经跟个小大人一样,听她阿姨跟杨姐讲话。 唐若进了里面房间,她赶紧取出手机发了个信息给范云。 “在哪里”,唐若。 “就在楼下小公园假山这”,范云。 “好的,你在那等我。”唐若。 “嗯。”范云。 唐若也没跟唐小英说话,出了里间走到门口,转身下了楼。 马雪莹看了看她,一没吱声二没言语,也不知道马雪莹心里是怎么想的。 马雪莹是个好孩子。 到了楼下,找到范云。 唐若一脸无辜地看着范云:“对不起,我也不知道唐小英今天晚上会在这里。” 范云点点头。 又摇摇头:“没关系。”他明白唐若的意思,唐若的意思是让你受委屈了。 这有什么,范云想得开。 范云倒是很奇怪,为什么和唐若约好的去乐满地玩,后来她爽约了自己。 他就问唐若:“说好的去乐满地,你为什么没等我啊?” 唐若不想撒谎,更不会对范云撒谎,她就一五一十把事情经过说给范云听了,包括她如何放了范云与方科的鸽子,跟华华玩去了,一直说到方科不愿分手,以及他对自己的纠缠。 不。 应该还不算方科对她的纠缠,毕竟两个人还没谈妥分手,而是她对方科的无法摆脱。 范云听了十分生气。 他用力将手中的烟头往旁边的灌木从中一摔:“他感觉他很无赖吗?无赖我见得多了,我当兵的那个看守所里,关着大把大把的无赖……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那看守所里面,真正黑社会分子,我见得多了,方科算什么……” 不怕你调皮,也不怕你捣蛋;该抓捕抓捕,该法办法办。 唐若听着。 “我跟你说唐若,不怕他厉害,他要是敢犯法,都用不着我,公检法也不是吃素的……一个小小的方科算什么……那时候在部队,我跟希刚去执行任务,有多少在外面呼风唤雨的人物,被枪决的时候,吓得尿了裤子,扶都扶不起来!” 唐若微微仰视着范云。 “有一次,有三名杀人犯,在公安提审的时候,趁那个公安不注意,从他身后爬过耳墙跑了,我们漫山遍野地去抓捕,我跟我的战友李希刚一组,从这个山头搜到那个山头,一直搜到半夜,我们怕过吗?” 是,他当然不怕,因为他有枪呐。 不过话说回来,目前,方科并不是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而只是普通的小老百姓一个。 一个,卖包子的。 范云在说着方科的时候,他大概并不知道,方科就蹲在那丛灌木的后面,屏声息气,竖着两只耳朵在偷听他与唐若的话。 方科在跟踪唐若。 刚才范云摔向灌木的烟头,还差一点烫着他。 方科不知道怎么想的,大约是为了进一步印证某些东西吧,他居然开始跟踪起唐若了。 可是,这种偷偷摸摸的事情,如果干了,多多少少是要付出代价的。 刚才范云的烟头摔向方科藏身的灌木丛时,他还以为范云发现了自己,居然吓得一屁股坐了下去。 还好,借着夜色的掩护,范云与唐若都没有发现他。 但是,蹲得腿脚发麻的方科,刚才坐下去时,双手按在了地上,他的左手按在了一砣软软的东西上面。 方科悄悄地将左手放在鼻尖上闻了闻。 臭! 他明白了,自己一定是按在了不知是人还是动物的粪便上了。 方科浑身都在哆嗦。 他也气极了,气到极处可生悲,觉得自己十分悲哀的方科,因屈辱与痛苦,而导致面部肌肉都有些扭曲变形了! 他觉得。 自己这又是何苦呵! 自己简直就是自取其辱。 自己何必为了一个已经不喜欢自己,有可能从未喜欢过自己的女人浪费感情呢?自己要手艺有手艺,要钱也有了一些积蓄,离了她唐若,分分钟,自己可以再找一个。 天涯何处无芳草——已经有人在劝他,不要再与唐若纠缠了,既然唐若不爱他,他又何必再这样把自己陷入痛苦当中呢? 难道自己的手机,金项链,真的打动不了唐若么? 只是,他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他觉得,本来属于自己的,不能就这样轻易被别人夺去。 归根结底,还是他的占有心理在作怪,别说唐若是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就是他手中的一根草棒,范云如果想拿走,是不是也得先问一问他是不是同意? 凡事,是不是讲个先来后到? 而范云,却是在抢。 在从自己手中抢,所以,方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 范云并没有发现离自己和唐若近在咫尺的方科。 他不会想到这一点的。 唐若更不会。 范云与唐若都还太年轻,年轻得就如同冉冉升起的太阳一般,心中根本容不下一丝黑暗。 方科的行为不可预料。 唐若轻轻地道:“方科送了一部手机,一条金项链给我。” “哦!”范云语气淡淡的应着。 他表面上反应虽然看不出什么,可是,听了唐若的话后,心中却跟躲在灌木后的方科一样,心潮澎湃。 他现在明白了唐若的手机怎么来的了。 范云看着唐若递过来的手机,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部手机比他的好看,比他的贵,关键是,这部手机是另一个男人送给唐若的。 包括那条金项链。 这两样东西,以他的经济能力,目前是买不起的。 一个男人面对自心爱的女人时,“买不起”三个字,能不能说得出口? 能吗? 不能。 恐怕,绝大多数男人,都会想方设法找一些理由出来,证明自己不是买不起,而是因为什么什么的吧! 范云平生第一次体会到了因为钱让他产生的挫败感。 他其实不知道。 表面上看上去他的挫败感来自于钱,但若是仔细深究的话,却是因为爱。 因为爱你,所以有时感觉无力。 因为爱你,恨不能将全世界都给你。 因为爱你产生太多太多从未有过的感觉与情绪。 而生活就是这样。 爱如此。 它会一步步向年轻的人儿揭示爱与被爱的真谛,不过此时,尚早。 手机,金项链,范云都会买给你的,唐若,不过,不要急,他才刚刚踏入社会,参加工作,不能跟已有了一定积蓄的方科比。 唐若显然就是这样想的。 她将嘴唇抿得紧紧地,坚定地,不容置疑的对范云道:“明天,我就把手机和金项链还给方科。” 她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两样东西给了范云刺激了,因为他不说话了,而是又摸出一支烟,点上了火。 唐若坚定的语气感染了范云,他重重地抽了一口烟,点了点头。 两个人聊了一阵子,唐若想起了什么:“我先上去了范云,等下发信息给你,你就上来。” 范云点点头。 理解。 唐若冲他微微一笑,拐过一条芳草萋萋的石阶小路,走了。 很倾城的笑。 蹲在灌木后面的方科,估计更气了。 唐若从未如此温柔地对自己笑过。 他不由想起以前的日子,唐若跟自己在一起,或许,是把自己当成一个叔叔对待了吧! 凭良心说,唐若对他似乎有过尊重,有过尊敬,但是,却从未有过刚才她对范云的那种淡淡的羞涩。 是的。 方科突然觉得,自己错了,不,错过了! 自己,其实也从未拿唐若当真正的女朋友那样对待过她啊! 原来,在他的潜意识里,一直觉得唐若跟方然一样,都是小孩子的。 只是,今天,小孩子长大了。 而自己,也即将失去她了。 唐若到了楼上,没有看见唐小英,她就问正在桌子上捺着一本绘画簿涂涂抹抹的马雪莹:“马雪莹,你大姨妈呢?” “走了,姐姐!” 哦! 唐若点点头,她走到马雪莹身边,看了看她抹的那个图案,一只已经快涂满黄颜色的香蕉。 “真棒!画得真好看!” 马雪莹绷着小脸,歪着脑袋,涂得很认真的样子。 唐若发信息给范云:“上来吧!” 范云就将后背从假山移开,三步并作两步,上了楼。 可惜他没有回头。 范云若是回过头来看一眼的话,一定能看见已经蹲得双腿发麻,鼻子都已经气歪了的方科正缓缓从灌木丛后站了起来。 方科一边站直身子,一边闻了闻自己的手:“真臭!” 他赶紧走到渠边,洗了洗手,光洗不行,他还揪了一把水草,反复在手中搓洗着,直至将手掌皮肤的纹理间与指甲缝中都染满了草绿,这才作罢。 范云到了楼上,他还有点担心,他小心翼翼地,一点点推开餐厅的门,唐若笑了,她冲范云招招手,示意他进来。 唐小英走了,安全的。 马雪莹抬眼看了看范云,又继续她的画作去了,别说,她那副有模有样的动作与神气,如果被唐小兰看到了,一定会再给她加报一个绘画班的。 唐若看着范云。 范云看着唐若。 相对无言,但心中却温馨喜乐。 坐了一下,唐若去厨房帮杨姐做菜,刚才唐小英主任上来找杨姐谈工作,耽误了她不少做饭的时间,现在,她正在厨房里,紧着忙活。 不急,早饭早吃,晚饭晚吃。 当杨姐炒好第二菜——辣子田鸡的时候,她那两个亲戚杨峰与杨岭也来了。 倒把范云唬了一跳,他以为唐小英去而复返了。 唬得范云赶紧躲到餐厅的阳台上去了,那里,挂满了先玲与杨姐的衣服,其中一只圆形的塑料衣架上,还挂了几只女孩子的内衣。 粉红的。 黄的。 黑色的。 范云定力挺好,目不斜视。 他双手撑在阳台上,一不小心,被旁边的一只塑料渔缸碰了下手。 挺疼。 范云往窗外看去,窗外,举目都是蜘蛛网般纵横交错的电线、网线、电话线。 每一根线后,应该都能有一个故事诉说,每一根线后,应该都有一段悲欢离合。 曾经有一位著名的现代派诗人写过一首著名的一字现代诗,标题为:生活。 而内容,只有一个字:网。 这个诗人,高度概括了人类生活的意识形态,他,应该还是一位哲学家。 唐若笑着将正在大发感概与哲思的范云从阳台上请回了餐厅:“你干嘛呀?跑到这里干什么?” 不过,她倒挺佩服范云的紧急应变能力。 如果真的是唐小英去而复返,这个堆满杂物,挂满衣服的阳台,倒是范云最好的选择。 唐小英八百年不会进来一次,那些公司的男同事更不会进来,这里挂满了花花绿绿女孩子的衣物等东西。 特别是——内裤内衣。 男性不宜。 第39章 吃狗肉 范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唐若也莞尔一笑。 两个人走到餐厅。 杨峰对范云道:“哎,范云,我看你们每天上班在街上走来走去的,累不累?” 范云扔了根烟给他:“还行,我们上班很自由,每天做的事情也很具体,有的时候,事情一多起来,忙着忙着就到下班时间了,哎!有时候也要加班的。” 杨峰点点头:“那倒也是,不像我一样,天天在外面跑业务,每天早上点个卯,剩下的就靠自己了,业绩好,吃香的喝辣的,业绩不好,就喝西北风了!” 他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他自己不但在杨姐这儿白吃白喝两年多了,现在连他兄弟也带出来了。 他们两兄弟,吃的那可都是杨姐的! 都是杨姐的,香的辣的。 此时,杨姐把饭菜都做好了。 那就吃吧! 杨姐的手艺,那真是杠杠的,怪不得杨峰能在这蹭吃蹭喝两年多。 她有被蹭的资本——做的菜太好吃了。 吃完了饭,几个人开始打牌,马雪莹在旁边玩。 这一次,先玲没有参战,她吃完饭就去房间看书去了,五个人,只能打两付牌,于是杨峰杨姐一对,范云唐若一对。 唐若在范云的带领下,他们这个组合更厉害一些。 但唐若有时候反应不过来,也会出错牌,让杨峰他们瞬间翻盘由落后摇身一变而领先。 无所谓! 娱乐,开心就好。 依照范云的水平,其实把一只手放在背后绑着吊起来,而只用一只手陪这三个人玩就足够了。 有时候,他还会故意放点水给杨姐那组,不然,比分拉得太多了,就失去乐趣了,比赛,最好不要碾压,而是要双方接近旗鼓相当的厮杀,才更有意思。 不过,由于他的放水,有时候,运气也会完全倒向杨姐那边。 有一轮,杨姐她们那组由于范云的放水,运气变得出奇的好,一路碾压范云他俩至终局。 总的来说,只要范云稍微认真一点点,有他带着唐若,还是可以吊打杨姐与杨峰的。 他带着杨峰,也能吊打唐若与杨姐。 他带着杨姐,那就要凭真本事了,五五开吧!因为杨姐的牌,打得一塌糊涂啊! 一个三段带个菜鸟,与两个二段的,也就仅仅能持平吧! 杨姐做菜是个高手,可是打起牌却一下子就沦为小儿科了! 太菜。 打完了牌,大家散了,该干嘛干嘛去了,范云送别唐若,也回到宿舍,躺在床上,一觉睡去。 长夜漫漫。 有人酣睡,就有人失眠。 第二天依旧艳阳高照,风和日丽。 对于范云来说,每天的例行公事,那就是将自己负责的事干好,将自己该管的管好,到点下班,然后去新华书店里找本书看着,等着唐若。 不过,今天下午他不能去等唐若了。 因为帮老魏搬家的时候,老魏就已经说了,今天下午,帮他搬家的这几个小伙子都要到他家吃晚饭。 早上集合,他也告诉了本班的几员女将。 “又搬家了,老魏!”梁蓉的话音里的意思,代表老魏不止搬过一次家了。 “嗯!没办法,街上没有自己的房子,只有搬来搬去的。” “那是,所以说,有钱了一定要买套自己的房子,免得搬来搬去,看房东的脸色。”同样租房子住的赵艳玲深有感触的说道。 “兴隆购物城那房子,好几万一套,就咱这点工资,得攒到猴年马月啊!”也同样是租房子住的何兰芬道。 “那就使劲攒钱呗,无论如何,我都要争取在两年之内,买一套自己的房子!”梁蓉咬着牙,说了狠话,她也没房子,也是个租房客。 “那也是,买大的咱买不起,买个小的总行吧,两房一厅的!”何兰芬道。 “钱够了,一房一厅我也买!”梁蓉说道。 “一房一厅太小了,再说了,哪有这么小的户型啊……” 一说起房子,这些租房客们有说不完的话,起码千言万语…… 这些洗脚进城务工的农民,意识到了房子的重要性,只有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才算早真正在城里扎下根了。 不过! 就他们这些人,每个月这几百块钱的工资,短期之内,怎么买房子呵! 大家只不过说一说,说一说买房子这个梦想儿罢了! 不过,有梦想,就有动力,才有动力,不是么? 老魏看看自己的这些手下,连自己也算在内,都是一帮租房子的,不由得笑了。 范云与唐彬自然也包括在内,只不过,他俩没有成家,暂住宿舍罢了。 范云发了一条信息给唐若:今晚要去我们魏班长家里吃饭,我就不过去了。 唐若回复:好的。 下了班,范云与唐彬轻车熟路,带着赵艳玲抄近路,去爬火车道那堵墙。 梁蓉与何兰芬骑单车走远一些的一个涵洞那条路。 赵艳玲爬了两下,没爬上那堵水泥枕木做的墙,唐彬急了,从后面用力一托赵艳玲的屁股,将她送了上去。 赵艳玲“咯咯”笑着,屁股被唐彬摸了,似乎也浑不在意,看起来,老娘们,确实比扭扭捏捏的小姑娘要开放得多。 唐彬爬这堵墙倒不费吹灰之力,虽然看上去他是一个胖子,但,他是一个灵活的胖子。 唐彬一按墙头,“蹭”的一下过去了。 范云随后跟上。 到了老魏家,一楼的门在里面锁着。 赵艳玲喊门:“老魏!老魏!” 四楼窗户口,老魏探着头朝下看了看,见是范云他们三个,“唰”的一下扔了一串钥匙下来:“别锁门了,等下还有人来,那把黄的,那把黄的钥匙……” 范云看到三楼窗户那,也探出了两个小脑袋瓜子,两个小女孩探头探脑往下看,看到底下是三个不认识的人,又把小脑袋瓜缩回去了。 楼梯稍陡,中间还拐弯,赵艳玲道:“这个楼梯可真难爬!” 唐彬接了话:“你今天是空手走路哎!昨天我们搬了那么多东西上来,一趟一趟的,你知道不易了吧!” 赵艳玲白了唐彬一眼,心想:再不易,又不是给我搬的,用不着跟我邀功请赏! 猪! 她加快脚步,到了四楼。 门开的。 四楼最高,门不用关,房间里,昨天帮老魏搬家的那几个小伙子,已经早来了,此时,正坐在老魏家阳台上,支了一张桌子赌钱。 每个人前面都用钥匙压着一叠零钱。 范云看了看,不感兴趣,他不是天生对赌钱不感兴趣,而是很小的时候,有一次过年,好不容易挣了点压岁钱,结果,却在跟村里的小伙伴赌钱的时候全输光了。 那可是一笔巨款——两块八毛钱。 在那个糖果一分钱一块,小人书两三毛钱一本的年代里,那两块八毛钱,能买多少好吃好玩的呀! 从那以后,范云的字典里,就不存在这个赌字了。 又过了一会,梁蓉与何兰芬才到,并且,还麻烦范云跑腿下楼接了她们一下。 因为范云看到她们还没来,怕她们找不到老魏的门口,就跟老魏道:“我去下面一楼去一下,接一下梁蓉与何兰芬她们两个!” 在厨房里帮老婆打下手的老魏点头应着:“嗯,好的,顺便带一包味精上来。” 范云刚买好味精,梁蓉与何兰芬就到了:“范云,你怎么在下面?哪里?老魏家住哪里?” 范云一招手:“跟我来。” 梁蓉与何兰芬将单车推进一楼的门面房,将车前轮抵在一根横在房中地上的巨大圆木才罢。 范云此时才笑道:“两位姐姐,我是怕你俩找不到,专门下楼来接你们的,知不知道?” 梁蓉笑道:“这么体贴?哎,对了,范云,你有女朋友了没有?要是没有,姐姐给你介绍一个。” 范云忙摆摆手:“有了,有了,打小订的娃娃亲。” “是吗?怎么从来没见你带她出来玩过哪?”梁蓉接道。 突然,她意识到范云在说瞎话,在调戏自己。 因为范云一脸坏笑。 因为她就是订的娃娃亲。 “范云,你莫调戏姐姐哦,讨不到老婆的哦!”梁蓉嗔道。 何兰芬也笑起来了:“走走走,上楼,快点上楼!” 三个人嘻嘻哈哈上了楼。 老魏两口子还在厨房忙活着,煤气灶上,淡蓝色的火舌舔着黑黑的锅底,一大锅热气腾腾的爆炒狗肉,此时因火候已到,而散发着一股香料与肉混合产生的香气。 老魏正将一把碧绿的蒜苗切成一小段一小段,他“啪啪啪啪”一阵快速的剁切,而后横过刀面一铲,左手一拢,将蒜苗倒入锅中。 利索! 他的刀功,可以上红案,去当二厨子了。 范云把味精给了他,但是拒绝了他的钱:“不用,不用,就一包味精。” 此时,天已经快黑下来了,老魏喊道:“志军,开灯!” “哎!” 老魏的儿子,一个七八岁左右,看上去胖乎乎的小男孩一边应着,一边将视线从电视机里〈虹猫蓝兔七侠传〉的动画片上挪开,摁亮了墙壁上的开关。 阳台上赌钱的那几个小伙子,也将桌子搬了进来,继续战斗。 老魏的老婆从厨房里出来,在电视机前面的空地上,摆上了似乎是本地独有的那种专为吃土火锅设计的木头桌子,生上炭火,放上火撑子。 老魏将那一大锅狗肉从厨房端了出来,放在火撑子上。 志军喊道:“妈!” 他妈跟他爸挡住他电视了,他已经将身子歪了又歪,快歪到极限去看那正跟黑心虎大战的虹猫了。 老魏又进了厨房,不一会儿,手里拎着一只不锈钢的大茶壶:“来来,喝酒了,别打牌了!” 喝酒。 一只只酒杯摆上,各持碗筷,动手。 老魏拎着那只壶,将每一只酒杯都倒得满满的。 他举杯道:“谢谢兄弟们、姐姐妹妹们赏光,咱们今天晚上,算是我跟我老婆搬过来以后,第一次开伙,也没有什么好招待的,就买了一点狗肉,大家别嫌弃,第一杯酒,我先干为敬!” 大家一起举杯,干了杯中酒。 范云觉得这酒有点甜丝丝的,还有点果子香,就问道:“这是什么酒?挺好喝的!” “烧酒,这个酒我烧过的。” 明白了。 原来刚才老魏又跑到厨房鼓捣了一阵子,原来是进去弄这个烧酒去了。 其实也简单,就是将白酒倒进像这样的壶里,然后加一些桔子皮,冰糖进去,放在炉子上烧开,然后,趁壶里的沸酒热气腾腾的时候,再用打火机一点。 这时候,壶里的酒就会冒出蓝色的火苗,差不多的时候,吹灭火就可以喝了。 也算是降低酒精浓度的一个法子。 唐彬挟了一块炒得焦黄的狗肉放入口中嚼着,赞道:“真香,跟灵川狗肉有得一拼,好吃……” 那就动筷子吧,一起吃,老魏两口子的手艺确实挺好,料也配得好,煮的时间又够,每一块狗肉都入了味,很香。 第二杯酒满上。 老魏端着酒杯又道:“第二杯酒,感谢大家平时对我工作的支持,兄弟姐妹们的工作,我都看在眼里,领导们更是看在眼里,干工作,就要踏踏实实的,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嘛,干一行,爱一行,既然咱们干了这个工作,那么,就努力,大家一起努力,好不好……” 唐彬将酒杯举得高高的:“班长你放心,你说怎么样,大家就怎么样,对不对……” 赵艳玲笑道:“喝,快喝,既然表了态,就干了!” 唐彬喝酒挺痛快,“嗞”的一声,干了。 大家也都干了。 第三杯酒又倒上了。 “这第三杯酒……” “这第三杯酒,祝老魏乔迁新居,和嫂子晚上一起努努力,加加油,争取再添丁进口……”梁蓉打断了老魏的话,大声笑道。 “好!” “好好好,随意,随意,大家随意,喝酒吃菜哈。”老魏笑嘻嘻看了看老婆。 老魏老婆跟赵艳玲她们几个女的都很熟的,她们不喝酒,就将菜用锅铲子舀到碗里,站一个坐一个的边吃边聊些女人们的话题。 无非东家长西家短。 无非鸡毛蒜皮柴米油盐。 女人们让开了位置,男人们坐着就宽松了许多,范云也不必侧着半边身子夹菜吃了。 此时。 锅下面的炭火也燃足了,煮得那锅狗肉中间“咕嘟咕嘟”响。 红红的炭火映在围坐一起的这些年轻人身上、脸上,在这个小城的夜晚,在这间出租房里,洋溢出怡人的暖意。 范云觉得有点热,就侧身脱掉了外套,搭在墙边那条长长的木凳子上。 第40章 老魏的往事 范云打着圈,敬了一轮酒。 不怂。 他举着杯对喝得脸色醺红的老魏道:“师父,来,咱俩喝一个!” 老魏挺高兴:“好!干了!” 七八个男人,围着桌子边吃边喝,无非也就是说些工作上的事,小城最近发生的新鲜事,以及与生活有关琐琐碎碎的事。 无非就是说一说谁家里的山上种了多少杉树啦! 今年的桔子怎么样啦! 自己计划在这一年里如何如何,又规划了一些什么啦! 等等等等。 范云与唐彬聊得正起劲。 他与唐彬先干了一杯酒:“我家那座山,嗨!我跟你说,小时候我可没少上山去挖树坑,只要一放寒暑假,不用说,肯定就是上山。” 唐彬点点头:“我也没少挖,有时候挖到一半了,底下突然有块大石头,一镐头下去,手掌都震得发麻。” “是!那是!” “嗯!没错!” 好几个人赞同唐彬的话,挖桔子树坑确实最怕挖到一半的时候,底下有大石头,挖得出还好,要是过大的那种,前面挖的功夫就白费了,白费不说,还得回填。 那时候,范云和他弟弟范雨,每逢寒暑假,都要跟两头小毛驴一样,被他爸赶着上山。 他爸带他们兄弟两个扛着镐头铁锹上了山后,会一个人给他们分上一块地盘,他爸撂下一句话:“不要偷懒哟,谁挖的树坑,种出来的树就给谁,结出的桔子就给谁留着,保了鲜,过年吃!” 他爸的话一开始还是很有激励作用的,锋矢之师嘛。 不过,挖上半天下来,再尖锐的锋矢也已经挫钝了,累得腰酸背痛的两兄弟,别说是他们老爸开的空头支票再也诱惑不了了,就算是桔子树上能结出陕西红富士大苹果来,范云与范雨也不想要了,而是有气无力的在树坑里磨洋工。 这时,老范同志往往会说:“最后一个,挖完这个,咱们就收工。” 于是。 范云与范雨就吐一点唾沫在手心里,弯下腰去,一顿疯刨。 梁蓉也是一样的,她笑道:“是啊,我跟我老公刚结婚那几年,我也没少干这些活。” “我没有挖过桔子树坑,我们老家,不种桔子……”老魏声音低沉。 什么? 老魏端着酒杯,半晌无言,大概,他是想起了一些往事。 他干了杯中酒,望了望他老婆:“我们那儿不种桔子,因为,我是个外地人……想当年,我跟我老婆结婚的时候,两公婆穷的就只有两床铺盖……她在她娘家生的魏志军,在她娘家坐的月子,那时候,她妈妈总说女儿是嫁出去的,是个外人,所以不让她住在堂屋里,而是指了一间巴掌大的柴房给她住……” 老魏老婆手搭在老魏肩上,捏了他一把。 老魏继续说道:“那时候,正好是七月里,天气热得很,那间柴房隔壁还关着十来只鸡,一股的鸡粪味,没办法,我只好找了一些塑料袋子,把隔墙上的缝隙堵了堵……不然怎么办?堵一堵,多少能好一点。然后,又挑了几担稻草回来,一捆捆打散后盖在柴房上的那些水泥瓦上,不盖不行,女人坐月子,吹不得风扇,那个水泥瓦,如果被日头火给晒上一天,热得都烫手……” 老魏老婆没再捏老公了,松了手,范云他们也都认真地听老魏讲着往事。 老魏嘴角处的肌肉跳了跳:“那时候,她们娘俩睡在床上,我就给她们扇扇子,瞪着大眼去找那些偷偷跑到蚊帐里来的蚊子,本来乡下蚊子就多,那个柴房隔壁还关着十几只鸡,就更不用说了……” “那是,越脏蚊子越多。”范云接道。 老魏自斟自饮,喝了一杯酒:“……我老婆月子里的饭菜都是我做的,她们娘俩的衣服,都是我洗的,我那个丈母娘,玩心太重,一天就想着出去打牌,东家串西家的,去串门子。 我们当时也没什么钱,经济条件不好,她是有点看不起我的……所以我老婆坐月子,她基本上是没帮什么忙的……” “那可真不应该。”坐在范云对面的另一个小伙子道。 “我都不好说她,我老婆还在月子里,她就在那儿叨叨叨、叨叨叨整天呱呱个不停,还说什么,为我们打算,长期住在娘家也不是什么办法,等我老婆坐完月子,两口子应该想办法去做点生意……然后,我丈母爷也帮腔,说什么人家挑着担子卖小菜的,一年也能挣不少,如何如何,他们是没有想一想,我一个外地人,初来乍到,在这儿一无亲二无故,唯一的亲人就是这个老婆,我拿什么做生意?” 老魏居然不是本地人?居然是个外地的? 可是,为什么他的本地话说的那么正宗,范云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只能说,老魏极有语言天赋。 “真是没办法,被逼得我后来跑到界首镇百里那里,租了一个老太婆的当街铺面,老婆一出月子,我就带着她娘俩去了那里,唉!说实话,当时看着二楼那间卧房,空荡荡的只有一张床,上面落满了一层灰,装着大人小孩衣服的行李箱子,放都没地方放,我的心里可真不是滋味,当然了,咱们大老爷们无所谓,打地铺都行,可是,我老婆呢?我儿子呢?当时,儿子又小,又从柴房搬到了一个新地方,他倒不适应了,一个晚上都哭闹个不停,奶嘴儿都哄不好。我老婆抱着志军,在地上走来走去地哄他,一脸的汗,我都不敢看她,真的,一看她,我就觉得对不起她,为什么,我要她陪我吃这个苦,受这个罪,真的……” 老魏老婆的嘴抿得紧紧的。 老魏又道:“当时,被逼得匆匆忙忙出来后,心里根本没什么具体的目标,根本没想好做什么,所以,在百里白白亏了三千多块钱……” 大家也不知道他做了什么,导致在百里亏了钱,但是,老魏按住了话头,显然不想继续说下去了,可能,是他意识到自己说的太多了,而客人们酒还没喝好呐! 老魏举起酒杯,凑合着笑了笑:“……过去的事都过去了,不提了,我儿子都这么大了,他从小跟着我们两口子,东颠西跑的,也没少遭罪,姥姥不疼奶奶不爱的!” 老魏老婆在他肩上捶了一下:“胡说八道什么,你自己的儿子,用得着别人替你疼替你爱吗?” 哈! 大家都因为她这句话里有话的反驳,一下子笑了。 是啊! 自己的子女,只有自己疼,别人凭什么替你疼呢?他们又不会管别人叫爸爸妈妈。 来! 举杯,吃!喝! 酒未喝尽。 菜将吃光。 一伙人将锅里的狗肉吃得精光,这还不算,老魏老婆中间还加了一大碗潦白菜进去一起炒了,你一筷子我一筷子,一会又夹光了,最后,她敲了十几个鸡蛋进去,拌着锅中剩下的那些早被炒得酥香的碎碎渣渣又翻炒了一下。 真香。 嘴馋的赵艳玲又拿起筷子挟了一块蛋送入口中:“好吃,越炒到后面,越香。” 不一会,这些蛋也被夹光了。 这些喝酒的人。 哪里是喝酒,分明就是籍着喝酒的名义,骗菜吃呀! 真正的酒鬼,是不需要吃什么菜的。 真正的酒鬼,应该像范云家斜对面胡同子里那个王老九王大爷一样,不但喜吃诸如鸡屁股、鸭屁股、鹅屁股等等屁货,而且,只要喝上了酒,吃上了温州烤鸭店的鸡屁股,就有了一屁在手,天下我有的感觉。 王大爷喜欢鸡屁股,与那位“分成两半、鸡屁股给我的”洪老爷子有得一拼。 奇怪! 专家声明的屁股肉可致癌的论断,在王大爷这里是不存的,他的身体,结实得跟犁田的大牯牛一样,一副动不动就想揪过老婆扁一顿的样子。 或许毒素被他肚中的烈酒中和了也不一定。 酒精消毒。 曾经有一位当代女作家写过一首讽刺酒鬼的词,广为流传:花生两颗饮一盅,鸡爪两口送半盏;有肴可品五两,无肴亦能半斤;一日三餐从不离,直比亲娘更加亲。 年头喝到岁尾,天明又至黄昏;左手掌日月,右手指光阴,刘伶他算老几,酒仙还属本尊。 兴起时舒怀挽袖,唾飞处纵横乾坤;直堪比,古往今来第一人,小女笑曰,俺滴个神! 酒喝好了,菜吃饱了,也该散伙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范云跟唐彬深一脚浅一脚的抄近路回去,不过,这一次他俩没有爬火车道的墙了,而是从旁边村子的村道穿行过去。 唐彬走到一处围墙边,“嘘嘘”了起来,范云被他勾引得也一起“嘘”上了。 反正墙下黑咕隆咚的,也没有人看得见,看见了也没关系,最多装作没有看见。 不就是在墙根下撒个尿嘛?若在乡下,这也叫个事? 回到宿舍,唐彬连澡也没洗,就倒在床上睡着了。 范云喝得也是晕晕乎乎的,但是,他还是洗了个澡,也没用热水,借着刚刚喝了酒吃过狗肉身体正在发烫的热乎劲,他将自己脱得光溜溜的,然后用洗脸盆接上一盆水,先是浑身擦一擦,试着水温。 凉。 春水凉。 没关系,范云感觉这个水温自己可以接受,比起以前在部队时,砸开冰面去洗澡,简直就是小菜一碟,他将盆子高高举过头顶,然后“哗”的一声,直倾下来。 这滋味,受得了的人那叫一个酸爽。 受不了的人,一定原地乱跳。 利索地。 范云洗完冷水澡,将自己严严实实埋进了被子里,他取出手机看了看,一没有电话二没有信息。 睡觉。 翌日。 大晴。 阳光普照,一整天范云都被温暖的阳光晒得懒洋洋的,虽然极舒服,但是也提不起什么大的精神头来,想要干些什么。 现在,对他来说,一天之中最想做的,无非就是下班了,到新华书店里看看书,等着唐若接了马雪莹过来,然后上楼吃饭,带着唐若跟杨姐杨峰他们打打牌,打到大家都哈欠连天的时候,就散了。 然后,他目送了唐若与马雪莹坐车走后,他再慢慢溜回宿舍。 第三天亦如是。 第四天亦然。 再一天。 又一天…… 范云白天上班,晚上陪陪唐若,顺便在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饭堂蹭蹭伙食,日子过得挺不错。 终于,唐若休息了。 这一次,范云准备带她去乐满地玩玩。 不过,唐若说她上午有事,下午才能去,那好吧,范云恋恋不舍得看着手机屏幕,发了个“那好吧”的信息过去。 希望,这一次她不要再放鸽子了。 没有。 下午,唐若如约来到老广场灵渠市场门口,范云已经买好了零食矿泉水,满满的一背包,在这里等着她了。 “我上午有事去了!”唐若望着范云。 “嗯,走吧!”范云也没问她上午干嘛去了,范云觉得,她如果想说,一定会告诉自己的,她如果不想说,自己又何必问呢! 再说了,虽然现在唐若跟自己熟络了许多,但是,他与唐若还没有到达男女朋友无话不说毫无保留的时刻。 还差一把火。 一切全凭感觉,跟着感觉走。 大约,全天下的自由恋爱都是这样的吧——凭感觉。 这就是自由恋爱与相亲的最大不同,自由恋爱因其目的性的不那么明确,而让人充满了浪漫的遐想,风花雪月如同童话。 而相亲因为以结婚为目的,却让人对现实因素考虑的更多一些,也就是所谓的——硬件。 范云拦了一辆敞篷的“慢慢摇”车:“乐满地,走不走?” “走!” 他伸出手来,替唐若护着头,让她先上。 一个习惯性的温暖小动作。 唐若一笑。 她的目光在说:你真体贴。 必须的。 范云让唐若先上,是让她能坐在靠路边的那一侧,自己则坐在外面。 “慢慢摇”一加油门,甩掉单车无数,欢快地叫着,屁颠屁颠朝乐满地驶来。 新建的志玲路上,路面宽阔整洁,干干净净。 马路两旁,一排排楼房如雨后春笋般,正拔地而起,体育馆、公安局、新法院……看来,这一块儿必将发展越来越迅驰,继而拥有一个崭新的新面貌了。 不一会儿,“慢慢摇”就开到了乐满地主题公园的正门门口。 第41章 乐满地,乐满满 付钱。 下车。 范云看了看周围,嗬!人还挺多。 就在范云与唐若旁边一点点那里,绿油油的桂花树下,有两位妈妈每人带着两个孩子,正在那里商量着什么,其中一位戴着白色遮阳帽的妈妈正在大声跟同伴说着:“要不要我先过去看看……” 她那背着双肩包的同伴,脸上已经有些不耐烦的神气了,点点头应道:“再等一下吧,她们应该马上就到了!” 听她们的口气,应该是在等人。 这时候,一个戴着墨镜,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拿着一本打开的画册走到那两位妈妈面前:“照相、优惠门票;照相、优惠门票……” 他凑到那两位妈妈身边道:“妹妹,你们买了门票没有?” 白色遮阳帽摇摇头。 那个男人觉得应该有商机:“要不要我帮你们买门票,每张票可以比你们便宜十块钱!” 双肩包妈妈有点不相信,看着他的目光中,满是怀疑。 范云再打量一下周围,远远的墙边,一棵树下的大石头上,坐着一对小情侣,女孩坐在男孩的腿上,男孩则动作轻柔地用手指头梳理着女孩子的头发,不知道他们是刚从里面玩完了出来,还是在外面稍作休息然后再进去,抑或只是想借乐满地门口的这块大石头坐着谈谈情说说爱而已。 小情侣过来一点,一个十来岁的大男孩正搂着他那个两三岁大的弟弟,站在门口流金碎玉的人造瀑布前面照相。 看上去,大男孩的表情像刚刚考了一百分,小男孩则像一只刚被奥特曼擒获的小怪兽。 再过来一点的一大块空地上,一支旅游团正在手持红白色小喇叭与小黄旗的导游妹妹指挥下,边看票边听她介绍游乐园的大致情况与注意事项:“……等一下,咱们先从风火轮那边玩,然后再去坐轰天雷,接下来……” 导游小妹妹的声音怪好听的。 范云看看大门口,不停地有人在进进出出,进去的人兴高彩烈直奔游乐项目,出来的人彩烈兴高走向门外的巨大停车场,去乘坐各自的交通工具,然后离去。 范云看了看那个墨镜,他还在跟那两个妈妈不停地说着什么。 懒得理他。 如果他问范云,范云说不定会买他的票,可是,他似乎觉得范云这区区两个人,远不如他那边正在谈的,似乎人数较多的“大生意”。 他只是瞟了范云与唐若一眼。 范云与唐若相视一笑。 两个人走到售票窗口,范云买了票,然后进了游乐园。 范云与唐若往里面走了走,门口的两个项目有挺多人排队,他们决定晚点再玩,两个人直接来到轰天雷那里。 “啊……” “呀……” “哇……” “哇呀呀呀呀呀呀……” 看上去真刺激。 范云问唐若:“敢不敢坐这个?” 唐若的脸红扑扑的,兴奋的点点头:“嗯,敢坐。” 好吧,那就来吧。 范云坐好椅子,绑好安全带后,又帮唐若检查了一下:“抓紧了!” 唐若用力点点头:“嗯!” 机器启动了。 “呼……” 巨大的拉力,瞬间将坐在机器上的游客们送上了高达30多米的高空,仿佛是点着了引信的轰天雷,用那种爆炸时产生的巨大热浪将游客们一下子就掀上了云霄。 升到极处,微微一停。 范云觉得自己的一颗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了,轻飘飘的,毫无着落。 而那些女性游客们,估计早已凌乱了三千发丝。 未及反应。 轰天雷又以风驰电掣般的速度,从高空急速地垂直下落。 “啊……” “妈妈……” 有位女孩子,紧张害怕得连妈妈也喊来了。 轰天雷上上下下。 这些游客们,就一次次体验着那种极限失重的感觉。 真是上去爽歪歪,下来娃哈哈。 时间到。 范云下来后,看着唐若笑道:“怎么样?好不好玩?” 唐若用力点点头:“真刺激!” 是的,刚才刺激的她那两根小辫子,都高高地翘起来了。 下一个项目。 海盗船。 范云与唐若面对面坐了,两个人紧紧抓着把手。 船身开始缓慢摇晃。 摆动的船身如同一只巨大的船形秋千,幅度愈来愈大,愈来愈大,直至姐姐。 范云感觉自己与地面己经接近一百八十度了,脸完全是平行于地面的了。 此时,男人的面子,女人的矜持统统不要了。 尽情地喊吧! 尽情地叫吧! 玩得就是心跳,玩得就是刺激。 “啊……” 叫喊声一波接着一波,一潮接着一潮。 范云觉得,照这样喊下去,玩不到一半这儿的项目,喉咙恐怕就已经喊哑了。 玩吧! 欢乐吧,乐满地,乐满满。 范云带着唐若,玩过了一个又一个游乐项目。 碰碰车、4d电影,游戏机大战、鬼马小精灵…… 终于,待范云与唐若玩过了十分刺激的旋转木马与风火轮后,两个人肩并肩走到了灵湖边。 在曼佗罗园的灵湖上,此时,正在表演灵湖野鸭喂食秀,工作人员将饲料往鸭群方向一抛,刚刚落上水面,就已被那些张口以待的灰鸭子们抢在嘴巴里,吞了下去。 真是训练有素。 唐若双手扶在护栏上,看着这湖光水色美丽的风景,一动不动。 范云站在她的侧后,撑开了一把伞替她挡住水面上反射的那些波光嶙峋的阳光。 他用胳膊将唐若虚搂怀中,却又不敢用力,稍一接触唐若的身子,手臂便如同火烫一般迅速避开。 傻! 一次。 两次。 唐若一动不动,任湖上凉爽的风吹过她的发丝,落在她的脸上。 范云胆战心惊小心翼翼的试探,她早有察觉,甚至,她的心中还偷偷笑了一下。 她,心中也很慌乱啊! 唐若的心如同揣着一头小鹿突突乱撞,她微微动了一下,似乎在拒绝,又似在鼓励。 终于! 范云还是鼓足了全身的勇气,朝着唐若的肩头搂了过去。 唐若浑身颤抖着,转过身来,伸手揪着范云衣服上的扣子,低着头,默默无语。 她害羞了呀! 受到莫大鼓励的范云,手一松,伞滑了下来,遮住了他与唐若,他将唐若环在怀中,微微低下头,将自己的唇朝唐若的唇吻去。 唐若微闭着双眼。 娇羞无限。 可是。 范云将自己的鼻子紧紧贴在了唐若的鼻子上,那么,范云同志,这样两片唇不是离得十万八千里了吗?能吻到吗? 真是丧气啊! 看似稳如老狗,实则慌得一匹的范云,连接吻也不会啊! 唐若浑身如同火烫,她软软地靠在范云同志的身上,如果不是范云胳膊有力气,估计唐若早已经倒了下去。 范云越是着急,越是吻不到唐若,他就越用力。 直到他与唐若的鼻子都顶酸了。 直至他与唐若都急得快流出眼泪了。 直至老天爷都觉得看不过眼去了。 终于,老天爷替范云拨了拨唐若的脖子,将她娇嫩白皙的脖颈朝旁边拨得歪了一歪。 终于…… 甜甜的吻上了…… 幸福的泪花瞬间从两个年轻人的眼中涌出…… 满满都是爱。 多么有爱的时光,多么幸福的下午。 范云替唐若拭去脸上的泪花,两个人对视一眼,心中俱觉得喜乐无限。 唐若嘟起了嘴巴,伸出春葱一样的手指,俏皮地一指远处的石凳:“走!去那儿坐一坐。” 走。 两个人面对面骑坐在长条石凳上,范云打开背包,取出里面伸袋子小零食出来,有话梅肉、沙嗲牛肉干、葡萄干、大果冻…… 唐若一指果冻。 范云马上撕开包装,取出一把一次性塑料小勺子递过去。 唐若不接。 范云同志就懂了。 他将小勺子深深地挖了下去,将果冻中的一片桔子挖成了两半,然后舀起其中一半,送到唐若唇边。 唐若娇笑着,接入口中。 对嘛,这才是谈恋爱的样子嘛! 吃了一点小零食,两个人继续出发,来到过山车这里。 唐若坐前面,范云坐在后面搂着她,一开始,范云还扭扭捏捏地不怎么敢用力,双手只是轻轻搭在唐若腰里。 那个负责开过山车的大叔抓起范云的手,往唐若腰间一环:“用力一点,搂紧了!” 范云就用力搂着香香地唐若,呀!唐若身体真软呀! 过山车开起…… 这个玩意儿,心脏不好的人,千万不能玩,太刺激,特别是转弯的时候,范云总感觉他与唐若坐的这辆车随时都可能会从轨道上翻下去。 吓死人! 下了车后,唐若对范云道:“刚才我的小腿被磕了一下,挺疼的!” 范云赶紧把她扶到一边坐下,挽起她的裤腿,看了看她的小腿,果然,左小腿迎面骨那里,被磕青了一小块。 范云十分自责:“都怪我不好,早知道咱们不坐这个过山车了!” 唐若笑道:“哪有那么多早知道呀!早知道,我都不跟你来了!” ??? 范云心疼地又摸了摸唐若小腿磕伤的地方:“怎么样?能不能走路?……都怪我,等下我背你走。” 说完,他弯下腰去,做了个请的动作。 唐若笑道:“没事,没那么娇贵,我走走试试!” “都磕青了,还没事,还是我背你吧!” “没事,这么多人,背着多难看啊!”唐若娇嗔道。 那就走吧。 唐若走了两步,腿上青是青了一块,可是没什么大碍,不妨碍她正常走路。 不过,磕伤了唐若,可把范云给心疼坏了,他不停地自责,好像唐若腿磕了,都怪他一个人似的。 挺好。 起码不推卸责任。 两个人找了一个僻静无人的树荫下坐了,喝了点儿饮料。 唐若悠悠道:“小时候,我家庭条件很差,那时候我为了给家里减轻负担,总是舍不得吃,穿也总是捡我姐的旧衣服穿,我那个时候,很矮很矮的……” 范云伸过手去,握住她的手。 她往回抽了抽,没有挣脱,就不再用力。 唐若轻轻地对范云说着如烟的往事,说着自己的母亲留给她的那些太过偏心的童年记忆,说着那些青涩的,酸中带甜,甜中蕴酸的过去那些故事。 范云听着唐若娓娓道来的话语,心中立誓,一定要呵护唐若一辈子。 天色渐暮,斜阳昏黄。 晚风轻柔地吹着树枝,叶片发出一阵阵沙沙地声音,谱出了一支又一支轻柔的圆舞曲,四周寂静无声,唯有两颗滚烫的年轻的心靠拢在一起。 不知不觉,范云将唐若搂在怀中,他低下头,在她的唇上轻轻吻了一下:“唐若,咱们回去吧!” 唐若点点头:“好!” 范云扶着唐若的肩头,看了看她,唐若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着,一双单着的眼皮下那对黑白分明的眸子,此刻,也一眨不眨地看着他,明亮无比。 范云的心,此刻是甜蜜的,幸福的,他初尝了爱情的甘果,是那样的美好,那样的让人心跳不已,那样的……让人忍不住地,就想笑呵! 他朝唐若伸出手去。 唐若还是有点不好意思,并没有递过手来。 而范云同志,这次再也没有客气,他直接将唐若的手拉起来,将她那只柔滑的小手,轻轻握在了自己的掌心里。 出了游乐园,两个人坐了一辆“慢慢摇”,直接到了街上。 晚饭也没有去金灵渠广告公司吃了,范云带着唐若,去了老广场附近新开张的一家韩国纸上烧烤店,两个人找了一个靠墙边的位置坐了。 服务员送来烤具后,范云拉起唐若:“走,一起去拿吃的!” 唐若一笑。 一起去,爱就一起去,不想留下你。 两个人,一人端着一只小筐,在菜蔬柜那里选东西,唐若选了两串肉片,一串韭菜,一串白菜,范云选了一只鸡翅膀、一条鸡大腿,一串扁豆腐。 就在这时,烧烤店门外进来了两个人。 范云抬起头:“希刚?李阳!你俩怎么也来了?” “我俩怎么就不能来了?”漂亮的李阳笑吟吟道。 “我们就不能来尝尝鲜啊?范云,你身边这位是谁呀?赶紧给我们介绍介绍!”李希刚道。 唐若看看李阳。 李阳看看唐若。 两个女孩子在互相打量了对方一眼的同时,都把对方划为了虽然看上去感觉还可以,但是没有我漂亮的那一类人去了。 唐若看着李阳,只见她里面穿了一件红白条斜纹的长袖衬衣,外面一件黑色外套,领边和袖边都经过了精致的剪裁,穿在李阳身上,更显得她的身材玲珑有致。 衬衣下摆扎在一条淡蓝色的长裤里,底下一双简约大方的粉色布鞋。 李阳的左手手腕上,是一只小巧精致的手表,夜光下微微闪着光泽。 她的头发又黑又直,自然披在肩头,雪白的耳垂,一边一只,挂着两个长长的银白色星状耳环。 第42章 吃自助烧烤 这样的女孩子。 怪不得城东收费站自从有她去了之后,司机冲卡率大大降低。 李阳跟在李希刚的身后,进门就看到了正在选菜的范云唐若,她不看范云,先看唐若。 唐若今天穿的是一件白色的长袖衣服,外面罩着一件星空灰的短披肩外衣。 下面灰色的百褶短裙,黑色弹力裤打底。 一条乳白色的腰带系在腰间,缀着长长的流苏。一头黑色短发用两根红头绳扎成两根俏皮的小辫子,辫梢微翘。 除了腕上的手表,唐若全身其余部位没有一件饰物。 她也不必要什么饰物,她那一对灵活至极的剪水双瞳,就是最好的饰物。 李阳觉得唐若第一眼看上去给人的印象似乎也不是那么深刻,可若是仔细多看两眼,却发现她生得实在是耐看。 越看越好看。 她也注意到唐若腕上的手表了,李阳识货,一眼就认出那是一只价值不菲的名牌货,起码,比她那只表要贵得多。 她的心底不由得“哼”了一下。 不过脸上,却依旧笑靥如花:“范云,偷偷地来吃独食,真好意思啊你!” “哪里啊,这不是刚走到这儿,碰巧了嘛!正好,等下咱们坐一桌吃,我请客,我请你俩!”范云笑嘻嘻道。 他朝过来招呼希刚与李阳的服务员道:“不用开枱了,我们在一张桌上吃。” 服务员巴不得,反正自助餐,等下按人头结帐的。 范云拿了两只塑料筐递给李阳:“我们先去烤着,你俩先选着。” “行,去吧!” 范云又对希刚道:“希刚,啤酒我去拿,你俩等下直接过来就可以了,李阳,你喝什么饮料?” “雪碧。” 范云朝她做个手势,欧了。 唐若跟着范云,去饮料柜,她低声问道:“这两个人是谁呀?” “是我最好的战友,李希刚;那个女的是他的双胞胎姐姐,叫李阳。”范云亲昵地看看唐若。 “怎么了?” 唐若点点头,伸出食指戳了戳他的腰:“没怎么,去拿饮料,我要喝果汁,芒果的。” 得嘞! 拿了啤酒饮料,回到餐桌。 范云先扯了点纸巾,将靠里面的一张板凳反复擦了擦,确定上面没有油什么的脏东西,才让唐若进里面坐下。 他自己的那张板凳,也顺手胡撸了两把。 坐下来。 范云拿起小刷子,蘸着油碗中的植物油,将烧烤台上刷上油,把唐若的菜先烤上,上面撒上调料、紫苏,椒盐,然后再给自己烤上一只鸡腿。 鸡腿太厚了,需要烧烤台对它长时间的灸烤才能熟。 希刚李阳也过来了,无非就是一些肉串鸡尖小青菜什么的,李阳拿了两串红绿相间的虎皮青椒,看上去挺不错,范云看唐若那意思也想要,就去给她也拿了两串。 烧烤店里。 一会来几个人,一会又来几个人,没多长时间,大厅十几张台子居然都坐满了。 此时,人声鼎沸,食客们一个个交头接耳,嗨起来了! 范云拿了四瓶漓泉纯生啤酒,啤酒这玩意儿,第一次喝跟马尿一样,但喝多几次之后,你还别说,越喝越有味。 范云与希刚先碰了一杯啤酒,感慨道:“啤酒如果没冰镇之前,很难喝,可是,如果冰过之后,喝上一大口,凉凉的,又感觉很爽! 唐若轻轻道:“饮料就这样,大部分饮料都是冰过之后,口感更好的。” 有道理。 范云点点头,表示唐若英明:“确实,你说的对极了,你一说,我才发现确实是这样的。” 李阳“嗤”笑了一下,借以嘲讽范云这个马屁精。 范云举起啤酒瓶:“李阳,你要不要来一点?” “来点就来点!”李阳将她的杯子往范云面前一推。 满上。 范云问唐若要不要,唐若摇摇头:“我不喝酒,从来没喝过。” 不勉强,勉强的结果就如李阳,一杯下去,脸就红了,当然,对她来说红不是醉,是,更好看了。 希刚倒上自己的酒,端起杯子,跟范云碰了一个:“来,走一个。” 那就走一个。 再走一个。 烧烤炉上的菜,一样还没有烤熟,啤酒倒先消下去了半瓶。 没关系,全当漱口了。 几杯酒下去,才展开介绍。 范云是一座沟通的桥梁,是在座的四人中间的一条连接友谊的纽带,他先是给希刚李阳郑重介绍了唐若:“这是唐若,那天我已经跟你说过了,希刚,你知道的。” 李阳看看希刚。 希刚点点头,一本正经伸出了手道:“唐若……对,范云已经跟我说过你了,今天第一次见面,请多多关照。” 嘞个去! 他把唐若的台词给抢着说了。 唐若只好也伸出手,给他握了一下:“你好……” 她的“请多多关照”被希刚给抢了,只有说你好了,不然,叫她说什么呀? 难道说“沙扬娜拉”?又或“哈吾阿油”? 唐若轻轻将手递给李阳:“你好,我是唐若!” 唐若递过来的手,对李阳来说,那就是挑战,是考验,是两个于凌峰绝顶上衣裾飘飘容华绝代的女剑仙之间,无形之气的碰撞。 与切磋。 一寸也退不得。 李阳也伸出了自己的手,朝唐若亮出了姿势完美,无懈可击的漂亮动作。 两根手。 十根春葱一样的手指。 每一根纤纤手指都暗含十八种大变化,其中又有三十六种小变化,蕴含天地之理,暗合阴阳,相生相克。 电石。 火花。 这种气场令隔壁一对疑似青龙帮弟子的男青年屏气息声,眼晴眨也不眨的看着唐若与李阳。 “好美哦!” “美呆了!” 两只纤手终于碰到了一起,两个女孩子的嘴角都微微荡漾着笑意。 这笑固然极美。 但是,对于这两个女孩子来说,却如西门吹雪与叶孤城于紫禁之巅的决战一刻,同时挥出的惊鸿一击。 “月圆之夜,紫禁之巅,一剑西来,天外飞仙!” 唐若伸出手的这一招,好似来自天界,并非尘世间的凡品。 刹那间,李阳才发现自己的纤手慢了一点点,她的手要握入唐若手中的气场时,唐若的气势,必早早穿破她瞬间凝成的守势。 可是就在这时候,唐若忽然发现,李阳的手势有了偏差,也许不过是一个毫米的偏差,这一个毫米的距离,却是胜与负之间的距离。 如此,当真就是唐若胜了吗? 不。 平局。 唐若似乎又略胜半筹,因为她现在有范云,不解释。 铁板上的菜,此时烤得吱吱叫着,不断冒出的香气既像挑逗,又似勾引:有本事,来咬我呀! 不咬你才怪! 两个女孩子坐了下来,心中,居然也有了一些惺惺相惜的感觉,大概就是所谓的自古英雄惜英雄,美女亦惜美女吧! 吃吧。 吃它个眉飞色舞,吃它个欢快生动,吃得烧烤店的服务员忙得一个劲的往菜蔬柜、饮料柜中添货。 有的桌子上,一家三口正吃得开心,小孩子横咬竹签,将妈妈递过来的,烤得香喷喷的肉串咬下了一大口。 另一桌,一对小情侣的男孩子满眼爱意,将手中的烧豆腐串递到女孩的唇边,带着三分乞求七分调皮的神情喂过去,女孩张开嘴巴,露出一排整齐好看的小白牙,咬了一块下来。 门口那桌,几个大腹便便,中年秃顶的男人,皮包俱搁在桌上,个个挺着肚子,后背靠在椅背上,满嘴都是谈的商机与生意经,随随便便一张口,就是几万几十万的“大生意”! 柜台里,戴着大金链子的老板,对着结帐的客人大声致意:“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真热闹。 而范云与希刚聊天,话题大多却集中在过去,不奇怪,他们刚刚才从部队退伍,都是被部队这所大熔炉百炼过后的钢铁,复员后也还带着炉火中那种滚烫的余温与热量,两个人一张口,就是那时候的军事成绩、考核比赛等等。 “我记得你四百米障碍最快是跑了一分四十三,对不对?”范云问道。 希刚点点头。 那还是第二年的时候,军事素质最好的时候。 “一分四十三,绝对优秀呀!” 没错。 他们都是优秀的战士,军事素质过硬,理论水平良好。 那时候,部队的墙上镌刻着五句话: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 那时候,每一天都过得紧张活泼,节奏井然。 什么时候训练什么,教学大纲上都有,一切都严格遵循科学练兵、严格练兵执行。 队列。 器械。 五公里武装越野。 四百米障碍。 射击比赛…… 哪一样都可以让人脱层皮。 “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每一个老兵都这样喊过。 范云最喜欢射击比赛,辛辛苦苦练瞄靶,就是为了上射击场的那时候。 不过,范云也有点小淘气。 有一次,他在进行射击科目二测试的时候,打完了前面的单发后,打后面的连发时,偷偷地快速连拉三次枪栓,将剩下打连发的五颗子弹退出了三颗,偷偷揣在裤兜里,回来用小钢锯与小锉刀慢慢鼓捣着,做了一只弹壳项链。 可惜,后来第三年他探家的时候,被范雨发现并要了去,不知又转送给哪个女孩子了。 范云与希刚聊着聊着,从部队的高墙,沿着外面的水渠到高高的看守所上的电网,又转到吃的东西上面来了。 范云道:“咱们中队那个梨园里结的梨子,真好吃,我记得每一次我进去的时候,你就已经躲在茂密的树叶子里,拿着一把小刀,在那儿吭哧吭哧削梨吃了。” “我如果去晚了,还不是经常看到你,还有张军、宁纪发、崔健生等几个人……” 确实。 范云与希刚部队里,有很大的一块梨园,每到梨子快熟的时候,就是这些战士们大快朵颐的时候了,那梨子水份特别足,个头还大,甜得很。 有时候,他们打扫梨园卫生的时候,会把树上掉下来的一些梨子连同树叶子一起,挖个窝埋到树下面。 很奇怪,许多被埋在树下的梨子,居然不会烂。等这些战士们又挖窝,准备埋下一批早已经没了梨子的枯叶时,惊喜的发现,那些之前被弃之如敝履的残次品梨子,居然还没有烂,还新鲜如初饱含水份,还可以吃。 这个秘密,是范云发现的。 也有希刚的功劳,他与范云是一组的。 说到吃,范云想起了部队的大包子,他笑着对李希刚道:“希刚,炊事班的大肉包子,还记得不?那个包子可是真好吃,自从复了员,在地方上再也没吃过了。” “嗯,确实挺好吃,你知道吗?有一次我一口气吃了十二个!” 希刚不是吹牛,那时候,确实有那个胃,不像现在,现在的他,恐怕连两个都吃不完了,那时候训练辛苦劳累,战士们个顶个的都能吃。 能吃才有力气,保家卫国。 保护唐若与李阳,以及像她们这样的,千千万万的好姑娘。 唐若与李阳也不插话,就是一边烤着东西,一边听这两个男人说着天南地北,海阔天空的话题。 希刚对范云道:“我想买一台计算机,范云。” 计算机? 范云的脑子中没有计算机这个概念,虽然他知道计算机是个什么东西,可从未想过私人能拥有。 对范云而言,计算机那东西不应该是那天他买手机时,移动营业厅柜台里,仅供营业员们敲敲打打着,用来办公用的,那一台还不如电视机大的东西吗? 李阳道:“嗯,哥你买吧!我坚决支持你,正好我也想学习计算机,我们单位刚分来实习的一个大学生说,以后的时代,一定会进入信息化的时代,到那时候,计算机必定人人都会,所以,现在就应该主动学习……哥,我还想报一个计算机培训班呢,听说咱们县城就有培训计算机的。” 李希刚的话激起了范云的兴趣,但是,他不太明白计算机的具体用途,所以,他只有听的份,并不能给希刚提出什么可行性的意见或者建议。 唐若也不懂。 虽然金灵渠广告公司里也有,但是,前台没有,不过,唐若以前倒是曾听先玲嘟嘟过的,先玲曾经偷偷地向她抱怨:“堂堂一个广告公司的前台,居然连一台计算机都没有!” 第43章 闲聊 唐若也想学计算机。 她觉得先玲说得有道理:“以后计算机肯定会普及的,到时候,就算是坐台,也要懂计算机才行。 据说,像美国、英国、韩国等发达国家,人家现在都是计算机办公了,有什么事情,在计算机上弄好,然后手指一点,发送,就秒到了对方那里了,根本不用再跑腿走路了……” 但是唐若并没有发表意见,像这种私人的小事情,根本没必要与别人讨论。 不过。 希刚倒是很有兴趣,他继续对范云道:“我还没决定好,是买一台品牌机,还是到卖电脑那里去组装一台!” 范云也不懂:“有什么不同吗?” “当然了,品牌机比组装机贵得多,但是质量相对来说就好一些,组装机价格便宜一些,但是……但是就是有点担心咱们都不懂电脑,到时候配机子的时候,被人骗了。”希刚的分析有道理。 希刚不懂。 范云更不懂。 李阳对着她哥弹着小手指头:“我觉得,买就买品牌机,不用操什么心,就像那些电风扇呀、洗衣机呀什么似的,名牌大厂的,总比那些地下加工厂的要好得多,起码不骗人。” 李阳的话也有道理。 不过,对于添置这样的“大件”,希刚觉得自己有必要再认真考虑一下,详细了解一下,他喝了一口啤酒:“嗯,我再转转,比较一下再说吧,反正也不急。” 不急。 范云给他倒满酒:“来,再走一个。” “好!” 范云拿起小铁铲子,将已经烤得澄黄酥香的鸡翅膀,用力在铁板上压了压,压出了许多油,然后递给唐若:“来,唐若!” 唐若笑吟吟接过来,捻着竹签转着吹了吹,有点烫,再吹吹。 李阳看了一眼唐若手中的鸡翅膀,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是范云看她的表情,似乎已经在说着什么了。 范云指着那只烤得滋滋冒油的鸡腿问李阳:“李阳,这个鸡腿也烤熟了,先给你吧?” 行。 拿来吧。 李阳伸着手。 范云将那条鸡腿,顺着骨头用小铲子划开几条大口子,又撒了一些调料上去,一股孜然粉特有的香气瞬间散发出来。 真香。 范云同样用小铲子用力压了压鸡腿,把那些多余的油挤了一些出来,然后递了过去:“李阳,你的腿!” 李阳白了他一眼。 你的腿! 范云又将烤好了的两根羊肉串递给希刚一串,两个人没有碰杯,碰了一下串。 干掉它们! 范云撸了一块羊肉下来:“希刚,最近上班怎么样?” “还行,最近每天跟着那些民警出勤,前几天才破了一个案子……” “说说!” 希刚道:“一个顾客报案说,在全州通桂林的班车上,被人把裤袋给割了,皮夹子里有两千多块钱,也被摸掉了,他本来睡得迷迷糊糊的,到了大湾陡下车的时候大腿一阵凉嗖嗖的,这才发现,裤子被小偷割破了一个大洞,于是就报警了。” “然后呢?”范云问道。 “他就打电话报警了呗,那两千多块钱,本来是他到车管所检车的费用,哪想到自己在车上睡着了,就被小偷拿刀片把裤子给划开了,那小偷技术也真厉害,把他口袋割开,钱包里的钱掏得干干净净,那个人竟然一点也不知道。”希刚啧啧有声。 “他是猪啊?”李阳道。 他不但是猪,而且还是一头睡着了的猪。 “坐班车千万不要睡觉。”范云道。 希刚点点头:“就算他报了案,一下子也没用啊,一下子去哪里给他找那个小偷?” “那是,大海捞针,谁的脸上也没写着小偷两个字。”范云觉得希刚说得有道理。 希刚喝了口酒:“嗯,他这个钱,本来是够呛找到的了,可是也巧了,过了没几天,西环路上有一个工地报案,说他们工地最近老是丢钢筋,不知道被什么人偷走了,我跟着老民警去看了看,分析了一下,估计是一伙偷工地的惯偷干的,后来我们就在那布个点,蹲了几个晚上……” “后来呢?”范云追问着。 “那伙贼也很精的,他们偷了一次后,两三天没来,然后到了第四天才来的,估计,白天他们又到那个工地踩过点了……呵呵呵,可是,他们不知道,这下子倒霉了!”李希刚呵呵笑道。 “然后呢?”不光范云听得津津有味,唐若与李阳也听得有味津津。 “然后就抓住了呗,一窝抓了四个,连带销赃的废品收购站也给起出来了,巧的是,其中有一个小偷,还供出了前几天,在班车上用刀片划了人家的裤袋子,偷了两千多块钱的事,那小偷也挺搞笑的,口口声声说什么盗亦有道、行有行规,他只是拿了钱,皮夹子又给扔到那个人脚边了,因为那个皮夹子里装着那个人的身份证、银行卡、驾驶本什么的。”李希刚揉了揉鼻子,笑道。 唐若接了话:“你们呀,是该好好抓一抓这些小偷,不光是班车上的,老广场那里也有。 有一次,我跟先玲她们几个去老广场逛街,有个小偷大白天的就在人群里拉先玲背包上的拉链,我跟杨姐赶紧喊先玲,那个小偷不但不害怕,还拿眼睛瞪我跟杨姐呢!当时,倒把我们三个人吓得不轻。” 简直不要太猖狂。 不过。 老广场一带,因为客流大,人员密集,确实有小偷。 其实,范云自从天天站马路后,没事就在那儿琢磨走路的行人,他也看出了一点门道。 就在大喇叭那个门口,往老广场下去这条路上,他就经常能看到两三个年轻的小伙子,每天走来走去的,弓着背,眼神四处瞟来瞟去的飘忽不定,一会挤在人群里不见了,一会又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了。 范云就判断,这几个人应该就是小偷。 像这种人,一般过路的客人是不会注意他们的,八百年不打一个照面,谁也不会无聊到专门盯着一个走来走去的大活人看的。 但范云不同,范云天天在这儿执勤,什么事,都架不住天长地久啊! 其实,范云跟居委会,戴着红袖章那些巡逻队大妈没什么区别,她们,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变动,小偷小摸什么的,门清。 比如说,哪里来了新租客啦,哪家又搬走啦,谁家里的瓶瓶罐罐又被偷啦,民警在进行调查的时候,问她们,准没错。 有一次。 范云就问大喇叭:“哎,你看那个穿花格子衣服的,……对,就是那个男的,像不像个贼?” 大喇叭笑道:“像不像?呵呵……那就是个小偷好不好!” 去。 大喇叭不光是嘴巴厉害,眼也厉害,其实,也不是她眼厉害,而是,时间——厉害。 希刚对唐若道:“像那种小偷,都是两三个人一伙的,如果有一个人得手了,没被发现,他们就找个僻静的地方把赃分了,如果被人给发现了,像你这种女孩子,他们的同伙会挤过来,从他手里把你的财物给迅速转移了,照样拿他们没办法。” 唐若与李阳同时“啊”了一声,两个女孩子异口同声道:“那跟抢劫有什么区别?” 希刚道:“嗯!所以才要我们啊!我们也经常会轮值便衣队的,便衣是干什么的,知道吗?” 希刚向两个女孩子提出了一道抢答题。 “盯梢的呗!”唐若回答。 “跟踪的呗!”李阳回答。 唐若抢答成功。 “错!”希刚重重地道。 “便衣,就是在人群中,用警惕的眼睛,时刻搜索着四面八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希刚的话很有正义感。 很有力。 很豪迈。 两个女孩为他鼓了掌。 范云对希刚道:“不过,我说希刚,你上班的时候,也要注意安全呀,那些人身上,可都有刀子。” 希刚点点头:“嗯,知道!没事,他们那个刀子,就是拿来吓唬人的,就他们每天偷那点东西,即使被抓住了,也没多大的罪,但是如果一旦动了刀子,那性质可就不一样了,那些小偷,贼着呢!跟老百姓他们敢亮刀子吓唬人,跟民警,借他们个胆也不敢……”希刚笑道。 范云还是有点担心:“喂!希刚,凡事小心点好,对了,你们有没有佩枪?……手枪!” 希刚笑了:“我只是个协警,老兄,协警哪有佩枪的哪!警棍手铐倒是有。” 范云“嘘”了一下:“关键时候,还是枪好使,动作再快也不如搂扳机快。” 那是。 这个,在部队的时候,他与希刚是做过实验的。 他们部队的擒敌格斗术里,有一个动作叫闪身夺手枪,有一次,范云与希刚为了检验实战中能否真的做到闪身夺手枪,他俩专门试验了一下。 在某次中队组织擦枪时,范云与希刚试验了一下。 真枪试验。 先是范云模拟持枪的犯罪分子,他打开保险,与希刚保持训练教材中的标准距离,用枪口对着希刚,让希刚来夺。 希刚根本就没法夺。 他刚一动,范云的枪机就“嗒”的一声响了,清脆的撞针声比希刚的动作何止快了三倍五倍。 想也想得到。 一根已经贴在扳机上的食指,它的神经反应,难道不比一个人需要全身协力扑过来,或者闪身躲开的动作要快得多么? 换成范云试过,一样也不成。 身法再快,也快不过搂扳机。 试验倒是也成功了一次。 唯一成功的一次,是因为范云不知怎么回事,刚好被迷了眼,他在闭上眼的一刹那,被希刚猛地扑上来,叼住了手腕子。 范云也就是跟希刚说说而已,枪,那可不是随便乱配的。 枪,兵之利器也。 非德才兼备者,绝不可轻予。 希刚点点头道:“那倒是,但是枪支不是随便乱配的,那个都有标准的,反正我现在是个辅警,拿了枪也没什么大用,又不是重案组的刑警,天天跟犯罪嫌疑人打交道,随时都可能有情况。” 范云端起酒杯:“那倒也是,总之,上班多加小心,注意安全……来哥们,走一个!” “走一个!” “叮!”两只玻璃杯碰在一起。 范云拿起酒瓶,在李阳面前晃了晃:“李阳,还要不要啤酒?” 李阳扯了一张纸巾,拭着沾在手指头上的油:“算了吧,我还是喝点饮料算了,啤酒不好喝!” 是的,那是因为现在还是春天,还没到真正喝啤酒的季节。 范云看看唐若。 唐若正将一串韭菜用铁铲子紧紧地压在铁板上烫着,绿色的菜叶子因为受热的原因已经由嫩绿变成了让人垂涎三尺的熟色,再加上已经撒上了调料的原因,热气腾腾,香气扑鼻。 范云看着唐若双眼瞪得溜圆,十分认真的模样,觉得很好笑。 好了,韭菜烤熟了。 唐若将那串韭菜递给范云:“来!尝一尝这个,看看我烤得味道怎么样?” 范云看着唐若,轻声细气道:“你吃吧,辛辛苦苦烤了半天,又给了我,多不好意思呀!” 唐若抿嘴笑着:“你吃,你吃,我再烤一串!” 李阳看看范云,又看看唐若,心里就像是小秋风吹乱了水面上的小漩涡,捺着水葫芦,扬起萍未一样,说不清,道不明的一种滋味。 按理说,她应该跟范云更熟,更亲近才对呀! 范云住在她家里的那段时间,李阳跟范云很能玩到一起的。 有时候,当希刚想去唱k了,而范云投反对票的时候,反倒是李阳,连扯带拽的,拉着范云去体验生活。 李阳花她弟弟的钱,自己是绝对不会心疼的。 有时候,李阳还会叫上一两个自己的高中女同学一起去。 而每每此时,一帮年轻的女孩子们就成了此间ktv包房里的绝对主角,她们一个个大展歌喉,而范云和希刚,反倒被挤在沙发的角落里去了。 李阳就会拉起范云一起唱。 李阳其实挺喜欢范云的。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妈妈反倒不喜欢范云,不只是不喜欢,甚至,李阳感觉自己的老妈对范云有那么一点点隐隐约约的厌恶。 李阳认为,按照范云的言行举止,就算是做不到人人喜欢个个满意,但是也绝不至于到被人嫌弃厌恶的地步。 李阳很想弄清楚,是为了什么? 别人她不管。 但是,范云,她却是很想让自己的老妈喜欢上他的。 每次范云与老妈在一起的时候,李阳总是有意无意的,以她自己的理解与方式,在进行着一个现场气氛的调节。 第44章 我会想你的 有些人就是这样的。 你认识了他(她)以后,就是想介绍给自己的家人、朋友们也认识认识。 你对他(好)的时候,也希望自己的家人与朋友们也跟你一样。 不然。 你就会觉得不开心,甚至还会感到有那么一点点的难过。 李阳看着在自己对面并肩而坐的唐若与范云,她总觉得唐若与范云的每一个动作中,每一个看着对方的眼神里,都有点什么。 这种什么,看不见,摸不着,但是,李阳却能感觉得到。 这种感觉应该就是三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其中两个人相互之间对另一个人流露出来的,一种有别于自己,更亲密一些的感觉。 这种感觉有时候,是让人很不舒服的,恨不得立刻摔门而去离开他们的。 当然。 若不在意,就不生气。 生气了,证明多多少少还是会在意的。 就像李阳这样,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在意的,甚至这种在意,已纯粹越过了范云,而变成了她与唐若之间某种意义上的较量。 而范云,无论他是个人,还是个布娃娃,似乎倒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范云并不懂这些。 女孩的心事男孩你别猜,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 范云又开了两瓶啤酒,他将其中一瓶搁在希刚面前:“再喝一瓶,喝完散了。” 希刚点点头:“好,最后一瓶。” 他直了直腰,将身子往后一些,舒舒服服地靠在椅背上,眯着眼睛看着烧烤台里的烤肉与蔬菜。 范云悠悠问道:“希刚……你那个女朋友,彻底分了吗?后来有没有联系过?” 希刚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嗞……哈,也说不上彻底不彻底,但是,我跟她是不可能的了,她五一就要结婚了……” “那你应该是去找过她吧,她说什么了吗?”范云问道。 希刚看看范云,又看看唐若,大概他觉得唐若也不是外人吧,本想咽回去的话,还是说了出来:“我是去找过她,找她的时候我还搂过她,但是,一搂她我就明白了,我们之间的关系,彻底完了。” 希刚话里的意思。 范云不懂。 李阳也不懂。 但是唐若懂,方科应该也懂。 那姑娘还允许希刚搂她一下,那只是代表她用这一次搂抱,将两人之间的关系做一个终结。 希刚搂向她的手臂,其实正是为一段感情的结束,划出的句号。 ——不拒绝你的搂抱,是希望你能自知。 “那天下午,我请她到兴兴饭店去吃的饭,点了七八个菜,没有叫酒。 我知道我们之间完了……一桌子菜,她都没怎么动筷子,我也没吃几口,说实话,根本吃不进去。 后来,出了饭店的门,她告诉我,她五一劳动节就结婚了,我不知道这算不算通知,当时,我也没有祝福她。 真的,她告诉我这样的结果又有什么用呢?”希刚语速开始快起来,他的声音跟心事一样有些起伏不定。 范云看着亲爱的战友,心中有些为他难过。 范云知道,曾经,希刚是很爱那个姑娘的,不然,他不会一个人跑到树林子里哭个不停,害得自己也陪他哭了一场。 范云以为希刚应该从这段感情中走出来了,不过,今天看他这个模样,似乎,希刚走得并不那么的彻底呀! 但是,这种事情,谁又能帮得上他呢? 恐怕没人能帮得上他,或许只有他自己才能帮得上自己,当然,如果有奇迹发生的话,也包括曾经的那个她。 范云与希刚同时将杯子里的啤酒一饮而尽。 范云安慰着希刚:“这只能证明她和你没有缘份,没有缘份的事情,强求不来啊!” 希刚一仰头:“不说了,说也没用,别人都已经准备结婚了。 现在我也没想别的,好好上班,积极工作,如果可能的话,熬几年,争取从辅警转成合同制的。” 范云用“干杯”表示了理解。 他看了看已经差不多吃饱了,左手撑着下巴看他与希刚聊天的李阳:“你呢?李阳,收费站上班好不好玩?” 李阳咬着舌尖道:“好玩什么呀,成天坐在亭子里,闷都快闷死了,不能看书,也不能听歌,从早到晚都是汽车轰隆隆轰隆隆的,烦人。” 范云点点头:“那倒也是。” 话题扯到了自己身上,李阳要是不发点牢骚,那多对不起范云:“特别是有些司机,一些四十多岁的老男人,看人的时候,眼睛都是色迷迷的,有时候真想把他们眼珠子抠出来。” 天! 看看怎么了?看看代表你长得好看呐! 范云笑道:“那是因为你长得太漂亮了,可以代表咱们兴安姑娘,要是你长得跟她一样,人家才不会看你呢!” 他随手一指远处那一桌。 李阳的眼光不由自主跟过去了。 唐若也看过去。 对面那个女人,就算是“你行,你来写”那种杠精的笔,也不太好形容她的尊容。 如果抓重点讲。 看上去挺像个男的,不!应该就是男的——倘若没有她头上蝴蝶结的话。 李阳咯咯笑了:“范云,我觉得她和你倒是天生一对!” 唐若微微一笑:“我也这么觉得,看上去跟他就像一对双生子。” 范云摸了摸自己的脸:“像吗?你看着像吗?不像吧!” 话说。 男人在这种时候,都会变笨一些的,范云是听不出唐若与李阳有什么话音来的。 希刚举起杯子:“来,范云,喝了这杯,散了。” “好。” 范云将杯中的啤酒一饮而尽,他站起身,快步走到收银台,跟老板结了帐。 希刚本来想付钱的,被范云捺住了手:“说好的,我请你和李阳的……” 行吧!你请就你请。 出了烧烤店,希刚和李阳走了。 范云看看唐若,想起坐过山车的时候,把她的腿给撞淤青了,现在不知道怎么样了,他指指店门口不远处树下的一排不锈钢凳子:“到那儿坐一下,休息一下再走吧!” 唐若点点头:“好!” 等唐若坐下去后,范云蹲了下来,仰脸看着她道:“我看看你的腿吧,今天磕得那么厉害,不知怎么样了!” 他把唐若的裤脚卷起来,看了看,感觉那淤青的面积更大了。 范云轻轻摩挲了一下唐若的伤处,用手指试探着压了压。 “疼!”唐若一皱眉。 范云忙收回手:“你在这坐下,我去买点药来,给你擦擦。” 他也没等唐若回答,快步走到前面几步之遥的一家药房,买了一瓶红花油,出来了。 范云把唐若的裤脚再挽高一点,又从瓶中倒了一点红花油在唐若的淤青处,然后用右手食中与无名指搓着。 一开始范云搓得很轻,但很快,边搓边问唐若:“怎么样?感觉怎么样?” 唐若皱皱眉头:“感觉很烫,像火烧的一样!” 烧就对了。 范云又倒了一点红花油在右手掌心,稍微搓散一点,然后手掌对准唐若小腿上的淤青,掌心轻贴着开始发力,一口气,搓了一百多下。 搓得范云脑门上都见白毛汗了,这才作罢。 搓完了,他再次试着压压那块淤青:“感觉怎么样?” 唐若咬着嘴唇:“感觉没有刚才那么痛了,你擦的药还挺有效果的。” 范云一笑:“我们以前训练,经常挂点小彩,磕了碰了的常事,完了弄点红花油搓一搓,效果很好的。” 唐若也不清楚他所谓的效果很好的,是怎么个好法的。 不过,那块淤青被范云搓过之后,她感觉那儿有点火辣辣的,确实没有一开始那么疼了。 她自己伸出手指压了压,嗯!范云的治疗有效果。 范云扯了点纸巾,把唐若皮肤上沾的红花油擦了擦,然后替她把裤脚放了下来。 唐若看着他蹲在自己面前,聚精会神替自己擦药,抻裤脚的样子,感觉心里甜甜的。 她把范云的背包往旁边推了推:“坐会吧。” 范云挨着唐若坐了下来,他伸出一只胳膊,将唐若朝自己揽过来一点,让自己的右腮贴着她的额上,心中,幸福无限。 此时。 夜空中,一架飞机正闪着夜航灯从小城的上方飞过。 再看看,远处是浩瀚的灿灿星河,星河里,每一颗星星都俏皮地眨着眼睛,注视着人间,与小城的灯火遥相呼应。 行道树投下巨大的影子,仿佛想藏住范云与唐若,让他们偎得近一些,再近一些。 此时的范云,觉得唐若就像万里桥畔的那道堤岸,正在紧紧偎依着他这条河奔流。 她就像璀灿的北极星一样,而自己,则是那只小勺子,围着她,护着她。 而他所做的这一切。 都。 无师自通。 心甘情愿。 范云觉得和唐若这样坐下去,真想坐到地老天荒,坐到海枯石烂,坐到他肚子里的形容词都用完了,也不能完全形容出来的那种偕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蹉跎。 唐若从他怀中轻轻挣开了,她眼波如星,脸庞似月,看着范云,范云乜斜了一下两边,趁着无人,深深在唐若的唇上吻了吻。 甜。 范云送唐若回去的。 她说今晚不回自己家了,直接回马雪莹家算了,明天早上可以睡个懒觉,然后起来再带马雪莹去上英语班。 本来唐若不想让范云送她的,等下他送完了自己,又要折回宿舍,没必要,这是城中心,又不是回她那个到了晚上连路灯也没有,四处都黑麻麻的家。 但范云坚持要送她:“我送你到楼下,看你上楼我就回去!” 拗不过他。 不过唐若不生气,心里反而甜丝丝的。 那是范云在关心她。 两个人坐了一辆“慢慢摇”,范云握着唐若的手,两个人的心中都温馨无限。 不大一会儿,就到了马雪莹家的大院。 这几天,方科不知道干什么去了,没再纠缠唐若了,甚至,连人也看不到了。 不过,他这个样子,倒让唐若心中有一些不安。 唉!管他干什么。 范云站在马雪莹家楼下,在心中默数着唐若上楼的脚步,一直等到唐若与马雪莹卧房的灯亮了,他这才转身离开。 刚出大院,唐若的短信息就来了:回去睡觉吧,我会想你的! 我也会想你的!范云情不自禁亲了一下手机的屏幕,只因那儿有唐若两个字,还有那句我会想你的! 范云步行回宿舍,他不着急,步行的时候,他正好可以仔细回味一下今天发生的这梦幻般的一切。 他淘气地从地上用力一跳,跳上了一个足足有一米多高的水泥台子,然后走到尽头,“通”的一声跳了下来。 旁边一个煤气代充点的老板急忙从里面钻了出来,大概,他是以为自己的店面被某个怀疑他缺斤少两的顾客给砸了呢! 当他看到不过是一个二愣子从水泥台上跳下去了,于是嘴里不知道嘟囔了一句什么东西,又缩回店里去了。 范云沿着一条小巷回去的。 小巷里有两三家开商店的老板,一边打着呵欠一边还在坚守着铺面,等待着最后一个不关铺子绝不会来的客人。 前面一个卖肉菜的小档口,老板弯着腰,正将养鱼的大铁盆拽进房中,而他的老婆,则正将那些没有卖完的土豆洋葱什么的东西,用几个化肥袋子盖着。 平时,这些司空见惯视若无睹的东西,今晚落在范云的眼中后,让他觉得格外亲切。 他甚至在路过那个扯盆子的男人时,还微笑着跟那个男人说了一句:“收档了啊!” 那个男人忙抬起头,“噗”的一声将咬在牙齿间早已燃尽的烟头吐掉,并回了范云一个笑脸:“嗯,收了!” 他的脸上略有疑惑。 直到范云走远了,他仍未想起这个跟自己打招呼的小伙子,究竟是个生人又或熟客。 范云穿出这条巷子,来到了大街上,开在宽阔大街上的那些ktv门面上的霓虹灯,不停闪烁,此时,一些人已经开始了另一种灯红酒绿的生活,有家生意好的娱乐场所——大富豪夜总会,一辆载着年轻人的“慢慢摇”刚刚停稳,就跳下来了几个姑娘小伙,嬉笑着走了进去。 一辆刚走。 又来一辆。 说实话,范云对这些不感兴趣,勉强去过几次,还是希刚与李阳硬拖着去的,一次是李阳过生日,一次是希刚想聚一聚,还有几次,因为什么范云都忘了。 范云不是特别喜欢热闹的人,又或许说,他其实是一个慢热的人,如果想让他彻底放飞自己,那得先让他热起来。 第45章 城中集 话说范云,从唐若那儿回来,回到了宿舍。 宿舍的门在里面反插着。 前一阵子范云修好的那根插销,现在正像防贼一样防着他。 范云又推了推。 牢不可破。 范云见到推不开,他在心里嘟囔了一句:“这个唐彬,睡个觉还把门插上。” 侧耳听听。 房中虽然乌漆麻黑的,但是里面有动静,范云将耳朵贴在门缝上,听到里面有一种因为铁架子床的构件互相摩擦而产生的,有节奏的吱嘎声。 “吱嘎……吱嘎!” 范云隔门叫道:“唐彬,开门,开门!” “谁?”唐彬的声音带着一点破锣音。 “我,范云。” 房间里突然没有了声音,又过了一会子后,房间一亮开了灯,接着一阵“踢踢踏踏”的拖鞋声到了门口,“咔嚓”一响,插梢拉开了。 唐彬站在门口,脸上的表情有那么一丝丝古怪:“哎,范云,你回来了,今天不是出去玩了吗?我还以为你今晚不回来睡了!” “不回来睡,我去哪?”范云反问道。 灯光下。 唐彬的床上坐着一个女孩子。 范云虽然不好意思细看,但是一下子明白了。 他瞟了一眼唐彬那张凌乱的床铺,上面,床单与被子已经被揉搓得不成样子了。 若仔细看过去,还能看到上面跌落的长长头发。 那个女孩子面颊绯红,满头长发歪歪地扎在腮边,略显凌乱。 她身上的衣服也没穿好,衬衣的下摆一边掖在裤腰里,另一边还露在外面。 那女孩子正坐在唐彬的床沿上,一只手揪着那点没塞进裤腰的下摆,试图想将它塞进去,又似想拼命用小巧的巴掌,遮住腰间隐隐露出的那一条白嫩的肌肤。 什么也遮不住。 她低着头,害羞地看着自己的鞋尖。 范云又瞟了一眼。 他立即从床下拽出自己的脸盆去了洗澡间。 他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这样的事情,突然撞上了,他觉得挺尴尬的。 躲一躲。 躲一躲。 范云在洗澡间里,先洗了个澡。 他将全身都涂满了香皂,然后双手齐搓,滑溜溜香喷喷的感觉,让他暂时忘了唐若与房中那个羞涩的女孩子。 什么也不想。 全部忘记了。 此时,就是专心洗澡。 等范云洗完澡回到寝室,那个女孩子已经走了。 趁着范云洗澡的功夫,唐彬已经把那个女孩子送下了楼。 范云将换下来的衣服扔进桶里,看了看站在窗口边往外看的唐彬,没有言语。 唐彬倒是先说话了:“女朋友,认识有一段时间了……她说想来看看我住的地方……” 理解。 他抽出一支烟扔给范云,自己又点了一支:“我还以为你今天不会回来了呢!” “谁说的。”范云点上烟。 “我以为你又去你那个战友家了呢,对了,你上次不是说你那个战友有一个双胞胎姐姐吗……”唐彬道。 范云不明白他的意思:“啊,是啊,今天晚上我们一起吃的饭,吃完饭我就回来了,明天不是要加班嘛,我得早点回来睡觉;你呢?你明天加班吗?” “加呀!谁说不加的,我还想跟老魏请假呢,可他不批啊!”唐彬重重地道。 范云点点头:“嗯,睡觉吧,有点累了,想躺一会。” 唐彬看了看范云,讪笑了一下,没再说话。 他感谢范云的识趣,对刚才的事只字不提。 他的笑,有点东西。 范云躺在床上,拿起一本书翻了两页,他感觉枕头有点矮,于是把被子拽过来,一半卷巴卷巴垫在脑袋下,另一半搭在肚子上。 他摇了摇脖子,沿着刚刚翻到的位置看下去:……男人和女人的关系,……说复杂,即使用一本世界百科那么厚的书也说不完,说简单,却又不多,一会儿就能说个大概出来。 作为女人来说,一个女人如果在自己喜欢的男人心中,像漫山遍野的小石子儿一样,那么你很难让他珍惜自己。 但假如你这颗小石头子儿,是一枚隐隐生辉的璞玉,滚呀滚呀,终于不经意落在了在他东张西望的视野,又恰好落在他的身边并砸痛了他的脚,而他,凝视片刻后,也终于发现了你的与众不同,那么,这时他应该会把你拾在手上,越看越喜爱的! 还有一种石头子儿,是他弯腰挥镐拼命挖个不住却求而不得的钻石,当他手上血泡摞血泡时,身上的汗流了又干、干了又流后,终于,挖出你时,他一定会欣喜若狂紧紧把你握在手中的…… 范云觉得这段写得有点意思,这是关于爱情的石头论。 范云轻轻吹着口哨:“找呀找呀找石头,找到我的小石头,敬个礼,握握手,找到一个小石头……” 这本《爱情那些事儿》,是几天前他在新华书店买的。 那个店员发现天天来蹭书看的范云,居然买了本书,倒是颇有些意外,他迅速收了范云的钱并飞快地将书塞进塑料袋子里,伸手递给了范云。 银货两讫,不许反悔。 范云觉得,这些闲书,就是比那些教科书有意思。 范云曾经从希刚那里拿了两本法律书来,一本《民法通则》,一本《刑事诉讼法》,当范云认真翻了几页后,突然感觉自己的脑袋里,就跟住进去了一只马蜂窝似的,嗡嗡乱叫。 他把那两本书又还给希刚了:“一看这个就头疼,有时候我还做梦想当个律师,看来,律师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做的。” 那是。 术有专攻者,大多都是要下一番苦功的。 范云对武侠小说倒是挺感兴趣,金庸写的《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倚天屠龙记》等就不说了,金庸的小说,一本不落的他都看过。 一声蓉儿的“靖哥哥”,就铺展开了范云心中那些江湖里的烟雨水墨。 古龙写的他选择性看的,因为古龙前后期完全是两种风格,古龙前期的小说,写得还是嫩了一些,但是到了后期,却自成大家了,譬如那本《多情剑客无情剑》,范云起码看了五遍以上。 当他看到阿飞为了林仙儿,什么都肯做,愿意放下自己的梦想,陪林仙儿隐于村落时,范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那个有情有义的小伙子。 说实话,相比较于李寻欢的小李飞刀,范云反而更喜欢阿飞的剑,与他这个命运中带着七分悲怆的配角。 梁羽生的小说范云也挺喜欢,因为梁羽生的小说有历史的厚重感,描写的笔法也很细腻,特别是那本《云海玉弓缘》,他看了又看,翻了又翻,但他喜欢的不是金世遗,却是最后成魔的厉胜男。 为什么? 她曾那么喜欢他,也曾认真努力过,奈何,终于还是敌不过命运呵! 范云常想,要怎样的笔法,才能将厉胜男的人生写得如此跌宕起伏,命运多舛。 唯有大师之笔。 除了武侠,其它如四大名著、三言两刻、《红与黑》等外国名著范云也看了不少。 如果刻在竹简上的话——即使没有六车,起码也有五车。 可惜,都是“闲书”。 对于提高范云的数理化成绩,没什么大用。 范云翻了会书,上眼皮与下眼皮直打架,他将书扔到一边,扯了扯被子,睡了。 唐彬关灯,也睡了。 第二天。 风轻云淡,春暖花香。 范云刚到岗位上没多久,就看见住在他家前面那个爱吃鸡屁股的王老九王大爷了,王大爷挑着两只竹笼子,每只笼子里都关了七八只黑毛白羽的洋鸭。 “大爷,来卖鸭子啊?”范云问道。 王大爷看到是一身城管制服的范云,笑道:“啊……是范云呐,是,你大娘养了几十个洋鸭,现在每一只都有四五斤了,干吃粮食不长肉,我就挑到城里把它们都卖了。” “你打算批发给那些做鸡鸭生意的,还是自己零卖?”范云问王大爷。 “卖零的吧!批发给那些生意佬,不划算!”王大爷的算盘扒拉得很精明的。 范云点点头:“大爷,你可以挑到老菜市场过去一点点,有条沟那边去卖,现在像卖你这种没吃过饲料的土鸡土鸭的,都在那儿卖。” “在哪个位置?是不是老菜市场桥边那里?就是过去一点,中医院门口那里?”王大爷还记着上次卖鸭子的那个老地方。 “不是的,换了地方了,中医院门口不让摆了,医院里的那些医生病人闹意见,说像你这种农村来的鸡鸭笼子,把医院的大门都给堵了,现在那里不让卖了!”范云给他解释着。 王大爷把挑子放了下来,里面有两只鸭子在打架,一只伸着脖子猛地去啄另一只,啄得那只羽毛浅色一些的“嘎嘎”乱啊。 范云觉得跟他一下子有点说不清,他就对王大爷道:“我带你过去吧大爷,你挑着一笼鸭子,也蛮重的,免得到那里找来找去的。” “麻烦你多不好意思!”王大爷笑道。 “没事,走吧大爷。” 范云替王大爷拿着铁砣砣称,也算帮王大爷减轻了一点负担。 远路无轻担呀,从这里走到卖鸡鸭那块儿,还要走上一截路呢! 不过。 别人会不会以为王大爷因为违规摆卖,被范云抓了个现行,现在连称都给缴了呀! 不然,为什么一路上,都有人在瞟他们两个? 范云带着王大爷,走过县养老院门口,往鸡鸭市走。 位于菜市场对面,养老院的一辆南京依维柯,此时,正被一辆辆装着青菜的三轮车、码着一把把芹菜与蒜苗小葱的担子,以及密集的人群挡在距离门口不到十米的大门外开不进去。 司机猛按喇叭,根本没用,一个行人从他的车前让开了,迅速又有两三个人紧跟着从他车前挤过。 那个司机只好一点点朝前拱,保持龟速前进。 终于,在人群有一个大约几秒钟的断流时间里,他成功将车头挤进了养老院的大门,司机待车屁股也快进了院子后,左脚把离合器用力踩了下去,右脚踩住油门狠狠地轰了几下。 “轰!轰轰!” 来不及充分燃烧的油料变成了一股股黑烟,从依维柯的排气管里喷了出来,呛得后面一个卖菜的妇女闪了一个趔趄。 这个司机,够坏的! 过了养老院,是一条一丈宽的大沟,这条沟可以通往灵渠上的一道陡门,平时,陡门那里有一块大铁闸拦着灵渠的水,以使水流不会流入这条大沟,但是,一旦到了雨季,上游发大水,灵渠水位暴涨时,灵渠里多余的水就会漫过铁闸,流到这条低于灵渠两岸的大沟里来。 这样的大沟,灵渠上上下下有十几二十条,而这一条,是位于城里最宽的一条。 从农村进入城里的那些一嘟噜一嘟噜的番薯、红红的西红柿、带着水灵灵嫩叶子的青辣椒红辣椒、头顶黄花的嫩黄瓜、以及毛芋、土豆、冬瓜、茄子、豆芽、小白菜、荷包豆……集中于此。 各种蔬菜应有尽有。 除了蔬菜,鸡鸭鱼肉,牛肉、狗肉、牛肉、冻鸡爪冻鸡翅冻鸭舌等冻货也都有。 油盐酱醋调味品铺、笆子笊篱农产品铺、椅子板凳小家具铺,刀勺瓢铁器铺、拖鞋毛巾肥皂洗脸盆日杂铺等等等等也有…… 反正,一个菜市场应该有的东西,这里都有。 但是,这里与老菜市场不同之处是:一、只准卖半天,二、按天按所占地盘收税。 这种模式,就跟乡下每逢三六九、又或一四七开市的那些集市一模一样,摆上个半天后,赶集的人就陆续散去了,只剩下摆摊的在那里收拾摊子。 这些人里,有相当的一部分人会在挑子里仍有剩货,但又不得不收摊后,离开这里,挑着担子走街串巷去打游击。 比如王大爷。 现在虽然在范云的带领下,进了这个集市,但是,如果他不能在散市前把笼子里的洋鸭卖完的话,那么,他的选择很可能就是继续找地方再卖一阵子。 比如居民区。 比如老菜市场。 比如那些散落在小城各处的小型菜市场门口。 比如范云找工作时,站在下面看那些重金求子与寻人启事的那块黑板附近位置。 那么。 转眼之间,王大爷就会从一名交了摊位税的合法经营者,变成一个被范云他们驱赶与追逐的无证小商贩。 不过。 现在无论是王大爷,还是范云,暂时先不考虑那些问题。 现在的问题是,范云如何带着王大爷杀入重围,找到一个适合王大爷摆放鸭笼子的地盘。 范云在前头开路,指着不远处一根横在大沟上的独木小桥道:“大爷,咱们走那边过去!” 第46章 范云开始戒烟 王大爷挑着鸭笼子,摇摇晃晃走在独木桥上。 他的动作。 吓得笼子里的鸭子们一只只睁着小绿豆眼死死盯着外面,呆若木鸡的鸭子们很担心王大爷脚下一滑,双手将扁担一丢,然后…… 然后就木有然后了。 不过。 王大爷走得很稳。 木事。 范云给王大爷圈了一个地盘,左边是卖鸡的,右边是卖兔子的,中间本来没有空当了,但是范云笑着请卖鸡与卖兔子的往两边稍微那么的挪一挪。 “不好意思,麻烦挪一挪,每个人挪一点地方就行!”范云看着卖鸡的女人与卖兔子的老汉道。 卖兔子的老汉先挪了。 老汉把自己的兔笼子往另一边又挪了一点过去,反正那边是一棵大樟树,又没有人。 他挪了,那个卖鸡的女人也挪了一点点。 王大爷把笼子摆好:“谢谢你了范云,谢谢你带我过来,谢谢你帮忙嘞。” 王大爷一连说了三个谢谢,倒叫范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了:“大爷,别客气了,那我就走了,你在这里卖吧!” 范云把称交还王大爷,走了。 那个卖鸡的女人问道:“那个小伙子是你什么人?” “我侄儿仔!”王大爷道。 也行,这样叫范云倒没差辈。 “哦!哎,你这鸭子是自己养的,还是贩来的?”卖兔子老汉问道。 王大爷有点急,什么贩来的:“哪是贩来的,你看看我这鸭子,没吃过饲料,都是吃粮食长大的,你看看这毛……” 他伸手从笼子里掐出一只鸭子,用手拨一拨鸭翅膀下的绒毛:“你看看,看看这毛……” 边说,他边把鸭子脚掌朝上反转过来:“你看看这鸭脚,老鸭子了!” 那只鸭子吓得嘎嘎叫:“老王,快点放老子下来,你想吓死老子呀!” 那只鸭子的心态有点炸裂。 一个走路有一点点罗圈腿的中年妇女正好路过,她伸手接过王大爷手中的鸭子,扒拉了一下绒羽,又捏了捏鸭嗉子:“这鸭子怎么卖?多少钱一斤……” 王大爷见生意上门,不再理那个卖兔子的老汉,招呼客人去了:“噢,这鸭子……” 他卖他的鸭子。 范云走范云的路。 范云从卖鸡鸭这里走出去,掉头过了独木桥,然后往右走几步顺着路走。 左边一家竹木器铺子门口,一个乡下的老大爷正在挑选竹斗笠,他用手指头肚子摁着斗笠的篾片,感觉篾片的厚度距离自己理想之中的标准尚有差距,就摇了摇头放下,然后拿起另一个来看。 竹木器前面一点的拐角处,是一辆卖卤味的推车,推车上方挂着色泽金黄的烧鹅与沾着芝麻粒子的烤鸭,看上去就让人直咽口水,推车的操作台上,摆着几只不锈钢的大盆子,里面有卤猪耳朵、卤猪脚、卤鸡翅鸡腿,最角上堆着一堆油炸花生米。 此时,胖胖的老板正用磨得飞快的切菜刀切着一只猪耳朵,三分钟不到,猪耳朵切好,并放在一只不锈钢空盆中加入调料,葱花芫荽,麻油味精搅拌完成,顺手,老板还用刀背压了一把碎花生扔进去一起拌了。 拌完收工。 “好了!”交给客人。 收钱。 范云继续往前走。 过来一点,是一个卖猪肉的摊子,老板娘用四根木棍子对角竖起了一块脏兮兮的花塑料布在摊子上方,权作太阳伞遮光。 一位推着自行车,左唇角有颗痣的年轻妇女正在挑选着摊上的猪骨头,她伸着两根手指掂一下猪腿骨,然后再掂一下猪扇骨,不是很坚定的立场在两种骨头之间犹豫不决,最后,还是要了腿骨:“要这个,砍小一点。” 老板娘挥起一把厚背大砍刀,“咔咔咔”一阵剁。 妥了! 范云觉得当个杀猪佬也挺不错,真的。 收的都是大票子。 又过了一群卖青菜水果的。 范云一直往前走,一直往秦皇路上走。 走到一半时,发现右手边有一家卖翡翠玉器小古董的铺子,他就走了进去。 铺子唯一的玻璃柜子里,摆着许多放在红色绒布上的翡翠饰品与玉制品,但是,根据上面便宜得离谱的价格,范云觉得,没有一样是真的。 全是玻璃的。 他站在玻璃柜后面,从近到远,一样样看过去。 看到店子里摆的,都是些什么铜公鸡、铁仙鹤,玻璃耗子琉璃猫等小玩意儿,范云指了指一条红绳子,问那个不大想做他生意的,齐眉刘海的小妹妹:“这根绳子怎么卖?” “两块半!”小妹妹说话跟小钢炮一样,声音还挺大。 范云点点头:“买一条。” 虽然小妹妹不知道一个大男人买条红绳子干嘛用,但是,既然是生意,总要做的。 绳子摆在了范云面前。 范云从裤袋里摸出钥匙串,指着挂在上面的一枚黄澄澄的铜钱,问那个小妹妹:“能不能帮我把铜仔钱串起来,做一条脚链?” 原来如此。 当然可以,小妹妹最会做小手工的,但是,范云需要额外再加一些手工费,因为,他还想请小妹妹给他编点花样出来。 小妹妹手指翻飞,编了一条精致的雀头结的链子,然后,她把绳子串在那枚铜钱的钱孔里,留好活扣,递给范云:“好了!” 挺好。 范云认为小妹妹编得挺好。 范云想把这条脚链送给唐若。 因为他觉得,这枚铜钱是个古物,很有纪念意义。 这枚铜钱,是他在山上挖桔子树洞的时候,挖出来的,当时挖出来的时候,钱上满是绿锈,不过还好,并未腐烂。 范云用衣襟擦了擦铜钱上沾着的泥巴,顺手就将它挂在了自己的钥匙串上。 当时,范云也没怎么在意这枚铜钱,可是,这枚铜钱每天在他的裤袋里跟钥匙什么的摩擦着,居然越磨越亮,越磨越黄,到后来,磨得黄澄澄得,看上去简直就跟金的一样。 范云越看越喜欢。 他的钥匙扣都换了两三个了,可这枚铜钱,却一直带在身上。 今天巧了,他碰巧路过这个小饰品店,就想着用它做一个铜钱仔的红绳脚链送给唐若。 范云觉得,这条脚链,如果绑在唐若皮肤白皙细腻的脚脖子上,一定会十分好看。 付钱。 走人。 小妹妹扑闪着大眼睛,目送范云越走越远。 范云走到秦皇路上,然后从旁边一条小路拐到方科的包子店那里,方科不在,其他人正各司其职忙活着。 包的包。 卖的卖。 范云脚下并不停留,一直穿过兴隆购物城,往上走到汽车站门口才停下来。 他每天都是这样的。 第一时间到达每天工作的起点,然后在那儿站上一会儿,再慢慢往下走,一边走,一边留意城台路的两边,特别是那些小巷子,他都会认真看看。 范云会边看地面,边看天空,巡视那些临街的楼房,有没有违规张贴,悬挂的广告、招牌、旗帜,等等等等…… 每天的工作都是如此。 他和清洁工一样,每天都是为了这座小城能有一个整洁、干净的面貌在工作。 当然,更是为了饭碗。 为了饭碗很正常,谁不是为了饭碗? 有人还专门给饭碗分过类呢,比如什么金饭碗、银饭碗、铜饭碗、铁饭碗、木饭碗、泥饭碗。 每一种饭碗,对应一种人,或几种人。 饭碗是最重要的一样东西。 活到老,端到老。 范云站在汽车站路口,看着那个曾在他找工作时给过他指点的绿化工大姐,又拿着一把大剪子修花木了,他微微一笑,想起前一阵子自己仅仅送了七天信的邮递员工作,以及后来干了大半个月的饮料搬运工,如今,他却变成一名身穿制服的城管队员了。 虽然是临时工,但是,只要努力工作,认真负责,范云相信自己总有转正的机会的。 “每年都有转正名额,好好干,你们的表现,领导们都看着呢!”老魏班长如是说。 范云看了一会,也没发现什么东西,除了汽车摩托车,就是自行车和行人,走在路上,一个个似乎都不紧不忙的样子。 范云想,大概所有这种小城的生活节奏,都是如此的吧! 范云沿着马路往老广场方向走,他走得并不快,不是他偷懒,而是走得慢一些,才更能发现问题,例如,刚刚他就纠正了一家女装店,将衣服架子和不甚雅观的女性硅胶模特摆在门口绿化树下的行为;以及一个做快餐的店铺不按规定摆放流动餐车的问题。 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范云每天干的就是这些。 仅此而已。 他沿着大马路遛了一个来回,没什么大事,那些无证的小贩们,还未到走卖时间,范云心里有谱着呢!他就走到兴隆购物城的喷水池后面,摸出手机给唐若发短信息。 ——好想你哦!范云。 ——我也一样!唐若很快回了。 ——你在哪里呀?范云。 ——带马雪莹学英语。唐若。 ——哦,什么时候过来?范云。 ——下午,晚一点。唐若。 ——你的腿好点了没?范云。 ——嗯,好多了!唐若。 ——等你过来,我再给你搓点药!范云! ——好哒!你真好!唐若。 ——那我上班了。范云。 ——拜拜,么。唐若 范云开心得要命,唐若下午会来的,他现在什么也不想,就是想跟唐若在一起。 搂搂她。 抱抱她。 亲亲她。 呀!唐若的嘴巴真香呀!范云想起与唐若那甜甜的一吻,心里偷偷乐了一下。 那,可是他的初吻。 唐若之前,他从来没有吻过别的女孩子,亦不曾有过心跳不已的那种感受,而那甜,那心跳,都是唐若给他的。 范云觉得自己把唐若搂在怀里的时候,有一个词语可以完美形容自己的感觉——柔若无骨。 唐若的身体真软,又软又香,他把自己的脸贴在唐若面颊的时候,可以清楚地闻到从唐若的发间、脖颈处、肌肤间传来的香味,那种香味,范云觉得自己只闻一下,几乎就醉了。 无法形容。 范云就觉得,假如让自己做一棵陪伴在唐若身边的植物,那么,他不想做药株,也不想做花木,他想做玉米。 他想做一株玉米让唐若蒸着吃,煮着吃,爆米花儿吃,剩下的拿来做种子,风一吹就长,雨一淋就绿。 范云就幻想自己或许会像一棵玉米苗样,躲在草里,看唐若头戴花布巾,手拿小铁锄,锄一会,就摸摸腹,捶捶腰。 但是,范云却绝对舍不得用疼痛来提醒唐若,何时该蹙眉,何时才放锄。 想着想着。 范云呵呵笑了! 笑得很阳光,很傻相。 他觉得唐若心里想的,一定也和自己一样。 他敢保证。 范云觉得,这个世界上,真正爱他的人一定是唐若,哪怕他瞎了、瘸了、聋了、哑了,唐若也绝不会弃他而去。 勿需山盟。 勿需海誓。 无论世事如何,唐若待他之心依如昨日。 她就如那枝条稚嫩的小树一样,稍显挺拔,立刻就会俯下身来,遮蔽他的。 确实。 范云想的。 就是刚刚唐若与范云互发了短信息后,她想到的,想说的心里话。 范云摸出了烟盒,甩了甩,没甩出烟来。 没烟了,他走到一家小卖部门口,本来张口想让老板拿包烟给他的,但是,他又忍住了。 范云将手上那只白沙烟盒,握在掌心里用力攥成了一团,扔了出去,刚好落进小卖部门口盛垃圾的纸箱子里。 他决定戒烟。 昨天就已经下了决心了。 因为昨天他亲过唐若后,唐若对他说:“你的嘴巴好大的一股烟味,不好闻。” 戒烟。 但是,烟瘾上来了,味道可真不好受,范云觉得不抽烟,简直比杀了他还难过,但是,一想到唐若,他就觉得,别说是让他戒烟,就是戒饭,也没问题。 为了爱情,烟必须戒。 范云下的这个决心,不可谓不大。 他买了一包薄荷糖在嘴巴里嚼着,但是,似乎薄荷糖根本压不住发作的烟瘾,那种百爪挠心的感觉,让范云数次又掏出钱来,准备买上一盒。 他安慰自己:就买一盒,再买一盒,一天只抽三棵。 但是范云终于还是没买,他先是用力掐着自己的大腿,把大腿掐得生疼,又嚼了半盒薄荷糖,他终于还是忍住了第一波烟瘾。 但是,第二波呢? 第三波呢? 戒烟,就跟逆水行舟一样,非得能咬牙坚持,并且意志力也要极其坚定才行呀! 第47章 范云的梦想 范云曾有过戒烟的历史。 以前在新兵的时候,戒过。 那时候,范云与希刚一起并肩跑完人生中的第一个五公里后,脸都黄了。 那种双脚发软,呼吸困难,很想一屁股坐在地上再也不起来的滋味,让范云觉得,严重缺乏运动体验感。 没跑之前,范云感觉自己应该是一马当先如离弦之箭,风驰电掣般沿着跑道“嗖嗖嗖”跑它个人仰马翻的。 可是。 一旦跑起来,才发现,没跑几步出去,两条腿就跟灌了铅似的,大地似乎是个巨大的吸盘,吸着自己凌乱的脚步远远跟不上那颗不羁的心。 一个五公里下来,新兵蛋子们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熔炉! 熔炉。 就是专门收拾各种材料的。 范云跟希刚一屁股坐在地上,喘得上气不接下气。 而那些老兵们则大声吼着,驱赶着这些新兵蛋子们,将他们从地上赶起来:“起来,起来,跑完五公里不能马上坐,慢慢走,活运活动,哎!说你呢,还有你……” 一个精干瘦小的老兵指着范云与希刚道。 从那时起,范云就觉得自己要戒烟了。 范云戒了两年多的烟。 他也把自己从当年的新兵蛋子,戒成了牧羊犬一样赶着他管辖的新兵蛋子飞跑的老鸟了:“速度,加油,不要停,还有五百米就到终点了……” 但是到了第三年,他又复吸了,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就是复吸了。 如果硬要替范云找一个复吸的理由,或许,是因为那种即将离开绿色军营的惆怅与留恋? 又或将要告别这些日日夜夜在一起,同吃同睡同训练的战友,再一次踏入社会的不安? 那就戒吧。 吸烟不光影响肺活量,还影响唐若的吻感。 戒! 但是,不买烟,不等于范云不想抽烟,好几次他都想掏出钱来,去买上一包。 当然,他忍住了。 范云的心肠,自有硬的一面。 不过,当烟瘾来时,他看到地面上那些被人随意丢弃的烟头,忍不住就想捡起一个来。 “啪!” 点燃烟头,美美吸上一口。 没有的,范云怎么能捡烟头抽呢? 他只是捡起一个烟头,把烟屁股那里最后一点没有燃尽的烟丝连同过滤嘴的纸皮一起抠掉,然后,把过滤嘴的海绵用手扯得很长很长,再叠起来。 最后,范云把那点海绵放在了鼻孔上,闻了又闻。 熟悉的烟草味。 熟悉的气息。 真好闻呐! 闻闻就算了,该坚持还是得坚持,其实,许多人的习惯与老毛病不能改正的原因,是因为远远没到生杀夺予之时。 当然,毒品除外,毒品本就不是人间的东西,它来自地狱,专引人下地狱。 有一次,范云在某个地方曾经见过两个吸毒人员当街毒瘾发作的情景。 脏。 恶心。 那两个毒瘾发作的人,因为当时没有毒品可以吸食,浑身颤栗着倒在飘着小雨的马路边,一会儿坐下,一会儿又挣扎着爬起。 爬不起。 范云看着他俩,他们似乎已经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但是,仍然无法像个正常人一样从地上站起来,而是拼命挣扎在污浊不堪的烂泥汤中,一次次挣起,又一次次跌倒。 甚至,有一个人的皮鞋,也因为屡次挣不起来,而从脚上脱落,只剩下了早已在泥水中湿透的袜子,与他的脚弯成了一个大大的问号指向苍天。 ? ! 两个人,全身都已经脏得如同叫花子。 不!叫花子比他们强多了,叫花子起码不会像他们这样,如同两摊烂泥,摊在地上,摊在泥水里。 叫花子知道睛天捉虱子。 阴天躲雨。 那两个毒瘾发作者的眼神,看上去就像狂犬病发作的病人一般,畏光、畏水、畏风吹草动,因不敢与人对视而变得飘忽不定。 这俩人废了!旁边看热闹的一个老头叹道。 没有人去理他们。 没有人会扶他们。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过路的人,绝大多数无非只是皱着眉头看上两眼,然后匆匆离去而已,像他俩这种沾上了毒品的人,这辈子就算完了! 完了! 看那俩人骨瘦如柴的样子,与布满手臂的那些针孔,估计,不用三年,或者两载,这两个人就会呜呼哀哉一命归西。 马雪莹的叔叔马魁,现在还算早期,但,他正在深一脚浅一脚的,步这两个人的后尘。早晚的事! 曾经。 全州县半边街,曾经有一个小伙子,因为吸食毒品,逼得他老爸把一栋七层的楼都给卖了,没办法,他老爸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独生儿子去死呀! 卖吧!反正早晚都是他的! 他老爸用这一句简单的话,说尽了自己心中无限的痛楚。 与失望。 范云将那片海绵丝扔了,他顺着路往下走,一直走到新华书店旁的彩票点,准备买两注彩票。 那一次,狡猾的范云请唐若替他选号,然后他偷偷地把情书塞进了唐若的包里,当时,唐若替他选的那五注号码里,有一注中了十块钱。 刚好回本。 范云兑奖的时候,看着那组号码,心里想了又想,唉!如果这三个号码,这样选,选这几个,不将中头奖了嘛! 早知道,自己按照这组号码,多买几注好了,为什么感觉那组头奖号码,每一个数字都曾进入到自己的考虑选择范围之内,而自己却没能刚好将它们几个组合到一起呢? 好可惜。 范云看着那七个头奖号码,再看看唐若替他买的彩票,头奖的七个号码,每一个唐若都替他选出来了。 可惜,不在同一注上。 后来范云又买了几次,可惜,屡买屡不中。 屡不中屡买,卖彩票的老板说得好,一个人,如果没有特殊机遇,一辈子也很难赚到五百万,但是根据彩票概率学,如果一个人期期不落的买,一辈子总能中一个五百万。 好吧!范云表示信了。 但是,他现在不买那么多了,每期买十块,他觉得让他经济压力骤然增大了许多,还是改成四块两注吧! 就买两注,守株待兔,守号待大奖,守着老天爷哪天掉个大馅饼,砸在他头上。 范云觉得,自己戒烟,是个英明之举,因为彩票店老板说了,每次花上一包烟钱,搏中了,那可就是五百万。 哈! 五百万,真要中了五百万,范云还不得开心地飞起来。 他要中了五百万。 嗯! 首先扒掉家里的老房子,盖它两栋小洋楼,自己和爸妈住一栋,另一栋给范雨。 然后买辆小汽车,买车前,范云同志还要考个驾照,嗯,跟唐若一起去考,到了驾校,然后装作不认识她,笑嘻嘻看那些学车的男孩子去撩唐若。 “唐若,我教你吧!”这是学车的学弟。 “唐若,你今天真漂亮……”这是学哥。 学了车,他就开车载着唐若,从兴安出发,从桂林出发,一个城市一个城市,一个景点一个景点的逛下去。 先去看看云南洱海蓝得让人心跳的水,再去看苍山上的白雪与云朵。 然后去峨眉山的山道上听听郭襄小毛驴嗒嗒的蹄音里,轻轻敲着的,是不是杨过……杨过! 他要带着唐若去看长江,看黄河,去看看敦煌莫高窟里的飞天,哪一个女子捧着的,是人间的灯火。 范云突然觉得要是这样的话,五百万似乎不够花。 因为打完了税,就剩四百万了。 范云有点犯愁了。 他忽然觉得自己似乎应该务实一点,自己应该拿出一笔钱来,在灵渠边上买块地,然后修上一栋独门独院的别墅,房子不用太高,三层半就行,小院不必太大,种得下他的葡萄西红柿和唐若的花花草草就可以。 小桥流水的家园。 然后,再到秦皇路上买一个临街的铺子,开一个属于他和唐若的小店,一没有房租的压力,二没有贷款的负担,想什么时候开店营业,就什么时候开;想什么时候关门休息,就什么时候关。 每天他就坐在店子里,拿着画妆盒给唐若画眉。 今天画乖乖女的柳叶眉,明天画大家闺秀的平眉,后天画侠女风的棱角拱形眉,画完了,在唐若腮上扑点粉,低头看一看,问一问她:“好不好看?香不香?” 然后。 唐若就甜甜地笑着亲一亲他。 再然后…… 再然后的事情范云还没想好。 但是,现在他首先要买一张彩票。 好吧!范云就买了一张彩票:“老板,照打,买两注!” 买完彩票,范云走到古戏台这儿,看了看戏台前面,没有偷偷坐在这儿歇脚的小贩,他就继续往前走,一直走到过了一座水泥桥,到了第一小学的门口。 这座水泥桥,与王大爷摇摇晃晃地挑着鸭笼子走在上面,吓得鸭子们呱呱叫的那座独木桥,隶属于同一条大沟。 这儿也没有无证小贩,倒是有好几辆“慢慢摇”的驾驶员,将车子停在树荫下,一边眯着眼休息,一边等着从学校里出来的客人。 快到中午放学时间了,再过一会,就会有家境颇富裕的学生,一些出去办事的老师们会来坐这些“慢慢摇的。” 他们停放的位置也挺讲究的。 四辆“慢慢摇”摆成了一字长蛇阵,贴着路边,从学校门口排成一排,最靠近学校那个位置,最好,那辆车,是从学校里出来之人的首乘之选,那个位置,谁来的早是谁的。 等这个位置的车子走了,另外三辆依次向后移动,此时,如果有第四辆车子过来,司机会自动补上最外面的一个空位。 但是。 凡事皆有例外。 也有一些坐车的老师学生从学校里走出来后,没有直接上车,而是走到最外面,摇手招呼刚从远处开过来,准备补位的这辆“慢慢摇”。 这辆“慢慢摇”就会立刻载着客人给自己的好运气,与客人一起走了,“轰,轰轰,”一加油门,车子就去远了。 碰到这种情况,谁也不会说什么,客人想坐谁的车,那是客人的权利。 但是,绝对不能开到最里面来抢客,如果这样的话,另外四个人都会对他不客气的。 别人辛辛苦苦排队,你不能一来就插队。 凡事,得讲个规矩。 以前,这儿就曾经发生过因为有一些开“慢慢摇”的新手楞头青,在这儿抢客,而被另外几名驾驶员围殴到鼻青脸肿的事情。 报了警,民警也不过各打五十大板,伤轻的赔负伤重一些的医药费罢了。 其实倒也不重,都是皮肉之伤,干这一行的,许多都是有家有口的人,心里有数。 都是底层的劳动人民。 范云在第一小学门口站了一下,看了看旁边文具店老板娘摆在门口的那几只装着贴画、小零食、一次性大头笔等玩意的大纸箱子,也没过去管她,小学生马上中午放学了,给她摆一摆算了。 她那个文具店,东西堆得到处都是,笔、本子、篮球排球羽毛球、书包铅笔盒、呼拉圈小黑板…… 范云每一次进去,都有一种老虎吃天,无从下口的感觉。 东西太多了,都是些琐碎的小东小西,光是油笔芯都有几十种这多,铅笔也是,什么2b、2hb、原木笔杆、磨尖笔杆…… 头大。 难为那些小学生,是怎么在这数以万计的商品中准确找到自己想买的东西的。 更难为老板娘。 她又是如何能将每一样商品都精准的记住摆放位置与它们的价格的? 谜一样的老板娘。 太厉害了。 范云看了一会,没什么事,他就掉头往回走,走过桥后,看到一家卖电器的商场,老板正指挥工人们将两台双开门电冰箱的泡沫包装及纸箱子打开,散落一地。 范云朝老板指了指地上的那些东西,老板笑着点点头,表示明白,他从烟盒中抽出一根烟对着范云扬了扬。 范云摆摆手。 电器老板见范云不要,回手把烟塞进了自己的嘴巴里。 “嗒!”点着了。 说戒就戒。 像这种诱惑,一定要坚决拒绝,范云决定,无论是谁敬给他烟,他都坚决不接、不抽。 他一定要拿出最大的决心,把烟戒掉。 不光是烟,范云决定,从今往后,凡是唐若认为他身上的毛病,凡是唐若发现并指出的关于他的问题,都坚决改之。 对待唐若,他有最大的真心与实意。 范云走着走着,不知不觉走到一个人的面前。 第48章 梅霖与范雨 范云看到了范雨。 就在中医院旁边,一间小小的理发店门口。 雨霖理发店。 范云惊讶地发现。 范雨原先一头黑得发亮的头发已经染成了黄毛,其中,两边各有一绺酒红色的,一绺浅蓝色的,在一堆黄毛中,看上去格外醒目。 范雨下身穿着一条宽裤脚的大喇叭裤,蹬着一双尖尖的男式褐色皮鞋,上身穿一件条条花的线衣,外面穿着一件紧身收腰小皮夹克,若是再给他配上一个墨镜的话,形象,就跟郑伊健差不多了。 范雨刚用扫把将一些散落地面上的头发扫到一个角落里。 扫完,从店中走了出来,伸伸懒腰,踢踢腿,范云就走到了他的面前。 这才几天? 范雨前些日子不是还吆五喝六地吵吵着要跟玉成合伙买班车的吗? 怎么现在跑到城里来了? 范雨也看到了范云,他忙笑着对范云道:“哥!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范云“嗯”了一声,向前走了两步,看看店里。 店里,一个脸蛋微微朝下,俯着脖子与上身的女孩子,正准备帮躺椅上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刮胡子。 范云认识她。 这个女孩子居然是梅霖。 梅霖也看到了范云,她腼腼腆腆朝范云一笑,低下头,继续着自己手上的工作。 梅霖拿起工作台上的一只肥皂盒,倒了一点点水进去,然后拿起一把圆形的白毛小刷子来。 她用小刷子蘸着肥皂水,将那个客人的胡子茬仔细地刷了一遍,接着,给剃须刀换了一张新刀片。 范云看着她的手头活,没说话。 范雨也看着。 梅霖左手捺着那个中年男人唇角周围的皮肤,用着暗力将那些松驰的皮肤,朝一个方向拉紧,右手的剃须刀随后跟上。 “噌,噌噌噌……” 梅霖的刮刀在那个男人的下巴上、唇角外不停地跳动着,那个男人紧紧抿着嘴唇,闭着双眼,脸上挂着一副十分享受的表情。 梅霖的刀功不错。 割韭菜一样的刀法。 她将剃下来的胡子,在旁边的毛巾上轻轻拭了拭,继续给那个男人刮剩下的部分。 剃须刀如蜻蜓点水般在那个男人的脸上,鼻梁上跳跃着。 她的手艺颇有了几分火候。 刮完脸。 梅霖脚下用力,踩着踏板将躺椅扶正,又看了看镜子里的客人,轻言细语道:“你看这样行吗?” “嗯!可以了,就这样吧!” 梅霖拿起一块大海绵,又帮那中年男人扫了扫脖子里的碎发,然后解开罩在他身上的白色围裙:“还要不要冲下水?” 那男人左右扭了扭脑袋,一边用手胡搂了两把脖子,一边站起来付钱:“不用了,等下就回家洗澡换衣服了。” 梅霖收了钱:“慢走!” 她转而看了看范云,忙了一阵子,此时才有空跟范云打招呼。 但是,梅霖一下子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称呼范云。 直呼其名吧,不太好。 跟范雨刚才一样,叫范云一声哥吧,又为时尚早。 这话从何说起呢? 老实交待。 交待就交待。 还是那一次。 那一次,她跟着邮政所长夫人到范云他们村子吃酒,后来上范云家相过亲后,她没有相中范云,反倒看中了范雨。 不是范云不好。 而是她觉得跟范雨更有共同的话题。 晚上坐席的时候,范雨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了,坐在了她的旁边。 范雨不但坐在了她的旁边,还一个劲的帮她拿碗筷,拿杯子,倒饮料,盛辣椒酱…… 对了,之前,她还吃了范雨硬塞到她手中的一只桔子。 “这个人!”梅霖看着替自己忙活着的范雨,心里笑了一下。 酒席上,她和范雨聊起来才知道,范雨的岁数居然与她的一样大,两个人是一年的不说,就连生日也在同一个月,上下相差仅仅一天,范雨大她一天。 在这样巨大的缘分面前,之前她对范云的那一点微不足道的好感又算什么。 所以,当李恭堂老婆与邮政所长夫人问她对范云的印象怎么样时,她摇了摇头,表示自己看不上范云。 当然,她也不能对她们说就在刚才,自己看上了范雨。 这样多不好啊!本来是相哥哥的,却看中了弟弟。 她多么希望她们能够神奇地陡然开窍,瞬间明白了自己的心思,能对自己提一句:那,你觉得范雨怎么样? 可是,李恭堂老板与邮政所长夫人都没有提。 那么,她总不能自己给自己介绍吧?自己把自己介绍给范雨,说自己没看上他哥,却很愿意做他范雨的女朋友。 那多丢人。 由此,她甚至有那么一点点恨李恭堂老婆与邮政所长夫人了,恨她们的不解人意。 不过。 范雨没有让她失望。 吃完了喜酒的第二天,范雨就跑到她上班的理发店来找她了,当时,她正拿着电推剪帮一个男客推头,范雨骨碌碌转着眼珠子就进来了。 刹那间看到范雨的惊喜,让梅霖激动得一推子下去,将客人头顶的头发深深地铲了一大块下去。 这小伙子! 深得妾意。 范雨还故意假装不认识她,他一屁股坐在大镜子前面:“老板,洗头!” 一个腮上长着两点雀斑的小妹就过来,站到范雨的身后:“洗什么洗发水?” 范雨看着镜子里的小妹,头也不回,用手指指旁边的梅霖:“我不用你,我要她洗!” 好! 好! 我给你洗! 梅霖帮那个客人把长碎改了个短碎,她将客人头多少有点差强人意,但好赖也还可以交差。 那个客人倒没怎么在意,他还以为,梅霖就是这个风格,就是这种操作。 他以为梅霖属于那种一眼不合,铲掉一块再说的风格。 梅霖把范云摁在椅子上,给他全套服务了一次。 梅霖先是趁她那个老板娘师父不注意,摁了一把最好的洗发水抹在范雨头上,她一只手拿着水瓶,一只手在范雨头发上揉着泡沫。 范雨嘴角带笑,在镜子里看着她。 那种很坏很坏的笑。 梅霖抿嘴一笑。 梅霖边打泡沫,边替范雨抓着头皮,两把下去,把范雨舒服得骨头都酥了,他眯着眼晴,心里默默帮梅霖打着拍子:一下,两下,三下,四下…… 梅霖把范雨抓得飘飘欲仙了。 抓完头发,她又为范雨做了一个头部按摩,梅霖的两只滑溜溜的小手用力捺着范雨头顶上的穴位,舒服,简直不要太舒服。 按了好一会子,她又将双手转至范雨的双耳,用手指挟住了往上一提一拉,再往回一带…… 范雨觉得自己的耳朵,真是一对幸福的耳朵。 按过之后。 冲水。 重新坐回来。 梅霖双手握成拳头,指节用力压在范雨的肩井穴上,一股麻酥酥的感觉从范雨的双肩直透头顶,大脑皮层的神经未梢感觉到了一种酣畅淋漓的愉悦。 爽歪歪。 梅霖那个老板娘师父一边替一个女性熟客做着发卷,一边拧着眉毛看了看梅霖,她的表情是在说:有没有必要搞这么久啊?快点搞两下把他打发了,那边还有客人等着剪头发呢! 可是她又不能说,洗头也是客。 她懂什么。 梅霖悄悄地对范雨说:“晚上九点半,我下班。” 懂了。 晚上九点半,范雨准时出现在理发店门口,他冲梅霖招了招手,指指旁边一个大雕塑那里。 梅霖点点头:明白。 终于等到梅霖下班的范雨,毫不客气地就将她裹进了自己的风衣里。 不必客气,客气的都是傻子。 他低着头,一口气在梅霖红红的脸蛋上啃出了许多的牙印子。 两个年轻人抱在一起,谈人生,谈理想,谈未来。 谈了很久很久…… 范雨建议梅霖不要再跟着师父干了,出来自己干,这样,不但他可以天天跟梅霖在一起,而且,也自由,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自己的生意自己说了算。 梅霖本来开始有点犹豫不决,怕亏本,怕冒险,心里没底。 但是她又觉得范雨说得好:就是租个铺子的钱嘛,你这个又不用什么本钱,咱先开个小理发店干着,一边赚钱,一边慢慢添置东西,相信我,一定没问题,真的,铺子我都看好了,也谈过了,就在中医院门口那里,那里离一小、一中都很近,平时过路的人也多,肯定能行。 范雨办事效率很高,他是个实干家。 能行。 范雨的话让梅霖鼓起了勇气,趁热打铁,第二天她就跟师父说了自己想单干的事情。 师父倒是也没说什么,虽然心里十分不痛快,但是梅霖说了,她这个月的工资就不用开了,算是她送给师父的帮工。 那还能说什么。 小鹰长大了,翅膀硬了,终归是要单飞的。 干什么事情都要趁热打铁,范雨说的。 一鼓作气,梅霖与范雨的小理发店就开起来了。 不过,取名字的时候,让范雨与梅霖伤了些脑筋。 范雨拿着纸笔,想了又想,他觉得自己应该把这个代表自己和梅霖今后幸福,万里路上第一站的小理发店名字起好。 他想把两个人的名或姓嵌进去,组合起来。 “唰唰唰。”写好了。 “给你,梅霖,你看看,怎么样?”范雨得意洋洋道。 梅霖接过来看了看,一下子被他气乐了。 梅雨理发店。 雨梅理发店。 雨霖理发店。 霖雨理发店。 都跟雨有关,范雨的潜意识里一定是觉得这个小店距离旁边一家五金杂货铺不远,觉得这块地一定是五行缺水,所以才取出了这么几个名字。 不过,在梅霖自己认真的想了几个什么青春、飞扬、老地方理发店的名字后,决定还是用范雨提供的其中之一。 她慎重考虑了一下,觉得雨霖理发店,听上去还可以,雨霖——雨林,代表客人在这里理过发后,头发就会像热带雨林里的植物一样,很快又长出来了,这样,她不就很快又可以挣这个客人又一次的理发费了吗? 雨霖理发店。 开这个店,范雨并没有投资,他哪里有什么钱。 范雨就回家跟老爸老妈要,老爸觉得范雨的话不靠谱,但老妈相信。 但是当她听说范雨会剪头发的女朋友,居然是上次前来相亲的梅霖时,老妈有点怀疑。 因为李恭堂老婆已经明确跟自己表示过了:“香玉,梅霖那女孩子没同意……” 没同意就没同意吧。 没对上眼呗! 可是,谁能想到梅霖没有看中哥哥,倒看中了弟弟。 当范雨跟老妈一五一十说清楚了事情的经过,他是怎么看上梅霖的,梅霖又是怎么看上他的,他们又是怎么在一起的,他们又是怎么商量开店的,等等,拣重要的跟他妈说了个八九不离十。 他妈高兴地合不拢嘴。 但是。 当范雨提到钱,那就没有了,不是不想给,是真没有,也不是一点没有,而且他妈手头上倒是有一点钱,但是,那是留着过一阵子给房顶换瓦皮用的。 范家房顶上那些二十多年的泥巴做的灰瓦,大多已经不行了。 这个春天里,房顶上已经有许多地方往下渗水,严重的地方甚至开始嘀嘀嗒嗒滴下来了,而他妈不得不找来盆子接着。 范雨好说歹说,见老妈不松口,有点生气:“不给拉倒!” 但是,钱呢? 生气是生不来钱的。 当范雨准备问玉成借点钱时,玉成也挺作难的:“不是我不借给你,范雨,我的钱都是家里的钱,我要用这钱跟你一起买车还可以,我爸我妈绝对同意,但是如果借给你开铺子,他们怎么会拿给我呢,你说是吧,范雨?” 范雨点点头,表示理解。 他倒是打过范云那笔不到两千块钱退伍费的主意,但是范云一直没回村子来。 当范雨把自己还没有借到钱,但是,他准备去找一下他哥借钱的决心表给梅霖时,梅霖笑了。 “不用,开铺子的钱我有,你出人工就可以了!” “真的?” 范雨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的脸上那些一分钟前还因为借不到钱积起的愁云,瞬间就被梅霖的话吹到十万八千里外的爪哇岛上去了。 梅霖笑吟吟看着范雨:“开大的咱们开不起,开这个小的,还是勉强可以的。” 咱们! 天! 梅霖的话让范雨觉得自己简直幸福的要晕过去了。 第49章 为人父母,怎可偏心 两个年轻人就把理发店开起来了。 范雨说了:管它呢,赔了再说。 不光开了理发店,该开的都开了,比如开伙、开工、开心、开盘、开花…… 范雨做了梅霖的徒弟兼杂工。 他什么都做。 扫地拖地。 洗碗做饭。 给客人洗头捶背,充当门童迎来送往。 白天他和梅霖一起为客人服务,晚上他为梅霖一个人服务。 范雨的日子过得充实而幸福,体验感良好。 刚才,他还跟梅霖调笑着,说晚上一定要为她好好服务服务。 梅霖看了看范云,笑了笑:“来了,进来吧!” 她什么也没称呼。 应该的。 在范雨没有带着她,将她再一次郑重介绍给老范家的人和村里乡亲之前,她不能随便称呼范云他们什么的,一切得看范雨的。 范雨倒不客气。 他对范云道:“哥,现在梅霖是我女朋友,你认识的,在咱们家……” 明白。 懂了。 范云看到范雨和梅霖在一个店子里,他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我们开了个理发店,哥,还没来得及告诉你们,太忙了……”范雨朝范云搓搓手。 不尴尬。 范云有了唐若,他不会再喜欢别的女孩子的,要喜欢,早就喜欢上了。 他觉得梅霖跟范雨在一起了,挺好的,两个人一起奋斗,一起开着这个小店,这可是一门很实用的手艺,是足够养家糊口的。 他衷心为范雨高兴。 开这么个店,比风里来雨里去的开什么车强多了,真的,这可是一个旱涝保收的活。 范云大大方方地朝梅霖笑道:“挺好的,你们开店怎么也没告诉家里一声,我和爸爸妈妈都不知道呢!对了,你们开店钱够吗?不够的话跟我说,我给你们想想办法。” 范云的话很亲切,语气,是把梅霖当成自家人的。 梅霖心里一暖:“哥,我们好着呢,你放心吧。” 她没用范雨再介绍,直接对范云叫了声哥。 “哦!那就好,你们办了工商,营业执照了吗?” “还没呢,这不刚开业嘛,一开始没什么头续,乱糟糟的,这几天才慢慢顺过来……我俩这几天一直没空,没去办,不急,等他们上门催的时候再说。”范雨说道。 范云点点头:“嗯,那倒也是,如果到时候你不知道怎么办手续,就告诉我,我带你去办,这是我的电话号码……你拿个纸,记一下。” 范雨拿来纸笔,抄下了范云那个尾号168、一路发的电话号码。 范云看看范雨,再看看梅霖,突然觉得自己的心中,洋溢出了一种温暖的感觉。 是啊! 一个是自己的亲弟弟,一个是未来的亲弟媳,看到这两个人,他当然会由衷地感到温暖与亲切。 范云亲切的笑容,也感染了范雨与梅霖,三个人一起微微笑着,微笑着,面对这个金色的时代,金色的生活。 梅霖体会到了范云微笑中巨大的善意,以及他给她的血浓于水的,那种亲情的感觉。 这种感觉,让她足以像信任范雨一样信任范云。 是的。 从此,都不是外人,都是一家人了。 范云拒绝了范雨与梅霖挽留自己吃午饭的邀请。 不必了,他还要上班,还要到自己的岗位上去履行职责。 梅霖朝他摇了摇手:“哥,有空你就过来吃饭,让范雨多做一点就有了。” 范云应了:“好的,我知道了。” 范雨也招呼道:“哥,那你晚上过来吃吧,等晚一点,我去买点牛排,咱们吃牛排。” “不了,改天再说吧,你们忙吧。”范云边说边走出了理发店,朝老广场走过来。 范雨看着范云越走越远的背影,伸出手握住了梅霖的手,然后反过手掌,摩挲着她的手。 梅霖明白他的意思,但是,她却想对范雨说:不用管别人,我,只爱你的。 其实,对于梅霖来说,范雨这个愣小子,给她的爱,太暖了。 真的。 而这些爱,对于范雨来说,都是他认为必须的,因为,他觉得梅霖的命,实在是有点苦呵! 梅霖不是她现在的父母亲生的。 她是抱养的。 她先是被她现在的伯伯,也就是她养父母的亲哥哥抱养了几个月,然后,伯伯与伯母因为某些原因,忽然又不想养她了。 伯伯与伯母当初不愿意再养她的那些原因,如今,因为年代久远与她的长大,早已被人选择性地给遗忘了。 或许有一个人记得。 那就是奶奶,可惜,她也已经于数年前追随爷爷去了地下。 奶奶是伯伯与伯母准备再一次遗弃嗷嗷待哺饿得哇哇直哭的梅霖,历史的见证人。 因为,伯父与伯母不愿养梅霖了,当时,是奶奶站了出来。 奶奶痛斥了自己的长子与儿媳先养后弃的恶劣行为,但是,对日子过得烂成一包的大儿子,却又感到确实无可奈何。 怎么办? 当然不能把梅霖扔了,那可是活生生的一个生命,但是,奶奶也不能自己养梅霖啊! 总不能老了老了,还要给儿女们再捡一个小妹妹养吧? 再说了,谁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于哪天咽气呢? 考虑了又考虑后。 奶奶发挥了她有生之年最后一次家长的作风,她十分硬气地将梅霖指给了在城里当包工头的二儿子。 不然怎么办? 她总不能指给此时尚未成婚的小儿子吧? 可是。 二儿子负担也不轻呵! 本来,二儿子已经有两个女儿了,再加上一个梅霖,那就是一个五口之家,梅霖是抱养的,每一天都离不了奶粉,这笔开销,是要从二儿子一家四口的嘴里夺的。 再说了,二儿子虽然说是个包工头,其实也就是个手下有十来个工人的小包工头,平时,也就是揽点盖房子的打基础,砌片石之类的小活,每个工程下来,他也赚不了多少钱,只不过不用出苦力,轻松一些罢了。 梅霖出生的那个八十年代,又能有多少活给这些进城就上工、回家就下田的农民们干呢? 但是,二儿子还是应了下来。 只因当时,他有一个好老婆,奶奶有一个好儿媳。 于是。 梅霖就由伯伯梅文堂的女儿,变成了包工头梅武堂与他老婆向幼晴的女儿。 就这样,梅霖才有了现在的姓与名。 然后,梅霖才会在这个家庭里一天天长大。 但是,她的长大,却充满了辛酸与泪水。 那是因为。 不知从何开始,不知什么原因,亦不知出于什么目的,梅霖的大姐梅雪在一次与梅霖的争闹中,脱口而出说梅霖不是向幼晴亲生的,而是抱养的。 之前,这是个秘密,全家人都知道,唯有梅霖自己不知道的秘密。 什么事情都有第一次,泄密也是。 纸终究包不住火。 或许梅雪那时还不知道饭可以随便乱吃,话却不可以乱说,又或者,她认为这句话是攻击妹妹最好的武器。 梅雪的话不是空穴来风,让隐隐已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的梅霖陷入了深深的怀疑,她就开始留心,注意观察,观察向幼晴与梅武堂是怎么对待自己,又是怎么对待大姐梅雪与二姐梅露的。 果然,世间万物皆有迹可循,梅霖发现,向幼晴与梅武堂对待自己,果然与两个姐姐还是不太一样的。 梅霖还因为这个问题找过奶奶,那时,已经病入膏肓的奶奶沉默了许久,终于还是承认了梅霖是抱养的这个事实。 但是奶奶却没有告诉梅霖的亲生父母是谁。 请原谅奶奶吧,原谅她这一点点私心,原谅奶奶不想看着现在这个大儿子养过,二儿子养着的孙女,有朝一日重回亲生父母身边的这点私心。 自家养大了,怎能再给他人夺走?一点机会都不想给。 原谅她没有慧眼,看不到这个可怜的孙女,在二儿子家里被不公平对待的一切。 奶奶亲口承认自己是抱养的这个事实,对梅霖来说,不亚于晴天霹雳。 奶奶不会骗她的,奶奶说她是被抱来的,那她就一定是被抱来的。 而心已有结的梅霖,就发现了自己与两个姐姐待遇上的不同。 用心发现,必有所见。 无论什么东西,她都要捡姐姐穿旧的,用旧的。 姐妹间因为一些事情闹起来了斗起来了,向幼晴也绝不会像平常人家一样去骂大的,最多,她也就是个两不相帮。 两不相帮,就是偏心。 因为。 大的跟小的争斗,如果家长不出面制止,小的,如何是大的对手? 不得不说,是人就有私心,向幼晴在对待亲生女儿与养女的问题上,确实没有做到一碗水端平,而是偏心于自己的亲生女儿,梅雪与梅露。 而向幼晴偏心的结果就是,她渐渐感觉到梅霖明显在跟她作对,她让梅霖这样,梅霖偏要去那样,而一旦矛盾激化到不可调和时,她就会动手打梅霖。 当然,她也打过梅雪与梅露,但显然,梅霖挨得打更多一些。 梅霖虽然会因为肉体上的疼痛而流泪,但心中却充满了愤恨与怒火:看!后妈的真面目终于露出来了。 而向幼晴,也自有她的委屈,她认为自己不甘心不情愿地被婆婆压制着养了梅霖后,和丈夫梅武堂对梅霖也还算不错,可是梅霖,却越来越不听话,什么事情都想跟自己对着干。 她有了这种想法,就会对丈夫吹枕边风,吹着吹着,梅武堂也觉得梅霖确实像向幼晴说的那样:抱来的,终归还是别人的,是养不熟的! 两口子有时就会商量梅霖的事情,最后觉得不过是一个抱养的女儿而已,最多到时候赔点嫁妆也就是了,而这时,梅武堂的包工头已经做得有点大了,挣了一些钱了,他也有资格夸大话了——不就是赔点嫁妆吗?小意思。 这时,他们日思夜盼的儿子也早已经读小学五年级了。 如果细究起来。 或许,这一切,都是梅霖少女叛逆的青春期惹出来的吧! 而忙着到处包工应酬的梅武堂与他只读了小学二年级的老婆向幼晴,大概,根本就不知道青春期是什么吧? 梅武堂与向幼晴对梅霖越冷淡,梅霖就越叛逆,梅霖越叛逆,她的养父母对她就越冷淡,梅霖与养父母的关系,一度陷入这样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 而梅雪梅露与弟弟梅长河,对梅霖的态度,也跟着父母一起,她们选择了与父母一队。 这样,全家就把梅霖孤立了。 给你吃,给你喝,但是,对你就是跟我们不一样。 就是有那么一层若有若无的隔膜,换句话说,就是不像小时候那么亲了。 小时候,虽然梅霖穿的是姐姐们的剩衣服,经常被姐姐们欺负,但是,那时她是快乐的。 因为,那时她认为自己是亲生的。 有时候,梅霖就想,大概,他们全家都盼着自己能早一点嫁人吧?这样,他们一家人,就可以对自己眼不见为净了。 想着想着,梅霖就哭了。 哭自己的亲生父母为什么生了自己却不养自己。 怨养父母既然养了自己,为何不能一碗水端平对自己。 是的,向幼晴的水就是没有端平。 这,对梅霖,的确是有些残忍的。 当然,向幼晴只是有差别对待梅霖,毕竟现在是文明社会,她 不会虐待梅霖的,别人不敢保证,起码向幼晴不会。 曾经,向幼晴有时看到听话乖顺时的梅霖,心里也是欢喜的,听着梅霖喊她妈妈,也是有一种爱意想施之梅霖的。 可她不是没有儿女,没有抱养梅霖之前,她本身就有两个女儿了,更何况后来,她还终于给包工头丈夫生出了儿子。她对梅霖这样一个抱来的养女,又能投入多少真正的爱呢? 向幼晴对子女的爱,在掌着一家六张嘴的日夜消磨中,对自己亲生的儿女尚嫌不够分,又能匀多少给梅霖呢? 或许有时,在向幼晴的心里,有那么一个时候,也就是把梅霖当做一个会讲话的小猫小狗养的吧? 当然,若想知道向幼晴的真实想法,恐怕只有亲口问她自己才知道。 梅霖虽然不能把向幼晴的想法掏出来看一看,但是,凡事都有比较,向幼晴与梅武堂两口子对自己怎么样,梅霖心中自然有杆称。 梅霖前天晚上还伏在范雨的怀里,红着眼圈儿道:“……就说我大姐梅雪,学习成绩那么差,可是我爸为了她,帮她花钱砸各种补习班,终于还是帮我大姐砸了个大专文凭出来,大姐毕业了,又到处托关系,走后门,给她安排工作,现在安排在钦州一个事业单位里给她镀金,说是过两年就走走关系把她调回咱们县来…… 可是,我呢?从小到大,我爸跟我妈就没管过我什么,我上学的成绩好不好,考试考的怎么样,他们好像根本就无所谓…… ……自从我知道了自己是抱来的,真的范雨,我就没心思读书了,后来初中毕业没考上高中,我也没复读了,当然,如果我硬要复读,我爸我妈应该还是同意的,但是,我就是自己不想读了,那时候,我就感觉干什么都没劲,真的,范雨……” 第50章 往事 人生中有一些关系,确实脆弱。 聚起来不易,而要说散,一阵风吹过,或许就散了。 如果想维系好,确实要付出很大努力,特别是——真情。 唯有真情,才能融化尘世间的寒冰。 范雨轻轻拂了拂梅霖的头发。 他只觉得自己心中似乎有千言万语想说出来,来安慰梅霖,可是一下子却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说什么。 梅霖亲情上的缺失,只好让他用爱情来弥补了,道理,范雨讲不出来,也讲不清楚,但是决心,他倒是可以向梅霖表的。 他将自己的脸贴在梅霖的脸上,温柔地对她说:“你放心,我会永远对你好的。” 决心挺大。 说的不错。 希望他能一辈子记住这句话。 梅霖抬起头,望着一脸认真的范雨,很感动,她搂着范雨的脖子,在他的嘴巴上亲了一下:“我们家,我奶奶对我最好,每一次我回村子的时候,我奶奶总是从她的瓶瓶罐罐里翻一些好吃的给我……对了,咱们开店的钱,还有一半是奶奶的呢!” “哦?”范雨看着梅霖,不知她这话从何说起的,奶奶不是已经去世了吗? 梅霖看出了他的疑惑:“有一次,我去看我奶奶,她那时已经病得很厉害了,奶奶给了我一个存折,一对手镯,她嘱咐我一定不要告诉别人……对了,还有两块银元,加一个银币,我把它们藏在家里了,改天拿到咱们租的这个房子来,我还要拿一些衣服。” 梅霖补了一句:“奶奶的钱加上我攒的钱,开这个小店不但足够,还有富余。” 第二天,梅霖果然拎了一只大箱子来了,她把那两块银元递给范雨,范雨放在唇边用力一吹,然后迅速放在耳朵上。 “怎么不叫?梅霖!” “叫什么?” “大洋不是用力吹一下,然后马上放在耳朵上,就能听见嗡嗡嗡叫的吗?叫了,才是真的。” 梅霖不懂:“那你吹一下另一个试试?” “呼!”范雨鼓着腮帮子试了试,摇摇头。 “不叫,这个也不叫!你来试试,梅霖。” 范雨都吹不叫,梅霖更白搭,她摇了摇头:“不叫,没声音。” “那可能是假的。”范雨把银元扔回箱子,又拿起那枚银币,眯着眼睛仔细看着,只见那枚银币中间有个很气派的人物头像,周边一排小字,都是繁体字。 范云掂了掂:“这个应该是真的,就是小了点,才五毛钱!” 他说得一本正经,似乎他说是真的,就是真的似的。 范云又拾起那一对镯子,合欢花的花纹,黄色镯身。 “可惜了这个,这么好的做工,可惜这对镯子是铜的,如果是一对金的,那可值老了钱了。” 范雨说的。 管它真的假的,这是奶奶留给梅霖的,好好收着就是了,又不靠它们去变现。 再说了,范雨的鉴定眼光,也实在让人值得怀疑。 但他选铺子的眼光还是挺不错的,他选的这个铺子,很好。 这间临街的铺子虽然很小,但是,它后面有一个小小院不说,还有和前面店面一样大的一间房,最关键,院里有个不到两平米的厕所。 这个太重要了,这样,梅霖就不用绕上一圈,走到旁边的中医院里去上那儿的公共厕所了。 还可以在里面冲凉,虽然空间极其狭窄,但是,能冲。 前面开店,后面吃饭睡觉,可以洗衣服,冲凉,虽然窝不大,又是租来的,但是,它可是梅霖为了摆脱那个已经让她没有什么好感的家,从此独立生活,迈出的第一步,这一步,太重要了! 走好了,大风大浪从此亦不惧。 倘若走不好,不但会被奚落耻笑,还会严重打击她的信心。 所以,当梅霖看到兴致勃勃的范雨,指着这个小店与小院与她畅谈未来时,她回应范雨的,理所当然就是甜甜地笑了。 范雨的兴致就是她的信心。 范雨亲了她一下,然后做贼一样看着店外,倒有些不好意思了。 怕什么。 就是要让别人看到,看到我们的爱情,我姗姗来迟却终已来到的幸福——梅霖心中十分骄傲。 这骄傲,全是范雨给的。 梅霖害羞地低着头,她的左手拂着黑黑的头发,右手的手指头一下一下摆弄着自己衣襟上的扣子,仿佛想要把从前她命中的那些坏运气统统去掉。 梅霖觉得,自己长到这么大,从未像今天这样喜欢过一个人。 不! 爱过一个人! “老板,剪头发。” 来人了,梅霖脸红红的,有一点点不好意思地推开了范雨。 她拿起围裙,准备给客人围上。 “不,我让他剪!”那个客人一指范雨。 梅霖看看一脸严肃认真的客人,再看看颇有三分尴尬的范雨,咯咯咯笑起来:“他是我的徒弟,才刚跟我学理发的,刚开始学!” 那个客人一脸半信半疑,他仰脸看看范雨:“是么?” 范雨尬笑着点点头。 待梅霖帮那个客人剪完头发,看他走出店门后,她一下子坐在了椅子上,学着那个客人严肃认真的样子,指着那个客人的后背,绷着脸对范雨道:“不!我让他剪!” 说完,她再也绷不住了,“扑哧”一下笑出声来。 范雨怪不好意思的,挠着后脑勺,也跟着她笑了。 ………………………… 范云离开了梅霖与范雨的理发店,走了一小段路后,看到前面一家卖服装的小店门口,挂在架子上那些花花绿绿的围巾、丝巾,怔了一下。 他觉得其中有一条,似乎在哪见过。 想了想。 哦! 范云想起了吃铁板烧时,看到李阳的脖子里系着一条挺好看的丝巾,大红大蓝红蓝相间的花色,也不知道是谁送给她的,还是她自己买的。 跟架子上这条挺像。 他眯着眼睛看了看蔚蓝的天空,白云朵朵,莲花绽放。 范云突然觉得鼻子一阵发痒,不由自主打了个喷嚏:啊嚏! 肯定有人在想他。 一定是唐若。 不过,此刻唐若有没有想他尚有待晚上的时候他与唐若当面说,此时,倒是有一个人正在谈到他。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李阳。 李阳正坐在沙发上,手中拿着一只苹果,一边啃一边跟她老妈尚文洁咭咭呱呱说个不停。 “老妈……为什么我总觉得你对范云那么冷漠啊?他跟李希刚是战友,铁哥们,你为什么不对他好一点呢?他得罪你了吗?”李阳像个连珠炮一样,向她老妈提出了一连串的问题。 李阳的问题,也是希刚与范云的问题。 尚文洁眼皮也没抬,她没有理会女儿,而是把手中的电视机遥控器往沙发上一扔,转身去了卧室。 “哎!妈,你不看电视了?”李阳喊道。 “不看了,我躺一会,休息一会儿。”她用关门声回答了女儿。 尚文洁把枕头往后面放一放,靠在枕头上,她半躺在那里,双眼微闭。 客厅里,李阳把电视开的声音很大,一阵阵男女对吼的声音从尚文洁卧室的门缝中传了进来。 “你到底爱不爱我?难道你从来没有爱过我……我不信,我不相信,打死我也不相信!”一个男人声嘶力竭的喊道。 “是的!我从没有爱过你,我凭什么要爱你,你毁了我也毁了你自己,这一切,都是你造成的。 你有什么资格说爱这个字,你根本就不配……”一个女人连哭带喊地说道。 也不知道是什么电视剧,反正这样你我他的电视剧,有人爱看,就有人写有人编有人拍。 尚文洁觉得女儿还很幼稚。 女儿刚才一个劲地追问自己为什么对范云不好,看范云不顺眼,呵呵! 她还不是为了女儿考虑? 她早就看出来了,自从范云到自己家来了后,希刚与李阳都是围着他团团转,李阳倒不说了,多少还有一点点女孩子应有的矜持,而儿子希刚呢? 儿子真以为他的战友是他亲兄弟啊? 她心里是有很大怨言的,儿子跟范云,两个人但凡聚在一起就是个谈天说地,说东道西,上到天文下到地理,一会从非州大草原扯到北极,再从飞毛腿导弹扯进太平洋里。 这还不说,抽烟,每一次她回来,如果儿子跟范云在家,那她第一件事是先去把窗户“哗”的一声拉开,她宁愿外面多灌进一些冷风进来,那个烟味。 她觉得儿子从前抽烟似乎根本没什么感觉的,为什么自从范云来她们家,家里常常被他们抽得乌烟瘴气。 她觉得自己很讨厌范云抽烟的样子,范云那副手指轻弹烟灰的模样落在她的眼中,是典型的幼稚与无知。 但当她看希刚时,却又觉得自己的儿子看上去,比范云顺眼的多。 由此,她甚至认为范云与自己家的人一起吃饭,都不干净,她很不放心范云用过的碗筷,总是洗了又洗。 她觉得自己看着从农村出来的范云,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如果范云一不小心说错了某句话的时候,她更会把它放大成百倍的问题。 他这个农村孩子,没教养。 她会觉得范云说错的话那么的刺耳,简直不可原谅。 而自己的儿子希刚,无论说什么错话,她都觉得没什么大问题都是可以原谅的。 为什么? 原谅自己的孩子总是比原谅别人家的更容易一些呢? 这些,只是一个方面。 另一方面,她更担心。 她觉得女儿李阳不应该跟范云这样的人接触过多,过于亲密。 李阳是什么人? 城里的姑娘,城里的姑娘就应该找个城里的小伙子,不说家里一定得多么有钱多么有势,那倒也没那个必要。 但是,起码户口得是县城的吧,起码得跟老李家门当户对吧!这样,以后李阳结了婚,生了小孩,是可以进城里教育最好的公办幼儿园,公办小学的。 比如一幼、一小,那都是些什么人? 除了非富即贵的那些人家的孩子,剩下的指标必须是有城市居民户口的,没有户口,就只能上那些二流三流的幼儿园与小学了,就会一步慢,步步慢的。 这些,李阳根本不懂。 她只知道眼泪汪汪看着那些爱来爱去的电视剧瞎感动。 一边感动,一边憧憬她的爱情。 爱情是什么?能让孩子在这儿上最好的学校吗?能给孩子的学习成绩额外加分吗? 李阳不懂,当妈的就得给她操心,她若不操心,而对女儿放任自流不管不问,那不是爱女儿,那是害女儿。 她是不能让女儿对一个从天而降的乡下男子动了感情的,她算看出来了,女儿对范云那是有好感的,虽然暂时还看不出来有什么让她担心的苗头,但是,好感也不行,感着感着,一不小心就成了感动,就成了感情。 感情这东西,一旦动了,眨眼之间,就能成燎原之火。 跟范云万一煮了生米呢? 可笑的是,李大研究那天居然还因为范云的事跟自己吵,他根本就不懂自己的心思。 自己为什么要帮范云?有那个必要吗? 尚文洁鄙视地看着跟自己争吵的李大研究道:“像他们这样要学历没学历,要家庭没家庭的农村孩子,帮不帮都没大用,他对咱们儿子的发展也起不到什么作用。也就是因为咱儿子跟他是战友,咱儿子重感情,这才把他招到咱家里来,哼哼!说实话,我能给他一碗饭吃,全是看儿子的面子!” 李大研究似乎不是很同意老婆的话:“年轻人,前途总是不可限量的,也不能把话说得那么死,把事情做的那么绝,凡事,还是应该留有余地!” 尚文洁觉得李大研究看问题依旧如年轻时一样肤浅,所以官怎么了爬不上去,她就拿出那些过去的事来奚落自己的老公,一翻起旧帐,就翻到从前那些男男女女、鸡毛蒜皮的事情了,把李大研究头都给吵大了。 李大研究觉得自己又是何苦,没事惹一个更年期的女人做什么! 他吼道:“哪个女人?啊!我认识的女人多了,你妈、你姨、你姐?我妈,我姨,我姐……你说的究竟是哪一个?” 尚文洁不知道,那天她跟老公吵架的时候,被范云听到了。 其实,在她心里,被范云听到了更好,哼!小伙子,做人,一定要有自知之明,这一点,很重要。 第51章 华华的“高论” 凡事有了一,就很容易有二。 无论讨厌,还是讨喜。 外国著名心理学大师罗丹-罗索曾经说过:……所有剧情与桥段的一再重复,都源于人们内心的软弱与循规蹈矩…… 尚文洁睁开眼晴,她觉得自己应该跟女儿谈一谈,但是,她又忍住了,不急。 不到最后时候,她不能跟女儿谈什么,女儿这里,是出现万一的情况,她担心的情况时才可以谈的,现在,她只以自己的办法,做自己的事就可以了。 尚文洁认为,自己盐巴也比范云多吃了二十几年,对付范云这样的毛头小伙子,她一个人,足够了。 所以,当希刚与李阳对她说着范云的好话时,她一句也听不进去,儿女们懂什么啊! 当希刚质疑她对范云持有太大的偏见时,她也只是淡淡一笑,笑儿子并不知道,世上没有任何一种偏见,凭空而来。 而当李大研究也质疑她对范云的态度时,她觉得李大研究看问题的眼光还是不够长远,是典型的鼠目寸光。 尚文洁很想对儿子说一声交友似己不如无的,但是又怕儿子认为她这个人太势力,毕竟,儿子还是跟范云从新兵连就在一起的战友,若想疏远他们的关系,也不急在一时,慢慢来。 尚文洁虽然有许多地方对范云看不惯,但是,通过她对范云在自己家里住过一段日子的冷眼旁观,她也看出来了,并不得不承认,范云其实是也算得上一个守规矩懂礼貌的孩子。 因为,范云从来不会跟李阳开什么过火的玩笑,更不会动手动脚。 倒是女儿李阳,有时疯丫头一样,跟希刚与范云三个人一起,说到什么开心的事情的时候就打上范云一巴掌,或伸着粉拳给范云来上一记天马流星拳。 这一点,是尚文洁能够容忍范云在自己家中吃住很重要的一条理由。 如果被她发现范云有任何轻浮之举,她一定会毫不客气将范云扫地出门的。 谁说也没有用。 她有时也会觉得,自己对儿子这个一起入伍,一起在部队中并肩战斗摸爬滚打的战友,有些事情会不会做得过份了一些呢? 当然,她的这种感觉只是暂时的,更多的时候,她是讨厌范云的,她十分希望儿子能跟范云做一个友谊上的切割。 有时候她也想过,如果范云今后不影响自己这个家,最主要是不要影响到李阳的话,她对儿子女儿与范云之间的纯友谊倒也不是不可以接受的。 男人间,纯友谊说得通。 男女之间有纯友谊吗?做为一个饱经人情事故的中年妇女,尚文洁表示深深的怀疑。 她也是从年轻时候过来的,什么事情没经历过没见识过? 说到情呀爱呀的,尚文洁觉得自己懂得恐怕比跟着电视剧学的女儿,看法要深刻的多。 何止多出一星半点! 但是。 她一下子也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或者说方法来让儿子与范云之间的友谊迅速消失,切割他们的关系,让他们从此互不相识,一别两宽。 所以,她就觉得自己可以对范云冷冷淡淡,让范云能够自知。 她希望用自己的态度,减少范云登门的次数,然后,慢慢淡出自己这一家人的视野。 她做得很成功。 范云感受到了她的冷淡与对自己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厌恶。 他确实在她家里住得很不舒服,所以,一有机会,立刻就搬走了。 范云是个脸皮极薄的人。 如果说现在,这个世界上能够有人让他毫无尊严的放下自己的脸皮来,那么,除了父母,大概也就只剩下一个唐若了。 范雨与希刚各算半个。 李阳。 她算小半个好了。 至于其他人,谁也不行。 范云并不知道尚文洁考虑的这些事情,别人肚子里打的是什么算盘,他怎么可能知道呢? 连他的好战友好兄弟,对他妈的心思也不知道。 范云怎么可能窥视到他人的内心世界与秘密呢? 何况。 这个世界上,谁都有一些秘密,包括儿女、父母。 包括马路上那个浑身肮脏满脸污垢的乞丐。 包括那个看上去鹤发童颜似乎很有几分慈眉善目的老头。 包括那个工人、那个农民、那个领导、那个干部、那个学生…… 都有秘密。 而对别人秘密一无所知的范云,也从没有过解锁别人秘密的企图,秘密,那是别人的隐私,非至亲至爱者,不可擅入。 甚至,有些秘密根本就是绝密。 除了自己,谁也不能知道。 范云对别人家的秘密不感兴趣,至于希刚妈对自己的态度如何,他现在也不是十分在意了,她是她,希刚是希刚,希刚是自己的好战友好兄弟,他们的友谊足以维系住岁月的弥留,这一点,范云还是很有信心的。 算了,不说希刚妈那些小算盘了,她怎么想,那是她的事情,她也是为了自己的儿女们好,如果站在她的角度去理解,那么,她做的一切其实倒也无可厚非。 谁,还能没有一点私心呢? 不说希刚与李阳了。 也不说他们的妈尚文洁了。 只说范云。 范云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唐若几点钟能来金灵渠广告公司,自己什么时候才能看到她,现在范云如果离开唐若久了,就会感觉非常想见到她,那种感觉,应该就是所谓的但求天长地久、朝朝暮暮了。 不着急。 唐若接了马雪莹后,一定会来的,不过,此时天色尚早,她还和亲爱的华华走在逛街的路上。 今天早上她才送了马雪莹,章华华的粉色小毛驴就“吱嘎”一声停在了她的面前。 “走,带你去逛街去!” 唐若笑了,这个华华,就好像一个神医一样拿准了自己的脉,自己刚一想她,她就来了。 “轰!轰轰!” 章华华载着唐若,在一些前来送孩子的年轻男家长的目光中,突围出去。 她先是与唐若一起喝了个早茶,一家据说是潮汕人开的饭店,规模不少,老广场与城台路交汇处的那一栋楼上,一二三,三层,巨大的招牌上几个烫金大字:潮州食府。 确实不错。 这里的早茶很有风格。 前来喝早茶的客人说的。 唐若与章华华在二楼大厅坐下来时,听邻桌一个面前摆着公文包梳着大背头的男人说的。 那个男人抬起戴着硕大金戒指的右手,往后挼了挼遮住了象征他智慧与阅历的宽大额头的那几根散发。 他冲坐在他对面的另一个瘦些的男人道:“卢老板,这家店的早茶很不错的,茶点的味道都很正宗。 跟广州那些什么莲香楼、花园酒店、广州酒家、白天鹅宾馆的早茶味道差不多。 我跟你说卢老板,下次去广州,兄弟一定请你到花园酒店的五星级餐厅里去消费喝茶……” 那个叫做卢老板的就客气着道:“不不不……还是我请你,感谢王老板一直以来的大力关照……” 唐若觉得这俩人挺有意思,人还坐在广西喝早茶,客却已经请到广州去了。 章华华点了一堆好吃的。 她点了豉汁蒸凤爪、肠粉、虾饺、萝卜蒸牛腩,然后又点了两碗皮蛋瘦肉粥。 唐若吃得眉开眼笑。 华华斜靠在椅子上,一手啃着鸡爪,一手捏着汤匙舀着皮蛋瘦肉粥喝着。 华华喝出了起码常在与答应级别的感觉。 喝完早茶,两个女孩子就去了灵渠市场,直接上了三楼,全城最著名的女装零售地——小香港。 小香港就在老广场的正中心位置,何兰芬与梁蓉管辖的地盘上。 整整一层几乎都是卖女装的铺子,每一个铺子,都用大块大块的玻璃隔成一个个方正的铺面。 其中,在一个角落里一排铺面是童装,剩下的则全是女装。 以前,小香港里也有几家男装的,后来不知道因为男人们都特别省布料不怎么需要买衣服,还是什么原因,那些男装店,一家家陆续关门大吉了,有几家垂死挣扎的,也被挤到二楼,跟中老年人服装作伴去了。 于是。 小香港基本上就成了娘子军的天下,女人们购物的天堂。 那些铺子里挂满了衣服,什么颜色质量规格价钱的女装,都有,多得能把一个视觉良好的人眼晴也给看花。 顺便把对方钱包看瘪。 这里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买不到的。 每一个店铺,都能将男人钱包里的老人头,变成他们手中五颜六色的购物袋! 唐若挽着章华华的胳膊,顺着台阶刚上来,眼睛就被那些琳琅满目的女装给吸引住了。 其实她跟华华经常来逛的,有时候,一个人也来逛,但逛来逛去,总感觉逛不够。 “妹妹,进来看看,刚到的新货,很漂亮的……”一个年轻的女人招呼着唐若与华华。 这些开店的老板娘,个个眼如刀。 她们用眼睛一瞄,就能分辨出哪些人是真正的买家、哪些人是逛货! 比如唐若跟华华,一看就像真正的买家。 华华把细链斜肩包递给唐若:“我试试这件衣服,看着挺好看的。” 华华取下衣架上一件褐色窄领收腰加飘带的中长褂,试了试,感觉一般般,又脱了下来:“一般般!” 唐若点点头:“嗯!我也觉得,再试试那件紫色的,我觉得那件紫色还可以,挺配你的。” 试吧! 试了不满意,脱下来继续逛,继续试,穿着好看的衣服,都是试出来的。 唐若与华华一家家走,一家家逛,一家家试。 试过了一件又一件,试过了一家又一家,终于,在一家韩国风的服装铺那儿,华华停了下来。 她看中了一款水洗布的竖纹白边黑色长裤,试了试后,抽长的剪裁穿在华华身上,显得她的身姿愈加挺拔,特别是她今天穿了一双高跟鞋,看上去,就像韩剧中的女一号似的。 老板娘都把华华夸成了一朵花,当然,重点还是夸她的衣服。 她一只手紧紧握着看她那样子似乎是源自祖传的一根量衣尺:“妹妹,这条裤子穿在你身上实在是太衬你的气质了,看上去又秀气,又显高……真的,这条裤子质量很好的,水洗布的,你摸摸……” 她那根尺子说不定是量天尺也未必可知。 好吧。 那就买吧。 一番讨价还价后,成交。 买了接着逛,逛来逛去,唐若买了一件米黄色的打底衫,衬得她皮肤白白的,而且很贴身很舒服。 不贵,二十四块钱。 唐若跟华华,一逛就逛了整个上午。 终于,华华逛得开始扭着小蛮腰,轻捶鱼肚小腿了,她出门时,穿了高跟鞋,看上去身条儿抽得倒是极美了,可脚受罪了。 美,可不关脚的事,它只知道现在自己痛的要命。 华华坐在休息区的凳子上,把脚从高跟鞋里褪出来,一踢一甩,鞋子去了一边。 “挤得脚疼!”她对唐若道。 “那你先坐一下,我去买饮料去。”唐若看看表,下午一点零三分。 不知不觉,她和华华在小香港也逛了好几个小时了,有点渴了。 唐若买了两大杯珍珠奶茶。 华华捏着小腿道:“女人啊……” 唐若忙看着她,看她有何高论。 华华接道:“女人啊……以为高跟鞋是来自美丽的使者,其实却不知道,那是男人用来套住女人的工具……” 这话从何说起啊? 唐若笑道:“什么工具?” 华华啜了一口奶茶:“……你觉得我穿高跟鞋的时候,好不好看?” 唐若点点头:“好看!” 华华抬起脚道:“可是你看看这个,看看这个老茧……还有这儿,这儿有一个鸡眼,被我拔掉了,我跟你说唐若,你不穿高跟鞋你不知道,这玩意,穿上了就跟旧社会裹了脚一样,迈不动步,谁穿谁知道!” 唐若笑了:“那你还穿?脱了,扔掉,这儿大把卖鞋的,买双平底鞋穿!” 一边说,一边伸脚把华华的一只高跟鞋给踢了出去,踢到了一只红色塑料垃圾筐旁边。 华华捏了唐若一把,嗔道:“快给我弄回来,这双鞋很贵的……” 唐若咯咯笑着,跑过去,又给她踢了回来。 第52章 买鞋 不过。 唐若的提议也是可以考虑考虑滴! 看鞋子去。 华华伸出左脚,把唐若踢回的那只高跟鞋扒拉到面前。 唐若看着华华的脚,感觉她的脚型很好看,此时,如果站在唐若的位置,恰好从她这个侧面看到华华脚背的话,就会发现华华的脚背有一个上弦月般的美妙弧度,看上去,如同一道起伏的山脉,该隆的地方隆,该陷的地方陷。 华华的脚。 不止能让男人的目光沦陷,亦可让女人的目光为之着迷。 唐若是另一种脚型,她的脚型有点婴儿肥,所以穿高跟鞋的时候,两边有点挤脚。 唐若不爱穿高跟鞋,是有理由的呀! 华华站了起来。 穿上高跟鞋的她,看上去脚踝与腿部的轮廓变得更加美了,被高高的鞋跟拉长的腿部,不但显得十分颀长,而且性感。 华华举手投足之间,都摇曳着晚霞坐爱夜来香的绰绰风姿。 那双高跟鞋,迷一样让华华的两只脚看上去更小了一些。 她的足弓和脚背,曲线十分优美柔和,给她增添了一种女性独特的妩媚与柔情。 那是一种独特的美感。 连唐若都觉得有点着迷了,孰论男人也! 走。 逛鞋去。 华华走得不快,动作与她的性格不相匹配,唐若就想,原来亲爱的华华也是出得厅堂,入得内房的呀! 慢。 不是诗人的潦草一生微微一停,而是他看到了远方,诗一样的女子袅娜娉婷。 这个女子,就是华华了。 她的慢,不是太阳下山时,等待万物的慢,而是春风吹开大地时的慢,是嫩芽徐徐吐绿,与枝条一点抽条时的那个慢,是高跟鞋的鞋跟,清脆地敲在瓷砖与男人们心上嘀嘀嗒嗒的慢。 行于所当行,止于所当止。 华华与唐若在一家卖运动鞋和休闲鞋的铺子门口停了下来。 “唐若,你看那双鞋,看上去挺漂亮的!”华华指了指鞋架上一双白色红标识的运动鞋。 “嗯!进去看看。”唐若也觉得华华指的那双鞋挺好看的。 “妹妹你的眼光真好,这双鞋,是我这里现在卖得最好的一双。” 那个伶牙俐齿的老板娘一个劲的夸着华华与她的鞋。 “你看看,这个鞋透气性非常好,还软和。 妹妹你看看这个鞋底,弹性好、防滑耐磨,穿在脚上又轻便、又舒服,绝对不挤脚。” 华华褪掉高跟鞋。 眼里全是活的老板娘赶紧扯过旁边一张纸板,垫在华华面前,待华华穿了鞋踩在了纸板上后,老板娘蹲在地上,给华华绑上了鞋带。 打个蝴蝶结。 让春风剪个彩。 愿美丽的人儿,天天好运来。 她这个服务,如果换成男人来付款买东西,肯定会额外再给她点小费的,太周到细致了。 她甚至还细致到把华华的裤脚给挽了挽,不然,华华的裤脚就扫在地上了。 “怎么样?唐若?” 唐若是华华的总参谋长。 诸如此类的一些什么事情,她必是先征循一下唐若的意见的,如果唐若也觉得她选的东西好,那没说的,可以打包了。 但如果唐若与她意见相左的话,她又会认真的盯着唐若看上两眼:“不好吗?唐若,我觉得还可以啊!……真的,我觉得还行。” 如果此时唐若顺着她说:“还行吧,也不是不好……”那她有百分之五十的购买可能。 如果唐若摇摇头道:“不好,我觉得跟你的气质配不上。” 那她就会将东西放回原处,而对一直跟着她,为她服务的售货员道:“我觉得不太合适,再看一下。” 然后。 然后就走呗,“再看一下”,就是不想买呗。 看来,闺蜜是可以相互影响的,有时,在有些事情上,甚至起关键作用。 感谢闺蜜。 互相陪伴,一路相随。 唐若觉得这双小白鞋挺好看的,秀秀溜溜地,穿在哪个女孩子的脚上,都好看:“嗯,还行,我觉得就是这儿,窄了一点,你觉得呢,华华?” 她不能当着老板娘面夸人家的货吧? 帮华华挑点毛病。 方便杀价。 华华点点头:“嗯,是窄了一点,感觉这儿的做工,收得太急了一点。” 她与唐若指的是脚面最宽处的那道弧。 老板娘一迭声道:“这个款式就是这样的,这样,脚显小,真的,这个地方如果再宽一点,就有点呆头呆脑了。” 华华没说话,她抬起右脚跟,曲膝转身看看后面,然后又转过去看看左边。 这时,铺子外嘻嘻哈哈进来了三四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一个戴着金项链的指着华华脚上的鞋道:“那鞋有没有三十九码的?” 老板娘点头:“有!” “拿一双来,试一下!” 老板娘去里面鞋架下,翻腾了一阵子:“三十九码的,你试试!” 金项链女人的另一个左腕上戴着一只玉镯的同伴对老板娘喊道:“老板娘,老板娘,架子上那双帆布鞋,有没有三十七码的?” “有!有!” 一对一的精准服务,一下了变成了一对三,老板娘就有点管头不顾尾了,她拿出一只内置帆布鞋的白色鞋盒递给玉镯女人,随玉镯女人自己坐在旁边的塑料板凳上,自个捯饬自个去了。 金项链女人的脚,勉强挤进了那双三十九码的鞋,她跟老母鸡下蛋一样,发出一阵“咯咯嘎嘎”的笑声:“太小了,穿不了。” 老板娘偷偷对金项链女人翻了个白眼:太小了,你还不把鞋子脱下来,再穿几下,鞋子都给撑大了。 “不行,不行,太紧了!”金项链女人把她那对富态的脚从鞋子里抽出来。 她的另一位拎着一只四方黄皮小坤包的女伴,微翘着小拇指勾着鞋带,把鞋架上一只白色磨砂小羊皮的休闲鞋扔到她面前:“试试这个,这个你应该可以穿!” 唐若看着这三个女人,那个玉镯女人已经穿好了帆布鞋,正站在地上扭来扭去地看,她看到唐若在看自己,对唐若微微笑了一下。 可惜唐若是个女滴! 如果唐若是个男的,玉镯女这一笑,估计魂都被她勾走啦! 金项链把那双小白鞋扔进鞋盒里,她试了试同伴推荐的那只休闲鞋。 不得不说,她那同伴比她还了解她,推荐的鞋子不大不小正合适。 莫非,人们通常都对自己身上的问题毫不自知,而对他人的问题却洞若观火? 金项链女人弯腰低头拂了拂那只休闲鞋的鞋面,又用手摁了摁:“这鞋,感觉还可以,穿着挺舒服的。” 挺舒服,那你就买吧! 那鞋。 就跟一个人的婚姻一样,舒不舒服,合不合脚只有你自己才知道,别人的意见与建议,也只能仅供参考。 爱亦然。 外人以为自己站在了上帝视角,对他人那些爱得死去活来,要生要死的爱情感觉幼稚的可笑,总以为当事者迷、旁观者清。 可是。 如果把人这一生全部看透,可能到了垂垂老矣之时,一个人才会幡然悔悟,为什么自己,从未拥有过一段撕心裂肺的爱情? 而让自己的人生,在回忆中找不出哪怕一点值得回味的亮点。 所以爱。 请深爱。 像范云爱着唐若,唐若爱上了范云那样爱。 也可以像华华那样,深深地爱着那个来自北京的大男孩。 那个大男孩对她可真好,百依百顺地好。 给她浪漫,给她温暖,让她每天都过得充实美妙,如同梦幻中一般。 所以,当唐若问着一边试鞋子,一边回答她问题的华华:“华华,你再过几天回南宁?” 华华道:“两三天吧!后天,后天回去。” 华华还有点懊悔自己的票为什么买了后天的,而不是明天? 回来玩了一阵子了,也应该回去了,去给她亲爱的北京大男孩洗衣服,做饭,整理家务,然后坐在热气腾腾的饭菜前,一边等他下班回来,一边在他开门的时候撒着娇扑到他的怀里,咬着嘴唇儿娇滴滴地对他说:“亲爱的马亮,我可想死你了!” 那个北京大男孩。 叫马亮。 然后,马亮就会把包往旁边一甩,弯腰俯身,给她来一个大大的公主抱,再亲一亲她的唇与脸,让她银铃般的笑声阳光般撒满房间的每一个角落。 唐若点点头:“那你去南宁,要不要带一点咱这边的什么东西挺呢?比如酸豆角,干笋子什么的。” 华华摇摇头:“不带了,上次带的干笋子,还没有吃完,搁在冰箱里都长毛了。” 华华把那双小白鞋脱了下来,穿好自己的高跟鞋对老板娘道:“老板娘,这鞋多少钱一双?” “75块。” 老板娘可真敢喊价。 不论她喊多少,至少拦腰砍一半再说,这是规矩。 “30块。” “太少了,不行,卖不了。”老板娘将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 “35块。”华华又加了她五块钱。 还是摇头嫌少。 “40块,卖就卖,不卖算了。”华华道。 仍是不卖。 华华拉着唐若:“走,唐若,咱再到那边逛逛。”她指了指另一边挨成一排的几家卖鞋铺子。 老板娘把那双小白鞋收进鞋盒里,40,开玩笑,不卖,不开张也不卖。 可是。 待华华真的挽着唐若,头也不回走出去了好几步后,老板娘咬着牙,仿佛下了诺大一个决心一样招呼道:“哎,哎哎,那两个妹仔,40就40,卖给你了。” 华华抿嘴一笑。 回头。 成交。 无论买货的,还是卖货的,如果认真起来,还是蛮可爱的。 玩的,就是双方心理的博弈。 给你的价格,如果接近你心中的预期,那么,基本上就可以成交了,至于其它小动作,不过是为有可能继续深入一点的谈判布的迷魂阵罢了! 比如。 刚才卖鞋的老板娘,在华华还价到40时,故意假装收起鞋子的动作。 她当着华华的面,从地上慢慢拾起鞋子的动作,看上去像收回,其实却更接近展示。 不然,她不会故意把那双鞋在华华面前摆了又摆。 怎么样?小丫头?看中了吧? 看中了就不要再拼命压价了,40块可以成交了。 唐若挽着华华,从小香港下来了,她看了看表,现在去接马雪莹还早了一点点,而华华也累了,就对华华道:“华华,要不,今天不逛了吧,你说呢?” “嗯,不逛了,累死了,下次出来逛街再也不穿高跟鞋了。”华华说到做不到。 她问唐若:“那你去哪里?” “我去公司。”唐若道。 “好,我送你过去,正好順路,然后我直接回去,晚上我就不陪你玩了,亲爱的。”华华笑道。 晚上她要跟马亮挂长途。 唐若点点头,指指远处:“出发,亲爱的。” 出发,粉色小毛驴! 出发,亲爱的! 出发,这颗坐地日行八万里的蓝色星球! 华华开着摩托车,一溜烟将唐若送到了金灵渠广告公司的楼下,暨新华书店门口。 唐若老远就看到了正在不远处的路边走来走去的范云。 范云也看到了她,激动地朝唐若挥了挥手。 一日不见。 如隔三秋。 华华也看到了范云,她看看范云,又看看唐若:“喂!唐若,那个男的是谁?我看他在朝咱们摇手。” 那个男的是谁? 自然是唐若亲爱的范云喽! 唐若笑道:“不认识,八成是看上你这个漂亮妞了吧?” 说完,她从摩托车上跳了下来,顺着楼梯,“噔噔噔噔”上了楼。 华华瞟了瞟越走越近的范云:哼!一个毛头小伙。 在她心里,谁也比不上她的马亮,她上下打量了几眼范云,感觉这个穿着制服的小伙子虽然看上去相貌比她的马亮差那么一大截,不过,还凑合,还行。 她睁着大眼,看着快走到自己面前的范云,倒把范云看得有点不好意思了。 章华华的性格就是这样的,热情似火,敢爱敢恨。 她跟唐若不一样。 唐若那种温柔似水的性格,才不会像她那样打量别的男人呢!每当有男人的目光落在唐若身上时,她总是轻轻地低着头,最多,就是抿一抿嘴唇,一笑而过。 范云看看楼梯。 唐若早上去了。 他又看看华华,华华的背影,已经随着她那只粉色小毛驴欢快地叫声,一去三四里,又过五六村了。 范云没能跟唐若说上话,心里有些微微的失望,一失望,就想抽烟,他摸了摸裤袋。 没烟。 他不是决定戒烟了么? 范云将手从裤兜里抽出来,有点小失落,他又将手插进了裤兜,如此,反复几个来回。 裤兜心想:兄弟,不必如此,男子汉大豆腐,应该提得起,放得下! 第53章 系住唐若 好吧! 范云没有跟着唐若上楼,他决定,自己就在楼下守株待兔,反正唐若等阵子就会下来的。 当然,他也不能给新华书店当免费的门童。 走起来。 生命在于运动。 现在范云也像个神医了,也基本上能掐准唐若的脉了。 果然,在他沿着马路又走了一个来回,警告了一个懒懒散散骑着三轮车满大街乱窜的卖烤玉米的老汉,然后又走到新华书店门口后,唐若下来了。 范云笑嘻嘻走到唐若的身边:“等下我过来。” 唐若点点头:“嗯,六点半,别上来太早了。” “知道,你放心。”范云信誓旦旦地保证着。 他可以把麻烦留给自己,但是坚决不能给唐若制造麻烦。 好舍不得呀! 唐若走了,她去接马雪莹去了,把两眼含情脉脉的范云扔在了原地。 范云低下头,用力踢了一下新华书店门口围着一棵桂花树的大石头条子。 那个石头条子表示严重抗议。 下班了! 范云也下班了。 他这次没钻新华书店了,而是拐到那天夜晚,方科藏在灌木丛后偷听他跟唐若说话的那个小小公园里。 说是公园。 无门无窗。 其实就是铺了几条小石板路,堆了八九堆假山石,种了十来丛灌木树的这么一个公共绿化的小小景点。 园子中间有一只大理石雕刻的酒壶,此时,正有一个身穿红色上衣的姑娘隔着壶身与壶嘴中间的空隙,在给壶身另一边一个一身黑衣服的小伙子倾倒秋波。 一看那个小伙子,就知道他快醉了,不然,他不会笑得见牙不见眼的。 范云不去打扰他们。 君子有成人之美。 范云拐到另一条长满绿油油嫩草的小路上,然后往右一拐,拐过一棵三个人也抱不过来的大银杏树,上了娘娘桥。 娘娘桥畔。 风景如画,走过的那些娘娘们亦如画中人。 范云认为。 如果有哪一位中流砥柱般的大画家愿意耗点时耗点力,创作出一幅灵渠上河图来,想来,也未必比清明上河图差。 如果,用油画的艺术手法揉合进去当今的时代特色,就更好了。 范云跳下桥头,走到渠边。 清泠泠的流水淙淙地淌着,一路向东,仿佛那里,有另一个需要奔赴的故乡。 它会流过无数田园农舍,石闸小汊,向前,再向前,然后,终于来到一处草木深深的堤岸,抵达湘江,纵身而下,汇入那条一往无前的大河。 从此,再也没有什么可以拦住它奔腾入海的脚步。 范云蹲下身子,抄了一点水,洗了把脸。 别说,这春天的水,还真有点儿凉呀! 洗了脸,范云在渠边的一个小木亭子里坐了会,木亭的长椅上,坐着两对青年男女,说说笑笑,看他们的样子,有点像情侣,但又不是特别像,范云也看不出来,他只是用眼扫了一下。 那两个女孩子。 呵! 相貌比起唐若,可是大不如呢! 范云心中就有点骄傲。 范云看看表,时间过得真慢,天上的太阳就像被一块大磁石给吸住了一样,半天也不挪一下窝,真慢! 他奈着性子,看着小桥流水,行人木亭,不知不觉想起一首词来。 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 枯藤老树昏鸦, 小桥流水人家, 古道西风瘦马, 夕阳西下, 断肠人在天涯。 呵呵! 范云看了看来回走动的行人,没有一个人的脸上挂着“在天涯”的那种意境。 那些行人,一个个倒是拎包的拎包,提菜的提菜,脚步匆匆往家中赶。 回家,过他们幸福的小日子。 范云的文青症发作过后,又捱了一会子,看看手机,终于六点半了,应该可以去了。 坐在他对面的那两对,意志力比他坚定,一副不到天荒绝不走,不到地老不分开的模样,时不时你给我抛个眼儿媚的眼神,我给你送个浣溪沙的回呈。 好吧,让他们放肆地去打情、骂俏吧。 范云,要走了。 华灯初上的大街,灯火熣灿,夜风袭袭,范云浑身洋溢着一股说不出的气息。 如果硬要说。 就说是青春好了。 他一口气爬上六楼,六楼金灵渠广告公司餐厅的门开着,里面中间一张桌子上,有两个小伙子正懒洋洋的靠在椅背上,拿着牙签剔牙。 范云有点懵。 因为他走得有点快,没刹住车,一只脚已经踩到了门槛上。 那两个小伙子看了看他。 范云急中生智,先发制人,他居然冲那两个小伙子点了点头,摇了摇手。 而那两个小伙子,其中的一个,居然也跟他点了点头。 范云转身上了天台。 转身的一刹那,他还看到了唐若的坏笑,嗯!是的,看上去笑得很坏很坏那种。 马雪莹应该也看到他了,不过她倒很乖的,只是看了看范云,并没有说话。 范云上了天台。 站了一下子。 他抬起左腿,蹬着上次那两个装招牌的工人绑绳子的烟囱,吁了一口气。 范云掏出手机,看了看,准备发个短信息给唐若。 她倒先发来了。 嘀嘀,嘀嘀! “下来吧!” 呵呵!唐若早看到急中生智的他,仓皇上楼了。 进了餐厅,范云冲唐若苦笑道:“吓死我了,不是说六点半吗?怎么都六点三十七了,还有人没走啊?” 唐若笑道:“谁知道他们两个发什么神经,一直边吃饭,边谈业务上的什么事情,下一次,你还是等我给你发了信息再上来吧!” 范云揉了揉鼻子:“你不担心呀!刚才?” “担心什么?他们又不认识你,又不知道你是谁,就算你进来了,他们也不知道你找谁的。 再说了,我知道你是一定可以糊弄过去的!”唐若倒挺信任范云的应急处理能力。 范云都不相信自己。 她可真敢相信。 范云走近一点,指了指椅子,示意唐若坐下来:“你腿上磕的那儿怎么样了?还疼不疼?” 唐若笑笑:“不怎么疼了,今天我和章华华逛街,走了挺长时间,没感觉到疼。” “我看看,我再帮你搓点药!”范云把唐若的裤脚挽了上去,看看她小腿迎面骨上那块淤青,似乎还是那么青,并没有散去一丁点儿。 范云伸手轻轻按了按:“疼吗?” 唐若摇摇头。 范云手指用了一点暗力:“疼吗?” 唐若一撤腿,一皱眉:“疼!” 范云忙伸手摩挲了两下:“哎哟,对不起,对不起,我给你再擦点药!” 那就擦吧! 范云像上次一样,蹲下身子。如法炮制,给唐若擦了红花油,他双手发力,搓得唐若受伤的那个位置如同火烫的一般。 范云一口气替唐若搓完:“这样才有效果,这样才能把红花油搓散,让它渗到受伤的地方里面去,多搓几回就好了,没那么快的,效果要一点点来,你放心,明天绝对会好一些的。” 范云不光负责治疗,也负责安慰与解释。 他还负责打包票。 唐若坐着一动不动,任他这个“理疗师傅”给自己治伤。 她伸出手来,敲了敲范云的帽子:“帽子摘了吧!” 范云随手把帽子放到旁边一张桌子上,他从口袋中掏出那条拴着黄澄澄铜仔钱的红绳脚链,对唐若笑道:“今天上午做的,送给你的!” 唐若接到手中看了看:“挺好看,在哪买的?” “不是买的,这个铜钱是我奶奶给我的,祖传的,你看看,跟金的一样,这条链子才是买的,在秦皇路过去一点点的一个铺子里现编的。”范云解释着。 嗯! 是的,现编的! 连他“祖传”的瞎话也是现编的! 听到祖传二字,唐若果然郑重地又把那枚铜钱翻来覆去看了一遍,她点点头:“嗯,确实挺好看,颜色挺亮。” 呵! 她和范云简直就是外行中的外行,像这种古钱,没听说磨得亮才好,应该是越有包浆,才越好吧?不过话说回来,古玩文物那一行,水太深,范云与唐若这种毛头小伙子与黄毛丫头,懂什么! 范云看到唐若一本正经的样子,笑了:“逗你玩呢!不是祖传的,那是我在山上挖桔子洞的时候挖的,比祖传的还珍贵!” 唐若轻轻打了他一下,嘟着嘴道:“骗子!” 范云让唐若脱了鞋子,给她把脚链戴上。 傻姑娘,戴上了,就套住你了,一辈子跑不掉了。 据说,很远的东北,大兴安岭与小兴安岭,以及高高的长白山上的那些老参农们,抓人参娃娃的时候,如果找到了人参娃娃,首先,必须要扎一根红绳子上去。 据说,红绳子一扎,人参娃娃就没办法借土遁逃跑啦! 啊哈! 土法子有土效果哦! 唐若温柔地看着蹲在自己面前的这个小伙子,心里,除了美美哒,就剩下美哒哒啦! 餐厅门一响,范云忙从地上站了起来。 唐若把挽起的半截裤管放了下去,起来去开门。 不用看都知道,一定是杨家那两兄弟。 杨峰兴高彩烈提着一只碗口大的甲鱼,走在前面,他朝范云点了点头,直接走到厨房去了:“姐,姐,你看看这个,这个怎么个吃法的?” 马雪莹从桌子前站了起来,她也跟进厨房看甲鱼去了。 杨岭推了推眼镜,冲范云与唐若点点头,小伙子安静,话不多,跟他哥的性格大不一样,他哥说话就爱乍乍呼呼的。 就像现在一样,杨峰在厨房里大声地跟正在热菜的杨姐道:“姐,这个甲鱼,你说清蒸好,还是烧汤好?” 杨姐笑道:“哟……这么小的一只,我看还是给马雪莹养着玩算了!” 马雪莹高兴地小脸绯红,她用力点点头:“真的吗?不骗人?” 杨姐笑道:“真的,不骗你!” 她从杨峰手中接过那只甲鱼,提在半空转悠着看了看,对杨峰道:“给马雪莹算了,太小了,除了壳,没什么肉。” 杨峰看看仰脸看着自己的马雪莹,把甲鱼递给马雪莹:“行,那好吧,那就送给你!” 马雪莹也不害怕,把那只甲鱼提在手中,上看下看。 “别摸,它会咬人的。”杨峰忙道。 那是,别看它小,如果被它咬上一口照样挺疼的。 杨姐对杨峰道:“阳台上有一只四方的塑料渔缸,还是个好的,我去拿来,你到洗手间刷一刷,帮马雪莹把它放进去。” “行!” 杨姐把渔缸拿来,递给杨峰,马雪莹兴奋地提着那只甲鱼,跟着杨峰去了洗手间。 那只甲鱼此时,方松了一口气:刚才他们,又是清蒸又是炖汤,可吓死人了。 杨姐热好了菜,给马雪莹养甲鱼的鱼缸也已经洗干净了,范云也早就帮唐若的伤擦好药了,先玲也放下书本从房间里出来了,那么,就开饭吧! 马雪莹没吃几口,就去看她的甲鱼去了,唐若挟了一块瘦肉,准备撕一撕给马雪莹去喂她的甲鱼,杨姐道:“那个肉要洗一洗,水里的东西,不能吃盐的!” 唐若也不懂,既然杨姐说水货不能吃盐,那就姑且信之。 她捏着那块肉,去厨房用清水洗了洗,然后撕成一点一点的放在一个小碟子里,递给了马雪莹:“马雪莹,千万不能用手去摸它,一点点扔下去就可以了!” 唐若还不放心,亲自跑到鱼缸那里,给马雪莹做了一个正确投食的示范,这才回到桌上,继续吃饭。 饭桌上,杨峰挟了筷子菜送到口中,他看着杨姐笑道:“姐姐,吃完了饭有事没?” “没事,干什么?”杨姐道。 “没事就打牌喽,唐若,你们呢?” 他的你们,当然指唐若与范云。 唐若道:“没事。” “那就好,吃饭,吃完了饭打牌,先玲,你呢?”杨峰问道。 先玲点点头:“好,那就打一会,不要打太久了。” “行!”杨峰点点头。 他倒是个很有眼色的人,动员组织能力也挺强,不愧是在外面跑业务的人。 主动性好,调动能力好。 吃饭很快,杨姐做的菜,绝对不会让人边吃边犯愁,她做的菜,那是真正的色香味俱全,不一会,大家吃完。 先吃不管,后吃捡碗。 还有点放不开自己的范云,吃在了大家的后边,他帮着杨姐把残汤剩饭收拾到厨房里去。 其实。 范云是故意的,因为他发现每一次都是杨姐吃得最慢,都是她在捡碗,范云觉得自己应该帮她做一点事,不然,这样白吃白喝的,多不好意思。 是。 杨姐是知道他跟唐若的关系。 第54章 妈妈 但是。 范云是一个非常善于照顾别人情绪的人。 因为什么? 因为他当了三年兵,做了两年班长,班长是什么?班长是军中之母呀! 有多少赤子,怀一腔热血挥别父母奔赴他乡,参军入伍,到了部队。 是谁与他们同吃同睡同训练?白天练兵,教动作纠错误;晚上巡铺,掖被角盖衣服? 首先就是班长。 可以说,每一个军人的成长,都离不开班长们的教导,他们如母亲一样,呵护着士兵们,教他们为人处事、砥志笃行。 叠被子、洗衣服、缝缝补补、训练学习、哪一个新兵,不是班长们手把手教出来的啊! 当过班长的人,心思多缜密。 范云觉得,虽然杨峰与杨岭一直跟着杨姐白吃白喝,但是,他们是亲戚,杨姐是他们两兄弟的亲堂姐。 而自己呢? 先玲与杨姐能让自己在她们这儿混饭吃,无非就是看在唐若的面子上。 人应有自知之明。 唐若与先玲可以不用帮杨姐做事,帮,是人情;不帮,是本份。可是自己不一样,自己本就是个混吃的,在这里吃着比外面的快餐店强一百倍,一分钱不用花的饭,如果眼里再没点活,那可就太不应该了。 古人都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帮杨姐做点事,算什么。 其实。 这也是范云的厚道。 若是他就是厚着脸皮这样混吃混喝,杨姐也不会说什么,毕竟,杨峰与杨岭混的时间,比范云长多了。 但他们是他们,范云是范云。 范云正在用自己的勤快,赢取这一个小圈子里之人的尊重。 与职业无关,与相貌无关,只与人品有关。 杨姐还是很客气的,她笑着对范云道:“我自己来就可以了,让你帮着收拾,太麻烦你了!” 范云笑道:“不麻烦,早点收拾了,咱们好打牌。” 杨姐道:“辛苦你了,就放在洗碗池里就可以了,晚一点我再洗。” 范云点点头。 而这时,杨峰已经擦干净了桌子,并铺上了报纸:“姐姐,快来了,打牌了……范云,快点!” 他弄这个很积极的。 这帮人打牌打的回数多了,都打出经验来了,也不用每一次拿洗洁精擦桌子了,大概擦干净一下,然后,铺上报纸,干干净净,一点也不用担心桌子上有没擦干净的油弄脏衣服了。 有一次,就把先玲的一件衣服袖子给弄脏了的,心疼得先玲直叹气,事后,她拿洗衣粉搓了又搓,还好,沾在袖口上的油污终于还是被她搓掉了。 当然了,铺报纸这个办法,是范云提出的。 当时,还得到了杨峰的大力表扬:“你这个办法好,免得搞脏衣服。” 不光免得搞脏衣服,打完了直接把扑克牌包在报纸中间一卷,连装也不用再装进牌盒了。 范云喊道:“你们先洗着牌,我洗洗手就来。” “快点,快点。”杨峰催,唐若与先玲也催。 那就打吧,六个人,两组,仍然是三杨一边,范云带着唐若与先玲一边。 先玲读书还是可以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打牌却不行,她的水平与杨姐一样,基本上没有进步,当然,多少也进步了一点点。 范云觉得先玲与杨姐打牌,依靠的是惯性,而不是脑筋。 惯性让她们该加分加分,该跑牌跑牌,但是,稍微增加一点点难度,就坏了,就开始抓着手中的牌,一张张替它们算命,半天也无法决定先处理哪一张。 就像现在这样。 “快点,先玲,快一点出了……”看到不知道出什么牌好的先玲,杨峰都有点着急了,他曲起右手五指,叩着桌面道。 杨姐也一样,没轮到她的时候,她也催上了:“快点先玲,随便出,随便出两张……” 虽然先玲是跟范云与唐若一伙的,范云与唐若本不应该催她,让她想一想再出,可是。 她也想得太久了。 连先玲的同伙也催她了:“快点……随便出,没事的!” 这样的催促,不必太久,等下又会轮到杨姐身上。 “姐姐!快点出了……” “杨姐,快点!” 就这样,时间倒也消磨得挺快,一眨眼,就九点多了。 “散了,散了,明天继续。”杨峰把牌一撂。 他们这队又输了。 唐若看看马雪莹,到了这个时候,她也没什么精神了,也不去摆弄她的甲鱼了,而是坐在她的身边,靠在她身上:“姐姐,我们回家吧。” 那就散了吧! 还是那句话,各回各家,各管各娃。 范云与唐若走在后面,马雪莹的渔缸范云帮她搂着,幸亏是个塑料的,不然,等下唐若与马雪莹还真不好拿。 “我送你回去。”范云悄悄地对唐若道。 唐若偷偷地拉了拉他的手,表示:准了! 下楼,范云拦了一个“慢慢摇”,待唐若与马雪莹都上去后,他才上去坐了。 马雪莹坐在中间,被重点保护起来。 她看看范云,又看看唐若,那样子,意思是说你俩不准偷偷地搞什么小动作。 人小鬼大。 “慢慢摇”跑在车稀人少的马路上,成了“快快跑”,居然跑出了风驰电掣般的感觉。 到了马雪莹家那个院子,范云付了车钱,送她们进去。 他有意识地四处看看,没有发现方科。 其实,方科就躲在大院中的那个凉亭的一根柱子后面,现在,他每天晚上都在那里坐着,也不知道想些什么。 跟他玩得比较好的几个小伙子也想拉他去喝个酒什么的,可是他不去,他就在那坐着。 拽你一回两回可以,拽多了就没人拽他了。 他现在心理可能有点问题了,唐若跟范云进进出出,他也不露头出来,说点什么。 又或许,他正在憋什么主意,也不一定。 范云与唐若下车,方科就看到了,他赶忙站起来,闪身躲在凉亭的柱子后面。 范云根本都没往这边看,唐若倒是瞄了两眼,他藏得挺好,唐若没看见。 范云目送唐若上了楼,卧室的灯亮了,才转身离开。 方科气得咬牙切齿从柱子后出来了,现在,换他生气了。 唐若领着马雪莹回到楼上,马桂生正坐在客厅里看电视。 他看着唐若抱着的那只塑料鱼缸问道:“那只甲鱼哪里来的?” 唐若赶紧回答:“杨姐给的。” 唐若有点奇怪,马桂生平时都是在他与唐小兰的卧室里看电视的,今天晚上怎么在客厅看了? 马雪莹也点点头:“杨阿姨送给我养的。” 刚才在路上,唐若就已经跟马雪莹解释好了,虽然这只甲鱼最开始是杨峰的,但是他后来给了杨姐让杨姐做成菜,那么这个甲鱼就是杨姐的了,杨姐最后却没有把它做成菜,而是送给了马雪莹,那么,这只甲鱼就等于是杨姐送给马雪莹的。 唐若问马雪莹:“听懂了吗?” 范云扑哧一下笑了。 马雪莹摇摇头。 听懂才怪,太饶了。 “姐姐,我就说是杨阿姨给的!”马雪莹睁着大眼睛道。 行吧,听没听懂的,过程不重要,结果重要。 马桂生也没再问了,八成他以为是杨姐买了做菜的,被马雪莹给要回来了。 他继续看他的电视,电视剧马上完了,最后一节。 唐若把那个鱼缸放好,进了房间找好马雪莹的睡衣,以及明天早上起床穿的衣服,外加一套中午换的衣服放在床上。 她又帮马雪莹把鞋子脱掉,换了一双拖鞋。 然后,唐若进了洗澡间,将一只大塑料盆子里放好温水,试了试,水温刚好:“马雪莹,快来洗澡澡了。” 马雪莹提提踏踏从房中跑了出来。 此时,马桂生也关了电视,进了他的房间。 唐若替她洗了洗头发,马雪莹爱出汗,特别是中午睡醒了觉,一身汗,所以唐若每天都要帮她带一身衣服,中午好让马雪莹幼儿园的生活老师帮她换。 帮马雪莹洗完头发,洗完澡,唐若又拿着吹风桶给她把头发吹干:“马雪莹,你就在床上玩,不准下来了,听到没?我去洗个澡澡,马上就来。” 马雪莹用力地点点头,玩她的布娃娃去了。 唐若自己洗了个澡。 快洗完的时候,门把手响了一下,她赶紧收拾好,穿好衣服出来了。 她以为马雪莹要上厕所。 马雪莹正在房间里玩布娃娃,唐若问道:“马雪莹,你是不是要上厕所?” 马雪莹摇摇头:“没有,我没有尿。” 马雪莹没上厕所,那谁动的门把手? 唐若感觉有点奇怪。 她想:“莫非是马桂生急着要用厕所?” 唐若摇摇头,应该不是的,马桂生的房间门都没有响过,他那个房间的门,开门的时候会响的。 那是谁? 唐若关上了门,在里面反锁了,她躺下来问马雪莹道:“马雪莹,刚才你真没上厕所?你真的没有尿尿?” 马雪莹匍到她身边,悄悄地道:“姐姐,是叔叔,叔叔刚才在拉门,他还往里面看了一下。” 哦! 原来马魁今晚上没出去鬼混了,今晚在家,怪不得马桂生不去他的房间看电视,而是在客厅看了。 唐若搂过来马雪莹,把她抱在怀里,让她靠在自己的身上:“马雪莹,你还看到什么了?你叔叔还做什么了?” “没做什么了,他就走了……”马雪莹搂了搂唐若。 “嗯!我们睡觉吧,关灯,睡觉。”唐若打开床头上的小夜灯。 “我去关,我去关……”马雪莹抢着去把房间的大灯关了。 大灯关了。 小夜灯橘黄色的灯光照着这个小小的房间,唐若搂着马雪莹,一边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一边给她讲着故事:“从前,有一只小黑兔和一只小白兔,他们都喜欢吃萝卜,夏天来的时候,兔爷爷给了他们每个人一包萝卜的种子……” 唐若轻轻地拍着马雪莹,温柔地给她讲着故事,不一会儿,马雪莹就睡着了。 马雪莹脸上甜甜地笑着,不知道,她在睡梦中有没有梦到她远在上海的妈妈。 而当唐若这样哄着马雪莹时,不知道有没有想到她自己的妈妈。 她的妈妈,是不是在她小的时候,也是这样温柔地把她抱在怀中,轻轻地讲着故事给她听,哄着她一点点睡去。 她的妈妈,是不是像唐若对马雪莹这样,每天带着她,陪着她,哄着她。 天下的孩子啊! 天下的妈妈呀! 如果可以,请一定要在孩子小的时候多陪陪她,照顾她,不要离她太远了。 要让她知道,你是这个世上她最重要的亲人,比起这相依为命,比起这短短的人生,什么,才是你最想要的啊! 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现代诗诗人曾经这样写道:我不信神,不信佛,不信所有试图使我相信的一切,甚至,我都不信黑夜,可是,当我看着圣洁的玛丽亚抱着耶稣时,刹那间就信了,母亲,那时也一定这样紧紧抱过我 …… 一夜过去,又是晴天。 第二天唐若送过了马雪莹后,就直接来了公司,今天也没什么事,就到公司前台看看,帮前台的先玲她们做点事。 先玲今天也挺清闲,没什么大事,此时正矮在前台里面,跟湘琴嘀嘀咕咕地说着什么。 唐若猫着腰,轻手轻脚走过去,一拍台面。 “啪!” 吓了先玲跟湘琴一跳。 “唐若,你干嘛呀!吓死我了。”湘琴娇嗔道。 湘琴仰起她那张标志性的圆圆的苹果脸,拿起一把长长的塑料尺子,轻轻地敲了唐若一下。 唐若咯咯笑着,然后一板脸:“检查工作,先玲,昨天让你准备的旅行社资料准备好了吗?……你,你还有脸笑,徐湘琴,早就跟你说要订票,订票,订了吗?啊!” 她一本正经学着唐小英。 先玲一下子笑得差点把手中的杯子给扔了,湘琴伏在桌子上,笑成了一只秋风枝头的红苹果。 唐小英此时从她的办公室里出来了:“……徐湘琴,订票,订了吗?啊?” “订了,主任!” 这下轮到唐若笑了,看到徐湘琴绷着脸忍着笑,从台后站起来规规矩矩回答唐小英的模样,唐若笑得花枝乱颤。 唐小英看到唐若在前台,朝唐若笑道:“唐若啊!来一下我的办公室。” 唐若这道:“哎!主任,就来。” 唐若朝先玲与湘琴扮个鬼脸,走了。 徐湘琴叹道:“唉!姓唐的就是姓唐的,就是比姓徐的待遇好!” 第55章 生活无非我哄你,你哄哄我 先玲放下水杯。 “干活,干活!”她把桌子上的台历拿过来,看着上面用红笔打了圈的那些日期,仔细研究着一天乃至几天,甚至当月的工作计划。 湘琴弹了弹右手的指甲:“哎!先玲,昨天我看到花荷路口那儿新开了一家美甲店,等下午下了班,我们要不要一起去做个指甲?” 先玲摇摇头:“不去!” “没劲!”湘琴又匍回桌子上了。 先玲看看唐若。 此时,唐若已经进了唐小英的办公室。 唐小英笑眯眯对唐若道:“唐若,下午马雪莹的家长会,我就不去了,我有事,还是你去吧,等开完了,晚上记得给唐小兰打个电话,啊!” 唐若点点头:“嗯!好的主任。” 不去就不去呗!马雪莹的家长会,十回有八回都是唐若给她去开的。 唐若不去谁去? 马雪莹是她带的,有什么情况都是她第一时间跟老师沟通,有时候,早上把马雪莹送到幼儿园的时候还好好的,下午,突然马雪莹就发起烧来,这时候,还不是唐若去找医生买药,买好,然后送到幼儿园,听老师跟她讲马雪莹怎么样啦,发烧得厉不厉害啦,已经量过体温计啦什么的。 反正,带小孩的这些琐碎的事,基本上都是唐若干的。 唐小兰这个妈很好当,远在上海,想回来就回来一下,回来干嘛? 无非花钱呗!带着马雪莹买东买西,当然,也给唐若买,这一点,她不小气,买了东西就去吃大餐,什么好吃吃什么,小城里那些著名的酒店饭店,差不多都被她们吃遍了。 但是,唐小兰很少带马桂生。 唐若记忆中的马桂生与唐小兰好像只一起吃过那么两三回饭,他们两口子,吃饭的时候也不说话,不像那些久别胜新婚的夫妻一样,两口子分开了一段时间,终于在一起了,就会咭咭呱呱聊个不停,似乎有说不完的话的那样。 唐小兰与马桂生聊。 不存在的。 各吃各的,吃完了,如果唐小兰还想带着马雪莹逛一逛街,带她去游乐园玩玩摇摇车、游戏机什么的,马桂生都是不去的,他就一个人先走了。 不去就不去。 唐小兰也不在乎马桂生。 她会拉着马雪莹的手:“走,马雪莹,唐若,咱们去玩。” 唐小兰在女儿身上,很舍得花钱。 她带马雪莹去游乐场玩,绝不会像有些家长一样,只是带着孩子进游乐场蹭玩。 有些家长,带着孩子进来后,把孩子往那个堆满五颜六色塑料球的滑滑梯池里一放,就不管了。 随孩子在里面玩呗,免费的。 唐小兰不。 唐小兰会买很多币给马雪莹和唐若玩,一块钱两个的币,别人都是五个、十个的买,她不,她端着一个小塑料筐,成筐买。 马雪莹很喜欢抓娃娃。 唐若也喜欢抓。 马雪莹每次去游乐场,抓娃娃是她必玩的项目,投进币去,马雪莹的小手抓着摇杆,她会小脸绷得紧紧地,紧张地盯着随着她的操作不断移动的机械爪,当她瞄准了下面的一只双眼眯成一条缝的流氓兔娃娃,或者一只黄色小狗熊时,她就会一按开关,机械爪慢慢下去,抓在了娃娃身上,稍有停顿,然后缓缓升起,向漏室移动过来…… 不过,十爪九空。 马雪莹毕竟太小了,她的判断力还有待提高,每一次不是机械爪子放晚了,就是放偏了,导致下面的娃娃要不抓不住,要不在回收的过程中因为时机不对,而被机械爪又抖落了。 她不服输。 抓不住就继续,非要抓到为止,确实,最后确实因为瞎猫碰上死耗子地抓到了一只。 “姐姐姐姐,妈妈,你看,我抓到了一只。”马雪莹就会高兴地叫起来。 唐小兰抱着双臂,笑着看着女儿,开心就好。 马雪莹开心,唐若也开心,唐若会笑着鼓励马雪莹:“马雪莹真棒,姐姐帮你把娃娃拿出来好不好?” “不,我自己拿!”马雪莹认真地道。 唐小兰与唐若看到她那副认真的样子,同时笑了起来。 确实好笑。 每一次马雪莹抓娃娃用掉的币钱,都能买一堆娃娃了。 唐若用掉的币钱,能买半堆。 有时候,马雪莹抓娃娃的时候,也会有一些大人与小孩站在她的旁边看她抓,那些看马雪莹抓的小孩,脸上的表情大多和马雪莹一样紧张,也和她一样,紧紧抿着嘴唇,两眼死死地盯着那只不断移动的机械爪……移动,移动,抓上了,回来,回来…… 噢! 又掉了。 有一回,有一个小男孩看得太入迷了,当马雪莹没来得及收入漏室的那只娃娃掉在隔板上弹了两下,最后,终于还是又掉落它的伙伴中间时,那个小男孩十分懊恼,他激动地用力一拍自己的脑门。 “啪!” 除了抓娃娃,马雪莹还喜欢玩开车。 什么车都喜欢玩,她不光自己玩,还要拉着唐若跟她一起玩。 当她与唐若选好了各自的车辆后,马雪莹紧紧握着方向盘,小屁股因为紧张也离开了座位,她太小了,脚够着了油门踏板,屁股就够不到板凳了,于是,她就站着跟唐若比赛。 站着开车的马雪莹小司机,应该是拼不过坐着的唐若的吧? 恰恰相反。 唐若十回,有八回都会输在马雪莹的手里。 玩游戏,有时候,天赋比年龄更加重要,别看唐若比马雪莹大十来岁,可是开车,她,不行! 有时候唐若认真起来了,也会全神贯注跟马雪莹好好赛上一场,认真也不行,小小的马雪莹能从技术上碾压唐若。 她会在两个人的车子并肩而行的时候,突然加速冲到唐若的前面,逼得唐若猛打方向,直接冲到了隔离带上。 还好,电玩里面的隔离带,也是能在上面开车的。 不得不说,马雪莹还是蛮有那么一点点狡猾狡猾的。 马雪莹的飘移也玩得比唐若溜。 唐若常常飘着飘着,车子就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 我是谁? 我在哪? 我在干什么? 马雪莹的飘移就溜多了,只见她两只小手紧紧抓着方向盘,死死盯着屏幕上的车子,急速地把车子往右边的s形弯道边缘靠过去,等车子即将到达弯道的中心点时,再迅速往回把方向打回来。 马雪莹那辆海蓝色的赛车,后轮胎在地面上擦出一道长长的焰火般的火花,“嗖”的一下,就将唐若的红车子远远甩在了身后。 第一名,马雪莹。 第二名,机器人。 第三名…… 第十名,唐若。 但是。 如果是打地鼠,马雪莹就不行了。 她与唐若一起拿着小皮锤,看着屏幕上的那些偷玉米,偷西瓜的小地鼠一边拉着果实逃离,一边鬼鬼祟祟东张西望时,两个人就一通猛捶,“咚咚咚”! 一开始两个人还捶得挺欢,捶着捶着就不行了,胳膊也酸了,手也震麻了。 这时候,马雪莹就不玩了,她把小皮锤往唐小兰的手中一塞:“妈妈,你打,给你打。” 唐小兰就接过女儿递过来的小皮锤,与唐若将那些偷粮食的老鼠又一通捶。 捶中一只,“吱”地叫一声,飞走了,再捶一只,又“吱”一声。 捶那只嘴里叼着烟斗,头上戴着瓜皮帽,穿着金钱帮的衣服的鼠王时,要格外用力,那只鼠王很嚣张,一边抽着烟一边在屏幕上游来逛去,从西逛到东,从东逛到西,似乎唐若与唐小兰雨点一样落到它身上的锤子,只是给它挠痒痒一样,屏幕上面它那根血条,似乎也长得可以给她们任意捶一样。 我再溜达一会,你们随便捶。 加币。 再加。 不加够币续够时间,不把这只嚣张的老鼠精捶扁,不算完。 终于,老鼠精还是不如唐若与唐小兰这两个人民币玩家厉害,终于被她们两个人捶得血条见底,“吱”的一声,飞走了。 游戏机底下,立刻“哗啦哗啦”吐出长长的一串游乐票出来。 可以到服务台换东西。 反正。 每一次唐小兰回来的时候,都是马雪莹与唐若大大改善生活,体验生活的时候。 除了带马雪莹与唐若玩,唐小兰还会带她俩去买东西。 衣服、鞋子,马雪莹的书包,有两只小耳朵一拉就会呼扇呼扇直动的小黄狗帽子,只要马雪莹要,一般唐小兰都会给女儿买。 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她久不在马雪莹身边,而弥补给女儿的爱呢? 她也帮唐若买。 有一回,帮唐若买了一双很漂亮的黑色浅跟的低腰小牛皮鞋,穿在唐若的脚上,特气派。 唐小英曾说过唐小兰:“哎,我说唐小兰,你干嘛要给唐若买那么好的衣服鞋子什么的,有必要吗?她不就是帮你带带马雪莹吗?” 唐小兰很认真地对唐小英道:“有必要,因为,每天都是唐若去接送马雪莹,我必须要给她也多买一些好看的衣服,让她穿好一点。 免得她穿得不好,被幼儿园的其他家长看到了,指指点点,连带我们马雪莹也看不起。 那个幼儿园都是些什么人的孩子?非富即贵呀!” 唐小英也不能再说什么,她就是感觉,有时候,自己的妹妹对唐若太好了。 唐若也说不清唐小兰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只觉得,唐小兰是个好的时候能好死人,凶的时候也能凶死人的那么一个女人。 在马雪莹家,是这样的,唐若“怕”马魁,马魁与马桂生一起“怕”唐小兰,唐小兰“怕”马雪莹,马雪莹“怕”唐若。 当然,马雪莹的这个怕,不是真正的怕,而是她对唐若的言听计从。 马雪莹天不怕地不怕,谁都不怕。 唐若见唐小英说了她不去给马雪莹开家长会了,唐若也没再说什么。 反正,马雪莹的家长会,都是自己去开的,前几天她告诉唐小英这事,只是尊重一下唐小英。 另外,也不能让唐小英挑自己的理,毕竟,唐小兰也说过,无论马雪莹的什么事,都可以告诉唐小英。 马雪莹跟她这个孀居的大姨妈,虽然相处的也还不错,但是,比起唐若,那还是差着一截呢,如果今天她看到唐若没来,而是唐小英来给自己开家长会的,她也未必就十分欢喜。 她这个唐小英大姨,性格还是蛮古怪的。 情有可原。 自从唐小英男人车祸死了以后,连带她肚子里的宝宝也没了,唐小英的日子,过得说不出来的一种味道。 可以理解。 唐小英不会哄小孩,又或者说,她没那个耐心哄小孩,她不能像唐若那样,长时间地陪着马雪莹玩这个玩那个,有的时候,马雪莹玩积木,一玩就玩一两个小时,拆了堆,堆了拆,小孩子,也玩不出什么花样,反正就是翻来覆去摆弄那些塑料块。 这时候,唐若就会和马雪莹一起玩,教她怎么搭桥、盖屋,这个圆形的可以怎么摆,那个方形的可以怎么摆,她都会不厌其烦地教马雪莹。 唐小英不行,她陪马雪莹玩的时候,保持不了三分钟的热度,一开始那三下子还可以,还可以和马雪莹面对面坐了,玩上一会。 可是。 她受不了马雪莹反来覆去的重复,马雪莹能和一堆不会讲话的塑料玩具玩上一个下午,她,成吗? 不成! 别说是她,唐小兰也不成。 但是,唐若行。 唐小兰并不会深究其因,找一找为什么大人与小孩子很难玩到一起去的原因。 或许她与唐小英都不知道,生活无非就是我哄你,你哄我,哄着哄着,就一起变老了。 又或者,她与唐小英都知道,但是,却天生的不愿妥协,不愿与周围的人妥协,有时候,甚至连亲人也不愿与之妥协。 对唐小英,唐小兰固守着一定的成见。 “独居久了,人的脾气就会变古怪一些的”,这话,是她亲妹妹唐小兰说的。 唐小英还是挺古怪的。 别看唐小英对唐若一天到晚笑眯眯地,可是,先玲与湘琴她们还是挺怕她的,她平时虽然笑眯眯地一团和气,可是,翻起脸训起人来,也是可以让先玲与湘琴站在她面前大气也不敢出的。 “翻脸比翻书还快!”湘琴气鼓鼓把手中的油笔一扔。 “谁?”先玲抬头看看湘琴。 “还有谁,唐小英呗!” 唐小英自有她的道理:该宽的时候宽,该严的时候也要严,不然的话,手下这帮人谁还会听话,管理管理,先管后理,先管过来,慢慢梳理。 也可以说成,先管了,再修理。 唐若出了唐小兰的办公室,在她门外停了一下。 第56章 我爱你,亲爱的 唐若本来还有个事要跟唐小英说的,可是刚才说到马雪莹家长会的事,她一下子又忘了。 唐若在唐小英门口站了一下,没想起来,她就没再想了。 想起来再说。 有时候真是这样,明明心里记着一件事,可被其它的事情一给分心,就又忘了。 就跟提笔忘字一样。 唐若又回到前台,湘琴一个人在,没看到先玲。 “先玲呢?湘琴。”唐若问道。 湘琴指指天花板。 明白了,先玲去六楼饭堂了,应该是去报中午就餐的人数去了,确切点说,应该是上去偷吃加偷懒去了。 本来打个电话就可以的事,何必亲自上去跑一趟。 爬楼梯不嫌累啊! 唐若笑呵呵凑到湘琴身边,伸出春葱样的一双手,给匍在那儿的湘琴捏了捏肩膀:“小琴琴,你先在这里坚守岗位,我上去看看上面有什么好吃的,等我!” 湘琴舒服地一下子挺直了腰,她摇了摇头,调皮地马尾辫扫在唐若的手背上。 痒痒的。 唐若揪了揪她的小辫子:“等我。” 作为回敬,湘琴顺手捏了捏唐若的腰,捏得唐若“扑哧”一笑。 唐若上了六楼。 先玲果然在偷吃。 今天中午,杨姐买了不少小颗小颗的那种红色的小西红柿,也就是圣女果,做为中午的水果,唐若上去的时候,先玲正准备将一颗果子消灭。 “干嘛呢?”唐若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 先玲挑了挑眉毛:“没干嘛,吃东西,快来唐若,这个果子不错,没什么渣,过来,喂你一个。” 唐若鼓了鼓腮帮。 “来!”先玲将一颗洗好的圣女果喂进唐若嘴巴。 确实不错,确实是酸酸甜甜,没有什么渣。 唐若自己挑着看上去顺眼的,一口气吃了五六颗,她刚才上来的时候,本来是想看看有什么好吃的,拿一点给湘琴的,现在,她突然又改了主意。 “先玲,你下去的时候,给湘琴拿几颗呀!” “嗯!知道,知道,你放心。”先玲一边答应着,一边去厨房拿了一只小玻璃碗,装了十来颗,下楼去了。 唐若进了厨房,杨姐正围着一件海天酱油的广告围裙,在案板上剁排骨。 唐若笑道:“杨姐,今天中午炖排骨呀?” 杨姐答道:“不炖,我等下做一个粉蒸排骨,太大块了,改下刀。” “哦!那好吧。” 唐若从厨房冰箱上扯了一只保鲜袋,然后将洗干净的圣女果装了十来粒进去,又扯了一点纸巾拭干净水,揣进了自己的上衣侧兜里。 她走下楼梯,也没去前台,直接下了楼。 出了门口,左右看看。 没看到范云。 唐若朝汽车站方向走了上去,走过一点上坡路的时候,看见了正站在路边跟一个老头说着什么的范云。 范云也看到了她。 唐若走到一棵挺大的梧桐树下停了下来,朝范云招了招手。 范云哪还管什么老头不老头的,他趁着一辆红色“慢慢摇”开过去,几辆摩托车还没过来的空当,快步走了过来。 范云笑嘻嘻道:“怎么了?想我了?” 唐若微微一笑。 是! 不但想起你了,还给你带了一点好吃的。 唐若歪着头,笑吟吟看着范云,她从口袋里掏出果子:“这个小西红柿可好吃了,你尝尝,都洗干净了的。” 范云接过来,掂了一颗送进嘴巴。 确实不错。 范云握了握唐若的手,又软又细腻,当他看到旁边有人过路时,赶紧又松开了。 唐若用尖尖的指甲儿戳了戳他的手背。 “走了,我们今天中午吃排骨,可惜了,你吃不上。”唐若惋惜地对范云道。 范云笑道:“只要每天看看你,我就开心地不得了,吃什么都没关系,等下我中午,约同事一起解决好了。” 唐若点点头:“那好吧,那我走啦,晚上我发信息给你。” 范云“嗯”了一声。 他本来想跟着唐若往下面走几步,送她走到坡下,但是想了想,又忍住了,虽然范云心里十分舍不得,但是,还是要顾忌影响的,如果被唐若公司的人看到了,就不太好了。 唐若快走下小坡时,回头看了一眼,范云还傻傻地站在原地看着她,她抿嘴一笑。 傻! 等看不见唐若的背影了,范云把袋子里的圣女果又抓了几颗出来。 真甜。 他一口气将那些小西红柿全都消灭了。 范云掏出手机来,发了条信息给唐若。 ——小西红柿真好吃,特别甜,甜到心里了。范云。 ——好吃明天又给你拿。唐若。 ——你真好,宝贝。范云。 唐若半天没回他信息。 范云一会把手机屏幕掐亮一下,一会掐亮一下,起码把电池电量耗去了一格半后,唐若回信息了。 ——刚才有事去了,我爱你,亲爱的。唐若。 范云等来等去,等得心急如焚的时候,看到了唐若的这条短信息,简直就跟三岁的孩子终于抢到了最心爱的玩具一样,呵呵呵呵笑了起来。 ——我也爱你。范云一边傻笑,一边秒回了。 ——谢谢你范云,谢谢你叫我宝贝,谢谢你爱我。唐若。 应该的,必须的,只要唐若愿意听,范云就愿意说,如果说十遍不够多,那就说一百遍,一千遍,一万遍…… 看着唐若甜甜的话,范云挺胸抬头,把巡查走出了一种检阅的感觉。 远远的,人民政府的办公楼里,上次给杨宗玮挂过电话,表扬过他们的那位领导,站在窗口边看着范云点了点头:“小伙子真不错,有我当年那股子精神劲儿。” 范云走到了汽车站路口。 这时,一辆“慢慢摇”正从西面的远处快速驶来,看样子,是准备从东西走向的马路往右拐到南北走向的城台路上来。 也就是要经过范云所站位置的拐角方向。 此时,那辆“慢慢摇”后面,突然有一辆面包车以更快的速度超过了“慢慢摇”,此时双车已到路口。 那辆面包车突然向右一拐,准备拐入城台路,而行驶在内侧的“慢慢摇”因那台面包车的突然超车转弯被逼得无路可走,只好拧着车把跟面包车一起转弯。 三轮车“慢慢摇”突然转弯,是很容易翻车的。 这辆“慢慢摇”就差一点点翻了,它因为转弯过快整个车身往右猛的一斜,然后慌手慌脚的司机又猛地把车把往左一扭。 “慢慢摇”又猛地往左一斜。 矫枉过正的“慢慢摇”一下子倒在了面包车的车身上。 一阵刺耳的铁与铁磨擦的声音。 “慢慢摇”雨棚上面的角钢贴着面包车的上方车身,划了长长的一条凹槽。 神奇的是,看着必翻不可的“慢慢摇”,因为靠在了面包车上,车身找到了支撑点,没有翻倒,而是摆了两下后,停了下来。 “慢慢摇”上的两个年轻的女孩子乘客,以及那个三十来岁的男司机,吓得脸都白了。 那两个女孩子从车上下来后,走上人行道,半天没有说话,而是看着从面包车里下来的三个男人与“慢慢摇”司机交涉。 这个突发状况把范云也吓了一大跳,因为当时两台车离他仅仅不到两米的距离。 吓得范云往后一跳。 两辆车都靠边停了。 话说,这两个司机运气也不知道该说是好呢,还是应该说是坏。 对面汽车站那个交通岗里的一个值班交警,正伏在桌子上埋头写着什么也不知道是值班日记还是什么东西,并没有注意到这边这个事故。 那个交警继续写他的东西。 这样,两个司机可以不用经公了,他们可以私了。 但,面包车毕竟是被划了。 但,错在面包车先。 不过,这几个人,显然也是老江湖了,他们在行人还没有围观之前,迅速达成了相互的谅解并协商如下。 “慢慢摇”负责面包车修理费。 两辆车一起开到修车铺,马上、现在、立刻。 范云觉得这两辆车的车主,处理事情,真够果断的。 那辆“慢慢摇”的司机,也没问那两个女孩子要车费了,直接一加油门,走了。 范云心想:还好,真是万幸,没有伤到人。 如果“慢慢摇”翻了的话,处理起来,恐怕就没有这么简单了。 这就是运气呀!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范云觉得自己以后要与马路保持距离,注意再注意,他觉得自己应该叮嘱一下唐若,因为她和马雪莹天天都要坐“慢慢摇”。他又觉得自己应该买辆小轿车,天天接送唐若,那样就安全多了。 一想到小轿车,他就想起在部队时跟战友夸下的海口,退伍三年买一辆桑塔纳,可是,就他现在这点工资,不吃不喝攒一年下来,大概只够买几个车轮子。 范云摇摇头。 范云走到老广场,看到了唐彬,他就跟唐彬说起这件事,唐彬呵呵一笑:“那个面包车,手续一定是有问题的,所以才私了。…… 那个慢慢摇也开得太快了,三轮车开太快了是不行的,而且,慢慢摇上面本身又加了那么大一个铁棚子,头重脚轻,转弯快了不翻才怪!” 范云觉得唐彬说得有道理。 那天,他去杨宗玮大队长家送完牛奶后,开着圆脸吴姐仓库那个送牛奶的三轮车,拐到湘江边的时候,感觉那速度比这个搭客的“慢慢摇”速度要快得多。 但是,自己并没感到三轮车有失控,要翻的感觉。 唐彬懂得东西不少。 他以前天天在街上混,不是白混的。 范云拍拍唐彬肩头:“喂!唐彬,中午去哪里解决?” “你呢?” “不知道哪,就是因为不知道,才问你的嘛!”范云道。 唐彬抺了一把脸,沉吟道:“去哪里呀?嗯……去老地方吧,你去叫一下老魏,然后我叫赵艳玲她们三个女的。” “行,那就这样,早一点啊,不行等下你就让赵艳玲先去占位置。”范云嘱咐道。 “知道,知道,放心,我都安排好。”唐若道。 范云找到老魏,告诉了他中午老地方,老魏点点头:“嗯,好的,我知道了。” 范云就一个人继续巡查,他觉得,大事没有什么,鸡毛蒜皮的事情倒有一大堆。 他又觉得,似乎他见到的每个人都是这样的。 不管是开车的、开店的、卖菜的、上班的,似乎干得都是一些琐琐碎碎的事情。 当然,大人物不算。 范云心中的大人物,应该是那种经常在天上飞来飞去,今天吉隆坡,明天奥地利,后天华盛顿那种大人物。 范云有时就会想,不知道那些大人物,是怎样生活的。 大人物的生活他不知道,但他的工作就是这样平平凡凡的。 有鸡毛。 也有蒜皮。 范云回答了一个老人的问路:“哎,大爷,就是那儿……对,就是那儿,那儿就是法院,你看到那对石头狮子了没?就是那里。” 范云将手指向远处。 那个满脸皮肤都被风雕雨刻得沟壑纵横的老头顺着范云指点的方向看过去,点了点头。 范云接着道:“那个门口,旁边你看到了吗,那里不是挂着好几张对联吗? 那里就是写毛笔字的,你想写什么,过去找他写就行了。” 老头微微颔首,也不知道他看到范云说的那个什么对联没有:“谢谢,谢谢你,弟弟。” “你过去吧,大爷,要不等下别人该收摊回家吃饭去了。” “好!好!”老头冲范云摇摇手,走了。 范云又往上走走,到了大众理发店门口。 一个长得挺标致的大眼晴姑娘正站在门外招呼徘徊在理发店门口踌躇不前,不知道进门该先迈哪条腿的一个黑衣小伙子:“里面坐,你是洗头,还是理发?” 那个小伙子抬头看看招牌,又看看店里,一直下不定决心。 范云看看这个伶伶俐俐的女孩子,发现她长得很好看,可惜的是左眼有点问题,跟正常人不太一样,正常人的眼仁都是位于正中间的,她的偏上了一点点。 范云心想,前两天还没见她,这个女孩子应该是新来的,不知道她是柳师傅的徒弟?还是另一个女理发师的徒弟? 她的左眼那个样子,不知道对她的视力,有没有影响,可惜呀! 范云管得挺宽,操心也真不少,人家姑娘怎么样,跟他有什么关系,真是的。 不过,就算是她长得天仙一样,范云也不会在意,他现在只要一想起唐若的信息:我爱你,亲爱的,就会开心地露出不像傻子的笑容。 那个姑娘一边招呼那个黑衣小伙子,一边打量了范云一眼。 第57章 归属感 范云又不理发。 那个女孩子应该也是打量过范云的头发了,范云的头发还很短,没有剪的必要。 她不再看范云,继续招呼那个黑衣小伙子:“进来吧,里面有位置的。” 黑衣小伙子终于还是架不住她热情的招呼,抬腿走进了理发店。 范云看见他是先迈的左腿,百分之五十的人,走路都是先迈左腿。 范云看看手机,时间差不多了,他就往回走,去老地方。 老地方,当然就是他们经常去吃的,水街那家牛八宝小火锅店。 范云到的时候,赵艳玲跟梁蓉已经到了,梁蓉扯了扯自己旁边的板凳:“范云,坐这儿。” 范云笑嘻嘻坐了:“姐姐,有什么关照?” 梁蓉抻了抻最下面的衣襟,把盛瓜子的小碟子推到他面前:“过两天我有点小事,想让你帮我顶个班。” 范云抓了几粒瓜子,张嘴嗑了一粒:“行,没问题,什么时候?” “过几天吧!到时候我看一下我俩的班,如何可以的话,我就提前一天告诉你,你好安排。”梁蓉道。 范云点点头:“行,没问题,只要不是星期六,都可以的。” “为什么?星期六你有事?”梁蓉问他。 范云心里骄傲,嘴上不说:“嗯!我星期六有事。” “什么事?”梁蓉想打破砂锅问到底。 “私事,私人的事。”范云一下子还真不好回答她。 梁蓉斜眼看看他:“什么公事私事的,下了班,那都是私事;上了班,那都是公事,知道不?好好去看看劳动法!” 范云觉得自己跟她没法说。 他问赵艳玲:“唐彬他们呢,怎么还没来?老魏班长也没来?” 赵艳玲“噗”一声吐了一粒瓜子皮:“估计是应该有点什么事吧,应该很快就来了。” 果然。 没几分钟,老魏在前,唐彬与何兰芬跟在后面来了。 唐彬人还在外面,话先进屋了:“点了菜没有?” 赵艳玲指了指火撑子上的铁锅:“你看不到嘛?那不是菜,是什么?” 唐彬一屁股坐下来,冲赵艳玲嘿嘿一乐。 他伸手拿起筷子,夹了已经开始“咕嘟”的锅中一截青蒜苗吹了吹,扔嘴里了。 老魏也坐下来,抽出筷子道:“吃饭,吃吧!” 吃饭。 闲聊。 无非就是聊些工作上的事情,大半天发生的事情,每人说一样,也够说一会的。 何兰芬把帽子摘下来,放在膝盖上,气呼呼道:“刚才那个卖衣服的老板娘,脾气真冲。 我看到她门口摆的那个挺大的不锈钢广告牌,都占了人行道了,让她收走,她不但不想收,还很凶的样子,她以为她凶,我就怕她呀?” 老魏没说话。 唐彬说了:“那个女人,已经和她老公离婚了,离婚后她没有结婚,认识了一个比她小十好几岁的男人,两个人同居了一段时间,后来听说那个男的骗了她不少钱。 你们想一想,一个二十来岁三十不到的男人,会真心喜欢一个四十多的老女人吗?他图什么啊?” 唐彬的小道消息挺灵通,连这些事都知道。 “这事谁知道,谁知道她图什么,除了她自己才知道,哦,包括那个男的。有时候,人就是这样的,在一起的时候,好得你死我活的,一旦分手了就闹得跟仇人一样,总是数落对方的坏处,倒把当初在一起时候的那些好处,忘得一干二净了!”梁蓉叹道。 何兰芬点点头:“那倒也是。” 赵艳玲舀了一勺汤泡在饭里:“呵!行了,说别人做什么,快吃饭吧,牛肉已经煮老了。” 何兰芬夹了一块牛肉嚼着,眉毛挑了挑:“没老,刚刚好!” 吃吧。 范云不喜欢听这几个老娘们听风就是雨的小道消息,他倒是对老魏这个外地人,为什么会来这儿安家有点兴趣。 他端起茶壶,给旁边的梁蓉倒了一杯茶,又给老魏倒了一杯:“师父,你来我们这儿几年了?为什么你的本地话说的这么好?说实话,如果你不说你是外地人,我还以为你是溶江的!你的口音有点像本地溶江那边口音,但是,似乎又有点像高尚那边的。” 这个问题老魏得想想。 老魏用手背将沾在嘴唇上的一粒大米扒拉掉:“我来这儿时间不短了,这边的土话,跟永州那边的有点像……其实主要是在这边呆的时间久了,但是你要是问我什么时候学会的,这个还真不好说。我想,大概主要还是跟天天说有关,反正当时,我能听懂我老婆跟她家里人说的话,我就跟着她说,说着说着,感觉越说越顺嘴,就这样了。” 梁蓉道:“就是的,学说话就跟唱学粤语歌一样,听得多,唱得多,慢慢就会了,看粤语电影也是,我现在看粤语电影,不看字幕,也能听个大概那些演员说的是什么。” 何兰芬插话道:“那,老魏,你干嘛不带上嫂子去你老家那边生活呢?自古以来,上门女婿可是不好当的呀!” 老魏摸摸下巴,低声道:“我不是上门的,她有弟弟妹妹。 你嫂子她那个人吧,别看个子不高,脾气挺拗的。 我们没结婚前,我带她去过一次我们那儿。 去过之后,她对我说,不习惯我们那边的饮食习惯,要求我一定要到这边来生活。 当时,她已经怀了宝宝了,你们说,我还能怎么办?” 何兰芬笑道:“你这是典型的先上车后买票呀!怪不得你丈母娘对你有看法。” “不是那回事。”老魏道。 范云几个就看着老魏,看他有什么“高见”。 老魏悠悠道:“她本身娘家这边有弟弟,是不可能再招一个上门女婿的,完全没必要嘛! 没事,我丈母娘招个上门女婿做什么?来跟她儿子分财产吗? 我的其实心里跟明镜一样,我老丈人家那些山,那些田地,他是不会分给我一点的。 那是他们家的祖业,是要留给自己儿子的,他怎么可能会把那些东西留给一个外姓人?” 赵艳玲点点头:“那是,人家的东西,凭什么给你!” 梁蓉跟何兰芬也一齐说道:“就是!” 老魏伸手捏了捏鼻梁:“我根本就没那些想法,说实话,我在这边生活,所有的亲戚都是老婆这边的,我老婆的爸爸妈妈,跟我亲生的爸妈又有什么区别,你们说,对不对?” 众人齐点头:“那是!” 老魏叹了一口气:“我要他们那些田地干什么?现在,谁还指望那点田地生活?土里能刨几个钱出来?” 何兰芬叹道:“是啊!现在种地,也就是种点自己吃而已,靠那个赚钱……” 老魏道:“我又不要老丈人家的田和地,那又不是我的,我一个人留在外地,还不都是为了我老婆。 我老婆不愿意跟我去我们那,我只能将就她,我能将就,可是我儿子呢? 你们是没见过我丈人他们两口子那种偏心! 就说我儿子,小的时候,跟我小舅子的儿子,差不多一样大,两个同龄的小孩子在一起玩的时候,难免会争东西,抢玩具什么的…… 你们知道,我老丈人是怎么样的?” 大家都看着老魏,听他说。 老魏声音已有颤音:“每一次,都是骂我儿子,凭什么呀?难道外孙不是孙子?外孙跟亲孙子不是一样,也流着他身上四分之一的血脉?” 大家都叹了一口气。 这种事情,没法说。 老魏继续道:“其实,我小舅子全家,现在都搬到大城市里生活去了,我老丈人家里有什么事情,还不是要我去帮着做。 现在,他老两口子还可以自己照顾自己,可是,等他们以后老得动不了的时候呢?谁来照顾他们?” 老魏的话停顿了一下。 “还不是我跟我老婆!” 大家听着。 “嫂子她怎么样?她就没有点什么想法?” 老魏叹道:“她还能怎么样,虽然她一般很少说什么,但是,我知道她对她爸妈也不满意,不满意又能怎么样,毕竟那是她爸妈,所以,逢年过节什么的,该给钱给钱,该送节礼送礼,从来都没有马虎过,老的糊涂,咱小的不能没有良心。” 梁蓉叹道:“有些老人,就是糊里糊涂的,现在社会,女儿跟儿子不是一样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那种老思想,早该淘汰了。” 何兰芬道:“说得也是,其实人这一辈子,想三想四,争东争西,到老了的时候,两眼一闭双腿一蹬,连一根草棒都带不走。” 唐彬道:“谁说的?那些陪葬的,不是给入土的人,带走的吗?” 赵艳玲抄着筷子敲了一下唐彬的碗:“那叫带走吗?那只是满足一些愿望,那只是后人满足前人的一点心愿罢了。” 唐彬道:“那倒也是,其实,陪葬太好了,也没必要,像古代那些大官,陪葬的东西倒是挺多,可惦记的人也多,招盗墓贼,有个电影叫东陵大盗,那个电影你们看过没有……” 范云看看老魏,唐彬这话题,都岔到没影的地方去了,本来听老魏说他的事,现在扯到电影上了。 扯到电影,几个女人就又扯到电视剧上了,那些肥皂剧,你爱我我爱你的,范云不喜欢看,他喜欢看那种热血的,奋斗的,能激励人奋发向上的,特别是军事题材的电视电影,他都挺喜欢看,当然,也包括好莱坞的那些大片,好莱坞的大片,那可不是吹得,大都拍得立体、丰盈,很有画面的即视感。 老魏也不想再说他的事了,说了也没用,许多事情,真是说不清道不明的。 老魏端起茶杯,将飘在水面上的一点茶末子吹掉,如同吹掉他那些飘浮不定的情感似的,长吁了一口气。 “吁!”他喝了一口茶道:“散了吧,该做什么做什么去吧,别忘了,下午准时上班。” 散了。 散了各走各的,谁还没一点私事要办理嘛! 范云顺着水街一边往灵渠公园小门方向走,一边琢磨老魏的话,说实话,他还是蛮同情老魏的。 老魏为了他老婆,离开了自己在老家的那些亲人,千里迢迢跑到这边来,确实很不容易。 别的不说,老家那些亲戚朋友,同学什么的,这些关系他带不来吧? 一个好汉三个帮,如果在老家,平时老魏如果遇到点什么难处,那些乡里乡亲,那些从小看着他长大的长辈,那些从小玩到大的发小,多少,是能帮他的吧? 可是。 他现在在这边,认识的都是女方的亲戚,别人对他这个“空降军”未必感冒,他想真正融入这边的圈子,怕是比在老家难上万倍。 自古有句老话,叫在家千日好,出门时时难,也就是指的故土难离了。 故土是什么?是游子的根,是出生时与生俱来的烙印,是归属感,没有故土,没有归属感,人就像水面上的浮萍,风一吹,四处飘荡,浪一起,就被潮头推得浑然不知身在何处了。 归属感,很重要。 范云顺着渠边,走了一阵子,他又折到了铁板状元桥上,站了一小会,然后信步由缰,往范雨与梅霖的雨霖理发店走过来。 这两个,可都是他的亲人。 虽然范雨与梅霖还在边谈恋爱边创业阶段,可是,在范云的心中,可是已经和弟弟范雨一样的,把梅霖已经当成了他们老范家的人。 范云走过了一条长长的小巷,这条小巷古色古香,几乎每一座楼房都雕着梁、画着栋,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和许多大城市的城中村似的,太窄了。 最窄的地方,有两三栋楼都成了握手楼,对面的窗子一打开,伸根晾衣杆子去对面,就能把对面挂在窗外烘得喷香的长条腊肉给挑到自己这边来。 加点辣椒一炒,就是好菜。 他穿过这条小巷,对楼下停着的那些单车摩托车皱了皱眉,像这种地方,也不知道被列入了消防重点单位没有?这种地方,一旦发生了火灾,消防车开都开不进来。 不过,消防水源倒是绝对没有问题,灵渠里有的是水,抽干了灵渠,还有湘江。 范云一口气走到了雨霖理发店,此时,店里没有客人,梅霖正在教范雨替一个塑胶模特儿上发卷,范雨拿着一根红色塑料卷发棒,正站在梅霖旁边,嘿嘿嘿地傻笑。 他看见了范云,忙叫道:“哥!” 第58章 夫妻相 范云向前走了两步,左脚踩上台阶。 梅霖朝他笑了笑,一个哥字在她舌头上打了个滚,终于还是没好意思喊出来。 范云对她也报之一笑。 他问范雨:“生意怎么样?” 范雨搓搓手中的卷发棒:“还行,开始那几天,每天七八个客人,现在,来店剪头发的客人差不多多了一半,今天十点半开的门,到现在来了四个客人了。” 范云点点头:“开店就是熬,熬时间,熬客人,慢慢地就有熟客了。” 呵呵,真搞笑,他把从大喇叭那学来的话,转给了范雨。 范云看到了弟弟,想起自己有些日子没回去了,他觉得自己应该回去一趟,看一看家里,就问范雨:“范雨,我明天回去一趟,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回去?” 范云的意思,是问范雨要不要带上梅霖一起回去一趟,告诉一下家里他跟梅霖的事,范雨和梅霖两个人,男女朋友也处了,店也一起开了,应该回去告诉一下爸妈,也好让他们高兴高兴。 范雨摇摇头:“你自己回去吧,我这儿走不开,我们这刚开业没多久,要天天守着,不能离人。” 也是。 范云“嗯”了一声:“那好吧,那我明天回去一趟,你有没有什么事?要不要我给你带什么东西?” 范雨用卷发棒挠了挠头,想了一下:“帮我带……嗯!算了,改天我自己回去拿好了。” 梅霖笑道:“你要是想回去,就回去一趟嘛,也可以拿些衣服什么的回来。” 范雨摇摇头:“不,过几天吧,到时候我们俩一起去我家!” 他说得很坚决。 梅霖知道他的意思,无非就是想带她正式地再认一次门,宣布一下她和范雨的关系,虽然上次她去过一次,但那次是被李恭堂老婆拉着去与范云相亲的,哪成想,范云她没看上,却看上了范雨,最后与范雨在一起了。 而范云,倒成了她的大伯子。 她觉得如果自己再去老范家,会比第一次要更加不好意思了。 也好,晚几天,她再跟范雨一起去,这一次,让范云先去打个先锋,跟家里通报一声,免得她到时候去的时候,不好意思。 梅霖有自己的想法。 她想得更深一些。 范雨其实应该没想那么多,他就是觉得新店才开,要天天守着这才行,熬码头熬码头,熬吧! 别看他跟梅霖每天十点多才开门,可是,晚上休息得也晚。 新店开张,虽然说一下子没什么生意,但是,越是这样,他和梅霖就越想晚一点关门,万一,有些白天猫在家里,晚上才出来活动的年轻人过来剪头发呐! 开店不光是要熬时间,还要准时,特别是准时开门,开着开着,别人就会说,噢!那个雨霖理发店是吧,十点半开门,十点关门,去吧去吧,去理吧,现在有人。 就是这样的。 开店都这样,要长久,准时,不能,那样的生意是做不长久的。 范云觉得也是,范雨的东西,让他自己回去拿就是了,他这么大个人了,什么事情不知道呀,不用自己闲操心。 他捏了捏范雨的肩头:“好好做生意,好好跟梅霖学手艺。” 范雨笑道:“哥,以后,你的头我承包了,到时候来店里,我帮你剪,对了,现在没人,要不要我现在帮你剪一次,剪个平头……不,短碎,哥,你这个头型其实更适合短碎,真的……” 范雨说得头头是道。 先不说他什么水平,要是范雨上来三板斧轮起来,不知道的还真会以为他就是本店的大师傅,而梅霖只是他雇佣的小工。 范云往后撤了一步:“行行行,没问题,但是等我头发再长一点好吗,我这剪了没多长时间呢!” 梅霖笑道:“你放心,哥的头发以后都交给你了,你想怎么帮他剪,帮他设计什么发型,都没问题的,是吧,哥!” 范云能说什么,他只能说没问题,好的,一定给范雨剪。 冲这两声哥,也得给范雨剪。 到时候,如果范雨剪不好,最多也就是碎发改平头,平头还推还不好,就贴着头皮铲,这样总可以了吧!就像范雨说的那样,范云的头顶确实很平,剪什么发型都可以,就是贴根推光头,也没什么大问题,也能看得过去,以前,在部队,通信员就经常拿推子给他贴着头皮铲的。 再说了,不是还有梅霖的嘛!徒弟失手,师傅来修。 梅霖的手艺确实练得很不错了,只要范雨好好跟她学,用不了多长时间,他就能独当一面的。 范云在理发店门口又站了一会,他看到了中医院里进进出出的人,不由得灵机一动。 他对范雨道:“喂!范雨,你要是想快速提高水平,我倒是有个主意!” 范雨忙道:“什么主意?” 梅霖看到范云说得一本正经的样子,也望着他,认真听他讲。 范云道:“我觉得,你可以每天在不忙的时候,抽出一点时间来,到中医院的大院子里去,到树荫下放上一张板凳,再写一个免费理发的牌子,肯定很多人找你理。” 范雨点点头,他也不知道范云的办法是不是好办法,不过,听上去似乎很不错的样子。 范云的想像发挥开了:“你还可以去旁边的一小和一中也联系一下,那里的学生……呵呵!如果你把免费理发的牌子往学校大门口一竖,我觉得找你剪头发的人能累死你,不用一个月,你的手艺绝对练得杠杠的!” 听上去范云的建议十分棒。 范雨双眼发亮,连声附合道:“这个主意不错,确实可以,你说呢梅霖?” 梅霖笑道:“还行吧,你可以去试一试,只是,千万别说是我们店的人,更不要说是我的徒弟。” 范雨不解地道:“为什么?” “我怕你把别人的头发理坏了,砸了我们的招牌!”梅霖满眼都是揶揄。 梅霖的话,没有动摇范雨的决心与信心,他一迭声对她和范云道:“好,等我再学几天,我就去试一试,我觉得一定能行,你说是吧,哥?” 范云出的主意,范雨问他,他当然点头。 梅霖笑着看了看踌躇满志的范雨,觉得不论结果如何,范雨的精神倒也可嘉。 “来,哥,我帮你剪一下!”范雨把卷发棒往工作台一扔,抄起了电推剪。 “行行行,下次,下次。”范云觉得自己再不走,范雨真的就要动手将自己摁在理发凳上,强行修理了,他忙跟范雨和梅霖告辞。 “我走了,你俩好好做生意。” 范雨“哎”了一声! 梅霖也答应得脆生生的。 范云走出一段距离后,回头看了看理发店,店里,范雨低着头正跟梅霖说着什么,他忽然觉得范雨与梅霖在一起,看上去总感觉哪里有点像,他想了又想。 想起来了。 眼睛! 范雨与梅霖的眼睛很像,都是大大的,很有神的那种,他们两个看人的时候,眼睛中时不时有一种别样的神采在闪烁。 那种神采,应该是…… 范云一时也说不上来,或许他能感觉到,但一时找不出合适的词语来形容。 其实。 那种神采是欢欣,是足足的底气,是爱,是幸福。 如果总结成一个词,是:夫妻相。 范云刚才还有点事的,忘了跟范雨说了,不过现在走远了,他也就没再回头了。 他们的父亲老范,最近这半年总是说腿疼,问他具体疼在哪里,他又说不出个准确位置,范云有好几次说让他到县医院去好好查查,他爸却说:“无非就是人上了岁数了,老寒腿或者风湿什么的东西,去了医院,不是照这个,就是拍那个,花那个冤枉钱干什么嘛!” 他自己跑到界首大集上,找那个一年四季都在界首的湘江大桥桥头卖中草药的一个郎中,开了一些子汤药跟狗皮膏药,在胯骨那里连洗带贴,范云妈问他效果怎么样,他一会说减轻了,一会又说效果不是很明显。 若是问急了,他还会生气对老伴地道:“中药治本,西药治标,治本除根当然来得慢,病去如抽丝,急有什么用!” 范云都跟老爸说过几次了,让他到县上来,拍个片子照一照,有什么问题透视一下不就知道了吗?他爸,就是不肯来。 舍不得花钱。 确实,家里也没什么钱,范云当兵这几年,为囯做了贡献,但为家却没给家里交过一分钱,至于范雨,范雨不但没挣钱,还隔三差五问老妈讨上个三十二十的用。 没钱。 不过,现在好了,范云想到。 以前家里没钱,是因为一家四口,全靠老爸一个人卖苦力跟着村子里的人到处搭泥水班挣点钱,一个人挣,四个人花,难! 但是现在不同了。 现在范云复员参加工作了,范雨又谈了一个会手艺的女朋友,两个人还开了店,虽然,暂时一下子,他们老范家这个家还见不到太大的经济效益,但是,现在三个人挣钱,用不了多久,日子就能翻过身来的。 范云觉得,当下之急,他们家就是攒点钱,让老爸到医院好好检查检查,该抓药抓药,该诊治诊治,他决定这次回去,跟老爸老妈好好谈一谈这个问题。 范云一边走,一边思索着家里的问题。 他的心事,如果被他爸他妈知道了的话,一定会非常欣慰的,儿子确实长大了,知道为家里分忧,为父母着想了。 范云边走边想心事。 让他想吧。 不说他了。 再说说唐若吧。 唐若把那小袋圣女果拿给范云后,边走回金灵渠广告公司,边东张西望地看了看周围。 她觉得自己实在是够大胆的,光大化日之下,就从公司饭堂里拿出水果来给范云吃。 唐若觉得自己这么做,会不会不太好? 但她随后又想,哼!有什么大不了,最多,中午的时候,自己不吃水果就好了,范云吃得那一份,其实等于是吃的自己的。 这么想的话,唐若觉得那小袋小西红柿给范云吃得就理所当然了。 毫无问题。 但是,她暂时还是不想让公司的人知道她谈恋爱的事情,公司人多嘴杂,许多人又特别喜欢八卦,特别是行政与财务那几个老女人,她才不想让她们知道。 那几个阿姨,每当见了她就会开她的玩笑:“唐若,要不要阿姨给你介绍个男朋友?” “唐若,我娘家侄子在大公司上班,县城里有房又有车,哪天,阿姨介绍你们认识认识?” 去她们的。 不感兴趣。 唐若跟许多对爱情充满浪漫想像的女孩子是一样的。 她想像中的他,一定是对自己又温柔又体贴的,含情脉脉地坐在她的对面,拉着她白白嫩嫩的小手,极其深情地望着她的眼晴道:“唐若,我真的,真的非常非常喜欢你,非常非常爱你!” 这样,唐若就欢喜。 她可不喜欢两个人一见面就直接开条件那种,什么房子车子票子的,那种相亲的感觉,似乎不像是谈恋爱,更像是卖自己。 一边数钱,一边卖自己。 唐若不喜欢。 她喜欢范云这样的,带着她出去玩,吃好吃的东西,两个人之间有着心有灵犀的小默契,她做点什么事,范云常常能秒懂,而范云,也时不时给她一些小惊喜。 例如,时不时发条信息过来,说自己很想很想她啦!很爱很爱她啦!自己现在正在做什么啦!也在想她在做什么啦! 等等。 时不时买些她爱吃的小零食,就连送个脚链给她,也能让她感到由衷地欢喜。 唐若喜欢范云这种温润、常情的爱情,她不喜欢那种大喜大悲的爱情。 那种爱情,会让人的小心脏受不了的。 唐若走到前台,湘琴正与先玲你一句我一句说着什么。 湘琴看见唐若进来了,朝她一伸手:“唐若,你给我拿的好吃的呢?” 唐若毫不客气,在她手上拍了一巴掌:“刚才先玲不是拿给你了吗?” 唐若一指那只小玻璃碗。 湘琴从台后站了起来:“哪有,先玲就端了一只空碗过来,什么也没有。” 唐若看看先玲。 先玲满脸都是你看我干什么。 先玲敲了敲那只碗:“刚才我本来是拿给湘琴的,可是,被电工小吴给半路打劫了,全被他一把给抓走了。” 第59章 若无其事 先玲呵呵笑道:“我本来想再上去一趟的,突然想起有一件急事没做,唐若,辛苦你再跑一趟……” 先玲指了指那只碗。 唐若明白,自己溜号可以,但是先玲可不行,如果被唐小英发现了的话,先玲轻则挨批,重则要被扣钱。 唐小英可很厉害。 唐若走到湘琴身边,伸出食指“啵”了一下湘琴的小撅嘴:“行行行,我再跑趟腿,哎呀!姑奶奶,等着啊!” 湘琴也不吃亏,伸手掐了一下她的脸蛋:“快点,速度。” 唐若上楼,捧起大盆子里的小西红柿,将那只玻璃碗装得溜尖,下来了。 她掂起一颗喂到湘琴的小撅嘴里:“好吃吗?甜吗?” “甜!” 唐若也掂了一颗,确实挺甜的。 这个时候,电工小吴突然从外面露了露头,他朝唐若招了招手,他站的位置刚好避开了湘琴与先玲,她俩看不到。 若无其事。 唐若走了过去,小吴又往避人的地方走了两步,他从随身背的电工包里摸了一个纸袋子出来,递给了唐若:“给,这是那天我们照的相片,每张底片我都洗了两张,这是给你的。” 唐若接了过来。 小吴朝唐若笑笑:“走了,唐若,有事去了,我工作去了。” 唐若朝他微微一笑:“嗯!” 唐若将那只纸袋揣进了衣兜里,她走到湘琴旁边拿过自己的那只米白色的背包,拉开拉链,将纸袋偷偷塞到包里。 湘琴没看到。 先玲似乎看到了,她本来正趴在桌子上写东西,可是唐若往包里塞照片的时候,刚好她一抬头,她感觉唐若塞了什么东西到包里。 “唐若,塞了什么东西到包里?什么好吃的?” 湘琴也抬起了头。 唐若心想你眼可真尖,唐若狡黠地朝她眨了眨眼:“塞了吗?没有啊,我拿镜子嘛!” 伸手,唐若摸出了小画妆镜。 左照右照。 先玲十分怀疑地瞟了唐若的背包一眼。 湘琴什么也没看到,她一把抢过唐若的小镜子:“给我照一下,我脸上好像长了一个痘痘,来来,给我照照。” 唐若左手托着湘琴尖尖的下巴,笑道:“还是我帮你看下吧,嗯,是有一个痘痘,不过,还没熟呢,你不要乱挤呀!” 湘琴挑了挑她那对细细长长的眉毛,调戏唐若:“留给你哈小妞,记得上门服务。” 唐若拧了拧她的脸,别说,湘琴的脸蛋,捏着还挺带感。 小吴给唐若的照片,是唐若与范云去乐满地玩的那一天上午照的。 那天下午在灵渠市场门口她与范云见面,赴范云的约,当时,唐若跟他说自己上午有事去了,其实是跟电工小吴照相去了。 她也没办法。 小吴已经邀请过唐若许多次了,表示自己想带她出去玩,那天上午又来请唐若,说无论如何都请她去灵渠公园玩一会。 不来就是不给他面子。 那天唐若是非去不可的。 小吴的面子还是要给的,她也知道小吴的意思。 另外。 主要因为,她答应小吴,是觉得自己应该给小吴表明一个立场了,那就是,小吴想和她做个普通朋友可以,但是若是想和她做男女朋友,那他就别想了。 她现在已经有了范云了,不会再答应其他人谈什么“朋友”了。 至于方科,金灵渠的人,除了先玲杨姐,其他人并不知道他是老几。 唐若现在看方科,就像看一块顽固的石头一样,她一下子还没有什么好办法,怎么样才能找到一把破石锤,敲碎挡在范云与她中间的方科这块顽石。 小吴当然也不认识方科,他既不知道有范云这么个人,也不知道有个什么方科,他应该以为唐若一直还没人追的。 他就动了追唐若的念头,因为小吴感觉自己,挺喜欢唐若的。 其实。 唐若觉得小吴那个人也挺不错的。 小吴挺老实稳重的,自从她到了金灵渠广告公司,小吴对她也蛮好,平时有点先玲喊不动他的什么事,先玲就支使唐若去喊,唐若一喊,他就来了。 次数多了,别说先玲,就算湘琴也知道小吴对唐若是有好感的。 唐若自己当然也清楚,但是,她对小吴没什么感觉,唐若不喜欢小吴那种类型的。 小吴偏于老成,而失于活泼。 或许,理工科搞技术的男人,大多都以他这种类型的性格偏多吧? 做事一本正经,导致性格也一样,缺乏幽默。 那天唐若只是陪着小吴在灵渠公园走了一圈,在公园里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景点处,照了一些相片。 比如园中那块不知何年何用从天而降,重达数十吨的飞来石。 比如题满了名人拓拔的,湘漓分派的那块大石碑。 比如另一处古碑生长进一棵巨大樟树的景点——古树吞碑。 小吴人还是挺不错的,照相的时候,最多他就是和唐若并肩而立,而绝不会像一些毛毛燥燥的小伙子那样,动手动脚。 唐若,最讨厌那些对女孩子动手动脚的男人。 可小吴又太稳重了,其实,无论如何,他还是可以亲口对唐若讲的:“唐若,我挺喜欢你的,你愿不愿意做我女朋友呀?” 你未婚我未嫁的,无论结果如何,表白一下,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大概他以为,唐若能赴他的约,就代表不讨厌自己,对自己有那个意思吧! 他想多了。 唐若不喜欢他。 她只是还没有学会该怎样对自己不讨厌的人提出的某些要求,如何婉拒罢了。 唐若从湘琴手中收回了自己的画妆镜,这面背后有个身穿韩服的大眼睛小姑娘的镜子,是范云送的。 唐若很喜欢的。 其实范云送的那些小东西,加在一起,都没有她包里的那根金项链值钱,但是,范云送的,她就喜欢,就觉得贴心,而方科的金项链,她现在只觉得它跟方科一样,都是烫手的山芋。 既然烫手。 就得想办法扔了。 不! 甩了。 先玲对唐若与湘琴道:“你们不知道,上海那边总公司的前台,都已经配了计算机了,可是,咱们这里……” 先玲叹道:“猴年马月才轮得到。” 湘琴也道:“就是,人家大城市里,计算机都快成办公的标配了,咱们这可倒好,总是给人比时代慢半步的感觉。” 湘琴补充道:“老广场那里,已经开了一家网吧了,听说叫什么新世纪网吧,可不新世纪嘛,都二十一世纪了!” 先玲与唐若对湘琴说的什么网吧不感兴趣,她们不知道那是个什么东西,偶尔听人提起,大概也就是,据说网吧是个什么打游戏的地方。 游戏有什么好玩的。 唐若倒是见她弟弟唐欣玩过那种电视机游戏,就是用一台叫什么“小霸王”的游戏机,插在电视上,那个游戏机上另外还要插一种跟磁带盒差不多大的游戏卡,然后连接手柄就可以玩了。 唐若跟唐欣玩过几回,打魂斗罗的时候,常常唐欣都跑到最前面去了,她还在后面找不到东南西北,最后活生生被唐欣给拉掉一条命。 还有一种叫“马里奥”的吃蘑菇的游戏,要不断地跳来跳去,用脑门顶上方的砖块,然后把那些顶出来的蘑菇、金币,吃掉。 那个马里奥会变大,有时候还能发子弹,但是,仅限于唐欣玩的时候。 唐若玩? 都是被怪物一口就给咬死了的那种,她玩了几回,老是挂掉,感觉特没意思。 “不好玩!”唐若把游戏手柄一扔,如是说。 唐欣却玩得不亦乐乎。 不过,至于现在湘琴与先玲说起计算机的问题,唐若倒觉得,如果公司里配了计算机,那到时候,她就可以跟先玲和湘琴一块学了。 应该说,跟先玲一块学,湘琴其实是懂一些计算机的,她读书的时候,在学校里上过计算机课程的,虽然课时不多,但做唐若与先玲这两个计算机盲的启蒙老师,似乎倒也是绰绰有余的。 比如,湘琴有一张五笔字根表,上面写着什么:王旁青头戋五一,土士二干十寸雨,大犬三羊古石厂,木丁西…… 先玲与唐若如看天书,蒙查查的,根本不懂是什么东西。 湘琴伸出两只各有一排小窝窝的手,一人一只抓着先玲与唐若的手郑重地道:“别的不要管,听我的,背就对了,背得越熟越好,滚瓜烂熟那种!” 想学计算机,先背字根表。 嗨! 像添置计算机这样的大事,岂是她们几个小小文员能做主的? 先玲叹道:“希望有一天,总公司给咱们这边配发计算机的时候,不要忘了给咱们前台配一台就好。” 唐若与湘琴同时点点头:“嗯!就是!” 唐若对先玲道:“等中午吃饭的时候,你可以问一下主任,看她怎么说?” 先玲眉毛都立起来了:“我问她?啊,唐若,我还是不要问她了,还是问你吧!” 她过来要掐唐若的脸。 唐若笑着避开了她,并随手抄起一个文件夹抵挡着先玲的攻势,这时,有两个业务部的小伙子从外面回来了,其中有一个浓眉大眼的小伙子一拍前台的台面,脸一板:“上班时间,嬉笑打闹,每个人罚款二十!” “滚!” 三个女孩子异口同声道。 中午无事。 吃完了饭,唐若在餐厅坐了一会,她并没有遵从内心用给范云的那份水果顶替自己应该消灭的。 女孩子就是要多吃点水果,这样皮肤才水灵、好看——湘琴说的。 下午两点。 唐若看看时间差不多了,该去给马雪莹开家长会了,她也没再跟唐小英报告了,直接就去马雪莹的幼儿园了。 她背起包,跟先玲和湘琴摆摆午:“我走了,姑娘们!” 两个刚从半游离状态苏醒过来的姑娘冲她摆了摆手。 去吧! 去吧! 到了幼儿园,蜜桃班的家长来了六七个,还不到一半的人。 马雪莹的蜜桃班一共有十九个小孩子,男孩比女孩只多一个,男孩女孩的比例挺均匀的。 唐若跟王老师打过招呼,扯了一只木头板凳,坐在人群里。 她看着自己的鞋。 王老师看她的表。 有几个家长看王老师的脸。 王老师快把手表看烂了,觉得也就是这几个家长了,她把自己的那张板凳朝家长们扯了扯:“各位家长,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开这个家长会,下面,我跟位家长汇报一下孩子们的情况……” 王老师口才可以。 来了几个家长,她就说几个孩子的事,从孩子目前的吃饭睡觉情况说起,一直说到孩子的营养状况,是否缺锌缺钙,再到给家长的建议,一直说到交通问题,安全状况等等等等。 一个个家长被她说得眼巴巴盯着她不断张合的嘴巴,屏气息声认真听着,看上去家长们那个样子,不像是给孩子们开家长会,倒像给自己开的一样。 王老师道:“……就说周源小朋友,他的进步就很大,刚来的时候,动不动就哭,跟别的小朋友也玩不到一起,可是现在呢,我觉得他越来越棒了,不但主动和小朋友们一起玩,而且还乐于分享自己的零食给其他小朋友了……” 说完,王老师一笑。 周源的妈妈也陪着她笑了一笑,陪得很认真的那种。 “……我建议咱们家长,有时间的时候,可以带宝宝们去做一个体检,检查下生长发育情况,真的,我觉得有些宝宝,因为年龄太小的原因,日常的膳食可能会跟不上那些必要的微量元素的摄取,我觉得宝宝们还是应该适当的补充下维生素什么的。”王老师俨然是个儿童营养专家。 确实,她是报考过营养师证的,只不过考试已经考了,证还没有发下来。 唐若也认真地听着。 又点名说过两个小朋友后,终于说到马雪莹了。 王老师把脸转转向唐若:“马雪莹姐姐,马雪莹小朋友性格外向,十分活泼,我们老师们同学们都挺喜欢她。 但是,有时候,她也会调皮过度,欺负欺负别的小朋友,典型的表现就是她占的玩具,一定要等她玩过了,才允许别的小朋友玩,这个,我觉得家长应该注意一下,我们一起努努力,把她这个小缺点改掉,让她做一个乐于分享的好孩子。 当然了,其它方面,马雪莹小朋友做得都挺好,吃饭的时候不用老师喂,中午睡觉的时候也不吵不闹……” 唐若点点头。 她知道。 马雪莹就是那样的性格,别看小,很有主见,敢爱敢恨,马魁、方科什么的,她统统不怕。 唐若对王老师道:“嗯,好的,王老师,马雪莹在家里睡觉,很爱踢被子的,在学校里怎么样?” 第60章 马雪莹的家长会 “马雪莹午睡还可以。” 王老师接着道:“因为每个小朋友体质各不相同,有些小朋友血气天生就足,所以睡觉的时候,很爱出汗,这点,请家长们放心,都是正常现象。 每一个小朋友们午睡起床后,我们都仔细检查了的,发现出了汗,都及时帮小朋友换了衣服的。” 家长们纷纷点头。 做得对,挺负责。 王老师向前移了下板凳,拉近家长们的距离:“等再过一个星期,我们幼儿园准备组织小朋友和家长们共同进行一次户外体验与亲子活动,希望到时候家长们都能参加。 另外,今天虽然还有一些家长没来,但我会专门通知他们的,到时候,希望咱们蜜桃班能够全员参加,其实费用也不贵,二十块钱一个人,包括家长在内。” 一说钱,有几个家长不吱声了,二十块也挺多了好不,甚至有些家长会觉得,这笔钱不是应该学校出吗? 唐若不在乎。 二十块就二十块,反正马雪莹要花的钱,她都是找唐小兰要,找唐小英报销。 “那么,各位家长们还有什么要说的没有?”王老师问道。 没了。 幼儿园的小朋友,无非就是交给老师带着玩一玩,教他们从小适应集体生活罢了,又没有学习压力,没什么好说的。 带好一点就可以了——这句话就是家长们想说的。 家长们负责赚钱,然后把孩子交给老师教育,就是这样的社会分工了。 那么,老师们的孩子呢? 交给别的老师好了。 自己教不了自己的孩子的。 自己教也行,得做好随时被“熊孩子”给气死的心理准备。 没什么事,就散了。 唐若从幼儿园出来,走到不远处的一个红花绿叶满地青的小公园坐了,掏出手机看了看。 小城里像娘娘桥边那个有一只大酒壶的小公园挺多的,到处都是,不奇怪,这里主打的就是旅游产业。 桂林更甚,风景犹好。 桂林山水甲天下,那可绝对不是吹的,来过的人都知道,山有多青,水有多绿。 唐若发了条信息给范云。 ——忙啥呢?唐若。 ——忙着想你呗!范云。 唐若抿嘴一笑,一笑薄薄的唇就现出一道弯弯的浅弧。 漂亮。 ——想我什么?唐若。 ——什么都想。范云。 这个坏家伙。 ——晚上我发信息给你,你就过来!唐若。 ——你太好了,亲爱的,对了,今天的小西红柿真甜。范云。 ——甜吗?唐若? ——嗯!不过,没有你的吻甜。那头的范云,笑眯眯发出了这条信息。 呵呵!小伙子嘴也挺甜。 唐若“啪”的一声把翻盖合上,范云的情话,怎么听也听不厌,他的信息,唐若看了就觉得很暖。 唐若坐在一根水泥做的树桩上,想了想,她觉得自己晚上跟范云见见面,可以跟他说一说方科的事情,看看怎么才能解决好那个会拿割腕吓唬人的方科。 另外,还要跟唐小兰打个电话,给她汇报一下马雪莹的情况,以及王老师说的亲子活动的事。 然后,她觉得自己明天把马雪莹送到幼儿园后,应该回家一趟,华华要回南宁了,再去见见她。 华华这一走,不知道又要多长时间才能见到她,别说,每一次华华走得时间稍微久了一点,唐若就觉得自己真的还挺想她的。 华华,你还不回来。 华华,你快回来嘛! 华华,真的很想你啦! 每一次,唐若都是这样的。 唐若实在感情丰富,又重情重义——跟华华一样。 一个女孩子,这一辈子要是没有一个情同手足的闺蜜,那怎么行! 春日温暖。 时光悠长。 一个过路的骑着摩托车的年轻小伙子一边走,一边开车往前走,一边看着唐若。 从大树桩上站起来的唐若,今天穿了一条藏青色磨砂牛仔长裤,脚上配的是一双鹅黄色的布鞋,大红色小碎花衬衫外面,套着一块青色小马甲。 举步生香,摇曳如花。 双眸剪水,活泼烂漫。 这样的唐若,谁不爱呀? 所以那个年轻小伙子,摩托车都从唐若身边过去了,他还要回头再看看,饱饱眼福。 “唰啦!” “哎呀!” 一不小心,小伙子把车闯进了公园里的灌木丛上。 真逗! 年轻真好。 可以美,可以看,想扮就扮,想赞就赞。 多么好的年华,金子一样珍贵,宝石一样璀灿,每一天都潜伏于春的喧哗。 唐若被那个骑摩托车的小伙子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轻轻啐了他一下:“讨厌!” 唐若走回幼儿园,在门口又等了一阵子,幼儿园那个看大门的大叔才开园。 她把马雪莹接回金灵渠广告公司的时候,公司的人绝大部分都下班了,只剩下先玲还在前台。 唐若指指里面,先玲知道她的意思:“走了,全都走了,只剩下了业务部几个加班魔还在里面,应该是在赶业务报表吧!” 唐若点点头,笑道:“那就辛苦你再坚持一会啦!” 先玲翻了个白眼。 感觉先玲好惨的说。 因为她现在等于加班,还是义务的。 唐若拉起马雪莹的小手:“走,咱们上楼去。” 楼上只有杨姐一个人在,她正坐在餐桌前掐长豆角。 唐若取了一张报纸铺在靠阳台的那张餐桌上,给马雪莹在那张桌子上画画玩,她自己则坐在桌子前帮杨姐掐豆角。 这个长豆角,如果炒得份量不多的话,杨姐一般不切的,她说掐的比切的要好吃一些,她是掌勺的,她说了算。 边掐豆角。 杨姐跟唐若边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无非就是聊着中午谁吃饭又挑食了,哪个男的很讨厌了,反正都是女人之间的话题。 十分琐碎。 一件芝麻粒子大的小事,她们也能说半天的,唐若也不例外,她也是个女人。 女人,想像力天生就丰富。 而且,还特别擅长联想。 擅联想不说,还多愁善感。 不过。 杨姐一般倒是很少跟唐若与先玲说她那两个堂弟——杨峰与杨岭的一些事,对于她两个堂弟常年累月在她这儿蹭吃蹭喝的事情,她也从未发过一句牢骚。 包括以前方科,现在范云,甚至先玲有时候偶尔也会带点朋友亲戚什么的来蹭饭吃,她也从不说什么。 她倒是跟唐若与先玲聊起过一些自己的事情,她家里兄弟姐妹很多,多得让唐若与先玲听了后,惊讶得直伸舌头。 三兄弟,七姐妹,一共十个兄弟姐妹。 再加上她爸妈老两口子,刚好一个班,她爸是正班长,她妈是副班长,领着十个娃,这日子,啧啧! 据说杨姐的父母去世的很早,作为老小的她,甚至都不记得父母长什么样子了。 硬累死的。 她是二姐养大的,二姐嫁给了桂林城里一个比她大十五六岁的男人。 当时,结婚要带上妹妹,是她二姐对自己这个黄花大闺女,嫁给一个二婚男人的唯一要求。 大概吧! 杨姐也没有深说,她对过去的事情,似乎不愿多提,而她的童年又是如何的,唐若与先玲也是一无所知。 杨峰与杨岭肯定知道一点,但他们更不会说,杨姐过去的日子,总之,应该是苦多甜少的。 或许吃过大苦之人,更能看淡一切,看透一切。 而那些吃过的苦,到了杨姐这儿,居然磨炼出了她待人宽宏大量的品格。 想想也是,比起小时候吃过的那些苦,像两个堂弟这种年轻的小孩在自己这儿蹭点吃喝,杨姐的确不放在心上的。 其实。 杨姐年龄倒也不大,比唐若范云杨峰她们这几个姑娘小伙子,仅仅也就是大个十岁八岁的罢了。 掐完了豆角,杨姐就去厨房了,她该忙一会儿了,等下还有公司的一桌人上来吃饭呢,做饭是她的本职工作,不能怠慢。 唐若就去看马雪莹画画,无非就是给图画本上早已勾勒出线条的那些卡哇吚一样的蔬菜水果,小动物们上色。 唐若看到马雪莹不按常理出牌,给一根胡萝卜涂上了蓝色,而秧子倒规规矩矩涂成了绿色,她觉得马雪莹很有想像力。 蓝色的胡萝卜? 菜市场有卖的吗?多少钱一斤? 唐若也没去管马雪莹,指指点点说什么胡萝卜是红色的,她觉得幼儿园王老师有句话说得挺好:对孩子的想像力与童心,家长们应该尽可能的不吝赞美,而不是唠叨着去指责纠错。 谁说胡萝卜不能长成蓝色的? 有本科幻小说中,说再过若干年后,人工栽培的辣椒可以长成大树那么高,而西瓜,每一个都有吃饭的圆桌这么大。 到那时候,小小的一根蓝色胡萝卜又算什么呢? 一切皆有可能。 又过了一会,杨姐的菜也做好了,唐若帮着她往外端,拿碗筷,这时,顺着楼梯传上来一阵喧哗,七八个吃饭的上来了。 公司的这些年轻人,跟杨姐也混得挺熟的,上来之后,一个个杨姐长杨姐短的喊着。 唐若也不跟他们讲话,只是守着马雪莹画画儿,倒是今天拍她们台子那个小伙子,笑着对唐若道:“开饭了,唐若。” 马雪莹一瞪眼,一皱眉。 唐若看马雪莹横着眉毛那个小样子,觉得有点好笑,她笑着回他道:“你们工作辛苦了,还是你们先请吧,我们后勤人员,晚一点没关系,一定要先保证你们吃饱吃好。” 另外一个穿西装的小伙笑道:“你这思想觉悟,挺高的,发年终奖的时候,我一定建议老总发个最佳后勤保障奖给你!” “别,要发也得发给她。”唐若一指正端着最后一个菜——鸡腿肉炒茶树菇过来的杨姐。 那个西装小伙子点点头:“一人给你们发一份,人人都有。” 杨姐把菜搁在桌子上,她笑着道:“什么奖不奖的,不嫌我做的菜难吃,就是大家捧我场了。” “杨姐你太谦虚了,你做的菜,我觉得挺好吃,感觉味道跟饭店的大师傅炒的没什么两样!”西装小伙子道。 几个正在喝汤的也附合着:“好吃,好吃!” 呵呵! 话说,刚才西装小伙子给唐若画的这个馅饼,从年头直接画到年尾了。 春天还没过完,年终奖,还早着呐! 等这一桌人吃得差不多的时候,先玲上来了,每天公司都是她最后一个离开,谁让她住在六楼,而公司又在五楼呐! 当初唐小英安排她在六楼住的意思,就是想着让她干这个差事的的。 如果公司里有什么人要急着回公司,直接打电话给先玲就可以了,不用再骚扰唐小英了。 所以,当初先玲试用期一过,唐小英就直接连工资一起给了她一套公司大门的钥匙。 这样对先玲也挺好的,跟杨姐住在六楼食堂,省了一笔租房子的钱不说,有什么好吃的,可是都落不下她。 不过,先玲也被唐小英抓到过好几次了,上班时间偷偷溜到楼上吃东西,有一回,正好碰上唐小英心情不好,当场把先玲训了一顿,还扣了她五十块钱。 “五十块钱!五十块!唐小英扣了我五十块。”因为这五十块,先玲硬是跟阿庆嫂一样,对着唐若与湘琴唠叨了一整天。 唐若有时感觉,把先玲和湘琴训得跟二孙子似的唐小英,反倒更真实一些。 说实话,平时看她假模假样地捏着嗓子对自己说话,让唐若不由自主起鸡皮疙瘩。 唐若常常觉得,唐小兰对自己笑得好假。 唐小英跟她妹妹不一样,她妹妹唐小兰那性格,可是相当的嚣张跋扈,除了江晔,谁都得让着唐小兰三分,唐小兰要是凶起来…… 有一回,因为一些唐小兰私人帐目与公司帐目有出入问题,财务部的主任,一个四十岁的大姐都被她气得哭。 可是,唐小兰唯独对跟她顶嘴的马雪莹无可奈何。 顶嘴的马雪莹能气得她哭。 先玲上来后,先是去了卧室,别问她做什么去了。 她会打人的。 当然是去卸妆了呀,请问哪个公司前台,不要求员工画妆?不过,今天先玲的红嘴唇画得似乎浓了那么一丢丢。 看上去,连累她的脸都跟假的似的。 还是唐若好,这些规矩她都可以不用遵守执行,公司里也没有人打她小报告。 就说春节的时候吧,好几个人都看到了总公司的大老板江晔,笑眯眯地摸了一个红包给唐若:“唐若……嗯,不错,好好工作吧,大有发展前途。” 江晔的一番话,当时,倒让怕见官的唐若感觉怪紧张的。 第61章 生活就该打打情,骂骂俏 唐若走到先玲身边,她正用湿纸巾擦自己的红嘴唇。 唐若一本正经看着先玲:“我觉得你化点妆挺好看的,真的,只要别化太浓,你下次化简单一点的试一下,化湘琴那种,淡淡的妆。” 先玲看看唐若。 再照照镜子。 她用两只手捂着脸自嘲起来:“唉!你看看我这大饼子脸,化什么妆也就那样呗!” 唐若乐了,她站到先玲身边,掰开了先玲的双手:“我看看大饼子是熟的不?能啃不?” 先玲轻轻掐了她一把。 此时。 外面椅子拖地的声音响了起来,唐若知道,那桌吃饭的人要撤退了,她忙走了出来。 果然。 一个个吃完了饭,勾肩搭背地都走了。 唐若立即拿出手机发信息给范云:上来吧! 范云这次没那么急了,他现在学乖巧了,唐若发完信息,他先等个三五分钟再上去。 其实,他一直站在新华书店门口,瞅着那道楼梯,默默数着楼上下来的人,一个,两个,三个……一共下来了九个。 又等了一下,没了,范云知道金灵渠的那些人走完了,他快步走上楼来。 上了楼,板凳还没坐热,杨家兄弟也来了。 范云很奇怪,为什么他们总是在自己后面,而时间又与自己跟得那么紧? 没什么奇怪的。 杨家兄弟在这里蹭了那么久的饭了,金灵渠的人,他们应该也认识的差不多了——虽然人家并不认识他们兄弟俩。 唐若甜笑着看了看范云。 范云走到她身边,压低声音道:“你真好看!” 唐若笑得更甜了。 趁着没人看到,范云偷偷在唐若脸上亲了一下,唐若报之一笑:“有人!” 这种偷偷爱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范云忽然觉得,能够天天这样打打情,骂骂俏的,才可以叫做生活。 吃饭的人都齐了,摆桌子,杨姐宣布开饭。 边吃边吹牛。 以杨峰与范云为主,他俩说了一会国家大事与国际形势,又说一会历史与地理,然后话题再转到军事。 也是胡说瞎说。 此时。 几个女同志都是最佳听众,她们只听,基本上不发表评议。 兴趣点不一样。 等杨峰与范云说得不想说了,然后她们才开始,话说,几个女同志说的那些个服装生活电视剧,十分贴近现实,接地气呀! 先玲小嘴叭叭叭:“……今天,听湘琴说,秦皇路上三彩女装的衣服正换季打折,唐若,杨姐,吃完了饭我们去逛逛?” 杨姐无所谓:“好啊!” 唐若摇摇头:“我不去了,你俩去吧!” 不去不勉强。 饭罢,杨家兄弟先撤了,先玲等杨姐收拾完了碗筷,两个人提溜着包也走了。 “唐若,去不去?”先玲不抛弃不放弃似的又喊了一声。 “不去!” 据说,在小城的人们之间,有这么一句话,女装看三彩,男装看劲霸,不过,唐若并不喜欢三彩的女装,她感觉三彩的女装太成熟了,比较适合职业女性,而唐若,更喜欢和华华逛灵渠市场里的小香港。 小香港的衣服,大多更适合年轻女孩子,毕竟,它走的是亲民路线的大众休闲风。 “嘭!” 先玲把门一带,走了。 唐若对范云莞尔一笑,这个先玲,若是放在旧社会里,只能当个粗手粗脚的打杂丫头。 先说正事。 唐若就把自己关于方科的隐忧对范云说了一遍:“那个方科,现在不知道在打什么主意! 他现在见了我,倒是不过来纠缠我了,但是,你知道的,范云,上次他割腕那件事……谁知道他怎么想的!” 唐若话说得不清不楚。 但是她的话,却让范云也感觉很有些担心,这个方科,就是一只移动炸弹呀! 说不定哪天他神经发作起来,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可是,现在怎么办?难道报警把方科抓起来?不可能的,他一没违法二没犯罪,就算割腕,也是割的他自己的。 打他一顿,以示警告?那更不行,那样方科没进去,范云倒先进去了。 找个人恐吓他一下?找希刚帮忙,不不不,范云与希刚在部队所受的教育,决定了他们只能做一个五讲四美三热爱的大好青年。 范云觉得方科挺棘手的。 其实,这件事情,没事的时候他也琢磨了,现在关键是如何帮唐若摆脱方科。 怎么帮? 帮唐若,就是帮自己。 范云心里虽然没什么好主意,但嘴上安慰着唐若:“我这几天找一下他,跟他摊牌说清楚,看看他怎么说。” 唐若点点头,她抓着范云的手臂摇了摇:“莫打架!” 范云握着她温软柔腻的小手,心旌一阵摇动:“不会的,你放心。” 这时。 马雪莹从洗手间出来了,她歪着脑袋看了看范云,边看边甩着小手上的水。 哼哼! 范云急忙松开唐若的手。 不要教坏小孩子。 唐若伸出手,将马雪莹搂在怀中。 范云笑呵呵道:“马雪莹,我说几个脑筋急转弯给你猜,好不好?” 马雪莹眨了眨亮晶晶的大眼睛,点点头:“你说吧!” 范云问她:“世界上,什么布剪不断?” 他一边问,一边还伸出手指,对马雪莹比划了个剪刀手。 “黑布!”马雪莹。 “不对。”范云。 “白布!”马雪莹。 “不对。”范云。 “大布!”马雪莹。 范云摇摇头,马雪莹撅着小嘴扭头看着唐若:“姐姐……” 唐若将嘴巴贴在她耳边轻轻提示:“望庐山……” “瀑布!”马雪莹喊了出来。 范云呵呵一笑,剪刀比划了一下子:“对了,瀑布是剪不断的。” “再来!”马雪莹小脸红红的,兴奋地看着范云。 “好!” “那我再问你一个,什么牛不能骑?” “黄牛!”马雪莹道。 “不对。”范云。 “老牛。”马雪莹继续。 “不对。”范云又摇头。 “嗯,我知道了,是刚生下来的小牛。”马雪莹又猜。 她的这个答案,让范云无言以对,范云只有点头:“也对,刚生下来的小牛,确实不能骑,因为它太小了,但是,咱们这个脑筋急转弯的正确答案是——” “蜗牛!”唐若笑着补充了。 “对了,姐姐回答正确。”范云一本正经道。 “再来,再来……”马雪莹好吃不放筷,还要继续。 范云转转眼珠子道:“下面,我出谜语给你猜,好不好?” “好啊好啊,快点说!”马雪莹有点等不及了。 “奇怪奇怪真奇怪,头上长出胡子来,打一种庄稼。”范云出了个简单的。 马雪莹回答地飞快:“切!玉米。” 厉害了! 秒回。 可是,当马雪莹让他继续出题的时候,他却突然卡壳了,一下子想不出来还有什么谜语适合马雪莹猜。 急中生智。 范云把小学课本里的一道谜语搬了出来:“咳咳……听好了,再出一道,看看像没有,摸摸却挡手,像冰它不化,像水它不流,打一物!” 这道题把马雪莹难住了。 她猜水、冰、刀,甚至电视机都喊出来了。 虽然不对,离答案倒也越来越近了。 范云提示她:“这个房间里就有!” “桌子!”马雪莹叫道。 范云“扑哧”一下乐了。 不对! “椅子?”马雪莹歪着头问他。 唐若笑着看她猜不出来,指指窗户,又反屈两根手指敲了敲。 “玻璃!”马雪莹终于猜对了。 不容易。 带小孩不容易,这一阵子,马雪莹跟范云混熟了,开始缠他了。 面对这个磨人的小丫头。 范云只好朝唐若苦笑了一下。 唐若想起晚上还要给唐小兰打电话,她也不等杨姐跟先玲回来了:“我该回去了,走吧,范云。” 范云一天只能见唐若这一会儿,显然跟她没呆够,他眼巴巴的,充满渴望的看着唐若。 懂! 不就是想亲亲,抱抱嘛。 唐若趁马雪莹去翻书包去了,轻轻吻了一下范云的唇。 范云心里瞬间就挺美了。 原来,有时候,他跟马雪莹差不多,也是要人哄的呀! 唐若背起自己的包,又从马雪莹手里拎过书包:“我们回家了,马雪莹。” 范云忙接过马雪莹的书包,他拎,为唐若与马雪莹服务,是他义不容辞的任务。 下楼。 拦车。 今晚唐若没让范云送她了,她觉得范云上了一天班,也挺累的,不忍心看他跑来跑去的。 范云想送,但唐若主意已定,他也就没再坚持。 唐若不是个矫情的女孩子。 她说一就是一,说二就是二,真诚,不作假。 范云看着那个把车刹得“吱嘎吱嘎”叫的“慢慢摇”司机,大声嘱咐:“慢点开,师傅!” 那个司机斜了他一眼,那个意思绝对是:还用你说,若是不放心,你来开! 范云给了车费,目送载着唐若与马雪莹的“慢慢摇”一溜烟开走了。 真是百爪挠心的感觉。 好舍不得唐若离开自己呀! 难道,谈恋爱就是这样折磨人的吗? 为什么,范云总觉得自己每天都与唐若分开了那么久,而相聚的时候,却又那么短,一眨眼,时间就偷偷地溜走了。 范云在原地站了一下,他仍在回味唐若吻向自己,那种甜美的气息,春风一般,使人沉醉,来自唐若唇边那种暖暖的感觉,料来,应该就是爱了。 他下意识的去摸裤兜,摸出了手机,却没摸出自己想要的烟草,算了! 既已戒了,就要戒到底。 做什么事,都要意志,坚持再坚持。 恋爱亦如是。 那就回宿舍,睡觉。 一夜无话。 唯有春风吹过窗外的草木,该发芽的发芽,该开花的开花。 第二天,范云跟老魏请了个假:“师父,家里有事,下午要回去一下。” 老魏点点头,准了。 虽说下午回家,但范云上午的工作干得还是很不错的,他不但制止了两个在兴隆购物城卖菜的小贩,还顺便帮政府门口疏导了一下车辆。 因为这儿发生了一起摩托车与小汽车刮擦的事故,两个出了事的车子横在马路中间不挪窝,等着交警前来处理。 范云看着马上要堵起的路,赶紧有预见性地帮忙疏导了一下过路的车流,等交警过来了,他才移交了交通指挥任务。 虽然范云是多管闲事,但是,该管的时候,还是要出头管的,不然这儿一堵车,就会一直堵到上面汽车站去,再等下,就连穿城而过的国道线都给堵了。 马路上的车就如同空当接龙里的扑克牌,一张出问题,就会影响整副牌。 交警来了,处理起来就快了,无非就是现场拍照,采集事故信息等等,三下五除二搞定,两辆车都扣了——待处理。 范云早就走了。 处理交通事故,那是人家交警的事,与他无关。 他走到兴隆购物城中间无证小贩最爱去的那两条小巷,果然,有一个挑着半筐红薯,半筐小毛芋头的老头远远看到了范云,赶紧挑起担子走了。 范云见那个老头并没有交易,估计是刚过来的,应该是在别的地方打游击打累了,走到这边来边歇脚边等生意的。 范云也没怎么着,走了就算了。 小贩们都懂,只要自己别太出格了,一般大家也可以相安无事的。 范云一个上午,就在城台路上转来转去,熬到快下班了,他也不管了,提前半个小时就撤了,撤的时候,他岔到葆贞街唐彬的地盘,本来想告诉唐彬一声,让他关照一下自己的地盘,后来一想,算了,多一句不如少一句。 范云走到湘源车站,上车给钱,找个靠窗户的位置坐了一会,他也不急,早回去晚回去的,无所谓。 他不像那几个到城里来办事却惦记家里猪拱门的老农民,一个劲地问司机:“走了没?师傅?” “差不多了,走吧!师傅!” 司机将手中的烟狠狠抽了一口:“马上走,马上到点,准点发车。” 终于,等车上又上来了一个抱娃的妇女,一个挑箩筐的老太婆后,司机发动了车子。 “咔,咔咔咔……轰轰!” 范云看见那个妇女抱着一个一岁多的小宝宝,坐在前面挡着发动机的大铁盖子上摇来摇去,无人让座,觉得于心不忍,他站起来招呼那个妇女:“你过来,坐我这儿吧!” 那个妇女对范云表示了由衷地感谢:“谢谢你了,弟弟,坐你的位置了。” 范云摆摆手。 没关系,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谁都有不方便的时候。 他坐在那个抱小孩的妇女坐过的大铁盖子上,嗬!当班车走在一截土路上的时候,前轮轧进了一个土坑中,司机一加油门,范云觉得自己的头部,居然有一种向上顶的感觉,如果不是上面的铁皮挡着,他可能已经从车里飞了出去。 “嘘!” 第62章 报喜不报忧 注意安全! 范云紧紧抠着铁盖子的边边。 班车连蹦带跳通过了土路,上了柏油路后,范云才松手。 也松了一口气。 班车“吱嘎”一下刹住了。 那个挑箩筐的老太婆,下车的时候一个不小心,一只箩筐“叽里咕噜”滚进路边沟里去了。 看样子,它在对老太婆的疏忽大意表示严重抗议。 班车一加油门,“呜!呜!”绝尘而去。 留下个花白头发的老太婆,眯着眼睛看看天,再看看地,然后,两手抓着一丛荆条,慢慢退进沟里,去捉她的箩筐去了。 进城久了,偶尔回来一次,范云居然觉得平时看惯了的这些沟沟坎坎,土坡田地,还怪亲切的嘞! 看! 土包包上的打碗碗花,在春风中舒展着嫩绿的叶子和毛须,不必太久,它们就会粉嘟嘟红艳艳地漫山遍野开放了。 向阳的坡上,一些心急的春笋,早已钻出了地面,抽出了青翠的细杆与长长的叶子。 当然要急。 不急不行,不急,就会有人想,就会有人惦记。 远远的田里,赶着牛的那个老农,已开始他了冬天过后的第一犁,旁边,不断从火堆中窜起的烟柱,直冲空中。 空中。 紫燕尾翼斜剪,划出一道漂亮的括弧,然后突然凌空一个疾转,盈落水面,轻轻一抄。 一圈涟漪就层层荡开,越散越大,直到慢慢消失。 不远处。 宁静的山村。 黝黑的柏油路顺着村口,不断把自己朝远方递了出去…… 范云下了车,走了最近的一条小巷子,他东瞅西望,拐过一栋摇摇欲坠,但仍为远方游子硬撑着残躯的老屋。 又路过了两三栋除非有人喊到它们熟悉或者惦记的某个人名,它们才会侧耳倾听,停止坍塌的旧房,回到家里。 房门紧锁。 家中无人。 不奇怪,范云知道老爸老妈应该下地去了,他们闲不住的,几十年的乡下日子,已经在他们生命里形成了某种惯性,什么季节干什么活,什么时候下什么地,像老爸老妈这样的庄稼人,心中早已经有本谱了。 根本不用看什么老黄历。 范云决定去地下找一找,他觉得老爸老妈一定在村子的渔塘边,那儿,有他家一块菜地。 范云从村子中间穿了过去。 路过他本家二姑门口时,他二堂姑夫老白正在院子里摆弄一辆倒扣在地上的自行车,范云看见老白将手中的扳手“当啷”往地上一扔,拿起一个齿轮,就往齿槽里面抺黄油。 他二堂姑站在大门口,和两个弯腰驼背的老太太聊着什么。 范云上前问他堂姑:“二姑,看见我爸跟我妈妈没有?” 范云二堂姑见是范云:“啊!云云,你回来了,你爸爸好像是挑了肥水,和你妈妈去渔塘边浇菜去了。” 果然不出所料。 范云应了:“二姑,我去看一下。三奶奶,纪俊奶奶……” “去吧!”他二堂姑道。 那个叫三奶奶的老太太跟纪俊奶奶说话了:“云云挺爱喊人的。” 另一个戴着一顶瓜皮黑帽满脸富态的老太太,看着范云的背影点点头:“嗯!云云礼数蛮好,比他兄弟强。” 范云堂姑道:“云云老成,小雨调皮的不行,到现在这么大了,小雨还经常带着松松跟个盲流子一样,一个村子都能窜遍。” 范云听不见。 他一口气走到村口外的渔塘边,果然,他爸正拿着一根长长的舀子,给菜浇肥水。 旁边地上,放着一大把白菜花,以及一些小葱和一堆蕨菜。 他妈正拿着一根绑着铁钩子的长竹杆,往下勾地边一棵香椿树上的椿芽。 范云老远喊道:“妈,我来。” 老两口子停了下来,见是范云,他爸脸上没什么反应:“啊,今天没上班?” “上了,下午没什么事,我就回来看看。”范云撒了个小谎。 他三步两步,跳到老妈身边,抓住了竹杆。 他妈只好松手:“你见到过范雨没有?这孩子真是的,出去那么些天了,也不告诉家里一声,干什么去了。” 范云笑道:“范雨啊,给你说个好事,他去给你找儿媳妇去了!” 他举起竹杆。 “咔嚓”一声,一根嫩椿芽被他勾了下来。 他妈听了他不仅见到了范雨,而且还有好事,就又把竹杆抢了回来:“说说,到底怎么回事?” 范云就把范雨正与梅霖谈恋爱,并且,两个人还在城里开了一家理发店的事,一五一十告诉了他妈。 他妈高兴地嘴都合不拢了:“这个范雨,不声不响的,这次倒拿了这么大一个主意。” 笑了一下后,他妈突然不笑了。 为什么? 因为妈想起梅霖原本是与范云想亲的,范云妈就问儿子:“云云,梅霖跟了范雨,是件好事,可是你呢?你怎么想的?” 她妈怕大儿子心里不痛快。 范云笑道:“我没怎么想,梅霖喜欢范雨,愿意跟他在一起,还拿出本钱跟范雨一起开店,我觉得是好事,我没意见,感情的事,谁也不能勉强谁的。” 范云爸拄着长把勺子,听明白了范云跟老妈的话,他闷声闷气道:“跟范云也行,跟范雨也行,她愿意跟谁都可以,老太婆,你还是操心下票子吧,我看呐!你还要想办法多养几头猪,使劲攒票票才行噢!” 范云妈笑眯眯瞅了瞅老伴:“养猪没问题,最多,我多打点猪草,倒是你,老范哎!今年要加把劲,多出去搞点副业喂!” 范云爸鼻孔里“唔”了一声,挑起空桶,顺着田梗一步三摇走出了地,去渔塘涮桶去了。 范云又夺过他妈的竹杆,伸到半空“咔嚓咔嚓”一口气勾了一大抱嫩椿芽枝子下来。 他妈忙喊住儿子:“够了,够了范云,勾那么多做什么?椿芽要吃新鲜的,现勾现吃,那个不能放的,一放就老了,不好吃了。” 范云嘿嘿一笑。 他把那些椿芽拢起,夹在左肋下,右手攥着那根长竹杆:“妈,好了没?好了就回去。” “好了,差不多了。” 范云妈将地上的那些小菜搂在臂弯里,她老远冲范云爸喊道:“老范,这里还有一把锄头,你涮完桶,别忘了带回去。” “知道!” 范云爸觉得老婆子真啰嗦,那把锄头本就是他挑来的,难道他不知道带回去么? 到了家,东西搁下。 范云妈示意大儿子坐下:“云云,梅霖跟了范雨,那你呢?你有什么打算没?对了,咱村里,你有相中的姑娘没?” 范云本来刚坐下,听了他妈的话,立刻又站起来了,拔腿就往外面走:“没有,我的事情你就别瞎操心了。” “……!”。 他妈又问道:“你干嘛去?” “洗手,一股子香椿芽味。”范云瓮声瓮气回他妈话。 范云抓了一点洗衣粉,跳下门前的石阶,蹲在沟边洗手,这时候,他爸挑着两只空桶回来了,与他并肩而行的还有一个人,正是住在他们家前面的那个王大爷。 王大爷穿了一对长筒雨靴,不知从哪搞的,上面沾满了泥巴,他一路“踢踢踏踏”地走在范云爸的旁边。 过了水泥预制板桥,王大爷看见了蹲在沟里的范云。 他忙笑着对范云道:“范云,那天多亏了你,带我去市场,还给我找了个地方……” 边说,边下到沟里,站在范云的下游,弯腰去搓雨靴上的泥巴。 范云抬头看见是他,笑了:“没什么,都是碰巧了,对了,大爷,那天你挑去城里的那些洋鸭,卖完了没?” 王大爷笑道:“嗯,卖完了,本来最后还剩了两只的,我懒得挑回来了,后面便宜了一块二钱一斤,也卖了。” 范云点点头:“就是的,免得挑来挑去的,麻烦,少卖一块两块的,能早点回来,也可以了。” 范云爸搁下担子,也来洗手。 范云洗完让位。 王大爷就开始对范云爸夸开了范云:“老范,范云可真是好样的,年轻有为,年轻有为,真的……” 老范能说什么? 别人夸他的儿子,他也只是“嘿嘿嘿”笑上那么几声。 不过,他才不会把别人的客套话当成御旨呢! 就算范云爸心里骄傲,脸上也依然是满脸谦虚:“他还年轻,他懂什么,咱们吃过的盐比他吃的米还多,有什么事情,还要你多多照顾照顾……” 王大爷听了范云爸的话,哈哈大笑,他把已经洗掉泥巴的雨靴又用力抺了一把,抺完雨靴又顺势在自己脸上抺了一把:“范云,好样的,不错!” 行吧! 你说不错就不错吧!范云爸也不跟他再啰嗦了,他要回屋坐一会儿了,他的腿,现在干点活就一边发木一边疼,总是逼得他不得不坐下来休息休息。 范云抱了柴去灶房,帮他妈烧火做饭,他妈说:“添一把柴就行了,不用总守着灶膛的。” 范云又掰了一根枯枝添进火里,然后从灶房走到堂屋。 他看看老爸:“爸爸,你的腿现在怎么样了?什么感觉?” 范云爸脊梁骨靠在椅背上,手捻烟纸:“没怎么样,还跟以前差不多,疼起来的时候,一阵一阵的。” 他把桌上的烟荷包扔给范云。 范云又扔了回去:“我戒烟了,不抽了。” 他老爸倒挺惊奇。 烟,可不是好戒的。 范云道:“爸爸,趁着现在还不忙,你让妈妈哪天陪着你到县里,我带你去县医院好好检查一下,拍个片,做个x光什么的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范云爸用舌尖润了润烟纸,捻好最后一点,然后把头上的虚纸掐掉,拿起气体打火机,点燃了烟。 “吁!” “没大事,范云,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知道,老毛病了,又不是疼了一天两天了,界首买的那个膏药也挺有效果的,就是有时候,贴着没那么疼了,我又没去买了。” 范云还是很担心,现在医疗技术这么发达,有什么问题还是早检查的好。 他对老爸道:“爸爸,要不,哪天你去界首的时候,去界首骨科医院检查一下吧。 他们那儿专治骨科,手指头脚趾头断了,都能接好。 听说,有个人的小腿骨头被车给撞碎了,那家医院都给治好了,治到像正常人一样走路了。” 范云爸点点头:“嗯,没事,我心里有数。” 范云见自己跟老爸说话没效果,也不再说了。 其实。 范云不知道。 并非他爸不想去治。 主要因为家里没什么钱,经济状况不好。 是,吃没问题,穿没问题,可是,如果一下子拿出一大笔钱来去医院诊病,那可就是大问题。 眼下,这栋一下雨就到处漏的老屋已急需修理了,买材料,人工钱等等加在一起可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这是当务之急,不修,怎么过夏天? 另外。 虽然大儿子跟梅霖没成,可是,谁成想二儿子倒成了,万一哪天女方催结婚了,结婚这笔开销也不小呵!更何况,范雨还没有带梅霖正式上过门,万一女方要是依照“老规矩”,先订婚再结婚呢? 订婚也是要摆酒过礼的呀! 这些事情,哪一样不得花钱,老范哪里还敢把家里那一点微薄的老底,用在自己身上哟! 所以,能撑就撑,能拖就拖,从古至今,平民百姓的日子,不都是这样过的吗? 关于钱的问题,范云暂时也帮不上家里什么大忙。 他刚参加工作,一点积蓄也没有,也拿不出钱来添补家里,再说了,他也要谈恋爱吧,也要为以后自己的小家打算吧。 谈恋爱,不能抠抠索索的吧? 为小家,他应该攒钱了吧? 到时候,再有了孩子…… 说来说去,都是因为钱呐! 父子二人的交谈也就到此为止了,不过,范云爸嘴上虽然没说什么,心里还是挺高兴的。 儿子大了,知道关心父母了。 “吃饭吧!” 范云妈将一盘香喷喷的椿芽炒鸡蛋端上了桌。 蛋是土鸡蛋。 椿芽是野生的椿芽。 这样的食材,炒出来的菜味道自然特别香,范云一口气吃了两大碗饭。 吃完晚饭,他也没看电视,而是进了自己的房间,借着若有若无的手机信号,给唐若发了一条短信息:“想你了!” 唐若回他:“我也是。” 范云回道:“今天下午我回家了,晚上不过去了,你晚上回去的时候注意安全。” 唐若回道:“知道了,家里都挺好的吧!” 范云心想,也就那样吧,家,不永远都是那样吗,有一个老爸,有个老妈,自己想回就回,想走就走,出去久了就想回来,回来呆久了又想出去:“嗯!挺好的!” 报喜不报忧。 第63章 人间自有真情 不能! 范云当然不能给唐若报忧。 他不会给任何人报忧的,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青人,正如一只年轻的下山虎一样,浑身劲儿足着呢! 范云看看窗外。 窗外,天还没黑。 老范家晚饭吃得有点早,话说,似乎许多年来,一惯如此。 范云坐在窗台前那张比他还要大一岁的三屉木桌前,挨个拉开看了看。 最里面那张抽屉里有一叠锯齿边的黑白老照片,吸引了他的目光。 他翻了翻。 有一张是他穿着一对虎头鞋,戴着一顶窄沿单帽的。 看上去他大概一岁多吧,手中挥着一支拨浪鼓,坐在一张大椅子上。 还有一张是年轻时的老妈,穿着碎花衣服,白色塑料凉鞋,抱着范云坐着。 也是那张大椅子,不过,看妈妈与范云身上的单衣,这张照片应该是夏天照的。 范云又拿起一张,这张是范云与范雨一起照的,范云也就六七岁,范雨四五岁那个模样。 范云穿着一件短袖的海魂衫上衣,搂着范雨站在一棵开满鲜花的月季树下面,范雨嘟着嘴巴,手里拿着一只小皮球。 范云看着这几张已经有点发黄的老照片,呀!妈妈那时候抱着自己照相时,还梳着大姑娘的那种辫子,那时候的她,好年轻啊! 为什么? 一眨眼的功夫,她和爸爸就老了? 范云把那几张照片放了回去,他突然思考起一个似乎有点沉重的问题。 如果有一天爸爸妈妈不在了,他会是怎么样子的! 如果爸爸妈妈不在了,那么,他和弟弟岂不就成了孤儿了? 从此,他将和弟弟相依为命。 他忽然觉得,于自己而言,爸爸妈妈是那么的重要啊! 有他们在,自己在外面无论怎么样,都觉得心里是踏实的,是温暖的,是有根的。 范云突然很伤感。 看来。 不止是秋天,春天,也是一个能让人多愁善感的季节呀! 范云躺在了床上,头枕双手,想东想西。 想想未来。 又想想过去。 再想想唐若。 其实。 范云并不知道,唐若今天也回了一趟家。 早上她送马雪莹去了幼儿园后,就回家了。 华华要回南宁,唐若回家看华华去了。 唐若到自家楼下的时候,对面的何素芸正指挥着一辆农用机动三轮车往她家的门面里卸橙子。 一车斗散装的橙子,全都套着保鲜袋,看上去似乎挺不错。 帮何素芸做事的一个四十来岁的女工,早已摸了一只橙子在手里,剥皮抠瓣吃上了,边吃边点头。 “这个脐橙味道不错,水份挺足。”她跟另一个黑衣服大翻领的妇女道。 那个妇女也剥了一个:“嗯,挺好!” 黑衣服妇女大声喊道:“何素芸,这个脐橙从哪买来的?” 何素芸根本不在乎她的工人吃她的货:“咸水,五里排岔进去那个村子。” 唐若走过去,也摸了一只,她用尖尖的指甲在橙子上划开一道口子,然后一只手指头顺着口子慢慢往下压着,一小会儿功夫,果衣全脱。 这个季节的橙子,皮与肉已经离骨了,很好剥,不像刚从树上摘下来那时,皮又硬又脆,只能用刀切。 刚下树的橙子,徒手硬剥的话,非得把果皮掐得到处迸汁溅水不可。 唐若掐了一瓣橙子,“嗯!”真不错。 她笑着对何素芸道:“素芸姐姐,你这橙子怎么卖的?我可不可以挑几个买?” 何素芸见唐若回来了,对自己姐姐姐姐的叫得挺甜,她大气的挥了挥手:“买什么买,想吃,你就搂几个拿走。” 唐若笑笑:“那我选几个。” 她走到何素芸放计算器和帐本子的桌角,扯了一只塑料袋,在三轮车刚刚卸到地上的小山一样的橙堆里,选了十来个又均匀捏着又有一定硬度的橙子。 唐若将塑料袋子递向何素芸:“来!素芸姐姐,称一下,看看多少钱?” 何素芸瞄了一眼唐若手中的袋子,没接:“呵呵!拿走吧,什么钱不钱的,我真想要你的钱……这几个橙子算什么!” 何素芸话里有话。 因为,她的门面就在唐若与华华家的对面,所以,自从何素芸做水果生意以来,唐若家与华华家都没少吃她的东西。 唐若她们没少吃她的东西,提钱? 何素芸当然呵呵了! 她经常会把工人们挑出来的不值钱的次等货,分给邻居们,譬如:一些从梗上脱落的葡萄啦,一些没有卖相又有点空心的南丰蜜桔啦,一些个头很小的尾巴西瓜啦什么的,何素芸都会把它们分成一份一份的,工人们拿一些,剩下的给邻居们一些。 别看她是婆婆口中的“本县第一古怪人”,可要说这方面,何素芸还是挺会做人的。 唐若笑嘻嘻举举袋子:“谢谢了,素芸姐!” 何素芸也没空理她,橙子堆在了地上,现在她要指挥那几个工人开始筛选了。 大的,一筐。 中的,一筐。 小的,一筐。 长得奇形怪状一看就像三等残废的那种果子,扔进送人之列。 唐若提溜着橙子,上楼,惯例,她先去看了看她的花。 花。 和她一样,都挺好的。 这时,隔壁马奶奶家的杉杉叔从他们屋里走出来了:“唐若,回来了?” 唐若看着左手镜子右手电动剃须刀,下巴上涂得满是白色泡泡,已经刮了一半胡子的杉杉叔,笑了:“嗯!杉杉叔,你怎么回来了?你不是在跑长途车吗?” 杉杉叔“嗯”了一声:“等卸货,昨天刚好有车货卸咱们这儿工业区的,我就回来看看。” “哦!杉杉叔,吃橙子!”唐若把塑料袋打开,摸出两个橙子递过去。 杉杉叔摇了摇手,示意腾不出手来接:“谢谢,谢谢,不用了,我昨天买了,买了一大箱。” 那好吧! 唐若朝杉杉叔点了点头:“那我进屋了,杉杉叔。” “去吧,回去吧!” 进了屋,外间没人。 唐若把橙子放在饭桌上,走到她爸妈的房间,她妈正在房间里翻被子,也不知道是想拆开来洗,还是怎么样。 她爸不在家。 “妈!”唐若在她妈卧室门口站住,身子顺势一懒,倚在了门框上。 唐若妈抬头看看她,没吱声。 “我爸呢?” “出去了!”她妈的回答亦简短。 唐若看她妈面无表情的模样,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她觉得老妈一定是又跟老爸置气了。 唐若觉得大人的事,她还是少掺和为妙,于是,就从门口又退了出来。 唐若找了一只小布袋子,装了三四个橙子进去,拎着去了华华家。 咫尺之遥。 如果从唐若家的楼顶爬的话,不用两分钟就能爬到华华家楼顶,如果华华家楼顶没上锁的话,就可以直接跳到她家的阳台上去。 就这么近。 唐若没爬楼。 锁。 那就得绕一下路,要先下楼,从一楼再去华华家。 话说。 唐若家与杉杉叔家更近,两家同一个楼筒子,而且共用一个公共阳台。 华华家就是隔壁楼筒子,她家的阳台与唐若这边阳台,仅仅隔着一道巴掌宽的墙。 可墙毕竟是墙,有墙挡了,就得绕几步路。 无所谓,走得快的话,两分钟也能相互到达。 华华正在她的房间叠衣服,收拾东西。 唐若进门就把她扑倒在床上了:“华华,你别回去了,还是在家找份工作算了。” 一边说,一边捏华华的腰。 华华被唐若捏得咯咯笑:“……松手,唐若,好,好好好,我答应你,这次回去就办离职手续……” “真的?一定?肯定?”唐若捏着不放手。 “真的!真是!”华华可怕痒了,唐若对她的这一弱点,已经了如指掌。 唐若松开华华。 口袋里的橙子,已经被她甩了一只出来,滚在了华华的床上。 “你要走了,我也没什么好东西送给你,只好用这几只橙子,表达表达我的心意,华华,你走了,我会想你的。”唐若说想,那是一定会想的。 华华挣扎着把唐若推开。 华华把拴着一只毛茸茸小松鼠公仔的摩托车钥匙朝唐若晃了晃:“唐若,你回来的正好,等下载我到火车站去,然后你再把摩托车开回来,对了,你开不开?如果你要开的话,也可以把摩托车放在你家楼底下!” 唐若点点头,接过华华的钥匙:“嗯!好的,我没有驾驶证,在乡下开没问题,在城里,平时还是不要开了,回头,我把钥匙给你妈好了。” 华华点点头:“行,都可以,你要是想开,就开,都随便你。” 唐若看看华华装衣服的背包,不大的一只包,似乎还很空:“你还没收拾好呀?” “好了!”华华拍了拍床上那只黑色双肩旅行包。 “你没带衣服?” “带了,都是里面穿的衣服,外衣没带,等我回南宁,过不了多长时间就要换季了,到时候再买呗,反正夏天的衣服都便宜。”华华将那只背包提了起来。 唐若点点头:“那倒也是,确实没必要带,衣服的款式每年都不一样,等带过去说不定又感觉过时了,不喜欢了,还不如不带,到时候现买。” 华华搂搂唐若的肩头:“走吧!还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去车站等吧!” 唐若指指那几只橙子。 华华一笑,将那只逃出口袋的橙子又抓了回来,往袋中一扔。 那只橙子心想:完蛋了,小命不久矣! 华华伸出尖尖的手指,挑着小布口袋的提手,一挽一拉,将那只口袋打了个活结,“哧溜”一声拉开背包拉链,扔了进去。 这下那只橙子跑不了了。 双保险。 下了楼,唐若在何素芸与她那几个正鼓捣橙子工人的注目礼中,载着华华,穿过远处一个居民小区的胡同子,抄小路往火车站走。 小路上没有交警叔叔。 唐若的摩托车开得挺快。 一下就到了。 火车站外面。 花池子边上坐着一个看上去好像有六十岁了,头发大半都已经花白的男人,他的身上,穿着一身又脏又旧劳动布的工作服,再看头发,如同一只鸡窝般凌乱着蓬起。 唐若仔细打量了一下他。 见那个男人脚上穿着一双半新不旧的解放牌黄胶鞋,手里抓着一块看上去如果他敢不喝水,就一定敢噎死他的大半块干饼,弓腰驼背,正坐在那儿一边嚼饼,一边艰难地吞咽着。 那个男人的身边放着一只蓝色的印有峨眉山字样的帆布包,包上,搁着一只瘪烟盒。 唐若感觉他的目光十分忧郁、无主,眼角隐隐似有泪光,那个男人似乎感觉到有人在看他,于是将头垂得越发低了。 他是谁的儿子? 又是谁的父亲? 他为什么一个人,如此忧伤地坐在这样一个春日的小站里? 他从哪里来? 又到哪里去? 无人关心,无人问询,他只是如一座雕塑般坐在那里,任风吹过他的乱发,将其手中跌落的饼屑吹散一地。 唐若示意华华看他。 华华早看见了,她幽幽地对唐若道:“那个人真可怜!” 唐若也叹了一口气,如果不是摩托车不能停在这里,她真想掏出点钱送过去给他。 华华捏了捏唐若的肩头:“走吧!” 唐若买了一张印有灵渠分水坝处风景的站台票,一直把华华送上了火车。 她挥着手对华华喊道:“华华,一个人出门在外,一定要好好地照顾自己!” 华华别过了脸去。 不然…… 唐若走出车站,又来到广场。 她惊讶的发现,那个仍坐在原地的男人面前,此时正半蹲着一个戴着红红袖章的小武警战士。 那个小战士,正一边将手中的一个盒饭塞进那个男人手中,一边强行将那男人手中的半块饼子缴了下来。 那个男人双手颤抖,打开了饭盒,扒拉了一口饭到口中。 或许,因为这一口热饭让他感受到了人间的真情,又或者,让他突然想起了遥远的故乡以及兄弟儿女,那个男人,居然“呜呜呜”地哭了起来。 小战士见他哭了,也一屁股坐在他身边的花池子上,泪流满面,陪着他一起哭起来。 唐若心里一酸,眼角一热,泪珠也滚了下来。 她哽咽着走到摩托车边,抬手拭了拭泪珠。 唐若不敢再看那个男人与小战士,她怕自己也会像他们一样,控制不住地耸着肩头哭泣,她发动了摩托车,一溜烟骑回家里。 半路上,唐若还停了一下车,在一个清清的小河沟边,洗了把脸,如果她眼泪汪汪的样子被何素芸看见了,一定会问她的。 何素芸一定会笑道:“唐若,你是不是因为舍不得华华走,才哭的呀?” 第64章 唐敏与黄斌 唐若把华华的摩托车停好,敲了敲华华家的门,没人应。 刚才唐若来华华家的时候,就没看见华华妈,不知道她做什么去了。 不管她了。 唐若把摩托车钥匙装进自己的包里,转身回家。 上了楼,唐若发现她姐唐敏回来了,正坐在屋里,跟她妈说着什么。 应该说,吵吵着什么。 “你到桂林上了那么久的班了,难道就一分钱也没存?你的钱呢?你的钱都到哪去了?”唐若一皱眉。 听上去,她妈妈的声音又尖锐又刺耳。 “我能存什么钱,我上班那儿的工资那么低,每个月就那三四百块钱,我难道不买自己用的东西吗?衣服、鞋子、牙膏洗衣粉什么的。有时候还要跟同事、朋友出去吃一下饭,钱就没了呗!”跟妈差不多的,又尖又细,锥子一样的声音,一听就是唐敏的。 “你真是一点也不懂事儿,唐敏,你看看咱们家这个样……啊!你爸爸身体不好,现在挣不了什么钱,你弟弟现在读大学,一年学费就要两三万,你还不知道省着点花钱,好歹也帮下家里,帮我和你爸分担一下,你呀你,唐敏,你真是一点也不懂事哪!”她妈妈的声音已经压过了女儿。 唐敏烦燥起来:“我没钱,每一次,不管是打电话也好,还是我回来,总是钱钱钱,我又不是开银行的,到哪去给你弄钱!” 唐若本不想进屋听她妈跟她姐说这些破事,可是想了想,还是抬脚迈进屋里。 唐敏看见是唐若,把话头停了下来,不说了。 刚才她跟老妈吵吵的话,她也不怕被唐若听到,听到又能怎么样,她就是没钱,难道老妈还能把她怎么样不成? 其实。 不是唐敏没挣到钱,而是她挣的钱,都贴到一个男的身上去了,一个叫黄斌的男人。 唐敏在桂林谈了一个男朋友,已经有一年多了,也就是这个黄斌。 唐家的大女儿唐敏,现在在桂林一家挺大的酒店当咨客,每天,穿着高跟鞋和开衩快到了大腿根上的粉红旗袍,站在酒店门口,对那些进出酒店的客人们陪着笑脸迎来送往招呼他们,一天到晚站得脚后跟发麻地挣钱。 差使虽然累,不过,工资也还算可以,在本地服务行业不算低了,唐敏对她妈其实是瞒报了自己工资的,唐敏的工资,每个月有四百七十多,还不算偶尔有客人给的小费。 关键,在酒店上班,都是包吃包住的,伙食还不错,毕竟,厨师跟服务员都是一起吃饭的,厨师们炒员工菜的时候,也挺用心的。 唐敏在酒店上班,一开始那一年多,存了挺大一笔钱的,她也给过她妈不少,只是她妈总想多挤点女儿的钱出来,供给唐欣上学用,本来,如果她妈好好做做唐敏的思想工作,再哄着点唐敏,唐敏也不是不可以多拿点钱出来的。 可是。 天生命硬的她妈,只会发牢骚。 话说。 唐敏也大了呀,她已经二十一岁了,她觉得自己也该谈恋爱了呀,她身边的那些跟她差不多大的女孩子,现在,哪一个下了班不是出双入对的! 唐敏看着别的女孩子上班有男朋友送,下班有男朋友接,心里,当然也挺不是滋味的。 当然了,出落的身材高挑,苗条俊秀的唐敏,在酒店大堂门口一站,还是很有一些客人对她表示出兴趣的,其中,就有两三个戴着闪闪发光的大金链子和大金戒指的老板,半假半真跟唐敏开玩笑说,希望能够包养她。 那些客人们的疯话。 唐敏只当没听懂。 毕竟她还年轻,还很渴望那种天真浪漫的爱情,而不是直接谈好价钱,就把自己卖给某个男人,成了他的情人、小三…… 就在唐敏渴望爱情的时候,爱情为了满足她的渴望,居然真的来了。 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的初中同学,黄斌。 黄斌是在某一次来唐敏上班的酒店吃喜宴的时候看见她的,当时,他激动地在门口陪着相貌标致的唐敏足足站了有一个时辰,直到酒宴开始前的那一刻,他才恋恋不舍地离开唐敏入席。 估计,当时吃喜宴的客人中,黄斌是最早离席的一个,他吃完了饭后,立刻又来到酒店大堂,找唐敏聊上了。 那天,黄斌一直陪唐敏站到她下班,并送她回了宿舍。 第二天他又来了,第三天也是,从此,黄斌几乎每天都来找唐敏,唐敏就觉得,自己这个骑着雅马哈摩托车,戴着大蛤蟆镜的初中同学,对自己还是挺上心的。 从嘘寒问暖,也渐渐发展到接来送往了。 终于,在某一次黄斌嘴巴里叼着一枝火红的玫瑰花献给了她,并开着野马一样咆哮的雅马哈摩托,突突突,载着她到两江四湖的岸边一起吹风的时候,唐敏答应了做他女朋友的请求。 激动的黄斌,一把将唐敏推靠到江边的一棵大树的树身上,狠狠地在她脸蛋上胡乱啃了一气。 哈,唐敏脸红红的。 她恋爱了! 恋爱真是甜蜜又美好。 唐敏在黄斌的引领下,很是花前月下了一段时间,直至,将自己完全交给了他。 这些在一起的日子,确实让唐敏感到了爱情的浪漫与甜蜜,她和黄斌租了房子,置办了桌椅板凳,还买了一张新床。 那些天,唐敏每天都兴致勃勃地拉着黄斌一起逛街,从床上用品到洗漱用具,再到锅碗瓢盆,一样样采购回来,唐敏将她与黄斌的小窝打扮的如同童话世界里公主住过的小屋一样到处都粉嘟嘟的。 黄斌很大气,手一挥。 买! 花! 将浪漫进行到底。 不过,毕竟浪漫不能当饭吃的,又过了一段时间,某一天,黄斌终于还是苦着脸告诉唐敏,自己的钱已经全部花光,并付不起房租水电了,甚至连他明天的烟钱都成问题了。 唐敏站了出来。 钱,算什么! 在唐敏这儿,钱绝对应该替爱情让步。 唐敏认为,黄斌的钱是为了她花光的,她不能眼睁睁看着心爱的男人因为钱的问题受委屈,分什么什么你的我的! 都是我们的。 两个人的。 于是,唐敏也动了自己的积蓄,第一次她把五百块钱递到黄斌手中的时候,黄斌激动地眼泪都快掉下来了,他紧紧搂着唐敏道:“敏敏,你放心,我这一辈子就认准你一个人了,如果还有第二个人,天打五雷轰!” 唐敏伸出软软的小手,堵住了心爱男人的嘴。 她觉得自己此刻很心疼黄斌。 不就是为了一点钱嘛!看看,把黄斌难为的,对自己又是赌咒又是发誓的。 不过。 慢慢的,唐敏就感觉,两个人在一起,绝不是一点钱的问题了。 黄斌一直没什么正式工作,在桂林靠跑摩的过日子,本来,如果黄斌勤快一点跑的话,收入应该也还是可以的。 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黄斌迷上了游戏,每天他将摩托车开出去,搭不了几个客人,就连人带车一头钻到网吧里去了。 不远。 就在他与唐敏租房子的对面路边一栋楼的负一层地下室,入口处四个大字:星星网吧。 黄斌都是在唐敏上班的时候去那个网吧,然后等她快下班的时候,才匆匆下机,来接唐敏。 而他对自己近期不挣钱的理由也给得很堂而皇之:“最近抓得很严,抓到了不但会扣车,而且还会当黑车处理收缴掉。” 唐敏并不懂这些,自然被黄斌轻轻巧巧就骗了过去。 黄斌不挣钱,两个人的开支却一分钱不会少,两个人浪漫,出去宵夜看电影,喝个咖啡吃个麦当劳肯德基什么的,可都是要花钱的。 更何况,黄斌瞒着她上网的网费、烟钱、水钱、快餐钱,都是钱呀! 都是花得唐敏的。 唐敏的工资卡上的钱,隔三差五取个一百两百的,取来取去,有一天,唐敏惊讶得发现,自己辛辛苦苦存的那一笔钱,眼看就要从四位数变成三位数了。 而黄斌,仍是拿不出钱来。 她就有点怀疑。 怀疑了就会留心,终于,有一次她给黄斌洗衣服的时候,从黄斌的裤兜里摸出了一张游戏点卡。 唐敏就明白了,根本不是什么交警抓得厉害,而是黄斌痴迷打游戏了。 不过,唐敏也没动声色,而是暗中观察,不到两天,就被她查出了黄斌上网的具体位置。 于是,有一天,她就给黄斌来了个突然袭击。 当唐敏站在正戴着耳机忘我地打着游戏,脚上只趿着一只拖鞋,另一只拖鞋早已不知跑到哪里去了的黄斌面前时,他正飞速地将手中的鼠标点得啪啪响,同时,左手将落满星星点点烟灰的键盘按得发出一阵阵“噼里啪啦”的声响。 唐敏也不打扰他,就站在他的背后默默地看着。 看着自己这个钱也不想赚,客也不想搭,只想着打游戏的男朋友。 只见黄斌右手鼠标极其灵活地控制着一个穿着白大褂,手持一柄弯弯曲曲的蛇形剑的小人,正在一个很狭窄的地形上,跟两个拿着铁背钢环大砍刀和两个手持切菜刀一般的武器,穿得像个绿皮青蛙的小人打架。 黄斌的身边还跟着一只白色的骷髅,偶尔鼠标划到骷髅身上,可见深蓝色的一排字:神皇武道的宝宝,那个骷髅看上去似乎很凶的样子,因为它刚刚一斧子把一个手持钢刀的家伙砍翻在地。 黄斌则不停地操纵着蛇形刀男到处跑来跑去,边跑,边时不时贴出一张卫生纸糊到追着他砍的那几个人身上,糊上了,就是一团火光,黄斌嘴里还不住地喊着:“我在幽名圣域,快点来快点来,马上就要刷新邪恶钳虫了,快点,别忘了带符……妈的,老子符都快贴光了……” 就在这时,电脑屏幕突然一变,密密麻麻出现了许多怪物,多得,那几个打架的人完全被分割包围了,其中,有一个倒霉鬼正好身处一只浑身银光闪闪犹如穿了一件铁甲般的大虫子身边,只见那个大虫子伸着长长的触须向前一送一剪,那个人立刻就惨叫一声倒在了地上,屏幕上,药水装备爆了一地。 突如其来的满屏怪物,把聚精会神观战的唐敏也吓了一跳,她不由自主“啊”了一声。 “啊!” 黄斌回过头来,见是唐敏,吓得一下子站了起来,他讪笑着道:“敏敏,你怎么找到这儿来了,我这没出车……” 唐敏也没生气,也没发火,从未玩过电脑游戏的她,看到黄斌玩游戏,居然感觉挺新鲜,挺好玩的,她扶着黄斌的肩膀,示意他坐下:“好玩吗?” 黄斌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似坐非坐,蹭着板凳虚坐着:“还可以,挺好玩的,现在网吧正流行这个!” 唐敏点点头,她朝黄斌嗲声嗲气地撒娇道:“我也想玩!” 黄斌见唐敏不但不怪罪自己,还说她也想玩,开心地眉毛都快飞起来了:“你也想玩?那好,你坐下,我去帮你开卡。” 正好他旁边有一个空位,于是黄斌开了卡回来,开始手把手地教唐敏如何开计算机,如何登录,如何上机,顺便,他还帮唐若申请了一个qq号。 qq号? 唐敏从未想到,小小的计算机屏幕中,居然别有一方精彩的天地。 简直,大开眼界。 这里面,什么都有,电影、电视剧、歌曲、游戏…… 天啦! 唐敏忽然觉得,刚才本想对黄斌发的一肚子火,此刻,早已经烟消云散了。 她一心想的都是,如何把黄斌帮她创建的这个名为神皇敏敏的女小人,控制得可以将一只梅花鹿砍倒在地,然后再蹲下身子,从鹿身上挖出一块肉来。 那一天,唐敏跟着黄斌在网吧里玩了很久,玩得最后她都呵欠连天了:“黄斌,咱们回去吧?好困呀,想睡觉了。” 黄斌犹恋恋不舍。 因为,据说他马上就要34级了。 唐敏起来后,看了看网吧,果然黄斌没有骗她,网吧里,几乎所有开机的屏幕上,玩得都是黄斌教她的这个打怪升级、pk劫财的游戏。 从那以后,唐敏也不想过什么日子了,天天下了班就跟黄斌泡在网吧里,两个人为了上网便宜一点,还办了会员卡。 充一百送两百,会员的福利就是好。 可是,这样的日子,钱可是用得特别快的,一开始的时候,唐敏还能给黄斌买五块的白沙烟抽,慢慢的,就改成最便宜的两块一包的甲天下了。 两块的烟也行,只要能让黄斌上网,怎么样都行。 第65章 你是你,我是我 钱! 花起来容易,攒起来却难。 可以说,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烦恼,都是因为钱引起的。 包括唐若妈的烦恼。 也包括唐敏的烦恼。 不是唐敏骗她妈,她现在确实没钱。 对于唐敏与老妈所说的钱的问题,唐若无法发表什么意见。 她能说什么呢? 对她来说,不管过去她妈如何偏心,但如果家里有什么事情,该帮忙她还是会帮忙的。 她前几天才给了她妈一笔钱。 唐敏进了房间了,她不想再跟老妈,因为钱的问题纠缠不清,没意思。 真的。 母女三个人,因为钱的问题,连中午饭都吃得很沉闷。 唐敏低着头,捧着碗,有一下没一下的夹着菜,她也不说话,只是自顾自地吃饭。 待她拨拉完碗中的最后几颗饭粒后,去了跟唐若共睡的房间,找了几件衣服出来,然后顺手放进装过华华那件衣服的空袋子里。 她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后,对还坐在桌前吃饭的老妈和妹妹说了一声:“我回桂林了。”然后,就转身走了。 唐若看看她姐。 她姐头也不回。 唐敏的眼神里,连同刚才那句话的语气中,似乎透着那么一丝丝若有若无的冷漠,让唐若感觉很不舒服。 唐若觉得自己这个姐,有时候说话真得很没人情味。 这也是章华华跟唐敏玩不到一起去的一个原因。 大概,因为唐敏跟老妈一样,都是那种牙尖嘴利类型的人吧!她们为人处事,总是先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占尽好处,然后才酌情考虑别人的感受。 唐敏与老妈都是那种在待人接物八面玲珑,不允许人家能从自己身上挑出错来的人。 但是,当别人面对她们这样的人,让人还未怎么接触就感觉自己已先颓了三分气势的人,谁还愿意与她们深交呢? 唐敏与她妈都没有什么朋友,那种真正的朋友。 像章华华对唐若这种比亲姐妹还亲的朋友,就更别提了。 唐敏一个也没有。 所以有时候,唐敏也和何素芸一样,吃唐若的醋,她觉得凭什么章华华只对唐若一个人好。 有时,当她知道华华又带唐若吃过好吃的后,就会不无怨怅的道:“唐若,章华华带你去吃大餐,又不叫上我。” 唐若只能回答:“又不是我请客,华华她自己不叫你,我有什么资格叫你呢?” 唐若实话实说。 唐敏心里就将章华华怨了一遍,顺便还把一点余怨迁怒于唐若的身上。 这怪谁? 再说了。 唐敏与妹妹的性格,本也合不来,打小就合不来,这姐妹俩性格根本就不是一类人不说,还没有什么互补性。 主要是,唐敏的刁钻与尖锐常常因为姐妹俩年龄上的差距,而变成刻薄,是的!对妹妹的刻薄。 她的东西,基本上打小就不让唐若碰,唐若碰下她的东西,她就没一点好气的凶唐若。 除非是她不喜欢了,或者又有了新的,更好的了。 譬如衣服、鞋子,书包,文具盒等等等等,唐若只能捡她的,如果她还要,唐若就不能捡。 不得不说,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天生就有优势,因为出生的优势,什么都能用本家庭所提供的最好的东西。 穷人家的孩子也是一样的。 第一个孩子,通常享受得更多,无论经济上,还是亲人的爱,通常都是。 次数多了,唐若就不会再碰她的东西。 其实,不止对妹妹,唐敏对绝大多数的人,都尖酸刻薄,只是她不知道自己的问题,而别人又不想招她而不说罢了。 连“本县第一古怪人”何素芸,因为有一次卖给唐敏的苹果中有一两个带烂疤的,而被唐敏狠狠说了一通并不得不换了两个好的果子给唐敏后,都叉着腰气鼓鼓地对手下的工人道:“这个唐敏,嘴太刁了,一点亏也吃不起!” 因为唐敏说何素芸是烂心眼子的人,才卖烂苹果。 何素芸的工人安慰自己的老板道:“你可不是烂心眼子,你的心眼子大家都知道,其实也挺好的!” 什么叫也挺好的? 何素芸的心眼本来就不错的,好么! 唐若看着她姐走了,她站起来,走到阳台上看她的花,因为她觉得老妈把桌子收拾得很响的声音,听上去十分刺耳,让唐若觉得倒好像自己做错了什么似的。 该躲就躲一下。 唐若拿起一把小花铲,给那盆月季花松了松土,她伸手又从墙缝里取出一个小小的塑料袋,里面装着的是霍香正气丸一样一小粒一小粒的复合肥,唐若在花根旁边挖了个窝,倒了一点进去,用花铲埋好培实。 上点复合肥,月季花有点发黄的叶子不久就能长成深绿色了,花跟人一样,都是需要营养的呀! 施完肥。 再浇点水。 唐若还没有放下喷壶,她爸回来了。 不过,唐若爸看上去似乎一脸不痛快的样子,连眉毛都在额头上深深地拧着打了一个结。 “爸!”唐若叫道。 “嗯!”她爸口中虽答了,脚步却没有停留,直接走进了屋中。 唐若也跟了进来。 唐若爸进门先看了看刚刚洗完了碗,正在用一块蓝色抺布擦手的老伴:“唉!我妈这次可能真的够呛了!” 唐若妈的眉头也皱了起来:“她奶奶现在怎么样了?好点了没?” “不太好,给李医生看过了,李医生说我妈估计这回是挺不过去了,让咱们要有思想准备。” 什么? 奶奶怎么了? 唐若听爸爸的话,心里有点发急,一迭声问道:“我奶奶怎么了?上次我去看她不是还好好的吗?她又生病了吗?” 唐若爸把头垂了下去,两只手绞在一起用力搓着,每一根粗大的关节看上去都和他的话一样让人惊心动魄:“你奶奶快不行了,也就这三五天的事了,李医生说我们应该准备她的后事了,不要到时候措手不及。” 他的声音并不高,有点沉闷。 可每一个字却都如惊雷般在唐若的耳边响起。 奶奶快不行了? 奶奶要死了? 那个从小就疼她,有一点好吃的东西,都想着要留给她的奶奶,那个常常把她搂在怀里,给她唱童谣的奶奶,竟然要死了? 唐若眼圈莫名其妙红了,她拼命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不让自己的眼泪流下来。 她爸又道:“棺木、寿衣等东西,今天我跟咱哥和老三都已经商量过了,马上就订,已经交给老三去联系了,其它的事情,暂时不急,还可以再合计合计……” 唐若妈点点头:“那你说,咱俩要不要收拾收拾东西,回去住几天,守着她?” 唐若爸叹了口气:“也好,该见的人,趁着还能见,大家都见上一面,你给唐敏和唐欣打个电话……算了,唐欣在上学,别打电话给他了,就给唐敏一个人打吧!” 唐若妈叹道:“你不早一点回来,唐敏刚走,她前脚走,你后脚就回来了。” “不急,你打电话让她明天后天回来都行。” “嗯!”唐若妈应了,她一边摆弄着随手拿起的一张鞋样子,一边盘算着什么。 唐若爸抬头看看二女儿,紧紧皱着的眉头似乎舒展了一些:“唐若,你这两天也跟公司请个假,回去看看你奶奶吧……” 唐若咬着嘴唇,拼命点了点头。 唐若决定立刻回去给唐小兰打个电话。 她心乱如麻地背起自己的包,在她爸她妈的对视与叹息声中,走出了家门。 唐若直接回了马雪莹家,她本来想晚上再打电话给唐小兰的,可是,听说了奶奶快不行了的消息后,她想马上打电话给唐小兰,一刻也不想再耽误,她要跟唐小兰请几天假。 电话那头的唐小兰,听了唐若说过马雪莹家长会的事情后,似乎心情不错:“谢谢你唐若,把马雪莹带得挺好,谢谢你啊。” 唐若接着又跟唐小兰说了自己奶奶的事。 唐小兰沉吟了一下,似乎是想着什么,片刻后,她沉声安慰唐若道:“你也别太难过唐若,人,总会有老的那一天的,无论爷爷奶奶,还是爸爸妈妈,总有一天,他们都会离开我们的……行,那这样,唐若,你先别急,你等我处理下手头的事情,然后我就回去几天,这样吧,你等我后天回去你再走,你看,好吗?” 唐若“嗯”了一声。 唐小兰说怎么样,还不就怎么样,唐若现在能有什么主意,无非就是想尽快回去看一看奶奶。 挂了电话,唐若心想,唐小兰后天才回来,奶奶应该不会明天就死吧? 她忽然觉得,心里乱糟糟的,实在有点坐立不安的意思了。 唐若在马雪莹家呆不住了,她就想下楼去,到外面街上走一走,清醒清醒头脑,想一想自己应该带点什么东西到奶奶家去。 下了楼,还没有出院子,方科突然从凉亭里窜了出来,一下子拦住了她的去路。 “唐若,我有事要跟你说!” 唐若看了看他,停下了脚步,有几天没见到方科了,她突然感觉面前这个面色阴郁身材低矮的男人,自己似乎已经不认识了。 这是方科? 眼窝深陷,眼睛布满了血丝,面色憔悴不堪胡子拉碴的男人,是方科? 他怎么这样了? 怎么这么丑了? 看上去比前些天似乎老了十几岁还多。 方科指了指凉亭深处:“唐若,今天我要正式跟你谈一谈,你不是要和我分手吗?行,没问题,但是,有些事情咱们得说清楚!” 这也是件大事。 唐若必须认真对待,既然方科又提出来了,那她只好跟着方科走到凉亭深处,站在他面前,听他究竟想说一些什么。 她很怕方科又会从哪里摸出一只啤酒瓶来,“啪”的一声摔碎了,然后又当着她的面割腕。 又或者,对自己做出什么不利的事情来。 看到方科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唐若感觉有一丝丝害怕了,她站在一个稍宽的,随时能跑的位置停下了。 然后,站着听方科说。 说。 说吧! 可以割腕了,自尽了,正式开始了。 可是。 这些方科都没有做。 他只是哑声道:“唐若,不管过去怎么样,但是我对你还是很认真的,我也想通了,该花的钱,就要花,对吧!你看我买了手机和项链给你,其实就是表示我对你的诚意的……唐若,你难道一点过去的情谊也不讲了吗?难道一定要分手吗?” 唐若没好气地道:“是,要分手,没错。” 方科上前一步,想抓唐若的手。 唐若往后撤了一步,她狠狠地瞪了方科一眼:“有话说话,你再这样我就走了……” 她的话说得斩钉截铁,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方科还在做最后的努力,他又向前迈了一步,固执地一把抓住了唐若的手:“唐若,你再好好考虑考虑,真的,你知道,我是离不开你的……” “放手!”唐若喝道。 “不。”方科的手如同铁钳子一样,唐若挣了挣,试图从他的掌心抽出自己的手。 挣不脱。 攥得唐若的手都有点痛了。 唐若有点火了,她用力一抽一甩,终于还是从方科的手中挣了出来,唐若气得脸色通红,刚才因为奶奶的坏消息而差到极点的心情,终于因为方科不识时务的纠缠而变成了怒火。 唐若剜了方科一眼:“方科,你别再说这些没用的了,咱们两个人,过去没什么关系,以后也不会有什么关系,请你记着,你是你,我是我,我一不是你的亲戚,二不是你的朋友,我希望你能放自重一点,别再拉拉扯扯的,再说了,你看看你,请问你多大了?你比我大那么多,站在这儿就跟个老头一样,你觉得我们两个可能吗?别做梦了,好不好!” 方科见唐若不但明确拒绝了自己,还揭了自己最不愿承认的短处,不由得恼羞成怒,他不再好声好气地跟唐若说话了,而是大声吼道:“我知道,你不就是因为那个男的吗?因为那个当城管的男人,才跟我分手的,你们那天在小公园里说的那些话,我都听到了……” 什么。 唐若不由得怒火中烧,这个卑鄙的方科居然跟踪自己。 这个变态。 素来娴静温柔的唐若也忍不住心中的火了,她大声斥道:“你不要往别人身上乱扯,有没有他,我都不会真正喜欢你的,过去不会,现在不会,将来更不会!” 方科被唐若激得满脸通红。 他又向前一步,目光凶狠地死死盯着唐若道:“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第66章 方科的底牌 唐若被方科吓到了。 但是,她这次却勇敢的半步也不往后退了。 已经让了你一步。 两步了。 再一再二不再三。 唐若纹丝不动站在原地,大声对方科道:“你是你,我是我,请你搞清楚这一点,我们之间并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过任何承诺,别说我们这样的,现在这个社会,结过婚的,后来又离婚的也不少,你明白吗?你懂吗?你知道吗?” 她一连问了方科三声。 大概方科也没有料到温柔的唐若,今天居然这样硬气的对自己,唐若一厉害起来,他反倒收住了眼中的凶光,声音也软了下去。 他应该是意识到了,自己与唐若之间的事情,到今天,已绝无挽回的余地了,不过,让他从现在开始承认自己感情的彻底失败,以及做为一个男人应有的尊严被唐若的话洗荡贻尽,他又心有不甘。 方科说了一句让唐若做梦也想不到的话。 “那好,我同意分手,但是,你要把我的手机和金项链全部还给我,还有,我以前也买过许多东西给你的,那个就不说了,你刚才也说了,说我看上去已经像个老头了,这,都是你折磨的,你要赔我的青春损失费,也不要你赔太多,包括我花在你身上的钱一起算,赔两千给我。” 他居然问唐若要青春损失费! 头一回,听说一个男的问女人讨要青春损失费。 真是奇谈。 奇葩。 唐若差点没被方科气乐了。 她头一回发现,好歹也算是个男子汉的方科,在自己的面前就像个小丑一样。 这样的男人,留着何用? 简直小气到锱铢必较。 唐若伸手要去拽背包的拉链,什么手机、金项链,唐若才不稀罕,还给他好了。 她也算大开眼界,这辈子还是头一回见到,将已经送给别人的礼物,还要讨回去的人。 但是唐若手又放了下来。 手机暂时还不能给他,因为里面有许多范云跟她聊天的信息,还有通话记录,范云的电话号码等等等等,这些,怎么可能给方科看到,唐若当然要删除干净了,再把手机还他。 她转了转眼珠,骗方科道:“好,金项链我没带在身上,我现在要去接马雪莹了,等明天中午,连手机带金项链一起给你!” 方科立刻接上她的话:“好!但是你别忘了,还有两千块钱,青春损失费,我可是一定要的,明天中午你必须全部给我,给了我,我们就一刀两断!” 唐若觉得此时自己想鄙视一下方科,他都不配。 她喝道:“手机跟项链,明天中午给你,钱,没有,我还没管你要青春损失费,你居然讹上我了?” 方科嘟嘟囔囔道:“我刚才只是说急了,那就算我送你礼物,请你吃饭,花在你身上的钱好了,那钱你也应该还给我。” 唐若有点无语。 她还从未听说,女孩子提出分手了,一个大男人还要问她追讨过去花费的饭钱的事情。 方科啊方科! 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由此可见,就连他的金项链跟手机也不是出于心甘情愿想买给唐若的,完全是他试图通过这两样东西来挽回唐若的心。 可能吗? 如今倒好,他眼见分手已将是板上钉钉之事了,居然想把以前在唐若身上进行的投资全部再收回去,方科,实在也算得上一个现实到极点的人了。 唐若不想再跟他纠缠,已经有一两个过路的人对她与方科瞅了又瞅了,方科既然终于亮出了他的底牌了,唐若心里也就有底了。 他,也就是这点儿能耐了。 唐若不再跟他多说:“起开,我要去接马雪莹了。” 方科这次没再纠缠她了,而是闪到一旁,目送唐若离开。 他对唐若提出的要求,也是这一段时间经过他的深思熟虑后,才提出来的。 方科才不会傻到让自己人财两空呢。 他不但不傻,甚至还精明到准备在唐若身上再榨点钱出来,你唐若不是想甩脱我吗? 那行,算帐,给钱。 说实话。 像方科这样的男人,不知道现实中究竟能有多少,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地说,他,既不是第一个,也绝不是最后一个。 唐若甩掉方科,边走边想心事,她掏出手机,本想发个短信息给范云,但是才掏出手机她又决定,算了! 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 唐若只是在晚上的时候,跟范云聊了两句,当范云发来信息说想她的时候,唐若在那一瞬间,很想打个电话给范云的,但是,后来又忍住了。 她的心中,除了轻松,甚至还有一些小骄傲,终于能彻底摆脱方科这个麻烦了。 一夜无事。 马雪莹没踢被子,唐若也没失眠。 第二天上午,唐若打了个电话给范云,告诉他以后不要打电话发信息给自己了。 她对范云实话实说了手机跟金项链的事,以及方科现在要将送给她的东西讨回去,并保证从此不再纠缠她的事情。 范云在电话那头“嗯嗯嗯”的回应着她,并问她中午的时候要不要他陪着唐若一起去跟方科交涉。 唐若拒绝了他,她觉得范云实在没必要掺和进来,这件事情,她能处理好的。 然后,唐若把范云的电话号码,与自己的所有聊天信息统统删除了,甚至,她还把手机恢复了两遍出厂设置。 手机被她清得空空如也了。 唐若取出那条金项链看了看,感觉很可笑,现在还在她手中的这件贵重首饰,料想不必太久,就会传到另一个女孩子的手中,那时,方科又会怎么样呢? 很可笑。 到了楼下,唐若把手机与她从未戴过的这条金项链还给了方科,方科并没有说什么,直接收了回去,东西是他买的,到唐若的手中转了一圈后,今天又物归原主,回来了。 但是,他并没有放唐若走,而是还试图跟她纠缠他那所谓的两千块钱。 唐若毫不客气地拒了他。 他简直就是在痴心妄想。 看到了唐若坚决的态度,方科倒也没再纠缠她了,他咬牙切齿对唐若道:“唐若,咱们之间两清了,但是,那两千块钱,无论如何,你都要给我。” 唐若觉得他简直就是一个无赖,她也不再搭理他,他的东西已经还给了他,他也接受了,从此,大家就是路人一个,没必要再说什么了。 至于那两千块钱? 去他的! 终于摆脱了方科的唐若,走在大街上,感觉天格外的蓝,花格外的红,就连来自奶奶那儿的坏消息,都被成功处理好了她与方科之间这件事情引发的喜悦,冲淡了许多。 唐若给范云打了个电话,告诉了他自己已经平安无事顺顺利利彻底摆脱了方科的事情,范云十分高兴,一迭声问她:“那你现在哪里呢?我能见见你吗?” 唐若“嗯”了一声。 范云高兴地道:“那好吧,就在意大利脆皮炸鸡餐厅吧,今天中午,我们吃炸鸡!” 那就见面吧。 两个人很快见了面。 范云先是给唐若来了个大大的拥抱,同时伸手揪了揪她那两根调皮的小辫子。 唐若在他胸口捶了一下。 范云就势将唐若柔软的小手,轻轻握在自己的掌心里,眼睛眨也不眨看着她道:“手机和金项链都还给人家了?” 唐若也回望着他:“嗯,都讲清楚了。” 范云觉得心里似乎还是没有百分之百的底,但是,当他看到唐若眉飞色舞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觉得她应该是处理好了,也就把这件事暂且放下了。 这件事情处理的究竟如何,仍然不在他与唐若,还是在方科,既然方科同意将手机和金项链收回,那就证明他已经表明了态度了。 方科的态度应该就是。 人可以走。 财留下。 范云拉着唐若的手,两个人肩并肩一起过去点餐,范云点了两只麦辣鸡腿堡,一份大薯条,再加两杯可乐。 范云还给唐若点了个红红的草莓圣代,她喜欢那个东西。 点。 想吃就点。 虽然大家都说这些食物是高脂肪高热量的洋快餐,不是什么好东西,可是,为什么这些炸鸡与薯片,不远万里来了这儿摇身一变,却成了情侣与小孩子十分喜爱的吃食了呢? 看看就知道了。 几乎座无虚席的餐厅里,东一对,西一对,到处是一对对含情脉脉对坐着边吃边偷偷地说着悄悄话的小情侣。 除了他们,还有一些带小孩子来消费的家长,有的已经点好了餐吃上了,有的还倚在座位上等着,时不时,伸长了脖子看着远处。 远处,一个捡破烂的,居然也点了一只炸鸡,正坐在角落里大啃特啃。 范云觉得这个餐厅的经营之道有两下子,没有歧视,一视同仁——来者皆是客。 范云看到服务员正收拾一张靠窗的桌子,这儿,刚刚走了一对小情侣,他赶紧拉着唐若过去,把亮诤诤的号码牌往桌上一放,两个人面对面坐了。 等着吧! 前面还有三四位呢。 范云看着唐若,心里有种莫名的骄傲与满足,因为,一眼扫过这个餐厅,在他眼中,唯有唐若光彩照人。 他觉得。 范云觉得唐若今天显得格外好看,他情不自禁,又抓起唐若娇嫩的小手,亲了一下。 “啵!” 唐若一笑。 这样对坐的时光,相信范云是愿意陪唐若一直这样坐下去的,直到地老天荒。 但是,餐厅的服务员肯定不愿意,餐厅老板更加不愿意,服务员是希望准点下班的,老板是希望前面客人吃完就走,好给后面的客人腾位子的。 汉堡、薯条、圣代,一起端上来了。 那就吃吧,洋快餐,要趁热吃,特别是薯条,一凉就不脆了。 范云把番茄酱挤到食物盘里,捏起一根炸得酥脆金黄的薯条,蘸了点酱,然后朝唐若喂过去。 唐若笑嘻嘻张嘴接了。 吃吧! 可乐,喝吧。 年轻就是好,什么都可以吃什么都可以喝,不像那些上了岁数的人,又要忌口了,又要谨遵医嘱注意饮食了,这也咬不动,那也不能吃,唉! 虽然说,与范云暂时的卿卿我我,以及终于摆脱方科的喜悦,也经冲淡了一些唐若对奶奶的挂念,但是,当她想起奶奶时,马上,心情又变得沉重了。 唐若将才吃了几口的草莓圣代递到范云嘴边,叹了一口气,低声道:“你吃!” 范云只好接过来,他看见刚刚还笑盈盈的唐若,突然眉头上笼起了愁云,忙问:“怎么了?” 唐若声音愈发低了:“我奶奶可能快不行了,她可能要死了,明天,我得回老村子去一趟……” 突如其来的消息,让范云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安慰唐若才好,他虽然对素未谋面的唐若奶奶没有什么感情,但是唐若这个愁眉不展的样子,还是刺激到了他。 唐若愁。 他也愁。 范云紧紧握着唐若的手急道:“你什么时候回去?要不要我陪你一起去?” 傻! 年轻人说话就是冲动。 唐若要是带上他去算怎么回事,突然间带一个无亲无故的年轻小伙子回去,家里的大人们该怎么看她俩? 唐若摇摇头。 这样的事情,她居然比范云要理智得多。 范云也觉得自己的话确实不妥,唐若回去,是看她那个已经病入膏肓的奶奶,可不是带上他去见家长的。 想见家长也行,但不是现在这个时候。 范云撤回手来,挠了挠头,他需要静静,得再仔细想一想,才知道自己对唐若的话该怎样处理。 首先,范云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安慰一下她。 无论何时何地,都要保持革命乐观主义精神,这样,生活才有希望,才能看得到希望,希望才会眷顾,是的,好运通常也爱眷顾乐天派。 范云重又握住了唐若细腻柔软的小手,用郑重又不失开朗的语调安慰着她:“唐若,你也别太着急了,无论你奶奶现在是什么情况,你没回去之前是不知道的,我觉得,她老人家也未必就是真的不行了,万一你们家里的人,特别是你们这些人里,有她最想见的人,然后,哎!这个人一回去,你奶奶一开心一高兴,身体又好了呢?对吧,也是很难说的事情!” 唐若的眼睛一亮,刚才本来打算流出来的泪水,一下子又收了回去,她点点头:“嗯,你说的也是,无论什么情况,我总要回去看过了,才知道。” 范云在安慰她。 她也在安慰自己。 范云见唐若刚才瞬间失落的情绪又起来了一点点,心里终于松了一口气。 气松下来了,那么,接着就该考虑一些实际的问题了。 像棺木寿衣类的大事情,范云根本考虑不了的,再说了,即使他能考虑得了,也没用,他姓范,又不姓唐。 他现在要考虑的,是围绕唐若考虑,考虑一些细节问题。 范云轻轻抚摸着唐若的手,突然似想起了什么似的道:“唐若,这样……” 第67章 范云是个好家伙 唐若望着他。 范云摸出了自己的手机,又取出皮夹子,从夹层里抽出一张银行卡出来。 他郑重地对唐若道:“这样,你回去的时候,把这个手机带上,到时候万一家里有什么事情的话,也好方便联系。 等晚上的时候,我把手机充电器拿过来给你。 另外,这张卡里有一千五百块钱,密码我已经改成你的生日了,你也带上,到时候,万一需要钱的时候,你就取出来用!你们那个镇上应该也有银联的网点的。说起来挺不好意思的,这已经是我全部的家产了!” 范云一边说,一边还咧开了嘴,朝唐若呵呵笑了笑。 不是范云不直接取现金出来给唐若,实在是怕被小偷给偷了,还是让她现用现取更好一些。 以防万一。 只是钱实在太少,只能略表心意。 范云的话让唐若十分感动。 她也没说什么,只是默默的点了点头,对唐若而言,范云卡里的钱虽然不多,但越这样,越可以证明他是真心爱自己的。 他也算得上是倾尽所有了。 范云反正是不打算过日子了。 没关系。 钱是王八蛋,花了再去赚! 他拿起一只汉堡递给唐若:“吃吧,等下凉了,口感就不好了。” 唐若轻轻咬了一口,然后双手抓着那只汉堡,将它送到范云的唇边:“你吃!” 范云也咬了一口,他又推回唐若那里:“你吃吧,那还有一只。” 唐若抿嘴一笑,那,她就不客气啦! 吃着东西,唐若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她看了看范云,问道:“为什么,我感觉你身上最近没有什么烟味了?” 范云见她问自己,没急着回答,倒是先喝了一大口可乐漱了一下嘴巴。 然后,他才冲她嘿嘿一笑,张嘴,露出一口白牙,看上去虽然略有参差不齐,但牙齿都挺好,关键是,不像从前那么黄了。 “我戒烟了!”范云笑道。 他又指了指牙齿:“前几天,还去洗了一次牙!” 唐若十分感动,就因为自己说他口中烟味难闻,这样随口而出的一句话,范云就把烟给戒了。 这家伙,实在是个好家伙。 所以。 当两个人吃完东西下楼的时候,在楼梯拐角里,趁着没有人的时候,唐若停下了脚步,范云也停了下来。 唐若踮起脚尖,搂着他的脖子,用力在他的唇上咬了一下。 范云斜眼看见楼梯上正有人走上来,赶紧把唐若松开了,可她亲他的那一下,还是让上楼的人瞧见了,真是怪不好意思的。 唐若笑嘻嘻道:“嗯!小伙子不错,确实烟味小了很多,要继续坚持,继续努力呀!” 范云看看刚才的人进了餐厅,又用力搂了搂唐若软绵绵的腰,他低头闻了闻。 哎! 一个香喷喷的大姑娘! 下了楼,范云恋恋不舍目送唐若上了金灵渠广告公司的楼梯,唐若朝他招了招小手,走了。 留下一个呆鹅一样的范云站在原地。 如果此时,先玲与唐小英一起从上一次抢救即将坠落的旧招牌的那个窗口望下去的话,正好能看见仍傻傻站在原地的范云。 可惜没有人去看他。 唐若也没有发现窗口的秘密。 唐若上了楼,前台就先玲一个人:“喂!” 伏在台前的先玲早就瞧见唐若了,她直了直腰,将即将滑落的一件红色外套重新披好,有力无力地招了招手:“本人正在充电中,请勿打扰!” 懂! 午休嘛!全世界人民这时候都应该午休的。 这会子还干活的,应该发双倍工资。 不!三倍。 午休时间,该约会约会,该睡觉睡觉。 唐若坐在湘琴的位子上,也伏在台前眯了起来。 一直眯到先玲拍她的肩:“唐若,唐若?” 面颊一片酡红的唐若抬起手臂,妈呀!趴得时间久了,胳膊都压麻了。 唐若先是摇摇头,接着又捏了捏脖子后,才懒洋洋从座位上站起来:“先玲,湘琴怎么没来?” “她出公差了,可能晚一点回来,你怎么睡着了呀?”先玲手持木梳,一边梳着头发一边问道。 唐若笑笑:“趴着趴着就睡着了,我去洗把脸!” “去吧!” 洗水台处。 唐若拧开水龙头,接了一捧水覆在脸上,本来还有点小迷糊的脑袋瓜子,突然被冷水一激,瞬间变得神清气爽起来。 舒服。 洗完脸回来,唐若边梳头发边问先玲:“唐小英今天上班没有?” 先玲紧紧抓着脑后的头发,她把嘴里咬着的一根缀着两颗红底白点色子的扎头绳取了下来,边扎头发边回唐若的话:“来了啊!她哪天不来?她可是咱们公司的劳动模范呀!” 唐若笑嘻嘻瞅了瞅先玲:“要说劳动模范,谁也比不上你呀,你完全是把公司当成家了,每天都是两点一线,饭堂——前台,前台——饭堂,我觉得,咱们公司的发展,有你一半的功劳。” 先玲点点头,表示认可唐若的褒奖:“那又有什么用,咱就是个小小的文员,老板才不会重视咱呢,他重视的是业务部,然后是财务部,唐小兰那种,才是老板的得力爱将。” 先玲又补充了一句:“在咱们公司,你们老唐家的人,才是老板最器重的人!” “没劲!”唐若嘟囔了一句。 说着说着,先玲就划开了阵营,什么老糖家,老果家的? 这个公司,都是老江家的。 别看江晔江董事长一般不来这儿,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那儿,可是写的他的名字。 唐若觉得自己应该现在去跟唐小英也说一声,跟她打个招呼,她就走到唐小英的办公室门口,站在门口想了想怎么跟她说,说自己的这些私事。 想了三秒,敲门。 “请进!”里面传来唐小英彬彬有礼的声音。 唐若推门进去。 进去一次,她就想笑一次。 为唐主任而笑。 初中毕业的唐小英,为了塑造自己身上真正的白领气质,很是捯饬了自己的。 为了突出职业女性优雅、斯文的气质,彰显出身上的一些书卷气与文化味儿,唐小英不惜本钱购买了一副金丝眼镜——平光的。 她又不是近视眼。 不止是眼镜,她还于数年前报考了一个什么华南大学的本科函授班,据说,早已经将烫金的大红毕业证书拿在了手里。 虽然那本证书唐若没有见过,但是,公司有人见过,唐小英主任的手下,行政部的几个大姐都可以作证。 当然,她们对唐小英本科毕业证的含金量表示了深深的质疑,但,无论如何,那个证毕竟不是唐小英自己颁发给自己的。 颁发她证书的学校,倒也可供查询。 这就妥了,其实,唐小英要不要这个毕业证,真没什么实际意义,她的手中,现在有足够她发挥的权力,所以,这本花了她几千大洋的证书,在唐小英这里,也只是代表某种象征意义,并为她做起日常的管理工作时,提供一些心理上的支撑罢了! 从前是从前。 如今,在她这儿谁也甭想动不动拿学历说事。 唐小英保养得不错,有钱嘛!舍得花,所以,这让她看上去比办公室里同龄的两个大姐年轻的多,当然,她父母的基因可能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她与唐小兰这姐妹两个人,长得都算天生丽质,如果仔细端详着唐小英,她的身上还是很有一些女性的妩媚之气。 一种成熟女人,独特的韵味。 这种韵味,仅限于她心情不错,不骂人时。 她要一骂人,那本学历证书,是万万不肯替她作证的——她好歹也算受过高等教育。 唐若站在唐小英面前,看着推着眼镜的主任,唐小英主任不必唐若开口,就已知了她的来意,她的面色看上去颇有几分凝重:“唐若,你奶奶的事情,我都知道了,那你准备什么时候回去?” 唐若当然是越快越好:“明天好吗?主任你觉得明天可以吗?” 唐小英皱了皱眉:“你奶奶不是暂时还没问题嘛!这样,唐若,明天唐小兰回来,等她回来了,你再回去,好不好?有事也不急在这一天,你说,对不对?” 唐若能说什么,她只好点头。 她本来在唐小英门口站了几秒,是打算跟唐小英预支下个月的工资的,但是,唐若又忍住了,算了,还是明天跟唐小兰说吧! 唐小兰明天不是回来吗? 唐若就打算,等唐小兰回来了跟她说一声自己再回去也好,确实像唐小英说的,这种大事情,倒也不必急于一时。 唐若点点头,低声低气道:“那,主任,你要没其它的事我先出去了!” 唐小英从桌后站了起来,她拿出一个红包递给唐若,柔声道:“唐若,你也不要急。 人,总有生老病死的时候,谁也逃脱不了自然规律的, 啊! 别太伤心了,万一,你奶奶好起来了呢? 对吧,都是有可能的事情!这个红包给你,你回去看望奶奶,我就不给你奶奶买什么东西了,打发个利是给你。 啊!” 唐小英说得很真挚,让唐若一下子感受到了来自主任的莫大善意,她突然觉得,平常看上去对先玲她们十分严厉的主任,今天倒是蛮可亲的。 唐若接过那个红包,十分真诚地说了声:“谢谢主任!” “好,去吧!” 唐小英随手抓起桌面上的一支油笔,朝唐若摇了摇。 唐若又来到前台,在这儿,她也没有什么具体的事情要干,此时,先玲倒成了她的直接领导,一会儿指挥她送个文件,一会儿让她接个电话:“唐若,接电话,那儿有纸笔,有什么事情问清楚,拿纸笔记下来。” 唐若让先玲在自己的身上,过了一下午的官瘾。 一直让先玲过到唐若要去接马雪莹为止。 这一期间,唐若替先玲到其它部门跑了五趟腿,接了七个电话,甚至还去楼上拿了几根又糯又粉的芭蕉下来,与先玲两个人躲在台后消灭掉了! 先玲于是说:唐若是个好同志。 唐若笑着摸了一把先玲的脸,在她身上揩了点油:“等我回来,妞,你可以先去上房等我!” 先玲腾的一下站起来,双手推着唐若的后背,假装生气地把唐若一直推到门口:“走走走,快点找你的小情人去吧!” 等唐若接回马雪莹后,先玲已经锁了下面的门,到楼上去了。 今天,她在唐若的大力协助下,终于收了个早工。 唐若上了楼,看见先玲正坐在她的房间里背东西,就没打扰她,而是铺了一张报纸在靠窗口的餐桌上,教马雪莹做手工。 马雪莹拿起桌子上的不锈钢小剪刀,刚想去剪一张硬纸,被唐若制止住了。 因为唐若觉得马雪莹的动作,不像是去剪纸,马雪莹的刀锋更像是冲她自己的小手指头肚子去的。 “我来剪,你来粘,马雪莹。” 唐若缴了马雪莹的剪刀,马雪莹倒也没什么脾气,如果换成别人,恐怕她早已大发雷霆了。 唐若手中一张纸还没剪完,公司吃晚饭的人上来了,今天人少,稀稀拉了上来了四五个人,看上去,都是业务部的。 业务部的小伙子们,一天到晚在外面跑,晚上这顿粮草对他们来说,还是很重要的。 上菜。 盛饭。 小伙子们,吃吧! 吃得挺快的。 不一会儿,小伙子们留下了大半桌子剩菜,吃完,撤退了。 他们撤了,范云与杨家兄弟就上来了,很有规律与默契,简直毫无违和感。 杨峰在杨姐的指挥下,将桌子上的剩菜撤到厨房,热一下,都可以吃。 范云觉得,杨峰似乎对自己的弟弟非常好,像这种端盘子叠碗的事情,他从来都不让他弟弟做,而是让他弟弟就坐在椅子上休息,偶尔他弟弟杨岭想端个盘子拿个碗什么的,杨峰还生气。 “你不要做,有我呢,要你做什么呢?” 杨峰如此说他弟弟。 范云觉得,杨峰对他兄弟,真不错,起码,范云是自愧不如,他,小时候倒是经常跟范雨打架,他跟范雨是一边干仗一边长大的。 范云把手机充电器交给唐若,唐若随手塞进她的背包里,她对范云微微一笑。 一笑,就是感谢! 就是唐若表示范云我很喜欢你的最佳证据。 女孩子的笑,是随随便便给别人的么? 当然不是,她们的笑,只为她最喜欢的人保留、停留,只有她最爱的人,才能让她从眼角到眉梢,荡漾出欢喜。 范云坐在唐若旁边,在桌子底下偷偷握了握她柔软的小手。 可惜! 唐若似乎无动于衷。 马雪莹倒是瞪着大眼睛,大声道:“姐姐,你干嘛抓我的手?” 上架感言 头发已抓掉了一大撮,我仍不知道该如何说这个感言。 什么都有第一次,怕也不行。 叹! 还是国际惯例吧,首先感谢tv、v,感谢签约编辑老师,感谢责任编辑“谢谢”老师,感谢每一个此时正看到这儿、未来也许会看到这儿的兄弟姐妹们! 感谢投了1推荐票的宛若等待夏日的风帆与投了25推荐票的暗月幽暗1两位朋友,谢谢你们的26票,每票都是爱呀! 本书至此为止,走了两波推荐,成绩斐然,居然能有26张推荐票,7个收藏,32个书友一起共同开启本书之旅,确实让我感到大受鼓舞! 不过。 上架了,大概才是真正的考验时刻,才是一个人果奔的时刻了吧? 如果不是。 如果各位亲爱的兄弟姐妹觉得这本书还能抢救一下。 那么。 请用推荐票、月票、收藏订阅,对我的信口雌黄表示强烈的抗议吧! 至于更新嘛,本人保证是看似慌的一匹,实则稳如老狗的那一种。 至于加更嘛,重赏之下必有猛男! 至于盟主嘛——请允许我先兴奋地擦干净嘴角的口水,然后再点上一根烟,深深地吸上一口,沉思片刻…… 最后,感谢你亲爱的小手,戳开了这篇小小短文。 十分感谢! 如果十分不够,那就百分,千分,万分——感谢! 第68章 杨峰的新闻 这! 范云本想撩一下唐若唐妹妹的,谁知道抓错了手,抓到了一只小萝莉。 他赶紧松手。 唐若早已明白怎么回事了,她似笑非笑,朝范云撇了撇嘴角。 范云臊得一低头。 这让他情何以堪。 幸好此刻杨峰端着一盘菜从厨房出来了,边走边大声嚷嚷着:“开饭,开饭!” 行吧! 那就开饭,各就各位,各拿各碗,各管各娃。 唐若帮马雪莹夹了一点鱼肉,她小心地替马雪莹剔去肉中的刺,还行,这个是杨姐清蒸的罗非鱼,没有小刺。 马雪莹可以吃。 “谢谢姐姐。”有时候,马雪莹也是很有礼貌的,比如对唐若。 唐若对她微微一笑:“吃吧!” 按理说,有句老话说得好:吃不言、睡不语。 吃饭的时候,最好不要说话,可是,现在的年轻人会讲这种老掉牙的规矩吗? 所以。 一桌子人边吃饭边吹牛。 杨峰扒拉了一口饭,神态如同新闻联播主持人一样,发言了。 他先是吧嗒了一下嘴,皱了皱眉,然后才缓缓道:“今天,飞云桥那里发生了一起车祸,不知道你们听说了没有?” 哦? 大家一齐摇头,表示没有。 有没有听说,杨峰都会继续说下去的,他的话匣子已经打开了:“今天下午的时候,飞云桥那里有一辆白色丰田车,撞了好几个人,听说,当时是一个女的开的车,当时,那个女的开得特别快,估计应该超过了一百码的速度!” 大家咂舌。 这还了得。 飞云桥那里,是进城的城关口、三岔道,附近还有两所小学和一家医院,车多人多,平时开六十码都嫌太快呀! 莫非那个女司机疯了? 杨姐“哟”了一声:“哟!在那儿开那么快做什么哟?” 杨峰继续说着:“听说,那个女的是下水洞那边的人,今年才二十二岁,嫁给了一个比她大了差不多一半的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听说那个男人是开矿粉厂的,很有钱,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跟第一个老婆一直没有小孩,所以前年就跟他第一个老婆离了婚,又娶了开白色丰田车的这女的。” 大家都认真听着。 杨峰不嫌累,只要听众足够真诚足够想听,他可以一直说下去:“开白色丰田车的这个女的,跟那个男的结婚后,生了一个女儿,但是,据说那个男人娶了她这个比他小二十多的老婆后,还不满足,还要在外头东搞西搞。 今天下午的时候,那个男的开车搭着他的另一个情人出去,不知道为什么被他这个小老婆给发现了,然后,那个男的就在前面猛开。 他应该是想甩掉后面发现了他跟情人在一起的老婆,但他老婆也追得很紧,两辆车都开得很快。 那个男的到飞云桥的时候,减了速,因为这里当时车多人多的,可是那个女的却从后面一下子超上来了,超上来就往右打方向,想把她老公的车别停。 可是,哪里想到,她的速度太快了,一下把旁边两辆摩托车都撞倒了,然后又闯上了人行道,一下子把人行道上两个老头给撞飞了,真的,俩老头都飞起来了……” 先玲愤愤道:“男人有钱就变坏!” 范云觉得这样带有赌气性质的危险驾驶,无异于谋害,他问道:“还有呢?” 杨峰夹了一根西芹,扔进嘴中嚼了嚼:“后来,她就从人行道窜到下面的沟里去了,车子打了好几个滚,奇怪的是,她居然自己从车里钻了出来,而且,还一点事儿都没有。” 杨姐叹道:“真是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 杨峰看了看堂姐,堂姐懂得挺多,还知道这句话。 杨峰接道:“后来那个女的,还挺嚣张的,爬上来后,还站在她老公的车旁边指手划脚的骂人,她老公在打电话,也顾不上理她,估计应该是打电话报警。 当时,后面那辆女式摩托车上的女司机刚从学校接了小孩,还没开多远呢,娘俩就被撞倒了,那个女的当场就死了……前面那个摩托车上的驾驶员,车子歪了一下,倒了,没撞到他头,但是被那个女的把腿压断了……另外,那俩老头也不知道怎么样了,现在应该还在医院里躺着呢! 坐在她老公车上的那个女的,看见出了这么大的事,早就偷偷地下了车,混在人群里溜走了。” 范云觉得这个女人真是欠打。 杨峰接着道:“这还不说,那个被撞死的女的,他老公眼都红了,抱着老婆哭一下,再抱着儿子哭一下,唉!听说他跟他老婆也是四十岁了才好不容易有了这个儿子,现在刚上小学,又被车撞了,送到医院的时候,医生都判定那个小学生已经脑死了,可是他仍然不肯放弃,跪着求医生,无论如何,都再救救他儿子,听说,现在那个孩子在医院里,正用药水吊着最后一口气呢!” 大家都听得唏嘘不已。 杨峰声音沉了下去:“那个男人,在医院里,就在病床前,对他的孩子说,宝宝!无论如何,爸爸都不会放弃你的,爸爸和妈妈好不容易才有了你的,你妈妈跟着我福没享到多少,却扔下咱们爷俩先走了,宝宝,爸爸一定要救活你,你相信爸爸……当时,在场的那些医生护士,好多人都哭了!” 杨峰的话很有感染力。 唐若、先玲与杨姐的眼圈都红了,特别是唐若,泪珠儿一直在眼眶里打着转转。 如果杨峰再说上几句,她就会哭出来了。 就连马雪莹也是小脸通红,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着杨峰,她的心里应该也在替那个不幸的孩子难过。 范云的眼圈也红了。 他的双手紧紧握成了拳头,这件事情,究竟应该怪谁呢? 始作俑者又是谁呢? 当然是怪交通肇事者。 但是,那个开白色丰田车女人的老公,难道没有责任吗? 如果不是他结了婚,仍出去找情人,东搞西搞,他的小老婆会发展到如此丧心病狂吗? 难道那个偷偷溜走的情人,就没有责任吗?多少,她应该也有一些责任吧! 正是他们这几个人,瞬间就毁了好几个家庭。 范云觉得很生气,他不由自主在牙齿里挤出两个字来:人渣! 不过,范云杨峰他们几个又能怎么样呢?除了语言上的谴责,他们又能做什么呢? 这个突发事件,若细思之,背后必然有其深刻的社会意义,如果到了有识之士那里,必然会诘问一下现在的人都是怎么了?现在社会下的婚姻家庭关系又是怎么了?这个社会之中,人与人之间又是怎么了? 当然,这三问也不过只是抛砖引玉罢了,引玉,说来容易,其实也是难的。 像这样的一件事件出现,大多数人也无非当时看看热闹,唏嘘慨叹一番,过不了多久,就烟消云散在过去里。 除了受害者的家属——那些真正有切肤之痛的人,从此,悲伤不已。 范云毕竟太年轻,他想不出太深奥的东西,也搞不懂一个看似偶然的突发事件与社会问题之间的必然联系。 他不是哲学家,他仅仅是个二十一岁的年轻人,该替别人感到悲痛与唏嘘的时候,他会这样的,这是他的良知与同类相怜的本能,但是,他不可能让自己一直沉浸在一种情绪中无法自拔的。 杨峰也是。 在座的各位都是。 说完了,也就过去了,不过,此时似乎这间屋子里的人,没有了别的想法与情绪,也不用谁再提议,大家就自觉地散了。 散了。 范云把唐若送回马雪莹家的院里,虽然唐若把手机与金项链已退给了方科,方科也说了,不再纠缠唐若,但是,范云还是不大放心,他觉得还是送下唐若的好。 唐若当然不反对。 刚才听了杨峰讲的这个事件,对她的触动也很大,她坐在“慢慢摇”里,手上搂着马雪莹,嘴上却对范云说:“有时候,人真是一种十分脆弱的动物!” 她的话,竟然让范云无法回答。 他只好偷偷伸出手来,轻轻抚着唐若的肩头,表示安慰,表示理解,表示他的想法与唐若的想法是一样的。 肢体接触带来的安慰,有时候,确实很有效,甚至,比语言还要有效。 唐若歪着头看看范云,眼中的感慨,渐渐变成了暖意。 送完了唐若,范云也没什么心情去哪里逛逛了,他直接回了宿舍。 宿舍的门锁着。 唐彬不在宿舍。 范云觉得有点儿奇怪,因为下午他回来拿充电器的时候,唐彬早已经回来了,依照唐彬的习惯与他的懒,他既然回来了,应该就不会再出去了,最多,也就是去外面整点东西吃,然后,回来继续倒在床上休息。 范云一边开门一边想了想,他回来拿充电器的时候,唐彬倒是问过他:“范云,干嘛去?” “有点事情!”范云把手机充电器装进了裤兜里,正准备外走。 “哦!那你什么时候回来?”唐彬又问了一句。 “九点吧,有可能还要晚一点。”范云答着,脚已经迈出了房门。 想着。 范云打开了灯。 他惊讶的发现,唐彬那个每天都跟猪窝一样的床铺,今天居然被他收拾得整整齐齐,连被子都叠了叠,靠一头放着。 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他不由自主到唐彬的床上看了看,眼尖的范云,一眼就看到了床单上几根长长的头发。 懂了。 明白了。 范云瞬间知道了唐彬为什么问自己什么时候回来了,不用说,一定是那次被他撞见的那个女孩子,也就是唐彬口中的他女朋友来过了。 范云也没再深想,他也不打算深想别人的事,无论别人怎么样,那都是别人的事,别人与他无关。 他躺在床上,眼睛睁得今夜不打算睡觉似的望着上铺的床板,想着与唐若在一起的那种心中似乎有根狗尾巴草在轻撩的感觉,痒痒的,酥酥的,他就想,不知道,唐若睡觉了没有? 范云不知道,他在想着唐若的时候,唐若其实也正在想他。 唐若翻看着范云发送给自己的那些甜言蜜语,看到有些好笑的地方,嘴角就会微微上扬,再看一会,就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马雪莹靠过来道:“姐姐,你笑什么?” 唐若赶紧绷住脸,拍拍马雪莹:“没有笑什么,快睡觉吧!” “那你要给我讲个故事!” 唐若“嗯”了一声,但她肚子里那点有限的故事,八百年前就已经对马雪莹讲完了,唐若只好扯过一本儿童启萌故事读本,照本宣科念给马雪莹听。 也行,也挺有效果,马雪莹听着听着,就睡着了。 马雪莹睡着的时候,唐若感觉自己的眼皮就像被抺上了502胶水一样,怎么睁也睁不开了。 她跟好多家长一样,哄孩子睡觉的时候,常常孩子还没哄睡,自己倒差点把自己哄得睡着了。 唐若也睡着了。 第二天。 当马雪莹的闹钟“叮铃铃”响起来的时候,唐若才将自己的胳膊从马雪莹的小脑袋下面抽出来,昨晚,她不知不觉跟着马雪莹睡着了,居然就这样搂着马雪莹睡了一夜。 看来。 马雪莹昨晚睡得很不错,因为闹钟响过后,她也醒了,这一次,睡得心满意足的马雪莹没有赖床,而是娇声娇气喊着唐若:“姐姐,我要尿尿!” 唐若赶紧把她抱到外面,给她套上粉嘟嘟的拖鞋:“去吧!” 马雪莹“咯蹬咯蹬”去了洗手间。 唐若起来,收拾床铺,把马雪莹跟她的被子叠好,靠墙放了,床铺扒拉平,然后,把马雪莹要穿的衣服拿过来。 这时,外面响起了“哗哗哗”的流水声,唐若就知道了,马雪莹上洗手间,没有关门。 唐若看着两手湿漉漉的马雪莹,认真地对她道:“马雪莹,以后上洗手间,一定要关门,知道吗?特别是在幼儿园里的时候,一定一定要关门,不然的话,尿尿的时候就会肚子疼的,知道吗?” 马雪莹见唐若说得郑重其事,她咬了咬嘴唇,拼命点了点头。 其实,也不怪马雪莹不关门,实在是昨晚睡觉前,她喝了太多水了。 尿急! 而她之所以喝那么多水,是因为杨姐蒸的鱼,盐抺多了一些。 小孩子吃盐,毕竟不能跟大人比的呀! 唐若看马雪莹那小模样,忙对她笑道:“嗯!好的了,咱们穿衣服吧,今天早上穿校服!” 第69章 出丑——范云 “嗯!” 马雪莹很配合地跳上榻榻米,站在床沿上。 三下五除二。 唐若就把马雪莹收拾得利利索索的,顺手,还在她的小脸蛋上涂上了郁美净儿童护肤霜。 马雪莹闭着眼睛,任由唐若的掌心轻轻在自己的脸蛋、鼻尖上搓过去,将她的额头也揉搓的香喷喷的。 “好了,走吧,我们下楼去吧!”唐若提起床上的书包,看看已提起一只鞋后跟的马雪莹。 马雪莹挺有进步的,可以自己穿鞋了,有一次,她甚至还想着不靠唐若,自己一个人去绑鞋带子,呵呵!可惜她太小了,心有余而力不足。 绑鞋带? 看上去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任务,可是,一个孩子若是没有个十岁八岁的,却是根本无法单独完成的。 唐若把马雪莹送到幼儿园的时候,各个班的老师已经指挥着她们的小朋友在班级里坐好了。 做饭的阿姨也开始“叮叮当当”的,摆弄着不锈钢的小铁碗和小勺子,为小朋友们往碗里打饭了。 唐若没进教室。 她把马雪莹送到蜜桃班的门口时,王老师刚好在门外洗手后转过身来,她立刻笑呵呵把马雪莹带进了教室:“走吧,马雪莹,我们去吃饭饭!” 唐若与王老师交接了马雪莹后,她也没往别处去,而是拣最近的一条路走到了老广场。 这儿,有一家《马家米粉店》的米粉,很不错,味道很正宗,而且,免费提供的小菜也多。 唐若掏钱,跟坐在门口一边收钱一边卖油条的光头老板买了粉票。 当她看到大红塑料筛子里,盛着的那些炸得色泽金黄的油条,有点馋这一口了。 再要一根油条。 唐若把粉票递给小玻璃窗后烫粉的阿姨:“阿姨,我要一两汤粉,多加一点汤。” 那个阿姨接过唐若的粉票往尖尖的铁签子上一插,弯下腰,“唰唰唰”把盛着粉的漏勺往煤球炉子上煮到翻开的热汤中一旋。 再旋。 三旋。 妥了! 烫粉阿姨下粉的动作,已经熟练到就算她闭着眼睛干活,也完全可以自由发挥了。 自由地飞翔。 绿葱花,加上。 红花生,加上。 瘦肉汤,加上。 最重要的卤水,加上。 唐若把粉端到放着十几碗小菜的大台子上,翘着尖尖的兰花指,捏着勺子舀了点辣椒酱,舀了点酸笋,舀了点海带,再多加点绿莹莹的碎葱花和芫荽。 ok! 开吃! 她伸手把刘海处垂下的一绺头发,轻轻拨到耳后,顺便用小巧纤秀的手挡了挡旁边几张桌子上那些天罗地网般的目光。 那里,有两个小伙子一边吃粉,一边时不时用贼溜溜的眼光瞄一下唐若。 似乎,他们还是头一回见生得像她这么好看的姑娘。 唐若目不斜视,低头吃自己的粉。 她先是喝了几口汤,真棒!然后才开始吃粉,粉也不错,很有嚼劲,口感特好。 不像广东的切粉,一煮就成糊,筷子夹都夹不起来。 唐若把那根油条从中间撕成几段后,泡在了粉汤里。 哈!人间至味哪里是什么清欢?分明就是粉汤泡油条呀! 真好吃。 吃完粉,唐若扯了张纸巾,边擦嘴巴边走到门口。 刚吃完早餐,唐若感觉有点热,于是她就随手解开了大格子花外套的衣扣,露出了里面薄薄的白色羊毛衫,让风,能往她怀中吹透一点。 唐若看着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和行人,许多人也都换上了薄一些的衣裳,她就想,嗨!天气越来越暖和了呢! 是哟! 天气一天暖过一天了,清明节马上就要来了,过了清明,接着谷雨,然后立夏…… 这个春天,不知不觉过得挺快的呐! 确实。 时间过得挺快。 唐若吃完早餐,到了公司跟着先玲东抓一把,西胡搂一下,感觉自己好像并没做什么事似的,就又该吃中午饭了。 哈!好像人一天就是为了这三顿饭似的。 吃过午饭,唐若本想跟着先玲在前台眯一会的,这时候,唐小兰从上海回来了。 因为。 先玲说:“楼下有人上来了!” 唐若从楼梯处传来的清脆的鞋跟敲打瓷砖声,就能判断十有八九是唐小兰回来了。 唐小兰最爱穿这种走起路来滴滴嗒嗒响的鞋子了。 果不其然。 一阵香风从门外吹进之后。 唐小兰上来了。 哇! 只见她的头发,烫成了时髦的大波浪,半遮半露的白白嫩嫩的耳垂上,各戴着一只能闪瞎无数男人眼睛的垂式蓝宝石耳坠,每走一步,就晃一下,足以晃得让男人们心尖发颤。 唐小兰上身穿一件茜素深红的大v领外套,下面穿一条及膝的黑色配裙,踩着一对勃艮第酒红色的恨天低高跟鞋。 她的胳膊上挎着一只浅黄色的坤包,颈上围着一条红白两色花的丝巾,看上去雍容华贵,气度不凡。 真不愧是大城市回来的! 先玲一下子就站了起来:“唐经理,你回来了!” 唐若也站了起来。 唐小兰眉头稍微蹙了一蹙,旋即,又极快地舒展开了,那舒展开的眉头,一瞬间就沿着她光滑的前额与眼角直溜了下来,最后,抵达她漂亮的脸蛋上,绽开了朵朵笑颜。 唐小兰微笑着:“嗯,坐吧!” 她是说的先玲。 唐若不用她说,直接就跟在了她的旁边,跟她一起去了里面。 唐小兰对唐若的笑,比对先玲自然是加了倍数的:“唐若,马雪莹上学去了吗?她最近怎么样?” 明知故问。 昨天唐若才跟她说过马雪莹的事情。 可以理解。 她就跟许多领导一样,明明电话里已经说过或听过一遍的事情了,有时候,还非要再听别人到她面前再重复一遍。 好多当领导的,都有这个习惯。 唐小兰指了指沙发,示意唐若坐下说。 唐若就坐下呗,她就又把马雪莹最近的情况给唐小兰讲了一遍,特别是马雪莹现在可以一个人上厕所了的事情,告诉了唐小兰。 唐小兰听得很认真。 起码,比听某些员工对她作的报告要认真的多。 唐小兰两眼发亮,看着唐若。 当她听到唐若讲起马雪莹的进步与成长里,有她认为很欣慰很值得高兴的事情时,唐小兰的脸上就会不断泛起笑容。 听唐若说完,唐小兰又意味深长地看了唐若一眼。 唐若就觉得,唐小兰的眼睛真亮,亮得似乎能看到人的心里似的,她不由地低下了头,摆弄着自己的衣襟。 唐小兰仍是笑吟吟的,她拉开黄色的坤包,从长长的钱夹子里取了几张百元大钞出来:“唐若,这几百块钱给你,你拿着,回去好用,对了,今天下午咱们一起去接马雪莹,等接了她,我带你们俩个去买新衣服,吃好吃的!” 唐若接过钱来。 正好,这下子免得她跟唐小英开口了。 唐小兰又道:“这次我回来可以在家里多住几天,这样吧,等明天早上你再回去,好吗?” 唐小兰的好吗,就是必须。 在她这儿,只有跟江晔说好吗的时候,才是商量的。 至于马桂生、唐小英、马魁、唐若,还有先玲湘琴等人,她的好吗,等同必须。 还有一个人,对她的好吗拥有天生的免疫,那就是——马雪莹。 唐小兰对马雪莹提出要求与请求的时候,不说好吗,而是说好不好。 如。 唐小兰每一次回来的时候,想让马雪莹跟她一起睡,都是这样说的:“马雪莹,今晚跟妈妈一起睡,好不好?” 好,没问题。 唐小兰经理回来的消息,在唐若回到前台的时候,早已经传遍了公司,不用问都知道一定是先玲说的。 先玲看着不断进入唐小兰办公室后又纷纷出来的那些人,羡慕得对唐若道:“做人要做唐小兰!” 她觉得,像唐小兰这样生活着,才算得上是成功人士,她才是先玲今后努力追赶的目标。 唐若一脸无所谓,她觉得先玲的羡慕很可笑,先玲是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三的,她只是看到了事物的一些表面现象。 而实际上。 实际上的唐小兰,只有唐小兰自己才说得清楚,她的生活是怎么样的。 唐小英主任也进了她妹妹的办公室,她妹妹官比她大,又是总公司的人,她这个姐姐也只能屈尊先行拜访妹妹了。 没办法,如果她能搞定马雪莹,那,唐小兰就会和她调一个个儿。 可惜,除了唐若,谁也搞不定马雪莹。 那个小丫头,越大性格越执拗,唐小英才不愿意去招她呢! 唐若现在不想那些人的事,那些人再怎么进进出出唐小兰的办公室,都与她无关。 现在,因为唐小兰的回来,唐若就想自己什么时候回老村子的问题了。 她其实很想现在就走。 但是,晚上万一范云要是过来呢?他现在可是把手机给了自己,那自己若是跟着唐小兰走了,他不是白来了吗? 想到这里,唐若坐不住了。 她立刻站起来,走下楼去。 先玲问她:“你去哪儿?唐若?” 唐若头也不回道:“下去,帮唐小兰买东西。” 下了楼,唐若看看长长的街道,不见范云的影子,唐若就想,这个家伙,现在躲到哪里去了呢? 没躲。 范云就在汽车站那儿呢,汽车站对面一块很大的空地上,现在围起了四四方方一块塑料布,今天早上老魏没交待说这个空地上搞什么节目呀,范云就过来看看是怎么个情况。 原来,这些塑料布,是一些开着小货车走南闯北卖什么南北特产、剪子菜刀、皮包皮具、麻花切糕、特色小吃等等东西的流动小贩围的。 围起来,先在里面摆货的。 与挑着担子卖菜无证小贩的不同之处是,他们是开车的。 他们不光开车,他们的地盘也是花了钱租的。 所以,当范云问到他们时,一个满脸都是红疙瘩的粗犷汉子,急赤白咧地从袋子里拽出了一张盖着红红大印的公文,用半生不熟地普通话对范云解释道:“你看,我们这个都是有手续的,我们都是合法经营的,不光是你们这儿,走遍全国我们都是先办手续才卖货的,你放心好了!” 范云看了看公文,确实是的,允许他们在这里摆卖。 他也就不再说什么了,去他们的,公家都批了,那你们就卖呗,自己还乐得看热闹呢! 范云从那块大塑料布里走出来后,老远就看到了已经从下面走了上来,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的唐若。 范云有点小激动。 他以为,唐若又给自己送好吃的来了。 他就在一堆瓦砾前,向前方用力一跳,跳过瓦砾,又跳过一堆荒草,再跳一次。 再跳一次,唐若就能看到他了。 可是,这一次他跳得有点儿用力过猛了,只听得裤裆里“哧拉”一声,范云觉得下面突然一凉,他赶紧伸手一摸。 这! 高兴过度的范云,只那最后跳的一下子,就把自己的裤裆给挣破了,裂开了长长的一道口子不说,稍一迈步,连里面的短裤都能看得见了。 唉! 凡事不可得意忘形呀! 这个时候,唐若也看见了范云,她一边高兴地对他挥着手,一边快步向他走来。 范云看着唐若,也挥了挥手,但是他尴尬的发现,自己现在真的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不走不行吧? 范云朝着唐若迎了过去,他紧紧夹着两条大腿,左手还伸到后面,揪着漏风的屁股外面的两块布。 他走路的模样,落在唐若的眼里,实在让她觉得古怪。 唐若快步走过来。 范云在空地的一截断墙边站了,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冲唐若笑了笑。 唐若很奇怪:“你怎么了?干嘛站在这里?” 是啊!看见唐若来了,你干嘛站在这里,不迎上去? 范云朝她苦笑了一下道:“唔!刚才一不小心,把裤裆扯烂了!” 原来如此。 唐若咯咯笑道:“我看看!” 她伸手就扯范云的裤子。 范云的手也不知道该拦住她,还是不拦,犹犹豫豫的时候,唐若已经扯开了他的裤裆。 呵呵! 看着范云烂裤子里面露出来的白白的大腿,唐若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咯咯咯咯,范云……你好笨!” 范云又挠挠头,心想,哪里是我笨,是我跳得太用力了,他转念一想,是工裤的裆太窄了。 如果此时他穿得是军装,作训服或者迷彩服的话,是绝对不会出这个丑的。 出就出吧,唐若又不是外人。 唐若止住了笑,说正事要紧,她搂着范云一条胳膊,娇声道:“范云,我明天回村子,明天早上就回去……” 第70章 唐奶奶去世 范云亲了她一下。 “嗯,好的!” 唐若松开了范云,看着他狼狈的模样,笑嘻嘻地朝他摇摇手:“走啦!” 范云苦哈哈一张脸,目送唐若走远。 小伙子! 距离最近的,缝补衣服的阿姨,就在对面不远的巷子里,正守着缝纫机等你捏! 范云倒也不急,他仍是一手揪着后面的裤子,一边慢吞吞走到马路对面去。 当然是在红灯的时候。 那个正伏在缝纫机上飞针走线的阿姨,瞅一眼范云的裤子,再看看他的脸上那副怪难为情的模样,也笑了。 她随手从地上的包袱皮里扯出一条裤子,指了指背后:“到门后面换下来吧!” 范云觉得,自己今天在唐若面前,算是丢人丢到家了呀! 唐若倒没那么想。 她只是一边走,一边想起范云刚才的狼狈样子,有点好笑而已。 唐若回到公司,见先玲没在前台,应该是去洗手间了,她就坐在台后,等先玲。 边等,边翻桌子,还真被她翻到了一点东西,一本计算机初级教程,最新图文版的。 唐若翻着看了两页,觉得这本教材编得挺好,她能看懂。 因为每一页,都是计算机桌面上的实景照片,然后配的文字,这一步该干什么,下一步再做什么,一目了然。 从开关机,到打开页面,再到输入文字…… 唐若正看得津津有味,先玲出来了,她一拍唐若的肩膀,喝道:“小偷,居然不经主人同意,乱动别人的东西?” 唐若也回敬了她一下,伸手掐住了先玲的腰。 女人的腰,真是个敏感的地方,先玲被唐若掐得“啊”的叫了一声。 唐小兰回来了,先玲不敢再支使唐若干活了,所以,一个下午唐若就懒在前台里看那本电脑书。 五笔字根,她也背得差不多了,什么大犬三羊,木丁西之类的东西,多背几遍,就会了。 死记硬背,有时也挺有效果的。 唐若看了看表,呀!不知不觉,快下午四点半了,该去接马雪莹了,她赶忙起身,走到唐小兰的办公室门口。 “咚咚咚!” 敲门。 唐若是个讲礼貌的好姑娘。 “进来!” 唐若推门进去。 唐小兰正半躺在她那张简直比沙发还要舒服的大班椅里,跟谁打着电话。 唐若站在地上,看着唐小兰,没出声,对她抬了抬手腕。 “不跟你说了,就这样,挂了啊……好好好,改天约,好,好!” 唐若觉得,听上去,唐小兰的声音里能滴出蜜。 唐小兰把高跟鞋套上,拎着她的包:“该接马雪莹了,走吧!” 唐若也不知道唐小兰这句话究竟算是问,还是答,只好点点头。 走吧! 唐小兰不坐“慢慢摇”,而是拦了一辆“的士”。 “的士!”可是高档的家伙,可不是谁都可以想打就打的,但是,唐小兰可以。 有钱。 任性。 “的士”搭着唐小兰和唐若,跑得比兔子还快,一眨眼就到了马雪莹的幼儿园。 来的早了一点,小朋友们还没有放学,唐小兰倒也不急,跟唐若两个人站在一棵桂花树下,等幼儿园开门。 那个的士司机也不急,也站在她们旁边一起等。 他急也没用。 因为,唐小兰没给他钱,她说了,等下还要把她们搭到秦皇路去,到那儿,再一起付。 司机看着让他不敢逼视的唐小兰,心想:碰上这样的女人,咱也不敢说,也敢不问,只好候着了…… 还好。 没让他候太久,不一会儿幼儿园就放学了,唐小兰跟唐若一起走进园里。 马雪莹看见了自己的妈妈,也挺高兴的,她背着双肩小书包,蹦蹦跳跳地朝唐小兰跑了过来,边跑边喊:“妈妈!” 唐小兰不由得蹲了下去。 穿着裙子?不好意思这样大大咧咧的往下蹲? 不存在的!什么也比不上女儿重要,再说,她可不是那些连恋爱也没谈过的小姑娘。 比如,唐若这种。 唐小兰早已过了动不动就脸红,就害羞的年龄了。 马雪莹扑到她的怀里:“妈妈。” 唐小兰把女儿搂在怀里,双臂一用力,就将马雪莹从地上抱了起来,看上去,似乎毫不费力。 她这一抱,倒让唐若瞬间对她刮目相看。 因为,唐若自问没有唐小兰那么大的力气。 毕竟,唐小兰也是吃过苦的。 那就走吧。 见到了许久未见的妈妈,马雪莹应该是很高兴的,出租车开了多远,她就“叽叽喳喳”说了多久。 “妈妈,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今天下午呀!”唐小兰的声音,温柔的连她自己都觉得奇奇怪怪的。 难得温柔一回的唐小兰,带着女儿跟唐若,帮她们每个人买了一身衣服。 给马雪莹买的是一套童气十足的巴布豆.bobdog的休闲童装,价格不菲。 给唐若买了一套班尼路的当季运动系列女装,上蓝下黑,再配上一双白色休闲运动鞋,穿在唐若的身上,绝配。 唐若有当模特的潜质。 当然,她还要再长高一点,再长十公分就好了。 唐小兰对唐若道:“挺好看的,其实,明天你就穿这身回去,也可以的。” 都可以的。 买完了衣服,就去吃饭。 唐小兰带着女儿跟唐若,去了喜屋酒店。 三个人的菜,上了桌后,足够五个人吃。 无所谓,对唐小兰而言,女儿吃得开心就好,这点饭钱对她而言,简直就是毛毛雨,小意思。 喜屋酒店的饭菜味道很不错,特别是芋儿鸡与油焖笋,味道一绝。 唐若与马雪莹吃得很开心,很愉快,每一次唐小兰回来,都会带她俩暂别食堂,像现在这样,吃大餐的。 吃完回家。 唐小兰应该也挺累了,从她坐上飞机到现在,应该一直都没闲下来过。 该让她休息休息了。 回。 回到家里,唐小兰去洗澡,唐若带着马雪莹在房间里玩,这时,电话铃响了。 唐若有点紧张,她赶紧走出卧室去接电话。 她担心电话是范云打来的,不过,马上她又否决了这个担心,不会的,如果是范云,他一定会打她手机的。 但是,万一是他呢? 没有万一。 电话是她妈打来的,她妈打电话来,是通知唐若明天一定要回老村子去,因为唐若的奶奶,已经于前天夜里不幸去世了。 真是一个不幸的消息。 唐若本来还想着,能回去见奶奶一面的,哪里想到,奶奶竟然像一盏已经熬到油尽灯枯的油灯一样,说熄,一下子就熄了。 唐若的眼泪“唰”的一下子,就流了下来。 她不敢哭出声来,而是强忍着心中的悲痛,低低地啜泣。 唐若扯了一点纸巾,擦了擦眼泪,毕竟,这是在别人家里,唐小兰又刚回来,她不能因为奶奶的事以及自己的情绪,惹得别人不痛快。 她忍住泪水,走回卧室。 马雪莹看到了她哭得红红的眼睛,忙过来摇着唐若的手:“姐姐,姐姐?” 她还小,说不出什么问询的话,更猜不出大人的问题,她只能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着自己对唐若的担心与关心。 唐若揽过马雪莹的肩头,没有说话。 又过了一小会,洗手间的门一响,唐小兰洗完澡出来了。 马雪莹立刻走到她妈妈的身边,仰着小脸认真地对唐小兰道:“妈妈,姐姐哭了!” 唐小兰本来正用一条白毛巾边擦边沥着湿发上的水,此时,听了马雪莹的话,忙走到房中问道:“怎么了唐若?为什么哭了?” 唐若眼圈一红,扑籁籁又落下泪来,她哽咽着对唐小兰道:“我奶奶……她去世了。” 哦! 原来是这样。 唐小兰安慰着唐若道:“是人都会老的,你别太难过,唐若,这事也怪我,本来我今天下午回来,就应该让你马上回去的,都怪我。” 她这样一说,唐若倒不哭了。 不怪她。 奶奶前天晚上就死了,怪只怪报信的人,报得太迟了。 其实,唐若并没有半点想怪谁的意思,她只是想起那个疼她爱她,从小看着她长大的奶奶,说走就走了,心里难过。 难过,就哭。 唐若摇摇头,表示不关唐小兰的事。 唐小兰继续道:“这样吧,唐若,现在太晚了,我觉得已经没有现在就回去的必要了,等明天早上,天一亮,你就回去,搭第一趟班车回去,你觉得呢?” 唐若点点头:“嗯!” 唐小兰道:“那洗澡吧,你跟马雪莹都洗澡吧,洗完澡,早一点睡觉。” “嗯!” 唐若跟马雪莹洗完澡,唐小兰对女儿道:“马雪莹,今晚跟妈妈睡,好不好?我们让姐姐一个人睡,好不好?” 马雪莹点点头,答应了她妈妈的提议。 唐小兰又道:“明天早上我送马雪莹,唐若,如果你起来得早,直接回去就可以了,不用叫马雪莹了。” 唐小兰的潜意思,也不必叫她了。 唐若懂。 睡觉。 妈妈刚回来,马雪莹对她既有想念也有新鲜感,当然也愿意跟着妈妈睡啦! 好吧,大家都早点睡吧! 当然,要去掉那个不知道去哪里鬼混去了的马魁,以及又去了情人那儿的马桂生。 唐若睡在床上,躺一会儿,又默默地哭一会儿,再想一会儿,翻来覆去的折腾来折腾去,最后终于把自己折腾累了,也就睡去了。 翌日天刚蒙蒙亮,唐若就从床上爬了起来,心里有事,既睡不踏实,又起得早。 她洗了脸刷了牙,换好衣服,又检查了一下该带的东西,充电器、钥匙、钱,什么的都带齐了,那就走吧! 虽然唐小兰让唐若走的时候不用告诉她了,但是,唐若还是写了一句话在贴纸上,粘在了门口:阿姨,我回去了,马雪莹的衣服我给找出来了,就在床上。 归心似箭。 出了门,唐若立刻到汽车站坐班车,她看了看表,现在五点四十五分,赶到汽车站,刚好能坐上第一趟班车。 果然。 唐若到了汽车站的时候,班车已经发动了,但是,司机为了多拉两个客人,而磨磨唧唧的一会上车摸两把方向盘,一会又下去找看门的老头说上几句话,迟迟不肯走,最后,调度来赶他了,他才不得不悻悻地骂了一句什么脏话,关门开车。 班车摇摇晃晃,一会走,一会又停下来搭上几个半路上车的乘客,开到唐若的老家村口的时候,已经是早上七点多了。 此时,天色已亮,田野里四处蒸腾着蔼蔼雾气,看来,今天又是一个大晴天。 唐若脚下并不停留,直奔奶奶住的那栋老屋。 她老远就听到了吹鼓手的笙竽声。 等她走近老屋时,才发现,这里人声鼎沸,早已经热闹得不可开交了。 老屋靠路口的这间柴房门口,避风的位置,摆了一张桌子,七八个男人正围着桌子打牌,唐若看了看,也有她认识的远房的几个堂哥堂弟,也有她不太熟悉的几个本村的男劳力,这帮人,应该是管坟地那里的差使的,因为他们身后,贴墙竖着一堆的镐头铁锹什么的。 这会子没什么事,他们正躲在避风的位置搞娱乐节目,看打牌的那几个人面前都压着一些钞票的模样,娱乐,是带彩头的。 走过这帮人,前面是一块宽阔地,此时,地上正中间摆着一张板凳架起的门板,五六个嘴巴里叼着烟卷儿的男劳力,扯耳朵的扯耳朵,拽尾巴的拽尾巴,抓腿的抓腿,正将一头吓得连声惨叫的黑蹄白毛的大肥猪摁在门板上。 嗯!这里是杀猪的。 地上,铺着一大块塑料布,旁边还有一个洗衣服大铁盆,应该是用来盛猪红的。 唐若看到她们老唐家的一个堂伯正挽着袖子,从大铁盆中拿起了木柄长刀子。 再过去一点的位置,并排摆着三口大铁锅,其中,有两口锅的灶膛里塞着大块大块熊熊燃烧的木柴,锅里的水已经开得翻水花了。 这个,应该是烫猪毛的。 唐若再走几步,然后往右一折,就到了奶奶住的老屋的院门门口,此时,正有几个戴孝的、不戴孝的妇女混站在一起说着什么,其中有一个,“咔咔”的用门口的压水机往一只桶里压水。 唐若看到这几个妇女大多都认识,其中有一个最亲的,是她二爷爷的三儿媳妇,唐若走过去叫了一声:“三婶!” 她三堂婶赶紧结束了跟另外几个女人的交谈,她拉着唐若,眉毛挑了又挑,把唐若扯进了进门左侧的偏房里后,取出一身孝来给唐若:“妹妹,你怎么现在才回来?快点,快点把孝穿上!” 第71章 吊唁 唐若套上白孝褂。 她看看这间房。 偏房里,最外面放着一只原本装烟的大纸箱子,现在里面乱糟糟堆着一些孝服、孝帽、白布条、麻绳,紧挨箱子,是一堆青青的柳木棍。 其中,有几根柳木棍还用头顶着的数枚嫩叶,表示自己是今早上才砍回来的。 被砍回来的! 过去一点。 地上摆着七八个别着白纸条的大箩筐,每一个箩筐里,都有一顶插着白纸、松枝的塔糕。 那些糕,一个个用自己的个头与塔面上挂着的糖浆,证明着自己的做工——符合本地最高标准。 箩筐里面的墙角里,是一二十只被稻索子绑着脚,已经吓得失魂落魄,小眼晴滴溜溜乱转的铁嘴黑羽鸡。 偏房左侧,旁边靠墙支着一张门板,上面堆着大大小小一盘盘的正宗浏阳满地红的鞭炮。 右侧靠外,一堆托盘,紧挨着托盘,是好几个特大号的铁盆,每一只铁盆里满满当当放着大大小小的碗碟筷子,酒盅酒壶,汤匙汤瓢。 几个中老年妇女正蹲在地上,往托盘里摆弄碗筷。 唐若都认识,都是本家的一些长辈。 每个人都比她辈分大。 她每个人都喊了一遍。 “二奶奶!” “三奶奶!” “五婶子!” 一个上身穿着白褂子的老年妇女,看着帮唐若穿孝服的三堂婶,指指唐若的鞋道:“喂!顾洪娟,你看看唐若的鞋,行不行?”——这是二奶奶。 唐若的三堂婶顾红娟边帮唐若扯着衣服,边瞄了一眼唐若脚上的小白鞋:“行,怎么不行?只要不是红色的,其它白色的黑色的,都可以的,小孩子,没有那么多讲究!” 另一个脸上纹路纵横,如同千年古树皮似的更老的妇女道:“红娟,麻绳,别忘了给唐若系上,她可是亲孙女子,要披麻戴孝,披麻戴孝……”——这是三奶奶。 顾红娟笑道:“知道,知道,忘不了!” 最里面,一个褂襟上掖着一条白手巾的三十来岁的妇女也笑道:“三婶子,你放心好了,我嫂子管这些事,又不是一回两回了。”——这是唐若的奶奶死了她倒像还挺开心似的五堂婶子。 三奶奶嘟囔着:“有些规矩,该注意还是得注意,不能给伍霜萍娘家的人挑礼。” 哦! 唐若今天才知道,原来奶奶还有个很好听的名字——伍霜萍。 话说。 唐若的奶奶死了,似乎这些人的脸上看不到一点点悲伤的样子,她们该说的说,该笑的笑,毫不掩饰自己的真情实感。 倒是三堂婶顾红娟,脸上表情凝重地嘱咐着唐若今天她该做些什么,该注意哪些细节,等等等等,她的耐心挺好。 唐若一一应了。 她扔下自己的这几个咭咭呱呱的长辈们,走出偏房。 偏房通往堂屋的路上,唐若被一个穿着黑色中山装,左胳膊上别着一根白布条子,油汪汪的大脑门一看就不同凡响的一个中年男人拦住了路。 “唐若,你回来了,发烟来吃,吃烟了嘛!” 唐若一看,不是别人,正是她们村中的老桶! 她有点怕老桶,往后退了一步,朝他摊了摊双手:“我没有烟,你看看,我是女的,不抽烟!” 老桶露出上下两扇被烟熏得焦黄的大板牙,冲她嘿嘿乐着:“拿烟来吃了嘛!唐若,拿烟来吃!” 这时,三堂婶顾红娟从偏房出来了,唐若赶紧拉住了她:“三婶,你看看老桶,问我要烟。” 顾红娟笑了:“老桶,你个傻子,唐若是女的,吃什么烟,你快滚蛋,去杀猪那里要烟去。” 她抬起腿,作势要踢老桶的屁股。 老桶并不怕她,不过,他倒也没继续纠缠唐若了,而是走到旁边一棵树下,伸长了脖子观察着院子来来往往的人,看到他认为合适的对象,就拦住别人:“哎!拿烟来吃了嘛!” 一个烧火的过路老头,给了他一支烟,顺手还用冒着烟的柴棍帮他点上了火,老桶把那根烟夹在手指中间,凑到嘴边,深深地吸了一口,“咝……哈!” 老桶成了烟桶。 烟桶加傻瓜蛋子。 话说,似乎在这颗蓝色星球连绵不断,面积达数百万,乃至数千万、数亿平方公里的广袤土地上,那些如星子般散落的村庄里,几乎每一个村子里,都有一两个像老桶这样的角色。 古今中外,概莫除外。 这些天残地缺的不幸儿,严重点的,生活不能自理,全靠家人照顾。 轻的,就像老桶,知道自己穿衣服吃饭,知道村子里哪里有红白喜事,知道问别人讨烟吃,知道开席的时候凑过来问主人家讨饭菜,而主人家,通常也会装出满满一碗饭菜来,递到每一根指甲缝都塞满陈年老泥的老桶手中:“吃吧,到那边去吃!” 墙角那边吃去! 老桶的本事,不止于此。 因为他的这副疯疯颠颠的尊容,有时候,那些带小孩子的家长们,还会把他搬出来,吓唬自己撒泼打滚不听话的小孩:“你还不快点从地上起来,老桶来了!” 那个刚才还缠着大人要东要西满地打滚的小孩子,赶紧从地上爬起来,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四处张望着找老桶。 老桶二字,如同魔咒一样,已深入到村中小孩子们的心中。 别说小孩子,像唐若这样的女孩子,也挺怕他的。 有时候看老桶,他简直就是本村乃至邻村的一个灵魂人物,周围许多村子里的人,可能不知道别村的那些张三李四王二麻子,但一说起老桶,个个点头:“老桶那个傻瓜蛋子,今天来了?” “可不是嘛!他还问我要了一根烟,李师傅还挖了一大碗饭菜给他吃!” “呵!这个老桶。” 哈! 这个老桶! 唐若见老桶不再纠缠自己,她赶紧三步并作两步,快步走到堂屋里。 堂屋,已被设成了灵堂。 门框是白色的挽联:严父早逝恩未报、慈母别世恨终天,门楣上方横批着四个黑色大字——鹤驾西归。 门口,站着两个十七八岁身上带孝的年轻小伙子,都是老唐家的人。 每当来了吊唁的亲朋好友时,他们就赶紧摸起一挂短封的满地红,点燃了往地上一扔,“噼里啪啦”一阵响。 烟雾瞬间缭绕升腾,更加给这个本就悲切的灵堂增添了几分凄凉之景。 这时,那些前来吊唁的亲朋好友们就一个个口放悲声,按照辈分该下跪的下跪,该鞠躬的鞠躬:“我的个大娘啊……” “我的奶奶呀……” 此时,立于一旁的负责执事的老头,也就是唐若的五舅公公,一个瘦瘦干干八字胡的黑脸老头,就会威严地喊道:“亲朋吊唁,家属谢礼……” 这时,唐若的伯父唐胜余带着老婆崔秀英,唐若的爸爸唐开余带着唐若妈林清秀,唐若的三叔唐利余带着老婆张彩红,唐若的姑姑唐余芳,这几个跪在棺木旁边的儿子儿媳、女儿们就一起磕头还礼,大放悲声:“我的妈啊……” 哭声响亮,眼干无泪。 哭干了。 唐若的那些个堂哥堂姐,堂弟堂妹,以及她的姐姐唐敏、弟弟唐欣这些小一辈的,此时,只有伯伯家的大堂哥唐应科和她姐唐敏陪着这些长辈们一起跪着。 唐若看到伯伯爸爸他们,每个人的膝下都有一个圆圆的厚布垫子。 没垫子哪成? 要是没垫子,就这样干巴巴在硬地上跪一天,可能还未等老太太的鹤驾走远,唐若的大伯唐胜余和她老爸唐开余就已追随而去了。 这时,又一个吊唁的亲戚走了过来,大放悲声:“我的姐姐啊……” 不是外人,正是奶奶的亲弟弟,唐若老爸的亲娘舅,她的亲舅公公伍佑礼。 弟弟哭姐姐,必然是情真意挚发自内心的。 手足情深,见舅如见娘的唐家四兄妹见了亲舅,一齐放声大哭! 唐若的泪水“涮”的一下子,就顺着面颊流了下来。 身临其境的感染力,让跟随伍佑礼而来的,其他伍家的那些隔辈的亲戚们,也一个个低下了头,有两个小伙子,还偷偷地转过身去,抺着眼泪儿。 执事的五舅公公黑着脸喊道:“家属谢礼……” 待这拨人走后,哭得泪眼朦胧一塌糊涂的唐若,一下子跪到了奶奶的棺木前:“奶奶……” 唐若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熟知人情,洞察世故的黑脸五舅姥爷待唐若哭过一阵后,掺起了唐若:“好了,好了若若,起来吧!” 久哭伤身。 他老人家执事了一辈子了,什么世面没见过,有些家属,由于太过伤悲,哭着哭着,直接跟着走了的,都有呵! 五舅姥爷给唐若安排了一个活,他给了唐若一只清水碗:“若若,你站在我旁边,看着磕头的人磕完了头,就弹点清水到他们身上,弹到地上也行。” 他屈起右指,给唐若做了个示范动作。 唐若懂了。 话说。 唐若不是长孙女,不必像她姐姐唐敏那样陪跪,本来唐若三叔家的堂弟唐欢欢也应该陪跪的,可是,他和唐欣一样,都没有回来。 唐欣太远。 唐欢欢星期六再回来,赶上出殡就可以了——他老爸说的。 一拨接一拨吊唁的人。 来得早的,大多是至亲和本村的人,这些人吊唁得差不多了,就轮到老唐家那些从别的村子赶来的亲戚朋友了,也有五服之内的,也有八杆子打不太着的。 有些至亲,本身来时已穿上了重孝,如伍家那些甥男甥女们。 而有些关系疏远一些的,就这样穿着自己花花绿绿的本色之衣来了。 门外,三堂婶顾红娟指挥着两个老唐家的小孩子,给那些身上不见一点素气的亲友们,发白布条了。 二指宽的白布条子上都别着别针,往臂上一扎一戴,就可以了。 这些事情,顾红娟安排得井井有条,难怪刚才三奶奶跟她开玩笑道:“红娟,等你二奶奶死了,也要你替她操持这些事!” 二奶奶“啐”了三奶奶一口:“呸!你这个死老太太,别看我位分比你大,岁数可比你小好几岁,到时候,要走也是你走在我的前头!” 旁边唐若的五堂婶笑道:“不急,一个一个来,到时候,嫂子一个一个给你俩安排。” “这个死丫头!”俩老太太一齐骂五堂婶。 五堂婶笑得更厉害了,她是本村的姑娘,又嫁到本村,自己家这俩老太太都是从小看着她长大的,别看岔着辈,但是,她跟自己这两个婶子开得起玩笑! 这时,门口专管放鞭炮的一个小伙子,把放到了头的录音机磁带反了一面,“啪”的一声摁了进去,按下播放按钮,并随手旋到最大音量。 凄凄凉凉惨惨戚戚悲悲切切的哀乐立刻又从这个一进一出的大院子里,顺着天井飞出围墙与院落,提示着过路之人,这里,正在举行一场盛大的丧礼。 一个弓腰驼背,背负一捆干柴的老头,放下干柴,将手中用来拄地的柴禾棍子戳到地上,问旁边一个端着半瓢豆子的老太太道:“谁啊……这是谁啊?” 那个老太太用手拨拉着豆子,捡出一根硬梆梆的豆箕扔了,大声对那老头道:“老唐家的,老唐家的老太太死了!” 那个老头满脸迷惑:“老唐家的谁啊?……是三老嬷嬷吗?” 那老太太靠近他一点,大声道:“不是三嬷嬷,是唐胜余的妈,伍霜萍,伍奶奶!” 老头终于明白了。 他端在原地看了一会子,然后,伸出瘦骨嶙峋的枯手揉了揉眼窝,又捋了捋下巴上二十年前就已经撅起来了的山羊胡子,一边摇头,一边自言自语道:“哦!原来是伍奶奶死了,可惜!可惜!她可是个有点本事的人!” 老头重又把柴捆负于背上,走两步,回过头看看,然后再走两步,终于越走越远,拐过墙角后看不见影子了。 不过,他说的一句话,倒是落地有声,掷在了原处。 伍霜萍是个有点本事的人。 是的。 伍霜萍会替小孩子叫魂儿。 村子里,偶有一些小孩子不明原因的突然就精神恍惚,说话颠三倒四的,到了卫生室里给李医生看了,一没发烧二没感冒,李医生就会翻翻小孩眼皮说:“看样子,是吓掉魂了,这个,我也没办法,去找伍奶奶吧,她应该有办法。” 听了李医生的话,家长就赶紧抱着孩子到这个老宅子来,喊唐若的奶奶:“伍奶奶,伍奶奶! ……你快来看一下小宝,你听听他说话,颠三倒四的,不知道怎么回事,李医生也看不出原因来,可把人急死了!” 第72章 唐若打水 “抱过来我看看。” 唐若奶奶不慌不忙道。 她的不慌不忙,让那个家长本已乱成了一团麻,找不到头绪的心,瞬间感觉到倍受安慰。 她觉得,自己心上系着的小麻绳“嗖”的一声,就开了扣。 “伍奶奶,你看看!” 看看就看看,唐若奶奶一边安慰着孩子妈,一边翻开孩子眼皮看看,然后,让孩子妈在院中抱着孩子。 唐若奶奶拿出一只粗瓷大碗,内盛清水,然后,又拿了几张黄烧纸,一根筷子,坐在孩子对面。 纸,烧起来。 筷子,立在碗里。 唐若的奶奶嘴中念念有词,不知道叨叨着什么古老的咒语:“¥+……小宝,回来哟……别走远了,快回来哟!小宝……别走远了,快回来哟……” 小宝妈紧紧抿着嘴,大气也不敢出一声。 凑巧见到的唐若,也蹲在旁边,一声也不敢出,她觉得自己紧张死了。 仪式完成。 唐若奶奶道:“可以了,小宝就是吓着了,吓掉了魂,现在我已经给他叫回来了,这两天注意点,看好一点,别让他去外面玩了,睡一觉就好了,……没什么事,啊!不用急!” 说来奇怪,唐若奶奶的这两下子,真的还是挺灵的。 事后。 据小宝妈反馈回的消息,当天她把迷迷糊糊的小宝抱回去,放在床上哄着他睡了一觉后,小宝醒来就没什么事了。 有些事情,真的是科学亦无法解释的,也绝不是封建迷信四个字,轻易就能否定的。 唐若奶奶做这些事情,从来不收取别人的任何好处,完全是义务的,无论别人送上门来的米糖,还是票子,一概不收。 村里的人,因为她这种帮了别人而分文不取的品质,自然而然地就对她赞誉有加。 帮人不求名不求利,那么无私的品质,当然值得赞誉。 特别是那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如!刚才那个背柴禾的老头。 走出老远了,他犹在搓着混浊老眼中的一滴泪,摇头叹息:“唉!伍奶奶,可惜……” 小宝,正是他的孙子,现在,唐若长成了大姑娘,当年和唐若差不多大的小宝,也早已长成了一个大小伙子了。 唐若朝手中的碗看了看,大半碗清水,连洒带泼的,被她也快消耗尽了。 她就走出灵堂,出了院子,来到大门口的压水机处,准备打点清水。 压水机处,此时被几个老唐家的妇女们占了,有一个在洗刚削掉了皮的大芋头,有一个在洗葱姜蒜子和芫荽。 还有两个,虽然正嘻嘻哈哈打着嘴仗,手上却不停在用削得尖尖的树枝子,破大铁盆里那些二指宽三寸长的禾花鱼。 唐若对摆弄禾花鱼的,一个颈上围着白孝巾的年轻妇女道:“小妹婶子,给我压一点水!” 那个被唐若唤作小妹婶子的年轻妇女抬头看了看:“哟!若若,你回来了呀!” 唐若点点头。 小妹婶子一本正经道:“若若,别太难过了……你奶奶七十多了,也算得上是喜丧了,这是咱们家的白喜事,别太难过了,知道吗妹妹,她又没受什么罪,说死一下子就死了,挺好的,啊!” “就是!”另一个破鱼的接道。 “不像老秦家那个二奶奶,十年前就瘫痪在床上了,到现在还没死,吃喝拉撒都只能在床上,把她那两个媳妇子,折磨得都快想比二奶奶先走一步了!”另一个破鱼的妇女话没说完,接着补充道。 “哦?听人说,老秦家二奶奶是她两个儿子家轮着伺候的?每个儿子家轮着伺候她一个月?”小妹婶子问道。 “她不是还有三个女儿吗?”另一个洗芋头的追问了一句那个正摆弄鱼的妇女。 摆弄鱼的撇了撇嘴:“女儿?女儿谁会管,自古都是养儿防老,没听说养女儿防老的!” 洗芋头的点点头,接道:“那倒也是,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 娘家的财产田地,连一根草棒都不是女儿们的,她能带走的,无非就是几身随身的衣裳罢了,凭什么要咱做女儿的养老。 其实,说来说去,姑娘家也无非就是借老娘的肚皮生出了自己,然后又在娘家吃了几碗饭而已!” 小妹婶子点头称是:“那是,娘家的财产,都是留给儿子们的,做女儿的,财产分不到一分一毫,自然没有伺候的义务!” 唐若听到这里,忍不住道:“小妹婶子,女儿也有法律上赡养老人的义务!” 小妹婶子“嗤笑”道:“若若,义务与权利,是不是应该同等的?那么,我问你,你妈妈砸锅卖铁也要供你弟弟上大学,她为什么不供你?” 小妹婶子的话,戳到了唐若的痛处,一下子,让唐若竟无言以对。 是啊! 妈妈砸锅卖铁的供弟弟唐欣上大学,而对两个女儿采取放养的态度,间接导致她们小小年纪就要出去打工,特别是唐若,刚出来的时候,甚至还未满法定年龄。 她妈这样做,明显就是对儿子,给予了子女教育资源的严重倾斜,深究之的话,其中甚至暗藏着因儿女有别的思想而导致的对女儿们的隐性岐视! 小妹婶子说的不无道理,她妈,为什么不先供她上大学? 当女儿在最佳受教育的年龄,你选择了放弃女儿,而全力培养儿子。 你选择把所有的家产都留给儿子、孙子。 如此偏心的你,在老了,生病了的时候,却振振有词的说什么女儿和儿子一样,法律上都有赡养自己的义务? 偏心,不是这样偏的。 唐若记得有一个电视剧中有一个片断,让她看了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记忆犹新,一个胖得下巴足有三层的女人,扬着手腕上金灿灿的镯子,骄傲地回答着问她话的人:“金镯子,女儿买的! 金戒指,女儿买的! 金项链,女儿买的!” 那个问她话的人又道:“你女儿对你可真好,那你的财产以后不是要全留给女儿呀?” 那婆娘眨巴眨巴眼:“不!我的钱都是留给儿子的。” 这个婆娘,完全是实力坑女儿呀! 唐若被小妹婶子戳到了痛处,她的脸一沉,把压水机压得“咔咔咔”直响。 唐若看看不远处。 她本家的一个叔叔,头上戴着一顶旧报纸折成的厨师帽,手里拿着一把比挖土的铁锹稍微小那么一号的铁铲子,此时,正将锅铲得哗哗乱响。 他扔下那只铁铲。 走到另一只锅旁边看了看,然后抄起搭在锅沿上的铁勾子跟铁笊篱,翻看着正在滚油中炸着的那些大块大块的五花肉、猪内脏什么的。 蹲在锅前烧火的一个老头抽出一根烟来,塞进大厨的嘴巴里,脸上一副很有把握的表情对他道:“军余,我觉得这些菜炸得差不多了,应该可以出锅了!” 被叫做军余的大厨,唐若的那一位本家堂叔点点头,“吧嗒吧嗒”把烧火老头塞进自己嘴巴里的烟猛抽了几口:“我先看看,不急!” 他用力将铁勾子勾进一块菜碗大小,已被炸得皮上起泡看上去酥脆金黄的四四方方的五花肉里,锅里的滚油,立刻“吱吱啦啦”泛起了一阵油花。 “差不多了,出锅!”大厨唐军余对烧火老头道。 老头立刻扯过旁边一只大竹筛子过来,唐军余双手齐动,灵活的钩子配合着同样灵活的笊篱,把锅中的那些肉菜,一样样捞进了筛子里。 大厨唐军余笑着对老头道:“哥,这肉炸得不错,火候刚刚合适!” 老头也赞道:“好!确实不错。开余,这几天,你可要受累了。” “说那些干什么!”唐军余把嘴上的烟狠抽了几口。 呵! 这几天,唐军余可是这个丧礼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物。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他可管着这好几百号人的伙食呐! 看着筛子中炸得接近完美的食物,无论大厨唐军余,还是烧火的老头子,都挺开心。 话说。 其实。 除了唐家老太太那几个亲生子女、儿孙们,和老伍家的少数几个亲戚是对老太太的辞世有真正的悲痛外,其他人,悲痛个啥呀! 大家伙其实只是前来帮着老唐家完成一件大事,并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而已。 他们才不会悲痛呢! 该笑的笑。 该开玩笑的照样把玩笑开得飞起。 大厨唐军余跟烧火老头一边说说笑笑,一边就干完了锅里那点儿活,他把铁勾子与笊篱又搭回锅沿,端起旁边一筛子已经团好的肉丸子,倒入锅中! 每一只肉丸子都鼓足了舍身取义的勇气,跳进了滚烫的油锅中,唯有筛子边上一只个头挺大的,似乎早已识破了油锅布下的陷阱似的,不肯跳下去。 唐军余端着筛子颠了颠,一下子把它颠到了地上。 他看了看这只有思想的丸子,摇摇头:“可惜了!” 烧火老头伸手捏起那只丸子,用一块长木板托着,把它塞进了灶膛里。 “没事,烧着吃,也挺香的。” 丸子觉得自己很悲催。 灶膛里的火舌阴恻恻看着这只不愿下油锅的丸子:哼哼!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投! 那只丸子把眼一闭,爱咋滴咋滴吧! 唐若再看看远处。 离开油锅远一点得地方。 也就是刚才杀猪旁边的另一块空地处,此时,摆了好几张方桌子,因为这儿此时能晒得到太阳,因为今天风和日丽,实在是一个可以打牌和赢钱的好日子。 唐若看了看。 只见每一张桌子,都围着一堆人,离她最近的一桌,在打扑克牌,听他们喊的声音,应该是在斗地主:“叫地主!” “不叫!” “抢地主!” “我抢!” 打扑克牌的旁边两张桌子,全是女将,一个个正捋胳膊挽袖子,伸着尖尖的手指,将手中的字牌扯来扯去。 嗯!她们打得是桂林字牌。 这种牌似乎在湘桂川一带挺流行,特别是桂林地区。 不信? 牌盒上印着的桂林字牌和胡大贰字样,就是最好的证明。 再过去一点,仍是女将,那桌女将开的是麻将,她们不知道从谁家里搬了一张蒙着绿绒布的麻将台来,此时,正将台上的麻将洗得“哗哗啦啦”的响。 北有长城、南有灵渠。 南也有长城——不是石头砌的,而是这种小小的,刻着东西南北中、发白条子饼的新式长城。 这个玩意儿是谁发明的? 真好啊! 身轻体柔易推倒不说,洗牌的时候,连声音都那么的清脆悦耳,拈捏起来,手感也十分不错。 麻将玩法简单,老少皆宜,想学的话,上手极快。 当然了,它也跟所有具有技术含量和决窍的东西一样,精通却难。 试看。 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麻将都是一种很重要的娱乐和交际工具,经常有一些拍有十里洋场的电视剧中,有钱人家的阔太太,大小姐们,都是爱玩麻将的。 那些白白嫩嫩的娇手,拨云捉月一样,从倒扣的长城中掂来一块,翻开一看。 瞬间。 再也按捺不住一颗激动的心,娇喝一声——杠! 杠上花。 给钱。 于是,陪着太太小姐们打麻将的阔少们就嘻嘻笑着开始摸荷包,底下,趁机对叫胡的佳人撩撩腿、勾勾脚,做着小动作。 搞不好,还会错撩到另一边,窄窄的旗袍怎么努力也罩不住的丝袜和小腿。 另一位就会抿嘴一笑。 “为伐总是伊胡牌?” 阔少也笑道:“继续,继续,这把保证你胡!” 呵呵! 都各有目的。 哑巴吃饺子——心中有数! 牌桌文化和酒桌文化一样,都是祖宗传下的精萃呀! 对于男人来说,打牌喝酒,都是极其重要的一种交际手段。 就算毫无目的,只是单纯的想玩玩,娱乐一下,打麻将也是许多男人的选择。 麻将台前一坐,既可以消磨无聊的时光,又可以与美女佳人们打打情,骂骂俏,确实不错。 而对于女人来说,麻将桌上,也是探听他人隐私的一个好场所,还可以听到当前社会上发生的时事与新闻。 麻将馆,其实跟报社一样,也是一个重要的消息集散地。 譬如。 就像此时此地,因唐若奶奶的丧事而聚在一起的女人一样,一边打着字牌和麻将,一边讨论着她们感兴趣的话题:“小李,你的眉毛是不是纹过?在哪里纹的?看上去纹得很浅,但是眉型却挺好看。” 被叫做小李的那个因纹了眉后,似乎一下子从一大堆庸脂俗粉中脱颖而出的年轻女子,“啪”的一声将一枚幺鸡拍到桌上:“在新兴街,那里有一家激光纹眉,纹得又好看,又不疼,而且,纹完了还不会发炎发肿!” 那枚幺鸡好想骂人:你这老娘们,能不能温柔点?你是想把我的腿敲成骨折吗? 第73章 入殓 打完水。 唐若又回到灵堂。 这时候,执事的五舅公公正指挥着五六个男劳力把棺盖打开,准备让这些活人们,再看一眼已故的老太太,然后就入殓。 幸而是春天,此时气温尚低,若是夏天,恐怕唐若的奶奶就不是睡在这口上等的红松棺材里,而是躺在冰棺中了! 节俭一生的老人家,就连她去世,也要替儿孙们节省下一笔租冰棺的钱。 五舅公公黑着脸,极具威仪地招呼着唐开余三兄弟的舅舅,伍佑礼,过来再看一看他的亲姐姐——老伍家的亲女儿。 “兄弟,过来看看你姐吧!” 入殓,必须由伍佑礼亲自过目,并通过他的首肯。 这是自古以来的老规矩。 娘舅大过天! 伍佑礼不点头,就不能往他姐姐的棺材上砸钉子! 棺盖打开的一刹那,灵堂里立刻又是哭声一片。 “我的姐呀我的姐,你要常来看俺的。经常帮助弟和媳,俺们夸你有美德。我的姐姐呀,你怎么就扔下俺们走了啊……”边哭边唱的,这是伍佑礼。 “我的个亲娘啊!我的个亲娘啊!我的个亲娘啊!”——颠来倒去就这一句话的,是唐若三叔。 “奶奶,呜呜呜呜,奶……”——这是唐敏。 “……我的亲娘……水有源头树有根,天下只有我娘亲。你把女儿我养育大,女儿我永远不忘亲娘的恩……我的亲娘啊……”——这是唐若的姑姑唐余芳。 唐若把碗往门后头一搁,也哭了起来:“奶奶……” 她走到棺材前,看了看奶奶,奶奶静静地躺在棺材里,看上去,面容依旧是那么的和蔼可亲,似乎仍在轻唤着她的名字:“妹妹,不哭,不哭呀,小唐若!” 哭吧! 不论老人家生前,对兄弟、儿女、孙子孙女们怎么样,现在,都因为她的离去,而将过去一笔勾销了。 这些震天响的哭声,既是为她不幸离世而高唱的挽歌,也是她撒手人寰,可带走的荣耀。 跪在她面前的这一大家子人,可都是她这一根杈上开出的花,结出的果呀! 这些唐家子女孙儿们哀哀的哭声,感染了许多旁边站着看热闹的人,有好几个人的面颊上,情不自禁“吧嗒吧嗒”滚下了泪珠。 本村有几个上了年纪的老人家,也挨挨擦擦走到棺木旁边,边看着唐若奶奶的遗容,边撩起衣襟偷偷地抺眼泪儿。 待大家哭过一会后,五舅公公问伍佑礼:“兄弟,你节哀,别哭了,见过最后一面就行了,时辰也差不多了,咱们赶紧替他奶奶入殓吧,你说呢?” 伍佑礼还能说什么。 人死如灯灭,又不能起死回生,他点点头,退到一边。 五舅公公挥了挥手:“入殓!” 他这一辈子,执事大半生,不知道经历过多少人间的悲欢离合,此时看上去,那张饱经岁月洗礼的脸庞,依然平静地波澜不惊,除了那微皱的眉头,几乎看不到他的脸上,有任何的表情。 “入殓!”他威严地喊道。 负责棺椁的几个男劳力立刻上前,把打开了一半的棺盖重新盖了回去。 其中有一个小臂鼓鼓囊囊,全是精肉的三十来岁的男人,拿起斧头和棺钉,“呯”!“呯呯呯呯呯!” 一口气,七根棺钉全部钉好,棺盖与棺身瞬间合为一体。 “我的娘呀……” “我的姐姐呀……” “奶奶……” 又是一阵悸动人心的震耳哭声。 从此,尘归尘,土归土,彼此各看过最后一眼。 再无。 挂牵! 去了的人,安静地睡在了棺材里。 合棺之后。 又过一会子。 外村前来吊唁的亲朋好友们络绎不绝起来,五舅公公忙而不乱,一会儿喊着威严的口号:“……亲朋吊唁,家属谢礼!” 一会儿,有些人就会过来找一下他,伏在他的耳朵压低了声音问他一些具体事物上不懂的细节。 唐若奶奶的丧事。 后勤那一块,针头线脑、桌椅板凳、锅碗瓢盆,各种杂物大多都是由唐若的三堂婶顾红娟来操持。 该从老唐家人屋里拿的,就拿。 该找村里人借的,就借。 而。 灵堂这一大摊子事,则是五舅公公统筹安排。 大到棺材的位置摆放,入殓的时辰,小到一盏守灵灯的位置,一根白蜡的尺寸型号,都会有人过来问他。 五舅公公就是权威,此时,他的话,和那些写在本子上的村规民约一样,对在场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家有千口。 主事一人。 五舅公公早就安排好了,哪些人接待外村前来吊唁的客人,哪些接待本村的,比如,唐若奶奶的娘家——老伍家的人来了,特别是辈份最大的伍佑礼,该谁陪同,这些安排了。 往村外选好的墓地上,运送沙子、红砖、水泥,并负责挖掘墓道砌墓的人——安排了。 出殡的时候,负责抬棺材下葬的人——安排了。 灵堂上该摆放什么物件,出殡那天该准备的纸马、纸牛、花圈、轿子、电视,金童玉女,元宝祼子香烛纸钱等等等等,规格数量——安排了。 孝男孝女们身上的孝服,腰系的麻绳,出殡时拿的哭丧棒该用哪里的柳木——安排了。 量米的升与斗、插蜡烛的香钎子,孝子该捧,该拿的遗照、该抬的装迷魂汤的汤罐等等,也安排了…… 可以说,该安排的大小事情,五舅公公基本上都滴水不漏的安排了。 如果有医生,用每秒计算亿万次的ct机扫描一下五舅公公的脑袋,可能会惊讶的发现,此时,五舅公公的脑子,完全可以媲美一个高速运转的计算机cpu,每一个程序每一条信息都在他的脑子里过漏并分析了,然后瞬间再计算出最佳处理方案与结果。 太厉害了! 这样的人,没有相当一段时间的历练,是不可能做到既通晓本地四处的风土人情,又能八面玲珑地处理好方方面面的事情,打点好前来吊唁的各路人马的关系的。 在五舅公公的安排下,老唐家人的礼数做得十分到位,让绝大多数前来吊唁的人,都挑不出老唐家人的礼来。 特别是老伍家的人,以伍佑礼为主,表达了对唐家人能妥贴地准备好他姐姐的丧礼的首肯。 伍佑礼还特别关心地问候了一下眼泪汪汪跪在自己面前的外甥、外甥媳妇,以及外甥女们。 他,也没挑什么刺了。 一拨拨的人吊唁毕了,就离开灵堂,好给下一拨人腾位置。 两个放鞭炮的小伙子,早就把一大箩筐一千响的短炮仗,搬到了他们的身后,来一拨人,就点上一挂,扔在地上。 “噼里啪啦!” “噼噼啪啪!” 其中有一个小伙子,还忙里抽闲,给五舅公公端了一大碗凉白开过去:“爷爷,喝点水吧!” 五舅公公眼睛一斜一扫,绷着的脸也缓了三分:“啊!丰收,先放在旁边吧,我等下再喝!” 今日上午的重点。 就是灵堂。 围绕着这里,忙一阵,乱一阵,风吹一阵,烟飘一阵。 天上的太阳亦是满怀悲悯,注视着人间这个小小的村落,这些平凡的生灵们。 它不急不徐,缓缓向西挪着,一寸、两寸……渐渐地,就挪到了人们头顶的上方了。 那些打牌的人,桌子也跟着它,挪了又挪。 差不多了。 活着的人,也该进些饮食了,都跪了半天,哭了半天,喊了半天,忙活了半天了。 日头,也早已经爬到了正当午了。 那就开席吧! 五舅公公看着最后一拨吊唁的人走出灵堂后,抬手示意唐若爸爸他们,都站起来活动活动,他们跪的时间太久了,个个都跪得腰酸背痛腿发麻。 唐敏扶着奶奶的棺材,缓缓从地上站起来,她奶奶对她还是挺不错的,走了走了,还借助棺木再扶上已经跪得双腿发木的大孙女子一把。 五舅公公对大厨唐军余派来打探消息的,厨伙的人道:“差不多了,今天上午也就是这些客了,下午,可能还有一些远路的客人来,但是,应该没几个了,该来的,差不多都来了,开席吧!” 开席! 负责来人时放炮仗的那两个小伙子,到偏房里取了两盘比小汽车轮胎小不了多少的正宗汶阳满地红的大炮仗,顺着大门外的路,骨骨碌碌摆出去老远。 那个小伙子看看这两盘炮仗实在太长了,已经快摆到路上那些坐在桌边,等着打炮仗吃饭的人群里去了,他赶紧又骨碌回来打个对折。 其中叫丰收的那个小伙子吹了吹手上的烟头,对站在旁边的五舅公公道:“可以点了没?爷爷?” “点吧!” “噼!啪!噼噼啪啪噼噼啪啪,啪啪啪……” 鞭炮爆炸后的烟雾一下子升到空中,一股火药混合着纸屑燃烧后独有的香味,瞬间弥漫开来。 时不时,有那么一两枚生性桀骜不驯的鞭炮,“噌”的一声,从地上飞起来,直射到路边的枯枝败叶、石子砖头中去。 有一枚,甚至“嗖”的一下,飞进了蹲在路旁边的老桶的碗里,幸好没爆炸,不然,非把管东不顾西只知道埋头扒饭的老桶嘴巴炸歪了不可。 它一定是一枚性情温顺的鞭炮。 开席喽! 那些打牌的人,围观的人,全都撤到了顺着唐若奶奶门口的村道一字排开的席面上去了。 席面上,烟、酒、碗筷、都摆上了。 两瓶三十八度的桂林三花,一壶散酒,一瓶雪碧,一瓶凉茶,一包五块的白沙和一包两块五的甲天下。 它们也在等着开饭,等着这些男女老少大大小小的人们,等下子消灭自己。 开饭的炮仗打起来。 一些带小孩的大人,顾不上自己捂耳朵,而是猫下腰去,替自己孩子紧紧捂上了小耳朵。 “噼!” “啪,啪啪啪噼啪……” 许多人等的就是这一刻。 不! 应该说,大部分人等的都是这一刻,这些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庄稼人们,如果不是逢到了这些婚丧嫁娶的事情,谁会舍得花钱,一顿饭吃它十个碗的硬菜呢? 看吧! 看中间那一桌年轻的小伙子们吧! 最先上的一碗鸡,刚到了他们的桌上,还未等到那鸡反应过来,七八双筷子,已经眨眼之间把碗里夹得只剩下了半个鸡头,就连那些配着鸡肉炒的青红辣椒,也已经被夹得干干净净了。 五舅公公拎着一只电喇叭,从一字排开的第一桌酒席开始喊起:“各位亲朋,各位好友,辛苦你们前来参加唐氏伍奶奶的丧礼,酒,没什么好酒;菜,也没什么好菜,如果礼数上有什么招待不周的地方,我代表家属,请你们原谅!” 然后,五舅公公又向前走几步,继续重复刚才的这一段话:“各位亲朋,各位好友……” 除了那些老人,也没几个认真听他讲些什么东西的,酒菜都摆上来了,有几个人会傻傻的停下筷子,听五舅公公说这些客套话哟! 听完了。 菜没了! 上完了鸡,就是鸭,然后炖肉块,溜丸子,酸豆角炒猪内脏,鸡蛋汤,红烧鱼…… 还有一道压轴的硬菜——香芋扣肉,也正蒸在热气腾腾的锅里,等待出笼屉。 大厨唐军余把蒸着香芋扣肉的笼盖揭开,取过一根筷子插了插芋头,又插了插切得跟芋头一样厚,连皮带肉肥瘦相间的五花肉,然后又把那根筷子放在嘴里试了试,他点着头对烧火的老头道:“可以了,扣肉蒸得差不多了!” “出锅?” “出!” 老头从地上站起来,跟他一人一边,把笼屉一个个从锅上抬下下。 唐军余取了一只粗瓷大碗,伸进水桶里舀了满满一碗凉水,然后,双手在凉水中一蘸,迅速地端起一只笼屉中对扣的碗,“啪”的一声翻转到旁边的一只托盘里。 双手再蘸一下凉水。 说时迟,那时快,他一下子把上面那只空碗取了下来。 唐军余的右手,伸到旁边一只放着碎葱花芫荽的不锈钢盆里,捏了一些,洒在那碗热气腾腾的香芋扣肉里。 大厨不愧是大厨,手脚利索,每一个动作都干净准确,绝不拖泥带水。 三十八,三十九…… 烧火的老头替他点着数:“军余,今天中午来了三十多桌……” 唐军余点点头:“嗯!知道,加上咱们厨子,帮忙的打杂的,总共得四十来桌,这个,我心里有数……” 第74章 还得是唐若 烧火的老头撤了撤灶膛里的火。 不用烧大火了。 他烧的那颗肉丸子,早已经给了带着孙子来吃酒席的儿媳妇了:“拿去,吹一吹,给宝宝吃。” 这时。 五舅公公在席间吆喝完了,也走到这露天的厨房来了。 他看了看围着锅台,一会拿铲一会拿瓢忙个不停的唐军余,脸上露出一副十分看好唐军余的表情:“军余,今天菜搞得不错!” 得到五舅公公表扬的唐军余,甩了甩手上的油,赶紧从灶台上摸起烟盒,给五舅公公敬了一支烟:“五叔,我这两下子,上不了大席面的。” 他应该尊重五舅公公。 不止因为五舅公公是个长辈,更因为他与五舅公公之间,时不时就会有一些“业务”上的往来。 唐军余经常去外面做一些收费的红白喜事,从年头到年尾,身为执事的五舅公公对他的关照,也是不少的。 “我看可以,你有做两百桌的把式,能上大场合……咳!我小时候,有一年,咱们村的老郁家做丧事,那流水席吃得……吃了撤,撤了上,足足有三百多桌,把好几个菜把式都累坏了!” 五舅公公说的是以前的郁秀才,郁老爷子死的时候的事。 年代久远。 可能五舅公公也想不太起当时的细节了,所以他边抽烟,边眯起眼望着远方,他那刚才还高速运转的大脑,一下子停滞在了往事里。 “轰!轰轰!” 一阵摩托车的咆哮声从远处传来,眨眼之间,一辆红色雅马哈摩托车开到了五舅公公面前,停了下来。 摩托车上,下来了一位年轻的骑士,他三步两步走到五舅公公面前:“五爷爷,我送信回来了!” “哦!富余啊,你去报丧送信,都送到了吗?” “都送到了,五爷爷,都跟他们说了,明天出殡。” 五舅公公点点头:“嗯!好,好,那你快去吃饭吧。” 唐军余拦住了叫富余的这个小伙子:“别去了,富余,等下跟我们一起吃吧!” 富余高兴地应道:“行,军余叔,那我等着跟你们一起吃!” 烧火的老头道:“不用等了,还等什么呀?菜都上齐了,就剩咱们了,咱们也吃吧,你说呢?老五?” 五舅公公点点头:“行,吃饭!” 这时,几个端着托盘上菜的小伙子,也都撤下来了,听说可以开饭了,一个个高兴地摩拳擦掌,各拿碗筷。 五舅公公对其中两个小伙子道:“你俩等一下,再去看看那些饭桶里面的饭,要不要添一些,再回来吃。” “好嘞!” 五舅公公又对唐军余道:“我还得过去一趟,现在家属要出来谢礼了,等我忙完再过来,你们先吃着!” 唐军余点点头。 五舅公公走回灵堂,他先是吩咐唐若道:“若若,你去拿个托盘,找你军余叔,帮你爸你姑他们装点饭菜过来,我现在带他们去席上谢客,一下子就回来,敏敏你也跟你妹妹去吧,女孩子,不用去外面跪了!” 唐敏巴不得他这一句话。 她在心里对黑脸的五舅公公谢了又谢。 五舅公公又拎起他的电喇叭,对唐若爸爸他们道:“走吧!” 他想起了什么:“大丫头,你也不用去了,就在这里守着你妈!” 他说的是唐若的姑。 席上谢客的场合,不用女眷,只要男丁就可以了。 五舅公公头前带路,引着身穿重孝的唐家三兄弟,来到了席上,他将喇叭嘴凑到唇边吹了吹:“呼……呼呼……” “各位亲朋,各位好友,家属谢礼……” 程序简化了。 没有像过去的时候那样,每桌必跪了。 五舅公公只是指挥着老唐家的三位孝子,象征性的每隔几席跪了一下,替自己的老妈,给这些前来为她磕过头、鞠过躬的来客们,再还一次礼。 三四个吹鼓手也没离席,就站在他们那桌席前,各持乐器给三兄弟伴了伴奏。 “呜哇,呜哩哇,呜哇呜哇呜哩哇……” 磕完头,唐家三兄弟自回灵堂,顺便还带回了五舅公公的电喇叭。 忙活了一个上午的五舅公公,这才真正闲下一会子来,能安心吃个饭了。 唐若和她姐找到唐军余,还没开口,唐军余就知道她们的意思了。 他看了看唐若,又看看唐敏,指了指旁边台上两个托盘:“唐若,菜我都打好了,快端去给你爸爸他们吃吧……唐敏,你可小心点,鸡蛋汤别洒了!” 唐若端着饭菜,回到灵堂,把托盘摆在旁边的空地上。 她大伯唐胜余对弟弟弟媳和妹,以及自己的老婆道:“吃吧,先吃饭吧!” 这时候,这场合,作为长子的权威就体现出来了。 他要随时替弟弟妹妹媳妇们,担待棺材里老娘或可有之的怪罪,谁让他是老大哩! 唐胜余发过了话,大家就一起吃吧。 又渴又饿又累的这几大家子人,折腾了半天后,心中的悲伤倒颇减去了几分。 唐若的姑姑唐余芳笑道:“哎!大哥,你昨晚上算好了没有,咱妈的丧事,每家要分摊多少钱?” 唐胜余朝嘴里扒拉了一口饭:“算了,我跟五叔算过了,平摊到每家的头上,要两千块钱!” 每家两千,那就是六千块钱。 区区六千块,能办成个什么样的婚礼,唐余芳有点不太满意:“大哥,六千块钱,除去咱妈的棺木,剩下的钱恐怕少了点吧?到时候办得怕是太寒酸了,不说别的,就看那花圈,为什么只给咱妈扎了一只?” 唐胜余心想你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他的想法被老三唐利余给说出来了,唐利余“扑”的一声,吐掉了一块因为听了唐余芳的话,差点卡住他喉咙的鸡肋骨:“姐,你真是站着说话不知道腰疼,两千块钱,是个小数目吗?怎么,你还嫌少?” “干什么,老三,两千块钱算什么?多吗?难道你拿不出来?你一年到头在外面干工地,再多一点钱,怕是难不到你吧?” 唐利余不高兴了:“姐,凭什么你光指挥我们三兄弟出钱,你为什么不出?咱妈的事你要是也出钱,别说两千,三千我也跟你出!” 唐余芳一瞪眼:“老三,你这是说的人话?” 唐利余并不理她,而是转向他的两个哥哥:“大哥,二哥,你们说是不是?我姐就知道拣现成话说,她倒是不用出一分钱,只想让咱们多出点,哼!要我说,我姐既然担心妈的丧礼办不好,那好办,那她也出钱呀!是不是?” 跟唐利余一样想法的另外两兄弟点了点头,没有出声,他俩不想帮妹妹说话,帮妹妹,自己就要多出钱。 三兄弟,现在倒是拧成了一股绳。 唐利余的话,激怒了他姐,唐余芳怒道:“老三,你说得是人话不?什么叫你跟着我出钱,好,那这样,咱妈的丧事,我出两千五,我也不要你们多出,你们三家,每家也要出两千五,但是,我有个条件,必须帮咱妈打个碑!” 唐利余笑了,他并不吃他姐这一套:“姐!你要是现在拿钱出来,我跟咱大哥二哥,也立码拿钱出来,对不对?大哥!” 他谅唐余芳不会出这么一大笔钱,所以才用这话挤兑他姐。 他大哥,应该在弟弟妹妹争吵的空当,合计过了,如果妹妹不拿钱,他就不用多出,就按原计划就可以了,如果妹妹拿了钱,那更好,妈的丧礼,本来有点紧巴巴的开支费用,一下子会宽松不少。 唐余芳怒气冲冲走到外面,一下子,又回来了,她“啪”的一声,把厚厚的一叠钱拍在了三兄弟的面前:“这是我出的两千五,你们三家,每家也要出这么多,拿钱,现在就拿!” 她这是反过来,又把三兄弟和三个嫂子给挤兑住了。 那就拿呗。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 不就多出五百吗? 老大唐胜余让他老婆崔秀英跟着拿了两千五出来。 老三也让他老婆张彩红也拍了两千五出来。 这几个人却不知道,他们,把唐开余两口子给挤兑在这儿了。 因为。 唐若妈并没带那么多钱回来,不是不想带,实在没钱了,家里所有的钱,几乎都用到唐欣身上了。 唐若妈因为婆婆的丧事,已经伤透了脑筋了。 她东挪西借好不容易才凑了两千块钱出来,本想着可以对付过婆婆的事了,哪想到,今天,被自己的小姑子几个人给挤兑住了。 现在,让她去哪里再去弄五百块钱出来? 没有那五百,连她身上的那两千,她都不好掏出来了。 唐若和唐敏并不知道她妈妈的难处,她们只是奇怪,为什么她们的爸爸跟妈妈磨磨蹭蹭的,不拿钱出来。 老三唐利余对唐若妈道:“嫂子,你们的呢?” 唐若妈的脸涨红了,她从贴身的衣袋里取出那两千块钱,嘴唇嗫嚅着道:“我这里是两千,还差五百……” 刚才被老三唐利余挤兑了的唐余芳并不答应:“不行,你们每家都要出两千五,用了以后算帐,多退少补,但是,必须现在就拿。” 唐若妈的脸被小姑子的话,憋得通红。 唐若爸抠着手指头,一言不发,他能发什么?拿不出钱来,他就没有发言权。 唐若妈看看大女儿:“唐敏……” 唐敏为难地一摊手:“妈,我身上没钱!” 唐若妈没有问唐若,前几天才问唐若要过,不能再要了,再要,唐若也未必有。 再说了,难道她真的要将唐若当成提款机嘛? 可是。 现在到了一文钱能憋死英雄汉的时候了。 唐若妈肯定不能问老大跟老三借,他们不会借给她家的,她也开不了这个口。 唐余芳,就更不用说了,嫁给城里人的这个小姑子,本来就一直看大哥二哥不起。 憋得唐若妈直扯老公的衣襟:“老唐,老唐……” 扯老唐也没用,老唐也变不出钱来。 唉! 唐若算是见识了自己家的这帮亲戚了,现在,他们已经把她妈林清秀挤兑得骑虎难下了。 她再不帮忙,她妈可能就会被她姑她叔逼得她没妈了。 唐若从裤兜中,掏出唐小兰给她的那卷钱,递给了她妈林清秀:“我这里有五百块!” 还得是唐若呀! 林清秀深深地瞥了二女儿一眼,生气?感激? 生气唐若不早点把钱拿出来,害得她如此窘迫,人前出丑? 感激最终还是唐若替她解了这难堪之围? 唐余芳也看了唐若一眼,虽然唐若替林清秀化解了尴尬,但是,唐余芳倒不恼唐若,她反倒挺喜欢唐若的:这个小侄女,关键时刻靠得住,知道帮她妈,挺懂事。 唐若也看了她姑一眼:哼!再拿五百我也拿得出来,再拿一千也可以。 范云给她的卡里,还有一千五百块钱,没动呐! 解决了钱的问题。 刚才还争得脸红脖子粗,差点散了伙的自家人,又成了自家人。 发生了口角的一家人,言归于好,开始筹划这凭空多出来的四千块钱怎么用了。 躺在棺材里的老太太,如果还能开口的话,一定会痛骂这几个儿女,自己活着的时候,为什么不拿这四千块钱,给自己多买一些好吃的呢? 老唐家的这一屋子人,正筹划商议着下一步的事情,这时候,外面又有客来了。 来的是唐若爷爷拜把兄弟的儿子,唐若该给他叫大伯,比唐家三兄弟都大的一个异性大伯,杨运忠大伯。 杨大伯进门先磕头,边磕边哭:“我的婶子……” 他哭得很真诚,不像有些人那样,过来了后,毫无诚意的干嚎几声就撤了。 杨运忠伯伯,哭出了眼泪。 哭完,他没有撤,而是来到唐若大伯的面前,紧紧攥着唐胜余的手道:“兄弟,我才得到信,原来婶娘不在了哇!” 边说,边“吧嗒吧嗒”掉了几颗泪滴。 他这是动了真感情,不奇怪,毕竟他小的时候,没少来唐若奶奶家住,没少吃唐若奶奶做的饭。 老唐家无论红白喜事,他都是必来的。 这是老一辈的交情,在小辈身上的延续,那时间的仁兄仁弟,是堪比亲兄弟的,是可以有饭一起吃,有衣一起穿的。 杨运忠的父亲与唐若的爷爷,可是年轻的时候一起搭过伴,拉着架子车,从兴安步行走到平乐拉过煤的。 这种交情,是一起追星逐月,风雨兼程考验出来的交情,是面对歹人和猛兽毒蛇同进共退的交情,非老一辈人,很难理解。 杨运忠挨个握了握三兄弟的手:“……兄弟、兄弟!” “哥!” 第75章 下午的时光 唐若叫了声:“伯伯。” 杨运忠朝她点点头,笑了一下。 那种。 看上去就能让人信任的笑。 让人觉得暖洋洋的笑。 长辈的笑。 呵! 唐若看看这个屋子里,不管是长辈也好,小辈也好,老唐家的这些子子孙孙也好,还是前来吊唁的客人们也好,完全,都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呀! 这些小人物,就跟灵渠两岸的那些芦草一样,匍匐在另一棵早已衰老,了无气息的麻杆草面前,跪拜、叩首,间或发出一阵阵同类相悯的悲恸。 下午。 时光飞逝,日渐西斜。 前来吊唁的客人越来越少,到了小孩子快放学的时候,灵堂里已经没有吊唁的客人来了,只剩下了老唐家的这些子女儿孙们,一个个跪在垫子上,为躺在棺材中的老人尽着自己应尽的义务。 唐若的三叔唐利余早已经不再双膝跪地了,而是将那对早已跪到麻木的双腿顺势一歪,半跪半坐着,将身体的重量全都落在了垫子上。 他那个姿势,倒跟某些流浪在大城市里,假装双腿已断,坐在底下装着四个小轮子的小滑板车上的乞丐,双手撑地蹑蠕而行的动作十分相似。 唐若的姑姑唐余芳,跟她兄弟的动作一模一样。 真不愧是一奶同胞。 唐若的大伯倒跪得还挺认真,这个,应该跟他的体重有莫大关系,三兄弟中,数他最瘦,身体最轻,像跪拜这种受苦的差事,做起来时,注定他要比弟弟妹妹们要轻松一些。 再说了。 他吃的苦也多,长兄如父,不论出于直接还是间接的原因,过去,他也的确替这几个弟妹吃过一些苦的。 比如,他跟父母一起上山下地,操磨劳动的时候,余芳利余两姐弟,还穿着开裆裤,只知道吃现成米哩! 唐若的爸爸跪的姿势最差,他身体不好,倘若是跟受刑一样直直地跪上三时两刻后,他就会痛苦得左摇右晃摇摇欲坠了。 他的垫子,也比别人的分外厚些,除此之外,垫子下面还铺了一层稻草,这让他相对要比其他几个个兄弟姐妹舒服一些。 但是。 即便如此,对他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了。 还好,看唐开余双手撑地,缓缓爬起来后,甩胳膊甩腿的样子,似乎他的状态还可以。 嗯! 除了这几个亲生的儿女,唐若奶奶的那三个儿媳妇倒没有什么,起码,她们三个妯娌,现在已经在低低的说笑着什么了。 毕竟。 悲伤只是暂时的,一切,终将过去。 就在唐若准备出去透一下气的时候,五舅公公来了,看他精神抖擞的状态,一点也不像事无巨细,已经替老唐家的人,操持了大半天的模样。 “行了,不用跪了!”人未到,声先至的五舅公公,替棺材里的老太太暂时解放了她的这些儿女。 五舅公公大踏步迈进灵堂,对唐胜余颏首道:“……他大哥,晚上,应该比中午要多几桌客人,我看这个样子,应该不会再来人了。 该来的亲戚们,也都来了,估计,今天应该也就是这样了。明天中午人应该会多一些。 嗨!再坚持坚持,等明天出完了殡,咱们,也就算都完成了一个任务!” 五舅公公虽然点了唐若大伯的名,其实这话也是说给在场的所有人听的。 唐若的大伯,朝五舅公公堆了个不知道该笑还是不该笑的笑脸:“五叔,一切都辛苦您了,说实话,不管是我们家的事情,还是咱们村子里的事情,离了您,那可是万万不行的。有您帮着操持我妈的事,我们一百个放心一千个放心,真的,五叔,我们替我妈谢谢您了!” 唐若大伯的马屁拍的倒也是实话实说,比较中肯,听在五舅公公的耳朵里,也挺受用。 他那张原本板着的,看上去有些严肃的黑脸,慢慢松驰了一些,居然露出了一点笑容:“嗯!他大哥,不说这个,你妈妈那个人,唉!那可是我的老嫂子……” 五舅公公的话挺有感情。 是的! 一个村子,乡里乡亲这么多年了,都是些知根知底的故人,要说相互之间,没有点感情,那也是假的,骗人的。 五舅公公年轻的时候,还跟着唐若的爷爷学过石匠呢! 说起来,老唐家跟他也是非常有渊源的。 那时候他也就是二十岁出头吧,像范云那么大的时候就开始了,五舅公公就跟着唐若的爷爷他们那一批的老石匠们,学着垒墙砌屋,砌灶、砌猪圈羊圈,砌院墙花池子什么的,当然,那时候大多都是在乡下做帮工。 帮工,虽然不拿钱,但是,却是很受主人家尊重的。 好酒好烟好饭好菜是必须的,主人时不时还会提着满满一壶大叶子茶,穿梭在为自家做事的工匠之间,替这些师傅们斟茶倒水。 开始的时候,唐若的爷爷都是把五舅公公放在自己旁边,夹在他与另一个工匠中间,唐若爷爷,那是可以挂角的大师傅。 这样,防止还在学徒的五舅公公垒墙的时候,出岔子,垒偏垒歪别人家的墙。 猪圈羊圈垒歪点没关系,可堂屋灶台这些活,是一定要横平竖直的呀! 慢慢地,五舅公公的墙越砌越好,他也能挂角了,能当大师傅了,可是,当初教他手艺的那些叔伯哥哥们,却一个个渐渐凋零了。 许多人,再也听不到当年那个调皮捣蛋的年轻人——五舅公公的笑声了:“大叔,你这泥和的真好,跟我婶子差不多哩!” “去你娘的腿!”…… “哈哈,二哥,把你那过滤嘴给我一根呗?” “不给!” “不给,我就不给你搬梯子,你就住在房顶上好了,等天黑了,我再去叫我二嫂子来给你送饭,你等着吧!” “别,别,兄弟……来,过滤嘴,接着!”…… 有时候,五舅公公还会跟着唐若爷爷那帮石匠,到县城里来砌房子。 “我滴个乖乖,城里就是好,砌墙都用红砖,哪像咱们乡下的房子,净是些鹅卵石跟泥巴糊的东西!”五舅公公看着县城里,有钱人家里,那一水的红砖墙,羡慕道。 “啧啧!连围墙都是红砖砌的!” 唐若爷爷笑道:“这算什么,老广场供销社的门面,那些台阶子,还是用的大理石哪!” 五舅公公不知道什么时候学的执事,村里人大多也记不起了。 反正,他绝不是科班出身,而是半路出家。 再说了,干这个的绝大多数都是父子、师徒之间的耳提面授,从没听说过有哪家学校专门教人执事红白喜事的呀! 这个,又不是学生课堂上必须学习的数理化,干这个,全凭个人的爱好与兴趣。 五舅公公做了有些年头了。 或许,他应该是本村的上一位执事去世后,脱颖而出的。 似乎当年,那一位执事的丧礼,就是他大小事务一把抓着操持的。 看来,那人很可能就是五舅公公的师傅,而那人的丧礼,应该就是他对五舅公公这个徒儿,传下的最后一项任务。 他撂下的最后一项任务。 也是五舅公公的第一次独立完成的任务。 当年,本村新老执事的交替,是在一场主客都挺满意的丧礼进行中,完成的。 据说,当时有许多见多识广的老人,亦对五舅公公公公的操持提出了中肯的看法与意见。 ——主事稳重老成! 忙而不乱! 可堪重任—— 这是五舅公公第一次执事之后,本村十几位从某种意义上可以代表权威的,几大家族硕果仅存的长者对他的评语。 时至今日。 当年的权威俱已凋敝。 五舅公公,亦成了权威人物,他的话,主人家就要照办,就要遵从。 为什么? 为的他数十年如一日的为本村儿女们操持这些婚丧嫁聚的大事,而分文不取。 为他殚精竭虑的奉献。 他做这个,完全就是义务工。 他可不是现在新兴的礼仪公司那些嘴上没毛办事不牢的生瓜蛋子和黄毛丫头,做起事来,管头不顾尾的,许多老一辈的规矩还没有搞懂,就敢拿着“嘟嘟”叫的话筒,穿着时髦洋气的衣服,人前台后的瞎指挥。 据说,那些公司,收费还不低呢,小到一朵纸花,大到一个车队,没有一样东西不收钱! 哼! 五舅公公对唐若伯伯、爸爸们又交待了一些注意事项,回答了这兄弟几人的一些问题,并对老唐家这几个儿女,有关母亲丧礼上的一些未懂之事和疑惑,做了一些及时的指导。 如。 男女儿媳人等、出殡之物在人群中的先后出场顺序,行进队形的建立与保持,到了墓地后,这些子媳男女应遵从的规矩,等等等等…… 这些事情,每个人心里似乎都懂那么一点,可是,真要到了落实到细节上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又说不出个所以然了。 五舅公公一挥手。 他威严的对唐若的大伯道:“他大哥,到时候都有我呐,你们听安排就可以了……主要就是你,还有他二哥他三哥,那些小的不用管,就让他们在后面跟着就行了,到时候,你听我的就行了!” 他的话。 毫无疑问就是定心丸,光是那斩钉截铁的语气,就足以让人毫不犹豫,心甘情愿听他指挥跟着他走了。 五舅公公捋了把唇边的两撇八字胡,沉声道:“我回家里去看一下,等一会再过来,他大哥,他姐,你们都起来活动活动吧,也不能老跪着,礼是礼,人是人,什么事情都不能太死板了,这两个孙女子,哦……还有大孙子,都不用跪了,都可以出去,到外面帮着照看照看。” 他的话,对唐若的堂哥唐应科来说,无疑是一道敕令。 唐若和唐敏时不时还起来屋里屋外转一转,偷下懒,而唐应科,却跟着父亲母亲叔叔婶娘与姑姑们,几乎寸步不离地在灵堂里,足足跪了大半天了。 膝盖都快肿了。 快起来! 出去遛遛腿。 唐若跟在她姐唐敏和堂哥的身后,走出了灵堂。 灵堂外,正拿着一根竹条子到处乱戳的老桶,看到了耷拉着脑袋走出来的唐应科后,马上把那根竹条子一扔,呲着两扇焦黄的门板牙笑嘻嘻走到唐应科面前,伸手拦住了他:“拿烟来吃了嘛!拿烟来吃!” 唐应科没好气地朝老桶翻了翻眼皮:“没有!” 唐若往旁边走了走,绕了一下让过老桶。 她有点怕他。 她觉得老桶说不定随时就会翻脸的,他随时都会从地上摸起一点什么东西来打人。 特别是那根竹条子。 离他远点。 老桶看唐应科不理他,转而伸手问唐敏要烟:“发烟吃……吃烟,发烟来吃了嘛,小敏,你回来了?” 嗬! 他居然能准确叫出唐敏的名字来,看来,并非傻得不可救药那一种呀! 看在他叫了自己的名字一声的份上,唐敏走到偏房里,从盛着瓜子,花生的大圆筛子里,撕了一包没开盒的烟,抽出两根递给了老桶:“呐!给你烟!” 老桶接过烟,嘴巴又冲唐敏“啵,啵啵”地示意,示意唐敏给他火。 看到他那副尊容,唐敏哪里还会理他,她直接跟在妺妹的身后,走出了院门。 而老桶,他居然也知道嘴上叼一根烟,耳朵上再夹上一根,然后,一步三摇的走出门外,到厨子那里找火去了。 唐军余倒不介意,摸出打火机,“啪”的一声给老桶点着了火,老桶,呵呵!说实话,没少跟着他蹭吃蹭喝的。 唐若走到今天早上回来时,一大堆人靠墙坐着打牌的那个位置,这里,现在仍是人一堆,其中,还有好几个身上带孝的,一看就是老唐家的子侄。 此时,这里依然在酣战不休,有坐有站,一大堆人打的打,看的看。 “出牌!” “八个五!” “呵呵呵呵,八个五就大了吗?我四个王还没发言,四个王……” 呵! 这些打牌的,都是一些本村里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没事就去松毛山上扒苞谷籽儿赌博的人。 而看打牌的,却是一些不愿送钱给别人花的精明人与本份人,他们都是有原则的人,再叫也不打,只看! 此时,看上去,这群人应该是打的五十k。 唐若似懂非懂看了一小下下,感觉没什么意思,就顺着墙根那道仅能容一人行走的小巷子一直往里走。 里面,是个小屋。 那个小屋,奶奶曾经住过许多年。 唐若看着小巷两边墙根处年深日久岁月斑驳的青苔,如今依然还是那么的绿。 青苔旁边的大石头上,被房檐水侵蚀出了一排的石窝。 唐若很小的时候,常常蹲在这里,看蚂蚁在石头缝里、石窝窝中爬来爬去。 她经常会捡些小石头籽儿,捡一些小瓦片儿,一个人蹲在这儿玩。 第76章 快快长大 唐若就想。 那时候的奶奶,还很年轻啊!那时候,奶奶的头发还很黑的,她常常搬一把椅子坐在门口——对!就坐在打牌的那群人那儿,拿着一把硬木梳子,替唐若梳头。 “小唐若,你可要快快长大呀!” 唐若就会歪一歪小脑袋,嘟着嘴巴道:“就不长大!” 快快长大呀,唐若! 长大了,就会有一个人代替奶奶来爱你、疼你,也像奶奶那样,拿着硬木梳子,温柔地替你梳头发啦! 可是,那时候奶奶却没有说,唐若长大了,她自己,也老啦! 青苔依旧。 老屋依旧。 房檐下的燕窝也依旧。 只是唐若有一点点想不通。 为什么,一个人说没有,一下子就没有了? 唐若抬头看着奶奶的老屋。 老屋的门上,春节时贴上的年画,不知道被村子里哪个调皮的小孩撕得仅剩一角了,一阵风吹过,就是一阵扑籁籁的颤抖。 多年未上过漆的房门,下面的门板因为雨水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侵蚀,已经烂出了一定的境界——长出了一朵朵白色的小蘑菇,如同门板长出的许多小耳朵一样,全都尖尖地竖着。 那些小蘑菇。 看上去,很像在偷听隔墙那边传来的,一些不与外人共相知的流言与蜚语。 房檐下的燕窝,因久未修茸,残缺了一半,此时,正有一只燕子忙来忙去的一口口衔着紫泥修补。 只是。 不知这只燕子,可否是当年那对承蒙奶奶悉心关照过的燕子夫妇的儿孙后代? 又或它正因祖训难违,而不远万里飞到此处,报恩于已赴黄泉路上的那位老人! 燕儿无知。 却有情! 胜过人间无情无义之辈,无数! 唐若的目光落在奶奶门前的墙缝里,那儿,塞着一对旧鞋。 她伸手把那双鞋从墙缝中抽了出来。 暴露在墙外的那些黑色的鞋布,已经变得发白,鞋底位于脚掌处的胶皮,也已经磨穿了两个洞。 这双布鞋,也不知道是因为节俭一生的奶奶感念旧物舍不得扔,还是试图待自己身体好些之后,再拿到集市上去修补,而塞在墙缝中的。 如今。 鞋还在,人已殁。 唐若心中一酸,她将那双鞋塞回了原处。 唐若在门前踮着脚,伸手摸着门楣上方,触手有物。 果然,开门的钥匙仍在这里。 唐若把那枚今日与门锁重聚后,不知哪日再相逢的钥匙插进锁里轻轻一扭。 “嗒!” 锁开了。 “吱扭扭……” 唐若推开老屋的门,这一刹那,让她感觉,自己仿佛竟推开了一段阵年的往事。 仿佛。 奶奶依然坐在屋里,低着头缝补着衣物,一会儿低下头从地下的箩筐找一找碎布与线团,一会又抬起头来,看着门外。 “唐若,若若……就在门口玩,别走远了!” 唐若就笑嘻嘻地伸着小手,奶声奶气唤道:“奶奶,奶奶……你看,我捡了好多小石头!” 哦! 唐若仔细看着奶奶住了很多年的,这间,一张床就已占去四分之一位置的老屋。 那领菱角花的席子,破了呀! 蓝底白花的被子,旧了呀! 唐若当马骑过的小板凳,还在呀! 那领席子,她不知道睡过多少次的,小时候,夏天里,奶奶常常会把席子铺到地上,让唐若光着一双小脚丫坐在上面玩。 玩得累了、困了,她就会偎在奶奶的怀里。 奶奶搂着她,双手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嘴里哼着儿歌:“我的好宝宝呀,快点睡觉觉,我的好宝宝呀,快点睡觉觉……” 不知不觉,唐若就睡着啦! 此时,奶奶常常会停下手中的活计,摇着扇子,替唐若赶着苍蝇蚊子。 隔壁那位,那时还未过世的吴奶奶走了过来,细声细气问道:“哟!小唐若睡着了?” 奶奶就在唇边竖一竖手指:“嘘……” 有时候。 唐若也会将那只年代久远的,不知道是用什么木料做成的板凳拽到门外去,奶奶就在一头的板凳腿上,给她拴上一根布条子:“驾!驾……驾!” 唐若一手高高地举着,拽着缰绳一样的布条子,一手拿着根细细的小竹棍,不停地抽打着地面:“驾!” 时光呀时光,过得可真快,一眨眼,唐若都长这么大了,而奶奶,也永远地离开她了。 唐若就想。 鞋带的一字蝴蝶结法是奶奶教的;如何揉面及面一样的事物,是她教的;用瓦片烤食物、焙药;是她教的;让脚适应每一种路,也是她教的。 奶奶,真的教会自己好多好多东西呀! 唐若一样样看过去。 磨钝了的锥子剪子、蒙了一层灰尘的桌子碗筷、已经用到褪色的塑料盆塑料筐、仍装有半瓶咸菜的罐头瓶子、豁了几根齿的梳子、木梳旁边奶奶结婚时带来几乎用了一辈子的镜子…… 每一样东西,唐若都有印象,每一样东西,都见证过她的成长,奶奶的衰老。 是啊! 除了她,还有谁愿意记住在这间小小的老屋里,曾经住过一个老人呢? 唐若走到最里面,伸手拉开一道门闩。 拉开门闩,恰好就是摆放唐若奶奶棺材那座堂屋的大院子。 唐若奶奶住的这间屋,其实是个偏房,自从老伴去世后,她就从堂屋搬进了这间小房子,而将堂屋与对面的偏房让给了三个儿子。 不。 应该说是分家,分给了儿子们。 唐若的三堂婶顾红娟在偏房门口看到了唐若,忙走过来:“哟!妹妹,没得事情,你跑到你奶奶的屋里做什么嘛?” 唐若嘟囔道:“我就进来看看!” “快出来,快出来,没什么好看的,别再进去了啊!”三堂婶顾红娟拉着唐若的手,把她拉到了院子里,随手掩上了唐若打开的那扇房门。 顾红娟拉着唐若,把她领进偏房,伸手从案板上拿起一小块刚刚切好的塔糕:“妹妹,你尝下这个糕看下,味道蛮好吃!” 旁边另一位弯着腰正在切糕的他们老唐家的媳妇子也附声道:“嗯!蛮好,这一顶糕应该是在界首大桥底下那家卖糕的那里打的,比咱街上老菜市场那里那些做生意的女人卖的,要好吃。” 唐若接过来,撕去边上粘着的红纸,抠掉那些红色的颜料,咬了一口,朝顾红娟点点头:“婶婶,是蛮好吃,蛮软,蛮甜!” “吃吧,吃完再拿。” 这个糕,现在不冷不热的,正好切。 如果今天不切,放到明天的话,等它硬下来,那刀可就切不动了,而只能改用锯子锯了。 顾红娟取过一块切成片的塔糕,装进一只塑料袋中,同这片糕一起装入袋中的,还有瓜子、糖块、旺旺饼等各色茶点。 这些,大部分都是唐若的姑姑唐余芳买来的,光买这些茶点,她也得花掉很可观的一笔钱。 顾红娟将装好东西的袋子,一只只扎好,扔进靠墙的大箩筐里,等吃晚饭的时候,按人头分给那些前来坐席的客人。 除此之外,另有一个大箩筐,也是装着一包包的茶点,但是,那一箩筐里没有装塔糕。 那一箩筐是晚上散给前来吃“闹山茶”的人们的。如果家庭条件好的,又或好面子人家,还会在发“闹山茶”的时候,对来看热闹的吃茶群众,随机发派面额一至十元分别不等的红包。 唐若此时无事,也扯着袋子跟三堂婶顾红娟一起装东西,她东抓一把瓜子,西抓两块饼干,装袋,打包,一袋完成,扔进箩筐。 这些都是耳渲目染,经常见到的一些本地习俗,慢慢地就会变成唐若人生经验中一个小小的组成部分,总有一天,也会有一些同她今日一样年轻的后辈姑娘们,蹲在她的面前,对她叫着姑姑或者奶奶,事事听从她的吩咐。 又或者说。 这也是一种乡土文化的发扬与传承。 这些习俗,总归还是要在时代的浪潮中去迎接考验,等待着在自然规律的检验下,理所当然地留其精华,去其糟粕。 顾红娟手上做事,嘴上却没闲着,她凑到唐若身边,笑着问唐若:“妹妹,听说你奶奶有不少银元,她有没有给你?” 唐若心想这都是谁说的啊! 她奶奶家的坛坛罐罐,打小都被唐若翻遍了,唐若从来没见过,哪怕是半块银元的影儿。 唐若看了看三堂婶说起银元后,一脸财迷的样子,娇嗔道:“婶婶,我奶奶哪有那些东西啊?别说是银元了,就连银戒指、银耳环,我也从没见她戴过呀!” 顾红娟点点头:“那倒也是,你们小姑娘不懂,老一辈的,谁不知道她老人家当年是破四旧的积极分子?她才不会戴那些东西呐!” 唐若觉得三堂婶的话,有点怪头怪脑的。 唐若倒知道,因为奶奶替村里的小孩子看毛病的事,没少被自己的老爸和伯伯叔叔们嫌弃,嫌弃奶奶她往家里招人,净帮别人做那些义务工。 说起来,奶奶做的事情,倒是有那么三分的封建迷信呢! 唐若不懂过去的事情,她也不想深究,时代不同了,活法不同了,上一辈人与下一辈人的思想观念,也大不相同了,管那么些子事情干什么呀! 嫌自己老得不够快么? 这时候,唐若的姐姐唐敏过来了,她伸手掰了一块糕吃着:“婶婶,那些打牌的,让我过来问你要两副字牌,再拿几副扑克过去给他们,他们都找不到。” 顾红娟指了指靠墙架起的那张堆着鞭炮的门板:“在那下面……对,就是那一个纸箱子,唉呀,这些东西,你要是不藏起来,那些打牌的人,打一副扔一副,再多都能扔得完。” 那是。 另一个切糕的妇女附合道:“那是!谁不想拿新的用?反正又不用自己花钱买,不光是这些,什么东西都是一样的,管事的人要是手敞了,出出溜溜一会就没有了。” 嗬! 这些肚子里没喝过多少墨水,大字不识半升的老娘们,说出来的话,倒是颇为符合经济管理学里的一些最精髓的理论。 顾红娟。 挺负责。 顾红娟叹道:“管事的人就应该这样,不能因为东西不是自己的,就漫天撒着使,使着使着,后来发现,哟!这也超了,那也要再添了,什么东西,都应该有个计划,有个分寸,这样,自己的心里才能够有数。” 切糕妇女笑道:“红娟,怪不得咱们两家人一样多,地一样多,干的活也一样多,可是,年年你家卖的葡萄钱,就是比我们家多,都是计划过了的吧?” 顾红娟笑道:“嫂嫂,看你说的,你们家也蛮好了,每年我们哥哥在外面收破烂搞那么多的钱,你们家里的地、葡萄也不耽误,照样种那么多的粮食出来,还卖那么多的钱。” 切糕妇女笑道:“我们才没有什么计划,干好多就算好多,差不多就得了!” 呵! 这是一个精通中庸之道的妇女。 怪不得经她的手切出来的塔糕,大的大,小的小,没有一块相似的,原来,都是因为她的差不多得了呀! 唐若从偏房又走回灵堂,这会子,灵堂的一屋子又都跪上了,当然是跪给活人们看的。 老唐家这些儿女们,今天为他们的母亲跪了一整天了,此时,就算是每个人搬把椅子围着棺材团团坐了,睡在里面的老太太,应该也会原谅儿女们的不孝与不敬了! 跪不了多长时间了。 眼看着太阳西斜,日渐黄昏,大地与村庄,已渐渐笼上了暮色。 放牛的老汉,也已经赶着吃饱喝足的牛群,从远处缓缓走来了。 牛群的足音“踢踢踏踏”地响着,慢慢地由远及近,放牛老汉的怀中抱着长长的鞭杆,他扭头看了年老唐家大门外的人群。 吹着笙竽的几个吹鼓手也暂停了他们的演奏,唯恐惊了这一群膘肥体壮的大牯牛们。 人群中,有一个与放牛老汉相熟的男人站了起来,给老汉发了一支烟,两个人立在路边,俱是面色凝重,似乎说着什么感慨的事情,片刻之后,老汉“喔……喔喔”叫着,挥动着鞭杆,将一头落在后面,试图想歪到另一条岔路遁逃的牯牛重新赶入牛群。 旁边有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对另一个黑西服叹道:“做一头这样的菜牛也不错,每天吃吃喝喝,临了一刀,什么也不用愁,什么也不用想!” 第77章 晚宴 黑西服叹道:“谁说不是呢!” 那个中年男人看看不远处正在忙活晚饭的唐军余,对黑西服道:“喂,你有没有觉得,唐军余炒菜,还是有两下子的!” 黑西服笑道:“当然了,他干这一行,都干了十几年了。” 唐军余可听不到这两个人的评议,他现在正忙着呢,虽然十个碗的菜早已备好,可是,不说别的,光是出菜前加热,都足够他忙活一阵子的。 这会,他的牙齿上咬着一个烟头,正盯着刚从裤兜里摸出来的菜单看着。 去它的! 唐军余懊恼地嘟囔道,他本来想用油炸花生米拌腰果做一个菜式,为自己的堂哥们省一点钱,可是,在下午的时候,却受到了本家族几个颇有年纪的长者的质疑。 不能上腰果花生,只能上肉菜。 这。 让唐军余有点措手不及,一切都准备就绪后,若要突然增加一个肉菜出来,那可真让他为了难。 烧火的老头也在替他为难,帮忙想着办法:“军余,我看这样,我看鸡肉准备的很富余,比较多,不如用鸡肉再炒一个菜,你觉得怎么样?” 烧火老头的提议,正跟唐军余想到一起去了,他“啪”的一声合上了菜单:“就这么办,开工,做菜!” 做得早,就吃得早。 做得晚,就吃得晚。 早吃早利索。 大块大块的柴禾填进灶膛里,熊熊燃烧的火舌,舔舐着乌黑的锅底,大铁锅里,热气腾腾。 一只只托盘已经和拎着它们的小伙子们一样,严阵以待。 唐军余将手中的小铁锹在手中舞得上下翻飞。 他站在灶台前,双手握着锹把,不停翻炒着大锅里的菜。 说是翻炒,实为加热。 现炒? 神仙也来不及呀,此时,唐军余要争取让自己在最短的时间内,出完十个碗。 就算只是冷菜加热,也注定要耗去他不少功夫与力气的呀。 时间短,任务急。 趁锅里另一个菜热着的时候,唐军余拿着特大号的铁勺子,先打第一个菜——鸡肉炒辣椒。 话说,唐军余往托盘上的碗中打菜的动作,一点都不像学校饭堂中双手抖个不停的打饭阿姨。 他的手,十分稳定,握着铁勺一挖一捞,再反手一扣,第一碗菜就已打好,接着,第两碗,第三碗…… 唐军余打菜的动作,跟范云部队炊事班的班长倒十分相似。 干净,利索。 此时。 打牌的早不打了。 打麻将的也收工了。 吹水闲聊的,也开始四处找位子找熟人了。 顺着路,两挂浏阳满地红已经摆起,两筒钻天的花炮焰火也摆了出来,烟头也已经吹得红红的,随时准备点上火药捻子。 “点不点?”富余问着。 “先等一下。” 等了一下。 “可以点了吧?”富余又问。 “点吧!”五舅公公终于点头道。 “噼……啪!” “吱……啪”,烟花一朵接一朵在天空中绽放开了,绚烂无比。 小孩们。 一个个捂着耳朵,大人们,纷纷呼三唤四吆喝着熟人坐在一起。 酒酙上。 茶倒上。 三堂婶早已带领几个老唐家的妇女,把包好的茶点包分到每一个坐席的人手中。 无论大人小孩,统统按人头来,一人一份,每一个小孩子,还额外有一封红包。 数额不大,两块钱,仅作为替小孩们压惊的一点点表示。 有些没有男人同坐的席面上,早有爱占小便宜的妈妈暗中指挥着孩子,先将那包五块的烟占了,孩子把烟抓在手中递给她的时候,她就假模假式的对自己的孩子道:“咱这一桌都不抽烟,这盒烟拿回去给爸爸抽。” 另一盒便宜一点的,则被另一名带孩子的妇女如法炮制,收入囊中。 那些没带孩子的女人,找不到伸手的理由,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一点小便宜,被两个把娃当成了工具的家长给占去了。 不说了。 说出来,没占到便宜的那些人一定会生闷气。 那就从饭上把便宜找回来吧。 多吃点,趁着带孩子的女人,照顾孩子的时候,比她们多吃点菜,就有了。 吃! 开饭! 话说,这一顿晚饭的开始,对前来吃席的人来说,其实,无非就是午饭的翻版。 十个碗的肉菜,在几个腿脚麻利手持托盘的小伴子手中,流水般送到席上。 煳得烂烂的大砣大砣的肘子肉、炒得香喷喷的鸡肉、大碗大碗的香酥鸭、撒着绿莹莹的葱花、色泽诱人的香芋扣肉、红椒入味生粉勾芡的红烧大鲤鱼…… 手艺不凡的唐军余,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法与技巧,居然把另一碗鸡肉,炒出了一种神秘的味道,让与席之人猜了又猜。 一个上门牙已经脱落了的老汉,夹起一块带着神秘味道的鸡肉,用后槽牙缓缓嚼着,一边嚼,一边对与他年纪相若的另一个老头道:“老曾,你尝尝,这是什么肉?鸡不像鸡,鸭不像鸭!” 那个老头也挟了一块嚼着,边嚼边皱眉头:“这个……感觉有点像野鸭子肉,嗯!应该就是野鸭子肉……” 不错。 唐军余居然把鸡肉,做出了一种野鸭子的味道出来。 唐若的伯伯、爸爸几个,在五舅公公的指挥下,到席间谢了礼后,又回了灵堂,这里到处都是可燃物,必须要一直看着火烛,严防走水。 今夜,对老太太这些儿女们,也算是一个小小的考验呵,一个都不能少,要在这里给她守灵。 抓紧时间吃饭。 唐若跟她姐唐敏端来了饭菜,唐若的伯伯唐胜余道:“都吃吧!吃完了,再说事!” 她爸唐开余也道:“吃饭,吃吧!” 唐开余盛了一碗饭,自己没吃,倒是先给了老婆林清秀,唐若妈林清秀拿起油乎乎的筷子,皱皱眉,然后才夹了一块鸡肉,放在嘴中缓缓嚼着:“嗯!唐军余的菜炒得挺好!” 唐若的姑姑唐余芳也边吃边点头:“嗯,挺好,确实挺好。” 哈! 唐军余的手艺,很有一点有口皆碑的味道呀! 不说这里。 再看席上。 只见。 主管酒水的一个小伙子,提着灌满了“水沽冲”散酒的不锈钢大壶,不停地穿梭在席间,询问着那些吃得嘴角油汪汪的人们,要不要再往他们的小壶中,添一点酒,一边问,还一边陪着笑脸:“亲戚们,一定要吃好,喝好呀!” 一桌坐满了妇女儿童的席面上,一位戴着白孝的年轻妈妈,手臂高高扬起,正用筷子从装着粉丝丸子的碗中,将细细的粉丝夹到自己孩子的碗里。 那个看上去三四岁大的小男孩子,摆弄着手中的筷子,一个劲地催着妈妈:“妈妈,妈妈,我要吃米米,我要吃米米。” 那个妈妈端着盛好了粉丝的碗,拿筷子夹了一点在唇边吹着:“嘘……嘘,来,小宝仔,吃米米……” 与她们相邻的一桌上坐着的,是一群即便动用世界上最好的化妆师,也不能助其掩饰住身份的老农民。 他们很自觉,不用倒酒的人劝,而是互相之间你劝一下我,我敬一下你的,所以,他们的酒喝得也多。 此时。 居然连他们旁边几桌不喝酒的女人家那儿的酒壶,也统统提给了他们,四只酒壶各据一边,倒也公平。 其中有一个上身穿一件蓝色卡其布的旧中山装,下面穿着的确凉长裤解放黄胶鞋的四十七八岁的男人,正提着酒壶给他旁边一个与他年龄相仿的半秃顶男人倒酒。 秃顶男人紧紧捂着自己的酒杯,喝得红红的脸膛上,一只硕大的酒糟鼻子泛着油光,他的嘴角抽动了几下:“兴国,你别光是把着酒壶给我倒,先把你自己的杯子倒满再说。” 黄胶鞋男人伸出一只粗大的右手,紧紧握住了秃顶男人的腕子:“哥子,你是我的哥哥,哥哥为大,我当然要先帮你倒了嘛,倒过你的才能倒我的,先后顺序不能搞乱!” 他又接着对另一位双手抱着膝盖前摇后晃,脸上浮现着神秘笑容的男人说道:“你说是不是,三哥?” 那个三哥明显是喝得差不多快醉了,他一不看人,二不看菜,而是微微眯着眼睛将头点得如同鸡啄米:“那是,那是!” 黄胶鞋男人得到了来自三哥的附议,这酒,倒得愈发理直气壮起来:“来,哥哥,三哥都讲了,先帮你倒,你莫挡着了,哥哥为大,先帮你倒上。” 被连劝两次,满足了一定虚荣心的秃顶男人,此时才呵呵笑着,将挡着自己酒杯的手收起,并屈起手指,敲着正被渐渐斟满的杯子,旁边的桌面。 该有的礼节,秃顶男人倒不含糊。 这一桌过来一点,是一伙老头,其中就有唐若爸爸的亲娘舅——伍佑礼。 这一桌都是长辈,此时,伍佑礼在本村包括五舅公公及唐家的颇有声望的几个长者在内的陪客人员的陪同下,喝起了酒。 他们喝得很斯文,要喝酒,就一起举杯,要吃菜,就一起举箸,看上去,颇有古时遗风。 伍佑礼把丧姐的悲痛,都埋藏进酒杯中了,他一仰脖,“嗞”的一声,杯倒酒干。 再过去几桌,是年轻人的天下,年轻,就不必讲什么缚手缚脚的老规矩了,完全自便,想吃吃,想喝喝,无拘无束,挺好。 只是,他们桌子上的菜,也吃得特别快,好几只碗都已经被挟了个底朝天。 看看他们就知道了。 每一碗菜上来后,七八双筷子就如同梭标一样迅速伸了出去,刺向彼此看中的目标,特别有些好吃一点的菜,消灭的特别快。 完全就是手快才有,手慢则无的节奏…… 若是站在远处往这里瞧一瞧。 人声鼎沸。 喧哗异常。 有些带孩子的妈妈,拿着碗到盛着白花花米饭的大木桶里给孩子盛了饭,然后用勺子舀一些丸子汤,鸡蛋汤什么的泡在饭里,再舀上一两个丸子用饭勺戳碎了,放在孩子面前,让他们自己舀着吃。 这样,她自己才能腾出手来,好好品尝这一顿大席。 厨师们与打杂的人员,总是吃在最后的,不过没关系,唐军余已经替大家留好了菜,只等着忙完了席面上的事情后,大家就可以坐下来一起开伙了。 能吃多少吃多少。 这样的大席,可不是天天都有的吃的。 于是,有些人老早就偷偷地跑到旁边,把裤带松开了两寸,以便能尽量多吃点好菜。 还有些吃撑了的人,则不顾斯文地直接在席间上,双手扯着腰带,将皮带扣又松了一格。 松了一格,仍止不了嗝的话,那就再松一格。 吃吧吃吧,你这个大胖子,吃了还要吃……… 吃吧! 该添酒添酒,该加饭加饭,菜,也是应该足够了。 酒过三巡。 菜过五味。 也! 陆陆续续开始有人离席,慢慢的,越来越多,吆五喝六找节目的声音,踢桌子拍板凳的声音,摔烂了汤匙打碎了酒瓶的声音,都有了。 终于。 随着席面上最后一桌人员的离去,这一顿晚宴,也即将宣告正式结束。 晚饭结束了,另一个节目,即将开始。 不过,此时,时间尚早,天还未黑,还不到打鼓的时候。 鼓一打,鞭炮一放,就意味着主人家即将发放“闹山茶”了,就会有村子里的许多人重又聚拢于些,开始参与另一场至少值得自己谈论三天以上的节目。 唐若走出灵堂,她站在院中的一株七里香旁边,掏出手机看了看。 习惯了。 最近一段时间,每一天她都会习惯性的,就想掏出手机来看一看有没有范云的电话与信息。 可是,这一次让她失望了,因为她手机本就是范云的,信息是不可能的,范云有可能打电话过来,倒还差不多。 唐若翻看着范云的已发信息,看到他那些想你了、我爱你的甜言蜜语,心里一阵阵甜,不由得开始想起范云来。 呃。 这才分开多久? 不过,没几分钟,她心中那些甜甜的情思就被一个人给打断了。 这个人不是别人。 正是老桶。 真是哪里都有他呀!不过,这一次,老桶倒不是来捣蛋的,他是帮忙往院子里收拾外面那些桌椅板凳的。 这些板凳,直接搁在院子里就可以了,等一会儿,肯定会有许多人来,你一张我一张满院子里扯着乱坐的。 第78章 今夜无眠 老桶干得撒欢。 他跑来跑去,一会从外面搂着两张长条木凳跌跌撞撞地跑进来,一会又在院子里站上一下,看着那些进进出出人,有没有谁像是个愿意给他发烟的。 没人理他。 于是,他的脸上又挂着某种迷之微笑,跚跚着走到了门外。 唐若看着院子里忙来忙去的那些人,也有找东西的,也有搬物品的,也有提着一只水壶与另一个端着茶碗的人讲话的。 看上去。 似乎每一个人都有事情做,每一个人都挺忙碌,唯有她,唐若,老唐家已殁老太太的二孙女子,唐开余的二女儿,好像现在倒什么事情也不用做似的。 这!使得她可以站在那株还是她和奶奶当年一起亲手栽的七里香旁边,稍有微暇的,看着别人一个个忙来忙去。 这时候。 几个吹鼓手提着笙箫二胡,锣鼓钗铙等乐器,一起进了院中,坐在了屋门口靠前辕墙处,早已为他们支好的一张地八仙桌处。 其中一个须发皆白、脊背已驼的老头,把一面脱漆掉皮镶着两圈黄铜钉的一面大鼓支了起来。 他摇了摇鼓身,看上去,那只鼓全身一副稳如老狗、可担大事的架式。 老头感觉挺满意,捋了捋胡子,拿起两根与他一样都上了年纪的木槌试了试。 “咚!” “咚,咚咚——” 唐若的堂哥唐应科,此时从屋里扯了一根长长的带灯泡的电线出来,绕过窗棱上锈迹斑斑的钢筋后,拴在了吹鼓手们头顶上方穿棚而过的一根晒衣服的长索上。 他将灯泡通上了电,试了试。 足有100瓦的灯泡,看上去耀眼刺目,挺亮。 那个打鼓的老头朝唐应科招了招手,示意他过来,两个人讲了一阵子什么话,老头一边说,唐应科一边点头。 估计,应该是那个老头在跟他说一些有关晚上“闹山茶”的注意事项吧! 这些,也都是他身为老唐家的长孙,理应学习的历练。 历。 听上去似乎是两个十分高大上的字眼,其实若是说开了,也没什么神秘之处,无非就是眼看、耳听、嘴问、心想罢了! 而绝不是像某些充满颓败气息的辫子戏里,那些主子们嘴里迸出的词语。 “嗯!也该放永琛出去历练历练了!” “是。主子英明!” 叹! 这时候,担任“总提调队长”的执事官五舅公公进了院子,他看了看唐应科挂的那盏灯泡,感觉亮度不够,不足以耀辉这个一进一出的院落。 他示意唐应科再去找一只一百瓦的大灯炮来:“灯不亮,再去找一个,要一百瓦的,快去。” 唐应科去了。 五舅公公站在吹鼓手旁边,跟那几个人聊着晚上的演奏曲目,拉二胡的领队报上了一些曲目,无非就是些什么孙悟空大战红孩儿、薛仁贵白马去征东、铁拐李智降蜈蚣精,等等热闹的曲目。 越热闹越好。 热闹,才显得本家族人丁兴旺,后继有人。 像这样的大事,唐若也帮不上什么忙,她什么都不懂,也只能做一个甩手掌柜与看客。 看天。 看地。 看看月华初起的夜空,刚好有一枚流星闪亮飞过,眨眼之间,那枚流星又拖着长长的尾巴,消失在茫茫星河。 故老相传,天上落了一颗星,地上就会带走一个人。 此时此地,被那颗流星带走的人,应该就是奶奶了。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随着夜色渐沉,月钩东升,第一通鼓,终于击响了。 “咚,咚咚!” “呜哇,呜哩哇,呜哩呜哩呜哩哇!” 院子里。 吹鼓手的旁边,已经围了不少人了,随便抓过来一个人问一下,都是过来看热闹的,也是来领“闹山茶”的。 而真正为此时睡在棺椁中的唐家奶奶低声祈祷的人,除了那几位几乎与她同龄的老人,恐怕也没有几个了。 只有她们,才会一边祷念着唐家奶奶平日里的那些好处,一边彼此慨叹唏嘘,唏嘘彼此也已经去日无多的人生。 “唉!人这一辈子,也就那么回事吧,一眨眼,就过完喽!” “可不是嘛!就说伍奶奶,前两个月看着还挺好,挺精神的一个人,说没,一下子就没了!” “唉!老喽!” 撇下这些议论与感慨不提。 只说今夜此时。 对绝大多数人而言,这个时候,是赶来听丧歌,弄茶点与红包的时候,是搭热闹的时候,可不是什么眼泪汪汪祷念唐家奶奶好处的时候。 三堂婶顾红娟手脚麻利地把早已包好的茶点,交到无数只争先恐后,差一点戳到她下巴前的那些手中! “给我,我没有!” “我也没有。” “三嫂子,我也没有……” 颇有点寡不敌众意味的顾红娟后撤一步,守着装茶点包的大箩筐,不被人自己动手来拿。 近的递。 远的扔。 争吵声、叫喊声、笙箫声、二胡声、击鼓声、声音高亢的歌唱声,等等等等各种声音全部混杂在了一起,哈!倒让这个乡村的夜晚,热闹得如同界首镇每年两度的春秋季物资交流大会似的。 领了茶点包后,有些小孩子当场拆袋,取出里面的饼干糖果就开始吃上了。 而大部分的人,则是围着那几个唱丧歌的人,听他们用本地的方言土话,唱着大多数人都能听得懂的丧歌。 “唐僧师徒去取经,路途遥远又艰辛,一日赶路遇上白骨精。。。。。。” 击鼓的老头,掐着鼓点,恰到好处的配合着:“咚咚隆咚咚咚咚,……咚隆咚、咚隆咚!” 唐若感觉,唉! 她的感觉就是唉。 她看看在人群中忙来忙去的三堂婶顾红娟,忽然觉得自己这个堂婶,真是一个精明干炼,值得托付的人。 今晚的主角。 不是躺在棺椁里的唐家奶奶。 不是吹鼓手。 不是唐若唐敏。 不是前来弄“闹山茶”的人。 今晚的主角,当仁不让的属于唐若的三堂婶顾红娟。 她分发东西,手脚又快又麻溜,时不时还还几句拿自己打趣之人几句哩语恽句。 “你他娘的,拿上东西,滚蛋。”她毫不客气地骂着试图想问她多要一包的一个半大小屁孩。 “嘁,小气,三婶婶你真小气,又不是你的东西。”那小孩对顾红娟很不满意。 “滚你娘了个腿的,东升,滚蛋!” 那个叫东升的半大小孩冲顾红娟吐吐舌头,溜到一边,过了一会,却又混在人群里,朝顾红娟伸出了手。 顾红娟忙手忙脚,拿起一包茶点递过去后,才发现是东升,她笑着,用力打了东升伸到她面前的手心一巴掌。 “你这个奶仔……” 顾红娟仍将那包茶点给了他。 打他一巴掌。 又给了他一颗甜枣。 那几个吹鼓手们,打一阵鼓,唱一阵戏,然后停下来喝点茶水,休息一会儿,然后再继续。 这个时候,老唐家的亲戚朋友可以冲他们递过钱来,拿着曲目表,点上一出自己想听的,抑或自己感觉能增加热闹感的戏让吹鼓班子的人唱。 唐若的姑姑唐余芳就点了两支曲子,不过,她并没有挑选曲目,而是直接塞了二十块钱给打鼓的老头。 老头一边拿起鼓槌,一边大声喊道:“孝女送戏……” “咚,咚咚!” 唐军余也点了一出,他点的是新白娘子传奇里的白娘子水漫金山倒灌钱塘江的戏。 话说,白娘子果然还是身怀妖气呀! 为了救一个许仙,居然置钱塘镇的无数生灵于不顾了,看来,爱情真的能让人乱花迷眼神魂颠倒醉醉痴痴。 白娘子虽然是妖身,可是为什么却能生出一个状元许仕林呢? 怪哉! 一通鼓。 二通戏。 三通丧歌送人去。 鼓打了又打,戏唱了又唱,时间,也一点点地溜走了。 院子里的人,许多已经开始哈欠连天了。 当三堂婶顾红娟将箩筐里的东西发得差不多的时候,夜,已深了,风愈凉了。 前来弄“闹山茶”和红包、听丧歌的人们,也一个个,渐渐散去了。 今天一整天,可把她忙坏了。 她觉得,为了本家的这位奶奶,值。 今夜,除了守灵的唐胜余几兄妹,应该还有一些唐家的至亲也会陪在灵堂,一起陪伴唐老太太最后一程,然后迎接伴随三声鸡叫后,到来的又一个黎明。 小辈们随意。 于是,困得东倒西歪的唐若跟唐敏,就由她们亲婶娘张彩红带着,安排去了她家睡。 唐若的爸爸早些年就带着全家去了城里,所以在老村子里并没有盖房子,以前唐若奶奶还在时,唐若跟着大人们回来过年的时候,大多陪奶奶一起住。 至于唐若的爸爸妈妈,他们两口子当然就住在摆放唐若奶奶的这栋堂屋里。 东边一半,就是唐若家的。 可是,如今这里摆放了唐若奶奶的棺木,从此以后,唐若全家逢年过节的再回来,怕是回回都要找地方搭伴住喽! 再不然,唐若的爸爸唐开余就回来,像他哥唐胜余和他弟唐利余一样,另找地方盖一栋真正属于自己一家人的房屋。 说起来。 这栋老宅以后的产权分割,将成为相当大的一个问题,因为,这可不是哪一家的东西,这栋老宅,随着唐若奶奶的辞世,从此,将归三家所有。 从此,这栋老屋将成为一个严重的历史遗留问题,变得难以处理。 这样的问题,可以说在当下农村,不!也包括城市里,比比皆是,处理得好,最多也就是互能接受,若是处理的不好,很有可能就会成为矛盾的激化点,从而酿出头破血流的打斗事件出来。 当然。 这些破事与唐若唐敏无关。 以后即使有与伯伯叔叔们,乃至堂哥堂姐堂弟堂妹们争财夺产的事情发生,那也是唐欣的事情。 话说唐欣,应该明天才到家哩! 因为没有带换洗的衣服,到了叔叔家,唐若跟她姐唐敏都没有洗澡,直接就睡了。 躺在叔叔家的新房旧床上,一开始,唐若翻来覆去睡不着:“姐,婶娘给咱们的枕头和被子怎么这么硬,睡着好难受呀!” 她姐比她更难受。 唐敏上班的酒店里,那上面的客房都是什么标准配置啊? 软得如同云朵一样的被褥,洁白干净的床单,冷热可调的热水器,拖得一尘不染的地…… 她和黄斌的小窝,比酒店也差不到哪里去。 城里的条件,如何是农村可比的哟!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在城里,哪怕只是拥有一套百十平的普通房子,也比在农村住个三层的大别墅要舒适得多。 毕竟,享受的资源不同。 居住的环境与氛围也不同。 打个最简单的比方,在城里,想洗澡的时候,扭开水笼头就有热水,在农村行吗? 行,即使农村的洗澡房里也装了热水器,可是,水压够吗?水量够吗? 值得怀疑。 唐敏也翻来覆去睡不着,此时,如果不是因为奶奶的去世,而自己不得不回来,恐怕她早已经拱在自己的男朋友黄斌的怀里睡着了吧? 她感觉妹妹说得对,婶娘张彩红搂过来的枕头被子,又冷又硬,比起她的小窝里精心布置的那张床铺,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唐敏打了个翻身,将一条胳膊露到被外:“就是,婶婶家这是什么枕头,里面的棉花硬得跟石头一样。” 她们哪里知道。 叔叔家的新房子刚盖了没多久,现在他们两口子还拉着饥荒呢,他们也想换好一点的东西,可是,样样都要钱呀。 再说了,他们也没必要为从年头到年尾,难得到自己家里睡一夜的两个侄女子,去专门预备两套新枕头被褥吧。 所以。 婶婶张彩红搂给唐若与唐敏的枕头被子,除了枕套被套还勉强能让人看得过去外,里面的棉花,都是老棉花了。 特别是这床被子里的棉花,起码是十多年以上的了,不然,不会盖在身上如同石头一样的硬,半天暖不起来不说,想卷一卷掖一掖的都费劲。 没办法。 将就一下吧,谁让这里不是自己的家哪! 唐若失眠了。 她本身就有挑床的习惯,如果让她骤然去睡一张从未睡过的床,她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睡踏实的,这个习惯,相信不只是唐若才有,许多人都应该有,唐敏也应有。 因为,她也跟唐若一样,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 今夜无眠。 应该说,今夜,一定有许多人会失眠。 睡不着觉的两姐妹,彼此之间似乎也没有太多的共同话题,唐若只是躺在那里,有一句没一句地跟她姐搭着话:“姐,你什么时候回桂林啊?” 第79章 又是一个早晨 唐敏当然想早点回去。 对她而言,婶婶的这个新房子还没有她租的那个小窝让她更有归属感。 更何况,那里还有一个晚上可以让她搂着睡觉的人形抱枕。 唐敏“唔”了一声:“怎么了?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事。” 唐若不过就是一下子睡不着觉,没话找话罢了。 唐敏显然也不想再跟妹妹聊些什么了,她的睡意上来了:“睡觉吧,明天还要早起。” 唐若跟她这个姐姐,虽然是一母同胞,但两姐妹的脾气,却实在有天壤之别。 唐若性格温柔,娴静。 唐敏? 呵呵!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就知道她的性格是什么样的了。 在唐敏还挺小的时候,有一年春天,她跟着老爸去火车站旁边的苗木行市去卖杉树苗。 当然,这些苗都是唐开余自己育出来的,唐开余在林业局干了那么多年,育苗,那可是一把好手,许多老顾客就认他的苗木。 这些苗,也是他偷空伺弄出来的,纯属外快。 那天卖苗,唐开余把苗摆好后,去给自己和女儿买早餐:“敏,你在这看着这些杉树苗,别乱走,爸爸去给你买米粉。” 唐敏挺高兴,冲他老爸点点头:“爸爸,我还要一个麻团!” 唐开余笑道:“好!好好守着,爸爸给你买两个。” 唐开余走了。 过了不大一会儿,有一个小伙子开着手扶拖拉机,“突突突”停在了他们旁边的位置。 那个小伙子从车上也卸了许多杉树苗下来,他可能是感觉到自己来晚了,占的地盘太小了,不足以摆下自己苗木,所以,就动手将唐开余已经摆放好的那些杉树苗往坐在小板凳上的唐敏那里攒了攒。 唐敏不乐意了。 凭什么动自己家的东西? 她就把那个小伙子动过的杉树苗又攒了回去。 那小伙子一开始没注意唐敏,他去拖拉机上抱下苗来,转身回来想放的时候,发现自己刚才攒出来的地盘上,那些杉树苗怎么又回来了? 他又往唐敏那攒了攒。 唐敏不高兴了,她也不说话,绷着脸气鼓鼓看着那个小伙子,把自家的苗木又攒了回去,不仅如此,这次她甚至还攒过去了一点,占了一些那个小伙子的地盘。 那个小伙子就有点生气。 本来忙了一个早上了,到现在还没弄好,他就有点急,现在看到唐敏,一个小小的女娃娃,居然敢跟自己争地盘。 他立刻瞪了唐敏一眼,又把唐敏抱过来的杉树苗抱了回去。 唐敏不干了,她涨红着脸,大声道:“别动,那是我家的!” 小伙子有点火上头,他怒气冲冲扬起一只手来,作势要打唐敏。 唐敏并不怕他,不但不怕他,还把他抱过来的杉树苗,又搂离了原处。 这样反复的几次,那个小伙子真发火了,举起手来要打她! 唉! 这块城里头,特意划出来供这些卖苗的人与买苗人进行苗木交易的宝贵地盘,此时,居然让这个失去理智的小伙子和个孩子一样,同唐敏计较起来。 唐敏一下子哭了。 她虽然哭了,却绝不放弃,绝不低头。 唐敏双手搂着自己家的杉树苗,站在原地,仰着脸倔强的瞪着那个小伙子。 而他。 火冒三丈扬着手,看着自己面前这个眼泪汪汪又生性倔强的女孩子,想打她一巴掌,却又感觉实在下不了手,看着看着,最后,长叹了一口气。 他没再跟她争地盘了。 不但如此,他还跑到自己的车上,捧出了一捧桔子递给她,表示了自己的歉意。 当买回了早餐的唐开余看到了那些桔子,问自己的女儿时,才知道了,就在他离开的这一小会儿,居然还发生了这样一段小小的插曲。 唐开余先是表扬了女儿。 但是,唐开余随后还是给那个小伙子让出了一点位置,大家都是卖苗的,要在这里搭伴卖好几天的呢! 关系,还是要搞好一点的,互相也好有个关照。 那个小伙子笑嘻嘻看着唐敏,对唐开余道:“大哥,你们家这个妹妹,脾气可真倔!” 唐敏吃着他的桔子,又瞪了他一眼。哼! 其实。 唐敏不只是性格倔强,面对妹妹唐若的时候,她也很会耍一些小小的“阴谋诡计”。 譬如。 小的时候,过春节了,她们去亲戚家拜完年回来,亲戚们给她们的那些压岁钱,唐敏总是早早就将自己的那份花完了。 花完了自己的,就打唐若的主意。 她知道唐若的钱全都装在她跟妹妹住的那间卧室门后,挂着的一只印有桂林山水甲天下字样的背带荷包里。 于是,她自己的钱花完了以后,隔三差五的就去拿妹妹的钱来用,姑且不算她偷,她每次拿了唐若的钱,倒是都打了欠条的。 “今天,暂借唐若人民币两元正,承诺,一个月后归还。” 下面落款,借款人唐敏。 呵呵! 唐若小时候的那些压岁钱,自从借给她姐姐之后,眨眼十几年了,唐敏就没还过她。 如果,把那只荷包找出来的话,里面,必定还能掏出当年唐敏亲手写给妹妹的欠条。 请问,那些做过姐姐的人。 有谁敢信誓旦旦的保证自己,从来没有从自己的弟弟妹妹手里“骗”过钱? 这! 其实,也是手足之间,一起成长的证据。 是啊! 想一想,这个世界上,能有另外一个人,跟自己一样,身上也同样流着父亲与母亲赐予的血,难道,不应该感到幸运吗?难道,在人生短短的几十年光阴当中,不应该好好的珍惜彼此么? 试问。 那些每日里忙着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甚至不惜在一母同胞身上耍阴谋、施诡计的人,深夜里一个人默然独处时,会不会扪心自问一声:这样做,真的对得起父母,对得起自己的手足吗? 唐若一开始虽然有点睡不着,总感觉婶娘的这个床上有什么东西,让自己浑身刺痒极不舒服,但是,终究,感觉还是敌不过一点点侵上来的睡意,渐渐地,她还是睡着了。 又是一个早晨。 唐若醒得很早。 婶婶家的床板也是硬的,硌得慌,天色还朦胧着似亮未亮的时候,唐若就已经醒了。 她穿好衣服下地,发现叔叔婶婶们起得更早,他们应该都去了灵堂那边,今天,老唐家几乎所有的人一大早都要忙起来了,要一直忙到唐若的奶奶出了殡,下了葬,然后吃过了中午的酒席,她奶奶的丧礼才算忙完,才算短暂的告一段落。 至于圆坟、五七之类的事情,那就是以后的事情了。 唐若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身上的孝服,这是住在叔叔家里,都是自家人,不必除孝。 如果要是去别人家借住,譬如本村小时候跟她玩得挺好的全先菊家里去住的话,那,带着孝去是不合适的。 唐若也不想去别人家借住,随着她一天天长大,以及儿时的小伙伴们久不相聚,唐若感觉,儿时的小伙伴们,彼此之间的关系疏远了许多,见了面,也不再有小时候可以共同分食一块水果糖,一起伏在桌上偷偷地低声分享彼此之间的小秘密时那种感觉了。 那种童年的,真正的两小无猜的时光,毕竟,一去不复返了。 彼此曾相伴过的岁月,也成了今后,偶尔因为翻看相片与日记后,才会泛上心头的青涩回忆。 有些陪伴,就是一程。 珍不珍惜,全在本人。 现在,唐若跟华华一样,户口都跟父母落在了县城,对于唐若的爸爸唐开余而言,随着他母亲的去世,他与农村之间的联系,也仅剩下了这个村子中那一点当年分家时,分给他的微薄财产了。 有时候想一想。 真的,是那么地不想让自己的父亲母亲老去,特别是那些常年漂泊在外的游子。 父亲母亲无论多大的年纪了,无论多老了,只要他们还在,就能让游子们在外面的漂泊心有所依,心有所系。 而不是像一株水面上的浮萍一样,随便一阵微风,都能吹得飘来飘去,找不到落脚之处。 有时候,父亲母亲就是自己的精神寄托与支柱,他们还在,自己就还可以放纵、任性,而他们若是都不在了。 哦! 对许多人而言,或许也就意味着自己,心中最强大的那根精神支柱,瞬间崩塌、轰然倒地。 所以,每当看到那些痛哭于父母的灵位于坟前之人时,不必怀疑,在那一刻,他们的哭声,必是真诚的,发自内心的。 考妣已丧,缘何不哭! 人世间痛彻心扉的情事,大抵如此:你在时,我没有好好珍惜;你去时,一切已追悔莫及! 唐若整理完了衣服,看了看仍睡在床上的唐敏,觉得应该把姐姐叫醒了:“姐,起来了,起床了!” 唐敏其实醒了,只是还想赖一下床而已。 她抬起头,将睡乱的头发往旁边拢了拢:“现在几点了?” 唐若看了看表:“六点多了,该起来了。” 唐敏点点头,伸了个懒腰:“唔……好,起床,起床。” 其实,她们两个,还是可以继续睡一会儿懒觉的,她们起来这么早,也没什么事的,一切,自有担任“总提调队长”的五舅公公统一执事,统一安排,对于唐若这样的女孩子,在这种事情上,她能帮得上的忙,其实真的有限。 她要做的,也就是跟在自己的母亲、婶婶以及姑姑她们这些大人们身旁,一切跟她们学习罢了。 大人们教她怎么做,她就怎么做,大人们走在前面,她就在旁边或者身后跟着。 唐若去婶婶院子里的压水机处,用脸盆压了一盆凉水,洗了把脸。 春天里的井水,还带着一点地下的温热,没那么凉呢! 唐若看到婶婶的院子里,靠西边用砖头水泥砌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花池子,花池里没有花,种了不少的青菜,倒是花池子的台面上,摆着十来盆山茶花、芦荟、兰草、月季什么的,有一株月季也跟她们家的那一株一样,开了花。 不过,唐若种的那一株是大红的,开玫瑰一样的花朵,而婶婶家的月季,却是黄色的。 唐若走过去看着,黄色的月季花在晨风中微微摇摆,看上去,倒蛮漂亮的呢。 她接了一点水,挨盆浇去。 早浇花草晚浇菜,这一点小小的生活常识,她还是懂的。 唐若浇完了花,唐敏也从楼上下来了。 婶婶与叔叔盖的新房子,一共两层半,上面说是半层,其实就是个炮楼。 一楼客厅,二楼卧室,也没有城里别墅那种花里胡梢的罗马柱,欧洲廊什么的,布局上,安排得也十分合理。 反正。 乡下盖房子,实用性第一。 唐若帮她姐压着压水机,给唐敏洗过脸,姐俩出了叔叔家的院子,一起往灵堂走。 路上,遇上了几个本家的伯母婶婶,人群一下子壮大了许多,一伙人你来我去搭着话,就到了老房子这里。 门外厨伙这里,管烧火的老头子早已生起了火,一口大锅里,锅底的几瓢水此时已经被他烧得滚开了。 大厨唐军余围着买桂林味精时送的围裙,拿着一把刷锅的竹刷子,在锅里连旋带转,几下子就把那点锅底水扫到了锅外。 锅,也洗干净了。 倒油,烧热,放进猪肉粒爆炒一下,再放进生姜丝与蒜末呛锅,加盐,辣椒酱油蚝油味精翻炒过后,加水。 开熬。 今天早上的早餐,就是台上大筛子里的米粉,等唐军余的这锅汤熬好以后,吃粉的人只露要把粉装在一只碗里,舀点汤,加点葱花芫荽什么的拌一拌,就可以吃了。 如果再加上点昨晚的剩菜,就更美味了。 唐军余昨天还专门留了一点粉肠,猪肝什么的,就是为了今早这一碗米粉。 此时,他已用磨得飞快的切菜刀,把那些肠肝切碎了,等大家伙吃得差不多了,他就把它们连同米粉丢到锅里去一煮,哈!一碗接近完美的煮粉,就可以吃了。 唐若喊了唐军余一声:“军余叔叔!” 唐军余抬起泛着油光的脸,见是唐若喊他,笑道:“妹妹,吃米粉啰,快拿碗!” 唐若指指灵堂:“我先进去看一下,等一下再出来。” “嗯!去吧。” 第80章 出殡的早晨 唐若往灵堂走。 路上,有一颗不大不小的石头子儿,拦住了她的路。 唐若伸出双手,掸了一下肩头的孝服,又拢了拢扎在脑后的那一对小辫子。 她调皮地抬起腿来,向前一个垫步,脚尖一踢。 唐若将那颗石头子儿踢得连蹦带跳,骨骨碌碌滚出去老远。 那颗小石头蹦了又蹦,居然“当啷”一声,跳到了压水机旁边的一只大铁盆里。 小石头溅起的水花,吓了蹲在盆边洗着什么东西的张彩红一跳:“哟!妹妹,你和你姐姐都起来了?院子门关了没得?” 唐若点点头,脆生生回道:“关了,都关好了。” 她走到张彩红旁边,蹲了下来:“婶婶,你在洗什么东西?” 她婶婶张彩红伸着一双空手给她看看:“喏,洗手呗,你看看我这双手,邋里邋遢的。” 唐若看了看婶婶的手。 她倒没有注意婶婶的手邋不邋遢,唐若的目光全部落在婶婶手上的那些黑黑的褶皱,以及粗糙的皮肤上。 婶婶的那双手——那是一双搬砖的手啊! 唐若忽然觉得,婶婶也很不容易,都是因为一日日生活的劳累,把婶婶折磨得跟个小老太太似的,看上去她,简直跟自己的妈妈一样大的年纪了。 别看婶婶个头不大,人又瘦,可是,她可是能挑一担谷子的人。 呵! 若是唐若。别说挑什么谷子了,就是让她把一对空箩筐从田里挑回到这里,恐怕,一路之上她最少也要歇上个两三气。 有一回,唐若自告奋勇,帮她妈妈从门口不远的一条大沟里挑水浇菜,刚开始的时候,两只铁皮桶里还各有一整桶水。 可是,还没等她从沟里爬上路面,已经摇洒了四分之一,在她跌跌撞撞把那两个半桶水挑到菜地的路上,又摇洒了四分之一。 等她到了菜地的时候,一桶水,剩下的,最多也就有它个四分之一了。 菜地的那些菜,估计都在窃窃私语:“喂,茄子,你看看那个女孩子,肩不能挑担,手不能提篮,将来怎么嫁得出去哟?” “哎呀,我说番茄,你操心那些干什么?她嫁不嫁得出去,关我们什么事,唉呀!再不给我浇水,我可就要渴死了。” “我更渴,等下先浇我!” “先浇我!” 它们说了不算。 唐若妈看着女儿挑回来的那一点水,叹了口气,摇摇头,全都泼到了旁边的韭菜地里。 还是得她亲自来呀! 老将出马,一个顶俩,她,毕竟也是可以挑一担谷子的。 唐若也只是对她婶婶那双劳动人民的手,感叹一下,她也说不出什么大道理,虽说她并非那种不事稼穑娇滴滴的大小姐,可是,田里的那些庄稼活,她还真没怎么做过。 不像范云。 范云没当兵之前那几年,每一次农村的“双抢”他可都参加了的,无论烈日下割禾打稻,还是挽着高高的裤管,深一脚浅一脚的踩在水田里犁地、平耙,插秧扶苗,范云可没少干。 绝大部分农活,难不倒范云。 在部队的时候,如果不是因为范云军事素质太好,指导员差点都想让他去养猪种大棚去了。 在部队养猪种大棚,那是可以拿三等功的。 唐若问她婶婶:“婶婶,今天早上,我要做什么?” 张彩红甩着手上的水:“你不用做什么,你一个女孩子能做什么呀!你洗手没有?洗了手就吃米粉去吧!” 唐若嘻嘻笑着,将手伸到她婶娘面前:“洗了,你看看,干干净净的。” 张彩红抓着唐若的手,看了看,看了看她娇嫩的手指头肚上的那些簸箕和箩,她觉得自己的这个侄女儿,以后一定是一个有福气的人,看唐若的手指就知道了,唐若的手指纤细,嫩长,背后指节间,还跟小娃娃一样有一排的窝窝,张彩红看了一下子,心里软和了起来,亲昵地轻轻拍了一下唐若的手心:“去吧,妹妹,去,吃米粉去吧。” 她只有一个独生子,没有女儿,看见了侄女儿心里就软和,也是正常的。 人之常情。 其实,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如果你想对一个人好的时候,就巴不得那个人天天在自己的面前,然后掏心掏肺的对待那个人。 但是,如果从心底讨厌起一个人来的时候,又希望那个人立刻从自己面前消失,如果那个人消失的慢了一些,还恨不得借来铁扇公主的芭蕉扇子,“呼呼呼”连着扇它十来下子,一口气,将那个人扇个十万八千里出去。 唐若双手搂了搂婶婶的肩头,笑道:“那好吧,你们呢?” “我们等一下,我现在先进去。” “那,我也进去看看。” “嗯,也行。” 唐若挎起婶婶张彩红的胳膊,两个人,来到灵堂。 这里,现在除了唐若奶奶的这些儿孙,还有一些本家过来帮忙的人,今天早上,大家都来得挺早,这会儿,正在七嘴八舌的讨论出殡的事宜。 唐若站在旁边听这些叔叔伯伯,哥哥们说着她一点也不懂的事情,再看看棺材,想想棺材里的奶奶,今天就要把她埋进土里了,心里忽然又难过起来。 她觉得自己得去外面了,大人们都在讨论事情,她没必要在这里,突如其来的大放悲声。 唐若走到院门口,一下子看见了老桶。 老桶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一顶孝帽子,此时,也顶在了头上,不过,因为没有人给他纠正风纪,所以,老桶的帽子戴的快歪到他外婆家里去了。 他的帽子,一头挑在额前,一头落于脑后,中间还被他揉来搓去弄出了一道弯,看上去,倒颇有几分肖似电视中济公活佛那顶元宝一样奇丑无比的伽尼帽。 本来唐若想起了奶奶,挺伤心的,可一看到老桶这副尊容,一下子,又把含在眼圈里打滚的泪珠儿收了回去。 老桶手里端着一碗米粉,正蹲在院门口不远处的一堆碎石上吃着,边吃,边看着从自己身边经过的每一个人。 老桶的那点心思,此时全集中在碗中粉上了,这就导致他顾不上再来问别人讨烟。 老桶,实在是一个称得上专一的人。 唐若白了老桶一眼。 离他远点。 唐若走到厨伙那里,此时,已经有许多人在这里吃粉了。 其中有几个,手中端着碗,身旁竖着镐头、铁锹等掘土的工具,这帮人,是管墓葬的。 其中,有一个五十岁出头的中年胖子,腆着弥勒佛一样大肚子,对旁边一个穿灰色夹克衫的青年男子道:“二营,我告诉你,等一会儿你们抬棺材的时候,时不时的要挑一些烂泥坑、尖石头什么的走一下,让唐胜余他们兄弟们去跪,知道不?” 那个叫二营的夹克衫一脸的不佩服:“二叔,你别出馊主意了,你不抬棺材,你不知道累,好几百斤的东西压在肩膀上,谁吃饱了闲得慌,专挑烂路去走?” “就是!”另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附合道。 这时,旁边一个穿西服打领带满脸都是青春痘的棒小伙道:“二叔,二营,你们是不知道,去年的时候,我去江苏那边打工,你们知道,人家那里出殡的时候,是怎么抬棺材的吗?” 被他点名的两个人一齐问道:“怎么抬的?不用杠子?” 西服“噗”的一声,从嘴里吐出一块象牙般的骨头:“人家那边,出殡的时候,都是把棺材抬到手扶拖拉机上,用拖拉机拉到坟地去的,哪里像咱们这样,蠢蠢的,硬是要用人工肩扛手抬的,碰到上坡的时候,重量压下来,能把后面的人压个半死!” 二叔有点不相信,但见西服的满脸青春痘都想对他赌咒发誓打保票的模样,又觉得自己实在应该相信西服的话:“是吗?那……好呀,那样子,咱们抬棺材的人,就在后面跟着走就可以了,可省不少的力气。” “就是!” “这个办法好!” 西服又道:“前些日子,水木头村子里,死了一个老头,出殡的时候,几个抬棺材的人抬着他往坟地走,走到半路上的时候,有一个穿夹克的……” 西服一指正盯着他嘴巴的夹克二营:“跟你这件差不多!” 差不多什么呀,别人听的不是夹克衫差不多,别人要听他讲的故事。 “那个夹克衫,不知道怎么搞得,在抬着棺材上山的时候,脚下一出溜,掉到路边沟里去了。 他一出溜,他那头的杠子一下子也扔了,剩下的人没反应过来,都没扶住,棺材就倒了,一下子倒扣在沟里了,连棺材盖也给扣掉了。 不光是棺材盖,那帮抬棺材的人,忙手忙脚去把棺材从沟里捞上来的时候,里面的老头也掉出来了。 那些家属一个个跪在沟边嚎啕大哭,一个劲的叩头。 后来执事看着没办法了,只好又指挥着这帮人倒回去,重新开始了一遍仪式……” 这…… 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夹克二营,笑道:“那个老头想干嘛?沟里躺着更舒服一点?” 二营的话提醒了二叔:“是啊,咱们这里的路,到处都是沟跟坡,能开着拖拉机上坟地吗?我看够呛,人家那边,应该都是些平原地区吧?” 西服点点头:“那倒也是啊!就咱这边的山坡,好多地方都没有机耕路,确实也上不去拖拉机,哎,我跟你们说,二叔,二营……” 西服边说,边转过身来往洗碗盆子里搁手里的碗,这时,他就看见了身后正听他们讲话的唐若。 去他的! 眼都看直了,碗都不知道放了。 唐若觉得西服的眼睛有点贼溜溜的,看人的时候,总感觉带着那么点色迷迷的样子,让她觉得很不舒服。 那个西服的眼睛粘在了她的身上,看个不停,让唐若又羞又气,真恨不得将他的眼珠子抠出来,扔到地上当灯泡踩。 “啪!” 她赶紧走到唐军余的身边:“军余叔!” 唐军余用围裙拭着手,朝她点头示意:“嗯,妹妹,快去吃米粉去吧!” 那个西服看着唐若,用手扯了扯夹克衫:“喂,二营,你晓得那个妹仔是哪个的女不?长得忒好看了!” 夹克二营斜了西服一眼:“哪个女的……哦,她呀!那是开余叔的二闺女,做嘛?你有嘛子事?” 西服摇摇头:“没的事!没的事!” 他嘴上虽然说没的事,心中却有许多的事,他觉得自己也算走过南闯过北的人了,各地的漂亮姑娘也见过不少了,可是,像唐若这么让人过目难忘的,却实在不多。 西服在心里盘算着:不知道唐开余这个二闺女多大了?找了对象没有? 他觉得自己应该打听打听,唐若如果没有对象的话,自己马上就找媒人上她家里提亲去。 当然,不能跟夹克二营和弥勒佛二叔打听。 他自有办法。 唐若拿了一只碗,看上面洗得不是很干净,于是舀了点热水烫了烫,然后到装粉的箩筐里夹了两筷子米粉到手中碗里。 她也没去捞锅里的肉,就盛了一点清汤浇在粉上,然后,又用小勺子舀了点葱花芫荽,一点辣椒酱,一点酸豆角搁在碗里。 唐若走到旁边,吹着碗沿,先喝了一点汤。 真不错,唐军余煮的汤很有点福建沙县小吃店里的三鲜汤的味道,唐若感觉,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就是汤里的味精似乎多了一些,太鲜了! 的确,唐军余往锅里倒味精的时候,没控住,倒多了一些进去,这——都被唐若尝出来了! 唐若斜起筷子,抄了抄粉,把夹到碗里的料扮匀了。 她姐唐敏出来了。 那个西服看见又出来一个年轻的姑娘,突然感觉,这个后来的似乎也不错,个头,比唐家二闺女更高一些。 他的眼珠子就从唐若的身上挪到了唐敏的身上,上下打量,横看竖瞧。 唐敏可不是唐若,她跟华华一样,可都是爆脾气,唐敏狠狠的剜了西服一眼。 西服心说:哟!小娘子,看不出来你不但长得挺好看的,脾气还蛮大的嘛! 唐敏也去盛了粉,她才不怕西服看呢,她直接端着碗从西服面前走了过去。 唐敏走到西服面前的时候,还故意挺了挺胸脯:哼!馋死你! 西服就问夹克二营:“喂,二营,这个是谁?你觉得,她们两个,哪个更漂亮?” 第81章 出殡 两个人都没理他。 这种场合,如此庄重肃穆,怎么能信马由缰,满嘴跑火车呢? 老成点好。 西装见没有人搭他的这句问话,讪笑着,也不再说了。 本来也是,都是一个村子的,无事还是不要对着别人家的女眷指指点点,免生是非。 特别是还未嫁人的姑娘家,更是忌讳这些。 她们,不像那些已经开过怀的妇女老娘们,荤的素的玩笑都可以开一开。 唐若吃饱了,她俯身把碗放回洗碗盆里,这个时候,过来吃早餐的人更多了,她赶紧走到一边,给这些来帮忙的本村的叔叔伯伯婶婶阿姨们让位置。 这些人。 都是来帮忙的,都是做义务工的。 不光是唐若她们这个村子这样,放眼四处,各地的村村落落,但逢村子里有红白喜事,皆是如此。 这就是传统。 在农村,就是这样的,你家里有事情了,喊到我我就马上去;他家里有事情了,喊到你你也不推辞,你帮我我帮你,一茬茬一代代帮扶着,光景,就这样一天天的朝着日久天长过下去了。 唐若站在旁边看着。 她感觉这些来帮忙的人,没有一个人的脸上,有悲伤的表情,他们一边用筷子捞着锅里的肉、菜,一边说说笑笑着,仿佛躺在棺材里的那位老人本身,根本就是无足轻重的一个人似的。 或许吧! 或许对于这些活人而言,活着的人,才是最重要的,一个人,无论是贱命如草的叫花子,还是手握国权的高官大员,一旦死了,万事皆空。 一旦死了,才知道,这颗蔚蓝色的星球,离开任何一个人,它仍然还亘古不变的围着赐予它光、赐予它水、赐予它空气与万物的太阳旋转,再旋转。 这个世界,离开了谁,都会照样转的。 可笑的是,常有些手握生杀大权的人,觉得自己比天大,比地大,觉得自己当是别人命运的主宰,可一旦有一天,当他自己的大限来临之时,才恐惧的发现,常以为权倾如盖大过天的自己,在主宰自己生命的死神面前,简直就是沧海一粟,渺小的不值一提。 所以,历史学教授江夏女士就曾经总结过:愈是权力大的人,愈是害怕死亡,愈是得到多的人,愈是害怕失去。 她曾专门撰写过一篇论文,讨论了当年徐福奉始皇之命,率领一众童男童女东渡沧海,求取长生不老之药的事情。 江夏教授慧眼如炬的指出,这个世界上的长生不老药,根本不是神话故事里神仙赐予的丹丸,这个长生不老药,其实就握在这些命不过百载,生死亦是朝夕的普通生灵手中。 那药的名字叫做:传承。 生命在于延续,更在于传承。 江夏教授精通遗传学。 唐若不懂什么传承。 她这个年纪,不会去考虑那些问题的,她正如早晨七八点的太阳一样,浑身朝气蓬勃,举动生风,活泼灵动。 她的年龄,正值韶华。 她思考的东西,大多浅而阳光。 如欢喜、如爱、如感动。 唐若看着那些吃粉的人,目光由远及近扫了他们一遍,当然,也包括那个已经开始吃第二碗了的老桶。 他们。 每个人都端着自己的碗,吃着,喝着,顺从着本能。 本能,早已在智慧如斯的老祖先那里,总结出了一句至理名言:民以食为天! 吃完了早餐,就要各就各位,该干嘛干嘛去了,扛镐掂锹的,就去坟地;手提木杠的,就候于灵堂,有事的,各司其职,无事的,两厢肃立,只待执事的“总提调队长”五舅公公一声长长的吆喝:“起灵!”然后,长长的送葬队伍就在手捧老人遗照的,唐若的大伯唐胜余的领头下,跟在她奶奶的棺材后面,嚎啕大哭着一路蜿蜒而行,往依山傍水的坟地而去。 唐若回到了灵堂,灵堂里,忙成了一团。 五舅公公提调着老唐家的这些子子孙孙们,特别是唐若的爸爸,跟她伯伯叔叔们,交待着注意事项,他黑着脸,大声对满脸虔诚如同信徒般仰视着自己的,唐若的叔叔唐利余道:“老三,你别急,行不?等会送殡的时候,该跪的地方,我自然会喊的,到时候……” 五舅公公提起他那个电喇叭,几乎是对着唐利余的耳朵道:“我喊跪的时候,你才跪,知道吗?喂,喂喂……跪!” 唐利余双膝不由得一软,真的差点跪了下去。 但是他身子才矮了一矮,才蓦然惊觉,自己还在灵堂,老妈还未起驾。 唐利余瞟了五舅公公一眼,心想:你这个老头,有点调皮呀! 唐若的三堂婶顾红娟看到了她,忙把她拉到自己的身边,递了一根仍缀着数枚柳叶,插土即活的哭丧棒给她:“妹妹,你拿这一根,等下跟在你姐旁边。” 唐若急道:“婶婶,我不懂呀!我不会,这个怎么用的?” 站在旁边的另一个十二三岁,也是身披重孝的小姑娘,淘气地舞弄着手中的哭丧棒,追问道:“就是,婶婶,我和若若姐姐都不会用啊!” 顾红娟也没空给她们详细解释,她一边转身去回答另一个妇女的问话,一边给唐若和那个小女孩儿撂下了一句话:“前面的你们妈妈和你们婶婶她们怎么样,你们就怎么样。” 那行吧。 反正女眷又不用走前面,到时候,比着葫芦画瓢就得了。 反正,唐若就是这样想的。 唐若一把扯过那个跟男孩子一样淘气的小女孩,帮她把几乎已经歪到了前面来的,腰间系着的那根小尾巴一样的麻绳扯到了后面,又替她拽了拽衣襟,顺便摘去了头发上不知从哪里蹭回来的两根稻草瓤子:“璐璐,唐璐,你看看你的身上,脏死了!” 唐璐乖乖的不动。 这时候,负责抬棺材的棺材队“提调队长”走了过来,搂着一抱青翠的松枝柏叶。 “五叔!” 五舅公公点点头:“嗯,给我吧!” 五舅公公接过那抱松柏树枝,把它们覆在了棺材上,然后,掂起墙角处用竹篾和纸片扎成的黑嘴黑脚白羽毛的一对仙鹤,搭在了松柏枝上。 他用手摇了摇。 他感觉那一对仙鹤不甚稳实,似有随时都会展翅高飞的架式,就对唐利余道:“老三,去找点白线来。” 唐利余不明就里:“干嘛呀五叔?要白线做什么?” 五舅公公真想给他的脑门上狠狠地凿上一个爆栗子:“快去找白线来。” 唐利余能找到吗? 他空手而回。 最后还是唐若的三堂婶顾红娟送来的白线,五舅公公用人不察,这一次提调失败,唐利余严重辜负了五舅公公的信任。 “五叔,线!” 五舅公公从顾红娟手中接过白线团,将那对仙鹤牢牢捆在了松柏枝子上,这一次,不怕走到半路中间,它们突然之间乘人不备从棺材上跳下来,拼命往山坡间的树林子和草丛里钻了。 他掐着那对仙鹤的脖子左右摇晃了一下,掐得那对仙鹤从此记住了他:臭老头,别拿仙鹤不当好鸟,你知不知道,俺们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 五舅公公又掂起了他的喇叭,他抬头看了看天。 看天也是他的一项独到的本领,不用看什么手表手机,看看天色,看看太阳,他就知道什么时候了,该干什么事情了。 而此时,太阳已起,升于长空,霞光万丈,令人不可逼视。 差不多了。 负责放鞭炮的两个小伙子,几乎已经把偏房里那些前来吊唁的亲戚们送的烟花鞭炮全都搬到了门口的空旷之处,只等五舅公公一声令下,就点火呀! 那个叫富余的小伙子,站在了五舅公公的身边,低下声问他:“爷爷,可以了没有?可以放鞭炮了没有?” 五舅公公又顿了一下,黑着脸沉声扫了此时已站满了院子,闹闹哄哄的人群一眼。 闹轰轰的院子,突然肃静了下来,所有的人都屏气息声,盯着五舅公公的嘴巴。 他把电喇叭凑到了唇边,终于出声了:“时辰已到,起……” 同时,五舅公公对已经将手中的烟头吹了又吹的富余道:“快去,快去放炮仗!” 富余一个箭步窜了出去。 短暂的沉默。 突然。 从这个泥砖灰瓦的老院子里,爆发出了一阵震耳欲聋的哭声。 “我的亲妈啊……” “奶奶……” “我的个姐姐呀……” “姑妈……啊……” 唐若情不自禁,也跟着哭喊了起来:“奶奶……” 门外的鞭炮声也早已响起,多达上百盘的鞭炮摆在一起炸起来后,产生的爆鸣声、啸声,以及一团一团遮天蔽日的烟尘,蔚为壮观。 “吱……嘭” “嘭嘭……嘭嘭嘭嘭嘭嘭嘭……” “噼啵噼啵……噼噼啪啪……” “轰!……轰轰!” “嗖……啪!” 唐若一边哭着,一边感觉奇怪,这满院子里上百号的人,也没有人指挥,没有人组织,为什么哭起来的韵律与节奏,竟然是那样的整齐划一? 八个抬棺的汉子们,每边四位,弯腰弓背,早已经搭上了杠子,随着五舅公公那一声起,“嘿”的一声,一齐用力,就将那一口上好松木做成的黑漆棺材抬了起来。 不轻。 看他们的脚就知道了。 每个人都是双脚抓地,脚掌紧扣地面,由于脚上用的力度比较大,领头左边那位的黄胶鞋,被他蹬得都变了形。 这八个人,每个人身边都跟着一人,随时保持替换,都是精壮的汉子,都是能挑一大担稻谷的人,他们,今天一定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要保证唐若奶奶的棺材,不到坟中不落地。 这个活,是今天上午之杂役人等之中,最累的一个活。 也就是这一辈人。 估计,再过上个十年二十年的,等这辈人一凋零,村子里就再也找不到能吃这种苦头,能抬棺木之人了。 不过,倒也不必担心。 随着社会的发展,说不定到时候,会衍生出专业的抬棺队的,说不定,到时候比这些人抬得更稳,更好。 又或,因为殡仪制度的深化改革,一切有了新形式,到时候,乡村与城市,国家与社会怎么样了,还不知道呢! 现在,许多地方不是已经有了那种专业的哭丧队了吗? 儿女们哭不出来,没关系,可以花钱雇人哭,一百块钱每人。 当然,标准不限于此,有一百块的标准,两百块、三百块等等,各有标准。 价格越高,哭得越真诚越大声,如果价格高到足够真诚,那么,那些哭丧的人,绝对能帮去世之人的孝子贤孙们,哭出嫡系亲生的感觉的。 此时,老唐家的这个院子里,院门大开,哭声震耳。 五舅公公走在人群的侧前方。 抬棺材的十六个汉子紧随其后,走出了灵堂。 灵堂外,停三停。 从此山高路远,亲娘哎,你可要小心磕绊,慢慢地行! 此情此景,如果置身其中,其实,完全不用担心哭不出来,没有眼泪的。 光是这种肃穆、悲痛的氛围,就足以感染的在场的每一个人眼泪汪汪,心中悲楚无限,那眼泪,也跟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不由自主就“吧嗒吧嗒”的掉下来了。 唐若也一样。 唐若跟着人群中,随着前面的长辈们,本家族的哥哥姐姐们三步一叩首,缓缓走出了院子。 呀! 送葬的队伍走在路中间。 村子里早就已经等候着的,后来听到了鞭炮声才赶来的,那些看热闹的人们,把老唐家大门外通往山上坟地的路口,挤了个水泄不通。 一个小轿车上粘着大大的红喜字的司机,郁闷的把车停在远处路旁宽处的一株大树下,一边抽烟,一边也混入了围观的人群。 活人要给死人让路。 郁闷也不成。 一路叩头,一路往外走。 没有了布垫子的防护,唐若感觉自己的膝盖已经跪得生疼了,她跪在人群里,不由得双手撑地,一边哭,一边泪眼模糊的看着前面和身旁的人。 前面的唐家四兄妹无论是跪拜还是叩头,都十分的虔诚,就连身体不好的唐若爸,也跟兄长弟弟一样,眼含泪水,每一次都是直挺挺地跪下来,然后深深地叩下头去:“我的妈呀……” 巨大的悲痛,感染着路两旁看热闹的人,有些人,已经眼圈发红了,还有些人,转过身去,假装被风吹迷了眼睛,偷偷拭着眼角的泪水。 此时,再也没有一个人说笑了。 第82章 下葬 再看老桶。 老桶也拽着一根细细的柳木棍子,跟在人群里。 不过,他一不磕头,二不流泪,他的注意力,现在集中在那些拿着纸牛纸马,花圈童子的人们身上。 老桶走到一个手擎一台24英寸大彩电的汉子旁边,跟着他并肩而行。 他对那个电视上正在“播放”的电视节目十分感兴趣,一直盯着那儿看,看那个画面,应该是白娘子正在鼓励许仙开药铺那一节。 这个电视,是在唐若的姑姑唐余芳强烈要求下,给老妈子置办的,当时,她对唐若的妈道:“嫂子,我一定要给咱妈买个电视机,让她到那边跟咱爸爸一起看,也免得他们在那边的日子过得无聊!你说应不应该买?嫂子?” 林清秀嘴上应着因为钱的事,让自己无比难堪下不来台的小姑子——该买,该买! 但她的心里却十分的不以为然,林清秀觉得自己的小姑子这是在真做秀,而假孝顺。 早干嘛去了? 她妈活着的时候,也没见她买个电视机给老太太看上几年,甭说是彩电了,黑白也行啊! 有吗? 没有! 林清秀知道自己的小姑子的意思,唐余芳一定是觉得,她买给老妈的东西,不论贵贱,迟早有一天,都会落在她的哥哥们手里,如果东西是单纯给老妈,她没意见,可是,她有三个哥,她能用自己家的钱,去填她三个哥哥家的那些一眼望不到底的窟窿吗? 不可能的。 就算唐余芳同意,她男人也不同意啊。 老桶伸过手去,他想扛那台电视机。 那个扛电视机的男人斥了老桶一句:“去!” 他有点担心老桶搞破坏,拿手中的棍子把这个纸糊的电视机给戳坏喽! 老桶没戳电视机,而是老老实实站住了,因为这时候,前进的队伍又随着领头的棺材一起停了下来,老桶看见最前面的人呼拉拉又跪倒了一片,哭声大作,以为前面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忙分开人群往前挤,队伍中,有许多还是挺怕他的人,特别是那些小孩子,纷纷闪到一边,给他让了一条路。 老桶挤到前面,也跟着老唐家的人,扑通,磕了个头。 磕完头,队伍继续缓缓前进,仍是三步一叩,五步一拜,把抬棺材的那十六个人,跟老唐家这些后代儿女们,实在折腾的够呛。 这些趴在地上叩头、忏悔的唐家后人,每个人的膝头都灰扑扑的,如果这样一直叩到坟地的话,估计,每个人的裤子都会磨烂了。 这一支素色蜿蜒的队伍,在村子里消耗了大半个时辰后,终于来到了村口。 这里,有一棵据说二百年前的前朝旧世就已经屹立在此的大柏树,树干下面的柏树皮,早已经被牛羊啃食,被猪蹭痒,被灾年的饥民拿镰刀刮,给折腾得干干净净了,如今,溜光水滑。 说也奇怪。 人要脸、树要皮的谚语,在这棵老柏树的身上无效,别看它下面光秃秃的树干到处都是开裂的口子,可是,上面的树枝,却倔强的依然青翠苍绿。 不仅如此,春天一到,树盖之上远远望去,居然诸多新绿。 这棵树下,有一块和树皮一样溜光水滑的大石头,大得就如同那棵柏树是从它中间长出来的一般,话说,本村也不知何年何月开始流传出了风俗,凡有出殡者,都在此处摔老盆。 此时。 队伍在此停住。 唐若的爸爸手捧盛着稀米汤的老盆,痛哭流涕,蹒跚上前走到树下,高高举起手臂将老盆用力摔在了树下的大石上。 “呯!” 老盆应声而碎,起码,摔成了七七四十九瓣,瓦片与米汤掺在一起,溅的到处都是。 老盆一摔,寓意着棺材里的唐家奶奶,从此,就一步步走向了忘乡台、奈何桥…… 终有一日,另投他处了。 哭声一片。 收不住的哀声,道不尽的离愁,这苍茫的人世间,从此,又少了一个和蔼可亲的老人。 唐若“呜呜呜”哭着,紧跟着人群中那些婶娘、姐姐们的节奏,说来也奇,她已经不用刻意而为了,该哭的时候一定会哭,该收的时候就会收住。 她被这大队的人马给感染了。 应该说,这一大队人的情绪,都被彼此相互传染了。 抬棺材的人,也一个个神情肃穆,走在前头,逢桥止步,遇水则停。 负责洒纸钱的两个老头,每人各挎一个藤篮,紧随着放鞭炮的两个小伙子后面。 放一阵炮仗,撒几把纸钱。 那俩老头三步一扬,五步一洒,将那些纸钱洒得到处都是。 其时。 一阵轻风吹来,有几张纸钱被瞬间送到了路旁一座久无人理的荒冢之上。 似乎,全因与人为善了一生的唐家奶奶,看到此间的主人可怜,而大发慈悲之心。 她欲借着儿女之手,施舍一点买粥的钱给那荒冢之主。 亦或那阵轻风,也知人间常有不平,而打着旋儿,滚着卷儿,欲将这满地的纸钱均分给那些住在苦冢穷坟里的人。 吹鼓手们的曲调一换,由《将军令》改成了《丧乐》,悲凉动人的曲调愈发让队伍中的每一个人心中充满悲痛。 “我的妈妈啊……” “婶娘,您慢走……” “哇……婆婆……” 又是一阵催人泪下的哭声。 “总提调队长”五舅公公黑着脸,看上去面无表情,不过,他心里对今天的出殡应该是满意的。 因为,队伍秩序井然,人们表情悲痛,动作也做得很到位。 不管是真正出于内心的伤悲,还是带有表演的成分,每一个人,都垂着头,含着泪,表达着心中对逝世老人的无限哀思。 即使略带有给他人观看的表面成份在内,但是,表面功夫也是功夫,一个人,如果连表面功夫都做不好,做不到位,又何谈什么真正的内涵呢? 出了村口,人们脚步加快,也省了老唐家这队人马,许多叩头跪拜的次数,大家都跟在五舅公公与棺木后面,往坟地走去。 走过了村外的平地后,小路往上一斜,开始上坡。 路,也变得又窄又陡。 一些调皮的孩子,开始脱离队伍,他们跳下沟坎,扬着手中的柳木棍,不停抽打着及膝的野草,当下惊蛰已过,草丛蛰伏之物大多都已苏醒,敲打敲打草丛再走,是应该的。 天。 已经有一阵子没下雨了,唐若也跟着几个女孩子下了沟,她们走得慢一些,被那些调皮的小男孩们远远的落在了身后。 沟里的草很软,因为下过雨后,雨水冲刷淤积而成的土埂踩上去,也是软绵绵的。 如果不是因为唐若奶奶的丧事,对于这些孩子们来说,倒是挺不错的一次野外踏青。 是呀! 到处都青青绿绿的。 蒲公英已经展开了大片大片的叶子,有些长得快的,最上面的茎上,已经鼓出了一点点苞了。 芨芨草也不甘落后,在微风中伸着嫩绿的叶子,微微晃动。 远一点的地方,到处都生长着马齿苓、车前草、野芦苇、菟丝子…… 顺着沟坎向远处望去。 群山抱翠,飞崖挂绿,山花朵朵,鸟鸣声声。 山之上,云之巅,一架飞机正拖着长长的尾巴划破长空。 这样的景致,绝非城里的公园中所能看到的,唐若不由得心中爽快,这几日,因为奶奶的离世而沉重的心情,也为之一松。 队伍中的那些老娘们,早已经不哭了,有些,还说说笑笑互相打起了趣,走到了这里,该给活人看的,也都给他们看了,该有的仪式感,也都呈现出来了,大家,就都不再绷着扯着了。 就连老太太的亲生女儿也一样。 唐余芳早就不哭了,她的眼泪,这几天已经和哥哥嫂嫂们一起,哭的差不多了,此时,她把头上的孝巾拽到脖子里松了松,好好透了透气。 山林间的空气,清新,富氧,让人感觉心旷神怡。 唐若看到前面一道土坡上,开了许多大朵大朵的白色喇叭花,她就走了过去,掐了一大把。 唐若看看旁边,一株映山红也已经鼓出了花苞,似红非红。 唐若又折了几枝含苞待放的映山红。 如果把这几枝映山红拿回家,插在水瓶里的话,相信用不了几天,它们就能开出红艳艳的花朵儿来了。 等这支以抬棺材的为主的,漫山遍野放羊一样的人群全都走到为唐若奶奶选好的坟址前时,那些早已在此等候多时的负责墓葬的帮工们,带来的烟几乎都抽光了。 两路人马汇合一处,寒喧了下,发过烟致过敬,就开始做正事了。 “噼里啪啦”又是一阵鞭炮打起。 那些抬棺材的人,已经换了几换了,现在,刚换过肩来的八个人个个挺直了腰板,随时准备将棺材放进墓道里。 五舅公公跳下墓道,嘴巴里念念有词:“老姐姐,今日你乔迁新居,叨扰勿怪……”,他一边嘟嘟囔囔着,一边把大筐里的木炭、石灰什么的东西,摊在墓底。 然后,按照上北下南的方位,在里面摆放下北斗七星。 五舅公公做完这些事情,将手递给站在旁边的夹克二营:“二营,拉我上去。” 夹克二营一伸手,将他拽了上来。 五舅公公望了望众人,众人一个个都盯着他看。 五舅公公在众人特别是抬棺材那八个人焦灼的等待中,看了看棺材,又抬头看看天,估摸着时辰已到,他果断的一挥手:“下葬!” 下葬。 家属就要哭,边哭,边手抓黄土往墓道里洒。 八个抬棺人都铆足了劲,另外八个人也全都过来帮扶着,将棺材缓缓放进墓中。 从此。 一抔黄土。 阴阳相隔。 唐若也哭着,跟着大人们抓着黄土扔进墓中,她把手中的喇叭花与映山红也扔了进去。 旁边有个抬棺材的男子忙拦她:“哎!你这个妹妹,莫什么东西都往里面扔嘛!” 扔都扔进去了。 他刚想跳进去把那些花捡出来。 五舅公公道:“不要紧,放就放了,没得关系的,她拿花给她奶奶,她奶奶不会讲她的。” 唐若的爸爸妈妈在哭。 伯伯伯母在哭。 叔叔婶婶在哭。 姑姑在哭。 堂哥在哭。 她和姐姐也跟着大人们一起哭。 哭了这一次,下次,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了。 这一次,大家都是真正的哭,而下一次,就难说了呀。 那些帮工们,就在老唐家这些儿女们的哭声中,你铲一锹土,他挖一锄头泥巴,把辛苦了一生,勤劳简朴了一生的唐家奶奶,埋了下去。 埋在了青山大岭之间。 埋在了高高的山岗上。 埋在了,抬身即可望见山下的炊烟,与浆衣做饭的儿女。 只是,不知道她还会不会一边看着山下,一边摇头叹息着,为儿女的光景叹息,为家族时而有之的不睦叹息,为自己如梦的一生,叹息! 唐若相信奶奶会。 她口中喃喃道:“奶奶,你若是想若若了,就回来看若若,如果你在那边缺什么,少什么,你就告诉我,我一定给你买!” 一人为木,众人为林。 大家一起动手,一个硕大的新坟砌了起来,周围,围了一些砖头石块,拦着坟头上的泥土,防止下雨的时候被冲刷下去。 那些带上山来的纸牛纸马,花圈电视,纸钱香烛,现在也已经堆在了坟上,坟前也插上了燃香。 五舅公公对唐利余道:“点吧,烧过去,给你妈!” 唐利余伸着打火机,朝那些纸糊的道具点了过去。 顿时,火光与烟尘冲天而起。 希望。 唐家奶奶能够顺利接收到这笔财产,特别是那台大彩电,那可是她有生之年里,从未享用过的奢侈东西。 五舅公公从看见电视机被焚化后满脸沮丧的老桶手中,劈手缴获了他的那条木棍子,拨拉着将扎成那些道具的秸秆、纸片、竹篾烧得干干净净。 两个上了年纪的老头,犹自拿着铁锹,围着坟头,一锹锹地给唐若奶奶的“新居”培着土。 现在,他们给别人培土。 改明儿,不知又是何人替他们的坟头培头哟! 眼泪汪汪的唐璐过来挽住了唐若的胳膊:“若若姐姐……” 唐若抚了抚她乌黑的头发:“哎!” 第83章 倒霉——范云 唐璐紧紧偎在唐若身边。 堂姐堂妹一起看着大人们忙碌着,看着奶奶的坟头越来越圆,看着那些焚化的纸灰被风一吹,从坟头上落了下来,如同一只只灰色的蝴蝶。 ………………………… 说了半天唐若了。 回头说说范云吧! 范云。 倒霉了。 他的倒霉是有原因的,因为他跟别人干了一架,干架的原因当然是因为唐若,而干架的对象不是别人,正是方科。 本来,范云这两天上班上得好好的,从早到晚,在自己的地盘上巡来巡去,不显山不露水的干着本职工作。 昨天下午,下班前,范云雄纠纠气昂昂巡完了最后一遍辖区,没有发现任何新增不明情况后,感觉很满意。 他转到了大喇叭店门口,跟她闲聊了一阵子,聊到有两三个客人到店里买东西时,他就下班了。 没什么事,准点下班。 唐若回她们老村子参加她奶奶的葬礼去了,范云不用陪她,晚上有了一些闲瑕的时光,当范云下班后,觉得自己也没有什么地方好去,他就想去找希刚小聚一下。 自从上次,范云带着唐若从乐满地玩过回来,在老广场偶遇了希刚李阳,几个年轻人一起吃过那回韩国纸上烧烤后,范云再没跟希刚聚过。 他就想约希刚出来找个小酒馆坐一坐,喝两杯。 两个老战友说说人生,再谈谈理想,当然,主要是回忆回忆他们的过去,那些在军营之中激情燃烧的岁月。 范云顺着新华书店对面的大陡坡,一直往希刚家方向走,上了坡,又下坡,一路上,都是匆匆忙忙赶着回家的人,手上拎着菜,肩上背着包,让小城处处充满了人间的烟火气。 当范云走到方科那个包子店的时候,方科正站在店里,跟一个卖包子的女孩子说着什么,当他看到了范云后,停住了话匣子,把身上的围裙一脱,从店里追了出来。 范云也看到了他。 但范云不可能跟方科有什么共同语言的,而且,他又不买方科的包子,所以,范云只是往包子店瞄了一眼,脚下并不停留,继续往前走。 范云走到了正在规划中的兴隆购物城二期的时候,准备从空地之间的捷径穿过去,走过一大块种着桔子树的农田,然后抄近路,到希刚家里去。 这里,到处都是菜地,满眼葱绿,安静,自然,是一块即将被推平的小小桃源之地。 方科追过来了。 “喂!我有话跟你说!” 他不指名,不道姓,没有一点礼貌的,用一个“喂”字喊停了范云。 范云在一道架着豆角苗的木架子处站住了。 范云回转身,看着方科。 方科向前两步,走到范云身边:“喂……我想跟你聊聊,有没有时间?” 范云觉得自己跟他没有什么好聊的,但是,他既然找自己聊,也好,就让他说呗,听听他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范云点点头。 方科从口袋里掏出烟来,甩了甩烟盒,甩出一支递到范云面前,范云摇手拒绝。 他不抽,方科抽。 方科点着了烟,深深的吸了一口,他的眼神落在范云身上时,让范云觉得飘忽不定,范云不知道,他在打什么主意。 方科在组织措词。 唐若跟他分手,他发现自己拿唐若没什么办法,所以,他就想从范云这里再努努力,看看,能不能将范云主动劝退。 方科对唐若仍不死心,仍抱有最后一分幻想,他认为,如果没有范云的出现,唐若就不会变心。 短暂的的停滞。 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十分尴尬。 范云也不出声,就看着方科。 方科狠狠地抽了两口烟,把那个烟头扔到了地上,脚尖踩上去用力一旋一转。 他,应该是把那个烟头当成了心中的愤怒,亦或范云。 是的。 方科显然在极力忍耐着自己的情绪,忍耐着他认为自己心里的“夺妻之恨”。 方科开了口。 他一开口,必无好话。 他先是絮絮叨叨跟范云说了一大通自己与唐若之间的往事,他是如何如何地对唐若好,她那时候对他也不错等等。 这些话,落在范云的耳朵里,每一个字都跟刀子一样,十分有效地一下下扎着范云。 范云的气又上来了。 这还不算。 方科最后道:“……你知不知道,唐若跟我在一起,我为什么对她不冷不热的,让她感觉我对她十分不好?” 范云无语。 “因为,唐若还小,我认识她的时候,她还未满十八岁,她还很幼稚,很天真,你懂吗?你懂我的意思吗?我不管着自己行吗,我如果像那些谈恋爱的情侣一样,对唐若搂搂抱抱,甚至,对她做出什么事情来,那样,我岂不是成了一个人间禽兽了吗?” 哎! 范云忽然觉得,方科这个人,自有可恕之处。 但是,方科话头一转,神情激动起来:“我没想到的是,唐若她会见异思迁,会甩掉我,投入另一个男人的怀抱,如果知道她是一个这样的人,我就应该把她给睡了!” 方科咬牙切齿。 “像她这样的女人,我劝你趁早别要,她今天能够为了你,把我踹掉,明天,就能因为别的男人,把你踹了!” 方科的话越来越离谱,让早已经按捺不住自己的范云,火冒三丈,范云紧紧捏着拳头,逼近方科一步,瞪着方科道:“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方科声音不大,但却有力:“我劝你,不要挖别人的墙角,你知不知道,你其实是个可耻的第三者,什么狗屁爱情,可耻,你就是个第三者。” 范云觉得自己再也忍耐不住了,这个方科,说话可真难听,被激怒了的范云,一拳捣在了方科的腮帮子上。 方科当然会还手,他都敢割腕自杀,难道还怕范云么? 于是,两个男人,为了唐若,就在这个菜地旁边扭打了起来。 方科怎么是范云的对手。 两个人打架的结果,就是范云把方科捺到地上,结结实实地捶了一顿,然后,方科就打电话报了警。 报就报呗! 范云也没想跑,他为什么要跑?就算方科吃亏更多,他也不会跑的。 他若跑了,就从互殴,变成了畏罪潜逃。 范云又不傻。 方科报警后,不一会,警车就来了,巴掌大的县城,如果加足马力把车子从城东开到城西的话,还用不了十分钟。 希刚从警车上跳了下来。 他手中还拿了一面盾牌跟一根警棍。 当他看到打架的两个人,其中之一居然是范云后,眼中充满疑惑,他看了看范云。 范云一肚皮的气,此时犹未消尽,他看了看希刚,苦笑了一下。 希刚跟带队的警官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那个警官脸上不动声色,公事公办,现场取证,他先是问了方科:“你报的警?为什么打架?” 他的问话,方科必须如实回答,因为他们之间的对话将来可作为呈堂证供。 旁边几个看热闹的人也很想知道实情,以便为明天的小道消息增加一定的可信度,他们,也都一个个竖着耳朵听着。 方科就说了。 一五一十把来龙去脉都说清楚了,当然,他只说了“因为一个女人”,却没有对唐若指名道姓,涉及隐私,方科还是忍了忍的。 警官又问范云,范云点头,大致也就是方科说的那么回事。 那行吧! 现场问询完了,统统带回派出所,再看怎么处理吧! 是调解,还是走法律程序,警官与希刚说了也不算,一切取决于范云与方科。 范云不是第一回坐这种带囚笼的警车了,以前他跟希刚押解犯罪嫌疑人时,就坐过,可是,像个犯人一样被关在笼子里,对他而言,还是第一回。 “进去,老实点,别再打架。” 希刚“嘭”的一声把车门砸上了,关门前,他还给范云使了个眼色。 好小子,有你的,长能耐了学会打架了! 希刚见过唐若的,他觉得自己老战友这个架,应该打,必须打,为了唐若打架,值! 希刚甩给范云的眼色里,满是揶揄。 警车呜哇呜哇甩掉了看热闹的人,一路疾驰开进了派出所。 首问负责制的警官和希刚把他俩带到了调解室,问他俩怎么解决。 方科,当然想把范云关到死囚牢里,用一百斤的大枷“咔咔”给范云套上,然后等着上面朱笔一批:秋后问斩! 那样,就没有人跟自己抢唐若了。 他摸了摸被范云一拳捣肿了的嘴角,觉得伤处虽疼,但范云也罪不致死,他觉得范云的罪,应该能让范云在号子里蹲上个十年八年的子。 可是,警官的话却让他大跌眼镜:“你们这叫互殴,懂吗?你,为什么主动找他,进行言语挑衅,主动滋事生非?” 警官指着方科,严肃地批评教育道。 警官的话,瞬间让方科觉得,原来自己还是错在前头的,那么范云,方科此时将他给范云判罚的刑期从十年八年,改成了十天半个月。 妈的,怎么也要关他半个月。 警官批评完了方科,又批评范云:“你,为什么先动手打人?” 范云无话可说。 不找理由,就是最好的认错方法,其实,在方科眼中认为自己这个已属惊天大案的事件,在办案经验丰富的警官面前,根本就是芝麻粒子那么大的一点事。 警官也没必要因为刚才希刚偷偷的打了个招呼而偏袒哪一方,公事公办就可以了。 所以。 最后调解的结果就是,范云负责方科的医药费,法律上两个人互不追责。 当范云与方科在调解书上按下红红的手印的时候,方科觉得,自己与范云这一仗,自己虽然挨了打,感觉上似乎自己是败了,但也是胜了。 因为。 警官说了:“对于一个已经不爱自己的人,证明了他(她)从此也不配拥有自己的爱。” 方科觉得,警官是站在自己的这一边,从道义上谴责了范云与唐若的。 警官不但案断的好,思想工作也做得挺到位,他的话,富含爱情的哲理。 范云觉得自己十分倒霉,无缘无故,掏了两百多块钱的医药费给方科,而且,还是希刚借给自己的。 希刚拍了拍他的肩头:“好了,打的好,就应该揍他,别想那么多了,晚上到我家吃饭去吧!” 范云拭着被方科抓出了一道口子的嘴角,犹豫了一下。 “行了,就这样了,你回去换身衣服吧,啊!范云,收拾好了,就直接去我家,我在家等你。” 行吧! 晚上去希刚家蹭一餐饭吃,也好,范云把他的钱都给了唐若,正好现在经济紧张的很,找希刚蹭一餐饭,也不错。 只是,希刚妈一向都不待见自己,这让范云在她面前时,很有一种挫败感,但他转念一想,自己去,是冲希刚去的,又不是冲他妈去的,再说了,自己上班这么多天了,还一次也没去过呢! 范云尽量选人少的路走,走回了宿舍。 他的身上刚才跟方科在地上滚来滚去,已经很脏了,范云拍打来拍打去,拍了半天,也拍不干净,他索性不再拍了,回去,回去洗澡,洗衣服。 范云将脏衣服扔进桶里,倒进洗衣粉泡着,他看了看自己的身上,刚才明明是自己占了便宜的,可是,脱了衣服才知道,妈的!自己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也有不少的伤。 虽然是皮肉之伤,但有些地方,如果用手摁一摁,还是挺疼的。 范云觉得自己的医药费掏得有点亏,他认为,方科主要是脸上挺了自己那一拳,脸被自己打肿了,所以看上去才感觉伤的比自己厉害。 范云摁了摁大腿上一处淤青,长长吸了一口气,“嗞……”,别说,还挺疼。 今天,打了个两败俱伤的架,自己还破了财,范云摇摇头,叹口气。 真倒霉! 倒霉了就要洗,使劲搓,使劲洗,把一身霉气全都给它搓下来,统统冲进下水道里去。 范云拿着搓澡袋,将自己浑身上下搓得跟一根红萝卜似的。 洗完了澡,衣服也泡得差不多了,范云又顺手将衣服洗了出来,脏是脏了点,不过,全是在地下滚的土,没有油污,泡一泡,搓一搓,干干净净。 洗澡洗衣服的时候,范云的脑子也没闲着,他一会想想跟方科打架的细节,一会琢磨琢磨方科的话,一会,又想想那个警官的调解。 那个警官有一句话,他还是挺认可的:“男人,要拿得起,放得下,男人是干大事业的,不能整天婆婆妈妈的,为了一个女人打架,值得吗?” 第84章 去希刚家 范云叹了一口气。 他摸了摸在混战时被方科抓破的嘴角,突然想起一个细节问题,那就是,方科的手指头伸向自己嘴边的时候,自己为什么不张开嘴,把他的狗爪子咬断两根? 他还是缺乏实战经验。 范云回忆着当时的情景,在脑子里还原着跟方科打斗的细节。 他觉得,方科的手抓向他嘴角的时候,他应该迅速用左手向外格挡,然后用力扣住方科的手腕,右脚滑步跟上,右手扼住方科喉咙的同时,左手向下猛带…… 然后右胯一顶,右腿一绊。 给方科来上一个折腕扼喉的擒敌动作,将其制服。 不过,范云摇了摇头。 那样的话,岂不是把方科手给弄断了? 范云觉得那样的后果,绝不是掏几百块钱的医药费的问题了,弄不好,自己真的就进号子了。 方科,毕竟不是阶级敌人。 他与方科的矛盾,充其量只是人民内部矛盾而已,不能下那种死手。 如果下死手的话,范云觉得,自己给他来上一个踢档砍脖岂不是更好。 “啪啪啪……” 飞起一脚踢中方科的档部,趁他痛苦的弯腰时,双手合起,用力砍向他脖子后面的大椎,那样,方科死得更快。 呵呵! 想得跟真的似的。 范云臆想着,摸着自己的伤口,他忽然想起一个问题,被方科的狗爪子把自己的嘴角给抓破了,要不要去打一个破伤风针呀? 妈的! 方科有没有诸如爱滋与狂犬病之类的致命传染病? 想到这里,范云有点后背发凉,他赶紧把洗好的衣服晾上,换了一套休闲的衣服,匆匆忙忙出了门。 唐彬躺在床上看着范云的背影喊道:“又出去?几点回来?” “十点!” 范云话音刚落,人已经“噌噌噌”顺着楼梯与台阶,到了院中。 院中。 地上有一只空牛奶盒,跟那一次他送到杨宗玮大队长家里,小媛宝喝的一模一样。 范云飞起一脚,将那只牛奶盒踢出了流星赶月般飞驰的感觉。 “吧嗒”! 牛奶盒掉在了垃圾桶旁边,没有进桶。 差评。 臭脚! 跟国足男队的水平差不多,踢哪哪不进,打谁都打不赢。 踢完了牛奶盒,范云又飞起了一个颇有李小龙范的佛系无影脚,踹在了门口的一棵樟树上。 “嘿……呀!” 那棵碗口粗的樟树挺过了他的第一次攻击,并“噼里啪啦”掉了许多樟树豆子下来,打得树下一只倒扣着的塑料盆,发出一阵雨点般的响声。 传达室里的老头从窗口中伸出头来看了看,见是范云在调皮,又把头缩回去了。 老头一边摇头一边叹气:“现在的年轻人,一个个毛手毛脚,都像二愣子。” 范云出了大院,到处东张西望,想看看哪里有诊所,他对身上那点淤伤倒没怎么在意,关键是被方科抓伤的地方,那是一定要去看一下的。 不是范云怕死,而是他觉得方科的面相,看上去一副肾虚加未老先衰的模样,说不定方科身上兼有十种八种轻易不可对外人言传的传染病,也未可知。 还好! 前面不远的马路边,就有一个镶着红十字白色木牌的卫生室——卫生三室。 范云赶忙走了过去。 里面人不多,一个睡在床上盖着被子打吊瓶的老头,还有一个坐着打吊瓶的女人,另外还有一个患者,正在脖子上挂着听诊器的男大夫的指挥下,伏于床上。 那个大夫将那个患者后背上的衣服高高地撩上去,然后点了一只火罐给他扣上。 “嗞……”一股烧纸的味道。 范云也没催大夫,等他帮床上那个男患者把火罐拔好后,才跟大夫说明了来意。 范云咧了咧嘴,指指嘴角,陪了个笑脸道:“大夫,你帮我看看这里的伤,有没有什么问题?今天下午,被一个人给抓的!” 那个大夫拿着手电筒,帮范云仔细检查了一下:“你这点伤,没什么大问题,擦点酒精就好了!” 范云如释重负,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瞬间落了地。 “不过……”那个大夫又开口了。 “嗨”的一声,范云又把心中那块刚刚落地的石头抱了起来。 他半张着嘴,望着大夫。 大夫也没打算吓他,只是实话实说而已:“被人抓伤了,一般只需要及时的消毒就可了,不会感染狂犬病毒,不用打狂犬疫苗。 你这个伤口,看上去像是单纯的指甲划伤,一般是不会感染传染病的。 但是,如果对方的血液接触到你的伤口,那就存在可能感染乙肝艾滋病等血液传播的疾病的可能性了。” 范云就想,方科流血了吗?好像流了,他的血有没有沾到自己伤口上? 这个问题有点严重。 范云心里没底了,直犯嘀咕。 大夫接着道:“看你的情况,应该问题不大,这样,我用酒精给你消下毒,擦点药,如果你实在不放心的话,也可以去县医院验个血!” 这! 搞得有点小严重了。 范云感觉,自己可能有百分之五十的概率,被方科给传染了狂犬病与爱滋病什么的了。 大夫拿出酒精棉球,给范云擦了擦伤口,又给他上了点药:“没事的,小伙子,因为抓伤而感染绝症的概率,非常非常的低,比中五百万的彩票还低,你放心好了。” 大夫的话,让范云心中重新抱起来大石头,“扑通”一下,二次落地。 这个大夫。 一张嘴,既能让人觉得凡事皆可善终;又能让人觉得,哎呀!万事休矣! 范云掏出了钱,付帐。 那个大夫摆摆手:“不用了,你这一点小问题,不用给钱了。” 范云只好千恩万谢了大夫一番,话说,自从他戒了烟后,感觉少了很大的一个交际手段,以前是先掏烟,再说事,现在是干说,范云总感觉干说的效果,不理想。 哎!没办法。 为了唐若,别说是戒烟,让他戒酒,戒饭也行呀! 范云出了诊所,往李希刚家走,他也不着急,过去早了也是等饭吃。 范云看到马路边的一个档口,有一家店里卖的一条围巾很漂亮,走过去看了看上面的价格牌,把他吓了一跳,四百七十五,差不多是他一个月的工资。 这!简直是抢钱啊!本来范云觉得这条菱形方块斜格子花,红黄蓝三色两头带流苏的围巾挺好看,如果系在唐若粉嫩的脖颈上的话,一定很好看,可是这个价钱——更好看! 那个站在门口的小妹看出了他的疑惑,她微笑着取下了那条围巾,围在她自己的颈上,给范云展示了一番:“先生,我们店里这条围巾,是今年新春款,纪念限量版,货不多,它的材料含有百分之九十的羊毛,外加百分之十的定型防缩水面料,先生,您的眼光十分不错,如果买回去送给她的话,她一定会非常高兴的。” 范云点点头。 “我再看看。” 看什么看,甩下这句说辞后,范云走出了这家店,抬头看了一眼,三彩女装。 传说中的女看三彩,男看劲霸,果然名不虚传,两家店里服装的价格,都不是一般平民百姓可以消费的,人家,都是走得中高档路线。 范云又看了一眼那条围巾,感觉确实挺好看。 他“嗯”了一声,也不知道嗯个什么东西。 不看了。 看了也没钱买,范云跟大多数男人一样,身上秉有冲运消费的特性,特别是第一眼看上的东西,他买东西,通常都是买第一眼就看中了的,很多时候都是这样,挑来挑去,他还是挑第一眼看中的那一样东西。 许多男人应该都是如此。 男人跟女人不一样,女人大多有强迫性选择症,买东西的时候总是选来选去,挑来捡去,拿起黄的又觉得绿的更好,提起轻的又认为重的更妙。 嗨! 女人跟男人,完全就是两种不同的生物。 范云走过了十条巷子,穿过了八个胡同,邂逅了六对相依相偎的情侣后,来到了希刚家。 李阳开的门。 她是开门积极分子。 李阳底下穿着一条浅粉色的睡裤,毛茸茸粉嘟嘟的拖鞋,上身那件收腰紧身的白色线衫,恰到好处的勾勒出了她曲线玲珑的身段儿。 李阳早就从猫眼里看到是范云了,她拉开门,娇笑道:“哎哟,稀客呀……” 范云当然是个投桃报李的人,李阳既然对他笑成了一枝三月的桃花,他当然也对她笑成了七月里熟裂了的赖李:“晚上好,美女!” 李希刚正坐在沙发上看天气预报,此时,正播报南海地区有一股渐渐汇聚的气流,正要形成台风,并有可能由防城港登陆向北移动,穿着西服打着领带的主持人郑重报道,一定要注意防灾抗灾。 他冲范云笑了笑,拍了拍自己身边的沙发:“有台风了!” 范云坐过去。 他可不是空着手来的。 刚才在路上的时候,路过水果摊,范云称了几斤苹果,又买了一只哈蜜瓜,拎着来的。 范云把水果放在茶几上。 李希刚埋怨道:“买这些东西干嘛?我们家又不缺水果,干花钱。” 唉! 李希刚也是个直脾气,不会说话的人。 你们家有是你们家的,范云买来的是范云的,能一样吗? 范云是觉得自己曾经在希刚家住过那么长时间,那时候手里没有钱,一直都是白吃白住的,自己觉得有点过意不去且不说,希刚妈不喜欢不待见自己,说不定就是因为自己从来没给她们家买过什么东西。 所以,范云早就决定了,以后,凡上李希刚家的门,手上一定要拎东西,决不空手。 他倒也不是想用这点东西,换取希刚妈对自己的好印象,让她对自己的成见能有所改观,而是借此向她宣告:我范云并非不懂礼数的人,从前在你家里借住,并蹭吃蹭喝,纯属不得已。 范云笑道:“刚才过来的时候,顺便买的,值不了几个钱!” 希刚点点头,从茶几上摸起烟盒,递给范云。 范云谢绝了:“我戒了,不抽烟了。” 范云能戒烟?希刚能信,李阳也不信呀,她又不是只见过一次两次范云跟希刚坐在家里吞云吐雾,好多回,她从收费站下了早班回来,都看到自己的双胞胎弟弟和范云一起在客厅抽烟,弄得整个屋子跟大烟馆似的,呛死个人。 李阳一回来,立马把他们两个赶到希刚的房间里去。 他们倒也听话,她一赶,他们的屁股就从沙发挪到了窗口,再赶一次,就回了希刚房里。 李阳有点不相信,她“颠颠颠”跑过来,看了看范云:“哟!真戒了?” 范云把希刚递过来的烟盒又放回了茶几:“那当然了,男子汉大丈夫,说到做到。” 李阳笑道:“难得,难得,喂,李希刚,范云都戒烟了,你也得戒烟。” 李希刚冲他姐一呲牙:“我又没有女朋友,戒哪门子烟。” 他的话,提醒了李阳。 本来李阳还挺高兴的,听到了他的这句话,瞬间面色一沉,嘟起了嘴巴。 李阳把拖鞋一甩,跳到了沙发上,捞过旁边的小熊抱枕抱在怀里。 想了想,又到她弟弟手中抢过了遥控器:“给我,新闻联播和天气预报都让你看完了,现在轮到我看了。” 她既然抢,希刚还能怎么办,只好让给她呗。 希刚妈本来正在厨房做着菜的,听到了客厅里的谈话声,知道家里来了客人,她就从厨房走了出来,看了看是范云,又看了看茶几上的水果,仍是面无表情,手里一边掰着一只大青椒的尾蒂,一边又退回了厨房。 她的脸上虽然没有表情,但是,心里一定是有表情的,范云买来的水果,多少还是有一点效果的。 现在这个季节,哈蜜瓜还是挺贵的,范云买水果的时候也想了,买,就买贵一点的水果,绝不能买块把钱一斤的香蕉与桔子,绝不能让希刚的妈认为自己很小气。 当然,也没必要大张旗鼓的准备什么厚礼。 总之,一切出于真诚,表于自然,就可以了。 范云,并不想刻意为之什么,反正,他觉得只要自己尽了力,尽了心,做到了问心无愧,就可以了,再说了,他又没想当老李家的女婿,非要上赶着来巴结未来的丈母娘。 这个时候,希刚的爸爸从他的书房出来了,手里还拎着一包茶叶。 范云忙站起来叫了声:“叔叔好!” 第85章 I服了YOU 希刚爸见是范云,微笑道:“啊!小范呀,有些日子没来了吧?等下一起吃晚饭!” 范云心想:不用您客气,晚饭我是一定要吃的。 希刚爸看上去心情不错,他一边把手里茶叶的纸袋撕开,倒进一只铁桶茶盒里,一边跟范云聊起了国家大事与国际形势。 聊了几句后,他觉得范云的看法非常肤浅,没有什么真知灼见,也就失去了跟范云聊这些东西的兴趣。 不过,由于话赶话,两个人居然聊上了战争与长征。 这两个话题,可是范云的强项,当兵的时候,有关军事、长征的小说,他可没少看。 虽然说范云对长征的认知都是源于一些军旅作家写的小说,但是,他毕竟比起捧起书本就头疼的希刚,还是懂得的多。 再说了,包括希刚爸在内的这一屋子人,谁都没有经历过那个炮火纷飞的年代,这些人所知道与了解的,无非就是从书中而来的一些片断。 小说也是书。 虽有艺术加工成份,但取材却源于真实。 因为这个共同的话题,希刚爸甚至还给范云斟了一杯茶,搞得范云怪激动的。 两个人从红军在瑞金出发时聊起,聊到了血战湘江,遵义会议,四度赤水,飞夺泸定桥,爬雪山过草地,一直聊到希刚妈端菜过来招呼道:“吃饭了!” 希刚妈扫了范云一眼。 范云觉得她的眼神中,在看着自己的时候,总有一种怪怪的,让他感觉很不自在的感觉。 现在也一样。 他觉得希刚妈的眼神就跟——哦!想起来了。 就跟有一回他在部队的时候,星期天请假外出时遇到的一个理发店老板娘的眼神一样。 嗯,那种眼神叫做——鄙视! 那个老板娘当然可以鄙视范云,那时候范云就一点津贴,又没什么钱,剪个头发,连洗剪吹一条龙都舍不得做,而是简单的请那个老板娘平推了一下,草草冲了冲水就算了。 老板娘从他身上没挣到什么钱,当然就鄙视他了。 她的那种鄙视,是让人说不出来,但是能感觉得到的鄙视,是一类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另一类人时,给被看之人造成的一种极不舒服的感觉。 不过。 说来可笑的是,后来,有一天范云在哨楼上执勤的时候,霍然发现,当天押送收审的几名人犯中,居然就有那个理发店老板娘。 而她,在提票上有一个指控:卖y嫖娼。 范云从高高的哨楼上,将绑在长长的绳子上的,夹着提票的铁镊子放下去的时候,心中,一股说不出来的滋味。 纵然她鄙视过他,但是,当他看到一个自己认识的人,为自己剪过头发的人,因为某种令人难以启齿的原因进了号子,他的心情,当时也是沉重的。 像她这种有手艺的人,又是为了什么,做那种事情呢? 所幸后来还好,那个理发店老板娘在看守所里,并没有关几天,然后就被放了出去。 但是,从那以后,中队里添置了理发工具,规定一律不得外出理发,而是当兵的自己搞定,你帮我理了然后我帮你理。 一开始,都是胡推一气,根本没什么发型可言,后来,大家推得多了,居然也能把发型推出个什么青春式、奔放式了。 去。 扯得有点远了。 坐在饭桌上,范云虽然还没有如坐针毡那么夸张,但是,他还是小心翼翼的看着希刚妈的脸色行事。 上次,她故意不帮范云拿身份证和退伍证,害得范云在圆脸吴姐那里搬了大半个月牛奶的事情,曾经让范云对她做的不仗义的事情,很是耿耿于怀了一些日子。 那些日子,他在希刚妈面前是有心理优势的,是不怕她的,他以为自己那时候,在她面前已经有了足够与之抗衡的底气。 孰料。 那点底气,土崩离析起来,是那么的容易。 现在,范云又得看她的脸色行事了,范云忽然觉得,莫非她是自己前生的对头? 今生又恰巧碰到了一起,不然,为什么她总是看自己不顺眼,总是板着一张脸,一副冷冰冰的模样。 毫不夸张的说,自从范云认识了她以后,除了第一次范云来的时候,她给了范云一个笑脸后,就再也没有给过范云笑脸了。 哦! 不,后来她也给过范云几次笑脸——那种加冰加可乐的笑脸。 范云今天的这一餐饭,吃得很文明。 不像在部队的时候,那时候,吃饭也跟打仗一样,管什么形象不形象的,谁会跟个老娘们似的,一边吃饭,一边还要时不时捂一下嘴巴,唯恐一不小心,从嘴里掉点饭渣出来。 那时候。 新士连的时候,范云还跟希刚抢过盘子呢,当时是盘子里的蛋炒西红柿都已经被抢光了,还剩了一点汤汤水水的底子,底子也挺好的,他们这些南方兵,正愁那雪白的大馒头不好下口,有这西红柿蛋汤,蘸着吃馒头也不错的。 范云与希刚同时抓住了那只盘子,谁也不让谁,当然不能让,谁让谁是孙子。 后来。 两个人是一起把那点汤水消灭掉的,那副二猪争槽的模样,让旁边一个老兵直摇头:“这些新兵蛋子……真是一茬不如一茬。” 范云只挟自己面前的菜。 这个,是唐若教的。 对于范云身上存在的问题,比如爱抽烟,爱拿筷子拨拉菜等等,唐若都对范云提出了她的意见,她的意见,那就是命令呀! 范云必须坚决改之。 唐若想得也挺长远的,男人身上的有些毛病,帮他改的越早越好,男人跟孩子一样,都是小树,发现哪里有乱发歪杈的动向,必须立刻制止,一个成功的女人,就是有预见性地将男人与孩子身上存在的毛病和问题,坚决制止在萌芽状态,不让它露头,一露头就修理。 事实证明,在自由恋爱的基础上,男人如果婚前听话,婚后大多也能听话。 婚前都不听话,还指望他婚后听话? 范云拨拉着自己碗中的饭,尽量让自己的嘴巴不要发出“吧嗒吧嗒”的声音,尽管,希刚妈做的饭菜,香得他直想吧嗒嘴巴,但是范云也忍住了。 对于其中一只盘子里的鸡肉,他也尽量只夹那种没什么骨头的肉吃,免得等下自己面前啃下一堆的骨头,更让她轻视了自己。 他不夹骨头,不代表李阳不夹,让范云想不到的是,李阳夹了一只她老妈特意为她留出来的鸡腿,塞到了他的碗里:“给,你吃!” 范云立刻又把那只鸡腿夹了回去:“我不喜欢吃鸡腿!” 他可能真是不喜欢吃鸡腿,而是喜欢吃糨糊。 所以。 才会蠢得脑袋里也跟装满了糨糊一样。 在别人家里吃饭,怎么能这样拒绝别人的美意?这样,岂不是让别人下不来台吗? 果然。 李阳的脸瞬间红了,她立刻感觉到范云真是:i服了you! 范云这一下子,弄得李阳下不来台,他也马上意识到了,并且立刻后悔了。 后悔也来不及了。 没有人给他送后悔药吃。 他已经把鸡腿又夹还给了李阳,还能怎么样呢?难不成,再伸手去抢过来不成? 希刚解围了。 他抢过了姐姐碗中的鸡腿:“范云不喜欢吃,我吃,对了范云,好像你不怎么喜欢吃鸡肉的,对不对?” 李希刚不但替范云解了围,也是替姐姐,乃至整桌的人都解了围。 范云忙接到:“嗯,是的,我不喜欢吃鸡鸭肉,我喜欢吃鱼肉,因为医生说我缺些什么微量元素,要多吃鱼肉才能补充。” 他的瞎话,除了他自己,没人信他的。 但是。 他的瞎话也算给差点陷入尴尬的气氛,打了一个圆场,瞎话,也总比没有强。 希刚将自己面前的一盘牛肉炒土芹,与范云面前的那盘子鸡肉笋干换了个位置:“范云,吃牛肉,这个,是打渔村我老表卖的,没打水,口感很好。” 范云挟了一块,果然不错。 他眼含抱歉看了看李阳,差点被他弄得下不来台的李阳,再也不理他了。 对于把别人的好心当成驴肝肺的人,坚决无视之。 希刚妈什么也不说,只是看着自己的女儿挟了鸡腿给范云,又被范云拒绝,她的心里,估计刚才因为范云买了水果来,积攒下的一点点的,比芝麻粒子还要小的那一点点好感,立刻荡然无存了。 她在心中哼了一声:不识抬举——此处省略四个字。 希刚妈用筷子挑起几粒米饭,送入口中,她看了看吃得正香的丈夫,李大研究倒是没怎么在意这点小事情,他的大脑中主管此类情感事务的那一些细胞,估计应该是冬眠了,所以,他才会对女儿与范云之间这一点点小儿女碰撞的情事,视若无睹。 又或许,他在装聋作哑也未必可知。 要知道,装聋作哑那可是他的看家本领。 一个男人,要想日子过得能那么稍微的滋润一点点,适当的当个聋子和哑巴,是必须的。 该聋时聋。 该哑时哑。 其实,部队那个大熔炉里,什么都教给范云过,可惜,他只是背会了理论,却无法进一步的思考,运用,很可惜。 保密条例就说了,不该说的不说,这不就是让人必要的时候装哑巴吗? 不该听的不听,不就是装聋子吗? 这些,可都是大学问大智慧,研究透彻了,一定受益无穷。 李大研究年轻的时候脾气还是挺火爆的,后来,落在了他老婆的手中后,硬生生让她把他从一个怒目金刚熬成了笑弥勒佛,也实在够难为他了。 虽然,现在偶尔他还会因为一些事情跟老伴儿拌嘴,但是,通常情况下,都是他一败涂地,说起吵架,本县第一古怪人何素芸应该能跟希刚妈打个平手。 希刚妈吵架,跟何素芸那种跳着脚的骂大街不同,希刚妈最会抓她老公言语中的漏洞,她一般情况下,也不动怒,而是专门找别人话里的漏洞,找出来后,一句话能噎死人。 从前的时候,希刚爸常常被自己的老婆噎得眨巴着眼晴,眨一下,再眨一下,他怕自己眨慢了,就被老婆给气晕过去了。 希刚妈看了看女儿,又看了看儿子和范云,她觉得范云虽然看上去没有自己的儿子高,没有自己的儿子身材魁梧,但是,相貌倒生的还行,比许多小伙子都好看。 她觉得,如果范云是个大学毕业生,再有份体面的工作,最好是在政府部门或者事业单位里就职,又或者做着很有前途与钱途的生意,能保证自己女儿今后的幸福的话,单从相貌上来看,范云与李阳也是蛮般配的。 可是。 她们老李家的门槛说高不高,说低却也不低,李阳,是什么人都能娶的吗? 再说李阳。 李阳刚才夹了鸡腿给范云,让他给退回来了,这让李阳很没面子,她一个大姑娘家家的,这样做,明显就是对范云表示好感啊,虽然那天她见了唐若,心里也有了唐若或许是范云女朋友的意识,可是,今天在家里,当她听到了范云今天跟方科打架的事情后,李阳又动了自己的一点小心思。 唐若怎么能跟自己比,她不过是个小小的打工的,而自己呢,有正式工作,单位又好,她爸爸也说了,等明年再帮她活动活动,调到一个更好的工作单位去。 李阳觉得无论从哪个方面比,自己都应该比唐若要强。 唐若有方科纠缠,自己单身大妞一个。 比相貌,两个人春花秋月各有特色,比工作,自己强;比认识时间,她认识范云的时候,唐若还不知道在哪里呢! 李阳的想法没有错。 但关键是,她感觉自己有那一点点喜欢范云,而范云却不一定喜欢她呀! 当然,这个喜欢,不是那个喜欢。 若说单纯的喜欢,说实话,范云还是挺喜欢李阳的性格的,活泼、开朗、性情率直,李阳从来都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的,不然,她不会挟着个鸡腿,就送到他的碗里来了。 她送的何止是鸡腿。 幸好希刚打了圆场。 而做为希刚来讲,他是一个在感谢上受到过挫折的人,他才不想替范云与姐姐出谋划策,希刚有他自己的恋爱观,自从他失恋后,他就觉得自己应该是懂得了一些爱的真谛。 爱情,绝不是一厢情愿的给予,而是真正的两情相悦,与天长地久的厮绊。 在一起。 在一起很重要。 希刚不想说这些婆婆妈妈的事,他觉得说一说过去在部队时候的事情,更有意思:“范云,你还记得,那次,咱们一起出任务,去押解犯人的事不?” 第86章 花儿一般的李阳 范云眨眨眼。 “你说的难道是差点把你吓尿裤子那一次?” “滚!” “那一定是你真的被吓尿裤子的那一次。” “那一次难道你没有被吓尿?” 范云点点头:“我承认,我被吓尿了,不光是我,恐怕车上的人都被吓尿了!” 李阳瞪着一对大眼睛道:“你俩说什么东西?我怎么听不懂!谁尿裤子了?怎么尿的?” 范云与希刚同时嘿嘿一笑。 他们说的,第一次是押送犯人,第二次是训练时发生的事。 差点吓尿裤子那一次,是因为那一次他们执行押送犯人任务时,不知道为什么,驾驶员手中那辆好好的汽车,在路上开着开着,驾驶室的挡风玻璃上突然冒出了火苗,火苗燃得很怪,也很快,在车里的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情况下,一下子就卷到了挡风玻璃上来,红红的火苗瞬间把雨刮器和挡风玻璃的胶皮都烧焦了,驾驶室里,一股焦臭的味道。 驾驶员也有点慌了,估计他车虽然开了好几年了,但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 他猛的一脚刹车,就踩了下去。 “吱……” 后面也是一阵刺耳的刹车声,一辆紧随他们车子后面,拉着满满一车鸡苗的轻卡司机,应该是使出了洪荒之力,才让自己的车躲过了这台带警察标志的特殊车辆。 轻卡扭了好几个s形,甩掉了十几箱鸡苗后,才终于在前面靠边停了下来。 当时。 那个拉鸡苗的司机,心中一定有一万个p在奔腾。 范云觉得,驾驶警车的大佬幸亏刹车刹得快,那火,已经烧出了一种该车即将爆炸的感觉。 几个人下了车,连车里的灭火器也忘了,一个个都跟受惊的兔子一样窜了出去。 后面栅栏里的几名犯人也吓得目瞪口呆。 还好。 终于还是带队警官反应的快,他第一个,把外套脱下来,去旁边沟里浸湿了,抄了一兜水回来。 幸好有水。 水灭火,效果还是可以的,特别是大家都反应过来之后,不一会儿,火被扑灭了。 那个拉鸡苗的司机本来好想骂人的,但看到烟火齐起的是警车,车上下来的全是荷枪实弹的军警后,那句已经到了嘴边的脏话又硬生生咽了回去。 他的鸡苗,有一些当场被摔死了,有几只命比较硬的,此时正沐浴着温暖的阳光,“叽叽叽”叫着,在路边的草棵子里找虫子吃。 那几只鸡一定是一边互相安慰,一边吐槽:太吓了人,老大们,下一次不带这样玩的! 而。 真的被吓尿裤子那一次。 是范云与希刚在排长的组织下,参加攀爬训练科目,单人徒手攀爬二层楼房。 这个科目,对于范云这些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年轻的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都不知道爬过多少回了。 现在训练的重点,已经不是最开始的能不能攀上的问题了,而是攀得有多快,还能不能再快的问题。 当时,一个上午都训练的不错,上去、下来、再上去下来,排长掐着计时器一个劲的吼道:“快,速度,范云,加油,马上就要破纪录了。” 范云一个冲刺飞跃,“噌”的一下就攀住了攀爬点一楼的房檐,然后双臂用力一撑,身子就上了一楼的房檐,再一用力,就上了二楼。 漂亮! 完美! beautiful—— 上了房,范云就往房脊上走,方便给下一个紧随其后的战友腾位置。 可是。 就在这时,只听得“咔咔”数声,接着又是一阵“唏哩哗拉”瓦片坠地的声音。 扬起的烟尘中,范云不见了,而房顶上,霍然破了一个大洞。 房上小兵们一齐望去。 原来。 是因为年久失修的房顶上的椽子、檩子被他们连日来的高强度训练,踩得奄奄一息了,今日终于受不了了,索性,当范云再一次踩上来的时候,它们就罢工了。 范云敢踩它们。 它们就敢断。 站在房顶上的希刚和另外三个小兵“哎哟”一声,伸手去拉范云,没拉到。 排长也被吓住了,他甚至忘了自己应该上房的,而是在下面冲房上自己的兵们喊道:“快看下,快看看,怎么了?” 当希刚他们扇形散开,小心的来到被范云踩烂的那个洞口时,范云正紧紧抱着一根木头:“快点……快点拉我上去。” 拉上了范云,再看看那个洞,五六米高的房顶,这要是掉下去,估计,武警总队的医院里,势必要多出一个摔断腿的长期病号。 希刚捣了范云一拳:“妈的,你小子怎么回事,把老子都吓尿了。” 小事。 范云眨了眨,笑道。 “小事!没事!” 可是,他已经被吓得发白的脸,却对希刚和另外几个战友暴露了他的真心话:“我还不是一样被吓尿了。” 不过。 像这样的事,虽然当时挺危险的,但是,过去了,就成了小事,成为了笑谈,当范云与希刚偶尔说起时,早已忘了当初吓得脸色煞白的样子,而把这些事,当成了一起回忆过去的话题。 李阳听得很认真,让她不明白的是,范云和自己的弟弟说起这些危险的事情时,竟然还呵呵的傻笑,毫不以为意。 看来。 男人们,个个都是天生的冒险家。 李阳搁下了碗筷,从酒柜后的小餐厅,走回客厅,范云跟希刚也跟了过来。 都吃饱了。 希刚妈煮的饭菜,那可真叫没得说。 特别是那个饭,不知道为什么就那么的香糯可口,范云觉得,即使自己一口菜不挟,光吃白饭也是完全可以的。 希刚把遥控器拿在手里,从中央三台一路调下去。 李阳不乐意了:“给我,我要看电视剧。” 希刚拿遥控器戳了戳李阳:“去,你去削哈蜜瓜,削了水果我就给你。” 李阳才不去,她直接就过来抢希刚手中的遥控器,可惜,俩李阳也抢不过她这一个刚刚从部队退伍的弟弟。 希刚轻而易举就将李阳摁回了沙发上。 看来,打弟弟要趁早呀,晚了,可真就打不过了。 别看李阳跟希刚是双胞胎,可是,这姐弟俩在十二三岁的时候,希刚可是常常被他姐欺负的没脾气,那时候,也不知道为什么,无论动口还是动手,他都不是李阳的对手。 现在嘛! 李阳动口仍占上风,可动手,开什么玩笑,三个成年女子,恐怕也不是一个成年男子的对手。 看看电视就知道了。 此时,希刚刚好把电视节目调到了广袤的非洲大草原上,一头雄狮,正将数头母狮追得四处乱跑。 那几头母狮,不知道什么原因,惹恼了它。 雄性的,一般脾气都没有雌性的好,全物种都一样。 那只雄狮鬃毛倒竖着,大声怒吼,一副王者之气。 它。 倒挺威风的。 李阳只好去削哈蜜瓜。 不一会儿,就端了上来。 看着盘中切好的哈蜜瓜,范云觉得李阳实在是一个心细如发的女孩子。 那只哈蜜瓜,已经被她削皮去籽,削得干干净净,并破条、切块,李阳还插了一些牙签在哈蜜瓜黄色的果肉上。 希刚掂起一块扔进嘴中:“呵!这瓜真甜,范云,快吃!” 范云转身看看希刚妈,她正将饭桌上的碗筷收拾着,端进厨房清洗。 希刚爸在鼓捣他的茶壶。 范云看着希刚妈中年削瘦,并未发福的背影,范云忽然觉得这一个女人,无论怎样讨厌自己,她都是一个值得尊敬的母亲。 做完了饭,然后儿女们吃完了,把碗筷一推,就去玩自己、忙自己的去了。 撇下了母亲坐在餐桌前默默地吃到最后,然后洗碗,清洁…… 试问多少家庭,是这种模式? 范云掂起一块瓜,捏在手中摇了摇,他看着希刚妈的背影,一时忘了把水果送入口中。 李阳应该没有他这么多感想,她从弟弟的手中,把遥控器夺了回来,调到了她喜欢看的电视剧节目,不过,此时,电视里正在插播广告。 一个唇红齿白长得挺养眼的美女,手里拿着一瓶化妆品,正在朝电视机前的李阳卖力的推销着:“当今女性,处处追求完美,柔娜黄瓜洗面奶……” 卖洗面奶的。 李阳看得津津有味,眼晴眨也不眨一下,范云看着李阳,觉得李阳这姑娘也挺好的,接触的多了,他觉得李阳性格好,阳光,没什么小心眼儿。 呵! 那只是他的感觉。 他还嫩。 哪一个女人没有小心眼?开什么国际玩笑,女人的小心眼儿通常情况下只使在女人的身上,对男人,用得着吗? 女人只会为难女人。 对付男人,她们有一百零八种手段,能让男人们伏伏帖帖。 其中,有一种很厉害的手段,叫做——撒娇! 李阳抬起穿着白袜的纤纤嫩脚,踢了踢坐在她旁边的范云,娇滴滴道:“把果盘扯过来一点嘛,我都够不着!” 范云扯得飞快。 他立刻就把果盘扯到了李阳触手可及的地方,同时,摸了摸被李阳踢过的屁股。 哈! 感觉不错! 如果是城东收费站旁边村子那些小青年,别说李阳用柔弱无骨的纤足踢他的屁股了,就算李阳穿上鞋尖上带钢板的翻毛大头皮鞋踢他们,他们也是乐意的。 一个女孩子,若不是喜欢一个人,会随便踢他吗? 李阳扦了一块哈蜜瓜,送入唇中,范云看着她的唇,觉得她的唇跟唐若的不一样,唐若的唇薄薄的,有一种若有若无的水晶之色,吻上去,又香又甜。 而李阳的唇,稍微有那么一点点偏厚,但正是这一点点厚,让她的唇看上去,感觉带着天生的一种味道。 如果细究一下那种味道的话,范云觉得应该叫做——带感。 范云的思想放飞得有点远,不过,这倒不代表他对李阳有什么企图,但是,作为一个男人,他也不讨厌一个相貌可人的女孩子,随时随地在自己面前撒撒娇。 譬如。 有时候,他跟希刚李阳一起逛街的时候,李阳通常都是站在他俩的中间,一手挽着一个,这时候的范云,心里非但舍不得将李阳的手从自己的臂弯中拨开,反倒巴不得李阳就这样一直挽着自己。 被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挽着,走在众目睽睽的大街上,不断有一些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从各个角落里向范云他们飞来,范云感觉自己的虚荣心在那一时刻,是得到了极大的满足的。 开一辆豪车穿城而过固然能吸引无数眼球,但是,身为一个男人,如果能与一个美丽的女子亲昵地并肩而行,也未尝不是另一种虚荣心的满足。 李阳感觉到了范云在看她,她斜着眼晴看看范云。 她,还在为范云在饭桌上拒绝了她给的鸡腿,心中对范云有一点小小的意见。 “狗咬吕洞宾……” 范云虽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些什么,但是看着如同花儿一般的李阳,拍马屁的话瞬间脱口而出:“李阳,我觉得你今天脸色真好看,真的,感觉皮肤特别好的那种!” 李阳一笑。 她将范云拍来的这种毫无技术含量,赤果果的马屁笑纳了。 当面奉承,也是奉承,总比她将一颗女儿心放在那根鸡腿上送过去,又被人家拒绝的好。 范云拍她马屁,证明他知道自己刚才做错了,李阳就对范云莞尔一笑,她的笑,完全可以推开水面上的波浪,将细细长长的柳丝轻轻垂下来,撩拨得范云心中毛茸茸、痒酥酥的。 范云赶紧口观鼻,鼻观心,想着唐若,唐若。 唐若两个字,是他可以抵挡一切诱惑的不二法宝。 李阳又扦了一块哈蜜瓜,她看了看上面,有一点青皮没削掉,就递给了范云:“喂,给你这块瓜吃,一定很甜!” 被唤作“喂”的范云,接过了她递来的瓜。 真甜。 识时务者为俊杰也,范云,有时,改正错误也是蛮快的。 希刚爸这会子,摆弄好了他的茶水,端着来了客厅。 他现在很注意养生,基本上不抽烟不喝酒了,饭后,必是一壶清茶,据跟他关系挺不错的福慈岗的一位老中医说法,现在的人,吃的都是精粮,所以,导致身体里附在肠壁上的一些垃圾,很难清理干净,多喝点茶水,既可以吸收润滑肠道,又可以清理肠道垃圾。 那个老中医的一大套理论,说得希刚爸连连点头。 老中医又道:“我这里,有我亲手配制的一味消食减肥清宿便垃圾的茶叶,你要不要试试?” 第87章 范雨的手艺 试试就试试。 希刚爸把老中医推销给自己的茶叶拿回来,喝了一段时间后,感觉那茶叶,似乎在自己身上真的产生了效果。 自从喝了那个茶,吃饭也香了,睡觉也不磨牙了,人也感觉轻松了许多。 呵! 其实。 主要是那段时间老婆子没找他别扭了。 希刚爸本来还想跟范云继续探讨一下饭前的话题。 无奈。 范云跟着希刚去了卧室,希刚指着床头处道:“你看,我把计算机买回来了!” 范云看也是白看。 他又不懂。 希刚把电源一摁,一阵嗡嗡的蜂鸣声响起,“嗡嗡嗡……” 他把计算机上那些大大小小的按钮,每个是什么用途,都告诉了范云。 “大的是启动键,小的重启键,亮灯的是待机键……” 范云只有听的份。 这时,计算机显示器的屏幕一亮,进入了窗口介面。 希刚点燃了一支烟,鼠标点开了桌面上的一个红色图标。 点开的结果,让范云目瞪口呆。 只见,计算机的屏幕瞬间灰屏了,然后,过了短短数秒后,计算机的音箱传出了一种很奇怪的,古老又苍凉的声音。 那种声音,仿佛穿越了某种灰暗的时空,以一种悠扬又神秘的曲调,从音箱中传了出来。 这时。 显示器屏幕重新亮起。 一幅范云从没有见过的游戏画面,徐徐在他面前展开。 画面上,一个戴着一顶兽皮软巾的男子牵着一匹狼,与另一个胸部比较突出的女性行者出现在范云的面前。 希刚并不停手,鼠标直点,进入了游戏。 游戏中显示的是:萝格营地。 当希刚把鼠标点在一个在一堆火炬与石块砌成的露天营地中一名叫做阿卡拉的npc身上时,她这样说道:我是阿卡拉,目盲之眼这个修女会的高等女教士,欢迎你们来到我们的营地,但恐怕我们只能在这些危壁之中,提供简陋的避风之处—— 范云明白了,这是个外国修女npc,外国妞,不知道哪个国家的。 npc阿卡拉继续:你可以看到我们古老的修女会已经陷入奇怪的诅咒之中,我们用来看守通往东方大门的伟大要塞,已经被邪恶的女恶魔——安达利尔所占领—— 范云心想,安达利尔是个什么鬼? 阿卡拉继续道:我现在还无法相信,她把无数曾经是与我们并肩战斗的姐妹,那些萝格们,变成了我们的敌人,并把我们赶出祖先留下来的家园,现在,最后一个修女会的守护者,可能早就死亡或是在荒地中倒下了。 我恳求你,陌生人,请你帮助我们,找到一个方法去除这可怕的诅咒,我们就以对你不变的忠诚作为代价—— 范云觉得这个npc的话很有煽动性,明明是个游戏,可听上去,却跟真的似的。 希刚不再听她唠叨了,显然,阿卡拉的这番话话,他早已看过了。 希刚点着鼠标,接受阿卡拉给他的任务:在荒地中有一个极度邪恶的地方,卡夏的萝格斥侯已经告诉我们那个洞口附近到处都是影子般的生物,以及从坟墓中爬出来的可怕生物。 我害怕这些怪物会聚集并攻击我们的营地,如果你真的要帮助我们,找到这个黑暗的迷宫并摧毁所有邪恶的生物。 愿伟大之眼眷顾着你们。 行吧。 那就去找吧。 希刚控制着他创建的一个人物,一个身穿绿裙,手拿法杖的巫师,向营地外面跑去。 跑着跑着,前面出现了一条宽阔的护城河,哗哗的河水仿佛千万年不变一直就那样流着,横在河上的桥,每头都插着一支火把。 大地一片灰色,地表上,倒也有许多斑驳的绿色,但是,到处,弥漫着一种压抑、厚重、恐怖、紧张的气息。 时不时,还有一些石块挡住去路。 希刚控制着那个女巫,踢翻了一块石头,“簌”的一声,石头翻了一个个,“哗啦啦”散落了几枚黄灿灿的金币出来。 嗬! 踢石头也有钱拿? 女巫踢完石头,又往前跑了一下,突然,几只爬来爬去的硬毛老鼠和两三只行动缓慢的僵尸,出现在了女巫面前。 “嗖,嗖,嗖嗖”,女巫法杖挥动,发出许多冰芒,将那几只老鼠与僵尸全部打倒在地。 其中,有一只硬毛老鼠,还被冰芒冻得“啪”的响了一声,化成一滩带着血迹的冰水,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真是不堪一击。 金币,跳了出来。 还有一双布靴。 地面上闪闪发光,希刚的鼠标一阵猛点,将那些东西收入囊中。 他点开物品栏,双击那双鞋子,一下子,就装备到了女巫身上。 再看女巫,原来白白嫩嫩的一对光脚,此时变了模样,出现了一双灰扑扑的布鞋。 范云屏气息声,看得津津有味。 这个游戏,令他大开眼界。 但是。 不得不说的是。 希刚是很没有游戏天赋的,在女巫被那些射冰箭的怪物一次次减速攻击着,狂按药水键也回复不了血量时,范云看得实在有点替他着急。 希刚控制的女巫一次次发出“啊啊”的惨叫声后,一次次躺尸在怪物堆里,然后又复活在萝格营地,希刚控制着她又冲向怪堆。 这时,一个脚踏光环,名为“怒火”的怪物僵尸,突然出现在死了n次的女巫面前,这只移动速度极快的僵尸,一巴掌就把女巫的血条拍的见了底。 呀嘛蝶? 这么凶残? 当希刚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东躲西藏着,耗干净了包里所有的红蓝,才终于勉强把那个怒火干掉,随着它终因不敌女巫主角加持之力的黯然倒地,“嘭!”瞬间,来了个九乘九的大爆。 琳琅满目的药水、装备、金币一下子爆了一地。 差点闪瞎希钢钛合金的眼。 不仅如此。 它旁边一只闪闪发光的金箱子,也吸引了范云的注意:“那里,那里有一个金箱子。” 希刚看到了,他飞快地点开那个宝箱。 “啪啦啪啦”,里面的好东西接二连三的跳了出来。 其中,有一样东西叫做回城之书,看上去那本书蓝色的封皮下,不知隐藏着多少咒语。 希刚鼠标点了上去。 哇! 一道白色的传送门瞬间被打开,传送门中黑色的光圈,似乎在彰显那道门里,必然到处充满神秘。 女巫走了进去。 随着计算机音箱中传来一声响亮的回城声,女巫,瞬间回到了萝格营地。 好东西呀! 这本传送书书,真是一种外出旅游,打家劫舍的必备利器。 可惜,现实中没有卖滴! 计算机,真是个好东西,让范云大开眼界。 范云看得很投入。 几乎不想回宿舍了。 当他看着希刚控制着女巫,一次次在怪物堆里挂掉,又一次复活,然后,又找到了一个名为石块旷野的小站后,终于,还是决定回去睡觉了。 因为此时。 时间已经来到了晚上十点。 该回宿舍了。 明天还要上班呢。 希刚把范云送到门口:“慢点走,注意安全。” 范云笑了。 难道,晚上还有一个暗黑系的小萝格,拿着冰箭射自己不成? 范云从希刚家出来后,慢慢往回走,也不着急。 走在小巷子里的时候,他发现,在一些小巷子里,有一些年轻的男孩子和女孩子,在路灯下游荡着,不知道是做什么。 听他们的口音,似乎都是说普通话的外地人。 范云摇了摇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在他看来,那些和他差不多一样大的年轻人,从面相上看,似乎都是才出学校,刚则踏上社会的那一类人。 因为。 范云看着他们的时候,他们的目光,似乎很坦然平静,绝没有专干坏事那种人目光中的闪烁游离,不敢与人对视。 据范云观察,其中还有一对年轻人,应该是情侣,因为范云走过他们身边时,那个年轻的女孩儿,正对着男孩子笑。 笑得很娇媚,让人很动心的那一种。 范云感觉那个女孩子的笑很温馨,他的内心也轻轻地笑了一声:你们,一定要幸福啊! 范云走出小巷,穿到了一条大路,大路两旁,有几伙吃夜宵的人,将桌子摆在夜宵店的门外,就着路灯的亮,喝着啤酒,吃着烤串,看上去,让人觉得生活原来真的很平和美好。 范云摸了摸嘴角,被方科抓的那道口子,似乎没有最开始那样,火辣辣的疼了。 本来,他决定回宿舍的,立刻,马上回去。 可是,范云突然又改了一个主意,他兜兜转转,走到了范雨和梅霖的理发店。 范雨正坐在店里看电视,一台十四寸的小彩电,看来,他跟梅霖很会生活,也应该是赚了一点小钱的,不然,哪有钱买电视机。 梅霖正在帮一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推头发,她一手拿着梳子,另一只手里的电推子“嗞嗞嗞”叫着,摧枯拉朽般就把那个伙子头顶上长短不齐的头发推得用标尺量,也绝不会出现两个以上毫米高度上的误差。 不过,那个小伙子额前的头发,她没有动,看样子,应该是想给他留下来。 年轻人,大多喜欢在平头前面留上一撮长毛,之所以这样,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那样看上去,也确实更帅气一些。 范云直接走进了店里。 范雨笑着叫道:“哥!” 梅霖也停下手中的活:“哥。” 范云给自己的弟弟和未来的弟媳亦回以一笑:“还在忙呀,我刚刚到战友家里吃饭,又玩了一会,顺路就过来了。” 胡说。 他可不是什么顺路,他是专门拐过来的。 范雨并不关心他的理由,倒是挺关心他的头发:“哥,你的头发有点长了,我给你推一下吧……哎,你的嘴角那里怎么搞的?” 他发现了范云的伤。 范云并没有告诉弟弟,是跟方科打架,被方科抓的。 他伸出手指轻轻揉了揉伤口:“没什么,不小心划的。” 范雨又看了看,感觉范云“划”的伤,只是一点小伤,也就没有继续问了。 “哥,我给你推下头吧!”范雨继续着自己的游说。 梅霖在他们两兄弟说话和自己推剪暂停的空当,也瞥了范云的嘴角一眼。 她看得比范雨仔细。 范云又揉了揉伤处。 既然范雨对他的头发这么有兴趣,那就让他试试吧! 范云坐在旁边一张理发椅上,范雨过来,给他围上围裙,看上去,范雨的手激动的有点发抖,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嗞!” 电推子,耍起来。 木梳子,抡起来。 范雨的动作,让范云觉得等下理完了发,范雨应该倒找钱给他。 范雨手中的梳子有点跟不上电推剪的节奏,他的电推子已经把范云的头发铲掉了一块了,梳子才想起来:哦!原来自己应该跟上去的。 特别是范雨推到他哥耳朵位置的时候,手中的电推剪一直在范云的耳边戳来戳去,戳了半天,那里的头发仍没戳好,搞得范云紧紧盯着镜子里的范雨,心里七上八下的“咚咚”打鼓,他生怕范雨一个不小心,把自己的耳朵干掉一块肉下去。 但是,范云也不敢出声说,不说范雨都紧张,一说他……啧啧!后果堪忧。 于是。 后来,范云索性把眼晴一闭,也不看镜子,他将自己的这颗脑袋完全交给了范雨。 爱咋滴咋滴吧! “嗞!嗞……” 电推剪在范云的耳朵边响个不停,梳子在他的头顶飞舞,有好几次,因为范雨手中梳子用的力度大了一些,直把范云头皮梳出了一种50拖拉机挂着犁铧,在黑油油的土地上飞驰的感觉。 终于,在范云觉得已经有些不耐烦了的时候,范雨的人生第一次——第一次单独替别人理发,也顺利犁完了。 望着镜子中的自己,一时之间,范云竟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与怀疑。 这是谁? 这是我? 我是谁? 我在哪里? 范云苦笑着摸了摸下巴,对范雨道:“挺好的,理得不错。理得简直太好了,我都快认不出自己了。” 范雨显然没有听出他哥话里的弦外之音,他并没有征求范云的意思,而是朝梅霖问道:“霖霖,看看,看看我理的这个头怎么样?” 梅霖已经送走了那个年轻的顾客,她上下打量着范雨的手艺,点了点头:“还行,比我想像中要好,只是,这里,你的梳子没压下去,而另一边,又压得太厉害了一点……” 第88章 三人回村 梅霖接过范雨的推剪。 她把推剪横在手中,卡在虎口间,俯下身去,仔细打量了一下范云的头发。 “你看,这样……” 范雨也赶紧弯下腰,看着梅霖的动作。 梅霖把范雨刚才没剪平的地方,又找了一遍。 如同搓水泥浆扇灰的大师傅,带自己的小徒弟那样,把小徒弟没有批荡均匀的地方,重新过了一次。 效果就是不一样。 经梅霖修过的发型,让范云满意了许多,也让范雨又学到了许多新东西。 怪不得,有句老话说得好,要想学得会,跟着师傅睡。 言传身教与耳渲目染,确实效果更明显。 梅霖笑道:“其实,你刚才剪得挺好的,从大框架上来说,整个发型的平整性都把控得不错,没有破坏发型的基本走向,只是,在精修上,再努努力,就更好了。” 她的话有点深。 范雨眨巴眨巴眼,似懂非懂。 他现在还是个不入流的理发师,如果想更晋一级,跻身于初级理发师的行列,还需要不断练习。 手上功夫,除了内心的品味与参悟,剩下的绝大多数要靠常年不间断的练习,方能破境、进阶。 正如卖油翁所言:无他,惟手熟耳! 范雨把他哥摁到冲水的洗手盆里,拿着一把圆圆的刷子给范云仔仔细细刷了一遍头皮,别说,刷得还挺舒服,这个刷子在帮范云刷着碎发的同时也按摩着他的头皮,让范云有一种神清气爽的感觉。 特别是冲完水以后。 感觉特棒。 范雨一边用毛巾替范云擦着湿漉漉的头发,一边对他道:“哥,我和霖霖明天上午回去一下,然后吃了中午饭再回来开门,你呢?你有空回去吗?” 范云明天没空,但是后天有空,后天他休息。 范雨对梅霖笑道:“要不,等后天,咱们再跟哥一起回去?” “行,后天也行,哪天都可以。”梅霖抿嘴笑道。 范雨逢事就跟她商量的口气,让她很满意,她倒不是一定要把范雨管得怎么紧,但是,她发现了,范雨有一种花钱大手大脚的毛病,有毛病就要改,她要帮范雨改毛病。 此时,范雨的毛病又犯了,他走到梅霖身边,拉着梅霖的手,跟她撒娇道:“咱们三个人一起去吃个夜宵吧,好不好?霖霖。” 他又补充道:“今天晚上吃饭吃早了,这会感觉挺饿了!” 他既然这样说了,梅霖当然也不能反对什么,真要是有什么话,她也只会单独跟范雨说,现在嘛——那就吃个夜宵呗,范云又不是外人。 夜宵摊很近,就在他们理发店过去一点,老广场中间那儿,每到晚上八点以后,这里有夜宵摊就支开了。 一直支到凌晨一点左右。 支到那些卖菜的来占地盘了,夜宵摊也就收了。 此时还早。 三个人到了一个烧烤摊上,点了一只烤鱼,又给梅霖点了两串烤韭菜,一串烤豆角。 不一会儿,烤鱼、韭菜,豆角连同啤酒,都一起送上来了。 吃。 喝。 鱼烤得不错,这鱼是放在一个单独的小炉子里烤的,搭配着红红的辣椒与黄豆芽,口感,非常棒,不比五星级酒店的美食差。 这个鱼是有一个名堂的,据说用的是五里峡水库里的鱼,然后用煮酒后的酒尾子养过的,所以,这个鱼又叫——兴安醉鱼。 一般人不会做。 就跟灵川狗肉和全州牛排一样,都是各个县城独有的招牌美食。 三个人把后背都靠在塑料椅子上,特别是范雨,喝了一口啤酒后,很畅快的长长出了一口气:“吁……哥,你现在上班怎么样?” 范云能怎么样?就那样呗。 那个卖烧烤的老板娘,此时送了一小碟煮田螺过来,笑着对梅霖道:“老板娘,请你吃田螺!” 哈! 她认识梅霖,听那口气,跟梅霖应该也挺熟的。 不奇怪,因为她的小波浪头发就是梅霖给做的,梅霖谢了她的田螺:“谢谢,谢谢,对了老板娘,你做完了头发,我送你的护发素用了吗?” “用了,我每次洗完了头发,都用的……” 范云与范雨只做听客,女人家说话,他们不发言。 哥俩碰了碰啤酒瓶,各自吹了一口。 此时的小城,街上的行人已渐渐稀了,一排的士车,停在老广场的马路边等客,间或有一些“慢慢摇”呜呜叫着,从的士车旁边驶过。 这些慢慢摇,可以一直转个不停,但是的士就不行了,车轮一响,“哗哗哗”烧的都是油,可不是水,那些的士司机,都知道该在哪里等客人。 眼尖的范云,看见从的士停车旁边那栋楼上,下来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全身裹在一件长长的大衣里,坐进的士的那一刹那,范云看到了她那条从大衣中露出来的光洁的腿。 谜一样的女人。 谜一样的大衣。 谜一样的腿。 这时,有两辆千米之外都可闻其声的摩托车咆哮着从远处驶来。 “轰,轰轰……” 一听,就知道上面的骑士是那种墨镜黄毛的古惑仔。 果不其然,两辆摩托车飞快地开到了老广场,每辆摩托车的后座上,都有一个女孩子紧紧搂着前面紧握车把的小伙,摩托车到了这儿,一拐弯,顺着范云他们对面的一个入口,进入了那里的地下室。 地下室的入口处,霓虹闪烁,不断变幻的色彩中,有两个大字:网吧。 那两辆摩托车进去了后,不一会儿,从里面钻出了几个勾肩搭背的小伙子,说说笑笑着,谈着什么东西,往远处走了。 范云觉得,生活在此时此地,是那么的真实,可看,可摸,可以让人心里变得安静。 嗯! 是的,就是那种不嫌日月,不怨山河的安静。 这种安静,是属于小城的,属于这种它自波澜壮阔,我自缓缓详和之小城的安静。 吃完了夜宵,就散了,范雨他俩回店去了,范云亦回宿舍。 回到宿舍,黄彬已经睡着了,此时,正在打呼噜,不过还好,他的呼噜不重,若有若无,不像以前范云读书住校时的一个胖子同学,那个家伙打起呼噜来,睡在他旁边的范云,恨不得伸手掐死他。 那个胖子,打起呼噜来,是那种痛苦中又挟带着愉悦的声音,有时候,呼噜声会忽然停止,然后缓缓又上来,忽然又止住了,就跟他口中的那一口气,随时都会断掉似的。 范云常常担心,那个胖子会不会一口气喘不上来,从此就过那边去了。 范云想了想那个胖子的名字,叫什么鬼东西来着? 忘了。 他发现,短短数年,以前上学时的那些同学的名字,自己居然已经忘得差不多了,照这样发展下去,再过数年,可能连他们的长像也都忘了。 范云把脱下来的衣服搭在脚边的床头上,他把自己睡进被窝里,头枕双手,想着今天发生的事情,他仍然觉得,今天自己吃亏了,破财了,在方科身上白白折了那么多钱。 要知道,一分钱范云都嫌是浪费都嫌多。 他又想起了唐若,唐若这会子应该睡着了吧? 他这两天没打电话给唐若,觉得心里已经挺想她了,范云决定,明天打个电话给唐若。 范云翻来覆去睡不着,想着唐若的时候,正是唐若被婶婶家的被子和床硌得难受,也睡不着的时候。 床硬点,对范云倒没什么影响,他就喜欢睡硬板床,不喜欢睡那种软塌塌的席梦思,他觉得,睡席梦思会让人腰疼。 范云又起来上了一趟厕所,他没披衣服,被夜风一吹,冷得打了个寒颤,赶紧一溜烟跑回床上,“呲溜”一下钻进被窝里。 范云把被子裹得紧紧的,将自己包得跟一只蚕蛹一样,全身上下,就露了一只鼻子在被子外面,他不担心它变成匹诺曹的? 范云就那样侧躺着,躺着躺着,慢慢睡着了。 第二天,因为上午上班时有事,范云一直到下午才给唐若打电话:“喂,唐若,你奶奶的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 范云急道:“怎么了唐若?为什么不说话?” “奶奶……奶奶今天出殡,已经下葬了,我们刚从山上回来不久。” “唉!你也别太难过了,唐若,人死不能复生的,想开一点,一切有你呢。”范云安慰道。 “我想你了……”唐若的话,拖着长长的尾音,那是在向范云撒娇求安慰求抱抱的声音,范云觉得自己的心都疼起来了。 “我也想你了唐若,我每天都在想你,上班想,睡觉想,做梦也想,真的,你什么时候回来呐?” 电话那头的唐若,应该是被范云的话安慰到了:“再过两天吧,今天肯定不行,明天也不行,我得跟我爸妈一起回,万一,再有点什么事情呢?” 范云“嗯”了一声:“那好吧,那你多注意身体,挂了啊!” “拜拜。” “拜拜。” 范云挂断电话,心想还行,唐若的电话没有欠费,能打通。 话说,这个卡也够操蛋的,打市话都要六毛钱一分钟不说,接电话也要扣两毛一分钟,什么道理嘛?完全不科学呀! 一天眨眼即过。 翌日,范云休息。 他惦记着范雨说过要回村的事情,今天起得挺早,起来后,迅速搞好个人卫生,就来找范雨和梅霖。 昨天下午,跟唐若打完电话,他又跑到雨霖理发店,找范雨确定了一下。 范雨将头点了又点:“行,哥,明天早上咱们三个人一起回去,好吧!明天我早起。” 范云来到雨霖理发店的时候,卷闸门上挂着一个牌子:上午有事,下午营业。 看那一手潦草的笔迹都知道是范雨写的。 范云敲了敲门,没人应。 又敲了一下,还是没人应。 范云心想,难道是自己的弟弟和未来的弟媳妇放了自己的鸽子,他们先坐车回去了? 不能。 范云就折返回来,往老广场方向走。 刚走过中医院门口斜对面那座横跨大沟的桥,还没走到卖塔糕的位置,范雨从菜市场里挤出来了,他一只手里提着一只鸡,另一只手里提着一袋袋的菜、水果什么的东西。 范云一看,哦!原来范雨是去买东西去了。 他冲范云一扬手:“哥,刚才和梅霖一起去买了点菜,她怕你过来没看到我们着急,就让我先回来等你。” 范云问道:“她为什么没有跟你一起来?我们该回去了呀!” “她去买东西去了,马上就回来。走吧,我们先去店门口等她吧。” 两兄弟走到店门口。 范云接过范雨手中的鸡,对范雨道:“你再回去看一看,叫她回来吧,不用买什么东西了。” 范雨点点头:“好,我去迎一下她。” 不一会儿,范雨和梅霖回来了,范雨手中提了一箱牛奶,梅霖手中提着一大袋中老年壮骨饮品,她冲范云叫道:“哥!” 范云见她又买菜,又买牛奶补品,心想,梅霖真是挺会做人的呢! 行了,东西都买了,那就回家吧。 三个人叫了一辆“慢慢摇”,虽然挤了点,但是,能坐下,慢慢摇司机让他们多加一块钱,范雨一瞪眼:“凭什么?凭什么要多要我们一块钱?” 梅霖推了推他,示意别说了:“走吧师傅,加一块钱就加一块钱,开慢一点。” 开三轮车的心想,还是老板娘好说话。 慢慢摇,慢慢开。 他们也不着急,今天上午回去,就是带着梅霖去认认门,其实,梅霖早已经认过了,如今再去,不过是故地重游罢了。 不一会儿,湘源车站到了。 三个人下了“慢慢摇”,范雨掏钱给司机的时候,还想少给一块钱,梅霖道:“算了算了,快点给了钱走吧。” 三个人又上了班车,范云抢着买票,梅霖不让,她拦着范云,让范雨买了票。 范云见她态度那么坚决,也没再跟她争了,早晚都是一家人,不争了。 班车开得也不快。 一路上那么多村子呢,几乎每一个靠马路的村口,都有人下车,上车的人倒是不多。 班车就这样一路上上下下,慢慢悠悠,晃到了范云他们村的村口。 下了车,既没有付“慢慢摇”的车钱,也没付班车钱的范云,刚想伸出手去帮范雨和梅霖提点东西,被梅霖拦住了:“范雨,你去提东西,怎么能让哥替你拿东西呢?快去。” 范雨心想,谁拿不一样!真是的。 第89 婆婆比妈亲 当然不一样。 东西是梅霖买的,范雨拿着合适,梅霖自己拿着更合适——她若能全都拿得了的话。 但是,范云拿不太合适。 范云拿着回去,怎么能体现出来,东西是梅霖买的呢?闹不好,范云妈还以为,提在范云手里的东西是他自己买的呢! 梅霖就是这样想的。 范雨根本不懂。 他懂的东西与梅霖相比,还差得多,他还要跟梅霖好好的学,但是,如果他的态度够端正,学得够认真,那么,相信他懂的东西会越来越多的。 范云也没明白梅霖的意思。 他也没在意。 范云就空手走在前面带路,范雨跟梅霖跟在他身后,快到老范家那栋天上下大雨,屋里就下小雨的老屋后时,梅霖示意范雨:“给我!” “啊?什么?” 梅霖把范雨手中那箱高钙牛奶接了过来:“我来提。” 一手牛奶,一手鸡,像模像样。 范云走在前面,感觉这段时间没回村子,村里又变了样子了。 村口的一块平时供上山吃草回来的水牛以及从圈里脱逃的二师兄打滚的烂泥塘,现在不知道被哪一户人家给填平了。 现在,上面已经用钢筋混凝土倒了一圈的地梁,地梁旁边,堆着大堆的红砖、碎石以及沙子。 看这个架势,是准备盖新房子了。 范云心想,还别说,这个烂泥塘紧靠通班车的大马路,如果在这个地方盖房子,倒比住在村子里面,要方便的多。 过了这个烂泥塘,是一个用水泥预制板搭在一条水沟上的小桥,这个小桥,是范云回家时必抄的“近路”,现在,这个小桥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压断了。 看那断了的茬口处,有磨得发黑的明显的车轮子那胶皮的印子,看样子,压断那桥的车,拉的货一定不轻。 现在,被压断的桥两截桥面搭进了沟里,上面,不知道被谁弄了几根圆木架上了。 圆门上,结结实实捶了几根老铁匠打的那种钉房檩子和房梁的大号铁钉子。 桥下的沟里,扔着一些沾满了油污的粗糙卫生纸,看来,那个车底盘也受损了。 范云回身道:“小心点,桥被压断了。” 范雨愤然道:“这是谁啊?傻子吗?开那么重的车上来压这个桥,哥!这绝对不是手扶拖拉机,一定是大车轧的。” 范云点点头:“嗯,应该是个后驱动。” “神经病啊!傻!”范雨骂道。 他转身对梅霖道:“小心点哦,走中间。” “嗯,走吧!” 过了桥。 右手边一棵原本靠在不知道是哪户人家老房子上的一棵大树,终因岁月深长,日积月累之故,把那栋老房子的山墙给摇塌了半边。 整个山墙塌进了房中。 山墙一塌,半边房顶自然也跟着一起塌了进去,黑黑的房梁与椽子、瓦皮一起,深陷进了因为它们的倒塌形成的那个巨大陷阱里。 此时,正有一群麻雀在残垣断壁上“叽叽喳喳”叫着,跳来跳去。 估计,它们正对老房子为什么倒塌展开讨论,发表各自的看法、感慨,与惋惜。 过了这户人家,是一连三四家挨在一起的老房子,每一家都院门紧闭,上着铁锁。 看那些锁,锈得不逢榔头不开门的架势,就知道这里,早就没人住了,从院门的缝隙中望进去,每一个院子里都生满了荒草,门口,早年因为住人的时候,主人不断进进出出磨得光滑可鉴的接脚石上,也覆上了一层淡淡的包浆,石头缝里,野草摇曳,其中,有一户人家门口的石缝里,还长了两枚粉嘟嘟的粉豆子花。 此时,花开正红,它正以自己的坚守,守候着有朝一日主人突如其来的归来时,彼此所互相赐予的惊喜。 范云走到其中一户人家门外的压水机处,抬手压了压那个木柄已烂,长满褐锈的铁把手。 “嗤叽,嗤叽……” 没有水出来。 怎么可能有水呢? 压水机里主管虹吸的圆胶皮,都已经烂得松松垮垮了,什么也吸不上来了。 即使底下全是金沙,也吸不上个一星半点来了。 出水口下面,一大块青石凿成的接水槽里,扔着一只已呈风化之态,也不知道是何年何月,哪一个过路的客人扔在这里的塑料矿泉水瓶子。 范云想,那个客人的心中,当时,一定失望无比。 压水机前面一点,是一大丛竹子,有些新笋抽出的嫩竿此时正拼命往上长,希望能早一点将自己长进天空里,而早已长进天空的那些老竹,却已开过了花,结过了籽,现在,干枯得再也撑不住自己当年亦是亭亭玉立的身躯,拦腰折了下来,颓然倒地。 竹子过去一点,是一根长长的石条子板凳,它正用自己那磨得光光的凳面,告诉范云和过路客自己所经历过的悠悠岁月,也曾落在它周边那些数不清的欢声笑语。 以它面前被鞋底搓松的土来看,就在最近几天,仍然有人来这里坐过。 只是,不知道那人是个淘气的小娃,还是途经此地后,刹那间陷入往事与回忆中的老者。 再往远处看一点,看到房檐下的话,那里,倚墙而立的锄头与挂在锄头上方的箩筐,默然无语。 主人走了,它们依然守在这里。 它们坚信,自己的主人,总有一天会蓦然归来,重新将自己拾起,目光中饱含深情,嘴唇颤抖着,手指轻轻又温柔地从自己的身体上,滑过去。 村子老了。 这些老房子也老了。 父母们,亦老了。 范雨道:“这是老王家二奶奶和老李家三爷爷的房子,看上去真的挺破了,不过还好,看上去应该没有漏,收拾收拾就能住。” 梅霖抿嘴笑道:“这么老的房子,谁还来住,要住,也得扒了重新盖楼房。” “盖什么楼房?我觉得这种老房子挺好,里面都是木头的,住着冬暖夏凉,特别舒服!” 梅霖“嗤”的笑了:“老房子里有自来水吗?有不管刮风下雨都要往外面跑的厕所吗?” 范雨被梅霖问住了,他说不过她,就伸手过去掐了掐她的脸蛋,又捏了捏她的鼻子。 梅霖轻轻一脚,踢了他的屁股一下:“走走走,快走快走,老房子有什么好看的?” 三个人来到老范家门口时,范云妈正蹲在门口的水沟里洗衣服,看来,今天家里应该是没有什么事。 如果有事,范云妈早就在天还蒙蒙亮的时候就起来把衣服洗好了,洗完了衣服接着做早饭,做一家子的饭菜。 吃过饭。 该上学的上学。 该下地的下地。 范云看见房门虚掩着,就推开进去,里面没人。 他大声喊道:“妈,妈?” 这时,范云妈听到了他的喊声,从水沟里走了上来。 她的眼晴,没看范云,而是落在了手里拎着东西,站在门口的范雨和梅霖身上。 梅霖有点不好意思,因为她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称呼范云范雨的妈,叫阿姨?似乎疏远了一点,毕竟,她不光和范雨一起开店,连夜车也开在了一起。 可若是喊妈妈,又太早了一点,再说了,她还不知道自己未来公公婆婆对自己是怎么一个态度呢! 不过。 范云妈用她的笑脸和笑声打消了梅霖心中所有的担心与疑虑,范云妈不问自己的儿子,先问梅霖,她将手上的水在衣襟上拭了拭,拽过梅霖的一只手,笑眯眯道:“妹妹,你来了?来就来嘛,买什么东西嘛!” 梅霖赶紧将手中那只拎了一路的白羽红冠脆皮鸡扔到了地上。 那只鸡突然坠地,吓得魂飞魄散:“我去!你这个小妞,就这样把我从半空中扔了下来,这样是不行滴哟!” 范云妈紧紧抓着梅霖的手:“走,妹妹,我们进屋。” 范云妈的热情,比梅霖第一次来的时候,犹为甚之,这让梅霖十分感动,她觉得,自己这个未来的婆婆,比城里那个认为手心手背殊为不同极度偏心的养母,对自己好的太多了。 梅霖一激动,很想喊出一句妈来。 这个婆婆,让人感觉比妈还亲呀。 可是,毕竟女孩子的脸皮还是薄的,那一声妈,毕竟还是没有喊出来,她喊道:“阿姨!” 没喊也好,留着日后正式嫁过来的时候再喊,那一声妈,是可以用来挣改口费的。 范云妈拍着梅霖的手背:“好,好,进屋。” 她没有闺女,看到梅霖后,瞬间母爱有点爆棚呀! 梅霖心想,你不要总是抓着人家的手嘛,你的手,怪凉的。 不会的。 未来的婆婆不会总抓着她的手的,范云妈放脱了梅霖,把她递过来的东西,放在了墙边那张吃饭的大桌子上。 她转身去了里间,在里面翻箱捣柜一阵捯饬,翻出了一塑料筐好吃的出来。 范云妈把塑料筐放在饭桌上,她从那个筐里,抓起几颗黑皮大核桃就往梅霖的手里塞:“来,妹妹,吃核桃。” 梅霖接了。 塞完核桃,又塞大红枣:“红枣,很甜的,来妹妹,吃吧,那个核桃,让范雨给你砸!” 梅霖心想,这个婆婆,简直热情的有点不像话呀! 她抓着范云妈硬塞到自己手中的东西,简直有点哭笑不得,自己的手里已经放不下了,范云妈还要去塑料筐里拿其它东西。 范雨忙过来,把梅霖手中的东西接了过去,他把那些红枣核桃全又放回了筐里:“妈,妈,行了,行了,我们和哥在街上,吃过早餐回来的。” 他妈这才想起来,刚才忙着高兴了,忘记问这茬了。 赶紧补上。 范云妈笑眯眯看着梅霖:“啊……妹妹,你们吃过早餐了?” 梅霖咬着嘴唇,点点头:“嗯,吃过米粉了。” 范云也点头道:“是的妈,我们吃过早餐了,你快点去看看你的衣服吧,一会别让水给冲跑了。” 一句话提醒梦中人。 “是哦,你们先坐着,妹妹,我去洗了衣服先。” 范云妈出去后,惊叫了起来:“哟,范云,快来,快来。” 范云忙走出去。 他妈指手划脚急道:“快点,有块衣服冲到下面去了,你快点顺着水沟帮我去下面找一找。” 这个范云。 真是个乌鸦嘴呀! 范云顺着水沟,一直走到下面一处四四方方的大青石砌成的洗衣服池子边,才追回他妈的那件衣服。 好几个老娘们正围在池边,各占据有利地形洗衣服,其中,就有支部书记李恭堂的老婆桂芝。 在乡下,支书的老婆,也是要亲自洗衣服滴。 在大城市里,那可就不一定喽! 桂芝用手中的棒槌一挑,就把范云妈的衣服,从水里给挑了上来,范云讪笑道:“桂芝娘娘,洗衣服呀?” 他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自己一个大小伙子,追一件女人的衣服追到这里来了。 如果换成范雨,他一定不会追,范雨最多对他妈喊一声:“不要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买一块新的就行了。” 支书老婆桂芝,将范云妈的衣服挑到石条子上,笑道:“我一看,就知道是你妈妈的衣服,哎,范云,今天没上班?怎么回来了?” 范云拧也没拧就将那件衣服抓在了手中:“是,桂芝娘娘,我今天休息,回来看一下。” 旁边有两个也在洗着一大堆衣服的十五六岁的女孩子,抬头看了看范云。 范云认识她们,但叫不出她们的名字来,所以也没有跟她们打招呼,掂起湿淋淋的衣服,转身就走了。 其中有一个,倒是喊了一声:“范云哥哥,你回来了!” 范云转过身去,笑着冲她点了点头。 他想了想,哦!想起来了,是他一个本家堂叔家的女儿:喜雁。 范云记得自己当兵的时候,喜雁还是一个瘦瘦小小的小人儿,几年没见,居然也跟春天里的杨柳枝儿一样,抽开了条,长高了不少,看上去,长成一个体体面面的大姑娘了。 嗨呀! 真是不愁不长,只愁不养。 就拿梅霖来说,哪怕是抱来的,别人家的,可是,在她的养母向幼晴的手里,今天一碗饭,明天一碗粥,养着养着,也长这么大了呀。 范云顺着沟,原路返回。 途中,遇到了正推开后门,打量着水沟对面一棵枣树的王大爷,那棵枣树,有一根枝子已经伸到了水沟这边,眼看,就要落在王大爷的房瓦上了。 范云停住了脚步:“伯伯,今天在家哪?” 王大爷的目光从枣树上收了回来,与他目光一起收回来的还有他肚子里的一句话:它要是敢落在我家的瓦皮上,我非把它砍断不可! 他敢。 第90章 老范家 有枣树的那户人家,有四个儿子。 王大爷敢动人家的树? 他敢动有四个儿子的人家的枣树,人家就敢把他的瓦皮全都给掀到水沟里去。 王大爷的胆量。 值得怀疑。 王大爷看见了范云后,把目光从枣树枝头收了回来:“啊,范云,你回来了?” “嗯,我回来了,你在看什么,伯伯?”范云有点奇怪,那棵树上又没有枣子,王大爷老是死盯着它看个什么玩意儿! “我在看这个枣树,怎么还没有开花。”王大爷的解释十分不合理,完全不符合常识。 “嗨,伯伯,枣树五月才开花的,你不知道吗?”范云奇道。 王大爷不知道才怪。 他只是在想,怎么样才能将那一根伸到自己这边,马上就要戳到他家这边房上的瓦皮,侵犯了他的领土的枣树枝子砍掉罢了。 不砍掉,万一刮大风,那根枣树枝子就有可能会扫开他家的瓦,到时候,不就漏雨了吗? 王大爷点点头:“对,对,还没到时候呢。” 他摸出烟来,递给范云一支。 范云连忙摇手:“伯伯,真不好意思,还要你发烟给我,我戒烟了,不抽了。” 戒烟了? 王大爷颏首道:“戒烟好,戒了对身体好。” 那是说别人,而对王大爷来说,烟就是他的命,没有烟,就等于要他的命。 他自己点了一支。 他才不信那些吸烟有害健康什么的呢,他的人生哲学是,该吃吃,该喝喝,人活着绝对不能委屈自己。 他唯一的儿子,深得其父家风,想法也跟他一样。 所以,王大爷那个在外面打工的儿子,从来没有寄过一分钱给他的原因,应该也是宁愿委屈老头子,也不能委屈了自己。 范云也看了看那棵枣树,呵! 小时候,他经常和小伙伴们一起,偷偷攀上这户人家的墙头,偷过树上的枣儿呢! “我回去了,伯伯。”范云挺有礼貌。 “嗯嗯,快回去吧!” 王大爷看着转身离去的范云,也这样认为。 范云回到自家门口,站在桥上,把衣服扔了下去,“呯”的一声,水花四溅。 “这死孩子!” 范云被他妈骂了一句,呵呵笑着,走到门口。 他看着门口被风吹过来了许多树叶子,烂塑料绳子、塑料袋、一些细细碎碎的屑末,就去旁边的一个沤肥的垃圾坑里,拿过一把大竹扫帚过来,扫起了地。 “唰!唰!” 垃圾的不要。 统统扫进沤肥池里。 范云看到池子里,有一堆早先扫进来的干树叶子,烂稻草什么的东西,就取来一只打火机,点着了那些遇火即燃的干燥东西。 青烟四起。 小火苗越燃越大,不断发出“噼噼剥剥”的声音,青烟从沤肥池中升起后,被微风一吹一推,拐了个弯,朝水沟的上游飘去。 范云跳过沤肥池,顺着一块大石头跳下去,然后进入水沟旁边的一个树林子里。 这里。 可是他童年时的乐园。 范云低下头,四处望着。 一棵足足有两抱粗的大香椿树上,上面有好几个大瘿瘤。 范云看到,瘿瘤里渗出的汁液结出了一粒粒黄色透明的树胶琥珀,挂在树皮上。 这棵椿树,范云小的时候,还是一棵小小的椿树苗呐。 那时候,范云妈看到了凭空而发的这棵椿树苗,高兴地找来一些荆棘插在它的旁边,既防些淘气的小孩子们攀折,也阻着一些动物啃它。 范云妈摸着儿子的头道:“别去折它啊,让它长大,长大了,妈妈好炒椿芽蛋给你吃,对了,还可以揉椿芽咸菜呢!” 范云拼命点点头:“我不折,我也不让别人折。” “真乖,真懂事。” 这棵椿芽树很争气,长得很快,大约,因为靠近水源,水丰土肥之故吧。 范云家很是吃了几年它发出来的椿芽,一开始,竖着梯子就能采,后来,就只能用长长的竹竿了,而现在? 呵呵! 转眼之间,这棵树就长这么粗了。 范云继续往前走。 前面,是一棵瘦骨嶙峋的铁皮山药,足足有范云手臂那么粗的主藤上,往旁边的那些乱七八糟的灌木上伸出了许多细藤,其中,有一股最粗的,缠在一棵枫树上,一路向上攀爬,看那条藤已深深勒入枫树的模样,就知道它们已经共同熬过了无数个日子,才有了今天的藤树相连,相依相伴。 这棵山药,每年都结不少的山药豆子出来,等山药豆子熟的时候,摘下来,放在锅里煮熟了后,吃起来又粉又糯,还有一种野生植物特有的清香。 山药豆子,是不用剥皮的。 但范云常常剥了皮来吃,灰褐色的皮下,是粉红色的一层豆衣,曾经,范云一度对那层粉红色豆衣十分着迷。 那种颜色,最高明的画家和摄影师也无法临摹,那种颜色,有一种令人惊心魂魄的美丽。 山药树上,粘着一只早已风干的蝉蜕,不知道它的前身,是否是某位修真者,借壳修了仙,亦或某位高人已然化羽遁去。 范云的目光,从蝉蜕落到前面的一个大水坑里。 哦! 遥想当年。 此处只有他们家一栋房子,这片小树林亦不过是一块草地,那时的水坑,简直就是范云与小伙伴们的儿童乐园。 每到夏天,一伙小孩子就泡在这里玩,不到饭时不回家,不到天黑不归门。 打水仗。 摸鱼掏蟹…… 一个个相互把对方光溜溜的身上涂满泥巴。 范云觉得,那时候的水坑,比现在可大多了。 现在,这片林子里长满了灌木和大树,除了村子里个别调皮的小孩子,可能会到这里找鸟窝,掏鸟蛋,一般,是没人来的了。 范云踩在草木间,发出的沙沙声,惊动了水边一只蓝羽白毛的小鸟,那只小鸟“扑籁籁”飞上了枝头,转着机警的白眼圈,看着范云,范云看着它那如豆的眼仁里的底色,竟似藏有一个深不可测的世界一样,十分神秘。 他没有再惊动它,而是转身爬上了刚才他出溜下来的那块大石头,又回到了门口。 他妈正在园里晾衣服。 范云走到园中看了看,既没有旅葵,也没有旅谷,小菜倒是种了不少,小菜之外,是一株无花果树与几棵柚子树,此时正值盛春,地气勃发之际,那些树叶子,每一枚叶片上都泛着油汪汪的一层绿。 范云妈看见了儿子,小声招呼道:“范云,范云,过来!” 范云走过来。 “她跟了你弟弟了,你呢?你怎么办?你是老大,咱们家要是办喜事,得从你开始。” “说那些干什么?这种事情有什么好分先后的,是不是?谁先谁后都一样。” 范云觉得老妈的思想观念要不得,别说他现在有唐若,就算他是个光棍儿,又有什么关系呢? 说句实在的话,即使范雨现在就跟梅霖登记结婚,也完全可以啊,这不是好事情吗? 老范家添丁进口啊! 其实,范云误会了他妈的意思,他妈的意思是小儿子的事情他自个儿解决了,范云这个大儿子,也应该努努力呀。 这是妈的两项任务呀! 范云不想跟他妈说这个问题了,一切顺其自然就好,他换了个话题:“我爸呢?我爸去哪里了?” “你爸去看瓦和木方水泥去了,你爸说趁着这几天天气好,天气预报也说了,最近都是晴天,没有雨,他想把房顶上的瓦皮都换了,不换不行了,一下雨就漏,里间的墙皮都一块块的脱了,地上都起了霉菌了。” 范云点点头:“嗯,到时候我回来帮忙。” 他妈把最后一件衣服搭在铁丝上,看了看大儿子:“你有空才回来,要是上班忙,没有时间,就不用回来,你爸说了,现在都是包工,又不用管饭,管烟管水,有他打打下手,找个东西递个东西什么的就行了,现在都是讲钱,有票票,一切都好办。” 范云点点头:“嗯,也是,妈,到时候再说吧,好吗,我尽量抽时间回来帮帮忙。” 他妈道:“也不用专门请假回来,有空就回来,没空就不用回来了,上班要紧,对了,你在城里上班怎么样?吃饭住宿的都是怎么弄的?” 范云就给他妈解释了一通,住有免费的宿舍,吃也不成问题。 当然不成问题,跟着唐若,吃得好着呢! 他妈倒也不担心儿子,男孩子在外面闯荡,有什么关系呢,再说了,现在范云还有一个体体面面的工作,当城管,比在邮政所上班可强多了。 范云妈有时候跟村子里的人聊起天来,说到两个儿子时,常常是语气中十分谦虚,但心里却是充满骄傲的。 哼! 自己的两个儿子,一个跟着公家吃饭,一个找了个会手艺的老婆跟着学手艺做生意,而且还开了门面,对于世世代代啃黄土的这些农民杆杆们来说,公家饭碗是那么好端的么?门面是不管什么人都能开的么? 开什么国际玩笑。 那得是多少有两下子的人。 照这样下去,再过几年,还愁老范家这个穷家破业翻不了身么? 范云走回屋里。 梅霖正盯着墙上的一张大相框看着,里面有一张老范家的全家福正吸引着她的注意力,范云的爸爸妈妈并排坐在两张椅子上,怀里分别搂着范云与范雨。 范云与范雨紧绷着小脸。 而范爸与范妈则面带微笑,头微微靠在一起。 梅霖觉得,这样的一家,才是幸福的一家啊! 她觉得,这栋老屋虽旧,但是,自从她第一次踏进这个房里的时候,她就觉得,这个房中处处洋溢着一种能让她身上暖洋洋的气息。 这种气息,叫做人情味。 除了这个大相框,墙上还贴着一些塑料纸的贴画,以及两张喜报,梅霖看着,都是范云当兵时得的优秀士兵的喜报。 金色的八一军徽下,两个大字,喜报,下来一行写着:范云同志在一九九九年度被评为优秀士兵,特此报喜。下面,武警某部。 范云同志,是个好同志呀! 再过来一点,就都是些玻璃纸的贴画了。 梅霖惊讶地发现,墙上贴的那些画里,有张曼玉、林青霞,还有一张,居然是新白娘子的剧照,扮演白娘子的赵雅芝挽着许仙叶童的手,后面站着手按腰中三尺剑,英姿飒爽的小青。 从两厢的贴画过来,正中间对着堂屋门口的位置,是留给老范家列祖列宗的地方。 老屋虽破旧,但该有的规矩一样不少。 那个摆放着香烛与黄烧纸的台子上方,是大红纸写成的一张裱礼,正中间从上到下,依次书着天地君亲师五个大字,旁边两行竖写的小楷字:范氏宗亲,普同祭祀。 范字的旁边,另有一个添加的文字。 梅霖知道,那个文字,就是自己未来婆婆的姓了,原来,她的婆婆,娘家姓文。 范雨此时剥了一只桔子,掰了一片,递到了她的唇边。 梅霖张开嘴巴。 真甜! 她一口气消灭了两只蜜桔。 范云妈此时回到了房中,她抱着一抱柴禾进了厨房,梅霖忙跟了过去:“阿姨,现在就煮饭吗?” “不是,我烧开水,杀鸡!” “我帮你烧吧,阿姨!” 想烧你就烧吧,那有什么问题。 范云妈把烧水的提锅里添满了水,放在灶上。 烧火这种厨房之事,自然难不倒心灵手巧的梅霖,虽然她打小就在城里,家里用得都是液化气,煤球炉什么的,但是,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的呀! 更何况,范云爸挑回来的这些柴禾,早已经晒得酥酥脆脆的,干柴烈火,一点就着。 范雨也跑了进来,拽了一张小板凳坐在梅霖旁边。嘻嘻哈哈陪着她,他那副一脸谄媚的模样,让他的老妈严重怀疑自己这个小儿子,非但是个媳妇迷,将来极有可能还是一个“妻管严”。 “妻管严”就“妻管严”吧,有人管,就代表有人疼,有人爱,有人愿意与他一起过日子。 光棍倒是不会得“妻管严”,可是,会愁得家里的老爹老娘患上严重的抑郁症。 范雨坐在梅霖旁边,颇有些不老实地跟梅霖动手动脚,梅霖抿嘴笑着,手里拗了一根细细的柴棍,范雨伸手过来时,她就冷不丁敲上他那么一下子,最后,范雨被她敲急了,趁自己的老妈转身去洗生姜的时候,凑到梅霖面前,在她娇艳欲滴的脸蛋子上,狠狠啃了一口。 梅霖“咯咯”一笑,假装用手去拭他的口水:“臭死了!” 第91章 唐若被打了 杀鸡这种需要胆量与技术含量的活,非范云莫属。 他妈当然也可以。 祖传手艺。 范云干净利索的干掉了那只鸡。 他的动作,跟擒敌术里的某个经典的招牌式动作差不多。 那只脆皮鸡,皮,确实脆了点。 鸡眼一闭:吾命休矣! 拔鸡毛这种活,就不要交给范云了,因为,鸡,他已经杀完了,下面轮到打酱油了。 范云顺着坑坑洼洼的村道往大队部那里的小卖店走,走到一户刚盖起了新楼房的人家门口站了一下,现在,农村时兴盖楼了,都是盖那种两层半的楼房,外面再贴上长条瓷砖,看上去,跟城里的房子风貌几乎都差不多了。 有钱的庄稼人,谁不想盖新楼住新房呀! 这户人家盖的挺不错,标准的两层半,带一个小院,小院里停着手扶拖拉机,摩托车,还有一台五菱面包车,这些东西,都在无声彰显着主人家生活的富足。 像这样的楼房,小村里这几年增加了不少,在绿树的掩映下,为小村增添了不少特色。 可惜,这里还没有什么人开发农家乐,主要是没什么景点,如果人工造景来搞,似乎又没必要。 此时,有一辆手扶拖拉机“通通通”向他驶来,范云赶紧让路,不再看那楼了。 范云走到小卖店,买了一瓶酱油,一瓶大可乐,一扎啤酒,拎了回来。 他妈蹲在水沟边,那只鸡也收拾得差不多了。 鸡好收拾,烫一下,用手三扒拉两胡搂,上面的毛基本上就干净了。 范雨拿了一个小锤子,正在给梅霖砸核桃,看见范云来了,顺手给了范云一个:“这个核桃不错。” 不错,你倒是给你哥砸开呀。 范云没接。 他进了屋,把装着啤酒酱油的塑料袋子,放在了饭桌上。 此时无事,不如看电视。 打开电视机,里面在放西游记,猪八戒正在怂恿孙悟空去偷人参果,那个呆子,别看贪吃,倒是一肚子坏水和鬼主意,想想也可以理解,他毕竟当过天上的天篷元帅,见多识广。 范云觉得,保佑唐僧取经的这三兄弟,其实还真就数猪八戒懂的东西多。 他要是不懂些什么,就不会因为在天上调戏嫦娥而投错了胎,投到猪肚子里去了。 别说,经典就是经典,年年看年年播,但总是看不烦,像什么西游记,新白娘子传奇,还珠格格,都播得挺火,常期霸屏。 范云见老妈收拾好了那只鸡,进了厨房,忙问道:“妈,要不要我帮你烧火?” “不用,你看电视吧!” 此时,范雨也不砸核桃了,他带着梅霖过了桥,到村子前面转悠去了,估计,是带梅霖看他们家的葡萄地去了。 顺便,炫耀一下自己——有女朋友啦! 两个小年轻过了桥,梅霖就挽住了范雨的胳膊,范云看了一笑,呵! 唐若,有时也是这样挽他的。 梅霖跟范雨转了一圈回来后,范云妈的饭菜已经做好了,范云正捏着一块鸡肉尝味道,看见回来的俩人,笑道:“这鸡肉不错,味道很香。” 范雨也捏了一块,塞进梅霖嘴里,又捏一块自己吃了,一边吃,一边吧嗒嘴:“好吃,好吃!” 再来一块。 这时候,他们的老爸如同掐住了饭点一样,回来了。 梅霖忙叫道:“伯伯!” 因为有了范云上次的“通风报信”,他们的老爸范林松心里早就有了准备,所以,对梅霖的态度就十分好,他那张已布满皱纹的脸上,以眉头为中心,向下聚起了一个微笑:“啊!……好,好,快坐吧!” 范林松应该是觉得,老公公跟儿媳妇,少说点话为好,所以他没再说什么了,当然,笑还是那个笑,但人,却拿起肥皂去了水沟洗手去了。 梅霖看看范雨。 范云咧了咧嘴:“我爸没什么话的。” 梅霖不是这个意思,梅霖是觉得,自己这个未来的老公公,看上去跟那个未来的老婆婆一样,都挺和气的。 她是觉得,这家子人都挺好,都随和,不拘礼,不假模假样的瞎客气,梅霖觉得跟这样一家人打交道,自己很轻松,没什么压力。 挺好。 饭菜已好,那就一起吃吧。 饭桌上,范云妈一个劲地给自己未来的儿媳妇夹菜,把她的碗堆得尖尖的,以前,她一个女的对着家里的三个男人,现在,终于来了个和她一样滴! 范云妈又挟了一块鸡腿肉给梅霖:“吃菜,吃菜,你第一次来家里吃饭,我也不知道做得合不合你口味……” 梅霖点点头:“合口味,阿姨你做的菜特别好吃,真的!” 范云妈笑道:“那就多吃点,炒鸡的菌子,是我前阵子在松林里拾的,晒干了后放在那里,你尝尝,好不好吃?” 梅霖夹了一块吃了,点点头:“嗯!好吃,特别鲜!” 范云已经吃了好几块了,这种野生的菌子,拿到城里去卖的话,贵着呢,比人工养的起码要贵三倍以上。 老范家这一家人,一边吃着午饭,一边纷纷照应着老范家第一位登门的未来儿媳。 范云妈问老伴去办的事情怎么样了,范林松告诉她卖材料的答应了后天送来新瓦,水泥沙子是另一个人送的,木方要自己去拉。 范云问道:“去哪里拉木方?要不要我回来帮忙?” “不用,那个很轻的,到时候我开手扶拖拉机去就行了。” 范林松表示,家里这点事情,儿子们没必要回来,又不是搞双抢。 就算是双抢,现在也比以前轻松多了,老范现在都是抛秧,不再弯腰弓背的插秧了,至于收的时候,更比以前轻松多了,收割机都能开到地头上去。 但是。 现在种地,不挣钱,除去化肥种子,农药人工,靠卖粮食,是赚不到钱的,种地,只是保证自家不用买米吃罢了。 自家田里种出的米,比米店里卖的要好吃,那些做生意的人卖的米,多少都掺了一点假的,可以毫不客气的地说,范云爸碾出来的自家一块五毛钱一斤的米,比超市里五十块钱一袋,五块一斤的米,煮出来的饭都要香甜可口。 范云爸挟起一块鸡肉,缓缓嚼着,一张风干了的桔子皮般的脸庞上,每一条纹理中都透着自在和欣慰,儿子们都长大了,都有了自己的事情,他能不欣慰吗? 俩儿子都懂事,小儿子甚至还将当初没有看上大儿子的梅霖都带回家里来了,好事!好事! 吃完了饭,梅霖与范雨就回城了,他们得回去做生意,耽误了时间,那就是耽误了钱,甚至有可能,还会耽误掉熟客的生意。 开理发店,大多都是熟客生意,而雨霖理发店,才开了没多久,熟客不多,若是依照梅霖的意思,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她恨不得至少想用它二十五个小时打开门做生意。 范云妈把小儿子和儿媳一直送到了断桥上。 再送几步,恋恋不舍的她,就可以和儿子儿媳一起上车,跟着他们去城里了。 范云倒不急,他回去也没什么事情,唐若今天又不会回来,她说了,还要再过几天,才回城里来,她奶奶刚去世,心情一定不好,其实范云是很想见一见唐若,当着面好好哄哄她的。 不急吧! 唐若过两天会回来的。 ………………………… 是啊,唐若是过了两天回来的,眼泪汪汪回来的。 她眼泪汪汪,不是因为奶奶的去世,奶奶去世后,她的眼泪都流在奶奶的坟前,奶奶应该也都知道了的。 唐若流着泪,眼泪汪汪见到范云的时候,是因为她被吓到了,不止被吓到了,还被打了一巴掌,不止被打了一巴掌,范云给她的手机,还被别人给抢走了。 真是说来话长,一言难尽啊! 奶奶的丧事办完了以后,唐若又跟爸妈在老村子住了两天,待她爸妈跟伯伯叔叔姑姑们算完奶奶丧事的费用,处理完丧事剩下的琐碎之事后,唐若才跟着爸妈一起回城。 回来后,唐若就从家门口坐了个“慢慢摇”,往马雪莹家里来。 可是,谁想到那个开“慢慢摇”的,竟然是个天杀的黑车司机,黑车司机把当时跟唐若一起坐车的唐敏拉到了一条僻静无人的小胡同子里,刀子一亮,把唐若跟唐敏吓坏了。 “钱,拿钱!” 唐敏吓得“哗啦”一下就把背包拉开了,包里装着的那些口红,小镜子什么的,散落一地。 唐敏身上有三百来块钱,她吓得全都拿了出来,然后,被那个黑车司机一把都夺了过去。 唐若的钱都给了她妈,她身上只有几十块零钱,以及范云的那部手机。 那个黑车司机晃着刀子,恶狠狠吓唬着紧紧抓着手机不想松手的唐若:“快点拿来,再不拿来,信不信我把你们拉进破房子里……” 唐若还不愿松手。 手机不是她的啊! 那个黑车司机,上来就扇了唐若一个耳光。 “啪”! 一个耳朵,就把唐若以为自己这几天已经哭光了的泪水给揍出来了。 她的手一松,手机就被那个可恶的黑车司机给抢去了。 那个黑车司机抢了几百块钱加一部手机,心满意足的收了刀子,逃跑了。 留下了眼泪汪汪的唐若和瑟瑟发抖的唐敏,凌乱在春风里。 当唐若眼泪汪汪伏在范云的胸回,给他说起前因后果,以及她脸上那个巴掌印子的由来后,气得范云直问:“在哪里?在哪条巷子里?他妈的,我要是不打死他个王八蛋,我就不姓范。” 唐若当时都吓懵了,她还能说得出在哪条巷子被抢得才怪。 她只是哭哭涕涕道:“我忘了……当时我光知道害怕了。” “那个人长什么样,你还记得不?” 唐若摇摇头。 这? 那? 嗨!没办法,范云刚买的人生中第一部手机,就这样,没了。 打那张卡,提示,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范云郁闷。 郁闷归郁闷,唐若被人打了一巴掌,还是需要好好安慰安慰的,范云就给她说了一大堆好话,告诉她别说是一台手机被抢了,就算是他范云的一台飞机在唐若手中被抢了,她也不用在意。 什么你的我的,都是你的,范云对唐若如是说,一番话,终于哄得唐若破涕为笑。 范云轻拂着唐若面颊上那个巴掌印子:“疼不?现在还疼不?” “疼!” 疼就得治。 范云弄了一个煮鸡蛋,剥掉皮,露出热乎乎白嫩嫩的蛋白,给唐若在脸上左滚右滚上滚下滚的很是折腾了一阵后,宣布她的脸,晚上睡一觉就好了。 唐若睡了一晚起来后,忐忑不安地照了照镜子,惊喜地发现原先肿起来了的巴掌印子,确实已经消得差不多了,如今,只剩下了一点点浅痕,于是,她的心中,瞬间对范云佩服的五体投地。 范云看着唐若一夜过后好了的脸,手机被抢得郁闷也就消失了,算了,破财免灾! 破财免灾! 他一个劲的安慰着唐若,唐若攥着美人拳,轻轻地捶着他的胸口:“对不起,对不起,等我发了工资,赔你一个。” 范云坏笑着,把嘴巴凑了上去:“唐若你的脸还有一点点浮肿,听说,滚完鸡蛋的第二天,再亲一亲,效果会更好哦!” 骗人! 男人都是大骗子。 还别说,大骗子范云觉得他跟唐若的感情越来越好了,可以提供有力证明的就是,唐若越来越舍不得跟他分开了。 两个人一到了下班时间,就黏黏糊糊地想腻在一起,开始的时候,还假模假样避人耳目,试图在先玲与杨姐她们面前遮遮掩掩的,到了后来,马脚越露越大,终于公开了两个人的关系,已经由朋友,转为男女朋友。 这! 杨峰感觉有点奇怪,唐若以前不是有个男朋友吗? 不了解唐若、范云与方科之间恩怨是非的杨峰,有时甚至还对杨姐表达了自己的疑惑。 杨姐笑着问堂弟:“你觉得那个方科怎么样?” 杨峰摇摇头:“肯定是没有范云好了,那个人,平时见了我,都很少说话的,我去他那买包子,从来没有优惠过给我。” 方科怎么可能优惠给他,他又不是杨姐。 第92章 两团小火苗 杨姐也这样认为。 杨姐认为的东西,一般都不会错的。 譬如。 她觉得小城的春天已经过了一半了,而天气,也该暖和一点了,穿了那么久的冬装,也该换换了。 可是,春天偏不如她的愿。 一场倒春寒,又来了。 冷得让人打颤的那种。 春天实力打了杨姐的脸。 倒春寒来的时候,唐若正拱在范云的怀里,听他说着那些甜死人不偿命的小情话。 范云发现了一个和唐若约会的好地方,就在马雪莹家对面不远的另一个开放式小区里,有一个小公园,不只有一个小公园,更妙的是,公园里还有好几张大椅子。 估计,应该是小区里那些老头老太太搬过来,方便白天带孙子时坐的。 这个地方,周围有一个理发店,有两个麻将馆,还有一个常常营业到深夜的小卖店。 再加上路灯,所以,晚上这里的灯光也不是很暗,灯光不暗,就代表安全。 起码,范云觉得安全,范云觉得安全,唐若就觉得安全,只要跟范云在一起,她就觉得自己天不怕,地也不怕。 于是,两个人就把这里当成了约会的首要地点。 最近几个晚上,因为倒春寒来了,有点冷,范云每次来的时候,就穿了一件风衣,他们城管队发的那种长长的蓝风衣,在这里等唐若。 唐若来得比较晚。 因为她要把马雪莹哄睡了,才可以偷偷地溜出来。 唐若也是胆大包天,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而完全不顾后果,她就没想过,万一马雪莹睡着睡着,突然醒了,哭着找她,怎么办? 唐若应该也没想那么多了。 话说。 范云其实也挺傻的,他傻到什么程度呢? 每个晚上,把唐若和自己往风衣里一裹,然后就贴在她的耳边跟她聊天,有时候也说情话。 但。 仅限于此。 。。。仅限于此。。。 就这样,也挺甜的了。 有一天晚上,范云终于开了窍,他觉得自己应该带唐若搞点其它的节目了。 别想歪了。 范云居然带着唐若去了台球室。 半夜三更,十一点多,去打夜场的台球,真可笑。 范云球技不错,不一会儿就将自己的半花球打得还剩下了一个15号了,唐若看着自己还有五个没有打进球袋,耍赖道:“我不干,我要打那个半花的,你打全花的。” 范云奇道:“为什么?” “谁叫你不让着我的,这是罚你的!” 好吧!娱乐规矩都是女人定的,想怎么玩都成,范云反正是舍命陪淑女。 唐若捣来捣去,唯一的一个15号就是捣不进球袋,当范云把那些全花球一鼓作气捣进球袋,开始打黑8的时候,唐若又耍赖了:“那个半花球,是你的,黑8是我的!” 范云辩解道:“我们的球不是换过了吗?你不是要打半花吗?那个半花不是你的吗?凭什么让我打?” 唐若振振有词道:“可是,我现在又不想换了,所以,那个半花球现在还是你的,你来打!” 范云的鼻子都快被她气歪了。 范云俯下身去,找好角度,打了一个完美的跳球,把15号收入中袋。 范云洋洋得意。 黑8,他这一次是志在必得。 现在,桌子上就剩下一个黑8了,他实在想不出唐若还有什么鬼点子。 唐若眨巴眨巴眼睛,又说了:“现在,只允许你打跳球,不准用反弹,不准打缩杆,也不准挂长途,你的跳球不是打得很好吗?刚才不是洋洋得意吗?” 范云彻底无语了。 唐若真不讲理呀! 跳就跳吧。 打跳球,范云也比唐若厉害, 范云竖起杆子往下一戳母球,击出了最后一跳,白色母球在空中划了一个完美的弧线后,磕在了黑8上,将黑8磕得朝底袋运行过去,马上入袋。 可是。 唐若把球杆一横,把黑8拦住了:“不行,这下不算,最后一下,不允许跳杆,所以扣掉你三杆的机会。” 天哪! 唐若将那只黑8收入袋中,娇笑道:“范云,你输了,罚你背我回大院。” 好吧。 范云发现自己跟唐若打台球,打了一个晚上,连一局都没赢过。 他苦哈哈着一张脸,弯下腰去:“若若,你的台球打得太好了,我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 唐若“咯咯”笑着,她骑在范云的脖子上,揪着范云的两只耳朵:“驾!” “驾!” 唐若坐在范云的肩头,两只穿着黄花布鞋的脚在他的胸前荡来荡去。 范云忙抓住她的脚:“小心,别掉下来摔着了!” 握着唐若柔软细腻的脚踝,范云心中不由一荡,唐若俯下身来,在他的唇边“啵”了一下。 此时,别说让范云背着唐若走,就是让他公主抱着走,也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不过。 有问题的是,唐若这样每晚溜出来跟范云玩,就导致了她的睡眠严重不足,终于,在又一次陪范云熬了个大半夜后,第二天,唐若再也受不了了,她送完马雪莹就直接回来了,趴到床上倒头就睡,一直睡到下午该接马雪莹了才起来。 等唐若补够了觉,又和范云这样玩上一轮。 娱乐节目搞起来。 范云还带着唐若去看夜场电影。 两个人跑到古戏台那里,范云先买上一些小零食,通常都是些什么话梅啦,瓜子啦,爆米花啦,然后,牵着唐若的手,从戏台底下钻过去,走到位于万里桥旁边的县电影院门口。 票,范云早买好了。 唐若喜欢看现代故事片,范云就陪她看,其实他更喜欢看武侠片,好莱坞的大片也可以,特别是反映环境变化与人类社会等现实题材的灾难片,范云特别喜欢。 既然看片,经典必不可少。 当唐若轻轻靠在范云肩头,看着杰克深陷冰冷的海水中,拼命将那颗海洋之心的钻戒交给她的片段时,唐若感动得如同一枝雨后海棠,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没办法,像《泰坦尼克号》这样的经典影片,是完全能够跨越国界的。 艺术无国界。 有时候,看到一些轻松的喜剧片时,范云就会从零食袋中摸出一桥酸酸甜甜的七巧话梅,喂进唐敏会嘴里,唐若,嘟着小嘴巴递过来,这时,必然是有一甜甜的吻滴! 但是,让人讨厌的是,电影院中,总有些人喜欢窃窃私语,不知道为什么,到了这种极需要安静的场所,还是有些人不顾他人的感受,我行我素,素质实在堪忧。 范云发现,电影院,其实也是一个小社会,放映着影片的同时也在进行着一个自我的剪辑,若是跳出观众的席位,而是站在上帝视角观察的话,在这个方寸之间的狭小天地里,也是颇能读懂一些东西的。 范云就默看。 一前一后相跟着的,是夫妻。 牵手如他的那一对,是情侣。 男的试图接触女的腰肢时,被女的轻轻躲掉的那一对,八成那个男的还没有得手。 跟在二十岁的姑娘后面的那个中年男人,料来不是她的爸爸,两人关系,有待进一步探讨。 范云紧紧扣着唐若的手指,伏在她耳边笑道:“你看,唐若,你看那一对。” 唐若看过去,呵呵! 他们的爱情,让杰克与露丝也自愧不如。 可以理解,春天了嘛!春天是个什么季节?呵呵!发芽的季节,孕育的季节,万物萌动的季节。 看完了电影,范云就牵着唐若的手,屁颠屁颠送她回来,有时候坐一个“慢慢摇”,在大街上拉风地呼呼跑,有时候,范云就背着唐若走。 范云能背着唐若,从电影院门口,一直把她送到马雪莹家的楼下面,这一点,是经过实践检验过的,如果掐表的话,时间起码超过一个小时。 这不算什么,当兵的时候,范云曾经提着一箱阻车钉跑过三千米。 阻车钉是什么东西,有多重,对不起,范云说他谁也不会告诉滴。 除了唐若。 当唐若揪着他的耳朵问他,阻车钉到底多重时,范云咧着嘴道:“和你差不多重,真的,我绝对没有骗你。” 算你老实,唐若把揪着他耳朵的手,慢慢又松开了。 这个,莫非是范云以后的预习? 预习有朝一日,也这样驮着自己和唐若的宝宝,让宝宝的小手揪着自己的耳朵,薅着自己的头发,一个劲的催他:“冲啊……” 哎! 甜是甜,挺累的。 话说。 甜蜜的日子过得真快,眨眼清明已过,又至谷雨。 这一天,华华从南宁回来了。 坐在老广场一家甜品店里,华华有一肚皮的话想跟唐若说,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唐若看出了华华的闷闷不乐,华华脸上藏不住心中事,她跟唐若一样,都是那种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的人。 唐若就问她:“怎么了华华?我发现你这次回来,一点都不开心,为什么呢?” 华华抿了抿勺子,眼望窗外,悠悠叹了口气。 缓了一下后,她将一肚子的话都倒给了唐若,她必须要倒一下了,再不倒,肚子就憋爆炸了。 原来。 最近一段时间,华华的那个北京男朋友,突然变得十分反常,对她的态度,也从以前的百依百顺,变得渐渐不耐烦起来,开始,因为一点小事,他会和华华拌嘴,后来就由拌嘴升级到吵架,再由吵架升级到冷战,两个人吵到厉害的时候,就谁也不理谁,然后慢慢等待一方服软,一开始,是他,是他主动哄华华,现在,却渐渐快变成华华哄他了。 华华就想不通。 好好的一个男朋友,怎么变成这样了? 心平气和的时候,她就试着问他,想问一下他的变化,究竟是因为什么? 是因为对自己的厌倦?还是因为他已另有新欢? 华华,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如果她的北京男朋友说出一句不爱她了,她马上会收拾东西离开他,绝不会像一些女人一样哭哭啼啼纠缠他的。 可是。 每当华华问他的时候,要么,他就坐在沙发上揪着自己的头发默然无语,要不就突然变得暴燥起来,跟华华大吵上一架。 吵完后,又痛哭流涕地请求华华原谅他,说他也不是故意的。 这样的次数多了。搞得人很崩溃。 主要是,华华不知道他变成这样的原因是什么,到底是因为自己,还是因为他。 华华就想暂时地离开他一段时间,回来玩几天,一来自己也可以解解闷散散心,二来她也想通过别离改善一下两个人的关系。 唐若听了华华的话,她也提不出什么有益的意见,对于感情之事,她也不是什么老手,所以,唐若也只能安慰华华道:“有可能,是他工作上不顺利呢?有些男人,事业心比较强,一旦事业上受了挫折后,情绪也会变的!” 华华摇摇头:“不是的,我一开始也以为是他的事业出了问题,他才会心情不舒畅,可是他说不是因为工作的原因。” 唐若突然想起了电视中经常放的一些桥段,就对华华道:“会不会是因为你们的异地恋,而他的家里人,又在他们那里给他找了女朋友了,现在正对他催婚呢?” 这个原因也不是没有可能。 可是。 如果他自己不说出来,单凭唐若跟华华两个人这样猜来猜去,又有什么用呢? 想知道真正的答案,还是要当事人的啊!唐若觉得,如果是这样谈恋爱,那就实在太没意思了。两个人之间,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应该开诚布公的摆在桌面上来谈,谈恋爱谈恋爱,就要爽爽快快地谈,别捂着掖着,或者一方倾心相待,而另一方却吞吐闪烁,那样,真的就太没劲了。 唐若提醒道:“细节,细节,他现在跟以前有哪些细节上的不一样,特别是他的生活习惯,穿衣打扮等等。” 华华沉吟了一会儿,摇摇头。 她本就是个粗线条的人,突然提到细节,不是有心去发现的话,如何想得起来什么。 华华觉得难以启齿,有些话,她还真不好意思跟唐若说。 第93章 范云要参加比赛 好吧! 且让华华和唐若慢慢地聊吧。 现在说范云。 范云今天没有上班。 不是他不想上班,是大队长杨宗玮不让他上了。 为什么? 因为,队里最近组织了十来个人的节目,其中,就抽到了范云。 队里,每年都要参加一次全地区范围举行的义务消防队大型比武,今年的比武,随着杨宗玮大队长从会议室里走出来后,“啪”的一声合上了笔记本的那一声响,就算正式拉开了帷幕。 这个,可是个要脸面,出风头的活。 可惜的是,在杨大队的带领下,本小城近几年的比武,邪门的每一次都是颗粒无收。 年年比赛,年年垫底。 全州的大队长张季声每年都是一脸坏笑拍着杨大队的肩膀鼓励道:“老杨,不错不错,你们今年的成绩又提高了一名,等下你可要请客哟!” 杨宗玮看着张季声的贼笑,真想把他一巴掌扇到十万八千里之外的亚马逊海沟里去。 可是。 自己带领的队伍,年年垫底,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所以。 今年杨大队能得到上级领导的批准,招收一批新的队员入队,与他们的成绩总是排在最后也是有一定关系的。 去年比武后。 杨大队垂头丧气站在领导面前报告道:“……我觉得,如果想改变一下我们队的风貌,在明年的大比武中取得进步的话,必须要增加一些新鲜血液了。” “哦?你有什么想法?” “我觉得我们应该去外围招一些人,优秀的,有素质的那种,例如刚刚退伍的士兵。” 领导点点头,对他的想法表示肯定,虽然领导觉得,杨宗玮这个建议目的并不单纯,但是,领导自有领导的眼光,他早已高屋建瓴的意识到了,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速推进,城区面际不断向周边拓展,是时候,适当的增加人手了。 不止是他们这个部门,许多有关部门都要增加人手了,这一点,环境卫生局与交警队做到了前头。 没办法。 环境卫生局主管整个小城的公共卫生,垃圾清运,小城越扩越大,当然扫马路的人也要增加,就拿唐若妈来说,她不可能扫完了自己的辖区,再去帮隔壁的气象所扫他们的大院子吧? 人员不够,就要补充。 虽然,在人员补充的过程中,各路神仙都纷纷出马,恨不得把自己的七大姑八大姨都安插进来,帮他们解决就业的同时也为自己在家族内树立下良好的口碑。 “看那个谁谁谁………把他小舅子弄进了他上班那里!” “那是,谁叫人家有本事,再说了,人家那是符合规定的外聘外聘,现在都流行举贤不避亲,你不知道吗!” “呵呵,我知道……” 但是。 许多时候,各部门的领导心里都有数,开会的时候都会端着茶杯,敲打着如同下属一般的麦克风:下面,我重点强调三点,啊……这个第一点,啊……咱们用人的标准,那必须是从严,从优,要经过层层选拔…… 行吧。 当初,范云就这样,被选拔到了队里,如今,又被选拔出来,去参加比赛了。 本来,以他的资历,是只能给那些参加比赛的老鸟们端茶倒水,做一做场记什么的。 这个差事,本队虽然年年出丑,年年垫底,但是,这些,丝毫不影响它是个肥差。 训练虽然有一定强度,但是,比起上班,还是舒服的多,训练嘛,无非就是关在队里的大院子里进行,一天两餐饭包了,水,尽管喝,虽然不是红牛,但时不时也有一些碳酸饮料什么的提供。 另外,参加比赛的人,每人能收获一套品牌运动服装。 请注意,是从头到脚,这一套衣服,也值点钱的,除此之外,如果侥幸从所有参赛队伍中脱颖而出拿到了名次,不但团体有奖励,个人,更是有奖励的。 话说,本队上一次拿过什么名次,年代久远得连资历最老的杨大队也说不清楚了,他眯着眼睛望着天空徐徐道:“上一次拿名次,……那一次是我,我当时应该是拿了个消防结比赛第三名吧……” 哈! 他们只是义务消防队,又不是全职的,这种跨专业的名次,倒也对他们没什么大的关系。 如果是全区城管大比武,那可就不同了,那个名次的含金量可就高了,高到可以直接与参与者的晋升、工资等福利待遇直接挂钩,那个,可就是真正的千军万马齐过独木桥了。 不过。 不管是什么比赛,既然是比赛,谁都想赢,谁也不想每一次都在这里垫底,陪太子读书。 所以,杨大队今年很想打个翻身仗。 打翻身仗的同时,还要照顾一下自己的私心,是人,都有私心,平日里跟杨大队关系最好的那几个班长,他当然尽量都要让他们上,对不对?他们都是他工作上的左膀右臂,除此之外,有几个私交不错的,也得上,然后就是…… 杨大队看着摆在自己面前他亲自制定的候选人名单,十分犹豫,感觉划掉这个也不好下手,划掉那个也还得再斟酌斟酌,最后,他果断的划掉了范云的名字。 杨大队自言自语道:“范云?范云,看上去似乎素质不错,但是,这个消防比赛不是秀肌肉,比得是专业技能,新手行不行?还是用老鸟算了!” 待他审核好名单,准备公布,并选拔人的时候,突然有一个班长说自己的腿因为骑摩托车拐弯快了,摔伤了,参加不了比赛了。 这时,杨大队的目光才落到已经被他划掉的范云身上,算了,就他吧,杨大队不想再动脑子斟了,还未出师就有一位干将自我淘汰的情况,让他觉得今年的比赛,十有八九又要剃秃瓢了。 真是让人沮丧。 那就训练吧。 杨大队亲自抓。 当他把十名精挑细选的队员,组织在训练场上的时候,杨大队看着自己的手下,一个个表情严肃精神抖擞的模样,忽然觉得今年的比赛,还是大有希望的。 其实,每一年,他都是这样认为的。 杨大队吼道:“立正……向右看齐……向前看!” “啪啪啪”,不错,看得挺齐。 “下面,我们进行水带的连接训练,易保国,出列!” 一个接近四十岁的,挽起的袖子下,那条手臂上长着好几个脂肪瘤的男子走出了队列。 “你来做个示范动作。” “是!” 易保国走到摆放在队列面前的消防水带处,弯下腰去,双手反扣住水带的接头,然后,稍有停顿,双手猛地用力将水带往前一抖一甩,“啪”的一声,水带被他抖得笔直,长蛇一样向远处滚了出去。 标准! 漂亮! 易保国这样的动作,难道还拿不了比赛名次? 易保国迅速拿起另一盘水带的接头,与他手上水带的接头接驳在一起。 “咔!” “咔咔咔咔!” 没接上? 什么情况? 易保国有点着急,刚才接近完美发挥的第一次动作,被第二次总是连接不上的接驳动作,变成了即将宣告失败的演练。 越急越不上。 易保国的脸涨得通红,这……出丑了呀!而且还是在大队长的无限信任,以及另外九个人瞪着大眼的注视之下。 他沮丧地拿起那两盘水带的接头,看了看后,突然喊道:“杨大队,你看,这两盘水带的接头不一样,怪不得我半天接不上。” 杨大队看看,果然。 一个接头是啮合式的,另一个是直插式的。 这! 这时,刚才还很认真站着的队形,也散开了,一队人你拿起水带头看一下,他拿起水带头研究一下,一片喧哗。 杨大队朝一个额头上有挺大一个疤的瘦子怒道:“他妈的,张金成,你格老子的,你看看,你拿的是什么水带,啊!干的什么活?” 叫张金成的那个疤头讪笑着,连声道:“对不起,对不起,失误失误,我再去拿两盘过来!” “快去,拿最新的,最新的,明白吗?” 疤头跑得比兔子还快。 别说,这个简单的水带连接训练,学起来容易,不到一小时,范云就完全掌握动作要领了,可是,若是求精,求速度,那可就难了。 杨大队掐着秒表,大声吼着自己的手下:“快,快,再快一点。” 他的手下们,包括范云在内,都感觉自己实在已经够快的了,可是,杨大队依然喊着:快快快! 快不快,杨大队心里有数,去年的成绩单在那里摆着呢,今年的训练成绩,比去年还不如。 不过,他也知道,急不得,这种兼具技术与技巧性的东西,放下容易,捡起来却难。 什么都要有个过程,多训几天就好了。 休息的间隙,范云问了问杨大队本队去年比赛的成绩,以及获奖队的成绩,望着别人家的成绩,范云悄悄背过身去吐了吐舌头。 天! 他感觉自己已经尽力了,可是,比起人家获奖的成绩,他的训练计时,实在差得太远了。 其实,他们都不知道,杨大队故意把他们的成绩时间写长了一点,每个人写长了十秒,这样,好逼得他们努力再努力,他觉得这样,可以让队员们认识到本队与强队之间的差距。 这,是杨大队的秘密。 范云走到水带面前,俯下身去,用力一甩,“啪”,水带立刻打开,他以最快的速度接上了第二盘后,提起就跑,跑到第一盘水带即将完全展开之处,右手手腕一叼,然后再向下一沉。 第二盘也甩了出去。 枪头,接上。 终点,到达。 还行,通过大半天的训练,范云的动作规范了许多,标准的动作是缩短时间的关键,不拖泥带水,不要有小动作,假以时日,范云的成绩应该能大有突破。 不过,他们队里有两个老鸟动作更好,更快,比范云的动作标准,规范的多,他们,应该是参加水带比赛的主力军,至于剩下的范云几个,还是看成绩吧!除非他们之间有人能超越那两个老鸟,不然的话,就只能老鸟们去出风头抛水带,而菜鸟们只能负责在后面看守水源开关,待老鸟们即将到位之后大喊一声:“开水!”然后,菜鸟们把阀门一开,带有强劲压力的消防水顺着水带水壁“嗖嗖嗖”把自己朝前方推送出去,继而到达枪头。 “嗞!” 水龙一样银舌疾吐,水落如注。 脂肪瘤易保国拿了一瓶矿泉水,递到喊得口干舌燥的杨大队手中:“杨队,喝水!” 杨宗玮看着自己的手下,指着木皮夹子上的成绩单对他道:“老易,这个成绩不行啊,从接好水带,到出水,慢了吧?我觉得,还要努力呀!” 易保国点头道:“嗯,太久没搞了,手生了,多训练几天,应该就好了。” “是啊,是要多练练,都努努力,争取练好一点,今年能不能拿到名次,可就全看你们的了,领导们说了,拿到了名次,喜屋酒店给大家庆功,若是拿不到名次……” “习惯了!”旁边一个圆圆脸的队员神补刀。 “他妈的,霍立,你给老子滚蛋,快去甩水带去。”杨大队笑骂了那个圆圆脸一句。 霍立嘿嘿笑着,拿起一盘水带,一抖一甩,范云觉得,今年的冠军非他莫属了。 甩了半天水带,大家都累了,一个个被杨宗玮大队长给折腾的舌头从嘴巴里吊出来老长:“咳!杨大队,该收工了吧?你也该去接嫂子去了吧?” “就是,杨队,要不要,我去替你接嫂子回来?”敢跟杨大队开这个玩笑的,是他最器重的三班班长荣建,整个队里,只有荣建资历与杨大队一样老,老得杨大队那个位置,当初差一点点就是他的了,可惜,最后还是归了杨大队。 荣建与杨大队的渊源,深着呐!所有的带队班长里面,以他为尊,其他带队班长都要让他三分,不过,荣建这个人是个直脾气,肚子里藏不住货,所以,平时里也没少被另几个班长当枪使。 有什么工作上的不满意,有什么牢骚的时候,大家都是先发给荣建,荣建当然就会转身又发给杨大队。 某种程度上,荣建是处于队中上下级之间的一个传声筒。 第94章 比赛 好吧! 那就收队,别忘了领盒饭。 这样训练了几天后,范云已经对穿插训练的那些个人科目掌握得颇有七八成火候了。 像什么灭火器使用,捆消防绳,他练得挺不错的。 不过,通过这一段时间的训练,杨大队也算看出来了,今年自己这帮手下,如果想拿个什么名次,依然是难,难,难。 特别是消防气垫的展开,太慢,没有效率。 杨大队大声吼着他的手下:“快点,快点,别跟个老娘们一样磨磨唧唧的行不行?难道中午都没有吃饱饭?” 于是。 几个老爷们“嗷嗷”叫着,两人一边,扯着桔黄色的消防气垫用力一抻,展开了! 展开了不算完,还要抬着它跑,跑出老远后,杨宗玮大喝一声:“停!” 然后,他的手臂一挥:“往这边来,再跑回来!” 一群人跑得口吐白沫。 继续。 有放就有收,“收!”杨大队又是一挥手,几个人立刻一齐动手,卷的卷,踩的踩,拼命把好不容易灌至气垫中的气,又放出来。 折腾吧! 为了能出个好成绩。 训练完了,范云回到宿舍,黄彬看着他身上的运动服一脸羡慕嫉妒恨:“哇!这身衣服不错!” 范云摆摆手。 累。 洗澡,洗衣服,睡觉,然后明天继续。 好成绩都是练出来的,有时候,人就是要逼一逼自己,不过,让范云吐血的是,那些需要集体合作的科目,一个人做得再好也没有用,这些科目看的是短板,看的是最后一名的成绩,前面的人再快,再遥遥领先也没用,总是要看最后一名的。 比如说消防救生气垫的展开,要全部的人都做好自己的那一块,“啪啪啪”一齐跑到位,每一个人都要迅速把自己面前的三个减压气孔打开,有一个没打开,都算失败。 唉! 合作需要磨合,训练仍需继续呀! 训练只是准备,比赛才是检验,无论训练效果如何,比赛场上检验一下就知道了。 是的。 比赛。 却说比赛,不以范云区区这几个人仍想再多训练训练的意志为转移,终于,不可避免的来了。 这天早上。 大巴车上,杨大队大声吼着,告诫着参赛队员们有关比赛的注意事项,同时,确认了参赛人员的名单。 没有范云。 范云只是个替补,如同球场上的运动员一样,是个坐板凳的。 杨大队当然不重视他,他的成绩又不是本队中最好的,又不是专业的,要知道,霍立和张金成可都是专业的消防战士退伍的。 范云也没什么意见,怎么安排怎么成,他还没有幼稚到自告奋勇请求上阵的地步,真要是那样的话,一旦成绩不行,那可真就成了背锅侠。 妥妥的背。 范云并不出声。 能跟着大队人马去开开眼界,长长见识,就不错了。 说起来话长,走起来路短。 杨大队训诫完成之时,比赛场就到了。 上了比赛场,看到人山人海,旗帜飘扬的场面,范云觉得自己全身的血液几乎都沸腾了。 凡是比赛,都能让人浑身充满力量,那种紧张、铿锵的气氛,是关键呀! 赛场设在地区的大队操场上。 此时,已经被东道主队的同志们布置好了。 整个场地被划分成了几个板块。 进门右边停车服务区。 左边准备活动,与赛前动员区。 再向前走,有一排室外消火栓的位置,是消防水带铺设比赛区。 水带赛区对面二层平房位置,是一个救生气垫展开赛区。 继续往里,是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灭火应急使用区。 最里面,是消防绳捆绑打结赛区,消防楼攀爬赛区,消防网铺设赛区,这些占地不大比赛科目,集中在了最里面的角落里。 此时,参赛队伍大多到齐,领队们一下了车,立刻整理好队伍,把队伍带到了动员区处,自己队应该站立的位置上。 杨大队吼道:“立正……向右看齐,向前看,报数……” “1、2、3、4、……” “向左转,跑步走……” “咔咔咔”,范云感觉自己跑出久违的部队比武场的感觉。 一位看上去笑容满面,和蔼可亲的上级领导,站在队伍面前,对所有参赛的队伍,表达了领导们的期望,期望同志们能通过本次比赛检验自己的能力,亦对所有参赛人员进行了鼓励祝愿,鼓励同志们精诚团结,努力奋进,祝愿所有参赛队都能取得好成绩。 最后,那个领导庄严宣布:本届消防技能比赛,正式开始。 范云站在队伍的后面位置,也没听清什么。 比赛就开始了? 哈! 看比赛气氛,还是蛮热烈的嘛! 一支支队伍生龙活虎,你追我赶,成绩都咬得很紧,全州队的领队张季声大队长看着他们队的消防气垫比赛成绩,心中高兴:第三名稳了。 但是,他故意苦哈哈着一张脸,一边摇头叹息说着今年成绩不理想呀不理想,一边对杨宗玮道:“老杨,你们成绩怎么样?” 杨宗玮实话实说了本队成绩。 张季声忍不住笑了,他跟霍立一样道:“习惯了!” 把杨宗玮气得直翻白眼。 因为,杨大队到裁判那里看了各队成绩,全州队名列前矛,杨宗玮愤然骂道:“老张,你可真会装蛋!” 轮到消防水带比赛了,杨大队鼓励着参赛的霍立与张金成:“好好发挥,好好比赛,按平时训练的动作要领来。” 这是杨大队觉得,很有希望夺取名次的一个科目。 “啪啪啪!”一条条水带迅速甩出去,水龙怒嘶,长舌直舞。 且不说下面范云他们翘首以待,单说霍立,“啪啪啪”把水带甩出去,迅速提起第二卷水带向前跑,待第一卷水带打开时,将第二卷一下子甩了出去。 唉! 霍立甩的时候,由于心中多少总有那么一点点的紧张,导致右手虎口被水带接头上的钢卡给划了一道深深的口子,血,一下子流了出来,他的眉头一皱:“嗞……” 这种场合,受伤也要咬牙坚持,比赛就是一锤子的事,没有第二次机会,这是实战演习与比赛,实战实战,不可能给第二次机会的,真正救火的时候,你不能到了火场了才说我还没准备好,再准备准备吧! 火场上,时间,就是生命! 霍立的伤手,多少还是影响了一点他的发挥,所以,水带比赛的成绩出来后,他们这支队霍然垫底了。 不过,杨大队看着手上被划出一道深口子的霍立,并没有批评他,而是安慰着霍立道:“成绩不重要,重在参与,重在参与!” 成绩怎么会不重要呢? 霍立沮丧的道:“都怪我,甩得太猛了,不过,那个卡子很讨厌,应该是没扎好,假如一开始仔细检查一下,换一盘水带就好了……” 成绩都出来了,说什么也晚了。 关键是,他等下还要参加灭火器比赛呢。 怎么办? 杨大队看看身边,选出来比赛的,都上了赛场,剩下的,都是些替补了。 谁上? 最后,杨大队指了指范云:“范云,你上,你去参加灭火器比赛吧,等下到了赛场,我给裁判说一下,改成你的名字!” 范云可不想去,他有点小紧张。 可是,大队长点名了,他又不能不去,没办法,他只好硬着头皮站出来:“好的,大队长!” 范云走到灭火器比赛那个区。 只见。 地上用白右灰划出了六条跑道,每一条跑道的尽头都有一只燃烧着熊熊火焰的大铁皮桶,此时,正有六个人站在起跑线上,严阵以待。 “预备……开始!” 随着裁判挥舞着的红旗“唰”的一声劈下,以及他话音的落地,早已精神高度紧张的六个人,迅速弯腰提起面前的干粉灭火器,向燃烧着的油桶跑去…… 随着那六个人冲出去的身影,范云在心中默默地做了一个模拟。 嗯! 别急,先准确地把灭火器提在手里,不要像第五跑道上那个人似的,由于紧张过度,手没抓稳,居然在刚跑没两步的时候,就把手中的灭火器甩了出去…… 然后,边跑边拔出保险,用力晃一晃灭火器,摇散里面的药剂。 跑过去,准确地对准火焰,争取一下子干净彻底的将火扑灭,不要像第二跑道上那一位似的,管头不顾尾就将灭火器乱喷一气,等他已经掉转头往回跑的时候,桶里的火焰又“轰”的一声,猛烈燃烧起来。 打蛇要打死,扑火要彻底。 范云在心里面想着,一遍遍模拟着,似乎,忐忑不安毫无把握的心里,有了那么一点点底。 最起码。 范云能保证自己的灭火器不会像个炸药包一样,刚一起跑就从手中扔了出去。 也不会像二跑道那个兄弟似的,已经跑回一半了,才发觉,火根本没有扑灭,而不得不重新折回去灭火。 范云紧了紧腰带,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嘘!” “不紧张,不紧张!”范云自我安慰道。 好吧! 不紧张。 可是,当他站在了跑道前面,左右看了看自己的竞争对手时,觉得自己,必败无疑了! “预备……开始!” 随着裁判的一声令下。 范云右手向前一送,迅速握住了他右前方那支红色干粉灭火器的把手,身子,亦如离弦之箭一般朝熊熊燃烧的油桶直射了出去。 范云一边跑,一边摇了摇灭火器。 他微一低头,把保险插销拔了出来,此时,更不怠慢,脚下运动鞋中的脚掌,紧抓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向油桶冲去。 范云,此时什么也不看,置万物于无视,他的眼中,只有油桶,只有油桶中熊熊燃烧的火。 他的动作,如果落在一个星探或慧眼识珠的电影导演眼中的话,此时,简直如同两军阵前大喝一声,闪电般飞马直取敌酋的上将,毫无两样。 范云的动作,干净利索。 起步——拿灭火器——拔保险——灭火——转身回跑——冲刺——回终点将灭火器放回原处。 那个裁判惊呼一声:“哇!” 站在他旁边的几个副裁判看着他记在比赛成绩单上的成绩,也不由喊道:“哇!” “哇!破记录了!” “这是哪个队的?” 就在范云破记录的前几分钟,杨大队接到了其它几个比赛的科目纷纷折戟沉沙的消息。 他点着了一支烟,深深地思索着…… 这次比赛,看来,又剃光头了。 杨大队沮丧的如同一只泄了气的皮球,等着随时接受全州队张季声张大队长得意洋洋的挖苦与嘲讽。 没办法,谁让己方技不如人。 谁让手下不争气。 此时。 灭火器组的比赛传来了消息,范云,得了灭火器比赛的第一名,并且,打破了记录。 杨大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连续数年的颗粒无收,难道,从今天止划上了句号? 难道,本大队也可以拿第一名? 他将手中的烟用力吸了两口,狠狠地踩熄,然后,走到裁判身边,看了看成绩。 杨大队的嘴唇微微颤抖,他抑制着自己心里的激动,表面上轻描淡写的对张季声道:“老张,我们队的队员似乎还行嘛!不管怎么说,队员没有把灭火器扔出去,成绩也马马虎虎!” 张季声直翻白眼,半天没说话。 扔了灭火器的,正是他手下的参赛队员。 而范云的成绩,哪是什么马马虎虎。 这一次。 杨大队带领的队伍拿了一个破记录的第一名,张大队只收获了一个没有奖的第四名。 凡事。 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呀! 当杨宗玮像一只领头的老山羊一样,对范云发出笑咩咩的微笑时,范云低着头,谦虚的道:“都是大家的功劳,是大队长和同事们给了我这个表现机会,这个成绩是属于集体的,大家的。” 话虽这样说,颁奖的时候,上台领奖的,却是他范云一个人,出风头,得到主持领导重点表扬的,也是他一个人。 霍立的鼻孔里“哼”了一声。 是。 这个机会本来是属于他的,可是,谁让他受伤了呢? 话又说回来,即使他不受伤,恐怕,他也无法取得范云这样的成绩吧? 领奖台上,范云接过了大红奖状与奖金,面朝台下数百名同事,鞠了一躬。 哈! 小伙子,还是有点紧张与激动呀。 第95章 赛后聚餐 范云虽然激动,但是不敢骄傲。 他没想到自己能取得这么好的成绩,而且,这个机会,还是别人“让”给他的。 所以,领完了奖的范云,从台上下来后,就把奖金与奖状一起给了杨宗玮大队长。 奖状有两张,一张是他个人的,一张是颁给集体的。 奖金,却只有一份,范云知道,这份钱只能交给杨大队处理,即使他把钱给杨大队的时候,杨大队让他自己收着:“你拿着吧,你给咱们队取得了第一名的荣誉,这钱是你应该得的。” 杨大队不在乎这点奖金。 范云在乎。 因为,他看着霍立的时候,发现霍立的脸上面无表情,并不像其他同事一样,一边传看着奖状,一边夸他:“真棒!” “好样的!” “范云,可以啊,不错,给咱们队争光了。” 范云点着头,但不笑。 尽量不笑。 他怕霍立因为自己的得奖心里不舒服,这个钱,他坚决不要。 虽然范云很想安慰一下霍立,由衷的安慰一下他,但是范云又忍住了,他觉得自己此时对霍立说任何话,都有可能引起他的反感,都会让霍立认为他是在炫耀自己。 所以,范云把小尾巴紧紧夹了起来。 班长说过的话提醒着他:是龙也要盘着,是虎也要卧着。 做人,有时候真的挺难的。 做为一个二十一岁的年轻人,能有这样高调做事,低调做人的觉悟,跟他在部队受到的良好教育是分不开的。 他不像社会上那些古惑仔一样的年轻人,身上纹着纹身,头上染着黄毛绿毛,走路的时候都是鼻孔朝天。 范云不。 范云觉得那种人,看上去色厉内茬,实际上却外强中干。 范云根本不把那种社会青年放在眼里,当然,这不代表范云对那一类人有歧视心理,没有的,但是,若是想让范云成为那一类人,那却是万万不可能的。 范云属于若有战,召必回的那种类型,那种喜欢看军事与新闻节目,视野宽阔的一类人。 他绝不会像天天钻网吧的那些小青年一样,把打游戏和颓废当成爱好的。 返回的大巴上,杨宗玮高兴的宣布,今天晚上,全体人员都到喜屋酒店聚餐,范云不要的这几百块钱奖金,都给大家加菜。 太好了。 对于许多人来说,比赛输赢没什么,有大餐吃,那可太好了。 特别是赵艳玲,梁蓉她们那些女的,说起比赛她们只会眨巴眼,并没有半点兴趣,可是,若说是吃大餐,那可就来了兴致。 回到城里,杨宗玮让那些班长们,负责通知各自的手下,城管队几十号人呢,如果有什么事情的话,当然要靠这些带班的去传达,难不成,要他大队长一个个去谈话? 那还不得累死他。 一般情况下,他只管班长,队员,交给班长好了,杨宗玮对上级领导负责,班长对他负责,而范云,则对老魏负责,这在管理上叫做,逐级负责制。 今天参加比赛的,当然不用上岗了,回去洗一洗,休息休息等着吃大餐就可以了。 杨大队说了,晚上六点半,喜屋酒店见,不见不散。 范云回宿舍洗了个澡,今天比赛,身上搞得脏的很,特别是那个消防气垫,扯来扯去蹭得身上全是灰,必须洗一洗。 洗澡的时候,范云觉得自己应该给唐若打个电话,告诉她一声,自己今晚有活动,就不过去她那里了。 他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嘲笑自己道:“真是个猪脑袋,她的手机都被抢了,打个毛啊!” 范云又有点后悔,早知道,今天那几百块钱自己应该拿着的,然后再添点钱,给唐若再买个手机。 这! 既然没要了,他也不能再找杨大队把钱要回来了呀。 范云就想,等明天抽空再去移动营业厅逛一逛,看一看手机,上一次他给唐若的那张卡,唐若又还给他了,里面的钱还原封未动,给唐若买个手机,应该还是够的。 不过,那钱可是他最后的存款了,如果全部用光了的话,也不行,范云觉得,先去看看,看看再说。 那就不想别的了,安心吃大餐,他早已经给唐若说过了今天比赛的事,刚才起了再给她打一个电话的念头,其实只是有点想她了,想跟她说说话罢了。 算了。 吃饭去。 范云催着下班后,还在磨磨蹭蹭一边抽烟,一边换衣服的唐彬:“快点唐彬,别抽烟了,快点换衣服吧,我们早一点去,占个好位置。” “不急,不急,六点半还早呢!” “快点吧,早点去好一点,去晚了,领导们都到了,不太好。” “行行行,马上,马上。” 范云把自己的被子折了一下,床单胡搂平的时候,唐彬的衣服也换好了。 唐彬去照镜子了,范云发现唐彬的枕头下面,有本书露出了一个角,他顺手拽了出来。 《基督山伯爵》。 范云随手翻了翻,刚看第一页就被吸引住了。 本来,范云并不怎么喜欢看外国书,因为他觉得,那些这个什么斯基那个什么夫的外国人名,十分难记,常常是一本书看完了,连主角是谁,都没记住。 不过,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他,作者功力深厚的铺垫,写景,写实,描写细致入微的刻画…… 范云心想,看上去懒得跟猪一样的唐彬,没想到还喜欢看这样的大部头名著,实在让人刮目相看。 真是十步之内,必有芳草。 如今体重已将突破一百(公斤)的唐彬,那么胖,像芳草么? 范云这样比喻,真的好么? 范云翻着书,又坐回了自己的床上。 这会。 轮到唐彬催他了:“别看了,范云,回来慢慢看,走吧,吃饭去。” 范云把看过的书页一折:“走,吃饭去。” 他很奇怪,自己以前天天在新华书店里翻书,边看边等唐若,为什么,就没注意到这本书呢? 范云对唐彬道:“回头,这本书借我看几天。” 唐彬见他还在纠结书,一迭声应道:“行行行,回头你慢慢看,走吧,走吧!” 走。 唐彬锁门,范云把松了的鞋带紧了紧,里面的一颗沙子也顺便倒出来。 人。 不光是眼里揉不得沙子,就连鞋里,也容不得沙子,鞋中有沙子走路磨得脚难受。 脚,比手要嫩。 唐若的脚就很嫩,现在,范云已经和唐若好到可以抱着她的脚丫子玩了,当然,不是那种玩,而是,唐若允许他给自己按摩脚底,脚心,特别是有时候她穿了半天的高跟鞋,脚累得不想走路的时候,她就会让范云给她按一按。 唐若眨着眼睛,振振有词地对范云道:“我穿高跟鞋,是为了好看,我好看,是为了照顾你的面子让你的面子好看,我照顾了你的面子,你照顾照顾我的脚,难道不应该吗?” 范云觉得她的话没毛病,于是,给她按摩的时候,就更加欢快起来,他屈起手指,用指节了,发宜常梳,齿宜常叩,足宜常捏。 揉得唐若咯咯笑。 范云和唐彬到了喜屋的时候,有好几个早到了的同事正站在喜屋酒店门口抽烟,当然,主要不是为了抽烟,应该是边抽烟边等人。 不管他们。 他俩跟同事们打完招呼,直接上了二楼包厢。 杨宗玮要了一个大包厢,里面可以坐五桌,正适合这伙人,当然,每个桌上还要再加两张板凳,不然的话,五桌,五八四十,还坐不下,每桌加两个板凳,就可以完美解决了。 每加一张板凳,就每多加一个菜,不就行了。 一桌上,有几个人吃饭,就点几个菜,这是标准规格,再多点,那就是加的了。 老魏跟赵艳玲何兰芬梁蓉几个,都已经来了,此时,坐在靠墙的一张桌子那聊天,范云忙走过去:“师傅!” 心直口快的梁蓉乜斜了范云一眼,笑道:“哟!范云,不错哟,听说你今天比赛得了个第一名,所以今天杨队才说在喜屋吃饭,我们可都是沾了你的光了……” 范云赶紧拦住了她:“姐,姐,别说了,可别说沾了谁的光,这是领导对我们大家工作的肯定,我的工作成绩,都是在我师傅的领导下才取得的,也是在各位姐姐的帮助下,都是大家的功劳。” 赵艳玲冲他挥挥手:“那有什么,你得了第一名,就是第一名,当然有功劳了,我跟你说,以前,他们去比赛,每一次回来,我们都是跟着去吃大排档的,今年不同了,档次高了不少……” 范云瞅着霍立跟疤头几个从外面要进来了,“嘘”道:“好,好,姐姐,咱不说那个了,等下好好吃饭,多喝几杯,我可听说了,姐姐你的酒量,可是挺好的。” 赵艳玲笑道:“我一个女的,三杯倒,哪有什么酒量,老魏的酒量才好,唐彬也行,唐彬的酒量不错,是吧,唐彬。” 唐彬抽出筷子,夹了一颗小碟中的花生扔在嘴里:“马马虎虎吧,三杯两杯应该没问题,再喝多了,那可就难说了。” 梁蓉道:“要说喝酒,还是杨大队厉害,他的酒量大,有好几回,一桌子人都喝趴了,就他还清醒着,跟没事人似的。” 梁蓉的话,没人反驳,杨大队的酒量,岂止是大,那简直就是深不可测呀! 许多老同志都见识过的。 这时候,陆陆续续进来了不少人,外面那些抽烟的人,也都进来了,一下子增加的人员,迅速把这几张桌子占满了。 除了,最里面的一张桌子。 那张桌子上,坐了几个班长,加上副大队长郭炎华,郭炎华朝老魏招着手:“老魏,别藏在那里躲酒,快点过来,到这张桌上来。” 老魏嘻嘻笑着:“郭队,我就不过去了,你们那边,等会坐不下。” “不行,快点过来,不过来我可拽你去了。” 唐彬笑道:“快点吧魏班长,郭大队都叫你了,你还不去?” “去!” 老魏走了,去了领导那一桌。 这时,杨宗玮也来了,随他一起来的,还有一个戴眼镜的男子,范云看了看,不认识。 服务员也进来了,问能不能上菜了。 “上吧!”杨大队落坐后,接过郭炎华递过来的烟。 上菜。 该吃吃,该喝喝。 对于一些喜欢喝酒的人来说,这样的场合,不只是能喝酒,还可以增进同事间的感情,平日里,有些什么不好说的话,也可以借着酒这个媒介,在饭桌上说出来。 范云觉得他们这个聚会,其实,场面并不大,还不如范云在新兵连的时候,那时候,过年搞新年茶话会的时候,三四百人的场合,才叫热闹哪! 场面大小无所谓,开心就好。 菜上得很快,流水一样端了上来。 都是同事,没什么大官,都 不拘束,最大的一个官也就是杨大队了,范云觉得,这样的小聚会其实挺好的,可以放开了吃,放开了喝。 范云酒量不大,他才学会喝酒没多久,对今晚酒桌上的白酒不怎么感兴趣,所以,他不像唐彬那样,“吱一个,”再“吱一个”,杯到酒干。 范云挺喜欢喝啤酒,他总感觉啤酒喝着爽快,凉、爽,不辣,不像白酒那样,需要一点点抿着喝,喝啤酒,伸直脖子张开嘴巴往肚子里灌就可以了。 范云看见转到自己面前的啤酒鸭里,有一只鸭下巴,用筷子挟起来,觉得可惜:唐若喜欢啃这个东西,可惜她不在这里。 话说,这样的聚会如果能带家属参加就好喽! 范云看了看那只鸭下巴,给了旁边的梁蓉:“姐,给个鸭下巴你啃一啃。” 梁蓉笑得见眼不见牙:“谢谢,我最喜欢吃这个了。” 好几桌子人,吵吵嚷嚷,吃开了,也喝开了,范云他们这几桌上,都是队员,别说,吃着喝着就是自在,也十分随便,十分放肆,不像杨大队他们那一桌。 杨大队那一桌,那些班长们显然一个个都拘着自己呢,他们的吃喝相,比起这些他们手下的小兵,那可就文雅得多了。 范云看着老魏,他正端着一杯酒,敬着杨大队。 范云觉得,平时有点端着自己的杨大队,到了酒桌上之后,看上去倒随便了许多,平时绷着的一张脸,上面那些略显青色的褶皱也全部打开了,看上去,不再像一朵菊花了,而似一朵百合。 第96章 是时候表演真正的技术了 范云还是挺感谢杨大队的。 毕竟。 杨大队在他踩着打屁虫一样“突突突”直叫唤的破三轮摩托车替圆脸吴姐送去牛奶的时候,及时叫住了他,并给了他一个机会。 范云把握住了机会,这才有了后面的一切,若是溯本追源的话,范云与唐若的相识,冥冥中也有杨大队相助的一臂之力。 确实。 如果杨大队没有给他机会,他就没有机会到金灵渠广告公司的楼上去,搞定那个差点掉到下面砸到人的广告招牌。 那么。 后面的趴在金灵渠广告公司的前台上与先玲吹牛,再见到唐若,就更无从谈起了。 一切自有天意。 缘分。 缘分。 这么想起来的话,范云就觉得自己还是挺感激杨大队的,看!今天他又给了范云一个表现的机会,虽然这个机会纯属意外,但是,意外的机会往往有意外惊喜,这才让范云在比赛场上狠狠出了一把风头。 于是。 待一些老同志们去杨大队那一桌敬过酒后,范云也端着酒杯过去了,当然,他是和唐彬一起过去的,这种事情,当然不能一个人去。 一个人去,其他的人就会认为你是在故意拍领导马屁。 两个人一起,没毛病。 不过,真去了,酒量不大的人,能不能好好回来,那可就不一定了。 去敬酒,就得打圈,不能说只敬杨大队一个人,先从他开始可以,敬完了他,再到副大队,然后依然过下一个个敬那些班长们,敬完一圈,如果这些领导们想饶过你,你就可以回来了。 但是,如果领导们对你有兴趣,那么,他们势必会一人再回敬你一个,以示礼节,这样。 呵呵! 这个酒帐太好算了。 这样就等于那些领导们,每个人才喝两个酒,而范云,就要喝二十个酒。 二十个酒,三钱的小杯子也不得了,那可就是六两。 就算领导们不跟他回敬,那也是三两。 这可真是敬酒有风险,非酒量通神者不可轻易尝试。 范云也是硬着头皮上的。 不上不行,别的桌上的同事们,许多人都已经端着酒杯去领导那桌敬过酒回来了,他怎么还能坐得住呢? “杨大队,我敬你一个,祝你工作顺利,合家幸福!”这是霍立。 “好好好!” “郭队,来,干一个。”这是疤头。 “干!” “什么也不说了,老魏,咱们兄弟,感情全在这一杯酒里了!”这个脂肪瘤。 干吧。 喝吧。 范云感觉杨大队的眼神,一边喝酒的同时,一边瞟过来了。 他再也坐不住了:“走,唐彬,一起过去跟领导们喝一个。” “好!”唐彬瓮声瓮气道。 果然,领导们的酒可不是好敬的。 范云先是敬了杨大队,他把自己的酒杯斟得满满的,高举在手中对杨宗玮笑道:“大队长,我也敬你一杯,祝你家庭幸福,小侄女健康成长。” 杨宗玮挺高兴,“吱”的一声把酒干了,他放下酒杯对身边的眼镜:“水哥,今天就是这个小范,范云,小伙子不错,给咱们队争光了,很不错,小伙子很优秀,很有素质,当兵的,刚退伍!” 那个眼镜点点头:“年轻有为,年轻有为。” 待范云给他敬酒的时候,他就问范云当的什么兵,在哪里当兵,等等等等。 范云笑道:“武警,我当的武警!” “武警?那不是很能打?”那个眼镜对范云很感兴趣。 范云一笑。 马马虎虎吧! 跟方科打了个平手。 那个眼镜却没有放过他,眼镜就对杨大队提议,让范云给大家露两手,表演个小节目。 范云酒才刚刚敬到郭副大队下面的一个班长,他本来不想表演什么鬼节目。 可是杨大队发话了:“范云,能不能给大家露两手?” 能! 杨大队发话了,能也得能,不能也得能,上也得上,不上也得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得上。 范云看了看这个包厢,打量了一下场地,他感觉包厢靠墙那边,摆着两辆装着碗筷碟子的推车位置,倒是可以利用一下。 打擒敌拳肯定是不行,场地太窄了,“啪啪啪”十动没打完,就到墙跟了。 范云觉得,摔几个倒功,还是可以的。 当然,那种高高跃起的跃起侧倒、前扑神马的就算了。 就给他们摔几个原地前倒、后倒、侧倒吧! 范云把那两辆推车推到旁边,用脚试了试地上,还行,地拖得挺干净,这些喝酒的人也还没疯起来,所以这儿暂时没有油,不滑。 现在是赶着鸭子上架,范云,不上也得上了。 范云紧了紧腰带,双手抱拳对全场之人施了个圈礼,朗声道:“兄弟们,领导们,下面,我给大家表演一点小节目,也不算什么节目,只不过是我在部队学的一些东西,下面,我给大家摔几个倒功!” 众人肃静下来。 一个个睁大双眼,看他表演。 是时候表演真正的技术了。 范云先是“啪”的一声,右脚用力靠拢左脚,来了个立正姿势。 “前倒……倒!” 只见范云,身体如同一根木棍一样,紧紧绷直,双手中指紧贴裤缝线,成立正姿势。 范云双脚不动,膝盖后顶,身体迅速前倾,当他的身体与地面斜成四十五度角时,双手猛然从体侧极快地向前挥出,双手拍在地面的同时,猛然抬头,口中大喝一声:“哈……” 这个气势。 杠杠的。 那些看热闹的队友同事们,在范云身体直挺挺倒地的同时,一个个紧紧拧着眉头,看上去,表情都十分凝重。 “好!” “漂亮!” 待范云如同一只铆足了劲的弹簧,将自己从地上迅速弹起的同时,小小包厢中,刹那间爆发出一片喝采声。 唯有霍立,嗤之以鼻,“嗤”,这个算什么,小意思。 这个只是热身。 范云一鼓作气,又表演了后倒,侧倒。 “后倒……倒!” “啪!” “侧倒……倒!” “啪!” 范云估摸了一下场地,觉得给大家表演一个原地跃起侧倒,应该也没问题。 “跃起侧倒……倒!” 随着一声断喝,早已蹲好了马步,摆好了预备姿势的范云,上半身立刻后仰下沉的同时,身体向上方高高跃起,同时,两腿于上方迅速呈剪式摆动踢出,旋而落地。 “哈!” 毫不夸张的说,此时,范云的动作,看上去绝对颇有一些霹雳小旋风的风采! “好!” “漂亮!” 掌声“哗”的一下子响起来,梁蓉大声喊道:“范云,真棒!” 唐彬端着酒杯,走到范云身边,在他身上拍了拍,又捏了捏:“怎么样?没摔到吧?疼不疼?” 范云笑着摇头。 那个眼镜也站了起来,他伸出一只手来,也不顾范云刚才在地上胡乱拍那一气,把范云的手紧紧握住:“太厉害了,不错,不错,小伙子素质不错!” 范云朝他腼腆一笑,赶紧在裤子上拭了拭手,朝眼镜递了过去。 范云冲旁边的唐彬一嘴牙。 刚才唐彬问他疼不疼。 不疼,是假的。 不过,也不是那么的疼,以前在部队的时候,逢八一国庆,中队跟地方上搞军民共建联欢会的时候,范云没少上场表演,那时候摔倒功,和做擒敌配套动作,可都是在操场上的红砖地上摔的,摔在凹凸不平的红砖地上那滋味,那酸爽,谁摔谁知道。 像这种瓷砖地,搁在以前,对于摔倒功的范云们来说,那简直就等同棉花堆了。 范云冲大家笑道:“表演的不好,请原谅,请原谅!” 他表演的不好,唐彬表演的好。 唐彬站在那块空地上,学着范云的模样直挺挺站在那里,他的中也大喊一声:“前倒……倒!” “扑通!” 他的姿势十分优美。 因为,唐彬在向前倒的时候,感觉那冷冰冷的地面,怎么就那么吓人,一副想趁他倒下去的时候,磕掉他门牙的嘴脸。 于是。 唐彬用了个让地板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动作。 他将向前倒的动作,变成了“扑通”一声跪了下去,两手也不像范云那样,迅速挥出拍地,而是将手肘轻轻地拄在了地上,看上去他的动作,不像是摔倒功,倒像是跪地乞降! 呵呵! 地板心想:真是看人挑水不吃力,自上肩膀喊苦恼呀。 小包房里的赵艳玲与梁蓉那些女将们,看到唐彬那点头作揖的模样,一个个哄堂大笑! “哈哈哈……” “唐彬,你看你搞得什么鬼东西哟!” 霍立自恻了一下,如果让他像范云一样,做这几个动作,他现在还真不成,就他在新兵连学的那一点技战术动作,早已原封不动还给了他的新兵连班长。 话说,就连他最擅长的专业,今日,也被范云压了一头,他的心里,既不服气,又有不愤,他感觉范云似乎成了自己的一个威胁,一个导致他随时在杨大队面前失宠的威胁。 他霍立,可是杨大队与荣建班长跟前的红人。 霍立端起酒杯,自顾自喝了一杯。 旁边的脂肪瘤俯下身来,悄悄对他说道:“看把他能的,一个新来的,今天可算是在领导面前出够风头了!” 霍立拧了拧眉头,一副似乎随时想把心中的不快拧出来的模样,他的脸上阴晴不定,那双略显阴郁的眼睛里,透着的,却是满不在乎:“他算老几?” 脂肪瘤酸溜溜道:“今天他的风头可出足了,你看杨大队,杨大队竟然敬了他一杯酒,霍立,你什么时候见过杨大队给一个新来的敬过酒?” 他的话,让霍立心中更不舒服了,霍立端起酒杯,“嗞”的一声,一饮而尽。 此时。 范云已回到杨大队他们那一桌后,把没有敬完的酒,打着圈挨个敬了一遍,他知道,越是这个时候,自己越应该低调,别看范云“啪啪啪”一气呵成摔完了这几个倒功后,心里也有一些小小得意,但是他的脸上,却没有露出来。 他知道,此时,自己其实已成了众矢之的。 范云忽然有点小后悔:“唉!刚才自己推脱了不就好了,随便编个理由不就成了?干嘛非要到人前去逞这个能呢?” 其实,还真不是他不想推脱,实在是他怕拒绝了杨大队后,杨大队对他有看法:给脸不要脸! 范云心中轻叹一声,此时并无欣喜,他突然想起了自己的班长说过的一句话:凡事尽人力,知天命,就可以了。 范云把酒敬致老魏面前的时候,老魏笑着对范云点头道:“好,范云,好好干,大有前途!” 老魏的话,出于真诚。 当然,也有一点点的小私心。 范云是他带出来的,跟他一个班,关系,那是没得说,说句不着边的话,如果范云有一天爬了官了,甚至爬到了他的头上去,那对他老魏也是只有好处,没有什么坏处的。 难道不是吗? 老魏的想法,其实也是他们这个班的这些队员的想法。 请原谅他们这一点点卑微的私心吧,他们,毕竟都是些平凡的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的底层,每天为了柴米油盐,衣食住行,孩子学费老人药钱等等奔波努力的人,他们,是整个大厦的基石,只有他们好了,大厦才会牢固坚实。 虽然,横空出世的范云如同一匹黑马一样,在整个队伍里刮起了一阵旋风,多多少少影响了一些人,甚至引起了一些人的嫉妒,但是,他取得的荣誉,那可是实打实的,那可是实实在在的第一名。 荣建班长端着酒杯对杨大队敬酒道:“来,杨大队,我敬你一个,祝贺在你的英明领导下,咱们大队才取得了这么好的成绩,这一切,首先与领导们坚定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其次,是同志们的努力……” 他说的也对。 范云敬完了酒,他不待那些领导们回他的酒,就赶紧撤回了自己的那一桌,刚才。他一口气喝了好几个酒,此时,酒气一冲,倒让范云的脸都红了。 梁蓉替他拉了一把椅子,招呼他坐下:“范云,吃菜,我看你刚酒喝得有点冲,都没吃菜。” 范云心想,何止是冲,连续几杯酒灌下肚去,简直就是要人命,五十二度的高度酒,喝在嘴巴里,辣得跟刀子一样难下喉,喝一杯,停一下吃点菜还可以,可是,如果连着干,那滋味…… 啧啧!范云觉得自己的胸口里,似乎有一把火在熊熊燃烧。 第97章 范云偶尔也会皮一下 范云挟了一块排骨。 椒盐排骨,味道很不错,不得不说这家喜屋酒店,不光是名字取的好,菜也做的好。 活该他们生意好。 刚才,范云光表演了,都没吃什么菜,这会子一直不停地挟着菜,埋着头在碗中跟猪八戒一样吃了个流星赶月。 唐彬也回来了,唐彬吃得比他生猛,吃得让那些盘子里的菜,看见他就害怕。 不! 连盘子也对他的三光政策感觉到害怕。 唐彬将筷子瞄准一只碟子里最后一根香茹肉末酿虎皮尖椒,轻舒熊臂,与那只盘子二马一错蹬,轻轻将尖椒擒了过来。 那只盘子不由得抱头鼠窜——被服务员带走了。 盘子心道:快点带我走吧,那个姓唐的太吓人了,他已经吃完了尖椒,好担心他等下会不会张开大嘴巴啃盘子呀! 范云觉得桌子底下似乎有点动静,他将面前的桌布撩到旁边,借着伸懒腰的动作,身子往后一仰靠在椅背上,斜眼看了看桌子下面。 下面。 一只黑色的尖头皮鞋极快地收了回去,从唐彬的脚边收回去的。 范云知道,那只皮鞋的主人,应该是赵艳玲。 她干嘛? 范云心中画了个问号。 他把身子往前一俯,看看唐彬,再看看赵艳玲。 赵艳玲不动声色。 唐彬抺着嘴角上的一颗辣椒籽儿,看了看范云,他的眼中闪过了一丝狡黠:“看!辣椒,干净了没?” 范云点点头:“干净了!” 他有点奇怪,赵艳玲为什么要在桌子底下踢唐彬,而唐彬,又一点儿反应也没有。 如果赵艳玲踢的是他,那么他一定会大声问出来了:“艳玲姐,你干嘛?” 此时,范云当然没吱声。 管别人呢! 快吃菜,再不吃,椒盐排骨就被唐彬挟完了。 不得不说。 今晚酒桌上的饭菜品种十分丰盛,味道也很好,每个人都吃得心满意足。 吃得一个个打着饱嗝,哈!还有些人嘴巴里叼着牙签,然后,走到酒店外面,互相道别。 明天休息的,就好喽!不管喝成什么样,最起码可以睡个懒觉,而明天上班的,大多应该不会喝醉的吧? 除了一个叫做丁金武的老队员以外,不知道为什么,刚才在酒桌上,喝着喝着他就从自己的那一桌,跑到了杨大队他们领导那一桌,满嘴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和牢骚醉话。 关键,他的话还说不到点子上。 醉鬼难缠,毫无道理可讲,这让那些领导们也很为难,最后,还是郭副大队长连哄带骗,将他扶上了一辆在门口等客的出租车,郭副大队替他付出车钱,告诉了司机丁金武家的住址,司机皱着眉头:“行,行行,知道了!” 话音刚落,车子扬长而去。 司机只管收车费,他才不管什么丁金五,丁金六呢! 出了酒店,范云问唐彬:“现在回宿舍吗?” 唐彬拨浪了一下脑袋:“你先回去吧,我等一下再回去。” 范云也没再问他,跟站在旁边的老魏班长和赵艳玲几个打过招呼,自己走了。 他还惦记着唐彬那本书呢。 今天晚上回去,看个通宵也没问题,因为杨大队说了,今天比赛的人,按照惯例,明天都有一天休息。 范云先走了。 走了十来米后,他回过头望了望,见老魏他们几个还站在那里,不过,似乎两个一伙,三个一堆的,也准备散了。 范云不再回头。 老回头不成,现在他已经到了一个十字路口,不断地有一些小轿车神气地打着喇叭,疾驰而过。 范云走到这个路口的时候,正好有一辆满载水泥的河驰之星单桥后驱动从路口驶过,看后面那一对双胎压得肚子都鼓了出来的架势,这一车水泥,起码有十吨重。 上次范云和梅霖范雨回家的时候,那个被压断的预制板桥,可能就是这种车压的。 这车别看个头不大,拉货可真是挺厉害的,主要得益于它的发动机是带增压的,又有副变速,拉货爬坡的时候,“咔咔”把副速变一挂,慢慢摇着跟个蜗牛一样慢吞吞就爬了上去。 而没有副变速的车,上坡全靠冲,冲得上就上去了,冲不上就凉凉了。 范云让过那个车,然后左右看看没有车了,才过马路。 行人莫与车辆争道。 你是肉,它是铁。 过了马路,范云往宿舍走,一路上,小夜风就跟唐若的小拳头一样,温柔地捶着他的胸口,路旁的花店里,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正捧着一大束火红的玫瑰,跟那个年轻的老板娘交谈着什么。 花店门口的吊篮里,青青的绿萝伸着须儿打着卷儿从篮里垂了下来,落到了更下面的吊兰上,吊兰也学着绿萝,将自己青窄的叶片落在了最下面的一株茶花上。 那株茶花,已经孕出了一枚枚含香蕴红娇嫩的苞蕾,想来不必太久,就会盛开如火。 过了花店。 前面是一排油茶店,范云看到有一家油茶店门旗上,那颇有几分古风的〈恭城油茶〉那蓝底黄边大红字的三色酒挑,被夜风吹得呼拉拉作响,迎风飘扬。 看看店里。 挨着收银台靠墙的一张四方桌位置,各占一边围坐着四个年轻的小伙子,正在喝酒,桌上摆着油茶黄豆,米花调料。 外加一盘吃了大半的花生;一盘蒜蓉茄子;中间还有两只一次性饭盒装着的烤鸭与烧鹅。 其中一个带纹身的正大声对另一个小伙子笑着:“三哥,来,感情深,一口闷!” “好!” 范云喝油茶,喜欢甜的,他不喜欢苦的,苦的太涩。 过了油茶店,一家卖儿童玩具的门口,有一个无证小贩正蹲在自家的担子后面歇脚,一边歇脚,一边打量着行人,试图从那些行人中发现一些潜在的主顾。 那个小贩卖的是山竹和香蕉,范云走过去的时候,她似乎认出了范云,即使范云没有穿制服,她还是眼尖地认出了他。 那个小贩的身形从地上起高了一点。 她一起高,范云立刻就懂了,范云一伸手,故意大声问道:“香蕉怎么卖的?多少钱一斤?” 那个小贩见范云如此,又将身形慢慢矮了下去,她把额前一绺花白的头发轻轻推于耳后,抬起头,一张纹理纵横的脸上,对范云露出了一个看上去让人说不出滋味的笑:“一块五呢!” 范云也没挑选,随便拿了一串递给她:“称一下,看看多少钱?” 她把称给范云打得高高的:“三斤七两,五块五毛钱,给五块钱就好了。”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这个小贩给范云让了五毛钱,不容易了,平时她卖货,可是一毛钱都不会少的。 范云剥了一只香蕉,咬了一口,挺甜的,软软糯糯的,味道就跟唐若嘴巴似的。 感觉不错。 虽然他已经很饱了,但是仍旧把那只香蕉干掉了,不就是一只香蕉嘛,小意思。 范云左看右看,没看到垃圾桶,不由得顽劣劲上来了,他高高地竖起胳膊,“嗖”的一声,把那根香蕉皮甩到了路旁一户人家的阳台上去了。 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姑娘,从阳台上露出了头,探头探脑往下面张望着,借着酒劲,范云把食指塞入口中,朝她打了一个响亮的呼哨:“吱……” 那个姑娘白了他一眼:“德性!” 范云嬉皮笑脸冲她一吐舌头,哥哥不陪你玩了,溜了溜了。 再不溜,那姑娘手中的香蕉皮就摔到他的脸上了。 范云回到宿舍,直接钻进了被窝,他把枕头靠在背后的床头上,捧着唐彬那本伯爵,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一口气,看到了爱德华被关进了孤岛的监狱里,那个后来给了爱德华宝藏地址的神父,睿智地给爱德华分析他被关到岛上的原因,读到这里的时候,范云心里对那个神父简直佩服的五体投地。 太厉害了。 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天生就那么聪明呢? 聪明到仅凭一点点蛛丝马迹般的线索,通过整合与推理,就能让自己的判断接近真相呢? 太厉害了。 呵呵! 当范云对书中的某个角色崇拜有加的时候,他似乎并不知道,其实站在上帝视角位置的作者,更厉害。 作者仅凭一支笔,一些文字,就能让另一个人对自己塑造的人物赞叹有加,难道还不厉害吗? 当范云看书看到困得上眼皮跟下眼皮直打架,把手中的书放在床头,眯上了眼晴的时候,唐彬回来了,唐彬轻手轻脚走到了自己的床铺,脱鞋,脱衣服。 范云睁开了眼:“你回来了?” 倒把唐彬吓了一跳,他本以为范云睡着了呢! 唐彬“嗯”了一声,倒在了床上。 范云又问道:“你干嘛去了,怎么回来这么晚?” 唐彬支支吾吾也没说出个所以然,反正他去哪里了,干什么去了,他并不想说给范云听,不想让范云知道。 范云也没再问,他其实也就是随口一问罢了,就这一问,其实都是多余了,唐彬爱上哪去,就上哪去,跟他有什么关系呢? 睡觉。 该回来的都回来了,睡觉吧,睡醒了,明天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范云也没睡懒觉。 第二天他仍旧起得挺早。 年轻就是好。 因为范云今天休息,他就想着今天回村子一趟,看看家里,上次老爸老妈说修理房子的事情,因为范云近段时间忙着比赛的事,一直也没有打个电话问一问搞得怎么样了,正好现在有空了,那将回去看一看吧! 说走就走。 范云坐上了班车,一溜烟到了家。 到家之后,范云老远就看见了自己家的房顶上,原来灰扑扑的泥瓦,全部被他老爸换上了琼楼玉阁般的琉璃瓦,在清晨阳光的辉映下,折射着一种耀眼的光芒。 范云感觉很舒服。 心里舒服。 原先那个到处漏雨,搞得家里到处霉迹斑驳的烂瓦,早就该换了,范云感觉,房顶上换上了明亮的瓦皮,让人的心里也跟着亮堂了许多。 范云再看看地下,地下到处是用过的材料,东一堆西一摄的到处都是,数量最多的瓦皮,有一大半已经被他老爸转移到了园里,搭在了鸡窝上,从此,老范家养的那些鸡鸭们,也告别了自己的茅草屋,从此住上了瓦房子了。 剩下的瓦皮,他老爸应该还没来得及转移,就堆在门口的一个花池子处,把花池中的一株三角梅都给压折了好些枝子。 瓦皮旁边,那些未用完的沙子,木条,房上褪下来的垃圾,堆得到处都是,他老爸正蹲在地上,将那些木方用一根绳子捆成一捆,他用力蹬着木方,将绳子紧了又紧。 范云看着老爸的背影,心里突然觉得挺不是滋味的,平时的时候,他很少这样站在老爸的身后,仔细看他。 今日细看。 老爸后面的头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现在,几乎已经全白了,就算老范家的人,个个都有一点祖传的少白头,可是,按照老爸这个还不到五十岁的年龄,他的头发,也白得太早一些了。 范云发现,爸爸的背也已经微微有些驼了,虽然,他做起事情来的时候,看上去手上依然力道不减当年,可是,听他口中发出的“嘿嘿”的声音可知,他已不再是当年那个可以把范云高高地抛在空中,然后轻轻接住,揽于臂弯的年轻父亲了。 范云轻声道:“爸!” 范林松回头见是大儿子,脸上倒很平淡:“嗯,今天没上班?” “没有,休息。” “哦,进屋去吧,你妈在屋里。” 范云没再说什么了,抬腿进了屋。 他和自己的老爸之间,平日里话本就不多,像这样一问一答,说上几句就宣告结束的对话,再平常也不过了。 或许,天下间的父子,大抵如此吧,就像刚才范云一样,明明看着父亲的背影那一刻,心里感觉有千言万语要说似的,可是真要说的时候,又变成了这种简单的对话。 料来,应该是东方人天性保守 之故,所以才不像西方的那些外国人一样,久违不见的父子,见面之后先是一个大大的拥抱。 别说,如果让范云去抱父亲,他还真会觉得挺别扭的呢! 第98章 乱翻东西 范云进屋。 他妈正坐在饭桌子前,低着头在一只箩筐里拣豆子,两手在箩筐中把豆子拨拉的“唰啦唰啦”直响,地上散着一些干豆萁,碎石子儿。 “妈!” 他妈抬头,见是大儿子回来了,挺高兴:“你怎么回来了?今天没上班?” “今天休息,回来看看家里。” 范云没直说,是想看看家里的房子,修茸的怎么样了。 他妈“哦”了一声,继续拣她的豆子。 范云在屋里转了一圈。 前面转完,又转到了后面房间,确实,正如老妈所说,后面房间的许多墙皮,都脱落了,落在靠墙的一只没盖的大木箱子里。 这只大木箱子,那可是范云与范雨的最爱。 每年,他老爸都会留下满满的一大箱子桔子在里面,保了鲜套了袋,也不卖,就留着给自家的人零零碎碎的吃。 以前范云读书住校时,冬天里每一次回来,必先是把书包一甩,就奔这只大木箱子来了,他先是一口气吃上两只桔子了,然后,才用塑料筐装上满满一筐,端到堂屋里坐在桌子前面,慢慢地吃。 不过。 今年的桔子,早已经吃完了,也不全是吃完了,过了春节以后,春雨一到,这个屋子里因为滴滴嗒嗒的漏雨而起了霉,所以,大木箱子里面的桔子,很是烂了一些呢! 等范云妈闻到了一股烂桔子味了,留意的时候,时候已经晚了一些了,她好选歹选,选了一些能吃的,剩下的全倒进了沤肥坑,这些烂桔子,到时候,跟其它那些沤在肥坑里的烂树叶子烂菜根什么的一起,又变成肥料被下在桔子树根里。 也好。 这样,倒是一个循环,烂桔子沤肥,上桔子树,天经地义。 范云的目光从大木箱子转移到旁边一只漏了的大塑料桶里。 他伸手进去,拿起一支没有了把的拨浪鼓。 这支拨浪鼓,也不知道何年何月,谁买的了,那根鼓把也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早已断掉,现在就剩下了鼓身和两只细索子吊着的鼓槌,范云摇了摇,“咚!咚咚……” 居然还响。 范云觉得,拨浪鼓的声音里,有一点破哑,听上去就跟老爸的嗓子一样,让人总感觉里面似乎有一点什么东西堵着似的,在范云遥远的记忆中,老爸的声音应该是十分洪亮的,和村子里的那些人开起玩笑来的时候,是爽朗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范云觉得老爸那种一旦笑起来后,让人感觉天大的事也不是个什么事的笑声,现在越来越少了呢! 现在,他老爸范林松,一般很少笑了,不但很少笑了,有时候还会发些莫名其妙的脾气,当然,如今他发脾气的对象仅限于自己的老婆,自己的两个儿子都已长大成人,他不会对儿子发脾气了。 在范云的记忆中,他老爸从来没有打过他和弟弟范雨,虽然没有打过他们,但是,并不影响他在范云两兄弟心中的威严,小时候,两兄弟无论再怎么打闹嬉戏,只要范林松沉着脸咳嗽一声,范云就赶紧和弟弟一下子松开,乖乖地走到一边去。 倒是老妈,打小没少揍他。 范云记忆最深刻的事情,有两次,一次是他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惹恼了老妈,老妈抡着一根扫把,围着当时还没有起围墙的柴房那儿的一个稻草堆,把吓得魂飞魄散的范云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范云吓得一边干嚎一边求饶,一边还要围着稻草堆打转转,躲避他老妈的物理攻击,他老妈轮着扫帚用力一削,没削到他,再一削,还是没有削到。 老妈愈发恼了,脚底下加快速度,紧追两步,眼看着手指就要揪住范云的小背心了。 范云吓得俺滴个娘哎! 再转圈圈是不成了。 范云赶紧浑身使出了吃奶的力气,脚下用了最大的力气,一溜烟朝他奶奶家跑去。 他妈愈发恼了,高扬着手中的扫帚,如同老鹰抓小鸡一样,把范云撵得屁滚尿流。 这一次,他老妈要是不揍到他,心里不舒服,非要揍到范云为止。 范云一溜烟跑到他奶奶家,他居然还把大门给闩上了,这下,他妈更加火冒三丈。 “范云,开门,快点,你再不开门看我不揍死你!” 范云站在门后就是不开。 他妈口气换了,哄他:“快点开门,开了门我就不揍你了,真的,妈妈说话算话!” 范云半信半疑。 但是终于还是架不住他老妈的攻心计:“快点开门,我不打你了,只要你开了门,承认了错误就可以了!” 承认了错误,就不用挨打了。 范云觉得老妈开出来的条件似乎是当下于他最有利的条件了,于是就把门闩拉开了。 拉开门闩的那一刹那,他老妈的扫帚就落在了感觉不妙,抱头鼠窜的范云的后背上。 真是亲妈! 抽得那叫一个火辣辣。 火辣辣的亲妈火辣辣的爱。 范云一口气跑到了他奶奶的身边,抱着他奶奶的大腿干嚎着:“奶奶,奶奶……” 范云奶奶看看拎着扫帚追到她家里来的儿媳妇子,跟紧紧抱着自己的大腿藏在自己身后的孙子,一迭声道:“干嘛呀干嘛呀,香玉,你这是干嘛呀!” 范云妈刚才好歹抽了范云两下子了,心里的气多少顺了一些了,她把手中高高举着的扫帚缓缓放了下来,没好气地对自己的婆婆道:“这个熊孩子,就是欠揍,他爸好好的一个包,都被他剪烂了。” 为什么呀? 当范云奶奶得知范云剪烂他爸的皮包,只是为了做一个弹弓包后,也气得直跟范云妈挤眉弄眼:这样的败家子儿,是该使劲削! 这一次挨揍,让范云明白了一个道理,女人的话,都是不可信的。 另一次挨揍,是因为有一次过春节的时候,范云不知道怎么回事,脑子当时肯定抽筋了,他把一只拇指粗的鞭炮前面的堵头扒掉了之后,伸进了面前的烤火的炭盆里。 在他的理解当中,扒去了堵头,扯掉了引信的炮仗,捏在手中一点火,必然如同流星弹一样向前喷射出耀眼绚烂的光芒。 范云低着头,把炮仗对准炭火,伸了过去。 “嘭!” 炮仗立刻发了熊脾气,一下子在范云的手中爆炸了,当场就把范云炸得眼前一黑,天旋地转。 爆炸的炮仗把炭盆中的火星子崩得到处都是,有一枚胆大包天的,竟然飞进了范云妈的头发里,“嗞”的一声,范云妈只觉得头皮一疼,一股焦臭迅速传来。 这! 当她意识到是范云干得好事后,她爆炸得比那只炮仗还要厉害,一把就将范云按到了板凳上,抢起鞋底,“啪啪啪啪”,将范云猛揍一气。 范云流着泪道:“妈,妈,我的眼睛看不见了!” 啊? 范云妈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也知道儿子没有说谎,急得一把背起范云,跑到了卫生室里,幸好是白天,幸好卫生室有人。 有人也没用,卫生室看不了。 那就只能到公社去了。 当时怎么到的公社,公社医院的大夫怎么给他诊治的那些细节,范云早已经忘记了,唯一记忆清晰的是,他记得他在医院里住了好几天,住了几天,就吃了几天的煮鸡蛋和米粉店卖的有卤水的米粉。 范云觉得浇了卤水的米粉,比他妈煮得要好吃多了。 至于鸡蛋,嘿!那时候的鸡蛋,那种香味,别提了! 哦! 范云还记得当时自己的手上被炸出了好几个大泡,里面都是黑黑的乌血。 当时,那个诊治他的,一脸严肃认真的老医生还跟他妈说道:“一定要看好一点孩子,你这个孩子还是万幸的,没有什么大问题,前天,另外一个村里有个小孩子,也是因为放炮仗把眼炸了,他那个伤得很厉害,咱们这根本看不了的,后来直接送到地区医院去了,那个小孩,十有八九,左眼睛都保不住了。” 是的。 烟花爆竹有风险,燃放的时候,可千万要小心,一不小心,就会乐极生悲,酿成悲剧。 不过,话又说回来范云,范云这次,却纯粹是因为自己作的,他要是不想着把爆竹当焰火那样抓在手中放,什么事都没有。 范云摇着拨浪鼓,想着往事,扒拉着桶里的那些玩具。 有一个铁臂阿童木,跟电视机动画片中那个一模一样,大眼晴,铁胳膊,看上去很神气。 还有一个扛九齿钉耙子的猪八戒,一捏他圆滚滚的胖肚子,就会吱吱叫。 范云扒拉着那些玩具,水枪、玻珠、弹弓把…… 都旧了。 也不知道老爸老妈为什么还要留着这些玩具,是认为乡下房子有的是地方不愁没处搁吗? 看了一阵子,范云把那些翻出来的玩具又扔回了桶里。 去吧! 童年的故事,儿时的记忆。 范云走到堂屋里,架起梯子,“噔噔噔噔”爬到了阁楼上。 他妈抬头看看儿子:“爬那上面去干嘛?别乱翻东西,掉灰下来。” “找东西!”范云低声低气道。 阁楼上。 右边好几只木箱子,不用问,看那些款式做工就知道了,这些都是范云妈当初嫁过来的时候,娘家的陪嫁,就连那种锁扣,还是老式的,是那种胳膊上的肌肉鼓鼓的铁匠,站在在熊熊燃烧的炉子旁边,穿着厚厚的皮袴子,一手火钳,一手锤子,翻一下,砸一下,一锤一锤砸下去,每砸一锤都是火花四射,纯手工打出来的。 而不是现在流水线上那些现代化机器冲压出来的。 范云打开箱子盖。 里面的衣服,有些还是妈妈当年的嫁衣呢! 那些款式做工,自然也早已被潮流所淘汰了,这么多年过去了,它们就这样无声无息地呆在这个小村中一栋毫不起眼的老房子里,呆在当初那个女子风风光光出嫁过来的房子里,那时候,范云妈穿着这些还是手工缝的褡裢扣子的婚服时,又是怎么样的呢? 料来。 与现时那些手提婚纱走下婚车,眉飞色舞,光彩照人的新娘子们并无二致吧? 范云轻手轻脚把箱盖推了回去。 他又看看旁边。 旁边另一只破箱子里,放的全是他跟范雨的课本、作业本,考试卷。 范云随手拿起一本,翻开一页,《日月潭》。 ……日月潭是我国台湾省最大的一个湖。它在台中附近的高山上。那里群山环绕,树木茂盛,周围有许多名胜古迹。 日月潭很深,湖水碧绿。湖中央有个美丽的小岛,叫光化岛。小岛把湖水分成两半,北边像圆圆的太阳,叫日潭;南边像弯弯的月亮,叫月潭。 清晨,湖面上飘着薄薄的雾…… 当时,学到这篇课文时,范云就坐在课桌后面用手撑着下巴想,台湾? 台湾省是哪里,比桂林大吗?那里的人跟我们这儿的人也长的一样吗? 他就问同桌的一个女孩子,那个叫做李景兰的女孩子眨着漂亮的一对大眼睛,摇着头道:“我怎么知道台湾在哪里?我又没去过。” 别说是她了,就连跟自己老爸去过广州的梁华梓也不知道台湾是什么样子的。 没有一个人知道。 呵呵! 正常,范云小时候那个年代,没有手机,没有计算机,连电视机也是个稀罕东西,电视机,那可不是什么家庭都能买得起的。 范云家的第一台电视机,就呆在放着他与范雨那些书的箱子旁边的角落里,那是一台没有牌子的组装机,十四英寸黑白屏幕的旁边,是两只收音机般的用来调台的旋钮,背插天线。 当时,为了买这台价值两百五十元的电视机,范云爸可是咬了牙努了力的,那时,电视里央视频道正在播放三国演义。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随着一位著名歌唱家雄浑苍凉的声音,铁马金戈的一部历史大作,就在范云爸的“咔咔咔”旋钮声中,出现在了老范家人的眼中。 第99章 范云在村里逛了逛 旁边有把伞。 伞骨已折,伞衣已破。 范云望着这把黑色的陈旧雨伞,记忆中突然闪过一个片段。 那是他上小学的时候,有一天傍晚放学了,天上突然下起了瓢泼大雨,教室里,老师望着窗外,和自己手下这一帮全没带伞的小学生一样,束手无策。 没法子,只好等喽! 等亲人。 等爸爸妈妈送伞来接。 范云爸来得很快,他是当天来接孩子的家长中的第一个,当时,范云爸就是擎着这把伞来的,他就是在范云全班二十余名小学生齐涮涮羡慕的眼神中,把范云背回家的。 当时,范云伏在爸爸的背上,感觉爸爸的背是那么的安全、温暖。 想到这儿,范云突然很想到村里的小学去看看,说起来,他真的有很久没去过那里了。 范云飞快地下楼,出门。 他爸他妈也没问他,儿子大了,他爱干嘛就干嘛,从范云十四五岁时候起,他们老两口子就不干涉儿子的言行了。 儿大不光不由娘。 也不由爹。 范云到了村小学。 唉! 这个小学,再也没有了当年刚建成时那种金碧辉煌的气势了。 范云上下左右打量着,学校的大铁门已经倒了,倒在了门两边,成了一些人踩脚的东西了,门里的一对篮球架也跟那对大铁门一样,东倒西歪。 以前小学生们升国旗、唱国歌的操场,早已变成了晒谷坪,那些单杠双杠也成了住在学校附近的老娘们晒衣服晾被子的地盘了。 范云走了进去。 门口右边,有一伙闲人在打牌,一个个盯着手中的扑克,他们没空搭理范云,范云也不去凑热闹,他直接走到了学校里面。 里面。 破烂不堪的教室,让范云觉得它,看上去似乎就剩下最后一口气了,如今,全靠那扇玻璃全被敲碎的窗子撑着。 范云转悠着走进教室,一间一间看过去。 五年级的黑板报还未拭净。 四年级的光荣榜早已暗黄。 三年级的桌椅子不见一只。 二年级的讲课台早进灶膛。 只有一年级因为还有几个小学生读书的原因,里面摆着七八张破书桌以及十几条东倒西歪的烂板凳,教室的窗户玻璃,也不知道被哪些淘气的孩子给打烂了,现如今用脏兮兮的报纸糊着,教室的门上也破了一个大洞,用尼龙袋堵着。 范云抬头看看黑板,上面,写着几个阿拉伯数字,00544,44944等。 凌云看到自己小时候坐过的那张课桌,居然还在呐! 不过,那张桌子早已经折了一条腿,现如今,用一根木棍子代替了。 范云走近那张几乎跟他岁数一样大的课桌,伸手摸了摸,桌子上,当年范云上课的时候偷偷刻的名字依然还在,看来今日再见也是缘分。 看着入木三分,歪歪扭扭的范云二字,他不由得长长叹了口气,走出了教室。 小学没落了。 现在,家庭条件稍微好一点的家长,都把孩子送到城里读书了,乡下,只剩下了个把老师带着十来个一年级的小学生,看上去,不像在教小学,倒像是在管着幼儿园与育红班。 学生少,老师工资自然也不高,像范云他们村的那个唯一的张老师,每天上午上半天课,下午就回去干自己家里的活去了,他哪里是在教什么学生,根本就是在误人子弟。 范云觉得心情既沉重,又失落。 沉重的东西是他根本无法管辖与解决的东西,失落是因为,当年曾经多达五个年级近百名学生的学校,说衰败,就衰败了。 范云走出学校,走到村子中间的大队部。 大队部的门紧锁着,并没有人,不过,门口的墙上倒是贴了一张红纸通告。 范云看了看。 原来是上级拨款下来,给他们这里搞村道硬化,但是因为上面只拨水泥,而沙子碎石以及工人等都要村里自己解决,所以大队里就出了通知,要每家每户都集资,按人头集,最少多少,最高没有上限。 旁边另有一张纸,上面写的是现阶段集资与捐款人数的名额,最大的一笔当然是捐款榜上的第一名,是老谭家一个在县城里做房地产生意的老板,他捐了不少,整整五千大洋。 第二名捐了三千,是个军官。 第三名两千五,在外地做生意的。 下面依据集资捐款金额一路下来,稀稀拉拉写了二三十个人名。 显然,集的只是少数,没集的更多。 范云又看了看大队部门口诺大一片空地上,堆成小山一样的一堆碎石和江沙,上面落满了树叶子,看来,已经堆了有几天了。 这是好事呀! 范云觉得,他们村子里的烂泥巴路早就该硬化一下了,省得每到下雨天,踩在上面的时候,深一脚浅一脚的全是泥。 硬化一下,走在干干爽爽的水泥路面上,多舒服。 范云低下头在上面仔细找了找,没有发现他爸的名字,看来,他家还没有交,范云就想,是不是因为家里刚给房顶换完瓦皮,没有钱了呀! 可是,他看到那个按人头均摊的最低集资标准,又感觉不是那么回事,现在他们家四口人,每个人二十五块钱,全家也不过区区一百块钱。 范云摇了摇头。 他又走到了大队部旁边的卫生室门口,这时,上午的太阳照在卫生室门口的地上,让人感觉暖洋洋的,有两个老人,各自抱着一个小孩,正坐在卫生室门口的空地上给小孩子输液。 其中有一个老太太,范云认识,他忙叫了一声:“大奶奶。” 那个老太太笑得跟范云的亲奶奶似的:“哎!云云,你回来了?” “嗯!是的,大奶奶。” 另一个老人他不知道应该怎么称呼,却也点头,含含糊糊冲她笑了笑。 这时候,卫生室里小时候给他接过生的瑞虹阿姨走了出来,出来看那两个小孩子输液情况,范云忙笑着喊她:“瑞虹阿姨!” “哦!范云回来了。”瑞虹阿姨也笑了。 现在,她的笑范云觉得很亲切,可小时候,他可是最怕她了,特别是她用小砂轮把玻璃瓶割破后,“啵”的一声把瓶头敲掉,再把细细的针头插进瓶里,一抽一吸…… 每到这时,范云浑身就紧张。 这还不算。 每一次吸完药水,瑞虹阿姨都要把注射器针尖朝上高高地举在他的面前,徐徐一推,一股药水“biu”的一下,就从细细的针孔里飙了出来。 于是,范云屁股马上一紧。 别着急,还未到紧张时刻呢! 当瑞虹阿姨手持棉签,蘸着酒精,在他的屁股上麻醉过并消完毒后,拿着注射器先试了试准头的时候,范云觉得心中的恐惧此时方到达了姐姐。 时至今日。 依然如此。 范云转身要走的时候,瑞虹阿姨叫住了他:“哎!范云你等一下,有个东西你拿给你爸爸。” 范云停住脚。 瑞虹阿姨从柜台里拿出一个大塑料袋子,里面装着二十几瓶一模一样的药。 骨痛颗粒。 “这些药你拿给你爸爸。” 范云接过那些药,随口问道:“瑞虹阿姨,这个药怎么吃?是治什么的?” “治骨头的,主要治坐骨与股骨头,对了范云你爸爸最近说他腿疼,我估计,不是髋骨就是股骨有点问题了,如果有时间的话,最好至县医院拍个片子,查一查,看一看到底是什么问题。” 范云点点头:“好的,瑞虹阿姨,我知道了,那我先走了。” “嗯,去吧。” 范云提着那袋药,也没往哪里去了,直接折回了家中。 他把药递给爸爸:“爸爸,这是瑞虹阿姨让我给你的药,对了,爸,哪天你有空的话,到县城去看一看吧!到县医院去拍个片,好好查一下,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范林松接过儿子递过来的药:“嗨,先吃完了这些药再说吧,我自己的毛病,我心里有数,没什么大问题,不过就是上了岁数的人跟机器一样,零件磨损了而已,没事的。” “你还是去好好检查检查吧!” 范林松将药袋子朝儿子摇了摇,搁在了桌子上:“先吃完这些药再说吧!” 既然他不听劝,范云也就不能再说什么了,随他吧! 范云也没到哪里去了,就帮着他爸收拾那些材料,垃圾。 爷俩开着手扶拖拉机,把从房顶上下下来的那些烂泥巴、碎瓦块全部装在车斗子里,然后,范云开着拖拉机,“突突突”一口气拉到了村外的一处低洼的废塘里,卸了进去。 来回折腾了五六车,一直折腾到日头偏西,他妈催过这两个干起活来不知休息的爷俩好几遍了,爷俩才停手。 吃午饭。 饭桌上,范云就问老爸村子里集资修路的事情。 他老爸吃着吃着,把碗往桌子上一放,脸上的表情也不知道什么意思:“修路,公家里拨了水泥下来,肯定是有多的,现在让每家每户按人头集资,到时候,剩下的水泥材料怎么算,也没人说,再说了,除了集资还有捐款,这笔钱是怎么个用法的,用多少,大家也不知道,所以都不积极,好么。再说了,水泥路到时候硬化多厚?掺多少水泥?这些除了那些当官的,谁知道呢?如果说,所有的材料和款项都用在了路上,大家肯定都没有话说,可是,可能吗?” 范云点点头。 老爸既然这样说,也有这样说的道理,村子里和他一样,有这种担心的村民,绝不在少数。 大家并不是不想集资,而是帐目能否公开,集上去的钱能否都用在路上,这些,大家心里都没底,所以,集资的时候没有积极性也是情有可原的。 范云管不了这些事情,他在村里什么也不是,再说了,他才二十一岁呢,即使有什么事情,自然有自己的老爸跟那些叔叔伯伯做主,他,没有发言权的。 范云埋头吃饭。 干了半天活了,他也确实饿了,一口气消灭了两碗饭后,范云又去外面压水机里“咔咔咔”压了一碗水喝进肚子里。 他抺了抺嘴巴。 舒服。 他家门口的这眼压水井,当年打井的时候,一定是打在了地下水的水道上,所以水很旺不说,打上来的水还带着一股清甜,根本不用烧,也不必过滤,打上来一点沙子也没有,干干净净天然的地下矿泉水。 范云放下碗:“妈,爸,我下午回去了啊,就不在家吃晚饭了。” 外面的最主要的大活,清运垃圾,他已经和老爸一起搞定了,其它的收拾那些零零碎碗的东西,他帮不帮忙都无所谓了,让老爸一个人慢慢收拾就可以了,那些东西里,也没有怕雨淋的。 再说了,天晴得这么好,看上去瓦蓝瓦蓝的,三天两天的头上,看上去也不会下什么雨。 范云吃完了饭,搭上班车一溜烟又回了城里。 回来后,他也没回宿舍,而是直接去了老广场的移动营业厅,他决定去那里看看手机,没有手机,太不方便了。 特别是对于曾经用过手机的他来说,有的时候感觉不到,可是一旦没有了,感觉手机其实还是很重要的。 没有手机,极不方便他和唐若之间的联系。 范云走进移动营业厅,还是那个卖手机的小妹接待了他,但是,范云今天来买手机,跟上一次不一样,这一次,他可是有“野心”的,因为,这次他要买两部。 他一部。 唐若一部。 不过,当范云看着柜台里那些手机的价格后,觉得自己那点钱,买一部问题不大,但是,若是买两部的话,那可真不太够。 谁让那些三星、摩托罗拉以及诺基亚手机卖那么贵的? 那个营业员见范云只看不买,也就没像上次那样郑重的接待他了,话说,其实她早已经把范云给忘了。 没买成。 范云的钱不够,他感觉如果买一台的话意义不大。 范云沮丧地走出营业厅,看来,他还要再拼命攒上几个月的钱才行了。 范云漫无目的,从老广场走到新兴街,他发现这里有两家私人开的卖手机的铺子,虽然门面窄得看上去很像黑店,但是,范云的双脚还是不由自主迈了进去。 第100章 一次买俩手机 范云进了手机店。 那个看上去长得挺“那个”的老板娘,对范云笑道:“买手机啊?” 一边说,一边将手中正在绣着的一幅美女出浴图放在了身后的小桌子上,起身,从板凳上站了起来。 范云点点头:“嗯,看看!” 他也没有给殷勤的老板娘一个肯定的答复,看看就看看嘛,当然先要看到有合适的,然后,下一步再详谈。 范云一眼扫过去,就把这个小小的私人开的手机店给扫完了。 不知道为什么,在这样的小店里买东西,让他有一种对老板娘极不信任的感觉。 这样的小店,卖手机这种价格昂贵的货物,给人的感觉总是不如高端大气上档次的移动营业厅,让人感觉心里更踏实。 移动营业厅里手机虽然贵,但是,看到营业员们统一的制服,微笑的服务,专业的用语,就让人放心。 不过。 那个老板娘迅速用她的态度,开始打消范云对她的不信任和怀疑。 她从柜台里取出了好几部手机,其中,有一部跟唐若那部翻盖机一模一样,老板娘笑道:“你看看,这几部手机怎么样?” 范云心想:拿这么一大堆模型机给我干什么?想学着某人卖拐一样忽悠我吗? 可。 当范云随手拿起那部翻盖手机握在掌中,“啪”的一声打开了翻盖的时候,他才知道,老板娘没有忽悠自己,她,是真的诚心诚意想做他的生意。 范云按动导航键,翻动着,感觉手中机和唐若的那一部差不多:“老板娘,这一部手机怎么卖?” 他本来也就是随口一问。 问问。 老板娘报了一个让他立刻就想掏钱包的价格给他。 天! 范云简直不敢想信自己的耳朵,他有点怀疑似的把那部手机抓在手中,翻来覆去研究了一下,终于发现,这部手机跟方科买给唐若那部还是不太一样,虽然款式看上去十分相仿,可是,唐若原先那一台是世界名牌。 而这一台,是国产机。 那个老板娘似乎早已看透了范云的心事,她还未等范云开口,自己倒先说了出来:“你别看这款机是国产的,那也是大厂生产的,我跟你实话实说,这款手机是这个春天卖得最好的一款,价格,比名牌便宜了一半还多,质量也很不错,我都卖了一百多台了,没有一台手机因为质量问题回来找过我。” 她的话让范云有点小动心:“那,你们这里卖机,三包是哪三包?” “三天包退,七天包换,三个月内包修,终生保修,你放心,我们这个都是正牌大厂的货,在国产手机里面,都是排在前面的。” 范云的思想开始挣扎,他盘算着,如果以这一款手机的价格,那么,自己就完全可以再买一台,这样,就有两台手机了,并且,确实如老板娘所说,他打算买给唐若的这一款机,看上去和她原来那一台,外观上也没有什么两样,范云决定,买了? 那就试试吧。 范云想跟老板娘做两笔生意,要买买两个。 这样也能让她在价格上再做一些让步,他就指着另一款直板的问道:“那一个呢?” 老板娘以为他没有看中这部翻盖的,于是,就又将刚才夸自家手机的话照搬过来,又把那台直板手机给范云夸了一遍。 范云一边试机,一边就有点小心动,因为他感觉这两台手机用上去,跟他的那台在唐若手中被抢的摩托罗拉手机,并没有什么高低上下之分。 不都是手机嘛! 能打电话,能发短消息,不就可以了吗?难道,还要求它可以看电视不成吗? 范云指着两台机对老板娘道:“两台一起买呢?价钱上总该优惠一些吧?” 老板娘笑了——那种刚刚谈了一个亿生意小目标的笑:“哦!你要是买两台的话,我可以每台再让你二十五块钱,一共,一边做势摸钱包。 老板娘朝范云挤出了一个如果再便宜一分钱,那就是等于割她的肉的苦笑:“实在优惠不了了,不过,我倒是可以送你两张电话卡,你有卡没有?” 范云摇摇头。 他的卡在被抢的那台手机里。 老板娘将柜台上的一个厚厚的号码本递给范云:“这上面有号码,你可以选一个合适的,喜欢的。” 范云觉得,也就是这样了,算了,不跟老板娘磨磨唧唧了,他觉得老板娘给自己的条件是可以接受的了。 那就选号码。 范云选了两个前面号码都一样,只有尾数相差一个字的电话号码,挺不错,跟情侣号似的。 不,就是情侣号。 电话卡插进手机里,范云与老板娘一人一台,试了试通话效果,音量大小,觉得都挺满意,范云挺高兴。 买了! 今天,他也算得上一掷千金土豪了一把,范云拎着手机,心情愉快地出了手机店,老板娘还送了他两只挺漂亮的塑料杯子,刚好跟唐若一人一只,可以用来当刷牙缸子用。 当范云把那台翻盖手机递到唐若手里的时候,唐若感动坏了,自己拿了他的手机被抢了,他非但什么话都没说,而且,又给自己买给一台。 唐若握着那台手机,偎在范云的怀里,笑道:“你给我买了手机,那你呢?” 范云狡黠的冲她眨眨眼:“我嘛!我的……在这里!” 他摸出了自己那一台直板。 唐若奇道:“干嘛呀?你发财了?中大奖了?” 没中大奖。 范云一五一实就把买手机的情况告诉了唐若,唐若当然挺高兴,她的想法跟范云一样,什么品牌都无所谓,能打电话能发信息就行了,再说了,范云买给她的这台乳白色的翻盖手机,看上去和她原来用的那一台差不多,别说,唐若摸过来就觉得,还挺顺手的,大拇指一挑翻盖,“哒”的一声,翻盖就打开了。 不就是一台手机嘛!难道还能拿它听歌看电视不成? 嗨,以前没有它,用呼机的时候,也照样过了,可是,一旦用过手机了后,才发现,原来,它真的还是很方便,很重要的。 起码,从此以后,范云和唐若,可以想约就约了。 那就约吧。 范云就跟唐若约好了,明天,两个人都休息的,一起去灵渠公园玩。 不过,现在嘛!范云摸出手机看了看时间,时间还早,他亲了亲唐若的如花面颊,把她从“老地方”的板凳上拽了起来:“现在,我带你去打球!” 范云没带唐若打台球了,他带她打的乒乓球,因为,唐若很早就说过,说她打乒乓球还是可以的,范云有点不太相信,他不相信唐若打乒乓球比他还厉害。 开局了。 水平如何,真不是吹出来的,上场即知。 范云忍着一肚子的好笑跟唐若打着球,就她这两手三脚猫的功夫,居然敢跟他说自己很厉害? 范云用左手也能打过她。 范云发了一个又快又急的旋转球过去,唐若急忙用球拍一挡,“啾”的一下,球飞到它外婆家里去了。 唐若不干了,她叉着腰娇嗔道:“不准打旋转球,也不准打长球!” 她难道忘了,自己很厉害的? 不打就不打。 范云故意调戏唐若,他在送球过去给她的时候,故意坏笑着,抬起拍子给唐若高球,一来二去两三个回合后,唐若果然就忍不住那一颗想痛殴范云的心。 “啪!” 唐若用力一扣球。 范云迅速往后一撤步,球拍稳稳接住了唐若扣过来的球后向上一挑一扬,又送回了唐若那边。 “啪!”又扣过来了。 再送过去。 再扣。 一个球,足足打了五六个回合后,唐若终于扣累了,失去了准头,一下子把球扣到了网上。 不过还好,落点在范云那边。 “漂亮!”范云喝采道。 范云真是一个马屁精。 十分罕见。 两个人打了几局后,唐若有点累了,范云也觉得,应该早点休息,明天还要去灵渠公园玩呢! “走吧,若若。” 唐若额头上微微沁着汗珠,刚才扣了几下球,热起来了,她也就不想再打了:“嗯,回去,洗澡睡觉觉!” 两个人出了球场,顺着马路往前走,走着走着,唐若往地上一蹲,不走了。 范云走出了几步发现唐若没跟上来,赶紧回头看,回头就看见了唐若蹲在地上,他就明白了。 唐若这是在跟自己撒娇呀! 范云无可奈何地看看淘气的唐若,自己也蹲了下去,一边蹲,一边用手拍着后背,示意她过来骑马仔。 唐若娇笑着冲了过来,搂着他的脖子,伏在了他的背上,范云背起唐若,先是走了两步,走着走着,他也童心萌发了,背着唐若飞快地跑了起来。 “冲啊!”唐若高兴得咯咯笑。 一口气,范云把唐若背到了马雪莹家的楼下面,然后,眼巴巴看着唐若上楼,唐若走到楼梯口的时候,突然又转身跑了回来,踮起脚尖搂着范云的脖子,在他的嘴巴上亲了一口。 范云晕了! 陶醉了。 不过,当范云想搂唐若的时候,唐若却将他一把推开了:“回去睡觉,小伙子!” 范云一咧嘴:“你上楼了,我就回去。” 唐若其实很舍不得范云的,但是,老是让他这样站着也不是办法,再说了,万一被有些晚回来的楼上住户看到了她和范云在这里上演本年度最新离别大戏,更不好了,特别是她在亲范云的时候,心里还是挺害羞的。 唐若走了,边上楼,心中还边嘀咕:“这个死家伙,不知道吃了什么东西,嘴巴里的烟味没有了,现在,亲上去倒感觉香香的了。” 范云吃了口香糖。 如今,他见唐若的时候,总要反复的把牙齿刷了又刷,再嚼上一个口香糖,以便让自己嘴巴里的那股老烟味能去掉。 话说,范云自从熬过了难捱的戒烟时的反复期后,现在对香烟已经彻底的失去了兴趣,不止如此,久未抽烟的他,现在闻到别人抽烟的味道时,感觉再也不是当初他自己抽烟时的那种烟草香了,而是让他闻到了后,就直皱眉头,特别是唐彬,睡在宿舍的床上吞云吐雾的时候,范云觉得,简直呛死人了! 范云一直看到唐若房间的灯亮了,他才走。 走之前,发了个短消息给她:“亲爱的宝贝,我走了,晚安,祝你好梦甜甜,好运连连!” 哈! 范云这家伙还挺会说甜言蜜语,挺会哄女孩子开心的。 唐若就挺开心,她的信息可以作证:“我爱你,亲爱的,晚安!” 唐若的这两个爱字,落在范云的眼中,无异于让他瞬间有了一身皮紧的时候被从里到外松了松骨的感觉,说不出来的受用与舒服,舒服得范云感觉自己全身所有的毛细孔都瞬间打开了似的。 他嘴角上挂着傻笑,脚上如同装上了一对弹簧似的,连蹦带跳地就出了院子。 范云一边走,一边折了路边的一根夹竹桃的树枝子,握在手中抽抽打打,一会打打墙,一会打打行道树,一会,对准一只铁皮垃圾桶劈头盖脸就是一下子。 “咚”的一声,一下子把那只正迷迷糊糊打着盹的垃圾桶吓了一大跳,吓得它头上顶着的一只空矿泉水瓶都跳了起来。 当然,也包括旁边伏在草从里的一只黑猫,那只黑猫本来瞪着大眼,伸着长胡子正全神贯注盯着一只鬼鬼祟祟探头探脑即将出洞的老鼠,随时准备扑过去,把那一只老鼠捺在地上,可是,此时被范云一吓,不但那只老鼠吓得缩回了洞里,就连那只猫也吓了一跳,它剪了剪尾巴,回头看了范云一眼,口中极其恼火的冲范云抗议道:“喵!喵!” 幸好它不是老虎,看它的那个小眼神,就冲范云这样搞破坏的行为,它若是老虎的话,必定会冲范云一扑一剪再一扫,当场就把范云放翻在这里了。 范云并不怕它,甚至还朝它扬了扬手中的树枝子,那只猫狠狠瞪了范云一眼,“嗖”的一声,窜到旁边的树上去了。 它心道:小样,算你狠! 第101章 两个逃票分子 范云吓跑了黑猫,倒救了那只老鼠一命。 老鼠,不是有害动物吗? 谁知道呢。 不过有一点范云倒是知道,据说,老鼠在地球上已经存在了几十万年了,比人类似乎更早一些,老鼠,更像是这颗星球上的原始土著。 范云把手中的树枝子,对准路旁边一株狗尾巴草,“嘿”的一声劈了过去,吓得那株狗尾巴草借着一阵风猛一低头,范云这一下劈歪了,树枝子也扔了。 好吧! 不再顽皮,回去睡觉。 回去做个美美的梦,最好是猪八戒娶媳妇的那一种。 范云果然是在美梦中笑醒的,醒来时,唐彬正抽着烟,看着范云脸上神秘的笑容若有所思,他总感觉,范云今天早晨的梦非比寻常,带着某种暗示。 唐彬认为范云这小子,正在顺风顺水,通过唐彬大清早醒来观察范云的面相得出如下结论,范云,日后应该是一条不错的大腿,值得一抱。 所以,当范云张开眼睛看到正深情的望着自己想着什么的唐彬,吓了一跳时,唐彬冲他谄媚一笑:“醒了?不再睡会了?” 范云觉得,唐彬的那个笑,似乎是已经把自己怎么了,即使没把自己怎么了但是也有打算把自己怎么了的企图。 范云看看被窝里。 伸手摸了摸。 担心是多余的,他,也太紧张过度了一些了。 觉。 当然是不可以再睡了。 已经跟唐若约好了的,早上在第一小门口见面,也就是雨霖理发店过来一点点的那个小学,那里有一条“寡婆巷”,可以直通灵渠公园的一个入口。 站在一小门口,范云左看右看,一会看看校门口的大字,“嗯”,写得不错!一会踢一踢旁边小车的轮胎,这个……有点不合适了。 唐若还没有来,范云心焦地想,八成,是她的拖延症又犯了。 等啊等! 当范云等得想借土遁,像黑风怪一样去把唐若抓来的时候,终于,唐若来了。 远远看去。 很可爱。 唐若上身穿了一件红色薄外套,下面一条黑色长裤,宽裤脚,镶白线,恰到好处的盖在她的脚面上,遮着她脚上的那双极浅跟的黑色休闲鞋。 范云骄傲的想,唐若的脸上根本不用涂脂抹粉,她比那些电视里的大明星们毫不逊色。 今天,唐若没有扎小辫子了,而是将满头乌黑的短发用一只红色的发箍推到了耳后,看上去,嫩白光洁的额头,格外美得动人心魄。 范云直接抱着唐若,把她拥在怀里,给她来了个热烈的kiss。 咬死你! 不是他咬唐若,是唐若咬住了他的嘴唇。 范云直接举双手双脚投降。 唐若还没吃早餐,范云去水街的小吃店给她买了一笼烧卖,打包,边走边吃。 唐若笑道:“等着急了吧?我起来的有点晚,昨晚睡觉的时候,又没有订闹钟,呵,就来迟了一点点,对不起哦!” 走吧! 早来早走。 迟来迟走。 走在两岸花香,青柳拂地的水街上,范云揽着唐若柔软的腰,心里美滋滋,脸上却装着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跟唐若卖惨:“可不是等急了嘛!我都在一小门口站了一个多小时了,你要是再不来,我就去接你去了。” 其实应该这样说,范云的意思是如果唐若你要是还不来,我就去抓你去了。 唐若笑着伸出手摸了摸范云的脸颊:“哟!让我的小伙子等急了哦,对不起,对不起!” “下次注意!” “是,下次一定注意。” 到了灵渠入口处,一问票价,每个人二十五块,范云觉得有点蛋疼,他就撒谎道:“我就是住在旁边的,现在进去跑跑步,活动活动,就不用买门票了吧?” 那个卖票的阿姨,脸上一副坚决公事公办的样子:“那不行,如果你是七点钟之前进去,那可以,进去跑跑步,锻炼一下,但是现在这个时间点不行,你看看,几点了?” 范云看了看售票处的挂钟,可不是嘛,九点一个字了。 但他实在不想掏这五十块钱,就跟那个每一根眉毛都表示要坚决执行原则的卖票阿姨理论了一番,那个阿姨更加不让他进去了。 买票,进。 不买票,歇菜吧! 范云就有点不服气,今天,我就不买票,我非要进去玩。 他拉着唐若,假装不进去玩了,顺着灵渠公园围墙通往师范学院的一条巷子往上走。 那个阿姨,以为碰上了两个想混水摸鱼的学生,也就没注意范云与唐若的去向了。 再加上。 此时有人前来买票。 范云拉着唐若,溜到了灵渠公园的一处草木掩映的围墙处,看看左右无人,他指了指围墙:“我们爬墙进去。” 他的小心翼翼左顾右盼的样子,看上去不像逃票分子,倒像个解救我方同志的特殊任务执行者。 干嘛呀? 弄得怪紧张的。 唐若打了他一巴掌,笑道:“行不行?会不会被别人抓到?进去了如果被查到我们没有买票怎么办?” 范云此时看上去虽稳如老狗,其实心中慌得一匹,他一个劲催道:“快点上去吧,等下有人来了,被发现了就不好了。” 他抱着唐若的大腿,把她送上了墙头。 唐若没有跳下去。 范云很奇怪,他双手一撑,爬了上去。哦!原来,墙那边有点高呀! 墙里墙外是有落差的。 从墙外看,不过一米来高,可以如果上了墙头才知道,那边差不多有两米。 范云点点头:“么事,看我的!” 他先跳了下去,跳下去后左右看看,并没有人,范云立刻贴墙站了:“踩着我的肩膀,我驮你下来!” 范云的肩膀,当然值得信任,唐若双手扶墙,两脚踩在范云的肩膀上,慢慢从墙上下来了。 这算什么,小意思。 范云以前在部队的时候,和战友们进行攀登训练,四人三组还叠过呢! 二一一的队形,叠起来,足足有二层楼那么高。 两个逃票者,迅速溜到了公园里一棵树下,互相检查着身上,东西,一样没少,只是范云的肩头和唐若的衣服上,在墙上蹭了一些灰,没关系,拍打拍打就可以了。 哈! 这样进来,好刺激哟!看唐若兴奋的一张脸蛋儿红扑扑的模样,似乎,她很想跟范云出去,再爬一次围墙。 范云帮她拍干净背上蹭的一点灰,又把她的白色双肩包“嘭嘭嘭”摔打了一下。 双肩包很生气:这个臭范云,请你别拿背包不当个人看。 唐若朝范云伸出了手指头。 这! 这是鼓励吗?是赞赏吗?是鄙视吗? 范云赶紧把他的手在裤子上抹了抹,拉住了唐若的手:……我俩心相印,爱情常相守;我俩手牵手,黄土变成金……心相印,手牵手,爱情的道路铺满锦绣…… 哦! 天长地久共白头。 就像灵渠水中的那一对鸳鸯一样,范云对唐若的眼光表示了深刻的怀疑:“那是鸳鸯?” “嗯!我觉得那一定是鸳鸯!” “鸳鸯的嘴巴,长得是弯弯的,跟钩子一样的?” “我觉得是。” “鸳鸯的毛也是这样黑的?黑得跟刚从锅底下掏出来似的?” “那应该是一对母鸳鸯!” “一对母鸳鸯没事蹲在船头上干什么?等着公鸳鸯来泡它们吗?” 唐若白了范云一眼,什么泡不泡的,说话难听死了。 范云把握着唐若的手紧了紧。 好吧! “你说它们是鸳鸯,我觉得它们就一定是鸳鸯,我突然发现,它们就是鸳鸯,真的!你看它们的动作,神态,确实都跟鸳鸯一模一样!”范云撒谎说瞎话连带拍马溜须,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看上去,范云一副投机分子的嘴脸。 唐若一笑,用长长的指甲轻轻掐了他的手心一下。 此时。 船头上的那个斗笠蓑衣的白须老汉换了一个造型,他伸手摸出了火柴,点燃了刚才一直叼在嘴中的烟锅。 这时,旁边一个戴眼镜的看上去就有学问的听了唐若和范云对话半天的男子对旁边的一个手持高射炮筒子的妙龄女子道:“快拍,一人一舟一烟锅,二水二傻二鸬鹚,快拍,那两只鸬鹚要下水了……” 他在间接讽刺唐若与范云,把鸬鹚当成了鸳鸯。 他懂个锤子! 船上那个老头,间或换一种姿势,他每换一个姿势,岸上的人,手中那些长枪短炮立刻就对准了他,“咔嚓咔嚓”一阵猛拍。 这时,那一对鸬鹚真的下水了,只见左边那只翅膀突然一抖,然后一个振翅,头下脚像一枚炮弹一样,猛地朝水面上俯冲了下去,水花四溅,银光闪闪。 忽然。 水面一分,那只脑门分开水中天,瞬间冲入水中的灰衣鸬鹚,如同东厂佩有绣春刀的高手,浮了上来,嘴巴里横叼着它的猎物——那是一条半根筷子长的银鱼。 “咔嚓咔嚓!” 在场的每一只相机都记下了这一起经典的镜头。 其中。 一个手持可以当场打印相片的生意人,拍的最好,因为,依据他现场打印出来的效果看,他既将那只从水中跃出的鸬鹚,冲破水面时那个水花四溅,波光潾潾的瞬间给抓拍了下来,同时,也把那个拍影留念的说着普通话的白衣女子的巧笑嫣然,拍得无比完美。 他的技术,好的无可挑剔,所以,当那个女子看到自己被那个做生意的人拍成了天仙后,一边开心地笑着,一边二话不说,很爽快地就付了钱。 那个拿高射炮的女子有点不舒服:“走了,不拍了。” 因为,这个白胡子老头模特,是她刚刚花钱从泊船那里请过来的,凭什么要让做生意的人沾光? 呵呵! 她想多了,其实,那个摆造型的老头,正是这个做生意的照相人的老爹。 他们爷俩,不知道经过了多少次的演练与磨合,才能达到今天这种不浪费胶卷儿,几乎张张都是精品的技术水平出来。 范云也请他给自己和唐若拍了一张,至于费用嘛!自然是便宜一些的。 范云的照相水平虽然有限,但是,他取景的时候,也是天生就知道什么是重点的。 什么是重点? 是抽烟的老头吗? 是鸳鸯吗? 是野渡无人舟自横吗? 不! 他取景的重点,通通都是唐若,每一张照片,他都是以唐若为中心,在他的眼中,只要唐若一出现,再美的风景,也会瞬间黯然失色。 范云搂着唐若的肩头,在她的面颊上亲了亲,然后,剥了一只果冻布丁喂到她的嘴里。 唐若抚了抚耳后的散发,别说,刚才范云贴着脸亲她的时候,还真被她那些发丝撩得脸上痒痒的呢! 简直,痒到心里去了。 唐若娇笑道:“范云,等你老了的时候,会不会天天也像那个老头一样,叼着一杆大烟袋,蹲在船头上吞云吐雾呀?” 范云狡黠的眨眨眼,望着她:“很有可能,可能一边吞云吐雾,一边还要时不时捶捶腰,咳嗽上那么几声。” “讨厌!你要是真要那样的话,到时候,我可不做饭给你吃!”唐若“呸”了他一下。 此时,那个学着鸬鹚,蹲在船头上的老头似乎是在不明就里之间中了范云的魔咒似的,居然真的“吭哧吭哧”咳嗽了一大气,一边咳嗽,一边伸手用力捶着自己的后背。 范云和唐若都笑了。 范云这嘴呀…… 老头一咳嗽,小舟就跟着摇晃起来,推得水面波光荡漾,那两只鸬鹚,又展翅腾空,“哗哗”乱响,水声四起,可惜,这次,它们一无所获。 老头咳嗽完了,从船舱中搁着的渔篓里摸了两条小鱼出来,喂给了那两只鸬鹚。 说也奇怪,这两只看上去憨头憨脑的东西,倒是挺有灵性的,它们知道什么鱼能吃,什么鱼不该吃,譬如,刚刚从水里擒获的那一条鱼,它们就不吃,而是交给老头处置。 而老头递过来的,它们可就不客气了,两只鸬鹚一仰脖子,肥大的嗉子抖动一阵,把嘴中的鱼吞了下去。 唐若看得有趣,她指着那两只鸬鹚道:“范云,那两只鸬鹚看上去挺好玩的,如果我们也养上这么一对,肯定不愁没有鱼吃,到时候,天天让它们给咱们抓鱼。” 范云心想:娘娘圣明。 第102章 在灵渠公园玩 范云捏着他跟唐若的双人合影照,心里美得很。 唐若偎在他身边,一起看着,还行。 看上去,双眼皮的范云与单眼皮的唐若站在一起,倒是挺般配的,不说什么郎才女貌那种土不拉叽的话吧,只说照片里,两个人十指紧扣,脸上都是一模一样的傻、甜的笑,看上去,还挺有夫妻相的。 照片拍的不错。 背景中,青山绿水,如诗如画,很不错的景致,这样的景致,自然是娇媚有余的,却说,多少失了一些粗犷之气。 范云,也挺向往那种黄沙大漠,残阳如血的西北风,飞天,黄沙:黄沙满天飞,你为谁憔悴…… 范云打开一瓶奶茶,第一口当然是他先喝。 范云的理由振振有词:“万一,瓶中的饮料是坏的,馊的呢?我先喝,我先试一试,当然是为了你好啊!” 唐若点点头,觉得他说的似乎很有道理,很有爱的样子。 边喝边走。 范云牵着唐若的手,沿着花岗岩片石铺成的小路,走到了三贤祠。 里面三个假人,看上去跟真的一样,威严地眯着眼,范云心想,知道你们干了个大工程,所以才这么神气。 谢谢了。 不过,史禄那个面貌与造型,也不知道是不是符合他本人的气质,因为范云觉得他文质彬彬的有点不像话,一点也不似一个手握兵权的大将军。 又或者,他是那种上马可轮大片刀,下马可提狼毫笔类型的,也未可知。 范云对三贤祠中陈列柜里的那些锈迹斑斑的铁钉、铁簇头很感兴趣,他伏下身去看着。 隔着玻璃,一股千年的气息扑面而来。 他对唐若道:“不知道那时候的古人,是怎样炼铁的?那时候,一没有铲车,二没有挖机,三没有检测设备和仪器,他们的矿源在哪里呢?真是奇怪,我觉得那些古人,其实挺聪明的,你说呢,若若?” 他问唐若。 呵! 唐若对于这些事情是一问三不知,三问九摇头的。 她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不知道,他们应该有自己的办法吧?” 她的回答,无可挑剔。 范云又道:“若若,你看,那一截木头,这么多年了,一直沉在水中,居然还没烂。” 唐若对那截烂木头不感兴趣,她倒是对墙上的壁画看得挺入迷,那些壁画,看上去一个片断一个片断就跟连环画似的,也有持着刀枪剑戟打仗的,也有金盔银甲对着一弯江水指手画脚的。 不过。 她也不认识那些人呀!那些人自然也不认识她,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些画上的人,都是她与范云的前辈。 范云搂过唐若,两个人相视一笑。 话说,三贤祠这里很安静呀,范云跟唐若在里面看了好一会了,一个人影子也没有。 看完了。 范云牵着唐若的手,迈过祠堂高高的门槛。 这木头门槛。 是真高,一点也不夸张,足足有四十公分高,范云还有点担心唐若一个没留神脚下,被那门槛子给绊倒了。 到时候,唐若被绊得来它一个花猫扑蝶,那可就好看了。 出了祠堂,两个人穿过一个竹林掩映的小小回廊,走到前面一片空地。 空地上,一块凭空而来的大石头矗立在江边。 上面被匠人凿了三个大字:飞来石。 且不说这块石头是从哪里飞来的,又是为什么飞来的?只说上面那棵长的跟范云的手臂一般粗的树,它,又是怎么长出来的? 光秃秃的石头上,人爬上去还要往下打滑的石头上,居然长了一棵树出来,真是奇哉怪哉! 范云靠在那块石头上,伸起手臂量了量,即使他再踮下脚尖,也够不着这块大石头的它是从哪里飞到这里来的?” 唐若摇摇头:“不知道!” 范云笑道:“我觉得,它一定是一块公石头,到处飞来飞去的找老婆,后来,飞到我们这里的时候,也许是喜欢上了我们这里的山水,也许是遇见了哪个美女,又或者飞累了,所以就在这里住了下来!” 唐若奇道:“石头还分什么公母的吗?没听说过。” 范云咧咧嘴笑道:“石头当然分公母,天底下,什么东西都有公母,如果石头不分公母,那么,它怎么会怀孕,然后生出孙悟空来的?” 唐若觉得范云说的有道理,她点了点头。 但是。 唐若却反驳了范云说这块飞来石是公石头的话:“那你刚才说这块石头是公的,我觉得不对,你看,这块石头不是凭空长了一棵树出来吗?那棵树,难道不是它生的吗?我觉得,这是一棵母树。” 听了唐若的话,范云当然大赞特赞了唐若一番:“英明,明目如电,慧眼识珠……” 怎么感觉范云表面上是在夸唐若,实际上是在抬高自己啊! 他夸唐若慧眼识珠,不就等于夸自己是珠吗? 不过。 唐若笑道:“猪,这么简单的问题,用一根小手指头就可以想明白了,还用你夸?傻瓜一个!” 范云又咧了咧嘴,心中暗道:恭喜唐若,喜提傻瓜一枚! 唐若爬上了那块大石头,让范云给她照了张相,范云看着石头上淑女坐的唐若,江风吹拂着她的秀发,露出一张美丽不可方物的娇笑脸庞,范云,一时竟看的痴了。 唐若。 真漂亮。 范云“咔咔”一下,给唐若来了个神彩飞扬的特写。 范云也照了一张,他没有上石头,而是站在红红的飞来石三个大字旁边,一手扶着石壁,一手叉着腰,昂首挺胸,看上去,一副让那个唐若口中的母石头想一脚踢死他的模样。 因为,他那只爪爪扶的高度,不科学呀! 似乎正处于那块石头最突出的一个位置。 唐若把照相机的绳子挂在脖子里,身体微弓,秀指轻翘,看上去,似乎非常专业的样子。 “茄子!” 范云一咧嘴,眼睛笑得跟石壁上的两道弯纹一样。 一块石头,无论它再怎么神奇,毕竟节目有限,范云就拉着唐若继续往前走,走到江边凉亭坐了一下。 这时,那个抽大烟袋的老头,撑着一只雕梁画栋的游船缓缓驶来,这个老头,撑船真是一把好手,他把那只大烟袋别在腰间,双手握着长长的竹篙,徐徐向下插入水中,他那倾斜的身体与船身,瞬间形成了一个黄金比例的三角形,再配上他的童颜鹤发,啧啧!船上的几个游客,早已准确的抓拍了这一个瞬间。 说不定什么时候,这个老头的照片就登上了什么地理、旅行的杂志。 好! 就该这样,这样真实,自然,又兼具艺术美感的人物,值得拍摄记录。 其实,甭说那老头了,就算是并肩坐在江边的范云与唐若,也值得记录,如果,以他俩为创作背景,创作一幅名为《灵渠朝霞》的油画的话,必定也是极美的,倘若,该幅油画的作者再是一位殿堂级人物的话,那么,这幅画拿到春拍会上一拍,最少也得拍它一个亿。 一个亿,小目标。 小意思。 大师的画,是用金钱可以衡量的吗? 老头撑着画舫缓缓而去。 船上,一位黄衫女子的背影,倒映在春水中,远远望去,十分像某部武侠小说里的女主,不知道她来自江南,还是塞北,看她那个娇小玲珑的身姿,八成来自苏杭也未可知。 范云看看远方的画舫,再看看面前的唐若,忽然觉得——在我心,世间只有你好。 范云从包里取了一包开口笑的松籽,一粒粒剥开了,递到唐若的掌心里。 唐若含情脉脉看着他。 他剥一枚,唐若就吃一枚,再剥一枚,唐若就喂到他的嘴里。 呵呵! 不着急,小伙子可以慢慢剥,慢慢练习,以后,你剥松子、剥西瓜子、剥核桃的时候,多着呢! 现在剥的松子,不过是为以后打个基础,做一个小小的预习而已。 范云剥得很有耐心,唐若吃得却没有他那么大的耐心,她从石凳上站起身来,拍拍裤子与手中沾着的那些薄如蝉翼的松子皮,又吹了吹:“呼,呼,走吧,往前面走,到那儿看看去。” 范云怕唐若吃完了香东西口渴,拧了一瓶矿泉水,喂了她唐若几口水,唐若眸光微闪,吐气如兰:“你也喝一点!” 范云也喝? 她喝过了又给范云喝,那岂不是间接亲吻了吗? 嘿! 这算啥,唐若待范云喝完了水,直接亲了一下。 甜不甜? 甜! 甜得范云要给唐若表演一个小节目了。 范云朝唐若眨眨眼,把他裤袋里的东西全部都掏出来装进背包中递给唐若:“来,妹妹,哥哥给你表演一个节目!” 唐若接过包:“什么节目?” 范云冲她一笑:“我给你表演一个前手翻!” 行不行?范云说得跟真的似的。 行。 没问题。 前空翻范云做不到,前手翻对于他来说,还是完全可以操作的,他练前手翻,那也不是练了一天两天了,小时候在打谷场就经常练,一开始是脑门朝下头顶着地翻,后来,胆子大了一点,就助跑,手翻。 开始,范云很是吃了一些苦头的,但是,凡事架不住认真二字,所谓一勤天下无难事。 范云在打谷场上,摔了翻,翻了摔,终于有一天他能够成功的翻出一个漂亮的前手翻了,羡慕的那些伙伴们一个个也跟在他的后面,在稻草穰子上摔来摔去。 功夫,都是摔出来的。 范云可不会说这么多废话,他说翻就翻,只见范云,沿着江边路向前助跑了十几步后,双手向下一撑一推地面的同时,倒立的下半身迅速跟上,全身协力,打了个180度的大翻身。 “啪”的一声,范云用干脆迅捷的落地,证明了他,范云,是没有对唐若吹牛滴! 唐若鼓掌喝采:“好!” 范云意犹未尽,他又对唐若道:“我还可以用手走路!” 唐若不信:“吹牛!” 范云急道:“谁说我吹牛的?不信我现在就走给你看,我要是能用手走路,你怎么样?” 唐若被范云将住了:“那,我就背着你走,走到那儿,那个石台子那里。” 她抬手一指远处。 好!那就证明给他看。 范云双手撑地,俯下身去,头下脚上,跟中了阿紫毒手的游坦之一样,用手走起了路来。 走得不错,一口气走了三十多米出去。 唐若耍赖道:“这次不算,因为刚才忘了跟你约定走多远,走多长时间。” 累得气喘吁吁的范云翻着白眼,心想,唐若可真赖皮。 唐若笑道:“你来追我,追到我,我就背你走。” 话音还未落地,她已经把她自己的包和范云的包放到了地上,“噌噌噌”先跑了。 范云心想:唐若不仅是赖皮,还是一个超级的。 赖皮也没用,实力不允许。 范云捡起东西,一口气跑下去,三下两下就追到了唐若,跑到唐若身边时,他还故意用手拍了拍唐若的肩膀:“追上你了哟!” 唐若笑得一下子蹲在地上不走了。 范云拉她她也不走,拽她她也不走。 说好的范云若是追上了她,她就背着范云走到石台子那里的呢? 范云笑着把唐若搂起来,让她伏在自己的背上,驮着她走:“真赖皮!” 唐若伏在范云的背上,双手搂着他的脖子,“咯咯”笑着唱道:“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 范云口吐白沫。 到了石台子上,范云把唐若轻轻地放下,他站在唐若的面前,伸手捏了捏唐若的脸蛋儿。 “啵!” “讨厌,不要捏人家的脸,会流口水的!”唐若捶了他一记还你漂漂拳。 范云一乐。 别说,唐若的脸蛋捏着软软滑滑的不说,还挺有弹性的,范云站到了唐若的身后,伸手给她捏了捏肩膀,唐若把头靠在他的胸前,微微眯着双眼,范云,捏得挺舒服,挺有两下子的。 范云觉得,唐若稍微瘦了那么一丢丢,因为他按在唐若肩头上的时候,感觉唐若的锁骨处的肩窝陷的挺厉害,这样,就显得她的锁骨很单峭。 范云想:如果,唐若再胖上那么一点点儿,就好了。 第103章 忙趁东风放纸鸢 范云觉得。 如果唐若像李阳那样,稍微肉那么一点点,就更好了。 李阳揽着他的时候,他能感觉得到李阳的胳膊,肉乎乎的,她是属于那种丰满型的。 微丰型。 两个人在石条子这里坐了一会儿,吃了点零食,望着前面有一个拱月垂花的白色石门,范云指着道:“走,到那儿去看一看!” 唐若点头。 两个人沿着一条青砖铺成的小路走了过去,范云感觉地上长满了青苔,踩在上面有一点点滑溜溜的,忙紧紧拉着唐若的手嘱咐着:“慢一点,地上很滑。” “嗯嗯!” 哦! 这个景点就是古树吞碑,树里面长出了一方很有历史的古碑,范云也没细究它的渊源了,他只是和唐若各站在碑上,照了一张相。 反正。 无论去哪里的景点游玩,照相是第一要务,不然,无从证明自己曾经去过。 其实,不必取笑那些在景点急急忙忙照相的人,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如果要像读书一样细嚼慢咽地一一品味那些景致的话,那么,那些三日团,五日团的时间,是远远不够的。 一花一草一菩提,哪一样东西,如果真想参透的话,不要下一番大功夫? 旅游,就是走马观花,并不是抱着一枝花,细细研究将它研究的如何如何。 照完了相,两个人出了垂花门,走到一个草坪处。 范云看见前面有个卖风筝的,就让唐若等着,他过去买了一个大大的蝴蝶风筝。 忙趁东风放纸鸢。 这个草坪上,此时正有一些家长带着孩子一起放风筝。 有一个家长,哪里是教孩子! 他自己扯着细细的风筝线,“呜呜呜呜”从草坪这边跑到那边,然后又从草地那边跑到这边,留下自己那个眼巴巴看着他玩的女儿独自在风中凌乱。 唉! 这一届家长真难带。 有几个已经把风筝放到了高空的家长,倒是手把手带着孩子,收线、放线、收线,一会儿摇一摇线轴子,一会儿伸手掸一掸长长的线,把飘于半空的风筝扯得更好一些。 放风筝,丝太紧不行,太松也不行。 太紧了,就会断线,风筝就会挣脱束缚越飞越远,太松了,风筝飞着飞着,很有可能就会一头栽下来,重重地摔到地上,搞不好,还会挂在树梢和电线上,扯也扯不下来。 范云很会放风筝,他先把风筝迎风放起来一点,然后一抻一带,再一抻一带,手上感觉着风与筝之间协调的力度,慢慢的,风筝就起来了。 唐若笑着看他放,对于范云的这一手技术,她倒是由衷的佩服他呢! 因为,她放风筝,根本就是随时都会降落,完全放不起来的节奏呀! 这不算什么,像今天,天气好,又有轻风,放风筝最好不过了,但是,假如一点风也没有的话,能够把风筝放起来,那才叫本事呢! 范云就有这个本事。 不过,他的本事,如果跟一个外国人相比的话,那又是小巫见大巫了,那个外国人更厉害,他厉害得可以在暴风雨中放风筝,他不光能在暴风雨中放风筝,他还敢利用风筝收集天上的闪电。 他叫富兰克林。 范云把风筝放起来后,交到了唐若的手中,给她拿着玩,旁边,一个放了半天也放不起来的小男孩看着范云,眼中全是羡慕与崇拜。 看在那个孩子小眼神的份上,范云就帮他也把风筝放了起来,小意思,一跑一带,一抻一带,再把,再带,三下两下,那个男孩子的葫芦娃,就高高地飞到半空中找爷爷去了。 亦有可能,是发现了妖精。 范云笑眯眯看着玩得津津有味的唐若:“好玩吗?” 唐若点点头:“嗯,挺好玩,你别说,你把风筝放到半空里了,我现在牵着它,能感觉得到它在一挣一挣的,有时候越来越紧,有时候又突然一松。” 范云抚抚她的肩头:“那当然了,别看地上风不大,其实天上风大着呢,你感觉紧的时候是上面有风吹过,把风筝带着跑,这时候就要适当的松一松。 但是,当你感觉突然手一松的时候,八成是风向有变化,也就是上面的气流有变化,这时候就要做调整,不然的话,风筝可能就会打着旋儿掉下来了……” 仿佛是为了印证他的话,果然,过了没有三分钟,唐若手中的风筝就打着旋儿掉了下来,远远地落在了草坪上。 范云赶紧跑过去捡起来,以防被有些聚精会神盯着天空的人给踩坏了。 唐若摇着线轴子,将风筝收了。 她娇嗔地对范云道:“你这乌鸦嘴,真是说啥啥中。” 范云苦笑着挠挠头:很无奈,很委屈。 唐若刚刚找到了一点感觉,乘兴又放了几次,可惜,没有一次成功的,不是跑着跑着的时候风筝就坠了下来,就是明明已放得挺高了,可是偏偏放着放着,风筝又掉了下来。 看来,女孩子天生不适合做技术性的工作。 女孩子适合做幕后工作。 比如像唐若那样,把范云指挥成了范晕! “范云,快跑快跑。” “范云,把线再放高一点。” “不行不行,还要高,快,快快!” 其实真不怪唐若指挥他,是范云他自己非要逞能,对着唐若吹牛皮说他五分钟就能把手里的风筝放到天上去的。 放是放上去了。 可惜。 由于范云心太急,急于求成,而导致手上的动作颇有些失水准,那只风筝突然被一股歪风吹得打着滚儿直坠了下来,坠到了一棵比当年替董永和七仙女保媒的那棵老槐树更老的一棵槐树上了。 或许。 是这棵老槐树童心发作,想留下范云与唐若的风筝,偷偷地送给哪一个没钱买风筝的小孩子,也不一定。 风筝没了,就不玩了吧! 范云望着唐若:“可惜了,被树挂住了,扯不下来了。” 唐若捏捏耳垂:“算了,不玩了,我们去玩其它的吧。” 好! 那就玩其它的。 范云觉得,骑马不错,五块钱一个人,从拴马的位置一直兜到五百米开外的一只大石头花瓶那儿,然后再转回来。 不光是骑马,还可以照相。 唐若还从来没有骑过马,就有点跃跃欲试,骑吧! 不过,当她的手指抚着那匹枣红马缎子一样的皮毛时,那匹马忽然撂了撂蹶子,打了几个响鼻:“嘶,嘶!” 呵! 这马还挺神气。 神气也没用,唐若可是不会怕它滴。 范云把唐若扶上了马鞍,唐若侧身转向他,挥舞着手中的一柄道具大砍刀,看上去,倒挺有几分英姿飒爽的侠女范儿,她现在就差一声断喝了:贼人,哪里走?还不快快献上你的狗头? 养马人牵着缰绳走在左边,范云跟在右边,两个保镖保护着唐若,在公园里悠哉乐哉转了一圈,唐若挺开心。 从未骑过马。 这是她开天辟地头一回。 唐若高兴的笑个不停,有点可惜的是,那是一匹马,如果是一头大象或者一头骆驼的话,范云就可以和她一起骑了,两个人骑在马背上,后面再点上些烟火,倾身走在小树林里,那样,就更有点武侠片里的男女主角的味道了。 遛了一圈。 唐若从马背上下来了一:“这马挺老实的,挺好骑的。” 她拂了拂马身上的细毛。 她哪里知道,无论什么动物,养久了,都老实,养久了,野性就会一点点的消失了,不然的话,何谈驯化。 现在这些三禽六畜,哪一种不是进化来的。 范云指指不远处的一个挺大的石台子对唐若道:“咱们去那里坐一会儿吧,去那里休息一下。” “好,走吧!” 公园里的这个石台子,全是一水的青条石砌的,现在,稀稀拉拉坐着一圈的人,台子中间,有一个小孩子,正拿着泡泡水走来走去吹泡泡,阳光辉映下,闪闪发光的泡泡飞得到处都是,有一些,落地即破,而有一些,则飞出了人们的视线,不知道去了哪里。 范云让唐若在这坐着等他,他取出带来的水果,跳上石台子,然后从另一头下来,走到前面的一所房子门口,那儿有一个洗手盆。 范云要去洗一洗水果。 他先是把袋中红红的圣女果洗干净了,又洗了两只大苹果,提溜着,原路返回。 这时,那个吹泡泡的小孩,不知道怎么回事,边吹边退,眼看就已退到台边了,而那小孩及周围的人,还浑然不觉。 关键是那小孩浑然不觉,周围的人可能以为那小男到了台边,自然会折回来的。 可是。 他没有折回来,而是一脚踩空了,踩空的瞬间手一扬,握在手里的泡泡水也扔了出去。 危险! 虽然台子不高,可是如果掉下来的时候后脑先着了地,那,造成的严重后果也不是开玩笑。 范云此时已将至台边了,说时迟,那时快,他一个箭步窜上去,用力一抄一捞,把那个小孩又给推回到台上去了。 好险。 还未反应过来的,简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的小孩,摸着被范云弄疼了的后背,又看看甩到台下的那瓶泡泡水,呆看了他两眼。 他脸上的表情,似乎范云刚刚不是出手相助,而是要上来抢夺他的泡泡水,他却拼命不从似的。 那个小孩的妈妈也这样认为。 所以,当她听到自己的儿子大声喊着“妈妈”的时候,她转身过来看着范云的眼光极其复杂。 那个妈妈立刻向自己的孩子伸出了手:“快过来!” 范云耸耸肩,他也没有说什么,即使那个女的把他当成一个偷小孩的人贩子也无所谓,反正他问心无愧,刚才要不是他推那个小孩一把,那个小孩可就摔到台子下面去了。 嗨! 误会就误会呗,范云又不求什么,他自问,自己该扶。 事出紧急,他不能像有些做好事的人那样,瞻前顾后,唯恐被帮之人讹上自己。 范云走到唐若身边,把洗好的圣女果递到她的手里,自己也掂了两颗吃了。 吃东西,要讲先后顺序,如何吃东西也是一门非常大的学问,比如这种小西红柿和苹果一起吃的时候,当然就要先吃小西红柿,因为它的口感是酸酸甜甜的,它的糖分含量远没有苹果里面的足。 如果先吃了苹果,再吃小西红柿,那样会让它的口感大打折扣。 范云与唐若并肩坐在台子上,吃着水果,看着周围美丽的风景,再看看比风景更美丽的唐若,心想,所谓天长地久,不外如此。 他们旁边,坐了一对带小孩的年轻妇女,此时正在谈着她们各自的家长里短,声音也比较大,即使范云与唐若不想听,可是,声音依然清清楚楚传到了坐在下风头上的二人耳朵里。 一个怀中抱着个一岁多孩子的女人,正在对另一个女人吐槽自己的老公:“……姐,我跟你说,明明真不是个人,你知道吗?” 另一个女人奇道:“怎么了?我感觉明明对你挺好的吧,平常的时候,总是见他笑呵呵的。” 怀抱小孩的女人忿然“嗤”道:“他? 表面上看上去还行,可是姐你不知道……当初嫁给明明的时候,别人都说明明家在城里有两三套房子,又是做水果生意的,总以为他家里多有钱多有钱似的,屁! 他家那三套房子,是值点钱,可是那个有什么用? 我跟你说姐,明明那个人,真是懒得出奇,当初媒人介绍的时候,我感觉他对我还行,做什么事情也挺积极主动的,可是,结婚之后,他就现了原形。” 另一个女人点点头,也算是承认了抱孩子女人口中的那一个“懒”字:“嗯,是有点懒,但是,他对你还是挺好的啊,我见他平时也挺听你的话的。” “挺好的?快别说了姐……你知道明明有多懒不?平时,他打游戏的那个房间里,到处都是烟头,熏死个人,我跟你说姐,一开始我还天天去给他扫,可是后来,你知道吗,他打起游戏来的时候,你跟他说什么话他都听不进去……” 唐若瞪了范云一眼,范云懂她的意思,他涎笑着把脸朝唐若递了过去,唐若伸出白白嫩嫩的小手,轻轻打了他两个耳刮子。 第104章 范云是小白脸? 范云一捂胸口,倒到了唐若的怀里。 真会假装。 唐若搂着范云,轻轻抚摸着他的脸,手指肚过处,感觉范云的脸上似乎有个极细小的痂。 唐若也没多想,就用尖尖的指甲给他抠着。 一开始有点痒,再然后有点木…… 那个小痂在范云的脸上似乎极其顽固,一副想要在范云的脸上生根发芽的架势。 唐若手指头一勾,用了一点暗力,把范云脸上那个痂给抠下来了。 痂是下来了,血也流出来了。 范云疼得“哎哟”一声。 唐若看着被自己挠成了大花脸的范云,“扑哧”一下笑了:“抱歉抱歉,没想到,这个痂没有结好!” 瞧她这话说的。 痂结好了,不就自己脱落了嘛! 唐若忙从包里翻出纸巾来,按在刚刚被她抓伤的那个痂上,替范云止住不断渗出的鲜血。 咳! 她这真是实力坑男朋友呀! 范云觉得那张柔软的纸巾,落到了唐若的手里,为什么划在自己的脸上,就跟一张打磨厚墙皮的牛皮砂纸似的? 他忙接过那张纸,自己摁在伤处。 唐若低下头,看见范云的耳朵很脏,笑道:“你的耳朵好脏呀!拿挖耳勺来,我帮你一下吧。” 她的话。 把范云吓的不轻。 范云好怕她的手下没有轻重,把自己的耳朵给掏聋喽。 可是。 最难辜负美人恩! 既然唐若开口了,他又怎么能不硬着头皮上呢? 范云把不锈钢的挖耳勺递到唐若的手中,把头一侧睡在了唐若的大腿上,然后双眼一闭,摆出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 不得不说。 唐若掏耳朵,还真的挺疼的,疼得范云直“哟哟”。 “哎哟!” “啊哟”! “疼”! 唐若停下手来,揪着他的耳朵,打了他一下:“别叫!” “轻点,轻点。”范云很担心自己的耳朵。 不过,还好,唐若接下来的动作,温柔了许多,细细长长的挖耳勺,探进了范云的耳勺里,轻轻刮着他的耳壁,以及那些绒毛上沾着的脏东西。 不要认为,唐若与范云的亲昵之举不值一提,甚至认为应该鄙视这一对光天化日之下卿卿我我的男女。 许多人,还挺羡慕他俩呢! 远处,刚刚跟男朋友闹了别扭,一直甩手不让男朋友牵的一个女孩子,看到了睡在唐若腿上的范云,由彼及己,瞬间想起了自己的男朋友的好,终于没有再挣了,而是让男孩子把她的小手握到了掌心里。 唐若给范云掏的不是耳朵,是她的爱,一定要上升到爱的角度来理解,如果眼光看得够长远的话,就能知道唐若此举所包含的重大意义。 那就是,此时,她身上的母爱是泛滥的,她如何对待此时的范云,以后,她就将如何对待自己的孩子。 这些,不过是以后的预习。 范云美死了。 睡在心爱的女孩子柔软的腿上,享受着她指尖传来的温柔爱意,范云觉得,啊!生活是那么的美好;啊!生活真的是那么的美好! 啊! 范云疼得叫出了声。 唐若最后这一下,把他的耳朵真挖疼了,不过,疼的代价是值得的,唐若把他总感觉有点痒的耳朵,给彻底清理干净了。 这一只完成后,轮到下一只了。 呵! 范云睡在唐若的腿上,痛并快乐着,简直不想起来了。 唐若一推他,嗔道:“睡得舒服吗?” “舒服!”范云点点头。 “快起来,把我的腿都快枕麻了。” 范云一骨碌爬了起来。 此时,一阵大风吹来,落英缤纷,乱花迷眼,范云忙站了起来,拉起了唐若:“走吧,我们到前面分水坝去看一下。” 分水坝,水很浅,浅得从上游流下来的水,现在可以徒涉。 不过,若是再过上两三个月,等雨季来临的时候,分水坝这儿,可就不是泉眼无声惜细流,而是飞流直下三千尺了! 那时,滔天的洪水,惊涛拍岸,裹挟着一路带来的泥沙,奔腾着、咆哮着一路向东,滚滚而去,场面,蔚为壮观。 唐若搂着范云,靠在分水坝的护栏处,望着底下的水。 感觉。 倘若犯晕,头晕目眩一跤跌了下去,那可不得了! 阵风吹过,森森水气逼了过来,这时候,还真有点凉呢! 看了一会水,范云拉着唐若,走过了分水坝那儿的一道木桥,桥头上,有很多卖饮料,小吃的,范云感觉自己有点饿了,他饿了,唐若肯定也饿了,他就牵着唐若走到一处卖酸辣粉的小摊处坐下了。 两个人坐在遮阳伞下,范云看了看周围,除了酸辣粉,还有卖什么鱼蛋牛肉丸的,酸萝卜甜笋的,烤热狗烤羊肉串的,卖儿童玩具的,小摊一个接着一个,若仔细数一数得有二十多个。 看那些摊主的打扮和面相,应该都是附近的一些村民,范云心想这大妈阿姨们脑子一个个倒灵光的很呐,拿起锄头就可以下田,放下锄头就可以做生意。 厉害了我的大妈阿姨们! 范云冲那个长得跟贾铃差不多的阿姨摇摇手:“两碗酸辣粉,一碗玉米粉,一碗红薯粉,中辣,加一串鱼蛋!” 好嘞! 不过,那个大妈看着范云的空空双手,对他等下能否一个子儿也不少地买单,表示了深深的怀疑与担忧。 酸辣粉上来了。 红绿相间的色泽,看上去就在勾引人的胃口。 范云把那碗红薯粉推到唐若面前:“若若,吃吧!” 唐若一笑:“我喜欢吃红薯粉,红薯粉煮出来后,比玉米粉要细滑,而且还筋道。” 对于唐若的观点,范云不敢苟同:“我觉得玉米粉更好吃,因为玉米粉有一股细粮的香味,红薯粉没有,像红薯那种粗粮,一般都是拿来喂猪的……” 范云说得太快了,一个猪字从他的口中脱口而出。 不过,唐若正埋头吃粉,对他口中的猪字并没有在意,也没有理会。 倒是邻桌两个也跟唐若一样,碗里同样是红薯粉的小伙子,听了范云的话后,瞬间对他怒目而视。 范云自知失言,赶紧把头埋进他的碗里,“吭哧吭哧”吃了起来。 吃完粉。 两个人坐了一下子,范云拧开矿泉水瓶递给唐若,让她喝点水,漱漱口。 唐若买了单,两个人起身,沿着水边往公园中的一座小小古塔处走。 那个卖红薯粉的大妈心想:果然不出我所料,一看他就是个小白脸。 唐若看着范云的脸:“你又没有下地做事,为什么脸上这么黑呢?” 范云也很无奈啊! 脸,有它自己的想法,它自己吃了称砣铁了心的要黑,范云拿它也没有办法啊! 范云摇摇头:“谁知道,天生的呗,天生就这样!” 两个人顺着塔边的小路,爬上了小山顶,发现上面,真是别有天地。 站在上面,可以俯视小城,遥看湘江,山风凛凛巍然有王侯之气,大河滔滔时时存万里之心。 山顶上,有一块平地,竖着四块木牌,都是介绍本地风土人情的。 其中有一块,居然是介绍飞来石的,范云还是头一回听说,他感觉十分有兴趣,就仔细去看。 木牌上方,红红的一排大字:这块石头真有来头!飞来石! 话说灵渠边的城台岭,几百十儿里路里开外见不到一却大石头,可是,你讲怪不怪,可在灵渠边的空地上,平平展展的一个小场坪里,却矗立着一块两丈多高,三丈多长,高高窄窄窄的黑色大石。 传说这块大石头,还是从四川峨眉山飞来的呢。 据说,从前,史禄是奉了秦始皇之命,征秦人调民伕,在兴安县的湘江上游开凿灵渠。民伕们干了三百三十三天,水坝、渠道总算建成了。 放水那天,哗哗的水声流到道土田的地方,惊动了住在城台岭下的猪龙精。猪龙精好吃懒做,它想,如果让渠水从这里流过,那水声从到晚哗哗响,吵得自己老睡不了懒觉可不成。 它气得鬓毛齐竖,吐气吹风,作起法来。 一时狂风大作。 猪龙精把民伕的茅棚都掀到九霄云外去了,接着猪龙精用长长的嘴巴一拱,“轰隆”一声,刚刚筑好的石堤就塌了,水一下子流进了湘江故道里。 第二天,不了解底细的监工官,怪石匠们不用心做事,把主管的张石匠砍了脑壳。 又下令第二个师傅刘石匠主管修筑渠堤。刘石匠晓得监工官的厉害,违抗不得,只好带着众人到二下里外的大石山去取石,块块按照规定打成三尺厚、三尺宽的大石料。 他们从春到冬,又从冬到春,打呀打,砌呀砌,好不容易把垮了的渠又修起来了。 刘石匠看了看,摸了摸,见渠堤牢固,认为这下可以万无一失了。 可是。 哪晓得一放水,猪龙精又把渠堤冲垮了。监工官见了,气得胡子撅上了天,不分青红皂白,又把刘石匠砍了脑壳。 接着又命令第三名师博李石匠主管再修,李石匠晓自己这枚鸡蛋碰不过石头,只好硬起头皮带领民伕到更远的地方去取石料。 他们累死累活,从禾苗刚插秧,一直干到谷子黄,从谷子黄再干到禾苗台插秧,渠堤还是没修好。 冬天来了。 衣装单薄的象一层纸一样的的民伕们,一个个冷的牙齿直打架,衣破了又没有地方补,只好烧起火来取暖过夜。 大家想到今后吉凶未卜,都痛哭起来,哭声随着十二月的寒风飘向九重天外,碰巧被云游到此的大明山白鹤大仙听见了,大仙忙降落云头,看到地下的民伕们是这般惨象,便摇身一变,变成一个白胡老人,扯着拐棍,朝民工的火堆走去。 李石匠一见,忙让出地方请他坐下,白胡子老人问道:“你们为什么要哭?” 李石匠就将妖怪作孽,渠堤塌了又塌,张、刘二位石匠被杀的事情从头诉说了一番。 老人听罢,不但不替他们担忧分愁,倒反哈哈大笑。 李石匠脸色十分难看:“渠道修成了一放水,妖怪一捣乱,我的头就要掉了,你倒还笑。” 老人不慌不忙,从衣兜里摸出根五寸来长的线香交给李石匠,在他耳边轻声说:“放水那天,遇有起风,你就如此如此。”说罢,就飘然不知去向,众人惊讶不已。 李石匠和民伏们照以前张石匠的设计,刘石匠的砌法,凿呀砌呀,凿呀砌呀,到第二年三月,渠堤总算砌好了。 放水那天,大家提心吊胆地站在堤处看着,监工官骑着大黄马在现场来回巡视。水从铧嘴分流下来,流到原来崩堤的地方,不见什么动静,监工官和民伕们都高兴地回去了。只有李石匠放心不下,提心吊胆,直守到日落。 日头沉西,李石匠才回到工棚,不过,他一直注意着天色。 等到半夜时分,突然狂风骤起,工棚摇摇欲坠,准是猪龙精又出来作怪了。 火上房一般危急。 李石匠想到老人的话,急忙点起线香,向西北挥动。顿时,狂凤倒吹,砂石回卷,从峨嵋山方向,上空呼呼地飞来一块巨石,“轰隆”一声巨响,从半空中跌下来,不偏不斜,把刚刚窜出来的猪龙精正压得稳稳实实,一点也动弹不得,当场一命呜呼。 渠堤安然无恙,灵渠,总算修成了。 为了感谢白鹤大仙“飞石镇妖”,后人就把这块形如斧头的黑色巨石叫做飞来石。 还在上面刻上了“飞来石”三个大字,一直留存到今天。 范云今天才知道这块石头的来历,虽然他知道神话传说无凭无据,不足为信,但是,那么大的一块石头,又是怎么来的呢? 如非天工。 定是人力。 范云觉得,那块石头很有可能是以前的砌渠的民工们采来的,后来没有用上,也就搁在那儿了。 不过,因为年代久远,早已失于考据。 范云牵过唐若的手,指着远处白练般的大河对唐若道:“若若,你看那条湘江,我觉得,如果在咱们这里投一个飘流瓶下去,肯定能飘到长江里去,说不定就会被哪个有缘分的人给捡到了!” 唐若用力掐了他一把:“你想把瓶子投给谁?投给下游的漂亮姑娘吗?啊?老实交待。” 范云连喊冤枉,心中想,女人啊女人,从来不按套路出牌,擅联系,爱吃醋。 一吃就是几千里。 第105章 东南亚国际美食节 范云走到另三个木牌子看了看。 上面写的是本地一些特产的来历,如桂林三宝里的豆腐乳、三花酒、辣椒酱的来龙去脉,看上去,写得倒煞有其事。 除了三花酒,那两样都是范云从小吃到大的东西,他并没有感觉什么稀奇。 看了一阵子后。 范云就牵着唐若的手下山了。 看看日头,已经西斜了过去,今天,也算玩得尽兴了,两个人就决定回去。 范云和唐若从灵渠公园的正门出去的。 出来后,发现这里有许多地方已经围了起来,拉着长长的红色条幅,打着地产公司的广告。 这里,原先都是县城旁边那些村子的岭地,现在看来,是要盖楼房了呀! 城市在扩张,越来起多的农民,开始跟着变成市民了,到时候,小城越来越大,而农村,也越来越空了。 范云不想去思考这些“大问题”,他现在只想跟唐若在一起,至于其它的事情,他的眼光与阅历,说实话,并看不那么长远,都说是智者走一步看三步,范云不,范云跟大多数人一样,走一步看一步。 范云不是智者。 范云是个寒号鸟——唐若说的。 两个人叫了一个“慢慢摇”坐上去,直接去了金灵渠广告公司,唐若告诉范云:“你先在外面溜达溜达,等有饭吃的时候,我就发短信息给你。” 她上了楼。 留下范云在外面溜达,此时离吃晚饭还早,范云就溜达回了老广场,他看着老广场那个地下室网吧,突然很想进去看一下。 范云进了网吧。 嗬!有四五十台计算机的网吧里,居然坐无虚席,全场爆满。 不仅如此。 门口的休息区里,还有好几个排号的小伙子,捏着手中的号码纸,一会儿起来到前台看看,一会儿又到游戏区看看,看那个样子,简直就是抓耳挠腮,坐立不安,范云也不知道他们急什么。 范云走到游戏区站了一下,站在一个操纵着屏幕上的小人,砍砍杀杀的玩家。 小伙子卷毛,岁数不大。 范云也看不懂,就见他一会跑这边,一会又跑那边,身上一会红一会绿,看样子,貌似在和别人打架。 这时,那个小伙子突然激动得把鼠标点得“咔咔”响,片刻之后,只见他猛地把身子往椅子上一靠,大声喊道:“卧槽,爆了,爆了!” 坐在他旁边的一个眼镜忙把头伸到他的显示器这边来:“爆什么了卷毛?爆什么了?” “爆了无极棍!” “妈的!真的假的,我怎么没有看到?” “咳,被别一个战神战士给抢走了,那个家伙是沙巴克的,等级绝对不低,他能推得动我!” “卧槽,能推得动你的,起码三十八级大战士啊!” “那是,我三十六级快三十七了,唉!刚才那个红名爆出来了无极棍,老子没有抢到,抢到了直接就可以用了,唉!”卷毛唉声叹气对同伴道。 他回头看看背后,除了范云,又站过来了五六个看热闹的,八成,他那声“无极棍”,吸引了这些人。 范云走开了。 他没什么兴趣。 范云在网吧里转了一圈,发现几乎全是玩卷毛这个游戏的,甚至还有两个年轻的女孩子,也跟卷毛一样,戴着耳机,嘴巴里不停地说着“卧槽卧槽!” 范云就想,这两个女孩子,怎么跟个男的似的。 范云走出了网吧,感觉还是外面的空气更新鲜,网吧里,烟味,脚臭味,嚼槟榔的味……五味俱全,真是乌烟瘴气呀! 他走到老广场正中间的公共长椅上坐下,摸出他的手机玩了一会儿手机里的内置游戏,一款益智游戏,推箱子。 这个游戏挺锻炼人的思维能力,范云推来推去,把昨天没有推完的第二十八关终于推了过去,成功的喜悦,让他又开始了下一把。 推了半天也推不过。 范云沮丧的一摁手机,不玩了。 这种益智游戏,真是越往后越难。 这时候,唐若发短信息过来了:“再过十分钟,可以上来了。” “收到。” 十分钟,对于范云来说,也干不了什么事情了,他无非就是又推也两把箱子,仍然推不过去。 失望。 范云看着表,等过了十五分钟,他才上去,自从上次他进餐厅的时候撞见了唐若公司那两个吃饭在后面仍未走的小伙子后,他每一次再上楼,总是给自己多留上几分钟余地。 不要再撞上了。 他可是吃白食的。 上了楼,唐若已经把杨姐炒好的菜端出来了,一个干煸四季豆,一个苜蓿肉。 范云嬉皮笑脸凑到唐若面前,搂了搂她的腰:“我来了!” “坐在那里,等一会就开饭了,你饿了没有?”唐若该温柔的时候,是极温柔的。 范云摇摇头:“不饿!” 唐若闻到范云身上有一股烟味,奇怪地问他:“你不是戒烟了吗?怎么,又抽上了?” 没有啊!这话从何说起。 唐若揪着范云的衣服,凑到他的鼻子下面:“你闻闻,一股的烟味。” 范云闻着果然不错。 他就知道了,原来是网吧里的那些烟味落到他的身上了,他忙对唐若呲了呲牙:“你看我的牙,我没有抽烟,真的。” 唐若点点头,又摇了摇头。 今天晚上,不知道为什么,杨家那两兄弟没有来吃饭,就唐若与范云,再加上先玲和杨姐。 吃完了饭,杨姐和先玲去厨房片黄瓜去了,她俩最近迷上了黄瓜面膜,说这玩意儿贴在脸上能补水,也不知道她们是听哪个老师傅说的。 范云觉得,补水,不应该内补吗?外敷有用吗? 坐着无聊,他就拿了一副扑克牌,变魔术给唐若看,唐若不知道魔术的玄机,见范云变得妙处,她就睁大眼睛仔细看着,可是,怎么也看不出名堂来,后来,她突然一把抓住范云的手,想看他搞鬼没有,可依旧无用。 魔术是那么容易拆穿的吗? 跟西洋镜一样。 以前,范云看过一本东方大魔王的连环画,就是画的变魔术的,很神奇的一本画册。 此时,他突然想起了那天没翻完的阁楼,说不定,那本画册仍在阁楼上,他决定,哪天回去好好找一找,找出来后拿给唐若看。 他的画册,其实挺多的。 范云和唐若在餐厅玩到九点半多了才走,不走不行了,先玲和杨姐都要睡觉了,不能打扰她们休息,再说了,范云与唐若明天也要上班的呀! 范云把唐若送回马雪莹家,又返回宿舍的时候,唐彬还没回来,他最近也不知道是怎么了,晚上经常回来的挺晚的,范云也琢磨不懂,他也不喜欢瞎研究别人的私事,唐彬没回来正好,免得他打呼噜吵到范云。 范云看了两页《基督山伯爵》,感觉困了,就睡下了,他睡得挺香的,因为,一觉醒来就是第二天了,范云晚上睡得挺踏实。 第二天上班。 范云走到上次他挣烂裤裆的那儿时,发现这儿又在搞什么活动了,看上去噱头还挺大,叫什么东南亚国际美食节,场子,也已经铺开了,看那样子,已经开了好几天了。 范云进去找主持人核实了一下手续,这是他负责的区域,他当然要管。 手续齐全。 范云也没说什么了,只对满脸堆笑看着自己的那个主持人道:“活动搞到什么时候?” “后天,后天晚上九点。” 那个主持人似乎想起了什么,拿了一叠赠票给了范云,范云接过来看看,都是些小吃饮料的赠票,像什么鱼蛋三枚,奶昔一杯,鱿鱼两串什么的。 范云把票揣在了裤兜里,发了个信息给唐若,让她过来玩。 唐若来得挺快的。 反正公司又没人管她,来来去去都随她的便。 范云把那叠票递给唐若,指着拥挤的美食节现场道:“这儿搞活动啊,我们不知道,知道的话昨天就来玩了!” 唐若点点头,别看她喜欢安静,可有时候,她也爱凑热闹的。 范云与唐若肩并肩进了那些大棚,顺着摊位往里面逛了进去。 他先是给唐若领了一杯奶昔,给她喝,唐若笑眯眯看着他:“这一次,你怎么不先喝了?” 范云狡辩道:“这个是现场做的新鲜的,绝对没有问题。” 那个卖奶昔的老板也拼命点头道:“放心,我们的材料都是新鲜的,有保障的,你看,是经过保险公司保障了的。” 她指了指她旁边的一张照片给范云与唐若看,果然,上面写着太平洋保险公司承保…… 范云觉得那个老板娘口气有点大,挺能忽悠。 不过,当他走到前面一个卖皮具的摊位时,听了卖皮具老板的一番话后,他又觉得,那个卖奶昔的跟卖皮具的一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那个皮具老板用手中的小铁锤子,敲着摊位中间一个铁斫子,正在那儿喊麦:“农民难,农民难,繁重的农活忙不完,鳄鱼皮具助您夺高产,先装金,再装银,每个全都装满钱,国际市场获好评,远销泰国新西兰。” 范云听了三遍后,他居然都会背了。 这个卖皮具的,嘴皮子挺溜。 看在他嘴巴这么利索的份上,范云买了一个皮夹子,他原来的那个皮夹子,已经烂得掉漆脱色了,一点也不好看了,范云早就想换一个了。 他看中了一款黑色的,老板可能是冲他身上衣服的面子,也没乱喊价,给了个范云一口成交的价位,二十五元。 二十五元买一个的鳄鱼牌皮夹子,挺划算。 范云觉得挺划算。 不过,钱却是唐若给他出的,唐若早就想送点东西给他了,只是,她从来没有送过男孩子东西,不知道该送什么给范云,也不知道范缺什么,所以,她的想法一直没有落实到行动上来。 今天,是个机会。 范云也没强行阻拦唐若,一个二十几块钱的东西,她愿意买就买吧,他不能拂了唐若的一片心意。 买完皮夹了,两个人继续往前走,碰到卖手机配件的,范云给自己和唐若每人买了一个小挂件,一个信号感交器,每当手机有电话或者短信息时,那个感应器就会闪闪发光,关键,做工也精致,范云挑了一个水果的,唐若挑了一个娃娃的。 付钱,走人。 走到一个卖牛角梳的摊位上,范云又给唐若买了一把据老板说是纯牦牛角打磨的,可防静电的细齿梳子,另外,还买帮唐若买了一面折叠小镜子。 范云觉得,如果手机的屏幕也能当镜子用,那就好了。 买完这点零零岁岁的东西,范云与唐若走到一个人群稀疏的地方站了。 眼尖的范云,突然发现人群中有一个黑衣男子,正在用手中一把长长用铁夹子,夹他前面一个男人的裤袋。 范云伏在唐若耳边,轻轻对她道:“有小偷!” 他指了指那个黑衣男子。 唐若点点头。 范云就想松开唐若的手,唐若明白他的意思,她冲范云摇了摇头,范云轻轻挣了下,没挣脱,他看了看唐若。 唐若指指那个眼看即将得手的小偷,范云看到,那个小偷并没有得手,因为那个男人正伸手到裤袋里去摸他的差点不翼而飞的皮夹子,替他旁边的一位女子买单。 那个女子,真是他的福星,免了他的破财边灾,他实在应该帮那个女子多买一些东西,什么贵,就买什么。 范云突然觉得唐若挺有先见之明。 他看了看唐若,这时,旁边的一个女人也看了看他,那个女人走到范云面前,对他笑道:“哟!小范,和你一起的这个是你女朋友吗?长得可真漂亮!” 范云一看那个女的,首先看到的就是她那一张圆圆的脸,不是别人,正是卖牛奶的老板娘,圆脸吴姐。 范云笑着冲她点了点头,算是回答了吴姐的问话:“吴姐,这么有空啊,也过来这里逛街啊?” 唐若冲吴姐微微点了点头,并朝她露出了一个礼貌的微笑。 吴姐圆脸上那对聚光灯泡一样的小眼睛,里面好像刚装上了崭新的钨丝似的,十分有神地打量了唐若一眼。 不! 第106章 打气球,套圈 吴姐的瞳仁更像放大镜聚焦点。 她上上下下打量了唐若几眼后,给唐若下了如下评语:宜室宜家。 吴姐的评价较高,不过,也算中肯,以她老江湖的眼光来看,一般情况下经过她判断的人,都能有个八九不离十。 吴姐看人。 很少打眼。 若说。 熟人见面,打过招呼就行,巴掌大的一个小城,到处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若是每个人都拉着说上半个小时,那,一天下来也不用搞事情了。 范云跟吴姐点头示意,与唐若手牵手走了。 吴姐看着他俩的背影,想起自己刚才忘记了追加一句:“你俩什么时候结婚哪?” 还早。 还早。 范云看到前面空旷处有个摊子,是一个打汽球的摊位,他就跟唐若走了过去,一边走,一边对唐若道:“走,去打几下气球玩一下。” 那就打呗。 汽球摊的老板娘“咔咔咔”,将一支玩具步枪里压好塑料子弹,一共十发,最少打爆八个汽球才有奖品。 唐若欢欣鼓舞,跃跃欲试。 范云笑着把唐若扶到板凳上坐下:“我告诉你哈……你看到没有,这里是准星,后面这里是缺口,你把准星放在缺口的中间,上面准星尖与缺口平行,然后对准气球,三点成一条成线,扣动……” “啪!” “啪!” 唐若用枪声对范云的啰里啰嗦表示严重抗议。 用你说? 好像唐若没打过似的,以前,她带着马雪莹,跟唐小兰都不知道玩过多少回了,每一回,玩得她和马雪莹都不愿意玩。 十发子弹,唐若只打爆了两只气球。 范云对她的技术表示怀疑:“若若,你的枪法不行呀!” “你行你来。”唐若把枪往他手中一塞。 来就来。 范云也没坐板凳,就站在摊位前面,三点一线瞄准,屏住呼吸…… “啪!” 扳机响了,秃靶。 范云有点奇怪,再打一枪,依然秃的,不过,范云看出了问题,因为他看到枪打到挂气球的幕布时,黄色塑料子弹的弹着点。 毫无疑问,他手中的这把枪,弹着点偏左。 范云就调整角度校了校枪,接着又扣动扳机。 “嘭!” 气球爆了。 一连八发子弹,范云打爆了八个气球,他那百炼出精兵的枪法,可真不是白给的呀! 范云,可是阻击手,虽然他的阻击手只干了三个月,就被希刚给顶替了,但是,他毕竟担任过的,范云的精度射击,那可真是,步枪表尺射程之内,指哪打哪。 范云,曾经用五发子弹打100米胸环靶,打出过三个十环,一个九环,一个八环的优秀成绩的。 范云决定打个完美的成绩,给站在他身后的唐若,以及围观的吃瓜群众们,秀一秀他的枪技。 他有绝对的把握。 “再装十发子弹!” 老板娘接过枪,“咔咔咔”又给他压上子弹。 范云心想,是时候表演真正的技术了。 他瞄准一只红色的气球,扣动了扳机。 什么? 居然又脱靶了? 居然没中? 范云简直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又打了一枪,还是没中,再一枪,哦!此时注意力高度集中的范云奇怪地发现,仍是这把枪,刚刚明明偏左的弹道,此时居然向右偏了过去。 真是见了鬼了! 范云把枪凑到眼皮子底下检查着,看了一下,也没发现什么名堂,他觉得很奇怪,抬眼看了看正在“扑哧扑哧”给气球打气的老板娘,老板娘若无其事看了看他,一脸的不知道怎么回事。 真是见鬼。 范云觉得,一定是那个老板娘刚才压子弹的时候,又把枪动了手脚,可是,无凭无据的事情,他也不能乱说。 嗨! 这一次。 成绩还不如上把,范云就有些沮丧,不想打了,他把枪交给了唐若。 唐若那枪,是不需要瞄准屏气神马的。 她只需要一颗颗把子弹搂出去就可以了,不过,别说她这种瞎猫去碰死耗子的打法,有的时候,也能打爆气球的。 “嘭!” “嘭!” “嘭!” 唐若一下子来了个三连冠后,高兴得嘴巴都合不拢了:“怎么样?范云,我的枪法厉害吧?” “厉害!”范云回答的十分干脆。 太厉害了,十发子弹居然能打中三发,不厉害吗? 打完气球,接着去玩套圈。 说好的美食节呢? 范云觉得,这个名头响亮的所谓美食节,完全就是一个大杂烩啊! 诺大一片空地,除了那些奶茶榨汁鱼蛋烧饼等等小吃,还有卖各种小电器的,卖衣服鞋帽的,卖日杂用品的,卖书刊杂志的,还有各种游戏娱乐的。 不过,范云认为,这儿看上去虽然人流拥动,杂乱不堪,但是,如果真要说穿了,就是一个字。 钱! 没错,就是钱,每一位摊主都是想法设法从来玩的这些人口袋里往外掏钱的。 让大家伙心甘情愿的掏。 当然,也有不要钱的娱乐节目,完全免费的,譬如范云和唐若面前这一位。 这个摊主,摊位不大,面前摆着两张方桌和几张板凳,他的娱乐项目是,谁要是能在本子上用楷书工工整整写上一千个祖国,并且没有写错的话,那么,就奖励谁一个公仔玩具。 如果能写一万个词而不错,那就奖励一个超级大的。 玩具,就在他身后的箱子里。 范云觉得,他这样的活动,还不得把裤子赔个底朝天呀! 于是范云就有点跃跃欲试的意思。 范云问那个老板:“是不是一笔一画写一千个祖国,就有那个礼物?” 他指了指摊主背后架子上挂着的那些毛茸茸的公仔玩具。 摊主老板一笑:“嗯,只要能用楷书写一千个祖国,都写对的话,就奖励一个玩具。” 范云觉得那个摊主看上去文质彬彬的,笑起来居然有那么一丝丝腼腆,看上去,似乎很好欺负的样子。 他就想欺负欺负这个摊主。 “好,我来写一下试试!” 范云搬了一张板凳,让唐若坐在自己旁边,他自己也坐了,拿起桌子上的板凳,就埋头写了起来。 他的身后,不时有一些手中抓着零食的小孩子,笑眯眯看热闹的老汉停下脚步,看他在干什么,“哦!原来是写字的!”看几眼,又纷纷离去,然后,又有人过来。 人流如水。 范云一开始是冲一万个词的目标去的,他很想把那个半人高的白毛黑眼圈的大熊猫赢过来,给唐若抱着。 可是。 当他握上笔杆子,“唰唰唰”写给一页纸后,才发现,对他来说,写一万个词,简直就是一个不可完成的任务。 第一个词,范云写得很好,跟新华书店里那些书里的印刷体一模一样。 漂亮! 第十个词,虽然略有变形,但是变化不大,还是有板有眼。 good! 第一百个词,亦不错。 第三百个词,尚可。 第五百个词,坚持就是胜利。 第八百个词,简单的重复简直能要人老命! 第一千个词,范云几乎写吐了。 怪不得说,无论做什么事情,做一遍容易,做十遍容易,但是,如果要是一直重复做上千遍万遍的话,那可真难。 范云把笔一放,揉了揉麻木的手臂。 今天,他把今年一年的字都写完了。 那个被范云“欺负”了的摊主,取过一只灰色的树袋熊娃娃,递了过来。 范云接了,给唐若抱上。 唐若把那只公仔抱在臂弯里,开心得合不拢嘴:“我还以为你写不完了呢。” “为什么?” “因为我见你后面的那些字越写越差,越写越潦草,我怕你一不小心就会写错了,前功尽弃。” “怎么可能?我很有把握的好不好!” 好吧,反正公仔已经抱在唐若的臂弯里了,而范云吹在后面的牛皮,已不叫牛皮了。 范云玩过了,轮到唐若玩了。 正好,前面有个套圈的,范云与唐若就走了过去。 嗬! 围了许多的人。 长绳子围住的空地上,一排排一个个放着许多泥娃娃,公仔玩具,香烟,装饰小花盆等东西,范云看那个距离,感觉十投八中。 唐若也是这种感觉。 她想玩。 那就玩呗! 范云买了十个圈,递到唐若的手里,并拎着那只树袋熊的耳朵,就把它从唐若的手里接了过来。 树袋熊心想:真是一个野蛮人! 此时,正有一个大腹便便脖子上戴着一条金灿灿拇指粗金项链的大胖子在投圈。 只见那个大胖子双脚站在红线外,身体却用上了他妈跟他老婆都不认识的力气,尽力往前探去,塑料圈捏在手里,对着地上的一盒三五香烟试了又试。 比划之后,投了出去。 那个塑料圈本来是在胖子手中平推出去的,可是落地后,却跳了起来,并朝他瞄准的香烟旁边的一只公仔滚去。 胖子的期望值大幅下降。 不过,既然香烟套不到了,能套个公仔也行,套上了,就是个采头。 那只塑料圈一歪一斜,靠在了那只公仔上,上面的半圈,套住了那只公仔的头部,胖子高兴的喊道:“那一只,套中了,套中了!” 手持竹竿的老板娘一勾一挑,把那只塑料圈挑回了手中,套在了胳膊上,摇头对胖子道:“老板,这样不算,要全套进去才可以的!” 那个胖子一拍大腿:“唉!” 他又摸出一张票子:“来,再给我来十个,不,来二十。” 行! 只要你愿意掏钱,老板娘把那些塑料圈全都卖给你也可以,如果你掏得足够多,包场,一个人玩也没问题。 不过,这种小节目,不是穿着价格不菲的名牌运动服到湖边的绿草地上,优雅地挥竿打高尔夫,包场,就算啦! 唐若站在线外,也跟那个胖子一样,弯腰弓背把身体尽量前探出去,同时,把手中的塑料圈推了出去。 这只塑料圈很调皮,蹦蹦跳跳一直跑到了一只塑料盆景面前,才停下来,可能,它是想跟那个塑料盆滴血认亲,也未可知。 不过,那只塑料盆景并没拿它当作自己失散多年的兄弟,与它抱头痛哭,而是把它的主动来访,拒于一步之外。 停! 请尊驾就呆在那儿就可以了,逢人,别动不动就摆出一副很熟的样子,好么? 唐若又扔出一个圈,仍未中。 二只。 三只。 五只。 范云觉得唐若的姿势有问题,她还是站得太高了,他认为唐若的身体重心应该再降低一丢丢,应该说,尽量降低,越低越好,扔下去的圈子越低,就越不容易弹起来。 他决定,给唐若,以及那个屡套屡不中,屡不中屡套的大胖子做一个无声却有力的示范动作。 范云从唐若手中取过一个圈来,他把身体伏在绳上,尽量伏低,伏得那根绳子都低了下去,范云也是身体前探,瞄准一只公仔,“嘿!”,扔了出去。 果然。 中了。 喜中企鹅一只。 唐若的脸蛋激动的绯红,她跺着一连串的小碎步,抓着范云的胳膊用力摇着:“中了,套中了!” 范云一甩头。 小kiss! 那个老板娘竹竿一挑,将那只塑料圈挑回了手中:“不算。” 神马? 不算? 范云觉得自己一定要跟老板娘理喻理喻:“凭什么不算,我又没有过线,圈子也套中了,而且全都套进去了,凭什么不算?” 唐若也不服气的帮腔道:“是啊,凭什么不算?” 那个老板娘打个手势,示意范云与唐若别激动,别急:“因为,刚才他已经趴到了绳子上去了,身体挨到了绳子犯规了。” 范云乜斜了脸上一本正经的老板娘一眼,心里还是有点不服气,但是,规矩是主办方定的,最终解释权,都在老板娘那里,他也没办法,老板娘不把公仔给他,他也不能抢她的啊! 老板娘笑道:“其实,他的技术很不错的,不犯规也可以套中的。” 老板娘一直在跟唐若说话,大约,她认为女人与女人之间展开对话,更容易? 她的好言好语,倒是让范云与唐若没有话说了,再说了,来这儿是花钱寻开心的,又不是找不痛快的,范云决定,接受老板娘所作的,尚属合理的解释。 此时,唐若手中还有四个圈,范云又取了两个过来。 一人两个,投完拉倒。 他这次按照老板娘所说的规矩,把手中圈投了出去。 未中。 再投,仍未中。 唐若投了一个。 那只圈子滚了一下,滚到了一包三五香烟上,力竭而倒,把那盒香烟套了进去。 唐若,高兴地跳了起来。 第107章 唐若有旺夫相 但是。 唐若不想要那盒烟,她想跟老板娘换那个企鹅公仔。 那个老板娘笑道:“除非,你能再套中一个东西,就可以换那个公仔给你。” 唐若很生气。 不想换就不想换,找什么理由,推三阻四的,她手里就剩下最后一个圈了,能套中什么嘛! 唐若赌气把手中的塑料圈扔了出去,那只塑料圈一跃再跃,向远处滚去。 它根本就是一副什么也套不中的模样。 可是。 当它滚到一只很小很小的小兔挂饰面前时,不知为什么,停了下来,莫非,它认为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爱吃萝卜爱吃菜,蹦蹦跳跳真可爱? 唐若紧张的盯着那只塑料圈,心中默念:“停,停,停,倒,倒,倒!” 那只塑料圈八成感知了唐若的小心思。 所以,它就把那只兔子给套住了。 哈! 唐若别提多开心了,这叫什么,这叫心想事成。 她觉得,自己也挺喜欢那只小兔挂饰的,挂在她的背包上刚刚好。 不过,两物相权取其大。 唐若还是决定,要那只企鹅算了,那只企鹅一定更值钱一些。 老板娘这一次并不食言,把那只企鹅递给了唐若:“诺,美女,给你。” 旁边的那个买圈的钱已经可以买两只企鹅的大胖子,看着漂亮的唐若,心想,这小妞运气真好,一看就是旺夫相。 范云也挺高兴。 他的心情,只遵从两个凡是。 凡是唐若觉得高兴的,他也高兴;凡是唐若不高兴的,他也不高兴。 他就是这样的毫无原则。 别跟范云讲原则。 唐若就是原则。 唐若搂着两个公仔,笑嘻嘻往前走,范云忽然觉得,做一只公仔也挺幸福的,就那样给唐若搂着,管什么宇宙太空,管什么浑沌迭起,管什么人潮涌动,管什么春夏秋冬,就这样陪着唐若,伴着她,化物为形,也是很好的呀! 想到这里,他扯了扯唐若的衣襟。 光天化日之下,拉拉扯扯的,好么? 旁边一个卖菜墩子的,把手中的便携式电刨子,在一只刚刚锯好的菜墩子上“呜呜呜”推着,带着刨花香的碎木屑滚滚而落。 不过。 那个小伙子只是瞄了范云跟唐若一眼,在他的眼中,就认为唐若的相貌比他的女朋友强太多,而范云长的却比自己差多了。 想到这里,小伙子的心里就不舒服起来,觉得唐若是一朵鲜花插在那啥啥上了。 于是,那小伙手中的电刨子推得更加用力了。 “呜呜呜呜……” 心疼得那个已经买下这块菜板的老头恨不得拽住他的手:轻点,轻点,再刨就没了! 羡慕吧? 嫉妒吧? 呵呵!别人越是羡慕嫉妒,范云就越开心,这证明什么?证明他的眼光好呗。 范云决定,去买点好吃的,犒劳一下唐若。 他买了五串羊肉串,给唐若抓在手中吃,还换了一杯榨甘蔗汁。 唐若把那两只公仔关进了背包里,认真吃肉串,边吃肉串,边好笑的对范云道:“你看那个烧肉串的,真好玩。” 是挺好玩。 那个烧串的,俨然已打扮成了猪八戒的模样,头上戴着黑色伽蓝帽,大肚子上穿着一件当初被那几个神仙大姐调戏,扒得差不多,只剩下了最后一件的红肚兜。 貌似,是黎山老母扒的猪八戒的衣服。 那个猪八戒打扮的烤串的,一边在摊位后扭来扭去跳着尬舞,一边吆喝着:“嘿!羊肉串,新疆羊肉串,现宰现卖,五块钱四串,十块钱七串,快来买,快来买!” 别说,买的人还挺多,范云买完后,接二连三有几个人买,他的羊肉串,有点供不应求呀。 看来,他很有必要请他的大师兄来助一臂之力了。 他的大师兄,现在没空。 那个打扮得跟电视剧中的孙悟空造型一样的扮演者,现在,正在人群中,耍他的如意金箍棒。 只见他一会手搭凉棚,看看人群上空是否有妖气,一会又伸出金箍棒学着电视中的造型在地上迅速的划上一个圈,吸引了许多人围观。 唐若也被吸引住了,走了过去。 那个孙悟空见到唐若,边挤眉弄眼对她做着鬼脸,边伸出毛茸茸的一对爪子,把唐若扯到了自己的身边。 唐若不明白他的意思。 做什么嘛? 表演美女与野兽? 此时,闪光灯一亮,照相机的声音“咔嚓”响起,人群中一个照相的,替唐若跳孙悟空照了一张相,那些孙悟空接了,毕恭毕敬,双手合十打个问迅,将照片递到唐若手里。 这是? 孙悟空道:“妹妹,照一张像,十块钱。” 什么? 一张相片十块钱? 你怎么不去抢? 刚才就感觉有点不对的范云,一把将唐若拉到了自己的身后,瞪着眼道:“干嘛呀,我们又没有让你照!” 对于范云的无礼,那个孙悟空也不气也不恼:“小伙子,你也不要气,也不要恼,就说你找了这么一个漂亮的女朋友,一张十块钱的照片,又算什么呢?对不对?你要是不要,那我就把它丢了啊,难道,你舍得自己女朋友的照片,被丢到哪里去吗?” 他没说哪里。 范云想想,也是,明知道他这是强卖,还真拿他没办法。 哼! 范云只好掏钱买了那张照片,握在手中端详了一下,感觉照的也还凑合,心中那口气,方感觉又顺了一些。 唐若不好意思笑道:“这个孙悟空,我也没让他照相呀,真是的,讨厌死了!” 范云晃晃冤大头:“这些人这样做生意,哼……” 算了。 买都买了,说那些也没用,破坏心情。 唐若把手中的串喂到范云嘴边,笑道:“来,吃口羊肉串,压一压火气。” 范云倒没生气了,他把气撒在了羊肉串身上,将那口肉嚼得吧嗒吧嗒响。 怪不得希刚妈说他吃东西爱吧嗒嘴,果然,范云有这个小毛病。 得改。 唐若把手中的榨汁对准范云的嘴喂过来,范云左右看看,感觉众目睽睽之下,不好意思,他忙把那杯饮料接了过来:“我自己来,你再喝一点呀!” “我喝过了,吃饱喝足了,今天中午不用吃饭了。”唐若笑道。 两个人走到这儿,顺着另一边掉转头往回走,这边,有一个桌面上摆着许多呼机的摊子,三十出头的摊主背后支着一个广告架子:bp机换脸盆。 这。 再看那摊主旁边,果然放着一堆的不锈钢脸盆、漏斗、碗、碟子等物,一个大爷正拿着一只不锈钢的脸盆在手中,翻来覆去的检查着。 范云觉得几百块,甚至上千块的呼机,如今居然沦落到只能换脸盆的地步了,真是让人唏嘘。 这才几年啊! 当初遍地开花的寻呼台就倒闭完了,大街上,也再见不到动不动就把拴在裤带上的长链子拽起来,低头看那个“哔哔哔”叫唤的呼机的人了。 呼机,一夜之间,似乎就淘汰,就销声匿迹了。 范云也有一个呼机,是数字的,自从买了后,感觉没用几次,那家寻呼台就倒闭了,拨号,也听不见电话里那个陌生又甜美的声音了:“先生您好,请说您要呼的电话号码!” 范云感觉,历史的滚滚车轮,真是挡也挡不住呀,无论帝王将相,又或才子佳人,终有一日,都将随着时间而淹没在历史的长河里。 人类文明已经存在了多久?还能存在多久?一切,都是未知之谜。 两个人挤出了人群,唐若望着舍不得自己走的范云道:“我要回去了,等一下,你也要下班吃中午饭了吧?等下,你到哪里去吃中饭?” 范云晃晃脑袋:“我也不饿,中午随便吃一点就可以了。” “好,晚上,我发信息给你,留着一点肚子,吃我们公司的饭也可以。”唐若笑道。 就这么办。 晚上,吃江晔老板的。 到了晚上,杨家那两兄弟还是没有来,范云就觉得很奇怪,平时上这里来吃饭,比签到打卡还要准时的两个人,为什么最近一段时间,总是见不到了。 范云就戳了戳唐若。 唐若并不知道他的意思,但唐若也觉得奇怪,是有好几天没见到杨家兄弟了,他们不在,牌也打不起来了。 唐若就把范云想问的话,先于他问了出来,因为,假如唐若再不开口,他就亲自动口了。 杨姐本来不想说的,可是在唐若与先玲的夹攻之下,不但说了杨家兄弟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没来了,还将范云心中一个长期存在的疑惑给解开了。 那就是。 杨峰为什么对他弟弟杨岭那么好。 原来,杨峰小时候,因为上学成绩不好,留过级,就算是留级,在他考大专的时候,因为他的成绩不行,也没有考上。 这让他很沮丧。 不过,他的父母替他想了一个法子,那就是顶他兄弟的名字去读书,而让他兄弟顶他的名字,再复读一年。 本已落榜的杨峰如愿以偿读上了大学,以他的交际能力,混个毕业证当然没有问题,他虽然读书不行,但是讲话很有点水平,很懂得察言观色,看人下菜的,所以,他如愿的从大学里毕了业,并找到了一份挺不错的工作。 工作倒是其次,手握真正的大学毕业证,那才是底气。 现在找工作,起码都是大专起步,那些大城市里的人才市场,找工作的人群里,甚至硕士博士生也不再稀奇,现如今社会,没学历没文凭,是万万不行的。 这是杨峰对他弟弟好的原因之一。 第二个原因是因为杨岭身体不好,杨岭患有某种严重的疾病,不能累,也不能情绪上有太激烈的波动,具体是什么疾病,杨姐也说了,叫什么白血病。 这个病,是要做骨髓移植的,幸好,杨峰与杨岭的配型很成功,亲兄弟,毕竟还是亲兄弟。 最近见不到杨峰与杨岭,他们就是做这个去了。 骨髓配型成功是好消息,不过,做这个骨髓移植,手术费可不低呀! 身为患者,只要一踏进医院的大门,各种费用就源源不断而来,对于同样都是农村人的老杨家,经济压力可想而知。 前一段时间,杨家的那些亲戚朋友们,也自发捐了一些钱给他们家,包括杨姐,也捐了一些。 先玲听到这里,叹道:“有什么千万别有病,没什么最好别没钱!” 先玲看得很透彻。 杨姐也点头道:“就是,没什么别没钱,没钱,真是寸步难行。” 范云觉得,既然杨岭得了病,那么,自己多少也捐一些,不管怎么说,大家也是一个饭桌上吃过饭的人。 于是,范云就唐若商量了一下,每个人拿了一百块钱出来,共两百块钱,由唐若交给了杨姐。 这两百块钱,是意料之外的,虽然不多,但是对于杨姐来说,也足以感受到范云与唐若的心意,他们跟捐了同样数额的先玲一样,都是厚道人。 杨姐对这仨人谢道:“哟!谢谢你们了,真的,我替他们两兄弟谢谢你们。” 其实,好好谢谢先玲是真的。 唐若不说她了,老是带范云过来蹭饭吃,没有什么可谢的,先玲可不同,先玲对于这几个外人蹭饭的行为,在公司里守口如瓶,从来没有跟外人提起过,在这一方面,特别是杨家两兄弟,真应该好好感谢感谢她,更别说,她现在还主动捐钱,尽她这绵薄之力了。 先玲,其实真是一个不错的姑娘,心眼挺好的。 吃完了饭,钱也捐了,就散了呗,反正牌也打不起来,杨峰不在,没有了组织者,这几个人打的话,也没有什么兴致,特别是范云,如果让他陪着这三个女人打牌,能把他急死,一个比一个水平菜,一个比一个出牌慢。 特别是杨姐,抓着牌,简直不叫打牌,叫算命。 范云把唐若送回去,自回宿舍,今天上了一天的班,特别是在大棚里一挤,浑身都出汗了,黏黏糊糊的让范云浑身都不舒服,他想赶紧洗个澡。 想起洗澡,范云想起洗澡用的服皂没有了,于是,拐到半路中间的一个小超市里,买了一块舒肤佳。 第108章 范云送礼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老魏通知范云去找杨大队。 范云心里就有点七上八下的忐忑不安,莫非,昨天跟唐若在美食节被谁看见了? 自己被告黑状了? 他觉得,唐彬和赵艳玲他们看着自己的小眼神里,充满了同情。 范云感觉唐彬笑得很神秘,让他如芒在背:“范云,杨大队找你,肯定有好事哦,看样子,你是要高升了,到时候别忘了罩着点兄弟呀!” 范云觉得唐彬在说反话,说不定,昨天,自己跟唐若在美食节里玩,就是他举报的。 这个死唐彬! 可是。 就算他在美食节逛了一圈,也不算多大个事啊!充其量,他也算是一边工作,一边顺便看了看而已,也不劳杨大队专门找自己吧? 莫非是其它的事情? 范云想破脑袋,也没有想出最近一段时间,自己犯了什么错,如果实在说他犯了一些什么,范云觉得,极有可能自己是犯了小人了。 譬如霍立。 那个霍立,对自己上次比赛得奖一定很不舒服,八成是他在杨大队面前说过自己什么坏话,打过什么小报告。 范云越想,越觉得自己跟《基督山伯爵》里那个被关在监狱里的老头子一样,推理得出的结果十分缜密可靠。 就是这么回事! 妈的! 范云骂了一句脏话。 进了杨大队办公室,范云看到杨大队和颜悦色,脸上的表情并不像是要签他罚单的意思。 范云的一颗心慢慢又放下来了一点。 杨大队正在批阅着什么文件,他指指靠墙的沙发,示意范云坐下。 范云觉得事态还未明朗,屁股就只坐了一半,挨在沙发上,并随时保持起立姿势。 果然,他的屁股还没坐稳,杨大队就招呼他了:“来来,过来。” 范云立刻从沙发上弹了起来。 杨大队把手中的文件往前一推,双手抱在头后,长长的吁了一口气:“吁!那个……范云,最近工作怎么样?感觉还顺手吗?” 范云奇怪,堂堂的大队长,今天怎么突然想起关心自己这个小喽啰的工作来了,他忙点头:“还可以,都挺好,我感觉我们的工作虽然情况复杂,千变万化,每一天都要面对不同的事情,不同的人,但是,我保证,一定努力工作,绝不辜负大队长和领导们的期望。” 范云这些冠冕堂皇的话,说得一套一套的。 杨宗玮点点头。 他上下打量了范云几眼。 范云也看着他,当然,不是和他对视,范云的目光只盯着杨大队的喉结位置,他感觉,看上去脸色有点阴青的杨大队因讲话而不停颤动的喉结,很像是山羊下面的那个突起。 范云觉得,杨大队如果下巴上再多出一撮翘翘的硬胡子的话,那么看上去他就更加像一只公山羊了。 想到这里,范云的肚皮里差点笑出声来。 杨大队打量了一下范云后,“啪”的一下打燃了火机,点了一支香烟,深深的吸了一口。 他从抽屉里取了一份东西出来:“范云,根据你的表现,以及领导们的观察,加上当班班长对你的推荐,队里决定,将你从临时工正式聘用为合同制,这是工作合同,你看看,如果愿意的话,就在上面签字,如果不愿意的话,也可以……” 什么? 范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怪不得,今天早上起床后,他的眼皮一直跳个不停,跳得他心里惴惴不安,范云总觉得,今天一定有什么事情发生,没想到,发生的居然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只要他把字一签,就可以像班长他们一样,正式进入体制内了,体制内的好处,不言而喻,从此,医疗、保险、教育…… 傻子才会不签。 傻子才会拒绝。 范云连看也没看,直接就在上面签了字,签完递给杨宗玮:“大队长,我签完了!” 他的态度,让杨宗玮很满意。 杨大队摆摆手:“好,虽然说转正了,并不是说工作就可以了,就值得骄傲了,有一些至今仍未转正的老同志,他们的工作成绩,也相当扎实,甚至干得比你好得多,他们身上,也有许多东西值得你去学习,所以,我希望你在今后的工作中,更要加倍努力。多向老同志学习,学习他们好的工作经验,方式方法,当然了,今天既然给你转正了,就代表你前一段时间的工作,得到了组织上的高度肯定,那么,希望你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继续保持……” 杨大队的话,值得玩味。 范云的头,点了又点。 他太高兴了。 “行了,你去吧。” 直到出了杨大队的办公室,范云还有点不敢相信就在片刻之前发生的这一切。 他用了拍了拍大腿,“啪”,有点疼。 哈哈! 范云的心里都乐开了花。 他紧紧抿着嘴,尽量绷着自己的脸,不让脸上的笑容顺着他的嘴角溢出来。 范云摸出手机,抑制着激动的心情,手指打字如飞,给唐若发了一条信息:“亲爱的,我转正了,工作转正了。” 是吗?太好了!——唐若也高兴地回道。 晚上我请客,去哪里吃饭!——范云。 我不想出去吃饭,不如我们去唱k吧,你觉得怎么样?——唐若问他。 可以啊,完全没问题——范云回道。 好,不过,过两天可以吗?过两天我休息的时候,我们再去,今天晚上,你先来我们饭堂吃饭——唐若。 嗯嗯,好的。——范云。 范云出了队里,步行慢慢走着去上岗,他一边走,一边想,自己,是不是应该买点东西给杨大队呀?虽然说转正的惊喜来在前头,事前自己一无所知,但是,事后再买点东西给杨大队送去,应该也未尝不可。 嗯!就这么办。 所以,下午一下班,范云就去了卖牛奶的圆脸杨姐那儿,他早就回想了那一次他送货到杨大队家时,吴姐配送的牛奶。 圆脸吴姐见是他来买牛奶,自然价格上给了范云很大的优惠,她把一张小票往铁签子上用力一戳:“好,我带你去拿,儿童奶和钙锌双加奶是吧?” 范云点点头:“一样一箱。” 他想了想:“儿童奶要两箱。” 圆脸吴姐想起了昨天在美食节上,见到的跟范云一起的唐若,她就笑呵呵问范云:“小范,昨天,在美食节上,跟你一起的那个女孩子,是你女朋友?” 范云点点头,心里无限骄傲,口中却十分谦虚地道:“是啊,吴姐,怎么了?” 吴姐一边从牛奶堆上给他拿牛奶,一边赞着唐若道:“你女朋友可真漂亮,皮肤白白嫩嫩的,长得又特别耐看,对了,你什么时候结婚?到时候,别忘了请我去喝喜酒啊!” 范云笑道:“结婚还早呢,我才二十一,她不到二十,还没到年龄呢!” 杨姐笑道:“想结也能结,先结了婚,等以后年龄到了,再登记也不迟。” 范云不想。 他感觉杨姐说的结婚这个话题,似乎是大人们之间说的,而他和唐若的年纪,此时谈及结婚,似乎太早了一些了,起码,至今为止,范云还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呐! 他现在的思维,还处在浪漫的爱情季里,而对于即将到来的结婚季,范云,似乎还没有心理上的准备。 或许,这就是自由恋爱,与以结婚为目的的相亲,最大的不同之处吧! 吴姐又道:“早结婚,早抱孩子,比晚结婚好,小范,你女朋友长得那么漂亮,你可要看好一点呀!” 范云觉得吴姐的这话说的有点咸吃萝卜淡操心了,他觉得唐若绝对不会对自己有二心的,就像他对唐若也没有二心一样。 像电视剧中那些狗血剧情,男男女女之间拉拉扯扯搞不清的三角恋,多角恋,对范云来说,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他不想再跟吴姐继续这个话题,于是笑着点点头:“谢谢姐姐关心,我知道了,你的话我一定好好考虑考虑,结婚的时候,一定发请柬给你的,姐,快给我拿牛奶吧,我赶时间,真的!” 行吧。 你去赶时间吧。 吴姐把牛奶递给范云,每箱牛奶,少收了他三块钱。 买好牛奶,范云提溜着出了吴姐仓库,感觉有点重,就这样提到杨大队家的话,他感觉有点吃力,算了,坐个“慢慢摇”吧! 慢慢摇一直把他送到了青龙大街的路口,范云没让他继续往前开了,因为,一,是要爬个大陡坡,二,最后这几步路还是走上去算了,他总不能让慢慢摇开到杨大队门口吧? 那样多不好,那样会显得太过轻狂,失于稳重。 范云走到杨大队门口的时候,杨大队的女儿媛宝正在一楼的大厅里骑车玩,她正坐在一辆电动三轮车上,在厅里“呜呜呜”跑着,一会开到东边,一会又开到西边,时不时,还突然来个急刹车和转弯。 车技不错。 比唐若强。 唐若骑二轮摩托车,开得都很老成,她总是不急不慌的开,谁也打乱不了她的节奏,无论后面的车再打喇叭,她也不急。 媛媛瞪着乌溜溜的大眼睛,瞅着站在自家门口的范云,转身向里喊道:“妈妈,妈妈!” 后门本就是开着的,媛宝妈杨丽从后院里走了出来:“干嘛?干嘛?怎么了?” “有人?”媛宝指指范云,奶声奶气道。 范云把牛奶放在了地上:“嫂子,是我,我来送牛奶?” 杨丽认识范云,不说那次范云替她家送牛奶那一回,后来,在城管队她也见过范云几回,她知道范云是她老公手下的兵。 她看着范云手中的牛奶,立刻就明白了范云是来送礼的,至于范云是为什么送礼的,原因她可就不知道了。 她笑着冲范云点点头:“来了?你这是……” “啊!嫂子,这几箱牛奶,我买给媛宝喝的,真的,我挺喜欢媛宝的,她长得简直就跟我姐的小孩一模一样,真的,可惜,我姐嫁到江苏那边去了……” 话说,为了送这点牛奶,范云凭空为自己捏造了一个外嫁的姐姐出来,也真够难为他的了。 小伙子,不会送礼。 所以。 杨丽根本就不要他的牛奶:“杨大队不在家,这些东西你还是提回去吧……” 她指了指那些牛奶。 范云怎么可能提回去,可是,杨丽如果坚决不要,那也不是个事呀!提都提来了,再提回去,算什么呀。 于是。 范云就用了让杨丽意想不到的方法,他一边满脸堆笑信誓旦旦说着:“嫂子,这牛奶,真是买给小媛宝的,真的。”一边撤到了门外,转身就跑。 跑得比兔子还快。 对于范云来说,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他没什么送礼的经验,送礼出去如果别人收了还好说,如果被拒绝了,像刚才那种场合,他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唯有东西一放。 跑路。 范云一溜烟跑了,杨丽看着他八匹马也拉不回来的背影,将手中的韭菜往桌子上一放,哎哎哎的冲范云的背影哎了两声:“哎,哎哎,你这个人,真是的,怎么这样……” 她追到门外看了看,范云,早没影了。 范云前脚刚走,杨大队后脚就回来了。 他看着地上放着的牛奶奇怪的问老婆:“怎么又买牛奶,前两天不是刚买过吗?” 杨丽就把范云送奶的事情给他说了一遍,然后对她老公道:“还是你跟他说吧,你跟他说,让他拿回去,我刚才一跟他说,他红着脸,转身就跑了。” 杨大队冲老婆一摆手:“行行行了,拿进去吧,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他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孩,肯定从来没做过这些事情,不用退了,退回去的话,会伤了他的自尊心的。” 杨丽白了老公一眼,把牛奶提到了楼上,小媛宝扯着她的衣襟娇声娇气喊道:“妈妈妈妈,我要喝!” “行,给你!” 杨丽拿了一瓶出来,插上吸管递给女儿,媛宝“嗞溜嗞溜”一口气就喝光了那瓶奶,然后,坐在三轮车上,双脚一蹬地面,把车子“呜呜呜”开得飞快。 看上去,刚刚补充了能量的媛宝,与她的车子同样动力澎湃。 第109章 桂北名菜——香芋扣肉 范云下了青龙大街那个大陡坡,一直走到秦皇路上。 眼尖的何兰芬一眼就看到了他,她老远就冲范云招手。 范云本来想假装看不见她的,但是后来感觉那样的话有点不太好,因为自己明明是往她那儿瞟了一眼的。 范云只好慢吞吞走到她面前,他呲着一口洗过之后,看上去也算挺白了的牙齿对何兰芬笑了笑:“姐姐,叫我做什么?你怎么还没下班?” 何兰芬没回答下不下班的问题,而是满脸都是爱打听的问他:“今天,杨大队找你什么事?” 范云只好实话实说:“杨大队叫我去签转正合同。” 何兰芬一张本来也还算挺白的脸,慢慢地就有一点红泛了上来。 她的眼神里,也带上了那么一丁点的不悦与不痛快的神情:“恭喜你啊范云,恭喜你转正了,你的运气可真好,刚才这么几个月就转正了,不像我们,都上了两年多的班了,至今还是个临时工。” 范云感觉她的话有那么一点酸溜溜的味道。 可是,此时自己说什么似乎也不妥呀,于是范云转移了话题:“姐,你为什么还没下班,我们早都下班了啊!” 何兰芬把长长的指甲弹了弹,看着范云道:“我在这里去等人,等一会儿有点事,所以没回去。” 范云觉得,何兰芬的眼睛里有东西。 有一种因为范云打乱了先来后到的秩序后,不高兴的东西。 他想,也难怪别人不舒服,这件事,等明天让队里的其他人知道了,肯定个个都不舒服,包括跟他同一批的那几个同事。 范云忽然觉得,风头太劲果然不是好事。 他想起一句话: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不用说,此时的他已经被架在了火炉上,他的那一纸合同,就是一把火,落在很容易得红眼病的人眼中,可以把他烤得坐立不安。 看来。 范云的尾巴一定要夹紧再夹紧。 此时,范云已不好再说什么了,他指了指远处:“姐,我还有点事,就先走了啊!” 何兰芬点点头,她似乎想起了范云签合同已经是板上订订的事了,自己再不痛快也没用了,就冲范云喊道:“范云,请客,明天你请客!” 范云回身答了:“行,没问题,明天我请客。” 他一直走到了老广场后面卖水果那里,看来看去,不知道买什么水果好,他想买一点水果提到广告公司那个饭堂,等下如果大家恭喜他的时候,他也好表达一下自己的谢意。 又或者,也可以当作自己一直以来,在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餐厅蹭吃蹭喝的谢意。 都行。 关键是买什么水果。 范云觉得,假如买桔子香蕉那种便宜的东西,会不会让人觉得他太抠门太小气了。 看着水果摊上琳琅满目的各色水果,范云犹豫不决。 他一会儿掂起一颗青皮的新疆哈蜜瓜看看,一会又提起一只浑身是刺的泰国榴莲瞧瞧,很难下决定呀! 最后,范云决定还是买几斤山竹和几斤红提算了,这两样东西,价格中等,吃起来也不像榴莲那样带异味。 那行吧。 就买这两样吧。 买好了水果,唐若的信息也来了:“今天晚一点上来,我们公司里今晚吃饭的人比较多,等一会我发信息给你,你再上来。” 收到——范云。 范云感觉自己没什么地方好去,他就走到了金灵渠广告公司下面的那个小公园里,先是在那只大酒壶旁站了一下,站着站着,他就想坐,于是,范云就找地方去坐。 他顺着上坡路往秦皇宫方向走,爬上陡坡后又转了一个弯,看到在秦皇宫下面的一个空地处,有两个老头在下象棋,另有三四个老头围着看。 范云觉得自己没地方去,不如也去瞅两眼下棋的算了。 走到下面,老头们刚刚开始新的一局,无非都是一些老套路,屏风马对当头炮开局,执黑的老头先手架炮:“当头炮……哎,对了,刚才你说的那件事,我也听说了,听说那是一个寡妇,带着个三岁的小孩。” 他是对另外一个谢的。 黑衣老头摸了摸他那只红红的大酒糟鼻子道:“嗯,是的,那个女人,咳,别提了,就是老郑的二儿媳妇子,老郑的二儿子,因为和别人闹架被人捅死了,他儿媳妇子带着一个三岁多的小孩,也没改嫁,就在街上租房子住,一开始还是租房子,后来,就买房子,不光买房子,还买了车,呵呵,你说,一个女的,带个三岁多的小孩,每个月上班又挣不了几个钱,她拿什么买车买房?” 旁边另一个穿灰夹克的四十来岁的男子“嗤”笑道:“拿什么买,呵呵!肯定是有别的男人给她钱花呗,想也想得到……” 那个男子的话越说越低俗,范云感觉很恶心,闪身走了,棋也不看了。 人家一个单身女人,拉扯着一个三岁的小孩子独自过日子,已经很不容易了,用得着这样嚼舌头根子,诋毁别人吗? 看来。 男人一旦八卦起什么事情来,也是很厉害的。 范云觉得,听这些破事败坏心情,不如到水边去看看鱼。 范云走到有一道铁架桥的水边,伏在栏杆上趴着看水里的那些锦鲤。 桥的另一头,一位年轻的父亲正抱着他那一岁多的儿子过桥,那个父亲把儿子在桥头上放了下来,然后走到桥中间蹲了下来,笑着对那个黄衣白帽大眼睛的小男孩道:“来,宝宝,到爸爸这里来!” 小男孩看着爸爸,又看看自己与爸爸之间的距离,迈动稚嫩的脚步,快步向他的爸爸走来,小孩子的脚步越走越快,最后几步,简直变成了扑,一下子扑到他爸爸的怀里。 “哎呦!宝宝,你真厉害,这一次,走了这么远。”父爱爆棚的年轻男子一把抄起了小脸兴奋的通红,嘴巴紧紧抿着的儿子,顺势把他放在了自己的肩头。 范云觉得挺温馨。 这样的画面让他觉得很美好,很有人情味,让他觉得这个春天到处都暖洋洋的。 多看美好。 少八卦。 范云看着那个孩子骑在他爸爸的肩头上,“咯咯”笑着,过桥后,顺着旁边的一条花木掩映的石径朝秦皇宫上面走上去了,不一会儿,父子二人的身影就消失在那些郁郁葱葱的灌木丛后了。 范云“嗯”了一声。 替那个父亲,由衷地赞了一下。 看了一会鱼,唐若的信息来了:“上来吧,人都走了。” 好! 范云抄近路折回,按照两点之间、直线最近的原则,走上了广告公司六楼的餐厅。 这片区域范云来得次数多了后,已经熟得不能再熟了,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哪个路口通哪里,哪个位置有什么,他是明明白白,甚至,哪条路上的哪堆草里有个耗子洞,范云也一清二楚了。 什么,都架不住天天看呀! 范云到了楼上,门是开着的,唐若正在教马雪莹写作业,这一次是临摹,简单的临摹数学中的阿拉伯数字。 马雪莹描得还算能看。 仅此而已。 小孩子毕竟腕力有限,不能很好地控笔,写下去的字歪一点扭一点也是正常的,只要认识练就好了,世界上的事情,最怕认真两个字了。 马雪莹描得就挺认真,一笔一划的,只是,她的铅笔握得太往下了,这让唐若时不时就要纠正她一下子:“马雪莹,笔拿上面一点,你看看你的铅笔,拿得那么下,手都挡住你,看不到字了!” 范云看了看马雪莹写的字,笑道:“写得真不错,比我写的都好看。” 马雪莹嘴巴一鼓,俯身一捂写字本,叫道:“姐姐……” 她写字的时候,不喜欢给别人看。 唐若忙冲范云挥挥手:“去,去,去那边坐。” 她指了张板凳给范云,将范云罚坐了。 范云把手中的水果递给她:“我买的。” 唐若心想你这不是废话吗?拎在你的手中,不是你买的,难道还是我买的不成? 看来。 范云的智商实在堪忧呀! 唐若心想:自己怎么找了这么个傻男朋友? 范云乖乖地坐在唐若指定的那张板凳上,与马雪莹井水不犯河水,不再去骚扰马雪莹写字了。 看在范云很乖的份上,唐若洗了一串提子,择了一颗最大最红的,走到他身边喂进了他的口中。 范云。 把嘴巴张得想吃三颗的样子。 真是的。 他倒不怕咽不下去,一不小心噎得去见马克思。 范云的嘴巴,张得不科学呀! 但是,范云马上发现唐若完全是拿他当猪八戒来喂的呀! 因为。 他发现,唐若喂进自己和马雪莹嘴巴里的红提,都是伸着尖尖的指甲把皮剥了的,而喂给他的,完全就是随择随塞。 这个? 那个! 他可真是错怪唐若了,人家唐若跟马雪莹吃东西,是细嚼慢咽的,一颗提子能在嘴巴里吃上那么几下子的,而他。 他一下一颗,一下一颗,吃得根本停不下来,吃到最后,他嫌唐若太慢了,干脆自己择了起来,把那一串红提吃得一粒不剩。 这个,倒也不能完全怪范云,因为他中午饭吃得有点少,只吃了一碗拉面,他错误的估计了自己的消化能力,又高估了面食的充饥性,现在,他已经挺饿了。 唐若抿嘴笑笑:“猪八戒,你是不是饿了啊?” 范云拼命点点头,冲她眨眨眼:“嗯,饿了,饭好了没有?” “呵呵!别急,我去看一下哈!” 唐若跑到了厨房,过了一下子,她掂着一只鸡爪子边啃边从厨房里出来了:“快了,再过十来分钟就可以开饭了。” 范云眼巴巴看着唐若啃那只鸡爪子,啃得津津有味的模样,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唔! 终于。 在马雪莹的作业写完的时候,杨姐的饭也做好了。 范云惊喜地发现,今晚的饭菜里,有一道堪称大餐,他特别喜欢吃的香芋扣肉,范云激动地搓搓手:“我去洗洗手。” 本来,他还想撸撸袖子的,可这里毕竟不是自己的家,像撸胳膊挽袖子那种有失体统的小动作,还是算了吧! 范云挟起一块香芋扣肉,放在自己的碗中,深深吸了一口气,他偷偷地瞄了先玲与杨姐一眼,发现她俩都没有注意自己,于是就对那块香芋扣肉下口了。 哇! 范云幸福的一眯眼睛。 太好吃了。 太香了。 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和香芋搭配在一起,简直就是绝配啊,更何况,杨姐还是用得全州绍水那边的做法,她做的这碗扣肉,是抹了蜂蜜与糖的,吃上去不但香糯软粉,而且还有一种独特的甜味。 范云不由赞道:“杨姐,你做的扣肉真好吃。” 杨姐一笑:“今天,公司有几个驻外的同事回来了,吵吵着一定要吃扣肉,说在外面好几个月了,都没有吃上家乡菜了,所以,我就做了几碗,做的数量少,所以味道可能不是很好。” 范云道:“已经很好了,非常好十分好了,真的,香得我快连舌头一起咽下去了。” 范云的话并不夸张,这道香芋扣肉,堪称是一道桂北名菜,和鱼鸡一样,都是本地做酒席必出的一道菜,甚至,鸡也可以不出,但是它,必不可少。 范云一口气将那块扣肉消灭了。 唐若也挟了一块,但是,她只是把那块五菜肉上的瘦肉挟了一点在自己的碗中,剩下的那些皮色红亮香味浓郁的部分,全挟到范云的碗里了。 范云不客气。 跟唐若,不用客气。 唐若又去扣碗中挟了一点蒸得粉粉的芋头,放进马雪莹的碗里,马雪莹正在换牙,吃不了硬东西,软软的芋头,正合适给她吃。 马雪莹比范云有礼貌多了,她鼓着小腮帮对唐若道:“谢谢姐姐!” 唐若抚了抚马雪莹的头发:“吃吧!” 她看见马雪莹埋头吃饭的时候,额前的头发老是往碗里掉,于是,又取下自己的红色发箍给马雪莹卡上,一卡一推,把那几根与马雪莹同样倔脾气的头发,统统推到了后边去。 别说,马雪莹本来看上去有一点瓜子型的脸蛋儿,此时没了头发的遮挡,看上去,倒像个苹果了。 一只不好惹的苹果。 第110章 一起唱K去 吃完饭就撤。 对了,把范云买来的水果吃了再撤,先玲与杨姐并没有问范云为什么无缘无故买水果上来,这让范云原先精心构筑的一套说词落了一个空。 别说,范云还有点小失望呢! 年轻气盛的他,有了成绩自然渴望与人分享,于他而言,这一成绩也算不小了。 可是。 他的成绩是他的,不是别人的,除了他那些圈子的人,没有人会关心他取得了一个什么样的成绩,人,通常只羡慕崇拜比自己强的人,特别是在本领域能碾压自己的人,至于圈子以外的人,她们不了解,也没兴趣。 假如范云菜炒得好,杨姐或许会有兴趣跟他探讨学习一下。 假如范云刚刚以高分通过了成人高考,那么,先玲或许会羡慕他一下。 可是,他只不过是转个正而已,这里的人,谁会羡慕他呢? 没人羡慕他。 正如一个历尽千辛万苦登上了珠峰的人,回头跟另一个从没登过珠峰的人讲自己已经成功登上珠峰一样,最多,那个听的人出于礼貌夸他几句。 真厉害。 真了不起。 别人又没见过登顶过程中那些不时可见的遇难者,不知道登顶过程中的残酷,不知道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的雪崩,都可能会发生的事故,以及种种对生命的威胁,那么,别人又凭什么动容? 除非亲历方知其苦。 除非亲为方知其难。 所以,范云就有点小沮丧,他觉得,自己取得的这一点点微不足道的成绩,原来没有自己想像中大,原来,真的微不足道。 可是。 第二天范云请老魏和唐彬梁蓉他们在老地方吃饭的时候,唐彬这几个没有转正的人,话里话外对他却又满满都是羡慕。 这让范云觉得自己取得的成绩,似乎也还可以。 他想起一句话: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不过,他的话却没有说出口,这句话如果传到了杨大队的耳朵里,说不定会直接把他撸回临时工的队伍里。 他老杨。 可不会提拔一个野心家,万一范云觊觎他老杨的位子呢? 对不对。 老魏高兴地举着酒杯道:“今天中午破例,喝一点啤酒,大家点到为止,为范云庆祝一下,庆祝他的转正。” 他感慨地拍着范云的肩膀:“想当年,我干工作,那可是比你要下苦功的多,一步一个脚印,从不偷奸耍滑,就这样,我也是过了差不多两年才转成正式工,这,对于我一个外地人来说,就算是在这儿扎下了根,可是你……范云,不错,好好干,大有前途。” 老魏的话让赵艳玲不乐意了,她半真半假的笑道:“老魏,你说这话,我可不爱听,好像咱们这个班里,其他人干工作不扎实,不努力似的,唐彬,你说是不是?” 唐彬附合道:“就是!” 何兰芬与梁蓉虽然没有用语言附合赵艳玲的话,但是,她们用脸上表情附合了。 范云听出了赵艳玲的不快,他忙赔着笑道:“班长,各位姐姐们,我今天取得的这个成绩,其实,绝不是我个人的成绩,而是因为班长带得好,大家帮得好,我的这个成绩,其实是咱们班一起取得的,所以,我可不敢骄傲,真的,再说了,这种事情,今天我,明天你,姐姐们都很有希望是下一个的,你们说,对不对?” 他这几句话,还算顺耳朵。 虽然,范云的话落在信奉抓到自家手中才是米的赵艳玲她们几个的耳朵里,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但是,他的话比老魏的话要好听一些。 起码。 滑头一些。 你看。 一个人一旦在自己的圈子里取得了一点成绩与进步,得到了一点荣誉与好处,马上,就会有人嫉妒。 就像范云。 就像今天霍立,听到了范云转正的通告,气得咬牙切齿五官移位,他拉着他们那个班的,跟他一起入职的一个老队员忿忿不平道:“他妈的,凭什么好事都让一个新来的占了?老子和你,老王,咱们两个人是一起来的吧?咱们都来了一年半了,凭什么他转正了,没轮到咱们?跟他一起转正的那三个老的就不说了,人家都来了两年多了,可是那个范云,他凭什么能转正?” 那个叫老班的叹口气,摇摇头道:“唉!谁知道呢,说不定他跟上面的领导有关系呢?” “球毛的关系,我早就打听过了,他就是一个小当兵的,复员后在邮政所干了几天,后来因为表现不好,被人家给开除了,不知道怎么搞的,混进咱们这里来了!” 听霍立恨恨的话,他嫉妒范云已经嫉妒的快发疯了。 其实。 别说本来就视范云为敌的霍立对他嫉妒了,就连赵艳玲她们几个,对范云也是嫉妒的,只不过因为大家同在一个圈子里,表现得没那么明显罢了。 别看她们现在跟范云一起吃饭,说说笑笑,可转过头去,就会议论范云的转正对她们不公平。 今天上午,何兰芬和梁蓉,本就已经议论了半天了。 两个女人,都认为范云的转正严重不公平,要转也要先转她们呀! 唉! 做人,真难。 范云还算老成,没有因为得了一点小志就忘乎所以,他一直把自己放得很低,以极度的谦虚来缓解本圈子里人员的不满情绪。 范云真诚的笑道:“说实话,在座的各位都是我的哥哥姐姐,咱们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不管我范云怎么样,我都是拿你们当亲哥亲姐来看待的,如果我有做的不到,还请哥哥姐姐们多多指点。” 嗨! 能从他的嘴里,说出这样的话来,说实话,真的挺不容易了。 范云。 其实也是有倔脾气的,他的愣劲儿如果上来了,那也是可以六亲不认的。 话说到这个份上,也就差不多了,剩下的,这些人心中的不痛快,也会慢慢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渐渐消失,或者,等待下一个像范云这样的人出现,而转移到下一个人身上去。 吃完了饭,大家散了,范云觉得自己没什么地方好去,他就直接上了火锅店对面的万里桥,坐在亭中长长的凳子上,东看看,西望望,漫无目的。 桥下清水悠悠,仿佛亘古不变。 从上游推下来的落花随着一渠冷波,不断向下游而去,过闸道,下陡门,直下湘江。 而后,滚滚东去,万里如归。 范云坐了一会儿,看看快到上班时间了,就转身离开。 ………………………… 这天。 范云与唐若约好了,一起去唱k,前两天唐若说等她和范云休息去,这不,休息说来就来了嘛! 日子。 一天天,真过起来其实也挺快的。 范云还约了希刚和李阳,正好华华从南宁回来了,唐若又约了华华,一共五个人,刚好开一个小包房。 范云手拉手牵着唐若,穿街过巷,走到他预定好包厢的《梦江南》,这时,天色已暗,无论大街小巷,还是店内楼上,都纷纷亮起了灯。 华灯初上。 霓虹闪闪。 夜景下,有许多小姑娘亲密地挽着自己心爱的小伙子,漫步走在街上,而那个含情脉脉的小伙子,则搂着自己女朋友的腰,在秦皇路上慢慢逛着。 逛衣服。 逛鞋子。 逛完男装逛女装。 在夜色的辉映下,这些姑娘小伙子们,看上去帅气的帅气、漂亮的漂亮,足以替这个晚春的夜晚添姿增彩。 小小县城。 十分平和惬意。 范云与唐若进了包厢坐下,服务员端来酒水与水果,唐若调好歌曲,唱了一支《茶山情歌》,听在范云的耳朵里,不比原唱差。 他跟着唐若站了起来,搂着她的腰,跟着唐若瞎哼哼。 范云哼哼得难听死了,他不适合唱这种小情歌,他的声线,适合唱那种大气、苍凉的。 唐若一曲未了,希刚他们三个就前脚跟后脚的都来了。 范云赶快松开唐若的腰。 松的没有李阳看的快。 李阳假装没看见,嘻嘻笑着就进来了:“哎,你们都早来了啊?” 华华走到唐若身边,搂着她,把嘴巴凑到话筒旁边,跟唐若一起唱了起来:茶山的阿妹俏模样,也也也也俏模样…… 范云忙把话筒递给李阳:“给你,给你唱。” 当然要给她唱,今晚唱歌,以三个女孩子为主,女孩子负责歌舞助兴,他和希刚负责喝酒。 范云伸拳捅了捅希刚的肩窝:“怎么样?现在上班还行吧?” 希刚不说自己,先恭喜范云,他也捅了范云几拳,笑道:“行啊,范云,刚上班才几天,就转正了,好,小伙子有前途有发展!” 范云一笑。 有没有前途与发展,他说了也不算,领导,说了算。 范云“啪啪啪”连着开了十瓶啤酒,跟希刚先对吹了一支。 挺爽。 范云问希刚:“那你呢?你现在上班怎么样?” 希刚一笑:“挺好,基本上业务都熟悉了,每天也没什么特别的事,除了处理一些小偷小摸的事情,其它的许多居民的日常事务,也得管,大到拿不到工钱想跳楼讨薪的,小到因为一泡狗尿发生邻里纠纷的,咳!我干的这个,等于半个社区保姆。” 范云点点头,严肃认真的道:“确实,我觉得真要向你这个警察叔叔致敬,你们的工作,繁杂,量大,每天都很辛苦,确实很不容易。” 希刚一笑。 理解万岁。 基层民警,干的就是这种天天跟老百姓打交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活。 即使有点个人的小想法,那也是位居其次的。 此时,华华唱上了,她唱得是一首经典老歌,《千千阙歌》,这首歌,当年曾荣获年度十大金曲,词曲俱佳,一旦用粤语唱起来,那真是绕梁三日不绝,令人回肠荡气。 华华唱得挺不错。 别说,她的粤语歌,发音吐字,换气息声,无论节奏还是曲调,都把握得很好。 华华唱完,李阳唱了一支《山下的女人是老虎》。 呵呵! 这歌词写得妙,话里有话,不得不说,词作者太有才了。 李阳的声音清亮柔美,她压着欢快的节奏,把这一首歌唱得韵味十足。 不得不说。 这几个女孩子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范云觉得挺开心。 李阳唱完。 范云把两只话筒都抢了过来:“好听好听,休息一下,去吃点水果!” 他把话筒给了唐若一只:“咱俩唱一支吧!” 借着打暗的灯光,唐若握住了范云的手,和他站在一起。 音乐响起。 开始。 两个人,合唱了一首当年红遍大江南北的情歌金曲——《心雨》:“……我的思念,不再是决堤的海……因为明天,我将成为别人的新娘……” 想当年。 这首情歌曾一度占据各大音乐流行榜榜首,在乐坛上创造了单曲全国销量总冠军的奇迹。 至今无人打破。 只是。 当年唱歌的金童玉女,如今早已各自纷飞,唯有这优美伤感的旋律,给人以无声的叹息。 唐若唱到动情处,眼中,莹莹有泪光点点。 范云也特别投入,两个人将这支情歌,唱得回肠荡气、淋漓尽致。 一曲唱完,华华她们一齐喝彩:“好!太好了,唱的真好。” 李阳捅捅她弟:“等下咱俩也唱一个。” 希刚正在和华华猜色子玩:“不,情歌我不太熟,你还是找范云陪你唱吧。” 李阳“哼”了一声。 范云忙道:“来,李阳,你来唱。” 李阳接过他的话筒,扯了扯他的衣襟:“我要跟你唱一个。” 唐若有点好笑:她拉着自己的男朋友唱歌,算怎么回事? 不过,唐若并不计较,而是把她的话筒给了范云:“那你唱吧,我去吃点水果。” 那就唱吧! 话说,李阳真会选歌。 电视屏幕上,曲调一变,唢呐声声。 尹相杰的胖脸出来了:“妹妹你坐船头…” 这? 范云只好跟着唱:……哥哥在岸上走……” 李阳也接上了:“小妹妹,我坐船头,哥哥你在地上走…!” 范云接:……“哥哥我在岸上走,恩恩爱爱纤绳荡悠悠!” 别说,他俩模仿的还挺维妙维肖的,模仿得让唐若想一脚把范云踢到他外婆家里去。 第111卷 唱歌 这个死范云。 居然跟李阳挤眉弄眼,李阳的小秋波频频朝他送着,范云手握话筒,如握春风,看上去一脸陶醉。 有那么美吗? 所以。 范云唱完下来的时候,唐若坚决要掐他一下。 狠狠掐。 必须掐。 范云忍着疼,偷偷地对唐若双手合十致意,表示错了,错了,妹妹我知道错了。 华华与希刚斗酒正酣。 玩法很简单,就是掷色子,比点数大小。 对于在坐的各位来说,赌色子,是毫无技术含量的,特别是唐若,她只需要把色子掷到色筒里,装模作样的摇上一下,然后“啪”的一声倒扣下来,就可以了。 至于掷出来的是幺二三,还是六六六,那,只有天知道。 唐若摇着色筒,三枚色子在里面发出清脆的碰撞声,她的口中念念有词,瞬间把色筒扣在桌子上,然后娇喝一声:“开!” 哈! 一对一,一个二。 唐若掷色。 希刚喝酒,照她的手气,今晚的酒,希刚可以承包了。 似乎。 赌神今天似乎更青睐希刚一些,华华与希刚掷了半天了,看两个人面前的酒瓶,明显华华喝得更多一些。 这时,范云与李阳唱完下场。 华华把色筒往范云手中一塞,笑嘻嘻道:“他太厉害了,掷不过他,你去跟他掷几局。” 华华拿过话筒,唱起歌来。 这…… 她的歌声很销魂啊! 她唱了一首《魅力无限》。 华华斜站在电视屏幕前,面朝大家,先是柳腰轻舒,给大家福了一礼。 “先生们,杰士们,来的巫们,下面我给大家演唱一首魅力无限……” 前奏响起,华华表情投入,微微摇头,话筒对准小巧的嘴巴:“每一次心动,因为你在我身边,每一次冲动……” 唱得不错。 不错的还在后面。 唱过前面的过渡,抵达整曲的高潮部分时,只见华华把头发往后猛然一甩,左手伸向前方如同一条波浪中招摇飘动的海草一样,朝大家频频招着,右手,紧紧握着话筒。 华华双眼微眯,表情沉醉:“……韭菜韭菜韭菜韭菜韭菜,这一天,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你看到,骄傲骄傲骄傲骄傲骄傲的心,尽情绽放,放,放,放,韭菜韭菜韭菜韭菜韭菜……” 什吗? 华华问大家要韭菜? 台下诸人,听到她那魔性的嗓音,看着华华那夸张华丽的表情,一个个笑得东倒西歪。 唐若笑得见牙不见眼,她紧紧搂着范云的左臂,伸出小手用力一拍范云的大腿根部一把掌,把已经笑得快把嘴巴咧到耳朵根去的范云拍得倒吸一口凉气。 “嗞!” 李阳笑得口中的一粒葡萄皮一下子吐到了她弟的酒杯中,“噗!” 希刚稍微好一点,他猛地把酒杯往桌子上一放,后背靠在沙发,“嘿”的一声,希刚的鼻翼扇又又扇,终于控制不住笑声,“嘿嘿嘿嘿”,乐了起来。 哈! 台上是何方妖孽?快来个人把她收了吧。 李阳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华华,她笑着坐在希刚身边,贴在希刚耳边对他说道:“这个妹子不错,李希刚,你可要把握住机会,加加油努努力,争取把她收了。” 希刚笑道:“挺好,挺好。” 李阳又坐到范云身边:“喂,台上那妹子有男朋友没有?我感觉她挺不错的,介绍给李希刚怎么样?” 范云看看唐若。 唐若心想人家问你,你看我做什么:“她有男朋友的,他男朋友是个大学生,对她挺好的。” 李阳有点小失望。 其实。 唐若并没有完全说对。 华华是有男朋友不假,可是,现在她的男朋友对她可说不上是挺好的了,因为,那个北京的男孩子,不知道是为什么,现在就跟换了一个人似的,有时候,做起事情来,简直完全不可理喻。 性格温柔的他,现在变得暴躁易怒,动不动就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冲华华发脾气,跟她吵架,吵得特别凶的时候,华华都觉得他的面部有些狰狞有些变形,让自己觉得简直不认识他了似的。 性格倔强的华华当然也不会让着他,因为,大多数时候两个人吵架,都是他在胡搅蛮缠,所以,这样就导致两个人吵完后,接着开始冷战。 然后,过几天,那个男孩子就跟她道歉。 不道歉,有些事情他一个人就无法完成。 然后两个人的关系,好不了几天,又开始争吵,他再道歉,陷入下一次的轮回。 这让华华很苦恼,这根本就不是她想要的,华华就开始反思自己并重新审视她们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数次,她都痛下决心,决定慧剑斩情思,终结这段让她身心俱疲的感情。 甚至有一次,她都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好了,准备彻底告别南宁,离开如今已经变得让她简直不敢认识的恋人,为自己的这段折磨人感情划上一个句号。 可是,那个男孩子拉着她的手,紧紧抱着她,把他的头拱在她的怀里哭得声泪俱下,如同一个无助的孩子,华华的心,又软了下来。 她虽倔强。 但却心软。 华华就问他:“为什么?为什么我总觉得你对我早已不是当初,难道你忘了当初你的诺言,要一生一世都对我好?” 那个男孩子张着嘴,眼中吞吐闪烁的光芒告诉华华,他的心里一定有秘密。 华华又道:“如果你的心里有别人了,你就告诉我,我不会跟你吵也不会跟你闹,我离开就好了,但是,你千万别拿我当一个傻瓜。” 那个男孩子的嘴巴张了又张,心中的话转瞬即出。 可是。 又被他咽回到了肚子里。 那个男孩子,其实很想告诉华华真相,他的真相,其实就是一个秘密,是他不远千里来到南宁上班后,后来他才知道的,他谁也不愿意告诉的秘密。 他的秘密,瞒不了太久了。 正是因为瞒不了太久了,所以现在他才越来越烦燥,脾气越来越坏。 因为。 他的身体检查出,得了一种叫做运动神经元症的绝症。 也就是俗称的,“渐冻人”。 检查出这个病的那一刻,对他来说,无异于睛天霹雳,瞬间把他击傻了。 怪不得,最近一段时间,他总感觉说话、吞咽和呼吸的时候,那些肌肉总有些异样,甚至有的时候让他感觉到——无力。 这种无力,当然,此时更多还是心理上的无力,可是,用不了太久,就会转变成生理上的无力了。 真是悲哀! 他才二十来岁,人生最美好的年华才刚刚开始,老天爷居然让他得了这种能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绝症。 命运,是何等不公。 当他攥着诊断书,听那个一脸凝重的大夫对自己说着:“……你也许知道,如果没有神经刺激它们,你全身的肌肉,将逐渐萎缩退化,具体就会表现成,肌肉逐渐无力直至瘫痪。 说话、吞咽和呼吸功能也会渐渐减退,直至因呼吸衰竭,甚至死亡。 小伙子,我知道,这对你来说,确实太残酷了,可是,事实就是事实,我们应该面对事实,配合医生积极治疗,尽量延缓那种大家都不愿面对的情况的到来。 这个病还有个明显特征就是,由于感觉神经,一般不会受到侵犯,所以,它并不影响患者的智力、记忆或感觉。 而且,这个病的病情发展,一般是极其迅速,从出现症状开始,平均寿命在2-5年之间。 d病因尚不清楚,国际医学界一般认为,是随着年龄增长,由遗传易感个体暴露于不利环境所造成的,其中遗传因素有明显影响,另外,环境因素,也可能导致这种运动神经元病的发生。” 听了医生的话,小伙子傻了,彻底傻了。 不过,有几个字他倒是清清楚楚听在了耳中:“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过积极治疗,也是能够延长生命的,史蒂芬·霍金也是得的这种病,他坚持与病魔抗争,已经活了这么多年……” 他听不下去了,世界上,有几个霍金啊? 一个而已。 他又不是霍金。 所以,当他每一次看着如花似玉的华华在两个人的小窝里忙来忙去,像个居家小主妇的模样,他的心里,如同刀绞。 越是这样,他越是舍不得华华,但他又知道,时间与命运,已迫使他在跟华华做出最后的决别了,而这些,华华还一无所知。 诀别的话,好难说出口。 他就恨。 恨天恨地恨父母。 恨天下。 他唯一不恨的就是华华,毕竟,她与他的感情是自己目前为止,仅存的一点点精神慰藉。 可是。 他委屈。 他痛苦。 他的秘密又不能说给别人听,怎么办? 于是,他就试图慢慢疏远华华,疏远到让她自己从他身边离去。 但,他的潜意识里,又是那么的希望华华能发现他性格变化的真正原因,而轻轻问他一句:“唉!你身体得病了,为什么不早一些说呢?” 可是,华华却没有发现问题的真正原因,她毕竟不能未卜先知,把他肚子里的秘密给撬出来。 所以,他的暴躁里,也隐有对恋人的不满与失望,只是,他自己有愿意承认而已。 唉! 为什么不说呢? 两个人之间,无论发生了任何事情,都不应该隐瞒呀,说出来,一起去面对,不是更好一些吗?纵然无力改变什么,也不要留下太多遗憾。 华华不知道她的男朋友,此时起在南宁她们的小窝中,受着煎熬与痛苦。 她也很痛苦。 她是因为跟他大吵了一架,一怒之下才回来的。 因为。 他的话太难听了:“吃老子的,喝老子,还天天甩脸子给老子看,你以为你是谁?愿意跟老子在一起就跟,不愿意就滚,章华华,你要搞清楚,一直都是老子在养你!” 华华气死了! 以前那个软语温存的小伙子,现在跟个地痞流氓一样,一口一个老子不说,还说什么,他养她? 她用他养? 她赚不到钱? 她有手有脚能饿死自己? 可笑! 他一次次地让她伤心,让她失望,华华觉得,她们之间的感情,现在已经完全不再是当初的模样了。 当初,那么甜的感情,为什么,经过了时间的洗礼以后,渐渐变成苦的了呢? 华华决定,这一次,一定要离开他久一些,让他认真的反思一下自己的错误,而她,也绝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他一认错,自己就轻易的原谅了他。 男人都是熊孩子。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这一次,华华决定,坚决不再惯他的臭毛病与臭脾气。 华华唱完了孙悦的这支《魅力无限》,接着又唱了一首林忆莲的《伤痕》。 不过,话说她的声线略粗了一些呀,唱不出来林忆莲的那种感觉,不过,如果放在小包厢里的这几位中间的话,华华的唱功,也可以拔得头筹了。 华华唱完了这两支歌,把话筒递给了范云,她并不想当麦霸,再说了,刚才那一首酣畅淋漓的韭菜韭菜韭菜,已经把她心中的郁闷喊了不少出来。 华华,让位了。 范云接过话筒,把希刚从沙发上拽了起来,他们两个扯着嗓子,给在座的女士们唱了几首军歌与革命歌曲。 他们的声音铿锵有力,抑扬顿挫,动作也极其富有舞台特色,希刚把拳头紧紧握起,手臂前伸向前探出,模拟着利刃出鞘的动作狠狠向正前方刺了出去:“……就像钢刀,插入敌胸膛,我们爬飞车那个搞机枪……” 哦! 铁道游击队之歌。 这首歌,当年配着那部经典的电影,一时之间,也是传唱大江南北,特别是刘洪大队长飞身上车,衣服被列车那铮铮车轮带得鼓动如风的经典镜头,十分励志与鼓舞人心。 唐若她们几个女孩子就给台上的两个男子汉打拍子,她们打拍子的节奏,比范云两个人更准确。 特别是希刚,希刚天生有点五音不全。 这时候,服务生推开门进来了,又送了两盘水果过来,都是些切成片的西瓜,哈蜜瓜,唐若扦了一块塞进华华的嘴巴里:“来,小妞,吃西瓜!” 华华不客气。 她和唐若,不用客气。 第112卷 范云换地盘了 几个女孩子只知道吃喝玩乐。 她们,居然也没恭喜下范云。 今晚。 范云为什么要请客? 难道不是因为他取得了一点成绩吗?不是他想跟大家分享一下喜悦,庆祝一下吗? 算了。 不说了,反正大家玩开心就好了,至于为什么玩的理由,反倒不那么重要了。 希刚与华华就挺开心。 他俩玩起了小蜜蜂。 希刚唱道:“两只小蜜蜂呀,飞到花丛中呀,飞呀,飞呀……” “么么。”华华迅速接上,边接词,边嘟起嘴巴对希刚做了一个亲嘴的动作。 “飞呀,飞呀……”希刚继续。 “啪……啪!”华华伸出手掌,虚拟动作打着希刚的脸。 希刚立刻发出两声惨叫:“啊,啊……” 话说。 这个游戏是谁发明的,太暧昧了一些吧? 这样打来打去,亲来亲去的,本来没有事,也很容易玩着玩着就玩出一些事情来的。 唐若觉得挺好玩,也拉着范云玩了起来,可是,台下这两对玩游戏的动作,落在台上唱歌的李阳眼中,真不是滋味。 李阳看着唐若,觉得如果她是一株牡丹的话,自己只能是她边上一朵玫瑰,若华如果是一朵玫瑰的话,那自己只能是她身边的一朵小花儿。 或许,连花也不算,只是片绿叶儿罢了。 李阳觉得自己不如唐若漂亮,因为,她总认为自己太胖了。 当然,她的感觉只是片面的,其实,李阳觉得如果自己和唐若一样瘦的话,那么,自己肯定比她更漂亮。 胖,是苦恼啊! 不过,说实话,李阳只是微丰满而已,并不胖。 只是,现在的女孩子审美观有上问题,都以瘦为美,包括舞台上的那些女明星,别看在台上对着镜头一个个光彩照人。 可是。 真要是在台下当面仔细看她们,其实,许多人都瘦得跟鬼一样。 李阳对范云若有若无的那点小心思,其实,就跟绿叶上的一颗小小露珠儿般,滴溜溜滚来滚去的,暂时还落不到实处。 没办法。 唱完了k。 希刚与李阳先走了。 他跟华华互换了电话号码,彼此之间,印象都还行,当然,华华对希刚的好印象,主要源自范云,而她对范云的好印象,又源自唐若,唐若,才是她对这两个人有好印象的根本所在。 像那一次她骑着摩托车在新华书店门口见到范云的时候,那时,她根本就没有把范云看在眼里。 不过,有一点她倒是跟范云挺相似,就是,那两个凡是。 凡是唐若喜欢的朋友,她也可以喜欢。 凡是唐若讨厌的,她也讨厌。 范云送唐若回家,当然也是送华华,三个人坐着一辆“慢慢摇”,一溜烟来到了唐若与华华家的楼下,唐若惊喜地发现,原先黑漆漆的路上,现在已经装上了路灯,现在,她家楼下灯火通明,住在这里的人,再也不用摸黑走路了。 由于有灯,那几个小卖店的门口支着的那些长椅子上,现在还有一些人坐在那儿闲聊,看上去,让这里倒颇多了一些人气。 其中,有一家商店的门口还竖着一个大牌子,上网。 范云仨人过来的时候,正有两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子从商店里走出来,两个人都兴奋地手舞足蹈,满嘴谈的都是游戏。 范云心想,嘿!这俩小屁孩。 他把唐若与华华送到楼下的时候,也没再跟唐若腻腻味味卿卿我我了,若是没有华华,他的嘴巴早就对准唐若的脸蛋狠狠啃上去了。 唐若招招手:“回去吧!” 范云一笑。 挥手而别。 回去,他就没有坐车了,他一不怕被劫财,更不怕被劫色,慢慢走回去就可以了。 慢慢走回去,洗澡,睡觉。 第二天。 早班集合的时候,老魏宣布他们班的三组人,岗位该轮换了,于是,唐彬与赵艳玲就被轮换到了三台路政府那一条线上了,而何兰芬与梁蓉就去了方科包子店可通一小与一幼那条线。 范云与老魏,则坐镇老广场这条线,主要负责秦皇路与三台路到了老广场后的一条延伸段——城台路。 到了岗位上,范云东看看,西看看,感觉平时视若无睹的这一片区域,其实大有名堂。 这一块,是整个小城最繁华的位置,人多车多,看得人眼花缭乱。 范云就从老广场的菜市场开始转悠,他走到了菜市场门口。 此时,最拥挤的那一波买菜的人流浪潮已经涌了过去了,满地都是烂菜叶子,那一波人浪,通常就在范云他们上班前半个小时左右。 不过。 此时,这里人也不少。 范云站在老菜市场的入口处的那座桥的人行道上,看着他面前的,这个佛陀口中的芸芸世界。 口子边,此时停了一辆金杯面包车,一个围着帆布围裙的中年男人,正手持一只铁卡子,从面包车上往下卸冰。 这冰,是菜市场里那些冷冻食品的摊主,每天都必须要的。 而铁钩子男人的熟练动作,无论谁看了都知道,他干这个绝不是一天两天了。 那个男人猫腰钻进面包车的车厢里,用大铁钩子卡住一块起码有一米五的巨大冰块的上部,两只肌肉结实的手臂用力一拽一扯,就把那块冰放倒了。 正好,倒在他早已架好的,搭在面包车与地面之间的一块木板子上。 然后,他才慢慢把那块冰拖到铺着塑料布的地上。 他拿起一把长长的铁钎子,在那只冰块的上面与侧面的中间分别钎出两道槽出来。 看他那副不急不忙,准确无误的动作,就知道,他是常年做这个的老手了。 扦完槽后,范云见他并未用什么力似的,用铁钎子朝大冰块中间的槽里一戳,那块冰,立刻就整整齐齐裂成了两块。 然后,他又把铁钎子插回车厢,两手提着钩子搭在其中的半截冰块上用力一提,就把那块冰提到了旁边的一辆平板拉车上,并且,还顺手把这块冰往板车里面推了推,以便给第二块腾出位置来。 第二块也是如此,轻松提上平板车。 范云看得呆了。 他觉得这个男人摆弄这块冰的动作,不比他摆弄自己曾经用了三年的八一杠动作差。 太熟练了。 对于那块冰来说,落在这个男人的手中,着实是一件幸运的事,如果是生手干这个,搞不好,第一个动作,就因为把控不住冰块的重量与重心,而导致这块滑溜溜的冰块从车上摔到地上,碎它个十块八块的。 范云连续看那个男人搬运了三块冰后,才往前走。 他本来还能再看两块的,但是,他的目光被一个小女孩儿给吸引住了。 那个小女孩子正跟一位老人闹别扭。 那个头发已经花白的老人,也不知道是她的奶奶,还是她的外婆,在此,姑且称呼她是小女孩儿的奶奶吧,此时,正被小女孩儿气得够呛,气得她跟自己的孙女子似的,赌起气来。 祖孙二人赌气的原因不详。 开始的地点亦不详。 只知道。 她们从远处一路拉拉扯扯而来,走到范云面前的时候,这位奶奶不知道因为哪句话又惹恼了孙女子,那个看上去不过两三岁大小,梳着一条长长的小辫子的圆脸小姑娘,突然一下子坐在了地上,赖着不走了。 坐下去的同时,还哇哇哇哭了地来。 她那个脾气和孙女子差不多执拗的奶奶赌气不理她,边向前走边说:“刘欢欢你走不走?你不走我可走了,不管你了,让你在这儿给别人抱去。” 那个小女孩哭得更大声了。 但是,她虽然哭得大声,身子却赖在地上,是万万不肯挪动分毫的。 那个奶奶已经走出了十几步了,发现自己倔强的孙女子依然还在地上坐着不肯起来,不由得摇头叹气又折了回来,伸手把小女孩儿从地上拉了起来。 小女孩儿睁着乌溜溜的大眼晴,见奶奶伸手拉自己来了,立刻借势从地上站了起来,甚至,还借着她奶奶的一扯之力,迅速围着她奶奶的双腿转了一个圈。 悲声立止。 嗨! 她可真是一个小小人精,范云觉得十分好笑,这个女孩儿要是长大了,那还得了。 那个奶奶把孙女儿从地上扯起来后,伸出手臂想去抱她,一边伸手,一边还对她说着什么。 那个女孩子挣脱了她奶奶的一只手,坚决不让她抱,而是赌气似的迈着极快的小碎步,跟在她奶奶的身边,祖孙二人快步远去。 看来。 八成是那个奶奶有什么急事,要急着去哪里,但是,她又没有做通孙女儿的思想工作,所以祖孙二人这才怄气。 话说,一个看上去六十多的老人,跟一个三岁的小孩子怄气,真的好么? 范云摇了摇头。 如果那个小女孩儿是他的女儿,那么他一定会把她从地上一下子抱起来,然后,高高地扔到空中去。 那样的话,那个小女孩儿必定会高兴地“咯咯咯咯”,发出一阵阵银铃般的笑声。 范云心想:嘿!这个老太太。 他目光移到这边后,就顺着路往前走去。 前面。 是一连四五家卖活禽的。 打头第一家,是一个卖鸡鸭的,此时,戴着一对黄耳环,也不知是金是铜的老板娘,刚刚跟一对年轻的小夫妻做成了一桩生意。 那对小夫妻买了一只黑毛鸡,让她给加工一下。 老板娘把那只吓得魂飞魄散的黑毛鸡,用刀在它的脖子上比划了一下。 那鸡。 已经吓得昏死了过去。 老板娘动作纯熟的把放了血的鸡放在热水里烫了,然后扔到电动脱毛机里“咚咚隆隆”一转,再拿出来三把两把就把那只鸡给收拾了。 如果那对小夫妻愿意多加她一点钱的话,相信,以老板娘这种手脚麻利的速度,不出十分钟,一盘热气腾腾香气扑鼻的青红椒爆炒鸡块就可以给他们两口子端上来。 范云十分佩服。 佩服佩服。 劳动人民最厉害。 那个老板娘手脚麻利的将加工好的白条鸡装袋,然后收钱,顺便还递给看着自己的范云一个大大的笑脸。 她一定是以为范云过来纠正她那些鸡笼鸭笼乱放的行为的。 范云见她笑了,他也回了她一个笑脸,不过,他的笑是事出有因,但是老板娘的笑,却让他不明所以。 他又不认识她。 真是的,她冲自己笑个什么劲? 范云继续往前走,他惊奇地发现,就在前面的路边,有一个左手拎着一杆称和一只化肥袋子的妇女,右手牵着的一根长长的索子那头,霍然拴着小脸盆那么大一个团鱼。 那只团鱼浑身都是泥巴,头惊恐地缩在壳里,一副打死也不露头的模样。 范云估摸了一下那只团鱼的直径,少说也得有四十分公分。 哇! 这得长多少年,才能从指甲盖儿那么一点,长到这么大? 范云觉得说它是一只团鱼精,都有可能呀,搞不好,它就是哪个水域之主,可是,为什么今天落在了这么一个其貌不扬的乡下女人手中? 悲乎哉? 痛乎哉? 看上去,那只团鱼一定是它们圈子里的一个大人物,可是,今是落网,又所为何故呢? 如果硬要解释,也只有倒霉二字可以诠释它的不幸经历了。 看上去,团鱼背上似乎还受了一点伤的,因为那里有一些泥巴呈现暗红色,不用问,一定是它的伤处渗出的血,风干固化形成的。 范云替那只团鱼悲哀。 可是,这个不在他的管理范筹,就算是让他举报那个乡下女人涉嫌买卖野生动物,他也不知该把电话打到哪里去。 打到哪里去? 像一旦有这样的事情,估计,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第一时间想到的还是拨打报警电话。 包括范云也是。 他琢磨了一下,自己是不是应该拨打110报警电话,报个警,可是,他却无法判断那个乡下女人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最后,范云摇了摇头,重重地叹了口气。 团鱼兄,不是我范云今天不想救你,实在是本人无计可施,还望你一路珍重,自求多福吧! 范云又打量了一下那个乡下女人。 她绝对是货真价实的乡下女人。 城里那些娇滴滴的,一口气就能吹倒的太太小姐们,是生不出来她那个样子的。 第113章 意义 她黑的不太像话。 黑的很抱歉。 一个老头在问价。 那个乡下女人比划了一下手指,三百块? 哇! 范云现在不同情那个团鱼了,反倒同情起那个老头来,他生怕那个老头的心脏承受不住那个价格的冲击,当场毙命。 唉! 范云又摇了头,心想:这个花花世界呀! 他想多了。 这个花花世界怎么了? 这个花花世界都没有瞧不上他这个微如尘埃的人,当然,也没说瞧不起那个乡下女人与问价的老头。 包括那只团鱼。 不然,大家是怎么长这么大的? 范云看着这只团鱼感慨万千的时候,他不知道,或许就在宇宙中的某个点位上,正有那么一双眼睛在紧紧盯着他,观察着他的言行举止,并用一些地球人听不懂的语言和身边的同伴交谈着什么。 此时。 茫茫星空中。 九大行星仍然一秒不停地围着太阳旋转、自转,太阳那高达数千甚至上万摄氏度的表面上,时不时如铁匠打铁时一不小心溅出的火花般,闪耀出一颗辉眼的黑斑。 而那黑斑发出的能量,以光速传到地球、天王星、金星、木星后,又给整个太阳系造成了什么不可估量的影响,怕是连最聪明的科学家也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更不用说,浩瀚宇宙中的其它星体的情况了。 范云并不是很关心那些东西。 他虽然对宇宙与太空很感兴趣,但是,他也自知自己作为一粒放大十万倍,即使在近如月亮的星体上,也依然看不见的小小尘埃,自己,实在太微不足道了。 范云觉得那些宏大的命题,不能深思,越深思,越觉得自己的渺小,继而会怀疑万物存在的意义。 其实。 他不知道。 就算他是一粒尘埃,也是十分有意义的,且不说“存在即是意义”这种近乎真理的话,只说他对父母就有意义,而且这个意义还是不可替代的。 他与父母互为亲人,亲人之间的血脉相连,就是意义。 亲情的意义。 他对唐若也有意义,这个意义是史无前例的。 爱情的意义。 他对情同手足的希刚也有意义,友情的意义。 他的喜怒哀乐,都与这些人发生联系。 话又说回来,这颗蔚蓝色的星球上,下至平民,上至领袖,谁,又不是一粒尘埃呢? 正是这一粒粒尘埃,构成了多姿多彩的世界,假若没有了这些尘埃,那么,这个世界,也就不复存在了。 范云继续往前走着。 他走到了一个卖报纸、书刊杂志,矿泉水饮料与口香糖的报刊亭站住了。 范云指着塑料盒里的口香糖:“给我拿个这个。” 那个二十来岁,头发烫着大波浪,脸上有几粒淡淡的白麻子,生得还挺标致的老板娘,给他拿了一包:“诺,给你。” 范云付钱,抽了一条出来,塞进嘴巴里嚼着,他见老板娘在看他,将手中的口香糖冲她一示意:“来一块?” 老板娘笑着摇摇头,她卖给他的东西,怎么好意思吃他的。 她只是觉得看着范云还挺顺眼的,比那两个动不动就过来说她一顿,不是嫌她摆在外面的东西多了,就是想把她那些东西收掉的那两个老娘们强多了。 范云过来,不但没有让她收东西,还当了一回她的消费者,买了她的东西。 在她的印象中,那两个老娘们,从来没买过自己的东西。 其实。 这个真不能怪何兰芬与梁蓉。 她们一不看书二不看报,自然不会买这个老板娘的东西了。 范云嚼着口香糖,走到了城台路上,在一家挂着配钥匙开锁的铺子门口站了一会。 这时,一个骑着摩托车的卷头发男子“咔”一下就把车停在了开锁铺门口。 那个卷头发男子从裤兜里摸出了一根中间空心,一头是丝公一头是丝母的螺杆出来,问正抱着双臂站在门口跟另一个手中提菜的女人聊天的老板娘:“老板娘,你这里有这个螺丝没!” 那个老板娘面无表情摇了摇头:“没有。” 范云看了看那个骑摩托车的男子,看上去他的表情有点焦灼,一脑门子都是大包的意思,那个男子听了老板娘的话,大失所望,转身就走。 “那儿有一个桶,你去找一找,看看,有就有,没有就没有。”老板娘的口气仍是淡淡的。 那个男子迅速转过身来。 范云只觉得他的眼中一亮。 看来,他手中的那根螺杆一定是个特殊螺杆,他一定跑了许多家五金店买不到,又不知经过了哪一个“明白人”的指点,才找到这里来的。 卷毛男子立刻把那只百宝箱一样的铁皮筒抱到了门口,先是扒拉了一下,在面上没找到他想要的东西,满满的桶里都是螺丝和门锁的配件,想找一根和他手上一样的,却难。 卷毛干脆“哗啦”把那只铁筒里的东西往地上一倒。 果然。 被他找到了一根,刚才还一脑门子官司的卷毛那张紧绷的脸,瞬间松驰了下来。 他对老板娘问道:“多少钱,老板娘?” 仍在跟提菜女人聊天的老板娘摆摆手:“拿走吧,不用给钱了,找得到就是你运气好,找不到那就没办法了。” 卷毛千恩万谢拿着螺丝走了。 可是。 过了没有三分钟,他又回来了,回来的时候,手上还拎了一袋桔子。 卷毛把桔子往老板娘的柜子上一搁:“老板娘,给你几个桔子。” 老板娘没想到卷毛是个这样的人,居然还倒转回来给她桔子,老板娘不由笑道:“你太客气了,这怎么好意思!” 卷毛摆摆手,摩托车油门一加,呜呜呜呜走了。 范云觉得卷毛实在是一个讲义气的人,这样的人,其实很值得交往的。 范云继续往前走。 前面一连三四个铺子,里面都摆了一些神神道道的东西,范云知道,都是些什么看花收惊,叫魂招魂的神婆神汉,他没住脚,继续往前走。 范云一直走到下面一个上通师范学院,下通秦皇路的路口才住下脚,然后,往右一拐,走到了上一次王大爷卖鸭子的那条大沟边。 此时,人流正旺,范云就站在口子边看了看,顺便制止了把摊位支到了马路上来的卖水果的小贩:“不要摆到路上,赶紧收进去。” 那个小贩“嘟嘟囔囔”地还有点不乐意,勉强把摊位往里挪了挪。 范云也没跟他纠缠,第一天站这块区域,他主要就是熟悉情况。 范云想了想,还是从这个城中集中间穿过去算了,看看,转转。 这里,可是真热闹。 从范云站的这个教育路桥边的位置,一直到老广场,都是卖东西的。 范云面前,是三四个卖水果的,此时,一个个正对着挑挑拣拣的客人们,察言观色做着生意。 其中,有一个夫妻摊生意最好,因为他们的摊位最大,水果品种最多,价格,倒是和左右两边的水果摊差不多。 但是,关键是他们货多,特别是苹果,都是一大堆一大堆地摆在大木头案子上,看上去,似乎便宜的不要钱似的。 这两口子,也会做生意,逢人必笑,见人扯袋,只要有人往他们的摊位前一站,他们,必定就把塑料袋递了过去。 范云观察,起码有一半站在他们摊位面前有购买意向的人,接过了袋子,选起水果来。 有一个老头边选苹果边问:“你这个苹果是脆的,还是粉的?” 胸前挎着黑皮包的老板忙笑着答道:“脆的,你放心好了,不脆不要钱!” 那个老头摇摇头,把袋子放下了:“我要买粉苹果,牙齿咬不动脆的了。” 那摊主看老头要走,焉能如此就把一个主顾放过,他忙招呼道:“粉的也有,你来看看这个,包你粉,包你甜!” 老头又掉回头来,拿起那个摊主指的一堆形状略长的红苹果看了起来。 旁边一个小青年却拿着塑料袋,选起了那个老头不要的脆苹果。 范云心想,这个老板真是会做生意,嘴皮子很麻溜。 过了水果摊,是卖豆腐的。 一个年轻的妇女正用刀划着塑料板上的豆腐,旁边一个穿着高筒水靴,手拿清单的男人,正一边跟卖豆腐的老板娘开着玩笑,一边催她快点。 “快点,老板娘,我都等了这半天了,要不是因为你的豆腐好吃,我早到别的地方买去了。” “滚!” 虽然卖豆腐的老板娘喊着光顾自己生意的客人“滚”,不过,她依然手脚麻利地替那个男人装好了豆腐,并递到了他的手里。 而那个男人,也没有半点想滚的意思,接了豆腐,仍是站在豆腐摊旁边,似乎还想讨两句嘴上的便宜再走似的。 豆腐摊隔壁,是卖豆芽的。 绿豆芽、黄豆芽都装在两只蒙着白布的大木头桶里,时不时有人来买,卖豆芽的老板娘则伸着尖尖的手,把那些豆芽一小把一小把抓进塑料袋里,一块钱两块钱的根本不用称,抓几抓就可以了,八九不离十,那些饭店食堂要得份量多的时候,她才动称。 范云挤在人群里走着。 再过来一点,是卖小葱香菜芹菜的,这三样,一般都在一起卖,特别是小葱香菜,两样都是每天做菜必用的配菜,所以,放在一起卖最好,免得买菜的人买了小葱还要到处找芫荽。 一个买了小葱的妇女,嫌老板给的少了,正跟老板理论:“你这葱给的也太少点了,再给一点。” 老板一边不情愿的嘟囔着:“我这进货这几天就贵,现在春葱已经快下去了,夏葱还没上来,你不知道,拿货就比前几天贵了许多的。” 那个妇女嫌他啰嗦,也不跟他客气,自己又扯了几根放进了菜篮子里:“再给几根,我再要两根就可以了。” 说是两根,其实她扯了四根。 那个卖小葱香菜的老板无奈的摇了摇头,有时候,碰到这样的顾客,真让人没办法呀! 可话又说回来,他今天给的小葱确实也是比前几天少,因为,旁边又有一个人说他了:“老板,一块钱的葱,就这么点?就这两根半?” 这。 那老板只好又扯了一根给这一位。 范云走在人群中,看着属于他管辖的这片区域,感觉头疼。 他感觉这里实在那个什么。 吵吵嚷嚷。 杂乱无章。 那又能怎么样呢?他干的就是城市管理的活,就是既当管家又当保姆的,不管怎么样,都要干下去,慢慢梳理吧,干工作,就是要学会适应不同的工作环境与强度,要有一定的抗压能力。 上述之话,是老魏说的。 老魏并没有和范云走在一起,他是班长,班长有班长的事务,不可能随时随地都和队员混在一起的,范云,早就习惯了,他在三台路上,上了那么久的班了,许多事情都可以一个人搞定了,虽然这边跟那边情况不太一样,但是,范云应该同样也能搞定。 他今天,主要就是熟悉环境,把环境摸清楚了,做起事情来心中才有数。 范云走到这个集市的中间停了下来,他站在这里左看看右看看,发现这里有一条路可以直通城台路,看来,如果以后他想快一点来这儿的话,不必远远地走到教育路上去了,只要从这里穿过来就好了。 范云,还是很擅于发现和总结的,其实,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一样的,擅长发现总结,就能更快地达成目标,或更快地向目标接近。 范云跟着来来往往的人群,一直又走回了他出发时的那个路口。 此时。 路口旁边银行的押钞车正在交接银箱,两个押钞员手持枪管子跟信号枪一样粗的防暴枪,一左一右站在运钞车两边,不时地告诫行人远离他们的车辆。 与枪支。 这时,突然人群一阵喧哗,分开了一条路来,范云急忙看过去,只见一个胸前穿着油乎乎皮袴子的中年男人,正没命地往前跑着,眨眼之间,就飞奔到了范云的面前。 他的后面。 另一个也是穿着皮袴子的一个满脸青春痘的小青年,手里举着一把砍肉刀,红着眼睛追了出来,一边追,嘴里还一边大喊:“你别跑,我砍死你!” 他的话大有问题。 他都说了要砍死别人了,别人还能不跑吗? 不跑,傻乎乎站着让他拿刀来砍吗? 第114章 范云“二进宫” 危险。 范云觉得这两个卖肉佬在做一种危险的游戏。 他决定帮前面的那个人一把。 他总不能帮后面那个人,把前面这一位拦住吧? 所以。 范云在后面那个红了眼的卖肉佬追到他的面前时,突然伸出腿去一绊。 他的腿。 比绊马索好使。 拿刀的卖肉佬做梦也想不到,居然有人敢不怕他手中明晃晃的砍肉刀,横插一杠子来管闲事。 范云当然敢。 范云早就估计过了,如果他这一下没有绊倒拿刀的,而那个拿刀的又被他激怒而冲他来时,那么,他就跑。 跑。 是范云的强项。 他能跑得让这个拿刀的卖肉佬紧紧跟在他的屁股后面欲仙欲死,而又奈何不了范云一根寒毛。 这一绊。 直接就把拿刀的卖肉佬绊了个恶狗抢地。 “呛啷啷!” 菜刀也扔了出去,正好扔在了瞪着大眼手持防暴枪对卖肉佬严阵以待的押钞员的脚面子上。 疼得那个押钞员跳了起来:“有人抢押钞车!” 他的另一个同事也看见了,立刻从另一侧转了过来,死死盯着范云与摔在地上的卖肉佬。 黑洞洞的枪口怪吓人的。 范云也不跟摔在地上的那个人客气,在绊倒他的同时,范云身形迅速向前一跟,骑坐在那个人的腰间,左臂从其喉下穿过向上一锁一提,右手抓其右臂往后一拧。 卖肉佬立刻发出一阵杀猪般的惨叫声:“啊……啊!” 他用力挣扎着,想把范云从背上挣下来。 这怎么行。 范云左臂加上力气,用力往上一锁,瞬间勒得地上这个人呼吸困难,喉咙中“咯咯”乱响,往上直翻白眼。 “别动!”范云喝道。 这时,那个脚面子被砍肉刀砸伤的银行押钞员一瘸一拐过来了,手中拿着一副明晃晃的手铐,帮着范云“咔咔”一下,就给卖肉佬戴上了。 押钞员狠狠地吐了一口口水:“呸!狗东西,瞎了眼了,你的刀砸到老子的脚了,信不信我一枪轰爆你的头?” 他的枪对准了卖肉佬的头。 别,别别! 范云忙冲激动的押钞员摆摆手:“报警,马上报警,让警察来处理。” 这时,一个扎着一件已看不出本来面目的围裙的女人从远处一溜小跑跑了过来,当她看到了仍骑压在地上那个男人身上的范云时,眼睛都红了,那个女人一下子扑了上来,对着范云又踢又扯:“放开我老公,你干嘛?干嘛把我老公铐起来了?” 这? 她老公伏在地上,一动不动,大概是因为被范云突如其来给绊倒了后,打乱了他的节奏,心中那一口怒气已经渐渐熄了下来,而理智又开始一点点占据上风,所以,他用语言阻止了自己那个母老虎一样撕扯范云的老婆:“好了,别闹了,好了好了好了……” 那个女人踢打过了范云,刚刚因为老公被人摁在地上而失去的理智也回来了,她不再踢打范云,而是跟被她老公扔出的刀把脚面砸伤的押钞员理论起来。 押钞员指着受伤的脚,怒气冲冲道:“你自己睁大眼看看,就是他……” 他一指女人老公。 “……就是他,他刚才拿的刀,把我的脚砸成这样的,你说,这事怎么处理?我等下要去医院,我要去拍片,看看骨头被砸坏了没有,你们要出钱。” 那个女人一张激动的脸上因岁月磨砾而产生的皱纹全都散开了,看上去,倒颇显得有几分容光焕发的意味,她一迭声道:“凭什么让我们出钱?凭什么让我们出钱?凭什么让我们出钱?” 押钞员见她有点不讲理的意思,愈发怒了,他一边指着自己的脚面子,一边朝那个女人吼道:“凭你老公的刀砸伤了我,干嘛?想耍横?砸伤人还有理了?” 被范云摁成嘴啃泥的那个男人,勉强抬着脖子,他见押钞员吼自己的老婆,脸挣得通红,看那样子,很想起来打那个押钞员。 可惜,他的双手被反剪在背后铐住了,此时又被范云压着,丝毫动弹不得。 周围。 此时围满了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一个个指指点点。 “哎呦,地上这个人摔得不轻呦!” “咳!谁说不是呐!” “哎?那不是卖猪肉的吴三吗?他怎么了?怎么被那个城管给铐在地上了?” “哦,刚才他拿着砍肉刀,要砍另一个卖肉佬,追到这里的时候,不知道怎么搞得,就被那个人给绊倒了……” “唉!真是的,多大的仇啊?就要动刀砍人,这下好了,你看看他那手上摔的,到处都破皮了。” “这个要经公了,刚才那个拿枪的已经喊人报警了。” “嗯,确实,也不太好私了,哎?另外一个卖肉的呢?就是刚才被追着跑的那一个!” 另外一个卖肉的,来了。 他本来刚才被追得抱头鼠窜,直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的他,一口气跑到了老广场的大路口那里,直到听不见背后的脚步声与喊打喊杀声后,才敢回过头来。 回头发现,砍他的人被摁倒在地上了,他才敢慢慢走回来。 他也没敢溜号。 他走了也没用,他被追着砍的这件事情,总是要解决的,如果不解决,他今天跑了,明天呢? 除非他不想做生意了。 看上去,他似乎有上怕地上那个人,他慢慢走回来后,居然跟地上那个男人道上歉了:“三哥,有什么话我们兄弟都可以商量,对不对?我们之间又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对不对?平时,我对你三哥,那也是相当尊重的,对不对?” 这个卖肉的,一连说了三个对不对。 对个锤子。 地上趴着的这位光用眼光就能砍死他了。 地上这位根本不理他。 又过了一小会,远远的,警车“呜哇呜哇”拉着警报来了。 范云松开了那个男人,把已经快被他压断气的卖肉佬从地上拽了起来。 地上这位冲叫自己三哥的那个卖肉佬吐了一口口水:“噗!杜黑子,咱俩这事没完!” 那个叫杜黑子的卖肉佬走到卖肉佬吴三面前,仍然是陪着笑脸,探着一双手也不知道是想安慰一下吴三,还是怕吴三逃跑,想随时抓住吴三,以便静候警察。 此时。 人群一分,警察来了。 希刚戴着防暴头盔,手持警棍盾牌,满脸严肃的跟在一个一杠三星的民警后面,来到了范云与吴三面前。 一杠三沉着脸问道:“刚才是谁报的警?什么原因?” 那个脚被砸伤的押钞员忙上前道:“我的同事报的警,刚才我们在交接银柜的时候,看到他拿着一把砍肉刀朝我们的运钞车冲了过来,后来,被他给绊倒了……” 他先指卖肉佬吴三,后指范云。 范云点点头:“是,我见这个卖肉的拿着刀,追着那个卖肉佬猛跑,一边跑一边还喊着要砍死他,我怕出人命,就绊了他一下。” 范云也分别指了指两个卖肉佬。 一杠三点点头,但是,他看到了卖肉佬吴三的手铐后,脸色一沉:“这手铐哪来的?谁让你们给他戴手铐的?打开。” 卖肉佬吴三的老婆听了一杠三的话,自以为得理,过来冲范云与押钞员嚷嚷道:“谁让你们铐我老公你?你们这是犯法,是上私刑。” 那个押钞员笑道:“上什么私刑?我们的枪支手铐都有编号,都是发了持械证的。” “打开。”一杠三不听押钞员的什么持械证,现在是他在处理事情,不用别人插嘴,他对于这几个人插嘴的行为很讨厌。 再说了,押钞员的持械证哪来的?还不是公安机关审发的。 那个押钞员应该也是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立刻掏出钥匙给吴三打开了手铐。 吴三心里,一定对警官的铁面无私感激涕零,他揉着被勒得发红的手腕,对警官道:“刚才,是因为那个人,那个杜黑子,他趁我和老婆没注意的时候,抢我的客人,那个客人一直在我这里买肉,杜黑子抢客不说……” “行行行了,有什么事,到派出所再说。”警官冲希刚一摆手。 希刚立刻将腰包里的手铐摸了出来,一人一边,“咔咔”给吴三和杜黑子戴上了。 顺便,还给范云使了个眼色。 “干得漂亮。” “都带走。” 于是,范云,被砸伤脚的押钞员,吴三,杜黑子,还有那把菜刀,就统统被带上了警车。 “呜哇呜哇呜哇”! 警车一路吼叫着,冲出人群,上了秦皇路,然后到花荷路口往右一拐,一直开到了派出所。 不着急。 到了讯问室,一个一个慢慢说。 几个人急赤白咧地吵吵嚷嚷着说来说去,警官算是听明白了,都是人民内部矛盾,关键是,由于范云制止及时,该事件并没有酿成什么严重的后果。 如果吴三把杜黑子给砍死了,那可就严重了,不死人,事态就轻得多。 一杠三对范云着实表扬了一番,把范云夸成了一朵花:“不错,小伙子,你处置事情胆大心细,及时制止了一起恶性案件发生在本辖区的可能性,值得表扬,但是,今后如果再遇到类似的事件,一定要提高警惕,注意安全……” 范云咧嘴笑了。 他这也算是“二进宫”了,不过,他跟那些因为小偷小摸,打架斗殴等行为被拘进来的年轻人不同,他这两次进派出所,都是因为做好人好事进来的,就连做笔录的那个女警都对他有点印象了,那个女警,瞪着一双正义的大眼睛,很是反复打量了范云几眼的。 出了问讯室,希刚捅了范云一拳:“行啊,以前那点老底子,都还在啊!” 范云笑道:“这算什么?我这叫攻其不备,攻其不防,你知道吗?我一伸腿往上一抬,那个卖肉佬就被我给绊了个狗啃土,我啪啪啪上去就给他来了一个锁喉别臂,呵呵,他还想挣扎?真是好笑。” 希刚点头道:“你够狠,这一招确实挺厉害,有一次我和戴云晓配对做这个动作的时候,被他勒住了脖子,差点没把我勒死。槽!戴云晓那个家伙,手也挺黑。” 范云摸了摸下巴上那一圈绒毛:“本来,我想给那个卖肉佬来上一个抱膝压腹的,但是我怕把他门牙给摔掉了,所以,才抬腿绊他的。” 希刚摇摇头道:“那一招不能用,太狠,那一招都是生死搏杀的时候才用的,其实,我们的擒敌动作,如果真要是狠下心来按动作要领用,那,对方不死也得残废,对不对?哪一招不是打的要害呀?不是太阳穴,就是裆部,再不就是关节,真要下狠手,咔一下,关节不就断了吗?” 范云觉得也是。 可是,如果真要是上了战场,不就要这些一招制敌的动作吗? 哪有那么多花架子?花架子有什么用,在战场上,最好是一招就让敌人毙命,越凶狠,越有效。 希刚笑道:“我一开始还以为发生了恶性案件了哪,你看我警棍盾牌都带上了,还穿上了防弹背心。” 范云觉得希刚做得对。 没有到达现场之前,永远不知道事情态势如何,比如刚才,虽然范云把卖肉佬吴三给制住了,可是,万一卖肉佬杜黑子当时要是收住脚步,从地上摸起那把菜刀,给吴三来个反杀呢? 其实。 范云事后往更深处思考了一下后,感觉到头皮发麻,背上出了许多冷汗。 有许多不可控的因素,真的不是他能决定的。 像吴三追着杜黑子猛跑,要砍死吴黑子,可是,却因为一些意外因素而失了手,追人的反让被追的砍死的案例,也是有的。 曾经电视里的今日说法就播过一期类似剧情反转的节目。 有一期节目中,一个开小车的纹身男与一个骑自行车的男子发生了一些轻微的车辆摩擦,本来,这种小事大家互相道个歉,哈哈一笑,也就过去了,就没事了。 可是,那个纹身男似乎一副很嚣张的样子,不停地用手去拍那个骑自行车的男人的脸,骑自行车的一开始忍气吞声,让着纹身男,连连向后退让。 当时,他脚退让了,嘴巴可能表示不服气了,又或据理力争,与纹身男争执了几句。 第115章 天降横财 那个纹身男就火了。 他马上到车中抽了一把五十多公分的薄刃砍刀出来。 纹身男甚至用刀背拍了几下骑自行车的男人的脸。 骑自行车的男人还在跟纹身男理论。 他也真倔。 纹身男被彻底激努了,挥刀朝骑自行车的男人砍去,第一刀没砍中,被躲过了。 第二刀仍未中。 第三刀砍中了骑自行车男人的手臂,鲜血,一下子流了出来。 骑自行车的男人见纹身男真的敢砍自己,觉得情况不妙,转身就跑。 纹身男挥舞着砍刀,紧紧追着那个骑自行车的男人,从马路这边一直追到了路那边。 可是。 他的下盘节奏没有把握好,一不小心被路沿石给绊倒了。 刀。 也脱手而出。 骑自行车的男人先于从地上挣扎而起的纹身男抢到了那把刀。 剧情反转了过来,纹身男不知是因为被酒色淘虚了身子,还是什么原因,在抢刀未果而骑自行车的男人又反追他的时候,他居然跑不动了。 结果可想而知。 纹身男当场被骑自行车的给干掉了。 电视节目上,专门讨论了这种情况下,骑自行车的男人算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又或涉嫌故意杀人的深层次法律问题。 于此。 先抛开法律问题不说,只说范云所担心的剧情反转问题,那个杜黑子,也是极有可能红着眼拾起地上的菜刀,照着同为卖肉佬的吴三砍上一气的。 幸好。 他没有冲动。 冲动是魔鬼啊,杜黑子管束住了自己心中冲动的魔鬼,所以,他始终就是个受害者,平安无事的从派出所里出来了。 而对吴三有所惩治,那是必须的,冲动,就极有可能会受到惩罚。 范云抹了抹脸,他并未感觉自己做了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当他的冲动过后,不由思考起今天他的行为,为他日后的工作生活有可能造成的后果。 那个卖肉佬吴三,会不会对自己怀恨在心? 他会不会于某天趁自己不注意报复自己,譬如,趁自己不注意拿着砍肉刀偷袭自己? 又或,偷偷地跟踪自己,在哪一个无人的地方对自己下黑手? 要知道,一切皆有可能。 特别是范云这样的人,每天穿着制服在街上执勤的人,太好认了,范云觉得,那个吴三一定把自己死死认住了,因为,他觉得吴三看自己的眼神里,满满都是愤恨与恶意。 想到这些,范云不由“吁”的一声长出了一口气。 他一点也乐不起来。 一杠三对他的表扬,现在他觉得根本不重要了,做这种见义勇为的事情简单,可是,如果让范云冷静下来考虑的话,说不定,范云就不会上了——让两个卖肉佬自生自灭好了。 管都管了,又能怎么样呢? 当希刚听了范云的忧虑后,他也点了点头:“确实,你的担心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凡事应该往好处想,再说了,虽然是你把那个卖肉佬吴三给绊倒了,并且摔得不轻,但是,也正因为你把他及时绊倒,制止了他,所以,他并没有酿什么惨祸出来,如果从这一点上考虑,其实,你并不是害他,而是为了他好,救了他,救了他,也就是等于救了他的家庭……” 范云听了希刚的这番话,心里舒服了许多。 对呀!如果不是自己拦下了吴三,就算他追上了杜黑子,把杜黑子砍死砍伤了,对他吴三,又有什么好处呢? 到时候,他吴三还不是该坐牢的坐牢,该枪毙的枪毙。 说起来,吴三确实应该感谢自己。 那个杜黑子就不说了,他已经对范云千恩万谢过了。 但是。 范云觉得希刚这一番话应该对吴三说,说给吴三听才行。 把这件事情的利弊像刚才希刚说给自己听那样,原封不动再跟吴三说一遍,要让吴三知道,范云并不是害他,而是救他。 他捅了捅希刚的肩头:“行啊李希刚,现在都会做思想政治工作了,刚才你的话说的非常好,不过,我觉得你更应该对那个拿刀砍人的卖肉佬说一说。” 希刚点头:“你放心,进到这里来,该受的教育,他都会受的,除了极个别顽固分子,一般人,都是能教育好的。” 他的话,让范云心里又是一紧。 希望,那个吴三,不是希刚口中的极个别顽固分子。 范云出了派出所,一路上心情 都不好了,他一直在反复权衡今天自己的行为的利弊。 范云觉得,自己的行为,完全没利,而全是弊呀! 他狠狠地一拍大腿:“叫你多管闲事。” 呵呵! 其实,范云就是这样一个人,此时,他虽然有点后悔自己的多管闲事,可是一旦下次又有让他看不过眼的事情时,保证,他依然会伸出自己的手的。 范云走回了自己的辖区。 这时,城台路上,一伙公路管理处的工人,正在给路上那些遮天蔽日的行道树修剪树枝。 一个穿着桔黄色衣服的工人,站在一台小型起重作业机高高举起的斗子里,手持油锯,“哗哗哗哗”锯着那些他自己认为不顺眼的树枝子。 洁白的木屑不断从他手中的锯槽与锯口中从空中落到地上,地上,两个工人制止着任何一个试图风树下经过的行人:“那边,那边,不要走树底下,多走几步,从旁边绕过去。” 范云决定今天放弃这条街了。 有这帮工人在这条路上干活,相信不会再有什么无证小贩跑到这里来卖东西。 干工作,头脑一定要灵活,就要像范云这样会判断总结,灵活机智,绝不能墨守成规,死脑筋一条。 范云决定自己从那几家看花收惊的神婆店那里,走过那家报刊亭后,到老广场看一下,然后吃午饭,吃完午饭休息一会,下午上班后就顺着秦皇路一直转下去,今天下午的重点,就放在这里。 范云摸出手机看了看,今天折腾了一个上午了,先是在银行门口制住吴三,后又到派出所协助调查,现在,已经上午十一点半了。 怪不得,他的肚子里一个劲的咕噜咕噜直叫唤,除了因为刚才消耗了大量体能外,也差不多到饭点了,该吃中午饭了。 范云今天中午没去找唐彬他们一起吃了。 他走到开在老菜市场旁边的一家快餐店里,看着摆在厨房玻璃窗后的那些切好的各种各样的荤素备菜,点了一个青椒瘦肉炒香干。 此时,店里已经有七八个前来吃饭的客人了,有两个已经炒好了菜,坐在店中吃上了,还有三四个,探着脖子伸着头,用手指头指指点点,点着自己想炒的菜:“这个,再加点肉片,再要点蒜苗……好,就这些。” 厨房里,并排站着三个炒菜的师傅,每个人接了客人点的菜后,立刻掂起炒勺,从旁边盛油的盆子里舀出一些油来,倒进烧得青烟直冒的炒锅里,然后,蒜末、辣椒、盐……呛锅之后,加入瘦肉翻炒几下,再加入配菜…… 范云很佩服帮他炒菜的大姐,一个女人,居然也能把炒勺掂出五星级大厨的感觉。 那个大姐,一边把炒勺在炉子上掂得“当当”响,一边把油烧得热热的,待她放入范云点的香干,并再一次掂动炒勺的时候,由于她手中动作的习惯性倾斜,锅中油迅速被炉火点燃,锅中腾起一片火焰,她迅速起把炒锅一掂一抛,火焰立止,随着锅内“嗞嗞啦啦”,一股菜香传来出来。 这样过了火的菜,比清汤寡水煮出来的菜,味更重,更香,并且还带着一种独特的烟熏火燎的香味。 口感。 甚好。 范云一口气吃了两大碗饭。 别说,这家店的生意真好,这时,正值就餐的高峰期,来店里吃饭的客人,三三两两,络绎不绝。 《大众快餐》。 确实够大众化,虽然这些厨师炒菜的手艺比杨姐还差那么一大截,可是,比起范云与唐若,那就强太多了。 既要价钱便宜,又要色香味俱全,想想,都觉得挺难做到。 吃完了饭,范云走出了快餐店,顺着路边漫无目的走着,一边走一边消食。 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 范云快走到一个卖二手家具的门口时,迎着正午的太阳,他觉得地上有个东西闪了一下他的眼,他就过去踢了一下。 哇! 范云看到地上的东西,一颗心不由得怦怦狂跳起来,他迅速上前,把那个东西拾了起来,并以最快的速度一口气离开了现场,一直走到一个僻静无人的地方,这才把那个东西从裤兜里掏出来,仔细观看。 范云感觉自己心跳加速,他就像个贼一样左右看看,看看有没有人发现他刚刚捡了一样东西,并跟到了这里来。 没人跟来。 范云。 捡了一条足足有筷子那么粗的金项链。 哈哈! 真是天降横财。 看这条金项链粗成这个样子,说不定,就是那天东南亚美食节上,那个跟他和唐若一起套圈那个胖子脖子上挂的那一根。 范云想到了那个胖子,就想起了胖子让人极不舒服的那满脸横肉,以及他看着唐若时那一对贼溜溜的眼睛。 当时,那胖子贼一样瞄唐若的时候,范云真想冲他的鼻子就是一拳,把他的鼻子给捅歪。 现在。 哈哈! 胖子的项链被他捡了,范云能还给他吗?范云有那么高尚吗? 值得怀疑。 再说了,就算不是胖子的,而是其他人掉的,那么,肯定也是个跟胖子差不多的角色掉的,一般人,谁会戴这样一条扎眼的东西? 范云决定对这个天降之财笑纳了,正好,上午的时候他还因为卖肉佬吴三的事情心中揣揣不安,现在好了,正好用它压压惊。 金银珠宝,用来压惊,效果简直不要太好。 范云看过之后,赶紧把金项链又装进了裤兜里,他的大脑高速运转着,满脑子,都是怎么处理这条项链。 交给警察叔叔,不,坚决否定。 卖了?不,卖了应该会折掉许多差价。 去刚才自己捡项链的那个地方,站在那里等失主来找吗?相信即使范云站它个海枯石烂,把自己站成化石,也不会有人走到他的面前问他:“老弟,你有没有捡到一条金项链?” 直接戴在自己的脖子上? 也不行。 再说了,范云戴不惯首饰,无论什么首饰,他都不愿戴。 范云觉得,这条项链送给唐若,最好。 范云有了主意,把这条项链找家打金店熔了,给唐若打一条项链,可是,唐若不适合戴这么粗的链子吧? 打手镯? 范云眼前一亮,觉得给唐若打一只金手镯也不错,哈,打完了让唐若戴在她的手脖子上,不显山不露水,又能给她增添福气,挺好。 就这么办。 范云连说词也准备好了,假若打金店的老板问自己这条金项链的来路,自己就说是外地的亲戚给的。 谅他一个打金店的小老板,也不会像个警察一样盘问自己,他们是做生意的,有钱赚,就可以了。 范云知道哪里有打金店,就在老广场网吧那个上面,靠角落里就有两家打金的,平时,总是能看到那两个清清瘦瘦长得有点像的老板,拿着一把小锤子,伏在案子上“丁丁当当”敲个不停,不是打小孩的银镯子,就是打老人家的银耳环。 范云想了想,似乎,那两个店的老板都是打银器的多,金器,似乎没见他们摆出来过。 范云觉得。 不急。 先去踩踩点,探探那两个打金店老板的口风再说,了解了解情况,看看打金与打银的区别,再观察一下打金的人,有没有什么套路,然后再说。 反正,现在金项链在自己的裤兜里,范云也不怕它能长出一对翅膀来,从自己的裤兜里飞走了。 范云想到这里,整张脸都兴奋地红了。 当他走到了路上时,感觉那些路上的人看着他时,似乎每个人都发现了他的秘密似的。 范云觉得,自己的一双腿,走在路上都是软绵绵的,此时,莫说让他像今天上午绊吴三那样绊人了,就算是一只鸡,恐怕他也没有足够的力气去绊倒了。 因为太过紧张激动,范云的手心中居然冒出了汗珠。 第116章 项链改打镯子 范云转过身。 他小心地看看周围,没人看他。 再看看远处,亦无失主。 范云抬腿迈步,小心地从几块烂白菜叶子上跨过去。 那几块烂白菜叶子,和旁边的一小堆烂包菜叶子、带泥巴的烂葱叶子混在了一起,真是鱼找鱼,虾找虾呀! 物以类聚。 人以群分。 走到大路上,人群也可以分成两类。 男人。 女人。若以群分之,熟人,陌生人。 范云没看到自己的熟人,他尽量把脸上的表情控制着,让自己的表情落在别人的眼中,不失稳重。 其实。 大街上虽然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可是,谁又会关心他呢? 他的表情,看上去除了有点儿严肃外,又没有什么问题。 范云的脸色,落在了一个躲在树后卖红薯的无证小贩眼中,倒把她紧张的不得了,因为,范云无意中朝她瞟了一眼,她还以为范云发现了自己呢! 没错。 范云是瞅着她了,但范云此时没空去管她,他要办自己的事情要紧。 那个小贩一边紧张地把一只红色塑料袋递给一个买她红薯的蹒跚大妈,一边看着范云的方位,她见范云虽然看了自己几眼,但是并没有往自己这边走,而是折而向右,朝着与她相反的方向走了。 那小贩觉得,范云八成没看见自己。 怎么可能? 小贩想多了。 范云只是没空理她罢了,再说了,像她卖的这种玩意儿,干干净净的,又不会随时制造什么垃圾出来,让她在树后卖上几分钟红薯,也不是什么严重的事情。 都是混口饭吃。 范云没理那卖红薯的小贩,他折到网吧方向,顺着三层台阶下到胡同子里一排门面房,走到一个打金店门口。 范云一没进去,二没跟那个埋头砸东西的老板交谈,他先是随便看了一眼,看了看周围的环境,此时,虽然打金店门口时时有人过路,但,似乎并没有失主跑到这儿来找他的金项链。 范云觉得宜早不宜迟,自己应该马上、立刻就把这条项链给加工处理了。 于是。 范云就走到戴着眼镜,“丁丁当当”成天敲的打金店老板面前,将裤兜里的那条金项链掏了出来:“老板,你看看我这条项链,能不能帮我打一只镯子?” 眼镜老板早已抬头看着他了,正准备问范云有何事情,范云倒先开口了。 他接过范云递来的项链,反复看了看,然后,牙疼似的“嗞嗞”倒吸了一口凉气。 眼镜老板仰着一张黑瘦的脸,打量了几眼范云,然后才把刚才吸进嘴里的那口气吐出来:“吁……你想改成手镯?改一个还是两个?” 范云忙问:“可以改两个吗?改成两个会不会太小了?其实,我刚才也想了,我这条项链如果打一个镯子的话,感觉材料又太多了一些。” 眼镜老板悠悠道:“你改给自己戴……” 范云直接打断了他的话:“不不,我想把它改成手镯,送给女朋友当生日礼物,因为,过几天是我女朋友生日……” 眼镜老板点点头,表示理解,表示范云对女朋友三个字不必一再重复。 谁没年轻过? 好像谁没有过女朋友似的,真是的。 眼镜端起旁边搪瓷缸子里泡得黑咕隆咚的浓茶,喝了一大口:“嗯,打一对少了一些,打一只其实正好,因为,这个要先熔了,然后再打,到时候,肯定会有一些火耗的,我觉得,打一只镯子就可以了,如果勉强打成一对,会显得很单薄,除非,你再加一些金子进去,你觉得呢?” 范云点点头。 再加金子进去,就实在没必要了。 因为,打金店老板又说了:“其实,首饰这东西,也是讲缘法的,适合什么,就做什么,一切顺其自然,这样才最好不过,像你这个金项链,如果打成一只镯子的话,虽然稍显厚重,但是,能保证打出来的镯子足够大气,打两只的话当然也可以,那样打出来的镯子会轻盈许多,但我觉得,材料有所不足的情况下,确实没有必要打两只,你说呢?” 什么说都让眼镜说了。 说得还挺有哲理。 范云还能说什么。 范云点点头,同意了。 眼镜从旁边拿过一本书来,上面有各种首饰的形状,类型,分得很详细,项链是项链,戒指是戒指,范云翻到镯子那一块,仔细看了,边看边问:“老板,上面这些花色你都可以打吗?” 老板觉得范云有眼无珠。 他冷笑了一声对范云表示鄙视:“那当然了,从我十四岁学徒到现在,我干这一行,都干了快三十年了,不是跟你吹,周大福里卖的那些,都没有我做的好。” 他真会吹牛。 真敢吹。 不过没关系,范云又不懂,范云都不知道周大福是个什么,听了眼镜老板的话,他心里倒是挺高兴的,因为他相中了一个款式。 范云相中了一款缠枝莲花伴祥云的钿丝镯,看上去又大气又漂亮。 他指着这款对老板道:“老板,我要这一款。” 老板点头:“嗯,没问题,包你满意。” 范云觉得满不满意,打出来了才知道,如果老板能把镯子打得跟图片上一模一样,他当然满意。 呵呵! 直到范云走出打金店,跳上台阶,从两个补鞋的中间穿过去后,他的脸上还挂着微笑。 用四个字来形容,那就是——满心欢喜。 眼镜老板说了,三天后来取。 范云走到报刊亭那里。 他的脸上带着收不住的微笑对脸上有几颗淡淡的白麻子的老板娘道:“余丽拿,给我拿个绿箭!” 老板娘余丽拿就把踩在板凳上,高高翘起的右腿放了下来,起身给他拿了一条绿箭:“诺!干嘛呀?笑成这个样子?怎么了?今天你把吴三给扑倒了,后来去了派出所,派出所的领导表扬你了?立功了?” 范云笑呵呵摇摇头,他撕开绿箭的包装,塞了一条口香糖进嘴巴里。 咳! 本来让他戒烟的,现在他又染上吃口香糖的习惯了,这—— 跟什么人都自来熟的报刊亭老板娘余丽拿趴在摊位上,把身子倾向前面:“喂,那个谁,那个你,你今天可真厉害!” 哈! 说来好笑,范云刚刚换到这边来,她并不知道范云的名字,不过,范云倒是知道她的了,因为有个三十来岁的男人买报纸时喊她的名字,被范云听到了。 范云谦虚地摇摇手,脸上的表情也瞬间由微笑改成了苦笑,他冲余丽拿伸出双手无奈地一摊:“我也没办法啊,今天的事,谁碰到了都应该管,对吧?如果不管,拿刀的那个真要是把前面的给砍死了,起码,两个家庭就破裂了,不是吗?” 余丽拿“呦”了一声,她点点头道:“是的,刚才他们还在议论你呢,说,幸亏有你把吴三给摁在地上了,你说吴三,也傻,他要是真把杜黑子给砍死了,那么,争来的东西又有什么用呢?他自己也得因为故意杀人罪被枪毙,东西东西也成了别人的,老婆都得是别人的,有什么用呢?” 范云听了余丽拿这几句话,瞬间对她刮目相看。 她的话又实在,又有理,简直是字字入心呢。 范云上上下下打量着余丽拿,看着这个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年轻女人,觉得她活得比自己明白,懂的事情比自己多,不简单,余丽拿一定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 余丽拿见范云的目光简直是直勾勾的看着自己,心里不由得轻笑了一声,她觉得,看来自己还是挺有魅力的。 其实。 她想多了。 范云只是突然间陷入了神游状态,他又思考起吴三的事,会不会给自己留下后遗症的问题来了。 余丽拿从放报刊下面的桌洞里,取出两个桔子递给范云:“喂,那个谁,请你吃桔子。” 范云回过神来,看看余丽拿,连声道谢接过了那两只桔子:“谢谢,谢谢!” 他剥开了一只桔子,整个都塞进了嘴巴里,嗯,挺甜! 范云觉得,虽然余丽拿脸上有几颗白麻子,但是,好在印迹极浅,并看不大出来。 另外,她的脸色白里透着一点微红,瓜子一样尖尖的下巴,若从侧面看过去,也恰到好处地收成一个完美的弧形,看上去,余丽拿真的蛮漂亮的。 当然了。 如果把她和唐若比的话,她还是差一些的,范云觉得,余丽拿可以当个答应,而唐若,起步即是妃位。 呵! 范云的臆想,有的时候简直漫无边际,一会儿从东到西,一会儿又从西杀到东,若是剖析一下范云的大脑皮层的话,那儿的电解质一定异常活跃,接近于当年躺在苹果树下陷入冥想状态,后来被树上掉下来的苹果砸中了鼻子后,从而发现了万有引力的大科学家牛顿。 其实。 最聪明的科学家与最愚蠢的人,根本就是相差无己,仅仅,差那么一点思考的距离罢了。 有些人,每天生活靠惯性。 而有的人,天生勤于思。 范云就勤于思,只是让人感到遗憾的是,他的思,更多时候接近于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胡思乱想,一没有自己的套路,二没有形成自己的体系,他的思想,由于太过活跃而不能集中到一个点上爆发,所以,就变成了漫无目的瞎想,乱想。 希刚说他——最会扯王八犊子。 范云笑嘻嘻对余丽拿:“余老板,你在这里卖报纸,卖了多久了?为什么我以前没有见过你呢?” 余丽拿奇道:“开什么玩笑,我在这里卖报纸都卖了三四年了,倒是从来没见过你,你们的人,许多我都认识,喂,原先不是有两个女的在这一片的吗?怎么没看到她们了。” 范云本来想套路一下余丽拿,套套她的话。 套路失败。 他只好老老实实回答:“现在这一片我负责,那两个女的,调到另一片去了。” 余丽拿脸上就有点很是高兴的意思了,她觉得,基于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的原理,对付范云,比对付那两个极不好讲话的老娘们要容易一些。 想到这一节,她脸上的那几粒淡淡的白麻子,似乎都紧随着她的好心情瞬间洇开了,变成几只白蝴蝶一下子展翅飞走了。 余丽拿伏在报纸摊上,双臂抱在丰满的胸前,看上去,让她身上的优点显得格外突出,同时,她那两只本来就细小的眼睛,笑得弯成了两只月芽儿:“喂!你别是老是一口一个余丽拿,你叫什么名字?” 范云随手翻着一张报纸:“范云,范进中举的范,云彩的云,云朵的云。” 余丽拿似乎不认识范进:“哪个范?” 范云见报纸旁边有一排插着的油笔,他伸手拽了一支出来,“唰唰唰”在一张《参考消息》的空白处写下了范云两个大字,反过报纸指给余丽拿:“看到了没?就是这个范,这个云!” 余丽拿“嗤”的一下笑了:“我当是哪个范,不就是范琳琳的范吗?” 范琳琳? 这一次轮到范云有点迷糊了:“范琳琳是谁?” 余丽拿见范云一副孤陋寡闻,自家人不认得自家人的模样,感觉他真是有点懵:“范琳琳,就是那个唱歌的,那个唱黄土高坡的女的,你没听过?” 余丽拿觉得挺奇怪,曾经在内地流行乐坛刮过一阵西北风的老范家的实力派女歌手范琳琳,他都不知道? 知道。 一说起黄土高坡那首歌,范云就想起来了,虽然,他想起的只是歌词,仍未想起歌手是哪位。 范云眨巴眨眼眼睛,装着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哦!原来是她,那个高高的女的。” 这句话,他倒是没想错,也没说错,在范云的理解中,站在台上的那些女明星,一个个似乎都是细腰大长腿,个头都不矮。 哈! 站在灯光璀璨的舞台上,矮的能变高,高得能变超人。 余丽拿似笑非笑,一双好看的眼睛弯得跟月芽儿一样看着范云:“喂,范……范云,今天早上,那个吴三拿着那么大一把砍肉刀,追着杜黑子砍,你还敢管闲事,你不害怕吗?” 第117章 堂哥小敏 是啊? 范云不害怕吗? 范云真不害怕,他只是有点紧张,但紧张不代表迷糊,范云很清醒,每一个动作都很到位。 所以。 他才能把卖肉佬吴三搞定。 余丽拿懂什么?老娘们家家的,若是她碰到这种事情,早吓得失声尖叫了。 范云一本正经道:“还行吧,我当时只想着怎么把他们拦下来,不要闹出人命,倒没想其它的东西。” 余丽拿挺佩服他:“你胆子确实大,我老公胆子就小,过年的时候,让他杀个鸡,他都不敢,不过话说回来,今天菜市场那里,那么多人看热闹,都没有一个冒头的,只有你,是个爷们!” 范云听了她的话,并没有感觉到骄傲,反而觉得有点丧气,就是啊!那么多人都不出头,为什么只有自己碰到事情不过大脑,一激动就上了? 他现在,还真有点担心遭到卖肉佬吴三的报复。 范云心情有点沉重。 他没再跟余丽拿聊什么了,他觉得自己需要静静,需要好好的思考一下自己的行为,以及个性。 范云走到一棵无人打扰自己的树底下,站在路沿石上,两只脚在地下错来错去,想着心事,想也想不明白,有许多事情根本不能往深处想,想深了,就成了妄想。 就成了被迫害恐惧症。 范云最后用力一拍那棵胳膊粗桂花树,“沙”的一声,桂花树摇了几下,落下了几片叶子,权当替范云排解心中的郁闷与不安了。 第二天,范云休息,他决定回家去一趟,回村散散心。 反正,在城里呆久了,他就想回去看看,虽然明知道自己那个穷家破业没什么好看的,但,关键不是有两个老人的嘛! 哦! 现在称呼范云的爸爸妈妈为老人,似乎为时尚早,不过,范云一天天长大之日,也正是他们渐渐衰老之时,称呼他们一声老的,倒没什么大问题。 范云坐上班车,回了村子,他没有在那座通往他家的断桥处那个路口下车,而是又往前坐了一点,跟本村一个六十来岁的大娘一起,在下面一个岔路口下的车。 因为,他想从大队部那边绕回家里,顺便,看看大队部墙上有什么新公告没有。 没有新公告。 仍是那张写着捐款人名单的红纸,被风吹日晒得都有点掉色了,那一大堆山一样的碎石和沙子,依然还堆在大队部的门口,唯一与之前不同处,是落在上面的树叶子更多了。 沙堆上,也不知被谁给铲了一个窝出来。 此时,正有几个小孩在沙堆上爬上爬下,弄得全身都脏兮兮的。 还有一个小孩,手里拿着一块从收音机喇叭上抠下来的吸铁石,在沙子堆里搓来揉去地吸着铁末子,吸一会后,就把吸铁石举在手中看一看。 被吸铁石磁力吸引的那些铁末子,标枪一样朝天上根根倒立,看上去,倒很像今天早上范云在路上偶遇的一个小伙子,那被理发师精修过的碎发。 范云只看了两眼,就往前面小卖部门口走过来。 因为。 那里现在正有一伙人,叽叽喳喳大声说着什么,时不时,传来几声呱呱的大笑。 范云就走过去。 他看见,在那一群人里,居中而坐的竟是他的堂哥小敏。 范云见他堂哥小敏穿了一身笔挺的西装坐在一张椅子上,脸上带着一种衣锦还乡似的微笑,旁边,小敏的爸爸,也就是范云的堂伯范林增倒是站着,嘴里叼着一支香烟,与众人一起,认真听着儿子说着什么。 小敏掸了掸西装的衣领,又正了正雪白衬衣下扎着的一条红领带,哈哈一笑:“哈哈,我跟你们说,我说的这件事情,是一本万利的,你们知道吗? 看看我爸穿的这身西装了没?还有我的这一身,怎么样?光是这个面料与做工,就值一千五了吧? 我跟你们说,只要你们掏钱买了西装,马上,就能成为四级经销商,就有了发展你们下线的资格,如果你们每个人再成功发展五个下线,那么,你们就自动晋升为三级经销商,并且,除了你自己发展的下线购买的西装你本人有直接提成外,你的下线每个人发展的下线,你也有提成,并且,一直累积。 这么跟你们说吧,这个就跟滚雪球一样,一开始只是拳头那么一点大,当然了,这个拳头是你们自己的拳头,但是,如果你们不停地发展下线,那么,你的拳头就会越滚越大,越滚越大,就会从拳头变成磨盘那么大,一直滚滚滚。 你们当初投资的那一千五,就会变成一万五,十五万,一百五十万……” 范云也听着,听着小敏的演讲,他感觉自己这个当初与人见了面就脸红的堂哥,自从去了大城了里打过工后,仿佛整个人都变了,现在,说起话来都是一套一套的,而且,还都是些他听不太懂的高深词语。 哈! 看上去,小敏很像一个做大生意的啊! 不说别的,就说他这一身西装与皮鞋,看上去,在这一群围着他的乡下农民杆杆中间,颇有几分的鹤立鸡群的意味了。 一个脸上有块黑疤的中年男子小心翼翼问小敏道:“那,要是万一那个什么,发展……发展对吧?我是说,万一发展不到下线怎么办?” 小敏“嗤”的一声笑了:“叔,怎么可能,不说别的,就你们家那些亲戚朋友里,也能发展好几个了吧? 只要发展够五个人,那么你就从四级变成三级,就能在公司里分享同级间的红利,明白吗? 也就是说,即使你只发展了五个人,从此就再也发展不到了,没关系,公司会照样每个月从三级经销商里抽出一定比例的钱来,均分给你的,懂不懂?” 刀疤脸似懂非懂,望着此时迎着阳光,看上去脸上容光焕发的小敏点了点头:“嗯,你的意思是,一千五,拿来买个分钱的资格?” 小敏一拍大腿,脸上笑得刀疤脸成了他亲叔似的:“叔,对了,就是这个意思,我跟你说……我跟你们大家伙说,我这一次回来没请几天假,过几天就走,如果想买的,一定要抓紧……” 另一个肩上扛着锄头,看样子是要下地的一个老头问道:“小敏,那你现在是什么级别?一个月,能赚多少钱?” 小敏听了扛锄老头的话,先未做答,而是将头抬得更高一些,双手还将打了摩丝定了型的头发往后抹了抹,这才开口回答:“二爹爹,我一个月,除了工资,是这个数……” 小敏伸出了三根手指头。 那个扛锄老头本来胸中提着一口气来的,问话的时候,连脚后跟都踮起来了,见小敏伸出了五个手指头后,他又将脚后跟放下了,脸上表情也变得让人难以捉摸:“哦,除了工资,还能赚三百,不少了,你工资多少钱一个月?” 小敏哈哈一笑,他将手指头往老头一戳:“不对,二爹爹,你再猜。” 那老头面色就变得凝重起来。 旁边围着的这一圈人都跟老头一样,脸上的表情也从一开始的不过如此,变得十分认真了。 那老头的声音有些颤抖,似乎压着自己的难以置信,嘴唇微微哆嗦着道:“不是三百?难道……是三千?” “哈哈哈哈……”小敏一阵大笑,他一下子从椅子上长身而起,抻了抻身上笔挺的西装,环视了一圈围在自己身边的人,才缓缓对那个扛锄的老头道:“不对,二爹爹,你再猜!” 什么? 还不对? 不要说老头了,就连范云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小敏话一出口,周围本来议论纷纷的人群,倒瞬间安静了下来,一个个脸上,都带着难以置信的表情,虽然每个人此时心中都已经猜到了小敏那三根手指头的真正含义,可是,谁也不愿相信,而是一个个眼巴巴看看老头,再看看小敏,都希望老头问出来,或者小敏亲口说出来。 那个老头面上突然泛起了一片诡异的潮红,他的声音愈发颤抖,并将一直轻轻竖在右手的锄头,用两个手扶着,以籍支撑着身体的全部重量,老头简直不敢相信的颤声着:“不是三千?……难道……难道是三万?” 此时,小敏才轻描淡写的点了点头:“是的,二爹爹,挣的不多,才三万!” 天! 旁边另一个背着筐的男人,一个趔趄,“扑通”一下坐到了地上,他满脸都是不相信,近乎歇斯底里喊道:“我不信,你吹牛,小敏,你就会吹牛!” 小敏冷笑一声:“七叔,我吹牛?呵呵,既然你这样说,那我就给你看看,反正也是在咱们自己家里……” 小敏推开椅子,走到了小卖部里。 他当然可以进去,因为,小卖部是他家开的。 众人都不知道他搞什么名堂,一个个议论纷纷。 “小敏说的是真的吗?一个月工资不算,另外还能挣三万?三万啊,我的乖乖,我三年也挣不了三万,他一个月能挣三万?” “吹牛的吧?抢银行也抢不来三十万一年,是不是,林增?” 小敏的老爸范林增也不说话,也不回答问题,他的脸上看上去不喜不悲,似乎没什么表情。 刚才打趔趄的那位一撇嘴:“一个月三万,呵呵,绝对是吹牛的,绝对是骗人的,你们别听小敏瞎说。” 范林增瞪了那个人一眼:“老七,说什么呢?你看看我身上的西服,摸摸这料子,小敏用得着骗你吗?骗你那千把块钱,能发财还是怎么的?” 说小敏吹牛,范林增不说什么,可是,谁要是说他儿子小敏骗人这样难听的话,那,他可不愿意,他可要跟那个人好好掰扯掰扯。 不用掰扯了。 小敏提着一只看上去十分精致的黑色密码箱从店里出来了,他重又坐回椅子上,把密码箱打横放在腿上。 众人不知道小敏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呼啦”一下子,又把他围在了中间。 范云也伸着脖子往里看。 小敏“啪,啪”两声按开箱子上的锁扣,把箱子缓缓打开了:“看看,我是不是吹牛?” 密码箱里,整整齐齐、满满当当全是一叠叠的百元大钞。 这一下。 周围的人眼睛都看红了,那个扛锄头的把锄头递到左手,右手往前直直伸着,看那架势,很想趁小敏一个眨巴眼不注意的时候,抓几叠揣进自己的怀里。 惊叹声四起。 “哇!这么多钱!” “哇!小敏,你这一箱子钱,是多少?有没有十万?” “你什么眼力,小敏这一箱子钱才十万?少说也有十五万!” “哇!小敏,这钱,都是你赚的?” 小敏“啪”的一声又把箱子盖合上了:“小意思,其实也没多少,也就十八万多一点,这点钱,根本不算什么,你们是没见过大老板,你们知道吗?我们公司的大老板,家里有三四个保险柜,里面全都放的是现金,呵呵!少说也有几千万,那才叫有钱,知道人家平时开的都是什么车吗?大奔,凯迪拉克,知不知道……” 见了小敏一箱子的钱后,刀疤脸的那道长长的刀疤从头到尾全都泛起了红光:“什么?什么开的拉克?” 小敏冲他一摆手:“凯迪拉克!进口车,一台车要好几百万呢,一颗螺丝就能买一辆拖拉机,知道不?” 这? 众人今日真是大开眼界,就范云他们这个村子,别说什么凯迪拉克了,就是宝马拉克,丰田拉克也没有啊。 他们村子里倒是有几台五菱拉克,和许多手扶拉克。 看刀疤脸的那个身体前倾,脖子伸得直直的,被小敏的那箱子钱馋得眼珠子几乎都要掉出来的样子,如果小敏敢提着他那一箱子钱在村子里走夜路,他就敢偷偷地跟在小敏的后面打小敏的闷棍。 开玩笑! 整整一箱子百元大钞啊!对这些活了半辈子累积起来都没见过这么多钱的老农民来说,得种多少地,卖多少粮食,才能挣来这十八万? 他小敏才出去几年,怎么就有这么大的本事,赚了这么多钱回来? 范云觉得,就自己这个穷村子,能一把拿出十八万现金的,目前,除了今天的堂哥小敏,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了。 第118章 人老不能复少年 小敏一笑。 看他的表情,早已是见惯了大钱的模样,所以,他把自己那一箱子无论是谁看了都会眼红的钱,轻描淡写就放在了脚边。 小敏呵呵一笑:“其实,只要找对了方法和门路,赚钱,并不难,关键要靠这儿……” 他竖起手指,敲了敲自己的脑袋。 现在他最有钱,他的话就是真理,一圈的人,都眼巴巴的看着他,可是,小敏却不说了,他只是把箱子从地上又提了起来:“我过几天就走了,如果有意向的,可以找我联系,打我手机也可以……” 说完。 小敏从裤兜里摸出一个一眼看上去就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折叠手机,“啪”的一挑,然后又啪的一压,合上了。 大约,他是想到了周围的人,应该都没有手机。 小敏又把手机放回了裤兜里,他伸手从西装内袋里摸出了一把名片,给在场的人,每个人发了一张。 发到范云面前时,范云陪着笑脸叫道:“小敏哥……” 小敏淡淡一笑:“嗯!范云啊,哎,对了,我听说你在城里做城管,是吗?” 范云点点头:“嗯,是的,小敏哥。” 小敏的笑倒又多了一些,他伸手拍了拍范云的肩膀:“好好干,咱老范家就没出几个公家的人,好好工作,争取早点转正。” “我已经转正了,小敏哥。” “噢?” 范云的话倒出乎小敏的意料,他不由得又看了范云一眼,脸上的笑比刚才又多了一些,这样,就显得颇有几分热情了:“挺厉害的,范云,端上铁饭碗了,好,好好,晚上有没有空?到我家一起吃个饭,聊一聊!” 范云推辞道:“我不知道家里有没有什么事情,我还没回去呢,要不,到时候我打电话给你。” 说完,范云亮了亮小敏的名片。 “好,好。” 趁着小敏跟其他人说话的空当,范云看看小敏的名片,嗬!名头够大的。 环球贸易公司亚洲区中国部南方区域总销售代表——范小敏。 这—— 这么气派? 小敏哥的生意做的够大的,照他这么下去,以后,老范家的人不是都要跟着他沾光吗? 其实。 范云也很想跟小敏聊一聊,看他到底是在做什么生意?为什么那么赚钱? 但看到周围的人,正一个个七嘴八舌跟小敏问东问西,他觉得有些事情一下子估计也说不清楚,于是,也没再跟小敏打招呼,而是绕过人群,直朝自己家走回来。 对于小敏所在的东莞,范云其实早有耳闻,听说,那是一个遍地都是黄金的地方,是一个到处都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 听说,那里的人,管小伙子不叫小伙子,而是叫靓仔;而管女孩子也不叫姑娘,而是叫靓女。 靓仔。 靓女。 嘿! 范云觉得那儿的人真会称呼人,靓仔靓女喊得真带劲,听的人应该更带劲。 想到这儿,范云觉着香港片里的一些对白说了句:靓仔,雷猴,雷知唔知? 到了家里,只有老妈一个人在家,她看见大儿子回来了,忙问道:“吃早饭了没?今天休息?” “吃了!”范云瓮声瓮气回答道。 他看着正戴着老花镜,坐在门口的亮堂处缝衣服的老妈道:“妈,小敏回来了。” 范云妈刚刚穿了好几下针,穿不进去,她一边招呼范云给自己穿针一边应道:“来……云云,给我穿下线,唉!老花眼了,有点看不清了……你说谁回来了?小敏?” 范云接过针线,点点头:“嗯,是的,小敏回来了。” 范云妈“哦”了一声,她现在对小敏不感冒,从前范云没工作,范雨又跟个二流子似的东逛西逛的时候,她倒是想让范云或者范雨跟小敏去外地打工来着,可是现在,范云有了工作,而范雨不但学上了理发,而且,连儿媳妇儿都帮她努力来了,她根本不再考虑小敏的问题了。 范云又对他妈道:“妈,我转正了,现在已经签了合同了。” 范云妈高兴地道:“是嘛?那就是说,你现在捧的不再是泥饭碗,而是铁饭碗了?” 范云见他妈一脸高兴的样子,笑道:“现在哪里还有什么金饭碗泥饭碗的,都是合同制,工作表现好就多干几年,如果表现不好,或者犯了什么错误,那,分分钟都有可能会下来的。” 范云妈用力拍了儿子的大腿一巴掌:“儿子,别人我管不着,你当过兵,在部队上受过教育,你可一定要好好工作,我和爸爸也不要求你能做多大的成绩出来,只要你和弟弟好好上班,平平安安的,就可以了,就比什么都强。” 范云见老妈说得这么认真,不由得也跟她一样认真地点了点头:“嗯!妈,你放心,你忘了我是干什么的?我是内卫武警,守护看守所的,什么样的案例,什么样的犯人我没有见过?不论是轻刑犯还是重刑犯,甚至是死刑犯,我见得多了,有些事情,我比你们明白的多。” 这话,倒不是范云吹牛。 确实。 他当兵三年,见过多少案例,那一张张提票上,都写得明明白白的,他又见过多少人,在外面呼风唤雨的人物,一旦沦为阶下囚后,就马上什么也不是了,就连撒个尿,也要低下头老老实实喊一声班长,打一个报告才敢去。 范云把针线穿好,递给了他妈。 难怪他妈穿不进去,本来针眼就小,那根线又总是动不动就分成两股,就他妈那个老花眼,再加上有点哆嗦的手,真要想穿进去,难! 范云看着妈妈的花白头发,心想,妈妈,越来越老了。 范云倒还想跟他妈再说一说小敏的事:“妈,小敏这一次回来,带了好多钱回来,刚才我也看到了,他提了那么大一个箱子,里面全是百元现金,小敏自己说的,他那一箱子钱,有十八万呢!” 范云妈推了推老花镜,很是怀疑儿子的嘴巴,又或怀疑自己的耳朵:“多少?十几万?” “十八万!” 范云妈把针尖捏在手里,在头上搔了搔,她眼睛眯了一下,看上去,就像一只正蹲在太阳底下晒日头的老猫一样,突然听到了什么似的,眼睛一眯,又迅速一睁:“哦?十八万?我不太信,就小敏?连初中都没念完的小敏,去了外地几年,就赚了那么多钱回来,噢!外地的钱那么好赚,外地的人一个个都是傻子?” 别说,范云觉得老妈说的也有道理。 是呀!小敏初中都没毕业,一没文凭,二没技术,他靠什么赚得那么多的钱? 难道,那儿的钱,真的多得跟大风刮树叶子一样?风一吹只管弯着腰捡钱就行? 应该不太可能。 范云点点头:“就是的,小敏是这样说的,说只要花一千多块钱买他一身西服……” 范云把小敏的话跟老妈重复了一遍,他妈“嗤”的一声笑了:“呵!小敏的那个轻巧钱,咱们家赚不到,咱们家前几天修房子,钱都花光了,再说了,范雨已经谈成了女朋友,万一哪天,梅霖要是跟范雨订婚呢?到时候,不得花钱啊?再说了,你也还没有女朋友,对了,范云,你二姨那天跟我说,她们村有一个……” “行行行,亲娘,本来说着小敏哥的,你又扯到我的身上来了,行了行了,我的事,到时候再说,你放心,你儿子绝对不会打光棍的,包你有儿媳妇就是了。” 范云妈嗔了大儿子一下:“就会说嘴,不让我们给你找,你倒是自己带一个来呀! 我跟你说范云,这个事一定要赶早一点,知道吗? 咱们村,现在光棍可不少,你知不知道,前几天,有好几个讨不到媳妇的光棍,跑到外地讨了两个外地媳妇回来,可花了不少钱,说是讨的,其实也差不多等于是买的。 听说,那边的山区比咱们这边要穷得多,就是开艺跟景月,他们两个人每人都掏了四千块钱给媒人呢,人家女的才跟着来咱们这儿的。 那天我去看了一下,哎哟俺的娘!那俩女的,上门牙长得跟老鼠似的,丑得要命。 就那样的,都花了那俩光棍七八千块钱……你明白不? 我跟你说这话的意思是,婚姻的事,不能耽误,一耽误,这一茬的女孩子都找了婆家,都嫁了,然后,你怎么办?不就难办了吗?” 范云心想:妈,你的娘,不就是我姥姥吗? 别说,范云妈说的还挺有道理,适龄的时候不着急,等着急的时候,就剩下了的例子,比比皆是,这个社会,就是不缺剩男。 剩男跟剩女不一样,许多时候,剩男是想讨讨不到,而剩女,十个有十个是因为挑花了眼才耽误了自己。 范云不想跟他老妈继续这个话题,他想起前几天还想着回来翻一翻阁楼上,看看自己的那些连环画还有没有的事,如果有,他准备找给唐若看的。 范云架起梯子,“噌噌噌噌”又上了阁楼,他妈喊道:“你这孩子,没事又爬那上面去干什么?” 范云装做听不见。 他爬上阁楼,走到上次自己没有翻完的那里,上次,他只看了看雨伞,后来就有事下去了,那个雨伞旁边,还有另外一只他老妈当年陪嫁过来的箱子没有翻开看,范云就走过去,翻了起来。 这一只红漆箱子里,大多也都是他和范雨的课本作业,不知道为什么,爸爸妈妈把他和弟弟的这些东西倒收拾得挺好,都收到了阁楼上。 范云一样一样从箱子里把那些本子等东西拿出来,随手放在旁边的木板子上。 果然。 里面有他的连环画,不过,没几本。 一本是草船借箭,还有一本薛仁贵征西,一本林冲雪夜上梁山,范云惊奇地发现,里面居然还有一本从前自己上初中时买的小说,《白马啸西风》。 这本小说,当年还是因为他借了一个同学的另一本小说,好像是《射雕英雄传》那套书里的其中一册后,不小心传丢了,然后,范云就买了这一本书,当时是打算把这本书赔给那个同学的,可是,后来不知道怎么搞的,传丢的那本射雕书又传回来了,于是,范云就拥有了此生第一次买的一本书,而且还是一本武侠小说。 范云抚着《白马啸西风》已经陈旧发黄的封面,想起了读书时代。 那个年代。 每晚的晚自习,失去了监督的学生们,许多人就开始趴在桌子上看闲书,当然,也有一些爱学习的,则默默地看自己的教材,或白天做的笔记。 下课铃一响,各个班级的学生们就像潮水一样,从教室里一拥而出,跑得快的,早早就抢占了学校大院子里的水龙头,嘴对嘴,“咕噜咕噜”灌上一气,旁边,排队的还一直催:“快点快点,给我喝一口。” 范云就想,那时候的自来水,干干净净,比现在的矿泉水还要甜啊! 上了三年初中,范云晚自习时,喝了三年自来水,记忆中,他似乎从未因为喝生水拉过肚子。 不光是生水,有一年冬天,天气特别冷,天上下的雪在瓦上化了后,结成了长长的冰溜子吊在学校的房檐下,范云他们也想方设法够下来,“嘎嘣嘎嘣”嚼得风脆,当冰棒吃,吃了,居然也不会得肚子疼等毛病。 如今想想,真是奇哉怪哉。 莫非,那时候的人,抵抗能力要更强一些?又或,那时候的东西更干净卫生一些? 反正,范云小的时候,和小伙伴们一起,逮着什么能吃的就吃什么,无论是生萝卜、生番薯、生花生,有时候,甚至连高梁的嫩秸也剥开来后,一边嚼着一边吮里面的甜汁吃,那时,似乎从未出过什么问题。 从未听说,有哪一个小孩子因为吃这些东西,而吃得跑肚子挂吊瓶。 奇怪。 奇怪。 范云翻开那本他动用了所有的压岁钱并连哄带骗从范雨那也弄了一些压岁钱才买下的武侠小说。 纸张。 “沙拉拉”在他的指间响着,范云觉得,嗨! 时间,过得可真快。 他放下那本书,又拿起一个硬皮笔记本,翻开第一页,几行歪歪扭扭的字迹:赠好同学——范云。 人在青春美少年,努力学习莫贪玩,长江没有回头浪,人老不能复少年。 落款,你的好友:江波。 第119章 打死了一只老鼠 范云在阁楼上翻了一会。 一只老鼠从他旁边的木檩子上“嗖”的一下就爬了过去,爬到横梁上后,还回身看了看他。 范云也看着它。 老鼠似乎并不怎么怕他。 那也是。 谅他范云也不可能像它一样,能从碗口粗的檩子上,顺着瓦皮下面爬到梁上。 不过。 范云找到了一样东西,一支弹弓。 正是那一支用八号铁丝挽的,还剪烂了他爸皮包的弹弓。 也是范云被他老妈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那支弹弓。 范云轻轻拾起弹弓,顺手将旁边的一颗小石子儿放进弹弓包里,拉开后,对着老鼠瞄了瞄准。 老鼠似乎并没有害怕,它居然还趴在梁上不动。 或许,它并不知道范云手中拿的是个什么东西,又或它见过老鼠药、粘老鼠板、老鼠夹子……,但是,唯独没有见识过弹弓。 “嗖!” “啪!” “吱!” “叮当!” 随着一声老鼠的惨叫,以及瓦皮的响声,有物坠落砸到下面东西的声音,那只老鼠从梁上应声而落。 范云急忙顺着木梯下了阁楼。 “噔噔噔噔噔噔……” 他妈听见了瓦皮响和房上掉下来东西砸到下面东西的响声后,停下了手中的针线,抬了抬头。 见范云没头没脑地从阁楼上下来了,他妈还以为他把刚刚贴好的新瓦又给捅下来了呢。 范云妈嗔道:“你干嘛?在阁楼上翻箱倒柜,刚才什么东西从房顶上掉下来了?是不是你把瓦皮弄掉了?” 范云头也不回直奔后房,老鼠就掉在了那里:“老鼠,我刚刚打了一只老鼠。” 到了后面,见老鼠掉在了一只大缸里,死倒没死,在里面伏着一动不动,绿豆小眼睛仍然睁得溜圆,惊恐地看着范云。 范云本来顺手拿了一把锄头的,但是,现在看到老鼠掉到瓷缸里了,倒不能用那个打老鼠了。 他去了厨房,拎了一把烧火的火钳子来。 范云把火钳子刚伸进大缸里,那只老鼠就吓得在大缸里滴溜溜转圈圈,一边转,一边吱吱叫。 可惜没有人能翻译老鼠的话,范云也不知道它是在求饶,还是吓得骂娘。 这个。 坚决不能客气,坚决要消灭起。 范云待那个老鼠转得再也转不动的时候,用火钳子对准它,夹了过去。 那只老鼠凶相毕露,居然猛地一个掉头,躲开了范云的第一夹,并张开嘴,用尖尖的牙齿去咬火钳子。 范云火上来了。 他对准老鼠,用力又夹了过去,这一下,死死地把老鼠夹住了,老鼠吓得吱吱惨叫,四爪齐蹬。 叫也不行。 作为公认的四害,老鼠,必须是人人喊打的,它,最会传播各种疾病,以及破坏东西了。 范云直接把它夹到门口的水沟里,摁到水底,淹了一阵子,见它居然还不死,似乎,那只老鼠身上有特殊功夫似的。 那。 就别怪范云不客气了。 武功再好。 一砖撂倒。 正好,旁边有前阵子修房子剩下的砖,就给它用了。 “啪,啪啪啪啪!” 老鼠一命呜呼。 范云立下一大功,又为人间除掉一害。 范云妈奇怪地问道:“老鼠哪里来?你怎么抓到的?” 范云心想:老鼠哪里来的,我哪知道?您又不早点问它自己。 他把火钳子又放在沟里洗了洗:“谁知道它从哪里跑来的?家里有没有老鼠,你和我爸难道不知道吗?” 范云妈用剪刀剪着线头,头也没抬:“不知道呀,好像家里没有老鼠叫,晚上睡觉我没听到过。” 范云笑了:“就我爸打那呼噜,你听得到才怪。” 范云妈把最后一点线头剪了,这才看着儿子:“你爸现在倒不怎么打呼噜了,比起以前的时候,好多了。” 范云点点头,他也不再问他爸打呼噜这件事的因为所以了,而是将火钳子放回厨房,又爬上了阁楼。 范云没再翻什么东西了,上去把那几本连环画拿在手里。 范云本想连那本武侠小说一起拿下楼的,想了想,又放了回去。 他觉得,这只箱子连盖都没了,这里面的东西,肯定全都被老鼠给爬过,说不定,还不止是老鼠,像什么蜘蛛、壁虎什么的,乡下常见的东西,也许都不知道爬了多少遭了。 想到这,范云把那几本连环画又扔回了箱子。 算了,不拿了。 范云楼走到他妈和他爸睡觉的那间房上,往下看了看。 他爸和他妈睡觉的那张大床,仍旧摆在老地方,床上放了一床被子,一个枕头,应该是他妈在睡,他爸,现在睡另外一个房间。 范云看看脚下,这个位置,他可没少上来。 以前他和范雨小的时候,有段时间,他爸和他妈怕影响他跟范雨的学习,直接把那台黑白电视机搬到了这间房里,不给他们两兄弟看。 范云就和弟弟蹑手蹑脚爬到他脚下的位置,两个人轻轻地趴在阁楼上,偷着跟老爸老妈一起楼上,离电视机有点远,但是,视力良好的两兄弟,倒也能看清楚。 特别是,那段时间,电视里开始放香港版本,黄日华与翁美玲主演的射雕英雄传时,范云简直看得呆了。 他对铁尸陈玄风抓了郭靖上山那一集,记忆深刻,倒不是因为郭靖把匕首捅进了陈玄风的练门,而是因为,当时电视剧中营造的那种吓人的气氛,黑咕隆咚的夜晚,一堆堆的骷髅头,再配着紧张的音乐,哇! 范云觉得,真吓人。 范云站了一下,顺着长梯子从阁楼上慢慢退了下来。 他走出房门,来到外面,看了看后,转身问老妈:“妈,我爸呢?” “去菜地了!” “哦!” 范云倒没有去菜地的打算,去也没有什么事情,他就从房后一股小路走出去,一直走到村子前面一片竹林子,然后又穿过去,走到了一排新盖的石棉瓦房子处。 他看见前一阵子还跟范雨吵吵着合伙买班车的玉成,正蹲在石棉瓦房子前的空地上,鼓捣摩托车,范云就走了过去。 玉成见来了人,从地上站了起来,拿了一块破抹布,抹了抹手上的油,见是范云,笑道:“范云哥,你今天怎么有空回来了?” 范云点点头:“今天休息,回来看看,哎,玉成,这片石棉瓦房子是谁家的?” 玉成一边掏烟一边笑道:“我家的,我家盖的养鸡厂。” 哟! 范云摇摇手,没有接玉成递过来的烟:“盖这么大一片养鸡厂,得养多少鸡啊?” 玉成笑道:“也养不了多少,每茬一两千只吧!” 哇! 玉成家这是要搞大的呀! 上千只鸡是什么概念? 一只鸡卖十块钱,那养一茬出来后,也得卖好几万啊! 一只鸡,远远不止卖十块钱吧? 范云朝玉成点点头:“我看看,参观参观,你不用管我……你的摩托车怎么了?” 玉成见范云不要烟,也不跟他再客气,自己叼了一根,“啪”的一下打燃火机点上:“……我刚才检查了一下,应该是火花塞有问题。” 范云“嗯”了一声,走进石棉瓦房子里转了一圈。 说是房子,其实就是棚子,远了看,是黑压压一大片房子,近了看,其实就是杉木和石棉瓦搭起来的大棚,比种菜的塑料大棚,更结实一点而已。 棚里,用红砖和铁丝网间开了好多区,地上垫着沙子和生石灰,还放着许多给鸡喝水的那种贮水壶,以及饲料盆。 鸡。 倒是一只也没有。 范云又走了出来:“玉成,还没买鸡苗呀?” 玉成蹲在摩托车“嗯”道:“嗯!鸡苗不用买,肉联厂负责送,我们跟肉联厂签了合同的,鸡苗与饲料他们出,人工和场地我们出,然后,鸡长大了后,肉联厂负责收购,他们上门来收。” 呀! 这个模式挺不错呀! 范云觉得玉成一家子挺有头脑与眼光,想在别人前面也做在别人前面,他由衷赞道:“玉成,你们家的这个养鸡厂办得真不错,刚才我在里面转了一圈,感觉很正规的样子。” 玉成笑道:“人家肉联厂都有标准的,咱们照着做就行,这个,主要就是搭人工。” 范云点点头:“这模式好。” 玉成将手中的火花塞朝范云摇了摇:“范云哥,我要出去买个这个,走了啊!” 那就走吧。 玉成都走了,他也不能再在这里呆着了,一起走吧。 两个人一边聊一边并肩走出养鸡厂,玉成从旁边一条路岔去了等班车的地方,搭车去买火花塞。 范云。 自回自家。 回到家里,也没什么事,他妈已经忙着准备中午的饭了,范云溜到他们家门西边的园子里,进去东瞅西望。 园子不大,既是一个小菜园,又是柴房,他爸挑了许多的干桔子枝,干杉树枝推在棚子底下,棚子过去是一个鸡窝,现在,鸡窝敞着门,七八只鸡趴在最北面的泥巴砖墙的墙根子底下晒下阳,不时,有那么一只扑棱一下翅膀,弄得旁边的鸡们直喊讨厌。 有一只,正趴在墙根下的一堆稻草里下蛋,看它那个斗鸡眼睁得程度,似乎不是下蛋,而是正在十分认真地憋蛋。 范云也不去打扰那些鸡,他只是站在园子最南面看着。 两棵枇杷树上的枇杷果子,已经青中带黄,眼看就快熟了,他们家的这两棵枇杷树是晚熟品种,有些熟得早的,早都已经下去了。 范云跟唐若还买过一次枇杷的,不过,那一次买的枇杷有点酸,而范云家里的这两棵枇杷树熟了的话,那可是很甜的。 吃了一颗,还想吃第二颗。 范云也不用踮脚,伸手摘了一颗矮处的,看上去已有大半熟的枇杷,用指甲掐开皮后剥去,放在嘴里一咬。 范云一皱眉。 太酸了! 看来,再甜的枇杷没熟之前,也是酸的呀! 他放弃了再摘第二颗的想法,还是等下次吧,等下次熟了的时候再回来摘。 范云从枇杷树下,走到旁边的一棵枣树下,枣子更不熟,还小得很呢! 他把目光投到地下,地下,是一株大月季花,此时,它倒是开了一朵朵红花,数一数,有十好几朵。 这棵月季花树,在这个园子里已经种了很多年了,早已不是筷子粗的苗了,而长成锄头把那么粗,成了真正的月季树了。 范云看了一会子,走出院子,进厨房转了一圈,见他妈不紧不忙地准备中午饭,也没什么需要他动手的地方,就走回堂屋,打了开电视。 调了一圈台,也没发现什么特别想看的节目,感觉动物世界里正在播放的大马哈鱼洄游还可以,就坐在椅子上看了一阵子。 又过了一会,他爸回来了,他妈也炒好了菜,此时,就三口人吃饭,他妈简单地炒了一点酸辣椒猪肉炒白菜花,又从腌菜的坛子里挖了一碗腌姜出来:“吃饭!” 吃饭。 一家三口边吃饭,边看电视,他爸把电视节目调到一个打仗的电视剧上,范云爸现在看电视,总是打仗的优先,看腻了打仗的,再看其它的。 范云对打仗的电视节目没什么兴趣,他喜欢看武侠片,自然片,科幻片,当然,新闻联播他也挺喜欢看,只要有机会,他总是会看的。 这,是他在部队养成的习惯,在部队时,每天吃过了晚饭后,看上半个小时的新闻联播节目,几乎是雷打不动的传统。 值班班长会掐着点,鼓着腮帮子准时吹响集合的口哨,“吱吱吱吱吱……”然后,大吼一声:“集合,看电视!” 哈! 兵们一个个就会从四面八方跑到本班门前,然后在本班班长口令的指挥下,迅速集合到值班班长的面前。 “一二一,一二一……” “一、二、三、四……” 不过,新闻联播,爱看的是真爱看,不爱看的,也实在是讨厌,希刚就很讨厌看新闻联播,在第三年他当了班长后,常常趁中队长和指导员去看守所交流工作的时候,把新闻联播换成其它节目看。 话说。 那就是那什么老虎不在山,猴子称大王。 第120章 何素芸得病 说了半天范云了。 说回唐若。 唐若跟章华华唱完k,第二天一大早,华华把小毛驴“轰轰呜呜”开出来了,到了楼下面,仰脸等唐若下楼。 昨晚就说好了,一起去吃老米粉,唐若并不怎么看好那个米粉,觉得还不如街上一些好吃,但是,华华喜欢吃。 唐若此时是没什么主意的,现在她属于随波逐流型,章华华说干嘛,那就一起去好了。 唐若到了楼下,华华都等得不耐烦了,她再不下来,华华就到她家里来抓她了。 华华两腿叉在地上,骑着摩托车,嚷嚷着:“快点,你在干什么?怎么这么慢?” 唐若把她那只玫瑰红的发箍别上:“洗脸刷牙,换衣服换鞋,不要时间啊?” 华华一拍摩托车后座:“上来,快点!” 唐若笑嘻嘻道:“急什么啊?现在还早呢,我妈蒸了丸子糕,你吃不吃?” “不吃,去吃米粉,快点上车。” 唐若上了摩托车,搂着华华软绵绵的小蛮腰,华华把车打燃,刚要走,这时,何素芸出来了,她见华华载着唐若要走,忙招呼道:“你们去哪里呀?” 华华一拧摩托车油门,甩了甩满头飘逸的黑发:“去吃米粉,去老水泥厂里吃老米粉。” 何素芸停下了正在梳着头发的梳子,对两个人笑道:“等下回来的时候,给我打一个包好吗?回来给钱!” “好的,走了!” 看看华华这个急性子,一边说话一边就把摩托车飙了出去。 唐若看了何素芸一眼,觉得她看上去比前一段时间瘦多了,她就紧紧搂着华华的腰,把嘴巴凑在华华的耳边道:“华华,你有没有感觉到,何素芸比以前的时候瘦了?” “什么?” 华华在前面,耳朵边呼呼的都是风声,对唐若的话没怎么听清。 唐若提高了嗓门,大声道:“我是说,何素芸看上去比以前瘦多了,你没有发现吗?” 华华把头往后面偏了一偏,大声回道:“没有啊!我刚才没注意,何素芸瘦了很多吗?她是不是在减肥啊?” 唐若向前伏在华华的背上,把嘴又往她耳朵根子上凑凑,给华华吹着耳边风:“不知道呀!等下回来问一下她就知道了。” 此时。 也有一些住在老水泥厂旁边的居民,骑着摩托车到厂区门口吃早餐,都是些冲着老米粉名头而来的人。 路上,间或有一两台小轿车“呼”的一下超车而过,不知道是吃米粉还是做什么的。 到了米粉店。 唐若看着排队的人群对华华感慨地道:“这家店生意还是这么好!” 能不好吗? 都快把旁边另一家米粉店给挤垮了,看看人群就知道了,十个吃米粉的人里,这一家就占了八个,旁边那家只占两个,看样子,那一家米粉离倒闭公司不远了。 唐若与华华打好粉,两个人走到米粉店对面高岗的树林子里,坐在长长的水泥凳子上吃米粉。 唐若把碗里的锅烧挑出来给了华华。 华华奇道:“你自己不吃?干嘛给我?” “给你吃,你在外面吃不到咱们这边正宗的东西。” 华华一笑:“傻!我要是想多吃一点,不会让老板多加两块钱的锅烧啊?别给我挟了,你自己吃。” 唐若也笑了。 那倒也是,华华说的在理。 两个女孩子慢条斯里地吃米粉,也不急,唐若把粉里的花生挟在口中,细细的嚼着,然后再挟一口粉,吃完了,喝上一口大骨熬的汤,别说,味道实在挺美。 华华也一样,华华吃得呼呼啦啦地响,一点也不像个妹子,那姿势动作,倒像个假小子。 吃完粉,帮何素芸打了个包给唐若提溜上,两个人一溜烟又回来了。 到了楼下,何素芸已经把她收水果的门面打开了,此时,正坐在平时用来打牌吃饭的四方木桌子后面,下巴支在桌子上,看着外面默默发呆。 唐若把米粉放在桌子上:“米粉来了,快吃吧,等下起了砣砣就不好吃了。” 何素芸直起腰来,伸手从旁边另一张桌子的抽屉中摸出几张零钱来放在桌子上:“谢谢了,唐若,给你钱。” “不是我买的,是华华买的。” 华华把摩托车就停在了楼下,也没往里面推,她只是按了一下遥控器。 摩托车“哇哇”叫了两声,表示懂了,明白了,华华等会还要骑着它上街的。 华华也坐了下来。 何素芸指指钱:“米粉钱。” “算了,我请你吃好了!”华华没要她的钱。 唐若斜了一点身子,仔细打量了一下何素芸,早上的时候,离得远,唐若只是感觉何素芸瘦了许多,现在坐近了再看她,何止是瘦了许多,简直瘦得不像样子了。 看何素芸身上的衣服就知道了,看上去松松垮垮就跟大了一号似的,明显的不合身,另外,她的两只眼窝也陷了进去,一圈都呈暗黑色,脸上看上去也没什么肉了,原先圆圆的下巴,现在也尖得有些惊人。 何素芸,以前身材可是很丰满人,脸上,也是很富泰的,这才多久没见她,她这是怎么了? 唐若就关切的问道:“何素芸,我瞅着你现在好瘦啊,什么原因啊?你在减肥吗?” 她的疑问,也是华华的。 华华摇了摇头,开玩笑道:“再减下去,可就成排骨了!” 何素芸不为华华的玩笑所动,而是把手中的筷子往米粉碗上一搁,犹豫了一下子,才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唉!我这哪里是减肥啊!我是有病,我是得了病了!” 什么? 唐若与华华表情一下子严肃了起来,异口同声问道:“得的什么病?” 何素芸的眼睛并没有看她俩,而是盯着对面一棵行道树上的麻雀出了出神,她的眼神,看上去,让唐若感觉,那样的空洞无主。 过了一下子,她才把眼神收回到自己的那碗米粉上:“癌症,肺癌晚期。” 一句话,把唐若与华华惊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因为。 她俩明知道何素芸绝不会拿这个事开玩笑。 何素芸得了癌症? 怪不得听不到她“嘎嘎”的笑声了! 她何素芸,以前是个多么开朗的人啊!敢爱敢恨,爱说爱笑,跟谁都可以开得起玩笑,甚至,疯疯癫癫和个男人一样,就是在男人堆里,她也完全可以嬉笑怒骂,半分不怯场。 所以,她的婆婆才说她是本地第一古怪人。 就是这样一个天性泼辣,开朗明快的女人,竟然得了癌症,还是晚期,这…… 唐若看着何素芸。 明知道沒什么话可以安慰她,但是还是要找点话来宽慰一下她的心啊:“素芸姐,你也别太折磨自己了,现在的医学条件,都是很发达的,有许多人也是得了癌症,经过放疗化疗什么的,最后把癌细胞控制住了,慢慢又变成良性的,也有很多,我认识一个朋友,他也是得了癌症,血癌,但是后来,也治得差不多全好了,现在跟个正常人一样了。” 唐若急切之间,不知道怎么安慰何素芸,就把得了白血病的杨岭给搬了出来。 那能一样嘛!所谓的血癌白白病,跟何素芸得的病,根本就是两码事。 华华也安慰道:“就是,现在得了癌症的,早一点化疗,起码能多活上个十年八年的。” 何素芸悠悠叹了一口气:“别说活十年八年了,就算让我再活个三年五年,让我看着我女儿上了高中,不,上了初中,我也就满足了,唉……” 何素芸的声音颤抖了,哽咽了起来,她的眼窝中,慢慢噙上了两颗泪珠:“我倒无所谓,这一辈子虽然没有享过什么福,但是也没受过什么罪,可是,我女儿还小……如果她的亲娘不在了……我怕她在这个世界上受委屈,真的!” 哪个亲妈不护犊子? 她担心女儿,完全是其情期期,其心殷殷呀! 何素芸还很年轻啊。 虽然唐若与华华不知道她具体的岁数,但料来她也不会超过四十岁,大概,也就是三十来岁的模样,本来,她的生意做得挺顺风顺肉,生活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可是。 现在她却得了绝症,这老天爷在她的身上,不开眼啊! 不知道,她的婆家和娘家人,知道她得了癌症后,是怎么样的,唐若与华华都不敢问,因为,她俩看着何素芸那两颗含在眼眶子里滴溜溜打转的泪珠,知道此时何素芸的心里,一定悲苦万分。 所以。 唐若与华华也只能说一些于事无补的宽心话,权作安慰。 何素芸拭去了泪珠,埋头吃了一口粉,看她那副难以下咽的模样,就知道她的心中,此时一定压着一块千均巨石,谁也搬不开。 无人能搬开,除了她自己。 可。 谁能真正做到看淡生死呵! 生命只有一次,谁不眷恋这个世界呵! 唐若与华华觉得实在坐不下去了,因为,本身看到已经瘦脱了形的何素芸,就让人心情十分沉重压抑了,再加上她那悲苦万分的表情与眼神,特别是勉强一笑的时候,看上去倒有七分像哭。 真的! 让人心里十分难受。 这个时候,她实在太需要家人的陪伴与宽慰了,像唐若与华华这样的外人,说几句安慰的话,都能让何素芸眼窝发烫心中温暖,更别说家人了。 不管她的病结果如何,唐若觉得,现在,只有家人的陪伴与鼓励,才能激发她与病魔做斗争的勇气与力量了。 当然,如果她自己不放弃,亦怀着强烈的求生意志,说不定,也是可以战胜病魔的。 所以,唐若与华华离开何素芸的门面,回到她们楼下时,唐若还说:“我觉得,何素芸自己不能放弃呀,像她刚才说的,为了她女儿,她也应该好好治病,即使治不好,但起码也应该控制住。” 华华点点头,她跟唐若一样,并不知道癌症晚期对何素芸意味着什么,那就是,意味着何素芸的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了。 给她下确诊书的那个大夫已经好心的给了何素芸和家属意见:“多吃点好的,喝点好的,还有什么心愿没有完成的争取替病人完成,发现的这么晚,治是治不好了,最多病人多受点罪,多活个仨月俩月的,然后依然于事无补!” 医生的话不失委婉,也很有良心了:现在,即使住在医院里,放疗化疗,也不过只能延长个把两个月的寿命而已,而医疗费呢?癌症患者如果进入化放疗阶段,那医疗费,可是个无底洞啊! 还是保守治疗吧! 何素芸也这样说的:算了,家里的情况她太清楚了,即使这几年她拼死拼活的跟个男人一样,风里雨里做着水果生意,有了一点点积蓄,可是对她的病来说,也不过是杯水车薪的事情,根本没用了,何必浪费,何素芸赚的钱,那可都且血汗钱,和帮她做事的那些工人一样,都是一个子一个子攒下来的。 唉! 人生就是这样无常,命运就是这样无情,病魔面前,人的力量,十分有限又无力。 何素芸手下那些工人,有一些听说了她诊断出癌症的消息后,倒是一百两百地也送了一些钱来,又有什么用呢? 像何素芸拒绝的时候说的那样:“谢谢了,我谢谢你们了,来看过我,心意我领了,钱你们还是拿回去吧,大家挣点钱都不容易,再说了,这个钱即使我拿来买了鸡鸭鱼肉等好吃的,回头又被癌细胞给吃了,其实,我现在不管吃什么,都是等于给癌细胞吃的了。” 一番话,倒让本来和她一起眼中含泪的工人们,笑了起来。 唐若冲华华摆了摆手,回到了自己家里,她对已经蒸好了丸子糕的老妈道:“妈,何素芸得了癌症,检查出来是晚期,你们知道不知道?” 她妈点点头,声音里也满是同情:“嗯,知道,我昨天还跟华华妈每人送了一百块钱过去给她,一开始她死活不要……啊唷……呸呸呸,一开始,她不要,后来我俩硬塞到她手里,告诉她不收就是嫌钱少,看不起人,她才收下了。” 唐若“哦”了一声,她拿过一只杯子,倒了一杯凉白开喝了一口,刚才吃米粉的时候,腌豆角吃多了,有些口渴。 唐若叹了一口气。 第121章 唐敏回来了 一口气刚叹完。 她姐唐敏回来了。 唐敏与男朋友黄斌在桂林的小日子,本来过得挺潇洒的。 确实潇洒。 都年轻,都还有大把的美好年华可以肆意挥霍。 若仔细看,其实,唐敏也是一位含苞待放,花一般的大姑娘呀! 如果有人偶尔经过她身边留下心注下意,会惊讶的发现身边这位姑娘其实相当耐看,大眼睛水灵灵的,身材出落得又高挑。 虽然,她不如唐若美、更没有华华艳,但是,她的美丽,却拥有一份淡淡的从容。 这份从容,来自她自幼就安静详和的生活,来自作为长女,父母对她的宠爱,这让她自有一种属于她自己的美。 而她与黄斌的爱情,更是使她如同一枝盛开的桂花那般,瞬间烂漫起来了。 许多个晚上。 她那白白嫩嫩十个指节间五对漩涡的手,都被黄斌紧紧牵着,谁先喜欢谁,不重要,重要的是牵手,牵对手。 当然是黄斌先喜欢的她。 话说,黄斌除了有点懒,爱打游戏外,似乎也没什么其它太多缺点,长相也过得去,小伙子真要勤快起来,干活也很有劲头的。 对于唐敏而言,黄斌虽懒,但不惰,她可以指挥的动,好吃,并不贪,能适可而止。 他和唐敏就象两块磁铁一样,在恰好的一个时间节点上,如同阴极吸上阳极那样,吸在了一起。 至于他俩究竟是谁先吸引的谁,倒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在一起。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看不见摸不着,却又真真切切存在,或许只因为刹那间的心动,唐敏就已经和黄斌把心动付诸到了行动,恋爱,谈得如火如荼。 黄斌最近挺“勤快”,他已经把字典中的懒字抠掉了,每天把唐敏送到她上班的酒店后,就掉转摩托车,直奔网吧,奋战在属于他的沙场上,一会点支烟,一会因为pk或爆了宝贝,而闷吼一声:“卧槽,道术0-3的大手镯!” 有时候,他如果去外面跑了一阵子摩托车,赚了点钱后,那么,在唐敏下班他去接她的时候,他的嘴中有时也叼一枝红玫瑰花,有时,裤兜里也会藏两只喜之郎果冻,甚至,有时他还会跑到肯德基去等上一只新鲜出炉的麦辣鸡肉堡,守在唐敏上班的酒店门口等她下班,好接她一起回家。 黄斌每天对唐敏早接晚送,她也挺高兴,有时,她甚至还会坐在黄斌的背后,拉开包包的拉链还趁机补个淡妆。 唐敏上班,当的是站门口的咨客,大堂经理要求她们几个咨客必须化淡妆,抹红嘴唇儿。 唐敏还行,挺会捯饬自己,可看看另一个女孩子,经常把嘴唇抹得红的没法看,有一天被她们领班发现了,生怕连累自己挨经理的批,领班倒先把那个女孩子给训的眼泪汪汪的。 如果天气暖和,没风,黄斌也会载着唐敏到漓江边上玩,俩人搂着说些亲热话。 不过。 更多的时候,两个人却是什么也不说,黄斌坐在江边的行道椅上,抱着她,静静地一起坐着看江景,坐累了,再换个姿势。 黄斌有时也会热情洋溢的亲一亲唐敏,唐敏就搂着他,两个人相视一笑。 谈恋爱嘛!搂搂抱抱很正常,不搂不抱才有问题。 当然,有时候,黄斌勤快劲上来了,连跑几天赚到钱了,也常常载着唐若下馆子,应该说,黄斌对唐敏还是挺不错的。 他对唐敏忠诚,不会在外面瞎搞。 假如。唐敏让他从高高的解放大桥上跳下去,借以检验他对她的忠诚度,他一定会加倍用力往上跃以便从更高处下去,来表达对她的爱,不过幸好唐敏并不会让他跳江,其实,真跳也没事,黄斌的水性好得可以在水里踩水走,无波无浪的漓江对他来说,太小意思了。 他以前没认识唐敏的时候,还在漓江边救过一个小孩呢! 当时,那个小孩不知道怎么回事,到江边是洗手还是洗东西,有个小孩一不小心掉了下去,不会水的他两只手伸着在水里拼命直扑腾,另外一个都吓傻了。 黄斌正把车停在旁边树荫下打盹,听见动静,见有人落水,“咚”一下就跳下去了,他的水性,就算岸上那个小孩一起掉下来,他也能全救上去。 黄斌三下两下就把那落水小孩给推上了岸,那小孩,连水都没喝几口。 两个小孩脸色煞白,却有礼貌的不忘连声跟黄斌道谢,黄斌一摆手:“走吧,走吧,快回家吧,以后千万不要在江边玩了。” 话说,唐敏虽然不让黄斌跳江,但有时会让他跳高,跳起来去摘树上香喷喷的桂花。 当黄斌一连蹦了几次也还是够不着,不知如何交差时,唐若嗔他道:“笨蛋!你蹲下来,我骑在你的肩膀上,然后,伸手去摘不就行了吗?” 黄斌忙蹲下,唐敏一偏腿骑在他肩膀上。 可惜,两人加在一起,还差那么一点点,仍是够不着那枝她想要的桂花,唐敏就想把身子起高些,她索性像个杂技演员一样,从黄斌的肩头上站了起来,黄斌赶紧用尽吃奶的力气,紧紧搂着唐敏的腿,生怕她摔着。 唐敏拗了那枝花朵最密的桂花,一边闻着香味,一边心花怒放听着黄斌的阿谀奉承:“你真聪明!这样都能行!” 唐敏笑道:“因为你吃的多,一个人如果只肯在嘴上下功夫,那么就不怎么爱在脑子里下功夫了,以后少吃点!” 黄斌居然感觉她说的似乎很有道理。 黄斌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生活的极有规律,一爬起来就洗脸刷牙收拾个人卫生,弄利索了照照镜子,去楼下发动摩托车,等唐敏下楼后一溜烟送至她上班处,路上顺便买好早点,接着开始干活,有时是跑摩的拉客,有时是打打小怪兽。 他一般都是上午上网,中午后跑摩的拉客,因为上午坐摩的的客人少,下午人多。 下午接了唐敏,两个人在外面浪漫完了,又跑回家中一起过二人世界的浪漫,两个人钻进被窝里,做一些让人羞羞的事情。 这样的日子,能不愉快吗? 不过。 就在前一段时间,唐敏发现自己——怀孕了。 唐敏的好朋友有个把月没来看她了,她就有点着急心慌,于是去买了根试纸验了一下,果然!她怀孕了。 唐敏先是把黄斌扑通扑通捶了一阵子后,然后才告诉了莫名其妙的黄斌:“都是你不好,看看,现在怎么办?” 黄斌也傻眼了。 他把唐敏搂在怀里,抚着她的后背,连声安慰着她:“别急,让我想一想,别急。” 他能有什么办法,一根烟已经抽完了,才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来:“结婚!” 唐敏“噢”了一声:“结婚?我们现在拿什么结婚?有钱吗?结婚住哪里?你还没有带我去过你家,你家里的人知道吗?再说了,如果被我爸我妈知道了,他们还不得气死?” 黄斌苦哈哈着一张脸道:“那你说怎么办?” 唐敏倒是干脆利索,她又狠狠地捶了几下黄斌:“怎么办?打掉呗,你看看你,都是你干的好事,下一次,如果保险措施没做好,就不要再碰我。” 下一次再说下次。 先把这一次解决了再说。 黄斌只好带着唐敏去做了手术,替唐敏做手术的医生倒没问什么,反而关心地嘱咐她道:“姑娘,回去买点好吃的,好好补一补,这个手术虽然不大,但是也等于坐一个小月子,一定要注意休息,小心落下妇科病。” 她的话,让唐敏听了频频点头,心里倒是暖暖的。 本来,来之前,她还生怕遇上个问东问西的医生,又或更尴尬的碰上个男医生,那,如果是那样的话,她倒宁愿把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也不愿意让男医生看到自己的身体。 还好。 让她担心的事情都没有发生。 唐敏跟领班慌称身体不舒服,请了几天假,她想回家休息两天,到了这个时候,她还挺想吃老妈做的饭的。 黄斌也抱着头懊恼了好一阵子,他现在也体会到了没钱的苦恼了,如果有钱,那么,他什么时候跟唐若结婚,就什么时候结婚,谁也不敢对他说三道四,自己也不用急得直抓脑袋。 黄斌就跟唐敏说:“你回去休息几天也好,我也回家一趟,正好,我爸跟我说过让我在镇上开一家药水肥料店的事情,我回去再问一问,我觉得,老是这样在桂林开摩的也不是个长久之计。” 他的话,倒让唐敏挺高兴。 于是。 两个人各回各家。 唐敏就回来了,回来看到妹妹跟老妈在家,她也问了一下何素芸的事,因为,刚才她上楼之前,就已经站在何素芸的门面处听了一阵子了。 唐若跟华华刚一离开后,就又有两个跟着何素芸做事情的老女人,来到何素芸这里送钱过来,主要是安慰一下自己曾经的老板。 唐敏就知道了何素芸得病的事。 她也跟妹妹一样,先是拿起一只杯子,往肚子里灌了一气凉白开才说话:“咳,咳咳……妈,刚才我在楼下,听说何素芸得了癌症了,是真的吗?” 这个唐敏,医生明明说了让她忌生冷的东西,她还喝凉开水,她应该喝温开水呀,最好是化了一点蜂蜜或者红糖进去的温开水。 唐若妈看看大女儿,她来不及问大女儿为什么回来了,而只能先回答唐敏的问话:“嗯,是的,你小点声,别大声嚷嚷,也别到处乱说……还有你,知道不?别人家的事情,不要乱说。” 唐若妈说着大女儿,连小女儿也一起捎带上了。 唐若点点头,她自有分寸,她天生就不是一个喜欢搬弄是非,打听别人家的秘密,喜欢说长道短的人。 倒是她的三堂婶顾红娟,十分热爱搜集各种消息,不管是官方的消息,还是民间的小道消息,也不管是本村的还是邻村的,几乎就没有她不知道的消息。 不知道为什么,文化程度小学的顾红娟记忆力出奇的好,村子里哪家哪户最近有什么消息,她都记得清清楚楚,绝不会说错到另一家身上。 她的本事,应该是娘胎里带来的,因为她娘,也如此厉害。 唐若妈现在才问大女儿:“哎,敏敏,你今天休息吗?怎么回来了?” 唐若追问道:“是啊姐,你怎么回来了?没上班吗?” 唐敏搬了张板凳,坐在透窗而入的阳光下,摇了摇脖子,又把刚刚喝过的水杯往桌子里面推了一推:“酒店生意不好,淡季,多放了几天假,我回来休息几天。” 哦! 原来如此。 唐敏对妈妈跟妹妹都撒了谎,她与黄斌的事情,暂时还不想告诉家里,至于她怀孕后又做了流产手术的事情,她当然更不会说了。 她不说,她妈与唐若当然不知道,刚才,唐敏坐了一路的车,颠簸了一阵子后,后背上一个劲的出虚汗,她觉得自己浑身都不舒服,似乎没有一点力气似的,就走到她与唐若的房间,躺在了床上,闭着眼睛休息,不一会儿,竟然睡着了。 当唐敏一觉醒来后,发现已是下午了,她妈正坐在客厅里皱着眉头缝东西,唐若不知道去哪里了,没在家,她就从床上起来了。 睡了一觉,虽然身体舒服了许多,但是,还是有点乏力。 她妈听见动静,见她从床上起来了,忙拿过一个软垫子放在旁边的一张板凳上,示意她坐下。 唐敏看看她妈,她妈也看着她,从她妈妈恨铁不成钢的眼神中,唐敏知道,自己的事情已经暴露了。 令她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她才刚刚从外面回来,她妈妈怎么会知道自己的事情的? 唐敏坐了下来,她浑身都懒洋洋的,确实,也不适合站。 她妈严肃的问道:“敏敏,你跟妈说实话,你是不是怀过孕,刚刚做过流产手术?” 真是怕什么,她妈就问什么。 可是,唐敏见自己的老妈一脸黑线的模样,情知此事既已败露,瞒,是瞒不过去的。 她只好硬着头皮轻轻“嗯”了一声:“嗯!” 第122章 良师益友 她妈的脸“唰”的一下,由黑变绿了。 气的。 她妈一把抄起了旁边的鸡毛掸子,死死握在手中,看那意思,是想揍唐敏几下子,不过,她终于还是没有拿鸡毛掸子打人,而是“唰唰唰”扫了扫旁边做针线的桌子。 上面倒是有点线头子,都被她哆哆嗦嗦扫到地上了:“敏啊敏,你说说你……唉!” 她妈也不知道,是该骂女儿,还是该对女儿嘘下寒,问下暖,她恨恨地错了错牙根,听在唐敏的耳朵里,“咯吱咯吱”响得分外惊心。 其实。 唐敏自己也后悔死了,可是,事已至此了,说什么都没用了啊! 她妈的眉毛皱得都能拧出水来了,看那样子,她的心中正在剧烈斗争着什么,最后,却开口问女儿:“那个男的是哪里的?干什么的?” 唐敏因为她妈半天不开口,一直揪着的心,这才慢慢放了下来。 她一五一十把黄斌的情况老实交待了出来。 黄斌家在离县城不算太远的一个镇子上,家里就他一个独生子,他爸在镇上开了一个卖烟酒糖茶的小卖店,跟他妈老两口子守着那个小商店过日子,开商店的门面,也是他们自己的。 那可是三大间齐唰唰临主街的门面房,虽然是瓦房子,但是,黄斌说了,他爸和他妈准备明年就把瓦房子扒了,盖一栋三层半的楼房。 他妈没事的时候,还在后面的院子里养养猪,养养鸡什么的,每年他家的腊肉倒烘不少。 总的来说,黄斌的家庭条件还可以的。 她妈听了女儿的这一番话,刚才被唐敏气得差点犯了的牙疼病,一下子倒好了一半多。 唐敏看看老妈,只见她一只手捂着腮帮子,“嗞嗞嗞”往里吸着凉气:“那,那个男的……黄斌,你们打算怎么办?他打算什么时候和你结婚?” 唐敏忙倒了一杯凉白开推到她妈的面前:“妈,你喝水……黄斌说了,他爸让他回去,他爸准备腾出两间门面房给他做生意,卖药水和种子化肥,如果要和他结婚,那也得等明年他家里把房子盖好了再说吧!” 唐敏妈有点急:“什么?等到明年,你们今年也可以结婚啊,结婚跟盖房子又没有什么关系。” 唐敏笑了:“谁说没关系?就他家那破房子,跟农村的老屋似的,让我跟他在那里面结婚?真是搞笑了,妈,你怎么想的?” 她妈没怎么想,她妈只是心疼她,替姑娘担心。 早一点结婚,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怀娃,也不用像现在这样了,明年? 明年还早着呢,谁知道自己看似精明透顶其实却极其糊涂的大女儿,结婚之前,还会不会再怀? 这些话,本来她妈不想说,但是,她想了想后,觉得自己还是应该给大女儿提个醒,上上政治课:“敏敏,女人不能常打孩子的,你知不知道?女人的子宫就跟个豆腐口袋似的,就那么厚,刮一次就薄一点……” 她妈的话,已经说得够明白透彻了。 唐敏当然知道,她自己也后悔的要命呢,但是,有些话,她一个还没有结婚的大姑娘,怎么好意思说的出口,说什么?说,黄斌以后保险措施做不好,她就坚决不让他碰自己么? 多不好意思。 唐敏只有点着头道:“我知道,我自己有分寸。” 她妈站了起来,想到外面去看看,看看有没有人偷听她们家的墙根,于是,她妈就将手中的鸡毛掸子扔在了桌子上,经过唐敏身边时,仍觉得心中的那口气没有出尽,就伸出食指在唐敏的额头上用力戳了一指头,恨恨地道:“你呀!你呀……” 把唐敏戳得身子往后面一张:“妈……” 她妈在那个公共阳台上站了一下子,臆想中那个偷听她们家墙根的人没有,她倒是听到了隔壁华华家里,一阵阵传来了华华与自己小女儿的笑声。 她就走到和华华家相邻的那堵墙边,装着用手撩拨唐若种的那株月季花的叶子,偷听着华华与唐若的谈话。 她自己,倒成了一个偷墙根者。 只听见华华大声笑道:“是吗?他怎么能这样呢?他还带你做什么了?” 华华的声音止住了,传来了唐若的笑声:“没做什么了,就是照了相,然后就一起回公司了……” 什么? 唐若妈听了墙那边两个人的这几句话,下意识的竟迸出一句话来:“没有一个让人省心的!” 她侧着耳朵,屏气息声还想偷听点什么,可是,只听到了一阵远去脚步声和“呯”的一下关门的声音,唐若与华华应该是出了这间与她们这边相邻的房,去了外面客厅里了。 唐若妈走回自家客厅,觉得心头燥热,又看到大女儿跟一株被风吹倒的病海棠似的又躺回了床上,心中愈发烦燥,她抓起桌子上那碗凉白开,“咕嘟咕嘟”,一饮而尽。 她的水喝完了,唐若也回来了。 唐若妈示意小女儿坐在板凳上,她准备审审唐若,刚才听见了一点秘密,今天,无论如何也要审出来,免得唐若跟她姐一样。 “坐下。” 唐若见她妈脸色不善,心想我又没招你惹你,你朝我摆出这样色茬俱厉的模样做什么?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 唐若坦然而坐,大大方方看着自己的老妈笑道:“干嘛呀妈?你今天审犯人啊?” 她妈也坐了下来,双眼直瞪着唐若,想了想才道:“……你和那人照的相片是怎么回事?那个男的是谁?是干什么的?” 唐若妈决定单刀直入,不跟女儿兜圈子。 唐若奇道:“什么男人?什么照片?妈你在说什么?” “别装傻,就是你和他照完相,一起回公司那个男人,他是你们公司的吧?是什么人?” 唐若觉得简直奇了怪了,刚才自己才跟华华聊到和自己公司的电工小吴一起照相的事,她妈怎么就把话题扯到这茬上来了,她瞬间明白了。 唐若冲她妈嚷嚷道:“妈,你偷听墙根?你怎么能这样呐?” 她妈才不理什么偷听墙根的话茬,她对唐若紧逼不舍追问道:“那个男的是谁?是他在追你吗?你答应了没有?你有没有和他谈恋爱?你们现在怎么样了?” 一连串的话把唐若给问住了,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跟老妈解释,只好说道:“那个男的是我们公司的电工,就是一个普通的同事,那天一起去公园照了几张相,我和他就是普通同事的关系!” 普通同事? 她妈半信半疑道:“真的?你们就是普通关系?” 唐若觉得她妈的话真可笑,她跟电工小吴可不就是普通同事的关系嘛! 最多,也就算小吴对她有那么一些意思,想通过请她去公园玩,委婉地表达一下对她的爱慕而已,她又不喜欢小吴,扯那些没用的干什么嘛。 所以。 唐若理直气壮地对她妈道:“是的,就是普通同事关系,我又不喜欢他,真是的,不过就是同事不好拒绝,照了两张相而已。” 唐若妈见女儿说得么干脆,一副理不屈的样子,心里的疑问倒是变成了表扬:“那就好,妈妈知道你懂事,有分寸,那就好……” 呵呵。 她妈其实一直在琢磨大女儿的事了,唐若的话外音,她也没听出来,那就是——我又不喜欢他这五个字。 如果她妈顺着这五个刨根问底的话,必能将范云给挖出来。 至于方科,可以忽视之,一个可以恬不知耻问女人要精神损失费的男人,能叫男人吗? 唐若见她妈不再揪着自己不放,心里也松了一口气,她生怕她妈一直追问自己,要是那样,如果挖到范云那里的话,她倒真不知道该怎么跟她妈解释。 唐若见她妈不再问自己了,忙站起来,又溜了出去。 唐若又走到华华家。 见了华华第一句话,就是:“哎!刚才我们两个说的话,都被我妈给听去了。” 华华眼睛一下子瞪得溜圆:“是嘛?她怎么听到的?” 唐若指指墙。 这—— 华华也不能跟唐若说,你妈怎么那样啊,怎么喜欢偷听别人家的墙根啊? 她满不在乎道:“听就听呗,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们都二十多了,光明正大谈恋爱不行啊?” 唐若小声嘀咕道:“我还没到二十,我还差几个月。” 华华“扑哧”一下笑了:“你懂什么?其实,如果按照虚岁算,我们都已经二十一岁了,你知道吗?” 唐若觉得华华的话毫无道理,二十就二十,十九就十九,哪来的那些名堂? 华华见她脸上既有疑惑,又有不服,就笑着解释道:“傻子,你又不是在天上掉下来的,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我问你,你是从哪里来的?” 唐若觉得华华的话问得好没道理,傻子也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啊:“当然是在妈妈的肚子里生出来的。” 华华一拍她的肩,顺手还摸了唐若一把脸:“这就对了嘛,你在妈妈的肚子里,是不是要从很小很小的胚胎一点点长大?是不是要在老妈的肚子里呆上接近一年,她才能把你生出来?这一年,难道不该算一岁吗?其实,一个人只要从老妈的肚子里一生出来,就应该算是一岁了,懂了吗?” 唐若眨眨眼,“哦”了一声后又点了点头,别说,华华说的还挺有道理,好像,就是那么一回事。 看来。 华华真是她的良师益友呀! “行了,别想那么多了,我正好想去一趟派出所,去换一下身份证,走吧,带你一起去!”华华挽起唐若的胳膊道。 那就走吧。 “呜呜呜……” 两个人骑着摩托车到了派出所,负责办理事务的那个窗口里,只有一个民警在上班,此时,正坐在一台大屁股计算机前面,一边敲打着键盘,一边对旁边的一对手里拿着户口簿的老夫妻解释着什么。 华华把摩托车停好,挤到窗口处对那个民警道:“办身份证。” 那个民警对她插队的行为,严重恼火,但看在华华是一个漂亮女孩子的份上,倒没冲她发火,而是指着窗口下面道:“今天不办,明天再来,你看看下面……” 华华这才去看那张告示,看了,果然,上面写着日期,今天,确实不在办理之日。 她略感失望,冲窗口里面说了一声:“谢谢啊,同志!” 那个民警又看了她一眼,心里倒没那么恼火她了,他觉得,八成,她只是个性格莽撞的姑娘罢了,仅此而已。 华华摇了摇她手中那张旧身份证,对唐若摇摇头道:“今天办不成了,明天吧!” 唐若点头。 那就明天呗。 她俩上了摩托车,刚要走,这时候,碰巧李希刚从派出所的大院里骑着警用摩托车出来了,他一眼就看见了华华跟唐若,忙把摩托车停在她俩身边:“喂!你俩来这儿做什么?” 唐若知道他是范云的好战友铁哥们,刚想搭茬,华华说话了。 华华摇着手中的身份证,对希刚笑道:“办身份证呐,那个公安说要明天才能办。” 希刚点点头,把她的身份证接了过去:“今天也可以办啊!” 什么? 华华感觉受了欺骗,脸一沉,刚想去找窗口里那个民警理论,希刚说话了:“今天本来是不能办的,因为我们照相室今天是不开的,但是,刚刚我看到那个照相的师傅来了,应该还没有走,你们跟我来吧,我带你们去找找他。” 那太好了,免得明天再跑一趟了。 唐若与华华就跟在希刚的身后。 希刚示意她俩站在旁边等下,他走入那个办事处的小房间里,跟那个正把计算机键盘按得“噼里啪啦”直响的民警耳语了几句。 那个民警边打字边笑,还抬头又朝外面望了望华华与唐若,然后,点了点头。 希刚这才走出来,冲华华与唐若一招手,她俩忙跟了过去。 三个人绕过一个种着郁郁青青的水杉树的水泥花池子,进了照相室,果然,里面有一个男人,正低头鼓捣着什么东西,不用问,一定是摄影师了。 唐若与希刚站在旁边看着,看那个摄影师帮一脸严肃的华华“咔嚓,咔嚓”,照了两张证件照。 此时,当然是不能对华华说什么笑一笑、茄子的啦! 第123章 拿到了镯子 照完相,然后希刚带着她俩,到窗口那里交了钱,那个民警给华华开好收据,抿着嘴,又看了她一眼。 妥了! 到时候来拿新证件就可以了。 华华笑呵呵对希刚道谢:“太谢谢了,今天要不是碰到你,明天还得再跑一趟。” 希刚跨上他的警用摩托车,冲华华与唐若摆摆手:“不用客气,这也是为人民服务,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他一加油门,“轰,轰”,一骑绝尘而去,瞬间拐上了大路,连背影也看不见了。 华华也打燃了摩托车:“走吧,我们去街上逛一逛,买点东西。” 行吧! 逛逛就逛逛。 不说她俩逛街,回头再说范云。 范云回家吃过午饭就回城里来了,呆在家里也没什么事,他就发信息给唐若:“晚上一起吃饭?” 唐若秒回了:“晚上我跟华华一起在她家吃,你自己搞定吧,爱你哟!” 范云觉得唐若一点也不爱自己了。 只要华华一回来,他就完全失宠了,唐若就去陪华华去了,而把他撂在了一边。 范云委委屈屈回道:“那好吧,明天见!” “明天见!” 明天,明天再说明天的。 范云下午也没去哪,在宿舍搞了一下午个人卫生,把那些床单被罩都洗了,也包括他的一大堆脏衣服,臭袜子。 洗完这些,下楼去饭堂吃了个饭,然后又回到楼上,躺在铁架子床上看书,那本《基督山伯爵》,他已经看了一半了,看到伯爵准备复仇那儿了,范云觉得这本小说,作家写得真好,于是,他又看入了迷。 范云一直看书看到外面天色已黑如锅底,看下时间,晚上九点多了,他才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决定睡觉。 睡觉。 骑马坐轿,不如睡觉。 范云跳下床,把窗子缝隙推大一些,外面凉爽的风一下子灌了进了,真舒服。 舒服不了多久了,随着夏天的到来,他们这个没有空调的宿舍,就该热了。 不过。 夏天一下子倒还来不了那么快。 倒是范云与打金店老板约好的取镯子的时间,一天两天的就来了。 范云第四天才去取。 说好的三天,他又多给了那个打金师傅一天,这一下子,那个师傅总应该精益求精,好好打那只说好的缠枝莲花伴祥云的钿丝镯子了吧? 没错。 当范云第四天上了班,先在报刊亭那里跟余丽拿开了几句玩笑后,才去打金店。 打金店老板见了范云,满面堆笑,从抽屉里取出了一只四四方方的红绸缎盒子:“昨天你怎么没来取?我昨天收档后又等了你一个多小时,见你没来,才收的摊。” 范云挑了挑眉毛:“昨天上班太忙了,下午又有事,所以就没过来,怎么样,打好了吗?” 打金店老板一指绸缎盒子:“好了,你看看,怎么样?” 能怎么样。 范云当然是十分满意了。 当他打开那只绸缎盒子,目光一下子就被放在盒子中间那只金灿灿的镯子给吸引住了,金子,就是金子。 不服不行。 范云把那只镯子小心的拿起来,感觉这只金镯子还是挺有一点份量的。 细看看,通体黄澄澄亮闪闪的镯子上,每一条花纹,每一片叶片都雕琢的栩栩如生,可见做工之精良。 范云很满意。 关键是,打这一只金镯子的手工费还很低,按理说,这么精致的手工打出来的镯子,手工费应该不低才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反正范云觉得,手工费极其,几乎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范云把镯子小心地又放回绸缎盒子里,付了手工费,并对打金店老板道了谢后,小心地把绸缎盒子揣进了裤兜里。 他还用手指头插了插裤兜,检查了一下裤兜有没有破洞。 哈! 范云小心得实在有点多余了。 他摸出手机,给唐若发了一条信息:“晚上几点见?” 不一会儿,唐若回道:到时候我发信息给你,你就上来吃饭。 呵呵! 今天一整天。 范云的工作重点就放在他裤兜里的那只盒子上了,他再也不敢去人多的地方挤了,而是找一些没有什么人的地方站着,时不时,伸手去裤兜里摸一下。 他生怕有扒手发现了他裤兜里的秘密,凑到他身边把镯子扒了去。 上午倒是无事。 下午的时候,范云东瞅西看,走到了报刊亭不远处站住了。 余丽拿冲他摇着手道:“范云,过来,过来帮我看一会儿,我去一下厕所。” 她现在跟范云混熟了,可以随便吆喝他了。 不! 应该说是范云跟她混熟了,有时候,余丽拿攥着手纸,去她亭子远处的公共厕所的时候,就会招呼范云帮她看着报刊亭,并告诉范云,什么东西卖什么价钱,报刊杂志倒好说,都是明码标价的,关键是她那些小东小西,范云就会一边应着她,一边又催着她:“知道了,知道了,喂!你快一点啊,别太久了!” 余丽拿走出报刊亭还不忘回眸一笑:“知道了!” 此时。 范云见余丽拿又招呼他,假装看不见她也已经晚了,只好慢慢吞吞走过去:“干嘛?有什么事?” “看一会儿,我去厕所。” 行吧。 谁叫范云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呐。 不过,他并没有替余丽拿守太久。 她一会就回来了。 余丽拿回到亭子里。 她俯身从报刊亭桌洞里摸出一个柚子递给范云:“来,你来破柚子,我要卖货,懒得再洗手了。” 行吧。 范云看在柚子的份上,就不介意她荒谬的理由了。 破开了柚子皮,范云发现这只柚子还是只血柚,挺不错,他就爱吃这种酸酸甜甜的柚子。 范云把柚子剥净,劈成两半,然后撕了一块大的递给余丽拿:“喂,丽拿,你这个柚子买得真不错,看上去水份还挺足,一点不像蜜柚那样,干巴巴的。” 余丽拿接过柚子,用抹着红红指甲油的尖指甲掐开柚瓣上的边,轻轻撕着:“那是,现在的蜜柚根本不能吃了,要吃,就吃这种柚子,其实,我这个柚子也不是我自己买的,是别人送的。” 范云抬头盯着她:“谁送的?” 余丽拿觉得范云问得真有意思,她倒“扑哧”一声笑出了声,余丽拿一脸坏笑的看了看范云:“谁送的?呵呵,送我柚子的那个人,说出来你不晓得,讲出来你不认识!” 这话说的。 范云明知她在揶揄自己,嘴上却不依不饶的问道:“到底是谁啊。说出来听听,说不定我就认识呢?” 余丽拿笑道:“我老表送的,治国,你认识吗?” 范云眨眨眼,一本正经地道:“治国我当然认识了,昨天我还和他一起喝过酒呐!” 余丽拿倒奇怪了:“真的?在哪里喝的?” “在饭店里呀,就在水街旁边那家牛八宝店里,我俩每个人还喝了一瓶啤酒呢。” 范云编起瞎话,一套一套的。 余丽拿“咯咯”笑着,她把柚子中间的籽儿全抠在了手中,然后冲范云一扬手,把柚籽儿撒在了他的脸上与头上,余丽拿笑道:“瞎说,我老表今天才出车回来,昨天什么时候跟你在水街上喝酒了?胡说八道,范云你就是个大骗子。” 范云见谎话被她戳破,咧着嘴呲着牙冲她“嘿嘿”一乐,他将手中已经剥好的柚子冲余丽拿一扬:“吃柚子,这柚子好吃。” 吃完柚子,范云问余丽拿:“还有别的什么事没?没有的话,我就走了,我到教育路口转一圈,然后回来就可以下班了,你也可以收档口了。” 余丽拿朝他眨了眨眼,送了个秋波,然后点点头道:“去吧,我没什么事了。” 范云就离开报刊亭,他低着头,也没去看路边上有没有无证小贩什么的了,而是在琢磨刚才余丽拿那个秋波的意思。 余丽拿跟她老公刚结婚才一年多,到现在还没有小孩,有时候范云听余丽拿说起她们夫妻俩的感情,似乎时好时坏的,余丽拿怀不上小孩,原因在她那个老公,因为她老公检查身体的时候,医生说他有个什么稀少症,所以,余丽拿的肚子一直不见动静。 老婆肚子结不出果子来,老公就容易想三想四,他老公就生怕自己的老婆有一天会离开自己,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居然就想着把这个报刊亭盘下来,给余丽拿开。 莫非,他是想让余丽拿在这里从一个标致的小媳妇守成一朵黄脸婆不成么? 其心,可疑。 余丽拿本来对老公并无二心,两口子结婚才一年多,暂时有没有小孩其实并不影响夫妻感情,可是,她老公管她有点紧,每次她收摊回家,他总是缠着她问东问西的,让她心里倒是颇有一些不耐烦,就像刚才,她让范云破柚子吃,如果被她老公看见了,指不定又怎么想呢! 她老公是个医生。 她老公在两江医院里坐诊,是一名外科大夫,可惜的是,医生治不了自己的病,他更看不了自己身上的不孕不育症。 如果他想和余丽拿要小孩,除非做试管婴儿,可是,别看他是个医生,做为医生的他的心理上虽然能接受试管婴儿,可是情感上却又有抵触情绪。 又或,他对自己身体的好转仍报有很大的希望,也未可知。 毕竟。 他们两口子都还年轻嘛。 余丽拿觉得自己的老公婆婆妈妈的,一点也没有男子汉的气概,嘴巴一天到晚还“叨叨叨,叨叨叨”的叨个不停,有时候,真的让她很烦。 她觉得范云身上倒是有一种男子汉气概,特别是范云有时候跟她说话开玩笑时,嘴角上带的那种坏笑,让余丽拿觉得,范云很n,很有男人味。 制服吴三时,更有男人味。 所以。 余丽拿对范云也挺不错的,有什么好吃的,常常也会留给范云吃。 一开始,她对范云自然是存了拢络之意的,但是多接触了几次后,她却发现,范云实在是个挺不错的人,别人不说,只说她自己,十分喊得动范云,她一喊范云帮她做什么事,范云都挺积极的,这样次数多了,她对范云的好感也与日俱增。 范云其实对余丽拿,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思,人与人,都应互相理解互相帮助,她一个女人守着个报刊亭,难免有不方便的时候,需要离开的时候,而范云,现在又负责这一片,他帮下她,也是应该的。 最主要的是,他身上穿着制服,余丽拿信任他,信任他,才喊他,他,自然不能辜负她的信任。 不管怎么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九个大字,范云还是一直铭记于心中的。 余丽拿也是亿万个人民,其中的之一。 范云想着心事,就走到了教育路口。 远远地,他就看到了路口的七八个无证小贩。 那些小贩一边卖东西,一边东张西望四处看着,此时,有一个小贩似乎看到了范云,他正警惕地提醒着同伴,那些小贩,也纷纷朝范云这边看过来。 范云并没有继续走过去了,因为,此时他下班的闹钟声响了,范云就掉头折了回来,那几个小贩,唉!让他们卖一会算了。 等下,这个路口就会人来人往,旁边几个小区下班的人们纷纷归来时,或许会停下劳累了一天的脚步,在这些小贩手中,买上一把青菜,或几只桔子拎回家里去。 就这样吧! 范云折了回来,余丽拿也开始收拾东西了,此时,范云帮不上她什么忙,报刊亭本就都是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让她一个人整理好了。 范云的那本《基督山伯爵》快看完了,他决定现在去新华书店里看看有没有,有,就买上一本晚上的时候看。 走过移动营业厅时,范云又走到里面给手机充了三十块钱的话费,话说,这个话费充一下三十,充一下五十的,感觉十分不耐用呀,范云觉得自己一个月下来似乎并没有打几个电话,发几条信息,可是,不知不觉,充个几十块钱就不见了。 他曾一度怀疑自己的话费是不是被偷偷地扣掉了,可是,当他拨打10086的时候,里面温柔的女声却告诉他:“先生,您反映的情况已经受理,稍后会有专门的客服人员联系您的,谢谢您的来电,请问还有什么可以帮到您?” 嗨! 范云觉得,客气话不用说了,什么时候接电话不要钱,才是硬道理。 听说,电信都已经单向收费了。 第124章 凡事都低调的范云 范云充了话费,走到门口小广场站了一会。 大街上人来人往,也有拎着鸡鱼肉蛋匆匆归家的主妇,也有相依相偎讨论着晚上去哪里吃饭的小情侣,一个个脸上表情各异,但是,细看之下,无非喜、怒、哀、乐。 众生之相,极有意味。 芸芸红尘,谁能勘破。 范云站了一会,感觉无趣,他就向前走去,一直走进新华书店里。 还是这里好,在这书山文海里,再多的时间都能消磨掉,但,又不仅仅只是消磨,在这里,会让人情不自禁跟着那一粒粒文字,不停的品味着作者笔下描述的世界,也许是哲理,也许是故事,也许是感悟——都是一些智慧的浪花。 范云进去后,走到外国名著那里,他站在一排排外国名著前面,看着那些什么《茶花女》,《呼啸山庄》,《安娜卡列宁娜》什么的,一时竟不知道该看哪个,最后,范云一伸手,从书架上取出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捧在手中翻了起来。 呵! 这本书,他以前也看过,但细节早忘了,主人公他也只记住了一个男主角保尔-柯察金,对于范云来说,看外国书最让他头痛的不是内容,而是那一个个看过即忘的人名。 外国人名,许多都是一串一串的,很难记呀。 范云觉得,还是老祖宗们传下来的汉字写成的人名好记,比如许多人的名字,他在书中只看见过一次,就在心中永远的记住了那些名字。 如少安,如少平,如晓霞,如巧珍,如高加林,等等等等。 甚至,他还记得一个叫做马拴的名字,一个在书中被几笔带过的小小配角,他都还记得。 范云刚刚看到保尔沾满泥巴的破靴子那里,唐若的短信息就来了:上来吧,人都已经走完了。 范云忙将手中的小说插回书架,走出了书店。 那个戴眼镜的售货员推了推他的眼镜,看着范云的背影深思着,大概,他觉得似乎有一段时间没见到的范云,终于又来了。 有些人还真是这样,出于某些原因,在自己的生活中,在一些特定的场景里,居然渐渐成了自己熟悉的陌生人,自己只要一到那些场景里,不自觉就会想到那一个人。 例如。 范云之于这个售货员。 范云到了楼上,看见马雪莹正趴在桌子上画画儿,她回头看了一眼范云,并没理他,而是继续在她那个大大的绘图本上涂涂抹抹。 她现在对范云已经熟视无睹了。 唐若笑嘻嘻看着他走到自己身边,范云的眼睛贼溜溜地描了马雪莹一眼,又描了厨房一眼,见没有人注意他的动静,就站在唐若面前,亲了一下她光洁的额头。 唐若莞尔一笑。 她伸出白白嫩嫩的手指头,“biu,biu”,戳了戳范云的肚子:“一肚子草包!” 范云不服气地顶嘴道:“一肚子学问。” 他从裤兜里摸出那只红绸缎盒子,递给唐若:“送你一样东西。” 唐若右手接过盒子,左手捏了他的腰一把:“什么东西?用这么漂亮的一个盒子装着。” 漂亮么? 打开盒子,里面的东西更漂亮。 唐若轻轻揭开盖面,“哇”!金光闪闪,通体璀璨的金镯子,让她的眼睛都眯起来了。 差点闪花她的眼。 唐若掂起镯子,有点不敢置信地看着,又看看范云,她把眉毛紧紧地皱成了一条直线:“你挖到宝藏了?” 范云摇头:“没有!” “中大奖了?” “没有。” “说!你是不是抢银行了?”唐若原本皱着的眉头一下子松了下来,她把眼睛瞪得溜圆,牢牢盯着范云道。 范云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唐若依然不放过他,继续追问道:“那,你老实交待,这只镯子哪来的?” 范云老老实实将因为所以,前后经过给唐若说了一遍。 唐若高兴地两只眼睛都弯成了月芽儿,她笑眯眯望着范云,用力在他的大腿上掐了一把,把范云掐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嗞……” 唐若把镯子戴进左手腕里,不大不小,正合适,只是,唐小兰送她的那一只手表有点碍事,于是,唐若又把镯子褪下来,重新戴在右手腕上。 她朝范云伸出手臂,将春葱一样的手指伸得笔直,露出上面一排小孩儿般可爱的漩涡儿,笑嘻嘻对问范云:“怎么样?好不好看?” 太好看了! 范云无法表达自己高兴的心情,于是就牵住唐若的手,在她的手背上轻轻吻了一下。 旁边。 马雪莹瞪着大眼睛看着他俩,她对范云牵着唐若的手,亲下去的那一刹那,表示了深深的怀疑,在她眼里,一定认为范云把姐姐怎么样了似的。 马雪莹一捂眼睛,对范云喝道:“真不害臊!” 啊呀! 一个五六岁的小毛孩子,居然连“害臊”这样的词都能说出来,太厉害了,范云像她这么大的时候,恐怕正穿着开裆裤子,和村子里面的淘孩子们一起玩泥巴哪! 现在的小孩,一个个真是人小鬼大,要成精的节奏呀。 范云对马雪莹扮了个鬼脸,又朝她吐了吐舌头。 马雪莹狠狠地剜了他一眼,又看看唐若。 唐若美得不要不要的。 上一次,方科送给她的那条金项链她连戴都没戴,就原封不动还了回去。 今天,范云的这个镯子,看上去比方科的金项链要大气多了,她伸着娇嫩的手臂,盯着镯子上面的花纹左看右看,轻盈的手腕,不住地转来转去。 看了一下子,她从板凳上站了起来,来到范云面前,趁马雪莹不注意,踮起脚跟亲了范云的嘴巴一下。 晕了。 范云觉得自己浑身酥麻,快晕过去了。 原来。 女孩子还是挺好哄的。 饭桌上,先玲与杨姐看到了唐若手腕上金光灼灼的镯子后,几乎同时问道:“哟!唐若,你手上那个镯子好漂亮,是金的吧?” “我看一定是金的,你没看到那种黄色那么正,正黄色的。” “看看,看看!” 唐若就把镯子褪下来给了嘴里一连说了两个看看的先玲,先玲接过镯子,捏在手里对着灯光眯着眼看了看,用力点着头道:“没错,就是金的,金黄金黄的,喂!唐若,你这只镯子真漂亮,什么时候买的?” 先玲虽然问着唐若,可是,为什么听上去她的话音里带着一股酸溜溜的味道呀。 唐若笑着指指范云:“不是我自己买的,是他送的。” 她的这句话,让先玲的醋坛子不但打翻了,而且还打破了。 凭什么呀? 凭什么好事情都让唐若轮上了? 按理说,她比唐若认识范云更早一些吧?她对范云也挺有好感的,为什么范云不来追她?范云如果追她,她也绝对不会扭扭捏捏的,一定会同意。 问题是。 范云没有追她。 范云不但没有追她,还把一只这么漂亮的,瞧上去就价值不菲的金镯子送给了唐若,这,让先玲的心里极不舒服起来。 她甚至突然觉得,当初自己就应该撒个谎,骗骗范云,告诉他唐若不过是一个来访的客户而已,那么,一切就都不一样了呀! 呵! 后悔也没有用。 现在唐若与范云的关系,就像用五零二胶水沾上了那样牢固了,不!应该说,就像用三百八十伏的三项电焊机,烧得高达上千度的焊条给焊住了那般牢固。 若要强行分开,除非动高压切割枪。 割枪也割不出原来的样子,即使割开了,也仍是最般配的一对,世间,绝找不到另外一个更合适的。 杨姐也接过那只镯子看了半天,她连声夸奖了一阵子后,把镯子套在自己的手脖子上试了试。 可惜。 她的手脖子配不到那只镯子的型号,比划半天套不进去,她的手腕粗了那么一丢丢,手掌也大了那么一点点,若想套进去,除非在手上涂满肥皂水,还要在另外一个人的协助下,才能将这只镯子戴进去。 范云有点紧张又有点心疼地看着杨姐,生怕她用力过猛,把镯子给捏变形了。 杨姐肉嘟嘟的一对胖手,可是能轮炒勺的,她手上的力气,大着呢! 套不进去。 杨姐把镯子还给唐若,口中“啧啧”连声:“啧啧啧!好漂亮啊,这只镯子,得不少钱吧!” 范云心想,我哪知道多少钱,他顺口胡诌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价格:“也没多少钱,一千七百六十块钱!” “哦!” “哦!” 听了他的报价,先玲与杨姐倒是松了一口气,大概是她们觉得,镯子的价格低于她们的心理预期,所以,也就把这茬事给翻过去了。 唐若重新戴好镯子。 范云,也终于松了一口气。 话说。 如果他们知道那条被打成镯子的项链的主人,原本是花了整整六千大洋买的项链,一定会一个个惊得把舌头吐出来,半天缩不回去的。 范云挟了一块腐竹放进口中嚼着,他明知道镯子是捡来的项链改造的,所以,也不多说什么,只是闷下头吃饭。 他的性格里,有与之年龄不太相符的低调,或许是因为受那些老班长们的影响吧! 做人,终归还是低调一些的好。 不然,很容易引人嫉妒,就像现在,虽然说先玲与杨姐只是一边赞赏一边表达羡慕,但是,如果唐若与范云的尾巴要是翘起来的话,说不定,她们就马上嫉妒起来的。 有些时候,已经占了便宜了,已经压了别人一头了,就不要那么高调了,现在,展示的可是让人眼花心动的黄澄澄的金镯子,而不是范云以前在部队摸爬滚打的那一身伤疤。 如果是展示伤疤,那大可以高调,那是他吃过的苦,而先玲与杨姐她们,若是见了他身上的那些伤疤,绝对会瞬间盈满母性,对他赞不绝口的。 不一样的东西,就会产生不一样的态度。 所以。 范云很低调,他只是埋头吃菜,他中午没有吃饱,倒真有些饿了。 唐若其实也很低调,她的低调是因为她对这些金银珠宝没有什么概念,有,她固然喜欢,没有,她也无所谓。 唐若在这方面,是没有什么虚荣之心的。 她的虚荣之心,现在来自范云,如果有人跟她比男朋友,那么,唐若必然是当仁不让的,至于像那些衣服首饰等东西,她倒无所谓,有什么就用什么,有什么就穿什么。 说起来,她的一些衣服还是华华送给她的呢,华华送的心安理得,她穿得也心安理得。 但是。 不管怎么说,唐若心里还是挺开心的,她看了看把头埋在碗中,吃得“呼呼啦啦”直响的范云,抿嘴笑了笑,挟起一根绿莹莹的凉拌西芹放在口中,咬得“咯吱咯吱”响。 吃完了饭,大家就散了,范云护送唐若回大院,并一直看着她上楼才离开。 一夜无话。 第二天。 早上集队的时候,杨宗玮大队长宣布了一条消息,城里近日要搞一次各大部门的联合治理专项行动,需要各个部门抽调一些精兵强将参与,杨大队长捏着一张名单,宣布了早班参加联合行动有关人员的名单。 其中。 就有范云。 范云一头雾水,他从来没干过这个,不懂是什么意思,甚至,听到杨大队念到他的名字时,他的心里还有些小紧张。 同样在列的班长老魏满不在乎地道:“没什么,到时候你跟着就行了,一般情况下,也不用咱们做什么事的,多看看,长长见识也好,另外,我跟你说范云,这种行动,一般伙食都不错。” 伙食不错。 呵呵! 范云觉得这四个字让他忐忑不安七上八下的心,瞬间平静了下来。 管他呢,天塌下来,有个子高的顶着,范云决定,凡是自己有什么不懂的,一切问老魏好了。 如此。 这般。 到了联合行动那天,范云跟在七八个说说笑笑的老队员,上了队里那辆老掉牙的东风面的车。 开车的老敬“咔咔咔,咔咔咔”连着打了几把,才好不容易把车打着,他踩着油门连轰了几脚,“轰,轰!” 一溜烟,面的车开到了正在规划建设中的银杏广场那里。 范云坐在后排,看着老敬一只手把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潇洒地往窗子外面弹着烟灰,觉得,老敬的车技不错。 范云忽然觉得,开车也挺不错的,像老敬那样,看上去,着实挺潇洒的。 第125章 范云想学车考驾照 其实,范云也许没有意识到,男人对于车与枪这两样东西的爱好,不亚于女人对高跟鞋与时装的痴迷,只是,枪是管制品,普通老百姓,没有持枪证是不能拿的。 而车。 只要有钱,车还是问题吗? 试问,哪个男人没有做过一个驾车飞驰在茫茫戈壁滩或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的梦? 驾驶室的cd中播放着《我心狂野》,车子屁股后面,扬尘飞沙,一只张牙舞爪的猎豹紧随其后,紧追不舍。 那画面,太有男人范了。 范云突然就想考个驾驶证。 无证驾驶当然是不行的,范云觉得,自己即使是想开队里的这辆破面的,或者另一辆五菱,也要先弄个驾驶本本才行。 他就问道:“老敬,现在考个小车的驾驶证要多少钱?” 老敬把搭在玻璃窗子上的左手收了回来,深深地吸了一口烟,然后将烟头掷了出去,烟头一到车外,立刻被车子带来的迎头风给吹成了迎头疯,打着滚飞走了。 老敬双手滴溜溜打着方向盘,很潇洒地将车子从十八米大街拐到了双灵路上。 这时,他才回答范云的话:“考c照便宜,也就七八百块钱,咱们去考的话,另外有优惠,可以打折,大概打六折,五百块钱左右吧!大车的话,比小车要贵一半,如果不开货车,考个小车就行了,没必要浪费钱。” 老敬的话,让范云很是动心,他在这一刻决定了,自己也要去考一个小车驾照。 突然。 车子颠了一下。 一下子倒颠出了范云的另外一个主意,到时候,和唐若一起去考,等以后有钱了,就买两台车,他开一台,给唐若开一台…… 范云开始了他的梦想。 可惜。 他的梦想很快就结束了。 因为,车子到了他们工作的现场了,七八个人从面的里跳下来,看着灰尘飞场,泥水遍地的银杏广场的工地,一个个皱起了眉。 范云打量着这里。 看上去,这个广场范围里的民居都已经拆得差不多了,现在,还有那么几家棚户倔强地占据着广场后面的一个高高的土岗上,远远瞧着,倒颇有一番居高临下,一览众山小的架势。 也不知道,那几个棚户的搬迁工作现在做得怎么样了?而范云他们被抽调来,又是否是为了这几家棚户? 范云他们几个人也不管那些,下了车,先钻到旁边一家米粉店吃早餐再说。 范云觉得这点不好,出公差,居然不包早餐。 吃完了早餐,几个人又回到城市执法的面的上坐了下来,老魏一边拿着一根牙签剔着牙,一边回答着范云的问题:“不着急,等一会儿自然会有领导过来安排工作的。” 果然。 老魏的话说了还没有十分钟,杨大队长就从“嘎吱”一下停在范云他们旁边的一辆黑色桑塔纳上下来了。 他威严地朝面的上的这七八个人一挥手:“都过来,过来。” 呼啦一下,几个人围了上去。 杨大队安排道:“今天,咱们的人分成两组,老魏,你领一组,一共四个人,从这个工地的右边巡过去,重点是看看,还有没有没撤出工地区的住户,将他们劝离,那个……荣建,你领一组,从左边出发,看见了没?就是那个小土包那里,往后面一直巡过去,任务和老魏一样,在此,我对大家提两点要求,一,大家一定要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二,注意方式方法和安全,都明白了没?” “明白!” “明白!” 自动分成两队的人马,一个个大声吼道。 杨宗玮高高抬起双手,示意大家收声,他接着道:“十一点半的时候,大家准时来咱们现在集合的地方吃饭,到时候,会有人统一给送盒饭过来。” 荣建笑道:“杨大队,咱们出公差,还吃盒饭啊?” 他一开口,开车的老敬和另外两个老油条也附合着笑道:“是啊是啊!大队长,中午不加餐吗?” 杨宗玮笑骂道:“你看看你们,就这点出息,就知道吃,我跟你们说,中午虽然吃的是快餐,但是,都是加过料的小炒,知道吗?可不是那种两荦一素的快餐,行了,散了吧,去干活吧!” 老敬摇了摇手,对杨宗玮示意道:“杨大队,要不要拿家伙?” 杨宗玮一脚踢向他的屁股:“拿你的头,我们是协助执法,懂吗,你们看到山岗上那几户了吗?发展商跟有关部门正在和他们协商,据说那些人家都已经签了搬迁协议书了,咱们,就是盯着点就可以了,知道吗?” 懂了。 懂了,一伙懂了的人,分成两队朝诺大一片广场的两边散去。 范云跟在他们这组的最后面,他的注意力,倒没在那几户仍未搬走的棚户上,而是被旁边菜地里的一些油菜花吸引住了目光。 金黄色的油菜花上,一只又一只蜜蜂“嗡嗡嗡嗡”飞来飞去,正辛勤地采着花蜜,范云看见有一只蜜蜂飞着飞着,突然从空中翻了个跟头,失控般一下子坠到了地上,他的目光跟了上去。 只见那只蜜蜂慢慢从地上翻过身来,挣扎着蠕动着,在土里爬着,爬着爬着,剧烈地抖抖翅膀,试图重新飞起来。 可是。 它终于还是没有飞起来。 范云惋惜的叹了一口气,心想,这只蜜蜂一旦飞不起来,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有一些蚂蚁,蜈蚣什么的动物过来,把它拖走的。 想想这只劳累奔波一生的小动物,就这样无声无息的坠地,眼看不久就归于尘土,范云心里,很是感慨了一下子。 他抬头看看天。 晴朗的天空上,此时万里无云,一架银色的飞机正从远远的天际飞来,越飞越近,慢慢地抵临范云的头顶上方,然后又拖着长长的一道白色尾气朝前方飞去,越飞越远,渐渐变成一个小黑点并消失不见了。 范云就想,祝愿剩下的那些蜜蜂,都能够平安的采蜜归去,祝愿天上的大飞机,亦能平安落地。 祝福它们吧! 范云跟在队伍后面,走走停停,边走边看,诺大一个广场,一圈走下来,就去了一个多小时,他感觉自己这队人马,除了围着广场转圈子外,根本没有其它什么事啊! 听上去,联合执法行动名头响亮,可是具体落实到范云这样的个体头上时,他感觉,在这儿,跟自己日常在老广场巡逻并没什么两样。 范云嘟囔了一句:“根本没什么事嘛!” 旁边一个老队员见他少见多怪,闷声闷气道:“没什么事还不好?难道你希望有点什么事?” 范云被他呛得哑口无言。 但他转念一想,也对呀!谁也不想有事呀,多一事总不如少一事,大家都相安无事,工作顺顺利利的才好呢。 老魏带着队伍,转了两圈后,看看开饭时间已到,把手一挥:“走,吃饭去!” 吃饭不积极。 思想有问题。 一伙人“啪踏啪踏”走到约好的地方,果然,地上已放了一只黄色的塑料筐,里面整整齐齐码满了盒饭,旁边另一个大塑料袋子里,码着一碗一碗的汤。 旁边另一组已经吃上了。 范云等他们都拿完,他才拿起自己的那份饭和汤,搬块石头,找了个树荫坐了下来,打开饭盒开始吃饭。 他先喝了几口汤。 不错。 汤真心不错。 再看看饭,饭也不错,范云的盒里是青椒瘦肉炒蒜苔,看那红绿相间的颜色就让人直吞口水很有食欲,更别说,旁边还加了一只裹了生粉炸得焦黄的鸡腿了。 很香。 杨大队说的果然没错,伙食不错。 大家边聊边吃,不一会儿,都吃完了饭。 饭后。 午休时间到。 老敬把车开到一棵大树的树荫下躲着太阳,一伙人就坐在面包车里打盹。 老敬挺会选地方。 选了一个又僻静避人,太阳又照不到的地方,范云把头靠在车座上,也眯登了一会儿,一直眯到老魏喊道:“醒醒了,干活了干活了,好好干一会活就下班了。” 呵! 说是干活,下午的工作无非是上午的重复。 今天的工作,无非是明天的预演。 就这样。 每天上班巡场。 下班休息,一连好几天就过去了。 也不知道,大家这几天工作都有收获没有。 别人不知道,范云倒是有些收获,因为他跟老敬把考驾证的事情都摸清楚了。 老敬用手抹着短戟一样的胡子,豪爽地笑道:“……去球的,没吃过猪肉,你还没见过猪跑吗?小车是最好学的了,说句不好听的,如果在方向盘上拴上一根骨头的话,狗也能开小车。” 范云一皱眉,不过,他觉得老敬的话虽然难听,但是却给了自己很大的鼓励,老敬说的,拴上一根骨头,狗都能开小车,难道自己还不能吗?难道自己还不如一只狗? 开什么国际玩笑。 所以,待联合执法的公差一出完,范云立马跑到与本单位有挂钩的霞云桥驾校去问了一下学小车的学费,学习内容,学习时长,学习场地。 反正,凡是与学车相关的事情,他都跟负责接待他的前台小妹问了一遍。 把那个小妹都问烦了,心想一个大老爷们,怎么跟个女人一样婆婆妈妈的。 烦! 烦也要问,当范云快把那个前台小妹问疯了的时候,她将范云这只皮球踢给了自己的老板娘,穿着一身红色套裙装的小妹仍是满脸微笑着对范云道:“先生,关于费用问题,你可以去二楼找我们老板娘谈,她说多少就是多少,她说两个人可以怎么减免就怎么减免。” 于是,范云就去了二楼找老板娘。 范云觉得,踩着一双豹纹恨天低高跟鞋的老板娘,虽然已是徐娘半老,但依然想与年轻姑娘们争妍。 老吗? 不老。 当范云叫着老板娘姐姐,向她表明来意的时候,老板娘那双画着紫色眼影的眼睛眨了又眨,明白了范云是想借他们单位的优惠给自己的女朋友也报个名。 那就报吧。 但是,精明的老板娘却让范云帮唐若报的那个名额多掏了一百块钱:“小弟,你帮你女朋友报名,也没问题,但是,借你们队里的名额,这就让我有点为难了,要知道,你是你,她是她……” 范云心想你啥意思? 老板娘笑了笑:“不过,因为她是你介绍来的,那么,我可以做个主,给她减免一些学费,但是,她的学费,要比你多一百一块钱,这已经是最低限度了。” 行吧! 范云让她给自己写个条子,自己回头问过了唐若,就来凭条办理入学手续。 没问题。 老板娘“唰唰唰”,给他写好了条子。 范云把条子小心地收在了钱包里,他决定,晚上吃饭的时候,问一下唐若,看她愿不愿意,他也没有发信息提前跟唐若沟通了,不急,到吃饭时当面说就可以了。 晚上。 范云上了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餐厅,把学车的事跟唐若静静的唐若一定会反对自己的提议,可是却没想到,唐若满口同意了:“学呗,晚学不如早学,学个驾照,以后万一有钱了买个小车,马上就可以开了,不用再想着去考驾照了。” 范云见她答应得挺痛快,心里挺高兴。 那。 范云就道:“那我这两天就把报名费交了,把资料领回来,我们先把科目一考了,争取早一点考过了科目一,然后好早一点约科目二。” 唐若不懂什么科目一科目二的,她只是笑着对范云撒娇道:“反正,到时候我不会的都找你,你负责教会我。” 行! 教。 教会你! 范云冲唐若捻了捻手指。 唐若“啪”的一下,打了他的手一巴掌:“干什么?手指头抽筋了?” 范云笑道:“你没觉得我的动作像点什么吗?” “像什么?” “手头有点紧呀!” 呵! 唐若笑着又捶了他几下,她从自己的包里拿了五百块钱出来,递到范云手里,狡黠地眨眨眼道:“现在呢?手头还紧吗?” 范云一咧嘴:“似乎,突然一下子就不紧了。” 唐若笑靥如花:“不够再问我要,我这里还有钱的。” 范云拼命点着头:“够了,够了。” 话说,对于范云而言,对唐若张这个口,心里实在是十分过意不去的。 他本来可以再攒点钱,晚两个月再报名,不用唐若的钱的。 可是,他那颗恨不得马上就摸到方向盘的心,又让他简直一刻也等不得了。 第126章 啃书——吃肉 第二天,范云就去报了名。 报完名,领了书,范云走到一楼,一个戴着墨镜背着皮包的年轻小伙子告诉了他科目一该准备什么东西——那就是,书上的题目通通都要会。 然后,墨镜男又告诉了范云考科目一的时间,也不是太久——三天后。 范云捏着手中那本厚厚的教材,心想我滴个妈!三天看这么厚一本书,能看会嘛? 不过,当他翻了几页后,发现许多都是生活中的常识,似乎并没有什么难的,于是,又有了信心。 科目一。 考得过,也得过。 考不过,也得过。 只是,唐若行不行? 范云觉得唐若一定够呛,嗨!不管怎么说,到时候一起去考就行了,即使考不过,也是为下一次补考,积累经验嘛! 行吧,回去使劲啃书。 其实,若说起啃书,唐若比他有优势,唐若全天都可以看书,他不行,他要等到下班才有时间。 当范云把教材递到唐若手中,并告诉她三天后,一起去桂林考科目一后,唐若的眼都瞪圆了:“什么?你说三天后就考试?” 范云苦笑着点点头:“没办法,教练说咱们赶上了,刚好凑够去考试的人数!” 唐若嘟着嘴巴,抚了抚那本厚厚的教材:“什么嘛,三天时间怎么够准备的?我看,教练这是让我们去陪太子读书。” 范云笑道:“管他呢,去试试也好,万一考上了呢,刚才这些题目我翻开看了一些,发现都挺简单的,不信你看这一条……” 范云指着书上的一条判断题给唐若看着,她也点了点头,嗯,是的。 驾驶机动车通过漫水路时要加速行驶。() a 正确 b 错误 唐若笑道:“这还用说吗?当然是错误了。” 范云问道:“为什么!” 唐若被他问住了,托着下巴想来想去,想不出为什么,她突然一下子从地上跳了起来,对准范云的额头凿了个爆栗:“我说错就是错,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这! 就是,女朋友说错就是错,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范云苦着脸对唐若道:“亲爱的,你慢慢看,我得上班去了,今天晚上不过来吃饭了,我们班长叫我们去他家吃野猪肉。” 准了。 唐若允许他去吃野猪肉了,她现在正好趁机攻书,三天,唐若感觉三天的时间,对她来说实在是太少了。 范云把他那本教材放在余丽拿那儿,他决定,中午的时候就在她那儿好好看上一会儿,静下来看,默默地看。 他想得太美了。 当他回答完余丽拿的问题后,想拿起书来认真投入地看一阵子的时候,发现余丽拿这儿一下来个买烟的,一下又来个买水的,吵得他根本静不下心来。 于是,他“啪”的一声将书本合上,对余丽拿道:“这儿太吵了,我另外找个地方去看。” 余丽拿一笑:“临阵磨枪!” 范云也不理她,他想起从余丽拿前面的巷子穿过去后,就可以走到水街上,那里不错,找个水边的大石头,既可以坐又可以靠的那种,最好,还是隐蔽的那种,然后好好看上一阵子。 果然。 被他找到了一块比他还要高的,依花傍水的大石头,位置十分僻静,幽深,范云坐了下去,把后背往那块大石头上一靠。 嘿! 挺美的。 范云就坐在这儿,整整看了一个下午试题,这就是流动岗的好处,他不在一个地方固定执勤,别人就不能说他偷懒。 范云本就不是偷懒的人,他干工作,其实相当认真,这也是没有办法了,时间紧迫不等人呀。 三天。 范云觉得自己得努力,他一直努力到预订的下班铃响了,才匆匆忙忙走回工作岗位上,跟余丽拿要了个塑料袋子把书装在里面,然后匆匆朝老魏家里走去。 范云到了老魏家的时候,唐彬跟赵艳玲已经到了,现在,唐彬买了一辆二手的摩托车,走到哪里都骑着他。 范云感觉,已经很胖了的唐彬要是不扔掉自己的摩托车,那他必定难以阻挡地飞速胖下去。 范云当然是爬火车道过来的,没有车的人就走小路,小路有小路的好,安安静静的,到处都是玉米茄子等庄稼蔬菜,看上去,让这儿的城里倒显得跟乡下似的。 范云觉得挺亲切。 他自幼在农村长大,对这些蔬菜庄稼有与生俱来的喜爱,范云决不像城里一些皮小子那样,一旦能得手时,就会糟蹋那些还没有成熟的作物。 范云走到厨房,看了看正在做菜的老魏,将路上买的一袋桔子朝老魏扬了扬:“买了几个桔子,给军军吃。” 老魏回头“嗯”了一声,他正拿着锅铲,将菜锅里的肉菜翻炒着,此时,还看不出什么名堂出来,范云只看到是肉炒豆子。 豆子,范云喜欢吃,炒得粉粉干干的,吃起来,那叫一个香,特别是用五花肉炒,加入姜蓉蒜子爆炒后,那味道,更别提了。 简直不要太香。 范云把桔子放在桌子上,唐彬与赵艳玲也不跟他客气,直接一人抓了两只吃上了,老魏的儿子魏志军——军军倒是挺斯文的,他拿了一只桔子在手里,慢慢剥去皮,然后,将桔瓣上那些白色筋络也一点点择去了,然后,才一瓣瓣剖开,放进嘴巴里。 阳台上铁门一响,老魏的老婆从阳台上握着几根青蒜苗进了房,怪不得,范云刚才没看到她,原来是去阳台上拔蒜苗去了,范云忙叫道:“嫂子!” 老魏老婆笑着点点头:“嗯,嗯?这是谁买的桔子?” 军军一指范云:“他买的。” 他也不知道范云叫什么,或者,他也许知道范云叫什么,但是不知道自己应该称呼范云叫哥哥,还是叫叔叔。 若叫哥哥吧,范云是他爸爸的同事。 若叫叔叔吧,他感觉范云似乎又没有那么老。 随便军军叫什么,范云无所谓。 老魏老婆点点头,倒对范云客气上了:“你看看你,来吃饭就行了,买什么东西嘛!” 范云笑了笑,没有接她的话茬子,他突然意识到,唐彬与赵艳玲都是空着手来的,上次,他就想到这个问题了,这次又忘了,范云心里有点后悔。 他觉得,自己应该和大家一样,这么一想,范云越发觉得自己买的那袋桔子有点扎眼,他偷偷看了看唐彬与赵艳玲,他俩脸上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两个人正有说有笑的聊今天上班的事情。 范云这才松了一口气。 他觉得自己肚子里还有一点气没出完,应该到阳台上再出一出,于是就走到了老魏家的阳台上。 呵! 阳台已经被老魏跟他老婆改造成了一个小菜园子,门左边几个大盆子里种的是蒜苗小葱,右边几只泡沫箱里撒的是绿油油的小白菜,上次搬家时搬来的那株茶花,和一盆芦荟,倒被这些菜给挤到了角落里。 范云俯身看了看老魏家的菜,长势极旺,特别是那一株已经搭了架子的西红柿,长得更是绿莹莹的,一看就是命中注定多子多孙的那一种植物。 看到这些植物,范云长长出了一口气,现在,他不抽烟了,偶尔像这样出长气的毛病,倒是还没有改。 或许,那只是他多年形成的下意识,只是他还没有注意,又或没人给他提醒而已。 范云看了一会外面,天,已经黑下来了。 这时,梁蓉上来了,她进了屋里连声道:“来晚了来晚了,野猪肉炒好了没?” 赵艳玲见就她一个人,何兰芬没来,就奇怪地问:“怎么就你一个人?何兰芬怎么没来?” 老魏从厨房里出来了,也搓着手道:“何兰芬呢?她怎么没来?” 梁蓉剥了一只桔子:“她今晚有地方吃喜酒,所以就没来了,让我跟大家说一声。” 好吧。 有喜酒吃,当然要去。 梁蓉走进了厨房,扶着老魏老婆的肩头笑道:“怎么样嫂子,煮好菜了没?” 老魏也进了厨房,他掂起铲子把锅里的肉菜又翻了一遍,然后,用铲子舀起一块肉送到梁蓉面前:“你尝尝,我感觉差不多了。” 梁蓉伸出两根手指头,用长长的指甲掐着那块肉,放在唇边吹了吹,然后放进嘴里嚼着,边嚼边点头:“差不多了,我觉得架上电磁炉边炒边吃就可以了。” 行。 那就边炒边吃。 桌子支上,电磁炉架上,老魏两手端着锅,嚷嚷着从厨房里出来了:“小心,小心,很烫的,让一下。” 菜来了,碗筷也摆上了,酒,自然是不能少的。 这一次人少,男女可以一起上桌,大家拿碗的拿碗,扯板凳的扯板凳,纷纷忙活着,老魏不管别人,他把放电视机的柜子旁边一只白皮塑料桶拎了过来,取过三只碗,倒了满满三碗酒。 一碗,递给唐彬。 一碗递给范云。 最后一碗,当然留给他自己。 范云看着面前这一大碗酒,觉得有点愁得慌,这么多,什么时候才能喝完? 关键是,他能不能喝完? 老魏举起酒碗,也没那么多客气话,直接冲范云与唐彬扬了扬:“来,喝酒。” 那就喝吧。 范云先试着抿了一点,感觉这酒度数不高,他就知道了,老魏这是买的低度的散酒,范云估摸着,自己喝净这一碗应该没有问题,于是,就喝了一大口。 还行。 果然如他所料,酒度数不高,挺顺滑,好下口。 “吃菜,尝一下这个野猪肉怎么样?这是我一个华江的老表送给我的,平常的时候,一般吃不到,你们尝一下怎么样?”老魏掂着筷子,让着众人。 范云挟了他面前的一小块薄肉,放在舌尖上一裹,然后舌尖一挑把肉送到槽牙处嚼了嚼,挺好!他感觉这个野猪肉比家猪肉更柴一些,也更有嚼劲,而且,也更香一些。 唐彬已经挟了三块了,他一边吃,一边连声赞道:“老魏,这个野猪肉真不错,比市场上卖的猪肉好吃多了。” 赵艳玲“嗤”的一声笑了:“这个怎么跟卖肉佬卖的那种饲料猪一样?这个是土生土长的野猪肉,都没什么肥肉,再说了,野猪吃的是什么?饲料猪吃的又是什么?” 老魏老婆点点头道:“那是,现在的饲料猪,肉一点也不香,比农村那些土猪差远了,市场上卖的那些猪肉,打汤吃的话,一点也不甜。” 其实。 她们说的问题大家都知道。 可是。 现在还有多少人愿意背着筐去地里打猪草,然后回来再一刀刀剁碎,放在大铁锅里拌着玉米粉子豆饼谷糠什么的东西,煮给猪吃呢? 现在喂猪,大多都是吃饲料的了,除了一些农村有坚持劲的老人家,还坚持用土法了喂以外,大多,养猪的都不愿意费那个劲了。 别的不说,每天扯猪草煮猪食,恐怕就让许多人望而兴叹了。 时代,毕竟不同了呀! 老魏端起酒碗,又朝范云与唐彬扬了扬:“来,再搞一口。” 于是,三个人又搞了一口。 老魏的礼数还挺周到的,他仍坚持着一些老人们传下来的礼仪。 现在的人,有许多喝酒的礼仪都已经简化,忘却了,但是,作为主人,这前三口酒,老魏却是一定要敬完的。 范云掂起筷子挟了一块肉吃了,又连着挟了几颗豆子,挺香挺粉的。 几个女人们,则端着饭碗吃她们的饭,她们不喝酒,就吃菜吃饭,谁也不用让谁,都不用客气,其实这样吃饭虽然仪式感不足,但是却随便、随意,这样其实挺好的,大家都不用拘束,放开肚皮吃就可以了。 老魏又举起了碗:“来,范云,唐彬,再喝一口,喝了这口,大家随意。” 三个人碰了碰碗,又喝了一口。 男人们喝酒,除了骗菜吃,就是聊天吹牛,不聊天不吹牛喝闷酒,那样是极无趣的,在座的这三个男人也不例外,一边喝酒一边吹水。 当然,大多都是老魏给范云与唐彬吹他从前工作上的一些事情,像范云与唐彬,其实并没有什么好吹的,以他俩那点点小小的阅历,不用五百字,每个人就能清清楚梦介绍完自己的过去了。 范云,男,汉族,身高一米七二,籍贯广西…… 如果像这样介绍,应该用不了五百字,两百字绰绰有余。 第127章 老魏聊天 唐彬举起了酒碗:“老魏,我敬你一个!” 他敬老魏,范云也陪着,三个人“叮”的一碰碗,又喝了一口。 “吃菜。” “吃菜。” “好,好好好。” 大家互相谦让着。 范云见自己碗中的酒喝了还没一半,军军已经吃完了,提着自己的书包去了他的房间,也不知道是写作业还是看书去了,就由衷赞道:“师父,我发现军军真是一个爱学习的好孩子!” 老魏听了范云夸赞军军,他的脸上,并没有一丝一毫自得的表情:“唉!我这儿子,从小跟着我们两口子吃了许多的苦,学习倒不说什么…… 军军懂事,特别懂事。 以前我和你嫂子穷,经济条件不好,军军看见了外面那些好吃的东西,哪怕他再想吃,他也能忍得住,不跟别的小孩子攀比。 那时候,军军还小的时候,也就四五岁样子吧,你嫂子有时候带着他到商店门口玩,看见别的小孩子一会问妈妈要钱买糖,一会儿又买冰棒,军军,从来都不跟那些小孩一样。” 老魏的一番话,让范云瞬间对军军刮目相看。 军军这种不与别人乱攀比的品质跟他很像,范云也是一样,小时候,即使看到别的小孩手中的东西再好吃,他也能忍得住不问家长要。 范云敬了老魏一碗:“来,师父,喝酒……军军真是个好孩子,那么爱学习,又那么懂事。” 老魏道:“以前他也挺调皮的,自从前年过年,我和你嫂子带他去上海玩了一圈后,回来他就变了,变得爱学习了。” 范云觉得奇怪,就问:“为什么?” 老魏自顾自喝了一口酒,又仔细想了想,这才打开话闸子。 他的话头从丈母娘开始。 全是吐槽。 老魏那个丈母娘,一直不大待见老魏,总觉得他除了憨厚老实外,一无是外,她虽然看在女儿的面子上,对老魏也还可以,但是,无论做事情,还是聊天,话里话外的,就带着对老魏的轻视,这种轻视,有时甚至还会连带到自己的女儿身上,所以,如果没有躲无可躲的要紧事,一般老魏不愿意去他丈母娘那儿。 可是前年,老魏在上海做生意的大舅哥邀请老魏全家过年的时候到上海玩一下。 老魏在这边也没几个亲戚朋友,有,也都是老婆这边的,接到大舅哥的邀请,老魏不想去。 老魏老婆倒挺高兴的,想去大城市玩一玩,老魏拗不过老婆,于是,一家三口就去了上海。 他大舅哥跟老婆两口子,人,那是真不错,老魏一家三口子到了上海后,全程安排,吃,不用老魏花一分钱;玩,带着他们一家三口逛了外滩逛世博园,逛了东方明珠逛野生动物园,招待得极好。 一天可以。 两天可以。 可时间久了,老魏心里可就十分过意不去了。 本来也是,亲戚毕竟只是亲戚,再亲,也不是两口子,老魏就觉得,别人虽然是好心好意请你们一家三口来玩,但是,自己也应该识趣,差不多就得了,于是,在上海过完年后,年初四老魏就跟老婆商量了买车票回去。 当时,也同样在上海过年的老魏丈母娘以及他大舅哥也没说什么了,年已经过完了,回去就回去吧。 可是,老魏丈母娘也同样在上海妹妹,也就是老魏的丈人家姨,听说外甥女来了上海,就想让外甥女再多住几天,但是,她只是说让外甥女多住几天,并没有邀请老魏一家到她家去住,老魏当时觉得人家就是一句客套话罢,自己不必当真,该回去就回去好了。 可是。 老魏老婆却当了真,一定要老魏把票退了,然后再住几天。 老魏就有些不乐意,本来,过年这几天,在大舅哥家住着,吃用都是人家的,上个厕所还要小心翼翼地看人脸色行事,老魏已经感觉拘束的十分难受,巴不得一步就迈回自己那间破出租屋了,他知道,其实儿子军军也有此意。 老魏就觉得老婆有点看不出上下眼色,何必拿别人的一句客套话当大事呢? 于是,老魏就跟老婆说车票退了不好买,另外退票还要扣一笔手续费,不划算,何必为了一餐饭,耽误行程呢? 老魏也说得挺明白,让大舅哥转告小姨,谢谢她的好意,老魏说她如果回兴安的时候,到时候老魏全家请她吃饭。 本来,这就是一个互不勉强的事。 可是,老魏的老婆却执意想在上海再多住几天,老魏却坚持想回去,两口子说着说着,说崩了,就拌了几句嘴。 老魏的丈母娘听了,心里就有点不痛快,觉得老魏丢她的面子,又见大过年的女儿女婿两口子拌嘴,她就忍不住掺和进来了。 老魏丈母娘也是瞎掺和呀,老魏两口子的事,你说说,她跟着瞎掺和什么? 她不光瞎掺合,最后因为老魏顶了她两句,她还挖苦起了自己的女婿:“我就知道,你舍不得退票的手续费那点钱,她小姨知道你没钱,又不用你出钱,她说了请你们两口子过去吃饭又不用你花钱……” 老魏快被丈母娘一口一个钱字给气死了。 不可否认,他不想再在上海待下去,是有经济上的顾虑,其实,更大的原因是因为他在别人家里住着不舒服。 举个例子,他大舅哥的房子,两房一厅一个卫生间,住了连大带小七八口子人,早上,上个卫生间都成问题,一个一个排队,他大舅哥家的马桶,还是坐式的,老魏还用不惯,住一天可以,住两天可以,可是,老魏一家三口已经住了十来天了,他,早住得浑身不自在了。 又比如,每一次吃饭,老魏感觉也挺拘束,他跟大舅哥之间倒没什么,都挺随意的,但是他大舅哥毕竟是有老婆的,老魏觉得自己一家人跟大舅哥老婆之间,绝不是跟大舅哥的那种感觉,人与人的关系,有时候,远一层,就有一层的不同。 老魏就想回自己的那个破出租屋了。 寒窖虽破,能避风雨呀! 更何况,老魏又被他丈母娘一迭声的“钱钱钱”给气到了,他不服气地抬头看着自己的丈母娘:“是,我是心疼钱,可是,你老人家又不帮我买票,如果我把票退了,你老人家帮我买?” 他丈母娘被老魏这么一顶,倒不吱声了,她手里也没有什么钱,她的性格不光跟老魏不对付,跟自己的儿媳妇也对付不到一起去,其实,在上海这几天老魏也看明白了,他老魏几乎要看所有人的脸色,而他丈母娘,却一定要看自己儿媳妇的脸色。 没劲。 对于老魏来说,其实,这样的应酬与交际,他是不喜欢的,他宁愿过年的时候一家三口在街上逛一逛,然后回来炒几个小菜,边喝小酒边看春节联欢晚会。 大城市再好,老魏也不羡慕,那里,不属于他。 将来属不属于他的儿子军军,这个则另说,那要看军军自己的了。 让老魏感觉百般不愉快里,少有的一个安慰就是,老婆帮他生了个又聪明又懂事的儿子。 军军在上海跟他舅舅家的表哥关系相处的不错,他表哥不像一些在大城市里住久了的小孩那样排外,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倒是时时主动与军军分享,还一口一个表弟的叫军军,这,让老魏觉得算是一个莫大的心理安慰了。 如果,军军与他表哥再玩不到一起去,那老魏真是一天也住不下去的。 本来也是。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话糙,理却不糙。 范云没想到自己随口夸了一下军军,倒引出老魏一肚子的话来,他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看着老魏双鬓之间若隐若现的白发,觉得老魏实在也挺不容易的,为了老婆而不远千里来到这儿生活,实在也值得尊重与学习。 学习他愿意为了老婆,也可以说愿意为了爱情委屈自己的精神。 范云现在也谈恋爱了,对老魏就很理解,他就觉得不管老魏有钱没钱,老魏都够男人。 虽然,现在是一个以金钱衡量世道人心的社会,但是,越是这样,老魏这种愿意为了爱委屈自己的品质,就愈显得弥足珍贵。 范云端起酒碗,又敬了老魏一下:“来,师父,喝酒,现在你和嫂子的日子越来越好了,只要军军好好读书,相信你们家一定会很幸福的。” 老魏跟他一碰碗,喝了一大口,由于喝得太大口了,有些酒顺着老魏的嘴角流了出来,老魏抹抹嘴道:“是啊,现在这个社会,就是要有文凭才行,小孩子不好好读书,是没有什么好的出路的。 你看看我,我就是最好的例子,假如我上过大学,还会是现在这个样吗?” 老魏这几句话,几乎把在座的所有人都包括在内了——除了军军。 范云虽然觉得老魏的话有点绝对,有点唯学历论,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老魏的话相当有道理。 范云其实也有了一定的体会,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绝对不是泛泛之谈,而饱含哲理。 老魏自顾自喝了一口,他看看唐彬,又看看范云,“呯”的一声把酒碗墩到了桌子上。 老魏声音略沙地道:“……现在这个社会,我算是看透了,咱们穷人家的小孩,一不是富二代,二不是官二代,也不是什么星二代的,不说出人头地了,哪怕只是想让自己生活得好一点,除了读书,简直没别的路好走。” 他的话,唐彬有点不爱听,大概唐彬觉得,读书也未必是唯一的出路,于是唐彬反驳道:“老魏,你的话也不全对,你看看那些大老板,有许多不是照样没读过大学吗,他们的生意不是照样做得很大吗?” 老魏对唐彬这样没有具体对象的空谈不以为难:“唐彬,你说的情况,有是有,但是毕竟是少数。 而是,那些大老板发了财后,他们许多人也会报名上些这个班那个班的,有一些也花了钱买了文凭给自己镀了金的。 而且,这只是做生意的人而已。 你有没有看过报纸?看过新闻?有没有发现,那些做领导的履历,哪个不是高学历? 小学毕业没高文凭的人,能进入政府部门当领导吗? 别说当领导了,恐怕连考公务员的资格都没有吧?” 唐彬一时倒被老魏说得词穷了,他点点头端起酒碗冲老魏道:“也对,你说的有道理,如果是想当公务员的话,没有文凭确实不行!” 老魏喝了一口酒,继续道:“现在这个社会,你还没有看透吗?兄弟,咱们常说的努力努力,努力是什么?是天天站在大街上来来回回一趟趟的遛腿吗?是不管刮风下雨都要出勤吗?兄弟们,干咱们这一行,不是说没有前途,革命工作不分贵贱,但是,如果有条件的话,兄弟,难道你们不想天天坐在办公室里,一边喝着咖啡,一边吹着空调办公吗?” 切! 这话还用老魏说? 谁天生就想吃苦,一直吃,有福也不去享,就爱吃苦? 一个人如果真的那样,那不叫吃苦,那叫自虐。 老魏的话不停:“我们就这样了……嗝,我不是说你俩,你俩岁数都小,年轻有为,不像我…… 我现在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就是好好培养我这个儿子,把军军培养出去,上完高中上大学,大学毕业了,去大城市里工作,不要像我这样,就可以了。” 范云再一次承认老魏的话,有一定道理。 老魏又喝了一口酒,挟了一筷子菜吃着:“我那次去上海最大的感悟是什么?你们知不知道?” 范云与唐彬一齐道:“是什么?” 老魏摸摸下巴:“是人家大城市里那些家长们的教育理念,那些家长,在孩子身上投资花钱,可真是不眨眼,有钱的,为了孩子能上名校,愿意花上成百上千万的票子去买学区房,这些就不说了……就我大舅哥两口子,为了培养他们的孩子,给小孩报了什么奥数班、音乐班、舞蹈班……你们知道音乐班,上一节课要多少钱?” 旁边梁蓉插了一句:“多少钱?” 第128章 三人行,必有我师 几个人都盯着老魏。 也忘了问他,上一节音乐课多少钱。 没关系。 老魏自己说了:“那里,上一节音乐课,就要六十块钱的学费,你们说一说,贵不贵?” 哇! 简直是太贵了。 众人都觉得简直不可思议,他们一天的工资,还没有别人家半节课多,这—— 这种消费谁受得了? 大家异口同声道:“确实挺贵的,那里消费水平怎么那么高?” 老魏没搭这个话茬,而是继续说道:“……现在社会就是这样了,我算看明白了,咱们小县城的孩子,跟人家大城市里的孩子条件没法比,人家的起点跟咱们就不一样,所以,咱们就要更加努力,教育孩子好好读书。 努力了才有希望,如果不努力,那真是连一点希望都没有,真的,兄弟,如果你们到了大城市,亲身感受到那种氛围,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我跟你们说,有一次,我们坐公交车,有一个跟军军差不多大的女孩子,在车上用流利的外语跟一个老外说着什么东西,别说我了,军军也听不懂啊! 我看,就连军军的外语老师,都不如那个女孩子说得好。 这是什么?这就是差别。 那个女孩子的外语,肯定不是天生的,那么,她能说的那么好,平时必然是没少上培训班……” 范云听了老魏的话,一时倒觉得心情挺沉重的。 是啊! 想一想,一个人活在世上,不比不知道,一比,和别人简直就有天壤之别了。 怪不得有那么一句话,叫人比人,气死人。 范云觉得,人跟人不能比,每个人的条件就不一样,但他有时转念一想,虽然跟那些远不可及的目标不能比,但是,跟身边的人还不能比吗? 比如,订个小目标,然后朝着那个目标一直努力,总有一天,应该能实现的吧? 比如范云,也可以给自己订个目标,下一步,向老魏班长看齐,争取当个班长,然后再当副队长,再当大队长…… 范云摇了摇头,他觉得如果是这样的话,他岂不是把自己的一生都看透了? 嗨! 对于这样的问题,范云决定不再多想,想也没用,许多时候,命运并不受他控制,他虽然也常常胸怀激荡地说出我命由我不由天七个大字,可是,也仅仅说说而已。 那话只能证明他是个热血青年。 有热情,易冲动。 范云举起酒碗,骨嘟嘟喝了一大口,还是这玩意儿好,多喝上几口后,脑袋晕晕乎乎的,就什么也不用想了。 唐彬叹道:“其实吧,我觉得人不能跟别人比,跟别人比是没有意义的,每个人跟每个人不一样。 人只能跟自己比,今天比昨天好,明天再比今天好,就可以了。 就像我,前一阵子走路还全靠两条腿,现在呢?现在我买了摩托车了,想到哪里去的时候,一加油门就去了,我觉得就挺好。 下一步,如果有钱了,再买个小车……” 呀哈! 唐彬的话,也极有道理呀,想不到,看上去五大三粗胸无点墨的唐彬,还能有这样的见识。 不简单。 果然是三人行,必有我师。 老魏端着酒碗笑道:“对对对,唐彬说得好,咱们的目标要实际一些,不弄那些假大空的,咱们只跟自己比,把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好就成了!” 范云与唐彬,包括在座的各位美女们,都一齐为老魏的话叫好。 “好!” “就是,实在点好。” 好。 老魏家的野猪肉炒豆子也好,口口见肉,十分实惠,这可是真正的实惠,全是人间的烟火味。 范云喝了一大碗酒,还吃了一碗饭,他摸了摸滚圆的肚皮,赞道:“师父,你炒菜的水平,跟饭店里的大师傅差不多了。” 老魏往嘴里扒拉着饭,谦虚着:“瞎炒,乱炒,大家不嫌我炒的菜难吃,就是很给我老魏面子了。” 呵。 怎么会嫌他炒的菜呢?对于赵艳玲跟梁蓉来说,有地方蹭饭吃,不用她们下厨,别说是野猪肉了,就算是吃大南瓜也没问题。 吃完了。 大家都没有什么娱乐节目,也就散了。 唐彬载着赵艳玲与梁蓉走了,因为,梁蓉来的时候也没有骑自行车,而是坐慢慢摇来的,现在吃完饭回去,有唐彬载她,她倒省得走路了。 本来,她打算吃完了饭走路回家的,饭后走路,权当散步,唐彬一拍摩托车后座:“走什么路?上来,坐在后面,我搭你们两个人回去。” 梁蓉笑道:“行不行?行不行?” 行。 当她和赵艳玲坐上摩托车后,才感觉,三个人坐在唐彬的这一架摩托车上,位置居然还有富余。 不是因为唐彬瘦。 而是因为她俩不胖。 范云笑道:“唐彬,小心点开车。” 唐彬打了个手势,欧了,他一拧油门,摩托车,瞬间远去。 范云就一个人顺着来时的小路往回走,他喝了一碗酒,虽然没醉,却也有了七分酒意,走到铁道那里,爬了两下,居然没有爬上去。 这时,范云身后来了两男两女,也准备在这里抄近路,他看见有人来了,双手用力一撑,居然一下子上去了。 “扑通”一声,范云就跳了下去,下去的时候没注意缓冲,一下子倒把他的脚掌震得发麻。 范云让过那四个下饺子一样接二连三跳过来的男女,顺手揪了一根嫩绿的狗尾巴草,叼在嘴角,继续往前走。 走到火电厂宿舍那里,范云觉得自己应该去理个发,顺便看看自己的弟弟范雨,于是就拐了个弯,朝雨霖理发店走来。 到了理发店门口后,范云看见弟弟范雨正在替一个女顾客洗头发。 那个女顾客坐在椅子上,范雨双手都是泡泡,两手交错左右开弓,十个指子像箅子似的,正替那个女顾客箅头。 看那女顾客双眼微闭,脸色平静,唇角含笑的模样,范雨洗头的功夫应该不错,他跟了梅霖这么久了,这个基本功,应该是练得十分纯熟了。 梅霖正在帮一个头顶半秃的指头剪头发,她看见范云来了,笑着叫了声:“哥。” 范雨和梅霖都忙着,他俩只是朝范云点了点头,示意他自己找地方坐。 都是自家人,不必客气。 范雨把手中的泡泡往洗头的水池子里一刮,他的双手,就捏上了那个女顾客的肩。 只见范雨十指尖如鹰喙,由轻到重,捏抓着那个顾客的肩头,抓几下,再用力压一下她的肩井,看那女顾客一脸陶醉的样子,一定很舒服。 本来也是。 洗头的时候,一定要抓透,抓透了的头皮不光是止痒,而且,对促进头部血液循环还极有好处,抓完了头,再做一个肩背的按摩,那滋味,绝对让人放松得想睡觉。 范雨帮那个女顾客上下左右按摩了一阵子后,笑道:“菲姐,可以冲水了!” 那个菲姐这才睁开眼睛,慢悠悠从椅子上走到冲水那里,仰卧在了那张躺椅上。 范雨一手托着菲姐的头发,一手拿着淋浴头,帮她冲着,边冲边抓,顺手还给她胡捋了几把护发素上去。 抓完。 洗完。 冲完。 白毛巾一包菲姐的头发,她又坐回了镜子前面。 范雨从台上取过一把大梳子,将菲姐满头长发一点点梳顺,然后,全提到前面用大镊子夹了,他又换了一把细齿梳子,拿着吹风桶,一边用梳子将菲姐的头发分出层次,一边替她吹着头发。 看他那个有条不紊,节奏分明的动作,他的这些手上功夫都练得相当不错了。 范云觉得,看范雨替菲姐吹头发,也是一种视觉享受。 看吧! 范雨认真地挑出一绺头发,把吹风桶贴在发根处平稳又不失速度的一路吹下来,吹到发梢位置时,两手同时往后一带,那绺头发就被他吹得伏伏贴贴垂了下去。 然后,他的小指一勾一挑,又分出一绺来,重复着上述动作,时不时,还不忘把风桶倒转过来,用风扇的凉风冷却一下刚刚吹过的头发。 范雨的动作,流畅,自然,优美。 优秀。 范云忽然觉得,就算平凡如他们两兄弟这样的人,如范雨,一旦认真工作起来的模样,看上去实在是十分可爱呢! 劳动最光荣这句话,确实不假。 劳动不光是最光荣,还能兼具艺术性。 如此时的范雨,他摆弄梳子与头发的动作,竟有了一定的艺术性与可欣赏性了。 左一绺。 右一绺。 范雨动作连续不断,一口气替看上去打扮得颇有三分雍容华贵的菲姐吹完了头发后,还不忘俯下身去双手抄起菲姐落在后背上那一头如瀑的黑发,替她冷一下吹热的发丝,最后,范雨双手若即若离轻轻掌着菲姐的双肩,对着看着镜子端详自己的她笑道:“菲姐,你觉得怎么样?” 菲姐把头左右微微偏了偏,望着镜子中容光焕发的自己,满意地点了点头,但她又把刘海前的几根斜发揪在手中,对范雨道:“挺好的,喂,你能不能帮我把这点散头发剪一点去?看着挺难看的。” 当然可以。 别说只是额前这区区几根头发,就是后面这一大把,范雨现在也有胆量试自己的刀功了。 他抄起剪刀,对着镜子,小心翼翼地帮菲姐又把那几根令她不甚满意的头发剪掉。 菲姐从理发椅上站了起来,又对着镜子扭了扭小细腰,感觉挺不错,这才付钱,出门而去。 临去前,仍不忘深深瞥了范雨一眼。 范雨满脸都是谄笑:“菲姐慢走,下次再来!” 他回头冲范云一笑。 又看了梅霖一眼。 梅霖正忙着帮那个秃顶老头刮胡子,没空理他。 范雨问范云道:“哥,你怎么过来了?” 本来,没来之前,范云对范雨的技术还有所怀疑,还停留在上次的印象之中,今晚一见,他倒觉得范雨的水平,有明显进步了。 于是,范云就指指自己的头发道:“我来剪头发啊!” 好。 那就剪吧。 刚才,范雨展示了自己近段时间练吹发的基本功,现在,展示一下剪平头。 范雨把范云先是捺到洗头盆子里,在他头发上涂上洗发水,然后拿起一把圆形的小刷子,上下左右替范云把头发刷了一遍。 范云觉得自己的弟弟对待自己这颗头的态度与动作,远不如刚才对待那个菲姐。 范雨是把他的头捺下去的。 用力捺的。 嗨。 该洗的洗。 该刷的刷。 头发,打湿了更好剪。 坐在理发椅子上,范云看着镜子里,站在自己身后看范雨,觉得范雨拿推子的动作现在也挺有范了,看他的动作,也不再像当初放不开手脚,小里小气的模样了。 现在的范雨,梳子与电推剪已经运用得相当熟练协调了,他先是用梳子隔着,替范云把脑后及两边的头发理出来,然后,又猫着腰,瞄着范云的头顶,把上面的头发扫平。 范云心想,看来范雨有吃这门饭的天份,他的动作,已经有板有眼了。 范雨放下推子,拿起牙剪,把范云两边厚处的头发打薄,然后又把他前面的稍剪了一下,多少,给范云留了几根长毛,不然,额头会显得光秃秃的。 做完这些。 范雨又拿起蘸着肥皂水的毛刷子,在范云头两边及后面的发根处刷了刷,再用一把刮刀,“哧棱哧棱”给范云修好边。 接下来。 冲水、擦干,收工完活。 梅霖早已经把那个老头给摆平了,她坐在靠墙的板凳上,只是看了看忙来忙去的范雨,也没过来指导了。 看她的意思,范雨做这些事情,已经不需要她指导了。 不过,当范云把头发擦干后,端详着镜子中的自己,他总感觉自己的头发,看上去一边高一边低,于是就伸手比划着头发道:“范雨,我怎么感觉这些头发,两边不一样高啊?” “有吗?”范雨看着他哥的头,没感觉出来,他就站到范云身后端详了一下,没感觉明显的问题。 范雨道:“没有啊,两边一样,差不多。” 范云摇摇头:“我总感觉右边比左边高一些,你看看这里……” 范雨跟着范云的手势望过去,有,是有一点点,但是并不明显,再说了,人的头是圆的,两边的头发有那么一点点高低上的差别也正常,范雨就觉得,他哥真是一个难伺候的顾客。 也就是他哥。 如果换一个人。 哼哼! 第129章 丈母娘先拜访女婿 范云把理发椅子转了一个圈,回身看看范雨:“范雨,我发现你现在的手艺,比以前强多了。” 范云的这句话,让范雨瞬间原谅了他的挑剔。 范雨进步确实挺大。 不光是手艺上。 就连他与梅霖的关系,也有了长足的进步。 梅霖的老妈,不知道什么时候,知道了范雨与自己养女儿的关系,并且,就在几天前,还来理发店看过他了。 梅霖的老妈向幼晴倒是开了一个准丈母娘先行拜访未来女婿的特例。 当她远远站在店外,看着范雨跟梅霖嬉笑打闹的那一瞬,她就知道了,自家的生米,看来早已经被店里这个浓眉大眼的臭小子给煮成熟饭了。 当她走入店里的时候,范雨并不明白她的来意,他甚至还把自己的准丈母娘当成了路人甲,或者路人乙。 范雨放开脸蛋红扑扑的梅霖,迎着向幼晴道:“姐姐,请问你是剪头发还是洗头?” 梅霖狠狠掐了他一把。 什么姐姐。 那是你丈母娘! 梅霖掸了掸衣角,微微仰着她那张略带倔强的脸,对向幼晴喊前:“妈,你怎么找到这儿来了?” 梅霖的一个妈字,把范雨惊得忘了自己刚才喊向幼晴的那两个姐字了,他现在,真想找个地方躲起来,最好,躲在向幼晴看不到自己的地方去。 可是。 可能吗? 范雨只好硬着头皮,对向幼晴挤出了一个尬笑:“妈……啊,不,阿姨。” 这家伙。 由于心情紧张,他居然直接跟着梅霖朝向幼晴也脱口而出喊了一个妈字,但是,马上范雨就意识到喊错了,连忙又改喊阿姨。 向幼晴看看女儿,又打量打量范雨,再看看镜子上方红红的雨霖理发店五个字,半晌没有吱声。 范雨低眉垂眼,大气也不敢吭一下站在向幼晴面前,时不时,抬头偷偷瞄一下她的脸色。 也是。 未经向幼晴的同意,范雨就将她辛辛苦苦养了二十年的白菜给拱了,他,当然心虚。 向幼晴在店里转了一圈,看了看外面的镜子,镜子下面的台子,台子上面的梳子、剪子、推子。 她又转到里面,看了看角落里洗头盆,洗头躺椅,脸上,似乎看不出什么表情。 范雨就担心。 莫非。 这是暴风雨即将来临前的平静? 向幼晴推开与后院相邻的小门,走到了后院里,看着院中混晾在绳上那些梅霖与范雨的衣服,口中不由叹了一口气。 这俩孩子,胆子太大了。 不声不响,就在一起过上了。 向幼晴走到最里面,推开卧室的门看了看,一张床,床上一床被,地上两双拖鞋,这,还用再说什么吗? 她不用跟在旁边的范雨跟梅霖说什么了。 明摆着的,两个孩子在一起了。 向幼晴突然觉得,不管怎么样,自己毕竟养了梅霖这么大,如今,她突然跟一个外人去了,一去就不回家了,向幼晴的心里瞬间有了一种失去,与被人横刀夺爱的感觉。 她看了看梅霖。 梅霖脸上虽然略带羞涩,但眉眼里的倔却明明白白告诉向幼晴,她跟范雨在一起,是绝不后悔的。 向幼晴又看看范雨,范雨虽然有一种做了坏事被人发现的小狼狈,但迎着她的目光,也无畏惧。 怎么办? 其实。 向幼晴心里也是有一点点小紧张的,丈母娘与女婿第一次见面,又是这种场合这样的形象,她的态度,可太重要了。 向幼晴觉得自己得把控住局势。 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让自己的脸上聚拢起笑意,才对范雨道:“啊,你叫什么名字?” 范雨就等她开口呢。 她不开口,他就不敢开口,她一开口,范雨张嘴就来了:“阿姨,我叫范雨,我今年二十了……” 范雨小嘴“叭叭”地冲向幼晴介绍了一下他自己。 向幼晴听了他的自我介绍,刚才她又替范雨相了相面,觉得范雨这个孩子,长得还是挺讨喜的,嘴皮子,也挺甜的,她的心里就舒服了许多。 三个人重又来到外面,范雨鬼使神差地道:“阿姨,你来都来了,要不,我给你洗个头吧?” 正好。 向幼晴也觉得被这突如其来的意外之事弄得头皮有点刺痒,她居然也点了点头,“嗯”了一声。 呵呵! 只要她一坐上那张理发椅,范雨可就不怕她了。 范雨动作利索地替向幼晴在脖子里围上白毛巾,在瓶子里兑了一瓶子温水,取出一瓶最好的洗发水,上下其手,就帮向幼晴洗起头来。 他的技术,现在已经很熟练了。 向幼晴心里就想,哎哟,别说自己这个未来姑爷的小爪子,抓在自己刺痒的头皮上,还怪舒服的。 她不自觉的,就眯上了眼。 梅霖本来绷着的脸也缓了下来,她冲范雨偷偷笑了一下,甚至还在他的背后偷袭了范雨一下。 范雨忍住了。 他现在要专心为丈母娘服务。 范雨把手指深入到向幼晴的发根深处,帮向幼晴抓得很透,力道又均匀又合适,抓得向幼晴闭上了眼。 别人帮自己抓,感觉就是不一样。 舒服。 范雨足足帮向幼晴抓了半个小时,抓得她都快睡着了,这才喊着她冲水:“阿姨,……阿姨,冲水,这边冲水。” 冲完了水,范雨又给向幼晴做了一整套头部按摩,肩部按摩,还用力扣住向幼晴的肩头,给她推了推背。 一套按摩下来,让向幼晴常年累月得不到放松的肩部肌肉与头皮得到了极佳的放松,她的心里,对范雨的好感又多了一些。 她甚至一时都忘了自己来这儿的目的了,她当时来这儿,可不是想洗头的呀! 范雨扯开架势,“呼呼呼”帮向幼晴吹好了头发,他还摸过台上的香水,“哧哧哧”帮向幼晴在脖颈处喷了一些。 向幼晴觉得自己这个姑爷,莫非是把自己当大姑娘打扮了,当她看到因为范雨的服务,镜子中的自己精神面貌都好了许多后,心里,一切也就释然了下来。 认了吧! 向幼晴这样安慰自己,自己家的白菜虽然确实是让猪给拱了,但是,这头小男猪,看上去既乖巧又伶俐,还挺不赖的。 向幼晴的脸上就带上了笑,她问了一些范雨与梅霖的经营、生活情况,又问了问他俩有没有缺油少米,等等这些琐事后,对范雨道:“明天晚上,早一点收档,到家里来吃个饭吧!” 范雨又不傻,他自然明白向幼晴这句话的意思。 范雨在心中高兴地“耶”了一声。 待向幼晴走后,他转头“吧嗒吧嗒”在她脸蛋上亲了两口:“霖霖,看来,你妈是同意咱俩的事了。” 梅霖倒没他那么激动,她早就想好了,不管家里同意不同意,她都要跟范雨在一起,凭她的手艺,即使离开这个小城,去任何一个地方,都不愁生活不下去。 她早已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大不了,就跟家里决裂。 这段时间,范雨天天跟着她忙里忙外,也极努力,范雨的手艺进步也很快,梅霖心里十分欣慰,照这样下去,用不了一年半载,范雨就能独挡一面,成为真正的大师傅了。 向幼晴的态度,倒是让梅霖的心又软了下来,刚才,她甚至都准备在她妈对范雨发出诘难的时候,坚决维护范雨了。 她当然明白她妈话里的意思,那就是承认了范雨了,这让梅霖也挺高兴,所以,当范雨眨着眼,一本正经跟她商量明天去她家的时候,应该买些什么礼物时,梅霖也是动了一番脑筋的。 说来说去,明天去她家,买什么东西,都是顶着范雨的名义,用她的钱,梅霖就觉得,没必要买太贵重的。 她看了看诚心征求自己意见的范雨,摸了摸他的面颊笑道:“我看,明天就给我爸买一条芙蓉王,再买两瓶好一点的酒,然后再帮我妈买一箱牛奶,就行了。” 行。 范雨没意见。 于是,第二天下午,两个人早早收了档,门把手挂上店主休息,明天营业的牌子,两个人去了超市,买好东西,全交给范雨提着,就来了梅霖家。 到了楼下一喊门,防盗门“啪”的一声就打开了,两个人爬上三楼,向幼晴已早早把门打开了。 范雨满脸堆笑,咧着嘴喊了一声甜死人不偿命的阿姨:“阿姨!” 向幼晴笑着招呼他:“进来吧,快进来吧。” 范雨把东西递给向幼晴,见她穿着拖鞋,也不用她招呼,自己主动换了一双拖鞋。 梅霖打了他一巴掌,梅霖从鞋柜里另外拿了一双拖鞋扔到地上:“穿这双,那双是我爸的。” 范雨忙换另一双,向幼晴就道:“就穿叔叔的也可以,都一样的。” 范雨偷偷冲梅霖吐了吐舌头,不过,他并没有听向幼晴的,仍然换上了梅霖给的拖鞋。 向幼晴把手中的东西放在门口的餐桌上,抱着一只圆塑料筐,去了最里面的房间,窸窸窣窣响了一阵子,端出一筐水果出来:“吃水果。” 范雨忙将还未完全坐稳的屁股又从沙发上抬了起来:“好的,谢谢阿姨!” 向幼晴笑着制止了他的动作:“坐着,坐着,到了这里随便一些,就跟在自己家里一样,啊!” 范雨又坐下了。 他看了看水果筐中的水果,可都是一些好东西,有冬枣、山竹、芒果……满满堆了一筐。 梅霖剥了一只山竹,抠出白白的一瓣出来,喂到了范雨嘴里,向幼晴看了她一眼,眼里有些话,不过,梅霖也不在乎,本来嘛,她跟范雨什么事情都做过了,喂他吃点东西,不算什么。 向幼晴跟他俩说了两句话,就去厨房准备饭菜去了。 范雨这才放松了下来,他这才把只挨着沙发一半的屁股全部挪进了沙发里面。 他打量了一下梅霖家里,房间他没去参观,没有发言权,他现在感觉梅霖家的客厅布置得挺气派的。 三大两小的一组真皮沙发,摆在客厅里,对面是一只电视柜,上面放着一只足足有四十英寸的大电视机,居中的电视机两旁是两个酒柜,摆着许多范雨叫不出名字的洋酒、葡萄酒。 酒柜过去,就是餐厅。 餐厅对面是厨房。 范雨脑袋转着,也只是大概扫描了一下,有个初步印象而已,初来乍到,他还很拘束。 范雨往沙发上一靠,抓起一只香蕉,剥开皮吃了,一只香蕉被他统统吃进了肚子里,权当给自己增加一点点底气。 范雨确实需要吃点东西压着他那随时准备从沙发上弹起来的身体。 梅霖没去厨房给她妈帮忙,范雨第一次来,她陪他坐着。 两个人就说一些白天店里发生的事情,无非是哪一个女客的卷发没卷好啦,哪一个男客的鬓角修得有点多啦什么的。 两个人的共同语言极多。 不过。 大多都是梅霖教范雨,范雨洗耳恭听。 就在此时,梅霖的老爸梅武堂回来了,进门看到了坐在自己家沙发上的范雨,他那看上去干瘦干瘦的脸上,就满是笑容了。 范雨觉得,自己这个丈母爷与梅霖的脸型,完全就不一样。 梅武堂的脸很瘦,人也很瘦,两个面颊甚至都有点往里凹,他的脸上,最突出的就是那一只很显眼的鹰钩鼻子。 范雨就想,怪不得人家常说鹰钩鼻子抓钱,确实不假,他这个未来的丈母爹,鼻子真是跟鹰钩一样。 所以梅霖家才那么有钱。 范雨一下子就从沙发上弹了起来:“叔叔好。” 梅武堂仍然满面带笑,他把手中的黑色公文包放在了门口鞋柜的枱面上,换上了拖鞋,走到客厅沙发位置。 范雨的芙蓉王早已经掏了出来预备好了:“叔叔,抽烟。” 梅武堂几乎也在同时,掏出了自己的烟,他身体向前微屈着,客套着,想把自己的烟递给范雨。 范雨当然不能接他的,初次见面,哪有长辈给晚辈敬烟的道理? 他坚持敬梅武堂。 梅武堂就将他自己的烟随手夹在了耳朵上,接过了范雨敬过来的烟。 范雨“啪”的一下,打燃了火机,给梅武堂点上烟,梅武堂客气着:“你抽,你抽。” 甭客气了哎,丈母爷! 范雨心里就是这样想的,他的态度毕恭毕敬,话里话外,都是拍马屁的味道:“叔叔,刚下班呀?” 梅武堂点点头:“嗯,刚下班,那个谁……你先坐着,我去厨房看一看。” 第130章 丈母娘的菜,顶呱呱 范雨将头点得如同鸡啄米。 范雨发现梅武堂进了厨房后,居然围上了围裙。 这! 他这是要亲自下厨吗? 据梅霖说,她爸梅武堂可是个大老板,专包工程的,据说,跟本地许多大人物都认识。 大老板也下厨? 大老板也亲自做饭? 范雨忽然觉得,看上去,自己未来的这个丈母爷,似乎没什么架子嘛。 他看到梅武堂跟自己说话的时候,不笑不开口,心里的紧张,倒是减少了许多。 范雨拍了拍自己坐的那只沙发,示意梅霖坐过来。 梅霖就坐了过来。 她半靠在沙发上问范雨:“怎么了?” 范雨低声道:“我觉得你爸爸很和气哎,一点架子也没有。” 梅霖笑道:“喂,你见过有哪个老板,或者领导回到自己的家里,还端着架子的?有吗?电视上有没有演过?” 范雨摇了摇头:“那倒是,好像没有。” 梅霖捏了捏他的耳朵:“那不就得了,男人的架子是摆给外人看的,回到家里,就得放下,知道吗?” 范雨点点头:“嗯,知道。” 他知道什么呀。 他一不是老板,二不是官,他又不知道端架子是什么滋味。 这时。 向幼晴从厨房里端了一个菜出来了,范雨远远地瞄了一眼,似乎是肉末酿苦瓜。 他不由得咽了口唾沫。 这菜。 好吃。 向幼晴把那盘菜往餐厅的桌子上一放,又进了厨房,不大一会,又端出一个菜,范雨又看看,是鱼。 以他1.5的视力确认,绝对是鱼。 不过,不是整条的大鲤鱼,而是小条小条的禾花鱼。 范雨第一次上门,不好意思过去,如果是他自己的老妈煮菜,他早过去捏上一条鱼,跟个小馋猫一样,吧嗒吧嗒啃上了。 就在这时,门铃一响,梅霖家又来了两个人。 一个是穿红色夹克的中年男人,另一个是位三十来岁西装男子。 两个人进门也没换拖鞋,而是直接跟闻见来人声后,从厨房里出来的梅武堂寒喧了起来。 红夹克从口袋中摸出烟来,满面带笑,先给梅武堂敬了一支:“梅老板,抽烟,抽烟。” 范雨觉得那个红夹克的笑容,很像范伟对着赵本山笑的那个样子,他又看看那个西装。 那个西装也是满面带笑,西装的烟掏得慢了一点,被红夹克抢了先,他只好接过红夹克的烟客套着:“阳老板,发财,发财。” 西装自己的烟也朝梅武堂与这个叫做阳老板的红夹克男子递了出去,不过,两个人都没接他的。 他的烟敬得慢了一步。 一轮烟敬完。 红夹克与西装都摸出了一个红包,递给梅武堂道:“梅老板,生日快乐。” “表哥,生日快乐。” 此时,范雨已经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他不知道今天是梅武堂生日,他也没准备生日红包,范雨看了看梅霖,意思是你爸生日为什么不告诉我? 梅霖扯了扯他的衣服,低声道:“我爸的小生日,你不用管。” 他不知道自己应该过去给那三个人敬烟,还是怎么样。 他不认识这两个人,不知道怎么称呼他们。 范雨决定暂时不动,就站在沙发前面,观察观察情况再说。 这。 也是他在那两个人一进门后,所能做出的最好判断了。 梅武堂笑着把红夹克的烟夹在另一只耳朵上,搓了搓手道:“老阳,小季,你们先坐一下,厨房还有个菜,我先进去看看。” 两个人同时客气着:“好,好好。” 梅武堂进了厨房。 范雨看到。 梅武堂口中叫老阳的红夹克与叫小季的西装男把目光都投向了自己,他忙朝那两个人点了点头。 同时,已经摸在手中的那盒芙蓉王就朝已来到沙发这边的两个人敬了出去。 那两个人也不知道范雨是什么来路,一时不知道怎么称呼,只是同时笑着,客套着,接过了范雨的烟。 接了,就是给了范雨面子了。 也许。 人家是看在他也同是梅家客人的份上,才接的。 梅霖也不跟这两个人打招呼,只是坐在沙发上看电视,那个红夹克倒笑着主动跟她打了声招呼:“看什么电视呢?打的这么热闹。” 他开口问。 梅霖不能不答。 梅霖轻轻一笑:“嗯,武打片,倚天屠龙记。” 那个西装打量了一下范雨,他的目光落在范雨那件最好的休闲外套领口上时,恰好与范雨看着他的目光对视了一下,西装就笑着从怀里掏出一张名片,双手捏着递给范雨:“泰康人寿季明,初次见面,请多多关照。” 范雨接到了他有生以来别人发给他的第一张名片,一时之间,心情倒十分激动。 他赶紧双手接过那张名片,并朝泰康人寿季明欠了欠身。 范雨双手捏着那张名片看了看,也没细看,只看了经理两个字,就确定了,季明原来是经理。 季经理。 范雨觉得有点不自在,他不太适应这种环境,都是陌生人,而且,明显这些人的气场要比他大得多,这,让范雨颇有点拘束。 梅霖注意到了他的情绪,她用目光示意范雨,坐下,坐下。 范雨就坐回了沙发。 梅霖从她那张沙发站了起来,像刚才跟范雨说悄悄话那样,挨着他,坐到了他的身边。 她的动作落在老阳与季明两个“老江湖”的眼里,立刻就明白了她的用意,以及她与范雨的关系。 老阳打量了一下范雨,见范雨有点局促,他就站起来去了厨房,边走边大声嚷着:“梅老板,做的什么好菜?” 梅武堂在厨房呵呵笑道:“也没做什么,都是家常便饭。” 老阳去了厨房。 剩下一个季明,他主动跟范雨聊了几句,聊了聊天气,又问了问范雨的职业。 当他知道范雨是个理发师后,就顺着范雨的话茬道:“你看看我这个头型,是剪平头好?还是剪短碎更好一些?” 说起这个问题,范雨倒不拘束了,他最近手艺突飞猛进,眼界也拓宽了许多,关于发型上的问题,也积累了一些个人的见解与经验了。 于是。 范雨就依据季明的头型,给他提了几个意见。 其实,范雨也是胡说八道。 其实,季明也就是逗他说说话,让他放松一下而已。 但是,当季明看到范雨说起自己的职业时,掩饰不住双眼的亮光与话里话外的自信时,季明觉得,自己的情绪似乎也被这个神采飞扬的小伙子感染了。 季明就觉得这个小伙子挺精神,也挺有亲和力。 这时。 向幼晴从厨房里端了两碟辣椒酱出来了,她把酱放到餐桌上,过来客厅招呼道:“吃饭了,过来吃饭了。” 吃饭。 早吃早回去。 范雨跟在梅霖后面,走到餐桌前,老阳已经坐在靠墙的餐椅上了,季明挨着他坐了。 梅霖把他俩旁边的两张椅子拉了出来,让范雨紧挨着自己坐下,她把靠厨房那边的两个位置,留给了自己的爸妈。 向幼晴也坐了下来,用汤勺从桌子中间的一锅汤菜里,舀了一点热汤浇在两只酱碟里,拿筷子拌着。 梅武堂则去酒柜里取了一瓶白酒出来,又拿了四只酒杯,他拧开瓶盖,倒满杯子,朝老阳、季明与范雨面前,一人递了一只。 范雨赶忙欠身双手接了。 梅霖扯了扯他的衣服:“坐着就行了,别老是起来。” 梅武堂意味深长地看看自己的女儿,笑着对范雨道:“坐着,坐,不要起来,别拘束,别客气,我给你们介绍一下……” 他先介绍了老阳,老阳是他现在的合作伙伴,也是他当年提携带出来的一个朋友,两人关系相当不错。 接着,又介绍了一下季明,季明跟梅武堂有亲戚,是亲戚关系,季明是梅武堂一个远房姨妈家的表弟,平时跟梅武堂私交不错。 梅武堂又对老阳与季明介绍了一下范雨:“这一位是……霖霖的朋友。” 梅武堂虽然省略了那个男字,不过,老阳和季明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 什么朋友。 明明就是男朋友好嘛! 范雨左手捏着那只酒杯,打量了一下桌子上的菜。 一大盘子辣椒炒小鱼,一大盘子肉末酿苦瓜,一碗肘子肉,一碟蒜蓉炒菜心,中间,一大锅汤菜——牛肉芹菜加粉条蘑菇肉丸子,另外,锅里还放了一只菜撑子,上面放着一碗芋头扣肉。 哇! 大餐呀! 一桌典型的农家大餐。 看来,即使梅武堂生意做得很大,他依然还是保持着骨子里的本色,就连饭菜,也依然大碗大碗的,那么朴实接地气。 其实。 梅武堂也可以请在座的所有人去五星级饭店里去吃,没问题,掏钱的时候,他绝对眼睛都不眨一下。 梅老板。 有钱。 可是,今天他过一个小生日,却选择了在家里招待客人。 这其中的意义,范雨并不懂。 不过。 老阳与季明懂。 他俩能在梅武堂家里吃饭,哪怕没有这些大鱼大肉,仅仅就是炒个醋溜土豆丝,炸盘花生米,他俩也会感觉很高兴。 也会觉得,比在五星级酒店更有意义。 梅武堂在自己家招待他们,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梅武堂是把他们当成自己人的。 梅武堂端起酒杯:“来,大家一起举杯,喝一盅!” 范雨连忙跟着他举起了杯,看见梅武堂三个人都干了杯中酒后,他一仰脖,也把自己的酒干了。 哇! 这酒。 不是一般的烈呀! 火一样的酒水顺着范雨的喉咙流进了他的胃里,辣得范雨偷偷吐了吐舌头。 梅霖抿嘴笑着。 向幼晴挟起一根酿苦瓜,放在范雨的碗里招呼他:“尝尝这个苦瓜,我酿的。” 好吃。 丈母娘做的菜,当然顶呱呱。 梅武堂连着敬了三杯酒,这是规矩。 三杯下肚,范雨觉得这酒,倒没有第一口那么冲了。 看来,一个人肠胃的适应性也是极强的。 老阳满面红光,看上去,脸上的笑容比他自己过生日都要更加开心似的,连眼角眉梢那些细细小小的鱼尾纹都笑开了,他端起酒杯,对梅武堂敬着酒,说着祝福与吉祥的话:“来,老梅,祝你生日快乐,越来越年轻。” 开玩笑。 谁不想越来越年轻,谁都不想老,老阳的话让梅武堂挺高兴,两个人一碰杯,“嗞嗞”两声,都干了杯中酒。 待大家吃过几口菜,季明也赶紧举杯敬梅武堂,他那张白白净净的面皮,此时虽然喝了几杯烈酒,却没有像老阳那样泛红,却变得有点黄了。 季明的话干净利索:“表哥,生日快乐。” 梅武堂点着头,一张干瘦的脸上,因为带了笑容,看上去倒像秋天的枯枝因为风的缘故变得十分生动了。 他端着酒杯,跟季明碰了碰,两个人同时一饮而尽。 范雨就有点坐不住了。 他们都已经敬过梅武堂了,怎么说,也轮到他范雨了,范雨就在心中酝酿了一下该说的话,嗯,就这么说。 他看见梅武堂和季明的杯子还是空的,忙有眼力见地给他俩斟满杯中酒。 两个人同时用手虚托了托杯身,以示礼节。 范雨举起自己的杯子,又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的脸被酒蒸得红红的,看上去倒有三分憨态了:“叔叔,我祝您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祝您生日快乐。” 哈哈! 原来。 范雨精心准备了一下的祝福语,就是这两句呀! 当这几句如同炒豆粒般嘎嘣脆的话从范雨嘴巴里蹦出来后,一桌子人都笑了。 梅武堂笑着冲他摆了摆手,示意范雨坐下。 向幼晴瞥了老阳与季明一眼,然后转而对范雨道:“就坐着吃,别老是站起来,到了这儿,随便一点。” 范雨点点头。 他会随便的,但不是今天。 今天,第一次登门,他怎么能真的拿自己不当个外人,真的随便呢,是吧! 范雨又挟了一根苦瓜。 向幼晴酿的苦瓜,味道确实好,主要她拌的馅子好,范雨咬了一口嚼着,觉得那个馅子中,除了猪肉,还有香菇,马蹄,似乎还有米花。 范雨感觉未来丈母娘做的酝苦瓜,比自己的亲妈做的要好吃,他三口两口,将第二截苦瓜又消灭掉了。 梅霖只挟了最小的那一根,她吃苦瓜,不喜欢吃皮,只喜欢吃馅,她的口味爱好,倒跟许多小孩儿极其相似。 第131章 科目一考试 梅霖吃完饭去看电视。 范雨继续陪着梅武堂与老阳、季明喝酒。 他倒挺懂事。 知道陪人。 于是,向幼晴的眼睛里似乎就有了点东西。 说实话,对于向幼晴与梅武堂而言,范雨的家庭条件虽然不怎么样,但是这个问题倒也无所谓。 本来也是。 她们两口子也都是在苦日子里熬过的。 以前梅武堂没有出来当包工头,承包工程的时候,向幼晴跟着他在乡下村子里,也是什么脏活累活都做过的。 插秧割稻。 养猪喂鸡。 挑担推磨…… 向幼晴什么活都干过的,即使是现在,虽说她跟着发达了的老公在城里过上了好日子,但是,如果让她重新拾起乡下那些活计,她照样件件做得。 不说别的,只说挑担子,别看范雨是大小伙子,他还真挑不过向幼晴。 别说他了,就算是季明也白搭。 向幼晴年轻时吃过的苦,打下的底子还摆在那里呢。 现在的孩子,基本上都没吃过什么苦。 现在,也不是以吃苦为荣的时代了。 比如范雨。 他现在靠的是什么?靠的是头脑,是技术,是领悟力。 向幼晴把饭碗搁下,走到女儿身边,低声向梅霖问着范雨的事情,特别是他家里的底细,这些事情,梅霖之前只是大概说了一下,她觉得,有必要再进行一个重复的了解。 纵然梅霖是养女,那也不能随随便便,让她什么人都嫁。 其实,最近两年,随着梅武堂生意的越做越大,向幼晴对梅霖比以前还是好了许多了。 虽然,对她仍是不如自己亲生的一儿两女,但是,起码,比以前还是强多了。 有钱了,总是比没钱时要好的多。 没钱的人家,有时候夫妻因为钱的问题烦恼起来了,连自己亲生的儿女都动不动就想揪过来揍两巴掌,更别说养子养女了。 如果是养子,又比养女要好一些,养子毕竟是个男丁,养父母总要顾忌他以后长大,以及自己老时的角色置换。 若是养女? 那可就两说了,讲点感情的还会等养女长大了备一份嫁妆将她好好嫁出去。 有些养父母与养女反目的,从此不相往来的也大有人在。 如果是有钱的家庭,怎么说,情况也还是好不少的。 范雨一直陪着三位长辈喝完酒,吃完饭才走回客厅。 他这一次不失时机地给梅武堂及老阳、季明三个人敬了烟,敬完烟,见他们三个人似乎并没有离座的意思,似乎他们还想聊一聊,于是,范雨就想把桌上的碗筷收拾进厨房里。 梅武堂制止了他。 “放在那里就可以了,让你阿姨收拾。” 范雨看了看,觉得自己毕竟第一次来,还是听梅武堂的好了。 再说了,还有老阳与季明两个外人。 太注重表现也不好。 范雨就走回客厅。 范雨挨着梅霖坐了下来,梅霖将自己手中的瓜子袋递给他,示意他嗑一点。 范雨摇摇头:“不吃了,刚吃完饭,不想吃瓜子。” 不吃拉倒。 梅霖也不勉强他,把递过去的手又收了回来,自己捏了一枚嗑了起来。 向幼晴就去了餐厅那边收拾碗筷。 范雨趁着客厅里就他和梅霖两个人,忙埋低身体小声对梅霖道:“吃完了饭了,等一下咱们就回去吧!” 梅霖笑道:“等一下你自己回去,今晚我在家里睡,就不跟你一起去店里了。” 范雨的眉毛一下子皱了起来,他可怜兮兮地对梅霖道:“宝贝,求求你,跟我一起回去吧。” 梅霖看他那小样,“扑哧”一下笑了出来,但是,她仍旧坚决摇了摇头:“今晚你自己回去睡,乖,我在家住一晚上,顺便找一些东西。” 范雨委屈地噘着嘴巴:“那……好吧!” ……………… 话说。 范云与唐若的科目一考试,来得快极了。 那也是。 教练只给了他俩三天的看书时间。 其实,三天够了。 因为范云发现,在自己超高效的学习了两天后,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题目,他都已经很有把握了。 倒是唐若,有事没事问他一句:“喂,你说,咱俩能考过吗?” 范云撸了撸衣服袖子,秀了秀他的肱二头肌和拳头,表情严肃认真地对唐若道:“我认为,我俩一定能考过,虽然我对你的信心没有对我自己的足,但是,通过这两天的学习,我觉得,你已经学习得很好了,到了考场上只要不着急,好好发挥就可以了。” 唐若扯着范云的衣袖道:“你说,咱们要不要做一点小抄呀?” 范云觉得她很幼稚。 相当幼稚。 特别幼稚。 他笑着揪了揪唐若的小辫子:“你以为这是在学校呀?咱们是考驾照哎!如果给监考的抓住了,当场就会取消考试资格的,再说了……” 范云抄起那本厚厚的书:“你看看,这么厚的一本书,怎么做小抄呀?考试的睡目都是随机抽取的,咱们也不知道考什么呀!” 唐若鼓着腮帮,踢了他一脚:“都是你,咱们可以等下次再考的嘛!现在倒好,弄得这么紧张。” 范云笑道:“趁热打铁,其实,现在考最好了,因为我们才看过书,脑子里印象还深。” 唐若认为。 范云说的这句话倒也有点道理。 那就考呗。 考试这天早上,范云早早地就在马雪莹家的大院楼下等她了。 他早已经吃过了早餐,并且为唐若打了一个包。 范云给唐若打了一个切粉,又买了一瓶牛奶,另外,他的包里还准备有一些酸梅等提神醒脑的小零食,到时候,临入考场前吃上一颗,即提神又清脑。 带劲。 范云想得很详细。 他甚至还买了两帖晕车帖,因为,等下去考试的学员,都要统一乘坐驾校的大巴车,他有点小担心唐若会晕车。 他担心的多余。 唐若坐什么都不晕。 范云大概忘了那天他和唐若去乐满地玩的时候,坐过的那些“轰天雷”与过山车等娱乐项目了。 唐若晕过吗? 当然没有。 唐若接过米粉,但是,她并没有吃。 刚起床,洗过脸刷过牙,暂时,她还没有胃口。 她倒是把那瓶酸牛奶打开,喝了几口,边喝,边听范云对她道:“咱们不要走路去霞云桥了,还是坐个慢慢摇去吧,要不,走路得走半天。” 此言甚好。 正合妾意。 两个人走到外面路口,等了一下,天太早了,没什么“慢慢摇”过来。 于是,两个人又走到大路口,刚好,有一个“慢慢摇”正停在路边,那个司机坐在驾驶位上,一边吃米粉,一边东张西望。 范云与唐若也没喊他,而是直接走过去,钻进了车厢里:“师傅,霞云桥驾校。” “慢慢摇”司机三下两下把手中最后几口米粉扒完,并将一次性餐盒与筷子全塞进了旁边的垃圾桶里。 他也没管什么可回收垃圾与不可回收垃圾了,随手就那么一塞,然后发动车子,辞别了那只餐盒与垃圾桶,扬长而去。 唐若这时才开始吃早餐。 大概,是她被“慢慢摇”司机吃得呼呼啦啦的模样给感染了吧。 唐若搅了搅一次性餐盒,把粉与料拌匀,挟了一块锅烧放进嘴巴嚼着。 挺香。 范云觉得,唐若挺好养的,不挑食不拣食,不像有些女孩子似的,动不动就娇滴滴地跟自己的男朋友撒娇,这也不吃,那也不吃。 “慢慢摇”三轮车很快就驶到了霞云桥驾校门口。 门口停着一辆大巴。 车下站着一个司机师傅。 车上有两三个来得早的学员,范云站在车下打量了一下,一个都不认识。 他和唐若来早了一点,看样子,还有许多人没来呢。 关键是,教练也没来。 三个两个的学员不来,倒没关系,但是教练不来,那可就不成了。 此时,已是春未夏初时节,早上,早已没有了什么寒意,但是,天也不热,霞云桥头,一阵阵的凉风掠过桥下碧绿的稻秧与水中的蕉叶,扑面而来,让人感觉十分舒适。 唐若就靠在桥头吃米粉。 范云站在侧面相陪。 二两米粉唐若没吃完,还剩下了三分之一,她挑了一些酸豆角、酸笋子、花生米吃了,然后,把盒子递给了范云。 别浪费。 还有那么多粉呐! 范云就接过来,三下五除二把米粉消灭掉了。 他吃得有点快,一块碧绿的葱皮贴在了唇边,他并未发觉。 唐若看到了。 她“嘻嘻”一笑,又用自己刚才擦过嘴巴的纸巾替范云擦了擦嘴,特别是那块严重影响范云形象的绿葱皮。 然后,纸巾扔进餐盒里。 范云走了几步,把它们扔进了驾校门口的垃圾桶。 他又走回唐若身边,拿出酸梅递给唐若。 一人一颗。 这个不用多说。 范云拂了拂唐若肩头上的一根长长的断发:“若若,咱们再到车上翻一遍书吧,反正还这么早,是不是?多看一遍是一遍。” 那就翻吧。 车上,大家都在翻书。 这时,一下子又来了七八个人,上了车也不闲聊,都是安心翻书。 又过了一会,连教练一起呼呼啦啦又来了十几个人,教练三步就跨进了大巴车厢,他把头往后低了低,顺着墨镜的缝隙中看着车上的这批学员:“都来了没?人都来齐了没?” 问。 也没人回答。 他的问题,只有他自己能回答。 教练从他的黑色背包里取出一张名单,喊道:“来来来,都注意点,现在我点个名,任家栋……哦,来了,放下手……范云……嗯!……唐若?唐若?嗯,点名要举手,知不知道?……夏淑倩,嗯,好,放手……” 点了一遍名,一个不少,包括听到教练点名才刚刚来的那位。 教练斜眼看了一下最后来的马尾辫大姐:“拖拖拉拉,我们要是开走了,你就等下一趟吧!” 马尾辫大姐笑道:“走就走呗,走了我就下次再考。” 她的话让教练很无语。 她的动作也是一样,因为,她先是慢吞吞把车厢里的人差不多都扫视了一遍,才缓缓坐下去。 着急。 教练的表情很着急。 他的表情,恨不得一把将马尾辫大姐按进座位里面去——车子都已经起步了,你还不坐下。 教练对已经开动了车子等着的司机点点头:“走吧,都到齐了。” 用他说? 司机早已经把跟小汽车轮胎差不多大的方向盘拨拉着,向右驶上国道线上去了。 范云跟唐若坐在司机后面的位子上,他把窗口给了唐若,自己坐在过道这个位。 此时。 范云一边盯着司机的动作,一边揣摩着科目二的流程。 也不是流程。 揣摩着开车的动作要领。 只见那个司机,左脚放在离合器上,右脚踩着两个踏板其中较窄的那一个——应该是油门,然后,离合器踩下去的同时,加了一脚油门,右手的挂档杆就捺到了左前方。 车速,明显快了一个档次。 然后,依法炮制,三下两下,大巴车就从龟速前进,变成了日行千里。 两旁的树木飞速地从车窗中往后面掠着。 大巴车不断地把马路边上的一些自行车,三轮车,拖拉机超了过去。 不一会儿,就过了严关镇。 不停。 专车专用。 又行驶了一会,过了大小溶江,进入了灵川县地盘。 范云看着窗外,一些靠路边的饭店招牌上,写着大大的“停车加水”、“停车吃饭”,“北方馒头”,“灵川狗肉”等等各色字样,间或有一辆小火车一样的二拖三大挂车停在某个饭店的门口。 这叫什么? 这就叫靠山吃山,靠路吃路。 快进入灵川县城的时候,一个收费站拦住了大巴车的路,范云只见那个司机用脚频繁地点着刹车,车速慢慢就降了下来。 然后,他在离收费站还有几十米的时候,就打起了喇叭:“叭,叭叭叭……” 收费站的升降杆就“呼”的一下升起来了。 不用交费。 不用交费绝对不是因为大巴车是特种车辆,而是因为车子是买了月票的。 客车不买月票,是不划算的。 范云看了一眼收费窗里的那个圆脸大眼睛的收费员,突然就想起了在城东收费站上班的李阳。 他就想,不知道李阳考了驾照没有? 自己当初报名的时候,应该问一问李阳的,如果她没考,而又想考驾照的话,自己应该也叫上她一起考的呀。 第132章 唐若考了100分 车过灵川。 灵川是个好地方,紧邻桂林,山清水秀,四季花香。 范云有个堂婶就是灵川的,小时候,他去堂婶家里玩的时候,还吃过堂婶给他的灵川粑粑厂月饼,又酥又香,味道让人难忘。 不大一会。 大巴车沿着穿城而过的322国道,驶出了灵川,进入了八里街,到了这里,就算正式进入桂林了。 车上的人,也没心思管什么灵川桂林,大多还是捧着教材猛啃。 都希望,能在下车前,把自己不熟的题目,好好记在心里。 范云看看唐若。 唐若也在看题,他就把眼睛盯在唐若手中书上,她翻看到哪里,他就跟着看到哪里。 车子在市区摇摇晃晃开了半个小时后,终于开进了考场。 范云与唐若先后跳下车,两个人东瞅西看着考场大院。 从来没来过。 处处不认识。 教练大声吼着:“别乱走,全都在这里等着,我现在去交名单。” 放心。 没有一个人乱走。 教练走进考场没多一会就出来了,他一挥手:“都过来,都过来。” 一车三四十个人,呼啦一下子就把他围在了中间。 “这样,咱们这些人,分了两个考场,等下,从两边进,我念到名字的,从左边那个门进,剩下的,进右边那个考试,喂!都静一理……你们还想不想考了?”教练对人群的喧哗很不满意。 人群瞬间安静了下来。 教练挥了挥手中的名单,大声吼道:“注意,注意,重复一遍,念到名字的进左边考场,剩下的进右边,千万别进错了,不然后果自负。” 他的后果自负几个字,果然是极有效的,人群安静无比,地上掉一根针都可以听得见。 范云与唐若不在一个考场。 他在左边。 唐若在右边。 进了考场,范云看了看试题,还行,都不难,他都有印象,于是,范云就“唰唰唰”做起题来。 他做得很快。 不过,有两个小伙子比他做得更快,就在范云还剩十来道题的时候,那两个小伙子已经交卷出了考场。 范云不急。 考官说了,一个小时的时间,足够了。 他把最后十来道题做完,又检查了一遍,这才交卷离场。 范云心里有点小激动。 他觉得,自己似乎每一道题都做对了,这一次,自己应该能得满分。 争取满分,是一种积极的态度。 对人对己都负责的态度。 开车,毕竟不同于学习那些数理化等知识。 这个。 与自己,与他人的安全息息相关,懂得越多,越能在以后的实际操作中增加熟练运用的机率。 范云左右看了看,没看到唐若,他又朝远处张望了一下,依然没有看到她。 她应该还没考完。 搞不好。 考砸了也不一定。 早上在灵渠驾校门口集合的时候,唐若对自己就极没有信心,她总感觉自己看书的时间,还是短了一些,所以,她就算是到了大巴车上,也依然抱着教材猛啃。 范云走到一棵树荫下,躲着太阳。 他从包里摸出一颗酸梅塞进嘴里,酸得他眼晴都瞬间眯了起来。 旁边,也有几个男男女女的学员躲在了这片树荫下,议论着试题,其中,一个红脸上疙疙瘩瘩的五十岁的男人粗声笑道:“哈哈哈,我觉得,我这次够呛能考过,这几天太忙了,每天都开车拉货,没时间看书。” 什么? 他的话落在了范云的耳朵里,范云的第一反应是疙瘩脸居然敢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 另外一个和疙瘩脸一起来的年轻西装男笑道:“你这开了二十年的老司机还考不过?说出来我相信?你自己都不相信吧?” “哈哈!” 疙瘩脸伸出一只劳动人民的右手,抹了抹刮得铁青的下巴,脸上带着既自得又谦逊的复合型笑容:“哪里哪里,我开的是拖拉机,跟小车还是很不一样的,再说了,不管以前我开过多久的车,开车这一行,是不能称师傅的。” 他的这句话,倒是引起旁边几个人的连声附合:“那倒是,有时候,哪怕你技术再好,你的车不碰别人,别人非要来碰你,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就是!” “也是,就像我家邻居似的,也是开了二十多年车的老司机,可是,前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开车出去拉货的时候,一下子追尾到前面一辆清洁环卫车了,他的车,前面的挡风玻璃都碎完了,而且,交警来了后,划分责任时还因为他追尾划了他全责,你们说,他一个开车二三十年的老师傅了,居然还追人家前车的尾……” 范云听着。 他觉得这种事情很难说,反正,开车的人走在路上,一切都小心谨慎,绝对没错。 正在这时,唐若出来了。 范云老远冲她摇了摇手。 唐若就走到这边树荫下,范云拧开一瓶矿泉水,递给她,笑嘻嘻道:“怎么样?感觉考得怎么样?题目难不难?” 唐若喝了两口水,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不好说,反正,我每一道题都做了。” 这? 什么叫每道题都做了?关键是都做对了没有? 范云看着她那只有三分把握,倒带着七分沮丧的脸蛋儿,安慰她道:“……没关系,要相信自己,相信自己一定能考过,即使考不过也没关系,下次,我再陪你来。” 范云这张嘴!!! 他这哪里是安慰别人,分明是给唐若有点泄气的皮球上,再扎上几个洞。 唐若就问他:“你考得怎么样?” 范云毫不谦虚地对她说道:“我考得还可以,我是第三个出来的,我的前面两个人考得挺快的,不过,我做完后检查了一遍的。 你感觉自己考的不好?” 他问唐若。 唐若喝了一口水,既没点头,也没摇头,她的态度让范云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莫非?凉凉? 唉! 不管怎么说,范云决定,如果唐若考科目一没有及格,那么,自己就等着她,等着她考过后再一起学科目二。 他从包里取出一袋小鱼干递给唐若。 唐若挺喜欢吃这种漓江牌小鱼仔,又香又辣,嚼着很带劲。 她撕开包装,小心翼翼地把袋口送到嘴边,叼了一根小鱼干吃着,然后,又一挤袋子,挤出一根大一些的喂给范云。 范云安慰她道:“不着急,等教练出来再说。” 是的,不着急。 待考完试的学员陆陆续续都从考试里出来了,然后又一个个来到树荫下,或站或坐,等着让人心情忐忑的考试消息时,又过了一阵子,教练出来了。 他也来到树荫下,集合起今天前来参加考试的学员:“都过来都过来,集合一下,念一下各人的考试成绩。” 呼啦一下。 人群围了过来。 揭晓时候到了。 众人一个个眼睛眨也不眨,盯着教练的脸,有一个心急的小伙子,甚至悄悄地在教练身后踮起脚来。偷看成绩。 教练拿着最新出炉的成绩单,宣读着让这些学员们或兴奋,或沮丧的名字:“……许海星,95分,任家栋96分,夏淑倩95分……范云96分……杨凌雁98分……唐若100分……” 哇! 100分? 唐若竟然考了一百分。 她高兴地差点一下子跳了起来。 唐若紧紧抓着范云的手臂,抿着嘴,绷着脸。 范云有点不太相信,但是唐若100分五个大字,却又那么清晰地从教练嘴口中吐了出来。 他扭头看了看唐若。 唐若朝他挥了挥拳头,笑靥如花。 好吧! 当范云也悄悄地站到教练身后,偷偷看了看成绩后,果然,唐若考了100分。 这说明什么? 说明他的自信源于他对唐若的低估,他居然还敢大言不惭地对唐若说什么考不好没关系,还可以下一次继续考。 现在。 唐若直接用一个满分成绩对他表示了抗议。 而范云,却只考了96分,96分,也只是处在中间位置,要知道,他们这一批学员,考100分的虽然只有唐若与另外一个年轻男子,但是,考98、97分的却大有人在。 一分之差,就能让他的名次排到二十名以后去。 那个开了二十年车的疙瘩脸老司机听了他的成绩,沮丧的一拍大腿:“唉!这次只差一分就及格了,唉!” 听他的口气,他不止考过一次了。 疙瘩脸,也是范云他们本批学员中唯一一个没有过关的。 他沮丧地连回程的大巴车也没坐,而是转身出了考场的大院,也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教练宣布完成绩,对大家道:“等一下,大巴车就原路返回,你们要是回去的,就不要走远,就在大巴车旁边等着就可以了,如果有想在桂林玩的,那么,一定要注意安全,听到了没?一定要注意安全!” 哈。 这个教练还挺负责任的,连这帮成年人的安全问题都考虑在内了,怪不得,他年纪轻轻就当上了教练,果然有他的过人长处——心细,考虑问题周道,说起事来不厌其烦。 教练吼道:“听着,听着,注意,注意,本次科目一考试合格的学员,回去就可以去驾校接受道路知识及安全法规的实操培训,一连五天,然后,就联系科目二的学习,听明白了吗?” 教练一连问了三声听明白了吗。 有些人,应该是真听明白了,,如范云这种。 有些人,是听得稀里糊涂,如唐若这种。 还有一些人,是完全不明白那种,直待教练已经握着成绩单走远了,还一个劲地眨着眼问身边的人:“咱们回去后,干什么?要干嘛?”如杨凌雁这种。 范云听得很明白,他就跟杨凌雁解释着:“回去后,接着去驾校报名,到路上站岗培训,五天后,拿着交警的签字,去预约科目二学习,懂了吗?” 杨凌雁眨眼睛,点点头,懂了。 看上去,年龄并不大,也就是一个二十来岁三十岁未到模样的少妇杨凌雁,反应居然比唐若还要慢得多呀。 女人啊女人。 不得不承认,女人在某些事情上聪慧异常,但在某些事情上却又神经大条的很,特别是面临需要她们分析判断并总结事情的时候,她们常常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怀疑自己的耳朵,似乎自己耳朵里听到的信息,需要她十分信赖的人再亲口对自己强调一次,她们才能放下心来。 其实,简而言之,就是许多女人都有依赖综合症。 唐若,倒是不需要范云强调,她已经听明白了,但她并不像范云那样,呱呱呱呱跟别人讲个不停,她的性格是,如果有人问她,她知道的应该说的可以说的,她都会说给发问的人听,但是,如果没人问她,那么,她会安安静静地观察身边的世界。 唐若的感知力,其实要大大的强过范云。 范云热情,但又有三分莽撞。 唐若文静,带着七分含蓄。 两个人的性格,还是挺有互补性的。 大家看见教练走了,议论了一阵子后,想原路回去的,一个个都坐上了大巴车,也有几个想趁机在桂桂逛一逛,买点衣服鞋子的,就自行去了。 范云与唐若也没有坐大巴车了,两个人商量了一下,反正已经出来了,半天也是出来,一天也是出来,下午还那么久的时间,不如就在桂林逛一逛。 唐若早就听先玲与湘琴念叨了许多回了,说桂林的“小香港”里,全是卖衣服鞋子的,她就拉着范云的手,对他笑眯眯道:“我看,咱们去小香港逛一逛吧,好不好?” 行。 没问题。 只要她愿意,别说是什么“小香港”了,就算是真的去一衣带水的大香港去逛,范云也绝无二话,眉头都不带皱一下的。 范云拉着她的手,点点头。 两个人走出考场的院子,在外面截住了一辆喷绘着“桂林山水甲天下”字样的红色慢慢摇,两个人坐下来后,那个戴着一顶遮阳草帽的老头问道:“去哪里?” “小香港。” 坐车,别啰啰嗦嗦,直接告诉司机地址,也别多跟司机闲聊,直接让他走就完事了。 这里面,是有奥妙的。 懂的人自然懂。 不懂的人,多教一些学费后自然也就懂了。 慢慢慢朝“小香港”一路驶来,大城市里,红绿灯还真是多,一下一个,一下又一个,一路上走走停停,从考场到“小香港”门口,倒是走了半个小时有多。 第133章 回村摘枇杷 两个人下了车。 直接就从“小香港”地下服装城的一个入口,坐着手扶电梯,下到了负一层服装区。 这里。 如果用一个字形容,那就是。 大。 如果用两个字形容,那就是很大。 负一层地下室。 全是一间间密密麻麻的小档口,服装,鞋帽,箱包,应有尽有。 范云与唐若手牵着手,也没有固定目标,就信马由缰一个档口挨着一个档口往前逛。 此时。 夏装初上,各种款式与剪裁做工的女装,倒占据了这个地下商城的大多数,并用那些花花绿绿的衣物表示,女人的钱还是更好赚一些的。 其实。 他俩也没有什么特别想买的,主要原因当然是手头有点紧,次要原因就是今天来这里逛是因为临时决定,临时起意,两个人都没想好要买什么。 那就随便逛吧。 逛到哪算哪,碰到了好看的衣服,唐若就试一试,一边试一边征求范云的意见。 依据范云的审美,无论唐若穿什么衣服,都是好看的。 他认为,关键不是衣服问题,关键是衣服穿在谁身上的问题,穿在唐若身上的衣服,原本挂在衣架上时看似并无亮眼之处,可是,一旦穿在了她身上,立刻就变得光彩夺目起来。 起码。 在范云的眼中,认为是光彩夺目的。 这样,就让范云心中有些小得意,果然,还是自己的女朋友最漂亮,全场之中,熣灿夺目。 唐若试了一件紫色束腰薄外套,看上去,挺合身的,穿在她的身上,把束腰的带子一扎,愈发显得原本就苗条的唐若,身子更加纤巧了。 范云眼睛都看直了。 眼看直的,不光是范云,还有另外一个和女朋友一起逛街的男子,他的嘴巴,敷衍应酬着正在他面前扭来扭去问他“好不好看”的女朋友,眼睛,却瞟在了唐若的身上。 在他心中,或许认为像范云这种其貌不扬的男人,看上去实在配不上唐若。 他就很是奇怪。 为什么自己长的这么帅,找个相貌远远比不上唐若的女朋友,她居然还要对自己嫌三嫌四。 而唐若,又为什么要频频对着范云绽放笑颜,看上去,倒满脸都是对那个臭小子的喜爱。 那个男子摇了摇头,对自己的女朋友道:“不好看,不好看。” 他女朋友一撅嘴:“你眼光不行。” 哈。 他可能不知道,自己女朋友的话,绝对值得他深思三天。 唐若试过了这件紫色外衣,觉得还行。 行就买。 价格又不贵。 “小香港”的衣服,都是走的平价亲民路线,注重款式,价格实惠。 这里,是小情侣来逛街休闲的好去处。 两个人一直逛到下午四点多才从里面出来。 两个人除了唐若买了那件外套,再也没买其它东西了,他俩的逛,确实是逛。 有时候买东西就是这样,逛上一天,也不见得就能碰见自己喜欢、想买的东西。 逛完回家。 回家之前,先吃点东西填填肚子。 “小香港”对面就有一家麦当劳,范云与唐若决定,就去吃那个。 ……………… 第二天,范云就抽空拽上唐若去预约马路上站岗了,每天两个小时,站十个小时,就在范云最开始执勤的那个汽车站路口,穿着反光衣,手持小红旗引导交通。 范云与唐若必须站在一起呀。 他大声把手中的小红旗一摇一摇,制止着一个个试图不顾交通法规与红绿灯引导的车辆行人,唐若戴着驾校的宽檐帽,站在他旁边抿嘴笑着。 她有点怪不好意思。 不过没关系,分给她与范云的那个路口,被范云一个人就给包圆了。 范云“咔咔咔”模拟着交警上下左右打着手势,虽然,不够标准与专业,但是,动作,倒是干净利索的,绝不拖泥带水。 所以。 当他和唐若站完了岗,去找交警签名的时候,那个一直关注着他们表现的大檐帽交警,大笔一挥,给他签了一个优字。 看在他的面子上,也给唐若签了一个优。 因为范云笑着对那个交警解释了他与唐若的关系:“这是我女朋友,她跟我是一组的。” 唐若嘻嘻笑着,既不点头也不摇头。 不点头不摇头,即是默认。 就这样,两个人一连站了五天,范云觉得他与唐若的运气挺好的,因为,天气马上就要热起来了呀! 如果再过上十来天,站在马路上,肯定就热得很了。 热天站马路,就不舒服了。 站完岗,范云与唐若都得了五个优,两个人就预约科目二的学习,定下了日期,也是三天后,三天后,就在霞云桥驾校前面一点点的科目二训练场练习。 范云笑着对唐若道:“这儿倒不远,挺方便的。” 唐若点点头,是的!对她来说,越近越好,练车点越近,练车的机会就越多。 车! 她只骑过摩托车,华华那辆粉色小毛驴,那台车,是不需要挂档的,直接扭油门就会往前跑。 而驾校那些车。 据说。 那些车都是手动档的,手动档——哇!怎么听上去那么高端大气上档次并有专业风采呀! 范云笑着鼓励唐若:“没关系,到时候,有教练呢。” 是的。 有事情,找教练。 但是。 在找教练之前。 范云决定回家去一趟。 又有十多天没回家了,他决定这一次回去一趟,看看家里的那两棵晚熟枇杷,熟了没有,熟了的话,就摘一些到城里来,拿到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餐厅里去,让先玲与杨姐她们大家都尝尝老范家的甜枇杷。 不过。 据唐若说,先玲已经从金灵渠广告公司辞职了,当时正好有事,这个话茬被岔过去了,所以,范云也没细问唐若。 范云就回了村子。 嗬! 他发现,才十来天没回村子,回村的路两边,居然发生了好大的变化了。 车上的人也议论纷纷。 原来。 前段时间政府准备改造这条连接县城的乡道,就派了技术及测量人员下乡搞测绘。 本来,一开始是打算建成二级公路的,可后来感觉资金上面缺口不少,于是就决定干脆修一条高标准硬化乡道算了。 本来也是。 修这种路,关键要结实,抗造,一切因地制宜。 像那种三年就小修,五年就烂包的豆腐渣工程,坚决不搞,这实在是一个明智之举! 不过。 自从测绘人员下了乡,要修路的风声放出去以后。 这下可倒好了。 凡是家里的那些田呀地啊的,靠近路边的,沿途村庄的村民们,就开始表演奇迹了。 于是,搭瓦皮棚的搭瓦皮棚、支葡萄架的支葡萄架子。 有些人,干脆把自己家山上的那些什么桂花树、白果树、桃树梨树什么的也挖来,就在路边上栽的密密的。 哈哈。 这些人的行为,倒也给道路两旁增添了别样的景致。 他们每个人都扒拉着自己的小算盘,但是目标却都一致。 都是为了两个钱。 因为。 一旦道路在这里进行施工,拓宽,这些田地里的东西,就可作为向政府讨价还价,索要要补偿的凭据。 呵呵,这些人——平时看上去一个个相貌平常普通,不觉得什么的乡下人,一到关键时候,还真会出奇招。 范云听了班车上人的议论,实在觉得让人又好气又好笑,不用说,自己村子里的有些叔伯大爷们,也会干出一些同样的事情来。 班车缓缓停下。 停在了范云村子口上,一棵两个人搂不过来的大樟树下。 这里搭了灵棚。 哀乐声声,也不知道是哪个老人又去世了。 这棵大樟树,有点年头历史了,几年前,上面就被挂上了小小一块县政府钉上的保护牌子——古树严禁砍伐售卖! 再早些年,公家不怎么重视,这样的大树,附近的村子里,被乡下老农民们偷挖着,偷运出去不少。 许多外地老板,树贩子们,都不远千里来这儿,收购大棵大棵的樟树、银杏树、桂花树什么的,具体买去做什么?用途?就没有人知道了。 反正。 各个村子的村民只管挖出来卖,不管其它的,只要老板出得起价钱,买回去栽在他爹的坟头子上也不关他们的事。 “挖!” “哗!” 又放倒一棵! 范云家的田地没有靠路的,他也没有过度关心田地里的那些东西,他现在的目标是家里的那棵枇杷树。 范云回到家里。 他老爸老妈都在,都没有出去,老爸正在门口摆弄一把锄头,老妈坐在堂屋里看电视。 范云把手中的一个大棚西瓜和一袋子苹果放在了桌子上。 哈哈。 他这是拿西瓜与苹果回来换枇杷了。 范云站在门口,跟他爸聊了聊修路的事。 他爸把手中的锄头柄用力往地上杵了杵,感觉挺牢了,才抬起头来跟大儿子说话:“……管别人家的闲事干什么,人家的田地挨着路,总会想办法刮一点公家油水的,现在的人,有便宜谁不想沾……” 范云觉得老爸的思想有问题。 公家修路,方便的是沿途住户,按理说应该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怎么还能想方设法刮公家的油水呢? 嗨。 他想的也没错。 道理谁都懂,可是,一旦事情轮到了自己身上的时候,就不是这个想法了。 当然,也不排除有一些生性老成稳重的人,持暂时观望的态度的。 范云与他爸并没深入探讨下去,他爸与他的想法,毕竟因为年龄差异,大有不同。 其实,每一辈人都有每一辈人的想法与活法,不必深究。 开心就好。 日子过得去就好。 如果再说大一点,全世界的人都和平相处就好。 范云走到园子里,看了看枇杷树上的果子,满树的枇杷都已经黄了,有一些,甚至早已经被小鸟啄食了,被蜜蜂偷吃了。 范云回屋拿了一个篮子,架起梯子,摘了满满一篮子枇杷。 他自己边摘边吃,一口气吃了二十几枚,甜!他家的是甜枇杷树,结出来的果子虽然个头不算大,但是,特别爽口。 范云摘完枇杷,把它们全装进了袋子里,他笑着对老妈道:“这些我带回去给同事吃。” 他妈觉得儿子摘得有点少:“再多摘一些,枇杷都熟了,不摘的话,马上就都熟掉了。” 范云点着头回他妈:“够了,够了,摘多了难拿,带点回去给他们尝一下味道就可以了。” 够就够了呗。 范云回来的时候,看见他们村子那棵砸了古树保护牌子的大樟树下,搭了一个灵棚,他以为是村子里哪位老人去世了,就问了问他妈。 可是,谁知道他妈回答他的话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根本不是老人家去世,而是他们村子一个年轻人喝了农药死了。 这事。 唉! 范云妈就对大儿子道:“那是老刘家的二儿子,前几年的时候,他哥因为家里的事情跟他妈闹别扭,一气之下喝了敌杀死,没有抢救过来死掉了。 谁能想到,老刘家老二也喝了药水。 听说,是因为他和旁边村子里的一个女孩子谈恋爱,他妈不同意,然后他就跟他妈吵了起来,吵他妈也不同意,后来,老刘家的这个老二一气之下就对他妈说,当年我哥跟你吵架,喝药水死了,如果你今天不同意,我也喝药水死,让我没有儿子。 他的话虽然绝了点,但是他妈也是一根筋,愣是硬着头皮不相信他小儿子的话,她以为自己的小儿子是赌气,哪想到,老刘家这个老二,到了晚上,居然真的躲到牛棚那里喝了敌敌畏……” 这…… 范云觉得很无语。 他不明白,老刘家这两个儿子为什么就想不开,他没有调查情况,当然没有发言权,但是他为老刘家那个二儿子感觉十分惋惜,因为,范云对那个和自己年龄差不多大,戴着一幅眼镜,与人讲话总是轻言细语的年轻人印象挺好的。 范云认为。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 碰到了事情,不能动不动就轻生呀! 生命只有一次,喝了敌敌畏救不回来了,再说什么不都没用了吗? 话说。 可能那个年轻人也是一时热血上头,冲动了,所以就喝了药水。 只是。 令人蹊跷与不解的是,当年刘家老大是喝敌敌畏死的,而现在刘家老二居然也喝了敌敌畏。 这? 这是怎么回事? 老刘家那个女人,看来也很有问题。 两个儿子,辛辛苦苦好不容易都养大成人,却又全都因她而死,这样的结果,让谁听了,都替他们家感到悲哀与无语呀! 范云妈道:“老刘家那个男人,听说二儿子又被自己的老婆逼得喝药水死了,差点都疯了。” 第134章 先玲辞工了 像这种没有亲戚关系的同村人,范云他们家也就是去随个礼,吃一餐饭。 毕竟两家没什么大的交情。 一般,范云爸去。 只是可惜了那个年轻人,正是大好年华,一时想不开,说没有就没有了。 生命。 范云觉得,生命有时实在脆弱,一个人长大要十几二十几年,而说没有,一夜之间,不,倾刻之间就没有了。 唏嘘晚矣。 范云回来的时候,看见小敏家那个商店关着门,就问他爸道:“爸,刚才我回来的时候,看见小敏家的商店没开门,那些打牌的人都围在对面老余家树底下……” 范云爸“唔”了一声:“他家商店没开了,关门了。” “为什么?”范云有点奇怪。 印象中,堂哥家的小卖店,位置好货物全,小敏的爸爸妈妈又挺会经营,他们家的商店生意是本村最好的一家。 怎么就不开了? 范云把疑问说给他爸。 他爸眯起了眼,寻思了一下,这才开口:“小敏上一次回来,骗了咱村子里的十几个人的钱,说什么鬼的上线,下线,原来,他搞的那个鬼名堂叫传销,传销,国家说是犯法的嘛,不能搞那个的。” 范云想起了那天小敏提的那一箱子钱:“小敏为什么要骗自己村子里的人?他不是很有钱吗?那天,他还提了一箱子的钱回来。” 范云爸“嗤”了一声:“什么一箱子钱,小敏骗了咱村的还有别的村一些人的钱,人家后来知道上当了,都涌到他家小卖店讨债,有人说起他那一箱子钱的事,他爸却说,小敏连他爸他妈都一起骗了,那一箱子钱,每一叠只有面上和底上两张钱,中间的,全是夹着的废纸。” 范云奇道:“是嘛?还有这样的事?” 范云爸笑道:“……当然了,话说回来,小敏可真够滑头的。 只是,他爸虽然跟堵在他家里要债的人这样说,但是,谁信呐! 人家都说小敏他爸跟自己的儿子沆瀣一气,父子两个合起伙来做局骗人。 有些人就动手抄他们家商店的东西……咳,一连闹了好几天,后来,把小敏的爸爸妈妈闹烦燥了,两口子干脆把商店关了,一起去外地打工去了。” 范云觉得那天就感觉堂哥小敏不太靠谱,果然,他真的有问题。 小敏骗人都骗到自己村子里来了,这样,不太好吧? 兔子不吃窝边草呀! 小敏连这种做人的基本道理也不懂? 可笑那天,他还一个劲地夸夸其谈,吹天吹地,似乎举手之间做的都是几十万的大生意。 哪想到。 全是骗人的。 若仔细想想,倒也不奇怪,他除了骗熟人和亲戚朋友,外面的陌生人恐怕他也很难骗到,别人,恐怕不会傻得那么轻易就相信他吧? 现在的兔子,真是连走远点觅食的耐心都没有了吗? 吃光了窝边草,窝还能呆吗? 小敏,就是最好的例子。 他不光是坑了那些村里人和他的亲戚朋友熟人们,更是连父亲母亲也一起给坑了。 范云吃过午饭就回城了。 家里也没有什么事情让他帮着做。 他把枇杷拿回宿舍,选好的那一袋大的,晚上拿到金灵渠广告公司去,另外两袋,一袋给同事们吃,另一袋给希刚。 范云就打电话问希刚,希刚还在上班:“我现在没空,要不,你送到我家里去吧,李阳今天休息,她在家。” 行吧。 枇杷这种东西,皮薄汁多,很容易坏,一定要趁着新鲜吃。 范云答应了:“好的,那你上班吧,我现在就送过去。” 确实。 范云到了希刚家的时候,李阳一个人在家,正窝在沙发上看电视。 范云敲开门后。 李阳握着一根吃了一半的奶油雪糕,见是范云,奚落他道:“嗨哟,稀客,稀客呀!快快,里面请。” 李阳虽然说里面请,身体却堵在门口不让路。 范云也不客气,一弯腰,从李阳撑着门框的手臂下钻了进去。 李阳嘟着嘴一跺脚:“你……你这个赖皮。” 她回手一把揪住了范云的衣角,范云笑道:“松手啦……男女授受不亲…… 别吃雪糕了,我给你拿了枇杷来,可甜了。” 李阳把那半根雪糕递给范云,咬着嘴唇转转眼珠道:“那……这半根雪糕给你吃,我吃枇杷。” 这怎么行? 范云怎么能吃她啃过的雪糕? 如果是唐若啃的,那还差不多。 范云坚决不要。 李阳把脸一沉:“你要是不吃,那就把这袋枇杷拿走……” 范云觉得她有点无理取闹。 但是,他也知道,李阳是头顺毛驴,不能呛毛,范云只好把李阳吃剩的半根雪糕接了过来,他看着李阳的一排牙印子,不由得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范云觉得孤男寡女,不宜久处一室,于是,就攥着雪糕,悄悄地溜了。 李阳眼一瞪,一指范云。 范云讪笑着道:“有事,有急事。” 李阳将手中的黑色枇杷籽朝范云掷了过去:“滚蛋……” 不偏不倚,那枚枇杷籽正好落进了范云的脖子里。 范云眼睛一鼓,伸手摸着后背。 李阳“咯咯”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范云又回到宿舍,提上另外一袋少的,走到葆贞街那儿,正好看见了在一家文具店门口跟老板娘打嘴架的何兰芬,他就把那袋枇杷给了她:“姐,来来,吃枇杷。” 何兰芬笑道:“现在还有枇杷?” “晚熟品种,自己家种的。”范云心想现在有枇杷也不奇怪呀,就像冬天还有西瓜吃呐。 他没想跟何兰芬多聊,但是,何兰芬却叫住了他:“哎,范云,范云,跟你说个事。” “什么事,姐?”范云有点奇怪,何兰芬叫自己能有什么事? 何兰芬并没说她自己有什么事,而是说了今天早上集合时,老魏说的一件事:“范云,你知不知道,赵艳玲和唐彬被开除了。” 范云奇道:“不知道啊?我休息,他俩为什么被开除了?犯了什么错误?” 何兰芬左右看看,觉得她和范云站的位置人来车往,不好讲话,就往文具店旁边的小巷子里撤了几步。 范云跟上。 何兰芬把她那副大嗓门压低了一些,低声对范云道:“……听说,是因为他俩东搞西搞,不知道怎么就被赵艳玲老公知道了,后来她老公就闹到队里来了,这种事情,如果没有真凭实据,谁会亲自动手往自己的头上乱扣绿帽子……我早就感觉唐彬和赵艳玲有点不对劲了,果然……” 范云心里叹息一声。 同事一场,谁想到,唐彬和赵艳玲为什么是这样的结果? 不过。 人生如此漫漫,谁知道谁以后会是什么样呢? 万事皆难说。 范云觉得这种事,他没法表态,从感情上说,自己毕竟跟唐彬与赵艳玲是同事,他更倾向同情他俩。 但从道德上,范云又觉得他俩似有不妥。 另外。 关键一切都源于他人的说辞,而真相究竟如何,只有当事人才知道,外人,始终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 这种事情,还是不说不议论的好。 范云,本就不喜欢对别人的私事说三道四,于是,他对何兰芬道:“姐姐,谁知道他们是什么情况呢?对不对? 这种事情很难说的,究竟是什么样的,只有唐彬跟赵艳玲才知道,我觉得,咱们还是做好自己的工作就可以了。 再说了,凭咱们,有些事情即使想管,怕是也管不了的。” 何兰芬一撇嘴,她对范云的话不置可否。 她倒觉得,范云看上去年轻轻轻的,说起话来倒是一套一套的,有些滑头。 何兰芬掂起枇杷吃了起来,她终止了跟范云把话题继续下去。 范云正好闪人。 范云走回宿舍,他看了看唐彬的床,唐彬床上的东西没动,都还在。 范云就琢磨着何兰芬的话,未必是真的。 他在房间里转了一圈,觉得最近似乎有蚊子了,再看看手机,才四点,范云就决定出去买一床蚊帐回来,再买一个小风扇。 眼看着天气一天比一天热了,宿舍里又没有空调,风扇——那是必须要买一个的。 不过,范云他们的宿舍,由于前面有许多大树遮阳,倒是比外面马路要凉快的多,但,那也不行,夏天来的时候,这个小城,还是很热的。 于是。 范云就走到一个卖日杂用品的店里,选来选去选了一床棉线蚊帐,本来,还有一种是尼龙的蚊帐,但是范云觉得他更喜欢棉纱的,棉纱的便宜两块钱,他就买了这一床。 另外,他还买了一个十五块钱的小吊扇,回去直接吊在蚊帐里就可以了。 不扇头也不扇脚,就扇中间肚子。 范云让老板插上电源试了试风扇的风,还行吧! 马马虎虎。 范云决定先买下来用着再说,如果小风扇到时候不凉快,那就再买个大的。 买完回宿舍。 布置完这些东西,范云发现时间差不多了,就赶紧拿出手机发了个信息给唐若:今天摘了枇杷,等下拿给你吃。 过了一会,唐若回道:嗯嗯,好的,等一下我发信息给你,你就上来六楼。 收到——范云。 范云坐在水街娘娘桥的石条子上,自己先剥着吃了十几枚枇杷,旁边有几个年轻人,老是频频往他这边看。 看。 范云也不能把枇杷给他们呀。 等他到渠边洗完手,准备再去旁边的万里桥坐一会的时候,唐若的信息来了:上来吧,上来的时候,记得带一包味精上来。 范云就去买了味精,提着枇杷,就上了六楼。 楼上,唐若正在教马雪莹做手工。 范云蹑手蹑脚走了过去:“嗨!” 其实,唐若早就看见他了,只不过假装没注意他而已,唐若还低声告诉马雪莹:“不理他,我们不理他。” 马雪莹也假装没看见他,而只是歪着脑袋,叠她手中的那只小纸船。 范云把枇杷搁在桌子上,笑嘻嘻道:“吃枇杷啦,新鲜的枇杷免费了,不甜不要钱。” 唐若笑了:“真的?甜吗?” 范云坚定肯定一定的点了点头:“当然了,我们家的这个枇杷,不但晚熟,而且还特别甜,并且,枇杷树是以前林业局的技术员嫁接的,结的果子有一股特殊的香味,很好吃的。” 唐若觉得他在吹牛。 她就伸手择了一颗,剥开皮咬了一口,果然,水份足不说,还有一股淡淡的清香。 唐若又剥了一颗喂到马雪莹的嘴里,马雪莹吧嗒着小嘴,三口两口吃完,“扑”的一下,把枇杷籽儿吐了出来。 马雪莹自己剥了起来。 她挺会吃枇杷的。 范云见马雪莹将尖尖的指甲掐进枇杷肉里,剥开一个头,然后揭开,撕上一阵,一颗枇杷就剥好了。 马雪莹看着手中黄色的果肉,瞟了范云一眼。 范云假装不去看她。 马雪莹又看看唐若,唐若道:“吃吧,挺好吃的,挺甜的。” 这时,杨姐从厨房里走了出来,范云忙招呼她:“杨姐,吃枇杷了。” 杨姐笑道:“哟,现在还有这个?这个应该谢市了呀?” 范云点头道:“我家那两棵枇杷树是晚熟品种,熟得晚。” 杨姐扯了张板凳坐在唐若身边,边剥边吃,一口气吃了十几枚。 吃完枇杷。 开饭。 饭桌上吃饭的人有点少呀。 只有杨姐加上范云唐若和小不点马雪莹。 平常的时候,有杨家兄弟和先玲,热热闹闹一大桌,现在,就他们四个人,倒显得有一些冷清了起来。 范云觉得有点奇怪,他就问唐若:“怎么没有看见先玲?” 唐若看了看他:“先玲辞工了。” 哦! 原来如此。 范云就想,八成是先玲的成人高考毕业证拿到手了,然后,她就另谋高就去了。 范云没再问,他有分寸,虽然饭桌上又少了人,但是,不该问的他就不问,这一点他还是知道的。 只是。 先玲与杨家兄弟都不在,想打牌的话,是打不起来了,少了一项娱乐节目。 人一少。 饭也吃得快。 几个人不一会儿就吃完了饭,然后散伙,范云送唐若回去,接着自回宿舍。 范云回到宿舍,发现唐彬的东西,除了一张席子,和一些毫无价值的东西,其它的都已经被拿走了。 这。 是否印证了白天何兰芬的话呢? 晚上睡觉没有了唐彬的呼噜声,范云倒是睡得挺愉快,一觉到天亮。 第135章 唐若有了一些想法 第二天早班集合。 范云发现唐彬与赵艳玲果然没来上班了。 他们这一组,另外来了两个新同事,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年轻女孩子,一个三十五六岁左右的少妇,老魏郑重地介绍了这两位新加入的成员,年轻女孩叫卫明珠,分与范云一组,另一个少妇叫梁静兰,跟他一组。 范云觉得挺不好的。 本来。 他跟老魏一组,基本上老魏不管他什么,行动十分自由,范云想去哪就去哪,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现在分给自己一个看上去眼睛瞪得挺大,表情却又挺傻的妹子,这让范云有点头疼。 一看。 就是傻白甜那种。 他觉得如果从此多出一个走到哪跟到哪的小尾巴出来,那可真是大大的不爽了。 范云摇了摇头。 摇头也没用。 他们这个组现在阴盛阳衰,男女比例二比四,范云转念一想,带一个新手,总比跟梁蓉与何兰芬一组强,那两个大姐,资格比他老,他如果跟她们一组,还不得被指挥得团团转。 分配完岗位,范云带着卫明珠去巡场,他仔细跟卫明珠讲解着工作中的注意事项,一些他个人的小心得。 卫明珠瞪着大眼望着他,一脸认真:“师父,你上了多久的班了?怎么那么多经验?咱们上班,主要工作应该就是管理那些无证小贩吧?” 师父? 卫明珠口口声声的师父叫得范云浑身轻飘飘的。 他乜斜着卫明珠:“咱们的工作,管理范围那可就多了,平时管理无证小贩只是工作的一种,除了这个,还有乱搭乱建,非法广告,非法占道经营,店铺门口乱放东西等等等等,都属于我们的管理范围以内的事情。” 卫明珠笑道:“师父,那,我们主要在哪里负责呢?” 范云指着车水马龙的秦皇路,对卫明珠认真地道:“看到了没有?这一条路,从今天起,就是你的地盘了,这里,你说了算。” 卫明珠指了指那些店铺:“师父,你是说,从此以后,这里就是我说了算?” “是的,你说了算。” “那好吧,师父,我现在应该干什么呢?” 范云道:“你现在可以顺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走到下面尽头,到了双灵路后再走回来,你要看着点时间,基本上,两个半小时左右走一个来回就可以了,明白了吗?你今天什么也不用管,只熟悉情况就可以了。” 卫明珠眨着眼睛:“那你呢?师父?” “我当然是带你熟悉情况啊!你跟着我就行了,注意观察,看我是怎么处理情况的。” 卫明珠听了范云的话,感觉他说的十分高大上呀! 那就看吧。 其实,无论干什么工作,都是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的,就拿范云他们的工作来说,如果悟性够的人,根本不需要人带,直接就可以上岗。 比如范云。 如果悟性不够,又或依赖性强的人,那,熟悉起情况来就要点时间了。 范云带着卫明珠沿着秦皇路走了一个来回,一来一回就用掉了两个小时。 期间。 范云制止了三家占道经营的铺子,驱赶了两名挑着担子卖东西的无证小贩,其中,有一名回头看了看他,挑着担子一溜烟跑到何兰芬与梁蓉的地盘了。 他对跟在自己旁边的卫明珠道:“喂,以后能不能别叫我师父,感觉好别扭呀!其实,我比你也不过早来几个月罢了,你就叫我的名字就可以了,就叫我范云。” 卫明珠笑道:“行,那我叫你范云哥吧,行吗?” 行吧。 那就叫范云哥吧,只要唐若不吃素就行。 唐若没空吃醋。 她现在正忙着生气。 一肚子的气。 原来,昨天晚上唐小兰从上海回来了,回来后倒是对唐若笑眯眯地和颜悦色问东问西,还拿出从上海给唐若和马雪莹买的礼物送给她们。 可是,到了第二天早上,不知道唐小兰突然发的哪门子神经,抽的什么疯,她居然指挥着老公马俊生搜了唐若的箱子,这还不算,她甚至把唐若叫到客厅里站着,口口声声让她把偷的钱交出来。 唐若一头雾水。 她不知道唐小兰的话茬是从何说起。 唐小兰脸沉似水,气呼呼往沙发上一靠:“我的包里有三千块钱不见了,是不是你拿的,唐若?” 唐若当然摇头。 她怎么可能会去拿唐小兰的钱。 可是,唐小兰不信,她满脸怀疑表示要检查过唐若的箱子,才放心。 唐若气死了。 她把箱子从柜顶上拎下来,放在客厅的地上对唐小兰嚷道:“你查吧,看吧,看看里面有没有钱?” 唐小兰就给马俊生使眼色,示意他去检查唐若的箱子。 马俊生本不想看,他唐若不太可能拿自己老婆的钱,但是,如果唐若没拿,那自己就有了拿老婆钱的嫌疑,所以,为了洗白自己,马俊生也要去搜一搜唐若的箱子。 箱子打开。 里面除了衣服,哪里有什么钱。 话又说回来,即使钱是唐若拿的,她也不会蠢到把钱藏到自己的箱子里吧? 那样,岂不是太蠢了吗? 没有从唐若的箱子里面搜出钱来,唐小兰愈发生气了,她就把矛头转移到了自己老公的头上。 唐小兰气呼呼质问马俊生:“那三千块钱,是不是你拿的?” 她觉得,马俊生与唐若有同样大的嫌疑,很有可能是他拿了自己的钱,转身去讨好狐狸精去了。 马俊生觉得自己的老婆居然能怀疑到自己的头上,简直就是不可理喻。 他气得一屁股坐到沙发上,嘴巴里嘟嘟囔囔道:“神经病!” 唐小兰骂道:“你才是神经病,我问你,那三千块钱还能长了腿,自己跑了?” 马俊生双手抱臂胸前,气得胸口起伏不定。 这时。 马雪莹扯了扯唐小兰的衣襟,怯生生道:“妈妈,我看见你的钱是叔叔拿的……” 什么? 唐小兰听到自己的女儿说她的钱竟然是马魁拿的,气得用手点着马俊生道:“看看,看看,日防夜防,家贼难防,你去,去找你兄弟把三千块钱要回来,不然,这事咱们没完。” 马俊生烦燥地道:“马魁拿了你的钱,你不能自己去要吗?干嘛什么事情都要指挥我去干?” 唐小兰怒道:“因为他是你们老马家的人,你们老马家的事,当然要你去干,你不去谁去?难道让我去?” 马俊生也火了:“一口个老马家,老马家的人怎么了?啊,你不是老马家的人吗?嫁到老马家后,老马家亏待你了吗?啊!” 他居然敢冲唐小兰发火。 唐小兰更怒了:“你们老马家的人,就没有一个好东西,吸毒的吸毒……你,马俊生,别以为你干的那些事情我不知道,我跟你说……” 马雪莹听了她妈的话,听她妈说老马家没有一个好东西,她就有点委屈,马雪莹扯着她妈的衣服委屈万分的道:“妈妈,我也姓马……” 唐小兰原本怒不可竭,看到了女儿委委屈屈的表情,摸了摸她的头道:“我说的是爸爸和叔叔,你不算……” 马俊生气得一把拉开马魁的房间门,对正在睡觉的马魁吼道:“马魁,是不是你拿了你嫂子的钱?啊?” 马魁原本睡得正香,被他哥吼醒了后,心里十分不痛快,他从被窝里懒洋洋伸了个懒腰,悠悠道:“是我拿的,怎么了?” “你……” 马魁的无赖嘴脸,倒把马俊生给噎住了。 马俊生吼道:“老二,你要是没钱,能不能跟我要,别去偷你嫂子的钱,行吗?” 马魁满不在乎地道:“哥,我不就拿了唐小兰一点钱吗,你用得着跟我发火吗?再说了,你跟我亲,还是跟我嫂子亲?你心里没数吗?唐小兰对你怎么样,我可是一清二楚,她拿你当傻瓜,我可不是傻瓜,哼哼,别以为咱们老马家都是傻的……” 马俊生怒道:“我们两个人的事,不用你管,更不用你操心,你只要管好你自己,我就谢天谢地了,你看看你,你现在是什么样子?啊!当初给你找的好好的工作就是不想干,每天和一伙烂仔混在一起吃喝嫖赌,整个就是废人一个。” 马魁反讥道:“呵呵!我的事不用你管,你要是有本事,就管好自己的老婆,知不知道?管好你自己的事,比什么都强,呵呵,也不是我说你哥,你这个人,就是太懦弱了,懦弱到快无能了。” 马俊生觉得自己的弟弟,跟自己的老婆一样,都是两个不可理喻之人,跟这两个人,是没有什么道理可以讲的。 马俊生就怒气冲冲指着马魁的鼻子道:“马魁,你……你好自为之。” 马魁把眼一斜,从床上打了个翻身,扯起被子蒙住头,把后背留给了马俊生去戳。 马俊生用力“呯”的一声,把马魁房间的门砸上了,他怒气冲冲对唐小兰道:“马魁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 唐小兰也怒道:“你们老马家的事情,你搞定,他不把我的钱还给我,那,你让他从我家里搬走,马上搬,立刻搬!” 马俊生觉得老婆这是让自己跟弟弟划清界限,划清界限可以,可是,把马魁赶走这样的事,他却是做不出来的。 把马魁赶出去,让他睡大街? 不说马魁会不会睡,只说以马魁的性格,必定是把手里的钱败完了,然后又重新回到这个家里来。 如果他马俊生敢跟自己的弟弟彻底决裂,马魁就敢找到他的单位里去纠缠他。 马俊生觉得自己夹在老婆与弟弟中间,真是两头受气。 他站在客厅里,觉得去问弟弟要钱也不是,想竭尽全力组织一些安慰的语言安抚一下唐小兰亦是不能,想来想去,想得他自己觉得自己倒委屈起来,实在是一肚子的苦水没处倒,他忽然一把拽开房门,打算出去躲一躲。 可是。 马俊生似乎觉得自己这样一走了之,并不利于解决任何问题,气得他又“呯”的一声用力砸上了房门,气呼呼走到自己的卧室去了。 唐若早已经带着马雪莹回她们的房间了。 唐若心里还委屈的很呢。 本来也是,唐小兰丢了钱,不问青红皂白首先就怪罪到了唐若的头上,这让唐若觉得尊严十分受损,要知道,唐若生性善良,纯朴,不是她的东西她绝不拿,不是极亲近之人给她的东西她也绝不会要,唐若是一个有原则的人。 可是,今天唐小兰却冤枉说她偷了钱。 好难听的一个偷字,让唐若委屈死了。 幸好马雪莹指出了真正的小偷,不然的话,还不知道唐小兰会说出什么更加难听的话来的。 唐若领着马雪莹回到房间后,坐在床上生闷气,马雪莹一声不吭,偎在她的身边偎了一阵子,然后马雪莹走到了外面,去听她爸爸妈妈的谈话。 马雪莹听了一阵子后,又返回房间对唐若道:“姐姐,爸爸跟妈妈,还有叔叔在吵架……” 唐若“嗯”了一声,她伸手把马雪莹搂在怀里,摸了摸她的头发。 唐若觉得,马雪莹摊上了马俊生与唐小兰这样的父母,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运。 唐小兰两口子,在马雪莹身上用的精力,还远没有唐若多。 当然,相对而言,唐小兰对马雪莹比马俊生又更好一些,毕竟,她的母爱是丝毫不掺假的,至于马俊生对马雪莹有多少父爱,这个问题,应该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 唐若把自己的箱子里面的东西重新检查了一遍,看到里面那些夏天的衣服,她就把夏装取了几件出来,然后,把冬装放了一些进去,马雪莹绷着一张小脸,那模样,倒带着几分生怕唐若收拾了东西走掉不回来的意思。 唐若看了看马雪莹,她心里有些话,不知道该怎么说,怎么说呢,唐若带马雪莹带了这么久了,如果突然有一天不再带她了,或者唐小兰将马雪莹带去上海了,唐若觉得,到时候自己绝对会想她的呢! 唐若把箱子放回柜顶,她的心里,随着箱子的又一次拿上拿下,有了一些细微的想法,这种想法,最近愈来愈明显,不过,一下子,她倒还不知道该怎么说。 第136章 练车 唐若不想干了。 不想带马雪莹了。 她现在年龄一天比一天大,想法也一天比一天多了起来。 她觉得,唐小兰和唐小英答应自己的事情还遥遥无期,马雪莹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上小学。 而且,马雪莹上了小学,难道就不要人带了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即使马雪莹上了小学,早接晚送仍然是少不了的,到时候,如果唐小兰姐妹俩继续要求唐若帮着再带马雪莹,唐若觉得自己到时候很为难。 她觉得还是先玲有主意。 虽然先玲跟湘琴一样,不过都只是一个小小前台文员,可是,先玲看事情看得明白,她也很努力。 不然,先玲就不会努力提升自己,报名参加什么成人高考了。 不久前。 先玲辞工了。 公司里的人都问她为什么辞工,特别是湘琴,拉着先玲的手,眼圈红红的十分舍不得。 先玲的脸上虽然挂着笑,但是,那笑似乎是被一口冷风凝滞在脸上的,看上去并不自然,并不是发自内心的。 唐若和湘琴都问她:“先玲,是不是找到什么好工作了?” 在唐若与湘琴的理解中,十分有上进心的先玲一定是找到了更好的工作,才跳槽的。 虽然,唐若与湘琴的心里都有那么一点点的小惆怅,但是想到“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句话,也就释然了。 谁不想让自己生活的更好一些。 不过。 先玲并没有告诉金灵渠广告公司的这些人,自己辞职后将去哪里。 没必要。 她没有必要一五一十把自己的所有底细都交待给别人。 关于这一点,先玲与湘琴不同,湘琴是一个胸无城府,亦胸无大志的女孩子,湘琴最喜欢的一句话是:女人迟早是要嫁人的,所以,干得再好也不如嫁得好。 她的观点,与先玲截然相反,先玲则认为,女人就是要自强自立,先玲也十分相信一句流传已久的话:男人要是靠得住,老母猪都能上树。 唉! 现在的女孩子,都是一些很有主见的人,不管她们想些什么,像过去那种被男人像个面团一样捏在手心里揉来揉去,身不由己的情况,已经愈来愈少了。 社会在进步。 时代在进步。 谁也挡不住滚滚的历史洪流。 是呀! 时间的脚步无休无止,眨眼之间,唐若与范云约好的去学习科目二的事情,已经可以去练车了。 唐若并没有把自己想辞工的事情告诉范云,这件事,并不是什么十万火急的事情,早一天也可以,晚一天也行,唐若想了一阵子后,觉得自己还是先安心把驾驶证考下来再说好了。 关键是,唐小兰那天指挥着马俊生翻过唐若的箱子,事后也觉得她自己做得有些过分了,于是,第二天带着唐若和女儿,在外面大肆购物,还帮唐若买了两身价格不菲的夏装,虽然唐小兰嘴上没有说出一个道歉的字来,但是她已经用行动表示了。 唐若也就没再生唐小兰的气了。 唐若毕竟还小,还是挺好哄的,别人对她好一点,她马上就会心软下来的。 话说。 科目二怎么练啊? 范云与唐若站在驾校训练场边上的一棵白杨树下,一边躲着火辣辣的太阳,一边听白衣白裤蛤蟆墨镜的年轻教练讲着:“今天上午,咱们主要学习基本动作……那个,你们有没有人摸过方向盘?” 包括范云唐若在内的三男五女八个学员齐涮涮地摇头。 全是生瓜蛋子。 教练从左到右扫视了一遍,他脸上的表情是极其严肃的,态度是相当认真的。 “行,那咱们今天上午就熟悉方向盘,来吧……大家都跟我来……” 一群人呼啦一下跟着教练走到了一处废弃的停车场里。 范云打量了一下面前。 诺大一个停车场里,荒草丛生,到处是随手拆卸抛弃的汽车零件,许多小一点的零件早已经被野草吞没,大一点的如轮胎底盘等物,也被重重野草野花包围,就在他的前面不远,有一个废弃的驾驶室里,从方向盘的缝隙里居然钻出了一棵开着无名小花的小树,并从早已没有了挡风玻璃的前面支了出来,看上去,倒颇有些一枝独秀的风采。 教练指着一块空地上的三个破驾驶楼对范云等人道:“今天上午,我们就在这里练习打方向盘,现在跟我过来,我给你们做示范动作,注意看……” 众人一个个面面相觑。 这…… 跟想像中的练车,不太一样呀! 教练钻进一个锈迹斑驳的驾驶楼里:“注意……看这里,首先,上了车后,要干什么?谁知道?” 没有一个人知道。 这些人的科目一白考了。 教练看了看自己这些愚笨的学员,觉得真是一群朽木。 不过,他并未见怪。 大概,是这样的朽木他早已见得多了的缘故罢! 教练也不指望范云他们能回答出自己的问题,而是自顾自继续道:“……上了车,首先要调整坐椅,要让自己的坐姿舒服,两只脚都能有效控制离合器踏板以及加速踏板,制动踏板……” 有一个眉毛弯弯的少妇问道:“教练,什么是制动踏板……” 教练很是看了那个满脸问号的少妇两眼。 天! 科目一都考过了,她居然还不知什么是制动踏板。 教练指着离合器道:“左边离合,过去右边是刹车,然后是油门,知道了没有?” 众人一齐点头。 早说刹车油门不就完事了嘛! 说什么加速踏板嘛! 教练双手一拍方向盘:“……调整好坐椅,然后观察一下左右后视镜与头顶上前方后视镜,系好安全带,注意,如果不系安全带,直接下课……然后,开始打方向,方向盘向左打,打一把半,注意看我的手势以及方向盘的位置……看到了没有?” 一伙人把脖子伸得长长的,争先恐后看着教练的动作。 “然后,再把方向盘向右打两把半……看到了没有,就在这个位置……” 众人一齐点头。 教练从破驾驶楼里钻了出来,他一指离自己最近的一个年轻男子:“来,你上去试一试。” 那个男子钻进了驾驶楼,左脚一踩离合器,右脚一踩刹车,很神气地一打方向盘,看上去,动作极其熟练,完全不像新学员,倒像一个拥有十年以上驾龄的老司机。 教练摇摇手道:“下课,下课!” 大家一片愕然,不知因为所以。 “上车之后,第一件事是干什么?” 弯眉少妇抿嘴笑道:“应该是先调整坐椅,检查安全带,反光镜,后视镜,灯光,雨刷器等……” “非常好,你来,你做一遍……” 弯眉少妇就钻进了驾驶楼,她把长长的黑发往后一撩一甩,把教练调整到后面的坐椅往前调了调,接着又做了调整坐椅灯光等虚拟动作。 范云觉得挺佩服她的。 看来,她懂的事情比较多,要不,就是她的领悟能力比较强。 弯眉少妇一套动作做下来后,教练很满意,虽然他没有再说什么,但是,从他的表情来看,他应该是满意的。 然后,就是范云……两个年轻女孩子……然后唐若。 等每个人都摸了一遍方向盘后,教练就把这八个人扔在了这个破练习场,同时扔下的还有一句话:“今天上午就练方向盘,三个人一台车,轮着练……等下午去练真车……” 范云当然要和唐若一组,他必须对唐若负责,要包教包会,他这一组,还有另外一个看上去满脸黝黑,手指磨得全是老茧,指甲缝里全是黑泥的年轻小伙子,那个小伙子悟性挺高,转了几把方向盘熟悉了流程后,就不玩了,他一边掏出一包烟,一边抽出一支递给范云:“你叫什么名字,哪个村的?” 范云如实回答。 那个年轻小伙点了点头:“哦,知道,知道,我小时候还在你们那个小学读过三年书呐,读到三年级就转学到另一个地方读去了……” 他的一席话,倒是瞬间拉近了与范云彼此之间的距离。 范云指了指额头见汗,还坐在驾驶楼里辛辛苦苦拨拉方向盘的唐若道:“我女朋友,我们一起来学车的。” 那个小伙子由衷赞道:“老表,你女朋友真漂亮!” 废话。 用他说。 唐若指着范云笑道:“别偷懒,你都学会了吗?练熟了吗?” 于是,范云就跳到唐若身边,嬉皮笑脸道:“你再做一遍动作,我看看怎么样了。” 唐若于是又认真地从头到尾做了一遍动作给他看。 范云点点头,一本正经道:“嗯,非常好,非常不错,可以了,你可以休息了,不用再练了。” 其实。 唐若也练烦了,一个破方向盘,总是一个姿势拨拉来拨拉去的,耐心再好的人拨拉不了一会儿,也烦了。 如果是开着车往前走,那可就好玩了,车子行驶在道路上,动作千遍万化,随时都有新情况,不像这样守着一个废旧的驾驶楼,呆板枯燥。 范云觉得唐若练得差不多了。 他摸出手机看了看,此时,已经快上午十一点半了,差不多该吃中午饭了,于是,就又钻进驾驶楼里练了一把,练完后,又让唐若练了一把,然后,与唐若一起,走到驾校的饭堂吃饭。 饭堂的伙食,那可是真难吃。 范云吃进第一口,就直皱眉,他低声对唐若道:“这儿的饭菜可真难吃,比起你们公司饭堂的饭菜差多了。” 唐若用筷子一敲他的不锈钢餐盘:“就你嘴刁,你没看见,大家都是吃这个的,教练也是吃这个的……” 果然,范云看见他们的教练——那个一身白衣却戴着一只大蛤蟆墨镜的年轻教练董梦阳正坐在吊扇底下的那张桌子,和另外一个黄衣男子对坐着吃饭,远远看去,教练盘中的饭菜,跟他和唐若的似乎也并无二样。 范云就有点同情教练了:“喂,若若,我觉得驾校的教练们也挺惨的,这里的饭菜再难吃,咱们也吃不了几回,可是教练们就惨了,好不好吃,他们都要长期吃,硬着头皮吃。” 唐若点点头:“那是,这个没办法,关键看承包饭堂的人,是怎么经营的,不过,驾校的饭堂又不担心倒闭,再说了,饭菜难吃又怎么样?像咱们这些学员,在这儿又吃不了几次饭,驾照一考完,就跟这儿拜拜了。” 范云扒拉着盘中的白灼花菜,吃得直皱眉。 真是淡而无味,感觉是缺油少盐呀。 吃完饭,范云去旁边的小卖店买了两瓶矿泉水,拧开盖递给唐若一瓶,中午十二点的太阳晒在马路和教练场的水泥地面上,看上去让人感觉热浪滚滚,这大热的夏天,毕竟还是来了。 唐若今天穿了一件藕红色的半长袖衬衣,衣摆一半掖在薄牛仔裤里,一半搭在外面,看上去让她显得格外的妩媚。 刚才在饭堂里吃饭的时候,时不时就有一些目光从饭堂的某一个角落里传过来,让范云很生气,唐若倒不在意。 在意也没用,眼睛长在别人的身上,她总不能把那些想看她的人的眼睛,全都用黑胶布遮住吧? 随便看呗。 唐若早就习惯了。 范云指了指驾校门口一个荷塘边上的凉亭,对唐若道:“咱们去那里坐一会吧。 教练说了,要下午一点半才教咱们练真车。 那儿的树叶子被风吹得直摇,应该挺凉快的。” 他说的没错。 观察得也很仔细。 可是,当唐若跟着他走到凉亭才发现,凉亭这里,根本不凉快。 太阳早已经把凉亭晒得如同刚出锅的蒸笼一样热了,如果想在凉亭里蒸桑拿汗浴,倒是可以考虑在里面坐上一小会,不用太久,十分钟后,保证可以半熟,半小时后,新鲜的人肉包子就可以香喷喷地出炉了。 唐若严重鄙视了范云的馊主意。 她指着驾校里靠墙处的那一排大杨树道:“去那里坐吧,那里一定很凉快。” 事实证明,她的眼光比范云强得多。 为什么? 因为这里已经有三三两两的学员吃完了饭后,走来占位置了。 范云与唐若坐了下来。 第137章 科目二练习 范云将手中的纸巾垫在一块大青石上,给唐若坐下来。 两个人就在墙边坐休息,此时,有许多学员吃完了午饭,纷纷朝驾校走来。 基本上,下午练车的学员都走到了这一堵即有树木与高墙遮挡,又有许多大石头可以坐着乘凉的位置来了。 休息一阵子,等下午教练上班后,学员们就又开始新一轮的练习。 范云指指不远处,对呵欠连天,很想睡觉的唐若道:“若若,你在这里坐一会儿,我去看看那个练车的。” 原来,那儿有一组三四个学员,正在练车。 他们这一组,中午没有休息,一直在练习,八成,是近两天就要参加科目二考试的人员,利用最后一点时间,突出练习一下。 唐若点点头。 确实,她确实感觉有一点小困。 唐若抬头看看范云走到了那几个仍在练车的学员旁边,不知道他在跟那几个人说着什么,唐若自己倒将左腮贴在膝头,迷迷糊糊打起盹儿来。 范云过去看着。 此时。 有一个女的学员刚要开始练习,范云就打开后面那一排的车门,坐了进去。 他仔细观察着这位驾驶技术已经十分娴熟的大姐,见她上车,调整坐椅,绑安全带,调试灯光刹车等等流程一气呵成,看上去,动作相当流畅。 范云就觉得,开车这一行,真的是一个熟练工种。 只要天天练,就可以做到熟能生巧。 范云见那个大姐一切准备就绪后,松开手刹,挂档起步,缓缓将车开上了一处陡坡。 半坡起步。 这一关,不知道曾经淘汰过多少学艺不精的学员。 半坡起步,应该算是科目二考试中相当难的一个步骤了,这一步,既要保证一开始停车的时候必须按车身与黄实线的边距达到标准,又要保证顺利起步之时,车辆不往后溜。 难! 不过,范云发现现在开车的这个大姐,技术练得不错。 她将车子稳稳地停在了半坡,起步时,也没有一丝一毫往后溜车,直接就开上了这道高达45度的坡顶。 这项技能很重要。 特别是在大城市中开车的时候,必须要精通起步时,车辆不后溜。 打个最简单的比方,如果开车走在高架桥上,前面正好有红灯,而不得不停车时,这时,精通这门技术就显得十分重要。 只有保证自己的车辆不往后溜,才能顺利起步。 不是没有案例。 有些女司机,上陡坡起步的时候,由于技术不过关,亦或心理素质不够过硬,而导致起步的时候车辆往后溜,越溜越慌,手忙脚乱,连手刹和脚刹也忘记使用了,而导致一下子撞到后车的引擎盖上。 不过。 范云不会存在那种现象的。 他现在,仔细观察着科目二的流程,只见那个坐在驾驶位上的大姐,熟练的驾驶着车辆,通过了半坡起步,接着过了侧方停车、直角转弯、s形弯道,然后,到了倒车入库位置。 那个大姐的动作挺细腻。 她在倒车入库的时候,发现车尾与车库之间存在偏差时,不停动着手中的方向盘,微调着车辆入库的角度,顺顺利利把车辆完美倒入了车库里。 一百分。 优秀。 范云觉得,这个大姐不用练了。 大姐下了车,他也跟着下了车,范云并不着急,练车的时间,大把,慢慢来,他不担心自己,倒是有点担心唐若,说实话,范云对唐若的信心,总是没有对自己的那么高。 他觉得,自己如果扎扎实实练上三天,绝对能满分通过科目二的考核。 而唐若,起码要半个月。 半个月也不一定能通过。 当范云看了一遍科目二的操作流程后,下车准备讲解给唐若听一下的时候,却发现她已经匍在自己的膝头上,睡得几乎成了一个迷糊蛋了。 这样的学习态度,如何能出好成绩。 科目二,可不是科目一那么简单,科目一死记硬背可以,而科目二,是要技术的。 真正的技术。 范云并没有叫唐若,他只是从旁边一棵梧桐树下,捡了一片梧桐叶子,给唐若扇着凉风。 因为,他发现,由于天气挺热的缘故,唐若的额头,已经泌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 他的动作,倒把唐若惊醒了。 唐若抬起脸来,迷迷糊糊问道:“现在几点了?该我们练车了没?” 不急。 等教练来了就可以练了。 范云觉得,唐若应该起来清醒一下了,睡得太久了,影响下午的练车。 他就拍拍唐若的肩头:“若若,起来洗把脸吧,等一下,就该我们练车了,教练等下就来了。” 唐若“嗯”了一声,扶着他的胳膊站了起来,原地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范云指着不远处洗手池那一排水龙头道:“去那里洗个脸吧!洗个脸,清醒一下,我估计,教练应该马上就来了。” 废话。 用他估计吗? 隔壁的那一组学员,教练已经来了,现在正大声吼着他手下的那些学员们练车了。 又过了一小会,范云他们的教练王大东也来了。 别问范云为什么知道教练的名字。 因为。 教练车上,都有他们的上岗证。 王大东教练吼着自己这一组的学员:“起来了,起来了,都到车子这里来,现在,我讲一下科目二给你们听一下。” 呼拉一下子,范云与唐若,那个黑脸小伙子谢知法与弯眉少妇李惠霞等人都围了过来。 教练王大东指指另一辆车,对另外四个学员道:“你们四个,去那边那辆车等着,我教完他们这四个,再去教你们。” 王大东对范云等四个人道:“看着啊,现在我教你们科目二的基本操作……都上来,都坐在车上……” 几个人呼啦一下子全上了车。 王教练郑重道:“车是铁老虎,张嘴就咬人,所以,大家开车的时候,一定要打起十二分精神,万万不可大意,不要认为我们学的是小车,就掉以轻心。” 众人一齐点头。 范云点得尤其厉害。 “现在我们开始学习科目二,首先,从打方向盘开始……注意,咱们的车,现在是停在车库里的,考试的时候,只要车子打燃了火,挂档起了步后,车子就不能再随便停下来,咱们现在练的是倒车入库……” 王大东教练一五一十把科目二倒车入库的要领告诉了范云等四人,他又启动车子,极其灵活地打着方向盘,表演了一把车辆出库与入库的真正技术。 当范云他们四个人跳下车来,看到王教练将车辆完美停在车库正中间,左右边距一样宽,简直不差分毫时,不由得一个个佩服地五体投地。 王教练一指范云:“你上来去试一把。” 试就试。 范云就试了一把,还行,他居然没压线,顺顺利利完成了车辆出入库的动作。 那个黑脸小伙谢知法子也试了一把,他比范云做的动作虽然差一点点,但是,操作水平也能达到及格了。 教练王大东满意地点点头,又指了指范云道:“你们这一组,你当组长,练车的时候负责教他们几个,并且,下午你们练完车走的时候,你负责锁车门,把车钥匙交回教练室,明白?” 明白。 王大东教练去教旁边的另四个学员去了,而这一辆车,就交给了范云唐若,与黑脸谢知法、弯眉少妇李惠霞。 从范云开始,然后谢知法,再然后李惠霞,最后唐若,四个人轮流练起了车。 范云的动作挺规范的。 他完全按照教练教的动作要领来,车辆从车库里驶出后,后视镜中观看到轮胎的合适位置才开始打方向,保证车辆一不会压线,二不会开到无法把控的位置上去而导致等一下倒不回来。 范云把车子顺利开出车库,到达停车点后,用力一踩刹车,一脚把教练车定在了原地。 车上的三个乘客,不由自主身子就往前冲去。 差评! 哪有这样刹车的。 刹车,不到万不得已之时,怎么能一脚踩死呢? 范云挂上倒档,缓缓驾驶着如同蜗牛一样的教练车,倒回了车库,下来看看前后距离与左右边距,虽然不算完美,但是,终究算是在不压线的情况下,把车子整进了车库里。 范云觉得还行。 这证明,他挺有开车的天赋。 黑脸谢知法也还行。 下面。 轮到弯眉少妇李惠霞表演了,只见她坐在驾驶位上,一切准备就绪后,踩离合器,挂档,松手刹,动作一气呵成。 看她的动作,十分完美。 可是。 随着李惠霞脚下离合器的瞬间松开,车子,却像一只受惊的蛤蟆一样,猛然一下子朝前方窜了出去。 随即死火。 这种操作,需要好好磨炼呀! 话说,唐若的水平,比李惠霞也强不到哪里去 她起步倒是没有死火,可惜,倒车的时候,不是方向盘打得太早,压了左边的黄线,就是方向盘打得太晚,把车倒进了隔壁车库里。 范云耐心地纠正着唐若的动作:“……快!往左打方向盘,打死,打死……对对对,别动别动……好,现在往右回方向,再回,继续回一点……好……好,你看看,现在不是倒进去了吗?” 确定。 在他的指挥下,唐若倒是轻而易举把车倒进了库里。 问题是,考试的时候,恐怕考官不会让他坐在唐若旁边指挥吧? 范云指挥着唐若练了几把后,感觉嗓子冒烟,他就走到不远处的小卖店,买了四支矿泉水回来,给了已经下车休息的唐若一支,给了黑脸谢知法一支,他自己拧开一瓶,连喝几大口。 下午天气有点小热,实打实的夏天真的来了,幸亏教练车里开了空调,不然,坐在大太阳底下没有空调的铁皮车里,还不得把人给热死。 唐若喝了两口水,兴奋地对范云道:“刚才你去买水,我一把就将车倒进了车库里。” 范云不由赞道:“你太厉害了,若若,我发现,你实在有开车的天赋。” 谢知法喝着他的水,拍着他的马屁:“组长说得对,其实,开车就靠多摸多练,练多了就好了,什么事情都是熟能生巧的。” 范云点点头,表示同意谢知法这一句话。 听了两个男同胞的话。 唐若把矿泉水往旁边的石头后面的草里一藏,又上了车。 她练了一阵后,动作已经比刚开始的时候强多了。 唐若把车子按照教练传授的动作要领认真做了一遍,动作流畅到位,车辆行驶平稳可靠,看来,一下午的训练,在唐若的身上十分有效。 就这样。 一个下午,范云与唐若、李惠霞、谢知法四个人把教练车开来开去,开得大家心里似乎都有了一些底了。 起码。 不会像第一次握方向盘的唐若那样,一开始不知道怎么打方向,差点把教练车拱到斜对面的一个水泥墩子上去。 那一下,范云觉得很奇怪,诺大一个教练场,那么多空荡荡的场地,为什么,唐若偏偏就能将车子对准那个并不算大的水泥墩子上开去。 很奇怪。 范云觉得,即使他闭着眼睛开,也绝不会把车开到水泥墩子上面去的。 范云看看手机,已经是四点多了,他就对谢知法道:“我觉得今天差不多了,今天就练到这儿吧,明天再来练。” 谢知法摇摇头:“我还要再练一会儿,现在还早。” 李惠霞也道:“我也还要再练一会儿。” 范云点点头,对他俩道:“那行,那你们俩再练会儿,我们先走了。” 唐若也微笑着对谢知法与李惠霞致意:“走了,明天再来练,今天还有事。” 是的。 唐若还要去接马雪莹,她该走了。 范云与她坐了一辆“慢慢摇”,一口气跑到了马雪莹上学的幼儿园门口。 反正唐小英每个月都给了唐若与马雪莹交通费的,“慢慢摇”,不坐白不坐。 再说了,从驾校跑到马雪莹上学的幼儿园,路程还是有一点点远的,虽然说小城不大,但是,真要是走起路来时,还是挺远的。 马雪莹还没有放学。 不过。 也差不多了。 因为她们幼儿园门口,已经停了许多车,有些心急的家长,甚至不顾门卫的劝阻,已经推开幼儿园的大门,走到里面去了。 第138章 买双布鞋练车穿 又过了一会。 小脑门上贴着一朵小黄花的马雪莹蹦蹦跳跳从园中跑了出来。 她指着头上的花笑逐颜开对唐若道:“姐姐,你看,老师表扬我了,我有一朵花。” 唐若笑着赞道:“马雪莹真棒,老师发小花给你,你今天是不是很乖呀?” “嗯!我今天很乖。”马雪莹一本正经道。 唐若牵住马雪莹的小手,将她的书包取下来,检查了一下里面的衣服。 现在天气热,马雪莹又活泼爱动,唐若每天都在她的书包里准备了一套替换的衣服,外加一条隔汗的纯棉毛巾。 唐若见马雪莹的上衣是换过的,于是就伸手探进马雪莹的衣服里,在她的后背上摸了摸。 摸一下马雪莹背上有没有汗。 如果有汗,就要帮她换衣服。 还好。 马雪莹的背上没有汗,挺干爽的,看来,下午她们班的小朋友们应该是在室内活动的。 唐若就问马雪莹:“老师下午教你们学什么了?” 马雪莹歪了歪小脑袋,仔细想了想:“老师教我们玩积木,做游戏……” 唐若又问:“那,今天芒果哥哥来了没有呀?” “没有,芒果哥哥没有来……他明天才来的。” 别说,小小的马雪莹实在聪明伶俐,别人问她一句什么话,她大都能答得完完整整,这证明,马雪莹的记性非常好。 范云笑着对马雪莹做了个鬼脸:“芒果哥哥没有来,西瓜哥哥来了,马雪莹,你看我像不像西瓜哥哥?” “一点都不像!”马雪莹一口否决了范云。 唐若左手拎着马雪莹的书包,右手对范云做了一个打电话的手势。 明白。 等她电话才上楼。 范云看着坐上“慢慢摇”远去的唐若与马雪莹,觉得自己也没什么地方好去,干脆,慢慢走路回老广场算了。 今天,范云没打算到新华书店去蹭书看,他就顺着小城中的大街小巷往回走。 范云走到一条巷子里。 穿过这条巷子,再往前走一会,就能拐上秦皇路。 这时,有一个挂着洗脸、按摩字样的铺子门口,站着一个把她那张脸抹得跟个鬼一样的女人,冲范云吹起了口哨。 “嘘……” 这个女人真大胆,真是什么人都敢撩。 范云斜眼看了她一眼,只见那个女人脸上打了一层厚厚的粉底,遮住了她的年纪,一时之间,倒看不出她究竟有多大。 女人穿了一条短到极处的裙子,她见自己的“嘘”声成功引起了范云的注意后,开始用手往下扯她的裙子,似乎想把那条短裙扯下来一点,遮住一些什么。 范云心中“嗤”的一声笑了。 他知道这女人是做什么的了。 范云不感兴趣。 他可不像有些单身汉,老光棍儿,女人一嘘,再抛个眼神过来,就乖乖地走进那间灯光粉红暧昧,白天也拉着门帘,不知该店到底是经营什么业务的门面中去。 范云上下打量了一下那个女人,冲她露出了一个神秘的笑容,范云的笑容,落在那个女人眼中,倒惹得她把一枚瓜子皮儿“扑”的一声吐向了范云。 只可惜,没有蕴含内劲的瓜子皮儿,飞行的方向并不受那个女人控制,却被一阵风吹得飘到了旁边一个过路老汉的脸上。 范云一个箭步窜出去,跃过路上的一个水坑,头也不回,往远处走了。 那个女人口中嘀嘀咕咕着:“呵呵,童子鸡!” 她又冲那个被自己瓜子皮击中后,身形微微停住了老汉嘘起来,“嘘”! 那老汉满脸都是人生的阅历,对她似乎也不感兴趣。 在老汉的一生中,很有可能藏着惊人的秘密,而只是缺少一个合适的倾听者罢了。 他满脸皱纹就是最好的证明。 老汉,什么没见过? 所以。 那个女人对老汉似乎也没有什么吸引力,他跟范云一样,头也不回的往前走去。 他跟范云又不太一样。 因为。 范云的脚步是轻快的,迅捷的。 而老汉的脚步却是蹒跚的,是的,唯有蹒跚这个词,才配得上他歪歪扭扭的脚步,和弯腰驼背,背着双手渐渐远去的身影。 范云拐到秦皇路上,他发现,自己的小徒弟卫明珠正在跟一个店面的老板娘说着什么,远远地,范云也听不见。 他只看见卫明珠跟那个老板娘说着什么,说完后,她还用手扶了扶自己头上的帽子,就往远处走去了。 范云看看手机。 这个点,卫明珠早该下班了呀! 还不下班? 真是的。 她这个工作态度,可真积极,范云觉得自己比不上他这个一教就会,一说就懂的徒弟。 不光是她的聪明劲,只说她工作的干劲,和每天的精神头儿,范云都觉得自己比不上她。 卫明珠干工作,很有一股钻劲,并且,还擅于进行各种归类总结,比如,她会把那些小吃店,饭店等归于一类,归于麻烦多多不好管理,需要重点关注的一类。 而又把那些成衣店、鞋袜店,精品店归于十分省心,稍加留意即可的一类…… 等等等等。 范云倒对自己这个相貌普通却不失清秀的女弟子,颇有几分刮目相看的意味。 不过此时。 范云可不想让卫明珠看见自己,他见卫明珠似乎想转身看向自己这边,赶忙向前紧走几步,钻进了一家卖鞋的店里。 鞋店里,一个正坐在柜台里面的中年妇女见来了客人,忙站起身来招呼范云:“买鞋呀?想买双什么鞋?” 范云摆摆手,示意中年妇女不必起身:“我看看,随便看看,你不用管我,老板娘。” 那妇女又坐了回去。 大概,她看见范云所说的看看,真的只是看看吧! 范云随手拿起一双布鞋,看着款式与做工。 没什么可以挑剔的。 这是一家回力鞋的品牌店,店里,清一色都是回力鞋,范云拿在手中的那一双,正是许多学生都爱穿的那一款白色镶红边的布鞋。 以前,范云上初中的时候,做梦都想拥有这么一双布鞋。 他那时候,穿的最多的是解放牌黄胶鞋,虽然说挺耐磨,只是做工实在让人不敢恭维,看上去,实在有点呆头呆脑的感觉。 就连在部队上时,范云也不喜欢穿解方胶鞋,他更喜欢穿厚底的迷彩胶鞋。 范云看着手中的这一只白色布鞋,觉得自己可以买一双。 今天在驾校的训练场上,由于范云穿的是一双皮鞋,所以,下午练车的时候,多多少少影响了他的发挥。 其实。 穿薄一点的平底布鞋开车,感觉更好,双脚踩在离合器与油门刹车上时,也更有感觉。 范云觉得,自己应该把老板娘从她垫着竹凉垫子的宝座上请起来了。 “老板娘,这双布鞋怎么卖的?多少钱一双?” 老板娘见范云的看看,变成了问问,接下来有可能会买买,赶忙从柜台后面走了出来。 “三十七块钱一双!” 范云点点头,他觉得老板娘卖的东西有点贵:“老板娘,太贵了吧,这种款式的布鞋,我都不知道穿烂了多少双了,一般,也就是卖二十七块钱左右。” 老板娘觉得范云的价格,让她难以接受:“小弟,我这可是厂家直营专卖店,跟灵渠市场下面那些卖的仿制品可不一样,我跟你说……你看看这个鞋底,这可都是用的轮胎胶,特别耐磨,回力轮胎,知道不?你看看这质量……” 质量,当然可以。 范云还是挺识货的,只是这价格,他仍然感觉贵了一些:“我知道,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但是,老板娘,你卖的这个价格还是太贵了一些,我本来很想买的,但是感觉你的价格……” 老板娘也顾不上介意范云口中你的价格这句有严重问题的话了,她倒是很想跟范云做成这一笔生意,于是,老板娘做了一个让步:“小弟,我们这布鞋,质量你也看了,都是一流的,至于价格,其实,一分钱一分货……这样好了,我便宜给你两块钱,三十五,刚好是个整数,你觉得怎么样?” 范云看那个老板娘斤斤计较的架势,估计再讲价,也少不了多少钱了,行吧,三十五就三十五吧,买了练车的时候穿。 范云让老板娘拿了一双41码的,他穿在脚上试了试,刚好,不松不紧正合适。 那就付钱,走人。 老板娘将布鞋装好,收了范云的钱,范云望着老板娘那张中年发福后出现了双下巴的脸,忽然觉得,自己一冲动,还是买贵了一些。 算了。 范云想道:买都买了,穿着合适就可以了,如果穿着不合适不舒服,倒找他钱他也不要呀。 这样一想,心里就平衡了。 范云走到了街上,发现卫明珠已经不见了踪影,她应该是下班了。 他再看看手中的鞋盒子,看了一下子,又看看街上的马路。 马路上。 车来车去,人行道上人来人往。 也有任他东南西北风吾只信步闲庭瞎逛的,也有脚步匆匆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也有勾肩搭背哥俩好的,也有耳鬓厮磨卿卿我我的。 范云也不急。 他就顺着路往新华书店方向走,什么时候唐若来信息了,他再走快一点,也不迟。 范云见路旁有一家新开张的“吚呀呀”精品店,里面似乎有不少人在选东西,他也抬腿迈了进去。 精品店里,逛着的大多是女孩子。 本来也是,因为里面卖的东西也大多以女孩子的东西为主。 范云进去逛了一圈,见无非都是一些女子的饰品。 另外,还有一些公仔、小盆塑料花等等小东小西,他并没有什么必须要买的东西,于是就从里面转了出来。 转到最外面时,范云看见柜子上摆着一排指甲钳,他随手拿起一个试了试。 嗬! 别说,指甲钳还挺锋利的,随着几声清脆的响声,他左手的大拇指甲就被修剪得整整齐齐了。 范云挺喜欢这只看上去像锰钢颜色的指甲钳。 低调。 稳重。 却又锋利无比。 买了。 范云掏了八块钱,买下了它。 有时候,买东西也靠缘分的,同样的东西,在甲的手中可能就会很好用就能用很久,可是,如果落到了乙的手中,搞不好三天不到就坏掉了。 这就是所谓的物缘。 缘这个字眼,很神奇。 万物之间,都要讲个缘法的,这可不是迂腐和封建迷信。 比如说,今天下午,同样是练车,唐若就比弯眉少妇李惠霞要练得好,练得顺手,她一上那台教练车,就感觉到挺好操作。 这,其实也是她和车之间的缘法。 所以。 有些赛车竞技高手常常说人车合一,人车合一,怎么样才是人车合一? 就像三国里的的卢马一样,本身是妨主心马,可是后来刘备骑着它时,却在被追得叫苦不迭落荒而逃眼见被追兵追上时,的卢马一声长嘶,奋力一跃,居然跃过了宽阔的澶溪,让追兵望溪兴叹。 万物之间,都有神秘联系滴。 范云走到一张石凳上坐下,把剩下的九根手指甲剪了一遍。 虽然说复员回到了地方上,但是,在部队时学到的讲卫生的优良传统,坚决不能忘。 范云特别鄙视那些留着长长的指甲的男人,他不知道,那些人像个老娘们一样留着长指甲是用来干什么的。 有用吗? 没什么大用不说,倒让人觉得好好一个男子汉因为一点小节,而变得有了三分妖里妖气。 范云觉得。 男人。 就应该有个男人样,就应该坐如钟、站如松,走路一阵风。 就应该路见不平一声吼。 起码,现在的范云还是这样的。 至于他以后会不会这样,能不能坚持这样,那,一切顺其自然好了。 相信,他应该是一枚退伍不褪色的优质钢钉的。 范云坐在石凳上,闲来无事看看人群。 人群中,有一个扛着一糖葫芦的男子正在将插在稻草束中的一串山楂糖葫芦取下来,递给一个三四岁大,扎着冲天辫的小女孩。 那个小女孩将手中的糖葫芦咬了一小口后,递到了抱着她的父亲跑边,年轻的父亲,也学着女儿咬了一小口下来,父女二人,一起笑着,特别是女孩儿,发出一阵阵银铃般的笑声,传进范云的耳朵里后,倒也惹得他会心一笑。 以后,如果他也有这样一个花骨朵般的女儿的话,那,范云还不得把她宠到天上去。 会的。 不过。 首先他得好好地宠着唐若才行,宠着唐若,就什么都有了。 范云将视线从远处收回来,收到另一张石凳上坐着的一个老太太身上。 第139章 范云听来的消息 老太太长得很像范云的奶奶。 此时。 那个老太太侧脸坐在他的旁边,半边脸庞,很像那种秋天的黑枣被霜打过之后的颜色,若再仔细端详端详,范云觉得,又像阴雨天时,天空中一层层的云彩间隙之间的那种暗灰色。 范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只见那个老太太坐在石板凳上,骨节分明的双手,同时握着一只白色的塑料袋子,并任风吹拂着她的满头花白的头发。 她这个侧面,倒很像范云的奶奶,留下的某张相片里的模样。 范云的奶奶,有一张蹲在她住的那间老房子门口的照片,当时,她一边扶着门口的一棵桃树看着远处,一边微微眯起了眼睛,“咔嚓”一声,范云就抓拍下了奶奶的那张照片…… 那张照片应该还在家里,范云记得刚退伍的时候,有一次在抽屉里还曾经翻出来过。 不过。 此时。 等那个老太太终于转过脸来看到他时,范云却失望地发现,其实,她和自己奶奶的相貌,还是悬殊甚远的。 话说。 这一位老太太那眉目间的慈祥,倒是与他奶奶有几分相似。 或许,上了岁数后老人家,大多如此吧! 岁月雕琢后显示出的面善。 有些是真善。 有些…… 就在这时,唐若的短信息来了,范云不再磨蹭了,直接站起身,往金灵渠广告公司走来。 上了楼,杨姐已经煮好了饭菜,唐若正将一块鸡肉一点点撕碎,马雪莹还太小,吃东西不能太大块了,特别是肉类的,如果不撕碎了给她,她根本就不吃。 为什么? 当然是因为不好咬了。 马雪莹很喜欢吃豆腐类的菜,不管是豆腐丸子,还是豆腐干、豆腐泡、水豆腐,她都喜欢吃。 马雪莹有点挑食。 她不吃青菜,不吃鱼,也不吃鸡肝鸭肾等东西。 范云晃了晃手中提着的布鞋,对唐若道:“刚才买了一双布鞋,以后练车的时候,穿平底鞋,对了,若若,你今天穿的这双鞋,鞋底似乎高了一点,下次练车的时候,换一双鞋跟矮一点的。” 唐若抬起右腿,将脚上那双半高跟的小黑皮鞋往范云面前伸了伸道:“我觉得不高呀!” 范云坚决摇头。 “不!还是高了一点,下次练车的时候,你穿一双平底鞋吧,平底鞋踩刹车油门的时候,感觉更好一些的。” 唐若点点头:“那好吧,那下一次我穿布鞋吧!对了,我们明天还去不去练车?” 范云挠了挠头:“明天…我明天要上班,后天也要上班,要不,明天你先去练吧,怎么样?” 唐若摇了摇头娇滴滴道:“不想,我想和你一起去练车……” 范云笑道:“我们练车的水平不一样的,如果你老是等着我一起练车,到时候,我已经练得可以过关了,你还不行,那可怎么办?我看……还是你多去练一练好一些。” 他的话,让唐若相当的不服气。 唐若并不认为,范云的水平比自己强到哪里去,她不由好笑道:“如果我天天去练的话,那你不是远远赶不上我了吗?到时候,我已经把车子开得溜熟了,你还手生的很,是不是?” 范云摇着脑袋,觉得唐若这是严重的鄙视他的悟性,往大点说,是鄙视男人们与生俱来的擅于操作机械的本领。 范云紧紧抿着嘴唇,将右手拳头握着,做了一个加油的动作朝唐若挥了挥:“你放心,我一个星期练两天,也比你天天去练要强一些。” 嗬! 范云真是吹牛不打草稿,他也不怕风大闪了他的舌头。 唐若倒有点不服气了:“行,那就这样,我也不等你了,反正我天天都有空,那我就天天去练,等星期六我们休息的时候,你就知道咱俩水平的高低上下了。” 范云呵呵一笑。 他觉得,自己就算是一个星期练一天,也比唐若天天去练要强。 女人学车,怎么能跟男人们比呢? 这时,杨姐端着一碗汤走出了厨房:“开饭喽!马雪莹,吃饭喽。” 马雪莹不用她招呼。 刚才,唐若已经把马雪莹的那碗饭拌好了菜,并且,还泡了一些香喷喷的菜汤,马雪莹正握着不锈钢的小勺子,吃得津津有味呐。 有时候,唐若要是觉得马雪莹吃饭不专心,也会端着碗喂她的,不过,今天马雪莹看上去很乖,吃饭很认真,唐若就没管她了。 范云发现马雪莹吃饭,是用左手握饭勺的,哈!这个小姑娘,居然还是个左撇子。 范云就对唐若与杨姐笑道:“马雪莹还是个左撇子,她用左手吃饭的。” 唐若点点头:“嗯,是的,幼儿园老师也跟我说过好几回了,说她的左撇子也不用特别纠正,只要注意到时候让她一定学会用右手写字就可以了……马雪莹现在写字、画画,都是用右书的课本都是从右往左翻的……” 马雪莹瞪了他一眼。 范云知道她是嫌自己议论她,于是,偷偷地朝她扮了个鬼脸。 马雪莹表示严重抗议,她用手中的勺子指着范云道:“姐姐,你看看他……” 唐若看看范云。 范云早收了鬼脸,此时一本正经地看着她俩。 唐若知道马雪莹不会无缘无故告状,这时,又见马雪莹手中的勺子,因为指向范云之故,掉了许多米粒子在餐桌上,就哄着马雪莹:“姐姐知道了,你快一点吃饭饭,等下姐姐替你打他,哥哥不乖……” 范云不再撩马雪莹,小孩子吃饭,最好不要分心。 杨姐看了看马雪莹,她自顾自舀了小半碗排骨冬瓜汤喝着,边喝边道:“听说左撇子更聪明一些的,听说常用左手可以开发小脑……” 这个问题谁知道呐。 谁也说不清楚。 范云也盛了一碗汤喝着,他不再聊马雪莹的左撇子问题了,而转向了今天一个新闻上了。 范云也是刚刚才道听途说的,现在,不过是用他的嘴巴与舌头,将这个新闻复制粘贴给唐若等三位女性听众罢了:“昨天晚上的时候,分水塘那里淹死了几个人,你们知道吗?” 马雪莹眼睛睁得大大的、圆圆的。 她紧紧盯着范云,停下了手中的勺子。 唐若跟马雪莹一样,用相同的表情表示自己并不知道范云说的这件事。 杨姐自然也不知道,她停下了喝汤的动作,与唐若马雪莹一起看着范云。 范云觉得,因为她们三个人注视着自己的目光而使他于此时受到了莫大的重视。 和鼓励。 于是。 范云的嘴巴就“叭叭叭叭叭……”讲了起来,讲得绘声绘色,仿佛他是那起不幸事件的目击者般,讲述了这一道听途说的事件。 “听说……就在昨天晚上,大约八点多钟的时候,分水塘处,湘江边上那棵两个人搂不过来的歪脖子柳树下面,一辆载有八名乘客的面包车翻进了江中!” 杨姐“哟”了一声,口中啧啧有声,表示对范云所说事故的严重同情与惋惜。 范云继续道“……据旁边不远处,坐在一个水泥铺子门口乘凉的几个老头讲,当时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车子就跟发了疯一样,歪歪扭扭从远处的大坡上冲了下来……在马路上甩下来两个……这两个人是命大的,而其他剩下的人,则全跟着司机一起,连人带车冲进了湘江里!” “哟……那里的水那么深,掉到里面还有好么?”杨姐啧啧啧啧。 唐若也惋惜地道:“当时车上的其他人为什么不跳车呢?” 傻! 天真! 幼稚! 她以为说跳车就可以跳的?一旦出现那种情况,从车子失控到坠江,也不过就是短短十来秒的时间,没有经过千百次的训练,谁能做到临危不慌? 谁能像电影与电视里摆拍的那样,一下子从车里跳出来,甚至,还能顺势在地上打个滚,以减少身体落于地面时的冲击力? 范云也够呛。 他觉得自己也反应不过来:“……谁能有那么快的反应能力跳车? 不可能的…… 据那几个乘凉的老头说,当时,他们全都吓坏了,一见车冲进了湘江,赶紧到处喊人,过来救人! 晚上江里乌漆麻黑的,怎么好救嘛?……等救援队来的时候,人早淹死了……不过,那一车子里面的人,居然有三四个人自己浮了出来,揪着江边的草木,被旁边的村民拉上来了……” 唐若与杨姐异口同声道:“这几个人命真大。” 是的。 没淹死,确实命大。 而淹死的,真是福薄命薄了。 范云接着话茬:“其中还有两个溺水太久的,被救援队捞上来的时候,当场就宣告已经死亡了,另外,开车的司机也不见了,不知道他去了哪里……等救援队又忙了一阵子,终于把面包车从江里吊上来后,才发现司机人并没在车里面,不知道是他是被江水冲到哪里去了?还是仗着他的水性挺好,游上来岸并惊走了? 据幸存者说。 这一车人,都是在另一个村子吃结婚酒的。” 杨姐惋惜地道:“喜事变成了这事……” 她有口德,一个丧字没有说出口来。 范云乜斜了杨姐一眼:“……据那些被救上来的人说,开车的小伙子,当时是带着他的老婆和大半岁的女儿一起去的,本来,他准备将这车亲戚送回家后,再返回去接自己老婆孩子的,不料却发生了这样的事。 据说,因为是婚宴,当时又有人劝酒,那个司机当时就喝了不少酒。 可是,似乎他也没有喝没过量,但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到了分水塘,面包车就刹不住了,一下子冲进江里了。 听说,那个司机是新娘子的亲哥哥……车上乘客全是女方代表,死的两个是司机的亲叔叔婶婶,那个司机到现在还没有找到,不知道是不是吓得逃到哪里去了,还是怎么回事。” 听到这个令人遗憾的消息,唐若与杨姐的反应,理所当然都很强烈。 她们俩一会儿啊一声,一会儿哎呀一下,表示对范云所说事故的震惊。 当范云终于将这一事件完整再现一番后,他觉得自己已经讲得口干舌燥了,忙去接了一杯水,“咕噜咕噜”一口气灌进了肚皮里。 此时。 唐若与杨姐已经就从事故的起因,司机谜一样的消失,今后会发展的结局,两个人进行了一场讨论和预测。 杨姐得出的结论是,司机应该是被淹死了,可因为时间尚短,还没有浮出水面罢了。 唐若倒觉得那个司机说不定已经游到了岸上。 不过,唐若的话说得并没有什么底气。 正如范云说的那样,江里乌漆麻黑的,分水塘那儿的水流又那么急,司机如果不是水性特别好的人,恐怕也是凶多吉少了。 因为范云与唐若正在考驾驶证。 所以,范云又对唐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一条,一定要记住呀……别的不说,就算是普通的、轻微的刮碰事故,一旦有一方喝了酒,那么,倒霉的必定是喝酒一方……” 唐若又不喝酒。 他的话,与其说是感慨,倒不如说是自勉。 唐若很认真地盯着他看了几眼:“……你,说的很对!以后你喝了酒,一定不能开车,知道吗?” 范云用力点了点头。 哈哈。 唐若怎么知道范云此时心中扒拉的小算盘呐! 范云心想,自己喝了酒也没关系,到时候,如果有什么应酬的话,他当然要带上唐若一起的,哪怕他喝得烂酷如泥又有什么关系呢? 反正,到时候他们家里有两个司机,范云喝酒不开车,唐若可以开嘛! 想到这里,他就朝唐若露出了一种只有他自己才懂的笑容。 唐若嗔道:“……严肃点,别嬉皮笑脸的,刚才我说的话,你听见了没有?” 杨姐心想:哟!现在就开始学着管男人了?呵呵,小丫头,你还嫩着呢,你还不知道,男人们,一个个都是些口是心非的动物罢? 为什么杨姐会这时想。 因为。 她本身就被男人骗过,而且,还骗的不轻。 正如许多貌似单身的女人一样,杨姐,其实也是一个很有故事的女人哟。 第140章 两清了 杨姐的情感史并非一片空白,她曾经谈过一个男朋友的。 而且。 那个男人还和她是一个村子的,虽然说不上是青梅竹马,但也算是知根知底。 杨姐在金灵渠广告公司上班这几年赚的钱,几乎都花在了那个男人身上。 那个男人最早的时候找不到什么工作,也曾经与杨家兄弟以及范云一样,在金灵渠广告公司蹭过很多饭吃的。 后来。 他发现自己在小小县城着实找不到什么好工作,于是就在某次和杨姐卿卿我我,并很是给她灌了一些甜蜜的迷魂汤后,信誓旦旦地告诉杨姐:他想去桂林发展。 那就去呗! 只要是有利于他的发展与事业,杨姐都不会说什么的。 谁不想自己的男朋友——未来的男人能够事业有成呢? 于是,那个男人就去了桂林。 可是。 桂林的钱,对于他这个没有什么学历与背景的人而言,也不是那么好赚的。 所以,后来他在又跟杨姐亲热过后,告诉她,他想买一辆出租车跑客运。 行! 杨姐也支持他。 于是,她把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了出来,给他买出租车。 那个男人高兴地搂着杨姐,为她精心构筑了两个人的美好未来——等他开两年车,赚到钱了,就在桂林买套房子,然后两个人就办酒席结婚。 不得不说,那个男人给杨姐画了一个很诱人的大饼。 可惜。 自从那个男人开了出租车后,渐渐地,回来小城看杨姐的次数越来越少了,间隔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了,而每当杨姐问他时,他的回答总是很忙,很累,忙着赚钱,累得要死。 他哪里是累与忙。 这些都是借口。 事实上,那个男人自从开了出租车后,确实也挣了一些钱,这个不奇怪。 “车轮一响,黄金万两!” 不过,那男人赚钱是赚到了,可也应了那句几乎百试百灵的魔咒:男人有钱就变坏。 那个男人一边开着杨姐资助自己的出租车在桂林赚着钱,一边,用赚来的钱又找了一个女人,当然,那个女人比杨姐更年轻、更漂亮。 当杨姐感觉到那个男人越来越不对劲时,早就为时已晚了。 那个男人把她撇在了一边,却与桂林城里更年轻更漂亮的小妖精混在一起了——杨姐说的,那个女的是个小妖精。 八成她应该见过的。 奇怪的是。 杨姐其实已经和那个男人在民政局登记了的,但当那个男人在外面又找了一个小妖精的事情被杨姐发现后,她并没有找那个男人与小妖精去厮闹,最终却答应了那个男人的哀求,与他又到婚姻介绍所依法办理了离婚手续。 说来好笑,杨姐与那个男人只是登了记,却并没有在村子里摆酒,这可倒好,村里那些左邻右舍,并没有一个人知道杨姐是一个结过婚的女人,一个仅仅只是法律意义上结过婚,却又离了婚的女人。 所以。 当唐若与范云吃完了饭,带着马雪莹返回她们那个大院的路上,唐若对他说了杨姐的这些事情后,范云听了觉得杨姐简直——简直就是傻成极品了呀! 凭什么。 她付出了钱,付出了感情,而那么男人踩着她肩膀爬高之后,转身却把她甩了? 范云握着唐若的右手,稍微用力捏了捏。 唐若懂他的意思,她知道范云在表示气愤,表示不平,表示他决不会像那么男人似的,随随便便就背弃当初的山盟海誓。 范云悠悠道:“……现在的人啊!一个个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要了东,还想要西,怀里搂着一个,眼里起码还看着两个……其实,也不光是男人如此,就算是女人,脚踏两只船、三只船、更多船的也大有人在。” 唐若觉得他说的虽然有一定道理,但却有失偏颇:“……女的比男的还是强得多,男人有了点钱,就想到外面潇洒,女人一般却还是顾家的,起码,顾自己的孩子……” 大概,她是想起了唐小兰与马俊生两口子的事情吧,所以,才会如此有感而发。 范云看了看唐若。 难道他就没觉得,唐若懂得有点多吗? ……………… 第二天,唐若果然一个人去霞云桥驾校的科目二训练场去练车了。 因为。 晚上的时候,当范云来到饭堂吃饭的时候,唐若很是咭咭呱呱跟他说了一番今天练车的心得。 另外,今天唐若在练车场上,还见到了一名威武的女司机,开着她驾驶的教练车,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居然一下子就冲到了一排绿化隔离带里。 当时,车子就好像一匹没有套住笼头的野马一样,咆哮着撞烂了绿化带上拦着的铁丝网与护栏,稳稳当当地把底盘骑在了绿化带的水泥花基上。 当气极败坏的教练冲过来的时候,那辆教练车的车轮,尚且悬空转个不停。 地上,机油漏了一地。 不用问,不是油路被刮烂了,就是油底壳被撞坏了。 不过还好,漏出的不是汽油,如果是汽油,那还真是有些危险呐! 一个烟头扔在汽油上,后果不堪设想。 就这样,也已经把那个女司机吓很花容失色,脸色煞白,眼圈中含着泪水,差一点就要阴转大雨了。 她的教练倒是没有责骂她。 骂。 又有什么用呢? 骂也不能解决问题啊。 不过,也许是那个教练早已见惯了各种奇葩操作的学员,所以,并不觉得这位女司机的车祸闯得有多么离谱罢了。 毕竟。 她这是在教练场里,一切,都在可控范围之内。 如果她这要是在路上,冲上了马路上的绿化带,所引起后果的严重性,说不定,是难以估量的。 唐若眨着眼睛对范云道:“你看,我今天穿的是平底布鞋……那个出车祸的女司机,穿的是高跟凉鞋,所以就出车祸了……你昨天提醒得很对,以后开车就穿平底鞋。” 范云看着她脚上那双鹅黄色碎红花的布鞋,虽然觉得穿高跟鞋跟开车出车祸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他转念一想,毕竟,穿高跟鞋开车多少会影响驾驶操作,这也是不争的事实,所以,范云也就没说什么了。 他不说什么。 不代表别人不说什么。 例如。 杨峰。 今天,久违不见的杨峰居然又来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餐厅吃饭了,别说,虽然以前他和自己的弟弟常常来蹭饭,略有沾小便宜的嫌疑,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他是能给范云唐若与杨姐他们带来欢乐的。 别的不说,杨峰在场,气氛就会活跃许多。 饭桌上,他介绍了一下自己弟弟的病情,据杨峰说,弟弟的骨髓移植手术很成功,现在,杨岭的身体正在渐渐恢复中,并且,恢复良好。 杨岭这个消息,让吃晚饭的人都为他祝福了一番,祝愿他早日康复,尽快把身体养好。 饭后,杨峰并没有坐太久就想走了,人人都有自己的事情,他不想坐了,别人也不能勉强。 范云与唐若起码不会勉强。 杨姐更不会勉强杨峰再坐一会,打打小牌再走。 而先玲已经辞工,她想在这儿打牌也打不成了。 于是,大家一起下楼。 杨姐拎着她的红色小包,也跟大家一起下了楼,最近,她和一个湖南老板一起合伙在老广场投资了一家湘菜馆,每天忙完了金灵渠广告公司的事情,她还要再到湘菜馆去坐一会儿。 去干嘛? 当然是算帐、分钱。 几个人刚走到新华书店前面的路口处,看上去满脸都是纵酒过度的方科,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突然钻了出来。 方科钻出来后,拦住了唐若:“……喂,呃!……唐若,上次说的那个钱,你该给我了吧?时间又过去这么久了。” 本来心情挺高兴的唐若一见到方科,一张俏脸立马沉下来了:“什么钱?我不知道你说的什么钱?我也不欠你什么钱,我看你这个人是有毛病吧?” 范云向前两步,拦在了唐若与方科的中间,他把拳头捏得紧紧地,范云觉得,大概是上一次在兴隆购物城二期那一片菜园子里,没有把方科捶爽,他的皮又痒了,今天又过来找捶来了。 范云瞪着眼冷声道:“什么乱七八糟的?啊?谁欠你钱,你给我说清楚……如果不说清楚,你再这样三番五次纠缠她,我可真对你不客气了。” 方科见范云挺凶,不由往后撤了一步,他的人虽然撤了一步,话却一步不撤:“什么钱?以前,我请她吃饭,吃东西,买花买礼物花的钱……哼,上次我就跟她说了,如果把那些钱还给我,我们就两清了,如果不给我,这事还不算完!” 说完,方科从裤兜里拽出一张纸条子,递向范云:“你自己看吧,我给她花的钱,白纸黑字,都写得清清楚楚的。” 范云接过来看了看。 他觉得自己看了方科的帐目后,简直有点啼笑皆非。 方科的行为,严重刷新了范云的三观。 这个方科。 连买了一包一块钱的小鱼干给唐若,年月日都记得清清楚楚。 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难道方科早就料到他无法留住唐若,而早早就已经为以后的事情做了后手准备? 范云看完方科的帐目,又看了看下巴刮得铁青,满脸都是外强中干的方科,觉得自己如果一拳捅到方科的脸上,他的脸上必然能开一个崭新的五彩铺儿。 方科是个男人吗? 妈的! 范云不由自主在心中骂了方科一句粗口。 他实在是有点忍不住想骂人。 范云把方科的帐目递给杨峰过目,杨峰看了看后,表情虽然没有什么特别变化,但眉眼间也带上了三分不屑。 杨峰对方科道:“人家不喜欢你了,你老是纠缠人家做什么? 方科不是我说你,以前的时候我对你印象还挺不错的,感觉你也不是一个小气的男人,你现在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一个大男人,请女孩子吃点东西,送她点礼物,还想要回去,你好意思吗你?” 方科并不为杨峰的话所动。 他只是问唐若要钱。 方科的话,也很明白,只要唐若给了他钱,从此,所有的事情彻底一笔勾销,大家今后见了面就是路人,谁也不认识谁。 他重点强调了彻底两个字。 这两个字是他的筹码。 唐若并不吃方科这一套,她对于方科的无赖嘴脸极其反感,唐若喝道:“起开,好狗不拦路……我不欠你一分钱,谁欠你的钱,你去问谁要,别找我……” 方科就是无赖嘴脸,他就是不起开,看他的架势,如果唐若不给他钱,他今天似乎准备一直纠缠下去。 范云真想再揍他一顿。 不过,范云还是忍住了,他觉得,如果能用钱摆平的事情,还是不要用武力的好。 于是。 范云就问杨姐:“姐姐,我身上没带多少现金,你带了钱没有?” 杨姐乜斜了方科一眼后,她把身子往路边上又撤了一撤,回道:“要多少钱?” 她没有看方科开的帐目单,不知道那上面写的什么东西,金额多少。 范云当然不可能按方科单子上写的钱如数给他,怎么的也要打个五折,难道,方科请唐若吃饭,就唐若一个人吃,他方科全程一口没尝,光看的吗? 开什么国际玩笑! 范云对杨姐道:“一千块吧,一千块钱有没有?等我回头取了给你。” 杨姐点点头:“嗯,好的,一千块钱我倒有,多了可真没有了。” 她取出钱来点了点,给了范云。 范云二话没说,直接将钱摔到了方科的怀里:“你记着,你纸上面写的那些东西,没有人强迫你买,都是你心甘情愿买的。 今天你想把钱要回去,等于是你把自己屙出来的粑粑再吞回去……很恶心人。 不过,我也不跟你记较了,那上面的钱,我只给你一半,别问为什么。 因为,另一半是花在了你自己身上的。 记着,从今以后,两清了,懂吗?以后不要再让我和她看见你,知道吗?” 范云把钱摔给方科的时候,唐若想拦着他的,可是,钱已经到了方科的怀里,掉在地上的两张,也被他弯腰捡了起来。 杨峰用手指了指方科,又指了指范云,叹口气道:“你看看你……你看看你办的这种事,为什么你就不能像他一样,爷们一点,大气一点呢?你这样,哪个女人会喜欢你呢?” 方科并不理会杨峰的话,对于他而言,此时,能从唐若这里榨一分钱,就多一分钱,他现在只想止损。 拿回了这一千块钱后,方科的心里才彻底舒服了下来,他知道,也就这样了,从此,他自己该和面和面,该卖包子卖包子,唐若与他,再没有半毛钱关系了。 方科心里,原先因为他自己认为被甩而产生的巨大怨怅,也消弥得差不多了。 此时。 他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儿怨与恨,随着这一千块钱的到手,也平复得几乎不剩分毫了。 第141章 天越来越热了 范云被方科恶心到了。 不过还好,这件事总算过去了,方科一边抖着手中那叠钞票,一边信誓旦旦地说着:“行了,大家两清了!” 范云真想飞起一脚,狠狠地踢在方科的屁股上,把他一下子像一只烂皮球般,踢到马路边的臭水沟里去。 范云把唐若送回大院,他一边顺着马路往回走,一边默默想着心事。 范云觉得像方科这种人,活该就没有女朋友。 其实。 不止是方科,现实中,有一些小气的男人,在跟女人约会的时候,总是将小算盘扒拉了又扒拉,生怕自己花的那些钱收不回来似的,所以,连买一杯饮料都要考虑再三,到底是买矿泉水好,还是应该买杯咖啡。 这种问题,还用纠结,还用想吗? 像城管队那个看着范云不顺眼的霍立,就是那种人。 据说,有一次霍立在跟一个朋友有意摄合他们的女孩子约会之时,就跟那个女孩子在大街上干轧了两个小时的马路,一分钱东西也没买给那个女孩子吃。 然后。 就木有然后了。 连约会的时候,都舍不得在人家女孩子身上花点钱的男人,难道,还指望他在今后的日子里演绎出什么浪漫的续曲不成么? 范云一跳,二跳,跳到了栽在路沿的花岗岩石头的马路牙子上,像走平衡木一样向前走了一小段路,他觉得,虽然自己今天一激动,白白给了方科一千块钱,但是,范云觉得,钱是身外之物,与人相比,钱根本就不算是个什么东西。 范云摸了摸脑门,感觉微微见汗。 天气热,随便在外面走一阵子,身上就出汗,像范云这样的还是好的,他的身体素质好,人又年轻,是十分能耐得寒暑的。 不过。 此时范云觉得有些口渴了,晚饭的时候,杨姐煮的菜里多放了一些盐,可菜又那么地好吃,范云就多吃了一些菜,他就感觉想喝东西了。 范云走进路旁边的一个小卖店,从立在门口的冰柜中取出了一瓶百事可乐出来,付钱买单,打开饮料喝了一口。 话说,是谁发明的这种碳酸饮料啊? 夏天喝这个,简直不要太爽。 范云将右手食指头伸进可乐罐的拉环里,用力一扯,揭开了那只大头葫芦娃一样的盖儿,里面,白白的泡沫飞速的涌了上来。 范云喝了一口,含在口中漱了漱口。 “扑!” 吐掉。 第一口,他并没有喝下去,他喝饮料有个习惯,第一口常是用来漱口的。 要说,可乐这玩意儿也怪了,如果没冰镇之前,喝着就和那煮豆腐剩的盐卤水一样难喝,比那马尿似乎也强不了多少。 但是。 一旦将可乐冰过之后,它的味道就完全变了。 “啪”地一声揭开可乐拉环,然后举到嘴边,深深的吸上一大口,让那冰凉的液体由口至喉最后落于胃中,霎那间——口舌之间弥漫着的都是凉气。 安逸! 一秒钟过后,胸腹之中就会有一股清凉直透上来,瞬间就将浑身三万六千五百个毛孔都打开了,那种感觉,谁喝谁知道。 可。 据一些营养专家开的电视讲座说,可乐与薯条汉堡一样,都是一些洋快餐罢了,除了高热量高脂肪外,并没有什么营养的,那些东西,吃多了只会让人发胖,越吃越胖。 范云觉得,“专家们”的话,除了忽悠人以外,也并非一无是处,因为,他发现外国的成年男女身材普遍更容易发福。 不是中年发福。 而是青年发福。 很多外国男女,二十来岁三十不到,一个个就挺起了将军肚,翘起了大屁股,走起路来看上去就跟唐老鸭一样左摇右摆,十分可笑。 或许,唐老鸭的动作就是某一个老外的原型,也未可知。 范云将那罐可乐一饮而尽,他把可乐罐放在地上竖起,提起右脚对准后,“啪”的一声,用力跺了下去,一下子就将可乐罐跺扁了。 比那些收破烂的人跺得都好。 看来。 范云有进行垃圾回收的潜质。 想一想多年后,范云嘴中重又叼起了烟卷,一边摆弄着手中的破电线烂铜丝,一边对提着大塑料袋子到他面前的妇女同志问道:“你是什么垃圾?” 而那个妇女同志则摇着手中的袋子大声对他道:“可回收垃圾,都是一些瓶瓶罐罐,可回收垃圾,要不要?收不收?” 范云“噗”的一声吐掉了叼在嘴角里的烟头,大声笑道:“收,什么垃圾都收,破铜烂铁,废报纸旧书,塑料袋塑料瓶……都收!” 范云左右看看,发现垃圾桶离自己站的地方还有很远,他抬起脚来,“哗啦”一声,用力将那只被他踩扁的易拉罐踢出了十万八千里,打着滚翻着身落到旁边的草地上面去了。 没素质。 范云有的时候,做事情也是全凭个人喜恶的,他并不完全按照规则行事的。 踢跑了易拉罐,就等同踢飞了方科,大概,在范云的潜意识里就是这样想的,因为,他踢了一只东西出去后,感觉自己的心中似乎舒服了一些。 现在,他需要再踢一点东西。 范云没踢东西。 他发现左前方十米开外,有一棵歪脖子树垂下了一根手臂那么粗的树枝,看上去,似乎随便一跳就能够得着。 于是。 范云就快步走了过去。 果然,一跳他就双手握住了那根树枝。 范云双臂齐发力,肩头与手臂上发达的肌肉瞬间绷得紧紧的,一下子,把自己的下巴拉得超过了那根树枝。 范云一连拉了二十几个引体向上。 最后,实在没力气了,才“扑通”一声,落在了地上。 好了。 现在可以回宿舍睡觉了,洗澡洗衣服,玩一会手机,看一会书,跟唐若发发短信息。 范云今天不想再跟唐若聊天了,他觉得,不能让唐若认为,他认为自己今天一掷千金的行为是多么的霸气。 过去的事情就翻篇。 但。 说不定。 唐若反倒认为他是一个傻瓜呐。 可是,如果能用这钱,将方科这枚潜水雷彻底清除的话,似乎也是挺划算的。 范云觉得,没必要跟方科闹得两败俱伤,方科现在不就是想要钱嘛? 给他,让他滚蛋。 看看。 现在方科不是已经滚蛋了么? 回到宿舍。 搞完个人卫生。 范云钻进了蚊帐里,用两只小塑料夹子把蚊帐摄紧了,不摄不行,不摄,有时候蚊子就会从被他半夜不小心弄开的蚊帐缝隙里钻进来,而扑向已经睡着的范云狠狠咬上一阵的。 有一次,范云惊讶地发现,有一只蚊子,八成是因为三天没吃饭而饿疯了,已经吃得肚子鼓鼓地趴在蚊帐上,飞也飞不动了。 范云一巴掌呼过去,直接将那只饕餮之徒送往西天极乐世界去了。 范云躺在床上睡了一阵子,翻来覆去睡得怎么都不太舒服。 主要是因为,天气越来越热了。 热得让人心情颇有几分浮燥呢! 其实。 不只是人们的心情有些浮躁,就连每天东升西落的太阳,也被它自己热得浮躁起来了。 看吧! 第二天。 还没等到中午时分呢,太阳就已经开始浮躁起来了,它鼓着腮帮子发着威风,十成的火辣辣倒用上了七成,用来炙烤着范云与万物栖身的这块大地。 有一些小鸟与蝉,也被晒得躲在了叶子后面。 特别是知了,有气无力“知了、知了”的叫着。 不知道。 它究竟知道些什么? 是知道自己的好日子会越来越少?还是知道这热死人的鬼天气,路漫漫而不见其远兮? 再看小城的柏油路。 整个路面。 被烤得象块刚刚热轧成型的铁板似的,顺着路远远看去,都能瞅到宛若海浪一样的热气从地底下扭曲着直透上来。 范云头有点大。 他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天越来越热了。 他赶紧躲到了树荫里。 一处临街店面里透出来的空调风能吹得到的树荫里。 范云觉得,马路上走来走去的那些人,一定热得十分难受。 因为,没有几个人会站在太阳底下,而是匆匆走着,尽量往阴凉的地方凑。 这时,有空调的地方,就吃香了,特别是灵渠市场里面,已经有些只带孙子孙女不买东西的老头老太太们每天进去闲逛着,蹭空调吹了。 范云的视线落在马路上。 路上。 有些地方喷的稍厚一点的柏油,看上去就象脏乎乎的黑色猪油一样,简直都快被晒化了。 那些柏油里。 就像藏着马路凭空生出的爪子似的,吱啦吱啦撕扯着行人车轮与鞋子,似乎想拼命留下一些什么东西似的。 留下什么? 只能留下一条条车轱辘印子,一只只鞋印子。 特别是花纹深的那些东西,印在快晒化了的柏油上,清晰可见,倒是于某时某刻可以成为警察们办案的有力证据。 只是! 在这种小城。 一般情况下,警察除了吓唬小偷,外加维持下交通秩序外,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紧要与重大的案子去办。 要知道。 在这样城东咳嗽一声,城西都能听到的巴掌大小城,又有什么紧要的案件呢? 人。 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不是这个乡就是那个村的。 事。 都是一些柴米油盐鸡毛蒜皮的琐事之事。 这样的一个小城,又有什么大事发生哟! 看看汽车站门口那个岗亭处的交警就知道了,此时,他也停止了“吱吱吱”拼命吹着含在嘴里的铁口哨指挥交通,而是躲到岗亭里面,吹空调去了。 这么热的天。 如果让他在外面连着晒上一两个小时,弄不好他就光荣牺牲了。 此时。 有一辆洒水车一边播着无限循环的《祝你生日快乐》,一边洒着水,慢悠悠从远处龟速而来。 这个洒水车! !!! 只见它顺着秦皇路一边慢吞吞走着,一边将声势颇大的两条水龙不停喷向道路两旁。 吓得骑摩托车的小伙子往旁边猛一窜,差点撞着边上过马路的老太太。 话说! 范云觉得,洒水车为什么不弄个葫芦娃音乐放放? 葫芦娃多好。 葫芦娃葫芦娃、一根藤上七个瓜…… 可惜。 可叹。 洒水车喷出的两股水流洒到路上后,不但不能解暑,反而还会增温。 凡是被水洒过的地面,一下子,就如同刚刚烧红的铁板出炉后,又被冷水激了一下那样,马上腾起一股热浪。 这热浪。 让人感觉更加热了,唉!真让人沮丧,这该死的天气。 不过。 那些有空调的冷饮店、清补凉小屋什么的,生意倒十分火爆了起来。 能不火爆嘛? 躲在开着凉溲溲的空调的小店中,点一杯什么木瓜香叶奶昔、什么柠檬情侣真味奶、什么夏日的清凉、火热的浪漫等等,拿根弯脖子吸管慢慢吮着,看着外面路上一个个晒得汗流浃背的行人,看着就让人感觉开心幸福。 好吧!喝自己的奶,让别人晒去吧! 而唐若。 此时却是开她的车,让范云晒去吧! 她开的教练车里,是有空调的。 这个不是废话吗?教练车里要是没有冷暖气,那夏天不得把人热死?而冬天,不得把人冻得双手麻木,连方向盘恐怕也拨拉不明白了吧? 唐若现在已经不仅局限于原地的倒车入库了,她与本组的另外几个人,还学习了半坡起步——除了范云。 范云的组长资格,已经被自动取缔了,鉴于他练车时的屡屡缺席,他的组长,已经自动被本组的另一位男同志——谢知法顶替了。 谢知法比范云称职。 每天。 他总是在最恰当的时候,在本组的几位女士一个个都热得粉腮蒸霞、额见细汗时,适时买来冷饮给她们喝。 中午吃饭的时候,谢知法还会跑到饭堂的大风扇那里,用他的外套与草帽给本组人员占上几个好位置。 这样的人。 活该有好几个女朋友。 可惜的是,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这样一个聪明伶俐出手也不寒酸的谢知法,到现在居然连个女朋友也没有。 当然。 是他自己说的。 谢知法一本正经对李惠霞道:“……姐姐,真的不骗你,我真的没有女朋友,你看看你们村有没有合适的?如果有合适的,辛苦你给我介绍介绍……” 李惠霞笑道:“鬼才相信你的话,像你这么聪明的人,家庭条件又好,会没有女孩子喜欢?不说别的,光是你家在城里那一栋五层高的楼房,就值老鼻子钱了……” 谢知法挠了挠后脑勺,苦笑道:“那座房子,是我们家两个老东西的,再说了,我上面还有三四个哥,到时候,我爸妈也不一定全部给我啊!” 第142章 城里有什么? 李惠霞认为。 谢知法这是在低调的炫富啊! 城里有什么? 那是寸土寸金之地,是许多人都削尖了脑袋拼命想往里钻的地方。 像老魏那样的人,做梦都想在这里拥有一套住房,拥有了住房,孩子读书也能比租房子时,更有那些大城市,那些一二线的大城市里,房价一路往上走高,特别是那些楼龄挺老的学区房,一直在不断突破人们的心理预限,就很是能说明一些问题的。 而谢知法家,居然在城里拥有一座楼。 天! 一座楼是什么概念? 嗨…… 算了。 不说唐若她们了,还是说范云好了。 范云跟卫明珠一起,在路上走了一阵子后,热得赶紧找地方躲起来了。 他对卫明珠道:“明珠,咱们下午不要走在一起了,一个人巡一条街好了,这样的话如果想偷偷懒,目标也会小得多,一个人想往哪里钻,就往哪里钻。” 有范云这样的师傅带徒弟,实在是让老魏觉得不省心啊,看来,教徒弟偷懒,也算是一些单位的“优良传统”了。 偷懒不是不行。 磨刀不误砍柴功。 但是,一定要偷得合理,偷得应该,偷得理直气壮才行。 像范云。 偷懒就偷得理直气壮。 他跟卫明珠分开了,各管一条街后,转了一圈感觉没什么重要的事情,就走到了余丽拿的报刊亭,她这个报刊亭,几乎全天都处在树荫与楼房的遮挡下,比其它地方还是更凉快一些的。 范云为人民服务来了。 因为,他觉得余丽拿一定有事。 范云摸出两块钱,买了一支玻璃瓶的桔子汽水。 余丽拿扯过拴在一条黑得连绳子它妈都不认识它上面的瓶启子,“嘭”的一声,打开了汽水,递给范云。 范云看了看余丽拿的眼睛,她的眼睛看上去跟午时的阳光一样,似乎也是火辣辣的。 于是。 范云干咳了两声。 “咳……咳!” 他也没用吸管,直接嘴对嘴一口气将桔子汽水喝掉了大半瓶。 范云的目光,再一次落在了余丽拿的脸上。 他觉得,余丽拿似乎比前一阵子变得漂亮了一些,脸上的那些白麻子,似乎也淡得跟人随风而去的心事一样,没什么痕迹了。 范云的目光在余丽拿的脸上、颈上停留了一下。 但,也仅限于此。 再往下……是不允许的,是犯禁的,是充满被关进小黑屋子里的危险性的。 范云并不想犯那种“错误”! 虽然。 大街上的女人们,一个个都已经开始用那些短得不能再短的裙子、裤子,来宣告一些什么了。 虽然。 余丽拿的裤子短得即使她自己感觉挺好意思的,但是却已经让范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 范云,还是把控住了自己的那一颗心。 别人是别人。 他是他。 他曾经是受过革命教育的战士,范云,身上有正义感,有安全感,唯独没有色迷迷地感觉。 这样的人,不知道颇有几分姿色,自认为很有魅力的余丽拿会怎么看他? 也许,除了佩服,另外还有几分若有若无的轻啐吧。 啐他的木讷与不解风情。 范云喝完汽水,把瓶子插进报刊亭旁边的汽水箱里,夏天一来,余丽拿这儿卖得最好的,已不是那些不能吃不能喝的报刊杂志了,而是这些从冰柜中取出来的,凉丝丝的冰镇饮料了。 别人不说。 光是范云,一天下来也要买它个三瓶四瓶的饮料喝,其实,他心里也知道解渴莫过凉白开,可是,每天范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嘴巴,就是想喝这些加了糖精与色素的饮料。 道理是道理。 行动是行动。 余丽拿似笑非笑,用眼睛的余光瞥了范云一眼:“看下铺子,我去一下洗手间。” 她现在跟范云说话的时候,带着一股向大城市文明看齐的意味了。 譬如刚才她的话。 余丽拿早已不再像有些庄稼人那样,把厕所叫做茅房了。 现在,她也不再像以前一点,把茅房叫成厕所了,而是优雅地称之为——洗手间。 洗手间这三个字从余丽拿抹得红红的嘴巴里吐出来的时候,听在范云的耳朵里,是挺顺耳的。 这叫什么? 这叫文雅。 范云认为,所谓文雅绝不是天生的,也不是什么狗屁的从骨子里带来的,而是后天塑造的。 他认为,一个人,其实就是当初女娲补天时的泥巴,一开始泥巴都是一样的,可是由于捏泥巴的人用的力道与时间不一样,而导致每一块泥巴捏出来的人也不一样了。 范云瓮声瓮气应了余丽会:“好的,你去吧。” 余丽拿回手扯了几张抽纸,在手心里紧紧攥了,朝远处走去。 范云就把报刊亭的台扇转向自己这边来,呼呼呼吹了起来。 感觉挺凉快。 范云就觉得,虽然自己不过是一个蚂蚁一样的区区平民百姓,可是,无论如何,还是沾上了好时代的光。 就说这风扇吧。 如果放在古代,即使那些权倾四海的帝王将相,也是无法享受到这些现代化东西的,而是悲催无耐地忍受着四时节气的变化,冷还好说,可以在房子里烧火取暖,而热……热真是让人无可奈何。 现代人。 享受的东西,如果放在古代的话,那可真是让那些前辈祖先们想也不敢想的呀! 风扇尚且如此,更别提空调了。 空调是什么? 空调是逆天呀! 不对。 空调是龙霸天,是人与天斗的产物,是人不愿屈服于大自然的淫威,而以无上智慧创造出来的东西。 空调就不说了,它代表的是高科技,是集人类智慧的一个小成,让人叹为观止。 只说现在的那些反季节的大棚蔬菜吧,材料东西那么简单,搭上一堆架子,扣上一个大棚子,苫上几床稻草帘子,外面即使冰天雪地万物凋残,棚里,却依然生机盎然处处绿意,那些作物们,该开花开花,该结果结果,完全不按常理出牌呀。 范云觉得如果自己能够穿越回古代,冬天的时候,扣上几个大棚种菜,绝对能发大财…… 呵呵…… 如果让他穿越回古代,以他在部队所学的知识,恐怕他不会去种菜吧? 他应该能从现在一个寂寂无名的小卒子,一跃成为军中将帅吧? 不过,也很难说。 万一,他被流矢击中,一命呜呼呢? 范云吹了一阵子转页扇后,感觉浑身爽快了许多,他想了想后决定,算了,还是不要穿越回古代了,那里要什么没什么,哪有现代工业社会的便利呀。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现在,就算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生活质量也比古代那些帝王将相们要高得多。 古代有风扇吗? 古代有空调吗? 古代有x光b超吗? 古代有……范云不愿再臆想了,他觉得,如果余丽拿不回来的话,关于古今之比较的问题,他能在她的报刊亭里想三天。 余丽拿回来了。 她咬着红嘴唇儿,看着盯着自己若有所思的范云,笑道:“干嘛?发呆啊?傻了?” 范云回之一笑,随口应道:“不是……我感觉你今天比昨天看上去要漂亮多了,真的……” 余丽拿被他一赞,开心地“哗啦”一下拉开冰柜,从里面取出两块冰镇西瓜出来,递给范云一块,她甚至还扭扭捏捏捂了捂自己的脸:“你也看出来了?我昨天去做了一下美容……” 嗯。 范云明白了,怪不得他感觉余丽拿脸上的白麻子淡得几乎看不见了,原来是做过美容了。 她的美容做得挺成功呀! 只是,不知道她脸上的那些白麻子,是用激光打掉的,还是用砂纸磨去的? 余丽拿回来了,范云也该走了。 范云觉得,自己还是往教育路方向去转一转吧。 他就顺着路不急不忙往教育路方向走。 范云远远就看见了一个蹲在地上卖东西的无证小贩,那个小贩见他来了后,极快地抄起铺地上的一个大编织袋子,卷巴卷巴,搂着就往远处的胡同子里跑。 范云本不想理他的。 许多时候,对于这些小贩,他要么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看不见,要么就是象征性地吼一吼算了。 毕竟。 大家都是出来讨生活的,都挺不容易的。 但是,今天这个见了他后拔腿就跑的小贩,引起了他的怀疑,他不知道那个小贩卖的是什么东西,不过,他很想知道那个小贩卖的是什么东西。 范云就大声喊道:“站住,别跑。” 他的话连他自己都不信。 小贩会听他的? 那个小贩跑得更快了,范云只见那小贩顺着师范学院门口的一个陡坡跑了上去,三拐两拐就消失不见了。 等他追上陡坡的时候,只看见了空荡荡的一条小胡同里,除了一些绿荫如盖的大树上,三两只知了拼命喊着“热死了、热死了”之外,再也没有其它声音了。 范云顺着小胡同走了进去。 小胡同里面,真是别有洞天。 这里清一色都是些灰砖灰瓦的老房子,间或有一两个门口竖着高大木柱的祠堂。 小巷又窄又长,走在里面,居然能听到脚步的回响,仿佛,一下子穿过了无数岁月的沧桑。 再往前走一截路。 霍然开朗之处,居然有一个四四方方的大院子,此时,有一群老年妇女们正坐在院子中间的荷花池旁聊着什么。 如果不是她们身上穿着现代的服装,范云几乎认为她们是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了。 范云依然是没有发现那个小贩的踪迹。 这让他感觉很沮丧。 看来,他以前在部队时候练过的那些追踪技巧,久未使用,已经严重褪化了。 范云不由就想起了希刚。 希刚退伍后,分到了一个不错的单位,专业也对口,按理说,希刚的发展与前途要比他强得多。 别说。 范云觉得自己有一阵子没见到希刚了,主要是他本身这段时间也挺忙,又要忙着和唐若一起考驾照,所以,没跟希刚小聚一下,喝上几杯。 说起来,还是上次送枇杷的时候,给希刚打过电话了,范云想起了老战友,也不再纠结那个小贩的问题了,他一边掉转头缓缓往回走,一边掏出手机,给希刚打了个电话。 范云跟希刚说话是不用客气的,是不用拐弯抹角的:“喂,希刚,晚上有没有空,有空的话,晚上一起出来喝一杯。” 电话那头,希刚的声音听上去心情不错:“好啊好啊,正好我今天晚上没有什么事……行,那行,就在老广场见,行,知道知道,对了,李阳也许会来的……行行行,我叫她就是了。” 范云走出了大院子。 他却不知道,就在他走出大院的时候,那个小贩看着他的背影,贼笑着打开了那包东西。 里面,是几只活物。 竟然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 因为。 一直以来,穿山甲可以作为食物和传统药物使用,所以被大量猎杀,再加上其原生栖息地的大量减少,所以,在1990年的时候,就已经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中,严禁捕杀和食用了。 但是。 仍有一些不法分子,偷偷地去猎取包括穿山甲在内的那些保护动物,以此牟利。 按理说,像这个小贩,如果是惯犯的话,他应该还有一个或几个固定销赃的窝点的。 今天却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小贩没有把不幸落入他手中的猎物,送到那些与他有交易的饭店、食肆中去。 其实。 如果深究起来。 像这样值钱的野味最后进了谁的肚子里,是一件十分值得人深思的事情。 料想,平民百姓不会买。 料想,范云不会买。 那么,真正买来吃的又是些什么人呢? 是大老板吗? 是暴发户吗? 还是一些什么特殊的人呢? 范云并没有看见那几只穿山甲,自然,也不会联想到保护动物的层面上去,至于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句让人细思极恐的话,他更加不会想起来的。 范云走出了胡同。 发现这里有一条巷子可以通往陡坡下面的水街,巷口处的墙壁上钉着一个木牌路标,上书接龙巷三个大字。 然后,正反两个箭头,一边指向水街,一边指向师范学院。 范云从来没到过这里,他决定,从水街那边走,慢慢转一转,看看巷口与陡坡下面,有些什么东西。 反正,他每天上班,就是走来走去,转来转去的。 范云就顺着巷口走了下去。 第143章 巡一圈吃饭 范云走下陡坡。 他发现,这里大部分仍是那种灰砖灰瓦的民居,这些民居,很有地方特色,通常,都是砖木混合结构的。 都是那种高高的木头门槛前面,立着两根粗大的顶梁柱的结构。 房间里面,清一色用松木隔成一个个房间。 正中间那间,是安置天地君亲师香火的位置,两边是卧室与杂物间、厨房,粮仓等等。 这些房子,具有典型的桂北特色,范云觉得,其实这里的房子是能够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 范云在这儿转了一圈,然后,把视线投向远处。 远处。 就是水街至灵渠公园后门口之间的一座无名小桥。 小桥是用青色条石砌成的,拱形的桥面中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缺了一块大青石,那个窝里长满了一些绿皮草。 不止是这一个位置,这座桥,由于平时于此过路的行人十分稀少的缘故,所以,桥身桥面的那些石头缝里,到处都长满了青草,有一些宽大一些的石缝中,还长出了一些拇指粗细的荆条出来,有些荆条浑身是刺,看上去,硬是一副十分棘手的模样。 范云走回水街。 他边走边看,顺着九龙壁与路旁许多棵需要两个人合抱才能搂得过来的大榕树,一直往前走,一直走到了一小门口。 兜兜转转又一圈,他居然走到了范雨与梅霖的雨霖理发店。 范云看了看店里。 范雨没有什么事情,正坐在板凳上看电视,梅霖在给一个年轻的女孩子修剪头发。 两个人都看见了从门口经过的范云,并同时喊道:“哥……” 范云点了点头,他本来不想走这条路的,可是,双脚却又自动拐到这边来了。 范云就停了一下子,他对着范雨与梅霖点了点头:“嗯嗯……你俩忙,我上班呢,现在去前面走一走。” 范雨招呼他道:“哥,中午的时候过来吃饭,中午炖牛排吃!” 范云回头给他弟弟打了个手势。 好呀! 中午有牛排吃,总强过他去吃那六至八块钱一盒的快餐。 范云就走到秦皇路上去找卫明珠,他想问一问她,中午的时候要不要跟自己一起去吃饭。 卫明珠摇了摇头:“我不去了,我中午有饭局了,师傅,你一个人去吃吧。” 范云点点头。 他知道卫明珠口中的饭局,其实不过是她的一个托辞,她只是不好意思跟他去一个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吃饭罢了,毕竟,卫明珠还是个没结婚的女孩子,脸皮还嫩得很。 如果换成何兰芬与梁蓉她们俩的话,必定是随叫随到,随时奉陪的,有吃不吃,简直是对不起自己。 范云也没再坚持叫卫明珠了,虽然她叫自己一声师傅,可是,他这个师傅之于卫明珠,也不过仅仅是聊胜于无罢了。 范云觉得不着急,来日方长,到时候再说嘛,是不是? 如果说卫明珠要是愿意跟自己一起吃饭的话,她自然会跟着自己走的,如果她不喜欢跟自己一起吃饭,那么勉强起来是没有什么意思的。 范云挥挥手对卫明珠说道:“好吧,那你一个人在这里上班吧。 如果说中午你要是想吃饭的话,到时候打电话给我就好了,我到时候带你到我弟弟的店里面去吃。 其实你跟我一起去吃饭也没什么关系啊,大家都是同事,一会生二回熟嘛,慢慢的就熟悉了,反正都是朋友对不对?” 卫明珠对范云摇摇头说:“不了,师傅谢谢你,我中午真的有饭局,到时候再说吧。” 那行吧。 此时。 吃饭让人觉得还早了一点,于是范云就决定顺着路再巡一巡。 巡一圈,正好回头去店里吃饭。 这一次他不去后面余丽拿的报刊亭了,而是沿着秦皇路一直往双灵路上走。 走过了很多的门面,范云发现有些门面,生怕自己家里面的冷气出来被别人分享了,紧紧关着房门。 而有些门面则大方的很,一直把房门开着,里面的冷气嗖嗖的跑出来,这样就有许多行人时不时站在他们的店门口蹭一下空调吹一下。 唉! 都是一些普通人,蹭就蹭一点吧,空调吹谁不是吹,对不对? 说不定站在门口的那一个人,吹着吹着空调,发现店里面有自己喜欢的东西,他就会走到店里面来,挑上那么一两样东西也不一定呀,潜在的顾客也是顾客呀,都是潜力股。 所以说,做人不要太精明了,太精明斤斤计较的人是没有什么大的前途的。 做人还是要大方一点,大气一点,凡事有舍必有得,你看前面那一家店铺,就有几个人在门口站着站着,突然发现店里面有一些衣服,他们很喜欢,于是就说说笑笑走进了店里,一边挑一边看,其中有两个男士,还分别买了两套衣服下来。 这让旁边的另一家男装店里面的老板娘很是眼红,眼红有什么用呢? 你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店门关得紧紧的,生怕别人进来一样? 挡着帘子就行了。 莫关门。 别人进来是什么坏事吗?别人进来是消费的,是买你的东西的,是捧你的场,顾客就是上帝,这一句话虽然未必是至理名言,但是它也是有它的道理的呀。 范云继续往前走,走到一家花店门口停下了脚步。 他发现店里面那个大眼睛的老板娘卖的那些花花草草都很漂亮,其中有一些矮小的绿植,用那种精巧的小盆装着,里面铺了一层花花绿绿的沙子,很漂亮,看上去很别致。 范云于是就想,哎呀,自己似乎有一段时间没有买过花送给唐若了,他觉得自己应该买一束玫瑰花送给唐若,对她勤加练车表示鼓励。 不知道,唐若现在在驾校里面练车练得什么样了? 范云自从上一次跟她练过车之后,有一段时间没去了,他就想,说不定唐若的驾驶技术已经远远超过自己了。 是啊!熟能生巧,什么东西都架不住天长日久的。 范云突然想起自己上一次大言不惭的跟唐若说,自己只要随便练一下,就能远远超过她的,他就感觉到自己有点好笑。 是啊,范云真是不怕风大闪了他的舌头,说起大话来,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范云走到店里面,东瞅瞅、西看看,那么多的花,简直看花了他的眼呀。 范云就想,如果有一天,他和唐若能够生活在一起,到时候他一定会买很多很多的花,特别是那些吊兰、绿萝,一样一样,一盆一盆的挂在不锈钢的窗户上。 没事的时候,用一个小花锄给它们松松土,用喷壶给它们浇浇水。 又或者,转过身来看着身穿着碎花小围裙,腹部微微隆起的唐若一边娇嗔地喊他:“死鬼,还不快点过来吃饭?” 一边傻傻的讪笑着回答她:“好的,马上来,马上来,浇完这盆花马上就来。” 不得不说,有时候范云就是一个大幻想家,他的脑子里总是时不时的会冒出一些奇怪的想法,想天想地,想东想西。 有的时候范云的想法漫无边际,甚至能够冲出地球,走向宇宙。 宇宙那么的神秘。 对范云来说,凡是神秘的东西他都有兴趣,他都想去探索,想去感知。 大眼睛的花店老板娘正坐在她的白色小圆桌后,手里拿着一把剪刀,“咔咔咔”修剪着玫瑰花枝上面的硬刺和一些枯叶,此时她看见店外来了客人,忙笑着站起来招呼道:“欢迎光临,请问你要买什么花?” 范云看中了一束样品,一束插着满天星、玫瑰、和他叫不出名字绿植的玫瑰花束。 他就问那个老板娘:“老板娘,这个花束多少钱?” 老板娘笑着道:“这一个花束38块钱,先生,请问你现在要吗?” 范云心里头,啧啧了一声。 他不由得暗暗吐了吐舌头:妈呀,这一束玫瑰花好贵呀,38块钱,可以买很多很多东西了。 范云忙笑着对老板娘摇了摇头:“不!我就是随便看一看,逛一逛。” 老板娘盯着他看了两眼,在她的感觉里,可能也是把范云当成了那种看一看、逛一逛的客人,于是就没有再招呼范云了,而是回身坐在了她的白色小圆桌前,继续修剪她的玫瑰花枝。 范云在花店里面转了一圈,发现这些花花草草虽然漂亮,但是打理起来想必也是十分的费工夫,花,大多娇娇嫩嫩,不像野草。 野草这种东西,正像诗中所写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范云走出了花店,往前走着,一直走到了教育路口前面一个叫寡婆桥的地方。 话说这个寡婆桥的来历,他也不清楚,不知道这个名字是从何而起,其实小城里面的很多人大概也都不知道寡婆桥的来历,绝大多数人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真正能说出寡婆桥来历的人,大概也就是前往县医院的陡坡上面,两边那些专门给别人看花收惊的神棍神婆们。 只有他们才能够头头是道,说出本地一些风土人情,一些特殊建筑的来龙去脉。 这个并不奇怪,他们靠这个吃饭,靠忽悠、靠摆龙门阵,靠说一些别人不知道的事情,别人爱听的事情来招揽顾客。 这样才有人捧他们的场,才有人心甘情愿地从口袋里面掏出票票送给他们。 是的!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其实这些看花收惊与算命的神棍神婆们,也是很有一些本事的。 譬如说。 他们能够给一些小孩起名字,起得非常好。 特别是,据说计算机上面也有了一些所谓的测字软件,可以给人起名字,打分。 那些神婆神棍们给别人起的名字,基本上八九不离十都能让计算机打出高分,看起来,这些人还是有一些真本事的。 而平常不懂这一行的家长们,给自己的孩子取的名字,虽然听上去很好听,但是,往往打分却相当的低。 范云也就是那么一想。 他在寡婆桥这里并没有停留,继续往前走。 其实。 再惊世骇俗的东西,如果每一天见,天天见、日日见、司空见惯之后,也就觉得并不怎么窘于常人,亦乎寻常了。 许多事情都是这样的。 于是。 范云继续向前走,他一直走到了双灵路的路口,然后走到马路的右边,折返了往回走。 双灵路的尽头是一家邮局,小城的邮电所就在这里,负责收发小城的信件。 以前范云他们镇邮政所送信的时候,他所送的信件也都是从这个邮政所分发出去的。 每天早上,都有绿皮车停在邮局的门口,一袋袋的报刊信件等物,装在绿皮邮政车上,运往各个乡镇再进行继续分发。 这个邮局的背后,倒是盖了很多的新房子,路口挂着一些牌子,上面写着一些电话号码。 另外还有房屋出售,现房出售等字样。 买房子对于范云来说,尚不在计划之内。 别说是他了,就算是老魏已经上班几年了,老魏的老婆又做着生意,赚着票子,他们两夫妻也不敢轻易说买房子的事情。 自古以来,娶媳妇盖房,花钱的魔王。 于范云老魏这些洗脚进城的农村人而言,这两件事情可以说是他们人生中两件最大的开支了,不动则已,一动就是要往外花费上成千上万的钱。 范云。 目前来说,每天还是和唐若沉浸在爱情的浪漫之中的。 他还没有过多的考虑以后生活上面的细节,包括——房子、孩子读书等事情,也没考虑到以后的柴米油盐等问题。 目前来说。 他和唐若的爱情——风花雪月。 想起唐若,范云摸出手机,给她发了一条短信息:“今天练车练得怎么样?” 过了一小会,唐若才回他的信息:“今天我练了半坡起步,已经练得非常熟练了,教练说等晚一点就教我们侧方停车,教过了侧方停车之后,然后就是直角拐弯,s型弯道。” 范云并不着急。 对于练车这一块来说,他觉得无论如何,唐若跟自己是没法比的。 男人嘛!对于操作机械方面的东西,天生就有这种天赋的。 范云给唐若回了一个短信息:“好的,好好练,若若,等你练熟了,到时候可以教我啊,你就是我的老师。” 唐若并不谦虚,秒回他道:“没问题,到时候等我练熟了,通通都教给你。” 哈哈。 范云如果想练车,还用唐若教吗? 只要随便告诉他一下,指点他一下,他的双手拨上了方向盘之后,随便操练一下基本上就可以了。 范云喜欢开车,开车的感觉很好,特别是一脚踩着离合器,一脚踩着油门和刹车,那种把控速度的感觉,是男人都会为之着迷。 当一个男人驾驶着他心爱的车子,咆哮着在马路上向前飞驰的时候,那种感觉,别提多爽快了。 范云又给唐若发了一个信息:“若若,晚上我和战友一起吃饭,就不去你那儿了。” 第144章 兄弟闲聊 范云忽然觉得,自己发出去的信息非常的有问题。 自己和战友吃饭,难道不应该叫上唐若一起吗? 他赶忙又发了一条信息:“若若,晚上要不要我们一起来吃饭,你说呢?” 这句话更糟糕。 唐若似乎并没有像他那样多心,她直接回了一条信息给范云:“不了,晚上你还是和战友一起去吧,我带着马雪莹在我们公司的餐厅吃一点饭就可以了,你不用管我了。” 范云这才放下心来。 但是他心里面却暗暗的谴责自己:不应该呀,像吃饭这样的事情,不管怎么样,都应该叫上唐若的呀。 范云又发了一条信息给唐若:“那,到时候,等到星期六的时候,我们一起去练车吧,你可要把教练教的东西都教给我,然后我就按照你教的学…… 呵呵呵呵,你学会了,其实不就是我学会了嘛,对不对?” 没错,他说的对,唐若学会了,当然也就是等于他学会了。 但是。 他说的话也未必全对,唐若学会了,万一他学不会呢,对不对? 这个世界上有许多的事情都是因人而异的,并不是说甲方学会了,然后传授给乙方,乙就一定能学会,那也不一定。 有些事情,还是要看天赋的,有时候,天赋很重要。 范云现在不去考虑这些问题了,他现在考虑的是走回雨霖理发店,和范雨、梅霖两个人一起吃饭,好好的吃一顿午饭。 范云看了看手机,现在的时间已经中午12点多了,可以了,估计范雨的菜已经煮上了。 于是他的脚下再没有停留,抄近路往雨霖理发店走来。 快走到理发店门口的时候,范云就闻到了一股扑鼻的香味。 先不说范雨做的菜味道怎么样,光是闻着这一股浓郁的香气,就应该让人感觉到很好吃了。 一般人闻到这个香味,大概都早已垂涎三尺了吧。 范云也一样,范云记得上一回吃牛肉,有这种香味的牛肉,应该还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吧。 这个时候。 梅霖也闲了下来,她正在忙里忙外,帮范宇打下手。 梅霖一会儿拿出一把洗好了的小葱芫荽,一会儿又走到里面去,端出一只饭锅出来。 梅霖看见范云过来了,连忙笑着招呼道:“哥,快点进来,马上就可以开饭了,你洗手了没有?要不要去后面洗一洗手?” 范云点点头说:“好的,那我去洗一下手,马上过来。” 范雨也道:“哥,快点啊,等你。” 桌子上,范雨摆了4瓶漓泉啤酒,此时他正在用起子开着啤酒瓶,范云看了看道:“范雨,我们今天中午不要喝酒了,我要上班,你下午还要做事。” 范雨笑道:“哥,没关系的,我们也不喝太多,每人喝一瓶好不好?少喝一点嘛。” 行吧! 那就少喝一点吧,兄弟两个人一人一瓶。 范云对梅霖道:“你要不要也喝一点啤酒?” 梅霖笑着摇了摇头,她将手中已经装了饭的碗晃晃,对范云道:“我吃饭,你们喝吧……喝多一点也没关系的,大不了下午我们大家都放个假嘛,是不是范雨?” 范雨点点头,嬉皮笑脸说了一声:“是的!老婆,你说了算。” 范云看着自己的弟弟和未来的弟媳,觉得他们这样每天说说笑笑打情骂俏的日子,其实也十分的接近烟火气。 这样的生活。 大概才是人间最平凡、最朴实、最真挚的生活吧。 下一步。 就是范宇和梅霖结婚登记的事情了,不过,不知道梅霖愿不愿意委屈自己嫁到他们老范家的那个破房子里面去。 其实那个老房子,如果范云家要是有钱的话,扒掉了重新修一座新房也是很不错的。 修楼房。 范云他们家,门前有水,后面有山,那是一个相当不错依山傍水的风水宝地。 范宇和自己的弟弟拿起啤酒瓶碰了一下,两个人各自扬起脖子,“咕咚咚”,喝了一大口啤酒,挺爽的。 这么热的天气,喝上一口冰镇的啤酒,十分解暑。 范云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牛排,放在嘴里细细的啃着,别说,范雨做菜的手艺确实挺棒,牛排炖的很入味,特别是加入了大料花椒那些东西之后,吃上去感觉特别的香,很不错。 范云看着自己的弟弟,不知不觉,心里面也是有一些小感慨的。 想一想小的时候,他经常带着弟弟在村子里面玩,那个时候,范雨就好像他的一个小尾巴一样,每天跟在他的背后,无论他走到哪里,范雨都想跟着他。 有的时候,范云想找自己同龄的伙伴们玩,他也会觉得范雨挺烦。 范雨还小,无论玩什么东西,都和范云他们玩不到一起去。 在农村就是这样的,每一岁都有每一岁的玩伴,同龄人和同龄人玩。 如果说年龄相差太多,那必定玩不到一起去。 最多相差一岁多的年龄还可以,相差太多是不行的。 岁数相差太多的话,无论从各方面来讲,岁数小的必定跟不上岁数大的,大的一带节奏,小的就完全凌乱了。 范云将口中的牛排啃完,然后拿起啤酒瓶,又和范雨对碰了一下:“范雨,你现在的理发技术练得怎么样了?唉,对了,上次我跟你说的那个事情,你还记得不?你可以去中医院去,去学校里搞一些免费的活动,这样的话可以大大提高你的理发技术。” 范雨觉得他哥的话简直有点好笑,范雨现在的技术还用到处去试刀吗?根本没必要,他现在的技术完全可以胜任一个大师傅了,许多时候梅林都是把主要的修剪交给他。 有句话说得好,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更何况范雨已经跟着梅霖做了这么长时间了,除了一些细腻的活,他没有耐心干,也干不来,其它的,无论是剪平头,剪碎发,还是给一些女客上发卷这些活,他都可以熟练操刀了。 范宇不怀好意的瞄了瞄他哥的头发,笑道:“哥,等一下吃完了饭,要不要我再帮你剪一下头发,我看见你的头发有点长了。” 范云其实是无所谓的,但是因为吃完了饭之后,他还要继续上班,所以他就不想这么早剪头发,这么早剪了头发,等一下弄得满脖子里都是头发屑,痒痒的,刺刺的,毛毛的,怪不舒服的。 范云就摇摇头道:“不了,等晚上你有空的时候再说吧。” 两兄弟又碰了碰杯。 范雨笑道:“哥,你有没有感觉到,还是我们这个漓泉啤酒比较好喝一点,德国、美国的一些什么啤酒味道都很差。 广东那边的啤酒也不行。 不知道是不是里面甲醛放多了还是什么原因。 我感觉可能还是我们桂林山水好的原因,造出来的啤酒也好喝一些,你说是不是啊?” 范云点点头:“当然了,桂林山水甲天下,这句话可不是乱吹的,也不是乱说的,我也去过一些地方,有很多地方工业生产搞得很好,但是污染也很厉害。 许多地方的河道,从工厂里面排出的废水直接流到了里面,水是乳白色的,红色的,黄色的,一股刺鼻的味道,哪里像我们这样水,清清的,甜甜的。 清得用双手捧起来,直接放在嘴巴边就可以喝了。” 确实。 发展中国家的污染问题很严重。 范云吹了个小牛——他所谓的去过一些地方。 范雨点点头:“是的!哥,我也曾经看过一个科教片,说我们现在地球污染的很厉害,而且60的都是白色污染,塑料垃圾,特别是大海里面,塑料瓶、塑料袋等塑料产品特别的多。 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那个片子,里面有一个镜头,一只大海龟被一个塑料网给兜住了,脖子被塑料绳一圈一圈的缠在一起,可怜的它脖子都快要被勒断了。 另外。 马来西亚渔民在海滩边发现了一条搁浅的鲸鱼,解剖了那条鲸鱼后,发现它的胃里,满满的都是塑料瓶、塑料袋等东西,它是硬生生的被那些塑料制品涨死了。” 说起这个。 范云也有一些想法。 虽然他的想法漫无边际,东冒一下,东冒一下,但是,很多都是感慨与惋惜。 范云觉得人类对于自己世世代代居住的这颗蔚蓝色的星球来说,产生破坏力确实是惊人的,也是巨大的。 范云摇头叹气:“据说,地球上每天都有新的物种消失,不是死于人类的屠刀,就是死于人类的间接伤害。” 范雨笑道:“哥,我们都是普通老百姓,我们有什么办法呢? 是不是? 我们的只能好好过自己的日子,努力提升自己,尽量让自己不要成为食物链底端的牺牲品就好了。” 啊呀! 不得不说范雨的话很有道理,别看他年纪轻轻的,说出的一些话很有见识。 范云点点头,表示同意弟弟的话:“是的,你说的很对,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物竞天择的世界,你如果比别人弱,那么你就要面临被淘汰的威胁。” 难得。 难得他们这么年纪轻轻,就已经看透了生活的本质。 其实。 不光是人类社会,凡是有动物的地方都是这样子的,也不光是动物,包括植物也是明争暗斗。 去大森林里面看一下就知道了,那些高大的乔木拼命的往上长,免得被旁边的树木遮住。 如果被其他树木遮住了光,那就意味着一步慢、步步慢,越长越矮小。 对于需要阳光的乔木来说,矮小就意味着死亡。 所以它们拼命往上攀升,争夺养分,争夺阳光,而那些低矮的苔藓和藤蔓植物,也不得不依附在大树上面,借助他们的势力拼命往上长。 这些。 都是为了让它们自己在充满竞争的世界里能够活下来,活下来,才有资格说三道四,说过去、说梦想、说一切。 范云突然感觉,这么多年,他们两兄弟像现在这样,一边喝着啤酒,一边闲聊,这种情况,好像很少很少。 是啊。 却说。 不知不觉。 范雨也长大了,慢慢的他和梅霖也将组建自己的家庭,生儿育女,为他们老范家延续香火。 本来。 梅霖曾经说过,如果说她跟范雨两个人生了孩子,第一个孩子一定要随她的姓。 但是后来她想了想,对范雨道:“唉!还是算了。” 她连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都不知道,让孩子跟她现在的这个梅姓,又有什么意义呢? 在梅林的潜意识里,不光是有那么一点隐隐约约的恨自己的养父母,恨她养母向幼晴的偏心。 她也有一些恨自己的生亲生父母,恨他们在她那么幼小,一无所知的时候抛弃了她,放弃了她。 不过自从她和范雨在一起之后,随着范雨对她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梅霖心中的恨意倒是少了很多。 范雨经常对她说:“霖霖,其实,当父母的有当父母的难处,我们又不知道他们当时是什么情况,对不对? 任何事情,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说不定你的亲生父母当时家里面已经揭不开锅了呢?生活已经难以为继了呢?” 范雨的话直接剖开了所有的一切表象,本质就是,不管什么原因,归根结底都是因为一个字,穷! 一万种原因,有9999个原因都是因为一个穷字。 梅霖对范雨道:“是的,你说的也有道理。 这件事情还是让我好好的想一想吧。 但是我妈向幼晴从来没有告诉我,我的亲生父母在哪里。 其实我很想找到他们,亲口问一问他们,当初为什么把我扔掉。” 梅林说的话有点多余。 刚才范雨已经回答了,为什么当初她的亲生父母要把她扔掉的真正原因,归根结底都是因为一个字——穷。 范雨将手中的啤酒瓶跟范云碰了碰:“哥,你现在上班怎么样?工作累不累?现在天气这么热了,你们在马路上每天这样走来走去的,还是很辛苦的,多注意点身体啊,小心不要中暑。” 范云咕咚咚喝了一大口啤酒,先是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不累,我们上班就是走来走去,巡一下街道。 其实我跟你说,很多时候我都是找有阴凉地方偷懒去了。” 梅霖笑道:“该偷懒就要偷懒! 这么热的天气在外面执勤,谁会那么傻?傻到一直站在太阳底下暴晒? 如果让我站在太阳下暴晒,一个小时不到就会被晒晕的。 你看看,外面马路上面温度太高了。” 她对范雨道:“范雨,我看我们的理发店里,也要装一个空调了,没有空调是不行的,来这剪头发的客人一个个被热得身上一身汗不说,就说我们两个人,哪次干完活不是一身汗?” 第145章 老娘们就是比小姑娘开放 应该的。 必须的。 早安装早享受。 范云也十分赞同范雨他们的理发店里装一个空调。 就说现在吧,虽说有啤酒压着,有风扇呼呼的吹着,可他感觉还是有一点闷热呐。 梅霖的提议,范雨坚决支持,通常情况下,只要是梅霖说的话,他都不会反对。 范雨笑道:“好!装!一定装,我们明天就去看空调,好不好?你感觉空调买哪一种牌子的好一点?买美的?还是买海尔的?” 他的话把梅霖问住了。 梅霖并不是太懂,对于这些电器方面的知识,她知之甚少。 于是。 范云说了:“我感觉买空调还是买格力的吧,大厂品牌,有保障,格力是专门做空调的,他们的产品质量非常过硬,许多政府的采购都是用的格力。” 范云这是给格力电器打广告,拉客户呀! 只是,不知道格力的老大董明珠,会不会给他一些提成呢? 范雨点点头:“不着急,到时候看一下再说吧。” 那也是。 不急于一时。 范云对弟弟道:“上一次我回去的时候,看见玉成家开了一个养鸡场。” 范雨才不想干,那个要一天到晚的跟鸡饲料、鸡屎、鸡粪打交道。 不好。 他喜欢做这种手艺活。 范雨摇摇头:“那个不好,像现在天气这么热,鸡棚里面到处都是蚊子,进去一会儿就会被叮的一身都是包,再说了,鸡粪那么臭,熏都熏死了。” 这个还不是主要问题。 范雨接着道:“再说了,像他们养的规模那么大,一养就是几千只,一旦发起鸡瘟来,说死,一夜之间就死一大片。” 赚能赚死,赔也能赔死。 也是。 养殖业虽然说收益不错,但是风险也很大,很多人因为养鸡养猪赔得倾家荡产,差不多连底裤都要当掉了。 范云点点头,他十分赞同弟弟的话,360行,行行都养人,做人,一定要脚踏实地,不能这山看着那山高。 范雨看见锅里面的牛排被他们这一家三口吃的差不多了,于是把电磁炉的开关打开,火力开到2800度——最大。 他从旁边的塑料筐里捏了一些豆腐泡扔进锅里,然后又抓了一些青菜放在里面,一起烫着。 别说。 这一锅香味浓郁的牛排汤煮出来的青菜和豆腐泡,绝对好吃。 范云记得,范雨小时候特别爱吃豆腐。 在范雨三四岁的时候,很是挑食,这也不吃,那也不吃,特别是鱼和肉,他是沾也不沾。 但是,他唯独最爱吃豆腐,不论是熏豆腐、腌豆腐、豆腐干、豆腐泡还是水豆腐,他都能吃得津津有味。 范云笑道:“从小到大,你就喜欢吃豆腐,特别是油炸豆腐泡。” 范雨用筷子夹了一只豆腐泡在锅里的汤里涮了涮,吧唧扔到嘴巴里,嚼了起来:“哥,这个豆腐非常好吃,炸的这么香,嚼起来又筋道,你尝一尝。” 他不光是让范云吃,同时还夹了几只,放进梅霖的碗里。 梅霖一笑。 她用筷子挑了一点辣椒酱,和豆腐泡裹在一起拌匀了,慢条斯理的吃了起来。 喝了啤酒。 吃了牛排。 范云觉得中午这顿饭吃得很饱。 吃完了饭,他就想到处走一走,消化消化。 范云跟弟弟和未来的弟媳打了招呼,走出了雨霖理发店。 他站在大街上,两眼看看天空,阳光,毒辣辣的照着大地,范云不由自主眯起了眼睛。 现在去哪里? 还没到上班时间。 范云决定到灵渠里面去走一走,于是他又从后面的小巷子里走到灵渠公园的后门。 两个卖票的大妈看着穿着制服的范云,眼皮也没抬一下,问也没问一声就把他放了进去,嗨,这两个人! 上一次的时候也是她们,那样地坚持原则,拦着唐若和范云坚持不让两个人进去。 可是今天,当她们看到穿着制服的范云,却连问也不问一声了,看起来以衣取人、以貌取人,早已在她们的心中形成了惯性。 不必苛责。 其实,在这个世界上又有谁不是以衣取人、以貌取人呢?大家基本上都差不多。 就说范云,通常情况下他也是看碟下菜的。 不过对于范云来说,他的倾向,更偏向于袒护弱者,特别是在对待那些无证小贩的时候,通常情况下,他对那些穿得又破又烂的无证小贩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范云走到景区里面。 他当然不会沿着油漆马路走。 范云一直挑渠边那些有垂柳杨树遮掩的树荫行走,一边看着清清的河水在堤岸的束缚下向远处奔流,一边慢慢地向前走着。 还别说。 公园里面的气温,按理说比外面的气温,平均要低上那么一两度,因为,在这儿有了水气的原因,范云感觉挺凉快的。 大概也是因为这里绿荫如云,处处都是花木和绿植的原因吧。 此时的灵渠公园里面,也有三三两两的游人,但是大家,大多并没有在烈日下行走,而是坐在树荫下乘凉。 范云远远看去,有一个中年男人正抱着他的孩子坐在树荫下,他将白衬衫搭在了孩子的身上,自己身上,只穿了一件两根筋的背心。 八成。 那个小孩已经睡着了。 那个男人的手中,还拿着一片很大的树叶子,不停地替他怀抱中的孩子扇着风。 挺温馨,挺有父爱的一个画面。 范云拗了一截脆嫩的绿柳枝在手中握了,没头没脑的,胡乱抽打着。 不知道为什么,忽然之间范云的心情变得惆怅了起来,望着那辽阔的天空,他的心里顿时感觉到空荡荡的。 也许是因为天气太热了? 此时。 天气确实很热,热的树木上面的蝉们再也忍不住,一个个声嘶力竭地喊起来。 范云觉得,相对于历史的长河而言,一个人的一生是那样的短暂,弹指间,百年挥眼即过。 他的小资情调有点犯了。 不过,他的这种惆怅的感觉并没有维持多久。 毕竟。 公园里面环境幽静,清新宜人,光是那富含氧气的空气,就能让人心旷神怡了。 范云把手中的柳条用力抽在一块石板上,然后一抬手,远远地向渠中掷了出去。 嫩绿的柳条在空中折了一下,直直的坠入水中,然后就被一个又一个的波浪推着,不断的向下游飘去。 范云不再往里面走了,他折转身,走回他上班的地方,一直走到余丽拿的报刊亭那里。 余丽拿闻到了他身上的啤酒味,乜斜着眼看了看他:“中午去哪里喝酒了?有酒喝也不叫我一声,真不够意思。” 叫你干嘛? 范云心里这样想,嘴上却没有这么说,他笑嘻嘻道:“唉!中午的时候走的特别远,在远地方喝的,给你说了也没用啊,你也走不开是不是?耽误你做生意的。” 余丽拿白了他一眼。 范云朝她嬉皮笑脸道:“喂!老余,你喝不喝奶茶? 算了,今天中午你没有喝酒,我请你喝奶茶好不好?” 这还差不多。 范云走到老广场中间的奶茶铺子,帮余丽拿点了一杯香草味的奶茶,他自己要了一杯小的原味奶茶:“加冰。” 这样的天气,喝饮料当然要加冰,不加冰的饮料还能喝吗? 不加冰也可以,但是必须要放在冰柜里面,冰上那么一阵子。 冰透,冰的够爽,够凉快。 这样子喝下去才能解暑消渴,才有感觉,才让人心里舒服,才能把一天积攒下来的火气都能压下去。 奶茶店圆脸蛋的两个妹子手脚麻利地将范云点的奶茶做好,封口、打包、收钱一气呵成。 范云提溜着奶茶,转过身来正要往余丽拿那边走,这个时候卫明珠走了过来。 卫明珠看着他手里的奶茶,眉毛弯弯向上挑了挑、动了动,看上去极其灵活。 她的眼睛里似笑非笑:“师傅买奶茶呀,怎么买了两杯啊?你一个人喝得了这么多吗?” 她话里有话。 范云觉得一下不好跟她解释,解释什么? 解释另一杯是买给余丽拿的吗? 余丽拿是谁? 卫明珠当然认识余丽拿,虽然不熟,但是也有印象。 范云怎么会说,另一杯是他买给余丽拿的呢。 这个时候,他只好对奶茶店的小妹道:“再来一杯,要大杯的,多加珍珠。” 范云把钱往奶茶铺子柜台上一丢,对卫明珠道:“喂!这一杯给你的,看着啊,等下拿着奶茶去上班。” 范云提着奶茶就溜了。 卫明珠看着他的背影,若有所思,她的口中“哎哎哎”了几声,本来,她还想再跟范云说点什么的,范云早已经走远了。 范云。 并没有让她看见自己太久。 他躲到了卫明珠的目光所不及之处,走进人群里面,然后东拐西拐,迂回前进,一直走到余丽拿的报刊亭。 他的战术动作运用的很好。 卫明珠还是嫩了一点,对于侦查与反侦查这一套,与范云相比,她还是差得太远。 余丽拿喝着奶茶,连唇角里都是笑意:“范云,你上次带的那个小女徒弟呢,怎么没有跟你一起啊?” 什么意思嘛? 范云嗟了一口奶茶:“没事问她干什么呀?” 余丽娜白了他一眼:“不干什么, 干嘛?问问不行啊?不给问啊?怎么啦? 难道你们两个人有什么鬼吗?” 范云突然发现女人们虽然相貌、性格大多不一样,但是,如果她们一旦不讲理了,个顶个,却都差不多。 他苦笑了一下,挠了挠后脑勺,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余丽拿这一连串的问题。 范云只好支支吾吾把话题岔了开去:“……喂!老余,你去不去洗手间? 你要是不去,我可走了啊,我有事去了,我要到下面教育路口那边去巡逻一下。” 余丽拿咬着嘴唇儿,转着眼珠子想了想,她从旁边的怡宝矿泉水箱子里取出一张姨妈巾来,“啪”的一声拍在范云的手里:“我再找点东西!” 然后,她转身又到背后的柜子里翻了一阵子,也不知道她究竟在翻腾个什么东西。 范云拿着那张姨妈巾,倒闹了一个大红脸。 完全没准备啊! 对于女人的这些私密东西,哪怕范云看上一眼,他都会感觉到很不好意思的,真的! 这个余丽拿。 真是的。 老娘们就是比小姑娘开放,结了婚的女人,真是敢说敢开玩笑,荤素都可以来。 可是。 范云还没结婚呢。 对于男女之间的事情,如果真正开起玩笑来,他还真不是余丽拿的对手。 余丽拿看着红脸的范云,抿嘴笑了笑,又深深地瞄了他一眼,也不知道她心里在想着什么。 她从范云的手里夺过那张姨妈巾,并且还伸出手来,在范云的肩头上拍了一巴掌:“看着铺子啊。” 范云赶紧松手。 他的心里,虽然十分不介意于丽娜对自己动手动脚,但是,鉴于自己身着制服,又是上班时间,所以,有一些动作还是不要做的太过明目张胆了。 那样不好。 不管怎么样,还是要注意影响的。 即使别人只是看到余丽娜在对他动手动脚,那也不好,是不是? 一个结了婚的老娘们,对他一个未婚的小伙子动手动脚,落在旁人的眼里,必定会认为他们两个人的关系大有问题的,那些暧昧的动作,还是要注意点分寸的,少做为妙。 但是有的时候,范云又非常享受余丽拿对自己动手动脚的动作。 真的。 在他的心里。 有的时候,余丽拿用软软的小手拍一拍,打一打他时那种感觉,让他的心里就好像是有一只小猫的爪子挠着一样,痒痒地。 那种感觉跟唐若又不一样,或许,是个男人,潜意识都喜欢一些女人,跟自己玩一下暧昧吧? 但是,每当范云有一些邪门念头冒出来的时候,他就会想到唐若。 一想到唐若。 他就感觉自己的屁股底下像是被针扎了一样,自己的后背像是被火烤了一样。 那一点暧昧的感觉,也立刻变得如同太阳下的冰雪一样,瞬间融化,滴滴嗒嗒,一下子溜地再也不见了。 看来,每一个男人的心里都有一匹狂奔的野马。 这个时候,就需要女人给他好好的上一上笼头,最好,再套上一只嚼子,免得他脱缰而去。 男人就该管着。 男人就是这样子的,不管他是一岁、十岁,还是一百岁,在女人的眼里,他始终都有孩子气的一面。 男人的天性就是这样子的,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就是要天天敲打敲打。 余丽拿攥着手中的东西,向洗手间方向走去。 范云看着余丽拿的背影,突然觉得她的身材,其实还是非常好的。 于丽娜双腿笔直,身材前凸后翘,该鼓的鼓,该凹的凹。 完全就是一个迷死人不偿命的小少妇啊。 第146章 捡到宝宝要交公 范云伸手揉了揉眼。 他伸手揉眼,不是因为他把余丽拿报刊亭里面的报纸价钱卖错了,也不是因为他收到了假钱。 而是因为他看到余丽拿去了洗手间,不久就转身折了回来,回来之时,她的手中还抱了一个纸箱子。 于丽拿抱了一个纸箱子,本身也没有什么稀奇的。 稀奇的是她的纸箱子里面—— 纸箱子不是空的。 但是,里面既没有装金条,也没有装银元宝,当然更不是装的小狗小猫。 范云霍然发现,那里面装了一个小宝宝。 范云不由奇道:“喂!老余,你刚才跑到洗手间里面去干嘛去了?去生孩子去了?怎么才去了这么一小会,就带回来一个小孩啊?” 余丽拿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滚!” 范云笑道:“你这生孩子的速度也太快了,就跟老母鸡下了一个蛋一样,一下子就把小宝宝生出来了,不但生出了孩子,还帮她洗好了澡,穿好了衣服。” 余丽拿见范云这样调侃自己,就伸出手来在他的胳膊上狠狠的扭了一把,疼的范云差点把嘴角都咧到耳朵根子后面去了:“哎哟,老余……松手松手,你这个人,有话好好说嘛!不要动手动脚好不好?女人要矜持一点,懂不懂?” 余丽拿把手中纸箱子中的小宝宝往地上一放:“喂,你看看怎么办? 刚才我去洗手间的时候,听到外面有点声音,我还以为有流氓呢,赶紧走了出来。 这个时候就发现地面上多了这么一个纸箱子。” 余丽拿指了指纸箱子中的孩子,这个时候,那个孩子突然醒了,不但醒了,而且还瘪着小嘴,“哇哇哇”大声哭了起来。 孩子一哭,旁边一些过路的,爱管闲事的,闲着没事到处乱逛的,或者其他喜欢看热闹的一些人就围了过来。 范云伸手在箱子里翻了翻,发现那个孩子浑身包着一条薄薄的小棉被,身上穿着粉嘟嘟的一套小衣服,头上还戴了一只粉嘟嘟的小帽子,看她的打扮应该是个女孩子,她的身边还有一只奶瓶,半包奶粉,另外还有一张纸。 由于他伸手在箱子里一阵乱翻,更加惊动了那个小宝宝,小宝宝瘪着嘴巴,“哇哇哇”哭得更加大声了。 范云忙对余丽拿道:“喂!老余,你快点抱一抱她,哄一哄嘛,看看这个小孩怎么回事啊?老是哭个不停。” 这时,旁边一个满脸皱纹,看上去饱经风霜,极富人生阅历的老年妇女对他道:“这个小宝宝肯定是饿了,你没看见她的箱子里有奶瓶奶粉吗?赶紧冲一点奶粉给她吃吧!” 范云哪里会干这个! 还好。 余丽拿报刊亭里面的电磁壶中有温开水,于是,她急忙把箱子里面的奶粉和奶瓶取出来,将奶粉倒了一点在奶瓶中,然后兑入一点温水,调和摇匀了之后,试了试温度,不冷不烫,刚刚好。 余丽拿将“哇哇哇”哭个不停的小宝宝抱了起来,斜着奶瓶将奶嘴送入小宝宝的嘴边,小宝宝小脑袋摆了一摆,然后用小嘴含住了那只奶嘴,用力的吮了起来,哭声立止。 周围看热闹的人群议论纷纷,有一些认识余丽拿的人纷纷问她这个小孩是怎么回事,余丽拿一边哄着孩子,一边对这些人解释着这个孩子是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 我刚才去洗手间的时候,发现外面有声音,然后就急忙从洗手间里面走了出来,这个时候,突然有一阵脚步声向远处跑去了。 然后。 地面上就多了这么一个纸箱子,纸箱子里面就是这个小孩喽!” 对于这样一个从天而降的小孩,余丽拿肯定要解释一下,不解释怎么行。 不过话又说回来。 她解不解释其实都无所谓,因为此时范云的手中的纸条已经介绍了这个女孩子的来历,纸条的上面写着:辰辰,女,出生于五月十八日,因无力抚养,恳请好心人收养。 这是一个弃婴啊! 范云将手中的纸条递给余丽娜看了看,余丽娜看完了又递给旁边的人传看了一下,大家一时之间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也有开玩笑说自己正好缺一个女儿,想收养的。 也有在旁边说,不明不白的小孩不能随便收养的。 一个看上去十分老成的中年男人沉声道:“这样的小孩肯定不能随便乱抱养了,对不对?谁知道她是什么情况呢?万一她是因为患有某些先天性疾病,被她的亲人抛弃了呢?” 他说的也有道理。 但是,如果这个小宝宝真的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被她的父母给抛弃了的话,那么,她的父母实在是太没有人性了。 范云觉得凡事应该往好处想,而且,没有调查过,胡乱猜测是毫无结果的。 要知道,随便说一条理由,就是一种结果,如果这样,你一言我一语,完全可以推理出成千上万种结果来,根本于事无补,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余丽拿将那个小宝宝抱在臂弯中哄着她,那个小宝宝吃完了奶后不再哭闹了,甜甜的又睡着了,她把那个小宝宝又放回了纸箱子里,别说,纸箱子还真是一个挺不错的小摇篮。 余丽拿看了看范云:“怎么办?” 范云挠挠头道:“怎么办?这个还用说吗?当然是报警啦!” 有困难找人民警察。 不要说是捡到了一个小宝宝。 儿歌都唱了,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给了警察叔叔…… 对不对? 小朋友们都知道捡到的东西要交给警察叔叔,一分钱都要交给警察叔叔,更不要说捡到这么样一个大活人了。 捡到宝宝要交公。 那就报警吧。 不报警又能怎么办? 余丽拿不可能把这个孩子抱回家养着吧。 范云当然更不可能啦。 唉!说起来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像这个可怜的小宝宝,只能交给公家了。 这样的事情只能交给警察来处理,虽然说范云也是穿着制服的公家人,但是他管不了,只能交给有关部门。 有关部门才是神通广大的,什么事情都能解决。 那就报警吧。 范云看了看余丽拿,余丽拿冲他嚷嚷道:“打电话呀,报警啊,快点吧。” 这个老娘们,心还挺急。 于是,范云就摸出手机报了警,没多长时间,“呜哇呜哇”,一辆警车就开过来了。 不用问,第一个跳下警车的绝对是希刚。 希刚跳下车后对着范云挤眉弄眼,他脸上那种古里古怪的表情,范云一看就懂。 明白。 希刚的意思:喂!小伙子……什么情况?这个小朋友是不是你和那个女人生的? 那个女人。 当然就是余丽拿了。 看到希刚脸上揶揄的表情,范云真想一脚踢死他。 旁边有一个人,看见警车来了,赶紧将正在传看的纸条子递了过来。 警察就问报警人是谁? 例行公事。 跟希刚在一起的正式警察当然是问了一下这个宝宝是怎么回事,从哪里抱来的? 余丽拿就一五一十,把她上厕所的时候是怎么发现这个孩子的,又是怎么抱过来的,全部说给警察听了。 那个警察边听边点头,表情严肃,在出勤记录上不停的做着记录。 唰唰唰。 写着一些什么东西。 范云本以为打电话报了警,警车也来了,自然是警察把孩子抱上警车,带到警察局去处理,谁知道不是那么回事。 警察做完了笔录之后,又让余丽拿和范云分别签了名,摁了手印。 干什么呀? 搞得怪紧张的! 本来范云和余丽拿是做好事的,但是现在却搞得好像他们干了什么坏事一样。 希刚看到范云脸上的表情,明白他心里面的想法,他走到范云的身边,低声道:“例行公事,例行公事,我们每一次出勤都这样,上面有规定,必须要做笔录的。” 对于自己的战友,他当然是这样好生的安慰。 那个警察并没有让希刚把箱子里面的小宝宝抱上警车,而是摸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 希刚表情虽然严肃,但是说话却是调侃的,他对范云轻声道:“行啊,小伙子长本事了,你老实交代吧,这个小宝宝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你和她……” 希刚的声音很低,像这种开玩笑的话,当然不能给第三个人听到。 范云横眉冷对了他一眼——毛病,什么事情都拿来开玩笑,这种事情,能是随便开玩笑的吗? 希刚也意识到自己的玩笑开得有点过,连忙抿住了嘴。 他接着低声对范云道:“晚上去哪里吃饭?找好位置了吗?” 范云扯了一张纸巾,擦着手上的红印泥:“还是去上次我们吃过的那家韩国自助纸上烧烤店吧,那儿经济实惠,菜式品种又多,反正下了晚班,你也没有什么事,我们可以边烤边吃。” 看范云话说的,好像他下了班就有很多事一样。 其实。 希刚下了班并不是没有事,像希刚干的这一行,随时都要待命的,身上的通讯工具二十四小时都要保持畅通,一旦有什么突发情况,马上一个电话,说走就要走。 希刚点点头:“行,那就去那儿吧,晚上的时候李阳可能也来。” 没问题,李阳来就来呗。 范云又不是第一次和李阳一起吃饭。 不过,他今天晚上应该叫上唐若一起来的。 本来。 范云的意思,晚上的时候就他和希刚两个人坐着聊一聊天,吹一吹过去的小牛,喝点小酒就可以了。 但是希刚既然说李阳也来,他也没什么办法,范云总不能说:晚上就我们两个人吃饭好了,其他人都不要来。 那样的话。 他说不出口。 又过了几分钟后,有一辆120的车,“呜哇呜哇”开过来了。 120的救护车在余丽拿的报刊亭前停了下来,从车上跳下来了几个医生、护士。 那个警察走了过去,跟那些医生故事交代了几句什么,其中有一个穿着白大褂,胸前挂着听诊器的女医生,表情严肃的点着头。 女医生蹲在纸箱子旁边,认真地检查了一下小宝宝的五官,并且将听诊器放在小宝宝的胸前,隔着衣服听了听她的心肺情况。 然后她点了点头,对那个警察道:“初步检查没有发现什么问题,看样子,她应该是一个健康的宝宝。” 警察点点头,低声和那个医生说了一些什么。 然后,他又朝希刚挥挥手,示意可以离开了。 这时,那个女医生将那个纸箱子抱到了医院的救护车上,警车在前面开道,救护车紧随其后,两辆车拉着警报,“呜哇呜哇”地朝远处开走了。 捡来的小宝宝交公了,被公家人带走了,围观的、看热闹的人一个个议论纷纷,也就散开了。 余丽拿刚才抱了一会那个小宝宝,又冲了奶粉喂了她的奶,心里面倒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 她有点后悔地对范云道:“早知道让你帮我守着报刊亭,我直接把那个小女孩抱回家好了,抱回家我养着,其实也挺不错的!” 范云笑的:“你要是想养孩子,不会自己生啊?自己生一个亲生的不是更好吗?干嘛要抱别人的孩子呀?你又不是生不出孩子来,是不是?” 余丽拿也就是那么一说。 她刚才因为抱过那个孩子,又给那个孩子喂过奶,心里面的母爱一下子就升腾了起来,有一点泛滥。 她是可以生出孩子来。 可是她老公那就不一定了,余丽拿的老公身体是有点问题的。 正因为她老公的原因,导致余丽拿一直怀不上孩子。 对于这一点,有的时候是让余丽拿耿耿于怀的。 女人一旦到了合适的年龄,不由自主她就会想要一个孩子。 特别是当看着别人家的孩子,甜甜的喊着妈妈的时候,那种感觉,让没有孩子的女人心里面很不是滋味的。 这个世界上,没有几个女人能够潇洒的想做一个丁克族,这一辈子只和一个男人生活在一起,而不要孩子。 那些不要孩子的夫妻,多多少少,都是有一些原因的。 不管怎么说,人类作为地球上的一个物种,也是需要延续后代的呀。 余丽拿瞥了范云一眼:“我就是觉得,今天那个小宝宝有点可怜,她还那么小,才刚刚生出来不久,就被她的爸爸妈妈给扔掉了……” 范云心想:这跟宝宝的大小没有关系,她就算是再大一点,三岁、五岁,甚至更大那又如何,一个人,一旦被自己的亲人抛弃了的话,其实,是一件相当残忍而又让人无助的事情。 第147章 唐氏布局法 范云本来还想跟余丽拿说点什么的,可是话到嘴边,他又咽回去了。 确实。 人性的复杂,绝非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楚的。 有很多情况,对于一个不了解底细的外人,也是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的。 对于余丽拿而言,今天她能够把那个小宝宝抱回来,并且与她有了一面之缘,喂了一次奶,所做所为已经很不错了。 而对于范云而言,能够为那个宝宝打一次电话,报一次警,为幼小的她尽一点自己的力量,行为也是可圈可点的。 就连刚才七嘴八舌出主意的那些围观的人们,其实本质上也是善良的。 他们除了惋惜、感叹,更多的则是出主意,想办法。 算了。 这一篇就算揭过去了。 世间万物皆有自己的命运,就像一个无名诗人曾经写过的一篇诗歌那样,诗歌的标题为牛: 无数次的相逢,我们都没有说话。 它吃它的草,我回我的家。 如果那天它不被带走,如果它不流泪, 我会一直认为, 这个世界,是平静又美好的…… 范云刚才打了一个电话,发现自己的手机里面话费不多了,话说,10086的服务很温馨很到位,话费只要不超过10元了,短信息就来了,提示你该充值了。 范云走到移动公司的营业厅,为他的手机充了30块钱话费。 一分钟6毛钱的话费,真的让范云感觉到有些蛋疼啊,太贵了。 想想广告里葛优的那个话:神州行,我看行,范云就觉得葛能便宜一点就更好了。 充完了话费,范云决定不再去余丽拿那边了,他想找一个僻静的地方溜达溜达。 范云想到老菜市场对面,以前王大爷卖鸭子的那一条小巷子不错。 到了这个时候,那些乡下来的赶城里集的小台小贩们应该也卖得差不多了,于是,范云就朝那个方向走了过去。 果然不出他所料。 除了巷子头上一些卖鸡鸭兔子猫的活物店之外,一眼望过去,长长的一条街道上已经没有什么卖货的人了。 范云走过一个卖活物的店门口,此时,那个穿着围裙和两只脏兮兮皮靴的老板娘,正从笼子里将一只长耳白毛的兔子提出来,只见她将那只倒霉的兔子提出来之后,用皮靴踩着兔子的脖子,手持木棒冲兔子的脑袋一下子敲过去,直接将那只兔子击毙。 范云就想:我们都应该善待小动物啊,因为,它们看上去是那么的好吃。 其实到了这里才明白,生而为人,处在食物链的最顶端,该是多么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啊。 看看那些笼子里面的鸡鸭兔子狗猫就知道了。 哪一只动物不是浑身脏兮兮的?看上去一点也没有光彩,双眼中呆滞无神。 完全就是一副混吃等死的模样啊。 相比起笼中的那些鸡鸭,想一想它们乡下的那些穷亲戚,又是何等的幸福。 就像范云家柴房里面那些鸡鸭一样,每天虽然范云妈仅仅是粗茶淡饭地招待着它们,但是,只要它们能够下蛋,身体健康,起码是没有性命之忧的。 范云走了一小下,看到前面有一大堆烂菜叶子的地方,站着三四个年轻人,有的双手插在裤袋里,有的则手里拿着一个塑料袋在地上捡着什么。 走近一点范云才看清,原来那些年轻人正在捡一些看上去还可以吃的白菜叶子,青菜叶子。 其中有一个年轻人的塑料袋子,里面还装着十来只看上去有些伤疤,有些腐烂的苹果。 莫非他们是来体验生活? 此时。 那几个年轻人看到了范云,立刻停止了手中的动作,而是警惕地看了看他,一个个装作若无其事地站在原地。 范云并不想管他们的闲事,他们又不是无照经营的小贩,至于他们身上有没有什么违法犯罪的嫌疑,那也不是范云应该管的事情,不该管的不要管。 他从旁边绕了过去,又向前走了一几步。 然后。 回头看了看。 那几个年轻人让过了范云之后,见他并无恶意,于是又低下头在那一堆烂菜叶子里捡着什么。 捡吧,垃圾堆里面都是宝,能捡就捡一点,不要浪费。 其实在这个世界上,在大家平时看不到的地方,有好多人正是以捡垃圾为生的。 范云顺着大沟边往前走着。 这时天上突然飘来了一块云彩,眨眼之间云彩越来越黑,越来越大,又过了一小下,豆粒子大的雨噼里啪啦地就下了起来。 范云左右看看,只有前面的一个家电修理铺离自己最近,他三步两步,就跑到了那个修理铺的门口。 修理铺里面。 带着眼镜的老板娘,正坐着一台大屁股计算机,十指如飞噼里啪啦,打着什么单子。 她抬头看了看范云,瞄了一眼范云身上的制服,范云对她笑笑:“外面下雨了,老板娘,借你的地方,进来避一会雨。” 那就避呗。 出门在外,谁的头上也没有顶着一座房子,谁的头上也没有随时罩着一把保护伞。 老板娘也回了他一个笑脸:“哟!外面下雨啦?刚才还是大太阳的,这天气……真是六月的天,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呀。” 似乎是为了回应她的这句话一样,外面的雨声越发大了,雨点噼里啪啦打在那些瓦皮上面,在房檐上汇聚成一道道水流,飞银碎玉般,一泄如注。 范云觉得一下子走不了。 他就回身笑着对老板娘道:“老板娘,生意好啊,开这么大一个铺子。” 老板娘笑着回他:“马马虎虎吧!都是为了混口饭吃,现在生意难做,赚不到什么钱。” 范云就想起了自己的弟弟,范雨想要在理发店里面装一台空调的事情。 他就问老板娘:“老板娘,我想装一台空调,不知道你们店里面有没有?另外,什么牌子的比较好一点呢?你能不能给介绍一下?” 老板娘推了推她脸上的眼镜,认真地道:“主要看你什么用途吧,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居家的话,我推荐奥克斯或者美的空调,性价比比较高……如果是办公室里面用,当然是格力的,但是格力的价格更贵,不过,质量嘛,当然是没得说,毕竟,一分钱一分货。” 范云追问道:“就是一个门面房,大概十几个平方左右,你觉得哪一种空调比较好一点?” 老板娘沉吟一下:“我觉得,美的单冷机就可以了,价格不贵,制冷效果也很好……美的本身也是做空调和风扇的,当然,如果你不考虑经济方面问题的话,当然是装格力的。” 范云点点头,表示明白了。 现在,该老板娘追问他了:“那你准备什么时候装?你住在哪里啊?几楼?” 范云沉声道:“我先问一下价钱,了解一下,现在还没有拿定主意呢!” 老板娘笑道:“这个还有什么好想的,早装早享受。” 老板娘的话,和范雨梅霖的话一模一样。 范云就在这家店里面转了一圈,他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空调不论是什么牌子,不论是哪个厂家,所有的外形都差不多,而且说,那些塑料面板也都是相同的白颜色。 难道说白色代表冰雪?代表寒冷?白颜色的空调制冷效果会更好一些吗? 如果说空调做成黑颜色、黄颜色、红颜色,或者卡通颜色会不会更有趣一些呢? 比如说,小孩房间的空调,可不可以做成一个卡通造型? 当然这一切都是范云的臆想,既然空调的外壳做成白颜色,并且为广大的人们所受之,那就证明有它的一定道理。 夏天的雨,来的快,去的也快,看上去气势汹汹,其实未必长久,不一会儿,雨就停了。 范云走出了空调店,来到大街上,下了这么一阵的雨,其实对于缓解天气的炎热并没有什么效果,相反的,雨落在街上,比洒水车的效果也就是强那么一点点。 地面上,依然蒸腾着热气。 真正的想要缓解天气的炎热,必须要不间断的一直下雨,连着下它个三天三夜,下得大河涨水,小河沟满,这样,可能效果才会更好一点。 等到范云从家电修理铺走到教育路的时候,发现教育路上那些雨,早已经被大太阳又给晒干了,似乎天空刚才根本就没有下过一点雨的模样。 不仅如此,因为地面下了一点雨,太阳一晒,反而蒸的更加厉害了。 就连空气中,也弥漫着一股让人难受的膻腥味。 范云感觉的好难闻啊,他连忙从旁边的一株四季桂上,摘了几朵雨后桂花,放在鼻孔下面闻了闻。 桂花的香味,有效地阻挡了地面上蒸腾起来的腥味,让他感觉到舒服了一些。 他顺着师范学院门口的陡坡,又走到了那天他追那个无证小贩的胡同子里面。 莫非范云的潜意识里,是想在这里发现一点什么? 可惜的是,他什么也没有发现。 没有发现什么,就是最好的发现了。 范云顺着水街慢慢的往前走,走过了美龄桥、状元桥,一直走到万里桥。 万里桥下。 大水车咿咿呀呀,天荒地老般转个不停。 据说。 央视笑傲江湖中,林家染坊里的大水车就是照此车仿制的! 仿制何其多。 谁人奈之何。 范云忽然想起有一天他发现余丽拿穿着一件仿制名牌衣服时,余丽拿说过的一段话。 余丽拿当时是这样说的:“仿品也有三六九等,懂不懂啊你? 范云将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 “……上等品为高仿,和正品货相差不多。 差一点的是中仿,质量外观,其实也和正品差不多,但价格却十分:“我也不知道,可能是那些商家进货渠道的原因吧,反正就是比正品便宜…… 最次是低仿,价格肯定便宜到惊人,质量无所谓,就当是买了一次性名牌好了。” 范云就问余丽拿:“那你呢?你这个是低仿还是高仿?” 余丽拿眨着眼睛,十分神秘地笑笑:“你猜!” 范云猜不出来。 说起仿品,就不得不提一下范云曾经买过的一双鞋。 有一次,他从夜市的地摊上买了一双耐克运动鞋,第一天穿上的感觉倍爽——潇洒走天下。 可过了几天后,却感觉世界因它而动了。 又过几天,那双耐克居然大张着嘴巴,变成一切皆有可能了。 范云气得远远将其抛进臭水沟里去了,他又去买了一双回力帆布鞋,还是这个老牌子的布鞋好,结实抗造。 范云把一双回力白球鞋彻底穿成黄色的了,它居然还没坏,后来,实在不想再穿了,就把它像鸡肋一样丢在门后了。 范云在万里桥头站住。 灵渠中。 华南第一高峰——猫儿山上流下来溪水,一路欢歌笑语,从白雪皑皑的山顶,一直流至那架圆滚滚的大水车处,不停推动着它,将水不分日夜地汲上倾下。 可惜! 两岸早已经没了稻香蛙鸣。 不! 稻香虽无,蛙鸣还有。 这里。 如今已经成为行人驻足,游客观景之地了。 微风细雨中,若是在水街两边漫步,细看两岸风景,是完全可以和其它地方的美景一较高下的。 此时。 这颗坐地日行八万里的蔚蓝色星球,经纬度聚集之点,从这水车上渐渐移动,过万里桥,上古戏台,至老广场,最后终于慢慢落在金灵渠广告公司的前台处,落在了唐若的身上。 唐若正坐在前台,研究她手中的一幅小城的地图。 她今天只练了半天车就回来了,下午没有去了,而是在前台帮着湘琴打下手,先玲辞工了,湘琴一个人有点忙不过来。 唐若感觉自己似乎发现了地图上的某些奥妙和玄机:“湘琴,你过来看看这个地图,咱们这小城象不象一个田字?” 湘琴笑呵呵靠过来,将腮帮贴在唐若的肩头上。 “你看……这田字第一笔的竖是东边的朝阳路,向南可以一直通到湘漓,向北可达322国道。 第二笔横折的一横是灵渠水街,一折是双灵路,南可至灵渠公园的大门口,北面和志玲大道交汇后到322国道。 中间的一横,是横穿中心广场的秦皇路,东至朝阳路西至双灵路笔直笔直。 中间的一竖是三台路,南经中心广场至水街灵渠,北接322国道处有汽车站。 最下面这一横,就是和小城擦边的322国道了。 湘琴,你有没有觉得,如果把那些小路、岔路等撇开不算,用根红笔把这几条主要的路画出来,咱们小城,不刚好是个大大的田字吗?” 湘琴咬着嘴唇儿,随着唐若郑重地介绍,细细瞧瞧,果然不错。 湘琴亲热的拍拍唐若的肩头,夸了夸她:“喂!唐若,我发现你的眼真尖,心真细。” 呵呵! 话说。 如果照唐若这么说的话,全天下许多的城市,大可依照她的唐氏布局法,将城区写成一个田字的。 第148章 生活处处有学问 唐若捏了捏湘琴的腰。 她小声地对湘琴道:“小琴琴,你知不知道先玲为什么辞工了? 她现在去哪里了?是去外地打工了吗? 还是到别的地方上班去了?” 湘琴鼓了鼓好看的腮帮,摇了摇头:“我不太清楚,不过……好像……” 唐若感觉湘琴的话有点闪烁其词,她的样子吞吞吐吐,似乎有些什么东西。 唐若就呵了呵湘琴的痒:“好像什么?快点说嘛,不要说一半留一半好不好?再说了,这里又没有别人。” 这个时候,唐小英出来了,远远地冲湘琴招了招手:“哎,湘琴,过来一下,我这里面有几份文件,拿去打印一下。” 这个话题,一下子就被岔开了。 再说范云。 范云此时正在欣赏水街的灰砖墙上刻着的一幅笔走龙蛇、铁画银钩的字儿。 满江红。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底下署名是本地榕江镇一位知名书画界老前辈,还盖着那人红红的章儿——八成是他草摹的。 这首词,据说是公元1136年岳飞伐金占据多地后,发现自己孤军深入,既无援兵又无粮草,不得已撤回鄂州的路上,在风萧马嘶声中所写。 范云遥想岳飞。 当时必定是胸怀激荡,豪气万千,一挥而就写下这一千古绝唱的名词。 这时,也有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站在屏风墙前看着,他还冲范云微微点了点头。 范云觉得。 他很想把其中两句改为壮志饥餐倭奴肉,笑谈渴饮鬼子血。 毕竟。 范云对那早已灰飞烟灭,消失在浩浩荡荡历史长河之中的金国,并没有什么恨意,倒是对日本鬼子恨得咬牙切齿。 记得在部队时。 范云曾经看过叶童主演的一部电影《五月、八月》,当时看得他和许多战友一个个都气炸胸膛,几乎也要怒发冲冠了。 范云看完了这首词,就从旁边一条小巷子岔到老菜市场那里,现在,那里是他的管辖之地。 他决定从菜市场中穿过去,走到余丽拿的报刊亭去,去看看她还有什么事没有。 如果她没有事,他就随便巡巡,准备下班。 范云看了看人声鼎沸,十分热闹的老菜市场。 他稍微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进去。 这个菜市场,是小城菜蔬十分重要的一个供应地。 许多食堂、餐厅、饭店厨房的采购员,每天早上,太阳还没起床,他们早就已经手持菜单,采办各种蔬菜调料,鸡鸭鱼肉了。 通常情况下,他们都是直接将单子报给早已跟他们熟得不能再熟的菜贩子们,让他们一样样照单子上开出的蔬菜品种、份量配齐称好,自己到时候来取就行了。 结账的话,也有当场用现金的,也有月结的。 至于买卖双方之间有什么回扣等小猫腻,只有天知地知他们知,外人就不知道了。 等这一波先锋军买得差不多了,再过一会,拉着车子,提着篮子的许多老头老太太,也由晨练大军,改成给养部队,走到这个菜市场来了。 有人就来到卖鸡鸭的摊位上,提起一只只拔了毛、净了膛的白条鸡鸭,抖抖多余的水份,皱着眉头一副想买不想买的模样。 尽管摊主再三保证:“绝对没打水。” 那人仍然不放心,用手指头捺捺,看看肉质的弹性后,终于还是买了一只活蹦乱跳的,关在笼子里的,亲眼看着老板娘加工了,这才放心付钱,拎着走人。 卖鱼的摊位上,有些人准备选上一尾鲜鱼,回家做个什么清蒸红烧的。 说来好笑。 天底下卖鱼的,仿佛都是一个老祖师传授的,会同一招。 他们会在你买鱼之时,十分热情的问你杀不杀,服务固然热情。 现在的大多数人,特别年轻人,没有几个不怕麻烦的,恨不得卖鱼摊老板给自己做成熟的,自然分外愿意。 有些鱼老板肚子中早乐开了花:只要你敢让我破鱼,我就敢给你七两称! 鱼。 捺在斫板上。 刀。 “啪”的一下把鱼拍晕。 三下五除二,卖鱼的就已经弄得妥妥当当递了过来。 买鱼的消费者,除了欣赏和赞叹鱼贩子庖丁解牛般纯熟的技艺,还能怀疑些什么呢? 难不成,还怀疑他称鱼的称是否象他的嘴一样童叟无欺吗? 那条鱼的肚里货已经扔在一边了,难道还能要求鱼贩子重新装入鱼肚中再过一过称吗? 缺斤少两的鱼贩子必定有的。 当然。 也确实有许多小贩子是有品质、有道德、有良心的,能够足斤足两给顾客。 什么事情都不能一概而论。 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全是笑谈。 但终归结底有一条,买菜要趁早。 那些老头老太太们就很早,他们最懂这一套。 这些,都是来源于生活的常识。 来得早,才能见到头顶小黄花的嫩瓜,柄上连着嫩叶子的鲜豆角,浑身滚满了露水珠儿的西红柿,头上长着长长的嫩须子的甜玉米…… 才能买到最好的开嘴石榴、大肚西瓜、红脸苹果、黄衫香蕉。 才能将它们装在自己手上那只盛满世间生活百态,人生酸甜苦辣的小小菜篮中,心满意足地把它们带回家。 再过一阵子,年轻人才渐渐多起来。 年轻人一般睡得晚,起得晚,不会那么早起来的。 等晨练的老头老太太们买完了之后,渐渐地,才会轮到他们。 这时。 就有那种贪睡懒起的新婚小夫妻,最会做饭的居家好男人,昨晚和老公吵架赌气的孩子娘来这里买菜了。 ——无论昨天发生了什么,今天的生活还要继续。 当然,也有夫妻久别重逢,想奉承娇妻的妞她爸。 一时间。 菜市场上倒是人来人往,络驿不绝,挥汗成雨、呵气成云;挨肩擦背、往来如梭。 那些店铺与摊主们,一个个都是满脸堆笑,热情地招揽着顾客,争着夸赞自己这里的东西质优价廉,品种繁多。 真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豆腐摊上,摆着晾豆腐、皮豆腐、水豆腐、油豆腐。 好吃不过豆腐,范雨就特别喜欢吃豆腐。 卤菜摊上,堆着油光闪闪的卤猪头、卤猪肠、卤猪舌、卤猪手。 烧味铺里,摆着烤鸡、烧鸭、烧鹅掌、火腿肠。 这些都是替懒人们加工的。 再看旁边。 卖凉拌菜的,盆里盛着凉拌海带、凉拌豆芽、笋条、西兰花,范云觉得,这些东西不知道卫生状况怎么样啊。 卫生怎么样,他不太清楚,但是,这些熟食的口味倒是都很不错,这些东西,一般都调的很好吃,很爽口。 再往里面一点。 猪肉摊上,全是五花肉、刀口肉、肥肉、瘦肉、猪尾巴,猪骨头…… 有些妈妈就捏来捏去的,选一些大骨、扇骨或者腿骨什么的东西,跟老板讲着价,买一点回去给孩子炖汤——补钙。 牛肉摊上,大铁钩子上挂着牛排、牛腩、牛肚、牛百叶……牛身上全部都是宝呀,没有一样东西可以浪费。 怪不得鲁迅先生说,牛——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和血。 菜市场里面有一个专门的区。 全是卖米面调料什么东西的。 五谷摊里,大米、小米、花生米、红豆绿豆五色豆…… 禽蛋摊上,鸡、鸭、鹅、鹌鹑蛋。 瓷器摊处,摆的是碗杯碟盏勺筷瓢,总之,等等等等…… 等等等等…… 虽然都是一些平常之物,可是,每个人的生活却都离不了。 范云觉得,真要是想把菜市场上面的东西说清楚,恐怕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范云穿过菜市场,途经几个水果摊,他看见其中有一家水果摊上,水果品种又多又好,自然,这个摊顾客也多些。 范云停下脚步,他在想自己是不是买一点苹果。 这个摊上的苹果,明显比另几家大不少,看上去红红的,透着一股香甜。 这时。 旁边一个一口普通话的男人,张嘴就说要几箱苹果,一下子,就让那个小眼睛里透着精明之光的水果摊老板,将那男人看成了一只送上门来的肥羊。 瘦高个的水果摊老板那张因为天热而发红发亮,且满是黑痣的脸上,立即朝那男人送上了一个最灿烂的笑容。 他谄笑着道:“老板,你眼光真好,一下子就看中我这里最好的货了。 这果子是正宗陕西红富士苹果,又大又红,咬上一口嘎嘣脆、倍儿甜,价钱也不贵,才85块钱一箱,老板你要几箱?” 那个男人胳肢窝里夹着一只皮包,一看就是一个不差钱的财大气粗的生意人。 对于他来说,八成都是只要好,不必考虑价钱问题的。 那个男人只是看着果品的质量,并没有跟水果摊摊主讨价还价。 估计,他应该常跟身边的人说:“这些小本生意人,风里来雨里去辛辛苦苦赚点钱养家糊口不容易,何必跟人家斤斤计较呢!” 这一次,他当然也不会斤斤计较,准备数钞票了。 可是。 那个男人旁边跟着的一个漂亮女人却不干了。 宰人可以,但是也不能太狠喽。 那女人操着一口本地话道:“上次我才买过,明明和这个一样,才卖65块钱一箱,喂!我说你这个老板,能不能不要见人就想来一刀? 做人要厚道。” 她伸出白嫩的小手摆了摆,示意交易暂停。 那个说普通话的男人,就将掏钱的手停住了。 水果摊的老板肚皮简直都要气破了,心说:“姑奶奶,哪有你这样的本地人,不帮本地人。” 废话。 别人当然是帮自己的同伴,管他说的是哪里话是哪里人呢? 难道,还帮他这个卖水果的不成? 没办法,水果摊主只好将悬在那个不差钱的男人头上的大刀片儿撤回来,改成小匕首,和漂亮女人祭出的飞刀乒乒乓乓斗了几个回合。 最后。 终于谈妥,苹果要五件,每件七十,香蕉三件每件五十,瘦高高负责把货送到车边。 那小贩仿佛刚刚死了老娘一样,哭丧着一张脸,咬咬牙,喊声:“行!生意不在人意在,成交。” ——确实,他老娘也才去世不久。 范云看着。 觉得有趣。 看别人讨价还价的做生意,也能学到一些东西,生活之中处处都是学问呀。 范云也没有买苹果了,他觉得晚上不要回宿舍了,等下就在外面玩一下,等着希刚下班,然后两个人早一点去那家韩国纸上烧烤店,一起去吃东西好了,自己的手上最好还是不要提东西,麻烦。 他走到余丽拿的报刊亭前,随手翻了翻报纸。 范云笑着问她:“老余,我快要下班了,你有没有什么事啊?没有什么事,我可就走了。” 余丽拿白了他一眼。 她的手里拿着一根红色的塑料蝇刷子,“啪”的一声拍在范云正在翻看自己报纸的手背上:“喂,别乱翻,翻乱了,等一下我还要收拾,我没有什么事,还是你们好,朝九晚五,不像我,一天到晚守着这个小亭子,想去哪里玩一下,都没有一点时间。” 范云笑道:“去哪里玩。 玩什么呀? 外面有什么好玩的? 我哪里都不想去,我感觉就在家里面呆着最好了。 天气这么热,出去玩的话,还不得给热成个鬼呀!” 余丽拿咬了咬好看的红嘴唇,又转了转极其灵活的眼珠子接道:“像现在这样的天气,这么热,当然去海边了,去海南吹海风,大椰树下面,保证很凉快。” 范云道:“海南离赤道那么近,那里更热,我觉得像这种天气,最好就是去内蒙古,去大草原上面骑马,那里天气肯定很凉快,再不,就去东北,去黑龙江,哈尔滨,去看雪。” 余丽拿笑道:“反正你整天就胡说八道,大夏天的,哪里有什么雪?开什么国际玩笑!” 范云眨眨眼:“你知道什么,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音。 有些山特别高,底下明明是夏天,可再往上走一点,就是春天了,而到了山其他地方的,就说我们这儿的猫儿山,就算下面是夏天,山上面也凉得很。” 第149章 范云的迷魂汤 余丽拿笑道:“说的跟真的一样,好像你去过似的,怎么?你爬过猫儿山吗?” 范云摇摇头。 虽然他没有去过,但是并不代表他不想去。 如果有机会的话,范云还是很想去爬一爬那一座华南第一高峰的。 去亲自爬一下红军当年走过的老山界,尝一尝那种冰天雪地,穿草鞋爬雪山的滋味。 忆忆苦。 思思甜。 范云见余丽拿没什么事,也就不再继续跟她聊天了,他决定再转一转,走到哪算哪,到了下班的时间就准时下班。 他并没有走太长时间,下班时间就到了。 范云决定还是先回宿舍换一套衣服,毕竟,穿着制服去吃饭的话,好像感觉不太好,换一套便装,大家坐在一起吃饭,应该更舒服一些。 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两者,还是尽量不要混为一谈。 范云走回宿舍,换了套衣服。 夏天的衣服好换。 一件t恤,一条长裤,再加一双鞋——一双布鞋就可以了。 范云穿不惯皮鞋,如果不是上班需要的话,他才不会穿什么皮鞋呢。 男人的着装,总的来说,还是比女人的要简单得多得多。 范云换好了衣服,去洗手间拧了一把毛巾,洗了洗脸。 天气太热了,他感觉毛巾擦在嘴边的时候,都是咸咸的,像他这样执勤一天下来,不知道出了多少汗。 听说有些地方已经有高温补助费了,不知道他们有没有? 上面没有提,他们下面这些人也没有问。 问的话,也只是问自己的班长,有什么牢骚,也只是跟自己的直接领导发一发,再往上去的话,唉! 像范云他们这样的小兵,总不可能找到杨宗纬大队长的办公室里面去发牢骚,当着面去问杨大队长要什么高温补贴费吧? 范云洗完了脸,整理了一下t恤,感觉身上舒服了很多,他拿起毛巾,顺便又在后背上胡撸了两把。 范云决定,还是不要洗澡了。 按理说,他应该洗个澡的,洗一个澡,再换衣服的话,那样就更舒服了。 但是因为天气太热了,范云感觉等一下吃完了饭绝对又是一身汗,他就想:算了,还是等下回来,睡觉之前再洗澡算了。 主要是他又不是去见什么重要的人物,只是和自己的战友希刚一起吃一顿便饭,就算是李阳来了,也无所谓。 大家都那么熟了,李阳也绝对不会说他身上:“馊死了!臭死了!” 范云看了看手机,还有点时间,他就把自己穿了一天的制服扔到了洗衣桶里面,倒了点洗衣粉泡了泡,顺手搓了两把,过清,挂在晾衣绳上。 夏天的衣服必须一天一洗,不洗怎么能行? 像他这样上班,一天下来衣服湿了又干,干了又湿,后背上面早已经是一片一片的盐渍了,如果不洗的话,明天还能穿出去见人吗? 其实也不用怎么洗,就泡一泡,摆一摆,然后风一吹就干了,夏天的衣服都薄,好晒。 部队三年的生活,内务条令教会了范云很多,当然内务条令也是由具体的人员实施的,应该说是那些班长们、老兵们教会了他很多,手把手的教他缝被子,缝衣服,洗衣服……这些都是部队以老带新的优良传统,长久以来发扬光大。 他也是这样教自己的新兵蛋子的。 范云不光是洗衣服,缝被子也很有一套的。 他都是把被罩拆下来之后,一点一点的揉搓着洗干净,晒干,然后,将被罩和棉絮捋得平平整整的,中间缝上两道,四个角再分别用针线固定住,这样就不用怕棉絮和被罩分家,走路了。 缝衣服也是。 范云缝衣服的时候,力求坚固,虽然有时候他缝的针脚不是那么好看,但是绝对结实。 不结实不行啊。 不结实的话,如果训练的时候,训着训着衣服就烂了,那可就有点太不好意思了。 范云洗完了自己的制服,然后又拿起扫把,把房间扫了一下。 做这些事情,他都是雷厉风行的,动作非常的快,这,都是以前养成的好习惯。 范云如果搞起卫生来的话,其实是很仔细的,犄角旮旯、死角全都不会放过。 不过今天,范云只是扫了扫地就算了,毕竟等一会儿希刚应该也下班了,卫生什么时候搞都可以,吃饭最重要。 民以食为天嘛! 范云摸出手机,给希刚发了一条信息:下班了没有?在哪等你? 希刚秒回:下班了,马上,你先去吧,我随后就到。 行! 那就范云先去。 范云到了老广场那家韩国纸上烧烤店后,屁股还没有坐热,希刚和李阳就来了。 范云打量着李阳,嗨呀,今天李阳打扮的可真漂亮! 只见。 绿色的短裙下,李阳露着两条白生生的腿,两只白白嫩嫩的小光脚,穿着一双半高跟浅色凉鞋,上面海魂衫的t恤,脸上白白净净的,不知道她是怎么弄的,很是好看。 李阳的美,就如同六月里嫩嫩的小荷一样。 李阳对范云那双贼兮兮的眼珠子倒也并不见怪。 如果换是别人的话,她也许会用双指插进去,用力一扣,把那双贼珠子扣出来。 扔到地上,然后用脚一跺,用力一踩。 “啪”的一声。 有点疼。 范云殷勤的替李阳扯出板凳,他甚至还随手扯了一点纸巾,帮她擦了擦凳面上的灰。 这! 完美体现了他的绅士风度。 在家的时候可以打打闹闹,争的你不让我,我不让你,但是在外面的时候,男人就应该照顾好女人,其实给她面子的时候,也就是给自己面子。 关于这一点,很多夫妻都懂,都知道,日常生活中也是这么操作实施的。 换言之,朋友也一样。 朋友之间也可以有摩擦,有争吵,有打闹。 但是到了该给对方捧场,给自己面子的时候,也绝对不应该含糊。 就像这样的场所。 范云的动作就给足了李阳的面子。 这让李阳心里面就很高兴、很开心,对于李阳一个女孩子来说,极大的满足了她的虚荣心。 任何一个女孩子都希望自己认识的男士对自己关爱有加,呵护备至的。 没有一个女孩子,不想让自己成为男人眼中的焦点。 不然。 就不会有“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了。 李阳发现唐若没来,心中的小心思,瞬间就转了九九八十一转。 其实。 李阳还是很喜欢范云的,范云老实又不失幽默,粗犷中又有细心。 但是,喜欢归喜欢,男女之间的事情,总不能让一个女孩子先开口吧,何况她的脸皮那么薄,这种事情怎么好意思呢? 有的时候李阳也暗暗的会恨自己的脸皮薄,而让唐若抢了先,所以,她偶尔也会在心里面骂范云是一个猪,她觉得范云是一头有眼无珠的猪,面对自己这么漂亮的一棵白菜不拱,反而去拱另外一棵。 真的。 让她觉得毫无道理。 其实,李阳的身边也不乏追求者,特别是她的单位里面,收费站那些单身的年轻男人们,有好几个都对她表示了严重的爱慕,有一些甚至已付之于行动,隔三差五的就请她吃饭,送花送巧克力,送一些女孩子的东西给她。 李阳对这些人的追求倒也并不反感。 可是常常的,她自觉不自觉的就会拿这些人跟范云比,一开始这些人刚追她的时候,她还有一些兴趣盎然的意味,可是过不了多久,却又觉得索然无味。 没办法,她常常的总是拿别人的缺点,去比较范云的优点。 比较来比较去。 她就会觉得,比范云长得帅的,没有范云细心;比范云细心的,又没有范云长得帅。 唉! 事情总是难以两全其美,她忽然觉得很难找到一个既比范云帅又比范云细心的人。 大概是因为她还没有听说过仓央嘉措的一句话:世间安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这个世界上哪有什么尽善尽美的事情啊,人也一样。 相貌匹配,情投意合,富可敌国,一心一意的人,好难找啊。 生活处处是妥协,爱情是妥协,婚姻是妥协,事事都是妥协。 找一个尽善尽美的人,符合自己心目中理想的人,恐怕太难了。 所以说,只要有一点喜欢就好。 有一点喜欢就可能会发展成爱,爱了,就可能会在一起,在一起了,慢慢的熬着熬着,也就成了天长地久了,感情的事,大多如此。 李阳笑着对范云道:“怎么?今天没有带你那漂亮的女朋友一起来啊?” 范云觉得自己简直没法回答她这句话。 这句话的后面,是一只大大的醋坛子,一不小心,就有可能会把那只醋坛子给打破了。 范云觉得,自己还是最好不要跟她聊这个话题。 范云对李阳笑道:“几天没见你,越来越漂亮了,我觉得在咱们这个城里面,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像你这么漂亮的人了。” 废话! 这个世界上,李阳只有一个,怎么可能找得出第二个李阳呢? 不过。 像他这样肉麻的话,听着李阳的耳朵里倒是挺受用的。 李阳咯咯一笑:“干嘛呀?今天嘴巴怎么这么甜?升官啦?发财啦?还是遇到什么好事啦?” 范云笑道:“升什么官,发什么财呀,我只是实话实说嘛,对不对? 真的李阳,我每天在街上巡逻,走来走去的,见过许多女孩子,没有一个长得像你这样漂亮的。” 范云的糖衣炮弹虽然厉害,但是却炸不晕李阳,李阳心里有数。 李阳心想:范云你就是说一套,做一套,嘴巴上一个劲的夸我漂亮有什么用啊,你还不是另外找了一个女朋友。 不过。 在李阳的心里,倒认为唐若跟自己比起来的话,也不差的。 这是她照着镜子扭来扭去,看来看去得出的结论,人还是要实事求是,不要自己骗自己,自欺欺人。 所以说范云的迷魂汤,对她并没有太大的作用。 范云的话,听在她的耳朵里虽然很舒服,但是并不代表她就会失去清醒,那——是不可能的。 李阳撅了撅小嘴:“点菜点菜,饿了饿了,中午吃的饭堂,菜差死了,跟猪食一样。” 于是三个人拿起小筐,各自夹了一些自己喜欢的菜走回来烤,范云顺便还端了几瓶啤酒。 烧烤和啤酒是绝配啊。 也是引起尿酸增高的绝配。 没关系,这三个年轻人,年轻,任性,该吃吃,该喝喝,怕什么? 再说了,他们又不像一些最爱宵夜的广东佬那样天天吃。 范云拿起两串羊肉串,细心的刷着调料,撒着孜然,放在铁板的一角烤着。 烤好了一面后,然后又翻过来烤另一面,“滋滋滋”,烤得羊肉串一直冒油,一股香味传了出来。 烤好了之后,范云将这两串羊肉串都递给了李阳:“吃吧,这个可比你们饭堂的猪食好吃多了,你尝一尝,香得很呢!” 李阳先是白了他一眼,然后又抿着嘴笑了一下:“你们饭堂吃的才是猪食呢,我也就是随口那么一说。” 范云惊讶的道:“是啊,我们饭堂里面的饭菜就是猪食,你怎么知道的?难道你去我们单位吃过饭吗?还是怎么回事啊?” 李阳笑道:“看你浑身这么瘦,一脸的菜青色就知道了,典型的营养不良嘛,是不是?” 范云一撇嘴:“你知道什么呀?别看我瘦,浑身是肌肉,这都是锻炼出来的,懂不懂?” 边说话,他还边秀了秀他的肱二头肌。 希刚并不理这两个打嘴仗的人,他只是自顾自将一只烤鸡翅用铁铲子压得滋滋冒油,然后在上面刷着胡椒粉,辣椒沫,还有孜然粉。 希刚的口味比较重,无辣不欢。 不管吃什么菜,他都要放点辣椒,就算是炒一个大白菜,他如果不放几个辣椒,都感觉到简直就无法下口,根本咽不下去。 范云的口味和他也差不多。 他们这个小城的人吃辣椒就跟四川人花椒差不多,每一餐每一顿几乎都要放一点。 除非是打清汤,吃凉拌的菜——甜菜,才不加辣。 一般的外地人到这里,如果说走亲戚,连续吃上十来天的话,保证一个个吃的舌头起泡,嘴巴上火。 第150章 唐若很生气 范云拿起啤酒瓶:“来,先整一口。” 整一口就整一口。 希刚也摸起啤酒瓶,“叮”的一声,和他碰了一下,然后两个人扬起脖子,“咕咚咚”,各自喝了一大口啤酒。 过瘾!啤酒就要大口大口的喝才过瘾。 喝呗。 生活不就是吃吃喝喝嘛? 该吃吃、该喝喝,一切为了工作,一切为了生活。 有时候。 交情和友谊是十分需要吃吃喝喝来建立的,狗肉朋友,也是朋友的一种。 据说。 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超级爱狗肉,他甚至愿意用自己的一贴十分得意的画作去换一餐狗肉吃,可见,狗肉和名家字画一样,绝非俗物。 不然,为何人与人之间不说是猪肉朋友,牛肉朋友?而单单以狗肉和朋友相提并论。 世人,一旦说到朋友两个字,意义就非同寻常了。 例如:某长和我是朋友,某局和我也是朋友,某厅和我更是朋友…… “扑通!” 没想到,他一下没注意,没留神脚下的朋友。 呵呵! 最亲密的朋友,原来却是脚下的土地,免费回收了他那两枚因为常年累月抽烟,熏的焦黄严重影响市容,并且一文不值的门牙。 使他说话能够漏风,让人听不清楚他究竟说的什么鬼东西,从而避免了他继续胡说八道,惹祸上身之虞。 原来,土地才是人类真正的好朋友。 再说范云三人。 吃着喝着,边吃边烤,这一顿饭,三个人吃的都挺愉快。 吃喝的差不多了,范云又去水果枱装了一些水果过来,特别是那种红红的圣女果——也就是小西红柿。 李阳喜欢吃这个,当然他自己也喜欢吃。 李阳看到贴心的范云笑了笑,捏起一颗圣女果放在嘴巴里嚼着,边吃边笑:“挺好吃,酸酸甜甜的。” 希刚也“吧唧吧唧”扔了三四个放在嘴巴里,大嚼起来。 范云笑道:“……据有关科学家说,西红柿是从外国传入中国的,所以西红柿又叫番茄——外国皆番邦嘛! 听说。 以前在西红柿的老家秘鲁,它的原名叫狼桃——” 李阳一皱眉:“好难听的名字,西红柿多好听。” 没想到,这种色彩鲜艳,营养多汁的果子,在它老家居然有这么一个难听的名字。 就象电视上那个青春靓丽的歌星回老家时,居然有人叫她那土里土气的乳名:来娣! 气得她从此决定,再也不踏上故乡半步。 不用回去了,她已经把全家都接到大城市去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了。 范云接道:“……谁说不是呢,狼桃确实难听。 据说。 很久之前,英国的俄罗达拉里公爵到秘鲁寻找花姑娘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这种比花姑娘更美的果子,于是,就喜出望外带回来,献给了他的情人——英国女王伊丽莎白。” 李阳轻轻啐了他一口。 什么情人情人的。 怪难听的。 范云嘻嘻一笑:“……当然,那时候西红柿还只是一种观赏物。 再后来。 不知道怎么的,西红柿又传到法国一个穷画家的院子里了,有一天,那个穷画家望着这种狼果突发灵感,决定自己也当一回狼,因为他觉得狼能吃的东西,他应该也能吃。 当然,主要是因为他再不想办法弄点吃的,可能就饿死了。 胆大包天的画家,居然因为勇敢地吃了狼果却没死,一下出名起来,家中堆积如山的画稿,也被抢购一空,贵妇美媛、社会名流们都以拥有他的一幅画而骄傲。 后来。 大家干脆以他的名字命名这种果子——西红柿!” 李阳听了范云的满嘴鬼话,半信半疑,歪着脑袋,乜斜了他一眼:“看你说的跟真的一样,是不是啊?” 范云呵呵一笑:“笑谈!笑谈!” 李阳就知道他在胡说八道。 不过,话又说回来。 最近这些年,不知道是基因突变,还是滥用化肥的原因,西红柿越来越不好吃了。 看上去,虽然西红柿个头挺大,颜色挺红,吃起来,就是不好吃。 总之。 就是不好吃,口感不好。 农村那种不上化肥,专施土肥的味道还凑合,但是,让人感觉也大不如以前了。 这种小西红柿还可以,比那种大西红柿的口感要好很多,大概是基因的问题吧,基因还没有变得口感难吃起来。 三个人吃完了饭,又聊了一下天,然后就散了。 范云走回宿舍的时候,在城中那口四方古井边上,碰到一个拉板儿车卖香瓜的无证小贩,车上堆着一只只拳头大小的香瓜儿。 范云停下脚步看了看,见那些香瓜全是黄绿相间薄薄的皮儿,小巧玲珑,老远就闻到一股香扑扑的味儿。 小贩见他有想买的意思,就揪着绿莹莹的瓜秧,拼命向他证明是刚摘下地的。 范云心里挺喜欢,就买了五六个,然后发信息给唐若,他想把这几只香瓜给唐若送过去,让她尝一尝。 范云发信息道:“我刚才买了五六个香瓜,特别新鲜,特别香,你现在在哪里?我给你送过去,你尝一尝,肯定很好吃!” 过了好一阵子,唐若才回他的信息:“不用了,你自己吃吧,我在马雪莹家里,现在有事,出不去。” 范云就觉得唐若的口气有点不对。 他提着香瓜,挠了挠后脑勺,心里想了想,今天自己似乎没有做什么错误的事啊。 今天自己连唐若的面都没见,她是怎么了? 范云继续发信息:“真的,真的特别香特别好,我知道你一定喜欢吃,特意给你买的,我现在给你送过来,就到楼下,你下来拿一下就好了。” 又过了一阵子,唐若才回他信息:“……那好吧,你送过来吧,等你到了楼下的时候,发个信息给我,我下去拿。” 范云觉得唐若对自己的态度有点不冷不淡的,不知道什么意思,他的心里感觉到有点不安,有点奇怪。 范云就想:唐若是怎么了,自己今天没有得罪她呀? 再说了,唐若一直是一个性格温柔的人,从来没有见她使过什么小性子,今天这是怎么了? 怎么感觉她说话的口气有点不对劲啊! 范云心里就有点小着急,恨不得三步并着两步,一下子就跨到马雪莹家的那个大院子里去,当着面问一问唐若,看一看她的脸色,到底是怎么回事。 到了大院。 范云发信息:“我到了楼下了,你下来拿吧!” 过了一会,唐若下来了。 下是下来了,可是唐若皱着眉,撅着嘴,似乎很不高兴的样子,对他道:“怎么样?今天晚上的饭吃得开心吗?” 范云点点头:“还行,还可以吧。” “跟谁吃的呀?” 跟谁吃的?范云很奇怪,唐若为什么问这句话。 他的心里似乎明白了一点什么似乎明白了唐若语气中那种不高兴的原因是什么。 但是,范云却不敢撒谎。 也不能撒谎。 他老老实实的对唐若交代道:“……也没有别人,就是和我的战友希刚,还有他的那个双胞胎姐姐李阳,我们三个人吃的,在老广场吃的那家韩国纸上烧烤。” 唐若啐了一声:“吃得开心吗?愉快吗?” 范云点点头。 但是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马上又拼命摇了摇头。 “不开心,不愉快。” “鬼话连篇,男人都是大骗子,不开心不愉快,你还和人家一起去吃饭,喝酒?” 范云终于明白了。 哦! 原来,唐若是吃醋了。 其实,事情远远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唐若不止是吃醋了。 范云嬉皮笑脸道:“对不起,对不起……” 他一边说着对不起,一边将手中的香瓜递了过去:“这个香瓜可甜了,可香了,我刚才尝了一点的,你闻一闻,是不是特别香?” 唐若见他的道歉似乎毫无诚意,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唐若很生气。 后果很严重。 她沉着脸道:“香吗?一点都不香,甜吗?一点也不甜,我感觉是苦的,特别的苦……” 范云感觉唐若有点不讲理。 对付不讲理的女人,他只好用更加不讲理的办法了,不然还能怎么办呢? 范云就上前一步,试图想搂住唐若。 唐若挣了一挣,没有挣脱。 她伸出长长的指甲,用力掐了一下范云的手背,将范云掐的“嗞嗞”吸着冷气,疼的一咧嘴。 “知道为什么掐你不?” “知道,因为今天我不应该和李阳一起吃饭。” 唐若继续掐他。 看来范云还是没明白。 “还有呢?就这个?” “没了呀,就是今天我不应该和李阳一起吃饭嘛,其它的我也没犯什么错误啊!”范云奇道。 唐若用力一推他,挣脱了他的怀抱,将他推开了。 她咕噜噜转着眼珠子,咬着嘴唇,想了想,一把夺过了范云手中的香瓜:“香瓜我留下了,你快走吧,回去好好的反思反思自己的错误,难道就是那一点吗? 什么时候反思明白了,什么时候再见我。” 范云有点委屈。 他实在想不出来自己还有什么地方犯了错,只好连连地向唐若求饶道:“其它我不知道呀,我真的不知道其它地方犯了什么错,你告诉我嘛,告诉我我一定改的好不好?求求你了,求求你了。” 看到他苦着一张脸的模样,唐若感觉到又好气又好笑,她伸出白白嫩嫩的小手,用力的扯了扯范云的耳朵。 唐若道:“那行,你听好了,我告诉你啊,因为什么。 因为你今天说的话毫无诚意,你跟别人出去吃饭,为什么不叫上我呢? 即使你告诉了我,我说没有空,你也应该多叫几次啊,你多叫几次我不就跟你去了吗?” 此时。 范云才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女人啊女人,女人,真的一个个都是小心眼。 为什么他就没有想到这一层呢? 话又说回来,本来也是,他和别人一起出去吃饭,为什么不能多叫几次唐若呢? 即使唐若不去,他也应该强烈的要求她一起去啊,再说了,他也知道唐若上的什么班,她又没什么大事,相信只要他多叫几次的话,唐若,肯定会跟他一起去的。 听了唐若的话,范云也有点怪自己了。 怪自己什么? 怪自己不够细心,没有尽到男朋友的责任。 这个时候,范云由衷地道歉道:“我错了,我错了,我真的知道自己错了,下一次不管去哪里吃饭,我一定要带你一起去。好了好了,别生气了,别生气了嘛,求求你了。” 行吧,看着他道歉道的那么真诚的份上,唐若暂时原谅他了。 唐若娇嗔道:“你知道吗?我今天等了你一天的电话和短信息了,你只知道和别人吃饭喝酒,都没有打一个电话,发一个短信息关心一下自己的女朋友,等你吃饱了喝足了,才想起来买这几个瓜来哄我,有意义吗?是不是?” 唐若的一席话,让范云觉得十分惭愧。 是啊,他在和别人吃饭喝酒的时候,确实是没有想到唐若。 不应该呀! 不应该。 范云再一次由衷的道歉道:“若若,我知道自己错了,真的,别生气了,好不好?我下次再也不会这样了。” 唐若帮他扯了扯t恤,又捏了捏他的耳朵,抚了抚他的脸:“好了,回去吧,我原谅你了,下次注意,不要再这样了啊,我也该上楼去了,下来时间长了不好。” 范云看见唐若笑靥如花的模样,知道她确实是真的原谅了自己,就低下头,在她的唇边轻轻吻了一下。 呀! 真甜啊。 范云心里有点痛恨自己,这么甜的女朋友,自己今天居然能够把她疏忽了,太不应该了。 简直不能原谅自己。 “行了,回去吧!”唐若冲范云挥了挥手。 上楼之后,唐若拉开窗帘看了看大院里面,发现范云还站在地上,仰脸看着她的窗子,心里面不由轻笑一声:“傻瓜!” 唐若洗了澡,躺在床上没什么事儿,闻着床头柜上香瓜儿的香味儿,就拿起手机发信息给范云:“回宿舍了吗?” 他倒回得奇快无比:“回了。” “干嘛呢!” “想你!” “贫嘴。” 半天没反应了,唐若发了个笑脸过去,还没反应。 等了下,唐若想再发时,范云来了条信息:“如果时间只剩下了一分钟,我会想你六十秒——每一秒都是我想你。” 这家伙。 好肉麻啊。 唐若发了一个敲打他的表情包过去。 马上,范云回复了一个委屈的小图片。 唐若想着范云受气的小媳妇那种小样,“扑哧”一下笑了。 后来。 后来…她与范云发信息,发着发着,就困了,就睡了…… 第151章 暴雨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中午,范云告诉卫明珠盯紧点,他坐上班车回家,想去拿一些夏天的衣服回来。 范云算好了,中午两个小时的吃饭休息时间,一来一去再加上他在家里翻找衣服的时间,其实也差不多,就算是超时也超不了多长时间。 可谁知道,就在他坐上班车返回的时候。 天上。 下起了雨。 幸好他有先见之明。 早早的,看着黑锅底似的天空,范云决定不在家里吃饭了,拿上衣服,立刻回城。 还好。 班车去得及时,来得也凑巧。 范云坐在班车里,看着回城的乡道上,一辆辆铁马钢牛从对面疯了似的于自己身边呼啸而过。 前头。 被大风吹吹得干干净净的柏油路,此时看上去黑的发亮。 不过。 老天爷的脸比它黑得多。 天上的云彩,就跟浸了水的棉被那般沉重,似乎随时都能从天上坠下来。 天黑得像是西游记里孙悟空和羊角大仙斗法那场戏中,被哪吒用混天绫遮住了似的。 只见。 大团大团的云彩乌黑乌黑的,裏着远处若隐若现的山峦,看上去,那些山峦倒像一只只面目狰狞的怪兽。 这边。 农妇因为急于归家,丢锄弃耙。 那边。 牛羊忙着回圈,一只只东奔西走。 范云上了车,车子还没有开出去几步路,豆粒子雨就打得班车的车窗沙沙响了。 先是一粒一粒的雨点,就像是国画中的点墨手法,在挡风玻璃上落地开花。 继而。 大概老天爷觉得点墨的力度不够,于是开始一根根勾勒线条,最后,干脆一生气,泼墨般直接把雨倒了下来。 司机已经打开了班车的警示灯和雨刮器。 再往前开一会儿。 那雨,水帘子似的从车顶上“涮涮涮”淌在了挡风玻璃上,已经开到三档的雨刮器,拼命摇着头,表示对玻璃上那些刮的没有流的快的雨水,无能为力。 天地浑沌一片。 万物收声敛息。 那雨就好像水母娘娘倒扣了紫金盂,龙王爷爷崩塌了水晶宫,七天仙女打翻了洗脸盆,观音菩萨推倒了净水瓶似的一股脑倒下来。 范云觉得。 八成是天被谁捅漏了。 所以。 就连阻着牛郎织女的天河,也决了堤,垮了坝似的,只管发着小脾气一个劲地倒下來。 班车上的人一个个目瞪口呆,啧啧连声:“这雨,真大呀!” 往远处看看。 只见门檐下挑着担子的老头,正悚悚而立。 堂屋里,绣花的女人们一个个都噤着声,表情肃然。 柴禾上抱窝的母鸡,藏头缩尾。 庭院里梳羽的老鸭,看上去跟老桶一样,傻不愣登。 雷。 “轰隆隆”,在人们的耳边炸个不停。 闪。 “喇刹刹”在大家面前闪个金蛇乱舞。 也不知道震碎了多少寺庙房顶上的琉璃瓦,劈断了多少山岳崖头上的万年松。 看那架势。 老天爷是打算把那些个不忠不孝之徒,吓个魂飞魄散,这雷电,绝对能让世间的仁不义之辈,胆战心惊。 雨这样发威,莫非是想洗尽人世间所有的污垢,荡平人间百般的不平? 此时。 乡道两边一些车都开着闪光灯停下了。 也有个别着急赶路,胆子大的正在冒雨龟速前进,不过,看看那些车慢吞吞的架势,似乎比止步不前也强不了多少。 司机刚想把车拐进前面镇上的加油站,突然,右前方稻田里从天而降一个大火球,“喇嚓”一声巨响击在田里,吓得全车人都浑身一哆嗦。 好玄! 这要是砸在车上,后果可真是不堪设想。 范云在一刹那间,将自己从小到大做过的坏事滤了一遍,还好还好,自己从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亏心之事。 那个司机赶紧一打方向盘,把车开进加油站。 避避再说。 不能再走了。 这雨整整倒了接近半个多小时,才像发完羊角疯似的,渐渐小下来。 司机把手中的烟头掐灭。 继续赶路。 路过镇上的大桥时,只见那条平日里如温柔多情少女般的小河岔子,此时,已经化身成了一条张牙舞爪的黄龙,淹没了平时女人们洗衣服的大青石板,盖过了放牛的老头饮牛的大水洼子。挟着泥、裏着沙,刮倒许多杨柳,拔起了无数野花,一路咆哮着向下游奔去…… 范云看着班车窗外。 所有水沟都变成了一锅锅南瓜汤,当然,比南瓜汤还是稍微淡那么一点点儿的。 这会子,那些水中的青蛙,倒“呱呱呱呱”叫了起来,树上的蝉,也“知了知了”叫得比平时更加欢畅了。 到了城里之后。 范云看看手机。 自己整整迟到了一个小时。 不过没关系,刚才下这么大的雨,不会有人来管他,老魏肯定不会来查岗,杨大队更没有那个闲心。 范云就走到余丽拿的报刊亭处,把自己那一包衣服暂时放在她那里:“喂,老余,把我的衣服先放在你这里,等下班的时候我再过来拿。” 余丽拿老远就看见他过来了,一个劲儿的招手:“快来快来,范云快过来,告诉你一个事。” 范云看她那个样子。 又紧张又严肃。 “什么事?” 俞丽娜一边接过范云递过来的衣服,放在报刊亭里,一边道:“刚才下大雨,就在后面状元桥那,有一个女的抱着她的小孩看发大水,不知道怎么回事,她的手没抱住小孩,突然小孩在她怀里一挣,就掉到水里面去了。” 范云一拍大腿一叹气:“这不胡扯吗? 没事的时候,抱着小孩到水边去看什么水呀? 多危险啊,那个小孩掉到水里面去还有好吗?上面发大水那么厉害。” 余丽拿“啧啧”了两声“……啧啧,可不是嘛! 那个小孩一掉到水里面去,马上就被冲到下面去了…… 小孩他妈都快急疯了,一个劲的喊旁边的人,帮她救救小孩,急得她扑通扑通给旁边的几个小伙子磕头。 有两个水性好的小伙子,冒着大雨帮她把那个小孩捞上来的时候,那个小孩早已经被水给呛死了。” 悲剧。 真是悲剧。 摊上这样的一个妈,真是实力坑娃呀。 没事的时候你到那个水边去干嘛呀?还要抱着小孩,是不是? 范云眉毛都立起来了。 “哎呀,都不知道怎么说那个女的好,这要是被她老公知道了,该怎么办?” 她老公肯定会知道的嘛。 发生了这么大的事,谁能瞒得住啊? 余丽拿道:“她老公知道了这件事后,眼睛都红了,都快疯了。 当时,他一只手抱着自己浑身湿淋淋的小孩,一只手拉着他老婆,大喊大叫着要和她去民政局离婚。 那个女人就瘫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她老公怎么拉也拉不起来……” 范云叹道:“哭有什么用啊,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当时你凑什么热闹啊,抱着小孩还要往危险的地方去。” 其实范云也知道,小孩的妈妈也绝不愿意发生这样的悲剧,当时,她也只不过是想看个热闹而已,哪里想到自己的小孩会那么调皮,从她手中挣了出去,恰巧又落进了水里。 这个怪谁? 怪小孩? 怪妈妈? 还是怪那个后来非要跟自己老婆离婚的老公? 不管怎么说,发生了这样的悲剧,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一个事实。 范云又叹了一口气,觉得自己实在无话可说。 说什么好? 说什么都没用,于事无补,那小孩都死了,说那些亡羊补牢的话有什么用呢? 范云想起了一件事,就问余丽拿道:“……看起来淹死的也不一定全都是会水的,哎!对了,老余,你会不会游泳啊?” 余丽拿摇摇头:“不会,我只能两只手扒着沙子底走。” 那叫什么游泳啊! 范云点点头:“不会游泳也好,省得老是想往水边去,那行,那就这样吧,我到后面水街去看一看,看看那水大不大,现在什么情况,等下回来告诉你。” 余丽拿点点头:“嗯,你去吧!” 范云抄小路走到状元桥。 他发现,平日里清澈无比的灵渠,此时已经变成了一股浊流,挟着枯枝败叶,连同各种垃圾从上游滚滚而下。 灵渠中的水位也比平时高了很多,水大的已经能够从状元桥的陡门处大铁闸上方的空隙漫过去。 桥上。 倒是有几个看水的人,但是,早已不见了余丽拿口中所说的那个小孩。 范云觉得大自然的威力实在是惊人,平日里看上去那么温柔娴静的一条小河,如今,发起威来,居然也成了一个暴虐的大汉,看上去倒让人觉得有三分吓人,七分骇然。 不说别的。 光看那水就知道了。 那个浑浊的水,带着席卷一切的架势和威风,从上游不断的推送而来。 别说是区区一个小孩。 就算是一头牛、一头大象掉到水里面去,恐怕,瞬间也变得死无葬身之地。 人类自以为了解了自然,征服了自然,其实,却不知道自己在自然面前仍然脆弱的不堪一击。 范云上了桥头后,桥上看水的人倒也没有议论什么,大家各看各的,相安无事。 范云在桥上站了一下,又走了下来。 他走到水街旁边的青石板路上,顺着青石板路往下游走,一直走到了万里桥头处的一家十字绣铺子旁边。 七锦堂。 范云被这个小店里的一副十字绣给吸引住了。 上面。 是一首楷书的小词。 标题:思钓鱼——晓喻东洋。 秦皇开国,汝还蛮荒;根浅叶轻,不自思量。 趁雄狮未醒之时,小丑跳梁;张毒蛇血腥之口,意图吞象。 八年鏖战,终至末路;两枚巨弹,苦果初尝。 今复起狼子野心,贼谋伎俩;窥视吾钓鱼宝岛、兽爪欲扬。 咦唏!魑魅魍魉,作势死灰复燃,可笑口大腹小,会否爆烂肚肠。 怕只怕,天火燎原,荡尔尸骨无存;忧只忧,碧海怒潮,覆尔弹丸之彊。 范云觉得这首词写的不错。 这首诗就和暴雨一样,噼里啪啦,读起来让人感觉酣畅淋漓。 范云走到店里面转了一圈,那个低着头在绣花的老板娘并没有理他,随他转,随他看。 这种感觉就很舒服。 范云到店铺里面逛的时候,不喜欢别人跟着他,特别是有些营业员像个尾巴一样跟在他的身边,一迭声的问他:“先生,请问你要买什么吗? 先生,请问你要这个吗? 先生,你看这个不错,先生,您看那个不错。” 他就感觉到很烦。 他看东西,喜欢慢慢的看,一边看,一边思索,而不是走马观花。 就像墙上的这幅十字绣一样,对于他来说,他就十分看重这幅十字绣的内容,至于旁边的那些花花草草,扛着水瓶的女人,反而不再吸引他的注意力了。 关注点不同, 品味的东西就不一样。 当然,范云的看,纯粹就是随便看,闲看,他并没有打算花钱买什么东西。 再说了,他买一副十字绣回去,又能挂在哪里呢?挂在他的宿舍里面吗?那是公家的地方,似乎没有必要吧。 毕竟,这是挂在墙上的东西,不像是一本书,一幅画放在床头就可以了。 范云又看了看旁边一个四四方方的十字绣挂钟,那是一朵金色的向日葵,图案非常漂亮,设计的也十分精巧,他比较喜欢。 只可惜。 没地方挂。 范云走出十字绣铺子,又来到马路上。 这一场暴雨下来,倒是给这个小城解掉了三分暑气,范云明显的感觉到温度低了一些,没有那么热了,人也舒服了很多。 小城。 小城。 这个小城确实小。 范云东走西走,东巡西巡,毫不夸张地说,他所管辖的范围之内每一条街巷,都已经熟的不能再熟了。 真的是即使地面上有一些老鼠洞、陷马坑,他也能够说出个一五一十来。 范云走上万里桥,又看了看下面咆哮的渠水,现在,那些渠水虽然看上去浑浊不堪,其实如果要是不接着下雨,用不了几天,这水,很快又会清澈如初的。 这也就是说,万物都有自愈能力。 不管是有生命的,还是没有生命的,都一样。 这也正是大自然的神奇之处。 相对于宇宙和这颗蔚蓝色的星球而言,人类和其他动物实在显得太渺小了。 渺小得在亿万年的历史进程中,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亿万年,恐怕也少。 范云觉得,相对于宇宙而言,亿万年恐怕也不过是弹指一挥间而已吧。 他不由得想起了恐龙那种怪物,那么大的一种东西,说灭亡就灭亡了,真是令人叹息,范云常常想,灭亡了的恐龙,最后变成了什么呢? 是不是变成了煤炭? 又或者变成了石油呢? 等152章 卫明珠 范云发现。 这天,根本没有凉快多长时间,暴雨过后,太阳一出来,立刻又热了起来。 大街小巷里。 反倒是平常被掩饰了的极难看到的那些污垢,此时,倒通通被雨水冲刷了出来。 真是五花八门,什么玩意都有。 瓜皮纸屑,枯草烂树叶。 泥巴果核,短裤破皮鞋。 老天爷才是最好的清洁工啊,最擅长免费帮人打扫死角。 犄角旮旯里面藏着的妖魔鬼怪等东西,一场雨过后,通通的就现了原形,全部搞了出来。 范云霍然发现,就在自己前面不远之处的巷头那儿,有一只大张着黑洞洞的嘴,后面拖着长长的尾巴贪吃蛇一样的破皮鞋,拦住了他的去路。 范云毫不客气,大脚丫子抡圆了,直接一脚飞过去。 妖孽!让范云今日超度你远去吧。 那只破皮鞋被他踢的打了一个滚,翻了两个身,“吧唧”一下竖在了墙角处,然后一软,又慢慢的滑到了地上。 什么鬼东西? 此时的范云,感觉自己简直变成了犯晕。 再看远处。 远远的,环卫站的洒水车又开过来了。 祝你生日快乐。 祝你生日快乐。 范云同志觉得头有点大,刚刚下完了雨,洒个毛的水呀。 洒水车呼啸着从路上驶过,不断喷射的水龙头将地上的污泥吹起,搞得到处都是,吓得旁边走路的人赶紧闪身躲过。 有一个老人家走得慢了一点,脚面子上被冲了老大一片泥巴,裤角上也到处都是泥点子,他一边跺着脚,抖着裤脚,一边嘴里咒骂着什么。 唉! 看上去真是让人沮丧万分啊。 不过。 还好。 洒水车过后,此时紧跟着它后面的环卫工们轮起大扫帚,开始“唰唰唰”的扫起了马路。 还有一些清洁工拿着铁铲,将地上的那些淤泥、垃圾通通的铲成一堆,然后再装进两轮垃圾车里。 感谢他们。 感谢这些为了城市的整洁面貌,不断做着奉献的人们。 范云觉得。 如果没有清洁工,绝对不出三天,这座城市就要被垃圾包围、淹没。 范云走到了余丽拿的报刊亭处,将脸上已消散多时的笑容重新聚集起来,对她笑道:“刚才我从状元桥那里一直走到下面万里桥,兜了一个大圈子,也没有发现什么情况,只是感觉到,刚下完雨到处都是垃圾,那些藏在角落里的垃圾,不知道怎么回事,现在全部都被雨水给冲出来了,你看看,现在清洁工在加班呢!” 余丽拿正提着一个水桶,将桶里的水“哗”的一声泼在报刊亭前面的一堆泥巴上,将那堆泥巴远远地冲到了旁边。 她一边点头,一边将桶朝范云扬了扬:“那是! 下完雨就这样。 喂! 你去那边帮我接一桶水来,我得把这个地方冲一冲,你看看,都脏死了——省得搞到脚上。” 范云提着桶,跑到公共厕所里,帮她提了满满的一桶水回来。 余丽拿取出一个绿颜色的塑料大舀子,一瓢一瓢舀着水,将报刊亭周围冲洗干净,最后还剩了小半桶水,“哗”的一声,泼在了她面前的脚地上。 范云感觉她应该没有什么事了,就朝她摇摇手:“你先忙啊,我走了,我去那边看一看。”他随手指了指远处。 余丽拿也没有理他,她顾不上理他。 她正忙着将刚才被雨淋湿的那些报刊杂志,摆在一张长长的木板凳上晾晒起来。 范云回身看了一眼,觉得余丽拿纯粹多此一举。 湿了水的报刊杂志,晒干之后必定会起皱的。 那样的话,别人谁还会买? 别人花了钱,难道会买一件被雨水泡过的旧货吗?不可能的,谁不想要新东西? 边走。 范云边想着唐若。 昨天晚上挨了批评,他感觉到今天有必要关心一下自己的女朋友了。 做人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啊。 范云发了个信息给唐若:“若若,今天去练车没有?” 唐若回他一个笑脸:“你还说,今天下的雨好大呀,幸好我们是坐在车里面,不然的话,肯定会被淋个落汤鸡了,刚才在驾校的大水泥坪子上,躲都来不及,一下子,雨说来就来了。” 范云又道:“那你现在还在驾校吗?” 唐若回他:“是啊。 刚才下那么大雨,但是后来一出太阳,马上地又晒干了,现在又热死个人了…… 我再练一会吧,再练几把,然后就回去了。” 范云觉得自己应该也去练练车了:“若若,你现在练的怎么样了?科目二什么情况了?” “还行吧,我感觉自己马马虎虎的…… 科目二的流程都走完了。 从半坡起步、侧方停车、直角拐弯、s型弯道到最后的倒车入库,今天我们练了好几遍了。 我感觉还可以。 后来,教练把考试车给我们用了,我跟你说,我打了一下分,前几把不及格,后面这几把可以了,有一把考了九十五分,有两把一百分。” 范云就觉得,唉呀,自己是不是练车练得有点少啊。 唐若的科目二模拟考试,都可以考100分了,自己还不知道什么情况呢,好吧,他觉得自己一定要抓点紧了。 和唐若聊完天,范云走到了秦皇路上,远远的就看见了卫明珠正躲在树荫下,手里拿着手机,不知道给谁发信息,她并没有看到范云。 范云的调皮劲上来了,就想过去吓唬吓唬她。 他悄悄地绕到卫明珠的身后。 此时,卫明珠刚刚发完一条信息,“啪”的一声,将手中那台小巧精致的折叠手机合了起来。 范云突然喊道:“嗨!干嘛呢?给谁发信息呢?是不是男朋友啊?这样神神秘秘的。” 他这猛然的一嗓子,倒把卫明珠吓了一跳。 卫明珠急忙回身,看看原来是范云,她把小巧又好看的鼻子微微皱了几皱,娇嗔道:“师父,你干嘛呀?开什么玩笑,吓死我了。 范云嘻嘻一笑。 笑的那个样子,看上去贼兮兮的,哪里像一个什么师父嘛,完全就像一个为师不尊之人。 卫明珠看了看他:“师父,一个中午我都没看见你人,你去哪里了?怎么这一会又从哪里冒出来了?” 范云支支吾吾,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的话,他想起了余丽拿之前说的那个小孩掉到水里被淹死的事情,于是就把这件事情给卫明珠复述了一遍,也算是岔开她的话头与注意力。 卫明珠将手机放入口袋:“师父,你说的那个事情我知道,一开始的时候,我还过去看了一下。 那个小孩被捞上来的时候,双眼紧紧闭着,肚子里喝满了水,鼓鼓胀胀的。 有一个胆大的小伙子,把他脸朝下放在一块大石头上控水,嘴巴里面倒是控出了不少水,但是也没有救活过来。” 说这话时,卫明珠的眉头紧紧皱着,看上去她的表情似乎有那么三分的紧张呢。 说来也是,像她这么年轻的女孩子,碰到有死人的事情,多多少少,总是有些紧张的。 范云就道:“以后没有什么事情的时候,不要老是跑到状元桥那边去,特别是不要站在水边洗手,知不知道。 否则的话,你小心,……哇……” 一声“哇”字,倒把卫明珠吓了一跳。 她抬起腿来,做势要踢范云,范云往后一跳,躲开了她的脚。 “师父,你干嘛呀?不带你这样吓人的!” 范云见卫明珠表情严肃,双眼瞪得大大的,知道她是一个胆小的女孩子,不禁吓,于是就不再吓她,而是对她道:“今天你上班辛苦了,我请你喝饮料,你想喝什么饮料?告诉我,我去买。” 卫明珠娇笑一声:“本来我是想喝珍珠奶茶的,但是现在我又不想喝了,我想吃甜筒,我想吃圣代——草莓圣代,师父,你舍得吗?你要是舍得的话,就去买吧!” 范云皱了皱眉。 说什么话。 别说卫明珠是自己徒弟,就算是普通的同事,请她吃一个草莓圣代,也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嘛。 范云对卫明珠笑道:“行,那你等着啊,你就站在这里不要走,我现在就去买,五分钟,五分钟我就回来,草莓味的是吧?” 卫明珠用一排细碎的小白牙紧紧咬着嘴唇,眼睛里闪了又闪,拼命的点点头:“是的,我要吃草莓味的圣代,奶球要大一点的。” 没问题。 范云冲她做了一个一切包在我身上的手势,转身“噔噔噔”,顺着旁边美味基的楼梯,爬上了二楼。 他给卫明珠要了一个大奶球的草莓圣代,自己要了一杯加冰的可乐。 虽然说美味基的东西,没有肯德基和麦当劳里面的正宗,但是,对于这样一个连四五线都排不上的小城来说,能吃到仿造品也算不错了。 没办法,那些洋快餐来中国投资都是卷钱的,他们不可能将网点布在这样一个人口基数很小的小小城里。 没关系。 不吃洋快餐也无所谓。 这个小城里有自己独特的本地美食——米粉。 话说。 这个小城确实不大,人口不过三四十万——超生与黑户的不在此列。 土地面积,也不过大约十二万亩左右。 小城的居民,大都集中在唐若那天所说的田字之内。 当然。 这些居民,既有祖宗八代都是城里人的老坐地户,也有刚刚洗脚进城的打工农民和一些来此做生意的外地人。 至于玩的地方:北有长城、南有灵渠。 灵渠,是老祖宗留给这一方水土的宝贵遗产,至今仍造福两岸百姓。 灵渠仍是本地十分重要的一个水利工程,另外一个和它差不多的水利工程,则是位于大山之中的五里峡水库。 小城的田字中间一横,向右延伸处,就是那座台湾老板投资兴建的乐满地主题公园。 那里。 是外地游客观赏完灵渠之后下一必去的游玩之地。 本地人没去过的,恐怕也不多。 因为。 这里每年都会在旅游淡季时,针对本地居民搞一些,不过这里吃的东西确实是实惠,特别是米粉。 这里的米粉,量大、价钱便宜、调料配菜多,比起开在大城市里的那些米粉店来,不知道强上多少倍。 这里的米粉,应该和灵渠属于同一时代。 天下米粉出桂林,桂林米粉出兴安。 范云从美味基楼上“噔噔噔”又下来了。 下来时,他还顺便看了看与他擦肩过的,面对面上楼的一对。 那是一个大胖子,牵着和他差不多一样胖的女朋友,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女朋友? 范云觉得,可能是他女朋友,姑且这样认为吧。 看到两个人已经胖得眯成一条缝的两对小眼睛,范云觉得心里十分好笑。 范云不由自主在心里哼哼道:“嗨!你这个大胖子,吃了还要吃,这么胖,吃吧吃吧吃吧,炸鸡薯条可乐,吃吧吃吧吃吧……” 范云有点损啊,别人吃什么,吃多胖,关他什么事? 别人又没有花他的一分钱,他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下了楼,范云将草莓圣代递给树下的卫明珠。 卫明珠嘻嘻一笑:“谢谢,师父,你真好!” 范云悠悠的道:“应该的,必须的。” 照顾好每一位女同胞,是所有天下男人应尽的义务,如果连这一点都不懂,那么,一个男人,他就不配称之为男人。 请注意。 这里说的所谓的照顾好每一位女同胞,是指能照顾的时候才伸手去照顾,其中有一个分寸问题。 记着。 千万不要当着自己的女朋友或者老婆的面,随意的去照顾另一位女同胞,这样的话是很危险的。 有多危险呢? 轻的,有可能会瞬间挨上一记九阴白骨爪。 重的,有可能就会家法伺候了,不是跪搓板、跪榴莲,就是头顶水盆两手捏着耳朵,老婆和女朋友不发话,就绝对不允许从地上起来,不给饭吃。 范云喝着可乐,感觉到心里很舒服。 本来天气有些热,他的心里原本有点不爽的。 此时,范云发现面前的这条主干道,已经被清洁工们扫得干干净净的了,他那原本不太爽的心情,也一下子好了起来。 人啊!总是视觉动物。 许多时候,人的心情好恶,会受视觉的左右。 人们常常相信自己的眼睛,眼睛里面看到的美好,才是美好。 眼睛里面看到的丑恶,即是丑恶。 比如范云。 此时看到卫明珠,他就觉得甜滋滋吃着草莓圣代的卫明珠,形象就很美好。 第153章 卫明珠的人生目标 卫明珠长得说不上很漂亮,但是挺耐看。 因为她皮肤白。 一白遮百丑。 范云忽然觉得,自己这个皮肤白白的女徒弟,看上去倒很像一个瓷娃娃。 他啜了一口可乐,对卫明珠笑道:“卫明珠,你一个女孩子家的,为什么也干这一行?” 为什么? 卫明珠还一肚子苦水没地方倒呐。 说实话。 卫明珠其实是一个心思敏锐,却又带着那么一点点不可以跟别人说的自卑的一个姑娘。 她有她的一肚子苦恼。 她总感觉自己长相虽然还行,可个子矮了一些,学历又不高。 至于她的家庭,那就更不用说了,提起来都是泪。 但是。 卫明珠的眼界却不低,她对生活有自己的独特理解,可那理解却又与她的条件有着天壤之别,看上去似乎悬殊甚远。 常常的。 她正在开心的时候,猛然想起自己那个在农村的家时,一下子就乐不起来了。 突然哑火的感觉。 她的父母,除了给了她一个矮小的身材外,几乎什么也没再给她了。 卫明珠常想,看看别人的父母,不是包工头,就是个体户,家里都有钱。 可是。 看看她自己的家,除了一个只会天天挂宾馆和烂赌、再不就玩女人的三十好几的光棍哥,另外,还有一个成天病秧秧地,东扶东倒、西扶西歪的妈。 光是她妈。 就已经把她爸累得象一条挣命的老黄牛般,日日叹息了。 这头老牛,白天在地里干活种地,晚上回来还要照顾妻子,累得跟个鬼一样。 而她哥——家里那条小公牛,整天也象个孤魂野鬼一样,在外晃荡着不回家,成天和一帮小流氓混在一起,一个月都看不到他的一次人影子。 卫明珠想起来就恼火。 她哥的这点臭毛病,倒是和她们家祖上那个抽大烟把家抽败的老爷爷很象。 老东西隔代遗传,把吃喝嫖赌一身的烂毛病传给了重孙子。 龟儿子什么好的东西没学会,却常常把睡了多少多少个女人拉出来炫耀,气得卫明珠她爸恨不得一锄头挖死他! 卫明珠自己勉强读完了高中,就这,在她家历史上,也已经是最高学历了。 她也只能读到这儿了。 父母不光是身材、就连一副聪明些的脑子也没能给她——当然仅仅指读书而言。 卫明珠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已经把自己的未来看得透透的。 她认为。 自己这一生,如果想摆脱那个死气沉沉,又穷又没指望的家,让自己以后能够生活的好一点,只有嫁个家庭条件好的,对自己又十分忠心的丈夫。 不然。 这一辈子恐怕没什么指望了。 在她心中,谈什么都不要谈感情。 感情是个奢侈品。 奢侈品一般听起来名字光鲜动人,可普通人消费不起。 卫明珠认为,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什么爱情呀、感情呀都是浮云。 不说别的。 就拿恋爱来说。 一对男女要是约会,出去吃个饭、喝个茶,逛逛街看看电影,哪一样不要花钱? 卫明珠有一次听到自己的女同学燕子跟自己大谈浪漫,“嗤”的一声笑了:“……鬼的浪漫!我看,能够坐在暖暖的店子里喝咖啡,吃点心,恐怕比两个穷得叮当响的人,在西北风中冻得直跺脚,一只烤红薯还要分着吃,恐怕更加浪漫,更加有爱吧?” 她说的也有道理。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三观。 并且,她的那个女同学燕子不得不承认:有钱的感情,确实更加浪漫一些,更加让人觉得真实可靠一点的。 卫明珠刚开始的时候常常拿自己和别人比,但很快发现,人和人没法比。 就说她和燕子。 卫明珠感觉她和燕子两个人相差也不大,可是,凭什么燕子就能嫁个那么有钱的老公。 好家伙! 一结婚,燕子的老公就送了她一辆车,如果燕子要是再生个男娃,那她老公还不得把她供起来呀? 凭什么呀她? 卫明珠就觉得自己嫉妒、气愤,嫉妒燕子为什么嫁了那么有钱的老公?气愤自己,为什么找不到那么有钱的男朋友。 常常的。 卫明珠就象老广场上卖爆米花的老头支在铁架子上的小铁罐子似的,被嫉妒和羡慕的火焰不断炙烤着。 她肚子中的自怨自艾、愧不如人,就像罐中的玉米粒儿,不停地膨胀、增大。 直至在一个恰当的时候,有人如同老头儿戴上厚厚的棉手套,提起那个随时都好似要爆炸的小罐儿般,对准装爆米花儿的大布口袋,用钢钎用力一扳。 “嘭”的一声响。 卫明珠所有的委屈、气愤、嫉妒才会随着那一声响释放出来。 她的坏心情才能像白花花的爆米花儿般,慢慢归于冷静。 可是,大多时候,她终是没能“嘭”的一响,或者“啊”的一叫。 最后。 却不得不屈服于命运。 每当这个时候。 卫明珠就十分痛恨她的爹娘:凭什么别人的爹娘都有权有势? 凭什么燕子要啥有啥,我却一样也得不到? 一刹那。 她恨天恨地恨爹娘,竟将所有认识的,不认识的人统统都恨了一个遍! 可是。 卫明珠又不能让自己心中的嫉妒,发一点点芽,露出一点点苗头出来。 她和燕子既是同学,又是闺蜜圈里的一份子,作为圈中成员,她不能因为自己的不良情绪,受到包括燕子在内的其他成员的冷落,而被排斥到圈子之外去。 如果她连友谊也失去了,那生活可真就无趣极了。 所以。 有时候,卫明珠面对燕子等几个闺蜜偶尔善意的玩笑时,她也会跟着呵呵笑,有时甚至会自嘲一番。 但! 她的心中,却充满了怨气和愤恨。 于是。 嫁个有钱人的念头,就越发强烈起来。 卫明珠从没有正儿八经谈过恋爱,以前倒也有几个毛头小男生追过她,给她写过情书,一开始谈的时候,她觉得有点趣味,有点意思,还挺开心的。 爱情。 也会让她的小情绪有一种才上眉头、又下心头的意思,可是,谈着谈着,卫明珠忽然就感觉索然无味了。 倒把那几个小男生折磨的要死要活。 卫明珠早熟。 她常常觉得,自己已经快陷到社会的最底层之中了,绝不能再找个和自己一样的丈夫。 绝不! 她的人生目标简单明确:要不这一辈子永不嫁人,要嫁,就嫁个有钱的,年龄大一点或者二婚的都可以考虑——这是她婚姻的唯一标准! 卫明珠咬了一口手中的草莓圣代,对范云笑了笑:“师傅,你看像我这样的,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在咱们这个地方能找到什么好工作呀? 我们家一没有关系,二没有后门,能够找到这样一份工作已经挺不错了,你说是不是? 如果我不干这个能干什么呢?难道去那些超市里面当收银员啊?” 范云觉得她说的也对,不要说她了,就说自己吧,还不是照样干这个。 嗨! 革命战士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做人不能想太多了,想太多了,老的快。 ………………………… 时间却不管范云这些普普通通的人怎么想。 想什么。 时间只是像个脾气古怪的老头一样,看上去走得挺慢,但是,却又脚步不停的拄着个破拐棍,一直往前走。 它的脚步,绝不会为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件事停下哪怕一秒钟。 要知道。 有时候,这一秒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 一眨眼,再过几天,范云和唐若就要考科目二了。 如果说从范云和唐若一起练车,到考科目二之前的这一段时间里发生了些什么事情。 那么。 余丽拿似乎应该最清楚了。 她不清楚谁清楚? 她是卖报纸的,天天看那些小道消息,官方的正式消息。 可以让她掰着手指头给范云数一数。 国际上数得上的有:美国的b2轰炸机,把某国恐怖分子的基地炸了个稀巴烂,掷下的巡航导弹从天而降,一家伙就砸在恐怖分子们正在开会的桌子上了,当场炸死了那些恐怖分子大大小小几十个头目,一下子连窝端了。 斩首行动和精准打击真是不得了。 另外。 某中缝消息写着,俄罗斯的太空国际空间站,突然遭到不明生物袭击,所幸并无人员伤亡。 听说。 好莱坞的导演已经根据这一事件,打算抢拍异形之四了。 此外,小日本一直派军舰在东海转来转去,不知道打什么坏主意,这些矮个子短腿的东洋鬼子,始终贼心不死,看来,当年原子弹扔的太少了。 还有,参考消息说,非州的艾滋病,目前正在呈蔓延趋势,唉!生活在那块土地上那些不幸的人们,好象,什么坏事都要先从他们开始。 例如埃博拉、艾滋病。 另外,还有一些消息是这样的。 据说有一个德国佬,造了一辆纯手工的汽车,造价高的吓死比尔盖茨,后来一个胆大包天的毛贼不知道用什么手段将它车头上的纯金标志敲掉偷走了。 欧州的一个女王登报庆祝怀孕了,她的丈夫背着镜头惊叹:主啊!女王怀孕了!谁干的? 世界这么大,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真是数也数不清,累死余丽拿也说不完。 至于某些小报上的国内奇闻,地方怪谈更是多到离谱。 余丽拿道:“……昨天的报纸,某支科考探险队在云南野人山上,探寻到了野人踪迹……” 范云瞪大眼睛,嘴巴张得足足可以塞进去一颗鸡蛋:“是吗?还有这种事?” 余丽拿指着一张科普杂志刊出的照片给范云看,只见密叶丛林中,模模糊糊一个人形怪物,头如巴斗,身高过丈,巨口獠牙。 范云觉得,如果要是给唐若看了,她绝对会说:真是吓死本宝宝了! 此外还有一条消息,吸引了范云的注意力。 他抄起那张报纸,仔细看着。 原来是这样的。 四川卧龙山大熊猫基地里的熊猫菲菲怀孕了,后来,基地的卫生员检查之后却发现,它居然是因为天气太热了,想吹孕房里的空调,而假装怀孕的。 查明真相的护工阿姨们一个个忍俊不止,笑着给菲菲挪了窝,并点着它脑门教育它:想吹空调就吱一声嘛! 菲菲委屈的看着阿姨:我都吱吱好几天了,没人搭理我呀! 看完想吹空调假装怀孕的大熊猫,范云翻过这张报纸看了看副刊。 他除了喜欢看那些时事新闻之外,也特别喜欢看副刊,副刊上面有小说,散文,诗歌。 他的目光被一篇写盐的小说给吸引住了。 ……盐!始终是国家牢牢控制的重要商品,所以古人又称盐为百味之祖、国之重宝! 传说,很久很久以前,在遥远的东海海边上有一个小渔村。 村子里紧靠着海边的一个小草屋中,住着一个叫海生的青年,他的父母早就已经去世了,只剩下他一个人靠在海边打渔为生。 有一天晚上。 月亮又大又圆。 海生透过窗子,看到一个美丽的仙女在海边上洗澡戏水玩耍,海生偷偷的望着那个美丽的仙女一下子喜欢上了她。 后来。 当她又在月圆之夜来洗澡时,海生就偷偷的趁她不注意,抱走了她美丽的衣裳。 仙女着急的四处张望,这时,海生抱着衣服来到她面前,对着羞涩的她倾诉自己的爱慕,恳求她留下来做他妻子。 仙女听了他真情的诉说,十分感动,于是就留下来,并嫁给了海生。 新婚的夜里,她告诉海生自己的名字叫无盐,她是管着天上百花的仙女。 从此,小两口过着清贫但充满甜蜜的渔家生活。 可是后来。 有一天,这儿的海里来了一条凶恶的黑龙,兴风作浪,为祸四方,打翻了许许多多乡亲的渔船,害的这儿的百姓苦不堪言。 终于。 在又一个月圆之夜,下定决心要除去这个祸害的仙女无盐到海中找到了它,她在水中和那条恶龙斗了很久很久,最后将它杀死了,但她也身负重伤。 无盐站在水面上,微笑着劝海生不要流泪,不要为她伤心,她的身体在海中慢慢化作一座小岛,鲜血也将海面染红。 海生哭泣着大声喊她的名字,她却再也听不到了。 再后来,混合了无盐鲜血的海水一天天变咸,再也不能喝了,但是,当海水扑上礁石被太阳晒干后,会慢慢变成一层白色的东西,海生拿刀轻轻刮下来,放在舌头上舔舔,有一股咸咸的味道,后来又试着把它放在菜里汤里,菜汤一下子变得鲜美起来。 原来,美丽善良的仙女直到死去后,仍将恩泽施于人间,为人们留下了一样珍贵的宝物。 海生和人们为了纪念她,就给这种白色的咸东西取了个名字叫——盐! 并且。 还给无盐化成的那个小岛起了个好听的名字:仙女岛。 范云觉得这个故事讲得不错,很动人。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自己从小吃到大一顿饭也离不了的盐,居然还有这么一个美丽的传说。 范云决定,哪天有时间把这个故事讲给唐若听。 当然了,主要是讲给马雪莹听。 至于今天嘛? 今天下午。 范云仍然和唐若一起练车。 范云虽然说练车练的不如唐若多,但是效果倒是很不错,毕竟他是个男孩子,心理素质过硬。 教练和唐若只是稍加指点了一下他,他就明白了动作要领,开了几把后,就已经能够很标准的完成动作。 第154章 黄脸婆是盐 练车倒没什么。 除了练车之外,范云发现了一个问题。 他发现谢知法对唐若殷勤的出奇。 连续几天的练车,他早就已经发现这个苗头了。 谢知法有事没事的时候总是围着唐若打转转,时不时的还买一些果汁饮料给唐若喝。 什么意思嘛? 谢知法想干嘛? 他明明知道范云和唐若是一对情侣,还当着范云的面一个劲儿的对唐若大献殷勤,范云的心里就不舒服起来。 但是。 谢知法除了买一点饮料给唐若之外,言行举止上并没有其它什么出格之处,范云觉得自己又不好说什么。 但范云总感觉自己的心里膈应的慌。 除此之外,有些时候谢知法还会从言语上压制一下范云。 例如练车的动作、技术方面,有意无意的,他总是要显示出比范云高一头的模样出来。 就像刚才。 谢知法开着教练车,打开了计分器,从半坡起步开始围着科目二的训练场地兜了一整圈,完成所有的动作之后,将车子平稳地停在了终点,计时器显示一百分。 李惠霞和唐若就夸他的车技不错,照这样子下去科目二100可以通过。 谢知法谦虚地道:“不行不行,我感觉自己还要加油,还要努力,我还要多练几把才行。” 边说,边用眼睛瞟着并没有称赞自己的范云。 范云看着谢知法一脸奸猾的表情,觉得他所有谦虚的话,都是假惺惺的故作姿态。 谢知法是在等着看他的笑话。 因为。 范云连续试了几把,没有一把能够达到一百分,不但没有达到一百分,还有两把,甚至操作失误了,直接下课了。 范云其实知道,都是因为一些小细节上面的问题自己没有注意,所以测试成绩才不理想。 要知道。 他怎么能和唐若、谢知法和李惠霞她们三个比呢,他练车的时间毕竟有限,不像唐若他们三个每天都可以来。 说不定。 谢知法就等着科目二考试的那一天,等着看他被考官大声吼着“下课”的笑话。 范云心里面不舒服,也不服气,但是嘴上却没有说什么。 在这里,靠口水是打不赢仗的。 范云决定,集中精力好好的练一把,练个100分出来给他们瞧一瞧。 于是。 范云就按照科目二的驾驶动作要领,坐在驾驶位上,调整座椅及安全带,调整后视镜等等,完成了一系列的起步动作。 这一把,他感觉自己胸有成竹。 范云踩下离合器,挂挡,松开手刹,慢慢抬脚松开离合器,车辆平稳地向前驶去。 一切很不错。 半坡起步。 范云停车停的很不错,前面和右面的边线也都卡得很到位。 可是。 当他松开离合器准备起步的时候,车辆突然打了一下磕巴。 打磕巴就意味着车辆供油不足,就有可能死火,范云有点着急,要知道,半坡起步车子一旦重新启动起来,轻易是不能停的,只能往前走,不能往后退,于是他就右脚加了一下油门。 谁知道,由于他有点紧张,加油门的脚没有踩在油门上,而是踩在了刹车上面,一脚踩下去后,直接把车刹在了半坡上,车辆立刻就死了火。 真是让人沮丧。 等到范云打燃车子重新起步的时候,在这里已经被扣掉了十分,扣掉十分,也就意味着,范云下面的每一步操作,都绝不允许再丢一分。 坐在副驾驶位上的谢知法“嘿”的一声,笑出了声。 还好,当范云完成了后面的侧方停车、直角转弯、倒车入库等动作时,没有再丢一分。 不过,他可能没看见自己驾驶的车子在s型弯道的时候,差一点点就压到实线了,说起来,这把其实很悬。 看来,范云的驾驶技术确实还有待于进一步练习和提高呀。 其实范云这一把没有开好,另外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的好胜心理在作怪,再加上谢知法坐在副驾驶位上,多多少少总让范云的心里有一点点不舒服,这样,也间接影响了他的发挥和操作。 他还不如唐若。 轮到唐若的时候,唐若又开出了一把完美的一百分。 李惠霞也还可以,李惠霞也是一百分。 如果考试的时候,这几个人都能保持这样的心理素质,都是这样的发挥水平,绝对都可以过关的,范云也是——九十分也能过关。 虽然说范云练来练去总是不能达到一百分,但是他也能够过合格线。 他就是有点不服气,为什么谢知法和唐若李惠霞等两个女的都能开出一百分的成绩来,自己就不行? 其实他不知道。 像这种训练,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反复期的。 今天能考一百分,不见得明天也能考一百,今天考九十分,不见得明天就考不了一百分。 范云还是有点太心急了,急着表现自己,证明自己,也不知道他是在跟谁赌气。 他当然是跟谢知法赌气。 另外,潜意识里也是在跟唐若赌气。 范云觉得唐若就不应该给谢知法一个笑脸。 因为什么? 因为他讨厌谢知法,他认为他讨厌谢知法,唐若也应该跟着他讨厌。 范云那点小心思,其实唐若早已经看得一清二楚,她就是故意的在气范云。 不! 应该说是考验,考验范云,考验范云会不会为了她吃醋。 事实证明,范云不但吃醋,而且还吃的特别多,简直像打翻了醋缸一样。 唐若心里就偷偷的笑:傻小子,逗你玩呢,谢知法那样的人,我才看不上眼呢,他以为他是谁呀?在这个世界上,谁也比不了你的,放心吧! 范云又不知道唐若心里面怎么想的,范云的心里,可是一百个不放心。 他只觉得,除了自己,最好全世界的男人都不要跟唐若说话。 又或者说,唐若最好除了自己,不要理全世界上的其他任何一个男人。 呵呵! 多么可笑的范云! 多么小心眼的范云! 练了一阵子车,唐若决定回家去看一看,她也有一段时间没回去了,就想回家看一看。 反正她有的是时间练车,而且她现在练的也不错了。 唐若就对范云道:“现在时间还早,我想回家去看一看,今天就练了这儿吧!” 范云眨眨眼:“我也不练了,我跟你一起去吧,送你到你们家楼下,然后我就回宿舍。” 唐若笑道:“大白天的,我回我家,你送我去干什么呀? 算了,你还是在这里练车吧,多练一把是一把,再过几天就要考试了,争取练好一点,练熟一点,到时候考试的时候一把过,免得补考,你说是不是啊? 行了,你就在这练吧,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 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当初考科目一的时候,范云安慰唐若的话,如今被唐若原封不动照搬过来,又还给他了。 行吧。 反正现在大白天的,范云倒也不担心唐若的安全问题。 如果是晚上,不论唐若说什么,他都要坚持送她回去的。 现在嘛! 唐若既然想一个人回去,就让她一个人回去好了。 范云拉了拉唐若又柔又滑的的小手:“那你回去吧,注意安全,我会想你的!” 唐若抿嘴一笑,伸手摸了摸他的脸:“嗯,好的,乖……好好练车啊。” 她这亲昵的动作,让范云的心里,瞬间如同吃了六味通气丸一样,十分舒服。 他看了看谢知法。 谢知法把目光投向驾车驶往远处的李惠霞,假装什么也没有看见。 唐若没有让范云送她出驾校,而是自己走到路边,等了一小阵子,拦了一辆慢慢摇,直接驶向自己家。 坐在慢慢摇上,唐若想到范云那种鼓着腮帮,嘟着嘴巴吃醋的表情,感觉他又呆萌又可爱,不由扑哧笑出了声。 “慢慢摇”一溜烟驶到了唐若家楼下。 唐若老远就看见了自己的老妈。 她老妈此时正拄着长长的扫帚,和另外一个同样拄着扫帚的清洁工在树荫下聊天。 唐若认识,那是她老妈的同事,清洁工张大妈。 只见张大妈一手撑着扫帚,一手捏着瓜子,一边跟唐若妈聊天,一边“噗噗噗”往外吐瓜子皮。 随便吐,反正吐完了还得她自己扫。 唐若看见了张大妈的造型,感觉十分好笑。 你看她。 一对胡萝卜腿,中间弯成了o型,看上去就像扮演鬼子兵的潘长江的造型。 她都那么大岁数了,还非要学人家小姑娘,蹬着一条黑色紧身健美裤。 下面,套着一双卓别林牌的皮鞋,脚外露着两条蹬带儿。 再看看张大妈的身上,那件大红衬衫,看上去倒是鲜艳夺目。 据说。 是她那个读研究生的准儿媳妇送的。 唐若认为,张大妈是个十分爱臭美的人,年轻的时候,她还不知道什么样呢。 你看她脸上,搽的粉厚到那把老汗从上午流到下午了,居然没能把粉冲下一点渣来。 张大妈嗑瓜子的时候,一张嘴就露出了两颗闪亮的门牙。 她那两颗门牙,是去年掉的,本来想镶金牙的,不知为什么,后来又改成铸铜的了。 大概,她是怕万一偶遇打劫的,被强盗毃掉。 平时。 张大妈说话的时候一张嘴,倒也闪闪发光一一铜牙磨得锃亮。 再看她那双年轻时候的杏核眼,现在已经成了三角吊梢形,看上去精神倒是很不错,旁边两只盐勺子耳朵上,各戴着一只跟了她大半辈子的银耳环。 唐若觉得,那对耳环的芳龄,一定比自己还要大。 再看张大妈头上,半黑的头发跟扫把似的扎在脑袋后面,就跟个刷锅的刷子一样。 呵呵! 张大妈这造型。 远看仿佛扈三娘、近看竟是母夜叉…… 大概是因为同事的原因,张大妈和唐若妈关系挺不错的。 另外,张大妈家住在唐若家不远,俗话说的好:远亲不如近邻! 唐若妈和张大妈这个一看就不是省油灯的同事相处的还行。 因为,唐若妈心中有什么事,一般不会轻易在脸上露出来。 话说。 唐若不光是自己知道,而且还听她妈说过好几回张大妈的毛病,唐若妈说老张最大的一个老毛病是——财迷! 有一回。 唐若跟她妈,还有包括张大妈在内的一些左邻右舍在楼下闲坐,因为一件什么事,唐若妈说了老张一句财迷。 她马上反口道:“你真是饱汉子不知道饿汉子饥。 你看看我这一家三口,老的下岗在家多少年了你也知道,没个正经事。 小的还在上学,每天只要一打开门就要钱。 我们这一家子人,吃的用的全在我这一把扫帚上,如果我再不精打细算的话,恐怕老东西和小兔崽子早就喝西北风去了。” 一群人听着她噼哩叭啦爆豆子似的这阵话,倒是全都不由自主哈哈大笑起来。 张大妈有事没事的时候,喜欢找唐若妈唠叨唠叨,念一些奶奶经。 有时候,她也和唐若妈凑在一起当二导演,两个扫马路的清洁工,就拄着扫帚站在一起,讨论电视剧。 不过此时她们两个人都没有说什么电视剧。 当然她们也没有谈什么人生,谈什么理想。 她们在聊婚姻的问题。 张大妈“噗”的一声,吐掉了一粒瓜子壳:“……清秀,我跟你说,如果说婚姻是一碗汤的话,那么咱这种黄脸婆子就是盐。 现在这个社会,风气不大好,男人们有钱了就变坏,就在外面找小二小三。 但是,我跟你说清秀,小二小三其实就是男人的味精,一开始加上一点,男人们会觉得很鲜美,很可口,可是…… 让那些男人们天天吃味精。 菜里面。 假如不放盐试试?他们肯定受不了……” 唐若妈被张大妈的奇思妙论忽悠的一愣一愣的。 说的也是哦。 张大妈笑道:“……我跟你说,你知道现在流行什么吗?” 唐若妈摇摇头:“不知道。” 张大妈道:“现在的男人,流行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知不知道? 男人们都那个样,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反正不嫌多。” 张大妈看了一眼已经走到他俩身边站定的唐若,终止了和唐若妈的婚姻话题。 张大妈咧开嘴,露出她那两颗闪闪发光的铜牙对唐若笑道:“妹妹,回来啦,今天没上班吗?” 唐若轻轻一笑。 发自内心的笑,也是对张大妈的造型感到好笑:“是啊,大妈,我今天休息,就回来看一看。” 张大妈打量了唐若几眼,扭头对唐若妈道:“啧啧……你们家唐若真是越长越漂亮了,还是你和老唐有福气,儿女双全。 你看看你,唐敏和唐若都生的那么漂亮不说,儿子也有出息,现在都读大学了。” 唐若妈呵了一声:“呵!你怎么不说你们家小伟啊? 你们家小伟研究生都快毕业了呢,还找了个家里那么有钱的一个女朋友,而且你那个儿媳妇对你又好,是不是?” 第155章 病圆规何素云 张大妈点点头。 她揪着自己身上红衬衫的衣角对唐若妈道:“这件衣服就是小伟的女朋友买的,我滴个老天爷,你知道多少钱吗?” 唐若妈问道:“多少钱?” 唐若妈估摸着,大概也就是七十?八十?往贵里说,也就是个一百五十块钱顶天了吧? 张大妈没回答,反倒:“你猜猜。” 唐若妈觉得,价钱说少了显得自己没见识,说多了,这个衣服确实又值不上那个价,于是,她就选择了一个自己认为不多不少的价钱:“一百二十块。” 张大妈摇摇头:“你别猜了,清秀,我怕你猜不出来…… 实话跟你说吧,这件衣服,小伟的女朋友说,一千两百多块钱买的,你说说,就这样一件衬衫就要1一千多块钱。 天!我都不知道小伟以后讨了这样一个媳妇,日子怎么过!” 张大妈的口气中,绝对没有任何一分一毫的炫耀。 看她脸上的表情就知道了。 她把眉毛皱得同两根棒槌一样,仿佛给自己买衣服的人,不是儿子小伟的女朋友,而是未来的一个花钱大魔王。 一千二百块? 乖乖! 确实贵了一点。 唐若妈口中“啧啧”连声,和张大妈一样的表情,一样的语气:“太贵了,花这么多钱买一件衣服,何必呢? 我觉得还不如花一百块钱帮你买一件衣服,把剩下的一千一百块钱给你,随便你买什么,想怎么花怎么花。” 张大妈叹到:“谁说不是呢? 可是,人家花的是自己的钱,又没有花小伟的钱,我又能说什么呢? 更何况,买都买了,难道还能让她拿回去退货吗? 你说是不是? 不管是十块钱也好,还是一千块也好,都是人家的一个人情。 咱也不能说什么呀。 再说了,她和小伟还没有结婚呢,就舍得花这么多的钱,你说我又能说什么呢? 是不是?清秀?” 唐若站在旁边,听着她妈和张大妈的对话,没有插话。 其实,唐若的心里,倒是有一些不以为然,一千块钱算什么?唐小兰的哪一件衣服不是成几百上几千的呀? 如果唐若把自己手脖子上的那块手表给她们看一看,告诉她们这块手表是唐小兰送的,当时唐小兰买的时候,花了好几千块钱呢,唐若相信,自己的老妈和张大妈两个人,一定会同时惊得下巴都得掉下来。 更不用说她手脖子上,范云送给她的那只金镯子了。 不过。 财不可外露。 没必要显摆什么。 唐若想起上一次回来的时候,何素云得了癌症那件事,就问她妈:“妈,上一次回来的时候,听说何素云得了癌症,现在她怎么样了?什么情况啊?” 唐若妈没说话。 张大妈倒先开口了。 张大妈重重地叹了一口气道:“何素云现在瘦得不成个样子了。 以前的时候,身材那么丰满的一个人,现在瘦得就跟一根竹竿似的。 就何素云以前那些衣服,现在穿在她身上看上去松松垮垮的。 唉! 何素云也是命不好,按理说这几年她做水果生意赚了一些钱,日子应该是越过越好的时候,可谁知道突然之间得了癌症…… 这人哪,有什么千万不要有病,一有病就全完了,特别是得了这种绝症……” 张大妈“呱呱呱”说个不停。 说起何素云,唐若本来还有些揪心,此时听到张大她说何素云虽然越来越瘦,但是人还在的消息后,倒把那颗悬着的心慢慢又放了下来。 不管怎么说。 作为一个住在自己旁边的邻居,知道她得了癌症这样一个不幸的消息之后,唐若的心中怎么样也不会愉快起来的。 更何况,何素云待人还是挺不错的,又大方,又能说会道,虽然说,她生了一张刀子嘴,但是大多数情况下,她的刀子嘴都是对外面的人。 只要别得罪何素云,她对周围的人,全都是客客气气的。 许多时候,何素云见了唐若,都是笑眯眯的拉着唐若的手,一边夸她漂亮,一边拿一些水果给唐若吃。 其实。 何素云对唐若真的很不错,她对唐若不像对唐敏那样。 唐敏的性格跟何素云的性格差不多,两个人凑在一起就想吵架,好像总感觉合不来一样。 但是唐若不一样。 唐若性格温柔恬静,跟谁都能相处的来,所以,平日里何素云对唐若挺好的。 唐若就撇开她妈和张大妈两个人,往何素云收水果的门面方向走,唐若妈忙喊住了自己的女儿:“若若,你干嘛去?” 唐若停下脚步,指了指何素云的门面:“我过去看一下,看看她现在怎么样了。” 唐若妈把脸一沉:“回来,不要去了,你过去干嘛呀?听话,快回来。” 唐若妈不想让自己的女儿去见何素云,因为她觉得何素云是一个病人,而且还是一个身患绝症的病人,自己的女儿去见这样的病人,沾染那些晦气,不好。 不过这样的话,她不方便明着说出口来,毕竟还有张大妈在旁边。 她不能将自己的心思明着说出来,以免给张大妈留下一个自己无情无义的印象。 其实不用她说,张大妈也懂唐若妈的意思,所以张大妈也对唐若道:“妹妹,快回来,听你妈的话,不要去了,没什么好看的,何素云撑不了多长时间了,听话。” 有些病人,适合她们去看,不适合唐若这样的年轻小姑娘。 唐若哦了一声,又慢慢的走了回来。 这个时候,何素云的婆婆文大奶奶,倒是从门面里走了出来。 文大奶奶端着一只药罐子,走到门口,双手将药罐子反转过来,把里面的药渣倒在了路边,同时还抖了抖。 张大妈喊道:“文大奶奶,又帮你儿媳妇熬药啊,何素云的身体现在怎么样了?好些了没有啊?” 她这句话等于是替唐若问的。 因为唐若也正好想这样问一问文大奶奶。 文大奶奶挤出了一个说不上是哭还是笑的表情出来:“唉!这几天倒是能吃一点饭了,只是熬的药喝了就吐,吐也没办法,为了治病还是要给她喝,反正就是那么样,喝了吐,吐了喝。” 唐若觉得。 何素云真是受罪。 唐若妈叹道:“良药苦口利于病,不管怎么样,饭要吃,药也要喝。 另外,得癌症的人要多运动,多出来走一走,透透气,不能老是关在屋里面。 多出来走一走晒晒太阳,心胸又开阔一些,说不定癌细胞就少很多的。” 道理是道理。 道理都懂,关键,无论是谁一听到自己得了绝症,心里面肯定立马就慌了。 哪能还像没有得病之前那样理智,神经大条的好像那个病不是自己得的似的。 旁边。 张大妈也附合道:“就是的,我早就跟何素云说了,不要整天把自己闷在屋里面。 我跟你说,文大奶奶,我有一个亲戚,也是跟何素云差不多,也是得了癌症。 但是呢……当时医生说,哎呀!回去该吃吃,该喝喝,想吃什么就吃点什么。 那个意思,我那个亲戚可能是没什么希望了。 但是。 我那个亲戚想得开,该吃吃该喝喝,没事的时候经常跑出去玩,游山玩水,该运动运动。 后来。 过了两年发现自己还是没有事,到医院里面去检查,癌细胞居然没有扩散,反而少了很多…… 我跟你说文大奶奶,何素云这个病能不能好,和人的心情也很有关系的。” 文大奶奶又叹了一口气。 其实。 唐若妈和张大妈的这一番话,只能安慰她这个没有得病的人,对于得了绝症的何素云来讲,根本于事无补。 文大奶奶把药罐子放在地上,抬起衣袖擦了擦眼角。 也不知道她是想试图拭去眼角眼里的沙子,还是想拭去一些什么东西。 虽然说。 以前的时候,她和自己的儿媳妇经常干架,甚至还称呼自己的儿媳妇是本地第一古怪人,可是,真正到了这一天,眼看即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时候,文大奶奶还是动了真感情的,她的心里还是充满了悲伤的。 想想也是,人都是有感情的动物,所谓兔死狐悲,由此及彼,面对生死之时,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坦坦然然,从容面对呢? 这个时候,唐若忽然发现何素云从门面里走了出来。 看上去。 何素云瘦的何止是成了一根竹竿啊,简直是比竹竿还要瘦上十倍、百倍的筷子。 仔细想一想,有一个人物的造型倒是和她十分相似。 是的,就是鲁迅先生笔下的圆规。 先生笔下的圆规形象是因为承受了太多生活的苦难所致。 而何素云这一只圆规,则是因为承受了太多的病痛折磨。 同样的。 以前十分丰满的何素云,现在双眼深深地凹了下去。 同样的。 和先生笔下的圆规一样都是凸颧骨,薄嘴唇。 不。 何素云比那个圆规还要惨。 那一个圆规还能两手搭在髀间,张着两脚,模拟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而何素云,如今看上去只需要轻轻的呵上一口气儿,她就会立马倒在地上,再也挣扎不起来了。 何素云已经瘦成了一张纸片。 仿佛一阵风,就能将轻飘飘的她带走。 仿佛一阵雨,就能将她深深地埋葬于脚下的这片土地。 唐若不由自主地叫道:“素云姐。” 看到何素云那副凄惨的模样,唐若一边叫她,喉咙里却好像有什么东西堵住了似的,一边哽咽下来。 何素云冲她一笑。 就算是这一丝丝笑容,仿佛她已用尽了身上所有的力气。 文大奶奶低声嗔怪道:“你看看你,刚吃完了药,又跑出来,吃完了药,在屋里面坐一会儿,休息一会再出来嘛。” 何素云苦笑道:“我这不是听到外面有人讲话吗?而且我又听到了唐若的声音,就想出来看一看,是不是她。” 文大奶奶一手扣着药罐的耳朵,一手扶着自己的儿媳妇:“进去吧,快进里面去吧!” 何素云点点头,她勉强抬起手,朝唐若挥了挥。 唐若感觉心里难受。 她觉得自己胸口堵得慌,突然就有一种想哭,但是又哭不出来的感觉。 唐若妈也同时劝着何素云:“素云,你刚吃完了药,不要在外面站了,赶紧去里面坐着休息吧。 再说了。 你看现在外面热的很,日头又那么毒,你要是想出来,等晚一点凉快一些了,让你婆婆搬一张小椅子坐在门口,出来凉快凉快,散散心、解解闷。” 张大妈走了过去。 唐若见她朝何素云走了过去,唐若也跟着走到了何素云身边。 这个时候,唐若妈就不能再拦自己的女儿了。 毕竟。 她若是当着真正的病人面,试图说些什么阻止女儿的话,是不妥的,都是没有人情味的,也是无理至极的。 唐若发现即使天气这么热,瘦的如同一根筷子似的何素云,脸上丝毫没有一点点的汗珠。 或许因为她的汗早已经流尽了吧。 在她朝着命运挣扎的时候,在她冲病魔发出悲嚎和呐喊的时候,在她怀着悲痛的心情,在心底和家人们做诀别的时候。 那时候,她的汗就已经流干了。 那时候,她的泪也已经流尽了。 那时候,她的血也已经早就完全凝滞了吧。 唐若掺了身子摇摇欲坠的何素云一把,果然,发现她的手掌十分冰冷,似乎没有一丝温暖。 疾病。 疾病。 疾病对一个人的摧残竟然是如此的巨大。 那个健健康康说话做事雷厉风行的何素云去哪里了? 那个文大奶奶口中的本地第一古怪人何素云去哪里了? 唐若忽然觉得,她宁愿何素云做本地第一古怪人,一直做下去。 只要她愿意,甚至,她也可以做本省、本国、全世界的第一古怪人。 唐若也不愿意看到何素云如此饱受病魔折磨的样子。 何素云冲唐若惨然一笑。 不必说了。 唐若都懂。 生命如此珍贵,人世间如此美好,一定要珍惜呀! 许多东西得到的时候感觉到没有什么,可是一旦将要失去才知道,原来,那种痛彻心扉的感觉竟是那样的强烈。 生命如此。 爱情亦如此。 人间之情当如是。 唐若觉得,何素云虽然瘦得吓人,但是眼睛还是十分明亮的。 那里面仍然有一团对生命执着的留恋之火。 那也是一团即将熄灭之前的火焰,回光返照之火。 第156章房子是一辈子的大事 唐若也不太会安慰病人。 再说了。 安慰也没什么大用。 无论谁摊上何素云这样的事,心里恐怕已是万念俱灰了吧? 何素云一笑。 对唐若等三人作为邻居所能表现出来善意,表示了感谢。 什么话都不用说了,全部在她惨然一笑中。 一个人无论多么的要强,始终还是敌不过命运。 命运。 有时像一个多情的小姑娘,有时却又像一个无情的恶魔。 唐若三人也没有坐,就在何素云家的门面站了一会儿,安慰了病人以后,又安慰了一下子文大奶奶。 言语上总是翻来覆去的那几句话:看开一些,生死由命,富贵由天。 没什么实际作用。 从何素云那离开后,唐若直接回了自己的家。 她妈并没有跟她一起回家,唐若妈还要和张大妈扫地——起码还要扫上一个小时。 进屋之后,唐若发现她爸坐在板凳上一动不动,皱着眉毛,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心事。 “爸!” 唐开余看到小女儿回来了,从板凳上站了起来。 这样的欢迎仪式,是不是太隆重了一点? 唐若觉得自己的老爸看上去心事重重的,不过,她并不好问他些什么,于是,就走到了自己的房间。 唐若把背包扔在床上,左右看了看。 房间里没有什么变化,她上次走的时候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子。 甚至。 就连她摆在床头上的那一只黄色的小熊公仔,也依然还是靠在那里。 小熊仍在那里等她回来,陪自己玩。 房间里有点热,唐若并没有待太长时间,她只是看了一看,就走了出来。 唐若抓起桌上的水壶,倒了一杯凉白开,咕咚咕咚喝了下去,然后才抹抹嘴对老爸唐开余道:“爸爸,你一个人在家里面,怎么没有看电视啊?” 看什么电视? 唐开余正烦着呢。 前一阵子林业局盖了新的家属楼,他一直在跑分房的事,他找到自己以前带过的徒弟,现在的林业局副局长老肖,试图想从老肖这里活动活动,看看能不能给自己家争取到一套房子。 唐开余说话也没有添油加醋,只是实事求是,说了一下自己家的困难情况:“肖副局长,你也看到了,我们家到现在住得还是单位以前分的房子,又旧又破不说,房间还窄的要命…… 你也知道,这些年我一直不愿意给你添麻烦,因为分房子的事情,从来我也没找过你。 但是这一次,听说像我这种情况的也可以分到房子,无论如何,都想请你帮帮忙。 说实话单位的那个破房子……这么多年了,我也实在是住够了。” 老肖连连点头。 理解。 明白。 老肖的话说的挺好:“你放心,老唐,只要是在政策允许范围之内的,只要是我能说了算的,我一定帮忙。” 他让唐开余放心,唐开余就能放心吗? 没有拿到新房子的钥匙之前,一一切都是未知之数,一切充满变故,唐开余怎么可能放心呢? 他觉得,老肖有点跟自己打官腔的意思。 唐开余就有点后悔,早知道,来的时候,应该买一点东西拿着来的。 现在这个社会,都兴这个呀。 不过唐开余转念一想,买东西有个屁用啊! 现在的人都讲实惠,讲票子,真正的想要送礼的话,还是要送红包、送现金,真金白银更有效。 特别是像分房子这样大的事情,买一点所谓的礼品送给别人,别人根本不会看在眼里。 唐开余觉得,如果说要给老肖送礼,才能分到房子的话,那么自己早就输在了起跑线上,他哪里有什么钱?他的钱,全部都供给唐欣上大学了。 唐开余就觉得,分房这件事情,看起来指望不大。 也不是指望不大,如果说老肖一定帮忙的话,100都有把握。 现在的重点,关键是老肖一直在跟自己打官腔,并没有给自己一个明确的态度。 果不其然。 当一直重点跟进单位分房这件事情的唐开余,在和以前的一些老同事聊天,聊到局里新盖的这座房子的时候。 他才知道,原来,有些人早已经被局里内定了名额,不用说,这些都是有关系的人。 像他这样没有关系,没有什么强有力的后台,又早年办了病退的人,分到房的可能性简直就是微乎其微。 局里一个和他相同情况的老孙,叹着气摇着头道:“老唐,像咱们这种情况,什么好事,都要等到别人轮完了,才能轮到咱们。 其实。 你比我情况还好一点,毕竟主管这个的肖副局长是你以前的徒弟,你看我,我就是一个普通的职工,一个当官的都不熟,有什么指望?” 唐开余摇摇头。 他觉得老孙的话,纯粹只是一种精神上的安慰罢了。 老孙继续道:“老唐,碰到这种事情,一定不要不好意思,脸皮一定要厚,要去磨,要去要,要去跑。 你有肖副局长这个关系,可得好好利用起来。 房子是什么? 是一辈子的大事,这个时候脸皮不厚,什么时候脸皮厚?你说是不是?” 唐开余就觉得老孙的话有道理。 可是按照唐开余那种温开水的性格,让他三天两头的去老肖那儿去磨,找老肖泡着,泡着要房子,那种事情,他又实在做不出来。 唐若妈想法可不一样。 她的想法和老孙一样。 关键的时候不争取,是会后悔的。 当别人打破了脑袋,削尖了脑袋,一个劲儿往里钻,钻着想为自己争取好处的时候,你不去争取,你临阵退缩,那么,好处难道会上赶着送到你家里面来吗? 所以说唐若妈就放了自己老公的假,家里面的大事小事一概不让他插手,他只负责一个任务——房子。 相当一段时间里,唐若妈每天都要问唐开余房子的事情。 问得唐开余一听到房子两个字就头疼,就会感觉脑袋大了三圈。 可是,他也不能朝自己的老婆发火呀。 他也不敢朝自己的老婆发火。 但是,假如让他三天两头的去找老肖,每次找老肖只说一件事,说房子的事,他的脸上又实在抹不下来。 唐开余就觉得,唉!做人真难,做一个无权无势的小老百姓,更难。 不过,老肖对于唐开余每次找自己说房子的事,似乎并没有反感和讨厌之意。 虽然老肖还是一如既往的对唐开余打着官腔,但是,他这打官腔的范围,却常常会从房子扩大到别的地方去。 比如,有的时候老肖也会问一问唐敏和唐若的情况,问一问唐欣的学业。 老肖哈哈笑着对唐开余道:“老唐,你们家唐若,我小时候没少抱她,你还记不记得?有一回,我抱着她在你们楼底下玩,突然她就尿了我一身。” 唐开余陪着笑脸:“难得你记性这么好,这都多少年陈芝麻烂谷子事了,你还记得这么清楚。” 老肖一笑。 他继续对唐开余道:“……嘿嘿,老唐,你们唐若现在在哪里上学啊?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她今年应该是20岁,哦不!她今年应该是19岁了吧?” 唐开余笑了笑:“嗯,快二十岁了,她现在没读书了,在金灵渠广告公司上班。” 老肖喔了一声。 唐开余不想和老肖继续这个话题,说这些小孩有什么用,又不能解决房子的问题。 但是不说这些家长里短,一天到晚的,也不能总是房子长,房子短啊,于是两个人就结束了又一次的闲聊。 当唐开余知道许多人的名字,已经列入分房名单上时,当他找到老肖,试图从老肖的口中问出一个准信的时候,老肖依旧打着哈哈:“老唐,你放心,你的问题,局里面肯定会认真研究的,只要是符合政策,你放心,第一批,第一批就能安排你。” 老肖的话等于没说。 多年的官场生活,让老肖的话说的滴水不漏,生活早已经把他磨练成了一个老狐狸,一根老油条。 唐开余觉得,唉呀!这房子的事情,始终没底呀。 所以,这些天他的心情一直不好。 他的心情不好也不全是因为房子。 而是因为自己的老婆,总是因为房子的事情跟他唠唠叨叨说个不休,吵得他的耳朵都快生茧了。 他又能怎么办呢? 他一无权二无势,认识的人里面只有一个当副局长的老肖。 老肖说话又是那么的油,总是跟他打官腔,唐开余总不能抓着老肖的手,硬将自己的名字写进分房名单里面吧。 今天上午,他又去局里新盖的家属楼那里转了一圈,楼盖的很快,又有一层新砌好,织好模的正在倒混凝土。 照这个速度下去,今年春节之前,这栋楼就可以完工、交房,有些着急住新房,装修快的,甚至在过年前后,就能搬到新房子里面去。 唐开余看着热火朝天的工地,心里就跟被猫抓过挠过一样,痒痒的十分难受。 是啊,谁不想住新房子? 唐开余觉得。 在这样巨大的利益之前,像他这样的人,恐怕早已经被主管此事的领导们,划归候补人员里面了吧。 唐开余兜兜转转,从工地回来后,就把自己关在了房子里。 话说回来,不关在房子里他又却能去哪里呢? 大热天的,也没有什么地方好去。 早上他还没有出门之前。 倒是有一个钓友打了电话来,约他一起去湘漓那边的一个农家乐里钓鱼,唐开余直接推辞了,没有兴趣。 说实话。 有时候唐开余真恨不得自己变成一条鱼,“扑通”一声跳进水里,借着水遁,顺着湘江和漓江一直向东游啊游啊,游到十万八千里之外的汪洋大海中去。 那样的话,就一点人间的烦恼也没有了。 此时。 唐开余见小女儿回来了,倒把心中的不快收起了七分:“哎!若若,你刚才回来的时候有没有看见你妈妈?” 唐若点点头。 “看见了。 刚才我回来的时候,妈妈和张大妈正在楼底下聊天,后来,我还看见了何素云。 爸。 何素云怎么变成那个样子了?现在看上去好瘦啊,瘦的就跟一根排骨似的。” 唐开余抹了一把脸,没有回答女儿的话。 不要说何素云了,就说他吧,他自己还不是一个病秧子,药罐子? 当然,他比何素云情况要好得多。 何素云得的是绝症,病症来的时候神不知鬼不觉,气势汹汹,简直就是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下子就把她和老文家的人打垮了。 唐开余不一样。 唐开余得的是慢性病,慢刀子杀人的一种病。 唐开余的病,短时间内不会要了他的命,但是,却让他要受尽病痛的长期折磨,这种折磨,不光是肉体上面的,更多的却是来源于精神上面的折磨。 当一个人离世之时,瞬间死去,其实并没有什么可怕的。 怕就怕。 患上那种天长日久,相伴一生的慢性病,虽然一下子要不了人的命,但是却一直不间断的给人以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与打击,唐开余觉得,那才是最痛苦、最可悲的事情。 谁不像像一个正常人一样,健健康康的生活? 唐若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赶紧抿住了嘴,不再跟她爸说这些病啊病啊的话。 她看了看唐开余。 唐若发现,自己的老爸,鬓角处已经生满了白发,看上去,老爸的相貌,远远要比他的实际年龄大上个十来岁的样子。 唐若就觉得,哎呀!什么时候,自己的老爸,也开始慢慢变老了。 在唐若的心中,老爸应该是那个力大无穷又心灵手巧,无所不能的男人啊! 确实。 唐开余的性格慢,做起什么事情来都不温不火,这种性格有一个好处——细心。 所以。 心灵手巧这四个字,其实是配得上唐开余的。 唐开余什么东西都会一点,无论是砌墙、粉墙,贴瓷砖刮大白,还是接水管、接电线等水电工作业他都能做。 至于种树养花,对于他来说更不在话下。 本来也是,那都是他的老本行,他本来就是干林业的出身,想当年,老唐亲手嫁接的树苗,品质那可都是杠杠的。 如果他不生病,不办理病退的话。 即使唐开余在林业局里不能当上个一官半职,起码也能工作到正常退休。 退休之后。 在家里养养鱼,伺弄伺弄花草,那样的小日子,才是唐开余应该过的小日子啊。 唉! 说这些有什么用啊。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许多事情,都不会按照人的主观意愿去发展的。 唐若跟自己的老爸其实并没有什么好聊的,父女之间有很多的话,虽然心意相通,但是,不好说。 所以。 唐若跟老爸说了几句话后,就走出了房间。 第157章 华华的男朋友不见了 唐若走到月季花处。 月季摇曳着花枝,对小主人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由衷的祝福。 欢迎她。 欢迎她回来看望自己。 祝福她在今后的生活中事业顺利,爱情甜蜜,生活美满幸福。 唐若看到月季花的土已经有点板结,于是就从墙缝里抽出小花锄来,一点点刨着,替它松了松土。 松完土后,唐若又拿起一只茶缸打了满满的一缸水,浇在花根处。 唐若扳过月季花枝看了看,发现其中有一枝比较粗的上面,又鼓出了两个新的花苞。 估计用不了多久,这两个花苞就会开出红红的、美丽的花儿来,为这个陈旧的老楼房增添一抹亮丽的色彩。 唐若看到旁边的一盆已经凋谢的兰花盆里面的土也有一点板结,于是顺便用小花锄帮那盆兰花也松了松土。 做完这些事情,唐若将身子向前探了探。 听了听。 隔壁华华家没有声音,八成华华妈不在家。 是啊。 如果华华妈在家的话,肯定会打开电视看电视剧的。 华华走了有一阵子了,别说,唐若还真挺想她的。 唐若就站在阳台上,挺直了小腰板,往远方看着。 假如她的目光能够翻山越岭,那么,此时也许就会顺着远处青黛的山峦,和山顶上的朵朵白云,抵达南宁,抵达华华的身边。 唐哥就想,华华现在在南宁干什么呢?是上班呢?还是在家里面继续做她的小主妇呢? 她并不知道。 此时的华华并没有在南宁。 她一没有上班,二没有做什么小主妇。 现在华华正坐在一辆从北方返回南宁的列车上。 是的。 列车上。 她为什么从北方回来?她什么时候去的北方? 这件事情实在是说来话长。 原来。 上次华华从南宁回来,原本是想和男朋友缓和一下两个人之间的关系,顺便反思一下两个人的未来和过去,她以为有句话说得好:小别胜新婚。 就在她精心准备了一大包好吃的,兴高采烈地从兴安返回南宁,准备给她心爱的北京大男孩一个大大的惊喜之时。 可是。 华华却愕然发现,她的北京大男孩不见了。 一开始华华还以为那个大男孩在加班,加完了班就会回来的。 可是。 华华左等他也不回来,右等他也不回来。 她从天明等到了天黑,又从天黑等到了天明,从一开始等待的满心欢喜,到最后等得坐立难宁,那个北京大男孩终于还是没回来。 他还是没能像往常一样,在加了一个通宵的班之后,于凌晨时分回来,疲惫的推开房门,将手中拎着的早点放在桌上。 然后, 走到床前,俯下身子,轻轻地吻一吻沉浸在睡梦中露着甜美微笑的华华。 当时华华并没有多想。 她以为,自己的男朋友可能是在加班。 虽然一夜没回来,但是中午、下午总该要回来了吧。 再说了。 这一次华华回来,并没有打电话发信息给他,本来就是想给他一个意外的惊喜。 华华就想:他应该是不知道自己回来呀。 华华收拾了一下房间,她看见自己男朋友的那些脏衣服、脏袜子放得到处都是。 华华就笑着摇了摇头,叹了口气:男人,没有女人怎么行呢? 于是华华就围着小围裙,里里外外将房间收拾了一遍,包括窗台、桌子、床头全部抹了一遍。 收拾完卫生,她又去菜市场买了一点菜,这时,她才拿出手机来发信息给那个北京大男孩:中午回来吃饭哦,等你。 信息没人回。 又等了一下,还是没回。 华华就感觉到有点奇怪,于是,翻开手机通讯录,开始拨打自己男朋友的电话。 不打不知道。 一打,华华才霍然发现,男朋友的电话号码已经停机。 此时,她才感觉到有点不对劲儿。 华华解下围裙,将切好的菜扔在厨房也不管了,直接去了男朋友的单位找他。 可是。 男朋友单位的人告诉她,那个大男孩早在一个星期之前就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现在,早就已经没来这里上班了。 华华一时之间,竟然没有弄明白别人告诉她的话。 什么? 自己的男朋友已经没在这里上班了? 那他去了哪里? 那他现在又在哪里? 华华突然发现,自己除了手机中的这个已经停机的电话号码之外,剩下的还能够联系到那个北京大男孩的方式,只剩下了一个,那就是他的老家。 难道他回老家了? 还是他发生了什么情况? 华华恍恍惚惚离开了北京大男孩的单位,又回到了两个人租下的那个小窝。 此时。 她的脑子里已经是一团浆糊,完全静不下心来认真的思考一下这个突然发生的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 华华中午饭也没有做了,她在小屋里翻来翻去,试图寻找一些北京大男孩留下的蛛丝马迹,或者,他留给自己的只言片语。 让她失望的是,除了房间中那些似乎久已未动的东西之外,北京大男孩并没有留下任何的一句话给她。 华华从中午一直等到天黑,那个大男孩仍然没有回来。 华华感觉到自己已经快崩溃了,已经等得快要发疯了。 为什么? 为什么他的手机停机了? 为什么一天了他都没有回来? 为什么他辞工了? 为什么他辞工了没有告诉自己? 华华的心中,一下子突然就有了十万个为什么,急需要那个北京大男孩向她解释。 等啊等啊。 一直等到了半夜十二点,男朋友仍然没有回来。 华华一边等,一边一遍一遍的拨打那个已经停机的电话号码,可是所有的一切,徒劳无功。 于是,华华又重新翻寻房中的东西。 翻过了柜子,翻床头,翻过了枕头下翻桌子。 终于,华华在那个大男孩的西装口袋里翻出了一封信来。 上面写到:对不起,请忘记我吧,我背叛了我们当初的誓言。 当你回到这儿的时候,我已经不在这儿了。 请不要找我,因为你是找不到我的。 对不起,请忘了我吧,千错万错,都是我一个人的错,所有的错误,都让我一个人承担,与你无关。 对不起,亲爱的华华…… 底下没有署名。 没有署名,华华也认得他的笔迹,握着这封信,华华瞬间觉得自己的天都要塌了。 她的眼泪,也“唰”地一下流了下来。 最后华华将自己的身子猛地扑到床上,放声痛哭。 她不知道自己的男朋友究竟是怎么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会让他选择离开自己,选择消失。 这样一份简短的分手信,显然是没有答案的,那个北京大男孩并没有告诉她答案。 这样的结果对于华华来说其实是极不公平的。 不管怎么样,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两个人都应该面对面的坐下来,好好的谈一谈,哪怕是分手,也要当着面,把彼此之间的恩怨说得清清楚楚,然后再分手。 就算是像方科对待唐若那一样也没问题。 方科做的事情,虽然让人觉得十分卑鄙无耻,但是无论如何,他也给了唐若一个结果,他没有选择逃离。 这样算什么? 话也没说清楚,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华华还没搞懂因为所以,那个北京大男孩就当了逃兵。 华华在心中把那个北京大男孩想和她分手所有不好的原因都想了一遍。 最后。 华华觉得。 一定是那个北京大男孩另有新欢了。 又或者是他的家里面给他施加了什么压力,所以他才不得不和自己分手,选择辞工,或者回去。 华华想来想去,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始终拿不出一个行之有效的主意。 她该怎么办? 又能怎么办? 现在的问题是,那个北京大男孩主动选择离开她,选择消失,选择不让华华联系到他,那么,华华要么守株待兔,在这个出租屋里等他,要么就瞎猫去碰死耗子,找到他的北京老家去。 华华决定还是等一等他吧。 等一等。 看一看。 万一自己所有猜测的那些理由都不是呢? 万一他有什么迫不得已的苦衷离开了自己呢? 又或者,他只是暂时的离开了自己,过上一两天说不定就回来了呢? 于是寝食难安的华华,就将自己窝在这间小小的出租屋里,从早等到夜,又从夜等到早。 等断了星光,等烂了黎明,一直还是等不到那个北京大男孩的出现。 华华等来等去,始终,他也没有出现,这一等,就是一个星期…… 最后,华华终于明白了。 看来,自己的男朋友真的是选择了抛弃自己,选择了离开。 华华从一开始的坐立不安,就渐渐发展到了心中怒火中烧。 华华决定,去他的老家去找他。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华华知道他家里面的地址。 于是华华就擦干眼泪坐上火车,直奔北京。 到了北京。 按照地址,华华找到了北京大男孩的家。 当她站在一处四合院的门口,叩动斑驳的木门上那一只锈迹斑斑的门环时,“吚呀”一声,院门打开了。 一个面色阴郁的中年妇女,看着站在自己面前这个从天而降的漂亮大姑娘,从脸上挤出一点笑,问道:“姑娘,你找谁?” 华华急道:“我找马亮。” 那个妇女察言观色,明白了华华的来意,不用问,站在门口的这个漂亮姑娘,一定和自己的儿子有些什么瓜葛。 这个妇女不是别人,正是马亮的妈妈。 她闪身将华华让进自己家的院子里,一边往里走,一边告诉华华:“姑娘,你从哪里来的?马亮出差去南宁了,一直没有回来,你怎么会来这里找他呢?” 华华将信将疑,有点不太相信:“阿姨,您是……” 那个妇女将华华让进院里,两个人就在天井之中站定了,她上上下下打量着华华道:“我是马亮的妈妈,你呢?你是……” 华华咬了咬嘴唇:“……阿姨,我是马亮的朋友……” 因为女孩子的矜持,终于,那一个女朋友的女字,华华还是没能说出口来。 说不说出来都没有关系。 马亮的妈妈肯定懂的,她知道,此时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女孩子,和自己儿子的关系,一定不一般。 马亮妈沉声问华华道:“姑娘,你从哪里来的?” 华华想到应该对她介绍一下自己,就道:“阿姨,我叫章华华,我是马亮的朋友…… 我从南宁来的。 因为,因为这几天一直联系不上马亮,去他单位里面找他,他单位里面的人说他已经辞工了。 我就有点担心他的情况,另外,我以为他回了老家,所以就坐火车过来看看,看看他是不是回来了。 阿姨,马亮回来了吗?他现在在北京吗?还是在哪里?” 马亮妈看了看华华,眼睛里有一点东西似乎在闪烁,她停了一停才缓缓道:“没有啊,马亮一直在南宁没有回来呀! 前一阵子,他还打电话给过家里,说他今年夏天不回来了,公司里很忙,没有假,说等到八月十五的时候他才回来。 怎么了? 他在那边上班不好吗?是因为和公司发生矛盾了吗? 被别人炒鱿鱼了吗? 对了姑娘,他现在辞工去了哪里?你知道吗?” 华华摇摇头。 她觉得有点失望。 但是,华华似乎又想起了点什么,就对马亮妈道:“阿姨,马亮最近一段时间打电话回来,是什么时候?你还记得吗?” 马亮妈想了一想。 “嗯……差不多了有一个月了吧,马亮一般没有什么事不会打电话回来的,我和他爸爸都知道,马亮工作平时很忙的,所以一般我们也不打电话给他,怕耽误他的工作,影响他的工作…… 本来马亮还说了,干完今年,看看能不能等过了春节之后,就向公司申请调回北京的,现在他是怎么回事?怎么好端端的,他就辞职了?” 华华看着马亮妈的表情,看到她那不喜不悲,面沉如水的表情,又看不出什么东西出来。 华华就想,八成马亮根本就没有回来,看来,他这是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了。 他一个二十多岁的大活人,脚长在他自己的身上,他要是想去哪里,谁也管不了他。 现在的关键是,马亮是一个人离开南宁的,还是和另外的什么人离开的? 他离开南宁的真正原因又是什么呢? 又或者说,马亮现在依然还在南宁,只是躲在某个不想让华华找到他的角落里。 而这一切,又是因为什么呢? 华华和马亮的妈谈了一阵子,谈来谈去,也谈不出个所以然来。 马亮他妈一口咬定,自己根本不知道儿子的消息,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第158章 马亮的决心 既然如此,华华还能怎么办呢? 所以。 当马亮妈问华华在北京有没有什么亲戚朋友,来了之后住在哪里,有什么打算的时候,华华摇了摇头。 这些都不用她管。 之前。 华华曾经无数次和马亮说过,有机会,将来一定要去北京天安门看一下,可是,这一次真正的到了北京,她却没有半点的想法了。 那个时候,马亮曾经给她说过,一定要带着华华游遍北京的名胜古迹。 天安门、圆明园、周口店遗址、红螺寺、古白浮泉遗址--九龙池、都龙王庙、天坛、地坛、长城居庸关、明十三陵…… 马亮对北京的名胜古迹倒是如数家珍。 可是,现在不要说看什么名胜古迹了,就连看人——看马亮本人,也看不见了。 华华站在马亮家的院子里,咬着嘴唇,紧紧地揪着衣襟。 既然马亮不在这里,那么,她继续留在这里有什么用呢? 再说了,她和马亮只不过是恋爱关系,一没有订婚,二没有结婚,甚至还没有见过双方的家长,说起来很可笑,可能双方的家长还不知道自己的孩子有那么一个相亲相爱之人。 而对于华华而言,昨日那个相亲相爱的人,现在竟变得如此绝情,就连她千里迢迢远赴北京,想见他一面,现在似乎都已经成了不可能的事。 华华低着头,看着地上的一枚落叶,轻轻道:“……阿姨,你不用管我,我只是过来看一看,马亮有没有回来。 这样吧,我留一个电话号码给你,如果他要是回来了,麻烦你告诉他一声,我来你家找过他。 或者,你打一个电话给我也可以,到时候我再来找他,你看这样好不好?” 说完。 华华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笔记本,将自己的电话号码写在纸上,“咔嚓”一声撕了下来,递给了马亮妈。 说这番话时,华华的眼圈红了,她紧紧咬着嘴唇,强忍着泪水,不让自己的眼泪掉下来。 是啊! 在事态还没有明朗之前,她怎么能随随便便的流泪呢? 华华并没有注意到马亮妈的嘴唇抖了又抖,似乎强忍着心中的一些什么东西,压着她肚子中的一些话,不让它们脱口而出。 马亮妈接过她的电话号码。 她点点头,对华华道:“好的,姑娘,如果马亮回来了,我一定告诉他,你来家里找过他,让他打电话给你。” 走出了马亮家的院子,华华觉得自己的心都碎了,这最后的一丝希望,也随着马亮妈的“闺女,你慢走,我就不送你了”而破碎。 看来,马亮是诚心躲着华华,不让华华找到他了。 世界这么大,一个人要是真正的想躲起来,不让另一个人找到自己,是何等容易呵! 离开了马亮家,来到大街上,望着大街上穿梭不止的车辆和来来往往的行人,再抬头看看空旷浩渺的天空,华华觉得自己竟然一下子不知道该往哪里去。 去哪里呢? 去南宁吗? 还是回兴安? 毫无心思在北京继续逗留的华华,决定立刻返回,返回南宁。 在这里没有找到马亮,那么,华华的心里面又重新燃起了另一个希望。 说不定马亮还在南宁呢? 说不定他只是发一点小脾气,使一些小性子吓唬吓唬自己呢? 又或者过上几天马亮就能够回来呢? 凡事还是应该往好处想,不是吗? 于是华华买了车票,又坐车返回南宁。 她却不知道,就在她离开马亮家的时候,马亮的妈妈咬着牙齿,狠狠的叹了一口气:“唉!” 不知道。 马亮的妈妈是叹的哪门子气。 她当然是叹自己的儿子。 叹自己那个得了渐冻人病症的儿子,瞒着华华的儿子。 华华并不知道,其实马亮就在北京,就在他自己家里,当马亮听着窗外的华华,口口声声的问询自己的时候,他的心,其实早也已经碎了。 他早就料到了华华会来北京找他,所以,他跟自己的妈妈说了,无论华华说些什么,都要告诉她自己不在北京,家里人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更不要把自己得了不治之症的事情告诉华华。 他让自己的妈妈保证,一定要保证,如果妈妈不按照他说的去做,那么他就放弃治疗,彻底的放弃自己。 马亮妈看着自己的这个傻儿子,心如刀绞。 她知道儿子是想给自己的恋情画上一段句号。 尽管这个句号有遗憾与痛苦,但是对于马亮来说,他自认为自己的做法问心无愧,他觉得自己这样做,一切都是为了华华好,是的,他宁愿华华把自己理解成一个无情无义忘恩负义之人,也不愿意让华华有朝一日看到自己坐在轮椅上,那副身体痉挛僵直,动也不能动的模样。 那个模样,他认为,必定丑极了。 不得不说,马亮也有自己的想法和苦衷啊。 老天爷,有的时候就是这样的无情。 既然老天爷给了华华他们一段甜美的爱情,那么,为何不让这一对相亲相爱之人的爱情,能够善始善终呢? 马亮强忍着浑身的颤抖和内心的痛苦控制着自己,没有从房里冲出去,冲到华华的面前,紧紧的抱着她,告诉她:“亲爱的,你来了,我错了。” 他紧紧握着拳头,咬着牙齿,把满口牙咬得咯吱咯吱响。 还好。 他现在还有握拳头、咬牙齿的力气。 用不了太长时间,慢慢的,老天爷就会把他这点握拳头、咬牙齿的力气收回去。 到那个时候,他将和轮椅终身为伴,至死方休。 如果细想起来,马亮承受的痛苦,要比华华多的多。 他既要承受身体上的折磨,又要承受感情上面的痛苦,对于他来说,能够强忍着没有从房中冲出去,冲到华华的面前,已经是尽了最大的努力。 下了最大的决心。 马亮早已经想明白了,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就好像是一列永远不能回头的单行列车,永不停息地向前,向前驶去,一路之上,也许会邂逅很多的同伴,这些同伴里包括自己的亲人,包括自己的朋友,当然,也包括自己的爱人,但是,这些人里却没有一个人能够和自己一起并肩到达终点,不是在这里分手,就是在那里分手。 分手? 想起分手这个词,马亮不由得苦笑了一下。 当初爱的死去活来的两个人,一旦一个人的生命即将走到终点,生命的火焰即将熄灭的时候,那么,也就意味着两个人不得不分手了。 一个人活在这个世上,其实像这样的时刻,有很多。 所以当华华走后,马亮妈问自己的傻儿子为什么不见华华,马亮说道:“我见她干嘛? 我不见她,妈。 你也知道我得的那个病是治不好的,我又何必要拖累别人呢? 而且,妈,我这个病是个慢性病,它并不是说得了病之后,三个月两个月就会死掉,不是的,它会慢慢发作的。 这个病要慢慢的熬,有可能熬三年,有可能熬五年,也有可能熬十年八年。 你也看到了,妈,华华她那么漂亮,她的人又那么善良,我又何必让她陪着我一起痛苦呢?你说是不是? 她又没和我结婚,她又不是我的什么人。 妈。 我宁愿她把我理解成一个无情无义的人,一个朝三暮四的人,我也不愿意让她看到我的病情发作后那种样子。 妈,相信你也知道……你看看电视上,得了渐冻人病症的人是不是很难看? 难看得还能像我现在这个样子吗? 你没有看到那些坐在轮椅上面的患者,一个个都脱了形,双手干枯得跟鸟爪子一样? 妈,你也知道,我的个人形象虽然说不是很好,但是也不算太差…… 如果说让华华看到了我得病后的那种丑样子……算了,还是不要让她见我了,这件事情就这样吧,那个电话号码给我,撕了吧,断就断了吧,断就断的彻底,不要再藕断丝连的。” 看来。 马亮有这些想法,必定早已经过了深思熟虑。 他的想法绝不是一天形成的,也许在他查出来自己得了渐冻人病症的那一天,他就开始酝酿这个想法了。 马亮妈叹了一口气,她的眼圈一红,眼眶里含着泪水:“儿子,唉!有的时候……妈妈也不知道怎么说你。 现在我只担心,万一有一天,我和你爸爸走在了你的前头,那么,到时候谁来照顾你? 到时候,我和你爸爸就会把你一个人孤苦伶仃的留在这个世界上,你又没有兄弟姐妹。 儿子,如果到了那一天,你可怎么办啊!” 马亮颤抖着手,摸出了一根烟,“啪”的一声打燃了打火机,把烟叼在嘴里,深深的吸了一口:“妈,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以后的事情谁知道呢,谁知道会什么样呢? 你说是不是?你放心,妈……” 放心什么呀? 他妈能放心什么呀? 马亮妈道:“儿子,我有一个想法,跟你说一说,说出来,你别生气啊!” 马亮点点头:“不生气。” “儿子,咱们家的家庭条件你也知道的,我和你爸爸挣钱也不少,咱们家还有这么大一个院子,光这个院子,在北京也值不少钱…… 我就想,既然你已经有一个女朋友,而且,你们两个人感情又那么好,你看这样好不好? 我们想办法把她的户口迁到北京来,并且尽量早一点让你和她结婚,最好在你的病还有余地之前结婚,争取给咱们家老马家留下一个孩子,你看这样好不好?如果你觉得可以,妈去跟她说。” 马亮怒道:“妈,你说什么?你这不是坑人家吗?这样的缺德事咱们能干吗?” 马亮妈道:“妈妈不也是没办法嘛。 妈妈不是想到你们两个人正在谈恋爱嘛,有感情基础,是不是? 再说了,妈妈也不是说非要勉强人家,我只是有这个想法。 如果她同意,当然更好,如果她不同意,就当我没说呗。 我也没说要勉强她怎么样怎么样啊,是不是?” 马亮将手中的烟头一丢:“行了行了,妈,你千万不要说了。 另外,你也不要打电话给她,更不要去找她,好不好?算我求你了。” 马亮妈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她撩起衣襟,擦拭着眼角的泪水:“儿子,我不是担心你吗? 你说说,如果我和你爸爸不在了,你可怎么办呢? 等到你动不了的时候,没有人给你洗衣服,没有人给你做饭,也没有人喂饭给你吃,你想洗一洗、擦一擦身子,也没有人给你做这些事情,唉……” 说到这儿。 马亮妈情不自禁,小声地啜泣起来。 马亮看他妈妈那么伤心,反倒笑了起来,安慰他妈道:“想那么多干嘛呀? 妈,我也算看明白了,人呢,就那么回事,活一天算一天吧。 再说了,你看我现在都已经这么大了,也见过很多世面了,该吃的好东西也吃了不少,该享受的也享受了很多。 是不是? 比起很多人来说,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再说了,妈!得了渐冻人症不是说马上就会死掉的,你不要那么伤心,好不好? 你知不知道霍金? 霍金也是得了渐冻人症的,你看看他,现在不是还照样好生生地坐在轮椅上吗?” 别说。 他的一席话,倒是让他妈收住了悲声。 他妈觉得,是啊,儿子的话也有道理,毕竟他和马亮爸都还年轻,四十来岁,五十不到,只要好好的帮儿子治病,说不定,等到他们七老八十的时候,儿子还依然好好的活在世上呢。 马亮接着又说了一句话,让他妈一下子倒笑了起来。 “再说了,妈,你和爸爸还可以帮我再生一个小弟弟或者小妹妹呀,反正你和爸爸的年纪都不大,是不是?” 马亮妈啐了儿子一口,听了儿子的话,她的脸上倒飞起了一枚红霞:“你这个死孩子,胡说八道什么呢?” 其实。 也不是马亮妈和马亮爸没有动过这个心思。 只是。 如果说儿子好好的,他们纯粹只是为了给儿子再添上一个小弟弟或者小妹妹,那么想生就生,绝对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 现在的情况是儿子得了这样一个病,他们怎么还能再生呢? 再生一个,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对这个儿子的放弃。 第159章 黄斌的梦想 其实。 马亮的意见值得考虑。 马亮不想把家里面的气氛搞得凄凄惨惨的,没必要。 虽然很多时候,当他一个人独处一室的时候,也常常怨天尤人,埋怨命运的不公,但是,对于生自己,养自己的父母,他却没有任何的怨言。 是啊。 得病这种事情,怎么好说呀?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 虽然说马亮得的这个病让他觉得十分蛋疼,前途一片黯淡,但是有时候他也会常常的宽慰自己:比起那些从小就夭亡的人来说,他已经是相当的幸运了;比起那些生下来就天聋地哑的人,他也是幸运的;比起那些生下来世界就是一片黑暗,什么也看不见的盲人,他也是幸运的。 请不要嘲笑他的阿q精神。 有些时候,适当的阿q精神是能够缓解人的精神压力与心中的悲苦的。 华华并不知道马亮的这些情况。 她只知道她自己很难受很痛苦,全是因为马亮无缘无故的失踪与不辞而别。 当然了。 唐若更不知道华华和马亮的痛苦。 一切,还有待于哪一天,华华回来时亲口告诉她。 此时的唐若,只是想她了,想华华了。 唐若在这个公共阳台上站了一会子,感觉到太阳晒得很热,很难受,赶紧回到了屋里。 唐若回到自己的卧室,东翻西找,乱翻了一阵子,也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翻的一些东西。 她本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翻些什么,只是,只要有一段时间没回来,她就忍不住地想在这个房间里东翻翻,西找找。 似乎。 房间里早已熟的不能再熟的一切,因为她的离去和归来而变得新鲜起来,值得翻看一番。 唐若翻了一下,翻出了一张自己小时候的照片。 照片上的她,扎着一对调皮的羊角辫,身上穿了一件农村那种土的掉渣的粉色对襟的衣服,底下的确良的裤子,脚上是一双白色塑料凉鞋,外加一对红色的袜子。 这个打扮。 活脱脱就是一个村姑啊。 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时候都流行这样的打扮,看起来因时代的不同,人们的审美观也会不同,并发生变化。 现在。 现在的女孩子们可是真敢穿啊。 就说现在这个夏天吧。 莫名其妙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小城里的大姑娘与小媳妇之间开始流行起了一种短裤子。 一种短的不能再短,足以闪瞎那些色眯眯男人双眼的短裤子。 短到什么程度? 短到大腿根部。 短到让那些保守的老夫子们一个个长吁短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短到让小城的男人们,恨不得别人家的媳妇一个个都要那么穿,唯独自己的媳妇不要那么穿。 想想真是可笑。 不过,。 唐若不穿那种裤子。 唐若要么就穿长牛仔裤,要么就穿裙子。 就像今天在练车场。 唐若脚下穿了一双粉色的浅口布鞋,腰间系着一条红白双色韩版长裙子。 贴身是一件鹅黄色打底衫,外披一件白色罩衫,头上戴一个粉色圆顶宽沿蝴蝶结的草编遮阳帽。 唐若把头发用一个玫瑰花发卡束于脑后,看上去素颜粉面、明眸皓齿、巧笑嫣然。 谢知法的眼睛都看直了。 大概。 他还从来没有见过像唐若这么漂亮的姑娘。 不过,如果他要是看了华华的话,很有可能会扑通一声跪倒在华华的石榴裙下,而瞬间将华华惊为天人。 唐若的漂亮,是一副邻家小妹的模样。 而华华的美,却能使人惊心动魄。 唐若在自己的卧房里翻腾了一阵子,也没有翻腾出什么东西,然后就走回外面的房间,唐若发现自己的爸爸,不知道什么时候出去了。 唐若看了看手机,感觉这个时候离接马雪莹的时间还早,她就想在家里再坐一会儿。 坐下没有两分钟,范云的信息来了:……在我狠下心离去的那一刻,你在我身后无助的哭泣和撕心裂肺的痛楚让我刹那间明白,我是多么地爱你,我猛地转身哭着把你抱紧:这头猪我不卖啦! 唐若呵呵一笑,心想这个傻瓜范云,真逗。 唐若的手机里面有她的一个同学胡乱发给她的一条信息,唐若过来:假如不曾相逢,心情也许不会沉重。 假如真的擦肩而过,恐怕我此生再不会轻松。 你知道吗? 这世上有个人时刻想念着你,牵挂着你。 你含笑的眼睛象星光闪闪,缀在我的心幕中,夜夜亮晶晶,看着微笑的你,我竟然发现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最幸福的人! 发完了这条信息,唐若觉得挺得意,心里美美的。 虽然她知道范云十分清楚自己的真实水平,无论如何是编撰不出这样优雅动人的短信息来的。 但是。 甜言蜜语谁不喜欢听啊?是不是? 发完信息,唐若看到橱柜上面的塑料筐里放着一把没有择的韭菜,她就把那筐韭菜拿了下来,择起了韭菜。 闲着也是闲着,唐若把韭菜择好了,等晚一点她妈妈下了班回来做饭的时候就可以直接用了,省得她妈再择了。 唐若摆弄这些小菜十分灵活,只见她伸着尖尖的十指,将韭菜一根根、一片片择着,将韭菜中的细草和黄叶子小心的择掉,顺手又将韭菜上那层小薄皮儿也撕下来,弄得干干净净。 虽说,择菜不是什么高超的技术活儿,可是,十分锻炼一个人的耐心。 唐若最有耐心了。 范云就没有耐心,他会随便择几下子,然后把整把的韭菜浸在水中,连搓带揉洗上好几遍。 最后,干净是干净了,可菜叶子也被他揉的不像样子了。 摘完了韭菜叶子,唐若把塑料筐又放回这只比她的芳龄还要大的菜橱顶上,然后拉开橱柜的门在里面翻腾了一阵子。 果然。 被她翻出了两包点心。 一包绿豆饼,一盒麻糖。 唐若先是捏了一块绿豆饼放在嘴巴里面吃了,吃完后,又掰了半截麻糖。 不错,这个麻糖做的挺好,是小时候的那种味道。 呵呵。 每一次唐若回来,总是和鬼子进村一样,都要在橱柜里扫荡上一圈。 看看里面有没有什么好吃的点心水果,这是他多年养成的习惯,打小就这么干的。 不光是她,姐姐唐敏也是这样,弟弟唐欣也是如此。 说到唐敏。 唐敏似乎有一段时间没有回来过了。 唐敏回来干嘛呀?唐敏现在和黄斌在桂林正过着甜蜜的二人世界,小日子溜得飞起。 而且唐敏,对黄斌也挺满意的。 虽然说前一阵子黄斌说要回去开什么农药化肥种子铺没有开成,但是,黄斌回桂林后却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那就是他老爸已经开始拆旧房,盖新楼了。 唐敏就觉得,既然黄斌这样说,那么他和黄斌之间也就有了一些盼头。 那么,唐敏看着黄斌的时候,也就感觉黄斌似乎比以前更加顺眼了一些。 说来也是。 黄斌一不赌、二不嫖、三不抽白粉,也从来不干偷鸡摸狗拔蒜苗的事,他现在唯一的爱好就是研究计算机。 当然。 仅限于游戏。 可以说,从传奇到红警,从泡泡堂到马利奥,没什么游戏是他不会的,也没什么他玩不精的。 以后如果黄斌不跑摩的了,找工作的简历上面,完全可以加一项:精通计算机(游戏)。 如果说除了游戏,黄斌能够再深入的研究一下计算机的话,并且发展成一种深切的技术方面的爱好的话。 那么。 北京中关村的那些年薪百万的ceo中,必有他一员。 美国硅谷的工程师,黄斌应该也可以胜任。 如果他再能努力的话,他的编程可以随着长城运载火箭飞入太空,通讯卫星上,也能留下他独家编写的代码。 计算机报上一定常常可以看到黄斌的大名,科学城里,每天黄斌都要去报个到点个卯。 可惜。 可叹。 黄斌可以把游戏中的魔法1-3的乌木剑用黑铁矿石生成1-10,也可将那些开小号,想虐菜的g们一个个打得跪地求饶,但是,也仅限如此了。 他于计算机的其他关键技术方面,没有一丝一毫的建树。 没建树没关系,但是不要忘了老本行,该跑摩的的时候还要去跑摩的啊。 这会子,黄斌并没有去跑摩的,而是一个人坐在网吧包房里,背对着门口,在那里玩游戏。 他也没戴耳机,而是开的音箱。 没办法,谁让他是客户,有钱、任性。 桌面上的音箱里,不时传出各式各样的声音。 忽尔一个男子大喝一下,忽而一女子惨叫一声。 只见黄斌右手用鼠标操纵着一个全身铠甲名为就是不服的小人,背靠一道围墙,正在屏幕上跑来跑去,他的左手,则将键盘按得啪啪乱响。 ——按坏了让他赔。 黄斌过一会儿,就拿手中硕大的宝剑砍一下牛头怪,于是哗啦哗啦,一些金币就掉在地上,这钱来得真容易,比他开摩的拉客来的容易多了。 突然,旁边闪出一个穿白衣带黄帽名曰小丫头的小人,旁边跟着一只身材臃肿面目狰狞的怪兽,正在不停地朝黄斌喷火。 黄斌见这小丫头居然敢主动寻衅滋事,偷袭自己,瞬间勃然大怒。 他一边喊着“搞你妹”,一边挥动手中的大宝剑,一个冲撞就到了小丫头的身边,并在其脑门上用力剁了一刀。 奇怪的是,黄斌这一刀居然未能将其脑袋砍破。 可能是被她的帽子接了黄斌这一招,也未可知。 看来。 帽子有时候也可以抵挡伤害,消灾免祸,轻易摘不得。 至于颜色嘛,可以忽略不计。 不管是白帽子黑帽子,还是黄帽子绿帽子,反正只要什么帽子就可以了。 那小丫头愤起还击,边打边退,不停的朝黄斌身上或刷毒,或贴符。 刷的黄斌身上红一阵,绿一阵,看上去就好像一只绿皮青蛙。 黄斌手中的大剑已经抡成一道白光,斫在小丫头身上。 稍后,只听音箱中大喝一声:哈(里路亚)! 小丫头瞬间惨叫一声,倒于一大堆牛头怪的旁边,呜呼哀哉了。 此时,电脑上出现如下红色字样:就是不服将小丫头杀害。 然后,黄斌操纵的那个绿皮青蛙一样名字叫做就是不服的小人,名字瞬间由黄变红了。 黄斌将手中的鼠标往旁边一推,身子往椅子上一靠,摸出一支烟来点燃,深深的吸了一口。 一边吸烟,一边嘿嘿的阴笑。 “跟我玩?老子玩死你!” 话说。 像这样一个迷恋游戏的人,成天在计算机里打打杀杀的人,能有什么理想?什么前途呢?唐敏跟着他又有什么好处呢? 真不知道唐敏是怎么想的。 唐敏曾经问过黄斌:“喂!黄斌,你每天就这样打游戏,难道就没有什么梦想吗?” 黄斌挠挠后脑勺。 悠悠地说出了一个让唐敏做梦也想不到的梦想出来。 “我的梦想,是想发明一种仪器,让人哈上一口气,或者用一点点头发,一点点指甲,就能立即检测出一个人的dna。 并且,马上就能显示出每个人身份信息。 这样,就可以用这种仪器来打击那些拐卖儿童,贩卖妇女的人贩子。 那些丧尽天良的人贩子,专门拐卖儿童妇女卖,简直是不得好死。 特别有一些人贩子,行为极其恶劣,他们甚至会把拐来的小孩弄成聋子哑巴和残疾人,弄到大城市里替他乞讨,简直杀他一百次都不嫌多。 如果我能发明一种这样的仪器出来,给公安民警每人都配上一件,我觉得,一定对打击那些丧尽天良的人贩子们,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不是跟你吹牛,真的唐敏。 假如我能发明出这种仪器,相信我一定就可以获得诺贝尔科学发明奖。 这就是我的梦想。” 嗨呀! 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谁会想到天天打电脑游戏的黄斌,心地竟然还藏着这样一个让人肃然起敬的梦想呢? 不管黄斌想发明这种仪器的动机是为了什么,也不管他是为了名,还是为了利,唐敏觉得,光是他身上说这种话时的豪然正气和那种男人味儿,就已经很吸引人了。 看上去黄斌虽然放荡不羁。 实际上,他除了好吃懒做之外,也还是有一些优点的,比如那一身正气。 如果他是一个坏人,他就不会救那两个落水的小孩。 第160章 男孩子也会撒娇的 可是。 对于黄斌来说,正气不能当钱花。 他现在不差正气。 只差钱。 上午的时候,黄斌与一个另一个摩的司机小王在树荫下侃大山,小王想向他借点钱,黄斌就把钱包摸出来,高高地扬了扬,差点,他就将那只破钱包扬到小王的鼻子尖上去了。 “你要吗?算白送的,要就拿去,再不行的话,把我手机拿去当了也行!” 小王定晴一看,黄斌的破钱包里,只有几张零票子。 小王摇摇头。 他又瞟了一下黄斌手中的破长虹手机——心领了。 小王很奇怪的问道:“黄斌,你开摩的也有一段时间了,挣的钱都去哪里了?” “最近谈了个女朋友……下个馆子吃吃喝喝买点东西,还没舍得怎么花,钱就不见了!” 小王心想:尼玛!天天下馆子吃大餐,能不花得快嘛? 确实。 对于黄斌和小王来说。 大家都是开摩的的,家里面一没有矿,二没有金山银山,花钱的时候随便大方一点,手一出溜,辛辛苦苦挣的那点票子就不见了。 小王“喔”了一声,表示理解。 小王把摩托车的油门一加,“哄哄哄”,走了。 应该是去找其他人借钱去了。 嗨! 不光是唐斌挣的钱花的分文不剩,就说唐敏,唐敏的钱,一个月下来也剩不了几个。 唐敏最近的工资几乎全花在她和唐斌的小窝上了。 她置了不少东西。 前几天,唐敏才买了两条苹果绿蝴蝶花图案的窗帘,换下了房东那条土黄色的,丑的连它大姨妈都不愿意来的旧窗帘。 唐敏把那条旧窗帘卷一卷,顺手塞进了房中一个木柜子里。 小窝的门口,添上了一张印着〈欢迎光临〉字样的居家用红地毯,外加一个不锈钢鞋架。 唐敏首先用自己的小狗熊花拖鞋,和一双半高跟黑色皮鞋占领了鞋架最上面的一格地盘。 这是必须的。 什么事情都应该她优先。 因为这些东西都是她买的。 屋里。 洗手盆上方,唐敏给自己和黄斌一人买了一个新的牙缸,当然是情侣版的,她的是女孩,黄斌的是男孩。 靠墙处。 摆了一个可以打开收拢的那种折叠衣柜,碧海蓝天白云丽日,海鸥沙滩椰树长帆的景致,倒是可以用来做摄影墙。 她和唐斌不用出门就能享受三亚双飞一日游。 床上。 因为夏天来了。 唐敏换上了蓝色海洋三件套,一条水星家纺双人冷气被。 唉!说是冷气被,只不过是一些噱头罢了,如果没有空调,什么都是扯王八犊子。 另外。 唐敏还添置了一些造型别致十分漂亮的餐具。 女孩子的心思,说复杂复杂,说简单,其实也简单,里里外外,唐敏想的,全都是怎么样和黄斌一起过日子。 有时。 黄斌把自己挣来的钱,花的连烟都买不起时,唐敏也会给他一点,让他省着点花。 话说,黄斌的脸皮有的时候也是够厚的,他真的好意思接唐敏给他的钱? 是。 他脸皮有时就是那么厚。 都是被唐敏惯的。 钱这个东西,真是赚起来难,花起来快。 就说唐敏和黄斌的这个小窝吧——破家值万贯。 唐敏觉得,自己不过就是和黄斌租个房,置办点东西,那钱一张一张的,就花的让人心疼死了,这要是办些什么大事,花起钱来,那还得了。 一开始的时候,黄斌手里有两个小钱,经常隔三差五带着唐敏下馆子。 后来。 没有钱了,黄斌就去买些菜回来,自己动手煮着吃,美其名曰:干净卫生。 怎么说都行。 怎么说都有理。 外面吃,可以称做体验美食,家中做饭,可以说是滋养脾胃,反正,黄斌天生就是一个吃货,吃货自有吃货的理论和解释。 当然,吃货也有吃货的水平,黄斌如果下厨炒小菜的话,味道居然还挺不错。 话说,小城里的男人们,做菜似乎都有两把刷子,大部分人都比女人做的好吃。 真是奇哉、怪哉。 一大怪事。 黄斌如果高兴起来,做的什么竹笋鸡、酸菜鱼、醋血鸭回锅肉什么的,都挺好吃的。 自从他和黄敏同居之后,隔三差五变着花样做饭菜给唐敏吃,别说,感觉还真把唐敏养胖了些。 看上去,唐敏的脸色也好了许多。 但是,黄斌不洗碗。 他只会在厨房里炒菜做饭,施展真正的技术,像洗碗这种小事情,他不喜欢做,一般都是唐敏洗碗。 于是乎。 对于黄斌的小日子来说。 每天炒点爱吃的菜,喝点爱喝的酒,打打想打的怪。 他的生活。 简直就是吹着开心的口哨,冒着幸福的泡泡,皇帝老子叫他去旅游也不上船了。 可惜。 他这个假冒伪劣的酒中仙,还是要开摩的的,不开摩的,哪里来钱啊?连菜都买不起。 黄斌又不能五步成诗,更不能举笔万言,他成不了什么国家栋梁,他只是一个平平常常庸庸碌碌的酒囊饭袋。 所以说。 锅里的菜、碗中的米、平常居家过日子的牙膏牙刷,卷纸香烟,啤酒小菜等等等等,还是要靠黄斌那一头摩的小毛驴才能赚来的。 此时,黄斌发现唐敏应该快下班了,他要去接唐敏了。 他赶紧一溜烟结账、下机,跑出网吧。 负责结账开卡的小妹,看着黄斌离去的背影,不由得若有所思。 黄斌是这里的老顾客,跟她混的很熟了。 只见。 黄斌极其灵活的开着他的摩的,穿大街过小巷,朝唐敏上班的酒店驶去。 熟! 什么路他都熟。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就在他打游戏的网吧附近,到唐敏上班的酒店旁边,所有这一块区域里面的大街小巷,基本上没有他不知道的。 如果民警同志办案需要有人带路,调查什么情况的话,其实找黄斌这种人是再好不过的了。 没有他不知道的地方。 黄斌开着摩托车,一溜烟就到了唐敏上班的酒店门口。 他“嘀嘀嘀”按了按摩托车喇叭。 穿着高高的开叉旗袍站在酒店大堂门口,花蝴蝶似的唐敏,看见了右手掌着摩托车、左手潇洒弹烟灰的黄斌,冲他妩媚一笑。 唐敏这一笑,犹如给黄斌的摩托车加了一筒顶级汽油助燃剂般,让黄斌觉得,自己的小毛驴叫得格外欢快,特别动听。 哈! 唐敏下班换好了衣服,直接坐在了黄斌的摩托车后座上,搂着他的腰。 轰! 轰轰! 摩托车咆哮着冲上了马路,一溜烟朝菜市场驶去…… 好了。 再说唐若吧。 唐若在家里面转了一圈,并且帮她妈妈把韭菜择好了以后,他妈也没有回来,应该还是继续在外面扫马路呢。 说不定,此时她老妈正在拿着长长的大扫把,把那些怪物一样的垃圾,往乾坤袋似的可容纳万物的垃圾箱边扫呐! 唐若看看手机,差不多了,该去接马雪莹了。 她爸唐开余出去了之后,半天也没有回来,不知道去哪里了。 唐若就带上房门,下楼,在马路边拦了一辆慢慢摇,朝马雪莹的幼儿园驶去。 唐若接上马雪莹,回到金灵渠广告公司的时候,湘琴还没有下班,先玲走后,由她接替了先玲的位置,现在,湘琴住进了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饭堂,和杨姐做伴了。 唐若惊奇地发现。 就在今天,她和范云一起去练车的时候,公司的前台,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了一台大屁股计算机。 唐若带着马雪莹走到前台的时候,湘琴正坐在台里面,噼里啪啦将计算机的键盘按得响个不停。 湘琴见是唐若,只是微微将头抬了下,表示打过招呼了,但是手上动作并没有停止,仍在那里按着键盘。 唐若笑道:“……小琴琴,你一个人在这里加班啊,公司里还有没有人啊?” 湘琴摇摇头:“全都下班了,现在就我一个人在这里。” 唐若就走到台后,站在湘琴的后面。 湘琴正在练打字。 唐若就问她:“咱们公司终于买了计算机啦?” 湘琴点点头:“是啊,早就该买了好不好,上海那边的总部,办公室里早已经是一人一台计算机了,哪里像咱们这边,都什么年代……早就该给咱们配计算机了,好不好?” 唐若高兴地道:“现在好了,配了计算机,我们都可以学打字了,对了,湘琴,你用的什么打字法呀?” 湘琴脸上的表情,满脸都是这还用问吗的意思。 “当然是五笔啦!五笔打字法是专业的,以后如果想吃计算机这碗饭,或者说找的工作和计算机都有关的话,必须要学五笔打字的。 听说有些单位招人的时候,还会考五笔打字呢,一分钟必须要打50个字以上才算合格。” 怪不得湘琴练得那么起劲。 唐若从后面按住湘琴的肩头:“好吧好吧,那你先学,学会了以后,记得教我啊,我也想练打字,前些日子,先玲还教过我背字根呢。” 湘琴挣了挣:“没问题,你们先上楼吧,我在这里再练一会,然后再上去,反正现在上去,也没有开饭。” 唐若按住他的肩头,影响她打字了。 唐若就松开了手。 不过,她也没有立刻上楼,而是站在湘琴的背后,看着她操作计算机。 湘琴也没怎么操作,就是纯粹的练打字。 她打开的那个练字软件,全是大篇大篇的文章,每个字符都有光标自动跟随,如果打对了,相对应的字就会变成绿色,如果打错了就是红色。 湘琴打字的速度并不快,她也是刚刚学,当然了,比起唐若,她还是好的很多。 现在的唐若,完全就是个电脑盲,如果没有人教她,她连开机都开不了。 这个时候湘琴也没有空教她那些最基本的知识,不过没关系,鸡都有了,还怕蛋下不出来嘛!既然公司已经配了计算机,那么,以后唐若如果说想学的话,随时随地都可以学。 唐若就带着马雪莹去了楼上。 她把靠墙的桌子擦干净,铺上报纸,然后打开马雪莹的书包,找出今天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让马雪莹做。 简单,就是一些简单的手工作业,幼儿园嘛,一般情况下不是写写画画,就是做一些小手工,锻炼孩子的平衡能力与十指的灵活力。 唐若也没有管马雪莹。 反正地盘她给马雪莹铺好了,怎么发挥,就随马雪莹的便吧。 家长会上老师都说了,孩子天生有创造力,作为大人,不要随随便便去干涉他们的发挥,影响他们的创造性。 确实。 老师说的有道理。 许多大人都是对自己的孩子指手划脚,不断的干涉希望孩子按照自己理想中的模式去发展,而扼杀了自己孩子满怀天真的创造力和想象力。 有些时候,教育和被教育,监管与被监管真的是一种矛盾啊。 不管吧,又怕孩子学不好,管吧,又怕影响孩子们所谓的创造力。 唉!无论如何,家长都是越来越难当了。 唐若看了看杨姐。 杨姐正从塑料袋里面拿出一包菜心出来,下一个菜,素炒菜心。 唐若笑道:“杨姐,你炒其他的菜吧,我来帮你掐菜心。” 杨姐当然同意。 有人帮着干活还不好,是不是啊?她正一个人在厨房里面忙得手忙脚乱,四爪朝天呐! 唐若从厨房里拿了一只塑料筐,然后又拿起那包青菜,走到外面,把它们一起放在桌子上。 她细心地把每一根菜心都掐成了三截。 掐短一点,不但好炒,而且等一下,夹起来吃的时候,也不至于因为菜心太长,满口都是一嘴青菜。 掐了几根,唐若觉得自己应该发个信息给范云。 想起范云那家伙,唐若轻轻一笑。 今天在练车场上,看到范云为了自己吃醋的样子,他站在那里看自己和谢知法闲聊时生闷气的模样,唐若就觉得十分好笑。 唐若知道,范云看上去好像是在生气,实际上是在朝自己撒娇。 不要以为撒娇只是女孩子的专利与特长,其实,许多身在恋爱中的男孩子,也会用这一招的。 他们当然不象女孩子那样,情绪阴晴不定,瞬息万变,自然,也不象她们那样嗲声嗲气,或嗔或喜、或忧或乐、或怯或羞。 女孩撒娇,一般都是或捏起粉拳打你几记美人拳、或拍你几下穿云掌。 男孩子不一样。 有时候。 男孩子会用假装生气,假装吃醋来撒娇。 生气和吃醋,正是他们在亲爱的女朋友面前撒娇。 男孩子们,也喜欢心上人温柔体贴的哄一哄自己,说着深情款款的小情话,他们也喜欢偶尔被人哄哄,被人宠宠,喜欢被在乎、被重视的感觉。 唐若就发信息给范云:“练完了车没有?从教练场回来了没有啊?再过一会吃饭喽,我等下发信息给你,你就上来。” 第161章 先玲傍大款? 范云回道:好滴好滴。 唐若发信息给范云的时候,范云还在驾校的训练场里,他在和一个人聊天,这一个人,让唐若猜,唐若也猜不出来。 这个人不是别人,居然是从唐若她们公司辞工了的先玲。 范云看看站在他自己面前,浑身打扮的珠光宝气的先玲,觉得先玲这是发财了呀! 他笑道:“……你明天考科目二啊?哎呀,这么说你算是我们的师姐呀,师姐好,师姐好,请多多关照!” 先玲微微一笑:“这个有什么师姐不师姐的,我只不过比你们练车的时间早一点而已。 ……我从金灵渠广告公司辞工,就报名了。 你和唐若不是过一阵子就考科目二了吗?其实我们前后时间相差并不远,我也就是在你们前面一点点罢了。” 范云问道:“那你现在在哪里上班啊?” 先玲仍是微微一笑。 她没有回答范云的这句话。 也不是说不能回答,而是因为先玲现在根本就没有上班。 她为什么没有上班呢? 这个事情说来话长了。 因为。 先玲现在不用上班了。 她为什么不用上班了?因为她认识了一个十分有钱的男朋友。 多有钱? 别的不说,她男朋友有一辆目前来说小城里唯一的路虎越野吉普车。 这台车有多贵? 可以在这个小城买两栋楼。 不是两套,也不是两间,而是两栋。 可惜卫明珠不认识先玲,如果卫明珠要是认识先玲的话,一定会嫉妒的昏过去。 凭什么? 按理说,卫明珠和先玲长得差不多,可是两个人的运气可就相差太多了。 虽然她们两个人对男人和钱都有出奇的一致看法,但是她们的运气却截然不同,起码,到目前为止卫明珠仍然苦逼的站在马路上风吹日晒地巡逻,每天和那些乱摆乱放不听话的店主们吵得口干舌燥。 而先玲呢? 按照当下流行的说法,她是傍上了大款了。 也不是傍,而是这个大款主动找她的。 这个大款就是本城金铂利融资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金铂利。 金铂利年轻有为。 今年不过二十五六岁的他,已经是一家注册资金为九千万的独资公司董事长。 金铂利背后的水一定很深,值得深挖。 但是不管怎么说,金铂利年轻有为,这是不争的事实,不说别的,只说他那台路虎吧,开在小城的马路上,连交警都不会拦。 不必拦,一看就知道是金铂利公司金总的车。 说来也是缘分。 有一次,金铂利屈尊亲自前来金灵渠广告公司洽谈一项重要业务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和先玲就对上了眼,他一眼就相中了金灵渠广告公司前台这个体态丰满,看上去满面福气的姑娘。 于是。 金铂利就动了想将先玲收入后宫的心思。 他就三天两头的约先玲出来吃饭,给先玲送花,给先玲买衣服,买包包,买首饰,买各种各样先玲几乎从未见过,平常的时候连价钱都不敢打听的名贵东西。 有时候糖衣炮弹,对付先玲这样年轻的女孩子,确实是最好的武器。 一个带先玲随便吃一顿日本料理就能花个上千块钱的男人,如果先玲都不愿意跟他,都看不上的话,都要把金铂利递过来的橄榄枝扔掉的话,那,连她自己恐怕都不会原谅自己,都会认为自己实在是太傻了。 是不是? 先玲当然要抓住机会。 对她来说,跟了金铂利绝对是可以改变自己人生命运的。 不说别的。 金铂利随便从指头缝里漏一点小钱出来,恐怕都能抵她先玲在金灵渠广告公司辛辛苦苦打工个三年五年的工资了。 所以先玲就跟了金铂利。 跟着金铂利金总,当然她就不能在金灵渠广告公司坐台了,是不是? 先玲现在的工作。 每天只是在金铂利金总有需要的时候陪着他逛逛街,吃吃饭,购购物,消费消费。 又或者。 去那些美容院里面做一做美容保养,想方设法把自己打扮的更漂亮一点。 所以说,当范云看见先玲时,当时眼前绝对是一亮,先玲全身上下都是他叫不出名字的名牌,叫不出名字没关系,只看那款式做工就知道先玲身上的那些衣服一定价格不菲。 自从跟了金总,先玲就动起了想考一个驾照的心思。 当时她是这么跟金铂利金总说的:“金总,我想学开车,我想考驾照。” 金铂利搂着坐在自己的怀中,娇滴滴对他撒娇的先玲笑道:“怎么突然之间,就想着要去学开车,考驾照了?” 先玲撒娇道:“我还不是为了你吗,我要是考了驾照,以后万一你在外面应酬喝醉了酒,我就可以给你当司机,对不对?” 这个理由不错。 金铂利在先玲红红的小嘴上“啵”地亲了一下:“行行行,去学,去考吧,等你驾照考到手了,我买一辆车给你。” 哈哈。 金铂利的话,正中先玲的下怀,先玲原本也是这么想的。 先玲觉得。 像金总这么有钱的人看上了自己,虽然说是自己的福气,但是先玲的心里却没有十足的把握,能够保证金总会一辈子对自己好,一辈子太漫长了,今后的事情谁说得准呢? 所以说,先玲自从认识了金总,她就有了为今后做长远打算的念头。 但是无论她说什么做什么,一切都要自然——顺其自然,不能让金总看出些什么东西来,更不能让金总觉得讨厌。 就像考驾照,明明先玲心里面是为了自己,但是到了她嘴里,她却可以口口声声说成是为了金总,并且金铂利听了后还挺高兴。 原本先玲就是那样想的,第一步先考一个驾照,第二步再找金总撒撒娇,让他给自己买一个小车,她也不指望金总给自己买个多贵的,十万八万的就挺不错了。 没想到她一撒娇,金总就同意了,同意她考驾照,并且还说了,只要她拿到驾照,马上买一辆车给她。 呵呵。 自从先玲跟了金总,以前她在金灵渠广告公司打工,辛辛苦苦攒下来的那点私房钱,如今根本已经看不在眼里了。 跟了金总,她才知道什么是有钱人的生活。 有一天,金铂利带着她到桂林,在十字街那儿一家女装店给她买了许多衣服。 那天,金总给她买了一件粉红色上衣,两条裙子,两件t恤,刷卡的时候,先玲站在金铂利旁边悄悄吐了吐舌头:我滴个乖乖!五千六百八。 这还不算完。 金总还帮她买了两双十分精致的高跟鞋,一双价值1800多元的女式运动鞋。 可把先玲高兴坏了,长这么大,没穿过这么贵的衣服,金总对自己可真不错。 买完衣服,金总又带着她在桂林吃了一顿饭,这一顿饭,也让先玲大开眼界。 当然了,这一顿饭不用金总买单,是别人出钱的。 别人出钱,先玲见世面。 那天买完衣服,金总开着他的陆虎,载着先玲一溜烟来到桂林五星级酒店——香格里拉门口。 门口,一个体肥膘满,脑门倍儿亮的老板早就等在那儿了。 那个老板老远就看见了金铂利金总那辆顶级配置陆虎,他三步并两步抢上前来,恰到好处地帮金总打开车门,然后又极快地跑到副驾驶位帮先玲拉开车门,一张胖得简直有点不象话的脸连摺子都从里往外透着笑:“哈哈哈,欢迎欢迎,欢迎金总大驾光临……” 边说,边弯腰伸臂,做了个比马路上的交警同志还要标准的请进动作,把金铂利与先玲引到二楼一号雅间——沁芳阁。 先玲好奇地瞪着大眼睛,左看右看,这种场合她什么话也不能说。 她知道,自己不能说什么,只能静静的看,她担心自己万一说错了话,给金总出丑,也怕让别人以为她没有见过什么世面,从而小看了自己。 当然她也没有像电视上面放的那样,女主人轻轻挽着男主人的胳膊,闪亮登场。 先玲只是跟在金总的旁边,看到金总坐了,她才坐。 金总朝她一笑:“刘兴发,刘总,都是熟人,不用紧张。” 先玲抿了抿嘴,娇嗔地看了金铂利一眼。 她的意思:谁紧张了? 她只是还没有习惯这样的应酬场合而已,没关系,跟着金总,慢慢的,什么她都会习惯的。 刘兴发刘总招了招手,那个机灵得不能再机灵的服务员小妹,急忙抱来一本看上去似乎比英汉大辞典还要厚一倍的菜谱,不用刘总发话,就已经放在金铂利面前。 刘总赞许地看了她一眼:好样的,这么灵活,等下小费一定格外多给你一些。 刘兴发满脸堆笑:“金总,请点菜。” 点。 金铂利只是象征性的翻了翻了,他自己翻完,又把菜谱递给先玲,笑道:“你看看,上面有没有什么你爱吃的菜?点两个。” 先玲看了看菜谱,却没有点菜。 懂事。 其实根本不用金铂利点什么菜,刘兴发早安排好了。 客气了一阵子后。 刘兴发对那个极其灵活的服务员小妹吩咐道:“上菜吧。” 先玲只看,不说话。 那个时候,正是长见识的时候。 服务员极快的送来四个果盘,四碟点心,摆在桌上。 先玲看着。 四果盘是西瓜、葡萄、杨梅、圣女果。 四个点心是粉糕、烧麦、羊角、牛耳朵。 接着。 两个男服务员流水般又端上来四个冷菜:酸汁辣鹅,茄汁慈菇,皮肚杂拌……糖水板栗。 然后是四个热菜:八宝酥鸭,如意海参,荷花鸡茸……白雪藏龙。 刘兴发扬着一张天生自来笑的脸:“欢迎金总赏脸来吃饭,三生有幸,三生有幸,没有什么好招待的,请金总不要见怪。” 先玲心想:这么多菜,这么好的菜,见怪什么呀? 她哪里知道。 金铂利那可是见过大世面的人,这种场合,这样的应酬对他来说,简直就是洒洒水。 金铂利也是满面春风,随口客套着:“感谢刘老板这么看得起兄弟,感谢感谢,非常感谢。” 先玲觉得。 刘兴发既然请金铂利在这么高档的酒店里面吃饭,必然是有事相求,不过,此时刘兴发除了谈一些吃吃喝喝,并不谈其它的事情,看来,他并不指望只是靠请吃一顿饭,就从金铂利这儿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刘兴发只是左一句金总,右一句金总劝酒,并且,还总是能找出一些让人不好意思拒绝的理由出来。 起码刘兴发劝酒的那些话,先玲觉得,如果她是劝自己的话,自己无论如何都抹不下脸来拒绝的,刘兴发若是劝一杯,那么,自己只能喝一杯。 不过刘兴发只是客气的和她喝了一两杯酒。 刘兴发的重点公关对象,放在金铂利的身上,他今天的主要任务是要把金总招待好。 不知不觉,金铂利也喝了不少酒。 刘兴发早已经把自己从曹操喝成了关羽关云长。 他端着酒杯,对金铂利哈哈笑道:“四海之内皆朋友,今天能请到金总……与先玲小姐,是我刘三最大的容幸,希望以后,能在金总的大力提携之下,本人也能更好的混口饭吃!” 金铂利举着酒杯:“大家发财,大家发财。” 这一顿饭大家都吃的挺愉快,起码,先玲吃的挺愉快。 如果不是跟了金总,她哪有什么机会到这么高档的酒店里吃这么昂贵的饭菜啊? 吃完了饭,还有节目。 吃完了饭,刘兴发还请金铂利和先玲他去三楼的按摩中心去按摩。 先玲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不过她看到金铂利脸上那种坦然的表情,就知道,金铂利一定是这种场所的常客了。 上了楼,进了按摩中心。 先玲挨着金铂利在按摩椅上,两个年轻的女按摩师,早已经在旁边等候多时了,其中有一个,来到先玲面前微笑着道:“您好,我们这有中式按摩,韩式和泰式按摩,请问您需要哪一种?” 先玲也不知道自己要哪一种,就犹豫着看了看金铂利。 金铂利笑道:“中式吧,我俩都按中式的……我小咪一会儿,你帮她按的时候,轻一点……按你的就行了,我眯一下。” 于是,按摩师就忙活起来。 报钟。 按摩。 帮先玲按摩的那一个,先是在先玲头上,给她开天门,点印堂,揉太阳,搓耳垂。 然后,走神庭攒竹,过鱼腰浮白,一直推到颈椎处。 先玲觉得,哎呀,太舒服了,有钱人真好。 那个技艺成熟的按摩师不断替先玲揉肩敲背,抻腿叩足,抓捏揉拿,压滚敲搓。 先玲舒服的昏昏欲睡。 简直舒服得飞起来。 简直舒服得不要太舒服。 第162章有钱就是好 先玲尝到了有钱人生活的甜头。 先玲认为。 有钱就是好,有钱人会受人尊敬,走到哪里都被人捧。 例如。 有一次金铂利带她去本县湘漓大桥旁边的杏花村小区,去吃他的高中同学赵正平的乔迁新居酒席。 金总的这位老同学,高中毕业后跟着他一个亲戚在县城西环路上修汽车,三鼓捣两鼓捣,居然就学精了技术。 后来。 赵正平就自己撑门立户,也开了一家汽车维修店,专修小面包车。 鼓捣了几年,赚了不少钱,就在桂花村买了一套商品房。 这些先买房子的人,都是一些有识之士,其实,范云也应该买一套房子,有的时候他也想自己应该买套房子,只可惜,他才刚参加工作,首付的钱都凑不够,只能再等一等了,起码要等到凑够首付。 范云跟余丽拿聊天的时候,余丽拿告诉他:“房子是一定要买的,晚买不如早买,早买早住,再说了,你也不能一辈子就住在集体宿舍里啊!” 范云觉得余丽拿说的有道理。 话说。 金总的同学赵正平装修完房子,马上就住了,按理说,新房装修完之后,应该放一段时间再住的,可是赵正平管不了那么多了,老婆挺着大肚子快生了,他要赶在她生产之前搬进新居。 乔迁新居加添丁进口。 双喜昨门。 却说湘漓镇,这个镇挨着县城的一些村子,其实已经和县城连成一片了。 就说上次那辆面包车冲进江中的湘漓镇分水塘村,和县城也仅仅一江之隔。 站在分水塘,可以看得到的杏花村。 杏花村却不是个村子,它只是个小区。 或许,杏花村的开发商老总是山西人,不然的话,他为什么要替这个小区起这么个名字? 要知道。 这个南方的小城里,有桃花、李花、桂花,却没有杏花。 不过,老百姓不太在意小区的名字,关键还是房价。 杏花村小区是个新盘,沿湘江边而建,售房广告打得不错:坐北朝南,采光通风极佳;面朝湘江、尽揽江景财气;价格低廉、投资置业首选。 金铂利金总开着陆虎,载着先玲,车子咆哮着驶进了杏花村小区。 他将车停在赵家喜宴旁边的停车位时,和先玲来到负责替主人收礼钱的书记员处,奉上红包。 负责迎宾的两个小青年,早已经点燃了两挂鞭炮欢迎金总。 放过鞭炮。 还有姜糖茶喝。 胸前挎着黑皮包的书记员,打开金总的红包,里面金额大得让他瞬间金总刮目相看。 这时候,赵正平“噔噔噔”顺着楼梯从楼上下来了。 赵正平看着金铂利,立刻满面堆笑,大概,他是觉得此刻因为有了金铂利的光临,他这新房才算真正的蓬壁生辉了。 赵正平那理的干净利索的小平头,鸡啄米样,老远就冲金铂利点着,也不管金铂利看得见,看不见。 他三步两步走到金铂利面前,伸手在裤子上用力抹了抹。 然后。 只见他抓着金铂利的手,持久又热烈的握着,先玲觉得,他那架势,莫非不打算松手了? “……哎呦,哎呦哎呦哎呦,金总大忙人,赏脸,赏脸……兄弟心中太高兴了!” 金铂利笑道:“你小子,好样的,新房也住上了,老婆也快生了,这下可真是双喜临门了!” 赵正平乐呵呵道:“同喜,同喜!都是托金总的福,谢谢,谢谢,谢谢光临,别提了,这两天可真把我累的够呛!” 先玲有点担心。 因为,她见赵正平那一双修理工的双手充满了力量,短袖t恤外,露出了手臂上抡锤子扭扳手锻炼的鼓鼓囊囊的肌肉,不高的一个人往那一站就象枚钉子一样浑身上下都带着劲,就连那国字脸上的一字眉也如他本人天天使用的一字型螺丝刀子似的又硬又有力度,表示主人是一个勤劳正直的男子汉。 先玲担心这个勤劳的男子汉把金总的手给握断了,等下开不了车了,她的驾照还没考到手呢。 吃饭的时候。 赵正平身为喜宴的主人,当然要挨桌敬酒,当他敬到金铂利这桌时,他再一次向金铂利表示了作为主人对金总的疏于招呼,和自己百事缠身的抱歉,并亲自倒了两杯真家伙,诚心诚意的敬金铂利:“金总,十分感谢你的赏光,一切尽在酒杯中,酒干人意在,兄弟先干为敬!” 先玲就觉得,自古以来,礼敬有钱人这句话,果然不错。 金铂利表示对赵正平的话十分理解。 酒宴过后。 许多从农村来的、或者有其它事的人都纷纷告辞走了,赵正平只是象征性地挽留了一下客人们:“吃了晚饭再走。” 但是,挽留到金铂利的时候,赵正平那可是充满了真诚的。 他请金铂利无比赏光,一定要吃完了晚饭再走。 先玲不由得呵呵笑了一下。 晚宴上。 金铂利一开始准备继续在楼下坐,赵正平拦住他,死活都要金总一定要在楼上吃。 因为楼上的房间,一般都是留给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或者本族的长者们坐的。 赵忠平的动作,显示了对金铂利的高度重视。 能不重视吗? 楼上面那一二十号人,所有的人加起来再乘以三倍,还没有金铂利一个人钱多。 饭后,金铂利告辞时,赵正平热情的邀请金总:以后有空一定要过来玩…… 当然了,这些话先玲并没有说给范云听。 但是。 不管她自己说不说,相信应该用不了多久,范云也能知道先玲约了一个金龟婿的消息。 巴掌大的一个县城,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就像范云和唐若考驾驶证一样,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碰见先玲和金总在一起了,是不是? 范云跟先玲闲聊了一阵子,不一会儿,唐若催他上楼吃饭的信息又来了。 他就对先玲道:“……我先走了,先玲,我还有事,你要不要一起走啊?” 他那点事,不说先玲也知道呀,先玲又不是第一天才认识他。 先玲笑道:“去吧去吧,肯定是唐若叫你上楼吃饭了,是不是?赶紧去吧,去晚了等一下等一下唰盘的底了。” 范云呵呵一笑。 “那你呢?” 先玲冲他摆了摆手:“走吧,你走吧,我再练一会车,我明天要考试呀,今天要加下班才行了,不然的话,感觉心里没底,现在时间还早,我再练几把,练到6:30或者7:00再走。” 范云笑道:“那你慢慢练吧,好好练啊,争取明天考试的时候一把过,考它个100分。” 先玲抿嘴一笑:“我尽量呗,这个东西很难说,如果说万一考不过呢?” 范云道:“万一考不过有什么关系啊,那就补考呗,到时候咱们一起考。” 这话说的,范云这张嘴,有的时候真不会说话。 先玲白了他一眼:“走吧走吧,你快去吃饭去吧,不要让唐若等急了。” 范云这两天过来吃饭有点不好意思。 也不是因为别的事情,就是上一次他甩给方科那一千块钱,因为是借杨姐的,但是范云一下子又没有钱还杨姐,所以心里面就感觉有点不好意思。 自从认识了唐若之后,他花钱也花得厉害,不说是花钱如流水吧,基本上从部队复员的那一些那点钱,然后再加上现在这几个月的工资全部都花了,一分不剩了。 还好还没有欠债,如果他要是像黄斌那种人的话,估计,可能早已经欠一屁股债了,弄不好,连身上的这条裤子都要当掉了。 可是。 范云觉得。 自己欠杨姐这一千块钱起码要两个月才能还她,所以说他的心里就总感觉不是个事儿,毕竟谁见了自己的债主总是有点那么隐隐约约的不自在的。 这种心理,让范云吃饭的时候夹菜都不好意思像以前那样了。 他现在好期望像上次那样能够平地再发一笔横财,或者说谁再掉一点什么东西,他捡起来,或当或卖。 如果不发横财的话,一天两天他还不起杨姐的钱,那么他在这个公司吃起一天两天的饭来,就没有那么心安理得。 还好,现在杨峰又回来了,每天陪着他一起,在上面蹭饭吃,多多少少,减少轻一些范云心里面的压力。 说起来,范云也是一个要面子的人啊。 每天这样在上面蹭饭吃,有的时候真的很不好意思,甚至于让范云常常会有一种吃软饭的感觉,不过,唐若倒没有他这种想法。 就算是吃软饭,范云也是吃的她的,不是吃别人的。 不! 吃江晔的。 对于唐若来说。 反正这个饭堂里面的东西又不是杨姐的,当然更不是她的,这些东西,统统都是金灵渠广告公司老总江晔的。 不管是范云唐若,还是杨峰,能够在这儿安然吃饭,都是沾了江晔的光。 谈到安然,唐若在这儿吃饭没什么问题,因为她一直在带马雪莹,而马雪莹是唐小兰的女儿。 虽然到现在,马雪云的这个老马家的身份还值得怀疑,但是不管怎么说,她首先是唐小兰的女儿,爹有可能是假的,但是娘无论如何是假不起来的。 唐若的信息又来了:上来吧。 范云到了金灵渠广告工作的楼下,原地站了一下,先是抬头看看天,然后又低头看看地,再看看金灵渠广告公司挂在五楼外面的招牌,最后,看了看新华书店门口闪闪发红的霓虹字,这才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直到今天,他仍然有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范云看了看楼上面,再也没有金灵渠广告公司的职员下来了,于是又在原地徘徊了三分钟才拔腿上楼。 不管是今天,还是明天,无论多少天,只要范云不是金灵渠广告公司的职员,他就是蹭饭吃,他就有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他的行为就无法曝光于天下。 范云尽量控制着自己爬楼梯的速度,不要让自己走得太快,另外也不要显得慌里慌张,露出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来。 因为。 他生怕自己在楼道里突然就撞见了金灵渠广告公司楼上刚吃完饭下来的职员,让他们看出一些什么破绽出来。 无论如何,他和杨峰在上面蹭饭吃,都属于一等一的军事绝密,千万不能给外人知道,只能是他们这一个小圈子有限的几个人清楚。 不过还好。 就在范云鬼鬼祟祟,走到金灵渠广告公司五楼的时候,没有看到楼上有下来的人,他又朝广告公司的前台看了看,发现湘琴还在里面打电脑。 当然。 范云并没有跟她打招呼,而是直接上了六楼。 他和湘琴的关系,不如先玲。 认识是认识,但是没有像先玲那么熟,再说了,湘琴也不像先玲那么爱开玩笑。 并且。 范云认识先玲在前,不管怎么说,什么事情都有衣不如新,人不如故的感觉。特别是对于交情来说,当然越老越好,交情越老就意味着两个人关系越好一些。 所以说老交情、老关系这样的称呼就是这么来的,重点就要突出一个老字,突出一个时间长字。 这一次。 范云到了金灵渠广告公司六楼餐厅的门口时,没有再像那次一样莽莽撞撞浮躁的直冲进去了,而是站在门口稍稍的欠了欠身子,偷偷地朝里面看了看,里面,餐厅里就是唐若和马雪莹坐在一起,没有其他人,范云放下心来,这才走进去。 因为有马雪莹在场,所以范云也没有表演一些儿童不宜的动作,他没有搂着唐若亲一亲她或者抱一抱她,而是轻轻地站在旁边,唐若指了指旁边的板凳笑道:“你看你,站着跟一个枪杆子似的,干嘛呀?快坐下来吧,等一下就开饭了。” 是呀。 干嘛呀? 不就是吃个饭嘛,弄得那么紧张,站得跟个枪杆子似的,你又不是餐厅里面的保镖,范云就扯了一张板凳坐在唐若和马雪莹的身边,看马雪莹做手工。 左看右看。 范云觉得马雪莹那不叫做手工,那简直就是胡搞一气啊。 好好的一张纸给马雪莹剪的乱七八糟,本来纸上面是画了线的,她只需要按线剪下来就可以了,可是,马雪莹的刀法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毕竟她的手太小了,捏起剪刀来根本就捏不稳,所以说,剪出的那些东西简直让人无法直视,看上去——惨不忍睹。 第163章 去农家乐玩 范云很想抢过马雪莹的剪刀,他来动手。 可是他又怕马雪莹哭。 再说了,一个大人怎么能随便去抢一个小孩子的东西呢? 但是。 他看到马雪莹的小手跟她那把剪刀总是配合不到一起去,剪出来的东西歪歪扭扭十分难看,范云就觉得,哎呀,如果以后自己要生一个孩子,绝对会手把手的教他做这些东西。 他就有些奇怪。 记得电视上,有个小孩,五岁的时候就能打拳、踢腿、翻前手翻,不是翻一个两个,而是一直翻,连续翻,一口气能翻二十几个。 范云就觉得,为什么那些聪明的,有天赋的孩子,总是别人家的孩子呢? 也不要说电视上了,就说他们这个小城,每天在秦皇宫那里,被他爷爷遛来遛去的一个小娃,就不得了。 那个小娃,看上去大概也就是和马雪莹差不多的年纪吧,不知道是因为每天跟着爷爷在一起的原因,还是有什么特别的天赋,那个小娃居然写的一首好毛笔字。 那小娃也不是用毛笔,就是用他爷爷每天拿来写字的那杆做成笔头的破海绵头子,就在桶里面蘸着水,然后气定神闲跟个小大人似的站在秦皇宫的地上,一只小手紧紧抓着跟扫把差不多粗细的笔杆,低着头,学着他爷爷的模样,一个字一个字的从右到左写过来。 有时候,写一些什么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有时候写一些什么鹅鹅鹅,曲项向天歌,还有的时候写一些什么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不说一个四五岁的小孩子能够记住那么多的诗词歌赋,单说他写出来的那一首漂亮的毛笔字,就让99的过路之人都感觉到自愧不如。 那也是别人家的孩子。 看起来,有些人说不定真的在娘胎里面就开始练功了。 再看看马雪莹。 不要说写什么毛笔字了,就算是做一个手工,也是做得一塌糊涂。 范云就觉得资质这个东西,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是确确实实存在,每个人跟每个人不一样,你像马雪莹,和别的小孩就不一样。 马雪莹笨吗? 马雪莹可不笨。 马雪莹只是不擅长手工而已,其实她聪明着呢。 不过对于范云来说,马雪莹笨也好,聪明也罢,与他无关,她又不是自己的小孩。 话说。 只要到时候他和唐若结婚了,生出来的小孩聪明伶俐,活泼可爱就可以了。 当然,现在范云还没有结婚的念头,他和唐若,依然双双沉浸在浪漫的爱情之中,每天谈谈情说说爱,对于范云来说,就感觉到小日子溜的飞起来了。 至于结婚。 结婚这个事情对于范云来说,总感觉那是大人之间的事情,在他的心里,总觉得自己似乎还没有长大,他的脑子里,经常会有些奇怪的想法,天马行空般的存在。 他有时会幻想自己是个武功卓绝的少侠,搂着心爱的唐若纵马驰骋在茫茫的草原大漠上——风吹草低现牛羊,一刀砍死一头狼。 有时又幻想自己像周星驰演的唐伯虎点秋香那样。 隐姓埋名,卖身为奴在唐家,待到关键时候,挺身而出,口吐莲花,挽危局于一刹,救美人于水火。 有时范云还会幻想自己多才多艺,无所不精,无所不会,那样他就可以带着心爱的唐若浪迹天涯,四海为家。 特别是范云躺在城管宿舍的床上时,他的脑子里就会止不住的臆想,臆想出种种镜头出来,一会儿是武侠风,一会儿是现实风,一会儿甚至还带点魔幻主义色彩。 但是。 不管范云怎么幻想,归根结底,都和唐若有关。 现在,对他来说,唐若就是他的宝,他的命根子。 唐若现在就是范云是生命中的全部。 对于范云而言。 唐若如果是万里桥前那架大水车的车轴,那么他就上面那轮磨盘,紧紧围着她,永不停止的旋转着。 他愿意变成一缕风,温柔拂着她的脸,变成一汪清泉,给她洗脸。 范云最想变成她的手机,那样,他就可以一直跟在唐若的身边,倾听她的喜怒哀乐,分担她忧愁苦恼。 范云怎么允许唐若有什么忧愁苦恼呢? 范云希望唐若每天都开开心心,快快乐乐,平平安安。 有时候,范云听到歌曲。 听着听着。 范云还会幻想自己是一只小羊,唐若则是《少林寺》中那个牧羊女——白无瑕,她会摇着鞭子,轻轻抽打着他身上。 确实,如果让他能够一直跟着唐若,范云觉得,做一只小羊也不错。 范云是不是有毛病啊? 有的时候,他总是不把自己想成人,而是想成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譬如说。 他还会把自己想像成一只小猫,唐若娇懒地靠在床头上的时候,他就静静地偎在她身边。 那还不算离谱的。 更离谱的是。 范云有时甚至幻想自己是唐若脚上的绣花鞋子,那样,她香喷喷的脚,就能天天踩在他身上。 他却不知道。 这个世界上,有哪一个人的脚是香喷喷的? 呵呵! 范云最会胡思乱想。 不过。 抛开这些胡思乱想不说,范云的情绪,每天肯定是被唐若左右的。 唐若要是笑了,他的心花也开了。要是有人惹唐若生气了,那么范云也必然跟着唐若一起生气——范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范云要是生起气来,那真的会是马上热血上头,天王老子来了,他也不怕的。 现在的唐若,可以说就在范云的心尖尖上。 她要是偶然感个冒,发个烧、可真跟要了范云的命一样。 这种情意,雨样密、风般柔、火样暖、花般艳。 这种情意是一天天一点点缓缓渗透的,是春雨过后,柳枝上那颗轻轻的滴进古渠水中的雨滴,跟着溪水扩散,融入江河。 情感之河。 即使这种感情是矫情的,是带有一些小资色彩的,对于范云来说,他发誓自己这一辈子只爱唐若一个人,足够了。 对于唐若来说,范云对她的情意,自然,她也是能够感知的。 所以说,唐若对范云也很好啊,好的不要不要的那种好。 开饭之前还有一点时间,湘琴还没上来,范云就跟唐若商量道:“……若若,明天我带你到湘漓白溪的农场去玩吧,怎么样? 那里的农家乐,办的很棒,最近很多人都去那儿玩,明天我们就不要练车了,也放松一天,好不好?” 当然好了,有的玩怎么不好?唐若举双手双脚赞成。 她高兴的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好啊好啊,前几天的时候,我还听到我们公司的人说,那里新开了一个农家乐,很好玩的,那好啊,明天我们一起去吧!” 那就这么说定了,明天一起去。 第二天。 周六。 上午七点半。 范云和唐若坐了一辆柴油机动力的拖拉机“跳跳车”,跟车上的另外几个人一起,一溜烟就到了那个农家乐, 这时。 农家乐,小小的停车场几乎已经停满了。 停车场算什么?农家乐旁边有的是地方。 到了乡下,随便停。 不过,跳跳车又不停车,司机把这一车七八个游客卸下来之后,马上又原路返回了。 唐若华今天出门,穿了上次唐小兰回来时给她买的新衣服。 她脚下穿了一双白色的浅口运动鞋,上面一条黄色韩版及膝短裙,贴身一件白色打底衫,外面粉色罩衣。 头上,戴一个白色圆顶宽沿蝴蝶结的草编遮阳帽。 满头短发,用一个镏金的七里香发卡,卡在脑后。 美的不要不要的。 她和范云一下车,立刻就有许多贼兮兮的眼珠子,在她身上骨碌来骨碌去了。 唐若见怪不怪,径自和范云玩儿自己的。 不出奇。 很多男人们,都是会朝漂亮的女人行注目礼的,女人们也会朝比自己更漂亮一些的女人行注目礼,男人们是出于喜欢,女人们大多却是出于嫉妒。 这个不出奇。 范云去农家乐的柜台交了押金,领两个篮子,两把剪刀,和唐若一人一个挎了。 两个人来到葡萄地这边,走到一个人少的地方,边摘边玩。 范云以半小时为限,和唐若比赛,看谁摘的又多又好,唐若就变成摘葡萄的小姑娘啦! 她怕上面走光,时不时要用左手掩掩衣襟,所以动作比范云要慢得多。 等唐若剪了一阵子后,发现自己才剪了一点点,范云都剪了大半筐了, 于是,唐若就趁范云不注意,偷偷地和他调了个篮子,范云发现后,直笑她赖皮。 两人剪满筐后,回到休息区。 这个时候,太阳就有点大了,就有点热起来了,地里面呆不住了,不过还好,唐若与范云来的时间刚好。 等太阳起来的时候,他们的葡萄也已经剪完了。 范云去服务台要个一个大盘子,装了一些葡萄,跑去水龙头那里洗干净,拿回来给唐若吃,剩下的,让服务员打包。 唐若就用尖尖的指甲掐开葡萄,剥一只喂在范云的嘴里,再剥一只自己吃。 嗨! 甜死范云算了。 休息一会,范云又去租了两套钓鱼的工具,和唐若两个人提着桶,走到塘边的树荫下,找了一个干净的地方坐了,范云就手把手教唐若钓鱼。 教唐若挂饵、抛线,教她怎么样看浮子。 做这种事情,是范云的老本行啊,农村的男孩子不会钓鱼,说出去,怕是都丢人吧? 唐若将一个小油面团串在钩子上,两手抓着鱼竿,远远地甩进水里,看上去她的动作,居然也像模像样。 唐若盯着水面看了一阵子,没什么动静,刚要叫范云过来看,这时,浮子剧烈的抖起来,她急忙忙兴奋的去提,提起钓钩一看,空空如也,面团早已经不知道被什么小东西给拐跑了。 范云呵呵呵笑得跟个傻瓜一样。 “钓鱼要有耐心,看到浮子动的时候,不要急着扯杆子,往上面甩,要等到出现连续的颤动时,拽线有手感了,才可以拉线,这样才行的。” 唐若娇笑道:“我一看到浮子在那撒欢跳,就着急了,我怕上了钩的鱼跑掉。” 范云抿抿嘴,转了转眼珠子:“鱼如果吞了钩,钓子会扎到它的肉里,它就会疼得拼命想挣脱,想吐出来。 但是,因为因为鱼饵被它吞进了肚子里,它因为被线崩着,就会越挣越疼,它自己挣一会,也就不挣了,这时候你就可以慢慢收线了,等到手感有鱼时,才往岸上用力甩杆,一般情况下,都会有鱼钓上来的……” 唐若似懂非懂。 范云笑道:“咱们在这儿说话,把鱼儿都吓跑了,走,咱们去远处去,换个地方。” 于是。 两个人又往远一点的地方挪了挪。 在这坐了好长时间,坐得唐若都都快失去耐心的时候,她终于钓了一条两个指宽草棵子上来,高兴得唐若不要不要的,非要带回家里养起来。 范云瞅着她那么孩子气,觉得十分好笑,于是,就弄个矿泉水瓶子帮她装起来。 唐若不想钓了,就偎在范云的身边看他钓,时不时,深情地看着面前这个小伙子。 此时,在唐若的心中,范云算是除了爸妈以外,最亲的一个人了,有时候,她甚至觉得范云比自己的爸爸妈妈还要亲。 她已经习惯了范云在自己生命中的存在。 习惯的力量确实强大,如影随形,无时不在。 每天。 无论是手机上范云发来的或关心她,或给她逗闷子的信息,还是隔三差五买给她的那些小点心,小零食,都让唐若感受到范云对自己蜜糖一样的爱。 如果说。 范云是树,唐若就愿意做藤缠着他,凌云是太阳,她就愿意做月亮与他辉映。 唐若觉得自己越来越喜欢范云了,也越来越依恋他了。 她那本粉红的日记本里,满满记着对他的爱。 那是她的秘密: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范云笑嘻嘻瞅瞅唐若:“看什么呐?” 唐若好看的嘴角,划过一道浅浅的弧线,对范云温柔地笑了笑,露出右腮上一个深深的酒窝儿。 范云将脸贴过去轻轻亲了亲她:“玩够了吗?咱们吃饭去吧?” 若华点点头,挽着他顺着旁边的小石头路往回走。 两个人来到农家乐的饭厅里坐下,点了几个菜,范云钓了一些鱼,也交给服务员,让服务员加工成菜。 另外,范云叫了一瓶啤酒,给唐若要了一瓶王老吉。 唐若一开始没喝王老吉,居然跃跃欲试,陪着范云喝了一点啤酒。 她哪有什么酒量,只喝了半杯就面若朝霞,秀色无边了。 第164章 范云的想法很简单 这儿的饭菜做得不错。 柴禾饭。 柴禾菜。 主要是老板经营的好,看看挂在厅里那些牌匾就知道了。 都是些什么恭祝生意兴隆,开业大吉,财源广进的牌匾,数一数有五六个,也不知道是哪些人送给这个农家乐老板的。 对于范云来说,这个都没所谓,只要让他跟唐若一起玩,玩什么都可以,吃什么也都差不多,不过话又说回来,这家农家乐的鱼做的确实不错。 就是刚才范云钓上来的那些鱼,虽然都不是很大,几两重一条,但是,鱼大有鱼大的做法,鱼小有鱼小的做法。 这里的厨师很会做鱼。 一看厨师就是很会吃的那种,吃货出身的厨师。 厨师把范云钓上来的鱼剖干净了,去了鳞之后用各种调料腌过,又裹在面粉里面,然后放在油里炸了,炸完之后随便炒了一点青红辣椒,再把酥好的鱼倒进去拌了拌,就出锅了,这样的做法,十分的原生态。 别说。 这样做出来的鱼,特别的香,特别适合下酒。 以前范云小的时候,他老爸也这样做过鱼给他吃,想一想,那都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那时候。 他老爸经常和村子里面的几个玩得好的村民一起,晚上的时候,拿着捞网,顺着他们村子旁边的那条小河,打着手电筒一路往上面抄上去,去抄些鱼虾螃蟹什么的东西回来。 他们吃过晚饭就出去,一直捞到半夜才回来,每个人都可以捞上半桶的小鱼。 当然了,鱼都不大,一指宽,二指长,但是,越是这种鱼,越好吃,因为,这些鱼都是野生的。 鱼捞回来,第二天范云妈就忙活着剖鱼,一条一条剖好,洗干净了,然后加盐,酱油,味精,料酒等等,把鱼腌好,腌透,再放进脸盆里面早已搅好的面糊里裹一裹,直接上油锅炸。 范云站在旁边,看得口水直流。 他那个样子,和一只小馋猫并没有什么区别。 像这样的小鱼干,范云可以捏着,一口气吃上四五条,香,特别香。 等到晚上,白天干完了活回来的范云爸,坐在酒桌旁,喝着小酒,吃着头天夜晚自己捞来的小鱼,一口酒,一条鱼,看他那副“唏哈,唏哈”眯着眼睛,脑袋左摇右晃的样子,就知道这样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对于他来说,应该是十分美满幸福的。 这不光是打牙祭。 这简直就是全家人的大餐。 在农村,那个时候,一般情况绝大多数的人家,还不会一言不合就割上二斤肉来改善一下生活——没那个闲钱。 可以毫无节制的美美饱餐吃上一顿油炸小鱼干,无论是对于哪个农村家庭来说,也都算是改善了一次生活了吧? 范云挟起一条酥鱼。 他用筷子把鱼头拗下来,鱼身子递给唐若,然后将鱼头“吧唧”一一下扔进自己的嘴巴里,大嚼了起来。 好吃的当然都要给唐若,鱼头上面除了骨头没有一钱肉的,只有像他这种喝酒的人,慢慢的嚼,才能嚼出一点香味出来。 是的。 小的时候,范云吃鱼也不吃鱼头,通常他都是只吃鱼身子,然后,把鱼头留给他的老爸,范云爸就把范云不吃的那些鱼头,全部扒拉到自己这边来,挟一个,吃一阵,再挟一个,嚼一阵。 别说,看他的样子,吃得也挺美的。 唐若抿嘴一笑。 通过这点小小的细节,在她心里,就能完完全全感受到范云对自己那种浓烈的爱。 是的,有什么好吃的,范云首先都留给她,都以她为主。 仔细想想。 她和范云之间的爱情,没有演绎过电视剧中撕心裂肺的那种生死离别,也没有太多看上去浪漫唯美的风花雪月,有的,只是平常时候的这种相依相偎,吃吃喝喝,有的只是这种充满柴禾味的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平平淡淡的过着。 这样的爱情,对于唐若来说,她觉得挺好。 她的性格比较温柔娴静,她不喜欢那种此起彼伏的大起大落,譬如,像华华那样。 华华的爱情现在已经从幸福的如在云巅,跌回了地面。 跌回地面不说,还跌进了泥水里;跌进了泥水里不说,还要让它在泥水里再打上三个滚,弄得浑身脏兮兮的。 唐若的爱情和大多数普通恋爱中的小情侣差不多。 就连坐在她对面的范云,一口酒一口菜吃个不停地范云,也是那么的平凡普通接地气。 这种平凡普通让唐若很舒服,感觉很安全。 唐若看着范云笑道:“喂,范云,你说咱们两个现在这样子,算是真正的谈恋爱了吗?” 范云眨了眨眼,狡黠一笑:“咱们俩这个样子,如果还不算谈恋爱,那怎么样才能算谈恋爱?难道,要等到把娃娃都生出来了,才算是真正的谈恋爱吗?” 唐若悠悠道:“你觉得和我在一起,是什么感觉?幸福吗?” 这个问题似乎是个陷阱啊! 范云挠了挠头,感觉自己必须郑重对待唐若的问题,好好的回答。 不然的话,连他面前的那些小鱼干,都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的。 范云喝了一大口啤酒下去:“呃!要说起我和你在一起的感觉,那种感觉就是……” “就是什么!” 唐若很期待他的回答。 范云挑了挑眉毛:“就是那种想把一辈子当作一天过,但是,又想把一天当成一辈子过的感觉,我想,那种感觉大概就是别人经常说的天长地久吧?” 对于他的回答,唐若感觉很满意。 一生一世一个人,一辈子在一起,好!小伙子回答的不错。 答得好,必须有点奖励。 唐若夹起一条小鱼,手臂往前一伸,喂向范云。 这样的待遇。 让隔壁桌上一对正在闹别扭的小情侣,其中那个气鼓鼓的男孩子,瞬间更加气了。 为什么? 为什么别人的女朋友竟然那么好,而自己的女朋友却老是跟自己不痛快? 那个男孩子沉着脸,大声嚷道:“农家乐,农家乐,农家乐不都是这样的吗? 农村的条件能跟城市里比吗?我都不知道,为什么你会那么挑,一会儿说这里面的厕所不干净了,一会儿又说什么什么东西脏了…… 咱们一起出来玩是找开心的,又不是找不痛快的,是不是? 既然来了,就好好的玩嘛,再说了,这儿又不是咱们的家,咱们又不是长年累月的住在这儿,他们这好不好的,跟咱们有什么关系呢? 行了行了,快点吃饭吧,吃完饭咱们就回去,下午不玩了。” 坐在他对面的那个长睫毛女孩子,听了他的话更气了。 长睫毛女孩子“啪”的一声,把筷子往桌上一摔:“不吃了,吃饱了,你快点啊,吃完饭我们就回去,不想在这里玩了。” “啪”的一声。 倒把范云吓了一跳。 范云就觉得,人跟人的脾气真的是不一样。 看看那个长睫毛的姑娘,看上去长得跟唐若差不多,也挺漂亮的,但是,为什么说起话来那么冲呢? 唐若就不一样,唐若说起话来,声音从来都是温温柔柔的。 看着温柔的唐若,范云连自己都有点佩服自己了,这么好的一个女朋友,居然跟了他这么一个要钱没钱,要房没房,要车没车的三无穷小子,想一想,范云能不佩服自己吗? 不光是佩服自己,范云还一个劲的告诫自己:“一定要对唐若好一点,一定要想方设法让她过上好日子,要给她幸福。” 范云心里想:“如果我有钱了,什么东西我都要给她最好的,她想要什么我就给她什么,一切都听她的…… 假如有一天世界末日来了,找遍周围只找到了半碗饭,那么,这半碗饭,我也先给倘若吃。” 范云的想法。 就是这么简单。 简单得让他的那些想法,几乎都和吃有关。 每天他想的,不是想带唐若吃这个,就是吃那个。 不是这个东西唐若喜欢吃,就是那个东西唐若喜欢吃。 看上去范云精精干干的,在部队上时又是一个好兵,思想觉悟那么的高,不知道为什么,自从认识了唐若之后,他的想法居然全部落实到吃上面了,他简直成了一个吃货。 就连他的爱情宣言居然也和吃有关,他首先想到的是,如果说世界上只剩了半碗饭,也先给唐若吃,你看看,好笑不好笑。 范云指了指另外一个盘子中的菠菜:“若若,这个菜不错,炒的味道也挺好,你应该多吃点菠菜,菠菜补铁的,女孩子多吃点菠菜好,补铁就是补血,知不知道?” 唐若摇摇头。 表示不知道。 不过,既然范云说了吃菠菜补铁,那就吃菠菜呗。 唐若挟了一条红根绿叶子的菠菜,那根菠菜运气真好,能被唐若吃进肚子里,实在是那根菠菜的福气,它应该十分郑重地感谢一下唐若了。 就在隔壁。 隔壁那张桌上那个长睫毛女孩子面前摆着的一盘素炒菠菜,几乎动还没动。 如果长睫毛女孩不吃的话,等一下,这份菠菜势必就会进了垃圾桶。 想一想,对于菠菜来说,能被一个美丽的姑娘吃进肚子里,恐怕比被“哗啦”一下子倒进垃圾桶里那种感觉要好吧。 其实两个盘子里面的菠菜只是不好说而已,有苦难言而已。 或许,它们早已经进行了一番沟通了。 或许范云和唐若桌上的那盘菠菜,此时正在嘲笑隔壁长睫毛女孩子他们桌上的那盘菠菜呐:“喂,老兄们,看看你们面前这两个人,拿着手中的筷子,把你们扒拉来扒拉去,什么意思嘛,简直就不把你们当个人看啊!” 长睫毛女孩那桌的菠菜垂头丧气道:“谁说不是呢,俺们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意思,他们也没有说,俺们也不敢问,唉……” 范云喝了一口啤酒,把身子往后面靠了靠,靠在椅子上。 在他的右前方另外一张桌上,有一个小男孩正趴在他妈妈膝盖上撒娇。 那个小男孩伏在他妈妈怀里,手里拿着一根吸管,一会儿将头往妈妈肚子上面拱一拱,一会儿用吸管戳一戳妈妈的耳朵。 男孩的妈妈就那样坐在椅子上,任由自己的儿子在她的怀里滚来滚去,只有在那个小男孩几乎快跪到地上的时候,她才会伸出手来,把他从地上揽起来。 范云看了,觉得这样的画面十分温馨。 母子之爱。 天伦之情。 其实,他哪里知道,那一位妈妈早已经被自己儿子纠缠的好不耐烦了。 他没有当过父亲,并不知道当父亲的滋味。 不过他对于幸福的理解和定义其实是没有错的,即便那个妈妈早已经有点按耐不住心中的怒火,想用巴掌揍自己儿子的屁股了,但是,无论对于生生按捺着心中怒气的妈妈,还是对于即将挨揍的儿子来说,能够有一些闲暇的时光腻在这天地之间,腻在这苍凉的人世,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 相信。 这种幸福对于像何素云那样的人来说,现在,已经渐渐变为一种奢侈了。 而在人世间,像何素云一样的人,何止一个。 这样说起来,年轻的范云和唐若能够一起甜甜蜜蜜地谈着恋爱,一起想去哪就去哪,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样的幸福,想起来,其实也是足以使得很多人羡慕的。 他们身在光明之下。 光明笼罩着这颗蓝色星球下一块小小的土地中的一个微不足道的农家乐,笼罩着自认为沐浴在幸福之光里的人,笼罩着自己以为自己不怎么幸福,但是比起很多人来说已经非常幸福的人。 也包括,范云隔壁正在闹别扭的那一对小情侣。 那个小男孩还在纠缠他的妈妈,他的妈妈脸色一沉,扬起手来做势要打他屁股。 于是。 小男孩瞬间把嘴巴撅了起来,转而蹦蹦跳跳走到旁边头发已经花白的奶奶又或外婆身边,一头拱到老人家的怀里,撒起娇来。 那个老人家心疼的把他搂在怀里,抱在膝盖上,并将手探到他的后背上,八成,是摸一摸调皮的小男孩后背有没有出汗?需不需要隔一点什么东西? 范云看看唐若:“若若,你还要不要吃饭啊?再给你叫一碗饭吧,好不好?” 第165章 女朋友永远是对的 这家伙,三句话不离一个吃字。 不过话又说回来,关心女朋友难道不是应该的吗?难道不是范云应该尽的责任和义务吗? 对不对? 范云感觉,天底下的饭店装饭的碗好像都差不多大呀,那是饭碗吗? 那不是饭碗,那是茶碗。 用那种茶碗装的饭,也就是意思意思,表示表示吧。 难为唐若了,一碗饭吃了那么久。 如果换成范云的话…… 范云看了看装饭的那只小茶碗,他估计了一下,不吹不黑,像这样的茶碗饭,如果说搁在以前他在部队上的时候,一口气起码能吃它十五个,十五碗饭,不出奇。 以前在部队上的时候,如果说每一顿饭你只吃了两三个馒头,你都不好意思说出口。 范云,有一个战友叫窦振宇,看上去长得就好像秋后的蚂蚱一样,浑身没有二两肉,可是就那样一个瘦瘦干干的人,一口气居然能吃十三个包子。 十三个包子,什么概念? 如果说拿秤称一称的话,起码也有三四斤多吧,部队的包子,那可是一是一,二是二,每一只包子,个顶个的都个大馅足。 就算是现在,唐若吃的这种茶碗饭,一口气吃它个四五个,对于范云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这,还是建立在他已经喝了一瓶啤酒的情况下。 唐若摇摇头,不是那么很淑女地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笑道:“不吃了,吃饱了,吃了那么多菜,又吃了一碗饭了,可以了。” 范云点点头。 吃饱了就好。 现在正是夏天,天气这么热,吃多了容易滞食,少吃点有利于消化,也行。 所以说。 范云本来是给自己定了一个吃它个八碗的小目标的,但是真到了吃饭的时候,他想了想,算了,吃两碗算了,所以,范云居然只吃了两碗饭。 吃完了饭。 范云牵着唐若的手,走到了外面去。 他指着远处红花绿叶的荷塘对唐若道:“咱们到那边去看一下吧,去那边玩一玩,你看那边种了好多的莲藕啊,现在都已经开花了,看上去那个花好漂亮。” 主要是刚吃完了饭,范云想带着唐若走一走。 不是有句话这么说的嘛,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 那就走走呗。 走到荷塘边的时候,范云发现这里有一个老头儿,正摆了一根钓杆在塘边钓鱼,也不知道是他在钓鱼,还是鱼在钓他。 反正看他那个样子,一边打瞌睡,一边摇着手中的那把破扇子,看上去不像是钓鱼,倒像是在混日子。 范云觉得,那个老头手里的破扇子有点面熟,感觉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 范云不由得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他想来想去,后来突然间想起来了,范云不由得一拍脑门。 哦! 他在电视上看过这把扇子,以前中央电视台拍的济公活佛,《济公传》,好像济公拿的就是这把扇子。 说起济公。 许多70后,80后应该都看过游本昌版本的《济公》,不敢说万人空巷,估计应该也差不多。 那时候,好多农村人家还买不起电视机,别看只是小小的黑白电视。 那时候看电视,好多都是挤在有电视的人家里看的,经常挤满满的一屋子人,如果屋子里挤不下,主人家还会把电视搬到院子里面来,就在外面看,也有坐的,也有站的,也有蹲的,热闹的很。 后来济公还被翻拍过,又出了一个陈浩民版本的,不过,和游本昌版本的两者之间,似乎没什么可比性。 可有人硬要比试比试,喜欢陈浩民的,就说陈浩民演的好,而喜欢以前老版本的,就说游本昌演的更好。 范云觉得一部是经典、一部是重装版,都还行吧,反正感觉都还看得下去。 不过,对于他来说,他更喜欢游本昌版本的。 毕竟那时候的《济公》就好像《葫芦娃》一样,对于范云他们这一代人来说,慢慢的都是属于童年的记忆啊! 当时,范云看游本昌版本的时,觉得很神奇,他就幻想自己如果有那么一把扇子就好了,想要什么扇一下就来了。 做过这个梦的,肯定不止范云一个人。 相信很多男人,都曾幻想自己能有一把济公的扇子。 拿起济公的扇子,对着远处轻轻的扇一下:美人、好酒、元宝,来、来、来! 而新版里,陈浩民则一天到晚和林子聪斗来斗去,估计陈浩民演的济公肚子里酒肉吃得太多了,想要找找监寺师兄林子聪的晦气,好消化消化。 由于年代久远,那些电视里演的什么具体情节,范云差不多也都忘了,他倒还记得那几句歌词:鞋儿破,帽儿破,身上的袈裟破……哪里不平哪里有我! 范云拉着唐若的手,从这个说不定就是济公本人下凡前来拯救众生的老头背后绕了过去,顺着一道蜿蜒曲折的小木桥,一直走到荷塘中间的木榭上面去。 这里。 水气森森。 碧绿的莲叶之间,点缀着一枝枝粉色、红色的荷花。 看上去。 倒颇有一点杨万里笔下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风采。 范云看见木榭左边有一只含苞待放的粉色花骨朵,离自己比较近,他估计了一下,如果说跨到木榭外面,一只手抓着木榭的栏杆,一边将身子探出去的话,估计应该是能够得着这枝荷花的,于是他就想把那枝荷花折下来,折下来给唐若。 请原谅范云这个破坏分子吧。 有句话说的好,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花落空折枝。 范云干这种偷鸡摸狗拔蒜苗的坏事,妥妥的内行啊。 农村长大的皮孩子,有几个不会干这种事啊? 于是范云就跨到木栏杆外。 唐若忙道:“你干嘛啊?小心点啊,不要掉到水里面去了。” 范云一笑。 别说他根本就不会掉到水里面去,就算是掉到水里面去,又能怎么样?以范云的水性,别说这一块小小的荷塘,就算是掉到漓江湘江里面去,他也能从江面上游它一个来回。 所以说。 无论是水榭,还是荷塘里面的水,还是那些碧绿碧绿的荷叶和粉红的荷花,都怕了范云了。 范云轻而易举就将那一枝花骨朵折了下来。 当他将手中的花骨朵递给唐若时,满以为会得到唐若的表扬,可是。 唐若却嘟着嘴巴道:“好好的一枝花,开都没有开,你就把它折下来了,干嘛呀你这是?以后不要这么干了啊!你也不问问我,就去折了,真是的。” 一席话点醒梦中人。 范云见唐若并不开心,心里面就有点懊悔,是啊,凡事应该请示汇报,他怎么把这一茬给忘了,怎么可以擅自做主呢? 不问一下唐若喜不喜欢,高不高兴,他就擅自做主把那枝花骨朵给折下来了,真是的,范云觉得自己实在是该打,不应该不应该,他这次是犯了严重的错误,范云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都是我的错。” 范云这家伙。 干坏事下手快,认错也认得出奇得快。 不过。 唐若还是把那一枝花骨朵接了过来,折都折下来了,安回去也没用了呀,她总不能让范云去找一点502胶水,再把那枝花骨朵给粘回去吧? 粘回去也活不了了。 还是拿回家去好了,拿回家插在水瓶里多养几天。 范云觉得,有些地方,自己还是不太了解唐若。 当然了。 唐若从小就不喜欢攀花折草。 不是她不喜欢花草,而是她不喜欢干坏事,当破坏分子。 唐若认为,那些花草也是生命,它们本应该生长在自己该生长的地方,如果不是必要的情况下,根本不应该随便的攀折它们。 唐若就对范云道:“我宁愿那些花儿长在树枝上,想看的时候就看两眼,不想看的时候就绕道而行,也没有必要把它们折下来,折下来那些花不就死了吗? 就算是插在水瓶里,用不了几天也就枯了呀。 再说了,有好多的花还能结出果实来呢,就像这枝莲花,如果说不折下来的话,过上一段时间它就会长出莲蓬来的,现在这样把它折下来,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了半截光秃秃的杆,你看看难看不难看,对不对?” 唐若的话,让范云对她肃然起敬。 于是乎,范云更是深刻地对唐若反思了一下自己的错误。 唐若看着低眉顺眼的范云,心中也知道,心爱的男朋友也是一番好意,于是不忍心再继续责备他了:“行了行了,折都折下来了,不过就是一朵花嘛,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以后注意啊,以后不许乱折花了,听到没有?” 范云觉得,什么话都被唐若说了。 数落他的“罪行”的时候,上纲上线,把他批评的大气也不敢出一声。 替他开脱“罪行”的时候,却又是如此的轻描淡写,一句话就把他所有的错一笔勾销了。 碰到这样的女朋友,他还能怎么办呢? 范云只有陪着笑脸,讪笑着凑到唐若的身边:“对不起,对不起,我错了,我一定注意。” 本来就是他错了,女朋友永远都是对的。 因为范云突然想起来,他在余丽拿的报刊亭里,一张报纸的副刊上看到这么一个段子。 女朋友没有错。 1、如果她错了……那就是你看错了。 2、如果你没看错,那一定是你想错了。 3、如果你没想错,只要她不认错,那她就没有错。 4、如果她不认错,你还说她错了,那就是你错了。 如果她真错了,请参考第一条[挤眼]。 本来也是。 像这种情况,如果说范云要是像长睫毛女孩的那个男朋友一样,非要和自己的女朋友理论出一个什么长短出来的话,那么结局只有一个。 要么就是他的女朋友和他大吵一架,拂袖而去,要么就是他自己被气得个半死,一口老血吐出来,范云才不是这样的傻瓜呢。 这个无关尊严,更无关委曲求全。 这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对她的包容,对她的呵护,对她的尊重。 可惜的是,很多男人就不明白这一点,一旦和自己的女朋友或者爱人发生一点摩擦,一点小小的误会的时候,总是喜欢争个你长我短,辩出一些道理出来,却没有想到,生活之中,许多事本身就是一地鸡毛,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如何能争的清楚? 对不对? 更有一些男人特别过分,遇到对自己伶牙俐齿的女朋友或者爱人没有办法的时候,往往还会恼羞成怒,暴跳如雷。 甚至。 还挥起他那一只捣蒜锤子一样的拳头动手打人。 这样的男人,简直就是无能,说不过就动手,算是男人吗? 这样的男人,生活之中也不在少数。 范云见唐若原谅了自己,嘿嘿一笑,他看看左右无人,于是向前一步搂住了唐若的腰,俯下身来在唐若的唇边轻轻地亲了一下。 唐若伸出白白嫩嫩的小手,抹了抹嘴唇,嘟起嘴巴道:“讨厌,一股啤酒味。” 呵呵! 范云和唐若并肩站在水榭的尽头,看着平静的水面和幽静的景致,心中一片祥和。 波光粼粼里,一条鱼游了过来,黝黑的背鳍如同一把利剑般劈开了波浪,游着游着,突然那条鱼用力的往空中一跃,整个身子离开了水面,腾空而起,然后“扑通”一声又坠入湖中。 水面上于是就被它推开了一圈又一圈的波浪,画出一道又一道涟漪,向远方不停的荡去。 此时。 微风吹来,吹得湖面上的两根芦苇紧紧靠在了一起,看上去难舍难分,完全就是一副生死相依的模样。 旁边另有一枝芦苇和一枝荷花和谐相处,它们彼此辉映,又彼此的祝福,风来时互相依靠。 等雨? 范云觉得,雨去后的最后一滴一定是荷花的私语:如果你再靠近一点。 我会感觉更加幸福。 于是范云就紧紧地搂住了唐若的腰。 不过。 这样的浪漫持续不了太长时间,毕竟现在是夏天,不要说搂在一起了,就是分开站,也是感觉有一点点热的,即便是在塘面上,即便此时不断地有轻风吹来,塘面上,也是很有一些小热的。 唐若还好,唐若戴了一个大草帽。 范云就不行了,范云一没有戴帽子,二没有戴墨镜,他有点后悔,早知道他应该带一顶遮阳帽,顺便把自己的那一副大蛤蟆镜戴出来的。 那一副大蛤蟆镜还是上一次搞联合执法的时候,队里发的。 质量不错,杠杠的,范云挺喜欢。 第166章 唐若的话挺高明的 范云牵着唐若的手:“走吧,这里有点晒,咱们到树底下去坐一会儿吧。” letsgo。 一排柳树下,范云和唐若并肩坐了,这里还挺凉快的。 唐若看着不远处一座已经崩塌了的老房子,皱了皱眉。 这座老房子,看上去怎么那么像顾红娟家的那座呀? 上一次唐若奶奶去世的时候,唐若特意看了看那些老房子,其中也包括顾红娟家那座。 据唐若的三堂婶顾红娟说:“……那座老房子,前几年,有一天晚上下大雨,伸手不见五指不说,还刮大风…… 那个老屋本来就想塌了,这下倒好,“喀喇”一声,一下子塌了半边下去,房上的顶梁椽子带着房瓦一起跌进房中,一下子压碎了下面两只大瓦缸,你有没有看见那半边山墙都露出来了?” 唐若点点头。 表示看见了。 想起往事。 唐若就悠悠地对范云道:“……其实。 很多东西,就和跑在路上的汽车一样,天天开着,有点什么毛病修修,照样可以开,哪怕发动机坏了,也可以换个新的,照样跑得跟飞一样。 可是。 如果把车子在露天地里放着一直不开,那么,用不了多长时间,这车子方向盘也打不动了,发动机也启动不了了,车厢也锈的到处是窟窿了,轮胎也报废了,整个就成一堆废铁了。 驾校里面,咱们第一天去练车的时候,在练习打方向盘的那块场地,看见的那堆废铁,就是最好的例子。” 呃! 唐若没头没脑的话,倒把范云唬得一愣一愣的。 这……这些话从何说起啊? 怎么无缘无故的,唐若对车发起议论来了? 但是唐若既然说了他,而且听上去,又那么的有道理,范云只好点头称是:“是是是,你说的对,若若,我发现你实在是太聪明了,你不光是学开车学的聪明,就连你总结出来的这些理论,都是一套一套的,你实在是太厉害了!” 唐若对范云的马屁不以为然,继续说道:“……人和人的感情也是一样。 就像你和你那个战友李希刚一样。 你俩时不时就聚在一起,喝喝小烧酒,剥削花生,花钱虽然不多,但你们的关系运转良好。 可是,如果把这种关系置之不理的话,慢慢的,你们就会生疏,甚至有一天见了面,也假装没注意而偷偷躲着走……” 这? 范云觉得唐若的话有点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唐若一个不到20岁的小姑娘,居然能说出如此高明的话来,实在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其实也没什么。 就是上一次唐若奶奶去世的时候,她回去参加奶奶的葬礼,回去后感觉到小时候感觉挺亲的一些亲戚,怎么突然之间就感觉到好像彼此有些生分了呢? 刚才。 她看到了那个破房子,又想起了三堂婶的破房子,然后又想起了村里面那些亲戚。 上次她回去的时候,不光是那些亲戚,就连唐若小时候一起玩的一些伙伴也是,其中就有那么一两个,见了面连招呼都没打了,而是装作不认识似的擦肩而过。 也许是因为彼此之间连名字都叫不出来了吧? 许多时候就是这样的。 人和人之间就是要经常走动。 经常走动,哪怕是相亲相杀也没有关系,如果说要是不走动,那么,哪怕曾经有再好的关系,慢慢的也会冷淡下来,生疏下来的。 这正是应了那句话,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有些感情,说着说着就淡了。 那么。 爱情呢? 爱情会不会这样呢? 会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褪色而变化,而慢慢的变淡? 这个问题值得深思。 唐若在刹那间发出这些感慨的时候,其实她的意识当中也是想到了关于爱情方面的问题,只是没有说出口而已。 毕竟,现在她和范云之间关系还是那样的甜。 甜的让她和范云都觉得你是我的唯一,我也是你的唯一,生死相依,绝对没有问题。 当然了。 她和范云自从认识了之后,就注定彼此一定会互为唯一,这样的问题还用问吗? 范云有点佩服唐若。 他觉得有些时候唐若确实是很聪明,说出的话来让他这个自以为自己已经很聪明了的人都不得不佩服的五体投地。 范云笑道:“想那么多干嘛呀?我只知道我们部队上有那么一句话,叫做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意思是说营盘还在,但是兵们呢,却会一茬接一茬的换,这叫什么?这就叫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你说是不是?” 他的话,跟唐若的话完全是两个意思。 这个时候,眼尖的范云看见有一男一女朝那座倒塌的房子那边走过去了,他觉得很奇怪,那里房子都塌了,还有什么好看的,难道要进去找宝吗? 范云看着柳树,灵机一动,调皮劲就上来了。 他站起身来,用力地扯了一根柳条下来,然后,放在手里拧了,还行,现在这个季节的柳条虽然说不像春天那样离骨,但是,能扭得动。 范云做了两只柳哨。 他一只。 唐若一只。 柳哨声吱吱响起,惊动了远处的一只燕子,那只燕子展开翅膀在空中回旋,来了一个漂亮的转身,然后迅速的飞向塘边,翅膀一抖,在水中一抄,再抄,三抄,连抄三下。 此时。 那个在饭桌上将他妈妈磨得不要不要的小男孩,在他那个不知道是外婆还是奶奶的带领下也走了过来。 小男孩听到了哨声,瞪着大眼睛,羡慕的看着范云和唐若,看那个样子,他也很想要一只柳哨。 可惜范云和唐若的柳哨都已经吹过了,沾了口水了,自然不能给他,如果说再替那个小男孩拧一只的话,也不是不可以,但是,那个小男孩并没有出声求范云帮他做,范云当然不能上赶着,对不对? 上赶着的买卖不是买卖,上赶着的人情,不是人情。 那个小男孩虽然羡慕,但是也没有过来问范云讨。 那就算了,不好意思了小朋友。 当着小朋友的面,范云自然不好意思再继续吹口哨了,他对唐若道:“走吧,若若,咱们到别的地方去逛一逛,好不好?” 当然好了,出来就是玩的,出来就是逛的。 老是待在一个地方,也没意思呀。 于是范云就牵着唐若的手,在农家乐里兜了一圈。 兜了一圈之后,范云感觉到这个农家乐有点名过其实。 他感觉这儿其实也没有什么好看的,实际的景致远不如宣传中的那么吸引人。 左看右看,无非就是些花花草草之类的。 对于城里人来说,来看个新奇,尝一尝农家的土家菜,或者说有口福的话,碰巧能碰上野味可以吃一点,还是挺不错的。 但是,对于范云来说,就感觉没有什么了。 范云就对唐若道:“咱们回去吧,我不想逛了,不想在这里玩了。” 唐若也正有此意,她也逛累了,那就回去吧。 回到城里。 唐若想回家去看一看。 范云也想跟着她一起去,但是,不太好吧? 未来的女婿上丈母娘家的门,时机似乎还不是很成熟啊,这个事情,首先要唐若跟家里面打个招呼,说一说,然后再带范云上门比较好,如果唐若这样突然带着他闯进她家去的话,恐怕会把唐若妈气个半死的。 上一次唐敏流产的那件事,就已经把她们老妈气得个要死了,唐若虽然没有直接拒绝范云,但是也表示了现在时机还未成熟,范云同志还需努力的态度。 范云恋恋不舍。 小伙子,来日方长嘛。 唐若回家了,范云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地方好去,本来今天就休息,当然不能回去上班吧,那去哪里呢? 干脆,下午还有点时间,他也回趟家算了。 于是,范云就搭上班车,一溜烟回了村子。 回家时,范云路过了堂哥范大河的家,他停下脚步,打量了一下大河家的破房子。 大河家的房子老的实在是太不像话了。 外面一圈的墙皮都剥落了,露出大块大块石头和夹在缝隙之中的泥巴,山墙的雀眼里,支出半截破塑料布,被风吹的“唏唏嗦嗦”直响。 大河家的房子有点老,是那种真正的老房子。 范云抬头看看他家房顶。 看上去,房顶上灰瓦似乎碎了许多,也不知下雨天的时候,漏不漏雨。 再看门口,墙上歪歪扭扭挂着一只电表的塑料外壳盒子,不知被哪个淘气的小孩给敲烂了,现在斜挂在墙上。 两扇木门,因为雨水常年累月的侵蚀,现在下面的部分已经烂得能钻进条狗去——也好,免得他家大黄从旁边的狗洞里钻进钻出了。 门板上。 替大河哥看家护院的秦叔宝和尉迟恭,好似从未受过他们家香火似的,东倒西歪,破衣烂衫。 下面两个门环倒不错。 两只铁门环,因每天开门磨来磨去,倒磨的锃明瓦亮。 范云看看敞开的门内。 屋里。 一个五六岁的黄衣女娃娃,正在跟另一个三四岁大,蓝衫的妹子在地上抢一只脏乎乎的公仔,两个小孩的身上和脸上,比那只已经看不清颜色的公仔儿还脏。 她们的母亲,大河媳妇坐在旁边,嘻嘻笑着,一边看两个女儿打架,一边撩着衣襟,毫不避人露出半拉白肚皮在喂着怀中一身粉红的小娃娃——大概是范苗苗吧。 范云站了一下。 大的黄衣女娃娃看见了他,有点不好意思起来,也不和妹妹争公仔了,飞快的躲在她妈的身后,直扯她妈衣服。 那个三四岁的小的,倒不怕生人,抬脸瞪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看着站在门外的范云,公仔,也落入她的手中。 大河媳妇看见了范云,忙放下衣襟抱着小女儿走出门来,颇有几分珠圆玉润的白净脸上,笑容如花:“大兄弟回来了?今天没上班?休息啊?” 她怀中的小女娃,大概还没吃过饱,小嘴一瘪一瘪,“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哇!” 她妈赶紧又用天然奶瓶堵住了她的嘴。 范云手里正好有今天的农家乐剪的一袋葡萄,心里面叹息一声,把葡萄递给了大河媳妇:“嫂子,大河哥呢?没在家?” 大山媳妇高兴的接过来:“你吃你吃,你回来一趟,拿回家去吃嘛,这怎么好意思。” 嘴上虽然说的是客气话,手却把葡萄接了过来。 除了葡萄,范云身上也没有带其它东西啊,早知道他就买一点小零食带回来了,毕竟大河哥家和他们家还是挺亲的。 两家人都是一个老爷爷生的,能不亲吗? 大河媳妇道:“你大河哥跟着咱们村子的人一起出去干泥水班去了,就在桂林,帮别人盖房子的砌片石,下基础……大兄弟,你到屋里来坐嘛。” 范云连连摆手,摇了摇头:“不了嫂子,我回家看一下,回去看一看,然后晚一点还要回城里的,明天还要上早班,那就这样啊,我走了嫂子。” 他也没在说什么了,直接走回了自己的家。 回家就看着他妈正蹲在水沟边洗青菜。 范云喊了一声“妈”,然后跳到水沟的对面,蹲下来帮他妈洗菜。 他扯过一把青菜,搓着菜根上的泥巴:“今天休息,上午有点事……下午回来的太忙了,我也没买什么东西,妈,我爸呢,我爸有没有在家?” 他妈亲昵地看了看大儿子:“你爸去地里了,去给葡萄打药水去了,晚一点就回来了,干嘛呀?找你爸有事吗?” 范云摇摇头。 他妈问道:“你今天晚上在家里住吗?” 范云想了想,点了点头:“住也可以,不住也可以,不住的话我就不在家吃饭了,住的话我就明天早上再回去。” 范云妈“哦”了一声。 他没明白他妈意思。 他妈也没明白他的意思,到底是住,还是不住。 范云妈的意思是如果范云在家里住的话,那么她就要给范云挂蚊帐。 现在夏天了,草木丛生的农村蚊子特别多,没有蚊帐,晚上的时候根本没法睡觉啊,点蚊香都没用。 范云后来到屋里面转了一圈才明白他妈意思,他想了想,对正将洗好了的菜放在桌子上的老妈道:“我还是不要吃饭算了,等下还要挂蚊帐,多麻烦啊,现在家里怎么样啊?我爸爸的腿好点了没有啊?” 他妈还没开口,他爸挑着担子回来了。 第167章 范云才不想种地 范云走到外面。 他看见老爸挑的担子上挂着锄头、镰刀、喷雾器等一大堆东西,就想去接下来。 他爸摆摆手。 范云站住了。 老爸那意思,是不用他帮忙呗? 范云就朝他老爸笑了笑:“爸,你又杀虫去了?” 范林松“唔”了一声,把担子挑进园里。 说起来,他们父子之间的对话总是如此简单,通常情况下不是范云问他老爸,他老爸简单的回答一下“喔“”,或者“嗯”;就是范云爸问他点什么事情,然后范云也这样回答。 似乎。 全天下父子之间的交流总是那么的简短,基本上只捡重要的说,没有那么多的废话。 小时候也许父子之间还有一些天伦之乐,儿子会扑到父亲的怀里撒撒娇。 可是,一旦小孩子长大了,那么他就会挣脱父亲的怀抱,而子与父的沟通和交流,也就变得正式起来。 范云和老爸也是如此。 现在他们父子之间如果说没有什么事情的话,一般情况下是没有什么交流的,有事就说事,没事就各琢磨各的事情。 范云爸放下了担子后,没有再跟范云说话,倒是跟范云妈说了几句:“……香玉,等到明年的时候,我看松毛山和鱼塘边上的那两块地还是种沙糖桔算了,你说好不好? 现在密桔已经不行了,全部都是黄龙病,卖相又难看,产量也低。 前两年松毛山上有一些人种了沙糖桔,那个价钱挺不错的,如果说……好好管理的话,效益还是挺不错的。” 范云妈“嗯”了一声:“种沙糖桔就种沙糖桔,不过现在他们不都是种南丰蜜桔吗?南丰蜜桔也挺好呀,那个不但挂果快,而且挂果还多,产量高,价钱也挺不错的。” 范云爸摇摇头:“南丰蜜桔不如沙糖桔,南丰蜜桔皮太薄了,然后水分也少,口感不怎么好,还是沙糖桔更好吃一点,沙糖桔的皮也比南丰蜜桔的皮厚一些,南丰蜜桔就是个名,我觉得还是种沙糖桔好一些。” 范云妈笑道:“我觉得还是种葡萄更好一点,种红提或者说温克那些品种,那个价钱更贵,一两块钱一斤呢!” 范云爸摇摇头:“种葡萄太麻烦了,那个又要打桩,又要绑铁丝,到时候还要一串一串的套袋。 种葡萄要买那些化肥农药,塑料薄膜,塑料袋……乱七八糟的东西加在一起的钱,比种沙糖桔要多得多,投资要大。 其实,算起来除去本钱的话,一亩地的葡萄和一亩地的沙糖桔效益相差不了太多钱的,但是种桔子多省事啊,栽上了之后就上上肥料,杀杀药水就可以了……” 他是一家之主。 他说了算。 反正地就那几块地,想种什么都可以。 对于范云妈来说,她现在只是盼望着自己的两个儿子能够好好的工作,有出息,她又不指望自己的儿子回来接他们老爸的班,在农村继续种一辈子地。 所以范云妈没有对范云爸应该在地里种些什么的话继续发表意见了。 她倒是把话岔到了玉成家的养鸡场上面:“我觉得,你在渔塘边那一块地里面扣两个大棚,在那里养鸡其实也挺好的,听说玉成家里养的第一批鸡,卖了一两千块钱呢,那个效益挺不错的,你没看到咱们村子跟玉成家大棚挨着的,旁边的地方,连着都扣了十几个大棚了吗?现在有好多人开始养鸡养鸭那些东西啊,那个效益应该也很不错的。” 范云爸摇摇头。 他对范云妈的话不置可否。 范云妈锲而不舍,追问道:“你觉得呢?老范?” 范云爸闷声闷气道:“那个也不大保险,看着一茬赚钱,万一下一茬赔了呢。 养鸡养鸭那些东西我跟你说,如果说突然一下子发起鸡瘟鸭瘟来,就算你以前赚过钱,后面也要赔得精光光。” 范云妈觉得跟老伴没法沟通,想赚钱当然要冒点风险了,是不是? 养鸡养鸭你怕发鸡瘟鸭瘟,做生意又怕赔本钱,那还是干脆什么都不要做了,老老实实的就在那点黄土里面刨食吃算了。 范云听了他爸的话,并没有什么表示。 他现在有班上,他才不想回来种地呢。 他又不是手里有粮,心中不慌的50后60后们,他对土地的感情远远没有父辈们那样深厚。 不光是范云一个人这样,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如今举国上下,你也很难找出几个心甘情愿打算在土里刨食的70后,80后出来。 别说像范云这样有稳定的工作了,就算是范雨,范雨有手艺,每天随便剪几个头,也比挣了命一样的在土里面刨那几块黄土疙瘩,好得多的多。 小打小闹。 种什么都白搭。 就算是你种葡萄,种沙糖桔,养鸡养鸭,如果说你形不成规模,又有什么用呢?那个是发不了大财的,对不对? 老早,范云就跟老魏和城管队的一些同事聊过农村的这些问题了。 农村的情况,现在就是这样的。 就拿种地来说。 慢慢地,眼看着会种地的,50后60后都老了,即将种不动了。 可以种地的70后,80后又不愿意种地,感觉到种地,赚不了几个钱。 而90后们,将来能指望让他们种地?如果让他们种地,算了,还是让他们去打工好了。 00后就更不用说了,最大的00后还不到两岁呢。 总有一天,农村的那些土地势必又会结束单打独斗的种植方式,而以规模化的方式,将土地整合推平,重新大片大片的长出庄稼作物或者水果出来。 总有一天的。 等到70后不种地的时候就差不多了。 范云感觉现在已经这个时候了,家里面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要帮忙的,干脆,他还是赶班车,赶紧的到城里算了。 范云回头跟两手空空并没有什么东西好给他带到城里去的老妈说道:“妈,那我走了,我搭班车到城里去了,明天早上上班,免得那么赶。” 他妈应了:“行,那你去吧。” 范云没有走小路,他走了大队门口的那条大路,大路人多,热闹,年轻人嘛,总喜欢往人多热闹的地方凑。 还没到大队门口呢,远远地,范云就听见了搅拌机的声音,铁锹拖在地上那种极其刺耳让人心里情不自禁就感觉到十分难受的声音,以及震动器“嗡嗡嗡”的声音,还有工人们干活时的嘶吼,其中,还夹杂着一些“嘎嘎嘎”的笑声。 听上去,热闹非常。 等范云走近了,才发现这儿原来正在倒混凝土路面。 范云皱了皱眉,心里面“喔”了一声。 看来村子里面计划要硬化水泥路面的情况,现在终于落实了,拖拖拉拉拖了那么久,现在终于开工了,所以,就连那些浑身落满了树叶的沙子们也感觉已经到了扬眉吐气的时刻,此时,一粒粒在搅拌机里面“沙沙”的欢叫着,似乎,每一粒沙子都在为自己完成某种神圣的使命而兴奋,并有了一种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感觉。 范云远远看到。 有两个皮靴上面沾满水泥浆的村民,一人一头提着震动器正在有条不紊地给钢模里面的水泥浆按摩松骨,以便让那些水泥稀里糊涂的就被震得昏昏沉沉,直至渗出一层薄薄的水泥浆来。 震上一阵子。 就有两个经验老道的泥水师傅,拿着小铲子,给路面抛光。 看那两个泥水师傅的熟练动作,就知道他们干这一行不是三年五年了,手底下是有真功夫的,可惜现在的泥水师傅们一般情况下是不评级的,不然的话,范云觉得像他们的动作,即使是不能评个八级工,也能评个四级五级的。 搅拌器旁边,堆着一大堆水泥。 此时,正有一个光头的工人双手从水泥堆上提了一包下来,然后竖在面前,只见他低着头弓着腰,两只手极其灵活地扯着水泥袋子上面封口的线头,三扯两扯,那两根线头就如同两条被抽了筋的龙筋一样“噼噼啪啪”脆生生的响着,就被抽了下来。 然后。 光头一手揪着袋口,一手托着袋底,将那重达100斤的水泥提了起来,“咯噔噔”走上台子,将一整包水泥全部倒进了搅拌机里。 袋子也被他扔到了旁边它那一大堆同伴之中去了。 不糟蹋。不破坏。 要知道,这个袋子是可以卖钱的。 就在本地的严关镇,那里有许多打米石的米石厂,专门收这种水泥袋子,收过去之后用来装米石。 其实这样挺好的,这也叫二次回收利用,不浪费,既节约又环保。 范云脚步并没有停留,直接从这个工地旁边贴着墙根,走了过去。 这时,有一个人叫住了他:“范云,范云。” 范云看了看,叫他的不是别人,原来是本大队的支书李恭堂,他赶忙停住继续往前走的脚步,而是拐了一个弯,拐到了李恭堂的面前,笑道:“大爷你叫我啊?叫我有什么事啊?” 范云摸了下口袋,唉!口袋里面没有烟,本来他是应该敬一支烟给李恭堂的,可惜现在,现买也来不及了。 他没有敬烟给李恭堂,李恭堂倒发了一支烟给他。 范云接过李恭堂给他的烟,本想说自己已经戒烟了,现在已经不抽烟了的,可是话到舌尖上打了个滚儿,又咽回去了。 范云看了看李恭堂,心里面有点疑惑,不知道他叫自己有什么事。 也没什么事。 李恭堂叫住他,只是问了问有关小敏的一些情况:“范云,你知不知道小敏现在在哪里?” 范云摇摇头:“我不知道啊,大爷,小敏不是在东莞打工吗?前段时间他还回来了,怎么啦?你找他有什么事吗?” 他这是明知故问。 范云其实心里明白,李恭堂打听小敏,无非就是因为小敏上一次回来,骗了村子里面很多人钱的事情。 果然不出他所料。 李恭堂也没有必要跟范云绕圈子,像小敏骗人这种事情有一说一,有二说二,骗人的是他小敏,又不是范云。 李恭堂就对范云道:“……是的,就是因为上一次小敏回来的时候,在咱们村子里面搞了那个什么上线下线的那个什么传销,不是骗了很多人的钱嘛…… 小敏骗了那些人的钱,拍拍屁股走了,后来那些人问小敏的爸爸妈妈去要钱,小敏的爸爸妈妈也拍拍屁股走了,现在可倒好,那些被小敏骗了钱的人,有好几个人找到我,让我去帮他们追钱。 我去哪里追啊? 是不是? 我让他们报警,去找公安局,他们有些人又磨不开面子,说还是先找大队,让大队看看帮忙找一下小敏…… 我这不是碰到你了吗?我就问一下你,知不知道小敏在哪里?有没有他的消息?” 范云摇摇头:“大爷,我真不知道他的情况,我跟他又没什么联系,他一直在外面打工跟我都没有什么来往,我都是在城里面上班,你都知道的,是不是?我不跟你说了,大爷,我要去搭班车了,等一下还要回城里呢。” 李恭堂见范云的语气那么坚决,也明白范云确实应该是不知道小敏的情况:“嗯!好的,你说的这个情况,我知道了……哎,对了,你今天没有上班吗?休息啊,怎么没在家里吃饭就回去了?现在都这个点了,等一下就该吃饭了呀?” 范云笑道:“吃不吃都可以的,我们单位有饭堂,大爷,我明天早上还要上早班呢,早一点回去,明天上班不用那么赶时间。” 这时。 旁边有一个工人过来跟李公堂说话,问他一些有关修路的事情,就替范云把话题接了过去。 正好,范云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开溜。 于是他就走到了等班车的候车点。 走到这儿。 有两个他看上去有些面熟,但又不认识的学生模样的女孩子也在等班车,范云明明知道她们是自己一个村子的,但是就是叫不出名字来。 不出奇。 他当兵一去三年,这三年足以发生很多事情了,许多小姑娘,三年之后也已经可以长成大姑娘了,不是吗? 不说别人,就说他吧,他的下巴,现在也开始往外一点点冒出胡子来了。 这就是变化。 变化无处不在。 范云和这两个自己叫不出名字的女学生在这个候车点等了一会儿,最后一趟返城的班车终于晃晃悠悠如同老牛拉破车一般喘着粗气从远处开过来了,范云搭上车,一溜烟回到了城里。 第168章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范云回到城里,苦逼的去饭堂吃了大锅饭。 因为他发信息给唐若的时候,唐若回他道:“晚上我在家里吃饭,就不去我们公司了,你自己搞定吧,想你哦!” 行吧,那就自己搞定吧。 范云端着一个不锈钢的餐盘,对打菜的圆脸张姐陪送了一个大大的笑脸。 不送不行啊! 不送的话,张姐的手就会发抖,一勺子菜中,如果说万一有那么几块范云很想吃的肉,结果却被她三抖两抖就把肉给抖掉了,那么对于范云来说,就实在是太遗憾了。 他已经观察张姐很久了。 他发现张姐打菜的时候手会经常疟疾性发作,会抖的。 也是时好坏的。 比如说。 有好几回。 范云就发现张姐在给杨宗玮杨大队长打菜的时候,舀给杨大队的那些肉啊,鸡呀,鱼呀,明显的要比他们这些小兵仔仔的,多的多的多。 这时候张姐的手是好的,是不抖的。 张姐在给荣建班长和老魏班长几个班长打饭的时候,里面的干货也比范云他们这些小兵的要多,手也是不抖的。 而给他打饭的时候,张姐的手有意无意,总是会在那里颤巍巍的抖几下。 这证明。 张姐也是偏心的。 她的偏心,还会波及到圆脸霍立和疤头张金成身上,因为这两个人很会拍她的马屁,所以她打给这两个人的饭菜,份量上也明显的比范云的要多一些。 本来。 对于范云来说,杨姐无论怎么样都是无所谓的,他难得在这个饭堂吃一顿饭,但是他的心里不服气,不舒服。 不舒服,不服气,也没有什么用,他总不可能指手画脚对着张姐要求他必须给自己打那些他亲手指定的菜吧。 他总不可能说:“喂,张姐,我要那些肉,我要那些蛋,我要那些鸡,我要那些鱼……” 巴拉巴拉巴拉,说上一大堆。 没什么用。 所以,范云就只能来软的喽。 笑一笑。 多冲张姐笑一笑不就好了吗?笑得她自己都不好意思主动的给范云加菜为止。 笑还是有效的。 虽然说张姐并没有给范云加菜,但是,起码后来在给范云打菜的时候,她的手抖的没有以前那么厉害了。 这样。 范云就舒服了一些。 心里舒服了,也只是心里舒服了,不代表饭菜好吃。 张姐的手艺比起杨姐来说,那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张姐的手艺,说句实话,给金灵渠广告公司的杨姐提鞋也不配呀。 张姐的水平,大概只能和外面那些快餐店炒菜师傅的水平相当,而杨姐——杨姐的水平,如果说真的要去考级的话,目前来说起码能达到星级酒店里的特一级厨师标准,并且她的水平还应该有不小的进步和上升空间。 范云打好饭菜,坐回桌边。 他看了看那一碗清汤寡水的紫菜蛋花汤,皱了皱眉头,不过他皱眉的时候,是背对着张姐的。 他当然不能当着张姐的面皱眉,对不对?当着张姐的面皱眉,那不是明显的嫌她做的饭菜不好吃? 那…… 范云端起紫菜蛋花汤,喝了一口,一股浓浓的味精味,哎,加什么味精啊,本来紫菜就含有谷氨基酸。 唉,这个张姐,生怕她炒的每一个菜都不够鲜,什么菜她都想加一点味精进去,哪怕是炒个青菜,她都想加点味精。 烦人。 看着这一碗紫菜蛋花汤,范云陷入了深深的思索。 他不由得想起了一首唐诗: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可不是嘛,汤里面那仅有的一团鸡蛋白,可不正像西岭上面的千秋雪吗? 而那一块张姐打蛋的时候不小心打到锅里的鸡蛋皮,可不正像东吴的万里船么? 范云“嘘嘘嘘”吹着气。 大有将那只鸡蛋皮一鼓作气吹成长江破浪须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架势。 唉,无所谓了,汤烧开就好,喝了不拉肚子就可以了。 对于张姐做的菜,标准与要求不能太高。 毕竟。 她只负责做菜,而不负责采购,是搞不到什么外快的。 搞不到外快的人,能把菜做干净做熟就可以了。 范云夹起冬菇炒鸡肉里面的一块冬菇,放到嘴巴里面嚼了嚼,这块冬菇还可以,挺有嚼头,最起码,比范云的牙齿要软上那么一点点。 他又夹起一块鸡肉。 看上去。 这块鸡肉那么的像肋骨。 “鸡肋,鸡肋!” 范云就觉得,为什么饭堂里面炒的这些鸡肉,总是只见到一些头啊爪呀,鸡肋呀那些东西,而难得看到一点点肉呢? 那些鸡肉呢? 难道饭堂里面买回来的这些鸡,都是不长肉的么? 范云过分了啊。 不花钱的饭菜,他还挑三拣四。 年轻人吃什么肉啊?没事的时候多吃点青菜不好吗?肉吃多了尿酸会高的,尿酸高了脚会痛的,不懂啊! 傻。 于是范云就夹起旁边的另外一份青菜,尝了尝。 马马虎虎吧。 还凑合。 起码没放味精。 范云觉得,比起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饭菜来说,他们这个饭堂的饭菜质量,实在是太差了。 事实证明。 金灵渠广告公司江总。 江晔的标准与要求还是挺高的,虽然他一年也难得回来这个小小的县城吃上一顿饭,但是当初这个公司成立之时,在搞这个饭堂的时候,江晔就对唐小兰说了:“不管怎么样,饭堂一定要搞好,要让大家吃饱吃好。” 唐小兰还有点奇怪,为什么江总这么重视关心员工的生活? 江晔道:“让他们吃饱吃好,在后勤方面保障好了,那么,那些员工就能感受到公司对他们人性化的关怀,特别是那些业务员们,当他们在外面跑了一天的业务,又渴又累的时候,能够回到公司的饭堂里吃上一顿可口的饭菜,相信那种归属感绝对会让他们感觉到公司对他们是相当关心爱护的,所以说,我跟你说唐小兰,你一定要让唐小英把饭堂搞好。” 江晔的一席话,让唐小兰瞬间十分佩服他,老总就是老总,老总的想法果然与众不同。 老总不是谁都能当的。 这个还不算什么。 如果范云知道的金铂利融资有限公司老总金铂利的选人用人标准是什么样的?那么他一定会更加大跌眼镜的。 金铂利的用人标准是。 男员工要帅,女员工要漂亮,文化学历低?没关系!什么东西都不懂?没关系! 这些都可以手把手的教。 但是招上来的员工一定要赏心悦目,一定要让人看着舒服,一定要顺眼。 按照他的标准。 人事部招上来的那些员工们,男的,绝大部分都是帅哥,女的,绝大部分都是美女,看上去他这个融资公司倒颇像是一个公关公司。 差不多吧。 反正他这个融资公司,好多业务确实也是需要公关的。 就连金铂利公司的清洁工,和饭堂里面做饭的炊事员,人事部也清一色聘请的都是颇有几分姿色的女同志。 金铂利人前常常说:“我们公司一定要年轻化,年轻人朝气蓬勃,做起事情来头脑灵活,反应迅速……” 人后,他却是这样对人事主管说的:“你知道为什么我要求你招工的时候,男的尽量要招帅的,女的尽量要招漂亮的,懂吗?知道为什么吗?” 人事主管摇摇头。 金铂利一笑:“……比如说,我们在干工作时看见了打扫卫生的清洁工,在饭堂吃饭的时候看见了做饭的阿姨,如果看到这些我们花钱招来的人不符合自己的心意,一个个丑不拉叽的,那么,我们上起班来还有心情吗?我们吃起饭来还有胃口吗?你说对不对?” 人事主管深以为然。 她觉得金总的话十分有道理。 反正工资又不用她开,既然金总让她招帅哥美女,那么,她何不按照金总的心意只招帅哥美女进来呢? 特别是帅哥,作为美女的她,也是喜欢看帅哥的呀! 所以。 就连有关领导前来金百利的公司视察的时候,也连连夸奖他道:“小金,不错,公司搞得不错,你们公司,都是一些年轻有为的年轻人,你们这个团队朝气蓬勃,看上去十分的有进取精神,非常好, 说实话,就连我跟你们站在一起的时候,都感觉到自己年轻了好几岁呢。” 所以说。 金铂利公司的待遇,那在这个小城来说,都是数一数二的。 大家都知道。 金总的公司就连饭堂里面做饭的都是一些美女,不但做出的饭菜色香味俱全,十分养眼,就连人,也十分的养眼。 比起金总的饭堂。 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饭堂又略逊一筹了。 至于范云他们这个饭堂,那就更不用提了。 呵呵。 呵呵。 范云觉得自己有时候也挺世故的。 吃着几乎没有一点肉的鸡肉,还要朝做饭的张姐陪着笑脸。 自己的心里,明明是恨得牙根子痒痒的,恨不得将那些鸡骨头全部塞到张姐的嘴巴里面去,让她尝一尝,她做出来的所谓冬茹炒鸡肉是一个什么滋味。 而他脸上,却是一脸的风平浪静,波澜不惊,带着自己哄自己的模样,似乎那些没有肉的鸡肉就是真正的鸡肉一般,似乎张姐的手艺好的简直是一塌糊涂,似乎张姐就应该被他们这些人捧着,宠着,哄着一般。 想一想。 范云不由得想起了一句话: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最让范云觉得可气的是。 菜不好吧,证明你做菜的厨师水平不行——忍了! 但是饭呢? 张姐煮的饭真难吃。 人家都说大锅饭好吃,大锅饭香,吃饭要吃大锅饭、小锅菜。 可是张姐做的这个大锅饭,水平实在是太差了。 她蒸的饭,十次有九次都是放水放多了,放水放多了,煮出来的饭感觉就好像是外面卖的粘牙的那种年糕,根本不适合范云这种牙口好的年轻人吃,倒挺适合那些已经没有了牙齿,只能用牙龈磨着吃饭的老太太们。 太差了。 差评。 完全差评。 如果要是给厨房搞一个民意测验或者匿名投票的话,范云一定给张姐投0分,给她一个大鸭蛋尝一尝。 可是此时。 范云居然还是面不改色地坐在桌子旁,一口一口,硬生生将他那一盘子饭菜吃完了。 说起来。 他自己都不得不佩服自己了。 不管怎么说,免费的总比花钱的要好嘛,对不对? 走出了饭堂,范云长长的嘘了一口气。 范云摸出手机,决定给亲爱的唐若吐槽一下他们这个饭堂的破饭菜:“若若,吃饭了吗?哎,我跟你说,我们单位饭堂的这些饭菜,实在是太难吃了,比我们上学的时候,学校饭堂的那个饭菜还要难吃……” 他的吐槽没有成功。 唐若并没有回他信息。 于是。 范云就走到一棵大树下,抬起脚来,“啪啪啪啪”连着踹了那棵大树十几下。 反正吃了饭,也是要消化消化的,像范云这样不打人,只踢树,倒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只是。 被他踢来踢去的那一颗大树,会不会向旁边的同伴吐槽呀:“你看看这个小伙子,是不是一个神经病啊?吃完了饭不去外面找妹子,反而没事拿那个臭脚丫子在我身上踢来踢去的,好像我怕他一样,他不知道我根本就不想还手,我如果想还手的话,一脚能踢死他,信不信?” 旁边那个和它树龄差不多的同伴安慰道:“算啦算啦,不要生气啦,挠痒也是挠的嘛,你就当他给你挠痒好了,就他那小样,别说踢你这几下子,你就算是让他踢上三天三夜又能怎么样呢?到时候感觉到脚疼的受皮肉之苦的是他又不是你,对不对?像你,皮糙肉厚的根本没什么感觉。” 还能不能愉快的聊天了? 什么叫我皮糙肉厚的? 大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严重的后果就是,此时,树上面啪的一声掉下来了一根树枝子。 那根树枝子不偏不倚,正好敲在范云的脑门上,把他的脑袋瓜子敲得挺疼。 范云摸了摸摸脑袋,心想:很奇怪啊,从这么点高的树上面掉下一根树枝子,就打的人脑袋瓜子疼。 为什么? 从数万米高的天上掉下来的雨点子,打到人脸上或者头上的时候,反而没那么疼呢? 这个问题值得思考,值得探讨,值得交流。 范云的这个问题,他的语文老师应该回答不了,他的数学老师应该也回答不了,或许只有他的物理老师才能回答吧? 并且还必须是继承了牛顿衣钵的物理老师。 范云捡起砸中他脑袋瓜子的那根树枝子,上面结了一个茧,那个茧里,也不知道藏着什么怪物,也不知道它藏在里面究竟是在渡劫还是在修炼,它如此突兀地从天而降,难道,是想和范云发生一点什么吗? 是千年等一回吗? 是真爱吗? 是缘分吗? 范云举着那根树枝子,将它平擎在手中,对准远处的一大蓬大喇叭花,“嗖”的一下掷了出去。 那蓬大喇叭花被他吓得微微一颤。 第169章 唐若去了杭州 第二天。 唐若准备送马雪莹去上兴趣班的时候,她发现唐小兰从上海回来了。 唐小兰笑眯眯地看着她:“唐若,今天咱们就不带马雪莹去上兴趣班了,等一下我们去桂林,然后我们从桂林坐飞机去杭州,我带你们去杭州玩几天。” 唐若有点奇怪:“明天马雪莹还要上学呀,我们去了杭州,她不是上不了课了吗?” 唐小兰笑道:“没关系的,我昨天已经替马雪莹跟她们老师请了假了。 再过几天,她们幼儿园就放暑假了,我这次回来带你们去杭州玩几天,然后从杭州去上海,到上海再玩几天,到时候安排人送你们坐飞机回来。 因为下个月开始,我的工作就比较忙了,没有空陪马雪莹玩了,所以就提前陪她几天。 ……这几天不上学也没问题的,小孩子……幼儿园嘛,提前几天放暑假也没什么关系的。” 唐若点点头。 既然唐小兰都这样说了,她还能说什么呢? 再说了。 唐小兰说要带她和马雪莹去杭州和上海玩,唐若心里也挺高兴的。 只是。 唐若想到要去杭州和上海好些天,这些天不是看不到范云了吗? 她的心里就有点恋恋不舍,唐若心想,如果说,能够带上范云一起去就好了。 唐若想着。 她和范云报名的科目二考试,应该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要考试了,到时候,万一她去了杭州和上海,安排她考试怎么办? 唐若就发了个信息,把唐小兰要带她和马雪莹去杭州和上海玩的消息,以及对能不能如期参加科目二考试的担心告诉了范云。 范云就回她:去玩吧,免费去玩怎么不去啊?科目二考试什么时候考都可以的,到时候我跟教练说一下,这个你放心好了。 那好吧。 唐若发信息给范云道:哎呀!如果能带你一起就好了,我还是想和你一起出去玩。 范云嘻嘻一笑:去吧去吧,你放心去玩吧,我会想你的,记得到时候回来的时候给我带礼物啊。 哈哈! 他这个男朋友可倒好,别人都是男朋友给女朋友送礼物,他倒主动问唐若要起礼物来了。 唐若回他:那好吧,那我就去了啊,你在家里要乖乖的哦,对了,你可以多去练一练车呀,本来你练车的机会就少,平常的时候只顾着陪我了,正好趁这段时间好好的练一练车,等我回来的时候我们好一起考试。 欧了。 就这样说定了。 说走就走,唐小兰办事,向来雷厉风行,有钱,有钱办事效率当然高了。 出门到处等公交车的人,能跟出门一言不合就打的,连价钱都不讲的人能比吗? 对不对? 更何况唐小兰打的,不是普通的士,而是飞的。 唐小兰还给她们这一队大小三个的娘子军,每人准备了一顶印有金灵渠广告公司字样的黄色宽檐遮阳帽,一圈七个大字:桂林山水甲天下。 唐小兰果然不愧是业务部的顶尖人才,走到哪里都要把广告先打出去。 只是,她们跑到杭州去旅游,却打出一个桂林山水甲天下的旗号来,是什么意思嘛?是想压着杭州一头吗? 小心。 小心杭州人民揍她们。 飞机就是快,唐若感觉自己本来想打个瞌睡的都没有打,眨眼之间就到了杭州了。 如果说坐火车的话,那她是完全可以睡上一觉,然后再起来的。 飞机场的出站口,蚂蚁搬家样,一个个乘客拖着行李走了出去。 眼尖的唐若,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举着欢迎金灵渠公司唐小姐牌子的导游——可怜的小姑娘被几个膀大腰圆的男导游挤在了一边。 这个小姑娘叫陈菊菊,是唐小兰在网上联系的兼职导游。 时代不同了,以前那种只有到门面里才能找到旅行社的方式,现在已经随着计算机的出现而改变,有了多种的选择途径。 计算机的出现,将要彻底改变一些人的生活了。 陈菊菊并没有导游证,她还在读职业大专。 旅游专业的她,做这种私家导游已经大半年了。 这种向导式导游有种好处,就是不会动不动把游客往商场和土物产摊位上拉。 当然。 她报价也稍高,高就高点吧,玩的开心就好了,出来玩就是花钱图开心的嘛! 唐小兰不差钱。 酒店陈菊菊也给订好了,就在机场旁边不远的七天假日连锁酒店,verygood。 到了酒店,安顿好房间,放下行李,陈菊菊带着唐若等三人直奔景点而来。 西湖——广西人民来了,请隆重的欢迎和接待。 不过。 陈菊菊并没带她们去西湖。 陈菊菊说了:“今天只能半日游,时间有点短,游西湖的话不太充裕。 你们看看表。 这时候,已经下午两点多了,去了西湖,也游不出个所以然来,所以我还是带你们去灵隐寺那边先玩一下吧。” 唐若觉得陈菊菊不错,又敬业又善解人意。 那就去灵隐寺吧。 到了灵隐寺。 果然,传说中的景致确实不一般。 气势恢宏,佛祖宝相庄严的大殿中,有好多游客正拍照的拍照、留影的留影。 唐若眼见一个男游客,只顾举着相机拍照,而没有注意脚下的门槛,马上就要被绊倒了,她刚想出声提醒一下他。 可惜还是迟了一些,说时迟,那时快。 那个游客被灵隐寺高高的门槛一下子绊了个大马趴,相机“啪”的一声扔出去老远,摔成了三瓣、机身,电池,与电池盖瞬间散落开来。 这就有点尴尬了。 大概是佛祖怪罪他了,进门没有先交香火钱,而是只顾着拍照,于是对他略施小惩。 那个男游客忙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土,不过,这里的和尚大师们似乎分外吝啬,把地拖得比他的脸还干净,让他半丝佛土也甭想带走。 阿弥陀佛。 罪过罪过。 那个男游客决定暂时还是不要拍了,因为佛祖已经怪罪他了,再拍下去,恐怕佛祖会要他吃不了兜着走了。 可是。 他却粘上了一位导游小妹,装疯卖傻,几乎寸步不离那个导游小妹左右,不断对这些景点提出各种问题,发表一些见解。 莫非,他是想考验别人对他厌恶程度? 考验别人对他无知的表现到底能忍耐多久? 其实。 他却不知道。 包括陈菊菊在内的几个导游小妹,早已经把他划到沐猴而冠的滑稽剧演员队伍中去了。 说实话。 如果要是华华在这里的话,恐怕早把大耳刮子甩过去,让他直把杭州作汴州了。 一个男人家,啰里啰嗦的,真是烦死人了。 还好。 他还算有一点点自知之明,对别人的骚扰,也仅限于喋喋不休的自问自答。 可惜他却不知道。 旁边的人,早已经拿他当个傻瓜了,他还以为自己是唐伯虎与祝枝山那样的才子。 这位老兄在寺中一处花圃前,突然诗兴大发:“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旁边的人听了他这两句非同一般的诗句,倒也瞬间对他刮目相看起来,觉得他可憎的面目,也没先前那么让人讨厌了。 玩。 逛。 陈菊菊带着唐若她们游完天泽楼、仰云楼后,马雪莹表示严重抗议了:“好累呀姐姐……” 唐若与唐小兰也一个个捶肩捏腿,想休息一会儿了。 陈菊菊就去买饮料,她是总管,众人的吃喝拉撒睡全负责,别人只负责玩。 唐若喝了几口饮料,觉得好饿呀! 本来也是,这仨人在火车上中午就没吃好,又逛了半天,不饿才怪,陈菊菊笑道:“那好,那就去花房餐厅吃饭吧,怎么样?” 客随主便。 菊菊说了算。 她只管安排。 唐小兰只管掏钱。 唐若与马雪莹只管吃喝玩乐。 花房餐厅。 笑得面若春花,人比餐厅名字还美的餐厅经理,笑容可掬把以唐小兰为首的几个广西游客带到座位上——杭州人民真热情。 在这样一间干净整洁的餐厅中愉快的用餐,只能用四个字形容——宾至如归。 接待是极其热情滴。 菜是上的极快滴。 一会子功夫就齐了,没什么好说的,甭废话,吃呗,大家都饿了! 吃完了饭,就去逛街,买买买,买完衣服买包包,买完包包买鞋子。 马雪莹对步行街上的电脑照相很感兴趣,她拉着唐若一连照了十几版大大小小的照片。 唐若才知道,原来计算机,又叫电脑。 哈哈,没见识了吧! 唐若与唐小兰一人一边牵着马雪莹,逛了一阵子夜市,陈菊菊建议早点回去休息,养好了精神明天逛。 好。 就按她说的办。 第二天早上。 起床。 洗脸。 刷牙。 吃饭。。 必须吃好一点,吃好一点才有精神去逛景点。 饭桌上。 马雪莹挟了一只虾饺皇,三下两下进了肚,接着,又挟一片葱包桧儿。 这个秦桧,看起来,当年坏事真是做了不少。 成百上千年了,本地老百姓们,还在用菜名在替他刷存在感。 看来。 如果不能流芳千古,那么,遗臭万年倒也不失为能让后人记住自己的一个好法子。 据说。 油条也是为了秦桧专门发明的,有些地方的油条,也叫油炸鬼,油炸鬼的名号又是从油炸桧传承而来的。 不过,唐若觉得这个说法还有待考证。 毕竟,都过去这么多年了。 唐若也挟了一片葱包桧儿,别说,入口酥香,还挺不错。 吃饱喝足。 去游西湖。 “水色潋艳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浓妆淡抹总相宜”。 这个苏老二,官当的不咋样,诗写的倒真不赖。 当唐若她们三个人跟着陈菊菊千辛万苦来到断桥时,桥上,早已人挤人,人挨人,全是人。 这些汗流浃背的游客们,此时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在寻找最佳位置,试图摆个最佳姿势,好让亲友为自己留下一张最佳靓照。 唐若仨人也不例外。 遥想断桥。 当日雨中,许仙在此遇见了满巧笑嫣然的白素贞娘子和丫环小青,湖中,雨落如丝似线,舟上,佳人明眸顾盼…… 啧啧啧! 可恨法海,非要借天地与佛祖之名,拆散一对好夫妻,白素贞是人是妖关他鸟事? 更何况,白素贞本来夫行善,在这里治病救人,每天捡了一分钱都要交公,看到摔跤的老头老太太赶紧跑上去扶起来,她还是做了不少好人好事的。 她还是很不错的。 云水光中看水榭、断桥残雪读碑亭。 断桥!!! 桥上人满为患,除了人还是人,水依然清澈潋艳,山照旧雾色空蒙,雨却是半点也无的,桥上的游客们们却一个个被热得汗流浃背、粉面嫣红。 拍吧。 既来之,则拍之。 即使:云水间全是客,断桥头上皆为宾,也一定要找一个好位置,拍几张好照片儿,不然的话都不好意思跟别人说来杭州旅游过。 唐若抱起马雪莹,让唐小兰为她俩抓拍了一张挺不错挺有纪念意义的合影。 几个人在断桥上挤了一会儿,一个个被挤的头晕脑涨,汗透罗衣。 陈菊菊就带着她们突出重围,把唐若仨领到了游客还不算太密集的岳庙,这里松柏森森,幽雅清静,游人不算太多。 来这里,当然是要打秦桧的。 唐若与马雪莹轮番上阵,将秦桧很是殴打了一阵。 只是。为啥不把老赵家的那个昏君也拉来一起殴打? 看来。 君臣还是有别,秦桧也够倒霉的,替人背了黑锅不说,只怕奸臣的帽子,永远摘不掉了。 唐若将秦丞相敲得叮叮当当直响,简直舍不得走了,原来打人,也会上瘾的! 范云要注意一点了。 要引起警惕了。 出了岳庙,进了吴山广场,一路上,许多目光向唐若她们几个致敬,一为芳姿,二为甲天下的桂林山水。 夜巴黎婚纱摄影店的二楼窗口处,等新娘子化妆正等得心焦的新郎,看见在不远处的小贩摊位上翻来翻去挑选东西的唐若后,眼睛都直了。 他简直忘了自己是来干什么的。 他是来选婚纱的。 不是来看美女的。 一楼的摄影师,用个大炮筒子对准唐若偷偷按下了快门,第二天,唐若的照片就挂在摄影店的落地窗上了。 可惜。 唐若并不知道。 否则,她一定要追究该店严重侵犯别人肖像权的恶劣行为。 唐小兰将龙井茶叶、张小泉剪刀、西湖藕粉、王星记扇子什么的买了一大堆,好几个卖东西的老板,都拼命对她夸赞自己的货物正宗。 唐若她们又不是质量监督局的,哪知道那些东西正宗不正宗,是不是? 只是,出来一趟,总要带点当地的玩意儿回去罢了。 所以。 唐若也买了一点东西。 唐若在自称是张小泉第十八代传人的小摊前,买了几把张小泉指甲钳,她选了老板郑重推介的爆款——那是一款装在红丝绒小盒中垫着黄色丝绸的“精品货”。 光看盒子,不知道的还以为里面是钻戒或者金项链呢。 包装真重要。 这些,唐若要打包带走,回去后送人。 第170章为什么现在离婚的人多? 唐若去了杭州。 范云觉得自己连吃饭也不香了。 哈。 确实。 唐若一走,他就不能去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饭堂蹭饭吃了,所以就逼得只好天天吃城管队的饭堂,可是,张姐做出来的饭菜,吃起来,让人觉得那叫一个销魂。 幸好。 她做菜的时候还放了点辣椒,如果不放辣椒的话,那范云简直一口也吃不下去。 伙食不好,连带着范云上班都感觉提不起精神来。 所以。 这天,他就走到方科包子店那里,准备去包子店对面的福建沙县小吃店,整上一笼蒸饺,打打牙祭,改善一下伙食。 范云看了看包子店,方科居然没在店里,他感觉有点奇怪,于是就走过去问那个连卖包子带收钱的小妹:“唉,小妹,你们老板怎么没在这里啊?方科……” 小妹瞟了他一眼。 “他不干了。” 方科不干了?不在这里卖包子了? 范云觉得奇怪,像方科那样一个视钱如命的人,放着这样一个盈利的包子店不干,他还想干什么? 本来想去福建沙县小吃店买蒸饺的范云,现在改买包子了。 他摸出十块钱递给卖包子的小妹:“给我来三个肉包。” “喏,包子!”包子小妹手脚麻利地收钱,往塑料袋里装好包子,递给了范云。 范云用两根手指挟出一个肉包,“吭哧”一下,咬了一口。 香。 满嘴都是油。 范云又问:“方老板不在这里卖包子,是不是去其它地方开店去了?” 包子店小妹打量了一下范云,她不知道这个年轻的城管口口声声的问方科,到底是为了什么事,不过她还是将她知道的一些情况,全部对范云说了出来:“方老板去广东了,听说他的一个什么表哥在那边承包了一个部队的食堂,所以就打电话让他去那里当面点师傅呢,他已经去了好久了,差不多一个多月了。” 哦! 正在这时。 突然一阵刺耳的喇叭声响起来。 “叭,叭叭,叭叭叭叭……” 范云急忙转身去看。 原来。 此时,已经到了小学生放学时间,这条通往葆贞街上的第一小学的内城路,现在已经被前来接孩子的家长驾驶的各种车辆,堵得水泄不通了。 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跳跳车”、“慢慢摇”、小轿车…… 各种车辆全都堵在这条窄路上了。 “叭叭叭”的喇叭声是一个大个头的轿车发出来的,那个轿车又宽又大又高,看上去简直就像小坦克。 一辆占了三辆车的路,司机还好意思冲着别人打喇叭? 那个小坦克一样的轿车上的司机,看着前面的那些车并没有因为他的车子大就给他让路,所以,“叭叭叭”打了一阵喇叭后,不得不一脚刹车将车子停了下来。 再不停下来。 他的前车保险杠就要拱到前面一个见缝插针,横穿马路,打扮得跟个古惑仔似的小青年屁股上了。 范云看了看那辆车,好像是台路虎。 路虎一脚刹车紧跟着前车停住了,可是,后面紧跟着路虎的电动三轮车——满载着一车娃哈哈饮料的三轮车,不知道是刹车失灵,还是刚好此处是下坡,车又重的原因,一家伙倒拱在陆虎屁股上了。 “嘭!” 俩司机都吓一跳。 打扮得跟个大老板似的路虎司机下了车,先是看看撞到他车屁股的那辆肇事三轮车,然后走到后面看了看自己的车子。 陆虎车的屁股上,被撞的凹进去了一点点。 再看那辆三轮车,撞得比路虎严重。 三轮车的大灯都撞烂了,电线拽着灯泡,莫非它怕灯泡跳车逃跑么? 灯泡从变了形的灯罩中耷拉下来,灯罩的玻璃,撒了一地的玻璃碴子。 此时。 三轮车居然还响起了“倒车请注意,倒车请注意……”的蜂鸣声,似乎一副要肇事逃跑的架势。 路虎司机瞅了瞅从三轮车上下来后,吓得花容失色的女司机,本来想发火的一张脸,居然瞬间将表情平复了下来。 于是。 观众心中的“瞎眼吗?” 倒变成了他口中的:“没事吧?” 那个长得颇有三分姿色的女司机,一声不吭,耷拉着头,完全就是一副要把自己交给路虎司机,任凭他处置的模样。 路虎司机看了看自己的车屁股,又看了看那辆三轮车,居然没有处置撞了他车子的三轮车女司机,而是转身拉开车门,跳回了驾驶座上。 周围看热闹的人,心里面一定有点小小的失望。 他们其中的一些人所期望的。 不应是这种无言的结局。 而应该是路虎司机和三轮车女司机巴拉巴拉吵起来,互不相让,各执一词,越吵越凶,甚至路虎司机恼羞成怒,对着三轮车女司机破口大骂,继而揪着他的头发大打出手。 而三轮车女司机也应该奋起还手,起码,要挠那个路虎司机一个大花脸。 而事实是。 路虎司机轻易的就放过了撞到他车子的三轮车女司机,让一些原本打算看热闹的人,没有热闹可看了。 于是车队继续蹒跚前行,一辆辆车子慢吞吞地,保持着龟速前进。 这条跟跟第一小学同命相连,一起身处县城田字的中间部分。 相对于城中其它几个小学来说,第一小学的教学质量和学生数量,都是第一的,非富则贵人家的孩子在此读书的数量也是第一的,门口堵车,自然也是第一的。 每到放学时间。 早早地。 就有交警于该路段两头设卡,控制人流与车辆,可是,成效似乎微乎其微。 这儿的拥堵,就跟人脚心的鸡眼一样,靠几个交警来维持秩序,不过是治标不治本。 就等于,天天拿一把刀,只在鸡眼的皮上削,今天削,明天长,天天削,天天那样,并没什么大用。 范云认为。 要想管好这里,必须得下狠心,硬起头皮舍得见血,把尖刀磨得利利的,对准鸡眼深深的一刀下去,转圈切过后一剜连根剔出来才能见效。 简而言之,必须拓宽道路。 又或者,把第一小学整体搬迁。 或许。 是有关部门见这城市的鸡眼并不十分严重,还未从根本上阻碍道路,远未到动手拔除的最佳时机,也未可知。 可是。 老百姓们却觉得这儿每到上下学的时间,又开始堵车,几乎天天堵,月月堵,实在是很烦人。 这些小学生们放学了,范云也差不多该下班了。 范云当然不会到这段胡同子路里面去凑热闹。 下了班他哪里也不想去了,直接回宿舍。 上了一天的班,全身都是臭汗,当然要回去好好的洗个澡,换一身衣服,再把白天上班的衣服洗了。 内务卫生,一定要搞好。 回到宿舍,范云什么也不做,直接钻进浴室洗上了澡,一定要好好洗洗,去掉身上的暑气。 说来也逗。 小城中。 有些女孩子打牌之前,也喜欢洗澡。 她们先是心怀虔诚地洗上一个香喷喷的澡儿,然后怀着赌神庇佑的心情,再去与对手交锋。 似乎这样财神就会保佑她不输钱,只赢钱一样。 只是,不知道财神会不会偷看她们洗澡呢? 对于有这种迷信想法的女孩子来说。 等到打牌的时候,如果赢了,那一定是洗过澡的功劳;如果输了,她们心里一定会感慨:“幸亏洗过了澡,所以输得不多。” 话说。 这些本地女孩子对于桂林字牌的爱好,简直就跟东北大姑娘爱好大烟袋差不多,看来,真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再看范云。 范云全身上下,已经如同被妖怪捉住准备下蒸笼的猪八戒一样,搓了个干干净净。 他右掌上戴着能将人幸秃噜皮的搓澡巾,全身涂遍了香喷喷的木瓜香皂,一直搓得皮肤通红才放下手来。 洗完澡出来。 脚下软绵绵的。 身上搓下的那些污垢,简直抵得上一副千斤重担。 范云觉得,因那些污垢而起的劳累疲倦,此时,也随着花洒不断喷下的流水,全都一起被冲到爪哇岛去了。 因全身皮肤受到刺激后加速的血液循环,此时给范云带来的舒适,简直如同让他打通了任督二脉般爽快。 他用手划拉划拉头发,长长出了一口气。 而后。 把今天穿过的衣服统统塞进洗衣桶里,俯下身子,用力摁着搓着。 于是。 洗衣粉吹着泡泡儿,将范云上了一整天班的劳累,一鼓脑全冲进下水道里去了。 洗完澡,洗完衣服,范云走到后面饭堂去吃饭。 他发现,张姐不在。 另一个厨师老温在。 范云来的时候,饭堂里面并没有几个人。 厨师老温正在用洗洁精洗手,他正左左右右上上下下,将那双带着一股鸡鸭鱼肉和油烟调料味道的手猛搓。 老温洗了又洗,范云也不急,就看着他洗手。 这老温并不老,其实也才三十多岁,结过一次婚,后来又离了。 他有个最大的毛病,就是喝醉酒后打老婆,喜欢发酒疯。 男人嘛! 谁没有点小脾气小性格的。 不过,他的两个五大三粗的妻弟并不欣赏他的性格和脾气,终在又一次姐姐跑回娘家鼻涕一把泪一行的哭诉中,兄弟两个儿火冒三丈,跑到老温家里将老温摁在地上痛殴了一顿。 并且。 扯着他的手在离婚协议书上摁了手印。 老温和他老婆没有孩子,或许,这正是老温内心深处对他老婆不满,而时常对她饱以老拳的重要原因之一吧。 两个都没有拖油瓶,离起婚来,倒比结婚简单快捷的多,你的、我的,三下五除二分清断明,然后各奔东西。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不是因为情缘尽,只因没有一窝鸟。 为什么现在离婚的那么多? 有一次。 范云与老魏唐彬他们在老地方牛八宝店涮火锅的时候,借着一点酒劲,老魏班长曾经专门说过这个问题。 当时。 他乜斜着眼对范云道:“……为什么现在离婚的人多? 都是因为,现在的一些人既有闲,手里又有点小钱,而且主要孩子少,那个把孩子分给谁不能养活呀? 要是以前,但咱们小的时候,范云,家家户户的人口,都是以班为单位……看看,哪家的正班长敢把副班长给休了? 那七八个一睁开眼就要吃要穿的小祖宗,一个人能对付得了吗? 对付不了。 别的不说。 就说一天从早到晚累得如套了绳磨道驴似的,拼了老命还填不满那大大小小几张喉咙,哪里还有闲心雅致去想其它的, 你说是不是范云?你觉得我说的有没有道理?离婚,全部都是因为钱烧的。” 范云点头称是。 有些时候,老魏班长的话还是非常有道理的,他对人情世故看的相当透彻。 老温现在正喜欢同是离异单身大军中一员的张姐。 张姐。 原来有一个女儿,离婚后判给了男方。 至于她离婚的原因,讳莫如深。 她和老公离婚的真正原因只有自己知道,那就是,每天和炒勺打交道的张姐,心里面居然十分渴望浪漫,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多看了几本言情小说的缘故,还是本身天生就喜欢浪漫。 张姐喜欢一些虚无飘渺的浪漫。 三十几岁的人了,仍有一颗十几岁的心。 自打结婚后,张姐时常怨恨自己识人不明,当初瞎了眼昏了头,居然嫁给了一个生活之中没有一点情趣,当初靠相亲结合到一起的男人。 虽然那男人看上去还是挺不错的,起码当时在她们两口子周围的人群里口碑还是挺好的。 后来。 在女儿三岁的时候,张姐觉得自己终于忍无可忍,她决定要做一个离家出走的安娜,她一定要从烟熏火燎的家庭中挣脱出去,去寻找她的爱情和浪漫。 于是。 女儿归于夫之,她也终于成了自由之身。 当然,实现自由的过程,让张姐想起来,至今满脸都是泪。 婚虽然离了,可问题,马上也出现了,张姐发现,她该去哪儿呢? 户口现在还在夫家。 那可是个大问题,她人虽然离了婚,但是户口没有迁出来,迁到哪里? 在重新迁回娘家去吗? 回娘家去,她感觉并不是什么衣锦还乡,值得夸耀的事情。 于是,满心浪漫的张姐又回到了人间烟火中来,于是,她就来到了范云他们的饭堂,这其中当然也有一个曲折的过程,三言两语恐怕难以说清。 只说老温。 老温口袋里有俩小钱,手中有门做菜手艺,拳头上也有的是力气,可就是没有张姐想要的浪漫,他虽然对张姐很是有那么一点点意思,但是,他却不知道该怎么把这个意思,恰到好处地对张姐表达出来。 老温认为的浪漫,只是亲自下厨给张姐精心做几道可口小菜,可是,这些,张姐只会笑纳,却无法打动她的。 老温并不懂女人,懂女人的话,他也不会和他老婆离婚了。 女人。 就像江夏教授所说的那样:“……女人,理智起来固然现实的可怕,可要是浪漫起来,也天真的要命。 或许。 每个女人心中都有一个她深爱着的影子。 你要是想成为那个影子,就看你更不能用小爱神祝福过的弓箭,将她的心射中。 射中她的那颗一生一世只为她心目中理想的那个影子跳动的心,如果能射中,那么恭喜了。 你。 就成了她心中的影子变成的一个活生生的人,走进了她的心中。” 看来江夏教授不光精通遗传学,还精通婚姻学与爱情学。 不出奇,当学问做到姐姐之时,其实是同途异路的。 第171章 随意的生活更舒服 范云看看老温。 老温也看看他,看也没用,范云又不是张姐,范云也不会代表张姐和他发生点什么。 老温并不知道。 张姐本身也是个做饭的,她怎么可能还去找一个丝毫不懂浪漫,和自己一模一样,每天做饭弄的全身都是油烟味的厨子呢,对不对? 更何况。 她本身已经经过了一次婚姻,对于婚姻的期望值已经低到不能再低了。 对于张姐这样的单身离异女人,按理说,现在才是她人生真正的巅峰时刻呀。 比如说。 此时老温对她不错,另外又有别的男人看上了她,对她也不错,那么,张姐完全可以脚踏几只船,而不必担心受到良心和道德上的谴责。 为什么? 因为她一个人啊,单身啊,单身就是资本,单身就可以为所欲为,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不能说这个女人,有老公还在外面东搞西搞。 不! 她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的说老娘离婚了,一个人单着呢,关你鸟事。 难道不是吗? 难道有一些女同胞,不就是这样想的吗? 难道有一些女同胞,不就是这样做的吗? 好多离异后的女人,迟迟不愿意再度走进婚姻的围墙,一方面固然是源于对婚姻的失望,另一方面,与那种同时脚踏几只船,进行挑挑拣拣的心理恐怕也不无关系吧。 对于张姐来说。 平常的时候和老温之间搞一点暧昧的小动作,进行一点小小的互动,没问题,但是如果说老温想和她进一步的发展一下关系,那么,怎么可能呢? 她怎么可能看得上老温,看得上一个酗酒,打老婆的老温,对不对? 老温打菜比张姐要好一点,起码他的手没有张姐抖的那么厉害,他打菜的时候,都是用勺子直接舀上一勺菜,爽快地扣到别人的饭盘子里。 多也是一勺。 少也是一勺。 少了就再添点,多了也不克扣。 范云看着老温的脸,觉得他那一张疙里疙瘩的脸,或许一是因为他性格暴躁的原因,二是因为他心中激荡的那些怨怅和怒气没有一个良好的突破口,所以导致它们全部从老温的那一张黝黑的脸膛上全迸了出来。 范云就笑着对老温道:“温师傅,今天轮到你做饭啊?张姐不在,她今天休息吗?” 老温“唔”了一声。 不是他话少。 老温也是一个有职业操守的人,他在打菜的时候,怎么可能巴拉巴拉巴拉对着菜盆子说个不停呢?那样的话,他口中的那些唾沫星子不是全部都喷到菜上面了,那还叫人怎么吃啊? 范云并不懂。 他以为老温本身沉默寡言,生性低调,属于那种性格十分内向,不愿意与他人闲谈的人。 范云端着饭菜,走到离门口近一点的饭桌边,埋头吃了起来。 范云吃饭,就像打仗,狼吞虎咽,在部队的时候养成的习惯,一下子是无论如何也改不过来的,再说了,也没有人纠正他的这个习惯。 好吃不好吃,都是一顿,吃完了,拍拍屁股走人。 吃完了饭,范云走出饭堂,感觉这个时候回宿舍呆着的话,似乎有点早,但是一下子他又想不起来自己应该去哪里溜达溜达,或者去哪玩一下,该去哪儿呢,范云就有点犹豫,彷徨。 想来想去,范云想破了脑袋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算了,还是老老实实回宿舍吧,待在宿舍的床上看看书好了,前一阵子他买了一本新书,一本古龙写的武侠小说,名字叫做《多情剑客无情剑》。 现在的范云,可以说是博览群书,自从他跟唐若在一起之后,短短的几个月之间,看书的数量达到了过去10年的总和。 他现在不再盲目的看了,而是只选择自己喜欢的。 譬如。 现阶段。 他喜欢上了武侠小说,特别是古龙写的,因为他感觉古龙写的武侠小说,有着极其鲜明的个人风格,而那种风格衍生出来的每一句话都是是那么的接地气,那么的富有哲理。 范云觉得,古龙的小说,语言飞扬灵动,大多表现了一种自由无羁的情怀。 书中的那些短句子,像刀一样的快,剑一样的利,酒一样的烈。 例如。 九月九日。洛阳。黄昏。司空群扬鞭策马疾驰。 ——《边城浪子》 这人全身都是黑的。黑衣,黑裤,黑靴子。手上带着黑手套。 头上也带着黑色的毡笠,紧紧压在额上…… 例如。 什么叫回忆? 什么叫往事? 什么叫刻骨铭心? 你曾经谱过一段令你刻骨铭心的恋曲吗? 你是否经历过一段生不如死,今天过了,明天在哪里都不知道的日子吗? 如果你曾有过这些经历,那么你一定知道往事是否可以说失去就让它失去了。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永远都活在回忆里。 这种人固然不对,却是值得原谅的,因为他们的往事实在太刻骨铭心。…… 范云觉得看古龙的小说,能让自己在悲欢感动之余,还能对这世上的人和事看得更深些、更远些。 古龙对爱情也看得相当透彻。 如果。 范云知道远在南宁的华华目前正在饱受爱情的折磨,那么他一定会推荐华华去看一看古龙的小说。 或者。 建议唐若学着古龙小说里面的一些话去安慰一下张华华。 譬如:爱情总是那么的美好,随着时间推移,有关爱情的回忆“回忆”,不但不会变淡,反而越久越浓。 越浓就越痛苦,痛苦加深,回忆就越浓。 尽管回忆痛苦,人们却愿意享受。因为无论多么深的痛苦里,总有那么一丝甜蜜。 范云认为。 在古龙的笔下,人性被挖掘到了极致,古龙写的武侠小说,并没有注重一招一式的描写,而是注重从深处挖掘人性,挖掘人性的善与恶。 回到宿舍。 范云捧着小说看个不停,一直看到两眼发花,头脑昏沉,上眼皮和下眼皮子打架,感觉到再也受不了了,范云就眯上了眼睛。 眯着眯着,睡着了。 范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只知道在迷迷糊糊之中,他的手机铃声响起了。 范云抓过手机,按下接听键。 电话里,传来希刚的声音:“喂,范云,刚才打你电话怎么不接啊! 怎么回事啊? 怎么不接电话呀?出来吃宵夜了哎,快点快点,我在老广场那个鼓戏台等你啊,快点来。” 什么情况? 范云摇了摇头,搓了搓眼,揉了揉酸胀酸胀的脖子。 他从床上爬起来,飞快地套上一件大裤衩子,趿拉着拖鞋走到窗口处,向外面看了看。 窗外漆黑一片。 范云发现,不知不觉,自己已经连续睡了好几个小时了。 因为,手机上面的时钟显示,现在已经是晚上10点了。 既然希刚叫他出去吃宵夜,那就去呗。 正好,范云睡了一觉,醒了之后感觉到有点口渴,出去跟希刚喝点啤酒,吃点东西也挺好的。 那就出去吧。 范云也没有换衣服了,就穿着他的大裤衩子和拖鞋,回头在床上摸起那件三枪牌的无袖背心兜头套上,就出了门。 到了老广场,希刚已经坐在烧烤摊子处等他了,夜宵嘛,不是吃烧烤,就是唆田螺。 范云对着自己亲爱的战友笑了笑:“嗯,今天上班有点累,下了班,吃完了饭躺在床上看了会书,看着看着就睡着了,你不打电话给我的话,我可能一觉就睡到明天早上了。” 希刚笑道:“那么好睡啊?你们宿舍装了空调了,睡得那么舒服啊?” 范云摇摇头:“装个毛的空调。 我们那个宿舍,因为是在后面,然后被很多树挡住了,所以就不是很热…… 我买了一个小吊扇,吊在床上,扇起来效果还挺不错的,本来我还想着要买一个大一点的落地扇或者转页扇的,看起来应该不用了,有这一个小吊扇应该就可以了。 你没有感觉到吗? 今年夏天本身也不是很热,我感觉还是挺凉快的。” 希刚不再跟他纠结热不热这个问题了,反正他自己家有空调吹。 他指着烧烤摊老板扇得碳屑乱飞,火苗子“扑扑扑”直往上蹿的烧烤炉道:“你吃什么,你去看一下,自己点,我的已经点好了。” 范云想着好像很长时间没有吃炒粉了,他就对希刚道:“好的,喂!要不要我们点两个炒粉吃啊?好像好长时间没吃炒粉了。” 希刚点点头。 范云的提议。 不错。 范云就去点了一些羊肉串,鸡柳,烤白菜,还点了一只烤茄子,然后他对老板说:“再来两个炒粉,多加点辣椒。” 没问题。 开饭店的不怕大肚饭,只要你能吃得进,只要你给得起钱,随便点。 烧烤摊老板手脚麻利的烤着泛云和希刚点了那些肉串鱿鱼啊什么的东西,另外,他还吩咐另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帮范云和希刚炒了炒粉,一起端上桌来。 喝着啤酒,吃着烧烤和炒粉,和希刚侃侃着大山,范云不由得浑身都放松了下来。 舒服。 虽然吃的不是什么山珍海味,满汉全席,但是,关键是这儿的氛围好。 开心,随便,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东倒西歪也好,衣冠不整也好,没有任何人一个人过来说他们,或者用异样的眼光看他们。 这样的生活是非常随性的,随意的生活无拘无束,最舒服。 范云和唐若吃过一回牛排。 别提多难受了。 两个人面对面,正襟危坐拿着刀叉,当时,范云看到煎的半生不熟的牛排,感觉到难以下咽。 他硬着头皮切了一小块,用叉子插起来放在嘴巴里面嚼了,一股的腥味。 范云皱着眉头,对服务员道:“这个牛排太生了,能不能重新烤一下?给我烤熟,彻底烤熟,十分熟。” 当然了,顾客就是上帝。 虽然那个服务员对范云这种不吃生牛排的上帝,打心眼里面看不上,瞧不起,但是脸上却没有显现出来,而是微笑着躬身道:“好的先生,麻烦你稍等。” 范云想起了什么,接着道:“两份一起,一起重烤,还有啊,等下烤完了,别忘了帮我拿一双筷子过来,拿两双筷子过来。” 他的意思,帮唐若也要烤一下。 唐若看着范云那副非要跟牛排较劲的模样,感觉到又好气又好笑。 范云夹了一大块的炒粉,放进嘴巴里嚼起来。 嘿! 别说。 这个炒粉真带劲儿。 范云笑着对希刚道:“加了烧烤料的炒粉,比早上起来卖早餐的那些阿姨大妈们推着推车,一块钱或者两块钱一份的炒粉,实在是强得多的多。 同样的原料与食材,经过不同师傅的手做出来之后,味道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希刚笑着摇摇头道:“你说的虽然有那么一点道理,但是呢,其实也并不完全是那么回事,你知道为什么吧?” “为什么?” “因为烧烤火气大呀,吃多了容易上火呀。 早上的时候,刚起来床,嘴巴里面没什么味道,吃这种料下的重的东西没那么好的,早上起来还是应该多吃点清淡的东西,所以说早上的炒粉一般都偏淡一些。” 别说,经过他这么一解释,范云倒觉得有些道理。 好像是那么回事。 就在这时。 范云和希刚两个人吃着聊着都挺放松,不知不觉身子都靠在了椅子背上。 舒服。 这样的生活挺愉快。 不过。 或许是因为他们俩的谈话大声了一点,吵到了邻桌一个纹身的小伙子,那个纹身男瞪了范云和希刚一眼。 瞪什么瞪? 范云和希刚难道会怕他吗? 范明就回瞪了他一眼。 那个纹身男看见范云居然不怕自己,还敢回瞪自己,就有点火大,嘴里就开始骂骂咧咧,一边指桑骂槐的说着脏话,一边试图从凳子上站起来,搞点事情出来。 范云瞪眼看着他。 希刚也瞪眼看了看那个纹身男,大概那个纹身男还不知道他俩是干什么的吧?还不知道希刚的身份吧? 那个纹身男见范云和希刚两个人同时瞪着自己,倒也没有一点怯意,看起来,他也是属于那种滚刀肉地皮无赖型的人物。 纹身男走到范云和希刚面前,没好气的大声道:“喂,老表……看什么看?” 第172章 界首之约 纹身男的口气不善。 找茬? 找别扭? 找不痛快? 为什么总有人喜欢挑战一些未知的事物? 为什么总有人以为自己的能力可以大到把控全局? 为什么总有人以为天是他的,地是他的,整个世界都是他的? 譬如。 纹身男。 一个人最大的无知,不仅是错误的估计了自己的能力,同时也包括错误估计了对手的能力。 不过。 范云和希刚并没有打算拿这个纹身男当做自己的对手,他们只不过是出来吃个宵夜,解解暑而已,没必要在这儿和别人发生什么一些摩擦。 虽然范云很看不惯那个纹身男。 虽然那个纹身男咄咄逼人的架势让范云十分恼火,以及纹身男口中不断喷射而出的口水,几乎快喷到范云的脸上了。 范云还是克制住了自己。 敌不动,我不动。 敌若动,我必后发制人动。 克制不代表软弱。 所以,范云的眼睛狠狠地盯着那个纹身男。 纹身男向前一步。 眼尖的范云和希钢已经同时看到了纹身男的拳头紧紧握了起来,看样子,这一次他是准备向范云出手了。 局面一时紧张起来。 连空气中也充满了一股浓烈的火药味。 “哈哈哈哈。” 希刚此时站了起来,他一边打着哈哈,一边笑着从兜里摸出了一包中华,抽出烟来朝纹身男递了过去:“老表别生气,我这个兄弟今天心情不好,他今天上班的时候被领导狠k了一顿,不好意思啊!” 伸手不打笑脸人。 看在希刚那一根价值2块5的中华烟份上,纹身男狠狠地剜了范云一眼后,又坐回了自己的位置。 估计。 他也知道,能抽得起50块钱一包中华烟的人,应该不算是一个普通的人了吧,多少总是有点身份地位的,既然希刚主动敬烟给他并进行了说和,纹身男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再跟那个250一样的范云斤斤计较了。 常在外面混的人,都有一套哲学的。 听人劝吃饱饭是一种。 见风使舵是一种。 察言观色是一种。 通过对方的道具装束,迅速的判断彼此之间的力量悬殊也是一种。 纹身男重又坐回了他自己的座位,去和他那两三个同伴,吆五喝六划拳去了。 范云看了看希刚。 希刚明白范云的意思,范云的意思无非就是说:你还给他发烟,要不是你,我真的很想痛扁那个家伙一顿了,那么嚣张,看上去真可恶。 希刚摇摇头。 懂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算了。 出来是喝酒消遣的,不是找不痛快的。 那种人,少理他就好了,就当他是一坨东西,拿他当做不存在就好了。 有些人就是这样的,你无视他,不要让他刷出存在感来,他也就是那么回事吧。 就好像那墙边的疯狗一样,你越是小心翼翼的看着它,它越是叫得更厉害,如果你要是不理它,大摇大摆的走过去,说不定它的气焰,倒先熄了七分了。 不过。 对于范云来说……若依照范云的性格,岂止是让疯狗熄火那么简单,范云肯定会拿起一块大石头或者抄起一根棍子,将那只疯狗痛殴一顿的。 他倒不是说那个纹身男。 只是打个比方。 举个例子。 纹身男回头又瞟了范云一眼,见范云默不作声闷着头喝酒,纹身男得意洋洋“噗”的一声吐了一口口水,然后,肆无忌惮地跟同伴大声说笑着什么鬼东西,似乎,他身上的纹身就好像瘆人毛一样,不战而屈了范云的兵。 就在这时。 远远的,一阵“噼里啪啦”的脚步声传来。 眨眼之间。 脚步声就到了范云和纹身男他们吃宵夜的这个烧烤摊处。 范云抬头一看。 只见三四个小青年,一个个面色不善,气势汹汹,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把与长长的钢管焊接在一起的砍刀,直奔他们吃饭的烧烤摊而来。 不知道这几个人是要砍范云和希刚,还是要砍烧烤摊的老板,又或是砍哪一位。 范云赶紧一扯希刚。 有情况。 希刚早就看到了,不用他提醒。 两个人立刻从板凳上站了起来。 不过。 那三四个拿砍刀的年轻人,并不是冲他和希刚来的,也不是冲烧烤摊老板来的,而是冲那个纹身男和他的几个同伴来的。 因为。 刚才还气焰熏天,嚣张不可一世的纹身男,看到了这几个拿钢管刀的年轻人后,慌得一推桌子站了起来,与那三四个同伴一起撒丫子就跑,抱头鼠窜。 跑得非常快。 跑得烧烤摊老板嘴中:“哎,哎,你们几个……哎,没给钱呢,唉!”的那一连串的话还没有落到地上,就已经踪影不见了。 几个拿砍刀的小伙子,对着纹身男他们就猛追下去。 什么原因不知道。 什么事情不知道。 好多吃夜宵的人,一个个都紧紧张张的,纷纷站起来观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由于事情来得太快,大家都没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就看着一群人呼呼啦啦的朝远方跑走了,其中,不时传来钢管拖在地面上不断发出那铁磨地的刺耳声音,那声音随着这一群人的跑远终于越来越小,并渐渐的消失不见了。 这? 神马情况? 范云觉得那个纹身男虽然看上去不是什么好鸟,但是呢,或许他应该罪不至死,还是不要把他砍死了,最多,砍掉他一个手指头就好了。 看样子,纹身男是摊上什么事儿了? 他摊上什么事,搞得这些人也跟着他紧紧张张的,还能不能让人愉快的吃个宵夜了? 范云“呸”了一声。 什么东西? 范云一眼就看出这个纹身男不是什么好鸟了,说话流里流气,站起来的时候浑身拐了三道弯,就好像脊梁骨被抽去了似的,弯着永远站不直的水蛇腰,对于这样的人,以前的时候,范云在看守所里见了不知道多少了,也不知道被他们这些武警战士收拾了多少了。 老老实实的叫班长。 什么玩意儿。 现在好了,刚才还十分嚣张的纹身男一下子被别人好像撵兔子一样,撵得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了。不过,倒把人家烧烤摊的老板给坑了,他们刚才在这里大吃大喝,点了那么多的酒菜,一拍拍屁股就跑了,连钱都没有给。 范云忽然觉得。 会不会是纹身男的几个王八蛋,吃了别人的,喝了别人的,然后又不想给钱,故意打电话给那几个拿砍刀的小伙子,演出的一出苦肉计呢? 故意让他们的朋友装作气势汹汹的模样,拿着砍刀来砍打砍杀,然后趁着大家都惊慌失措的时候,故意逃单呢? 不会吧? 如果是那样的话,那,这个纹身男的演技实在是太厉害了,演的那么逼真,那么像,就连那纹身男逃跑的时候,不小心腿撞在了桌子上,“嘭”的一声那种响,也演得那么逼真? 烧烤摊老板摇摇头,苦笑着叹了叹气,将纹身男他们那一桌吃过的残羹剩饭收拾了起来,看他的表情就知道。 唉! 今天晚上,烧烤摊老板的生意十有八九算是白做了,纹身男他们那伙人点了那么多的吃食,一分钱没给,拍拍屁股就跑了,实在是太坑人了。 范云和希刚当然不会逃单。 希刚买单。 吃完了宵夜,希刚问范云:“后天去界首,去宁吉发家里聚一聚,宁吉发打过电话来了,说让我告诉你一声,请咱们两个去他家里面吃饭。” 范云点头应了。 那就去吧。 都不是外人,都是一个地方的人,都是一起参军入伍,都是一个锅里搅过马勺的战友。 所不同的是。 范云和希刚从新兵连开始就一直待在一起,一直到下连队,到复员一起待了三年。 而他和希刚与宁吉发却只是在新兵连待了三个月,下连队时,宁吉发分到了另外一个中队,并没有和范云他们分在一起。 当然了,作为老乡,他们平常的时候节假日还是经常凑在一起聚一聚的,一是联络感情,二是因为大家都年轻,又都有一些共同的话题,聊得来,所以彼此之间的关系不光是战友,也算是当朋友互相看待的。 当然了。 若说起最铁,当然还是范云和希刚最铁,毕竟两个人同吃同睡同训练,在一起待了三年。 老百姓不是有个段子是这样说的吗? 人生中关系有四铁。 哪四铁? 一铁是一起同过窗,二铁是一起扛过枪,三铁是一起放过羊,四铁是一起分过赃。 那就说么说定了,后天一起去界首。 说起界首,相信很多人都不陌生。 因为。 长征。 当然了,也要分人的,有些人不喜欢看战争题材,不喜欢看革命题材的书籍和影视剧,只喜欢看那些流行的奶油小生和美女,那么可能就不知道有这么个地方,并且还会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不、不、不知道。 界首不大。 小小的一个镇子,在世界地图上看不到,中国地图上也很小。 本地也没有出过什么特别有名气的人。 譬如明星。 譬如大官。 但是,如果提起红军,提起两万五千里长征,大概百分之九十九的朋友就会说了:知道,知道。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 这首著名的七律长征,相信很多人都会吟,很多人也会说:想当年…… 想当年就有界首。 界首在现代近军事史上是始终绕不过去的一笔。 想当年,中央红军八万余人被迫撤离中央苏区,连续突破敌人三道封锁线,进抵界首,在这里——界首的湘江边,国民党的三十万大军,早已在湘江两岸布好了口袋,如同一只怪兽般,张开血盆大口虎视耽耽,看着急行军赶到这儿的红军,企图把中央红军聚歼在此。 湘江边。 飞机呼啸。 一枚枚重磅炸弹落在江中,白浪滔天;古渡口,炮火怒吼,子弹如蝗虫般密飞…… 红军将士在这里浴血奋战了七天七夜,折损过半,付出了巨大的伤亡,才终于突破湘江,并翻越了长征路上的第一座高峰——老山界,尔后,挺进云贵川。 如果没有中央红军当年在此地突破湘江的成功,得以保留下革命的种子,哪有后面的四渡赤水、飞夺泸定桥、爬雪山过草地和万里长征这些可歌可泣的革命历程? 却说界首。 界首的地理位置相当重要,身处兴安、资源与全州三县交界之地。 所以。 界首的集市,也是附近的那些乡镇之中最大的一个。 集市上几乎什么都有,无一例外的都是一个目标,那就是服务于界首镇附近,这十里八乡的广大农民。 界首的米粉,味道也和城里的一样好,这巴掌大的一个小小镇子,三县交界之地,每逢集市,人潮如拥,车水马龙! 如果说是想去界首旅游的话,那么。 春天去那里有苦丁婆婆茶,夏天有沙瓤大西瓜,秋天有甜如蜜的橙子桔子,冬天来有入口清甜的美味白菜花。 到界首。 游客既可到昔日的湘江古渡口缅怀英烈,忆苦思甜,感叹一下眼前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带着亲戚朋友接受一次爱国主义的革命教育。 也可以到集市上,找到那里最出名的胡记火锅店,尝一尝本地正宗的肥鸡老鸭土火锅,吃一吃咬上一口唇齿生香的界首八宝果。 范云想想。 好像。 自从复员之后,他一直忙着工作与上班的事情,还没有见过宁吉发呢,也不知道昔日的那些老战友们一个个都什么样了,既然宁吉发有约,那么必须得去,好好的聚一聚。 范云就对希刚道:“那,等到后天我们是坐车去还是怎么着啊?” 希刚摇摇头:“坐什么车呀?到界首又不远,到时候我们骑摩托车去,到时候骑我们所里的摩托车,我们两个人骑一台车就可以了,20分钟不用就到了。” 范云笑道:“行,你说怎么办,咱们就怎么办,一切都听你的,对了,宁吉发叫咱们去,就是聚一聚吗?他有没有说有其它的什么事情啊?” 希刚摇摇头:“没有啊,他没有跟我说其它的事情啊,他就是跟我说大家有很长时间没见面了,找个机会坐一坐,聚一聚,所以,他问我后天可不可以,我就答应了他,我不是想到刚才正好你也说了,后天你不是有空吗?” 第173章 去界首 范云当然有空。 通常情况下,如果一个人想去做某一件事情的时候,他总是能找出一些空闲来的,即使暂时没有,他也能创造一些条件,一些机会,一些空闲出来,以便顺利的达成自己的目的。 所以。 范云是有空的。 希刚揉了揉鼻子,对范云笑道:“那好,那就这样说定了啊,后天我打电话给你,到时候来接你,我们一起去界首。” 没问题。 吃完了夜宵。 两个人各回各家。 明天都还要上班,接下来,就不要再去搞些什么节目了。 范云打了个饱嗝,慢慢溜达着回宿舍。 不着急。 慢慢走。 虽然已是半夜,但是天气还是有些热的,走快了,一身汗,等下回去又要洗澡,没必要。 这时。 范云看到路边的那些商家,绝大部分都已经打烊,只剩下一些经营饮食的店铺,还在营业,不过,即使营业,大部分也已经接近尾声。 当然也有一些通宵营业的小吃摊点,一些摊贩正打着哈欠,慢慢的支开摊子。 这些摊点。 通常都是给那些通宵跑车的出租司机和通宵上网的年轻人等夜猫子们准备的。 走在路上,范云突然感觉脚下有个什么。 低头一看,原来是一只喝了一半的矿泉水瓶。 范云抬起右脚,凌空一踢,“嘭”的一声,一下子将那只矿泉水瓶子踢的飞了起来,“啪”的一下,打在了路边一家商铺的卷闸门上。 就好像踢那个纹身男一样。 卷闸门表示严重抗议。 幸好里面没有住人,如果说里面住着人的话,一定会冲出来跟他打上一架的。 半夜三更的,把别人家的门搞得哗啦哗啦响。 这样就不大好了吧,这是明显的挑衅行为。 回到宿舍,范云直接倒在床上睡了。 喝了点小酒,不光是脚底下软绵绵的,就连脑袋也是晕乎乎的,在这种状态下,什么事情都不要做了,最好就是倒在床上美美的睡上一觉。 舒服。 愉快。 ……话说。 无论做什么事。 一旦有了目标,日子就过得快一些。 所以。 和范吉发约好的日子,眨眼就来了。 能不快吗? 也就是今天明天和后天,两三天之内的事情。 大清早的。 范云从床上爬起来,洗脸刷牙,把自己的个人卫生刚刚搞好,希刚的电话就来了:“范云,搞好了没? 搞好了我们就走了,我们去界首吃早餐吧,好不好? 界首那里的米粉很好吃的,我们去尝一下。” 范云应了。 加快速度。 今天是出去喝酒的,就不要穿制服了,范云上身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下面穿了一条七分裤,底下,穿着那双回力的运动鞋,他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又年轻,又充满活力,心里面倒有三分得意。 一身便装。 格外精神。 潇洒。 帅气。 男人们出门就是比女人要利索一点,如果说女人的话,还要化个小妆,检查一下包包里什么纸巾面霜乱七八糟的一大堆有没有带齐。 男人。 只要穿好衣服,看一看钱包钥匙这两样东西没有忘记带就可以出发了。 所以。 范云检查了一下,发现什么东西都准备好了,ok,那就打电话给希刚,告诉他,自己已经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出发。 不用他打电话。 希刚早已经开着摩托车在他们宿舍的楼下等他了。 此时。 希刚见范云从楼上下来了,“哔哔哔”打了两声喇叭。 范云看了看自己情同手足亲爱的老战友,笑道:“会不会太早了一点呀?这个时候去界首,太早了吧?” 希刚眨眨眼:“早吗?你看看表,现在已经八点半了,我们骑摩托车到界首就九点了,在那里吃个米粉,吃个早餐差不多就到九点半了。 然后咱们就打电话给宁吉发,宁吉发说了,他家就在界首的骨科医院旁边一条小巷子口走进去,大概进去十几米吧,他说他家很好找的,他还说,让我们到了那里后打电话给他,他出来接我们。 不过,我想着我们早一点去,先不去他们家,可以在街上玩一下溜达溜达,今天是界首大集,应该很热闹的。” 范云点点头。 行,反正今天出去就是会战友的,就是出去玩的,也没什么大事。 那就走吧。 希刚将刚才已经取下来的墨镜又重新戴在脸上,看上去十分神气。 范云不由笑了。 他摆了摆头,对范云道:“上来吧,出发。” 走吧。 现在虽然已经是六月底了,天气,正处在三伏天里,可以说是一年当中最热的一段时间了,不过,等范云和希刚的摩托车上了国道后,希刚拧了拧油门,把摩托车开得加快一些,“呼呼”的风声就从范云的两耳旁掠过,范云就觉得早上还是挺凉快的,清晨的气息还是挺清爽的。 这个希刚,摩托车还开得挺快的。 摩托车车轮沿着322国道漆黑的柏油路向界首方向滚滚驶去。 路旁。 行道树如同一个个肃立的哨兵,凝神而立。 不时有一些车辆从他们身边呼啸而过。 远远地。 靠马路边停着的那辆客车,手握零钱和账目的售票员从客车的肚皮底下看着一位女客人拖出了行李之后,右脚一蹬地面,极其灵活的跳上客车,车子,缓缓起步。 希刚就想超过去。 他把摩托车靠到左边的超车道,加了加油门。 不过那辆客车也毫不示弱,不知道是因为赶时间还是什么情况,客车的司机也是一脚大油门,立刻,客车屁股后面就窜出了一股黑烟,继续向前驶去。 希刚当然不能强行超车,他眼见客车有点不想让他超车的架势,于是就把摩托车的油门丢了一下,试图想把车速降下来一些,让客车先行。 可是。 大概是客车的驾驶员从反光镜里看到了超车道上试图超越自己车辆的希刚,所以就在希刚把摩托车车速降下来的时候,他也松了一下油门。 希刚本来想超车,超了一下没超过去,他这一减速客车也跟着减速,于是希刚的摩托车在超车道跟着堵车道上的客车并肩前行,就形成了几秒钟内并驾齐驱的驾驶。 这时。 希刚驾驶的摩托车和客车的后面跟上来了一辆厢式货车。 厢卡货车“叭叭叭”按响了喇叭。 他也想超车。 希刚就把摩托车的油门又丢了一丢,这时客车的车速终于提了上来,迅速地超越了希刚,向远方疾驶而去。 希刚赶紧把摩托车靠到主车道边上。 后面那辆被他压了几秒钟的厢式货车“呼”的一家伙从他俩旁边超了过去。 那开车的司机,也不知道是个愣小子,还是个老司机,估计在后面被压了一下,心里有点不痛快了,这时,撒气一样把自己的车子开的飞快,车速起码上了一百。 希刚把车并到主车道边上,后面又有一辆拖挂车呼啸着来了,连喇叭的声音也低沉悠远,如同龙吟般“呜……呜……呜呜!” 它才不像刚才那辆厢式货车那样“叭叭叭”浮浅地叫唤呢。 希刚又将摩托车车往边上让让,压着边线开。 这种庞然大物,谁也惹不起,只有它自己可以惹自己。 这种二拖三的长途大货车,那才是真正的公路霸王,常常连车带货重达百余吨以上,比七十吨一节的火车皮还拉的多,一旦开动起来,老远就听见它带着风声从远处呼啸而来,大小车辆、路边行人全都要回避。 如果司机再按两下喇叭,简直比鸣金开道、筛锣净街出巡的县太爷的轿子还威风。 它大爷的! 离它远点。 这种车惯性超大,一旦有什么突发情况,紧急之下是刹不住车的。 其它那些小车子别说跟它碰一碰,就算万一被它轮胎压过后崩出的小石头子打中,那都不得了。 不是没发生过这种事,希刚就亲眼见过:被这种大货车轮胎压崩飞溅的石子,如子弹般击在行驶在旁边的拖拉机玻璃上,登时把拖拉机的挡风玻璃打得粉碎,吓得拖拉机司机差点将车拐进路边排水沟里。 那个拖拉机司机刹住车后,眨巴眨巴眼,颤抖着伸出双手,点燃了一支烟给自己压了压惊,方才回过神来,他寻思半响后,觉得自己的挡风玻璃应该全换成防弹的。 这种大货车,太牛逼了。 简直就是宝车屠龙、号令群雄;火车不出、谁与争锋。 有一次。 范云坐车去桂林玩,路过溶江镇的时候,就见过一桩奇景:一辆满载货物的二拖三屠龙车,从路旁汽车修理厂那道比它车身稍宽一点点的大门钻过去后,拱倒围墙,飞入了墙外的稻田之中,并且,还四平八稳落于一米半深的石坎下,让人叹为观止的是,那辆大货车居然端端正正地趴在了田里,整个车身陷入泥中,车上的货物却丝毫无损,呵呵,那个司机的技术,能让他吹一年,全国司机大赛上,他一定能冲击总冠军。 范云连声道:“靠边,靠近一点,不着急,不着急,慢点慢点。” 差不多了,不能再靠了,再靠摩托车就要靠进排水沟里去了。 这时希刚摆动脑袋,看了看前后,见前后的近距离内并没有什么车辆,于是又加了加油门,提了提速。 风声从他和范云耳边“呜呜呜”呼啸而过。 范云觉得希刚开车还是太猛了,这样很容易出事的。 摩托车两个轮子是不能和四个轮子的小车比的。 紧急情况下,小车如果是一脚刹车踩死的话,最多就是来个原地摆尾或者漂移。 摩托车不行,摩托车如果在高速行驶的情况下,刹车刹得太死的话,那很容易出事的。 搞不好就是翻车。 范云怕迎面而来的沙子吹入了眼中,于是就往希刚的背后缩了缩,把脸躲在希刚的身后。 八成因为风声太大,他说的话希刚一句也没有听到耳朵里面去,希刚的车仍然开得很快,由着他的性子,随心所欲,自由发挥,所以范云也不再啰嗦了,随希刚开去吧。 作为乘客,最好还是不要干涉驾驶员。 不一会儿,希刚就把摩托车开到了界首。 他皱了皱眉,看到前面一条并不宽敞的马路,已经被挤得水泄不通了。 原来,是一家新开张的店铺,今天正式开业。 一家卖电器的店铺。 此时,这里已经沸沸扬扬许多人了,也有在司仪处挂号登记送红包的,也有赶集的那些老农民们在店铺里进进出出,看这有没有搞活动,打折,又否或者想看一下里面有没有自己需要买的一些东西,比如空调,风扇或者一些家用小电器等等。 家电铺门口,铺着长长的红地毯,四名身材高挑、容颜秀丽的礼仪小姐站立两旁,比地毯更加红的高开衩旗袍下若隐若现白生生的大腿,如同吸铁石一样吸着今天来赶集的那些男人们的目光,有些男人的目光,已经牢牢的粘在礼仪小姐的身上和腿上了。 好! 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地毯两边,摆满了五颜六色的花篮,并且一字排开,排在第一的那一个花篮,两条长长的飘带上写:九州公司恭祝界首电器盛大开业,下书祝界首电器财源滚滚,生意兴隆。 再看看。 其它的花篮也大致如此,都是写着一些做新店开张,财源广进的话,倒不用一个一个的去说了。 抬头往上看。 家电铺的门头上,挂满了红绸布长条幅,都是某某单位敬贺界首电器行开业之类,那个九州公司依然排在第一,可想而之,自然是店老板有意安排的了。 九州公司的老板,看来与这家卖家电的老板关系比较密切。 即使达不到范云和希刚的标准。 起码,也要跟他俩和宁吉发之间的关系差不多。 现在这个社会,干什么,多多少少都是要讲点关系的。 有人不听那个邪,那也没办法,对吧! 卖电器的老板是个女的。 那个女老板正满面春风,和客人寒暄着,此时,大概是看见了重要人物了,只见她杏眼含春,分花拂柳一样从人群中翩翩向那个重要人物走去:“凌大老板,凌总,欢迎莅临指导,欢迎欢迎。” 重要人物哈哈一笑,从怀中摸出一个厚厚的红包递了过去:“恭喜发财,恭喜发财。” 范云打量了一眼那个女老板,只见她眉画烟熏妆,淡抹红嘴唇、颈系金丝链,腰束三色绦。 轻掠云鬓时,尖尖十指上镶着描云的五彩甲,左顾右盼时,双耳颤动着嵌丝八宝环,v形衣领开口低得简直不能再低,显示出,这个老板娘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再往下看。 那老板娘水蓝色短裙下摆,短得遮不住嫩藕般的两条腿;白色高跟鞋,足足十公分高,倒衬托得她身材玲珑有致,万种风情。 范云觉得,这家看上去规模不小的家电铺子,以后生意肯定很好。 用他说。 这样一个身材火爆的老板娘,开的店生意能不好吗? 能不火爆吗? 不冲别的,就是冲着她,好多人也要有事无事的进来逛逛,看看吧。 第174章 集市 范云看看前面。 人群。 挤得水泄不通。 他皱着眉头对希刚道:“我看,还是先找个地方把摩托车停下来吧! 你看看这里人山人海的全是人,走路都挤得要命了,摩托车哪里还能开得进去。 你说是不是?” “嗯!” 希刚点点头。 他把车停在了右边的树底下。 这里早已并排停了十几架摩托车,也有上面用长长的袋子绑着一些化肥袋子,里面不知装着什么东西的摩托车,也有车厢里面扔着一些散乱的稻草和搁着小板凳的三轮摩托车。 希刚两脚撑着地,把摩托车开上去的时候,一不小心左脚踢翻了一辆单车,这辆单车又碰到了隔壁的单车,“哗”的一声,如同多诺米骨牌倒了似的,一连串碰倒了五六辆单车下去,旁边的过路的人纷纷躲避,一个个扭头来看。 范云赶忙过来,一辆一辆把那些单车全部扶起来,重新摆好。 这个真不能怪希刚,主要是太挤了。 停好车。 两个人去路旁的一家米粉店吃米粉,米粉店里面人也多,也有将装着饼干和鸡鸭的箩筐放在门口,就蹲在自家箩筐旁边,“哧溜哧溜”吃米粉的老农民;也有一边用筷子夹着一点点米粉,耐心地喂着自家的宝宝,一边不时地看着店门外的年轻妈妈;也有站在门外俯身埋头,什么也不看,两耳不闻天下事,只顾埋头享受美食的小伙子。 看看去,似乎这家米粉十分好吃的样子。 还行。 范云觉得还行,主要是这家米粉店的锅烧卤得不错,又香又酥,不粘牙。 不像有些米粉店的锅烧,火候不到,皮子没卤好,咬的时候老是粘牙齿,嚼起来那,股香味大打折扣。 这家米粉店的锅烧卤的不错,五花菜肥是肥,瘦是瘦,料也下得足。 并且。 这家店的米粉,里面的配料不像城里那样,大多都是用黄豆,这家的配料用的是花生,花生比大豆贵,如今一般开米粉店的舍不得用花生,特别是像他这家店里面的这种本地松毛山上产的红衣花生,酥得又好吃又好嚼,吃起来酥脆干香,配着米粉,那实在是叫做一绝。 所以说,范云觉得这家店的米粉比街上许多的米粉店里面卖的那些都要好吃,包括城里一些什么金牌米粉店,都赶不上这一家名不见经传小店。 今天早上吃的米粉,范云请客。 范云额外给了老板三块钱,给自己和希刚每人多加了1块5毛钱的锅烧,其实,1块5毛钱也没有多少,无非就多那么三四片而已,但是,是因为这多的几片,吃起来让人感觉就不一样了,更容易让人有一种满足感。 范云一边吃米粉,一边对希刚道:“今天赶集的人还真不少,你看看,外面人好多呀。” 希刚笑道:“现在天气这么热,一般来赶集卖东西的、买东西的不都是赶早吗? 你说对不对? 如果等到中午过后,集市就也就差不多该散了,谁还来买卖东西啊? 让你,你也不想在中午的时候跑到这来逛吧,晒都晒死了。” 有道理。 范云觉得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吃完了米粉,两个人都已经是额头见汗,鼻尖出油了。 范云抓过桌子上的卷筒纸,撕了两截,一截递给希刚,自己拿来擦了擦嘴巴,擦完嘴巴,又擦了擦脑门,他对希刚道:“打电话,打电话给宁吉发,问他,等一下我们是去他家里面,还是他出来跟着我们一起逛一逛街,看他有没有什么安排?” 希刚就打电话。 不一会儿。 看上去矮小精干的宁吉发,就笑嘻嘻地走到了他们两个人的面前。 “范云,希刚,哎,我在这里呢,喂喂喂,看什么呢?我在这里……这里,我!” 你什么你? 范云和希刚两个人同时握起拳头,范云捣左边,希刚捣右边,两个人对着宁吉发的肩膀“通通通”捣了好几下,好久不见了,这种礼节还是要的。 “你小子,好久不见了,怎么样现在?在哪里上班?干什么呢?”范云笑呵呵的,连珠炮一样,提出了一系列的问题。 宁吉发也呵呵一笑:“还行吧,复员之后我也没上班……咱们这一批兵又没有安排,是不是? 都要自己找工作,我也没去哪里找了。 因为家里面开了一个旋皮机厂,所以没事的时候,我就在家里面帮帮忙,哦,对了,那个厂是我哥开的。 你俩呢? 你俩现在怎么样?” 希刚接道:“我俩的情况你不是知道吗? 那天打电话的时候我就告诉你了…… 我现在城区派出所里上班,当协警,在那里苦熬呢,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熬到一个合同民警。 范云现在在城管队当城管,他倒好,他已经转正了,他干的比我好。 范云干工作比较认真的,不像我那样,一天到晚吊儿郎当的,是不是? 不过,我也无所谓,能转正就转正,不能转正的话,到时候再说呗!” 希刚的话有点言不由衷了,能转正的话,谁不想转正啊?开什么玩笑,他也只是和战友们随便说说而已。 范云和宁吉发都知道,自己的这个老战友,有些时候说句话来就是煮熟的鸭子嘴硬,其实许多时候,希刚还是很注重表现自己的,比如说,他们那时候新兵刚入伍的时候,第一天晚上,希刚就表演了一个武术性的翻身上床动作,当时由于他的动作幅度太大,还“哗”的一声,差点一下子把日光灯的灯管给踢碎了。 不过。 当时希刚倒是把一些不知道他底细,和他一样的同班小新兵们,唬得一愣一愣的,连范云也认为,希刚的手底下,一定是有两下子真功夫的。 范云打量着宁吉发。 他退伍不褪色,身上的军人本性,保持的比范云和李希刚强多了,光看那一身打扮就知道了。 宁吉发上身穿着一件半新不旧的迷彩t恤,下身深蓝色短裤,底下蹬着一双和迷彩短袖差不多旧的迷彩鞋,他这一身打扮,标准的徒手5公里的装备呀,清一色,全是部队发的。 范云看看宁吉发的鹰钩鼻。 “怎么的? 今天中午有什么安排啊?你把我们两个人叫到你的地盘上来,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跟我们说啊?还是只是想聚一聚?” 宁吉发那一只鹰钩鼻上,一对极其灵活的小眼珠转了转:“你俩吃早餐了没有啊? 你们两个人吃东西了没有?没吃东西的话,我带你们去吃米花,吃完米花,然后咱们去街上逛一逛吧,好不好? 我带你们在界首玩一下,逛一圈。 然后晚一点,咱们到我家里喝酒…… 不! 等中午的时候,看情况,我再安排,你们跟着我好了,我来安排……不要去我家了,我们去外面,我带你们到我们这里比较一个菜式味道比较好的饭店里,咱们边喝酒边聊天,不过现在的话,太早了吧,我还是带你们先去逛一会吧,好不好?” 有什么好不好的。 客随主便。 于是,三个人就挤在人群里,范云和希刚紧紧跟着宁吉发,随波逐流在人群中挤来挤去,漫无目的往前走,一路闲逛过去。 看看吧。 集市上人挨人,人挤人。 从他们出发的这一个下坡路的路口开始,左边一拉溜,全是些水果摊,最外面的那些摊子,当然都是卖的当季水果——西瓜。 这些摊位,通常都是临时性的,没有搭台子、摆柜子,至于那些西瓜,有些放在板车上面,有些,一堆一堆的放在地上,价格嘛!也便宜的惊人。 反正都是本地的老农民自产自销的一些东西,如果不外调的话,确实也卖不出什么高价来。 即便这样,也还是有些人挑三拣四,有些嫌价钱贵,有些嫌西瓜不好,搞得一个卖西瓜的老汉急赤白脸地紧紧揪着自家新鲜的西瓜秧分辨着:“……唉!我跟你说,你看看我这个西瓜,全是从山地上沙土里面种出来的西瓜,甜的很,不甜不要钱。 我跟你说,我觉得你不懂看西瓜,知不知道,如果你懂得看瓜的话,你绝对不会说我的瓜不好……” 呵呵。 他面前那个背着皮包,打算买瓜的年轻妇女满脸的半信半疑,伸手从地上拾起一只瓜来,捧在掌中,“嘭嘭嘭”拍着。 范云觉得很好笑。 买瓜这个东西,光拍有什么用? 买瓜就跟赌玉一样,其实,有的时候赌的就是一个运气,光是从皮上看,用手拍,怎么能看得出来瓜好不好呢? 好笑的是。 无论是谁去买西瓜,无论如何总会抡起巴掌来,拍上那么两下子的。 似乎经过自己亲手拍过选出来的西瓜,里面熟得更好一些,其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运气。 一切都是运气。 买西瓜就是运气,连卖瓜的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哪个瓜是熟好的,是有些生的。 不过,管它熟不熟呢,该拍的时候,还是得拍它两巴掌。 所以。 范云也瞄准一只西瓜,随手拍了几巴掌。 哪知道,几巴掌下去,那只西瓜居然被他拍裂了。 看上去,那只西瓜倒像是一边咧开了嘴笑着,一边想对他以身相许的模样。 范云尴尬的搓搓手。 本来他只是想拍拍的,这下可倒好,一不小心,把别人的瓜给拍开了,拍裂了。 里面红红的瓤都露出来了,看上去,这只熟透的西瓜倒显得分外可爱。 怎么办? 那还能怎么办? 只好买下来呗,买下来让那个老板当场切开。 吃掉。 干掉。 看来范云这种多手多脚,毛毛躁躁的毛病要改呀。 如果不改的话,早晚会吃亏的,幸好今天他拍的是一只价格十分便宜的西瓜。 如果他要是去某地旅游,多手多脚,一不小心把别人摆在摊位上的那些玉镯打烂的话,那可不得了了,别人一定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的。 早有先例。 一个去外地旅游的大姐拿着别人摊位上的玉镯,放在手上看着,谁知道,一不小心掉在地上打烂了,摔成了两截,这下好了,那个摆摊的老板直接告诉那个大姐,这只玉镯价格28万。 天! 天价。 大姐当然认为自己是被人讹了,于是跟那个摊主理论了一番,可是,不但毫无结果,还差点挨揍——她选择报警。 报警也没用。 报警,警察也不会偏向着她:“你们这个属于经济纠纷,要不你们就自己协商解决,要不就到法院里面去打官司。” 那个大姐真是欲哭无泪啊。 明明知道很有可能就是摊主的一个圈套,可是这个圈套却又摆的天衣无缝,让谁都说不出什么东西出来,都无法替那个大姐求情,那个大姐觉得自己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后来这件事情,还是经过媒体曝光才解决的,被媒体曝光了之后,那个摊主选择了和大姐私了,最后,28万的玉镯改了一个数字,改成了2.8万卖给了她,2.8万买了一只摔碎的镯子,一只说不定价格只值28块钱的镯子,那个大姐可真是亏大了。 所以说,在外面的时候最好不要多手多脚,毛毛糙糙,不然的话,一不小心就会吃亏的。 范云只好掏钱买下那只被他拍烂的西瓜,三个人走到一个不太挤的地方,每人拿着两块,吃了个秋风扫落叶。 范云笑道:“别说,这只西瓜还真是熟透了,好甜啊,沙瓤的,我最喜欢吃沙瓤西瓜了。” 宁吉发点点头:“我爸今年也种了一些西瓜的,全都是坡地瓜,比这个还好吃,等你们回去的时候,我去摘几个给你们。” 这有点客气了吧。 吃完西瓜,三个人继续往前面闲逛。 过了水果摊,再往前走一些路,就是界首镇最大的一个百货大楼。 说是百货大楼,其实,一楼全部都是开放式的,只是支了模,立了柱子,用水泥浇筑成了框架,但是全部都没有沏墙,只作为一个开放式的农贸市场使用。 倒是二楼。 二楼全部都砌了墙的,并且隔成了一个一个的小铺面租了出去,作为本镇上面最大的一个服装零售中心,供这些三庄五村的庄稼人在这里消费,购买衣服。 三个人走上二楼。 从门口第一家开始往右拐,一路逛过去。 当然,他们都是漫无目的的闲逛,本身范云和希刚来这里,也没打算买什么东西,只是过来和宁吉发聚一聚,玩一下而已。 二楼上面,除了卖衣服的外,还有一些什么卖刮胡刀等小电器的,卖光碟的,卖盆景鲜花的等等等等,每一间铺子都将货物摆得满满的,看上去,前来逛街的人倒也不少,十分繁华热闹。 三个人走到一间卖男装的小铺子时,宁吉发停下了脚步,走了进去。 第175章 预约了伴郎 宁吉发进了店。 范云和希刚自然也跟着他一起走了进去。 店里。 一位生着一张白白净净的脸,扎着根长长的辫子的姑娘冲宁吉发笑了笑。 宁吉发也冲她笑了,颔了颔首:“……这两个是我战友,今天过来找我玩的,带他们在这个地方随便逛一逛。” 那姑娘一笑,分别瞟了范云和希刚两眼。 看来,宁吉发和她是熟人。 范云看了看那些男装,感觉那些衣服的款式一件件都是那么的花里胡哨,不太适合自己,倒是比较适合那种刚从高中的学校里面毕业,没有考上大学的十七八岁男孩子们。 也就是说,如果倒退几年,范云也许会买,现在他不会买这些穿上去让人感觉像古惑仔与杀马特一样的衣服了。 看了几眼,范云就走出了铺子,铺子太小了,加上他总共四个人,站在里面感觉很拥挤。 希刚也走了出来。 宁吉发也出来了。 于是。 三个人又继续朝前逛。 逛了一圈之后,范云发现这里的衣服讲起档次来,比起城里的还是差一些,不过价格嘛,相对来说也便宜很多,基本上十几二十块就能买一件衣服了。 没什么兴趣。 范云跟希刚都不想买衣服,他俩只是随便看一看而已,走一走,逛一逛,长一长见识罢了。 不过逛来逛去,在这个集市上面,也长不出什么大的见识出来,因为,基本上这里都是一些司空见惯的东西,就连那些人,也都和村子里面的那些叔叔伯伯们差不多,当然差不多了。 本来,这些赶集的人就是附近一些村子的老农民嘛。 虽然三个人都没买东西,但是这样漫无目的的乱逛,消耗时间还是挺厉害的,不知不觉,太阳居然就到了中午了。 天。 热死个鬼。 热得那些赶集的人一个个汗流浃背,太阳的光亮,早已经不再像早上从东山头上初升时那般,跟个鸡蛋黄一般。 此时。 太阳闪着灼灼的白光,居高临下,俯瞰着人间的一切。 在它的眼中。 无论男女老幼,还是飞禽走兽等万物,统统一视同仁。 太阳是公平的。 不公平的是世道。 是人心。 是太阳下面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 就像宁吉发刚刚点了一条黑鳞剑骨鱼那般,因为宁吉发们比它强,所以,就能吃它。 反之,如果因为某些条件的不同,它也能吃宁吉发。 宁吉发拿着一只捞鱼的网兜,将那条嘴巴一张一合的剑骨鱼捞出了水面:“老板,做这条鱼,烫着吃。” 胡家火锅店的老板点点头。 行。 吃什么都行,只要宁吉发出的钱足够多,这个店里的任何菜他都可以吃。 不过。 宁吉发显然并不会点那么多,菜因为,浪费最可耻,要知道,每一粒米,每一点菜,都来之不易,轻易是不应该浪费的。 够吃就好。 不一会儿,火锅及啤酒送了上来。 范云占据了一个有利位置,他坐在空调口对面,此时,吹着凉凉的空调风,再看看那一锅放了许多辣椒的鱼,倒也不觉得热。 那是。 空调是神器呀。 宁吉发“嘭嘭嘭”一连开了三瓶啤酒,一人一瓶,递给范云与希刚,都是好战友,好兄弟,都是真正的男子汉,不必跟个老娘们似的扭扭捏捏的,今天,来这里就是喝酒的。 不过,如果希刚喝醉了呢? 谁开摩托车? 年轻人,做事毕竟还是不考虑后果,也不想一想,万一喝大了,范云和希刚怎么办? 要知道,希刚还开着派出所的车呢。 不过,希刚既然敢喝,那他就一定心里有数,相信,他一定不会喝大的,再说了,依照希刚的酒量,喝它个三瓶四瓶的啤酒,根本就是小意思了。 希刚可不是范云那种一瓶晕,两瓶醉的水平。 喝吧。 吃吧。 酒菜都已经齐备了,不必拘束客气,大家拿起筷子来一起动手。 生活。 许多时候就是由这种吃吃喝喝组成的,感情也是这样一点点培养的,不吃不喝,那是神仙。 而神仙。 都归天。 宁吉发笑道:“来,喝!” 三个人一齐举起啤酒瓶,“呯呯呯”撞了撞瓶身,范云瓶中白色的泡沫漾了出来,他赶紧嘴对嘴喝了一大口。 哈! 舒服。 畅快。 夏天就是要喝啤酒,凉凉的酒水从喉咙直落胃底的感觉,实在是太爽了。 希刚笑道:“……宁吉发,以前在部队的时候,没见你喝过啤酒啊,怎么,现在也开始喝这个了。” 宁吉发“嗞哈”了一下,刚刚因为被啤酒爽了一下而瞬间微微皱起的眉头,也一下子又散开了:“好喝,我也是今年夏天才学着喝的……我哥不是开了个旋皮机厂嘛,有时候,他经常带我到外面吃饭,学着学着,就学会了。” 范云点点头:“必须的,你要是跟着你哥一起开厂做生意,当然就得学会喝酒,以后当了大老板,没有点酒量怎么行,是不是?” 宁吉发笑道:“我也是这么想的,咱们现在都复员了,部队那一套规矩也可以收起来了,现在到了地方上了,一切都应该适应地方上的东西了。” 范云与希刚点点头。 他说的有道理。 三个老战友边喝酒边聊,聊到现在,聊着过去,聊着聊着又聊到了过去在部队上那些训练与生活。 当然。 他们主要还是聊训练,各夸各的,各吹各的,老战友在一起,当然还是要多吹一吹自己过去那些光荣的历史,互不服气,互不服输,互相顺便再揭一揭老底,或者彼此之间的丑事。 不过,说起军事素质的话,宁吉发比范云和希刚强。 宁吉发的军事训练方面,在他们中队,他的单双杠都是数一数二的,五公里武装越野,常常不是第一就是第二,唯一可惜的就是他没有和范云与希刚分在一个中队,他的真实成绩只能用数据说话,而不能用比较来说话,比如说他们三个人谈五公里的时候只能谈自己跑了多少分钟,而没有一个直观的比较,不像范云和希刚那样。 范云和希刚跑五公里,通常都是并肩而行,不分上下的,一般情况下,范云跑得更快一点,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范云跑得更轻松一些。 特别是在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的时候,范云跑5公里越野,通常情况下还能替其他跑不动的战友背上一两条枪,但是希刚不行,希刚只能背他自己的那一把。 所以说,范云的军事素质比希刚呢,其实是要好一些的。 当然了,平常吹牛聊天的时候,为了希刚的面子,范云经常并不说破,毕竟他还是要照顾一下自己老战友的情绪的,希刚是他最好的一个战友,对不对? 不能动不动就说比他强到哪里去。 范云是个厚道的人。 宁吉发笑道:“……说起单双杠,喂!范云,希刚,你们两个还能叫出来咱们做的那些器械体操动物的名字吗?” 范云眨眨眼:“……单杠的话,一练习,引体向上;二练习,卷腹上;三练习,立臂上;四练习,挂腿上;五练习,挺腹上;六练习,穿腿上;七练习,蹬腿上;八练习,杠上大回环……” 范云一口气说了这些名字,也不知道对不对,因为后面的678练习,他们这一届士兵只是看过老兵们的演示,至于动作的名称,也是听以前的老班长们口传耳授的,而没有见过真正的军事教材。 单杠的八练习,他们三个人当中,只有宁吉发能做。 这个,是衡量一个人军事素质的极重要标准。 能够完成别人完成不了的军事动作,能够为常人所不能为之事,这样的人,素质自然是要比其他人好上一些的,特别是部队的那些训练,都讲究一个循序渐进,一是一二是二,容不得半点弄虚作假,一个人吊在了器械上,能上就是能,不能就是不能,光靠吹牛是上不去的,是完成不了那些高标准的军事动作的。 三个老战友边喝酒边吹牛。 吹了一会牛。 宁吉发“嘭嘭嘭”又开了三瓶啤酒,这,已经是他们每个人喝的第三瓶了。 范云忙道:“好了好了,不要开了,喝完这瓶算了啊,不要再开了,不要再叫了,等下……下午我们还要回去的,希刚骑摩托车过来的,等下我们要开车回去了,喝多了不行的,来你们这路上车多,不大安全。” 宁吉发点点头:“好,喝完这一瓶就不喝了,最后一瓶啊。” 他喝了一口酒,看了看范云和希刚,话音停顿了一下才道:“……兄弟们,我8月1号结婚呀,到时候你们可一定要来呀,我就不专门的发请柬给你们了,在这里提前通知你们俩了啊,记得8月1号,八一建军节。” 什么? 宁吉发要结婚? 范云虽然感觉到突然,在他的意识中,大家都是同龄人,大家都还非常年轻啊,宁吉发怎么这么早就结婚了? 宁吉发结婚是有原因的。 他复员之后,在家里面处了一个女朋友,两个人你看我,我看你,看着看着互相喜欢,不知不觉居然就对上了眼,对上了眼不说,最后居然就一起滚了床单,就在不久前,那个女孩子告诉宁吉发,自己肚子里面怀了他的娃,问他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 结婚呗。 早结婚晚结婚,反正都要结婚的,人这一辈子不管怎么说,总要结一次婚吧。 范云对宁吉发这种抢种抢收的行为,表示了善意的,揶揄的,开玩笑的,严重的鄙视。 同时也送出了作为战友最真诚的祝福。 他和希刚一起提前祝宁吉发夫唱妇随,白头偕老,早生贵子,恩爱幸福。 宁吉发呵呵笑道:“范云,今天这一顿饭可不是白请你吃的啊,到时候,你可一定要来给我当伴郎啊!” 这? 没问题,对于范云来说,当个伴郎算什么? 虽然,他对于当伴郎的流程一窍不通,但是宁吉发说了。 “……你不用担心,范云,当伴郎其实也没有什么事的,就是站在我的旁边。 嗯! 另外新娘那边有一个伴娘……然后你们两个人看情况,灵活一点,如果有什么事情的话,随机应变就可以了。 我是十分相信你的范云,你这么聪明一个人,是不是?什么情况都能应付的。 就这样说定了啊,到时候一定要提前来,记着,最好是7月31号就到我家。” 宁吉发的这几句话,让范云无法拒绝,范云点了点头应了下来。 但是,让他有点好奇的是,伴娘是谁呢? 是宁吉发自己村子里面的人吗? 伴郎和伴娘之间有没有什么互动呢?会不会发生一点什么故事呢?自己应该注意一点什么东西吗? 又或者,自己应该提前准备一些什么东西吗? 宁吉发眨眨眼。 对于伴娘是谁,他并没有透露给范云。 希刚笑道:“伴郎可不是白当的,新郎家一般情况下是要给伴郎打红包的,知不知道范云,有红包拿还不好啊?又有酒喝,又有红包拿,这是一个便宜事,你来不来,你不来的话,我可来了啊?” 话虽这样说,但是,希刚也只是开玩笑而已。 他太高大了,如果他当伴郎的话,和身材矮小的宁吉发站在一起会显得十分不协调,很难看的,会有明显地压着宁吉发一头的感觉。 那样子。 他就不是当伴郎了,而是来砸场子的,来喧宾夺主的。 范云应下了伴郎,觉得这件事情自己既然已经答应了,就必须要慎重对待,范云怕到时候自己万一工作忙的话,会把这件事情忘记的。 所以。 范云就连忙对宁吉发道:“行,没问题的,不过到时候你要提前打电话给我啊,我才能过来的。 因为,到时候我怕万一工作忙把这事情给忘记了,耽误你的事就不好了的。 另外。 如果说我来的话需要穿什么衣服你也要提前告诉我,我好准备啊。 反正。 总而言之你提前告诉我就好了,需要怎么做,你说怎么做,我就怎么做。” 范云都这样说了,宁吉发自然是十分高兴的:“行,到时候我提前打电话给你,8月份的话……天气还挺热的,到时候再看情况吧,看情况安排,好不好? 反正,一般情况下男的都穿西装,女的话,就随便一些,到时候再说吧,好不好?到时候我通知你们,范云。” 第176章 与范雨聊天 当然好了。 三个人喝完了酒,宁吉发把准备摘两个西瓜送给范云和希刚的事情,也抛之脑后了。 出了老胡火锅店。 希刚发动了摩托车,范云跳在摩托车后座上,搂着希刚的腰。 “轰,轰轰轰……” “走了,吉发。” “走了,吉发。” 走吧,不走的话,难道他们两个人还想让宁吉发送送他们吗?送也不赶趟啊,摩托车跑得多快呀,一眨眼,十几里路就飙下去了。 回到兴安。 希刚把摩托车开到了老广场,范云下了车,挥手告别希刚。 他没有让希刚把他送回宿舍里,是因为现在时间还早,他不想那么早的回去。 下午没什么事,范云就想着在附近逛一逛,如果说等一下有兴趣的话,他还准备再到书店里面去逛一下,顺便看看有没有自己喜欢的书,然后买上一两本回去看,因为那一本《多情剑客无情剑》他都已经看得差不多了,马上看到大结局了。 他已经看到上官金虹抽着天机老人的烟锅那里了。 范云在老广场的树荫下坐了一会儿,感觉天气很热,实在是坐不住。 算了! 他决定还是到新华书店里面去转一圈看看吧,里面有空调有书,看看能不能在那种凉飕飕的氛围里找出一两本自己喜欢的书来,于是,范云拔腿就走。 他直接走进了新华书店。 新华书店卖书的那个营业员看着他,感觉有点奇怪,心想这小子今天怎么来得这么早?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范云走到了古典名著区,他随手拿起一本醒世恒言,刚翻开,就被里面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了。 范云忽然发现,为什么自己以前的时候没有发现这一本书呢,天呐,这一本书简直就是神书啊! 他一口气从两县令竞义婚孤女看到灌园叟晚逢仙女那一节。 绝了。 范云由衷的赞叹那个作者名为冯梦龙的人。 冯梦龙的小说写的实在是太棒了。 每一篇小说,人物形象都那么鲜明,结构充实完整,情节跌宕起伏,描写细腻,语言流畅,充满了浓烈的生活气息。 关键是。 冯梦龙写的这部醒世恒言半文半白,通俗易懂,不像范云前一阵子翻过的那些国学和古书一样晦涩难懂。 说实话,就连在文学史上地位极高的诗经,范云也只是随手翻了几页之后又放下了,看不懂。 这部小说不同。 范云把书反过来,看了看封底上的价格。 价格有点小贵,二十二块钱。 范云犹豫了一下,最后咬了咬牙,一横心还是把这本醒世恒言买了下来。 卖书的那个店员看着这个时不时就要跑到店里面来蹭书看的人,心里默默地道:这已经是他买的第二本书了。 呵呵。 难得这个店员有心了。 他对范云竟然如此关注,关注的程度,甚至超过了老魏和梁蓉他们几个,就连范云在这个店里买过几本书,他都记得一清二楚。 对于范云来说,是该对这个店员表示一下又好气又好笑呢,还是表示一下心里的感动呢? 感动一个熟悉的陌生人,竟然如此惦记着自己,关注着自己的一举一动。 买完书。 范云走出书店。 看着被太阳晒得热气腾腾的大街,范云决定去范雨和梅霖的雨霖理发店里去看一看。 看看他们的空调装好了没有,如果装好了的话,顺便就在他们那里坐一会儿,跟他们聊会天,蹭一蹭空调吹一下。 范云就走到了雨霖理发店。 理发店里。 梅霖在给一个30多岁的大姐洗头,范雨正拿着推子给一个一身中山装的退休干部模样的人理发。 两个人都忙着。 范云推门进去。 舒服。 凉快。 理发店里已经装了空调,和外面的温度反差很大,一进去之后,范云明显感觉到身上凉飕飕的,浑身的暑气,瞬间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范雨和梅霖都笑着朝他点了点头,示意他先坐下。 小两口都忙着呢,没有时间招待他,等他们忙完了才能过来陪他说话,拉一拉家常,说一说最近的情况。 都是自家人,不用客气,范云就坐在了板凳上,看着范雨和梅霖表演他们真正的技术。 范云不得不赞叹自己弟弟的技术:现在确实是越练越好了,举手投足之间,俨然已经有了大家风范。 果然是熟能生巧。 范雨拿着推剪,“嗞嗞嗞嗞”,电推剪的马达欢快地叫着,沿着那个老干部的头皮一圈扫了过来,然后又扫了过去。 不停地扫来扫去。 当范雨把那人头上最后一点长头发剪过之后,放下推子拿起牙剪,又帮那个老干部把两个鬓角处的头发打薄。 打薄之后。 开始修边。 修边,刮胡子,剪鼻毛,所有的动作在范雨的手中一气呵成,十分的连贯流畅,毫无停滞。 他现在的水平,如果放在全国美容美发大赛上,相信如果没有黑箱操作的话,名次绝对能排在前头。 梅霖那边的动作慢一些。 忙活女人的事情,总是比男人要慢一些的。 因为 女人比较注重细节,一个细节做不好,她们马上可能就会不满意,然后就会发牢骚,甚至于心里面就会默想这家店的老板是不是在敷衍自己? 极有可能下次就不会再来了,所以说对待女客,一定要认真,仔细。 男人的头发,一个月才剪一次,而女人呢? 女人的头发长三天两头的就会痒,痒了,有些人就会跑到理发店里面来洗头,平均五天洗一次,一个月也要洗六七次吧,她们的消费能力,比起男人来说简直是有天壤之别的。 别看就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洗头,其实这也是个技术活。 不相信的话,好多的女同胞们自己洗完了头,抓了几把,糊弄了几把,过不了两天头皮就又痒了。 但是。 如果说到理发店里来洗的话,稍微用一点好的洗发水,那么起码可以捱上个四五天。 为什么? 因为花了钱了呀,花了钱了,别人就要抓够时间,要抓透。 女同胞们的长头发必须要抓透才行,抓透了之后,才能把那些发根处的头皮屑通通抓下来,然后,附着洗发水的泡泡一起带走。 范雨忙活完了手里的活儿,收了钱,把那个客人送出门外,并笑着道:“慢走,欢迎下次再来。” 那个客人摆摆手,示意他剪的头发不错,他非常满意,下次一定还会来的,放心吧。 范雨于是一屁股坐在刚才那个客人坐过的理发椅上:“哥,你今天没上班?休息啊?” 范云点点头:“嗯,今天休息,今天和我的战友李希刚一起去界首走了一圈,那边有一个战友就要结婚了,今天去聚了一聚。” 范雨“喔”了一声。 范雨拿起一把小梳子,右手五指极其灵活地翻弄着:“哥,前两天我回去了,咱们村子里面现在正在卖地。 也不是村子卖的。 就是一些私人卖的,因为前阵子来了几个大老板,看中了咱们村子靠南面江边的那些地。 那些地有泥沙嘛,可以挖出来,用来砌墙。 所以,那几个老板就准备把那些地都买下来,搞一个大型的沙场,挖泥沙卖,但是价格方面有点谈不拢…… 对了咱家那里也有一块地呢,你要是有空的话,可以回去看一看,那几个想承包的老板给的钱太低了,咱爸不想卖。也不光是咱爸,还有其他几家也是一样的,都想把价钱再抬高一点。” 是嘛? 在范云的记忆中,江边的那些地,全部都是些河滩半荒地,好像上面平常的时候也不能种什么东西,他家那块地,每年他爸就是胡乱在上面种一些玉米啊什么的东西,也打不了几颗粮食,但是呢,不种也不行,不种的话,最后搞着搞着地就不知道成了谁家的了,所以说呢,凡是在那个地方有地的,也都还种着,多多少少种一些东西,不管它打不打粮食,起码能宣告一下自己家的主权。 主权神圣而不可侵犯。 怎么? 现在那个地方可以当沙场? 范云对于这些东西没有什么概念,搞沙场也好,还是搞砖厂也好,他感觉跟自己现在的生活非常遥远。 好像。 跟他没什么大关系。 但是,一想起自己家在那有一块地,范云觉得那儿的事情跟自己似乎又有一些关系,毕竟,如果说以后老爸的岁数大了,再进一步说一句不好听的话,万一有一天老爸不在了,那块地起码还是他和范雨的呀,以后不管他要也好,还是范雨要也好,总之是他们两兄弟其中之一的,而不能任由其他的外人胡来呀。 于是范云就点点头:“嗯,好的,我知道了,那我明天或者后天回去看一看,看看是什么情况,到时候再说吧,好不好?” 范雨点点头。 范雨前几天回了一次家,他也只是听老爸简单的说了几句,范雨更不关心这种事情,所以说,他根本就没有到江边自己家那块可以挖泥沙的地里面去看一眼。 范雨对于土地,压根没有什么感情。 这也难怪,他从小都没怎么在地里忙活过。 一个人,若是不能亲手的耕上一回地,亲手种一回庄稼,然后再亲眼看着它们长大,成熟,最后再流着汗,辛辛苦苦的把它们从地里收回家中的话,那么,没有这种劳动的辛苦和收获的喜悦,又何来与土地之间的感情呢? 对于范云而言。 范云从小还是跟着老爸老妈在地里面打过几个滚的,做过一些庄稼活的,他对于土地的感情,远比范雨要深。 小时候。 爸爸牵着耕牛耙地的时候,有时候就会让范云坐在耙上压耙,代替那块沉甸甸的大石头。 因为人是活的,石头是死的,同等重量的情况下,压耙当然选人更好。 人不像石头那样,有的时候耙地,碰到的那种大土块耙就会跳起来,耙一跳,石头就会从耙上掉下来。 然后。 范云爸不得不吆喝住耕牛,再用力把那块石头搬上耙。 而范云在上面压耙的话,他就会两手紧紧抓着耙齿,极其灵活的看着前面与下面的土地,防止自己从像石头一样从耙上掉下来,从而终止老牛和老牛一样的老爸并肩前进的脚步。 话说。 那时候。 蹲在耙上看着深一脚浅一脚走在地里的老牛和老爸,以及老牛屁股后面飞扬的尘土,对于范云来说,实在是让他感觉非常快乐的一件事情。 因为一个人坐在耙上,什么都不用干,也能享受那种起起伏伏不断前进的过程,那种感觉,虽然不像开车,却有三分像是坐车一样。 说起坐车。 那时候哪有什么车呀? 坐车,对于那时的范云来说,实在是一件奢侈的事情,他们整个生产队只有一台东方红拖拉机,而那台拖拉机,一般人又怎么可能有资格坐上去呢? 那时候。 除了耕地的时候,享受这种压耙的快乐。 还有另一种快乐。 有时候,如果说收获的庄稼不多,不够一车,老爸还会让范云坐在板车上面,他牵着老牛走在前面,然后范云睡在板车的庄稼中间。 哇! 那种感觉! 那种躺在板车上仰面看着满天星光的感觉实在是……实在是劳累中,带着七分的惬意。 范云看着弟弟:“店里什么时候装的空调啊?现在好了,有空调可舒服多了,有空调,剪头发的时候就不用搞得一身汗了。” 那当然了。 范雨两指夹着梳子,灵活地把梳子在掌心中掉了一个方向:“就是上一次说装空调的时候,过了两三天我们就装了,如果说不装空调的话,有一些客人就不会来了。 没人喜欢剪头发的时候,脖子里面头发茬子粘在身上,戳的人痒痒的难受的很。” 空调好说。 但是电费呢? 范云又问:“那你买的这个空调是多大的呀? 是一匹的还是一匹半的? 空调这个东西用电可是很厉害的,一匹的,一个小时就一度电吧,一匹半的,一个小时一度半电,如果每天都开的话,这样一个月下来,电费要不少钱呢!” 范雨“哧”地一声笑了:“只要有生意,有顾客,电费算什么呀?你说是不是?” 那也是。 第177章 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事 弟弟长大了。 他在看待问题的时候,视角居然变得十分敏锐,能够直指问题的核心了。 范云也觉得自己应该回村看一下,不管怎么样,沙场那都有自己家的一块地,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不能不关注一下,所谓有钱的占个钱场,没钱的占个人场,他总不能不管不顾。 范云想了想,明天没空,后天没空,大后天回去吧,大后天可以回去一下。 他就对范雨道:“我大后天回去吧,你有什么事没有啊?要不要从家里捎什么东西过来?或者……” “我没什么事,我才从家里面回来的。 我跟你说,哥,咱们那边的路太难走了,都是因为最近一段时间,拉沙子的那些车,因为那些车太重了,拉一车都是十几二十吨,把那个泥巴路压得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 而且。 这几天又没有下雨,走起路来到处都是灰,咱们那边的路该修一下了,就算不修成水泥的,起码也要修成柏油路嘛,是不是?” 范雨的牢骚发的对。 范云点点头:“那是,凡是这一条路两边的村子,哪一个人不想有条好路走? 不过,修路可不是小事,别说修路了,就算是修一座桥,也没那么容易。” 说起桥,范雨又道:“你还说,哥,就是回咱们村的半路中间那一座桥,现在已经被压塌了,塌了两三天了,幸好桥塌的时候上面没有车,也没有人……” 范云奇道:“那座桥好像是一个石头拱桥啊,很结实的,那么大一座桥怎么会压塌了呢?” 范雨挠挠后脑勺:“谁知道为什么。 它怎么塌的,要问那座桥才知道,那是它自己的事,它自己要塌,谁管得着?想塌就塌嘛,是不是? 不过。 我感觉可能跟那些拉沙子的车也有点关系,但是,按理说也不应该啊,咱们村的那个沙场才刚开始啊,他们没拉几车沙子呀! 估计,应该还是时间太久了,那座桥年岁太久了,老掉牙了,要不就是当时修的时候偷工减料了,反正它就是塌了。” 塌就塌吧! 像范雨讲的那样,桥要是自己想塌了,别人有什么办法呢? 塌了之后再修呗。 不过。 这样子的话多多少少会影响一些过路车的,如果说不走那座桥的话,就要绕一点路走另外一条路,起码要远上两三里路程呢。 没伤到人就好。 没伤着人就是万幸。 说起来,范云他们村子的那条江,还是这座桥的上游呢,他们村里面的水顺着几个村子一直往下流,就流到了那座桥下的河里,汇成干流了。 不过,说是什么江啊河啊,其实水量都很小的。 就算当时桥塌的时候,人掉到水里面去,其实就那种没有半人深的水,也是淹不死人的,怕就怕,有谁倒霉到会被石头砸到底下,被埋在底下,那就实在是一件悲哀和不幸的事了。 不过还好,桥塌的时候,正好是中午太阳最烈的时候,路上没有什么人走动。 没伤到人。 桥塌这事,范云并不怎么上心,对他没有什么影响,就算是他回去的时候绕点路,也没什么大的关系,但是江边沙场处他家的那块地,范云觉得自己应该上点心,回去看一下,那一个,毕竟事关他的切身利益。 兄弟两个聊了聊。 此时,梅霖忙完了,她把那个女客送出门后,笑着跟范云打了声招呼:“哥,我觉得范雨说的对,有空的话你还是回去看一下吧,那块地,不管怎么说都是咱家的吗?对不对? 你回去走一趟,看一下什么情况也是可以的,到时候,万一有什么事情呢?也可以帮一下忙,咱爸万一稀里糊涂的把那块地给卖了,卖便宜了呢,是不是啊?那样的话不就是亏大了吗?不管怎么说,早晚有一天,那个地都是你和范雨两个人的嘛!” 范云忽然觉得梅霖实在很精明,看上去,她似乎是一个性格内向不怎么爱说话的那么一个人,但是,一旦说出话来,却又那么的有主意。 不过。 范云觉得精明点好,精明点,免得被别人欺负。 梅霖不简单。 范云对她又多了几分好感。 特别是梅霖,一口一个咱,一口一个爸,让范云觉得自己和这个未来的兄弟媳妇之间,又平添了许多的亲切感,似乎他和梅霖的关系,也因为范雨,以及梅霖口中一口一个咱的原因,瞬间又拉近了许多。 范云点点头:“嗯!我知道了,我大后天回去,回去看看什么情况,也不着急,他们就算是挖沙子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对不对?咱那块地也不小的,我记得好像差不多一亩多吧,其实那个地方的地也没什么大用,种不出什么东西来的,那个土很差的。” 梅霖笑道:“不是因为那个土很差,而是因为那个土是拿来干什么用。 你拿来种地,当然感觉那个地不怎么好,没什么用了,是不是? 那都是河滩地嘛,都是沙子,沙土当然是不好了。 但是。 如果说拿来砌墙呢?那可不得了,你哥想一想,一亩地能挖多少车沙子?一车沙子又能卖多少钱? 而且说,这个还要看那个沙子层厚不厚吧,沙子层如果说厚的话,那就卖得更多,是不是啊?” 有道理。 范云想不到自己的兄弟媳妇,平常的时候似乎只不过是会剪个头发而已,没想到对农村的这些事情,居然也能够这么清楚,看得那么透彻。 不简单。 梅霖这个女孩子不简单。 这个时候,门外又来了客人,梅霖忙着招呼客人去了,就没有再继续跟范云聊天了。 范云左看右看,觉得自己在这个小店里没有什么事,还要占一个位置,搞不好梅霖还会嫌弃自己在这里碍眼呢,所以他就没在店里继续坐了,而是跟范雨打了声招呼,走到了外面。 范云边走边琢磨。 刚才范云通过和梅霖的对话,忽然感觉自己的这个兄弟媳妇心眼子挺多,不是个简单人。 呵呵! 他自己其实又何尝不是一个心眼子挺多的人呢。 说实话,按照范雨和梅霖的意思,倒欢迎他在店里坐,他在店里坐着,有什么关系呢? 又不是别人。 自己的亲哥嘛! 再说了,如果说范云在店里坐着,外面有些过路的客人看到了,还以为这家店的老板手艺不错,生意,一拐弯就进来了呢? 人都是这样子的,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喜欢凑个热闹嘛,对不对? 比如说,别人能剪,为什么我不能剪? 别人能吃,为什么我不能吃? 有人在前面做了先例,后面的人自然就更加放心一些嘛。 范云其实更多的是因为坐不住。 他毕竟年轻嘛,在一个地方坐久了,浑身不自在,就想到处活动活动,走一走,当然了,如果躺在床上,闷不作声一个人静静地看书,又是另外一码事。 走出理发店后,范云觉得没什么地方好去,于是顺脚就拐到了老广场。 反正。 小城的人,基本上主要的活动就是围绕老广场这一块进行,范云也一样,他并没有什么主要目的,脚底下信马由缰,就走进了移动营业厅里面。 进了营业厅,他也没打算充话费。 手机还有话费。 范云就俯下身来,看柜台中的那些手机。 有些手机是真漂亮。 特别是三星系列的手机,不知道是因为韩国人的审美和我们中国人的审美差不多的原因,还是一些什么缘故,反正三星制造出来的手机,外形特别漂亮,新潮。 不光是手机。 最近几年越来越流行韩版的服装,小饰品。 大概是因为在某些领域,他们走在我们前头的原因吧,毕竟,韩国也是亚洲四小龙之一嘛,经济发达地区,所以现实生活中就有了所谓的哈韩族。 哈韩族,自然是韩国的东西什么都是好的。 这个事情,总而言之还是要一分为二的看。 范云对于这些事情保持中立,不发表自己任何的看法,他就是一个小老百姓,一不是政客,二不是潮头与浪尖上面的人物。 而且,有关他自己的一套完整的思想体系和生活哲学还没有形成,他还没有总结出属于他自己的观点和独特的人生感悟,所以,有些事情他只是具有某些感知,但是如果具体地让他说一些什么东西出来的时候,他却是什么东西也说不出来的。 他缺乏总结能力。 总结很重要。 总结等于提炼,等于浓缩,等于把精华紧紧的聚拢在一起,然后展示出来。 范云握着一只最新款的三星折叠手机模型,在手中把玩着,嘿!这台手机真带劲,米白色的机身,小巧玲珑的造型,方方正正的设计,范云一眼就喜欢上了,可惜他没钱,买不起,这一台手机售价很贵,标价2388元。 抢钱啊? 可不就是抢钱吗? 人家的东西好,造型好,质量好,口碑好,当然价格就卖得贵喽! 范云没有钱买,不代表别人没钱买,毕竟,有钱人大把,中国这么大,无论哪一个地方,都藏着无数隐形的富豪,只是有些人天生低调,不愿意宣扬自己罢了。 看看就好了。 如果想买的话,还是等着降价的时候吧。 等着新款推出了,这款手机就成了旧款了,到时候肯定会降价的。 如同服装一样,新的服装出来了,旧款的必然就会打折,降价处理的,到时候再买吧。 不过。 到时候的话,这些东西也就成了淘汰与落伍的东西了。 看来,没钱的人,是无法走在潮流前列的,那些走在潮流前头的弄潮儿,一般情况下,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才行,有句话说得好,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也决定一个人享受什么样的生活和待遇。 今天,也包括用什么样的手机。 移动营业厅里,卖手机的小妹笑容可掬的看着范云:“先生你好,这一款手机是我们公司刚刚推出的一款新手机,造型十分漂亮,质量也特别好,你看,价格也不贵,2388元。 我可以给你说,先生,这一款手机,是目前来说我们营业厅里面卖的最好的一款手机,您可以考虑一下。 另外,我们营业厅现在正在搞活动,我们营业厅正在搞一个开户送手机的活动,也就是说用你的身份证登记开卡,成为全球通用户之后,并和我们移动营业厅签一个每月最低消费的合同,这样的话,这一款手机就可以免费送给你使用,先生你要不要考虑一下呢?” 营业员小妹一套长篇大论,范云没听懂。 小妹一笑。 她应该也知道了,范云可能没听懂自己的话,于是决定用另外一种方式跟范云再重新介绍一下。 营业员小妹继续道:“……是这样的,先生,也就是说拿你的身份证用人的真实姓名,在我们营业厅开一张全球通的电话卡,并且签订一份最低消费的合同,那么这一款手机你就可以一分钱都不用花,免费带走。” 这一次,范云听明白了。 什么? 还有这种好事? 不用花一分钱就能带走一台手机,而且还是价值2388,这么漂亮的三星手机? 范云觉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看着那个依然笑容可掬的营业员小妹:“嗯,手机是挺好,挺不错的,只是……你说的那个最低消费是什么意思啊?” 营业员小妹一笑:“先生,您到这边来,我给您介绍一下好不好?” 好! 营业员小妹拿起一张宣传单来,指着上面印着各种造型的手机和对应价钱的表格道:“……先生您看,就是你刚才看中的这一款三星翻盖手机,你只需要和我们移动公司签一个合同,承诺每个月最低消费88元,连续消费24个月,那么,这一台手机你就可以免费带走啦。” 每个月消费88? 把范云吓了一跳。 每个月消费88,还要消费24个月,24个月是什么概念?24个月不就是两年吗?两年的话,乘以88,加起来是多少钱? 范云眨巴眨巴眼,心里一下子没有算明白这个帐。 营业员小妹一笑,她随手拿着一个计算机,噼里啪啦按了一阵子:“先生您看,你每个月消费88元的话费,然后消费两年,也就是24个月,总共金额是2112元,而我们的这台手机价值2388元,我们用2388减去2112,等于226元,也就是说您只要每月消费88元的话费,我们这台手机不但完全免费送给你,而且两年之后,你还等于白赚了226元出来……” 这样的好事? 真是打着灯笼都难找啊! 范云看着那个满面笑容与诚意的营业员小妹,差点一冲动就掏出他的身份证,大声道:“行,没问题,这台手机我要了,签吧,签合同,马上签,立刻签!” 第178章 请希刚陪同回村 不过,范云又冷静了下来。 他觉得自己还是应该慎重考虑一下,因为营业员说的这个最低消费,也就是说每个月最少要打88块钱的电话出去,他哪里有那么多的电话打呀? 他的电话和信息,基本上都是给唐若的。 范云想了想,摇了摇头:“……嗯!好的,我再考虑一下吧,好不好?等我考虑一下吧,我今天没有带身份证。” 他撒了个小谎。 其实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范云不喜欢提前消费,他不喜欢欠债, 就像现在一样,他用的是神州行0月租,这样对于范云来说感觉没有压力,电话费充足,他就多打几个电话,如果说电话费少了,他就少打几个电话,不打不要钱,这种方式,范云比较容易接受一点。 如果说每个月他打不打电话都要固定扣88块钱的话,范云就感觉有点强迫自己消费的样子,他就有点不舒服,他就不想接受这种形式。 刚才的时候,他听营业员小妹说完后,找了个借口说没有带身份证,其实,也是他瞬间考虑到这方面的情况才做出的决定。 本来也是。 哪有天上随便掉馅饼的事情? 移动公司里面那些人是干什么的? 那些人,一个个精明无比,他们哪里会傻到白白的送一台手机给别人啊,想一想就知道了。 他既然不想要,营业员小妹也不能从他的口袋里面抢他的身份证出来,然后强迫他签合同吧? 对不对? 这个事情,本来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随他的便呗! 那个营业员小妹看到范云不打算买手机,所以也就失去了对他的兴趣,而是任其自便,随他乱逛好了。 这样最好。 范云不喜欢别人跟着自己,不舒服,一个人逛,没有人跟着最好了,走到哪算哪,逛高兴就多逛了一下,不开心了或者逛累了就走出去。 生活就不应该有太多束缚,随性而为就好了。 看了一会手机,范云觉得以他目前的经济状况来说,还是不要考虑手机的问题了。 再说,本身他的这个杂牌手机虽然说不是什么好牌子,但是,还是挺好用的。 就算他花上2000多块钱买一台新手机,又能如何呢?还不就是打个电话,发个信息而已嘛,难道说新手机就能拿来看电视,听歌吗? 不可能的。 是不是? 范云走出了营业厅,觉得自己没什么地方好去啊,算了,还是去灵渠市场里逛一下吧,说起来,他好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到里面去走一走了呢! 那里面的东西,比较适合大众消费,特别适合他这种没有钱的人去逛,于是范云拔腿就往灵渠市场走。 灵渠市场的一楼是一个超市。 范云进去走了一圈。 他想买两条穿在里面的短裤,于是就走去了服装区,卖短裤的那里。 这里冷冷清清的,没有什么人,唯一的一个负责此区的服务员,正站在远处的女装那里,和一个拄着拖把的清洁工叽叽嘎嘎地不知道在聊着什么,看那个眉飞色舞的样子,似乎是昨天晚上走路的时候捡到了大元宝。 范云看中了一盒两条,标价为28块钱的短裤。 他打开盒子翻来覆去的看着,不错,平角裤,他比较喜欢。 这种款式和造型的短裤穿着舒服,但是范云突然发现,旁边还有另外一种和这个造型差不多的标价58元一盒的短裤,他不知道为什么看上去几乎一模一样的东西,价钱上面会相差那么多呢? 于是范云又把那一盒拿起来看了看。 翻来覆去的看,价钱也还是差不多。 范云突然心里面有了一个坏的想法。 他觉得,为什么同样的东西,价格会相差这么多呢? 他的心里面就有点不舒服,不痛快,他就想搞点什么事情出来。 于是,他就把那两条58的短裤和28的调换了一下,他把那两条58块钱的短裤,塞进了28块钱的盒子里,而把那两条28块钱的短裤,塞进了58块钱的盒子里,他这是偷梁换柱呀,果然,范云是想搞点什么事情。 换完了之后,范云看了看负责服装区的那个大姐,那个大姐依然还是在那里和那个清洁工聊天,看起来,这一家超市管理有点松懈啊。 管他呢。 反正范云今天决定了,自己就要做一回坏事,就是当一回坏人,在他的心中突然嘀咕说了一句话:无奸不商,商人商人,商人都是奸猾的。 突然之间范云有了一种替天行道的感觉。 呵呵! 他这个算不算是一种变相的偷窃呢? 管它什么偷不偷的! 反正,范云决定了,如果说等一下买单的时候,被收银台的人发现了瓶里面装的货对不上酒水的价格,那么他也坚决不承认。 他只是说:我也不知道,反正我随手拿起来的,不关我的事。 这样,超市里面的人也拿他没有什么办法。 看起来,范云天生还是有一些干坏事,当坏人的潜质的。 如果说他不是因为到部队上当兵被组织培养了几年的话,那么很有可能在他这三年里就已经学坏了。 或者,他已经学成了纹身男那一种人,也未必可知。 滚刀肉。 收银员并没有检查,为什么?收银员才不会管这些事呢,她一天到晚站在这里收钱,累得要死,还去关心那些事情? 别说范云只是在28块钱的盒子里面装了两条58块钱的短裤,他就算是装上580块的,收银员也不会多看两眼的。 多看了又能怎么样? 老板又不会给她多加奖金,不给她多加奖金不说,平常的时候有一点什么小疏忽,她还会挨经理的骂,收银员才不会管这些闲事呢。 所以说,她迅速帮范云扫了码,范云付钱,拿东西出来,ok,一切搞定,球事没有。 话说回来。 如果这一家超市有收银员的股份,那就不一样了。 每一件东西,她必然会检查仔细了,然后才收款放行的。 像今天,范云这个情况,超市又没有收银员的股份,她为什么要那么负责呢? 是不是? 像范云这种行为,在这个超市里,相信必然不是个例。 这个世界上,聪明人多的是,他能想到的办法,别人肯定也能想得到,说不定,本身那些服务员和收银员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因为,这家超市的老板是外地的,外地老板过来投资,关他们本地人什么事呢?对不对?就算是你老板哪天生意不行,垮了,也不关这些员工的事啊? 你的超市垮了,那是因为你经营不善倒闭,关这些员工什么事呢? 给谁打工不是打工,你垮了,自然会有别人来的。 如果说老板对自己的员工好一些,那又是另外一码事,起码员工会负责一点。 如果说时不时的老板再给员工一点奖励,让他们尝到一点甜头的话,那么员工的积极性相对来说会更高一点。 甚至于再进一步说,如果说老板给每一个员工都入了股的话,那么效果又不一样了。 如果说一旦让员工感觉到自己成了这家公司或者这家超市的股东,那么员工就有了一种归属感,毕竟每卖出去的一分钱,都有属于他的一部分。 说实话。 像这个超市,对员工的待遇其实根本就不好,比如说五险一金就没买吧? 税务局应该来查一查,看看老板有没有偷税漏税,非法经营。 对自己的员工都不好,还要指望自己的员工对自己多么的忠诚尽则,想一想,实在是一件十分可笑的事情。 既想马儿跑,又不想给马儿吃草,怎么可能呢? 不要以为你是老板,别人是员工,别人就是傻瓜。 有的时候,别人只是没办法而已。 别人只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到达老板的位置而已。 说起小聪明,恐怕员工,并不比老板少。 范云出了超市,顺着楼梯走到了二楼,灵渠市场里面的空调吹得很舒服,他决定再去二楼走上一圈。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也没什么地方好去。 走一圈。 晚一点。 回去吃饭,看一会书,睡觉,明天上班。 一天天,日子就这样过了。 现在,范云心中最关心的一件事情就是,唐若什么时候能够回来? 唐若出去旅游去了,刚一走,范云就觉得自己十分想她了。 想也没用,想,唐若也不会一下子就回来的。 看起来。 看起来范云还是先想一想大后天的事吧,大后天回去的时候怎么办?他应该做些什么?应该准备些什么? 让他准备准备。 大后天说到就到。 这天早上。 范云没有穿便装,而是穿了一身制服,并且戴上了他的帽子。 他觉得,自己既然回去了解江边那块地的情况,他还是穿一身制服回去比较好一点。 不管怎么说,穿一身制服回去,起码能彰显一下他的身份,这样可以彰显他范云不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一个普通的老百姓。 他多多少少也是一个有点身份有点地位的人。 那么,这样子即使他不开口,而只是他老爸跟沙场的老板谈价钱,要筹码,他老爸的底气也会更足一些的,甚至,会影响到周围的那些邻居。 不管怎么说,他有公家人的身份,相信那些沙场的老板,多少还是会忌惮三分的。 哈哈。 说起来范云的想法比较市侩了。 没办法,不这样的话,就会被别人瞧不起,就会被别人欺负,有些时候,人是衣服马是鞍,在不知道你的底细之前,别人第一眼首先是看着你的衣服。 如果说你穿衣打扮是个老农民,谁会重视你,对不对?你说出来的话,别人根本连听都不会听,但是,如果说你穿着一身公家人的衣服,那又不一样了。 不光是这样,范云还打电话给了希刚,让希刚开着派出所的摩托车陪自己一起回去。 范云不打算开坐班车了。 他老早就计划好了,有希刚的陪同,底气绝对会更足一些,说实话,希刚的那身制服比他的更有效。 范云打电话给希刚的时候,郑重强调了一点:“穿制服啊,兄弟!一定要穿制服,帮帮忙帮帮忙,晚上的时候到我家里吃饭,我让我妈妈杀鸡给你吃。” 希刚笑道:“要不要这样子啊,范云同志,有没有必要啊? 你家里面什么情况还不知道呢,是不是啊? 要不要这样大张旗鼓的呀? 我觉得我们就开派出所的摩托车回去看一下就好了,穿不穿制服有什么关系啊?” 范云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不不不,还是要穿制服,就穿着制服嘛,好不好?” 行。 范云说怎么办,希刚就怎么办,反正今天他是陪着范云的,一切都按照范云的意思去办。 当然了,搞事情与非法的事情除外。 只要是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都没问题。 话说。 请希刚陪同回村。 交通工具还要希刚提供,饮料还要希刚买,这…… 范云的脸皮有点厚呀。 他一边喝着希刚递过来的可乐,一边笑着道:“还是你老兄最了解我了,我都渴死了,昨天晚上热的要死,宿舍里面也没有水,唉!下次还是要想办法搞点水在宿舍里面!” 不必客气。 好战友。 好兄弟嘛。 好兄弟是干什么的?好兄弟,当然就是要陪着一起去摆平事情的,去处理问题的。 希刚看了看范云,笑道:“你看看你,大热天的戴这个干什么呀,赶紧到楼上把帽子脱了,不要戴那个。 你看看我,我都没有戴。 我们就穿制服就可以了,你穿上一身制服,别人就知道你是干什么的了,根本都没有必要戴这个,好不好? 看着你戴帽子,我就感觉到热死了,本来我都不热的,看着你一戴这个东西,我又马上感觉到热了。 再说了,你看我还开着派出所的警车,是不是? 实在不行,到你们村子口的时候,我给你拉上几声警报,好不好?” 范云笑着轻轻捅了希刚一拳:“好好好,你说的对,你说的有道理,你等我一下啊,我马上去楼上把帽子摘了。 希刚你说我们还要不要带其它东西啊? 我想了想,没什么东西好带的,你说我们要不要……哎,我看这样吧,要不,买个西瓜回去吃吧,好不好?” 第179章 回村的烂路 西瓜没买。 两个人骑着摩托车出了县城,直奔范云他们村子而来。 希刚轻车熟路。 看来他不是第一次到这里来了。 范云问道:“看起来,这条路你挺熟啊,以前来过吗?” 希刚大声回答:“哪个村子我不熟? 现在你们哪个村子……这附近我都熟,我有个姨娘就嫁在你们村旁边的那个村子,小时候,我经常到我姨娘家里面去玩的,特别是搞双抢的时候,那时候过来,表姐表妹表弟表哥的一大帮人,很好玩的,不过,现在都长大了,各忙各的事,所以说也就很少来了。” 那也是,一般男孩子都顽皮,喜欢到处跑来跑去的,不出奇。 范云本来想跟希刚开一个玩笑的,想问一问他:你姨娘家有没有什么表姐表妹啊?能不能介绍给我认识认识啊? 但是。 他转念一想,还是忍住了,有些玩笑还是不开为好。 再说了,他与唐若已经和希刚吃过两回饭了,希刚也知道他有女朋友,在开那些表姐表妹的玩笑,恐怕有点不合适吧? 有的时候,范云还是挺老实的,一本正经的那么一个人,少年老成,小老头一样。 不过,范云倒是想问一问希刚:“喂!希刚,有一次我们一起去唱k的时候,你还记不记得有一个女孩子,和你一起喝酒,掷色子那个女孩子,你还记不记得她?” 范云说的是华华。 希刚把脸往后面侧了侧,大声回答:“记得啊,当然记得啦,怎么啦?就是你那个女朋友的女朋友,是不是啊?那个女孩子长得挺漂亮的。” 范云笑道:“是啊,确实长得挺漂亮的,我看她好像跟你之间,好像有点那么个意思! 你怎么想的? 要不要介绍一下,给你做女朋友啊?” 范云简直就是胡说八道,要介绍的话,也是唐若介绍吧,关他什么事? 他介绍的话,华华才不会理他呢。 他算什么呀? 再说了,他根本就不了解华华的情况,华华本身是有男朋友的人,好不好。 虽然说现在那个北京大男孩躲着华华,不见她,但是,这是特殊情况嘛。 在华华的心里,此时千方百计想的是怎么样才能找到那个北京大男孩马亮,如果说,这个时候有人提出来给她介绍男朋友,那么她不跟那个人翻脸才怪,这不是火上浇油吗? 范云胡说八道,他也就是随口说说而已,像这种事情,他没什么能力介绍的。 另外,范云其实也是想通过这种不经意的聊天,探一探希刚的口风,看看希刚有没有什么意中人啊,他也想了解一下希刚的情况,自己的好战友,好兄弟嘛!他不关心谁关心啊? 毕竟,希刚和以前那个女朋友早就分手了嘛,那么长时间了,两个人难道还有联系吗? 万一有的时候,谈着谈着,希刚说漏了嘴呢,是不是? 希刚确实没有女朋友。 他现在一门心思就是想着怎么样干好工作,怎么样争取好好的表现自己,能够早一点转成一个合同民警。 刚才范云提起了华华,问他还记不记得华华,别说,希刚突然就想起了那个漂亮的女孩子,是的,在他的心目中,华华应该是他见过的所有女孩子当中,最漂亮的一个了吧。 希刚甩甩头。 他觉得如果客观一点地说,华华确实比自己以前那个女朋友要漂亮得多的多,而且,他和华华也挺聊得来,华华的性格很外向,像个男孩子一样,敢说敢做。 那天晚上他们一起唱k的时候,华华和他一起掷骰子喝酒,希刚心里面还是挺有点小小的心动的。 他感觉这个女孩子挺不错,不像有些女孩子,扭扭捏捏,娇柔造作。 这个女孩子一是一,二是二,特别好,性格爽快,喝酒就算是输了,她马上就喝,不像有些女孩子调皮撒赖。 但是,要说起进一步的发展关系,这个,还是需要再了解一下的吧? 毕竟希刚和华华只见过那么一次,他并不知道别人女孩子的底细,是不是? 总的来说,希刚对华华印象不错。 自己战友的女朋友的女朋友,能错到哪里去呢?先不说她的性格了,只说华华的模样,也算是顶尖的了呀,一千个人里面,很难得找出这么一个。 希刚收了收摩托车的油门,车速降了下来,因为,现在已经拐弯上了通往范云他们家的那一条烂泥巴路。 范云惊愕的发现,这条路,简直没法形容,烂的不能再烂了。 到处都是小坑大坑巨坑连环坑。 他们拐上这条路没多远,一辆满载着泥沙的红色单桥大汽车,摇摇晃晃,吱吱嘎嘎,正从相反的方向往外开,那个货车司机左手紧紧抓着驾驶室的门,抿着嘴皱着眉,看他那副严肃认真的模样,倒让人感觉他的车上拉的不是沙子,倒像是一车随时都会爆炸的炸弹,又或者一车不知名的危险品似的。 大货车正在通过一个大坑。 一个真正的大坑。 一个只要司机不重视,就极有可能被坑的坑。 只见那个司机在车辆的前轮通过大坑后,而车辆的后轮即将进入大坑之前,踩了一脚刹车。 满载着一车泥沙的车厢,以慢得不能再慢的速度缓缓地落入坑中中。 十分平稳。 这个司机的开车技术不得了,看模样,驾龄起码超过10年,典型的属于那种看似慌的一批,实则稳如老狗的人。 那个司机待车辆的后轮完全落入大坑之后,缓缓给油,车子并没有费什么力气,就爬上了大坑,继续向前驶去。 厉害。 完美。 beautiful。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大货车屁股后面的排气筒吹出的尾气,迅速地将地上的灰尘吹了起来,看上去乌烟爆天,简直就像世界末日来临那般。 这个没办法,这个属于车辆的设计问题,并不是司机的技术问题,如果因为这个事情挑剔司机技术的话,那实在是有点吹毛求疵了。 希刚一皱眉。 一瞪眼。 他骑在摩托车的前面,首当其冲,大货车吹起的灰尘搞得他一身一脸,灰头土脸的感觉实在是让他觉得十分沮丧太不爽快了。 这是一条什么鬼路啊? 怎么是这个样子的? 希刚不由大声道:“我去,范云,你们家这条路实在是太烂了,这是什么破路啊?你看看,全部都是灰,这是什么情况啊?” 范云心想:这条路烂是烂,但不是我们家的呀,这个锅,不能让我们家来背呀,再说了,像我们这边有这么一条烂路,难道说公家就光荣吗?应该不是吧?像这样一条烂路的问题,是不是早就应该划入公路局的计划路程呢?是不是早就应该列入计划修一修了? 范云笑道:“谁知道呢,上一次我回来的时候还不是个鬼样子,哪里想到现在成这个样了!” 希刚道:“幸好我今天骑的是派出所的摩托车,减震好,马力大,这条路这个破样子,一般的摩托车和踏板车根本走不了呀,来来回回我看开不了十趟八趟,车子就得散架。” 看他说的,车子散架也是公家的嘛,又不用他花钱买。 范云笑道:“是是是,要不说城里好嘛,城里的路好,对不对?城里什么都好,所以说现在农村的人拼命都想往外面跑嘛,谁还想在农村呆着呀?” 他这么一解释,确实也挺合理。 是啊,这个小城,环境,比全国的很多小城镇都要强得多。 希刚驾驶着摩托车在坑坑洼洼的土路上走着,车子上下起伏,摇摆不定,如果远远的看过来,简直就像一只蛤蟆。 只有蛤蟆,才是蹦着走的。 摩托车一直驶到范云家的门口。 希刚下了车,看着范云他们家门口的那一条清澈的水,不由得衷心赞叹:“哇!范云,你们家门口这道水可真好,你看这个水,怎么这么清啊?” 范云一笑:“还行吧,马马虎虎,都是从地底下爆起来的水,这个水还是很清的,没有污染。 我们这边还可以,我们这边是上游。 下面就不行了,下面因为有洗衣服的呀,以及一些鸭子什么的在里面洗澡,就很脏了。 我们上面很干净,我家里门口这一截还可以,很不错的。” 那是。 上游当然比下游干净了,这个还用说吗? 范云上小学时,有一篇课文说的是狼与羊的故事,就是有关上游和下游之水的事。 那是一只站在上游喝水的狼,它想吃下游的那一只小羊,所以,就找出一个根本不能成立的理由,说下游的那一只小羊把它的水给弄脏了。 下游那个小羊就辩解:“我没有啊!我在下游,怎么会弄脏上游的水呢,水都是往低处流的,都是从上游往下游流的呀!” 但是大灰狼却不是这么说的,大灰狼一口咬定小羊弄脏了它的水,它根本不听小羊的解释,结果狼还是把羊吃掉了。 这个故事,有一个寓意在里面呀。 小时候的时候,范云不大懂,他只是觉得狼有点不讲理,那只小羊有点可怜。 现在长大了,他明白了这篇寓言的意思,那就是——解释权最终掌握在强者手里。 就像他和希刚今天回来要了解他们家那块地的问题,说句实话,如果说,村子里面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人物,有什么强权人物,只要发一句话说不给挖,那些所谓的包沙场的老板还敢过来打这些泥沙的主意吗? 他还用回来吗? 范云村子里没有什么大人物。 没有。 都是一些小老百姓。 有些时候,资本虽然欺负强权欺负不了,但是欺负欺负农村那些小老百姓还是绰绰有余的。 而且说,如果资本一旦达到了令人瞠目结舌和恐怖的程度之后,不只是小老百姓可以欺负,就算是大官,照样也可以欺负。 以前的时候,有个古代的大官曾经说过:钱10万贯,可以通神。 范云下了车后,发现他爸他妈都没有在家,不知道去哪里了,等了一下子,他爸妈仍然没有回来。 范云就对希刚道:“我看,我们还是直接开着摩托车去江边的那个地边去看一下吧,先去看看什么情况,会不会我爸我妈去那里了呀?因为这几天沙场的事情,村子里很多人天天都守在那里,守在那里和沙场的老板谈判。” 行。 那就去呗。 按照范云的指点,希刚开着摩托车顺着田埂小路一直往江边开,说是田埂小路,其实路也不算太窄,起码,是能走板车的那种,对于摩托车来说,这样的路已经是简直不要太宽的了。 希刚开着咆哮的摩托车,冲向了范云家江边的那块地。 范云远远就瞅见了,原先根本没有什么东西遮拦,一览无余的江边,不知什么时候搭了一个很大的窝棚起来。 那个窝棚的旁边还停着推土机,挖掘机等机械。 除了这些机械以外,另外还摆了十几个大油桶,其中有一个油桶的桶口处插了一根管子进去,那是一个手摇式的汲油机。 不用问。 油桶里肯定都是柴油。 范云以为他爸他妈在窝棚里面呢,于是就让希刚将摩托车开到了窝棚门口停了下来。 窝棚里只有一个老头。 范云看了看那个老头,不认识,不是他们村子的。 他没有说话。 倒是那个老头陪着笑脸,站起来招呼他:“……你们找谁啊?有什么事吗?” 范云扫了一眼窝棚里面。 两间房那么大的一个窝棚,外间地上,立着一个煮饭的灶,角落里堆着一堆柴火,不用问,这一间是当做厨房用了的。 里面那间放了两张床,每张床上面都有一个吊扇。 靠墙的最里面,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的一些本子,扑克,还有一个转页扇。 再往地上看,到处都是臭鞋子,烂袜子,拖鞋……都是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除了这些,还有一些从外面那些机械上面拆下来的零件、黄油、黄油枪、螺丝、扳手等等,乱七八糟一堆堆,扔得到处都是。 第180章 沙场风波 猪窝。 猪窝好,猪窝让范云感到亲切。 说实话,范云本身并不是一个很注重外在的人,他也不是很讲究,他是一个很随便的一个人,怎么样都行。 好也行。 丑也行。 范云钻出了窝棚。 他举目朝远处望了望,发现就在他家的那块地附近,江边位置,影影绰绰好像站着很多人。 范云对希刚道:“走吧,咱们到那里去看看。” 那个老头,此时一张紧紧绷着的脸,方随着他的一颗心放了下来。 对于他而言,一下子来了两个公家人,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应付,特别希刚衣服上警察两个字,他还是认得的,所以,他陪着小心堆着笑脸,点头哈腰将范云与希刚送出了窝棚。 用他送吗? 不用。 不过,待希刚与范云跨上摩托车往江边驶去后,老头扯了扯右边裤兜外吊着的一条塑料黑链子,掏出了拴在链子那头的手机,拨通了电话:“喂……喂,王老板,刚才有两个警察到沙场来了……对对对,两个警察,开着警车来的……对对对,现在去你们那儿了……嗯,好的,好的,我知道……” 他在通风报信。 通风报信也没用。 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 范云和希刚来到江边,发现这里乱哄哄的一堆人。 其中,也包括范云爸。 他妈不在这里。 范云跳下车,希刚把那辆警用摩托车支在了田里,跟在范云的身后走近人群。 原本吵吵嚷嚷的一群人,看见了他俩后,倒瞬间安静了下来。 范云也不管别人,先问他爸:“爸,我妈呢?我妈去哪儿了?刚才回家的时候,没有看到她。” 希刚冲范云爸也点了点头,算是打过了招呼。 希刚并不说话,而是站在旁边,静观其变。 这个时候,当然不能由他先开口,一切有范云呢,他来,就是起个站场子的作用,当然了,如果此时那些和沙场老板吵吵嚷嚷的村民们,若是和沙场老板打起了架,那么,希刚就可以出马了,那样,他是可以立功的——及时处理了一起群死群伤的严性案件嘛! 范云爸见了一身制服的大儿子,以及与儿子一起来的警察,觉得刚才不算太足的底气,此时居然倒足了三分。 他冲范云道:“……那个,你妈去了全州你姨家去吃酒去了,你姨的老公公死了。” 哦! 原来如此。 范云看了看,在场的有七八个村民他倒都认识,都是他们村子里面的那些大爷叔叔们。 另外还有两个人,一个手里抓着手机的大肚子男人,一个眼睛看上去有点阴毒的白衣中年男子,这两个人他都不认识,估计,应该就是前来他们村子承包沙场的外地老板了。 范云也不说话,就站在旁边看。 这时,他们村子里面一个叫做王广学的村民冲白衣男子大声道:“……别说那些没用的,就给个痛快话,一亩地多少钱,到时候咱们去量就可以了。 但是。 你给的价钱要合适,我们这些地一年下来一亩地怎么的也能打个七八百斤玉米吧? 一斤玉米我就算你5毛钱也能卖四五百块钱吧? 10年就是4000多块钱,你按这个数算,看看该给多少钱就给多少钱。 再说了。 我们的地如果卖给你们了,沙子一挖,下面还能种吗?肯定不能种了,到时候这些地就废了,只能让它长草。” 别说,王广学的话说的非常有道理,他在讲事实,摆依据,有条不紊。 白衣男子乜斜了范云和希刚两眼,他一时摸不清范云两个人的路数,所以迟疑着半天没有开口,但是,又架不住王广学一再的逼问,于是道:“王老板,你说的情况我们都知道…… 价钱我们可以商量,对不对?咱们现在先把田亩数量了,量好了田亩,我们好有个数。 看一看,估计一下你们这一块地能挖多少沙子,够不够本钱。 说句实话,一开始的时候我感觉你们这儿的泥沙还可以,但是现在一看,沙层很浅,根本没有什么效益,搞不好,就是个赔钱的买卖。” 旁边另一个也是老王家的村民,叫做王广玉的道:“……吴老板,不管怎么说,你一没有给我们一个合适的价钱,二没有一起来量一下田亩数看看情况,就开始挖我们田两边的沙子,你这样干是不行的。 你看看我家里的那块地都被你……有一边都已经被你挖崩了。 说点不好听的,现在是什么社会了,根本不兴强买那一套,你不能这么干吧? 如果说我这块地要是不卖给你呢?我还打算种呢? 你把我的地挖崩的那些地方怎么办?你给我补回来?” 白衣男子见王广玉这样说,看了他两眼:“王老板,我给你的那个价钱也不低了。 说实话,如果说再高的话我们就亏本了,根本一分钱都赚不到,等于是替你白打工。 白打工的事情,让你的话你也不会干嘛,对不对? 你左边和右面的那两块地,因为他们早就已经卖给我们了,我们这几天一直有车子来拉沙子,没办法,所以说就挖了,来了车,总要给别人装货的嘛,不能让别人开车的司机放空回去吧,你说是不是? 我们在这儿是办了采砂证的,我们是有手续的,我们的经营是一切都是在合法范围内的经营,绝不会搞那种阴谋诡计。 至于你家的地塌了崩了,这个你不能找我们啊,对不对? 如果你感觉到你家里的地老是崩的话,你可以弄一些石头或者弄一些水泥砖来把它砌起来嘛,四面砌成围墙,它不就不崩了吗?” 什么话。 什么叫把地砌起来? 范云觉得这个白衣男子说话有点不讲理。 但是。 白衣男子说出来的话,王广玉想反击,却又不好反击,确实沙场的人也没挖他家的地,王广玉家的地自己要崩,那也确实不关白衣男子的事。 不过,如果说从道德层次方面来讲,他这样做是十分不道德的,可以说是十分缺德的。 他们把两边的地一挖,中间就只剩下了王广玉自己家的那一点地,那块地的两个边上那些土没有了支撑和依靠,当然就会往下面崩了。 王广玉被姓吴的白衣男子一番话噎得直翻白眼。 白衣男子又道:“王老板,你和范老板,你们几个老板再商量一下? 你自己算一算,你那一亩地能挖出多少沙子出来,现在沙子的那个价钱你可能不知道,小车的话也就是10多20块钱一车,大车的话4050一车,你一亩地能挖几车沙子啊?我已经给了你1500块钱一亩了,已经够多了。 当然了,这个我也不能勉强你,对不对? 我们这是公平交易,你如果说愿意卖就是我说的那个价格,如果说你不愿意卖,我也不勉强你嘛,对不对?” 他说的好听。 范云觉得。 他的话大有问题。 价钱方面的问题,范云不大懂,到底是亏是赚,他也不知道,但是,至于勉不勉强的问题,范云觉得,这个白衣男子吴老板的话大有问题。 是! 他是没有勉强这些不愿意便宜卖地的村民,但是,如果说他把这些村民周围的地全部都挖空了,挖到下面去了,那么,哪里还有路啊?没有路了,这些农民怎么来种地啊? 包括范云家的地也是啊。 如果说他把范云家旁边的那些地全部挖空了,挖个十几米深下去,那么,范云家的地不就是孤零零的好像是悬在了半空一样?那样子的话,范云爸岂不是还要自己专门修一条路出来? 代价有点大。 不然,就算范云爸种了庄稼,他怎么往回运啊? 再说了,如果碰到下雨天的时候,挖凹进去的地方全部都成了水塘,那么,不是更种不了这儿的地了吗? 但是,范云不太清楚自己村里面这些叔叔伯伯们的底线是多少,也就是说,那个白衣男子吴老板最少要出多少钱?这些叔叔伯伯们才愿意卖地给他。 当然了,也包括他老爸。 于是。 范云就把自己的老爸拉到旁边,小声问了问情况,问了问老爸,到底自己家里面的那块地可以卖多少钱。 范云爸道:“他们一开始收的那些地就是1500一亩,但是后来我们都感觉一亩地的沙子如果卖出去的话,价钱肯定会翻好几倍,所以就要他们沙场的老板出到2000块钱一亩,但是他们不愿意多出那500块钱,就一直搞不下,这几天天天过来跟他们谈这个事情,闹的人也很烦的。” 范云觉得自己也是这个村子里面的一员,自己家的地也在这里,自己今天也是为了这个事情来的,那么,他现在就要站出来说几句话了。 于是范云就走到白衣男子面前:“……那个,吴老板,刚才我也听我爸说了, 他说原先的时候你们是谈好了1500一亩,但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沙子涨价了呀,所以说要你们出2000块钱一亩也不算多呀。 至于你刚才说的,如果说我们不卖的话,你们也不一定非要买,这个没问题,你不能强买,我们也不能强卖。 但是,刚才我广玉叔说的也对啊,你把两边的沙子都挖了,然后我们家的那些地不就塌了吗?这个怎么说?” 吴老板看看这个嘴巴没毛的年轻人:“我没有挖你们家的地啊,对不对?你们家的地要塌,这不能怪我呀,这不能找我呀。” 范云笑了:“你这么说就不对了,吴老板。 假如说我住在你们家的隔壁,我是你的邻居,难道说我能因为拆自己的墙,把你家的房子也弄塌吗? 是不是? 这样的话肯定不合理吧? 这种情况,大城市里多的是,大城市里面的好多房子都是挨在一起的,你不能因为自己家的房子要拆,然后就顺便把邻居家的房子也拆塌了,对不对?” 范云的话如同醍醐灌顶,瞬间提醒了这些村民,一帮人七嘴八舌开始吵吵起来。 其中一个村民嚷道:“对呀,难道因为我们家盖房子,就能把你家的房子一起挖塌嘛?” 王广玉急道:“对呀,吴老板,现在你看看我家的地,两边塌的那些怎么办?我现在是不是可以让你把它们全部给我粘回去啊?” 吴老板脸色不好看,他没有接村民的话茬。 另外一个大肚子的老板出来打圆场:“哈哈!王老板,王老板,你们别急,这个事情咱们可以商量。 价钱上面呢,刚才我们吴老板也说了,1500就是1500,但是你们既然说2000,这中间有500块钱差价,这个倒好商量,对不对? 虽然我们只能给你们1500块钱一亩。但是,咱们还有别的办法嘛!你们说是不是啊?” “什么办法?马老板你说有什么办法?” “哈哈哈!这个都可以再商量,要不,咱们先去量地吧,好不好?量完了地,看看每家每户有多少,到时候再说。” 范云觉得。 这个马老板是一个老滑头,他这是使的缓兵之计啊,想拖着拖着,找机会一家一家的解决,各个击破。 王广玉他们自然知道这是马老板的缓兵之计,以他们的人生阅历,如果说连这一点都看不出来,那,这些三四十岁的人,不全都白活了吗? 王广玉急赤白脸道:“量什么呀?量什么量啊? 2000块钱,我还不卖了呢,不卖了,现在吴老板、马老板,你们把我家崩了边的那两块地,帮我搞好,我不卖了…… 别说是2000块钱了,2万块钱我也不卖了,以后我留着修坟,等到我死了挖个窝就埋在这里,给儿子孙子们当祖坟。” 范云觉得广玉叔不是说气话吗? 在这里修坟,万一河里面发大水,一场大水涤荡过来,什么东西都没有了,尸骨无存。 白衣男子吴老板阴沉着脸:“我还是那句话,就是1500块钱一亩,卖,我们就数钱,不卖,我也不勉强,至于说其它的,没用,咱们不说其它的,好不好?卖的话咱们现在就去量地,不卖的话,我感觉就算了吧,大家没有必要站在这里受累,站在这里,也谈不出个结果来。” 王广玉就有点着急:“吴老板,你说这话什么意思啊? 你的意思想赖账?你看看你们,把我家的地挖成那个样子了,就算是你不买,我那块地两边塌下来的那些,你是不是要赔?你说一下,赔多少钱吧?” 第181章 没闹出什么幺蛾子 吴老板没说话。 有时候,没说话岂非就是最好的说话? 没说话,就会让那些村民心里没底,因为谁也不知道他的底线,就会让人觉得他深不可测,就会让人觉得他果然是一个老板,老板果然有老板的范。 看吴老板的架势,他是不打算在这继续跟这些村民纠缠了,因为他现在正准备往旁边一个开着铲车铲土的小伙子那边走。 那些村民看吴老板要走,就嚷起来:“吴老板,吴老板你不能走,今天你要把话说清楚,我们这些地,被你挖塌的那些地方怎么办?” 王广玉急道:“……喂!吴老板,你总是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你这样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吧?是不是?你快点让下面那个铲车停工,再不停工的话,我们可不客气了。” 白衣男子吴老板阴着眼睛看了看王广玉:“王老板你什么意思?什么叫我们不停工你就不客气了?我们又没有铲你们家的土。” 王广玉把眼一横:“谁说没铲我们家的土?你看看,你们那个破铲车现在就在铲我们家的土,现在我们家那地的那个土全部崩到下面来了,你说怎么办?你再这样子,我,我,铲车我给你砸了!” “你敢!”吴老板把眼一蹬。 “我不敢?” 看吴老板的脸色,似乎王广玉真不敢。 不过看王广玉的脸色,他又像真敢砸车。 气氛一下僵住了。 另一个大肚子的沙场老板马老板赶紧满脸陪笑走到王广玉面前:“王老板,有话好说,不要冲动,有什么事情都好商量。 你这样,你们先回去吧,咱们改天再说,好不好? 有什么事情我跟吴老板再商量一下,看看到时候咱们怎么解决,好不好?价钱的事情我们再商量一下。” 真是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 王广玉道:“又不是开联合国会议,要不要那么复杂?有什么话直接说清楚就得了,不就是让你们加点钱吗?我跟你们说,不要把我惹毛了,惹毛了的话大家都不好看,没意思!” 哎呀,王广玉的脾气还挺冲。 这种事情,范云插不上嘴,在场的都是他的叔叔伯伯们,轮不到他说话。 不过。 就在大家争吵不休的空隙里,范云还是找那个大肚子马老板说了几句:“王老板,我觉得这样,你看看我们家那块地……” 范云指了指他们家的那块地,接道:“我们家的那块地,有一边已经被你们挖崩了,至于赔偿的事情这个话我就不说了啊,但是买地的价钱你一定要出的合理,对不对? 我们不管你之前的时候买地是1500还是1700,现在既然大家都说了2000块,那就是2000了。 其实,也不是你们不赚钱,只是你们少赚点而已。 我刚才也看过了,如果说你把这几块地全买下来的话,你就可以一直推,把这个地方彻底的推平,推平了的话,你们那些装沙子的车子也好在里面打转身,不然的话,我看着运沙车都不好倒车。 这些地如果是你们买了,你们做起事来,肯定也方便得多,对不对?1500都出了,也不差再多出那几百块钱,是不是?” 马老板满脸和气。 他连连点头:“这个我知道,这样,你们先别急,我再过去和吴老板商量一下,好不好? 看看价钱……价钱的事情吴老板说了才算,是不是?如果我说了算的话,2000块钱就2000块钱,无所谓。 不过你们也别急,大家都好商量,有事好商量。” 大肚子马老板就去跟那个白衣服吴老板商量。 两个人在旁边小声嘀嘀咕咕了一阵子。 最后,大肚子马老板走到众人面前:“这样,吴老板说了,一亩地,他愿意再多加300块钱,1800,就是1800了,说实话,我刚才也是跟吴老板说了半天的,吴老板那个人本身也不是很好说话,王老板,哎!还有这个兄弟,1800,这个价钱也合适了,也很公道,你们看看怎么样?如果说同意的话,咱们就去量一下地,这个你们放心,我们不会亏待你们的,说实话,到时候量地的时候,我还可以补给你们一点嘛,对不对?大家都可以灵活一点嘛!” 马老板话里有话。 莫非? 他的意思是量地的时候,手头上可以稍微宽松一点? 比如说,范云家只有一亩地,他可以给写个一亩半? 1800一亩。 大家伙都听到了。 王广玉刚才和吴老板争了几句,一直在置气,本来不想卖的,但是架不住旁边几个村民劝:“算了,哎呀,已经加了300块钱了,1800块钱一亩卖给他算了,广玉。” “是啊,广玉,要不然的话,你家那块地今天崩一点,明天崩一点,崩着崩着就崩没了。 现在量的话还可以多量一点,卖了算了,就算你不想卖,到时候你怎么种啊,旁边别人家都挖了,就剩下你家的地在高岗上面,就算你能种庄稼,种了之后,你怎么往回运啊? 到时候,连路都没有,算了算了,卖了算了。” 听人劝,吃饱饭。 王广玉叹了一口气:“行吧!那就1800吧,唉呀!我跟你们说,我看我们这些人,早晚要后悔。” 几个人笑道:“行了行了,卖了算了,量地去吧。” 也就这样了。 也没有闹出什么幺蛾子。 不过,范云在想一个问题,如果真正掰扯起来的话,他爸和广玉叔他们这样的卖地,合法吗? 不是说一切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吗? 按理说。 沙子也是一种矿产啊。 这个事情没有人举报啊,如果说有人举报了的话,搞不好他们地也卖不成,吴老板他们的沙子也挖不成。 范云突然觉得,自己应该用这个作为筹码,再去跟那个吴老板谈一谈。 不过他转念一想:哎呀!还是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算是把吴老板给举报了,就算是他没有采砂证,举报了他,对于这些村民来说又有什么好处呢? 这些地种了,也长不出多少粮食来,卖了倒好,免得千里迢迢的还要跑过来种,到时候,被吴老板他们挖干净了,一了百了,什么都没有了,最好。 所以,范云也没有再多嘴。 量完了地。 该拿钱的拿到了钱。 大家也就散了。 范云爸看着手中从大肚子马老板那里接过来的新崭崭的2000块钱票子,高兴的对范云道:“走,回去,回家,咱们中午杀鸡吃。” 希刚发动摩托车,三个人一溜烟回到了范云家。 烧水。 杀鸡。 范云爸走进旁边的园子,抓住了一只感觉到不妙,试图飞越围墙逃跑的黄毛红冠铁嘴大公鸡,用菜刀宣判了它的死刑。 那只大公鸡极不甘心,在地上跳起足足三尺多高,落地后蹬着腿踢起一地灰尘。 可惜。 武功再高。 也怕菜刀。 范云爸的动作吓的其它的那些鸡们“咕咕咕”乱跑一通,等它们终于感觉安全了后,才小心翼翼地一只只从柴堆下面、桂花树后、石头肚子下钻出来,呆呆的望着那只不幸的同伴。 因为等会有鸡肉吃而兴奋的范云,用棍子捅捅地上的黄毛大公鸡,此时的黄毛,已经眼望苍天背朝大地,呜呼哀哉了。 水烧开了。 范云爸提溜起黄毛鸡,扔在滚水中烫烫,两只粗糙的大手三把两把就将它全身的毛弄得一干二净,顺带着,还把鸡爪上的硬皮和尖嘴上硬得发乌的外壳也掳了下来丢在一边。 而后,他又拿起一把剪刀,三下五除二,就加工好了一只白条鸡出来,连带着鸡肠子也用老盐揉的干干净净,看来,范云爸以前没少吃鸡。 他的动作那么娴熟,让菜市场上每天交易量达三五十只的卖鸡大婶们,恐怕也自愧不如。 范云烧火。 希刚在外面东瞅西看,看看水,看看园,最后走到范云家旁边的那片树林子里去了。 范云爸拿山上捡的野生山菇和昨天剥好没吃的金黄大板栗,再加上一把入口微甜切成薄片儿的山笋干,和着各种调料炖好了一锅香香的走地土鸡煲。 鸡肉熟了,范云捏了一块放在嘴巴里。 好吃。 真好吃。 怪不得,现在许多吃腻了城市里山珍海味的有钱人,都想到农村来尝尝土家风味。 于是,就带动了各地的农家乐跟着风生水起。 那天。 范云带唐若去玩的那一家农家乐,生意就好得不行,天天热闹得让人眼红。 土灶烹出真美味。 松柴煮成香米酒。 菜,摆起。 酒,斟起。 范云爸从老坛子里舀出一大碗鸡爪子酒来,先是给希刚倒了一杯,又给范云倒了一杯。 他笑道:“你们尝尝这个酒,这个鸡爪子酒很好喝的,我已经泡了差不多有两三个月了,现在都已经入了味了。” 希刚喝了一口,赞道:“嗯,叔叔,确实不错,你放了糖了?是不是放了冰糖?怎么感觉有点甜丝丝的?这酒好像没什么度数啊!” 范云爸点点头:“我买的低度酒,嗯,是放了点冰糖,没放多少,喝吧!吃菜,吃菜。” 吃吧。 喝吧。 范云徒手抓起一只没有斩烂成小块的鸡腿啃着。 好吃。 希刚挺喜欢吃蘑菇和板栗,他边吃边赞:“……山上捡的野菇真鲜,板栗也炖的粉香粉甜的,味道棒极了。” 呵呵! 或许,在一些人的心中,这种烟熏火燎,任性而为的生活才是好的生活吧? 看吧。 在这里,连骨头都可以直接吐到地上,而不必担心会不会把地板弄脏,更不用象城里那样,进屋脱鞋,露出一只只男人们基本上臭不可闻、女人们也绝对不香的臭脚丫子来。 进屋脱鞋,说是讲卫生,其实很难说,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 至于城里人和农村人谁比谁更干净,还真不好说。 吃饱喝足。 范云爸装了一袋黑皮板栗以及一小袋褐衣干山菇送给希刚,希刚客气道:“这怎么好意思说?叔叔,算了算了,我吃都吃过了,就可以了嘛,怎么好意思连吃带拿嘛,是不是?” 范云一笑:“拿着吧,给你就拿着吧,这些都是山上面野生的东西,一般买不到的,带回去给你家的叔叔阿姨们也尝一尝嘛。” 范云从他爸爸手里接过东西,三下五除二,就绑在了希刚的摩托车后座上。 两个人上了摩托车,告辞了范云老爸,摩托车往城里驶来。 希刚笑道:“……没帮上什么忙,出来这一趟,倒是连吃带拿,真的挺不好意思的,不过话又说回来,范云,怪不得古代那些王爷贝勒们都喜欢圈地,地一圈,佃户庄头们年年就得进贡,什么香喷喷的御稻金丝米,当季的新鲜蔬菜,瓜果梨桃,鸡鸭鱼肉,飞禽走兽等东西,不用自己一丝力气,到时候就有人送来了,自己只管挑三拣四的笑纳就行了。” 范云点点头:“现在就这样,你没听人说吗?现在一些所谓的成功人士,也有许多人动用资金去承包土地,栽果种桃,打造花果山的。” 希刚无限畅想道:“是啊,其实那种生活也挺好的,有钱了,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包点地…… 菜跟米都是自己种,然后再养一些鱼,养些鸡鸭,种些果树,哇!那种生活,想一想,感觉实在是很好啊。” 呵呵。 其实,希刚畅想的生活,不正是现在范云爸妈他们过的日子吗? 话说。 希刚也只是说说而已。 一个在城市里面生活惯了的人,怎么可能会那么轻易就放下城市里面的繁华,而甘于寂寞跑到农村来? 农村的生活,也并不是希刚想象中的那么理想和完美滴。 在这样的生活,要付出艰辛,付出汗水,在这儿,绝对没有不劳而获四个字。 范云笑道:“……谢谢啊,希刚,谢谢你今天能来帮忙,事情办得挺顺利,这我也就放心了,说实话,如果是我的话,1500块钱卖就卖了,无所谓,那个地其实荒也荒着了,没人种了。” 希刚道:“……咱们两个人就不要说这种客套话了,对不对?有劲没劲啊你?卖就卖了呗,卖了也好,如果不卖的话,你也看到了,哎呀,就你家那块地,被他们那些沙场的人东挖一下,西挖一下,早晚挖没了。” 范云同意希刚的说法:“是的,哎呀,卖了也好,拿到了钱就去了一桩心事,以后再也不用想着那里还有点破地,千里迢迢的还要跑去种一下。” 第182章 范云玩游戏 希刚没理他了,希刚把摩托车开得“呼呼”了。 开出了脚不沾地的感觉。 是的。 因为中午两个人喝了点小酒嘛。 回到城里。 想回宿舍睡觉——范云喝了一点酒,感觉到脑袋有点昏昏的。 希刚却说:“到我家里去吧,走吧,去我家里面睡一下,你们那个宿舍那么热,连个空调都没有,去我家睡,我那屋里有空调。晚上的时候,就在我家吃晚饭,好不好?” 那就走吧。 范云喝了点小酒,脑袋晕晕乎乎的。 无所谓了。 去哪里都可以。 宿舍也可以,去希刚家也可以,反正他现在是一个单身汉,唐若还没有回来,自由,他现在是一个自由人士,什么事情都可以自由发挥。 到了希刚家。 希刚的爸妈都没有在家,李阳也没在家。 范云嘟嘟囔囔道:“哎,你爸爸妈妈都不在家,李阳也没在家,她是不是上班去了?” 是的。 李阳上班去了。 希刚从冰箱里拿出两瓶可乐,自己“啪”的一声打开一瓶,另一瓶递给范云。 范云也打开可乐,喝了两口,揉了揉脑袋道:“昨天晚上天气太热了,哎呀,我那个蚊帐里又进了蚊子,搞得我一夜都没睡好觉,我去睡觉去了。” 去吧。 进了希刚房间,有点热啊。 范云也不用客气,直接把空调打开了。 他往床上一倒,眯着眼睛对希刚道:“我睡会觉,太困了,有什么事情不要喊我啊,等我睡醒了再说,对了,你要不要睡啊?” 希刚点点头:“睡吧,你睡吧,我玩会游戏再睡。” 范云倒头就睡。 一睡就睡了起码两个小时。 等他悠悠醒来的时候,发现希刚光着个膀子,正坐在计算机旁边打游戏。 希刚正在打传奇。 老广场那个中心位置,负一层的网吧门口上方的广告牌上面挂着大幅的传奇宣传画。 战法道。 美丽的女法师,穿着古色古香的魔法长袍,手中不断把玩着一只魔法球,看上去,画面那样的逼真。 范云从床上一骨碌爬起来,他先是摸起桌子上没有喝完的可乐,喝了一大口。 又迷糊了一下。 然后才走到希刚旁边,坐在床沿上,看希刚打游戏。 希刚打得十分入迷。 此时,他正在操纵着自己的一个角色,一个起码有35级以上的带狗的男道士,在计算机的画面上不停地跑来跑去。 希刚左手把键盘按的“啪啪”直响,右手极其灵活的滑动着鼠标,操纵着他的那个角色,围着他召唤出来的一只神兽不停的转着圈圈,他的后面跟着一个身穿重甲,手持一根大棒子的武士不停的试图砍他,那个武士亦步亦趋,跟在希刚的后面,不停挥动着手中的棒子,时不时还“哈”地一声,劈出一刀烈火,希刚的血量,瞬间就去了三分之一。 他赶紧扬起手,“嗞啦嗞啦”用起了治愈术,一道道白光沐浴在屏幕上那个小人的身上,三下两下血又满了。 范云看得有趣。 这游戏挺好玩。 挺有意思。 此时。 计算机的画面忽然一转,原本空荡荡的屏幕上,瞬间密密麻麻出现了无数的怪物。 竟然把范云吓了一跳。 我滴个乖乖。 一堆一堆的飞蛾,白野猪,红猪,黑猪把屏幕上的希刚与战士分割包围了,希刚“啪”的一声,打出了一个隐身术。 隐身也没用。 白野猪和黑野猪虽然不再抡着大棒子捶他了,但是他却被一堆飞蛾围在了中间,那些飞蛾不停地向屏幕上的小人吐着一些什么脏东西,只见那个小人身上一会明,一会暗,一会儿变成了一座石头般的雕塑。 希刚道:“这些楔蛾,真烦人,隐身也隐不了,而且还带麻痹。” 希刚被那群飞蛾围在中间,血量掉得很快,比被那个战士追着砍,掉的还快,又过了一下,他终于受不了了,“唰”的一下,按了一个随机符,飞到了一个角落里。 十分不幸。 他落下去的时候,正好落在了一群手持大棒,看上去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白野猪中间。 那些白野猪是不会跟他客气的,一起抡起大棒子来,噼里啪啦把他痛殴了一顿,直接将他敲得看了黑白电视…… 这游戏好玩。 希刚一推鼠标,懊恼地道:“马的,又挂了。” 他随手点起一支烟,看见范云已经醒了,于是就从凳子上面站了起来:“来,范云,你玩,我睡会觉,你来试试……” 范云看希刚玩了一会,觉得这个游戏挺好玩的,心里面也就有一点跃跃欲试的架势,于是就坐在了计算机的前面。 希刚摇摇头:“算了,你还是不要玩我这个号了,我这个号上面有很多装备,等一下被你玩得一不小心就爆掉了,我给你重新申请一个小号吧。” 行。 那就申请小号。 于是,希刚就给范云重新注册了一个小号。 范云十分兴奋,右手握着鼠标,感到手心有点微微发抖,从来没有玩过计算机游戏的他,心里面怪紧张的。 当那扇古朴的大石门缓缓打开的时候。 天! 除了震撼二字,无法形容范云的心情。 范云的眼睛都瞪圆了。 他动了动鼠标。 一个光着膀子,只穿了一条短裤的男性角色随着他鼠标的滑动,左右移动了起来。 哦! 原来,这就是他。 正好,他的旁边随机刷新出来一只鸡,范云决定试一试菜刀,都说杀鸡不用宰牛刀,那他就用拳头试一试。 范云走到鸡边,抡起拳头就捶。 捶了一下,没捶中。 那只受到攻击的鸡恼羞成怒,分外眼红,原地跳了起来,“咯咯咯”叫着来琢他。 倒把范云吓得转身就跑。 他跑一步,那只鸡就跟一步,一直跟着不停地啄他屁股。 这是一只有性格,有脾气的鸡,一只爱憎分明,有仇必报的鸡。 那只鸡追着范云,从一座房子追到了很远的另一座房子后面。 希刚在旁边看着,捧腹大笑道:“你的包里有衣服,有一把剑,拿出来穿上嘛!” 范云挠挠头。 他没玩过呀,他很无奈。 于是,希刚就手把手教了他一下基本的操作,怎么用快捷键打开背包,怎么样砍怪,怎么样捡东西,怎么样挖肉。 懂了。 明白了。 范云双手微微颤抖着,操纵着那个小人,走出了新手村,冲向了外面未知的世界。 他先是抡起手中的木剑,将一只梅花鹿砍翻在地。 然后蹲下身子撅着屁股,站在原地挖了半天鹿肉,挖出一块品质为7的肉。 不错。 首战告捷。 旗开得胜。 挖完了肉,范云又瞄上了不远处一只拿着钉耙的怪物猫,他走到那只猫的旁边,抡起手中的木剑,照着那只怪物猫的脑袋狠狠劈了下去。 一下子就砍中了。 被范云砍中的那只怪物猫恼羞成怒,原地跳了起来,抡起手中的钉耙,罩着范云的脑门儿猛地还击了一下。 一下子,就把范云原本有16点的血量打成了12点。 哇! 这是一只比较凶狠的猫。 范云毫不示弱,轮起手中的木剑操那只怪物猫不停地砍下去。 终于。 “哇”的一声惨叫。 那只怪物猫被范云劈翻在地,不止是劈翻在地,随着它的惨叫声,还瞬间来了一个六乘六的小爆。 爽。 范云将鼠标乱点一气。 他打开背包一看,包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多了一只古铜戒指,外加一把乌木剑。 范云觉得,那把乌木剑看上去似乎比自己的出门装木剑要好一点,因为那把乌木剑看上去厚也厚一点,宽也宽一点,长也长一点,如果用它砍怪的话,可能效果也会好一点。 于是范云就戴上了那只戒指,换上了那把乌木宝剑。 瞬间,让他有了一种高大上的感觉。 有了一种初次下山的毛头小伙子,眼看就要跻身于末流剑侠行列的感觉。 范云决定拿另外一只钉把猫试试菜刀。 不! 试一试乌木宝刀。 结果挺不错。 乌木宝刀果然比他那一把出门时的三尺木剑强的多。 砍在钉耙猫的身上,刀刀见肉。 随着另外一只钉耙猫的“哇哇”惨叫,这只钉耙猫也给他来了一个6x6的小爆,一只魔法0-1的六角戒指出现在范云的面前,范云直接捡了起来。 这是个什么鬼? 难道戴上这只戒指之后,刀上就有魔法了吗?砍起怪来,难道就能够更厉害了吗? 事实证明。 带上这一只魔法0-1的六角戒指,砍怪的时候似乎也没有什么大的变化。 此时,倒是有另外一个手持钢刀的人跑到了他的面前。 那个人跑到他的面前,二话不说抡刀就砍,“唰唰唰”,范云的血量,马上从16点降到了12点。 这个东西。 居然敢过来偷袭范云。 范云不由得火冒三丈,恼羞成怒。 他抡起自己手中的那把乌木剑,愤而还击,和那一个手持钢刀的土匪对砍起来。 可惜的是他,根本不是那个土匪的对手,因为那一个土匪有二十四点血。 不一会儿,范云的血量就已经降到了最低。 此时,他转身就跑。 可是,范云却惊恐的发现自己根本跑不动,他操纵的那一个小人,双腿如同灌了铅一样,只能艰难地一步一步往前挪,而后面那个手持钢刀的土匪,还在不断的追击着他,砍着他,终于,随着范云操纵的那个小人“啊”的一声惨叫,瞬间被砍翻在地。 计算机也会灰屏了。 此时画面上红字显示,法爷被就是不服杀害。 这…… 范云懊恼的一推鼠标。 “贱人!” 他的牙齿缝里情不自禁挤出了这么两个字。 骂有什么用?骂也报不了仇。 范云想到,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不着急,td就是不服你给老子等着,等我变强大了以后再见到你,砍死你。 于是范云又走出新手村。 这一次他学乖了,他不再往人多的地方去,而是顺着左边走,走到远处靠近一条河流的地方,在一个空旷地带里,这里似乎没有什么人,范云看到前面有一只梅花鹿,于是就走了过去,轮刀就砍。 那只梅花鹿转身就走,不想搭理他。 梅花鹿的态度很不好,这让范云很生气。 小鹿小鹿,砍你,你居然还敢逃跑?我看你实在是活腻歪了。 小鹿不跑,才是活腻歪了的。 范云追着这只会逃跑的梅花鹿,一直追在了河边上,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把他的16点血跑得只剩下了10点,才算是把这只梅花鹿砍翻在地。 砍完就挖。 哇! 这只梅花鹿不错。 居然为他奉献上了两块品质为24的极品鹿肉。 范云回头恋恋不舍地看了地上的梅花鹿的残骸一眼,心想:小鹿小鹿,真不好意思,等我去砍几只钉耙猫为你报仇,好不好? 呵呵! 此时,突然刷新了,范云的周围,立刻出现了十几只钉耙猫,一下子就将他团团围在了中间。 范云立刻吓毛了,他试图突破钉耙猫们的重围,向远处逃跑,可是,跑不动。 他已经被那十来只想为刚才被他砍死的那只梅花鹿报仇的钉耙猫围在了中间,寸步难移。 不是你! 就是我。 范云咬咬牙,抡起手中的乌木剑,拼了。 他先是朝一个看上去有点缺口方向的钉把猫砍去。 干掉那只钉耙猫。 干掉了这只钉耙猫后,范云本以为可以从缺口中冲出去,以前在部队的时候,军事训练就已经教了,应当优先从敌人力量薄弱的地方突出重围。 可是。 这些钉耙猫实在是太聪明了。 当范云把那个缺口处的钉耙猫被他砍死之后,却愕然发现,那个缺口,瞬间却被旁边的钉耙猫又给堵上了。 而此时,他包中的血瓶只剩下了三四个。 不知道,他还能不能支撑到突出重围的那一刻? 他会不会被钉钯猫杀害? 不会。 因为。 就在这时。 有一个身穿绛红色布衣的女子从远处跟来,口中娇喝不断,手掌不断平胸推出,发出一枚枚的火球,将那些紧紧包围着范云的钉钯猫们的队型,瞬间打乱。 范云十分羡慕。 这个法术太厉害了,可以毙敌敌命于七步开外。 刚才,那个手持钢刀的土匪砍他的时候,如果他能有这等法术,那么,他还会被杀害吗? 当然不。 他会直接把就是不服撸翻在地,并且,范云还会蹲下身去,用乌木宝刀从就是不服的身上挖出几块鹿肉出来。 刚才就是不服也是这么挖他的,范云觉得自己包里的肉,刚才肯定被就是不服挖走了几块。 因为,范云被就是不服砍翻回城后,发现自己包里原本的三块肉只剩下一块了。 183章 李阳也打游戏 范云十分感激这位仗义相救的小姐姐。 可惜。 无论他心中的感激是如何的溢于言表,他都说不出来。 因为,他不会打字。 哈哈。 范云是个计算机盲。 不过,即使这样,小姐姐的仗义行为,也足以让范云感动得心里不要不要的了。 这时,又刷新了一波怪物,范云来不及跟小姐姐表示一下什么,他手忙脚乱地控制着自己的小人,往远处跑去,一路之上,那些被他吸引的钉钯猫,稻草人,多钩猫等怪物,紧紧跟在他的身后,直把他追到了地图最右下角的一处城门位置。 范云这回学乖了。 他不再跟这些可以攻击人类的怪物纠缠了,而是只拣那些梅花鹿和鸡砍,砍完挖肉,挖肉卖钱钱,买糖糖。 因为。 范云发现如果砍梅花鹿与鸡的话,不用喝药水,可以省不少钱。 就这样,范云不停地砍呀砍,一直从一级砍到了六级。 系统提示他,可以学习火球术。 火球术? 范云跑遍了城里,腿都快跑断了,才终于找到躲在一座房子里那个卖书的商人。 买书。 学习。 范云这一会儿玩得挺溜了,他试了试自己刚才学习的技能,“呼”的一声,一团火球打在一个光屁股的人身上,但是,那个人并没有像钉钯猫一样,“喵呜”一声,发出一声惨叫,那个人无动于衷,甚至脚步连停都没有停,就往远处跑去。 范云感觉这个技能不错,“呼呼呼”可以不停地往外发小火球,他瞄准了一只鸡试了一下,只听“呼”的一声,那只鸡“咯咯咯”惊得一下子从地上跳了起来,然后瞬间呜呼哀哉,变成了一只烤鸡。 范云跑到那只鸡旁边,蹲下身子,挖起了鸡肉。 不一会儿,就将两块鸡肉收入囊中。 这个技能好呀! 这个技能,打怪的时候不用近身肉搏了,离得远远地,不断的往外发火球就可以了。 城外的那些钉耙猫,多勾猫,梅花鹿可遭了殃了。 一只只,不断地牺牲在范云的手中。 范云玩着玩着,感觉有点上瘾,这个游戏挺不错呀,真吸引人啊。 又过了一会,当范云玩到七级的时候,希刚醒来了。 他从床上爬起来,揉了揉眼睛,看着坐在计算机前面打得不亦乐乎的范云笑道:“怎么样?好不好玩? 我给你创建的是一个法师号,现在几级了? 哟!不错,打的挺快嘛,已经7级了! 挺快,挺快的,我刚开始玩的时候,玩这么一会,最多也就是5级多,可能还不到6级呢,嗯……嗯,对噢,我知道了,因为咱们这个区是老区嘛,老区的新手村里人少了很多了。” 希刚当然懂了,希刚都已经35级了,都已经带狗了,他就是传说中的狗道,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狗道。 范云见希刚醒了,也就不玩了,他把鼠标一推,伸了个懒腰:“喂,这个游戏还挺好玩的,就是很多东西我都不懂,不知道怎么搞。” 希刚从床上站起来,走到范云背后拿起鼠标:“来,我看看……不错嘛,乌木剑,六角戒指,嗯,挺好挺不错,哇,魔法0-2的小手镯,哇!范云,你包里面有个极品啊,你怎么不带呀?你看你带的什么鬼东西……铁手镯?” 范云挠了挠后脑勺。 他不懂。 希刚笑道:“你这个人物是魔法师来的,我给你创建的法师,你要用穿那种带魔法的,加魔法的装备才行的,你看看你那个乌木剑,那个是加魔法的0-1的六角戒指……你只戴了一个六角戒指,商店里面有卖的,去商店再买一个六角戒指,加魔法的0-1。 我看看啊。 你现在你,看看1、2、3、4……你的魔法值太低了,你这个小手镯就顶两点魔法了,这么好一个极品你不带,唉!来来来,我帮你买一个六角戒指,然后把这个手镯戴上,魔法越高,打怪速度越快,怪物掉血越多啊,你不知道吗?” 范云摇摇头。 从来没玩过啊,以前,范云又没有玩过这个游戏,他知道个鬼呀。 希刚帮范云鼓捣了一番:“你再试试,你现在跑到新手村外面去打两个怪试试,看看是不是效率高了很多了,你先打一下啊,我去洗把脸,等我洗个脸之后,我再过来玩。” 行。 去吧。 范云又把鼠标拾起来,操纵着小人跑到外面去。 小火球耍起来。 怪物扁起来。 果然,魔法值高了之后,打怪物的速度明显快了很多,基本上,两三个小火球就能干掉一只钉耙猫。 就在这时,随着一只钉耙猫“哇”地一声惨叫,这只钉耙猫来了一个花花绿绿8x8的大爆。 范云迅速把地上的东西捡了起来,一枚金币,一瓶药水也不放过。 这些全是钱钱啊,全都可以拿来买东西的,钱可真是个好东西,不论是现实当中,还是在游戏里面,离了钱,那可真的实在是寸步难行呀。 范云刚才看希刚鼓捣了一会,加上自己又玩了一会,现在会看装备了,会看东西了。 他打开自己的背包栏。 哇! 背包栏里华丽丽地躺着一枚魔法0-2的铁手镯,外加一枚魔法0-4的古铜戒指。 这! 就算范云是个游戏盲,他也知道这两个东西是极品了吧? 话不多说。 戴上再讲。 戴上这两个装备之后,范云霍然发现,以前的时候起码要三下才能干掉的钉耙猫,现在只需要一个小火球扫过去,立马就能将那只钉耙猫击毙在当地。 哇去! 简直就是一刀一个小朋友呀。 爽歪歪。 太爽了。 等希刚从洗手间里面洗完脸出来后,范云给他说了自己打的这两个装备,并点开了装备栏给希刚看。 希刚激动的手都有点颤抖了,他一边划拉着鼠标,一边不敢相信地揉了揉自己的眼睛:“范云,哇!发财了,发财了,你这两个装备,极品中的极品啊,太厉害了,这两个装备,说实话,如果说卖人民币的话,少说也可以卖几百块啊,发了发了发了…” 是不是啊? 范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就这两个小东西,能卖几百块钱? 希刚点着了一支烟,深深的吸了一口,沉思了片刻:“这两个小极品挺不错,全是魔法师用的,挺好挺好,就算卖不了几百块,起码也能卖个几百万金币!” 哇! 能卖几百万金币? 范云觉得能卖100万金币,他就已经阿弥陀佛,烧高香了。 希刚划拉着鼠标道:“唉,这两个小极品还是先留在这儿吧,如果说到时候你要是用的话,攻击会高很多的,我给你退出来了啊,我来玩一会。” 玩吧。 范云正好休息一下。 虽然,范云对这个游戏现在已经有一点点入迷,但是放下了鼠标之后,那种入迷的感觉一会儿就没那么强烈了。 希刚玩了一会,李阳回来了。 李阳一回来就把希刚赶离了计算机:“走走走,让一让,让一让,我来玩一会,你们都玩了一天了,不要再玩了,去外面看电视去啊……喂!范云你来啦。” 李阳玩的是一个身穿白色道袍的女号。 范云现在懂了,李阳玩的是一个道士。 因为李阳砍怪的时候,会不停的用治疗术。 她砍的都是一些什么蜈蚣啊,跳跳蜂啊,黑色恶蛆啊那些怪东西。 不光她砍,后面还有一只排骨也跟着她砍。 李阳边砍,还边打字:“哥哥你好厉害呀,哇! 哥哥你太厉害了,带带我好吗? 求求你了,带带我啦,我可以给你治疗的……” 范云觉得李阳真的是撒娇卖萌无底线呀。 范云觉得如果说李阳求的是自己的话,他绝对会一激动,就把他全身的那些小极品通通送给李阳了。 带她打怪算什么。 小意思。 因为,范云的心最软,最看不得女孩子苦苦的求自己了,唐若就最会用这一招,有时候,唐若常会为了达到某些目的像李阳那般撒娇卖萌求他,求着求着,范云就心软了。 可惜。 李阳所求非人。 那个十分霸气的绿皮青蛙般的武士非但没有带她,反而抡起手中的大刀,将李阳从他练级的地盘清了出去。 李阳嘟着嘴巴:“小气鬼,卖面包,大包不卖,卖小包。” 呵呵! 计算机已经被李阳霸占了,玩不成了,于是,范云和希刚走到外面客厅。 两个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一边看电视,一边闲聊,聊来聊去,无非就是聊些游戏里面的事情,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范云在请教,希刚在指点。 他当然有资格指点,他现在已经是个狗道了,只要他牵着他的那条狗在外面一走,无论走到哪一张游戏地图,屁股后面绝对会有一帮小弟求带,求罩。 像他这个级别,一般情况下,怪物是不可能杀得死他了。 他现在完全可以像一员大将一样,于乱军丛中七进七出,直取敌酋首级。 两个人正聊得欢,希刚妈和希刚爸一起回来了,两个人手中都大包小包拎着菜。 范云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叔叔,阿姨……” 希刚爸和气的笑了笑,点点头:“哦!小范啊,你来啦,好好好,坐坐坐,不用客气,随便坐,随便坐啊!” 希刚妈的面色也还算和缓,虽然看不出有什么表情,但是,范云觉得她的脸上,起码没有了以前的那种对自己若有若无的鄙夷。 她一没点头,二没摇头。 希刚扯了扯范云的衣襟:“坐……范云,坐,我跟你说啊…… 玩法师的话一定要注意走位,你现在等级低你不知道,如果说等到等级高的时候,一定要学会走位和卡位。 法师有一个技能叫疾光电影,使用那个技能的时候,走位一定要好,走位不好的话,打不到人,也很容易被别人躲过去,因为激光打出去是一条直线…… 至于卡位的话,你现在还不行,你现在学的是小火球,必须面对面的打怪。 等你学会了雷电术……啊!对,那个技能是法师17级的时候学的,学会了雷电术,你就可以卡位了。 你可以站在墙后面怪物看不到你的地方电那些怪。 法师只有学会了雷电术,才是一个真正的法师。 像你现在这个等级,还是小号,还算不上法师呢。” 范云似懂非懂,他倒是觉得希刚的话有点高大上。 至于希刚口中说的那些什么疾光电影,雷电术,他是连见也没有见过的。 他倒是看到有一个玩家,在新手村里,“嘭嘭嘭”不停地发着抗拒火环,将一只梅花鹿推得连连后退,一直推到了墙根那边去,范云觉得那个玩家似乎很无聊,没事的时候,去砍几只怪不好吗? 这时。 希刚妈尖尖的声音从厨房传了出来:“李阳,李阳厨房里面的这些蘑菇和笋子是你带回来的吗?” “不是,妈,我都没有进过厨房。”李阳一手把着门框,一边斜着身子将头探了出来,大声回答。 希刚接道:“……妈,那些笋子和蘑菇是我拿回来的,我放在厨房里面的。” 希刚妈“喔”了一声。 又过了一小会,尖尖的声音又从厨房传了出来:“……这个蘑菇和笋子哪里来的?你们单位发的吗?还是你在外面买的呀?” 希刚皱皱眉:“不是的,是范云他爸给的,从山上采的野蘑菇和山笋子晒的。” 半晌无声。 范云心里倒有点小忐忑起来。 因为,他不知道希刚妈是什么意思,是嫌弃自己家的蘑菇和笋子吗? 这时,希刚妈从厨房走了出来,范云站起身来陪着笑脸道:“阿姨,今天我我家里有点事,请希刚跟我一起回去了一趟,然后,中午在我们家吃了一个便饭,后来我爸爸就拿了一点蘑菇和笋子给你们尝一尝,这些都是他亲自从山上面采的,很干净的,真的,阿姨,这些东西真的都挺不错的…” 范云说着说着,话语有点语无伦次起来。 希刚妈抿了抿嘴。 她没再说什么,而是走到冰箱那边,在里面翻着什么东西。 范云松了一口气,重新坐回了沙发上。 哈。 为什么感觉他每一次见了希刚妈,就好像老鼠见了猫一样呢? 第184章 杨大队训话 其实,范云多心了。 随着与范云打交道次数的增多,希刚妈对他的看法倒也渐渐有了一些改变,特别是,自从范云转正了之后,希刚妈觉得范云这个小伙子可能并非一无是处,他的身上应该还是有一些长处的。 不然的话,自己的儿子不会和他关系那么好,自己的女儿,看上去对他也不错。 孩子们的事情,希刚妈觉得自己并不好过多的干涉。 她是她,孩子是孩子,只要孩子们结交的人,人品没有问题就可以了。 范云的人品当然没有问题。 久经考验的战士。 所以。 破天荒的,今天晚上的这顿饭是范云有史以来在希刚家吃的最愉快的一次。 因为他明显的感觉到希刚妈对自己的态度有了一定的改变。 起码。 不再像以前那样冷冰冰的。 有时候,范云在看着希刚妈那张脸的时候。 她脸上的表情还会发生变化。 那种淡淡的,从容的,波澜不惊的一丝丝变化。 这种极其微妙的变化,捕捉在范云的眼中时,对他来说就意味着转机。 于是。 范云更加注意自己的形象,他把自己的那条小尾巴夹得更紧了,越是这个时候,越不能得意忘形,不能再给希刚妈留下任何不好的印象,一定要注意再注意。 范云吃饭的时候也不“吧唧”嘴了。 这个毛病其实范云早改了,不光是希刚妈讨厌,唐若也有点讨厌,唐若早就说过他了,叫他吃饭的时候不要跟个猪八戒一样,动不动就吧唧嘴。 自从唐若说过他之后,他就彻底的改了这个毛病。 时时注意,连着注意了十几天之后,范云确实就再也没有吧唧过嘴了。 改了好。 个人形象确实要注意。 很多时候,别人从一点微小的细节就能看出你这个人的素质是怎么样的,就能决定喜不喜欢你,想不想和你交朋友。 范云这个人其实还是挺不错的,他知错就改,善于接受别人的批评和意见,当别人指出他身上的缺点时,只要他认为自己做的不好的,他坚决就改,立马就改。 就说他身上存在的两大问题,一个吃饭吧唧嘴,一个抽烟,自从唐若说过他之后,他就彻底的把这两个毛病改掉了。 这证明范云确实是个可造之材,而绝不是一块不可雕的朽木,也说明范云的身上是有着一定的恒心和毅力的。 范云看了看希刚妈的脸色,小心翼翼地往自己的碗里盛了一碗汤。 希刚妈垂着眼睑。 范云就在心里想,他一会儿把希刚妈想象成一个会魔法的老巫婆,一会又把希刚妈想象成一只下巴上长满胡子“咩咩”叫的老山羊,想着想着,他倒觉得自己对希刚妈的畏惧之心减少了那么三分,觉得他自己,似乎不再像以前那样怕她了。 范云的肚皮差点笑破了。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 经常的,他就会从自己的心里把别人塑造成一些他随意臆想出来的对象,每当这个时候,范云就会脑洞大开,像今天这样,他把希刚妈想象成老巫婆和老山羊还是好的,有一回他甚至把自己的老爸想象成了一根竹节虫。 那一次,是因为他做了什么坏事,被他老爸打了。 他的心里就有了一种叛逆心理,所以范云就开始天马行空的乱想,把狠狠揍过他的老爸想象成了许多怪物,想象成一种非人类的东西。 那天,范云觉得他老爸拿着棍子揍自己的模样,确实就像一根竹节虫。 一根怒火中烧,气势汹汹的竹节虫。 因为他爸瘦嘛! 吃完了饭,范云没有在希刚家继续待了,他直接告辞了希刚回宿舍,他的理由是:“……希刚,我回去了,明天还要上班呢,你明天也要上早班的吧,对不对? 我回去睡觉去了啊,早点休息,顺便回去洗一洗衣服。” 回吧回吧。 希刚把他送出门口。 不是希刚要照顾范云的面子,许多时候,他们两个好战友,好兄弟之间不存在什么面子的问题,但是希刚觉得,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既然战友来自己家了,他走的时候送一送他,也是应该的,也算是略尽地主之谊嘛! 当然了。 他送不送,其实根本无所谓,范云又不是第一次来,范云已经来过无数次了。 另外一个主要的原因是。 李阳扒拉了两口饭,就跑到希刚房间里面把那台计算机又给霸占了,这样就导致希刚吃完了饭没有计算机玩,没有游戏打,作为一个弟弟,许多时候,他还是让着自己的姐姐的,虽然说李阳这个姐姐,只比他早出生了那么十来分钟而已,但是他们姐弟之间的感情还是十分好的,希刚少年老成,跟个小老头一样,什么事情都有他自己的一套道理的。 就像今天一样,他跟着范云去范云他们村子,他就是站在那里什么话也不说,静观其变,他比范云沉得住气。 送送就送送呗。 战友告别。 范云回到宿舍。 范云感觉宿舍里和希刚的那个空调房,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呀。 在这样一个炎热的夏天里,一个人如果在一个有空调的舒服地方呆惯了,猛然之间跑到没有空调的地方,立刻就会感觉到浑身热了起来,每一根毛孔里,似乎都想往外流汗一样。 这种感觉极不舒服,范云决定立刻冲凉。 他去了洗手间。 那细细密密的淋浴冲在他滚烫的身上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于是范云把底下的水龙头打开,接了满满的一桶水,然后高高的举过头顶,“哗”的一声,猛地从头顶浇了下来。 舒服。 畅快。 夏天就要这样洗澡。 这样洗澡才爽快,大桶大桶的水浇在身上,暑气马上就去掉了七分,剩下的三分,是无论如何也去不掉的,一定要呆在空调房里面才行。 待在空调房里,一分暑气也不会有,把空调调到17度18度,就跟冬天似的,能冷的人牙齿一个劲“咯噔噔噔”打颤呐。 冲完了凉,就不要动了。 范云回到床上躺下,打开他的小风扇。 真正地躺在床上静下心来,一动不动的时候,似乎天气也没有那么热了。 起码。 范云现在觉得,天气似乎没有那么热了。 他把枕头垫得高高地,开始看书,翻看他买的那一本《醒世恒言》。 看着看着,不由自主,范云两只眼皮就开始打起架来。 看来,有的时候看书真的是最好的催眠方式。 除了看书。 还有学习。 小的时候,范云在课堂里,常常老师在上面讲课,他就在下面趴着,趴着趴着,范云就感觉老师的面容变成了模模糊糊的一团影子,渐渐的看不清了。 他的眼皮就再也睁不开了,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而这个时候往往就是老师一个粉笔头飞过来,直接“嘣”的一下敲在他的脑门上的时候。 这时。 就会惹得同学们哄堂大笑。 而他自然就会被罚站黑板。 范云小时候没少被罚站。 不知不觉,范云就睡着了,他年轻,好睡,一觉就到大天亮。 第二天。 该上班上班,该干嘛干嘛。 上班前。 早上集合的时候,杨大队出来了:“……为了响应上级领导的指示,队里决定,从明天早上开始,每天抽一个小时进行训练,主要就是队列训练。 因为。 领导说了。 领导发现我们的队员在路上执勤的时候弓腰塌背,无精打采,看上去精神面貌十分不好,严重影响了咱们整个队伍的形象……这个问题,我以前的时候也反复说过很多次了。 我说过。 上班一定要认真,既然吃了这碗饭,就要把这碗饭的活干好,是不是?” 大家一个个屏气息声,听着一脸严肃的杨大队训话,说着什么所谓的训练。 杨大队又道:“嗯……刚才我说错了,我说的这个每天不准确,不是说从星期一到星期天连着训7天,而是从星期一到星期五,连训5天,连着训半个月。 记住啊,每天的7:00就要到队里来集合,我们就在队里的操场上训练,今天早上有事没来的,休息的,由各班长传达下去,我们这个训练要全员参加,一个都不能漏过,训练完了,队里还要对每一个人进行考核…… 这个考核成绩,将作为年终时评优秀队员的一个重要标准,所以我希望大家一定要引起高度的重视,不要稀里马哈的不当回事,都听到没有?明白没有?” 杨大队发了这么一阵长篇大论的指示,如果要是在部队上面的话,那些兵们肯定会大声的吼道:“是!明白!” 可是在这儿,没有一个人出声。 不懂规矩。 看来这帮人确实要好好地训一训了,领导在上面训话,训完了之后,问到大家之时,底下居然连一点反应都没有。 杨大队从左到右扫视了一下集合的人员:“……行,那就这样吧,该上班的上班去吧,那个谁……范云,老魏,你们两个人留下来,你俩先不要走。” 范云心里有点忐忑,这么多人他不叫,杨大队为啥偏偏要点自己的名? 莫非自己犯了什么错误? 莫非霍立告自己黑状了? 范云在肚子里把霍立的八辈祖宗都问候了一遍。 可。 事实证明。 都不是。 等那些人全部走了之后,杨大队笑眯眯地看着范云:“这样……范云,经过队里观察,觉得你作为一名刚刚退伍的军人,军事素质非常过硬,所以呢,队里就研究准备让你担任这一次训练的教官,你有没有什么想法?有没有什么意见?” 范云没有什么想法。 也没有什么意见。 即使有,他也不敢提呀。 杨大队都说了,这是队里研究决定的,范云作为一名下属,不折不扣的执行就好了,能有什么问题和意见呢? 范云绷着一张脸,将头点的跟鸡啄米一样:“……杨大队,我没有什么意见,你的指示和命令,我坚决执行。” 杨大队对范云的态度十分满意。 他对老魏笑道:“……不错,老魏,你带出来的徒弟是好样的,组织性,纪律性特别强,服从意识也好,不错,范云,好好干啊,对了,听说你还是党员,是不是?” 范云点点头:“杨大队,我那个党员是预备的,还没转正呢。” 杨大队摸了摸下巴:“那个没问题,只是时间问题,早一天晚一天罢了,到时候……你的党员转正的时候我给你签字,跟副大队几个,找老党员给你签字。” 范云笑着致谢。 作为一名队员,平常的时候,难得和杨大队说几句话,他这个级别,还不够,通常情况下,有什么事情都是杨大队告诉了下面的这些班长们,然后再由班长们转达。 而今天早上,杨大队郑重地亲自指示训练的事情,证明队里对于这个事情确实是十分看重的。 当然看重了。 许多时候,队员的形象,其实就是班长、大队长的形象。 队员的成绩,其实就是班长和大队长的成绩。 另外讲。 对于身穿制服的人而言,一个人,往往代表着一个集体。 通常情况下,别人不会说一个人怎么怎么样,而是说整个集体怎么怎么样。 所以说,杨大队今天说他们有些执勤的队员形象不佳的问题,确实是存在的。 这个问题。 其实。 范云早就发现了,他发现有一些老同志,不知道是因为倚老卖老,还是因为干的时间太久了有些懈怠的原因,所以执勤的时候走没有走相,站没有站相,常常是哈欠连天,无精打采。 特别是霍立。 霍立的身上,这种现象非常严重,别看他是一个复原军人,但是对于个人形象来说,霍立十分的不讲究。 有一次。 范云甚至发现霍立当街就把两只皮鞋脱下来,两只光脚丫子互相对着在那里搓来搓去,看上去,霍立哪里像一个执勤的队员,简直就像一个抠脚丫子的老百姓。 范云心说:杨大队抓得好,是应该好好抓一抓了。 杨大队又道:“……那就这样啊,对了,范云,关于训练,你有没有什么要求啊?比如说需要什么道具啊,或者什么其它的特殊物资啊,都可以提出来。” 范云挠挠头,想了想:“……大队长,我觉得现在天气比较热,虽然说是早上训,但是早上的时候其实也挺热的,我们训练的时候是不是可以准备一些矿泉水之类的饮料呀?给大家渴了的时候喝,我只是建议啊……” 范云说完了这段话,忽然又后悔了。 因为他忽然觉得,自己能想到的事情,大队长和班长他们难道想不到吗? 第185章 过完了河,不能马上就拆桥 不过。 杨大队似乎并没有在意。 起码。 范云是这么认为的。 因为杨大队在跟老魏讲话,对他刚才提出的这点小小的建议,似乎并没有放在心上,当然,杨大队也是点了点头的,嘴里面还“嗯嗯”了几声。 那就这样吧。 明天。 明天早上七点开始训练,范云走出了队里。 这样的事情,对他来说完全就是小菜一碟。 他在部队当兵的时候,第二年就已经当了班长了,而且,还是班长集训队中的班长。 可以说。 范云本身就是精英中的精英了。 相对的精英。 第三年就更不用说了,班长集训队的老兵他都能带,下面那帮小兵还成什么问题吗? 所以,范云当兵三年,倒当了两年的班长。 这样突出的成绩,让那些兵们对他都十分地佩服。 范云连着荣获两次优秀士兵,还顺利入了党。 范云对于训练这个事情并没有太放在心上,他现在关心的是去哪里吃早餐? 去老地方吃米粉? 范云摇摇头,连着吃了一个星期的米粉了,也该换换口味了。 不吃米粉,那就吃油条吧,吃油条其实也挺不错的,豆浆配油条。 于是范云就走到第一小学门口那家油条店。 他出来的晚了一点,现在这条路并不怎么堵了,送孩子的家长们基本上也已经疏散了。 范云就走到油条店里,要了一根油条,一碗豆浆,坐在桌子边,一边打量着外面的行人,一边吃早点。 豆浆加油条,绝配啊。 因为。 油条本身是油腻的东西,所以说一定要豆浆这种可以冲淡油条腻味的东西,方能让人吃得开心愉快,吃了还想吃。 干掉那根油条。 消灭那碗豆浆。 吃完早点。 正式上班。 今天卫明珠休息,范云也没有去秦皇路上找她,告诉她今天早上杨大队交代训练的事情了,而是拐着弯,溜到了余丽拿的报刊亭。 天气热得很。 大清早的就有点热了起来。 也不是大清早,像这样的季节,这样的天气,基本上是365度无死角的热。 热死老鼠。 热死猫。 热得睡在婴儿推车里面的小娃娃一个劲“哇哇哇”地哭,她的妈妈不得不俯下身去,将她从车子里面抱起来。 一离开车子。 哭声立止。 小娃娃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好奇的打量着周围的世界。 马路两边。 停满了单车,摩托车,街上面人来人往穿梭不停。 银行的门口,早早地就已经站了十几个人在那里,等着银行开门,这个点,银行还没开门呢! 不过。 银行的押钞车倒是已经来了,两个手持防暴枪的压钞员,鼓着腮帮子,抿着嘴唇,站在押钞车旁边,看上去十分警惕。 不管他们是真警惕,假警惕,反正从外表上看,他们确实是够警惕的。 就算是他们还在想着昨晚的赌局,又或昨晚的饭局,那也只是他们心里面的事,别人并不知道。 银行对面,杂货店的老板娘“哗”的一声往街道上面泼了一大盆水。 感谢大地。 感谢恩赐。 只有这大地,才愿意敞开胸怀毫无原则地接纳人类制造的各种废水与垃圾。 杂货店过来是一家五金店。 五金店那个穿着红色t恤,看上去头顶上那些梳得油光水滑的,连苍蝇落在上面也站不住脚的,极有可能一下子崴了脚脖子的头发,倒是衬托得他精神百倍。 此时。 五金店老板正拿着钳子,将一卷细铁丝掐了一小半下来,掐完之后放在秤上称了称,递给了旁边一个戴着草帽的老农民。 十有八九,那个老农民买回去是给葡萄搭架子用的。 当然了,也不排除他用这个东西搭个什么鸡窝,兔窝之类的。 范云的目光从左到右,又从右到左巡视了一遍。 一切正常。 平安无事。 严防火烛。 万事大吉。 范云觉得自己还是去余丽拿的报刊亭去看一看吧,看看她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说句实话。 这条街也没什么好巡的。 街上面的那些土,因为范云每天走来走去的巡查,差不多都已经被他的脚后跟碾得跟特二面粉一样细了。 再碾一个月的话,就碾成精粉了。 余丽拿这里也没有什么好帮忙的,她的摊子早已经支开了,本身,范云今天早上出来的就晚了一点,等他走到报刊亭的时候,余丽拿已经坐在高脚椅子上,斜着眼睛四处打量过路的行人了。 范云嘻嘻笑着:“老余,有没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 余丽拿瞥了他一眼:“……不用,喂!你昨天没上班啊,昨天休息吗?” “休息啊,昨天有事,回家去了。” “哦,昨天你休息,就你那一个同事,那个小姑娘,我让她过来帮我顶一下,照看一下我的摊子,我去一下洗手间……唉呀!那个女的小气的呀,口口声声说她有事,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小气的人。” 范云笑道:“你跟她关系不好呗,哪里像咱们关系这么好,是不是?有什么事我都可以帮你。” 余丽拿白了他一眼:“德性。” 她从柜子里摸出半包瓜子,递给范云:“吃不吃瓜子?” 必须吃。 别人的瓜子范云可以不吃,余丽拿的瓜子,那是一定要吃的。 范云只抓了一小把。 天太热。 吃多了瓜子的话,等下口渴了,又要到处找水喝。 一时找不到水的话,就要自己掏腰包买水喝。 吃着瓜子,范云心里面突然想:这个余丽拿是不是有点狡猾呀?她是不是故意拿瓜子勾引自己?等一下自己吃瓜子吃的口渴了,好在她这里买饮料呀? 范云有的时候最会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别人好心好意的请他吃瓜子,他居然这样看别人。 太差了。 差评。 完全差评。 “吃早餐了没有?”范云问道。 余丽拿从高脚凳上站起来:“没有啊,没什么胃口,我想吃油果,但是油果……这边没有卖的,要到第一小学门口那个炸油条那里才有得卖,我走不开嘛!” 她的声音。 嗲声嗲气。 大概,全天下的女人都是这样子的吧? 如果范云同样是个女人的话,她可以沉静的要命,但是,正因为范云是个男的,所以余丽拿说起话来的时候,就有点拿捏着自己,带着三分的娇气了。 范云一笑。 懂! 他把最后一枚瓜子嗑完,“噗”的声将瓜子皮吐出老远:“想吃油果是不是?等着啊?我去给你买,吃几个?两个够不够?” 余丽拿眉开眼笑:“这么好……你过去看一下嘛,小的就买两个,大的一个就可以了。” 范云笑道:“要买就买两个嘛,等着啊,我现在过去给你买。” 不就是两个油果嘛! 值不了几个钱。 小意思。 范云原路返回,又走回那家油条店,一块五两个的大油果,范云十分大气的一挥手:“这两个油果我都要了,麻烦全给我包起来!” 哈哈! 买了油果,顺便,范云还帮余丽拿买了一碗豆汁,油炸品,高脂肪高热量的东西一定要配着豆汁喝。 麦当劳和肯德基里面的汉堡薯条,配着可乐雪碧和不是没有道理的。 唯有清爽的饮料,方可以冲淡那种油腻腻的味道。 正如,只有清爽的洗发水方能洗净油腻腻的头发,去掉那些顽固的头皮屑一样,不信的话,用那种油腻腻的肥皂试一下,看看能不能洗干净? 什么? 老兄,你居然不知道肥皂也是用油制造的? 太遗憾了。 范云跳过几个小坑,走回余丽拿的报刊亭,笑着朝她扬了扬手:“油果给你买回来了,这里还有豆浆,你看看是不是这一种?没有小的,只有大的,我买了两个,够不够?” 余丽拿娇笑道:“够了,两个这么大的,我一个人吃,我可能吃不完的,其实你买一个就可以了,你以为我是猪八戒呀,可以吃这么多东西。” 范云笑道:“你当然不是猪八戒,猪八戒哪有你这么漂亮,就算你是猪八戒的话,那你也是一只漂亮的猪八戒。” 这话说的。 余丽拿真想一脚把他踢到马路上面去,像个皮球一样叽里咕噜的蹦出去老远,然后靠在某一根马路边的柱子上停住。 不用她踢。 范云自己走了。 范云昨天没上班,今天打算好好的去巡一下自己的管辖范围,不管怎么说,工作第一。 范云从余丽拿的报刊亭开始出发,一直往前走,一直走到了城台路到双灵路的路口那里。 这里还有好长的一截小碎石子路呢。 近几年来,城市的改革如火如荼进行着,老城区的改造和新城区的建设同时进行。 小城之中,许多的城中村也在迅速地发生变化,一间间破旧不堪的老房子被平地推倒,一栋栋崭新的楼房拔地而起,城市的面貌日新月异。 所谓。 治大国如烹小鲜。 只要格局够高,眼光独到,就没有当不好的家,管理不好的事。 范云不行。 范云的眼光,今天,仅局限于这一条路上,现在,他把目光投向了前面那一条碎石子路。 那条路上。 一只看上去高大得简直像一个牛犊子似的大黑狗,汪汪叫着拦住了来往行人的去路。 凶什么凶? 好像谁不知道你是一条狗一样。 范云左右看看,决定找一点什么东西拿在手里。 旁边,有一块地,地里插着一些木头棍子,木头棍子上攀附着一些绿莹莹的豆角秧,范云不管不顾,伸手扯了一根棍子下来,打狗最好就是用棒,打狗棒法,可以打得天下无狗。 这时。 从大黑狗的斜对面,一堆碎石头烂瓦片后面突然走出了一只小狗。 一只宠物狗般的小狗。 那只小狗步履蹒跚,如同喝醉了酒的醉汉一样,歪歪扭扭朝那头凶恶的大黑狗走去。 眼看。 一件悲惨的事情就要发生了。 范云觉得。 那只大黑狗绝对会恶狠狠地冲那只小狗扑上去,然后,伸出强壮有力的爪子把那只小狗按在地上,接着,再张开黑洞洞的大口,露出巨大的獠牙,恶狠狠地咬向小狗的喉咙,把它撕成碎片。 小狗惨了。 此时! 让范云感到十分担心的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那只小狗被大黑狗的叫声吸引,它竟然主动的朝那个大黑狗走了过去,当它步履蹒跚走到大黑狗近前时,停住了脚步,毫不示弱地也张开了嘴巴,“汪汪汪”冲大黑狗叫了起来。 一场力量悬殊的决斗,即将开始了。 是大黑狗将小狗像秋风扫落叶一般彻底碾杀? 还是小狗夹着尾巴,灰溜溜的狼狈逃窜? 该买单的可以买单了。 该下注的可以下注了。 相信十个人里面会有九个半赌那只大黑狗赢。 小狗死翘翘了。 大黑狗赢定了。 可是。 但是。 非常事。 意外的事情来了。 让范云感到大跌眼镜的事情出现了。 让那些买大黑狗赢的人捶胸顿足,懊悔万分的事情发生了。 只见那只毫不示弱的小狗张开嘴巴,露出白森森的獠牙,仰着脖子冲那只大黑狗狂吠起来。 那只大黑狗居然被那只小狗吓得低着头,耷拉着耳朵,摇着尾巴,向后连退数步,狗爪子在地上拖出了两条深深的爪痕,大黑狗嘴中骄横的“汪汪”声,也变成了委屈的”呜呜”声。 “呜,呜呜呜。” “汪,汪汪汪!” 小狗又向前逼了一步。 此时。 千钧一发。 大黑狗会反扑吗? 大黑狗是在使用诱兵之计吗? 大黑狗是在扮猪吃老虎吗? 不! 事实证明,大黑狗是外强中干。 它在小狗连连的进逼之下,居然“嗷呜”一声,紧紧地夹起尾巴,灰溜溜的向远方仓皇逃窜而去,瞬间跑到连狗影子也不见一个了。 这…… 这是神马情况? 逼跑了大黑狗的小狗,此时依然是步履蹒跚,甚至,它连看都没看范云一眼,就摇摇晃晃着,顺着旁边的一条小路走去了,它就如同一个功成名就,退隐江湖的侠客隐士般,消失在范云的视线里。 在它的身上。 作为人类的范云,感觉不到它究竟有什么强大的气场,竟然逼退了那一只连他见了都要害怕的大黑狗,它竟然将那一只大黑狗骇得抱头鼠窜。 狗腿。 都快跑断了。 范云摇了摇头。 狗的世界他不懂。 他把视线投往远处,远处已经可以看得见双灵路的路口。 过去看一看吧! 走到路口转一圈,然后就原路返回。 不过,范云手中的棍子并没有丢掉,因为他害怕万一大黑狗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突然再窜出来,也未可知。 过完了河,不能马上就拆桥。 第186章 变色龙 做人要厚道。 厚道人一般都有好报的。 范云站在双灵路口一堵足足有二层楼房那么高的黄泥巴面前,陷入了深深的思索。 这里面是什么? 埋着什么? 有什么? 他不由得发出了灵魂三问。 这里面埋着帝王吗?埋在将相吗?埋着才子佳人吗?埋着宝藏吗? 可惜。 范云的眼睛不能透视,如果他的眼睛像探测器那样,能够穿透土层的话,那么他就会大失所望,他就会知道人类所有的猜测,原来都源于自己那漫无边际的臆想,黄泥巴里面,什么都没有。 不!也有一些东西——石头。 说实话,如果说里面真的有好东西的话,早就不知道被谁给挖空了。 范云看了看双灵路,又看了看远处的灵渠公园正门。 灵渠公园。 门口一辆巨大的木水车,因为风吹日晒之故,早已经通体乌黑,看上去一副灰溜溜的架势。 万物。 用则进,不用则废。 范云走上双灵路,顺着马路边的人行道往灵渠公园门口走去。 他决定去那转一圈。 然后再回来。 反正,现在也没有什么事,就算是灵渠公园门口不是他的管辖范围,他也可以过去看一看,万一,那有一些无证的小贩,在向外地来的客人兜售东西呢? 那样,会不会严重影响到这个小城的形象呢? 对不对? 范云的想法没有错。 不能说不是你的地盘,你就不管,只要你做了这份工作,凡是你份内的事情,你都可以去管,都有责任去管,都有义务去管。 许多工作一旦分得太清了,就没法干了。 特别是需要配合协作的工作,如果说分得太清,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你的事情只能你来干,我的事情绝不允许你来插手,那么就成了各自划分小圈子,小山头,这样要不得。 这里面就有一个主辅的问题。 以谁为主,以谁为辅,划分责任,区分主次,很重要。 走到灵渠公园正门,范云发现这里并没有担着挑子卖东西的无证小贩。 倒是有一些游客拿着照相机在这里照相,合影留念。 其中,有一个女孩笑得十分阳光灿烂,她的同伴,不停的说着“茄子,茄子”,而她则嫣然一笑,对着镜头摆出了十分优美的姿势,如同一只轻盈的蝴蝶般,立于灵渠门口的花丛中。 “小蝴蝶,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带刺的玫瑰……” 范云转了一圈,看见此处没有什么事,没有什么坏事,也没有什么好事。 没有事。 就是最大的好事。 范云发现灵渠公园的右边有一条泥巴路,往里面看去,似乎有一个村子。 反正也没有什么事情,范云就决定到里面去看一下,看一看那里面究竟是一个世外桃源,还是一个村民穷的连裤子都买不起的小村子,于是,范云就顺着那条路往里面走了进去。 走到里面。 让他大开眼界。 清一色,一水漂亮的二层楼房,家家户户门口都种着花草,每家每户都有一个小院子,有些院子里停着车辆,有些院子里则种着一些豆角,黄瓜,西红柿什么的东西。 还有些院子里面挂着长长的晾衣绳,上面晒着一些衣服,男人的女人的,花花绿绿如同万国旗子帜一般,迎风飘扬。 这个村子不错呀。 环境优美。 大隐于市。 范云看着这里,突然就有了一种羡慕嫉妒恨的感觉。 哎呀!像自己那个村子,回去一趟还要走那么长一段蹦蹦跳跳的烂泥巴路,看看人家这里,虽然说人家这个也是泥巴路,但是,人家的路上垫的是什么?垫的是细细的碎石头子,人家的路况是什么样的?是平平整整的。 平整得完全就是一副倒一碗水上去,滴溜溜的水珠子都会停在原地纹丝不动的模样。 人比人。 气死人。 范云站在村口看了看,村子里面现在没什么人,倒是有一两个躲在门口聊天乘凉的老头老太太们,用警惕的眼光看着他,似乎在询问范云的来意。 当然。他们并没有出声。 但是。 他们的目光已经代替他们出声了,他们警惕的目光中饱含的意思就是想问范云:“你是哪里人?来这干什么的?你要找谁吗?有什么事吗?” 范云长长地吐了一口气。 无聊。 没劲。 看着别人的村子这么好,回头再想想自己的那个村子,范云忽然觉得十分羡慕。 范云心想,什么时候自己的那个村子,也能建设成这个样子就好了。 走吧,光想是没有用的。建设是要真刀实枪的去干的,是要一砖一瓦的去增添的。 对于范云来说,现在就是好好的上班,好好的攒钱。 作为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渺小得不能再渺小的小人物,他身处时代的洪流中,只能跟着浪潮走。 如果一旦浪潮中涌现了什么机会,范云能够伸手紧紧抓住的话,那么,他的命运或许就能发生改变。 就像范云复员之后,从一开始的送信被辞退,然后送牛奶,再到去应聘城管被拒绝,又到再次送牛奶到杨大队家,突然杨大队告诉他可以参加一次城管的面试,再到后来消防比赛,他抓住了机会很好地表现了自己,并提前转正。 这一切,都是范云抓住了很多的机会。 他抓住这些机会的时候,大多数都是凭着下意识,凭着本能。 或许,范云并没有刻意的去做什么,但是,正是因为他身上潜伏的那种人类求生存和求前进、求发展的本能状态,促使他不断的取得了一个又一个小小的成绩,虽然这些小小的成绩,在大人物的眼里,根本就不值一提,但是对于范云这样一个世世代代都是农民的儿子来说,着实不易。 改变命运。 征服命运。 说起来只是简简单单的八个字,可是,真正要是做起来的话,许多人都是会碰的头破血流,仰天长叹的。 其实。 范云现在并不十分缺什么,他现在唯一缺的就是钱。 他现在有一份还算体面的工作,有一个青春健康,充满无限活力的身体,有唐若那么漂亮的女朋友。 有理想。 有希望。 他现在缺的,大概也就剩下钱了吧。 “好风借我力,扶我上青云。” 现在对于范云来说,他的好风就是钱,没有之一。 范云顺着城台路原路返回,又折回到教育路那里。 突然。 他发现前面有一个挑着担子卖货的无证小贩,正在和一个穿红衣服的年轻妇女吵架。 那个小贩大概是气昏了头,光顾着和那个妇女吵架了,而放松了作为一个无证小贩应有的警惕,所以并没有发现范云,于是范云悄悄地靠了过去。 过去后,范云发现这个小贩很嚣张。 他的担子就摆在脚边。 只见那个满脸都是麻子,一脸苦相,看上去好像刚刚死了老娘的小贩怒火冲天地冲那个红衣服的年轻妇女嚷道:“……不买,不买你问什么价?不买,你问什么问?” 那个红衣服的年轻妇女毫不示弱,气道:“神经病啊你,我发现你是个神经病…… 刚才我走到这儿的时候,不是你主动问我的吗? 问我要不要草莓,然后我才问你的,我问多少钱一斤,你说十二块钱一斤,你是黑心鬼啊,你那个草莓卖那么贵,就你这个破东西能值十二块钱吗? 我问一下你,你要搞清楚,是你先问我的好不好? 再说了,就算是我先问你,难道我不应该问吗?我买东西难道连价钱都不能问了吗?什么道理啊,你是个神经病啊你!” 那个小贩,被红衣服的年轻妇女抢白了一番,恼羞成怒:“你才是神经病,不买你问什么价?” 咳呀。 这个小贩有点嚣张了。 难道说,买东西的人连价钱都不能问了吗? 范云决定,对于这样的人必须坚决打击。 这样的人,不要说他仅仅只是一个无证的小贩,就算他取得了证件,能够正儿八经经营的时候,想必,也一定是一个欺行霸市的货。 路见不平一声吼。 该出手时就出手。 范云直接走到了那个无证小贩的面前:“……这儿不准卖东西,来来来,你的秤呢?你的秤拿来我看看,快点,把你的秤拿出来。” 本来还在和那个红衣服年轻妇女吵架的小贩,看到了范云之后,嚣张的气焰立刻熄灭了。 他点头哈腰陪着笑容,慌里慌张试图从地上将担子挑起来,夺路而逃,嘴边还不停的说着:“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就是在这个地方歇歇脚…… 刚来的,刚来的,不好意思啊,马上走,马上走,现在就走。” 马上走? 现在走? 立刻走? 晚了。 范云紧紧抓住了他的扁担,喝道:“不行,你不能走。 你这个属于违法经营,这个东西现在不能卖了,把你的担子放下。 ……松手,松手,我说一、二、三,松手……” 那个红衣女子站在旁边,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她的微笑有内容,内蕴丰富,值得回味。 那个小贩怎么是范云的对手?范云的双手如同一只铁钳子般紧紧抓住了小贩的扁担。 小贩那张如同死了亲娘一般的苦瓜脸,此时,看上去满脸的麻子全部都挤在了一起,然后在眉心当中汇拢,并蔓延到额头上方,在那里写出了一个大大的“苦”字,看上去,小贩的那一张脸似乎愈发的苦了。 别装了。 装什么乌龟王八蛋。 刚才骂人家顾客的时候那么嚣张,好像一个爷爷一样,现在,转过脸就来装孙子,什么东西? 范云见那个小贩死活不撒手,心里面恼火万分,大声吼道:“撒手,我最后说一次,你要是再不撒手,我可对你不客气了啊!” 那个小范看见范云的态度如此坚决,也知道自己小胳膊拧不过大腿,极不情愿的松开了扁担:“我没有卖东西,我就在这里歇下脚不行吗? 怎么了? 难道说不能在这地方歇下脚吗? 啊! 这条马路规定是你家的呀,是你们城管队的呀? 难道我在这个地方歇一歇不行吗? 你哪只眼看到我卖东西了啊?我这个东西……我在这个地方歇一歇,然后等一下我挑回家去我自己吃不行吗? 行不行?” 小贩见软的不行,马上又开始来硬的,耍起横来,完全就是一副无赖的嘴脸,强词夺理。 范云没开口。 那个年轻的红衣女子倒说话了:“啧啧啧……哟哟哟,刚才是谁说的草莓是卖的? 刚才是谁拦着我,说的草莓12块钱一斤,问我买不买? 啊? 现在你又说自己不卖了,又说要挑回家自己吃,刚才你干什么去了?我问你,啊?” 呵呵。 范云对这种小贩根本就无视之。 像他这种不见棺材不落泪的滚刀肉,范云见的多了。 那个小贩虽然不敢大声吼范云,但是他却敢大声吼那个年轻的红衣女子:“关你什么事啊,滚滚滚……关你什么事啊?你快滚吧你!买不起就不要买,穷货!” 那个红衣女子气的嘴巴都快歪了,她伸出白白嫩嫩的手指,气呼呼指着那个小贩对范云投诉道:“……喂,城管你不要听他的,刚才就是他,他说了,他说这个葡萄……草莓,问我买不买?要卖给我。 他就是个没证的那个什么小贩,把他的东西全部都缴了,秤杆子给他撅折了,绝对不能让他卖,什么东西!” 确实不是东西。 把美女气得差点都拿草莓当葡萄了。 小贩的态度一会儿软一会儿硬,他的那张苦瓜脸,一会儿红一会儿白,看上去,变色龙也没有他变得那么快。 变色龙如果想要变色,恐怕还要酝酿一下感情,而小贩这张脸勿需酝酿,说变就变。 对于这样的人。 一定要给他讲原则。 现在人证物证俱在,他居然还敢这样强词夺理,信口雌黄,简直是无法无天。 范云直接掏出电话来打给老魏:“喂,师傅……嗯,我……范云,我在教育路口,现在抓住了一个无证的小贩,在这里卖东西的,对!……教育路口,态度特别的恶劣……很差,嗯!好,你现在过来……好的,我在这等你。” 第187章 打架 不一会儿。 老魏就坐着执法车来了。 皮卡。 皮卡好。 像这个变色龙一样的小贩,正好可以把他的扁担、箩筐,连同两只箩筐里盛着的草莓与美国车厘子统统装进四四方方的车厢里去。 装进去。 空间还有富余。 …………………… 第二天。 杨大队一早就在队里等着了。 今天是第一天训练,他十分重视,所以说亲自参加,观看训练的情况。 今天早上参加训练的人不少,差不多十五六个人。 训练之前,杨大队先把大家集合起来,重新做了一个简单的动员,因为里面有一些人昨天没有来,可能不知道昨天杨大队讲的那些话,所以有必要再重复一下。 杨大队咳嗽一声,清了清嗓子:“这个……啊!从今天早上开始,我们每个星期一到星期五7:008:00这一个小时进行队列训练,连续训练半个月。 啊! 我希望同志们都要引起高度的重视,因为,等到训练完毕之后,队里面的领导会组织大家进行一次综合的考核评分。 这个成绩,在年底的时候,将列为大家评选了,好好训练。 至于训练呢,就由范云组织,范云,大家都认识的啊,老魏那个班的队员,很不错,很优秀的一个队员,去年刚从部队上复员,军事素质十分好,他又当过班长,在部队连续当了两年的班长。 啊! 我希望大家一定要听从指挥,认真训练,态度上要端正,要好好的重视这一次训练,这也是大家提高自己的很不错的一个机会,好,训练吧!” 杨大队用自己口中的一连四个啊,表示了他的语气是那么的坚决,那么的语重心长,那么的充满期望。 如此这般,还不好好训练,对得起领导吗? 更何况。 杨大队早已经派人将两大箱矿泉水摆在了训练场的旁边,以供大家训练口渴的时候拿来饮用。 场地已经准备好了,矿泉水也准备好了,什么东西和条件领导都已经帮大家搞好了,那还有什么好说的,那就开始训练吧。 可是。 但是。 话说。 在范云的眼中。 站在他面前的这十五六个人,简直就是一群乌合之众呀! 这些人,许多人连转弯跑步这样简单的口令都听不懂。 于是范云决定从立正开始训练。 所谓:立正动作是一切队列动作的基础。 一切的队列动作都要从立正开始,所以说这个动作一定要好好训练。 本来。 范云想把队列分成两列的,但是,他又担心站在后面的人不认真听,或者被前面的人挡住听不到、看不到。 所以。 干脆十五个人一个长队好了。 无所谓。 在部队上的时候,范云他们最长的一个队列十二个人,十五个人,也不过就是多三个人而已嘛。 范云在部队的时候虽然是个班长,但是,他干的却是排长的活,因为,他们中队是没有排长的,只有一个中队长,一个指导员外加一个司务长,平时都是由四个战斗班的班长轮流日值的,每个班长一个星期,四个班长刚好一个月。 所以说,训练这十来个人,小意思。 不! 范云想错了。 因为这些人是什么?这些人都是在社会上很是滚了一段时间的老江湖了,哪里像部队上面那些新兵蛋子那么听指挥啊。 当然。 现在。 由于杨大队站在旁边,这些人还不敢放肆。 范云站在队列前面,首先自己先两脚跟“啪”的一声用力靠拢,昂首挺胸做了一个标准的立正姿势,然后,面朝大家,讲解道:“立正姿势……首先两脚跟并拢靠齐,两脚尖向外分开60度,膝盖后压,收腹挺胸,下颌微收,脖颈挺直,两眼平视前方,身体微向前倾,头部有向上顶的感觉……” 这样讲解,十分枯燥,大家都听不懂啊。 于是范云又指挥道:“好,刚才动作要领我已经告诉大家了,现在这样啊,大家向两边散开,每个人和每个人之间保持三十到四十公分的距离,好,现在散开,向两边散开。” “哗”的一下。 队列散开。 范云于是决定从第一名开始逐个纠正这些人的动作。 纠正男同志的,好办,范云直接就下手,该捏的捏,该捅的捅,碰到两个肩膀没有往后面张的,范云直接用手捏着往后面纠正,碰到膝盖没有挺直的,范云直接握着拳头捅着膝弯纠正:“两个膝盖用力,用力往后面压,对,就是这样……保持啊,保持姿势。” 可是。 当纠正到卫明珠与梁蓉等几个女将的时候,范云觉得自己简直有点老虎吃天,无从下口的感觉呀! 男女授受不亲。 不要说是捏着她们纠正动作了,就算是范云教她们挺胸抬头的时候,看着这几位女同志高耸的胸脯,他都感觉到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这。 范云实在太难了。 他难为情,那几个女同志倒不难为情,一个个笑嘻嘻地,等着范云过来纠正。 范云只好每个女同志面前都站一站,把刚才对大家所说的动作要领,再重新对几个女同志每个人都教一遍:“抬头……对,对,就是这样,好,保持啊,保持。” 不容易啊,这些人比新兵蛋子难带多了。 一个立正,站了15分钟。 随着范云的一声“原地休息”,几个女孩子“哎哎呀呀”的吵吵起来:“杨大队,训练太累了,晚上的时候,是不是队里组织会餐呀?” “是啊!这么热的天气,还要搞这个鬼东西……” “大队长,大队长,训练这么辛苦,每天有什么奖励没有?” 咳咳。 杨大队笑着朝围在自己身边的几个女同志道:“只要你们好好训练,好好工作,奖励是小意思,吃饭也没问题,好不好?那个……范云,范云?” 范云屁颠屁颠跑过来。 听杨大队的指示。 杨大队眨巴眨巴眼,本来他还想说点什么的,但是看着范云跑过来之后,把话又咽了回去,只是语重心长地拍了拍范云的肩头:“好好训练,行,去吧。” 啥意思啊? 难道,杨大队不看好这帮人吗?认为这帮人最后的训练是画虎不成反类其犬吗? 范云挠挠头。 一开始本来他也没有什么计划,但是他现在想了想,两个星期,每个星期五天,那也就是10天,10天,每天一小时,就是10个小时,10个小时训些什么东西? 他要好好想一想,捋一捋,趁着休息的这几分钟思考一下。 捋完后。 仍旧是训练立正动作,如果连这个动作都做不好,稀里马哈的,那么下面的动作从何谈起?根本想都不要想了。 一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 当卫明珠跟着范云走到岗位上时,她“哎呀哎呀”的朝范云诉苦道:“师傅,我们今天的训练太累了,腿都站麻了……” 范云看了看她,笑道:“谁让你穿高跟鞋的?明天千万不要穿高跟鞋了,穿一双平底鞋,知道吗……” 提到鞋这一茬,范云一拍大腿,叹道:“哎呀!今天早上的时候我忘了告诉大家了,明天全部都不要穿高跟鞋了,带跟的鞋穿着训练不行的,哎呀!坏了坏了坏了,我怎么忘记说了这个事情,看看这事办的!” 叹气也没用。 忘了就忘了呗。 有什么事情明天再说呗。 第二天早上。 果然,还是有几个人穿着带跟的皮鞋来的。 范云暗暗摇了摇头。 这个问题分明就是他的失误呀,作为一个教官,如果连这样的细节都没有注意到,那是严重的失职,不过,这些人似乎并不懂这些东西,所以说,范云怎么指挥他们,他们就怎么做,至于做得好做不好,那又是另外一码事了。 当然做得不好。 短短的一天一个小时,也只能做到形似神不似。 行吧,有那个样子就可以了。 刚开始嘛! 再说了,对于这些人严格要求也没有用的,他们毕竟不是当兵的,都是一些地方人员,他们有些人甚至根本不大爱听范云的指挥,范云在队列前吼他的,他们照样做自己的,我行我素,完全就没有一点点纪律性。 今天这一个小时,范云本来打算教他们停止间转法的,但是,考虑到有很多人穿着带跟的皮鞋,别一不小心,把他们的鞋后跟给转坏了。 所以。 范云干脆跳过停止间转法这一个训练内容,而直接进行下一步,直接学习三大步伐。 学习三大步伐。 简直就是出洋相了。 这帮人完全走不出那种排山倒海的气势出来。 有好几个男同志,甚至还扭扭捏捏的,看上去就好像队伍里的那几个老娘们一样。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疤头张金成,走在队列中的时候,他居然还能顺拐。 别人齐步走的时候,都是迈左腿摆右臂,迈右腿摆左臂交替进行,他可倒好,迈左腿摆左臂,迈右腿迈右臂,那个动作看上去就像一只迷失了方向的鸭子一样,十分滑稽,倒惹得卫明珠捂着嘴“吃吃”地笑。 但是。 看张金成的那个架势,他好像还走得挺舒服的,似乎,他那个动作还挺流畅的。 范云觉得很无语。 但是让他更无语的是,张金成的动作,无论怎么纠正都纠正不过来。 光是在他一个人的身上,就浪费了十几二十分钟的时间。 范云觉得就这样了,那个正步走就不要教他们了,干脆就教他们三大步伐中的齐步走和跑步走,然后,再教一下停止间转法,立正,这几个动作就可以了,至于后面的什么行进间转法呀,蹲下起立之类的,不教了,通通不教了。 教这些人很头疼。 不是一天头疼,今天也头疼,明天也头疼。 范云觉得自己的这个差事实在是太差了,太没有体验感了。 话说。 这些人学得不好,倒也罢了,态度也有问题,就说那个霍立,明明当过兵,什么都懂,可是他偏偏还要在队伍里面搞鬼搞怪,这样,就惹得范云看他十分的不顺眼。 于是。 范云沉着脸吼道:“霍立,出列。” 霍立没理他。 “霍立,出列。”范云又喊了一遍口令。 霍立勉强地走出了队列。 他这种十分不配合的态度,让范云很恼火。 队列动作,讲究的就是令行禁止,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听见了口令,装作听不到,什么意思? 范云就问他:“你什么意思啊?为什么喊口令的时候不出列啊?难道你不知道吗?你也当过兵,好不好?你能不能给大家起一个好的带头作用?” 霍立不服。 松松垮垮,吊儿郎当的站在范云面前,乜斜着范云,也不答话。 范云愈发恼了:“霍立,你能不能训练?能不能站好啊?立正!” 霍立懒洋洋地站着,拿范云的话就当个屁。 范云就走到霍立的面前,伸出两只双手去捏霍立的肩膀,想纠正他的立正动作。 霍立不干了。 他以为范云想动手,他已经忍了很久了,此时,终于按捺不住内心的愤怒,彻底爆发了出来:“你是个什么东西?人模狗样的在这训练老子,老子用你训练吗?啊?” 说完,霍立猛地用手一推范云,将毫无防备的范云推到一个趔趄,“扑通”一声坐在了地上。 范云毛了。 本来他看着霍立这种吊儿郎当的样子就有点不顺眼了,此时见他竟然敢伸手推自己,而且还把自己推倒了。 说实话,范云摔到坚硬的水泥地上的时候,落地处其实还是蛮疼的。 范云一下子从地上跳了起来,大声吼道:“你能不能训?不能训就给我滚……” 边说,边冲到霍立面前,跳起来就是一脚,一下子踹在了霍立的胯上,把霍立踹得往后退了两步。 霍立伸手一抄,本想抄住范云的腿,可惜,不但没抄住,反而还被范云踹了一脚,踹得还挺疼,他也毛了。 霍立左右看看,发现旁边地上有一块板砖,一伸手就将那块砖头抄了起来,猛地冲到范云面前,照着范云的头就拍了下来。 “哎哟!” 第188章 态度很重要 这个死霍立! 竟然敢拿板砖砸范云的头,可惜,他并没有砸到范云,因为旁边见情况不妙的老魏一伸手,把他给抱住了。 范云越发火大。 说时迟,那时快。 范云先是挥起拳头,“通通通”在霍立的肩头处狠狠捣了三下,然后又抬起腿来照着霍立的胯骨踹了两脚。 霍立吃亏了。 他被老魏给抱住了,还不了手。 这时,那些参加训练的人也已经围了上来,拉拉扯扯地把范云与霍立分开了。 霍立眼都红了,嘴中骂骂咧咧:“他妈的,你敢打老子?” 脂肪瘤易保国瓮声瓮气道:“……别打了,别打了,你们这是干什么?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 易保国把范云的一只手给抱住了。 范云挣了两挣,没挣开。 他有点生易保国的气:你拉着我的手干什么? 梁蓉尖锐的嗓音也同时响了起来:“不要打了,你们不要打了……” 旁边。 何兰芬与新来的梁静兰本来站在树下正说着什么事情的,现在也一起把目光看了过来,她俩不太明白,刚才还好好的,怎么说打就打起来了呢? 宗六、王成顺与赵发奎几个男的,一个个都七嘴八舌劝着。 场面一时陷入混乱之中。 场面虽乱。 但是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得出来,老魏是绝对偏袒范云的,因为他在拉偏架,他拉偏架的对象不是范云,而是紧紧抱着的霍立,正是因为他抱住了霍立,这样就导致霍立腾不出手来打范云,从而被范云很是打了几下,吃了大亏。 而易保国则是偏袒霍力的。 他在拉范云,拉着范云的手,让范云腾不出手来打人。 到了这种关键的时候,平常的时候不易察觉的那种亲疏远近的关系就完全显现了出来,谁和谁好?谁向着谁说话?谁帮谁,一目了然。 可是。 这个时候打架的双方如果不是彻底失去理智的话,还不能打拉偏架时搂住自己的那人。 因为。 别人从表面上看来是好心好意劝架的,即使你认为他是在拉偏架,但是,你也不能动手打他。 打架的时候,只能瞄准一个对象动手,而不能打多人。 如果一个人试图想去攻击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之人的话,那么,倒霉的只能是他自己。 所谓双拳难敌四手,一个人再厉害,也很难打得过一群人的。 不要把这些平凡的老百姓都想象成那种身怀绝技的大侠,不存在的,那都是虚构出来的人物,事实上,这些平民老百姓们一个人打一个人还可以,打两个人就已经非常非常吃力了,可以说,一打二,根本就是打不过的。 这个事情很严重。 大清早的,本来是训练的,现在可倒好,打起架来了。 瘦子侯哥飞快的跑去办公室,将这个情况告诉了杨大队长:“杨大队,范云和霍立在打架,他在打霍立。” 侯哥故意把范云的名字放在前面,他这是特刁状呀。 杨大队长立刻出来了。 这还了得? 大清早的,都不好好训练,打起架来了,简直就是把他昨天那番苦口婆心的话,当成耳旁风了。 杨大队一来,大家纷纷停止了手上的动作,老魏松开了霍立,易保国松开了范云,齐刷刷的目光一齐朝杨大队看去。 杨大队面沉如水,喉结动了动,看上去,他是在极力忍耐着心中的火气。 杨大队沉声道:“大清早的不好好训练,打什么架,啊,什么情况?” 吃了亏的霍立向前一步,试图来它个恶人先告状:“杨大队……” “我让你说了吗……”杨大队突然大声吼道,看他那副凶神恶煞的样子,似乎恨不得把霍立撕成碎片,一口口吞进肚子里。 霍立吓得噤若寒蝉。 范云也同样紧张,大气也不敢出一下。 杨大队继续吼道:“……本事很大,能耐都很大,让你们好好的训练,一个一个的,你们看看你们啊,打架那么能打呀?那么能打为什么不上前线上战场啊?去跟敌人打个你死我活呀,啊,跟自己的同事打架,算什么本事?” 看得出来,杨大队确实很生气。 这样一来。 训练自然是训不成了。 杨大队阴沉着脸看了看屏气息声垂手而立的范云和霍立:“你们两个,到我的办公室来,其他人解散,该上班上班,该干嘛干嘛去。” 这件事情。 必须严肃处理。 严肃处理的结果就是。 当杨大队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他决定做一个和事佬,充当一次和稀泥的角色,因为,明明是霍立错在先,但是范云先动的手。 虽然是范云先动的手,但是杨大队觉得,自己也不能把他俩处理的太重了。 这个事情。 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 再说了,目前来说他对范云还是有所倚重的,就算他对范云不倚重,通过范云近段时间的表现,他的心里面,也是非常认可范云的工作的。 因为范云的工作表现,以及几个神秘的电话,无形之中上级领导也在一定的角度上认可了队里的工作,认可了队里的工作,就是认可了杨大队的工作,他才是队里的一把手,负责人嘛。 杨大队对范云挺有好感的。 所以。 这件事情内部消化就好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作为一个部门的掌门人,杨大队有这样的想法和做法,无可厚非。 正所谓。 家丑不可外扬。 所以,范云和霍立的处理结果就是:每个人写了一张检讨书,然后在上面郑重地签上自己的大名,并保证今后绝不再犯,如果再有下一次,队里一定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范云低着脑袋认错道:“对不起杨大队,我今天早上太冲动了,我实在是不应该先动手的,这件事情有我的错,我保证以后绝不会再这样,绝不再犯,一定会注意和同事们之间搞好关系,团结和睦,请杨大队看我的表现。” 杨大队一点点头,算是认可了他的这个保证:“行了,你去吧,出去吧,该上班上班去吧,今天就不训练了,我刚才已经让大家解散了。 明天再训。 该训练训练,该上班上班,不要有心理包袱,嗯!年轻人嘛,冲动一点也是正常的,如果不冲动的话,那不就成了老头了吗? 但是,小范你一定要记住,绝对不能和同志打架。 我们的队伍之中绝对不允许有破坏团结的人存在,啊,记住啊。” 杨大队是什么意思? 他的意思是范云不能跟自己的同事打架,如果到外面和别人打架就可以? 他当然不是这个意思,他的意思是说,如果说范云在外面和别人发生什么纠纷的话,在范云有理的情况下,当然不能吃亏,如果说别人欺负到范云的头上,范云必须要愤然还击。 杨大队的意思,正如部队当中某些年轻的小排长们大声吼着自己的士兵时说的那样:“……我告诉你们,轻易不能打架,知不知道? 凡事一定要忍一忍,要冷静,不要冲动。 但是,一旦别人欺负到咱们头上来了,咱们也不能客气,必须坚决还击。 记住啊!如果说,你们在和别人打架的时候,打就给我打赢,打赢了我给你们鼓掌,不能打输了,如果说打输了的话,我不但不支持你们,等你们回来后,我还要狠狠地批评你们。” 范云出了杨大队的办公室,垂头丧气地往街上走。 今天的这个事情他确实冲动了一点,但是也不能完全怪他呀,那个霍立实在是太嚣张,太目中无人了,他根本没有拿范云当回事。 现在,范云虽然从杨大队的办公室出来了,但是霍立还在那里,不知道杨大队等一下要对他做一些什么样的思想工作,对他开展一些什么样的严厉批评? 管他呢。 到了街上,因为早上这一架,范云连早餐也吃得没有胃口了,他一会儿担心这个,一会儿担心那个,担心自己冲动过后,会不会在杨大队的心中留下一些不好的印象,担心对自己今后的发展会不会产生一些影响。 范云觉得有点小沮丧。 这个事情怪谁? 当然不能怪他,说来说去,还不是怪那个鬼霍力嘛。 范云觉得自己需要静静。 他需要静静。 静静不需要他。 吃完早餐,范云不知不觉又走回街上的时候,卫明珠从旁边看到了他,她笑嘻嘻地朝范云走来:“师傅,你今天早上太厉害了,我从来没有见你发过那么大的火,哇!你今天早上打霍立那两下子,看上去——太帅了!” 她这是看热闹的不嫌事大呀,这不是煽风点火嘛,这是鼓励范云打得好? 范云摇了摇头:“唉!冲动了,我没有控制住自己,当时,主要是那个霍立太气人了,妈的!” 范云忍不住骂了一句粗口。 他觉得都是因为那个鬼霍力连累自己,在领导面前给自己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卫明珠笑嘻嘻道:“那个霍立,我跟你说师傅,我早就看他不顺眼了,一天到晚的在那里摆谱,跟我们新来的装,装什么装?好像他懂得比我们多很多似的,平常的时候跟他说个话,也是爱搭不理的,眼皮都是抬在天上面的,哼!有什么了不起。” 错。 霍立对她爱答不理,并不是因为她是新来的。 而是因为她一来就被分配给了范云做徒弟,在霍立的心中,早已经把她划为范云的人了。 范云觉得自己还是不要再跟卫明珠说什么了,他现在真的需要找一个地方去静一静。 于是。 他就顺着小巷子走到了状元桥。 途中看到余丽拿的时候,他也没有过去跟余丽拿开个什么玩笑了,提不起劲来。 嗨! 小伙子,这一点小小的波澜算什么? 范云走到状元桥的许愿池旁站了下来,这个池子,四周都是嶙嶙的怪石,拥作一团,同时也被许多奇花异草环抱在中间。 中间。 一汪不大不小,不深不浅的清水。 因为天长日久间来这里游玩的人不少,那些怪石上,到处都刻着张三到此一游,李四在此许愿,王二麻子途经赏玩等等的字字。 还有一些比如小青我爱死你啦,小琴我会永远和你好的等等火辣辣的表白。 此时。 正有一对小情侣携手并肩站在池子前闭目祈祷,垂首闭目口中念念有词,范云听不清他们祷告的是什么内容。 范云站在被铁索拦住的池子另外一边,也默默祈祷了几句:一祝父母身体健康,二祝唐若平平安安,三愿自己爱情美满…… 在这里站了一会儿。 看着清清的池水和灵渠中不断荡漾的碧波,范云感觉自己的心似乎静下来了许多,不再像刚才那么浮躁了。 范云低着头,默默的想着心事,他决定,从明天开始,再训练的时候,不再管那个什么鬼霍力了,放任自流随他的便,他训得好也好,不好也罢,关自己鸟事?对不对? 像那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人,随他自生自灭好了。 想到这里,范云的心里觉得平衡了一点。 本来也是。 像这种训练,又不是在部队上。 在部队上,范云当班长时,一个班里有一个士兵训不好,会影响全班的成绩,影响班长的成绩。 现在,他已经到了地方上,地方上的人——这些人,怎么能跟部队里那些执行起命令来不折不扣的士兵们相比呢? 想到这里,范云的心里舒服了一些。 其实他和霍立之间的冲突并不是因为霍立的动作问题,而是因为霍立态度的问题。 霍立本身是不需要怎么训练的。 霍立当过兵,他的军事动作是相当标准的。 但是,范云就是看不惯霍立那一副明明什么队列动作都会做,偏偏却不愿意做好的模样,霍立那副吊儿郎当,松松垮垮模样,无论让谁看了,都会不顺眼。 态度。 态度很重要。 就像刚才他和霍立打完架之后,他的认错态度,那必须是诚恳的,必须是坚决认识到自己错误的态度,必须是要让领导感觉到他确实是认识到了自己错误的那种诚恳的态度。 这样才行。 这样领导才会认为你这个小伙子不错,虽然犯了错误,但是知错就改,是完全可以原谅的。 而霍立。 霍立其实也是看人的。 刚才在杨大队的办公室时,范云看见他站得老老实实的,一点都没有吊儿郎当的样子。 第189章 阿秀服装店 范云看了一会水,心静了许多。 “石令人古,水令人远。” 范云自言自语道:“都说人是泥塑的,可泥塑也要用水来粘合,否则,只能是一堆散沙。 都说女人是水做的,可水份也要适中,否则水也会成祸患。女人天性多愁善感,柔情似水,泪水也比男人多得多。 而男人,那当然就是男儿有泪不轻弹了。” 范云前一段时间的书没有白看,他居然发出了以上的感慨与体悟,不简单。 范云觉得心情好了不少,慢悠悠走回了余丽拿的报刊亭处。 余丽拿看着垂头丧气的范云,笑道:“怎么了这是? 蔫头耷拉脑的,看上去一点精神都没有?” 范云鼓了鼓腮帮子:“没事,没有什么事,就是今天上班之前的时候,差点被狗给咬了,还好没被咬到,后来我把那个狗打了,把它打跑了。” 这个范云。 嘴忒缺德,够损的,这是典型的指桑骂槐,在骂霍立。 余丽拿不知道呀:“哎呦喂,你这个当过兵的兵哥哥,怎么可能会被狗咬呢?什么狗见了你,还不得夹着尾巴灰溜溜的跑呀!” 范云闷声闷气道:“也不一定,有些狗就不会跑,比如说狗仗人势的那种狗,还有一些得了狂犬病的狗。” 行了。 越说越离谱了。 范云闷声道:“老余,你有没有什么事啊?” 余丽拿冲他眨眨眼:“本来没什么事的,可是你来了,我就有事了。” 什么话。 她扯了一点纸巾,冲范云笑道:“帮我看着摊子啊,我去一下洗手间,等一下就回来。” 行。 去吧! 等余丽拿从洗手间回来,范云决定不再跟她聊天了,他觉得自己应该拐到卫明珠那儿再去看一看,那条路他有几天没去巡查了,今天早上跟霍立打了一架之后,范云突然觉得有点不放心,他觉得自己应该到卫明珠那条路去巡查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自己没发现的情况,或者说卫明珠发现不了的情况,以免给别人抓住什么小辫子。 范云觉得,自己的工作上面不能再出什么纰漏了,不然的话,实在是有点对不起老魏和杨大队长了。 范云走得挺快。 如同一只受惊的兔子一般。 余丽拿“哎哎哎”,哎了好几声都没有哎住他。 她本来想拿一点小零食给范云吃的,此时见范云跑得那么快,也就算了,余丽拿将刚刚拿起的一袋开心果又放回了柜子里,摇了摇头:“这个傻子,跑的那么快!本来想给点东西给你吃吧,你没有口福。 哼,算了,等一会你肯定还会回来的,等下再给你好了。” 范云到了卫明珠那条街,晃悠着脑袋东瞅西瞅没有发现她,范云觉得卫明珠这一会可能巡逻到了秦皇路的尽头了,可能是到另外一头去了。 于是。 他决定顺着路边慢慢的走,一路巡过去,去找一找看。 当他快走到教育路口的时候,果然不出他所料,卫明珠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 不过,她并没有闲着,而是正在和一个临街铺面的老板娘大声争论着什么。 范云走了过去。 只见那个四十来岁,画着红嘴唇儿,看上去还挺标致的老板娘大声嚷道:“……我没地方放好不好? 我们这个店里面很窄的,你去看一看,不信的话,你进来看一看里面有没有地方? 我请问一下你,你自己去看一看有没有地方? 我跟你说,装空调的师傅早就看过了,我们的空调主机是没有地方放的,只能放在门口……你能不能讲点道理啊? 看你这个小姑娘年纪不大,怎么那么不讲理呀?” 卫明珠看了看范云,她感觉自己来了一个撑腰的帮手,说话更加大声了起来:“……你别跟我说那些,那些我管不着,反正我现在就看到了你们的这个铁架子放在了路上,这样就不合适,这个怎么说都要整改的……” 范云一眼就看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他看了看那个老板娘,感觉到老板娘有些面熟,好像是在哪里见过一样。 范云心中有点愕然。 他好好的回忆了一下,想了想,哦!想起来了,这个老板娘他认识。 原来。 就是以前他担任邮递员的时候,有一天去送信,去茅坪送了一张汇款单,当时的那个女人就是现在的这一个阿秀服装店的老板娘——黄大秀。 至于卫明珠因为什么事和老板娘黄大秀吵起来,范云一眼就知道啥原因了。 都是因为黄大秀的服装店装了一台空调,然后,主机没有地方放,所以,她就请安装师傅在她门口的人行道上打了膨胀螺丝钉,把主机装在了门口。 装在门口后,又怕有人偷,所以她又在空调外面加装了一个铁笼子。 范云过来后。 黄大秀看了他两眼,她的脸上,刚才还是一副十分生气的模样,现在看见了范云后,不知不觉却变成了笑容:“哎……你不是那个……哎!我记得好像在哪见过你,对,就是上一回的时候,你不是送信的吗?帮我还送过一汇款单——在我们村子里,你现在怎么没有送信了?现在干城管了呀?” 她的记性不错,居然也认出了范云。 范云云笑着朝黄大秀点点头:“啊,老板娘生意好啊,怎么?现在开服装店了呀?” 黄大秀点点头:“嗯,是的,我不是闲着没事干嘛,然后就到城里来盘了一个铺子,在这里卖点衣服,别的我也不会干啊,因为以前的时候我卖过衣服,懂一点这行,所以说,就干老本行了,没办法啊,都是出来混口饭吃嘛!” 范云微微颔首:“那倒是,干什么不是干,是不是?反正有点事情做着,可以打发时间就可以了,闲着也是闲着嘛,其实在这儿卖衣服也挺不错的,这儿人挺多的,也挺繁华,挺热闹的。” 看范云说的,好像他挺会做生意一样。 其实他什么都不懂,瞎说,胡说。 范云既然开了口,卫明珠就停了下来:“师傅,你看看,你看看这个铁笼子,行不行啊?” 范云看了看。 行。 也不行。 这个东西,怎么说呢?如果范云说它行,它就行,不行也行。 如果范云说它不行,它就不行,行也不行。 这个东西,是需要灵活处理的。 比如说,黄大秀开的这个阿秀服装店,如果说里面确实没有地方装空调的话,那么,她如果说在门口装一个空调的话,对于范云他们来说,通常情况下,也是需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为什么? 一切都是为了服务嘛,对不对? 别人是开店的,你不可能让别人店里面连个空调都不装啊,特别像现在,天气这么热,对不对?大热天的,哪一个买衣服的客人愿意跑到一间进去就出汗的店里面逛,去里面买东西? 不过。 卫明珠说的也有道理。 因为黄大秀门口这个铁笼子没装好,装的太朝外了,从视觉上面看,已经影响到行人走路了,看上去是十分扎眼的。 范云伸手示意卫明珠和黄大秀两个人都停下来:“老板娘,按规定,你这样装空调是不行的,我这个同事她没有说错,她说的都是原则问题。 不过呢……这样吧,我先去你店里面看一看,好不好? 看看是什么情况,咱们了解一下,然后再出来看看你装的这个空调,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好不好?” 那就看呗。 有人给了坡,那就要借坡下驴啊。 黄大秀是什么人?是一个做生意的人,做生意的人,最是八面玲珑,像察言观色这种事情,更别提了。 范云走到阿秀服装店里看了看。 别说。 一进去就凉飕飕的,空调开的挺低,很舒服。 黄大秀指着铺子里面道:“你看看我这个铺面,就这么窄,是不是啊?兄弟。 外面一点点地方,全部都是挂衣服的,这是我的生意啊,我就是做这个的。 然后呢,里面有一个洗手间,那个洗手间里面是装不了空调主机的,那么窄,对不对? 我这没办法呀,我只能装到门口了。 你看看,要不,你到洗手间去看看,看看里面是什么情况,看能不能装得下? 装不下! 我不骗你的,真的,绝对装不下。” 装得下装不下,她说了不算,一切要等到范云看过之后再说。 范云拉开洗手间的门。 确实装不下。 洗手间太窄了,里面刚刚只能容得一个人蹲下去,在里面想打个转身的话都很困难,那么大一个空调主机放在哪里? 根本没地方放。 范云“呯”地一声又把洗手间的门关上了,他朝黄大秀微微点头道:“……嗯!确实太窄了,洗手间里面肯定是装不下的,这个就不用说了,那么大一个空调主机,对不对? 你这个店确实是太窄了,没办法,那个空调主机只能是装到门口了。 这样吧,我们到门口去看一看,看看那个空调主机是什么情况先吧,好不好?” 那就看吧。 范云走到门口,端详了那个空调主机一阵子。 他发现那台空调主机并没有靠墙。 因为黄大秀的这个服装店门口有一道三十公分宽的台阶,不知道是因为那个装空调的师傅图省事,还是因为那个铁笼子做成了一个四四方方的,并没有依照那个台阶的形状来做,所以说,就导致装空调的师傅装机的时候,只能把主机放在人行道上,而没有放到那个台阶上去,这样,就显得被占的路宽了很多。 范云端详了一下,有了主意。 他笑着对黄大秀道:“……姐姐,你看这样行不行? 你看看。 姐姐。 你这个空调主机啊,它本来是可以装到那个台阶上面的,然后呢,铁笼子也可以做得跟台阶一样宽。 但是呢,不知道什么原因啊,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你那个工人偷懒,还因为他是一个新手,所以,并没有做好那个笼子,你看看笼子现在坐到下面来了,所以说,就占了很多的地方。 我建议你啊,我建议你打电话给那个做笼子的师傅,让那个师傅把门口这个铁笼子重新改一下,然后呢,再让装空调的师傅把你的这个空调主机往上面挪一下,挪到那个台阶上面去。 哎! 这样呢,就不会耽误别人走路。 其实,第二个台阶本身也是你们这个店的一部分,对不对?你把空调主机装在自己家的台阶上,别人还能说你什么吗? 对不对? 别人再说也说不出你什么话来了,姐姐,你看这样好不好?” 范云一口一个姐姐,一口一个怎么样,好不好,全部都是替黄大秀打算的模样,他这样良好的态度,让黄大秀刚才因为和卫明珠吵架时积攒起来的那一点点气,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黄大秀打量着自己家的空调,点着头道:“真的,你如果不说的话,我都没注意。 确实! 当时那个师傅装空调的时候稀里糊涂的,怎么搞的?他都不知道帮我把空调装到上面来。 还有那个做架子的也是,你看看,这个铁笼给他做的! 行! 我打电话给他啊! 我等下就打,让那个做笼子的过来重新弄一下,重新量一下尺寸,看看怎么帮我改一下,改完了之后,我把主机挪到台阶上面去,这样好不好?” 当然好了。 这样子,问题不就解决了吗?架也不用吵,问题也解决了,两全其美,对不对? 范云笑道:“谢谢,谢谢姐姐,感谢你支持我们的工作。 我呢!替我这个同事给你道个歉,不好意思啊,刚才她说话也比较冲,但是,请你相信我们没有恶意,一切都是为了工作。 其实,也是为了你们好,是不是? 如果说你把这个空调……比如说,你的这个铁笼子摆在人行道上,万一把别人绊倒了,这就是一个事情。 如果你要是把它挪到上面去,对不对?既不会绊倒别人,而且又美观,咱们都方便,你说是不是?姐姐?” 是。 他说得都对。 什么话都被他一个人说了。 范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是很优秀的。 黄大秀转身去了店里,端了一只花猫扑蝶的托盘出来,里面堆着一些什么糖果呀,瓜子呀,龙眼干啊那些小零食,黄大秀笑着招呼范云道:“来,弟弟,抓东西吃,我这个新店开张不久啊,来来,吃点东西,随便抓一点。” 这个要抓。 这个范云不能拒绝。 这个,是做生意人的一个好彩头,给你,你多少都要抓一点。 范云不是多少抓一点的问题,而是抓了一大把瓜子,因为他知道卫明珠刚才和老板娘吵了架,不好意思抓,所以他自己就多抓点,等一下,好给卫明珠分一点。 第190章 唐僧一样的范云 黄大秀笑道:“谢谢你,小弟。” 她的客气,让范云倒有一些不好意思了。 行了。 这个事情就算是搞定了。 范云和卫明珠继续往前面走,他将手中的瓜子递向卫明珠:“来吧,吃点瓜子吧,好啦好啦,不要生气了。 啊! 有的时候,我们做事情既要坚持原则,也要灵活处理。 像刚才那个服装店一样,她那个空调确实是没办法装在其他地方,所以说呢,我们碰到这种事情的时候不要激动,一定要灵活,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 卫明珠气鼓鼓道:“我才不吃她的臭瓜子呢,臭死了…… 我跟你说师傅,你刚才没来的时候,那个女的凶得很,我发现那些开店的,那些女的,一个个都不讲理,真的,女人真的不行。” 哈哈。 说的好像她自己不是女人似的。 范云安慰她:“好了好了,不要生气了,这样的事情算什么呀?是不是? 别气着自己,别人还会看你笑话呢,再说了,我们只是上班,不就是一份工作嘛,对不对?没必要这样子和别人吵,她那个店又不会在那里开一辈子,是不是?你都知道的啦,这些开店的都是今天开,明天搬,你要是每个人都跟他们生气的话,哪里生得过来呀,对不对? 好了好了,别生气了啊!” 范云宽慰的话,让卫明珠心里多多少少舒服了一些。 她眼圈微红,感慨着:“师傅,其实我只是心里有些不舒服而已,真的! 我觉得,这样子天天和别人吵架的生活,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每天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和别人这样争来争去的,我感觉特没有意思,真的师傅,难道你不觉得吗?” 这个问题,范云倒没有想过。 所以说,卫明珠的话倒让他愣了一愣。 之于生活这样一个内涵丰富的大词,范云从来没有深入透彻地去想一想。 他只觉得,生活对于他来说,是由一些司空见惯的事物组成的,他每天做的事,见到的事,都是生活。 这! 根本就是他的一种本能,是不需要怎样花费脑力去认真研究,拓展想像的。 但是。 卫明珠的这几句话,多多少少还是煽动了他一下。 是啊! 他想要的生活,又是什么样的呢?是这样一天天,一年年上班、下班的重复下去么? 生活,难道就是每天和这些开店的老板们磨磨牙,吵吵架?就是每天和余丽拿开开玩笑,甚至打打情,骂骂俏?就是每天等着唐若的电话或者信息,然后满怀幸福地去见她么? 生活是什么? 生活难道真的如卫明珠说的那样不堪吗? 范云摇了摇头,对于他而言,想破脑袋也想不出生活是什么的真正答案,他也没有耐心陷入真正长时间的冥想,去探寻他的内心里对生活的提炼总结。 他太年轻了。 年轻人总是充满活力的,总是喜欢胡思乱想的,而不喜欢对于一个问题彻底的纠结下去,搞得自己头大如斗。 对他而言,每天上班,下班,可以见到唐若,可以搂着她说一些甜蜜的话,偶尔将他滚烫的脸贴在唐若的脸上,看着她的双眸如同夜空中最明亮的星星一样,眨一下,再眨一下,范云觉得,自己就挺满足的。 现在。 唯一让他不满足的就是钱赚的少了一点,钱到了他的手中,常常青黄不接。 范云望了望天空聚散离合的云朵,悠悠地对卫明珠道:“想那么多干什么呀? 每天不就是过日子嘛,是不是? 过一天算一天呗,真的,卫明珠,我就是觉得你每天想的太多了。 所以说,你看看你,你看看你那脸,一点都不开心,这样子的话,你还想不想好好的找一个男朋友了?” 卫明珠娇嗔道:“范云,你说什么呢你!” 好。 现在师傅也不叫了。 直呼其名,称之为范云了。 她伸手从范云的掌心抓过几粒瓜子,剥了起来。 这时,两个人已经走过了教育路口,眼看快走到花荷路口了,范云看见马路旁边有一家小店正在搞活动,于是,就和卫明珠停住了脚步。 一家新开张的卖保健品的店铺。 店面里,对门的墙边摆了一个玻璃大柜子,里面全是一些花花绿绿的产品。 店铺中间摆了一条长桌子,桌子后面坐着三四个穿白大褂的年轻人,每个人的胸前都挂着一个听诊器,看上去倒是一副像模像样,挺专业的架势。 桌子上,摆着三四个血压计,旁边有一个纸牌,黑色的三排字写着免费测量血压,免费提供健康咨询,免费检查身体。 此时,正有三四个老人坐在凳子上,伸着胳膊,挽着袖子,让那几个年轻人给自己量血压,只见其中有一个穿白大褂的年轻人握住血压计一头的橡皮球,“哧哧哧”连着打了几下气,一边打气,一边盯着血压计不断上升的红色水银柱,看完了之后,那个年轻人笑着对坐在自己面前的那个花白头发的老头道:“基本正常,没什么大问题,我建议您平常吃饭的时候,多吃一点清淡的蔬菜,不要吃太多的大鱼大肉,另外一个,每一次吃完了饭后可以适当的活动活动,走一走,甩甩胳膊,抖一抖腿呀,这样子的话,即可以增强您的消化能力,另外还可以促进您身体和四肢的血液循环。” 呵呵,范云感觉挺好笑的,这些难道不都是生活中的常识吗?还用他说吗? 不过。 坐在白大褂面前的老头儿,却未必像范云那么想。 他认真的盯着那个小伙子的嘴巴,小伙子每说一句,他就微微的点一下头,这样,就让那个喋喋不休的年轻人更加有了说下去的兴致。 于是,白白大褂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大爷,其实您自己也应该知道,像您这个年纪,现在其实就是保养了。 是不是? 人呢,一旦岁数大了之后,就好像一台机器一样,浑身的零件都已经生锈了,机器,机器你懂吗?大爷,机器最看重的是什么呢?” 老头没说话。 似乎是在等待白大褂的继续表演。 白大褂继续道:“……其实无论人还是机器,最看重的不是维修,其实是保养,是日常的保养维护,大爷你说是吧? 就比如说车子吧,开过车的人都知道,凡是车辆,每隔一段时间都需要保养的,比如说换机油啊,扒轮毂啊,检查轮胎的刹车呀,转向啊,这些东西,是不是? 这样才能延长一台车辆的使用寿命,并且,能够保证它可以健康地,良性地运转,开在路上的时候,也不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你说是不是?” 老头频频点头。 说的人一本正经。 听的人十分配合。 白大褂说得兴致起来,随手从桌下拿出一个四四方方的绿色纸质手提袋,伸手从里面掏了一只绿色的铁盒子出来。 他打开盒子,拿出里面的产品:“大爷,你看我们这个产品,这都是中科院的医生们,专家教授们大力研发的。 我们的这个产品,是得到了国务院的直接补贴的,是专门面向咱们中老年人的,咱们这个产品啊,不但可以疏通血管,降血脂,降血压,而且还可以提升你的生活质量,改善你的内循环和机体的免疫能力。 大爷你别急,咱们这个产品,咱们不是卖你多少钱啊……咱们这个产品,今天免费送,咱们就是做一个推广,好不好?推广试用。 您感觉试用的好,有效果,可以下一次再来买,这一次,完全免费,啊!大爷,你放心,不收你一分钱……” 不收钱? 范云也想要。 免费的午餐,谁不想吃,免费的东西,麻烦给我来一火车皮,越多越好。 那个年轻人话头一转:“大爷,咱们这个产品呢,说句实话,哎,它这个效果是非常好的,所以说呢,大爷,哎,您放心,这一袋产品就送给你了,感谢你的大力配合,前来咨询了解,好,您看看您可以试用一下,哎,您可以试用一下。” 范云原本以为,那个白大褂拿出的四四方方的一盒产品是送给那个老头的。 谁知道。 白大褂却只是拿过了另外一个小盒子。 范云看看那个小盒子的模样,大概里面也就是装了一两包所谓的试用品的架势。 那个年轻人将小盒子递给了那个老头:“大爷,这一盒给你,你拿回去试用一下,如果说感觉到效果好的话,那就下次再过来买。 当然了,如果说你现在就想买,也没问题。 你看到了没有? 就旁边这一盒大的,我们,哎,现在搞活动,我们不打8折也不打5折,我们呢就按成本价,最低价,打两折……” 范云觉得这个年轻人很能忽悠,得得得说了一串大话,然后,却送了老头一盒小的。 范云认为,像这样的人,不是应该打两折,而是应该打骨折。 但是让范云感觉到奇怪和愤愤不平的是,那个老头连试都没试,只不过是听了这个年轻人一番忽悠的话,居然就摸索着钱包,试图购买产品了。 他转念一想。 八成。 是个托。 就算老头不是托,老头自己愿意上当,愿意掏钱去买这些所谓的保健产品,范云也没有什么办法阻止,他又不是打假人员,管不了这些事。 除非老头是他爸。 如果说老头是他爸的话,他倒是可以阻拦一下,大声喊道:“爸,你买这些东西干嘛?一点用都没有…… 走吧走吧走吧,快点跟我回家吧,啊!不要乱花冤枉钱了。” 范云看了看这些个聚精会神,认真听白大褂忽悠的老年人,心里面突然觉得有点悲凉起来。 是啊。 这些久经江湖,人生阅历十分丰富的老年人,未必不知道这个年轻人是在忽悠自己,可是,他们却愿意接受白大褂的忽悠,这是为什么呢? 大约,总是因为老人们的子女疏于陪伴,疏于照顾,疏于关心他们罢了。 大约总是因为他们太孤独太寂寞了,只不过是想坐在这里打发一下百无聊赖的人生时光罢了。 所以说这些老人不买白大褂的产品,正常。 买,也正常。 唉! 卫明对范云道:“师傅,这些卖保健品的,其实都是骗人的。” 范云点点头:“……,是的,但是,明珠,凡事总是有原因的,有些老人的生活,实在是太单调,太枯燥了,或许,他们每天就是将自已关在家里,慢慢捱着自己所剩不多的岁月,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有的只是寂寞孤独和漫漫长夜,即使不缺吃不缺穿,他们也是可怜的,值得人们同情的。 明珠你看看。 就像那个坐在白褂大褂面前的这个老头,你看他像个小孩子似的,满脸渴求,可怜巴巴地望着白大褂,他也许只是孤独,需要人陪着说说话而已。” 是的。 或许他的儿女不在身边,或许他的老伴早已去世,或许他的亲朋好友们疏于往来,而这些或许里面,或许他最欠缺的,也是最重要的,是儿女们的陪伴。 卫明珠点点头:“嗯,师傅你说的对,我觉得你看的挺仔细的,真的,师傅你真了不起,我没想到你懂得这么多。” 这算什么? 范云继续道:“……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哪种感情可以代替血浓于水的亲情。 凡是为人子女,其实,实在应该好好想一想,自从自己呱呱坠地一直到“咿咿呀呀”学走路,学说话,直至渐渐长大成人,人生之路,要耗费父母多少心血? 小时候,父母每天把你捧在手里怕摔着,含在口中怕化了;左一句宝贝,右一句心肝。 你生病了,父母恨不得剔骨割肉,以身相替。 你受委屈了,被人欺负了,跑回家哭诉,父母总是想方设法的来哄你,总要哄得你破涕为笑。 即使外面的人,人人都拿你当根草,回到家中,父母依然把你当作宝……” 范云说这些话,难道是想让卫明珠眼泪汪汪地唱世上只有妈妈好吗?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 投进妈妈的怀抱,幸福享不了……” 他的话,让卫明珠十分感动。 范云继续发挥,滔滔不绝:“……等到你大了,到了该男婚女嫁的时候,如果是男娃,父母就要为你盖房子,娶媳妇,如果是女娃,就要替你备嫁妆,办婚衣,父母们总要瞅着儿女们迎来嫁去之后,一桩心思,才算放下一半。 有些父母,六七十岁了,仍然要日夜操劳种田种地干农活,头发都白完了还要替子女看孩子看家,再想一想,咱们这些做儿女的,又能拿什么来报答父母?” 干嘛呀? 范云你干嘛呀? 你这是准备给卫明珠上政治课吗? 干嘛呀? 念儿女孝经吗? 范云跟唐僧一样,说起来没完了:“更可恨的是,有些人是坏了心肝的,有些人是典型的娶了媳妇忘了娘,看着自己家里的两个老东西不中用了,每天又啰里啰嗦的惹人烦,于是,就没个好脸色了,冷言冷语还算轻的,重的打爹骂娘,仵逆十分,早把父母的生养之恩抛到爪哇岛去了。” 第191章 好傻,好天真 不能跟范云说话。 要跟他绝交。 范云这个人,有的时候说起话来漫无边际,天马行空,想到哪里说到哪里,看看,就是因为一个卖保健品的,他居然能够给卫明珠扯出一套长篇大论来。 不过。 卫明珠看上去倒不反感。 她满脸崇拜地看着范云,那个模样,像极了西游记里镇元大仙打下人参果请唐僧师徒品尝的时候,一边捧着人参果津津有味地吃着,一边万分崇拜地看着唐僧的沙和尚。 此比喻。 只为说明卫明珠的态度。 不说她的性别。 卫明珠看到范云说了这么一套长篇大论,八成,范云的口水也已经说干了,于是笑道:“师傅,你渴不渴?要不我们去喝点东西吧。” 渴了。 范云确实渴了,这个提议不错。 范云不光是因为说了一大套话渴了,刚才吃了黄大秀的瓜子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原因。 喝点什么呢? 按理说,解渴还是老白开呀,凉白开最好,但是呢,凉白开没地方找啊,如果退而求其次的话,矿泉水也不错,不过,范云觉得既然卫明珠说要喝东西,那么自己当然不能请她喝矿泉水了,身为一个师傅怎么能那么小气呢? 还是珍珠奶茶吧。 老少皆宜,男女通吃。 卖珍珠奶茶的小妹看着这两个城管队员,脸上的笑容,笑得越发甜了:“你好,请问你们要喝点什么?” 范云一边摸出一张10块的票子放在柜台上,一边瓮声瓮气道:“要两杯原味的珍珠奶茶,多加点珍珠,哦!对了,冰也多加一点点。” 是的。 像这种热死鬼的天气,就是要喝一点冰冻饮料才爽快。 本来卫明珠是打算她买给范云喝的,但是此时见范云先付了钱了,她也就不再给范云客气了,一杯奶茶嘛!没什么好客气的,再说了,她和范云的关系,谁跟谁呀,对不对? 范云看着戴着四四方方小黑帽的奶茶店小妹,回头再看看戴着城管帽的卫明珠,笑道:“喂,明珠,其实我觉得在老广场附近开一个奶茶店也挺不错的,真的,你看看这家奶茶店的生意,多好呀,这么多人排着队买奶茶。” 卫明珠眨眨眼:“行是行,也不是不行,但是,做生意还是抢在前面才行的,你看看这个地方,本来已经开了一家了,如果你再过来开的话,肯定生意不如别人好,抢不过别人的。” 范云点点头,心里却不以为然。 他认为很多事情都是事在人为,不见得别人开得好,你就能开得好,当然了,也不见得别人开不好,你也跟着一样开不好。 卫明珠道:“其实,开店的话,师傅,那是很辛苦的,开店没那么容易的。 每天都要早起晚睡,现在夏天倒无所谓,冬天的时候,别人还睡在被窝里,你早上起来——五六点钟就要起来了。 就算有些生意可以起得晚一点,但最迟七八点钟也要起床了,起床开门,准备东西,然后就忙,冻手冻脚也得忍着。 做生意可实在是要吃苦,那个一定要吃苦,不吃苦,是坚持不下来的。” 范云眨眨眼:“就当上学一样不行吗?上学的时候,上初中的时候,每天早上还不是要起的那么早?白天上一天的课,晚上还要上晚自习。” 行。 范云是个杠精。 他居然能把做生意和上学联系到一起去。 但是别说,他说的还是十分有道理的。 读书的小孩子,确实,别看他们没有参加工作,没有投入什么体力劳动,每天就是一心一意的读书,其实还是蛮辛苦的。 大家都要爱护小学生。 因为,他们看上去是那么的辛苦。 光是那个大书包,就已经压得他们浑身都要使出吃奶的力气了,更别提还要规规矩矩一年四季坐在课堂上老老实实听讲,一坐,就是十多年、二十几年。 十年,别说坚持读书了。 就算是十年如一日的每天起床叠被子,恐怕也很难坚持吧? 卫明珠才不跟范云抬杠呢,这是她的聪明之处。 一个女人不要老是想着跟一个男人抬杠,通常情况下,不跟男人抬杠的女人会更幸福更漂亮,男人是山,女人是水,作为水来说,如果总是想试图去淹没大山,那么后果必然是十分不妙的。 想一想,水,需要掀起多高的惊涛骇浪,方能盖过那座巍巍大山? 以柔克刚就好了。 作为水来说,每天从大山身边流过之时,掏一点,刮一点;再掏一点,再刮一点,掏着掏着,山就软了,就塌了,就被水给摆平了。 别人请客的奶茶,就是甜! 卫明珠笑得呵呵的。 她眨着眼睛对范云笑道:“师傅啊,这个奶茶真好喝,真的……” 什么真的假的。 范云决定还是和她分道扬镳好了,他还是去自己管辖的那条路上去吧。 主要是太热了。 他需要找个地方去躲下阴凉去了。 他管辖的那条路,比卫明珠管辖的这条路要好,因为他管的那条路相对来说僻静一些,另外,师范学院的围墙上面支出了很多的大树,树叶茂密,遮天蔽地,所以,那条路十分阴凉。 范云用脚尖轻轻拨动着面前的一颗小石子:“那就这样了,我看你这边也没有什么事了,我去后面去转一转,看看有什么情况没有。 特别是那个教育路口和师范学院路口那里,那个地方,平常的时候经常有些小贩乱摆乱卖,因为那个位置下去一点,有一个城台小区嘛……我去那边看一看啊。” 想去躲阴凉就去躲阴凉。 找一大堆理由干什么呀? 这个范云。 卫明珠挥挥小手:“去吧去吧,我这边没什么事了,你可以走了,对了师傅,咱们中午去哪里吃饭啊?” 范云走的十分坚决,头也不回:“自己搞定。” 行吧。 反正他们都是放养的,早上起来集完了队之后基本上就是自己搞定了,没有特殊的事情请不要麻烦领导。 领导们都很忙,没有空管他们吃饭休息这些闲事。 范云走了两步,他突然之间想起了一件事,不知道卫明珠知不知道? 他觉得有必要跟卫明珠再说一下,于是又倒转回来,看了看卫明珠,她还站在原地,没有走。 于是范云又走回满脸喜色的卫明珠身边:“喂,明珠啊,今天晚上是老魏班长的生日呀,不知道他有没有告诉你?” 卫明珠点点头:“知道,就是今天晚上嘛,但是老魏家我找不到,我没去过。” 范云道:“没关系,晚上的时候我带你去,我俩一起去老魏家,等下了班之后,先回去换衣服啊,换完衣服咱们就集合,到时候打电话给你吧,好不好?对了,你走路过去,还是骑车过去啊?” 卫明珠嘴角上扬,笑道:“当然是骑车去啦,那么远,我有踏板车,我骑我那个小摩托去,你呢?” 范云道:“我没有啊,我要走路的。” 卫明珠眨眨眼:“你看这样好不好? 下了班之后我们就回去换衣服,嗯,我换完衣服呢,就到队里面来找你。 你们的宿舍就在办公楼的后面,是不是? 我去接你,咱们一起去,你看这样好不好?” 当然好了。 有人接还不好。 就这么决定了。 其实倒不是范云一定要搭卫明珠的便车,而是因为天气有点热呀,如果他从宿舍换完衣服,再走到老魏家的话,保证会一身汗,衣服也就等于白换了。 就这样决定了。 跟卫明珠说完了这件事,范云溜溜哒哒地走回了自己管辖的那条路。 当他走到一个神婆的门口时,发现那个抹的比鬼还吓人的神婆,正在她的店里表演某种神圣的仪式。 只见那个神婆手里拿着一炷香,双手合十,对着一副生有长长的两撇胡子的古人画像念念有词,嘟嘟囔囔不知道说着什么奇言怪语。 神婆祷告完毕后,顺手将那一炷香插到了画像前面的米碗里。 此时。 那个神婆体若筛糠,浑身颤抖,两只手如同得了疯爪子病一样,伸手从米碗里抓出了一小把米来,然后抖抖嗦嗦递给了坐在旁边板凳上的一个妇女。 “妹妹,这个米我告诉你,回去呢,把它缝在你家宝宝的帽子里,或者缝在他的衣服里,都可以啊,这样的话呢,晚上他睡觉的时候,做梦的时候啊,他就不会做噩梦,他就会梦到自己抢到花了。 我跟你说,我这个很灵的。 一般的小孩子睡觉不老实,都是这样子的——他做梦的时候呢,因为很久没收惊了嘛,所以说他就会做梦自己抢不到花,他就哭,但是呢,你把我这个米缝到他那个帽子里,或者衣服里呢,给他压着惊,压着之后呢,它就有效果。 再做梦的时候,小朋友就会做梦做到自己抢到花了,他就会笑,他就不哭了,他就睡得踏实。” 行吧! 她解释的非常合理。 价钱也不贵,那个妇女只不过付了十多块钱。 虽然。 明知道是封建迷信,但是,因为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缘故,本地的这些妇女老百姓们,还是十分相信看花收惊这些东西的。 至于效果嘛! 有人认为有效果,有人认为效果不大。 但是。 绝大多数人还是认为有效果的,这个效果,未必是来自于生理上的,或许,更多时候则是源于心理上面的,心理安慰,心理治疗也很重要。 著名的遗传学教授,江夏教授就曾经说过:“相对于某些疾病的物物理治疗而言,人们往往会疏于对病人心理上面的疏导和治疗,其实无论是物理治疗还是心理治疗,这两样,同等重要,我觉得对于心理治疗这方面,确实应该得到广大专家和人民群众的重视……” 江夏教授,涉猎范围很广,她精通很多学科,说出来的话自然是极有道理的。 譬如看花收惊。 如果江夏教授知道在南方的这个小城,居然还有这么一个风俗的话,想必她也不一定会像那些彻头尾的唯物主义者一样,也认为这是典型的封建迷信。 江夏教授一定会十分有兴趣的来研究一下这些习俗的来源,并根据她所探究的东西,写出长长的一篇论文来。 范明是一个革命战士。 他当然不信。 不信,并不代表他会反对。 再说了。 他也许不知道,像他小的时候,他的老妈也是曾经许多次带着他找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神婆,给他看过花收过惊的。 花点小钱,求一个心理上的安慰,为儿女们求一个幸福平安,对于父母来说,又何尝不可呢? 别说是花点小钱了。 如果说能保证儿女们一生都幸福平安,相信,让那些父母们从大腿上割一条肉下来献给神婆,都没有问题。 范云站在那个神婆的店外看了一小会,心里面感觉十分好笑。 像范云这个年纪,说实话,实在是没有什么敬畏之心。 他不信神,不信佛,有时候甚至不信试图使他相信的一切。 怀疑。 他早已经过了说一就是一,说二就是二,对于什么人都可以盲从听信的年纪。 譬如。 从神婆的店里走过去之后,范云盯着路旁树上的树叶开始出神,他觉得有时候所谓的春夏秋冬也未必完全正确。 范云就想,如果当初把春夏秋冬这四个命名季节的字,用其它的字代替的话也未尝不可,比如说,完全可以用哆来咪发代替春夏秋冬,天气暖和的时候为哆,而现在这个季节为来,天气转凉的时候为咪,下雪的时候为发。 哆来咪发等于春夏秋冬? 看来范云又陷入了极度的妄想症之中。 但是。 不可否认的是,他说的有道理,只是他还没有深入地去想透彻问题的所在。 那就是。 凡事总有先来后到。 而一个文明和一些文字的诞生,也绝不是朝夕之功,这些都是经过慢慢的岁月积累,取长补短,优胜劣汰,才得以存留下来的东西。 是的,如果范云现在能够创建自己的一个国度,而这个国度里面所有的一切又都归他一人所有的话,那么没问题,他想怎么命名就怎么命名。 可是,他也只能用中文命名呀。 只靠天马行空,他也造不出什么新颖别致的名字来的。 倒是树上,那一树微风吹来哗哗作响的树叶,似乎在讥笑站在它下面的这一个凡人:“好傻,好天真!” 第192章 范云买了个溜溜球 今天范云上班很认真。 或许。 多少都有因为他打了架,被天热出来的那一身邪火发泄完了的原因。 中午他随便吃了点东西,应付了一下,然后,开启休息模式。 范云藏到了一个谁也找不到他的地方,躲了起来,打着瞌睡闭目养神。 一个人,若是不想让别人找到他,实在是太容易了,但是,有一点需要谨记——手机一定要关机。 范云没关机。 于是,在他刚刚瞌睡到迷迷糊糊,感觉马上就进入神游之境时,他的手机响了。 “叮铃铃……” 把他吓了一跳。 还能不能让人愉快地偷个懒了? 范云懒洋洋摸出手机,按下接听键盘:“喂……” “先生您好,我是中国移动公司的客户代表,工号15008,现在,我们公司正推出全新套餐卡……” 范云不感兴趣。 他直接摁下了挂机键。 范云对广告有一种天生的厌烦心理,他不喜欢被动地接受一些东西,如果他的兴趣上来了,他宁愿主动去了解那些感兴趣的东西,但是,如果强行推销给范云的话,对不起,拜拜。 更何况。 现在还吵到他休息了。 烦死了。 直接挂掉。 坚决不接。 范云被吵醒了,手机抓在掌心,他觉得自己给唐若打个电话吧,有些想她了。 电话拨通。 范云软声软气道:“若若,你现在在哪里啊?怎么还不回来,我都快想死你了。” 电话那头。 唐若娇笑连连:“……我现在上海,我也想你啦,只是,一下子恐怕还回不去,我跟你说,上海真的是很大很大,特别的繁华,特别是外滩,我们今天上午去外滩玩了一下,哇,好热闹。” 范云撒娇道:“我不想听上海和外滩的事,我只想问下你什么时候回来,这么久你还不回来,我觉得你不爱我了,我好伤心,好难过啊!” 电话那头的唐若,听见范云撒娇的声音,笑得花枝乱颤。 这个家伙! 这样腻死人不偿命的撒娇话,本来,不应该唐若先说吗?为什么让他抢了先呢? 唐若在电话那边亲了他一下,以作补偿。 挂了电话。 范云仍有些恋恋不舍。 他觉得唐若已经走了好久了,天长地久那么久。 久得只要范云一想到她,心里就如同被猫抓了一样,浑身坐立难安,十分难受。 他就想她。 想得可以要人命的那种想。 范云决定还是四处走一走吧,他的屁股下面现在如同安了一只小马达一样,再也坐不下去了。 于是。 范云就顺着水街,走进万里桥对面的那条古巷——百街里。 也是他曾经幻想在这里开个什么店,当一个戴大墨镜叼长烟卷的店主的那条街。 百街里。 可以直通湘漓汽车站,圆脸杨姐的牛奶批发铺子,就在这附近。 范云在百街里左瞅右望,街两边那些琳琅满目的货物让他的眼睛简直有点看不过来了,这里卖的都是居民日常生活的必须品,小到一根绣花针,大到可铺可盖的棉被,应有尽有。 这里。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范云买了一个不锈钢的挖耳勺,吊在了钥匙扣上。 因为,他的耳朵突然痒了起了,非挖不可,耳朵痒的时候真是要命! 耳朵痒,不像前胸后背与四肢那样,随手一抓立刻解决,耳朵,必须要有东西掏呀! 范云试过有几次耳朵痒的时候,他甚至把钥匙都插进耳朵里面搅了搅。 难受。 不搅难受。 范云看见有个玩具摊上摆着许多溜溜球,他就伸手拿起来一个,将绳子套进手指头里,然后缠好溜溜球,往下一甩。 “唏溜溜……” 范云挺会玩。 比旁边那个十来岁的小朋友会玩多了。 那个小朋友一脸羡慕的看着范云,在他的眼中,此时的范云绝对像魔法圣斗士那般,数通某种神秘的技能。 会玩就买了。 十块钱一个。 他其实并不是买来自己玩的,而是准备送给老魏的儿子军军的,范云挺喜欢虎头虎脑的军军,他去老魏家里吃饭的时候,没看见军军有什么玩具,今天看见了这个溜溜球,范云就决定买一个送他。 付款买下。 闪身走人。 范云突然发现这条百街里,实在是一条充满人情味的巷子。 细节。 发现在于细节。 他看见。 ……相貌十分憨厚的丈夫正伸着笨拙的手指,替怀孕的小媳妇将散落鬓角的头发撩到耳后,那个小媳妇则握着半块未吃完的发糕,满眼喜爱地看着自己那朴实的丈夫。 他看见。 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一前一后走在巷子里,恰是当年那一对满嘴都是豪言壮语,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好兄弟。 他看见。 骑在父亲的肩头,穿着鹅黄色的小衣服,手中挥着波浪鼓,将两只小小的绣花鞋在父亲胸前荡来荡去的小女孩。 坐在门内,正撩起薄薄的衣襟,喂着孩子的年轻少妇。 他还看见了一个瞎子,一个瘸子,一个挑着两个半筐水果的无证小贩,一个将胸脯拍得啪啪响的络腮胡子,一个正指天指地对着自己的朋友发着毒誓的酒鬼…… 这里没有琼楼玉宇,没有高楼大厦。 这里有的,全都是那种最接地气,最朴实的气息。 一股扑面而来的市井之气,让范云走在这里的时候,浑身有一种十分安心的感觉,一种懒洋洋的感觉,一种随心所欲的感觉。 一种舒服的感觉。 为什么,总有人非要向往那种繁华如梦的生活? 生活在这样真实、真切的地方,其实,不是更好么? 范云穿过百街里,走进了湘漓汽车站。 汽车站里,因为连日不曾有雨,地面早已经板结,硬得即使拿一个八磅的大锤也只能砸出一点点白印子出来。 靠墙的角落里,种着的一畦西红柿倒是长得分外可爱,现在有许多果子已经是半青半红,十分喜人。 转了一圈。 时不时有人朝他瞟上两眼,许多老百姓大概以为这个穿着制服的公家人到这个停车场里面来,必定是有所公干的,孰不料,范云只是随便逛逛而已。 逛。 有的时候就是长见识。 人家不是说了吗?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句话,相对来说其实是十分有道理的。 许多东西只是道听途说的话,根本无法追寻它的本质以及内涵,如果说是自己亲眼所见的话,那就不一样了,视觉上面的冲击远远的比想象更有效,更直观。 譬如。 此时的范云。 他就在从百街里通湘漓汽车站的途中,忽然悟到了一些什么东西,如果放在修真之士身上的话,必然就是所谓的“道”。 大道朝天。 大道从简。 这种每天柴米油盐酱醋茶简简单单的生活,其实,何尝又不是一种幸福呢? 生活与生命皆是如此。 正所谓人生除生死之外,绝无大事。 范云信马由缰,逛了一圈之后,感觉差不多已经到了上班时间了,于是就原路返回,返回自己的岗位。 下午无事。 下班之后,范云立刻回宿舍洗澡,换衣服,洗衣服,这些都是他每天的必要程序。 但是今天,他应该做得快一点,因为,说不定等一下卫明珠就会来喊他了。 果然,就在范云洗完了澡,把洗好的最后一件衣服攥在两手之间拧着“滴滴嗒嗒”的水珠时,卫明珠来了。 她先是在范云宿舍的楼下摁了摁摩托车喇叭。 “哔哔哔……” 范云从走道上探着头来往下看了,看见是她,于是大声笑道:“等我一下,马上马上啊,我现在还有一块衣服。马上,晾完马上下楼啊,稍等稍等。” 欧了。 卫明珠朝他打了个手势,她只是骑跨在摩托车上,并没有下车,她没打算到范云的宿舍里面来参观一下。 范云匆匆忙忙地搞定自己的事情,换好鞋子,“噔噔噔”下了楼。 不要让人久等。 这是一种礼貌。 卫明珠看着他那还在滴水,湿漉漉的头发笑道:“没那么急吧?还早哎,师傅,你看看你,头发也不擦干!” “不用擦,我的头发这么短,等下坐在摩托车上,风一吹,用不了五分钟就干了,你看看现在这个天气,这么热,是不是?” 卫明珠点点头:“你不懂,师傅,洗完了头发要擦干的。 不然的话,水气太重了,长年累月都这样的话,等到你以后老了的时候就知道了,很容易引起头疼的,知不知道? 不要求你把它吹干吧,起码也要把水分擦掉嘛!” 哎呀! 卫明珠懂的还挺多,还挺懂保养。 范云不知道,卫明珠的这几句话,其实是现学现卖的。 因为。 这几句话,是她听到那几个卖保健品的小伙子对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奶奶妈说的。 那个老奶奶嘀嘀咕咕地说自己的头总是有点偏头疼,白大褂小伙子就跟老奶奶扯了起来。 东扯西扯。 就扯到了洗头擦不擦干吹不吹干这个问题上了。 于是卫明珠就听到了一些这样的话,她觉得卖保健品的也不全都是忽悠人,有些话,说出来还是非常有道理的。 于是。 现在,她就把听来的话,原封不动地转达给了范云。 范云无所谓。 范云自我感觉身体好得很,棒棒的,什么头疼不头疼的,不存在的,是不是? 像他的头发这么短,正如他所言,随便风一吹就干了。 卫明珠看了看范云,笑道:“我搭你啊,还是你搭我呀,师傅?” 当然是范云骑车载她了。 范明骑上摩托车,载着卫明珠,出了队里的大院。 范云开着摩托车刚拐过弯,正准备驶上大路的时候,一辆小轿车如同受惊的兔子一般“呼”的一声从旁边窜了过去。 范云赶紧用力踩刹车。 坐在后座上,猝不及防的卫明珠一下子扑到了他的后背上。 范云顿时感到后背上软软的,绵绵的,一种女孩子身上特有的青春气息,顺着他的后背渗进了他的心里。 这? 范云不是故意的。 他不是那种人。 他绝对不会像某些坏坏的小伙子那样,搭着人家女孩子的时候,故意紧急刹车,由于刹车时的惯性,坐在后座上的女孩子,身体必然是迅速的前倾。 然后…… 这叫什么? 这叫使坏。 这叫占别人便宜。 范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了,瞬间面红耳赤,不过,幸好他坐在前头,卫明珠看不到他的脸色。 当然。 他也不敢回头看卫明珠。 卫明珠倒不在乎,下班之后没有穿制服了,她倒变得十分大胆起来,借势顺势,她还伸出双手轻轻环住了范云的腰。 这样。 搞得范云有点很拘束了,他觉得自己的身体如同一块铁板那般僵硬。 小伙子。 这样开摩托车是不行的,这样子很容易出事的,对不对? 放松,一定要放松,就算是女孩子搂着你也要放松。 别说是她搂着你了,就算是她趴在你的肩头上,用小巧的嘴巴往你的脖子里面哈气,你也要稳如泰山,稳如磐石。 稳如老狗。 别忘了,你是久经考验的革命战士。 如果从外貌上面来看范云的话,当然了,他现在绝对是稳如老狗的,但是,他的心里其实是慌的一匹的。 除了唐若外,还没有其他的哪个女孩子这样近距离的接触过他的身体,这让范云感觉到十分地难为情,十分地不好意思。 奇怪的是。 除了难为情和不好意思之外,他的心里面又有一种小愉快的感觉。 正如从前在金灵渠广告公司的前台时,他和先玲打情骂俏,先玲捏着美人拳轻轻地捶着他肩膀的时候,范云心里不以为意,反而觉得美滋滋的。 但是,自从认识了唐若之后,范云就刻意与其他的女孩子保持距离了,毕竟,他已经是名草有主的人了,拉拉扯扯的不好,不光是形式上的不好,就算是心里面,他都认为这是对唐若的严重不尊重。 范云对他与唐若之间的爱情,看得极重,他绝不允许这份爱有一丝一毫的亵渎。 不过。 像今天这种情况。 他还是允许卫明珠从后面搂一下自己的,毕竟,安全第一嘛。 他不能让卫明珠像某些穿着超短裙、连衣裙的女孩子那样,在坐摩托车的时候不愿意跨坐,而是两腿并拢,侧坐在摩托车的后座上,那样子,好看是好看,优雅是优雅,防曝光倒是防曝光了,却极不安全。 卫明珠今天又没有穿裙子。 她只是穿了一条七分热裤而已。 想怎么坐,就怎么坐。 她应该也是防患于未然,把问题想在了前头。 倒不说她现在和范云一起骑摩托车会如何如何,怎么样怎么样,只说等一下到老魏家吃饭的时候,如果说穿着裙子吃饭的话,如果不时时刻刻的注意,也是很容易曝光的。 经常就有些穿着女裙子的女孩子,软妹子的打扮,女汉子的心,穿着个裙子还大大咧咧的,不注意形象,不知道像电视上面的淑女那样将双腿紧紧并拢,而是四五马哈的伸腿坐着。 完全就是一副曝光于天下的节奏。 卫明珠什么事情都想在了前头,说明她实在是一个心思缜密的女孩子。 第193章 范云是个马屁精 范云开着摩托车,载着卫明珠,一路穿街过巷,往老魏家驶去。 一路无话。 除了卫明珠的气息时不时在他背后撩拨一下,撩得他心里如同春天里的柳丝拨动水面那样痒痒的,别无它话。 摩托车驶到了一个涵洞下。 这个涵洞是去老魏家的大路上的必经之地。 涵洞上面是一条铁路线。 是一条属于这个小城的西通云贵,东至湖广的唯一铁路线。 涵洞下的路。 则是所有不允许穿城而过的货车从全州直达桂林的必经之地。 到了这里。 范云发现堵车了。 当他慢慢地跟着前面的摩托车溜边钻过涵洞时,霍然发现,堵车,原来是因为有一辆外地牌照,拉了满满一车蔬菜的大货车,由于不熟悉路况,不知道这个涵洞是限高通行的,而一头拱进了涵洞里。 拱进涵洞倒没什么,关键是车厢上超高的那些蔬菜,那些装着大白菜的塑料袋,瞬间全被涵洞前头竖着的限高杆刮到了地下。 一片狼藉。 地上,到处都是白菜叶子。 有些白菜叶子被过往的车辆碾压过后,看上去滑滑唧唧的,如果说有谁一不小心踩到上面的话,绝对马上就会摔跤,简直能要人老命。 这个时候,现场已经混乱不堪,范云发现交警还没有来,大概,这个车辆可能也是刚刚经过这里吧,又或者这个外地牌车的司机不愿意报警也未可知。 至于地上的那些白菜。 有些,已经被过路的行人捡走了;有些,滚到了大货车的车轮下;还有一些,被一些好心的过路人捡到了旁边,等着司机自己过来收拾。 范云将摩托车拐到对面,停了一下,他和卫明珠都回头看着这一起事故。 卫明珠笑道:“师傅,等一下啊,你等我一下。” 她从摩托车后座上跳了下去,走到大货车旁边,伸手从地上抱起了两颗白菜。 范云一捂脸。 觉得自己应该和她绝交,应该假装不认识她。 这简直就是趁火打劫呀,别人司机车,如今,还被这些过路的行人,你拿一颗,他拿一颗,拿走了不少,司机真是欲哭无泪呀。 不过。 范云发现那些那个司机似乎并不在意,他并没有阻止那些过路的行人拿他的东西,看一看那个司机满脸冷漠的表情,似乎,别人拿的那些白菜不是他的一样。 想想。 其实也不奇怪,这些白菜掉到地上,差不多都已经摔烂了,就算是他重新将这些掉下来的菜装车的话,以现在的天气这么热,恐怕,运到目的地的话,早已经烂成水了吧? 烂成水不说,还很有可能把下面的那些好白菜污染了。 所以说,拿就拿吧,估计司机自己就是这么想的。 掉下来的东西,就等于是废物了。 卫明珠将那两颗白菜塞到范云脚下的踏板上:“不拿白不拿! 不拿的话,等一下被那些来来往往的车一压,一压就烂了,就算压不到,等一下那些扫地的清洁工过来搞卫生的话,也被他们给捡走了,是不是啊? 我们拿两棵,等下给老魏班长嘛!” 行吧。 范云承认她说的有道理。 女人总是有理。 没理的话,她也能给你找出三分理来,如果说她有了三分理的话,那么,她必定会将这三分理变成七分。 作为一个男人,无论如何,你也是辩不过她们的,这个时候,最好就是闭住嘴巴,不要试图跟女人们狡辩什么。 男人最大的绝招并不是和女人争长论短。 而是。 装聋作哑。 范云自言自语道:“女人不光是有理,而且还爱占小便宜,是个女人,就爱占小便宜。” “什么?”卫明珠没听清他的话。 范云大声道:“我觉得你说得对,做得好。” 他可真是个马屁精。 话说。 占了便宜就开溜呀! 这种事情,这种场合没有必要待太久了,对不对? 于是,范云将摩托车一加油门,一溜烟窜到了老魏家的门口。 那个倒霉悲催的外地司机,恐怕还要在桥底下折腾一阵子了,因为前后左右已经开始堵车了,车越堵越多的话,等一下,恐怕就要交警来才能疏散得了了。 总而言之。 他是惹麻烦了。 范云一边开车,一边就在心里面琢磨着:如果交警来了之后,发现那个外地司机将那根限高杆给撞坏撞弯的话,那么,他势必还要赔偿的。 如果照这样推算下去的话,算上损坏的货物,加上撞坏的设施,再加上他货物超高的罚款,恐怕,他这一趟的运费就要打水漂了,打水漂不说,只要不倒贴钱,亏本就算是不错了…… 范云摇了摇头。 开车无小事,千万不能大意呀。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有安全,才有生产呀,没有安全了,还搞个鬼的生产啊! 停下车后。 范云在前面开路,卫明珠搂着两棵白菜,两个人一前一后“噔噔噔”爬上了楼,到了老魏家门口。 爬到二楼,范云就把卫明珠手中的两颗白菜接了过来。 哎呀! 这种卖力气的事情还是男人做好了。 老魏家的门开着。 他家住在四楼,四楼是,随时他家的门都可以开着。 老魏住的这栋楼,二楼没有住人,三楼是一个带着一个小女孩的单身女人,据说,她老公是开长途汽车的司机,长年累月在外面开车。 那个女人一般情况下都是在女儿读书去了之后,她就跑到牌社里去打牌去了,一直打到女儿放学才去接女儿,许多时候,两母女就在外面随便吃一点,然后她才回来教孩子写作业,干家务。 她老公有钱。 无所谓。 开长途的大货车司机,工资都很高的。 今天自然也不例外,三楼的门紧紧关着,八成那个女人又到哪里打牌去了,这会子,应该是接着她的女儿到哪里去吃大餐去了。 进了老魏家。 老魏两公婆自然是在厨房里面忙活着做菜的,这就不用说了。 军军一个人坐在电视机前的一张四四方方的小桌子前写着作业,他没有像一些小孩子一样边看电视边写作业,而是专心致志伏在桌子上,不知写着什么东西。 范云把两棵白菜搂到厨房:“师傅,路上捡了两颗白菜,一个外地拉菜的大货车,在你们旁边那个涵洞那里刮掉的,卫明珠捡的,你看看,这个白菜还挺不错的,看上去叶子很嫩很新鲜的。” 卫明珠也跟进了厨房,小小的厨房除了老魏两口子外,一下子多了两个人,几乎已经打不开转身了,她也笑着对老魏道:“魏班长,你和嫂子今天晚上做的什么好菜啊?” 老魏揪着围裙的衣襟,拭了拭手,他接过那两棵白菜随手放到了厨房的瓷砖台面上,呵呵一笑:“……我今天去买了一只脆皮鸡,打汤吃,然后我还买了一些烫菜,我们等一下烫着吃,好不好?” 好什么好呀? 这么热的天,吃火锅,吃烫菜。 范云不好说罢了! 哎呀,反正客随主便,老魏怎么安排,他们就怎么吃呗,无所谓。 老魏老婆笑道:“你们去客厅里面吹风扇嘛! 这里好热呀! 厨房太热了,或者,你们去阳台上面坐,阳台那里很凉快的,你们去阳台去坐一下嘛,有两把风扇的,另外还有一把风扇的,你们拿着阳台去吹嘛!” 行。 那就去阳台坐一会。 阳台的门原本就是开着的,于是范云和卫明珠走到了阳台,当然了,也不用拿什么风扇,就在阳台上站着看一看老魏种的那些花呀,菜呀,葱啊,芫荽啊什么的,就可以了。 今天范云和卫明珠来得最早,梁蓉、何兰芬与梁静兰她们几个还没有来。 八成。 是因为那辆刮掉了菜的大货车在桥底下堵住了路,而导致现在桥底下已经堵成一团了,所以她们片刻之间过不来,也不一定。 由于是西晒,其实老魏家阳台上也是挺热的,不过,幸亏这个阳台是开放式的,然后阳台前面的路又宽,而且老魏租的这一片房子全部都是4层楼,没有高的,所以说在4层之上,时不时,总是有些风吹过来的。 吹过来也白搭。 夏天的风都是热风,除非到了下半夜。 桂北的这个小城的夏天,如果到了下半夜的话,吹过来的风还是挺凉快的。 老魏就常常一个人睡在阳台上打地铺。 因为。 他跟他老婆挤在一张床上的时候,睡着睡着,就感觉怎么睡都是热的,汗流浃背,所以,最后他就一下子从床上跳起来,拿起一张凉席直奔阳台。 有钱了一定要装空调。 还是那玩意舒服。 范云在老魏家的阳台上站了一下,看了看老魏中的那些长势喜人的西红柿小黄瓜,他把手伸进裤袋里,摸到了那只溜溜球,于是又走回了房间。 他走到军军面前,扯了一个小板凳坐下来,将手中的溜溜球放在军军面前:“军军,叔叔送一个东西给你,你看看——溜溜球,我今天下午买的,这个溜溜球质量很好的,很好玩的,你试一试,我看看你会不会玩啊?” 开什么玩笑? 军军当然会玩了。 军军不但会玩,而且还玩得很溜,他高兴地抓起范云送给他的这只溜溜球:“这个溜溜球挺好呀!和王波的一样。” 军军将绳头的一头套在手指里,然后把溜溜球缠好,用力往下一甩。 “哧溜溜……” 一甩,再一收,溜溜球立马又被他收回了手心。 如此反复。 只要军军不嫌累的话,看他那个样子,他可以将这个动作重复到明天早上。 如果全国的青少年儿童举行溜溜球大赛的话,以军军的这个实力和技术,完全可以拿它个一等奖二等奖的。 好马配好鞍。 这只溜溜球应该感到十分荣幸,应该感到万分光荣,因为它遇到了一个真正懂自己的小主人。 如果它遇到一个不会玩的小孩子的话,估计玩不了几下,那个小孩子就会十分沮丧地鼓着腮帮子,嘟着嘴巴,把它远远地扔到旁边去了。 物。 尽其用。 物尽其用就是最大的节约,就是最大的善待。 范云用欣赏的眼光看军军完了一会溜溜球,然后,他又转身走回阳台。 阳台上,卫明珠正拿着一把小锄头,给花盆中的那些花草松土,天气干燥炎热,很长时间没下雨了,所以那些花盆中的土板结的很快,早上浇上水,下午就是一层白白的土皮,看上去极度缺水的模样。 是啊,是很长时间没下雨了,老天爷是该下些雨了。 下雨的最大好处不光是降温,而且还可以将空气中的灰尘和病菌通通的清洗一遍。 范云抬头看了看天空,晴朗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他悠悠的叹了一口气,沮丧的道:“这个鬼天气,也不下点雨,好热呀!如果说下点雨的话应该就凉快了。” 卫明珠笑道:“下一点雨有什么用啊?这么长时间没下雨了,要下,起码要下一天吧,一天可能都不行,最好下它个三天三夜,下的大河里面也满,小河里面也漾了,那样才行,那样的话,可能就会凉快几天。” 那也是哦! 范云点点头,表示同意卫明珠的话:“嗯,就是,我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下一点两点的雨确实没用,要下,就多下一点,下时间长一点。” 卫明珠见范云顺着自己的话茬说话,不由莞尔一笑。 这是范云最大的好处。 范云在跟别人聊天的时候,他不喜欢抢别人的话头,无论有什么事情,他总是要等到别人说完了之后他才搭茬。 另外一个,轻易,他不愿意反驳别人的意见,不知道是因为懂得太多还是懂得太少的原因,范云在和别人聊天的时候,通常都是顺着别人的话茬说话,这样呢,就导致和他聊天的人一般情况下都能感觉到十分愉快。 不过,他的战友崔健生倒是给范云的这种性格下了一个定义。 “马屁精!” 崔健生认为。 范云是个马屁精。 其实崔健生并没有真正理解马屁精的含义。 真正的马屁精,那是指拍上司不拍下属的,平级之间轻易也不会拍的。 范云不同。 范云无论和谁聊天说话,通常情况下,他都不会反驳别人的意见,别人无论说什么,大多情况下他都会点头称是,似乎别人说的对,别人说的正确;即使不对也是对,也是正确。 如果说范云是马屁精的话,那他也是一个人见人爱,可爱无害的马屁精呀。 第194章 老魏的生日饭 范云是个好同志。 他看到老魏家阳台上种的西红柿已经熟了好几只,于是伸手摘了两个下来。 也没有洗,直接用他的t恤搓了搓毛,“吭哧”咬了一口。 好吃。 范云将另一只递给了卫明珠,笑道:“来!尝尝这个西红柿,非常不错,皮又薄又甜。” 卫明珠白了他一眼:“什么东西都往嘴巴里面塞,脏死了,也不洗一洗。” 她接过范云递过来的那只西红柿,走到老魏家的洗手间,上搓下搓,把那只西红柿洗得干干净净的。 卫明珠笑着冲厨房里的老魏喊道:“魏班长,魏班长,你们家买的这个洗衣机不错呀,三洋的,名牌货呀!” 老魏应道:“嗯,还行吧,刚买了没多长时间,那个是日本的嘛,电机啊,马达啊,那里面的配件都是日本的,质量还是可以的。” 卫明珠接道:“是啊,日本的这种小家电质量都很好的,你不知道,有好多大城市的人专门坐飞机跑到日本去买东西,我听说,有些人专门跑到日本去买那个马桶盖,因为日本人造的那个马桶盖质量特别好。” 老魏奇道:“是吗?咱们又不用那个马桶,咱们要蹲的就可以了,那个坐的不舒服。” 卫明珠又道:“那是,你现在年轻嘛,年轻当然可以蹲了,但是,如果说岁数大了呢?等了你七十多、八十多,老得动不了的时候呢?到那个时候,老胳膊老腿地蹲不下去了,你就只能坐了,知不知道?” 看不出来。 卫明珠还挺懂这些东西。 她说的有道理。 人老不讲筋骨为能,人一旦上了岁数,什么事情就不像年轻人那么方便了,就连上个厕所这种再平常不过的事,对于一些老年人来说,确实也是一件大事情了。 范云也从阳台走回了客厅,他看到军军住的那间房没有关门,于是站在门口朝里面望了望。 老魏两口子没有帮军军挂蚊帐,地上放了一个铁盘子,里面一个蚊香架,上面还粘着一点蚊香燃烧完后的灰烬。 因为军军睡的是一个席梦思床垫,没有床,所以不好挂蚊帐。 点蚊香也行。 反正只要没蚊子咬他就可以了。 君君睡觉的席梦思另一头,靠窗子的地方放了一只用镀锌水管做成的衣架,上面挂了一长牌的衣服,无非都是些现在这个季节穿不着的老棉衣与秋衣秋裤等,其中,大部分都是老魏两口子的。 门内,还有一个鞋架。 鞋架上放着许多一家三口的鞋,当然大多也以冬天的鞋为主。 鞋架上方。 全是军军的奖状。 范云数了数,差不多有十三四张,应该是从上一次搬家的那个出租屋里揭过来的。 范云看了看,都是些什么三好学生呀,双科达优呀,三科达优呀,这足以证明,军军的学习成绩不错。 范云觉得,军军实在是个不错的孩子。 又听话又聪明,学习还好。 即便算不上寒门贵子,也算是一个十分勤奋懂事的好孩子。 范云又走回客厅,这时军军的作业已经写完了,于是范云就打开了客厅里的那台长虹电视,调到了新闻频道,看了几眼。 范云一边看电视,一边打量着老魏家的这个刨花板做的电视柜,电视柜上放了一堆的啤酒瓶,看起来,今年这个夏天老魏没少喝啤酒。 就在这时。 梁蓉三个来了。 人还没到屋,老远就已经传来了梁蓉的笑声:“……何兰芬,你也太能下手了,拿个一颗两颗的白菜就可以了,你怎么拿那么多? 半袋子你都被你拿走了,真是的,拿回家吃得完吗?吃不完都烂掉了。” 何兰芬的大嗓门传了上来:“那有什么关系啊,吃不完我还不能送人啊? 再说了,我家里面有冰箱呀,我可以放在冰箱里呀,我把那些坏叶子、烂叶子全部剥掉,不要了,就只要中间好的部分,然后放在冰箱里,不行吗?” 行。 梁静兰倒是文文静静的,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嘻嘻的笑。 果然名如其人。 梁蓉先冲到厨房,从热气腾腾的菜锅里捏了一块鸡肉出来:“唔!好吃,好吃好吃。” 那块鸡肉觉得梁蓉很愚蠢。 自己已经在一两百度的汤锅里被炖得皮开肉绽了,能不好吃吗? 何兰芬搂着两棵白菜,也冲进了厨房,大嗓门如同一只高音喇叭般,差点将老魏厨房家的房顶给揭掉:“哈哈哈哈……来,老魏!嫂子,路上面捡了几颗白菜,给你家拿两颗上来。” 她那是捡的白菜? 抢的吧! 其实不管是捡的还是抢的,她也算是做了一些好事,毕竟这些白菜,那个外地司机是不能继续再拉走的了,他又没有地方处理,还能怎么办呢?捡走了还好,眼不见心不烦。 老魏老婆笑着接过了何兰芬手中那两颗白菜:“……刚才小范已经拿了两颗过来了,你看看你,又拿了两颗,吃不完呀!” “吃不完腌酸菜,实在不行就送人,再不行,嫂子你不是卖菜的吗?拿着去卖!” 这倒是个好主意。 无本万利啊,一分钱的本钱都不要,干赚钱。 老魏老婆呵呵笑道:“如果要是拿去卖钱的话,又少了,说实话,你这三颗两颗的根本不够卖呀,不要说这一点了,你就是用板车拖一板车过来,用不了两天我也能卖完呀!” 那是。 她是干什么的? 她就是干卖菜这一行的。 老魏笑道:“我看这白菜不错,没关系,等一下咱们吃完了鸡,剩下的汤,我就切着一颗白菜丢进来烫着吃,绝对很好吃。” 梁蓉插了一句:“不用等一下,你就现在直接拿一颗白菜洗一洗切一切,放在鸡里面一起煮就可以了,白菜不坏汤,越煮越甜的。” 有道理。 白菜不坏汤。 老魏听了梁蓉的话,拿起一棵白菜,将外面的烂叶子剥掉,剩下里面白白嫩嫩的菜心,他也没有切,直接用手撕了撕,就大块大块的丢进了锅里。 老魏拿铲子抄了抄锅底:“差不多了,我感觉应该差不多了,再煮五分钟啊,五分钟就可以吃了……老婆,咱们在哪里吃啊?在客厅?还是去阳台?” 老魏老婆用小勺拌着辣椒酱:“去阳台吧,阳台上面凉快,等下把桌子摆在阳台,风扇也拿出去,我们就坐在阳台上吃。” 好。 没问题。 这时,老魏冲自己的儿子喊道:“军军,军军……来,给你钱,你去楼下那个小卖店,买几瓶啤酒上来,买四瓶啤酒,两瓶饮料,一瓶雪碧,一瓶可乐,不不不,不要可乐,一瓶雪碧一瓶橙汁,快去,马上开饭了。” 得。 军军拿了钱,“噔噔噔”跑下了楼。 自己动手。 丰衣足食。 范云将饭桌搬到阳台,然后,又把风扇拿了出去,左右看看,阳台没有插风扇的插座,于是喊道:“师傅,你们家有没有插板?拿个插板出来,这里没有插座。” 老魏从电视柜里拿了一个插板出来,递给范云。 嗬! 原本搬家的时候还空荡荡的电视柜,现在,简直成了老魏的百宝箱,里面什么东西都有,什么钳子扳手,螺丝,螺丝刀,铁锤子,电笔,插板,还有一些什么扎带,电工胶布铁丝,电线…… 日常居家维修用的东西里面几乎都有。 老魏真是个有心人,是个过日子的男人,怪不得他老婆愿意跟着他东奔西走,吃苦受累呢。 跟着这样的男人过日子,踏实有盼头啊! 是不是? 其实现在老魏老婆赚钱比他赚的多,因为她卖菜嘛,经济收入肯定是比他一个上班族要强得多,当然了,卖菜可不是一般人能做的,这个行当,是需要早起的,是一个十分吃苦的行当,那个钱可都是血汗钱来着,绝不是凭空从天上掉下来的。 好了,桌子摆好了,风扇也搬出来插上电,呼呼的摇头了。 军军的啤酒和饮料也买回来了,板凳碗筷全部都准备好了,开吃。 今天的这一顿饭。 多了一个卫明珠和梁静兰,少了唐彬与赵艳玲。 还好,吃饭的这些人都挺识趣,并没有提那两个被辞退的人。 提起来,只能让大家心里都不痛快,是不是? 饭桌上,现在就只剩下了范云和老魏两个人一对一的单挑,这样喝起酒来倒也公平,你一瓶我一瓶,如果说想搞点鬼的话,谁也糊弄不过去。 不会的。 喝酒如同交心。 搞鬼就没意思了。 对于范云来说,能喝,他就喝,不能喝,他也不硬撑着。 “叮”的一声。 范云和老魏碰了碰酒瓶:“师傅,祝你生日快乐,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老魏爽朗一笑:“哈哈,谢谢,来,喝酒。” 喝酒! 两个男同志挨在一起坐了,喝他们的啤酒,几个女将则喝饮料,梁蓉摆出六个纸杯子,给包括军军在内的六人每人倒了一杯橙汁,老魏老婆此时把辣椒酱碗端了过来:“尝尝这个,看看盐味够了没有?” 何兰芬挑了一点试了试,连声称赞:“好吃,这个辣椒酱做得真不错,又香又辣。” 不光辣椒酱不错。 鸡肉更不错。 脆皮鸡然名不虚传,吃起来特别有嚼劲,十分爽口,范云往自己的碗中拨了一大筷子辣椒酱,然后把鸡肉放在酱里蘸了蘸,放入口中。 香。 顺滑。 十分不错,范云又挟了一块,好吃。 何兰芬端起橙汁,对老魏笑道:“来,老魏,我以茶代酒,也敬你一下,祝你生日快乐,身体健康。” 老魏喝了一大口啤酒:“随意,你们喝饮料的多吃菜,也没什么好招待大家的,不好意思啊!” 太客气了。 杀鸡待客,自古以来都是高规格的了,有什么好指摘的呢? 鸡鸭鱼肉,这四样东西是逢年过节,招待客人必备的呀。 老魏的这一顿生日饭,有点隆重啊。 范云又敬了老魏一下,他由衷地夸了军军一下:“师傅,你们家军军学习挺不错的,我看见军军得了好多奖状呀!一定要好好培养他,供他读大学。” 他说的对。 他的话是发自内心的。 说这话时,范云是相当有些遗憾和后悔的,他当兵的时候,如果学历够,读书读得多的话,他是有资格考军校的。 考上了军校,那,他的命运可能又完全不一样了。 范云感慨地道:“许多时候,机会突然就会出现在你的面前,而这时,如果你已经准备好了的话,那么你就有可能改变了自己的命运,而如果你没有能力,那么,可能就会与机会失之交臂。” 老魏点点头,对军军道:“军军,听到你范叔叔说了没有?现在这个社会,只有好好读书才有出路的,如果说不好好读书了,以后出去打工都没人要。 现在,打工都要高学历的了,起码要高中以上的学历,人家才肯要你,等到以后你长大了,到了你们这一代人可以参加工作的年龄,高中学历恐怕都不行了,起码要大专学历了。” 那是。 时代在发展,在不断的进步,各行各业对于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范云笑道:“反正,如果说想在社会上面立足,要是想混得好的话,要不,学历就要高,起码要读个什么博士硕士的;再不,就要有一技之长,有技术也没问题,现在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子的,就怕你学历又不高,然后又没有技术,那就完蛋了,真的……” 说起技术,那是没有问题,现在到处都说缺高级蓝领,高级技工,不过一般的父母,谁又舍得让自己的孩子去做那些技术活呢? 那些技术活,一般都是要下苦力的。 比如说车工、铣工,电镀工等等等等,这些工种,哪一样不需要吃苦耐劳啊? 而现在娇生惯养的这些孩子们,许多人的身上恰恰正缺少吃苦耐劳的品质。 老魏对范云的话深表赞同,他举起酒瓶招呼道:“来,范云,喝酒,现在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子的,要不有学历,要不有关系,再不就要有真本事,但是呢…… 总而言之,一个人还是要有真本事,没真本事是不行的。 没有真本事,即使是给你一个好的岗位,你也坐不稳,坐不住。” 第195章 下雨天好偷懒 老魏的话说得有道理。 范云喝了一口啤酒,夹了一块鸡肉放在口中,看着吃得一脸幸福的诸位同事笑道:“别说,今天这个鸡肉做的实在是太好吃了。” 梁蓉接过了话,但是她没有提菜好不好吃,而是讲起了一个今天发生的事:“嘻嘻!我今天可看了一场热闹!” “什么热闹,说来听听!” “说说。” “快说,快说。” 好几双眼睛一齐盯着梁蓉。 她若不说。 这些人准备从她嘴巴里面往外抠故事。 梁蓉不急不忙道:“今天下午,我在家家乐那个卖衣服的门口站着,这时候,来了一个四十多岁的男顾客,带着个二十来岁的女的买衣服,选来选去,选了半天。 后来,那女的看中了一件裙子,那个男人就到门口的收银台付钱,那个管收钱开票的营业员还没来得及给那一男一女找零钱呢,这时,从门外进来一个三十多岁女的,上来就和那个二十来岁女的动上手了。 两个人撕衣服,扯头发,呵呵!两个人都已经滚在地下了,还不撒手,那个岁数小的,连高跟鞋也蹬掉了。 搞笑的是旁边那个男的光看热闹,谁也不帮。 那个男的气得嘴巴都歪了,还一个劲说……使劲打,谁厉害刚买的这件裙子就归谁。 哈哈。 听了他说这个话,俩女的倒不打了,一起冲他来了,一个扯他衣服,一个掐他手,把他连扯带拽揪出去老远才撒手。 在外面闹了好一阵子的。 后来。 那个男的又一溜烟跑回来取东西,我就看到他的脸上被抓了好几条血印子,衣服扣子,也掉了两个。 那个卖衣服的营业员问他怎么了?要不要报警,他来了一句,小五打男人,报什么警啊? 那男人零钱也没要,拿上东西就赶紧走了。 后来,我们才弄明白,小五原来就是小二加小三的意思,笑的人要死!” 大家都笑起来。 这事。 老魏笑道:“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大家都这样说!” 听了老魏这句话,老魏老婆立刻用筷子敲了下他的酒瓶:“我告诉你啊,你要是敢去找小三,我可不会轻饶你!” “我找什么小二小三啊?直接把你当小三供着不就行了嘛!” “瞎说八道,我要是小三,那你的大奶二奶是谁?在哪呢?” 老魏见自己的老婆不禁逗,忙分辨道:“打比方呢! 比如说。 礼拜一你是大奶,礼拜二是二奶,礼拜三是小三,礼拜四休息、剩下三天倒回来做,每一天的待遇都不一样,让你天天都有新惊喜,多好呀!” 范云扑哧一下笑了。 这老魏。 看不出来还挺贫嘴的。 不过,看样子今天晚上他是有点皮痒了,现在不考虑后果就说了这几句话之后,估计是要妥妥的跪搓板了。 这时,范云裤兜里的手机响了,他忙摸出来接了:“喂,你好……” 电话是驾校打来的。 通知他这个月二十九号科目二考试。 范云唯唯诺诺应了。 考吧,早考晚考都要考,早考早利索。 吃完了饭。 散伙。 明天早上还得训练呢,军军也要早起上学,老魏的老婆也要早起卖菜,大家都忙,吃完饭也没有什么节目,就散伙了。 范云没有跟卫明珠一起骑摩托车回去了,本来,卫明珠是想搭他回去的,但是范云拒绝了,因为他有点迫不及待的想打一个电话给唐若,问问唐若有没有接到驾校通知考科目二的电话,范云决定还是边走边打电话,就走小路,反正也没什么事,所以就没有必要跟卫明珠一起走了。 随便他。 有顺风车不搭。 傻子。 范云顺着小路往宿舍走,边走边拨通了唐若的电话:“若若,刚才我接到了驾校的电话,他们通知我说这个月二十九号考科目二,你呢?驾校有没有打电话给你啊?” 电话那头。 唐若的声音听上去心情非常不错,她笑嘻嘻道:“打了呀,驾校也打个电话给我了,和你一样,也是二十九号考试,我觉得挺好的,这样咱们可以一起,对不对? 我看一下,过几天……早点回去,怎么说还要练一练嘛,考试之前都要摸一摸车呀,不过我觉得我再练个几天就差不多了,但是也不确定啊,不一定百分之百能考过。 我模拟考,考得倒还可以,每一次都是打九十多分到满分,基本上每一把都能通过的,不知道你现在练的怎么样了?” 范云还能怎么样了? 他这几天都没有摸车,虽然说信心是能够打一百分的,但是他的实际操作谁知道呢? 可能有点悬。 范云低声低气道:“我觉得还可以吧! 我练的虽然说不是特别熟,但是基本上每一把也能过,我我我抓紧时间再练一练吧,你说好不好? 我觉得我应该再练一下。 唐若你快点回来嘛,你快点回来,我们两个人一起练嘛,好不好?我都想死你了。” 听到这话,唐若倒没笑他,而是轻轻地道:“我也想你呀,我也想快点回去啊,可是,这边一下子走不开嘛,我抓紧时间争取早一点回来,啊,乖!” 范云将头点得跟鸡啄米似的:“好的好的,你快点回来啊,等你哦!对了,到时候你在哪里下车呀?我好去接你啊!” 唐若笑道:“你又没有小轿车,接什么接呀? 不用接了,我到时候肯定是坐飞机回去的,然后到桂林下飞机,到时候我自己坐车回来就好了!” 一句没有小轿车。 严重打击到范云了。 是啊,光考个驾驶证,又买不起车,又有什么用呢? 以前。 范云还曾经信誓旦旦的说,等自己复原之后,三年就能买一辆桑塔纳,看这个样子,再给他三年恐怕也买不起呀! 理想和现实之间,还是有很大的距离呀! 如果说范云想要实现理想,看来必须要改变一下自己才行了,如果像他这样一直上班的话…… 哎! 其实,按理说范云买车也不是不行,贵的买不起,可以买个便宜的嘛,对不对? 其实。 范云可以买一个五菱之光面包车,或者昌河那种面包车开。 那些车,经济实惠,两三万块钱就能买一台。 如果说是买二手车的话,几千块钱就可以了。 他咬咬牙,努努力,勒勒肚皮的话,大概一年多就能买一辆二手的五菱之光了,到时候开着也挺不错的。 起码说。 刮风下雨天能躲在车里面看别人开摩托车在外面受罪了。 范云舍不得挂电话,一个劲地跟唐若腻腻歪歪:“若若,我好想你啊,我感觉你走了好久了,真的!” 唐若笑道:“我也有这种感觉,别着急啊,等着我从上海给你带好吃的回来,带很多很多好吃的,好不好?” 为什么? 感觉唐若跟范云说话的语气,倒像是她在和马雪莹说话那样,像哄小孩子一样。 范云恋恋不舍的挂了电话:“拜拜,你在上海一定要注意身体啊,好不好?一定要照顾好自己,我真的真的真的很想你了。” 唐若在电话那头“啵”了他一下。 表示安慰。 表示亲亲。 范云的唇角不由自主的就划上了一丝笑意。 他就想起了漂亮的唐若软软的嘴巴。 唐若的嘴巴。 好香,好甜呀。 苹果一样香。 苹果一样甜。 甜死范云算了,甜得范云走不动路。 回到宿舍,范云首先第一件事,是先跑到洗手间冲凉,热死了,他要冲个凉才行。 他的冲凉,是真正的冲。 别人只是淋浴,他是真正的大盆大盆,大桶大桶地倒、冲。 爽快。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晚上天气特别的闷热,蚊子也特别的多,在宿舍里面飞来飞去,范云感觉到,自己如果说不进蚊帐里面躲着的话,可能不大一会,全身的阵地就会被那些蚊子们给占领了。 蚊帐一关。 看你们还猖不猖狂? 范云躺在床上习惯成自然地扯过书本看了几眼,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睡到半夜的时候,他被窗外“噼里啪啦”的声音惊醒了。 范云从床上跳下来,走到外面的走廊看了一下。 哇! 下大雨了。 电闪雷鸣,老天爷发威了。 比范云冲凉时倒水的那种声音还要猛上三分的雨水,“哗哗哗”从天上一个劲儿的不停地倒下来,倒在不锈钢的薄瓦皮上时,发出一阵阵极大的噼里啪啦声。 这天。 八成是被哪一个猛男给捅漏了。 过瘾。 范云将手伸到走廊外面接了接雨水,凉飕飕的雨水不停地打在他的手掌心,溅到他的胳膊和脸上,爽快。 此时。 就在他们宿舍前方不算太远的一处山边,一道明亮的闪电从天而降,而后,接着一个炸雷从他的耳边“轰隆隆”暴响着滚过。 也不知道那道闪电劈坏了什么东西没有。 倒是这一声惊雷,震得范云他们院子里一些车辆不停的叫了起来:“呜哇呜哇!” 范云挺高兴。 他觉得下雨好。 下雨天好偷懒。 如果说这个雨一直下下去的话,明天就不用训练了,对不对?不用训练,那他就可以多睡一个小时的懒觉了。 果不其然。 这个雨一直下个不停。 到了第2天早上的时候,这雨紧一阵,慢一阵,大一阵,小一阵,仍然无休无止的下着。 太好了。 正合范云之意。 他本来定了六点半的闹钟的,现在又把它摁掉,重新定了一个七点半的。 睡懒觉觉。 养肉肉。 但是范云突然发现,唉呀,虽然说训练是减免了,但是上班就不爽了呀。 虽说上班的时候可以找地方偷懒,但是从宿舍走到上班的那条路,还要走很长一截子呢,这不爽快,等一下,搞不好鞋子都搞湿了,这么大的雨,怎么办啊? 范云起床洗漱完毕,穿好衣服,准备上班的时候,发现老魏班长正准备将队里的那辆皮卡车开出去,范云连忙招手大喊道:“师傅,等等我,等等我。” 老魏本来已经准备开车走了,听见范云喊了之后,连忙又把车倒了回来,一直倒到他们宿舍的门口。 “你还没走啊?我还以为你走了呢?” 范云跳进皮卡车里,甩了甩头:“这么大的雨,怎么走啊?师傅啊,你看看?这要是走着去上班的话,还没到地方呢,鞋子就湿了。” 老魏笑道:“你要去领雨衣雨鞋呀,这样子不行的,下雨天的时候,我们有那个雨衣雨鞋发的,下大雨就不要穿自己的鞋了,皮鞋布鞋都不行的,必须要穿雨鞋。” 范云不知道呀,原来雨衣雨鞋公家也有发的。 他笑道:“我不知道啊,师傅啊,我以为我们只发衣服和皮鞋呢,没想到雨衣和雨鞋也有发的,你说我要不要现在去领啊?” 老魏“吭哧”了一下:“咳……今天就算了吧,下这么大雨,管后勤的人也不一定这么早来的。 你没有水鞋的话,你就找地方躲着雨嘛,不要去外面,知不知道? 行了,咱们先去吃早餐吧,吃完早餐我把你送过去,啊,如果说领雨衣雨鞋的话,等下班了再说吧!好不好?” 行吧。 听师傅的话。 没问题。 早餐有没有什么新鲜花样,最好吃的还是米粉,像其他的什么包子油条啊,面包牛奶啊,吃来吃去总还是不如那一口香喷喷滑溜溜十分有嚼劲的米粉。 范云请客。 他抢着付了钱,给自己和老魏一人叫了一碗二两的米粉。 他付就他付。 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老魏也不和他抢,如果说老魏先掏出钱来的话,那就是老魏付了,范云也不会跟自己师傅抢的,不计较。 本来也是,如果说什么事情都斤斤计较,一分钱的亏都不肯吃的话,那么…… 那就实在是小气的没朋友了。 两个人也没有在桌子边上坐,就是端着米粉碗,站在米粉店的门口,呼呼啦啦地往嘴巴里面扒拉着米粉,看着外面同样呼呼啦啦的雨。 米粉店里,时不时有人搁下碗,“嘭”的一声撑开伞埋头冲进雨里。 这些,无非是着急上班的工人,赶着上学的学生,或者说,一些有急事的人,赶紧扒拉完了这两口米粉,该干嘛干嘛去。 范冰冰和老魏倒不着急,车子已经开出来了,已经到了街上了,现在他们所在的米粉店位置,也算是他们的工作范围之内了,所以说,不着急。 范云可以安心吃完了早餐,等到雨小一点,再慢慢溜着房檐底下走。 第196章 马雪莹感冒了 这雨一直下到中午才停。 范云爽歪歪了。 这样的日子是最好混的了,反正又没有什么事情,下雨的时候,按理说,绝对不会有那些无证的小贩了吧? 确实。 不会有一个。 而是有两个。 有两个无证小贩挑着担子,“唏唏嗦嗦”的在房檐下避雨,被范云看到了。 其中有一个。 就是那天被他顺着师范学院的那个上坡路,追到一个胡同子里面去了,然后消失不见的小贩。 当范云看着那个小贩的时候,那个小贩也在看他,似乎,他也认出了范云。 那天,他摆在地上的那只编织袋上放着的是穿山甲。 不过那天的东西范云没有看到。 今天呢? 今天他的担子里究竟是什么呢? 范云决定过去看一下,趁着现在雨大,那个小贩,谅他也不会走到哪里去。 于是范云就走到那个小贩的面前。 那个小贩神色慌张,满脸堆笑:“我没有卖东西,我就是在这里躲下雨,等下就走,雨停了,马上就走。” 范云又没有赶他。 范云只是伸手撩开了他的那两只竹筐,想看一看里面究竟是些什么东西。 撩开一看。 里面居然是七八只毛茸茸,肉乎乎的竹鼠。 这个小贩。 真应该下拔舌地狱。 他今天卖穿山甲,明天卖竹鼠,后天说不定又卖些什么麻雀呀,乌龟王八呀那些野生动物。 靠这个为生的人,能是什么好人啊? 范云认为。 越来越多野生动物的灭绝,多多少少,都有这个小贩的一些责任,说不定某一个灭绝的物种就是他的推波助澜与助纣为虐造成的,他一定是某一个物种灭绝的背后推手之一。 可是范云又管不了他,范云没有那么大的权力。 像这个小贩,他没有在这里摆卖,那么范云就不能管他,人家在这里歇歇脚,避避雨怎么了? 虽然范云看着他那副鼠头獐目的样子很不顺眼,却也拿他没有什么办法。 但是,如果说现在他有一点点想要摆摊卖货的苗头,那么,范云马上就会把他缉拿。 可是,那个小贩似乎一副看透了范云心思的模样,他把两只箩筐的盖捂得紧紧的,根本就没有想出货的意思。 这个时候,雨越来越小了,那个小贩瞟了范云两眼,发现范云并没有看自己,于是赶紧挑起担子,溜之大吉了。 范云确实没看他。 范云已经不拿他当人看了。 而是当人渣。 范云在走神。 在想心事。 他昨天才跟唐若通过电话,现在又开始想她了,范云这会正在想假如自己有车的话,唐若回来的时候,他是不是可以开车去接她呀?那样子的话,不是可以给唐若一个惊喜吗? 让他想吧。 他想唐若,完全没问题。 不过。 唐若可不见得有空想他呀。 因为。 马雪莹发烧了。 此时。 上海金灵渠广告公司内。 唐小兰正焦急地摸着马雪莹的额头,一迭声问唐若:“唐若,马雪莹发烧挺厉害呀,你摸一摸她的额头,感觉好烫啊。” 唐若摸了摸。 她点点头道:“嗯,马雪莹确实发烧了,感觉到额头是有点烫。” 唐小兰急道:“怎么回事啊?怎么好好的说发烧就发起烧来了? 昨天的时候,玩得还好好的,很开心的,你看看她,今天好像就浑身软绵绵的,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唐若眨眨眼:“呃……主要是天气太热了。 我们在外面玩的时候,那么热,然后坐车呀,去商场干嘛的再一吹空调,一冷一热的,马雪莹本来就爱出汗嘛,出了汗再突然间一凉,所以说,她就很容易感冒发烧的。 另外一个,我觉得可能她也是有点水土不服吧,毕竟上海这边和桂林那边天气不大一样,这边感觉好像更热一点。” 唐若这个解释挺合理。 唐小兰也接受了。 于是,唐小兰就嚷着要带马雪莹去儿童医院看病。 她这个建议,唐若本来不愿接受。 因为唐若带马雪莹带久了,有经验呀! 像马雪莹这种感冒发烧,一般情况下,买一点退烧药,再买一点儿童感冒冲剂喝就可以了。 如果说带着马雪莹去儿童医院的话,那里必定是人山人海的,光排队都要排半天,更不要说看病了。 这种情况,去大医院未必是最好的选择。 但是,唐若看到唐小兰那副十分认真着急的模样,本来想说的话又收了回去。 本来也是,唐小兰是马雪莹的亲妈,作为一个亲妈,关心自己的女儿,完全无可厚非,既然唐小兰要带马雪莹去大医院,那就去呗,唐若也只能陪着,所以说她也没再说什么了,而是点点头道:“那好吧,那我们要早一点去,现在就去吧,医院里肯定很多人的,不要耽误了。” 那就去呐! 三个人出门,刚好碰到了江晔。 当江晔知道马雪莹感冒了之后,他决定亲自送她们三个去儿童医院。 老总愿意当司机,不胜荣幸,那就去吧。 江晔替唐小兰拉开车门,笑道:“还是我送你们去妇女儿童医院吧,去那儿的路我熟,那儿有一个儿科的主治大夫是我的朋友,我带你们去的话,可以不用挂号,直接优先帮马雪莹看。” 唐小兰意味深长地瞥了江晔一眼。 她这一眼有内容。 有丰富的内涵。 就连唐若这样一个胸无城府,十八九岁的小姑娘都看出来了。 江晔与唐小兰对视了一眼,他伸出左手护在唐小兰的头顶,待唐小兰上了之后,才“呯”的一声砸上车门。 唐若坐在后排,把马雪莹搂在怀里。 此时,马雪莹的小脸蛋已经红得跟苹果一样了,唐若把自己的脸贴在马雪莹的脸上。 呀! 很烫! 马雪莹浑身软绵绵地,一点精神也没有,软软地靠在唐若的怀中,平常的时候爱说爱笑,调皮捣蛋的她,现在一个字也不想说,眼神也黯淡了光彩。 看来。 她是烧得真厉害了。 唐若很想催一催江晔的,但是不用她催,坐在前排副驾驶的唐小兰自己催上了:“快点,江总,我感觉马雪莹发烧发得很厉害了,要早一点去,快点去才行,赶紧找医生帮她看看。” 好! 坐稳了。 请前后排的乘客们系紧保险带。 宝马开始起飞。 果然。 正如江晔所说,去儿童医院的路,他很熟。 这辆宝马车在车流中不停的穿梭前进,走过了一个又一个的红绿灯路口,东拐西拐,没用多长时间,就缓缓驶进了儿童医院的大门。 江晔直接把车开到了急诊大楼门口。 他把手中的车钥匙朝过来指挥车辆的保安手中一扔:“交给你了!” 然后。 江晔带着唐小兰她们三个匆匆走进楼中,边走边摸出手机打电话:“……对,是我,江晔,我那个朋友的小孩发烧,现在已经烧得很厉害,对对对……好的,我马上过来,我现在已经到医院门口了,好的好的……好好好,你在房间等着我,好的,马上到。” 唐若抱着马雪莹,马雪莹伸出两只柳枝似的小嫩胳膊,紧紧搂着她的脖子。 唐小兰左臂上挽着自己的白色坤包,皱着眉头,跟在江晔的旁边,几个人急匆匆走到了三楼的一间诊室。 门口的护士拦住了江晔。 江晔张了张嘴,还未说话。 这时,诊室的门开了,一个穿着白大褂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推开了诊室的门,对护士道:“小吴,让他们进来。” 护士小吴张开嘴巴:“您好先生……好的主任,好的……先生请进。” 护士闪到一边。 那个中年男人看见江晔带了这么多人进来,眼中有些疑惑,不过出于职业素养,他并没有说什么,而是指了指板凳,对抱着马雪莹的唐若道:“坐。” “赵兄。”江晔向那医生颔首致意。 “嗯,别急。”中年医生摇手示意。 他先是摸了摸马雪莹的额头,然后,又伸出手来帮马雪莹把了把脉。 接着,又拿过两根棉签压着马雪莹的舌头,看了看她的舌苔,最后还翻着马雪莹的眼皮看了看她的眼睛。 看完这些。 赵医生点点头道:“喉咙有点肿,有点发炎,看样子,应该是病毒性感冒。 这样吧! 我建议先去抽个血化验一下,看看宝宝血液中的的白细胞值,分析一下数据,我们再决定是吃药还是打针,好不好?” 马雪莹嘴巴鼓了鼓,小脸绷得紧紧地:“姐姐,我不要吃药,我不要打针……妈妈,我不要吃药,不要打针,好不好?” 唐小兰从唐若怀中接过马雪莹,哄着她道:“我们不吃药,不打针,我们就去那边玩一下,去那边检查一下,然后我们就回家家,好不好?” “好!” 赵医生开好单子,唐若和唐小兰带着马雪莹去抽血化验。 江晔则留在了诊室中。 他对赵医生道:“赵兄,跟你说过的那事,一切就拜托你了。” 赵医生并没有忙着叫下一个病人,而是笑了笑对江晔道:“江总,你放心,你说的事我都记着的,就是和刚才那个小女孩做亲子鉴定嘛,对不对?” 江晔点点头:“是的,但是这个事一定要保密,除了你我,不能被第二个人知道。” 赵医生笑道:“你放心,江总,我这个人你还不知道吗?我的嘴巴严得很的。 倒是你哦,我有点担心哦,别等晚上的时候,一不小心就跟她说出来了。” 江晔摇摇头:“不会的,还不到时候呢,就算她是我的孩子,现在也不着急。” 赵医生笑道:“江总,我觉得有点奇怪哦,像你这样一个事业有成的大老板,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啊? 为什么单单对唐小兰就那么好呢? 你看你,为了她的女儿……当然,也有可能是你们共同的女儿,还在那么远的一个小小县城专门开了一家分公司。 你这是图什么呢?” 江晔摇了摇头:“一言难尽啊,赵兄,感情这个事情很难说的,我和唐小兰的关系,你应该也是知道的,我们是大学同学……唐小兰和她老公的关系并不好,其实说实话,那个男人根本配不上他,那是个什么东西啊? 放着这么好的老婆不好好珍惜,还在外面沾花惹草,找小三、养情人,什么坏毛病都学会了。” 赵医生笑着摇摇头:“很多事情我觉得不是那么简单,你说是不是?” 当然了。 不说别的,就光说江晔与唐小兰的关系就够复杂的了,拉拉扯扯这么多年了,一直搞不清楚。 复杂是复杂,但如果简单说的话,就是一句话:江晔和唐小兰是情人关系。 可惜。 就算他们以前的时候再相爱,但是他们没有领结婚证,他们就不是合法的夫妻,所以说他们的关系就不能大白于天下,而始终只能在地下进行。 现实生活中。 这样让人无奈的事情,很多很多。 不止他和唐小兰这一例。 江晔是什么? 一个管理着上百号人的大公司老总,这些事情,他自然洞若观火。 可惜的是,天底下有很多的事情,是根本无法用道理来说的。 知道是知道,做到是做到。 这两者之间,完全是两码事,知道不等于做到,而做到,也未必等于完全知道。 就像他和唐小兰的关系一样。 江晔以为他瞒天瞒地瞒得了所有的人。 其实,到头来,他根本谁都瞒不住,就连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天下事,最不爱说别人是是非非的湘琴,也知道他和唐小兰之间的情人关系。 有时候。 江晔就常想,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自己和唐小兰的这层关系挑明了,然后自己找到唐小兰的老公,跟他做一个了断,男人之间的了断。 不过。 他又忍了下来。 因为。 没有十足的把握,他是不会轻易出手的。 并且,他还一直在寻找某些能够说服自己采取下一步行动时更加有力的证据。 譬如。 他一直怀疑马雪莹很有可能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但是苦于一直没有机会,找不到什么证据。 这一次马雪莹和唐若能够到上海来玩,其实,本身也是在江晔的计划之中的。 他早就有所预谋了。 因为。 他想趁马雪莹放暑假来上海玩的这个机会,看看能不能想办法进一步落实一下有关他和马雪莹关系证据。 他甚至都已经构思了很多种实施计划。 不过。 因为今天马雪莹的感冒,之前他所做的种种计划,倒也不必实施了。 第197章 唐若爸住院了 马雪莹很坚强。 抽血化验的时候,居然没有哭。 虽然她很想哭。 抽完了血,唐若三人又回到赵医生那间诊室,药,赵医生已经开好了,并且江晔已经去抓药了。 这个效率可以。 值得点赞。 等唐小兰带着抱着马雪莹的唐若匆匆赶到抓药处时,江晔刚刚把药抓出来。 也不用等了,几个人直接到护士站要了一些温开水,给马雪莹把药喂了。 主要是退烧药。 赵医生说了,马雪莹这个感冒,不用打针,可以先吃药观察一下,如果吃了药还不退烧再说。 赵医生还说了,小孩子能不打针的话尽量不要打针,抗生素用多了对小孩的身体不好,容易产生耐药性的。 那就回公司。 别说。 药还挺灵。 唐若发现,马雪莹吃了药后,不大一会儿额头上就沁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此时正在她怀中昏昏欲睡。 唐若忙对唐小兰道:“阿姨,空调温度调高一点吧,调到二十八度,我看马雪莹是想睡觉了,阿姨,你这里有毯子没?” “有,我这有一张我用的毯子,哦,对了,还有大衣。” 唐若抿嘴笑笑:“不用了,就要毯子就可以了,再要一个枕头,咱们把马雪莹放在你的沙发上让她睡一觉吧,好吗?” “好!” 于是。 唐若把马雪莹的凉鞋脱了,然后垫好枕头,把她放在了沙发上,又帮她往下面扯了扯裤脚,放好后,将唐小兰递过来的毛毯对折了,搭在马雪莹的肚子上。 马雪莹此时已经睡得呼呼的了。 唐小兰还不放心,又从衣柜里取出了一件粉红色的薄大衣出来,轻轻搭在了马雪莹的肚子上。 唐若也没阻止她,她是亲妈,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不管怎么样,唐若倒觉得,唐小兰都挺疼马雪莹的。 其实是没必要盖那么厚的。 当然疼了。 马雪莹是唐小兰身上掉下来的肉,她能不疼吗? 唐若也没地方好去,她怕自己醒了的时候,马雪莹找她。 于是。 就坐在另外一张单人沙发上打瞌睡,不一会儿,她竟然也睡着了。 一觉,就睡到了中午。 等唐若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身上什么时候唐小兰给她也盖了一件薄大衣。 唐若心里就一软。 她揉了揉眼睛,看看睡在沙发上的马雪莹,马雪莹睡得很香,还没醒呐! 唐若伸手轻轻摸了摸马雪莹的额头,嗯!额头一片冰凉,她的烧退了。 别说。 赵医生开的药退烧效果挺好。 唐若左右看看,唐小兰并没在办公室,这会子,不知道到哪去了,于是唐若就走到洗手间里,洗了把脸。 然后,照了照镜子。 镜子中的她,脑后的那两根小辫子已经揉搓得不像样了,于是,唐若又把扎头发的红头绳解开,重新梳好小辫。 小辫扎起来。 唐若最会扎辫子。 她会很多花样,不论是两股的,三股的,还是蝴蝶辫,对角羊角辫,都难不倒她,甚至,就连非洲人扎得那种极密极繁琐的鲁巴辫她也会扎。 唐若最有耐心。 她常常会拿着一把细齿的小梳子,替马雪莹把头发梳得清爽通透,然后,灵活至极的手指左挑右撩,边编边扭,不一会儿,就给马雪莹扎了一个漂亮别致的新发型出来。 许多次。 马雪莹她们幼儿园,她们那个蜜桃班的王老师都笑着问她:“马雪莹,今天扎的辫子真好看,谁给你扎得呀?” 马雪莹就调皮地歪歪小脑袋,脆生生道:“姐姐……” 仿佛心灵感应一般,唐若醒了没多久,马雪莹也接着醒了。 “姐姐……” 唐若急忙把她搂起来,搂在怀里,把她放在自己的腿上抱着她,小孩子刚睡醒觉,还要再迷糊一下的。 过了一小会,马雪莹已经清醒了一些。 唐若笑道:“来,你先坐在沙发上,我去拿毛巾给你洗个脸,看看,脸上出了好多汗呀!” 唐若去洗手间,拿起毛巾接了一些温热水把毛巾打湿,然后,放在手里面拧了拧。 她仔细的帮马雪莹从额头擦到脖子,帮她把脸上的汗印子全部擦掉,然后,又拿起马雪莹的一件替换衣服给她换上。 唐雪莹吃了退烧药和感冒药后,睡了这么久,出了好多汗,沙发上都是汗印子了。 出汗好。 小孩子发烧就是要出汗,一出汗,烧就退了,如果说不出汗的话,那就麻烦大了。 无论如何,小孩发烧都是要把他(她)的汗给逼出来的。 唐若又去洗了洗毛巾,搓了搓,这一次,她接了一些更热的水,把毛巾捂得热热的,然后快步走到马雪莹身边,帮她擦了擦后背。 这时,唐小兰回来了。 她进门看到把自己的女儿像个布娃娃一样摆弄着的唐若,笑道:“哟!你们都醒了呀,马雪莹已经换了衣服啦,好好好,搞定了没有啊?搞定了,我带你们出去吃午饭。” 唐小兰边说,边走到马雪莹面前,用手试了试她的额头温度:“退烧了,别说那个医生开的药效果还挺好,吃上去没多久,就退烧了。” 手试的不准,还是要用温度计量一下。 唐若道:“阿姨,你的办公室里面有没有体温表呀?我要给马雪莹再量一下体温,看看她现在是什么情况。” 唐小兰摇摇头。 这时,刚好有一个推门进来到她房间里送文件的前台文员听到了,忙道:“唐经理,我那里有体温计,我现在去给你拿啊!” 唐小兰挥挥手:“快去快去,快点拿过来。” 量了下体温。 马雪莹果然没发烧了,36度7,正常范围之内。 唐小兰挺高兴:“好,马雪莹,你想吃什么呀?你想吃什么告诉妈妈,妈妈带你去,好不好?” 马雪莹摇摇头。 她只是退了烧,吃的那个药的药力还在呢,现在应该是没什么胃口的。 唐若就道:“阿姨,马雪莹发烧,没那么快好的,一般情况下都要一两天的,我们觉得我们还是吃点清淡的吧,今天明天,都吃点清淡的东西。” 唐小兰连连点头称是:“是的是的,你提醒的对,我们中午就要吃点清淡的东西才行,那我们就去吃扬州菜吧,扬州菜都挺清淡的,好不好?” 当然好了。 跟着唐小兰,别怕吃不好。 马雪莹点了点头。 也没有发表意见。 说来也怪,唐小兰不会开车,她到上海工作这么多年了,一直没有去学开车。 不过。 她们公司附近就有一家扬州菜馆,倒是不用开车去。 如果说要是远一点的话,恐怕只有另外麻烦人送他们了,唐小兰这个级别当然没问题,随时都可以叫司机的,或许这也正是她没有去学驾照的原因之一吧。 走进扬州菜馆。 服务员小妹十分客气的把她们带到了一张刚好三人坐的小桌子那里。 唐小兰也没有点许多菜,就点了四菜一汤。 四菜一汤,她们三个人吃的话应该差不多吧,最多,也就是少吃点米饭嘛! 唐小兰点了一个红烧狮子头,一个白斩鸡,一个虾仁豆腐,一个清蒸鸡蛋羹,外加一个冬瓜火腿汤。 虽然说都是一些普普通通的菜,但是当唐若每样菜都挟了一点放进口中尝过后,她发现,呀!味道十分鲜美。 这些没有放辣椒的菜,果然有另一种味道。 鲜。 香。 唐小兰用一只小调羹替马雪莹舀了一些鸡蛋羹放在她面前的碗里,这道菜是她专门点给女儿吃的。 鸡蛋羹是用打碎了的鸡蛋加上肉末,葱花,味精等调料精心烹制的,味道鲜美,老少皆宜,最适合小朋友和老年人吃了。 马雪莹虽然感冒了,但是,当她拿着小勺舀了一口鸡蛋羹后,感觉到很对胃口,于是,像个小老虎一样吃得“哇呜哇呜”的。 真是个好孩子。 吃完了饭后,三个人在唐小兰公司楼下的广场上坐了一小会。 广场前面有一个大大的草坪,上面竖着许多罗马柱和石头狮子,石头人等装饰。 这个时候有许多公司上班的职员吃完了饭,午休时间没有回去打瞌睡,而是坐在这个草坪处玩。 因为这个草坪里有好多拐来拐去的回廊,每一条回廊上面都有一些密密麻麻的爬山虎等绿化植物,挡住了阴,所以现在虽然是夏天,倒也不是很热。 另外,关键是他们公司楼前的这一个大广场,周围没有什么遮挡,四面来风,十分通透,所以就显得更加凉快。 凉快也是相对的,当然比不上有空调的房子。 夏天的天气,在这里坐一小会,可是坐久了还是不行的,还是挺热的。 唐小兰的身材略显丰满,所以,她是十分耐不得热的,在广场上坐了一小会之后,她的额头就开始见汗了,于是唐小兰就对唐若和马雪莹道:“外面太热了,我看我们还是回去吧,回去吹空调去吧,马雪莹感冒了,在外面这样子的话恐怕不太好。” 是的。 那就回去吧。 回去吹空调去。 回到公司,进了唐雪兰的办公室,唐若的沙发还没坐热呢,电话来了。 唐若以为是范云的电话,忙接了:“喂……” “唐若,你现在有空吗?有没有在公司里面上班呀?你要是有空的话,来一下县医院吧,你爸爸现在在县医院检查呢!” 打电话的不是范云,是她妈。 唐若听见他爸爸唐开余在医院里,心里面有点着急,忙问道:“怎么了?我爸爸怎么了?” 她妈电话那头的声音显得有那么三分焦灼:“还能怎么了? 都是你爸爸的心脏呗,他的心脏一直有问题。 我跟他说了,我说不让他喝酒,不让他喝酒,不要抽烟不要喝酒,医生都说了抽烟喝酒对心脏不好,他就是不听,你看,这下好了…… 这几天,他一直说胸口不舒服喘不上气来,所以说今天我就和他一起到医院里面来检查嘛,都来了很长时间了,一直忙到现在,我俩还没吃中午饭呢,这不,刚才医生说让你爸爸住院,先住院,住几天院,一边观察情况,一边在给你爸做一个专家会诊,看看是不是需要给他做心脏搭桥手术。 都是你爸…… 从年轻的时候就一直喝酒抽烟,我都告诉他很多回来了,无数次的说他,他的耳朵都磨出茧来了,就是不听话。” 唐若妈唠唠叨叨,在电话里把唐开余数落了一阵子。 数落也解决不了问题呀! 唐若就说她妈:“行了行了,妈,不要数落我爸了,好不好? 身体有问题,该检查检查,该吃药吃药,该打针打针,光数落我爸有什么用啊?” 她妈又问道:“那你什么时候过来呀?” 唐若安慰她妈道:“你别急啊,我现在一下过不去啊,我没在兴安,我现在在上海,跟阿姨一起来上海了。 我回去的话,起码——就算坐飞机的话也要明天嘛,明天可能还回不去,可能要后天,后天还不知道能不能买到飞机票呢,这么远,我回去的话也没那么快呀! 妈,你先让我姐回来帮你照看我爸两天嘛,让我姐跟她们酒店请个假,行不行?” 电话那头。 唐若妈沉默了一下:“……噢,好的,我之前打电话给你姐了,电话没打通,她没有接我的电话,所以我才打给你的。” 唐若心想。 果然,无论有什么事情她妈还是第一个要把电话打给她姐。 唐若道:“你多打几个嘛,多打几个给我姐看一看,打电话毕竟比我坐飞机要快一点嘛! 你打电话的时候她是不是在上班啊? 上班时间,她们酒店里面不让接电话吧? 还是什么情况? 你多打几个试一下嘛,如果我姐的电话打通了的话,就让她直接请假回来,回来帮你看着我爸几天。 妈。 那我等一下跟阿姨说,明天,或者后天尽快回去,好不好?” 唐小兰本来坐回了她的大班椅子,正埋头看着一些文件资料,此时听到旁边沙发上的唐若一口一个阿姨,一口一个阿姨,屡屡提到自己,就问道:“怎么了唐若? 家里打电话过来了吗?家里有事情啊?” 唐若“啪”的一声合上了手机翻盖,点点头:“是的阿姨,刚才我妈打电话过来了,说我爸住院了,医生说我爸心脏有问题。 医生还说,我爸要住院观察,然后专家还要会诊一下,看看什么情况,我爸有可能需要做心脏搭桥手术。” 第198章 唐若要回来了 唐小兰听见唐若这么说,点了点头。 她放下了手中的资料,皱了皱眉,想了想:“那你呢?你打算怎么办?” 唐若看了看她,她觉得唐小兰是在踢皮球,本来唐小兰接了她的话茬的时候,她已经把皮球踢给了唐小兰,但是,现在又被踢了回来。 唐若只好道:“我想回去看一看,我不放心啊,因为我爸心脏一直不好嘛,你觉得可以不,阿姨?” 她都这样说了,唐小兰怎么能说不可以呢? 如果唐小兰说不可以的话,那不是显得她太绝情,太无情无义,太没有人情味了吗? 唐小兰点点头:“嗯,是应该回去看一看,那这样吧,我打电话给前台,让她帮你订飞机票,看看最近的飞机票是哪天的,好不好?” 唐若本以为唐小兰还会说点什么话的,没想到她这么痛快的就答应了,心里倒瞬间轻松了起来。 她真诚的对唐小兰道:“谢谢你,阿姨,谢谢你!” 唐小兰拿起电话:“喂!前台啊,是阿秀吗?啊,对,我是唐经理,唐小兰。 你看看订一张上海飞桂林的飞机票……啊,订最近日期的,越近越好。 ……不是帮我订,是帮唐若订。 你不知道唐若是我们兴安那边的文员吗? 跟你一样的,也是前台文员……对,帮她订的,挂我的帐上,她家里面有急事要回去,对对对…… 什么?唐若的身份证号码,哎呀,你的电脑里面不是有吗?找一找。 好好,订好了打电话给我。” “蠢死了!”唐小兰道。 叫阿秀的那个前台文员也挂了电话。 她口中喃喃自语道:“唐小兰、唐若……都是你们老唐家的人,别以为我不知道,唐若一定是你的娘家侄女。” 好吧。 她说是就是吧,这个问题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她帮唐若订到机票就好了。 唐小兰脚一蹬地面,大班椅转了一个圈,她皱了皱眉,想了想,然后才对唐若道:“唐若,你大老远的来了一趟上海,本来我应该多带你出去玩一下的,然后再买一点东西给你回去的,这样吧,咱们实惠第一,因为你爸爸现在生病住院了嘛,东西我就不买了,我多给你点钱你带回去吧,万一你想用一下,你也好用嘛,好不好?” 唐小兰边说边拉开她的坤包,从里面掏出一沓钱来递给唐若。 给就拿着。 虽然唐若不是见钱眼开的人,但是唐小兰给的钱,她还是不会客气的。 唐小兰有钱呀,这一点点钱对她来说根本就是九牛一毛。 看来。 唐小兰今天心情不错,别看马雪莹感冒了,但是后来马雪莹又退烧了嘛,所以说,也并没有影响到她的心情。 唐若将钱塞进裤袋里,她站在唐小兰的面前道:“阿姨,那马雪莹呢,到时候谁送她回去啊?” 唐小兰笑笑:“马雪莹开学还早呢,还有一个多月呢,就让她在上海再玩几天吧,好不好? 到时候,如果说马雪莹回去的话,我提前打电话给你,嗯! 到时候再说吧,到时候现看,是我送她回去,还是另外安排一个人送她回去,到时候再说。” 确实。 不过。 做这个决定,你们问马雪莹了吗? 本来正在沙发边玩玩具的马雪莹听说唐若要回去,她连忙从地上站了起来,走到唐若身边,眨着乌溜溜的大眼睛道:“姐姐,你要去哪里呀?” 去哪里? 姐姐要回去啦! 唐若当然不能跟马雪莹撒谎,她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实话实说的告诉她,马雪莹这个小孩子脾气很执拗的,只要做通了她的思想工作,干什么都可以,但是,就是不能骗她。 于是。 唐若蹲了下来:“马雪莹,姐姐家里面有急事,姐姐的爸爸生病了,现在住院了,所以说,姐姐要提前回去,这样子吧,到时候你跟妈妈一起回去,好不好?姐姐在兴安接你!” 马雪莹摇摇头:“不好,我也要跟你回去,我也要回兴安。” 唐小兰从大班椅上站起来,绕到桌子前面,也蹲在自己的女儿身边哄道:“姐姐家里有事,所以说姐姐先回去,马雪莹在上海玩,跟妈妈一起, 到时候,你开学的时候妈妈送你回去,好不好?” 马雪莹又摇摇头。 这个小孩。 脾气确实够倔的。 怎么办? 其实唐若要是现在带马雪莹一起回兴安的话,也没有什么问题,反正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是她在带马雪莹。 只不过。 唐若觉得因为自己的老爸住院了,自己回去之后,一定会不停地在医院里进进出出,到时候,是不能把马雪莹带在身边的。 小孩子最好不要带去医院那种人多空气又不好的地方。 所以说,唐若觉得马雪莹还是留在上海,跟着她妈妈比较好一点。 但是。 现在看到马雪莹这么不愿意留下来的样子,唐若眨了眨眼,继续哄道:“马雪莹你看这样好吗? 姐姐听说上海有一个迪士尼乐园,特别大,特别好玩,里面有好多好多的娃娃,等姐姐回去之后,你就跟妈妈在迪士尼玩,好不好? 妈妈带你去的时候,会带你去抓娃娃,你可千万别忘了,到时候抓到娃娃一定要带回来给姐姐当礼物呀。 姐姐知道,马雪莹抓娃娃是最厉害的,最棒的,绝对能抓很多很多的娃娃,是不是?” 马雪莹歪着小脑袋,眨着眼睛,半信半疑道:“真的吗?真的有很多娃娃吗?” 唐若看到她那个小模样,心里觉得十分好笑:“呵呵!真的! 姐姐不骗你,只要妈妈带你去的话,那里面你绝对会看到很多娃娃的。 你抓娃娃那么厉害,到时候别忘了多抓几个啊,抓到了一定要记得留一个给我当礼物呀!” 马雪莹撅着小嘴巴:“姐姐你也去嘛!我想和你一起去抓娃娃。” 这。 这个小朋友的思想工作真的是不大好做呀。 马雪莹越是这样,唐小兰觉得自己越应该把女儿留下来,让唐若先回去了。 这还得了,马雪莹这是完全忽视她亲妈就在旁边的节奏呀。 唐若接着道:“马雪莹,到时候,妈妈不但带你抓娃娃,还去坐碰碰车,碰碰船,那里还有好多好多海盗呢,对了,还有米老鼠和加菲猫呢!” “真的吗?那儿真有米老鼠吗?妈妈。”马雪莹转向唐小兰问道。 唐小兰点点头:“真的。” 马雪莹嘟着小嘴巴,想了想。 她伸出手指对唐若道:“那好吧,姐姐,那你只能回去一天,你回去一天就再回来,等我和妈妈去过了,下一次我们再和你一起去,好不好?” 小孩子。 没有什么时间观念。 对她来说,她以为一天就是很久了。 唐若见马雪莹好不容易答应了,赶忙点头:“嗯,好的,我就知道马雪莹最棒了!马雪莹一定能够抓到米老鼠娃娃的,对不对?” “对。”马雪莹稚声嫩气。 又过了十来分钟,前台的文员阿秀打来了电话:“唐经理,巧的很,刚好明天有票,帮她订了明天的,你看可不可以?” “可以,好的……可以……没问题,哎,对了,你再看一看,看看帮我买两张迪斯尼乐园的票,买明天的,或者后天的。”唐小兰一发话,阿秀只有照做。 她跟唐小兰根本不是一个等级。 两个人在公司里的的行政级别差着好几级呢。 别说是她了,就是唐小兰让总公司的行政部经理帮她订票,行政部经理也得满面陪笑连声应着好好好,是是是。 之后,一下午无话。 晚上。 公司老总江晔请吃饭。 话不用挑明,他其实就是请马雪莹和唐若吃饭的。 唐小兰当然挺高兴。 江晔请吃饭的意思,她是明白的,这足以证明江晔十分在乎自己。 今天。 江晔江总跑前跑后地开车送她们去帮马雪莹看病不说,晚上还请她们三个一起吃饭,也算是给了很大的面子了。 不说是给她唐小兰的面子吧,起码是给了唐若和马雪莹很大的面子了。 那就走吧,江总请客,怎能不吃? 几个人进了一家名为醉仙楼的酒楼。 众人坐下之后,服务员端来茶水。 菜是早就点好的,位置也是早就定好的,这种事情,不用江晔亲自出马,他行政部的秘书就帮他搞定了。 晚上的菜,照样也是苏州扬州这边的菜式,以清淡为主,大多没有放什么辣椒。 不知道是唐小兰提醒了江晔,还是江晔太精通人情世故了,由马雪莹感冒自然而然得就想到了饮食方面去,所以,他点菜的时候,点的全部都是一些好吃不上火的菜。 江晔等服务员报完了六菜一汤后,又把菜谱递给了马雪莹,从马雪莹开始,请唐若她们每个人都点一些菜谱上自己看中的菜。 马雪莹抱着砖头一样的菜谱,简直有点不要太吃力呀。 她翻来翻去也翻不出个什么名堂来,最后还是唐若替她点了一道菜:“马雪莹,我们吃这个菜好不好?我们点这个菜,你和姐姐一起吃好不好?” 唐若点了一道雪花蟹斗。 她很会点,什么价钱贵点什么。 这菜不错,有火腿有蟹黄,很适合马雪莹吃。 唐若点完了这道菜之后,自己没有点,而是直接把菜谱又递给了唐小兰:“阿姨,菜谱给你,还是你来点吧。” 唐小兰点了一个万三蹄。 她好这一口,别看唐小兰是个女人,她却喜欢吃那些什么五花肉啊,水煮肉片啊,东坡肉啊什么的。 让人感觉到奇怪的是,每顿饭唐小兰都吃不少的菜,饭也能吃一碗多,但是,她就是不见怎么胖。 她才是真正天生的吃货体质。 能吃。 想吃。 吃不胖。 这是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一件事情啊。 吃饭的时候,唐若偷偷地看看江晔,看上去五官轮阔棱角分明的江总,脸上一直挂着淡淡的笑容,似乎天底下就没有什么事情能难得倒他似的。 大概,这就是所谓的成功人士吧! 总是带着那副泰山崩于眼前而面不改色的坦然,总是让人觉得无论有什么事,到了他这里似乎都再也不是个事。 这时的唐若,还不知道有一个词,叫做气场。 唐若就想,怪不得唐小兰和江晔好,江晔的形象和气质与马俊生相比的话,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马俊生在江晔的面前,简直就是一个十足的土包子呀。 四十来岁的马俊生早早的就已经中年发福,头发不但已经开始谢马俊生的身上多多少少也有那么一点小小的成功人士的所谓气质,但是和江晔相比的话,那可是差得很远的。 毕竟。 他只是在一个小县城里面工作,而江晔却是在一座国际化的大都市上班的人。 唐若就觉得,如果说当初唐小兰要是嫁给江晔的话,说不定她的婚姻生活是十分美满幸福的,而马雪莹也可以跟着她们一起在上海这座国际化的大城市里面生活,享受一流的教育资源,而不必窝在那么一个五线的小小县城里了。 见过了大城市的繁华之后,唐若才知道自己那个小城若是与大城市相比的话,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的。 不说别的。 就说一下洗手间吧。 大城市里面的洗手间是什么样子的? 里面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比如,她们金灵渠广告公司办公的那一座大楼,里面清一色的都是坐式马桶,马桶上面发达到连可持续使用的一次性马桶垫都准备好了。 纸巾,洗手液,这些都有。 根本不会出现急急忙忙慌里慌张冲进洗手间,坐下来之后才突然发现包里面没有纸巾了。 像这样尴尬的情况,在金灵渠广告公司办公的那种甲级写字楼里根本是不存在的。 用完了洗手间,马桶还会自动冲水,这还不说,等到了洗手盆旁边洗完了手之后,还有自动烘手机,你只需要把手伸到下面,那么它就会呼呼呼的吹出风来。 据说,自动烘手机里夏天的时候是凉风,冬天的时候是热风,自带调节功能,冬暖夏凉,简直不要太好呀。 怪不得,好多人都打破了脑袋想往大城市里面挤,大城市果然有大城市的好处呀。 就连那外面的大马路上也是干干净净,干净得连一片树叶子几乎都找不到。 第199章 唐若回来了 吃饭先上汤。 根本不用唐若她们自己动手盛汤,服务员早就已经每个人一碗给分好了。 这服务很优秀。 好喝。 唐若喝着碗里的汤,用勺子舀着看了看,本来她以为那种细细的透明的东西是粉丝呢,可是感觉到又不像粉丝,于是就悄悄地问唐小兰:“阿姨,我们这个汤里面是放的什么呀?这个是粉丝吗?” 唐小兰笑了:“这哪是什么粉丝啊,这个是鱼翅好不好?” 哇! 鱼翅。 唐若只听说鱼翅燕窝都是些名贵的食材,即便是以前唐若跟着唐小兰到处吃饭,但是也没有吃过这个东西呀。 唐若拿起勺子又咬了一勺。 滑爽。 比牛奶还滑爽。 唐若只恨汤太少了,不能够打包,如果说能够打包的话,拿回去给范云吃就好了,她突然有点想范云了。 范云当然没有吃过这些东西,他只吃过白菜萝卜。 就算是有时候他参加过某些婚礼或者丧礼,吃过一些酒席,但是,那些怎么能跟江晔请客的这些菜式相比呢? 饭吃到一半的时候,唐若又接了一个电话。 电话是华华打来的。 华华声音低沉地跟唐若倾诉了自己的不幸:“……唐若,马亮不见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再也找不着了,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我前一阵子跑到北京,去到他家里面去找,也没有找到他,他没有回去,现在马亮不知道去哪里了。” 居然还有这种事情啊? 范云会不会像马亮一样跑呀? 唐若赶忙安慰华华:“华华,你别急,到底出了什么事情了?马亮为什么不见了?他为什么要走呀?你们吵架了吗?打架了吗?他有没有打你呀?” 唐若的这一连串的十万个为什么,如果说要一个一个回答起来的话,简直要说半天。 华华沉默了一下,答道:“……吵架? 我们是吵过架,但是没有打架呀,马亮不会打人的,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他去哪里了,他走的时候什么都没有说。 哦!对了!他留了一张纸条,他说他对不起我,他说让我不要去找他,他说他去了一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 奇怪。 这是什么事。 唐若听着华华的声音似乎有些嘶哑:“你别急华华,说不定是因为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误会呢,他赌气走了,说不定过一段时间就会回来的,你别急啊,千万不要想不开呀。 ……那,现在他没有回来,又找不到他人,你打算怎么办呀?” 华华声音低沉地道:“马亮应该是不会回来了,从他走到现在差不多有一个月了,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了。 我怀疑他是不是被别的女孩子给拐走了呀,是不是和别的女孩子一起走了? 对了唐若,你说我要不要报警啊?他会不会是被人贩子给拐走了呀?卖到哪个山旮旯子里面去了? 我听说有些人贩子连大人也拐的。 人贩子把那些大人拐到山旮旯子里面去挖煤,每天吃的都是猪食,干活的时候还要被鞭子打,很惨的。 你说,马亮会不会被拐到外地或者哪里的煤窑里面去了?” 华华的想象力十分丰富。 她把马亮的下场想象得十分悲惨。 话又说回来,马亮如此无缘无故的失踪,肯定不是什么大吉之相,必定有缘故,他一定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唐若奇道:“你不是去过北京吗?你不是他家,你不是去了他家里找他了吗? 他家人呢,他家人怎么说的? 你不是见过他妈了吗?他妈怎么说的,有没有说要报警啊?” 电话那头的华华摇摇头:“没有啊,他妈没有说要报警,他妈只是说马亮没有回来,他妈说马亮那么大个人了,如果说想去哪里的话,别人谁也拦不着他,他该回来的时候自然就会回来的,当时他妈就是这么跟我说的。” 唐若也搞不懂。 马亮的事情她管不了,但是她可以管华华的事,唐若就问华华:“那你呢,你现在南宁怎么办呀?你在那边现在有没有工作?上班了吗?你手里还有钱吗?” 华华低声低气道:“钱我还有一些,我现在哪有心情上班呀,唐若。 马亮都找不到了,我一天都是到处找他,要不就是待在家里面等他。 我怕他等下万一回来拿东西的时候我又没在家,就错过了,他万一还在南宁没走呢?是不是? 谁知道他去哪里了?我都快烦死了,唐若,真的。” 唐若安慰华华道:“你不要急,华华。 哎呀!一个人如果说想躲着另一个人的话,你去哪里找他呀? 是不是啊? 世界这么大,你去哪里找呀?你别管他了,他如果说想找你的话,想跟你好的话,自然会来找你的。 一个人一声不吭地偷偷走了,算怎么回事呀? 华华,你不要在南宁了,你回来吧,他不是知道你家是哪儿的嘛,他要是想找你的话,自然会来找你的。 你回来吧!回来玩几天,在家里散散心,好不好?” 华华半天没吭声。 也不知道她打的什么主意。 挂了电话,唐若忽然觉得心情有点不爽。 这个死马亮! 和别人好着好着一声不吭的就偷偷的走掉了,算怎么回事呀? 就算是你在外面又找了一个,那你也应该交代一下前因后果留下一句话呀。 说实话。 唐若觉得,即使是马亮在外面又找了一个女朋友,只要他把话跟华华说清楚了,华华绝不会要死要活的割腕自杀缠着他的,华华本就是那种拿得起放得下的人。 现在可倒好。 这算怎么回事呀? 现在的男人,都这么不靠谱了吗? 热恋时的那种山盟海誓,卿卿我我,一生追随的诺言都去哪儿了? 吃完了饭,江晔体贴的把唐小兰她们送回住处,自行开车走了。 他也没多说话。 只是脸上挂着一如既往淡淡的笑容,站在车边冲唐小兰她们三个挥了挥手。 唐若就觉得自己这个老总还是挺和气的。 有一年过年的时候,江晔从上海到了兴安,那一次是唐若第一次见江晔,当时江晔发了一个红包给她,还握了握她的手,唐若还怪紧张的。 可是今天晚上一顿饭吃下来,唐若觉得江晔这个人还是挺随和的,在饭桌上看不他它有什么架子出来,倒是彬彬有礼的一直照顾他们三个女士吃菜。 挺有绅士风度的一个人。 本来今天唐小兰给唐若钱的时候,是说好了的,不再买什么东西给唐若带回去了,但是,刚刚就在楼下的时候,唐小兰让江晔在一个超市门口停了车。 她下车买了几盒高桥松饼,买了几包大白兔奶糖笑着从江晔摇了摇:“唐若第一次来上海,我买一点点东西给她带回去,这些都是上海的特产。” 江晔一笑。 第二天,唐若就坐上了飞机飞回桂林。 归心似箭。 唐若在机场直接打了一个的士:“师傅,送我到搭班车那里,搭兴安班的那个停车场。” 师傅点头。 明白。 唐若也没有进站,就在马路边直接上了一个全州的班车,因为这个班车已经开始启动,如一只乌龟般缓缓地移动。 就坐这个。 如果说去站里面搭兴安班的话,那么,她起码还要再等上十几分钟。 卖票的大姐一个劲的催她:“快,快,妹妹,快点上车,马上走了,这里不能停车的,交警看到了要罚钱的。” 上了车后。 车子仍然龟速前进,慢慢地一路捡客,捡着捡着,一直捡到了灵川与桂林的交界处,这才开始加速,向前急驶而去。 唐若给范云打了一个电话:“我回来啦!” 范云高兴得道:“若若你不是说不确定吗?不是说还要过一段时间才回来吗? 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什么情况啊? 你是骗我的呀?是准备突然之间回来,给我一个意外惊喜吗?” 唐若可一点也乐不起来,她对范云实话实说:“哪里呀?我本来还要在上海再呆几天的,可是我家里突然打电话给我,说我爸爸心脏有问题,现在在医院里面呢,我就赶紧回来了。 还好,昨天家里打电话给我,马上就买到飞机票了,而且还是买的买了今天的票。” 范云忙道:“那你现在在哪里呀?还在上海吗?在飞机上面吗?” 唐若娇嗔道:“你傻呀!人家飞机上面不给打电话的,好不好?到了飞机上手机必须要关机的。 我早已经到了桂林了,现在在搭班车呢。 我看一下啊……现在已经过了灵川收费站了,应该再过一个小时就可以到兴安了吧。” 范云又没坐过飞机,他懂啥呀? 范云忙道:“那好呀,那我在汽车站等你吧,好不好?我来接你,你搭那个班车是不是要进站的?你是不是搭在兴安的班车呀?” 唐若道:“没有的,我搭的是全州班,他们不进站的,不走城里过的,他走外面,西环路。 等下的话,我到那个涵洞——铁路桥那个涵洞外面下车吧,要不就到大湾陡下,算了算了,我还是到那个铁路外面那个涵洞下吧,然后走上来算了。 要不,我就在这边坐一个“慢慢摇”,你不用过来接我啦!你不用过来接我了吧?等下我直接去医院吧。” 怎么能不接呢? 这么长时间没见面了,范云都快想死她了。 范云忙道:“你不要在涵洞外面下,你上来,来那个大湾陡加油站那里下,那里有很多慢慢摇的,下面涵洞那里经常搭不到车,你上来吧,上来,我在那个大湾陡加油站那里等你啊,就这样啊,挂了啊,拜拜。” 行吧。 妾身从命。 班车上的客人一路下,一路上;班车一路停,一路开,捡几个等车的客人,然后又下几个坐车的客人,反正,不快不慢地摇了差不多一个多小时才开到兴安。 好不容易到了大湾陡。 唐若一眼就看到了眼巴巴的正张望着班车的范云。 她心里扑哧一笑:这个傻小子。 当范云看到满面含笑的唐若时,激动得一颗心都“砰砰砰”的乱跳起来。 许久不见。 十分想念。 他走上前来,右手接过唐若手中的箱子,左手揽住唐若的肩膀,把她搂在怀里,低下头去,“叭”的一口,朝唐若娇嫩的脸蛋上重重地亲了一下。 唐若据着美人拳,朝着他的胸膛轻轻的捶了一下:“坏蛋,坏死了,老实交代,我走了这么多天,你有没有想我呀?有没有干什么坏事啊?” 范云一脸无辜:“哪有啊,我哪有干什么坏事啊?我天天想你都快想死了,都快想疯了你知不知道呀?如果你再不回来的话,我真的……我就要疯了,你看我疯了我疯了,我真的疯了。” 范云说着说着,手舞足蹈起来。 看上去,他真的是洋相百出呀,连旁边开“慢慢摇”的老司机都忍不住想笑了。 唐若白了他一眼。 经过她的鉴定:范云确实已疯,可以用救护车拉走了。 范云拉着唐若的手,两个人来到一辆“慢慢摇”的旁边,直接上了车:“师傅,县医院。” 他倒挺着急的,他也不问一问唐若有没有吃饭呀干嘛的,现在已经下午1点多了,唐若难道说不饿的吗? 当“慢慢摇”开动之后,范云把唐若白白嫩嫩的右手拉起来放在自己的左颊上轻轻摸娑着:“若若,你走了好长时间了,我可想你了。 对了!你还没吃饭吧?是不是很饿了呀? 要不,我先带你找个地方吃点饭吧,吃完了饭你再去医院,好不好?” 坐在前面的“慢慢摇”师傅,从反光镜里看见了范云那个挤眉弄眼肉麻的样子,不由自主咳嗽了几声:“咳……咳咳!” 咳什么咳呀? 没见过人家秀恩爱么? 当慢慢摇走到新兴街的时候,范云招呼道:“师傅,停车停车,靠边停车,我们就在这里下。” 行! 对于搭客的司机来说。 谁给钱,谁就是大爷,说到哪停就可以在哪停。 别说是停在新兴街了,就算是停在联合国总部的门口,只要范云给的钱足够多,“慢慢摇”司机也敢把他的车开过去。 “咔嚓,嘎嘎嘎嘎……” 范云感觉这辆“慢慢摇”破得连它亲爱的老父亲都不认识它了,怎么刹起车来,一副浑身要散架的架势呀? 它到底经历了什么? 车震? 车慌慌? 他先是伸手护住唐若的头,等唐若下来后,他再伸手把唐若的箱子提下来,然后他才一边付钱一边对“慢慢摇”司机道:“师傅,你这个刹车有问题啊,怎么是这种声音啊?感觉轮毂好像都已经烂了一样。” 第200章 在医院 范云摸了十块钱递过去。 那个“慢慢摇”司机一边找钱,一边答道:“不是轮毂的问题,是刹车片磨得太厉害了,磨得已经都快没有了,刚才的时候,我试了试,好像都没什么刹车了。” 什么? 没刹车了你还敢开着搭客? 范云脸上满是黑线。 那个“慢慢摇”司机也感觉到自己的话有点不对劲。 真是言多必失。 所以他飞快地把零钱递给范云,然后赶紧一加车子油门,跑了。 这都是些什么人啊? 搭客的车都没刹车了,居然还敢开着在大街上东跑西逛,还不赶紧去换刹车片? 还不去修车? 范云都没敢跟唐若说。 唐若似乎没在意,没听出来司机的话里其实大有问题。 安全问题。 行吧! 不管那个司机了,唐若应该也饿了,现在去吃饭吧。 旁边有家面馆。 范明指了指挂着大塑料片子门帘的面馆,对唐若道:“我们今天中午吃面吧,好不好?你看看那家面馆,好像生意还不错。” 是不错,里面四张桌子坐了三个人。 范云和唐若面对面坐了,然后点了两碗大骨汤刀削面。 唐若从箱子里面拿出给范云的礼物,她借花献佛了,昨天唐小兰给她买的高桥松饼和大白兔奶糖,唐若分成了三份,一份给范云,一份给华华,另外一份她准备等一下到病房里给她爸妈。 范云十分感动。 大白兔奶糖,好东西呀,五六颗糖就能泡一杯牛奶,这个完全就是童年的回忆呀! 范云笑着握了握唐若的手:“这么好呀?回来还想着给我买礼物呢?” 唐若也没解释,没什么好解释的,反正她觉得唐小兰买给她的就等于是她买的,一样的。 那也是。 她带回来的嘛,不远千里从上海带回来的好东西,对不对? 这时。 戴着白色厨师帽,两手沾满面粉,胖得如同弥勒佛一样的店老板正从面案上拿起一大块面来。 左手面。 右手刀。 “嗖,嗖嗖嗖嗖……”削个不停,薄薄的面片如同雨点一般不停地落入开水锅中。 看上去。 老板削面的技艺非常纯熟,保证削不着他自己的手指头。 他比范云前面两排房子的张二厉害多了。 那个张二,有一次请人家吃饭的时候杀了一只鸭子,本来兴高采烈的说中午吃鸭子,可是谁知道,张二在拿着砍骨刀剁鸭子的时候,一不小心将自己的大拇指剁了半截下来。 当时。 血流如注,差点把他疼晕过去了。 后来,等他的手好了之后,当天在他家里一边打牌一边等着他的鸭子那些人就取笑他说,张二那天可能是嫌自己买的鸭子太小了不够吃,所以说想给大家再加一点蹄髈进去。 差点把张二的嘴巴气歪了。 说实话。 每天舞刀弄枪的。 确实不是什么好现象。 电视剧里经常就有一些导演会搞出那样的镜头出来,某位角色站在厨房里,一边切着黄瓜或者葱花之类的东西,一边抬着脑袋心不在焉的和站在另一边客厅里面的人说话,搞得看电视的那些观众们十分担心,生怕那位角色一不小心刀一歪,把自己的手指头给切下来。 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剧本需要就有可能的。 相信。 不止一部电视剧放到过这种镜头:某一位角色切东西的时候,切着切着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手切了。 这家面馆的刀削面味道不错。 特别是那个骨头汤,熬得很好。 白白的面片,碧绿的葱花,浓浓的骨头汤,三者合一,再来上一点香油,哇!这样的一碗刀削面,让谁看见了都会垂涎三尺呀。 唐若就不客气了。 坚决把它消灭掉。 吃完了面,范云一直把唐若送到县医院门口。 本来他还想跟着唐若继续往里走,唐若连忙朝他挥手:“回去吧,回去吧,你快点上班去吧。 你不要再跟着我了,好不好? 就到这里,就到这里,等下万一被我妈妈和我爸爸看到了就不好了,不好解释。 好了……好了,就到这里,快走吧走吧走吧,回去上班去吧,就这样了啊,拜拜,我会想你的,快点,走吧。” 范云觉得唐若是敷衍自己。 哎呀!自己和唐若本来是光明正大的恋爱关系嘛。 现在咋搞的? 怎么感觉自己和唐若之间好像完全就是一副名不正言不顺偷偷摸摸的感觉呀。 别急。 小伙子,现在还不到见家长的时候,这个时候你若是跟着唐若进病房的话…… 像什么话嘛? 范云觉得自己的肚子里面还有一肚皮的话没有说出来,但是在医院这种严肃低沉的场合里,说那种卿卿我我花前月下的话,似乎又不太妥当。 他只好听唐若的,转身走了。 边走。 边回头。 恋恋不舍。 唐若冲范云挥了挥手,示意他走吧,走吧,快走吧。 范云走后,唐若提着箱子进了县医院的大楼,在护士站问清了她爸爸所在的住院部的楼区,唐若就找到了她老爸的那间病房。 进去一看。 里面的画面跟她想象中的不大一样。 在唐若的想象中,她本来以为自己的老爸肯定是平躺在病床上,鼻孔里插着氧气管,旁边斜着一只巨大的氧气瓶,床头柜上放着测心电图的高科技仪器…… 等等等等。 她在飞机上已经担心了一路了。 因为她爸的身体一直不好,所以当唐若接到她妈电话,说她爸唐开余的心脏又出了问题的时候,唐若十分担心。 不过。 此时。 她老爸的鼻孔里面既没有插氧气管,地上也没有放什么氧气瓶,而是正半躺半坐在病床上和她妈聊天呢。 唐若本来悬着的一颗心就放了下来。 没事就好。 看她爸那个脸色,也不像有什么大事。 那就好。 唐若一边把箱子靠墙放了,一边叫道:“爸,妈,我回来了,爸!你的身体怎么样啊?现在什么情况啊?医生怎么说的?” 她爸没说话。 她妈开口了。 听上去,唐若妈的声音远没有在电话里时那样显得那么焦急了:“医生已经帮你爸爸做过会诊了,他们说你爸爸头晕的这个情况是供血不足引起的,可能要往血管里面放支架,他们说放一个支架就好了。” 哦! 唐若也不懂,她不懂这些方面的知识。 唐若将箱子里面带回来的饼和糖拿出来递给她妈道:“这个饼和糖从上海带回来的……对了,我爸如果说做什么支架的话,要花多少钱啊?” 一说起钱,唐若妈皱起了眉:“要好几千呢,做这个手术有点贵,不过医生说了,他们说你爸有林业局的那个职工医疗保险,可以报销的,能报百分之八十,幸亏能报,如果不能报的话,去哪里弄这么一大笔钱呀!” 报销也要先垫付啊。 唐若根本不懂这些事情,她毕竟岁数还小嘛。 现在她只关心两件事,第一件事是她老爸没有问题,第二件事是钱的问题。 她妈没有开口问她要钱。 唐若决定,自己身上虽然还有点钱,但是等她妈开口要的时候再说吧,现在先不提她自己那点钱的事吧。 唐若又问她妈:“我姐呢,我姐怎么没有回来呀?昨天打电话不是说让我姐请假回来的吗?怎么没有看到她?” 唐若妈此时正将唐若带回来的高桥松饼打开了一盒。 她一边取出一块饼递给唐若爸,一边拿了一块放在自己嘴巴里咬了一口。 唐若妈道:“唔……我昨天打电话给你姐说了,她说今天可能要晚一点回来。 下午吧! 她今天上午有个早班,上完了早班,然后就从桂林回来。 然后从后天请假,你姐她请了一个星期的假。 我本来不想让她请那么长时间假的,因为你爸爸的病,医生说也没什么大问题,做支架的话是那种微创手术,是小手术来着,当天做完的话,观察一下,如果效果好的话第二天就可以出院了。 倒是你,你这么急着就从上海回来了…… 早知道,我就不打电话给你了,让你在上海那边多玩几天好了。” 这不是马后炮吗? 唐若回都回来了,说这些话有啥用啊? 回来的正好。 本来,唐若还找不着理由从上海回来,参加这个月二十九号的科目二考试呢,她接到驾校里她通知二十九号考试的电话后,当时还正为难呢。 她报名考驾照的事,谁都没有告诉,只有她和范云两个人知道。 唐若不想张扬这种事情。 本来也是,她本来性格就很沉稳娴静,有点什么事情自然不会整天挂在嘴上。 唐若见她妈连着吃了两块饼,忙问道:“妈,你和我爸吃饭了吗?” 她妈回道:“没有啊,还没来得及呢,今天上午不是有医生来给你爸爸做会诊吗?我都没回去做饭,一直在这里陪着。” 唐若忙道:“那我现在去买饭去,我去外面帮你们买两个快餐上来,你们吃什么呀?我爸爸能不能吃辣椒啊?” 唐若爸看了看自己的女儿,原本一直微微皱着的眉头,此时倒舒展了开来,他沉声对唐若道:“可以的,医生说可以吃辣椒的,饮食方面没有什么忌讳的。” 那就好。 不要说像有些病人一样,医生说这也不能吃,那也不能吃,最后,人不是被病折磨死的,却是被营养不良给折腾死的。 唐若又走出医院,顺着斜坡往下面走了百十米,看到右手边有一家快餐店生意不错,于是就进去给她爸和她妈每人打了一个快餐。 排骨。 鸡扒。 香芋扣肉。 都是一些大菜。 回来的时候,唐若在路边的小卖店,顺便又买了几瓶矿泉水,然后还帮她爸买了一箱牛奶。 买完这些,唐若又走到隔壁的水果摊,买了一些水果,一些苹果香蕉啊什么的东西。 因为她刚才在病房的时候,发现她爸旁边的床头柜上,除了一只暖水瓶和两个杯子外,其它什么都没有。 八成,是她妈并没有将这件事情告诉其他的那些亲戚们,所以就导致一个亲戚都没有来看望唐开余。 没亲戚来看望,自然就没有鲜花和果篮了。 不告诉也好。 告诉了也没什么大用。 说实话。 唐若她们家在城里生活了这么多年了,虽然说平常的时候那些亲戚们,特别是本村的那一些亲戚有什么红白喜事的时候唐若家都参与了,但是,毕竟平时的来往大多数也仅限于此,所以唐若她妈可能也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就没有告诉那些亲戚们。 当然了。 另外一个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医生说了老唐的这个病是一个微创手术,不用担心。 钱的话呢,也有报销渠道。 那就好! 唐若提着东西回到病房,把左手中的快餐递给她妈,然后将右手中的牛奶和水果放在了她爸的床头柜上。 她笑着对她妈道:“我买了几瓶矿泉水,万一想喝的时候可以拿起来就喝,还有,我帮我爸买了一箱牛奶,另外还有一些水果,你看看……” 她妈都看到了。 唐若妈笑着点了点头:“行了,就放在那儿吧,喂!老唐,你现在吃不吃饭啊?” 老唐当然要吃饭。 老唐也饿了。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盒饭打开。 饭吃起来。 唐若的爸妈一边吃饭,一边听唐若“咭咭呱呱”说着上海和杭州的一些新鲜东西。 当然。 主要是上海。 他们老两口子,这一辈子连广西都没有出去过,所以说,谈不上有什么大的见识,此时听着唐若口中所说的外地那些风土人情,倒是充满了新鲜感,不时“啊?”或者“噢”一下。 唐若笑道:“……你们知道吗?人家上海的那个地铁特别发达,几乎到处都通地铁…… 还有啊,上海的高架桥和转盘路也特别多,特别是那个高架桥,特别特别高,比咱们这边的楼房都要高。 那天。 我们公司的老总开车载着我们走在高架桥上的时候,我从车窗户往下看,地上的人啊,真的就跟蚂蚁一样。” 她爸和她妈听得津津有味。 本来唐若还想特别介绍一下上海的厕所的,她本来好想告诉她爸她妈,说上海的厕所特别发达,上完了厕所之后都不用自己冲,全是全自动的。 可是。 因为她爸她妈正在吃饭,吃饭的时候说厕所的事情,不大好,所以,唐若又忍住了。 唐若觉得她爸的这个房间有点热,就问道:“妈,你们怎么没有开空调呀? 这房间里不是有空调吗? 遥控器呢? 拿遥控器来,我们把空调打开吹一下嘛!” 第201章 相请不如偶遇 唐若妈道:“没有遥控器,哪里有遥控器啊? 他们这个空调如果想吹的话,是要另外加钱的!” 哦! 原来如此。 虽然唐若心里面觉到医院这样一种做法,实在有点让人诟病的意思,但是转念一想,空调那个玩意儿,确实,如果说不加限制敞开了开的话,这么大一个医院,电费的数额肯定是惊人的。 而且,这还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 有些房间的病人,本身一天的医疗费用有限,如果空调二十四小时让他们吹的话,医院岂不是要亏本? 不吹就不吹吧。 其实,如果说就是坐在房间里面不动的话,光吹风扇也可以了,再说了,唐若爸这个病,医生都说了,用不了几天就可以出院的,坚持几天吧。 下午的时候。 唐敏回来了。 病房里又多了一个人,此时,更加热闹了起来。 唐敏未语先笑:“热死我了,真不好找,转了一大圈才找到这里,哎!爸爸,你现在感觉怎么样啊?身体好点了没有啊?” 边说。 唐敏边把斜挎着的坤包和一些水果放在了床头柜上。 唐开余冲大女儿点点头:“嗯,医生说了没什么大问题。” 唐敏接道:“也不能光是医生说,关键是你自己感觉有没有问题。 我妈说你那天感觉头晕胸闷,现在感觉怎么样啊?舒服了一点没有啊?” 唐开余道:“感觉舒服一些了,感觉好多了,现在胸没那么闷了,医生说了,如果说在血管里面放了支架的话,很快就能恢复到和以前差不多了。” 唐敏笑道:“那当然了,你现在上了岁数了,血管都已经老化了,塌下来了,知道吧? 人的血管就好像水渠一样,一开始的时候水渠刚修好,是通的,但是,慢慢地水渠两边的那些石头就会塌在沟里面来了。 然后,这个水渠水路就不通了。 人的血管也是一样的,不通的时候,你就会感觉到不舒服了,胸就会闷,因为供血不足嘛! 所以说,要装支架,把塌下来的血管重新撑起来,让血可以流得畅通一些。 这个支架手术,其实现在都是微创手术,现在,这方面的技术都已经很成熟了,没有什么问题的。 现在关键就是装几个支架的问题,还有那些费用的问题。 妈,家里面有没有钱?手术费够不够啊?医生说了没有?说装几个支架了嘛?” 别说。 唐敏还挺懂的。 她妈点点头:“应该差不多吧,家里面的钱如果说全部用来给你爸做手术的话,应该也差不多,但是,也有可能会欠缺一点儿。 虽然说可以报百分之八十,但是,主要一开始还是要自己先垫钱,医院里面结了账之后,才能再去报销。” 嗯。 懂。 这是流程。 唐敏拿过坤包,“哧溜”一声拉开了拉链,从里面取出了一沓钱递给她妈:“妈,这里有一千五百块钱,先给你吧,到时候如果说用不完的话,剩下的钱就拿来给我爸买营养品,让他好好的补一补。” 唐敏这手干得漂亮。 这个时候就是需要钱。 这个时候的钱就等于是雪中送炭。 唐敏的这一手,比唐若要漂亮一些。 她跟唐若不一样,唐若是零零碎碎的给家里钱,这次给三百,下次给五百,由于数额较小,所以就感觉不到一年下来唐若究竟给了家里多少钱。 唐敏不一样。 她平常的时候很少给她妈钱的,但是,如果说有这样大事的时候,她倒是也不含糊,像今天,唐敏一把就拿了一千五百块钱出来,这样子的话,她妈妈就会记着,哎呀,当时老伴做心脏手术的时候,大女儿是给了一千五百块钱的。 按理说。 唐敏的人情世故是比唐若要通达透彻一些的,她对有些问题看得更深远一些。 是啊! 多吃的两年饭,不是白吃的。 知道唐开余没什么大问题后,一家四口的聊天也变得轻松了起来,说说笑笑,时间过得很快,眨眼之间就该吃晚饭了。 晚饭。 自然还是唐若去买的。 吃完了晚饭之后,唐若妈嘱咐自己的老头子在病床上躺着休息,然后,她就跟两个女儿回了家。 回家看看有什么好拿的,再拿一点给病号老头子。 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拿的,只不过是唐若妈本身自己想回来看一看而已,已经在医院里面待了一天了,她有点不放心家里,虽然说家里也没什么特别值钱的东西,但是故居难离,故土难离,哪怕离开一天,心里面也是有一点恋恋不舍的。 母女三人到家,在家里面坐了一小会。 唐若妈看了看,家里没什么情况啊,她也就放了心,于是就准备回医院,继续照顾老伴儿。 唐若对她妈道:“要不今天晚上我去照顾我爸爸,你在家里睡吧,怎么样,妈?” 唐若妈笑道:“你刚从上海回来,又坐飞机又坐车,自己也要休息了嘛,不用了不用了,还是我去吧,反正我在家里面也没有什么事干。” 唐若道:“那你明天不用上班啊?你明天不要去外面扫马路啊?你明天早上来得及吗?赶回来上班来得及吗?” “来得及,来得及,我早一点出来就可以了,反正多多少少就是那些活,早干完了呢就早收工,晚干完了呢就晚收一会工,我早一点起来早好了。” 唐若点点头道:“那行,那你去吧,你去医院看着我爸吧。 那你明天早上就不用买早餐了,等你干完了活去医院的时候,就到医院里吃吧,我在那边帮你买,好不好? 然后……姐,你明天早上什么时候去医院?早上,我们两个人一起去?” 当然一起去啊,本来就是一家人,姐俩嘛。 反正就这样。 医院里如果说有病人的话就要去陪,去照顾。 第二天…… 第三天…… 所以。 唐若就跟着她妈和她姐,娘仨一起在医院照顾了她爸好几天。 一直到唐开余成功做完了手术,然后医生又帮他开好了那些软化血管的药,每天都吃上了,可以出院了,办好了出院手续后,一家四口前后相跟着出了医院。 唐若高兴的摸出两百块钱递给她妈:“妈,我爸的手术做的很成功,这是两百块钱,你去买点好菜,今天晚上我们庆祝一下,好不好?庆祝我爸手术的顺利完成,顺利出院。” 当然好。 唐若妈接过女儿的钱,心里也挺高兴:“那行,那你们姐俩和你爸爸先回去?我一个人去买菜?还是你和我一起去买菜啊,唐若?” 唐若道:“我陪你买就我陪你买嘛,那就让我姐跟我爸先回去嘛,那我们两个人去买菜。” 唐敏没什么意见。 唐开余更没意见。 当唐若跟她妈走到老菜市场的时候,一下子看到了正趴在报刊亭上和余丽拿聊天的范云。 范云正将上半身伏在余丽拿的报纸上,眉飞色舞,不知道跟她说着什么,边说边笑。 他无意中转身,霍然发现了正朝自己走来,已经快走到自己身边的唐若。 范云十分高兴,他还以为唐若是找自己来了,于是,范云把和他聊得正欢的余丽拿瞬间抛到了一边,直直地朝着唐若迎了上来,他一边走向唐若一边笑嘻嘻的道:“若若,你怎么来了?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啊?” 这还不算。 他还伸出手来,一把抓住了唐若的手,一副试图将唐若拉到自己怀中的架势。 小伙子,你这样是不行滴! 你未来的丈母娘,就在唐若后面不远的地方呢。 唐若妈正在一处菜摊处问菜价,突然一抬头,发现有一个小伙子拉住了自己女儿的手,唐若妈瞬间有点懵。 什么情况这是? 地痞? 流氓? 无赖? 光天化日之下调戏良家妇女? 范云这个傻蛋,他一直没有注意正在跟自己挤眉弄眼的唐若,完全没有注意她脸上的表情,此时还在紧紧拉着唐若的手,仿佛唐若的手上有吸铁石似的,把他的手给吸住了一样。 唐若赶忙将手挣挣,低声道:“别拉我,我妈,我妈在后面呢!” 叫妈也没用。 唐若妈全都看见了,不光看见了,此时还像一头护犊子的母老虎般冲了过来。 唐若妈瞪着眼睛道:“你是谁呀?你干嘛呀?你拉拉扯扯的在搞什么啊?松手松手!” 这事整得。 赶紧松手。 让范云有点猝不及防呀。 范云讪笑着,尴尬地挠了挠后脑勺,此时的他,真恨不得有条地缝可以让他钻进去。 手。 自然是松得极快的。 躲是躲不掉了,范云只好硬着头皮满脸堆笑对唐若妈道:“阿姨好,我是唐若的朋友,我叫范云……” 唐若妈皱着眉头看着他,又看看女儿。 唐若羞得脸跟一块红布似的,她的声音,此时像极了蚊子哼哼:“……嗯,是的,妈,他是我的朋友……走吧走吧,咱们快点买菜去吧。” 唐若妈可不依女儿。 她上下打量着范云,范云站在她的面前,感觉真想将自己刚才拉过唐若的那只手找个地方藏起来,不然的话,他实在不知道应该把它放在哪儿了。 唐若妈是什么人? 是久经世故的人,一眼就看穿了这个穿着制服的小伙子与女儿的关系。 在她的心里,瞬间,是十分震惊的。 不亚于一场地震。 前段时间,唐敏意外怀孕并流产的消息,给她造成的阴影才刚刚平复,眼看就要消失,现在,现在唐若居然有男朋友了? 唐若妈的脑子,如同一台高效的计算机一样,瞬间想出了九百九十九个问题出来。 第一,自己的二女儿和这个小伙子发展到什么地步了? 第二,只是牵手吗?没有其它的事情吗? 第三,有没有像唐敏那样?这一条,唐若妈直接否定了,看唐若满脸红润,健健康康的样子就知道没有。 第四,这个小伙子家庭?人品?经济? 第五…… 第六…… 第九百九十九,这个小伙子和唐若是认真的吗? 对于最后这点,范云可以向他保证,她不用怀疑,范云对唐若绝对是真心的,自从他在金灵渠广告公司的前台见到唐若第一眼那时起,他就认定了唐若是他这一辈子要找的那一个人。 是那种一见钟情,再见一生的人。 是他愿意用命去护着的人。 可今天这见面有点小尴尬呀。 哎! 今天这事。 真是相请不如偶遇。 范云曾经在脑海中设计了多个去唐若家见家长的镜头,哪里想到,竟是今天这个版本。 范云本来还想,自己要不要托人去唐若家提亲呀? 正儿八经的请一个媒婆去唐若家替自己说一下媒。 虽然说他与唐若两个人是自由恋爱在前,但是,如果说在这样的基础上增加一个环节,增加一个说媒环节的话,那么,以后等到两个人结婚了,上了年纪了,或者每逢结婚周年纪念日,那些什么纸婚铜婚铁婚,金婚银婚的,回忆起来,是不是也挺浪漫的呀? 现在可倒好,范云所有的设想都被今天这一个突如其来的邂逅给推翻了。 唐若妈打量着范云,然后给范云下了一个定义。 如果范云知道唐若妈给自己下的定义的话,一定会高兴的扑通一声跪在唐若妈面前连声颂道:“老太太圣明。” 唐若妈对范云的定义是这样的:看面相,这个小伙子倒不像个坏人,老老实实的浓眉大眼,憨憨厚厚,感觉还可以。 小伙子穿着一身公家的制服,还是个小城管。 别说,他和自己的女儿站在一起的话倒是挺般配的。 另外,不管怎么说,自己的二女儿也是交了一个吃公家饭的男朋友呀,比起唐敏那一个还没有结婚就让她怀孕的男朋友来说,看上去,范云强多了。 都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唐若妈第一眼看到了范云,心里面虽然还说不上对范云多么多么的喜爱,但是,起码她对范云是没有反感的。 对范云来说。 这就是好现象。 这就是好消息。 起码她不像希刚妈那样,看着范云身上的那些个缺点,这也不顺眼,那也不顺眼,弄得范云见了她就好像老鼠见了猫一样,畏手畏脚的。 希刚妈是无形之中把范云的缺点放大了,同样的缺点,在希刚妈的眼里,放在她的希刚身上的时它就会缩小,但是,放在范云的身上它就会放大。 大概,是因为希刚妈本身就是个城里人,又曾经当过官太太的原因吧。 不过唐若妈并没有把自己心里面的想法表露出来,而是淡淡的道:“嗯,有空到家里去玩啊!” 听了她的这句话。 范云心里高高悬着的一块石头,现在才“扑通”一声落了地。 唐若也一样。 唐若比他还紧张。 第202章 回家 不过。 唐若妈也没有继续再说什么了。 那就去买菜吧,娘俩去了菜市场,扔下一个心中如同吊着一只水桶的范云在原地忐忑不安。 两百块钱。 可以买很多菜了。 唐若妈买了半个温州烤鸭,买了一条罗非鱼准备回家清蒸着吃,然后又砍了一条长长的五花肉,这个是拿来做回锅肉的。 唐若妈做的回锅肉十分不错,跟大饭店里面的大厨水平旗鼓相当。 买完菜,唐若又朝范云原先站着的方向瞟了一眼,发现范云没在那里了,这一会子,他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没在那里好,省得吸引她老妈的注意力。 她妈当然也有意无意的瞟了两眼。 不过,看归看,她也没再说什么。 回家。 娘俩买了很多菜,就没有走路了,直接叫了一辆“慢慢摇”,娘俩上了车,跟开车的师傅谈好了价钱后,一溜烟慢慢摇就开到她们楼下。 到家之后。 唐开余已经躺在床上休息了,唐敏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她看见自己的老妈和妹妹买了温州烤鸭回来,笑着打开袋子,捏了一块放在嘴巴里,边吃边点头:“嗯,这个烤鸭味道不错,卤的挺好。” 唐若也捏了一块已经烤得焦黄透酥的鸭肉,放在嘴巴里面嚼了嚼。 确实挺香。 话说唐敏,这段时间在桂林和黄斌一起,两个人的小日子过得已经快飞起来了。 想想都知道了,二人世界多么的浪漫,多么的惬意呀。 每天等到唐敏下了班之后,黄斌就接上她,两个人高兴的时候就在家里面做饭,想出去吃了两个人就去外面吃,反正外面的许多小吃也不贵,桂林的那些地方美食差不多都被他们两个吃遍了。 吃完了晚饭,时间还早,两个人就跑到网吧里面去打游戏。 这样的日子。 能不爽歪歪吗? 可惜的是,这样子过下去的话,两个人一直存不到什么钱,够用是够用,但是,就是没有什么存款了。 有一天,黄斌感觉老是这样子过也不是办法,于是就和唐敏商量他的那个肥料铺子的事。 毕竟,开个店的话,比起他在桂林风里来雨里去的搭客,还是要赚钱一些的。 唐敏当然支持黄斌了。 黄斌就搂着她,一边憧憬着两个人美好的未来,一边眉飞色舞地道:“等我回去把生意做起来了,然后,你也不要上班了,跟我一起在家里看铺子当老板娘好了。” 说归说。 可惜的是,当黄斌回家看过他老爸正在修的那个新房子的时候,不由得有点小沮丧,因为那座房子主体才刚刚完工,外墙还没有贴瓷砖,什么东西都还没搞,施工现场一片狼藉,乱七八糟。 看那个样子,黄斌家的新房子,如果说要是全部搞好的话,怎么也要等到秋天了。 那就再混吧。 对于黄斌来说,现在就是在混日子混时间,因为他心中已经有了一个理想和目标了,在尚且不能去抵达这个目标的时候,他就提不起劲来去做其它的事情了。 唐敏也没说他什么,他家里面房子还没有盖好,说也没有用,做什么事情都得按部就班,一步一步的来,有些时候想提前也提前不了。 目标是目标。 现实是现实。 不过,既然黄斌有了目标,对于唐敏来说,她还是挺高兴的。 所以说唐敏这段时间心情都比较好,包括她老爸这一次住院,她拿出这一千五块钱也没有影响到她的什么心情。 她还主动和唐若聊起了天。 要知道,平常的时候,唐敏一般很少主动和唐若聊天的,今天晚上看到妹妹和老妈从外面买菜回来后,唐敏居然笑着跟自己的妹妹聊起了天。 聊天,也无非就是聊一些东家长西家短的事情,聊着聊着就聊到了何素云的身上。 唐敏道:“刚才我和爸爸回来的时候在楼下看见了何素云,哎呀,我看她怎么瘦成那个样子了?瘦的已经快脱了形了,站在那里好像风一吹就要倒了似的。” 唐敏妈道:“她得了癌症,看她那个样子恐怕是挨不完这个夏天了,唉!说起来何素云也是挺可怜的,那么要强的一个人,每天和个男人一样张罗着做生意,到处出门收水果贩水果,钱是赚了一些,可是现在呢,又全部花到她的病上了,关键是她还那么年轻,眼看着好日子马上就来了,现在可倒好,瞅着瞅着人都要不在了。” 唐敏叹了一口气。 唐若面色凝重。 一说到生死,每个人的心情不由得沉重起来。 本来也是。 如果说何素云是跟自己毫不相干的一个人倒也没什么,关键何素云是一个整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啊! 唐敏就道:“现在这个社会也是,感觉好像很发达,什么都有,不缺吃不缺穿的,但是啊,吃的东西,我感觉也是有问题的。 妈。 不说别的,就说我小时候,哪里听说过什么癌症啊,艾滋病啊,那些东西啊? 现在可倒好,什么病都跑出来了,特别是癌症,人家医生都说了,病从口入病从口入,现在我们吃的这些东西啊,多多少少还是有些问题的,我想可能也是因为化肥农药使得太多了……” 唐若点点头,她觉得她姐的分析很有道理。 唐若妈也赞同大女儿的话:“那是。 关键还是吃喝呀。 不说别的吧,以前的时候那些菜虽然说长得不怎么好看,上面被虫子咬的都是窟窿眼,但是,那个真正的是健康绿色食品,虫子都能吃,人还不能吃吗?对不对? 现在的菜长得特别好看,绿油油的,但是,谁知道打了多少农药呢?” 说归说。 该买还得买。 对于她们这些不种地的人而言,能买到什么,还不就是吃什么吗? 有的选吗? 没的选。 唐若妈去厨房做饭去了。 唐若就拿出她从上海带回来的高桥松饼和大白兔奶糖给唐敏吃。 另外,唐若还拿出一个十分漂亮的红绸缎盒子,当然,里面装的不是什么金项链金手镯,而是一把张小泉牌的指甲剪。 唐若笑着对唐敏道:“姐,你看看这把指甲剪,喜不喜欢? 很锋利的,我在杭州买的,我跟唐小兰一起去杭州了嘛,因为今年夏天唐小兰说要带马雪莹去杭州和上海玩几天,我们先去了杭州,然后就在那个旅游景点买了这个小剪刀,你试一下,很利的,剪指甲特别好。” 唐敏试了试。 她将那只指甲剪对准自己的左手大拇指甲盖,用力一绞。 “嗒”的一声脆响,一点指甲盖就被她剪的飞了出去。 确实挺不错。 唐敏高兴地将那只指甲剪收进自己的包中:“你倒好啊,跟着唐小兰到处玩,而且还没少吃好东西,唐小兰怎么样啊?对你好不好呀?还有她那个老公。” 怎么说呢? 唐若觉得不好说,她只好答道:“还行,唐小兰那个人还可以吧,她一般又不回来,她常年累月就是在上海,一个月也难得回来几回的。” 确实不好说。 唐小兰那个人,其实怎么说呢,她对唐若也还算不错,她那个性格很像一个男人,属于那种爱憎分明的人。 唐小兰无论对谁,好的时候呢就好的要死,坏起来的时候呢,也是凶的要命。 唐若不想说自己,她决定转移话题。 她看了看唐敏穿的那一条黑色的及膝短裙笑道:“姐,你这条裙子挺不错的,什么时候买的?” 唐敏用双手抚了抚那条裙子,似乎很贴身很顺滑的样子,她回答道:“在十字街买的,那天我在十字街,和同事一起出去玩的时候,看中了这条裙子,感觉还可以,试了试穿着也挺合身的,我也挺喜欢的,就买了。” 唐若笑道:“我也看着还可以,多少钱买的?” 唐敏站起身来,原地转了一个圈,边转身边答妹妹的话:“七十五。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那个老板要一百二十五,后来我们跟他讲价,磨来磨去的,就讲到七十五了。 怎么样?不贵吧?感觉还可以吧?” 还行。 唐若对于衣服也说不出个什么门道来,反正她只要感觉好看就认为可以,至于价钱方面对她来说没什么概念。 唐若并不以为价钱贵的就一定是好的。 她买东西的时候讲究眼缘,只要她喜欢的,她就喜欢,她如果说不喜欢的,质量再好再高档她也看不上,她就是这样一个人。 所以说。 有时唐小兰给她买东西的时候,根本不必担心唐若会狮子大开口。 对于这方面而言,唐小兰还是很喜欢唐若的,她觉得唐若不像有些女孩子一样造作,拿腔拿势的惹人讨厌。 于是,唐小兰给唐若买东西的时候,反而更舍得花钱。 唐若伸出手摸了摸她姐姐的裙子,点点头:“摸着手感挺好的,质量应该挺不错的,款式也还可以,好像今年就流行这一种哎! 我看到咱们兴安这边好像也有很多女的穿这种裙子的。” 唐敏眨眨眼道:“这种算什么呀? 我跟你说啊,现在桂林你知道流行什么样的裙子吗? 流行短的。 你看我这个,现在到膝盖这个已经算长的了。 今年夏天,流行那种特别特别短的,我跟你说,大半个大腿都可以露出来,我是不敢穿。 反正,她们有些女的喜欢穿,你知道不知道?有好多回,我逛街的时候,我看到有些女的穿的那个裙子,半个屁股都能露出来,都短到那种程度。” 唐若都笑死了。 那是什么裙子呀? 别说短到露出屁股来,就算是她姐的这种裙子,唐若都不喜欢穿。 唐敏低声道:“我跟你说,我也买了一条那样的短裙子,但是我没有穿回来,我怕咱妈看到了会骂我的。 真的,其实那个裙子穿上去也挺好看的,不过有一样,穿那种短裙子的话呢,腿不能太粗了,要细一点的腿。 你看我这个腿,穿那种裙子就可以。 我有个同事呢就很胖,她的两个腿特别特别粗,然后有一天我就看见她也穿了一条那种很短的裙子,那些裙子因为太紧了嘛,把她大腿上的那个肉都勒出来了两圈,呃!好难看。” 哈哈。 还有这种情况? 唐敏的话有点自相矛盾呀!刚才还说自己不敢穿,现在居然又说自己也买了一条。 她哪里是不敢穿?她是不敢在她妈面前穿。 唐若不喜欢穿裙子,她也有裙子,她有两条那种七分裙,但是一般她都不穿。 唐若都是穿裤子。 那两条裙子都是唐小兰帮她买的,如果唐若知道了那两条裙子的价格后,一定会惊得舌头从嘴巴里瞬间吐出来,半天都收不回去的。 很贵,不是一般的贵,可以买唐敏的这种十条了。 其实唐若和唐敏相比的话,唐若的身材更好。 因为唐敏的腿没有那么直,她站起来的时候中间是有一点点罗圈腿的,虽然不明显,但是如果穿那种特别瘦身的裤子的话,就能看出来了。 唐若不同。 唐若站在原地,哪怕是再瘦的裤子,她的两条腿只要轻轻并拢了,中间,是一点缝隙都没有的。 唐若的两条腿很直,腿型特别好,其实,她完全可以去做那种腿部模特,帮那些卖服装的商家打广告,只是没有星探发现她,挖掘她而已。 别说这个了。 就以唐若的相貌与身材这两样加在一起的话,让她去当一个影视演员也毫无问题呀。 当然了,前提她首先要会表演。 该哭的时候瞬间就能哭出来,该笑的时候,也笑得自然,毫无修饰的痕迹。 不然的话,她和唐小兰去杭州旅游的时候,那一个婚纱摄影店里的摄影师,就不会偷偷的用大炮头子拍她的相片了,并且,第二天那家店就把唐若的相片挂在了落地窗里,作为广告使用。 能当广告模特的人,容貌自然不俗,这个何必多言呢? 是不是? 唐若和唐敏聊了一会天,然后跑到厨房去看她妈做的饭菜。 饭,早已经蒸好了,菜,也做的差不多了。 于是。 唐若就笑着一边往外面端菜一边吆喝着:“开饭开饭开饭,吃饭啦,吃饭啦!” 唐开余听见了唐若的喊叫,从床上起来了。 还好,他不用人伺候,该吃饭的时候吃饭,吃完了饭躺着休息就好了。 因为今天刚出院嘛,医生说了,让唐开余回家之后好好的休息几天,不要干什么活,因为支架刚刚装进去,所以说一定要注意,主要是观察一下身体有没有什么不适,不要做剧烈的活动,防止支架移位。 唐若看着她爸笑道:“吃饭了,爸。 感觉怎么样?感觉好点了没有?” 唐若真是个傻姑娘,哪有好得那么快的? 是不是? 第203章 科目二考过了 这夏日! 热。 热得池塘里的荷花也垂头丧气,觉得自己每天辛辛苦苦地采日月精华,眼看就可以圆满的白日飞升也因为这流火般的天气,而被耽误了下去。 热得稻田里的青蛙也不愿意再那么替荷花卖力的聒噪了,而是躲在和它一样垂头丧气的荷叶下躲阴去了。 真是。 “赤日炎炎似火烧,野田禾稻半枯焦。农夫心内如汤煮,公子王孙把扇摇。” 而唐若,此时也被热得粉腮上香汗淋漓,范云则在旁边一个劲地给她掌扇,全然不顾自己的额头上也已经满是汗珠。 今天正是他俩考科目二的日子,经过几天的恶补驾驶技术,唐若与范云在模拟考试的时候,成绩都相当不错了,特别是唐若,把把一百分。 早上集合的时候,戴着大墨镜的教练,望着围在自己身边,十分希望他担任考官以便关键时候能放水的学员严肃道:“别慌,知不知道,按平常训练的时候操作规范与步骤来,每一步都做到位,都放松一些,知道吗?” 范云唐若与谢知法李惠霞他们,一个个将头点得如同鸡啄米。 范云看着正缓缓将车驶回起点的李惠霞,对唐若道:“若若,该你了,不要紧张,一定要放松。” 唐若握起粉拳捶着胸口,她的眼睛瞪得溜圆,忐忑不安地道:“好紧张呀!该我了吗?不是你在我前面的吗?” 这都能忘? 刚刚才念过考试顺序。 “不是的,你在我前面。”范云十分担心唐若的状态。 “下一个,唐若。” 果然是她。 紧张也要考,硬着头皮都要上,自己选择的考试,自己就要把它拿下。 唐若走到车旁。 开门。 调整座椅。 绑安全带…… 动作行动流水一气呵成,考试车平稳起步,向前驶去。 半坡起步。 唐若做得十分漂亮,车子牢牢地被她定在了陡坡上,起步之时,车辆一点也没有后溜,平稳驶到坡顶后,向远处驶去。 范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心中。 默默地为唐若加油:“加油,唐若。” 什么? 这个时候,油可是不能随便乱加滴! 十来分钟后,范云眼见着唐若把车缓缓开回了起点,一下车,唐若高兴地拉着他的手娇笑道:“一百分,我考了一百分……” 好吧。 你厉害! 范云咧嘴笑着:“真不错,若若你太厉害了,科目一和科目二都考了一百分。” 那是。 唐若确实厉害。 下一个,谢知法,谢知法也考了一百分。 这个。 就要坚决敲诈他一下了,因为谢知法说了,如果他考过的话,就请大家喝红牛。 来吧! 红牛买起。 下了车后,谢知法笑得两只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他连声对嚷着让他请客的李惠霞与唐若笑道:“好好好,姐姐,妹子,等着哈,我现在就去买。” 他一溜烟跑到小卖部买回了一袋饮料,除了范云几个,还给了旁边的考官与教练们每人发了一瓶。 这小伙子不错,做人不小气,也言而有信。 下一个考试的学员是一个娇滴滴的妹子,可惜的是,她连考两把都没考过,惨遭淘汰。 下一个,又被淘汰了。 再一个,也被淘汰了。 这…… 三个秃瓢,似乎将要形成某种魔咒了,让下面考试的学员一个个忐忑不安起来,纷纷质疑是不是车子出了故障了。 “考官,是不是车子出问题了?为什么连考三个都不过?”说话的是一个戴遮阳帽的大姐。 另一个黑脸汉子也附合道:“是啊是啊,要不要换一台车?” 他说换就换? 开什么玩笑。 考官全程陪同着呢,第一个学员被他踩挂的。 第二个纯粹是个人太紧张了。 第三个大哥可能是昨天太累了,整个梦游似的,不在状态,他第一把居然忘了系安全带,直接下课,第二把,起步了又忘了系安全带,别人都说不要在同一条路上跌倒,他倒好,连摔两次。气得他沮丧一个劲捶手顿足:“哎呀,我蠢死了,两把都忘了系安全带。” 确实挺蠢。 年轻的考官码了下方向盘,从车里下来伸了个懒腰,一脸黑线悠悠道:“车没问题,我看人倒有问题。” 行吧。 他是考官,他说了算。 “下一个,范云。” 范云上了车,调整坐椅,系好安全带,他看了看转到副驾驶那边,但仍站在车外的考官,真想不理考官,一个人开车去考,那样,他的心里压力会小很多的。 范云深深吸了一口气,心中默念:“放松,放松。” 他转头看了看唐若,唐若朝他嫣然一笑,冲他做了个加油的手势。 她现在已考过,就看范云的了。 范云出师不利。 半坡起步因为右侧车身与边线距离过宽,而被扣了十分。 这? 这也就意味着,下面的考试环节他绝对不能再出现任何错误,不然的话,教练就会接管他的车辆,让他直接下课了。 前面,是侧方停车点。 范云小心翼翼,龟速倒车,但是,还是倒晚了一点,没有在他平时练车的那个点位,将右后车轮压到车身与停车线形成的夹角点。 晚了一点点。 这让他有点小慌。 他赶紧调整手中的方向盘,晚了,就要有晚了的方法。 当范云将车子倒进停车位的时候,他的左侧车身,勉强全部进入停车的线内。 车身。 是斜的。 也算合格,毕竟,他还是将车子停进了侧方车位里。 副驾驶位上的考官面无表情满脸酷,他微微皱了皱眉。 车子虽然停歪了,往外开的时候,倒挺顺手。 那是。 车子本来就头斜向车位外面。 “别慌,别慌。” 范云暗暗加油。 还好,下面的环节他考得挺顺利,当他仍然龟速前进把车从模拟车库中开出来后,心里不由自主高兴地喊了一声:“耶!” 他考过了。 虽然是九十分,但是,过了。 过了就行。 只要过了,多十分少十分都无所谓。 哈哈。 下了车,范云激动得拉着唐若的手,在她的脸上亲了一下:“若若,我也考过了。” 他的动作,酸得旁边的谢知法一皱眉。 按照考试前说好的,今天如果考过科目二,那么,大家凑钱请教练吃饭。 当然,就在驾校旁边的饭店里吃就可以了,没必要去星级酒店了。 所以,等范云他们教练带的这七八个学员全考完后,除了一个没考过的中场离开了,范云与唐若,以及谢知法和李惠霞,再加上另外两个也考过了的男学员,每人凑了五十块钱,请教练在饭店搓了一顿。 不贵。 这钱应该花,感谢教练的认真授课,年轻的教练把墨镜取了下来,学员们考过了,他也挺高兴,对于他来说,他的任务就算是完成了,接下来,范云他们就要换场地,换教练了。 科目三,是路考,要去另一个地方练车了。 中午饭的标准是三百块,对于驾校旁边的农家乐式的饭店来说,可以说菜式非常丰富,标准的大餐了。 有酒。 有肉。 有鸡有鱼。 吃得不错,大家纷纷给教练敬酒。 “肖教练,感谢你,来,我敬你一杯。”这是谢知法。 “感谢肖教练的认真指导,所以咱们都考过了,哈哈哈哈……肖教练,我敬你。”这是范云。 另外两个男学员也纷纷敬了教练。 没问题。 肖教练杯到口干,啤酒嘛!没问题,他下午又没有事情,可以喝。 唐若与李惠霞以茶代酒,也敬了肖教练。 这几个人还行。 不像隔壁那个周教练的学员,考完了试后,拍拍屁股全走了,典型的人走茶凉,当然了,主要也是因为没有人组织。 范云他们这批学员,主要有谢知法组织,本来谢知法是打算一个人出钱,大家来吃的,不过,后来大家觉得不能这样办,因为谢知法平时没少请大家喝饮料,自从他升任学员的班长后,没少买水。 当然,主要也是看在唐若的面子上。 现在,他当然知道了范云与唐若的关系,所以,时不时地还会跟范云开点酸溜溜的玩笑:“范云,我以为你不一定能过呢,你小子,运气可真好,居然能给你过了。” 什么话? 什么叫范云运气好?明明是范云技术好,好么! 如果范云技术不行,侧方停车就不能因为倒晚了而得到及时修正,在那一关范云就得下课。 不过。 话说范云的技术确实也还是有点问题的,别人的侧方停车都停得正正当当的,唯有他的,是歪的。 如果照他那个样子停在老广场的话,左边的车轮子是斜出来的,别说,如果有些开车的不注意,搞不好真会刮到他的车轮子的。 范云揉了揉鼻子,他对谢知法的酸话进行了选择性的忽视,并且顺着谢知法的话茬谦虚的道:“嗯!我也觉得自己的运气不错,本来,我以为第一把过不了,还打算破罐子破摔的,哪里想到后面发挥得那么好,居然全过关了。” 谢知法翻了个白眼,鄙视了他一下。 什么意思? 说你胖,你还喘上了? 谢知法笑道:“科目三练车,就在我们村旁边的路上,到时候,大家一起去报科目三练车,中午的时候,可以到我家里吃饭,唐若,李惠霞,你们觉得怎么样?” 这小子。 完全把同桌的范云与另外两个男学员给忽视了。 李惠霞笑道:“那当然好了,有饭吃还不好?用不用交伙食费的,科目三,起码也得练十来天吧,每天中午都在你家吃饭的话,有点不好意思呀!” 谢知法笑道:“那有什么,别说十来天,就算吃半年,我也管得起饭,不是我说,肖教练,驾校饭堂的饭菜,可真难吃,缺油少盐咸不咸淡不淡的,很难吃。” 肖教练正与另一个男学员碰杯,听了谢知法的话,点了点头,但是没表态。 他当然不会跟着学员一起声讨驾校的饭堂,毕竟,在某种意义上来讲,肖教练还是要站在驾校的立场上说话的。 李惠霞把谢知法的话头接了过去,她掂起筷子,挟了一根青菜,笑道:“那是,我觉得,自己在家里哪怕就是炒一点青菜,也比外面的好吃。” 谢知法喝得脸红红的,打了个嗝:“呃!放心,绝不会给你们吃青菜的,我妈养了好多鸡,到时候天天杀鸡给你们吃。” 唐若笑道:“杀鸡就不用了,实在没菜,就弄点辣椒切得碎碎的,把蒜头拍碎了爆下锅,和辣椒一起炒炒,然后再敲几个蛋进去,那样就很好了。” 肖教练点点头:“辣椒炒蛋,确实不错,又香又下饭。” 范云拉道:“那也得是乡下的土鸡蛋才香,现在城里卖的那些鸡蛋,都是饲料鸡,没什么鸡蛋味,不像我小时候吃的鸡蛋。 我跟你们说,小时候,我妈炒鸡蛋的时候,我学的光闻那个味就已经香死人了。 不怕你们笑话,我小时候曾经有个想法,那就是等以后长大了参加工作了,自己能挣钱的时候,一完买上二十个鸡蛋,放在锅里煎成一个大鸡蛋饼,当饭一样美美地吃上一餐。 唉!可惜的是,现在虽然有经济能力了,可是那种想法却没有了,别说一餐吃二十个炒鸡蛋,就是吃上三个五个,也腻死了。” 哈哈。 范云的想法不错。 这已经是他不止一次对人说过他的想法了。 他的许多想法,和大多数人一样,都是与吃有关的一些内容。 这一点。 谢知法深有感触,他笑道:“确实,我小时候,家里来客人了,见我妈炒回锅肉,感觉好香呀,馋得口水直流。 那时候我想的也是,什么时候有钱了,我一定也要美美的吃上一顿回锅肉,可是后来当我一个人到饭店里去点了一盘子回锅肉吃的时候,哎呀,吃了几块就感觉饱了,又不想吃了。 人有的时候就是这么贱,眼高手低的。” 对于他们俩的这个观点,几个人都表示赞同。 肖教练道:“主要是因为现在的生活条件好了,不缺吃,不缺穿的,哪里跟咱们小时候一样啊,咱们小时候吃的是什么? 那时候也没什么吃的,基本上是看见什么能吃,就吃什么。” 第204章 推己及人 都是同道中人。 一说起吃的来,一个个都眉飞色舞,口水三千丈。 个顶个的,都是十足的吃货呀。 吃完了饭,唐若和范云他们几个人又一起去驾校前台预约了科目三的学习。 挺好的。 其实。 应该说范云他们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与训练场就是考场不无关系,毕竟每天都在这里练习,场地都已经很熟了。 有些人就不一样了。 就像有一辆大巴车上载来了一些外县的学员,来这里借场地考试的那些人,他们的通过率就低的多,时不时就有人下课。 约完了科目三,也就散了。 散了。 各人有各人的事。 范云和唐若回到城里,先是肩并肩手拉手一起钻到电影院里看了一场电影。 两个人都顺利地通过了考试,难道还不能看一场电影浪漫一下,庆祝一下吗? 对不对? 看完了电影,时间尚早,两个人又钻到灵渠市场里,吹了一会空调,在卖衣服鞋子的那些区闲逛了一会儿。 也没什么好买的。 随便逛。 请不要笑话他们,有很多恋爱中的男女常常就是你陪着我,我陪着你,肩并肩的压马路穷逛,穷逛也挺开心。 在以后的岁月里,每当他们想起当初两个人甜甜蜜蜜穷逛的那些日子,也不失为一种十分珍贵的回忆。 所以。 请珍惜那个可以陪你穷逛的人。 逛了一阵子后,唐若就回家了,因为这段时间她没有带马雪莹了,所以回家的次数比较频繁,范云也就回他们宿舍的饭堂去吃饭,两个人腻腻歪歪地在街上分了手,唐若笑着朝范云招了招手:“走了啊,我回家了!” 范云有点恋恋不舍。 照他的意思,好想跟着唐若一起到她家里去,去拜访一下。 那天唐若妈不是说了吗?让他有空到家里来玩。 唐若坚决阻止了他的这个想法,因为她老妈现在还没有主动的找她问这个事情,所以她感觉现在事态还不明朗,先等一等,不着急。 恋爱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是一辈子的大事。 不急。 那倒也是,不急。 说不急,范云倒是有了想法,想把唐若带到他家里面去,给自己的爸爸妈妈认识认识。 认识认识这个又漂亮又温柔的未来儿媳妇。 范云笑着对唐若道:“等一下,等一下若若,哎呀,我们现在科目二考完了,这几天都有空,要不,过几天我带你去我们家玩吧,好不好?” 唐若眨巴眨巴眼睛。 说起去范云家,她倒没有什么反对意见。 于是。 唐若点了点头:“好啊,可以啊,那我们什么时候去啊?” 范云没想到唐若答应的这么痛快,他心里十分高兴,但似乎又有点措手不及,于是就挠了挠后脑勺,想了想道:“我明天后天都要上班,嗯,大后天休息,要不我们大后天回去吧,好不好?” 唐若依旧点头:“好啊,那就大后天回去吧! 对了,如果说我去你们家的话,买什么东西呢?我是第一次去哦,你说要不要买东西?” 买什么东西! 如果范云妈知道自己的大儿子有了女朋友,恐怕高兴的嘴巴都会歪到一边去了,哪里会舍得要她的东西? 范云顿了顿:“到时候再说吧,也不着急,我们到时候看看……就随便买点东西就好了。 ……不用你买,我买一点菜,买一点水果就可以了。” 唐若见范云也没有个什么好主意,就没再问了,她冲范云摇摇手:“那好吧,那就这样说定了,嗯,我们大后天一起回去,买什么东西的话,就到时候再说,对了,你身上有钱吗?这段时间我感觉你花了不少钱哦,包括我们考驾证的钱都是你交的,来来回回的吃饭坐车干嘛的,你也花了不少钱了,有没有钱啊?” 范云拍了拍裤袋,大气地道:“有钱!我有钱,我天天上班,每个月都发工资,怎么会没有钱呢?是不是?放心。” 有钱就行。 唐若也没有再问他了,于是两个人就在街上分了手。 等唐若坐上慢慢摇走了后,范云嘴咧得跟苦瓜似的。 他虽然说月月发工资,但是基本上月月用的精光,他现在是个月光族,一分钱也存不下。 有苦难言。 谈恋爱虽然说十分甜蜜,但是相对而言,经济上面的压力也比较大。 面子上压力更大。 这还得说唐若是特别好养,特别省事的那种女孩子,如果换上一个特别爱慕虚荣,喜欢追求享受的女孩子,范云就惨了,就他那点钱,够花吗? 远远不够。 不过,如果从另外一个层次上讲的话,这也充分证明了范云和唐若两个人,真的是真爱呀,彼此之间的真爱。 范云爱唐若,那是可以随时为她牺牲一切的爱,所有属于他的东西,只要是唐若要,他绝对不会皱一下眉头,全部都可以交给他。 唐若亦然。 虽然说有些时候女孩子的决心没有男孩子那么大,碰到什么事情的时候也会更加明不了男孩子爱起女孩子来就会爱得深一些,而女孩子爱起男孩子来就会浅一些,不是那么回事。 唐若对范云的爱,与范云对她的爱是持平的,相等的。 真正需要她为范云做出某些牺牲和奉献的时候,她也绝对不会眨一下眼,不会皱一下眉头。 话又说回来,他们两个人都是一些最平凡最朴实的男孩女孩,每天的生活,就好像是灵渠里面的水一样,平静潺潺地流淌着,并没有什么大的波澜,虽然他们的人生不像有些人那样跌宕起伏,充满了传奇,但是他们的精彩是那种平淡之中相濡以沫的精彩,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精彩。 这样的精彩,其实也是人世间绝大多数人的精彩。 是那种草根的爱。 是草根熬过了秋霜和冬雪,于春暖花开的时候互相依偎互相扶持互相鼓励着,于一声响亮的春雷过后开始萌发的爱。 唐若透过“慢慢摇”的车窗玻璃,看了看仍站在原地目送她远去的范云,心里面不由得笑了一声:“呵,这个傻小子,还是蛮可爱的嘛!” 范云也没有去饭堂吃饭,中午吃的挺饱,他决定先回宿舍洗个澡,换身衣服,浑身出了一身臭汗,十分的不舒服。 当他洗澡洗到一半的时候,听见自己的手机铃声响了,范云高兴地从洗澡房里冲出来,脚下一滑,还差点摔了一跤,他以为是唐若打电话给自己。 来电显示,不是唐若,是希刚打的。 虽然范云心里面有点小失望,但电话已经抓在手里面了,依然还是要秒接的呀,他摁下了接听键:“喂,希刚,怎么了?有什么事啊?” 电话那边,传来希刚响亮的声音:“没什么事啊,找你出来聚一聚嘛,好几天没一起聚了,来来来,快点出来啊,出来喝酒,你现在在哪呢?干嘛呢?” 喝酒好事啊。 范云笑道:“洗澡呢,我今天考驾照去了嘛! 今天不是去考科目二嘛,考完了时我就回来了,天气热的要死,浑身一身汗。” 希刚问道:“考得怎么样?通过了吗?” 范云握了握拳头,给出一个十分坚定的语气:“必须的呀,必须要一把过呀,是不是? 哥们我是谁呀? 你不知道呀?两届优秀士兵,预备党员。” 看把他臭美的。 如果他没有通过的话,绝对不敢如此嚣张了。 希刚嘴巴里面得得得连着得了几声:“得得得,考过了就好。 什么时候出来? 等着你啊!” 范云就知道希刚会是这种反应:“我在洗澡,洗完澡再洗下衣服,大概十来二十分钟就可以到位,行不行?在哪里等你啊?在哪里找你?” 希刚道:“老地方,今天晚上还是去吃鹅肉吧,好不好?有一段时间没去那里吃饭了。” 行。 没问题。 范云同志严重同意。 当范云搞清楚了自己的事情,走到老地方鹅肉馆的时候,希刚早已经点好了菜等着他了,没有别人,就他们两个人好战友和哥们儿。 李阳没来。 范云扯了一张板凳,坐在希刚对面笑道:“你这个家伙,今天是什么情况啊?怎么无缘无故的又想起到外面来吃饭喝酒了,说,是不是有什么事啊?” 希刚鄙视了他一眼:“没什么事,就不能出来吃个饭,喝个酒啦?” 就是。 两个老战友没什么好客气的,菜摆上来,酒也摆上来。 希刚先叫了四瓶啤酒,每个人面前两瓶,喝完再说。 一开始的时候,范云喝这个东西还有点发愁。 现在。 他喝上瘾了,三天不喝啤酒,他就浑身难受。 主要是这个东西太解暑了呀,一个人无论再热,只要满满的斟上一杯冰镇啤酒放在唇边,一下子往肚子里灌下一大口的话,那种爽,别提了。 两个人你一口,我一口,对着吹了一瓶啤酒,同时也消灭了菜锅里面三分之一的鹅肉和花生,以及爆香的五花肉。 希刚“咕咚”一声喝了一大口啤酒,看了看范云,悠悠道:“喂!范云,你知不知道我以前那个女朋友,现在又联系我了。” 范云一愣。 他该怎么说呢? 他觉得实在是不好说。 当初的时候,那个女孩子把希刚给甩了,害得希刚大冬天里一个人跑在杨树林里抱着一颗杨树痛哭流涕,搞得范云也莫名其妙地陪着希刚流了一大堆莫名其妙的眼泪。 现在。 那个女的啥意思啊? 范云吃了一块鹅肉,眨眼问道:“那她是啥意思啊?是想和你和好? 那你啥意思啊?” 希刚咳嗽了两声。 范云早就看出来他的心思了,其实,希刚应该还是没有忘记那个女的。 现在那个女的回头来找她,好马来吃回头草,希刚大概还是想和那个女的重修旧好吧。 最主要,希刚现在没有女朋友,那个女的及时回头出现,正好填补希刚这一段时间里,感情上面的空白。 有句话不是那样说嘛:衣不如新,人不如旧。 希刚是不是被辣椒呛到了? 他连着咳嗽了几声,又喝了一口啤酒,才说话:“怎么说呢? 这个事情不好说,其实我那个女朋友还是挺不错的……” 范云心想,那你还说个屁呀!你这一句话不就透露了你所有的意思了吗?不就是打算原谅那个女的了吗? 原谅就原谅呗。 有什么大不了的。 得饶人处且饶人嘛! 范云举起酒杯,跟希刚碰了一下:“来,喝口酒先!” 然后。 他才道:“你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情我也不好说呀,对不对?谁知道你们现在什么情况? 你现在……你有没有见过她的面?你们两个人关系发展到什么地步了? 是不是又到了以前那种你离不开她的地步了?” 这不是废话吗? 希刚绝对是见过那个女的面啦! 没见过那个女的面的话,他们怎么联系的,是不是? 希刚点点头:“见过面了,我们那天还一起吃了一顿饭。 她说她一直没有找男朋友,当初和我分手,她只是觉得我们两个人不合适。 但是。 现在她又后悔了,又想和我好,又想和我在一起。” 这话说的有点天真幼稚了。 范云虽然隐隐约约的觉得事情并不像希刚说的那么简单,但是真正的让他想说出个一二三的时候,他又说不出什么东西来,就算是让他给希刚当一个狗头军师,他也当不好,毕竟他还年轻,有许多事情他都没有经历过,也不懂。 所以。 范云的话等于没说:“这样啊,既然这样,那你可以考虑一下嘛,是不是啊? 如果说你想和她好的话,那你就和她在一起嘛!如果说你觉得不想跟她在一起的话,那就告诉她呗,或者不理她。” 希刚见范云也出不出个什么好主意来。 他倒自顾自说上了:“其实吧,我那个女朋友人还是挺不错的,她人还是挺细心的,真的。 以前我们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其实我们两个人写了好多情书的,我跟你说,对了,有些情书你不是看过的吗?是不是?你都知道的。” 范云知道个毛毛雨呀? 他知道什么? 他只知道那个女的把希刚踹了,现在又回来重新找希刚。 不过范云的脑海里面灵光一闪,推己及人,他想,如果万一哪一天唐若把自己踹了的话,然后又回头来找他,那么,他会不会原谅唐若呢? 第205章 聊起婚姻大事 范云当然会原谅唐若。 在他的心中,无论他的唐若做什么事情他都会原谅她的。 范云看了看希刚的脸,试图从他的脸色和表情上面发现一些什么。 看不出来。 他只觉得可能现在希刚的想法大概和自己差不多,已经决定原谅他的那个前女友了。 原谅就原谅吧。 如果他们两个小伙子知道,有好多好多的人现在还打着光棍呢,别说是自己的前女友了,就算是别人的前女友,或者说别人的前妻做了对不起自己的事,只要那个女的愿意,好多男人们也愿意原谅她们,也愿意把她们娶回家来的。 现在。 讨老婆很难讨呀。 首先要有房吧。 还要一笔彩礼吧。 这些硬条件如果说没有的话,那么所谓的情啊,爱呀的,在很多比较现实的女人眼里根本不值得一提。 这个不能怪她们现实。 现在社会就这样。 每个人生活压力都大。 说句不好听的,如果在城里没有房子,那么以后结了婚绝对就成了一个大问题。 孩子上学就是问题。 这是最现实的问题了。 现在好多城里就是这样。 比如说城里的学校首先是要以有房子有户口的居民为主,居民家的小孩,优先进入城里的学校读书,其次才是那些没有房子的做生意的人,和租房打工的子女。 房子。 是个硬指标。 而且。 这种现象以后只会愈演愈烈,竞争也越来越大,而绝不会减少。 可以肯定的说,以后如果在城里面没有房子,想讨一个心思稍微缜密一点,现实一点的女人当老婆的话,恐怕是难上加难了。 对于男人们来说,反正老婆是越来越难讨了。 所以说。 不管是前女友还是前妻,有些时候作为一个男人就要装聋作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能原谅的时候就原谅算了,过日子本来也是凑合,凑合凑合就是一辈子,没必要太斤斤计较了。 起码。 希刚现在就是这样认为的。 包括他们即将于八一建军节结婚的战友宁吉发也是这样想的。 宁吉发早就说过:“哎呀! 做人不要太挑了,真的。 说实话,现在讨个老婆,我感觉好难呀。 我觉得呀,讨个老婆只要不憨不傻,能洗衣服做饭,帮咱们生孩子带娃就可以了,不能要求太高了。 真的! 如果说我娶老婆的话,只要能做饭洗衣服,ok没问题。” 如果按照宁吉发的标准的话,范云能够找到唐若这样的女朋友,简直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呀!实在是三生有幸。 是的。 比起那些三十多岁,四十多岁,打了半辈子光棍,还从来没有摸过女人手的老光棍们,他们这种有人喜欢有人爱的男人,实在是算得上幸运的了。 十分幸运。 万分幸运。 有句话说得好。 三年没见女人面,老母猪也能赛貂蝉。 好多老光棍馋女人馋的要命,馋的要死的。 事实正是如此。 所以范云对于希刚的前女友现在想找希刚重修旧好之事,没有什么强烈的反对意见,他认为可以的。 新有新的好,旧有旧的好,旧的熟嘛,感情方面更容易沟通,彼此互相了解,知道彼此的性格脾气秉性。 范云喝了一口啤酒,对希刚笑道:“兄弟,我觉得你那个女朋友来找你的话也挺好的,真的,但是这一次你一定要问清楚了,首先你要跟她确定一个两个人结婚的日期,你说是不是啊? 你看,宁吉发都定好了,八月一号结婚了,你呢?这一次你也要给她来点真格的,你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说句不好听的,真的!老兄,我感觉你有必要把生米煮成熟饭。 哎! 不管怎么说,如果她肚子里面怀了你的娃娃了,这个事情就好办了,一切主动权就都交在你的手里了,是不是?” 范云大道理说不出来,这种馊主意倒是一堆一堆的。 馊主意吗? 不! 这个主意其实不馊,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不就是这么办的吗? 而且,还是那种特别聪明有打算的男人。 其实何止是现代人啊,古代的时候有好多也是这种情况的,奉子成婚并不是今天才有的一个名词,老祖宗的智慧不可低估,这个成语是怎么得来的? 老祖宗留下来的。 奉子奉子,所谓的奉子就是女人家肚子里怀了孩子了,然后才结婚。 范云的馊主意倒是让希刚点了点头:“嗯,你说的有道理…… 这个确实也是,就像他们说的一样,女人没有结婚之前就是个天使……天使,两个小翅膀飞啊飞啊飞,说飞走就飞走,说什么时候把咱们男人甩了就把咱们甩了。 可是,如果说一旦结了婚怀了孩子,生了孩子之后,天使就不是她了,就变成了她的孩子,这个时候她的翅膀就交给了孩子手里,自己呢,想飞也飞不动了。” 范云一口啤酒差点吐出来。 这话谁说的? 太经典了。 都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今天晚上范云和希刚两个老战友你一句馊主意,我一句馊主意,别说,还着实说出了很多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道理。 范云夹起一颗花生米,“啪”的一下扔进嘴巴里嚼着。 好像是连同希刚刚才的这一番话也要一起扔进嘴巴里咀嚼一下,再消化消化。 范云“哈”的一下,这是因为他吃了个辣椒,辣的:“哈…… 你别说希刚,我觉得你说的话也有道理,你说我们是早一点结婚好还是晚一点结婚好呀? 结婚太早了吧,我又感觉,早早的就已经有家了,然后又要生孩子,很麻烦,人家不是都常说嘛,男子汉大丈夫要先立业,后成家,你觉得这句话有没有道理?” 希刚一笑。 “这话都是骗人的,我跟你说范云,没有人说先成了家就不能立业了,你说是不是? 而且,我们还要为了长远考虑。 打个比方,就说我们现在结婚的话,小孩生下来谁带啊,当然不是我们和老婆带吧,我们和老婆都应该上班挣钱养家吧? ……不说老婆,起码咱是应该上班挣钱养家吧? 那么。 小孩,十有八九都是交给家里的爸爸妈妈带,像咱们现在这个年龄,爸爸妈妈都是四十多岁五十不到,没问题,可以帮咱们带小孩,但是…… 如果说我们结婚晚了,到了三十多了才结婚,晚婚晚育了,是!没问题,响应国家号召嘛,对不对?晚婚晚育。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等到那时,咱们爸爸妈妈岁数又大许多了了,说句不好听的,万一他们身体上再有个什么问题的话,有个什么毛病,就不能帮你带小孩了,到时候,咱们怎么办呢? 两口子的压力是不是突然之间就很大了呀? 如果说,咱们现在结婚要了小孩的话,小孩生下来断了奶之后就可以交给爸爸妈妈帮着带了,一直到孩子上幼儿园、上小学,爸妈他们帮咱们接送,可以帮咱们减省多少压力啊,你说是不是啊?” 太是了呀! 希刚的话太有道理了。 这些道理他都是听谁说的? 想必不是他自己想出来的,一定是听了他们单位的那些大姐呀,或者大哥呀,说给他听的。 或者说,本身他们单位里有些大哥大姐挺关心他的婚姻之事也不一定,所以就给他说了这些道理,说不定,还有人张罗着给他介绍什么女朋友呢。 所以说。 希刚才听来了这些经过多少人一起总结出来的经验和真正的道理。 如今。 他又毫无保留地把这些经验教给了范云。 希刚实在是范云的良师益友。 听了希刚的这些话,范云将头点个不停。 确实有道理。 十分有道理。 非常有道理。 像这样的婚姻大事,确实应该多聊一聊,说句实话,像范云他们这个年龄的人,如果不是遇到和自己真正合拍的人,一般情况下这种道理别人不会轻易对他们说的,如果说范云他们知道了这些道理,也不会轻易对别人讲的。 其实。 在年轻人不断成长的道路上,假如有一个真正懂得人生真谛和哲理的人,对他们适时的进行一些指点和帮助,那样的话,绝对可以让他们做起事情来,起到很好的事半功倍的效果。 这样的人。 太少了。 不! 不是这样的人太少了,而是这样愿意将自己人生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和教训无私分享出来的人太少了。 书里有。 书里有是有。 但是,那个是需要读者去思考去总结的,跟这种面对面生动活泼的交流是不一样的。 现在愿意静下心来看书思考的年轻人似乎也越来越少了。 年轻人。 年轻人因为富有朝气,生机勃勃,年富力强,所以当他们到达了一定年龄后,通常情况下,对于世界更愿意进行表达与倾诉,而不愿意聆听和接受。 可是。 别忘了,为什么人会长两只耳朵,却只长一张嘴巴呢? 那是因为女娲造人的时候,她就已经埋下了伏笔,希望一个人在生活中能够多聆听。 不管怎么说,许多时候,多听一些对人生有益的道理总不是什么坏事。 就像此时,如果说希刚不跟范云说这些道理的话,范云根本就不懂,他根本就不会想往这方面去想。 应该说,他们的战友宁吉发比他们看待问题更加透彻,更加明白。 所以说他复原之后,立刻就着手准备结婚的事。 范云将手中的啤酒瓶跟希刚碰了碰:“确实! 希刚,我觉得你说的也很有道理,你看现在咱们这个年龄,如果说现在结婚的话,等个一年半载再生个小孩,等着小孩以后上完了学读完了大学出来,他们二十多岁的时候,咱们才四十多岁,想一想,那个时候也挺好玩的,感觉如果那样子的话,咱们和儿子走在一起的话倒不像是爷俩了,看上去倒像是两兄弟一样,你说是不是?” 可不是嘛! 希刚笑了:“就是的,可不就是那样嘛!” 范云摇了摇头:“但是我们现在结婚太早了呀,希刚,咱们现在没有经济条件呀,哪里有什么钱啊?你说是不是啊? 你还好,你是城市户口,你家里面在县城有房子,等到结婚的时候起码不用为了房子愁了。 我可不行啊! 我如果说讨老婆的话,只能到家里面住,现在我又买不起房子,不是只能回农村住吗?人家女的愿意跟你回农村住吗? 如果说不回去的话,那就只能在外面租房子,租房子结婚,恐怕更不好吧,你说是不是啊? 我如果要结婚的话,起码要买一套房子吧,但是,你看咱们都刚从部队上复员,复员费发了一千多,没有什么大用呀,咱们现在哪有钱啊?” 希刚咧咧嘴。 他和范云一样,都是月光族,范云的话其实也就是他心里面想说的话。 希刚比范云要强的多啊,希刚不用买房子,虽然说他家里面那个房子面积不是很大,但是起码有他的一间啊,他结了婚的话,即使不买房子,也可以一家人挤在一起,没什么大问题。 但是范云就不行了,范云如果要是在城里结婚的话,那只能是租房子了。 说来说去。 房子是个大问题啊。 这个问题,其实并不光是他们两个人的问题,也是现在越来越困扰那些生活在农村里的年轻人的一个问题了。 因为,现在越来越多的姑娘们不希望嫁到农村里,在农村生活。 她们都希望在城市里能拥有自己的一套房子,以后生活也生活在城市里,哪怕就是在城里打一份工,只要有了房子,两口子每个月上班的收入,怎么的都能解决家里的生活费和开销了,比起在农村弯着腰跟个老虾米一样下苦力,面朝黄土背朝天种那二亩三分地,恐怕是强得多的多了。 起码干净卫生。 城市里,起码不像农村的稻田里有蚂蝗,更不会动不动就黏在人的皮肤上,更有甚者会钻到人的腿里面去,吓得人要命。 可以说。 如果从小没有在农村生活过的那些姑娘们,一旦下到那些有蚂蝗的稻田里去,不要说蚂蝗往她们腿里面钻了,就算是让她们看到水里面那种黑黑的弯弯的,向自己游过来的小东西,她们恐怕也会吓得厉声尖叫起来,瞬间从水里逃到岸上去的。 以后就算是打死她们,她们说什么也不会再下田了。 很多人都说农村好,农村的山好水好空气好,其实,说实话,那真的是一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高姿态呀。 是呀! 开着宝马和奔驰,将车停在农村的田埂边,抽着小烟,悠闲地看着那些蓝天白云,以及水里游来游去的鸭子们,是完全可以说出以上感慨的话的。 可是,如果真正要是让那些人扎根在农村,进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田间劳动的话,恐怕绝大多数人都会摇头的。 第206章 蚂蚁与工蜂 范云意识到这个问题就好。 人最好不要稀里糊涂的过日子。 许多人活了一辈子,其实都活不明白,就是糊里糊涂的,如同水上面的落叶一样随着浪花打得卷儿浑浑噩噩随波逐流。 就说房子。 房子。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进行,房子必然会成为事关千家万户的一个大问题。 如果到了求远远大于供的那时,房价必定一路上扬,房价上扬,物价也必定跟着水涨船高,到时候,普通老百姓可就要更加努力了。 据说,现在一些大城市里的人,就已经感觉到了房价上涨带来的压力。 当然,这里面的名堂,范云与希刚是不懂的,他们又不是房地产专家。 再说了。 有些专家也未必可靠,信口雌黄乱忽悠人的专家也大有人在,他们的发声,是与经济名利挂钩的,就连请他们签个名,那也是必须给他们奉上润笔费的。 话说。 在这2001年的夏日,两个小伙子为自己的人生和未来做着一些相对来说还算清醒的分析判断,真不是什么坏事。 起码。 他们意识到了房子这个问题。 不过。 意识是意识,行动是行动。 以他们两个人目前的经济实力来说,身上并没有半分钱的积蓄,就算是想买房子,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两个人边喝酒边聊天,聊了好一阵子,聊的全部都是一些草根阶层根本不值得一提的事情。 往小里说,其实不过就是两只蚂蚁和两只蚂蚁的交流沟通,互相慰藉罢了。 是的。 他们两个人所聊的内容,对于那些日理万机的大人物来说,或许觉得简直幼稚的让人发笑。 可是对于范云和希刚来说,这却也是他们生活之中的重心,甚至是他们今后生活的全部。 他们的目光不可能关注太过于空泛遥远的东西。 他们无法关注电子的构成,无法关注中东局势,亦无法关注人类的命运共同体究竟是个什么鬼东西。 对于范云和希刚而言,假如整个人类社会是一部无比庞大而又复杂繁琐的机器,他俩只不过是这部机器上一枚小小的螺丝钉罢了。 甚至螺丝钉都算不上,他们只能算是构成螺丝钉的一个铁分子。 他俩的生活轨迹,无非就是每天上班下班,到了年龄就结婚,生孩子,一天到晚操持家里面的柴米油盐。 正如采蜜的工蜂。 每天不停的画着八字形在花丛之中飞来飞去,来回的奔波忙碌,采着蜂蜜。 直到有一天,一阵狂风骤雨吹来,再也飞不动的工蜂努力拍打着双翅,却发现自己生命之火即将燃尽,再也拍不动翅膀,飞不回栖身之地,而黯然坠地。 这样的工蜂,人世间何止千千万。 范云又和希刚碰了一下酒瓶,菜已经吃得差不多了,酒也喝得差不多了。 “喝完这点回去吧,希刚,瓜对了,你明天上不上班啊?我明天还要上班呢,你呢?” 希刚把身子挺直了一下:“上啊,最近我也挺忙的,基本上没什么空,所以说有段时间没找你聚了嘛,这不是今天晚上有点空,就拉你出来喝点酒聊聊天嘛!” 范云一笑。 好兄弟。 好兄弟既要能一起在枪林弹雨中摸爬滚打,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又要能像今天这样坐在一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谈一些属于他们这个年龄段的年轻人应该谈的话题。 希刚喝了一大口酒:“范云,我觉得咱们应该拿出点干劲来,你说是不是?赚钱,赚钱算什么,房子算什么,你说是不是? 咱们以前在部队的时候那么苦那么累,都能坚持下来,现在到了地方上难道说混的会比别人差吗?不可能的,你说是不是? 只要努力了,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面包和牛奶通通都会有的!” 希刚一连用三个“是不是”表达了自己对生活的憧憬和对美好未来的良好期望,这让范云感觉到倍受鼓舞。 范云笑道:“希刚,我觉得你真的有做政治指导员的潜力,做起动员来,一套一套的呀! 听了你说的话,我感觉到浑身充满了力量!” 哈哈。 喝完了酒,两个人就散了。 回去睡觉,对于范云来说,此时,无论天大的事情都不如睡觉重要了。 睡觉觉。 养肉肉。 养好了肉肉,大后天好带着唐若回家呀。 大后天说到就到。 这天早上。 范云早早地就起床捯饬自己,把自己周身上下捯饬的利利索索的。 他这个不算什么。 等他见了唐若后,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利索。 唐若今天穿了一条黑红格子花的裙子,上身一件白色半袖t恤,下面配着一双白色运动鞋,头上戴了一顶粉色蝴蝶结的遮阳帽。 如果给谢知法看到了,他的眼神绝对瞬间就呆萌无限了。 范云心中十分骄傲。 这样的女朋友,跟他一起回村的话,实在是给足了他的面子。 唐若看见范云傻傻地盯着自己看个不停,心里轻轻一笑,她抬手摸了摸脑后的那一对顺扎的小辫,笑道:“傻了?” 可不傻了嘛! 范云都看傻了。 他飞快地迎上唐若,抓住了她的手。 应该的。 必须的。 应该抓紧一点,可千万别被别人给抢跑喽! 范云老远就看见了唐若左脚的鞋带散开了,他忙蹲下身去,替唐若把鞋带扎好。 唐若白皙细腻的脚踝上,那枚范云送她的金黄色的古钱还在,此时,映着这七月里的阳光,愈发显得光亮夺目了。 其实。 上一次范云给唐若打手镯的时候,应该给她打一枚小金钱的,为了这件事,范云还懊恼了一阵子的,当时,他没有想到这个细节的问题。 不过唐若并不在意这些。 铜的金的都可以。 当然可以。 红线绳坠着的小钱,佩在她白皙的脚踝上,走起路来的时候还是十分吸引男人们的眼球的。 就像刚才。 就有一对青年男女,那个小伙子就把眼睛粘在了唐若身上,看了又看,走远了,还要假装左顾右盼地回过头来,再恋恋不舍地看上唐若两眼。 他的女朋友脸色一沉,真想甩了他一个人走,留下他一个人在后面看个够。 唐若伸出白白嫩嫩的两只小手,喜爱地扶住了她所爱着的这个年轻人的肩头,一只手还插进范云的头发里,替他抓了两把。 把范云美得直眯眼。 范云替唐若系好鞋带,站起身来。 唐若捏了捏他的脸,娇笑道:“眼力不错,我自己都没注意鞋带开了…… 咱们现在干什么去?去买东西吗?” 范云幸福地眯着眼睛:“若若,你吃早餐了没? 我们先去吃点东西吧,你说呢?” 行吧。 唐若准奏。 国际惯例,早餐必须是米粉,每天吃也吃不厌的美食。 范云扯了一点纸巾,细心地帮唐若把座位擦了擦,然后去买米粒票,打米粉。 唐若看着这个为自己跑前跑后忙个不停的小伙子,心里也同样充满了骄傲,对于她而言,现在的范云,简直就是在她心里最亲的一个人了。 吃完米粉。 两个人去买东西。 唐若觉得自己是第一次去范云家,无论如何都要表示一下她的心意,于是就拽着范云走进灵渠市场一楼的超市里。 选来选去。 最后,唐若买了一合中老年人喝的补品,又买了一箱高钙奶。 唐若问范云:“感觉东西有点少呀,要不,再买一扎酒吧?” 算了算了。 买多了难提。 范云笑道:“嗨!都是农村人,不讲究这些的,你跟我一起去我家吃个饭,我跟你说,我爸和我妈就得高兴坏了。” 唐若还是觉得东西有点少,调皮地歪着脑袋,嘴巴里嘟嘟囔囔着:“真的?你感觉不少?我怎么感觉这两件东西有点单薄了一些。” “不少了,不少了。” 范云用力握着她的手,扯着她直奔收银台。 买了礼物。 再去买点菜。 两个人手拉手去了菜市场,买了一条大鲤鱼,砍了一大块排骨,又买了一袋苹果。 行了。 就这些了,就这些,也够范云提的了。 两个人在菜市场门口直接拦了一辆“慢慢摇”。 远远的,那辆“慢慢摇”看见范云在招手,于是极快地朝范云与唐若奔来,瞬间就停在了他俩面前,“咔”的一脚刹车踩下去,将“慢慢摇”牢牢刹在了当地。 漂亮。 这辆车质量可靠,性能稳定,欢迎乘坐。 “慢慢摇”司机掌了掌歪到一边的帽子,那张被晒得黝黑的脸,每一个毛孔似乎都因为这炎炎夏日的缘故,想往外冒油。 窜火。 他一边跟范云议好了车价,一边粗声粗气道:“知道知道,不就是湘源汽车站嘛! 我跟你说,不是我吹牛,我开慢慢摇已经五六年了,街上没有哪一条巷子我不熟的。” “轰!嗡嗡嗡……” “慢慢摇”在小城不甚宽阔的街道上,东穿西拐,确实很是秀了一把。 因为,那个司机全是抄得近道,他要用实际行动证明给范云看,他想让范云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老司机。 他证明的很成功。 当“慢慢摇”开到车站门口,“嘎”的一声牢牢刹在当地的时候,那辆通往范云家的车已经从车站里缓缓驶出来了。 如果范云和唐若来得再晚一些,就要等下一班了,那么,他俩就要在这儿干等上一个多小时了。 范云摸出一张五块的票票,也没要那个司机找回的一块钱了,直接提着东西跳下了车,去拦班车:“师傅,师傅,等一下,还有两个人。” 那个司机师傅将搭在左侧车门玻璃窗口的左臂收了回去,一脚刹车踩下去,同时,支出脑袋看了看范云与唐若:“上来吧!没什么位置了,挤一挤。” 挤一挤吧。 位置就像海绵里的水,挤一挤总会有的。 范云给唐若在护着发动机引擎的那块圆形的大王八盖上挤了一位置,让她面朝前方,就坐在司机与副驾驶的中间。 而他自己,则将半边屁股蹭在旁边一个十来岁的学生旁边,那个学生对于范云这种用屁股挤位置的行为,内心表示严重抗议,脸上,一副敢怒不敢言的小模样。 小弟弟。 委屈你了。 请你记住范云,等你长大了,记得把今天的这个场子再找回来,但是,现在你的拳头没有范云的硬,还是算了。 范云打量了一下班车里面,破破烂烂的班车里面,有好几个老人家穿的衣服也是破破烂烂的。 其中,有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年阿姨上衣穿着的那件白色的确良上衣,打了两三个补丁,脚上的一对黄胶鞋,其中有一只前面也磨破了,露出了里面半只黑色枯木般的脚趾。 范云觉得这个阿姨真是勤俭节约的模范。 她实在是太节约了。 班车摇摇晃晃驶出了县城,一开始,在城乡结合处的那一截道路质量好得可圈可点,十分通达顺畅,可是…… 可是。 越往前开,唐若就感觉越不对劲。 这是什么破路啊? 唐若可以保证,从小到大,她还从来没有走过范云家的这种破路。 到处都是坑。 一个坑连着一个坑,大坑套着二坑三坑四坑,到处是连环坑。 唐若皱皱眉头:“范云怎么到你家里面的这个路这么差呀?你看看,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你看看这个班车开在上面,就跟个老蛤蟆一样蹦来蹦去的。” 范云没来得及说话。 旁边的司机肚皮差点被唐若的话气破了:“你这个妹妹,嘴巴可真刁,哪里有什么老蛤蟆?” 唐若见司机误会了自己的意思,忙道:“大叔,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的意思是说你们这边这个路是不是太烂了,好难走啊,你看看,干嘛不修一下呀? 你们这边干嘛不修路呀?这是怎么回事啊?” 唐若的这几句话,不但把司机的肚皮气破了,还把他的鼻子也气歪了。 他感觉唐若的眼力严重的有问题,他自己才三十多岁,哪里是什么大叔呀? 是大哥好不好? 这时,范云及时接过了话茬,替唐若解了围:“没办法,我们这边的路就是这么烂,这也不是一年两年了,以前的时候修过一回油漆路的,但是那一回修的太浅了,太薄了,所以说没几年就压烂了,现在前面有个村子里又开了一个沙场,那个沙场里面拉沙的车子每车沙子都很重,所以,这段时间就把这条路压得更烂了。” 范云没敢说沙场在他们村,他如果说出来,全车人都会鄙视他的。 第207章 范云与唐若回村 其实唐若说错了。 前往范云家的这一辆班车,哪里是什么癞蛤蟆? 而是一只走走停停,特别特别的慢,延迟率极其高的一只癞蛤蟆。 等到班车驶到范云家村口停下来的时候,唐若觉得本就已经破烂不堪的班车,它那已经为数不多的风烛残年,又去掉了三分的好日子。 唐若一皱眉。 其实。 她不知道。 她今天来这里,运气还是相当不错的。 为什么? 因为今天没下雨呀。 今天如果说下雨天的话,这条路还能走吗? 到处都是烂泥巴。 如果是下雨天走这条路的话,那可就惨了。 走不了十米八米出去,鞋子上、裙子上、腿脚上,必定到处都糊满了泥巴。 小孩子倒是蛮喜欢的。 泥巴好。 小孩子们最喜欢玩泥巴什么的了。 像范云小的时候,就是和村子里面的同龄人玩泥巴长大的。 他们玩泥巴,可以玩很多的花样出来。 比如说,去马路边的水沟里挖一些又黄又有粘性的泥巴出来,再去弄几块碎玻璃片子,然后慢慢地,极其耐心地将那一块泥巴摔成一个望远镜的模样,像模像样地做出望远镜的两根管子出来,两头装上玻璃片,然后放在太阳照不到的地方慢慢阴干,防止泥巴开裂,等到望远镜彻底干透成型之后就可以拿出玩了。 其实泥巴裂了也不要紧,本来就是个假东西。 虽然这样的望远镜并没有镜头伸拉的功能,并不能将远处的那些东西拉近到面前来,但是在那些玩泥巴的小伙伴中间,如果谁要是有这么一架望远镜的话,还是很神气的。 特别是左手拿着泥巴望远镜,右手拿着秸秆做成的大洋刀,嘴巴里嗷嗷喊着“冲啊冲啊,”还是十分带劲的。 除了这个。 范云有时候还会和同龄的小伙伴们挖一些黑颜色的,带胶性的泥巴出来。 那泥巴。 比黄泥巴好玩。 甚至比城市中的文具商店里卖的橡皮泥都好玩。 他们通常会把那块泥巴捏成一个碗的形状,然后右手将那只碗抄在手心里,高高的举在半空,然后扬起手臂向下猛地用力一扣。 “啪!” 又脆又响。 范云他们比什么? 他们比谁的碗捏的薄,谁的碗中间炸出来的洞炸的大。 后来。 有些小孩开发了脑筋,或许也因为他们天生比较聪明,居然会捏出一只连体碗出来,然后比葫芦画瓢,将那只连体碗高高的举在半空。 周围的小伙伴们一个个屏气息声。 眼巴巴看着那只连体碗。 举碗的小孩这才用力。 “啪”的一声把泥碗摔在地上。 “啪!” “噗!” 这样的碗,通常情况下是一个双响炮,听着那种十分脆响的“啪啪”声,当然了,第二响有可能是一个“噗”声。 别说,这些小屁孩们一个个玩得着实是不亦乐乎。 范云手很巧。 范云小时候曾经跟村子里一个会捏泥哨的叔叔学会了捏泥哨。 他跟那个叔叔学了很长一段时间的,一开始捏出来的那些个小鸡小鸭,要么不像,要么气孔不顺,叫起来的声音不好听、不响亮。 但是。 后来在范云的努力学习之下,经他手中捏出来的那些小鸭子,小鸡小狗的泥口哨,渐渐地,不但模样挺像那么一回事了,而且叫声也分外的响亮了。 “吱,吱吱吱吱……” 这还是初级阶段。 后来,范云甚至学会了给口哨上颜色,他弄来红墨水和蓝墨水将那些小鸡小鸭画的花花绿绿的,看上去越发漂亮了。 只是。 这种没有像瓷器那样经过高温烘烤的东西,含在嘴巴里吹的时候,一开始,常常弄得嘴巴上,是一嘴的墨水。 无所谓。 好玩就可以。 对于农村的小孩来说,真的是好像是一头头小野羊一样,漫山遍野地跑,什么好吃,逮到就吃什么;什么好玩,逮到就玩什么…… 扯得有点远。 现在继续说范云和唐若。 下了车后,范云提着东西带着唐若走大路,经大队部和医疗室往自己家里走。 哇! 村子里面的路和外面的路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呀。 他们村子里面的道路硬化已经完工了,现在全部都铺成了水泥路,看上去平平整整,干干净净,走在上面,特别带劲儿。 范云高兴地对唐若道:“若若,你看我们村子现在已经铺了水泥路了,我觉得外面的那条路应该也用不了多久就要修水泥路了。 我们村子还是挺不错的吧,你看看那棵大樟树,有200多年了,好老了。 ……你再看这边,这边是大队部…… 大队部过去一点是医疗室,我跟你说,我小的时候,刚出生的时候就是在这里接生的呢,都没有送县里面的妇幼保健院,就是我们村子里卫生室的那一个医生帮我接生的。” 啥意思啊? 范云的意思是想让唐若去感谢一下那个医生吗? 感谢那个医生帮她接生了这么一个活泼伶俐的男朋友吗?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小水泥路上。 唐若倒没有什么感觉,主要是因为没下雨。 她只是感觉走在水泥路上比走在外面的烂泥巴路上面稍微那么平整一点而已,也看不出来有什么特别让人值得高兴的地方。 范云他们这个村子,说实话,好多的老房子还没有拆掉,看上去很破很旧的一个村子。 比她们乡下村子里的房子还要破。 当然了。 也有一些冒尖户,一些有钱的人家,现在已经盖起了两层半的楼房,鹤立鸡群一般站在一堆的瓦房子里面,显得格外的耀眼,格外的突出。 按理说。 像这种二层半的楼房,正是范云和范雨以后努力的目标呀! 他们两兄弟也要加油,努力想办法把自己家里面的那栋老房子扒掉,然后建成一座别墅似的两层半的楼房才行啊。 改善居住环境。 人人有责。 范云同志,仍需努力呀! 唐若左看右看。 她突然看到范云的村子里,居然也有一个像她们那个老村子里的老桶那般的灵魂人物。 不过。 范云村子里面的这一个灵魂人物不是男的,却是一个女的,一个穿着薄薄的短袖花衬衫,头发乱的好像鸡窝一样,逢人就嘿嘿嘿傻笑的一个年轻女人。 看她那个笑容倒像是没有什么攻击性,比老桶似乎好一点。 唐若笑着指了指那个女人:“范云,你看看你们村,也有一个傻子,你看看那个女的,在冲你嘿嘿嘿地傻笑呢,你看她的衣服,扣子都没有扣严实,不是都曝光了吗?不是都被那些旁边的男人们给看去了吗?” 嘿! 唐若的观察力真强。 范云看了看,笑道:“这个女的,是我们村子里面出了名的癞婆,我跟你说,你别看她这个样子,她还找了一个老公呢。 而且。 她老公长得还可以的哦,不是很丑哦,你别看她是傻子,但是她老公是很正常的…… 她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可能到卫生室来看病吧,或许,还是有什么事吧? 嗯! 她应该是看病或者拿药的,你看看,你看到没有? 她的手里拿的东西,那好像是一包药吧?” 药不药的,唐若不关心。 唐若关心的是这样的一个女人,居然也能嫁出去,而且还是嫁给了一个比较正常的男人。 唐若不由“咯”的一下笑出了声。 难道? 这个世界缺女人,居然缺成现在这个样子了吗? 唐若上下打量了两眼范云,她忽然觉得如果要是范云娶了这个癞婆的话,那又会如何呢? 她笑眯眯地看着范云。 范云觉得唐若的笑容有点不怀好意。 不说他俩。 只说通过癞婆也能嫁出去,也能找到老公这一个事情,其实也间接证明了现在的农村男人,讨老婆有多么难。 现在还不算很难。 往后。 越来越难。 范云同志可能想不到那么长远,他如果想得够长远的话,只要他和唐若两个人一到法定结婚年龄了,他必定立马拉着唐若去民政局登记结婚。 所谓。 夜长梦多。 唐若忽然又想起了一件事,越想越好笑,不由笑得花枝乱颤。 范云挠了挠后脑勺,奇道:“怎么啦? 干嘛呀?干嘛笑得这么厉害啊? 你感觉那个癞婆挺好笑吗?” 不是这回事。 是因为唐若忽然觉得这一个癞婆,实在是应该嫁给她们老村子里面的那个老桶。 如果这两个人凑在一起的话,肯定很好玩。 唐若“咯吱”笑道:“我跟你说,我们村子里面也有一个傻瓜,叫老桶,今年应该有三四十岁了吧。 嗯! 老桶那个傻瓜每一次碰到有从外面回村的人,就问别人要烟抽,别人要是不给他,他还生气。 我觉得,老桶和你们村子里的这个癞婆倒是挺般配的,两个人倒是天生的一对。” 这不胡扯嘛? 老桶和癞婆凑在一起,这不完全成了负担了吗? 完全成了国家和人民的负担了。 癞婆跟老桶可不一样,老桶这辈子是讨不到老婆了,但是癞婆人家可是嫁了一个正常的老公的,而且人家还帮老公生了一个正常的儿子呢。 癞婆的儿子,基因完全继承了他的老爸,没有半点属于老妈,聪明的很。 范云笑着胳肢了唐若一下:“别瞎说八道了,两个傻瓜凑在一起不就麻烦了吗,生出来的孩子不是更傻了吗? 我跟你说,我们村子里的这个癞婆,人家已经和老公生了一个儿子了,那个小孩很聪明的,每一次考试都是前几名。” 唐若也就是一说,纯粹说着好玩而已。 她嘛! 岁数也不大,完全还是一副女顽童的心理。 此时,两个人已经走过了卫生室。 坐在门口的树荫下一边乘凉一边打吊瓶的两个老太太,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唐若和范云,她们似乎很奇怪,今天,村子居然从天而降来了这么一个漂亮的小仙女,实在让人啧啧称奇。 那是! 唐若就是个小仙女。 比仙女还漂亮的小仙女。 走到小敏家小卖店的时候,范云特地将目光瞟过去看了看。 小敏家小卖店的门紧紧关着,门口,因为太长时间没人住了的原因,现在居然已长出了许多的野草,其中有一株野草,甚至还开出了一朵红红的小花。 随风飘摇。 看上去,它倒很像是举着一面红色的小旗子,在热烈的欢迎范云和唐若。 欢迎唐若的赏光。 欢迎唐若的光临。 范云指了指小卖店,对唐若道:“这个,原先的时候是一家小卖店,是我一个堂哥家开的,后来全家人都搬走了,都没在村子里面住了……” 小伙子。 说话不要说半截,唐若还等着他继续呢。 唐若点点头:“哦!” 范云的堂哥,跟她没什么关系,所以她只是轻描淡写地喔了一声。 范云继续道:“我那个堂哥还是很聪明的,但是他就是不正干,因为他搞传销嘛…… 所以。 有一次他回来的时候骗了我们村子里好多人的钱,害得我那个伯伯和伯母也待不下去了,全家人都跑到外面去了,现在也不知道去哪里了。” 传销害死人。 唐若听说过传销,但是她不懂,她并不知道传销究竟是个什么东东。 她们公司里倒是有人说过,说搞传销的人都是一帮洗脑分子,最会帮那些刚毕业的大学生们洗脑了,整天给那些刚毕业,才到了社会上,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们灌一些所谓成功励志的鸡汤。 三灌两灌,就把一些渴望一夜暴富的年轻人们灌迷糊了,稀里糊涂就上了贼船。 唐若看了看范云,有点担心的道:“别人我才不管呢,只是你……你不要去搞那些非法的东西就可以了。 那些搞传销的人,如果说被抓住了会不会坐牢啊?他们是不是搞违法犯罪活动啊?” 范云其实也不懂,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他又没有深入到传销组织的内部,去聆听一下他们那些所谓的成功励志洗脑的课程,他更不懂传销组织的架构。 所以,范云就换了个话题,不再跟唐若聊这些事情了。 他点点头,应道:“你放心,违法犯罪的事情我才不会做呢。 我以前是干嘛的? 我是在看守所里面执勤的。 像那种违法犯罪的反面例子,我见的太多了,真的!看守所里面,什么样的坏蛋都有。” 唐若一笑。 看守所是个什么东西? 她毫无概念。 此时。 他们两个人肩并肩走到了离范云家不远处新修的那座二层半的楼房墙边。 唐若伸出一根白白嫩嫩的手指,点了点那座楼房:“这个房子修的挺漂亮的,位置也挺好,他们门口前面就是水,你看看…… 这房子又靠路,不管出门还是干嘛,都很方便的。” 是挺漂亮的。 全靠一张一张的大票子堆起来的东西,能不漂亮吗? 第208章 范妈对唐若热情得不像话 唐若的话,让范云瞬间压力山大。 莫非? 唐若也想要一座这么漂亮的房子? 那他可真的需要努力再努力了,修这么一栋房子,少说也得个八九万,多说二十万。 而且这还只是建成,还不算购买家具,家电那些东西。 本来就是。 在农村,有两样最大的开销,一样,是娶媳妇,另一样,就是盖房子。 话说。 如果按照范云目前的工资水平的话,估计可能要攒上个七八年才能修得起这么一座房子,若是等到那时候,黄瓜菜不都凉了吗? 唉! 得过且过吧,现在先不要考虑房子的问题了,现在先带着唐若回家见家长吧。 车到山前必有路。 房子的事情,以后再说。 范云指了指这座新房子旁边的小巷,对唐若道:“走吧,快到了,过去这个房子再往前面一点,往右边转下去就是我家了。” 那就走吧。 仍是熟悉的小巷,仍是熟悉的那些石头,仍然是熟悉的那一草一木。 就连范云的邻居家堆在房后头的一大堆鹅卵石,也还是那些老样子,一个个圆溜溜的,试图随时想绊到哪一个不长眼的行人。 每一枚鹅卵石,都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 若仔细看。 离开那座房子二十公分的地方,还各有三块大石头。 这三块大石头的作用是挡住来回过往的车辆,免得刮到房子的墙。 不得不说,这些人维护起自己的个人利益来,一个个的小算盘都扒拉得贼精。 开路。 继续往前走。 范云在前面引路,唐若紧随其后,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到了范云家门口。 范云妈正在旁边的菜园子里翻晒被子,此时,她看见了带着一个美丽的大姑娘回到家中的范云,高兴得一下子就从菜园子里跑了出来。 范云叫道:“妈!” 唐若多聪明的一个人呀,她紧跟着范云叫了一声:“阿姨,您好。” 唐若的这一声问候,十分符合国际通用的标准礼仪,在这种场合里,显得特别的隆重。 她的一声“您好”,让范云妈更加喜上眉梢。 范云妈拍打着双手,喜笑颜开地对唐若道:“啊!妹妹,快到屋里去,到屋里坐。” 她的那股热情劲,倒让唐若感觉到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唐若腼腆地笑了笑,同时将手中的东西递向范云妈:“阿姨,第一次到你们家里来玩,这些……” 范云妈“哟”了一声。 “哟!妹妹,你想耍,直接来耍就可以了,买什么东西嘛? 你看看,让你花这么多钱,这怎么好意思呢?” 唐若微微一笑:“也没买什么东西,就买了一箱奶,一点营养品给你和叔叔吃,我也不知道你们喜欢什么……” 范云妈十分热情地将唐若手中的东西接了过去,嘴巴里一连串地说道:“快进屋,快进屋,快进屋,外面太晒了,范云,快点把风扇打开。” 打开了。 范云早就把房顶上那个大吊扇开到了最高档。 那个大吊扇,作为老范家的成员之一,拼命地呼呼呼转着,尽量将最大的风从这几个主人的头顶上扇下来,以此欢迎即将加入老范家的这一名新成员。 唐若。 范云妈把唐若买的东西放在了桌子上,她热情地伸出自己那两只布满老茧和口子的双手,把唐若的两只白白嫩嫩的小手捉了起来,左端详,右端详,仔仔细细端详着唐若。 唐若的手被范云妈捉住了,此时松也不是,不松也不是,心里面倒感觉十分害羞起来。 这个阿姨。 怎么这样呢? 此时,范云妈似乎想起了什么,她立刻松开了唐若的手:“你们从外面回来,渴了吧?我现在去切西瓜给你们吃,啊!” 范云妈走到里面,搂了一只绿皮黑纹的大西瓜出来,西瓜很新鲜,看那个瓜秧和瓜叶子就知道了。 范云笑道:“妈,我来切。” 行。 切吧。 范云拿起切西瓜的水果刀,将那个大西瓜一分为二,西瓜熟得很好,看上去黑黑的籽儿,红红的瓤,十分诱人。 范云选了中间一块籽最少,瓜瓤最多,吃起来必定最甜的给了唐若。 他又拿起一块,本来是想递给他老妈的,可是此时发现自己的老妈不知道跑到房间里面干什么去了,于是范云拿着那片西瓜就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两个人手中的那块西瓜没吃完,范云妈从房间里面走了出来,手里面端着一个红色的塑料小筛子,小筛子里满满地装着都是吃的。 有柿饼子。 有新鲜的葡萄。 还有几枝新鲜的龙眼。 按理说,现在就这个季节还不到龙眼下来的时候,不知道范云妈从哪里弄来的这种连枝带叶的新鲜龙眼。 范云妈看着已经吃上了西瓜的儿子和唐若,笑嘻嘻道:“妹妹,这个西瓜好不好吃? 甜不甜? 这是我们自己家种的,在山上面的沙土里面种的。” 甜。 怎么不甜。 特别的甜。 唐若抿了抿嘴,笑了笑,边笑边点头:“确实挺好的,比城里面卖的那些西瓜要好多了,我们公司的阿姨买的那些西瓜一点都不好吃,有一些水里水气的,一点都不甜,你们家种的这个西瓜挺好,特别的甜。” 得到了唐若的夸奖,范云妈立刻从桌子上面又抄起了一块西瓜往唐若的手里塞:“来,妹妹,再吃一块。” 这! 太热情了。 热情的不像话了。 范云妈不光是递西瓜给唐若吃,当唐若把她手中的那块西瓜接过去后,她又从塑料筐子里面提了一串葡萄出来。 这串葡萄,她也准备塞到唐若的手里:“这个葡萄也是我们家自己种的,妹妹,你尝一下,晚熟的品种,巨峰葡萄来着,你看看,又大又甜,不用剥皮的,放在嘴巴里用手一捏就可以。” 范云笑道:“妈,你别急嘛,你等别人吃完西瓜,好不好?再说了,那个葡萄要洗的呀,等一下我去洗一下,我去前面沟里面去洗一下再吃,啊!” 就是嘛! 热情归热情,也要讲卫生嘛。 第二块西瓜,唐若只吃了一半就不吃了,本来,后来这半块她都不想吃的,但是由于范云妈太客气,太热情了,她又不好拒绝,硬着头皮,所以又吃了半块。 现在,唐若趁范云妈转身瞅向门外的一个空当,将她吃剩的那半块西瓜递给了范云:“你吃。” 范云自然是笑纳了。 哈。 此时。 请看看范云妈的表情吧。 范云妈脸上的那些抬头纹,因为唐若的到来,瞬间全部都散开了,看上去,让她那一张饱经风霜的脸瞬间倒变得有几分容光焕发了。 除了这些纹理,她那两个消瘦而微陷的腮边,那些因岁月的磨砺而积累下来的愁纹,现在也全部变成了向上轻扬的微笑。 如果她一直保持这个笑容到村子里面走一圈的话,保证每个见过她笑容的人都会问她两句:“什么事那么高兴呀?范云妈?” 范云妈当然高兴。 大儿子带回来这么漂亮的如花似玉的一个大姑娘,她能不高兴吗? 不过,范云妈热情是热情,她还是很有分寸的。 初次见面,她并没有对唐若问东问西,毕竟,人家姑娘是第一次到自己家里来,不要把别人给吓着了。 范云妈朝自己的儿子笑道:“我刚才看见你买的那些菜,又有鱼,又有排骨,你们饿不饿?要不要我现在做饭去啊?” 现在做饭还早吧? 还不到十一点呢。 不过,把饭煮上倒是可以,菜等一下再煮。 范云点点头:“晚一点再煮吧,妈,我们刚吃完早餐没多长时间,坐车就回来了。 ……你想煮的话,先煮上饭也可以,把饭煮熟了,然后凉着,我们等下吃凉饭,天气这么热,不要吃热饭了。 做菜的话,就晚一点嘛,晚点再做菜。 对了,我爸怎么没在家?他去哪里了?” 范云妈看看儿子,又看看唐若。 “你爸去剪葡萄去了,咱家种的葡萄差不多快剪完了,还剩了一点,你爸说要把它们全部剪完卖了。 本来,我还说留一点,到时候哪天我去城里的话,给你跟范雨每人送一些的。 你爸说到时候剪的时候随便漏一点,你们都吃不完。 葡萄这个东西,又不能放,不像橘子,保了鲜之后,可以放一个冬天,葡萄留多了吃不完就全部都坏掉了,浪费。” 范云点点头。 “那是,留多了也没用,就留个十串八串的,我们自己吃就可以了,剩下的全部拿去卖钱嘛,多卖一分是一分的。” 娘俩的话有道理。 范云看看身边的唐若:“我去洗葡萄,给你尝一尝我们家种的这个葡萄好不好吃。” 范云直接拎起一串大的葡萄,走到沟边,蹲下身子,洗了起来。 唐若跟出来了。 她没有洗葡萄,她调皮地将两只手伸到沟里面玩水。 边玩,边赞道:“呀!范云,你们门口的这一道水真好呀,你看天气这么热,这个水还是清凉清凉的,洗手洗脸的话,真舒服。” 那是。 范云毫不谦虚地点了点头道:“那是,这个水很凉的,我跟你说,夏天的时候把西瓜泡到这个水里面,泡上两三个小时拿出来,就跟冰箱里冰过了似的。” 唐若见他那么不谦虚。 于是用手抄了一点水,一抄,一扬,撒了范云一脸。 范云一缩脖子,一激灵,冲唐若扮了一个鬼脸。 唐若“咯咯”笑着,双手齐弹,将手指间的水珠全部弹到范云的脸上去了。 哈哈。 看他得不得瑟。 得瑟就要惩罚。 这算是轻的。 如果说以后结了婚,范云还瞎得瑟的话,那么,就要对他家法伺候,起码要给他准备一个二十公分宽的搓板。 范芸被唐若弹了满脸的水,他决定自己也要反击一下,于是,左手拎着那串洗好的葡萄,右手四根手指曲起来。 “biu,biu,biu……” 唐若的脸上,也被他弹了许多的小水珠。 两小无猜。 两小无猜。 两个人蹲在沟边嬉闹了一阵子,范云从他手中的那串葡萄上摘了一颗最大,最紫,最漂亮的下来,喂到了唐若的嘴边。 唐若张开嘴巴。 范云轻轻一捏,里面绿色的葡萄肉就滚进了唐若的嘴巴里。 他又摘了一颗自己吃。 边吃边点头:“这个葡萄还可以哎,你觉得呢?若若,你觉得这个葡萄甜不甜?” 甜。 西瓜也甜。 葡萄也甜。 不过,在范云的心里,最甜的还是唐若的笑。 范云把唐若从水边拉起来:“走,我带你到我们家的园子里去参观一下。” 两个人进了园子。 范云又摘了一颗葡萄喂给唐若,然后将手中的葡萄皮朝园中那几只在地上扒拉来扒拉去找虫子吃的鸡中间丢了过去,几只鸡迅速的争先恐后朝那只葡萄皮扑过来,疯抢起来。 唐若觉得有趣。 她从范云的手中接过那串葡萄,一下捏一粒,一下捏一粒,把果肉全部都喂进范云的嘴巴里,却把葡萄皮全部丢给了那几只鸡。 可惜几只鸡不会说话。 不然的话,它们一定会说:小妹妹,真心真意谢谢你。 一串葡萄,被范云吃的颗粒不剩,最后唐若捏着手中的葡萄梗看了一看,随手扔到了鸡群里。 一只铁背金爪红冠子的大公鸡神气地迅速伸出了自己的铁爪子,将那根葡萄梗按在了脚下。 它还仰着头喔喔叫了几声。 似乎是想自夸。 “公鸡公鸡真美丽,大红冠子花外衣,油亮脖子金黄脚,要数漂亮我第一。” 呵呵。 它却不知道,今天范云和唐若回来买了鱼和排骨,替过了它的命中一劫。 如果今天范云回来的时候不带菜,那么,这只大公鸡就十分危险了,搞不好,范云妈就会将菜刀磨得亮亮的…… 那么。 鸡兄危矣! 范云走到旁边的一棵无花果树下,仰着脸,看了看树上那些青青的无花果,回头对唐若道:“若若,你看我们家这棵无花果,结了好多的果子呀,可惜没有熟,现在还不能吃,对了,你有没有吃过无花果呀?” 唐若摇摇头。 她连无花果树是什么样都没有见过。 像无花果树上结出来的那种像大蒜头一样奇形怪状的果子,更不用说了,她根本就没有吃过。 唐若也走到那棵无花果树下,抬头仰脸看着树上的那些果子,看的十分认真,仔细。 莫非,她想和范云一起变成两枚无花果,藏进那些茂密的树叶子里面去吗? 然后再喊一声:“阿姨,来找我们呀,我们在这里!” 第209章 老范家的饭 范云揽住了唐若的腰。 没事。 有墙挡着呢,别人看不见他的小动作。 范云指着最角落里两棵碗口粗的柚子树道:“你看那两棵柚子树,上面结的柚子虽然个头不大,但是挺甜的,等今年柚子熟的时候,摘一些给你们家尝尝。” 唐若笑了。 到时候再说。 现在离柚子熟还早着呢。 现在就想着先许下人情,往未来的丈母娘家里送东西了? 小伙子。 不要心急哟。 转完了园子,范云又领着唐若到村子前面转了一圈。 只见村前面,如今并排扣了许多养鸡的大棚,颇有几分兴旺发达的气势了。 看来,这个生意能做? 原先,鸡棚只有玉成家一家的,现在却一下子如同雨后春笋一般,冒出来了这么多家。 话说。 这些农村人也是的,看见什么赚钱了就一窝蜂上,你搞我也搞。 譬如前些年的时候,范云他们村子,有人看见种桂花树卖挺赚钱的,于是就跟着外村的一些人学着种桂花树。 确实,最先种的那些人是赚了一些钱。 但是,正是因为他们赚了钱,起到了榜样的作用,所以很多人就眼红,也跟风一起种起了桂花树,把山上原先的橘子树全部挖掉了,全部栽成桂花。 好! 这下好了。 终于,因为家家户户都种,栽的太多了,供大于求,根本卖不上什么好价钱了。 最后,那才辛辛苦苦种起来长起来的桂花树,又不得不贱卖的贱卖,砍掉当柴烧的砍掉当柴烧,重新又种回桔子树。 瞎折腾。 就像这个养鸡也是的。 虽然看上去确实扣了好多大棚,样子倒是红红火火的,可是,真正能坚持的最后的,不知道能剩下几家。 看过就算了。 走了。 范云带着唐若在村子前面转了几圈,碰到了几个熟人,打了几声招呼。 无非都是一些什么同村的叔叔婶婶,伯伯伯母之类的。 那些人虽然疑惑范云身边跟着这么一个漂亮的大姑娘,一个个倒也没问什么。 正常。 农村人说话办事一个个都谨小慎微的,生怕一不小心就说错了话似的。 他们,只有跟熟人之间才会肆无忌惮地开玩笑,而唐若,呵呵!除了范云,这个村子里的人没有一个人认识她。 转了一圈。 两个人回到家中。 范云妈已经动手做上饭菜了,老远,就能看见他家厨房里冒出的阵阵炊烟了。 唐若本来想去烧火的,却被范云妈从厨房给“赶”了出去:“妹妹,你快去外面吹电风扇去吧,这个厨房里这么热,你进来干什么呀? 快出去,去外面看电视去吧!啊,听话。” 行呢。 这个婆婆挺心疼媳妇。 范云在调台。 调来调去,调到了一个暑期档必演的电视,《西游记》。 此时,正演到孙悟空踢翻了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那一节,范云冲唐若笑道:“若若,看不看西游记?” 看什么西游记。 唐若现在正站在他家挂在墙上的大相框前看来看去。 她看到一张老照片上,有一个穿着虎头鞋的小孩坐在一张大椅子上,唐若指着那个小孩问道:“范云,这张照片上的小孩是你吧?” 哇! 唐若太厉害了。 一眼就认出了那时才刚刚学会坐,还不到一岁的男朋友了,果然,她和范云是有缘的。 情缘。 眼缘。 两缘俱有。 范云就走到唐若的身边,一张一张给她介绍那些相片的来历。 这一张是范云。 那一张是范雨。 还有一张全家人的大合照,上面那些七大姑八大姨,范云也一一指着给唐若介绍了一下,虽然唐若一个都记不住,但是她还是点着头,表示自己认真听了。 以后。 如果她与范云的那些亲戚们见了面的话,唐若应该还是能够记住一两个的。 这时候,范云爸卖完了葡萄回来了,他挑着两只空箩筐,每只空箩筐里,分别还装着几串半生不熟的青葡萄。 不用问。 这几串葡萄都是因为品质不合格被别人剔出来的。 范云忙喊了一声:“爸,你卖完葡萄回来了?” 范林松点点头,鼻孔里“唔”了一声。 唐若急忙笑着打招呼:“叔叔,你回来了。” 别看范林松对儿子不笑,可是,对唐若那可是笑逐颜开,范林松笑道:“嗯……” 他只嗯了一个嗯字。 脸上保持着笑容。 范云明白他爸的意思,忙接过了话茬:“爸,这是唐若,是我的朋友,今天我休息,她也休息,我就带她到咱们家来玩一下。” 这个范云,嘴巴真不会说话,关键时候掉链子。 这个时候,怎么能说唐若是朋友呢?朋友这个身份,定位太模糊了。 他应该明确的表示,唐若就是自己的女朋友,今天带她来认门来了。 不就行了嘛! 他爸他妈什么没见识过呀?一看到唐若,早就已经秒懂了,早就知道他俩人是什么关系了,还用这样遮遮掩掩的吗? 这事,光明正大的说就得了,公开两个人的关系又怎么了?又不是什么怕羞的,见不得人的事情,对不对? 而且。 如果说范云直接就说唐若是自己的女朋友,虽然唐若会害羞,但是她肯定不会反对,不会反对,那就是默认嘛。 这样的话,接下来几个人聊天的时候,不是就更加亲密一些,更好聊一些了吗? 范云呀范云,关键时候掉链子呀。 缺少经验。 幼稚。 不过没关系,他说不说,范云妈和范云爸都懂,都知道他和唐若之间的关系是怎么回事,一个女孩子愿意单独跟着你到你家里面来,那么,你们两个人的关系必定非同一般,这还用说吗? 范云爸冲唐若笑笑,他放下箩筐,从箩筐里拿出两串葡萄,递给唐若:“吃葡萄,这个是我刚从地里剪回来的。” 这? 差评! 卖剩的青葡萄拿给自己未来的儿媳妇吃,难道不该给他差评吗? 不过,他的箩筐里除了这几串葡萄,确实也没有什么拿不出手的东西了。 因为。 他不知道今天唐若要来呀,他如果知道的话,他肯定会把今天剪的葡萄里,最好,最漂亮的挑几串出来留给唐若的。 这个确实也不能怪他。 想到这一层的话,还是可以原谅他的。 原谅他无意的怠慢。 不过唐若并没有计较这些,因为她刚才既吃了西瓜又吃了葡萄,并不想再吃这些东西了。 另外。 唐若不是那种小心眼的女孩。 她如果是那种小心眼的女孩的话,此刻肯定会多心,想,为什么要把这些挑剩下的东西给我?是不是瞧不起我呀? 唐若有礼貌地接过了范云爸递过来的那两串葡萄:“谢谢叔叔,刚才我们已经吃过了,我们吃了西瓜,还吃了葡萄呢,你们家种的葡萄和西瓜真的很甜。” 范林松得到了唐若的表扬,挺高兴。 他去杂物间放扁担箩筐去了。 唐若转手就把那两串半生不熟的葡萄交给了范云:“给你,你去把它们消灭掉。” 行吧。 那就范云消灭掉吧。 范云将其中的一串放回桌子上,拿着另外一串去水沟里面洗了洗,然后直接择着葡萄粒子吃了起来。 边吃边点头:“喂,若若,你别看这个葡萄是青的,但是很甜的哎!” 是吗? 唐若有点不相信。 范云又“吧嗒”一下,挤了一颗葡萄的嘴巴里:“真的,这个青皮葡萄就是这样子的,熟了也是这种颜色的,这个葡萄真的很甜,特别特别甜,还有一股香味,你要不要尝一下?” 说得唐若有点心动。 那就尝一下吧。 于是,范云就挤了一颗青皮葡萄到她的嘴巴里。 呀! 酸死了。 范云这个坏东西,骗人呀。 真是一肚子坏水。 明明那个青葡萄粒子酸的要命,他还强忍着,故意装模作样的说葡萄是甜的,非要骗唐若也吃上一颗,他才舒服。 范云。 此时在唐若的心里。 瞬间坏蛋加八级了。 范云见唐若上了当,瞬间笑得见牙不见眼了:“哈哈哈哈…… 我骗你的,这种青葡萄好酸呀! 不过话说回来啊,咱们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你说是不是啊? 所以说,你不能怪我。” 不怪你才怪。 范云个坏东西。 唐若轻轻靠到了他的身边,伸出尖尖十指,在他的胳膊上用力掐了一下。 “嗞!” 这酸爽。 比青葡萄更带劲,更给力。 房中正端着一盘子菜从厨房里出来的范云妈,看见了在门外并肩站在一起的范云与唐若,嘴角处的笑意更加浓了三分。 范云妈觉得儿子的眼光不错,因为唐若的面相既好看,又饱满,一眼看上去,就知道她是那种十分有福气的姑娘。 只是,不知道这样的一个姑娘家庭条件怎么样? 呃。 不! 应该说,不知道唐若她们家对老范家的要求是怎么样的,比如说彩礼呀,结婚的时候购置的东西啊,有没有什么要求? 范云妈思考的比较远,刚才在厨房做菜的时候,她就已经开始往长远方面考虑了,往儿子的婚姻方面考虑过去了。 是的。 应该考虑。 她认为,这俩孩子迟早都是要结婚的嘛,对不对? 早考虑,早做打算。 范云妈招呼道:“范云,吃饭了,妹妹,吃饭了。” 那就吃饭呗。 其实,唐若并不饿,她本身食量就小,加上天气炎热,刚才又吃了西瓜,葡萄等水果,所以说现在根本还不怎么饿呢。 但是。 既然范云妈招呼了,那么多少她总要吃一点。 范云妈拿了一只不锈钢的小铁勺,十分殷勤地给唐若舀汤,布菜。 这。 太热情了吧? 希望以后继续保持。 千万不要像电视剧里面的老巫婆一样,等到唐若嫁过来当了她的儿媳妇的时候,然后立刻现了原形,露出一副恶婆婆的嘴脸出来,动不动就拿一些家法说事,那样就不好了,做人一定要表里如一,有始有终呀。 会的。 放心。 范云妈绝对会和唐若搞好关系的。 再说了。 现在什么社会? 现在是新时代了,新时代的婆婆和媳妇之间的关系,早已不像旧社会那样子了。 现在这个社会,说实话,通常情况下更多的却是婆婆有点怕儿媳妇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大概。 可能。 是因为老婆越来越难讨,而广大的女性同志们也越来越自主独立的原因吧。 范云妈给唐若舀了一小碗排骨汤,笑道:“妹妹,你第一次到我们家里面来,我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菜,所以做的菜不一定适合你的胃口,你别见怪呀!” 不见怪。 范云妈一口一个妹妹,一口一个妹妹,如同叫自己的亲生女儿那样温柔地叫着唐若,叫得唐若心里软软的。 是呀,范云妈没有女儿,她只有两个儿子。 其实她多想要一个女儿呀,都说女儿是老妈的贴心小棉袄,这话,想来一定是不会错的。 唐若觉得范云的老妈有点客气的不像话了,连忙摇了摇手:“阿姨,阿姨,我自己来,我吃什么自己来,你不要客气,真的,你千万不要客气……” 范云也觉得老妈客气的过分。 人家第一次来。 不要这样子嘛。 范云笑着对他妈道:“妈,我们都是很随便的人,大家都自己来嘛,好不好? 这又不是在哪里,都是在自己家里面,好了好了,不要客气了,若若,你想吃什么,就自己动手,啊!” 范云脑袋突然开了窍,这几句话说的很不错。 这几句话,已经在潜台词里把唐若划为他们老范家的人了,不知道唐若听出来了没有? 那就自己来吧。 其实。 说实话,别看范云妈做了一桌子菜,可是,这大夏天大中午的,天气这么热,确实每个人也吃不了多少。 吃完了饭,一桌子菜倒剩下了一大半。 也好,省得晚上范云妈辛苦再做了。 中午的菜,晚上热一热又是一顿,搞不好,还吃不完,明天中午还可以继续再吃一顿。 其实,今天范云带唐若回来,又不是专门来吃饭的,而是带唐若来认门的。 范云妈和范云爸在观察唐若的同时,唐若也在观察他们。 唐若觉得,范云的爸爸妈妈都属于那种十分憨厚朴实的,典型的农村人。 当然了。 就算他们的骨子里深藏着某些狡猾,但是,起码在对待唐若的时候,那种好确实是发自肺腑的,真心真意的。 感觉。 感觉最重要。 人与人相处,彼此之间的感觉实在是十分的重要。 范云的爸爸妈妈给唐若的感觉挺不错的。 第210章 水边闲逛 吃完了饭,两个人又坐了一会儿,就回城了。 范云妈一直把范云和唐若送到房子背后。 范云挥挥手道:“行了行了,妈,你不要再送了,就到这了啊,不要送了,千万不要再送了。” 唐若也笑道:“阿姨回去吧,我们走了。” 走吧。 回去吧。 因为范云明天早上还要训练,所以说,他也就没再和唐若在家里吃晚饭了,吃了晚饭的话,就搭不上班车了,那么就会耽误明天早上的事情。 公事要紧。 范云家的邻居崔阿姨,本来正蹲在院门口的压水机边洗菜,此时看到了肩并肩往搭车点走去的范云和唐若后,菜也不洗了,她三步两步跨出院子,对范云妈道:“喂,香玉,那不是你们家范云吗?和他在一起的那个妹妹是谁啊?好像不是咱们村的呀?” 范云妈骄傲地道:“你的眼可真尖,是我们家范云,那一个是他朋友。” 朋友? 崔阿姨一撇嘴:“朋友?我看是你儿子的女朋友吧?你看看,他们两个人肩并肩手拉手的,那是一般的朋友吗?” 呵呵! 范云妈就等她这句话呢,这句话范云妈自己说出来没意思,只有在崔阿姨嘴里说出来,才能满足范云妈的虚荣心。 范云妈点了点头:“……范云今天休息,就带他朋友回来玩一下, 在我们家吃了中午饭,因为明天范云还要上早班,所以就回城里去了。” 崔阿姨决定进一步满足一下范云妈的虚荣心:“什么朋友啊?我看那是你大儿媳妇吧,哪个村子的呀? 你别说,刚才他们两个人从我门口路过的时候,我打量着那个妹妹长得挺不错的。 你们家范云……这小兔崽子倒是挺厉害的,不声不响地,就给你拐了一个儿媳妇回家来。 他们这一次回来跟你说了吗?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呀?” 结什么婚。 范云妈笑得合不拢嘴:“人家第一次来,怎么可能现在就说结婚不结婚的事情呢,是不是? 再说了,范云岁数还小,那个妹妹岁数更小,他们两个人都还没到法定年龄呢,怎么结婚呀? 结了婚,连结婚证都领不了,如果让计划生育的知道了,不是要罚钱吗?” 崔阿姨的嘴角撇得比她的眉毛还厉害还要长:“我发现你真是个榆木疙瘩脑袋,如果范云结婚的话,就算是生了小孩,那也是第一个小孩,罚什么钱啊! 我觉得,关键是你们家范云如果说要结婚的话,住在哪里,跟你们两个老东西一起住你们家老房子啊? 我看啊,你们两口子啊,还是先盖房子吧,把两层半的楼房往地上一矗,保证小姑娘自己主动喊着嫁到你们家来。” 又是房子。 房子,是说盖就盖的吗? 折腾那个,要有票票才行。 范云和唐若走到候车点,站着等班车。 唐若伸出右脚的脚尖,咕噜来咕噜去扒拉着地面上的小石子,抿嘴笑道:“你妈妈实在是太热情了,刚才吃饭的时候,她老是给我夹菜,我吃不了那么多的,你也不说一声,害得我都快撑死了。” 范云一笑:“晚上的时候少吃点呗,对了,今天晚上的晚饭怎么解决呀?” 唐若想了想:“去我们公司吧,到时候我先上去,看看情况,然后发信息给你,好不好?” 行。 就这么说定了。 有饭蹭着吃,当然好了。 两个人等了半个小时,班车才来,这种城乡之间的班车,通常没有那么准时,一切都由司机自己做主,他想快就快,想慢就慢,他是老大,他说了算。 不过,让人高兴的事情是,现在车上面空着好几个座位,不像今早回来的时候人挤得满满当当的。 范云和唐若肩并肩在一个双人座上坐了,范云让唐若坐在里面,靠窗户的那一侧。 靠窗户凉快。 像这种摇摇晃晃浑身要散架的乡下班车,根本是没有空调的,或许以前曾经有过,但是早就已经坏了。 唐若坐在窗户边,把玻璃窗的缝隙又开大了一点。 不开大点的话,车里面的味道,难闻死了。 什么味都有。 汗臭味。 脚臭味。 有些人身上莫名其妙散发出来的一种怪怪的味道。 还有本身车辆发动机里面的汽油燃烧升腾上来的废气味。 说实话。 这个车还不如“慢慢摇”。 范云握着唐若的手,紧了紧。 唐若明白他的意思:很快的啊!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很快就到城里了。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唐若已经上了范云的贼船,哪有那么容易就一下子下去啊。 摇摇晃晃的班车跟八十岁的老太太一样,时不时的来下大喘气,一路颠簸着,走走停停,终于到了城里。 范云和唐若刚从车上跳下来,“呼”的一下,一辆“慢慢摇”就飙到了他们身边停住了,那个头上戴着破草帽,脖子上挂着一条脏得跟黑碳一样的羊肚子毛巾的司机对他们笑道:“老表,坐车,你们去哪里?我送你们去。” 范云摆摆手。 不必了。 范云有一个怪脾气,大多数情况下,他不喜欢别人主动的来找他推销一些什么东西,无论他有什么需要,他都喜欢自己做主,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实施。 坐“慢慢摇”也一样。 范云感觉那个司机过来主动问他和唐若搭不搭车,很是有点想宰他们一刀的意思。 不坐。 坚决不坐。 上一次的时候,唐若和唐敏两个人从家里坐慢慢摇出来,还被一个天杀的慢慢摇司机打劫了,此时范云严重怀疑,这一个慢慢摇司机说不定就是上次打劫唐若的那个司机。 他横了那个司机一眼。 这个司机倒很识趣,飞快地把车子的油门一加,瞬间朝远处飙去了。 下午没什么事。 反正逛街也是逛,所以两个人没必要坐慢慢摇,于是,就顺着那些阴凉的地方往老广场走。 不去老广场,也没什么地方好去呀,巴掌大的一个小县城,所有繁华的东西都集中在老广场那一块了,不去那,又能去哪里呢? 其实,像这种天气,他们可以去乐满地玩,乐满地里的水上乐园还是很不错的。 此时。 范云就突然想起来了。 他抓着唐若的小手,放在自己的嘴巴边亲了一下:“若若,我感觉现在时间还早哎,要不,我们去水上乐园玩吧,好不好? 乐满地里的水上乐园,有好多游乐项目,很好玩的。” 唐若看看表,摇了摇头:“过两天吧,今天太晚了,现在去的话玩不了一会就要出来了,我们过两天去,上午去嘛,好不好?” 好。 唐若说了算。 今天不去,那就改天再去呗。 两个人溜溜哒哒,走到了老广场。 范云看见前面那个卖冰激凌的小店了,他就指着那个小店对唐若道:“若若,你吃不吃冰激凌啊? 我去买个冰淇淋给你吃吧,好不好?” 唐若一笑。 她伸出手臂,挽住了这个贴心的男朋友:“行!走吧,我们过去,一人一个,我要巧克力味的,嗯……不不不!我要草莓味的,草莓味的比巧克力味的好吃。” 范云要了一个巧克力味的,要了一个草莓味的。 两种口味的,都给唐若尝一下。 他把那个粉红色的草莓味的冰激凌递给了唐若,然后又把自己的那一个巧克力味的喂到唐若的嘴边:“来,吃一口,你尝尝尖尖上面这个巧克力,看看好不好吃。” 唐若张开嘴巴,咬了一点,点了点头:“还行,挺好吃的。” 她调皮地冲范云挥了挥手中的草莓味的冰激凌,笑语嫣然道:“不过,我还是更喜欢吃草莓味的。” 好吧。 你是唐若,你想吃什么味道的,范云都会买的。 两个人举着冰激凌,顺着人行道往灵渠市场方向走,准备走到古戏台那,然后到万里桥上去坐一会儿。 这时。 对面走过来一个马脸的胖子不知道怎么回事,不长眼似的,一下子就把唐若手中的冰激凌给碰掉了,唐若急忙一撤步,那只冰激凌才没掉到她身上,弄脏她的衣服鞋子。 唐若看了看那个胖子。 范云也看了看他。 碰掉唐若冰激凌的马脸胖子也不道歉,倒鼓着一双癞蛤蟆眼,一副七个不服八个不忿,一百二十个不在乎的样子。 范云真想捶他。 唐若看到他那副奇丑无比的尊容,懒得搭理他,挽着范云的胳膊径直走了。 走出去几步,唐若气鼓鼓的道:“看看那个胖子,都是什么人啊?把别人家的冰淇淋撞掉了也不道歉,好像还很有理的样子。” 走都走了。 就不要说这些啦。 范云将自己才吃了几口的冰激凌递给唐若:“吃我这个吧,我这个巧克力味的也挺好吃的!” 行吧。 不过,唐若不可能一个人吃呀,对不对? 于是,她就把那只冰淇淋喂范云一口,自己咬一口,再喂范云一口,自己再吃一口。 挺好。 范云忽然觉得那个胖子将唐若的冰激凌碰掉了挺好。 他倒不怪胖子了。 两个人吃完了冰激凌,也走到了万里桥,不过,他们两个人并没有到凉亭里坐,而是走到了灵渠边上,找了两块有阴凉的大石头,面对面坐下来。 范云看着唐若。 唐若坐在凌云对面,她那倒映在清澈的灵渠水中的影子,恰如一只楚楚动人活泼伶俐的黄莺儿,只见她长长眼睫毛垂下来,蝴蝶翅儿般扑闪着。 再看唐若圆圆的娃娃脸上,左边是美丽,右边是漂亮,此时,素颜的她,在范云的眼里看上去比大街上那些浓妆艳抹的老娘们小媳妇们好看多了。 比余丽拿漂亮的多。 余丽拿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喜欢化浓妆,她自己还觉得挺美。 其实范云觉得:哎呀,那个妆化得,跟个鬼一样。 说起去乐满地水上乐园玩的话,两个人就要商量商量了。提议是范云提议的,但是出谋划策,唐若却挺擅长的。 许多时候,唐若就是范云的军师,是范云的主心骨。 她只负责出谋划策,而范云则负责冲锋陷阵,夺关斩将砍瓜切菜攻城掠地那些事,自然都落实在范云的头上。 话说。 什么时候见过那些军师们,一个个骑着青鬃马,抡着大片刀去打打杀杀过? 军师。 智囊也。 军师们如果真正到了危急万分,需要自保之时,也不过忽然从鹤羽团扇中发射出几根毒镖射向敌将,又或者一拍扶手上的开关子,从坐驾小车里“嗖”的一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射出几枝利箭,将来犯之敌击毙。 真正的智者。 歼敌,只在谈笑风声中,举手投足里。 智者不会像武夫那样横眉怒目呲牙咧嘴,动不动就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的。 所以。 曾经过五关斩六将,诛颜良斩文丑的关羽关二爷最后还是被东吴搞死了,而诸葛军师,即使病死了,仍然吓退司马懿的百万魏兵。 一切。 皆智耳。 唐若在石头近水处坐了一阵子,感到水气沁人,于是扯一扯外衣,轻轻巧巧一侧身,从石头上折了下来。 她弯下腰去,借着清清的灵渠水,洗了一把脸:“范云,这个水真凉快,你快来洗个脸吧,好舒服啊!” 范云看着唐若。 斜阳当空,映着她秀丽的脸颊,愈发显得唐若的一张脸蛋艳若明霞,肌肤如玉。 唐若的脸上与颈上散发着淡淡一层光,范云不由看呆。 他一下子从石头上跳了下来,蹲在唐若的身边,侧过头去要亲她,唐若调皮地把头一偏,不让他亲。 范云伸出手来,就想搂住她,软的不行就来硬的。 唐若却飞快地在他脸上亲了一下,一下子从地上站了起来,转身跑开了。 刹那间,范云觉得自己的心里就好像是吃了最甜最甜的蜂蜜那般甜丝丝地。 他忙冲唐若喊道:“慢点,小心摔跤了!” 范云起身跟上。 唐若灵活地三跳两跳,跳到了一蓬湘妃竹下站住了,她斜着身子,一只手抓着一根青翠的竹竿,另一只手尖尖的手指垂下去,指向清澈的水面。 漂亮。 风景漂亮。 人更漂亮。 唐若摆出的这一个造型,如果要是被一个摄影师给照下来的话,肯定是一幅十分优美的人物风景画。 可惜,范云没有带照相机。 可惜,他的手机没有照相功能。 如果他的手机要是有照相功能就好了,直接从裤袋里把手机掏出来,对好焦距,冲着唐若拍上一张特写,绝对很棒。 唐若。 属于那种十分上镜的姑娘。 第211章 唐若学电脑 开心的时候,时间过得就快。 两个人在水边玩了一会,差不多该吃晚饭了。 唐若朝范云挥了挥手:“我先回公司看看什么情况,等一下发信息给你,你就上来。 你先在这里玩一下,从这边往下面走走,到娘娘桥,然后从娘娘桥再走过来也可以的。” 好滴好滴。 你去吧。 唐若去了她们公司,范云顿时就感觉到百无聊赖了。 看来,在现实生活中,跟谁在一起太重要了。 范云和唐若在一起,从来就不会感觉到无聊,哪怕是两个人面对面坐在大石头上,什么话也不说,范云也会感觉到自己的心里是满满的,而唐若只要一离开他,立刻,他就感觉到自己心里空荡荡的。 这种感觉难道就是爱吗? 就是真情吗? 难道就是无论世事如何沧桑,唯你一人在我心上吗? 范云看了看西边的日头。 上了娘娘桥。 正值夏日,那轮明晃晃的日头,好像拿鞭子抽也抽不走似的,总是赖在天上迟迟地不肯到山那边去。 灵渠水边的柳树上。 几只小鸟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大概是嫌那些十分聒噪的蝉吵到了它们。 水中。 一群群的金鱼游来游去,挤在一起,时不时的冒出头来吐一些泡泡。 有两个姑娘此时正站在娘娘桥上,每人都将手中的半个馒头不停的往水里揉着,揉下许多的馒头渣,馒头渣落到水里,立刻引得那些大眼睛的金鱼们一阵疯抢,有些鱼甚至由于同伴们用力过猛,把他们直接架了起来,离开了水面。 那个架势。 倒和灵渠市场里的超市刚开业时,鸡蛋三分钱一个,那些大爷大妈们排着长队疯抢鸡蛋的状况有那么三分相似。 本来也是。 有些东西确实就是手快有,手慢无。 话说。 范云好像十分听唐若的话呀,唐若让他从娘娘桥这边走,他果然就从娘娘桥这边走。 范云站在桥头跟着那两个喂鱼的姑娘看了一会抢东西吃的金鱼,感觉没多大意思,于是就走过了桥,走过桥之后向左一拐,是一条宽宽的青石板路步行街,步行街两边全是开的卖衣服的小铺子,于是范云就大马金刀走进了一家卖男装的店里。 范云看了看,感觉男装的款式十年前和十年后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反正上衣不是衬衣就是体恤,下面清一色的不是西裤,就是休闲裤。 也就那么回事吧。 范云也没有什么要买的东西,本身他也不想买什么,只是随便逛,所以他也没理那个想过来招呼他的营业员,哦!也不是没招呼,他朝那个营业员摆了摆手:“我就是随便看看,你不用过来,不用管我。” 那个营业员小姑娘看了看他,感觉他身上的衣服穿得干干净净,体体面面的,看上去也不像是一个偷东西的,于是就随他自便了。 范云逛了四五家铺子,没有发现一件让他眼前一亮的衣服。 这时,唐若来电话了:“上来吧,我们公司的人都已经走了。” 范云立刻走出这条步行街,三拐两拐就来到了金灵渠广告公司的楼下。 太熟了。 这些路他已经熟的不能再熟了。 上了楼,唐若正在厨房里面帮杨姐洗菜,范云走了过去,站在厨房门口看了看:“我来了,哎呀,今天晚上吃腐竹啊,好吃。” 唐若回头一笑:“杨姐做的菜当然好吃啦,那还用说吗。” 杨姐像个男人婆一样“嘿嘿”一笑:“好吃吗?好吃,晚上多吃一点啊!” 必须的。 必须好吃。 必须多吃一点。 又过了十来分钟,湘琴上来了。 她来了,基本上就可以开饭了,此时唐若也已经把厨房里面的那些菜都端出来了。 一盘腐竹焖鸭。 一碗豆腐丸子。 一条红烧鱼。 还有一盘子是杨姐正在锅里炒的噼里啪啦的青菜。 唐若看见了湘琴,一边笑,一边亲热地拉起了她的手:“湘琴,有十好几天没看到你了,怎么样?现在公司里面忙吗?” 湘琴鼓了鼓腮帮:“还行,不是很忙,现在也不是什么旺季,业务比平常的时候要少一些。” 唐若点点头:“那倒是,对了,我从杭州给你带了礼物,现在送给你。” 唐若拉开自己的包,从里面摸出和唐敏的那个一模一样的红绸锻盒子递给了湘琴。 湘琴高兴的笑道:“不逢年不过节的也有礼物收,真好,谢谢你啊,唐若。” 打开盒子,湘琴发现里面是一个十分漂亮的指甲钳,她挺高兴,虽然说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但是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更何况,本身这个小礼品做工还是很精致的。 这时,杨姐刚好端着那盘子青菜出来,于是唐若顺手也送给了她一把。 杨姐眉开眼笑:“哟,哟哟,这个这指甲钳真漂亮,一定很贵吧,唐若,在哪里买的?” “杭州,这个是很正宗的张小泉牌的。” “真的很不错,看上去好漂亮好精致呀!” 不错就好。 不错就收起来吧,现在该吃饭了。 晚饭没有其他人了,就是他们四个,范云是沾了唐若的光,他跟着唐若在这里混吃混喝的,混了相当一段时间了,他的口福都是唐若给他的。 不! 应该说他的福气也都是唐若带给他的,唐若就是他的福星。 吃完了饭,也没有什么特殊的节目,唐若就想起公司前台买了计算机了,她一直没有机会去玩一下,练一下,于是她就想下去玩一下计算机。 唐若对湘琴道:“湘琴,我想去前台玩一下计算机。” 湘琴笑道:“想玩你就去嘛,那不叫计算机,那个,现在叫电脑,我们都是管它叫电脑的,计算机说的是那种大的,特别大的叫计算机,像我们办公用的都是叫电脑。” 好吧,就叫电脑。 去吧。 湘琴自然没有说什么,她拿出钥匙给了唐若:“我就不下去了,唐若,哎,对了,你会不会玩电脑呀?开机啊,那些东西会不会啊?” 唐若摇摇头。 唐若是个电脑盲。 此时,范云站了出来:“我会,电脑我懂一点,开机关机什么东西的,我都懂一点的。” 那行。 你会就行,唐若就交给你了。 唐若和范云两个人来到公司的前台,打开灯,唐若扯过板凳,坐在了电脑前:“范云,这个东西怎么搞的?从来没玩过呀!在哪里开机啊?” 懂。 范云懂。 范云在希刚家玩了那么长时间,肯定懂啦。 于是他就教唐若怎么开机,按哪个电源。 电脑开起来。 开起来干嘛呀? 两个人也不知道该干嘛呀,唐若她们公司前台的这台电脑,里面又没有安装什么游戏,两个对电脑基本上属于一窍不通的人,此时坐在这台先进的设备面前,一时之间还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幸亏,范云多少还是懂一些的,起码他懂得双击鼠标。 双击鼠标看什么呢?就看桌面上的那些图标吧,第一个,先点开了我的文档。 我的文档里面都是一些文件,没有什么好看的东西。 倒是另外一个名为照片的文件夹引起了范云和唐若的兴趣,于是,双击打开。 打开之后,里面全是湘琴的个人照片,有生活照,有艺术照,照的非常不错,十分漂亮,风景优美,人物靓丽活泼。 这个东西不错。 唐若笑道:“我发现这个东西真的挺不错哎,你看看这些照片,可以全部存在这里面,想看的时候就打开看一下,对了,这些照片能不能洗的呀?应该不是像胶卷那样可以洗吧?” 谁说的? 谁说电脑里面的照片不能洗的? 唐若,你可真得好好的学习一下。 于是。 整个晚上,以唐若为主,范云为辅,两个人把金灵渠广告公司前台的这台电脑点的噼里啪啦的。 点来点去,也点不出什么名堂出来。 唐若对桌面上的那只憨头憨脑的小企鹅很感兴趣,于是就双击鼠标,将那只小企鹅点开了。 qq。 范云那天在希刚家里,只打游戏了,希刚也没有教他怎么玩这个腾讯qq,他也不太懂,于是他就和唐若两个人一起研究。 当然了,研究这个腾讯qq的时候,范云也没少占唐若的便宜,他扯了一张板凳,坐在唐若的身边,伸着左手搂着唐若的肩膀,右手时不时摸一下唐若滑腻腻的小手,假装是十分认真地手把手教唐若怎么玩电脑。 两个人很是研究了一阵子,终于搞懂了,如果说想要玩这个腾讯qq,首先还要注册号码,一阵折腾之后,两个人,每人申请了一个qq号。 然后就是登录。 然后就是同时登录两个号码。 再然后,就是研究怎么发信息,唐若用自己的那一个qq号给范云发了一个信息。 哇塞! 这个玩意好啊,只见范云的那一个头像,滴滴滴滴边摇边叫唤了起来。 点开一看,果然是唐若发来那条信息:你好! 哈哈哈。 唐若歪着脑袋,笑了笑:“喂,范云,我发现电脑真的很好玩哎,怪不得有好多人都跑到网吧里面去玩,确实是挺好玩的,你看看,什么东西都有哦!” 那是。 电脑里什么都有。 电脑里面只有她和范云想不到的,没有他们看不到的。 这个鬼东西消磨时间还挺快的。 好像两个人并没有玩多长时间似的,就已经到了晚上九点多了。 范云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唔……我看我们还是睡觉去吧,现在都已经九点多了,明天早上还要早起呢,我明天早上七点就要起来了,不,应该六点半就要起来了,起来洗个脸刷个牙接着就要训练了,我明天早上还要训练呢,我们这段时间一直在训练队列,烦都烦死了。” 唐若见范云伸懒腰,她也跟着伸了个懒腰。 “那好吧,那我们就回去吧。” 于是两个人就关机,锁门,“腾腾腾”又爬到六楼,将钥匙还给湘琴。 范云就坐在餐厅的椅子上等着,他没敢跟在唐若的身后,一起进湘琴和杨姐睡觉的那个房间。 现在大夏天的,衣服穿的都少,万一湘琴和杨姐她们穿的暴露……不太好。 范云还是很厚道的。 不像有些男人,一双色眯眯的眼睛一旦长在了女人的身上,摘都摘不下来。 唐若在湘琴和杨姐的房间里跟她们说了一会儿话才出来,也不知道说些什么东西,反正,都是说些女人家之间的秘密呗。 范云正坐着无聊,见唐若出来了,马上站起身来拉着她的手:“怎么样?钥匙还了?” 唐若点点头。 “走吧。” 两个人下了楼,从门口拦了一辆慢慢摇,先是将唐若送到她家里,然后范云又坐着这辆“慢慢摇”一口气回到了自己的宿舍。 没办法,谁让他没有摩托车和小汽车? 他如果有摩托车和小车的话,那不是不用坐这种东西了吗?直接自己送唐若回去,然后自己再开车回来就好了。 回到宿舍。 立刻洗澡。 范云洗澡,不用那种油腻腻滑叽叽的沐浴露,他都是用香皂。 打着香香的香皂,抹着开心的泡泡,范云一边洗澡一边吹着口哨:“我是一个兵,来自老百姓,打败日本侵略者,消灭了蒋匪军……” 还记得他是一个兵呢? 你不是个兵了,你已经是个老百姓了,你已经复原了,退伍了,你不再是当兵的了,好不好? 范云同志该醒醒了。 不是范云不知道。 而是因为范云不喜欢唱那种软绵绵的歌曲,他如果要唱的话,都是唱那种铿锵有力,激昂奋进的歌曲,充满力量感,充满时代感,节奏特别欢快的那种曲子。 范云很会利用时间的。 他洗澡之前,先把脱了的衣服放在桶里面用洗衣粉泡上了,等到澡洗到一半的时候,他就开始洗衣服,三下五除二,把那些沾满了汗渍的衣服搓出来,过清,然后用衣架撑起来挂在旁边,此时再洗剩下的那一半澡,澡洗完了,衣服也洗完了,一举两得。 有些时候。 范云办事情的效率绝对是杠杠的,时间安排的特别好。 洗完了澡,晒好了衣服,范云回到床上把蚊帐挂好,挂蚊帐之前他先点了一盘蚊香,最近天气炎热,蚊子越来越凶,有的时候明明是挂好了帐子,但是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范云还是发现蚊帐里面,仍有那么一两个已经喝得肚子鼓鼓的蚊子。 也不知道从哪里钻进蚊帐的。 范云当然不客气,啪啪啪几巴掌甩过去,直接就要了它们的小命。 第212章 唐欣回来了 过了几天。 唐欣放假回来了。 唐若妈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一个年轻版的唐开余,平日里工作的劳累和怨气在见到儿子的这一个瞬间一扫而光。 她笑着对唐欣道:“哎,唐欣,你不是说今年不回来了吗?你不是说要在学校里勤工俭学的吗?那天你还跟我说要去做什么家教的,怎么又回来了呀?” 唐欣将黑色的背包扔在桌子上,没有回答他妈话,先抄起桌子上面的凉开水壶,满满的倒了一碗,咕咚咕咚灌了一碗凉开水,这才擦了擦嘴巴,说道:“不是前几天的时候你打电话给我嘛,说我爸在医院里做手术,我这不是有点不放心嘛,所以说放假了就赶紧回来看一下。” 唐若看着自己的弟弟,笑道:“咱爸早就出院了,咱爸的手术做的还可以,就是在血管里面放了一个支架,医生说不用住院的,就在家里面疗养就可以了,平时的时候注意坚决用药,医生给咱爸开了很多软化血管的药。” 嗨! 可不可以,别人说了不算,只有唐开余说了才算。 身体是他的,哪怕有一分一毫异样与不舒服的感觉,别人不知道,只有他才知道。 不过这一会子,唐若爸没在家,大概又跑到林业局里去跟进那个职工房的事情去了。 别看唐欣虽然是星海音乐学院的高材生,但是对于医学方面的东西,他也不是很懂,听见唐若这么说,唐欣点了点头。 “叫咱爸注意点身体,少抽点烟,少喝点酒,我觉得他就是抽烟喝酒太多了。” 没道理。 没逻辑。 抽烟喝酒跟心脏出现了问题,并不是直接挂钩的,不存在因果上的必然联系。 其实。 每一种病的病因与形成过程都是极其复杂的,并且绝对因人而异,重点,是因人而异四个字。 同样相同的客观条件下,有的人可能就会生病,有的人可能就无所谓,这个是个体上面的差异,每一个个体与每一个个体都不相同。 关于这个问题,其实不必说的太多,早就有哲学家曾经说过一句十分有哲理的名言:世界上绝不可能找到两朵一模一样的花。 不过。 唐欣的话倒是有一定的警示作用,不管怎么说,一个人少抽点烟少喝点酒,对身体总是有好处的。 唐若妈皱了皱眉头:“我都跟你爸说过多少次了,我说老唐,你不要再喝酒了,烟也不要抽了,心脏不好还抽什么烟,喝什么酒啊! 不光是抽烟喝酒,医生也说了你爸应该多吃一些清淡的东西,像那些肥腻的大鱼大肉,他也应该少吃一点,以前的时候跟他说,他总是不听,好,这一次犯病了,才知道我们说的话不是害他的了,都是对他好的了。” 说这些! 唐欣不由的不让他抽烟喝酒,这个对,一个人活在世上不抽烟不喝酒,倒没什么。 但是。 如果连鸡鱼肉蛋都不能吃的话,那还有什么意思?” 这小伙子。 真不会说话。 不过唐若妈和唐若,倒是都没有听出唐欣的话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唐欣在房间里面转了一圈,没看到他大姐唐敏,于是问道:“妈,我姐怎么没在家呀?” 唐若妈道:“她前几天回来了啊,回来住了几晚上,然后又走了,她在桂林上班嘛,在一个酒店里上班,平常的时候一般也难得回来的,可能工作忙吧,前几天你爸爸住院,她回来了,然后给了我一千五百块钱。” 这话说的。 好像唐若没给过她钱一样。 唐若虽然给的没有唐敏多,但是,这一次她也给了她妈八九百块钱的,唐小兰打发她从上海回来的时候,给了她一千多块钱,她只留了几百块,剩下的全部给了她妈了。 不知道是因为唐若站在面前不用提的原因,还是唐若妈觉得唐若那几百块钱比唐敏给的要少,不值得一提的缘故,所以,此时跟儿子谈话的时候,压根就没有谈到唐若给的那几百块钱。 不过。 对于唐若来说,反正她问心无愧。 她尽力了。 唐敏自从到桂林去上班以来,这两年零零碎碎的所有的钱加在一起,可能给了家里还没有三千块钱。 唐若可不一样,唐若赚的钱,除了自己留一点花之外,剩下的基本上全部给了她妈了。 这两年多她给家里的钱,如果加在一起的话,少说也有个六七大千了。 这还不算她给唐欣的。 有时候,唐若自己都觉得自己傻乎乎的。 譬如。 她以前读书的时候,因为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好,所以为了给家里多省一点点钱,唐若甚至连饭都舍不得吃饱,每一次都是吃个半饱。 别的女孩子每顿饭都是吃二两一整块的米饭,而她每一次只吃一两,半块。 所以,搞得她在上学的时候比同龄的女孩子硬是矮了半头。 幸好。 后来她到金灵渠广告公司上班之后,因为这儿的伙食好,所以唐若的个头,在这一两年之间“噌噌噌”的蹿起来了。 其实,想一想唐若也是挺傻的,你省下那一点点东西,又有什么用呢? 唐若从牙齿缝里抠出来的那一点点零钱,对于偌大的一个家庭来说,根本就是杯水车薪,毫无作用。 当然了。 这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娘仨在家里面聊了一会天。 聊来聊去。 也无非聊些家里面的事情,若是聊到唐欣的身上时,最多也就是问他在学校里面伙食怎么样,学习还可以吧,等等话题,聊不出多大的兴致出来。 往往到了这个时候,就以唐欣专心致志的看电视,不再跟他妈与唐若聊天而结束了。 倒是下午的时候。 唐欣趁着他妈下楼去扫地的功夫对唐若道:“唐若,你身上还有没有钱?能不能借我几百块钱?” 借? 他从唐若这“借”了没有两千,也有一千多块钱了,就没见他还过,没还过的钱,还能叫借吗? 唐若有点奇怪,就问他要钱干什么。 一开始唐欣还吱吱唔唔的不肯说,但他越是这样,唐若当然就越是不会给他钱,有话你说明白,钱要用到正当地方。 几百块钱,可不是个小数字。 最后,唐欣被逼无奈,实话实说了。 原来,他在学校里认识了一个女朋友,两个人感情也不错,谈了有半年多了,然后谈着谈着,随着感情的升温,一切该发生的就都自然而然的发生了。 该发生的都发生了,本来对于现在这个社会的青年男女来说倒也不算什么,但是,关键那个女孩子怀孕了。 这下麻烦了。 虽然说最近这些年随着校园风气的越来越开放,大学生之间的同居也并不是什么鲜有所闻的事情了,但是,如果未婚先孕的话,这个事情还是要妥善处理的呀。 总不可能挺着个大肚子去上课吧,对不对? 唐欣有点头疼。 头疼他女朋友的肚子,头疼他女朋友坐在他的腿上一连串的撒娇问道:“唐欣,你看看你干的好事,你这个坏蛋,你说,怎么办吧? 我现在怀孕了,怎么办呀! 咱们现在能要小孩吗?肯定不能要呀,连结婚证都没有,你说怎么处理吧?” 唐欣能怎么办? 唐欣也不可能把种在他女朋友肚子里面的种子再收回去啊,是不是? 早知今日。 何必当初。 这个世界上,卖什么的都有,就是没有卖后悔药的。 唐欣和他女朋友商量来商量去,结果也只有一条路,只能把这个来得太早的孩子打掉。 要不怎么办呢? 如果说未婚先孕的事情被学校发现了的话,不是更麻烦了吗? 还好,幸好现在是暑假,他女朋友正好趁这个时间把孩子打掉,把身体养好,然后开了学,照样又和没事人一样。 可是钱呢? 钱当然要唐欣出了,他干的事情当然他要负责到底了,难不成你把别人的肚子都弄大了,打胎的钱还要别人出,这也太不合情理了呀。 不管怎么说,唐欣他也是个男人呀,男人最起码的尊严和底线总是要的吧。 不过此时。 因为唐若的一再追问,他的那些尊严和底线现在也顾不上了,他现在头疼的是如何把他女朋友的肚子处理好。 所以。 他只好实话实说。 实话实说也没什么,唐若又不会鄙视他,对不对? 唐若是他的亲姐姐。 虽然从小到大,他几乎没有叫过唐若一声姐姐,因为年龄挨得太近,所以,每一次他叫唐若的时候总是直呼其名唐若唐若的叫着,但是不管怎么说,他们姐弟两个人感情还是非常好的。 唐若皱了皱眉,感觉自己的弟弟做点什么事情实在是管头不顾尾的。 即使这样。 钱还是要给的。 唐若心里虽然觉得自己弟弟这件事做得不好,但是她嘴上并没有说什么,不管怎么样,她都是维护自己的弟弟的。 于是唐若又给了唐欣六百块钱。 这下子,把唐小兰给她的钱一下子全部掏空了。 唉! 说实话,虽说唐若参加了工作,赚了不少钱,但也差不多被家里把她榨到了分文皆无的境地。 话说。 如果唐欣要是带着他女朋友去打胎的话,倒也不用等到开学了,因为他认识的这个女朋友正是他们本县的一个妹子,那个妹子是本县严关镇里面一个村子的。 唐若把六百块钱递给唐欣:“钱给你……我身上可没什么钱了,够不够?六百块钱,要是不够的话,你就再问咱妈要一点。 我跟你说,唐欣,要去的话,你就早点带别人去,好不好? 打胎这种事情,越早越好的,越拖时间久了,对别人的身体危害越大,知不知道? 我也不是说你,唐欣,真的!你真应该注意点,按理说,你读的书比我读得多多了呀,你懂得也比我懂得多多了,有些方面的知识你还不知道嘛,是不是?” 确实。 唐欣确实应该注意一下,吃一堑、长一智。 唐欣接过钱去,一开始板凳上如同有刺一样浑身坐不住的那种感觉,倒也瞬间消失了,他也轻松了下来,毕竟钱到手了嘛,问题可以解决了嘛。 唐欣点点头:“应该差不多了吧,做手术的话应该用不了这么多。” 唐若道:“我看啊,你最好再问咱妈要点钱,就算做手术用不了那么多,做完手术人家也要吃点补品嘛,你也要买一点好东西给别人吃,好不好?” 就是。 做完手术,总要补一补的嘛。 唐欣点点头。 其实,对于唐欣来说,他也实在是难以启齿,毕竟,他也是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子汉了,可是,不张口又能怎么办呢?他现在还在读书,又没有赚钱,就算他现在想去勤工俭学,将女朋友打胎的这一笔手术费赚出来,那也得等他俭得到才行啊。 唐若看见唐欣低着头沉吟不语,觉得自己说弟弟的话是不是说重了呀? 于是。 唐若赶紧笑道:“行了行了,你不要想那么多了,这个钱够了就可以了,如果你觉得还要多点的话,就再去咱妈要一点,但是我跟你说啊,这个钱,以后等着你参加了工作可要还我啊!” 唐欣默不作声。 也不知道他心里到底在拔了什么小算盘,是在考虑手术费的问题?还是在考虑其它东西呢? 大概。 是在考虑怎么安置他这个女朋友的问题吧。 其实不是的,他是在考虑下半年学费的问题。 唐欣上这个学,每一个学期都要一万多块钱的学费,这笔费用对于他们这个家庭来说,实在是一笔十分昂贵的支出了。 正是因为他的学费,把这个家庭拖的实在是有点喘不过气来。 不过。 说,还是要说的呀,而且尽量还要早说,早说早做准备呀,早说,他妈好早一点去想办法呀。 其实唐欣也知道家里面经济困难,但是没办法,有些事情就是需要水到渠成,水没到,渠就是成不了的。 比如唐若家,就是必须要等到唐欣把大学读完了,出来参加工作了,他们家的经济条件才能彻底的缓解过来,目前,根本不行。 当然。 还有一个条件也可以解决唐若家捉襟见肘的财务窘况,那就是唐欣不上学了。 那怎么可能呢? 他们老唐家,几辈子都没出过一个大学生,现在好不容易出了一个大学生,怎么可能不上呢? 唐若妈早就许下心愿了,就算是砸锅卖铁,也非要把唐欣供出去的。 第213章 华华 不得不说。 唐若妈还是十分有一些重男轻女的思想的。 对于两个女儿,她觉得,哎呀!女孩子能认得一些字,上个初中就可以了。 至于自己的这个宝贝儿子,就不一样了,无论如何,她都要想方设法把自己的儿子供出去,让他读大学。 唐欣也挺争气。 他确实也应该争气,说实话,他们这个家庭,基本上所有的希望都集中在他一个人身上。 唐若妈也知道,因为自己的侧重点放在了儿子身上,自然不可避免地多多少少都亏待了两个女儿一些的。 所以。 唐若妈也经常对唐欣说,让他好好读书,以后出来参加工作了,赚钱了,好好的回报自己的两个姐姐,毕竟,他的学费两个姐姐也是出了相当大一部分的。 她这样教育儿子,并没有错,兄弟姊妹之间就应该互帮互助,你帮我,我帮你,共同扶持着一起过日子。 每当唐若妈这样跟自己的儿子说话时,唐欣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默不作声的,他心里应该有数。 话说。 再好的话,如果唠叨多了可能也会让人反感的。 说不定。 唐欣对他妈妈经常唠叨来唠叨去,唠哩唠叨让他以后参加工作了一定要回报自己两个姐姐的话,也充满了反感了。 很难说。 至于他以后什么样,这个还要等着他毕业了,参加工作了才知道。 大家只能拭目以待。 他究竟是一个报恩鸟,还是一个白眼狼,这个也很难说。 其实有些时候。 亲生父母与儿女之间,兄弟姊妹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可以融洽的,并无芥蒂的,彼此之间无论做什么事情大家都可以的。 譬如。 就拿经济方面来说,没结婚之前,兄弟姐妹之间你花我一些,我花你一些,谁花谁的多了,谁花谁的少了,这个其实是完全不用计较的,无所谓。 但是。 一旦结了婚了,有了各自的小家庭,那就不一样了。 没结婚之前,所有的这一个家的家庭成员算是一个小圈子,也就是所谓的利益共同体,大家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坐在同一条船上,面对生活的急流猛浪。 可是。 如果一旦有一个儿女成员结婚了,组建了自己的小家庭,那么他就势必会从这个大圈子里面跳出去,组建出一个自己的小圈子来,于是他利益的侧重点就倾向于自己的小圈子了,这样,许多时候大圈子他如果能够兼顾,当然他还是会兼顾的,但是如果兼顾不了,那没办法,他就只能先顾自己那个小圈子了。 这就是人类活动的本质。 也是一切物质世界运动的规律。 任何物质都是不断运动的,不断重组,重构。 譬如唐欣。 如果说他以后参加工作了,混的好了,没结婚之前,当然可以把自己所有的工资收入都拿出来补贴他这个家庭。 资助他的两个姐姐。 但是。 如果他一旦结婚了,有了自己的小家庭,那么,势必他所有的经济就要握在自己的手里,或者握在自己老婆的手里了,再为他现在的家庭成员往外拿钱的话,也只能拿小头,绝不会再拿大头出来。 如此看来。 一个人在这个社会上生活生存的话,靠谁都是靠不住的,关键时候,还是要靠自己。 关于这方面,其实不必多说,大家都知道。 与此处,不是要教大家自私自利,而是大家要搞清楚轻重厉害关系。 平衡。 平衡很重要。 所以说老祖宗早在几千年前就已经十分睿智地提出了中庸之说,所谓中庸,也就是寻找平衡,不偏不倚。 话于此打住。 再说唐欣。 唐欣从唐若的手里拿到了钱,再也坐不住了,再没有什么耐心坐在家里看电视了,而是转身下楼出去了。 估计应该是去找他女朋友,或者去楼下的小卖部找公用电话给他女朋友打电话去了。 他不看。 唐若看。 唐若看,并不看西游记,她看的话,通常喜欢挑一些言情片,生活伦理剧之类的那些电视看。 也就是所谓的现实主义题材,她喜欢看一些与现实生活相关的东西,因为那种题材的电视剧更接地气,与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看上去让人更容易有共鸣。 唐若刚刚调到桂林台,手机响了。 打开一看,原来是华华打来的。 唐若将遥控器扔在桌子上,立刻把电话接通:“喂,华华!” 华华在电话那头道:“唐若,到我家里来玩嘛,我从南宁回来了。” 华华回来了。 唐若挺高兴。 唐若应着华华,把电视关了。 她一边往外走,一边暗暗暗琢磨着刚才华华说话时的语气,听上去华华的语气十分平静自然,似乎并无波澜的样子。 唐若就想:不知道华华上一次回南宁之后,等到她男朋友没有,她男朋友不知道回来了没有。 想也没用。 有些话。 靠猜谜是猜不出来的,必须要当面问过华华,听她亲口说了才能知道结果。 唐若将自己从上海回来时给华华准备的那一份礼物提在手里,飞快地下了楼,到了华华家。 门铃按响。 华华开门。 唐若将手中的礼物往旁边台子上一扔,亲热地拉起华华的手。 “华华,你回来啦,怎么样啊?” 她仔细观察着这个好闺蜜好姐妹的脸色,左看右看端详了一阵,从华华的脸上并没有看出什么特别的表情出来,华华的表情是淡淡的,平静的。 唐若觉得华华这个表情有问题。 这个表情,并不证明华华是因为经过了挫折,经历了风雨之后变得成熟了,而是她的心中潜伏着更大的风雨,只待时机到来时,突然间电闪雷鸣爆发的那一刻。 果然。 就在唐若看了华华没有五秒钟之后。 华华挣开了唐若拉着自己的手,先是长长出了一口气,然后走回到沙发那里坐下来,坐下来之后,不到一秒钟,马上又从沙发上弹了起来,同时右手抓起沙发上的那只熊猫抱枕,猛的向下摔了下去,同时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气呼呼的:“马亮这个王八蛋,老娘在南宁等了他那么长时间,硬是没等到这个龟儿子,看来他真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了,不准备回来了,跟我玩失踪? 哼哼……” 那只熊猫抱枕很无辜。 喂!拜托,请千万别拿国宝不当动物。 唐若安慰道:“别人走的时候就已经打定主意,不准备再回来了,我都说了,你不要去等他了,等他有什么用啊,是不是啊? 你看你,都等了那么长时间了,他也没回来了吧,你那个男朋友早就不知道跟哪个女的跑了,我跟你说……” 华华气得直皱眉。 气也没用,气,马亮也不会回来。 唐若安慰她道:“好了好了,不要生气了,好不好? 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多的是,我跟你说,对了,你这次回来,不回南宁了吧?” 华华皱在额头上的那两条细细长长的眉毛动了动,慢慢地松了一些下来:“不回南宁了,我回南宁干嘛呀?我不回去了! 那个死王八蛋,老娘就当这一辈子不认识那个人。” 听上去。 华华的语气倒像是很坚决。 只是,不知道她的行动和她的决心是不是一样的。 要知道。 有些时候女人如果说翻起脸来变起卦来,是非常快的,十分的容易。 难说。 华华的态度和情绪,已经由一开始马亮刚刚失踪时的伤心难过和担忧,经过了朝思暮想的焦虑,演变成了一种愤怒。 看得出来。 她十分生气。 唐若决定再给她来一把火,以便帮她加快忘掉那个负心之人的过程:“我跟你说,你那个男朋友肯定是在外面找到别的女人了,搞不好,人家那个女的家里还挺有钱,所以说啊,你别再想他了,想他干什么呀? 那种忘恩负义的男人干脆忘掉算了,你在咱们本地找一个男朋友不是更好一些吗?偏偏却跑那么远,去找一个外地的男朋友,我都不知道你究竟是图什么,你跟你那个男朋友在一起图的什么呀?华华?” 图什么…… 这个问题,说来话长了。 图来图去还不是图的最初相识的时候,那种一见倾心的感觉吗? 那种爱到深处牵肠挂肚的感觉,那种足以让一个人怦然心动的感觉,那种足以让华华从南宁折腾到北京,再从北京折腾回南宁的感觉。 那是一种爱的感觉。 华华咬着牙根,恨恨地道:“那个王八蛋,我也算是看明白了,真的,我算是白跟他好了。 其实。 唐若,你知道最让我生气的是什么吗? 不是他在外面找不找女人这个问题,而是他走的时候一声不吭玩失踪,这一点最可气。 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你当面说清楚嘛,对不对? 不要像现在这样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对不对? 你说说,唐若,你说说那个王八蛋究竟想要干什么?他的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 华华既然有气,就要让她说出来。 唐若自然是一个十分不错的倾听者。 她不但善于倾听,还善于启示,时不时的用一些话提醒一下华华应该注意和考虑的细节问题。 唐若细声细气地安慰华华道:“……行了行了,别伤心了,也别难过了,别为那个男的生气了,不值当。万一再把自己的身体气出个什么毛病来,就更不划算了,这一次回来了,好好在家里休息休息,玩一阵子,有什么事情以后再说,好不好?” 是的。 以后再说。 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没有必要为了一个男人而伤心欲绝,吃不好饭,睡不着觉。 华华点点头:“嗯,好了,不说那个人了…… 哎,对了,你刚才拿来的那一包是什么东西啊?我都没注意……我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啊?” 唐若莞尔一笑:“就是一些小点心什么的,前几天的时候,我不是去上海了吗?在上海那边带回来的一些饼啊,糖果啊,还有一个小指甲剪。” 华华把袋子打开。 那一袋大白兔奶糖她不感兴趣,倒是盒子里面的饼,她用手掂着吃了两块,边吃边赞:“这个饼不错,唐若,又酥又香的,跟桂林棉纺厂里做的那个酥饼差不多。” 还行吧。 每一种饼有每一种的饼味。 这一次华华从南宁回来,倒是什么东西都没带。 她能带什么呀? 她除了带一肚子的气和牢骚之外,什么也顾不上了。 华华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冰箱前,拉开冰箱的门,从里面拿出半块包着一次性保鲜袋的西瓜放在茶几上,抄起旁边水果筐里的一把水果刀,切了两片西瓜:“吃西瓜吧,唐若,天气热死了,哪里都不想去,还是吃点这种冰冻的东西吧!” 少吃点冰冻的东西。 冰冻的东西,吃起来虽然味道很爽,但是对肠胃还是有一定副作用的。 不过。 她们两个都是年轻人,都是年轻的女孩子,倒没有那么多的讲究的。 不像那些老头老太太,这也不能吃,那也不能吃的。 无所谓,夏天嘛!就图个爽快,越是冰的东西,年轻人越喜欢吃。 冰棍,冰糕,冰冻西瓜,冰冻葡萄…… 每逢夏天的时候,凡是跟冰有关的,像华华和唐若这样的年轻人都喜欢。 两个人坐在沙发前闲聊了一阵子,聊来聊去,话题最后又聊到衣服上了。 女人就是这样子。 没结婚之前的女人聊来聊去,除了聊些生活上面的琐碎之事,就是聊衣服聊发型;而一旦结了婚之后,女人通常情况下就会聊老公,聊孩子了。 唐若看着华华的发型,笑道:“华华,我记得上一次的你回来的时候,你的头发不是烫了一个小波浪吗? 现在怎么了? 怎么又把它拉直了呀? 我记得上次你还染了色的,好像染了酒红色,现在怎么又全部改回来了,改成黑色了呀?” 华华抚了抚那一头黑发,左手轻轻掐着发梢摆弄了几下:“我忽然又不喜欢烫发了,我觉得烫发太老气了,不适合咱们这个年龄,真的!头发烫了之后,感觉跟个老娘们似的。” 哈哈。 大概,在华华的潜意识里,或许是认为自己的男朋友是因为她的容貌而离开她的,大概她以为自己的男朋友一定是找了一个比自己更漂亮的女人了吧? 华华的容貌怎么了? 漂亮。 大方。 唐若觉得,如果华华在城中街上走上一走,她如果说自己的长相属第二,那么,没有哪个女的敢说自己长相属第一。 第214章 范云中奖 两个女孩子叽叽喳喳聊了一会天。 华华抿了抿嘴,皱了皱眉毛,好像下了很大的决心一样对唐若道:“走吧,唐若,咱们出去玩一会,散散心,蹲在家里面好闷啊。” 确实。 出去散散心,当然没问题,但是关键是地点,去哪里散心呢? 华华带着唐若去了一个她做梦也想不到的地方。 游戏厅。 她居然带着唐若来到了新华书店斜对面那家最大的游戏厅里。 震耳欲聋。 电光四射。 一走到里面,一股凉爽的气息扑面而来,这个地方,确实是避暑消夏的好场所。 华华买了五十块钱的游戏币,用一只塑料筐盛着,和唐若两个人走到游戏区。 玩什么呢? 可玩的东西太多了。 可以打枪。 可以开车。 可以抓娃娃。 还有一台跳舞机也挺不错的,看上去似乎很好玩的样子,此时,那台跳舞机上正有一个身材十分火爆,前凸后翘的年轻妹子一边甩着长长的头发,一边跃动着灵活的舞步,应合着屏幕上不断滚动而来的字符和节拍跳着舞,如果跳对了一路通行——绿灯,跳错了,就是红灯。 那个女孩子跳的不错,很少失误,看样子,她也是这儿的常客了,肯定没少来玩。 跳舞机旁边,站着一些男人,有些双手抱在胸前,有些手插在裤兜,也不知道他们究竟来这里是为了避暑的,还是刚刚玩过游戏了,暂时看这个身材火爆的妹子跳一会儿舞,休息一下。 华华也想跳,但是看那个妹子的样子,一时半会似乎她不会从跳舞机上下来,于是两个人只好先去玩其它的东西。 两个人先是玩了一会赛车。 山道弯弯,十分刺激,不过,唐若玩赛车并不是华华的对手,连着输了几局后就不想玩了。 那就去打枪。 打僵尸。 看上去似乎是末日危机的那种黑暗流的游戏,屏幕出来之后全是僵尸,两个人拿着枪,倒紧张得要命。 一只僵尸不断地向唐若越走越近,渐渐逼来。 唐若连开数枪,没能将它打死,那只僵尸越走越近,眼看即将走到她的面前,于是唐若紧张地大声喊道:“华华,快来打快来打,打我面前,我这里有个僵尸,快点过来帮忙……” 于是华华的枪口就转到这边来,“哒哒哒”连续几个点射,帮她把那只已经将她的血条抓掉三分之二的僵尸击毙了。 这个游戏挺刺激。 让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但是,打久了的话挺累,因为老是要端着枪。 枪端久了,确实累人。 两个人打了一会僵尸,然后就停下来,又走到最里面去,最里面有很大的一个碰碰车场地,里面摆着许多碰碰车,这个东西好。 此时,已经有两三个人在里面玩着了。 一人一辆。 唐若选了一辆红颜色的,华华选了一辆白颜色的坐了进去。 捆好安全带,可以出发了,letsgo。 碰碰车好玩。 唐若和华华两个人驾驶着各自的碰碰车,在场地里面不停的追逐、碰撞着。 唐若紧紧抓着方向盘,将车开到场地的一个角上去,然后开始蓄力,冲刺,瞄准华华的车身一下子撞了过去,可惜的是,华华灵活地将手中的方向盘猛的向左一打,让过了车身,而把碰碰车的车屁股留给了唐若。 唐若驾驶的碰碰车,一下子拱到了华华那台车的车屁股上,两个人哈哈笑着,十分欢乐。 好玩。 开心。 就在这时,旁边一对小情侣驾驶的双人碰碰车朝她们偷袭而来,那个男孩的驾驶技术不错,他先是一下子将唐若的车辆拱到了旁边,然后又把华华的车辆撞了出去。 而当唐若依葫芦画瓢驾驶着碰碰车想去撞那对小情侣的碰碰车时,却发现她的车子撞在那对情侣的碰碰车上,似乎效果不是很明显,有点蚂蚁撼大树的感觉。 大概。 是因为双人车的重量比单人车的重量要重一些,不是一个等级的吧。 可惜范云没来。 如果范云来了的话,那就更好玩了。 范云是没来。 范云这会没空。 范云现在心里面正一会高兴一阵,一会懊恼一阵。 高兴是因为他刚才去彩票点兑奖的时候,发现自己居然中了个三等奖,有一千多块钱的奖金。 懊恼是因为他看着自己那张彩票上的六个中奖号码,左看右看,越看越后悔。 范云恨自己当时选号的时候,为什么不好好的研究一下呢,就差一个数,就差一个数他就可以中二等奖了,二等奖那奖金可不是翻一番两番的,而是要翻上个十番百番,这一期二等奖的奖金有十几万呢。 范云好后悔呀。 后悔得他今天中午都吃不进饭去了。 他恨自己为什么不动下脑筋呢?动一下脑筋,多买几注不就好了吗? 买一张复式票,那样子的话,奖金不是要多很多了吗? 实在不行多买几张单式票,买它一百块钱的,全部就买这一注,打它一百倍。 呵呵。 可恨做人不能未卜先知。 范云那叫一个懊悔哟! 懊悔得他从卖彩票老板的手里接过了那一千多块钱,心里也半点高兴不起来。 范云盯着墙上的那一张彩票走势图,看了半天也看不明白自己当初为什么鬼使神差不选那个遗漏掉的号码,那样的话,自己岂不是要中了一个特等奖了? 唉! 越看越生气。 范云从彩票店里走出来的时候,老是顾着想心事了,一不小心还被彩票店门口外面花圃的砖头绊了一跤,差点摔了一个狗吃屎。 真是可恼可气。 气得范云抬起腿来,用力踹了一脚花圃中间的那一棵桂花树。 好端端的,那棵树又没有惹他,踹人家干嘛呀? 虽然他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他的做法却着实让人不敢恭维。 是啊,可以理解他的心情,本来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可以改变他命运的机会他没有把握住,而与最大的奖——五百万擦肩而过,这件事情搁在谁的身上,谁也会一肚子懊悔呀。 人就是这样的,人的欲望永无止境,得陇望蜀,这也是人之常情。 范云踹了那棵桂花树两脚,觉得心里面还没有解气,可是四处看一看,他又找不到可以发泄懊恼的目标。 如果。 非要替他找一个的话,大概,也就是桂花树前面不远处那一只正耷拉着脑袋在地上啃着骨头的流浪狗了。 范云一伸手,从桂花树上摘了一根满是清翠树叶的枝子下来。 他一个箭步,就跳到了那只流浪狗的面前,同时扬起手中的桂花树枝子,照着狗头,兜头就是一下。 一下。 就把那只流浪狗给打蒙了。 “嗷……” 那只流浪狗连汪都没敢汪,直接就是“嗷”的一声惨叫,四只狗蹄子撑着地面,一下子跳到了旁边,跳到旁边不说,它还抬起了头,弓着背,浑身的毛都乍起来了,嘴巴里面呜呜有声,愤怒地看着范云。 看那个架势。 是想咬范云。 它那愤怒的表情,及那一张看上去就十分想挨揍的狗脸落在范云眼里,立刻让范云觉得它似乎是在向自己挑衅,于是范云又朝那只流浪狗走近两步,扬起树枝子啪啪啪连抽三下。 这下。 彻底把那只流浪狗打傻了。 那只流浪狗终于意识到,眼前的这一个人是跟自己来真的,于是,一边嘴巴里发出“呜呜呜”的委屈声,一边夹着尾巴灰溜溜地仓皇逃跑了,连地上刚刚啃了一点的骨头,它也顾不上捡了。 大概。 在它的意识中,认为范云可能是想抢自己的骨头。 而这根骨头,也恰恰是它刚才从一只猫的嘴巴里抢来的,如今落在了范云的脚下。 范云把那只狗打跑了之后,感觉心里面的气似乎稍稍发泄了一些出来,没有刚才那么懊恼了。 他抬起腿来。 “嗖!” “啪!” 那根骨头被他踢到了远处,远处,一只流浪猫迅速跳了起来,原来,范云将那根骨头踢出去的时候,打到那只猫了。 猫很生气。 后果很严重。 不过。 范云根本不理它。 范云对猫并没有什么恶意。 他抬起头,看了看天空,火辣辣的太阳光照得他根本睁不开眼睛来。 天,热得要命。 地,热得要命。 到处都是热的。 这个老天爷,实在是该下点雨了,再不下雨,地上的这些人都要被晒糊了。 范云只恨自己没有那种通天的法力,可以呼风唤雨,兴云作雾,不然的话,以他此刻心中存着的那些怒气和懊悔,他必定会立刻做法,顷刻间就让这大地电闪雷鸣,大雨滂沱。 不过。 若是以他现在的心情催出风雨来的话,恐怕地上要发洪灾了。 范云又向前走了几步,离他两步之遥的地方,一个男人正坐在一台自行车的后架上看着他,看他刚才冲那只流浪狗和那只猫生气。 看什么看? 看得连那个男人面前的地上掉了一张五十块钱的钞票,那男人都没有发现。 被范云发现了。 范云一个箭步就蹿过去,一伸手把地上那张五十块钱捡了起来,那个男人这才发现,刚才他光顾着看范云打狗去了,对掉到自己面前的那五十块钱居然视若无睹,根本没有发现。 这下子。 轮到那个男人后悔了。 哈哈。 范云捡起地上的五十块,这时心里面那些懊恼方才去了一大半,他再看看那个男人的表情,此时,那个男人的脸上都是满脸的懊悔。 有的时候。 人的运气真的是一波三折呀,就在刚才,范云中了个三等奖,运气本来是很好的,可是他心中偏偏不满意,于是,当他走出彩票店门口的时候就差点被绊了个狗吃屎,然后,当他撅折了树枝子打那只狗的时候,那狗很想咬他的,如果那只狗咬了他,他的运气当然就又变坏了。 可。 突然。 他又捡到了五十块钱,并成功的将那种懊恼的感觉转嫁给了那个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的男人。 由此可见,有的时候,人的运气,真的是很难说呀。 老人们常说,捡到的不义之财一定要花掉,不要带到家里面来。 必须的。 范云决定花掉这五十块钱,于是,他就走到了美味基里,要了一个汉堡薯条的套餐,一杯大可乐,自顾自吃了起来。 他也没有打电话,发信息给唐若。 他不想把这种懊恼的心情传递给唐若,所以决定,起码这五十块钱他现在要用掉一半。 其实,用不了一半,一个套餐也不过13块5毛钱。 没关系。 等他吃完了之后,晚上的时候再发信息给唐若好了,实在不行,晚上的时候叫唐若出来搓一顿,把这几十块钱用掉。 吹着凉飕飕的空调,喝着甜丝丝的可乐,吃着美滋滋的汉堡包,此时范云的心情似乎一点点好了起来,他转而想到,唉!自己能中一千块钱也不错了,说不定有些人买了半个月彩票了,一毛钱都没有中呢,是不是? 能中一个三等奖,证明自己的运气还是不错的,下一次继续努力继续再买,说不定哪天就能中个5五百万呢。 说不定,什么时候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就轮到他了,天上那个大馅饼,就如同一只硕大的汉堡包一样就砸到他的头上了呢。 小心呀! 范云同志。 如果从天而降一只大馅饼或者一个大汉堡包的话,说不定是会把人砸得一命呜呼的。 吃完了汉堡。 喝完了可乐。 范云觉得自己的心情果然好了不少,那些汉堡和可乐应该是把他肚子里面那些懊恼全部压下去了,原来,美食真的能让人心情愉快呀。 于是范云就从美味基的二楼下来,走到了街上。 不过,走到街上之后,他感觉自己宛若从秋天立刻又回到了夏天,外面依旧热的要死,简直就是热死鬼的一种节奏。 范云摇了摇头,妈的!这鬼天气。 城里就是这点不好,如果是在农村的话,他早找一个河边或者湖边,脱光了衣服,一个猛子扎进去,自由自在地洗个澡了,范云同志的水性,那是极好的。 其实。 在城里也可以洗澡,比如说他们下了班之后,下午的时候可以去灵渠里洗澡,例如此时,希刚就打电话过来约他了。 希刚的声音四平八稳,不急不躁,远不像范云那样充满火气,希刚悠悠道:“喂,下午去灵渠洗澡,去不去?下午五点,我开摩托车接你。” 去。 怎么不去? 第215章 范云想学理发 答应了。 不就是游泳吗?必须一起去,去降降火,消消暑。 一说起洗澡的事情,范云觉得浑身似乎没有刚才那么热了。 果然。 不论什么事情,人的心情还是很重要的。 范云从美味基的楼上下来后,沿着秦皇路一口气走到了双灵路的路口。 然后。 又折回来。 回来的时候,他在黄大秀开的那家阿秀服装店的门口站了一下,看到黄大秀门口的那一台空调已经整改好了,已经从人行道挪到了台阶上面去。 范云心里挺高兴,他觉得黄大秀这个人实在是很不错的,挺讲道理的一个女人。 你看那天他只是提了一个建议,黄大秀果然就按照他的意思请师傅们把这台空调处理好了。 于是范云就走到阿秀服装店门口,挑起门口用来遮挡空调凉风外窜的塑料片,走进了阿秀服装店里。 他进店里买什么呀? 里面全是女装,根本没有他需要的东西。 谁说的? 谁说男人就不能进女装店逛的?对不对,他也可以去逛,万一他想给唐若买点衣服或者买些什么东西呢? 黄大秀看着走进店里的范云,面带笑容从板凳上站了起来:“弟弟,你今天上班呀,好像这几天都没有看到你啊,你不是在这条街上面上班的吗?我看到那天和你一起的那个小姑娘倒是每天都在这条街上走来走去的。” 范云回道:“是的,那是我同事。我们分开管的,这一个月她管这条街,我管隔壁那一条。 从老广场往秦皇路那条路归她管。 往城台路去的那条路我管。 时间长了我们就换一下了,一般情况下半个月或者一个月换一次。现在不是轮到我了嘛,所以说我就换到这边来了,然后她昨天的时候去那边了,去那边那条路了。” 哦! 原来如此。 黄大秀明白了,点点头。 话说。 她觉得自己开的这个服装店全部都是女装,范云进来逛的话,按理说应该不是为了衣服,大概还是为了那天空调的事情。 黄大秀就笑着对范云道:“弟弟,你看到我门口的空调了没有?那天我按照你说的把空调已经都改好了,现在可以了吧,没有挡到人行道了。” 范云笑道:“太谢谢你了姐姐,谢谢你支持我们的工作,真的,如果这一条街上面所有的商户都像你这么好说话的话,那么,我们的工作就好做多了。 说实话,等到年底的时候,我真得建议一下,让我们队里给你发一个模范商户的奖状才行,好好的表扬表扬一下你。” 哈哈! 范云也很会给别人画馅饼吃,过年还早得很呢,现在夏天还没过,夏天过去是秋天,秋天过了到冬天,冬天还要过仨月,然后才过年呢。 不过他有这份心,黄大秀听了就很高兴了。 黄大秀笑道:“说那些干什么,是不是? 弟弟,谢谢你啊,其实说实话,一切不都是看你的面子嘛,就那天跟你一起的那个小姑娘,就她那个性格那个脾气,即使她再来一百次我都不会听她的,还不都是因为那天你过来跟我说了吗?你说是不是啊?” 是是是。 你说的对。 对于范云来说,原因和过程并不重要,关键是结果。 结果解决了,一切就都ok了,领导看的时候,也是这样子的,他并不会关注你是怎么解决的,你做了什么工作,他只会看那个空调有没有把它挪到台阶上面去,有没有挡住人行道。 大多数情况下,领导只负责纲领性的指导,至于具体的实施计划和实施办法,那些,就需要手底下的成员去进行实施了,具体事情具体对待,该怎么解决,都需要办事的人员灵活掌握。 黄大秀知道范云进来不是买衣服的,于是扯了一个板凳:“弟弟,坐一下吧,你看看外面天气这么热,天上就好像往下倒火一样,坐一下,凉快凉快,在我店里吹吹空调。” 吹空调。 简直不要太好呀! 正合范云的心意。 这大热天的,太阳正当空的时候,他反正也没有什么地方好去,那就坐一会呗。 于是范云就坐在了板凳上,这个时候,由于是中午,天气特别的炎热,所以,逛街的人十分的稀少,服装店半天来不了一个客人,范云坐在店里,和黄大秀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倒是也挺轻松愉快的。 黄大秀就问他:“哎!弟弟,那天和你一起上班的那个女孩子是你的什么人?” 黄大秀问这个话是有点意思的。 大概是因为她刚才批评了卫明明,现在她又忽然觉得自己说错了一些话,然后问一下范云,补救一下。 范云摇摇头:“就是普通同事,那是我一个同事。” 哦。 黄大秀明白了,就是普通的同事关系。 不过,即使范云与卫明珠只是普通的同事关系,她觉得自己也不能太过分了,说卫明珠坏话。 毕竟疏不间亲这个道理,她还是懂的。 黄大秀就点点头:“嗯!弟弟,你看你性格这么好,然后工作也可以,人又长得这么帅,应该有女朋友了吧?” 范云点点头。 表示他现在有女朋友了。 是呀! 他有唐若了,而且唐若又那么漂亮,哪怕就算是随口提一下,他也觉得十分骄傲。 范云在阿秀服装店坐了一会,和黄大秀聊了一会天,他觉得自己不能把阿秀服装店当成自己的家呀,毕竟他的工作岗位是在外面,于是就走出了阿秀服装店。 黄大秀站起身来笑道:“弟弟,如果你在外面热的话,就到我这里来凉快,啊,什么时候来都可以的。” 谢了。 十分感谢。 范云出来走了一圈,感觉自己实在没有什么地方好,去那些树荫下倒是可以站一下,但是站久了也还是热的,除非是到那些有空调的门面门口去蹭一下从门缝里面吹出来的空调风,这种天气,外面也没有那些无证的小贩了,这种天气谁会跑出来? 太阳晒得要死,谁会跑到外面来买卖东西? 范云觉得自己不如去弟弟的理发店坐会,理发店里面也有空调,而且自己想坐多久就坐多久,于是范云拔腿就往雨霖理发店走。 走到理发店门口,范云老远就看到了正在店里忙活着的范雨和梅霖,同时也看到了雨霖理发店门口贴着一张招工启事——招小工。 看来弟弟的生意不错,现在开始要扩大规模了,现在居然找小工了。 这是一个好现象。 好兆头。 范云推门进了理发店后,范雨和梅霖只是朝他点了点头,两个人忙着为客人服务,也没有空顾得上招呼他了。 不用。 都是自家人,不用客气。 范云随便的很,他自己直接就坐下了,他一屁股坐在了旁边的板凳上。 反正他又没有什么事,进来就是为了蹭空调吹的。 范雨和梅霖很忙。 当范云看着范雨和梅霖小两口忙活了一阵子后,突然心里灵机一动,他觉得既然自己的弟弟在找小工,那么自己为什么不来帮忙呢?反正他一天上完了八个小时班之后,也不知道干什么。 他觉得如果自己到弟弟店里面来帮忙的话,一个是可以帮他们节省人工费,另外一个自己还可以顺便学点技术,范云突然觉得剪发也不错。 因为。 当他看到了范雨拿着吹风筒“呼呼呼”动作极其流畅的帮那个客人吹着头发的时候,范云就觉得凡是技术性的东西,当达到了一定的熟练度之后,动作看上去实在让人感到赏心悦目呀。 范云觉得如果说自己拿起吹风筒的话,肯定不逊于范雨,所以,他就有了这种想法,他觉得自己可以来当小工。 他这个想法不错。 他要是来当小工的话,那么范雨是可以节省一笔小工费用的。 最多,也就是管范云的饭,管饭没问题,管不管都可以,范云可以找唐若蹭饭吃。 哦。 不!中午饭他没法蹭。 但是。 如果范云来这里帮忙的话,那么他中午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到弟弟这里来蹭饭吃,等到下午下了班之后就过来帮忙,一直干到晚上。 咦! 挺好,这种想法不错。 既帮了忙替弟弟节省了钱,自己还学了技术,解决了午餐问题,这实在是件一举三得的事情,范云觉得自己的这个想法实在是神来之笔。 太好了。 其实他就是不过来帮忙的话,每天中午过来吃饭,范雨也不能说什么,但是范云不好意思那样做呀,他怕梅霖说呀,对吧? 但是,如果范云帮他们做事的话,那么这顿饭就吃得心安理得了。 当范雨和梅霖终于忙活完了手中的活,可以坐下来和范云聊两句的时候,范云于是就开口了。 他把自己刚才心里的想法告诉了范雨。 范雨当然没问题。 范雨的想法是怎样都可以。 但是,梅霖不一定这样想啊,人家梅霖本来就是个大师傅,范雨也是他教出来的,对于她来说,他如果说招小工的话,肯定收一个徒弟更好呀。 她收徒弟,肯定会收女的,不要男的呀。 服务业,女孩子的梅林可以收一个免费的女徒弟跟着她学手艺,学上一年,既是徒弟,又是免费的小工。 就算开工钱,也开不了多少。 不过。 当她听到范云说他愿意来她店里面当小工,而且还是义务工的时候,梅霖的心思也活泛了一些,是啊,像这种一分钱不花的小工为什么不要呢? 对不对? 再说了,范云本身也自带那种理发师傅的气质。 只要他穿上白大褂,拿着手推子,干点理发的活也是没问题的。 所以梅霖对范云和范雨的话,也没有反对。 梅霖笑道:“那你什么时候来都可以,想试试就试试嘛。 不过你不要嫌辛苦啊,因为你每天上了8个小时的班了,然后又跑到我们店里面来做事的话,那样子可能会很累的,你可要考虑好呀。” 范云点点头。 范云的心里早就考虑好了,累一点没关系,关键是他想学点技术,他突然之间就想学理发了。 在部队的时候,他也是拿过推子的人,虽然说那个时候推的毫无技术性可言,但是,毕竟基本功他还是有一点的——拿推剪的基本功。 刮刀他还用不了,他没有练过刮刀。 这个倒不着急,反正他有空过来就可以了,想什么时候练就什么时候练,只要是范雨和梅霖会的都可以教给他,只要范云想学,都可以学。 店都是自己家人开的,有什么问题吗? 对不对? 范云见弟弟和梅霖都同意了,心里也挺高兴,现在只差唐若那边了,他准备等着回去和唐若好好的商量一下,只要唐若同意了,他就来帮忙,一边来帮忙一边偷师学艺,艺不压身嘛! 就算以后他不开理发店,那么他也可以为他的唐若一个人服务。 若是往更远处讲的话,以后他和唐若结了婚,生了小孩,那么他们娘俩的头发,以后可以包给他一个人了,那样,可以节省多少理发费呀。 想法是美好的。 不管怎么说,人多学点东西总是好的,就怕不愿意学,不爱学,懒惰找借口。 但是关键有一点,他不能耽误本职工作,不能影响本职工作,在过来学技术的前提下,首先他要保证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才行。 毕竟,如何当好一个城管,想方设法获得更大的提升空间才是硬道理。 范雨笑着对范云道:“行!哥,那你什么时候可以来啊?” 范云想了想。 “我每天都是上白班,我只能下了班才能来呀,然后一直干到你们关门都没问题,不过这个事情还我还要再考虑一下,好不好?等我考虑清楚一下,就考虑一两天。” 梅霖一笑:“行!你回去慢慢考虑。” 他这个,只能算个兼职,范雨和梅霖心里面也早已经拨拉了小算盘,小工他们还是要招的,因为招来的徒弟也是免费的,不要白不要。 至于范云嘛…… 他既然想学理发,当然可以,反正也不用开他工资,等于也是一个免费的小工,何乐而不为呢? 而且。 最关键的一点,虽然范云是哥,但是他的岁数并不大呀,他的形象气质都可以,就算是坐在店里什么都不干,那也是一个活招牌呀,怎么就不能让他来试一试呢,对不对? 话又说回来。 现在的范云也只是心血来潮,逮着什么就想学上什么。 不过,他若是想学一点其它的东西,那也得有条件呀! 他一天上八个小时的班,又能学什么呢? 所以,今天范云既然想学理发了,对于他来说,也不是什么坏事。 什么事情都要尝试,尝试了才知道好不好,行不行。 第216章 下雨了 范云出了理发店,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 现在他想呐喊。 想咆哮。 想对着世界大喊一声…… 先别。 先冷静。 就在他刚要呐喊的时候,希刚来电话了,他告诉范云今天晚上有任务,洗澡的事情先取消,下次再约。 那就下次再约吧。 范云本来打算将他的决定告诉唐若的,可是当他发信息给唐若的时候,唐若却说让他自己搞定晚饭,因为她跟华华在一起玩,晚上她就不到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饭堂吃饭了。 那好吧。 看起来,晚饭又要范云自己搞定了。 不过没关系,范云现在有钱,今天中了个三等奖,中了一千多块钱不说,只说他捡的那五十块钱还没用完呢,晚饭他一个人吃的话,随便对付点什么都可以。 范云现在需要考虑的是捡来的那五十块钱,剩下的三十多是都花完它,还是留着明天继续花。 他在考虑要不要回他们队里的饭堂去吃饭。 本来范云还想等晚上和唐若一起吃饭的时候,趁热打铁告诉她自己想学理发的事情的,但是既然唐若没空,那就只好等到明天了,有什么事情,明天再说吧。 范云决定。 晚上,谁也不找了,就一个人去吃一个八元饱算了,那个也花不了多少钱的,弄一个小火锅,再搞两瓶啤酒,一边喝,一边坐在灵渠边上吹吹小凉风,其实也挺不错的。 如果说想多花一点钱的话,那就再点两串烧烤吃一下。 好。 就这样决定了。 晚上的事情计划好了,范云下午的班上得也轻松了许多,轻松加愉快就过去了。 下了班。 范云回到宿舍先冲了一个凉,因为晚上没有和希刚一起去洗澡了,现在到了他一个人单飞的时候了,所以范云对自己的个人形象也没那么讲究了。 洗完了澡,范云穿了一身短衣短裤,底下趿着一双泡沫拖鞋就出门了。 这一身好,又随便,又轻松,又舒服。 出门之后,范云看到远处飘来了一块大云彩,他想,自己要不要回队里拿一把雨伞呀。 但是范云想了想,没必要。 自己穿着拖鞋呢,即使等一会下雨的话,自己就这样走回来,也没问题。 他的想法是只顾脚,没顾头。 等范云走到水街边上的那家八元饱店的时候,天已刮起了大风,天边的那块乌云也越变越大,时间还不到晚上七点,按理说此时天光还是大亮的,可是,这时天色已经显得很昏暗了,看来,马上就要有一场大雨来了。 也该下雨了,有一段时间没下雨了,到处都是灰扑扑的。 那个不重要,现在范云第一件事是在店里先抢个位置,占个有利地形。 范云走到八元饱店,占了一个两人坐的桌子。 当然了,他的对面是没有人的,他一个人吃,一个人吃也没问题。 但是。 一个人吃的话消费肯定就不是八元了,起码要十多块钱才行。 因为最少要两个人以上时每个人才平均八元,如果说一个人吃的话,另外要加锅底钱,加也加不了多少,多个四五块钱吧。 无所谓。 范云可以承受,不就是十多块钱嘛,他有钱。 另外,范云还要了两瓶啤酒,吃火锅,喝啤酒,就是那么爽快。 这个时候,八元饱店里陆陆续续的来了一些民工打扮的人,另外还有一对小夫妻模样的也走进了店里,到饭点了。 到这里来吃饭的,一般都是低消费的。 说实话,真正有钱的人一般也不会来这种地方,在这儿吃饭就是图个随便,爽快,自由,饭菜经济实惠。 老板在门口竖着的广告也是这样写的:八元饱,菜式多种多样,丰俭由人。 这时。 天空越来越暗了,空气中已经带着一丝丝若有若无的腥味了,范云知道,这是一场大雨即将来临的前奏。 又过了几分钟,范云的八元饱刚刚端上来的时候,“啪……啪,啪啪啪……” 接二连三的豆粒子雨下来了,打在临街的那些不锈钢瓦皮上,噼里啪啦地响。 大闹天宫一样。 又过几分钟,雨越下越大,哗哗的已经跟瓢泼似的了。 雨落下来了。 但是,范云觉得似乎并没有凉快太多,他觉得依旧是那么的燥热,甚至显得更热了。 因为白天晒了一天的水泥地面,此时被雨一激,蒸发出的热气腾上来之后,就显得特别热。 这个雨,除非要下久一点,下一会儿是没有什么效果的,起码要下上几个小时,真正的把地面给淋透了,温度彻底降下来了,才有效果。 饭店的老板早就拿起一根长长的摇把,“咔咔咔咔”将门口的那一个雨棚摇了出去,以防止雨飘进店里面来。 此时。 天空中飘着的已经不是雨丝、雨线、以及雨帘了,天地之间,整个已经是灰蒙蒙的一片,每一滴雨跟每一滴雨似乎都已经连了起来,连成了片,连成了一团。 雨的世界。 范云喝了一口啤酒,长长出了一口气,再看看外前的世界,外面,似乎已经整个被雨水给包围起来了。 好! 这雨下的好。 就要这个效果。 反正范云也不着急,他慢慢地悠哉悠哉喝自己的小酒,喝一口酒,吃一口菜,他不光是点了八元饱,另外还点了几个烤串,范云烤了八块钱的羊肉串,烤了两串烤韭菜,点了两串烤豆腐干。 有钱谁不会花呀? 真是的? 谁不知道拿钱去买好吃的呀? 那些被堵在店里走不了的人,现在也一个个不着急了,一边喝酒,一边议论纷纷。 其中。 那一对小夫妻中的男客人对自己的老婆笑道:“老婆,你看我说天要下雨吧,是不是? 我都说出门了要带伞,你还不相信,你看看,幸好我拿了伞,不然的话,等下咱们吃完了饭都不好回去了。” 那个有点掉梢三角眼的少妇乜斜了自己的老公一眼:“一开始还不是我提醒你的? 我先说的好不好? 我说今天下午可能要下雨,让你拿着伞,要不是我提醒你的话,你会记得这个事? 说实话,就你那个笨脑子,你知道什么呀,全靠跟着我你才开始变得聪明了一点,知不知道?” 她老公满脸陪笑:“是是是,你说的对,老婆,我全靠跟了你才聪明起来了,好不好?你说的都对。” 呵呵。 他夸自己老婆没什么,夸老婆就等于夸自己。 他老婆再厉害太聪明,最后还不是找了他这个老公吗? 那证明,女人的老公比她还是要聪明一些的。 说实话。 那些自以为自己比老公聪明的女人,其实也未必见得就一定比老公聪明,她如果比自己老公聪明的多的话,她为什么不去找一个比自己老公更好的男人呢? 是找不到吗? 是上了贼船容易下贼船难吗? 这个话题还两说。 这时。 旁边另外一个桌上的两个明显就是民工的人,其中一个五十多岁的民工一边喝着一块钱一碗的散酒,一边跟对面的伙伴聊着天:“这个雨,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停啊? 不知道明天还下不下? 我看,天这么黑,可能一下两下停不了了,哎呀!明天要是再下的话,不是干不了活了呀?看起来明天要放假了。” 另外一个人就接道:“放假就放假呗! 放假咱们就休息两天,有什么要紧,来!喝酒。 今天晚上,多喝一点,反正下雨没什么事,好不好? 多喝点酒,晚上回去的时候好睡觉。” 说的对。 反正下雨没什么事,那就多喝一点,特别对于劳动人民来说,一天干那么多的活,卖的都是苦力,确实应该喝一点酒解解乏,晚上的时候有助于睡眠。 范云将啤酒倒进碗里,深深地喝了一口。 喝了这么多回啤酒了,他突然发现,如果把啤酒倒在碗里面喝的话,比嘴对嘴喝更过瘾。 因为。 啤酒瓶的嘴太小了,嘴对嘴喝时,倒出来的啤酒是会鼓着泡泡的,喝到嘴巴里面,一股的啤酒沫子味。 但是,若是将啤酒倒在碗里的话就不一样了,倒在碗里,可以大口大口的喝,这样子的话,更加爽快。 喝啤酒不能像喝白酒那样一点一点抿,喝啤酒,大口大口才爽快,特别是那种麦芽的香味,必须要大口喝,才能瞬间就弥漫在口齿之间,才能感觉到那种独特的大麦香味。 跟喝白酒不同。 喝白酒,或许才需要慢慢的品。 喝了一口酒,范云拿起筷子,在八元饱里扒拉着夹了一点牛百叶吃了,又挟起一点已经煮得跟蜂窝一样的牛红放进嘴巴里。 这时。 “咔嚓”一道闪电在不远处闪过。 “轰隆隆”一声响雷随后炸开。 不知道为什么,范云他们吃饭的这家八元饱对面,大概靠近万里香米粉店门口不远的地方,那一座变压器突然“嘭”的一声,爆出了一声巨响与一团闪亮的火花。 有点吓人。 不知道是哪个妖物应劫。 亦或哪位仙人升天。 与此同时,对面的那些店铺,“唰”的一下,灯全部都熄了下来。 还好,范云这边没有停电。 如果范云这边停电的话,估计有些人可能就会摸黑逃单了,钱也不给了,直接溜之,大吉了。 范云当然不会逃单,他不会干那种事的。 除非唐若指挥他逃,他才会那么干。 对面停电就停电呗,不用管对面,反正这边没停电就好了,该吃吃,该喝喝,吃完喝完了好走人。 不过,如果说没拿伞的话,吃完喝完了也走不了呀,这雨下的非常大,一下两下似乎还停不下来的样子。 这种天气。 确实适合喝酒呀。 范云以前小时候,每逢有这样的下雨天,他爸就会把他的酒拿出来了,菜当然都是一些家常的菜,不是什么饭店里面的大菜,酒也不过都是一些地瓜干酒或者高粱酒,玉米酒之类的烈酒。 常常的,范云他爸爸就坐在桌子边喝酒,而范云就端着自己的饭碗扯一个板凳,坐在门口一边往嘴巴里扒饭,一边看着门外的雨。 看那些雨从天而降,然后顺着屋檐的瓦槽流下来,一点点在地上汇集,汇成一个一个的小水汪。 如果雨点再太大一点,打在那些小水汪上,就会冒出一个一个的小铃铛,一个小铃铛冒出来,随着流水被推向远处,推着推着,“啪”的一下不见了,此时,后面的铃铛接迭着也一个个冒出来,不停地向远方飘去。 每当这个时候,范云就会常常忘记了往嘴巴里面扒饭,而是看着那一个个冒出来又泯灭掉的铃铛发呆。 那时,他还不知道有那么一个词,叫做惆怅。 是的。 惆怅。 有词云,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常说愁。 那时的范云,愁是应该没有愁的,但是,他就是有一种莫名的惆怅与情怀在心里涌动,让他看到那一个个在风雨中不断飘摇的小铃铛时,心里面突然就冒出一种很奇妙的滋味出来。 他觉得那个小铃铛就像小船一样,可以载着他去他想去的任何地方。 除了这些铃铛,有的时候,他家里养的那些鸭子们还会站在门口的雨水里,一个个呆若木鸡,缩着脖子,将脖子深深的藏到翅羽里面去。 大概是躲避那些雨水,直接打到眼睛里面去吧。 又或者那些鸭子忽然之间动了感情,想起了自己的亲人,想起把自己辛辛苦苦生下的妈妈,如今不知道身在何处,也未可知。 动物虽不能说人话,但是,它们未必就没有感情。 好了。 闲话休提。 只说范云。 范云喝了口酒。 看看店外。 店外,从房顶上流下来的雨水已经不断地沿着那些低矮的地洼处汇聚在一起,涓涓淌着向灵渠里流下去。 相信。 用不了多久,原本清澈无比的灵渠水就会变得如同一锅刚刚烧开的南瓜汤一样,浑浊不堪了。 可惜。 范云现在是一个人喝酒,没有什么人聊天,旁边的那些人他都不认识,虽然他竖着耳朵听别人聊天,但是他不好意思插嘴,范云没有那个习惯。 通常情况下,他并不是很喜欢主动地去找一个陌生人说话聊天。 他还不到那个年龄,还不到有话无话都可以找一个陌生人聊天的年龄。 那种跟什么人都聊得来,八面玲珑的人,通常不是他这种年纪的人,通常都是在江湖上经历了一些风雨和一些故事的中年人。 也就是。 所谓的有了阅历。 阅历就是一种经历,一种见识,见过的东西比别人多,自然就懂得多,天下间的事,大概如此。 所谓的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那也是说秀才也要有增长见识的途径。 那个途径,就是书籍。 一个人增加阅历,既可以通过书籍,也可以通过眼观耳听。 关键是碰到了事情的时候,有没有用心思考,去琢磨,去海纳百川吸取别人的宝贵经验,取长补短,为我所用。 第217章 范云酒量见长 范云的阅历并不广。 但集中。 集中是因为他受过良好部队教育,这是基础,这个基础决定了他可以做一个诚实守法的好公民,同时也奠定了他碰到什么事情不愿意服输的基础。 与锐气。 同时,因为在部队担任了两年班长的原因,也让他养成了十分细心的良好习惯。 不只是针对他和唐若的谈恋爱。 就像现在。 他一边喝酒,一边吃菜,当他伸着筷子翻动着八元饱里的牛肉和豆腐时,突然发现里面有一根头发。 眼尖吧? 发现了又怎么样呢? 范云一没有找老板索赔,二没有找老板理论,而是直接用筷子将那根头发挑了出去。 该吃吃。 该喝喝。 似乎他并没有担忧那一根头发所引起的任何卫生方面的问题,是否会对他的健康造成什么影响。 该讲究的时候讲究,不该讲究的时候,范云绝不会瞎讲究,再说了,他又不是第一次从饭菜里吃出来头发了。 以前在学校,后来到部队,前一阵子到了城管队,在上述地方,范云都曾经从饭菜里面挑出过头发。 不影响他的心情。 也不影响他的食欲。 能够影响他心情和食欲的,除了他自己,剩下的那一个人只能是唐若。 不过,此时的范云,似乎心情还不错。 那当然了,无论谁,牙口好胃口也好,吃嘛嘛香身体倍棒的时候,他的心情都会不错的。 有一副良好的牙口和一副健康的脾胃,能够非常良好的消化食物,是多么让人心情愉快的事情呀! 范云用筷子扒拉着菜,将里面的豆子一口气挑着吃了十几颗,那些豆子已经炖得又粉又烂,吃到范云的嘴巴里,自然有它独特的鲜美。 爽快。 吃着酒,喝着菜,看着外面的雨,一阵紧似一阵的下着,范云忽然觉得,假如就是这样一个人坐在这个小店里,坐到天荒地老,也是很不错的一件事情呀。 当然。 饭店老板要同意。 这雨下了有一阵子了。 此时,暑气已经消退了很多,渐渐的让人感觉到有一种凉气沁上来了。 这股凉气,刚好可以抵消吃火锅时候的热气,让范云额头上的那些汗珠也渐渐消退了下去。 大雨滂沱。 打落繁花朵朵。 无数的雨点落在灵渠的水中,在水面上击出一个又一个的小圆圈来,每一个小圆圈都试图将自己向周围扩散开去,可是由于圆圈太多,一圈套一圈,最后所有的圆圈套在一起,倒汇成了一股浩浩荡荡的波浪,在两岸的花红柳绿之中,向远方流去。 远处的一株翠柳上,立着一只不知名的小鸟,只见它那对铁钩一般的利爪,紧紧勾进了树皮之中,双眼如半豆,眼睑微阖。 此时。 只因这挟着天地之威的雨势,它也稍稍放松了自己应有的警惕,而变得如同老树枯藤昏鸦一般,垂垂欲睡。 小鸟旁边的亭子里,坐着四五个人,这些应该都是因为出门没带伞而被大雨堵住走不了的游客或者闲逛的人。 若是看那些人的表情,有人的表情十分悠闲,似乎这个雨随便它落,落到什么时候都没问题,而有人的脸上则露出焦急的表情,似乎恨不得雨马上就停,自己好拔腿就走,返回家中。 同样的雨。 为什么引起的心情却大不一样呢? 当然不一样,人跟人能一样吗? 想想也是。 譬如唐朝的张继,有一年赶考的时候名落孙山,返乡的途中路过姑苏,写下了一首脍炙人口的唐诗。 枫桥夜泊。 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料想,当时张继的心情一定是十分的沮丧和失望,花费了若干银子,走了那么远的路,最后却没有考中。 他的心情绝不像当时在江中的那一艘渔船上的垂钓者那般悠闲——恰是那年那日,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月。 这时。 旁边那个三角吊梢眼的少妇对她老公道:“老公,我看这个雨一会两会肯定不会停呀,你看看那个天黑的,估计这个雨还要下很长的时间。 你说,等下咱们吃完了饭是直接回去啊,还是再坐一会,躲一躲雨,看看等雨小一点儿的时候再走呀?” 她老公皱了皱眉,鼓着一对癞蛤蟆眼看了看外面:“等下再说吧老婆,好不好? 如果说等下咱们吃完了饭,这个雨还是不停的话,咱们就去外面坐慢慢摇回去,不就是几块钱嘛,好不好?” 口气还挺大。 什么叫不就是几块钱吗?难道他们两口子的钱是大风刮来的? 范云喝了口酒。 看看这两口子。 他忽然觉得三角吊梢眼的少妇和她蛤蟆眼的老公,看上去,两口子的面相倒是挺般配的,怪不得自古以来有一句老话这么说,鱼找鱼,虾找虾,王八去找鳖亲家,看来,什么人找什么人,真的是老天爷注定的一样。 这一点。 不光是范云这样认为,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这样认为,很多夫妻也确实如此。 常常就有那种三口之家,老公胖,老婆胖,然后儿子也胖,一家人都肥嘟嘟的,不知道是因为家里生活条件太好了,还是基因遗传的问题。 也有另一种。 老婆不讲理,老公也不讲理,然后全家人都不讲理,好像那种泼辣彪悍的家风是一代代相传下来的似的。 当然还有一种就是两公婆都比较知书达理,处理什么事情的时候都有理有据,并愿意选择息事宁人的那种家庭。 信不信? 现实生活中有没有这样的家庭? 这样的家庭多不多? 因为范云多看了那个三角吊梢眼的少妇几眼,她的那个老公就自以为范云对他老婆有什么心思,于是,他就把那一双癞蛤蟆眼一瞪。 范云心中一笑。 他忽然觉得,这个男人不瞪眼还好,一瞪眼看上去更像一只癞蛤蟆了,如果把旁边菜筐子里面的那些个青菜叶子放在他的头上,披在他的肩上的话,那他就活脱脱一只绿皮青蛙呀! 十分有意思。 那个少妇也意识到范云在看她,有意无意的,她还故意伸出左手,掩了掩她那即使生了孩子,假如不吃奶粉的话,恐怕也养不活的胸口,然后,又扯了扯短裙。 她的动作,倒与很多成功引起男人目光注意的女人十分相像。 怕曝光,衣服就不要穿那么短,不要穿那么往下。 不过,话又说回来,那一个小少妇未必是嫌弃范云看她,说不定她心里正美滋滋的,巴不得范云看她呢。 有人看她,代表她有魅力,代表她长得值得给别人看。 范云琢磨了一下那个少妇的年纪,看上去,她大概比自己和唐若也就是大那么个两三岁吧,但是若说起长相来,哎呀,不要说唐若了,就算是卫明珠也能甩她三条街呀。 人有的时候很可笑的,常常自己以为自己是一颗葱,然后就觉得别人肯定也拿自己当一颗葱,下面白,上面绿,十分可爱。 但是。 别人未必这么想,说不定在别人的眼里,你只不过是一棵其貌不扬的狗尾巴草呐。 这个世界上,毕竟葱还是少的,而狗尾巴草,则要比葱多得多得多。 范云的眼睛掠过那个自作多情的小少妇和她那个自作多情的老公,向门外望去。 门外。 一个穿着红色t恤,脚上套着一双拖鞋,挑着两大袋子捡来的矿泉水瓶,浑身邋里邋遢的流浪汉,此时正从门口路过,他那手中撑着的半根雨伞,似乎一副随时可以罢工的模样,那个流浪汉看到门口的一个花圃边有一只矿泉水瓶被雨水冲的咕噜来咕噜去,于是一弯腰就把它捡了起来,塞进了前面已经装得鼓鼓的垃圾袋里。 这个流浪汉,倒很敬业。 范云看着,觉得他实在让自己肃然起敬。 隔壁的少妇一皱眉。 她可能不知道。 其实。 她那个眉毛不能随便乱皱,如果她要是经常那么皱眉毛的话,皱来皱去,说不定哪天就把她老公给皱过去了。 大概她是看到了那个流浪汉了,嫌弃那个流浪汉一身的污垢,所以她不光是皱眉,甚至还举起那只看上去尚可的白嫩右手,在自己的鼻孔前面来回挥了挥,似乎想要把那流浪汉生成的一股腌臜之气扇掉。 流浪汉眼皮都没抬,连看都没看她一眼。 呵呵。 有人拿自己当一根葱,别人却偏偏将其当一根蒜。 没办法呀,没办法。 喝酒。 喝酒。 范云看了看旁边那几个民工,雨下的那么大,对于这几个民工来说实在是个好消息,因为明天确实是不用干活了,终于可以放开的喝酒,好好的休息一下,晚上回去好好地睡上一个懒觉了。 所以。 他们的酒喝得十分愉快。 他们喝的都是白的,都是真家伙,不像范云喝这种马尿。 喝白酒是要见真章的,这个忽悠不了人,说实话,酒量不好的人,简直一口都咽不下去。 白酒可不是啤酒,啤酒,即使你从来没喝过酒,随便应付个一瓶半瓶的应该也没问题。 但是,白家伙可不一样,酒量不行的人,基本上一杯就面红耳赤的上了头,两杯就醉,三杯就要被人抬着走了。 那几个民工,一边喝酒,一边划起了拳。 此时,那几个人看上去一个个喝得脸上红扑扑的,但是,通过他们划拳的动作还是可以看得出来,他们并没有喝醉,因为每个人出拳,看上去还十分灵活。 “哥俩好呀……” “好再好呀……” “八匹马……” 划拳都是这些套路,虽然因为每个地方的口音不一样,喊出来的话可能会有所差异,但是,套路却是一样的。 无非就是你随机伸几根手指出来,我随机伸几根手指出来,然后看两个人的手指相加之和。 猜对的那一个赢,猜错的那一个输,如果两个人都猜对了,那么就是平局。 接着请继续。 这个东西简单是简单,但是还是要点头脑的,有些人反应快的话就会占优势。 主要是脑子要跟上手,因为,一般情况下,划拳的时候通常手更快,许多人的脑子来不及反应。 甚至。 常常有人伸出了五根手指头,却可笑的大喊:“四季财呀!” 这就是明显的脑子跟不上手速。 这样的人。 绝不在少数。 不信? 真的不信? 那么请试试,试试就知道了。 那几个民工喊得不亦乐乎。 可以理解,难得放松一下嘛,对不对? 来饭店是干嘛的?来饭店就是喝酒,吃饭图乐子的,就是要放松。 特别是来这种小店,这种小店,无拘无束,最好了。 如果说,让这些人到那种大城市里的星级餐厅里面,每个人的脖子前面挂着一根白床单,然后左手叉,右手刀,慢条斯理像个大灰狼一样坐在桌子面前切牛排的话,那么,对于这些人来说,哎呀!还真不如让他蹲在大街上去喝一碗面条呢。 范云和唐若一次都没有去过那种时刻要担心自己的行为,不允许自己发出一些大的声响的场合,他不喜欢,唐若也不喜欢,他们两个小年轻的,其实更喜欢无拘无束的那种氛围。 所以说,唐若跟着范云,无论是吃路边摊,还是去吃大排档,对她来说都挺开心的。 她不挑。 范云云又叫了一瓶啤酒。 “老板,再给我来一瓶啤酒,对!漓泉的,十度的那个……对对对玻璃瓶的,帮我打开啊,我这边没有瓶起子,谢谢啊。” 喝就喝个痛快。 范云的酒量见长呀。 最开始的时候,他只能喝一小杯白酒或者一瓶啤酒,但是,随着他喝酒次数的增加,慢慢地,范云发现自己能喝两瓶啤酒不醉了,而今天,看样子他如果喝三瓶的话,应该也不会醉。 看来酒量和胆量一样,都是练出来的呀。 是的。 另外。 照顾好每一个前来吃饭的客人,是饭店老板不可推卸的责任。 所以。 那个饭店老板就从冰箱里拿出了一瓶漓泉啤酒,“嘭”的一下打开了盖子,递给了范云。 反正。 他闲着也是闲着,好好地服务一下客人是应该的。 现在雨那么大,他这个小店里除了下雨前来的这些客人之外,这会子,也没有其他的客人过来,现在,饭店老板确实应该想方设法地多卖一些酒菜给这些人。 不怕你喝,就怕你不喝,你只要喝老板就有,喝多少都有,饭菜管饱,酒管够。 自古以来,开饭店的从来不怕大肚汉,却怕那种大肚汉吃完了不给钱。 有些给了钱,但是,是另外一种钱——白条。 话说,好多饭店都是被白条拖垮的。 第218章 唐若的安慰 就在范云第三瓶啤酒即将喝完的时候,雨,渐渐小了下来。 范云抹了抹嘴巴。 将嘴巴上那一些啤酒泡沫擦掉。 结账。 闪人。 从凳子上站起来之后,范云才感觉到,哎呀!晕晕乎乎的,真舒服呀,简直就跟个神仙一样。 果然。 酒是粮食鲸,越喝越轻松。 喝得范云浑身舒泰,简直有点飘飘欲仙的感觉。 此时。 夜色深沉。 不断从天而坠的雨花时不时打在范云的脸上,天空像一件巨大的僧袍,罩着人间,夜幕中的远山如同一头头呲牙咧嘴的怪兽,虎视眈眈看着人间的一切。 也不知道,那些大山里面究竟藏着什么怪物。 范云浑身打了一个冷战。 这一场雨下的,让地面上一点热气都没有了。 此时,穿着短袖的他反而感觉到了一阵阵的寒意。 这寒意,纵然清爽,清凉,不知为何,却莫名其妙地让他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就在这时。 他突然想起了希刚。 范云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希刚今天晚上不是有任务吗?本来下午还说了一起去洗澡的都没有去,哎呀!不管那么多了,回家睡觉。” 那是宿舍。 那可不是他的家。 有唐若的地方,方能称之为是他的家。 就像唐敏和黄斌一样,纵然两个人只是在外面临时租了一个房子,但是,毕竟那也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小窝,虽然那个小窝产权是属于房东的,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讲,那也算是他们两个人一个共同的小家了。 而范云。 大概,此时的范云还没有动过想要在外面租一个房子,和唐若同居的念头吧。 他的人生,到目前为止,尚没有明确的目标。 完全就像是大雨中漂浮在水面上的落叶一样,随波逐流。 是的。 范云确实没有什么目标。 也不能说他没有目标,他的目标是唐若,他只希望和唐若能一直好下去,但是他还没有真正的去考虑两个人一直好下去的必要条件,两个人今后的日子里应该建立哪一种物质基础。 话又绕回来。 譬如说——房子。 只有在这个小城里拥有一套属于他们产权的房子,他才算是和唐若真正有了一个自己的家。 而房子。 范云还没有动过买房子的念头,想都不敢想。 买房与装修,想一想,那得是多大的一笔巨款啊。 对于范云这种每个月工资刚刚够花,如果说手头上稍微松一点还不够花的年轻人来说,房子似乎是一件遥远而不可及的东西。 范云同志。 还需要人好好的教一教他,引导一下他,告诉他人生的目标是什么。 起码告诉他,他以后奋斗的目标是什么。 说起来,一个人奋斗的目标是什么呢? 是房子吗? 是车子吗? 是票子吗? 是妻子吗? 是位子吗? 是这五子登科吗? 是他在部队的时候经常熟读并牢记的那句话吗?为全人类的解放而努力奋斗吗? 谁知道呢? 起码,范云现在不知道,至于以后知不知道,很难说。 范云趿拉着拖鞋,脚下并没有停留,走得很快,因为,这时天上的雨点似乎又大了起来,他又没有带伞,所以,范云觉得自己应该快点回到宿舍里去。 可是,范云却忘了,有句话叫做欲速而不达。 就在他脚步匆匆往前急行的时候,突然,在一个有一些泥巴的下坡处,他的左脚滑了一下。 左脚一滑,范云的身子往后一仰,一屁股就坐在了泥地上。 范云心里一阵咒骂:妈的! 他急忙双手一扶地面,从地上站了起来。 站起来之后,范云才发现自己左脚上的拖鞋,竟然因为刚才自己滑倒的时候用力过猛,可笑的跑到自己的小腿肚子上面来了。 他连忙用力一扯,把那只拖鞋从腿肚子上扯下来,然后重新套回脚上。 看看范云吧! 因为刚才这一跤,身上滚满了泥巴,他那副狼狈不堪的样子,就好像是刚从泥窝里爬出来的猪八戒一样。 旁边一个门面的老太太,还朝他张望了几眼,老太太的脸上带着一种莫名其妙的笑容,不知道是在嘲讽范云刚才摔跤了,还是因为就在范云之前,已经有两三个人在这里滑倒过摔过跤了而发笑的。 可是,到目前为止,这三四个摔过跤的人里面,范云摔得最狼狈,因为他摔倒的时候,拖鞋都跑到腿肚子上面去了。 范云因为是穿着拖鞋,一肚子气简直就是没法出,他如果穿的是皮鞋或者布鞋的话,早已经狠狠地一脚踢向旁边的花木了。 看来什么事都是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 本来他喝了一点小酒,心里挺愉快,美滋滋的往宿舍里面走,想着回去可以睡个好觉了,哪里会想到,突然在这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栽了一个莫名其妙的跟头,又被那一个莫名其妙的老太太莫名其妙地嘲讽了。 一切。 莫名其妙。 范云看了看周围,然后又看了看手上,他的手上面全是泥巴,可是,这附近却找不到一个水龙头,当然,也没有什么河沟,这里没地方洗手。 真是沮丧。 恼火呀。 范云脚步匆匆,灰溜溜的走回了宿舍。 回到宿舍,第一件事,洗澡。 什么也别说了,先去洗澡,先把这浑身的晦气和这一身的脏泥巴洗掉。 范云站在冲凉房里,脱光了衣服。 上搓搓。 下搓搓。 洗了头发洗身上,洗完了澡,范云觉得舒服了一些。 刚才摔了一跤之后浑身沾满的那些泥巴,此时已经被他用洗澡水通通冲到下水道里去了,就连那一身短衣短裤,也已经被他搓得干干净净,丝毫看不出一点点的泥巴星子了,这时,范云的心情才重新愉快了起来。 看来。 人的恢复和自疗能力还是很强的。 自欺欺人的本领也不错。 当范云把这些曾经摔过跤的证据全部消灭了以后,瞬间让他觉得自己刚才是不是做了一场梦? 自己并没有摔跤。 呵呵。 他成功地甩掉了心理包袱。 其实这也是他的一个长处,是他的一个优势,阿q精神有时候自有它的妙处。 自我安慰。 自愈。 自疗。 洗完了澡,晒完了衣服,范云走回宿舍里,因为头发没有干,所以他并没有立刻躺下去,而是把蚊帐放了下来,坐在床上,用手揉搓着头发。 因为这样,头发里的水能更快地消失,能够干得更快一些。 确实很有效果。 范云三揉两搓,不大一会儿,头发就差不多干了。 头发快干了,他也没有睡觉,此时他还睡不着,天色还早,他决定拿出手机来发个信息给唐若:吃饭没有?宝贝。想你了。 唐若回他信息:刚刚吃过,我现在华华家里玩呢,你看看,外面下好大的雨呀。 范云抬头向外面看看。 看是看不到的,只能听声音,听声音,外面确实是很大的雨。 虽然说范云刚才摔了一跤,但是不算什么,幸好他还没有淋雨。 于是范云又给唐若发信息:刚才真倒霉,在外面吃饭的时候,回来的路上,不小心摔了一跤。 唐若回他信息:你不小心点,外面下那么大的雨,你看看那个路,好滑的。 范云继续发信息给唐若:谁知道啊,刚才我穿着拖鞋走得太快了,一不小心脚下一滑,在一个陡坡那里就出溜下去了,当时就来了一个懒驴打滚,浑身都是泥巴,你不知道,唉!我那个样子可狼狈了,跟猪八戒一样。 呵呵,范云同志的吐槽能力还是很强的。 自我揶揄能力也不错。 那头的唐若看了范云的信息之后,又好气又好笑,心想,这个傻子。 这个傻子发信息给你,无非也就是求安慰,求抱抱喽。 唐若就安慰范云:以后走路的时候注意点呀,乖,爱你哟。 范云笑了起来。 看来刚才这一跤摔得挺值得的。 如果唐若每天都能够像这样子把他当一个小孩子来哄的话,那么,让他天天在泥巴里面打滚都没问题。 唐若的安慰,胜过世界上的一切灵丹妙药,让范云那颗忧郁的小心灵,瞬间变得阳光明媚,春光灿烂起来。 范云“嘿嘿嘿”傻笑着,合上了手机盖,把两只手枕在头下面,两眼看着蚊帐。 可惜。 蚊帐上面是床板,并不是唐若那张巧笑嫣然,可爱又美丽的笑脸。 范云睡不着觉,他决定把那天买的那一本《醒世恒言》拿出来翻一翻。 范云翻到了吴衙内邻舟赴约那一章。 当他看船中的小姐把自己的小情人藏在床底下,不敢给别人发现,每天一个人吃两个饭,反而还一天到晚喊饿的时候,范云差点笑出声来。 真是搞笑呀! 难道?那时候的人都那么笨的吗? 先不说女孩子的床底下藏了一个大活人,满船的人竟没有一个人发现,只说这个小姐平常的时候只吃一碗饭,现在突然加了一两倍还不止,而且他老妈子花了钱请了一个又一个医生还看不出个什么名堂来,真是搞笑。 范云觉得有些医生真的是骗人的庸医。 有一次。 范云不知道吃了什么东西,似乎是吃坏了肚子,胃里面不停地向外漾酸水,胸口又堵得慌,于是他就到了一家医院去看病。 范云在那个看上去几乎没有什么病人的医院里,花了五块钱挂了一个号,然后一个穿着粉红色的长大褂的护士将他领到了一个医生的房间里。 范云坐下来。 他还没来得及向那个医生倾诉自己的病情,那个医生早已经把单子准备好了。 没问两句,那个医生就开始“唰唰唰”埋头写起了各种化验单。 就算范云还小。 没吃过猪肉,他总见过猪跑。 哪有像这个医生这样看病的呀? 作为一个医生,病人来了,坐在了你的面前,你连最起码的望闻问切这四点都不去做,而是只顾着埋头写那些单子,让范云瞬间觉得自己不像是看病的人,倒像早上没来挨宰的。 范云当时就火了。 他直接当场质问起来那个医生。 声音很大。 “医生,你是什么意思啊? 我到你这里面来看病,你也不用听诊器帮我听一下,或者听我我详细地说一下病情,又或者说,切一下脉…… 医生,最起码的望闻问切四个字你都不去做,然后,你就光知道埋着头在那里刷刷刷写你的单子,你感觉有意义吗?你即使写了,你认为我会去检查吗?有你这么看病的吗?” 质问的好。 那个医生看见范云并不像平常的某些病人那么好忽悠,于是迅速抬起头来,带着三分愕然的看了看范云。 范云看着他那一脸欠揍的表情更加火了,真恨不得一拳捶上去将他鼻子打爆。 他大声喝道:“你不要开单子了。 你开了单子也没用的,我告诉你,你们这个破医院太差了,都是些什么医生啊?一点都不负责任。 病人来了之后,连问都不问,就知道写你的单子,最起码,我来看病了,你要问一问我吧,是不是? 问问我是什么情况,什么原因,哪里不舒服,对不对? ……行了行了,你不用写了,我不在你们这个破医院看了,什么破医院?” 范云说的有道理。 患者尊重医生。 医生也应该尊重患者。 像那个医生,不配获得别人的尊重,说不定他就是个坑爹货,说不定,连那个医院也整个就是个坑爹货。 幸好范云没有在那儿看。 他又换了一家医院,一个面貌和蔼的老医生帮他把了把脉,听了听胸腔与腹腔,最后断定,范云应该是消化不良引起的病,于是,帮他开了一些专治消化的药,总共花了还不到30块钱,就把范云的反胃与漾酸水治好了。 确实啊,有些时候,有些医生真的是让人无语呀! 动不动,就是一大堆的检查单开出来给患者。 他也不看一看患者到底是什么情况,有些时候,真的是应该具体患者,具体对待呀。 再说范云。 范云看了一会小说,感觉小说中的世界十分奇妙,有些事情那样活灵活现,似乎就发生在自己的身边一样。 虽然,书中记载着的那些年代都属于十分久远之前的年代了,但是,作者所塑造出来的人物却十分鲜活地呈现在他的面前,让他觉得每一个人物有可圈可点,有血有肉。 看到精彩的地方,范云不由得一拍大腿:“好!” 第219章 范雨的口才很好 有时,看书是最好的催眠。 这句名言,是江夏教授说的。 范云觉得确实如此,他翻了一阵子书后,不知不觉就去找周公去了。 过了几天。 忙完了训练的事之后,范云真的去范雨与梅霖的店里面帮忙了,去偷师学艺去了。 他们那个训练。 也就是那么回事。 经过范云不吝其烦的教导之后,队里的这些队员们虽然说动作不能跟那些正规的解放军战士们相比,但是列起队来齐步走的时候好歹也算是走出了一点点整齐划一的样子来了。 杨大队抽着烟。 皱着眉。 望着一个个站在他面前,尽量把胸脯挺得高高的队员们,心里虽然不是十分的满意,但是,由于天气太过炎热,大家能够坚持下来,训完这一个流程也算是很不错了,所以杨大队并没有说其它的话,而是表扬了一下自己的队员。 他大声吼道:“这段时间大家辛苦了啊,每天早上一个小时的小操,说实话,确实……要让大家早起,我也知道很辛苦,天气比较炎热,都不容易,啊! 但是,这是领导们的要求,我们一定要提高自己的素质,训练是训练,训练了,我们就要把它运用到实际的工作当中去,我希望大家注意,以后在上班的时候,都要以训练的这种标准来树立我们的形象,不要让外人看见我们站在那里弓腰驼背的,简直不像个样子,好不好?” 他说了算。 他怎么说都可以。 最后。 作为这一次整训的奖励和鼓励,杨大队决定给大家发一点小小的福利,每个人两百块钱的灵渠超市的购物卡。 这个可以。 这个多多益善。 本来,因为天气炎热被晒的精神萎靡,一个个垂头丧气的队员们一听说有购物卡,迅速精神起来。 荣建大声嬉笑道:“谢谢领导,对了,大队长,听说人家那些大城市里,现在夏天上班的时候都发高温补贴,冬天的时候发低温补贴,咱们队里什么时候发呀?咱们是不是应该响应一下组织的号召,向那些大城市看齐呀?” 有道理。 依法保障每一个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组织不可推卸的责任。 杨大队笑道:“妈了个巴子的,刚发了购物卡,你又想要高温费,这个也不是我说了算的呀,你说是不是? 你放心,只要符合国家政策的东西,只要上级领导批准了,该发的钱,一分都不会少你们的,别忘了,我也和你们一样上班,我也是个劳动者,难道说,我就不想要高温补贴吗?” 荣建一呲牙:“大队长,我们能跟你比吗?你说是不是? 您的办公室里有空调,我们呢,我们是站马路的,我们天天在大马路上是风吹日晒的,要求发点高温补贴,低温补贴之类的不过分吧,你说是不是? 再说了,这个东西也不是咱们发明的呀,是有先例的呀,人家大城市里现在都这么干了。 别说是咱们这种单位了,人家大城市里,就算是扫马路的那些清洁工,那些物业的保安,人家都有高温补贴,好不好?” 他懂得还挺多。 不过。 这个事情确实也不是杨大队一个人说了算的,即使要发放补贴,他也要向领导打报告,请上面的领导批示了,同意了才行。 杨大队看了荣建一眼,笑骂道:“这个事情我说了不算,你说了更不算,啊! 但是,只要是符合政策和规定的,我都会替大家争取,好不好? 关键是,大家一定要好好上班,不要让领导看出我们有什么问题来,好好表现,拿出具体的工作成绩来,我们才可以向领导打报告,要求一些东西,要是一天到晚的上班也不行,反而还跟领导讨价还价,哪个领导会喜欢? 如果那样的话。 不要说高温补贴了,就是这200块钱的购物卡,发了这一次,也没有下次了,知不知道?” 知道。 大队长说的对。 不管怎么说,干一行爱一行,本职工作还是一定要干好的。 忙完了训练的事了,范云觉得自己应该到雨霖理发店去了。 去帮忙。 去偷师学艺。 范雨和梅霖对他的到来表示了隆重的欢迎和热烈的祝贺,希望他能够在这里学有所长,学有所专,学有所精。 范雨与梅霖表示的方式当然是一顿必不可少的大餐,吃! 一家人在一起,客气什么?该吃吃,必须要吃点好吃的,范雨拿出了最好的手艺招待他哥。 鸡鱼肉蛋,每一样大菜都整了一些,三个人就坐在他们理发店里吃,支开小桌子,吹着空调,喝着啤酒。 三个人一边聊着家常里短,一边畅谈着未来。 范雨笑道:“哥! 如果你要是把理发技术学好的话,我看你干脆也不要干你那个工作了,就到我们店里来,我们一起开店好了。 对了,如果说你不想和我们合伙的话,你也可以自己开一个店啊,是不是? 自己开店多好,又自由,又没有人管,不受别人的气,不像你们那个活,一天到晚站在马路上,刮风下雨的受罪,你说是不是?” 是。 有道理。 不过。 各行各业不一样。 做人不能这山看着那山高。 梅霖倒没有像范雨那么乐观。 她觉得以她和范雨两个人的技术,目前来说维持这一个小店是没有问题的,如果说再扩大一点,招上两个小工也没问题。 但是。 如果范云一旦要是学成了手艺,在她这正儿八经的工作,拿大工工资的话,那么,可能多少就有点问题了。 毕竟开一个大工的工资,和养小工完全不一样的。 养小工的话,她可以招徒弟,基本上不用开什么工资,但是养大工就不一样了,养大工……一个大工,起码要生意提不来起的话,小店是根本没法维持的。. 另外还有一个关键,是她与范雨的理发技术,她俩的理发技术,虽然说一般情况下那些头发都可以搞定,但是梅霖学的那些款式,都是比较传统的一些样式了。 别看她现在是大师傅。 她也需要进修。 需要继续学习。 无论什么东西,都是日新月异的,比如像现在,就算是一个简单的烫发,她还是用那种简单的卷发棒加药水,带一点点蒸汽的烫法。 不过,大城市里,据说现在人家可是兴起了什么负离子烫法,真空烫法。 其实。 不论什么行业,技术也是不断的更新换代的,如果说要是停止了脚步,不思进取不学习的话,那么也是会被淘汰的。 梅霖看东西十分长远。 不过。 这些话梅霖并没有跟范雨和范云讲。 此时此刻,一家人坐在一起,关键的是好好的吃一顿饭,某些扫兴的话还是不要提,再说了,范云能够过来帮忙也是好事,至于学到什么东西,那就看他自己的了。 反正,作为她梅霖而言,一定给范云提供最好的条件就可以了,她所有的技术都可以教给范云,这些都没有问题,本来就是一家人嘛! 但是,至于学不学得好,范云能不能坚持下去,那就要看他自己的了。 范云倒是蛮有信心的,自信满满,无论干什么事情,他都觉得充满了自信,他年轻嘛,浑身充满了力量。 范雨也一样,范雨边喝酒,边不断地跟给他哥打气:“哥,我跟你说,不论干什么事情,放心大胆的干就可以了。 我跟你说,我一开始的时候,拿电推剪的时候,心里面也是蛮紧张的,有点害怕,生怕剪不出什么形状来,生怕那些客人埋怨我剪得不够好。 但是。 哥! 你知不知道? 我第一次剪的客人,是一个老头,那天剪那个头发可把我累死了,因为我的推剪推不出什么条理出来,常常都是东一下西一下的,一小块头发都要推半天。 不过,那个老头倒是蛮有耐心的,他一句话都没有说,就是眯着眼睛坐在镜子前给我剪。 其实,那天那个头发我也没有剪好,因为有些地方剪的太少了,还很厚…… 我只不过是把他的头顶下面的一圈帮他稍微修剪了一下,但是那个老头还是挺满意的,剪完了之后,他看了看镜子,说我剪的还行,那一下子,就给了我很大的信心了。 哥,你要是学剪发的话,没关系,你第一个头发可以拿我开始,从我这练习,没问题的! 想怎么剪,就怎么剪,放开手脚干。 想剪头发,哥,我跟你说,千万不能畏手畏脚的,你只要眼睛里面有活,先看好了,打量好了,这个造型该从哪里下手,刷刷刷,推子一直推下去就可以了。 就跟什么一样……我给你打个比方,就跟咱们在家里面拍那个田埂一样,你只要把目光放得远一点,哎! 不要计较面前这一点点坑坑洼洼的,你拍出来的田埂就能很直,虽然说有些地方有点小小的缺憾,但是大体方向绝对不会弯。 可是。 如果说你眼光放不长远,老是看眼皮底下这点东西的话,那是不行的,拍出来的田埂,绝对是曲溜拐弯的。” 嗨呀! 范雨的理论水平很有一套呀,他居然能把剪头发和拍田埂联系到一起。 小伙子不简单。 小伙子的口才太厉害了。 其实如果仔细考虑一下的话,范雨的这一番话也是十分有道理的,这个世界上,任何事情都不是孤立的,万物之间都有一种莫名其妙神秘的联系。 范雨这个小伙子善于提炼,他能够把不同事物之间的共同点提炼出来,这就是他的本事了。 这也是他能够在短时间内把理发技术学得像模像样,颇有几分大师风范的原因了,如果说范雨一直干理发干下去的话,相信用不了几年,他的水平绝对可以一跃成为一流的美发师。 无论干什么事情,无论做什么工作,善于发现,善于提炼,善于总结,才能不断的取得进步。 范云点点头。 他觉得弟弟的话十分有道理。 当然有道理了,就凭范雨做的这一手好菜。 其实,说起来,范雨比范云要聪明呀,人家都说,通常情况下老二比老大聪明一些,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的。 虽然说凡事不可一概而论,但是凡事也有一个概率问题。 概率学,概率学是一门十分高深的学科。 那一位著名的江夏教授就精通概率学。 她常常说:“……概率呢,就是指一个随机事件,在发生前都不能确定它的结果是什么,但是我们可以判断每一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大小,这个数值就是概率。概率分类就是通过结果的概率确定方法不同来分类的,可以分为古典概率和条件概率……” 江夏教授的话,估计一般人是听不懂的。 范云心里面还是有点小忐忑,小担心的,他喝了一口啤酒,望着范雨和梅霖笑了笑:“其实以前的时候,我在部队上也拿过推剪的,以前我们在部队时经常去外面剪头发,后来我们部队门口的那一个剪头发的老板娘,因为一些什么事情被抓进了看守所……哦!当然,后来过来没多长时间又放出来了。 但是我们中队的领导就不让我们去她那里剪发了,并且领导还买了一把电推子让我们这些当兵的自己动手,你给我剪,我给你剪,那个时候我就拿过电推剪的,虽然剪的不好,但是大体上也能剪出个形状出来。” 行。 有基础更好。 不过,现在是在自己家开的店,有没有基础都没关系,在这里练就可以了。 当然了,一开始范雨与梅霖未必让他上来就拿电推剪给别人服务的,一开始,起码要先练习一下洗头吧,练习一下干洗。 干这个活,其实技术方面倒不是什么大问题,可以慢慢练。 关键是脸面,一定要拉得下脸面来,不要认为做这种服务行业就比别人矮了三分,低了一等,首先要克服心理上面的自卑感才行,这样,你才能以更好的精神面貌为客人们服务。 不知道范云能不能拉下脸面来哟? 想赚钱,就要放下身段,降低姿势,为别人诚心诚意服务好,这样,别人才愿意把口袋里面的钱掏出来给你。 顾客就是上帝,这句话并没有错。 现在是什么社会?现在是市场经济社会,不再是以前的计划经济了。 如果换一句俗一点的话,那就是——有钱的都是大爷。 如果想让大爷们心甘情愿地掏钱出来,那么,你必须首先让这些大爷们满意才行。 第220章 撞衫不重要 说干就干。 范云即刻就可以上工了。 范云的第一份活,是为一个四十多岁至五十间的男人服务。 那个男人鼓着一双金鱼泡的眼,从外面走进来左看右看,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想看些什么东西。 梅霖笑着招呼:“老板,理发呀。” 那个男人见梅霖来招呼他,鼓泡的金鱼眼瞬间变成了一对小小的聚光灯泡,他眯着眼睛,看了梅霖两眼:“不,我不剪发,我过来洗头。” 来者就是客。 梅霖赶忙笑着招呼他坐在了理发椅上。 同时。 她拿过一条理发用的围裙,帮金鱼泡围在了脖子上:“老板,请问你洗什么洗发水啊?我们这里有普通的洗发水,还有飘柔的,海飞丝的……” 那个男人想了想:“海飞丝的吧。” 看来他是财大,气粗,不差钱。 梅霖点点头,往后撤了一步,示意范云上。 范云上就范云上。 学理发先从洗头开始,这是必不可缺的步骤之一。 最多,范云就是拿那个金鱼泡男人的头,当一个南瓜或者冬瓜来练习就可以了。 那个男人,本来嘴角还有一点笑容的,此时见给自己洗头的不是梅霖,却是范云,他的那一点点若有若无的笑容突然间就消失不见了,鼻孔中还重重地“哼”了一声。 也不知道他哼个什么鬼。 无所谓。 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 再说了,范云又不是没有干洗过头,他也干洗过很多回的,知道那个大概的流程。 当然了,以前是别人给他洗,现在是他给别人洗。 服务与被服务,多多少少恐怕还是有点不同吧。 范云就走到洗发水那里,按出了一些海飞丝的洗发水出来在掌心中。 他左手拿起一只水瓶,右手将洗发水覆在男人的头顶上,一边往男人的头顶上淋着水,一边用手不停地抓着泡沫,不大一会儿就抓起了满头的泡沫出来。 看他的那个动作,倒不像是一个新手,看上去完全像一只老鸟呀。 等他把那个男人的头发打满了洗发水泡沫之后,开始划圈圈,从前到后,从左到右,两手替那个男人不停地抓着头发。 范雨和梅霖都看着他。 一声不吭。 一开始,那个男人还有点担心,担心范云的动作不符合服务标准规范。 他的想法大概和范雨梅霖一样。 但是当范云替他抓了一阵之后,他感觉到这个小伙子抓的也蛮舒服的,于是就闭上了眼睛,把身子往后一仰,脖子靠在理发椅的靠背上,享受起来。 虽然说,他更喜欢梅霖帮自己抓,但是,梅霖没上场嘛,也没有办法了,只好退而求其次,看范云表演了。 范云。 该表演一下真正的技术了。 范云两只手不停的抓着。 一开始的时候,他的动作还有那么一些生疏,但是,等他抓了大概10分钟之后,范云的动作就越来越熟练了,感觉已经相当的纯熟了,原来,这个洗头的活,完全就是一个熟练工种啊,而且,还是一个毫无技术性可言的熟练工作,基本上,是个人就可以上。 这个活,考验的不是技术,而是人的耐性。 是那种一下又一下的重复。 一天行,两天行,如果说十年如一日的重复,恐怕神仙也烦死了。 通常情况下,如果说客人来店里面纯粹就是干洗头的话,起码要抓上个二十分钟左右,然后才开始头部、肩部、颈部的按摩,按摩了大概十来分钟后,才去招呼客人去冲水,冲完了水再回来做吹干,打发蜡等等一系列的工作。 大概就是这样一个流程。 范云一开始来,替客人洗头没问题,但是如果说让他手持吹风筒,帮客人吹干头发的话,大概他的动作是不行的。 范雨笑着点了点头。 偷偷冲范云竖了竖大拇指。 得到了范雨的肯定,再加上范云因为连着抓了一阵子之后,动作越来越熟练,流畅了,他心里面的那些自信也迅速的提升了起来,看吧,看范云的动作吧! 只见他两手齐出,一前一后双手交替进行,运用着幅度甚大的动作,帮那个客人抓着头发,他的十根手指深深的嵌入到客人头发的发根深处,像十根搂柴火的耙子齿一样,往后面抓着。 从前往后抓一阵,然后换一个方位又从后往前抓一阵,抓完了前后又抓左右,抓完了左右又抓头顶,如此反复循环,来回交替进行。 抓得那一个金鱼泡的男人瘫坐在理发椅上昏昏欲睡。 男人的头发,短嘛,说句实话,还是非常好洗的。 男人和女人不同。 如果说是女人的长头发的话,像范云这样抓是绝对不行的,女人的长头发必须一个手抓着发尾,靠另外一只手抓,抓累了,就换另一只手。 梅霖看着范云的动作抓得越多越熟练,抿嘴笑了笑。 这时候,外面一下子来了四五个学生模样的小伙子,范雨与梅霖顾不上再看范云了,而是去招呼那几个小伙子去了。 范云帮那个男人抓完了头发之后,又学着范雨的样子,替那个男人按了按头,捏了捏肩膀,捏了捏脖子,顺便还帮他捶了捶后背。 应该是很舒服的。 如果不舒服,那个男人的喉咙中不会发出一声深深的叹息。 “唔……” 做完了这一系列的动作之后,范云朗声道:“老板,可以了,麻烦你过来冲水,好吗?” 此时,那个男人才悠悠地睁开眼睛。 那就冲水吧。 看在范云帮自己洗头发洗得这么舒服的份上,那个男人决定自己不再挑剔有关范云服务上面的一些细节了。 冲完了水,范云用白毛巾帮那个男人包好了头,那个男人又坐回了理发椅。 这时,范雨已经手脚麻利地帮一个小伙子剪好了短碎。 那个小伙子没有满头全剪,只不过是他感觉到自己的额前那一些长长的刘海有一点长,让范雨帮他修短一些罢了。 范雨示意范云,帮这个小伙子去冲下水。 而他,则拿起来插在理发镜旁边的吹风筒,走到那个金鱼泡男人的背后,帮那个男人吹起了头发。 范雨的动作很纯熟。 三下五除二,就把那个男人的头发吹干了。 如果说掐一掐表的话,大概还不到两分钟。 而范云则招呼着那个刚刚剪过刘海的小伙子坐在了洗发盆前面,他也没有让那个小伙子睡在躺椅上。 范云按了按那个小伙子的脖子,示意那个小伙子低下头去,然后,用一块白毛巾围在了那个小伙子的脖颈上,并在他头上打了点洗发水,范云拿起洗发盆里面的一个刷子,替那个小伙子上下左右仔仔细细刷了刷头发。 看那个样子。 那个小伙子皱着眉。 大概他有了范云十分像西游记里的妖怪,把他这个猪八戒刷的干干净净的,等一下准备放在蒸笼上面蒸着吃的感觉。 当范云帮这个剪刘海的小伙子洗完了头发后,那个小伙子不要他再服务了,而是自己拿起毛巾将头发擦干,擦干之后用手梳了梳,甚至还甩了甩头。 别说。 还挺帅的。 年轻就是好。 相对于这几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而言,范云比他们又大了好几岁。 如果说搁在以前,范云在部队上穿着军装的时候,这几个小伙子,无论如何都是应该叫他一声解放军叔叔的,可是现在不同了,现在,范云已经脱下了军装,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老百姓了。 他的辈份,又有叔叔降回了哥哥,一下子小了一辈。 就这样,范云在雨霖理发店里忙活了一个晚上。 夜晚十点半。 等到最后一个客人从店里面走出去之后,范雨笑着对范云道:“哥,感觉怎么样?” 范云不好说。 感觉怎么样呢? 感觉还可以吧,他感觉自己做这个事情还是挺顺手的。 范云笑道:”还行吧,起码心里没发怵。” 范雨点点头:“没什么好发怵的,事在人为,什么事情都是人干的,别人能干,你也能干。 无论做什么事情,信心最重要,有信心才是保障能够做成事情的前提。 我跟你说,哥,一开始的时候,我是有一点点心里发慌的,但是干了三四天之后,我就没那种感觉了。 我觉得每一个来店里面的人,无论他身份再怎么尊贵,在我面前时,我让他低头,他就要低头;让他抬头,他就要抬头,忽然间,我就会觉得他们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如果这样想的话,干点什么事情呢,绝对就不会畏手畏脚的了,畏手畏脚会影响水平发挥的。” 有道理。 不必畏手畏脚。 就拿这些人的头,当一个冬瓜来对待就可以了。 从前的时候,有一个剃头的小伙子跟着他的师傅学剃头,那个时候没有推剪,全部都是用剃头刀刮的,一开始的时候,师傅让他刮冬瓜,小伙子刮的不错,他的刀法练到最后之后可以达到什么程度呢?剃刀下去之后只刮去冬瓜薄薄的那一层绒毛,而不伤到底下的一点点皮,他的手艺纯熟程度已经让人叹为观止了。 每一次刮完,小伙子总是在收工的时候“噗”的一下,将剃刀插进冬瓜里。 潇洒。 漂亮。 帅。 当他师傅觉得自己的这个徒弟刀法已经练得相当熟练了,完全可以出来顶门立户的时候,于是决定让那个小伙子替一个长着油光水滑大脑袋的老头刮头。 小伙子刮的不错。 将那个老头刮得浑身飘飘欲仙了。 只见那个小伙子手里的剃须刀如同一只蝴蝶般上下翻飞,动作极其熟练流畅,一鼓作气,帮那个老头刮光了头发。 刮完之后。 该收官了。 别人收官,都是剃头刀到最后一刀时,用力向下一压一挑,把最后一点点头发刮干净就ok了。 那个徒弟的收官不是,那个收徒弟收官的时候,是“噗”的一声,将刀插进了老头的头上。 “啊……” “卧槽!” 随着老头杀猪般的一声惨叫,那个徒弟才忽然发现自己竟然习惯成自然地把老头的脑袋当成了一颗冬瓜,他手中的剃刀也习惯成自然地“噗”一下插进了老头的头上。 鲜血。 顿时顺着老头的头顶流了下来。 真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啊。 那个徒弟用这一惨痛的教训证明了,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是多么的重要呀。 譬如说,理发店里,每一次剪完了头发之后,都要及时把地上的头发茬子扫干净。 为了什么? 为了万一有一些顾客不小心不注意,踩到溜滑的头发上,“扑通”一声摔倒在地。 当范云明白了这个道理的时候,他的眼里全是活了。 地上那些散落的头发茬子被他承包了,只要他发现有,立刻拿起扫把,把头发茬子扫得干干净净,统统扫到旁边的角落里去。 扫到角落里攒起来的话,时间长了有人上门收的,也不知道那些人收这些碎头发拿去的干嘛,据说,碎头发里可以提炼石油出来,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还别说。 每天下了班之后,过来帮帮忙,时间过得还挺充实的。 不过范云一开始并没有干几天,因为他的科目三马上就要进行学习了。 他当然要跟范雨实话实说,说自己考驾照的事,这个没有什么好隐瞒的。 范雨听到他哥考驾照的事之后,点头表示极力同意:“应该的,如果说有时间的话,我也想去考一个驾照,说实话,以后啊,大家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了,肯定家家户户都要从摩托车换成小车了,到时候,没有驾照是不行的。 现在考一个驾照也不错,说不定啊,以后科技越来越发达,考驾照的时候标准越来越高,驾照会越来越难考的。” 说归说,范雨暂时没什么时间。 他没有,范云有,范云大把的时间。 范云约好唐若:“喂,若若,我们明天去练科目三吧,教练已经打电话过来了,让我们明天去练车了呀,嗯……对……,明天早上一起去嘛,吃完了早餐去,好的,好的……好的,我知道,好的!” 第二天。 大清早,范云早早的起了床,搞好了个人卫生,收拾好了自己的事情后出门,与唐若在约好的地点见了面之后,两个人先是每人扒拉了一碗米粉。 吃饱喝足。 才好干活。 今天唐若穿了一身白色的运动服装,浑身看上去收拾得十分素气,似乎并不是十分起眼的样子,可是,哪怕是这种普普通通的衣服,一旦穿到了她的身上之后,立马也变得鲜活了起来。 果然。 还是颜值最重要。 许多时候,同样的衣服穿在这一个人身上好看,穿到另一个的身上未必就好看。 譬如说。 当范云和唐若两个人来到驾校的时候,霍然发现,唐若和分到他们组的另外一个陌生的姑娘居然撞衫了。 第221章 跟谁撞衫才重要 撞衫不重要。 跟谁撞才重要。 现在唐若就跟一个与他们一起学科目三的女孩子撞衫了,那个女孩子自我介绍叫王艳。 那个女孩子也是穿了一身白色的运动服。 不过,那身运动服穿在她的身上,看上去完全没有穿在唐若身上那种巧兮笑兮,婀娜多姿的感觉。 因为。 那个女孩子胖。 因为胖。 所以胖。 所以穿在那个女孩子身上的那身运动服,看上去,完全显示不出来一点点的仙气,反倒把她身上那些多余的赘肉都凸显了出来。 连谢知法都说了:“唐若,你看看王艳穿的那身衣服,跟你一模一样,哎呀,穿在她身上真的好难看呀。” 唐若一笑。 别人难不难看,跟她又没有什么关系。 唐若倒是主动的到了那个女孩子的身边,笑着跟她聊起了天。 说实话,站在唐若身边的王艳如果用脑补镜头的话,看上去完全就像旧社会那些站在人家大家闺秀旁边的丫鬟。 烧火的丫鬟。 当然了,还要给王燕配一根水火棍。 杨排风一样的丫鬟。 这时,科目三的教练大声吼道:“来来来,集合了,来,都到这边来一下。” 范云赶紧扯一扯唐若,屁颠屁颠地跑到了教练的面前。 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试,范云深刻意识到了,教练的话一定要听。 认真听。 仔细听。 最好一个字都不落的把它记下来,因为教练的话对于考试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只要你按照教练说的话去做,那么考试的时候绝大多数都可以过关。 教练把戴在脸上的墨镜摘了下来。 奇怪,为什么这些教练,每一个人都那么喜欢戴墨镜呢? 不用自我介绍。 因为范云他们预约科目三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这个教练姓朱,朱教练。 朱教练微微抬起他那一对单薄的眼皮,扫视了一下围在自己身边的这四五个学员:“听我说啊,咱们这个科目三,因为是路考,所以说大家一定要引起重视,下面大家注意观察我的动作……” 范云和唐若她们一个个瞪大了双眼。 只见朱教练并没有急着钻进驾驶室,而是从左侧驾驶位处往车尾巴后面走过去,边走边看,他围着车子转了一圈,然后又回到了驾驶位处,这才停下脚步。 ?? 他在干嘛? 难道他刚才掉了钱了吗? 不是掉钱了。 朱教练这样做是有原因的。 等他转完之后,这才拉开车门,朗声道:“注意啊,我们每一次上车之前首先要围着车辆转一圈…… 那么,下面我问一下大家,你们知不知道为什么要沿着车辆转一圈? 谁知道,谁知道谁回答。” 范云挠挠头。 唐若笑嘻嘻。 谢知法和李惠霞,大眼瞪小眼。 剩下一个王艳,从头摇得跟波浪鼓一样。 看来这几个人真是一群朽木呀,实在是朽木不可雕也。 朱教练皱了皱眉:“我们围着车子转一圈,我告诉你们,第一个是观察车身车况,观察轮胎的气压,车身有没有被刮伤碰伤,观察一下轮胎下面有没有异物,譬如说一些动物,一些小孩,知不知道? 小孩,你们懂吗? 不是没有过这种情况,以前的时候,就曾经有小孩跑到别人的车底下去玩,司机粗心大意没有检查车辆,打燃了火直接就往后倒车,结果,悲剧了…… 所以说大家一定要养成一个好的习惯,每一次出车之前都要认真地围着车辆检查一圈,包括车辆下面,请记住我的话。” 哟喂。 朱教练的话有点严重哦。 不严重。 安全无小事。 朱教练手下的这6个学员,一个个把头点的跟鸡啄米一样。 看来。 朽木亦可雕也。 然后朱教练拉开车门,坐在了驾驶位上。 “来,你们都到车上来,到车上来我告诉你们啊,快点快点,都上来,后面挤一挤,后面坐三个,副驾驶座一个……” 挤一挤也坐不下。 最多只能做四个人。 谁说的? 范云往里面又挤了挤,然后让唐若坐在自己的腿上,这样,不就可以挤下了吗? 对不对? 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 别说是唐若了,就算是王艳她愿意挤的话,范云也可以让她坐在自己的腿上,绝对没有问题。 相信谢知法也是这么想的。 作为男人嘛,该吃亏的时候就是要吃点亏。 该让一下女孩子,就应该让一下女孩子,就让她们坐一下自己的腿,又怎么了? 又怎么了? 对不对? 朱教练见几个学员全部挤到了车上,于是开始讲解:“咱们这个科目三考试,啊,因为不是科目二那种固定的场地,咱们这个,驾驶的时候是在路上面行驶的,所以说呢,就需要认真检查车里的所有的东西。 比如说……灯光。 哎,灯光干嘛? 检查远近光,这个一定要检查,雨刮器,嗯!雨刮器也要检查,不要等到下雨的时候,需要刮玻璃的时候,才发现雨刮器坏了,用不了了。 然后。 反光镜,这个就不用说了吧,科目二的时候,你们教练就已经教过你们了,反光镜要检查,然后是后视镜检查…… 把这些东西全部检查好了之后,下面我们应该怎么做?谁知道?” 谁知道? 谁也不知道。 车上面的这5五学员立马又恢复了大眼瞪小眼的本性,看上去一个个跟二傻子似的。 朱教练也觉得自己的这几个学员,肯定回答不出自己的问题来,于是自顾自说道:“接下来,我们就要踩离合,挂档,准备起步了,这个时候就要松开手刹,不要忘记了啊。 我以前的时候就曾经带过好多学员,特别是女学员,开车的时候手刹也不松,直接就挂挡加油门往前走,走出了两步,死火了之后,反过来又怪教练,找教练问车怎么出毛病了,手刹都不松,它能不死火吗?” 懂了。 起步之前一定要松手刹。 其实。 科目二就学了。 看来,一定是有许多人初学开车的时候有这个毛病,所以说教练才这样重复的。 教练回头看了看谢知法,把眼一瞪:“坐好一点,你把你那个头伸到我这边来干什么?你就坐在你那个位置上看,也能看得到的,耳朵也能听得到的,好不好?” 谢知法赶紧把脑袋收回来。 确实,他的脑袋伸的太长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准备偷看坐在副驾驶位上的王艳呢。 因为王艳的白色运动衣是敞开的,里面穿了一件低胸的打底衫,若有若无地,露出了一些可以让谢知法流鼻血的东西出来。 好了,现在车辆开始起步,正式驶上道路。 前方,十字路口停车。 继续前行,通过学校。 再往前走,路过村庄。 然后继续向前开了一段后,在一个路口掉了头,往回开。 往回开的时候,朱教练给大家演示了加减档,从一档换到四档,从四档再换回一档。 朱教练的动作熟练流畅,行云流水般十分潇洒。 车驶回原位停住,现在,轮到学员们一个个上场了。 朱教练拉开了王艳那边的车门,面无表情的向旁边甩了甩手指,示意她下来,去驾驶位上去开车。 王艳先是按照教练教的动作要领,围着车子转了一圈。 当,然这都是虚拟的,车子底下什么都没有。 什么都没有也要检查,习惯是一点一滴养成的,不能说没有东西,就不检查车辆了。 检查完了之后,王艳拉开车门坐在驾驶位上,绑好安全带,检查该检查的东西,一切检查完毕后,踩离合器,挂挡,松手刹,起步。 水平不低。 看她的动作挺熟练。 当王艳驾驶着车辆通过十字路口时,此时正值绿灯,但是,这时有一个步行人从路边向另外一侧闯红灯过去了。 这一段练车的路是城乡结合处,都是这些老农民们,很多人都无视交通法规,更无视红绿灯。 王艳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她看着那个行人在她的车辆正前方,急忙往右面打方向。 朱教练道吼:“不要乱打方向,打什么方向?碰到这种情况赶紧的踩刹车,知不知道? 前面有人了,你就缓缓的把刹车点刹刹下来嘛,你这样子乱打方向的话,如果你后面有车过来的话怎么办?” 吼得好。 当然不能乱打方向,现实中有太多那种因为乱打方向而导致瞬间发生车祸的惨剧了。 有好多因为前车急打方向,高速行驶的后车根本来不及反应而导致追尾翻车一系列事故的那些惨痛案例。 每一桩。 每一例。 都是血与泪的痛。 吼还是轻的,应该严厉批评,狠狠的骂才行。 王艳被朱教练吼得满脸通红,大气也不敢出一声,她赶紧把方向盘向左修正过来,同时右脚踩下了刹车。 “礼让行人,礼让行人,大家一定要注意啊,不管什么情况,开车的时候如果发现你的正前方有行人过马路,一定要减速让行,知不知道?” 大家一个个点头。 “好了,继续行驶。” 这下,王艳记住了教练的话了,再也不敢向左向右胡乱扒拉她的方向盘了,而是规规矩矩按照她的固定车道向前行驶。 她这一圈开下来,整个就要二十多分钟。 五个人,每人开一圈就要两小时。 如此看来。 每天也练不了几把。 不着急。 他们才刚开始,动作还不熟,现在关键是要把考试的要领掌握,把这个程序流程走完。 等到把这些东西全部掌握了之后,随着车技的越来越熟练,他们向前行驶的速度也会越来越快的。 比如说。 另外一些车子。 有一些已经熟练掌握科目三驾驶动作要领的学员们,已完全将教练不要踩油门的教导抛到了脑后,而是将脚搭在油门上,十分潇洒地该加速加速,该减速减速,看上去,完全就是一副老司机的模样。 那也很难说,说不定别人就是个老司机呢。 范云看到唐若因为坐久了,上衣有点皱,就伸手给她扯了扯。 唐若嫣然一笑。 她站在旁边一棵梧桐树下,扯了扯范云的袖子,示意范云躲进梧桐树的阴影里面来。 范云急忙站到她身边。 唐若踮起脚跟,将嘴巴贴在他的耳边,吐气如兰:“你有没有发现,咱们这个教练好凶的。” 范云点点头:“凶是凶,但是人家教练都说的对呀。” 唐若不置可否:“我不喜欢,我还是喜欢咱们科目二那个教练,那个教练性格比较好。” 喜不喜欢又能怎么样? 教练又不是她说了算的。 范云一笑:“每个教练跟每个教练不一样的。 就好像老师一样,每个老师的教学风格也不一样,有些老师就比较慈祥一点,有些老师呢,看上去就会凶一点,严厉一点,这个都很正常的,你说是不是啊?” 是。 他说的有道理。 听他这么一说,唐若觉得那个凶巴巴的教练看上去倒也没那么讨厌了。 唐若笑道:“确实,你说的也有道理,我小时候,有一个数学老师就很凶的,那个时候,我们班里有一些调皮的男生,经常动不动就被他揪耳朵,甚至,有时候他还拿教鞭打他们手心。 虽然说他不打我们女孩子,但是,有的时候如果我们犯了错,也会被罚站,他会让我们站在黑板底下,要不就站在门口,我跟你说,那个时候,我都怕死他了。” 这有什么。 严师出高徒。 对于范云他们这个年龄的人,当年还是调皮的男孩时,哪一个没挨过老师的教鞭呀? 话说。 范云他们练科目二的时候,感觉一会一把,一会一把,轮得特别快,可是练科目三就慢了,半天轮不了一把。 感觉还没怎么练似的,天上的日头就已经向西边斜了下去,远远的,耷拉在遥远的大山旁边,看上去,它那副红彤彤的模样,倒像是一颗刚刚煮熟的鸡蛋黄。 说鸡蛋黄好像不太准确,应该是鸭蛋黄,红心鸭蛋的那种鸭蛋黄。 太阳都是那个架势了,天边上的云彩肯定也是懒洋洋的了,有一块,没一块地出现在天空,仅作表示。 表示天气晴朗。 阳光明媚。 表示日已西斜,农民扛着锄头准备回家,牛羊顺着小道准备归圈,练车的人也应该收车,回城了。 好吧,那就回去吧,今天就练到这儿吧,明天继续。 范云和唐若临走时,谢知法大声喊道:“明天早点来啊,明天中午在我家吃饭,我请客。” 早点来就早点来。 第222章 看电影 回家家。 吃饭饭。 晚饭,自然是范云与唐若一起吃的,当然是在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饭堂蹭饭吃的。 江总的饭。 必须蹭。 江总的饭,就是好吃。 吃完了饭,当然不能立刻回家呀,业余节目也要搞起来。 于是范云和唐若就手拉手去了电影院。 看电影什么的,唐若最喜欢的。 今天晚上上演的是一部武侠动作片,《新龙门客栈》。 哇! 都是女神呀。 帅哥也不少。 范云买了两杯珍珠奶茶,一大桶爆米花。 与唐若肩并肩,手拉手坐着看电影。 镜头拉开,一股苍凉之感扑面而来。 大漠。 黄沙。 铁骑。 站在沙漠上远眺,一栋毫不起眼的土房子,仿佛风沙随时能将它掩埋。 酒旗飘摇。 摇摇欲坠。 两层的小土楼,看上去简直就是土墙围起来的方盒子呀! 我的世界? 沙漠? 从电影的画面上看去,因为风沙的原因,客栈立面窗户开的很小,右边顶着烟囱的后厨部分只有一层,顶部露台和屋顶都可以上,的确,无论爬上去走上去还是轻功飞上去,都是很容易的。 范云觉得这个客栈他也能爬上去,关键是,爬上去会不会踩塌呀?房顶上那些烂泥巴,若是用力一踩的话,估计可能就塌了,人就会掉到房间里面去了。 画面一切。 切到了客栈里。 扮演老板娘金镶玉的张曼玉出来了,果然是风华绝代,风情万种,风流可爱,风姿绰约。 反正。 都和风有关。 简陋的大厅,几根摇摇欲坠的木柱子下,一群江湖客熙熙攘攘地挤在这里。 看上去。 似乎后厨和大厅也直接相连,这样,也许能提高上菜速度? 大厅简陋到什么地步? 连关个大门都超凡脱俗。 范云毫不怀疑睡在二楼的房客们,半夜会被大厅里喝酒吃肉谈女人的嗨货们吵醒。 再往上,就是屋顶了,一点防护措施都没有,也没有避雷针,走在屋客栈的结构和内部简陋到了极致。 可是,为什么在这样一个偏远沙漠中的小客栈里,却有一个浑身看上去都绝不简陋的漂亮老板娘呢? 她又是从哪里来的? 她又为什么会在这儿? 范云觉得这一切都是个谜。 全靠导演导的好呀。 此时,金镶玉正坐在桌子上,风骚妩媚,引得众人垂涎,与一帮客人若即若离。 好多人跃跃欲试。 想接近她。 接近她的美色。 接近她的秘密。 范云认为金镶玉这个人物很有意思,她看上去简直就像一个深井一样,永远挖不透,就连每一句话都非常值得回味。 比如。 开场的这一句“玉在匣中叹,金钗土里埋”。 周淮安出场时的。 “叫我金镶玉”。 周淮安道:“金碧生辉玉玲珑,好名字。” 金镶玉又道:“八方风雨,不如我们龙门山的雨。” 周淮安应道:“龙门山有雨,雪原虎下山。” 范云觉得这两个人话里有话,似乎藏着“巫山云雨”的意思。 这个文案谁写的?这个编剧太厉害了,不是一般的水平呀。 看这样的武侠片,不由自主就会让范云这样的年轻人浑身热血沸腾,就会让他不由自主憧憬和幻想自己成了武侠片中的主角,大口喝酒,大块吃肉。 流不干的英雄血。 砍不完的仇人头。 痛哉。 痛快。 不过,范云其实更喜欢林青霞,他喜欢林青霞身上的那一股英气,他觉得那样的女人既妩媚又神秘,而且,骨子里面还散发着一种咄咄逼人的女侠气质。 以前。 范云上初中的时候,他曾经买过一个笔记本,里面就贴满了林清霞的各种贴画,当然,基本上都是剧照为主。 林青霞,应该是很多人心目中的女神吧。 不过,现在对于范云来说,他的女神可不是林青霞了,现在他的女神是唐若,唐若若,唐小若。 范云有时候和唐若打情骂俏起来,会十分肉麻的用各种称呼叫唐若的。 就差小心肝。 小宝贝了。 这两个称呼。。。。。。。 一般人叫不出来。 非脸皮厚到极处,爱已到极深处,不能轻易出口。 范云捏出一粒爆米花,喂进了唐若的嘴里。 唐若将头轻轻地靠在他的肩膀上,轻轻握住了他的手,并调皮地用指甲不停地在他的手心中画着圆圈。 一个圆圈。 就是一道紧箍咒。 箍住了范云,哪怕你跑到十万八千里之外,也必须给她回来。 范云又捏出一粒爆米花,喂到了唐若的嘴边,唐若张嘴去接,范云却转手放进了自己的嘴巴里,“吧唧吧唧”嚼了起来。 这家伙。 胆敢调戏良家妇女。 该当何罪。 话说范云同志不但动手动脚的调戏唐若,甚至还动上了嘴巴。 一开始的时候,他是把唐若的手放在自己的唇边亲着。 亲了几下,感觉这样蜻蜓点水,仍然按耐不住自己那颗蠢蠢欲动的心。 于是,他就趁着唐若眼睛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屏幕上的林青霞对周淮安暗送秋波,双眼不停眨呀眨呀闪着星光的时候,范云将他那一只爆米花的嘴巴凑上唐若的脸庞,用力亲了她一下。 他是来看电影的吗? 值得怀疑。 此时的唐若,仿佛化身成了一只嘤嘤怪。 接下来的画面,简直美的让人不堪直视。 她将脸歪过来,斜着嘴巴,亲了范云一下。 这种带有鼓励性质的奖励,让范云的一颗贼胆更加大了起来,于是,他就变本加厉,刚才明明还只是亲脸的,现在可倒好,两个人嘴巴对上了嘴巴,仿佛两块磁铁一样,紧紧的粘在一起,再也分不开了。 电影院。 灯光黑暗,正是做这种事情的最佳场合。 这种事情没什么,这种事情是人伦大道,如果说连这种事情都不会做的话,那么孩子怎么来呢? 怎么传宗接代呢? 人类又怎么繁衍后代呢? 对不对? 如果现在电影院里的管理员把灯光“唰”的一下立刻打开的话,定会霍然发现,此时,正在嘴对嘴接吻的年轻人,绝不只有唐若和范云两个,如果从左到右、从前到后仔细数一数的话,没有十对,至少也有八对,没有八对,最起码应该也有六对吧。 亲吻。 绝对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 那不光是荷尔蒙的荡漾。 还是一种心与心的交流,灵与灵的徜徉。 那是两只小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你追我赶,一只小蝴蝶不停振动着美丽的翅膀,边飞边退,另一只小蝴蝶的不断跟上,追逐,起舞。 譬如范云。 譬如唐若。 他们两个人的动作带有极强的模仿性和诱惑性。 惹的旁边一对不知道是夫妻还是什么关系的中年男女,两张嘴巴也偷偷的挨到了一起,挨着挨着,四片嘴唇就好像抹了502胶水一样,紧紧的粘在一起,此时,就算是用一条可以撬动千斤巨石的撬棍了,恐怕也很难将他们的两张嘴巴分开了。 中年男人实在是。 左擎苍,右牵黄,老夫聊发少年狂。 那个看上去比那位中年男人明显要小上十来岁的妇女,被那个男人用嘴巴亲了一阵后,伸出自己的手,推开了那个男人的脸。 她低声道:“臭死了!你看你的嘴巴里,一股什么味啊? 好像什么味都有,烟味、酒味…… 你这个人啊,应该注意一点自己的身体了,我告诉你,像你这样搞下去的话,尿酸一定会偏高,到时候,如果说痛风的话,不要怪我没有提醒你!” 那个男人嘴巴仍往女人的脸上拱,边拱边低低地发出一阵猥琐的笑声:“没事的,我跟你说,我的身体好着呢,你放心。” “我不放心。” “为什么不放心啊?你还不知道我的身体吗?是不是? 我身体棒着呢?厉害着呢,你又不是不知道。” “厉害吗?那么厉害的话,为什么昨天晚上……” 女人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如蚊子哼哼般听不见了,也不知道是因为被男人亲的浑身发酥了,还是因为事情已经涉及到隐私,所以不方便为外人所闻。 说起抽烟。 就不得不提一下范云同志了。 范云同志自从跟唐若在一起了后,在唐若的敲打下,开始戒烟,戒得很成功。 从他决定戒烟的那一天起,到现在为止,范云基本上就没有动过烟了,有的时候,有一些同事或者有一些熟人给他敬烟的时候,他也只是礼貌的接过来,顺手夹在耳朵边,却没有吸。 看来。 有些习惯也不是不能改,关键是要下多大的决心。 如果说你的决心能够大过你的习惯的话,那么改也不是没有可能。 就像范云,为了讨唐若的欢心,不要说让他戒烟了,就算是让他戒酒、戒饭也完全没有问题,当然了,前提是他不能饿死,饿死了,就没有意义了。 别说。 真戒了烟的话,除了对身体多多少少的有些好处,另外一个,经济上面也可以缓解一定的压力,一天一包烟,一包烟五块钱,一个下来就要一百五十块钱,日积月累下来,这一笔钱也不是个小数字。 就目前来说,一百五十块钱,差不多够范云一个月的中餐和早餐钱了,如果他再节省一点的话,一个月的伙食费也不是没有问题,他如果不去外面吃,天天吃伙房,晚上的时候再到唐若她们金灵渠广告有限公司蹭下饭,一百五十块钱,即使不够开一个月的伙食费,也不会差太多哩。 自从跟了唐若,范云的生活水平直线上升,吃得好,吃得饱,吃的有营养。 说起来。 唐若真是他的福星呀。 不光是他一个人的福星,说不定还是以唐若范云为主的这一老范家分支的福星。 说实话。 如果以后唐若和范云结了婚,两个人生儿育女的话,那么他们的儿子再生儿子,他们的孙子再生儿子,他们的重孙再生儿子…… 代代相传。 说来说去,以后范云这一支的子子孙孙,都还是从唐若这一株大树上发出的芽芽,所有的子子孙孙都是来自她的庇佑,想一想,唐若的地位,在范云这里,多么的重要。 重要吗? 重要。 重要到足以提高到家国情怀的高度上面来重视。 对于范云而言,他觉得婚姻当中最让他不可理解的就是:为什么那些相亲相爱的人,到最后搞着搞着就变成了相亲相杀,闹着闹着要离婚,难道日子真的就过不下去了吗? 想一想。 人生短暂不过也就是百年,在这尘世之间,茫茫人海,大千世界,亿万人之间,如果能得一人心,是何等的不容易呀,那么,难道还不应该好好的一起珍惜,彼此白首不分离吗? 最可笑的,就是和自己最亲爱的人争长论短的人,争,都是争些没用的东西,都是争些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为什么一定要看得那么重要呢?人与人之间的情分,难道不比那些身外之物更重要吗? 范云对于爱情的理解既偏执又简单。 他觉得。 他爱唐若,必须用尽十分的力气,百倍的努力,千般的决心,万分的执着。 他对爱情的理解就是:自从你出现在我的面前之后,天上的群星顿时黯然失色,自从你给了我爱的呼应,我们彼此心心相依执手与共之后,我的世界纵然万里辽阔,但,所有的中心点只有一个,那就是你。 这个你,对于范云而言,就是唐若。 范云以前的时候看小说,曾经看过金庸写的《天龙八部》,抛开那些家国情怀不讲,只说里面写的爱情,常常就让他觉得回肠荡气,譬如阿紫。 阿紫对萧峰的爱,在范云的眼中,足以让他原谅阿紫做过的所有坏事。 特别最后大结局的时候,当阿紫将自己的双眼抠出来还给游坦之,并大哭着抱着萧峰的尸体从悬崖间跳下去的时候,那一刻,范云的心都为之颤抖,这女子竟然深情如此,痴情如此。 什么那么傻? 阿紫。 你这个傻女。 你明明知道你姐夫爱的是你姐姐阿朱,可是你却依然对他一往情深。 这样的爱,如果放在现实当中,不是没有,绝对有,绝对有些人做的比阿紫更加让人动容,但是比例…… 比例呢? 一万个人里,恐怕找不出一个阿紫这样的人来吧。 那么。 究竟是什么羁绊住了我们?羁绊住了我们对爱的那份执着? 第223章 红尘相伴 红尘相伴,如此,一生寥寥而已。 怕只怕。 执手之时未语泪先至,空错了锦瑟年华,与这苍茫人间的深情相遇。 唉! 范云将身子往后仰了仰,将后背靠在椅背上,他伸出手将唐若搂在怀里,轻轻摩挲着唐若柔弱无骨的肩头。 坏小子。 占便宜不带这样的。 唐若回眸一笑。 风情万种。 两个人心中俱是喜乐无限。 又看了一会电影。 演到了高潮部分。 演到了甄子丹扮演的大太监追上了周淮安和莫言时了。 这时。 最精彩的一个镜头出现了。 只见那个手拿菜刀的厨师嘴巴里面咕哝着谁也听不懂的话,一边极快地出手,森森的刀光闪烁里,“唰唰唰唰”将大太监一截小腿上的肉全部剔了下来。 当大太监反应过来之后,才发现自己的小腿,居然只剩下了一截白白的骨头。 牛。 不是一般的牛。 牛可牛,非常牛。 此处的画面,是影片整个显得非常灰色苍凉的调子和镜头之中最抢眼,最让人觉得啼笑皆非的一个镜头了。 很搞笑。 当然。 大太监身负绝顶武功,作为一等一的高手,对于胆敢冒犯自己的人,他是绝对不会客气的,狠狠的一抓,直接就将那一个厨子抓得一命呜呼。 唐若看得很紧张。 她紧紧握着范云的手。 如同握住一生的依靠。 她。 和范云是平凡人,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人,她与范云没有电影中周淮安和莫言所身怀的那种绝世武功,她所有的,是和范云之间,与周淮安和莫言相比毫不逊色的爱情。 爱情是公平的。 爱情既没有国度限制,又没有地域限制。 它绝不会因为一个人的权利财富而产生。 因权利和财富而产生的爱情,不叫爱情,那叫利用。 爱情是什么? 范云说不清。 唐若也说不清。 爱情…… 说起来大概就是那种没有见到对方的时候就十分想见对方,每当想到对方的时候,心中就会有一些小欢喜,小激动的感觉吧。 每天只要一睁开眼睛就会想到那一个人,就会想那一个人有没有吃饭,有没有上班,有没有做其它的一些事情。 可爱的事情。 赌气的事情。 傻傻的事情。 恰如那些人间的烟火气。 那些人间的烟火就一直缭绕在那个人的身边,让那一个人看上去如此真实,而不是高高的站在山巅之上,连脸都看不清。 再看电影。 这时。 白色的影幕上缓缓出现了制作人员的字幕,宣告这一场有着精彩的打斗动作和令人回肠荡气爱情的电影已经结束了。 范云牵着唐若的手,按照次序走出了电影院。 走出来后,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同时双手向天,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 “唔……” 唐若一戳他腰间。 “扑哧”一声,范云笑出了声。 范云和先玲一样,两个人都怕痒,怕的不行,特别是范云,比先玲还怕痒,只要旁人一捏他的腰或者一呵他的胳吱窝与颈部之处时,他就浑身痒的不行。 据说。 怕痒的男人怕老婆,不知道是真是假。 大概……也许就是这样吧。 不知道范云以后和唐若结了婚,会不会怕老婆呀? 以后等到他和唐若结了婚,有了小孩之后,假如父子两个人一齐犯了错误,唐若会不会罚他们父子俩人? 会不会让范云爷俩每人头上顶着一盆水,站在那里乖乖的一动不动地,唐若如果不发话,他们爷俩就不准吃饭。 很难说。 恰如一个运动品牌的广告语:一切皆有可能。 范云搂了搂唐若的腰:“若若,你说我们要不要早点回去睡觉呀?早点睡觉,养好了精神,明天好继续练车呀! 对了,谢知法今天说的,说练车的时候请我们去他家吃饭,你说我们去还是不去?去的话好不好呀?无缘无故的去别人家里面吃饭好像不太好吧? 嗯……我明天连休可以去练车,你呢,你明天应该没什么事吧?” 唐若没有什么事,只要马雪莹不回来,她就没什么事。 唐若歪着脑袋想了想:“行,那就早点回去睡觉,好好的睡一觉,休息好,明天早点去练车。 我感觉科目二比科目三轮的时间要长一点,练科目二的时候,基本上半个小时……不到一个小时就可以轮一把,但是练科目三,差不多要一个半小时才能轮一把,一天也轮不了几回。” 是的。 科目二的行驶路线是十分短的。 科目三不同。 科目三要开好长的一截路,然后还要调头回来。 这个都不是问题。 关键是现在他们不熟,如果说熟了的话,他们就可以加大一点油门,将车子开得快一点。 而今天,白天练车他们都没有踩油门的。 因为油门的怠速教练早就已经调好了,若是不动它,它也不会死火,所以范云他们这一组的五六个人,每个人练的时候,车子驶在路上都是慢吞吞的。 慢点没关系。 这个不要求速度,关键是动作要到位,要理解,要将科目三的每一个动作要领吃透。 要理解每一个动作要领是什么意义。 范云摸了摸唐若的脸。 肤若凝脂。 滑滑腻腻。 “那好吧,那我先送你回去,好不好?” “不用了,我坐慢慢摇回去就可以了,叫一个慢慢摇,直接开到我们楼底下。” 范云摇摇头:“不不不,还是我送你回去,我送你到你们楼底下看你上去了我再回我们宿舍,就这样决定了啊!” 行吧,你想送,就给你送一下,让你当一回护花使者。 李克勤有首歌,就叫做护花使者。 怎么唱来着? 哦。 是这样的。 “……深宵的冷风,不准吹去她,她那幽幽眼神快要对我说话,纤纤身影飘飘身影默默转来吧!对我说浪漫情人爱我吗,贪心的晚风,竟敢拥吻她,将她秀发温温柔柔每缕每缕放下……” 这个歌词其实写的不见得好,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文艺范儿,但是呢,经过粤语的那种抑扬顿挫古色古香的腔调唱出来后,反而就显得十分有味道了。 粤语,有一些词汇按理说应该十分接近古汉语的。 应该是属于古汉语的一个变种。 比如说。 雷猴! 食佐早餐没呀? 算了,还是普通话好说一点,范云觉得粤语那种卷着舌头说话的声音,实在是极难模仿。 他曾经尝试着模仿粤语唱歌,但是唱起来不伦不类,简直就是鬼哭狼嚎啊。 范云叫了一辆“慢慢摇”,将唐若送到她们家楼下。 当唐若笑着朝他招了招手,转身上楼时,范云那幽怨的小眼神,看上去十分的舍不得她,舍不得呀舍不得。 那就努力吧! 奋斗吧! 用你的双手去创造属于你们两个人之间的辉煌吧!用你的成绩来证明自己吧!赚来大把大把的钞票,去买房子、买车子,精心打造属于你和唐若之间的幸福吧! 少年。 如风。 加油。 呵呵,范云不是少年了,范云是青年。 小青年,请加油,不要吊儿郎当的。 范云回宿舍的时候没有坐“慢慢摇”了,搞的那个“慢慢摇”司机很生气。 那个司机觉得范云实在是一个小气鬼,因为唐若家住的这边稍微来说比较偏一点,到了晚上这个点,一般情况下是没有什么回头客的。 本来。 司机在听到范云和唐若的对话后,还以为范云把唐若送过来之后,马上又坐他的车返回城中心老广场一带呢。 哪里想到。 范云这个小气鬼,把唐若送过来之后自己也不坐车了,抄小路走了,步行回宿舍了。 那个司机嘴里嘟嘟囔囔的,不知道说着些什么,反正不是什么好话。 说也没用啊,范云又听不到,范云早已经走得远了。 他迈着欢快的步伐,连蹦带跳,好像一只发育良好的兔子一样,穿过草丛,路过河蟹,一溜小跑往宿舍走来。 现在,范云的后背上只差一只背蘑菇的小筐子了。 当范云路过一个垃圾堆的时候,突然发现垃圾堆那里有四五个大老鼠,悉悉索索在吃着什么东西,看见他来了也不害怕,而是将它们那一对对狡黠的豆粒子眼盯着他。 怎么滴? 认为范云不敢打它们,还是怎么地? 范云也不出声,悄悄的蹲下了身子,假装系鞋带。 那几只老鼠此时停止了偷吃垃圾,而是一个个将眼睛瞪着他,似乎在观察范云的一举一动。 范云假装系鞋带,右手悄悄地伸到旁边,摸起了一块拳头大的石头。 几只鼠辈。 拿命来。 对于这种只会浪费粮食传播疾病的动物,人人皆可诛之。 突然。 范云双腿发力,两脚一蹬地面“嗖”的一下从地上跳了起来,同时右手一扬,“啪”的一下将手中的那块石头朝那几只不知死活,不懂敬佩的老鼠砸了过去。 “吱……” 随着一声凄厉的惨叫,一只老鼠当场就被他砸得四爪朝天,肚皮翻白,浑身抽搐着倒在了当地。 优秀。 十环。 没有被范云砸中的那几只老鼠,一个个吓得“吱吱”乱叫,仓皇逃窜,瞬间消失在黑暗与茫茫夜色里了。 范云觉得自己应该发扬一下宜将余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的良好作风,他应该检查一下那个老鼠打死了没有,没有打死的话一定要进行一下补刀。 范云抄起一块砖头。 不管老鼠死没死,反正先捶一顿再说。 一鼓作气,他就把那只老鼠送到西天极乐世界去了。 不知道那只老鼠能不能转世投胎成为一只白鼻金毛的老鼠精,偷吃了佛祖的香烛之后,来找范云报仇呢? 就算那样。 范云也不怕它。 假如那只老鼠敢投胎成为老鼠精的话,那么范云也可以投胎成为孙悟空,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弼马温。 “妖怪,休走,吃俺老孙一棒!” 哈哈。 为什么感觉孙悟空好像是一个老司机啊? 确实,孙悟空确实是一个老司机了,他一个筋头可以翻出去十万八千里,可以说这神州大地没有他没去过的地方了。 他的座驾和范云他们的这些普通人不同,范云这些人的座驾是需要消耗水油的小汽车,要生猴子的座驾却是不费水不费油的筋斗云,想到哪来就到哪来,想到哪儿去就去哪去。 不知道。 当以后科学技术发展到某一种程度的时候,人类的座驾能不能由这种普通的汽车换成天上的筋斗云,每一个人都开着云彩,飞来飞去。 恰如唐诗中所言。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每当范云想起这首唐诗的时候,他极度怀疑李白同志可能是一位剑仙,是一位身怀绝技,御风驾云的剑仙。 据说,李白不但诗做的好,剑法也是天下无双,听说他的剑法是来自于公孙大娘的真传。 是那种一剑光寒十九州的剑法,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范云一口气将那只被他砸中的老鼠拍的七窍流血,连脑袋都拍的稀巴烂了。 打蛇不死,反受其害的例子太多了,所以说,坚决不要客气。 对于这种有害的动物,绝不能手软。 据桂林日报介绍。 那天,那张报纸范云在余丽拿的报摊上是看过的,好像是在副刊位置,当时还配了一张老鼠的图片,那只老鼠贼眉鼠眼,一眼就看上去就不是个什么好东西。 老鼠。 老鼠是哺乳纲、啮齿目、鼠科的啮齿类动物,俗称“耗子”,繁殖方式是胎生,是哺乳动物中繁殖最快、生存能力很强的动物…… 老鼠常出没于下水道、厕所、厨房等带菌场所与干净场所来回行动,经由鼠脚、体毛及胃携带物来传播病原菌。 当时范云还跟余丽拿说:“喂,老余,你看看报纸上面写的这个老鼠,这个鬼玩意,真的是很恶心的,到处传播疾病啊!” 余丽拿抖了抖肩膀,浑身打了个寒颤:“哎呀,别说那个东西了,我看到它我就害怕。 我跟你说,从小我看见什么老鼠呀,蛇呀,什么毛毛虫啊,蟑螂啊这些东西,我就吓得要死。” 看她说的。 说的好像其他的女孩子都不怕一样。 相信,在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女孩子都怕余丽拿说的这些东西。 譬如唐若。 唐若也怕的要死。 所以。 有些导演就会在某些都市类或者生活类的电视剧中,故意导演那么一个情节。 一个正和自己的老公或者男朋友闹别扭的女人,突然之间,房中闯进了一只老鼠或者一只蟑螂,顿时她就被吓得花容失色,大声叫喊。 这时。 她的老公或者男朋友就赶紧冲了进来:“怎么了?怎么了?” 第224章 范云的熊脾气 那只老鼠也许是个惯偷。 也许是个老师傅。 可惜。 它今天运气不好,碰上了范云这个愣头青。 乱拳打死老师傅。 该出手时就出手,绝不能心慈手软。 对待敌人,对待害虫,对待害兽,一定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无情。 范云打完老鼠,看到旁边有一株垂柳的柳枝不错,伸手拗了一根下来。 把那株似乎已经得道成精的老柳树疼的一龇牙,一咧嘴。 甚至,那棵老柳树的嘴角都已经疼得抽搐来。 虽说范云只是拔掉了它的一根胡子,但是,你这个孩子,太顽皮了! 范云轮着手中扯下来的那一根柳条,随手抽抽打打,不是打着路边的那些花草,就是打着那些墙壁与树木。 此时,如果站在太空之上向下俯览的话。 如果能看到范云的话。 绝对会觉得他的行为是多么的幼稚可笑,二十多岁的人了,还像个十来岁的小孩子一样。 或许。 此时在他的上空缓缓飞过的那架波音747上,就有某个头发花白大腹便便的乘客正拿着一台高倍望远镜看着他,看着他,那个乘客仿佛就想起了自己,想起了自己的青春时期,也是这样蹦蹦跳跳的度过的。 虽然说范云基本上已经结束了少儿多动症的那一个时期,但是他年轻啊,年轻人,好动是天性,所以说,他难免做起一些事情来时,就没有那么老成。 他还需要岁月的洗礼。 与光阴的磨砺。 他现在正如一颗璞玉一样,暗藏着自己那温润的光泽。 不! 他应该还不算璞玉,他现在充其量只能算是一颗小石头子儿。 有一款国产的单机游戏很有意思,希刚很喜欢玩,叫做刀剑封魔录。 里面的怪物,如果被打死了之后会爆各种各样的小石头子儿,小怪就爆些皓石、普石、石榴石等一些属性一般的石头;而老怪则爆些至阴、至阳、贪狼、破军、太极等等极品小石头儿。 当然。 那些老怪可不是好对付的,一不小心,就会送那些可爱的玩家们免费回城了。 可见,越是好东西越是难得的! 那个游戏里,有一个道具叫做聚宝盆,也挺有意思,可以把各种小石头儿放在聚宝盆里变来变去,几块石头放在盆子里,鼠标一点,一道光华闪过,小石头子儿就起了变化。 通常情况下都是差的变好的,当然,也有一定的概率,好的变差的。 希刚很喜欢打这个游戏,除了那一个可以杀怪pk的游戏之外,他就喜欢打这款单机游戏,喜欢打那些怪,爆各种各样的石头子儿。 其中,里面有一个拾遗大妖,不知道被希刚杀了多少次。 光是范云亲眼所见,起码就杀了十次八次也不止。 石头变来变去,其乐无穷也。 希刚简直就是游戏大王。 不说游戏。 只说人。 其实。 人身上的品质,似乎也和那些小石头差不多,如果真有那么一个聚宝盆的话,把人性中的假恶丑和真善美混搭在一起,合上一合的话,或许,人们马上就能脱胎换骨也不一定。 所以,佛家就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偈语。 当然,如果这样说的话,成佛似乎也太容易了一些。 门槛过低。 世人也没必要想成些什么佛啊菩萨啊的,只要大家运用起智慧,让自己成为一颗别人一旦拥有,绝不放手的小石头子儿就好啦。 这个道理,似乎男女皆宜,放之四海而皆准。 换而言之,也就是说一个人生活的这个社会上要有价值,要让一些人离不开自己。 这个离不开,当然不是百分之百的离不开,还是相对的,与其他人比较起来,相对的离不开。 这个世界。 没有谁离不开谁。 再说范云。 范云举着手中的柳枝,对准路旁边一株开着紫花的蒲公英,用力劈了下去。 “呀嘛嗲……” 那只蒲公英吓得浑身一激灵,一缩脖子,但是由于它双脚扎在地上,寸步难行,苦不堪言,所以没办法,只好挺直腰杆,硬着头皮接下了范云的这一刀。 一刀下去。 居然劈歪了。 范云的这一刀并没有劈准那一株提心吊胆的蒲公英,而是将旁边的一棵长长的狗尾巴草给砍断了,真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呀。 狗尾巴草何其无辜,它招谁惹谁了? 身为一株植物,确实是有苦难言。 老天爷让它们生在哪里,它们就只能生在哪里,让它们扎根在何处,它们就只能在扎根在何处,没得选。 当然了,有些植物就千方百计的想办法。 譬如说鬼枯针,比如说苍耳,譬如说蒲公英。 鬼枯针和苍耳会将种子粘在动物的毛皮上,或者挂在人的鞋带和衣服上,粘在那些衣物毛皮上被带走,带到另外一个地方去,有可能十里八里,有可能百十里,也有可能一眨眼就是万水千山。 蒲公英则会借助风力。 所谓好风借我力,扶我上青云。 大概,就是说的它了。 一阵大风吹来,那些种子已经成熟的蒲公英纷纷打开了小伞,借助风力,向四面八方飘去。 不必飘太远,只需要飘到一另一个适合它的种子生根发芽的地方去就可以了。 来年。 又是满坡蒲公英绿。 想一想,生命是何等的顽强不息。 范云同志,此时心中的蛮劲大发,不停挥舞着他那一把柳叶刀抽来抽去,一会儿将一些狗尾巴草抽得皮开肉绽,筋断骨折,一会儿将那些还未成熟的蒲公英,打落一地。 典型的一个破坏分子。 谁也这么干过? 请举手。 一…… 二…… 三…… 一千五百六十六…… 行了,放下手吧,知道你们都这么干过。 范云的脾气,有些时候虽然看上去很随和,但是,如果说他一旦发起蛮来的话,真的也是够让人头疼的。 记得有一回,范云在部队上的时候,拿着锤子修一把木头椅子。 那把木头椅子的板面上,钉子脱落了,范云想把它钉好。 当他左手拿着钉子,右手抡着锤子,试图将那块已经松动的木板钉牢时,一不小心锤子砸在了左手指头上,把手指头一下子就砸了一个大紫包出来。 这一下。 范云的火大了。 他的火气比那个紫包还要大。 干脆,他也不钉这把椅子了,而是抡起锤子,用尽全身的力气,“咔嚓咔嚓”一顿猛砸,把那张椅子砸了个稀巴烂。 看看他这个熊脾气。 还有一回。 那一回是他还在学校里上学的时候,大概是初二还是初三吧? 一个平时他看着十分不顺眼的男同学,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惹毛了他,范云直接就朝那一个块头比他足足大上三分之一的男同学冲了过去,用尽全身的力气把那个男同学掀翻在地,同时抡起他的拳头,没头没脸的打了下去,把那个男同学打得哇哇大哭。 那一战。 让范云出了名。 从此再也没有人敢欺负他了。 应该说范云有犟筋,也就是所谓的逆鳞。 所以说,他后来当兵之后军事素质才那么的好,第二年就当了班长。 这一切跟他的犟脾气是有关系的。 范云的身上天生有一股不服输的劲头,如果合理运用好了的话,他的这股劲头是完全可以转化为工作成绩的,但是如果运用不好的话,很可能在某些事情上会起到反作用会害他的。 不过,现在还好,看上去范云并没有什么不良嗜好。 他不像有些人。 比如说,有些爱赌的人,天生性格又犟,越输越赌,越赌越不服输,最后把兜里面的钱输得一干二净不说,还要找一起赌钱的人借钱赌,最后导致卖田卖地卖房子,甚至有些人连老婆孩子也卖了,这种事情不是没有的。 范云同志不错。 范云同志不抽烟了,酒是少喝一点,问题不大。 他不赌钱,不嫖、不抽白粉,他身上没有什么坏毛病。 如果说这么分析,这么看来的话,范云身上倒是真的没有什么大的缺点。 既不会影响他的生活。 也不会影响他的爱情。 更不会影响他的未来。 在现在这个社会,按理说,像范云这样的小伙子应该是越来越多了,为什么? 因为。 人们普遍受教育的程度比从前的时候不知道高了多少。 从前的时候,好多人都没有读过书,不懂得什么道理,现在不同了,现在九年义务教育都已经普及了,初中生根本不算什么了,现在的人,稍微读点书的,起码都是中专、大专,或者大学学历。 全民素质的综合提高,就会推动整个社会水平的综合提高,对于人们来说,实在是一件值得称道的事情。 本来也是。 人。 就要有人样子,不能整天像个动物一样,打打杀杀的。 整天打打杀杀的,那是野蛮人的行为,是尚未进化完全,浑身的毛还没有脱尽的野蛮人的所作所为。 范云并不想这些。 范云只是看了看手中已经被他抽打断了的那根柳条,然后抬起手来,“嗖”的一声掷向了远处,落在了绿油油的稻田里。 小城的人们。 朴实。 爱劳动。 就连城里这些还没有规划好,没有盖房子的一点点土地,他们都见缝插针,种稻的种稻,种菜的种菜,绝不会让这些土地搁荒,空长野草。 其实。 随便种一点就够吃的。 水稻这个东西,不像是北方的小麦,全靠老天爷吃饭。 水稻。 在南方,通常情况下稻子都是旱涝保收的,怎么说,亩产达到千斤都是稀松平常之事。 一个人一年又能吃多少的稻谷呢? 吃不了多少,一天按一斤算,一年365天也不过吃365斤嘛,对不对?这还得说没有添加其它的副食和主食。 只要有一亩水田就能养活三口之家,种出来的稻谷就够三口子吃,这个,绝对没有问题。 而且,这还是说一年只种一季。 如果一年种两季的话,一亩标标准准的水田,完全可以养活七八个人,没问题。 说实话,真的,生在南方的人们,比起北方的人们相对来说还是要幸福一些的。 此处拒绝抬杠。 从前的时候不是没有试过,每逢天下大旱之时,那些流民通常情况下都是以北方为主。 这个没办法。 地里面长不出东西来,你让他们拿什么去填肚子? 这时范云突然发现稻田旁边的草丛里似乎蹲着一只绿皮青蛙。 抓青蛙抓螃蟹什么的,范云最爱了,这是他的绝活呀,从小就会的看家本领。 范云悄悄蹲下身子,慢慢朝草丛凑了过去。 那只青蛙依旧鼓着肚子,瞪着大眼蹲在地上生气,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即将大难临头了。 莫非。 它刚和老婆吵过架,被老婆从家里面赶了出来? 又或者,因为它找情人,包小三的事情,被家里面的母老虎发现了? 所以它才会蹲在草丛里生闷气? 范云蹲在地上的姿势,和那只青蛙也差不多,看上去完全就像射雕英雄传里面正在练蛤蟆功的欧阳锋呀。 只见他和那只青蛙大眼瞪小眼对峙了一阵之后,猛然向前一窜跳了出去,同时两只手从空中往下一拍。 那只青蛙迅速往旁边一跳,估计它可能被吓了一跳。 跳也没用,范云的第二跳又来了。 范云的两只手就好像是两只小网一样,准确无误地罩在了那只绿皮青蛙的头上,把它牢牢地摁在了地下。 滑滑的。 那只绿皮青蛙落入了范云的魔掌。 这下。 它惨了。 它现在考虑的不应该是家里的老婆和小情人、小三了,而是考虑范云怎么处理自己。 烧着吃? 还是烤着吃? 果然,家里有一个好老婆,实在是太重要了,一个贤惠的老婆,说实话,可以替自己的老公免去好多的灾祸,甚至在有些事情上,还可以让自己的老公逢凶化吉,遇难成祥。 家有悍妻,说实话,真的不知道是男人的灾难,还是男人的晦气。 例如这只青蛙。 现在。 请看看它的形象吧。 只见它白肚皮朝天,四爪痉挛,双眼呆涩无主,浑身瑟瑟发抖,看上去,完全就是落入了狼口中的小羊呀。 它。 应该是吓惨了。 第225章 吃鸡 不过。 范云并没有将它怎么样。 而是一扬手,“吧唧”一下,将那只青蛙扔进了稻田里。 青蛙真该谢谢范云的不杀之恩。 可是。 稻田里。 就在青蛙落地之处,正有一条褐色水蛇虎视眈眈看着绿皮青蛙从天而降时划出的那道漂亮弧线。 这。 尴尬了。 悲催了。 才出魔掌,又入虎口。 那条水蛇的大嘴已经张开,獠牙已经露了出来…… 就在此时。 只见那只绿皮青蛙用尽了洪荒之力,在半空中一个拧腰转身,双腿虚空一蹬,居然从那只水蛇的头顶上面飞了过去,掉进了一片黄绿色的水稻根处。 这只青蛙,真的是将它下半辈子所有的好运气全部用尽了,才度过了这一次生死之劫。 不容易。 看一看这只绿皮青蛙,连这一个小小的低等生命,当灾难到来之时,都有无比强烈的求生之意,那么,作为万物之灵的人,又凭什么动不动就嚷嚷着要跳楼、要上吊、要自杀呢? 范云脚下并没有停留。 他又向前走了几步,发现就在右手边的一块菜地里,那些碧绿的菜秧上,滴里八挂吊着许多通红的西红柿。 妙哉! 妙哉! 范云探头探脑,左右看了看,没有什么人,于是,一猫腰,钻进了西红柿地里。 捡红的摘。 摘了七八个。 不能再摘了,因为,范云听到了远处传来的脚步声。 快点快点。 溜之大吉。 范云搂着这一抱西红柿,一口气走到了城里的大街上。 走得他额头见汗。 看起来,想吃点什么东西,真的是很不容易呀。 走到了大街上,范云就可以光明正大慢慢悠悠往回走了,不着急啦,只要当场没有被别人抓住,这一抱西红柿就是他的了,谁也说不出来什么了。 他已经成功的从第一现场转移到了第二现场。 现在哪里也不去,直接回宿舍。 回到宿舍,范云搂着那一包西红柿到了洗手间,挨个洗得干干净净,洗完之后,范云摸起一个看上去最漂亮、最顺眼的,直接吭哧一口。 好吃。 酸酸甜甜。 范云一口气消灭了三个西红柿后,才心满意足地摸了摸自己的肚皮,自言自语道:“贫者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 呵呵。 盗泉水可以不喝,但是盗来的西红柿是一定要吃的。 吃完了东西睡觉觉,睡完了觉觉,明天好早起,去练车。 练完了车,去谢知法家里吃饭。 翌日。 果然。 当范云和唐若他们练车练到中午,一个个揉着肚皮喊饿的时候,谢知法笑道:“走走走,到我家里吃饭,今天中午我们杀鸡吃,好不好?地地道道的土鸡,绝对让你们心满意足。” 既然他这么保证了,那还有什么说的? 打土豪。 分田地。 李慧霞哎哟哟了一声:“哎呦喂,谢老板请咱们吃土鸡,值得表扬,大家说是不是?” “是!” “那当然了,谢老板威武。” 王艳将头上的遮阳帽摘下来,扇了扇热得微红的脸:“谢老板,到你们家里面吃饭有点不好意思呀,你说咱们都是来练车的,什么东西也没有,空着手就去你们家,又不逢年不过节的,这没有个说法呀,那,实在是太不好意思了。” 谢知法一挥手。 “说那些干什么,不就是吃一顿饭吗? 有什么大不了的? 对不对? 鸡都是自己家养的,又不是买的,再说了,就算是买的也没有关系,咱们一起练车,都是兄弟姐妹,以后不要叫我谢老板,就叫我名字就可以了,就叫我谢知法,或者叫小谢,叫小谢也可以的,其实,咱们岁数都差不多的。” 王艳一笑:“那怎么好意思,谢老板……” 谢知法将手挥了又挥:“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都是家常便饭,哎,我就怕招待不好你们,说实话,现在是巧了,练车正好就在我们村的旁边,说实话,如果说要是在你们哪个人的村子旁边练车,咱们大家伙一起去他家里面吃顿饭,也不会不管饭吧,你们说,是不是啊?” 是的。 他说的对。 于是。 大家就跟在谢知法的身后,一起走进了他家里。 谢知法家就在马路边不远,进去大概四五座房子的位置,一座二层半的崭新小楼,房前,是很大的一个院子。 院中确实有鸡。 要是仔细数一数的话,还不少,起码有二三十只,有些鸡正低着头在土里找虫子吃,有些则趴在地上,时不时的用爪子弹一下地上的土。 现在。 就看哪一只就倒霉了。 哪个跑的慢,哪个好抓,哪个就倒霉呗,这个还用说吗? 范云抬头看看。 谢知法家里房门锁着,没有人。 不知道他爸他妈都去哪里了。 不管了。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谢知法摸出钥匙,将大家让进堂屋里,然后打开空调。 在农村,能够装得起空调的,一般情况下家庭条件都是可以的。 农村人,一毛两毛的电费都会斤斤计较的。 如果说不是热的实在受不了,一般人是舍不得开空调的,基本上,在这桂北的小城里,有一把风扇就可以安然度过夏天了。 谢知法先是淘上了米煮饭,很方便,电饭锅。 然后他又在煤气灶上烧了一壶水。 烧上水之后,谢知法从厨房拎出一把菜刀,走到了院子里。 范云跟在他的旁边,笑道:“老谢,你这样拿着刀跑出去的话,不把你们家的鸡吓的都飞跑了?能抓得到吗?” 那也是。 唐若笑道:“去弄点好吃的,拿点那些谷子啊,饲料啊什么的,然后洒到院子里面,不要洒太多了,你就蹲在那个地上,然后洒到你的面前,那些鸡就会过来吃的,然后你看着想抓哪一个,一伸手就把它抓住了。” 好主意,唐若果然是一个好参谋、好军师。 谢知法将刀交给范云拎着。 他又返回屋里,抓了一把饲料出来,然后就按照唐若所说,蹲在地上,扬着右手,将饲料撒在了面前。 一边撒,一嘴巴里面还一边叫着:“咕……咕咕咕咕……咕咕咕……” 骗子。 那些鸡还不知道谢知法是个骗子。 “咕咕咕……” 果然有几只不怕死的楞头青鸡,冲到谢知法面前,低着个脑袋,争先恐后抢着吃起了饲料。 谢知法一伸手,就抓到了一只黄爪黄毛的三黄鸡。 那只三黄鸡拼命挣扎着,惨叫着,可是当它知道那些饲料原来竟是一个陷阱的时候,万事休矣! 说什么都已经晚了。 它的那些同伴,一个个被吓得扑棱着翅膀逃之夭夭。 有些左顾右盼。 有些金鸡独立。 还有一些,不停转动着自己那一对小豆粒的眼,似乎在仔细观察下,一个倒霉的会不会轮到自己。 不会了,一只就可以了。 谢知法将手中的鸡朝范云扬了扬:“你杀还是我杀?” 范云笑道:“我来。” 范云从谢知法的手里接过鸡,两手将鸡翅膀拢在一起,往后收了收,掐稳了鸡翅膀,然后又把鸡头往后面用力一按,大拇指按住鸡嘴。 他手中的那只三黄鸡,本来睁着的眼瞬间闭上了。 它也知道,自己此命休矣。 这时,李慧霞看到谢知法家的院子里有一个小篱笆,里面种了一些香菜,小葱,还有一些青菜,她就走了进去。 “扯点香菜和小葱,等一下放在鸡里面一起烫着吃,哎,你们家里,这边还种了好多青菜呀,哦,油麻菜,我们掐点油麻菜,等下烫着吃,好不好?” 可以的,没问题,掐吧。 唐若和王艳也跟了进去。 三个女同志在谢知法家的菜园子里掐青菜的掐青菜,拔小葱的拔小葱,着实体验了一把农田生活。 农家乐。 乐农家。 拔完了这些菜与葱,三个女人又叽叽喳喳笑着,一起走到谢知法家院子里,靠南面的那个压水机下。 王艳压水。 李慧霞洗菜,唐若走回屋里去找装菜的篮子。 这时,水烧开了,可以烫鸡了。 动手动手。 一起动手。 谢知法拿了一把火钳子和一只桶出来,将鸡丢到里面,然后将开水倒进去,拿着铁钳夹着那只鸡反来覆去烫了烫,最后,又把那只鸡从桶里面夹了出来,一直夹到了压水机旁边。 压水机这边很干净,都是水泥地。 谢知法就把它直接扔在了地上,范云也跟了过来,两个人面对面蹲着,开始拔毛。 速度很快。 三下五除二,那只半个小时之前还活蹦乱跳的三黄鸡,不到几分钟就被他俩处理成了白条鸡。 再过半小时。 估计就可以出锅了。 因为。 范云拔毛的时候发现了:“老谢,这鸡还很嫩哎,等下煮的时候不要煮时间太长了,稍微煮一煮就可以吃了,按理说,水只要开锅,就可以吃了。 如果煮时间太久的话,把皮子什么的都煮烂了,味道就不好了。 你们家的鸡应该是养了还没多长时间来着,全部都是嫩鸡,你看看这个鸡爪子,这个鸡爪子的这层硬皮…… 你看,还很软的,鸡嘴上面这层硬壳也是,也很软。” 范云眼力不错。 谢知法点点头,表示同意范云的判断。 “是没多长时间,应该养了半年多了吧,大概就那个样子吧,具体我还真没注意,这个,只有我妈才知道。 但是,我感觉好像应该就是春节的时候买的鸡苗吧…… 是的,好像我记得过完年的时候,一不小心还被我踩死了一只,那天,我好像准备打炮仗。 对,那天是元宵节,元宵节打炮仗。” 谢知法记性挺好。 怪不得他科目一考试能考一百分。 好吧。 鸡已经处理好了。 现在。 可以上锅煮了。 确实像范云说的,开锅就熟。 水开之后,范云伸手捏了一块鸡肉尝了尝,感觉差不多了。 “可以了,这个鸡不能煮时间太长了,可以吃了。 这个鸡肉现在正好,又香又嫩特别好吃,哎,老谢,你们家这个鸡真的是……非常好!” 那当然了。 正宗乡下走地鸡。 因为下午大家都还要练车,所以中午就不喝酒了,谢知法打开冰箱看了看,里面还有两瓶饮料,全是可乐,于是就把那两瓶冰冻的可乐拿了出来,笑着对大家道:“来来来,兄弟姐妹,喝可乐啊,喝饮料,咱们下午都还要练车,酒咱们就不喝了,嗯,就喝点可乐吧,好不好?” 好。 喝什么都行。 对于唐若范云,李慧霞和王艳这几个人来说,今天中午的这一顿饭,实在是太叨扰老谢了。 李慧霞举着手中的可乐杯:“来老谢,来范云,唐若…… 呃,王艳,咱们大家一起喝一杯好不好?咱们以可乐代酒啊,谢谢老谢的招待,也预祝咱们的科目三,大家全部都能一把通过,好不好? 都考100分。” 说的好。 全部一把过,全考一百分。 几个人同时举起了可乐杯,一起碰了碰,然后大家仰脖,一饮而尽。 都是年轻人,都挺熟了,不用客气,想吃什么,自己用筷子夹就可以了,都很随便。 所以说,今天中午这顿饭,所有的人都吃得很开心。 开心的另一个原因,是谢知法家里面就他一个人,他的爸爸妈妈并没有在家,如果说谢知法的老爸老妈在家的话,那么范云唐若他们就有点不好意思了。 吃完了饭,几个女孩子帮着谢知法收拾了餐具,大家又稍微坐了那么一小会,就相跟着出了谢知法家,来到了训练场。 范云走到小卖店,买了一大堆饮料。 几瓶矿泉水,几瓶王老吉。 今天中午在人家谢知法家里吃的饭,已经不好意思了,所以,范云很识趣的买了这些饮料。 唐若没有说什么。 唐若觉得他做的对。 如果没有范云在场,只是唐若她们三个女的跟着谢知法一个大男人吃的话,那么谢知法无论杀几只鸡都没什么。 但是。 现在关键还有一个范云,所以说,吃完了人家的鸡,范云买几瓶水大家一起喝,也是应该的。 做人就是这样子的,要有来有往。 你来我往,这才叫来往。 如果别人光是往你家来,而你一点不往别人家去的话,那么,这样的来往,用不了两回三回就断了。 像这种情况下,沾光的都是女孩子,男孩子多多少少是要吃点亏的。 没什么。 男人嘛!就应该大气一点。 做大事者不拘小节,不要把钱看得太重,斤斤计较,那样就没意思了。 范云从小卖店里面跑出来,在那一袋子水提到大家面前笑道:“来来来,喝饮料,喝水啊,喜欢喝矿泉水的就喝矿泉水,喜欢王老吉的就喝王老吉啊,不要客气。” 第226章 相约水上乐园 没人跟他客气。 几只手同时伸过来。 范云看见他们的教练在前面不远处,于是拿起一瓶王老吉走了过去:“朱教练,喝水。” 朱教练也不客气。 他连墨镜也没有摘,只是冲范云点了点头,就把那瓶王老吉接了过去。 对嘛。 教练就要有教练的范,就要酷一点。 朱教练喝了一口水,似乎想起了什么,忽然问范云:“那个谁啊,那个范云……你是叫范云是吧,嗯,你们感觉现在练的怎么样啊?熟了没有啊?那个……整个流程,考试的流程都已经明白了没有?” 范云点点头:“明白了,教练,我们都是按你教的做的,你放心。” 教练放心? 真的? 朱教练微微低了低头,墨镜里,他到底是一种什么表情和眼光,范云也看不出来:“嗯,行,去吧,好好练啊,注意安全,一定要按照我教你们的动作要领来。” 明白。 懂。 真练的时候。 练不了几把。 每个人轮上三四把,太阳就已经西斜至将要落山了。 躲呀躲呀躲猫猫,躲到山里藏猫猫。 太阳准备躲起来了。 李惠霞感慨地对唐若道:“日子真好过呀,一天练不了几把,你看看,又该结束了。” 唐若笑道:“急什么呀,咱们慢慢练呗,什么时候练会什么时候考试,你说是不是啊? 反正又不烧你的汽油,你担心什么呀?” 这话说的。 就算不烧李惠霞的汽油,那也耽误她的工呀。 范云看着漫天的红霞,突然想起了一首歌:“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把营归,胸前的红花映彩霞,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打靶归来》。 他不光是想,还哼哼了出来。 他是吹着口哨哼哼的。 就是那种专门用来调戏女孩子,二流子一样的口哨。 唐若“咯咯”笑着,在他的腰间掐了一把。 就在这个时候,朱教练走到了车边:“来来来来,大家都过来一下啊,嗯,我告诉大家一个事情啊,我们这样安排一下……” 什么事? 大家一个个赶忙走到朱教练的面前围拢起来,竖起耳朵听朱教练发话。 “咱们现在训练任务要加强一下,啊,大家明天早来一点,然后下午晚走一点,争取每天都多练两把。 因为下星期三有一次考试,科目三的考试,我准备安排咱们这批学员参加,大家好好练,就按照我平常教大家的那个动作要领去练…… 现在大家练得怎么样了?有没有什么疑问或者不懂不知道的地方,嗯,可以在这里问我啊,我给大家解释一下。” 这么快就考试了? 值得怀疑,就他们这些人的水平能通过吗? 首先。 王艳就表示了自己的怀疑:“教练,下个星期三考试的话太紧了吧,都没几天了,我们都还没怎么练太久呢。” 朱教练没答她的话。 朱教练看了看围在自己身边的学员,朗声道:“嗯,反正呢,明天大家都早点来啊,从明天开始,我就跟大家的车。 咱们都抓紧一点,用心一点,好好地练。 其实,再有三四天的时间,我跟你们说,大家都可以练得很好了,要有信心。 只要按我教得练,绝对没错的,嗯,大家都知道…… 你看看你们现在开的这个车速,其实是很慢的,有大把的时间给大家随时调整自己的车辆,咱们这个怠速都是调好的,咱们不要求速度,只要求稳,呃,一定要稳,知道吧。 懂吗?” 范云眨眨眼。 谢知法也眨眨眼。 三个女孩子也跟着一起眨起了眼,表示听懂了,听明白了朱教练的话了。 如果非要赶着鸭子上架的话,那么鸭子也只好努努力了,对不对? 其实,范云通过几天的练习,觉得自己已经很有把握了,小意思。 正如教练所言,车速又不快,随时可以调整自己的车辆,有大把的时间反应。 关键是细节,考科目三,细节一定要注意,每一个动作都要做到位,一个动作做不到位,就会被扣分,这是最主要的。 比如说,通过路口,通过学校,通过村庄。 每一个点都需要停车,然后重新起步,这是绝对不能忘的,一旦忘了,那就会被扣分。 这就是日常的训练养成,细节问题。 既然教练发话了,那还能怎么办呢?那就大家加油呗,其实早点考,也不是什么坏事。 早考早利索。 不然的话。 心里面总记着还有这回事,早考完了,把驾驶本拿到手了,就去了一桩事,剩下的就是自己买车,然后实际操练了。 朱教练道:“那就这样了,行了,都散了吧,嗯,这个车你们不要开了,应该没什么油了,我现在去加油,我把油箱加满啊,明天你们都记得早点来,呃,咱们这两天都突击一下。” 行。 突击。 明天早点来。 那么。 就长话短说。 第二天。 这帮人一个个都早来了,大家加油努力练了一整天。 第三天又是如此。 第四天还是这样。 第五天又练了一整天……… 该考试了。 这期间。 唐若每天都来了。 范云跟别人换了两天假。 没办法,毕竟这个事情还是重要的,这个科目三不像是考理论,他可以拿着一本书在岗位上偷懒去看,这个,必须要真刀实枪的来练。 考试的时候,范云居然第一个上场。 第一个就是他的名字,奇怪了。 其实第一个好呀,第一个有优势。 第一台考试的车辆,因为前面没有考试的车,所以,可以丝毫不受别人干扰,大胆放心往前开。 考科目三最怕考试的后车与前车之间的距离挨得太近了,然后,前车突然间因为做错了动作被坐在副驾驶上面的考官一脚踩死了刹车,然后后车来不及反应,就猛打方向,那就麻烦了。 因为前车下课,而导致后车也跟着下课的情况,不是没有发生过。 范云慢慢悠悠,按照动作要领把所有该做的都做完了,驾驶车辆走到了路上,一直走到拐弯处又倒回来,然后保持速度,把车子开到了停车点。 下来之后。 九十分。 原来,他最后开到终点停车的时候,因为右侧的车身和边线的距离过宽,导致扣了十分,万幸,他在行驶的过程中没有出现纰漏,不然的话他就直接下课了,这一把不合格。 范云从车上下来的时候,抿着嘴笑了,九十分就代表通过了。 唐若笑着对他道:“你不是吹牛说你能考一百分的吗? 为什么只考了九十分呀?呀呀呀,为什么呀?” 范云挠了挠后脑勺,狡辩道:“失误失误,因为当时我记得教练教我们的时候,没有说最后停车的时候,车身与边线,一定不能超过多宽的距离。” 唐若鄙视了他:“瞎说八道,人家教练明明就说了,停车的时候车身和边线之间最大不能超过三十公分,最好是保持在二十公分和三十公分之间,知不知道?” 范云眨眨眼:“是么?真的么?我怎么不记得了。” 无所谓了。 考都考过了。 合格就好,现在又不是让他秀车技的时候。 等到前面又考过了三四个人之后,才轮到唐若。 唐若上车之前,冲范云挥了挥拳头,鼓了鼓腮帮。 看她的意思似乎是说,如果说我考砸了,那么,下来一定要捶你,揍死你。 唐若没有考砸。 唐若考了个一百分。 当她将车子缓缓驶回终点停她,看到打出一百分的满分之时,高兴得脸都红了。 唐若解开安全带,走下车来,兴奋地握住了范云的手:“呵呵,我这次又考了个一百分,我已经考了三个一百分了。” 太厉害了。 确实,唐若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呵呵。 这些都是硬指标,一是一,二是二,容不得半点弄虚作假。 考完了试。 应该好好的庆祝。 谢知法和李惠霞也都考了一百分,王艳考了九十分,全员通过,他们这一个队的成绩不错。 国际惯例,考完了试,几个学员凑钱,请教练在饭店里面搓了一顿。 剩下的就简单了,剩下的是科目四,科目四好考。 考完科目四,就可以拿驾照了,拿了驾照就可以真正的开车了。 范云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开他们队里的那辆执法车了。 应该说他想考这个驾照,与他想开队里的执法车,多多少少也是有一定原因的,因为那台车不要钱呀,免费的,油也是免费的,车也是免费的,随便他开呀。 吃完了饭。 天都黑下来了。 范云和唐若坐了一辆慢慢摇回到城中,感觉也没什么地方好去,于是两个人就在老广场下了车,刚吃完饭,逛逛街,压压马路溜达溜达。 肩并肩。 手牵手。 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就是随便走走,两个人顺着人行道,慢慢悠悠往前走。 走到一个小饰品店前,唐若停下了脚步:“哎,这个店里面的东西感觉挺不错的,进去看一看,好不好?” 那就进去看看呗。 范云跟在唐若的旁边,在里面转了一圈,倘若也没有相中什么特别要买的东西,最后转来转去买了一包扎头绳。 扎头绳并不是她一个人用,马雪莹也用。 她给马雪莹扎那种各种样式的小辫子的时候,就会用到扎头绳。 唐若挑了一包黑颜色的,一包五彩色的,扎头绳不贵,很便宜,便宜地超乎想象。 付钱。 走人。 走出了这家小店,范云揽着唐若的腰,对她笑道:“等过两天我休息的时候,我们一起去乐满地玩吧,去水上乐园玩,现在天气这么热,去那里玩正好。 乐满地里的水上项目很多,像什么急流冲浪啊,大海螺呀,很好玩的,你说好不好?” 当然好了。 唐若兴奋地眨眨眼睛,点了点头:“好呀,好呀,什么时候去啊?” “下个星期吧,下个星期六,我们一起去,好不好?” “行,好的。”唐若调皮地晃了晃脑袋。 范云满眼都是爱意,伸手揪了揪唐若后面的两条小辫子。 唐若“咯咯”一笑:“大哥,请你自重,不要动手动脚的,好不好?” 哈哈。 大哥。 范云可不正是个大哥么。 范云侧身看了看唐若,看着她那张面若朝霞,妩媚动人的脸,越看越想看,越看心里越美,于是,他趁唐若不注意,偷偷的伸过头去“吧嗒”一下,在唐若的脸上重重亲了一下。 刚才唐若还让他不要动手动脚,现在,他居然动上嘴了。 范云的脸皮。 实在是够厚的。 唐若歪着脑袋,斜了斜眼睛,白了他一眼:“矜持,矜持! 能不能注意一下你自己的个人形象啊? 走在大街上,就这样拉拉扯扯的,好不好呀?” 范云笑着把脸凑了过来。 看来。 他这是想挨巴掌的节奏。 他既然那么想挨打,那么唐若就满足他好了,于是伸出小手在范云的脸上轻轻的拍了两下。 他们两个人的动作,落在旁边站在店门口的一个服务员小妹的眼里,哪里是什么卿卿我我呀,简直就是让那个小妹觉得十分可耻的打情骂俏。 拜托。 请不要教坏小朋友。 就连那个服装店门口的音箱也十分生气,大声吼了起来:“分手总是在雨天……” 莫非? 这只音箱并不看好范云与唐若的爱情吗? 它懂什么。 没有灵魂的东西。 就算是它学着人的声音在门口从早喊到晚,从天荒喊到地老,它也变不成一个人。 不过也很难说,看它以什么样的方式变成人了。 如果说它落在某些作家的手里,说不定会把它写成一个穿越者的躯壳,借尸还魂,那样的话,它可真的就活了,真的就变成人了。 不过。 此时。 这只音响看上去似乎十分妒忌范云和唐若的爱情,妒忌得简直都要发疯了。 所以它才拼命的喊着:“分手总是在雨天,你走了之后我才知道原来世界这么孤单……” 为什么? 它为什么要这样喊? 范云才不管那个破音箱和那个妒忌他们的小妹呢,在范云的心中,感觉好像周围的男人都在妒忌他一样,而他,则感觉自己就是整条街上的焦点。 错。 那绝不是因为他是焦点,而是因为,他的身上笼罩着唐若的光环。 第227章 唐若练习电脑 话说。 有一个漂亮的女朋友,是多么幸福的事呀。 在这个2001年的夏日,这个萤火虫打着小灯笼四处跳着欢快舞步的夜晚。 范云。 与唐若牵着手走在南国的小城中,心中,温馨无限。 ………………………… 第二天。 若华大清早站在门口,瞅着她家和华华家相邻的房檐角落里那只空着的燕巢怔怔出神。 一开始的时候,谁也没注意,那儿什么时候有了一个燕巢的,只记得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春天里,杉杉叔叔回来了,正扶着墙看唐若种的那些花花草草时,忽然觉得天下掉下了一点东西落在他已经谢了一些头发的脑袋瓜上,杉杉叔叔就抬起头看,就被他发现了角落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搬来正在那里忙忙碌碌的燕子夫妻。 它们不知道从哪儿把家搬到这里来了。 彼时,燕子夫妻正忙着安新家盖新房呐。 唐若妈闻声出来,忙招手把杉杉叫到一边,生怕惊动了这对忙着筑巢的小精灵,它们可是有灵性的动物,燕子代表的是吉祥、是安宁,这一对可爱的小夫妻就在这儿安家住下来了,给唐若妈和华华家添了一对共同的邻居。 “不知大厦许栖无、频已衔泥到座隅,曾与佳人并头语、几回抛却绣工夫!” 这一对美丽的燕儿,不但经常叽叽喳喳和唐若并头而语,后来干脆又帮她添了另一位邻居——一只可爱的燕宝宝。 它们夫妻俩,团团转着去捉虫子回来喂燕宝宝,和人间小夫妻精心养育自己的孩子一模一样的辛苦。燕宝宝扑闪着稚嫩的翅膀,喳喳叫着接过父母口对口哺来美味的虫子,其实,它和哇哇大哭着边哭边将慌乱的年轻妈妈撩衫送来的瓶瓶含在口中,一边大口大口吮吸的幼儿又有何分别呢? 这燕儿,其实是至情至性的小生灵。 为了幼儿,它们是绝对的不辞劳苦,毫无怠意。 它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把宝宝养大。 等雏燕渐渐长大羽翼丰满之后,终于有一天,在燕子夫妻的鼓励下小燕展开它尚带着一丝稚嫩的翅膀,摆动漂亮的尾巴轻轻一剪,它已经和父母一样飞在湖水倒映的天空中了! 唐若经常站在不远处静静看那一对燕儿夫妻忙碌,看着它们冬去春又回,心中思量着它们是否也是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呢? 此时春去夏来、万物生机盎然,燕儿夫妇带着宝宝早早就出去觅食啦。 这时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传来,那一对燕子夫妻回来了。 它们真是精灵一样的小动物,所以,请不要伤害它们,请保护这些为人类辛勤捉害虫的小天使,它们是人类的朋友,请大家尽心尽力。 起码。 不要去伤害它们。 唐若看着飞入燕巢的燕子,想着自己终有一天也会如小燕儿一样,告别父母、嫁作人妻,去辛勤地操持自己的小家,生儿育女,这是她的宿命、也是天下女子的宿命! 可是。 那一个斜风细雨中远远而来的可是他么? 那藏在红桃绿柳之中若隐若现的可是他么? 是范云吗? 唐若的眼前有一点点模糊,她竟然伤感的流泪了。 看她的小模样。 正是。 ……吟古韵,问新愁。有何求。斜阳芳草,一曲阳关,分付眉头…… 若华轻轻拭去腮边的泪珠,倒为自己的多愁善感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那对燕子才进巢里,又飞了出去。 唐若的心,倒被它们的忙碌带得活泼起来,那一丝丝淡淡的惆怅和忧伤也和蒲公英白白的花儿一样,一阵轻风吹过,轻盈的飞向天空,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背起包包。 出门。 唐若今天没事,就直接去了公司。 湘琴一个人在前台,唐若扯了扯板凳与她并肩坐了,两个女孩子叽叽咕咕的磨牙儿玩。 湘琴扯过一张报纸,指着上面一则有奖征集广告词的信息给唐若看:“唐若,这有个广告征集,资金五千块,你试试?” 唐若正闲得没事做,就接过来仔细看看,原来是一家叫澳派的橱柜公司在征集该公司的广告宣传语,上写一旦采用奖金五千,入围五百等等。 那就试试呗, 唐若边琢磨边拿来纸笔划拉着,后来写出一条:有家、有爱、有澳派。 湘琴连声赞好,她兴冲冲走到样下,去邮箱里投了稿,回来高兴的说如果万一中奖,奖金一人一半,唐若笑着刮刮她鼻子:“财迷!” 这事随后也就忘了。 不过过了一段时间后,电视上的超级明星蒋美丽就开始天天有家有爱有澳派了。 唐若和湘琴一碰头,觉得这事不对呀。 怎么广告词录用了,奖金却没见着? 后来两人打电话到该公司客服去问,电话中传来的是福尔摩斯密码一样的电流声。 没有人声。 唐若和湘琴讨论半天后得出了以下三种可能性: 一、该广告词亦有他人创出且投递在自己之前。 二、该广告词被该公司负责该计划的有关工作人员剽窃私吞了。 三、该公司纯属流氓公司。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么最少应该来个电话发个安慰奖吧,又不是没留联系方式。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只能自认倒霉,这种事情时间久了无法考评剽窃的嫌犯和前因后果,她俩只会投稿又没有什么证据——但那个卑鄙的剽窃人必是该公司具有拆信审阅权的员工无疑。 如果是第三种情况,她们只能送该公司一句国骂罢了! 到了后来,俩女孩子越看那广告越来气,钱其实并不多只不过几千块而已,至于吗? 关键是,自家的孩子被别人抱走了,还愣说是他家亲生的让人来气。 奸商!十足的奸商!绝不会买他们的一点东西,让他们天天有家、有爱、倒闭快去吧!“迟早会倒闭!”湘琴骂道(当然,这是后话)。 此时的唐若,为了奖励跑腿勤快的湘琴,去楼下商店买了几包市面上刚出现的全州湘山小鱼仔,两个女孩子嘻嘻哈哈不一会就把那些又香又辣的小鱼干消灭干净了,香。 辣得香。 今天前台事情不多,绝大部分活都让湘琴一个人干了,唐若没有什么事,就在那里练习电脑。 一开始,自然是练习最基本的打字。 那个五笔字根,唐若本来已经背得很熟了的,可是,因为这段时间一直在学车,所以说差不多又忘了。 所以唐若先捡起那本五笔字根来,认认真真的背了两遍。 还行。 背了一阵子后,唐若开始练习打字,一开始当然是毫无速度可言的,只要能对就可以了。 非常慢。 平均一分钟也是打十个字左右吧。 湘琴的速度很快,湘琴现在已经练得盲打,可以达到六七十个了。 打字也是个熟练工种,关键是要天天练,经常练的话,手就会越来越熟练。 唐若坐在电脑前,打了一阵子字。 打着打着,打累了之后,她突然想起了那天范云帮她申请的扣扣号码。 点开。 登录。 她的好友栏空荡荡的,只有范云一个人。 唐若落伍了呀,对于这种先进的高科技东西居然都不会用,不应该呀。 唐若加的第二个好友是湘琴。 加完了湘琴之后,她开始慢慢的研究qq的功能。 光是打字的话,实在是让人觉得十分枯燥,所以,对于唐若扔下了练习打字,开始研究qq的这种行为,湘琴表示理解。 湘琴笑的对唐若道:“……看到了吧,你如果想加别人为好友的话,首先你要知道别人的qq号码。 然后呢,在有个圆圈的这里,一个放大镜这里,你把对方的qq号码输进去,全部要输,对……不能错。 输进去之后,点确认,点搜索,然后对方就出来了。 这个时候,你就可以发信息过去请求添加好友。 如果说对方没有设置验证信息的话,那就直接就可以添加。 如果说对方要是添加了验证那个步骤的话,那你就要等对方确认,对方那边只要确认了,你们两个人就成了好友了。” 有点小复杂。 唐若尚可理解。 可惜的是,她现在想添加,也不知道添加谁。 范云她已经添加了。 湘琴也已经添加了。 唐若想了想,不知道华华有没有扣扣号,于是唐若就打了一个电话给华华问她:“喂,华华,我想问你个事呀,你有没有qq号呀? 你如果有qq号,我想添加你当好友啊,我在我们公司刚刚登录了我的qq,挺好玩的,真的。” 华华当然有。 电话那头,华华把自己的qq号码报给了唐若。 唐若按照刚才湘琴教自己的步骤,发去了验证信息。 她有华华的qq号码也没有用,华华家里面又没有电脑,现在华华也没有登陆qq,两个人想用qq聊天也聊不了。 湘琴笑着对唐若道:“我跟你说,qq的功能很强大的,不光是可以发信息,而且还有语音和视频功能的。 因为咱们公司前台的这个电脑没有配音箱,你知不知道? 如果说要是配一个麦的话,再配上一个视频头,你就可以跟别人用视频和语音聊天。 那样的话,两个人就跟当着面聊天差不多,你可以看得到我,我可以看得到你。” 是嘛? 还有这个功能? 唐若心想,如果这样说的话,那还打什么电话呀? 两个人开启qq,既可以看得到人,又能听得到说话,不是比打电话强多了吗? 那是。 唐若坐在电脑前,鼓捣了一会自己的qq,也没有鼓捣出什么名堂来,反正就是东点一下,西点一下的,随便乱看。 这个时候。 电工小吴从外面回来了。 他的手里拿着一样东西。 不是锤子。 也不是扳手。 更不是电笔。 而是一只四四方方十分漂亮的纸盒子,纸盒子上印着的是彩色的绸带和巧克力图案,原来,小吴拿的是一盒巧克力。 这个,必须要打劫呀!巧克力什么的,女孩子最爱了。 于是。 在唐若和湘琴嘻嘻哈哈的玩笑声中,小吴乖乖地将那盒巧克力放在了前台的桌面上。 湘琴一边拿着一颗巧克力,剥去纸放进嘴巴里,一边笑道:“小吴老实交代,你买这盒巧克力是给谁买的? 是不是给我们唐若买的,嗯?从实招来。” 唐若一撇嘴:“瞎说,湘琴,我看小吴的巧克力是给你买的吧,你老实交代,和小吴是什么关系?你是不是小吴的……” 后面的半截话,唐若没有说下去。 湘琴过来挠唐若:“胡说八道什么呀,这个你要问一下,小吴到底是买给谁的了,但是,不管买给谁的,反正他不是买给我的。” 小吴伸出右手的拇指和中指,挠了挠他那两根细细长长如同女孩子一样的眉毛,同时是憨笑的:“也不是专门买给谁的好不好? 我就是刚才在超市的时候买东西,想买一把牙刷和牙膏,看见了这个巧克力盒子很漂亮,再加上它本身又打折,所以就顺便买了一盒,你们不要想多了。” 湘琴伸出手指点着小吴:“好呀,小吴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跑到外面去逛超市……” 小吴感觉自己说漏了嘴,赶紧双手合十:“小点声,小点声,不要让唐小英听见了,让她听见了的话就麻烦了。” 这时。 唐小英办公室的门打开了。 “喂,小吴,来来,来我办公室,快点快点,我正好有事找你呢,快点过来。” 小吴一咧嘴。 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 他赶紧一边大声嚷嚷着:“好的,主任,来了来了来了。” 一边屁颠屁颠的从前台转过身去,大步朝唐小英的办公室走了过去。 呵呵。 至于他刚刚买的这一盒巧克力嘛,本来数量就不多,此时被唐若和湘琴两个人,你一颗我一颗,吃的只剩一半了。 少吃点甜食。 妹妹们。 甜食吃多了,会生蛀牙滴! 唐若觉得那个巧克力的包装盒挺漂亮,如果拿来装一些她的什么小发卡之类的那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倒是挺不错的。 可惜。 巧克力没有吃完。 于是唐若就对湘琴道:“湘琴,你看这个纸盒子挺漂亮的,拿来装东西的话肯定很好。” 湘琴对那个盒子不感兴趣,她只对巧克力感兴趣,她才不会干那种买椟还珠的事呢。 第228章 湘琴口中的先玲男友 唐若捅了捅湘琴:“喂,湘琴,你知不知道先玲现在去哪里了?” 湘琴眨眨眼,脸上露出了一种莫名其妙的表情出来:“听说先玲找了一个很有钱的男朋友,是咱们这儿的大老板,金铂利集团的老总哎,她现在好了,她现在也不用上班了,发达了,成了人家有钱人家的太太了。” 唐若很奇怪:“怎么?你见过她吗?她又来过咱们公司吗?” “我不是在公司见她的,我是在外面见的,有一回我去灵渠市场买东西的时候,看到马路边停了一辆车,嗯,当时先玲从车里出来的时候,我都不敢认她了,人家穿的很洋气的,光那一身衣服都好几千块钱的。 你是没看到她的样子,画着红嘴唇,涂着蓝眼影,穿的那双高跟鞋的鞋跟,起码有十几公分高,我都生怕她一不小心摔倒了。 下了车之后,她就挽着旁边的一个大老板,往商场走去了。” 哦! 原来如此。 唐若笑道:“这个没办法,这个是人家命好呀,人家大老板喜欢他嘛,你说是不是啊? 按理说,小琴琴,像你长得这么漂亮,应该也有一些大老板蛮喜欢你的呀。 我觉得你现在就是缺机会,一个合适的机会……机遇,不对不对不对,不是叫机会,是叫机遇。 你现在缺一个机遇,如果说机遇来了的话,如果说被哪一个来咱们公司的大老板看中的话,说不定你也不用在这里上班了,也不用在这里当这个破坐台小姐了。” 这话说的。 什么叫坐台小姐? 真难听。 唐若的话说得湘琴的脸一下子耷拉了下来。 “你知道什么呀? 我跟你说啊,就她那个男朋友,你知道是谁吗?是咱们这里很有钱的金铂利公司的老板,金铂利。 那就是个花花公子,你知不知道?你知道那金铂利结过几次婚了?” 唐若摇了摇头,眨了眨眼:“不知道,我又不认识他,我跟他又不熟,我怎么知道他家里面的事。 你知道啊?那你说,他结过几次婚了?” 湘琴“哧”地一声笑了:“我跟你说,光是别人知道的,他起码都已经结过三次婚了。 每一次结婚最多也就是一年两年,然后就又离婚了,具体原因咱们当然不知道啊,有钱人的世界咱们不懂,但是别人只知道的是,他找的老婆一个比一个年轻,一个比一个风骚,这倒是真的。 听说他不光是这样玩女人,另外,他还包养了两三个学生妹呢。 其实也很简单,就是他看中了人家学生妹之后……有一些学生妹,家里家庭条件不好嘛,大概可能也是因为她们爱慕虚荣,所以金铂利就拿钱给人家,他的名义是资助贫困大学生。 是啊。 你想一想。他拿钱给别人,时间久了,一来二去的熟悉了,别人肯定对他感恩戴德嘛,人都是感情动物,是不是? 慢慢地,多多少少就有一点感情了。 然后,再发展下去就不知道什么情况了,也不知道他把人家那几个大学生怎么样了。 我估计啊,他对人家肯定也没安什么好心,肯定没什么好事,你想都想得到了。 你想一想,世界上需要资助的人多了,是不是?那为什么偏偏都是人家女孩子呀,为什么他不去资助那些贫困山区的失学儿童,对不对?” 是呀! 这个问题不好说呀。 这个是两厢情愿的事情,并不是谁勉强了谁,就算是勉强,也只是物质与感情交换的时候所做的一种勉强。 不过,经过湘琴这么一说,唐若倒觉得先玲找的那个大老板人品确实不怎么样,也就是所谓的那种东搞西搞的人。 不要说别的,就通过他这几年离了好几次婚,就能看出这一个人的品行是怎么样的。 十有八九他就是那种打着慈善的外衣,专门喜欢玩弄女性的人,这种人,虽然说有钱,但是实际上跟一个衣冠禽兽没什么区别。 这种人,在这个世界上绝不止他一个。 绝对的。 唐若不管别人家的那些闲事,对不对? 不管先玲找一个什么样的男朋友,跟她与湘琴没有半毛钱关系,先玲也不会把从男朋友那里分来的钱拿给她们这些人用,现在这个社会,只能是个人顾个人。 反正。 只要范云对她好就可以了。 那些社会上的不良风气,范云起码还没有沾染。 现在,如果从经济层面上来讲的话,唐若和范云两个人还正在共患难的时候呢。 这个时候,电工小吴从唐小英的办公室里出来了,他走到前台,看了看自己那一盒已经被这两个女孩子吃得还剩了一半的巧克力,自己捏起一颗剥去外皮,放在嘴巴里面吃了,然后推了推盒子大方地道:“我走了,刚才主任叫我去外面干活呀,这个巧克力送给你们吃了,不要客气。” 没人跟他客气。 湘琴笑着朝他挥了挥手:“去吧去吧,早去早回,对了,中午你在不在公司吃饭啊?要不要帮你留饭呀?” 小吴回头:“好啊,帮我留一点饭,你告诉杨姐啊,帮我留一点饭,我可能……十二点钟回不来,估计要到一两点钟吧,等我晚点回来吃。 哎呀! 其实,是不是很麻烦啊,我在外面吃的话,打个快餐就可以了。” 唐若娇笑道:“你傻呀,我发现你真是个大笨蛋,外面的那些饭菜怎么能跟咱们公司的比呢? 那些快餐没什么营养的,我告诉你,报纸上都说了,有好多快餐店炒菜用的那些油,都是来历不明的油。 搞不好,就是那些什么地沟油,潲水油之类的,你吃吧,吃多了我跟你说得癌症啊,小心你肠子烂掉。” 有没有那么夸张? 有没有那么严重? 小吴朝唐若吐了吐舌头:“你别吓唬人了,唐若。 人家那些开饭店的是有卫生标准的,没有质量监督局的和卫生部门管吗? 你这么说的话,简直无法无天了,那谁还敢到外面吃东西,外面东西都不放心了。” 不过。 话虽这样说,他在临出门的时候还是转过头来冲两个女孩笑了笑,挥了挥手:“行,中午帮我留饭啊,记得多留点汤,杨姐煮的汤很好喝的。” “噔噔噔”,小吴下了楼。 一分钟后。 “噔噔噔”,他又上来了。 小吴脸上挂着一副十分不好意思的笑容:“唉呀,刚才走得太急了,有个事我差点忘记了,唐若,刚才主任找你,她让我告诉你一声,让你去一下她的办公室,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忘记了啊!” 这年轻人。 嘴巴没毛,办事不牢,怎么这么毛毛糙糙的? 湘琴将手中的那一张巧克力纸皮揉成了一个小球。 “啪”的一下,打在了小吴的脸蛋子上。 “咯咯咯咯”,湘琴见打中了小吴,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小吴一捂脸。 这丫头。 唐若就走进了唐小英的办公室。 唐小英在看文件。 见唐若进来了,她放下文件,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唐若,眼皮抬起来,脸上露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 也不知道她那个笑是什么意思。 唐若觉得有点莫名其妙。 按理说,唐小英轻易不会有这种笑容的,她的脾气和她妹妹唐小兰差不多,比较火爆,一般情况下笑的时候,通常是毫不掩饰的哈哈大笑。 唐若不由自主扯了扯自己的衣襟,然后又悄悄地摸了摸后背处的衣服。 唐小英看了唐若大三四秒钟,这时才慢悠悠的从她的抽屉里拿出一个牛皮纸包来。 这个还用问吗? 这里面肯定是唐若和马雪莹的交通费和零花钱呀。 唐小英拿出这个牛皮纸包来,想了想,这时,她脸上的笑容才慢慢的多了起来。 她笑着对唐若道:“……呃,那个……唐若,我昨天打电话给唐小兰了,她说马雪莹可能过一个星期左右回来吧。 嗯! 另外,唐小兰让我把你和马雪莹的零花钱和交通费再加一些,原先的时候是多少来着? 五百,是不是? 唐小兰说给你们加到八百,嗯,在这里,拿去吧!” 这个是好事情呀,唐若听了唐小英的话后,心里十分高兴。 马雪莹早一天回来晚一天回来,都没有什么关系,反正现在还早呢,还没有开学。 零花钱加了三百块钱,这个还是挺好的。 唐若转了转眼珠,心想,刚才唐小英看到自己的时候,她那欲言又止的样子,莫非是不打算将这加了三百块钱的事告诉自己? 按理说,应该不会,这种事情瞒不下去的,只要唐小兰一问自己,马上就露馅了。 不过,那也很难说,毕竟唐小英是唐小兰的亲姐姐,如果说唐小英找一个什么理由,把唐若和马雪莹的这三百块钱给截胡了的话,即使到时候唐小兰追问起来,结果也只能是不了了之。 唐小英没那么干。 唐若把那个牛皮纸袋打开了,里面果然整整齐齐躺着八张大票子,唐若心里挺高兴,这时,唐小英从她的桌子下面又拿出一个袋子出来。 “唐若,这里有一盒饼干,你拿去吃吧,这个是我前天的时候去桂林,在桂林棉纺厂里买的。 这个饼干很好吃的,一般买不到,有时候还要托熟人。 他们都是限量制作限量销售的,我买了几盒,特地给你留了一盒。” 唐若接过那盒饼干,由衷地对唐小兰说了一声:“主任,谢谢你。” 其实唐若还是很懂得唐小英的心理的。 唐若叫唐小兰的时候都是叫她阿姨,虽然唐小兰的官职比唐小英的要大,但是唐若从来没有叫过她经理。 但是她叫唐小英就不一样了,每一次叫唐小英,唐若都是叫她主任。 为什么呢? 因为唐小英是个官迷。 在阿姨、主任、姐姐或者什么姨娘婶娘这些称呼里面,如果说让唐小英选择的话,她最喜欢的当然就是这个主任了。 当然了。 如果说江晔江总将她这个主任提拔为经理的话,那么,她就更喜欢了。 “唐经理”,想一想都很威风。 经理经理,经理是什么? 经理是经营管理,经营管理和主任那又不是一个档次了。 这个也很难说,这个要看江总的心情,如果说哪天江总高兴了,说不定就会把她提拔为经理的,把她从这个小城调到大上海去,让她去上海当总公司行政部的经理也未可知呀。 其实。 唐小英去上海也未必见得好,毕竟那里是总公司,人际关系错综复杂,不像这个小城。 这个小城,因为她有了唐小兰的这层关系,所以说,基本上就是唯我独尊,谁也不惹她。 即便是其它几个部门的经理,其中可能也有江总安插的亲信,但是,唐小英也不怕他们,平常的时候关系搞得也不错,唐小兰跟那些人说话的时候,腰杆子都是挺得直直的,而不像有些公司行政部的主任,完全就像个打杂的一样,见了哪一个经理都要点头哈腰。 不是的,唐小英不是那样的人。 其实,如果说起亲信来的话,按理说,她唐小英才是江总安插在这个公司最大的亲信呢。 当然了。 虽说她们这个分公司人员没有总公司那么多,但是各个部门也很齐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 各部门之间,平常的时候,相互之间肯定多多少少也有一些防备之心的,不管是行政部、财务部还是业务部与公关部等等,都是一样的,毕竟,每一个部门的负责头目,都有自己的小算盘。 谁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呢?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利是什么? 利是钱物。 利是经济,利是一个人能够在这个社会上活下去的根本。 唐小英看了唐若两眼,眼睛里的笑容渐渐变地柔和亲切了起来,她笑着对唐若道:“嗯,行了,去吧,啊,对了,这里这里,我这里还有一份文件,你带给湘琴,嗯,让她帮我打一下,打印出来送给我。” 这个必须的,这个是湘琴的本职工作。 其实。 按理说,这个应该也是唐若的本职工作。 可是,因为唐若带了马雪莹的原因,所以鸡毛蒜皮的杂事,唐若想做就做,不做也没人管她。 反正,唐小英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会指挥唐若干这个干那个的,由着她,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唐若现在公司里,就属于一个放养状态。 她还不知道,远在上海的江总,此时桌面上正摆着一份检查报告。 一份关于马雪莹的报告。 就凭这份报告,不要说唐若是放养了,只要她能带好马雪莹,江晔江总和唐小兰把她当姑奶奶一样供起来都没有问题。 因为。 第229章 水上乐园 江晔。 正拧着眉毛看着摆在他面前的那份检验报告。 右手五指,不停地“嗒嗒嗒”扣动着他那张看上去比一张床还要大的大班枱的桌面。 看着看着,他的嘴角渐渐出现了一抹淡淡的笑容。 那一抹笑容。 看上去那样的神秘。 他拿起桌子上面的电话,直接拨通了唐小兰的号码:“喂,我江晔……我记得那天问你的时候,就是带马雪莹的小女孩……对,唐若,你说给她们两个人每个月五百块钱的交通费和零花钱,少了一点吧? 我感觉你是不是每个月应该多给一点呀,再加一半,给一千,多加的五百块钱不用你出,到时候你走公司的帐就可以了,公司帮你报,好不好?” 电话那头的唐小兰,不知道江总为什么会突然之间关起一个小小文员的交通费来了? 但是,他既然这么说了,这是好事呀。 于是唐小兰就把江总的意思转达给了唐小英:“唐小英,我告诉你给唐若和马雪莹加三百块钱的事情加了没有啊? 噢,加了……八百是吧? 这样,你再加两百,多加两百,凑个整数,给她们加一千……行了行了,你不用问了,你管那么多干嘛呀? 就每个月多加她们一半就可以了,原先五百嘛,现在加到一千,……对,现在就加,就这样了,我还有事。” 于是。 唐小兰一个电话,唐若又多了两百块钱的零花钱。 哈哈。 这点小钱,对于大城市里面的人或许是小意思。 可是。 对于这个连四五线城市都算不上的小城来说,着实不少了,特别是对于唐若,简直称得上是一笔巨款。 唐若很高兴。 很开心。 很愉快。 她从唐小兰手中又接过两百块钱后,高兴地一口气跑到了六楼,六楼,今天中午的水果是葡萄,唐若选了两串最好最大的,她细心地将那些葡萄一粒一粒摘下来,放在清水里洗得干干净净的,装在一个大碗里,端到了五楼前台。 藏起来。 不能被其他人发现,唐若把那一个大碗放在了台下面一只纸箱的上面。 湘琴笑着连着掂了好几粒放进嘴巴里,一口气吃了个流星追月。 “唐若,你真好。” 唐若眨眨眼:“哪里好了?” “哪里都好,眼睛也好,鼻子也好,眉毛也好,全身上下都好,特别是你的一双腿,更好。” 听她这么一说,唐若“咯咯”笑了起来:“我发现你好傻呀,湘琴,傻乎乎的,就算你想夸人,也不是这样夸的吧?” 不过,湘琴的话没错。 那是。 唐若跑腿跑得勤快。 凡是有好吃的,只要唐若在,肯定少不了湘琴那一份,湘琴是绝对落不下的。 包括刚才唐小英给她的饼,她也已经拿了两块给湘琴吃了,不光给她吃,还另外包了两给湘琴。 湘琴。 是沾了唐若的光。 唐若无所谓。 马雪莹没有回来的时候,她就是在这里混日子,她又不用正儿八经的上班,对不对? 从早混到晚。 混完今天混明天。 混完明天混后天。 一眨眼,就是好几天。 又过了几天。 这一天。 范云休息。 那天已经约好了要去水上乐园玩的,必须去啊。 大清早的,范云就接上了唐若。 范云拉着唐若白白嫩嫩的小手,含情脉脉地对她道:“若若,咱们先去吃东西,好不好吃? 完了早餐然后再去,现在还早嘛。 乐满地没那么早开门的,它们那儿九点才开门的。” 行。 吃早餐。 吃完了早餐,范云又去超市里面买了一些饮料零食之类的东西,这些,带到乐满地里去吃。 唐若有点担心的问他:“那里面好像不给带吃的吧? 我们上一次去玩的时候,我记得好像听见咱们旁边的人说了,说不给带吃的。” 范云一笑:“到时候再说呗,那有什么关系啊。 如果让我们带,我们就带进去,不让我们带,我们就把包存在他们门口,是不是啊? 反正这个东西又不会坏,如果说他们不给带进去,咱们就回来再吃呗!” 说的对。 小伙子目光高瞻远瞩,有先见之明。 值得托付终身。 去乐满地可不像去灵渠那么近,走着去就可以了。 去乐满地比较远,必须要坐“慢慢摇”的,所以,两个人吃完了饭就拦了一辆“慢慢摇”,一溜烟奔乐满地去了。 唐若看了看表,现在8:45,就算是9:30开门的话,最多在门口等它半个小时也就差不多了。 无所谓。 等一下就等一下吧。 说实话,乐满地门口古树参天,树荫如盖,其实还挺凉快的,起码,比城中要凉快一些。 到了乐满地门口,这里人还挺多。 而且,今天这里搞,只要是女同志,女同志穿泳衣进去的话,她们的门票一律十块钱一张。 这…… 这是什么套路呀? 范云笑道:“若若,我看你先去换泳衣吧,去洗手间里面换上泳衣,然后等一下就去买票,你看到那个售票窗那里没有啊?那两个卖票的女的在那检查呢,只要是你穿了泳衣去买票的话,就十块钱一张。” 穿就穿。 能省钱,还不是好事呀? 话说,商家搞的这个噱头挺不错的。 起码范云觉得挺不错的。 起码和他一样的男人们都觉得挺不错的,还没进去呢,在门口就可以大饱眼福了。 看吧! 这些美女们,什么样的泳衣都有,吊带的,抹胸的,碎花小短裙的。 这哪里是什么水上乐园玩啊,这简直就是一场泳装秀呀。 许多男人眼睛都看直了。 夏天。 真的是男人的福利啊。 白花花的全是大腿。 买好了票,也到点了,人群呼啦一下全部冲进了乐满地,直奔水上乐园而去。 这个还用问吗? 凡是换了泳衣的,不就是去玩水的吗? 夏天的时候不玩水,玩什么? 难道去玩那些被晒得发烫,贴在肚子上面,屁股上面,几乎能被烫熟了的铁东西吗? 这里的水上乐园。 够大。 是一家典型的大型水上乐园,里面有许多顶级的水上娱乐项目。 第一站。 当然是去玩涵洞啦。 排队。 等。 终于轮到范云和唐若了。 范云紧紧搂着唐若,服务员笑着到:“准备好了没?走了啊!” 橡皮艇一推。 “唰”的一下,顺流而下。 “啊……” “啊……妈妈……” 橡皮艇瞬间滑入了九曲十八弯的涵洞中,飞一般钻来钻去。 只见两人乘坐的橡皮艇,沿着光滑的管壁飞速向下滑动着,忽尔极速直行,忽尔猛地向旁边一折,旋即,又猛向下一个俯冲…… 唐若紧紧闭着双眼,吓得连尖叫,范云则在后面紧紧搂着她。 “啊……” “啊……” 感觉比唐僧去西天取经还不容易,简直就是九九八十一道弯,九九八十一难呀。 终于。 橡皮艇到了终点了,在一个落差极高的地方开始冲刺了,此时只见范云与唐若坐的那只皮筏子,几乎呈90度角,倒栽葱一般落下后,“嘭”的一声,扎在下面的水潭中,激起无数高高的银色浪花。 “妈呀……” 若华一边抹着脸上的水珠,一边娇笑着拍拍胸脯:“好怕,好怕!” 可是。 范云瞅着她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感觉她一点也不怕,估计,唐若应该还想再来一次。 唐若今天穿了一套粉底小黄花的游泳衣,底下,是拒绝走光的紧身短裤,外罩同色短裙。 上面无袖低胸泳衣,乌黑的头发在脑后拿根小黄皮筋儿紧紧扎着,露出了让男人一盯上就再也挪不开眼的嫩白脖颈和后背。 她的胸脯,在脱离了内衣的束缚之后,居然变得高了起来。 高到连范云都害羞的地步。 自从她换上了泳衣的那一刻起,不知道已经接受了多少臭男人们向她投来注目礼。 不过。 唐若可不敢回看他们,那些只穿着短裤的男人们,一个个,看上去真让人害臊。 范云也一样。 唐若倒是敢大胆的盯着他看,她倒不怕他。 她边研究范云边想:男人真是怪,窄窄的一条裤子前面……那里……那里不难受么? 其实。 那些男人们也正在琢磨女人们:这么热的天,还要用厚厚的海绵束着,难不难受? 看咱老爷们,直接甩光膀子,多舒服。 下一个项目。 接着来。 范云拉着唐若来到一个非常刺激的水上项目处,也是本园最刺激的一个项目——大海螺。 确实是个大海螺。 看那只巨型大海螺的模样,恐怕大到要用航空母舰才能装得下。 只见。 那只巨大的海螺,嘴朝上,屁股朝下,倒扣在地面上,凡是玩这个项目的人,就坐在皮筏子上,从最上面的大海螺屁股处“唰”的一下直溜下去。 这个项目。 要四个人才能玩,两个人稳不住重心,三转两转就会翻船。 于是。 范云与唐若俩人就等着。 不用等太久,今天来水上乐园玩的人特别多。 不到三分钟,就等来了一对和他俩岁数差不多的小情侣。 四个人在安全员的指挥下,将身体深深的埋在皮筏子里,双手紧紧抓着把手,四双腿一只叠一只压在一起。 那个一身黑色泳衣的小伙子垫底,范云最上,俩大男孩把俩女孩子四条白皙细腻的腿紧紧夹在中间…… “坐好了没?” “好了。” “好了。” 四个人的表情既兴奋又激动,好像还带着一点点的害怕。 安全员咧嘴一笑。 像他们这样第一次来玩这个的生瓜蛋子,安全员见的多了。 安全员喊声“一、二、三”,用力一推,就将他们的皮筏子推了下去。 这? 尼玛! 皮筏子下去的瞬间,唐若感觉那颗空荡荡的心已经不属于她自己了,不知道它究竟去了何方,她只觉得身体好象没有一点重量般轻飘飘的。 莫非? 这就是传说出的失重? 她觉得自己的耳膜也在橡皮筏急速旋转下滑中鼓满了风,连口中的尖叫声似乎都听不真切了,大脑里一片空白,没有半点思维。 “啊……啊啊啊啊………” “妈妈喂……” “卧槽,卧槽,卧槽……” 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呀,范云简直不知道怎么表达心中的惊恐了,从他嘴巴出来的全是一连串的“卧槽”了。 再看那个小伙子,已经吓软了,吓瘫了,似乎完全没有知觉了。 太刺激了。 太吓人了。 不过。 幸好。 幸好。 幸好再惊心动魄,它也只是个安全的娱乐项目,再刺激的行程,终有结束的时候。 当两个女孩子几乎快将喉咙喊破时,终点,终于到了。 唐若晕晕乎乎下了皮筏子,被范云半搂半抱着,过了好一会子才缓过来。 看来。 如果想追哪个对自己半推半拒的女孩子,拉着她玩一玩这样的水上项目倒是个聪明的办法,一滑二溜三转四吓唬,她就已经直接倒在自己怀中了,还怕不能拥香偎玉吗。 玩完了这两个刺激的项目后,唐若觉得自己应该缓一缓了,老是玩这种刺激项目的话,她的喉咙要不了几下就喊哑了,明天都说不了话了。 于是。 唐若指了指远处的一个环形漂流,对范云道:“哎,休息一下,走,咱们去玩一下那个,去玩一下漂流。” 只要唐若愿意,玩什么都行,为唐若服务是范云同志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好吧! 那就去玩漂流吧。 两个人一人拎起一只橡皮划艇,将身体美美的睡了进去,肚皮朝上,两腿当作船舵,两只手当作船桨,不停地向前划去。 唐若一边向前飘着,轻轻划着橡皮艇,一边用手撩起一些水来,洒在范云的身上和脸上。 范云笑道:“小心点啊,坐稳一点,我告诉你,不要掉水里面去了啊。 这个水可挺深的,你看看那个吃水线了没?有一米五呢。 你掉进下的话,我告诉你,你不会水性的话会淹着的。” 范云同志是想挨揍了。 带着自己的女朋友出来玩,你能让自己的女朋友掉到水里去吗?如果说唐若掉到水里去了,那他就是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是不可饶恕的,不可原谅的。 例如。 前面有一对情侣,那个女孩子坐在橡皮艇上,不知道怎么回事,莫名其妙橡皮艇一翻,她就向左掉下去了。 那个女孩的双手拼命齐抓,在水中扑腾了一下,然后,瞬间站了起来,一边站起来,一边抹了抹脸。 其实水也不是很深,吃水线大概就到她丰满的胸脯位置。 第230章 兴安醉鱼 “让我们荡起双桨,小船儿推开波浪,水面上吹来凉爽的风……” 确是双桨。 还是真皮的。 能够自由自在毫无拘束的玩水,想必是每一个女孩子所有的梦想之一,看唐若就知道了,唐若玩得开心的很。 对于她这样的旱鸭子而言,有橡皮艇的保护,让她在水中嬉戏的时候,胆量不由自主大了,起码有十信以上。 唐若不会游水。 对于这一点。 水可以证明。 看看她现在的动作就知道了。 玩完了漂流,两个人来到了一处比较浅的巨大圆水池子中。 一开始,唐若只是在浅水区玩,最深不过半米。 她游水的姿势,看上去十分可笑。 别人游水都是身子往前探,两手交替划水,或狗刨、或蝶泳、或蛙泳,唐若不同。 唐若游水的时候,两只手撑着地面走的。 就在那浅浅的五十公分的水,也已经到了她的下巴了。 她两只手撑着地面,游来游去,游了一阵子感觉到无趣,确实,这样又没有什么技术性。 范云坐在池子旁边的池台上看唐若玩,觉得十分好笑。 此次唐若的动作完全不像一只骄傲的美人鱼,倒像是一只滑稽的小丑鱼。 于是范云走到唐若身边。 “这个水太浅了,不好玩的,走,我带你到下面深一点的地方,你看到了没有?越往下越深,最底下好像是一米八,一米八的话……你不能去,我们去一米五左右的地方去玩一下吧,我带你去玩一下。” 哥哥带妹妹呀。 那就去吧。 两个人往水深的地方走,一直走到水差不多到了唐若高高的胸脯了,才停下来。 范云鼓励唐若:“来,我扶着你游,你这样子……你身子放平了……对对对,我我我搂着你的腰。 呃。 然后,你腿一打,打扑腾……腿要打扑腾,两个手一左一右的划,你看对面有个女孩子,像那个女孩子那样游。 我扶着你的,没事的,没事的。 你放心,掉不下去的,对对对,要大胆一点,学游泳就要大胆……” 看别人游很容易,但自己游起来却是另外一码事了,这个就是叫做看人挑担不吃力,自上肩头叫苦恼。 在范云同志的保护下,唐若胆子倒是很大,她就按照范云刚才说的动作要领,扑腾了一阵子,两条芊芊手臂像模像样地向前划拉着,两只调皮的脚丫子在水里面不停地拍打着水花。 欢乐的水花溅在扶着她腰的范云脸上和身上。 她却不知道。 范云要使坏。 范云松开了手。 没有了范云的帮助,唐若就好像是一只失去了动力的小皮艇,瞬间无法前进和后退了,同时,好像船底漏水了一样,身子打着漩儿向水底下直坠了下去,慌得唐若两只手在水面上不断地扑腾,口中还连声大叫:“范云,范云扶着我,范云,快点……快快快点扶着我。” 哈哈。 唐若的游泳技术堪忧啊。 范云赶紧搂住唐若的腰。 如此近距离,如此亲密的接触,实在让他心旌摇荡。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呀? 这种感觉无法形容。 范云的一双手,隔着唐若薄薄的泳衣,接触到了她的身体。 范云同志要流鼻血了。 他的意志力还不足以坚定到美色当头之时无动于衷,不光是他,就算是多年得到之士,恐怕也未必能在美女面前永葆初心。 这个没办法。 这个就叫做同性相斥,异性相吸。 范云在这个游泳池里扶着唐若游了一会儿后,唐若不想游了,游累了,她从水里面站了起来,抹了抹脸上的水,笑道:“哎呀,累死了,没想到游泳这么累呀,你去游一会吧,我坐一会,我休息一下,好不好?你去玩一下吧。” 范云嘿嘿一乐:“游泳时要胆大一点,多多少少,也是要点技术的,你都没有游过泳,今天游成这个样子其实也挺不错了。 你跟我不一样。 我们小时候,就我们村子前面那条河,没事的时候经常进去洗澡,一个猛子从这边扎过去,基本上就到了河中间了,三游两游就到了河对面了。” 唐若当然跟他不能比啊,唐若是个女孩子呀。 农村的那些男孩子,从小到大一个个几乎都是把夏天在水里面泡过去的。 他们肆无忌惮。 他们浑身脱得光溜溜的。 他们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女孩子不一样,女孩子怎么能在光天化日之下,浑身脱得光溜溜的,和男孩子一起到水里面去洗澡呢? 那时候。 可不要说什么泳衣。 就算是范云他们村子里面的那些大姐姐,婶婶伯母们,如果说真正的想要是去河里面洗澡的话,也只能是穿着衣服将身体泡在水里凉快一阵子,然后再湿淋淋的出来,她们也不敢脱光了衣服到水里面去啊。 想都想得到了。 范云拉着唐若的手,将她扶到游泳池子旁边的一个台子上坐下,笑道:“那好吧,那你在这坐一会休息一下,我去游一会。” 范云游泳的动作还是很潇洒的,他一会儿狗刨,一会儿自由式,一会儿还将身体从水面上反转过来,肚皮朝天,整个身体飘在水面上,只靠两只手和两只脚在那里轻轻摆动,就可以保证身体悬在水面不会沉底。 旁边潜水区,有好几个小孩子羡慕的看着他。 特别是他将肚皮朝天翻转过来,漂浮的时候,有一个小孩子在浅水区偷偷学着他的动作游了一下。 没想到,弄巧成拙,那个小孩子一下子就沉到水底去了。 当他扑腾地从水里面站起来的时候,已经喝了好几口不知有多少人洗过臭脚丫子的池水了。 有些动作,真不是随便学的呀,不过孩子,勇气可嘉,值得表扬。 范云游了一会后。 回到了唐若的身边:“怎么样?水上乐园好不好玩呀?你看今天,天气这么热,在这里玩水是不是很舒服呀?” 唐若抿嘴一笑:“好玩,挺好玩的。” 好玩那就多玩会。 这个水上乐园里有一个很大的激流冲浪,一定要玩一下。 两个人肩并肩手拉手走过去。 看见那一道,又一道犹如大海之中海啸一般迎面扑来的波浪,唐若开心的哇哇大叫:“范云,快来快来,来玩这个,这个好玩,你看看这个,好玩哇,这个浪头好高啊,好大呀,你看看那些人,哇,一些人都被打翻了。” 确实好玩。 每个人套着一个游泳圈,在那滚滚的浪潮面前,如同一片不断漂浮的树叶一样被波浪推来推去,一会儿推到西,一会儿推到东。 这是一种什么感觉? 一种随波逐流的感觉,一种无拘无束身心一起放飞的感觉。 唐若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珠,咯咯笑着对范云道:“范云,范云,你不要走远了,你就跟着我旁边嘛,这个浪好大呀,快点,快点过来,范云……” 放心。 范云不会走远的,范云绝对不会像一些带着女伴前来游玩的臭男人那样,到了这种全是花姑娘的地方,两个眼睛都直了,贼溜溜的眼珠子跟电动小马达带动的雨刷子一样东边刷过来,西边刷过去,不知道到底是刷些什么。 范云就站在唐若的旁边,两手把着她的游泳圈。 把也没用,如果说大浪来的时候,两个人就会被水推的连连向后飘去。 浪头是从高达10余米的上空倒下来的,就等于是一只巨大无比的盆子,将满满一盆水水瞬间从倾倒下来一样,那种落差,形成的力量和速度可想而知。 好玩。 确实好玩。 每当一个大浪头来临之时,所有的人就会不约而同的发出一阵阵尖叫声。 “啊……” “哈哈哈哈……” “我槽,我槽!” 话说。 不知道为什么。 一个人上班的时候。 感觉时间过得特别慢。 但是。 玩的时候,时间却又过得特别快。 譬如范云和唐若。 两个人九点多钟进的水上乐园,不知不觉,就玩到了下午三点钟。 一直。 玩到唐若感觉已经起腻了。 两个人这才从水里爬出来,走到淋浴的地方,冲凉,换衣服。 必须要冲凉换衣服了,因为不知道怎么回事,唐若感觉到肚皮饿得要命了。 说来也奇怪,平常的时候,她只要吃了早餐,中午这一顿饭吃多点吃少点都没关系,甚至不吃,好像也不感觉怎么饿。 但是今天。 唐若到了水中之后玩了一阵子,还没过多长时间,其实她就已经有点饿了。 很奇怪。 不知道是因为游泳消耗体力太大的原因,还是什么别的原因,反正,唐若感觉到自己已经很饿了,她娇笑着对范云道:“好饿呀,感觉快饿死了,我们去找地方吃点东西吧,好不好?” 范云也饿了。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好吧。 那就去吃东西吧。 唐若亲热的挽起范云的胳膊,四季小吃店,走起。 两个人坐上“慢慢摇”,一溜烟跑回了老广场。 四季小吃店,在中心广场古戏台和三台路交叉路口之处,这儿有一个转角楼,四季小吃店就在转角楼的二楼上。 这会,因为不是饭点,人并不多。 范云和唐若两个人找了个临街靠窗的位子坐下来,点了一条水街醉鱼和一份素炒白菜花,又叫了两支漓泉纯生啤酒,一对没有丝毫生活压力的小情侣,一边看着街上的车水马龙和城市风景,一边亲亲热热吃吃喝喝,范云帮唐若也倒了一点啤酒,唐若抿了一口,感觉还可以,于是就陪着范云喝点。 她酒量实在有限,也只是点到为止,陪着范云在这里罢了。 小店的水街醉鱼做得非常美味可口,本店的拿手招牌菜嘛,开玩笑。 鱼。 是五里峡大水库纯天然野生大鲤鱼。 水。 是从峡谷深泉中汲来的清凉水。 连垫在周围的黄豆芽、绿生菜和红辣椒也味道极佳,正宗本地有机食材精心打造的一道色香味俱上上乘的本地名菜。 醉鱼被捉在铁盘中,放在一只酒精小铁炉上,不要说里面的鱼和菜了,就连盘子都被小火苗烤得咕嘟咕嘟冒热气。 一个字:香。 不光香,份量还足,兴安人民很实诚。 两个人一鱼一菜吃不完,还剩下老大一条鱼尾巴。 鱼头。 被唐若消灭了。 她喜欢吃鱼头、鸡爪、鸭掌等等多骨而有嚼头的东西,只见她又嗫又吸,吃得津津有味。 那份素炒白菜花也是一道好菜,这菜花拥有北方大白菜里,那黄黄嫩芯儿的清甜可口,甚至,远远胜之。 它的样子和广东的白菜花有点像,但又不是那么长短一致均匀,因为它是直接从母体中间掐下来的,所以看上去白菜花的样子或长或短,粗细不匀。 这时节。 按理说应该还没有白菜花,但,这小店却几乎一年四季都有这玩意,据说,店老板在山巅之上一年四季白雪皑皑的华南第一高峰猫儿山上有种植基地。 谁知道呢? 有得吃就行了。 这菜花在本地绝对是好吃到没有之一的一种青菜,每到种植季节,家家户户必种,就和这儿的家家户户必腌渍的酸辣椒一样不可缺少。 每到花开时节,园里、地下,老远看见一片油菜花似的金黄,看上去赏心悦目、吃着甘甜可口,就算是普天下的青菜进行全国大赛,它也可以名列前茅,绝对能拿金奖的一种蔬菜,不得不让人赞叹,小城的人们真有口福。 范云喝了一口啤酒,夹了点黄豆芽放在口中,看着吃得一脸幸福的唐若笑道:“慢慢吃,不着急。” 边吃,范云边讲了个笑话给唐若听。 “若若,讲个笑话给你听吧。” 唐若眸光中星光点点,莞尔一笑:“好呀,快讲吧!” 范云眨眨眼。 “有一只狼宝宝,它一生下来不吃肉只吃素,它父母很担心啊。结果有一天看到狼宝宝追一只兔子啦,父母很欣慰。然后狼宝宝抓住兔子说:把胡萝卜交出来!” 唐若“嘿嘿”一下笑了。 “再讲一个给你听,还要不要听。” “好呀,好呀,快点。” “记得我小的时候,看见邻居家姐姐在吃锅巴,我也想吃,但是,又不好意思跟姐姐要,于是我就问姐姐:锅巴脆吗?姐姐扭过头看着我,然后她拿了一块放在嘴里,说:你听……” 边上的服务员扑哧乐了,心说这小子够贫的。 吃完了饭,唐若去买单结账,这服务员又心说:原来是个小白脸。 第231章 唐家来客 第二天。 上午。 唐若正在隔壁华华家和华华玩呢。 这个时候。 唐若的手机响了,电话那头,只听见她妈妈的大嗓门嚷嚷着:“唐若,在哪呢? 家里来客人了,赶快回来!” “……哦哦,好的,马上回!” 唐若望着华华,“家里来客了,老太太让我回去。” “那行,那你回去吧,摆驾回宫。” 唐若提起粉嘟嘟的小拳头轻轻捶了华华一下:“傻瓜,我就是回去看一看谁来了,这大夏天的,跑到别人家里来,真是的。” 她和华华两个人说笑着,还没出门呢。 唐若的手机又响了。 电话那头只听见唐若妈的大嗓门嚷嚷着:“唐若……家里来客人了,快点回来。” “哦哦!好的,马上回。” 真是烦死了。 催了又催。 唐若迈步下了华华家的楼,“噔噔噔噔”顺着自家楼梯走回家中。 推开门一看。 唐若进门就瞅着了门茶几旁放着的一大堆东西,不用说,肯定都是客人带来的礼物。 她再眨眨眼看看屋里。 客厅的板凳上,坐着两个人,一个岁数大的,穿着身军装,瞅瞅肩章,官还不小。 虽然唐若不知道,但是,她也是听范云介绍过的,另外一个,光看那些星星豆豆就知道了。 官不小。 另一个年轻的,穿着一身藏青色的西服,理着小平头,长相虽然看上去一般,其貌不扬,但双眼灼灼,亮得惊人。 那双眼睛,倒给他平凡的相貌增加了相当的一些不平凡。 果然。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句话一点也不假。 年轻人瞅了唐若一眼,赶紧站起来,唐若看着他的那副样子,好像低眉顺眼的,他居然红了脸。 那个岁数大的也站起来了,笑哈哈道:“你是小若吧?还记得陈伯伯吗?” 唐若点点头。 表示自己记得。 她十分有礼貌地对这个部队上面的大官笑道:“陈伯伯好。” 唐若感觉。 陈伯伯和自己小时候见过的那个样子,似乎并没什么太大的变化,她对陈伯伯的印象居然还很清晰,唐若大大方方冲陈伯伯点了点头:“陈伯伯好,您请坐,我去给您沏茶!” 她伸手打开木头储物柜,漱过几只青花瓷的茶盅,捏了一些龙井茶放在茶壶里,沏了一壶香喷喷的茶。 斟好茶。 唐若把两杯茶端到了客人面前:“陈伯伯,请喝茶。” 那个年轻人偷偷瞄了她一眼,就象她也在看自己一样,他居然更加不好意思起来,脸越发红得厉害了。 唐若心中轻轻笑了一下,转身又去冰箱里,把一些葡萄、香蕉满满搂在一个装水果的塑料大篮子里,端出来,放在客人面前的茶几上。 “陈伯伯,请吃水果。” 这时候,楼梯处脚步声响起来,门一开,唐开余回来了。 他今天又跑到林业局去打听房子的事情了,在那里还没坐多长时间呢,就听电话里老伴说阔别多年的老陈来了,可把他高兴坏了,马上把房子的事一抛,急急忙忙赶回来了,他那已经有点谢顶的脑袋还没进门呢,声音倒先闯进门来了:“老陈,是你吗?” 唐若家来的不是别人。 正是唐开余的老战友。 陈加祥。 老陈。 陈加祥见唐开余回来了,和那个年轻人急忙站起身,迎了上去,唐开余和陈加祥四手相握,一别经年,乍一见面,两个人的喉咙竟都哽住了。 千言万语不知道从何说起。 老兄弟见面,人未出声,眼泪倒先掉了出来。 旁边的小伙子赶忙道:“唐叔叔好。 陈加祥伸手抹去泪水:“兄弟,这一个是你的侄子陈战,我这次……唉!我这次特意带他来看望叔叔和婶婶,认认门。” 唐开余让着这爷俩坐下,唐若又去替老爸沏了一杯茶,自己则坐在另一边在小板凳上看他们几个人拉话。 于她而言。 不知道客人是为何而来。 相信她老爸老妈也不知道。 陈加祥来得很突然。 再看陈加祥和唐开余。 老兄弟见面,不用多说,他们的话肯定肯定多得不得了,两个人说个不住。 陈加祥道:“自十多年前一别,我心里……嗨!兄弟,哥哥我无时无刻不想着,能和兄弟再见见面…… 可是,从前一直在基层瞎忙活,天天琐碎事多的很,你弟妹又得了个胃癌,在那儿苦捱日子,陈战又小,家里一时半会也不能离人,就实在想不起到你这儿走一趟。 前年。 陈战军校毕业,参加了工作,唉!他妈又扔下我们爷俩一个人去了…… 我就想起,一定要带陈战来认认门,对了…… 咱们原先那支老部队,现在改编为武警了,我也跟着调到武警总队了,陈战毕业后也分到支队特勤了。” 唐开余看了陈战一眼。 陈战忙叫一声:“叔叔好!” 唐开余瞅瞅陈战,这小伙子和他父亲一样,貌不出众,不过看上去倒精精神神的,十分耐看。 今天。 陈战身上穿的那套藏青色西服洗得干干净净,脚上一双黑皮鞋,擦得锃亮,天蓝色的领带、雪丝绒衬衫,浑身上下精精神神,利利索索,往沙发上一坐,腰板挺得倍儿直,张口说句话,中气十足。 唐开余心里不由夸了一句:虎父无犬子,陈加祥有子如此,足慰平生。 唐开余抬手指指唐若,明着是说给陈加祥听的,其实,旁边的陈战竖着两只机灵的耳朵,一个字都不漏的,全部听到了心里。 “……这个是你二侄女唐若,你大侄女唐敏现在桂林上班,嗯,你侄子唐欣在广州星海音乐学院读书,他现在考上大学了,在那里学音乐呢,平常的时候,都是唐若在家,她就在县城上班…… 这丫头性格平和、心地善良,倒还挺随我的。” 说完唐开余呵呵呵笑了几声。 也挺搞笑。 唐开余他这是赞美自己的女儿,不遗余力呀。 唐若脸一红:“爸,哪有自己夸自己的…孙伯伯,您请吃水果,嗯!你也请啊。” 她顺便也招呼了陈战。 陈加祥也呵呵笑了几声,他冲唐若点点头,而后,就你一句我一句和唐开余絮叨起以前那战火纷飞的峥嵘岁月了。 唐若瞅着陈战一个人坐在那儿闷不作声,就轻言细语道:“陈战哥哥,你请喝茶。” 陈战冲她笑笑,端起茶杯啜了几口。 又过了一阵子。 唐若妈挎着满满当当一篮子菜上来了,她笑着对陈加祥道:“大哥,你和老唐先唠着,我去厨房做饭!” 陈加祥也没和她客气。 不用客气,他和唐开余之间有过命的交情,没必要说那些虚情假意的客套话。 他只是冲她来了句:“好,弟妹你忙去吧!” 唐若跟着她妈妈进了厨房:“妈,我来帮你弄菜。” 娘俩就把篮子里的菜一样样拾掇出来。 嗬。 十分丰盛。 唐若妈不但买了两只张牙舞爪横行霸道的大闸蟹,还买了一条摇头摆尾活蹦乱跳五里峡水库捕捞上来的深水大鲤鱼。 另外,还有两对失魂落魄两眼泛白的人工养殖青蛙。 除了这些。 还有四五只早已经吓破了苦胆,抖抖缩缩的肥鹌鹑。 这一顿饭。 破费不小。 得花不少钱。 除了这些活物之外,唐若妈还买了韭黄、香菜、葱姜蒜,茄子黄瓜,西红柿。 呵! 有客自远方来。 不亦忙乎。 娘儿俩在厨房里好一阵忙活,又煎又炒,又蒸又炸,焖煮炖、爆煸烫,很是折腾了一阵子后,满满当当,摆了一大桌子菜。 娘俩忙活得差不多了,双双除下腰间围裙,洗了手,从厨房中出来了。 这时候。 唐开余已经把孙家父子让过来,五个人一起坐了下来。 唐开余早早洗净了几只几乎从未用过的,晶莹剔透的高脚琉璃杯,并且,还拿出了他那一瓶从来舍不得喝,珍藏多年的贵州茅台酒,满斟五杯。 唐开余举杯在手:“大哥,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记得兄弟我,这么千里迢迢来看我,太让兄弟我感动了…… 今天,为咱们兄弟的重逢,也为孩子们的成长,咱们一起干了这一杯。” 说完。 他和陈加祥一碰杯,两人一饮而尽。 唐若娘俩和陈战也举杯,陪着干了。 两家人边吃边唠。 这一顿饭,足足吃了个把钟头。 原来。 陈加祥在部队时,曾立过一次一等功,被破格提拔为干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他,居然也从最初的排长熬到了现在的副师级干部,后来,部队改革把他们这支部队全改编成了武警,于是他又被调到了武警总队。 至于陈战。 他从小跟着父亲在部队里长大,耳濡目染,当然也爱上了军装,后来陈战考上了军校,毕业后,又以优异的成绩分到了总队特勤科,执行一些保卫首长护送外宾等重要任务,最近一段时间,部队没什么任务,陈加祥就带上了他一起来了。 来认认叔叔婶婶。 吃过饭。 唐若重新又沏了几盅香喷喷的茶,他们三个大老爷们,仍旧回客厅闲谈。 唐若在厨房帮妈妈收拾锅碗瓢盆,娘儿俩边忙活,边说着一些话,唐若妈就问:“唐若,昨天跑到哪儿玩去了?” “水上乐园呗!” “哦!跟谁一起去的呀?” 唐若瞟了她妈一眼。 什么意思呀?她感觉她妈肯定话里有话。 跟谁去的?其实还用问明白吗? 不用说她妈应该也知道呀,唐若肯定是跟范云一起去的呀,唐若妈又不是没见过范云。 对不对? 陈家爷儿俩又坐了一会儿,陈加祥说下午要去县看守所慰问一下那儿的官兵,就告辞下楼。 唐开余扯住他的手,让他一定回来吃晚饭,并再三叮嘱让他在家里住几天。 陈加祥应着,和陈战告辞下楼。 陈战又过来和唐若娘俩打过招呼,一家三口把陈家父子送上车,看着他们父子两个人开着车一溜烟走了。 这时候。 华华从她家楼下的门里走了过来,她凑过来,亲热地挽起唐若的胳膊:“唐若,刚才那两个人是你们家什么亲戚? 那个小伙子长的可真精神,眼睛亮得放光!” 唐若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脑勺:“小姑娘,有你什么事?” 华华吐吐舌头:“快点,老实交代,我这不是关心你嘛。” 两个小姑娘在楼下说说笑笑。 唐开余回到楼上,他先是喝了一口茶,然后轻轻皱了皱眉毛,对唐若妈道:“老婆子,刚才加祥兄话中有话,说得不清不楚,让人听不太明白他什么意思。” “哦?说什么?” “他说到陈战今年二十一岁,又问咱家丫头多大,陈战和唐若应该相差两三岁吧? 对了,老陈还问唐若有男朋友了没有,哎,老婆子,咱们唐若有男朋友了没有?” “你个老东西,胡说八道什么呀。” 唐若妈嗔道。 唐开余的话,被推门而入的唐若听到了。 唐若一抹红霞飞上面颊:“爸,你说什么呀……不告诉你,我不说不说,就不说。” 呵呵! 嗨嗨。 又过了一天。 那个像女孩子一样会脸红的年轻小伙子陈战,大清早的,居然又来了。 此时,他正坐在唐若家的板凳上,喝着流入肚里说不清道不明滋味的茶水。 昨天。 他们爷俩去了县中队,中队的两个主官毕恭毕敬请首长给底下的兵们讲一讲,陈加祥欣然应允。 他决定,给这些一个个大眼瞪小眼看着他的武警战士们,上一堂关于人生与理想的课。 但是。 陈加祥命陈战不必陪同了,而是让陈战先去唐叔叔家,自己上完课后就到。 陈加祥还特意嘱咐陈战买些什么什么东西,等等。 陈战抓耳挠腮想了一阵子,他也没听他老子的话,而是跑到水果店里,买了一个大大的果篮,然后顺便在旁边花店又选了一束香喷喷红艳艳的玫瑰花,一手一样,来到唐家。 进门喊声婶婶,陈战把果篮递给唐华妈,而后,又将玫瑰双手捧到唐若面前:“唐若妹妹,初次见面,我不知道该送些什么给你,只好买了一束花来,请你收下。” 唐若抿嘴一笑:“昨天不是见过面了吗?陈哥哥太客气啦。” 她顺手接过了花束。 陈战被唐若抓住了语病,倒闹了一个大红脸。 唐若妈道:“妹妹,你招呼下陈战哥哥,妈妈先去楼下干活,等下上来。” 唐若一边应着,一边把陈战带来的水果洗了,陈战看着这些龙眼枇杷,杨桃什么的,他只捏了几只龙眼,慢慢剥着皮吃。 唐若陪陈战坐了一下,她站起身来,走到那捧玫瑰花束旁,看了看,笑道:“陈战哥哥,你买的这束花,一定花了不少钱吧?” 陈战摇摇头。 不对。 他赶紧又点点头。 突然之间,他意识到唐若的这句话简直就是一个陷阱,根本没法回答。 见陈战脸上一副狼狈不堪,尴尬无比的样子,唐若抿嘴笑了。 孙战看着站在玫瑰花前,看上去比玫瑰花更娇更艳的唐若,听着她金珠落玉盘般清脆的声音,一时之间,只觉得天地间浑然无物。 唯独。 只剩下面前这个玲珑娇俏的姑娘了。 第232章 陈战的故事 这时。 唐若踱到了鱼缸边,去看她的那条俘虏——那条她与范云在农家乐玩的时候,钓上来的小鱼。 陈战也来到她身旁,他瞅着那条灰不溜秋的小鱼,就问唐若妹妹怎么弄条草棵子鱼来养。 唐若抿嘴笑笑,说是和朋友一起出去玩时亲手钓上来的。 陈战的大脑如同捺了06一样跳出来一系列序号——妹妹有男朋友了? 此时的他虽然还说不上如何喜欢这个异姓妹妹,但,作为独子的他,看着娇艳的唐若时,心中自然而然就生出一种强烈的,想保护她的念头。 他觉得。 自从他知道了父亲与唐叔叔的关系后,自己对这个简直和亲妹妹一样的异姓妹妹,就应该象棵青松一样挡在她前面为她遮风挡雨,让她的生活中处充满阳光和鲜花,而没有一丝雨雪风霜。 陈战暗暗发誓:从今往后,他绝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她,绝不! 陈战双手抄在背后,紧紧握着拳头,捏痛了自己的手指。 他对唐若笑了笑。 唐若从他目光中感受的的是亲切,源自父辈的亲切。 不知怎么的。 她就把陈战也当成了自己的哥哥。 唐若一直梦想自己如果能有个哥哥该多好。 可惜,老天爷给她的却是弟弟。 对这个和自己父亲在战场上同生死共患难的陈伯伯的儿子,自己的异姓哥哥,她已经在感情上对他有了深深的信任,这是父辈们的深情厚意衍生出的信任。 坚不可摧。 牢不可破。 陈战也从她的眼睛中读懂了她对自己的信任,于是再一次送给她一个更加温馨的笑容。 唐若和陈战聊着她的小鱼,两个人渐渐都打开了话闸子,聊了许多许多,若华也就知道了孙战哥哥更多的故事。 他。 是个有故事的人。 后来。 唐若看到了陈战手上有一个触目惊心的伤疤,就问他怎么回事。 陈战深深吸了口气。 点燃了一支烟,吸了一口。 ……那是陈战警校毕业后不久,分到边防大队任实习排长的时候…… 有一天。 他带着一个叫朱志国的副班长和四名战士在中泰边境的一个我方哨卡处执行例行检查任务。 记得那天的天气,又闷又热,战士们一个个热得身上的迷彩服都被汗水打湿了,来来往往过了一辆又一辆车,这些战士都检查的很仔细很认真,并没有因为天气炎热而有一丁点儿的马虎大意。 这些可爱的战士。 都是纪律的忠实执行者。 那天。 下午两点多左右。 从泰国境内开来一辆挂着本省牌号的大货车,到了关卡后开始减速行驶,一名战士举起靠边停车牌,示意大货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此时。 这辆货车后面十来米处跟着的一辆黑色奔驰也停了下来,等待检查。 一切都很正常。 大货车司机——一个长相普通的矮胖男人,一边操着不太标准的普通话打招呼,一边将证件递过来,同时还陪着笑,从口袋中摸出烟来让给陈战他们抽,陈战拒绝后,翻着看了看通关证、驾驶证等,都在有效期内,没什么问题。 几个兵已经检查上了。 战士们忙活着。 里里外外将这辆空着的货车检查了一遍,没发现什么,就报告说没问题。 可是。 陈战却发现那名司机的眼神在望向自己刹那之间有一丝闪烁,他觉得,似乎还是有些什么东西没有发现。 于是。 陈战就让一个老兵爬到车厢里再去仔细检查看看。 那老兵敏捷地爬上去,跳进车厢,在上面来来回回检查了一圈,没发现什么问题。 他刚想向孙战汇报:一切正常。 这时。 太阳光一闪,照在他脚下闪亮的钢板上,他突然发现,车厢的钢板有点奇怪,因为那两条长长焊缝,看上去让人觉得有点不对劲儿,具体怎样,一下子又说不上来。 老兵就把枪托冲下敲了敲钢板,车子的前面部份好象没什么问题,但,当他敲到最后面车尾部位时,觉察出钢板下面似乎有夹层,枪托击在钢板上,不是清脆的回音,而是“通通通”的声音, 那个老兵直起身子,抬着望着陈战,用手指着车尾报告:“排长……” 一句话还没说完。 突然。 后面奔驰车上一下子下来了四个手持军用冲锋枪的男子,其中两个对着车上老兵就开了枪,一下子把他打倒在车厢里,另外两个向后面控制室跑,边跑边开枪,打倒了那个站在门口根本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的战士。 看来。 他们是想夺卡。 这是一伙亡命之徒。 这货车绝对有问题。 这时。 在控制室里的朱志国,反应奇快地一下子按下了紧急关门按钮,两条双向轨道门极快的关上了,他又急忙拉下了电掣。 老兵班长毕竟不同。 或者,他以前处置过这种情况也不一定。 其实。 那辆奔驰根本没有想逃跑的意思。 前面那货车似乎比他们整车人都重要。 不然的话。 他们大可直接开车冲卡跑掉。 陈战和另两名在货车驾驶楼位置的战士一个卧倒据枪,趴地上了。 司机也吓得一下子钻到货车底下了,他并没有武器,看来他并不知道什么,也是个受害者。 陈战直接向左一滚,躲在了一棵路边大树后面,那两个战士其中一个滚到了车头前面,躲在前轮后面,另一个没地方去的直接卧倒出枪射击,这名英勇的战士在击倒一名歹徒后,也身中数弹,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不知死活了。 奔驰上。 又跳下两个歹徒来,人员对比五比三。 副班长朱志国将控制室的门从里面反锁了,他缩在小窗户后面向外射击,虽然打不中人,但“砰砰”枪响也起到了一定的威慑和吸引火力的作用。 其实。 朱志国也不敢乱打,生怕子弹不长眼打了自己人,他现在的方向,可是和歹徒一伙儿的。 陈战听着子弹的啸声,判断着歹徒方位,突然,他向左一滚,顺势举枪打倒了一名朝他们这个方向边跑边射击的歹徒后,滚进了路边的排水沟里。 朱志国也打倒了一名——那个家伙已经爬上了哨卡半人多高的门,准备上第二道时,被朱班长一枪揍下来了。 另一名掩护的歹徒,则“突突突”用冲锋枪将小窗玻璃打了个稀巴烂。 吓得朱志国赶紧将头缩了回去。 现在的兵力,三比三,歹徒的气焰一下子熄了下来。 那个趴在车前轮的战士,是这次战斗的灵魂人物,他手中的自动步枪极大的压制了歹徒的火力,使他们龟缩在原地不敢硬冲。 朱志国那边的歹徒急忙撤回奔驰边,战场,变成了陈战他俩和朱志国夹击中间三名歹徒的态势,当然,朱志国并不敢从控制室中冲出来。 当陈战又放倒一个后,那两个歹徒冲货车这边猛扫两梭子将枪中子弹打完,见大势已去,就把枪一扔,高喊“投降”不再顽抗了。 其实。 从歹徒突然发难到结束,战斗也不过短短几分钟的事情。 唯一不能让人理解的是,歹徒为什么不开车逃跑呢? 后来审讯时才揭晓谜底:他们是境外一个叫毒蛇的大毒贩子的手下,奉命押送这辆车厢钢板夹层藏满毒品的货车过境,毒蛇给他们的命令是货在人在、货亡人亡,那两个眼看保不住货的幸存者宁愿接受法律的严惩将牢底坐穿,也不愿意落回到毒蛇的手中。 毒蛇的毒辣。 可想而知。 陈战将两个活的铐起来,那个货车司机趴在驾驶室下面,一动也不动,他伏在地上,已经被流弹打死了——到处是血。 看来,车轮处的这个战士多亏这倒霉的司机帮他挡了子弹,才得以安然无恙,并且在战斗中发挥出了巨大作用,不然的话,战局还不一定怎么样呢! 朱志国向陈战汇报已经打了电话,捺下了紧急求救按钮,陈战不放心,让他再去催一下。 十五分钟后。 两辆坐满荷枪实弹战士的军车和一辆救护车如同疯了一样呜哇呜哇着冲来了。 陈战的左臂也挨了一枪,幸好没打到骨头,但也伤的不轻,子弹从他左小臂中擦着骨头打了个贯穿伤。 这。 也正是他手臂上伤疤的由来。 唐若华圆圆的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盯着陈战。 在她的世界里,每天一睁开眼睛,看到的都是蓝天白云绿叶红花,她的生活中,虽然偶尔也会有不开心不如意的事,可那些都如同过眼云烟一样转眼就会消散。 她眼中的生活,是那么的美好,朋友那么可爱,爱情那么甜蜜,就连大街上的陌生人,看上去也让她觉得那么的平和可亲。 如今。 她才知道。 在同一片蓝天下,还会有那么一群和陈战哥一样的人,默默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年华,甚至是宝贵的生命。 她也看过一些比陈战哥的叙述更加惊险刺激的警匪片枪战片,但是,那只不过是影视作品,是加工过的艺术品,看过那永远打不完的子弹,永远打不死的主角后,她只会轻轻说一句不好看,也就罢了,远远没有此时此刻亲眼目睹陈战臂上那个让人触目惊心的伤疤更让她觉得震惊。 值得庆幸的是。 正是因为有了千千万万个陈战,才有了老百姓们幸福安宁的生活。 他们是人民的保护神,让一切黑恶势力敌对分子胆战心惊。 正是因为他们。 老百姓的每一天才能过得平静详和。 人民向他们致敬,优秀的子弟兵们。 祖国为他们骄傲,共和国的卫士们。 谢谢他们。 谢谢。 唐若心中充满敬佩,真诚地道:“你真了不起,陈战哥哥!” 陈战如讲述别人的故事般平静地讲完这段往事,听了她的赞美淡淡一笑:“也没什么,习惯了就好了。” 唐若却觉得,但愿陈战哥哥这样的习惯越少越好。 但愿人们的生活充满真善美,远离假恶丑。 愿伟大的祖国越来越富强,勤劳善良的人们生活越来越美好。 陈战走到窗前,目光如深夜的太空样深遂看着窗外。 窗外。 阳台上唐若亲手栽的那些花,开了又衰,衰了又开,阳台外的桂花树绿了又黄,黄了又绿,就连那屋檐下的小燕子也懂得寒来暑往冬去春回。 可是。 他那些牺牲的战友们,却已经长眠于地下,再也不能醒来。 一时之间。 陈战竟然陷入到带着苦涩味道的回忆中去了。 唐开余这时回来了。 他那善于观察发现新鲜事物的眼晴,如闪电般瞬间在女儿和陈战身上一扫而过,同时脑子又象一位大师级摄影师发现了美好的事物样按下了快门:咔嚓! 他突然觉得。 如果把唐若许配给陈战的话,倒是让人觉得美气的事。 陈战。 嘿!好小伙子! 此时此刻。 如果陈战能象美国科学家用高科技仪器探知他人思维那样,能够得知唐叔叔的思想活动的话,他一定会激动的跑到唐叔叔面前,拼命亲一亲唐开余的脸。 唐开余前脚刚回来,唐若妈扫完地,也回来了。 因为家里有客。 看她的速度。 她扫的地…… 质量堪忧。 唐若华妈开始张罗午饭,自从昨天陈战来过,边喊婶娘边大口大口吃了她精心做的菜,并赞不绝口之后,她的母爱一下子泛滥了,婶娘! 婶娘也是娘,陈战这孩子从小没了娘多可怜。 没了娘的孩子就好比没了根的草,肚里饿了没人问,衣服破了没人补,寒冬腊月没人添衣加被,炎炎夏天无人减衣,每日三餐饭全都是拌着黄连吞下,一碗冷汤苦丁泡过多时,边吃边想娘泪珠子掉在地上摔八瓣。 陈战虽说跟着他爸。 可。 男人们大都粗枝大叶,管得了东管不了西,顾得了头顾不了脚,连他自己尚且还丢三落四,何谈能够父兼母职。 陈战这孩子不知道从小吃了多少苦啊! 唐若妈把这个自己丈夫救过他老子命,现在口口声声喊自己婶娘的陈战,从感情上几乎当成了自己的孩子。 唐若妈望着陈战的目光中满是慈爱,陈战看着面前这个慈母一样的异姓婶娘,莫名其妙,觉得鼻子一酸,他连忙转身去了洗手间,在里面深深吸了几口气,以男子汉的铁石心肠,硬生生把那一股酸楚刹住,其实,他的眼中,已经有两颗泪珠就要夺眶而出了。 在婶娘这儿,他感觉到了温暖的母爱。 这母爱。 是多少象他这样的孩子梦寐以求,却始终不曾拥有的,可惜,又有多少人不懂得珍惜,而将这母爱任意挥霍。 日日沉醉在灯红酒绿的人,当你在风花雪月夜夜笙歌之时,你是否还会常常记得家中的母亲? 当你背着行囊走在异国他乡之时,你是否还会偶尔回头望望——母亲就象当初送你离家时一样,仍月月站在村口的大树下向你归来的路上不停的张望。 陈战只记得他妈是照片上的一个年轻又漂亮的女人。 她只会永远妩媚的对着他笑,看上去是那样地遥远,那样陌生,从小到大都一样。 话说。 陈战有几回,倒是碰到他老子对着妻子的照片默默流泪,他一定很爱她,自从她死后,他一直未娶,直到现在。 第233章 英雄 陈战无声。 当窗而立。 下午的时候。 陈加祥从部队来了。 老陈来后,也没避讳唐若与陈战,他和唐若爸面对面坐着,谈起了事情。 陈战相陪。 唐若先是给这几个人每人沏了一盅茶,然后也坐下了来,听她爸与陈伯伯聊事情。 那可不是闲聊。 两个人是回忆,是回忆起了一段被尘封在过去的往事。 往事中,唐若爸与陈加祥都是配角。 ……那是—— 他们在战场上的一个傍晚。 当时。 他们连,刚刚打退了敌人的一次进攻。 伴随着夕阳的霞光和抛洒一地的残肢断臂,整个战场寂静得让人窒息。 连伤员都不敢发出一点呻吟,这静,让人心惊胆战。 他们的排长——那是一名桂林兴安籍的,三十多岁的老兵,从掩体中探身举起望远镜,想侦察下敌情,这时,突然从下面不远处飞来一颗手榴弹,落在了他们的掩体中爆炸了。 当时就炸死一名战友。 排长的右眼,也瞬间被弹片击中,万幸的是,幸好有望远镜挡了一下,不然的话,弹片直接就送进了排长的脑袋,当场就要了他的命。 但是。 让人扼腕叹息的是,排长的右眼睛永远失明了。 唐开余和陈加祥因为离爆炸点比较远,倒安然无恙。 他们大声呼喊那个被炸死的战友——他已经停止了呼吸。 排长也晕了过去。 有人咬牙切齿从掩体中一跃而出,用手中的五六冲锋枪狠狠地把那个伤兵打成了蚂蜂窝。 后来。 排长被送往战地医院,命虽然保住了,但却失去了一只眼睛。 ……! 后来。 组织上安排排长转业,他二话没说脱了军装,再后来……再后来就都失去了联系。 陈加祥鬼使神差般,居然又打听到了当年老排长的消息,据说,他就在小城的养老院里,听到消息后,陈加祥激动得一夜未眠,第二天就赶来了。 他此次到小城来,一是看唐开余,二是寻找老排长。 唐开余也很激动。 他和陈加祥商量起怎么一起去养老院的事。 依着陈加祥办事情雷厉风行的性子,现在就去。 唐开余却面色凝重地道:“这个事情先不急吧,我觉得明天去吧,我们明天上午去比较好一点,今天晚上就在我家里面住一夜,然后明天上午我们一起去,好不好?” 行。 找人倒也不急在这一时半刻。 晚饭后。 唐开余和陈加祥又聊了很长时间,唐若陪着陈战,陈站陪着唐若妈边看电视边聊天。 唐若妈看看陈战,一个劲地拿些苹果香蕉什么的塞在他手中,她过分的热情,让陈战两只手都抓着东西,放也不好,不放也不是,哭笑不得。 当然。 同时陈战也感受到了一种深深的慈爱——母爱,是他从小缺失,终生遗撼的最美好的东西。 第二天。 所有的人都坐在陈加祥的军车上,陈战开车,来到街上,陈战先是买了几箱水果装到车里,然后又买了十几箱牛奶。 陈加祥喊道:“陈战,买两条中华。” 买完东西。 挂着wj牌子的军车直奔养老院而去。 车子进了养老院,养老院的院长庄劳石对这帮人的不约而至感到有点奇怪,但是,当他看到了那一大堆水果牛奶后,决定静观其变,于是口中的疑问句也变成了感叹。 他赶紧满脸堆笑来到陈加祥面前:“首长好,请问首长……” 看在东西的面子上,庄劳石连叫了两声首长。 首长送东西来,他绝对没有往外推的道理,他可不是蠢货。 蠢货能当上院长吗? 真是的。 陈加祥也没废话:“领导,你好,我们到这儿来找一个人,你们这儿有没有一个叫杨勇的人?” 庄劳石想了想,点点头:“有!” 陈加祥和唐开余对视一眼,看得出两个人都很激动。 喜上眉梢。 庄劳石招招手叫过一个护工:“去,你去把老杨头叫来,就说有首长要接见他,快去……” 陈加祥一皱眉:“慢,还是麻烦院长一下,辛苦你带我们过去见他吧,好吗?” 庄劳石当然同意。 看在陈加祥肩章那两杠三星的份上,他也得同意呀。 庄劳石将几个人带到了二楼最尽头的一间房。 其它几个房里,有好几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一个个瞪着浑浊的老眼,看着这几个不速之客。 不知来者何意。 进了房。 果然,有一个独眼老人正坐在床前的板凳上,不知道在沉思着什么。 陈加祥激动得手都剧烈颤抖了,他走到独眼老人面前,从上衣口袋中掏出一张已经发黄的照片放递过去。 照片上是一群高举枪支意气风发的年轻解放军战士。 “杨排长,杨勇…… 我是陈加祥啊! 我终于找到你了!” 唐开余也无比激动,嘴唇哆哆嗦嗦着,他早已经认出了老人,虽然,老人看上去比照片上苍老了许多许多。 老人见到这两个人,眼睛突然如电光般一亮,旋即黯然了下去。 老人的嘴也同样剧烈地哆嗦着、颤抖着。 他。 正是杨勇。 他。 也有这样一张一模一样的照片。 他叫杨勇。 跟随父母从外地要饭逃荒流落到这里的,后来,一家子在本县崔家乡落下脚来,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没多久,他的爹娘就双双病死了。 没办法。 当时实在是生了病没钱看,当时吃都吃不上,拿什么来看病? 于是。 杨勇从小象个叫化子似的,东讨西要,吃了数不清的苦,受了数不清的罪,也幸亏这儿质朴的乡亲们时不时的接济他这个孤儿一下子,终于,他也慢慢熬大了。 后来。 老天爷也觉得对不起这个苦命的孩子,于是在他十八岁报名参军时帮助他如了愿,杨勇成为了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他在部队上近乎残酷的对待自己,拼命般的训练,这让他的军事素质战斗本领大幅提升。 后来 杨勇又因为立了一次个人二等功而被破格提拔为排长…… 再后来。 他就上了前线,当时,陈加祥和唐开余都是他手下的兵。 真是。 往事如烟云。 此时,老战友见面久别重逢,一个个激动得不知道说啥好了。 三个人。 六只手。 紧紧握在一起,一个个泪水纵横,泣不成声。 但! 这是战友欢聚的泪,是久别重逢喜悦的泪;这泪,也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擦起了眼睛。 庄劳石看着一身上校警服的陈加祥,心想,这老杨头居然还有这样一位当首长的战友。 庄院长很会量体裁衣,看人做饭,于是他也识趣的献上了几滴泪水,然后,又不失机智的请首长们到三楼去吧,这里人太多了,不如到楼上屋里叙旧。 庄劳石将他们引上三楼后,吩咐护工沏来茶水,然后掩上门出去了。 他实在是个聪明人。 唐若留在楼下,并没有跟上去,只有陈战一个人跟着老哥仨上楼了。 唐若觉得,久别重逢的父辈们,肯定有许许多多的话要说,她认为自己在场不合适,她实在是一个人懂事的好孩子。 唐若在养老院里东看西看。 这个养老院,建在老广场的闹市区。 当时。 真不知道设计人员怎么想的。 小隐于野。 大隐隐于市? 养老院坐北朝南,一拉溜三排四层高不中不洋的楼房,也不知道当年是哪个半吊子建筑师设计的,周围一圈的砖墙倒是用白灰粉刷得干干净净,两扇大铁栅栏门上着苹果绿的油漆紧紧关闭着,把墙里墙外隔作两个世界。 敬老院的院子东南角栽着十来棵水桶粗的大榕树,另外还有几株碗口粗的桂花树和银杏树,阵阵山风吹得枝叶沙沙的响。 树底下。 摆着两张花岗岩的圆桌和十几个石头凳子,有四五个老人正坐在那儿下象棋。 西南及西面有偌大几个花圃,里面种着海棠月季美人蕉、石榴杜鹃君子兰、芍药马铃含羞草、红掌蓝莓三色堇;如今正逢有几种花开的时候,顺风送来阵阵花香倒也让人觉得心旷神怡。 花圃近处,摆着十来组不知道什么单位赞助的老年人健身器械,七八个老人正在这儿伸腰扭胯的做运动。 还行。 不说唐若。 再说楼上。 楼上。 三个老兄弟们谈了许久许久,从每个人现在的情况,一直谈到战场…… 一个个谈得眼泪汪汪,泪水含含…… 终于。 再次相遇时的泪水终于拭干,久违的话也已经讲完。 最后。 唐开余要接杨勇到家中来住,被杨勇没有任何商量余地给拒绝了。 这些年。 他已经习惯了孤独和寂寞。 当年战场上的那块弹片夺走了他的一只眼睛,不知道因为什么特殊的原因,杨勇当然也没争,他不会争什么的。 他本是个孤儿,从小父母就抛下自己去了,他从没要求社会能给自己什么。 如今他老了,哪也去不了,只好又回到这个其实并不是他真正故乡的故乡,住进了这个养老院。 这儿的生活他很满意。 安静。 平和。 他只想自己能一个人静静地度过人生剩下的岁月。 别无它求。 陈加祥和唐开余眼看劝不动老排长,只好暂时放弃,另作打算,他俩将身上的钱全掏了出来,陈战也急忙效仿,开始杨勇不要,最后陈加祥说老排长你再不要我就给你跪下了。 说着。 陈加祥要下跪。 杨勇急忙抱住了他,他不能再坚持拂了这两个老战友的情意。 三个战友来到楼下,六只手再一次紧紧握在一起。 唐若身边两个老头正在窃窃私语:“真想不到,平时看上去沉默寡言,又有些孤僻的老杨头儿,竟然认识部队上面的大官呀!” 另一个老头点点头:“是啊!我也没想到,谁又能想得到? 听说啊,老杨头是部队上面的一个什么……听说还立过功的,真没想到,他居然是个英雄人物啊。” 哦! 英雄! 英雄! 英雄,在共和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和杨勇一样的英雄数也数不清。 不只是战士。 还有警察、工人、农民、或许还有读书的学生娃娃。 他们曾经在某一时刻,为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勇于牺牲,舍己为人,甚至,有些还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有一些被发现宣传,成了家喻户晓的英雄人物模范典型,而更多的,则是无声无息的沉默着,成了无名英雄。 若是不相信,只举一个小小例子。 去云南边防总队那座烈士陵园瞻仰一下,那儿的每一块墓碑下面,都有一位寂寂无名的英魂,每一个名字背后,都有一段惊心动魄的,由鲜血和泪水写成的壮烈故事。 现如今。 许多人将手中的鲜花大束大束献给那些笼罩着某星某星光环的艺人,高喊着他们的名字,在台下看着他们的随意飞吻而掌声雷动,欢欣万分。 可是。 大家可曾知道。 生活中的某一个地方,某一个角落里,还有曾经为了人民和国家长眠地下的英烈们,永远再也不会苏醒——革命烈士永垂不朽! 回到家后。 陈加祥和唐开余又反复商量许久后,终于议定一个看来既可行又不错的方案——由陈加祥想办法把老排长弄到总队干休所去安度晚年,虽然有点棘手,但是陈加祥还是可以办的到,并且能办好的。 议完了老排长的事。 陈加祥问唐开余:“兄弟,你有没有什么困难需要我帮忙解决的?有的话,你就告诉我,我这次回来,一个是落实咱们排长的事情,另外一个,主要还是要看看你。” 唐开余没出声。 唐若妈插嘴道:“陈大哥,不瞒您说,我们家现在除了老唐的身体不太好之外,其它倒也没有什么大的困难。 但是。 就是有一件事……因为老唐在林业局上班嘛,后来身体不好,办了退休,所以现在林业局有什么福利都轮不到他的份。 我就有点不舒服。 不服气。 凭什么呀?我们老唐在林业局上了那么多年的班,凭什么分房子的时候没有我们的份呀? 真的,陈大哥,你如果能帮忙的话,看看能不能给我们林业局里打个招呼呀。 你看看,我家里到现在住的还是以前七八十年代林业局的老房子,夏天的时候热就热得要死,冬天冷就冷得要死。” 陈加祥点点头:“嗯,弟妹,我知道了。” 第234章 范云爸把别人打了 唐开余扯了扯老伴。 他的意思,像这种事情就不要告诉陈大哥了。 唐若妈回身瞪了瞪眼:“你扯我干什么了? 你不要扯我。 这个事情,我一定要告诉陈大哥,我心里就是不舒服,不服气,凭什么他们都可以住新房子?咱们就不行? 你在林业局辛辛苦苦也干了十几二十年了吧? 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 好啊,现在卸磨杀驴,不用你了,就把你一脚踢到一边了,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唐开余很无奈。 他只好朝陈加祥笑了一下,算是承认了老伴的话属实。 属实是属实。 不过。 陈加祥也没有给他们两口子打百分之百的包票,虽然他很想打一个包票给这两口子,但是,毕竟他是一个做领导的人,什么事情都不会说的那么圆满的。 万一搞不定呢? 他倒不是怕在唐开余面前丢了自己领导的面子,关键是,他怕伤了唐开余两口子的心。 做人还是要说到做到,没有做到之前,还是不要轻易许诺,不要给别人期望太高,免得弄出期望越高失望越大的事情来,那样就不好了。 陈加祥嘴上虽然只是淡淡的应着,但是心里却对这个事情十分重视。 他会想办法的。 不过。 陈加祥的态度和表情,落在唐若妈的眼里,让唐若妈十分没有信心。 她觉得房子的事情靠老陈这个部队的领导恐怕没太大指望,还是需要老唐多去努力才行,还是要老唐多去跑,多去争。 毕竟,人家陈大哥是在部队上当官,不是在地方上当官,军地还是有差距的,陈加祥又管不到他们这个小城的事情。 陈加祥朝唐开余两口子挥了挥手:“走了,兄弟,等我忙完了工作,到时候再来,咱们再聚啊。” 陈站迅速拉开车门。 别看陈加祥虽然是他的老子,但是他老子还有另外一个身份——部队首长,所以陈战对他的老子毕恭毕敬,就连开车门这样的事情也必须做到位。 陈家祥上了车,陈战坐在驾驶位上,系好安全带,把着那个方向盘,等陈加祥摇下车窗玻璃和唐开余两口子又说了几句话后,这才挂档、加油门,军车一溜烟朝远处驶去了。 唐开余很感慨,他望着早已不见踪迹的军车方向,叹了一口气:“唉! 没想到和我一起当兵的老陈,现在居然当了这么大的领导了,早知道,那时候我要是不退伍就好了。 如果我在部队上一直当兵的话,说不定,现在也和他一样了,那么,咱家就不是现在这个情况了。” 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如果呀。 如果他在部队上继续当兵的话,极大的可能他就不会和唐若妈结婚,他不和唐若妈结婚,那么又哪里来的唐若呢? 没有唐若,范云又怎么能认识她呢? 所以。 世上没有如果。 唐若妈并没有理老头子,她没有注意听老头子这些自言自语式的唠叨。 她还一直在琢磨着房子的事情,他在琢磨着陈加祥这么大的首长如果出面的话,能不能帮得上自家的忙。 以及。 陈加祥这一次回来,除了找杨勇排长之外,另外的一个意图。 唐若。 对于唐若妈来讲,如果说让她把陈战和范云相比的话,那么她必然会倾向于陈战。 陈战是什么? 陈战是部队的军官干部呀。 而范云呢? 范云只是一个小小的城管。 他们两个人未来的前途,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有着天壤之别。 说起范云。 此时。 范云一没有在宿舍,二没有在上班。 范云此时正站在自家的门口。 一脸黑线。 他黑线的原因,是因为他爸爸范林松和他堂叔范林海。 他爸和他堂叔。 今天把别人打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他们村子里有一户人家盖房子,范林松和范林海都去帮忙,因为,这户人家是他们本家的一个亲戚,亲戚之间你帮我,我帮你,这都是应该的。 这是正常的人情来往。 但是。 早上吃饭的时候,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范林海跟主人家过来帮忙的邻村女婿吵起来了。 吵着吵着。 范林海就跟那户人家的女婿动起了手。 范林海因为身材比较瘦小,打不过,所以很是吃了一点亏,他被那个主人家的女婿摁到旁边,“扑通扑通”捶了好几拳。 这时。 当范林松看到自己的堂弟吃了亏,火冒三丈,他借着一点酒劲抄起地上的板凳,一板凳就砸在了那户人的女婿身上。 老马家的女婿。 范林松一板凳下去,把老马家的女婿砸火了,他直接冲过来,照着范林松来了,跟范林松又厮打在一起,这时,范林海也从地上爬起来,过来帮忙。 打虎亲兄弟。 上阵父子兵。 可是,由于老马家的女婿身材高大,很是有一把子蛮力气,所以他们两兄弟两个人打一个,还是吃了一点亏。 范林松的左脸颧骨被打紫了,范林海身上也好几处伤。 这下子把范家的两堂兄弟彻底的惹恼了,范林海就死死抱住了老马家的女婿,范云爸则抡起板凳,用力朝老马家的女婿头上砸了一下子。 好了。 这一下子。 直接给老马家的女婿头上开了一个瓢。 血,一下子就流了下来。 周围那些喝酒吃饭人,一开始并没有当回事,在农村,像这种嘻嘻哈哈的事情很多,但是,后来看着看着感觉不对劲,他们是玩真的了,特别是当范林松一板凳将那个主人家女婿的头砸出血之后,大家才知道,哎呀!不好,真的打起架来了,这时候众人才上来,七手八脚地将这几个人拉开,可是,拉开也晚了,那个人的女婿头上已经被范林松砸出了长长的一条口子,血流不止。 本来这件事情,一开始是那个主人家女婿不对,但是现在范林松将人家的头打破了,反过来倒成了他的不对。 范云回来的时候,他妈已经失了主意,见到自己的儿子回来了,赶紧对范云已经把这个事情说了一下。 范云就问:“那现在呢?那现在是什么情况? 我爸跟我三叔他们现在在哪里?那个被他们打破头老马家的女婿呢? 他现在又在哪里?” 范云妈急道:“现在老马家那个女婿在卫生室里,你爸和你三叔应该还在盖房子的老马家,要不就是在大街上,你过去看一下。” 范云先去了卫生室。 到卫生室一看,果然有一个头上包着白纱布的男人,失魂落魄地睡在卫生室的床上,在那里打吊瓶。 范云知道这个人肯定就是老马家的女婿了。 于是,他就问了问在卫生室值班的一个本村的医生全家信:“二哥,这怎么样啊?这个头,现在什么情况?” 全家信见是范云,笑道:“还能怎么样?头被打破了呗,你看看你们家我大叔跟我二叔……先打个吊瓶吧,应该也不是很严重,打两天吊瓶,换两天药,应该也就没什么事了。” 老马家女婿一声不吭。 范云扯了张板凳,坐在老马家女婿的床边,他知道应该怎么称呼这个人:“大姐夫,真对不起,我不知道……你看看,今天你跟我爸和我二叔打架,打成这个样子,把你的头都打破了,真对不起。 刚才我问了家信二哥了,他说你这个应该不是很严重,在这里打几天吊针,然后多换几天药应该就好了。 嗯! 你这样啊,你就在这里住着好了,然后你吃什么饭,我让我家里人帮你送过来,好不好? 虽然说你和我爸一一起打架,但是,毕竟你受的伤更严重一点嘛,然后你在这儿打针,换药的这些钱呢,我们家帮你出,你看好不好?” 老马家女婿一开始没出声。 后来又微微点了点头。 示意。 他同意范云的话。 范云也没在卫生室多呆,他感觉有必要先找到老爸跟三叔再了解一下倒底是什么情况。 当他从卫生室走出来,往老马家方向走,走到村子里面的十字大街下面一点的时候,这时,范云发现这里正停着一辆“呜哇呜哇”乱叫的救护车。 救护车旁边站着两个白大褂,此时正在和村子里面的几个人说的什么,大概是问去老马家的路怎么走,又或者是问伤者在哪里吧? 范云霍然发现,在救护车旁边,那十几二十个人里面,她的爸爸和三叔都在。 另外他们老范家好几个叔叔伯伯也在。 现场乱糟糟的。 他加快脚步,三步两步走到救护车旁,这时,救护车旁一个戴眼镜的白大褂,正在大声的对老马家的人道:“刚才谁报的?谁报的120啊?那个人呢?谁打的120?” 范云的脑子急速运转着。 他在短短几秒的时间内,就迅速权衡出了利弊。 因为他发现自己的老爸和三叔虽然也有伤,但是没有老马家女婿那么重。 那么。 这时救护车来了,如果说把老马家的女婿拉到镇上去的话,老马家女婿在镇医院花的钱,那就不是他在村卫生室花的钱这么个数目了,到时候,那个医药费必定会成数倍甚至十几倍的往上增长。 这个钱。 谁出呢? 结果只有一个,必定是打人的出。 另外一个。 如果一旦到了镇医院去看病的话,那么势必挂号单据,病历什么都齐全了,万一到时候老马家的女婿再打电话报个警,拿这些个东西将范云爸和范云堂叔告了的话,这个事情就更严重了。 范云的第一反应是。 将120打发走。 他谁也不管不顾,直接冲到人群里面,走到白大褂面前,大声道:“我打的,我打的,刚才那个120的电话是我打的,嗯,现在不用了,不用了,已经包好了,不用去镇医院了。 谢谢谢谢,谢谢你们啊,麻烦你们回去吧,真的不好意思,辛苦你们跑一趟,谢谢谢谢!” 范云连着说了几个谢谢,一边说着谢谢,一边还将手中的手机对着白大褂摇了摇。 手机就是证据。 证明电话就是范云用这个手机打的。 白大褂将信将疑。 因为他没有见到伤者。 周围那些看热闹的人,看到范云如此大声的说话,好像显得底气十足的样子,一个个,倒都没有出声。 没有出声,是因为他们也不知道这个报警电话是谁打的,没有出声,大概是因为这些人都没有手机。没有出声,大概是因为这些人只不过是想看看热闹而已。 就连老马家女婿的那个丈母娘,也没有出声。 因为电话也不是她打的。 她没法出声。 不过,旁边倒是有另外几个老马家年轻一点的人在那里议论纷纷:“把姐夫叫来吧,车都来了,让他去镇医院去看吧。” “是啊,是啊。” 范云有点着急,他看了看说话的那几个老马家的人。 范云认为,坚决不能让这救护车将老马家女婿拉走,坚决不能去镇医院。 于是范云一边用力挥舞着自己的手臂,一边更加大声的道:“对不起,对不起,医生,刚才那个电话真的是我打的,真的不好意思啊,麻烦你们辛苦跑一趟。 因为…… 刚才一开始的时候,以为很严重,但是后来洗过了,拿药水已经洗过伤口了,包起来了,现在没什么事了。 真的。 谢谢。 真的,打两天针吃两天药就好了,现在不用去医院了,麻烦你们回去吧,好不好?” 老马家那些人见范云说的如此肯定,一个个倒都闭住了嘴,没再说什么了。 这几个人里面,不乏有几个和范云平常时候玩的很好的,称兄道弟的。 估计,这些人也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罢了。 他们自然知道电话肯定不是范云打的,但是,范云毕竟是本村的人,而老马家的女婿却是外村的人,他们犯不着为了一个外村人而得罪范云。 包括老马女婿那个矮矮小小的的丈母娘,可能也是这么想的。 其实,那个女人根本不是这样想的。 打狗还要看主人呢。 在自己的村上,被自己村的人把自己的女婿给打了,这种事情说出去的话,不是让人笑掉大牙吗? 可是,她一个乡下老婆子,没什么见识,平常的时候见了那些公家的人,双腿就直打哆嗦,现在,纵然老马家的这个老婆子肚子里面有千言万语想说出来,可是话到嘴边,却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第235章 事件被成功处理 那个救护车其实倒是很想冲到村子里面,找到老马家的女婿,然后用担架把他抬上车,“呜哇呜哇”,拉到镇医院去。 可惜。 要有人带路才行啊。 不然的话,它能找得到路吗? 人群在这里吵吵嚷嚷。 那个戴眼镜的白大褂见范云这么说,于是转身和同伴嘀嘀咕咕说着什么。 趁这个空当。 范云赶紧走到他爸和他三叔跟前。 除了将救护车打发走这一条主意之外,范云还想了一个坏的结果,那就是,阻挡不住这帮人,然后老马家的女婿一定要坐救护车去医院看,那么,那样子的话,范云就打了另外一个主意。 那是下策。 范云低声对他爸和他三叔的:“爸,三叔,咱们不能让老马家的女婿到镇医院去,到镇医院去,多花钱不说,万一到时候他打电话报警,把你们两个人告了,这个事,就很麻烦。 嗯。 我现在想办法,我把他们搞走,我想尽办法把他们搞走,但是呢,万一搞不走,咱们还要想另外一个办法…… 如果说,老马那个女婿,老马家的人不让在村里看,一定坚持要把他们家那个女婿弄到镇医院去看的话,等一下你们也上车,知不知道? 你们两个人都上车,你们身上也有伤啊,一个巴掌拍不响,这个事情不是说光是你们打了他,他也打了你们,你看看我爸的脸,都乌了,是不是? 你们身上是不是也有伤? 哎! 到时候,你们两个人也一起上车,如果说要是那么搞的话,咱们就不帮他出医药费了,咱们就跟他一是一,二是二来,对不对? 你们也要去验伤,必须要把伤验了,要留下证据。” 范云和他三叔频频点头。 这种事情,旁观者清,当局者迷,他们两个人此时也没有什么好的主意,脑子里面,甚至可能还一片混乱,此时听了范云条理清楚的分析之后,不由的点头称是。 但是。 这是下策。 不管怎么说,互相撕扯,闹大了,毕竟是下策。 最好的还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范云他们这边的人虽然也挨了打,但是挨打挨得轻,所以说自己吃点亏算了,帮老马家的那个女婿把医药费出了,也就算了。 现在的问题。 是先把120的车弄走。 说实话,从镇上面到他们村子里面的这条烂路来,120的车蹦蹦跳跳也要开很长时间的,来来回回就要一两个小时。 只要把这辆车打发走了,等一下再打电话,他们估计可能都不会来了。 于是范云又走到戴眼镜的白大褂那里。 他陪着笑脸,但声音不失硬气和自信的对白大褂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医生,真的麻烦你们跑一趟,对不起,对不起啊,真的,我刚才真的不应该打电话的,这样,要不要到我家里面喝点茶?” 范云同志真是撒谎都不带眨眼睛的呀。 那个电话明明不是他打的,他却硬说是他打的,而此时,却也没有人出来戳穿他的谎言,那么,就当是他打的好了。 乱弹琴。 白大褂一皱眉。 喝什么茶? 此时范云的表情落在白大褂眼里,估计,看上去就是一副十足的刁民模样。 对于这样的刁民,白大褂这样戴眼镜的斯文人,觉得自己不必再与这些村民们进行下一步的沟通了,算了,既然伤者没有出来,也没有人承认,那么还是回去算了,无非,等于这一趟空跑了。 正好。 这时白大褂的手机又响了。 “喂……哪里?哪个村? 啊? 好好好,对!……哎,我们刚才到这里,他们家属说一开始是打了电话的,但是后来说就在他们自己成了卫生室看,不去了。 ……哈哈哈,行! 那我们绕道过去,是!我知道,远…… 远是远了点,但是没关系。 好! 那就这样,那挂了啊,好好好…… 我们现在就去,这边的销了吧,这边他们患者不去了,在自己村里看了。” 范云支棱着耳朵,精神高度紧张,白大褂嘴巴里面的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的落在了他的耳中,当他听到白大褂嘴里面这一连串的信息之后就明白了,白大褂他们这是要走了,要到另外一个地方去拉另外一位患者去了。 范云不由松了一口气。 这就好。 果然。 戴眼镜的白大褂推了推他那副金丝边的眼镜,对坐在车上一直没有下来的司机道:“小王…… 调头,调头,我们到上浦去,……对对对对,到上浦去,那里有一个孕妇早产,还没有到预产期呢,现在肚子就疼起来了,刚才院里让我们快点去,快点快点,掉头掉头。” 孕妇早产。 这是大事,一个肚子两个人呐。 于是,救护车拉响了警报,“呜哇呜哇”,开到前面一个空旷的地方掉头,然后一溜烟向远处开走了。 排气管吹出的尾气,将路上的灰尘吹得尘土飞扬,这些看热闹的人,赶紧往后面避了避。 好了。 现在救护车被打发走了,范云也不再理这些看热闹的人了,第二件事,他还是要再回到卫生室去,去安抚一下那个受伤的,老马家的女婿。 范云到村里面的小卖店里买了一袋奶粉,一袋蛋糕,另外还买了一瓶大铁盒的麦乳精,拿到了卫生室里。 范云将东西放在老马家女婿睡着的那张床头上,笑着对他道:“大姐夫,真对不起啊,我刚才去买了一点东西,嗯,给你补一补,实在对不起啊。 你放心,你所有的医药费,在这里,在我们村子里面看病的医药费,我们都帮你出,你安心养着,刚才我已经问过医生了,他说你这个口子当时流血流的多,但是现在没什么事了,其实口子不是很深的,都是一些皮肉之伤,他已经帮你缝了针了,也已经包好了,打几天消炎针,换几天药,过几天就好了。” 老马家女婿翻了翻眼皮,嘴巴里哼哼唧唧的,也不知道哼起个什么东西,大概无非就是一些:“嗯……好的,好的。” 范云在老马家女婿的床前坐了一阵子,他还想试图在老马家女婿的脸上再挖掘一些什么东西出来,特别是挖掘一下,老马家女婿有没有想再打120,或者打电话报警的苗头。 但是。 范云什么也看不出来。 话说。 范云在卫生室里坐了也将近有一个钟头,老马家没有一个人过来。 看来,他们的家人对自己这个愣头愣脑的女婿也不是十分满意,又或者,他们老马家和老范家的人,此时依旧站在大街上原地,在谈论与交涉着什么东西。 无所谓。 范云把救护车搞定了,现在又把老马家的女婿搞定了。 剩下的事情。 无非就是老马家这个女婿在这里看两天病,到时候结医药费的时候,他们老范家帮他结一下,也就这个样子了。 这样的结果。 范云觉得是最好的。 起码,他觉得很满意。 其实,刚才范云在救护车前陪着笑脸的时候,心中也是做了最坏的打算的。 如果老马家的人不依的话。 大不了。 就跟他们搞。 那么就要实行范云跟他爸和他三叔说的那一条方案了,大家通通到镇医院去,各看各的伤,然后找公家评断,到底谁有理谁有理,到时再说。 范云将双手插在裤袋里,从卫生室走了出来,又走回大街上。 大街上,原先救护车停留的地方,那些人群已经散去,他爸跟他三堂叔也已经不在那儿了。 于是。 范云又拔腿往家走。 他爸果然在家里。 范云回到家中,看着他爸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瘀伤,实在觉得自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爸,你和我三叔你们两个人都是四五十岁的人了,你们干嘛动不动就和别人打架呀? 你看看你今天,把人家头打的,都砸破了,打了那么大一个口子,缝了好几针呢,你这不应该呀。 你这个…… 到时候……说句实话,人家老马家没报警,人家要报警的话,不都把你们抓到派出所里面去了嘛,你和我三叔不麻烦了吗? 你们以后千万不要这么干了,千万不要动不动就和别人打架,现在是什么社会了呀?现在是法制社会,谁先动手打人谁吃亏,你知不知道?” 他爸点点头。 同意儿子的话。 其实,有的时候理智和冲动完全是两码事。 许多时候,一个人的理智会告诉自己,这件事不能这么干,千万要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千万不能这么干。 但是。 冲动上来的时候,却又不管不顾了,管它娘的,先干了再说。 话说回来。 范云今天这个事情办得非常漂亮,他的头脑十分清晰,他成功处理了一起事件,起码是替他老爸和他三叔成功处理了一件隐隐的祸事。 只要不经公,私了的话,一切都好说。 其实真正治疗的话,是花不了几个小钱的,就老马家女婿那头,无非就是吊几瓶水,换一点药,能花多少钱呀? 在自己村子里面看病,村子里面的卫生员当然要向着自己村的人呀。 难不成,还向着外人不成嘛? 可是。 进了大医院可就难说了,大医院里面的那些医生,可不管你三七二十一。 说起大医院的那些医生,有些,确实是太失医德了。 特别是对于那些完全不知道聆听患者倾诉,只顾埋头填写各种化验单的医生们。 很差劲。 有些医生,甚至连听诊器都没有。 有些医生虽然有,但是却不屑于使用,或者说不想使用,因为他们早已经丧失了那种为患者详查细看的耐心。 他们太忙了。 千万不要小看诸如听诊器、体温计这些玩意儿。 看上去,它们是些冰冷的医用器械,只是一块铁,一截橡胶管,一根玻璃棍而已。 可是。 当一个陌生的大夫目光温和的将体温计交给病人,让他夹好时;当大夫把听诊器让病人塞在怀中放在胸口时,这个病人会在刹那之间对面前的医生产生无比的信任感。 假如这个医生再不厌其烦地仔细聆听一下病人的诉说,对之望闻问切,耐心做一做诊治,然后,充满权威的看看体温计,听一听听诊器。 那么。 此时的病人简直会把这位令他刹那间产生无比尊敬的医生当成华伦重生,扁鹊再世了。 当然了,至于这位医生的医术如何,则另当别论。 可偏偏有些医生,特别是某些大医院的医生,当然有可能是个别现象,但有可能这样的医生也不在少数,他们常摆出一副冷冰冰的面孔,又或者一副虚假到没有半分真诚的笑容。 他们大脑中那根主管善良的神经,仿佛已经如同一块埋了千年的废铁锈死了那般。 似乎。 已不知道医德为何物了。 一般情况下,对着他的病人时,病人的屁股刚轮上板凳,还未坐稳,医生手中的笔已经如生死判官手中的狼毫一样举在空中待命,患者刚一开口,他已经有奖问答般神速的反问了三言两语,直把那患者呛得直翻白眼。 而且。 此时医生手中的笔,早已如同鬼画符般,落下了洋洋洒洒半篇外星人符号般的文字,顺便,还开好了一大堆化验单。 值此情况之下。 患者只管如同兼得了神经病一样自顾自说,医生只管如做升职论文一样自顾自写。 不要说望闻问切了,那感冒发烧的病人,恐怕连体温计医生也忘了让他夹一夹。 患者刚想开口再问一问,医生早已经吐气开声:先去化验,下一个。 这种医生,只能让人叹一句——您的医术实在已经炉火纯青,如臻化境,直若天上大罗金仙了。 按理说,在病人的眼中,无论医生还是护士,都是人世间最善良,最值得尊敬的白衣天使。 医者无论大小。 无论地位尊卑。 在患者心中,都是天使一样值得依赖的人。 惜哉。 痛哉。 而现在这个社会,有许多天使的翅膀,早已经被滚滚红尘中的名利重重包裹在黑暗中,使其无法高飞,无法远翔,从神坛之上跌落尘埃。 范云看了看老爸。 不管怎么说,他老爸也挨打了,他老爸也是一个受害者。 打架难有双赢的人。 范云又安慰他老爸道:“爸,你那个重不重啊?要不要也去卫生室去看一下。 ……算了,等下我去卫生室买点药水吧,买点红花油什么的回来给你擦一下,你看你的脸,都青了。” 他爸摇摇头,居然还笑了笑:“我这个没事的…… 你知道吧,一开始的时候,是因为喝酒,喝着喝着,老马家那个女婿那嘴巴里,就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了,不干不净的就说这个说那个。 说这些人干活怎么怎么样了,怎么怎么样了。 这些人都是老师傅,老石匠,用得着他说吗? 你三叔就不服气,就跟他争了几句,争着争着,后来就打起来了,你三叔跟他打起来了,我肯定要帮忙啊,是不是啊? 后来……就三个人一起打起来了嘛!” 范云点点头。 对于这个事情,他也不好太说什么,虽然说他知道打人不对,但是,对于他爸的做法,范云认为没有错。 自家人当然要维护自家人,这个还用说吗? 第236章 八一,宁吉发婚礼 时光一天天如娘娘桥牌坊底下的灵渠水一样,波澜不惊地缓缓流逝着。 不知不觉。 八一节到了。 小城里有些按捺不住自己好奇之心的桂花,也星星点点的提前开了。 桂花开时。 可真香啊。 它开时,必是春雨般润物细无声的,既不象兰花开时那般清雅脱俗,也不象玫瑰开时娇艳动人,更比不上牡丹花开的雍容华贵。 它在刚开始时,枝头片片绿叶之间悄悄鼓出一丁点的白色花苞,此时的它,只不过是一个睡梦中的小姑娘,闭着水灵灵的眼睛安静的睡在那儿。 若是再过些时候,绿叶之间的花苞就悄悄变大了一些,这时的它,已仿佛成长为一个娇羞的少女,正藏在绿叶掩映的门后悄悄张望着。 再过些时候,到了农历八月。 那白色的花苞竟然在人们毫不知情时默默的怒放了,枝头上,已经可以看清那如碎银撒在碧玉毡上的粒粒花骨朵了。 天洗得漂漂亮亮的蓝,云漂得干干净净的白,风吹得温温柔柔的轻,一直吹得满城桂花香。 就在这个时候。 挑着鲜嫩绿叶小白菜的张家大婶、跑了一夜出租的陈家大哥、抢占了第一个摊位摆着水果的谭家阿姐、还有刚刚在外地归来下车的王家大哥,都同时惊讶的闻到了晨风送来的浓郁桂花香了。 再过几天。 就有些闲不住的人将桂花收集起来,它又变成了桂花糖、桂花糕、桂花茶、桂花香包儿,这香得可爱的小花,让人怎么能不去由衷的喜爱它呢? 李阳就是这样一位含苞待放,桂花般的姑娘。 如果有人轻轻经过她身边,会惊讶地发现,身边这位远处望来并不出众的姑娘居然很耐看,她没有唐若的美,更没有华华的艳,她的美,只在拥有一份淡淡的从容,这份从容,来自于小城安静详和的生活,来自父母对她的宠爱,宠爱和滋润,让李阳自有一种属于她自己的美。 李阳早就答应了希刚,等宁吉发结婚的时候,去当伴娘。 宁吉发肯定认识李阳啊,他经常开车去全州,来来回回的走城东收费站过路,战友的妹妹,他能不认识吗? 再说了。 他的未婚妻夏冰冰是李阳的同学。 夏冰冰,正是上一次范云和希刚到界首玩的时候,和宁吉发一起在农贸市场二楼上面逛时,逛到卖衣服的那个小店里面的那个女店主。 哈哈。 天底下的事情,就是这么奇怪。 地球,就是这么小。 有的时候,如果说他开车路过城东收费站,看到李阳在里面值班,还经常会拿一些水果呀,小零食什么的给李阳吃,当然他对李阳并没有别的心思,只是因为他是希刚的姐姐。 熟人嘛。 这天早上,天还没亮,有点朦朦胧胧的擦着黑呢,希刚就把李阳喊起来了,他把李阳卧室的门敲得嘣嘣直响。 “李阳,李阳,快点起来了,别睡了哎,起来洗脸,快点了,快点快点快点,快点,还要去接范云,快点啊。” 希刚一连说了七八个快点。 果然。 李阳起得很快。 不快不行,毕竟,答应了别人的事情必须要做到,不能耽误别人家的喜事。 李阳迅速起床洗脸漱口,一切收拾利索,希刚已经到了楼下,发动燃了他借来的那辆警用摩托车。 希刚打开摩托车大灯,一路咆哮着,先是到城管队的宿舍大院里接上了范云,然后,拧着摩托车把一拐,眨眼的功夫就冲上了322国道,十来分钟之后,摩托车从小城冲到了界首。 范云见李阳也在摩托车上,心里有点奇怪,但是他也没多问。 上车的时候,他让李阳坐在中间,他坐在最后面,一切都是为了安全起见。 这是借口。 这是理由。 因为他把李阳放在中间的话,那么,前面是希刚,后面是他,李阳就像饼子一样,被他俩夹在了中间。 摩托车开起来,总还是有点颠簸的吧。 所以。 随着摩托车的摆动,范云一路闻着李阳头上的头上和身上的香味,不由得心旌摇曳,颇有点想入非非的架势了。 有好几下,因为希刚刹车,范云不由自主地向前冲,甚至还趴到了李阳的后背上。 这…… 幸好没被唐若看到。 如果被唐若看到的话,唐若会不会吃醋呀? 本来。 今天范云是想带唐若一起来的,他本来是想带上自己的女朋友,一起去参加战友婚礼的。 但是。 昨天的时候刚好马雪莹从上海回来了,因为唐若要带马雪莹,所以,她没有时间。 如果唐若要是也去的话,那么范云就不会和希刚坐一辆摩托车的,他得另外想办法。 也就不会存在他的身体动不动就往李阳身上扑的这种现象了。 有点小尴尬。 李阳坐在中间,一动不动,似乎没有什么感觉。 谁知道她有没有感觉呀,有感觉她也不好意思开口啊。 只是,这种情况持续不了多久,毕竟界首到小城的路程很近,所以说十来分钟后,摩托车就驶进了宁吉发的新房门口。 这时,宁吉发的人都已经起来忙活起来了,那些帮忙的亲戚朋友们也来了很多。 当然,大部分人都是手插在裤兜,或者双手抱在胸前,站场子,并没有做什么事情,现在时间还早。 范云和希刚不一样,范云和希刚要跟着宁吉发去接亲,这个,是早就安排好了的了。 接亲的车子已经停在门口了。 一共三辆,最前面是新娘和新郎坐的一辆黑色奥迪,中间一辆白色丰田,最后面一辆红色桑塔纳。 范云他们停好摩托车后,天已经开始蒙蒙亮了。 宁吉发胸前带着新郎的胸花,看见范云和希刚来了,连忙走过来,笑着从口袋里摸出烟递给两个人:“来,范云,希刚,抽烟抽烟,不着急,不着急,还早。” 希刚接过烟,点着了。 范云拒绝了,范云不抽烟,已经戒了。 宁吉发看见李阳了,连忙让人骑着摩托车将李阳送到新娘家,新娘家离他们村不远,就在隔壁一个村子。 李阳笑道:“新郎官,你的红包可要包得大一点啊,如果说准备的不大的话,你别怪我们刁难你啊。” 宁吉发笑道:“要包多大呀?你告诉我,要多大的红包呀?” 李阳娇笑道:“越大越好。” 希刚道:“你不用找别人了,我把李阳送过去好了,就是旁边那个什么村的……那个老夏家是不是?夏冰冰家嘛,对不对?” “是的,是的。” “轰,轰轰轰……” 希刚载着李阳走了。 这时。 范云看见三辆车上还没有贴花,奥迪车的车头上面也没有摆花篮。 他就指了指车道:“车子都已经停好了,贴花呀,把花贴上,那个花篮……还有那些百年好合,白头偕老的那些贴纸都拿出来,来来来,我们贴把它贴好,早一点贴好了,省得走的时候手忙脚乱的。” 有道理。 于是宁吉发就走回新房中,将那些应该往车上面贴的红花、红喜字什么的都拿得出来。 贴。 范云细心的在奥迪车两边的反光镜、车门等处,粘好了那些小红花。 然后又把花篮放在引擎盖的正中间,左瞄右瞄,感觉居中了,这才用透明胶布稳稳地粘了上去。 范云对宁吉笑道:“真想不到你这么快就结婚了,咱们这些战友啊,我发现就数你小子最狡猾,你结婚结的是真快。 对了,是不是你那个未婚妻肚子有了呀?” 一说就中。 宁吉发笑道:“不结婚不行啦,要快点结婚了,再不结婚就露馅了,你知道吧? 我老婆已经怀孕好几个月了,她的肚子已经很大了。” 范云笑起来了:“哈哈哈哈,你这是典型的先上车后买票呀,不错不错,生米煮成了熟饭啊,把鸭子煮熟了,它就飞不了了,哈哈哈哈……” 这话说的。 什么叫煮鸭子呀? 范云的比喻形容词用的实在是太差劲了。 不过。 宁吉发并不计较这些。 他这个新郎官现在心里美着呢,现在是两件喜事一起办,今天,宁吉发是又当新郎又当老爸,可谓是双喜临门。 人和人之间。 差距就是这么大。 不光是这些,宁吉发还是党员,现在他在他们村子大大小小也当了一个官,听说是什么民兵连长。 民兵连长也是官呀,一步一步的往上爬嘛,爬着爬着就爬成村主任了。 到时候,他就成了一村之主了。 像他这样的年轻党员,又是从部队里面复员的战士,具有极高的革命觉悟,通常情况下,都属于村子里当村官的极佳人选。 小伙子有前途。 少年老成。 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要的是什么。 所以。 宁吉发并没有和那些同龄的人一样,跑到大城市里面去打工,没有。 他就决定在本地发展,就扎根在农村。 每个人的选择决定了他以后的发展,其实,如果宁吉发要是到县城里面来,像范云和希刚一样找一份工作的话,其实也是挺不错的。 但是他没有。 他就决定在农村干。 人各有志,每个人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不可勉强,都值得尊重。 现在,天气虽然已经进入了阳历的八月份,但是还是热的要命。 看看宁吉发吧。 大热天的,他照样还是穿了一身西装。 不穿不行呀,不穿西装不像话,今天是宁吉发大喜的日子,就算是再热的天也要坚持一下。 不过,不知道新娘子穿的是什么。 按理说。 新娘子应该是穿婚纱的,不是穿那种中式的礼服。 最近几年,这边的女孩子结婚越来越流行穿婚纱了,这个流行趋势导致县城里面的婚纱摄影店也连着开了好几家,生意也十分红火,毕竟,穿婚纱结婚,就要拍婚纱照嘛。 婚纱照是有纪念意义的,不要说他们这些小年轻的,现在有些三四十岁的中年人,为了体验一下年轻时候没有体验过的浪漫,两口子也专程跑到那些婚纱摄影店里去,穿着婚纱拍上一组婚纱照,着实体验一把浪漫的感觉。 现如今。 就流行这个。 其实。 也不能怪天底下的女人们拉着准新郎百般撒娇,一定要照那个婚纱照,穿上了婚纱的女人,会奇迹般一下子从一只平凡的小鸭,一下子变成美丽的白天鹅。 从平凡的民女,变成高贵的公主。 这里有她们的梦想,是女人们为从此告别纯真的少女时代,留下的甜蜜回忆。 从此。 这个回忆会一直伴随着她,挂在她的心中,陪着她,为她的男人奉献出她所有的爱。 直到渐渐老了,有一天她偶然翻起相册,看到那些年轻时候的照片,会瞬间回忆起当年那个繁花似锦的季节,那个年轻帅气的新郎和同样年轻美丽的自己,以及自己出现在他面前时,他眼中柔柔的笑意和那声惊艳的叹息。 当然了。 其实。 那天宁吉发和他的未婚妻夏冰冰照婚纱照的时候,还发生了一点小插曲。 那天。 他们小夫妻到了界首的梦幻如歌婚纱摄影店时,门口的小妹,眼波流动散发着梦幻船的光芒,引着宁吉发和夏冰冰来到挂满本店精挑细选之佳作的墙边,先是请他俩在白色梦幻沙发上坐下,奉上香茶,再送来相册给他们。 婚纱摄影这玩意,真的不好说。 美则美极,钱也花的多。 不过结婚大事,一生只此一次,多花点就多花点吧。 于是宁吉发和夏冰冰选了半天,最后选了一套甜蜜爱人浪漫套餐。 高大白皙、秀发披肩的摄影师大卫韩,用他留着长长傲娇兰花小指甲,并且握惯了他的佳能专业相机那双稳定干燥的手,如百年不得一遇的绝世剑侠,施展出了旷世一击。 只见他“唰”的一下,从烫得雪白笔挺的衬衫口袋中,极速的朝宁吉发抻出一张镏金烫字的名片,他的脸上,带着英国绅士般彬彬有礼又得体的微笑。 大卫韩国略略欠身,将名片如进贡的宝物般送到新娘子夏冰冰的面前。 宁吉发当时对大卫韩这一糊涂透顶的混帐行为极为不悦,继而由他的行为,开始怀疑他的摄影技术是否值得托付。 你行不行? 不知道谁买单? 大卫韩国的手再一次伸向他的武器袋,本来还想拿一张名片出来的。 可是。 他尴尬的发现,平时连皮鞋里都可以随时倒出来的名片,此时居然一张也没有了,大卫韩不由得大为沮丧,本想不战而屈人之兵的他,此刻似乎只有抱头挨打的份了。 于是。 大卫韩对宁吉发提出的打七折的极不合理的要求,居然满口答应下来,而顾不上去管那满眼梦波,侍女般立于一旁的小妹在那里直咬牙。 小妹妹认为大卫韩简直糊涂透顶。 七折? 能赚钱吗? 应该能吧? 天下没有人愿做赔本的买卖。 再看范云。 范云贴完了车子上面的花之后,走到新房里。 他看着宁吉发小夫妻的婚纱照由衷赞叹道:“宁吉发,你这个婚纱照,照得真不错,效果太好了,多少钱?” 第237章 婚礼进行式 “不贵。 当时打了七折,好像是六七百块钱吧。” 钱不钱的倒无所谓。 说实话,范云觉得这个摄影师的摄影技术还是相当好的,另外,宁吉发和夏冰冰这一对新人的服装搭配得也特别漂亮。 宁吉发发当然穿的黑色礼服,而新娘,则穿了一套云裳嫁衣婚纱。 美丽的婚纱在新娘子的腰里系起一个精致大大的蝴蝶结,胸口配手工刺绣玫瑰花朵。 提胸束腰泡泡袖,蓬蓬裙的婚纱,将新娘衬得和童话中的公主一样漂亮。 婚纱照上。 娇羞的新娘似乎还在山水与新郎面前轻轻旋转了一下荷叶似的裙摆,舞了个叮叮叮叮咚。 若是碰到一个拙嘴笨舌的人,一定不知道用什么词来赞美这一对平凡的小夫妻。 那就美吧。 美。 真美。 宁吉发他们结婚选的这个日子也好,八一节这一天呢,天气晴朗无风无云,真是个好日子。 连老天爷也分外关爱这对幸福的人儿。 看来。 幸福自有天眷顾。 说实话,有的时候,像办这种喜事,真的还是要凭点运气,要有一定的幸运值,其实,也是看老天爷的脸色行事。 如果说碰上天气晴朗,日子好,无论做起什么事情来就是顺心顺手。 但是。 如果天气不好,那就麻烦了,比如说,下雨、下雪或者碰上什么比较恶劣的天气,没办法,硬着头皮也要上。 因为, 已经选好了日子了,亲戚朋友也都已经通知下去了,能怎么办呢?难道还能改日子吗? 那是不可能的。 范云只觉得婚纱相漂亮,其实他还不知道,当时宁吉发和夏冰冰小两口拍的这组美丽婚纱照,完全源于大卫韩的指挥。 当时。 大卫韩极其专业地指挥着,不断翘着兰花小指,用相机记录着这对新人美好的瞬间,后来,他在一个极其刁钻古怪的角度拍摄时,不小心把他那根具备掏耳勺功能,平时爱若珍宝的长长小指甲弄断了,把大卫韩心疼的要命。 不过还好。 因为指甲断了,老天爷觉得不好意思,就回报了一张大卫韩自打学成摄影技术以来拍出的最美的一张照片。 大卫韩对自己自己的杰作很满意,很得意。 当时洗出来的时候,他用手拍着桌面,不停拍打着节拍,看了又看。 他没有注意,其实自己拍打错了,他拍打的不是桌面,而是旁边小妹的大腿。 大卫韩真想拿这张照片去参加全国摄影大赛,可惜,新人独家私享,还是作罢算了。 话说。 看来人若有异,必怀绝技这种说法,的确有道理。 看看玩艺术的那些哥们姐们,一个个发似黄毡,当然也有绿毡和紫毡等。 耳穿金刚琢。 鼻拴细银链。 口中不断念咒,七窍向外生烟;手持大板砖劈头盖脸——饶命哥,有话好说……本人不是讽刺你们的,真没有半点讽刺的意思,吾错矣。 其实。 文艺青年自有文艺青年的风采。 帅。 帅呆了。 越是奇形怪状,越帅。 起码在一些涉世未深的小女生眼里,她们就是这样认为的。 宁吉发对范云道:“老范,你换礼服呀,那天的时候不是选好礼服了吗?你……快点快点换礼服,把礼服换了,走走走,我带你过去,就在我睡觉的那个房间里,就在床上面放着呢。” 范云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的西装,心想。我这身西装其实也挺不错的呀,不跟礼服一样嘛? 不过。 客随主便。 范云今天的任务是一定要配合好宁吉发,将这场婚礼顺利隆重地完成好。 所以说,无论宁吉发怎么指挥,他就怎么做好了,于是,范云就走到宁吉发的卧房,换上了那身黑色蝴蝶结的礼服。 这些衣服都是大卫韩搭配的。 大卫韩不但负责婚纱摄影,还负责搭配了伴郎伴娘的礼服。 就连司仪,也由大卫韩兼任了。 其实。 别看范云他们来的早,倒也没有什么太多正儿八经的事。 无非都是一些小细节上面的东西。 比如检查一下车辆啊,看看还有什么东西遗漏了没有啊。 然后。 剩下的事情就是等着宁吉发打电话给那边了,只要时间一到,车队就朝新娘村子方向开去。 他们今天早上的这一顿饭,是要在新娘家吃的。 这是老规矩。 这一顿饭,必须是新郎官和新娘子一起在新娘家吃,然后拜过了父母,新娘挥泪洒别父母,婚车才慢慢地往回开。 等吧。 再等等。 等待虽然让人觉得煎熬,但是,该来的总会来的。 随着宁吉发的堂弟将一大盘鞭炮点燃,噼里啪啦一阵爆响,婚车启动,缓缓驶向了新娘的村子。 新郎官当然是坐后排的,副驾驶的位置,被范云占了,等下回来的时候,范云就不坐新郎官的车了,回来的时候,车里面除了一个司机之外,就只剩下一对新人。 现在是往新娘家去,没那么讲究。 但是,这种细节,如果说碰到挑剔的一些人也会指指点点挑些毛病出来的。 两个村子很近。 不到十分钟,婚车就开到了新娘家的门口。 这个好。 等到以后,如果是新娘和新郎闹别扭,动手打架的话,新娘随时可以往娘家跑。 跑的时候。 还可以顺手可以捎上那个胖娃娃。 如果嫁得远。 想跑没得跑。 夏冰冰家的门口,巷子很窄,曲溜拐弯,要往里面走五六座房子,然后才到。 乡下婚礼。 倒也朴实。 本地风俗一向如此,不像有些地方结婚的时候闹得那么厉害,那些新娘家的亲戚们,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们倒都没有刁难宁吉发,宁吉发顺利的就见到了自己的新娘子。 李阳当然也没有将新娘的红皮鞋绑到自己的大腿上,然后用裙子盖住,让宁吉法去找。 找死宁吉发他也找不到。 当然。 更没有锁门。 没有那么夸张。 听说,有些地方新娘去接新娘的时候,新娘家将门锁着,如果不给搭红包的话就不让新郎官进,后来,把新郎搞得急眼了,直接拿来大锤子,“砰砰”几下就把门给打烂了。 那样就不应该了。 结婚是喜事,一定要祥和。 一切。 都很顺利。 新娘新郎见面。 两个人互相眨着眼,放了放电,含情脉脉。 吃早饭。 吃完了早饭,拜别新娘家的香火和宁吉发的岳父岳母。 新娘没有哭。 看上去似乎还挺高兴。 高兴自己终于不用再跟父母这一大家子人挤在一起,而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真正的小窝了,从此,女就可以和宁吉发一起,美美地过自己的小日子了。 不过。 新郎新娘临上车时,新娘的舅舅却对宁吉发提出了刁难。 宁吉发老婆夏冰冰的大舅舅接过宁吉发敬给他的烟,没有接,而是酒脸通红,一张嘴就喷出一道酒气地问宁吉发:“外甥女婿,我想问你,你今天把我外甥女接走了,那么,以后你打算对她怎么样呢? 这个问题你一定要说清楚,说不清楚的话,今天我可不让你接她走。” 或许,因为宁吉发也喝了几杯酒,可能有一点点小上头,一时之间,被大舅的这个话给问住了,瞬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怎么回答? 捡好听的说呀,这个时候,肯定是灌迷魂汤呀,什么好听就说什么呀。 譬如。 请大舅舅放心,我一定会对夏冰冰好的。 我向大舅舅保证,结婚之后,我一定会把夏冰冰放在掌心,捧在手心。 等等…… 诸如此类的话。 可是,宁吉发的脑袋不知道怎么回事,一时之间好像是卡壳了一样,居然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是嘴巴里面含糊不清的嘟嘟囔囔着什么:“大舅舅,请你放心……你放心……” 究竟要大舅舅放心什么,你要说出来呀。 大舅就有点不放心。 他一把攥住了宁吉发的手脖子:“外甥女婿,有些话,你一定要说清楚,我放心什么?你……你好好说。” 对。 好好说。 不好好说,今天新娘子就不能带走,什么时候说好了,说得让新娘家的人满意了,什么时候才能把新娘子带走。 其实。 他大舅的意思不光是说宁吉发要表个态,对自己的外甥女好,另外,还有他的老岳父岳母,特别是他的岳母,因为他的岳母,可是大舅舅的亲姐姐呀。 这个时候,姿态要高,一定要高,越高越好。 范云觉得自己有必要帮宁吉发一下,点醒他一下。 他就伏在宁吉家的耳边,悄悄地:“你大点声说,你就说,以后结婚了一定会对老婆好,对岳父岳母好,和老婆一起孝敬丈母娘丈母爷不就可以了吗?” 一句话惊醒梦中人。 宁吉发因为被大舅舅拦住了,不让新娘走,还被攥住了手腕,脸都胀红了。 这时,听了范云的话,赶忙一边拍着胸脯的保证,一边大声道:“大舅舅你放心,我以后要是结了婚,绝对会对夏冰冰好的,哎,我绝对拿她的爸爸妈妈当我的亲生的父母来对待,你放心,包括舅舅你也是一样,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亲舅舅,舅舅!亲舅舅!今天我和冰冰结婚,你不能再为难我们了吧,是不是啊?” 宁吉发说的挺激动,眼睛里面甚至闪出了泪花。 他还真是一个好演员,说来就来。 大舅舅见他说的真挚动人,也就松开了他的手,娘家舅舅这一关,就算过去了。 其实,宁吉发他没结过婚,他不懂,这一关是必须的,必须要刁难新郎官儿的。 要让新郎官意识到,新娘子在娘家,那可是宝贝,娶过去之后一定要好好的对待她。 必须的,应该的。 唢呐吹起。 鞭炮打起。 婚车开启。 摄影机转起。 一路之上。 唢呐声声。 鞭炮齐鸣,欢快的《朝天子》的唢呐声里,全是对新郎新娘甜蜜的祝福。 车队慢慢吞吞。 行进在这条两村之间的乡道上。 就要慢。 这是展示。 展示一对新人的幸福,展示新娘家丰厚的陪嫁。 冰箱、电视、桌椅板凳、锅碗瓢盆。 三铺三盖。 确实很丰厚。 通过这些嫁妆也能看得出来,新娘家的家底不错,日子过得相当好。 这支披红挂采的小型车队,一路上引得不少路人注视,有些老人还彼此交头接耳,议论纷纷:“今天日子很好么?这是谁家娶媳妇还是嫁闺女啊?” 另一个似乎连脸上的皱纹都充满智慧的老头先是勾勾手指头然后再吧嗒吧嗒嘴:“农历六月……,阳历八月一号,今天是八一建军节!” 于是。 开口发问者又进行了一番诚心诚意的请教。 旁边一位带个胖娃娃的仿佛是老头儿媳妇的妇女道:“别说了您哎,快点走吧,小心脚底下,快点过马路吧。” 车子驶回了宁吉发家。 李阳首先“嘭”的一声打开了花伞。 这时,宁吉发跑到新娘那一边,替新娘拉开车门,一弯腰将夏冰冰从车上抱下来,然后双手再往上面用了用暗力,把她抱住了。 红毯铺地。 净水洒街。 宁吉发这是准备把新娘抱到香案前,磕头拜天地呀。 新娘夏冰冰娇羞地对他笑道:“放我下来,曝光了,我穿着裙子呢。” 遵命。 宁吉发把夏冰冰抱进了自家的院子才放下来,这时,范云在左,李阳撑着红伞在右,陪着新郎新娘走起了红毯。 明星一般。 璀璨夺目。 闪亮登场。 里里外外满院子都是看热闹的人,看吧,每个人脸上的表情各异,年轻人自然是一个个喜笑颜开,有些鼓掌,有些叫好。 老成稳重的那些岁数大的,有些拧着眉毛,有些“吧嗒吧嗒”抽着烟,大概一边观看新郎新娘婚礼的同时,一边合计着今天中午吃些什么,香芋扣肉是肥菜多一些,还是瘦菜多一些?另外,有没有红烧肘子呀? 婚礼由大卫韩主持。 因为他婚纱照确实拍得十分精彩。 所以。 宁吉发和夏冰冰对他的摄影技术打了高分,继而也肯定了他主持婚礼的能力,特别是——本次主持免费哟 只见米色西装脖上系着一只黑色蝴蝶结的大卫韩,文质彬彬,斯文的不得了,特别他戴着的那一副平光金丝边眼镜,更显得他像刚刚从象牙塔走出来的天之骄子。 知书。 达理。 大卫韩如优雅的击剑士向对手持剑致意般,对着台下夏宁两族的亲朋好友们点了点头,同时两只手高高举起,往下面压了压。 他把话筒擎在手中,首先热情洋溢地向台下的听众们做了一个极完美的自我介绍,顺便打下广告,拉些潜在的业务。 继而。 依照他以前成功的案例一一进行:“下面,有请新郎新娘登场!” 范云和李阳彩云伴月一样,簇着两位新人漫步登场。 “……亲爱的朋友们,一对幸福的新人,心相印、手牵手,面含幸福喜悦的微笑向我们款款走来,让我们以最最热烈的掌声迎接并祝福他们吧!” 大家一起鼓掌,连声叫好,还有些调皮的男孩子甚至吹起了响亮的口哨。 “嘘……嘘 ……吱。” 大卫韩继续:“……这一刻,是永恒的一刻,是甜蜜的一刻,从今以后,无论风雨,新郎新娘都将恩爱无比,幸福甜蜜携手一生……,现在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祝福他们,祝福他们白头偕老,幸福恩爱,早生贵子。” 大卫韩的口才,和他的摄影技术一样出众。 在热烈的掌声中,宁吉发和夏冰冰交换过戒指,拜过父母,喝过交杯酒,礼成退场。 范云和李阳全程陪同。 退到婚房里。 宁吉发在几个本族德高望重具有权威发言权的奶奶大娘们的指挥下,和新娘完成了送入洞房里的后续仪式:抛洒花生板栗等吉祥喜庆物品,同吃夫妻同心,恩爱地久天长的长寿面等和一些婚礼上寓意幸福美满的仪式。 李阳累的不轻。 一大清早开始她就围着新娘打转转,一直在替忙得晕头转向被摆布的如同木偶一样的冰冰想她未想到的事,做她未做到的事。 话说李阳,当了这一回伴娘后,等轮到她当新娘时,应该轻松些了,有经验了嘛。 别看新娘累,有些人还当的上瘾呢。 夜夜换新郎哟。 李阳如忠实的小青一样,守护着夏冰冰,替她抵挡一波波外来骚扰,她这个伴娘很负责。 不象有些伴娘那样,一待礼成,就将新娘一丢,急着去吃大席去了,把新娘子撇在一边不管了,一点都不称职,净做些虎头蛇尾的事。 别怪她们。 去晚了,就只能吃别人剩下的口水菜了,民以食为天,吃饭重要。 第238章 八月十五 对于宁吉发来说。 当新郎的感觉很不错,花车行驶在路上,录像机的镜头始终牢牢对着他和夏冰冰,相信,宁吉发心中的感觉和舞台上的明星是没什么两样的。 并且。 比那些妆化得看不出年龄的明星们更真实,更有幸福感呦。 生活如此幸福。 如此多姿多彩。 新娘子如此的美丽动人。 天下新娘都一样。 在婚礼上的那一刻,她们都和怒放的鲜花一样,浑身散发着让人无法抵挡的光彩,谁也掩盖不了她的光芒。 因为。 在这一刻,她是这小小天地里唯一女主角——新娘。 这是一对平凡又可亲可爱的小夫妻,祝福他们。 院子里面乱哄哄的。 房间里面也乱哄哄的,到处都乱哄哄的。 碰到这样的大喜事,每个人的心情仿佛都愉快起来,每个人走路都风风火火,急匆匆地,仿佛连老人也年轻了十几岁,而那些年轻的,却巴不得自己再大上个几岁、十几岁。 大一点,就可以像宁吉发一样结婚了,讨老婆了。 不能轻易饶过宁吉发,今天晚上的洞房,一定要好好的闹一下。 是的。 随着斜阳渐渐西坠。 玉兔东升。 天上的星星,也笑着替这对新人祝福。 该闹洞房了。 其实。 李阳和老宁家的那些个姐姐妹妹们一起,已经替夏冰冰挡了一波又一波夜晚来闹洞房的年轻人的恶作剧。 这些宁氏一族的年轻人,倒给宁吉发留了不少面子。 但是。 有些虽然羞人,但尚属文明的小节目还是要表演一下的,这些年轻人押着宁吉发,让他口对口和夏冰冰共吃系在绳上的一小块点心,也好让大家学习学习,吕洞宾的吕字,怎么写的。 然后,又另出花样,让他和新娘子重喝交杯酒,当然要喝一点花式的,必须是口对口,你喂我一口,我喂你一口,喂的那种。 范云同志完全忘了自己应该保护新郎的义务和责任,跟着那帮年轻人一起闹起来,大家都笑哈哈的,希刚就更不用说了,希刚简直就是趁火打劫一般,让宁吉发表演一些略带有荤色,又不失大雅的小节目。 这些年轻人。 甚至,还让宁吉发当了一回猪八戒,表演了一次猪八戒背媳妇,当然,宁吉发要自行奏乐。 还行。 不算太过。 话说,有些地方的婚庆风俗,真的让人不敢恭维和苟同,轻一点的,弄只文胸挂在新郎身上,让身穿红肚兜,脸搽红胭脂的新郎表演滑稽剧。 更甚一些的,简直让人无法描述。 曾经有一家电视台专门播过关于婚闹的节目,闹新房的哥们们,把别人的新房的门,都挤得七扭八歪倒在了一旁,简直不象个样子,成何体统。 差不多得了。 点到为止得啦。 悠着点折腾新郎新娘,他们也怪累的。 如果有人问宁吉发结婚的感受是什么,他一定会说:“累,千万别结第二回。” 确实。 这几天确实把宁吉发累坏了。 他从三天前就忙起了,瞎忙乱忙,忙来忙去,一开始总找不着帽插红花好新鲜的新郎感。 直到他刚才在夏冰冰家。被夏冰冰的大舅百般刁难下,成功将冰冰骗上车后,看着数日未见,盛妆打扮的妻子,这才找着了新郎倌的感觉。 “带着你的妹妹、带着你的嫁妆、走到我的家中来……” 范云笑着对希刚道:“希刚兄,你看看宁吉发都已经结婚了,讨了老婆了,下一个是不是轮到你了呀?你什么时候结婚呀……” 话说一半,范云赶忙打住了话头,他感觉自己失言了。 因为,希刚和他那个女朋友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哦,对了,前任女朋友。 现在,也不知道希刚与她复合了没有。 希刚没有说自己,倒是把话头引到了范云的身上:“你呢,你是你是怎么打算的呀? 哎,对了,那天我们一起吃饭的时候,那个女的是不是你女朋友啊?那女孩子长得挺漂亮的。” 范云点点头。 现在他可以对着全世界骄傲的说一声,唐若是他的女朋友了。 范云毫不掩饰自己心中的得意劲:“嗯,是的,是我女朋友呀,我们认识大半年了,你觉得怎么样?感觉还可以吧?” 旁边。 李阳撇了撇嘴。 对于李阳而言,她倒没觉得唐若有多么漂亮。 她只觉得,那个女孩子看上去眼睛没有自己大,还是单眼皮,像相貌也普普通通的并不出众,如果和自己一起走在大街上的话,充其量也只是自己身边的一个配角罢了,不知道为什么,范云为什么会看上她,喜欢她呢? 按理说李阳认识范云在前,范云应该更喜欢自己才对啊? 其实。 她错了,范云并不是不喜欢她,但是,喜欢和爱又是另外一回事。 范云其实也挺喜欢李阳的,李阳性格活泼开朗,接人待物大大方方的,浑身充满了一股年轻女子所特有的魅力。 甚至,范云还经常和李阳开玩笑,有的时候开着开着玩笑,李阳还会对他动手动脚的,对于这些,范云来者不拒,当然他并不会动手去调戏李阳,但是李阳调戏他,他无所谓,他又不吃亏。 当然了,有时候范云也会心血来潮,恶作剧一把。 譬如。 有的时候他看到李阳穿着个拖鞋,翘着二郎腿在沙发上抖呀抖呀,抖她那双漂亮脚丫子的时候,范云就会故意走到李阳的面前,假装不小心,轻轻一抬腿将李阳的那只拖鞋踢掉。 哈。 范云此举,换来的,自然是李阳的娇嗔和白眼。 “死范云,臭范云……” 还有些时候。 范云和希刚一起逛街的时候,李阳就会夹在他们两个人的中间,然后伸出两只软软的胳膊,一边一个,挎着他们两个男的走。 这个时候。 范云的心里其实也挺美的,和自己最最亲爱的战友走在一起,中间夹着自己战友的双胞胎姐姐,体验感受着李阳身上那种女性特有的温柔,范云常常也会心旌摇荡,忍不住浮想联翩起来。 特别是当别人瞟向他们三个的时候。 范云就觉得。 骄傲。 其实,也就是臭美。 ………………………… 月亮。 一颗运行于地球和太阳之间的行星。 一颗守护人类家园的卫星。 每时每刻都在替地球遮挡太阳光的辐射,遮挡大大小小的陨石流星。 每逢恰当时候,它会将太阳的光折射到地球上来,形成上弦月、下弦月和圆月各种美丽的模样,留给地球上的人们许许多多美好的遐想。 关于它的浪漫成语故事,更是如夜空中的繁星一样,数也数不清。 象嫦娥奔月、玉兔捣药、水中捞月等等,许多许多。 人们常用它赞美别人容貌:眉如新月、面如满月、花容月貌。 古人以它寄托情怀,诉说思念的华丽诗词更是数不胜数。 比如。 李白的静夜思: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苏轼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张九龄的望月怀远: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欧阳修的生查子元夕: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张继的枫桥夜泊: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等等。 让人,不得不为这些千古名句击节叫好。 另外。 一些神话故事中那化身美丽女子的千年白狐、日久修成人形的崖边精灵,必定也是要取日月之精华的。 月亮。 太阴星也。 却说那月下老儿,不顾自己每日饮酒至酣一副醉沉沉的模样,仍要去管人家的姻缘大事,一味乱点鸳鸯谱。 他干过很多坏事,有典型的案例记录归档。 宋玉娶了东施。 飞燕配了李逵。 杜十娘怒沉百宝箱,金玉奴棒打薄情郎。 人世间,从古至今一直都上演着一幕幕姻缘的悲喜剧。 时光如流水,转眼八月十五了。 “中秋节……又称仲秋节、拜月节、女儿节、团圆节,在东亚诸国特别中国众多民族间是重要的传统文化节日,因农历八月十五恰值三秋过半而得名。 关于它的习俗由来,形成时间,还要细细考证。 如今,在我国的大江南北,家家户户,都在这一天合家团圆,普天同庆。 当我们围坐在凉风习习的院中,欣赏冰清玉盘皓月当空美景的时候,品尝着美味的月饼和丰盛的宴席的时候,朋友们…… 请大家用一点点的时间记住下面这些人吧:驻守在海疆雪山的部队官兵,巡逻在大街小巷的执勤民警,服务在车船飞机的乘务人员,洒扫在马路小区的清洁员工…… 朋友们。 请举杯。 大家一起为三百六十行中,在这个中秋佳节来临之时,仍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着的所有劳动们送上诚挚的祝福: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坐在电视机前伸出尖尖手指边剥皮儿吃葡萄的唐若,听着电视上中秋晚会节目主持人一番热情洋溢的祝词,将手中已经剥好的一粒葡萄塞进嘴巴:“好,说的真好。” 旁边。 她爸“嗯”了一声,不置可否。 唐开余起身走到窗前,开窗看看外面,叹口气:“唉! 今天晚上,咱们这儿甭想看月亮了,我看,倒是马上就要下雨了,瞧瞧这几天热得,这秋老虎还真是挺厉害的。” 他急忙又把纱窗关上,防止外面蚊虫透亮而入。 唐若听了她爸的话,也跑到窗口打开窗子,探头探脑往外看看,她爸忙道:“别看了…… 快关上纱窗,这几天房里进蚊子了,昨天晚上把你妈手上叮了好大一个包。” 唐若看看远处,那些零售店、小吃店等都关门过十五了,只有几盏路灯孤独的亮着,并没什么热闹好瞧的,忙关上窗子回来继续看晚会。 屏幕上,李淑芬正在唱她的经典之作,《爱江山更爱美人》。 “道不尽红尘奢恋,诉不完人间恩怨……好儿郎,浑身是胆,壮志豪情四海远名扬……” 很不错,李淑芬浑厚的中性音,将这首歌儿唱的回肠荡气,余音绕梁。 即使达不到三日不绝,起码,也能两天半吧。 唐若拿起手机,给她的好儿郎——范云发去一条短信:天气变得好快,小雨马上下来,因为你的可爱,所以送去关怀,晚上毛毯要盖,别把小爪冻坏,没事叨根骨头,磨牙又能补钙,不要骂我很坏,祝你中秋愉快。 一会儿,范云的信息回来了:你要问我爱你有多深,月亮代表我的心……。 大爷的。 他这完全是照抄别人的呀,毫无诚意。 若华又好气又好笑回道:正经点,别嬉皮笑脸的。 范云的信息又来了:中国中央电视台,兴安人民电视台,调频五十二兆赫,调波二十四点一兆赫,在这个小雨纷飞、明月千里的夜晚,我衷心的为唐若小姐献上一首优美的现代抒情诗,以此表达我对她深深的思念, 啊!大海呀!你为什么那么多的水! 啊!蚊子呀!你为什么那么多的腿! 啊!老干妈呀!你为什么总是辣我的嘴……。 大爷的。 范云同志,你真的确定? 这是诗? 唐若笑嘻嘻回道:远看凌云胖乎乎,肚皮圆圆象小猪;转身往后走过来,原来真的是小猪。 范云极速的回道:唐小若,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爱吃萝卜爱吃菜,蹦蹦跳跳真可爱。 呵呵。 唐若爸把一只双黄白莲蓉月饼切开。 有蛋黄的,一人一块分给老婆女儿。 他自己拿着塑料小叉子,挑了一小块放在口中,慢慢咀嚼着。 今天虽然是八月十五,唐敏和唐欣都没有回来。 唐敏当然放不了假,她在酒店里面上班,像这样过节的日子,酒店里,都已经订满了。 唐欣当然也不回来,八月十五才几天假?没必要,来来回回浪费车费钱。 所以,就唐若一个人陪着女爸妈过八月十五,关键时候,还是要看这个二女儿呀。 唐若挑了一点月饼尝了尝,她打小不是很喜欢吃甜食,嫌腻的慌——这个好习惯,倒是让她拥有了一口闪着白瓷般光泽,人人羡慕的漂亮牙齿。 唐若爸将口中月饼咽下去后,咳嗽两声,清了清嗓子,开始发表长篇大论:“要说这个月饼啊…… 现在,越吃是越没味儿了。 我记得小时候的月饼怎么那么好吃啊? 就一块小小面团,放些青红丝,冰糖,桔子皮什么的,烤熟出炉后,每个月饼上面都盖个红红的小戳子,八个一包,拿根纸捻子拦腰一系,上面简简单单中秋月饼四个大字。 那时候的月饼。 提在手上,看着就是喜庆。 哪象现在的这些玩意儿,看上去虽然花样繁多,什么木盒,纸盒,铁盒…… 莲蓉、五仁、豆沙。 感觉高档华丽,其实吃起来满嘴粘牙。” 唐若妈白了老头子一眼:“……所以说,你就是个榆木脑袋,现在的月饼,有几个真吃的? 现在逢年过节的这些东西,一般都是拿来送礼的,打点人情用的。 现在生活条件比以前好多了,谁还稀罕吃这几个月饼…… 切! 其实,也不过就是过节了,有个念想儿,表示表示不忘过去的风俗罢了。” 唐若妈这话说的很有水平啊,看来深度思想源于真实生活,这话真是一点不假。 唐若爸把老婆子这几句话牢牢地记在了心里。 第239章 范云撞烂车库门 以备后用。 老婆子又道:“隔壁马婶婶倒是挺喜欢吃月饼,年年过完八月十五好久了,她还买那种十块钱三个的处理月饼吃,说是又好吃,又抵饿,价钱还便宜;明天记得提醒我,把咱家那几盒没人吃的送给她。” 唐若爸大跌眼镜:“你昨天怎么不给她? 等过了十五才想起送人,真是送出元宝的厚礼,收回馒头的人情。” 唐若妈道:“我这不是忙嘛,我一天到晚拽着个大扫把扫地,所以忘了嘛。 哪象你。 你呢? 你一天就是忙活那点房子的事,到现在还搞不定,对了,你有没有打电话给陈大哥?你最近一段时间有没有去找肖副局长啊?找他问过没有啊? 你好好的跟一下这个事啊,这个是最大的事了……” 唐若笑道:“你们干嘛不留着自己吃啊?” 就是。 干嘛不留着自己吃? 其实。 并非唐若妈不精明,而是她和唐开余确实不喜欢吃。 这些月饼,都是陈战送来的,不吃吧,扔了不可惜了吗? 其实。 唐若妈过日子可最会精打细算了。 在家里,虽然她象慈禧太后一样大权独揽,但是,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小家的日子能够和和美美、幸幸福福过下去。 一切都是为了这一家老小能在自己比金融学院教授证券所会计还要精明的计算之下,生活得衣食无忧。 其实。 没当过家的人并不知道当家人的累。 一个家庭,从它组建的那时起,男女主角就已经划分了各自的权利义务,譬如担水劈柴、梨田耕地自然是男子汉的义务,而洗衣缝衫煮菜做饭则是女人的分内事,如果想调一个个儿,让那拿惯锄头扁担的手去捏绣花针儿,真是站在北京望上海——南、南、南。 而如果让铺床叠被的纤手去扶犁弄耙,却不也是赶着鸭子上架吗? 看来。 男主外,女主内是有一定的科学规律的,那么,唐若妈就只能遵从这个规律,担当起当家人的重任来了。 唐若妈从结婚至今,每天大清早便提溜着篮子去菜市场,只为了全家老小能吃上新鲜一点的东西,到了市场上,一角两毛东西也要讲个价,三元四元买卖更要减下若干零头。 过日子,不精打细算怎么能行? 每天张开眼就来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一年四季张家嫁女李家娶媳的人情来往,逢年过节单位领导双方老人那儿的节礼,同事之间的应酬、朋友之间的吃喝;哪一样不要钱? 虽然说现在生活条件比以前好多了,但是,勤俭节约这一优良传统是万万丢不得的。 所以。 陈战送来的月饼也不能浪费,送给马婶好了。 吃了不疼瞎了疼。 “……行行,看电视,看电视、豫剧选段,穆桂英挂帅选段,您的最爱。” 唐若爸见引来了老婆子没完没了的政治课,趁着唐若岔开了她的话,赶紧踩下刹车。 “……帅字旗、飘入云、斗大的穆字震乾坤,上写着,混天候、穆氏桂英……” 背插帅旗,打扮得威风凛凛英姿飒爽的豫剧女演员唱的真不赖,生动活泼,奔放多姿的常派唱法,将一个巾帼女英雄的形象演绎的淋漓尽致。 连一点戏剧不懂的唐若,都觉得女演员唱得清脆动听,唐若甚至还发表了几句肤浅的见解。 “唱的真好,真棒,爸,你看看这个京剧,唱的真好。” 京剧? 妹妹。 你可是真不懂啊。 唐若就是信口雌黄,胡说八道而已。 她可不爱听戏剧,尤其有一些剧目里,一个白胡子老头只要一出场,一个字能咦咦呀呀唱半天,唐若华已经急的一头汗了,那边还没咦呀完。 没办法。 年轻人没什么耐心。 她们,喜欢节奏欢快的曲调也是正常现象。 她们不象老年人,端着茶水,眯着眼,摇头晃脑品着韵味,待那回肠荡气九曲十八弯的一个“吚”字唱完后,方吐气开声喝一声采:好。 话说。 唐若妈和唐若爸也不算老呀。 他们的年轻时代,似乎才走不远呀。 那时…… 那时候。 当年。 唐开余当年从部队复员后他认识的唐若妈,那时候,她叫林清秀——一个美丽好听的名字。 那时候,应该是唐开余复员后,还没到林业局上班,那一年,他们这里正修五里峡水库。 是的。 可以肯定的说。 就是修五里峡水库的时候,唐开余认识的老婆。 那时候,唐开余年富力强,还是很有一些魅力的。 林清秀对他何时有了好感,后来两个人又在何时接触,,因为年代久远,已经失考。 但是。 当时。 唐若妈确确实实喜欢上了唐开余,倒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她不喜欢唐开余,何来这一大家子人? 终于。 有一天。 林清秀的脸蛋上被唐开余啃了许许多多的牙印子后,她红着脸捶打他:“傻瓜,不知道来我家提亲呀!” 于是。 在经历了一番国际惯例折腾后,唐开余就从本县的农村老家到她家做了上门女婿。 他那已经故去多年的老丈人,当时对他是经过深入调查并深思熟虑后才答应这门亲事的:小伙子人品好,当过兵打过仗,能保证自己女儿和这个家以后不被人欺负,当然,他也看出来小伙子,对女儿是真好。 于是。 唐开余就成了户口本上的户主,当年年轻貌美的林清秀,也变成了现在的唐若妈。 可惜。 唐若华的外公和唐若外婆一样都不长寿,在唐若五六岁时,唐若外公和老伴前后相隔不到半年,相继辞世,只留下一些照片和用过的东西,证明两位老人曾经来到这个世界上过。 人死如灯灭。 人一死,就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没有了。 这时。 唐若爸已经在林业局的林场里上了好几年班了。 外公死时。 小唐若当时也跟着她妈抽抽噎噎,哭得跟泪人一样。 虽然现在她早已经忘记了当时的事,连外公外婆长什么样也记不太清楚了——如果没照片的话。 她那么小,当时并不懂事。 只是,看见自己的妈妈在那里哭的梨花带雨,双眼红肿,她自然而然也就跟着抹眼泪了,她也不会哭外公外婆,只会哭着喊:妈妈别哭。 再后来。 随着时光流逝,老人去世的伤痛也被唐若家的家庭琐事和忙忙碌碌的工作生活所淹没。 那伤痛,只有在每年清明节的时候,在老人们的墓前,再一次触动后辈们的心,催下他们思念的泪水来。 往事只能回味。 一切仍随时间的车轮滚滚向前。 电视上的晚会即将结束,荧屏上,正合唱着那首用来闭幕再合适不过的难忘今霄。 这首歌。 从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一直唱到了现在,仍是晚会结束时的最佳闭幕曲。 已经和每年要重复播放几十遍的西游记一样,成为了经典中的经典。 看来。 好的文艺作品是能够突破时间和空间的。 希望以后中国的飞船驶入外空并成功会唔到外星友人时,也能以此曲作为星际茶话会话别仪式的闭幕曲。 夜已深。 雨已落。 天晚凉。 屋外细雨点点,仲秋夜,正好眠,床上不冷不热。 睡吧,叮叮车。 睡吧,咿咕滴咕。 睡吧,大小朋友们。 但愿每个人的睡梦里都有一个美丽的童话世界,充满幸福和欢乐、阳光与和平。 唐若做了一个梦,她梦见自己和范云走在一个漂亮的大花园中,她被一株红黄蓝三的三色花吸引住了,她刚想伸手去摘那朵最大最漂亮的,范云却拦住了她,他伸手一拗,将最小的红花边上那朵蓝色花摘给了她。 唐若。 她。 好象没有拒绝。 再说范云。 范云和唐若的驾照已经都拿到手了。 科目四考试他考了个九十五分,唐若考了一百分,唐若考了四个一百分。 事实证明,因为范云考试没有考到满分,所以他的驾驶技术也不够那么圆满。 就看这天吧。 中午的时候,他开着队里的那辆执勤车回到大院里,本来范云是想着,像那些老司机一样潇洒地把执勤车开到车库门口紧紧的挨着车门停住。 这样就免得车子的尾巴露出来太多。 可是,没想到,由于范云的驾驶技术还不是那么的纯熟,所以,导致他对油门和刹车的掌控不太过关,执勤车一下子就撞到了车库的大铁门上。 “哐啷”一声巨响。 不光响,范云的车子还轧过大铁门,直接冲到了车库里。 幸好车库里没有东西,空荡荡的。 里面如果放了一些东西的话,那么,那些东西都要被这个大铁门砸了。 范云是真慌了。 幸好,他还记得踩刹车,如果说他因为紧张连刹车也忘记了踩的话,估计,执勤车能把车库的墙撞出一个大洞出来。 范云惹祸了。 他的驾驶技术实在不值得信赖。 这如果说,车前面要是有人的话,这不麻烦了吗? 都怪他太骚包了。 没有那个技术,就不要学人家老司机,对不对? 没那个技术,就把车子停在旁边,停路边上不是一样的吗?干嘛非要学老司机,想要将车头紧紧的顶住车库的门呢? 有必要吗? 这下好了,门被撞坏了。 这个事情,自然谁都瞒不过,很快,消息就传到了杨大队那里。 杨大队铁青着脸,看着被范云撞倒的门,一声不吭。 他的态度。 让范云更加忐忑不安,不知道杨大队是个什么意思。 杨大队没什么意思,杨大队只是感觉范云近段时间小尾巴翘的有点高。 年轻人,欠敲打,杨大队觉得不必要到借这个事情敲打敲打范云了。 当然了,门被撞坏了,自然不能让范云赔,毕竟他是工作时间撞坏的。 但是。 他这种毛毛躁躁的毛病,确实应该好好的敲打敲打。 于是,杨大队满脸黑线道:“范云,谁让你开车的?” 范云的嘴巴里如同含了一颗麻核一样,一句话说不出来。 他。 谁也不能说呀。 车子虽然是老魏班长交给他的,但是,他能把老魏班长给出卖了嘛,对不对? 范云只好硬着头皮道:“没有谁给我,是我自己要开的,因为我也考了驾驶证了嘛,我应该可以开车了,所以说我就把车子给……” “考了驾驶证就可以开车了吗?你过实习期了吗? 你知不知道,实习期要一年啊,你看看,门也被你撞坏了,车子前面也撞烂了,你说怎么搞? 这个车是不是要修啊?门是不是要修啊,这个钱谁出啊,你出啊? 范云啊范云啊,平常的时候看你办点什么事情还挺好的,你看看你,今天的这是办的什么事, 啊?” 杨大队火气比较大。 听了范云带着一些狡辩意味的的解释,他瞬间爆发了,咆哮起来。 范云耷拉着脑袋,一句话也不敢说,本来也没什么好说的,他本来就犯了错误了,还有什么好解释的。 杨大队厉声道:“钥匙呢? 车钥匙交出来,快点,拿来给我,你看看你今天这个事情…… 回去。 回去写个检讨,严重的检讨,好好反省一下自己。 你今天还好,你你你……你只是撞烂了门,我告诉你,如果说你要是出点什么事呢? 怎么办? 要是把的自己撞伤了,你这个算是工伤还是算什么? 你告诉我,嗯? 上面领导问下来,我怎么跟领导交代,办点什么事情,你毛毛糙糙的……” 杨大队把范云训得跟个二孙子似的,一声都不敢吭。 是该检讨。 是啊。 如果万一他把自己撞伤了怎么办? 这事情不就闹大了吗? 不过话又说回来,范云有经验,范云以前在部队的时候也没少犯错,以前当新兵,还不是经常被班长训得跟二孙子一样,所以范云耷拉着脑袋,一声不吭,不解释,不辩解。 任由杨大队训他。 对了。 这个态度还可以。 杨大队看到了他的态度,脸色稍微放和缓了一点点:“年轻人做点什么事情,不要毛毛糙糙的,知不知道? 不要因为自己各方面的素质比较好,对,就把很多事情不放在眼里,特别是那些班长啊什么的…… 也要注意,和同事之间搞好关系,知不知道? 行了,不要在这站着了,回去好好的反省一下,写好检讨明天早上交给我。” 范云垂头丧气走出了杨大队的办公室。 他觉得今天自己挺倒霉。 倒霉先撇在一边。 范云又十分后悔,自己最后拐弯踩刹车了一下的,他只恨自己为什么不把刹车稍微踩早一点,踩紧一点呢?一脚踩死不就没这些事了吗? 他现在考虑的不是如何写检查,自己应不应该开车,他现在考虑的,倒是自己的技术问题。 他甚至都没有思考杨大队最后那些话是什么意思? 呵呵。 技术问题? 技术太烂。 第240章 情人眼里出西施 好吧。 那范云就老老实实的回去闭门思过,写检讨去吧。 至此,他也深刻地悟出了一个道理。 有些时候,看着别人做起来易如反掌的事情,轮到自己头上时却难比登天。 涂涂抹抹,范云写了很长的一段检讨稿。 ……,尊敬的领导,对不起,由于本人思想上严重的麻痹大意,所以今天在驾驶队里的车辆时,一不小心将车库的门撞倒了。 这是一次一起非常严重的事件,通过事件,我深刻的意识到了在我身上存在的关于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安全问题…… 范云的文采还可以吧,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毕竟以前的时候在部队没少写什么总结呀,报告呀之类的东西。 当然,如果说要是往深处挖掘的话,他就无能为力了。 他的文化水平有限,只能写到这了。 说来说去,都是一些比较肤浅的,表面上的东西。 看上去是检讨了,实际上范云写完也就算了,他根本没往心里去。 写完了检讨,范云并没有立刻交给杨大队,他觉得还是应该再沉淀一下。 这个检讨,搞得他中午连休息都没有休息。 范云写来写去,写了一阵后,感觉的差不多了,于是一推纸和笔,决定去上班,等下班的时候再回来检查。 检讨不宜交的太快。 明天再交。 今天杨大队让范云写,如果没有三分钟就写好交给杨大队了,他绝对会认为范云思想上对自己所犯的严重错误,根本就没有重视起来。 检讨是检讨,上班是上班,班还是要好好上的,特别是在出了这件事情之后,范云觉得自己更应该小心翼翼把尾巴夹起来了,低调,一定要低调。 范云走到岗位上。 吹着八月迎面出来凉爽的风,闻着空气中传来的阵阵桂花香,再抬头看看天上的蓝天白云,他的心情瞬间舒畅起来的。 是呀。 虽然今天他开车把队里的门给撞坏了,但是,这一点小事对于生活来说算得上什么呢? 这不过是他生活中的一个小小的插曲罢了。 插曲…… 不光这个插曲,生活之中的插曲,岂止只是撞烂了一个车库门这么简单? 如果细心发现,处处都有小插曲。 譬如范云。 此时他奇怪的发现,唐若,不知道为什么莫名其妙的出现在了秦皇路上。 按理说,这个点,唐若应该是在金灵渠广告公司里眯觉觉的时候。 唐若没有眯觉觉。 此时,她正站在一家新开张的卖种子农药化肥的店铺前,跟店门口一个左臂上面带着纹身的男子和另外一个身材高挑,看上去还挺标致的女子有声有笑,正在说着什么。 唐若干嘛? 唐若要买化肥吗? 虽然范云知道,唐若平常的时候喜欢种些花花草草,但是,他看唐若那种眉飞色舞,神采飞扬的样子,似乎又不像是买化肥那么简单,于是范云就走了过来,走过来之后直接拉住了唐若的手,笑嘻嘻道:“哎? 若若,你这怎么没有休息啊?怎么大中午的跑出来了,在这干嘛呀? 买化肥啊,是不是买肥料呀?” 这时。 站在门口的纹身男子和那个身材高挑的女子,两个人的眼光齐唰唰地就看到了范云的身上。 那个女子盯住了范云的手。 她先是看了看范云,然后又看了看唐若,看向唐若的眼光中满是疑问。 这…… 范云同志光天化日之下动手动脚,调戏良家妇女,该当何罪? 唐若见是他,轻轻笑了一下,同时把范云拉住她的手也挣脱了。 唐若笑道:“我不是买化肥,我是过来看一看,对了,这一个是我姐姐的男朋友——黄斌,这边是我姐姐……” 哦。 范云明白了。 原来,此时站在他面前的这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子,就是唐若的姐姐唐敏呀,他不由得上下打量了唐敏几眼。 唐敏倒没有问唐若他是谁。 范云打量了唐敏几眼,只觉得她的长相和唐若不太一样。 唐若的脸偏圆,眉清目秀,看上去十分的可爱。 而唐敏的脸则是那种瘦瘦尖尖的瓜子脸,唐敏两边腮上的肉也没有唐若的那么饱满,这样,就显得她的颧骨特别高。 说起来,唐若姐俩的相貌还真的不太一样呢,可能一个随了爸爸,一个随了妈妈吧。 那么,此次唐若站在这里,又在干什么呢? 原来。 黄斌本来是计划在家那边的镇上开肥料店的,但是,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他的脑袋突然开了窍,他觉得,在镇上面开肥料种子药水店,我还不如去城里面开呢,城里面的人流量多大呀,比起镇上面恐怕要好的多。 既然做生意,那就做大一点,对不对? 不要把眼光只局限在一个小地方。 所以。 黄斌就跟他爸妈和唐敏都商量过了,说准备到城里面去开一个肥料种子药水店。 当然。 这些人都同意。 只要他有想法,他的家里人肯定会支持的。 儿子想做生意,想赚大钱求上进,难道不是好事吗? 唐敏就更加不会反对了,以后如果说她和黄斌结了婚,黄斌是一家之主,是家里面的经济支柱,家里面赚钱的事,还要靠他呢。 黄斌搂着唐敏笑嘻嘻道:“一个人忙不过来呀,又要看店,又要进货的。” 他要求唐敏和自己一起开店,帮他打打下手。 唐敏同意了,唐敏觉得黄斌一个人确实不行。 于是。 唐敏就辞去了酒店的工作,和黄斌一起到县城来了,租铺面、租房子、进货,没多长时间,药水店就开起来了。 这个不出奇,因为黄斌的爸爸本身就是干这一行的,他有充足的进货渠道。 至于销售渠道。 那。 就要靠黄斌去开拓了,毕竟黄斌是在城里开,不是在乡下开,在这里开的话,那就要靠黄斌自由发挥了。 如果开在乡下的话,黄斌爸肯定连黄斌的销售渠道都能给他包了,这个没问题,他做了多年的这个生意了,口碑极佳,有许许多多的老客户。 黄斌无所谓。 黄斌家里有钱,有家底,他反正就是抱着试一试,闯一闯的想法。 这个店做成功了,那么,自己就当老板,肯定是比他在桂林开摩的强,实在做不成功了,那就再回家,去接手他爸开的那家药水店也是可以的。 实在不行,就和唐敏再回桂林,反正年轻,怕什么呀? 年轻人就是要敢拼敢闯,就是不能畏手畏脚,前怕狼后怕虎的,如果那样的话,什么事情都做不成。 范云打量了一下黄斌开的这个药水肥料店,感觉从他的视角上面来看,黄斌开这个店并没有什么违法违规的事情,除了门口因为开张放了一地的鞭炮屑之外,并没有什么让范云觉得自己的视线需要特别关注的。 黄斌又没有像黄大秀那一样在门口的人行道上竖一个空调,也没有将东西摆在外面。 外面没摆东西,黄斌的门口两边,倒是站了四五个年轻人,其中有一个年轻人和他一样纹着纹身,那是一只相貌狰狞,张牙舞爪的老虎头。 黄斌本来正在和他们有说有笑的,聊的一些什么? 无非吹来吹去,没有一句是关于生意上面的事情,倒都是吹一些平常的什么英雄事迹。 范云一皱眉,他对这些纹身的人天生都没有好感。 不是说他歧视这些纹身人员,而是他的潜意识里认可一种老传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非父母之命,不可擅专。 无缘无故的,你在身体上纹上个花呀朵呀,老虎呀狮子豹子什么的,又是何必呢? 那个黄斌倒是很会来事,他看到了范云,急忙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包大中华来,然后打着圈,每个人都进了一支烟。 他敬给范云的烟,不知道是看唐若的面子,还是看在范云一身制服的份上。 黄斌的笑容落在范云的眼里,看上去就好像是二月里,河边上面被春风一吹,稍微有些开皱的柳树皮一样。 范云觉得这个人笑容倒也挺实在的,没有太多的内容,看上去憨憨的,傻傻的。 但是。 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这样一个面貌看上去普通平常无奇的人,为什么非要在身上纹个纹身呢? 难道说,只有那纹身才能掩饰住他内心的懦弱或者一些什么东西吗? 难道一些人,非要用纹身来向别人证明他的强大吗? 这个是别人的自由,范云管不着,如果说范云以后有了小孩,小孩敢这样的话,范云肯定会把他揍得满地找牙,哭着喊着到处找妈妈。 起码要像范云小时候,范云妈拿着大扫把,将他追得一路飞跑,一边扯着嗓子干嚎,一边逃到奶奶家去,那个时候抱头鼠窜的状态差不多。 范云接过了黄斌拎过来的烟,但是没有抽,顺手夹在了耳朵上。 初次见面。 他给了黄斌这个面子。 黄斌给他敬烟,是黄斌给他面子,他接过黄斌的烟,是他给黄斌面子,人和人之间交往,面子是互相给的,你尊敬我一分,我就敬你一寸,你尊敬我一尺,我就敬你一丈。 范云因为不了解情况,所以也没有说什么,这种场合,他不能说什么,万一说错了什么话的话,不光是他一个人丢面子,甚至还会影响到唐若的面子,没必要。 他只看看就好了,有什么话让黄斌他们这些人说好了。 唐若含情脉脉看着范云。 不比不知道。 一比吓一跳。 当黄斌和范云站在一起的时候,唐若才霍然发现,刚才看上去还算顺眼的,这个有可能成为自己未来姐夫的黄斌,跟范云比起来的话,那实在是差得太远了。 范云身上有一股正气,凛然不可侵犯,跟范云在一起,唐若心里充满了安全感,只要跟范云在一起,无论在哪里,哪怕是刀山和火海,她都不会害怕。 而唐若看着黄斌,就觉得,这个男人身上有一种典型的小流氓,小地痞气。 特别是他的眉毛之间,总是若有若无的透露着那么一点点的阴郁,那种阴郁,如果说用动物来形容的话,大概就像是天上的那种鹞子,对!鹞子。 说鹰,它又不是鹰,它没有鹰的那种王者之气,那种翱翔万里天空视为云泥的王者之气,说鸟,它又不像那些小鸟那么让人不由自主地愿意亲近。 总而言之,唐若就觉得黄斌比范云差远了。 呵。 岂止是黄斌,在唐若的眼里,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和她的范云相比的话,都差远了。 情人眼里出西施。 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 或许他姐姐唐敏恰恰正喜欢黄斌这种类型呢,对不对? 有好多看上去是家里面的乖乖女模样的女孩子,偏偏就喜欢这种痞痞的男人,这个,没办法。 大概。 这也是一种性格上面的互补吧,越是温柔可爱良家淑女型的小女孩,越喜欢那种坏男孩。 唐若笑着对范云道:“我又没有什么事,我就过来看一看嘛,因为今天,我姐……这个是我姐…… 我姐和她男朋友开的这个肥料药水店新店开张嘛,我就过来看看,看看有没有需要我帮忙的。” 范云点点头,他觉得自己有必要表示一个态度,也说一些吉祥祝福的话,毕竟别人是新店开张,今天第一天做生意,不能扫了别人的兴:“哦…… 不错,挺好的,这个位置选的也挺好,这个地方客流量这么大,开一个药水种子店的话,应该很好。 这个地方就在老广场旁边,你看看,离湘漓汽车站很近,那些到城里过来的老农民以后肯定会经常过来买东西的。 不错不错,我感觉挺好的,老板,生意好啊,发财发财! 新店开张,发财啊,生意兴隆……” 借他吉言。 唐若见范云称呼黄斌老板,她觉得自己有必要再介绍一下黄斌,刚才她已经跟范云说了黄斌的名字,可能范云没注意,于是连忙介又绍道:“这个是我姐的男朋友,姓黄的,叫黄斌,黄土高坡的黄,斌是文武的斌,黄斌……” 于是范云冲黄斌一笑:“黄老板生意好生意好啊,生意兴隆!” 生意好不好,这个需要天长日久来看,一天两天,看不出什么东西来的。 倒是旁边那个左臂上纹着老虎头的小青年,时不时的,眼睛就贼溜溜瞟一瞟,不住地打量着范云和唐若。 没有黄斌的介绍,这几个人搭不上话,谁也不认识谁。 黄斌也没有时间替他们介绍了,因为,这时候有人到店里来买东西了。 第241章 生活无处不表演 唐若就朝范云招招手,示意他走到旁边来。 范云心领神会。 两个人从黄斌开的这一家平民肥料药水店门口,走到了旁边一棵行道树下站住了。 唐若满眼都是爱意,伸手替范云扯了扯衣襟,然后笑嘻嘻看着他的脸道:“刚才我姐和她男朋友说了,请你晚上的时候到他店里面吃饭,记得一定要来啊,我答应他们了,你可一定要来,要给我面子呀。” 范云心里面有一百个不愿意,但是,既然唐若吩咐了,就算是他有一万个不愿意,他也要硬着头皮来呀,于是就点了点头,应道:“行,没问题,你说了算,你让我干嘛就干嘛,反正我是就是那句话,革命战士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呵呵。 这话说的。 没必要说的那么义正言辞,大义凛然。 晚上就是请你吃一个饭而已,吃吃喝喝的事情不要搞得那么严肃,对不对? 一个人生活在世上,朋友还是应该要交几个的,平常的人际关系也还是要保持的,多认识几个人,没有什么大的坏处。 话又说回来。 认识人,也讲一个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全部靠的都是一种感觉,有感觉,合得来,大家就能聊到一起去就很愉快,如果说没感觉,交往了一次,就不想交往下一次了。 当然了。 有些利用关系就另说了。 有些人很厉害,因为有了互相利用的关系,即使与对方明明是仇敌,两个人也能心平气和,笑嘻嘻地聊到一起去。 哪怕暗地里恨不得一下子就将对方置于死地,可是表面上,仍然勾肩搭背,亲如兄弟。 对于那样的人,范云只有佩服佩服得五体投地。 那样的人,一般老百姓是做不到的,那样的人都是政客,那样的人能忍。 忍是什么? 忍是心字头上一把刀。 能忍的人,不光是能够做到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通常情况下他还能做到见人说鬼话,见鬼说人话,甚至还能做到连人带鬼一起都哄了,哄到他的饭碗里面来。 而那些人和鬼,即使是稀里糊涂的就死翘翘了,通常情况下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这就是典型的哄死鬼。 唐若笑呵呵轮着小拳头,在范云的胸口上捶了几下子,表示亲昵表示爱,表示喜欢。 这样的表示,对于范云来说,越多越好。 来者不拒。 照盘全收。 范云咧了咧嘴,将嘴里咧得如同八月的农田里,那些开裂的豆荚一样,他的话也好像是那些已经成熟了的豆子,一粒接一粒,从豆荚里面拼命跳了出来:“他们开店,你在这里也帮不上什么忙呀,是不是? 走,去那边,我买东西给你吃去,好不好? 你想吃什么?” 范云指了指旁边不远处的美味基。 唐若摇摇头:“不吃了,我今天中午在公司吃得挺饱的了,对了,晚上的时候你可一定要记得到我姐的店里来吃饭,啊。” 行。 范云记住了。 唐若跟范云聊了一会天,抬手看了看手表,她也应该上班了,于是就走到药水店里,跟她姐打了一声招呼,告诉唐敏自己要去上班了,然后走出店子,和范云往老广场方向走。 范云一直把唐若送到新华书店的楼下。 范云恋恋不舍目送唐若走到楼上,这才转过身来。 转过身来,范云看到了对面五金店的老板娘大喇叭,她的门口,此时正站着一个挑担子的无证小贩,将担子放在地上卖菜。 那个小贩倒不是卖给大喇叭的,而是卖给两个过路的行人的。 虽然这条路现在不是范云负责,但是,范云觉得自己既然看到了,就有必要过去管一管。 于是,范云就走了过去。 范云走过去之后,那个小贩方才抬起头。 她因为被两个买菜的老太太挡住了视线,没有注意到范云的到来,她的警惕性堪忧。 此时,大喇叭一个劲儿的朝范云递眼色,意思,示意范云将那个小贩赶走。 范云觉得大喇叭这个人太势利,实在是不够仗义。 如果说这个小贩此时卖菜是卖给大喇叭的,那么,即使范云想赶这个小贩子,大喇叭也会埋埋怨怨地,说范云一些不是的,但是,此时因为大喇叭没有买菜,所以说她就把这个将筐子摆在她门口的小贩视为眼睛钉、肉中刺了,她就恨不得借范云的手,将这个小贩的担子打翻,踢烂,跺碎才好。 范云翻了翻眼皮,抬头看了看天,假装没有看到大喇叭的眼色。 他走的并不快,因为,这时候马路上车来车往的车辆比较多。 当范云站在马路中间,被一辆在他身边驶过的小轿车拦下了脚步时,那个小贩已经发现了他了。 快溜快溜。 赶紧溜之大吉。 其实,这个就是表演,范云和那个小贩都是演员,甚至包括大喇叭也是演员,在生活之中每一个人都是演员,每个人的脸上都戴着不同的面具,表演着自己所应该扮演的角色。 譬如那个小贩。 她演的就很好。 起码,她看见范云来了,知道赶紧走,而不是站在那里理直气壮的和范云理论一些什么,这样就你好我好大家好,大家都好做,对不对? 所以说,做人就怕那些摆不正自己的位置,找不准自己定位的人,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话,做什么事的人。 据说。 在南昌通往武汉的一辆火车上,有一个妇女因为发现上车的时候自己的丈夫没能及时赶到,而一只腿跨在列车的门上,一只腿跨在站车上,阻拦列车行驶,一边阻拦还一边大声喊道:“我老公还没有来,你们不能开车。” 呵呵。 这个女人就实在是找不准自己的定位了,你老公,和这一大车的人相比又算什么呢? 如果说你老公的地位已经高到是这一列车的人都不能比的,那么,你们还有必要挤火车吗? 你老公比这一车人都重要的话,那么没有必要挤火车了,直接开一个专列好了,整列火车就拉你和老公两个人。 如果专列不够档次,那么还可以坐飞机。 如果说,再嫌飞机不够档次的话,还可以坐东风导弹。 愚蠢。 做人最怕没有自知之明。 所以,等待她的结果就是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惩处。 范云并没有理大喇叭的眼色,等他过去的时候,那个小贩早已经溜远了。 这就对了。 范云表演给这些街上面的人看,证明他是认真的工作了,而那个小贩也十分配合他,表演出自己是一副十分怕范云的样子,这样,工作才好做嘛。 其实,这个世界上,大多数情况下,人都是戴着面具的,都是生活在舞台上的,都是表演给别人看的,很少有人真正的是为了自己而活着。 真正为了自己活得着的人,必不能为这个社会所接洽。 打个最简单的比方。 比如说那些女人们穿高跟鞋的时候,明明脚在高跟鞋里面挤得要命,挤得生疼,甚至被坚硬的高跟鞋磨破了后脚跟,挤得脚趾都变了形,生出了鸡眼,可,还是拼命要穿,为了什么? 难道,这不是一种变相的表演吗? 表演自己的风姿绰约,表演自己的美丽动人,表演给别人看,难道,那些女人不知道平底鞋比高跟鞋更舒服吗? 难道,她们不知道把脚放在拖鞋里面会更愉快吗? 知道。 大家都知道。 所以,有句话说的好,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句话的含义,绝不仅仅只是指在江湖上面难免做一些刀头舔血,你死我活的争斗。 它的意义,可以一变百变,百变万变。 迫不得已。 这四个字,是对那八个字最好的诠释。 其中最主要的是在于那个迫字。 迫是被动的,不是主动的。 凡是被动的东西,料来都不会令人十分愉快的,没有人天生就喜欢被动接受。 就像刚才大喇叭一直朝范云递眼色那样,那样,就让范云心里很难受,他就觉得自己是被迫接受,接受一些暗示。 所以。 范云的心里就产生十分重的一种抗拒心理。 大喇叭越是朝他使眼色,他就越是不愿意那么干,所以他就越是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故意拖拖拉拉慢吞吞地过马路,从而将那个小贩放跑。 这样的例子。 不光是此时的范云,生活之中,很多上下级关系之中的下级对待上级之时,也是这么干的。 一拖。 二等。 三…… 九十九…… 范云过了马路后,走到大喇叭的店门口站着了,笑着对她道:“大喇叭?人家那个卖菜的都到你门口了,你也不知道帮别人买两把菜,干嘛?晚上不吃饭啦?” 大喇叭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讨厌死了,你看看那个卖菜的,在我门口搞了那么多菜叶子下来,她一拍屁股就走了,我还要拿扫把去帮她扫。 替她扫了,还要她倒进旁边的那个垃圾桶里面去,真是麻烦死了。 我跟你说,我最讨厌这些人了,走到哪里垃圾扔到哪里。 上一回也是……上一回,有个卖菜的把那个烂白菜叶子扔到我门口,我出来的时候一不小心一脚踩在上面了,因为我穿的是一个拖鞋嘛,差点摔跤,搞得我一屁股差点坐地上去。 幸好旁边有树,我一把扶住树了…… 我跟你说,我讨厌死这些人,我觉得你们真的应该好好管一管这些小贩。” 大喇叭像卖红薯的那一个老头红薯车上放着的那只一天到晚叫个不停的小喇叭一样,开启了疯狂的吐槽模式。 范云觉得。 如果说作为大喇叭的老公,实在是太不幸了,像这样的老婆讨回来,一天到晚唠唠叨叨说个不停,迟早有一天,大喇叭非把她男人给逼疯了不可。 范云连忙招招手,示意大喇叭停住:“好好好,没问题,你放心,我看一个抓一个,刚才是没办法,刚才你也看到了,我走到马路上的时候车太多了,搞得我……你看我刚才是不是很危险? 我为了过来帮你赶这个小贩,你看看,我都冒着生命危险的,你说我是不是对你很好? 是不是很够意思啊?够不够哥们?” 范云的狡辩让大喇叭顿时觉得范云对自己确实很够意思,很够哥们。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范云,我不是说你,你的工作……你平常的时候工作可以,这个我都知道。 你以前天天在我这条街上,你是什么样的人,我还不知道吗?对不对? 好的很。 我是说你有几个同事,最近一段时间,管得真的不行。 我跟你说,就那些小贩,在我这个门口经常走来走去的,我看到他们简直就当作看不见一样,都不管的,这样不行的,对不对?” 对对对。 范云觉得自己成功的把大喇叭的话茬给引开了,这样就好了,免得她唠叨自己,她唠叨别人范云不管,范云也管不着。 范云笑着对大喇叭道:“姐姐,我知道的,你是什么样人,我还不知道吗? 你这个人做生意又和气,说话又好听,对不对? 在这条街上面都是出了名的,谁不说你好呀? 如果说连你都觉得对那些个小贩看不惯了的话,那肯定是他们做的太过分了,是不是? 你放心。 回头我跟我同事说一说啊,回头我看看是哪几个同事管这条街的,告诉他们一声,让他们注意一点。 特别是对你,要像大熊猫一样重点保护起来,当国宝一样,好不好?” 范云的玩笑话,落在大喇叭的耳朵里,倒让大喇叭觉得心里瞬间就像三伏天吃了一个冰凉凉爽歪歪的冰块一样挺舒服的。 她觉得。 范云这个小伙子挺会说话的。 只是可惜了,这个小伙子似乎已经有女朋友了。 不然的话。 她倒真想把自己的侄女子介绍给范云。 但是大喇叭,是见过衣若的,她也自知,自己的那个侄女子比起唐若来说,那可真的是差得远着呢。 有一回。 大喇叭还专门站到新华书店门口,仔细地观察了一下唐若。 唐若又不认识她。 自然不知道她的用意。 唐若只是有点奇怪,为什么这个胖乎乎的女人一直不停的看着自己。 那天。 大喇叭看来看去,给唐若下了这样一个结论:身材还可以,一看就能生养。 虽然。 大喇叭的评语十分的俗气,但是作为一个过来人来说,可能也有她的几分道理。 作为一个没有什么文化的女人,她找不出什么动听的词语来形容唐若身上的那些不出什么惊鸿翩翩,恰若天人这样优雅的词语来。 第242章 花花世界的男女 范云快下班的时候发了一个信息给唐若。 没别的事。 就是问她晚上的时候在哪里等她。 唐若信息回得很快:就在古戏台那里就可以了。 本来。 范云还想着,自己要不要回宿舍换一套便装啊,但是,后来他想了想,觉得算了。 自己本来和别人不熟,说不定,今天人家就是看在自己这身衣服的面子上才请他吃饭的,还是不要换衣服了吧。 另外一个。 如果说他猛然之间换了衣服的话,说不定别人都不认识他了,都不知道他是老几了,那样不太好,有点小尴尬。 算了。 还是穿着这身衣服吧,不要换了。 他的想法不是没有道理,就连身为女子的卫明珠都说了:现在这个社会,本来就是只认衣服不认人的社会。 她的话虽然说得绝对了一点,但是,道理还是摆在那儿的。 范云下了班,也没有什么事,就坐在古戏台处的公共长椅上,坐在那里玩手机游戏。 打了一会贪吃蛇,感觉没意思,老是重复的东西,现在他已经玩腻了。 范云又玩了一会推箱子,推箱子这个游戏倒是挺考验一个人的智力的,这个需要动脑筋,可是范云卡在第三十五关上,怎么玩都过不过去了。 越往后越难。 越往后越复杂。 不知道这个游戏是谁发明的,这个编程是怎么设计出来的,说实话,范云发明这个游戏的人,实在是太聪明了。 比如他连三十五关都通不过,可是别人呢? 别人能发明出这个游戏来给他玩,你想一想厉不厉害,这真的是术有专攻啊,又或者说,人比人,气死人,人和人的智商还真的是有区别。 玩了一会游戏,唐若还没有来,范云觉得没什么意思了,就把手机揣进兜里,然后抬起头来东看西看,到处乱瞟。 现在不像夏天。 其实瞟也没有什么好瞟的。 男人的眼睛,看来看去无非就是看女人。 女人的眼睛,看来看去。无非也就是看男人。 大家都一样。 心知肚明的事。 但是。 关键。 这个季节不对,现在的这个季节,天气一天天转凉了,大部分人都是穿着长衣长裤,有些人甚至还穿起了毛线衣,所以说范云的眼睛即使是扫来扫去,他也看不到什么东西了。 不知道他想看什么东西。 当然了。 现在也有一些爱美的女人,仍然还穿着裙子,露出白白的大腿,而每当这样的女人从街上走过时,绝对瞬间就吸引了无数男人的眼光,毕竟大秋天的,能露大腿的女人越来越少了。 这样的女人,都是好同志,都值得表扬,值得称赞。 这。 是给男人们的福利。 比如此时。 就有一个穿着及膝皮短裙,上身套着一件黄色毛衣的女人从范云面前走过。 范云的目光。 当然是欣赏的。 他绝对不会像坐在他旁边的一个中年男人那样,目光充满了猥琐。 那个男人看着美女露着白白的大腿,从他面前走过时,馋的哈喇子都快流下来了。 花痴。 神经病。 那个女人觉察到了旁边有人在一直盯着自己,回过头来,本想送给那个中年男人一个白眼的,但是她突然想了想大概那么0.01秒钟,又把白眼换成了笑脸,那个女人冲那个中年男人嫣然一笑,只这一笑,就差点把那个男人的魂都给勾走了。 那个中年男人,丝毫没有注意坐在他旁边的老婆,恨不得将他阉掉的那个眼神,仍然自顾自盯着那个露腿的美女看,对那个美女行着注目礼,一直到那个美女走远了,走到人群里面去了,这才恋恋不舍收回目光。 旁边他老婆本来抱着一个娃的。 此时,没好气地把娃往那个中年男人怀了一塞:“滚蛋,找你老子去。” 那个娃站到他老爸的腿上,“啪啪啪”一连着扇了他老爸好几个耳刮子。 打得还挺响。 他老爸脾气倒还挺不错的,也不恼也不气,女儿一连打了他那么多巴掌,他一点都不生气,甚至他还笑嘻嘻地将下巴拱在女儿的后背上,轻轻的呵女儿的痒,直把那个小女娃呵得哈哈大笑。 范云觉得挺有趣。 他觉得,不知道以后当自己的岁数像这个中年男人一样时,会不会也变得他这样,目光中也是充满了猥琐,动不动就喜欢盯着别人女人家看? 他会不会从一个意气风发的小伙子,变成一个油腻的中年大叔呢? 很难说。 一切需要实践的检验。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也需要时间的检验。 又过了一会儿,唐若姗姗来迟。 她连声娇笑着,走到范云面前,伸出白白嫩嫩的小手扶着范云的肩头:“对不起,对不起,亲爱的,来晚了,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因为我下了班之后把马雪莹送回家去了。” 范云晃了晃脑袋,冲唐若撒娇道:“我等了你好久了,左等等你不来,右等你不来。我都快急死了,你要是再不来的话,我说不定就去你们公司找你了,我准备去问一下湘琴,你到底去哪里了。” 唐若摸了摸他的脸:“我没去哪里啊? 我就是把马雪莹送回家了嘛!我还不是为了你嘛,晚上的时候好好地陪你,陪你到我姐她们那个店里面去吃饭,,是不是呀? 我不都是为了你吗?好了好了好了,我知道了……我知道你等急了,哦,乖!走吧,现在我们去吃饭去吧。” 唐若很厉害,三言两语就把范云说的好像他自己倒像一位犯了错误的小朋友,此时正在接受老师的批评一样。 范云乖乖站起身来。 他拉起唐若的手。 拉起来还不算。 还摇了摇。 唐若抿嘴一笑。 有时候,男孩子如果撒起娇来,也是十分嗲的呀。 走吧。 去吧。 两个人手牵手,顺着人行道,走到了唐敏和黄斌的肥料店。 肥料店里,此时只有唐敏一个人,黄斌不知道去哪里了,唐若奇怪的问道:“哎,姐,那个姓黄的呢,那个姓黄的去哪里了?他怎么没在店里啊?怎么就你一个人在这里啊?” 唐敏“嗯”了一声:“他去买菜去了,和他几个朋友一起去菜市场了,等下买完了菜,回来在店里做,等一下应该就回来了。” 唐若点点头。 她想了想,把范云拽到门外面,低声对范云道:“他们今天请我们吃饭,我们应该准备一个红包吧? 要不然的话不太好呀,你说是不是啊? 人家今天是新店开张嘛,不管怎么说,我们也要表示表示。” 范云点头同意:“可以啊,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那……等下我们一人给一个吗?还是我们两个人给一个?” 唐若眨眨眼:“我觉得我们两个人给一个红包就可以了,你说是不是啊? 没必要给两个。 我们俩的关系,其实我姐已经知道了,我刚才已经告诉她了,我说你是我男朋友,有什么关系啊?对不对? 再说了,那天我妈也看到了,我和我妈去买菜的时候…… 你也是的。 那天你也不看一看什么情况,直接就跑过来,跑到我面前来了,害得我妈回去审了我半天,真是的,干什么事情都毛毛躁躁的,你这个小伙子,以后一定要注意点,知不知道?” 唐若的埋怨范云一句也没有听进去,他的心里此时倒像是灌了蜜糖一样,甜丝丝的,美的不得了,他才不怕唐若把他们的关系说给别人听的,哪怕说给全世界都听都好。 对于范云来说,他心中充满了骄傲,自己有这么漂亮的一个女朋友,对不对? 他怕谁知道吗? 他才不怕呢。 那天他带唐若回自己家的时候,范云妈早就已经偷偷的问他了,问他和这个女孩子是怎么回事。 范云直接就告诉他妈了,说唐若是他老范家未来的大儿媳妇,瞬间把范云妈乐的合不拢嘴。 那行吧。 那就准备红包吧。 于是两个人又走到旁边的商店,买了一个恭喜发财的红包,范云问道:“给多少钱?你说给多少钱合适啊?” 唐若想了想:“给一百吧,如果给五十的话,是不是太少了? 给一百块钱吧。” 于是范云就掏出一百块钱。 可惜。 又被唐若拦了回去。 这一次,唐若没有由着他花钱:“你不要出了,这个钱我来出,这个钱不能你出。 你出算怎么回事啊? 对不对? 那是我姐和她男朋友开的店,不能让你出钱,这个钱,你给我好好地攒着啊,攒多一点好娶老婆,知不知道?” 一句话。 把范云说笑了。 他没再坚持了。 对于范云来讲,其实他觉得唐若没有必要和自己分得那么清楚,反正范云觉得他的也是唐若的,唐若的也是唐若的,他和唐若两个人之间所有的东西,都是唐若的,都是唐若一个人的。 无论什么东西他都可以唐若。 区区一百块钱算什么? 只要是范云有的,所有的一切,唐若想要,她都可以拿去。 范云的想法对于那些热恋中的青年男女来说,还是很典型的,两个人好的时候恨不得粘在一起,两个人粘成一个人才好。 就像两粒糖块一样紧紧的粘在一起,连糖都化在一起,最后粘着粘着就连成一个了,这样最好。 其实。 范云和唐若之间并没有说什么太多的甜言蜜语,更没有什么山盟海誓,两个人的交往就好像潺潺的流水一样,平静又自然,温馨又坦荡。 唐若掏出一百块钱,塞进红包里,把封口插上,拍了拍:“行了,一百块钱也不少了,也对得起他们了,其实说实话,如果这一百块钱,我们两个要是在外面吃大餐的话,还用不完。” 可不是吗,可不是用不完吗? 他们两个人如果到饭店里面去坐下来,点个四菜一汤的话,最多也就是用一大半嘛,还可以剩几十块。 平均十五块钱一个菜,四个菜也不过六十嘛,再加一个汤十块,总共七十块。 七十块钱很多了呀,七十块钱能买十好几斤猪肉呢。 开玩笑。 不过话又说回来,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有些时候也不是可以用金钱可以衡量的,黄斌毕竟是唐敏的男朋友嘛,以后什么样不知道,起码说现在他是唐敏的男朋友,对不对? 再说了,他又真心诚意地邀请了范云,他邀请范云的时候也就是给了唐若面子。 人与人交往嘛,都是互相给面子的。 准备好红包,两个人又回到店里,和唐敏聊起了天。 唐若对她姐道:“姐,你桂林那边的工作都已经辞了吗?不回去了?那边的事情都搞清楚了? 哎! 对了,你那些东西有没有拿回来呀?你那些被子呀,衣服呀,什么东西的?” 唐敏不好回答。 她点了点头,表示肯定,表示回答了唐若的话。 她的东西早就拿回来了,东西不但拿回来了,而且她和黄斌两个人在小城又租了一套房子。 很便宜。 租房子嘛,要不了多少钱的。 这边的房子,比桂林那边的房子租金便宜一些的,这个不必多说。 然后。 黄斌在那边雇了一个面包车,把他们那些个被子呀,小家具啊,厨房里面的那些什么用品啊,统统的,一车全部拉回来了。 他们这个门面临街,后面倒是有个小厨房。 厨房不是特别大,做饭当然没问题,但是,就是这么大一个空间了,住的话,肯定是要自己另外想办法租房子的。 也无所谓。 反正唐敏和黄斌早就已经过了那么长时间的二人世界了。 虽说没有扯结婚证,其实,她和黄斌跟人家过日子的那些小两口也没什么区别了。 也就是所谓的同居了。 现在这个社会,人的思想观念都比较开放,像他们这样未婚同居的青年男女多的是,不止他们这一对。 有些人,同居着同居着,然后就修成正果,奉子成婚或者结婚生孩子了。 还有一些,住着住着,两个人觉得合不来就散伙了。 甚至还有一些,住着住着,居然就把恋人关系住成了朋友关系,感情上虽然还好,但是,好像互相之间的感情再没有了那种恋人之间的甜蜜了,而是变成了一种温馨的友情,说起来也很奇怪。 反正。 这个花花世界这么大,什么奇怪的事情都会出现,林子那么大,什么鸟都有。 第243章 客随主便 范云不出声。 他很识相。 闭着嘴。 他本来也没有什么好说的。 唐若她们两姊妹在这里叽叽喳喳的聊天,他一个大男人不喜欢掺合进去。 范云只是竖着耳朵听,时不时陪一下笑脸,看上去那个表情傻傻的,跟个傻瓜一样。 不过。 这个傻瓜还是挺帅的。 唐敏时不时瞟他两眼。 不知道她究竟是在瞟范云一些什么,是瞟他的穿衣打扮吗?还是瞟他的发型,又或者是瞟他的下巴上有没有长出胡子来? 又或是想看一看范云和自己的妹妹般不般配,值不值得自己的妹妹托付终生啊? 就在这时。 黄斌和那个左手上纹有老虎头的纹身男大包小包提着许多的菜回来了。 绝大部分都是熟菜。 都是些什么烧鹅,卤肉,油炸花生米,哦,对了,甚至他们还买了一碗现成的扣碗。 扣碗。 也就是香芋扣肉。 反正就是懒呗,可能今天他们都不想做饭。 起码。 黄斌是不想做饭。 估计,黄斌今天因为新店开业累着了,所以说,全部都买了现成菜。 现成菜就现成菜吧,这些男人们也无所谓,无非就是吃点菜喝点酒,坐在那里聊聊天,其实不要说全部是烧鹅什么的这种精品肉食了,就算是一些五花肉炒豆子,他们也能吃得津津有味的。 黄斌看到了范云,先是冲范云笑着点点头,接着把菜提到厨房放下,然后走出来摸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不一会,两辆摩托车轰隆轰隆开到他的门口,跳下来三个年轻人。 这三个人,其中有两个人,按理说唐若应该是有点印象的。 有两个人是春天的时候,她和华华去恭城油茶店喝油茶的时候,那个灵魂人物——大哥,另外一个,就是当时穿蓝外套的小伙子。 当然这三个人都有名有姓。 灵魂人物大哥叫李三斤,穿蓝外套的小伙子叫王小才,纹身男叫毛成,据说,纹身男还有个外号叫四毛。 因为这时黄斌就这样叫他的:“四毛,快点快点,把那个卷闸门拉下来,不卖了,我们收摊了,把卷闸门拉下来,然后留一个人走的小门,掩上就可以了。 来,关门,咱们在里面吃饭喝酒,我现在开灯啊,你快点把卷闸门拉下来吧,就这样了。 唐敏,算了算了,好了,收摊了啊,卖完这一个,收摊了,今天就到这了。” 唐敏刚才卖了几包芫荽种子,此时动作利索着收钱,找零,扯了一只塑料袋,将那几包盐碎种子装进去,一起递给那个包着头巾的老年妇女。 那个老年妇女笑着对四毛道:“弟弟,等一下我,等一下我,我马上出来,等我出来你再拉卷闸门。” “哗!” “哗。” 四毛已经将卷闸门拉到了一半,这个时候,他瞪了瞪眼,用铁钩子钩了钩门,将卷闸门定在了半空中。 那个老年妇女一弯腰,从门底下钻了出去。 “哗!” 四毛彻底把卷闸门拉了下来,拉下来之后还用脚踩了踩,一边踩一边问黄斌:“斌斌哥,还有没有其他人来啊?就我们这几个人吗?” 黄斌瓮声瓮气道:“没了,就咱们这几个人。 你看看我们这个店,坐不下那么多人嘛。 我没叫其他人,就咱们这几个人吃喝就可以了,不管他们了。 哎! 对了,帮我留小门啊,我去旁边买酒。 喝白的还是啤的?” “白的,去打点散酒吧,整散的,不要买那个瓶装酒,瓶装酒又贵又不好喝。 就是旁边,前面不远,有一个卖散酒的,去那里打那个高尚的,有一个高尚的老头,两个两口子,专门卖散酒的,去他们那买散酒吧。” 李三斤一口气说完这些话,看了看王小才。 他又对王小才道:“你去吧,你去买,没有壶就问老板借一个,让他借一个壶给我们,等喝完了就把壶还给他,斌斌刚到这个地方来开门面,他可能找不到,你比较熟一点,你去买,快点啊。” 王小才没动窝。 “去啊……” 李三斤一瞪眼。 王小才拍了拍裤袋,尴尬地笑了笑:“大哥,我没带钱啊,刚才出门的时候忘记带钱包了,给钱我才行啊,等下人家老板要钱,我拿什么给他? 我没钱啊。” 李三斤一拍王小才的后脑勺:“你td出门的时候,你都不带钱的,你这个人……我发现真的是够呛了。” 黄斌笑道:“来,四毛,到我这里拿钱,来来来,过来过来,唐敏拿五十钱给四毛,让他去买酒。” 范云看了看这些人。 不知道怎么称呼。 都不认识。 怎么称呼呀? 都是些陌生人,没有一个他认识的,就连唐敏他都不认识。 那个大哥李三斤倒是不避生,看上去一付自来熟的架势,他有话没话的找范云聊天,笑道:“今天天气不错啊,一直没有下雨,连着晴了好几天了,这个天气舒服啊,不冷不热的,你说是不是? 哎,兄弟,你是哪里人啊?” 李三斤很懂人情世故。 他很会打哈哈。 如果说两个陌生人到一起不知道怎么开场的话,那么,首先从天气开始聊的话,还是挺不错的。 不管怎么样,总要有一个突破口。 他既然递过招来了,范云就只好接招。 范云一笑:“确实,这几天天气确实挺不错的,主要是没有下雨嘛,如果在下雨的话就不行了,这老天爷……是一场秋雨一场凉的,连着下上一两场雨的话,再一打霜,那就不行了,就冷了。” 李三斤深表赞同:“唉,兄弟,我看你理得是部队上面的那种发型,看你这……精精干干的,你是不是当过兵啊?你看你,身材这么好……” 他很会找话题。 也善于发现。 怪不得他能当大哥。 一句话,就瞬间拉近了他和范云之间的距离。 范云笑道:“是的,我是当过几年兵,你怎么知道的?” 李三斤一笑,并没有回答范云的问题,而是继续道:“那你当的是什么兵啊?是解放军吗?还是空军海军啊?” 这下有点暴露他的知识盲点了,空军海军,难道不是解放军其中的兵种之一吗? 不过。 范云似乎没有听出来,范云没有听出他话里的语病。 范云回道:“都不是的,我当的武警,内卫武警,就是那种看守所,看犯人的。” 李三斤咂咂嘴:“哦! 当的武警啊? 武警好呀,武警厉害。 我听说当武警的一个个都很能打,头上都能开啤酒瓶,徒手都能砍砖,那你一定很厉害,兄弟,你一定很能打,你的素质,一定很不错。” 有点夸张了。 范云的头开不了啤酒瓶,砍砖的话倒是能砍,但是也砍不了多少。 范云曾经试过徒手砍砖,也就是砍个一两块吧,再多了就不行了。 毕竟。 他不是专门练硬功的。 并且,范云徒手砍砖还要找那些软的,太硬的也不行,特别是那种心肝已经变黑的砖,他更是奈何不了它们。 那种黑心肝的砖,必须要用利器。 非利器无法奈何那些黑心肝的愚顽砖头。 起码要铁锤子、镰刀,斧头、榔头之类的器械才能砍断或者砸烂那些黑心砖。 范云和李三斤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聊着聊着,不知不觉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就拉近了一些。 范云对这几个人也就没有一开始那么反感了。 说实话。 一开始的时候。 他看这几个人是相当的不顺眼的,特别是那个纹身男四毛,不知道为什么,范云总感觉那个四毛天生就是一副想挨揍的相,看上去贱贱的。 是那种什么贱呢? 应该是那种七个不服,八个不忿,歪着个脑袋,好像天王老子也不怕的那种贱相。 也就是俗称的:死猪不怕开水烫。 这时,卷闸门一响,王小才打来了酒。 “酒来了,打了十斤,全部是二十度的,打了十五块钱的。” 是不少。 满满的一塑料桶。 范云悄悄皱了皱眉头,说实话,他真的不想喝这个白酒,感觉没意思。 他宁愿喝点啤酒。 但是,由于他和这几个人不熟,也没办法表达自己的观点,有句话说的好:客随主便,所以说没办法,范云只能打定主意,决定自己等下少喝一点。 别人不知道他心里面怎么想的。 这几个人一个个吆五喝六的,扯板凳的扯板凳,搬桌子的搬桌子,开始准备喝酒了。 唐若扯了一张板凳坐在范云的旁边。 她拿起一双筷子,甩了甩筷子上的水递给范云,自己又拿了一双。 范云一笑。 还是自己的女朋友好。 世上只有女朋友好,有女朋友的男人像块宝,投进女朋友的怀抱,幸福享不了…… 黄斌扯过几个碗来。 他提起塑料壶,每个碗都倒得满满的,一人一碗。 这些人喝酒一看都不是善茬。 都不用小酒盅的,都是用碗来的。 黄斌举着酒碗,刚要宣酒,范云将刚才唐若给他的那一个红包从口袋里面摸了出来,递给黄斌,笑道:“黄老板,恭喜发财啊! 新店开张,祝你生意兴隆,财源滚滚,恭喜恭喜。” 太客气了。 黄斌笑着将红包接了过去,转手递给了唐敏。 他举着手中的酒碗,对范云道:“谢谢,谢谢兄弟,多谢,借你吉言,大家发财啊,咱们大家都发财,来来来,喝酒。” 四毛他们几个人一起举起酒碗,每个人都咕咚咚喝了一大口。 这几个人。 似乎想借这口酒来挡住没有给黄斌红包的尴尬。 黄斌并不在乎。 即使他心里在乎,脸上起码是不在乎的。 他只是笑着招呼着喝酒。 范云喝了一大口,觉得这个酒似乎也没什么了不起,不辣,很顺口。 是的,这个酒其实本来就很顺口的,四毛买的是低度酒,二十度的。 如果按照范云现在的酒量,范云喝它个一斤半左右,应该是不会醉的。 其实。 范云一开始是有点怯场了,他低估了自己的酒量。 等他喝了一口之后。 他发现这个酒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烈,所以胆子也就壮了起来,不论谁宣酒,谁吵着嚷着喝酒,他也就不惧了。 喝酒吃菜,今天晚上黄斌买的全是肉菜,真的是大口酒,大口肉呀。 李三斤举着酒碗对范云道:“来,兄弟,初次见面我敬你一杯,以后有什么事情,请多多关照。” 这个老江湖。 满嘴的都是江湖话。 范云举起碗和他碰了碰,两个人各喝了一大口。 李三斤敬完了,王小才又来了。 王小才笑呵呵地端着酒碗,对范云道:“来,兄弟,山不转水转,酒在仁义在,我敬你一杯。” 王小才的话说得也很漂亮,范云只好和他又喝了一大口。 等他放下酒碗,拿着筷子夹了一点菜吃过之后,四毛也端着碗开始敬他:“兄弟,大家能够坐在一起喝酒就是缘分,啊,我先干为敬,敬你一杯。” 没办法。 范云只好又喝了一大口。 这样喝酒的话,估计用不了多久范云就会醉的,哪怕他酒量再好,这个酒再淡,他也驾不住车轮战呀。 唐若偷偷扯了扯他的衣服。 懂。 知道。 范云明白唐若的意思,唐若的意思是让他醒目一点,在这种场合,他们这样敬范云酒的话,范云不要给他们来真的,该耍滑的时候就要耍滑。 范云心里有数。 他早就打定主意了。 只喝两碗,喝完了两碗之后,无论别人再怎么劝他,他也绝不会再多喝了。 一碗半斤,两碗也就是一斤多酒。 范云喝了一口,他觉得自己喝这种酒,喝它个两碗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是的。 没问题的。 所以一开始范云也无所谓,来者不拒,谁敬他酒他就喝。 别人敬完了他之后,他反过来还要敬别人,很快,一碗酒就已经见了底。 其实,大家都差不多,范云的酒喝的差不多了,那几个人的酒也喝的差不多了。 那几个人还真没有车轮战,想合起伙来搞范云的意思。 今天聚在一起喝酒,纯粹就是开心愉快,不管大家什么身份,什么地位,以前干过什么,但是此时喝酒倒是一个个都无拘无束的。 很快的。 第二碗又干掉了。 唐若又悄悄扯了扯范云,意思,不让他再喝了。 无所谓,再喝半碗也没问题,所以,当黄斌给范云倒酒的时候,范云只是用手挡了挡,倒到一大半的时候,他才喊停。 范云有个话。 他不像另外几个人。 另外这几个人,每个人喝了两碗酒之后,一个个开始唾沫星子乱飞,吹起牛皮来了。 大概。 就是酒后吐真言。 第244章 贼过三年,不打自招 喝酒。 佛祖心头坐,酒肉穿肠过。 那几个人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反正范云心里没什么想法。 该吃吃。 该喝喝。 这时候。 黄斌和四毛两个人对碰了一下碗,每个人各喝了一大口。 黄斌笑道:“……现在的日子,说实话,比以前的时候还是好多了,你说是不是,四毛? 你说我们小时候吃的什么,喝的什么? 那个时候经济条件多差呀,就说咱们读书的时候吧,那个时候穷的要死,有些人在学校里面买不起饭,还要在家里带饭到学校里面吃。” 四毛“嗞哈”一下,干了一大口酒,然后伸出手来摸了摸嘴巴上面的酒水,点头附合道:“那是……不过那时候,斌斌哥还是挺有办法的,我们那时候,跟着你在学校里还是混得很好的,哈哈哈哈…… 我记得那时候你经常逃课,然后,就跑到男生宿舍里去翻他们的菜票跟饭票,一翻都能翻好多出来,嗯,有的时候,还跑到女生宿舍里面去翻,我们那时候,在学校里跟着你吃的不错,那时候……还可以的。” 马的。 范云觉得这几个人简直有点恬不知耻呀。 黄斌喝了口酒,得意的笑道:“那是,那时候咱们几个在学校里……说实话……谁敢惹咱们? 那时候我跟你说,你别看我逃课,我学习成绩很好的,我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一直都是当班长,我告诉你们。 那时候主要是太穷了,家里面都穷的要死,所以说没办法,你想想,家里一个星期都不给钱,清汤寡水的吃些咸菜呀,干米饭呀,有啥味道,是不是? 没办法,只能想办法搞一点那些同学的钱出来。” 李三斤点点头:“都差不多,都没钱,那个时候,当爹妈的又没有出去打工干什么的,一年就是种点地,哪有什么钱。” 黄斌笑道:“……别说是上学的时候了,就是后来初中毕业了,唉呀,也还是没地方弄钱,穷的要死,三斤你知不知道? 有一回我跟四毛,还有另外一个那个谁……嗯,家友,我们几个人在街上混得连喝啤酒都没钱了,然后没办法了,就跑到桂林,去到桂林那个榕湖公园旁边,我记得那天晚上天很黑…… 然后。 那边就有两个女的背着包从对面过来了。 嗯! 我觉得当时是家友。 对,家友……拿了一把刀子走过去,走到那两个女的面前,就把刀子亮出来了,让她们从包里面拿钱出来,当时把那两个女的都吓傻了,一下子差不多瘫在地上了,那一次好像是抢了多少钱,抢了一千多块钱吧,我记得好像是抢了一千多块钱…… 那可是一笔巨款呀,那个钱后来我们四个人分的,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才花完。” 四毛嘿嘿一笑:“你还说,当时都把我吓坏了,嗯,你们抢了钱马上就跑。 我一个人跑的慢嘛,我跑到后面,把我吓死了。 我怕那两个女的报警,被警察来把我抓住了怎么办? 妈的,那天晚上把我的一只鞋都跑掉了,后来我回头看了看,没有人追我,我才又跑回去把那鞋捡回来的,吓吓死了,那天晚上,你知不知道?” 王小才“哈哈”一笑:“……你们当时没动手吧,没有打人家那两个女的吧?” 黄斌一笑:“没有,我们打她们干什么? 她们只要给我们钱,我们不就走了嘛。 当时。 ……那个时候年轻嘛,手里又没有钱,穷的要死。 主要是穷疯了,你知不知道? 就是因为太穷了,才去抢钱的,不过话又说回来啊,当时那两个女的吓得喊都不敢喊了,一声不吭,乖乖地把那个包就都递过来了。 如果当时她们要是喊的话,那就很难说了,说不定会打她们的,我跟你们说,家友那个人,他很愣的,搞不好…… 家友手里拿着刀子呢,搞不好他真敢拿刀子去捅她们,我跟你们说…… 家友那个人可是个楞头青。” 范云悠悠喝了口酒,慢声慢气道:“这种事情,千万不要干,我跟你们说,违法犯罪的事事情千万不要干。 我以前的时候当兵,当的武警,就是在看守所里面上班的,不要说拿刀的,里面那些杀人犯、放火的……什么样的人我都见过。 我告诉你们,看上去那些人很厉害,一个个牛逼轰轰的,但是,一旦到了看守所里,老实的跟个孙子一样,知不知道?” 李三斤喝了一大口酒,点点头,表示同意范云的话:“……那是,看守所里面是这样子的,我跟你们说,有一回我记得…… 有一年,我因为偷东西,哎呀,被警察给抓到看守所里面去了,当时抓进去的时候,一进去,唉,看守所里面比我早进去的那七八个人就冲上来,就把你的衣服鞋子腰带全部给你扒光了,什么都没有了。 你的身上的带的那些钱呀,什么东西啊,你就反正……什么东西都没给你留,我告诉你们…… 当时扒得我就剩一条短裤了,短裤,那些人还要检查一下……” 王小才“卧槽”了一下:“不是吧?那些人这么猖狂吗?难道没有人管的吗?” 李三斤淡定地点了一支烟,吐了个烟圈:“管? 一开始的时候我也想不通,凭什么呀,凭什么? 都是我的东西,他们要抢我们的? 但是,后来我才明白了,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快说,为什么?” “因为,他们那里面的人怕你的衣服啊,鞋子呀,或者那个裤腰带里面藏什么凶器,知不知道? 像什么刀片呀,钢锯条啊那些东西。 所以说,一进去之后不管怎么说,先把你扒个精光,检查过了再说。” “哦!” “原来是这么回事。” 李三斤重重地抽了一口烟:“那当然啦,你刚进去,人家知道你是干什么的? 跟你住一起的那些个人犯,人家不知道你是干什么的,万一你身上有带的刀,或其它东西呢,趁他们晚上睡觉的时候,把他们搞死了或者搞伤了怎么办? 是不是啊? 人家肯定对你不放心嘛,所以说,你只要一进去…… 它那里面有大哥的,大哥就指挥人就把你,哎……就把你身上的东西都给你扒光了。 不光是这样,大哥还会问你有什么才华,有没有才艺,先让你表演一个才艺。 比如说你会文的,还是会武的,一开始我也不知道什么意思,不知道文武什么意思,我当时因为我……说实话我也挺能打的嘛,我本来我是想说武的,但是我感觉大哥说话那个口气好像不太对,我后来我又改口了…… 我说我会文的,哦,原来文的跟武的还不一样,td……” “怎么不一样了?”众人的兴趣立刻被调动了起来,异口同声问道。 李三斤猛地抽了两口烟,把烟头往地上一扔:“因为当时我说我会文的嘛,然后…… 文的原来是这样的,那个大哥呢,他没有找人打我,没有叫他那几个手下打我,而是让我老老实实的站在旁边,就跟小学生罚站一样站在墙边。 站在他面前。 嗯…… 当时,让我给他唱歌听,我连着给他唱了七八个歌,妈的……喉咙都快唱哑了,唱完了歌之后,那个大哥又叫旁边的一个犯人打了满满的一大矿泉水瓶子水,就那种一升的矿泉水瓶,让我喝自来水。 你们知不知道? 我没办法呀,我硬着头皮我也要喝呀。 你打也打不过,他们那么多人,对不对? 我不能不喝,它那个矿泉水,它不是纯正的自来水,你们知道吧,它里面兑了洗衣粉的,都是洗衣粉泡泡,唉呀! 把我喝的……妈的,被他们折腾死了。 不过,这还是好的,我跟你说,这是文的,当时因为我会唱歌嘛,我歌唱的还可以,所以说那个大哥也没有很为难我,他没让我喝好几瓶,他让我喝一瓶。 那一瓶呢,最后好像还剩了一点的,我没喝完,也就算了,因为我当时岁数也小,我不是特别大,跟他们比,我最小。” “那武的呢?” “武的怎么样?” “武的? 你如果说你会武的,那你就惨了,我告诉你们,直接七八个人就冲上来把你压到地上去,噼里啪啦一顿臭揍,把你身上连短裤都扒了不剩。 先打个半死。 然后呢…… 每顿饭,送过来的窝窝头也要给你搞掉一半,让你吃半饱,你们知道吧? 让你吃饱了不行,吃饱了,你这家伙你不是会武吗?你有力气吗? 你万一打别人怎么办? 知不知道? 所以说,你到那里面去,千万不能乱说话,你一乱说,一个字说错了就麻烦了,就是一顿臭揍,哎…… 后来有一个人,不是吗?我那时候我还没出来,后来进去了一个,就是因为他说错了,他说他会武的,嗯,当时就被打的要死,鼻青脸肿的,我也上去打他了,妈的,你不打不行,对不对? 你不打他的话,万一他搞你呢? 你们说是不是啊? 以前有过呀,以前的时候,有个犯人很凶的,拿筷子把另外一个犯人的眼都给捅瞎了……” 王小才笑道:“大哥,没想到你还有这一段光荣历史呢,来来,敬你一杯,敬你一杯,辛苦了,辛苦了啊……” 会不会说话? 什么叫辛苦了,辛苦了? 那应该叫受苦了,受苦了。 李三斤把话说开了,喝了一口酒后,又继续道:“我刚进去的时候还好,还没挨揍。 但是。 我跟你说,那里面真不是人呆的地方…… 你千万不要犯错误,你老老实实的,当一个守法的公民就好了,你到那里面…… 你就惨了,你知道吧。 我当时的时候……我就剩一条短裤,然后就穿着短裤,唉,拿那个牙刷,把那个厕所刷的干干净净的,一点脏东西都不能有。 你们想想,七八个人用的厕所,只要看到一脏,你马上就要去刷,你只要刷不干净,那些人就要开始准备揍你了,这个你要注意的。 卫生。 你卫生不搞好,绝对不行的,唉!没办法,我跟你说,那个牙刷你们知道吗? 你刷完了厕所,你还得拿来刷牙,你想一想,到了什么程度?” 范云一笑。 活该。 如果老老实实的遵纪守法,能到那里面去吗? 对不对? 不过。 此时听了李三斤的话,他倒觉得挺有意思的。 有些事情啊,真的是贼过三年,不打自招呀。 你看看,也不用警察来审他们,以前干过什么事情,过了几年之后,自己倒一五一十的交代出来了。 譬如说。 他们抢人家两个女孩子的钱的事,对不对? 不知道当时那两个女孩子报警了没有,不过,都过去这么多年了,报警了,也没有什么用了。 还好。 当时几个人只是抢了钱而已,并没有伤害那两个女孩子。 其实,这就是典型的小流氓小地皮的行为,哎,大事不犯,小事不断,就是说的这种人。 就像上一次抢了唐敏和唐若钱的那个开慢慢摇的司机,应该也属于这种人,他也不打你,也不把你怎么样,反正就是威胁你,让你害怕,让你乖乖地把你身上的财物交出来,抢完了就跑。 因为抢的东西通常情况下价值并不大,所以说,即使你报警了,民警同志也只能是帮你记录一下,把你这件事情记录在案,却不会把你的这个事情作为首要的案件来侦办,对不对? 只能是在以后的侦破当中,附带着,万一碰到了,凑巧帮你一起查出来,其实,大部分情况,还是查不出来的多。 民警同志也很忙,一天到晚有那么多的大事去办。 警力有限。 好钢一定要用在刀刃上。 黄斌听了李三斤的话,哈哈大笑,举着酒碗道:“来,三斤,喝酒,不管怎么说,今天兄弟开店做生意了,以后呢,有什么事情还要你们多多帮衬啊,多多捧场子。 特别是有些人喜欢闹事的,我知道,好像是这条街上有那么两个人,不怎么老实,很调皮,总喜欢搞搞震,搞点什么事情出来。 我跟你说,我对于那种人很讨厌的,你知不知道? 人家做生意,就做生意,你不要在那瞎搞东搞,你要想搞的话,你就去搞那些大老板,对不对? 我很讨厌那种人,球本事没有,就知道欺负那种普通的老百姓。” 第245章 范雨想去卖保险 听着黄斌的话,李三斤一笑。 他的笑有点神鬼莫测。 有点像天上的云彩,突然之间被一阵大风吹开,吹得有点奇形怪状,不符合逻辑的那种笑。 一看。 李三斤就是一个有内容的人。 确实。 他笑得不正常。 范云对他并不感兴趣,范云又不是警察,他并不关心这一帮小混混的来历。 他只是奇怪的,为什么唐敏找了一个黄斌那样的男朋友? 为什么? 因为黄斌以前的时候也是个小痞子,小混混啊,鱼找鱼虾找虾嘛,臭味相投就是这样子的。 范云喝了两碗半酒,黄斌再给他倒酒,无论如何他也不喝了。 不喝就算了,反正黄斌买来的那些菜也吃得差不多了。 喝完了酒。 又坐了一下,这帮人也就散了。 这样的生活,其实太平常不过了。 按理说,也没有什么好提的,谁家的日子不都是这样过的?反正每天就是吃吃喝喝。 范云走出黄斌的肥料店。 唐若握着他的手,关心地问道:“怎么样?我看你喝了不少酒呀,喝了两碗半,喝醉了没有啊?要不要紧?” 范云摇摇头:“没有,这个酒度数又不高,二十来度,没喝醉。” 没喝醉就好,如果说他喝醉了的话,唐若还要伺候他。 有些人喝酒的时候,心里就一点数也没有,一旦摸起酒碗,仿佛那个酒碗就是命根子,无论谁敬酒,都是来者不拒。 东一口,西一口喝着喝着就喝的大醉,然后像一滩烂泥一样坐在了地上。 “哇哇哇”。 吐个不停。 黄斌就是。 黄斌有一回到他一个朋友家里喝酒,那天可能酒比较好,菜也挺对胃口,喝着喝着就喝多了,酒喝多了自然就有尿啊,他就去厕所,因为当时吃饭的时候是晚上,黑灯瞎火的他也没有看清路,到厕所粪坑处一下子,摔了一跤,整条腿都插进了粪坑里。 那个臭味。 哎呀! 简直不能提。 那天黄斌出的那个丑,实在是出大了。 当时因为他喝酒喝的太多了,根本就喝醉了,所以说,他还在地上滚了好几下,本来挣扎着想站起来,哪想到越挣扎摔得越厉害,最后索性就躺在地上动不了了,然后,腿上面的那些粪渣尿水全部都搞到他的身上了。 恶心死了。 他那个朋友看见他半天不回来,于是就去找他,发现他浑身臭气冲天的睡在厕所旁边。 还好。 他没有头朝,下脚朝上一头栽进去,黄斌如果说那天晚上一头栽进厕所里面的话,就麻烦了,估计小命也没有了,当时就呜呼哀哉了。 唐若扯了扯范云的手:“我看你晚上也喝了不少酒,要不这样吧,我们叫一个慢慢摇,我先送你回去吧,把你送到你们宿舍去,然后我再回家,你看好不好?” 范云摇摇头。 “不了,还是先送你回去吧!” 唐若又问了他两声。 范云仍然坚持先送唐若回去。 那好吧。 那就先送唐若吧。 范云同志还是太纯洁了。 他不像唐彬。 范云把唐若送到马雪莹家的楼下大院。 现在不必担心方科跟个鬼一样,半夜三更的从草丛里面窜出来吓唬人了,方科已经去了外地,没在本地了。 那种小气到连谈恋爱的时候为女孩子买的那些吃喝,花费的钱都要讨回去的男人,根本不值得对他再说些什么了。 很多男孩子。 还看不懂现在的趋势。 现在这个趋势,讨老婆越来越难讨了,现在这个社会竞争也越来越大,每个人生存压力也越来越大。 碰到一个愿意跟自己好的女孩子,一定要珍惜了,不能再麻痹大意了,一定要上升到非常高的高度,认真对待才行。 不要以为天涯无芳草,有的时候,天涯就是没芳草。 天涯的尽头除了石头就是沙子,没有芳草,到时候你就抱着石头和沙子一个人哭去吧。 现在这个社会,男人打光棍的越来越多,结了婚之后,离婚的也不在少数。 做人。 一定要认清形势。 范云就认识得很清。 所以他就全心全意对唐若好。 当然,他对唐若的好,全部都是出自于本能的,打心里面出来的好。 他越是这样,唐若就感觉到越开心,越幸福,就越会对他死心塌地。 一夜无话。 翌日。 下午,范云下了班之后,直接就到了雨霖理发店。 通过这几个月的练习,范云的理发技术大幅度提高,他现在技术也练得很不错了,一般的平头、碎发他都能剪了。 技术性的东西就是这样子的,它全靠熟练度累积,而且,人还会上瘾,越干越上瘾。 因为随着技术的越来越成熟,许多技巧性的东西就会自然而然的自己跑出来,以前做不到的,不懂的,掌握不了的,突然之间就会掌握了。 然后。 甚至还能让人的脑子里时不时迸发出一些灵感和创意出来。 现在范云走在路上的时候,看到一些男人的发型,他就开始琢磨这个头发应该怎么剪,从哪里下手,剪成什么形状比较好,哪个地方的头发打薄一点,哪个地方的头发打厚一点。 其实。 范云当一个城管真的是屈才了,他完全可以做一个理发师傅了。 很难说。 岁月漫长。 如果说,万一哪天他不干城管了呢? 说不定,他也可以开一个理发店的。 当然了。 他的手艺还需要进一步再练习、再提高,因为他对于男客的理发技术掌握的差不多了,对于女客还需要进一步的练习。 男人的头发,理来理去就是那几个花样,基本上不是平头就是碎发。 女人不同。 女人除了剪头发这种基本的东西,还有很多花样,比如说盘头啊,烫发呀等等,这些,都需要随着时间的积累和不断的反复揣摩练习,技术才能越来越好。 范云来到理发店里,帮着忙活了一阵子,待那些剪头发的客人都走了,范云就拿起扫把,将地上的头发茬子扫得干干净净,全部都扫到角落里去了。 范雨笑嘻嘻对他说道:“行了,哥别说了,别说了,嗯,我跟你说个事,嗯,跟你商量一下。” “什么事?” “……嗯,是这样子,我现在不想剪头发了,我想另外换一份工作。 就这个理发店……就让霖霖一个人在这里剪,到时候再招一个徒弟,另外……哥,你如果有空,你就过来帮一下忙,到时候让霖霖开师傅的工资给你,你觉得怎么样?” 为什么? 范云很奇怪。 为什么好好的,范雨突然想起来要换工作,不想剪头发了? 范云就问道:“为什么呀? 你为什么不剪头发了? 开店不是很好的吗?我记得那时候你还说了,你说自己开店的话,比跟着别人打工强多了,你怎么想一出是一出呀? 另外一个,你想换什么工作呀? 你看咱们这里,你打工的话……工资很低的,你不要说去那些厂里,或者去哪里打工,你就像我,你看在城管队,一个月工资都不高,还是正式单位,你你……去哪里上班呀?” 范雨见范云有点急,于是伸伸手,笑着示意他哥不要急:“一直干理发也不是不行,理发我都想了,我如果一直干的话,你看三年、五年、十年,如果一直干下去的话,那不一辈子都干这个了吗? 我觉得…… 我想换一个工作。 嗯! 是这样子的。 因为有两回,我跟着霖霖去她家吃饭嘛,就认识了一个她爸的朋友,卖保险的,那个保险公司的经理,他比较欣赏我,他想让我去他那里上班。 然后呢。 给底薪。 底薪加提成,他们那个保险公司收入很可观的。 比在这店里辛辛苦苦的一天到晚站着剪头发,累得腰疼,见了人就要点头哈腰的,陪笑脸跟个二孙子似的强多了。” 卖保险? 范云觉得范雨的这个想法简直就是一个蠢得不能再蠢的想法了,完全就是一个馊主意呀。 卖保险? 卖保险是什么呀? 在范云的意识当中,卖保险的那些人,跟搞传销的没有什么区别,一个个每天打扮的油头粉面,说起话来天花乱坠,漫无边际,动不动就是把什么业绩业绩挂在嘴边上。 范云觉得。 实在是不靠谱。 范云皱着眉道:“你剪发技术这么好,每天在这里剪头发不是很好吗? 跟梅霖两个人一起好好地开理发店,对不对?不好吗? 等你开一段时间之后,你们还可以扩大规模。 说实话,如果说你干得好,你一个店不行,你还开可以开两个店,开连锁店…… 那多好呀,你如果说技术到位了,够好了,还可以让别人加盟,搞连锁店,你何必去搞保险那个东西呢? 那卖保险,那个东西,不靠谱呀。” 范云觉得不靠谱。 不知道梅霖觉得靠不靠谱。 梅霖倒没有附合范云:“反正……卖保险怎么说呢,这个关键是看业绩啊,要看人脉。 人际关系要好,人际关系要是好的话卖保险也不是不行。 这个,一开始做,肯定都是要靠熟人的,靠熟人介绍才行的,不然的话,是没有什么业绩的。 嗯。 那天吃饭的时候,是有一个跟我爸关系很好的朋友,他是保险公司的老总,他说得挺好,他说让范要跟他过去一起卖保险。 我觉得也还行吧。 因为那个老总看上去挺有钱的,他一个月收入应该不低的,我觉得让范雨去试试也可以。 行就行,如果说干不下去,就再回来呗,无所谓啊,哥你说是不是? 我们开这个理发店,反正又不是很大……嗯……如果说哥你有空过来帮忙就更好,你没空的话,我这两天已经谈好了,要带一个徒弟的,那个徒弟应该过两天就过来了。 问题不大……都行,我觉得让范雨去试试也可以。” 第246章 又被训了 既然梅霖都同意了,范云就不能再多说什么了。 他再多说什么,简直就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了。 试试就试试呗。 年轻人就是要闯,让范雨去试吧,等他碰到头破血流的时候,一分钱业务也拉不到的时候,他自然就回来了。 范云没再说什么了。 他不说什么,不代表别人不说什么,这不,杨大队就说话了。 第二天,杨大队把范云叫过去,又狠批了一顿。 “范云,听说你现在到一个理发店里面去兼职剪头发去了?是不是有这回事?” 范云心中咯噔一下。 妈的。 这是哪个混蛋王八羔子告了自己的刁状了?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范云当然不敢否认,他垂着脑袋点了点头,嘴巴里面像蚊子哼哼一样:“嗯……” 杨大队把脸一沉:“怎么?咱们城管队这个小小的水池子里,容不下你这一条大龙了? 现在有出息了,知道出去搞兼职,捞外快了啊,你的本职工作干的怎么样啊?” 范云一声也不敢吭。 不过。 这一次杨大队倒没有像上次他把车库的门撞烂时,发那么大的火。 可是。 越是这样,范云心里面越没底,因为通过这大半年时间的接触,他发现杨大队这个人的脾气有点怪,他越是发火骂你的时候,证明你越没事,但是如果说他要是一声不吭的时候,那么,你就要小心了。 杨大队“哼”了一声:“哼…… 小范,你最近的工作表现实在是太让我失望了。 说实话,一开始的时候我是很看好你的,我和副大队他们,本来都是想把你当做咱们队里的骨干来培养的。 不过。 你看看你,最近一段时间的表现实在是太差了,训练的事情我就不说了,那个虎头蛇尾的没搞出一个什么好结果来,而且,训练的时候还跟霍立打架…… 前一阵子,你又去开车,嗯,实习期还没过,就想着去开车了,把队里的门撞坏了,嗯,光修那个门,队里就花了几百块,你闯完了祸拍拍屁股没事了,然后,队里面给你背黑锅…… 现在呢,现在你居然又跑到理发店里去兼职去了,理发店里面的钱那么好赚啊?你是不是准备去那里干了?” 范云小声辩解道:“杨大队,我去那里是去帮忙的,我都没收一分钱。 因为,那家理发店是我弟弟和我弟媳妇开的,他们两个人生意比较忙嘛,忙不过来,所以说我就过去帮帮忙,晚上的时候顺便在那里吃顿饭,就是这样子的,我不是去赚钱的。” 杨大队并不听这些客观理由。 他认为范云是狡辩。 他也没有兴趣管范云到底是去帮忙的,还是去兼职的,反正有人到他面前投诉个范云了,说范云本职工作干不好,上班时间老是偷懒,看不到人,然后还跑到别人家的理发店里去兼职。 杨大队皱着眉头:“小范,你来咱们队里也有很长时间了啊,应该有大半年了吧。 也不算是一个新同志了。 咱们队里什么情况,我相信你也知道的,我这个人是什么样子你也明白。 哎! 就是说……对于原则性的问题我是绝对不会马虎的,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当然了,你们来的时候,队里面可能也没跟你们说,哎,说这个下班之后兼职的问题。 今天。 我再给你重申一遍,以后一定要好好的上班,知不知道? 如果说,你还想在这里好好干,就要给我好好的工作,其它的那些兼职的事情,我希望你不要再搞了,你再搞的话,到时候你别怨队里不讲什么情面,将你辞退。 是不是? 如果说你想到外面赚大钱,发大财,这个没问题,我可以替你开绿灯,我甚至还可以替你鼓掌,恭喜你当大老板…… 这没问题。 但是,你如果说想在队里面好好干的话,那么,你就要按队里面的规矩来,我这么说话,你能不能听明白? 听得懂没有?” 范云点点头:“杨大队你放心,我一定好好上班,我不去了,我从现在开始,我不再去那里帮忙了。” 杨宗纬的眉毛皱得简直能夹死一头大象。 他瞟了瞟范云:“嗯……小范,我希望你好好的上班,是不是? 一定要干好本职工作,你知不知道,就咱们队里面这些个位置,有多少个人,哎,争着抢着想要进来。 那时候面试的时候,你也不是不知道,我们那时候对社会上公开招聘的时候,有多少比你还要优秀的那种退伍战士,我们都没有要,哎,我把机会留给你了,你还不珍惜? 你这样是不行的,是不是?” 范云垂着头。 看着自己的脚尖。 杨大队的话,他一句也没有听到心里面去,他一直在合计着到底是谁告了他的状? 范云觉得。 城管队里面他得罪的无非就是霍立,以及与霍立比较好的他那几个狐朋狗友。 范云很恼火。 最近一段时间不知道怎么了,老是被小人算计。 范云忽然觉得,自己的尾巴是不是夹得还不够紧呀? 是不是还应该继续夹紧一点? 但是,范云又觉得,如果说再夹紧一点的话,简直就被别人欺负到头上来了。 关键是。 现在。 他有力气也没用,他不知道谁告的呀,杨大队肯定不会告诉他是谁告得他的黑状呀,范云当然更不敢问了。 其实。 范云平生最恨这种打小报告的人了,当面不敢说,总是在背后搞阴谋诡计,明里一套暗里一套,这种人,十足的让人讨厌。 范云灰溜溜的出了杨大队的办公室。 怀疑是怀疑。 虽然他怀疑是霍立告的刁状,但是他没有证据,他也不敢拿霍立怎么样? 就算他有证据,他也不敢拿别人怎么样。 难道说,他敢再跟霍立打上一架吗?那样的话,他可是一点理都没有的。 那样做的结果,他就真的要从城管队里滚蛋了,这份工作他就再也干不下去了,杨大队肯定也不会再要他了。 忍。 唯有忍。 忍字头上一把刀,虽然明知道忍气吞声是让人最痛苦的一件事,但是,也没办法,人在这个社会上,很多事情自己做不得主的。 范云走到街上,找了一个没人的地方站着,仔细地想着,想着自己今后应该干些什么,他觉得,他有必要将自己的脑子好好地捋一捋了。 是该捋捋了。 正如杨大队所言。 如果说他范云前脚走了,后脚马上就会有人顶他这个窝。 在这样一个连四五线城市都算不上的小小县城里,能够找到一份正式工作,还是国家单位,是何等的不容易啊。 别看范云只是一个小小的城管。 可是,当他穿着制服走在街上执勤的时候,别人看他的目光,很多都是充满羡慕的。 羡慕他有一份体面的工作。 在老百姓的眼里,穿制服的人那都是公家的人,公家是什么?公家是值得的老百姓仰视和尊敬的一种事物。 就算是黄斌和李三斤这种社会上面的小混混,看到了身穿制服的范云,也要对他礼让三分,陪着笑脸。 范云倚在一块大石头上,左想右想,他觉得,自己在近段时间的工作中一定要注意再注意了,认真一点,绝对不能带出任何问题了,如果说再出任何问题的话,他就很难办了。 另外。 范云觉得,自己是不是有必要给杨大队送点什么礼呀? 八月十五的时候,他并没有给杨大队送什么东西,现在范云有点怀疑,是不是他们队里面的一些个老同志,当然也包括一些非常懂得人情世故的新人,给杨大队送了礼了呢? 月饼与酒这些就不用说了,会不会,还给杨大队塞了红包了? 很难说。 范云越想,越感觉自己八月十五的时候,实在是应该买点东西到杨大队家里走一趟的,他又不是不知道他家的位置,对不对? 范云又想了想,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现在趁着羊还没有亡的时候,先去把牢补一补吧,他就决定,等到明天或者后天,抽空买一点东西送到杨大队家里面去。 送什么好呢? 牛奶? 水果? 范云没有送过礼,对于送礼这门高深的学问,他还知之甚少,他没有什么实践经验。 礼。 可不是随便送的。 送礼是要讲究技巧的,这里面水深着呢。 会送礼,方法巧妙,无论是送礼的人,还是收礼的人,大家都会皆大欢喜。 不会送礼,如果让人将礼物给退了回来,触了霉头,那么,绝对心里会堵很多天。 只有熟练掌握送礼的方式方法,才能为送礼行为上划一个漂亮的句号。 不同的人。 办出来的事也不同。 其实。 让送礼的人最头痛的事,应该是对方不愿接受,或严词拒绝,或婉言推却,这就尴尬了。 花钱买了一大堆东西,还送不出去,那可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十分悲催。 范云就不行。 范云没送过礼。 对于社会生活来说,他没有什么阅历,就算是上一次他去杨大队家送牛奶,也是慌不迭的赶紧在牛奶放在地上,转身就逃跑了。 那一次还好。 那一次杨大队并没有把他买的牛奶退回来,也没有说什么,就像没有事一样。 可是。 现在现在不同了,现在是他试图想寻找一种方式来补救一下自己身上频频出现的问题,想补救,你就必须要找到问题的根源。 根源出在哪里? 是他确实工作干的不好?不应该兼职吗?还是因为其他的某些原因呢? 范云心里没底。 他不知道。 不知道的事情最难办。 说到工作上的事情,这个事情其实有必要掰扯掰扯,许多时候,领导并没有天天跟着你一起的,你无论在工作岗位上做些什么,他都是看不到的,如果领导对你这个人印印象不错,即使别人告你的刁钻,因为领导心里本身是有了一定的成见的,所以说,不能从根本上动摇领导对你的看法,除非,你在偷懒的时候,被领导亲眼看到了,这个又另说。 那么,如果说领导动不动的就批评你工作不好,那就证明未必是你工作一定做得不好,或者说做得比别人差。 很可能。 还有其它的原因。 其它的原因就很复杂了,牵扯到彼此之间的关系,牵扯到亲疏远近,牵扯到人情。 请注意人情这两个字。 身处在一个讲人情的社会,必须要把这两个字研究透彻了,才能保证自己不会吃亏,才能保证自己在社会的大潮中如鱼得水。 如果说一个人像一块石头一样棱角分明,连人情这两个字都不懂的话,那么,必定会四处碰壁,撞得头破血流的。 人情从哪里来呢? 有些是天生的。 有些是后天的。 天生的那些人情,如同学关系,战友关系,亲戚关系,这个都不用说了。 如果你身处在这些人的圈子里面,通常情况下,这些人是不会给你太大的亏吃的。 比如说你的同学或者你的战友是你的上级领导,那么,即使你犯了一些什么错误,只要不太出格,只要不是原则性的问题,他们也是能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去包庇你的。 如果。 你所工作生活的圈子里没有这种先天的优势。 那么。 就要靠后天培养了,后天培养出人情来。 怎么培养呢? 后天培养,当然就是吃吃喝喝,请客送礼这一套了,不要不承认,现在这个社会上就流行这个。 这很正常。 因为人是群居动物。 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上,他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 他需要交往。 需要应酬。 需要从别人那里获取一些自己想得到的东西,譬如说一些信息,一些有价值的东西,一些物质上或者精神上面的东西。 在社会上是专门有这种人的,他平常的时候,也不上班也不做生意,他就是在社会的各个圈子里面混来混去,搜集各种信息,进行信息上面的交换。 这种人,通常情况下,在别人的眼中,都是那种十分有本事的人,因为他认识的人多,比如说这些某某长他认识,那边的某某老板他也认识。 此时。 范云还不了解这些。 他太年轻了,他刚从部队上复员不久,踏入社会还不到一年呢。 社会这个大染缸,还够他扑腾一阵子的。 起码要扑腾到三十岁或者四十岁的时候,他才能够沉淀出一些人生的智慧和精华出来。 当然。 也不排除有些人天资过人,聪明绝顶,二十多岁的时候,就已经掌握了在社会活动中所必须掌握的一些真谛。 这样的人是天才。 第247章 范雨买车被骗 范云想了又想。 他决定,自己现在暂时还是按兵不动,静观其变好了。 最好的方法就是以不变应万变,如果现在他急赤白咧的着急着买些东西送到杨大队家里去的话,说不定,杨大队对他的印象会更加恶劣起来,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的行为不可取。 先不买东西。 起码也要过一段时间,过了十天半个月再说。 这就对了,范云能这么想,证明他比以前又成熟了一些了。 那就老老实实上班。 于是。 范云很是老老实实的上了一阵的班。 他老实。 不代表别人老实。 这天。 范雨打电话给他了。 打电话给他的原因,是因为范宇已经跟着那个卖保险的季明季总干上了。 干了几天后,不知道季明给范雨说了些什么,范雨决定买一辆车,当然了,买新车他是买不起,但是范雨就想买一辆二手车。 买车。 他也没驾照呀。 没驾照没关系,他可以边开边学,边学边开。 范雨就是这么想的,范雨胆子大的很。 可是,他买车的事一开始并没有告诉范云,也没有跟谁商量,而是自作主张就四处找二手车车源了,找来找去,还真被他找到了一个。 有一个临县的车主,急于出手一辆桑塔纳,报价报的极低,一辆六七成新,价值四五万的桑塔纳,那个车主只要七千块钱就出手,便宜的离谱。 这样的好事,范雨当然不能错过呀,于是他就和玉成一起去找到了那个车主,当面看过了车,车况良好,他当时很满意。 玉成有驾照。 当初玉成想和他合伙买班车的时候,那时候范雨就没有驾照,如果他当时和玉成两个人买成了班车的话,肯定也是玉成开车,范雨卖票的,但是后来没搞成,范雨就学理发去了,玉成养鸡去了,买班车的事就不了了之了。 但是这一次范雨买车拉上了玉成,让玉成帮着去试车,玉成试过了,感觉还可以。 这笔买卖很划算,即使是自己不开,买回来再转手一卖的话,也能赚个不小的差价,起码能赚几千块钱吧,这一桩买卖稳赚不赔呀,于是范雨就十分心动,当时拍板,买,把这车买下来。 可是。 他和玉成哪里想到,报价低的离谱的这桩生意里面,必定隐藏着骗局呢? 当时是这样说的。 范雨陪着那个卖车的人去银行取钱。 玉成坐在车上,等范雨打电话过来确认给了钱之后,他就直接把车开走。 可是。 中间出漏子了。 中间出漏子的原因,是因为玉成去了一趟厕所。 玉成去厕所的时候,范云打电话给他,告诉他钱已经付了,让他开车过来接自己,玉成满口答应着,一边接电话,一边摇着手中的车钥匙:“好的好的,我马上去啊,我马上开车过去接你。” 哪知道。 就在他拿着车钥匙出来开车的时候,却霍然发现,原本停在旁边不远处的那台车不见了。 这下把玉成给急死了。 他赶紧打电话给范云:“……范雨,我刚才上了一下厕所,出来想开车的时候,突然发现车不见了,车去哪里了? 不知道被谁开走了。 你现在还跟那个卖车的人在一起没有啊? 你问问他,怎么回事啊,那个车谁开走了呀,是什么情况啊? 你那边都已经给了钱了,他们怎么还把车乱开啊,这车不是我们的了吗?你快快……快点,赶紧问一下。” 范雨一下急了:“我给了那个人钱了,那个人就走了呀,他现在没跟我在一起了,我不知道他去哪里了呀!” 这…… 这是怎么回事啊? 这肯定是被骗了嘛,被别人设了一个圈套骗了。 玉成急得汗珠子都“唰”的一下,下来了:“td,我们被骗了,范雨,你那边已经付了钱了,现在卖车的那个人也找不到了,你你快点打电话,你看看能不能打通这个电话,问下他怎么回事啊? 这边找不到车了呀。 你看我拿了车钥匙,现在车不见了,嗯,肯定那帮人有两套钥匙呀,我们当一开始疏忽了,没有想到这个问题,td这帮人肯定是有两套钥匙的,他肯定……他们早都预谋好了,联系好了,你那边一给钱,然后趁着我这边不注意的话,他们就把车子开跑了,你现在怎么办?你说快点,你快点打电话给那个人……” 范雨赶紧拨打那个卖车人的电话号码。 关机了。 打不通了。 范雨也急了,这不用说了,肯定是被骗了。 等他从银行门口打了个的,找到玉成,两个人会了面的时候,车没有了,那帮卖车的人也不见了,两个人,大眼瞪小眼,傻了。 玉成捶胸顿足道:“都怪我,td,你说我去什么厕所,我不去厕所好了,我一直就在车上的话,不就没这事了吗?” 范雨一脑袋包。 他本想责怪玉成几句的,但见玉成这个样子,倒不好说什么了,于是范雨安慰玉成道:“好了好了,玉成,不要说了,这个也不能完全怪你。 他们td是想了办法,设好了局来骗我们的,是不是? 我们在明处,他们在暗处,这个没办法的,就算是你没去厕所,你一直在车上,他们也肯定会想个办法把你从车上骗下来的,把你支走的。 这个没办法了。 这个是他们早就已经想好了,设好局了,这帮人就是骗子,我告诉你…… 现在怎么办? 现在是想个办法,怎么找到这个卖车的人,现在想办法把那个钱弄回来才行,这几千块钱…… 开玩笑,这不叫人白骗了嘛,这不行的,我现在就想个办法,td,这伙鸟人。” 钱都被骗了,两个人心乱如麻,能想出什么好办法呀? 什么好办法也想不出来。 两个人在那里乱转,走来走去,转了半天也没有找到那几个卖车的人。 人家肯定是打定了主意,要骗他们的,能找到吗? 现在,那帮人早已经不知道将车开到哪里去了,把范雨给他们的钱分了,一边分钱,说不定还一边哈哈大笑着,笑范雨和玉成两个人是傻瓜呢。 两个傻瓜真好骗。 范雨和玉成在那里转了差不多两个小时,也没转出个结果来。 最后,两个人一合计:算了,还是不要转了,肯定他们不知道跑哪里去了,还是回来吧,回来再想办法,老是在这样转来转去的,静不下心来,也想不出个什么好主意来,这个钱已经被骗了,又能怎么样呢? 先回来,回来好好地想想办法才行。 范雨就把被骗的事情告诉了范云。 不是有句话那么说吗? 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 因为他和玉成两个人是当事人,已是心乱如麻,想不出什么好主意来,所以,他就准备听一听范云的意见,看看范云有没有什么好主意。 范云觉得电话里面说不清,还是当面说,于是就让范雨和玉成到老广场来找他。 三个人见了面。 范云也没有埋怨他们两个人,埋怨也没用,事情已经发生了,现在是怎么样想办法找出对策来,怎么止损,怎么想办法把这个钱拿回来。 范云皱着眉头,想了又想:“……这样。 我觉得他们这帮人既然是骗子,他们绝对不会骗这一次就收手的,尝到了甜头之后,他们肯定还会有下一次的。 这样,你们两个先别急,这两天也不要打电话给他们,等过两天我打电话给他们,我就假装说自己也要买车,然后就听说他们那边有车,我跟他们联系。 联系了之后,我想办法把他诓到咱们这边来,只要找到那个人了就好办了,我跟你们说…… 现在关键是不要惊动他们,知不知道? 你一惊动他们,打草惊蛇了,他们有警惕性了,事情就不好办了。 哎! 先不要急,特别是你俩不要打电话,不要打电话啊,我告诉你们啊,你万一打通了,他接了你的电话,他知道了,有那个警惕性了,你这个钱就不好要了,要不回来了。” 有道理。 范雨和玉成连连点头称是。 范云又想了想:“你们两个人的手机,一定要保持24小时开机,知不知道? 一有什么情况,我就马上打电话给你,你们要马上到位,知道吗?” “嗯!” “嗯,知道了。” 范云就开始琢磨这个事。 包括他如果打通了那个骗子的电话后,该怎么说话,说话用什么语气,用什么语速,范云都想了又想,并且还先演练了又演练,直到他觉得毫无破绽了,这才作罢。 当天他也没打,他觉得这个事情不能急。 一连过了四五天之后,范云才打那个骗子的电话。 果然。 一打就通。 范云装出一副十分财大气粗的样子出来,用那种大老板的语气跟那个骗子交流了一阵,谈了一阵之后,让那个骗子彻底相信了他就是人傻钱多的那一种人。 并且,范云还说了自己因为最近工作非常忙,准备出差,所以说那个骗子如果说想卖车的话,可以先到他这里来拿定金,当然了,他要求那个卖车的人必须提供其本人身份证。 范云的话,将那个骗子套进去了,那个骗子满口答应好的。 果然。 当天下午,那个骗子就来到了范云这里。 来到这里,还有好吗?想一想都知道了。 范雨和玉成两个人如同老鹰抓小鸡一样,提溜着那个骗子的肩膀,直接就把他拎到了一个小宾馆里。 那个卖车的骗子,一看到范雨和玉成两个人出现在他面前时,就知道不对劲了,此时,转身想跑已经来不及了。 小宾馆里。 范雨和玉成两个人拳打脚踢,先把那个骗子揍了一顿。 特别是玉成,边打边骂:“你td,你的胆子是真大呀,真的是谁的钱你都敢骗,啊?” 范云拦住了他们两个人:“行了行了行了,不要打他了,打他干嘛呀?他骗了你们的钱,现在关键的是让他把钱交出来,是不是啊?” “对,交钱。” “对。” 那个骗子捂着脸,苦哈哈道:“那个钱都分了,我又没拿,不是我一个人拿的,我们几个人分了,你让我一个人还,我还不起啊,我哪有那么多钱还给你们呀?我只能还我分的那一份。” 什么。 这几句话把范雨气的跳到他的面前,又想揍他。 那个骗子被范雨和玉成打了一阵后,打怕了,吓得缩到床边去了。 范云摆摆手:“别废话,骗人的时候干嘛去了?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个是天经地义的,你没有那么多钱,让你家里面人去想办法,去凑,去筹,你现在就打电话给你家里面人…… 不用了,把你手机拿来给我,我来打,你告诉我哪个是你老婆电话号码,我来打电话给她。” 那个骗子慢慢吞吞地从口袋里面掏出手机,十分不甘心的递给了范云。 他敢不递吗? 玉城已经抡起了拳头,恶狠狠地瞪着他了。 范云打通了电话,电话那头,那个女人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喂,老公,你打电话给我干嘛?有没什么事吗?我现在忙着呢,你快点,有什么事快说?” 范云咳嗽一声:“我不是你老公,你老公不够意思啊,骗了我们几千块钱,他说他要卖一辆车给我们,然后我们把定金给了,他居然又把车开走了,,最后搞得我们人车两空。 你老公就是个骗子。 他现在和我们在一起,我们让他还钱,他说还不起,他只能还一点,骗钱的时候干嘛去了?我们那个钱可是一把给了他的,我们又没给别人,全部给了你老公的,所以说你不要找那么多理由,我跟你说啊,我手下的几个兄弟很想揍他了,看来他就是欠揍的样,你知不知道?” 范云说这话的时候,玉成一扬手,吓得那个骗子“嗷”的一声。 电话那头。 骗子的老婆有点不相信。 她怀疑自己的老公是不是因为其他原因,被敲诈了,被勒索了,还是怎么回事,于是强烈要求她自己要跟老公通电话,一定要听老公亲口说。 玉成骂道:“td,通什么电话,骗了我们几千块钱,怎么的,难道说是我们骗了她不成吗?” 范云摆摆手,示意玉成息怒。 范云将手机送到那个骗子的面前,摁了免提,让那个骗子用免提跟他老婆通话,大家都听得到。 第248章 防人之心不可无 那个骗子。 跟他老婆交谈了一阵后,他老婆最后才终于相信确实是自己的老公把人家给骗了。 他老婆在电话里破口大骂:“我随你去死吧,我不管你了,你这个人,真是烂泥扶不上墙,你看看你平常的时候都是交得一些什么人啊,啊? 现在你出了事了,你怎么不问他们去要钱,让他们出钱给你啊,你干嘛又打电话给我呀? 早干嘛去了? 你们骗别人钱的时候,分钱的时候,你怎么没想到把骗来的钱拿来给家里,给老婆呀? td,老子真不想管你了,你死去吧!” 话虽这样说,范云可不能让他死,死了,钱问谁要? 如果这一个骗子死在宾馆里面的话,范云他们倒吃不了兜着走了。 给钱。 关键是钱。 钱钱钱。 骗子老婆的话虽然这么说,但是,她不可能不管自己的老公,不可能任由自己的老公自生自灭。 所以那个女人最后撂下了一句话:等着,等着老子去借钱。 过了一小会。 那个骗子说想去厕所。 范云朝玉成使了个颜色,让玉成跟着他,注意他的动静。 他们毕竟是在五楼,万一那个骗子闹极端的事情,想不开,想从厕所窗户上逃跑,跳了下去的话。 把他摔死了。 那就麻烦了。 玉成就注意到,那个骗子在厕所里鬼鬼祟祟的搞了半天,不知道搞些什么东西。 于是他就推开厕所门,走了进去。 “你td在这里搞什么鬼?”玉成骂道。 那个骗子见玉成进来了,慌忙站起身来,可是,由于起身起的太急了一些,手中的东西“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 玉成一看。 原来是一只小手机。 此时,那只手机因为骗子太慌张了,掉到地上被摔成了三瓣,后盖、电池和机身分开了。 玉成立马火了。 他认为那个骗子在搞另一手,可能拿着这个手机准备报警。 玉成抬腿就给了那个骗子一脚:“你他妈想死啊? 你一个人在这里面干什么? 你拿着手机是不是想报警啊啊?欠债还钱你懂不懂啊?你还想打电话吗? 你什么意思啊?我看你是欠揍了,你是不是皮痒了?” 那个骗子没吭声。 他今天已经挨过一顿臭揍了,不敢吭声了。 玉成让那个骗子把手机捡起来,让他把手机上沾的水在身上擦干净了,递给自己,然后拿到外面气呼呼的往床上面一扔:“这个混蛋王八蛋,一下子没注意,他就偷偷的躲在厕所里面,你看…… 他拿了这个手机准备……可能准备报警。” 范雨和范云其实并不怎么在乎,报警就报警呗。 但是。 这件事情最好还是私了。 现在。 反正已经找到他人了,关键是要让他把钱交出来,只要交出钱来就可以了,没必要搞得太大,事情搞大了,有的时候反而不好收场。 所以,范云也没叫玉成再去打他,而是拦着玉成道:“行了,不用再那个他了,只是让人想不到的是,他不但有一个手机,还有另外一个手机,另外一个…… 他身上有没有刀啊,什么东西? 我们也没搜一下,你这……等一下要是把他搞急了,是不是啊?搞点什么事情出来,他趁我们不注意拿刀伤了人怎么办? 这种人我跟你说,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的,万一他狗急跳墙,容易出事。 玉成你去搜一下他的口袋,让他把东西全部交出来。 让他自己掏,你也不用动手,让他自己掏,把身上的东西全部掏出来,让他老老实实把东西掏出来。” 于是。 玉成就把那一个骗子拽到房间里面。 “快点把你身上的东西全部掏出来,裤袋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掏出来,不管是什么钥匙啊,还是钱包啊,全td给老子掏出来,快点!” 看来。 玉成也真是气急了。 嘴巴里面不停的骂骂咧咧。 这还是好的。 如果不是范云在这里压着场子的话,他们两个人说不定不知道把这个骗子打成什么样呢,打成一只猪头也不一定。 那个骗子只好乖乖地将所有的衣袋都掏了掏。 没什么好东西,也没有那种刀啊,枪啊之类的。 无非就是一些什么烟啊,打火机啊,还有一点碎纸巾啊。 甚至。 还有两张名片。 两张正反面刻印着一名搔首弄姿衣着暴露女子的卡片。 这个骗子,绝对不是什么好鸟,人渣来着。 一直磨蹭到下午四点多钟的时候,骗子的老婆才打来电话,告诉范云和范雨那边钱已经准备好了,她要跟自己的老公通电话,听到钱已经准备好了这几个字,范云的心里顿时松了一口气,一个石头落下了地,只要钱准备好了,其它的事情都好说,没问题。 等骗子老婆和她老公通完电话,确定她老公安然无恙后,这才打款过来。 打款当然是打到她老公的银行卡上面的。 取钱当然是玉成去取的。 当玉成把被骗去的钱取出来,拿给范雨的时候,所有的人这才松了一口气。 因为这个骗子,玉成和范雨很是折腾了几天了,吃不好睡不好,特别是玉成,因为当时没有看住车,把车给放跑了,这让他很恼火,他总觉得对不起范雨,所以这两天他一直和范雨在一起,两个人同吃同睡,甚至寸步不离,一直在想,怎么样把这个钱搞回来的事情。 今天还好,今天这个钱已经拿回来了,这个事情也就算了了。 但是玉成有点不大放心,他还是嘴头上面威胁了一下那个骗子:“你td给老子小心点啊,你不知道我是在这里干什么的? 告诉你,我也是在道上混的,知不知道? 你也太嚣张了,骗人骗到老子头上来了,我告诉你,你以后不要在我们这里出现,如果说在我们这里出现的话,你小心啊,小心挨揍。 td,如果说不是别人拦着老子的话,我真想打死你。 我告诉你啊,你赶紧给我滚蛋,你个龟儿子。” 骗子虽然可恶。 他和范雨。 也是典型的没经验呀。 范雨与玉成没有什么经验,所以这才会给人钻了空子,被人骗了。 不过还好。 幸好经过几天的折腾,把钱又搞回来了。 范雨拍了拍玉成的肩头:“谢谢你啊玉成,谢谢你帮忙,这几天也真辛苦你了,走……咱们吃饭去,妈的,这个钱拿回来了,是不是?怎么的都要喝几杯。 走吧,哥,咱们先去吃饭,大家好好的放松一下,这几天都搞得怪紧张的。” 范云看了看他们两个人:“……我看还是算了吧,你这个钱不是还要留着买车的吗?” 范雨笑道:“买车的时候再说,饭总要是要吃的嘛,现在也差不多了,你看现在几点了?都五六点了。 再说了,这个钱现在不是要回来了吗?要回来了就万事大吉,吃饭能花几个钱呀,是不是? 如果这个钱要不回来,不就亏大了吗? 要不回来的话,这几千块钱得吃多少顿饭?三个月两个月恐怕也用不完吧? 不差这一顿饭钱。 再说了,这两天玉成天天跟着我在一起,他也没少操心…… 走吧!哥,今天也多亏你帮忙,都是大家帮忙,这钱才能要回来,吃饭去,咱们先去喝点酒,先去喝酒。” 行吧。 范宇说的有道理。 吃饭能花几个钱,无所谓,正如他所说,如果这个钱讨不回来的话,那得吃多少顿饭,是不是? 三个人找了一个大排档坐下来,要了一些啤酒,要了一些菜,一边喝酒,吃菜,一边聊天。 聊来聊去,主要还是聊被骗钱的事,总结一下经验教训。 范雨有点担心的问范云道:“哥,你说那个骗子他会不会报警啊?我们把他弄到小宾馆里面去,差不多一天了,他会不会报警的呀?他会不会告我们啊,应该不会吧?” 范云早就想过这个问题了,他拧着眉头道:“管他呢,他想报就报呗,没什么关系的。 我告诉你们两个人啊,你们两个人都要记清楚了,咱们今天把他弄到小宾馆里面去,一没有打他,二没有骂他,咱们是找他谈事情,就跟他谈这个钱的问题的。 对不对? 就是从法律层面上来讲的话,咱们也不算非法拘禁,也不算什么的。 咱们一没违法,二没犯罪,你们知不知道? 难道说咱们在宾馆里挂一个房间,哎,和他谈点事情不行吗? 警察来了,他也不能把咱们怎么样的,知不知道? 再说了,那个骗子先骗咱们钱的,骗我们在先的,是不是? 量他也不敢报警。 搞不好,我跟你们说,他在派出所或者公安局那里还有案底呢,他如果说报警的话,说不定把其它的案子都扯出来了,知道吧,这种人,如果说你不要把他搞得太急了的话,他也不会走极端的。” 范云的话有道理,范雨和玉成频频点头。 他这么一说。 范雨和玉成才放下心来。 “来,哥,喝酒。” “来,干!” 范云喝了一大口啤酒:“以后呀,遇到什么事情千万不能这么干,知道吧? 你这个钱,如果说被别人骗出去了,再想从别人手里拿回来,那可就难上加难了。 以后。 如果说再有这种事情的时候,一定要面对面的交易,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不能分成两个地方。 你分成两个地方,老是电话中打来打去的话,很容易出纰漏,打着打着就出问题了,对不上号了,知道吧。 这个东西……这样子办是不行的。 谈什么生意都是一样的,如果说,不是多年的那种老客户,是和陌生人谈生意的话,必须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像你俩这种例子很多的,我跟你们说……” 玉成眨巴眨巴眼。 范雨喝了一口啤酒,点了点头:“有第一次就没有第二次了,以后啊,不管是干什么,看起来真的都要注意了。 特别是跟钱有关的事情。 还是不能轻易随便的相信别人,特别是那些陌生人,真的不行,因为咱们又不了解别人的背景,是不是? 不知道他是什么人,咱们以为自己是正常做生意,搞不好,别人就是弄了一个圈套等着给咱们跳呢。 确实……吃了这一次亏,上了这一次当了,下次……没有第二次了。” 没有第二次就好。 确实应该吸取点经验教训。 做什么事情都要擦亮眼睛,不能冲动,不着急,特别是像大额金钱上面的交易的话,一定要求稳,不求有功,起码,但求无过。 玉成咧了咧嘴:“我跟你们说,不知道你们注意那个卖车的没? 你们看那个人,一看就是贼眉鼠眼的,不是什么好东西。 咱们一开始也是没注意,太麻痹大意了。 当时的时候,总感觉这几个人很热情,而且,因为我在这边开着车,范雨到那边去取钱,也没有想到是个圈套,更没有想到这帮鸟人怎么会准备了两套钥匙呢? 就这样,才稀里糊涂的上了他们的当。” 范云夹起一粒花生扔在嘴巴里,对玉成道:“他们这些人,肯定不是骗了一次人了,绝对是骗过很多次了。 我告诉你们,他们卖车就是个圈套,他们就是拿这个来骗人的。 其实,当时你走不走开,都没有什么大关系的,你就算是没有走开,我告诉你,他们也会想其它的办法把你给弄开的。 另外一个,就算他们骗不走你,你一直在车子上面,那么这边……范雨这边,他们肯定就会想办法了。 反正。 骗子总会从你们两个人之间,挑一个人下手,抓你们的漏洞。 别人在暗处,你们在明处,你们又没有什么防备之心,肯定想不到他们是来骗人的嘛,对不对? 更何况,你还在车子边看着车子呢,哪里会想到他们会这样来骗人? 这个。 其实还真不怪你们两个人,只是说,以后再碰到这种事情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特别是牵扯钱的数字比较多的时候,那种大额的金钱交易时候。” 呵呵。 范云说的头头是道。 似乎他很懂防诈骗之术一样。 范云虽然不懂,他也从来没有被别人骗过,但是,不得不说,他分析的这些话倒是很有道理的。 范雨笑道:“生活之中,骗子很多,所以每个人真的都应该把眼睛瞪大一点,看清楚一点才行。 不过这一次还好,这一次虽然一开始吃了亏,但是钱拿回来了,而且呢,也算是给我提了一个醒了以后啊,真的是像我哥说的,以后不管碰到什么事情,都要小心再小心,不能说你没有害人之心,你就没有防人之心了…… 那不行的,这一次算是真的是……呵呵,不过……那个骗子,说实话我看他一开始看到我和玉成两个人的时候,他也是吓坏了,他没想到咱们又反过来把他给套住了。” “哈哈哈哈。” “那是,范云哥还是挺有主意的。” 第249章 深秋的季节 风谢了残叶。 花凋了妆容。 只是深秋枯藕一梗朝天,细数似水流年。 遥看天际孤鸿悲鸣阵阵,悄悄潸然泪下。 不知不觉。 时间已是深秋了,满城银杏已被风霜雕琢成了片片黄金叶。 深秋的季节。 是含蓄的季节。 内敛的季节。 也是大雁南归,稻谷颗粒归仓,人们有所收获的季节。 一个大清早。 唐若就发现她家阳台上的那株玫瑰枝上花瓣枯萎,叶呈褐红,衰败之势不可避免。 她左看右看。 不由得黯然神伤。 秋天。 确实能让人引起无限愁绪,离愁,归愁,少年愁。 而唐若的愁? 她并没有愁。 她和范云之间的爱情现在正进行的如火如荼,丝毫不因天气转凉而降温,反而,两个人之间的感情越来越好了,越来越觉得彼此都离不开对方了。 其实。 想来想去,与唐若的生活圈子较小,也是有一定原因的。 她的生活十分稳定。 有序。 每天早上起床,起来之后把马雪莹打扮清楚了,然后带她去上学。 送马雪莹到学校之后,唐若就去吃早餐,有的时候和范云两个人一起吃,有的时候一个人吃,吃完早餐就去公司,坐在前台和湘琴聊聊天,说说笑笑谈一些家常里短和日常见闻,再或说一些小女孩子间的小心思。 有空闲的时候,还可以打打电脑,玩一玩计算机,要不了多长时间又到中午了,吃完了中午饭,下午眯一小觉,在公司待上一会儿,一直待到个四五点钟,然后就去接马雪莹,接了马雪莹又回来,回到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餐厅,教马雪莹完成学校里老师布置的作业。 然后。 又是吃晚饭,吃完了晚饭,如果说人手够了,或者就打打小牌,再不,就和范云他们聊聊天,吹吹牛。 聊到大家兴致阑珊了,就散伙,唐若就带着马雪莹回大院。 洗洗涮涮。 该做的事情都做了,倒在床上睡觉,又是一天。 一天,就这样在轻描淡写,不温不火中过去了。 日子平常。 平凡。 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好写的事情发生,也没有什么惊天动地,感人肺腑的爱情奇遇。 或许。 这就是大多人生活,大多数人过的日子。 平凡。 普通。 今天早上,唐若送完了马雪莹后,到老马家米粉店吃了一碗米粉,然后就到了公司,到了公司也没有什么事,她就和湘琴两个人将头埋在前台,叽叽喳喳地聊一些事情,聊着聊着湘琴就跟她说起了先玲。 “唐若,你知不知道,先玲被她那个男朋友,就是金铂利公司的老总,金铂利给甩了。” “是吗?为什么呀?发生了什么事情了吗?” 唐若感觉很奇怪,好像先玲跟了金铂利没跟多长时间吧,也就是大半年时间那个样子,怎么那个金铂利说甩就把她甩了呢? 湘琴一笑:“哎呀,人家有钱人的想法,咱们这些穷人家的人怎么会知道呢? 你说是不是呀? 人家有钱嘛,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想跟你好就跟你好,不想跟你好的时候,就把你一脚踹了呗。 你还能拿他怎么样? 还能咬他一口呀? 再说了,先玲又没有怀他的小孩,如果怀了他的小孩,看在孩子的面子上多多少少的,他还要给她一点生活费…… 先玲跟他什么都没有,他如果是想甩先玲的话,还不是易如反掌呀? 随便找个什么理由就可以了,对不对?” 唐若点点头。 看起来。 高枝并不好攀。 一夜之间,麻雀飞上枝头当了金凤凰的事情,不是没有,但是,应该还是极其罕见的。 例如先玲。 其实,她们两个并不知道,先玲之所以被金铂利甩了,是有原因的。 因为。 金铂利发现,先玲自从跟了自己之后,总之想方设法的想从自己这里榨钱出去。 三天两头的找他要钱。 撒娇撒痴找些理由,不是看中了什么衣服,就是看中了什么首饰,再不,就是家里面有谁谁谁不舒服了,反正隔三差五就问他要一些钱。 一开始的时候没问题。 只要先玲开口,金铂利总是笑呵呵拍拍先玲柔软的后背,摸着她光滑的肩头答应着:“好好好,给给给。” 可是。 等着他对先玲的那个新鲜劲儿一过,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慢慢地,他的心里可能多多少少就有些反感了,虽然先玲再问他要钱,他仍然给,但是,不像一开始那么痛快了。 以金铂利的阅历,先玲想做些什么事情,难道他还不清楚吗? 他就觉得先玲和他之前认识的那些女人并没有不同,完全也是看上了他的钱,才冲他来的,才跟他好的。 于是。 金铂利也很失望。 他的失望是憋在心里面的,脸上仍然不动声色。 但是给先玲钱的时候,就越来越不痛快了,表现出一次比一次抠门的样子。 那么大一个老板,如果说抠起门来,居然也很认真。 先玲心中也有数。 她本来也没有指望能和金铂利金总做长久夫妻,因为先玲发现金铂利在和自己好的同时,另外还和好几个女人勾勾搭搭,不清不楚,估计也是那种情人关系。 先玲就觉得,这样的男人根本就不可靠,所以说,她在想办法榨金铂利的钱,能要一点是一点,要来的钱,先玲也没有乱花,而是都攒了起来。 先玲攒钱,是想开一个自己的店。 她想开一个美容店。 先玲自从跟了金铂利之后,她也着实见识了一些东西,见识了一些有钱人的生活。 特别是金铂利带她到美容院里做了几次美容之后,她才发现,哇,这里真是高消费的场所呀,通常情况下,一个套餐下来就动不动就要上千,有些贵的,甚至于上万。 先玲就想,这个钱真的是好赚,来美容院消费的人,一个个看上去似乎都是那种人傻钱多,花起眼睛来眼睛眨都不眨一下的那种人。 于是,先玲就暗暗下了决心,自己以后也一定要开一个美容店。 她知道金百利指望不上,谁也指望不上。 指望来指望去,还是要靠自己。 不得不说。 先玲其实是一个有目标,有行动的人,即便她从金铂利这里榨钱,她也是为了自己,也是应了那句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话,无可指责,无可厚非。 金铂利喜欢她年轻的身体,她就用自己的身体去换取金钱,反正先玲自己觉得没什么,她的价值观就是这样子的。 先玲觉得,现在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子的,笑贫不笑娼。 你如果说没有钱,你就什么都不是,走在大街上就好像一摊狗屎一样,别人连正眼都不会看你一眼。 但是。 你如果是有钱的话,比如像金铂利这种人,别人老远看了你,就得恭恭敬敬地给你递烟,就会满脸堆笑跟你打招呼,金总金总喊个不停。 先玲也看开了,自己一个弱女子,不要求自己能达到金铂利这种情况,但是,起码一定要自力更生,自己靠自己,不看别人的脸色行事。 现在,她跟着金铂利,完全就是看金铂利的脸色行事,每一次她问金铂利要钱,金铂利高兴了就给她一些,不高兴的时候,理也不理。 先玲就看出来了,男人个个都不可靠,没有一个好东西的。 所以说,先玲想自己开一个的店的想法越来越强烈了。 若以她从前在金灵渠广告公司自己那点工资,想开一个美容院的话,恐怕还是要很长时间。 但是,自从她跟了金百利之后,隔三差五的从他这里搞一点钱,也着实搞了不少钱。 先玲盘算来盘算去,开一个大美容院,自己开不起,如果说开一个小的,招上那么三五个人的话,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 所以。 先玲有一段时间,她的腰杆子也挺直了。 从前的时候,金铂利无论说什么,她都是俯首贴耳的,从来不什么东西她就开始顶嘴了。 为什么不顶嘴呢? 先玲觉得,钱你已经不给我了,你对我已经没有什么价值了,我为什么还要听你的呢? 金铂利看着现在这个不再像以前那样,像个面团一样可以任由自己捏来捏去的先玲,心里也大为光火。 所以说。 终于有一天,他将先玲打了一巴掌后,大声喊着让先玲滚,让先玲滚出他的办公室,从此再也不要出现在他面前。 先玲那天被金铂利打了一巴掌,哭着跑出去了,从那时候她就下定决心了,再也不跟金铂利有任何来往,他不仁,自己当然也可以不义。 她还年轻,她没有必要在这样一个臭男人的身上吊死自己。 这。 就是先玲在外人眼里看来,被金铂利甩了的来龙去脉。 当然。 先玲准备开美容院,她从金铂利身上搞了多少钱,这些事情湘琴她们并不知道,湘琴她们只是听说先玲被金铂利甩了。 湘琴撇着嘴道:“我跟你说,唐若,好多有钱人看上去虽然很风光,人前的时候一个个人五人六的,但是背地里,说不定憋着什么坏呐。 他们根本就是拿别人当一个玩意儿一样,高兴了,就给你个笑脸,不高兴的时候,一脚就把你踢开了。 那样的臭男人…… 我跟你说,根本就不可靠,先玲就是最好的例子。” 唐若点点头。 她知道。 她绝对不会像先玲那样去傍大款的。 如果让唐若说一些什么大道理,她说不出来,但是在她的心中,她总感觉到钱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两个人只要感情好,能够一起肩并肩,手拉手的奋斗,日子,其实是完全可以过得很好的。 现在这个社会,这么进步,这么发达,不缺吃不缺穿,只要两个人齐心协力一起劳动,以后组建了自己的小家庭,难道,还怕日子过不好吗? 这。 就是唐若的真实想法。 是的。 她现在拥有爱情。 她完全可以为了爱情奉献一切,当然了,爱情也是相对的,因为唐若知道,范云爱她并不比自己爱范云少。 两个真心相爱的人在一起,两个人只要好好的劳动,好好的上班,好好的赚钱,以后即使是结了婚,有了自己的小家,两口子再生一个小孩,一起抚养小孩,想来生活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 她的想法没错。 她的想法没错,并不能证明先玲的想法就是错的。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理想追求,谁也不能拿自己的生活标准去要求别人。 所以,对于先玲这件事情,唐若并没有说太多。 她不喜欢对别人的长短议论纷纷,说一些流言蜚语。 唐若不是一个八卦之人。 唐若笑着从前台站了起来,捏了捏湘琴的肩膀,然后又拍了拍湘琴白白嫩嫩的小脸,对她道:“别人的事情,咱们管不了这么多,对不对? 好好上班,我去上面餐厅看看有什么好吃的,给你拿一点好吃的下来,好不好?” 湘琴笑了笑,一对眼睛笑得弯成了好看的月牙儿:“去吧去吧,快点,正好,我今天早上起来早餐只吃了一个包子,这会子感觉到有点小饿了,哎呀,我还在想什么时候开饭呀?” 唐若笑道:“刚吃完早饭不久,你又想着吃午饭,唉!一天到晚就是吃了。” 湘琴努了努嘴:“当男人们都不可靠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只有吃的喝的最可靠,吃到自己肚子里面的东西,那才是真实的,最可靠的,它不但能增加你的脂肪和蛋白质,还能增加你脸上的胶原蛋白,懂不懂啊?小妞?” 唐若“扑哧”一笑。 她转身上了楼,边走边想,那些吃的喝的,不光是能增加这些东西吧? 恐怕。 还能增加体重吧? 吃吃吃,如果说吃的太多了,把胃给撑大了,吃成一个大胖子,到时候就知道后悔了,然后,又一天到晚的控制食量,开始减肥,来回折腾,受罪。 唐若到楼上去,当然不是给湘琴拿肉包子的,她是去拿水果的,她们公司每天中午都有水果,杨姐一般情况下都会换着花样买,什么葡萄呀,西瓜呀,橘子呀,香蕉啊,等等等等。 今天中午的水果是哈密瓜。 只是。 还没有切。 唐若也不客气,自己拿起一个小的,然后又抄起刨皮刀,将那只哈密瓜的皮刨了个干干净净,刨干净皮,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放在一个盘子里装起来,顺手还擦了几根牙签在上面。 唐若干这种活最内行了,她的心思十分细腻,她在切这只哈密瓜的时候,细心地将哈密瓜中间的那些个籽儿全部剔了出去。 干完这些,唐若还拿牙签扎了两块,递到正在厨房里面忙活着的杨姐嘴边:“吃瓜吃瓜,来,吃两块。” 第250章 贵在有恒 杨姐笑着“哎哟”了两声。 她正在切猪肉,两个手都是油,所以也没法用手去接,于是就张开嘴巴,将唐若递到嘴巴的哈密瓜接过去吃,“吧唧”着嘴巴吃了。 她的待遇比较好。 如果说是公司里其他人的话,等一会,杨姐直接就把这些哈密瓜切成一条一条的,随他们用手拿着吃就可以了,这么细致的活,她一个人忙不过来。 唐若转悠了一圈,发现今天中午的水果就是哈密瓜,没有其它的东西了,于是就端着盘子走下五楼。 湘琴笑的小嘴都咧开了:“亲爱的,你实在是太好了。” 别拍马屁。 唐若和湘琴两个人吃了几块哈密瓜,唐若感觉自己在前台没什么事,于是又走回了楼上。 走到楼上,唐若站在杨姐身边学杨姐做菜,最近一段时间,唐若迷上了做菜,每天中午她都要跑到楼上来,看杨姐鼓捣那么一阵子,有的时候给杨姐打打下手。 其实也挺不错的。 反正。 公司里又没有人管她,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即使是有人发现了唐若在楼上也没问题,她在干什么呀? 她还不是忙公司的事情嘛?她又没闲着玩,对不对? 这时,杨姐正在做红烧鱼。 那些罗非鱼双眼泛白,已经是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锅里。 油已经烧热了。 一次性煎两条。 杨姐动作娴熟地捏着鱼尾巴,将鱼放进已经直冒黑烟的油锅里。 “哧啦哧啦”…… 顿时。 那些原本松松垮垮的鱼肉,因为高温的原因瞬间收缩起来,鱼尾巴也弯出了一个不是很美观的六十度的弯弧。 不知道这些鱼里,有没有那么一对,是正在拍拖或者谈恋爱的,被人抓起来下了油锅呢? 很难说。 搞不好杨姐现在煎着的这两条就是。 不然的话,为什么它们两条鱼的鱼肉都已经连在了一起? 杨姐不得不用铲子将它们铲开,然后才能翻过来煎另一面。 一边煎,杨姐还一边扔了两点生姜进去,煎鱼的时候放点生姜,可以有效地去除腥味,这个是生活中最普通不过的常识了,相信大家都一定知道,唐若自然知道。 知道。 并不代表她会做。 谁说的? 唐若不光是会做红烧鱼,还会做清蒸鱼,红烧鱼,清蒸鱼,这两样她都很拿手。 以后。 如果说她和范云结了婚的话,男主外,女主内,她保证可以将自己的小日子打理得有滋有味,每天范云上班回来之后,必定可以吃到唐若亲手做的可口的饭菜。 再然后,如果说唐若添了胖娃娃的话,她也绝对可以将范云父子照顾得白白胖胖。 唐若跟着杨姐学会了很多菜式。 做鱼自然不在话下,做鸡肉鸭肉也没问题。 比如说红焖鸡块,盐焗鸡等等,唐若都会做。 这时。 杨姐去洗手盆那边去洗青菜了,她叮嘱唐若帮她看着煎鱼的锅,因为煎鱼的时候不像炒其它的菜一样,老是需要频繁地翻动,煎鱼的时候是不能乱翻的,最好是等到一面煎的差不多了,然后才翻过来煎另一面。 有些新手,煎鱼他不懂,老是拿着铲子在里面翻来翻去,最后没煎好的鱼肉和鱼皮粘在了锅上,搞得将鱼肉全部都煎碎了。 唐若当然不会那样做,唐若手里拎着铁铲子,将火关得稍微小了一点,慢慢煎,不着急,现在时间还早呢。 等到锅里面的两条鱼煎的差不多了,尾巴上面都已经呈现了金黄色了,唐若才将铲子铲进锅里,手腕轻轻一用力,就将两条毫无防备的鱼翻了过来,然后,继续煎另外一面。 唐若正煎着鱼。 唐小英来了。 她是行政部的主任,她当然可以来,她可以随时检查杨姐的工作,看杨姐做的饭菜质量。 唐若拎着铲子,看着唐小英,忙笑道:“主任……” 唐小英“嗯”了一声,她推了推戴在脸上的那一副平光眼镜,也走进厨房,看了看油锅里面煎得吱吱啦啦的鱼。 “哎,小杨,中午做红烧鱼的时候多放点辣椒吧,上一次做的红烧鱼,辣椒放少了,不够味。” 杨姐笑着点头应了:“嗯,好的,主任,我知道了,我上次放的是那个干辣椒,我这一次我买了那个新鲜的小米椒,小米椒……其实如果说做红烧鱼的话,味道可能会更好一点。” 唐小英点点头。 她又从厨房走到了外面,转悠了一圈。 一边转悠,一边看着餐厅里的那些桌子皱了皱眉。 “小杨,餐厅里面的这些桌子还要好好擦一擦呀,你看看,上面粘了好多脏东西啊,这种黑乎乎的东西,不好擦吗?擦不掉吗?” 杨姐听见唐小英发话,赶紧从厨房跑了出来。 确实,有几张餐桌上,是有那种一片一片的黑乎乎的东西。 那个,应该是因为天长日久积累下来的油。 杨姐出来的时候,手里还拿了一块抹布,她当着唐小英的面,用力的擦了擦那些油,擦来擦去,擦不掉。 唐小英的眉毛皱得更厉害了:“哎呀,看起来这些都是些陈年老油了呀,但是这个桌子有点脏呀,这怎么搞?想想办法? 你看看那些没有油的地方呢,看上去就很干净很漂亮,你看这旁边……这个桌子,这……这旁边这些地方,这些有油的黑乎乎的地方,呃,有好几个同事都跟我反映过了,吃饭的时候呢,手都不敢放在桌子上面。 特别是夏天的时候。 现在秋天还好,夏天的时候,如果把那个手放在桌子上面的时候,那个袖子上面都搞的是油,小杨,有没有什么好办法呀?” 突然之间。 唐小英让杨姐拿出个办法来,杨姐眨巴眨巴眼,还真得不知道该怎么说。 这时候,唐若从厨房出来了,她从厨房出来的时候,手里还拿了一个钢丝球。 钢丝球上,倒了一些洗洁精。 唐若走到唐小英和杨姐面前,笑道:“我觉得用这个应该可以刷干净,有好几回,我在马雪莹家的时候,我都是拿这个刷桌子的,因为用抹布根本抹不干净,有些油确实是抹不干净的,但是你用这个钢丝球刷的话,就可以。 用钢丝球刷的时候上面要蘸洗洁精,一定要放洗洁精。” 边说,唐若边刷了刷那些桌子上面的老油,还别说,确实,一点一点的那些老油就被她给刷干净了。 唐小英就笑着夸了夸唐若道:“小杨,你看唐若这个办法不错,你就用这个钢丝球刷,然后蘸点洗洁精,搞点水,只要把这些老油刷干净了,下一次的时候,抹桌子抹得勤快一点,就不会那么脏了。” 这…… 唐小英这算是对杨姐的间接批评吗? 批评杨姐的卫生搞得不好吗? 其实,桌子杨姐是每天都抹的,不抹能行吗?吃完了饭,一桌子的骨头剩菜,残汤剩水,肯定要抹嘛,对不对? 只是说抹的时候,她没有那么仔细。 这也难怪杨姐,其实一天下来她也很忙,很累的。 别看只是做两顿饭,她做的多呀。 整个公司几十号人呢。 特别是中午的时候,中午的时候,除了那些外勤人员,其他的人基本上都在公司吃饭,一坐就是好几桌,你想一想,她一个人忙来忙去的,确实也够累的。 所以,有些工作,就难免有些疏漏。 这个倒没什么,桌子脏了,抹干净就可以了,这个,只是工作上面的小节问题,与大事无碍。 关键是,杨姐的饭做得好吃,公司里面的绝大多数的员工,都对她的手艺表示充分的肯定,这个才是最重要的。 另外一个。 做的饭菜干净、卫生、可口就可以了。 当然了。 如果说连这种小节也注意起来的话,那么,对于杨姐的整体形象,别人对她的整体评价,瞬间又会提高一个档次。 年底,公司里如果说进行评比总结的时候,说不定大家都可以将优秀员工的那一票投给她的。 到时候。 她就可以开开心心地从江晔江总的手里接过一个大大的红包。 即使江总不来,到时候,唐小兰肯定会回来的,唐小兰每年春节都会回来过的,因为马雪莹在这儿嘛。 到时候,唐小兰也可以代表公司给她颁发这个优秀员工奖的,以此肯定她一年当中辛辛苦苦为大家做饭做菜。 不要小看杨姐的这个职位,她的这个职位,虽然是不起眼,但是她做的却是全公司的后勤保障工作中任务最繁重的一个工作,也是最不可忽视的一个工作,因为她做的每一顿饭菜,都关乎着公司所有人员的身体健康。 唐小英踩着她那双白色的高跟皮鞋,“咯噔噔噔”下楼了。 唐若朝唐小英的背影吐了吐舌头:“不在自己的办公室里面呆着,跑到楼上来挑刺来了,杨姐你看看她……” 杨姐一笑。 并没有说什么。 各有各类的工作,大家都应该互相理解,大家都是生活在社会上,同处在一个舞台上。 每个人表演的角色不同,所以所做的分工也不同,当自己觉得看着别人的工作不顺眼的时候,可以进行一次角色的互换,互换一下角色,站在别人的那个角度上体验一下,就会知道怎么样的了。 譬如唐若。 此时,唐若帮杨姐把锅里面的鱼煎完了之后,将铲子往油锅里面一放:“哎呀,终于煎完了,唉,杨姐,我发现每天如果说做这么多人的饭的话,老是重复来重复去的话,也是很麻烦唉,真的……” “那是!” 杨姐将手中的青菜过了过水:“不说别的,就光说这些菜的花样吧,你不能老是搞重复的菜给别人吃啊,经常就要搭配啊,今天做什么菜?明天做什么菜?要有一个菜谱出来。 有了菜谱,你还要考虑做法,三天两天的不重样可以,但是如果时间久了就会很头疼,所以说,有的时候你们看到就算是菜谱定出来的,我做的时候也没有按照菜谱上来,因为做烦了的时候就难免就想重复,就不想费那么多心思,就是这样子的。 人,有的时候他就是有惰性的,你知道吧? 另外一个,主要是干一件事情干久了,每天重复做一件事情的话,就搞得人很烦的,再好的工作我跟你说,你老是天长日久干一样,时间长了你都腻歪了。” 她这话说的极对。 正如人说的,在这个世界上,突然做一件好事很容易,但是难的是,坚持每天都做好事。 坚持这两个字,说起来简单,可真正做起来的话,实在是考验一个人的耐心啊,这两个字往往意味着枯燥,无趣。 很多人都是这样子的,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都是咬着牙坚持。 难道你不是吗? 而坚持。 恰恰就是人生啊,正是因为这一个一个的坚持,才构成了多姿多彩的人生。 凡事贵在有恒。 很多人能够在不断的坚持当中,发现新鲜的事物,发现不同。 今天跟昨天不同,明天跟今天不同,于是,在不断的坚持之中就有了创新,有了提高。 这样就会让每天的坚持不再显得那么枯燥。 坚持与发现,如果说两者相辅相成的话,那么必定会产生一些惊人的东西出来。 这种东西。 有可能是科研成果。 有可能是教学成果。 有可能是工作成果。 也有可能是精神成果。 也就是所谓的——进步。 唐若也一样,唐若就有进步。 比如说。 今天唐若剪的这些鱼,一开始刚煎那两条的时候,她煎的还没有那么好,有一面甚至还碎了一点点。 但是等她煎到最后的时候,每一条鱼都煎得两面金黄,看上去是那么的完美,那么的好吃。 甚至。 还没有做汤,没勾芡呢,就显得香喷喷的,让人垂涎三尺了。 如果说。 那些出外勤的小伙子们回来看到了,有这么一条香喷喷的鱼摆在自己的面前,一定会迫不及待的拿起筷子来,大快朵颐的。 范云更有口福。 他的口福不是现在每天晚上能够来金灵渠广告公司蹭饭吃,而是唐若跟杨姐学会了做这么多的菜,以后等他和唐若两个人结了婚过日子的时候,唐若都可以一样一样的施展出来,做给他吃。 范云。 没有口福吗? 唐若笑眯眯地对杨姐道:“其实吧,杨姐,我觉得你上次做的那个鱼,辣味还是可以的,如果说再做更辣点的话,吃多了……估计可能会上火的,脸上可能就会出痘痘了,特别是湘琴,湘琴如果吃多了辣椒的话,她的脸上必定会长痘痘的,我跟你说……” 第251章 唐敏要和黄斌分手 湘琴的脸是那样的。 这个没办法,这个是每个人的身体情况不同。 就像有些女人,喝凉水她的身体也长胖也发福,那就真的是气得人要命了,什么都不敢吃,一吃就胖,身体就好像吹了气的气球一样,急速地鼓起来。 而有些女人呢,不管她吃大鱼大肉,还是吃什么薯条汉堡之类的高热量食品,她就是不见胖,每天饭都比别人多吃一碗,但是身材就是那么苗条,能把那些喝凉水都会长胖的女人活活气死。 杨姐刮着一块生姜的皮:“那是的,有些人的脸就是这样子的,有些人是因为体质的问题,吃点辣椒就上火,所以说脸上就冒痘痘,这样的人按理说应该是身体里面的湿气太重了,湿气如果太重的话,其实可以去拔下火罐的,拔一拔火罐就知道了,只要拔一下火罐,就知道身体里面的湿气重不重了。” 唐若问道:“拔火罐疼不疼啊?那个贵不贵啊?” “不贵。 很便宜的。 有很多诊所里面的医生都会拔,其实很简单的,就是搞一个瓶子,然后里面搞点纸,烧一把火,嗯,往后背上一扣就可以了。 现在还有些拔火罐的,都不用烧火了,直接是拔那种真空罐,连火都不用烧,我跟你说,前几天我还拔了呢…… 因为我感觉到后背不舒服嘛,天天弯着腰驼着背,在这个厨房里面切菜,感觉到后背好紧啊,就很不舒服,就去拔了一下。 拔得都是紫的。 那医生说我身体里湿气特别重。 你看看……唐若,你看看我的下巴上面也有痘痘的,你看看……你看我脸上这里……这里,你看两边,都是痘痘,是不是啊?” 唐若凑过去看了看。 边看边点头:“是有两颗,但是,也不明显。 你脸上的痘痘不像湘琴脸上那么明显,她只要一吃辣椒,她脸上肯定会长痘痘的,如果她不长痘痘的话,那就起泡,要不就是嘴巴上起泡,或者舌头上起泡。” 杨姐笑道:“我看,同样是吃一样的东西,你怎么没事啊?你怎么不上火呀? 你看你的脸……你的皮肤这么好,这么光滑。” 没办法。 天生的。 中午吃完了饭,唐若决定回家看一看,她有好几天没回家了,于是她中午也没有睡午觉了,跟湘琴打了一声招呼就下了楼,到楼下叫了一辆“慢慢摇”,一溜烟开到自家门口停下。 付钱。 上楼。 到家之后,唐若发现她姐唐敏也在家里。 不光是她姐唐敏,还有她姐的男朋友黄斌也在这里。 此时。 唐敏和黄斌以及唐若妈三个人你一言我一语正在屋里吵得不可开交呢。 唐开余则坐在旁边的板凳上,铁青着脸,一言不发,左手紧紧捂着胸口,看那个样子,似乎因为这几个人吵闹而烦得很,随时心脏病都有可能复发的架势。 这是怎么了? 唐若因为不明白前因后果,所以什么话也不好说,她只是站在旁边静静地听着。 话说。 正在吵架的这三个人也只是看了看她而已,并没有因为唐若的到来而停止吵闹。 唐敏的眼圈红红的,似乎哭过,此时,她声音中略带沙哑的大声道:“分手……我不想跟你在一起了,你这个人真的实在是烂泥扶不上墙,狗改不了吃屎。 我告诉你黄斌,我算是看透了你了,你这个人真的是不行啊,以前的时候,跟你在桂林的时候,你就不好好的做事,不知道去赚钱,然后,天天跑到网吧里面去打游戏,一打就是一整天,那个时候我是不是都没有说过你? 是不是? 我觉得你还年轻嘛,以后有大把的有机会,你看看你那个时候,你……你给过我钱吗? 那个时候你根本一分钱都没给我,你自己赚的钱你都花完了不说,每个月我上班的工资也全部都给你了,都花完了,现在呢? 现在回来了,本来还想着你开个店,能好好地做生意,好好的赚钱,你看看你现在什么毛病? 你回来了之后,你又跟四毛和李三斤那些人又搞到一起了,天天生意也不好好做,就我一个人在店里面守着,一天到晚你都不知道去哪里了,就跟他们赌钱,出去吃喝嫖赌,就学这种坏的东西。 我跟你说……你什么也不用说了,我不想跟你这个人交往了,你也不要再来我家里了,你如果说下次再来我家的话,我跟你说,我就报警了。 我又不是你什么人,你天天跑到我家里来,干嘛呀?你想干什么呀?” 黄斌一脸黑线。 他右手狠狠地掐着一个烟头,仿佛掐的是唐敏一般,如果他再用一点力的话,估计那个烟头就被他掐断了,如果说那个烟头换成是唐敏的话,估计早就被他掐的透不过气来了,脖子可能都会被他掐出毛病来了。 黄斌冷声道:“……你不就是想分手吗? 我知道。 你早就看我不顺眼了,你不是今天才看我不顺眼的,以前在桂林的时候你就对我不顺眼,我告诉你,你那个时候经常是东挑毛病西挑毛病。 那个时候我都忍了。 我知道,你这个人就是爱慕虚荣,就是喜欢钱,贪钱,哎,你跟我在一起……说句实话,就算是我不赚钱,但是我家里有钱,你就是看上我家的钱了。 我我我……现在我到街上来开了一个店啊,你看着我开了店了,马上那个脸色就对我又好了,老子开一个店给你管着,你还想怎么样? 赚的钱,你该花花,该用用,我管你了吗? 你管我跟谁玩呢? 我跟四毛多少年的朋友了,我跟他们玩一下不行吗? 要你管吗?你管的太严了吧,哪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面没有朋友? 行吗?做人就不交朋友的?就天天就围着你打转?” 唐敏“哼”了一声。 她扬扬头:“交朋友这个问题我不管? 我不能管? 你看你交的什么朋友? 你觉得那是什么好朋友? 一天到晚的来找你吃吃喝喝,没钱了,就问你要钱,你家里是开银行的?还是开金山银山的?你家里面还是有矿啊? 你是那些人的祖宗还是什么?要供着他们养着他们,你有必要吗? 赚的钱,我都舍不得拿到家里来,给我爸我妈买点什么东西,买点吃喝,哦,就给你和你那些狐朋狗友的浪费?” 黄斌的脸愈发黑了。 脖子上面的青筋都露出来了。 他似乎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大声吼道:“……那!你说,你到底想怎么样吧? 今天你给我把这个话说清楚,你到底想怎么样?你是不是就是要分手? 还是怎么回事?” 唐敏冷笑一声:“当然分手了,不分手我还留着你过年啊? 我要你这种人有什么用啊? 一天到晚的正经事不做,就知道和那些狐朋狗友吃吃喝喝的,你看你这个脾气? 就你这种脾气,你当着我爸爸妈妈的面,还有我妹妹这边,你在这里大声在这里喊,你给我喊什么呀?” 唐若妈早就忍不住了,她向前一步,如同老母鸡般将自己的女儿扒拉在了旁边:“喂,你要搞清楚,现在是你跑到我家里面来闹,你来闹什么呀? 我问你,我们家唐敏跟你结婚了吗?跟你生孩子了吗?你们两个人打结婚证了吗?你们两个人是什么关系? 你就跑到我家里面闹。” 唐若妈一连串的问话,把黄斌给问蒙了。 确实。 从法律意义上讲,他和唐敏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但是,他还是硬着脖子吼道:“……什么关系?我和唐敏在谈恋爱,我们两个人是男女朋友关系怎么了?她现在她想甩掉我,我不能来找她吗?我不能问个清楚是什么原因吗?行不行?” 唐若妈“哧”笑一声:“你算个什么东西? 左邻右舍的你打听打听,你欺负到老娘的头上来了,啊? 我问一下你,你跟我女儿是什么关系啊?她跟你有半毛钱关系吗? 别给我扯什么王八犊子的男女朋友关系,你们两个人谈恋爱,你们中间有介绍人吗?有媒人吗?你朝我家里送过一分钱的彩礼吗?我和他爸同意了吗? 你爸爸你妈妈有没有请我们吃过饭?当着我们的面说过这个事情? 有没有经过双方的老人同意?有没有跟你们两个人订婚? 你家里,有没有往我们家送过一份钱?” 唐若妈一连串连珠炮般的暴风骤雨,把黄斌给轰蒙了。 是呀。 他没理呀。 他又没有和唐敏订婚,他有什么权利,有什么资格跑到唐敏家里来闹呢? 唐若妈的一番话,把黄斌说的恼羞成怒。 他再也忍不住了,抄起桌子上的茶杯,将手臂高高的扬起来,举在半空之中往下用力一摔,“啪”的一声,瓷片四处迸裂。 唐若妈火了,她跳着脚的骂黄斌:“小王八羔子,你想干什么?信不信老娘马上打电话报警?” 旁边。 唐敏对她妈道:“你看看,这个混蛋王八蛋就是现在这个狗脾气,我跟你说,就是前两天的时候,我和他两个人……就我,本来炒了一锅菜,放在地上面跟他一起吃饭,吃饭的时候说了他两句,主要还是因为他交的那几个狐朋狗友,三天两头的到店里面来拿钱,我就很讨厌,我说了他两句。 最后。 说着说着把他说急了,你知道怎么回事? 他直接从地上跳起来了,一脚就把那个菜锅都踢翻了,踢到哪里去了,你们知道吗? 他把那个菜锅都踢到墙上去了,飞得比我还要高。 那一大锅的菜全部都泼到墙上面去了,那个墙上搞得到处都是油,到现在,那个店里还是那样的,那个油现在还在墙上面呢,不信,你们去那个店里面看一下。 我跟你说,从那一次我就寒了心了,我就感觉这个人不行了,无可救药了,真的,我不想跟他在一起了,我一定要分手。” 黄斌的脾气这么臭? 这还了得? 有理讲理,有话说话,动不动的就摔碟子摔碗,踢菜锅,这算怎么回事啊?这样的男人肯定不能要呀。 唐敏一句话戳到黄斌的短处了,黄斌倒不吭声了。 唐敏又冷笑了一声:“不光是踢菜锅那一次了,有很多次了,你们看看他那个左手的那个小手指头,他那个小手指头,它是短了半截的,你们知道为什么吗?” 大家的眼光齐刷刷地看向黄斌的左手小指,果然是短了一截,好像是被什么东西砍掉的。 一说到黄斌的手指头,他还下意识地将左手往身子后面悄悄的收了收。 收也没用。 大家都看到他那个断手指头了。 唐敏继续道:“他那个左手小指头,你们知道是怎么回事吗?我告诉你们,这句话说出来,我也不怕丢人了。 他那个手指头,就是因为上一次的时候我怀了孕,后来不是流产了吗? 他没有能力啊,他没有能力结婚啊,没办法呀,所以说我没办法只好把孩子打掉了。 打掉了之后,我就不想再跟他在一起了,因为我早已经看透这个人了,一点都不求上进,每天泡在网吧里面打游戏,所以说,我就跟他分手。 当时我就跟他说了,我说我已经打掉一个孩子了,医生都已经跟我说了,这样子的话对我的身体危害是很大的,我不想跟他在一起了。 他当时怎么说的? 他跪在我的面前,他求我不要跟他分手。 我不同意,我看他天天打游戏,那个时候,那个样子真的我就很讨厌。 我觉得这个人没指望了。 他当时……你们知道他冲动到什么程度吗? 他跑到厨房里去拿了一把菜刀,一下子就把他那个左手的那个小手指头就砍掉了,他说让我原谅他一回,他再也不打游戏了。 本来,他一开始打游戏的时候,我都没那么反感的,但是,我流产了,他都不知道在家里来照顾照顾我,还天天跑到网吧里打游戏,你们说烦不烦人? 你们说这样的人,叫谁谁不失望?” 唐敏的话说出来。 大家一个个面色凝重,片刻之间,倒都没有说什么了。 唐若肯定说不出什么东西来,她还是头一次听她姐唐敏说与黄斌有关的这些恩恩怨怨。 唐若觉得不可想象,一个男人怎么会那么冲动呢? 冲动到拿菜刀去砍自己手指头的地步。 一个人的恒心与毅力,并不是靠拿菜刀砍掉一个手指头就能产生的。 一个人要有责任感。 没有责任感,砍掉再多的手指头有什么用呢?今天砍一个,明天好了又忘了,然后又故态复萌,有什么用呢? 再多长十个手指头也不够砍的呀。 这样的男人哪个女人敢嫁呀?实在是太不靠谱了。 那时他砍的是自己的手指头,万一他哪天冲动劲上来了,拿起菜刀来,要是砍别人怎么办? 第252章 识人、察人 黄斌的脸黑得跟锅底一样。 此时。 如果说有一个照相机能够把他那副尊容照下来的话,日后给他看到了,相信,他一定会为自己今天这副略显狰狞的面目,感觉到可耻的。 唐若妈当然护女儿:“姓黄的,别说那么多了,也别说什么废话了。 说实话。 我从你这个面相我就知道你不是什么好人。 说真的,我看不上你,我们穷人家,高攀不上你们有钱的人,你有钱,你可以去找跟你们家门当户对的那些女人,麻烦你以后不要再到我家来了。 我跟你说。 我女儿今天回来了,我不会再让她跟你去哪里的,另外一个,我也不会让她再继续在咱们这个县城呆着了啊,我会送她出去打工的,你放心,我不会让她再跟着你扯来扯去的了。” 唐若妈这一招是釜底抽薪啊,十分厉害。 几句话。 说得黄斌没词了。 是呀,他跑到别人家里来闹事,本来就没理嘛,也正如唐若妈所说的那样,如果说她把黄敏送出去了,送到外面去打工了,你去哪里找啊? 人海茫茫。 对不对? 黄斌又点燃了一支烟,他的两只手已经变得哆哆嗦嗦的了,似乎连烟盒和打火机都已经拿不稳了。 点燃烟,他用力地抽了两口之后,恶狠狠道:“我告诉你们,如果说唐敏敢和我分手,如果说她敢去外面打工的话,我就对你们全家不客气,到时候,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嗨呀? 他居然耍开了无赖和流氓的那一套。 他以为唐若妈会被他吓住。 可惜。 他高估了自己小混混的那点能力,也低估了唐若妈作为一个扫地老太太的分量。 唐若妈“哧”的一声笑了:“喂,你跟我耍横啊?你跟我耍黑社会是不是? 你觉得这个有用吗?我一个快五十岁的老太太了,我怕你吗?我问你? 怎么的?你想跟我拼命啊?一命换一命啊? 行啊,来吧,咱们两个一命换一命。 我告诉你,你老娘还真的就不怕你这种小混混,我活了快50岁了,我怕什么呀,我现在死了也无所谓啊,你呢,嗯? 你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你觉得你行吗? 哦,你现在……你以后的日子也不过了,啊? 你就要死要活了,你可以吗?” 唐开余依然坐在板凳上,一声不吭,左手紧紧捂着胸口,估计,他被气得离心脏病发作的时候已经不远了。 耍横? 呵呵。 黄斌找错人了呀。 唐开余是谁呀?唐开余是上过战场打过仗的老兵,他是真正经历过生死之战的人,黄斌的这些话能吓到他吗? 唐开余在战场上杀敌人的时候,黄斌还不知道在哪里呢。 他白跟唐敏在一起了。 他仍不了解这家人的底细。 他也太过高估自己的能力了。 不要说唐开余了,就算是唐若妈一个电话打给陈战的话,陈战都有的是办法让他这个小地痞小流氓欲仙欲死的。 呵呵。 真是不怕风大闪了他的舌头呀。 饭可以乱吃。 话不能乱说。 在说话之前,必先动动脑子,想一想这一句话或者这件事情的后果,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后遗症。 譬如黄斌。 他认为自己牛逼轰轰,对着这一个扫马路的老太太,对着这几个一点都不起眼的女人们,自己俨然就是一副天王老子的模样,就能成为别人的主宰,就能决定一切似的。 岂不知。 他所有的模样落在旁边唐开余的眼里,都觉得十分可笑。 不过。 此时黄斌似乎仍然不知道天高地厚一般,似乎刚才唐若妈的这一番话彻底的激怒了他。 他刚才摔了一只茶杯,现在他不只是摔茶杯,他还摔茶碗,他把唐若家已经用了十几二十年的那只茶壶高高的举了起来,“啪”的一声,在地上摔了个粉碎,摔完了一只茶碗和一只茶壶,似乎仍不解气,干脆一鼓作气,把唐若家剩下的三只茶碗也摔了个稀巴烂。 没人拦他。 让他摔。 唐若只是走回房间,默默的拨了一个电话。 五分钟后。 一辆“呜哇呜哇”叫着的警车就停在了她家的门口。 车上下来两个警察。 不是别人。 正是希刚和他的同事。 希刚和他的那个同事刚刚上了楼,到了唐若家之后,范云也来了。 黄斌仍然不知死活,硬着头皮站在那里,还是一副他是天王老子的样子。 他只是有点奇怪,刚才他没见唐敏和唐若妈打电话,那么,是谁报的警啊? 报警不说。 为什么警察又来的这么快呢? 当然快了。 开什么国际玩笑。 唐若也没有报警,唐若而是打电话给了范云。 范云用报警吗?范云直接打电话给希刚就可以了。 就是这么简单。 希刚到了唐若家,进门之后,看着满地的碎瓷片,不由得皱了皱眉。 程序还是要走的。 询问。 记录。 诸如谁报的警啊?怎么回事啊?了解情况啊,这些东西。 黄斌的耳朵竖得跟狗耳朵一样灵,他也想知道是谁报的警,但是,满屋的人都说不是自己报的,这个时候范云上来了,范云冲希刚淡淡的一笑,然后才悠悠道:“电话是我打的,我报的警。”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全部带回派出所。 像黄斌这样的人,一定要给他点苦头尝尝,让他长点记性才行,跑到别人家里来砸东西,就差一点持械伤人了。 这个。 如果说要是放在美国的话,恐怕主人家都已经掏出枪来把他当场击毙了吧? 黄斌对前阵子还跟自己称兄道弟,一起喝酒的范云恨得牙根子痒痒,觉得他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可是,他没有想到,范云那是多管闲事吗? 如果说他脾气足够好,和唐敏发展的足够好,两个人一旦结了婚的话,那么他跟范云的关系就会转变为连襟的关系。 可惜的是,唐敏已经对他彻底失望了,根本就不打算再要他了。 不要也好,今天他的这一副小痞子的嘴脸已经彻底暴露在唐家人的面前了。 幸好发现的早,如果说是结婚之后才发现的话,那么唐敏真的是哭都没地方哭去。 进了派出所之后,慢慢的,黄斌才了解到,原来老唐家这家人的关系和背景,远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远不像他自己认为的那样,是那么容易搞定的。 看上去。 似乎家里面经济条件并不怎么好,住在那种破房子里的唐家人,本地的关系以及后台,其实是相当的强硬的。 且不说黄斌目前还不知道的陈站和陈站的老爷子,当首长的陈加祥了。 光是范云和希刚,也不是他这样的小混混小地皮所能惹的,他还没有那个能量。 他的那些无赖的嘴脸,欺负那些一点关系都没有的农村人还差不多,但是,如果拿到城里来用的话,那可就大打折扣了。 事实就是这样。 包括那些走在大街上相貌普通的陌生人也是如此,看上去他们其貌不扬,打扮的也并不出众,但是,如果他们一旦亮出自己的身份来,恐怕很多人都会大吃一惊。 哇。 原来这个人这么厉害。 哇,原来这个人关系这么复杂牛。 只是。 不知道黄斌能不能咽下这口气? 咽得下也得咽。 咽不下也得咽。 说句不好听的。 就算是一对一的单打独斗的话,别看黄斌现在是一个血气方刚二十来岁的小伙子,他还真不是唐开余的对手。 别看唐开余左手捂着胸口,好像是病殃殃的,随时都可能要过去的那种样子,但是,真的要是打起来,到了生死相搏的时候,恐怕黄斌还要再加上一个四毛才行。 派出所里。 警察进行调解。 希刚与同事倒是不偏不倚,这种事情公事公办就可以了,本身黄斌错在先,跑到别人家里面去骚扰别人,人家才报警的。 更何况,还把别人的东西都给砸烂了。 最后调解的结果就是,黄斌在调解书上签了名,按了手印,保证自己从此之后再也不骚扰唐敏,并且还要赔唐敏家的茶壶和茶碗钱。 看在他还算老实的份上,老唐家的人也没有多要他的,算了,和这种小流氓划清界限,保持距离就可以了。 总的来说,这个事情是唐敏吃亏了,唐敏吃亏吃得十分大。 她和黄斌在一起的时候,不像先玲跟着金铂利。 她没有先玲那么明确的目标,先玲的目标很明确,就是搞钱,先玲只是想方设法的从金铂利那里弄钱,一旦弄不来钱了,马上拜拜,这就是先玲,先玲看得很清楚,也很现实。 唐敏不一样。 因为,曾经有一段时间,唐敏还是非常喜欢黄斌的。 所以说唐敏在黄斌的身上不光浪费了时间,还浪费了很多金钱,她在桂林的时候是花了不少钱布置那个小窝的。 还不算她给黄斌的钱。 她在黄斌身上并没有得到一丝半毫的物质上面的好处。 自从她打了胎之后,她对黄斌的那种好感和爱就淡了很多了,再加上随着两个人在一起时间的增长,黄斌身上那些臭毛病的暴露无遗,包括他爱打游戏,爱抽烟,爱赌钱等等等等,所有的毛病都出来了。 以前在桂林的时候没有回来,她和黄斌在一起,两个人只是过二人世界,倒还影响不是很大,那个时候,黄斌的毛病也只不过就是打打游戏而已,似乎没有其它特别严重的不良嗜好,可是自从回来了之后,黄斌的小痞子本性就彻底暴露了出来,每天和四毛他们那帮人到外面不知道鬼混些什么。 近一段时间,唐敏几乎每天都和黄斌争吵,吵来吵去的内容无非就是她数落黄斌身上的那些臭毛病,黄斌就骂她多管闲事。 再好的感情。 一旦陷入到无休无止的争吵之中,那么慢慢的就会被冲淡。 越来越淡。 最后。 这段感情就变得如同鸡肋一样,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扔掉吧,感觉又稍微有点可惜,毕竟自己投入了青春和金钱,感觉又有点不舍,可是捡起来重新吃过,又忽然之间感觉到淡然无味,一点也没有原先那种美好的样子了。 就是这么回事,所以唐敏已经下了不止四五次决心了,一定要和黄斌分手。 本来两个人说清楚就可以了,可是这个黄斌有点不识趣,他还跟着唐敏闹到老唐家来了。 大概。 他就是那种典型的得到的时候永远不知道珍惜,一旦失去了才知道后悔莫及的那种人。 他跟黄敏在一起的时候,感觉不到唐敏的好,可是突然之间唐敏说要甩掉他的时候,他才感觉到幡然悔悟。 可惜的是。 他的那点幡然悔悟最后除了变成了冲动之外,根本就剩不下什么了,毕竟他没有什么文化,嘴巴里面说不出什么滔滔不绝的道理来,所以,最后就发展至跑到唐敏家砸碟子砸碗。 应该说,黄斌多多少少也是后悔的。 后悔的不是唐敏跟他和平分手,而是唐敏把她甩了,如果说是他甩了唐敏的话,他绝对不会后悔。 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一旦破裂的,首先提出分手的那个人,无论是从心理上还是从某些方面都是占据一定优势的,被提出分手的那个人,由于是被动接受,所以,多多少少总感觉自己是吃了一点亏的。 所以很多人在分手的时候就闹。 有些人就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威胁,而有些人就向对方索要分手费,黄斌今天倒是没有上吊,也没有说要分手费,但是他却用另外一种极端的方式,用威胁,用威胁唐家人如何如何这种方式试图想挽回一段感情,这也显得他的感情方面是十分的幼稚可笑的,他根本不懂感情。 是的。 他只懂游戏。 与赌钱。 看起来。 识人、察人真的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本领。 遇人不淑,失之体察,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件十分恶心的事情,绝对会让人像喝着一碗美味的味增汤的时候,喝着喝着,突然发现里面有一颗黑黑的老鼠屎那种感觉,能让人瞬间反胃。 不光是谈恋爱,就算是日常的时候,交朋友也是如此,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别人的外表所迷惑,想了解一个人绝不是那么简单的,人,本身就是一种十分复杂的动物。 人因为有思想,会思考,所以说他和平常的低级动物不一样,平常的低级动物们只要吃饱了,基本上就没有什么别的想法了,但是人不一样,人的大脑一直有更加高级的活动,会思考会总结,所以说,人其实也是一种最危险的动物,比其它任何动物都要可怕。 唐敏肯定是吃亏了,免不了被她爸他妈一顿数落,但是能够及时的迷途知返,及时止损,和黄斌这种人划清界限也是一件好事,免得愈陷愈深,到最后无法自拔,到那时,白搭上了自己的青春,才是真正的不值得。 从派出所出来后,唐若又对范云说了一阵子她所知道的前因后果,今天的事情,范云的表现,她十分高兴,有点什么事情,她只要一打电话,范云就冲在前面,这证明范云这个小伙子十分值得信任,是十分可靠的。 唐若笑嘻嘻看着范云道:“我发现,还是你最好。 你看看像黄斌那种人,好的时候呢就好死人,凶起来的时候你不知道,你是没看他在我家里面那个样子,瞪着眼睛咬着牙,好像一个很凶的野兽一样,想把人吃了似的。 你到我家的时候都看到了,你看我家里面的那几个茶碗、茶壶都被他给摔碎了。 我当时很害怕,我生怕他冲到厨房里面去拿菜刀。 所以……我给你打完了电话,我就去厨房把门给带上了。” 唐若咬着嘴唇儿,喜爱地看着范云。 第253章 愿赌服输 范云一笑。 他对于黄斌那种人是严重的没有好感,如今,见唐敏和黄斌分手了,分了好。 这个世界上面很多事情,很多人,它就是很奇怪,用道理是说不清的。 有些人和有些人不知道是五行相克还是犯冲,反正彼此之间只要一见面,就没有好感,就好像是那种猫和老鼠之间的敌对关系似的,充满敌意。 范云对黄斌虽然说不上有太大的敌意,但是,起码他对黄斌是没有好感的。 范云拉着唐若的手,两个人走到街上。 他想了想,还是有点不大放心,感觉有些话还是要叮嘱一下唐若:“黄斌那个人,我看着他不是什么好鸟,若若,你出来进去的一定要注意一点,小心一点啊,无论有什么事立刻给我打电话,知不知道? 另外一个,这几天我看我还是天天接送一下你,比较好一点,真的,万一碰到那个黄斌搞鬼搞怪的话,我说实话——我打死他个龟儿子。 你告诉你姐,也应该注意一点,防备着一点,有些人他是小人之心来着,有些人他是有报复心理的。” 唐若点点头。 范云和唐若边走边聊,一直把唐若送到她们公司门口,两个人挥手告别。 范云也没有急着上班。 不着急。 他顺着娘娘桥一直往下走,走到一个四四方方的喷水池儿那里,看着喷水池中四根不锈钢的钢管,一直不停的向外面喷着散花一样的水伞。 范云停下了脚步。 喷水池中,游来游去,许许多多金鱼。 还是做鱼好呀,做鱼没有什么烦恼,在水里面游来游去,既没有男欢女爱之间的纷扰,也没有赚钱买房这样的困惑。 范云在池子边蹲下身去,将手伸到水里。 这是一条红色的锦鲤,游到他的面前,瞪着两只圆圆的鱼眼,嘴巴朝天,不停的吮他的手指。 缘分呀。 都是缘分。 这条红色锦鲤会不会成了精了? 晚上的时候,会不会变成一位容貌端庄秀丽的大家闺秀,到范云的宿舍里面来找他呢? 如果说有这样的一个美女来找他的话,范云同志能不能把持住自己? 能不能控制住自己那一颗想入非非的心呢? 相信应该可以吧。 范云同志的定力还是蛮好的。 那条金色锦鲤将范云的手指头含在嘴里吮来吮去,别说,还挺痒的。 旁边一个圆脸的小姑娘看着有趣,她也学着范云的样子蹲在水边弯下身去。 果然。 另外一条黑色的鲤鱼就游到她的面前,伸着嘴巴吮着她那白白嫩嫩的小手指,只把那个小女孩吮得“咯咯咯”直笑。 这些鱼,胆子可真大一点,也不怕人。 不过。 小朋友请注意,你和范云可不一样,小心掉到水里去啊? 不要学范云。 范云蹲在水边。 生活于他而言,现在每一天似乎都过得很有节奏,波澜不惊的样子呀。 他的生活方式和希刚不一样。 希刚每一天上班,要处理各种各样不同的事务,要出勤,像什么打架斗殴呀,婆媳吵架呀,有些熊孩子一不小心将头卡进不锈钢栅栏的门缝里了呀。 等等等等。 希刚每天上班,花样多一些。 都是各种花式事务,所以,他的日子过得应该比范云更加充实。 充实。 就意味着忙碌。 范云的工作就简单多了,范云每天只要把份内的事情做好就可以了。 该管的管。 不该管的,如果说想管也可以管一管。 就像现在。 范云发现一男一女鬼鬼祟祟,沿着娘娘桥右边的一片小树林走了进去,不知道在搞些什么鬼东西,于是范云决定过去管管闲事,看看他们在里面到底搞些什么东西。 那个地方比较偏僻幽静,万一发生点什么事情就麻烦了。 以前的时候,就曾经发生过单身女客走在这里,被一个外地人抢了包的案件。 范云也不着急,他轻手轻脚的走过去。 当他靠近一大蓬冬青树的时候,听见树后不远处传来了一阵稀稀索索的声音。 范云再往前走一点,悄悄的透过树缝向里观看。 哈哈。 他看到那个男的既没有把那个女的抢了,也没有把那个女的怎么样。 只不过就是把那个女的压在一处墙边,拼命搂着那个女的腰,嘴巴一个劲儿在那个女的脖子间拱来拱去。 把那个女的拱的神色迷离。 脸色潮红。 范云同志,这就不应该了啊,保密守则第二条,不该看的不看,难道你全部忘到爪哇岛去了吗? 范云赶紧撤回身子,不然怎么办? 等一下如果被那两个人看到他的话,人家不骂他才怪呢。 情到浓处。 身不由己。 可以理解,可以原谅。 哪怕是光天化日之下,只要不被别人发现,躲在某些隐秘的地方卿卿我我一会子,也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 只要不像某些男人一样,走在大街上的时候,时不时将自己那只猪爪子伸到女伴的腰里摸一把,又或者在女伴的屁股上面摸一下,不要做那种猥琐的动作就可以了,走到人前的时候,大家还是要斯文一点。 大家都是文明人嘛,对不对? 当然。 那种在外面实力坑女友的男人,毕竟还是少数。 就好像有些实力坑妈的熊孩子似的。 范云就曾经亲眼见过,就在今年夏天的时候,有一次他和唐若一起出去逛街,有一个熊孩子跟在他妈妈的旁边,走着走着不知道为什么,那个小孩子突然之间恶作剧之心就上来了,他悄悄的跟着他妈妈的身后,两只手抓住他妈妈的裙摆,用力往上一掀。 哈哈。 这一下,他妈妈瞬间就春光乍泄,什么东西都曝光了。 这样的熊孩子,带回家之后必须要打三顿,打一顿太少了。 当时。 好多人都看着抿着嘴笑。 这孩子不错,有前途,有理想,动不动的就给大家发点小福利。 真好。 那种光天化日之下在外面和自己的女朋友卿卿我我,动不动就想让自己的女朋友曝光一下的男人,其实和那个熊孩子差不多,男人许多时候就是熊孩子,就是那种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主。 范云赶紧走了。 他顺着小路上了旁边的一个凉亭,凉亭里,此时正有四五个老头围着石桌子坐了一圈,在那里下象棋,反正范云也没有什么事,于是就站在旁边看了一阵子, 象棋范云也会下,但是他下的不精,只略懂点皮毛。 许多象棋里面出名的套路他都不懂,他也叫不出什么名字来。 像什么屏风马对当头炮啦。 连环马对过河车了,等等,他不懂,他只知道瞎下,乱下。 他连希刚也下不过。 范云下象棋不行,下军棋还可以,就是那种陆战棋。 特别是有裁判的那种,两个人摆好了三角雷和军棋,互相之间比较棋子的那种,那种下法,范云很厉害,下十把,希刚起码要输八把。 不过话又说回来,现在的年轻人谁还下象棋啊? 现在的年轻人,一个个的都迷恋着打游戏呢,打电脑游戏,现在的网吧里面,你只要一进去,基本上十台电脑有九台九的都在打游戏,有些就打那种砍怪升级的,有些就打那种回合制养成的。 当然也有一些女孩子不打游戏,她们是玩另一种游戏,聊天,聊qq,聊qq,其实也挺有意思的。 许多人聊着聊着,甚至还发展到真人见面了,有些网友为了见面还颇花费了一些钱财。 最后两个人聊着聊着,聊得情投意合,居然还成了真实之中的恋人关系,也就是所谓的网恋。 网恋也是恋爱的一种呀,只要能够成功配对,解决单身问题,不管怎么恋,都可以。 谈恋爱也要与时俱进,不要拘泥于相亲的一套了。 当然,更多情况下相亲可能还更可靠一些,毕竟,父母的眼光绝大部分情况下都不会错的。 就像唐敏,唐敏和黄斌属于自由恋爱,她就看得了眼,本来一开始的时候,她认为黄斌这个人不错又机灵,手也还巧,又做的一手好菜,没想到黄斌是那样一副嘴脸的一个人。 唐敏和黄斌在一起,是吃亏的。 吃都吃了,说什么也没用了,以后吸取经验教训呗。 像黄斌那种人,命中就应该单身一辈子,碰到了一个比较好的女朋友,自己又不珍惜。 他看不懂大方向,大趋势,说实话,随着找老婆越来越难,以后就他那种德性的人,想找个好一点老婆——很难。 嗯! 不过话又说回来,也很难说,毕竟他家底比较好,他家里有钱嘛,说不定有些女孩子贪图他家的钱财,和他在一起了,也不一定,很难说。 一切都有可能。 不是人力和猜测所能为的。 范云站在那几个老头旁边,看着他们下象棋,心里面有点痒痒的,特别是当他看到什么好步数的时候,他就忍不住的想出声,但是范云还是忍住了,观棋不语真君子,不能随便说话。 有些下棋的人,因为旁边观棋的人随便说话,输了棋之后,迁怒于看棋的人,最后几个人争执起来,大打出手的事情也是发生过的。 慎言。 慎行。 再说了,就范云这个水平,他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就算是他想指点,他也指点不出什么名堂来,他看到的所谓的好步子,别人早都看到了。 有些下棋的老头,其实是很厉害的,常常能够举一反三,走一步看三步,不要小看民间,民间虽然不是正宗的棋院,但是民间也是藏龙卧虎之地,什么样的高手都有,有一些野路子,冷不丁地杀出来,就算是那种正规棋院里的大师,说不定也被吓一跳,直呼太精彩了,厉害。 范云同志曾经就出过这样的丑。 有一回,他看到外面摆摊的,有一个老头摆了残局,没有几个子,也就是那么七八个子,红黑两方的子加起来还没有十颗,很简单,一眼就能看透,旁边写着五元一把,愿赌服输。 范云蹲在那个棋局旁边研究来研究去,研究了半天,他抬头看看对面坐在小马扎上,一脸平静的老头,觉得那个长着白胡子的老头看上去简直就像一个送财童子呀。 像这样的棋局,他觉得自己绝对不费吹灰之力,分分钟就能给它破掉。 于是。 范云又老成的看了几遍后,觉得自己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了,从裤兜里掏出了五块钱,“啪”的一声拍在地上:“我来,我来试试,我来破这个局。” 试试就试试。 本来范云有百分之百把握的,可是,当他一上手,试了之后,才豁然发现,棋局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 明明看着自己执红先走,可以瞬间就将对方的黑将置于死地的时候,对方的棋局突然发生了变化,双方你来我往,走了几步之后,对方的一颗车,不知道为什么,莫名其妙就自愿送给了他吃。 就因为这一吃一挡,对方的车就把他的车给挡住了,然后对方那边的炮反而就反将了,一反将,他的老帅就没地方去了,只能往右边走,往右一走是对方的小卒子,范云这才沮丧地发现,原来这个棋局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愿赌服输。 范云当时脸胀得通红。 旁边有些看热闹的人,一个个脸上挂着莫名其妙的笑容,那个笑容不知道是讽刺还是揶揄,又或是笑他不知天高地厚,总之,范云输了,输得一塌糊涂。 那个老头倒是一脸平静。 他既没有讽刺范云什么,也没有透露出任何一点眉飞色舞的样子,他的脸上平静如水,没有一丝波澜,甚至连一点笑都没有露出来,他只是平静地范云道:“小弟弟,其实你走得很不错了,刚才你这几手棋也下得很好的。” 他的话也算是一种鼓励,给输了钱的范云心理上有了莫大的安慰,仿佛那老头一说他下得不错了,他就下得真不错了似的,就连他输了的那5块钱,此时也变得心甘情愿了。 不过。 如果说让范云再来上一盘的话,打死他也没有那个胆量了,他觉得那个老头仿佛就是一个世外高人一样,本来一开始的时候看上去毫不起眼,可是现在落在范云的眼里,瞬间他却觉得那个老头深不可测。 是的,唯有深不可测,才可以解释那个老头满脸的平静。 第254章 做好人没错 范云看了一会象棋,觉得没什么意思了,也就没有再继续看了。 上班。 本职工作一定要干好。 现在他的小尾巴夹得紧紧的,生怕工作之中再出现任何的纰漏出来。 范云来到自己的工作岗位,先走到余丽拿的报刊亭那儿,跟余丽拿打情骂俏,聊了一会天。 聊天没关系的,他和余拿聊天,不论是谁看到了,也绝对不会认为他是在吹牛,耽误工作,和这些铺面的老板聊天,也是他的工作内容之一,这叫沟通、交流,方便工作。 范云发现余丽拿脸上的那些白麻子,被她美容美得彻底不见了,此时,看上去余丽拿的那张脸倒是显得十分妩媚动人,颇有几分少妇成熟的风姿,风姿绰约的风姿。 范云就笑着拍了拍余丽拿的马屁:“老余,我发现你现在越来越漂亮了,你看你的脸色特别好,又白又嫩。” 余丽拿虽然说白了他一眼,但是心里还是美滋滋的,哪个女人,不希望男人赞美自己? 嘴甜的人通常有糖吃。 余丽拿就拿出两块巧克力递给范云:“诺…… 今天干嘛呀?嘴巴怎么那么甜?抹了蜜了? 是不是有什么好事啊?有什么好事罩着我点啊。” 范云接过巧克力,冲余丽拿挤眉弄眼一笑:“可以,没问题。 我也没有干嘛呀。 就是看着你这几天跟前段时间不一样了嘛,感觉你现在越来越漂亮了,真的。 而且说…… 你不光是人漂亮了,你看你今天穿的这身衣服也很不错呀,搭配的这么好,看上去哪里像一个小报刊的老板娘啊,跟那些大城市里面在写字楼里上班的白领也没有什么区别。 不! 应该说你比她们还好,她们哪里有你这个气质呀? 你的气质比他们强多了。” 一个人的形象,在别人的嘴巴里如果能提升到气质的层次来讲的话,那么,证明这个人确实是很不错的。 范云的话让余丽拿很受用。 她抛了一个媚眼过来。 范云很想接招。 但是又不敢接招。 惹谁,都不要惹这种热情似火的小少妇,一旦把少妇惹上了,就麻烦了,别忘了人家是有老公的,有老公的女人,最好不要撩,撩来撩去,早晚会出事的。 范云把话题岔开了:“老余,你有没有什么事啊? 没有什么事我可走了哦,我到下面去转一转,巡一圈,可能要个把小时才能回来哦!” 余丽拿反着白嫩的手背,朝范云摆了摆:“去吧去吧,早又不过来,我刚才的时候,本来还想着有点事的…… 这会没事了,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再说吧,到时候再说吧。 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你回来都可以的,等下回来帮我看一下摊子,我去买点菜。” 欧了。 范云朝余丽拿一笑,做了一个一切ok,一切包在我身上的手势。 然后。 他就往远处走。 走到城台路和教育路口交汇的地方,范云发现有一个老头拉了一三轮车的木材,正在爬教育路口往师范学院去的那个大陡坡。 嘿哟嘿哟拔萝卜,吭哧吭哧上不去。 老头的后背绷得跟一张弓一样,也冲不上去,于是,范云就走过去,在后面使劲帮老头推车。 助人为乐是应该的,学习模范好榜样。 而对于那个老头来说,实在是——生活如流水,处处有惊喜,有感叹。 简简单单的一件小事,就足以证明,范云这个孩子,还是挺不错的。 起码他不像坐在旁边摩托车上的那个年轻人一样,一边歪着脑袋乜斜着那个老头,一边,嘴里不停地向外吐着烟圈,仿佛别人的苦难与己无关。 是的。 是与他无关,与他无关,并不代表他就不可以伸出手来帮别人一把。 范云其实还是挺看不得像老头这种受难为的人的,他还是很愿意施以援手的。 有一回。 范云在湘漓汽车站望朝阳大街上行方向走的时候,有一个开着一辆破桑塔纳的司机,车子怎么也打不燃火了,估计,应该是电瓶没电了。 那个司机一手把着方向盘,一手用力扶着车门向前推车,试图将车子推起来。 推得起了惯性之后,他再跳到车上去将车子搞燃。 但是,他推几步,等到车子起了惯性之后,等他跳到车子驾驶位上的时候,却沮丧地发现车速瞬间又降了下来。 如此反复数次,将那个司机累得舌头吊出来老长。 旁边一个开“慢慢摇”的司机觉得十分好笑,满脸都是嘲讽。 这时。 范云过来了。 范云见那个司机如此为难,知道他一个人是根本没法将这个车子弄燃的,于是范云就对那个司机道:“你上去吧,你到车子里面去,我帮你推。” 那个司机连声道谢。 等到那个司机在车子上面坐稳之后,范云两手扶着车屁股,双腿用力蹬地,将车子向前缓缓推去,推得起了惯性之后,范云加大了力度,车子越推越快。 那个司机将车子挂在档位上,此时见车速已经起来了,连忙松开离合器,让车子带档滑行,瞬间,桑塔纳的发动机发出了一阵阵欢快的叫声。 车。 燃了。 车燃了,那个司机也没有像有些司机那样直接一脚油门扬长而去,他将车子靠边停下,拉起手刹,然后从车中跳了出来。 那个司机跳下车之后,从皮夹子里摸出一张二十的人民币,塞进范云的手里,范云连连推手不要,可是,那个司机坚持一定要他收下:“兄弟,谢谢你,今天…… 真的。 我非常感谢,二十块钱小意思,你拿着去买包烟,买瓶水喝。 谢谢啊,我走了,我走了,我要去修车,不要客气了。” 范云没办法,拒绝不掉,只好把那二十块钱接在了手里,他握着那二十块钱站在原地,看着司机重新上了车,挂挡,扬长而去。 而这一幕。 从范云推车开始,一直到那个司机下车给范云二十块钱,全部都落在了旁边那个等客的慢慢摇司机眼里。 不知道,那个慢慢摇司机会不会后悔呢? 后悔自己为什么不过来帮这个司机推一下车,助他一臂之力。 如果说是他推车的话,那个桑塔纳司机的二十块钱不就给了他了吗? 要知道,他辛辛苦苦的在这里等客半天,等不到一个客人不说,即使等到了,不过也就是赚个三块五块的钱。 这二十块钱,足够他拉四五次客人了。 可见。 有些时候,做好人还是有好报的,当时,那个慢慢摇司机只顾着看那个桑塔纳司机的笑话了,没有想过来帮一下忙,帮那个桑塔纳司机推推车。 可是。 等范云过来推的时候,慢慢摇司机才发现,原来人家那个桑塔纳司机不差钱。 当然了,也许那个司机未必很有钱,就是因为他看到了自己在这里艰难的推车,没有什么人帮忙,而范云过来帮忙之后,他心里充满了感激,所以才愿意掏这二十块钱给范云。 这二十块钱不算什么,搁在谁的身上也发不了大财。 但是,通过这个钱可以证明,人,还是应该做点好事的。 做点好事,起码别人就会记住你,感激你。 范云一口气帮那个老头将这一辆拉柴的三轮车,推上了师范学院门口的大陡坡,那个老头回过头来,停下车,对范云千恩万谢:“谢谢你弟弟,谢谢你帮忙啊,哎呀,要不是你帮忙,这个大陡坡我真的很难推上去,我正犯愁呢……谢谢啊,谢谢。” 老头满脸皱纹的脸上,每一根皱纹都发自肺腑地写满了谢谢。 他的客气,倒让范云有点不好意思了。 范云连忙摇摇手:“没什么,没什么,不用客气…… 你快点走吧,快点走吧,啊,那就这样吧。” 范云倒没有跟着老头走师范学院门口这条路,虽然这里也是他的管辖范围,但是因为里面都是居民区,平常的时候没有什么小贩儿会钻到这里面来卖东西的,于是,范云继续沿着城台路往双灵路的方向走。 走到一半路程的时候。 前面马路边围了一大群人,其中有两个女人正在那里撕扯,不知道什么原因,反正两个女人就是打起来了。 有热闹。 必须看。 范云就走过去。 走过去之后,范云看了看两个打架的女人,他一个都不认识,看那两个女人的穿衣打扮,似乎也不是那种穷人家的家庭妇女。 此时。 其中一个身穿白色外套长头发的女人,正抓着另外一个身穿红外套同样也是长头发女人的头发死死不放。 白外套揪着红外套的头发,一边用力往自己的怀里扯着,一边还骂骂咧咧:“……你这个贱人,妈的,你勾引老子的老公?你自己没男人啊……” 骂的那些话,污言秽语,让人不忍卒听。 红外套也不示弱。 她被白外套揪住了头发,揪的头发生疼,身体就不得不像一只虾米一样弯了下去,但是,弯下去之后,她的两只手也没有闲着,而是“哧啦”一下,将白外套衣服的拉链给拉开了。 拉开了拉链不说,还一个劲的揪白外套的裤腰,试图将白外套的裤子给扒下来。 老娘们打架。 就是生动。 通常情况下既不是打鼻子,也不是打脸,而是扯衣服,揪头发。 范云觉得十分好笑。 周围那些过路的、开店的,那些围观的人们,一个个看得津津有味。 没人拉架,因为不知道什么情况,看那个样子,围观的这些人里面也没有她俩的熟人。 俩女人打了将近有五六分钟,这时候,有一个矮矮胖胖的男人气急败坏,嘴里骂骂咧咧的,从远处跑了过来,一边跑,一边嚷:“别打了,别打了,丢不丢人啊?你们在干什么呢?” 矮胖男人挤进人群,将两个打架的女人一手一个扯开了。 不得不说,男人的力气比女人还是要大得多。 那个矮胖男人一张肥脸上,已经气得往外冒油了:“你们两个人干什么呀?打什么架?有什么话好好说不行吗? 你们搞什么?你看看,这么多人围着你们两个人看,看热闹,好不好呀?丢不丢人啊?” 俩女人同时翻了翻白眼。 同时伸出尖尖的十指,梳理着乱糟糟如同鸡窝一般的头发。 一时之间,她俩倒也没说什么。 这时。 那个穿红外套的女人趁白外套女人没有防备,赶忙挤出人群,向远处溜了。 那个红外套的女人见那个白外套溜了,火气不打一处来,试图去追她,却被那个男人拦住了。 “干什么呀?人家走都走了,你去追什么呀?好看吗?” 红外套女人跳到矮胖男人的面前,“嗷”的一嗓子,倒把那个矮胖男人吓了一跳:“吴天,你个王八蛋,你在外面找小三,你以为我不知道啊? 是不是? 刚才这个女人……我告诉你,你看看,她是不是做了理亏的事情了? 这个女人……我刚才……我连着问了她好几句,她不吭声,不承认,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们两个人干了什么好事啊?” 矮胖男人一咧嘴,露出了两颗闪闪发光的大金牙:“行了行了,不要说了啊,这又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家丑不可外扬,你知不知道呀? 再说了,我找什么小三啊?她是我的一个客户,你懂不懂啊? 客户! 我在和她谈生意,我发现你这个老娘们真是不讲理,一天到晚的胡搅蛮缠。” 红外套女人反唇相讥:“客户? 你和那个臭婊子是客户? 我从来就没有见过两个人谈生意能谈到床上去的,你们是做了多大的生意啊? 几百万? 还是上千万? 你们谈生意居然能谈到一个床上面去,你们去睡觉,你以为我不知道呀。 我问你,有什么生意,是需要两个人到床上面去谈的,你告诉我? 如果说有的话,老娘也去找一个男人去谈,我问你,行不行? 老娘也去找一个男人,跟那个男人去床上面去谈生意。” 旁边围观的人一个个哄堂大笑,忍俊不禁。 范云也是一样。 那个矮胖男人一弯腰,从地上替红外套女人将她刚才踢落的高跟鞋捡了回来。 那男人满脸无奈:“好啦好啦,得了啊,快点穿鞋吧,穿鞋走了,丢不丢人?在这里……行了行了,没事了,走了。” 红外套女人接过高跟鞋,“啪”的一下又扔到了地上。 矮胖男人脸上的那些肥肉连着跳了几跳,最后他长叹一口气,蹲下身子,替红外套女人将鞋套在了脚上。 那个女人的脚还抖了抖,意思一肚子的气还没有出完。 但是矮胖男人坚持抓住那个女人的脚踝,最后——红外套女人还是拗不过那男人,终于还是让他替自己把鞋子穿上了。 然后。 红外套女人踩着“咯噔咯噔”的脚步,嘴巴里“嘟嘟囔囔”不停数落着矮胖男人,和那个矮胖男人向远处走去。 于是。 围观的人也就散了。 第255章 回村摘桔子 范云在这条路上溜达来溜达去,在他踢飞了十几颗石子,外加三四个矿泉水瓶时,范云感觉到百无聊赖,于是就摸出手机给唐若打了个电话。 打电话。 是想邀请唐若跟他一起回他们村。 回去干什么? 回去摘桔子。 现在这个季节,正是摘桔子的时候呀,桔子都已经熟了。 范云拨通了唐若的电话:“喂,若若,有个事我忘记跟你说了,嗯,你明天有没有空啊? 有空的话,我带你回我们村吧,去我家山上摘桔子,好不好?现在桔子都已经熟了,特别好吃,特别甜了。” 当然好了。 电话那头,唐若笑嘻嘻的:“好啊,好啊,对了,我能不能带我一个朋友去啊?” 范云无所谓:“当然可以了,这有什么问题啊? 别说带一个了,带两个,带三个都没有问题,我们家那山上桔子多得很,尽管摘,就怕到时候你摘了拿不动。” 拿不动不是有他吗? 他当然要三陪呀,陪吃陪喝陪玩。 就这么说定了。 说得如同板上钉钉一样,雷打不动。 风里雨里,桔子地走起。 呵呵。 没风没雨。 第二天,天气晴朗,碧空万里如云,如同水洗一般。 真是一个好天气。 是一个适合出去游玩,求学访友,顺带泡妞的好天气。 很久很久之前的那些古人,每逢这样的季节,想必都是三五成群结伴出游的吧?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的诗句,大概也是这种季节吟出来的吧? 这是唐若第二次跟着范云去他家了,这一次她没有像上次那样买那么多的东西了,只是买了一些苹果。 买不买东西都可以。 范云看到唐若一个人,他奇怪的问道:“你昨天不是说还要带一个人的吗?” 唐若“嗯”了一声。 她本来是想带华华一起的,可是华华说她有事,所以唐若给华华报的这一个名额。 作废。 话说。 唐若能到范云家里去玩的话,范云妈还高兴得巴不得倒贴她呢,如果范云妈知道唐若今天要来,估计大清早的哪里也不会去,就在家里等着她了。 等着这个漂亮的女孩。 再一次光临寒舍。 范云和唐若回到家中的时候,发现他爸爸妈妈都没有在家,此时他家门前的水沟处,倒是有一个老人家蹲在那里洗衣服。 范云看了看,原来是住在旁边不远的二奶奶。 二奶奶看见范云回来了,还没等范云跟她搭话,她倒先开口了:“老大,你爸你妈去松毛山了,他们去松毛山摘桔子去了,昨天就已经摘了一天了,干嘛呀?你回来帮你爸你妈摘桔子啊,还是有其它事啊? 那个姑娘是谁啊?是你女朋友啊?我怎么以前没见过呀?哎呀,这个姑娘长得真漂亮,就跟画里面的一样。” 范云憋不住心里面的笑,但是脸上却紧紧绷着,看上去颇有三分矜持的意思。 他咧了咧嘴。 范云对从水沟里面站起身来拧着衣服的二奶奶答道:“是啊,这是我女朋友,小唐,唐若,哎,二奶奶,我爸跟我妈到山上,去了多长时间了?” 二奶奶笑了笑,一笑,脸上和额头上的那些核桃皮样的皱纹似乎就像被水冲过的那些烂泥巴路一样,瞬间被淤平了。 “去了有个把小时了吧?应该是去了差不多个把小时了,他们应该还没摘多少呢。 从这里到松毛山上去,差不多要半个小时才能走到……” 范云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 他没再继续跟二奶奶搭话了,而是转身对唐若笑道:“我爸我妈已经上山了,咱们现在去吧。” 还用他说? 他跟二奶奶两个人之间的对话,唐若听得一清二楚。 唐若点点头。 表示同意。 表示让范云带路。 现在到了老范家的地盘了,他的地盘他做主。 这里的山路十八弯,这里的山路九连环。 正值深秋。 此时的山上已没有了夏季时的绚丽多彩,主要的色彩也由万紫千红转变成了一片金黄色。 到处是枯草。 落叶。 到处是大片大片的黄色点缀在秋季的山林中间,大地呈现的主色调,就是黄色。 黄色代表着稻谷的成熟。 代表着收获。 代表着沉甸甸的金。 恰如一夜秋风起,谁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大地的主色调就变成了黄色,那些落叶的乔木上所有的树叶开始变得稀疏有致,渐渐金黄。 不再像夏天那样绿而繁茂的草地,也变成了金黄色。 所谓“金秋”。 再恰当不过。 如果说。 大自然曾经将春天装扮得俏丽、欢乐,像一个亭亭玉立的年轻女子,那么,秋天就似乎变成了沉静温柔的女性,处处散发着成熟之美。 小径森森。 间有鸟鸣。 范云拉着唐若的手,在这里,他并不需要避讳什么人,就算是被那些在田里面、山上面劳动的村民看到了,也无所谓,只要唐若敢让他牵,他就敢牵。 其实。 偌大的一座山上,即便是有一些干活的人,也如同星子一般散落在树丛里或者田间地头上,根本看不到什么人的。 在这里。 范云绝不会像某些桥段一样,故意指着小路边的草丛吓唬自己的女朋友,大喊一声:“蛇!” 不会的。 范云所有的恶作剧绝对不会针对唐若来做。 他对唐若。 实在是捧在手心怕热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 如果说不是因为山路十分陡峭难走,崎岖不平的话,范云还真想将唐若背在身上,背着她上山呢。 两个人仿佛心有灵犀一点通似的,就在范云刚刚冒出这一个念头的时候,唐若耍赖皮不肯走了,唐若一下蹲在了地上,伸出两只双手意思让范云背背。 范云左右摇头看了看。 贼一样。 说实话,在这种地方,如果说要是让他背着唐若走的话,他还真的有点不好意思,因为他生怕碰到了本村的那些叔叔大爷们,如果被他们看到了,那就实在是太不好意思了。 其实。 那又有什么呢? 就算是背着唐若走两步路,又怎么了? 如果说一个女孩子喜欢你的话,别说是背着她走两步路了,哪怕是天天背着她走,相信,对于好多娶不到老婆的光棍汉们来说,恐怕也是心甘情愿的事情。 范云看看耍赖皮的唐若,嘿嘿一笑。 于是他就背对着唐若蹲下身子,然后两只手还拍了拍自己的后背,示意唐若过来骑大马。 做男人。 也挺难的。 谈恋爱的时候要背女朋友,让自己的女朋友骑大马,等到以后结了婚了,生了孩子了,又要让孩子骑大马。 难是难,但是难的舒心,难的痛快。 唐若“咯咯”笑着,扑到了范云的背上,两条软绵绵的胳膊搂在了范云的脖子上,让范云不由得一阵心旌摇曳。 范云背唐若,小意思,唐若又不重,还没有一百斤。 不过唐若还是挺体谅他的,并没有让他背着自己走太久,走了那么大概百把米之后,唐若揪着范云的耳朵,好像拉下了手刹一样,就让他放自己下来了:“你们上山的这个路好难走呀,一路都是上坡。” 可不是吗?上山不就是这样吗? 上山上山,上山如果说不是上坡那还叫上山吗?那不成了下山了吗?那不成了如履平地了吗? 唐若伸手将扎在她裤脚的那些个鬼枯针摘掉。 有一些调皮的鬼枯针,仿佛也像喜欢上了这个美丽的女孩一样,一直赖在她的袜子上,衣服上,裤脚上,不愿意离开。 扎在裤脚和鞋带上面的那些也就罢了,但是,有几根扎到唐若的袜子里面了,扎着她的脚有点痒疼,这让唐若十分不舒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 旁边。 不远处的一大块棉花地里。 一只五彩斑斓的锦鸡探头探脑瞪着一对黄豆似的小眼睛,看着不远处的这一对甜蜜恋人,满脸都是羡慕。 羡慕这情。 羡慕这爱。 范云体贴地帮唐若将粘在袜子上的几根鬼枯针扯掉:“你走路的时候不要走两边的草棵子,那些草棵子里面有很多这种怪东西的,扎到衣服和鞋子上,要择半天。 若若。 你走的时候。 走中间。 走中间有的时候都能扎得到,但是,走中间还是好很多的,不要走两边了啊,记着啊。” 其实,范云哪里知道,那些鬼枯针本身是有成人之美的。 它们将唐若的袜子、鞋子、裤脚扎了,然后,唐若不要择它们吗? 这时候,范云也可以帮唐若择呀,他择的时候,是不是就与唐若有了肢体上的接触呀? 所以说。 这些鬼枯针是有成人之美的。 关键。 看怎么理解。 不过。 话又说回来,相信以范云同志的情商,是不能够理解这些卑微的小小生物的。 一阵山风吹来,凉飕飕扑面而来的感觉,顿时让人感觉到心旷神怡。 范云看了看唐若,唐若的头发,比春天的时候看上去要长了许多呢。 今天,唐若不是像以前一样扎那种对角的小辫子了。 今天早上的时候,唐若将她满头乌黑的头发梳顺了之后,分成三股,其中有两股轻轻地梳到了旁边,垂在胸前。 最中间一股,则用一只发卡,别在脑后。 看上去。 让范云觉得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娴雅淑静的感觉。 本性有些调皮的唐若,如果一旦淑女起来的话,原来,也自有几分大家闺秀的风采呀。 因为。 今天要上山,唐若穿衣打扮也是普普通通的,底下一条水洗布的牛仔长裤,下面白色布鞋。 上身穿着一件粉红色的t恤衫,外面一件褐色的外套。 所有衣物并不起眼。 可是。 这些并不起眼的衣服,一旦穿在了唐若的身上之后,立马就变得鲜活了,仿佛唐若赋予了它们一个全新的生命似的,它们和唐若彼此互相衬托,让唐若瞬间也变得神采飞扬起来。 不! 应该说是唐若将它们衬得神采飞扬起来。 范云突然发现了唐若的另一种美,他的眼睛在唐若的身上看来看去,不由得看呆了。 傻瓜。 范云那满脸的傻相,岂止是傻瓜呀,傻瓜还要加三级。 唐若伸出两只白白嫩嫩的小手,推着范云的身体,娇笑道:“走啦,走啦,走啦,快点啦,什么时候啦,你还在这看看看,看什么呀?” 范云牵起她的手。 他走旁边,把唐若放在小路中间,让唐若走中间。 呵呵。 范云同志。 毛躁起来固然让人觉得他简直就像个楞头青似的,可一旦细心起来,也细心得如同那个每天晚上临睡觉前都要再检查一次门栓的他老子似的。 唐若边走,边对范云笑道:“我跟你说范云,我现在越来越发现,哎呀,那个电脑好好玩啊,这几天我天天上班啊,一上班就去玩电脑,那个电脑里什么都有,你打开网页,不光是可以看什么新闻啊,什么东西的,还可以看电视,而且我跟你说用电脑看电视的话,不用等不像用电视看,每天晚上放两集,中间还那么多广告,烦都烦死人了,用电脑看的话可以一集接一集的看,看着上瘾哎。” 范云点点头:“嗯,是的,加油赚钱,等我赚够了钱之后,我帮你买一个啊!” 唐若一笑:“你傻呀你? 你买来电脑有什么用啊?你又不开公司。 再说了,你买来放哪里呀?搬到我家里面呀? 电脑要网络的,不是说只买个电脑就可以了,那个要联网的,我听说网费很贵的,要一两千块钱一年呢。” 范云鼓了鼓腮帮:“贵怕什么? 小意思。 不就是联网嘛,对不对?到时候我去申请就可以了嘛,去哪里申请啊?去移动公司还是去哪里啊?好像是在电信局,对不对啊?好像那个叫宽带?是不是?” 唐若伸出长长的指甲,掐了范云的手心一下:“得了得了,省点钱吧,小伙子,你压力山大呀,你还赚钱存钱娶媳妇,买房子,以后还要……” “以后还要养孩子。” 范云替唐若把后面她没有说出来的话说了。 唐若抿着嘴笑了笑,白了他一眼:“我看你呀,是猪八戒做梦娶媳妇,想的美。” 范云朝唐若扮了个鬼脸:“哪里,我只是实话实说嘛。 小心小心,那里有块石头……” 范云一挽唐若的手,唐若调皮地两脚一蹬地面,跳了起来,跳过了路边的那块石头。 范云嘴巴里面嘟嘟囔囔的着:“这是谁呀?搞了块这么大的石头在路中间,真是的。” 他抬起脚来,将那块石头踢到了旁边的水沟里。 唐若和他对视一眼。 温馨。 开心。 拍拖谈恋爱的感觉,确实挺好的。 山风轻吹。 黄叶纷飞。 两个人说说笑笑,走走停停,一直走到了范云家的桔子地里。 第256章 桔子也有公母? 桔子地里。 范云妈老远就看到了朝自己走来的范云和唐若,她连忙将左手抓住的三四个橘子扔进筐中,右手的剪刀也停止了动作。 范云妈热情地朝唐若迎了过来。 看她脸上那如同一朵花儿般的笑容。 全部都写满了欢迎欢迎,热烈欢迎几个大字。 范云妈老远就喊道:“哟…… 妹妹,你们两个咋到山上来了?” 唐若笑了笑,没有回答范云妈的话,而是反问道:“阿姨好,你们来了多长时间啦?摘了多少桔子啦?” 范云提溜着地头上两只装桔子的塑料筐走了过来:“妈,现在不是桔子熟了吗?我带若若过来摘点桔子,顺便玩一下。” 范云妈看来看儿子,她从裤袋里掏出了家里面的钥匙,递了过来:“别摘了,不用你们摘,就这一点桔子,我和你爸两个人摘就可以了,你们先回去吧,回家里去玩去吧,看电视去吧。 啊……听话,你带小唐先回家吧,脏不拉叽的,不用你们帮忙。” 唐若笑道:“阿姨,我们来都来了,就帮你们干一会嘛,这个桔子是怎么摘的?” 一边说,唐若一边从树梢上揪了一只看上去已经熟透的桔子,剥开皮,放进嘴巴里面吃了起来:“呀!这个桔子好甜呀,真好吃。” 吃完一个。 又摘一个。 范云从他妈手里接过剪刀:“妈,我来摘一会,我来教若若,对了,还有没有剪刀啊?我们两个人呢,你带了几把剪刀过来呀?” 范云妈挠挠头:“我就带了两把呀,我和你爸一人一把,我也不知道你们要到山上来呀。” 旁边的范云爸瓮声瓮气道:“你把那把剪刀给范云吧。 你往上面走,走到那个成成家去,成成家里有多的剪刀,你去上面看一下,他们家今天不是请人摘桔子嘛? 然后请的人有几个没来,他多带了好几把剪刀,你去拿两把下来,找他借两把下来,给他说我们用一下…… 中午的时候就还给他。” 行。 范云妈借剪刀去了。 范云就走到唐若面前:“这个桔子啊,是这样摘的,我告诉你啊,若若,你看到了没有?我现在摘一个给你看一下啊……” 范云左手揪着枝头上的一只桔子,右手的剪刀递了过去,“咔嚓”一声,将那只正在树梢上面提心吊的桔子剪了下来。 “你看啊,这个桔子剪的时候是这样子的,不要抹根剪,抹根剪的话就光秃秃的,不好看了。 剪的时候呢,留两片绿叶子搭配一下。 两片叶子,或者三片叶子都可以…… 就两片叶子就可以了,三片叶子可能太长了,太长的话,那个树枝子会把桔子皮戳烂的。” 唐若多聪明呀。 看一眼就知道了。 她从范云手里接过剪刀来,“咔嚓”一声,将旁边的一对双胞胎桔子剪了下来。 “是不是这样?” 范云还未回答。 那两个桔子早已用两片颤巍巍的绿叶子代替他回答了。 是的。 就是这样剪的。 留两片叶子。 范云一边看着唐若剪桔子,一边自己从树上摘了几只,抓在手里面剥着皮吃起来。 吃着吃着,他碰到了一只超级甜的,于是就抠出几片桔子瓣来,喂到了唐若的嘴巴里:“这一个好吃,这一个特别甜。 我跟你说,你剪的时候可以注意一下,这个桔子呢,有一些是公的,有一些是母的。 你看一下,它那个屁股上面有区别的。 如果说那个屁股特别大的,就是母的。 有一些屁股上那个蒂很小的那种,那就是公的。 公的,一般情况下酸一点,那母桔子就更甜一点。” 什么公的母的? 说话难听死了。 不就是一只桔子吗?居然还分公母,简直是天下奇闻啊,唐若还是第一次听说水果也有公母,简直奇怪。 她看到范云说的一本正经的样子,有点半信半疑。 范云知道她不相信,笑道:“不信你看一看,就你前面那棵树上面,你右边的一个桔子,那一个桔子蒂大,那一个绝对是一个母桔子,你把它摘下,你尝一下,看甜不甜? 绝对很甜。” 唐若尝了一下,果然,是挺甜。 她点点头:“嗯,是挺甜的,挺好吃。” 范云又指着左边一颗笑道:“你再看这一个,这一个那个花蒂特别小,这一个桔子绝对是公的,你把它剪下来尝一下,看……这一个绝对酸一些。” 唐若依言尝了尝,果然这一只确实是酸一些。 奇怪。 真奇怪。 难道,真的像范云说的那样,桔子也有公母吗? 唐若对于这个问题并没有深究下去,她只是感觉到按照范云刚才的那种说法和分类,剪下来的桔子,确实味道有那么一点点的不一样,但是,也不是很明显,区别不大。 管它呢? 管它公桔子母桔子,好吃就可以了。 这时。 范云妈借剪刀回来了。 她将手中的两把剪刀递了一把给范云:“喏,这是剪刀,还有手套,范云你把这手套拿给妹妹,让她戴手套剪,要不然的话搞到手上,都是桔子汁。” 呵呵。 这个未来的婆婆,看上去比范云要细心呀。 范云将手套递给唐若:“若若,多摘一点啊,你摘多少你就带多少回去。” 唐若一笑:“我摘肯定是能摘很多啦,我起码能摘好几筐,但是我拿不完呀。” 范云剪掉一个桔子:“别吹牛,你先剪一下试试吧,剪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是的。 剪一会就知道了。 唐若剪了满满的两筐。 她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捶了捶自己的腰:“哎呀,腰都酸了,范云你看看我,都剪了两筐桔子了,这有多少斤啊?有没有五十斤?” 旁边。 范云爸笑了。 五十斤? 起码有七十斤呀。 范云爸笑得两只原本耷拉着的眼皮也瞬间抬了起来,看上去那两只浑浊的眼晴倒显得如同聚光灯泡一样精神了起来:“五十斤称不完,起码有七十多斤,这个塑料筐它是有标准的,如果说装满的话,每一筐能装四十斤呢。” 哈。 怪不得唐若累了,她都剪了六七十斤桔子了,能不累吗? 范云笑道:“挺厉害,挺厉害,确实剪了不少,这样啊,这两筐桔子,等下我挑的时候给你做记号,等下午咱们回去的时候,找个袋子给你装起来,全部都带回去啊。” 他倒挺大方。 他老爸老妈辛辛苦苦种出来的桔子,他一句话,就可以大大方方的送人。 当然大方。 必须大方,这个要看送给谁呀。 送给唐若,别说是两筐了,就算是把这四个人今天上午所有的劳动成果,全部用拖拉机拉到唐若家去,范云妈和范云爸也绝对没有二话。 那倒不必要,唐若家又不卖水果。 如果拉给何素云倒差不多,但是现在何素云也早就不做水果生意了,自从她得了癌症之后,就没有再做了。 现在的何素云,就还剩了一口气在那里吊着,什么时候一阵大风刮来,将她像小火苗一样“扑哧”一声吹灭,那么,她也就随风而去了。 大概,就像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吧,在寒冷的冬夜里,划然的火柴那样。 只是。 不知道何素云离去的时候,会不会梦见自己的奶奶,和插着刀叉的肥鹅呢? 范云现在没剪了。 他提起扁担,将那些已经剪好的桔子,往停在地头边上的拖拉机里挑。 别说。 好久没有挑东西了,范云来来回回挑了几趟之后,感觉到扁担压得肩膀胀痛胀痛的。 范云还可以,他还是可以挑担子的。 像这种七八十斤一趟的东西,他是可以挑的,如果说再重一点,到一百二三十斤,比如说挑那种一百多斤一担的谷子,他就有点为难了。 至于唐若。 她没干过这种活,她肩不能挑担,手不能提篮。 唐若笑嘻嘻看着摇最后一趟时,身子歪歪扭扭的范云道:“加油呀,有没有那么重啊?要不要那么费力气啊?” 范云朝她招了招手:“来,来来,若若,你过来试一下看看。” 唐若走过来,将扁担放在肩膀上试了一下。 两只水果筐如同被焊在了地下一样,纹丝不动。 唐若几乎用上了吃奶的力气,也仍然无法撼动那两筐桔子,最后她鼓着腮帮,赌气地将扁担往旁边嬉笑的范云手里一塞:“你来……” 范云一笑。 来就来。 唐若看见范云挑桔子挑得那么轻松愉快,心里虽然服气,但是嘴巴上却变成了:“你是个大男人好不好? 男人挑这点东西算什么呀,真是的。 这两筐桔子有多重啊? 哦!对,刚才叔叔说了,一筐三十多斤,两筐,我就算你八十斤吧,八十斤也没多重啊,是不是? 你看我九十多斤吧,差不多一百斤,我看你背着我跑的那么快。” 范云“嘘”了一声。 唐若自知失言,赶紧抿住了嘴巴。 此时。 范云妈招呼道:“行了行了,不剪了,我们都回去了,差不多了啊,老范剪了,走了走了,快点,收拾收拾东西回家了。” 也差不多了。 已经剪了一车了,虽然还有三四个空筐子没剪,无所谓了,多一点少一点都没关系。 收工。 回家。 范云指了指手扶拖拉机,笑着对唐若道:“若若,你要不要坐拖拉机啊?” 唐若摇摇头。 拖拉机有什么好坐的? 又不是小轿车,坐在上面,走在这种崎岖不平的山路上,颠簸的要命。 还是走回去好了。 范云见唐若不坐拖拉机,于是就对她道:“那行吧,那我带你走小路,我们走另外一条近路,抄近路回去好不好?” 这个可以有。 范云妈对范云道:“让你爸开着车走大路吧,咱们走小路,我们等下去菜地里面去看一下,去拔几个萝卜回家吃吧,你爸爸种了好多萝卜。” 行。 去拔萝卜。 到了菜地,唐若发现,老范家的菜地里面不光是有萝卜,像什么小葱啊,芫荽呀,白菜呀,密密麻麻,一畦一畦的,种了好多的小菜。 除了小菜,还栽了很多的银杏树。 这些银杏树,都已经结果了,地下落了好多的银杏果,也没人捡,范云妈似乎没有捡过。 唐若就问范云妈:“阿姨,你看地上掉了好多银杏啊,你干嘛不把它们捡回家里面去啊? 银杏是可以做菜的呀,其实用它做菜挺好吃的,我们公司有一个大姐,她就很会做银杏,她经常用银杏炖鸭子给我们吃。” 范云妈“哟”了一声:“哟,妹妹,你看我们家这个菜地,这些银杏树都结好多果子的,掉下来后我都没捡过,我感觉不好吃,那个银杏它中间有一点点那个心,是苦的。” 是的,银杏果中间有一点绿心,是苦的。 唐若当然知道:“我知道,阿姨,那个银杏中间有一点绿心是苦的,其实……吃点苦东西也不错呀,像什么苦瓜呀,苦麻菜啊之类的,医生都说了,说人应该多吃点苦东西,苦的东西又可以降血压,又可以降火,很好的。” 有道理。 岂止是苦呀,酸甜苦辣咸这人生五味,每一样都应该换着花样的尝一尝,只有尝过了,才不枉到这人世间走一遭。 范云妈冲唐若笑道:“你看我们家种的这个萝卜,好不好? 都长这么大个了。 等一下我给你拔一点,等你走的时候带回去吧,好不好? 妹妹,还有这些葱啊,芫荽呀,还有白菜啊什么的,我都跟你扯一点,你带回家。” 那怎么好意思啊? 唐若连连摆手:“不用了,阿姨,我们现吃现买就可以了。” 这个。 不用客气。 范云妈知道,唐若这是不好意思,她觉得自己也没有必要再征求唐若的意见了,直接扯就得了,多扯一点,每样都多扯一点,等下洗干净了让唐若带回去,就这样决定了,所以说范云妈扯了很多萝卜呀,小葱啊,那些菜。 扯完回家。 到家后。 范云爸还没回来。 他应该开着手扶拖拉机到收购点去卖桔子了。 范云妈一拍大腿:“哎呀!刚才忘了嘱咐你爸了,刚才小唐摘的那两筐桔子,他不会给卖了吧? 快点快点,我去看一下,让他留两筐。” 第257章 连吃带拿 范云妈急匆匆出去了。 范云和唐若对视一笑:“我妈就那样,有时候热情得过火,你看看……” 热情还不好吗?未来的婆婆对自己的儿媳妇热情不好吗?有什么可挑剔的? 唐若不挑。 过了一会儿,老远的,巷子里面就“通通通通”传来了手扶拖拉机的叫声。 范云爸开着拖拉机回来了。 车厢里,当然有留给唐若的桔子。 “杀鸡,杀鸡吃。” “行,我去杀。” 范云妈和范云爸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了柴房的门。 进去抓鸡。 不费吹灰之力,她就抓住了一只埋头吃东西的母鸡。 吃个鸡算什么呀?小意思,唐若又不是天天来,对不对? 等到以后唐若和范云结了婚,怀了孩子,生了宝宝,坐月子的时候,范云妈肯定会早早就养上一院子的鸡,到时候,保证让唐若吃得不想吃。 范云妈把鸡杀了,然后去水沟边拔鸡毛去了。 她先是从厨房里拿出一篮子荷包豆放在范云面前:“来,剥一点荷包豆,等下咱们用荷包豆炖鸡吃,这个荷包豆很粉的,是你爸爸在菜地里面种的。” 得嘞! 范云去厨房里拿了一只大碗出来,和唐若两个人坐在桌子边剥豆子。 这个豆子好剥,每一粒豆子比花生米还要大,不一会儿两个人就剥了一大碗。 这时候,范云妈把鸡也已经收拾干净了。 她收拾鸡的速度一流,比得上城里那些专门卖鸡的大妈们了。 收拾干净了,那就做呗,柴火烧起来,乡下的土鸡煮起来。 不一会儿,厨房里面就飘出了一阵阵香气。 外边。 范云爸找了一只干净的编织袋,将手扶拖拉机车厢里那些留给唐若的桔子全部都倒了进去,倒了满满的一袋子。 这个。 肯定是范云负责运送。 说好的三包。 他必须包到位呀。 吃饭的时候。 范云问他爸道:“爸,我们今天早上回来的时候,我发现往咱们这边走的这条路好像好走一些了,不知道是被谁给垫过了。 是不是公家派人垫过了呀,还是怎么回事啊?” 他爸刚拿起筷子,听见儿子问自己,又放下了:“那个不是公家垫的。 那个是咱们村子里面包沙场的老板垫的,他不垫能行吗? 那些拉沙的车子来来回回的,把路都压烂了,难走得要命,搞的那些拉沙子的司机也一个劲儿的埋怨。 他们那些车可不像咱们这些摩托车呀,拖拉机啊,还有那些班车什么的。 他们拉一车沙子,连车带货二三十吨重,如果路不好走的话,搞不好就把他们的车搞坏了。 我跟你说,我们这条路上经常坏车的,而且,还有好几回,那些拉沙的车不知道怎么回事都歪到沟里面去了,幸好司机还没事。” 范云点点头:“主要是超载,就是拉得太重了。” 范云爸道:“你没看咱们村子水泥路那个路口那里,都砌了水泥墩子了吗? 咱们的手扶拖拉机,小车什么的能开进来,他们大车开不进来的。” 范云摇摇头:“我没注意,我们没走那边,我们走小路过来的。” “哦。” 范云妈拿筷子扒拉着碗中的菜,夹起一块鸡腿肉放进唐若的碗里,笑着招呼她:“妹妹吃鸡肉,你看我们这个鸡,都是乡下土鸡来着,没吃饲料的,全部都是吃谷子啊,玉米啊,那些东西的,你尝尝,味道很好的,这个鸡肉很香的。” 唐若赶忙道谢。 她嫣然一笑:“谢谢阿姨,我自己来就可以了。” 确实挺香。 不光是鸡肉,荷包豆唐若也很喜欢吃,这个豆子又大又粉,糯糯的,软软的,咬在嘴巴里很有嚼头,特别是和鸡肉混在一起的时候,豆子在汤里面裹着鸡肉的香味,别提了,一般人花钱也吃不到。 一顿饭。 几个人吃了半个小时。 唐若吃得眉开眼笑。 范云连着扒了两碗饭,不光是菜好,他们家的米也好,自己家种出来的新米,煮出来的饭特别香,完全不像是在超市里面买的那种一袋一袋的米,超市里面卖的米,大多数价钱不便宜,但是味道还不好。 当然了,也有好的,但是那些好米贵得简直离谱,一般的老百姓吃不起。 范云家种的这种米,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完全抵得上那些超市里卖的顶级米。 唐若笑道:“阿姨,你们家这个米也很不错哎,煮出来的饭来好好吃啊。” 这…… 范云妈喜爱地看了看唐若:“等一下,你们走的时候我给你装一袋,让范云给你挑着,正好,他爸装了一袋桔子,再配上一袋米,刚好做一担。” 唐若连忙摆手:“不用了,不用了,阿姨,我们家有米,我就是感觉你们这个米好吃……我就是随口说说的,我没有别的意思。” 范云妈一挥手:“这有什么?这都是自己家里面种的,又不值钱,上一次你们来的时候,我就想给你拿一点的。 但是,当时因为你们回来的比较突然,那个米没有碾出来嘛…… 没碾出来,拿谷子给你们的话,我怕你们到城里的话不好弄,我怕你们到城里找不到磨房,这一次回来给你拿一点,我昨天才碾了米,碾了好多。” 她倒挺大气。 范云爸左手捏着一块鸡骨头在嘴巴里面啃着:“拿点,拿点,等下用袋子装一袋子。” 装。 装了起码五十斤。 范云妈对唐若道:“还有,我前几天的时候去界首,我还打了一些花生油的,等一下我找个塑料桶再给你装一桶油拿回去,啊,拿回去给你妈妈吃,我们这个是自己家里面的花生榨出来的,没有掺那种假油的,不像外面里面卖的那些调和油,还掺了好多的其它的乱七八糟的油的。” 这怎么好意思。 唐若连连摆手。 “阿姨不用了,不用了……真的。 这多不好意思呀,我本来今天和范云就是回来玩一下,这连吃带拿的,你看看你又杀鸡给我吃,又拿米又拿桔子,你还要拿油,这不好嘛!” “有什么不好的?都是自己家里面种的。” 范云妈不由分说,又找了一只十斤的塑料桶,给唐若装了一桶花生油。 只是。 这些东西还要劳累范云同志呀,范云同志既然带人家唐若过来玩,既然他妈妈要送这些东西给唐若,那么,就要麻烦他将这些东西送到唐若家里去了。 不麻烦。 有班车呢。 现在的交通比以前的时候方便多了,等一下坐班车到了城里之后,下了车再叫一辆慢慢摇,直接就开到唐若家楼底下了。 这一趟。 唐若真是不虚此行呀。 连吃带拿。 范云妈拉着唐若的手,笑眯眯地将她和范云送到了村口:“妹妹,没什么事的时候,你们就经常回来玩。” 她的手掌宽厚。 温暖。 握得唐若的心里都暖暖的。 这样的婆婆,说实话,真的是打着灯笼也难找呀。 几个人在候车点站了一会儿,这时候,班车开来了。 唐若笑着对范云妈道:“阿姨,那我们走了,我们回去了啊,阿姨再见。” “走吧走吧,快上车吧。” 上了车。 两个人坐下来。 唐若低声对范云道:“你们家阿姨太热情了,你看看……咱们这一次来,我都没有准备什么,我都没买什么东西,就拿了那一点苹果,这可倒好,米也有油也有,还拿了这么大一袋桔子,另外,还有这么多菜……” 范云笑道:“我妈就那样,我跟你说,我妈如果说要是对一个人好的话,她恨不得将家里面的所有的好东西都拿出来给别人,真的,我妈留不住什么东西的。” 唐若抿嘴一笑:“我觉得阿姨这个性格很好,又真诚,又热情,我就特别喜欢这样的人。” 范云狡黠地眨了眨眼:“其实,我也差不多,我从小就随我妈,真的,我的性格跟我妈一模一样的,你没感觉到吗?” 哈。 这小话说的。 范云同志自夸起来还是很有一套的。 班车摇摇晃晃。 如同一个年迈老朽的老人家一样走一下,歇一阵,走一下,停一下,不停地上客,下客,晃晃悠悠,就驶进了县城。 下了车。 那些早就等在班车旁边的“慢慢摇”司机们,一个个拧着油门,“轰隆隆”就把“慢慢摇”开到了班车旁边:“到哪里去的?坐车,坐车了。” 像范云这种人,就是那些“慢慢摇”司机们优先搭载的目标,因为他拿东西了呀,而且还不是拿一点两点,范云拿的又多。 像他这样的人,通常情况下,下了车之后,是非搭“慢慢摇”不可的。 范云当然不例外。 从他们湘源汽车站到唐若家远得很,他不可能挑着去啊,对不对? 于是。 范云就将那些东西搬到一辆“慢慢摇”上,和唐若两个人挤着坐了上去,东西有点多,再加上两个人,有点重。 范云仔细地叮嘱慢慢摇司机:“师傅,开慢点,不着急,等你开到了,我多加你两块钱。” 好滴好滴。 有他这句话,再好不过了。 “慢慢摇”司机将车开得很稳,稳如老狗。 到了唐若家楼下后,范云将东西搬下来放在地上。 他看着地上这一大堆东西,挠了挠头,怎么办? 唐若一笑:“一事不烦二主,这些东西,还要麻烦你给送上去了。” 范云晃晃脑袋:“这个……不知道阿姨在不在家呀?” 小伙子,你顾虑啥呀? 你以为唐若妈不知道你和唐若是怎么回事吗? 黄斌跑到唐若家来闹事的时候,他跟在希刚后面,也急匆匆的冲到唐若家里来了,唐若妈早就看到了他了,只不过当时的时候情形比较紧张,唐若妈没有顾得上和范云搭话而已,再加上后来去了派出所,又忙着调解的事了,所以说,老唐家的这些人一直没顾得上范云的这茬事。 但是,人家从派出所回来的时候,早就把这个事情问清楚了。 唐若抵赖不过。 她也不能抵赖了,那天的时候,范云在大街上抓着她的手,一举一动全部都被她妈妈看在了眼里,还有什么好抵赖的呢? 再说了,唐若也没有必要抵赖呀,唐若真心喜欢范云。 但是。 唐若也没有大张旗鼓地跟家里面的人谈自己和范云之间的事情,毕竟她姐姐和黄斌才刚刚闹了那么一出,她觉得自己没必要说太多,没必要把自己的幸福在这个时候展示出来。 唐开余倒是说了几句:“哎,我看那个小伙子不错呀,那个当城管的小伙子,他叫什么名字啊?是哪里的?” “范云,就是咱当地的。” “哦!挺不错,我看那个小伙子很精神,看那个样子,他应该是当过兵的,你看看他理的那个平头,和部队上面那个发型一模一样的,不错,小伙子挺好。” 唐开余的意思。 就是范云已经通过了他这一关了呗? 范云当然不知道唐若家里面的人议论自己的这些话。 所以他才有点忐忑。 他在犹豫自己究竟要不要上楼。 他当然要上楼了,这么多的东西,他如果说不上楼,不帮唐若拿上去的话,那,唐若得费多大的劲啊,起码要跑好几个来回。 正如唐若所说,一事不烦二主,范云同志必须要把这些东西送上去。 当范云挑着担子,将米呀,桔子呀,挑到唐家门口的时候,隔壁的马奶奶看到了他俩,马奶奶急忙从房里面走了出来。 “若若,你回来了?哟……这是去哪里了?怎么拿这么多东西啊?” 唐若笑着对马奶奶道:“马奶奶,我今天跟朋友出去玩了一圈,然后…… 这是他们家送我的东西,你看看……来来来,马奶奶,吃桔子,吃桔子。” 马奶奶没有看桔子,而是上下打量着范云:“若若,这个是你对象吧,是不是啊?我听说上回他已经来过了?” 马奶奶消息可真够灵通的,就连范云来过的事,她都知道。 范云不知道这个老太太的来路,对于凡是来路不明的人或事物,他在保持一颗戒备之心的同时,不失礼貌的献出了自己的一个笑容。 范云朝马奶奶笑了笑:“您好……奶奶好。” 唐若已经解开了编织袋的绳子,从里面露出了一大捧桔子,递到了马奶奶的手里:“来,马奶奶,吃桔子,你先吃着啊,等一下我拿筐再给你装一些过来。” 第258章 老唐家的板凳 到了唐若家。 全家除了唐欣在上学,其他人都在。 这…… 范云同志有点小尴尬,有点局促不安,他将东西放在唐若家的门口,搓着自己的两只手。 他不知道自己是应该迈步进去,还是就站在门口,等着别人叫他进去。 这时。 唐若妈从房间里面走了出来。 她先是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女儿,然后又看了看范云,最后才把眼光落在范云拿过来的那一大堆东西上,同时脸上也渐渐变成了笑容。 “小范,这……” 范云未开口。 唐若开口替他解围:“妈,我今天和范云一起去他们家摘桔子啦,这个桔子是他家送的,还有那一袋米,你看看,好几十斤呢。 另外,阿姨还拿了一桶油给我们,她说让你尝一尝,这边这边……这边还有菜,你看看,萝卜青菜,好多呢,她送了我好多东西,我都不好意思了。” 唐若妈早看见了,所有的东西早就一样不落地全部落在了她的眼里。 唐敏也走了出来。 唐敏伸手从袋子里抓了几个桔子,剥了一只放在口中,边吃边点头:“这个桔子不错,挺甜的。” 范云一笑。 “阿姨……” 唐若妈点点头:“进来吧,到屋里坐吧。” 东西仍然搁在门口,她并没有让范云把那些东西拿进来,范云自然不能动手,只好空着两只手走进了房中。 唐若妈是什么意思? 其实,也不是什么意思,她在思考问题。 唐若妈的大脑里,瞬间将老范家的人送自己家这些东西的真正用意过了一遍。 在范云面前,她当然不能表现得自己好像一辈子都没有见过什么东西一样,眼眶子极浅的那种小家子气出来。 那样的话,她觉得会被别人看轻自己。 唐若妈觉得自己必须表现出一种早已经过无数大风大浪,见惯了无数大场面的姿态出来。 这一点米,这一点桔子算什么呢? 什么都不算。 再说了,老范家的人并没有经过自己的允许,就派了这么一个楞头青小子,将这些东西送上门来,这,多多少少让唐若妈的心里也有一些不爽快,她觉得自己在心理上仿佛处在了劣势。 别说是这点东西了。 现在。 就算是范云搬一座金山银山放在她的眼皮子底下,她也未必会动心。 不动心是假的。 起码,也要假装着不动心。 其实,范云的不动心,才是真正的不动心。 譬如。 范云捡了一条金项链,虽然说不是他买的,是捡来的,但是那一条金项链毕竟价值不菲,范云并没有将那条金项链如何,而是直接就送到了打金店,替唐若打了一只十分漂亮的金镯子。 这足以证明。 唐若眼光不错。 范云是一个爱情至上,视金钱如粪土的好小伙子。 他不像方科,方科给唐若买了一条金项链,唐若一次都没戴过不说,最后,方科还问唐若又要了回去。要了回去不说,他还将以前的时候帮唐若买那些个饮料零食甚至吃饭什么乱七八糟的所有的费用都算了出来,厚颜无耻地问唐若要什么青春损失费。 方科的脸皮之厚。 世所罕见。 活该当一辈子单身狗。 范云陪着一万个小心,走进了老唐家的屋里。 这是他第一次进这个房间,上一次他来的时候,他并没有进屋,而是就站在阳台上,看着希刚他们处理黄斌的那件事情。 唐开余倒是满脸微笑,从板凳上面站了起来:“来了……” 他不知道怎么称呼范云,或者,应该准确地说,目前他还不知道该怎样定位范云,所以说他也没叫范云的姓,也没叫范云的名。 范云倒挺识趣,他看到了这个对着自己满脸笑容的人,赶紧也热情地送上一个媚笑:“叔叔好。” “嗯,坐吧。” 范云老老实实坐了下来。 腰杆挺直。 稳如泰山。 唐开余微微抬着眼皮,扫了扫范云的脸。 范云当然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其实。 此时唐开余正在拿他和陈战两个人相比。 唐开余觉得,上一次陈加祥带着陈战到他家里来的时候,特意问过唐若的岁数,这就证明,陈加祥心里或许有意,想让唐若做他们陈家的儿媳妇。 陈战那个小伙子当然不错,他是部队上面的军官,又有那么一个当大官的老爸,按理说,前程似锦。 对于唐开余来说,如果自己的女儿能嫁给自己这个当大官的老战友的儿子,那么,自然是很好的一个选择,起码比嫁给范云要强一些。 不过。 当唐开余看着坐在自己面前的范云时,他又觉得这一个小伙子是本地人,而且又在公家里面讨了一份差事,按理说也不错。 平常的时候,如果他们老唐家有一点什么事情的话,范云都可以帮得上忙。 对于生活来说,范云比陈战更有老唐家有什么事情,他随时可以到位,一个电话就来了。 所以。 唐开余对范云的态度还是非常好的,他十分客气地给范云倒了一杯茶,递到范云面前:“来,喝水。” 范云本来只挨了大半个屁股在板凳上面的身子,赶忙起来,双手接过了唐开余递过来的茶杯:“谢谢叔叔。” 嗯。 还挺有礼貌。 唐开余觉得对于这件事情,自己似乎暂时应该静观其变,不做太多的干涉。 女儿如果说和坐在自己面前的这个小伙子好的话,他也可以接受,不必反对。 如果说女儿能够和陈战走在一起的话,那自然更好。 毕竟陈战未来发展的潜力更大,他可以一步一步的往上爬,从排长到连长,然后再到营长团长,即便是以后爬不上去了,脱了军装转业到地方上,那也是国家干部。 起码。 陈战能跻身于国家公务员的行列里面去,好歹,也能当个不大不小的官,到时候,唐若跟着他也能享福。 其实。 如果说二者选其一的话,唐开余自然是更倾向于陈战的。 当然了,他的态度并不能代表唐若,一切还是要看唐若的。 今时不同往日,现在这个社会不再像以前的时候了,儿女之间的婚姻大事,一切都由父母做主。 现在这个社会,讲究独立,年轻人讲究爱情,讲究自己谈,自己拍拖,自己去挑、去选。 范云很后悔上来的时候没有买一盒烟,因为此时唐开余从旁边的窗台上面摸了一包烟起来,伸手递给了他一只。 范云诚惶诚恐将那支烟接了过来,当然他没有抽,而是顺手夹在了自己的耳朵上。 范云有点后悔,后悔自己的失礼。 无论自己抽不抽烟,自己到唐若家来的时候,就应该想到这一个细节,即便自己不抽烟,他也应该带一包烟上来的,现在唐开余敬烟给他,这算怎么回事呀? 作为一个后辈,让一个长辈发烟给自己,实在是太失礼了。 范云觉得。 老唐家的板凳不好坐。 有点硬。 有点硌屁股。 唐若妈没有动放在门口的那一袋桔子,却转身拿了一只塑料筐,从自家的冰箱里面装了一些水果出来,无非都是一些什么苹果香蕉啊之类的。 她将那一筐水果放在范云面前的桌子上,笑着招呼范云道:“小范,吃水果。” 小范今天登门。 不是来吃水果的。 而是来接受考验的。 考验他的定力,考验他在这种陌生的环境下,如何调节自己的情绪和心情。 范云挺直了胸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对唐若妈献上了一个大大的笑脸:“好的,好的,谢谢阿姨。” 唐若妈扯了一个板凳,坐在了唐开余的旁边,斜对着范云,她有意无意地问道:“小范,我听说你在城管队上班,是吗?” 范云赶忙将头点得如同鸡啄米一样:“是的,阿姨,我在那里上班已经上了快一年了,现在我早就已经转正了,我是正式工。” “哦,不错不错,有前途。” 唐若妈的脸上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容:“小范,你现在上班怎么样啊?累不累呀?你住哪里呀?” 范云揪了揪衣襟:“阿姨,我上班挺好的,我们上班不累,一天就上八九个小时,然后…… 我住在队里的宿舍里,我们那里有个宿舍,然后……我们队里还有饭堂,吃饭的话,就在我们队里吃就可以了,很便宜的,都是内部价格。” 唐若妈“哦”了一声,点点头:“哦,住宿舍…… 怎么样?住宿舍习惯吗?” 这话问的。 范云当然习惯了,范云在部队住了三年的集体宿舍。 其实。 现在范云虽然说名义上是住在宿舍里,他们那个宿舍里,就他一个人在住。 唐若妈的意思当然不仅仅只是问范云住不住宿舍这个问题,她的话里其实还有另外一层更深的含义。 那就是。 她希望从范云的嘴里听到有关于房子的信息,比如说,范云会不会回答她说:“阿姨,我现在暂时是住在宿舍里面呢,但是呢,我已经跟家里面商量好了,等着看看攒一点钱,今年或者明年就在县城里买一套房子。” 如果说范云是这么回答她的话,那么,唐若妈的脸色绝对瞬间就会变得热情无比。 她就会认为范云这个小伙子眼光看得比较长远,已经注意到了生活上面的细节问题了。 可是。 范云并不了解唐若妈问他这些话的真实含义。 范云此时还不善于真正的倾听与分析,还不了解别人问自己话的真实含义。 所以他的回答,对于唐若妈来说,并没有让她得到自己认为最想得到的信息。 唐若妈没有继续问了。 毕竟,范云是第一次到她们家里来,如果说,她一直喋喋不休地像审犯人一样问范云的话,那样就不好了。 此时。 唐若从洗手间里面出来了,拉了一只板凳,坐在范云的身边陪着他。 她的心思还是比较细腻的,她怕范云第一次来自己家,不好意思。 所以她比这个家里面其他那些家庭成员中的任何一个人,都要表现得更加热情。 她绝不能让范云觉得难堪,觉得难为情或者不好意思。 因为。 在范云家的时候,范云的家人对她那可是无比的热情,好饭好菜的招待着,就连跟她说起话来也是轻声细语,嘘寒问暖,关怀备至。 特别是范云妈。 范若妈对唐若,那可是发自肺腑的喜爱。 唐若坐在范云的身边,笑嘻嘻的从水果筐里扯过两个香蕉来,递给范云一只,自己拿了一只,剥开皮咬了一口。 “吃香蕉。” 范云将唐若递给自己的那一只香蕉拿在手里,一没有剥皮,二没有吃,他仍然还是有一点点的小紧张。 他的这个小紧张,是源于自己试图想融入另一个家庭的时候造成的。 从一个家庭融入到另外一个家庭,成为另一个家庭中的一位成员,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啊。 没有那么简单。 唐开云余也看出了范云的局促不安,于是,他就找一些话题和范云聊,试图缓解一下他的这些小情绪。 “小范,听说你以前的时候当过兵呀,对了,你现在这个工作,是你复员的时候公家分配的吗?” 范云摇摇头:“叔叔,现在的义务兵退伍,如果不是城镇户口的话,公家都不包分配了,现在都鼓励自主创业,自谋生路。 再说了,就算是公家分配,也分配不到什么好工作的。 ……一开始的时候,我刚复员的时候,找了一份当邮递员的工作,就跑我们那边的那些村庄,送信啊,送报纸啊什么的。 那个工作不好做,那个工作,因为我没有摩托车,很难下手,所以,我后来就没做了。 然后就到了城里,在县城住了一段时间,一直在县城找工作,再后来,因为我有个战友在县城嘛,就是那天那个警察——那个辅警,他是我战友嘛,然后我就一直在他家里面住。 有一回,城管队不是对外面公开招聘嘛,我就去试了试,后来一试,我就试上了,就到城管队里上班了。” 范云简单扼要介绍了自己复员后这一段时间的工作,倒也说了个八九不离十。 他倒是挺善于总结的。 唐开余听了他的话,点点头:“那倒也是,每年当兵的复员那么多人,想安排也安排不过来,其实,大多数时候还是要靠自己。 也不一定非要上班,自己出去做个生意啊什么的,其实也挺不错的。” 第259章 生活要有仪式感 范云洗耳恭听。 唐开余又道:“其实吧,做生意这个事情……怎么说呢,它的下限比较低,但是上限呢却比较高,它因为充满了无限的可能性。 比如说啊,比如说有很多大老板都是从摆地摊发家的,一开始的时候就是摆一个地摊,卖那种三块钱两块钱的小玩意,但是摆着摆着呢,有经验了,哎,他也不是说非要赚多少钱,就是积累了一定经验了,然后就开始换其它的生意,慢慢地做,做着做着,生意就越来越大了。 这个倒不说,就只说咱们城里卖小菜的那些人,你看,好像感觉他卖一把小菜赚不了几块钱一样,但是好多人卖小菜卖着卖着,都赚了很多钱,然后在城里面买了房子了。 我认识的人,就有好几个卖小菜的,人家都买了房子,在县城里面买了房子。 ……不要小看他们卖小菜的,其实很赚钱的。 这里面,其实有一个关键的东西,就是——做什么都要长久做,做长久生意。 日积月累的做才行,就不行的。” 唐开余的生意经一套一套的。 当然了。 他以前的时候也是做过生意的,那个时候,在林业局的时候,每年春天他都要卖树苗,那时候,好多人都是唐老板,唐老板的称呼他的。 只是最近几年,他身体不太好,所以说不做那个事情了而已。 范云一边听着唐开余的话一边点头,对于唐开余所说的这些东西,他还是表示赞成的。 赞成是赞成。 赞成并不代表他要按照唐开余所说的去做。 比如说,唐开余说卖小菜赚钱,并不代表范云就把城管的工作扔掉不干了,然后转身去卖小菜去,这个是两码事。 三百六十行。 行行出状元。 其实。 只要范云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好好表现,也不是没有发展前途的。 比如说。 他现在虽然只是一个普通的正式工,但是,如果说等到以后副大队或者杨大队他们往上爬,爬到上面去了,那么腾出来的这些窝,他们这些下面的员工就很有机会顶上去。 当然了,在单位里面上班的话,通常情况下都是按部就班的,不像是自己做生意那样灵活多变。 自己做生意有一个好处就是,所有的规划和事情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每天你想做什么没有人管你,你自己安排好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就好了。 相对于上班。 做生意其实更刺激,更有挑战性。 所以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范雨放着好好的剪头发的工作不做,而转身去卖保险了。 卖保险和做生意是一样的,充满了无限的可能性,它的底线当然也非常低,卖不出去就是卖不出去,如果说这一个月没有卖出去的话,那这个月就只能喝西北风。 但是。 它的上限却非常高,比如说你只要拿到了一个大单子,拿到某个企业所有员工的保险,那就是不得了的一笔业务了。 它的提成非常高。 基本上,那些做得好的保险业务员并不靠什么底薪的,他们,完全就是靠提成的。 据说,有些人卖保险,每个月的月薪可以达到五位数。 五位数,在这个人均月工资还未上千,又或才仅仅破千的二零零一年来说,想一想,是多么夸张的数字。 目前来说,范云并没有想着要改变自己的生活,改变自己的工作,现在他在城管队上班上得好好的,没必要去东折腾西折腾。 无论是他,还是他的家人,如果大家坐在一起讨论的话,相信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让他去做生意,卖菜去。 当然了。 唐开余也只是说说而已。 再说了。 本地这个小城,并不像江浙那边似的重商重利,家家户户都以做生意为荣。 每个地方和每个地方不一样,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范云听着唐开余的教诲,频频点头:“叔叔,你说的对,我也觉得现在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子的,一个人无论干什么,只要勤快,不偷懒的话,那么,无论如何日子都应该过得挺不错的。 反正做人不能自己骗自己,无论上班也好,还是做生意也好,取得的所有成绩都是你一个人的,如果说你不好好做事情的话,结果只能是自己骗自己。” 他能有这样的认识,倒让唐开余感觉到挺意外。 这就好。 唐开余又给范云倒了一杯茶:“来,小范,喝茶,你今天不上班吧?” 范云点点头:“是的,我今天休息。” 唐开余笑了笑:“噢,那就在这里多坐一会,晚一点的时候就在这里吃饭吧,好不好? 你看你第一次到我们家来,带了这么多的东西,这怎么好意思呢? 等晚上的时候,让阿姨做几个菜,在我们家吃一顿便饭,好不好?” 范云觉得不好。 连忙摇头。 “叔叔,我还有事,我就是来把这个东西送上来,我就走了,我等一下还有事,因为我跟我战友约好了,下午要陪他去做点事情的。” 范云推辞了。 他当然不能在唐若家吃饭,这一顿饭他如果说吃的话,感觉必定是名不正言不顺的,他现在以一个什么身份接受唐开余的邀请呢,对不对? 以唐若男朋友? 以唐家未来的女婿? 即便是范云想在唐若家吃饭,也不应该是现在,在范云的意识中,自己和唐若之间,似乎还缺点什么东西,自己真正想融入唐家的话,也还缺少点什么东西。 是什么东西呢? 想一想。 应该就是双方家长正儿八经对他和唐若两个人关系的肯定。 只有得到了双方家长的一致肯定,他才能以未来老唐家女婿的身份,理直气壮,名正言顺的坐在唐若家吃饭。 也就是说,他和唐若之间还缺少一个仪式。 生活。 有时确实就是要有一定的仪式感。 既然范云推辞了,唐开余当然不能强行地挽留他在家里吃饭,于是就点点头道:“那好吧,小范,你什么时候想来玩都可以的,既然这一次没有空,那就下一次吧,下一次有空的时候,一定要到我们家里吃顿便饭。” 唐开余说了这句话之后,范云觉得自己坐不下去了,应该起身告辞了。 他就站起身来,对唐若妈和唐开余一起道:“好的,谢谢叔叔,谢谢阿姨,那我就先走了啊,真的,我还有事……” 唐若朝他眨眨眼。 意思是,一个上午的时间,怎么没有听他说有事呀,怎么?在她家坐了还没有半个小时,就坐不住了呀,就说有事要走了? 范云该走了。 唐若见他要走,她当然更不好再继续挽留他,于是就送范云出去,本来唐若是拿起了包,想着和范云一起出去再玩一会的,但是她妈说了:“若若,你不要出去了,等一下我和你爸还有事跟你说呢,家里面有点事,……啊!” 她妈既然这样说,唐若就不好再跟着范云出去了,于是,只好将包又放回了板凳上。 唐若把范云送下楼:“真不好意思,你看,我在你家里都吃了两顿饭了,可是,今天你又帮我们送东西,又来我家了,都没有留你在家里吃顿饭。” 范云一笑:“没关系,没关系,若若,你不要往心里面去,真的,行了行了,你快回去吧,那我走了啊。” 唐若朝他摇摇手:“嗯,那你走吧,我今天晚上不去我们公司吃饭了,到时候,你看看你自己解决吧。 是去你们队里吃饭堂,还是去外面吃,你自己想办法吧,好不好?” 行。 没问题。 刚才范云倒是也没有完全撒谎,他说去找希刚,真的就去找希刚去了。 范云离开唐若家之后,摸出手机,打了个电话给希刚。 希刚还在上班。 没有回家。 他让范云先去他家里玩着,他告诉范云,说李阳一个人在家呢,今天李阳也休息。 然后希刚说,范云可以在他家里玩会电脑,或者看会电视,等他下了班回来之后,两个人再决定是在他家吃饭,还是去外面吃。 那就去吧。 不过,范云突然有点后悔了,因为,拿了那么大的一袋桔子到唐若家,如果说当时知道的话,在楼下用个袋子装一点出来好了,装一点拿到希刚家,给希刚他们家里面的人。 没什么好后悔的。 许多事情的发展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比如说。 刚才如果说老唐家的人真的是诚心诚意想留他在唐家吃饭的话,那么,他也走不脱。 范云走后。 唐若妈打量了一下自己的二女儿,心里面有些疑惑,但是没有说,毕竟,有些事情当着他爸一个大男人的话,说不出口。 唐若妈很想再审一审唐若,看看唐若和范云之间的关系究竟发展到什么地步了,因为,毕竟自己的大女儿出了黄斌这么一桩子事之后,让她现在对自己的二女儿也有些不放心起来。 她眨着自己那双充满了人生智慧和人生哲学,饱经世故的眼睛,看了看唐若,旁敲侧击的问道:“若若,刚才这个男孩子,这个范云,我看他和他家里面人对你还挺好的……” 唐若不太明白他妈话的意思:“是呀。 他妈那个人很客气的,我去过他家两次了,去了两回,他妈杀了两回鸡。” 唐若当然不好意思当着自己家里人的面直接评价范云,而是拐弯抹角的说一说范云的家人对她怎么样。 唐若妈点点头:“看得出来,要不然的话,你看你,第二次到人家家里面去,人家就给你拿了这么多的东西回来。 不过,他家毕竟是农村的,家庭条件,我估计可能也不会好到哪里去,其实这些米呀油呀,这些水果啊,值不了几个钱的……” 唐若觉得她妈说的话有点刺耳。 值不值钱,那都是别人家的心意。 有些时候,人和人之间的感情不能靠东西和金钱来衡量的,比如说,范云妈握住她的手,亲热的跟她聊着一些事情的时候,唐若就觉得自己的心里很温馨,很舒服,这种感觉,并不是这一点点东西所就能代替的。 唐若妈也意识到自己的话有点不对,她忙笑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的意思是说,有些时候,人和人交往,家庭条件还是要看一下的。 上一次你陈伯伯来我们家的时候,陈战你也看到了,那个小伙子,其实我觉得也挺不错的,你觉得呢?” 唐若不明白她妈意思。 但她对她妈说的这些话倒不反对,确实,陈战那个小伙子是很不错的。 唐若和陈战挺聊得来的。 不然的话,那天陈战不会滔滔不绝地跟她说起自己的往事,说起自己身上发生的那些故事,以及,以前在军营的时候,经历过的一些奇闻趣事。 聊得来是聊得来,聊得来,只是说两个人彼此投缘,并不能真正的代表一些什么,更不能代表所谓的爱情。 说起爱情。 自从唐若那天帮范云买彩票,范云偷偷的在她的包里塞了一封表示对他的爱慕之情的信后,唐若的那颗心瞬间就被这个热情洋溢的小伙子打动了。 再后来。 随着两个人的不断交往,随着两个人日日耳鬓厮磨,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也越来越好,虽然说唐若和范云还从未说过什么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那样听上去让人脸红心跳的情话,但是,实际上她和范云之间的感情早已经牢不可破了。 虽然,这句话说的绝对了一点。 但是,如果说没有什么非常特殊的事件,或者什么非常强有力的外界因素来干扰、干涉的话,那么,她和范云之间的感情必定会越来越好。 唐若轻轻地对她妈道:“陈战哥哥当然也挺好的,但是他跟范云两个人不太一样,他们两个人是两种类型的人,你知道吧? 范云的性格比较活泼开朗,他也很会逗人开心。 陈战哥哥不太一样,陈战哥哥属于比较含蓄的那种人——我觉得陈战哥哥是比较含蓄的那种人,当然了,我也不太了解他,说的也不一定对。” 第260章 骷髅洞PK 唐开余点点头。 “陈战那个孩子啊,其实是真的很不错。 我也不说别的,就说他老子吧,他老子现在当那么大的官,你看看,陈站又考上了军校,现在已经从军校毕业,直接下来就是军官了。 陈战以后在部队上的发展肯定会很好,前途不可限量。” 唐若不置可否。 陈战前途再不可限量,跟她好像关系并不是很大,当然了也有一点关系,以她家和老陈家的关系来说,陈战混得越好,有可能以后对她能够提供的帮助就越大,这个自然是不用多说的。 但是除此之外,人和人毕竟还是要讲一些感情的嘛,以唐若和范云现在的感情来说,并不是一个陈战就能够影响的。 唐若指了指外面的东西对她妈道:“妈,你快点把外面的那些东西拿进来吧,不要再放在那里了。 对了,刚才我还答应给马奶奶拿一点桔子的的呢,我现在帮她拿一点过去吧,好不好?” 去吧。 去吧。 不说老唐家的这些人怎么拿东西,怎么分桔子了。 再说范云。 范云也没有拿什么东西,直接就去了希刚家。 哦! 对了,他到希刚楼下的时候,顺便买了一个西瓜,这个季节,西瓜已经是稀罕东西了,毕竟已经到深秋了嘛,本地的西瓜早都没有了,现在出产的西瓜,一般都是海南来的,再不然就是云南或者本省天气比较炎热一点的地方出产的西瓜。 范云敲开了门之后,果然,只有李阳一个人在家。 李阳笑眯眯拦在门口:“哟……这是哪阵西北风把你老人家给吹来了?快请进,快请进。” 她的嘴巴上虽然说请进,但是手却依然撑着门框,并没有一丝一毫想让范云进来的意思。 范云跟她绝对不会客气的,直接用手抓住李阳的手腕子,拽到旁边,一闪身进了门,李阳见范云如此野蛮又不讲理,在后面抬起穿着拖鞋的脚,照着范云的屁股就踢了一脚:“你这个粗鲁的男人,抓得我的手生疼。” 范云嘿嘿一笑。 进屋,他把西瓜往茶几上一放,对李阳道:“李阳,水果刀呢?去拿水果刀来,我来切西瓜,切西瓜给你吃啊……” 李阳嫣然一笑:“这还差不多,西瓜刀就在茶几下面那个台子上面的,你看看,就在底下。” 范云摸出刀来,将西瓜切成两半,然后,两半又破成四瓣,接着再切成一小点一小点的。 切完之后。 范云自己捞了一块,一边吃着顺手又捞起一块递给李阳。 “来,大小姐,请吃西瓜,快尝一尝,这个西瓜特别甜,大棚西瓜来的,你看看,皮这么薄,里面的瓤这么红。” 李阳才不接他的呢。 李阳自己去茶几上面拿起一块。 她一边吃西瓜,一边看着范云:“哟,今天打扮的这么帅气,去哪里了?又去哪里给别人当伴郎去了吗?” 一句话倒提醒了范云,让他想起了那天去宁吉发家,替宁吉发当伴郎的事情来了,那一天他和李阳一起,一左一右,陪着新郎和新娘,很是走了一回红地毯。 当时。 有些人还开他和李阳的玩笑,问他俩的关系怎么样?什么时候可以发展发展,由伴郎伴娘变成新郎新娘。 这个问题。 相信李阳肯定想过。 因为。 当时有些人问这个话的时候,李阳的脸不由自主的红了,她的小脸红扑扑的,偷偷地瞟了范云两眼,范云当时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他只是一个劲儿的讪笑着,嘿嘿嘿嘿傻笑,那个态度,看上去倒也不像拒绝,反倒有几分默认的意思。 起码。 范云当时没有急于撇清自己和李阳的关系,说他和李阳只不过是普通的朋友关系。 其实。 对于李阳和范云两个人来说。 大家交往久了,什么事情都聊得来,又可以开玩笑,又能玩到一起,所以说,李阳对范云,心里是有很大的好感的。 这种好感,如果再放大一点的话,也可以说成是喜欢,应该说,李阳也是喜欢范云的,至于说这份喜欢属不属于爱,或许多多少少也有一些吧。 只是。 这个爱,目前来说看样子还是单方面的,李阳既不敢将这份爱太过于暴露地说出来,毕竟,女孩子还是更矜持一些,女孩子的面子更薄一些。 因为。 她已经不止一次的见过唐若了,她也知道范云是有女朋友的。唯一让李阳感觉到斩不断理还乱的的是,范云为什么不主动的追求自己呢? 起码,在他认识唐若之前的时候,在范云住在老李家那一段日子的时候,如果说范云对李阳表现出那么一些好感,并且主动的追求李阳的话,想必李阳绝对不会拒绝他的。 如果说李阳和范云谈恋爱了,那么李阳妈对范云的态度,或许多多少少也能好一些。 如果李阳和范云谈恋爱了,不就没有唐若什么事了吗? 当然了,这一切只不过是想当然而已,至于李阳妈对范云态度能不能有所改观,还要留待以后发展及考察。 李阳在看电视。 这会子电视上并没有播放连续剧,而是在插播广告。 插播一个卖小孩的感冒药的广告,也不知道广告中小孩的感冒药到底灵不灵,好不好。 反正。 播了再说。 现在的广告,很多都有夸大其词的说法,明明不过是一点儿混合了糖精的液体,非说可以治肾虚。 明明是用一些不知其名的东西掺杂混合,兑出来的东西,却说是鳖精。 现在的广告。 大部分根本就不能信。 做广告的人,一个个都是超级大忽悠。 不忽悠能行吗?不忽悠怎么卖东西给别人,让别人心甘情愿的掏腰包呢? 范云不看电视,他对李阳看的那些个肥皂剧不感兴趣,而是直接去了希刚的房间,打开了希刚的电脑。 打开电脑。 双击鼠标。 当沧桑又悠远的音乐响起时,那扇古老的石门仿佛穿越了千年的时光一样,缓缓打开。 进入游戏。 范云霍然发现,自己的那个人物,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升到了十六级半了。 大概应该是希刚帮他玩过一段时间吧。 当他登陆进游戏的时候,恰好身处于一帮白色骷髅的包围之中,其中有三四个拿着大斧头的白色骷髅迈着咔嚓咔嚓直响的脚步向他走来,一步步逼近,将他逼进了墙角,范云赶紧划拉着鼠标控制着自己的角色,从一大群骷髅中间穿了过去,期间还挨了几斧子,血条迅速降了下来,这时他赶紧按一下快捷键,喝了一瓶红药。 打怪。 打这些骷髅。 可惜的是范云的小火球打这些骷髅来实在是太慢了,通常情况下那种105点血的骷髅,他都要打上个十几下才能打死一只。 没效率啊。 没效率也得慢慢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一口吃不成大胖子,反正范云有的是时间,有的是耐心,今天下午他就坐在电脑前面跟这些骷髅们耗上了。 骷髅洞里不只有骷髅,还有一些嘴巴里面往外吐着什么脏东西的蛆虫一样的怪物,另外还有一种叫做山洞蝙蝠的小飞蛾。 这种飞蛾不错,有的时候,打下来的那些飞蛾经常会爆出一些绿色的回程卷,还有一些甚至于会爆出一大堆一大堆的钱,有时是一千个金币,有时是八百个金币,收入相当的可观。 简直不要太上瘾。 简直不要太愉快。 骷髅洞里人来人往,也有很多人的。 大多数,倒都是些穿着轻型盔甲和布衣的小号,间或也有一两个绿皮青蛙一样的战士口里不停的“哈哈”喊叫着,挥出一道白色的半月,将吸引过来的那些骷髅们一扫而光,这些人应该等级都不低了,起码20多级了。 范云也不和他们在一起,自跑自己的,反正看到哪里有怪他就往哪里去。 凡是那些怪物爆出来的东西,通通的都捡起来,哪怕最小的一瓶红药水也不放过,这些全都是钱,等下回程的时候,全部都可以卖成金币用来买药水。 作为一个法师,一定要养成每一个垃圾都不要放过的良好习惯。 范云也是如此。 范云苦逼的发现,自己的药水消耗特别快。 虽然一次又一次的发射小火球,隔空打怪,免得和那些怪物们进行面对面肢体上的接触,是一件让人十分愉快的事情,但是,看到那些蓝药“哗哗哗”不停地流着,不大一会儿,范云包里面的那些药水就被喝光了,他的心里面,也是很蛋疼的,那些,可都是要用钱来买的呀。 花钱容易赚钱难。 等到范云将包里面的那些蓝药全部耗光,再也没有一瓶的时候,这时,他的包里面捡垃圾也捡的差不多满了,于是决定回城,范云“唰”的一下按下了回程卷。 比奇城。 古色古香的城墙,画面逼真的流水,时不时传来呦呦鹿鸣。 让人不由得有一种恍然隔世的感觉。 范云跑了一圈才找到每一件物品相对应的npc。 该卖的卖。 该买的买。 其实范云也没有什么好买的,他将那些卖完了破烂攒下来的钱全部买成了一捆一捆的中型蓝药。 买完蓝药,范云又跑到书店找那个弯腰驼背,正低头看着地上蚂蚁的书店老板买了一本17级时法师学的雷电术。 这本书太重要了,这本书是成为一名真正法师的重要标志。 不会雷电术的法师,不叫法师,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小小的术士。 唯一让范云感觉到遗憾的是,从比奇城跑回地图左上方的骷髅洞,距离有点远。 远也要跑,回程的时候按一下回程卷就可以了,但是跑出去打怪就没有快捷途径了,既没有飞机也没有火车,连“慢慢摇”也没有一辆,只能靠两条腿在草丛里面“唰唰唰”地跑着。 跑到骷髅洞。 当范云用随机卷传送到骷髅洞的中间位置时,发现这里有很多的骷髅战士。 估计,应该是刚刚刷新过,而其他的玩家还没有跑过来,范云十分高兴,发动小火球,不停的打着怪。 打着打着,范云发现自己的血条突然之间满了,证明,他已经到达了17级。 第一件事,范云不再是打怪,而是直接点开包里的那本雷电术学了起来。 ……你已学会雷电术…… 学会了就要用,范云将雷电术设置为快捷键之一。 当他瞄准一个骷髅按下快捷键的时候,霍然发现,哇塞!用这个技能打怪,简直不要太爽呀,基本上一道雷电劈下去,怪物就只剩了1/3的血,再补一下,那个骷髅就变成了一堆黑灰,呜呼哀哉了。 而且。 这个技能有个最大的好处就是,不必再像小火球一样,中间必须不能有任何东西隔档才能打中怪物。 用雷电术打怪的话可以隔着墙角,可以隔着各种复杂的地形打,甚至,你只要是看到一点点怪物的影子,然后将鼠标滑过去,锁定目标就可以按下雷电术了。 爽歪歪。 现在,这些骷髅兵完全就成了范云的升级宝宝。 “咔嚓……” “咔嚓……” 一次次的雷电术从半空中劈下来,将那些送经验的骷髅兵劈的粉身碎骨,范云的经验条也一点点的上涨。 就在这时,范云在一个拐角处听到了一种奇怪的声音,这个声音是与其它的那些骷髅战将、骷髅战士所不同的声音,这个声音好像是一种兵器摩擦地面所发出的沙沙声,又好像是一种怪物喉咙里面发出的沙哑声音。 范云向前走了几步。 果然,这里有一只他从未见过的怪物,只见那只怪物浑身血红,两手各倒持着一把兵器。 虽然也是骷髅,但是,比普通的骷髅要大上足足一倍。 原来,这是一只骷髅精灵。 即使范云玩游戏的时间不长,他也知道,自己这是碰上了boss了。 boss是什么?boss既是经验宝宝又是装备宝宝,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呀。 范云毫不客气挥动手中的雷电术,向那只骷髅精灵劈去。 这时。 一个穿着绿色的盔甲蹦蹦跳跳,看上去像一只绿皮青蛙一样的战士也发现了这只骷髅精灵,只见他挥动着自己手中的大刀向这边冲了过来。 但是。 他冲过来并没有去砍那只怪物,而是直接冲到了范云的面前,向范云挥刀砍来。 一刀下去就砍掉了范云1/3的血条。 为什么? 范云很奇怪,为什么这个人不去打怪物,却抡起刀来砍自己呢?有人砍他,他当然不能傻站在原地任由别人去砍,所以,范云一边往旁边跑,一边按了一瓶小红药将血补满。 范云很想骂娘,问一下那个绿皮青蛙为什么砍自己,可是他却不知道该怎么去骂,或者怎么去问,他并不懂打字。 那个绿皮青蛙见范云往旁边跑,仍然锲而不舍的追着范云砍,这让范云很恼火,本来在电上个几下,那只骷髅精灵就会被他电死了,现在可倒好,他被那只绿皮青蛙追着到处跑,于是范云也开始还手。 范云把那只骷髅精灵给忘了,现在他一门心思的是,怎么想办法把这个绿皮青蛙像那只骷髅精灵一样给电翻在这。 因为,那个绿皮青蛙砍他的时候,将他的血条砍得飞速下降,而他电那个绿皮青蛙,却发现那个绿皮青蛙的血条比自己的要长,血比自己的要多。 范云感觉自己有点不是那个绿皮青蛙的对手。 可是,面对别人的挑衅,他又怎么能忍住自己不还手呢?这,事关一个男人的尊严,一个法师的尊严。 那个绿皮青蛙将范云一直追到了一块大石头旁边,忽然不追了,而是转身向那只骷髅精灵的方向跑去。 范云不由自主松了口气。 刚才这一顿pk,让他手紧张的有点发抖。 好几次,如果不是因为他的手狂按快捷键猛喝药水的话,他可能就会挂掉了。 第261章 范云觉得魔法0-3的大手镯很一般 范云跟着那只绿皮青蛙又跑了回去。 只见那只绿皮青蛙冲到了骷髅精灵的身边,挥动着手中的斩马刀,嘿嘿哈哈地砍了起来。 范云很生气。 对范云来说,他认为不就是一只怪物吗,有什么了不起的,你何必跟我抢呢? 如果说你要是想要的话,我送给你就好了,你直接说一声不就行了吗? 你说一声让一让,或者说这只怪物归我了,范云不就让他了吗? 何必冲上来之后,二话不说直接抡起刀就砍范云呢? 是不是? 范云觉得很生气。 于是。 范云决定给那只绿皮青蛙一点颜色看看,要让他知道法师也是有尊严的,并不是任人欺负的小怪兽。 范云就隔着一堵墙,瞄准那个绿皮青蛙电了起来。 对! 就要把他当怪物一样狠狠地电,电得他全身发麻,最好将他电得好像那只骷髅精灵一样,血条飞速下降。 确实。 别看范云的雷电术才一级,但是威力也是很大的,电得那只青绿皮青蛙血条一个劲的狂降。 就在范云感觉自己再电两下,可能这绿皮青蛙就会被他电翻的时候,那只骷髅精灵却被那只绿皮青蛙给砍爆了。 “哗”的一声,那只骷髅精灵来了一个8x8华丽丽的大爆。 那只绿皮青蛙并没有理范云,而是一鼓作气将地上的那些东西全部捡了起来。 范云也没有看清到底有没有什么好东西,反正他只顾着出气了,因为,刚才绿皮青蛙在砍骷髅精灵的时候并没有还手,所以范云毫不客气,对那只绿皮青蛙狂电了一气。 可惜的是。 他并没有将那只绿皮青蛙电翻,反而让那只绿皮青蛙把骷髅精灵给砍爆了。 范云不由得有点沮丧。 就在他沮丧的时候,那只绿皮青蛙突然从墙角那边又绕了过来,直接冲到他的面前,挥起手中带着好几个铁环的斩马刀,朝他砍了起来。 “唰”的一刀,就将范云的血条砍掉了一半,又一刀,差不多见底了。 范云吓坏了,手忙脚乱之中,他慌忙按下了随机卷。 随机卷。 又叫救命卷,按下去的时候,你会随机飞到这张地图的任何一个地方。 当然了。 有可能也是送命卷,因为,如果说运气不好的话,血条几乎已经见底的你可能就会落在一群怪物的中间。 譬如范云。 范云此时就落在了一堆骷髅战士的中间,那些骷髅战士挥动的手中的斧头,一只只看上去面目狰狞,向他逼来。 范云心中大喊:不要过来,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想惹你们。 可是。 那些怪物听不到他的呐喊,包围圈越缩越小,向他围了过来。 范云见势不妙,狂按一气,将自己的血量加上来。 然后。 他看到左边有一个小小的巷道,于是一边退,一边朝巷道里面走。 这时,那些骷髅战士一个挨一个挤在一起,向他逼了过来。 范云就一边往巷道里面退,一边电着怪物。 还好,幸亏他已经学会了雷电术,如果不是雷电术的话,很可能他就会被这些骷髅逼进死角,按在地上摩擦了。 当范云将手中的鼠标点的“啪啪”响,同时,那些快捷键也被他按的飞起后,才终于将这一大堆的骷髅战士挨个点了名。 电完之后。 范云突然发现,他的经验条差不多又快满了,这让范云很高兴,其实,刚才那一只骷髅精灵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他并不计较,相对于一个小小的boss来说,范云更喜欢升级,升级对他来说才有快感。 他。 现在还没有体会到打boss的乐趣。 他还不知道随着等级的越来越高,以后,经验条会呈几何式的增长。 当玩到最后,升级失去动力的时候,剩下的乐趣就是打boss了,除了打boss,当然还有一个乐趣,就是pk,那些高等级玩家,只有这两个乐趣,一个打boss,一个pk。 范云在骷髅洞里东一头西一头的,到处钻来钻去,忽然,就钻到了一个洞口旁边,他不知道里面究竟是些什么鬼东西,于是一点鼠标钻了进去。 哇! 里面什么都没有。 这一张地图的名字叫做国王陵墓,国王陵墓里面也没有什么国王,倒是有一具棺材放在地图的正中间,也不知道里面究竟是些什么东西。 范云用鼠标点了点,似乎点不到什么玩意儿。 范云又在那个国王陵墓里面兜了一圈,一没有捡到宝贝,二没有捡到法器,三也没有什么武功秘籍,他感觉到很失望。 这是什么鬼地方? 名字起的这么霸气,可是却一件好东西都没有,完全不像传说中的那些高官贵人的陵墓呀。 那些高官贵人的陵墓里,起码也有几样金银珠宝之类的陪葬品吧,这一个国王陵墓可倒好,除了一些个石头,什么都没有,太小气了。 范云点着鼠标,又从国王陵墓里走了出来,然后顺着右上角继续向前走。 他感觉这一个地图已经被他摸索的差不多了,决定钻到另外一个洞口去看一看下一张地图。 进去之后。 范云发现。 这一张地图,跟上一张地图差不多,里面除了骷髅战士就是飞蛾等怪物。 哦! 对了。 多了一种怪物,一种手持大镰刀,戴着铁帽子的怪物,那种怪物叫做骷髅战将。 骷髅战将? 听上去名字就很霸气,级别似乎也比那些骷髅战士们要高一个级别。可惜的是,骷髅战将虽然级别似乎是高了,但是爆出来的东西却没什么差距,除了一些药水和金币,基本上看不到什么好玩意。 当然了,也有一些小首饰,都是些什么黑檀项链,大手镯,小手镯,六角戒指之类的鬼东西。 范云对那些个带着铁帽的拿大连的骷髅战将们狂电一气,这时,突然有一个骷髅战将来了一个4x4的小爆。 范云划拉着鼠标将这只骷髅战将爆出来的东西全部收入囊中,收入囊中之后,习惯性地打开包袱检查一下。 这时。 他发现包袱里躺着一只大手镯,范云将鼠标点了过去,看了看那只大手镯的属性,防御1-1,魔法0-3。 魔法0-3的大手镯,范云觉得也不算特别好嘛。 当然。 比他手上戴的那种准确加1的铁手镯要好一些,于是范云就将那只铁手镯换了下来,将那只防御1-1的大手镯戴了上去。 因为,刚才他被那只绿皮青蛙追着砍了几下,血量掉得很快,范云就觉得防御可能还挺重要的,至于那个准确嘛,无所谓了,不要。 还是要防御好了。 至于加的那三点魔法,对于范云来说,似乎并不怎么重视。 不重视是不重视,但是范云感觉到自从换上了这只大手镯之后,有一些100点血的骷髅战士,原先他需要两下的,此时一下就可以将们电翻了。 范云才明白过来,原来他是法师呀,法师一定要戴加魔法的装备啊。 范云看了看自己的手中,自己的手中居然还是那一把魔法0-1的乌木剑。 这怎么能行啊? 该换武器了呀。 于是范云直接按下了回城卷。 回程卖完了破烂,范云跑到武器店去点开那个武器店老板看了看,现在他才17级,还没到18级,最适合他带的武器只有一种,像粪叉子般叫做海魂的武器。 海魂? 听上去名字似乎是很高端大气上档次,可是那个造型……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对,就是粪叉子,和粪叉子没有什么两样。 粪叉子就粪叉子吧,毕竟它那个粪叉也是铁做的嘛,不像那乌木剑,乌木剑是木头的,再好它也是木头的呀,对于范云来说,他认为铁的总比木头的要好一点。 买了。 交易。 买一把海魂,将那把乌木剑换下来。 等他鼓捣完了这些东西之后,然后又跑到药水店买好药水,此时药水店里,很多人闲着没事,正在里面pk。 有一些道士正替另外一些武士和法师身上刷着绿毒与红毒,不时有一些战士挥动着手中的砍马刀砍向一些小号。 时不时,音箱中传来一些小号被砍翻在地时传来的惨叫声。 范云觉得这里真的是一个是非之地呀,赶紧走,买完东西最好不要在里面逗留,这些人闲着没事干,不去打怪升级,反而在这里面砍来砍去的,有什么意思呢? 浪费时间。 浪费药水。 背了一背包的药水,范云又脚步匆匆往骷髅洞里赶去,对了,那个骷髅洞,虽然说范云叫骷髅洞,其实它的名字叫兽人古墓,兽人古墓里并没有兽人,反而都是一些骷髅,范云感觉到十分奇怪,这些地图的鬼名字,真不知道是依据什么东西起出来的。 范云现在已经不再满足于在一层二层玩了,自从他学会了雷电术之后,他的胆量越来越大了。 这也难怪。 因为他打怪的速度提高了嘛,现在那些怪物对他的威胁没有那么明显了。 即便是有些骷髅战将挥舞着手中的大镰刀眼看就要走到他的面前时,范云也能够从容不迫地小手一抖,全部带走。 范云一直往下走。 一直钻到了兽人古墓的三层,这里空间相对来说比较狭窄一些,怪物量刷新得也多,也快,但是人也多。 人多没关系,反正大家都差不多,又不是范云一个人,对不对? 独乐乐不如群乐乐,大家一起玩吧,于是范云就在这里扎下了根,开心愉快地打着怪物。 但是,很奇怪的是,为什么这里面不刷新骷髅精灵呢? 范云一直在这里面打呀打呀,打了差不多一个多小时,也没有看到那种红红的骷髅精灵的影子。 其实他不知道,无论大小boss,如果说能够遇上一个,实在是运气,特别是在这种人比怪多的地图里,如果说能遇上一只骷髅精灵的话,实在是需要非常好的运气。 就在范云左跑右跑,试图寻找一些怪物打的时候,这时,突然有好几个人一起向他冲了过来,有些人在他身上刷毒,有些人用小火球打他,有些人则挥动着手中的降魔和半月朝他砍来。 为什么? 范云有点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要打自己一个人呢? 这些人是怎么了? 疯了吗? 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范云知道这个道理,他一看这么多人朝自己冲来了,赶紧跑呀。 范云被这帮人从兽人古墓的三层一直追上了二层,从二层又一直往前追追追,追到那帮人一个个都失散了,只剩下了最后一个道士还在对他穷追不舍的时候,范云这才停下了脚步。 什么意思? 范云一直没有还手啊,因为对方人多,他不知道该打哪一个。 另外一个,他也怕被这些人一拥而上将他砍翻在地上。 可是。 现在这个疯了一样的道士还在追着自己打,这就让范云有点恼火了,欺负人不带这么欺负的,再一再二不再三,已经让了你们那么多下了,你反而还要追着自己打,范云很恼火,毫不客气地祭起了手中的雷电术,对那名道士开展了反击。 “唰”的一下,就将那个道士的血电下去了1/3,再一下,差不多见底了。 那个道士慌了,猛地按起了治疗术,按治疗术也没用,范云毫不客气,接着又是一下,这一下,一下子就将那个道士电翻在当地。 电死了那个道士之后,范云才发现屏幕上面出现了一行红字,你杀害了小可爱。 为什么会这样啊? 刚才明明是那个道士在打他,他才还手的,为什么反而是范云的错,范云实在有点搞不明白。 范云决定算了,自己还是不要下三层了,就在二层晃荡晃荡算了。 当他又一次把包里面的药水耗尽,捡了一背包的破烂之后,范云决定回城,回城,不到这个地图来了,这个地图里面的人都很坏。 回城卖完破烂。 买好药水。 范云随意点着那些城中的npc,点来点去,突然发现有一个传送员可以传送到一个叫做沃玛寺庙的地方。 范云决定进去探探险。 在交了一定的金币之后,范云就被传送到了一个全部都是四四方方的大石头砌成的地图里。 一个窄窄的楼梯,通向未知的世界。 范云觉得有点紧张,握着鼠标的右手甚至有点微微颤抖,手心中,还出了一点点汗。 下楼梯。 下去之后,范云发现,就在前面不远处有一只名字叫做火焰沃玛的怪物正在那里走来走去。 电。 现在范云无论看到什么怪物,第一反应就是按一下雷电术。 这个怪物血不少,有300多滴血,但是,相对于范云的雷电术来说,太小意思了啦,范云只用了三四下,就叫它电翻在地上。 这个地图挺好。 这个地图比骷髅洞好。 这个地图全部都是四四方方的通道。 而且。 这里到处都是岔路和拐角,泛云发现,在这个地图里面打怪,他只需要站到拐角的地方,电拐角另一边的怪物就可以了,那些怪物就好像傻瓜一样,在拐角旁边走来走去,就是不会拐到他的面前来。 范云觉得很爽。 这样子打怪,毫无生命之忧。 又轻松。 又愉快。 第262章 《召唤神兽》 范云第一次来沃玛寺庙。 他对这个地图不熟,所以说,每前进一步都是小心翼翼摸索着前行。 一路之上。 除了一些火焰沃玛,沃玛战士之外,还有一些飞蛾和粪虫。 那个粪虫很讨厌,那个粪虫会从嘴巴里面会一些脏脏的东西,吐到人的身上之后,就会把人给麻痹住,然后人的颜色,就变成了灰色,动也动不了,只有等过了一两秒钟,麻痹解除了之后才能恢复自由。 范云就想。 如果在麻痹的过程中,突然之间身边刷新了怪物的话,那么就惨了。 不过。 幸好被麻痹的时候能喝药水,这也算是这个游戏设置的合理之处,如果说被麻痹得连药水都不能喝的话,那就麻烦了,只能眼睁睁地等死了。 范云一般情况下不喜欢电那个粪虫,因为那个粪虫电死了,鬼东西都爆不出一件,不像那些个沃玛,电死了之后能爆装备爆药水,粪虫简直就是个吝啬鬼,穷光蛋,电死它一点用都没有,除了加了一点点经验之外,简直就是一毛不拔。 范云觉得打这个东西不划算,能躲就躲着走,实在躲不过去的时候,才对它痛下杀手。 就在范云全神贯注一直电着怪物向前走着的时候,走着走着,他发现自己走到了一个拐角处,这时,突然拐角处传来了与火焰沃玛等怪物不同的吼叫声。 那种吼叫在空旷的地图里显得沉闷恐怖。 前面有什么? 那是一种什么怪物? 范云觉得有些紧张,紧张得手都颤抖起来。 于是范云就拐了过去,拐过去之后,他忽然发现在通道里,有一只体型特别巨大的怪兽,一手拿着锯齿剑,一手拿着大砍刀,点上去一看名字,叫做沃玛卫士,沃玛卫士,不用说,这必定是一个boss了。 见了boss不打,就是最大的犯罪。 范云毫不客气,祭起了手中的雷电术。 现在他有了雷电术,所以说打起怪来十分快,不过,这次这种沃玛卫士的血量可不低呀,足足有一千滴血,而且,沃玛卫士走动的速度还特别快,这种沃玛卫士好像更聪明一些,它居然能够越过墙角向范云追来,这让范云不得不一边打,一边后退,拉开着与那只怪物的距离。 法师的小身板,还是很脆弱的,如果是不拉开距离的话,一不小心就会被砍挂了,然后,你就可以免费回城了。 值得庆幸的是,范云在打这只沃玛卫士的时候,旁边并没有其他的玩家过来,当然了,最主要的还是范云的速度比较快,每一电下去,基本上都能电掉那只沃玛卫士5080的血,所以说,他并没有电太长时间,就把那只沃玛卫士给电死了。 “轰”的一声,被范云电得暴跳如雷却又奈他不何的沃玛卫士倒地了,地上,瞬间来了一个12x12的大爆。 大爆! 发了。 范云看着一地的药水和装备,移动鼠标冲上去狂点一气,每一样东西都不能放过,全部捡到包里面来。 万一有什么好东西呢。 当范云将那些东西全部捡到包里的时候,才忍住那砰砰直跳的心,走到旁边,打开装备栏。 装备栏里。 霍然躺着一件他从未见过的装备,看上去那么的漂亮,那么的华丽,鼠标点上去看一下名字,红宝石戒指,哇!这个游戏里面居然还有这种东西? 范云看着躺在他的包中的那枚红色戒指,一颗心激动得砰砰直跳,他感觉自己那颗心脏都要快从喉咙里面跳出来了。 范云反复看了又看,确定自己不是眼花。 是的,就是红宝石戒指,魔法0-4。 对于魔法,范云倒不怎么看重,但是,这枚戒指实在是太漂亮了,比他所见过的任何一件装备都要漂亮。 立刻回城。 这件装备,范云不打算戴它,他一口气跑到仓库那里,把这件红宝石戒指存在了仓库里,存进去之后又点仓库,光标指着那枚红宝石戒指反复地看了又看。 看上去,它甚至比现实中的戒指都要好看。 不戴不戴,坚决不戴,这件装备太有纪念意义了。 对于范云来说,这件装备有可能成为他玩游戏的历史当中最难以忘怀的一件装备了。 这一次,范云甚至没有急于去打怪了,而是在安全区里来回溜达了一下,以便平复一下自己那颗激动的心。 沃玛寺庙真的是一个好地方呀,里面居然能出现这么好的装备。 范云决定以后就老在那里了,哪里都不要去,一直在那里面打怪好了,住在那里一直打,打到这个游戏倒闭,再去其它地方。 话虽这样说。 等范云在沃玛寺庙打了一阵后,却发现这里面的怪都比较小气,爆出来的东西数量也比较少,而他,现在自从学会了雷电术之后,药水的消耗量明显要比用小火球要大得多,范云觉得自己在这里打怪有点入不敷出,即使他把所有爆出来的东西都捡起来,拿回去卖掉的话,仍然不够买药水的钱? 范云看见自己的金币越来越少,感觉有点头疼。 沃玛寺庙对他来说实在是一个风水宝地,可是钱呢? 作为一个法师,没钱实在是痛苦呀,没钱就没有药水,没药水就代表甩不了技能。 不甩技能,难道像战士一样冲上去砍吗?怎么可能啊。 范云在沃尔玛寺庙里转了几圈之后,再也没有发现那种大家伙了,那种叫做沃玛卫视的boss实在是太可爱了,范云第一次打它,它就给范云送了一枚红宝石戒指。 可是。 再可爱也不能当饭吃呀,在这个游戏里,没有钱实在是寸步难行,没有钱连药水都买不起。 范云打开游戏的大地图,发现在比奇城的右上角有一个山洞,他决定到那里去探探险。 说走就走。 准备好了消耗品之后,范云决定立刻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于是他背着一背包的药水,穿过茫茫的沃玛森林,向右上角的那个山洞走去,走啊走啊,一直走到了山洞的门口,鼠标一点,钻了进去。 进去之后。 范云发现这里面有着他从未见过的另一种怪物——僵尸。 不管他是僵尸,还是什么躺尸,见到了之后,首先给他来上一雷电。 现在。 凡是怪物,只要范云看到了,首先都是拿雷电术作为见面礼的。 这儿的僵尸血量并不多,少的才180多点,多的两百多点,范云只需要两下到三下就能电死。 这里的怪物,血量不多,钱却不少,基本上每一只都能产出一些金币。 范云在里面跑来跑去,电了一阵后,发现里面有些人光着个裤衩子,手里拿着一种很像镐头的东西,在墙壁上刨着什么东西,刨来刨去,刨得地上全部是土。 然后。 地上还扔了一些闪闪发光的石头,范云就点了点,将那些石头收入囊中,点开装备栏看了一下,都是一些什么叫做铜矿、铁矿的鬼东西。 说来奇怪,这些东西居然和他在新手村挖过的那些鸡肉鹿肉一样,也有品质的,有些品质为四,有些品质为十,范云的包里捡来别人不要的最好的一块矿石,是块品质十二的铜矿。 范云觉得好像没什么用,但是呢,他决定还是先放在包里面吧,反正也不占什么地方。 范云继续往里走,到僵尸洞里探险。 他一边摸索着,一边往前走,这里面没有什么东西,就是一些身穿黄色袈裟的光头僵尸和一些在地上爬来爬去的残废僵尸。 说来也怪,那些身穿袈裟的黄色僵尸并不是站在外面的,而是当人走到那些空地上去,突然之间,他从地底下钻出来的,难道,这些僵尸会法术,会土遁不成? 范云毫不客气,直接电过去。 这些僵尸给的金币数量都不错,少的有一两百,多的有四五百,很不错,在这打僵尸,收入比在沃玛寺庙要可观,起码能保本,甚至还能少赚一些。 只是。 有点奇怪的是。 这些僵尸并不怎么产出装备,基本上都是金钱为主,难道,这些僵尸都是一些贪财的人变成的吗? 范云也是漫无目的随便走,在里面逛来逛去。 这个僵尸洞很大,特别大,大得让人无法想象。 大得让人简直没有耐心,一步步走完所有地图。 范云反正就是信马由缰,走到哪算哪,他发现这张地图里面到处都是矿,有些地方的矿石甚至还金光闪闪,看上去似乎都是金子,范云就想自己应该去哪里搞一把镐头过来,在这些矿上面挖一挖,万一挖出金子来呢? 不知道这个游戏里,金子值不值钱? 就在范云走到很狭窄的一处通道位置时,前面传来一阵哗啦啦的铁链子响声。 那是一个什么鬼? 范云决定前去看一看,一看究竟。 当范云走过去的时候,发现原来那是一只大号的僵尸,黑不溜秋的,十分丑陋,只见它脖子上搭着一条长长的铁链,铁链的两头搭在地上,三步一摇,两步一晃,拖得铁链子在地上哗啦哗啦响。 尸王。 坚决不能客气,电死它。 这么丑的怪物,还能留着它过年吗? 电呀电。 这个怪物比沃玛卫士要好电一点,沃玛卫士有一千滴血,而它只有五百滴血,所以范云并不费劲,就将它电倒在地。 电倒了之后,这个怪物并没有爆什么,除了一堆的药水之外,爆出了一本名为《召唤神兽》的技能书。 范云点上去看了看,不是他这个职业学的,是道士职业学的,他觉得没什么用,等下回程卖掉算了。 再说了,这本书等级要求那么高,35级才能学。 天哪! 35级要练到什么时候呀? 自从范云上了18级之后,他发现,升级的经验需要得越来越多了,升级也越来越困难了,对他来说,35级简直是遥不可及的一件事情。 范云打光了药水回城,回城之后,他走到书店想把那本召唤神兽卖掉,可是想了想,他突然想起李阳似乎玩得道士职业,范云就停下了手,他决定这本书先留着吧,万一李阳要是要的话,到时候送给她好了。 清包清包。 把包里面的东西全部清掉,反正,法师就是苦逼的,所有的东西卖掉了之后,得来的钱刚刚只够买药水的。 范云将身体往椅子上面靠了靠,打了半天了,有点累。 这时,李阳从客厅里走了进来,一边进来,一边笑嘻嘻的看着他道:“范云,你也玩这个游戏啊,多少级了? 哦……看一下,18级,哎呀,菜鸟,你等级怎么这么低呀? 我告诉你,我那个道士都已经30多级了。” 范云白了她一眼,顶嘴道:“我是菜鸟,那你呢? 你知道我又没有电脑,我又没去网吧上过网对不对?我跟你能比吗? 你在家里可以天天玩,每天都可以玩,等级肯定会比我高啦,你玩的比我也多嘛,对不对?” 李阳“咯咯”笑道:“那你可以买一个呀,买一台电脑放在你们宿舍里面,你不就可以玩了吗?” 范云挠挠头:“穷死了,哪有钱买电脑呀?穷的叮当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跟你比呀。” 李阳“哟喂喂”了一声:“哎哟喂,别把自己说的那么可怜,好不好呀? 真要是那么可怜的话,那你就搬到我家里面来,继续和李希刚一起住,也可以的嘛。 这样子的话,你就可以和他一起玩,他打一会儿你打一会儿,你们两个人可以一起玩游戏。” 范云摇摇头:“我今天没有什么事情,今天休息我才过来玩一下,我又没有瘾,对不对? 我又不像他们一些人,一天不摸电脑就难受,浑身都痒的很,想方设法的,都要跑到网吧里面去玩一会儿。” 李阳鼓掌赞道:“你厉害,你玩电脑没有瘾,我可跟你不一样,我有瘾,我每天我都想玩一下,走走走,让位让位,你去外面看电视去,给我打一会游戏。” 让就让呗。 范云就从板凳上站了起来,将位置让给李阳。 李阳划拉着鼠标,点开了范云的人物看了下,此时范云的人物还站在仓库门口,并没有走,李阳随手点开他的仓库,看见了里面那枚红宝石戒指。 “哟,不错嘛,还有一件沃玛装备,买的呀,还是自己打的呀? 卧槽,卧槽,卧槽,卧槽,这本狗书哪里来的?你怎么有的? 啊……这本狗书是我的啦,我的啦!” 李阳兴奋地从凳子上站了起来,一下子扑到了范云的身边,将范云紧紧的搂在怀里,一边搂他,一边大声的笑着:“范云,你的狗书是从哪里弄来的?你的狗书是从哪里弄来的?快点告诉我,告诉我,快点。” 范云见李阳这么激动,呆住了。 此时,李阳紧紧地抱着他,偎在他的胸前,芳香四溢的身体一直贴在他的身上,软绵绵的胸口紧紧挨着他,倒让范云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 这…… 第263章 战法道三人组 范云傻了。 范云的心里忽然就像是二月的湖面被那嫩绿的柳梢给撩了一下似的,感觉到痒痒的,甜甜的,却又带着一种说不出来的,莫名其妙的滋味。 这种感觉。 与他抱着唐若时,两个人说着甜甜的情话时,那种感觉不太一样。 这是另外一个女孩子的温香,另外一个女孩子的软玉。 这种奇妙的感觉,让范云一阵心旌摇曳,同时,他也觉得有一点点小小的尴尬,因为,他生怕万一希刚回来,或者等一下希刚妈回来,被他们看到了就不好了。 但是。 范云又不敢动,他的两条腿和两条胳膊,如同铁棒一样僵硬,傻傻地站在地上一动不动。 片刻之后,李阳发现了自己的失态,不好意思地推了他一下。 一下。 将范云推了一个趔趄,推到了希刚的床上。 可是。 由于她自己用力过猛,底下的脚又被范云绊了一下,在她推倒范云的同时,李阳一下子没有稳住自己的身形,不由自主也随着范云的身体一起倒了下去。 李阳软软的身体,瞬间压在了范云的身体上。 这一下子,就有点尴尬了呀,搞得范云同志的两只手不知道往哪里放了。 搂着李阳的腰吗? 还是抱着她的哪里呀? 感觉都不合适呀。 范云只好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并且,脸上的表情极其的复杂,也不知道到底是尴尬,还是好笑。 李阳从他身上爬了起来。 爬起来之后。 手也没闲着。 李阳生出自己的一只纤纤小手,对准范云的大腿根部狠狠地掐了一把,把范云掐得瞬间“嗞嗞”倒吸冷气:“哎呦,李阳,轻点轻点轻点,唉呦,你下手可真够狠的,真的是最毒妇人心呀。” 李阳红着一张小脸:“范云,我发现你这个家伙坏死了,真的,从来没有见过你这么坏的人,你是个大坏蛋。” 冤枉。 范云苦笑道:“明明是你老人家倒在我身上的,反过来反而还要怪我,唉呀,女人要是不讲理了,神仙也拿你们没办法。” 还敢狡辩? 掐的轻。 李阳伸着巴掌照着范云的腿,啪啪啪又连着拍了几下,这才舒服了,然后坐回到凳子上。 她看着范云的那个法师号,皱着眉头道:“只有一台电脑呀,怎么办呀?范云,怎么样才能把你的这本狗书交易给我呀,哎呀,怎么办呀?” 范云根本不懂。 无话可答。 李阳看到范云那副满脸白痴的样子,似乎还在回味刚才她扑向他的怀里时的那种感觉,真恨不得一脚踢死他:“范云,你这本狗书怎么给我呀?我问一下你想想办法吗?” 范云挠挠头:“我不知道呀,我不懂,我都没怎么玩过游戏,你问我,我怎么知道呀? 等下希刚回来了问他嘛,好不好?看看他有没有什么办法。” 说曹操。 曹操到。 这时,外面房间的门一响,希刚从外面进来了。 “范云,范云?” “哎,在房间里。” 希刚进了房间看了看正坐在电脑前还没有进入游戏的李阳,又看了看坐在他床上的范云,然后他的目光落在了自己那张刚才被范云和李阳揉得十分凌乱的床上。 希刚的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看上去那么的神秘莫测,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他再看看范云,又看了看李阳,这让范云心里面有点小尴尬,他突然意识到,是不是希刚误会了什么? 希刚是不是误会了自己和李阳刚刚发生了一点什么呢? 是。 他是和李阳发生了一点什么,但是,他和李阳发生的,并不是希刚心中所想象的那种什么。 还好。 这时李阳结了围。 李阳见希刚回来了,划拉开范云的仓库,指着那本狗书对希刚大声嚷嚷道:“喂,李希刚,你快点看看范云,不知道什么时候打了一本狗书哎,我都34级,马上35级了,快点想办法,把这本狗书交易给我。” “什么?” 希刚此时正在脱外套呢,听了李阳的话,立刻把他刚刚脱了一半的外套又穿上了。 “卧槽! 真的假的?范云,你什么时候打了一本狗书啊?我去,你知不知道,狗书很难打的,很贵的…… 现在,你知道狗书多少钱一本吗?能卖七八百块钱一本呢,顶你一个月工资了。” 范云摇摇头。 他无法理解,他无法理解,区区的一个游戏道具,居然能卖到人民币七八百块钱。 希刚这样一说,李阳更急了:“不准卖,不准卖,这本狗书我要用,看看现在怎么想办法把它交易给我呀?” 希刚这时才重新将那件外套又脱下来:“这个游戏又不能双开,怎么交易啊?在家里也交易不了呀,如果说想交易的话,那只能去网吧里面喽,去网吧里面多开一台机子,然后两个人坐在一起就可以交易了。” 好主意。 李阳也不玩游戏了,“腾”地一下从凳子上面站了起来:“那好那好,那好,那我们现在就去网吧,好不好? 我们吧里面去玩游戏嘛,然后把这个狗书交易给我,好不好嘛?” 看到她那个着急的样子,范云不由得笑了:“你呀,你急什么呀?那个狗书它又飞不了,它在我的那个号的仓库里面,什么时候给你不行啊?” 李阳将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不行不行,不行,现在就要交易,马上交易,必须交易,立刻交易,现在就去网吧,快点快点,李希刚你快点换衣服,换好了衣服我们一起去。 我们去一起去开机,然后一起在网吧里面玩游戏,我马上就可以升35级了,我升了35级就可以带狗了,等我带了狗,我带你们两个人玩,我罩着你们,好不好?” 哈哈。 李阳也是个游戏迷。 那行吧。 那就一起去吧。 希刚飞速地换好了衣服,换完衣服去洗手间洗了一把脸,就这一点功夫,李阳已经催了他好几次了:“快点,李希刚你快点,我和范云先下楼了啊,下楼等你,你快点啊。” “马上,马上。” 吧而来,到了网吧一看,还好,这个时候差不多快该吃晚饭了,网吧里面还有空位,并没有坐满。 飞速办卡。 上机。 三个人选了挨在一起的三台机。 上机第一件事,就是先交易这本狗书,幸亏还好,当时申请账号的时候,希刚替范云申请的是和他以及李阳一个区的账号。 狗书交易给李阳,李阳这才放下心来,她伸着娇嫩的小手,不停地拍着胸脯,“咯咯咯”娇笑道:“哈哈,我现在有狗书了,我谁也不怕了,你看我等级,我现在已经34级大半了,最多再打一个多小时,我就可以升35级了,升了35级,我就可以学召唤神兽啦,啦啦拉啦啦啦啦……” 行吧。 升级吧。 打怪打怪,三个人这回结束了单打独斗的生活,组队打怪。 黄金三角呀,战法道,三个职业全了。 本来,按照范云的这个等级,是跟不上希刚和李阳节奏的,因为希刚已经35级半了,李阳34级半,而他才18级多一点。 但是没关系,有两个大号罩着他,还怕他没有用武之地嘛,于是,范云在希刚的指挥下,沿着毒蛇山谷一路前行,从比奇跑到盟重省。 到了盟重,范云划拉着鼠标一看,到处黄沙满地,看上去满目疮痍,十分荒凉。 唯有地图的正中间一座大城,有许多的玩家走来走去,川流不息,倒显得十分的热闹。 希刚极有经验地对范云道:“范云,你先跑到盟重城里面找一个npc,跟他说一下话,对一下话才行的,要不然的话,你如果直接来我们打怪的地方,一旦挂了之后,你就直接又回比奇城了,然后又要跑很长时间才能跑过来,知不知道? 以后都是这样子的。 如果说你想在哪一个地图待的时间长一点,你就要先跟npc讲话,只要你讲过话了,他就默认你是属于这个地图的人了,如果说在外面挂掉的话,也不会被送回原来的那个城去了。” 还有这个操作? 范云根本不懂? 不奇怪。 他又没出过比奇,他挂掉了也是直接回比奇,又不回盟重,甚至,如果说希刚不告诉他的话,他都还不知道,原来还有毒蛇山谷和盟重这两个地图。 于是范云在盟重城里走了一圈,终于在城中的右上角找到了药水店,这个,是他最关注的一个问题。 他现在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不管去哪里,临出发之前首先要找到药水店的老板,买上一包药水再出发,这,也是作为一个法师所必须应该具备的最起码的素质。 买好药水,范云按照希刚的指点,朝地图的最左上方跑去,那里,就是游戏中最著名的蜈蚣洞。 也是希刚和李阳长期在里面混的地方。 不管是哪一个角色,只有在蜈蚣洞里混,才能够保持收支平衡,甚至小有盈利。 等到范云按照希刚的指点东拐西拐,一直走到他和李阳两个人所在的那个名为幽冥圣域的地图时,中间被一种名为黑色恶蛆的怪物拱了好几下,差点拱挂掉。 那个鬼东西速度是真快,跟个轮胎一样,圆圆的,跑起来比玩家跑的还快。 幸好范云玩的有一点熟了,两只手拼命的狂按键盘鼠标,将药水喝了上来,不然的话,他那一包的药水肯定全部都爆出来了,还好还好,没有挂掉。 进入幽冥圣域的地图后,范云找到了目前来说还带着排骨的李阳以及打扮的像一只绿皮青蛙似的希刚。 他们两个人缩在地图的一个角落里,此时,地图还没有刷新,没有怪物。 而李阳因为刚刚上线,正忙着用金币在那里圈地盘。 李阳在角落里用金币圈地盘,希刚则一连串地打着字,让让让让,这里有人了啊,如果不让的话,等下别快不客气。 有一两个不长眼的楞头青,站在希刚的面前不动了,也不一定就是来抢地盘的,说不定是点开希刚和李阳看装备的。 这时,把希刚惹火了,直接开始了清场,他抡起手中的井中月,毫不客气的就朝那个穿着魔法长袍的女号挥了一记烈火,一记烈火下去,那个女孩的血量就见了底,还剩下了一丝丝血皮。 吓得那个女号“唰”的一下,立刻按了随机卷,白光一闪,踪迹全无,不知道她飞到哪个角落里面去了。 希刚对范云嚷道:“快点快点,快躲到里面来啊,等一下就刷新了,我告诉你,这里面的怪物很厉害,而且还会刷新那种1000血的邪恶钳虫,那个钳虫攻击力很高的,等一下,只要一爪子可能你就得去半血,两下你就挂掉了。” 有没有那么厉害呀?范云有点不大相信。 但是。 既然老司机发话了,就与老司机发话的道理,范云赶紧走到队里面,站在希刚和李阳的中间。 旁边就是李阳那只浅蓝色的排骨宝宝。 又过了10来秒钟,呼啦一下,整个地图刷新了。 老天爷! 刷新的何止是地图,刷新的简直是范云的三观。 这里面简直就是怪山怪海,密密麻麻的,全是怪,看上去极其的恐怖,特别是在那些无数的小怪中间,还夹着十几只的大怪。 也就是刚才希刚所说的邪恶钳虫。 希刚对李阳嚷道:“你不要动啊,你不要急,李阳李阳快点,打防打魔,快点,打一个群隐,快点,先让范云隐身,快点,先帮范云打一个隐身,他那个血太少了,扛不住。” 隐。 防。 魔。 不得不说,李阳玩那个游戏肯定不是玩了一天两天了,玩的非常熟,非常溜,只见她动作十分娴熟的划拉着鼠标,按着键盘,给范云打了一个隐身,然后又打防,打魔。 李阳对范云嚷道:“你不要乱动啊,我告诉你,我这个隐身,只要你一动的话它就不行了,它就会失灵的。 你如果一直站在那里不动的话,就没事。 如果有怪到你身边的话,你也不要动,你只要不动,那个怪物,就发现不了你的。” 范云觉得头皮有点发麻,那些怪物实在太多了,不停地爬来爬去。 不过,李阳看上去似乎并不害怕。 这个地图她可能已经玩熟了,熟的不能再熟了,只见她游刃有余地在那些怪物中间穿梭着,不停地跑来跑去。 一边跑,一边还时不时地挥动手中的武器砍上两刀,同时,给自己加上一个治疗术。 说实话。 李阳都比范云玩的要溜。 如果范云在这种怪物堆里操作的话,估计用不了一分钟,他就会被直接免费送回城。 第264章 狗道李阳 打怪。 每一个怪,不论大小,都是经验宝宝和装备宝宝,坚决不能错过。 范云和李阳以及希刚在幽冥圣域打了一阵怪后,突然,李阳兴奋地大声喊道:“我35级了,我要回城了,我要去学狗书了。” 爽快。 厉害。 李阳一走,范云在这里也混不下去了呀。 为什么? 因为没有人给他打隐身了呀,他这一个18级的小法师,在到处都是邪恶钳虫和黑色恶蛆的地图里面怎么能混得下去呢? 所以。 没办法,范云也跟着李阳一起回城了。 将希刚这个35级的大战士扔在了怪物堆里。 典型的见色忘友。 李阳兴奋地跑到自己的仓库,找到仓库管理员,取出那本狗书,鼠标一点,学习了召唤神兽,然后小手一扬,这时,一只口中喷火,身材直立的怪兽出现在了范云的面前。 范云不由得大跌眼睛呀,这就是召唤神兽呀? 看上去,那只神兽红红的,肚子鼓鼓的,好像和他在他们村子后面的竹林里面,抓到的那些竹鼠差不多。 可是这个神兽,比竹鼠要凶多了,简直,就是凶的一匹。 等到李阳和范云两个人兴奋地冲到幽冥圣域的时候,希刚在这里已经捡了一包袱的破烂了,希刚对他们两个人大声的喊道:“还有一会儿才刷新,现在我回城了啊,我回城去买一点东西,买点药水回来,然后咱们再一起玩。” 希刚回城,李阳和范云两个人在幽冥圣域里面呆着。 这时突然有两个身穿魔法长袍的男法师跑了过来,一脸崇拜的对李阳:“姐姐,带下我们嘛,我们组队打嘛,好不好?你这么厉害呀,罩一下我们小号嘛。” 李阳很高兴。 李阳很开心。 李阳的自尊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她已经是35级了,带狗了,到了35级,狗道。 狗道是什么? 狗道是无敌于天下,横着走的存在呀。 在这个游戏里面,到了35级之后,狗道就是神一般的人物。 现在。 李阳对于各大地图,各大行会来说,简直就是一个香饽饽,无论走到哪里,都是别人争相拉拢的对象。 可是, 李阳谁也不理,没必要,她现在和希刚和范云一组,她只满足于和他们两个人一起玩游戏,就在幽冥圣域里呆着得了,就在这里面刷怪。 有了狗的李阳。 果然不一样。 她可是帮范云和希刚两个人减轻了不少的压力呀,只见李阳跑来跑去,将那些怪引到一堆,然后将狗定在原地,只见那只狗不停地从嘴巴里面吐着火焰,将那些怪一只只的喷死。 那只狗喷了一些怪之后,突然颜色一变,从原先的浅蓝色变成了深蓝色。 而且那只狗的血量也瞬间增加了。 这时范云才知道,原来狗也会升级的,于是他就问李阳道:“李阳,你这个狗血量多了很多呀,怎么这么厉害呀,现在是什么情况啊?” 李阳笑道:“那当然啦,我告诉你,我现在等级低,招出来的狗是一级的,然后呢,升级可以升到三级。 如果说等我等级高了,等到40多级的时候,这个狗可以升到7级狗呢,7级狗,你知道多少血吗?2000多的血。 我告诉你,就跟boss一样,比boss还厉害,血又多又厚,根本就打不死的,到那个时候,别说你这个小法师了,就是那些大战士,也不是我的对手。” 范云心想。 厉害了。 我的妹。 三个人在幽冥圣域里面包场,打了很久,一直打到了晚上10:00,这时候,地图再一次刷新,一下子刷出了四五只巨型的邪恶钳虫。 打。 坚决不能客气,上瘾了,范云觉得这个玩意实在是太刺激了。 头一次,他感觉到原来打游戏也会上瘾,也会让人着迷的,这个东西,比起打牌什么的好玩多了,说实话,当他鼠标点着那个小人在地图上面跑来跑去的时候,完全就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就在这时,当李阳和希刚打死了一只邪恶钳虫时,那只小boss,突然之间来了一个华丽的8x8的大爆。 捡。 必须要捡。 范云现在也已经搞明白了,三个人同处于组队模式,组队模式情况下,不论是谁最后一刀砍死的boss,归属权都属于他们这个集体所有。 所以。 范云也毫不客气,直接冲过去捡起了装备,等他捡完装备打开装备,才豁然发现,自己的装备栏里,躺着一枚华丽丽的生命项链。 生命项链。 魔法0-4。 好东西呀。 倒不说它的魔法,关键,这枚项链太漂亮呀。 水滴形的造型,一枚小小的瓶子里,装着许多粉红色的沙粒,看上去,那么的精致。 如果说现实生活中有这么一条项链的话,相信,许多的有钱人绝对愿意一掷千金,毫不犹豫的买下这条项链,送给心爱之人。 boss爆出来的东西,就是比商店货要好,那些商店里卖的什么蛇眼戒指呀,魅力戒指呀,看上去十分的丑。 范云觉得这个游戏真好玩,好玩,不光是打怪,主要是抢装备的那一刻,实在是让人着迷。 月黑风高夜。 杀人放火天。 爽快。 三个人打了好一会儿游戏之后,希刚突然之间问范云:“我们三个人出来时间够长了,现在怎么办呀?现在是去外面吃饭呀,还是想什么办法解决呀?” 范云想了想,反问道:“那你说呢?你说咱们等一下去外面吃,还是怎么样呢?” 李阳这时插嘴:“去什么外面吃啊? 直接叫几个快餐得了,啊,我们每个人叫一个快餐,然后叫点饮料,就在网吧里面吃,吃完了接着打,今天晚上我告诉你们啊,咱们三个人必须要打到12点,不到12点不准回去。” 她说了算。 对于范云来说,舍命陪君子,不管是打到12点还是打通宵也好,只要是李阳愿意,他都可以陪着她玩,绝对没有问题的。 至于希刚嘛…… 希刚当然更没有问题了,他现在已经35级半,快升36级了,他还巴不得多玩一会呢,玩到一直升到36级,36级之后,又有一个新技能可以学习了,这样子,对于他这一个大战士来说,就更爽快一些了。 于是。 李阳就招呼着在网吧里面不停走来走去,叫卖的那个卖快餐的老头道:“给我们来三个快餐,然后每一个人来一瓶可乐。” 希刚补充道:“再来两瓶啤酒,对了,等下送快餐的时候,每一个快餐,多加三块钱的菜,听到没有?多加一个肉菜啊。” 好。 对于他这样的客人,那个卖快餐的老头,当然是最欢迎的了,不要说你加一个肉菜了,就算是你加吧,这个老头,应该是和网吧里面有挂钩的。 至于这个老头跟网吧有什么协议,这个,就不在范云和希刚他们关心的范围之内了,他们关心的是,什么时候送来饭和酒。 饭和酒送得很快,不一会儿,那个老头就送来了他们所点的那些东西。 李阳付钱。 当然要她付钱,她从范云这里敲诈了一本狗书,要知道,那本狗书价格确实不菲,虽然说没有徐希刚说的那么夸张,值七八百块钱的人民币,但是,卖500块钱,还是妥妥的。 该吃吃。 该喝喝。 吃饱喝足了,接着打怪兽。 范云不停点着鼠标,按着快捷键,打着那些屏幕上面在他眼里所能看到范围之内的怪兽,打呀打呀,打了很长时间,范云忽然觉得,这种生活如果说每天都这样的话,实在是会让人颓废下去的。 其实。 也没什么意思。 突然之间,范云就对打游戏产生了厌烦感,他将身子往网吧里面椅子背后一靠,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然后看了看希刚与李阳。 这两个人。 打的正欢。 希刚早就没有打怪了,他早就已经脱离了组织,而是和另外一些所谓他们行会的人组织在一起,同另外一个行会的人在进行pk。 两方人正在盟重城外,打得不可开交。 范云摇摇头,喃喃自语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看来,这句话果然是不错的,就算是玩一个游戏,也少不了打打杀杀。” 希刚不理他。 顾不上。 此时,希刚的身上正被对方的那些道士涂上了毒,一会儿绿一会儿红,不停地在人群里面跑来跑去,时不时使出一招野蛮冲撞,将对方的人撞得连连后退,或者,时不时又甩出一记烈火,对着对方的那些法师猛地砍上去。 对于他这样等级不上不下的战士来说,也只能欺负欺负对方的法师了,那些带狗的道士,他是根本就惹不起的,和他等级相同的战士,两个人谁都砍不死对方,没什么意思,对于他来说,唯一所能够欺负的,有可能砍死的,也只是那些法师了,譬如范云这样的菜鸟,基本上,如果说希刚想打他的话,甩上一记烈火,再加上一个刺杀,范云就可以凉凉了。 范云并不懂。 范云也不敢pk。 他还没有掌握这个游戏真正的奥妙和精髓。 对于现在的范云来说,只能抱李阳的大腿,跟着李阳混。 李阳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 幸好李阳不是一个好战分子,如果说李阳也是一个好战分子的话,根本就顾不上他了。 范云等级升的也挺快的。 跟着李阳混,有一个好处,并不需要他拼命的电那些怪了,基本上,李阳只要打一个隐身,他就静静地站在旁边看李阳的那只狗在那里不停的喷火就可以了,等到那只狗把差不多的怪都喷死完之后,剩下一两个了,然后范云才冲出来,开始用他的雷电术电怪。 范云忽然有点羡慕李阳。 他的口气中不无妒忌地对李阳道:“早知道我就不玩法师了,我也玩一个道士好了,你看看,还是你们道士好,打怪的时候,根本不用自己出手,有一个宝宝就可以了,唉!我们法师太苦逼了,辛辛苦苦打死那么多的怪,捡来的装备卖了钱,还不够买药水的。” 李阳笑道:“法师也很厉害的,好不好? 有的时候,打怪就是要法师的,道士虽然说狗厉害,但是打怪速度太慢了,不如法师快,你等级太低了,如果说你等级高一点的话,我告诉你,法师的雷电术伤害很高的。” 希望如此吧。 说起来话长。 玩起来话短。 不知不觉,吧里就玩了好几个小时,范云看了看电脑右下角的时间,现在已经到了深夜12:30了,于是,他就希刚和李阳道:“差不多了吧? 我感觉我们玩了很长时间了,回去睡觉去吧,明天都还要上班呢,好不好?” 希刚摇摇头:“你先走吧,你先回去睡觉去吧,我明天休息呀,我今天晚上无论如何一定要升到36级。” 李阳也跟着笑道:“你先走吧,你明天既然要上班的话就先回去吧,我看看…… 你等级多少级了? 哦,21级,都快22级了。 唉呀,其实你应该再玩一会的,再玩一会,就可以穿魔法长袍了,穿上魔法长袍你才是一个真正的法师,好不好? 唉! 既然你不想玩了,你就先回去吧,下次再玩,明天我也休息,我等一下和李希刚一起回去。” 这…… 范云还有什么好说的? 别人明天都休息,玩到明天早上都可以啊,没问题。 他不行啊,他明天还要起来上班呢,所以,范云就直接结账下机,回宿舍睡觉去了。 范云回到宿舍,也没洗澡,现在这个天气已经很凉爽了,他的身上又没有出汗,所以范云并不像夏天那样,一天洗一个澡。 夏天,有的时候,范云甚至一天洗两三个澡。 而现在已经是深秋了,现在的范云,基本上两天或者三天才洗一个澡。 不是他不讲卫生,实在是没有必要。 没有必要天天洗澡。 他又没有出汗,又没有干嘛的,他又没有干那些体力劳动,又没有在田里面割禾呀,插秧呀,或者干那些脏不拉叽的事,所以说,没必要。 范云在宿舍里转了一圈,感觉自己也没有什么好活动的了,于是就放下蚊帐睡觉,虽然说现在已经是深秋了,但是,偶尔还是有那么一两只蚊子会飞出来咬人。 秋天的蚊子,比夏天的蚊子更毒。 只要咬上人,就是一个大包。 第265章 烤红薯 再剪秋风柜里藏,枯草未央,浓烟黄黄。 衫衣半履去杏林,红蕊夙情,家事断肠。 纠结归期可商量? 早怕秋阳,晚忧风扬。小心谨慎又空忙。 春去秋来,梦里芬芳。 …………………… 不知不觉。 时间。 已是初冬。 这个南国小城,却依旧气候清爽宜人,满城的桂花仍未凋尽,散发着阵阵幽香。 这天早上,范云上班的时候,看到不远处有一个骑着三轮车卖烤红薯烤玉米的老头,虽然说这一个老头儿也是属于无证小贩系列,但是范云并没有管他。 并且,范云还走过去买了一点东西。 因为。 范云被烤红薯的香味给诱惑住了,不得不说,在这种充满凉意的天气里,突然之间闻到了记忆中那种熟悉的香气,实在是让人从心底都泛出一种恨不得立刻抓起一只红薯,剥去皮咬上一口的感觉来。 这种感觉催着人走过去。 买。 那个卖烤红薯烤玉米的小贩倒也不怕范云,因为他卖的这个东西比起那些卖菜的什么要清爽得多,所以说基本上范云和他的同事们不怎么会管他的。 反而。 那个小贩看见范云过来了,满脸堆笑,给范云敬了一只烟,范云当然没接他的烟。 范云用手摸了摸红薯,还热乎乎的,不由得他就觉得很喜欢。 这种喜欢。 是从心底里彻底迸发出来的喜欢,是吃过这种东西的人,由衷的喜爱。 于是范云就问老头:“烤红薯是怎么卖的?” 本来。 这个红薯是按斤称的。 但是老头看在他那一身制服的份上,并没有按斤论两了,而且笑着对范云道:“两块钱一个。” 范云觉得还行,两块钱,并不贵,小意思。 那就买一个呗,买一个不行,范云想起了卫明珠,觉得自己应该多买一个,买两个吧,自己一个,卫明珠一个。 于是范云就对那个小贩道:“我要两个。” 那个小贩拿起火钳子,赶紧从炉膛里面夹出两个烤得热乎乎香喷喷的大红薯出来,他夹出来的这两个红薯,看上去个头明显的比摆在外面的那些要大,同时,香味似乎也更浓一点。 这个倒不是,这个只是心理作用而已,只是那个红薯从炉膛里面掏出来的时候,突然之间迸发出来的香味。 毕竟带着热气嘛,带着热气,香味就更容易散发一些。 付钱。 走人。 范云拎着塑料袋,将卫明珠的那一只装在袋子里,而自己的那一只,他直接就剥开皮吃了起来。 香甜粉糯。 十分可口。 不错不错,在这个季节里,在这种凉飕飕的天气里面,能够吃上一口香喷喷的烤红薯,实在是让人觉得一件十分幸福的事。 说起烤红薯,相信很多人小的时候都没少吃,特别是范云这种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小时候每次放学回来,范云总是将书包一甩,首先要跑到灶膛前,用木棍扒拉扒拉,看看两边有没有埋着红薯。 绝大多数情况下,他妈在烧火做饭或者煮猪食的时候,都会埋一些红薯进去的。 就埋在锅底灰里面,也不用直接烤,就让那些炉火隔着锅底灰慢慢的将红薯焐熟。 焐熟了之后。 等着范云他们放学回来,刚好每一只红薯都烤得软软的,香香的了,而且皮还没有被烤焦,正好吃。 这个红薯,不光是红薯,其中还有妈妈的爱,以及童年时候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珍贵的,都是永远也回不去的回忆。 范云找到卫明珠的时候,卫明珠正站在一个避风的地方晒太阳。 她不晒太阳还能怎么办呢?难道要她站在阴冷的地方去喝西北风吗? 不可能的嘛。 就上一个小班而已,万一把自己搞得感冒了,最后还不是要自己出钱,是不是? 所以说,现在无论卫明珠还是范云,该偷懒的时候,总是要偷下懒的,当然了,偷懒要偷得有技术,要偷的高明不,能被领导发现。 特别是,不能离开工作岗位的时候偷懒,更甚至被领导发现。 那样,如果是被领导抓住了,免不了就会被罚款了。 卫明珠就很乖,她就站在路口旁一个避风的地方,既可以晒晒太阳,又可以偷得到懒。 而且。 如果说领导来检查工作的时候,看到她在工作岗位上,又不能说她什么,一举三得,实在是非常的聪明。 卫明珠老远就看到了范云,不光是看到了范云,还看到了范云袋子里面的东西,她笑眯眯的朝范云迎了过来:“大清早的就买东西啊,你吃的什么啊? 哦,红薯啊。” 范云将那只袋子递给她,笑道:“刚才我在那边看到了一个卖红薯的,老远就闻到了那个香味,好香啊,我就买了两个。 我吃一个,给你一个,快点快点,还很热呢,热乎乎的吃最好了,你尝尝,这个红薯好不好吃?红心的。” 卫明珠也不跟他客气,直接剥开皮,咬了一口:“挺甜,我昨天我还说呢,昨天我还说如果说碰到烤红薯烤玉米的,我就买点吃,好久没吃,没尝这个味道了。 不错不错,真的挺好。 虽然没有我们小时候那个味道,但是,还是很甜的。 其实我跟你说,范云,我更喜欢吃那种红皮白瓤的,那个白瓤的,特别是山上面的红薯啊,如果说烧熟了的话很粉的,比这种好,这种甜是甜,但是没那么粉。” 对于卫明珠的话,范云深表赞同,因为他本身就是农村长大的孩子,从小就跟这些东西打交道,什么样的红薯甜,什么样的红薯粉,什么样的红薯一看上去就好吃,这个还用别人说吗? 天生就会。 那是一个农民的儿子,与生俱来的本能。 说起红薯,就不得不提一提范云曾经读过的一首现代诗歌,那首诗歌,范云觉得写得很不错,很有共鸣感。 虽然。 范云对诗歌之类的东西不感冒,他认为大多数人写得都是无病呻吟,但是那一首写红薯的,确实唤起了他的一些感触。 红薯地 …… 这些老农民,个个都是艺术家 他们的画笔 既可以轻成薯种的第一丝轻绿 也可以重成大块大块的墨意 他们能让每一条薯垄都有骨感之美 让每块红薯 都像自己 …… 他们是我的父亲 伯叔 他们,有时顽固地让我生气 如 只传媳、不传女 有时 却又开明无比 如 自古忠孝难以两全 我儿,且去 …… 当时,范云读完这首诗歌之后,心里面很有感触,他觉得这首诗歌表达得意思非常深,表面读上去,作者似乎是在写红薯,在写父辈身上的某种品质,如果说细读的话,却发现这首诗有一定的内涵,这种内涵可以延续到诸如精神、家风等方面的东西。 如果继续往深里挖掘的话,甚至还可以挖掘出爱国与民族性的东西出来。 范云还觉得如果说有两个字可以概括的话,那么就是——传承。 是的。 传承。 是那种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精神代代的传承。 是那种爱家爱国,自强不息精神的代代传承。 是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精神文化的代代传承。 此时。 范云看着捧着红薯,吃得眉开眼笑的卫明珠,笑着对她道:“其实啊,你们小时候和我们小时候都还是差不多的,你小时候因为家也是农村的嘛,我家也是农村的,咱们生活经历都差不多,不过,以后的小孩可就不一定了,以后的小孩,估计一个个都不会干什么农活了,特别是90后之后,根本就不会在农村劳动了。” 卫明珠点点头:“谁愿意种地啊? 我跟你说,种地累得要命又赚不了几个钱,是不是? 打出来粮食,能卖多少钱啊? 在外面上班啊,打工啊,随便便便一个月赚的钱,都够买一年吃的粮食了,你想都想得到了。 我跟你说,我有好多同学啊,人家都是去广东那边打工的,在那边,人家在工厂里上班,一个月一两千的工资,很高的。” 范云知道卫明珠所言非虚。 现在社会就是这样子了。 种田,种不出个名堂出来。 一年下来辛辛苦苦的除去化肥种子,人工根本上一点钱都赚不到。 如果把人工也折合成钱的话,那么,甚至还等于是倒赔钱。 其实很多时候,范云的心里都有一种隐隐的担忧,他总觉得,地是根本呀,土地是什么?土地是出产粮食的东西。 如果说,他们这一代人不种地了,那么80后种地的也少,以后到了90后的时候都没有人种地了,到时候怎么办? 这么大的一个国家,这么多人吃饭,简直不敢想象。 范云叹了一口气,对卫明珠道:“社会在不断发展,现在不比从前了,不说别的,就说咱们的父辈这些老农民,光靠种地,已经不行了,根本赚不到什么钱呀。 而且。 这几年我跟你说,我回去的时候,我看到我们村子里面有好多人都出去打工了,然后那个地呢,都没人种,都撂荒了,长满了草。 本来,以前的时候,那些水田每亩水田都可以打一两千斤稻子,现在都没人种了,不划算嘛。 如果这样发展下去的话,土地被撂荒,土地荒弃的情形越来越严重,也是个麻烦事呀!” 卫明珠点点头:“那是啊,我们村还不是一样吗,我们村也是那个样,都差不多,平常的时候,村子里面都看不到什么人了,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或者说村子里面办什么事的时候,才会热闹一点。” 都这样。 范云挠挠头。 将手中的最后一点红薯吃完,皮扔掉。 他又对卫明珠道:“昨天的报纸上面,我还看到那个消息呢,说是有位专家建议,把土地撂荒的农民罚款,照他的说法,通过罚款,可以有效的杜绝农民继续撂荒,能将土地种起来。” 卫明珠嗤之以鼻:“他是傻比吗?站着说话不腰疼? 那个专家种过地? 他知道那些农民的辛苦? 他懂? 现在的老农民,辛辛苦苦一年一年的种地,仅仅能得个温饱,即使是这样,农民还不是把土地当成自己的命根子? 即便是不挣钱,仍然还有大量的农民每年在种,为什么?因为感情,就是放不下自己的土地。 我觉得,应该把这些妄言的专家工资取消掉,先让他们到乡下,种十年地,再出来说话。” 卫明珠的建议不错。 对于那种吃饱了饭,动不动就胡说八道满口放卫星的所谓专家,就应该让他们自己亲身体验一下,体验一天两天不行,要让他们成年累月的体验一下,体验一下真正的体力劳动到底是怎回事。 范云一笑。 “就是,专家们应该好好研究如何提升农民种地的收入,而不是站着说风凉话。” 卫明珠笑道:“不管怎么说,反正以后我要是生了小孩的话,我坚决不会让他种地的,现在种地有什么出息啊,一点出路也没有。 不要说小孩了,就算是嫁老公,说实话我也不嫁个种地的,要不,就单身一辈子,要不就找一个做生意的,或者说有什么出路的。 就算是在外面打工,都比在村子里面呆着,种二亩三分地要强得多。” 对于她的话。 范云没法反驳。 反驳什么呀?没有什么好反驳的。 范云深有体会啊。 现在,让范云回家去种地,去插秧,去割稻,说实话,他也不愿意干。 范云对卫明珠道:“人各有志,你的这些想法也对。 反正,怎么说呢,每个人只能过每个人的日子。 对于我们来说,就是好好的上班,想方设法的让自己的日子过得好一点。 至于说种地也好,打工也好,都可以,反正,哪样赚钱我们就干哪样,现在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的了。” 卫明珠当然懂啊,卫明珠当然懂得钱的重要性啊,她太懂了。 岂止是她呀,自古以来不是都有那么一句话吗? 一文钱憋死英雄汉。 想一想是什么概念?一文钱,都能憋死一个人。 也就是说,钱这个东西,无论是谁,离了它都是万万不行的,就像隋唐演义那部小说里,秦琼因为没有钱看病,被迫卖掉了自己的黄膘马,当掉了自己的双锏。 那么大的一个英雄,落魄到那种地步,还不都是因为钱吗? 卫明珠一边吃红薯一边和范云聊天。 她不再说种地和钱的事了,而是关心起范云的感情来了:“喂,范云,那天在菜市场,我看到你拉着一个姑娘的手…… 哇!那个姑娘长得很漂亮呀,那是你女朋友吗?” 第266章 范云给唐若买了糖炒栗子 范云点点头。 他很骄傲。 也很自豪,现在,他巴不得全世界人都知道他和唐若的关系。 刚才卫明珠一说他就知道了,肯定是那天唐若和她妈去菜市场买菜的时候,他拉了唐若的手,正好被卫明珠给看到了。 卫明珠见他点头,抿嘴一笑:“那你什么时候结婚啊?什么时候请我们喝喜酒呀?” 这? 还早吧。 范云还没有考虑过结婚这个问题呢。 在他的感觉里,自己并不是很大呀,自己还年轻得很啊,刚刚从部队复员,就该结婚了吗? 结婚意味着什么呀? 结婚意味着要生孩子的呀,要柴米油盐的过日子的呀,那种生活,范云此时还没有做好思想准备呢。 当然,范云也不能否定卫明珠的话,他只好回道:“好的好的,你放心,到时候我结婚的时候一定请你喝酒…… 你要给大红包的啊。” 卫明珠笑道:“没问题,那是必须的。” 看到她那个满口爽快的样。 范云也笑了。 两个人聊了一会天。 范云觉得可以了,不能跟卫明珠再聊了,聊时间太长了的话,如果被其他的人看到了,会说他们两个人串岗的,这样不好。 于是范云就回到自己负责的那条街。 走来走去也没有什么事,反正每天都是这样的,平平淡淡的,平平淡淡的上班,平平淡淡的生活。 对于这些平凡的人来说,人生,基本上就是由这样一个又一个平平淡淡的日子累积构成的。 准时上班。 准时下班。 下班之后,范云逛到一家卖被子的商店里买了一床厚被子,因为现在天气越来越凉了,范云还盖着毛毯呢,毛毯太薄了。 范云复原的时候是有一床被子带回家的,另外还有一个军大衣,但是范云有点舍不得拿到单位上面来盖,毕竟那两样东西对他来说太珍贵了,他觉得那个自己要留着,保管起来,当做纪念品。 买一床被子,也没花多少钱,都是便宜东西。 应该说是范云买的便宜。 如果说范云去那种什么水星家纺呀,紫罗兰家纺呀,去买那种贵的被子的话,估计那个价格,会让他舌头伸出来半天收不回去。 那里,有些床上四件套三件套之类的,一套下来都是成千块的,而他买的这一床被子,不过才三十五块钱。 范云买完被子又去旁边一个卖炒货的小店买了一斤炒瓜子,买了一斤炒花生,另外还买了一斤炒板栗。 瓜子和花生当然是留着自己吃的,而炒板栗——等到晚上吃饭的时候,范云准备带给唐若,唐若喜欢吃这个板栗。 他觉得,如果把这个板栗给唐若的话,唐若一定很高兴。 果然。 唐若确实很高兴。 当唐若发来信息让范云上去吃饭的时候,范云一口气就跑上金灵渠广告公司的六楼。 上楼后。 唐若在和马雪莹玩翻绳。 看到范云买来了糖炒栗子,两个人绳子也不翻了,唐若直接伸手掂起一颗板栗,笑嘻嘻剥开皮递给马雪莹。 她笑着问范云道:“你怎么知道我想吃板栗了?我今天下午的时候还想呢,等到有空的时候去买一斤糖炒栗子回来吃一下。” 范云抛了个媚眼给唐若:“正是因为你想过了,所以我心里面就有感觉了,我就马上跑到那个炒货店里面去买来了,你看看,我们两个人心里面想的一模一样,这叫什么?这叫心有灵犀呀。” 吹牛。 范云买这个糖炒栗子,明明就是随机行动。 不过,甜言蜜语谁都爱听。 听着范云和糖炒栗子一样香甜的情话,唐若还是十分开心的。 她笑嘻嘻的又剥了一个,喂进范云的嘴里。 这时。 从厨房里面走出来了,一个年轻人看着唐若和范云,那个年轻人冲范云笑了笑,算是打过招呼。 范云一开始还吓了一跳,他以为那个年轻人是唐若他们公司的职员呢。 这…… 对于范云来说,现在心里面有点阴影,自从上一次他拔腿进唐若她们公司的饭堂,发现里面有人后,他的心里就有阴影了。 不过。 当他看到唐若满不在乎的样子,一颗刚刚提起来的心又慢慢放了下去。 范云就觉得,或许这个年轻人是湘琴或者杨姐的什么亲戚吧,又或者是唐若的什么亲戚,也未必可知。 虽然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年轻人,但是看到唐若不慌不忙的样子,范云也能猜出来,这个年轻人绝对不会是他们公司的员工。 于是范云就对那个年轻人笑了笑,主动打着招呼:“你好。” 那个年轻人笑过之后,并未回话,并没有回上范云一声你好,而是拍了拍两只手,转身又去了厨房。 范云刚想招呼他吃板栗的。 一句话在舌头上打了个滚,还没有说出口呢,那个年轻人就进了厨房了,范云将那句话又生生地咽了回去。 他不清楚这个年轻人的来路,所以范云也不敢表现的太过什么,他还是和唐若聊天好了。 唐若通过范云的表情,已经猜出了他心里面的意思,于是对他笑道:“刚才那个男的,是杨姐的男朋友。” 什么? 范云觉得,简直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因为那一个小伙子看上去大概也就是刚刚二十出头,可能比自己还小。 而杨姐呢? 杨姐应该有差不多三十岁了吧,没有三十,也有二十八九了呀。 她和那个小伙子之间的年龄悬殊,肯定相差不止三岁五岁,起码也要达到八岁以上,这样的两个人能走到一起,是什么原因呀? 范云觉得很奇怪。 奇怪是奇怪,这是别人的私事,他也不好深问什么。 特别是唐若不说,他更不好问,于是范云也没有开口,本身范云不是一个喜欢八卦的人,如果说唐若要是告诉他,他就听着,如果不告诉他,他也不会十分好奇地去打听别人家的私事。 杨姐与那个年轻人的年龄相差再大,与范云无关。 唐若只告诉了范云那个小伙子是杨姐的男朋友,至于为什么他成为杨姐的男朋友了,中间的故事和插曲,唐若并没有说,可能她也不太了解。 还是吃板栗吧。 又甜又粉。 满口都是幸福感。 吃饭的时候,范云就注意观察那个年轻人,他感觉那个年轻人十分客气,那个年轻人的客气不是表现在说些什么你好他好之类的话,而是一直对吃饭的这几位女士以及范云陪着笑脸,说话的时候,还有一种唯唯诺诺的感觉。 很奇怪。 可能他就是那种性格吧。 这种性格如果用两个字来总结的话,叫做拘谨。 拘谨。 大概是因为这个年轻人第一次来这个饭堂,也未可知。 不过幸好大家都是年轻人,又没有领导,这样就避免了一些尴尬。 随意。 随意就好。 对于唐若她们几个金灵渠广告公司的员工来说,人家是在自己的地盘上,当然随意了,无论吃喝无论干什么,一举一动都十分的随意,以公司为家嘛,对不对? 至于说范云,范云在这里蹭吃蹭喝的惯了,也很随意了。 那个年轻人呢? 那个年轻人表现的还行吧,虽然说有些拘谨,但是不像方科那么猥琐。 看来,以后这里又多了一个新的成员了,只是,今天杨峰和杨岭那两兄弟没来,如果说那两兄弟来的话,就有四个男人了,四个男人,再加上这几个女同志,带着她们打牌的话,还是挺好的。 想一想,有很长时间没打牌了。 自从杨岭生了病之后,杨峰来的也少了,再加上先玲不在这里了,所以牌局很长时间都没有开过了。 湘琴不怎么爱打牌,湘琴不如先玲那么合群。 说实话。 不知道是因为她年龄比较小的原因,还是她爱好的侧重点在别的一些东西上,湘琴和范云几个玩得不是很来。 她能够给范云笑脸,纯粹就是看唐若的面子。 湘琴当然也不敢惹马雪莹,马雪莹那个脾气很拗的,如果说谁要是把她惹到了,她可是不得了,会炸毛的。 饭后。 杨姐从冰箱里取了一些新鲜的龙眼出来,这个龙眼应该不是中午的水果,应该是她自己买的私货,杨姐把那些龙眼放在桌子上,笑着招呼这些人吃水果:“吃龙眼……吃龙眼了,这个龙眼很甜的,中间的籽很小,听说是广东那边的桂味龙眼来着。” 范云也把自己买的糖炒栗子贡献了出来:“我这里还有板栗呢。” 那就一起吃。 想吃龙眼的吃龙眼。 想吃板栗的吃板栗。 随意。 杨姐虽然招呼大家吃水果,但是她并没有将那个年轻人郑重的介绍一下,介绍给范云他们几个,所以说,这个年轻人叫什么名字,多大岁数了,杨姐和他是什么关系,她都没有说,杨姐不说,范云他们几个自然不好问。 其实。 有些事情倒也不必着急着搞明白,急于这一时就要弄它个水落石出。 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的,一切自然而然的就会清楚的。 吃完了水果,大家就散了。 范云送唐若和马雪莹回去的时候,终于还是忍耐不住心中的好奇,问道:“若若,今天晚上在饭堂吃饭的那个男的是谁呀?我以前的时候,怎么没见过这个人啊?” 唐若一笑:“那个男的是杨姐的男朋友,听说姓马,我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我只知道他姓马,因为杨姐在厨房做菜的时候叫他小马小马。” 小马过河? 范云点点头:“嗯……对了,我发现那个男的挺勤快的,你看他一直在跑来跑去的帮杨姐做事情,最后吃完饭了之后,我发现那个桌子上面的碗全部都是他捡的,你有没有注意到?” 唐若“嗯”了一声:“嗯,真的,你现在一说我才想起来,好像是那样子的哎。 你别说,他还真的挺勤快的咧。” 此时,马雪莹从唐若的怀里抬起了小脸:“姐姐,那个人老是冲着我挤眼睛……” 唐若笑道:“他可能看你是个小孩吧?想逗你玩的,没关系,没关系的。” 马雪莹哼了一声。 “慢慢摇”跑得挺快,一会就到了马雪莹她们大院。 范云有点恋恋不舍地握了握唐若的手,问道:“若若,你什么时候休息啊? 什么时候休息我带你再去我们家玩吧,再拿一点蜜桔回来给你们家。 今年我爸爸保鲜保了好多蜜桔,我妈那天还说呢,她说让我什么时候带你回去,给你们家拿一些来。 我跟你说,现在这个时候是蜜桔最好吃的时候,又甜水分又足,等过了年之后就不好吃了,皮软了,然后水分也少了。” 这些。 还用他说吗? 唐若自己不知道啊。 唐若伸手撩了撩头发,笑嘻嘻道:“到时候再说吧,好不好? 我感觉都有点不好意思了,上一次去你家的时候,你看看……我空着手,都没买什么东西,然后呢,又拿米又拿油,又拿了那么多的橘子回来,这太不好意思了…… 你到我们家的时候却什么都没吃,就那样走了。” 范云一笑:“那有什么关系啊,本来已经在我们家吃过饭了,好不好? 再说了,我带你回去就是摘桔子的嘛。 只是我跟你说,我妈那个人还是很好的,后来她拿油啊拿米啊,我倒是没想到。 她比我细心多了啊。 再说了,米又不值钱,我跟你说,都是自己家里种的。 对了,你感觉我家那个米味道怎么样?是不是比街上买的那些米还好?” 唐若点点头:“嗯,是的,街上面卖的那些米不行,就算是我们公司饭堂的米也不行…… 今天晚上你都知道了,那个饭什么味道。 你们家里种的米还是更好吃一点,吃上去有一些香甜的味道,口感特别好。” 范云陪唐若与马雪莹走到楼下,挥挥手:“嗯…… 那你们上去吧,快点上去吧,爬楼梯的时候注意点啊,不要摔跤了,我看这个楼梯很陡的……” 细心。 给好评。 对于自己的女朋友来说,细心是所有技能里面必备的,也是必不可缺的其中之一。 一定要让自己的女朋友随时感受到自己对她的关心和爱护,这样,她才会对你也好。 她会对你撒娇。 会对你笑。 而。 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在你面前撒娇、咯咯笑的时候,是让人感觉到多么幸福的时刻呀! 第267章 无极棍 送完了唐若。 范云并没有着急回宿舍。 本来他是想回宿舍的,但是当他走到老广场的时候,两只脚不听使唤的,居然自动朝网吧走了进去,自从他玩上了那个打怪的游戏之后,范云也有点着迷了。 进到网吧。 开卡。 上机。 仍是那一阵阵古老而又沧桑的音乐声,仍是那扇长满青苔的大石门。 登录进游戏。 范云发现自己那的号还在幽冥圣域里,而且,他的身边密密麻麻都是怪,可能是刚刷新的原因。 吓得范云不由头皮发麻,虽然说他的等级已经21级多了,但是,一个二十级的一个小小法师,独身在这张怪山怪海的地图里,简直就是找死啊。 范云在这张地图,根本没有用的,他又不能打怪。 如果他被那种滚动速度非常快的轮胎一样的黑色恶蛆给盯上的话,那么,基本上拱他三下两下他就会挂掉了。 范云赶紧按下了回程卷。 还好,还好,他身上还剩有他唯一的一张绿色回程卷。 回到土城。 范云觉得蜈蚣洞那个地方自己最好还是不要去了,他转来转去,在城里转了半天,发现城中心安全区旁边有一个陵墓一样的建筑,那儿,有一个入口,里面不知道是什么地方,范云于是决定去那里面去探探险。 进到里面。 漆黑一片。 时不时耳边传来一阵阵哼哼唧唧的声音,以及莫名其妙的一些怪物的咆哮声。 有点吓人。 范云点起蜡烛。 借着蜡烛的微光,范云打量的周围,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倒是他的右面,似乎有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手里拎着一只大棒子,在一个墙角那里不停的走来走去,似乎发现了他这个刚刚从地面进入洞穴的人类。 见个面。 甩个电。 不管他是人是怪,范云首先一个雷电术劈过去再说。 雷电术就是雷电术,威力不同凡响,一个电劈过去,那只怪物被范云电得身子往后一仰,同时哼哼唧唧了一声,原来那是一只黑皮野猪。 话说。 这些野猪是因为什么原因跑到这个洞里面来的呢? 这里面黑灯瞎火的,它们又是怎么能够看清范云这些玩家的呢? 很奇怪。 只见这野猪一步一步朝范云走了过来,不停咆哮着,挥舞着手中的大棒子,似乎,它刚才被范云的一电电恼了,那只野猪想走到范云身边,狠狠地抡起大棒子将范云一棒敲翻在地。 可惜的是。 范云现在已经掌握了足够的技巧,他并不和那只野猪搞肉搏战,而是转到了一个障碍物旁,隔着那个四四方方的石条子,狂电那只黑皮野猪。 电。 “咔嚓!” “咔嚓!” 不得不说,这个游戏的效果实在是太好了,就连那闪电也和天上的雷电一样,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 这种声音回响在空旷的地洞里,夹杂着怪物的咆哮,似乎这个地洞的深处,藏着无数不为人知的未知生物一样,听上去让人觉得十分的毛骨悚然。 这个怪物血不多,然后还挺吃魔法伤害,范云三电两电就把那个野猪电翻了。 电翻之后。 黑猪爆出一堆金灿灿的金币和一两瓶药水,外加一件二十二级才能穿的魔法长袍。 还行。 不亏本。 范云决定继续往深处走,就在这里面摸索着,看一看到底是什么情况。 范云在这个洞里摸索了差不多半个多小时,才终于发现,原来这个洞不止一层,另外还有一个入口,可以下到第二层。 探险是人类的本性,范云当然要下去。 下到二层。 和一层差不多。 范云基本上熟悉了这里面的情况,庞大复杂的地宫里面有三种怪物,一种是黑皮野猪,一种是红皮野猪,另外还有一种滚的跟轮胎一样飞快的黑色恶蛆。 但是。 这里面的怪物远没有幽冥圣域里面的怪物刷新时那么恐怖,那么可怕,所以说,遇到那种轮胎一样的黑色恶蛆,范云也能够对付得了。 当然了。 他必须要善于利用地形,那种黑色恶蛆,看上去虽然快,但是有点傻,碰到拐角的地方,基本上它不会拐弯。 所以。 范云常常就躲在90度的拐角后面,隔着墙电它,电翻一个,然后他才小心翼翼的再去寻找下一只怪物。 黑色恶蛆不爱爆东西,不如小黑猪和小红猪那么大方,黑猪和红猪如果说电翻了,都会爆金币,时不时还能爆一些低等级的首饰和装备出来,黑蛆除了爆一点金币,什么都没有,打这个东西实在划不来。 而且。 万一不小心被它咬上一口的话,基本上就要去掉半条命,所以,范云在打怪的时候,打着打着,他就有选择性的去打,碰到黑色恶蛆,能不打就不打。 他现在专注探险。 跑地图。 范云继续向地宫的下一层行进。 三层亦如此。 范云一直下的四层,四层的地图小了一些。 到了四层之后,范云霍然发现,这里多了另外一种怪物,一种体型看上去比黑猪和红猪足足要大上一倍,手拿流星锤的一种白猪。 这种白猪,移动速度非常快,十分惊人。 范云一开始的时候过于低估了它,被这只白猪缠住之后,一流星锤过来,范云的血就被它捶的见底了,那一下可把范云吓死了,他赶紧往旁边一跑,跑到了一个墙角处躲了起来,那个白猪也飞快地跟着他走了过来。 还好。 这个白猪和黑猪红猪一样,虽然速度快,体型大,但是头脑比较简单,不会拐弯。 范云隔着墙狂电那只白猪,白猪血量很多,有1000多滴血,于是范云就感觉这种白猪有可能是个小boss。 既然是小boss,就不得不说真的是皮糙肉厚呀,明明范云电小黑猪只用四五下就可以了,电它,起码垫了三十几下才电翻。 电翻之后,这只小猪来了一个4x4的小爆。 范云觉得这个小猪好小气啊。 还不如小黑猪呢。 有的时候小黑猪还会来6x6的爆,爆完之后,通常都有两三件首饰,一件衣服。 但是,不管怎么样,所有的东西都要捡起来,习惯性的捡垃圾,是一个法师最基本的素养。 捡。 捡完垃圾,范云习惯性的打开装备栏来看一看,看一看里面有没有什么东西,这个是希刚和李阳教他的,叫他每一次捡到了装备,都捡起来看一下,万一,有什么小极品呢? 小极品没有。 里面倒是有一根长长的烧火棍。 无极棍? 什么鬼? 一根两头带着铁箍,看上去如同烧火棍一般的木头棍子,范云点上去一看,属性攻击8-16,道术3-5,需要精神力25,不是他这个法师用的,是道士用的,范云摇了摇头。 不好。 没什么用。 范云决定,等一下回去直接卖给武器店,应该能卖几瓶药水钱。 这时。 范云的背后突然传来了一声听上去极其兴奋的男高音。 “卧槽! 无极棍!” “什么?哪里?哪里?” 一声无极棍,网吧里当时就站起来了十几个人。 站在范云身后看他打游戏的那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推了推眼镜,兴奋的喊道:“这里,这里,猪洞,猪洞,猪四爆无机棍了,我去,这运气太好了。” 此时,远处一个年轻人一推椅子朝范云这边跑了过来,一不小心还摔了一跤,他也顾不上喊疼,直接从地上爬了起来,立刻跑到范云的背后看着。 这时。 网吧里面顿时热闹起来了,有十几个玩家游戏也不打了,全部站在范云的身后,强烈要求要看一看他刚刚爆出来的这一条无极棍。 看吧。 范云通过这些人的反应,也意识到了这一根武器的罕见和珍贵,于是,立马按了回城。 范云站在安全区里,点开自己的包袱,满足这些围观的吃瓜群众的强烈要求,给他们看这一根新鲜出炉的道士装备——无极棍。 那个戴眼镜的年轻人将自己的眼镜摘下来,用衣服反复擦了擦,然后再戴回去。 他将脑袋向前探了探,仔细盯着屏幕上的那根无极棍,反复看了又看,连声叹道:“哇,去,这个运气实在是好爆了,无极棍呀,道士神器啊! 猪四打的,我去…… 我们行会的老大在猪七包场,包了整整半个月,才打到那么一条无极棍。 猪七啊,猪七是什么概念? 猪七里面全部都是小白呀,那么多的小白,半个月才爆了一条出来。 我去,你这法师等级也太低了吧,还不到22级啊。 我……这运气,21级的一个法师打一个小白,就爆了一条无极棍出来,我去。” 这时。 站在范云身后的一个年轻人连连嚷道:“喂,哥们,你卖不卖?这条无极棍卖不卖?我买了,多少钱?” 一听说有人要买,另外几个人也嚷起来:“我买,我也买,我也想要。” 戴眼镜的那个年轻人推了推眼镜,笑道:“你们和他是一个区的吗,就要?” 旁边一个胖子道:“不是一个区的又怎么啦?大不了重新练一个号嘛,有什么关系啊,对不对?” “就是,就是。” 这…… 范云有点将信将疑,这个玩意儿真的能卖钱? 能卖钱。 他也不知道价呀。 虽然这些人的话让范云很激动,但是,他还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不着急,东西现在在自己的包里呢,它又飞不走,不着急不着急。 范云觉得自己有必要打电话问一下希刚,征求一下他的意见,看一看这个棍子到底是什么价格。 但是。 范云又一想,告诉了希刚不就等于告诉了李阳了吗? 那么。 这条棍子自己是卖掉呢?还是留给李阳呢? 范云觉得,还是不要卖了,上一次自己才给了一本狗书给李阳,这一次,这把无机棍自然也要给她了,还用说吗? 范云想到了这一层,就摇手对旁边的那些玩家道:“不卖不卖不卖,我有个伙计也是玩道士的,已经带狗了,她和我一个区的,我这个要送给她的,不卖不卖,谢谢啊。谢谢大家支持,谢谢大家捧场。” 站在范云背后的那些人,过足了眼瘾之后,见范云坚持不卖,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 那些玩家一个个交头接耳连声嚷道:“走走走,下猪洞,下猪洞,去猪洞打小白去,哎呀,这个小白能爆无极棍啊,我们不知道呀!” “就是就是,我们到哪里打?猪五还是猪六啊? 要不,去钻石墓阵?” “行,去石墓阵吧,猪七不能去,猪七是人家包场的,去了就给清出来了,我们去包房间,去石墓阵包房间好了,那里面也刷小白的。” “走走……快点快点。” 范云坚持不卖,这些人也拿他没办法。 范云是个成年人,他们总不好对范云下手,直接抢他的吧? 据说。 有些地方的有些玩家,因为打出来了好装备,而遭到了同网吧人的妒忌,然后被四五个人要挟着,将装备给抢跑了,强行交易走了的事情都发生过不止一次两次了。 真是奇怪。 那些人为什么会那么上瘾呢? 不就是一件装备吗? 有什么了不起的? 范云决定这件装备就留给李阳了,下一次再和她一起出来玩的时候,直接给她。 把无极棍存好,存在仓库里,范云继续练级。 因为他现在已经21级过大半了,眼看着再打上两三个小时就能够升二十二级了。 对于一个法师来说,二十二级又是一个分水岭。 因为。 一旦到了二十二级之后,就可以彻底的甩掉中盔,穿上魔法0-2的魔法长袍了。 而只有穿上了魔法长袍,才意味着,角色从小小的术士转变为真正的法师。 为了这个目标,努力奋斗吧。 接着钻猪洞。 到这里面玩挺好的,不用跑那么远。 不像去蜈蚣洞那样,每一次都要千里迢迢地跑到地图的最左上角去。 范云又钻到了猪洞里,摸索着继续向下走,刚才他只是在猪四,他还没有去猪五猪六猪七呢,刚才这些玩家都已经说了,猪洞最深处是猪七,据说,那里和蜈蚣洞里的幽冥圣域那些小地图差不多,满满当当都是怪。 范云决定一边打怪一边往下走,去猪七开开眼。 他也倒不急,他现在的目标主要还是升级。 他现在这个级别,还属于小号。 根本不够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那种独身探宝的级别。 第268章 生活是什么? 本来。 范云的计划是自己如果说能够打上三个小时,打到晚上10:30,自己就能够升22级了。 可是真正打起来的时候,他才发现,他一直打到了十一点半,经验条仍然还差那么一丢丢,才能到22级,他不由得往椅子背上一靠,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然后又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休息一下。 范云走到服务台去买了一瓶可口可乐。 当然是冰过的。 碳酸饮料和啤酒其实是一样的,如果说不冰的话,喝起来特别的不爽。 而一旦放在冰箱冰柜里冰过之后,饮料就神奇地被脱胎换骨了,打开瓶盖,对着嘴巴,美美地喝上一大口,那股凉气瞬间就会从喉管流到胃里面,让人不由自主就想打个嗝,将肚子里面积攒了许久的废气给带出来似的。 那种感觉。 太爽。 范云一口气喝了大半瓶可乐,他左看看右看看,趁着这个短暂休息的空当,范云发现,整个网吧里现在人还是满满的。 仍然还有一些没有轮到的玩家,站在另外一些正坐在电脑前啪啪啪按着鼠标和键盘,打得不亦乐乎的玩家看得上瘾。 旁边休息等待区,还有四五位玩家坐在沙发上,每个人手里都捏着一个号码等着呢。 范云忽然觉得,如果说在城里开一个网吧的话,生意应该不错,看这家网吧,接近五十多台机子居然座无虚席,每一台机子都有人,这还不算,那些中途来过之后发现没有机子了,一边摇头叹气一边离去的上网者。 这四五十台机子里,也有相当一部分的女性玩家,当然了,大多都是二十来岁的女孩子。 而这十几个女孩子里,只有那么一两个是玩其它的,剩下的那七八个,居然和他们这些男的一样也在打游戏,打的也是和他们这些男人们一模一样的游戏。 看吧。 每一排的这七八台显示器,扫上一眼过去,全都是一模一样的游戏,除了游戏的区、服不一样外,其它的并没有什么不同。 这游戏真火。 能不火吗? 就连范云这样一个自我感觉控制力极强的人,现在打着打着,都有点上瘾了。 打。 喝完了饮料,范云又起身上了一下厕所,把后勤工作搞好,然后才能安心的坐下来打怪。 范云又钻进了猪洞里。 听着那种跑动的时候沙沙的声音,范云简直感觉到有点着迷呀,此时猪洞里面的光线一切,变成了白天。 白天。 范云决定不再打那些小怪了,而是直接往下冲。 一二三四这几层他已经熟的不能再熟了。 真的吗? 未必吧? 譬如。 范云跑着跑着,在猪四他突然发现有一个小台阶,从来没有去过的小台阶。 于是。 范云就决定上去看一看,当他点着鼠标将人物走上那个台阶的时候,忽然发现,他居然在一座房子的背后出来了,这是一个他从来没有到过的城池,这个城池的名字叫做沙巴克。 这里面有树有水。 生机盎然。 很奇怪。 还有花园。 这里看上去比土城里面到处都是黄沙的景象要漂亮的多,范云于是决定,暂时先不打怪,在这里面逛一逛,看一看是什么情况。 范云在这座城里逛了一圈之后,发现这里有很多玩家头上都顶着一个沙巴克的括弧。 这是什么鬼? 他不太懂。 这里面的人似乎对他这一个突然冒出来的玩家并不怎么友好,其中,有两个等级和他差不多的道士和法师,还一左一右夹攻他。 道士在他的身上涂上了毒,法师手起来,用雷电术对准范云劈头就是一电。 范云当然打不过他们。 打不过就跑。 这是范云在这个游戏社会里所学到的一个生存法则。 于是。 他飞快地按下了随机卷。 “唰”的一下。 范云一下子飞到了地图的最右上方。 这里是沙漠和森林的接壤地带,左边是沙漠,右边是很大的一片密林。 范云左右看开,这时突然之间从那片森林里面冲出来了两匹狼向他扑了过来。 倒把犯人吓了一跳。 一电过去。 “嗷”的一声。 一匹狼当时就被他电翻在地翻云看看,那个狼血很少,40多点血。 再电一下,另外一匹狼也被他电倒在地,血少,他获得的经验也少。 范云向左边走了走,走进黄沙里,顺着地图的最上方不停的走着,因为他发现这里有很多小红点,有小红点,就代表有怪物。 都是一些很低级的怪物,血量很少,打来打去也没什么意思。 就在范云决定不在这打的时候,突然他发现最最上面靠近地图的最边缘处还有一个红点,于是范云就走了过去。 巨型多角虫? 小boss? 不管大小的boss,遇见了总是要打的,坚决不能放过。 三下五除二,范云就将那一个小boss放倒在地,这个小boss十分慷慨,直接给他来了一个8x8华丽丽的大爆。 爽。 范云将鼠标移了过去,乱点一气,在那只巨型多角虫爆出来的东西全部收入囊中。 木剑。 牛角戒指。 小红小蓝。 还有一枚魔法师的初级装备——六角戒指。 这枚六角戒指,差点没让范云从椅子上跳起来。 攻击0-1,道术0-1,魔法0-4…… 哇! 这是什么? 这是极品呀。 现在范云也懂了,什么叫极品,什么叫名牌。 原来那些所谓的沃玛套,祖玛套装备就叫做名牌,比如说他打到的那枚红宝石戒指,就是名牌。 而这枚六角。 则是极品。 虽然它的魔法上线和那枚红宝石一模一样,但是这一枚戒指只需要区区的7级就可以带了,范云并没有客气,他直接就将这枚六角戒指戴在了装备栏里,替换下了一枚魔法0-2的蛇眼戒指。 现在,范云也知道了一些东西。 比如说在这个游戏里面,法师就要追求高魔法,道士就要追求高道术,战士则追求高攻击。 上限越高,伤害越高,这个是毋庸置疑的。 不要小看多加的这两点魔法,多加了这两点魔法,范云就可以感觉到有的时候,之前需要多打一电的怪物,而现在却完全可以少电一下了,少电一下,就意味着可以少喝一些药。 少喝的药都是钱啊。 钱钱钱。 一切都跟钱有关。 对于范云来说,他这个角色比起道士和战士又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如果他一旦身在外面的地图,那么,他就可以使用一个叫做瞬间转移的技能。 这样他就可以少买许多随机卷了。 范云被沙巴克的人给打出来之后,路上面顺手打了一只巨型多角怪,还报了一个小极品,所以说他的心情倒也没怎么懊恼,于是范云不停的按着瞬间转移,按来按去,终于按到了盟重的门口,两个大刀卫士那里。 这里正有三四个道士练骷髅,不停的甩着符,召唤一只白色的骷髅出来,然后不停被站在门口的两个大刀砍杀,地上,一堆的骨头碴子。 这些。 都是聪明人。 当然了,也是有钱人。 在这个游戏里面道士是最有钱的,因为他消耗少,他既可以给自己加血,又可以拿刀砍怪,有红的时候就磕红,没红的时候就磕蓝。 并且他的负重还不低,他不用像战士法师那样一次次的往城里面跑,来回跑着买药。 他只需要带上少量的红药和蓝药,然后跑到打怪的地方不停的混地图就可以了。 一边打一边捡垃圾,直到包里面捡的满满的,再也放不下了,这时候再回城也不迟。 并且,道士的攻击还不低,特别是那个宝宝。 范云跟着李阳和希刚在幽冥圣域混的时候,就见识到了。 李阳的那一只神兽从一开始的几百点血,最后居然十分可怕的升到了一千九多点血。 一千九百点血是什么概念? 很多boss才1000多点血,李阳的那个神兽比boss还要boss,实在是让人觉得可怕。 范云,觉得带神兽的道士都是神,相信在这个游戏中,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去惹神的。 李阳对他来说,现在就是他的大腿。 他如果说想玩好这个游戏,最好还是要紧紧抱着李阳的大腿。 不说别的。 就说他在幽冥圣域的时候,根本就不用他打怪,只需要希钢那个战士轮起他的半月弯刀,加上李阳的那只神兽不停地喷火就可以了,范云就是一个混子,而且李阳还要时不时的照顾他,帮他打隐身打防打魔,免得他在怪物堆里暴露出来,被那些怪物给摩擦了。 有的时候,范云有点后悔,他觉得自己应该玩一个道士的,道士的可玩性似乎比法师的可玩性更高一些,更有意思,又不容易死。 但是。 范云看看这个自己这个马上就要22级的法师,觉得玩一个道士需要重新从一级开始练,哎呀,那个过程实在是过于漫长,让人觉得十分痛苦,还是算了吧。 范云回到城里,继续去打怪,他的对象,仍然是那些可爱的小猪猪们。 终于,在他又打了将近两个半个小时后,他的经验条一变,红蓝全满。 范云终于升到了二十二级。 首先摸出自己仓库里面,当时李阳给他的一件魔法0-3的衣服,这件衣服也是个小极品,加了一点魔法。 穿上魔法长袍的那一刹那,范云才感觉自己此时像一个真正的法师了。 魔法长袍是等级22级装备的,造型十分的古朴,衣服全部呈灰色,灰色中还带着一些若有若无的红。 那些红,不知道是不是当年曾经与沃玛森林里的半兽人军团恶斗厮杀过的那些勇士们,身上沾染了怪物之血呢? 范云把仓库里的那一枚红宝石戒指翻了出来,戴在装备栏里面,他反复的看了又看,最后还是舍不得戴在身上,终于又放回了仓库里。 这枚戒指。 太漂亮了。 到目前来说,范云觉得这一枚戒指比他所有见过的那些装备都要好看。 包括。 什么无极棍,裁决,骨玉。 也包括。 什么思贝尔手镯,生命项链,恶魔铃铛,三眼手镯,骑士手镯等等等等。 搞好了身上的装备之后,范云忽然觉得自己今天晚上的游戏打得已经十分尽兴了,可以下机了。 他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将自己的游戏界面关掉,然后去服务台结账下机。 范云前脚一离开,后脚,他的那台机子就有人坐了上去。 为了玩这个游戏,有好多人宁愿在网吧里面苦苦的坐着,等上那么一两个小时也在所不辞。 出了网吧。 范云贪婪地呼吸了一口外面的新鲜空气。 网吧里人太多,又有抽烟的,又有抠脚的,里面的空气质量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虽然在里面的时候感觉不到,但是一旦出来了之后,就明显的感觉到有差距了,外面的空气新鲜无比。 范云的肚子咕噜噜叫了几声。 看起来,打游戏也需要消耗体力。 别说,这一会儿范云还真的觉得自己有点饿了呢,于是他决定买点东西吃。 范云左看右看,发现网吧的斜对面有一个卖烧烤的摊子,于是就走了过去。 烧烤摊,其实并没有几个客人了,只有年轻的那对小夫妻依然守在自己的摊位处。 此时已是深夜两点多了。 烧烤摊的帐篷里。 这对小夫妻热情地招呼着范云:“老板,吃点什么?” 范云瓮声瓮气回答道:“给我炒一个炒粉吧,加蛋啊,加蛋,加肉,然后多放点辣椒,另外,再烤十块钱的羊肉串。” 生活质量不错。 于是小夫妻中的那个老公就忙活了起来,打开煤气灶开关,替范云炒炒粉。 范云打量了一下帐篷里。 帐篷里,靠最里面放着一个推车,推车里睡着,一个看上去大约也就是一岁多的小孩子。 小孩子的身上,盖着一个薄薄的小棉被,此时,睡得正香。 范云心想:看起来,干什么都不容易呀。 就说这一对小夫妻吧,为了做生意,为了生活,连自己一岁多的小孩子都要带出来。 别的小孩子,现在早已经躺在温暖的床上,躺在妈妈的怀抱里进入梦乡了。 而这对卖烧烤的小夫妻的孩子,却只能躺在手推车中,说这一个小宝宝是餐风露宿,也不为过呀。 不容易。 于是范云就想,生活是什么呢? 生活大概就是为了能够在这个社会上生存下去,而不断做出的挣扎吧? 又或为了一个既定的目标,不断不断前进的脚步吧? 想来想去,他也总结不出高深的理论和概念出来,诠释不出生活是什么。 这时。 他的炒粉炒好了。 第269章 帮李阳搬东西 长夜漫漫,万家灯火已寂。 老广场。 就连烧烤摊背后楼上,唯一亮着的那盏灯火也熄了。 可是。 就是在这样一个北风陡峭的深夜里。 仍有像卖烧烤的小夫妻这样的人,正在苦苦守候着有可能出现的客人的的士司机,此时正载两个从网吧里面出来的少年呼啸而去的“慢慢摇”司机,仍然强撑着精神,努力赚取着一点微薄的金钱。 为了明天。 为了希望。 为了…… 爱。 为了自己能够在这个繁华的世界上,即使艰辛,却也不失尊严的活下去。 范云提着炒好的炒粉,烤好的烧烤,左右看了看,打量着这些平凡而又可亲可近的人,心里面充满了一种温暖的感觉。 是的。 温暖。 用这两个字来形容范云的心情,绝不是矫情。 温暖与他而言,就是在这人间所慢慢弥漫出的一点一滴的烟火气。 这烟火气中。 有那么多生动鲜活的面孔。 即使愁苦。 即使微笑。 即使幸福。 即使温馨。 无论哪一种表情,对于范云来说,都能够让他感到温暖,这种温暖也是他作为这个社会中的一份子所参与在里面的时候,所品尝到的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例如。 那对卖烧烤的小夫妻忙忙碌碌,两个人趁着做事的空档,互相对视时候发出的那种会心的微笑,就能让范云感觉的心里面十分温暖,他觉得,那对小夫妻的眼神,大约就是爱了。 唯有爱。 才能让两个相亲相爱的人在这种寒凉的夜晚偎依在一起互相取暖。 也包括那个宝宝。 范云提留着炒粉和烧烤,一边走一边吃,他还没有走回宿舍呢,这些填肚子的东西就已经被他消灭完了。 回到宿舍,范云直接倒在床上呼呼大睡。 第二天。 范云休息。 当他睡在床上,仍在梦乡的时候,电话响了。 电话是李阳打来的。 “喂,范云,你今天上班没有啊?” 范云迷迷糊糊的回道:“没有啊,我今天休息,我在宿舍睡觉呢……睡懒觉呢,怎么啦?有什么事吗?” 电话那头,李阳高兴得道:“你是属猪的呀? 你看看几点了,都9点多了,你还在睡觉呢,真是的。 别睡了,别睡了,快点起来,起来帮我个忙,帮我去搬点东西啊,去城东收费站,我那宿舍。” “搬什么?” 李阳催道:“……帮我把东西都搬回城里来啊,我现在没在那边上班了,我现在调到城里的收费大厅来了。” 范云从床上坐起来:“好呀,那我在哪里等你啊?” “你现在在哪呢?” 范云一边下地,一边打着哈欠:“啊……我现在在宿舍啊,我今天休息嘛,所以就没有那么早起来,你不打电话过来给我的话,我还睡觉呢,本来准备睡到中午才起来的。” 李阳“嗯”了一声:“那你在宿舍等着吧,我开摩托车过来接你,对了……等下要不要帮你带早餐啊? 哎……算了算了,还是帮你买点吃的吧,帮你打个米粉吧,好不好?” 当然没问题。 范云赶紧从床上爬起来,洗脸刷牙,换衣服。 等他收拾利索了之后,过了没有十分钟,李阳就到了他楼底下了。 也不知道她是问谁的,好像轻车熟路的样子。 范云也没多想,从楼上噔噔噔就下来了,下到楼底下,对着李阳笑道:“昨天晚上打游戏,打晚了,我昨天去网吧去打游戏去了,因为我21级嘛,快升22级了,我就有点着急,所以说一直打到两点多钟,后来实在是熬不住了,感觉特别困了我才回来的。 本来今天休息,没什么事,我准备睡到中午起来的,你又打电话过来了。” 李阳呵呵一笑:“嗯!知道了,帮我去搬东西吧,搬完东西没什么事了,回来我们下午一起去玩,或者说晚上等李希刚下了班,我们一起去吧,等李希刚下了班,我们就在外面吃个饭,吃完了饭,然后三个人一起去。” 范云高兴地道:“好啊,没问题啊,那你的东西在哪里呢? 哦,对,你说过,是在那个城东收费站,对不对? 那…… 走走…… 我们快点去,去帮你把东西搬过来。 多不多啊?要不要租个车呀,还是怎么样?” 李阳一笑,拍了拍自己的摩托车后座:“上来吧,东西也不是特别多,我们收费站有一个专门拉货的车的,等一下就让司机用那个车帮我拉回来就可以了,昨天的时候我已经跟他说好了,让他在收费站等着我的。 主要是东西不多不少的,要找个人帮我搬一下,上去整理一下,其实我整理的差不多了,我自己的东西都整理差不多了,还有一些板凳啊,桌子啊,那些东西啊,要帮我搬回来。” 行吧。 出发。 范云笑着对李阳道:“开车行不行啊?要不要我搭你?” 李阳伸出小拳头,捶了他的肩头一下:“我帮你买了米粉,你坐在后面吃米粉吧,好不好? 我开摩托车。 等我开到的话,你的米粉也吃完了,然后就好干活,不然的话,到那里又要专门的给你时间吃米粉。 再说了,这个米粉如果放时间久了就不好吃了,就成了一坨了。 我搭你吧,你放心,我开摩托车比你开的时间久多了,你那个驾驶技术…… 我还不放心呢。” 嗬! 李阳是高估自己。 低估范云。 那就走呗。 范云跨上了摩托车,坐在李阳的身后,闻着她身体上发出的一阵阵芳香,不由得心旌摇荡,他赶紧将米粉抄在碗里,往嘴巴里面扒拉起来。 果然。 李阳开摩托车的驾驶技术是相当不错的,非常的稳。 稳到什么程度呢? 稳到范云喝汤的时候,都没有一点摇晃。 “轰……” “呜呜呜呜……” 摩托车在城里三拐两拐,就到了城外咆,一路哮着冲上了322国道,朝着城东收费站疾驶而去。 凉风扑面。 秋阳无边。 范云左手拿碗,右手拿着筷子,不停地往嘴巴里面扒拉着米粉。 味道不错。 当然了,主要是他今天睡得比较久,起来晚了,现在已经是10:30快11点了,对他来说,等于是早饭跟中饭一起吃了,范云的肚子其实也饿了。 一个人一旦饿起来的时候,吃什么东西都好吃了,别说吃米粉了,就算是有两个窝窝头,此时,范云也绝对吃得十分香甜,觉得非常可口。 不一会儿,摩托车就驶入了城东收费站的大院里。 李阳引着范云,先走到她住的那间宿舍里,指着宿舍里面的东西对他道:“你看看,我所有的东西都在这里了。 我自己的那些衣服呀什么的东西我都打好包了,装在袋子里面了。 然后…… 这边还有一张桌子,嗯,那边的话,几张板凳,这些都要拿的。 这张床也要拆回去,因为我昨天去收费厅那边的宿舍看了,那里没有床。 把这张架子床也拆回去。” 范云点点头。 表示明白了。 李阳又道:“那你先帮我拆着啊,先拆床,我去叫一下司机,我看看他在哪里,我把他叫过来,让他也帮你一下。” “嗯,好的。” 范云看了看那一张铁架子床,还好,这张铁架的床不用螺丝刀和扳手之类的拆装,是属于那种简易组合型的架子床,于是,范云直接上前动手拆了起来。 从床板开始拆…… 稀里哗啦。 就在范云拆得不亦乐乎,正在撒欢的时候,李阳回来了。 一个人回来的。 回来的时候,李阳嘴里面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摇着手中的一串钥匙,笑嘻嘻的走了过,来对范云道:“喂……范云,你的驾驶证已经开了那么长时间了,现在给你一个表现技术的时候…… 你看看,我们那个司机有事情走了,他把钥匙留在这里了,然后说让我回来时候,看见哪个同事有空就让哪个同事开一下。 我看倒不用同事开了,你不是考了驾照了吗?都考了那么长时间了,你来开,怎么样?” 当然没问题。 李阳敢把钥匙给范云。 范云就敢开。 自从他考了驾照之后,都没有什么机会摸方向盘,手一天天正痒得要命呢,现在有这么好的一个机会,他怎么会推辞呢? 所以。 就连范云拆起架子床来,速度也快得要命。 快点拆完了,快点装上,然后考过车瘾。 如果说你已经考完驾照,很久没摸车的话,那么你就知道,那种想摸方向盘的感觉是多么的让人急不可耐。 像范云一样。 范云蹬蹬蹬蹬跑上跑下,顺着楼梯,把那些东西一样一样搬下去,全部都装到了收费站皮卡车的车斗子里。 李阳也搬了两样,但是李阳都是搬得轻东西。 至于那些个床架子、床板之类的大家伙,还是要看范云的。 范云一个,起码要顶李阳5个。 装完了车,范云拍拍手,在房间里面又巡视了一圈,问李阳道:“应该差不多了吧,好像没有什么东西了,你看看,这房间里面还有什么东西要搬的呀? 对了,你那个洗手间、阳台……看那里面东西有没有要收的?” 一句话提醒梦中人。 李阳冲进阳台。 范云也跟了过去。 这…… 有些女孩子家私密的东西都被他看到了,不好意思呀,不应该呀。 范云脸一红,赶紧从阳台退了出来。 本来,李阳也有几分不好意思的,但是看到范云那种贼兮兮的模样,反倒笑了:“干嘛呀?跟个小偷一样,你进来偷东西的? 能不能不要贼眉鼠眼的,到处乱溜啊?” 溜了吗? 范云挠挠后脑勺,心想:我溜了吗?我没有溜呀,我只不过是想过你过来帮你搬东西而已嘛,哪知道,你那个阳台上面都挂的是什么东西啊? 范云又走回外面房间四处扫了一下,一片狼藉,简直就跟鬼子进村一样。 管它呢! 不管了。 这里的卫生交给下一位了,看看下一位是谁来住的话,还是让她收拾好了。 开路。 开路。 范云拿着钥匙打开车门,跳上了驾驶位,调了调座椅,然后身体往后面靠了靠,感觉不错,十分良好。 然后,他又左右看看那个反光镜。 看完反光镜之后,范云感觉到好像自己还少了一个什么步骤,然后又跳下车去,围着车子转了一圈,检查了一下轮胎。 甚至。 他还猫下腰去,看了看轮胎下面有没有什么杂物或者什么东西。 没有。 一切正常。 不得不说,都是他们的教练教的好,所以他才能够这么认真仔细。 认真仔细一点是应该的,起码在开车之前要检查一下轮胎的气压,看看有没有轮胎没气的或者是气压不足的。 另外。 还要检查一下轮胎下面有没有异物,或者说有什么动物呀,嗯什么障碍物啊之类的,都要检查一下。 这个。 是作为一个司机必备的基本素质。 有些老司机驾驶室里甚至还会常备一把小锤子,每一次开车的时候,都要用锤子敲一下轮胎,以此测定轮胎的气压。 如果说,你看到哪一个司机拿着一把小锤子嘣嘣嘣敲着自己轮胎的时候,那么,基本上可以断定这一个就是老司机了。 老司机才能够通过轮胎的反弹之力,测出来轮胎里面有几个气,新手司机不懂的,新手司机只会看轮胎鼓不鼓,瘪不瘪。 目测很重要。 范云检查了一圈,感觉一切正常,没什么问题,于是又重新爬回驾驶室。 驾驶室里。 李阳朝他抿嘴笑道:“不错呀,小伙子啊,开车这么老练,还知道下去检查一圈,看看有没有什么情况,不错不错……” 范云咧了咧嘴:“应该的,这个都是基本功来着,每一次出车之前都要检查车辆的情况,我告诉你,其实还有几个步骤我没检查呢,按理说,还应该检查一下机油,检查一下水箱,检查一下油箱,这些都应该检查的……” 李阳笑道:“油箱和水箱不用检查了,那个司机都跟我说了,他今天早上还开出去了呢,里面加满了油了。 然后……水箱里面有水的,不用管的,你直接开就可以了,车子的情况很好的,车况非常好……” 呵呵。 那就好。 不用范云加油,就没问题,如果说让范云加油的话,那么,这笔油钱不是要让范云出了吗? 出油钱当然也没问题。 但是,这个车是公家的车呀,公家的车烧私人的油,这让范云觉得不值得。 范云套好安全带,对李阳道:“如果说没有其它东西了,我们可开车了,出发了。” 出发。 李阳将手向前一挥,做了一个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的手势。 第270章 范云就是李阳抓的苦力 忽然。 李阳又对范云道:“妈的,刚才被你一催,催得我都忘记了,我摩托车还没开呢。 你开这个车,我开摩托车,然后你开慢点…… 我走前面啊。 你跟着我走就可以了,就在那个朝阳路……朝阳大街下去一点点,往右面一拐,那个大圆盘那里,就是收费站那个大厅。 然后……我们就住在那个大院里面。 其实我本来不用住那的,按理说我回家住就可以了。 但是,我想占一个位置,万一想去宿舍睡一下,或者值夜班的时候,我就不用跑回家了,是不是啊?” 范云一笑:“那你去吧,你去开摩托车吧,我开慢点就好了,我开在后面跟着你。” 李阳又道:“保持距离啊,注意安全,你开慢点就可以了啊,不用开太快了,我们开慢点也就是20来分钟就到了,开快点最多也就是10来分钟,相差不了多远的,不要求速度,我们开车不求快,只求稳,啊……” 得嘞。 姑奶奶你怎么安排,范云就怎么做。 李阳又跳下驾驶楼。 “呯”的一声,用力将车门砸上了,倒把范云吓了一跳。 这个小女人,有些时候办些什么事情,也是毛手毛脚的,粗糙得很,简直就是女汉子一枚。 李阳发动摩托车,回头朝范云做了一个开路的手势,然后东拐西拐就上了国道,范云也打燃皮卡车的发动机,跟在李阳后面,拐上了马路。 这个车…… 难开的很啊。 方向盘硬得扳不动,一点都不好用,感觉好像不是液压的,而是机械方向似的,也不知道800年没打黄油了还是怎么回事,反正那个轴承跟轴承之间好像一点都不润滑了。 离合器也高。 离合器踩到了底,挂挡还很难挂,感觉总有点挂不进档位去,想打齿的意思,真不知道那个司机是怎么开的。 范云摇摇头。 他把离合器踩下去,用力轰了一脚油门,将发动机的车速提上来,然后按着挂挡杆往左上角用力一压。 还好。 给他挂进去了。 挂进去之后,范云开着皮卡车上了马路,然后向前行驶了大概两三百米的样子,他又轰了一脚油门,从一档换到二档。 “吱……” 打齿! 这种情况,如果说是在驾校跟着教练的话,马上教练就会脸色铁青吼道:下课,下课。 范云决定算了,就挂二档,本身皮卡车有四个前进挡,一个倒档,范云感觉挂档这么难挂,算了,三四档就不要操作了,直接二档跑好了,反正又不远,如果感觉到车速慢的话,就加加大油门,用油门来弥补车速的不足好了。 就这么办。 虽然是二档,速度也不慢,跟在李阳的后面,大概也就是保持着五六十米到一百米之间的距离吧,范云看了看码表,五十码左右,五十码,不慢啦! 起码。 他感觉不慢了。 至于那些呼啦呼啦从他身边超车而过的司机感觉慢不慢,那就是别人的事了。 慢是慢,但是挺安全,范云走主车道,他也不走超车道,反正他就拿皮卡车当拖拉机开,总没问题嘛。 三十分钟后。 范云跟在李阳的后面,晃晃悠悠将皮卡车开进了收费站办公楼的大院里。 开进去后。 在李阳的指挥下,范云费了老大鼻子的劲,才将车子倒到她那栋宿舍楼的下面。 无非就是左左右右拐。 等范云停好了车,李阳才道:“你也太菜了,你这水平,简直就是个菜鸡啊,这么小的一个车,你开得这么费劲。” 范云很尴尬:“主要是你们收费站的这个车太难开了,如果说是好开点的话,我跟你说,我的水平还是可以的,我们队里面的那个车就可以。” 是的。 他们队的车可以。 他都能把他们队里面的车当坦克开,直接将车库的门撞倒。 厉害了。 李阳信他个鬼:“可拉倒吧你,如果你是个老司机的话,你会挑车啊? 根本不用挑车的,人家那些老司机,无论什么车,一摸就直接上手了,你这个水平,一看就是新手好不好? 我跟你说,我在路上都等了你好几次了,我就怕你跟不上,我都没开太快,我的摩托车那么慢,你没看到啊? 不然的话,我早就不知道把你甩到哪里去了。” 瞎说什么大实话。 明明知道范明是一个菜鸡,就不要打击他了。 搬东西搬东西。 赶紧把东西卸下来吧。 搬。 范云跟一头牛一样,帮李阳把那些床板啊、床架什么的全部通通的扛上了楼,扛上去不说,还要把它们组装好。 组装好不说,还要拿着扫把帮李阳搞卫生。 范云这是被李阳抓苦力了。 惨兮兮的。 组好了床。 范云找了一个盆子跑到洗手间里面去接了满满的一盆水,在宿舍里面撒来撒去,免得扫的时候起浮灰。 此时李阳早已经拿着抹布抹上东西了。 窗台。 桌子…… 卫生搞起来。 搞着搞着,李阳突然问范云:“你昨天晚上跑到网吧去打游戏,干嘛不叫我呀?” 范云奇道:“我昨天晚上打到很晚哎,我都打到差不多两点多钟了才从网吧里面出来,你的话……你们女孩子能行吗?你能熬夜吗?” 李阳一笑:“熬不熬夜的,打到两三点钟应该没什么问题嘛,对不对? 最多今天早上晚起一会儿…… 我今天我也休息啊,我明天还休呢,我连休两天。 你又不叫我跟你一起玩,是不是?像你这种菜鸡,我可以带你升级快一点。 对了,我记得那天你好像是21级吧,你现在多少级了? 昨天玩了那么长时间,应该升22了吧,在哪里打怪的?打了什么好东西没有啊?” 说起好东西,范云想起自己打的那条无极棍。 “好东西没有,我昨天倒是打了一个道士用的装备,如果你今天晚上跟我去玩的话,我可以把它交易给你。” “切,你一个连魔法盾都没有的小术士,你能打到什么好东西啊?哪里都去不了,真是开玩笑……” 李阳并不相信。 一个20多级的小术士,能打到什么好东西啊,无非也就是在蜈蚣洞里面电电那些什么跳跳蜂啊之类的,烟出来点小极品,能多加一点两点魔法或者道术、攻击之类的,就算是很不错了。 范云瓮声瓮气道:“我昨天没在蜈蚣洞打,那里全是怪。 我一进去的时候,刷了满满的都是怪,就是……我们打的那个幽冥圣域,然后我就直接按回城卷,一下就回城了。 后来…… 我就看见那个土城里面有一个石墓嘛,我就钻到那里面去了。 你知道我在石墓四层打了一个什么东西啊,那里面有一个白野猪,很大个的那种白野猪,那个白野猪被我电死了之后,爆了一个道士的装备,叫那个什么……叫无机棍,道术3-5的。” “什么?” 李阳简直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她右手抡着抹布,一下子就冲到了范云的面前,瞪着一对圆圆的眼睛,看着范云的脸:“你再说一遍,你打了一个什么东西?” “无极棍呀。” “真的?” “当然了。” “肯定?” “肯定确定以及一定。” “啊……”李阳听见范云打了一条无极棍,当她连问范云两三遍之后,发现他不是说谎,确确实实是打出来了,顿时兴奋地一下子扑到了范云的身上。 李阳紧紧抱住了他,高兴得连蹦带跳:“给我给我给我,我要无极棍……” 这…… 李阳你这样紧紧地抱着范云,真的好么? 不但抱着,而且两个人的身体还十分的吻合。 吻合的意思? 就是吻合。 范云很尴尬呀,范云的一双手不知道该放在哪里,他被李阳搂得紧紧的。 是该反过手来搂着她呢?还是将双手放在背后呀? 反过来搂李阳恐怕不太好吧? 他毕竟是名草有主的人啦,如果说被唐若看到了,还不得气得冲上来暴打他呀。 尴尬是尴尬。 但是。 范云看见李阳高兴得那个样子,他也不由得笑了起来。 “好好好,给你给你……快点搞吧,搞完卫生我们就去。” 李阳将手里的抹布一扔:“不搞了,反正我现在还没住呢,到时候再说吧,就先这样了,走吧走吧走吧,我们现在先去网吧,先去上网去……” 要不要这么急呀? 急。 李阳挺急的。 冲啊,跑快点呀,跑不快的话,无极棍就没有啦…… 两个人出了公路收费厅的大院,李阳抄最近的路,开着摩托车一溜烟地就冲到了老广场的那家网吧。 还好。 里面有空位。 应该说是有些学生还没放学吧? 如果学生放了学的话,大部队冲进来,去哪里找位置? 这个点。 学生还没放学呢。 今天来网吧,开卡的钱都是李阳出的钱,范云说我来出我来出,但是李阳坚决不同意,李阳直接就把他摁住了,不允许他出钱。 不光不让他出钱,李阳还对那个服务员小妹说每人拿两瓶饮料。 李阳要了一瓶奶,给范云要了一瓶红牛。 这待遇不错呀,比他自己玩的时候待遇规格高多了。 上一次和希刚三个人来玩的时候,都没有喝红牛,每个人都是喝的矿泉水。 看起来,李阳还是有点偏心的呀。 上机。 进入游戏。 进入游戏第一件事,李阳首先是抢过了范云的鼠标,划拉着范云的那个法师,跑到仓库里,打开仓库看他的那条无极棍。 果然。 一条造型十分古朴的木棍子就躺在他的仓库里,鼠标指上去的时候,赫然显示——无极棍。 道术3-5。 牛。 “哇!” 李阳实在太开心了,开心的简直有点得意忘形了,她一把就把范云的脸搂了过来,直接嘴巴对嘴巴,亲了他两口。 这个么…… 可以有。 可以有? 李阳亲了范云这两口,让范云不由得一阵猛烈心跳。 除了唐若,还没有第二个女孩子亲过他呢。 李阳“咯咯”娇笑道:“我的了,我的了,你这个无机棍,现在已经被充公了。” 范云倒没有李阳那么激动。 不就是一个道具嘛,不就是一件武器嘛,有什么大不了的。 范云从李阳的手里抢过鼠标:“快点快点,把你的号搞到仓库里面来,面对面站了,站好了啊,我现在交易给你……” 一道一法面对面站好,范云一点交易,然后,瞬间弹出了对话框,于是他就将那条无机棍交易给了李阳。 李阳笑得嘴巴都合不拢了。 开心。 她将那条无机棍装备在身上,原地转了几个圈,然后小手一招,“呼”的一声召唤出了一头神兽。 “哇!姐姐你好厉害呀,姐姐,你都带神兽啦,能不能带带我呀?” “哇!无极棍哎!快来看,快来看,这里有一条传说中的无极棍诶,神装啊!” 此时。 已经有一大堆的人围在李阳的身边,左看右看。 估计可能是在看她的装备,同时,还有些人不断的打着字,有些求带,有些求罩,有些希望李阳加入他们的行会。 要不要这么夸张? 李阳高兴地咧着嘴,十根手指按在键盘上,噼里啪啦打着字,不断的回复着一些人的信息。 呵呵。 话说。 李阳这个等级,已经三十五级了,确实也不低了,在他们这一个服最高的好像也不过才三十八级。 这个游戏就是这样子的,越往后升级越难,每升一级简直比前面要多花十倍的时间还不止。 越是往后,升级的经验越是呈几何式的倍数增长,不得了,据说,到了40级之后,经验要求上亿…… 要知道,打一只怪才区区几百点的经验,想一想,升一级要上亿的经验,是什么概念? 就算范云不吃不喝,一直不停地在猪洞里面电怪,起码要电死成千上万只猪,才能升一级。 太恐怖了。 所以,好多人一旦升到了一定的等级之后,他就失去了升级的动力,而转为pk。 pk好。 随时随地都可以pk,想打就打,看到哪一个人不顺眼都可以随时上去搞他两下。 范云的右手划拉着自己的鼠标,跑到药店去买药水。 他一边玩游戏,一边还在回味着李阳软绵绵的身子和甜甜的嘴巴。 这个李阳,也太热情了,不就是一件装备吗?至于吗?至于高兴的过来亲他吗? 话虽这样说,范云的心里倒是有一点美滋滋的,不管怎么样,如果有一个女孩子心甘情愿的主动来亲你的话,对于男人来说,那种心心里面既有点小痒痒,又有点小得意的感觉,还是很舒服的。 舒服。 第271章 Pk 范云歪了歪脸,问李阳道:“等下我们去哪里打怪?” 李阳就反问范云:“祖玛你有没有去过?” 祖玛? 什么东西? 范云摇摇头。 李阳笑呵呵道:“祖玛你都没去过啊?实在是一个菜鸟,那我们等一下就去走祖玛好了,我带你去那里开开眼,去尝一尝一千大锤的厉害。” 范云很期待。 李阳指着小地图最右面的一个位置,对范云道:“那里就是祖玛,等下我们在祖玛寺庙的一层门口见啊。” 说完。 她按下了随机卷。 “嗖”的一下,她就不见了。 有钱人啊。 李阳绝对是个有钱人,能飞得起飞机的,都是有钱人。 范云也能飞,范云没有买随机卷,而是用他的法师技能,瞬间移动。 “嗖”! 范云飞得挺快。 第一飞,他居然飞到了毒蛇山谷的入口。 他发现毒蛇山谷到盟重原来有两个入口,一左一右。 右边这个是可以显示,有显示的。 左边那个没显示,他居然飞到了小地图左边那个入口。 范云从这个路口走到独山山谷去看了一下,那边没有什么,全都是草皮和树林子。 门口有几只毒蜘蛛和几条蛇,范云对他们不感兴趣。 感不感兴趣,既然来了,也要电一电怪。 走过路过。 不要错过。 范云啪啪啪将那些蜘蛛和毒蛇电死了,然后,他发现地上爆了一堆小钱和一点什么鬼东西,作为一个法师来说,肯定是要去捡的,于范云就过去把地上的东西全部收入囊中,捡起来一看,有一瓶叫做祝福油的东西。 祝福油是个什么鬼? 头一回听说。 难道,喝了这个东西之后打怪爆率翻倍吗?还是经验加倍啊? 范云于是就问李阳:“李阳,李阳,你看看,我刚才在毒蛇山谷打了几条蛇,嗯,爆了这个东西……” 李阳鄙视他道:“……不是说了吗?到祖玛寺庙门口集合,就在你那个地图的右上角…… 你就没事跑到独山山过去干什么呀? 快点回来,你打的什么鬼东西? 我看看……啊! 你打到了祝福油? 哦呀……范云……你运气太好了,你真是个幸运宝宝,我喜欢死你了。” 李阳眉开眼笑。 看来。 她是个懂行的人。 知道祝福油是好东西的人,必定是只老鸟。 绝不是范云这种菜。 这时,坐在李阳邻桌的一个黄头发的卷毛,听到了李阳口中的祝福油三个字,忙伸过脑袋来问道:“哪里? 哪里打的祝福油?” 李阳“切”了一声:“切……不告诉你。” 范云倒老实交代了:“在毒蛇山谷,刚才我在毒蛇山谷打蛇的时候,爆了一瓶这个东西。” 黄毛哑着喉咙道:“我艹,毒蛇山谷居然能爆祝福油,兄弟们,兄弟们,快点,去毒蛇山谷打毒蛇去。” 李阳伸出左手,偷偷掐了范云的大腿一把:“就数你嘴最快……” 疼得范云一皱眉。 粗鲁的女子。 李阳催着范云道:“快点到祖玛来,快点把你的那瓶祝福油拿来给我……没收了。” 不讲理。 范云连飞几下瞬间移动,飞到了祖玛旁的树林子里。 此时。 树林子里有好几头狼冲出来,嗷嗷叫着,想咬范云。 范云不理它们。 如果想打它们的话,最多就是一电一只。 范云钻进了祖玛寺庙。 一个小小的入口那里,李阳闲着没事干,居然一堆一堆在地上撒金币玩。 范云一看到金币,眼睛里面都放光了,直接冲上去将李阳撒掉的那些金币全都捡了起来,可惜的是,数量太少了,他没有注意李阳所撒金币的个数。 李阳撒得每一堆金币都是三枚,三枚的话,也就是最多十几二十个金币撑顶了。 这个游戏是这样子的,金币越多,堆越大。 特别是山洞蝙蝠爆出来的那种金币,有的时候多达1000多,那个金币堆,看上去就特别的大。 当然了。 它那个还不是最大的。 最大的是玩家将包袱里面的金币成几十万,一百万多扔在地上,那样子的话,金币可是不得了的,看上去绝对能让人垂涎三尺,金光闪闪,能闪花穷人的眼。 李阳看到范云见钱眼开的样子,不由得笑了:“我都是扔的小钱,你捡这个干嘛呀? 来来来,快点交易,交易,把你的祝福油交易给我。” 交易过去。 那瓶祝福油交易给李阳后,李阳直接双击鼠标,将它使用了。 范云歪着脸,看着李阳的电脑显示器,只见上面显示:您的武器已被祝福。 不知道什么意思。 难道说,祝福过的武器,砍怪威力会加倍吗? 范云心里没数,李阳心里可有数,李阳也没说什么,直接对范云道:“走,下去,去下面打怪去。” 下到祖玛寺庙。 范云发现这里面居然都是一些什么羊头人、大老鼠之类的鬼东西,另外,还有一种叫做楔蛾的怪物,那个楔蛾如果说碰到人的话,人就会瞬间被它石化。 那种会飞的怪物伤害还不低。 范云虽然说穿上了魔法长袍,防御上了一点点,但是这里面的怪物打到他身上的时候还是很疼的。 所以。 他就时不时的对李阳喊:“加……加加。” 李阳倒是给他加得很勤快。 范云现在很会跑位了,一般情况下,怪物是打不到他的,只有那种会射弓箭的羊头人才打得到他,因为,无论他跑到哪里,那个羊头人都能用箭瞄准他。 很奇怪。 那种羊头人怪物射出来的箭,似乎跟法师的雷电术一样,也带锁定似的。 很奇怪的是,这里的雕像如果说人没有走到它们面前,它们本身是石化的,只有当人走到它们面前靠拢它们的时候,它们才会从石化状态恢复成活的,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设定。 范云小心翼翼地跟在李阳的旁边。 轻易不出手。 只有当李阳把一大堆怪引到一起,引到她那只神兽的旁边,然后李阳给自己打了隐身,将所有的怪物仇恨都拉到她那只神兽那里去的时候,范云才会从旁边偷偷的站出来,然后用雷电术电血最少的那一个,他现在很聪明了,打怪,总是先捡软柿子捏,哪个血少就先打哪一个。 是这样的。 不光是打怪,pk也是一样,pk也是先拣血少的来,只有把血少的全部淘汰了,就剩了一两个血多的,然后才能看出谁厉害了,不然的话,若老是追着那种血多的打,或者说级别高的打,剩下那些个血少的在旁边老是骚扰人,也是很烦人的。 说pk。 pk马上就来了。 就在李阳和范云在祖玛2层的大厅里引了一大堆的雕像,正打得不亦乐乎的时候,这时候有一对人马路过他们身边时,突然停下了脚步。 其中。 有一个和李阳穿着相同衣服的女号道士,直接就给范云和李阳每人身上涂上了毒,那个道士没有带神兽,按理说,她应该是级别不够,因为她带的骷髅。 不过。 她的那个骷髅等级也不低了,看上去已经成深蓝色了,起码有67级了。 她一刷毒,那个排骨就提着手中的斧子,“咔咔咔”走到范云的旁边砍起了范云,一斧子下去就将范云的血砍掉了1/3,范云愣了一下,我去! 这个排骨这么厉害,伤害这么高。 然后。 他们那对人马里剩下的七八个人也一起冲了过来,准备搞事情。 其中。 有一个法师远远的还朝范云甩了一电。 那个法师应该等级不是很高,因为他电到范云的时候,威力不是特别大。 威力不大。 在中了毒的情况下挨上几下子也是很疼的,范云连忙按了一瓶红药水喝下去,将被连毒带电消耗掉的血量补上来。 这帮人也是一样的,首先捡软柿子捏,大概是看到了范云等级不高,又或者是看到了范云是个法师。 范云打了好几天游戏了,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在这个游戏中,法师总是最好欺负的。 他连忙对李阳道:“李阳,你看这帮人在搞事情,他们要打我们两个人啊。” 李阳笑哈哈道:“我才不怕他们呢,就这几个人? 你看看他们穿的什么东西啊,哦有一个穿重盔的,有一个穿灵魂战衣的…… 剩下那几个都不算什么,没事的,你不用怕,他们敢打咱们,敢主动找事情的话,那咱们就还手呗,就打他们呗。” 李阳嘴巴上说个不停,手上却没闲着。 她也和那帮人一样,也先碱软柿子捏,先给几个小号每个人都刷上了毒,刷上了毒之后,冲着一个穿着轻盔的男法师,直接就甩过去一记灵魂火符,一记火符,就将那个拿海魂的男法师打得还剩下了一层血皮。 厉害。 这时,李阳的狗从怪物堆里面跑出来了。 李阳打谁它就喷谁,它就直接朝这帮想搞事情的人冲了过来,这只狗可厉害呀,“呼哧呼哧”,三下五除二就喷挂了两个小号法师,外加一个道士。 此时场上面还有两个战士加那个带排骨的女道。 那个女道士不打李阳,专打范云,直接甩了几帖灵魂火符,就将范云的血打到了底,范云感觉不妙,刚想按瞬间移动的时候,那个女道士的排骨骷髅跟了过来,一斧子就将范云劈倒在地。 “你已被嘤嘤怪杀害。” 随着这一行字,范云居然还来了一个6x6的小爆。 范云跟个小boss似的,包里面的东西爆了一地,他瞬间气得想骂娘。 不明所谓啊,无缘无故的,这帮人就过来动手打架,什么意思嘛?大家各打各的怪,井水不犯河水,不是更好吗? 等到范云将自己从黑白电视重新登录成彩电的时候,霍然发现,自己已经是残血站在了安全区。 再看看身上。 身上一枚魔法0-1的极品大手镯也爆掉了。 其它的倒没爆什么,其它的都是一些药水,不值钱的东西。 范云又喝了一瓶药水,将红加满。 这时,他看着右边李阳的电脑,只见李阳两只眼睛紧紧地盯着电脑的屏幕,手中鼠标不停的上下左右滑动着指挥着那个小人左跑右跑,同时,左手还将键盘按的噼里啪啦响。 看起来,李阳不是第1次打架了,她打得很熟练。 她也不跑太远,她就围着自己的那只神兽打转转,一边打转转,一边不停的给自己打防打魔或者用治愈术加血,然后,时不时的还抽空朝旁边的那两个战士和那一个女道士发上一记灵魂火符。 那一个女道士的排骨早已经被李阳的神兽给喷成了一地的骨头渣子。 然后她又招了一只出来,这一只排骨颜色不再是深蓝色的,而是浅蓝色的,明显的等级很低。 排骨根本不是神兽的对手。 三下两下,又被李阳的神兽给喷得成了一堆骨头。 范云指挥着自己的小人,跑呀跑呀跑呀,千里迢迢跑到了祖玛寺庙二层,随后,他又加入战场。 范云甩开了雷电术,狂电那个女道士,因为他发现那个女道士的血少一点,那两个战士好像有五百多滴血,不好打,打半天跟挠痒痒一样,但是那个女道士不同,那个女道士的血才100多点。 另外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范云刚才被那个女道士给刷了毒,然后又被那个女道士的宝宝给砍死了,同时系统提示的还是他被那个女的杀害了,所以说,这让范云十分生气。 他又生气,又紧张。 紧张得手都有点微微发抖。 范云以前的时候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他的心中十分气愤,恨不得三电两电就将那一个女道士电翻在地,报仇雪恨。 可惜的是,那一个女道士虽然不是李阳的对手,被李阳的神兽追得到处跑,但是范云——可还真的不行。 毕竟等级上面有差异。 范云又被她给刷上了毒,刷上了毒不说,那个女道士顶着范云的雷电术,又朝范云发来的了灵魂火符,三符两符,又把范云给打挂了。 范云快气死了。 他气的不是对方的道士将自己打挂了,而是自己的这个法师号为什么这样废。 pk的时候,感觉就像一只弱鸡。 任人屠宰,毫无反抗之力。 范云心里又紧张,又激动,一颗心砰砰直跳。 他一边复活自己的号,一边朝李阳嚷嚷道:“妈的,这个女道士可真贱,把我打挂两次了。” 李阳笑道:“你级别太低了,不行的,别生气,等下我帮你报仇,你看我怎么打她的。” 第272章 李阳想喝奶茶 李阳发威了。 她先是对着那个女道士甩上了两毒。 甩上了毒之后就开始拉灵魂火符。 那个女道士当然不服气啊,两个人都是女的,对不对?女人既然要为难起女人来,那,不得了,十分好看。 就像大街上的女人打架也是一样的。 大街上的女人跟女人之间要是打起架来,通常情况下,都是花样百出。 抓头发的抓头发。 扯裤子的扯裤子。 很多情况下她们的伤害都是属于轻量级的,却又直接关乎面子问题,女人之间打架不会像男人那么样,一拳下去将鼻梁骨打折了,或者说一脚踹过去把腿给踹折了,一般情况下,不存在这种现象。 女人之间打架,伤害比较低,伤害低,并不代表幅度小,她们的幅度往往很大,经常有些女人打着打着,就把双方的外衣都给扒掉了,然后,就露出了里面的内衣来。 一旦到了这种情况,通常战争就打不下去了,露出内衣的那一方就拼命护着身体,防止最后一件衣服也被扯掉。 李阳的道术高呀,比那另外一个女道士伤害要高,打得她挺疼。 那个女道士眼见不是李阳的对手,但是,心里面又不服气。 于是就叫起了同伴支援。 何以证明? 因为。 这时,另外两个战士也冲了过来,一左一右拉开了刺杀夹击李阳,李阳现在属于一打三。 一打三李阳也不怕,李阳并不理那两个战士,火符只管朝那个女道士身上丢。 这时。 李阳接连甩了两记灵魂火符出去,这两记火符,不知道为什么,发挥了伤害的上限,一记火符打掉了那个女道士40多滴血,另外一记火符打掉了那个女道士30多滴血,两记火符加起来就打掉了那个女道士70多点血,本身那个女道士被李阳刷上了毒之后,血就掉的有点快,这时候,她的血还不到20多点了,吓得那个女道士连忙飞了一记随机。 刚好。 飞到了一个刚刚刷新出来的大锤旁边。 那个大锤瞬间被女道士激活。 二话不说,举起黑黑的大锤子,直接照着那个头比较铁的女道士就敲了下去,一击就将她击杀在当地。 这一切都落在刚刚复活又返回这里的范云眼里。 范云发现,那个女道士居然来了一个6x6的小爆。 他也顾不上去帮李阳打那两个战士,直接就冲到了那只大锤的旁边,先是将那只大锤引开,之后又折回来,去捡那个女道士爆出来的东西。 不管什么东西,全部都划拉到包里面来。 虽然说这一个女道士不是范云亲手将她打死的,但是,多多少少也算是让范云觉得心里出了一口恶气。 特别是。 当他双脚踩在那个女道士仍躺在地上的尸体上时,瞬间,让范云觉得心里有一种快感。 这时。 那两个和李阳pk的战士,眼见根本不是李阳的对手,他们打李阳的时候一边挨李阳的毒和火符不说,还要被李阳的狗喷得乱跑。 这个神兽太厉害了。 作为一个近身攻击的战士来说,最悲催的就是,他们要是想打到李阳,就必须站在李阳的身边,而站在李阳身边的时候,又免不了要被李阳的那个狗不停地喷火烧他们。 李阳的道术还是可以的,一旦毒上了,敌人的血掉得非常快。 范云也没有帮忙了。 他将头歪过去,看李阳一挑二:“哇,李阳,我发现你太厉害了,这两个战士打你一个人都打不过你啊,道士就是牛,我都不想玩法师了,我看……我干脆也玩一个道士好了。” 李阳一笑:“你级别还低嘛,你才多少级啊? 你才22级好不好? 法师只有到了30多级之后学会了魔法盾,然后,还要会疾光电影之后pk才厉害。 你没有激光你怎么打人啊? 你那个雷电术不行的,那个雷电术打怪的时候挺好用,打人pk不行。” 是吗? 范云有点将信将疑,范云觉得李阳有可能是在忽悠自己。 李阳又道:“我跟你说,法师要是级别高了,然后你的魔法要是堆起来了之后,一边放火墙,一边用激光打人,很疼的。 有的时候一激光能打100多点血,像一些魔御非常低的小道士,一百多点血的话,两三激光下去基本上就挂了,知不知道? ……这还不算火墙烧呢,如果走在火里的话,被火烧上了更惨,法师的火,很厉害的……” 李阳懂得比较多。 她这一说,让范云又燃起了希望。 范云觉得自己还是要抓紧时间练级,练到李阳所说的高等级,去看看效果才知道,李阳都说了,疾光电影要26级才能学。 练级。 不pk了,pk又浪费药,又浪费时间,什么好处也得不到。 于是范云就对李阳道:“我们不跟他们打架了,李阳,我们去练级去。 跟这帮人打架有什么用啊? 在这干浪费时间,影响我们升级,走吧走吧,不跟他们打了。” 李阳点点头:“行,那我们去下面,去下面四层,或者五层吧,我跟你说,你可要小心点啊,特别是五层,里面怪特别多……” 知道。 范云现在早就练出来了,小心的很。 玩法师号的人都是这样的,玩着玩着,就养成了谨小慎微的习惯。 不光是对怪这样的,就算是对人,也有防备之心,凡是玩法师的人,只要看到有人试图朝自己靠近,那么不由自主地他就会往旁边躲。 习惯。 作为一个法师来说,只希望用自己强大的魔法去殴打那些怪物,而不希望那些怪物对自己造成哪怕一滴血的伤害。 卡位、走位,都是法师所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 两个人结束了pk,不!应该说是李阳结束了pk,因为那几个打他的战士和道士、法师都被她打飞了。 于是,两个人一前一后下到了祖玛四层。 这里的地图比起一二层又小了很多。 里面的怪物也确实跟李阳说的那样,比上面要多一些。 多也多不到哪里去,这里人也不少。 李阳对范云道:“我看我们还是下五层吧,五层可能更好一点,实在不行的话,咱们就去祖玛阁,咱们俩人就去祖玛阁包房子,包一间房子……” 范云觉得很新奇:“什么叫包房子呀?” 李阳鄙视了他一下:“从来没有下过祖玛阁吧? 你可能不知道,那里面地图跟上面这些地图不一样的,那个地图很小很小的,就跟那个小房子一样,然后好几个门,可以不停的在那些门里面钻来钻去的。 然后,刷新的时候呢,一次性刷新好几只怪物,其中必然是有一个大锤的。 大锤,有真大锤和假大锤,如果碰到真大锤的话,有一千多滴血呢,那种是极品的,有可能爆好东西的。” 范云很期待:“走吧走吧,那我们就去下面打吧,就去你说的那个什么祖玛阁。” 李阳道:“可以,但是,等下要是下去的时候,你必须要跟紧一点啊。 我告诉你,你要是跟的慢了的话,等下如果刷新了怪物,我来不及给你打隐身的话,你可能就会呜呼哀哉的。 如果你要是挂了的话,没有我带你,你再朝这边跑,那可就不容易了。” 范云点点头。 于是,两个人又下到五层。 五层这里人也不少,都是一帮一帮的玩家在刷怪,怪都没看到几个,人倒看到了许许多多。 李阳对范云道:“不要理他们,我们直接就下祖玛阁了,不在这里玩,你跟着我跑就可以了。” 好的。 范云这样的菜鸟,李阳让他怎么做,他就怎么做。 于是,他就跟着李阳一口气跑到了祖玛阁里。 一进去。 范云就挨了一箭。 里面有一个弓箭卫士在射他。 这时李阳赶紧朝那个卫士刷上了毒,她也不用火符打,直接就让狗去喷那个怪物,跟那个怪对k。 那个怪物,当然不是李阳的神兽的对手,怪物虽然说不是李阳神兽的对手,但是,那个神兽喷起怪物来还是挺费劲的,因为神兽等级很低,没有升级。 神兽跟玩家一样,它越是升级到高级的时候,它越厉害。 神兽一级的时候伤害相对低,血量也少,但是,一旦到了7级之后,就很恐怖了,道士的神兽如果说到了7级之后,颜色会变成深蓝色,血量也能恐怖的到达2000多点血。 两千多血神兽,简直就跟这个游戏里面的那些终极boss,各大教主一样恐怖了。 谁能打死它? 谁也打不死它。 李阳对范云道:“这个房间里的怪物刷新是随机的,一般情况下,都是刷五六个怪…… 你小心一点啊,你靠边站,站在最角落里,等下怪物刷新出来之后呢,我就开始引,我把怪全部引到中间让狗去打。 然后等打得差不多的时候,最后剩一两个怪的时候,你再帮忙电就可以了。” 范云忙道:“好的,没问题。” 李阳已经帮他安排的明明白白的了,他还要说什么呢? 对不对? 一切都听李阳的呗。 果然。 过了没有两分钟,房间里面的景色一变,刷新了,刷新出来两个弓箭,一个大锤外加一只老鼠。 四只怪。 李阳就围着她的神兽转圈圈,一边将那些怪全部都刷上了毒,一边将那些怪引到神兽旁边去。 引完之后,她给自己打了一个隐身。 这个时候,就轮到她的狗表演了。 她的狗还不是很给力,特别是面对那个大锤的时候,那个大锤伤害很猛的,那个大锤将李阳的狗捶得嗷嗷叫。 范云这时看到房间里面怪物并不是很多,他有发挥的空间,于是,就在旁边对准血最少的那只老鼠狂电了起来。 打怪是这样子的,哪个血少就先打哪一个。 解决完了小的。 再解决老的。 没用多长时间,这几只怪物就被范云和那只狗一起全部消灭了。 李阳笑道:“范云,看不出来你的伤害还是挺高的嘛,感觉你的雷电术比我的狗还厉害,伤害还要高。” 这叫什么话? 怎么能拿范云跟狗比呢?是不是? 但是不得不说,李阳说的又很有道理。 范云不想跟李阳磨牙了,因为这一会他感觉口渴了,正好,房间里面的怪物也没有刷新,范云就一推鼠标对李阳道:“我去买饮料去,你想喝什么呀?” 李阳嫣然一笑:“我想喝珍珠奶茶。” 范云挠挠头:“这网吧里哪有卖珍珠奶茶的呀? 网吧里面都是那些瓶装的饮料好不好? 要买珍珠奶茶的话,必须去外面,去灵渠市场门口那里才有卖的。” 李阳撒娇道:“我不管,反正我就是想喝珍珠奶茶…… 那你去买嘛,你的号我帮你看着得了嘛,等下刷新了怪物出来的话,我就帮你打隐身就可以了,让我的狗在里面打就可以了,去吧去吧。” 行吧。 既然李阳说她要喝珍珠奶茶,那,范云只好去买咯。 于是,范云就扯了扯椅子,离开了座位,从网吧里面走了出来,一走出来之后,顿时感觉到外面的空气好新鲜呀。 主要是它这个网吧不限制抽烟,所以说,有很多的小伙子一边抽烟,一边大呼小叫着打怪,嘴里还骂骂咧咧,搞得整个网吧里面乌烟瘴气。 身在其中的时候,倒感觉不到什么,但是一出来之后,就明显的感觉到网吧里面的空气实在是差,还是外面的新鲜空气好。 范云从网吧里面出来后,直接向右面一拐,上了人行道,向前走几步,就是卖珍珠奶茶的小铺子。 他要了两杯大的,给李阳要了一杯巧克力味的,自己要了一杯原味的。 买完奶茶后,范云晃了晃脑袋,看到旁边还有一个卖小吃的,都是一些什么炸烤肠啊,炸鸡腿呀,炸鸡块啊那些东西,于是范云就走过去,又要了一袋炸鸡块。 小吃嘛。 虽然说不是用来填饱肚子的,但是打打牙祭还是挺好的。 买完东西,范云又走回网吧,他发现此时李阳正用鼠标划拉着自己的那个法师号,不停的在房间里面电来电去,电那些刚刚刷新出来的怪物。 李阳玩的比他溜呀。 看李阳的那个走位就知道了。 她和那些怪物之间既保持一定的距离,又不慌不忙地,时不时甩出一记闪电术,那些怪物感觉好像随时都能挨到李阳操控的那个小人,可是偏偏又碰不到。 厉害。 范云看到李阳的走位,不由得对她十分佩服:“李阳,奶茶来了啊,我发现你打法师比我还厉害啊!” “那是,我玩了多长时间了呀?你才玩几天啊,这个东西熟能生巧嘛。” 李阳打死了一只怪后,将鼠标一推,接过范云手中的奶茶,插上吸管,深深的啜吸了一口。 273章 不要调戏小朋友 李阳挺开心的。 她掂起一块炸鸡,咬了一口,边吃边点头:“嗯,不错,挺香的。” 范云伸出右手食指轻轻敲了一下她的手背:“不讲卫生,也不知道去洗一下手再吃,你看看这网吧里面这些键盘、鼠标,多脏啊。” 李阳笑嘻嘻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那我现在去洗手去啊,你看着一点电脑。” 范云点点头:“去吧,快点回来啊,我一个人玩不了两台机的。” 傻子。 玩什么两台机? 他只需要玩李阳的那台机就可以了,他自己那个法师还用玩吗?就站在旁边,当挂机的就好了。 可惜的是。 李阳并没有给他机会,李阳回来的很快,大概,她是惦记那些炸鸡块吧。 回来的时候,李阳甚至还将手上的水,朝范云的脸上甩了甩。 冰凉凉的。 范云抹了抹脸。 他觉得,李阳这是明显的在调戏自己:“你这家伙,能不能不要调戏小朋友啊,好不好?” 李阳“通”的一声捶了他一下。 有点响。 惹得旁边一个刚刚坐下来的年轻人朝李阳看了一眼。 似乎很羡慕范云。 李阳一甩头发,坐回了她的座位,坐回去之后,她和范云呆的那个小房间刷新了,李阳赶紧给范云打隐身。 范云这样的脆皮,如果没有李阳的保护,分分钟就会被那些大锤或者弓箭手给轮了,绝对死相十分难看,就他这个等级,100点血不到,那个大锤如果想锤死他的话,也就是两锤的事。 范云一动不动。 时间久了,其实他感觉这样打游戏挺无趣的,还不如一个人在石墓里面电小猪呢,因为石墓地图够大,怪物又不是很多,而且到处都是墙角,有他足够的发挥空间。 于是范云对李阳道:“打完这几个怪,干脆咱们还是各玩各的吧,我等下去石墓电猪好了,在这里好无聊呀。” 李阳点点头。 表示同意。 其实范云他还没有意识到,作为一个法师来说,在这个游戏中的设定就是很适合单打独斗的,法师,通常都是孤独的。 法师虽然小身板很脆,但是伤害高呀,若用雷电术打怪,就算是道士的毒,加上神兽也不可比。 另外。 还有一个最关键的问题是,法师打怪,不需要和怪面对面的接触,他只需要藏在某一个地方,看到怪的影子,瞄准之后直接甩电就可以了。 范云早都打出经验来了。 他在石墓里面电猪的时候,通常都是慢慢走的,发现有怪物的时候,直接就开始甩电。 然后,他就躲在那些障碍物的后面,等到那些怪物被他吸引了仇恨,想过来锤他的时候,基本上还没有走在他的面前,就已经被他电翻了。 所以法师打怪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红的,只要有蓝就可以了。 范云也是一样的,范云出门的时候,基本上只背一捆中红保命,剩下的全部用来背蓝。 蓝。 就是法师的命。 其实,范云还不知道这个游戏里面有一个特殊戒指,叫做护身戒指。 那个戒指就是消耗蓝量,如果敌人打你的时候,造成的所有伤害优先扣蓝,蓝没了才开始扣红。 那是法师神器。 因为。 法师血少蓝多。 不过,那个戒指可不是一般的玩家所能拥有的。 范云直接按了瞬间转移,从石墓里面飞了出来。 三飞两飞,他就飞到了盟重城。 范云边朝城里跑,边瞟了瞟李阳的电脑。 李阳早就回城了,此时正在盟重城的药店前面,和一帮人pk呢。 打得不亦乐乎。 时不时有一些玩家死在她的神兽喷火之下,“啊”的一声惨叫,倒在地上。 李阳等级高呀。 伤害也足。 很厉害。 范云看了一会李阳pk,觉得李阳玩这个游戏的技术非常好,他不由得夸奖李阳道:“哎呀,李阳,我发现你玩这个游戏很厉害。” 李阳咯咯一笑:“我是道士嘛,道士还是可以的,再说了,我等级高呀,道士如果没带狗之前是不行的,只要一带了狗,那就是打不死的小强一样的存在。” 范云很羡慕。 范云直流口水。 他现在十分后悔,自己当时为什么玩一个破法师,按理说他应该玩道士的,道士的可玩性比法师的可玩性高多了。 比如李阳。 她的道士有了治愈术,妈妈再也不担心李阳的红药不够吃了。 有了施毒术,妈妈再也不担心李阳打不死怪物了。 有了召唤骷髅,再也不用别人帮她去砍怪了。 学了召唤神兽,终于把boss也放倒了。 道士只要学会了隐身术,基本上什么地方都可以去了,绝对敢一个人去下地图了。 虽然李阳的灵魂火符打怪没范云的法师那么暴力,但是省心呀,她只要把怪物引到自己的神兽旁边,然后给自己打一个隐身术,那么双手就可以离开键盘和鼠标了。 这个职业实在适合懒人和妹子,以及手残党。 而且,玩道士有治疗术,红药能省不少,到了杀怪的地图里面,捡到红就嗑红,捡到蓝就嗑蓝,红蓝不忌,玩到道士是真省钱,不是一般的省。 非常特别省。 范云看了一会儿李阳pk,发现很多人都不是她的对手,于是一个人买好了药,冲到了石墓里面。 在这里面电小猪猪,实在是很爽快。 电了一阵小猪后,李阳突然对范云道:“你就在这里电猪吧,我到矿区去挖矿去,我去里面挖一点黑铁矿石,看看能不能把我这根无极棍升高一点。” 什么东西? 黑铁矿石是个什么鬼? 范云好奇的问道:“什么意思啊?你挖那个什么黑铁矿石是吧?挖那个有什么用啊?那个拿来干嘛的?是卖钱的吗?” 李阳撇了撇嘴:“谁跟你说的?是!是可以卖钱,但是那个东西主要不是拿来卖钱的,那个东西是拿来升级武器的。” 升级武器? 范云一脸懵。 他接着问道:“升级什么武器啊?你那个无机棍难道还能生成其它的武器吗?” 在范云的意识中,他以为,如果说挖出来黑铁矿石用它来升级武器的话,可能是能够把自己的武器变成高级武器的。 比如说。 他现在拿着那把海魂,如果说用黑铁矿石升级的话,可以生成什么未知的高级武器,也不一定。 范云就是这样理解的。 李阳见他真是个小白,一笑道:“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 我告诉你,这个黑铁矿石呢,升级武器是这样子的,比如说我这把无机棍,我必须要搭配起码要6块以上的黑铁矿石,和一定的首饰,然后到沙巴克的武器店里面去交给那个武器店老板,请他升级。 然后呢,过一段时间之后,等到升级完成了,再把武器拿出来。 拿出来之后,到外面去找个怪敲一下,看看那个武器,如果说没有坏掉的话,就证明你的这把武器升级成功了。 一般情况下,都可以升一点的,如果说运气好的话,就可以跳点。 比如说,可以跳个2点,3点的,那么,我这个武器主升的是道术嘛,我的现在武器道术是3-5,如果升级成功了,升一点就是3-6,如果跳点了之后,就可能会生成3-7,3-8,你懂不懂?” 李阳的一番话,说的范云一头雾水,他什么都不懂,根本不知道。 范云摇摇头。 李阳看到他那一脸白痴的样,知道一下子跟他解释不清楚,有些事情,是很难用嘴巴说清楚的。 于是。 李阳就对范云道:“你打怪吧,我去挖一会儿矿石。” 那行吧。 范云继续打怪。 他一边打怪,一边时不时的看一下李阳。 对于范云来说,他感觉到很好奇,不知道李阳在搞些什么鬼东西。 李阳也没有搞什么鬼东西,李阳只是跑到了盟重城和毒蛇山谷交界的那个出入口。 然后一闪身,进了毒蛇山谷。 她进去后,直接往下面走了走,就进入了范云一开始打僵尸,捡破烂的那个矿洞里。 然后李阳朝矿洞里面走了走,“呼”的一下将自己的神兽也传送了过来,同时点着鼠标,挥动着手中的镐头,挖起了墙来。 范云觉得挺新鲜的。 于是他就对李阳道:“李阳我也想进去挖矿去,我不想打怪了。” 李阳一笑:“你又不用升武器,你进来挖什么矿啊? 老老实实打怪吧,好不好? 等一下,我挖了那些黑铁矿自己留着,剩下的矿全部卖了,卖成金币给你,给你拿去买药水。 你就在那打猪就可以了,老老实实的电那些小猪…… 我就是挖一些黑铁来升级一下武器而已嘛,你不用跟我在一起的。” 范云嘟嘟囔囔道:“那好吧……” 于是范云又将视线挪回自己的电脑上面来,开始狂电那些猪洞中的小猪。 这时。 电脑上面的画面一转,由黑夜转成了白天。 借着这个空当,范云迅速的朝石墓深处跑去。 他决定还是不要在一二三层电了,起码要到四层以上,因为,自从他在四层电了那只小白,电出无极棍之后,范云就发现了,原来打小白比打小黑更好,那只小白好大方呀,一下子就是一个大爆。 那只小白就是一个小boss呀。 范云还想着能不能再电一只小白,给自己爆出一只红宝石戒指出来呢。 那样的话,他就有两只红宝石戒指了。 说实话,在范云所打的这些装备里面,让他最喜欢的,还是那只红宝石戒指。 甚至。 有的时候他都在幻想,如果说能把仓库的那只戒指变成现实中的就好了,这么漂亮的一只戒指,如果说送给唐若的话,唐若肯定会高兴的合不拢嘴的。 她绝对会一下子就把他紧紧的抱住,在他的脸上拼命地亲上几下的。 范云到了石墓四层,停下了脚步,左转右转,到处找怪打。 在他电翻了十来只小黑猪和小红猪时,天色又暗了下来,石墓里面又从白天转成了黑夜,这让范云很恼火,他不得不点燃了蜡烛。 这个设定实在是太蛋疼了。 不过,也有个好处,就是这个设定由于一旦到了黑夜之后,每个人面前的视野有限,所以说,即使是离自己不远的地方有其他的玩家打怪,自己也看不到,而只能凭借玩家和怪物所发出的声音摸索着靠拢过去。 这样就避免了有些玩家看到别人在那里打怪,而跑过去恶意的抢怪。 就像范云此时。 范云发现就在自己左上角不远处的一个断墙后面,居然又有一只小白出现在那里,那只小白但在原地气哼哼的不断挥动着手中的流星锤,似乎在告诉范云,那堵断墙上的那个大缺口,就是因为它发脾气捶烂的。 小白看上去那么可爱。 大家碰上了,一定不要揍它,留给范云好了。 范云激动得手有点发抖。 一记雷电术劈了过去。 这一记雷电术发挥了他魔法和伤害的上限,一下子就将那个小白电下了80点血。 “哇!” 对于范云来说,实在感觉到是开天辟地第一回啊。 其实这个小白的魔防和物理防御都很高的,范云在电上一只小白的时候,每一记雷电术打上去之后,通常都只是电那么四五十点血的伤害而已。 电。 狂电。 范云恨不得一电变成两电来用,打boss的时候就是这样子的,如果你不能够快速的将boss打翻在地,而被其他人发现的话,那么,很有可能,其他人就会恶意的找你pk。 上一次,在骷髅洞的时候,范云打那只骷髅精灵,不就是被一个战士打得落荒而逃了吗? 当然了,那个时候他的等级低的可怜,如果是现在的范云再打那个战士,相信,只需要两三电就将那个战士放翻了。 但是,范云也发现了,这个雷电术有个最大的问题,就是pk的时候,经常电空。 他一开始和李阳在祖玛寺庙里面和那几个战士道士们pk的时候,他就发现了,经常是他明明点到了对方,但是对方朝旁边一躲一跑,哦,他的雷电术就劈空了,就没有打到别人。 这个技能打怪的时候很好用,打人不行,打人似乎不锁定不了目标,打怪的话,倒是可以锁定目标的。 这只小白被范云锁得很明白。 当范云消耗掉了两包中蓝之后,终于将这只小白电翻在地,四周仍是一片漆黑,并没有什么人过来。 这只小白也挺大方,给他来了一个8x8的大爆。 捡。 一样东西也不能放过。 现在范云对希刚以前的那句话深有感触。 “什么东西都要捡起来看一下,万一,有小极品呢?” 第274章 范云想买电脑 范云捡起了地上的东西,发现没有什么好的。 没有就没有吧。 打了这么长时间了,范云觉得也有点累了,他明天还要上班呢,所以,范云就对李阳道:“我们下机回去吧,李阳。 嗯,明天我还要上班呢…… 哦,对了,你明天休息哦,你是在这里继续玩一会儿,还是跟我一起下机啊?” 李阳朝他挥了挥手:“那你回去吧,我再玩一会,我玩晚一点再走。” 范云见她这样说,就答道:“那好吧,那我先走了啊。” “走吧,走吧,别磨叽了。” 于是范云就结账下机,出了网吧。 出了网吧,范云看到外面天色已经很晚了,他的肚子也一个劲的咕噜咕噜叫了起来,于是,他就决定找个地方吃点东西。 一个人吃饭。 好解决。 范云跑到一家快餐店里,要了两肉一素的饭菜,他也没有打包,直接就在快餐店里拿起一个大盘子,将那些饭菜全部打到里面,然后,找了一张靠角落的桌子坐下去,吃了起来。 吃了几口饭,范云觉得自己应该喝点汤,于是又跑到装汤的大铁桶那里,拿起里面的大勺子舀了一碗汤。 汤是紫菜鸡蛋汤,看上去那些鸡蛋打的都很不错,一个整块的都没有,全部打成了蛋花,范云拿勺子在里面搅了半天,也没有搅出一点稠的出来。 范云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不管怎么样,总是烧开了的,就算是味精汤,也比白开水好喝呀,来一碗算了。” 旁边一个两只脚上都沾满了泥巴,一看就是从工地里面出来的,40多岁模样的中年人对他笑道:“他们开饭店的,汤里都是这样清汤寡水的,有得喝就不错了。” 范云点点头。 表示同意他的话。 吃完了饭,范云走出了快餐店。 他突然觉得自己还不如去吃小炒呢。 小炒别看只是一个菜,但是,份量比他这三个菜都要多,另外,味道还好。 像这种快餐,真的是很难吃。 所以搞得范云都没怎么吃饱,因为,他饭和菜都没有吃完啊。 没吃过饭就用其它的东西找补,范云走出了快餐店,决定买点零食拿回宿舍里面去吃。 他看到旁边有一家面包店,里面卖的那个绿豆饼不错,于是就过去称了一斤绿豆饼,不贵,几块钱一斤不说,分量还挺多,一斤有十几个呢。 范云伸手捏了一块,放在嘴巴里面咬了咬,边咬边吧嗒嘴巴:“唔,不错不错,味道挺好。” 他的老毛病又犯了,如果说他这个吧嗒嘴巴的老毛病被希刚妈看到的话,绝对又把眉头皱得紧紧的,鄙视他了。 范云一连吃了三块饼。 他摸了摸肚子,感觉可以了。 有时候,吃饭就是这样子的,就是差那么一两口饭,肚子里面就让人总感觉还缺点什么东西。 但是,一旦将这一两口饭的缺口补上了之后,马上就会感觉到已经饱饱的了。 范云此时就是这样。 吃完了东西,也没有什么事情要干,他就一边慢慢溜达着逛着,一边回宿舍。 此时。 华灯初上。 小城到处流光溢彩,充满了梦幻般的光华。 此时,外面的气温尚可,不算太冷也不算太热,所以,这个时候出来逛街的人也不少,有一些是吃完了饭出来边走边逛,消化食物的;有一些,是顺便买点东西回家的。 范云东瞟西望。 他感觉并没有什么东西要买的。 那些服装店里面的衣服,他不感兴趣。 那些吃的吧,他刚刚吃饱了也不感兴趣。 那些玩的吧,一般都是些小孩子玩的,他更不感兴趣。 现在范云突然有了一个愿望,那就是,他想要买一台电脑,他感觉自己需要一台电脑,放在他的那个宿舍里面,想打游戏就打游戏,想玩别的就玩别的。 可是,电脑价钱不便宜呀,对于范云现在的工资来说,如果说想买全新的电脑肯定是买不起的,除非是买二手的,二手的,恐怕也要好几百块呀。 范云摇了摇头。 他觉得自已暂时还是不要考虑买电脑这个问题了。 他自己虽然打算不考虑电脑的问题,但是范云走着走着,突然发现,路旁边靠右手的地方有一个卖电脑的铺面,于是,他的两条腿还是不由自主地朝那个电脑店走了过去。 他的心里始终是不死心的,还是想问一问电脑的价格,了解一下行情,心里面好有个数,看看自己究竟什么时候才能买得起一台电脑。 店里。 那个年轻的小伙子见有顾客登门,连忙起身笑着招呼道:“要买点什么东西吗?” 范云看那个小伙子满脸的诚实,看上去,满脸表情不像是宰客的那种生意人,于是就问道:“我看一下,我想问一下,电脑多少钱?” 那个小伙子从修电脑的桌子上面拿起了一盒烟,伸手弹出了两根,递给范云一根,又将另外一根塞进自己的嘴巴里,同时他还拿出打火机,要给范云点烟,范云摇了摇手,示意自己先不抽,同时,把那根烟夹在了耳朵上。 那个小伙子把自己的烟点上,深深的吸了一口,才道:“这个要看你买什么型号的。 你是买品牌机还是买组装机啊? 品牌机的话,肯定是贵很多的,比如说长城的呀,戴尔的呀,这些品牌的电脑价格稍微贵一点,大概在20002500块钱左右吧,如果说是你买组装机的话,又便宜一点,组装机连显示器的话1500块钱左右,我能给你搞一套。” 那也太贵了。 范云感觉到价钱自己无法接受,于是又问道:“那二手的机呢,二手的机多少钱一套呀?” 那个小伙子看了看范云,悠悠道:“二手机的话又便宜一些,我这边二手机的话大概四五百块钱吧,一套…… 但是,二手机的显示器是没那么大的,我跟你说,是那小显示器,然后……肯定是跟新机是不能比的。” 范云接上他的话:“那质量呢?质量怎么样呢?” 小伙子见范云有想买二手机的意思,于是就指着地上放着一台电脑,对范云道:“质量的话,二手机它这个三包我也能给你包,但是,我包不了多长时间,比如说,它里面的配件,内存条呀,硬盘呀,我只能包你一个月。 二手机跟厂家卖的这些电脑不同……那些品牌机的话,它都是包一年的,比如说你内存或者说是硬盘出现了任何问题,厂家都是包换的。 二手机就不一样了,二手机因为都是我收来的,不知道之前的那些卖主用了多长时间了,知道吧? 嗯,有些配件呢,所以说我就不敢包你太长时间,但是包一个月是没问题的。 话又说回来,一般的电脑,如果说你拿回去的话,用上个十天半个月没什么问题的话,基本上就没什么大问题的。 其实买东西,有的时候都是靠运气的,不管是电脑也好,还是其他电器也好,比如说有些电视机,同样一个牌子,同样都是新出厂的,有人的电视机就能看很多年,有的人看一年半载的就坏了,这个东西很难说的。 我不敢给你100的包,但是呢,就是说一个月之内如果说有什么质量问题,你随时可以拿来我帮你免费的维修,里面零件坏了我也可以帮你换,就是这样子的…… 当然了,过了保修期之后,如果有什么问题,你照样可以来我这里修,只是到时候零件要另外收钱,这个你是知道的。” 没问题啊。 范云感觉还可以啊。 他得有点小心动。 四五百块钱,按照范云的理解,如果说他再磨一磨,杀一杀价的话,那不就是350400块钱就可以买下来那么一套电脑,哇,那样子的话,比起买新的电脑,要节省很多钱啊。 范云又问那个小伙子:“我买这个电脑一般就是拿来打游戏的,因为……现在网吧里面不是流行那个打怪的那个游戏嘛,我现在练了一个法师的角色,我就想问一下这个电脑打那个游戏怎么样?有没有什么问题?” 小伙子深深地吸了一口烟,笑道:“打游戏当然没问题了,这个……我这个电脑里,本身还装着那个游戏呢,我跟你说,我刚拿回来的时候,我还打了两把试了一下画面,都很流畅的,不卡。 因为它这个内存还是挺大的,有256兆,如果这是128的话我不敢保证,但是它这个内存是256的,还是可以的,两根内存条呢。” 范云也不懂,他也不懂什么叫内存条,更不懂什么叫做硬盘,他只知道这个玩意儿是叫计算机,嗯,后来听说这个叫电脑,范云的理解就是这个东西的意思和人的大脑一样呗。 大概差不多吧。 范云看了看那个小伙子,心里面有点小心动,于是就对那个小伙子道:“那你能不能开机给我看一下,试一下,看看怎么样?” 小伙子嘿嘿笑了:“没问题啊,当然可以了,那我现在开机啊,开机给你看一下。” 开机。 屏幕启动。 2000的画面出现了。 跟网吧里面的那些电脑一模一样。 看到那个熟悉的画面,范云不由得更加心动了。 小伙子开了机之后,划拉着鼠标,刷新了一下电脑的屏幕,然后点着桌面上的龙形图标对范云道:“你打的是不是这个游戏啊?我现在登录进去给你看一下啊,玩一下给你看看,看看流不流畅…… 其实现在正流行这个游戏呢,很多人买机子也都是为了打这个游戏。 我跟你说,因为毕竟现在去网吧里上网,又要网费,又要点卡的划不来,再加上经常有些网吧里面爆满,没有位置。 这几天……我跟你说,我有很多客户都订了电脑回去,有些是买新机的,也有些买二手的,买回去,大多都是打这个游戏的。” 范云笑了笑。 他觉得小伙子说的不错。 此时那个小伙子已经登录进了游戏。 看上去是一个身穿重盔的战士。 手里好像拿着一把很宽的大刀,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范云从来没见过那把刀,他没有玩过战士,他不熟悉战士的那些武器和首饰等装备,他只玩过法师,对法师的装备他倒是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对战士和道士的,他不怎么熟。 那个战士此时正在蜈蚣洞里,卖电脑的小伙子划拉着鼠标,试了试操作,他一边跑着,一边引来一堆怪到自己的身边,然后挥动手中的武器,那把武器发出弧形的一道白光,不停地砍着被他引到身边的那些黑色恶蛆,跳跳蜂,邪恶蠕虫之类的怪物。 这个战士应该是用的半月弯刀技能,看上去,他的等级应该不低了,起码有30多级了。 范云看他跑动的那个感觉,似乎还行,于是,他决定试试自己的法师号,毕竟,法师和战士很多操作还是不同的。 于是,范云就对那个小伙子道:“给我登录一下试试好吗?我试下我的那一个法师号,因为我那个法师号全靠走位,如果说走位不好的话,被怪物给围住了一下就死掉了,我看看卡不卡?如果卡的话就不行。” 那小伙子点点头:“嗯,你试吧,这个倒是。 法师如果说卡了的话是不行的,但是我这个战士都不卡啊,你那个法师应该也不会卡的。 这个游戏本身对画面呀,画质啊,各方面的要求不是很高的,它是2d游戏来着。” 范云并不懂什么二d,三d。 跟他说。 等于白说。 范云是个实干家,他只看重实际的效果。 于是范云就划拉着鼠标,登录了自己的那个法师号。 进到猪洞里面,他的那个法师正好站在一只怪物的旁边,范云赶紧往左上角撤了撤,同时,左手按着键盘发出了一记雷电术。 效果不错。 很流畅。 不论他跑步还是打怪的时候,都非常舒服,很有节奏感。 范云划拉着鼠标,在石墓里跑来跑去打了大概有10来分钟吧,他感觉这台电脑确实还可以。 这个卖电脑的小伙子没有忽悠人,于是范云就抬头问道:“我感觉打怪的时候,还是有一点点卡,特别是跑到有些障碍物的那个位置的时候,会一停一停的。 不过,应该还可以吧,大概因为我可能玩惯了法师了,对于这个细节我就很比较重视。 嗯! 总体来说也还行,跟网吧的电脑差不多……” 小伙子连连点头:“那当然了,我告诉你,我这台电脑跟网吧里面的配置都差不多的。” 其实范云也不懂,范云就是胡说八道。 范云就是想挑一点毛病出来,把这台电脑价格再压一压。 因为他确实有点心动。 想买了。 第275章 范璐 范云挠了挠头。 表示考虑的意思。 他笑着对卖电脑的小伙子道:“我再考虑一下,到时候再来买。” 小伙子不以为然,他见多了像范云这样的人,说考虑考虑,然后就再也不来光顾的人,他见多了。 他点点头,表示同意与理解范云的话。 范云觉得自己还是回去睡觉去吧。 第二天。 一个暖暖的艳阳天。 范云却没时间晒太阳,因为他要赶去火车站接一个极其重要的人,也是他的亲人——他堂伯家的范璐姐姐乘坐的火车今天上午十一点抵达小城。 范璐姐姐可不是一般人,她是本年度全国花样滑冰锦标赛的冠军,双人组的亚军。 她可是范氏一族的骄傲,村子里大多数人可能没欣赏过申雪赵宏博优美的花样双人滑,但是没欣赏过范璐在冰上姣若仙子精彩绝伦表演的可不太多。 范云在赶往火车站时路上,走过一家花店,他灵机一动,就让刚刚进货回来的老板娘赶制了一束月桂枝满天星簇抱的大红玫瑰花。 老板娘十分细心地,包好花束,范云微笑着付了钱继续往车站走。 他赶到车站后,范璐姐乘坐的火车还没到,他就捧着花束在那儿等。 等了好一会。 终于。 载着范璐姐的火车从远处呼啸而来,在长长的轨道上缓缓停了下来。 不一会,英气逼人的范璐拖着一只大大的蓝色旅行箱从出站口出来了。 范云远远看见了她,只见离开赛场的姐姐并没有穿运动服,而是改为平常的城市姑娘的装扮,下面穿着一条黑色毛裤袜把她修长笔直的腿紧紧束着,脚上一双秀气的白色李宁休闲鞋,腰间系着黑色中短裤裙,走起路来裙摆飘逸十分优美,上身一件褚红色七里香花朵的毛衣,外套小小短短黑马夹。 她的眉眼和范云有三分相似,若论美丽则比唐若稍逊一筹,一双眸子隐隐莹玉,让人不敢直视;满头秀发垂于肩上,缕缕纤直。 好个范璐,昨日人前折桂、今朝荣归故里。 范云满眼含笑迎了上来,亲亲热热喊声姐姐,恭恭敬敬献上手中花,范璐笑着答应着他,接过花来亲切的打量打量堂弟:“怎么半年多不见,感觉你瘦了不少啊?” “有吗?我自己感觉不到,不过姐,我倒觉得你越来越年轻越来越漂亮了呢。” 范璐亲昵的挎起范云的胳膊:“走,街上去。” 范云顺手拖起堂姐的箱子,姐弟俩并肩出了车站玻璃门。 姐弟俩刚出来门,门口呼啦围上来四五个年轻人,倒把俩人吓了一跳,范云向前半步护住姐姐:“干什么?” 这时。 两三只话筒子一下子伸到了范璐面前:“范璐小姐,我是本市市报记者,请你谈一谈获得本次全国滑冰花样赛冠军的感想好吗?” “……范璐小姐,我是县电视台记者,请问,您身边这位年轻帅气的先生是否是您的男朋友呢?” 哦! 原来是记者先生。 范璐看看他们,感觉自己如果不交待几句的话看来不好脱身,于是,她极有礼貌和经验的笑笑道:“我的成长离不开祖国的培养,和各界朋友的支持,荣誉并不是我一个人的,而是属于大家的,我希望体育能从娃娃抓起,从小就开始培养孩子们坚韧不拔、顽强向上的竞技精神。 ……至于我身边这位先生,他是我的弟弟,并不是我的男朋友,非常抱歉各位,本人刚下火车旅途劳顿,等以后有机会再谈吧……” 范云赶紧护着姐姐上了出租车,驶离车站。第二天的市报娱乐版面头条归范璐所有:全国滑冰冠军荣归故里、神秘男友机场迎接。 范云后来看过后心说这逗比记者。 范云征求堂姐的意见,问她是不是先吃过中午饭休息一会再回去,范璐同意了。 范云笑道:“姐,我请你到喜屋去吃饭,好不好?” 范璐一笑:“行啊。” 虽说坐了一天火车,她倒也不累。 开玩笑。 国家级运动员,身体素质可不是一般的好,她觉得不能拂了弟弟的美意。 范璐其实比范云大不了两岁,虽说姐弟俩各自成长的道路截然不同,但以前小时候逢年过节的没少在一起玩,后来都大了,也有了各自的事业,范云读完书当兵去了,范璐也变成了国家的运动员,她天天忙着训练比赛,于是和亲人们呆在一起的时间才越来越少。 这一次比赛结束,队里给了她五天假,她就回到家里来休假几天。 她们是全封闭式的管理,下一次再回来不知道又要到什么时候,她这次回来就算是提前陪家里人过年了。 范璐其实也是个苦孩子,她妈在她五岁那年被一场无情车祸夺去了生命,抛下了年幼的她和老爸相依为命,范璐爸腿有点毛病,估计是小时候得过小儿麻痹症没治好导致他后来走路一瘸一拐的。 当年。 当年的事提起来都是泪。 她爸拿着当时那点可怜的赔偿款,望着哭着找妈妈的女儿欲哭无泪,心中也是苦到极点。 他一个大男人实在不懂得得如何带孩子怎么样哄孩子,范璐小哭他只好装作听不见,范璐大哭到他心烦意乱坐卧不安之时,他则将心中丧偶的悲苦和对女儿的疼爱可怜化为了莫名的怒气,于是拿着一根小小藤条将女儿腿上打的布满一条条红印子,打着打着他把藤条一丢搂着女儿泣不成声。 这时。 范璐反倒不哭了,五岁的她似乎也知道了爸爸和自己一样可怜,她赶紧伸出小手拭去爸爸脸上的泪水:“爸爸,不哭!璐儿乖,璐儿再也不找妈妈了。” 再后来。 范璐读了小学,读了初中,后来又因为机缘巧合进了体育队,自幼失去母亲的她养成了一副天不怕地不怕倔强的男孩子性格,不怕吃苦不怕累。 另外。 范璐生性禀异的运动天赋让她在体育道路上越走越远,夺得了一枚又一枚奖牌,她也成了万众瞩目的体育明星,当年拿着东西抽她的老爸看着明星一般的女儿心中感慨万千,不知不觉喝得酩酊大醉。 谁能想到呢,那个跟着他下地,赤脚站在稻田脸上糊满泥巴的小姑娘会有今天这种非凡的成就呢? 这成就。 是范璐吃了数不清的苦、受了数不清的累才换来的,此时的她象那正中午的太阳一样浑身散发着夺目的光芒——冠军的光芒。 喜屋的厨师做得几道菜很不错。 旁边的酒店服务生则满面春风含笑看着范璐。 她今天坐在酒店里接受他的服务,让他觉得无比光荣——他认出了这个全国冠军。 服务生忽然觉得他的女神——旁边的另一位女服务生似乎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漂亮,和面前这位范璐小姐比一比,似乎颇有不如。 他简直一下子怀疑起自己的眼睛来,觉得自己识人的眼光其实并不象自己辨别菜肴的的极顺溜的“淡了,盐。”那样直接脱口而出。 他只是觉得为什么平时将自己训得二孙子一样的同事小美眉,站在范璐身边时怎么就那么的不起眼,他摇了摇头上那顶白帽子,决定不再让这个问题继续折磨自己了。 因为。 刚刚范璐小姐笑着亲口给自己的服务下了评论:谢谢你。 哈哈。 一个谢谢让那个服务生简直幸福的要晕过去了。 那个女服务生却没受到任何影响,她只是礼貌得体的照顾着客人。 她也认出了范璐。 范璐那艳丽的光辉绝不会辐射到她,因为范璐是千人爱慕万人仰视的明星,今天自己够为她服务,是自己的光荣和骄傲。 如果范璐只是一个比自己稍微漂亮一点点的普通姑娘,那么她就会在心中和对方好好比一比了,她会在心中想出对方一万个不如自己理由来:她的花衣服可真难看。 她的黄头发弄得象个鸡窝一样丑死了。 她的脸一点也不白。 等等,…… 这些理由能让她在和对方进行心理交锋时占据很大的优势,继而象她训斥自己那个男服务员一样压得臆想中的对手抬不起头来。 女人之间的交战,不象男人们之间常常在拳脚上见功夫,她们的日常交战有时候只在一句话、一个手势、一个眼神,就能判断出双方的。 假如一个人眼望高山欲与之比高、目睹蛮牛欲与之较力,那可就大大错矣,当然,也不能否认他有朝一日或许会实现若干不可能。 那就拭目以待吧。 女服务生既不想和冠军去比高,也不想和她去斗力,她只想好好为客人服务,饭后,再稍微耽搁她几分钟和她合个影儿,对她来说,就是再好不过的事儿了。 等以后,她可以能够拿出那照片对着别人炫耀炫耀:看看,这是本人和冠军范璐的亲密合影,我们的关系好的真是没的说。 是啊,确实也好的没得说,萍水相逢而已。 这想法,还只不过是女孩子的一点点虚荣心罢了。 如今社会上有一些人也惯会弄这些伎俩,常有些人在豪华大厦写字楼租房一间,里面桌子板凳新的发亮,墙上挂的全是名人与其合影的照片,他和来访客户长谈起来似乎手能通天,但如今万事俱务只略差那么一点点儿钱,也不太多,七八百万吧。 此时,如果客人聪明点,赶忙借故离去。 可也偏偏有那种袋中颇有些闲钱的二五眼,一会儿的功夫如同被他洗了脑一样甘愿赞助,大笔一挥开出见票兑现的八百万支票一张。可惜后来等过得一阵子客户二次登门拜访时,发现该公司里早已来了若干人正在里面抢板凳夺桌子,哈哈,当日的老板竟然是一巨骗,此时扔下一堆热锅蚂蚁般的客户人影不见,顺便还把自从上班从未发过薪水的苦逼员工扔给了这些讨债的人,自己则不知道钻到哪个耗子洞里去了。 范云和范璐聊着聊着,话题渐渐的引到溜冰上来了,范云放下手中筷子对范璐道:“姐,我其实很想在咱们县城里开个真冰溜冰场,你瞅瞅晚上老广场上那些溜轮滑的孩子,虽说都穿着护膝护肘什么的,可是如果一不小心摔倒在水泥地面上也非蹭破皮不可,如果要是真冰这种略带弹性的地面,肯定就不一样了!” 范璐赞赏的看看他:“好是好,可是建个真冰场地要不少钱呐!如果建在市里面不是更好吗?” 范云道:“那倒是,市里面的客流量可能会比咱这个地方的客流量要大得多。 对了姐,我记得有一次你不是说将来退役了去当溜冰教练的吗?到时候你不想来我们这边开一个溜冰场吗?我觉得这个发展的空间还是挺大的。” 范璐点点头:“我听说你现在不是当城管了吗? 其实在城管队里面上班也挺好的呀,那个都是正式单位来的,福利又好。 现在好多人打破了脑袋都想往企事业单位里面钻,我跟你说现在考个公务员都好难考的,如果说有一个位置的话都是成千个人,争一个名额你知不知道?没有关系的根本都上不去。” 范云点点头,笑道:“那倒是,你说这些我都知道,姐,其实我就是有这个想法而已,你看我就是想做的话我也没本钱啊,是不是? 你让我做生意我也做不了,我哪有钱搞这些东西啊? 如果说开一个溜冰场的话,少说也要几十万吧,几十万的话我一个月工资才几百块钱,存10年都不够啊。” 范璐一笑:“这个倒不是只是说本钱的问题。 关键是,你投资之后你有没有利润?赚能不能盈利? 这个是个问题。 你像咱们这种小县城的话,估计可能不行,不太行,一般家长也舍不得花那么大的钱把孩子送过来学这个东西。 不是说没有啊,有肯定还是有的。 当然,肯定也有一些有钱的那种家庭愿意让孩子来学,但是,咱这儿的大部分家庭估计是不行的,我跟你说,我有些同事也是啊,他们就开溜冰场,但是,开在市里面都亏得一塌糊涂,客流量少,租金又贵,很难维持。” 第276章 姐弟回村 姐弟两个吃完饭。 范璐满足了服务员小妹请求合影的要求。 这个可以有,完全没有问题。 服务员小妹笑得跟一朵花儿似的,站在范璐旁边,看上去,倒是满脸喜感。 照完相后,一个清洁工大姐凑到服务员小妹身边问道:“她是谁?” “你不知道她是谁?”服务员小妹反问道。 清洁工阿姨摇摇头。 服务员小妹看着正推开茶色旋转玻璃门走出咖啡馆的两个背影道:“你还知道个啥? 你知道扎着白丝巾那位是谁吗?” 清洁工阿姨鼓鼓嘴,摇摇头,表示不知道。 “她就是范璐,是咱兴安县走出去的滑冰冠军。” 清洁工阿姨仍是一脸茫然,她只认识钱包中的毛爷爷,服务员小妹见自己是对牛谈琴,懒得搭理她,径自走开了。 范云与范璐出了饭店,来到街上。 范璐看到旁边有一家超市,于是就对范云道:“弟弟,我去买点东西。” 范云点点头:“你去吧,我给你看箱子。” 他明白。 范璐挺长时间没回来了,当然要买东西回家的,这个都是人之常情。 范云将范璐的箱子提到马路边,目送她进了超市。 本来,他还以为范璐会在超市里溜迖一阵子的,没想到,不一会儿,她就从超市出来了。 范璐举着手中的东西笑着对他道:“也不知道买什么东西好,随便买了一些。” 范云看看,见她买了两箱伊利老年高钙奶,一袋冰泉麦片,一盒高级蜂王浆。 于是,他对范璐笑道:“姐,你这可都是买的高级货,不便宜。” 范璐一笑:“没什么,值不了几个钱。” 范云就指着箱子对范璐道:“姐,你看着行李,我也去买点东西。” “嗯,去吧。” 范云走到不远处的一个水果摊上,买了许多水果。 然后,他又跑到另一边卖菜的那儿买了一条鱼、一块肉、一只鸡,两手提溜着回来了。 “姐,我给你和大伯买了点东西……” 范璐看见细心的范云买的这一大堆东西,目光中满是笑意:“哎呦,我应该买点菜的,等下回村真是连菜都没有……忘了这茬。” 范云笑道:“我买也是一样的,走吧,姐。” 走吧。 卖水果的老板似乎认出了范璐,他张着口,呆呆的半天想不起她的名字。 那傻傻的样子,旁边买水果的把袋子里的水果提走了,他可能也不知道了。 后来,他终于想起来了,并脱口而出:“范璐,她是范璐。” 呵呵。 范璐早已和范云已经走的无影无踪了。 姐弟俩搭车一起回村。 当然打的。 范璐有钱。 的士就是比班车快,没多几久,的士司机就一脚刹车,将自己的“老伙计”缓缓停在范璐家的村口上。 她家最好找,村小学向右拐第一家,门口一棵两个人搂不过来的大樟树。 这棵树有点历史了,上面钉着许多钉子,甚至还有一些弹痕。 范云小时候还试图从树里抠出子弹来,可惜,抠来抠去,什么东西他也没抠出来。 姐弟俩下了车,提着东西,范璐走在前面,推门进了院子。 院中。 她爸正手持一把和他年龄差不多大的蔑刀剖竹子,他身旁的地上放了许许多多已经截好的毛竹,一条条摆在那里,旁边放着只编了一半的竹筐,条条长短不齐的蔑片有气无力的支愣着。 范璐看着她爸。 只见。 她爸那只已经裂开了许多血口子,因长年弄这种活计而导致关节粗大的一双手正认真的破着那些竹片子。 他坐在一张小板凳上,在日头地里弯腰低头,小心的做着活计,满头花白的头发,不知道多长时间没洗了,都毡在了一起。 可是。 谁能想到。 就是这么一个貌不惊人普普通通的农民,谁能想到他竟培养出了范璐这么一个优秀的全国冠军女儿呢。 范璐看着她爸,眼睛湿了:“爸,爸!” 范璐爸也听到了脚步声,他抬起头来见是女儿回来了,忙将蔑刀往地下一放,站起身伸伸再也伸不直的腰,嘴唇哆嗦着:“璐璐,你怎么回来了?” “我刚刚比赛完,队里放我几天假,我就回来了。” 范璐深深吸了吸鼻子,将眼窝中的泪珠吸进口中:“说了多少回了,让你不要再编这种玩意儿了,就是不听,没事的时候去学校门口打打牌晒晒太阳不好吗?” 她爸笑着看看女儿搓搓手:“闲不住,我也不想打牌,没事的时候编编筐子篮子打发打发时间,再说了,好歹也是一门手艺不要让它荒废了。” 范云忙着边喊大伯,边将范璐的箱子等东西弄到屋里。 范璐爸朝他点点头,笑了笑,表示打招呼:“范云回来了,今天没上班呀?” “嗯,是的,伯伯。” 范云看了看这个满头花白头发的堂伯,也点了点头。 话说。 范云小时候,堂伯常用竹子编些蚂蚱、蝈蝈笼子什么的给他拿着玩,范云会一直玩得变了形、散了架还舍不得丢。 范云和堂伯感情不错。 范云大声笑着道:“伯伯,现在这种竹筐又涨价了,看来你要收几个徒弟教教了。” “谁学这玩意儿,再过几十年我看这手艺要绝种了。” “那哪能呢,现在全州咸水绍水那边有些加工厂里面大姑娘小伙子都会这个,天天上班干这个呢。” “是嘛?这个我可真不太清楚,哪天有时间去看看。” 范璐爸当年也是靠有这门手艺才娶到媳妇并且有了女儿的,可惜孩子妈早早去了,他辛辛苦苦的把女儿拉扯大,这些年很是吃了些苦头。 终于,女儿大了,不但大了,而且还出息的范氏一族的祖坟上青烟直冒,兴安县几十万人口才出了这一个优秀的姑娘,他骄傲,却又将骄傲深埋在心中,常年累月的操劳给了他一颗谦卑的心,平日里依然不显山不露水的编自己的筐赶自己的集卖货,闹市上谁会知道这个天天摆弄竹子的人竟是冠军的父亲呢? 其实。 这几年女儿给他的钱即使他进了棺材也花不完。 但。 他却是孤独的,他依然整日里和蔑刀竹片作伴,借以消磨漫漫岁月和对女儿不尽的想念。 女儿小时候不懂事不听话了,他有时会急赤白脸的扯过小藤条打她,他毕竟不是妈,不具备女人天生的耐心和韧性!可是,打在女儿身上、疼在他的心中。 有时候女儿可怜巴巴盯着别人家孩子手上的零食舍不得走、有时候女儿被别的孩子欺负了,他的心中又恼又气,恼女儿不懂事、气她不知道躲开保护自己。 记得有一个冬天小小的女儿居然去捡别人家孩子扔下的西瓜皮啃,他把女儿扯过来揍的哇哇大哭后,又买了两三个大西瓜搂回家,让她美美吃了个够。 幸好。 女儿居然也继承了他骨子里隐隐的悍性,并发扬光大,学习又刻苦,性格刚毅的凌雨通过她的不断的努力终于取得了今天骄人的成绩。 范云很识趣,他走了。 他让范璐姐姐有事打电话给自己,他谢绝了堂伯姐姐让他一起吃晚饭的挽留。 范云觉得,他们父女这么长时间没见了,肯定有许多贴心的话要说——范云很善解人意。 范璐把他送到大门口,嘱咐他几句,转身回去和她爸说父女的知心话去了。 范云就走回了自己家里。 到家后。 他爸妈都在家,范云妈见大儿子回来了,忙问道:“你怎么回来了?” “范璐姐姐回来了,我接她回来的。” “是吗?” 范云妈高兴的问儿子有没有邀请姐姐到家中来吃饭,范云于是又把今天的事情复述一遍给她听。 范云妈对老头子道:“璐璐从小没少吃苦,想不到她在你们老范家却是最有出息的一个,也真是难为这个孩子了,小时候瞅着她瘦瘦黄黄的,这几年倒是越变越漂亮,特别是在赛场上时,看着那叫一个美哟。” “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你以为象你一样啊,越变越难看。” 范云爸说了一句极没水平的话,范云妈直接奉承他一句死老东西。 话说死老东西,倒是从来没有嫌弃过半点她的意思,何况谁都或多或少的美过那么几年,想想年轻的时候,年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呢? 大概。 范云妈也忘早已忘了自己年轻时候的样子了吧? 范云今天也没什么重要事情,于是就在家东摸西看,混了半天。 他准备明天早上再回去。 搭第一班车就好了。 晚饭时,范云一边喝汤,一边和他妈聊着天。 也没什么重点,无非就是东一句,西一句的一些琐事。 范云老子不管他娘俩,他的耳朵用来听可以,但是嘴巴却是用来喝酒吃菜的。 他连夹几颗盘中的油炸花生米,撂在口中嚼着,接着抿一口小酒,然后又把盘中那只无人问津的鱼头夹在自己碗中慢慢吃着。 其实。 范云爸喝酒只是个三流的水平,远远未达到最高境界,因为他仍需一口酒一口菜。 而那些真正的酒鬼只需一块咸菜咬咬、一根鸡爪子嚼嚼就能喝得熏熏然的,只见那酒鬼把咸菜鸡爪捏在手中半天抿一下啃一口,然后咕咚一口酒,厉害!酒量好极了,不服不行。 话说。 从前山东临沂府有一个人,有一天他到邻村去看望一位穷亲戚,到那海聊半天后该吃饭了,主人发现家中除了煎饼和半根大葱外绝无他物待客,只好连声道歉并将这根已经吃了两天的唯一下饭菜奉与客人。 访亲者心说我不能真吃他的啊,于是就将半截子大葱卷在煎饼中,边咬煎饼边往下拽,连吃三张煎饼那大葱未动一分一毫,可笑又可叹啊。 客人真是好客人,三张饼下肚,菜仍给主人留着。 范云爸可没那水平,他基本上是借饮酒之名行骗菜吃之实,吃呗!做了就是吃的,吃了不疼瞎了疼。 他现在对其它事情不感兴趣。 特别是。 对征服世界征服女人不感兴趣了,他只想征服桌上的酒杯和瓶中所剩不多的衡水老白干,于是,“吱!”又一口酒吞入肚中。 那辣中带香的液体顺着食道直落入他胃中,随之而来脑袋中那晕晕乎乎的感觉,简直比做神仙还要快乐。 哎! 如今的世界是年轻人的世界,让这些风华正茂的年轻人们骑着骏马挎着长剑去闯荡去征战吧,商场也好官场也罢,世界是属于年轻人的,孩子们,面朝猛烈的暴风骤雨勇敢的迎头而上吧。 冲过去,乌云过后就是骄阳,暴风雨后定是晴天。 吃完饭。 看了会电视。 范云左手抄着牙缸,右手抓着牙刷把子刷开了牙。 电视实在没有什么好看的节目,其实,范云更喜欢看电影,特别是那些大片什么的,他最喜欢了,当然了,如果是战争与科幻类型的更好。 其实。 范云最喜欢的就是这两种。 板凳上。 范云爸鼻子中“唔”了一声,不知什么意思。 范云才不管他爸呢。 他爸“唔”完后,手中的刮胡刀并没有停,继续嚓嚓收割着他颔下荒草一样的胡须。 镜子中那张年轻时光滑细嫩的脸,早已经被岁月磨砺的犹如蓬草窝,一天不刮胡子冒老长。 凌云爸倒是几十年不变的保持着一个好习惯,时不时就想修理他的胡子。 范云看了他爸一眼,觉得莫非老爸是被刮胡刀伤到下巴了? 但是,看他老爸眯着眼睛,一脸享受的样子,似乎又不像。 范云摇摇头,他继续刷牙,直到将口中弄得都是白沫子了,这才含了一口水在嘴里,然后用力漱了漱。 “扑哧”一声吐掉。 范云一边刷牙,一起想姐姐平时不知道要吃多少苦流多少的汗才能取得今天的成就。 她牺牲了和亲人们团聚一起的时间,把自己美好的青春年华挥洒在训练场和赛场上,才有今天的成绩。 正所谓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观众们在欣赏体育健儿赛场上英姿飒爽的节目,为他们优美的动作和优异的成绩大声喝彩时,却很少想到他们是一天又一天流着汗水,一个动作接一个动作坚持不懈训练出来的。 就拿凌雨来说,她要磨烂多少双冰鞋、摔倒在地上多少次才能取得今天来之不易的成绩并站在巅峰之上,那是何等枯燥乏味又漫长的道路啊。 第277章 做梦 范云将牙刷放回原处,躺到了床上。 睡觉。 骑马坐轿,不如睡觉。 睡着睡着,范云居然迷迷糊糊做起了梦。 梦里,他成了一个收破烂的。 范云居然梦见自己来到了一座宝相庄严的宫殿前,收起了破烂。 奇怪。 范云梦见自己正指着地上的一捆废报纸。 他正笑嘻嘻对那两个梳着朝天发髻,唇红齿白的童子道:“小师傅,现在报纸的价格一路下跌,别人收的更便宜,并且还不好卖,这个我也没办法…… 这样好了,称头上我给你们让一些,但是价格上,就不要再占我便宜了。” 他一边说,一边弯下腰去,假装去提那根绳子。 可是。 范云却用手指缝间夹着的一块薄刀片将那绳子割断了,然后他顺手一提,那捆报纸“唰”的一声,散落了一地。 其中。 还有几张脏兮兮的落在了一个童子的花布鞋的缎面上。 那个童子一皱眉头,往后一撤身。 他指着地上散落的那堆报纸,一迭声的对范云道:“卖卖卖,卖给你算了,快点收拾收拾。” 范云嘻嘻一笑,他一边蹲下身子去捆报纸,一边对两个童子道:“请问两位小师傅,你们的宫中还有其它的废品没有? 譬如说……破铜烂铁什么的。” 一个童子咬着红红儿嘴唇儿,转转眼珠子道:“破铜烂铁没有,后院里,帮师傅烧炉子的炭渣倒是堆了一大堆,请问你收吗?” 说完他自己都觉得好笑,“咯咯咯咯”的笑了起来。 可是。 范云却眼前一亮。 范云忙道:“那要麻烦两位小师傅带我进去看看,说不定也能回收不一定。” 他的话倒大出两个小童的意料。 其中一个童子忙将另一个童子拉到一边,两个人小声的嘀嘀咕咕说了一阵子话。 此时,范云也已经捆好了地上那堆散报纸。 二童子对他招招手道:“来吧,我们带你进去看去看,但是你可不要乱跑哦。” “绝对没问题!”范云答应得十分干脆,他脸上的那副郑重其事的表情,看上去就跟如果他进去了,绝对不会乱跑似的。 范云将那捆报纸放在门口一边,又顺手取过一只厚纸壳子,对两个童子道:“好了,走吧!” 两个小童就领他进了遍植奇花异草的宫殿里。 范云跟在两个小童的身后,左看右看。 呀! 他觉得自己简直再多两只眼睛也不够使啊。 只见正红朱漆大门顶端悬着一块匾额,上面龙飞凤舞地题着三个大字‘兜率宫’。 前面正是九重台阶上金碧辉煌的大雄宝殿。殿高数丈米,飞檐挂有金铃;微风拂过,“丁丁冬冬“直响。 一个个琉璃瓦顶,在阳光辉映下,恰似一座金色的岛屿。 转过大殿。 往后走走。 红墙绿瓦的墙边栽了果树,结满累累果实,树下还栽有许多奇花异草,透着一阵阵奇特的芳香。 再往前走走。 过了一个月亮形的宣花拱门,就进入了后面的小跨院里,左右各有三间琉璃瓦房,正是两个童子睡觉的地方。 大殿的后门,也通这个小院,数条青石板路,通向小院的各处。 范云的眼睛没有闲着,东瞅西看。 范云认为,这里一定是神仙洞府。 他觉得,别说是那些树上挂着青红相间半熟的仙果了,就是那些仙草都有起死回生的效力。 想当年白娘子与许仙拍拖的时候,许仙出了意外要挂了的时候,白娘子正是去南极仙翁那里盗来仙草,才救活许仙的。 两个小童一直将他领到这个跨院中的最里面角落处。 这儿确实有一堆炉渣。 但是。 这一堆炉渣却不是人间那种黄色或黑色的,这堆炉渣却是闪着霞彩的那种,看上去似乎还一副热气腾腾的模样。 一个童子对他道:“喂!你看看,这些就是炉渣了,你看看有什么用没有。” 范云用称杆包铁的那头戳了戳地上的炉渣,还好,幸亏是凉的。 他随手捡起一块鸡蛋大小的在手中掂了掂,嘿!别说,那块小小的炉渣就跟一枚铁蛋般,份量还真不轻。 范云将那块炉渣反复观看,并看不出什么所以然来。 另一个童子道:“怎么样?这些东西能卖钱吗?” 范云摸了摸后脑凡,悠悠道:“现在还不清楚,等我拿一些回去,验过成分之后才能确定这些个炉渣值不值钱。” 童子道:“你拿吧,随便拿,这玩意已经堆在这里好久了。” 范云用手中那只厚纸壳子,从地上捡了一些炉渣包了起来,他拱着手对两个童子道:“明天我再来,告诉你们这些东西能不能卖钱。” 范云问童子:“你们这里,平时炼丹烧过后的炉渣多不多?” 其中一童子先是看了看那堆炉渣,又手指着那道:“也不算多,你看那堆炉渣,已经攒了好些年了,就攒了那么一点儿。 其实,我们本来是不能卖的,因为这些东西师父并没有交待我们去处理。” 范云听他的口气,似乎是想耸地起价,他倒装着一副蛮不在乎的模样道:“像这种烧过的残渣东西,已经没什么大用了,我也无非是想买了,垫一垫我家里的那个小院子罢了。 但是,既然我答应了两个小师傅,那么明天我一定来告诉你们,但是,我现在却不能保证你们,这个东西有人收购的哦!” 听他这么一说,两个童子对望了一眼,脸上似乎有失望之色,他们异口同声道:“好吧!不拘多少价钱,明天你再来一趟好了,如果能收的话,就帮我们收了算了。” 范云心中暗暗好笑,口中却满口答应着:“好好好,行行行。” 其实。 他刚才已经在心中揣测过了,这些炉渣看上去虽然都是些废料,但是,捧在手中之时,范云却感觉到它们的份量并不轻。 像这种东西,按理说绝对不会是那些普通的煤灰什么的玩意儿,成份十分可疑。 范云决定将那个硬纸壳子中的炉渣拿到铁匠那里,让他看一看这些东西倒底还有没有利用价值,再看看他收不收。 铁匠? 哈哈。 范云做个梦,什么事情都安排行明明白白白。 他跟在两个童子的身后,又由后院来到了前面的大殿处,范云很想到那个大殿里面去看看是一个什么样子的。 如果可以偷到几粒仙丹的话,就更好了。 到时候给唐若吃一颗,再给家里人一人一颗,剩下的……他决定暂时不予考虑。 但是。 其中一个童子拒绝了他的要求,并沉着脸道:“大殿之内闲人不得擅入,如果我们让你进去,被师父回来知道了的话,他一定会重重责罚我们的。” 另一个童子更直接,黑着一张小脸毫不客气的对范云下了逐客令:“走走走,快点出吧,等一下师父就回来了,快……” 范云觉得他们的理由不够真诚,心想我又不是真的偷你们的东西,至于这样吗? 他心中是这样想,脸上却赔着老大的一个笑脸:“好好好,不让我我就不看,现在马上出去。” 他将那个纸壳子紧紧抓在手中,沿着青石板路走出了宫门。 两个小童子“吱吱嘎嘎”的把朱红漆的宫门关上了,临关拢时还冲范云扬了扬手:“快走吧,快走。” 范云心想我这是正当做生意的,又不是贼。 至于嘛? 他将装着炉渣的纸壳子放进了前几天买的一辆二手推车里,然后又把那捆废报纸也放了进去压在上面。 他一边推着车转悠着,一边时不时用大喇叭吆喝着:“收破烂来,破铜烂铁,古董旧货,报纸书籍什么都拿来卖哎——收破烂来……” 一边吆喝,一边从巷子里往巷子里往某一个铁匠铺里走。 但是。 当范云走到打铁铺时。 范云又感觉打铁铺那个老板一脸的奸滑,不是个什么好东西。 他推着车子一直来到了打铁铺。 打铁铺老板正赤着上身,左手用铁钳夹着一块烧得通红的铁,右手抡着一柄大锤在砧子上猛砸着。 只见他腰中围着一块已被火星灼烧的千疮百孔的虎皮围裙,身体稍向前倾,右臂握锤从身体右前向上抬起一百八十度,而后,肩关节与肘关节、腕关节协调一致向下用力,手中铁锤的重心正好落在他夹着的那块铁上。 “叮叮当当”,火花四溅,响个不停。 范云将推车停在旁边,他走到打铁铺老板面前,笑着跟他点点头,然后顺手从墙边拎起一柄长柄大锤,朝手心中“噗”的一声吐了口涶沫,轮起大锤帮他砸起来。 有了他的帮忙,打铁铺老板就轻松多了,范云双臂用力,一阵锤轮过之后,额头见汗,那块铁也被捶得初具刀形了。 床上。 范云的手握得紧紧的。 完全沉醉梦境。 打铁铺将那块已经黑下去的铁丢进了旁边的水池子里。 “哧”,咕噜咕噜!池水响动,一股白气从水池中升起。 范云心想,以前的时候,常常看那些电视上的革命先辈被坏人抓了,就用这种烧红的烙铁烙。 那些坏人简直就是一群畜生,丝毫没有人性。 打铁铺老板将手中的锤子放了下来,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冲范云笑着点了点头:“老弟,今天收到什么破铜烂铁了?” 范云笑道:“也没什么,今天收了一点这种东西,给你看看有什么用没有。” 说着,他走到推车前,将装在纸壳子里的那几块炉渣捧了出来。 打铁铺老板看到那几块炉渣,伸手拿了一块反复看了一阵子,他的眼前一亮:“好东西,好东西呀,老弟,这东西从哪弄来的?” 范云讪讪笑道:“收的,在外面收的,你看看这个值多少钱一斤?” 打铁铺老板将那块炉渣又放回范云的手中:“这个东西好是好,可惜太少了,如果数量多的话,我倒是可以给你这个数来收,可是……” 他一边说,一边对范云伸出了两根手指来。 范云忙道:“那是多少钱?” 在范云心中,那两根手指也就是两元一斤,难不成还是二十元吗? 打铁铺老板重又掂起一块炉渣,仔细看了看:“如果多的话,我可以给你两百元一斤。” “什么?” 范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的嘴巴简直惊得合不拢了。 打铁铺老板看他的表情,以为他嫌少。 打铁铺老板口中诺诺了一阵子,又想了一阵子,似乎是下了一个极大的决心对范云道:“这样好了,如果重量在一百斤以下,两百二十元一斤收你的好了,如果重量在一百斤以上,给你两百三十元一什,如果超过一千斤,算你两百五十元一斤。” 范云被惊呆了。 他心想:“我滴个乖乖,那个的院子里面,那一堆炉渣少说也得有千把斤,如果全部拉来的话,那不就发了。奇怪,这么多年了,为什么两个童子不直接卖给打铁铺老板呢?” 不过。 现在他并不想过多的纠结那些事情了。他现在盘算的是明天怎么样去把那堆炉渣全部弄出来。 嗯! 看来还要去哪里借一辆大车来才行。 一车搞定。 不然的话,用自己的这个小推车也行,那就得多跑几趟了,力气算什么,就算全部用完了,晚上睡上一觉就又回来了。 范云越盘算心中越美,但是他的脸上却没有透出一点点高兴的模样,反而哭丧着脸对打铁铺老板道:“这个东西极难弄到,好歹也要再加多一点钱。” 打铁铺老板摇一摇头:“那不行,我报的价格都是极公道的,绝不议价,但是,货不怕多,一概现金效易。” 范云在肚子里把打铁铺老板好一阵骂:“p的,你这个顽固份子做生意简直就是个死脑筋,一点也不知道灵活变通,妈的,看老子以后发了大财,连你的打铁铺子都给你买来了,你给老子卷铺盖滚蛋。” 床上,范云动了动。 他的拳头握得紧紧的,仿佛握着什么舍不得放的东西。 如果要是有人看到了他现在的表情,一定会哑然失笑。 第278章 悠长的梦境 范云翻了个身。 他的梦又做到了另一个地方。 仿佛。 他来到了一个很陌生的地方。 这里…… 残墙。 断瓦。 废弃的庭院。 一幅硕大的蛛网在阳光下闪烁,蛛丝晶莹剔透,一端粘在断墙的高处,另一头挂在一株儿臂粗细的杜鹃枝上。 花香阵阵,蛛网微颤。 却是颇有几分山河仍依旧,城春草木深的凄凉。 一只细腰蜜蜂从断墙外闻到了隔墙而出的花香,“嗡嗡嗡”叫着,从墙外赶着飞来。 它只闻到了杜鹃花开时发出的阵阵甜香,却没有注意到天罗地网般密布的蛛丝,迎着蛛网一头撞了上去。 挣扎。蛛网剧烈颤动。 一只碗口大小,通体黝黑布满针一样绒毛的蜘蛛从树叶后面爬了出来,它已经看到了那只自投罗网的不幸蜜蜂。 它那黑洞洞的大口张了张,飞快的朝蜜蜂爬了过来,两只又粗又硬的前足,已经伸向了猎物。 蜜蜂必死无疑。 “呔!你这怪物,看法器!”范云大声喊道。 只见他那双灵活至极、黑白分明的眼珠骨碌碌转了一下,随即从腰间摘下一只白皮葫芦,葫芦底冲上,拧开葫嘴对着那只蜘蛛,口中念念有词:“急急如律……收!” 那只前爪已经搭上蜜蜂的蜘蛛,身子在蛛网上一阵痉挛,猛的翻了一个身,随即所有的爪子与身体缩成一团,越收越小,最后“嗖”的一下被收入葫芦之中。 “范云……住手!” “师父,它已经被我收入葫芦里了!” “唉!你这……” “师父,你看这只蜜蜂多可怜,它刚刚从墙外飞来,想飞到那棵杜鹃花上采蜜,可是,却被这讨厌的蜘蛛网给缚住。如果我不救它,那它岂不是要被蜘蛛给吃掉了么?” “可是徒弟,今日你救蜜蜂,收蜘蛛,固然是侠义心肠。可是你想想,如果那只蜘蛛不设网捕食,它又会不会被饿死呢?” “这……师父,我只是看蜜蜂可怜,并没有想那么多!” “我们丹阳派修五雷正法,却邪求真,降妖除魔,但也最重天道循环,生养不息,这点,一定要切记!” “是!师父,徒儿谨记。” “好孩子,走吧!” 古道西风,小桥流水,一老一少的身影在夕阳下的山路上被拉得又细又长。 天色一点点暗了下去。 月摇星斜。 一座废弃的山神庙前,范云看着虚掩的庙门,停下了脚步:“师父,今天晚上,我们是不是就在这里歇息?” 那个老道士捋了捋颔下花白的胡须,对着范云点点头:“嗯,此处距丹阳城尚远,前后皆无人家,也只好在此将息一晚了。” 借着火折子的光亮,可以看到山神庙里多年未受香火的尊神东倒西歪,已经脏的看不清本来面目,小小殿中到处是鸟粪曽溺,范云皱皱眉头:“师父,这个庙里好脏啊!” “出外之人,能有片瓦遮身,已经很不错了,徒儿,待会我在门口,你睡在里面。” “是!师父。” 师徒二人折了一些树枝,又扯来一些野草,将山神庙的厅里打扫出一小块干净的地方,然后才将树叶野草铺了上去。 “……师父,再给我讲一讲你以前降妖除魔的故事,好吗?” “嗯!孩子……以前,我也和你这么小,天天跟着我的师父、你的师公吴越在江湖上行走。记得有一年,苏州府府尹苏大人家的千金苏小姐被一只蛇妖迷魅,重病在床,奄奄一息,我师父就带着我上门除妖。那只妖道行非浅……嘘,有东西过路!” 范云长长出了口气。 老道捺了捺范云肩头,示意他不要出声,他轻轻从腰间摘下了一只葫芦。 狂风起处,庙门突然“吱扭扭”大开。 一阵令人作呕的骚臭之气,一下子扑入庙中,借着门外淡淡的星月之光,范云看到一只人身狐首的怪物立在门口,不停的用鼻子嗅着庙中:“吸……吸吸。” 那个怪物一下子看到了从地上站起来的老道与范云。 也看到了范云手中的葫芦。 它似乎有些惊惧,但更多的却又似心有不甘,只见它一伸毛茸茸的爪子,亮出了一截发着莹莹绿光的腿骨。 人的小腿骨。 此时。 老道已经将葫芦对准那只狐妖倒倾,口中不住催动真言咒语,只见葫芦嘴处光芒大作,发出一片极盛的青气,将那只狐妖全身罩住。 此时。 狐妖的双眼之中突然喷出两道血雾,只见它高举着手中的骨棒,血雾凝而成滴,一粒粒渗进那截腿骨之中。腿骨发出的莹莹绿光在刹那间光华大盛,映得那狐妖一张毛茸茸的面孔诡异无比。 绿光不住的向老道葫芦发出的青气压来。 范云右手紧紧握着他那一只白皮葫芦,手心中全是汗水。 老道面色凝重,不停催动掌中葫芦的青气,与那狐妖的绿气紧紧胶着在一起。 那只狐妖突然口一张,吐出一粒同样碧绿的舍利内丹,朝老道劈面打来。 旁边。 范云看见老道势急,赶紧竖起自己的白皮葫芦,葫芦嘴对准狐妖那株内丹,催动咒语。 内丹被范云引得定在当空。 那只狐妖口中“咦”了一声。 老道趁此空当,咬破左手中指,凌空画了一道血符,附在青气之上,朝着狐妖直压过去。 青光大作。 狐妖眼中已满是惧意。它将手中骨棒及被范云定住的舍利一收,欲待逃走。 可惜太迟。 老道手中葫芦发出的青光如影随形,已将它死死的罩在了当地,寸步难移。 此时它已大惧,忽然口出人言:“师傅,手下开恩,请饶弟子一命!” 老道并不答话,继续催动咒语,那只狐妖被青光所拘,一边“吱吱”哀嚎,一边渐渐矮了下去,越缩越小,直至缩成一粒绿丸,“嗖”的一声被吸进了葫芦里。 范云看着老道,十分敬佩的道:“师父,您的法力真厉害,只是师父,这只狐妖已经求饶,为何师父还要将它收拘?” “你看到这只狐妖手中的骨棒没有?” “嗯!弟子看见了,师父。” “那只骨棒已经被它由白骨炼得晶莹如玉,可知,素日里它一定害人无数。今日如果不是我的法力略胜于它,再加上有你在一旁策应,恐怕连我也不免会受其害。所以,像这种妖兽,断断不可饶恕!” “是,师父,徒儿记下了。” 老道看看范云,他伸手将自己的葫芦悬于腰间,拍了拍范云的肩头道:“徒儿,无事便好。” 老道立在山神庙门口,他看着庙门外,通往丹阳城的路,皱着眉头沉吟不语。 “师父,你在看什么?” “丹阳城上空妖气弥漫,城中必有非常之事!” 范云手搭凉棚,往丹阳城方向看了看:“师父,我怎么看不到妖气?” “你法力尚浅,自然是看不出,过来,我给你开一次天眼,你就可以看到了。” 范云赶忙走到老道身边。 “闭眼。” 范云把眼闭上。 老道右手掐指成诀,食指与中指紧紧并住,左手从随身背着的一只大口袋中摸出些许朱砂,用右手两指点了,然后念动咒语:“……如意空明……天眼开!” 老道将两指在范云的双眼之上各擦一次:“嗯!好了,可以睁开眼了,如今你再看看丹阳城!” 范云睁开眼,顺着庙门前的山路,往丹阳城方向看去。只见丹阳城城中偏东方向的上空,有一大片乌云般的黑气,不住的翻滚,一会形如罗刹梳头,一会又似山峭探路,范云不由叫道:“师父……” “徒弟,看到了么?” 范云点点头:“嗯!师父,我看到了,丹阳城上空有一团黑气,样子奇形怪状,看上去很是可怖。” 老道面色凝重:“不错,只是尚不知道是何物在丹阳城兴妖作怪……走吧,我们不在这歇了,且先到城中去。” 师徒二人将山神庙的庙门掩了,起身前往丹阳。 走在前面。 走了不甚远的路,范云突然看到前面路旁的沟中,有两条野狗在拼命撕扯着什么。他紧跑两步过去:“咦!真恶心。” 原来,沟中那两条野狗正在撕扯一具男尸。 那两条畜牲听到范云的脚步声,也不害怕,反倒张开血淋淋的嘴巴,露出满口白森森的犬齿,弓腰低头,喉咙中低声咆哮起来, “呜……呜呜!” 范云从腰间取下白皮葫芦,对准那两只野狗打开葫芦嘴,他念动咒语:“急急如律……收!” 只见那两只野狗“呜呜”各咆哮一声,不但没有被收进葫芦里,反而从沟中窜了上来,直冲着范云扑来。 范云扭头就跑:“师父……师父!” 老道看着他,微微一笑,他取出自己的葫芦,将那两条马上就要咬到范云屁股的野狗罩住:“徒儿,你这样收妖的方法不对!” “为什么?我用的方法跟收那只蜘蛛时一模一样啊!” “你此时功力尚浅,意念只可专一,而不能一而二,二而四,如此推演。要知道无论何事,专则精、散则败,譬如昨晚,你用葫芦定住了狐妖内丹,就是因为一个专字。另外,练武与学法也都讲究循序渐进,水到渠成,万万心急不得!” 范云点点头:“是,师父,徒弟知道了。” “嗯,如今这两条恶犬已被我罩住,你且逐条收去。” 范云又举起手中的白皮葫芦,对准其中的一条野狗,念动咒语,只见那条野狗一阵哀嚎,在地上越缩越小,“嗖”的一声被范云收进葫芦里。 如法泡制,第二条也一样。 范云高兴的举着葫芦对老道道:“师父,成功了……成功了。” 老道捋着胡须,看着兴高彩烈的范云,吟吟含笑。 范云把葫芦收回来,在眼前摇了摇,他眨着眼睛问老道:“师父,这小小的葫芦为什么会这么厉害?还有,为什么那两条野狗装进葫芦里,我却一点也感觉不到葫芦的加重?” “问的好,徒儿,其实,厉害的并不是你手中的葫芦,而是我道家的无上妙法,你已习得炼妖之法,亦能掐诀念咒,且已做到了物随其主,所以,你手中的葫芦已是一件小小的如意法宝。” “哦!师父,原来是这样。” “孩子,如今你再看一看手中的葫芦,与当初乍得之时可有什么不同之处?” 范云将白皮葫芦反复看了几遍:“师父,似乎葫芦的颜色已经不似一开始那么白了,可能是成天挂在腰上,脏了吧!师父,你说用不用到河边去洗一洗?” 老道哈哈一笑:“傻孩子,咱们的法宝哪里是河水能洗的。其实我与你一样,初学道时所得的葫芦,也是白皮葫芦,可是你现在看看我这个!” 老道将自己的葫芦递到范云面前。 “师父,你的葫芦我早看过无数遍了,青色的嘛!”范云抿嘴道。 “可它最初跟着我时,也和你的一样是只白皮葫芦!” “那为什么现在它却变成现在这种颜色了?”范云的好奇心上来了。 “我这只葫芦收妖无数,自然颜色与你的那只不同。” 老道又道:“我们道家,有五时七验证,分合五行与天罡北斗之数,你我所习收妖之术亦同理。每过一验证,葫芦就会变色,据说,共有红橙黄绿青蓝紫七色。” 范云看着老道的葫芦,一迭声的问道:“师父,你的葫芦现在已经是青色,那什么时候才会变成绿色呢?” “为师亦不知,其实,我宁愿它色如当初白皮时,只是如今天下间多妖魔精怪害人,所谓人有人道,魔有魔道,神亦有神道,既然魔道不能安份,那你我习术之人就只有挺身而出,除魔卫道!” 范云将脑袋瓜点得跟鸡啄米一般。 老道看着沟中那具男尸,叹了一口气:“如今这世道,难道死人亦不能入土为安么?” 他立在那具已经被野狗撕扯至血肉模糊的死尸前,微敛双目,为他念了一段往生咒,然后从沟上推了一些土下去,为尸身上覆了薄薄的一层。 “走吧,徒弟。” 范云依旧在前,频频向后招手:“师父,你快一些啊!” 呵呵。 其实,他现在正在床上踢腿划拳呢。 真是梦到极处,接近真实。 第279章 梦里梦外 老道看着走在前面的范云,微微笑着摇了摇头。 范云一个没留意脚下,不知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他连忙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随手拍了拍身上的土。 可是! 此时若看床上。 范云的牙齿已经咬得咯咯响了。 他已沉?在深深的梦里。 梦里。 范云忽然发现,前面通往丹阳的路,不见了。 范云左右看看。 往前走走。 他惊奇的发现,自己似乎到了杨柳依依的苏堤之上。左面临近湖面之处是一排枝叶嫩绿的杨柳,细长的叶子闪着银光,一阵微风吹过,每一片都“沙沙”响着;右面却是一大片盛开的桃花,粉红似火,灼灼其华! 范云走至湖边,弯下腰去,湖水清澈如镜。他看见自己的影子随着湖水荡起的波纹,不断摇动,聚拢又粉碎。 他蹲下身去,试图掬起一捧湖水浇在脸上。 范云的手又停住了,他忽然发现水中似乎有一个人影在对自己招手,朦朦胧胧。 他拼命睁大眼睛,想看得清楚一些,渐渐的,那个人的影子开始变得清晰,他霍然发现,那人竟是李阳。 她那美丽的脸庞上带着微笑,慢慢向杜喜伸出了双手,口中似乎在说着:“跟我来……跟我来。” 她的目光是那么的温柔,带着不尽的千言万语,以及久违不见的叮咛与问候。 李阳的唇微微动着,带着某种神奇的召唤。 杜喜不由自主的将双手朝她伸了过去,他喃喃的道:“李阳,李阳……” 突然!一阵风来,水面上那个人影又变了,圆圆的脸蛋如一只让人禁不住直欲咬上一口的红苹果,大大的眼睛扑扇着长长的睫毛,不是余丽拿,又是何人? 余丽拿对他伸出一双白白嫩嫩的手,笑嘻嘻看着他:“来,抱抱……” 范云情不自禁将手向余丽拿递过去,口中喃喃道:“你……” 跟在范云身后不远的老道走着走着,抬头看眼前突然没有了范云的身影,素日里不知走过多少遍的那条丹阳官道,也已消失不见,他左右看看,口诵咒语:“破障法!” “哼!花妖树魅!” 只见丹阳官道的右侧,两块峥嵘大石中间,闪出一条窄窄的小路,一团粉红色的迷雾中,范云全身已被无数桃枝柳条紧紧缠住,他正伸着双手,对着一棵一人多高的小小桃树喃喃自语。 “不好,桃花瘴!” 老道从背后口袋中摸出一把青盐,“五雷辟邪、天道伏魔……着!” 青盐散成一片,打在范云两旁的桃枝柳条之上,那些如触手般扭曲,缠在范云身上的枝条,如同被兽夹擒住的小兽一般,发出“吱吱吱吱”的凄厉嘶叫声,急速往树干收去,有一些收势略缓的,被青盐击中后,立呈焦枯之状。 有几粒青盐落在那两块峥嵘大石上,随着“嗤嗤”一阵白烟升起,大石上居然缓缓渗出暗红色的血来。 此时,一株三人合围也抱不过来的粗大老柳,树根如同生了脚一般,从范云面前瞬间移至他的背后,无数枝条垂下来,几成遮天之势,挡住了老道。 “柳鬼移位!” 老道伸手从背后拔出一柄隐隐似有青气吞吐的长剑,对着面前无数碧绿的柳枝柳叶,大喝一声:“开!” 枝叶散落一地。 布得密不透风的柳枝,瞬间被徐钰斩出一条宽大的裂隙。 似有风来。 裂隙才现,旋即又无数细密的柳条补上,同时,还有二三十条形如人臂一般柔软、灵活至极的柳枝从不同方位向老道伸来,直拟要将他全身缠住。 老道手掐剑决,毫不留情,对准向自己全身缠来的那些柳枝斩去。 “嗤嗤”连声,那些伸来的人臂形柳枝被老道一剑斩断,落地之后,如同被利刃削了头的蛇身一般,在地上一阵扭动痉挛,随即焦枯。 断处渗出惨绿色浆水,腥臭扑鼻,几不可闻。 老道朗声喝道:“妖孽,我们无冤无仇,你又为何设瘴迷我弟子?似你这般赌命阻我,难道竟毫不吝惜你这些树子树孙的性命吗?” 老道话音刚落,只听得一声响亮,那棵老柳突然不见,一个白面书生从刚才柳树所立之处走了出来。 他手持一把乌金柄的小叶香檀木折扇,一双碧绿妖魅的眸子紧紧盯着徐钰:“杂毛,何必多言,所谓正邪不两立,你我本就势如水火。如今天下大变,主妖王出!自古江山各主五百年,此时正该我魔道长,你人道消时,你又为何要逆天行事?” 老道一阵哈哈大笑。 “连你也知道正邪不两立!遥想当初,女娲娘娘炼五色石补天,又捏土成人,她降下谕旨,从此以后,魔道尽往洪荒之地,而这中州大地,则留给凡人垦荒囤聚,繁衍生息。原本大家各安天命,井水不犯河水,为何近来尔等却频频籍术滋事,兴妖作怪呢?” “天下有能者居之,凭什么就说一定要是你们这些凡人的,真真是可笑至极!” “既然如此,好良言难劝该死的鬼!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多说无益。我乃玄门弟子,既修斩妖除魔之术,自当除魔卫道!” “尔若求死,莫怪我无情!” 老道伸手从腰间取出他那只青皮葫芦,揭开葫芦嘴念动咒语,葫芦嘴发出一片青气,登时将那个书生全身罩住。 那个书生“唰”的一声打开折扇,五指扣住扇面对准老道,只见每一根扇骨,俱发出耀眼夺目的蓝光,潮水一般的蓝光向着老道的葫芦,倒卷过来。 两道光芒紧紧缠在一起,不相上下。 老道右手握住葫芦,左手默默掐了一个五雷诀,他趁那柳精正全神贯注与自己斗法之时,突然手一扬,只听“轰”的一声巨响,那个书生的胸口被老道打穿了一个碗口般的洞。 惨绿色的血瞬间流了下来。 那书生似乎没有料到老道有如此法力,突然,他的脸上绿气转暗,紫光又盛,胸口处的伤口也极速愈合。 “杂毛……算你狠!咱们走着瞧……” 他的扇上蓝光已化作阵阵紫光,刹那间盛极,逼得老道青气一缓。 书生瞬间不见! 范云如同大梦初醒般看着老道:“师父……” 一句话未说完,他的身子已经软绵绵的倒了下去。 老道上前一步,扶住范云,伸手从大口袋中摸出一粒红色丸药,捏开范云的嘴,喂了进去。 他又取过水袋,连着喂了范云几口水,一边喂一边用手摩挲着范云的肚脐。 片刻之后,范云的腹中发出一阵“叽里咕噜”的叫声,悠悠醒来。 老道把他从怀中放下来扶起:“好了,没事了。” 范云看着老道,一阵迷糊,他尚不知刚才发生了何事。 老道指着重又现出的丹阳官道两旁,那几株花开灼灼的桃花对范云道:“徒儿,收了这几只桃精!” 范云摸摸后脑勺:“是!师父。” 他将白皮葫芦对准最矮的那一棵桃树,默诵口诀:“收!” 那棵桃树,满树花朵瞬间枯萎凋零,花瓣落了一地。桃枝变幻,似成人形,有嘴有目,且口中连连向范云哀告求饶。 范云将白皮葫芦又收了回来:“师父,还是饶了它吧!” 老道似乎是知道他瘴毒刚解,眼障才除,此时道心尚不定,于是手中掐个咒决,发一个掌心雷,“轰”的一声击在那棵桃树上。 桃树瞬间变得扭曲,张牙舞爪,看上去不但丑陋不堪,而且邪恶无比,直向范云扑来。 老道喝道:“徒儿,炼妖!” “是!师父。” 范云重又将葫芦对准那只桃精,葫芦嘴发出一片白光,将它牢牢罩在原地。一阵“啾啾”的哀声之后,桃精被收入白皮葫芦中。 一只、两只……一共收了五只桃精。 老道手捻胡须,看着前面的丹阳官道,半晌无言。 范云轻轻扯了扯他的衣袖:“师父,你怎么了?” “唉! 自从五年前,我离开丹阳城后,今日方回。可是你看,在这青天白日之下,不仅丹阳城上空有妖云弥漫,就连官道上竟也有桃精柳怪大白天出没,设瘴害人,几乎毫不避忌!像这种情况,实在异于寻常啊!” “师父,你是说……” “丹阳城中,一定有非常之事,徒儿,凡事一定要多加小心。” “是!师父,徒儿谨记。” 丹阳城西门。 远远的,范云一眼就看到了高高的灰砖城墙上,那弧形拱门上方大大的三个字:丹阳城。 他高兴的对老道道:“师父,丹阳城到了。” 老道点点头:“嗯,走吧!” 可是,当范云与老道走到城门下时,却发现半掩半开的城门,朱漆斑驳,铜环起锈,门口空空荡荡,连一个行人也没有。而且,非但没有行人,就连往常守门的军士也不见一名。 范云看着城门两侧足足齐腰身的荒草,再看看空无一人的城关,心中十分诧异。 “师父,这里怎么连个人都没有啊?”范云问道。 老道点点头:“嗯,如此看来,丹阳城内,必有异事!” 师徒二人正说话间,突然从城门内右侧,平地卷起一股旋风,那股旋风“呼呼”作响,将地上的沙石一路扬起,从城中直撞出来。转眼就来到二人身边。 老道左手食中二指掐一个“定”字诀:“住!” 那股旋风在范云面前不足三步处猛然收住,不再向前,只在原地滴溜溜转个不停,将尘土与枯枝败叶扬得满天皆是。 老道又诵一诀:“现!” 风头从半空按将下来,越转越小,越转越急,最后,猛的一收,一个青面獠牙的小鬼出现在范云与老道面前。 “法师,您老人家无端将我拘住,所为何故?”那个青面小鬼哑声对二人道。 它突然开口,倒把范云吓了一跳。 “日里鬼,你匆匆忙忙从城中出来,要去往何处?”老道指着那个小鬼点名唤道。 “回法师,小鬼欲往去城西。” “去城西所为何事?” “回法师,奉丹阳城中独眼鬼王之命,去请城西十里坡的柳公子!” 范云心中极为诧异。 虽说化外之人四海为家,可是丹阳城乃是自己这一支丹阳道派所在之地,多年来一直祥和安泰,百姓乐业,可以说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他在丹阳城少说也住了二十几年,可是,却从未听说城中有一个什么独眼鬼王。 一别五年,难道已是沧海桑田? 老道又问道:“我在极远处就已看到丹阳城上空妖云弥漫,所为何故?” 那个青面小鬼“哼哼”连声:“法师,半月前,城中来了一个法力高强的怪物,连独眼鬼王也不是他的对手,所以鬼王遣我去搬兵相助!” “什么怪物?” “这个……禀法师,小鬼本领低微,著实不知!” “那么,丹阳城的居民呢?为何这城西车马人役出入之处,如今竟然连一个人影都看不到?” “禀法师,丹阳城于一年之前遭遇百年不遇的时疫,居民径相传染,死者不计其数,一时之间人心惶惶,举家往相邻郡县搬迁,投亲靠友者甚众。当时,就连朝廷派来的医官也死了十几名,并且,此疫愈演愈烈,直有向周边郡县蔓延之势。最后,朝廷派来兵将,把全城封住,一切人等不准外出,任其自生自灭。不到半年,城中就已十室九空,死的七七八八了,此时,朝廷才将兵士撤走……直至今日,丹阳城侥幸未死者已不足两百口人,俱是老弱病残,苟延残喘等死之人。” “什么?”老道颔下的胡子一根根都撅起来了。 “你说的可是真的?” “禀法师,千真万确,小鬼不敢撒谎!” 老道知道日里鬼所言,绝对句句属实,他默念一个“解”字诀,将拘在原地的青面小鬼放了开来:“去吧!只是,那书生……” 他的话才说半截,得遇重释的青面小鬼已经扯开了旋风,“呜呜”作响直往范云与老道来时之路径直转去,飞沙走石,须臾不见。 范云看看老道。 老道与小鬼的对话,范云听的一清二楚,他伸出手牵住自己的师父:“师父……” “唉!……徒弟,你跟紧我,一定莫乱跑,走吧!” 第280章 范云感冒发烧了 进得城来,满目凄凉。 空荡荡的丹阳大街两旁处处闭户,家家关门。千家无人门遗矢,万户凋敝鬼咏歌。 只见老道那张饱经风霜之脸满面凝重,边走边摇头叹息:“唉!孰料这丹阳城,今日竟如此破败不堪,不知师弟他……” “喵呜……”,一只野猫口叼一只寸许长的瘦鼠,从旁边柴米菜市路口一下窜了出来,倒把范云吓了一跳。 他紧紧抓着老道。 “师父,这菜市……咦?为何停放了如此多的棺木?” 老道无语。 他亦不知。 两个人沿着菜市右侧径直往里走去。 无法言述的荒凉。 昔日人群拥挤,繁华热闹的诺大一个柴米菜市,不但空无一人,反倒密密麻麻停满了棺椁,俨然已成了一座孤魂无主的义庄所在。 露天的义庄。 范云一路看去,有许多板质稍薄、稍糙的棺椁,因为经不起风吹雨淋,日头暴晒,如今已经裂开,露出了里面的惨色白骨。 再往前走走,地上横七竖八摆着许多朽烂的芦席卷,几乎每张芦席卷都裹有一具血肉全无的森森骸骨,看上去实在令人触目惊心。 “唉!这瘟疫直如此猛烈势急?以至让人都来不及掩埋这些棺椁与尸体。” 老道叹息道。 “徐道长……可是你回来了么?” 菜市的尽头。 一个似乎是从地狱中发出的恐怖声音,从一个看上去黑洞洞的门内传了出来。 老道定晴看去。 范云也看过去,不看则已,一看之下,他的面前霍然出现了一个怪物。 一个烂掉了半张头皮与一只右眼,满脸恶疮不断往外渗着汁水,拄着一根木棍,才能勉强撑住自己,以及那条已经烂掉了的右腿的一个怪物。 一个人。 老道定晴细看:“你是……” 他实在已认不出面前这个人,虽然,此人的声音似还熟悉。 “我是金福……住在你们隔壁的金福啊!” “你是金……金福?卖钱纸香烛的金大郎?” “正是小人,道长。”那个怪物嘶声道。 “记得当年我离开丹阳城时,你不过才二十有二的年纪,可现在……为何竟是这般模样?” “道长……唉,还不是因为你……”那个怪物话只说了一半,却又咽了回去。 老道大奇。 “因为我?为何是因我……我这几年一直在外,并不知道丹阳城竟然沦落至如此境地,不然……” 那个怪物又叹了一阵气。 “唉!道长,有些话我不知道当不当讲……” “什么话你尽管讲,金福,不必顾虑。” “道长,你知不知道,丹阳城之所以沦为今日的境地,全是拜你……拜你那个好师弟所赐。” 老道眉毛都拧起来了:“与他何干?” “此事说来话长……大概一年之前,不知是哪一日,丹阳城中突然来了一个唤作独眼鬼王的恶煞,光天化日之下,毫不避忌在城中行凶作恶,甚至以人为食,一时之间闹得满城风雨,人心惶惶。后来,你师弟奉了丹阳太守之命,就前去降伏那只恶煞,可孰料……” “孰料什么?” “孰料你师弟他,非但并没有斩妖除魔,反倒与那恶煞达成了某些协议。他同那只恶煞沆瀣一气,不知道在城中做了什么手脚,突然之间,丹阳城就暴发了时疫,这时疫来的既猛且凶,针汤皆不可医,凡中疫者,唯有哀哀等死,束手待毙。彼时朝廷震惊,派来军士围城,不许丹阳百姓外出……你看看,短短三两个月,丹阳城就被时疫荼毒的十室九空……道长,你再看看我,我虽然仗着身子粗笨,侥幸未死,却已被弄成这般模样,与死了又有什么分别?” 老道觉得他的话大有蹊跷:“我师弟不是这种人,你们是不是有什么事冤枉于他?” 金福惨然一笑,看上去说不出的难看可怖:“我们冤枉他?他自己都已经亲口承认了,用得着我们冤枉他?道长,所谓人之将死,其鸣也善,像我这般等死之人,还用得着去冤枉他人么?” “什么?” 老道不由大怒:“那你且说,我师弟他现在可还在城里?” “小人不知,小人只知道,城中还余有二百来口人丁,俱是些老弱病残,大难不死之人,如今全部被官府拘束于南城的米库。” 老道点点头:“那你又为何被留在此处?” “我……时疫泛滥之时,我抽签中到了看守义庄一职,就住在了此处,可谁知我命多舛,自己也不幸染上了时疫,没过几日,就成了这般模样。或许因我太过丑陋不堪之故,所以就连那恶煞也不肯将我收去。” 老道叹息一声,他反手从背后口袋中摸出一粒黑色丸药:“金福,此药可解疫毒、痊恶疮。你且服下,虽然已不可恢复你旧日容貌,却也能剔尽你身上的苦楚!” “谢谢道长,谢谢道长!”那怪物谢声不断,接过丸药扔进口中,咽下肚去。 老道转身看看范云:“徒儿……走吧!我们且到南城米仓去看看。” 金福嘶声道:“道长,你……你要心有所备啊,如果那些人恶言恶语加之于你……” “你放心,唯有唾面自干而已。” 范云看看老道:“师父……” “唉!为师本想带你回丹阳好好的住上几年,可谁知道……唉,走吧!先跟为师回我的住处去看一看。” 前面。 凄凉依旧,破败更甚。 老道与金福的住处左右相邻,俱在丹阳大街十字路口不远处,不一会,师徒二人就来到门。 漆落门朽,岌岌将倒。 “师父,这儿就是你家?就是你说的丹阳派?我还以为咱们丹阳派是在一座道观里呢,原来只是这么样简简单单的民居。” “咱们丹阳派不允许广收门徒,所以我的师父当年只收了我与你师叔雷洔两人。我不知道他可曾收徒与否,但为师谨遵师命,只收了你一个徒儿……其实,这也是咱们师徒之间的缘分之故!”范云望着老道:“师父……!” “进去吧!” 院门洞开。 师徒二人来至院中,范云好奇的左看右看,只见不大的庭院里已长满了野草,几无容足之地。东墙处的一个小小井台上,爬满了牵牛花与菟丝子的藤蔓,朵朵五颜六色的小喇叭与金黄色的菟丝间插一起,倒也相映成趣。 左墙下一只看上去呆头呆脑的木桩人,因日日风吹日晒,浑身多有裂痕。 范云喜呼一声:“木头人。” 他抬起右手,便去摇那只木桩人直直的手臂。 “呼!呼呼……” 突然! 那只木桩人原本灰暗的眼珠,一下子有了神采,它的双臂上所有僵直的关节,瞬间也变得极为灵活起来,只见它右手手臂向前一伸一曲,成一环形往回一带,就将范云的腰紧紧箍住,然后左手在下面一扶,竟将范云高高的举了起来。 “小呆,不得无礼!”老道朗声道。 那只木桩人听见老道的声音后,两手掐着范云的腰,将他举在半空。他呆呆的歪着头,一副似有所思的模样,片刻之后,轻轻将范云放了下来。 木桩人拽开脚步,三步两步来到老道面前,只见他手臂一支,伸出一只满是风口裂痕的右手,扯住了老道的衣襟。 看它的姿势,竟似要将老道扯至屋中。 老道轻轻拍了拍那个木桩人的脑袋瓜,与范云跟着它往正屋里走。 范云看着小呆走路时,果然也是一副呆呆的样子,不由笑起来:“小呆,小呆。” 那个木桩人的脑袋突然向后整个转了过来,眼神中竟似带有对范云的嗔怪。 “嘿,小呆。” 再向前。 房门紧闭。两张官府的封条左右交叉贴在门上,上面布满残破的蜘网与一层灰尘,几乎都看不清封条上的字迹。 老道“咦”了一声! 自己数年不在丹阳,丹阳城遭此巨变且不说,如今连自己的房子居然也被官府封了。 所为何故? 老道还未动手,走在前面的小呆突然伸手,“哧哧”数声,将那两张封条撕了下来。 但是! 小呆只是把封条撕开,它的手臂又收了回来,它转过头,看着老道与范云,那双呆呆的眼睛中,竟似有一丝丝的惧意流出来。 老道看着小呆,又看看跟在身旁的范云:“徒弟,你和小呆往后,退到院中去,等下若没我的召唤,不要轻易过来。” “是,师父!” 范云向往退去,退至院中,小呆亦退至他身畔。 老道立在门口,缓缓从背上抽出长剑,又伸咒语,将符纸化在剑锋之上。 说也奇怪,他那柄原本闪烁着淡淡青气的长剑瞬间变得亮了起来,老道继续催动咒语,只见长剑剑尖不住的发出响声,剧烈颤动起来,……越动越快、越动越响。 长剑已发出“哧哧”的剑声,突然,一声龙吟! 老道的长剑猛的将房门击破一个大洞,“嗖”的一声直飞进去。 只听得房中嘶吼突起,传出一阵又一阵听上去不知是人是兽的叫声,继而又是一阵金铁相交的响声。 范云竖着耳朵,听得一清二楚,他的心中十分骇异。 老道面沉似水,脚踏七星,足踢阴阳,身形在门口转个不住。 但他也不进屋,范云凝神仔细看着老道不断游走的身形,不知是为何故。 突然,老道双掌齐出,大喝一声:“破!” 只见两扇房门木屑纷飞,门轴与连楹齐齐折断,“扑通”一声巨响,猛的向内倒去,“呼”的一下,扬起了扑天盖地无数的灰尘。 老道的长剑青气如虹,正在室内与一物紧紧缠斗在一起。 范云远远望去,只见那物状若人形,通体都长满尺许的绿色长毛,头如巴斗,牙齿暴突,眼窝内抠,双臂上各生一只状若鸟趾的利爪,左右分持一对三尺长的月芽护手戈,与老道的长剑斗得难分难解。 老道长剑青气愈来愈盛,不断发出龙吟虎啸,正凌空缓缓向那怪物直压下去。 那怪物手中一对月芽戈发出一阵又一阵的绿光,映得它那一只惊悚可怖的面孔愈发骇人之极。月芽戈左挡右击,直欲冲破老道长剑上渐渐压来的青气。 突然! 绿光暴涨,一声凄厉的嘶叫,那只怪物月芽戈上的绿光已撕破了老道剑气,直向老道的胸口斩来。 范云看到情势危急,大喊:“师父,小心。” 他居然急出了一身汗出来。 忽然。 范云瞬间惊醒了。 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 梦境如此真实。 范云抹了抹头上的汗。 糟糕。 他感觉头有点昏昏沉沉的。 大概,是发烧了。 范云的身体非常好,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感冒发烧的,他这是怎么了? 范云头晕晕乎乎的,他从床上爬了起来,先去上了一下厕所,上完厕所之后,又摸到堂屋里,喝了一点水,范云觉得自己的嘴巴干得很,十分的不舒服,他就想,等到天亮的时候,一定要去拿点药吃才行了。 范云看看手机,已经凌晨五点,他再看看外面,依旧黑乎乎的一片。 再睡。 继续睡。 范云扯了几件衣服压在被子上,缩进了被窝里,继续睡了起来。 睡到他的闹钟响了,他才迷迷糊糊睁开眼。 范云觉得头晕晕乎乎的,他起来打了个电话,告诉老魏自己要请假:“师傅,我可能是感冒发烧了,头晕得很,今天想请个假,明天再回去上班,行不行?” 老魏道:“可以的,那我告诉队里一声,给你请个假,你今天就不要回来上班了,嗯……要不要给你多请几天假?” 范云觉得自己等下去村子里抓点药吃,休息一天应该就可以了,于是对老魏道:“师傅,我请一天假就可以了,其实……也不是什么严重的问题,只不过我现在觉得自己有点发烧罢了,那就麻烦你了,师傅……” 电话那头。 老魏笑道:“没什么,人吃五谷杂粮的,哪有不生病的,你注意休息,那就这样吧。” “嗯,师傅再见。” 范云挂了电话。 他起来后,先是洗了个脸刷了个牙,感觉舒服了许多。 果然。 洗个脸后,人还是清爽一些。 范云推开院门出去。 他妈手里正拿着一把青蒜苗站在院子里择着上面的枯黄叶子,此时见了大儿子往外走,忙问道:“你要去哪里? 等一会儿就吃早饭了。” 范云瓮声瓮气道:“我去卫生室去看一看,我感觉自己可能感冒了。” 他妈忙道:“怎么了? 昨天晚上睡觉冻着了吗?” 范云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反正,现在就感觉头晕晕的,一点也不舒服,然后还有点点鼻塞,我去卫生室看一看,等下就回来。” 他妈点点头:“去吧,这几天感冒的人也挺多的,卫生室里有好几个打针的。” 范云笑道:“我又不用打针,随便买点感冒药吃就可以了。” “去吧,实在不行,打个屁股针也可以的。” 呵呵。 范云妈的话简直就是神预言。 到了卫生室。 范云一量体温,烧到了三十九度二,怪不得他头晕。 他决定接受村子里那几个正在挂吊瓶的老头老太太的意见,打个屁股针。 因为。 那些人生阅历丰富的老头老太太们都说了,打上一针屁股针,比吃药好得更快一些。 打针。 抓药。 范云觉得药水顺着铁头注射进自己屁股后,他的感冒就已经好了三分。 他的心理作用暗示他,只要打了针,吃了药,不用太长时间,他就会好的。 第281章 再睡会 范云回到家里。 他妈看着他,关切地道:“看了医生了吗? 怎么样?” 范云点点头:“我再睡会,妈,你不要吵我啊。” 范云妈忙道:“锅里有煮的汤粉,你去吃一碗,然后再睡。” “嗯。” 范云也确实饿了,于是,就走进厨房。 打开锅一看,米粉还是热的,他就拿碗筷,搞了一点。 连汤带粉吃了一大碗,范云觉得自己还想睡,于是将碗一扔,回到床上,继续睡觉。 不一会。 就又睡着了。 睡着睡着。 他居然又做起了梦。 他仍然跟着那个老道。 “咔咔咔咔……” 范云将床板压得咯吱咯吱响。 梦里。 小呆的胳膊“咯咯”两声脆响。 似乎是接了上去。 完好如初。 范云挨到小呆身边,怯怯的道:“小呆,谢谢你,谢谢你刚才救了我。” 小呆那只看上去十分滑稽可笑的脑袋跟拨浪鼓一样,急速的摆了又摆。 “师父,原来小呆不会说话。” “傻孩子,小呆只是一个机关木桩人,平时帮着看家护院,做些驱狗赶鸡的活计,它又没有舌头,怎么能说得话出。” 老道拍了拍小呆的肩头。 “通通”两声木器独有的回音。 “可是它却讲义气,刚才徒儿看师父……师父,徒儿想上前帮手,可小呆似乎看出了危险,幸亏它及时出手,将徒儿扯了回来。” 范云眨着眼睛,看着小呆认真的道。 “嗯,这个木桩人经年在此院中,看我与师……师弟炼气修道,自然多多少少都受到一些感染,不过,几年不见,它似乎较从前愈发有灵性了。” 老道看着被自己打倒在地的房门,似乎想起了一些什么,他转身对范云道:“徒儿,你和小呆在这稍等一下,我去房中取点东西,你就不要跟来了。” “是!师父。” 老道闪身去了房中。 范云在院中转了一下,将那些齐腰深的荒草踩得成片倒伏,他从井台上摘下一朵喇叭花来,悄悄的转到小呆的背后,将花插在它头颈之间的木缝之中。 小呆一下子转过身来,盯着他的眼神中,似乎满是看着淘气顽童时的无奈与嗔怪。 范云拉拉它的手臂,小呆突然将范云拦腰抱了起来,高高的将他抛在空中,旋即又接住。 “哈哈哈哈……”范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他一下子换住了小呆的手臂,此时,范云真真切切的将小呆当成了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而不再是一截木头。 老道从房中走了出来,他看着与小呆玩耍在一起的范云,微笑着捋了捋颔下花白的胡子:“徒弟,我们走吧!” “师父,那小呆呢?不带上它吗?” “我们还有事要办,带着它恐怕多有不便,还是将它暂时留在这里,等日后空瑕之时,再说吧!” “师父,带上它吧,求求你了,万一咱们走了,那个怪物……那个师叔又回来找小呆的晦气怎么办!”范云挽着小呆的胳膊,冲老道求着。 “也罢!那就带上它吧,不过……要让它变得小些才成。” 老道手掐一个“障”字诀,口中喝道:“变!” 只见小呆的身形一下子缩小了下去,变得如同巴掌般大小。 范云双手从地上把它捧起来,“咯咯”笑道:“小呆,这一次你才真是名符其实的小呆了。” 老道微微一笑:“那以后就让它跟着的吧!” “是,师父。从此你就跟着我了,你说好不好,小呆?” 木桩人小呆被范云捧在手心上,它的一双眼睛居然调皮的冲范云眨了眨。 “走吧!徒儿。” “是!师父。” 沿着丹阳大街十字路口一直向南,不消一个时辰就能走到米库,老道一边走,一边给范云讲解有关丹阳城的许多典故:“从前,此处只是一片荒芜,并无一处人家在此居住。话说有一年,有一位仙人途经此地,发现此处地丹上涌,木气极盛,于是就在此掘井织庐住了下来,普助众生,点化黎民,教人耕种纺织,许多逃难到此地的人们就与他一起在此地住了下来。慢慢的,人越来越多,房屋越筑越宽,就有了现在的丹阳城。” “师父,那个仙人是天上的神仙吗?” “或许是吧,凡是尽之尽力帮助他人的,料想应都不是平凡之人吧!”老道悠悠的道。 他从自己的口袋中摸出了一柄匕首,递给范云道:“徒儿,为师虽然教了你炼妖术,但那毕竟不是与人对阵为敌之时的功夫,如今我传你一刀,此刀名曰月影,是我往昔少年之时行走江湖,降妖除魔所佩之物,锋利无比,乃我道家至宝。嗯!我再传你刀法三式,你要好好练习。” 范云高兴的接过匕首:“谢谢师父!” 范云返手将小呆装进他自己背上那只口袋中:“对不起小呆,委屈你先在这里面呆一会儿。” 他抽出月影,定睛观看。 好刀! 粼粼如水中月之波纹,皎皎似天上流光夺目。 仔细再看,只见一股淡淡的蓝气于匕首的纹理之间闪烁吞吐,范云对准路旁一棵粗硕的槐树凌空斩去。 手起枝落。 老道又道:“徒儿,日前为师所授你的五行遁法练的怎么样了?” 范云歪着脑袋应道:“徒儿已将口诀牢牢熟记,只是……只是从未对敌施展过。” “好,现在你就当我是敌人,我来抓你,嗯,此地多草木,你就以木遁逃之……” 老道话音未落,劈手朝范云抓去。 范云急忙掐诀念咒,只见地上“簌”的一下,范云已不见了踪迹。 他早就看到右前侧一户居民墙下,生着许多茂密的花荆木棘,此时从老道面前遁走之后,一下子从那花丛之中露了个脸出来。 脸才露出。 他只觉得手臂一紧,已被老道抓住。 “抓住了!” “师父,徒儿的障眼法是你老人家所授,自然是瞒不过你的眼睛。”范云急道。 “呵呵呵呵!嗯,你刚才在短短一瞬间,能审时度势,因地制宜的往这边逃,反应已是相当机敏。不过,你能看到的,其实别人往往也能看到,我若是你,就绝不会往这边逃,而是那边……” 老道用手一指被范云斩断一枝的那棵槐树:“我若是你,就遁至敌人身后,你看,那儿墙头之上有无数杏枝探将出来,一遁至槐,二遁入墙,敌人未及反应,你已逃走多时矣!” 范云看着槐树杏枝,果如老道所言,往后逃离似乎更佳。 他用力点了点头:“嗯,师父,徒儿记下了。” 米仓。 供往日交易进出之门紧紧关闭,门口左右各站一排手持长枪利矛的军士。 梦中,范云昏昏沉沉,只觉得自己正跟在老道身后,走了过去。 老道陪笑向其中一个看上去头目打扮的军士问道:“军爷,请问米仓之门因何已被关闭?贫道欲入内交易一些粮米,不知可否?” 那个头目正在一旁昏昏欲睡,听到老道的问话,他翻开眼皮上下打量着老道:“道长,此处已被朝廷征用,现已是军营重地,任何人非召不得擅自入内,违者格杀勿论。去去去……要买粮米,别处去吧。” 老道手捻胡须,沉吟不语。 稍后,他从口袋中摸出一块约有一两重的碎银,给那头目递了过去:“军爷,贫道有一亲友,一直在此看守米仓,昔日但凡交易,贫道总来找他,不知军爷能否通融通融,让贫道进去买一些粮米?” 那头目看到银子,原本紧紧绷着的一张脸慢慢放了下来,他接过老道递过来的银子,放在手中掂了掂:“道长,不是我不愿通融……” 他上前两步,凑到老道与范云面前,小声道:“实话告诉你吧,这米仓里,如今有许多朝廷关押的嫌犯,上司有令,若是没有手谕,一律闲杂人等都不得擅自入内,道长,还是到别处买米去吧!” “噢!” 老道装作一副恍然大悟之状。 “那里面关押的都是何人?军爷能否告知一二?” 那个头目把老道拉到旁边,低低的对他道:“道长,实不相瞒,米仓中关押之人,尽是昔日丹阳城时疫中未死的百姓。只因那恶疫太过厉害,所以如今虽然疫情已退,但朝廷担忧它仍会倒卷复燃,所以才将这两百余口人关在此地,不准擅放一人进出,并着我等日日把守。上司严令,任何人无故不得入内,道长,我劝你还是往别处去吧!” 老道见头目与金福所言一模一样,也知如此这般,断不可入内。 他朝那个头目拱了拱手:“军爷,打扰了,打扰了!” 老道与范云假装沿原路倒回,两个人一直走至守门军士目光所不及之处,然后折向米仓旁边的高墙之下走去。 他看着范云微微一笑:“既然大门不让咱们走,那咱们就来他一个佛跳墙好了!” “什么是佛跳墙?” “呵呵,这佛跳墙嘛,就是……遁!” “簌”的一声,老道与范云已至米仓之内。 西北墙下,老道看着范云道:“徒儿,咱们捏一个障眼法,随处走走,看看这里面到底有何古怪!” “是!师父。” “障。”范云掐诀念咒。 老道看着他,点点头:“嗯,不错,不错,你这障眼法倒使得颇为纯熟,即使如此烈日阳光下,肉眼凡胎之人,也绝对看你不到,走吧!” 突然。 一阵喧哗声从东面传来。 两个人连忙顺着墙根,径直往东走去。 隔着老远,就看见米仓东北角,最大的一个米仓门口,有十几个人正在吵吵嚷嚷。 老道与范云走了过去。 老道看看这十几个面黄肌瘦,几近脱形的人,其中倒有三两个熟人。 说话最大声的一个大胖子此时正指着面前一个满脸菜色,拄着一根木拐的老者道:“张阿公,你莫站着讲话腰不疼,如今朝廷派官军将我等拘在此处不许外出,显而易见就是将我们困在此地,让我们自生自灭。眼见米仓之中粮已将尽,到时我等以何为炊?再过半月,别说是稀饭,到时连米汤也没得一口。大家若再不想些法子,只好干坐等死罢!” 那个老老将手中木拐“通通”往地上一顿,咳嗽数声,一张沟壑纵横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张大官,那么你说该怎么办才好?” “怎么办,我们大家一起去门口找官军理论,如今时疫早已怯除,我倒要好好问问他们,为什么朝廷还不放咱们出去?”愤愤然道。 “之前丹阳楼的大胖子何掌柜带了四五十人去闹,却被朝廷统统斩杀,难道你都忘了吗?”另一个绛衣老者插嘴道。 “我没忘,但此一时,彼一时,那时何掌柜本身已染时疫,即使放出去也是一死。何况,当时朝廷还哄我们说,只待时疫一除,到时自会派医官来为大家检查身体,然后放我等出去。可是,从说那话起,至今又已半年,朝廷恐怕是将我等忘了吧!不对,并不是忘了,而是根本就没打算让我们活着出去!” 胖子的话义正辞严,颇有道理,八群中附声一片。 “是啊!王掌柜说的在理!” “对啊!咱们现在就去问!” “对,走,我就不信,官家难道就不讲个明白道理?” 群情愤慨,一片哗然。 老道轻轻对范云道:“徒儿,我先现身,去问他们一个究竟,看看能否探得一点事关你师叔的消息,你不要走远!” “是,师父,徒儿明白。” 老道唯恐惊到众人,他悄悄走至旁边,为人所不会注意之处,手掐一个“现”字诀,“现!” 老道现身出来,来至众人面前。 范云跟着老道往回走了几步,突然,他看到前面米囤的拐角处,似有一物在动,少年心性好奇,就走了过去。 原来,那儿竟有一只尺许高的小人在朝他频频招手,一边招手一边还扮着鬼脸,做些范云从未见过的奇怪又好笑的杂耍把戏。 范云弯腰下去,想捧起那个小人,他的眼前突然一花,只见那个小人已经顺着米囤一个不足两尺的破洞走了进去。 范云本来正看得入迷,见小人不见,心中一急,也跟着它往前一走。突然,他的面前一暗,范云恍然发现自己已到了一个从未见过的所在。 只见一条窄窄的甬道通向前方,两边墙壁上挂着一些昏黄闪烁的灯盏,照在墙壁与甬道中,看上去阴森无比。 范云大惊,他急忙回身欲顺原路回去。 可是,身后却是一堵厚厚的墙壁,并无出口。 第282章 现实中的爱 这一下。 就把范云吓出了一身冷汗。 只见床上的他,手攒脚蹬,口中喃喃不断,也不知他究竟嘀咕的是个什么东西。 仔细看来。 不是着魔。 就是癔症。 这时候,他妈在外面喊他了:“范云,范云,我煮了一些姜糖水给你,你快点起来喝点姜糖水再睡吧,感冒了喝点姜糖水,然后再吃点感冒药,应该好的快一点。” 范云揉了揉太阳穴,搓了搓眼,然后从床上一咕噜坐了起来。 头。 晕晕乎乎的。 眼。 有一点点胀。 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 范云的身体一向很好,特别是经过了几年军旅生涯的洗礼之后,平常的时候他难得有一点点的感冒发烧,像今天这种情况真的是极其的罕见,不知道为什么他就着凉了,居然在床上面一睡就睡了那么长时间,并且脑袋一直都是昏昏沉沉的,就连他做的那些稀奇古怪的梦说出来都让人感觉到十分的可疑。 大概是因为他的大脑皮层的电解质十分活跃的原因,还是因为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句话在他目前的身上得到了一种十分有效的验证还是怎么回事,反正他的脑袋一直没闲着,人虽然是感冒了,但是,他的潜意识里依然在想三想四,想着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所以才会做出那些又是妖怪,又是师傅的梦出来。 范云从床上起来。 下了地。 他走到客厅里面搬了张板凳,坐在了桌子面前,只见他妈已经煮好了一煲的姜糖水。 此时万云妈正拿着一只小勺,往碗里面舀着那个姜糖水,看那糖水深黄色的模样,肯定是里面放了不少的红糖,估计是甜死人不要命的那一种。 范云妈舀好了一碗糖水,弟弟儿子,顺手她还伸出左手试了试范云额头:“哎呀,感觉还是有点热呀,快点吧,你把这碗糖水喝了,然后再去吃点感冒药,跑到床上面去的,捂一捂出一身汗,应该能好不少,然后……也不着急,等晚一点我做好了饭,到时候叫你的时候你再起来吃饭。” 行吧。 没问题。 这个时候的范云仿佛又回到了自己三五岁的童年时候,那时候老妈也是这样子,当范云有点什么小头疼脑热的时候,老妈也总是这样不停的嘱咐着自己,实在是爱子心切。 范云伸出两只手,捂着那一碗滚烫的糖水。 舒服。 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那种热乎乎的感觉,让他感觉到十分舒服。 于是他捧起碗来,放在唇边,一边轻轻的吹着碗中的热气,一边稀溜稀溜的喝着。 先是一小口一小口。 等到碗里面的糖水被他喝了一大半的时候,剩下的那一些已经凉的差不多了,这个时候他才从塑料袋里面拿出药来,将药丸扔在嘴里,就着剩下的糖水,一饮而尽。 当然。 范云此时头仍是晕的,所以,他喝完了糖水,吃完了药之后,有气无力的对他妈道:“那我再去睡一会儿,等到晚一点起来吃饭。” 去吧。 去吧。 当范云又走回自己的床上,钻进被窝里面的时候,这时,手机响了。 电话是唐若打来的。 原来唐若是问他晚上去不去她们广告公司的饭堂吃饭。 范云懒洋洋地对唐若道:“晚上……那个……若若,晚上我就不去你们公司吃饭了,晚上我在家里吃,因为我堂姐不是回来了吗?我接她从县城回家,然后……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就感冒了,然后在村子里面拿了一点药吃了,现在头晕晕乎乎的,躺在床上一点都不想动,对了我今天我给我们单位请假了,说想休息一天,我们班长帮我调了一天休,哎呀,我现在刚刚吃完了感冒药,又喝了一点姜水,好难受啊。” 电话那头,唐若关切的道:“怎么回事啊?你怎么会感冒了呢?是不是晚上睡觉的时候没盖好被子呀?” 范云先是点了点头,然后摇了摇头。 不论他点头摇头,唐若是看不到的。 唐若只能通过他说话的语气以及他本人的一些描述来了解到他现在的情况。 对于唐若来说。 在她心目中一直都是健康活泼的范云,今天居然也感冒病倒了。 这。 让她有点小心疼哟。 唐若体贴地嘱咐着范云:“那好吧,那你刚吃完了药,赶紧躺在床上面睡一觉吧,特别是你发烧的这一种,只要是你能够把汗发出来,然后捂一捂,主要是出汗啊,你只要出了汗,基本上就能退烧的…… 我跟你说,这个我是知道的,因为以前的时候马雪莹呢也经常感冒,她如果说是感冒了,必须要吃那种退烧药,吃了退烧药之后盖好被子,然后一发汗,你只要见她脑门上面出了汗了,有的时候身上也会出汗,来这个时候基本上就能退烧了。” 有道理。 唐若对于这种生活上面的小常识,懂得还是挺多的,说实话,起码比范云要多得多得多。 电话那头的唐若又道:“那就这样吧,那你睡觉吧,如果说睡一觉之后起来感觉到舒服了,到时候再打电话或者发信息给我吧,好不好?” 范云应道:“好的,若若,我好像有好长时间没见到你了,我……真的有点想你了。” 他这是在撒娇呀,在向自己的女朋友撒娇,求安慰,求抱抱。 唐若笑道:“我也一样,我也很想你的呀,你快点好吧,你感冒好了,然后,就赶紧的回城里来,到时候我带你去吃好吃的,好不好?” 如今,唐若哄起范云来,也如同哄马雪莹那种小孩子一样,十分的温柔。 那种语气,听在范云的心里感觉的甜滋滋的。 这个爱是现实中的。 那么的真切。 那样的让范云觉得触手可及。 范云眯着眼睛,恋恋不舍地挂断了电话。 他伸手扯了扯被角,将自己的整个身体都埋进被子里,就连他的后脑勺都用被子包了起来,就露出一点点的鼻孔出来,留在外面出气,剩下的全部罩在被子里面。 此时他想起了唐若刚才说的话,发汗。 对。 一定要出汗,一定要让自己多出汗,出了汗才能退烧,感冒才能好。 果然。 范云确实是出了很多的汗。 因为这时候天气不冷嘛,他将自己整个身体都埋在被子里面的时候,当然热呀,一热他就感觉到浑身开始由冷变烫,慢慢的那股热气就从他的身体蔓延到额头上面,此时如果说是旁边有个人能够看到范云的脸色的话,一定会感觉到他的脸色通红,红得有点吓人。 等这股红从他的额头上面开始变成一股只有红外线成像仪才能看得到的一股能量和热气的时候,慢慢的就变成了一粒粒的汗珠从他的额头上面往外面沁了出来。 先是一点点,接着越来越多,慢慢的他的脸上面全是汗水,额头上面也开始全是汗水,等到那些汗水在他的脸上止不住地往外渗透的时候,他的脖子,他的后背,他的身体上面也开始出汗,整个被子里面热气腾腾的。 此时。 如果把范云形容成笼子里面的一只热包子,料想是十分合适的。 没错。 就是包子。 他现在的情况就好像是蒸笼里面的包子在蒸着。 范云一动不动。 咬牙坚持。 任由那股热气,将自己浑身烧得滚烫。 他觉得此事一定要让汗出透,因为坚持就是胜利,一定要坚持到把汗全部出出来了,自己的发烧才能够好转,所以他就拿出了以前的时候,咬牙切齿坚持做俯卧撑,坚持吊杠的那种精神出来不到再也无法坚持的时候,绝不放弃绝不松手。 甚至,到了最后关头,仍然还要再继续坚持那么一阵子。 越是到最后越是到最后几秒钟,越是到最后才是突破之时,一旦坚持过去了,一个人就会突破自己,进入下一个境界。 他现在倒是没有做梦了。 就在范云咬牙切齿想着自己一定要坚持坚持再坚持的时候,不知不觉的他又睡着了,毕竟,他发烧还是很严重的。 等到范云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发现,房间里面的光线已经是十分昏暗了。 他从被子里面伸出一只手来摸了摸自己的额头,试了试感觉到自己似乎退烧了。 然后他又一点点地将身体从被子里面挪出来,挪出来后,顺便将上半身靠在了床头上,同时还左右扭了扭脖子,旋转了一个360度。 这时候,范云觉得自己的太阳穴里面没有那种鼓胀鼓胀,十分难受的感觉了。 他感觉自己的身体似乎舒服了一些,起码,身上似乎畅快了一些。 范云感觉到身上粘乎乎的十分的不舒服,看来他要起来,洗一个澡了,吃了感冒药,烧,现在似乎也退了,然后,如果说再洗个热水澡的话,应该就很不错了。 有热水。 他妈刚好烧了很大的一锅热水,准备烫,刚刚才杀的那一只红冠金爪的大公鸡,听说儿子想洗个热水澡,忙对范云道:“那锅里有热水,你先舀那个热水吧,舀到澡盆子里面去洗吧,等下我再烧。” 得勒。 范云拎起家里面的那个不锈钢做的,跟他一样大的洗澡盆,放在自己的房间里面。 然后又提起水桶,把热水打进澡盆子里面,水太烫,多少又兑了一点凉水。 范云试了试水温,还是有点烫,但是可以了,烫是烫点,已经在他可以接受的温度了。 范云三下五除二就将身上的衣服脱了下来扔在一边,然后坐进了澡盆子里,坐进澡盆子里那股热气从他的双腿一直往上蔓延,瞬间传了起来,范云不由得发出一声幸福的声音:呀,真舒服。 烫。 使劲烫。 一定要好好的烫,热水不但可以洗澡,还可以消毒。 听说有很多的病毒在45度的环境里面无法存活,范云此次澡盆子里面的水,如果说用一个温度计量一下的话,大概应该也在四五十度之间,因为他感觉到烫,通常情况下按理说是这样子的,只要水温超过了人的体温,那么人就会感觉到微烫,如果说超出了很多,那就很烫。 所以说,人体的感知能力是极其厉害的,通常情况下放洗澡水的时候就是这样子的,比如说家里面有小孩要洗澡,如果说放好了洗澡水之后,大人的双手伸进去,感觉到刚刚好十分舒适的时候,可能对于小孩子来说就有点烫,那么就要稍微再兑一点点冷水,如果说大人的双手伸进澡盆子里面都感觉到有点烫的话,那么对于小孩的来说肯定是无法接受的,因为通常情况下,刚生出来的宝宝到四五岁的小孩子,他们的肌肤是比较娇嫩的,通常情况下他们接受这种温度要比成年人稍微低那么一点点。 当然了。 上面这些话如果说是让唐若是的话,肯定唐若能说的头头是道,范云不懂。 范云又没有带过小孩,他懂什么呀? 反正范云只知道现在目前当下这一大盆子洗澡水就很舒服,把他身上的那股黏糊糊的感觉全部洗掉了不说,同时还让他感觉到神清气爽起来,范云挤了一点洗发水,放在头上面,然后两个手不停的抓着,一直把头发抓满了泡泡,抓的那种一开始原本有那么一点点痒痒的感觉,慢慢地变成了十分舒服的感觉,这时候方才作罢。 洗澡就要洗热水澡。 爽快。 范云忽然觉得,怪不得城市里面的一些人喜欢泡温泉,洗桑拿,确实,泡温泉洗桑拿的感觉实在是很爽。 连洗菜泡饭云在自己这个从小做到大的澡盆子里面做了足足有十几分钟,直到他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好像是西游记里面被妖怪抓去洗刷干净的猪八戒可以上蒸笼了的时候,这时才从盆子里面跳了出来。 范云拿了一条大毛巾,把身上的水全部擦干净,特别是头发擦的干干净净,然后才开始换衣服,那身他已经被他的汗水浸泡过的衣服当然是不能穿了,于是范云就另外找了一套衣服,一套他当兵时候穿过的迷彩服,范云觉得这套迷彩服穿在身上感觉不错。 那套迷彩服对他来说感觉十分的亲切是啊,怎么能够不亲切呢?让他迷彩服跟着他训练了三年摸爬滚打,虽然说很多地方都磨破了磨旧了,但是对于犯人来说,这是一件有感情的物件,见证了他那个时候艰苦的训练,那一段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的日子。 范云穿上迷彩服,顺手还摸了摸领章上面的那一对金丝线绣的双枪领花。 第283章 一家三口吃晚饭 说起军装。 范云最喜欢穿的还是迷彩服。 其实说来也不奇怪,因为迷彩服不像正装那样,需要穿衬衣打领带。 迷彩服类似休闲装。 另外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迷彩服极其耐脏,如果说穿着迷彩服在地上摸爬滚打的话,就算是三天两天的不洗衣服,都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说穿着正装就不行了,穿着正装,哪怕是在训练场上爬上个一小会,恐怕就已经脏的无法见人了。 不。 应该说连爬都不要爬,哪怕是沾上一点灰,就看上去很脏的,很显眼的。 而迷彩服不一样,迷彩服完全就是一种类似于草根般的衣服,无论是你穿着它在地上怎样的摔打,怎样的摸爬滚打,哪怕是起来的时候一身灰,但是,只要用两手拍打拍打,完全就再也看不出来有什么灰啊,脏东西啊之类的。 范云总觉得迷彩服才是兵的衣服,而正装,则是官的衣服。 范云穿好了衣服。 他站在地下扭了扭腰,活动了活动筋骨,感觉到出了一身汗,又洗了一个热水澡,身上确实轻松了很多,如果说感冒有十分的话,现在他起码好了七八分了。 还是年轻呀,年轻就是好。 有许多老年人其实到老了的时候,就是因为一点感冒发烧的小病拖着拖着,最后居然就发展成了严重的疾病,最后引起全身的器官衰竭,搞不好就一命呜呼了。 而年轻人则不一样,像范云他这一次确实感冒的太严重了,不然的话,他连药都不用吃。 范云走出房间。 他发现外面已经黑了。 不知不觉,他居然在家里睡了一整天。 他喊了两声妈,妈,他妈在厨房里面应着。 此时,范云妈正在厨房里面忙,活着做饭。 范云看着桌子上摆着的两盘菜,就知道用不了几分钟就应该开饭了,因为他老爸此时正坐在桌子旁拿着一个杯子,往里面倒酒,这是范云爸每天晚上的必须节目——喝上两盅。 范云走出房间后,他老爸看了看他,并没有说什么。 范云看了看自己的老爸也没有说什么。 父子两个只是用眼神进行了一个简单的交流,然后默不作声各忙各的。 或许,天下间的父子之间大抵如此,通常情况下是没有什么话说的。 这样也挺好,有些时候,一家人并不需要像对待外人那样,寒暄来寒暄去,那样反而显得虚假,假的不得了,没必要。 回到自己的小屋里面,重要的就是要放松自己,放下自己,怎么舒服怎么来就可以了。 不过他老爸倒是拿着手中的酒壶对范云示示意,意思如果说儿子要是想喝一杯的话,他倒不介意给范云也倒上一碗。 范云觉得自己还是算了,因为感冒还没有好透,这个时候喝酒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副作用 不过。 有些人倒是经常说说,感冒这个东西就是因为病毒引起的,越是感冒的时候越应该喝两杯,喝上两杯小酒,浑身一发热一烫,然后就把那些病毒给消灭了,感冒也好的更快一些,这样说,不知道有没有什么科学道理。 对于范云来说,他以前总认为有些人这样说的话,无非就是刹不住自己的那点酒瘾,想方设法的给自己找点喝酒的由头罢了,就连感冒也舍不得放下那两杯忘情水。 范云冲他老爸摇了摇头。 他老爸倒是没有再继续表示什么了,而是将酒壶放下,端起酒杯自顾自抿了一口,喝了一口酒之后才张口问范云:“感冒吃了药没有啊?好些了没有?” 这份关心,来得比较迟,最起码,比范云妈的关心要迟得多得多。 范云知道自己的父亲本来就沉默寡言的,一个人能够说出这样两句话,已经十分不容易了,说实话,通过这两句话里,他已经完全能感受到自己老爸那份深沉的父爱了。 有些时候。 男人就是这样子的。 能动手就动手。 话不多。 因为感冒的原因,范云一天没怎么吃饭,所以他现在也决定自己要动一动手,于是就走到桌子旁边拽了一张小椅子坐下来,然后伸手拿起筷子,夹着盘子里面的一点豆腐青菜吃了起来,范云先是夹了一块煎的两面金黄的豆腐放在嘴里,咬着咸淡适中,香嫩可口,十分的好吃。 别说,他妈妈的手艺,虽然说上不了大场面,但是做这种家常小菜的话确实是有意思的,就比如说煎这个豆腐吧,他妈妈绝对做得十分的可口。 豆腐配着青菜炖过之后,菜汤里面的那些养分全部被豆腐给吸收了,每一口下去都是精华呀。 范云哒哒哒的抿了抿嘴,他感觉到自己原本没有什么味道的舌头里面,似乎吃的这些菜感觉的十分的香,大概是他的食欲上来了。 他感觉了一下,自己原本十分厚实的舌苔似乎也没有了,应该说,他的感冒还是好了很多了,这让范云不由得十分高兴。 人一高兴浑身就轻松,一轻松他就拿着筷子连着夹了好几筷子菜吃,几筷子菜下肚,范云嘴巴里面感觉到了一种来自人间烟火味,这种烟火味给他带来了幸福感,满足感,都是这人间的美味带来的。 唯有美食。 不可辜负。 吃完了豆腐。 范云又将筷子伸到旁边盘子里夹起了一块鸡肉。 鸡肉是配着腐竹和辣椒炒的,更香,比起豆腐和青菜,这个就是华丽丽的真正大餐了。 范云先是吃了一块香喷喷的鸡肉,然后又夹起一节看上去就让人食欲大增的腐竹,放在嘴巴里面,哇!好吃。 太香了,无论是鸡肉还是腐竹都炒的正是火候。 这时他妈端着一大盆汤从厨房里面走了出来。 汤是排骨冬瓜汤。 范云妈看着儿子的那一副吃相,就知道他今天没怎么吃好,现在一定是饿坏了,于是赶紧将那盆汤放在桌子上,然后对范云道:“别急着吃菜,你先舀一碗汤喝吧,这个汤是专门炖给你的,因为感冒的人嘛,嘴巴里面没有味道,多喝点这种汤比较好一点,快点,拿碗来盛一点,自己盛……” 范云一笑。 他的一笑是十分轻松愉快的,眉头是舒展的,一方面是因为感冒好的差不多的原因,另外一个是因为妈妈做的这些可口贴心的饭菜的缘故,他的这种轻松的笑容落在了范云妈的眼里,她也意识到自己的儿子感冒应该是好一些了,于是范云妈的嘴角就抿了抿,居然还露出了那么一点点若有若无的羞涩。 如果说这份羞耻也是落在范云爸的眼里,绝对能让他一下子就回到二十多年前,那个时候他和范云妈刚刚认识的年代里。 别说。 范云妈如果说笑起来的话还是挺好看的。 虽然她的那张在农村生活惯了,饱经风霜和生活摧残的脸上到处布满了鱼尾纹纹,但是毕竟年轻时候的相貌以及还没有完全消失的那点风韵还是有的。 这足以说明。 范云妈年轻的时候,即使算不上是大美女,起码相貌也还过得去,不难看。 应该说。 挺好看。 范云舀了两块排骨在碗里,然后又舀了几块冬瓜,最后才盛了一点汤,其实冬瓜这个东西范云并不是怎么喜欢吃,说实话,以前在部队的时候炊事班动不动就煮冬瓜汤,让范云头皮发麻,都有点怕了。 不过今天他妈煮的不一样,他妈是放了排骨煮的,而且是小锅汤,跟炊事班里面那种大锅饭还是不同的,另外主要是有一段时间没吃这个东西了,范云,所以说还是想试一试。 其实冬瓜这个东西说实话要嚼劲没嚼劲,要味道没味道,一点都不好吃。 起码范云是这样认为的。 有些人喜欢把冬瓜比喻成肥肉,是的,没错。 但是范云是什么样的人呢? 范云打小就不喜欢吃肥肉,一吃肥肉他就会吐,就算是不吐他也是看着就腻歪,所以说冬瓜给他并没有留下多少好感。 不过。 现在老妈煮的这个冬瓜似乎看上去不太一样。 范云用筷子夹起一块放在嘴巴里面咬了咬,唉,他忽然觉得自己有点自作多情了,老妈煮的冬瓜跟炊事班长煮的冬瓜没有什么两样,冬瓜还是那个冬瓜味道还是那个味道,反正咬着嘴巴里面就是不舒服。 像范云这么好的牙口,他不喜欢吃这种软塌塌的东西,他喜欢吃有嚼劲的东西。 当然谈不上什么硬着头皮吃,但是范云也谈不上有什么好感,他把碗里边那两块冬瓜吃过之后决定再也不碰这个东西了,汤是可以喝的,排骨是可以吃的,至于冬瓜嘛——不碰了,吃完了冬瓜范云又喝了两口汤,然后夹起一块排骨放在嘴巴里面,慢慢的嚼着。 排骨。 不错。 当他的牙齿咬到肉里面的时候,一股肉食所独有的香味,瞬间顺着他的牙齿的齿缝弥漫开来,让他感觉到了一股肉食,所能够给人带来的慰藉,这种慰藉是素食所不能够代替的。 这也就验证了很多人为什么吃上三天素之后就想搞点肉,人是肉食动物,人虽然像猪一样也吃杂食,但是很多时候人更愿意吃肉。 肉毕竟是更多能量的来源,比如脂肪比如蛋白质,比如很多很多人体所需要的元素,肉里面都有。 以前的时候看小说经常就有一些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侠客,三天不吃肉就会说嘴巴里面淡出个鸟来,确实如此。 范云笑着对他老妈道:“妈,这个排骨汤挺好喝的,特别是这个排骨,炖的挺好。” 范云妈一笑:“六七块钱的东西呢,能不好吗?那么贵,你想想是不是啊?” 这话说的就没劲了,一分钱一分货呀,肉肯定就有肉价呀,菜就是菜价嘛,冬瓜倒是不用花钱,自己家里面地里面有的是,可是那个能吃出肉味来吗? 范云微微摇了摇头,对他妈妈的话不置可否,旁边他老爸倒是插嘴了:“排骨是贵一点的,你没有买那个大筒骨吗? 如果说买那种筒子骨的话可能就会便宜点的,但是我告诉你们啊,便宜不是说不好,我感觉那个筒子骨其实比排骨还好,为什么呢? 其实那个更好,因为筒子骨里面的骨髓特别多,骨头的营养不在肉里面,全部在骨髓里面,如果说把骨髓里面的营养全部炖出来的话,那可不得了。” 对于老爸的话,范云也只是听听,他觉得他老爸一不是医生,二不是营养学家说出来的这个话未必有什么道理。 他觉得自己的老爸不知道是道听途说的一些什么歪理,然后又拿到家里来说一下而已。 别说他老爸只是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农民了,就算是他老爸是一个站在北京大学的学堂里面侃侃而谈的教授,他也不相信。 那也是啊。 有些时候,在外人眼里面看着的一些光环落在自己家里面人的眼中时,就什么也不是了,天底下的人与事,莫不如此。 这也就是很多优秀的人民教师教出来的好学生,优秀的学生,一批又一批,一茬又一茬,数也数不清,但是唯独就是教不了自己的儿子和闺女,为什么呢?因为太亲密了,从早到晚的腻在一起,早也见,晚也见,儿女们早已不拿自己父母身上的光环当回事了,那个光环是给外人看的,儿女根本不在意。 喝汤其实不光是吃肉,吃冬瓜吃排骨,另外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补充水分,因为饭匀吃了那么多的饭,嘴巴里面确实是有点干的,此时喝了一碗热汤下去,胃里面做实了一些东西之后,他感觉到浑身舒服了起来。 所以说科学家就曾经说过,人类所能够生存下去的三大必要素之一,其中就有食物,另外两样当然就是空气和水,也就是说空气,水食物这三样东西能够满足人最基本的生存需要,有些人喜欢抬杠说没有阳光也活不了似的,如果说长期没有阳光活不了。 但是。 短时间内没有阳光也问题不大,比如说在一个黑屋子里面,哪怕是关上个一年半载,好像似乎也没有什么大问题,只要有吃有喝有空气呼吸就可以了。 可是。 如果说没有空气食物和水这三样东西,那么,相信一个人坚持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死翘翘了。 范云端着碗对老妈笑道:“妈,给你说个事。” 第284章 饭桌上 范云妈将筷子停在空中,看了看儿子。 范云本来是想跟他妈妈说一说唐若的事情的,但是看到他妈妈那一副严肃认真的表情,不由得又不想说了。 另外。 他突然又觉得有一些事情自己还是不要主动的开口好。 譬如说。 他和唐若两个人谈朋友的事情,虽然说家里面的大人们都已经知道了,但是如果说大人们不问他,最好还是自己不要主动的去说,为何? 有些事情还是等大人们问起来了之后,自己再慢慢的交代更好一些。 特别是对于两个人的感情这方面的问题,对于范云而言,他总认为男女之间谈情说爱是十分私密的事情,最好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所有的甜蜜和幸福只是两个人知道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对着外面的世界大肆宣扬。 他不喜欢那种张扬的恋爱。 就像那种人前人后,总是高调的秀着双方的恩爱,好像两个人甜的如同两粒粘在一起的糖块,无论用上多大的力气,都不能完整地分开似的。 范云不喜欢那样。 范云喜欢将所有的甜装在心里,当一个人独自在黑夜里望着夜空,或者望着床头发呆的时候,然后再把那些甜蜜的事情从怀里一点点的掏出来,慢慢的品味,这样就能有一些让人无比快乐的幸福和甜蜜,顺着他的眼角和眉头一点点的散开。 包括他和唐若之间的点点滴滴。 更多时候他总是一个人慢慢的回味,唐若的微笑,唐若腮边那一对若有若无的小小梨涡。 似乎。 里面装着无尽的美酒,只要是让他随便的取出一点来都足以沉醉。 范云笑着看了看他妈:“没什么事,我就是感觉到喝了一碗汤,然后今天在床上面睡了一天嘛,感冒似乎好了很多了,等一下……今天晚上在家里面住一夜,明天我就去单位吧,去上班,应该没什么问题了。” 范云妈不知道她儿子心里面想的是些什么,但见儿子提起感冒的事了,于是关心起来:“如果说不舒服,就在家里面多休息两天也没关系的,实在不行你可以跟单位请两天假嘛,身体还是最重要的,上班不上班的多一天少一天的有什么关系啊,是不是? 你到了单位上面的话,吃饭啊,干嘛的都不方便,是不是啊?在家里面还可以吃点好的。” 范云点点头。 他承认妈妈说的有道理,班少上一天,多上一天都无所谓的,身体当然是最重要的,俗话说得好,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嘛。 不过对于范云来说,觉得有些事情没必要大张旗鼓,不就是一个小小的感冒了,而且他感觉自己已经好的差不多了,说实话,吃了一点菜,喝了两碗汤之后,他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不再像之前的时候头重脚轻,不舒服的那种浑身无力的感觉了。 于是。 范云就对老妈道:“没事的,我都好的差不多了,再说了我们上班又没有什么事情,其实还是很轻松的,对的,我就是少巡逻一点,找多找一些病人的地方休息一下就好了,其实现在像我们上班已经上的很熟了,该偷懒的时候还是会偷懒的。” 他妈听了儿子的话没有出声,他爸倒是抿了一口酒说话了:“上班归上班,上班还是要好好做事的,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嘛,不过说实话,干你们那一行也没有什么特别大的事情,我有的时候看到那些城管一般就是在叫他们走一下呀,巡逻一下,毕竟不是公安警察嘛,是不是?” 范云夹了一口菜放在嘴巴里:“唔……那倒是,我们上这个班没有什么风险的,不像我战友,你看我战友李希刚在派出所里面上班,他还经常的要出勤,有的时候晚上半夜三更里面以后把他叫起来,像他那个手机都是二十四小时待机的。 说实话,虽然说在县城里面也没什么大事吧,但是有的时候,他那个活还是挺熬人的。 另外一个毕竟县城还是有这么多人口的,有好多地方像火车站啊,汽车站那些地方都是鱼龙混杂的地方,什么人都有好人也有,坏人也有,谁知道会出什么情况呢,我觉得他那个活可能更危险大一点。” 范云爸将手中的筷子放下。 他又伸手拿起旁边的酒壶,往碗里倒了一点酒。 范云妈的眉毛立了立:“你也少喝点酒吧,多吃点饭,少喝点酒不好吗?那个酒喝多了有什么好处呀?我都听人家医生说了,那酒喝多了容易得骨质疏松,特别是对膝关节那些关节方面的东西不好的,我跟你说,你如果说喝酒喝多了,那个酒精杀到骨头里面去了,很容易搞的,股骨头坏死那些病的,你那个腿老是疼疼疼,你还喝那么多酒……” 范云爸嘿嘿一笑:“说那些有什么用啊,生死有命,富贵由…… 天人这个东西就是这样子的,人的身体就好像机器一样,你知不知道它老了之后自然它就会磨什么啊,就生锈了吗? 锈化了……这有什么奇怪的。 年轻的时候是就好像新车一样,样样都是好的,肯定没什么事情事情了,可以撒欢一样的去做事,但是你岁数大了嘛,磨损了嘛,对不对?轴承都有间隙啦…… 这个都是自然规律来的,谁也抵挡不了的,你不要信那些什么这个砖家,那个什么家的,我才不相信他们的,如果说全部听他们的话,那什么东西都不能吃,不能喝了,酒有毒,嗯,菜里面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然后饭里面什么重金属又超标了,那还能吃吗?是不是?” 饭桌上的范云,觉得他老爸的话也有一定的道理。 有些东西就是这样子的,眼不见为净,该吃吃,该喝喝。 范云爸一旦长篇大论开始话就接着说起,滔滔不绝起来,他接着又道:“我觉得有的时候啊,人真的不能太讲究了,我给你打个比方说啊,你看到大街上面走来走去那些要饭的,那些在垃圾桶里面翻东西吃的…… 那些人虽说精神有点毛病的…… 那些东西,你虽然说看着他身上穿的破衣烂衫的,但是他身体抵抗能力强啊。 说句实话,如果说像我们这些人从垃圾桶里面翻东西出来吃的话,你是吃了之后不拉肚子才怪呢,但是他们那些人就没什么事是不是? 就是因为他没咱们这么讲究嘛,你看人家抵抗能力多好?” 范云妈觉得老伴的话是歪理。 虽然是歪理,但是她又一下子找不出什么话来反驳,一下子倒把她噎住了。 旁边范云接上话头:“这个倒是的,我跟你说,我在报纸上曾经看过一篇文章是这样说的,说……不是说咱们国家的,是说印度那边的人,说印度人民生活在恶劣的卫生环境中,对于卫生意识的淡薄使得整个国家成为细菌病毒的理想繁殖地,但他们并没有因此染上传染病,反而在恶劣的环境中茁壮成长。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生物学理论在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和这颗蔚蓝星球上其他人种不同的是,印度人并非是温室中的花朵。他们习惯了与其他有害病菌一同的生活,并且从他们身上获得了极高的免疫力。 我觉得这说实话也有道理,这个关键是一个适应性的问题,人的适应能力还是很强的。” 范云一口气说了这么多的长篇大论,他老妈和他老爸却不感什么兴趣。 印度? 印度在哪里? 在他老爸的印象中,印度是一个十分遥远的国度,不在北冰洋就在南极洲,绝对离自己远得很呢,即使没有十万八千里,绝对也有五万四千里。 范云爸不关心印度这些事情,他不过就是多喝了两口酒,就引出了老婆和儿子的这一篇长篇大论,这让他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范云看了看他老爸的表情,知道他爸的意思,于是识趣的闭上了嘴。 本来也是。 像他老爸又不打牌,又不赌钱,总要有一点爱好嘛,是不是? 一个人如果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一点个人的兴趣爱好都没有,那么可以说,基本上就失去了做人的乐趣。 譬如说他老爸在干了一天的活之后,浑身累得骨头都快散架的情况下,喝上几杯小酒,疏散疏散一下筋骨也是十分不错的事情,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 其实范云妈也知道这些,只不过她也是因为长年累月的生活,养成了一种凡事总忍不住想唠叨两声老伴的习惯。 这种习惯。 也是绝大多数农村妇女身上的一个通病。 范云爸用筷子将酒杯里面的一点青菜叶子挑到桌面上。 范云的目光不由自主就落在了老爸的那一双粗糙的大手上,那一双大手又黑又丑,上面布满了一些风口子。 虽然说现在已经进入冬天了,但是他老爸的这些风口子也来得太早了一些,毕竟天气还没有冷到十分冷的地步。 其实他老爸手上的这些口子绝大多数倒不是因为风的原因,更多而是因为劳作。 像他这样的人又何止一个呀,天下间那些劳动人民的大事很多都是这样子的。 有些布满老茧,有些裂了口子,有些十指变形。 正是这一双双,看上去颇有几分让人不可深思的大手,一日一日的劳作,一日一日的忙着,一边维持着自己的小家庭,一边建设着这一片土地,往小了说是家庭,往大了说是祖国。 不说别的,就说范云爸手上的这些风口子和他掌心的那些老茧,如果说要想彻底褪尽的话,起码也要两年或者三年不干活。 两年三年恐怕还不行,起码要要数年不干一点农活,两只手再也不摸锄把子,恐怕才行。 范云看着他爸爸的手,在看看他妈那一张满是皱纹的脸,心里面一热。 他不由自主的左拳紧紧地攥了攥,心里面暗暗呐喊了一声:“我一定要加油,努力,使劲的赚钱,以后争取让老爸老妈过上好日子。” 说来说去。 范云突然有了这种意识也是很不错的一件事情,证明他不在是以前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孩子了。 当然他心里的话并没有对老爸老妈说出来,毕竟他是个男孩子,有许多时候范云通常更注重于做而不注重于说,他本身不是一个特别善于表达内心感情的人。 他的心就像一座火山一样,有些时候常常会被外面的那些岩石,树木或者青青碧草所遮掩,但是他内心的火热会有他自己才知道,如果说一旦到了一个合适的关头,可能就会如同一座火山一样瞬间喷发出来。 外面。 夜色已经很黑了。 一阵阵的北风呼啸地吹过,吹过枝头,吹过房顶,吹过空旷的街道。 那些风,此时一定挨家挨户去偷听,每一个房间里面的那些对话,其中有些应该是幸福的,有些应该是遗憾的,有些应该是冤屈的,有些应该是沮丧的,或许还有一些应该是积极乐观的。 或许它们十分渴望偷听到灯火下的一些喃喃私语,那些喃喃私语里,有太多不为别人所知的秘密了。 而这些。 风都知道。 一阵风吹来,将范云家没有闩紧的房门吹得吱呀呀一声打开了。 范云赶紧从饭桌上站起来,走到门口,伸手将门推上。 门外,一条不知从什么地方跑过来的野狗,可能是闻到了范云家鸡肉的香味,正蹲在他家的门口,伸着鼻子嗅着。 夜色里,那条野狗的眼睛闪烁着绿色的光芒,看上去就好像和狼一样,倒把范云吓了一跳。 他走到桌子前抓起几块骨头,想扔给门外的那条狗吃,他妈赶紧制止住了儿子:“不要给它吃,我跟你说,你如果说给它吃了一次,它就想第二次,以后它就会经常来,这样不好的……” 范云听了他妈,停住了手,确实他妈说的有道理。 有些时候动物就好像人一样,他也是有记性的,一旦他在某一个地方得到了某些好处,那么他就会顺着惯性的思维想再一次的到那个地方去,这一点老早之前很久很久之前,我们的老祖宗就曾经说过这样的故事了。 譬如。 那一个守株待兔的故事。 第285章 小房间 吃完饭。 范云把碗一撂,钻进了客厅旁边的一个小房间。 这个小房间是他们老范家的杂物间,里面什么东西都有,包括干农活的农具,像什么锄头,铛头铁锹;像那些寻常人家里都有的什么锤子,钳子,铁丝,铁钉,乱七八糟的这些杂物在这个小房间里面也是一样不少都可以找得到。 除了这些。 还有一些什么坛坛罐罐也都贴着墙根放着。 譬如说里面装着鸡蛋的灰坛子,倒扣着一只盖碗防止走气的腌菜坛子等等等等。 靠墙的正中间还有一个用白铁皮做成的米仓,不用说,里面绝对装的都是谷子。 这个小房间从小到大给了范云很多的欢乐,反正只要是范云在家里面,一有空他就会钻到这个小房间里面溜一圈,东看看西看看,好像这个房间里面随时都能给他惊喜一样,确实小的时候经常这个房间里面能给他惊喜,因为他经常都能从里面找出一些吃的东西出来,那些吃的东西有些时候是几只橘子,有些时候是一两包点心或者其他的一些什么他妈走亲戚的时候带回来的东西。 就算是没有这些东西,哪怕是旁边的袋子里面的花生范云,有些时候也可以摸出一把来吃的,津津有味,在范云小的时候,能吃的东西如果被他看到了,他是绝不会放过的,当然了,范雨也一样,有些时候他们常常都是两兄弟一起做案。 两兄弟会偷的把他妈妈放在这个小房间里面,用东西盖住的那些点心,那些月饼,那些什么果子之类的偷吃得干干净净。 而。 当他老妈从地里面回来的时候,发现了这些东西已经被偷吃的时候,说什么也都晚了,于是有些时候常常会恼火的,拿起一根柳条来揍这两兄弟的屁股。 范云转了一圈。 还别说,还真叫他找到了一些吃的小房间,靠墙的旁边一只布袋子上放着一只箩筐,箩筐里面装着许多的橘子,这些橘子都是经过塑料袋套住的,保了鲜的,看上去一只只色泽金黄十分的诱人,对于范云来说,本来他就因为发烧出汗,身体里面严重缺乏水分,如今看到了这么多的橘子,更不由得直咽口水。 范云抓起两只橘子,插进口袋里面,另外还摸起一只,撕掉塑料袋,随手劈开。 他用手掏出两片橘子,扔进嘴巴里面,啪嗒啪嗒嚼了起来。 甜。 这个时候的橘子。 就是甜。 桔子这个东西就是这样的,如果说年前的时候吃味道十分的好,又甜,水分又多,可是如果说一旦过了春节之后再吃,那就要大打折扣了。 也不光是橘子,还有一些什么比如甘蔗呀,橙子呀,柚子呀之类的水果,大抵如此。 范云因为有点渴不择食的意思,所以说吃的没有那么细心,其实,按理说,像范云其实是最会吃橘子的,他经常会把橘子一瓣瓣的剥出来,然后放在手心里面,用指甲细心的将橘子瓣上面的那些白色的筋络一点点的都要撕得干干净净,然后才扔进嘴巴里面咀嚼,可是今天由于他刚吃完了饭,嘴巴有点干,所以说他也顾不得这么多了,没那么多讲究,反正就是一个字,吃,就是了。 吃。 范云一口气吃了三只橘子,这才摸了摸肚皮,感觉到心满意足。 舒服。 说起来一个人,其实是很容易满足的,只要是吃饱了喝好了,然后穿暖了,基本上大概就没有什么太大的欲求了。 当然。 这是指的短时间之内。 其实,一旦上面的这些条件达成了之后,一个人的欲望可能会被更大的唤醒也很难说。 正所谓人是永远无法满足的。 得陇望蜀是人的本性。 吃过了几次橘子,范云又走回客厅。 他老爸的酒仍然喝得地久天长,仿佛一时半会不会结束的意思。 范云觉得今天已经睡了一天了,现在睡觉的话太早了,还是看会儿电视吧,于是他就看起来电视。 他不喜欢看那种又丑又长的电视剧,于是就调起了新闻频道,新闻里正在放我国的海军舰队在南海进行演习。 红旗飘扬。 迎风破浪。 一艘艘舰艇如同利剑一样滑开蔚蓝色的海面,看上去气势恢宏,十分壮观。 每当看到这种场面,范云就觉得心情激动,浑身充满了力量。 范云喜欢看军事节目。 不管是什么演习,还是什么阅兵,他都喜欢看。 这时,电视上面的镜头一切,只见参加演习的那些舰艇火炮齐鸣,一发发炮弹,闪着火光,呼啸着奔向了海面上的那些伏靶。 命中。 命中。 强大的海军,威武的战士。 个个都是好样的。 这个时候,他妈妈在旁边说了:“不要看新闻了,电视剧都开始了,调到电视剧上面看一下,快点快点。” 范云笑得对妈妈道:“你看什么电视呀?” “看那个打仗的。” “哪个台?中央台吗?” “不是的,桂林台。” “好的,现在就调。” 范云把电视节目调到桂林台,果然里面正在放一个打仗的电视剧,此时正好,一个打扮的溜光水滑的奶油小生,穿着我军的服装,伸手抹了抹,简直站不住一只苍蝇的发型,同时还摆了一个pose,这才提着一柄似乎永远打不完子弹的冲锋枪从墙角出跳了出来,对准正前方不远处两个呆若木鸡般的日军潇洒地搂出两个短点射,那两个日军瞬间结果。 然后。 那个奶油小生将手中的冲锋枪管朝天竖起来,用嘴巴吹了吹枪管处仍然冒着的青烟。 潇洒。 看起来这一个动作绝对是当初导演在观看完剧本后确定下来的招牌动作。 只是。 如果真的是在血肉横飞枪林弹雨般的战场上,一个人还能够做到浑身一点灰烬而不染,身陷重重敌人的包围而不惊吗? 很难说。 就看电视剧上面。 远处有两三辆日军的装甲车,等轰隆隆开来,同时后面还跟着一大堆手持上的长长的刺刀,三把大盖的日军。 而此时。 我们这个男主角而潇洒的说了一声撤。 “撤!” 范云不感兴趣,不想看这样的电视。 于是又钻回了自己的房间。 范云回到房间之后东摸摸,西摸摸,翻来翻去,居然被他在柜子里面找到了一本武侠小说,笑傲江湖。 这一下。 让他如获至宝。 像他现在这种情况,如果说让他看那些数理化,看那些什么与学习与上进有关的书籍,他肯定是看不进去的,但是如果说让他看一些闲书的话,他还是能够津津有味的,特别是这些武侠小说。 虽然说这本看上去已经纸张发黄的笑傲江湖他都看过好几遍了,但是此时没有什么东西看的情况下摸起来再读一遍也还是可以的,说实话,经典的小说多读几遍,越读越有味道。 有些时候小说就是这样子的,你读一遍就有一遍的感觉,一遍跟一遍不一样。 而且说跟人的年龄也有关系,比如说你小时候看一本书,那个时候的感觉和你长大了之后有了一定的阅历之后又不一样。 所谓的开卷有益也就是这样子的。 其实只要不是那些能够引诱人犯罪的小黄书,小坏书,通常情况下大部分的小说都能给人带来一些好处的,起码能够给人一些有益的思考。 譬如说当范云看到林平之将余沧海徒弟是因为调戏岳灵珊而被他杀掉之后,范云不由自主的叹息了一声。 其实说实话,范云对于林平之这个人物并不反感,虽然说金庸将他塑造成了一个心理扭曲的人物,但是在林平之的身上确实是一个大悲剧。 林平之都是被人算计的。 如果不是那一本辟邪剑谱。 哎! 一声叹息。 其实,林平之从开头到结尾,都没有伤害过除了仇家以外的任何一个人。 没有。 他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绝不向岳不群那个伪君子。 林平之在被木高峰耍了以后,初次见到岳不群,对他的印象可是神仙般的人物,他认为岳不群绝对是一个良师,能有幸拜入岳不群门下,灭门之仇便有望得报。所以当岳不群从余沧海手里救了他之后,就对着岳不群不住磕头,希望能够拜到岳不群的门下。 报仇。 他却不知道岳不群收他为徒,却是冲着他们家的那本辟邪剑谱来的。 林平之资质很好,自从他加入华山派之后,短短时日,武功进步神速,这一点,除了岳灵珊的教导之外,也离不开他的勤奋和天赋,就连令狐冲也不得不佩服。 后来。 令狐冲醉酒大闹金刀王家。 林平之也不是傻的,他开始怀疑令狐冲。 别说他了,华山派上上下下几乎所有人都在怀疑令狐冲,金刀王家的人也是一样,看不惯令狐冲吊儿郎当醉酒闹事的样子。 更何况,令狐冲还涉嫌偷取林家剑谱。 而林平之始终没有多说什么,没有咄咄逼人,表现也是十分有风度,有教养。 而后期…… 当他发现自己的师傅岳不群这个偶像般的人物竟然才是偷取剑谱之人,并且还嫁祸给令狐冲,林平之整个世界观都崩塌了。 他难以相信堂堂华山派掌门君子剑竟然会做出如此下流龌龊之事。 同时。 林平之也是意识到光靠他日夜勤练华山剑法,不过杯水车薪,根本就复不了仇。 他也真正意识到求人不如求己,他求过木高峰,也求过岳不群,可这些人根本就不会真心待他。 他要复仇,只有一条路,那就是练辟邪剑法。 一方面他韬光养晦,忍辱负重。 另一方面他不得不在岳不群的威胁之下,慌称偷袈裟之人是令狐冲。 其时,林平之已经知道,如果不和岳灵珊成亲,他便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被伪君子灭口,就是他唯一的下场。 但是林平之的人格仍然是高尚的,他还是有一颗高贵的灵魂,他绝对不会做君子剑那种龌龊的事情。 如果林平之要报复岳不群,那他完全可以先将岳灵珊糟蹋,然后始乱终弃。 但。 林平之并没有这么做。 书里。 林平之其实是很有家教的一个人。 书里的林平之会担心马儿踏上尖石,损伤了马蹄,而劝镖师们早些回去;会看到有人调戏良家妇女而打抱不平;即便心中十分惶恐,依然跑出镖局,撩开衣服,敞开胸膛,拍着自己的胸脯大声喊道:我林平之一人做事一人当。 在林震南说死的镖师虽然只是两个好朋友,但不值得跑出去冒险为他们收尸,但转念一想还是希望重金请下人去处理却无一人回应之时。 仍然是林平之,单枪匹马,一声不吭,默默地冒着生命危险将两位镖师的尸首背了回来。 即便是书中刚刚和丈夫吵架将一腔怨气发泄在林平之身上的妇人,对他言语辱骂,诬陷他偷窃,还对他吐口水,他也绝不使出武功伤害对方一分,反而在妇人拿出玉米给他却又反唇相讥之后,仍对对方说一句多谢。 这样的人物。 确实值得深思。 林平之坏吗?不坏,他根本就不是个坏人。 他的身上。 全是悲剧。 家破人亡的悲剧。 被别人算计的悲剧。 林平之最后的结局,也是一个悲剧,他的结局是极其悲惨的,眼睛瞎了,被令狐冲废了四肢,被关了一辈子。 可是林平之却说纵使双眼从此不能见物,但父母大仇得报,一生也绝不后悔。 其实。 像林平之这样一个有骨气、能吃苦、为人心地善良的少年,若是能有一个好的机缘,必是一个造福苍生,锄强扶弱,为国为民的大侠。 只可惜,作者不给他这个机会。 起码在范云现在再看林平这个人物时,他绝对不会像从前那样的看法,那样肤浅,认为林平之并不值得同情。 不。 现在范云的看法又不同了。 说实话,有很多时候,范云更同情那些悲剧式的人物,因为那些悲剧式的人物背后,仿佛有一双无形的命运之手在扼着他们的喉咙,让他们喘不过气来。 而此时,这些人物必定会反抗,会挣扎。 越是反抗的厉害,越是挣扎的厉害,冲突也必定更激烈,他们的命运也就会更加悲惨。 范云用手指甲抠去了,书页里面一块粘在上面的灰渍。 他把书放在桌子上,又走到了客厅里。 因为他还是感觉到口渴,还是想喝点水。 这时,他老爸已经喝完了酒,泡上了一壶茶。 茶,不是什么好茶,都是农村最便宜的那种大叶子茶。 大叶子茶也挺好的。 清热败火。 第286章 范雨的本事 范云拿起他爸面前的茶壶,倒了一碗茶,骨嘟嘟喝了一大口。 一碗茶下肚。 刚才因为看小说以及他感冒所带来的那种焦躁与干渴的感觉,方才得到了一点点缓解。 他爸抬起头,看了看儿子。 他的目光中满是对这个大儿子的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反正。 极其复杂。 对于他来说,范云和范雨并没有什么两样。 如果说有所区别的话,那也无非就是范云当过兵,现在又找了一碗公家的饭吃,而范雨则自力更生,自谋生路而已。 现在这个社会。 干什么都是干,只要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能够赚得到钱就可以了,能赚钱赚的比别人多,别人就会羡慕,你就会认为你这个人有本事。 如果。 不说这爷俩。 单说范雨的话。 范雨现在赚的还真不少。 自从他不干理发,改卖保险之后,因为他天生嘴皮子就会说的,又是再加上天生不俗的相貌,如今在业界里面也是做得风生水起,每个月的收入不低。 至于他如何谈成的业务,如何拿下了一个又一个让同事们,特别是那些老人听上去有点不可思议的大单时,范雨总是神秘地一边笑着一边嘿嘿道:“运气都是运气,其实有些时候谈业务就是运气,特别是我们卖保险……” 那些老鸟们才不相信他所说的运气呢。 但是范雨不说,他们也不可能同他的嘴巴里面硬往外面掏些东西出来,于是,大家也就一哄而散了。 范雨当然不说真正赚钱的一些诀窍东西,他怎么可能会对别人说呢? 他才不相信那些什么所谓的狗屁成功学,厚黑学呢,他只相信自己。 就在此时。 就在此刻。 就在范云和他们的老爸在家里面喝着苦不拉叽大叶子茶的时候,范雨此时此刻,却坐在一个充满了罗曼蒂克氛围和暧昧气息的餐厅里,和一个女人吃着饭。 这个女人。 当然不是梅霖。 不是说范雨没有和梅霖在这种地方吃过饭,而是说此时此刻的这个女人并不是梅霖。 他的对面,坐着的是一个三多岁,看上去风情万种、风姿绰约的年轻少妇。 此时。 范雨正动作优雅地用刀叉切着盘子里面烤的七八成熟的一块牛排。 他一边切下一片薄薄的牛肉,一边用叉子叉起来,放进嘴巴里,慢慢的咀嚼着。 做这一切的时候,他并没有抬头,没有看对面坐着的那一个美丽少妇。 虽然他没有抬头,但是他也可以感觉到那个少妇看一下自己火辣辣的目光。 范雨的心里轻轻一笑。 他不着急。 他有的是耐心。 有的是时间。 现在与其来说他是在和那一个美丽少妇吃饭,倒不如说他正在玩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 不过。 那个少妇似乎也不着急,因为她脸上的表情是那么的从容,动作是那么的优雅。 只见那个少妇轻轻地晃动着手中闪闪发光,简直能够闪瞎旁边一个五大三粗男人眼的小叉子,一边抿着嘴,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意味深长的看着,慢条斯理吃牛排的范雨。 看了一会。 那个美丽的少妇才开口说话:“范雨,听说你有女朋友了是吗?” 范雨抬起头来,看了看对面的少妇。 他不知道为什么她会这样问自己,但是,范雨却下意思里想隐瞒着自己和梅霖的关系。 也不知道他究竟是想隐瞒什么。 范雨摇了摇头。 边摇头,范雨边轻轻地笑了一声:“我哪里有什么女朋友啊,你看看,像我这样的谁看得上啊,是不是? 现在女孩子的要求都那么高,我在城里面又没有什么根基……” 那个少妇一双漂亮的眼睛眨了眨,她盯着范雨的嘴唇,似乎是想看看他的嘴里面说出来的到底是不是实话。 范雨的表情很坦然。 坦然的连他自己几乎都相信了自己的话——自己原本就是个单身汉,是个没有女朋友的人。 那个小少妇轻笑了一声:“……呵! 我不信,像你这样年轻有为又帅气的男孩子会没有女朋友?” 范雨此时脸上的表情不再严肃,而是换上了一副带有那种天涯浪子三分骄傲不逊,又有三分坏笑的表情。 他盯着对面小少妇尖尖的下巴道:“真的…… 我也没有什么时间考虑私人问题,说实话,我现在每天上班都很忙的,一天到外面跑着不停,我们保险公司压力还是很大的,每个月能不能吃上饱饭,全靠业绩…… 对了,姐姐,上次我跟你说的那个保单的事情,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美丽的少妇并没有答应他,而是拿起刀叉切了块牛肉放进口中。 范雨识趣。 也不再问。 吃饭的时候,不谈工作,特别是跟这么漂亮的女人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应该另外挖取资源,动不动就把工作挂在嘴上,未必能引起别人的好感,弄不好,别人本来想和你签的单,可能也会搞黄了。 像现在这种场合。 范雨懂。 所以说,他也就是随口一句,轻轻带过,然后再也不提这一茬了,转而,跟对面那个年轻的少妇说起了风花雪月。 无非,都是他听说的一些什么段子,什么奇闻趣事。 当然时不时的范雨还会讲出那么一两句荤的出来,试探一下对面美丽少妇的反应以及她的底线。 那个少妇听着范雨说着各种段子的时候笑得咯咯直笑,即便是荤段子她也听得津津有味,似乎并不反感,这都已证明,那个少妇的心里似乎也在渴望着一些什么东西。 当然了。 这种渴望的东西应该是有合适的对象的时候才会流露出来的,如果说范雨长得跟个丑八怪一样,不要说他说这些个段子了,就算是他花上一笔钱,请这个少妇坐在他的对面跟着吃一顿饭,恐怕这个少妇也未必肯。 这个美丽的少妇一看就是有身份有地位的那种人,不说别的,只说她的一身衣服首饰就能看得出来。 她那一身剪裁得体的服装,一看就出自名牌,价格不菲。 更不要提桌子旁边放着的那一只lv拎包。 更不要说她手指上戴着的那一只璀璨夺目的钻戒以及脖子上面那一条闪闪发光的项链。 范雨端起高脚酒杯,摇了摇里面的红酒,然后举杯冲那个少妇笑道:“来,姐姐,咱们再喝一个,我祝你越长越漂亮,越来越年轻,年轻美丽,貌美如花。” 那个少妇娇笑着端起了自己的酒杯:“谢谢……” 通过她脸上的表情,看得出对于范雨的话,她是满意的,是开心的。 看起来。 她是不讨厌范雨的。 不只是不讨厌,似乎还有那么若有若无的几分喜欢,不然的话,她就绝对不会用那种带有一种勾魂摄魄般的眼神看着范雨了。 “叮”的一声脆响。 两个人同时举杯,将酒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 那个美丽的少妇拿起了自己的拎包,同时双手拂了拂自己价值不菲的裤子,然后对范雨道:“差不多了,我们走吧。” 范雨笑道:“姐,你吃饱没有啊?如果你没有吃饱的话,那可真是我的错呀。” 那个美丽的少妇笑着对范雨道:“吃饱了如何?没有吃饱又如何?如果说我没有吃饱的话,你还有其它的什么节目吗?” 这话一说。 范雨嘿嘿乐了:“姐,无论如何我都要让你吃饱吃好,吃得心满意足才行,你说是不是啊?” 少妇并没有答他这句话,而是对范雨道:“走吧……” 那就走吧。 结账。 买单。 结帐买单当然都是范雨的事情。 范雨从自己的座位上坐了起来,起身跟在这个美丽少妇的身边,肩并肩一起往外面走。 走了两步之后,那个美丽少妇的身子从杨柳一般迎风摇曳穿着的高跟鞋,一直不停的敲打着对面,将身子扭得如同一株醉海棠,范雨连忙伸出自己的左手,表示关心的扶住这个美丽的少妇。 这既是关心。 又是试探。 当范雨用手轻轻拖着这个美丽少妇的肘部时,那个少妇并没有将他的手甩开。 这…… 已经足以证明一些什么东西了。 范雨自然懂。 他跑业务跑了这么长时间来,清清楚楚的人他都见过,察言观色是他的强项,见风使舵是他的本领。 顺杆子爬,自然也是他的看家本事。 范雨的本事确实是越来越大了,他不再是那个农村出来,土里土气的孩子了,他现在懂的东西,和他的年龄已经十分的不相称,说他一句少年老成,料来应该也不算错。 当然了,他这个老成,通常情况下是用在了他的业务上面,以及另外一些东西上。 譬如。 现在范雨的心里就一直在不停的盘算着小九九。 可是。 当他和这个美丽的小少妇肩并肩挨挨擦擦,走出餐厅的时候,这个少妇却拒绝了范雨送自己,而是伸手叫了一辆的士。 现在。 是她在和范雨玩起猫捉老鼠来了。 范雨不急。 范雨只是轻轻的捉住那个少妇的手,在她的手背上轻轻的吻了一下,行了一个西方式的礼,并含情脉脉地对少妇道:“姐姐慢走,姐姐再见。” 那个少妇又勾了范雨一眼,然后,的士车这才扬长而去。 范雨摸了摸自己的下巴。 下巴上,并没有什么胡子。 他还嫩。 他还年轻。 虽然他头脑里面各种奇怪的想法,以及他通过这一段时间跑保险学到的那些个人情世故,已经远远超过了他的年龄。 但是。 此时如果说看他外表的话,他依然还是一个十分分年轻又帅气的小伙子,似乎身上还带着那么一点点青涩的气息。 这种青涩的气息,落在刚刚和他一起吃饭的那个美丽少妇的眼中,大概就是像农村的那种山坡上面的青青芳草的味道。 又或,还带着一些若有若无的刚刚窜起来的青青禾苗的一些味道。 范雨抻了抻自己西装的衣角。 他并不着急。 范雨而是悠闲地点起了一根烟,同时慢条斯理的将那一只金属机身的打火机装进裤兜里,而后将烟卷递进嘴巴里深深的吸了一口,同时慢慢的吐出一个烟圈之后,这才从鼻孔里发出唔的一声。 既像满足。 又像叹息。 范雨一连吐了五六个烟圈之后,这才打量着夜色下的这个小城,这个五颜六色,色彩缤纷,光怪陆离,夜色斑驳的世界。 就在他吃饭的这个饭店门口,人来人往络绎不绝,看上去倒显得这家店的生意特别的好。 不时的。 有些男男女女勾肩搭背,说说笑笑走进来,不时又有一些满是酒气,说着醉话的人从店里面走到外面去。 再往远处看一下。 远一点的马路边一拉溜停着五六辆出租车,除了出租车之外,还有一些慢慢摇停在路边等客,这些做惯了生意的人也懂得在饭店或者餐厅的门口等客,守株待兔似的等客。 其实有些时候守株待兔也是一种好法子,毕竟如果说你开着一个车满城跑的话,油钱也要比别人多烧一些。 特别是像在这种小城里,如果说想很好的做拉客生意的话,那么必须要有的放矢,而不能到处乱跑,因为有些地段根本就不会有人坐车的。 范雨的目光掠过那些开出租和开慢慢摇的人,稍微停顿了一下之后,继续向远处望去。 其实。 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大概也就是在他刚毕业之后的那一段时间吧,他也曾经想到买一台慢慢摇到城里开,走大街过小巷吆喝着大客,其实当时范雨觉得那也挺不错的,起码比起在家里面跟着他老爸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种那二亩三分地要好了多。 那时的他,哪里想到自己竟然今天走到了这一步。 现在的范雨也是有车一族了,虽然他的车是个二手的,但是二手的也是车呀。 并且他的车,并不是拿来做生意的,而是拿来撑门面的,他的车就是他的一张名片,走到哪里都会让别人对他高看一眼,毕竟即便是到外面谈业务的时候,当他从车里面下来的时候,穿着得体的西装,踩着锃亮的皮鞋,那种带给别人的信任感也是仅仅只是提着一个手提包,什么都没有的那些末流业务员所不能比的。 第287章 上班 范雨重重抽了口烟。 他走到自己的车边,伸手拉开车门。 但是。 他并没有坐进去,而是依旧双眼看望着远处,似乎,远处有什么东西吸引着他似的。 远处。 是蔼蔼夜色。 范雨一连抽了好几口烟,他的眉头微皱,若有所思,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在想些什么。 又过了一阵子。 他才用右手二指夹住已近燃尽的烟头,手一扬,将那枚仍带着火的烟头“嗖”的一下,朝远处弹射出去。 不偏不倚,正好落在一只垃圾桶里。 这时,范雨才坐进车中,发动车子,扬长而去。 ………………………… 再说范云。 范云喝了一点茶水,然后感觉睡觉还早,就陪着他老爸老妈,又看了一会电视,看来看去也没有什么味道,都不是他喜欢的节目,于是又走回自己睡觉的房间里面,继续看那本笑傲江湖。 他钻进被窝里面。 将枕头垫在后面靠着。 然后两个一边品味着书中的故事情节。 看了一会之后,范云感觉到双眼皮有点发木,然后开始慢慢的打架了。 又过一会。 他感觉到一阵深深的倦意袭来,于是就将书放在旁边倒扣下来,同时将身后的枕头往下面挪了挪,准备躺一下,谁知道一躺竟然就睡着了。 此时。 屋外不知道什么时候刮起了北风,一阵阵北风呼啸刮着那些已经没有树叶的枝条,发出一阵阵狼嚎之声。 冬天。 毕竟来了。 却说。 一夜无话,这一夜范云睡得很踏实,很香,大概是因为他已经吃饱喝足,再加上感冒已经快好了的原因吧,因为晚上睡觉的时候,范云的鼻孔已经没有塞了,白天的时候他的鼻孔里面好像似乎有一点东西堵住了,呼吸有点不畅,但是晚上好像没有这个问题了。 甚至。 范云连梦都没有做,一觉就已经是天光大亮的第二天了。 等范云醒来的时候,摸着手机一看,原来已经到了七点多了,他就有点着急,外面天已经很亮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妈并没有叫他,今天因为范云要回去上班,所以说他怕耽误了自己的正事,于是连早饭也没有在家里吃,范云洗脸刷牙忙活完了自己的个人卫生之后就跟他妈打了一个招呼,急匆匆就走到了村口。 范云在村口站了大概有十来分钟的样子,班车开了过来。 刚好等到搭上这一趟班车到城里的时候,上班完全来得及。 至于吃早餐肯定是来不及了,但是没关系,范云可以先上班,然后再吃早餐,反正他的工作机动性特别的大,只要他到了工作岗位上,基本上就属于他个人的时间了,他想干嘛就干嘛,没有什么人管他。 他干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完全取决于自觉性。 自觉性很重要。 一切都在范云的预料之中,果然他到了城里之后,集队上班什么的都没有耽误,其实就算是耽误也没有关系,他只需要打个电话跟老魏请一下假就可以了,告诉他师傅迟到几分钟。 反正。 范云他们又不用打卡。 据说。 现在有些大城市里面已经实行打卡制度了,上班族必须用手按指纹才行,那样的话就没办法了,那样的话必须亲力亲为,谁也替不了。 范云也没有和卫明珠在一起。 他一个人溜溜哒哒的走到了一家看上去并不起眼的米粉店里,然后交钱买票,给自己叫了一份二两的汤粉,顺便还买了一根油条,早上起来汤粉配油条,可以说是绝配。 范云将油条掰成一截一截的,然后扔进汤碗里泡着,待油条泡软了之后,然后才夹起来放在嘴巴里面咀嚼着那些油条,吸饱了米粉,那种香味浓郁的汤之后,口感十分的美味,特别的好吃。 这种独居地方特色的小吃,经济实惠,养活了一代又一代小城的人,也是许多游客来到这里必吃的小吃之一。 范云吃这种汤泡油条的时候,并不会让油条泡的时间太久,因为怕泡的太久了,就会十分的软,然后口感就不好,它只是将油条放在汤里面稍微一蘸,然后就可以用筷子夹出来吃了,这样油条还有一定的嚼劲,吸饱了汤的油条,既有香味又有嚼劲,咬在嘴巴里面的感觉,别提有多爽了。 二两米粉,一根油条,其实是这个南国的小城中许多人早餐的标配。 特别是那些有工作的人,早上起来大多都不会做早餐,就这样花上一点小钱,在外面美美的吃上一顿就十分好了。 范云将头埋在米粉碗里,一个劲的吃着喝着。 他的筷子,不停地挑着米粉,将那一根根米粉夹起来,放进嘴巴里面连吃带喝,不一会儿碗就见了底。 这家米粉店不光是有米粉,另外还有免费的豆浆提供,范云早就打了一杯豆浆放在旁边冷着了,说实话,这家店的老板娘十分的会做生意,不说别的,就光是早上起来这一杯免费的豆浆就已经给他额外的拉拢了许多的顾客,因为有些米粉店并不提供豆浆,而只是提供那种温开水,开水和豆浆,相比的话,肯定如果说让范云选的话,范云更愿意过来喝上一杯豆浆,毕竟豆浆这种香甜的感觉是开水无法比拟的。 而像这种福利,如果说放在大城市里面是根本不可能的。 大城市里面什么都要钱,哪里有什么免费的豆浆给你提供啊,就连你喝一杯开水,都恨不得想收你的钱。 范云已经穿上了制服,所以说他并不着急,反正他吃饭也是工作,工作也是吃饭,本身吃饭也是工作的一部分,是不是? 范云端着那杯豆浆慢条斯理的吹着,因为豆浆刚刚从那个大铁皮桶子里面放出来,还有点烫嘴。 他一边喝豆浆,一边打量着这个小店里面,坐在其他桌子上那些吃米粉的人,那些吃米粉的人,无非也都是些本地人。 这一会子没有什么学生了,如果说放学来的更早一点的话,应该会有不少学生在这里面吃早餐的,但是现在已经稍晚了,那些学生早就应该上课了,现在吃早餐的大概都是一些闲人,或者说像他这样能够在上班的时间出来吃早餐的人,另外还有一些就是在城里面做生意的,干什么的,其中也包括一个早上起来卖菜的老太太,她应该是搞批发的,因为她虽然挑着两个箩筐,但是那两个箩筐已经空了,两只空空的箩筐里面还挂着两片带嫩叶子的青菜,可以证明它的主人是刚刚将那一青菜批给了二道贩子,这个很正常。 范云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毕竟他干这一行也干得久了,那些挑着箩筐的小贩,基本上他一打眼就知道是什么情况了。 那个老太太看见范云在看她,她不由得还朝范云送了一个笑脸,那个老太太大概应该是认出了范云,毕竟范云穿着制服呢,相对来说他的辨识度更高。 范云感觉那个老太太笑的,似乎是把自己当成了她的女婿那般,这让范云心里面感觉到有一点点小小的尴尬——什么情况啊?你为什么要这样笑着看我呢? 于是。 范云决定不再看她,而是扭过头去看着店外。 店外。 只是一辆摩托车咆哮地冲了过来,吱嘎一声将车子刹在了米粉店的门口,从车子上面跳下来两个年轻人,当然,是一男一女,一眼看上去就是一对小情侣,其中那个男的对米粉店的老板娘道:“两碗米粉,一个二两,一个一两。” 不要以为一两二两份量少,如果你是外地来的游客,你不懂的话,你以为自己的饭量可以吃上一斤两斤,那么就错了,其实正常情况下一个成年男人当吃个二两米粉就差不多了,当然有一些稍微胃口大一点的可以吃三两,或者说有一些做苦力的干重体力活的吃两份二两吃个四两也就差不多了,你不可能吃一斤的。 这个东西就好像是范云有一次去吃烧卖一样,他以为烧卖不就是小水饺一类的东西嘛,对于水饺来说,范云在部队的时候完全可以吃上个一斤两斤的,所以说有一次他点烧卖,居然就点了个半斤,可是哪想到半斤烧卖一上来他就傻了眼了,好大的一盘子。 范云看着那一对小情侣进来之后,他赶忙从桌子上面站了起来,本来,他已经吃完了饭,现在还拿着那杯豆浆在那里喝着,已经不妥了,所以说范云就站起来给那两个小情侣让位子,顺便他还扯了一点纸巾擦了擦自己的嘴巴。 范云将豆浆一饮而尽。 喝完豆浆,他的右手用力一握,将那只空子杯子握成了一只圆球,然后手一摇扔进了旁边的纸篓。 做这种事情,他最擅长,根本不需要经过大脑,完全就是下意识的行动。 他绝不会像有些具有选择困难症的那些人一样,走路的时候还要提前想一下自己是先迈左腿还是右腿扔个杯子,还要想一下自己究竟是扔在纸篓里面好,还是走两步扔到旁边的垃圾桶里好,不会的,范云干什么事情通常都是很果断的,该扔就扔,该丢就丢。 吃完早餐。 上班。 活。 还是要好好干的。 只是,范云感觉到街上有点冷呀,虽然他刚吃完早餐,无论是嘴巴里面还是身上都有一股热乎劲,但是当他一旦走到外面大街上面的时候,他还是感觉到有一点点冷,因为他衣服穿的有点少,而天气毕竟是已经到了冬天了,别以为这个南国小城的冬天不冷,其实不是的,毕竟这里不是广州那种靠近南部的地方。 对于桂北来说,和桂南相差很大的,桂北靠近山区这种地方,其实如果说到了冬天的话气温还是很冷。 今天还好,今天的冷还算是干冷,因为没有下雨。 如果说冬天里面下点小雨的话,那种冷实在是一般人都受不了的,也正是有些人所说的南方的冷,如果说是下雨之后那种湿冷完全就是魔法攻击,像魔法师的冰咆哮啊,云卷雨击,能够将那种冷,冻的人的骨头里面去。 而北方不一样,北方虽然说室外也冷——干冷,温度也特别低,但是北方的房间里面通常是暖和的,特别是东北地区,东北地区,家家户户都烧炕,而且条件好的还有暖气。 所以说在北方的话,只要钻到房间里面去,通常情况下就会暖和起来,而南方不同南方没有暖气啊,南方取暖的话,基本上就要靠烤火了,这个地方倒是有一点好,炭火不缺,特别是木炭。 范云也不想到风头上面走。 反正他就避着风,哪里有太阳,他就往哪里去。 远远的。 他看到了一个小贩,挑着一担青菜在路边上面摆卖,但是范云也没有过去制止他。 这么冷的天,像这种出来谋生的人都很不容易的,有些时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就算了,这倒不是说范云不坚持原则,本身大家都是劳动人民,都是处在社会底层的人,正所谓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如果说领导没有什么再三提醒,有什么任务或者有什么活动的话,范云一般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让他们卖吧。 他们有的卖,城里人才有的吃。 范云溜溜哒哒的,一边晒着太阳,一边走到了老广场移动公司的门口,他看到移动公司门口又竖着好多的牌子,都是些手机搞活动什么充话费送手机之类的东西,唉,范云摸了摸自己的荷包,本身他也想买一个好一点的手机,可是他感觉到自己现在都不急着想买手机了,而是想买一台电脑,因为自从范云打上了游戏之后,他就感觉到电脑对于他的吸引力似乎是更大的,他感觉到电脑那个小小的屏幕里面藏着一个无比丰富多彩的世界,让他向往,让他忍不住就想抓起鼠标来摆弄两下。 想到电脑,范云就觉得自己好像有一段时间没有去希刚那里了,两个人也有相当一段时间没有聚了。 于是。 范云就摸着手机来给希刚打电话,希望能够约他出来喝点小酒,两个人聊一聊天。 谈一谈理想。 谈一谈人生。 老战友嘛,坐在一起,当然有说不完的话了。 第288章 亲眼看到的也不一定是正确的 范云摸出手机。 他拨通了希刚的电话。 电话那头,希刚仍然是一如既往的大嗓门:“干嘛呀? 范云你打电话给我干嘛呀?我现在正忙着没什么时间跟你细聊,唉,你有什么事快点说,快点快点快点啊……” 他这一催,搞的范云似乎又不太好说了。 好说不好说的范云也要说呀,反正他跟希刚也不会客气什么的,再者一说了本来又不是说求他办什么事,而是约他出来一起吃饭,有什么关系呢,于是范云就道:“晚上一起吃个饭吧,有没有什么空啊?出来喝两杯,好不好?” “行,老地方见。” 希刚回答范云的话,出人意料的痛快。 看来。 他确实是很忙,所以说连范云发出的邀请,他都直接就不假思索的一口答应了。 这样也好。 其实范云最讨厌,有些人明明有空,可约着吃饭的时候,反而推三阻四,似乎自己有忙不完的公务办不完的事情似的,如果说范云约那种人的话,他约了第一次,他就不想约下一次了。 希刚挂电话挂得非常快,范云本来还想说两句什么的,可是还没等他话出口,电话那边已经传来了嘟嘟嘟的忙音。 这家伙。 范云看着手中的手机,无可奈何的笑了笑,摇了摇头,然后他思索了一下,决定再给唐若打一个电话。 因为他有好几天没见到唐若了,这几天一直在忙,不是忙这个,就是忙那个,可别说,他还真的十分有一点想唐若呢。 于是。 范云就拨通了唐若的电话。 电话那头唐若倒不像希刚那样如同火烧眉毛般,说上两句话都急匆匆的,唐若有的是时间听电话,她那边的语气就能听出来,她现在一定十分悠闲。 电话那头。 唐若悠悠的道:“今天没上班吗?这个时候打电话给我干嘛呀?有什么事啊?” 范云撇了撇嘴巴:“没什么事啊,想你了呗,想你了才给你打电话呀,我有好几天没看到你了……” 唐若咯咯笑了起来:“我怎么听到你说话的语气那么的假呀,是不是真心真意的呀? 你现在在干嘛啊?在哪里啊?怎么你周围怎么那么吵啊?” 范云将手机往耳朵边用力贴了贴:“我上班啊,我现在在老广场这里啊,这里人来人往的,到处都是车,吵得很。” 唐若接道:“那你今天晚上过来吃晚饭吗?要不要来我们公司吃饭啊?” 说起吃饭,说实话,如果说范云不是因为想和希刚聚一聚的话,他还真的不喜欢在外面吃,其实唐若他们公司饭堂的饭比起外面的那些饭菜也差不了多少,特别是杨姐的手艺特别好,而且说每天的菜式和花样又不一样,所以说范云在唐若她们那里从来都没有吃厌过。 不过今天晚上,他觉得自己还是不要去了,因为刚才已经和希刚约好了嘛。 于是范云就对唐若道:“我今天晚上不过去了,我今天晚上跟战友约好了在外面吃,因为有点事情想跟他聊一下嘛,对了若若,你晚上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吃啊? 要不这样吧,等我下了班之后,我去你们公司门口接你,好不好?” 唐若笑道:“算了算了,我刚才其实是逗你玩的,我今天也没有什么空,其实今天晚上也不能让你来我们公司吃饭,因为马雪莹她妈从上海回来了,不太方便,你如果说在外面有饭局了,刚好……自己搞定吧,好不好?” 那还有什么说的,那就自己搞定吧。 范云想起了一件事,他又问唐若道:“上次我拿给你们家的那一袋桔子,吃完了没有啊? 如果要是吃完了的话,等哪天你跟我一起回去吧,到我们家里面我再帮你拿一些回来,免得买了,好不好?” 唐若停了一停:“……呃!我这几天我也没有回家呀,谁知道呢,其实你拿的那些橘子都放在家里面了,我都没吃几个,因为我在马雪莹带她嘛,所以说我感觉的不太好,就那天我拿了一点点到马雪莹家,然后这几天吃的话都是自己买的。 其实你不用拿了,现在橘子这么便宜,在街上买就可以了……” 这话。 唐若跟范云说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但是如果说她和范云不是两个人是男女朋友的关系,而是另外一个关系,不是那么亲切的人的话,那么她说出来这一番话,可能就会得罪人了。 东西不论贵贱。 都是别人的一份心意。 唐若可能也是意识到了自己刚才所说的这几句话有点不妥,所以说不由得咯咯笑了起来:“……我不是那个意思啊,范云,我不是说你们家的橘子不好,我是说本身咱们这个东西是咱们本地产的东西,你说是不是? 另外一个是你们家那个米挺好,真的,我妈那天打电话给我说,她说那个米煮饭的时候煮出来特别好吃,又香又糯,特别好,在街上面买,一般都买不到那么好的米。” 唐若的这几句话也算是对刚才说到橘子便宜的补救吧。 其实范云根本都没有想这些东西,范云的心大大咧咧的,哪里会想到这种深层次的东西,本来唐若说的也是实情,街上的橘子根本就不贵,他根本就没往深处想唐若的那些话。 范云不但没有往深处想,反而还顺着唐若的话茬接道:“那也是啊,现在本来在外面买橘子,也就是快把钱一斤的东西嘛,确实也没必要那么重,还从农村拿上来,嗯,那个米如果说你问一下家里面,如果吃完了的话,我哪天我又回去拿一点上来,帮你家拿几十斤,好不好?” 电话那头,唐若摇了摇头:“拿过一次意思意思就可以了,你拿多了之后不好,你家里面人肯定会有意见的,我不说你和你爸妈,如果说被你弟弟知道了,是不是?他肯定会有想法的,那样不好。 再说了你看我家里也那么多人,我姐我弟我爸我妈好几口子人呢,哪里能老是让你去你们家拿米给我们家吃啊,是不是? 这样子是不好的。” 范云承认唐若的话有道理,对于这些人情世故来说,唐若懂得似乎比他懂得要多。 这些都是闲话,倒没什么要紧的,都不是什么十分重要的事情。 重要的事情就是范云有点想唐若了,好几天没有见唐若,只是他的心里就好像是被一根狗尾巴草轻轻撩着的那种感觉,痒痒的,酥酥的,说不出来的一种味道。 这种味道。 大概就是所谓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吧。 范云的嘴巴不像是那种哄惯了女孩子的坏小子那般,嘴上好像抹了蜜一样,他跟唐若说了几句,感觉到没有什么事情了,刚好此时唐若在公司里面,似乎有什么事情需要走开,所以两个人也没有再聊了,范云也就挂断了电话。 挂断电话之后,范云用力捏了捏拳头,他感觉刚才跟唐若聊了几句似乎没聊出什么能够解决他心里面那种痒痒的感觉的东西出来。 他总觉得自己现在包括肌肤还有情感上面有一种十分饥渴的感觉,是的,说起来他有好长时间没有和唐若有过肢体上的接触了,也就是说感觉好久没有和唐若抱一抱,亲一亲了。 范云这颗年轻火热的心啊,恰如万里波涛来到了一堵大坝之前被紧紧的锁住了一样,此时缺一个恰到好处的宣泄口,将情感宣泄出来。 假如此时唐若能够出现在他面前的话,他一定会毫不犹豫跑到唐若的身边,拦腰将她抱起来,给她来个举高高。 范云嘿嘿嘿傻笑着。 他一边回想着方才唐若的话,一边眼前浮现出了唐若那张娇嫩的脸蛋,弯弯的眉毛,水汪汪的大眼睛。 这种感觉让他坐立难安。 看来必须要有点什么事情,让他干一下,分一分心才行了。 有活。 就当他将手机重新放进裤兜,然后抬起头来看了看远处同时伸手正了正头上的帽子时,他发现,就在前面不远的人群里,有一个贼眉鼠眼的年轻人正跟在两个逛街的妹子后面,不停的张头张脑,试探着想将那两个妹子的背包拉开。 那是个小偷。 虽然范云不知道他叫什么,但是范云知道他是个小偷,说句实话,这条街上面的那些个小偷范云早就已,今认了个八九不离十了。 他天天在这条街上面执勤来来往往的那些人,包括那些开店的上班的,卖菜的,甚至一些小摊小贩,他都有些印象的更不用说,像这些专门在街上面窜来窜去的小偷了。 这小偷说他贼眉鼠眼一点都没错,他的那个眼神就是和正常人不一样,因为他的眼珠子好像总是不能锁定一个目标在那里,如果丝丝落在旁人眼里看他的眼珠子,总是极其灵活的,在眼眶的里面滴溜溜的转来转去也不知道转些什么,还频频的向四处张望。 如果说穿了,一,无非就是寻找下手的目标,二,就是看看有没有警察。 这些小偷并不怕范云,他们怕的是那些便衣,是派出所的人,比如说希刚,如果说是希刚穿着警服的话,他们肯定就会害怕,但是范云的制服对他们没有什么威慑力,他们根本都不怕范云。 如果范云没有看到也就算了,但是范云既然看到了,他又不能假装没看到,不去管。 因为那样的话,他感觉自己的良心上面又过不去,毕竟他在部队上当了三年的兵,心里面的那份正义感还是存在的。 所以。 范云急忙大步流星的朝那两个女孩子走了过去,一边走还一边扬着手指着那两个女孩子,旁边一个卖烤红薯的小贩大声喊道:“喂喂喂喂,那里不能摆东西,快点走快点走,你不要在那里卖了啊,再在那里卖的话我跟你说,等下把你的东西没收了,赶紧走走走……” 那两个女孩子转过身来。 那个小偷眼看不能得手,于是就的朝旁边溜走了。 边溜。 还边看了范云一眼。 如果说范云再晚喊上那么几秒钟的话,估计他的手就可能伸进了女孩的包里,将女孩的钱包或者是手机什么东西从里面拿出来了。 那两个女孩看了看烤红薯的小贩,又看了看范云,两个人不由皱起了眉头。 看她们的表情就知道她们肯定是同情那个推着烤红薯车朝往远处狼狈逃窜的小贩。 看她们脸上那种鄙夷的表情,就知道她们对范云并没有什么好感。 其中有一个女的甚至还白了范云一眼,白了范云一眼不说,还低下声音对自己的女伴道:“我发现他们城管真的是很凶哎…… 有没有必要搞成这样啊?别人说实话是大冬天的,出来卖个烤红薯也很不容易的,你看看他……凶巴巴的,我跟你说,小丽我特别讨厌他们这些人,真的……” 她的同伴点点头道:“就是,我感觉也是的,拿着芝麻粒子那么大的一点权力,好像恨不得当成西瓜来使,真是的,好讨厌。” 她们的声音似乎不太大,但是呢,也说不上小,反正恰到好处的就落在了范云的耳朵里。 范云苦笑了一下。 他心想,自己这又是何苦来哉呢? 这两个女孩子只看到了范云,凶巴巴的赶了一个烤红薯的小贩,她们却不知道范云的这一招其实叫做打草惊蛇,他只是通过这种方式引起了两个女孩子的注意,同时将那一个都想偷他们东西的小偷劝退罢了,而那两个女孩子却把她的一番好心当成了对那个小贩的喝斥,甚至是作威作福。 其实她们却没有看到自己背后所发生的事情,他们只相信自己也能看到的东西。 唉!有些时候就是这样子的,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有些时候亲眼看到的东西也未必也未必就是对的,就是正确的,就是真实的。 范云微微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 他也不想表达什么。 反正他认为自己做的事情问心无愧,没有对不起任何人,别说他间接的通过这种方式制止了那个小偷的行为,就算是他将那一个卖烤红薯的小贩赶走,也没有什么了不起,这本身就是他的工作,好不好? 第289章 无语 范云无语了。 有些时候就是这样的,在这个社会上好心被别人当成驴肝肺的事情是都有发生的,因为通常情况下别人并不是时时刻刻关注着你的,有很多时候你做的事情别人未必能看到听到。 范云觉得自己没有必要跟这两个女孩子计较什么,纵然她们对自己的态度并不是那么的友好,他也就忍了算了,关键是他想要的效果达到了就可以了,毕竟那一个小偷并没有得逞。 范云抬起头,让眼光朝远方飘去。 远处。 一辆出租车和一个慢慢摇,不知道什么原因,似乎是刮在了一起,只见两个司机正站在彼此的车子前面激烈的争吵着什么,旁边围了好些看热闹的人,这些人也是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在这种繁华的街道上面人来人往,车来车往的有什么好看的,如果说一不小心被一些过路的车辆,把这些看热闹的人给刮倒了,那么就不是车跟车之间的摩擦了,搞不好车就把人给刮了,那可就是严重的事故了。 范云觉得。 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有些人喜欢有那种看热闹的心理,哪里如果说有一点什么热闹的事情发生了,那么必定有些人就会围观,一边围观不说,一边还会指手画脚的评论着。 范云决定自己不去凑这个热闹,反正交通事故跟他无关。 也不属于他管。 他决定自己还是往继续往前走吧。 走到前面,有一家奶茶店,范云停下脚步,过去买了一杯奶茶。 奶茶店的小妹看到他居然还要加冰的,不由得有点疑惑,于是笑着对他道:“要加冰的呀,加多少冰啊?” 范云指了指装冰的那个盒子:“多加一点吧,我现在口渴得很,然后也挺热的,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可能是衣服穿多了还是怎么回事,帮我多加点冰吧。” 那行。 只要他不怕冰,卖奶茶的小妹无所谓,多加点冰,那就帮你多少少沏点奶嘛,是不是? 其实说实话,喝这种饮料如果说加太多冰是不划算的,包括在麦当劳肯德基里面吃快餐的时候喝冷饮也是的,其实是没有必要加太多冰的,只要加一点点够味就可以了,可乐多一点不是更好吗? 而且。 如果说喝到一半的时候,然后重新回去,再要服务员帮你加冰不是更好吗? 那样子的话,可乐又可以多一点。 因为。 冰块毕竟是免费的嘛,当然了,范云喝这个奶茶是不会调转头来让小妹帮他加冰的,也加不了,因为奶茶是密封的,上面必须要用那种过塑胶把塑料口封住,然后再插吸管进去。 范云只是口渴了。 他一口气就将那一杯可乐,喝了个底朝天。 喝完了之后,他甚至还将那只可乐的瓶子放在手里面摇了摇,看了看里面那些尚未融化的冰块,范云觉得有点可惜。 于是。 范云就这样,奶茶杯的上面的包装撕掉,然后将那些冰块倒进嘴巴里面咯吱咯吱的嚼了起来,别说还真有一些小时候的味道,小时候是没有什么奶茶和这样的冰块的。 那时候。 范云的家里有一只装水的大水缸,每到冬天的时候,水缸上面都会结上一层冰,范云就常常找一个东西把冰面敲碎,然后伸手从水缸里捞出一块冰来,放在嘴巴里面,咯咯吱吱的嚼着吃,其实味道也挺不错的,当然了,因为没有加糖嘛,是没有什么甜味的,但是对于范云来说,大冬天的嚼上两口冰感觉也是不错的,因为毕竟可以吃出一点冰棍的感觉嘛。 范雨和他一样。 让人感觉到十分奇怪的,就是就算是再冷的冬天,他们就那样吃那些冰凉的东西,居然也不会拉肚子,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因为那时候的人身体抵抗能力更好一点,而不像现在这些人这么娇气啊。 如果是现在的小孩,大冬天的吃那种东西的话,很有可能上午吃完,下午就会拉肚子了。 喝了一杯奶茶之后,范云才感觉到身体里面舒服了,昨天的时候因为感冒发烧而浑身无力的那种虚弱感,今天似乎也已经没有了,看起来他毕竟还是年轻啊,年轻身体就恢复的快,有很多疾病,甚至于根本都不用吃药,可能就会自然而然的就好了,其实主要是昨天他已经发烧了,如果说他不是发烧的话,他可能连药都不会吃。 感冒如果发烧的话,其实是不用吃药的,因为感冒这个东西很奇怪,你就是吃了药也不是说马上就能好的,但是如果说发烧的话就不一样了,发烧的话一定要想办法让烧退下去,不然的话很容易烧坏脑子的,许多人就是这样子的,因为发烧的时候没注意体温,一直烧,烧着烧着就烧成了脑膜炎,最后就成了傻子,这样可悲的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 范云他们村子里面就有一个傻子。 就是因为小时候的时候感冒,不知道为什么家里面的大人出去干活了,没注意那个小孩子就一直在发烧,烧着烧着,最后就把脑子烧坏了,烧成了一个傻子,逢人就只会嘿嘿嘿的笑,就因为他这个原因,搞着自己的老爸老妈,时不时的就会吵上一架,干上一架,为什么?因为彼此互相指责,都埋怨没有把小孩带好,看好,其实谁也不想出事,出了事情再做事后诸葛亮,也是无后无补的。 包括唐若他们老家的那个老村子里面那个大傻子老桶,很有可能也是因为小时候的时候发烧,把脑子烧坏了,所以说才会傻成那个样子。 唉。 在这个世界上就是这样子的,有很多的悲剧往往就是因为一些小疏忽造成的。 不过范云并没有将他手中奶茶杯子里面的那些冰块吃完,因为吃了两口之后,他感觉到有点冰冰的牙齿不舒服,所以范云就将那只奶茶杯子扔到了旁边的垃圾桶里。 范云有很长时间没有抽烟了,自从他戒烟以来,嘴巴里面的味道一天好过一天,口气也逐渐变得清新了,就算像刚才他吃完了冰之后,然后用舌头抿了抿口腔,突然感觉到嘴巴里面一股十分透彻的的凉爽感。 他决定趁热打铁,再去旁边买一包口香糖嚼一嚼。 嚼点口香糖不算什么吧,是不是啊? 吃点小零食还是可以的。 但是让人值得怀疑的是,口香糖的那里面那种胶的成分是什么东西的,反正看也看不懂,你只要如果说要是看说明书的话,反正稀里糊涂花里胡哨的都是写着各种的化学物质,想来其实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不过范云无所谓,范云觉得这个东西吃一点应该没什么问题,还没有人听说因为吃口香糖得出现什么问题,得什么疾病的。 范云又走到旁边的一个小卖店,买了一包绿箭,然后抽出一只扔到嘴巴里面,啪嗒啪嗒嚼了起来。 一边嚼,他一边顺着路往前走,走着走着,一直走到了黄大秀的那家服装店。 到了店门口,他的双脚停住了,然后不由自主的就走到了店里面,店里面没什么客人,这个点还不到人出来买东西的时候,逛街的人少,如果说到了中午或者下午的话,人可能会多一点。 另外,最主要的是现在确实天气有点冷了,一般人更愿意待在家里面烤火,不愿意跑到大街上面来吹西北风。 范云走到黄大秀的服装店里,黄大秀正坐在她卖货的那个柜子后面织毛衣。 范云走过去,笑嘻嘻地对黄大秀:“姐姐,今天生意怎么样啊?” 范云还没有进来,其实黄大秀早就已经看到他了,但是因为她和范云现在已经非常熟了,所以说对于范云的进进出出,她似乎有一点视若无睹的感觉了,这时听见范云在招呼自己,于是黄大秀就停下了手中的毛一针笑着对范云道:“还没开张呢,闲着没事,打毛衣嘛。” 范云又往前走了两步走到黄大秀面前的那个柜子处,一个胳膊肘遮住柜子,另一只手抽出一片口香糖递过去:“来,姐姐休息一下,吃一片口香糖吧。” 行。 那就吃吧。 所谓恭敬不如从命。 依照黄大秀和范云的关系,其实两个人已经相处的很不错了,平常的时候没事,范云经常跑到店里面来坐一坐,顺便休息休息那两条因为遛来遛去走累了的腿,到这个店里东一句西一句的没话找话和黄大秀聊一聊天。 虽然两个人的年龄相差十来岁,但是,似乎黄大秀和他还是有挺多话说的。 其实,两个人聊天的时候,也没有什么重点的目标,反正都是东一句西一句的,说一些生活上面的琐事。 到了这种时候范云仿佛就成了一个八婆一样,经常会说一些在外面看到的什么东西。 但是。 更多的时候却是范云倾听,而听黄大秀在那里像打机关枪一样说个不停,毕竟黄大秀是做生意的人,伶牙俐齿,再加上她天生说话又有那么几分的幽默感,很会调侃,所以说出来的话范云也喜欢听。 不过。 今天黄大秀都没有和范云说些什么事情,如果说范云看得够仔细的话,他应该发现黄大秀的眉毛有点微微皱着,看起来似乎是有点什么心思的。 但是心思是别人的心思,他和黄大秀的关系并不能够到达可以问她心思的地步,所以说范云也不好问什么。 但。 察言观色他还是看得出一点,黄大秀的心里面肯定是装着一些什么东西的,但是黄大秀不说他又不好问,所以说范云也就是打了个哈哈。 他在黄大秀里面在店里面转了一圈,假装是一个顾客买东西。 对于他这样的行为,黄大秀是不会反对的,因为谁也不会嫌自己的店子里面客人多,是不是? 现在店里面本来就没有什么人,范云在里面转一转,说不定还能给她店里面带来一些人气。 转了一圈之后,他发现黄大秀的这个服装店里面卖的那些衣服基本上都是偏向于成熟女性的,并没有什么合适的衣服适合唐若那个年龄段的。 看起来黄大秀的目标顾客群十分的明确,基本上就是属于那种职业白领,或者说结了婚的那种年轻的女性。 也算特色吧。 说来说去,毕竟,唐若还是属于那种刚长大的女孩子嘛,她如果说要是穿衣戴帽的话,必须要年轻化的。 其实说来也是。 什么年龄段就要穿什么年龄段的衣服,说什么年龄段的话,做什么年龄段的事,这样才不会显得突兀,而有违和之感。 凡事都应该顺其自然,而不应该违背自然规律,不然的话,那样子就会给人感觉十分别扭。 黄大秀笑了笑,她并没有理范云,而是任凭范云在自己的店里面转着,她拿起放在柜子上面的毛衣,继续织的起来。 这一会儿。 并没有什么顾客。 对于范云这个潜在的顾客,她根本没有拿他当个顾客看。 说来也是。 范云此时本来就是属于那种蹭吃蹭喝蹭蹭蹭的味道。 他也只是逛逛而已,顺便长一长见识。 长见识,不是说非要一定要坐在学课堂里,一定要打开书本才能长见识,一个人走在路上,无论衣食住行,眼看到,耳听到的,基本上都是长见识的来源。 自古以来都有那么一句话叫做行千里路,胜过读万卷书,说的就是长见识的问题。 不过。 当范云转来转去转到黄大秀店里那些女性关于里面的衣服的那一部分时,他还是赶紧的避了过去,因为有些东西还是不看为好,起码要引之为忌讳。 譬如说。 那个…… 那那个…… 该看的看,不该看的不看,这是他所拿捏的分寸。 范云转了一圈之后感觉倒没什么好看的,然后就转身对黄大秀道:“姐姐,我去外面寻一圈,去外面转一转,看看什么情况。” 黄大秀笑道:“外面怪冷的,出去干嘛呀?上班差不多就得了,那么认真干什么呀? 那旁边有凳子,坐凳子休息一会儿嘛!” 看她说的。 似乎范云干工作,是什么劳动模范似的? 第290章 聆听和倾诉 范云笑道:“我出去走走。” 他也没再跟黄大秀聊什么了,而是迈步出了黄大秀的小店,顺路往前走。 黄大秀也没有跟他客气,有些时候人和人之间就是这样子的,一旦关系挺熟了之后,彼此之间就再也会少很多那些虚情假意的客套了,没必要了。 像范云就是。 他跟黄大秀已经很熟了,他每天就在这个街上面巡逻,有的时候走着走着情不自禁的,一抬腿就会走到黄大秀到店里面来,当然了,他进来纯粹就是闲逛,想看看他并不买什么东西,这里面都是女装,他也没什么好买的。 这些。 黄大秀都知道。 但是黄大秀对于他这个特殊的客人并不反感,虽然说每一次范云来只是闲逛,但是黄大秀心里面还巴不得多来几次呢,毕竟他是穿着公家制服端着公家饭碗的人,他能够来到店里和自己有说有笑的聊上一会天,黄大秀都觉得非常高兴,有些时候就算是两个人不聊天,只是就这样默默无语的坐一会儿,黄大秀也感觉到心里很踏实,这种感觉很多年没有了。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 黄大秀看着范云离去的背影,将手中的毛衣针又放回了柜子上,悠悠地叹了一口气。 这一口气叹得很有味道。 或许。 在黄大秀的心中,恰如微风荡漾撩起波澜的湖水一般,泛着一点点小小的浪花,那浪花里有可能是回忆,有可能是叹息,也可能是她沉浸于对往事之中的回忆当中去了。 当然。 那些都是她的过去,她和另外一个男人——和她老公的过去。 黄大秀的老公是有钱的。 有钱在有些时候未必管用,因为什么呢? 黄大秀的老公常年在外面工作,据说是在广东在某一个地方开着一个厂子呢,也不知道是卖腻子粉还是卖什么东西,反正是做生意的,常年累月都不回家。 他所做的事情。 无非就是问黄大秀的银行账户里面,隔上那么一段时间,打一次钱过来。 钱。 有些时候确实是个好东西,有了钱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但是。 有些时候有些事情却又是钱所不能代替的。 特别是对于一个女人来说。 在那些春风撩人的夜晚,那种寒风呼啸的深夜,作为一个女人,其实黄大秀她也是非常希望有个男人陪在自己的身边,可惜的是,她的老公一直都是说自己在外面生意忙,一定要把生意再做大一点,等他赚大钱了以后再回来养老。 因为这个问题,黄大秀有的时候还会跟她老公发火,那些小脾气,但是她老公似乎也并不在意,而是一直都笑着安慰她:“好好好,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但是现在我这个厂子生意还刚刚定型,一切都还在发展之中,你别急嘛,等我以后赚了大钱,自然就会回去的。” 有些时候黄大秀就有些担心。 担心什么呢? 担心自己的男人在广东那边一个人难免会孤独,难免会寂寞,那么当他孤独和寂寞的时候会不会按耐住自己呢? 会不会背着自己在外面偷偷的找别的女人呢? 这个也很难受呀。 有很多男人就是这样子的,在外面无论是打工还是做什么生意,有些时候就是因为忍耐不住内心的蠢蠢欲动和那些小孤独小寂寞,于是就背着家里面人偷偷的找了情人。 所以说。 现在这个社会关于情人的称呼二奶三奶都已经不再是新鲜的东西了。 这个社会。 对男女之间的关系其实也看得更加的包容,似乎如果说一个成功的男人没有一两个情人,反倒是不正常的事情。 除此之外。 黄大秀作为一个三十多岁四十不到的女人,她的心中有很多时候也是十分渴望男人的抚慰的。 不说别的。 只说那个吧。 就那方面的事情,一旦开了闸就好像是控制不住的洪水一样,有很多时候并不是纯粹靠精神和意志就能压制住的。 在很多个夜晚,黄大秀就常常都是一个人抓着被子,一只手扯住另一角,同时,嘴巴里面的牙齿也咬得咯吱咯吱响。 当然。 对于这种不可对外人言及羞于启齿的事情,她当然是不会对别人说的,不会说并不代表他不想,她的心里有很多时候也常常会冒出一些古怪而大胆的念头,而那种念头每当冒出来的时候,她都不由得被自己吓一跳。 那种念头就好像是春天的山坡上的青青小草一样,一阵阵风吹来就从地底下纷纷的冒出头来,在呐喊着呼吸,在呼吁她一定要去做些什么。 做些什么呢? 对于她这样的女人来说,她又不是没有钱,老公按时都会借钱给她,她有钱。 除了钱之外,她还需要什么呢? 她需要情感。 说句实话,她在情感上面应该是缺失的,虽然在外人的眼里,看上去她开着一家服装店,手里面有大把的票,吃香的喝辣的日子肯定过得舒服无比。 其实。 只有她自己才知道自己过得是什么日子。 不知道为什么。 自从她看到范云这个小弟弟三番五次的到自己店里面来闲逛着,在聊天的时候,她的心里突然就会冒出一些想法,这些想法常常让她在夜半三更的时候睡不着觉的时候,从脑子里冒出一些稀奇古怪的念头来。 常常的。 她也会被自己的这些念头吓一跳。 本来什么事情都没做的,反倒,她却以为自己已经做了什么,弄得脸上一阵阵发烫发烧,一颗心也怦怦的直跳。 她在想什么? 她想的事情当然是一些她自己都认为羞于启齿的事情,起码不应该她自己积极主动的事情。 此时此地此情此景,如果说范云要是有一些什么表示,或者说有一些什么举动的话,料想黄大秀是十分乐意接受而不会反对的。 可是。 她也知道自己和范云的年龄毕竟相差那么多,似乎范云对这方面也不怎么开窍。 他毕竟不是一个那种已经十分懂得人间风情的中年男人,一个眼神一个肢体动作,就知道对面的女人想要什么。 而范云不是,范云对于许多事情他不懂。 有些时候黄大秀也常常会大胆的跟范云开一些看上去似乎有一点点过火的玩笑。 但是。 范云通常情况下都是嘿嘿笑着,并不接招,这样倒让黄大秀不知道范云对自己是什么看法,究竟又是打的什么主意。 要说范云对自己没有好感吧,那么为什么他经常会跑到自己店里面来呢。 还给她胡扯八拉呢? 如果说他对自己有好感的话,为什么他对自己某些若有若无的小提示却又无动于衷,似乎完全感觉不到呢? 黄大秀心里面就有一些不服气,她觉得以自己的人情世故和阅历,如果说连范云这样出出马路的小伙子都摆不平的话,那么自己这三十多年的饭真的是白吃了。 她又重新在柜台上将毛玉珍拿起来,十指不停的穿梭摆弄着,别说看上去她那保养的十分精致的,手指白皙细长,十分的干净漂亮,倒显得她看上去似乎是一个十分有些风情的女人。 她一边织着毛衣,一边想着自己的心事,想着想着不由自主的又叹了一口气,她觉得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总要有一些乐趣的,如果说连点乐趣都没有了,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人毕竟不是猪,不是说每天吃饱了就睡,睡醒了又吃什么都不想,不是的人是一种高级动物,人除了基本的生理需求之外还有更深一些的想法,就像刚才她在琢磨范云一样,很多时候也并不是只从那方面想的,更多时候她还渴望合一个自己并不讨厌的人进行更深层次的沟通交流啊,这种沟通交流对于她来说,她可能还不知道,其实是危险的。 也可以这样说。 许多时候当她有了什么心事的时候,她是渴望能够找到一个可以真心倾诉的对象,而这个倾诉的对象并不好找。 说实话。 有很多话并不是说想说就说的。 即使黄大秀是一个好的倾诉者,那么,也必须要有另外一个好的聆听者才行啊。 而聆听和倾诉的话题又是什么呢? 倾诉者无非也就是说自己工作生活上的种种事情,如果两个人的关系到达了某种层次之后,或许还可以有进一步的沟通交流,说到情感方面的问题。 而情感,往往这种工作生活提炼出来的更高层次的东西。 这种东西如果说不是自己非常喜欢的人,或者说不是自己愿意接受愿意与之分享秘密的人,那么,无论是哪一个女人都不会随随便便的向别人倾吐自己内心的情感和秘密的。 聆听者亦然。 有些时候作为一个聆听者,一旦接受了别人的倾诉,那么就相当于接受了别人的秘密,而这些秘密,通常情况下又像一只烫手的山芋一样,其实是很难接招的,一定要十分有生活阅历的人才能够处理好。 很难。 有很多人生阅历极其丰富的中年男人,那些四五十岁的成功人士,有当官的,有从政的,有经商的,有富豪,有官员,许多时候也会败在一个十几二十岁的那句懵懂无知,十分幼稚可笑的女孩子的倾诉之下,而做出许多让自己后悔终生的事情,这样的例子,在生活当中比比皆是。 黄大秀打着毛衣,她觉得自己的心中就好像有一只轻轻的狗尾巴草的,一直不停的撩着,一样撩到她心里面痒痒的,她的心里总是有一些大胆的若有若无的想法,时不时的冒出来,这种想法让她恨不得马上行动,将自己的想法落实到实处。 于是。 她露出那两排洁白好看的白痴一样的牙齿,用力咬了咬自己的嘴唇。 咬得很用力。 仿佛她的两片红红的嘴唇之间,有一个男人一样可以让她撕,可以让她咬。 她感觉到自己的脸上一阵阵发烧,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中突然之间又有了那种十六七岁时少女的那种感觉,那种感觉让她的面颊发的光光的眼睛特别的亮,让她的脸上一阵阵的发烫,烫了她的脸都红了,感觉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她一边咬着自己的嘴唇,一边眼珠都不停的咕噜咕噜转着,似乎在想着什么心思,打着什么主意,而这些,范云一无所知。 范云说出去走走,就出去走走。 他出了黄大秀的店之后,顺着路一直往前走。 北风呼啸。 一阵又一阵的北风不停地摇着,马路两旁的那些行道树,吹的树叶上面已经干枯的树叶子哗啦啦直响,这都使得如同雨落金钱一样,摇下几枚金黄的叶子下来。 马路上。 行人稀少。 倒是在旁边前面不远的一家店面门口有一对年轻的小情侣,那个男孩子正将一只毛茸茸的毛线织成的帽子戴在一个对面女孩子的头上,同时还用手揪了揪那只帽子,两只同小兔子耳朵,替自己的女朋友遮住耳朵。 做完这一切之后,那个男孩子甚至还将那只女孩子的手捉到了自己的手心里,然后放在自己的唇边,不停的吹着热气,似乎那种热气可以将女孩子的手呵暖。 男孩子做这动作的效果如何范云不知道,反正只知道他所看到的这一幕是那么的温馨,那么的充满柔情,他觉得如果说要是唐若也是这样站在自己面前的话,自己也一定会和那个男孩子一样做着同样的动作。 光是这些动作都不够,范云甚至还想,自己很有可能会把唐若的手抓过来揣在自己的怀里,放在自己滚烫的肚皮上,贴着暖着。 范云的想法绝对可以落实到行动上面去,他怎么想他就会怎么做。 可惜的是,此时唐若并不在他的面前。 范云看着别人的爱情,不停地想着自己的爱情,想着想着,他的脸上不由自主露出了微笑,同时嘴角向上划出了一道漂亮的弧形,至于他的背后只是轻手轻脚过来的一个人,他根本就不知道,一点都没有察觉。 那个人走到他的背后,用力一拍他的肩膀,同时大喊一声:“嗨……” 第291章 无意之为,最为致命 别人心里怎么想的,范云并不清楚。 现在。 他正处于上班状态,上班的状态是什么情况呢? 大概就是那种抬头看天,低头望地,恨不得用于八架马车,将火球一样的日头拴在马屁股后面,拉着往西跑,同时还不忘在每一匹马的屁股上抽上一鞭子,以便那几匹马能够跑得快一点,这样,下班也可以下的快一点。 不快不行啊。 不快就会烧到屁股。 大概就是这种状态吧,反正是,只要一上班,就盼着下班。 下了班的时间才是属于自己的,才可以到处去野,到处去浪,想吃什么就去吃什么,想喝什么就去喝什么,随心所欲,无拘无束,而不再受制度的管束。 这一段时间。 范云总觉得上起班来无精打采有气无力,好像浑身懒洋洋的,提不起什么劲头来,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其实,有很多时候范云经常的告诫自己这种精神状态,这种工作状态要不得,但是真正到了让他上班的时候,他又觉得百无聊赖,似乎什么都不想管。 大概。 这就是所谓的,他已经混成了老油条了吧。 老油条大概都是像他这个样子的,反正只要走在这条街上,所有的这些事情,仿佛一切都紧紧的握在他的手心,他完全可以做到胸有成竹似的。 大概如此。 也许是吧。 范云顺路一直往前走走啊,走到走到了花荷路口,就在花荷路口旁边的一个垃圾桶后面,范云忽然发现这里有一个讨钱的人,正在那里不停地冲过路的人乞求着什么,以此换取那些匆匆过客的怜悯,施舍下一些钱来给自己。 看。 那一个残疾人两条腿已经齐膝盖处断掉了,他也没有坐轮椅,而是肚子朝下,将自己的身子趴在一块木板做成的四轮小车上面,而当他走路的时候,却是用手撑着地面,一步一步地向前挪动着,看起来那辆四个轮子的平板车似乎轮子不错,因为看上去他的主人撑着自己的身体往前走动时,似乎并不是很费力。 那一个残疾人让钱走两步,然后左手就拼命地摇着,手中放了几枚硬币和一些纸币的,不锈钢大碗,嘴巴里面拼命的嘟嘟囔囔的说着一些什么。 无非就是一些谢谢,谢谢。 范云通常遇到这种残疾人的时候并不会给钱,倒不是说范云的心肠不够好,只是很多时候他感觉到这些残疾人可能是备一些犯罪团伙给操纵了,据报纸上说,经常就有一些犯罪团伙操纵身患残疾的儿童和这些可怜的人来讨钱,以他们身上的残疾换取人们的同情,以此达到为自己敛财谋利的目的。 很难说。 范云走到那个残疾人旁边不远的地方,停下的脚步,仔细观察着。 这是他的强项,范云无论干什么事情都有良好的观察力,只要他下定决心想看。 这如果放在军事上面,就叫做侦查。 只见。 那个残疾人脸上布满了皱纹,头发花白,然后将头上面落满了头皮屑,也不知道有多少天没洗头了,浑身脏得简直让人不忍直视,同时他那只端着不锈钢大碗的手也是黑的,如同刚刚掏过煤球一般,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掏的,再看他那些指甲,看样子也是很长时间没剪了,其中有两根弯的,如同鸟爪子一样。 莫非? 他就是周星驰的电影武状元苏乞儿里面,那个教会苏灿绝世武功的老乞丐不成吗? 很难说。 所谓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说不定像他这个每天在这滚滚红尘繁华的城市里面走来走去的残疾人,正是一个隐者,或许他正在用这种东西考验自己,考验自己的耐心,考验自己的任性,以此来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譬如说杜绝,据说有些身怀特技之人,当他隐于世的时候,常常会利用各种奇怪的方式来进行杜绝,所谓一百年一小劫,三百年年一中劫,一千年一大劫。 范云倒觉得。 每一个不平凡的相貌背后必应必会有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只是有没有人愿意去倾听别人的诉说而已,如果说他能够蹲下身来和那一个讨饭的人进行一次深入的探讨和交流的话,说不定从他的嘴里必定能撑出许多让范云感到津津有味的东西出来。 这既不是揶揄,也不是讽刺。 这就是现实中的世界。 这时。 有一个打扮的干干净净十分漂亮,看上去好像一只瓷娃娃般的小姑娘走到那个讨饭人的面前,将手中的一张纸币扔了进去,依范云那么良好的眼力,老远就看见了,那居然是一张五块的纸币。 那个小姑娘心肠真不错,而且说,居然扔了那么大的一张钱。 扔完之后,那个小姑娘转着一双十分美丽的大眼睛看了看那个讨饭的人,那个讨饭的人也不管她是大还是小,反正嘴巴里面就一迭声说着谢谢。 “谢谢……谢谢……” 小姑娘的身边似乎挂着一些笑容,她倒没有说什么,而是转身往后面走了过去,一直走到一个同样长得十分美丽的年轻女子旁边。 大概。 那个女的是好的妈妈吧。 范云看到这里,其实他也就有了一些念头。 经过他深入的思考之后,他觉得有很多人愿意施舍给这些讨饭的人,并不是说他们没有过和自己一样怕受骗的想法,而是因为施舍钱的人根本就不在乎,大概对于他们来说,他们舍着出去的钱,无论是给谁都是一样的,反正都是为了给自己积福,关于积福一说,或许多多少少也正应了佛家所谓的众生平等。 众生平等。 在佛家的眼里什么都是平等的,无论一花一草还是一鸟一兽都是一样的。 当然。 这些佛家是那种所谓真正的佛家,是心有大慈悲的人,而不是整天坐在庙里面向施主们讨要香火钱的那些假和尚,假尼姑们那些不算,那些没有所谓的平等,那些只看钱,谁的钱多谁就是大施主,谁就是善人。 而。 如果说没有钱的人走到他们面前,想试图问他们倒要两个钱用一下的时候,他们绝对会吝啬的一根毛都不愿意拔出来。 其实说起来佛有的时候也是贪财的。 比如说西游记里面的唐僧师徒到了西天之后,本来应该到了该赐予他们经书的时候,而掌管经书的那两个佛却再三的刁难他们,试图问他们要一些钱财来换取情书,这让孙悟空十分生气,所以说孙悟空才连连发怒,一分钱也不舍给那个那两个和尚,结果却换来了一挑子的无字天书。 最后。 还是洞察事实的未来佛,也就是所谓弥勒佛提醒了孙悟空,这个当然要提醒,因为事关他的责任,不管怎么说,关于后代有关的事情都与弥勒佛有关。 可惜当时孙悟空并不知道,那两个刁难他的家业,其实根本就是得到了如来佛的肆意,因为如来佛默许,所以说他们才敢这样索取贿赂,不然的话他们怎么敢做这种事情呢? 所以说。 有的时候,放在现实生活当中的时候,当人们到了某个部门办事被刁难,被那些办事人员讨要贿赂的时候,很可能他们的领导也知道,只不过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以此推理就知道现在这个社会自己应该怎么做,自己应该懂得什么。 不过对于范云来说,他并没有想深入的去琢磨这些东西,他只看自己眼里所看到的东西,看到了,他也未必想透过这些东西更深一步的去思索一下,也不是说他不愿意实施,而是他的兴趣点根本就不在这些上面,他又不是一个哲学家,也不是一些著书立说介于育人的那些教授,对不对? 他的兴趣点。 现在一个是怎么想办法多赚点钱,买一台电脑。 另一个就是只要有空的时候,他就想想唐若,唐若是他的爱情,爱情有些时候比生命更加重要,起码对于范云是这样的,范云曾经无数次的幻想,假如说真正到了世界末日或者说最危难的时候,必定他也会拼死全力的来保护唐若,不让唐若受到伤害。 且不说真正到了危机关头,他能不能做得出来,相信,就是这样范云每一天的自我提醒,不停的加持巩固自己的念头的话,真正到了危难关头的时候,他必定也能够做出来的。 当然了,没有发生过的事情,没必要去琢磨,去说。 范云越过了那个讨钱的人,他并没有施舍,说来也怪这些讨饭讨钱的人,他们可以像那些穿的富丽堂皇的人去讨,但是唯独就是不会向穿着制服的人去讨,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大概他们是觉得那身制服就代表的是公家的人,而公家的人在某些程度上可能就代表着权威吧。 范云没有兴趣去深究这个残疾人背后的那些故事,虽然他明明知道,如果说一旦将那个故事挖掘出来,完全可以写成一不砖头一样厚的书,但是他也不想去深究,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独特的故事,如果说把每个人的故事写出来说出来的话,必定能够成就一篇篇的文学巨著。 不感兴趣。 他只觉得自己上班一天走来走去的都够累的了,他不想去听比他还累的一些事情。 范云继续往前走。 前面路边上,不知道谁将一只空的矿泉水瓶子扔在了地上,范云并不客气,抬起腿来就是一脚,他这一脚如同国际足球比赛上最优秀的射手一样,直接就将那一只空瓶子射向了远处一辆单车。 “啪!” 那个塑料瓶子正好打在单车的辐条上,打得那辆单车的后轮居然转了起来,虽然转得十分缓慢,但是,确实是转了。 车轮一转。 不知道什么时候插在车轮里这一根竹竿,也随着车轮轻轻的转了起来。 竹竿的另一头。 是一只放在地上装满水的塑料袋子,塑料袋子里装着的,应该是活蹦乱跳的鱼。 看那五颜六色,色彩缤纷的模样,大概,应该是装的金鱼。 说来也巧,那一根竹竿的另一头居然如同刀锋般锋利,就在这轻轻一转的空档,居然就刺入了那只塑料袋子,瞬间,一股水从袋子里流了出来。 而袋中的鱼,仍然还在撒着欢,一个劲的活蹦乱跳着,丝毫没感觉到大难临头。 而他们的主人此时不知道走到哪里去了,根本就没在旁边,也没有人注意到那只装鱼的塑料袋的居然被刺破了。 范云也是一样,范云也没注意。 只见那只塑料袋子里面的水越流越少,越流越少……流着流着就见了底,这时,里面的那些鱼儿们才感觉到大事不妙。 只见。 那些鱼一条条张着大嘴,在袋子里面急得东窜西跳,试图以这种方式引起人们的注意,可惜的是,并没有一个人发现。 如果它们的主人再不回来的话,估计用不了多久它们就会窒息而死。 范云却不知道,自己无意之中的这一个小小的举动,居然就直接威胁到了另外一种小生物的生命。 无意之为,最为致命。 他确实不知道。 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往这边看,而是抬头看到了远处。 远处有一家店,刚刚开业,门口挂着横幅和很多五颜六色的气球。 范云决定走过去看一看,看一看是什么情况,不管怎么说,这条街上许多事情都是他负责的,现在是上班时间,上班时间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他如果说不能够及时知道的话,对于他的工作是十分不利的。 不管怎么说,他能不能处理得了是另外一回事,但是如果说不能及时发现上报的话,又是另外一码事。 所以,范云就走了过去,走到那家店门口,想看看有没有什么违规的事情发生。 当他走过去之后才发现这是一家小吃店,原来是武汉久久鸭脖。 虽然说横幅拉得很长,气球也挂得五颜六色,但是他们这家店似乎并没有什么违规的行为,因为他们并没有大张旗鼓的搞什么活动,也只是挂了横幅和气球,仅此而已。 范云站在旁边看了看,别说前来消费买东西的人还真不少,大多都是一些年轻的女孩子和小伙子们。 第292章 送吃的给唐若 范云如果晚上不和希刚喝酒的话,他可能也打算买一点的。 可是。 现在不能买啊,现在买了没地方放,如果说直接送到唐若公司的话,似乎…… 似乎也是可以的。 范云的机灵劲上来了,他决定也去买一点,买一点,等下直接给唐若送过去,于是,他也挤在了人群里面。 范云买了五块钱的鸭脖子,五块钱的鸭掌。 他叮嘱那个脖颈粗打着蝴蝶结的年轻服务员小妹道:“帮我分成两袋装啊,装好一点啊,帮我包好一点,因为我现在没有吃,我等下要拿给别人的。 对了,这个是辣的呀,还是特辣的? 我感觉我应该买一点特辣的吧,如果说辣的不够味的话不好吃,另外可能还有一些腥味,因为鸭子说实话腥味很重的……” 有点啰嗦。 那个服务员小妹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并没有说话,而是笑着抿着嘴帮他把包打好。 范云其实并不知道,人家小妹的意思是,因为他卖的都是吃的东西,所以说尽量还是少说话为好,因为如果说一直滔滔不绝的说话的话,很有可能那些唾沫星子就会飞到这些食物里面去,那样的话多不卫生。 所以。 范云说了不少,但是那个小妹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默默的做她手里的事就是了。 买完。 付钱。 走人。 范云走出人群,走到一棵树下面,然后摸出手中的电话给唐若,打了一个电话:“若若……你现在有空下来吗?你如果有空下来的话,我拿点东西给你。” 电话那头,唐若笑嘻嘻道:“什么东西啊?” “好东西,好吃的……你下来嘛,你下来你就知道了,我到你们公司门口等你啊,好不好?” “什么好吃的呀?你说嘛?” 范云挠挠头:“1点小吃你下来吧,你下来你就知道了,我下来好的哦,我现在往你们公司门口走啊,估计再有五六分钟应该就可以走到那里了,就在那个新华书店门口那里,我等你啊,快点快点快点…” 范云一迭声地催着。 唐若应道:“好的,好的,我马上下来啊。” 范云一边提溜着手里的东西,朝唐若他们那个广告公司的楼下走,一边皱着眉头。 他从口袋里摸出一片口香糖,剥去外面的包装纸,啪嗒一声扔在了嘴巴里嚼了起来。 嚼得挺欢快。 从他买鸭脖的这家小店门口到唐若她们公司并不算太远,如果说要是慢悠悠的走的话,大概也就是十来分钟,因为范云的心情有一点迫不及待,所以说他脚下走得特别快,也就是大概六七分钟样子吧,他就从秦皇路走到了唐若她们公司的楼下。 广告公司门口斜对面那家五金店的老板“大喇叭”老远就看到了范云,她一边嗑着手中的瓜子,一边从店里面走了出来,乜斜着范云,嘴里面还嘀嘀咕咕的:“这家伙,好像有好长时间没在这边了,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今天怎么又出来了?” 范云听不见大喇叭的嘀咕,才一鼓作气走到了新华书店门口的一棵桂花树下,站下来,那棵桂花树上早就没有桂花了,叶子倒还是有一些,毕竟这是南方嘛,跟北方不同,北方一到了冬天,基本上除了那些松树和冬青之类的少数一些可以耐寒的树木,其他绝大部分的树木叶子都会掉下来,而南方不同,像兴安这种小城,虽然说冷是冷,如果是冷的特别厉害的时候还会下雪,有的时候也会起很厚的霜,但是通常情况下,树上面多多少少懂,还是有一些叶子的,当然了,除非那些极不耐寒的,比如说梧桐啊,杨树啊之类的,可能就会叶子掉光。 范云走到树下之后,将自己口中的口香糖用纸包了,扔到旁边的垃圾桶里,大概站了不到两三分钟的样子吧,唐若就从楼上下来了,躺着一边下楼,还一边左右看了看,范云知道他看什么,他知道唐若是担心周围有她们公司的人看到了,影响不好。 可以理解。 不过。 因为有几天没见到唐若了,不知道为什么,此时,当范云看到笑嘻嘻的唐若从楼梯上下来时,顿时就觉得他的世界光彩无比。 他只觉得。 周围的那些人,那些物,那些树木,那些花草,所有的一切都已经不在他的眼里,他的眼中现在只有唐若一个人,只有唐若那张圆圆的脸上浅浅的酒窝,那对弯弯的眉毛下会说话的大眼睛以及那一头乌黑的短发。 唐若看着范云那个傻样子,不由得笑得更加厉害了,她走到范云的面前,伸手戳了戳范云的肚子:“怎么啦?傻啦?” 范云的一双眼睛贼溜溜,叽里咕噜转了一下,左右瞄了一下,看看并没有人注意他和唐若,于是,就拉着唐若的左手,俯下身去,迅速的在躺着的,嘴上亲了一下,亲了嘴巴还不算,然后又在唐若的脸蛋上,左右开弓,一边亲了一下。 唐若笑语嫣然道:“哎,你不是说买了什么小吃给我的吗?在哪里啊? 难道,你那么急着打电话过来让我下楼,就是过来亲我两下的吗?我发现你真是个坏家伙,良心大大的坏了。” 这是。 范云才将背在身后的那只手亮到唐若的面前:“喏,我买了一些武汉久久鸭,这里面是鸭脖子和鸭掌,味道很好的,特别辣,我不知道你能不能吃那种特辣的,刚才我尝了一点,特别特别好吃,真的,你试一下吧。” 唐若扑哧一下笑出了声:“我看是吹牛吧,我就不怕辣,我就怕它不辣,这种东西其实越辣才越有味,我告诉你,不过咱们县城好像没有啊,什么时候开了一家这种小吃店啊,我记得好像上一回的时候还是那个谁啊……对了,还是华华带回来……带回来一些,我尝了下,味道还可以,真的挺不错的,只是不知道今天你买的是不是和她上次买的那个是一种味道?” 范云拉着唐若滑腻腻的小手:“那我就不知道了啊,也要尝过了才知道,反正我刚才吃了一块,我感觉到还可以。” 唐若轻轻将他的手挣开了:“注意影响,注意影响啊,这光天化日之下拉拉扯扯的,成何体统啊,我看你就是调戏良家妇女啊……” 范云嘿嘿乐了:“我敢吗? 再说了你看我也不是那样的人呀,说实话,因为我刚才看到那个刚开张的小吃店嘛,我特意买过来给你的,真是的,你不要冤枉人好不好?” 唐若又戳了戳他的肚子:“行了……那就这样吧,我不能下来,时间太长了,我们公司今天事情很多的,那我走了啊,我上楼去了啊,对了,你说今天晚上不过来吃饭了是不是啊?你去找你那个战友什么什么,你战友喝酒啊,少喝点酒啊,喝多了酒对身体不好的,啊,听到没有,乖……啊……” 范云恋恋不舍地冲唐若摇了摇手。 此时轮到唐若左右看着了,当她看到左右没有人的时候,于是,为了表扬一下范云,就走到范云的面前,踮起脚跟,在范云的左脸颊上轻轻的亲了一下。 “好了,我走了,好好上班,啊……” 没问题。 有了唐若精神上面莫大的鼓励,范云肯定会好好上班的,放心吧。 唐若把眼睛里面仍是不舍的范云撂在了地上,转身上楼,她一边上楼,一边奇怪地自言自语道:“范云这个家伙,怎么回事啊?为什么他的嘴巴那么香啊?” 当然香了。 因为范云刚刚过来见她的时候嚼了口香糖嘛,这有什么好稀奇的。 唐若拎着手中的东西,一边爬楼梯,一边伸出右手的食指摸了摸自己的嘴唇:“这个家伙……真是的……” 真是什么呀? 真是个好家伙,真是个好东西,真是个好小伙子吗? 范云听不到唐若的嘀咕,他只能眼睁睁看着躺着的背影顺着楼梯一点点地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然后范云仍然在原地站了一下,似乎就连空气中在唐若转身离去时留下的那股味儿,他也要再闻上那么一闻。 闻一闻唐若刚刚站在他身边时留下的香气,然后他才走,这样他才能显得稍微有那么一点的满足。 不知道为什么。 有些时候当范云没有和唐若在一起的时候,如果说两个人分开了那么一两天之后,虽然说范云十分的想她,但是呢,那个想却是一种还不至于让范云坐立不安的想。 而。 此时。 当他看到几天不见的唐若出现在自己面前时,他就恨不得一把抱住唐若,将头深深的埋在她白皙的脖颈之处,留恋地嗅着她身上的那种独特的香味。 可惜的是。 范云的脸皮毕竟还薄,他不像大城市里面的那些小伙子那么开放,虽然说他心里面的念头十分的强烈,但是真正到了需要他落实到行动上面的时候,他还是有一点点那么的小羞涩,小胆怯。 也正是。 所谓的有贼心,没贼胆。 纵然他的心中对唐若的爱如同滔滔的江水一般绵绵不绝,如同一座座高山一样巍巍峨峨,可是他仍然不敢将自己心中的那股爱意,在光天化日之下当着许多众目睽睽的眼睛表现出来。 如此说来,范云是一个保守派,他的性格上面应该说具有许多保守的一面,这种保守的一面让他做些事情来畏手畏脚,对于这方面来说,他不如他的弟弟范雨,范雨什么事情,就大胆的多。 譬如说。 范雨此时正在和那天和他一起吃饭的那个美丽少妇做的一些大胆的事情。 范雨想得很开。 他常常跟玉成聚在一起的时候,聊天聊着聊着,两个人就会聊一些关于他们同龄人之间的那些理想,生活等等各种话题,有的时候也会说到人生这样的大题。 人生。 玉成就会给范宇发上一根烟,然后又帮他点着,等到两个人同时都深深的吸了一口烟后,玉成才会从嘴巴里面吐出几个烟圈,悠悠的望着天空道:“我跟你说,范雨,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咱们来的这个世界上其实充其量也就是活那个七八十年,我就算是你活的久一点,也就是活百八十年,百八十年对于这个宇宙来说其实又算什么呢? 连一粒灰都算不上…… 说实话,如果说把我们放在地球上面,真的我们连一粒或一粒沙子都不是,什么都不是,所以说,我们不管别人怎么样一定要好好的享受生活…… 总而言之,现在这个社会一切都向前看,不管怎么样都要想方设法的去赚钱,有了钱你才能吃香的喝辣的,才能扬眉吐气,我也算是看透了,现在的人都是看钱的,只要你有钱别人总是对你高看一眼,如果说你穷,那么即便是你什么家教啊,人品啊,再好都没用,真的现在一切都是向钱看……” 范雨对于玉成的话深以为然。 那当然了。 玉成是他最好的朋友,两个人从小无话不说无话不谈,不论是干什么好事坏事,反正几乎他们两个人总是凑在一起形影不离,也可以说玉成嘴巴里面说出来的这一番话,也就是范宇想说的话,只是范雨光顾着抽烟了,一时并没有准备好这些词语罢了。 不过。 范雨可是个行动派,他不说,并不代表他不做。 一旦有了合适的机会,范宇比谁都大胆,说实话,自从他当了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之后,短短几个月之后,他的业务量一天比一天高,他的成绩连保险公司上游的总经理都知道,都对他大加赞赏。 这些。 都与范宇的胆大和他的某些追求是离不开的,当然了也与他的口才和相貌颇有关系,毕竟范雨长得帅,嘴巴也会说,这些都是有先天性的优势的,这些优势未必会在教科书中找得到,但是真正的在实际运用的时候,却又让人不可否认它们的存在。 其实。 也就是大家都生活在了一个看脸的时代。 脸是什么? 第293章 脸是什么? 脸是什么? 这个问题说来话长啊,100个人就有100个答案。 如果要是把脸简单的认为只是长着鼻子,嘴巴和眼睛这些东西,那可就是大错特错了,那证明对脸的领悟还不够。 说起这个问题。 如果说要是让科学家的话,科学家就会说脸嘛,无非就是人类的一种器官有皮肤和细胞以及毛发组成等等等等。 如果要是让哲学家说,哲学家就会说脸就是人内部精神世界折射于外在反应,他代表着人的喜怒哀乐,代表的人所有的情绪的外在表达。 如果让心理学家说,甚至会可以引出一些阴谋论来,他认为脸有很多种,如面具如脸谱,都是直接和脸有关的,他们也许认为无非就是人行走在这个社会上面的一个标志,一个唯一的标志。 但是。 如果说是让范云来说的话。 范云一下子还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他大概以为无非就是区别人美与丑的一个标志。 而他的标准与解答实在是太过简单了,如果说只是说脸代表着美与丑的话,那证明他对于生活和社会的理解还过于太肤浅。 其实。 脸真的有很多种。 每一种都是一个人类在精神世界和个人气质的外在表现。 比如说。 曾经流行一时的厌世脸。 那些长着一张厌世脸的男男女女们,大多数情况下,给别人的感觉一眼看上去似乎都透露着一股忧郁的气质,但是,若是仔细的看他们的话似乎他们又不是装出来的那种做作的感觉。 那种面孔摆出来的话,明显带着三分的叛逆不羁感。 通常情况下有这种脸谱的人都是比较安静的人,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朋友之间聚会,不喜欢和陌生人来往说话,也不喜欢主动去结交一些天南海北的朋友。 但是。 这样的脸倒是有气质,有一种忧郁的说不出来的,能够吸引人的气质,看到这样的脸,通常会让人觉得十分有吸引力,甚至是不知不觉得自己跟着他们也会朝着“厌世”状态发展过去,继而整个人都觉得打不起精神,觉得世界上乱七八糟烦人好多的事情好多,于是,就想赶紧放下手中的工作瘫倒在沙发上,学上一个标准的葛优躺,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理。 有这种面孔的人,在拍照的时候大多都是微微皱着眉头,嘴角微微下垂,看上去,别说还真有几分对这个世界无所眷恋的一种独特的气质。 很有个性的一种表情,一种脸谱。 再比如说。 还有一种脸,叫做标准的君子脸,看上去那种脸谱的人总是代表着正义的化身,似乎随时都可以端起一挺永远打不完子弹的机关枪来拯救银河系,拯救全人类,说出来的话也常常是那么的富丽堂皇,那么的有怂恿性,那么的富有正义感。 通常就有这种脸谱的人,常常会在生活中表现的左右逢源,处处为他人着想,似乎总是摆出一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大公无私的精神,具有这种脸谱,最典型的一个代表人就是那天晚上范云看的笑傲江湖里面的华山派掌门人,君子剑岳不群。 关于岳不群这个人物其实也是有很大争议的,有些人认为他是忍辱负重的代表,他所做的一切无非就是为了将华山派发扬光大,如果说站在这个立场上来评价岳不群的话,那么他所做的一切都无可厚非,无论是他耍尽阴谋想得到辟邪剑谱,还是不惜与令狐冲翻脸,将令狐冲逐出师门。 而有些人则认为岳不群完全就是一个最会使用阴谋诡计的伪君子,而且这个人忍耐性还特别强,其实他早就知道了,嵩山派掌门人左冷禅在自己门下伏下的二弟子那个卧底,但是他就是忍着不说,直到最后他打瞎了左冷禅眼睛的时候岳不群才说出来,其实自己早就知道,左冷禅在自己身边安排了卧底,由此可见这个人的城府有多么的深,心机有多么的重,又是多么的可怕。 无论是从小说。 开始从电视剧里面看,岳不群那张脸似乎根本看不出有一丝坏人的样子来。 他的脸。 也可以说得上挺有特色。 其实在这个世界上面,还有很多形形色色颇有代表性的脸谱,有中有奸,有好有坏,有善有恶,正是由于这一张一张的脸,才代表了这个五彩缤纷精彩纷呈的世界,才构成了这芸芸众生的万千种情形与姿态。 至于说范云。 范云走到一家卖衣服的服装店门口时,发现他们那个门口摆着一面大大的落地镜,也不知道是拿来照什么的,到底是照客人进来时还是照客人出去时的模样。 范云倒是过去照了照自己的脸。 他发现。 感觉自己那张脸比在部队的时候好像白了一点。 于是范云就又往镜子旁边凑近了一点,左端向右端向仔细看了看,确实,他的脸确实是比在部队当兵的时候白了很多。 其实。 这个不奇怪。 在部队当兵的时候,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不管是什么天气,都要坚持训练摸爬滚打,毫不夸张地说,爬冰卧雪如同等闲之事,夏日炎炎训练场上流血流汗也是稀松平常。 那个时候他的脸确实很黑。 为什么? 晒的。 可是现在复原了嘛,到了地方上虽然说他每天的工作也是在大街上面之前走来走去的,但是他绝对不会像在部队那样严格要求自己了,起码说他不会在烈日下站军姿,一站就站上半个小时,对不对?他现在执勤的时候,一般情况下哪里有阴凉他就朝哪里钻。 这个不能怪范云。 无论是谁都是这样子的,人,如果说在失去监督的情况下,总是站着的时候就想坐着,坐着的时候就想躺着,怎么舒服怎么来。 其实这也不是坏事,正是因为这这样子,所以说人才会琢磨出越来越多的懒人的发明,力求舒适嘛。 可以说不断向前前进的科学生产力都属与人的懒和喜欢享受,不愿吃苦是有关系的。 范云发现。 他在左腮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来了一条很长的胡子。 如果说没有发现倒不算什么,但是现在看到了范云觉得自己坚决不能容忍他的存在,那一根长长的胡子就好像是一根十分醒目的野草一样长在他那光滑的水泥板儿地上上,显得格外的刺眼。 于是。 范云伸出右手用食指和中指的指甲掐住那根胡子,掐得很紧,然后用力一扯。 可惜的是他自以为掐的很紧,其实掐的并不仅因为当他掐到那根胡子的时候,他明显的感觉到自己将那根胡子从山上提了起来,踢的腮帮子上面的肉有点疼,所以说他不知不觉的手上的力气又少了那么一点点,就因为少了这么一点点的力度,所以说导致他不能一下子将那根胡子从脸上拔下来,反而扯的脸皮生疼。 这就不应该了。 这是典型的自己骗自己,明明范云是下定了决心决定,一下子觉得那个胡子拔下来的,可是当他真正动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决心,似乎并没有那么的坚决,也没有那么的大。 范云觉得有点沮丧。 不行。 必须再来第二次。 于是范云又一次伸出两根手指,用指甲贴根掐住那根胡子,这一次他用尽了手指上面的力气,不要说是一根胡子了,就算是一根邦硬的核桃,恐怕以它现在的力度也能把它捏碎。 范云用力一拔。 嘿! 真疼。 不知道为什么,范云觉得自己从腿上往下面拔那些他认为应该拔的那些毫毛的时候,感觉到根本就无所谓,好像是被蚊子叮了一口一样,不但不疼似乎还有点痒,可是为什么一旦胡子长到了脸上的时候,动手拔就显得那么的疼呢? 看来。 主要还是人的脸皮太嫩了呀,也不知道是范云的脸皮太嫩了,还是大家的脸皮都是嫩的? 也不一定吧,或许有些人的脸皮不嫩。 因为。 有一段时间,唐彬那时还没有被辞退,住在宿舍的时候,范云就经常看到唐彬拿着一个小镜子和一只小铁夹子,将自己下巴上面的胡子拔来拔去,一拔就是拔了半个小时甚至一个小时。 似乎。 唐彬根本不觉得痛一样,反正他不像犯人,这样拔一根胡子下来还要倒扣倒抽一口冷气。 没有的。 范云将拔掉那根胡子放在眼皮底下,好好的看了看。 怪不得疼,只见那根胡子的根部似乎被他连皮带肉都扯了那么一点点下来,他能不疼吗? 只是。 不知道范云怎样做,能不能除根呢?那一根胡子会不会是离离原上草一样,等到春风一吹又重生呢? 很难说。 说不定,那根胡子就好像是夏日雨后那种苞谷地里面的牛毛草一样,只要一场雨落下来,马上就会又成燎原之势,长得不可阻挡。 毕竟。 范云不再是十五六岁那一个匆匆少年了,他毕竟长大了,慢慢地,他已经长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恰如在那百丈崖头上面羽翼渐丰的小鹰一样。 已经可以独自一个人出来闯荡世界了。 可是。 这个世界是怎么样的呢? 对于范云来说。 他眼中的世界大概应该是美好的吧。 因为只是看范云脸上的表情就知道了,只见他将手中那根胡子往地下一扔,满脸的轻松愉快。 是的。 他能不轻松愉快吗?他见到了自己想见的人,说了自己想说的话。 他见到了心爱的唐若,拉了唐若的手,还亲了唐若。 对于一个能够拥有爱情的小伙子来说有什么比能让他更加感觉到欢心和备受鼓舞?有什么能比得上爱情能够给予他对生活最大的激情和浪漫以及憧憬呢? 爱情。 是的,唯有拥有爱情的人才会懂得那种感觉。 那种想起一个人来,随时觉得自己能够为其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辞的感觉。 这种感觉。 放在范云的身上,折射出来的,就是那种对生活的渴望以及无限的活力,是的,他身上充满了活力,看上去恰如早上九点的太阳,朝气蓬勃。 和这样的一个浑身充满了劲头,看上去十分精干利索,面色又颇显得十分和善的小伙子待在一起,无论是谁都会感觉到心情愉快浑身放松的,起码也会放下心中那一种对待陌生人的十分戒心。 有些人就是这样子的。 有些人看上去就好像是一种无害的动物,比如说像那种小兔子小绵羊之类的,无论是谁看了,都忍不住想充满喜爱的跑过去摸一摸抱一抱。 而有些人,老远看上去就好像是浑身长满了硬刺的刺猬一样,生怕扎到自己的手。 人与人。 真的不一样。 站在服装店门口招呼客人的那一个小妹,看着范云的动作,也不拦他,也不说他,当然也没有招呼他。 因为。 范云身上的那一身制服就是最好的说明,说明范云根本就不是来买东西的,纯粹就是路过,停了下来而已。 但是,那个小妹倒是紧盯着范云,好好的看了几眼。 范云觉察到了来自于不远处的一个陌生的姑娘的眼光,于是他不由自主的也抬起头来,跟那个卖衣服的小姑娘对视了一眼,同时脸上露出了一个看上去让人感觉十分温馨又温柔的笑容。 他冲那个小姑娘一笑。 那个姑娘的嘴角也露出了一点点微笑,就是这一点点微笑,就让那个小姑娘笑容你最大的善意如同雪山上面融化的雪水一样,潺潺地流淌。 一路欢歌。 这欢歌就从那小姑娘的嘴角渐渐的聚拢,逐渐蔓延上了她的眉头。 范云觉得。 真别说这个小姑娘长得还挺耐看,看上去脸蛋圆圆的,眉毛弯弯的,一看就是那种十分可爱的邻家女孩。 于是。 范云抿了抿自己的嘴唇,虽然说他尽量让自己做到笑不露齿,但是,他还是做出了一个将微笑最大化的动作。 他的笑。 落在那个服装店小姑娘的眼里,看上去他就好像是刚刚和孙悟空一起偷吃完人参果的猪八戒一样,那笑容沿着他他嘴角已经快咧到了耳朵根的后面。 第294章 范云是个务实派 范云继续向前走两步。 前面是一家名为聚宝堂的玉器古玩店。 范云一眼就被古玩店门口竖着的差不多有半人高的一吨弥勒佛,给吸引住了。 其实他倒不是被那个佛像看上去憨态可掬十分可爱的造型吸引的。 而是。 被那尊佛像的价格。 那尊佛像的旁边贴着一张价格牌,那张价格牌上面豁然是一位5位数的组合。 五位数……… 六位数是什么概念,也就是说范云所看到的这对弥勒佛居然能卖到188,888元。 天哪。 如果说有谁买的话,那么他哪里是买了一堆装饰物啊,简直就是买了一个主动回家呀。 那个店老板坐在门口抽着小烟似乎并不着急,看他脸上的表情,完全就是一副蹲在水边钓鱼的模样,没错,那个表情就是在钓鱼,因为他的表情看上去十分的轻松惬意。 当他看到站在自己门口不远的范云时,居然还笑着冲范云打了个招呼:“进来看一看吧,价格大不由自主的就将那两个眉毛夹了夹,看上去一脸严肃认真的表情。 那个古玩店老板看到范云是这副表情,于是就这样脸偏到了旁边。 其实他也就是随手招呼而已,他早就已经习惯了习惯性的招呼来往的客人进店看一看。 是的。 通常情况下他都是这样招揽生意的。 他这个生意如果说不招揽的话,那么一般人是不会进来买东西的,大多数人一看他门口的这一尊佛像大概就吓坏了,这是什么东西啊?居然能卖这么贵,一尊十几万的佛像完全可以买一辆小车了,有那个钱还不如买辆车开呢,是不是? 其实范云觉得玉这个东西感觉十分的不靠谱,谁知道那是天然的还是合成的呀,其实就于泛云来讲,他认为这种佛像绝对不可能是天然玉雕成的,如果说是天人,玉那得多大的一块玉色,那个价格恐怕后面再添两个零也买不到吧,那么由此断定它这种佛像其实大概就是一种石头,可能也就是一吨好看一点的,类似于玉石的石头,也不一定再或者说搞不好还是哪家加工厂里面用石英岩混合砂的什么乱七八糟的材料,人工合成的一尊佛像也未必可知。 范云天生对玉器不感冒。 他觉得。 玉器在价格上不但不便宜,有的时候甚至比黄金还贵,但是它又没有黄金那么的清明黄金饰品,无论你怎么戴怎么用都没问题,但是玉那个东西太娇贵了,如果说花了一大笔钱买回来那么一两样东西,搞不好磕了摔了碰了就会坏掉,坏掉了,那一笔钱就等于打了水漂,其实玉这个东西完全就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它并不怎么适合劳动人民。 关键。 现在这个年头由于什么都能造假,玉器假的也太多了,大街上面经常有那些两元店,或者说地边摊,摆着5块钱一枚10块钱一枚的玉雕,像玉镯子什么乱七八糟的那些东西,它也美其名曰为玉为翡翠,但是究竟是不是真货? 谁知道呢。 不要说玉器了。 据说现在就连金刚石也能够人工合成了,比如说五金店里卖卖的那个划玻璃的玻璃刀,那个刀锋上面就必须要镶嵌金刚石,据说那上面的金刚石都是人工合成的。 唉。 科学越发达,许多东西越能鱼目混珠,越让人变不清真伪,特别是对于外行人来说,一不小心就会被忽悠,就会上当受骗,所以说走在路上的时候,还是必须要把自己的钱包捂紧一点为好,捂得越紧就不会轻易被别人偷走。 范云不会买这些东西的。 他是个务实派,他绝对不会花上一分钱去买这种华而不实,买了之后,很有可能让自己徒增烦恼的东西。 这时。 有两个40来岁中年发福的大妈,倒是对这家玉器店挺感兴趣的,前后脚相跟着进了店里,坐在门口的那个老板双眼笑得眯成了一条缝,赶紧站起来招呼:“欢迎光临里面请,请到店里面来看。” 范云看见其中有一个大妈左手上带着两个明晃晃的大金戒指,保养的还算不错的,脸庞因为营养过剩,甚至已经起了双下巴,一看就是那种有钱人。 既有钱又有闲的人。 像这种店大概就需要这种顾客吧,反正她们不在乎,就算是花个万儿八千的买了,不是正品或是假货,对他们来说无所谓,关键是只要店老板的话足够动听,足够打动她们的心就够了,只要店老板说得好说得天花乱坠,把假货说成真货来卖,那么她们可能一样也十分愿意掏钱。 真是无趣。 范云继续往前走,又走了两步,前面是一家名为浴足推拿的店。 这家店的店门口摆着一张烤火的桌子,里面既没有人推拿,也没有人沐足,而是一边一个坐着4位女士,一个个翘着春葱一般的芊芊兰花玉指在打牌。 不用说。 肯定是打的字牌了。 光打牌不说,每个人的面前还压着一些零钞,一看就是有彩头的那一种。 范云对于这种打牌的人早已经时空见惯,如果说有哪个人有兴趣可以在这个小城里面调查一下的话,相信,不包括农村,光是城里就能找出成千上百家打牌的人来。 这里的人打字牌,就好像川人打麻将一样,都是属于一种本地的文化传统。 可惜的是。 范云并不感兴趣,范云一不爱打麻将,二不爱打牌,他倒是很喜欢看书,他看的书当然不是什么工具书,教科书,而是那些小说散文啊之类的闲书。 他看不了教科书,他一看教科书就头疼,有一段时间他曾经幻想着自己以后当兵复原了,可以当一个律师,于是他就弄了好多的法律方面的书籍看,一开始看的时候还是可以的,那些什么民法刑法之类的条条款款他要他也背了不少,但是后来突然有一天背着背着,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头就疼了起来,这一头疼,就让他不得不撂下了书本。 说来也奇怪。 一撂下书本,头立刻就不疼了。 看来范云天生就不是做学问人的料,他吃不了这碗饭,依照范云的综合素质来说,吃行伍饭倒是挺好的,说实话,如果说他能够在部队上转一个志愿兵,或者说能够考到军校里面去当一个一杠一星的小排长还是挺不错的。 是的。 泛云对于动作类的,特别是军事动作方面的领悟能力还是很强的。 无论是战术动作里面的卧倒前进跃进,右翻滚侧翻滚持枪出击等等等等,这些动作他都做得有模有样。 至于说队列动作和器械动作,那更不在话下。 依照范云的这种水平,按理说他更像一个理工科的。 可惜的是他没有考上大学,如果说他要是考上大学的话,他也不适合搞那些专研和研究,他只适合当理工科的学生,等到毕业了,拿着一个稿头,跟在带队教授的后面翻山越岭的去找矿石,去发掘某些东西,那样的活比较适合范云去干。 应该说,范云的性子里面还是有一种天生的冒险精神的,他对于很多的新鲜事物倒是乐于接受,并乐于尝试。 就像以前,在部队的时候也是那样的,有一次带他们的新兵班长给他们做了一个单杠三练习,做完之后那个班长十分潇洒的同杠上,按照技术要领下来后,问一拉溜站在自己面前的十二个新兵:“刚才我做的就是三练习,你们谁试一试啊?” 包括范云在内的这十几个新兵,一个个大眼瞪小眼,面面相觑。 没有一个人愿意出风头。 关键是没有把握。 其实范云心里面到十分的有一点想出来试一试的意思,因为什么,因为他的素质已经具备了做三练习的基础,只是没有做过而已。 班长看到他们这十几个人都有点不敢动的意思,于是嘴唇就对动了动,刚想点名。 这时,范云终于按捺不住自己心中的想试一试的那点小念头,从队列里面打报告了:“报告班长,我想试一试。” 班长十分赞赏。 “好,出列。” 于是范云就在剩下的那十几个新兵复杂的目光以及班长的鼓励声中走出了队列来到了单杠下。 他先是做了一个十分标准的预备姿势。 预备知识都一样。 然后范云两手后摆两腿同时用力,身体向下弯曲,双脚一蹬地面同时向上跳起,两条手臂就牢牢的抓住了单杠。 抓住单杠之后,范云就按照刚才班长的动作要领,两手一起用力猛地向上拉身体。 轻松。 向上用力的结果完全超出了他和班长的想象。 他一下差不多就将单杠拉到了胸前。 这足以证明,平常的时候范云的俯卧撑可不是白做的。 然后他按照班长的动作要领将左腿挂在了杠上。 beautiful. 漂亮。 杠下面剩下的那些新兵们,一个个满眼都是羡慕,看着范云坐着班长一样的动作。 可是。 他们却不知道,在杠上的范云心里面紧张的要命,毕竟这是他第一次单独来做这个动作,以前从来没有过这种体验,这种身体凌空全靠两只手和一条腿支撑在半空的那种体验。 范云感觉。 自己的双手如果说不握紧的话,很有可能随时都会从杠上一个倒栽葱倒挂下去。 杠下,保护他的班长看到范云紧紧绷起的嘴巴和微微泛起了红晕的脸,就知道他可能心里面是有些紧张。 于是。 班长就鼓励道:“不要紧张,不管你做什么动作要领,在杠上的时候一定要抓紧,你抓紧了,不管你是站在上面坐在上面,还是你挂腿挂在上面,即使是你到再从头朝下了,你只要两个手不分手都没问题的,知道吧? 我们在下面保护你呢,即使是你动作做得不到位我们保护的人也随时可以把你抱下来。 但是。 如果说你一松手……那就坏菜了,我告诉你你直接就会从杠上掉下来摔到沙子里面来,保护你也没用,根本就接不住,知不知道? 不要紧张,我们做单杠动作关键的一点就是手一定要抓紧姿势都无所谓,不管你处在什么样的姿势,处在什么样的方位,只要手抓紧了就安全,知道吧? 就好像是树上的那个猴子一样,你知不知道他哪怕是头朝下,哎,它只要……只要它抓紧了树,它就没事。” 班长这样一说,范云当然就会手抓得紧紧的了。 光是抓紧还不行,他还是想了想刚才班长的动作,仔细的回忆了一下,回忆了一下那些细节。 然后。 范云按照班长的动作要领,继续下面的动作。 事实证明只要心地不紧张,他也可以把动作做得很好,毕竟单杠三练习还是比较简单的,并不是什么复杂的动作,如果说你连三练习都做不好的话,那么后面的45678练习又怎么做呢?对不对? 范云做完动作后。 一个十分飘逸的下杠动作,范云双脚稳稳的落在了沙地上,同时双腿弯曲,两只手向斜前方笔直伸出。 不错。 这个不错,既有他的动作做得不错,也有他的风头,出的不错。 因为。 他明显感觉到旁边,来自于另外一个班的那些新兵蛋子们羡慕嫉妒恨的目光。 那几个新兵担子当然羡慕嫉妒恨了,因为其中有两个胖子,刚刚还因为连二练习都完成不了,而被他们的班长狠k了一顿。 并且。 还让那两个胖子,一人一边,两个手抓着单杠,挂在单杠上,如同挂住两块门板上一样的肥猪肉似的展览。 负责带队,组织他们训练的排长经过这片训练场之后,看到挂在单杠上愁眉苦脸,叫苦连天的两个胖子。非但没有安慰一下他们,反而还用手中的柳条照那两个胖子的屁股上面抽了两下:“抓紧一点,不要掉下来了啊,如果说掉下来的话,等一下还要重新挂,每个人还要加多半分钟……” 那两个胖子之中,其中有一个稍微瘦一点的,听了排长的话之后不由自主的眼眶里面渗出了泪珠,那个泪珠越渗越多,渗到了他的脸蛋上。 或许。 长这么大,他都没有吃过这么大的苦。 第295章 熟人?朋友? 没吃过苦没关系。 什么都要尝试,什么都有第一次。 吃苦,也是一样的。 今日的吃苦。 是为了以后的享福。 排长看到那一个脸上挂着泪珠的胖子,两只手的手指已经渐渐的拉直,眼看就要从杠上掉下来了,于是,他就大声喝道:“用力,用力抓住,再坚持10秒啊,来……我给你数着,不坚持10秒不准下来啊,一、二、……” 还算不错。 那个胖子咬牙切齿积攒了浑身的力量拼命抓着单杠,两条腿甚至因为用力过大,都弯曲了起来,终于在排长的数数声中,坚持了10秒。 随着排长的“十”字出口,他的身体也如同一块硕大的花岗岩,一般从杠上扑通一声落在了沙坑里,让人不得不为那个沙坑深表担忧,照胖子这样的砸,相信用不了多久,这个原本软得如同棉包一样的沙坑,就会硬成了一块钢板。 那些本身是充满了弹性和间隙的沙粒子,如果说让这个胖子这样砸下去的话,砸不了多久就会砸的如同水泥混凝土一般结实。 排长脸上的表情仍然是一如既往的严肃。 他的语气倒是缓和了一些:“不错,不错…… 我告诉你们……练单杠这个东西啊,关键就是要坚持。 班长让你们吊杠,就是锻炼你们的毅力,越是最后几秒钟越重要,知道吧? 这最后几秒钟,往往就代表着突破…… 突破极限。 比如说你第一次你只能吊二十秒,但是你咬牙切齿的坚持坚持着,多吊了五秒,那么你就是二十五秒,哎,这样练上几天之后,你再吊就是二十五秒,再坚持五秒就是三十秒,知道吧? 这样越坚持越久,时间越来越长,那么相信用不了多久,大家的综合素质,哎,都会得到很大的一个提升…… 但是。 如果说你坚持不下去,你本来可以吊十五秒,你只是吊了十二秒、十秒你就掉下来了,那么你就会退步,知道吧? 凡是这些技术性的东西,他都不会骗人的,一就是一,二就是二……” 排长说的一点严肃。 一本正经。 包括班长在内的这些兵们,一个个瞪大了双眼,也听得一本正经。 范云也是一样,范云虽然在隔壁这个沙坑,但是因为两个班挨的比较近,排长说的话一字不落的也都落在了他的耳中。 这时。 排长从那两个胖子旁边,转到了他们班。 他看了看,刚刚从杠上下来已经归入队列的范云,脸上那副严肃认真的表情,换上了略带那么一两分欣赏的感觉:“那个谁…… 那个范云,啊,范云不错啊,范云现在已经能做三练习了,不简单,我们其实要求是新兵只要能做1一、二练习就可以了,至于说剩下的那些练习,是下连队在做的,当然了,如果说大家能够在新兵连就能学会一些下连后才学的科目,也是不错的…… 这样的呢,就相当于你像读书一样,是为明天的学习来进行了一个预习,打下了一个基础,但是我重点强调一点啊,必须要做好保护…… ……班长班长,那……你要注意啊,如果说不是我们训练大纲之内的科目,一定要做好保护,知道吧?” 班长赶紧点头。 看他那将头点的如同鸡啄米的样子,就知道他的心里面有点小忐忑。 本来也是。 这个科目不在他们的训练大纲之内,如果说出了什么事故的话,那…… 班长肯定就挨批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 有句话叫做好汉不提当年勇,无论范云以前的时候再怎么厉害,毕竟他现在已经复原了,他的那身军装早已经脱下来,即使很多时候当他看着别的现役军人身上的军装,眼光中流露着十分的不舍,但是,毕竟所有的一切都已经是过去了。 过去。 恰如灵渠之中的水一样,哗啦啦的响着一去不回头。 范云一边想着心事,一边是一边顺着街边的路往前走。 走着走着,他的两条腿如同老马识途般,就将他带到了灵渠边。 冬日的渠边。 挺拔青翠的竹子,依然还是像往日一样挺拔青翠。 清澈的流水依然如往日一样清澈。 这时。 一阵北风吹来,不停地有些树叶子落在了水面上,荡漾着向下流飘飘悠悠地流去。 范云的目光从人来人往的街面上不知不觉就陷入了这一条清澈的渠水中。 他走上万里桥。 双手扶着万里桥桥头的栏杆,探身向桥下张望着。 只见。 不知流淌了多少岁月的悠悠流水,一如既往。 这水。 是多少出门在外的游子心中的斩不断的惦念和牵挂呀! 万里桥的桥头凉亭的石条子上坐着三四个男男女女的年轻人。 他们彼此之间似乎认识,但是又不说话不交流,而是目光到处乱转,东瞅瞅,西望望。 也不知道是些什么人。 范云上了桥头,站在他们对面双手扶着栏杆的时候,他们并没有看范云,似乎他们对这个和自己年龄差不多大的小伙子并不感什么兴趣。 也不知道,他们感兴趣的究竟是些什么东西。 范云对别人也不感什么兴趣。 他的情绪里面现在有一些小惆怅。 那种头上说不清道不明,感觉就好像是天边的云彩一样,无论如何的用力,可是就是抓不住,明明感觉的就在手边,可是当伸出手去的时候,却发现抓在手里面的竟是一场空。 这种惆怅。 让范云望着清澈的渠水时,不由自主地就回想起自己的童年和少年时代。 他只感觉。 日子是不是过得太快了? 不知不觉。 他就长大了。 他再也不是过去那个在村子里面和小伙伴们疯跑,做游戏,捉迷藏,山上来地里去的那个疯小子了。 范云觉得那水面上似乎渐渐的浮现了一个影子,那个影子看上稚气未脱,背着书包蹦蹦跳跳地走在山路上。 山路两旁有野花,有野果。 似乎。 还有一枚又大又圆的月亮。 那个影子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 范云长长的嘘了一口气,双手一推护栏,将腰挺得笔直,然后稍微休息了几分钟,径直下了桥头,往余丽拿的报刊亭走过来。 别说。 他还真的有几天没有过来了。 当范云走到报刊亭的时候,他发现余丽娜正坐在报刊亭里面,手里面捧着一个暖宝宝,瞪着一双看上去倒也迷人的大眼睛,不停的张望着周围。 是呀,她一个人坐在亭子里面确实也够闷的,虽然她卖的是报纸书刊,但是余丽拿从来不看,她不感兴趣,她对于文字方面的东西,天生过敏。 她的兴趣点并不在这上面,对于文学方面的东西,她丝毫不感兴趣。 余丽拿的兴趣点和小城里面大多数的女人一样,喜欢听各种各样的新闻,喜欢听那些道听途说的故事,喜欢听八卦,喜欢听段子,喜欢听一些不荤不素不洋不土的玩笑。 当然了。 如果余丽拿心情好的时候,她还喜欢喝一些她并不反感得大老爷们儿打打情,骂骂俏。 其实。 这也是生活。 每个人的出生和家庭不同就决定了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不同,每个人的内心世界和思想不同,也可以起到一定的因素。 这个世界上什么都可以一成不变,唯有人是不可能的。 人说变就变。 就像此时。 平常的时候,每当看到范云走向自己的报刊亭,老远就朝范云笑着打招呼,笑语嫣然的于丽拿,今天,看到了范云过来后,却无动于衷。 她这个态度有问题。 范云感觉到很奇怪,他有一点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范云就在短短的一两秒钟之内,迅速的回忆了一下过去,无论怎么想,似乎他都没有得罪于丽拿呀。 范云走到余丽拿面前,他笑着给余丽拿道:“怎么啦?老余? 看你一脸不开心的样子,是谁得罪你了? 你告诉我,我去帮你出气。” 余丽拿不吭声。 范云讪笑着又道:“老余,这几天生意怎么样啊? 我这几天工作太忙了,都没有时间过来,实在是不好意思啊。 对了,你想吃什么?你说我请客。” 本来。 余丽拿老远看到范云过来的时候还绷着一股劲儿呢,此时她见范云嬉皮笑脸的跟自己说话,然后又说要请客,于是开始绷住的那股劲,瞬间就松了下来。 余丽拿随手拿起鸡毛毯子,轻轻的敲了一下范云翻动自己报纸的双手。 同时。 只见她眼皮微抬,双唇微启,从牙缝里面迸出几句话:“哪里敢劳你的驾,让你请客呀,可能这几天都忙着请别人小姑娘吃东西去了吧?” 范云觉得她有点奇怪。 范云心想,就算是我请别的小姑娘吃东西也没有什么关系呀,对不对?我是一个未婚青年呢。 他心里虽然这么想,但是嘴巴上面当然不会这么说。 他认识于丽拿又不是一天两天了,对于她的这点小情绪,虽然范云不知道什么原因与理由,但是他还是知道怎么平复余丽拿的小脾气的。 范云继续笑道:“真的,这几天真的太忙了,主要是我又回家了一趟,家里面特别多的事,然后在家里面住了几天,耽误了一下……” 余丽拿听他这么说:“什么事啊?你家里面有什么事啊?家里面人叫你回家相亲去了?” 范云挠挠头。 “没有,就是家里面上次我不是告诉你了吗,家里面修房子,然后修房子的时候剩下来很多的那些瓦呀,装修材料什么东西的堆在我们门口,我这一次回去跟我爸把他清理了一下,所以说在家里面干了几天活。” 范云撒谎了。 范云明明是因为感冒在家里面住了一天,他却撒谎说在家里面住了好几天,而且还是干活。 余丽拿似信非信。 范云看她脸上的表情就能看出来了,但是范云却不管她信不信,而是抢在她的前面说道:“你说吧,你吃什么东西啊?要不要去帮你买一杯奶茶?还是吃点其它的? 我觉得老广场那里的炒板栗很好吃的,我去帮你买点炒板栗来,怎么样?” 范云的话既然说到了这个份上,余丽拿自然脸上的笑容就慢慢的露了出来。 是呀。 其实如果正儿八经的说,范云又不是他的什么人,完全没有必要放下姿态来哄她,充其量两个人也只是聊得来的熟人。 对,熟人。 不知道这种熟人关系算不算是朋友关系呢? 按理说。 依照范云和余丽拿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来说,应该是比熟人更熟一点,但是呢,和那种掏心掏肺的朋友却又远了许多的那种关系,大概两个人目前的关系还是介于熟人和朋友之间吧,反正,无论余丽拿有什么事情要求范云帮忙的时候,只要是范云能够做到的,通常情况下都不推辞。 不推辞。 就证明两个人的关系还可以,挺不错。 当然不错了。 想当初范云刚刚在这上班的时候,跟谁都不熟,他有时无时的往余丽拿着这个报刊亭这儿跑,然后和余丽拿天南海北的胡吹那么一通,日子倒也打发的很快。 别说。 范云和余丽娜认识这么长时间,他吃的余丽拿的东西更多一些。 应该说,比他买给余丽拿的要多得多。 余丽拿咬了咬嘴唇,转了转眼珠,对范云道:“我现在不想喝奶茶,也不想吃炒板栗,我现在想吃美味基,我想吃麦辣鸡腿汉堡包,还有薯条可乐……” 没问题。 范云朝她打了个响指:“好…… 你等着,我现在就去买……” 余丽拿没想到范云答应的这么痛快,倒是愣了一下。 愣完之后。 她的双颊居然飞上了两朵红云,如果范云足够细心的话,一定可以看得到。 可惜的是。 范云跑得比兔子还快,一眨眼就不见了人影。 余丽拿望着范云朝老广场美味基跑去的背景,伸出一只白白嫩嫩的小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同时,嘴里面还嘀咕了一句:“喂……这家伙……” 范云听不到。 范云一口气跑到了美味基的二楼,径直来到服务台。 第296章 倒霉 范云是一瘸一拐上来的。 因为他走得有点急,所以,刚才爬楼梯的时候,一不小心就摔了一跤。 如果是在平地上,范云就算是直接顺势来个前倒也没有问题。 可是。 这可是在楼梯上,而且美味基的那个楼梯又特别陡。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清洁工阿姨刚刚拖过地,还没有干的原因,还是因为范云本身因为太着急,走的又太快了,根本没有留神脚下的人,反正爬了四五层台阶之后,莫名其妙就摔倒在楼梯上。 他的双手肘部着地,左腿的小腿正好磕在台阶的那个边缘部位,虽然说那个边缘部位,当时装修的时候是有一点点弧形的,可是毕竟那是水泥和瓷砖,别的不敢说,比起范云身上的骨头和肉来说,那些东西毕竟还是要更硬一些的。 硬碰硬。 范云也更吃亏一点。 真倒霉。 那些平日也看起来有棱有角,一本正经的瓷砖们,此时对于试图冒犯自己的这个小伙子,坚决不给予客气。 范云那一下磕的还真不轻。 磕得他倒吸了一口冷气,满口的牙咬的紧紧的,嘴里面虽然没有说,但是心里面早已经接连十几个国骂骂出来了。 幸好。 只是楼梯里面并没有其他人看到,不然的话他这个丑可就出大了。 他那个样子看上去就像是前往西天拜佛,那种虔诚的信徒一般,简直就是摔了一个五体投地啊。 不奇怪。 毕竟因为楼梯有那么陡。 这还得说是范云年轻,如果说是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头老太太这样子摔上一下子的话,那么恐怕大事不妙了。 范云起来后还是看了看的,他感觉这一个美味基餐厅的楼梯搞卫生或者说搞管理的那些人员防滑措施没有做好。 按理说这种楼梯应该放一些防滑的垫布或者什么东西的。 相信范云在此摔倒,他绝不是有史以来的第一例,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例。 范云并没有打算去找餐厅的管理人员去理论,去要求他们赔偿自己一点什么损失,他不是那样的人,今天摔了一跤他只能自认倒霉,但是,如果摔了一跤的是总喜欢胡搅蛮缠的那些大爷大妈们,那么,这就很难说了。 有一天。 范云执勤的时候,在灵渠市场的门口就曾经亲眼看见,因为清洁工拖地的时候没有拖干净,门口有一点点积水,有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妇女走进去的时候一不小心踩在了那点水上,然后啪嗒一声摔在了地上。 那个妇女赖在地上半天不起来,站在门口的工作人员也无可奈何,只好报告经理经理过来了之后好说歹说的把那个妇女劝了起来,最后还是赔了那个妇女一千块钱才算是平息了事端。 当时的情景,范云都看在眼里。 那个看上去就十分不好惹的妇女坐在地上,一个手捂着自己的腰,一边皱着眉,哎呀,哎呀的对经理道:“……我不管…… 反正我就觉得很难受,我的腰也疼,腿也疼,你看看怎么办吧,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吧,要不要我们一起去医院去照个片子? 如果说没有问题的话,医药费我掏,如果说有问题的话那就麻烦你们帮我报销,这个应该没话说吧。 因为我是到你们这里面买东西,你在门口有水没?搞干净卫生把我摔倒的,对不对?你们是负责任的呀。” 那个戴着眼镜,文质彬彬的年轻经理,大概也不是第一次见这种场面了,所以他一不跟那个妇女吵,二也不跟那个妇女闹,而且说他们商场确实也有责任,毕竟是因为清洁工拖地没有拖干净,地上有水,所以说他们商场首先是有错在先,但是经理也知道那个妇女其实摔的并不重,无非就是想要一点赔偿罢了。 于是。 那个经理就满面堆笑的对那个妇女道:“……实在对不起,抱歉抱歉,我替我们手下的员工替你道歉,真对不起大姐…… 你说的对,这个都是我们有责任,但是大姐话又说回来,我建议女孩子先起来活动活动,看一看身上有没有什么大的问题,因为毕竟说句实话,你如果说是去医院里面检查的话,肯定一时半会的搞不定,又要耽误您的时间,又要耽误您的事情…… 你这样…… 你起来活动活动好不好?看看到底摔到了哪里没有?如果说没有摔到哪里的话,那么今天我做主给你适当的补偿看看,等一下给一张免费的购物卡给你,然后再我们商量一下,再赔你点钱嘛,好不好? 当然了,如果说确实是说出问题来了,那么咱们就去医院里面看,你看行不行?” 经理的话虽然说有点软弱。 但是那个妇女似乎也没打算继续胡搅蛮缠的意思,可能她确实也真的有事,于是那个妇女就从地上站了起来,活动活动了腿脚,当然了,不管她是不是装模作样,还是真的摔出了一点点问题,她依然扶着腰唉呀唉呀的叫着,同时还对经理道:“我感觉我的腰摔到了……… 也有可能是扭到了,因为我感觉这个地方有一点点疼,但是好像骨头也没什么事,你看看怎么办吧经理……” 还能怎么办? 无非就是经济赔偿嘛。 但是话又说回来,范云这一次摔倒和那个妇女的摔倒可不一样。 因为那个妇女那一天摔倒的时候确实是地上有积水,同时她又是在商场的门口摔倒的那儿,克莱克往众目睽睽,商场肯定要注意影响,所以说宁愿花一点小钱息事宁人,也不愿意把麻烦惹的太大。 可是范云今天就不同了,范云今天是一个人摔在楼道里面的,周围并没有一个人能看到他,他就算是上到楼上面去找美味基的负责人要求他们赔偿,人家也未必认账,鬼知道你是在哪里摔的呢。 谁知道你是不是在外面摔的,然后故意跑到别人家的餐厅里面来讹人呢,对不对? 所以说。 范云一瘸一拐的,上了楼之后,他并没有对上面的服务员说他摔跤的事情。 没什么好说的,只能是自认倒霉罢了。 再说了。 范云这么的年轻,他绝对不可能像那些专门找茬或者碰瓷的人一样,有一点点什么小问题,就喜欢去讹一下人家,不是的。 范云不是那种人。 像今天这种情况,他只会怪自己不注意不小心。 甚至。 等一下回去的时候,他可能都不好意思跟余丽拿说。 本来也是,你不过就是想出来请别人吃点东西嘛,然后反而回去找别人面前诉苦,似乎带着一些邀功请赏的意思,那样的话就完全变了味。 范云好面子,范云是个男人嘛,是男人天大的事都要自己挺住,都要自己,更不能搞得自己像祥林嫂那样。 餐厅里。 倒是负责点餐的那个小妹眼光倒是十分敏锐,她眯眯着眼睛看了看范云。 看了又看。 大概她心里面有点什么数了,但是她并没有问范云其他事情,而是笑容可掬的对范云道:“欢迎光临… 你好,先生,请到这里来点餐,请问您要一点什么……” 范云虽然以前的时候和唐若来过几回,但是毕竟他来的次数还是少,所以说对于那些菜单上面的东西他并没有记住什么,范云不是吃货,他对于吃的东西不是很感冒,不是那种一旦看到美食就双眼放光的人。 于是。 范云就在服务员小妹的注视的目光下,一瘸一拐走过去,靠近点餐台。 他低下头看了看菜单。 这个菜单说实话,看上去虽然和肯德基、麦当劳做的差不多,但是,味道上面却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 人家那些大品牌像麦当劳,肯德基这种店,绝对不会进驻到这样一个小城里面来的。 所以说也幸亏有这些愿意进驻小店的流嘢冒牌店,小城的居民也算是足不出户不必出远门就可以尝到类似于肯德基、麦当劳的一种西式快餐吧。 范云看了看那个小妹,他发现那个小妹的眼睛很大。 大到似乎能看到他刚刚所发生的事情。 于是范云揉了揉鼻子,尴尬的朝那个小妹笑了笑,然后,指着菜单上面的一个麦辣鸡腿包加薯条可乐的套餐对那个小妹道:“给我来一份这个,然后能不能加一杯可乐呀?” 没问题。 不要说加一份了,只要范云能够喝得下,再加十份都没有问题。 范云一边付钱,一边又加了一句:“帮我打包啊,我没有在这里吃,我等下拿走的……” 那个小妹笑了笑:“好的先生,请您稍等,那前面那里有座位,你可以过去坐一下,稍微休息一下,等下我帮你打包好了的话,会叫你的。” 行。 范云于是就走到旁边的一张,离一点餐台最近的餐桌处坐了下来。 走到餐桌上,范云感觉到刚才那个腿还是有点疼,于是就伸手揉了揉,揉了一下,感觉到稍微好了一点点。 这时。 范云才直起腰来。 他也不管不顾,直接走,胳膊肘子就搁在了餐桌上支了起来,对于餐桌是不是擦的够干净,上面有没有刚刚客人吃饭时遗留下来的油啊那些什么东西,他也不在乎。 关于这些细节上面的事情,范云并没有这么讲究,他是一个粗线条的人。 说来也是。 像范云在家里面吃饭的时候,以前的时候蹲在那个地火锅旁边,有的时候夹菜的时候一不小心就会掉到地上。 这个时候范云甚至还会用手从地上捏起来,也不洗也不干嘛,直接用嘴吹吹,菜上面的灰,然后直接扔到嘴巴里面,吧唧吧唧嚼起来。 这样的一个人,能讲究到哪里去呢? 所以说有的时候拿刚妈经常喜欢戴着有色眼镜看范云,对范云常常的是没好气,白眼相看,不是没有原因的。 话又说回来,这还真不能怪范云。 范云不讲究是因为他所生活的环境造成的,并不是因为他个人的原因。 他是什么? 他是一株在山坡上类似于野生野养的那种荆棘。 差不多。 也就是那个样子吧。 虽然这个比喻未必合适,但是依照范云秉性,大概也差不多吧,他是属于那种耐活好养不矫情的一类人。 想一想有的时候他如果说想讲究也没有那个条件啊,比如说,在部队的时候,有的时候进行武装越野奔袭的时候,大家在外面野炊,你说还有没有那么多的讲究,根本就没有什么讲究,无非就是讲一些什么干柴火啊,树叶子啊之类的东西,然后把自己的水壶架在上面煮一点方便面吃。 在那种条件下,难道说能做到先去找一块洗碗布加一点洗洁精,然后才把方便面放进去煮吗? 那是不可能的,没有那个条件。 说来奇怪的事,虽然说不讲究,但是范云似乎并没有那种生活,而吃出什么问题来。 大概。 这方面的原理和远在千里万里之遥的印度人相类似。 据说。 那些印度鬼佬们,从早到晚都是泡在那脏的如同洗脚水一般的恒河里面,据说那条河是他们的圣河,他们要泡在里面,洗涤自己那肮脏的心灵以及躯壳不说,还经常动不动的,就咕咚咕咚来上那么一两口。 说来也奇怪。 如果说是外国人赶到恒河里面喝上那么两口生水的话,保准要不了三个小时他就会拉肚子,就会肚子疼的难受。 但是。 他们本地人似乎已经习以为常了,对于那种让别国人看到脏的直皱眉的恒河水,他们就这样直接喝下去似乎也没有什么大问题。 这个。 许多到印度旅游过的人都深有体会,不知道怎么回事,反正他们到了那个地方吃了那边的食物之后,一开始的时候必定先要拉一场肚子腹泻上一阵子,然后才慢慢地适应那儿的环境。 而他们本地人却习以为常。 好了。 这个话题扯得有点远了,已经扯到十万八千里之外去了,还是话题再扯回来,老老实实的再说范云吧。 范云左胳膊肘子在桌子上,他将脸歪到左边,看了看这张桌子。 “咦?” 范云奇道。 第297章 范云的发现 范云看见。 就在他前面不远的地方,一个角落里,那个双人座位处坐着两个人。 那两个人似乎他都认识。 他当然认识了。 不是别人一个,正是他弟弟范雨,另外一个竟然是先玲。 范云的脑子里顿时闪出了十万个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范雨会和先玲两个人一起坐在这里面吃东西? 为什么他们一边吃东西一边说笑不说。动作,还看上去那么的暧昧与亲密? 为什么先玲的手能放在范雨的大腿上? 是因为这个小城实在太小了的原因吗?小到足以让两个原本陌生的人,鬼使神差阴差阳错般也能聚在一起吗? 还是小到不管是走到哪里,都能碰到熟人? 范云的脑子此时如同被快马加鞭连着抽了十几下的陀螺一般急速旋转着。 他的念头一个接一个闪过去,但是所有的念头都直指一个核心问题。 那就是。 范雨现在和梅霖怎么样了? 在范云的心目中,虽然他认为梅霖不适合自己,不能当自己的女朋友,但是如果说梅霖当自己的兄弟媳妇,范云还是十分高兴的,因为他认为梅霖性格好,脾气好,说话做事也很有分寸,而且又能赚钱,这样的一个女人,按理说如果说嫁给范雨的话,也是他们老范家的一个福气。 可是今天。 可是现在。 看吧。 看看范雨和先玲两个人的动作吧。 只见先玲左手放在范雨的大腿上,毫不忌讳摸着,当然,动作是轻柔的,缓慢的,但越是这样越证明他们两个人的关系一定不一般,并且,这种关系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那是当然。 如果说是男女初识的话,不可能一个女孩子会主动的将自己的手放在别的男人腿上去摸,而且还摸得那么自然。 先玲一边摸着范雨的大腿,一边另外一只手捏着一根薯条,蘸了一点番茄酱,放在嘴巴边是咬非咬的就那样咬着,一边眼睛里面似乎还朝范雨放出一种能够电死人不偿命的光芒和波浪来。 那种光芒和波浪就好像是大海中澎湃的海浪一样,一阵阵的朝范雨袭过去,似乎想要将范雨拖入海底拖到海底,某座世人所不可预见的宫殿里面,那个宫殿里面究竟有什么? 只有她才知道。 再看范雨。 范雨对于先玲的动作似乎并不拒绝,而且还很享受,因为,不这样解释的话不足以证明他就那样任由先玲的手在自己的大腿上摸来摸去。 范雨伸出自己的手,抓住了先玲摸自己的那只手。 不过。 先玲似乎并没有停下来的架势,她的手此时就好像是已经抵达了汉界楚河边上的一支奇兵一样,仍然在不断地向前进攻着,而范雨则节节败退,完全丧失了抵抗能力。 这样好吗? 光天化日之下如此的调情。 没错。 就是调情。 起码在范云的眼中,他弟弟和先玲两个人之间的行为,已经远远超过了正常朋友之间交往的界限。 其实。 又何止是范云这样认为,就算是任何一个人过来看到了这种情况都会这样认为范雨和先玲之间两个人一定有什么故事,一定有问题,哪怕是不谙男女之事的人,也能多少看明白一些,或者看懂一些什么的。 范云的屁股从板凳上面抬了起来。 他心里有十万个念头在催促着他,想让他立刻站起来,走到范雨面前去。 可是。 最后终于又被另外一个更强大的念头压制了下来。 算了。 有些事情他还是装作看不见糊涂一点的好,而且说此时就算是他走到范雨和先玲的面前,他又能解决什么问题呢? 又能怎么样呢? 要知道。 范雨可是他的亲弟弟。 在他的弟弟没有结婚之前,他的弟弟愿意和谁交往就和谁交往,他范云其实是不便过于干涉的,干涉了也没用。 确实没用。 范云决定自己还要还是不要在这个地方坐着了,他要赶在范雨和先玲发现自己之前离开这儿。 他决定等会儿如果说有时间的话就去去找梅霖聊一聊,去看看她那边有什么反应,或者说她发现了一些什么东西没有。 如果梅霖没有发现那么,范云觉得,自己是不是提醒一下她? 于是。 范云就从桌子上站起来,走到另外一边离点餐台不远的地方,这个角落刚好能够躲开就餐区那边的人们的视线。 他的餐还没好。 范云站在角落里抬着头,看着墙上的一幅挂画,心里面一直在不停的翻腾着,想来想去都是他弟弟和先玲、梅霖之间的事情。 对于墙上的那一副挂画,那一个扛着水瓶,曲线玲珑十分优雅的女人,范云倒是完全没有注意。 此时此地。 他不可能沉下心来去仔细的品味画家笔锋下的这幅图画到底有什么深意,而画家勾勒出来的那些线条运用了哪些手法。 自然。 他也不可能做到去深究这幅图画背后的内涵以及背景。 不光是他。 很多人看到这幅图画的时候,第一眼被吸引的恐怕都只是这幅图画笔墨所能描绘出来的外在表现,至于说到内涵的东西,那些不重要。 抓眼球才重要。 凡是见到这幅画的人,相信第一个感觉都是感觉到美,至于美在何处,美在什么地方,男人自然有男人所知道的妙处,而女人自然会妒忌的发疯,因为大多数女人会认为自己的身材曲线不如她的曼妙容貌,不如她的秀丽身材不如她的婀娜,该突出的地方也不如她的突出,该重点的地方也不如她的重点。 范云其实很想回过身去走到那两个人的面前去问一问他们在这里干什么,哪怕是假装试探过去打个招呼也好,但是,范云终于还是按捺住了自己蠢蠢欲动的那颗心,觉得自己最好还是不要打草惊蛇。 不对。 这个比喻似乎不太妥当,无论如何范云都不可能把自己的弟弟比喻成一条蛇,当然了,他也不能把先玲比喻成一条蛇。 他们两个都是和自己关系相当密切的人,怎么能比喻成蛇呢? 不管怎么说,范云对于先玲的印象还是十分好的,别的不说,就他在金灵广告公司蹭饭蹭了那么长的时间,先玲从来没有跟公司打过他的什么小报告,而且还和他与唐若、杨峰他们一伙人混在了一起,平常的时候相处的那么愉快,大家玩得那么开心,就光是这一点,就能够让范云对先玲和梅霖摆在他的情感天平上的时候,可以大概持平,而不偏不倚。 范云觉得。 自己等一下,干脆也不要去找梅霖了。 许多事情自己还是装聋作哑好了,对就装聋子和哑巴,要装作自己既听不到也看不到,即使是自己明明听到了看到了,有的时候还是要装聋作哑,假装听的看不到,只有这样,才不会给别人添麻烦和添乱子,因为有些事情根本就是水到渠成或者顺其自然的事情,非人力可为之。 有句话说的好。 难得糊涂。 想当年郑板桥郑老爷子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大概很有可能他正经历过一场让他撕心裂肺的爱情,或者说,因为家庭婚姻方面产生的情变也未必可知。 不然的话,他又怎么会把这四个字运用的如此娴熟,说的如此的深刻,这四个字放在人生之中的方方面面似乎都可以。 放在感情方面也是如此。 譬如此时就算是范云走到他的弟弟面前,大声的质问他们两个人,又能怎么样呢,对不对?他们就也算是正常的交往嘛,大家彼此都是未婚男女,有什么不可以的吗?哪条法律规定了? 哪条法律规定了,他的弟弟只能和梅霖在一起,而不能和仙玲交往,不能和仙玲在一起呢? 因为。 大家都是未婚男女啊,都没有结婚呀,对不对? 这时。 服务员小妹从点餐台后面招呼他了:“先生……先生,能点的餐已经帮您打好包了,您看看您还需要其他的服务吗?先生……先生……” 此次范云方才回过神来。 当他走到那个点汤圆小妹面前的时候,那个小妹一边将他购买的食物递到他的手中,一边意味深长的又看他一眼,她的目光中似笑非笑,似乎洞察了范云的内心。 范云回之一笑,意思我在那儿看那幅画不是你所想象的那个意思。 而那个小妹眼神中的意思却是,我感觉你就是我所想的那个意思。 至于说他们两个人眼神的碰撞所牵扯到的那个意思,究竟是什么意思,大概其中的意思,只有他们两个人才懂得其中的意思。 彼此心知。 在那一刹那的交流,范云简直感觉到那个小妹是自己的知己。 因为他读懂了那个小妹眼神中的意思,而那个小妹也读懂了他的眼神中的意思。 像这种情况,他们两个人绝不是唯一,在这个世界上绝对还会有很多人,像他们两个人一样,在偶然的一个瞬间,当四目相对的时候,彼此忽然发现时候就看懂了对方的内心,以及彼此目光中言语所没有表达出来的意思。 也就是。 “你一看我,我就懂了。 你一伸手,我就暖了……” 范云一不是诗人,二不是哲学家,他提炼不出什么优美的词藻,更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他所理解的就是:就在刚才的这一刹那,他和这个小妹彼此已经心领神会,这样,就已经足够了。 足够他在以后某个冬日暖阳的街头,回想起今时今刻的一幕,心中顿然会泛上一点点的暖意。 这种暖意按理说应该也算是来自一个陌生女性那种若有若无的体贴。 是的。 体贴。 如果说一个女人能够读懂一个男人的目光,那么这个女人实在是聪慧异常,而一个男人如果说能被一个女人所读懂,那么他又是多么的幸运。 幸运。 有时真的有可能就是陌生人给你带来的。 有时它可能就出现在你自己认为万分沮丧,垂头丧气之时。 譬如说范云。 就在刚,才他还因为上楼梯的时候摔了一跤。 可是下楼梯之后,他居然在地上捡到了一枚一块钱的硬币。 这枚硬币来来往往的那么多人似乎都没有看到,而唯独范云的目光不左不右,不前不后,恰到好处的落在了它的身上,一眼,就在两块地板砖的中间发现了它。 真是巧呀。 看来这个世界上的缘分真的是无处不在,有些时候不光是人与人之间有缘分,就算是人和物之间也是有缘分的,所谓有缘千里来相会。 要知道。 这枚硬币,很有可能是某位不远千里万里之遥这来玩的的游客所遗失的呢? 很难说。 因为刚刚就在这家店的门口过去了一队旅游团,那一队旅游团正在一个导游小妹的带领下直奔灵渠市场而去。 不要想歪了。 他们并不是导游小妹有某些行业的内幕,强行要他们去买东西的,不是的,很有可能他们只是进去买一点水或者买一点小零食,以方便等下到景点的时候食用,或者饮用。 其实。 又或许有些旅游的人心里面想错了,他们大概以为景点里面的东西可能会比外面的东西要贵一些,所以说买东西的时候最好还是在外面买好了。 不是的。 在这个小城不是这样的,这个小城里无论是旅游景点还是在外面物价基本上是一样的,哪里买东西都一样,在旅游景点里面吃一碗米粉,比如说要两块钱,如果说在外面的话也是那个样。 这个小城里面的旅游景点公平又公正,不存在坐地起价的现象,绝不会因为奇货可居而卖高价,更不会像有些地方的飞机场里那些售卖点一样,动不动就把一碗面卖到二三十块。 而且说。 这个地方的慢慢摇,那些出租车师傅们也比较好。 他们绝不会在那些旅游观光的大巴到了之后一窝蜂的上去拉客抢客,甚至因为拉客抢客而争得面红耳赤,继而大打出手。 当然了,也不是说100的没有这种现象,而是就事而论,以大多数情况说。 大多数的慢慢游和出租车司机们早已经见惯了天南海北的游客,所以说他们的动作和神态都是十分淡定的,都是波澜不惊的。 这是一种养成。 一种有气度的养成,一种见惯了大场面的养成。 而不会像有些人一样,看到了老外都要一窝蜂的围在一起,对着那个蓝眼睛,黄头发,高鼻梁的老外指手画脚。 “嘿……老外……” 第298章 曾经 曾经。 在某地的公交车上有两个年轻人,对着一个皮肤黝黑的黑人议论纷纷。 其中有一个小伙子对自己的同伴道:“……喂,弟,你看看那个黑人好黑呀,黑的跟挖煤球的一样,除了牙齿是白的,全身上下都黑咕隆咚的,晚上的时候走到外面,我说他要是不张开嘴说话的话,我靠……连人都看不到。” 他的同伴连连点头。 而站在旁边的那个黑人不乐意了,那个黑人一张嘴朝那个小伙子甩了一句普通话:“……就你白……” 这…… 有点小尴尬呀。 原来这个黑不溜秋的煤球一样的人,居然会说汉语。 话说。 不知道什么原因,最近几年越来越多的老外似乎都能说上两句汉语了,范云曾经在街上执勤的时候也遇到过一两回,就有老外拿着手里面的地址单走到他的面前来问他地址,当然了,问范云地址的时候老外是不会说汉语的,他们的汉语表达能力还没有强到那个程度。 但是。 当范云用手指着示意着他们应该往哪个方向走的时候,老外居然也能从牙缝里面蹦出两个谢谢来。 好了。 再看范云。 只见。 范云一弯腰,从地上捡起了那枚硬币。 五根手指头将那枚硬币捏住,吹了吹上面的土。 可惜了。 可惜那不是银元,如果说是一枚袁大头的话,那就值点小钱了,今天范云等于发了一个小财,范云反复看了看,没错,那就是一个普通的一块钱的硬币,这一块钱的硬币,范云不知道该交到哪里去,于是只好笑纳了。 虽然有点勉强,但勉强就勉强吧。 勉为笑纳。 话说。 现在不再像过去那样了。 过去。 曾经有一首歌广为流传。 是的。 相信这几句话还没有写完。 大家都知道了。 那就是——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给了警察叔叔手里边…… 现在的大马路上不要说掉一分钱了,就算是掉一毛钱,恐怕也有很多人不愿意弯下腰去把它捡起来。 回想起过去一分钱可以买两块糖的那个年代,感觉那时候的物价真的是便宜呀,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 现在,恐怕央行里面连一分钱的硬币也不会再制造了吧。 这足以证明。 物价越来越贵的同时,通货膨胀也越来越厉害。 钱是越来越不值钱了。 范云无所谓。 此时的他对于钱还没有什么太大的概念,没有什么比较深刻的领悟,因为他从来没有因为钱的问题发过慌,着过急。 他毕竟不是自己的父辈。 以前的时候像他和弟弟两个人同时念书的时候,他的父母确实是为钱,操碎了心愁断了肠。 那个时候大家都一样都穷,都没有什么来钱的门路,不像现在动不动就可以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打工之行。 那个时候各家各户都是在家里面守着那一亩三分薄地,拼命的想从地里挖些东西出来,以此到集市上变卖,从而换些家里面的用度。 譬如。 孩子的学费。 家里面油盐柴钱。 人情世故所必不可缺的份子钱。 偶尔买下那一回的衣服。 唉。 想一想过去的事情,仿佛就在昨天历历在目,可是却又如那天边的云烟早已烟消云散,现在各家各户的日子倒是好过了很多,起码不用为吃饱肚皮发愁了。 而对于范云他们这样的年轻人来说,天地之间更是一片广阔的海洋,任由他们在上面驰骋泛舟。 好吧。 那就加油吧。 努力吧。 范云左手拎着打好包的汉堡包薯条,右手捏着那枚硬币,抬头看了看天空。 天空依旧是那么的蔚蓝。 白云朵朵如同盛开的白莲花一样撒在碧蓝的湖面。 就在那天际,一架满载乘客的波音747飞机正如同一支归云箭一样从远处疾驰而来,不一会儿就滑过了半个天空。 飞机? 长这么大,范云还从来没有坐过飞机呢。 也不是说他不能做,或者说他买不起一张飞机票,关键问题是他坐上飞机去哪里呢?他没有目的地呀。 此时此刻,他站在蓝天白云下的这个小城的城中间,望着天上不断云卷云舒变化莫测的云朵,一会儿像动物,一会儿像人物,一会儿像花卉,一会儿像植物,一会儿又变成各种各样应有尽有让人意料百出的各种道具个小玩意儿。 范云就想。 还是云朵自由呀。 就看那架波音747飞机吧,此时正穿过一大块,看上去正在不断变化的云朵,那朵云朵不段的卷书者变换的形状变来变去,渐渐的就有了獠牙,有了额头,有了嘴巴,看上去倒像一只怒目圆睁的大狮子。 而此时。 那架飞机倒像是因为无法抗拒那一只狮子嘴巴里发出的无尽吸引力,而乖乖的飞进了那个狮子的嘴巴里。 莫非? 这一个狮子是当年孙悟空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时候,在狮驼岭上遇到的那一个老怪,那一只老狮子精变成的吗? 也很难说。 神仙的法术和变幻莫测,非平常人可以妄加猜测耶。 范云提溜着东西,将那枚硬币,顺手塞进了裤兜里。 走吧。 答应别人的事情,范云已经做到了,现在只需要将手里的东西交给余丽拿就可以了。 想必。 她一定十分高兴。 她当然十分高兴。 从来没有一个女孩子会去拒绝一个男人对自己的照顾和体贴,哪怕是出于道德范畴方面的因素和考虑,她可能会明里拒绝,其实她的内心深处仍然是渴望获得。 获得关怀。 获得体贴。 获得尊重。 获得爱。 余丽娜拿亦是如此,当她看到范云递给自己的东西时,之前所有的装模作样,那一点点的不高兴,早就如同范云刚刚看过的那些云朵一样,瞬间被一阵大风刮到了天际,甚至连一丝一毫的影子也看不到了。 余丽拿眉开眼笑着:“范云……我发现你真是个好人呀,其实我跟你说,我吃过早餐了,我现在也不是很饿。 你看你又买这个汉堡包,我真的……我感觉有点吃不下呀……” 余丽拿既然想上墙,范云当然就要给她架一个梯子,再扶她一把。 于是范云就笑嘻嘻的道:“这个东西就好像是临时一样,又不饱人的,没什么关系的,而且说它是面包做的嘛,你看看都很松软的,就算是吃了,过不了多长时间就消化了…… 这个薯条就更不用说了,是不是啊?完全就是零食嘛,吃吧,吃吧,买都买过来了,等下如果说软了的话就不好吃了,这些东西必须要趁热的,特别是那个薯条,就是刚炸出来的时候又酥又脆才好,如果说等一下软了的话就没什么味道了,那样子的话它就不脆了,就变成粉的了,一点都不好吃是吧,不用客气啊,我帮你看着摊子你放心,等下来了人买报纸的话,我来卖……” 范云的梯子架的够高,一下就把余丽拿送到了墙头。 于是。 她也就不再客气。 此时如果说细心的观察她脸上的表情的话,你就会发现她那一副狡黠中略带三分得意的表情,看上去倒十分像一只在月圆之夜从山顶上面偷偷溜出来,溜到山下的人家里,偷吃了别人家蜜罐子里面蜂蜜的小狐狸。 余丽拿先是抽了几根薯条出来。 她自己象征性的吃了几根,然后就把那点东西递到范云的手里给范云吃了。 然后她才转而去消灭那一只麦辣鸡腿汉堡包。 不得不说。 余丽拿在做人方面还是很有一套的,她能够恰到好处的拿捏住她和范云之间的那些东西。 可是。 真的吗? 这时。 有一个戴着文明帽,拄着文明棍的老先生走到报摊前,想买一份参考消息。 范云十分熟练的卖报纸,收钱。 因为范云经常到余丽拿这个地方来帮忙,所以说他对于这个报刊亭的运作现在也很娴熟了,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如果说范云以后不干城管了,让他自己承包一个这样的报刊亭来当个小老板,也是没有问题的。 卖完了报纸。 范云就走到报亭的门口,一个手扶着报刊亭的门框,一个手捏着一根薯条,有一下无一下的在嘴巴里面一点点咬着。 站了一下。 范云觉得自己刚才在楼梯间摔到的那只腿,很疼。 于是就扯过旁边的一张凳子坐下来,用手揉着。 余丽拿见特他不停的揉腿,于是就问道:“怎么啦?你的腿怎么啦? 干嘛?冬天皮肤干燥,有点痒啊?” 范云走了之后,眉头揍了揍,苦哈哈地摆了个二五七的脸:“哪里啊…… 刚才去买东西的时候,不小心在楼道里面摔了一跤,那个楼梯太陡了,他们那个阿姨刚拖完地地上可能是有点水,我没注意,所以所以一下子踩滑了,就撞到这个小腿这个前面了嘛。 这小腿在迎面骨这个地方没有肉全是骨头,摔的很疼,哎呀,我……我看一下看什么情况,确实是很疼……” 一边说,范云一边将裤脚挽了上来。 只见,那被磕过的地方青了好大一块,看来磕得很严重。 上面用大拇指左右揉着那个淤青的地方,顺着骨头摁了摁,骨头应该是没事,但是肉肯定是磕肿了。 准确一点说,应该是骨头和皮磕青了,那个位置是没有肉的,有肉的话也是一点点,不多。 于余丽拿咯咯咯笑道:“你看看你你多大的人了,怎么走个路也那么不小心呀? 走个路都能摔上一跤,我真是服了你了,你真是笨死了… 呐……我这里有红花油,我拿给你,你搓一下啊。” 边说,余丽拿边从下面的小柜子里面拿出一瓶红花油来。 范云觉得有点奇怪,于是就问道:“你怎么会有这个东西?” 余丽拿嘻嘻一笑:“这有什么奇怪的,我跟你说,我这里等到夏天的时候蚊子特别多,有的时候你坐在这个地方,不知不觉腿上面就会被蚊子咬很多包,所以说我就买了一瓶红花油来擦。 因为我发现那些蚊子你用那个花露水啊,或者用那个什么杀蚊子的,那些喷的都没什么用,但是如果说你在腿上抹一点红花油的话,就效果就很好,那个蚊子就不过来咬你。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个红花油有毒啊,还是它那个味道特别浓的原因,或者说是药性太厉害了,反正你只要抹点红花油,那个蚊子基本上就不敢来咬你的腿,这个比风油精好使。 真的……” 还有这种药理? 谁知道呢。 反正范云不知道。 范云又没有用红花油去赶过蚊子,不过既然余丽拿这么说,而且她也这么做过,那么证明她的这个方法可能是真的有效的,谁也不会傻到无聊到哪些没有效果的东西来,自己身上做实验。 范云不再问,而是接过那瓶红花油,拧开瓶盖倒了几滴在手心中间,然后又抹了一点在腿伤上。 只见范云两只手掌合在一起猛地用力反复搓着,直接那两只手掌搓的发红发烫,然后范云就将右手掌抬起来,对着淤青的地方,一口气搓了五九四十七下。 掷得范云自己直皱眉。 那种火辣辣的感觉有点疼,有点痒,有点烫。 别说。 倒有三分相像此时余丽拿盯着他看的目光。 如果说范云刚好抬起头来看到了她此时看向自己的眼神的话,他一定会觉得余丽拿的那总眼神中必定包含了太多的内容,一定大有深意。 那个眼神。 就好像是平静的海面上,慢慢起了风,起了潮汐,起了浪头,推着波,助着澜,打着旋。 那眼神中积聚了无限的能量,似乎带着某种神秘的暗示和奇幻在不停的召唤着。 范云抬起头来。 说来也巧,他刚好看到了余丽拿的眼神。 顿时。 范云觉得心里有点莫名其妙的小发慌。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范云屏气息声,一连问了自己三个为什么。 他决定自己还是不要乱看为好,眼观鼻,鼻观心,好好的按摩自己的伤好了。 于是。 范云的手上更加用力了。 搓着搓着,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一件往事。 是的。 他想起来那天和唐若一起到乐满地公园玩的时候,两个人一起坐过山车,唐若的腿也是被磕了,范云很是给唐若了好几天,一直搓到唐若腿上的那点淤青完全消失为止。 当时。 他的心里是有点小得意的。 因为。 他也算是和唐若有了比较亲密的接触。 算得上一种肌肤之亲吧。 那当然了,如果说一个女孩子对你没有好感,她会挽起自己的裤脚,让你那一双毛茸茸的熊爪子塞在她光洁细腻的小腿上,揉来揉去吗? 第299章 范云的工作标准 如果说。 一个女孩子愿意与你有一些身体上面的接触,那就证明这个女孩子心里面一定是喜欢你的,绝对不会讨厌你。 说实话。 如果说一个女孩子讨厌一个男人的话,她恨不得摸起铁扇公主那一只神奇的芭蕉扇来,一扇子就叫你消失在她的面前,扇出十万八里之外,哪怕是你抱住了小须弥山上的那块石头,她还要再加上两扇子,将你扇进那块石头里,这辈子永远也不要再出来。 范云想起来那天给唐若搓伤的情况,不知不觉嘴角就露出了微笑。 这一次微笑,落在余丽拿的眼中,就变成了傻样。 她认为。 范云可能是把自己给摔糊涂了,明明是已经受伤了,反而还在这里傻里傻气的嘿嘿笑。 她觉得。 范云那副傻样子,看上去就好像是电影和电视里面常有的那种大概类似于125x2的配角差不多,通常情况下有很多带有一点喜剧风格的电视剧,里面总有那么一一个倒也不能让观众们不会忘记的配角。 那些配角。 一旦遇到自己无法解决的事情,或者说碰到了一些什么新问题,又或者自己败于敌手之时,通常也会露出像范云此时这样的笑容。 范云的笑容是什么样的? 看上去。 就好像是举起手来里面那个潘长江扮演的鬼子兵脸上的微笑。 又像。 被妖怪打的抱头鼠窜,匆匆化作一阵旋风,遁于山间,而后将头一下子拱进荆棘丛中,只露个屁股在外面,瞬间就呼呼大睡憨态可掬的猪八戒。 范云斜眼看了一下余丽拿。 忽然。 他就从余丽拿看向自己的眼光中品味到了一些什么东西。 于是范云的心中就有了一个小小的念头,而那个小小的念头朦朦胧胧的像雾像雨又像风一样,似乎抓也抓不住,一眨眼却又突然溜走了。 不过。 另外一个比较强烈的念头,却又泛上了他的心头。 因为此时此地,他突然想起了唐若,让他瞬间觉得自己是不是不应该对其他的女人太好了呀。 忽然之间泛云的心中就生出了一丝丝的愧疚,他觉得自己实在是应该把所有的精神和关注都应该集中到唐若一个人的身上。 想到这里。 范云用力搓了几下自己的那点伤,力度之大让他嘴巴里一阵阵的倒吸冷气。 就好像是搂柴禾一样,范云紧搂慢搂搂了几把之后,他决定自己还是不要在这里继续逗留下去了。 于是范云就站起身来。 他将红花油的瓶盖盖好拧紧,然后还给了余丽拿:“……行了,我觉得差不多了,就这样吧,哎呀,明天应该就差不多好了,这个东西其实还是很有效果的,你还你还有没有什么事啊?你要没有什么事,我就去另外一个地方去转一转,今天上班还是比较事多,另外主要是我们领导说了,最近一段时间好像是市里面要来检查,所以说让我们都要抓紧一点,你们也要注意点,特别是你啊,东西不要摆得占的地方太多了,知道吧,要不然的话被别人看到了就不好了,他们还以为我不管呢。” 余丽拿接过红花油,抿嘴一笑:“你看看,你看看,你上你的班就上你的班吧,你又说我干什么呀? 你看看我这里面的情况,你看看我这个报刊亭我有乱买东西吗?你每天在这里面起码逛来逛去的,逛个十回八回的,都天天都看着的,对不对? 什么时候不是你们交代了,然后我就按照你们的要求去做呀,从来不会给你们添麻烦,你说是不是啊? 我觉得你应该去对面管一管,你看看对面那一个卖日杂的,你看他那个门口的那些东西都摆出来了,你看那个菜墩子那什么桶什么的东西……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占了半边人行道了,你不去管一管……” 范云顺着余丽拿的纤纤细指看了一眼对面。 确实。 对面那家日杂店的老板确实有点不像话。 范云觉得自己今天确实是应该听从一下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于是。 他就从凳子上站了起来,对余丽拿点了点头道:“行,没问题,我过去说一说对面那个老板…… 我也不是说了他一回两回了,我跟你说……那个老板就是个老滑头……老油条,你知不知道? 我过去的时候呢,他就对我很客气,又是点头哈腰,说好话又是敬烟,但是等你走了,前脚刚拍拍屁股走了没多久他就又摆出来了,你知道吧? 这种人我跟你说,他就是专门跟你打游击战的……” 余丽拿撇了撇嘴:“我看,可能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 你过去给他开一张罚单,发了点钱看看,看看他还敢不敢,你光是过去跟他磨嘴皮子有什么用啊对不对?有些人就是这样子的,你不跟他罚点钱,不让他出点血,他不知道厉害的……我跟你说……” 范云皱了皱眉头。 他看了一眼余丽拿:“你以为我们是交警啊,拿这个单子没事的时候看到哪里有违章的就过去罚一下子,我没有罚款的权利好不好…… 不过我倒是可以督促他整改我们的执法权,只是说限于整改,让他必须多长时间之内限期让他改好,你让我去罚他的钱,我肯定是没有这个权利啊,当然说我们队里有,但是就他这一点小事情也不值当的吧,是不是? 哎,我先过去说一说吧,看看他听不听,他如果说不听的话再说说实话,如果说他那个老板主要是太狡猾了,太老油条了,你知道吧,他从来不会说是对你怎么样的,你过去一说噢,他等下他又收回去了,但是等你走了呢,他又摆出来,就这种人,你知道吧? 你看……这种人你还真找不到好的理由来罚他的钱,伸手不打笑脸人嘛,是不是? 你过去之后他都是跟你笑呵呵的陪着笑脸说话,你怎么去罚人家呀,你也不好开口呀,再说了有些事情本身他又不是那么认真的事情,你过去要求了,他只要按你的要求做了就可以了。 唉! 其实我跟你说,我们做的这个事情你不知道,他这个不是说一锤子买卖,我一下子做好就完事了,它不是的,我们这东西td真的是经常性的工作,就天天都这样,有的时候想想,也很烦人的……” 余丽拿点点头。 表示理解。 表示赞成。 表示范云说的话都对。 可那又怎么样呢?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事情,每个人所扮演的角色不一样,所以说说话做事也不一样,这个世界不就是这样子的吗? 如果说范云换成那个老板的话,他会不会也像那个老板一样呢? 相信也差不多吧。 范云上班不是一天两天了,他干了有一段时间了,总结出了很多的经验,他的工作标准其实也并不是那么的严格了,许多时候他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网开一面的,有些事情太认真了,这个工作根本就没法做了。 再说了,不论是小贩也好,还是这些开门面的商家也好,大家都是自己的同胞,不过都是为了讨一点生活而已,大家都不是什么阶级敌人,所以说没有必要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搞得水深火热,你我好像是敌人一样水火不容,那样子的话实在是太无趣了。 非但无趣。 而且还累。 想都想得出来,无论是谁干什么工作,如果说每天一上班就是和别人吵架,就是和别人置气的话,那样他的工作能够干得开心愉快吗?恐怕干上三天之后喉咙也会吵哑了,嗓子也会发炎了,很有可能还会因为一些莫名的小事就和别人打起架来干起仗来,然后最后躺在医院里面。 处理事情有的时候还是要讲究一些艺术的。 本身泛范之前是一个十分棱角分明的人,但是自从他到了社,会干了这么长时间的工作之后,他慢慢的也变得开始圆了起来,有那么一点点的小圆滑了,他感觉凡事不可太过认真,太认真就会走极端,一旦走极端就会陷入一个误区。 范云朝余丽拿摆摆手。 同时还又对她笑道:“行,我等一下我就过去管他啊,给你看一看,但是我跟你说,我只要一过去他保证就会说好好好,我马上搬马上搬,用不了几分钟他就会全部把那些东西都搬到他的店里面去,但是如果说我走了之后啊,嗯,用不了多长时间,他又会摆出来。” 余丽拿“哼”了一声。 她哼的这一声很有意思。 这一声哼。 不知道是对那一个对面日达店的老板所发出鄙视,还是对范云说出这一套滑头话的抗议和鄙视。 范云的嘴巴里面如同对渔夫掐着腮从水里面捞出来的一条鱼一般,连着发出两声噗噗声,那个样子的话,像是一条鱼被人捞上水面那一个瞬间吐出的一连串的泡泡儿。 他笑了:“哎呀,老余啊,你也不要老是戳火…… 我跟你说,其实我我跟你说不要说是他了,如果说换成你的话,你在对面开日杂店的话,你说如果说你摆一点东西出来,我会不会过去管你啊,对不对? 我其实我都不会管你的。 你摆就摆嘛,摆一点也没关系,但是你要注意,不要把人行道占得太厉害了就行了嘛…… 他们做那个生意就是那样子的,他没办法的,因为他那个店本身就像个大杂烩,你看一看都满满当当的,是不是啊? 你说让他一点都不摆出来吧,也不行也不现实,说实话,他摆一点东西放在门口,别人买东西的客人老远看到了,就知道那个地方是卖什么东西的店。 其实我也早就发现了,不光是他家这家店一样,你就是包括全国各地啊,包括我们城里面到处的店,反正他们卖这种日杂店的都是一样,他们那个东西都是滴滴嗒嗒的挂在门口,摆在门口这样子的……我感觉都差不多。” 余丽拿将嘴中的最后一口汉堡包咽下去。 她翻了个白眼给范云:“他是他我是我,他跟我能一样吗?范云你没事你不要瞎比喻,我告诉你啊,他是个什么人啊? 那个人……我跟你说的不是什么好东西,你知道吧? 他就在城里面做点生意,就仗着自己有钱了嘛,然后就跟他老婆离婚了,可能大概也就是有钱了嘛,就看着家里面的那个黄脸婆不好看了,然后就另外找了一个女的,你知道吧? 光是这样还不说他们离婚的时候,他连钱都没有给他老婆,都没有分到什么财产给他的老婆,你知道吧? 我跟你说……你们男人都是一样的,我跟你说你们男人啊,有的时候坏起来的时候特别坏,都根本不讲良心的……” 得得得。 范云觉得这个大老余啊,真是的……刚才明明是在说别人,怎么扯着扯着就扯到广大男人身上来了,他觉得大概是老于在借题发挥,范云觉得如果说再让老余这样发挥下去的话,自己肯定下面听到的全部都不是什么好话了,绝对老余会滔滔不绝说他们男人都是陈世美啊之类的,算了算了,自己开始赶紧的溜之大吉吧。 三十六计。 走为上策。 于是范云冲余丽拿鼓了鼓腮帮子兄弟,雄赳赳气昂昂地道:“……好好好,别的我们不说了啊,你看着……现在我现在过去把它搞定,我现在就让他把东西全部搬进去,让他搬进去,今天都不准搬出来,好了好了,你看着啊……老余,我走了……” 范云转身刚要走,余丽拿从报刊亭里面站了起来,走到外面连声道:“……等一下,等一下,我还有点事,等一下,等一下。” 范云一回头:“什么事?” 余丽拿咬了咬那对红嘟嘟的嘴唇儿,一对勾魂射魄的眼睛里面,那对精光四射的眸子滴溜溜转了一圈,然后又滴溜溜转了一圈,如同激光扫描一样在范云的脸上刷了一遍。 这才开口:“我想等着你下班的时候帮我拿点东西到我家里面去,因为我买了两床那个床上用品嘛,我拿不了啊,然后想让你帮个忙,等着你下了班之后……你有没有什么事啊? 有空没有?” 有空啊。 这小事啊。 不就是让范云去当苦力嘛,帮她拿东西嘛? 没问题,范云直接就点了头,表示可以一切包在他身上。 第300章 日杂店老板 余丽拿长长的睫毛下,那一对水汪汪会说话的大眼睛又唰唰唰从左到右,然后又从右到左将范云扫了两遍。 这才放他的行。 于是。 范云拔脚就往对面的那家日杂店走。 果然。 就在范云走的那家日大店门口的时候,里面那个胖胖矮矮如同一只冬瓜般的圆脸老板笑着朝他欢迎了过来。 一边笑,嘴巴里面一边客气着,还一边从口袋里面摸出了烟:“……今天没有休息啊,辛苦辛苦啊,来来抽支烟抽支烟,兄弟。” 他这样一做,让范云刚刚准备好的一套说辞,突然之间居然忘了词儿,一下都不知道说什么了。 但是。 刚才范云在余丽拿面前可是拍着胸脯保证自己绝对能够搞定的,那么,无论如何范云也要将自己过来的目的表达出来。 所以范云就伸手向前一推。 表示拒绝。 表示不抽烟。 表示自己过来是另有其事。 但是范云自己刚才也说了嘛,伸手不打笑脸人,看在老板笑的这样真诚的份上,欢迎决定自己说话的时候还是要讲究一点,方式方法,不管怎么样这些小事情都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有些时候最好还是将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自己只要旁敲侧击的点醒一下老板就可以了,相信老板一定是个聪明人,绝对不会跟自己作对,只要自己开口,这个老板绝对就会照办,这点自信,范云还是有的。 所以。 范云的脑子里面,如同一架数以亿万倍运算速度的高速计算机那般极快的转了转,同时伸出手来指了指冬瓜老板摆在门口的那些东西。 他还没开口呢。 那个冬瓜老板自己说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啊,因为我今天刚刚进了点新货,在这理货嘛,所以说就把这些东西都摆到外面来了,占了一点地方,哎,你放心你放心,我等一下我把我店里面的东西都安排好了,我就把它搬进去,很快啊很快……最多十来分钟,马上就好,马上就好啊……” 他这样一说。 范云没词了。 有些人真的是八面玲珑,天生就是聪明啊,你看范云刚一伸手他就懂了,他就明白了范云的来意,并且他懂得绝对不会像范云所理解的那样简单,他懂得甚至于还会更深一些。 因为。 此时冬瓜老板虽然说表面上是笑呵呵的,装作若无其事的对范云说着这一番话,但是他的心里面早已经骂上了。 当然。 他不是骂范云。 他骂的是对面报刊亭的余丽拿。 因为刚才他明明是没有什么生意,没有卖货,所以说他也是一直在看着外面,他是眼睁睁瞅着方云从对面报刊亭那边过来的,所以说这个冬瓜就认为绝对是报刊亭的余丽拿使了坏,在范云面前戳了火,所以说范云才会到自己店来,管自己的。 他这套缜密的推理十分符合逻辑,而且与真相也基本上是一致的,这足以证明,这个矮冬瓜老板的头脑很不简单。 是呀,他的脑袋瓜子如果说简单的话,那么他能够在这种商业竞争这么激烈的老广场中心地带生存下去吗?而且他这个店也不是开了一年两年了,他这个店可是标准的老字号,开了很多年了。 可以说。 如果说追溯到他这个店的历史以及左右那些门面的由来,那么他完全可以笑傲江湖,引领群雄。 绝对是站在山顶之上一览众山小的那种感觉。 因为在他的两边,数不清的店面换了又换,老板走了又来倒闭了又重开,唯有他这家店,这么多年了,依然与暴风雨中的一艘坚固的巨轮一样屹立不倒,可想而知,这个老板还是有点能量的。 他的能量,而且未必仅仅只是限于他的能够八面玲珑,左右逢源。 甚至于。 他的能量可能还来自于某些不为人知的方面,也可以说,他很有可能是属于那种看上去和和气气实际上却深不可测的一类人。 所以说。 有些时候不能小瞧市井之徒,市井之徒里面,很有可能也有高人呀。 矮冬瓜当然不会恨范云,因为他和范云之间的关系是猫与老鼠的关系,范云就是一只猫是一只法猫,而他呢,处在被管理者的地位上面,所以说相对来说是十分弱势的,只要范云给他一点好脸,或者说手下留情了,那么他的心里面就会很高兴,他就不会说什么,但是他对余丽拿可不一样,大家都是做生意的同行。 所以。 矮冬瓜表面上满脸堆笑,心里面却骂着对面的余丽拿:“臭娘们儿,td肯定是在这个城管面前扇阴风点鬼火了,不然的话,他怎么会从对面直直的走到自己的店这边来呢? 我发现有的时候啊,这个老娘们真的是够坏的,怪不得td生不出小孩来,活该,呸!” 其实。 如果说细究起来,往往就能发现,有些时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如此的微妙。 譬如说。 刚才范云从对面走过来的时候,范云还没有开口说什么呢,他就已经明白了范云的来意。 这个明白,倒不足以证明他确实是超乎于一般人的聪明,相信你,如果说是范云开店的话,如果说看在对面有一个城管走到自己的店门口来,八九不离十他也知道别人是什么意思了。 这个如果说细说起来的话,应该更接近于一种本能吧,一种嗅觉。 对。 就是嗅觉。 嗅觉很重要。 关于嗅觉这个问题的话,其实说起来,那些挑着担子沿街川大街走小巷叫卖的流动小贩们更加灵敏,他们更加灵活,也更懂得进退。 他们不只是嗅觉灵敏,而且早就练成了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一手好本领。 那些小贩。 可不得了。 他们不但能一边和你交易,一边在秤上面搞你点鬼,能够把把两层当成一斤的秤来卖,要把那些确定少量的货卖给你,而且他们还可以一心二用,一边搞你鬼的同时,一边还能看到周围的动静。 不要说是城管队员了。 就算是刚刚从他们身旁路过的一个老人家,手里面刚刚扔到地下了亿只花生壳,他们也能看得一清二楚。 这种本能。 如果说是让达尔文来剖析,来进入深刻的理论和思索探讨一番的话,那么必然会归类于他的进化论的范畴里面。 什么都会进化的,如果说不进化,那么就会退化。 退化就意味着被淘汰。 就意味着被抛弃。 说来说去啊,这个问题又回到人类生存学上面了,看来一切还是与生存有关。 说到生存就不得不又要提另外一句话,叫做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这…… 感觉话题扯的有点远,扯到了没边没际的地方去了。 矮冬瓜满脸陪笑,朝范云二2次递出了手中的烟:“……来,抽一支吧,抽一支歇一歇,你们一天到晚的在街上面走来走去的事情也实在是太辛苦了,说实话,你看冬天的时候就冷的要死,等到到时候夏天了吧,又热的要死…… 唉,兄弟说实话都不容易啊,真的,我觉得干你们这一行也是够累的,很不容易…… 一天到晚的在外面刮风下雨之情还不错,有很多时候做的事情人们还不理解,有有很多人还老是唱反调,我觉得不应该真的,你放心,等下这些东西我马上就收拾啊,收拾到里面去…… 我必须要配合你们的工作,说实话,因为我有个弟弟也是在你们这个系统里面上班的,也是干你们这份,所以说平常的时候有些什么事情我都很理解,真的我很懂的,他经常有的时候会给我说一些问题我都知道,我知道你们干这一行特别不容易……” 如此知心又贴心的话,说的范云心里面倒暖暖的。 可是。 那个矮冬瓜老板到底有没有一个这样的弟弟还是两说呢?谁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像这种做生意的人最后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了,说不定他那个弟弟是在凭空捏造出来的,也未必可知。 不过。 即使是他凭空捏造出来一个弟弟,再加上这么一段长长的谎言,但是他的话毕竟是安慰的,那种和风细雨般的沟通和交流是喜欢与你推心置腹的探讨一些东西,所以说听在范云的耳朵里面还是感觉到很舒服的。 像范云这个年纪的小伙子,一般情况下大多数人都是顺毛驴,通常情况下你在跟他们交流的时候,必须要顺着他们的毛往上捋,而不能腻毛,腻着毛的坏,把他们惹毛了他们就会发火,就会生气,就会暴跳如雷,很有可能就会和你搞起来。 矮冬瓜是什么人啊?久经江湖之人啊,老江湖了,什么事情他没见过什么人,他没打过交道,什么事情他不懂啊? 对不对? 所以说就刚才说的这几句话,就能够让范云心里面很高兴了,他既然这么说,范云自然也要卖他的面子,对不对? 人和人之间的面子都是互相给予的,既然他过来了,矮冬瓜已经说了这样的话了,也就是等于他给了范云面子了,那么这个时候范云当然也要给他面子。 于是范云就点点头。 他点头,但是他并没有接矮冬瓜的烟,因为范云戒烟了,如果说他接过那只矮冬瓜的烟,就证明他接受了矮冬瓜递过来的糖衣炮弹,而且这个糖衣炮弹是引诱他不能坚定自己立场的,这,范云绝对是不做的。 范云摇了摇手:“……谢谢,我不抽烟,我不抽烟,谢谢啊……” 那个矮冬瓜老板的目光早就已经在范云开口的一瞬间瞄上了范云的牙齿。 他虽然不信范云没抽过烟,因为范云的牙齿毕竟还是有一点点抽过烟的颜色,即使是他已经洗过了,但是那种因为以前的时候抽烟所留下来的烟渍,多多少少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也就是说犯人的牙齿并不是完全洁白的,而是带有那么一点点的微黄。 通过这一点矮冬瓜就知道范云其实是抽烟的,但是现在范云不接自己的烟,那就证明可能犯原因不想出,或者说他有他自己的理由,那么他也就不好再强劝了,有些事情再一再二不可以再三。 但是察言观色的本领他还是十分擅长的,他通过范云脸上的表情就知道刚才自己的话是很有效果的,因为范云脸上是带着那种意思是若有若无的微笑的,那次微笑的意思,是两个人互相之间达成了某种默契和理解。 这就够了。 这样难道还不够吗? 矮冬瓜走到店里。 三秒钟之后,他又从里面出来了。 这时他的手里拿了一瓶饮料,这瓶饮料看上去比他刚才敬给范云的那支烟,更像是一枚糖衣炮弹,因为那是一罐红牛。 红牛牌糖衣炮弹。 日杂店的老板矮冬瓜笑眯眯地将红牛递给范云:“来,兄弟,喝一罐饮料吧,辛苦了,辛苦了,你们一天上班,你看……连口水都可能都还没喝呢,说实话也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范云连忙摇了摇手。 那个矮冬瓜一张油汪汪的,脸上那些看上去好像冬瓜毛一样的细刺,此时一根根倒都竖了起来,漱完之后,他的脸也变得稍微有那么一点点红了。 矮冬瓜嚷道:“哎,兄弟,喝口水也没关系嘛,对不对?你这个东西有什么要紧的,我跟你说我那里面多的是,我都是买的话,我都是从一箱两箱这样子买,买回来……你这……你这就不要跟我客气了,对不对?这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那小玩意儿嘛…… 来来来拿着吧,拿着吧,说实话你们一天上班走来走去的值钱,为人民服务对不对,我们这些人民也多少的对你们给点关照应该的嘛,大家都是彼此照顾的,对不对?我们都是一个大集体的人,是不是? 都是乡里乡亲,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哎,兄弟姐妹你说是不是啊? 说句不好听的,如果说哪一天我到外面去走到你们家门口了,渴起来了,我去你们家要口水喝,你会不给我吗?你肯定也会拿水来给我喝,对不对?哎,拿着拿着……别再客气了……” 他的一番话。 说得让范云无法拒绝了。 第301章 和卫明珠吃中午饭 那行吧。 范云伸手接过了日杂店老板矮冬瓜递来的那瓶红牛。 确实,就像矮冬瓜说的那样,喝一瓶水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与彼此之间的行贿受贿还相差大半个地球。 范云并没有当场将矮冬瓜递给他的那一瓶红牛喝掉。 他又朝余丽拿的报纸摊走了回来。 回来之后。 范云将手中的那一瓶红牛朝余丽拿晃了晃,笑道:“我已经跟他说了,让他赶紧的搞定,他已经答应我了,对了……请你喝饮料。” 余丽拿将嘴巴撇成了一个问号:“……我才不喝这个脏水臭水呢,脏死了,臭死了……” 原来。 范云走到杂货店门口的一举一动,几乎都分毫不差的落在了她的眼中,包括矮冬瓜递给范云这一罐红牛的时候,也被余丽拿看到了,所以,她明明知道这款饮料不是范云买的,而是矮冬瓜给的,那么,她怎么又可能喝呢? 范云讪笑着:“……你不喝算了,你不喝我喝了啊……” 余丽拿没好气的道:“喝吧喝吧,小心不要把你撑死了,我跟你说啊,有些水啊,有些东西啊是不可以随便乱喝,也不可以随便乱吃的……” 范云可不是吓大的。 该吃吃,该喝喝一瓶破饮料而已嘛,说不上有什么问题。 又不是毒药。 所以,范云就把那一瓶红牛喝了。 余丽拿咬着好看的嘴唇,乜斜着范云:“……喂,小心啊,小心别把肚子撑爆了,对了,给你说那个事一定要记住了啊,记得等到下午的时候过来帮我拿东西啊。” 范云一笑。 他用一笑回答,表示自己知道了,明白了。 还真别说。 矮冬瓜的红牛不但不是什么毒药,反倒好像是给范云加了一点油,范云觉得喝完了红牛之后上班也有精神了,走路脚也不软了,浑身充满了力量,于是就对余丽拿了摇手:“走了走了,我要上班去了,我要去下面那个志玲路那边去转一转,现在那边地方有一很多那个赌鬼,大白天的就搞那个烧烤摊子出来,我要过去管一下,有什么事打电话给我啊。” 余丽拿做了个手势。 示意他可以走了,这个地方没有什么帮忙的,起码说暂时是没有什么帮忙的。 那就走呗。 范云也不急,他上班就是一项长期性的经常性的工作,没有什么可急的,所以说范云就慢慢悠悠的走,边走边看。 东瞅瞅。 西望望。 街还是那条街,人还是那条人,店铺也还是那条店铺,平静的小城一如丝毫不起波澜的湖面,即便是投一块石头进去,似乎也溅不起什么大的浪花,人们的生活一切显得那么的祥和,平静又自然。 这种平静自然。 往小了说就是幸福。 往大了说就是家国情怀。 像这样的小城,相信在各个地方都有。 也许风景不一样,不一样,但是这种平静和祥和却是一样的。 范云走在这个冬天的南国小城里,心中就如同此时天边舒来卷去的云朵一样,软绵绵的,轻飘飘的。 这种感觉。 带有七分的惬意,三分的怅然。 这时光呀! 这日子呀。 这金子一样的年华,就这样一天天,一日日的过去了。 范云觉得自己就好像是旁边树上的那些蚂蚁一样,每天看着就忙忙碌碌爬上爬下,不停的搬运着东西,搬运着食物,水,可是自己的人生以后又会是什么样子的呢?自己的未来又在哪里?自己努力的方向又是如何? 难道。 就是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工作生活吗? 想着想着,范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 就连他的背后有一个人过来拍他的肩膀,他都不知道。 “嗨,师傅。” 一声清脆的喊声。 范云吓了一跳,猛然回头。 原来不是别人,正是卫明珠。 卫明珠顺着范云的目光朝前方看了看,笑道:“师傅,怎么啦?前面有美女啊,你看看你两个眼直勾勾的,好像魂都被勾掉了一样,你这是什么情况啊?” 范云揉揉头发:“没有……我是刚才看到前面有一个小贩偷的东西,我本来想跑过去管一下的,但是突然之间他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好像就顺着旁边那条巷子转到那个花荷路那个岔路里面去了,很奇怪,我本来想过去追的,但是后来我感觉到好像追不上就没去了,所以说我觉得再看一下…… 你呢?你今天上班怎么样啊?你那边有什么情况没有?” 卫明珠摇摇头:“我那边能有什么情况呀,什么情况都没有。 咱们上班你也不知道吗?一天到晚就是这样子的。 哎,别的不说了,等下我们中午去哪里吃饭吧,我现在愁得要命了,中午都不知道吃什么,你呢,范云…… 你中午有没有什么安排啊?” 范云摇摇头:“没什么安排,等一下还不就是去吃食堂,要不就是在外面买个快餐吃还是怎么样子的,中午饭都无所谓啊,随便对付一下就得了嘛,晚上的时候再好好吃嘛,你说是不是啊?” 卫明珠扑的一声笑了:“怎么能对付呢?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这句话你都不知道吗?我们上班赚多少钱他们不说,首先要吃好啊,是不是啊? 要不我们中午去吃火锅,去涮羊肉去,你觉得怎么样?” 行。 那就涮羊肉呗,有什么问题啊? 于是范云点了点头:“那行啊,那中午那就去吃放羊肉呗,是去老地方……还是去哪里啊? 你说要不要叫上老魏他们那几个人啊?” 卫明珠一笑:“算了吧,人多的话大家又多花钱,我看中午就咱们两个人吃饭了,你说那时候啊,他们那些人在另外一个片区跟咱们不在一起,咱们自己安排自己的算了,两个人的话就其实比吃那个快餐也多花不了多少钱的,嗯,老地方可以就去老地方吃吧,你说你都知道了,一个人肯定是不划算,但是两个人呢就贵是贵一点,但贵不了多少,我觉得比较合适的,当然三个人是最好……” 范云也同意卫明珠的话,她说的都在理。 于是范云就点头道:“那好,那就这样说定了啊,嗯,到时候下班的时候我就过去先定位置,到时候你过来找我,你说可不可以?” 可以。 卫明珠连连点头,她用点头代替了自己的回答。 范云看了看卫明珠:“那就这样吧,那……我去那边看一看,你呢,你还是去你那边吧。” 卫明珠从口袋里面掏出几块糖来:“呐……吃糖,昨天我表姐结婚,我拿了一些糖回来,我跟你说,你看看这个用虾皮纸包着的这个花生酥糖很好吃的,特别香,我很喜欢吃,你尝尝特别好,推荐给你吃,然后那一个好像是一个小球一样的,那里面是巧克力,也不错的。” 范云并不客气。 他接过糖来,先是剥了一颗花生酥糖放在嘴巴里。 别说。 还真是小时候的那种味道。 当范云把花生酥糖放进嘴巴的时候,他顿时感觉到一股甜香就从他的舌尖上面直接漫到了他记忆中的深处。 这种可以激活味觉记忆的感觉实在是太棒了。 这种花生酥糖范云也曾经买过,但是有一回他买的并不好,为什么呢?因为他买的那些酥糖基本上全部都是糖多,花生少,这样吃起来就没什么味道,和那些硬糖块并没有什么区别的,所以说那一次范云买的那些酥糖他感觉到很失望,他还以为自己买的东西不对,或者说这个东西越来越质量不如从前了呢,真棒,这个酥糖确实不错。 当他又剥开一颗巧克力放进嘴巴的时候,卫明珠已经走远了。 卫明珠虽然说已经走远了,但是她还是回过头来朝范云笑了笑,同时又挥了挥手,意思是等下见,中午见。 范云就怔了一怔。 他觉得卫明珠这个人呢,有些时候口不对心,虽然说嘴上面说的是这个社会一定要向前看人,没有钱怎么怎么样,他以后一定要嫁一个有钱人如何如何,但是通过他和卫明珠的交往,他觉得卫明珠其实本质上并不是这样的人,他嘴巴上虽然这么说,但是他的心里面未必也认可自己的话,有些时候,女人常常是会说出一些口不应心的话的。 譬如她和自己。 如果说要是按照卫明珠的交往标准的话,那么自己和她完全就不符合呀,根本就不符合他交往的标准,因为她的标准和目标就是一些有钱人。 当然也包括他们队里面的这些同事都一样,这些都是拿死工资的人。每个月的薪水还没发呢,大家都知道会发多少了,是不是啊? 那么如果是按照卫明珠的标准的话,这样的人其实确实是没有什么交往和利用价值的。 但是。 卫明珠说虽然是说,但是平常的时候和大家相处在一起的时候还是过得很愉快的,有说有笑,有吃有喝,该怎么玩就怎么玩,该怎么合群就怎么合群,事实证明卫明珠她并不是一个桀骜不羁又孤僻的女性,她其实是很热情很开朗的一个人,很合群,而且她懂得随机应变,也懂得跟大家在一起的时候如何和睦的相处。 这样的姑娘。 其实。 她自己感觉到自己在各个方面似乎都不太近乎人意,但是在别人的眼里,别人会认为这个姑娘其实还是很不错的。 起码。 这些队里面的老同志也好还是新队员也好,对卫明珠的评价都不错,说起她时,大家虽然提不上什么交口称赞吧,但是起码对她也没有什么坏的评语。 这样就得了。 有很多新人完全不知道,有些时候有些事情只能顺其自然,他们往往在融入一个新的集体的时候,急于表现自己,急于融入集体,这样往往就会机工冒进,反而犯了一些职场上面的大忌。 落在老同事的眼里,会认为这样的同志是急于表现自己。 落在领导眼里,领导也会认为你太浮躁,不能够踏踏实实扑下身子来干工作。 卫明珠不是这样的人。 她从来不在领导面前邀功成长,也不刻意的去表现自己,包括自己做了什么成绩的时候,她也不会人前人后的到处说,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 范云把那颗巧克力抿在舌尖上,细细的品味着那种稍微有点苦,但是大多又都是甜蜜的那种丝丝滑滑,十分甘畅的感觉。 这种感觉,大概就和天底下女孩子的心思差不多吧。 许多女孩子的心思其实就是和巧克力一样的。 她们总以为自己生活之中有太多的烦恼,有太多的苦闷,他们会把这种烦恼和苦闷化为一点点的苦味。 然后。 他们却又用自己身上的那种青春活力,将这种苦味一点点的包裹起来,给别人的感觉就是这样的女孩子似乎有那么一点点的小忧伤,有那么一点点的小惆怅,有那么一点点的小多愁善感,又有那么一点点的开朗。 女人啊,女人有的时候女人真的是矛盾综合体很难说呀,作为一个男人来说,无论如何也是无法将一个女人的内心彻底看透的,无论他再聪明,他也做不到这一点。 范云当然也一样,范云不要说心思现在已经全部放在唐若的身上,就算如此,他也不能够完全猜透唐若的心事,更不用说除了唐若之外的其他这些女人了。 包括。 今天余丽拿说让他帮自己搬东西,范云都没有能够猜透余丽拿的意思。 他跟女人打交道还是太少了,在女人面前,他还是一个学生。 是的,他是一个标标准准的小学生。 一个只懂得五讲四美三热爱,天天学习天天向上的小学生,虽然看上去范云的品质不错,是一个可造之材,但是,他着实还需要女人的调教。 不光是他。 事实证明很多男人都是这样子的,很多男人都缺乏女人的调教,一个男人的一生中如果说有女人仔细认真的条件的话,那么这个男人就会很快的成熟和强大起来。 反之亦然。 有些时候,女人也是一样。 第302章 想起唐若 范云长出一口气。 他看着卫明珠远去的身影,忽然觉得就在这个自己从小长大小城里,这些花一样朵一样的,小城里年轻的姑娘们,每一个都看上去那么的可爱,可亲。 是的。 范云忽然觉得自己的心就好像如同在寒冷的冬夜里围着一炉滚烫的小火苗那般,温暖。 温暖的感觉。 也是温情的感觉。 所以。 范云就不吝笑容地将脸上的微笑从卫明珠的身上转而赠送给了路过他身旁的另一位姑娘。 可惜的是。 那个姑娘却误会了,她把范云这种淡淡的微笑理解成了一种白痴性的行为。 于是那个姑娘就翻了一个白眼给范云。 呵呵。 范云并不生气,也不着恼。 事实证明,有很多男人的忍耐度在有些地方是无限大的,特别是当男人们面对和自己差不多的异性的时候,那么他的忍耐力更是大的惊人。 范云将手中的糖纸随手扔进了马路旁的垃圾桶里。 他才不像对面的那一个小伙子呢。 对面的那个小伙子刚刚吃完了一根香蕉之后,随手将香蕉皮吧唧一声扔在了地上。 太没素质了。 一只滑溜溜的香蕉皮,如果说是哪一个走路的时候,不小心的老太太踩到了上面,搞不好就会把她老人家摔一跤。 或者说。 如果说有一些什么摩托车呀,单车呀压在上面的时候,很有可能也会失去平衡,从而将车上矫健的那名骑士一下子甩到地上来,摔一个狗啃土。 这不是在农村。 这是在城市里,好不? 城市里面,你就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像这种乱扔垃圾的行为实在是让谁看了都会鄙视的。 就在小伙子不远处的一个清洁工一路扫过来的时候,边扫垃圾边抬头,鄙视了那个小伙子一眼,因为她老远就看到了。 看到了那个小伙子将手中的香蕉皮如同一只被狗啃过的弃履一般扔在了地上。 当然。 虽然那个清洁工生气是生气,但是她也不敢多说什么。 她唯一所能做的抗议,就是走到那个小伙子面前,用力的将那块香蕉皮扫进了拖斗里,少的很大声,动作也略显夸张,以此抗议,以此不满,彼此生气。 那个小伙子。 一看就是个混混。 混混的皮通常比较厚一些,都是像滚的肉那般三刀都砍不透,所以他对于那个清洁工递到自己脸上的颇有杀伤力的目光,似乎毫无知觉。 范云看了一眼那个小伙子,只觉得这个小伙子十分的没素质,但是没素质也不归他管。 不过请放心吧,像这种人总有一天会有人管他的,如果说他还是这种德性,而不知道自改自纠的话,那么总有一天会有人让他很是吃上一些苦头的。 说实话。 那个小伙子连旁边的一个小娃娃都不如。 那个小娃娃看上去大概也就是个两三岁的样子吧,因为走路的时候看上去笨笨的,奶奶的十分憨态可掬。 就是这样一个穿着臃肿的棉衣,走路摇摇摆摆的小娃娃都知道走到那那个小伙子旁边的一个垃圾桶跟前,将手中的橘子皮扔进垃圾桶里。 那个小娃娃看上去应该是个妹子。 因为范云以他敏锐的目光老远就看到了,虽然说那个小娃娃戴着帽子,但是她的帽子下面却露出两个小辫子。 调皮的小辫子。 范云看的那两条小辫子,就想起了唐若头上的那两条小辫子。 扎着小辫子的唐若,在范云的眼中是那么的可爱。 唐若就如同二月春风中的杨柳那般,神采飞扬,笑语嫣然。 许多时候。 当范云和唐若在一起的时候。 范云都会情不自禁地伸出手去,一半是亲昵,一半是喜爱,去揪揪唐若的小辫子。 有的时候唐若会老老实实的坐在那里,也不反抗,也不吭声。 而有的时候,唐若则会一下子从凳子上面跳起来,抡起如同暴雨梨花般的小拳头,在范云的身上扑通扑通乱捶一气,一边捶一边还娇嗔的喝道:“……你这个坏蛋,看我今天不捶死你,我要是不把你打成一块狗皮膏药粘在地上,我都不姓唐。” 范云则双手抱着头,完全就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 那倒也是。 通常情况下都是唐若捶着捶着,捶的没有力气了,然后自己的手也捶疼了,范云反倒还没有什么感觉。 每当这个时候。 主动攻击的,打人的,反倒先缴械投降了。 而以逸待劳的范云这时候才直起腰来,嬉皮笑脸地将唐若搂过来,让唐若坐在自己的腿上,然后双手环着她的腰,同时将自己的头轻轻的靠在唐若的胸口。 起伏。 心跳。 这时唐若也会伸手搂在他的肩头,同时将自己的一张脸与范云贴在一起。 这。 大概就是两情相悦,相亲相爱的那种感觉吧。 这种感觉让范云的心里顿时就会十分的充实。 仿佛。 他的世界就如同那蓝蓝的天空一样,上面是云朵,是风筝,是从天际划过的飞机,下面则是大朵大朵的花,一通一通的树,碧绿碧绿的草,以及潺潺的溪水和和风烈日照耀着的山坡。 范云有的时候只是拙嘴笨舌的不善于表达而已,其实他的心中对于唐若的爱远远胜过自己,可以说,如果说真正到了紧要关头的时候,范云完全是可以牺牲自己而保全唐若的。 为了爱。 他可以为唐若做出任何牺牲。 是的。 任何。 这个任何,是不包含任何条件的,一切都是他发自内心的真情实感。 在范云的心里他就是这样想的,只要是他有的,所有的最好的,他都想第一时间能跟唐若分享。 范云对唐若的爱,是那种用含了冰打了霜过后的冰糖甘蔗沁出来的糖水。 而糖水。 则代表甘甜,代表喜悦,代表瞬间弥漫于口齿之间的那种愉悦与满足。 范云对唐若的爱,爱的那样干净,那样纯粹,爱的绝对不会掺杂一点点的杂质。 他对唐若的好,完全就是一厢情愿,而不求回报的。 若说他希望有所回报,那么他也是希望能够用自己的爱,像雨水激活泉水那般,去激活唐若心中的爱意。 事实证明。 唐若也是和他一样的。 唐若和他彼此相知,彼此心印,彼此互相热爱。 而这份爱,让范云看别的那些年轻的姑娘的时候,自然而然的就有了一种叫做免疫力或者抗体的东西。 而这种叫做免疫力或者抗体的东西已经将饭局的那颗心紧紧的包裹在了里面,如同围上了一层硬壳,硬壳之内只有他和唐若。 不知道。 这。 算不算是幸福呢? 而幸福。 幸福又是什么呢? 别人。 范云并不知道。 于他而言,他认为的幸福大概应该就是与亲爱的唐若肩并肩手牵着手,漫步在路上,也许是毛毛细雨的春日午后,也许是大雪纷飞的隆冬。 范云所怅想的那种的幸福是简单的。 真的简单吗? 恐怕那也未必。 其实如果仔细的想一想,就在我们的周围,似乎每一个人都在追求幸福,有的人似乎得到了,有的人似乎又没有…… 那么,每到这时,每一个人都会情不自禁地问一声,幸福是什么? 这个话题啊,真的是一个萦绕千年不散的疑团。 许多人穷其一生不断的思索着,寻找着,却始终找不到幸福的答案。 譬如此时。 如果说范云去问先玲,去问卫明珠,或者去问余丽拿的话,她们一定会摇头。 或许对于她们而言,当他们因为某些事或者某一个人突然之间感觉快乐的时候,那时才会有那么一些真正的幸福感吧。 真正的幸福感。 实在太难得。 那种幸福常常伴随着快乐而来,快乐的生活往往也也会伴随痛苦。 而。 这就是生活。 生活中离不开酸甜苦辣咸,但不是说因为有了痛苦和各种各样的小悲伤小忧愁,人们就不再幸福。相反,而这样的生活却是经过了沉淀的,是更加令人回味悠长的。 就像。 范云在休息的时候睡懒觉的时候。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 洒在脸上,而却不必去思考今天的工作,这就是他简单的快乐与短暂的幸福吧。 在西方的一个神话里。 据说,当时西西弗斯触犯众神,被罚每天将石头推到山放在别人的眼里,还不如直接杀了他。 可是。 西西弗斯却在这种单调的生活中,他却找到了幸福的真谛。 那就是——每天把那块石头推上山顶,那是他的目标,而这个目标让他知道自己为之活着。 活着,难道不是幸福,不是一种最大的希望吗? 当然了。 像范云这样的年轻人浑身充满了活力,充满了热情,他并不是一个理论派,他没有什么更深的思想去思考那些来自于生活中的哲理,他只依从自己的内心做事。 就像此时。 他嘴巴里面的巧克力,那丝丝的甜味尚未完全融尽。 他心中因为想念唐若而瞬间激起的那种甜蜜的感觉如同巧克力一样,在他的心中不断的萦绕。 这种感觉, 让范云就十分的舒服。 因为他的心是暖的。 他的双眼是有光的。 范云那一对有光的小眼睛,现在,已经牢牢锁住了就在不远处的一个目标。 那个目标。 是一个看上去就满脸狡猾的中年男性小贩。 因为范云看着他正在搞鬼。 大概是因为一颗树的原因遮挡住了那个小贩的视线,所以说他并没有看到范云,又或者说是因为那个小贩也是属于那种滚刀肉,不怕事的人,他根本就没有把范云放在眼里也未必可知。 这些都无所谓。 范云并没有在意。 欢迎注意的是他在卖东西给一个老人家的时候,那个老人家明明是选了一袋橘子,那个小贩在上秤的时候,一手捋着秤砣,一手慢慢的往后推。 推着推着就在那个秤杆子上下起伏不定的时候,小贩偷偷地用小手指一勾塑料袋。 于是。 秤杆子就高高的翘了起来,看上去完全就是足斤足量,童叟无欺的感觉。 可惜的是,他的这点小把戏完全都落在了范云的眼里。 范云觉得这个小贩实在是太差了。 本身也是。 像他们这种挑着箩筐走大街穿小巷的流动小贩们,一没有办什么证,二又没有经营场地,走到哪卖到哪,可以说他们的利润比起那些租摊位,做生意的人要大得多。 可就是这样,有些小贩还是人心不足蛇吞象。 也许是习惯了,也许是什么其它的原因,反正他们总是想在秤上面搞点鬼。 例如。 就现在这一个。 范云决定过去管一下。 如果说那个小贩老老实实的泛云可能还装作看不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算了,大冬天的出来做点生意,说实话,虽然说利润还可以,但是也挺不容易的,因为到处都是动手动脚的嘛,像这种天气,本应该坐在家里面围着围在炉子旁边烤火,而不是喝风饮霜的,到处吆喝的当走鬼。 但是。 苦。 是苦自己的,你不能苦别人,对不对? 正如享福一样,你所享的福也是自己的,外人基本上也无法分享。 范云的眉头皱了皱,他看了看马路上穿梭不止的车流,等到在一个间歇的空当里,没有什么车的时候,范云三步两步就走到了那个小贩的面前。 “喂……” 范云的一声喂字刚出口,他霍然发现,面前的这个小贩他认识。 原来。 这个小贩不是别人,正是住在他家前面的那一个王大爷。 这个王大爷,什么时候又当起走鬼来了? 大冬天的,待在村子里面,待在自己的澡堂边烤火不好吗? 一看是熟悉人,范云当然就不好再按照平常的那种方法来处理了,他倒是赔着笑脸招呼道:“大爷,你今天过来卖东西啊? 怎么样? 生意还可以吧?” 唉,说来范云也挺不容易的,别看他是个城管,可是碰到了自己村子的人,他也不能拉起架子来,太认真了。 如果是那样的话,就显得太不近人情了,有些事情还是不要拿鸡毛当令箭的好。 说实话。 如果说今天范云敢翻脸不认人,去撅折了王大爷的称杆子,那么,明天他在村子里面就会被数落的连人都不是了。 第303章 橘子味 王大爷先是吓了一跳。 可能他的心里还懊恼的骂了一声:完了,完了,今天一个上午的生意白做了。 可是。 当他看到这个一声不响,悄无声息走到自己身边搞偷袭的城管,居然是范云时,老王大爷那一脸的菊花瞬间笑成了一块如同被大石板压平了褶子的风干橘子皮。 如果用嘴巴吹一吹的话。 大概那些菊花还会变成一朵朵的蒲公英,飘呀飘呀,飘向远方。 不说飘多远吧,起码此时是飘在了范云的眼中。 当然了,也包括正在买橘子的那一个客人。 看在王大爷笑得如此纯真可爱的份上,那个客人并没有像他那事毛钱的零头抹去,而是很爽快的付了钱。 别看王大爷岁数大,但是他的手脚在收钱的时候却是十分麻溜的。 如果说有人不相信的话,可以将一张百元大钞丢在他的面前,相信他绝对能以猛虎下山以及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下子扑过去,瞬间就将那张百元大钞紧紧的抓在手里。 即便是。 用可以搬山撼岳的大撬棍,也再也休想将他的五根手指都撬动分毫。 而此时。 他那五根手指十分灵活的将客人递过来的钱收入囊中之后,迅速又从筐里抓起了几枚黄橙橙香扑扑的橘子,递到了范云的面前。 并且还露出了一个笑容。 他的笑。 笑得很专业。 笑得很有内涵。 王大爷一边拼命占了几只橘子,往范云的手里塞,一边笑容可掬,嘴巴里嘟嘟着:“啊……是范云呀,哎,你今天上班吗?啊…… 来来……吃橘子,吃橘子,这橘子是我家里面南山上那块地里面种的,就和你家那块橘子地挨着不远,你尝一尝,这个味道还是很不错的,看看是不是和你爸种的那个橘子差不多呀。 不过今年我都跟你爸说了,我说让你爸多下点肥料,你爸说下太多的化肥不好,下的少,所以说最后的时候,我就感觉你家里面那个橘子比我这个橘子看上去要小一点点…… 你尝尝我这个,看看甜不甜?” 王大爷说了这么多。 一方面确实是看到了范云之后由衷的想送两个橘子给他吃。 另一方面。 他也是想用他和范云之间这种无比亲近的套近乎,郑重告诫旁边另一个卖红薯的小贩:看见没?我在城里面有关系,那个城管你看……是我们村的我都认识,从小看他长大的。别以为刚才我沾了你一点光,占了你那一点点地盘,你就在那里面发牢骚,看见没?今天如果不是我,你就惨了……。 而那个卖红薯的小贩。 本身已经双手抓起了扁担,从地上站了起来,做势要逃。 此时看到范云站在王大爷的面前,一没有踢他的筐,二没有撩他的称杆子,而且两个人似乎还十分熟的样子,于是那个小贩就这样扁担的一头往地上一拄,开始察言观色,看着风声。 范云被王大爷的热情弄得哭笑不得。 但是他又不能服了人家的美意,于是只好两个手一起伸过去,将王大爷递过来的橘子接在了手中。 范云的脸上,自然也满是笑容的:“大爷……这么冷的天,你还跑到街上来卖橘子呀?” 王大爷打了个哈哈:“哈……我今年种的橘子结的比较厚,调走了一些,然后还剩下了不少这怎么办啊,剩下的我也吃不了呀,是不是?所以说……反正冬天也没什么活了嘛,闲着也是闲着,我就挑一些到城里来卖嘛,不卖的话,等到到时候春天一来,这都全部都烂掉了,都没用了……” 范云承认。 王大爷说的是实话。 别看他们这些蜜桔全都用保鲜袋保了鲜,然后还撒了保鲜剂,但是也不能放时间太长了。 反正。 水果这个东西很奇怪,特别是秋天的水果,如果说在春节之前吃都还可以,但是一旦过了春节之后,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这个水果坏的特别快。 有些即使侥幸不坏的,无论是水分还是口感也会大打折扣。 可以说。 春节就是一个分水岭。 范云朝王大爷点点头:“那倒也是……咱们小老百姓的,你就算是放了保鲜剂,虽然说有效果吧,但是还是赶不上人家那些大老板。 我跟你说,我有一回去桂林的时候啊,到那个桂林的批发市场,我去看过人家那些做大生意的老板全部都有冷库的,他们把冷库里面的那个气温都调的刚刚好,然后不论什么水果放在里面都可以放很长时间不烂。 不要说橘子啊,苹果这些了,就是连那种最容易烂的香蕉,我跟你说,他们放在里面都比放在外面要时间长的多得多,特别经放。 主要是人家那个……冷库里就好像那个冰柜一样空调一样,你知道吧……” 王大爷捋了捋下巴上的那几根山羊胡子,呵呵一笑:“咱们这个都是往外面调的时候没调完,剩下的…… 怎么能跟人家那些大老板比呢? 人家那个是专门做水果生意的,他们那个必须要有冷库的,他没有冷库不行啊。 你想一想。 他们收水果一收都是成几万斤十几万斤,这个东西坏的特别快,如果说要是保管不好的话,那还不得亏死啊…… 我有个外甥就在桂林做水果生意,那个摊子铺的也不小,我跟你说光搞一个冷库都要十几万的,本钱下的很大的。” 范云“嗯”了一声。 他觉得此地,不宜久留。 王大爷在这里卖东西,你说他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如果他待在这个地方还要和王大爷继续聊下去的话,万一被其他他们的领导看到了,那就实在是太不好了。 再说了,就算是给旁边的人看到了也不好嘛,对不对?本身他作为一个城管和这些流动的无证小贩,本身就是猫和老鼠的关系,现在可倒好,猫和老鼠都攀谈起来了,这怎么能行呢? 于是。 范云就找了个借口,指了指远处,对王大爷道:“大爷,我到前面去看一下啊,你的在卖,然后中午的时候到我那里吃个饭吧,好不好?” 范云也就是这么一个客气。 王大爷那是什么人啊?那是人老了奸,马老了滑久经世故的老人家了,像那种锣鼓听音的话,他能听不出什么名堂来吗? 王大爷自然是含糊其辞的应着:“……嗯,好的,弟弟,你有事你就去忙吧,啊,不用管我,我等一下我就走了,我挑了,然后去我们那个湘源停车场那里去卖一下,你不用管我,不用客气……” 行吧。 大家自便。 最好。 本身。 范云最近一段时间上班,对这些小贩们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如今碰上了王大爷,他必须是两个眼睛全部都闭上了,假装什么都看不见。 就算是领导路过这儿,只要范云不在现场,他们没看到范云,自然他们也说不出范云什么来。 因为。 领导们也知道这些无证小贩们都是游击队,哪里人多哪里能卖他们就往哪里去,就算是他们本人亲自出马,也未必做得能比范云他们更好。 而且说就算是领导对范云的工作提出批评和质疑,那么范云也完全可以进行一番辩解:“我不知道呀,我刚才没在这里啊,因为我去下面了嘛,下面那里有些事情我去看了一下……” 总之。 随便找个理由就能搪塞过去。 其实。 有些时候呢,底下的人工作干的到底怎么样,领导们他们也是心知肚明心里有数的,作为下属也不能把领导们当傻瓜,以为他们是好糊弄的,你想一想怎么会呢,有很多领导也是从基层干上来的,今天的你们怎么偷懒,就是昨天他们怎么偷过的懒。 也可以说你们这些后来的人所做的所有的事情都是他们前面的这些人做过的,他们能不懂吗? 他们当然懂。 只是。 有些时候领导对待下属,就好像范云对待这些无证小贩一样,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只要大事不出就可以了。 特别是不要影响年终评奖,评先进,那么平常的日常工作,牺牲一些也没什么,说句实话,做他们这种事情就算是一直再坚定,再有理想的人,一旦做久了也会慢慢的松懈下来。 这。 也正应了那一句话。 一个人干一件好事不难,哪怕是一件惊天动地的大好事也不难,难的是每一天都干好事,哪怕是毫不起眼的小事,如果说你每一天都坚持能够干好坚持一个月,坚持一年坚持一辈子,那么才是难之又难的一件事情。 坚持。 很多时候一开始刚入职时的意气风发的年轻人,往往就是因为岁月的消磨,而慢慢的把坚持这两个字给忘掉了,而变成了油腔滑调的老油条。 范云将王大爷给的那几只橘子塞进了裤兜里。 可是他感觉很不舒服,也不好看,鼓鼓囊囊的,严重影响到自己的形象。 于是。 范云还是决定将这几只橘子消灭掉吧,反正这个玩意儿都是水分,就当做是饮料橘子汁好了。 范云就边走边剥,他将一只橘子皮全部剥掉,剖成两半,然后将其中的一半垃圾一声扔进了嘴里。 甜。 确实甜。 这橘子的甜和巧克力糖块的甜还是不一样的,这个甜带着一股沁人心脾的草木之气。 这种甜是天然的。 是能够让人感觉到十分愉快的。 范云就很愉快。 范云一旦愉快起来,他就将那几只橘子吃了个流星赶月,一口气全部干掉了。 吃完之后,范云甚至还撅起了嘴巴,轻轻的吹了几声口哨。 “嘘……嘘……” 他居然还吹了一段歌曲。 《人在旅途》。 “从来不怨,命运之错,不怕旅途多坎坷,想到那梦中的地方去,错了我也不悔过……” 这首歌的歌词是谁写的? 太棒了,这个作者实在是太有才华了。 一首非常荡气的歌曲,那优美的旋律,动人的歌词,将人生在于拼搏,逢困难绝不畏缩,一定要坚持向前,再向前努力,再努力的精神诠释的淋漓尽致。 相信。 这首歌给了很多的黑暗中摸索着前进的人们无限的力量。 范云用手捏着一块橘子皮放在了唇边,轻轻的闻着。 他的手上微一用力,这时橘子皮突然啵的一声,被他捏出了一股水,瞬间溅到了眼睛里。 当时。 就把范云辣的睁不开眼了。 哈哈。 真是活该呀。 不过。 话说范云小时候的,常常拿橘子皮搞恶作剧,他和范雨两个人经常每人手里面抓着一块橘子皮,对准对方的脸上捏来捏去,因为橘子皮这个东西很奇怪,你只要是用力一捏的话,它就会溅出一些水来,而那个水如果说溅在眼睛里是很辣的,能瞬间把人的眼睛辣的睁不开。 那个时候。 两兄弟完全就是两个乡下的熊孩子,无法无天,天不怕,地不怕。 他们将手中的橘子皮水不但捏的对方脸上都是,有的时候还会弄的衣服上也全是。 无所谓。 说实话,乡下的这些孩子们,哪一个不是跟这些看上去似乎并不太讲究,也不太卫生的东西打交道呢? 比如说范云和范雨吧。 从小跟着爸爸妈妈下地的时候,还不是哪里累了就去哪里坐,怎么舒服就怎么躺。 常常的。 范云会在休息空当里,将自己的身体埋进一大堆散发的清香味道的稻谷中间。 至于旁边的那些泥土啊,碎草屑呀,根本不必在意。 范云会躺在稻谷中间,两个手交叠等于脑后,双眼看着蔚蓝的天空,看着那天上不断变幻的云朵,当然了,他是不敢看太阳的。 太阳的光辉是那样的璀璨,无论是谁,也不敢逼视。 不过。 范云也不是没有做过那种傻事,有一次他就盯着太阳看,看了大概也就是那么几秒钟的样子吧,当他的双眼从太阳上挪开的时候,他就感觉到自己的面前一片漆黑,简直就是一阵头晕目眩。 他傻不傻? 确实有点傻。 范云感觉指间的那一块橘子皮味道十分的芳香。 据说。 橘子皮里面是有一种芳香物质的,如果说提炼出来的话,可以应用到各种领域里。 据说有些私密的卫生用品里面,也有一些带橘子味的。 譬如说。 杜蕾斯。 第304章 勿扰模式 若。 仔细说起范云的工作。 真是。 乏善可陈。 他的工作和生活全部都是由一个又一个,无数琐碎的小细节组成。 譬如。 就连现在吃橘子也是他工作生活中的一部分。 要是仔细推论起来的话,无非也就是他上班这时候就如同一架机器,时不时的要给那架机器里加一点油,不管是润滑油还是机油柴油。 总之。 要在他这架机器运转所必须要的各种零件之间,添加一些润滑剂进去,这样才能保证他这台由有机物质组成的机器能够有效的运转,发挥出较大的动力。 请注意,此处所说的是较大。 而不是最大。 最大的动力,范云会留给工作之后。 一旦到了下班之后,真正进入属于他自己的时间,那时范云方才开启他的巅峰模式。 而那时。 他这架机器因为一天的磨合已经有些疲累过度,却急需要休息了。 所幸。 范云年轻,范云浑身充满了活力和激情。 像这种中高强度的工作,对于他来说并不算什么,他完全吃得消,也完全对付得了。 再说了。 时不时的,他还会找到一些地方,用自己的一些方法偷偷懒。 大家都一样。 不光范云在工作的时候偷懒。 几乎每一个人多多少少在工作的时候都会偷懒,只不过偷懒的方法和途径不一样而已,有些人偷懒是偷在明处偷的肆无忌惮,而有些人偷懒得偷的比较含蓄和隐晦,甚至于你发现他们明明是在工作,而他们自己却是在偷懒,而不为外人所知罢了。 例如。 磨道上面的毛驴,平常在偷懒的时候,都会打着响鼻,撂着挑子,摇着尾巴,不停的口吐白沫,以此表示向主人传达他对自己发配的这种沉重劳役的最大抗拒。 而牛不同。 牛会在弯腰弓背,身体绷得如同一张弓一样,用力犁田之际,突然就四腿一软卧在田里。 而到了这时,主人就意识到自己的牛应该休息了,确实太累了,这个时候不但要给它吃一点上好的草料,喂一点清洁的饮用水,甚至于还要在水里面泡上一些发好的豆饼,或者说麦麸饼之类相当有营养价值的美味。 人也一样。 当饭店里面的服务员招待完了来就餐的客人之后,终于坐到板凳上面一个个东倒西歪的躺着打瞌睡的时候,通常,饭店老板也知道,也该让自己的这些牛马好好的休息休息了。 此时。 最好勿扰。 就说范云吧。 范云在街上面转来转去,转了两三个小时之后,感觉到也有一点点小累了,于是他也自动开启了自己的勿扰模式。 自然。 就是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躲起来,最好是谁也不要看到,不要让任何人看到。 这样的地方。 对于范云来说有的是。 特别是在这一个到处都是假山和凉亭等风景的旅游小城里,想找一个地方将自己隐身进去,开启一个自我修炼和遁术模式的话,还是完全不成问题的。 看吧。 范云此次就藏在一座假山的背后,两块巨型的石头中间。 这里。 这块石头也不知道被多少人坐过了,已经磨得表面光滑,一尘不染,看上去倒像一个人工雕琢而成的石凳。 周围也还行。 环境还算不错。 关键是这个地方没有因为地处偏僻,而产生那种莫名其妙的一种怪怪的味道,那种怪怪的味道,说出来可能大家都知道什么味道呢,那就是在大多数的隐蔽角落里面通常都或多或少会存在的尿骚味。 是的。 说来也是奇怪,不管怎么说人还是有羞耻之心的,通常情况下一个人如果急起来的时候,第一反应如果说是找不到厕所的话,那么就会去找一个偏僻的地方去解决问题,这个是理所当然的。 谁。 也不想尿到裤子里。 所以说。 无论是在哪个国家的旅游风景区里,在那些隐蔽的角落,或多或少都有一些让人不忍卒视的东西,一般情况下,最好还是不要到那些地方去。 范云坐的这个地方还可以。 他这个地方没有这种现象,大概是因为旁边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公共厕所的原因吧。 小城里面的公共厕所都是免费的,而且都是专人管理的,对于这一点可以说负责卫生的官员,管理人员还是颇为引以为豪的。 有些城市不然。 有些城市的厕所是要收费的。 就算是一线城市的那些地方,有许多厕所也是收费的,而且通常是有一个人搬着一张凳子坐在门口,进来一个人就收钱,两毛、五毛不等。 两毛钱你就直接进,五毛钱会另外送你几张纸巾。 说起来。 也是极具特色的一种东西。 范云已经将自己的身体完全融入到了假山里,仿佛他的身体正嵌在那个假山的石缝里,与假山浑然一体,看上去他倒像是假山的一部分——当然了,如果说他要是一块石头的话。 一个人,在不停的忙来忙去的时候倒还不觉得什么,可是一旦要是浑身放松坐下来的时候,顿时就感觉到百无聊赖,皮软筋酥。 如果说。 此时再有明媚的阳光晒在身上的话,那么简直就是浑身懒洋洋的动也不想动了。 范云就是这样的。 范云摸出手机来看了看,现在已经是十一点了。 他看了看手机,感觉到离吃饭还早那么一丢丢,最好还是再过那十几二十分钟再去老地方,可是如果说让他闭上眼睛闭目养神的话,他似乎又不愿意。 于是。 范云下意识的抬着眼皮在甲山的四处不断的扫视着他的敏锐的目光,就如同迪迦奥特曼双眼之中射出的激光雷达一样,转来转去。 他发现。 这块假山的石头两边的石壁上,刻有很多的字体,有些看上去十分工整,有些则歪歪扭扭的,如同螃蟹爬过的一样。 仔细看的话。 无非都是一些什么小马到此一游,王志军爱李小红爱你一万年等等等等字体。 看来。 这些字体也都是一些生漫之人所留下的杰作。 大概,他们以为以这种方式留下自己的名字,能在自己的人生或者说在自己亲爱的人面前加一些表现分。 或许吧。 范云觉得,自己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找点事做。 于是。 他就从口袋里面掏出了钥匙串,然后将钥匙串上的那把折叠小刀打开,学着那些在石头上留过字迹的人,也刻了起来。 刻什么呢? 范云想来想去,他觉得此时唐若又不在身边,如果说自己在这个地方刻一个范云爱唐若,或者说范云和唐若到此一游的话,似乎也没有什么趣味。 范云忽然想起了一首诗,于是他决定将这首诗刻在这块石头上,因为这首诗对于范云来说,他觉得写得非常的豪迈,不但铿锵有力,也十分的有气概。 虽然范云的字迹不怎么样,但是这首诗确实不错的。 手握江南百万兵, 腰间宝剑血犹腥。 山僧不识真好汉, 犹自喋喋问姓名。 大概也就是这么回事吧,具体有些个别的字,不知道范云忘记了没有,反正范云印象中应该就是这么一首诗吧。 范云也不知道这首诗到底是谁写的,反正当时他只记得是在一个同学的笔记本上看到的,看到之后范云就是觉得这首诗里面充满了一种男子汉的豪情壮志,他比较喜欢,于是就反复的默读,居然把它背了下来。 范云的指尖上面用着力使劲将刀尖划进石头里,将这首诗的痕迹尽量留得深一些。 石屑如雨。 纷纷而落。 刻完之后,善于摇头晃脑的欣赏了一下,感觉到似乎字体不是那么的明显,大概是因为那些石粉太过于泛白的原因吧,于是范云就站起身来走到下面的水边,用手捧了一捧水过来,淋在他刚刚刻过字体的石壁上,淋过之后发现那个字体似乎清晰了一些。 也就那样吧。 毕竟,这只是他的一个即兴之作。 再说了,他也不是什么政府高官,什么名人。 他的旁边又不会有一大堆的随从,或者陪同的人跟着他,看到他刻了字之后,连忙的拿来红油漆,将那些字一笔一画刷上颜色,方便识别和欣赏。 不过。 话又说回来,如果说是有身份的人走到那些旅游景点想要留念的话,他们大概应该不会像范云这样笨手笨脚的用小刀刻吧,他们通常情况下都会抓起一只狼豪,来站满旁边景区的工作人员捧上的墨汁,在早已经布置好的石壁上一挥而就。 像这种人,不但现代人有,古代也多。 大概也就是那句所谓的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吧。 很多人都是这样的,一旦到了外地的某一个旅游景点之后,都喜欢在石头上呀,或者在什么上面留下自己的名字,譬如说唐朝的时候许多的大诗人就是这样子的,他们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走到哪里诗就写到哪里,然后自己的墨宝,也会留到哪里。 据说,现在的一些领导也是这样子的。 有些领导也十分喜爱在自己所过之处留下墨宝。 此处的饭店新张开业需要题词,那么这个领导就会欣然前往,提几笔来给这个饭店写上一副牌匾。 另外一家公司刚刚开业,也想求领导赐墨宝一张。 没问题,只要润笔费可观,别说一张了,就算是十张八张也没有问题。 可惜的是。 有朝一日当这一位领导因为贪污腐败或者说因为其他的什么原因而被摘掉了官帽子沦为平民的时候,那么当年曾经求他提过字写过牌匾的这些单位,不知道是出于急于撇清关系的原因,还是其他一些什么目的慌不得的,赶紧将这个领导当年可以一字千金的墨宝通通的摘下来。 就连那块上好檀木做成的牌匾。 恐怕。 也已经被大斧子劈成了一块一块的柴火,塞进了炉膛里。 真是。 此一时,彼一时呀。 就在这时。 范云听到假山的背后传来了一阵男女嬉笑的声音。 声声入耳。 一个女子带有三分拿腔拿调捏着嗓子的声音,尖声细气的道:“妈的…… 你干嘛啊?你能不能老实一点,不要老是动手动脚的呀? td,信不信老娘一脚踢碎你的蛋黄子啊,快点……有没有烟啊?到底有没有?有烟的话快点给老娘拿一支。” 话音才落。 另外一个,即使是没有看见人,光是听声音就知道一定是一个猥琐分子的男人声音传了过来:“烟…… 有…… 我这里什么都有,我跟你说,该有的我都有,只要是你想要的,我给你说我都有…… 不过,美菱,我发现你现在越来越漂亮了,真的,你身上的优点也越来越突出了……” 那个范云看不见,但是能听到声音的叫做美玲的女人咯咯笑道:“是吗…… 快点吧,把烟拿过来吧,我现在有什么优点啊?我怎么不知道?” 猥琐男发出一阵公鸭般的笑声:“嘎嘎嘎嘎…… 你当然有,我早已经观察好久了,我发现你的优点越来越突出,越来越明显了……” 一阵烟雾传来。 范云倒不觉得呛,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大烟鬼出身。 其实他也不想偷听别人的谈话,只是他是先来的,本身他已经坐在这个地方休息了,而那一男一女却在假山的另一面强行的将两个人的对话挂在他的耳朵里,他不听又能怎么样呢? 除非他起身就走,可是,现在太阳晒得这么舒服,范云还真不想走。 那么。 就怪不得范云了。 “咳咳……咳咳咳……” 传来一阵女子的咳嗽声,大概是因为那个女的烟瘾上来了,只是刚好拿到烟之后猛抽了几口,所以被烟呛到了,呛得她猛烈的咳嗽了起来。 “美菱……你为什么不跟你老公离婚呀? 就你的男人,你看看瘦的跟个痨病鬼一样……” 那个听上去有点猥琐的男人,声音,越压越低,几不可闻。 范云纵然竖起耳朵听也听得已经不太真切了,大概是那一男一女两个人说到了什么特别私密的事情吧。 第305章 午饭 听不清就听不清吧。 有什么了不起的? 范云也不感兴趣,说实话,他对于他们这样的对话,根本就当成了从耳边而过的一阵风,瞬间就将它们抛到爪哇岛去了。 这边来了人,范云就不想继续在这个位置呆了。 他又摸出手机看了看,现在差不多了,可以去他们常吃饭的那个老地方占位置了,虽然说他中午十二点才下班,但是提前个半个小时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必须要早点去,如果说去的晚的话,很有可能就没有位置了,因为那一家八元饱的饭铺子因为物美价廉,分量也足,所以每到吃饭的时间常常有很多的客人,所以一定要早一点去。 说起来。 小城就这么巴掌大一点地方,哪里开有一个饭店,哪里的东西好吃,基本上小城里面的这些人都了如指掌。 并且。 因为前来吃饭的人基本上都是本地人,所以说也不存在于什么,谁瞧不上谁谁歧视谁这个问题,这些问题不存在的,就算是在范云他们经常聚餐的老地方里面,也可以有那种穿西装打领带的,看上去貌似成功人士的老板级别的人和一堆光着脚丫子浑身汗臭味的民工们混在一起吃吃喝喝。 小城。 和大城市不一样。 如果说是大城市的话,有很多高档的写字楼或者小区,如果说是看到了浑身脏兮兮的民工,很有可能站在门口之前的保安就会大手一挥,拒绝入内。 还有一些或许会让你进。 但是你不能走正门,不能从别人那拖得干干净净,比保安的脸还要光滑的地面上踩过去。 你可以走专用通道。 基本上每一个高档的写字楼都有那种专用通道,专门提供给装修工人,送水的,送货的人员走得通的,那种通道,当然不会位于门面位置,通常都是在侧面或者说在后门位置,还有一些可能会直接从停车场的入口下去。 他们可不管你拉不拉货,拉的什么货重不重,他们只准你从停车场入口进。 不过。 话又说回来。 这倒也不存在什么歧视不歧视的问题,每个人都在这个社会上扮演着自己的角色,都有不同的身份,什么身份就应该走什么路,这个其实很正常,正所谓虾有虾路,鱼有鱼路。 如果说虾走了鱼的路,那么你很有可能就会葬身在鱼腹里。 如果说鱼走了虾路,那么它也很有可能,瞬间就被淹没在虾的海洋中。 范云站起身来,从两块石头上跳过去,三跳两跳跳过了一处台阶,然后就上了旁边的大青石板铺成的人行道。 倒把那一对躲在假山旁一边过烟瘾,一边窃窃私语的男女吓了一跳,他们以为自己行迹败露,被人设伏抓住了。 那个男的一双狗爪子本来正搭在那个女的肩膀上,此时见此处有人,慌的一下子跳了起来。 “啊……” “妈的……”那个女的也吓了一跳,吓得手一哆嗦,手里面夹着的烟头掉在了地上,她不由脱口而出,骂出了一句国粹。 范云并没有在意,更没有反唇相讥。 这应该说,主要是由于他的心情不错。 他的心情当然不错,无论是谁一旦想到让人垂涎三尺的美食时,心情自然都坏不起来。 范云三步并作两步走,脚下虎虎生风,顺着水街的石板路,一口气就走到了老地方。 还好。 还好。 虽然说此时店里面已经做了好几桌人了,但是在最里面还有一个三人座的空位置。 这个空位今天注定是留给范云和卫明珠的。 因为就在范云走入店中,屁股刚刚坐上板凳的时候,门口又来了两拨吃饭的客人,其中有一波是三个小伙子,他们看着单身坐在桌子前的范云,眼光中颇有一些虎视眈眈的意味,其中有一个眉毛竖的简直想飞上天的年轻人,眼神中给人的感觉,似乎是想走到店里,一把将范云从板凳上拉起来,顺势还要在范云的屁股上踢上一脚:“滚,滚蛋……这个位置是我们兄弟的,你这个小瘪三给我滚到一边去。” 可惜的是。 那个小伙子看到范云一身制服,不由自主的咽了咽唾沫,同时又紧了紧拳头,还是把眼光中的那种凌厉的杀气收敛了七分。 那个意思似乎是自言自语:算了,他是公家人,公家人一般都是惹不起的,算了算了。 是呀。 公家人一般情况下是个人惹不起的,因为公家人他虽然也是一个个人,但是他背后是一个集体,他的集体后面有更强大的集体,也就好像一个连环套一样,有的时候作为一个个体,它有可能是处在这个集体的最边缘地带,也就是属于最外围的一个小分子。 可是。 但发生了什么事情之后,他就会瞬间从外围直转入到最核心的位置,而那些一环套一环的集体的全部都会围绕着他这一个被吸入核心的小分子转起来。 就是这样的。 举个例子说。 比如说今天像范云这样子,如果说这三个年轻人不去惹范云,那么范云就是一个不起眼的,不显山不露水的小小城管,他每天该干他的工作就干他的工作,该上他的班就该上他的班该吃饭就吃饭,上级领导们也不会对他特别的注意,甚至于有很多领导都不知道他的名字。 可是。 如果说今天这三个小伙子和范云搞起来了,他们把范云打伤了,或者说打残了。 那么。 范云一下子就会从一个外围毫不起眼的小城管置身于他们这个集体的核心位置来。 有关他的报告,可能还不用第二天,就会摆上他们部门领导的桌子上面。 所以说。 在外面混的人都懂。 不知道十分必要或者说山穷水尽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不愿意跟穿着公家衣服的人作对。 这也正是。 往往一个警察就可以抓一窝贼的关键问题,不是那些贼手里没有刀子,或者他们手里没有凶器,不敢捅那个警察,而是那些贼觉得代价太大。 不至于。 犯不上。 范云并不理那几个小伙子,他只是用眼睛的余光瞟了瞟。 这一桌子吃饭的人,那几个小伙子,抢谁的位置也抢不到他的头上来。 起码。 旁边那两个坐着喝酒的民工模样的人比他要好惹一点。 不过。 那几个小伙子似乎也并没有打算惹是生非,看到没有座位之后,而是走开了这家饭店的门口,继续向前走去了。 明智之举。 不就是一顿饭吗?到哪里吃不是吃,是不是? 没有必要因为一顿饭而惹什么事。 如果说是因为一顿饭要惹事的话,那么就麻烦了,每一天都要吃三顿饭,那这一年下来得惹多少回事呀? 范云直接点好了菜,他还特意嘱咐老板上上一盘酸萝卜条。 这家店腌的酸萝卜条不错,都是用那种老坛的腌菜水腌出来的,范云喜欢吃,卫明珠也挺爱吃。 嚼起来嘎嘣嘎嘣脆,而且还带有一种酸酸的,爽口的味道。 不错。 范云点完了菜之后,面朝店门口看了看,然后又左右打量了一下里面吃饭的人。 唉。 都是些平常普通的人,也都是他司空见惯的一些人,没有什么特别闪亮的挖掘点。 再说了,范云又不是什么星探,就算是这些农民里面能够出来一些像赵本山或者郭德纲那样的人,此时此地,范云也没有本事将他们打造成明日的明星,因为就算他本人,也还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上班族。 如果说有人看到范云的相貌颇像某些电视剧本中的男主角或者男二号的话,倒是可以把他挖掘包装一下,相信范云是十分乐意的,如果说真是那样的话,城管这份工作他也不干了。 当明星多好呀,当明星既有粉丝,又有票子。 据说,有一些一线明星演一集电视剧,就要几十万的人民币天哪,这可不得了呀。 这是什么概念啊? 他们只是演那么一集电视剧,就足够普普通通的人奋斗上十年。 为什么? 说起来这个社会其实是相当的公平,但是有些地方却又是那么的不公平,只是这种公平与不公平常常会让很多人陷入一种悖论。 也往往会让一些人走极端。 例如。 有一些性格暴躁,爱走极端的年轻人,往往就会产生一种仇富的心理。 他会恨天恨地恨父母,恨那些有钱人,恨天下真的财富为什么不集中到自己的身上,唯独却不恨自己。 相信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理由,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去,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 此时的范云倒没有那些杂七杂八的想法,他对于钱没有什么特别强烈的欲望和追求,可以说,在他这样一个年龄对钱还不是那么的敏感,有就多用,没有就少用,他现在其实还处于随时都可以一人一马走江湖,天下之大任我行的那种感觉。 是啊。 主要是他现在没有什么压力呀,他一没有结婚更没有小孩,又没有买车买房,没有那些贷款的压力。 所以。 也不难理解。 范云每一天都的心情是十分轻松愉快的。 像这些金子一样的宝贵年华,按理说,就好像是大好的春光一样一样,绝不可轻易辜负,应该努力奋斗,努力拼搏。 而这些理论上面的道理,但落到了实处,落到了范云的身上,就变成了这种日复一日十分有些枯燥乏味的工作。 幸好。 生活之中除了枯燥的工作之外,还有其它的乐趣,譬如吃吃喝喝。 譬如和一个自己并不是很讨厌的女孩子,坐在一起吃吃喝喝。 譬如和卫明珠一起吃午饭,范云就觉得心情愉快。 他应该愉快。 因为就在老板刚刚将饭菜送上来的石头,卫明珠恰到好处的来了。 来的既不早。 也不迟。 刚好。 尘世间的事情什么都抵不上一个刚好这两个字。 卫明珠扯了扯板凳,坐在范云的面前,冲着他笑嘻嘻的道:“哎……刚才有点小事,忙得走不开,所以说迟到了几分钟,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啊……” 范云指了指卫明珠面前的碗筷:“不着急,我们中午有的是时间,你先喝点水嘛,喝点水,休息一下,透一下气再吃,不然的话如果吃饭吃的太急了会肚子疼的。” 别说,范云还挺懂得一些生活上面的小常识,小道理,而且说也够细心。 其实。 像这些小道理,还都是唐若教给他的。 在生活上面的方方面面,唐若就好像是他的一个老师一样,说实话,关于生活上面的常识,唐若懂得比他多得多。 卫明珠瘪了瘪嘴巴道:“妈的……刚才有一个卖青菜的小贩在那个青龙街那路口那里,我过去跟他说了,我说不要在这里摆了,让他挑远一点,走到旁边避人的地方去,他就是不听,当时我真想把他的秤杆子给掰折了…… 妈的,真气人……” 范云见性格一向十分比较良善的卫明珠也动了真气了,知道那个小贩确实应该是挺不讲理的了,或者说很蛮的那种,于是赶紧安慰她道:“算了算了…… 咱们一天的上班上七八个小时,没有必要跟他们生气啊,你如果说跟他们生气的话,一天能把你气死,你说是不是?” 卫明珠点点头:“那倒也是…… 本来我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好不好?我只是说不要让他摆在那个大路口卖嘛,你摆在大路口卖的话,如果说被领导看到了像什么话,领导会说我们不管事的,你说是不是? 真气人。 我就让他挑到里面去,我说你不要在我面前在这个地方卖,你找到个避人的地方去怎么卖都可以,我不管你…… 他就是不听……” 范云忽然想起了个问题,不由得脸上一笑。 他心想人家小贩卖菜肯定是捡人多的地方去啊,哪里人多他往哪里躲啊,你让他跑到一个避人的地方,那不就是证明那个地方没有人吗? 没有人他卖个毛毛雨呀。 只是。 这话范云当然不能说。 他和卫明珠是统一战线,其中的是非关系他必须要搞清楚。 于是。 范云就对卫明珠笑道:“好了好了,别生气了,下次如果说你再碰到,你就把他往我这边赶,你看我帮你收拾他,……我有的是办法,我跟你说……” 第306章 闲聊 卫明珠呵呵了一下。 她的呵呵。 大有深意。 行吧,反正工作上面的事情确实也没有什么特别好说的,如果想说的话,有的是时间,现在还是吃饭为主。 俗话说得好,唯有美食不可辜负。 范云拿起放在桌子上面的大茶壶,替卫明珠到了一杯滚烫的茶水,同时示意她洗一洗筷子和餐具。 卫明珠双手齐伸,将自己的碗筷碟子等那些餐具洗了一遍。 范云发现。 每一个女孩子的手似乎也不大一样,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手型,你就譬如说卫明珠吧。 卫明珠的手指跟唐若的相比来说,似乎更加粗那么一点点,短那么一点点,特别是她的五个指头,不像唐若那么尖尖的,而是稍微有一点圆。 这种圆,就如同缩小版的春天里那种挂在枝头的青青榆钱儿相似,看上去,又似乎像十只花蝴蝶一样,迎着春风不断的飞舞。 而此时已是冬天。 而春天尚远。 说起来,还是唐若的指型更好看一点。 唐若的食指伸出来的时候,就好像是莲花上面缓缓绽放开了十朵漂亮美丽的花瓣,常常让范云扑朔迷离的目光深陷于她指背的小小漩涡中而不可自拔。 那漩涡。 每一只都能代表一场春天里盛大的花事,每一只都能代表奥运春风中枝头上面的梨花纷纷如雨。 是的。 雨点。 因为每当范云痴迷地盯着唐若的手指时,她常常就会将手握成小拳头如雨点,朝他身上劈头盖脸地打下来。 有时。 范云确实也是欠锤的典型代表。 因为他有的时候会情不自禁的抓起唐若的小手,深情的抚摸着,摸着摸着,就会将唐若的手放到自己的嘴边,轻轻的咬起来。 就好像是咬他自己的手指头那般自然。 这样。 怎么能行? 卫明珠抄起了筷子,点了点火锅里面已经炖的水花四起的牛肉对范云道:“吃吧…… 别说,我真的还有点饿了,今天早上就吃了一两米粉,我发现不知道是不是现在的米粉都减了量了还是怎么回事…… 以前的时候我如果说吃一两米粉的话,感觉的都能吃饱的,不知道最近一段时间怎么了,吃一两米粉有点不太够了,看起来下一次要吃二两了。” 范云点点头:“也有可能,我也有这种感觉,我也总觉得为什么我吃二两的话有点不太够,但是吃三两又有点多,说实话,这些卖米粉的也挺操蛋的,他们就跟那卖方便面的一样,方面面也是那样的,反正你吃一盒呢,它就不饱,必须吃两盒…… 可是两盒你又吃不了,又感觉的分量有点多了,真的是很恼火的……” 还别说。 范云说的这个问题,相信不只是一个人有过这种体验。 方便面那个东西就是这么奇怪,如果说你一顿吃一包的话,它就是感觉的不够,但是如果说你吃两包它又多了。 不知道厂家采取的是什么策略。 卫明珠将筷子伸进火锅里,夹起一块牛肉放在嘴巴里嚼了起来,边嚼边点头:“范云……快吃吧,这个牛肉煮的刚刚好,现在挺嫩的,如果煮时间久了的话就老了…… 哎,你中午不弄点酒喝一下?” 范云摇摇头:“酒就算了吧,我们下午都还要上班呢,等下如果说让别人看到一身酒味就不好了,再说了我酒量又不大,也没有什么酒瘾,我们就吃点饭好了,如果说想喝酒的话,还是晚上下了班之后在喝,那才好一点…… 吃饭吧,我看我们吃饭吧,我让老板娘拿饭过来,好不好?” 卫明珠摇摇手:“算了算了,我们等下自己去好吧,不要让她端过来了,她每一次端过来了那饭里面都些锅巴,我不喜欢吃,我还是觉得自己去盛好一点,我自己去盛的话,我想吃哪里的,我就盛哪里的。” 卫明珠说的也有道理。 可是。 范云笑着对卫明珠道:“你说的有道理…… 可是。 话又说回来,煮饭的话,它总是有一些锅巴的嘛,这些锅巴其实爱吃的人呢,还是感觉到味道很好的,嚼起来脆脆的香香的,如果他是不喜欢吃的人,嚼着就会感觉到有点粘牙,确实,米饭锅巴它是有一点粘牙的,除非是你把它做成油炸,锅巴放在油里面把它炸酥了,就好像是炸爆米花那样滚上一道油,那么它就会变得又脆又香,绝对不会再粘牙了。 我跟你说,我就挺喜欢吃淋汁锅巴那道菜的。” 范云这家伙,一开始的时候说话还可以,后面说着说着就和卫明珠唱起了反调。 他说话,绝对不会有什么关于艺术方面的问题的。 艺术于他而言,是根本不存在的。 按理说,像他这样的人是很难讨得女孩子欢心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唐若却那么喜欢他。 大概是因为范云出了这一点小小的问题之外,更多时候他更善于做一个聆听者,而通常情况下许多人又喜欢说,而不是特别乐意听。也可以说很多人都在和别人谈话的时候,都把别人当成倾诉的对象,而这样的对象往往更是意味着承载垃圾的垃圾桶。 垃圾桶。 谁愿意当啊? 如果说有一个人喜欢听你滔滔不绝的进行演讲,将你心里那些自己感觉良好似乎是满腹锦绣的文采,而实质确是垃圾向其倾吐的时候,那么证明这个人一定是对你十分喜欢的。 真正的喜欢。 范云将筷子伸进锅里夹了一些雪白的新鲜青蒜头。 “吧嗒”一下,扔进嘴里。 妙。 其实植物类的食物素材,和动物类的完全不同,像植物类的食物素材,一般情况下如果它是生吃的话,口感其实是更好的,因为那样更富有田园和自然的清新味道,而不必像肉类那样,必须要煮熟炖烂才行。 动物类的食品,如果说不彻底的煮熟的话,很有可能里面就会有一些有毒的或者是有害的东西没有被杀死,吃到人的身体里面很容易会产生一些不可预知的问题。 而。 植物类的绝对不会。 从来没有听说有哪一种可以实用的植物里面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未知病毒。 范云喜欢吃生的。 这个很正常,年轻人牙口好,都喜欢嚼的感觉,不管是生黄瓜,生西红柿还是生菜,将它们送入口中嚼的嘎嘣嘎嘣脆的时候,那种感觉确实是能够让人身心愉快,十分愉悦的。 也就是。 所谓的很爽。 其实真正喜欢吃生东西的代表最典型的还是属东北人。 据说,生吃蔬菜的好处显而易见的。 一,起码不会因为油炸水煮等高温,破坏蔬菜中富含的维生素等营养成份。 二,据有些专家教授们论断出来的医学研究和实践证明,生吃蔬菜,能够最大限度地留住营养,有防癌抗癌和预防多种疾病的神奇作用。 大概是蔬菜中大都含有一种免疫物质———干扰素诱生剂,它作用于人体细胞的干扰素基因,可产生干扰素,成为人体细胞的健康“卫士”,具有抑制人体细胞癌变和抗病毒感染的作用。 而这种“干扰素诱生剂”不能耐高温,只有生食蔬菜才能发挥其作用。 所以,电视讲座里面那些穿着白大褂的教授们就说了,凡是能生吃的蔬菜,最好生吃;不能生吃的蔬菜,也不要炒得太熟,尽量减少营养的损失。 也不知道他们说的是真是假,反正范云不知道范云并不关心那些什么营养啊,价值啊之类的东西,他所关心的只是口感,口感最重要。 范云的两排牙齿如同经常看到的科幻电影里面,外星人来袭地球时,两扇攻城拔寨的超级大型磨盘一样,将那一截青蒜头在自己的牙齿中间磨得粉碎。 十足就是一个怪兽。 其实。 什么事情都是相对而言的,对于这些食材以及那些比人类弱小的动物们来说,它们的眼中人类可不就是一个怪兽嘛,一个随时可以将它们碾杀,或者生吞活剥掉的怪兽。 可惜的是。 动物世界的生存法则就是优胜劣汰,强者为王。 这个没办法。 最主要的原因是动物不能够像植物那样,纯粹只是依靠阳光,水分和空气就能够进行光合作用,产生自己生长所必须要的营养成分,动物不行,动物必须要靠侵略或者侵食其它的东西方能满足和失去自己生长发育所需要的营养,就因为这一个重要的不同,所以说每一个动物其实都是具有攻击性和侵略性的。 只不过有的动物攻击的是植物,而有的动物攻击的是动物,有些动物攻击的是比自己弱小的,有些动物不断攻击比自己弱小的,还可以攻击比自己强大的,譬如狼群。 狼这个鬼东西。 狠起来连它自己都怕。 据说在遥远的北方,山东省的某些地方管狼叫毛猴子。 那里的老人,常常用毛猴子来吓唬一些晚上的时候不愿意睡觉的小孩:“……快点睡觉啊,你如果说不快点睡觉的话,我告诉你晚上的时候毛猴子就会来了,毛猴子吃红肉,拉白屎,两只眼睛跟鬼火一样绿绿的,很吓人的…… 快睡觉,快睡觉了……” 可以说。 毛猴子这三个字,很有可能在相当的一段年月中,成为了许多小孩晚上睡觉的时候做噩梦的一个来源。 其实。 除了一些上了岁数的老人之外,绝大多数的小孩子是没有见过这种东西的。 动物园里面倒是有。 动物园里面有狼,但是那个狼,似乎并不是传说中凶狠毒辣喜欢吃人的毛猴子。 因为。 动物园里的狼因为长期被关在笼子里面,一身的毛皮都已经失去了光泽,如同一片冰天雪地之中吃着两只脚丫子浑身瑟瑟发抖的叫花子身上披挂的破苫一样,看上去让人觉得十分可怜。 值得同情。 值得悲哀。 范云和卫明珠一边吃饭一边聊天,无非就是聊一些上班之时发生的事情,他们也没有什么事,想到哪里就聊到哪里,随口乱说,毫无顾忌和拘束 本身离下班还有半个小时呢,范云就来了,此时坐在这个小店之中,吃着滚烫的火锅,吃着吃着范云不由自主的觉得额头见汗,浑身热了起来,于是他就解开了衣服的扣子,敞开了怀。 无所谓。 这种地方,是不必拘泥于什么个人形象的,这里不是五星级的豪华大酒店,不必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要正正规规的,穿上一身礼服甚至还要脖子处打上一个领结方能配得上就餐的环境。 不必要。 卫明珠也将脖子里面围着的一条桃红色的小丝巾解了下来,解下来之后就搭在自己的腿上,她的动作吸引着范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看了过去。 请注意。 不该问的不问。 不该说的不说。 不该看的不看。 卫明珠感觉到范云在看她,于是就抬起头来将目光朝范云迎了上去,同时对着他嘻嘻一笑。 这一下将范云打了个措手不及,范云突然意识到自己有了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 其实。 他本身什么也没有看到,可是因为卫明珠的眼光中似乎有一些东西,这就导致范云觉得卫明珠可能误会了自己看到了什么,或者说是有心去看一些什么的意思。 嗨。 这大冬天的全身的衣服都捂得严严实实的,能看到什么呢? 又不是夏天。 说句实话,如果是夏天的话,范云和这样一个女孩子如此近距离的坐着,确实是能够看到一些能够让他怦然心动,浑身血液沸腾的东西的。 一些。 能够瞬间让他呼吸不畅,头晕目眩的东西。 范云从板凳上面直了直腰,瞬间将脊梁挺得笔直。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嗞……” 同时两只拳头紧紧的握了握,仿佛顺着任督二脉,将全身的功力都聚集在了两只拳头上。 然后。 范云又让那股功力甚至自己的两只拳头往自己的两个肩头上面传送过去,同时他耸了耸肩,扭了扭脖子。 舒服。 一松一弛,一紧一疏之间。 这种舒服的感觉,非当事人不能切身领悟。 第307章 小男人的魅力 范云抿了抿嘴。 对于他这样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来说,和任何一个女孩子单独坐在一起,不论是吃饭还是聊天,都是一种独特的人生体验。 这种体验。 或多或少都能让范云感觉和体悟到那种和自己年龄相仿,才貌相当的年轻女性身上所散发出来的独特魅力和特有的芳香。 这样。 就让他在做某些动作的时候变得不太那么的自然,10根手指头仿佛也不像是一个人独处的时候那么灵活。 问哪个男人? 能够做到自己和一个并不太讨厌的女孩子单独相处的时候,心静如止水,似波澜不惊呢? 恐怕。 一个也没有。 即便是有,恐怕更多时候也是或多或少都在用某些阅历来掩饰自己心中的雀跃与悸动。 看上去稳住了老狗。 实则乱的一匹。 每一个女孩子和每一个女孩子还是不同呀,有的女孩子你可以把她比喻成太阳,她在你的面前时你能够无时无刻都能感觉到她所辐射出来的那种光和热,那种明艳绝伦的感觉。 有的女孩子。 却又似月亮。 当你长长的凝望天空中的那轮圆圆的月亮时,你的心里或多或少都会掀起一阵阵的涟漪,这涟漪足已推动你的情感向着远方飘去,飘着飘着就就有可能飘入那一片皎洁的月光中。 不可自拔。 幸好。 范云的意志还够坚定,虽然说他的很多事情上也是属于那种唐彬口中的两面派,墙头草,哪里刮风哪里倒。 但是唯独对于感情。 他却矢志不渝。 无论他对别的女孩子有再多的好感,但是,那些好感,如果说和唐若比起来的话,简直就如同一朵雪花落在了一座巨大的雪山上,而,根本不可比拟。 唐若就是他的雪山。 他的朝圣之地。 唐若就是那座唱着唐古拉山神秘歌谣的大雪峰上,那朵最美丽最纯洁的雪莲花,盛开在他的心田里。 所以。 此时此地,即便是范云和卫明珠对坐着吃饭,两个人单独相处,范云也丝毫没有在言语或者眼神中对为卫明珠出一丝一毫的挑逗的意思。 范云的嘴角挂着淡淡的笑。 这份笑。 落在卫明珠的眼中,仿佛又为范云平添了几份小男人的魅力。 卫明珠忽然觉得,坐在自己对面这一个年轻的小伙子,看上去虽然不是那么的十全十美,但是他的一举一行,他的为人处事似乎又是那么的无可挑剔。 是的。 范云随和。 性格好,很好相处。 他就好像一株无公害蔬菜一样,长得绿莹莹的,无论是谁看到了,都觉得十分的可喜。 他的年龄和卫明珠也是那么的相近,卫明珠觉得如果说自己能够和范云拍拖谈恋爱,以后嫁给范云的话,其实也是一个挺不错的选择。 特别是在这种小城里,夫妻二人都是双职工,都有正式工作,两个拿工资吃公家饭的人养活起一个小家庭来,那么一定可以把小家庭建设的和和睦睦幸幸福福。 想到这里。 卫明珠不由得多看了范云两眼。 她觉得此时此地坐在自己旁边的这个小男人还是挺有魅力的,爽朗大方,不小气。 说话也温柔可喜。 这样的小男人,如果说两个人结婚过日子的话,应该也是一个十分不错的丈夫人选。 子明珠不停地扒拉着心中的小算盘珠子。 “噼里啪啦”。 范云并不知道卫明珠的心理活动,他只是感觉到卫明珠看上自己的眼神,似乎里面起了一种雾一样的东西,那种雾里面,隐隐地似乎含着远山清翠的烟雨。 那种烟雨。 朦胧。 含蓄。 假如春天里笼罩着洁白梨花亭亭摇曳的那种烟雨。 范云忽然觉得自己很有必要找一个话题,将他心中的那种小慌张掩饰过去。 于是。 他就问卫明珠道:“这两天上班感觉怎么样啊?你有没有感觉到天气越来越冷了? 现在在外面上班,有点不大舒服了,我告诉你啊明珠,反正不管怎么说,个人的身体还是最重要的,所以说在上班的时候一定要多长一个心眼…… 凡事灵活一点就好,这些其实不用我说啊,你比我做的更好……” 范云其实并不知道自己的潜台词的意思,是卫明珠比他更会偷懒。 卫明珠其实是知道范云话里面的意思的,但是无所谓啊,她和范云的关系已经十分的亲近了,当然,这些都是在工作的打磨中锻炼出来的友谊,虽然说,职场上面同事之间的友谊并不是那么的坚定,但是对于他们两个人来说,他们两个人并不存在什么竞争和利益上面的对立关系,所以说平常的时候相处得十分融洽愉快。 他们和公司里面上班的那些人不同。 那些人因为牵扯到提升加薪等等各方面的问题,所以说从早到晚都上演着职斗剧。 范云他们这个工作不存在那种现象。 卫明珠知道范云的意思,于是反过来筷子敲了敲桌子,笑道:“当然了…… 现在这个天气这么冷,谁会傻呀? 有些时候啊,我跟你说,我就看到那些挑着担子卖菜的那些小贩我都没管他们了,因为我感觉他们很可怜…… 我跟你说,我经常看到有一些岁数挺大的,那些老农民手上啊,都是裂的那些风口子,因为他们卖菜嘛,青菜都是水,所以说他们那个手啊一天到晚的就是干了,有事死了又干,他们又舍不得花钱买那种很效果很好的那种护肤品,所以说搞得那个手一天到晚都是长满了风口子,有些还会渗出血的,看着很造孽的……” 这点。 范云肯定知道了。 其实也不用说别人就说他的父母吧,他们父母一年从头到尾几乎都在地里干活,每到冬天的时候还不是一样都长满了风口子? 特别是范云爸。 范云爸的那双手,每到冬天的时候,那些开裂的手指上面必然是裹满了胶布的。 从前的时候没有创可,范云爸都是用那种伤湿止痛膏,首先他都是拿剪刀将伤势止痛膏剪成成与创可贴的宽度差不多的长条,然后再细心地裹在那些口子上。 别说。 土办法还是有土效果的。 范云看了看卫明珠:“嗯! 那就好,反正你心里面有数就可以了。” 卫明珠“嗯”了一声:“其实咱们上班也没什么的,我早就已经习惯了。 一开始的时候吧,感觉到上班有些闷,挺无聊的,但是现在干久了感觉都习惯了,也还可以的,每天上班的时候走一走啊,看一看啊,大街上面人来人往的,你别说,时间过得还是挺快的,特别是中午吃完了饭之后…… 我跟你说范云,不知道什么原因,我总感觉到上午那比半比下午的那一半过的要慢,因为每天我就感觉到到了中午吃完饭之后,下午那几个小时过得特别快,一眨眼就下班了。” “那是。” 范云笑了:“当然了,上午本来时间就长好不好? 你看我们现在吃饭,吃完了饭,然后中午可以再休息一会儿,然后上班到街上面转几圈,基本上就可差不多下班了,而且说到了下班的时候又是正好是客流的高峰期,人车都特别多,一忙起来你眼睛都不够看的,根本就感觉不到时间的问题了,所以说就感觉下午下时间过得特别快。” 卫明珠倒了一杯茶,又给范云倒了一杯。 她没有搭话。 而是示意范云喝茶。 这个茶其实都是那种很粗糙很廉价的大茶叶子泡的,甚至有些时候还是一些茶末子,但是不管怎么说,比起喝白开水还是要好一点,因为饭店里面的白开水说实话喝到嘴巴里面总是有那么一股怪怪的油腻腻的味道,不知道是因为烧水的壶不干净还是怎么回事,如果说不放点茶叶压一下那种油腻的味道,简直就喝不下去。 范云觉得很多饭店都有这种现象。 范云连着喝了两口茶。 卫明珠想起了一件事,问范云道:“哎,范云,你有没有发现,最近老魏一般都不喊我们去他家里吃饭了,他现在是什么情况?” 卫明珠的话,让范云很是想了一下。 是的。 似乎他们很久没有到老魏班长家里面去聚餐,去吃饭了,最近一段时间老魏好像也没有在集合他们这个班里面的队员们,一起聚一聚。 不知道为了什么。 范云当然不知道其中的原因,他觉得,大概是因为老魏没有什么理由吧。 如果说想聚一聚的话,总要有一点理由呀。 比如说哪一个人过生日啦。 又或者家里有什么喜事了之类的。 范云抄起筷子到锅里面夹了一点碎菜送入口中。 他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极其灵活着拨弄着筷子,将菜送入口中之后,并没有急着将筷子从嘴巴里面抽出来,而是将两根筷子含在舌头中间,细细地抿了一下。 然后。 他又将筷子立在饭碗中间,左右捻着,筷子在碗中不停的转来转去,发出叮叮当当清脆的声音,看上去,范云的动作就好像是古典小说里面那个可以用铜钱盖煮油葫芦的嘴眼儿往里面倒油的卖油翁一样娴熟。 这可不是什么好习惯。 如果说是放的那种非常正式的场合的话,是有一些小小的失礼的。 不过。 卫明珠似乎并不在意。 她将手中的筷子“啪”的一下放在了桌子上,然后挺直腰杆往后面伸了一个心满意足的懒腰,对范云道:“……唔,吃饱了,还别说,外面的饭菜就是比家里面的好吃。” 范云心想:不是说外面的饭菜就比家里的好吃,而是因为这家店的饭菜比较好吃。 不过。 他想归想,话却没有说出口,如果说他把这个话说出来的话,就等于跟卫明珠抬杠。 范云才不会说呢,范云是个厚道人,都不喜欢跟别人争长论短争的脸红脖子粗的,特别是因为一些根本就无关轻重的鸡毛蒜皮的小事,你争我吵,实在是太没有意思了。 有那功夫。 还不如抬头看天,看着天上面的云彩发发呆,或者低头看地,看看地下的蚂蚁在打架。 范云也放下了筷子:“吃饱了没有啊?” “吃饱了。” “吃饱了咱们就散了呗?然后找地方休息一下,下午继续上班。” “嗯,好吧。” 于是,范云起身结账。 当然是他买单了。 一男一女两个人出来吃饭,如果说这一对男女不是夫妻关系的话,那么十有八九都是男人买的,这个无可厚非,一个男人不可能出来吃饭的时候,让另外一个女孩子来付账吧,那样的话实在是显得自己太小气了。 吃饭花不了几个钱的。 钱。 也不是从吃饭上省出来的,钱都是赚出来的。 节源固然重要,但是开流比节源要重要的多得多。 范云买单的时候,这家店的老板看在大家都比较熟了的份上,替范云抹去了零头,只收了他整数,范云咧着嘴对老板道了谢:“好的,谢谢,谢谢……” 这家店的老板挺会做生意的,该让的时候就让让一点小利可以为自己换回更多的利益,何乐而不为呢? 你好,我好大家好,正如洗发水好迪做的那个广告一样,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范云和卫明珠一前一后,相跟着出了饭店。 范云指了指远处,对卫明珠撒了个小谎:“我去那边转一转,看看有没有什么东西要买的,你去吧,你找地方去休息去吧,就这样啊。” 卫明珠顺着他手指指向的方向看了过去。 那里是步行街。 都是一排密密麻麻的麻雀笼一样的小铺子,也就是俗话说的格子铺。 她也不知道范云究竟是想过去买点什么东西,但是既然范云这样说了,那么自己也没有必要跟着他,于是卫明珠就点点头道:“那行…… 那你去吧,我走了啊,我去老广场那边去,去超市看一下,家里面没有洗衣粉了,我去买包洗衣粉,在顺便买点其它的东西。” 那行吧。 于是,范云就转身朝步行街走去。 他倒也没有完全说谎,因为刚吃完饭嘛,范云觉得自己今天中午吃的有点饱,所以说就想走一走,消化消化。 当然了,他倒不一定非要买什么东西,他也就是随口那么一说。 理由嘛。 无论做什么事情总要找一点理由的。 第308章 生命的意义 范云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目标。 此时。 他的双腿就是一阵自由的风,充满着无限的狂野和不羁,随性所为,随心而走。 想走到哪就走到哪。 范云走进一个卖那种小玩意儿的店里,那个店里无非都是一些什么指甲钳,小镜子,小刀,等等小玩意。 他看中了一把小折叠刀。 半指宽。 三指长。 范云一眼就喜欢上了这把浑身散发着神秘的银色金属光泽的小刀。 或许。 男人们的潜意识里,对于这些刀枪之类的东西,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喜爱吧。 范云伸手摸起一把小刀,打开看了看。 不错。 做工精良。 用材考究。 特别是尖尖的刀尖和宽宽的刀背,具有极其美妙的流线型,刀身和刀把浑然一体。 关键是。 价格特别的亲民,就是这样一看上去无比锋利的小刀,才卖两块钱。 两块钱,谁都值得拥有,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范云当然值得拥有。 他直接就掏出了两块钱给了那个老板,将这把小刀买下,然后挂在自己的钥匙链上。 范云有自己的小算盘。 他觉得这把小刀不光是具有刀的功能,其实,挂在他的钥匙链上作用很多。 比如说削水果。 比如说切一些用牙齿咬不动的东西。 比如说可以用它的刀尖做一些平常的时候想不到用不到的动作或者事情。 确实有用。 当范云掏出自己钥匙链的时候,他霍然发现,自己的钥匙链已经由当初的一把钥匙变成了三四把钥匙,另外,还有什么指甲钳、挖耳勺,如今又增加了一个新成员——这把金属小刀。 看着看着,范云不由得哑然失笑。 有些时候,有些事情和东西真的是拿起容易放下难呀。 就说他的钥匙扣上挂着的这些东西吧,没有的时候倒无所谓,现在有了,如果说让范云必须扔掉一样的话,他又感觉到哪一样东西似乎都有用,都舍不得扔。 如果说让佛家说的话,这些都是负担。 范云抿了抿嘴唇,用这个动作表示自己心中很满意。 他确实满意。 一个人如果说吃饱了肚皮,还有闲情逸致在街上面来来回回溜达上面几圈,良好的消化又让其感到舒适的话,那么,他无论看什么事情都会多带上三分宽容,都会感觉到满意的。 而且。 他还买到了一样自己挺喜欢的东西。 价钱可以忽略不计。 范云买东西的时候,基本上是不怎么和别人讲价的,很奇怪,他对所有卖货的那些商人们都很宽容,范云其实是一个十分棒的顾客。 因为。 范云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哎呀,我感觉这些东西挺不错的,如果说让我自己做的话,我肯定做不出来,它就值这个价好不好?可以可以——买了。 他的理论是。 所有他自己无法生产和加工出来的东西,进入市场时所标注的价格大概都是合理的,都是不必讲价的。 因为那些东西他自己做不出来,他感觉的,如果说要是他亲手加工的话,那么其背后所付出的劳动力和成本必将远远超过这件商品本身的价值。 这就是。 范云无论买什么东西,都不喜欢讲价的原因。 他的这个特点,如果说落在那些做生意的眼中,其实是认为他这个人很不错的,会认为他是一个十分大气的小伙子,不斤斤计较,那么他的行为也就直接导致了,无论他走到哪里购物的时候,都是属于售货员眼中颇受欢迎的那一类顾客。 也包括。 正在收他的钱的这个小店的年轻妹子。 那个小妹的眼光在灯光的掩映下,散发着一种梦幻般的光波,看上去她倒不像是卖货的店主,倒更像一个与范云多年不见的老友。 可惜的是。 范云没有注意这些,范云买了东西直接就走出了店,慢慢吞吞的往前溜达着,他一边低着头一边向前走。 他有低头走路的习惯。 这个习惯。 按理说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是不好的,男子汉大丈夫,按理说走路的时候应该抬头挺胸,昂首阔步,而不是垂头丧气地看着地面,如同打败了的小卒子,刚刚从战场上逃亡下来一样,似乎地面上随时都从哪里可以蹦出一两只赖以充饥的窝窝头那般,不停的用眼光搜索的地面,看看能否找到一些自己心仪需求的东西。 包括。 金子。 银子。 也包括所有可以变卖或者值钱的东西。 范云的这个习惯是什么时候养成的呢? 应该不是他捡到那条金项链的时候。 大概应该是他很小的时候就养成了吧。 此时上班尚早,范云步行着一直往前走,走到前面一个小公园的水泥板凳上坐了下来。 他决定。 在这稍微休息一下。 这里避风。 有太阳晒。 当范云走到水泥板凳边坐下来后,他发现就在他面前不远的一蓬衰草里面,有一只黑色的屎壳郎正在推着一个粪球不停地往远处。 那只球足足有那只小东西的三四倍大,按照比例比的话,简直就像是一座大山一样,挡在那只小东西的面前。 不过。 那只小东西似乎十分有一种愚公移山的精神,不抛弃不放弃,一直不停地拼尽全力,推着那只粪球向远处草丛里面走。 说推。 其实是谬赞它了。 因为范云惊奇的发现,人们常说的屎壳郎推粪球,其实更多情况下根本就不是推。 起码他面前的这一只现在不是这样子,范云发现那只屎壳郎正将所有的爪子都紧紧的抓在跟它的体积相比可以颇称硕大无比的粪球上。 抓住之后。 那个小东西不停震动着自己的翅膀,拼命地往后拉。 看上去。 那副悲催的动作,倒更像是一个人摊上了一块巨型的大石头,正在竭尽全力的想将自己从石头的侧面,攀到石头顶上去。 就在那个小东西的翅膀不停的震动,并发出了一种二次元的震动波,同时产生了一点点嗡嗡声的时候,那只球终于滚了起来,而且还滚得比较快,瞬间就移出了,大概有那么几公分的距离。 不容易。 可就在这时,一件更加悲催的事情发生了。 旁边的小树林里走过来了,一对青年男女,两个人肩并肩,手挽手说说笑笑着,从范云面前经过,望步行街那边走了过去。 可巧的是当他们路过那只屎壳郎的时候,那只男孩子的安踏牌运动鞋,不偏不倚正好踩在了那只倒霉的屎壳郎的身上。 那只屎壳郎瞬间就被踩扁了。 被踩扁的。 也包括害它搭上了性命的糞球。 这只屎壳郎。 出门的时候一定是没有看黄历,按理说今天它应该老老实实的待在屋里,不应该出来的,对于它来说今天的黄历应该是不宜出门,诸事不吉。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它今天偏偏出了门,又偏偏滚到了这里,偏偏遇上了那一个穿着安踏鞋的小伙子。 那个小伙子正是他命中注定的魔星。 会不会是因为它在家里的时候和老婆吵架再也待不下去了,再也忍受不住它老婆的啰嗦了呢? 所以说它才气冲冲的走出门来,当走出门来之后,它又因为抵挡不住某些东西的诱惑,从而做出了让它和它的老婆悔恨终生的一件事情。 范云的鼻孔里面哼了一声。 他倒不是同情那一只小东西。 他没有菩萨心肠,他也不是修行之人。 再说了,世间万物都有自己的命运。 命运有些时候就是一只无形的大手,有些时候或者又是另外一只有形的大脚,虽然说有些时候你可能感觉不到,但是往往当你感觉得到的时候,一切却又晚了。 恰如那个小东西一样。 如果它知道自己今天注定都有一劫的话,那么,说什么它也不会出门了,就算是它老婆把它骂上一个狗血淋头,相信它也绝不会轻易出来。 觉得范云为自己看到的这一幕有点稍稍的遗憾,同时为那只屎壳郎感觉到有点悲哀的时候。 突然。 奇迹发生了。 原本已经被踩扁了的屎壳郎,此时突然从地面上面艰难地振了振翅膀,同时,浑身就好像是被子弹击中的士兵一样,浑身颤抖,痉挛者在地上不停地抖了很多次之后,慢慢的身体如同驴拉磨一样,在地上划了两个圈。 只见它。 头拱在地上,似乎已用尽了洪荒之力拼命的挣扎着,所有的爪子都伸向地面,正竭立撑起自己的身体。 起来。 倒下。 挣扎。 蹒跚。 范云感觉到十分的震惊。 他的眼睛一眨也不眨,一直死死地盯着那只小东西。 只见那只小东西在地上拼命的挣扎了,大概有那么一两分钟之后,终于,所有的爪子一起用力,将已经被踩扁的身体完完全全又撑离了地面,同时已经被踩掉了一片内翅的翅膀发出一阵破扇子般的抖动之声,随着它身体不停地剧烈颤抖,它,终于又从地上艰难地爬了起来。 呀! 范云突然感觉,有时候生命真的是一个奇迹。 就在他已经放弃了这只小东西的时候,可是那一只小东西却全部因为自己坚强的求生意志和自己的不放弃而努力挣扎着,终于又站了起来。 不光是站了起来。 它甚至还抖动着翅膀,围着那一只粪球划了一个圈,也不知道它是想留下一些气味用来宣誓,昭告它的同伴们,这只粪球属于它所有,它此时虽然已经带不回去力不从心了,但是日后不久它还是会回来的。 做完这些动作之后。 那只屎壳郎才缓缓地往草丛里面爬了过去,爬着爬着,双翅一阵振动,突然,它居然如同一架美国最新发明的黑鹰43直升战斗机那样,奇迹般的从地上飞了起来,并且一路爬升,越飞越高,向远处的枝头飞了过去。 范云赶紧抬起头来,眯着眼睛。 只见那一团黑色的小小身影,越飞越高,越飞越远,渐渐地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佩服。 这个小东西十分懂得生命的意义。 生命的意义是挣扎,是抗拒,也是生存。 生存第一。 范云眯着眼,将目光锁定在远处的树梢上。 树梢上。 有北风在枝叶间不停地呼啸穿过,试图将那些垂垂老矣的黄叶吹离枝头,也顺便将一些意志不甚坚定的绿叶,也一片片带走。 是的。 一阵风吹过,树上就会落下一些枯黄的叶子。 这些黄叶已经过了一季,如今落叶归根,终于纷纷而落,落向了树下,落下了泥土里,落下了它们永恒的归宿。 它们的生命循环。 比较神奇。 相信用不了太长的时间,它们就会以另外一种方式再次出现在枝头。 重新绿成一片,重新焕发着无限生机,而那时,春天必定重新到来,大地一片欣欣向荣,到处繁花似锦,生机无限。 范云伸出两根手指头,捏了捏眉心。 舒服。 如果说唐若此时坐在他身边帮他捏,那么就会更加舒服了。 好多次,当范云感觉得眉头发紧,有点难受的时候,倘若就会温柔的坐在他的身边,伸出十只滑滑嫩嫩的小手,从他的太阳穴那边一路按摩,一路捏着,帮他做一个脸部的按摩。 捏着捏着就会从两边一直捏着他的眉心处,捏到眉心处之后,倘若还会手指用力紧紧的捏一捏,如果说范云有一点点不舒服的话,那么他的眉心里面就会被唐若捏出一点点的红来,红的越厉害证明他心里面有火,或者说他的不适程度更严重,反之,则越轻。 他喜欢唐若捏他。 他当然喜欢。 有哪一个恋爱中的男孩子不喜欢自己的身上人偎在自己的身边,用他那春风十里的手指,不停的抚摸自己的脸颊,而自己就仿佛是春风中的一节芦苇瓣,瞬间打开了自己,向外面的世界亮出浑身的青绿与苍茫。 这个世界上。 没有什么比情人的手指更能抚慰一个人的心灵。 是的。 范云也是一样。 范云也会站在唐若的背后,伸出手来帮唐若捏捏肩膀,捶捶后背,两个人的感情,通常就会因为这些亲密的小动作而更加的亲密无间。 那些。 时不时的会心一笑就是最好的证明。 范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说起来。 他虽然和唐若只是短短的几天没见面,但是他却感觉到自己仿佛有半个世纪没有见她了。 他决定,无论如何明天都要去见一见唐若。 一想到这里,他的心里就好像是打翻了一只小火炉,腾腾的往外冒着火,这火,就他浑身的每一个毛孔都烧热了。 第309章 去余丽拿家 至于今天嘛。 今天就算了吧,今天已经跟余丽拿说好了,下了班之后帮她搬东西,然后还要找希刚去小聚一下的,今天范云的事情已经安排的满满的了。 满得让他自己在下午上班的时候,一个劲的琢磨这些事情。 要捋一捋。 捋出一个先后顺序和层次出来。 那还用说吗? 下班后的事情自然是先帮余丽拿拿东西先啊。 于是。 范云如同大多数上班族一样,并不是那么十分尽心尽力。 混完了半个下午的时光之后,终于挨到了下班的时刻。 到了这个时候,他才感觉到自己真正的放松了起来,因为已经下班了,谁也不会管他了,他也不必再拘束自己,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了。 剩下来的时间完全进入了个人时间,一切都可以由他自由支配。 所以。 范云就走到了余丽拿的报刊亭处。 余丽拿老远就看见了他。 她指着放在报刊亭旁边的一只鼓鼓囊囊足足有半人高的大袋子对范云道:“就是那个……我等一下想麻烦你帮我把那个东西拿到我家里面去……” 范云瞟了一下那袋子东西:“里面装的什么东西啊?那么大一袋子。” 余丽拿用那对很多男人看到了都会掉了魂儿的红嘴唇和那一排小白牙咬了咬手指头,笑眯眯地对范云道:“……这不是冬天来了吗?我感觉到家里面的那个被子有点薄了,所以说我就拿到弹棉花那里,让那个师傅帮我弹了一下,然后又加了一两斤棉花进去,不弹的话那个被子没法睡了,硬邦邦的,我等一下还要去买点菜啊,嗯,我一个人拿不了这么多东西啊,所以让你过来帮忙,帮我送到我家里面去…… 你现在下班了吧?” 范云点点头:“我还当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呢,我以为是扛什么煤气罐呀,干什么力气活呢,不就是拿个被子嘛,小意思。” 余丽拿用她那对水汪汪的大眼睛,在范云的脸上扫了扫:“其实也不是特别重吧,十斤,但是关键是它占地方不好拿呀,因为我等一下我要去买菜,然后我还要拿点东西,你看看我的报刊亭里面还有点东西要带回去,我一个人拿不了嘛。 然后…… 我就懒得跑第2趟了。 而且说这床被子我今天晚上要拿回去啊,天都冬天了,晚上睡觉的时候有点冷了,今天晚上一定要拿回去,拿回去盖的呀。” 有道理。 范云笑道:“那行……那我等一下再过来吧,你现在应该还没回去吧? 还这么早呢,我先去老广场那边去转一转,等一下再过来?” 余丽拿摆摆手:“别,你在这里帮我看一下摊子吧,我去菜市场去买点菜,然后……我买完了菜就回去,今天下午就这样吧,早收一会摊也没关系……” 范云点点头:“那行,那你去吧,去买去吧。” 于是。 余丽拿就去了菜市场。 她去得快,回来得也快。 不一会儿范云就看见余丽拿手里面拎着几袋菜,从菜市场里面走了过来。 仔细看看。 别说,还挺丰盛的,有一条鱼,半边鸡,一些香菇,然后还有一些青菜啊什么的。 对了,还有一厢水豆腐。 余丽拿走回来后,将手中的菜递给范云:“来来来,你帮我拿着,我现在收摊啊,我把这些东西全部收进去,然后就回去,算了算了,不卖了。” 范云连忙把菜接过来。 余丽拿收摊,他也帮不上什么忙,因为报刊亭的东西实在是太琐碎了,有很多小东西只有余丽拿自己才知道在收摊的时候应该按照什么顺序把它们放在哪里归置好,以便第二天的时候能够有条不紊的再拿出来。 余丽拿从那些小东西收起,比如说什么指甲剪呀,雨伞啊,矿泉水呀之类的一样一样的,全部收到报刊亭里,最后才开始收报纸杂志那些,光是收这些东西她都用去了差不多二十多分钟。 这还得是说她手脚麻利。 如果说让范云来鼓捣的话,估计再多加上他两个二十分钟,他可能也搞不清楚。 别看他在帮余丽拿手摊子卖货的时候,一样一样的搞得挺明白的,那是因为,余丽拿早就已经摆好了。 有些事情。 不亲手做过的话,根本不知道实际情况是什么样的。 等余丽拿终于搞清楚了事情,然后用一把大挂锁“咔嚓”一声将报刊亭的门锁住之后,范云拎起了地上的那袋棉胎。 别说。 还真是有一点点分量的。 余丽拿左手伸向范云,从范云的手中接过菜,她的右手也没有闲着,她的右手拿着一把刚买的新扫把,然后,她对范云道:“走吧,走吧,就这样了。” 那就走吧。 两个人相跟着,顺着马路边往余丽拿家里走。 她家并不远。 就在前面的一个小区里。 这个小区又没有保安,二没有门卫,完全就是一个开放式的老式住宅小区,因为看那个楼房就知道了,这个小区的楼房外面是贴的那种很小很小的小瓷砖,而不是像现在新盖的楼房那样都是贴的那种大城市里面贴厕所用的那种白条瓷砖。 这还是范云第一次到余丽拿家里来。 进入小区的院子之后。 范云感觉到她们家的这个小区实在是特别安静,因为,偌大的一个小区,院子里并没有什么人,除了一些已经掉了叶子的花草树木之外,小区的院子里静悄悄的,一个人都没有。 倒是靠墙边的那几个棚子里放着许多单车呀,摩托车呀之类的东西,另外一边还有一辆吉普车。 范云就跟在余丽拿的旁边东看看西瞅瞅,一边看,一边道:“你们家住这里啊? 你别说你们家住的这个地方还真的挺好的,离街上又近,你看……到老广场走不了三步路就到了,真的是很方便的,对了,你家住几楼呀?” 余丽拿抿嘴笑笑:“还行吧…… 我家住四楼,小心啊,地上有一滩水,小心,不要踩到水里面去了。” 知道。 范云虽然说手里拎着个大袋子,但是眼睛尖着呢,地上有一点什么风吹草动他都能看得到,不用余丽拿提醒,他也发现了地上的那一滩水。 范云一个箭步,轻轻巧巧的就越过了水滩。 上楼。 开门。 进了余丽拿家,范云才发现,余丽拿家看上去似乎有一些旧的门里,别有一番天地。 装修的不错。 吊了,就连小餐厅墙壁上也贴上了瓷砖。 正对着门口的玄关里面是一套灰色的组合沙发,沙发前摆的一张银色茶几。 沙发对面的电视柜上,是一台20英寸的电视机,此时正用粉红色的布罩子罩着。 范云打量着餐桌上,只见餐桌上放着一只大大的玻璃瓶,里面插着三五朵粉红色范云叫不上名字来的花儿。 余丽拿指指沙发:“范云,那个棉胎就放在沙发旁边就可以了,谢谢啊,谢谢你帮忙……” 范云笑了一下:“没什么,没关系的,应该的。” 余丽拿此时走进厨房装手中的菜放好,并顺便洗了洗手。 她从厨房里面走出来之后,转了转眼珠子似乎想起了什么,于是又对范云道:“那个棉的还是不要放在那里了,放心,你帮下忙,帮我拿到那个客房里面去吧,好不好? 我等下我就直接把它套起来,晚上的时候好盖。” 没问题。 于是,范云又依照余丽拿的吩咐,将棉胎提到了她家的客房里。 客房很窄。 放了一张床和两个床头柜,几乎就没有什么闪转腾挪的余地了。 这时,余丽拿从范云的身后也跟了进来。 狭小的空间里面,站了两个人,离得又那么近,忽然,范云似乎感觉到了一种特别的气息。 这种气息似乎就和床上放着的粉红色被套一样,也是粉红色的,似乎那种粉红色里从里到外都透露的一种让人头晕目眩的味道。 范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因为。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里突然有了一种不安的感觉,这种不安倒不是出于安全方面的威胁,而是另外一种不安,是他和一个女性单独相处的时候,内心那种若有若无的小小异动。 他慌乱的看了一眼余丽拿。 余丽拿又往他面前走了一步。 这一步,逼得范云不得不继续再往后面退了一下,一直退到了床里面。 再退,后面可就是墙了,后退已经无路可走。 傍晚的阳光透过粉色的窗帘,淡淡的渗透到这间客房里,让这个房间里突然之间充满了一种极其暧昧的气息。 这种气息让范云的心不由自主地突然狂跳起来,他似乎意识到了一种什么东西。 是的。 因为,此时余丽拿又向前走了一步。 范云已经可以可以看得清她那双嘴汪汪的大眼睛上像蝴蝶的翅膀一样扑闪扑闪的睫毛,睫毛下,小巧的鼻子,玲珑的嘴巴,以及从她的头发,她的身体,她的眉眼里传来的那种若有若无的年轻女性独特的芬芳气息。 这种气息。 此时此地已经压迫得范云几乎快要发疯了。 他很想转身逃离这间房屋,可是他的两条腿却又如同灌了铅一样,似乎根本就挪不得半分。 这时。 余丽拿又向前一步。 她已经来到了范云的面前,她的脸和范云的脸相距已经不到十五公分了,只见她抬起头,如同山色潋滟的一双剪水眸子里,充满了一种若有若无的鼓励。 似乎是在呼唤范云:“抱我……抱紧我,吻我……” 这…… 范云呼吸急促起来,他感觉到自己快要发晕了。 他已经可以十分清晰的听到自己沉重的呼吸声。 他看了看余丽拿。 余丽拿正站在他的面前,抬头看着他,那只小小的嘴巴,此时正呈十五度角,向他仰着,似乎是在呼唤他:“来吧……亲我吧……” 范云的心里咚咚咚狂跳,如同擂鼓一样发出一阵阵的颤抖。 他的心里瞬间转过了365个念头。 怎么办? 亲她? 不,自己是有女朋友的人。 走? 那你也很想走呀,可是脚却不听他的使唤,似乎脚底下沾上了502胶水一样,根本就挪不动脚步。 这时。 余丽拿踮起脚跟,并向范云缓缓伸出了手,那两条香喷喷的细长手臂此时正如同两条青藤一样像范云的脖子缠了过来。 余丽拿搂着范云的脖子,半张着樱桃小嘴,双眼迷离,渐渐的将自己的一对唇向范云贴了过来。 天。 范云感觉到自己的小腹一阵发热,他的后背也如同一只被拉开的硬弓一样瞬间僵直起来。 这种感觉。 他从来没有过。 这种感觉是一种能够让人发疯的,带有深深的罪恶感的感觉。 这种罪恶感里,似乎又掺杂着三分的愉悦。 范云瞬间觉得自己的两只手不知道应该放在哪里了,放在背后吗? 放到背后的话,自己的重心似乎不稳,随时都有可能会被余丽拿扑倒在床上。 可是如果说要是挪到前面的话,那么就只有一种选择可以供他选择,他就只好搂住余丽拿的腰了。 范云太难了。 此时他的心中已经掀起了万丈波澜,心潮澎湃,如同海啸一般翻天覆地,风云变色起来。 这种感觉让他有了一种做贼心虚的念头。 因为他知道余丽拿是有老公的人,自己和她孤男寡女在这个房间里面算怎么回事啊?万一她的老公突然回来了,发现了,那该怎么办? 范云的脑子里就如同有一只高速旋转的陀螺一样,被他啪啪啪不停地抽着,闪过一个又一个的念头。 当然了,最主要的念头还是他很怕余丽拿的老公此时突然回来,那样的话,可就完蛋了。 不管怎么说,他还是一个没有结婚的年轻人,在他的意识深处,他不应该与余丽拿这样已经结了婚的妇女发生这样近距离,看上去十分暧昧亲密的接触。 确实够暧昧了。 因为由于余丽拿对范云的步步逼近,使得两个人的身体几乎已经吻合到了一起。 当然。 从而也直接证明了造物主的神奇。 神奇到可以利用一句非常俗的话来诠释:一个萝卜一个坑。 虽然这句话不是那么的好听,但是此时用在余丽拿和范云的身上,倒也是十分形象。 第310章 事情 范云觉得自己快爆炸了。 不行。 赶紧逃。 此处不宜久留。 是的,此处不宜久留,范云伸出双手。 推开了余丽拿。 必须要推开呀,而且还要推得果断,推得迅速,因为如果说他再不推开余丽拿的话,那么,余丽拿了软绵绵香喷喷的身体,就倒在了他的身上了。 接下来再发生点什么事情,那么就不是他范云,仅仅能够依靠意志能够控制得了的了。 范云慌里慌张的,抬起胳膊做出了一个向外挡架的架势出来:“老余,你……我……” 他不但手足无措,平时伶牙俐齿的嘴巴,现在也好像是被什么东西粘住了一样,此时从他嘴巴出来的话好像是被卡住了喉咙般如同蚊子一样哼哼出来的。 范云觉得头有点发晕,额头上甚至都冒出了一点点的汗珠。 可是。 他这样,并不代表余丽拿就会放过他。 因为。 余丽拿随着范云似乎是有点往外推自己的动作不但没有放弃,反而更近一步直接让身体扑在了范云的怀里,同时两条胳膊还紧紧的圈住了范云,嘴里还发出一阵阵的呻吟:“范云,抱着我……抱紧我……” 此时的范云简直就像是已经跌入了陷阱里面似的,毫无抗拒的能力了。 他的头脑里一片晕乎乎的。 双腿也如同踩在软绵绵的棉花团上一样毫无知觉,唯一能够让他思想里面保持清醒并略有知觉的是,他还想着一件事:“老余……你别这样,咱们大家都是朋友,你不要这样好吗?等下万一你老公回来了,看到了,就不好了。” “他不回来,他去外地出差了,要下个星期才回来。” 这…… 范云感觉到自己喉咙里面一阵发紧,特别的干渴,接下来会发生一些什么,对于他这一个毫无类似事情的年轻小伙子来说,他感觉到接下来发生的就是很可能是自己无法掌控的。 怎么办? 就在那刹那间,范云的脑子里面,已经转过了无数个念头,最后所有的念头都集中到一个点上,那就是——赶紧逃离。 于是。 范云颤抖地伸出自己的双手,试图将箍住自己腰的余丽拿从自己的身边推开。 可是。 却由于余丽拿站在门口位置挡住了他的去路,再加上他推的时候用力并不是那么的大,所以说,就导致他并没有将余丽拿推开。 范云有点着急,口中语无伦次的道:“老余,别这样……你看看你要是有老公的人已经嫁人了对不对?我们平常的时候虽然相处的都比较好,但是大家都是朋友嘛,都是好朋友,如果说这样子的话,我们以后都做不了朋友了。 再说了,我本身我自己也有女朋友啊,如果说今天的这样子的话被我女朋友知道了,那怎么办?我都没脸见她了,你说是不是啊?” 余丽拿并不松手:“范云,抱紧我……你放心,今天的事我谁都不会说的,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绝对不会有第二个人知道的,再说了,我也不会要你负责什么呀,你放心,我绝对不会缠着你的,抱紧一点我……好吗?” 范云觉得自己快要崩溃了。 本来他的意志还如同一块块巨石砌成的千里江堤那样看似牢不可破,可是此时在余丽拿软香温玉的身体投入到自己的怀抱里时,却刹那间感觉到要溃不成堤了。 并且。 余丽拿抱着他的双手,已经开始不老实的从他背后的衣服里伸进了他的后背上。 那种女人独特的既温柔又轻柔的手指,滑过肌肤的感觉,让范云一阵意乱情迷。 他的大脑里面一片空白。 此时余丽拿的喉咙里也已经发出了哼哼声:“范云……” 不。 他这样,怎么对得起自己深爱着的,并且也同样深爱着他的唐若呢? 范云如同一团浆糊般的脑子里,此时突然因为唐若这两个字而瞬间变得好像被佛家点化了般醍醐灌顶,瞬间清醒了那么一点点,他用力抓住余丽拿的两只手,将它们从自己的身体上分开:“不……老余,我该走了,真的我该回去了,我晚上还有事呢,就这样吧,好不好?” “不好……范云,你不要走……” 范云从余丽拿的身边夺路而逃,伸手去拉门。 可是,余丽拿却抢先一步靠在了门上。 不。 范云觉得自己在这个房间里面简直一秒钟也不能再呆下去了,如果再呆下去的话,他觉得自己实在是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接下来绝对会发生一些让他以后会懊悔的事情,所以说范云伸手将余丽拿从门口扯了过来。 他的目光中半是迷茫,半是乞求:“真的……我真的该走了,对不起啊……” 说完,范云一把拉开了房门,夺路而逃。 由于他走得太快,太过慌乱,一不小心,范云的左腿还磕在了余丽拿家小餐厅的椅子上。 磕的真的够疼的,疼的他眉头一皱,倒吸了一口冷气:“嗞……” 顾不上了。 范云几乎像一只受惊的兔子一样,从这个小区里面仓皇的离开,如果说不知道的人看到了他的这种情况,还以为他大白天遇见了鬼了呢。 他的背后。 余丽拿的脸上瞬时流下了两道泪水。 不知道是因为什么。 只有她自己才知道,他今天对范云居然能够做出这样的举动,冒着大家以后可能连朋友也做不成的风险,其中的理由,她实在是说不出口。 是的。 自从她嫁过来之后,跟老公这几年一直都没有能够生一个孩子,去医院里面检查了,也检查不出一个确切的原因出来,时间久了,她婆家的人包括她老公在内,就对他有了一些小小的看法,他们总认为是余丽拿身上的原因,而不是男方的原因。 但是余丽拿并不这样认为,余丽拿认为绝对是因为自己男人的原因。 另外还有一些难以启齿的,让人实在说不出的口的话,一直埋藏在余丽拿的心里,就像一座火山一样,一直没有爆发出来。 她的男人。 有点那个…… 她男人身上的大男子主义非常重,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和她争吵不休,他们两口子常常因为一些家庭上面的琐事,吵着吵着就会大打出手,两个人好像敌人一般,拼个你死我活。 而夫妻两人打起架来时,通常情况下占上风的都是男人,毕竟男人的身体更强壮,拳头也更有利,所以说,就在刚才范云只是感受到了余丽拿那种温香的身体,他却不知道那温香的身体上被他的丈夫的老拳打得听一块紫一块的那些累累伤痕。 如果范云能够在她家里继续呆下去的话,那么,相信用不了多长时间,他就能够发现余丽拿身上的那些累累伤痕。 可惜的是。 他跑的比兔子还快。 余丽拿早就已经心里面有了一个想法了,今天的这件事情其实也是一个试探,她在试探范云的底线,看看范云对于自己的投怀送抱能够做出什么样的行为。 她觉得,通常情况下,男人都是爱偷吃小鱼干的猫。 可惜的是。 范云却不是猫,范云是一头烂泥扶不上墙的死蠢猪。 他不解风情。 他的眼里只有唐若。 其实如果说用纯洁这两个字来形容泛云的话,也并不嫌过分,确实范云现在思想上面还是很纯洁的,他的脑子里面并没有一些已经结了婚的男人,动不动就想到外面沾花惹草的念头。 不会的。 现在他还是一个爱情至上主义者。 范云心目中的爱情是神圣的,绝不能沾染一丝尘世上面的世俗之气,他对爱情的期望值特别高,也想象的特别完美,正是因为这种期望值和这种渴望中的完美,让他今天能够在余丽拿软香的怀抱中逃出来。 可是他的这种行为,如果是落在有一些游戏人间放荡不羁的年轻人的眼中的话,就会认为是迂腐,就会认为他迂腐的厉害,送到嘴边的肥肉都不吃,煮熟的鸭子也能让它飞了。 是啊。 可是那又能怎么办呢? 范云本身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当色字这把钢刀眼看就要架在他脖子上面的时候,他依然表现的抑制一如既往的坚定。 坚如磐石。 坚硬的如同万丈悬崖上那块千年风吹日晒也亘古不变的大石一样,除了唐若,谁也走不到这块石头的内心深处去。 能够打开这块石头的钥匙,只握在唐若一个人的手中。 余丽拿。 不行。 除了唐若之外,能够行的第二个人现在还没有出现。 范云迅速从余丽拿家的小区里面逃离,跑到了外面的大街上。 突然。 一阵北风吹来。 凉飕飕的顺着他的脖领子灌到了他的胸膛上,这下子,倒是让他清醒了不少。 刚才发生了什么呀? 为什么会这样? 他觉得实在是看不出来,平常的时候不显山不露水的那个年轻的小娘们,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居然会如此的大胆。 为什么? 其实。 一个方面是因为余丽拿和范云结识的时间长了,她觉得范云这个小伙子真的很不错,她从心眼里面就挺喜欢范云的。 另外一个方面就是因为最近一段时间,她老公对她家暴不断,老是打在她身上新伤叠旧伤,而且两公婆吵架打架的理由,主要还是因为一个孩子的问题,就是因为她的肚子鼓不起来,迟迟怀不上孕干仗。 于是。 余丽拿坐在报刊亭没事的时候就老是琢磨这些事情,琢磨来琢磨去,就琢磨出一个主意,她就决定,想试一试范云身上的种子究竟能不能在自己的身上发芽,以此检验到底是她的问题,还是她老公的问题。 可是。 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范云居然是这样一个人,那样的木讷,丝毫不解风情。 余丽拿觉得自己今天出丑了,丢人丢得很大。 本来也是。 这种事情,如果说大家一拍即合的话,那么其实接下来的局势是十分欢乐的,可是,此时倒闹得范云好像是贼一样疼,从她家里面夺门而出,这样的情况,倒是余丽拿没有预料到的。 她没有想到范云居然是这样子的,因为她感觉的按照自己和范云的交情来说,只要自己愿意投怀送抱,那么,范云岂有不上钩之理,可是谁想道,范云却硬是不让钩,送到嘴边的美味,他也不吃。 余丽拿心里面虽然对范云有那么一丝丝的怨恨,但是更多的却是敬佩了。 她觉得范云这个小伙子真的挺不错的,难能可贵呀,特别是在这一个物欲横流社会的滚滚浪潮中,他居然能够经受得住诱惑。 不简单。 当刮目相看。 再说范云吧。 范云走到大街上还不行,他感觉这个地方不太安全,他甚至回头看了看,担心余丽拿会不会追出来。 等他回过头看了之后。 背后。 除了一个拿着扫把正在刷刷刷扫地的清洁工大妈之外,并没有什么人从余丽拿家的小区里面追出来,这时他的心才放了下来。 范云想了想,不由得哑然失笑,自言自语道:“……这个老余,真是的,怎么这样呢? 怪不得她……今天我就感觉到有点不对劲,不就是一床被子吗?还要让我帮她拿到他家里面来,原来是这样子……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抱歉,抱歉啊,你是一个已经结了婚的有老公的人,这样拉拉扯扯的肯定不好嘛,对不对?” 那个扫地的大妈停下了手中的活,朝他看了两眼。 范云做贼心虚的似乎意识到了一点什么,他决定赶紧走,走得越远越好,赶紧消失在这儿。 他甚至还有点担心,自己刚才的事情会不会被余丽拿的老公发现了呀? 她老公现在会不会已经从家里面提着菜刀冲出来,要找自己拼命了。 范云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所以说,他现在的所有胡思乱想都是可以理解的。 这种事情。 说小就小。 说大就大。 因为这种事情闹得一帮人大打出手,你是我活的事情不是没有,甚至有些还会闹得家破人亡,也并不罕见。 男女之间的事情,如果说一个处理不慎的话,很有可能就会变成悲剧。 第311章 有些原因值得深思 范云站在路边,左看右看。 刚才的事情,搞得他心神不定,他总以为自己犯了什么天大的错误似的。 其实。 他完全不必这样以为的。 毕竟。 他还是保持住了自己的立场,并没有在一个女人的投怀送抱下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 或许。 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他还没有尝过一些甜头。 有些原因。 值得深思。 是的。 想一想就可以了,深思一下就可以了。 有些话不必往外面说了。 大家都懂。 范云决定还是先回宿舍吧,回宿舍去换一身衣服。 说实话,现在如果说不是非有必要的话,范云特别不喜欢穿身上的这一套制服了。 还是穿便装舒服。 穿着便装不必在意自己的形象,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可以随心所欲无拘无束,也不必理会别人的目光,是呀,别人也不会注意你的形象,走在大街上你就是和平常人一样,就是芸芸众生那个汪洋大海中的一粒水分子。 但是。 如果说你穿上了制服那就不同了,那,你是代表着一个单位的形象,如果说你做出了什么,让别人感觉到看不过眼,甚至于侧目的事情的时候,那,是会替你的单位抹黑的。 说走就走。 范云走得很快,一口气就走回了宿舍。 门口。 看大门的大爷看到他进来,微笑着冲他点了点头。 范云急忙笑了回去:“大爷,还没有下班啊?” 范云这句话刚出口,就自知说的不对,看门口的大爷下什么班呀,大爷那个值班室既是他的工作岗位,也是他吃饭睡觉的地方,他几乎一年365天都待在里面。 不过。 看门的大爷似乎并没有在意他话中的语病,而是笑着称范云点头:“小范,下班了呀,哎呀,你看看你几点了呀,你今天下班的比较晚呀,小伙子干工作还是比较认真的啊,好样的。” 哪里呀。 范云觉得自己不大好回答这个大爷的话,于是笑嘻嘻地从大爷点了点头,口中吱吱唔唔:“加班,我加了一会儿班……” 他并没有进一步的解释什么,而是急匆匆地向自己的宿舍走去。 哈呀。 是啊,上余丽拿家加班去了,加班帮别人拿东西去了嘛。 而且。 如果说他的意志力不够坚定的话,那么他今天的班可能就会加的比较长了,长的足以推掉晚上和希刚小聚一下的约定,放希刚的鸽子。 范云回到楼上。 什么也不干,先是将自己摔在了软乎乎的被子上。 舒服。 还是躺着舒服。 范云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回忆着刚才的一切,他觉得如果说明天自己再去报刊亭见余丽拿的话,可能就会十分尴尬了,不知道怎么说什么。 他“唔”了一声。 唉。 有些时候人与人的关系就是这样子的,如果说处理好了可能两个人的关系就会更进一步往更深的地方去发展,但是如果说处理不好的话,可能在见面的时候就会十分的不好意思,渐渐的两个人就会形同陌人,谁也不搭理谁了,这种可能不是没有。 范云现在就有这种感觉,他就感觉到仿佛今天这个事情做错事情的是他,而不是余丽拿,让人感到难为情和不好意思的也是他。 这个问题怎么搞呀? 范云躺在床上,皱着眉头,双眼直勾勾的盯着上铺的床板,透过床板的缝隙,依稀看到自己昨天收起来的已经洗干净的衣服,正放在那里,范云决定干脆什么也不想了,把衣服换了直接就去找希刚。 他看了看手机,按理说,希刚应该也下班了。 虽然说现在吃饭还有点早,但是等他找到希刚的时候,可以和他两个人去打一打游戏,就算是自己不打,那么待在希刚家里,看希刚打也可以。 说实话。 范云有好些天没有打游戏了,手不由得又有点痒痒了,一想起游戏之后,他就把今天下午的事情暂时抛到了脑后,决定不再想了,还是想一想其它的事情吧。 就这么办。 范云一下子从床上跳了起来。 他脱掉自己身上的制服,提着上衣外套的衣领子在手里抖了抖,左看右看这身衣服似乎还不脏,也不用洗,现在毕竟天气冷了,不像夏天的时候那么容易出汗,夏天的衣服肯定是天天都要洗的,但是冬天嘛——就没必要了。 虽然说范云不是个懒人,但是,有些时候他做这种生活上面小事的时候,也是像大多数的男孩子一样都是粗枝大叶的,能对付一天就对付一天好了。 范云将制服外套扔在床上。 然后换上了那身灰色的运动装。 别说,还是这身衣服穿着带劲儿。 因为运动装又宽松又有弹性,穿在身上不像正儿八经的西装啊,中山装那样,箍的人很难受。 穿好衣服。 范云从床底下拽出了他那一双回力运动鞋。 这双鞋外面看上去有一点点脏了,不过没关系,里面不脏就行。 范云穿鞋还是挺可以的,因为他的脚不出汗,他不像有些人,是那种汗脚。 有汗脚的人,无论穿什么鞋子,穿不了几天,就会把鞋子里面搞得一股怪怪的味道。 有些人脚出汗出的严重的话,甚至于搞得那个鞋子里面臭的都没法闻,例如说,唐彬就是汗脚,旁边的那一双鞋子摆在他那边的床底下,和范云隔着好几步远,范云都能闻到一股怪怪的味道。 一开始的时候范云不好意思说他,但是后来慢慢的大家都熟了,范云也不再客气,就直接朝唐彬发牢骚:“你把你那鞋子……穿过来之后,放在外面晾着嘛,然后吹吹风,它不是更好一些,明天穿的也舒服一点啊,要不然的话弄的里面潮不拉叽的。 你看你……那个脚那么容易出汗,一股味道,特别是那皮鞋,皮鞋又不透气,而且说我们穿的时间又长,是不是一天上班八个小时都要穿着,还要在街上面走来走去的,快点快点把你的鞋子拿到外面去晾一晾。” 唐彬嘿嘿一笑。 半天不动,等他在床上面躺了半天之后才想起来,范云刚才说过让他去晾鞋子的事,这才慢慢吞吞的从床上爬起来,去落实。 范云将运动鞋套在脚上,也没有提鞋后跟,踢里踏拉的,就往厕所里面走,走过去之后伸手去扭厕所的门,不知道为什么,厕所的门这几天不太好开,范云扭了半天也没有扭开,他正尿急呢,急得他突然之间发起了性子,抬起脚来,咣当一声就把门给踢开了。 那扇原本就已经布满了鞋印子的名字,此时又添了一双运动鞋的脚印子,门打开的一刹那,它甚至于还发出了一阵吱吱呀呀的声音,仿佛在控诉这些粗鲁的年轻小伙子,为什么就不能善待自己。 这算什么? 年轻人一个个都生性好动,都是天生的潜在破坏分子。 他们身上的荷尔蒙会一阵阵的作怪,从而激发出他们那种既鲁莽又冲动的热情,出来,让他们干事情的时候,既充满激情,同时又往往不太考虑后果。 范云就是这样子的。 就比如说现在。 就在他抬脚踹门的时候,他忘了自己的鞋子没有提上去,所以说当他用力将门踹开的时候,没错门是开了,但是他的鞋子也飞进了厕所里。 飞进厕所里不说,还啪嗒一声掉进了厕所的那个坑里。 “妈的!” 范云没好气的骂了一声。 他赶紧改了个金鸡独立,一只脚从地上跳起来,三跳两跳就跳到了厕所里,伸手将那只鞋从厕坑中捞了起来。 还好还好,只不过是湿了一点有味道的水而已。 幸亏范云反应够快,抢救也够及时。 还能穿。 他的那只鞋扔在地上,重新将脚套了进去。 范冰冰走到镜子面前照了照自己的脸,她觉得自己上了一天的班,脸上面似乎感觉油油的,没事又拿些毛巾,用水泡了泡,拧了拧,用力的擦了擦,直擦得脸上的皮肤有一点点发热了,这才住手。 别说。 洗了个脸就是舒服。 特别是在寒冷的天气里,用冷水洗完了脸之后更加清爽,当时洗的时候虽然是冰凉,但是洗完了之后脸上却一阵阵的发热。 范云一年365天,几乎从来不用热水洗脸刷牙,他都是用冷水,当然了,其中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不是那么的很勤快,因为他觉得去搞点热水很麻烦,算了,不如直接就着冷水随便胡搂两把得了,反正他的这个脸长了,又不是给别人看的,自己怎么舒服怎么来,怎么省劲怎么来。 洗完了脸。 范云又将毛巾重新搭回了原处,可是他突然发现这个毛巾有一点脏,于是又弄了点洗衣粉,在那个毛巾放在洗手盆里,反复的搓了搓搓的,没有那种滑腻腻的感觉了,摸着已经十分粗糙了,这才挂回原处。 毛巾这个东西。 就是这么奇怪。 那种脏不拉叽的毛巾一旦湿了水之后,握在手里面通常都是有一点滑溜溜的。 本来。 范云换好了衣服是决定立刻出发的,可是他就这样东磨蹭西磨蹭,东搞一下西搞一下,居然又在宿舍里磨蹭了半个多小时。 不着急吧。 反正现在是下班时间。 他又没有什么十万火急的事情,今天晚上最主要的一件事就是和西刚去喝酒,两个人把酒喝好,把饭吃饱就可以了。 最多也就是等一下小聚的时候再吹一下小牛,吹牛这种事情,对于范云来说,其实有些时候也是极其擅长的,特别是他希徐刚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什么都吹,从天上吹到地上,从地球吹到月球,后跑到遥远的银河系和茫茫宇宙里转一圈之后,再重新落回到他们吃饭的饭桌上,落在一盘菜里。 奇怪的是。 他们两个人到一起的时候,似乎能说的话有很多很多,互相并不会感觉到烦躁,不会感觉到对方啰嗦,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十分深厚的友谊呢? 而且说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两个人聊的都是没有用的东西,都是那些漫无边际的闲聊,可以说他们的话里面99.9的都是毫无营养价值的,也就是,绝对没有别人嘴中的那些硬货。 说来也是。 所谓的硬货,无非都是人们从实践生活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教训和哲理,通常都是精华,而精华在人的语言当中只能占到微乎其微的,谁也不可能做到每一句话都是那么的奇妙,都充满了思想的智慧,每一句话都能让别人五体投地,这是不可能的,就算是伟人他也无法做到。 范云又转回到宿舍房间里摸起刮胡刀,把嘴巴上面的胡子剃了剃,他那几根毛,其实不用天天剃,因为他毕竟还年轻嘛,胡子长得慢,又或者说有可能是他身体里面的雄性激素分泌的时候集中在其他地方呢,并没有集中到嘴巴上,所以说就导致他的胡子不是很多,看上去,这倒也是一个他没有当过兵的话,没有那一对十分有神的大眼睛和眼睛里犀利的眼神的话,那么他给别人的印象,可能就是一个奶油小生。 范云可不是奶油小生。 虽然他长得有点像言谈举止也透露的那么若有若无的一些斯文和彬彬有礼,但是他做事的风格可不是奶油小生那样子的。 有一些奶油小生喜欢一天到晚扎堆到女人群里面去混说话也学着女人,娘里娘气,更有一些严重的,甚至还变得妖里妖气,实在是让人感觉到匪夷所思。 反正范云是不喜欢这样的做,他更不喜欢那样的人。 他觉得男人就要有男人的性格,男人就是铁就是钢,男人就应该把自己放在1000度的炉子里烧得通红,然后用铁匠的大锤将自己狠狠的敲打着,最好是砸的火星四射,或者打成一把锋利的匕首,或者打成一根可以锁住房梁的钉子,又或者打成一杆长矛。 是男人。 就要有血性。 范云就是这样子的。 他做事雷厉果断,就车吃起饭来,也如同狂风扫落一样快得很。 话又说回来,这样倒也间接证明了他的身体好,胃口好。 吃嘛嘛香。 身体倍棒。 第311章看电视 范云收拾好自己。 转身下楼。 下楼之后,范云看了看手机,时间还早呀。 于是。 他又改了个主意,决定到队里的电视房里面去看会儿电视,然后再去找希刚。 范云走到电视房的时候,里面静悄悄的,一个人都没有。 范云扯了一把椅子坐下来,按着遥控器调着台,调来调去,调到了一个电视剧上。 上面出现了字幕。 首阳县。映绣镇。 范云看着电视剧拍得古色古香的,突然心里面就有了兴致,决定看它一小会。 电视上。 随着镜头的推进。 镇东一角。 秋风送爽。 金桂飘香。 小小院落里。 鸭啄地。 羊啃青。 群鸡跑来跑去。 一名身着粗布衣衫,浑身缀满补丁的年轻人,正诗书。 “子曰……” 光线黯淡的屋中,一个青面獠牙的白日鬼,正探头探脑,不停打量着这个年轻人。 这时。 低矮的泥墙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咣……咣!” 亦夹锣声。 “六一兄,陈六一……” 年轻人听见有人叫他的名字,急忙抬起头,往外看去。 透过弯弯木棍钉制而成的栅栏门缝,他一眼就看清了来人。 来人。 不是一个,而是一群。 为首的。 是一个精壮有力的年轻棒小伙,衣褂半敞,举步生风。 紧随其后的,是一个右手高举一面红棱锦旗,左手牢牢握着一张金花帖子,穿红衣、戴黑帽的精干男子。 旁边,另有两个红衣黑帽的瘦高男子牵着三匹马,后面,吵吵嚷嚷跟了一大群看热闹的人,在棒小伙的带领下,来到木栅栏门前。 陈六一忙推开栅栏门。 “海平兄,怎么了?” 那个叫海平的棒小伙还未说话,手持金花帖子的男人倒朝陈六一作了一揖:“恭喜陈大老爷,喜中乡试第三名。” 什么? 中了? 秋闱中了? 陈六一慌忙接过喜帖。 报喜的三个人自顾自拥进院中,径直进屋。 白日鬼吓得赶紧一下钻到了一张摇摇欲坠的破桌子下面,瞪着一对磷火般的鬼眼,看众人七手八脚将报帖升挂起来。 上写:捷报贵府老爷陈讳六一高中乡试第三名亚元,京报连登黄甲。 报喜人正要讨喜钱。 却不料。 陈六一手握金花帖子,翻来覆去看了足足有十遍之后,突然仰天大笑三声:“哈…… 哈哈…… 哈哈哈…… 我中了, 我中了……” 随后,只见陈六一突然扬起手来,将手中的书卷一丢,紧握喜帖,拔腿就往院外跑:“锦书,锦书,我中了……” 看到这个位置的时候,范云突然觉得,哎呀,这一幕看上去好像十分熟悉呀。 范进中举? 继续看,继续看,不着急。 镜头里。 众人愕然。 陈六一瞬间不见。 “快……快跟上。” “新举人老爷怎么跑了?” “莫不是欢喜过度,得了失心疯了?” 叫海平的年轻人慌忙朝众人一拱手:“稍待,稍待,贤邻们,麻烦帮忙整治酒席,款待几位报喜大哥,待我去追他回来……” 陈六一跑得很快。 东拐西拐。 不一会,就来到了一处红砖碧瓦的大院落前。 “锦书,锦书……我中了。” 这时。 一个身穿皮坎肩,露出胸前一道密密胸毛,表示自己身体强壮,不畏风寒的中年男子,刚好从院中走出门来。 陈六一跑得太快,收腿已是不及,于是,“呯”的一声和那个满脸横肉的中年男子撞了个犄角对犄角。 “呯!” “妈的,你这个死东西,嚎丧呐?” 那个中年男人被陈六一撞得眼前发昏,不由得火上顶梁门,他也不看清一下来人是谁,直接抡起巴掌来照着陈六一的腮上就是一掌:“你娘的…… 啊? 姑爷?” 陈六一被他一巴掌打得晕头转向,连露着大拇脚趾的鞋,也甩掉了一只。 当他站定身形,稳住心神,看清了打他的人时,慌忙拱了拱手:“岳父大人……抱歉,抱歉,撞疼了你没有?” 打他的。 不是别人,正是陈六一的岳父,本镇杀猪的屠夫——苏天德。 苏天德见是陈六一。 他硬生生将轮到陈六一耳根处的巴掌又收了回来,没好气地道:“你为什么如此淘气? 明知今日是我的寿辰,是要赶上门来寻晦气吗?” 陈六一慌忙摇手:“不敢,不敢,岳父大人,我中了……” “中什么? 中了失心疯糊涂虫么?” “我中举了……” “什么?”杀猪佬苏天德往后倒退一步,圆睁着两只怪眼,上下打量了一下陈六一。 上看下看。 “哧”地一声笑了。 “混账东西,满口的胡说八道,你也不撒泡尿照照你自己的样子,就你这副尖嘴猴腮,一肚子草包,看上去穷定一生的模样,能中举人? 怎么?你们老陈家的祖坟上冒青烟了吗? 你可知道,举人老爷是什么? 那些老爷,个个都是天上的星宿下凡……你又是个什么东西? 陈六一…… 你们家生一条铁打铜铸的穷根,怪我当年老苏眼瞎没有看出来,怎么,现在又添了一条谎根了吗?” 陈六一见他不信,低声分辨道:“岳父大人,你看这帖,你看这金花帖子……” 苏天德一把夺过帖子,翻来覆去看了看,突然,一声怒咤:“你这顽货,欺负我不识字么? 看我不把它扯烂……” “扯不得……扯不得,苏伯伯。” 苏天德见有人阻止,忙停下手来。 来人正是海平。 海平气喘吁吁,来到二人面前收住脚步:“苏伯伯……六一哥真中了,中举人了。 那帖子扯不得,扯烂了是要杀头的。” “啊……” 苏天德脸上的横肉突突突连着跳了几跳。 他看了看已能洗下半碗猪油的金花帖,又看了看脸上五条红红指痕的陈六一,脸上表情如六月的天色一般阴晴不定。 他再看看海平。 海平点点头。 表示肯定。 表示陈六一真的是中了。 这…… 苏天德尴尬地挠了挠头,突然拼命挤出一个笑容来:“……这个……咳咳……那个……咳咳…… 贤婿……得罪,得罪……我原就常对人说,依照贤婿的满腹经纶,科举高中只在朝夕之间,易如反掌的…… 快快快,家里来,家里请……” “请!” “请。” 苏天德一连说了几个请字。 一边说,一边朝跟在旁边的一名下人使眼色:“快去……姑娘。” 那下人立刻跑了。 同时高声喊道:“新中举人大老爷陈六一进府……” 这时。 一阵马蹄声传来。 一名红衣黑帽的报喜人催马来到苏家门口:“驾……驾,吁……” 报喜人翻身下马,手换缰绳。 “陈老爷,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小的们恭祝高中,还等着你打发赏钱呢。” 这下。 轮到陈六一尴尬了。 他挠着头笑了笑:“这……报喜大哥,你也看到了…… 我家中已经穷得只剩下四面墙壁了,慌忙之间,一下子拿不出赏钱来。 麻烦你回去告诉另外几位大哥稍等片刻,等我接上夫人回家,然后赶着家中的山羊卖了,再发放大家的喜钱。” 苏天德慌忙从身上摸出几块碎银子来,递给陈六一:“贤婿,我这里有…… 你看看,够不够?不够再进屋里取。” 陈六一忙摇手:“岳父大人,这怎么使得?” “使得,使得,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报喜大哥,够不够?” 报喜人眼巴巴看着那些银子,连连点头道:“够了,够了……倘若有多,再赏一些自然更好……” 海平笑道:“六一兄,快接了,打发这位大哥回去吃酒,我已吩咐邻居们帮你整治酒席了。” 陈六一慌忙朝海平一拱手:“多谢,多谢……” 银子递给报喜人。 苏天德已将陈六一的鞋提了回来,俯身给陈六一套在脚上。 “贤婿,里面请……姑娘正在里面吃酒。” “请!” 苏天德没说错。 陈六一的媳妇儿苏锦书,确实在里面吃酒。 并且。 吃得心中五味俱陈。 话说。 自从她嫁给陈六一后,陈家的日子一天不如一天,如今,已经穷得上面只剩下了房今天。 今天是她爹苏天德的五十大寿,一大早,她就回了娘家。 回来后。 跟个下人似的端盘子端碗忙活到开席,才被叫到席上。 到了席上,那些穿绸挂缎的姊姊妹妹没有一个愿意与一身粗布烂衣补丁摞补丁的她坐在一起,最后,苏家小娘干脆叫下人弄来几领芦席,将她围着与其他女眷隔了开来。 苏锦书只是一笑。 习惯了。 自从嫁给陈六一后,习惯了。 就在她将一只猪手,半只肥鸡用荷叶包了,藏在怀中,准备带回家中给发誓不登苏家门的陈六一时,席间突然一阵喧哗。 “快快快,把大小姐芦席撤了。”又尖又利的声音,一听就是小娘何妙云。 另一个嗲声嗲气的声音道:“别急,别急,趁有芦席遮挡,干脆,就在这给大姐换上衣裳。” 不用问,这是嫁了一个猪牛经纪的二妹苏玉书。 “好主意……快……”这个粗声粗气如同男人的,当然是苏家长媳李秀仪。 “快快快……” 苏锦书莫名其妙,慌忙将伸向烧鹅的手缩了回来。 因为。 这时何妙云已经领头,冲进了芦席里。 只见她捧着一条崭新的八宝石榴裙,满面堆笑道:“大小姐,快,快,快换上衣服。” 苏锦书忙站了起来:“怎么了?” “你家陈六一,高中了。” “什么?” 旁边苏玉书笑着补道:“姐夫他高中举人了,姐,从今往后,你就是夫人了,跟着姐夫吃香的喝辣的啦!” 呀! 呀! 呀! 苏锦书暗道:“惭愧,惭愧! 自打自己十四岁嫁到陈家,眨眼已是十年整,眼睁睁看着陈家从一开始日子颇过得去的耕读门第,渐渐败落到今天只剩下她与陈六一夫妻二人每天在家中对坐,执手无语。 想不到…… 她苏锦书也有今天!” 可是…… 她怀中的猪手,肥嗒”一声。 掉在了地上。 苏锦书有点小尴尬。 ——看到这儿的时候,范云简直笑死了,他心想这个女的还挺不错的,对老公是真的好呀。 —— 顾不得了,这几个女人忙着打扮着苏锦书。 先是帮她换好衣裙。 芦席撤掉。 然后,梳头的梳头,绾发的绾发,一切摆弄好了后,何妙云还把她头上那枝龙凤呈祥缠枝莲花的金步摇拔了下来,替掉了苏锦书头上的荆钗。 旁边。 苏玉书甚至还替她姐那张饱经风霜的脸蛋上,飞快地抹了点红胭脂。 此时。 陈六一已至席间。 “锦书……锦书?” 已快被打扮成新娘子模样的苏锦书瞬间从席间站了起来。 “相公……” 夫妻二人你看看我。 我看看你。 心中纵有千言万语,一时之间,竟不知从何说起。 “扑哧……” “扑哧……” 心中五味杂陈的一对小夫妻,居然同时哑声失笑。 这时。 苏家上下左右,男女老少都忙活了起来。 唯有苏天德不忙活。 他亦步亦趋,紧紧跟在陈六一身旁。 陈六一眨眨眼,朝夫人锦书拱了拱手,施了一礼:“侥幸,侥幸,全是托夫人的福,今日才能得中举子,夫人是否已经用罢酒宴?” 苏锦书赶忙万福还礼,两腮红胭脂掩不住小酒窝中漾出的笑意:“相公,妾身已用罢酒饭了……” 那还有什么说的。 回家。 苏天德低着头,赶忙一挥手:“苏成,苏成……” 方才在门口的那个家人苏三忙应道:“老爷,在这里。” “快,姑爷大老爷和小姐要回府,备车……另外,吩咐厨房赶快收拾一些上好酒菜,一起带去。” “是,老爷。” 苏天德的如夫人,丰姿绰约的何妙云此时和苏玉书一左一右偎了上来,将苏锦书夹在中间,每人拉起苏锦书一只手,看上去,十分亲热。 何妙云道:“大小姐,你父亲每每常提起你,说你与姑爷的日子过拮据,颇有几分难熬……唉!每提一回,我就掉一回眼泪,总说人间好事多磨…… 现在好了,姑爷喜中举人,大小姐也算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大小姐,难得你回来一次,不吃过晚饭再回去?” 边说。 何妙云边用尽全力挤了两滴迟到的眼泪出来,然后,撩起袖口,拭了拭眼角。 再看苏玉书。 一口一个甜死人不偿命姐。 “姐……我姐夫现在是举人老爷了,” 第312章 一拍即合 看到这里。 范云心里面轻轻的笑了一声,他从这个电视剧,突然想起了自己的个别亲戚,可不是嘛,有些亲戚就是这个样子的。 你穷的时候,他就拼命的踩你。 等到你突然之间咸鱼翻身的时候,他却又跑过来第一个拍马屁。 当然了,如果放到现实生活当中的话,不论是什么亲戚也好,还是朋友也好,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清官尚且难断家务事。 在这个经济至上的社会,无论是谁的家里有几个十分现实的亲戚,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说实话。 相信有很多人,有时候被那些自己从心眼里面不待见的亲戚搞得心情不好,总会牢骚几句的。 碰到那种只知道沾你的光的亲戚,有时候,那样的人还真的还不如一个普通朋友。 范云现在还年轻。 他对于亲戚二字的理解并不是那么的深刻,有些时候很肤浅,他只是感觉到也不是很重要,无所谓。 范云的眼中,朋友远比亲情要重要。 当然了,他说的这个亲戚是限于自己家庭小圈子以外的那些人,其实说实话,如果说有朝一日范云的父母不在了,那么他和他的弟弟之间也就成为亲戚了。 现在这个社会,不讲那些什么亲戚不亲戚的,反正大多数人都是由着自己的性子来,跟谁在一起舒服就和谁在一起,包括朋友,谁都不想十分刻意的取悦谁。 如果说一个人十分刻意的去取悦另一个人的话,那么这个人肯定必有所图。 刚才范云看了这个电视,上面这些人前倨后恭,就是最好的例子。 当然了,也有一些为人处事十分厚道的亲戚,他们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高高地看着你,并且还会彼此给上足够的温暖。 有一些大家相似的,年龄相仿的亲戚,比如表哥表弟之类的,还会像朋友一样在一起疯玩。在漫长的岁月里,成为不如新的衣,不如故的知己。 亲戚啊亲戚。 这两个字,一百个人有一百种解读,有一百个故事。 范云看了一会电视,感觉到也没劲。 他再看看手机,时间也差不多了。 算了,还是去找希刚吧。 这一次,他去希刚家的时候,并没有买东西。 因为刚才他打电话给希刚的时候,希刚说了,来的时候不用买东西。 等到范云走到希刚家,并按响门铃的时候,出来开门的不是别人,正是他亲爱的战友。 希刚一边帮范云开门,一边嚷嚷着:“快点,快点,快点进来…… 范云你先坐一下啊,你自己随便啊,我们行会现在正在打沙巴客呢,我现在正在忙啊,没空没空,想吃水果,冰箱里面有…… 饮料啊,可乐啊什么的,冰箱里面都有啊,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对了,等下顺便也帮我拿一罐过来啊……” 希刚的话还在门口,人早已经进了卧室了。 范云心想这家伙,跑得比兔子还快。 你别说,他今天上了一天班,没怎么喝水,经过希刚一提醒,他的嘴巴里还确实感觉到有一点干渴了。 于是。 他就走到希刚家的冰箱旁边,拉开了冰箱的门,看了看里面有什么东西。 不用客气,因为范云早就已经用眼睛的余光描了整个房间,包括厨房,客厅。 他发现是没有什么人的,希刚的爸爸妈妈都不在,好像李阳也不在家。 范云拉开冰箱。 里面有一些剩菜,有一些水果,无非都是一些什么苹果呀,葡萄呀之类的,这些水果大概是李阳放进去的,李阳喜欢吃。 然后旁边还有几瓶可乐。 范云就拿出两瓶来,自己先拧开瓶盖,咕咚咕咚喝了一大口。 爽快。 他一边喝,一边走到希刚的卧室里,将手中的另外一瓶可乐递了过去:“喏,喝可乐吧,我知道你最喜欢喝这个东西了。” 希刚并没有接,他的两个手都忙,或者左手按在键盘上面,右手的鼠标点得啪啪响,根本没有空理范云。 范云就把那一瓶可乐放在电脑桌上,他也不再打扰希刚,而是专心致志地看希刚打游戏。 电脑的画面上。 黄沙依旧。 大漠苍凉。 偌大的一个断掉的佛像,看上去似乎无限悲凉的佛首,仰面朝天,望着沙巴克上空的烟云。 不知道。 它究竟是在想些什么。 是回忆往事吗? 是在感慨当下吗? 当下。 沙巴克门口,早已经被那些正在进行行会战的玩家们围了个水泄不通。 只见希刚操纵的画面上身穿战神盔甲的那一名高级战士,不停的在人群中跑来跑去。 时不时挥动手中的裁决,口中大吼一声,劈出一道烈火。 “哈!” 希刚看起来没少玩,他这个游戏的号已经等级不低了,因为已经会烈火剑法了,烈火剑法可是要三十级才能学的。 只见他在人群中不停的跑来跑去,时不时的甩上一记烈火,偶尔还会用一下野蛮冲撞,将一个穿着魔法长袍的玩家,如同推箱子一般撞得咯噔噔一连串的往后面退过去。 此时的沙巴克皇宫前。 雷电咆哮。 烈火纷飞。 骷髅遍地。 一批一批只为了能够拿一下沙巴克的玩家们,一次次的死亡、倒地,又一次次的爬起来,前赴后继,他们究竟是为何而战? 包括。 希刚在内。 别看希刚现在等级不低,但是,他砍着砍着砍得十分欢快的时候,不知不觉已经砍到了风暴眼的中央位置,就在这时,突然有许多的法师玩家同时挥动起了手中的雷电术。 原本。 十分细弱的闪电,因为人数众多的原因,竟然汇成了一股雷电的洪流,看上去足足有水桶那么粗的雷电从天而降,一下子劈在希刚与周围一些玩家的身上。 瞬间倒地。 绝对秒杀。 装备药水爆了一地。 不得了不得了,别看这法师平常的时候经常被一些比自己等级高的战士们欺负来欺负去,可是一旦他们的人数到了一定规模,并同时亮出自己的技能的时候,真的是十分可怕的。 比水桶粗的雷电术。 不要说只是区区几百滴血的战士了,就算是赤月老巢里面血最多的老魔,估计可能连一次全屏攻击的技能也放不出,就会被立马秒在当下。 范云不由自主喊了一声。 卧槽! 瞬间被电翻在当地的膝盖,一下子画面灰屏了并进入了独秒时间,他懊恼地将手中的鼠标往前面用力推,同时嘴巴里面大声地诅咒道:“妈的……这些个死法师,实在是够变态的。” 说完。 他拿起桌子上面的饮料,拧开瓶盖,咕嘟咕嘟喝了一大口,边喝,边扭过头来,笑着对范云道:“今天攻城战……妈的死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完全就是个亏本生意啊,我光药钱都搭进去几百万了,我跟你说……哎呀,你看看我都不敢穿好装备,全是一身垃圾的商店装,穿再好的装备,在这种大部队面前,根本都没用的。” 范云呵呵呵:“呵呵……那肯定啦,你现在就跟什么一样,就跟那个古代的时候打仗一样,你知道吧,现在是千军万马,你就是武功再高,你在大部队面前根本就没用的,就当你是绝你先跑你溜了,唉,你往那个走马市庙那边跑,那没问题,但是如果说你在人群中间的话,你跑不了了的话,那你就没用的,你武功再高也没用,我跟你说…… 就算是那种绝在古代的时候你武功再厉害,只要是对面那些十几二十万的人马,那些弓箭手一起把弓箭射出来,那个密度……你就是什么东西都给你设的稀巴烂了…… 这还得说是咱们这个服务,我跟你说这些玩家等级还不是特别高,如果说再过一段时间玩家等级都高了,特别是法师们都上了35级了,他们学会了冰雹,学会摔冰了,那可不得了,我跟你说…… 一人砸一个冰雹下,大家都砸起来的话,你这个屏幕瞬间马上就整个都白了……有一天我在网吧里面打游戏的时候,我就看到过一回,那里面的玩家应该都是最老的,去的等级都是很高的了,他们打起来群战那更厉害,那些法师的技能都是终极技能,特别厉害,牛的很…… 神兽也多,带狗的道士也很多……” 希刚将身体直了直,他伸出右手捏了捏自己的脖子,附合道:“那是,带了神兽的道士,那就是爸爸呀…… 就算是我跟他们打也打不过我跟你说,我最多也就是不会被他们打死而已,但是那些人很操蛋的,他带了神兽之后,那个神兽老是不停的喷火,老是吐你吐你,吐的你都不得了,你那个血一直在往下掉,嗯,最后掉了你那个血线,到了一两百的时候你就受不了了,你自己没办法,你就只能按飞机跑路。” 那是。 范云不是没有被神兽咬死过。 有一次他到一个地方去练级,就是因为路过一个带神兽的道士,面前是停下脚步多看了几眼,那一个道士可能大概就认为范云对他心怀在意,于是先下手为强,直接就攻击起来范云,将手中的绿毒在范云的身上刷了一下,将范云刷的如同一只绿皮青蛙一样。 道士一上毒,他的那只已经练到了深蓝色的神兽,马上就走到范云的面前,朝范云吐起了火。 翻云被神兽喷火,土的身体老是往后仰,想跑路可是也跑不动,当时他又慌又乱颤抖的双手想去按随机卷的时候,才忽然发现随时卷在包袱里面没有取出来。 这下真是大意失荆州。 一下子他就被别人送到免费回程了。 不过还好。 范云身上也没有带什么特别好的装备,他当时也是带了一身商店装,当时他身上的装备最好的也就是魔法攻击多加了一点的一对降妖除魔戒指。 可就算是这样,要知道这一对戒指也不便宜啊。 幸好。 没有爆掉。 范云点点头,表示同意希刚的话:“那是……你是个战士,你还好一点,你的血那么多,反正如果说你不要去惹他的话,他也打不死你,最多就是把你包里面的血打了,没有了,磨没了,然后你再按飞机都没问题的,我都不一样了,你看我,血才100多点,少的可怜,天生就是贫血…… 唉,已经有很多回,我都不知道什么原因,莫名其妙的就被别人打死了。” 哈哈。 这个游戏其实能够及时战斗自由发挥,而且说还是一个自由度特别高的游戏,所以说这也正是他的魅力所在,无时无地都可以pk,看谁不顺眼,就可以打谁,这也是这个游戏能够瞬间风靡全国,吸引无数玩家的重要原因之一。 希刚对范云露出了一个十分抱歉的微笑:“唉,可惜了,家里面电脑太少了,只有一台,我跟你说今天李阳没回来,李阳有事出去了,要是她回来的话我都玩不上,都轮不到我…… 哎? 要不咱们先去网吧里面玩一会,怎么样? 等下玩的饿起来,咱们再去吃饭,你觉得呢?” 别说。 范云看到希刚在这里玩,手也有点痒痒了起来。 既然希刚这样提议了,他当然表示完全赞同,因为他也想登入电脑里面,操控起自己的那个法师来,当一回主角了,而不是傻乎乎的坐在床上,一边极其郁闷的抠着手指头,一边看希刚一个人进行精彩的表演。 范云马上点头应道:“好啊好啊,走吧走吧,如果他要是去的话就现在快一点,这个点应该人不是特别多,还有机子我跟你说,如果去晚了的话,等过来吃饭时间的话,那时候就会有很多人了,一时半会儿的根本都等不到位。” 两个人一拍即合。 说走就走。 希刚立刻站起身来,去床的另外一边将自己的外套拿起来,同时拉开抽屉,将皮夹子揣进了口袋里。 然后他才走回电脑前,将自己的电脑关掉。 “走吧走吧,范云……” 行吧。 那就走吧。 两个人下楼,希刚发动了摩托车。 “轰……轰轰轰……” 摩托车欢快地叫了起来。 第313章 两战友聊天 希刚点上了一根烟,准备抽几口。 范云催道:“走吧,别抽烟了。” 行。 走。 希刚用手拎着外套抖了抖,然后两手一起向后面一旋,将外套披在了身上。 同时顺手将烟和打火机,揣进了兜里:“走吧。” 摩托车欢快的叫着,冲出了胡同子,拐到了街上。 街上。 颇少了一些繁华热闹与人来人往。 说来也是冬天了嘛,天气毕竟冷了起来了,没有什么事情的时候,一般的人是不愿意到街上来的。 猫在自己的家里面,围在温暖的火炉子旁边烤火,似乎更能让人觉得开心愉快一些的。 不过。 冷。 对于希刚和范云这样的小伙子来说就无所谓了。 他们根本就不怕冷。 只举一个例子,这两个人到现在依然还是洗凉水澡的。 虽然说,这个小县城也算得上名义上的南方。 可是真正温暖如春四季花开的南方,却不是这儿。 这儿的季节四季分明,春天就是春天,冬天就是冬天,冬天照样会下雪,树叶子照样会掉,如同狼嚎一般的北风照样会从遥远的山口处吹下来,一直吹到小城的每一条大街小巷里面。 两个人来到街上。 摩托车还没有开到网吧门口呢,两个人的鼻子倒是双双都被旁边一家火锅店的香味给吸引住了。 希刚嘎吱一声将摩托车停在了火锅店的门口,一偏腿,支住了地:“范云,哎呀,我看我们还是在这里先吃饭吧,搞点酒喝一下,这几天一直在外面出公差,都没有好好的喝点酒,正好今天没什么事,你陪我喝两杯怎么样?”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那就喝呗。 于是希刚就将摩托车停在了火锅店门口的树下。 两个人进了店里。 腰间记着一条已经肮脏的看不出年月日的火锅店老板满脸堆笑朝两个人迎了上来:“里面坐里面坐,里面有位子。” 希刚斜了火锅店老板一眼。 那个眼神的意思是说难道我看不到吗?难道我不知道里面有位置吗?还用你这么说? 范云倒是满脸带笑:“老板,你们这里都有什么火锅呀?” 长着一对老鼠般的小眼睛,满脸看上去油汪汪的火锅店老板对着范云回笑道:“像现在这种季节的话,一般都是吃羊肉火锅或者牛肉火锅,狗肉火锅什么的…… 这些我们店里面都有。” 范云点点头:“你们这里有没有什么煲?比如说羊肉煲呀,狗肉煲啊什么的,我不想吃那些汤汤水水的,我想吃点干的,炒的那种香香的那种狗肉啊,羊肉啊什么的,有没有?” “有……有,我跟你说,我们这个店里面最出名的拿手招牌菜就是狗肉煲了,你看看……那旁边那一桌上面……就是就是那一种……” 范云顺着老板的两根手指头,看上了店中的一张桌子。 那张桌子前坐了两个小伙子,正在津津有味地吃着喝着。 范云看了看,觉得那一只看上去大的简直像一只小盆一样的狗肉煲,看上去分量还挺足的,他觉得挺不错,于是就问希刚道:“希刚,要不……我们不吃火锅,我们来一个狗肉煲,怎么样? 你看看……我感觉那个狗肉做的还可以哎,你看那个狗肉看上去颜色都不错,应该挺香的。” 希刚点点头:“嗯,也行。” 菜。 不一会端上。 酒。 满上。 两个人边吃边喝,一边还顺带着闲聊。 也没有什么具体的话题,反正想到什么就说什么,随心所欲,无拘无束。 范云咕嘟咕嘟喝了一大口啤酒,然后冲着希刚嘿嘿一乐:“别说,冬天的时候喝啤酒,还真的是别有一番风味儿。” 希刚挑了挑眉毛,仿佛它的两根眉毛上面是无数的千斤重担一般,此时唯有啤酒方能让他们卸下来。 他笑着对范云道:“不是自古以来都有句话说的好,酒是粮,越喝越年轻嘛…… 说实话我还是喜欢喝啤酒,真的,我都不喜欢喝白酒,喝白酒那个要一小口一小口的抿着喝太没劲,还是啤酒好,大口大口的往肚子里面灌,特别爽。” 范云点点头。 表示同意。 他挟了一块看上去色泽金黄,看上去一定十分美味的狗肉放进了口中:“唔……希刚,这几天上班怎么样啊? 忙不忙啊?” 希刚摇摇头,然后又点点头:“也就那样呗,说忙也不忙,说不忙,有的时候也挺忙的,因为现在离春节不是太远了嘛,是不是,所以说我们每天上街巡逻的次数也比以前的时候加大了不少,因为越是到这个时候,越是那些小偷小摸出来活动猖獗的时候,都知道快过年了,然后都想捞一票,手里面弄点钱,好过年……” 范云看了希刚一眼:“嗯……那你可要注意点啊,现在的小偷小摸有好多黑得很,我跟你说,他们好多人都带着刀子的,我觉得你还是多注意点啊,特别是上夜班的时候,那种黑灯瞎火的地方少去一点,或者说最少要两个人一起巡逻执勤才行……” 希刚用筷子扒拉着菜,似乎并不在意:“没事,我跟你说那些小偷小摸见着我,们真的有些时候就好像老鼠见了猫一样的,他们也不敢怎么样的,再说了,一般情况下他们也就是无非偷点东西,卖点钱啊什么的,也没有什么大罪,抓到他们也没什么用,关个三天两天,还不是要把他们放出来,所以说,那些小偷小摸我跟你说,都机灵的很,他们不会怎么样的…… 确实……有一些是身上带着刀子的,这我都知道的,因为我以前抓过好几个,一搜身就搜出刀子来了,不过没关系,他们那个一般都是吓唬人的,说实话他们自己也没有必要,因为那一点小钱就跟别人动刀子嘛,是不是你把别人捅伤了疼死了,你自己还不是要坐牢,该枪毙的还不要枪毙,那些人都很精的,我跟你说……凡是可以当小偷的人都是很精明的人。” 范云点点头。 深以为然。 “那也是,说实话,如果说不精明的话也当不了小偷,我没见哪个贼蠢蠢的,笨笨的,根本就不像电视上演的那样……你看那些小偷的那个眼神就能看出来了,他们那个眼神就好像那个老鼠一样,跟你说…… 贼溜溜的…… 那里面都好像是有一股贼光一样,滴溜溜乱转的眼珠子,哪里是什么又蠢又笨啊,那实在是精明透都是有点本事的,那也都是些人才来的,只可惜他们的那股机灵啊,都用错了地方了,都用在了坑蒙拐骗上了,如果说他们把这种本事用在做生意啊,或者说用在其他地方的话,其实也能做出一点事情来的…… 而且说那些小偷给你说心理素质特别过硬,有的时候你别看到他脸上和你打着苦哈哈,然后好像一脸的无辜的样子,其实啊,他心里面说不定是什么样子的呢……” 范云嘿嘿一乐:“那还能是什么样子,他们察言观色,见风使舵呗!” 希刚笑道:“唉,其实有些时候啊,现在这个社会也很难说的,有一些当小偷的呢,确实是自己贱,总想搞一点轻巧钱,但是有一些呢,确实是也是被逼的。 我上个月的时候和我们队长抓了一个小偷,那个男的有40多岁了,你知道吗?他就在就是那个聚龙苑那个小区里面,从1楼顺着那个下水管道爬到六楼的一个人家家里面去,翻窗户把人家家里面给撬了,破案的时候我在现场看了,哎哟,我看那个下水道啊,光溜溜的,我都不知道他怎么爬到6楼去的,这要是一个是失手掉下来,直接就摔死球了……” 范云接道:“可是他不是没摔死吧,他不是还是爬了上去,把人家的窗户给撬了嘛。” “是啊……抓着那个人的时候我就看了,我感觉那个人也其貌不扬啊,不但其貌不扬,甚至看上去有点惨不忍睹,你没看他身份证也就是40来岁,但是他那个满头的头发都差不多白完了,看上去都像是五六十岁的人一样,后来审问他的时候,问他为什么要爬下水道跑到人家家里面去偷东西,他说自己的小孩生病住院急需一笔钱,然后到处找亲戚朋友借,也借不够,这也没办法了,所以说他铤而走险,想了这么一个下策。” 范云笑道:“胡说八道的吧?一般情况下小偷如果说被别人抓住了的话,他不都是卖惨吗?他怕你对他怎么样呢。” 希刚摇摇头:“他倒也不是真卖惨,他那个家庭确实是烂成了一团包,他老婆在外面有外遇,然后呢现在连婚都没有离,就不知道跟哪个男人跑了…… 他呢,带着自己的小孩在家里,平时都是干点泥水班啊什么的,赚点钱,然后供小孩读书,可是没想到他那个小孩才上小学来的,不知怎么回事,就查出来肾有问题了…… 唉……后来了解到他这个情况之后,唉,我们那些同事每个人还帮着捐了一点钱,对了,他小孩就住在县医院……也不知道现在出院了没有?那个肾病治好了没有?” 范云将手中戳向菜盘子的筷子停了下来,皱皱眉头:“……有时候确实,说实话,我觉得当一个老百姓很不容易的,现在干什么都难,我每天上班都在一线,平常的时候和他们聊天也都知道,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 说实话,希刚,当时刚从部队复原的时候,我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到了地方上之后,我觉得自己绝对能够大干一场,搞出一些什么名堂出来的,可是现在啊,就这样子每天上班呀,上班呀,哎呀,突然之间感觉的生活所然无味,真的感觉没什么激情,你呢,你觉得怎么样?” 希刚挺了挺腰,将后背靠在了椅子上,长长的嘘了一口气,同时摸出烟来,“啪”的一下从烟盒里面弹出了一支,先是示意范云:“来一支?” 范云摇摇手:“好不容易戒了,你千万不要再让我犯错误了。” 于是。 希刚将手收回来,摸起桌面上的打火机,自顾自点着了,深深的吸了一口,然后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吁…… 谁说不是呢。 还是以前在部队的时候好呀,那时候生活节奏又简单又有激情,哎,每天摸爬滚打,说句实话,虽然说苦是苦了点,但是我觉得每天都很开心很充实,日子呢也过得特别快…… 说实话,以前的时候从电视剧上面看那些警察觉得一个个都是威风凛凛的,腰里面别着枪,骑着摩托车穿大街过小巷,有的时候甚至还会和犯罪分子一起飙车,可是真是轮到自己干的时候才发现,哎呀,这个工作每天都是婆婆妈妈的,家长里短的一大堆琐碎事,根本就不是电视上演的那样。” 范云笑道:“电视上演的人家那是刑警,那是特警吧?你这个是个小片警,能一样吗?” 希刚摇摇头:“就算是刑警和特警,也不是电视上演的那样子的,我跟你说,电视上面的那些演员啊,都是脸谱化了的,一个个看上去都大义凛然,充满了正义感… 可是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还真不是那么回事,现实生活中其实他们更接地气一些,也就是多了一身警服的原因,如果说换下那身警服的话,其实那些刑警啊,和特警啊什么的,和普通老百姓是没什么区别的。” 范云点头:“嗯……那也是,不说别的吧,就说咱们班长,咱们的新兵班长,你还记得吗? 看上去他也是其貌不扬啊,可是谁又能知道他曾经是全军大比武的时候拿过名次的人啊,你说是不是啊? 人不可貌相嘛,就像你一样,我觉得虽然也看上去其貌不扬,可是谁又知道,你也其实也是个浑身充满正义感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警察同志呢?” 希刚吐出一个烟圈:“嘿……你小子,到底是夸别人啊,还是贬别人啊?” 第314章 两小无猜 范云端起酒杯,笑道:“来,喝酒,干了……” 干了。 “朋友你今天要远走,请干了这杯酒……” 火锅店对面。 一个卖服装的小店门口不停的循环播放着这首听上去有些沧桑和渺茫的歌曲。 而沧桑。 恰似人间不停在地上奔走的那一张张的面孔,今日来明日去,一转眼,又是所谓的几度春秋了。 范云和希刚喝起了酒,喝着喝着就把去网吧里面打游戏的事情给忘记了。 无所谓。 开心就好,放松就好,关键是在结束了一天的工作之后,如何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休闲方式给自己加加油充充电,至于是喝酒和打游戏,都可以。 当范云和希刚两个人结了帐从店里走出来的时候,范云觉得自己的脚下有点轻飘飘的,他傻傻的乐着对希刚道:“呵呵……呃……希刚,我看我们还是不要去网吧打游戏了吧,散了吧,回去休息吧,好不好?” 行。 那就散了呗。 今天散了,明天再聚嘛,是不是? 想什么时候聚。 就什么时候聚。 范云告别了希刚,脚步轻飘飘的往宿舍走,不一会儿就走回了宿舍,然后扑通一声将自己的身体摔在了床上,摔的就好像是磁铁碰到了钢板一样,如果不用上一把的大力气,恐怕很难将范云与床板给分开。 不知不觉。 范云就睡着了。 睡梦中,范云的脑子里面不停地闪现着各种画面,最后梦来梦去,还是梦到了唐若的身上,说起来,他好像有好几天没有去看唐若了。 不知道唐若,现在怎么样呢? 唐若还能怎么样? 唐若好得很。 第二天。 就在唐若刚刚将马雪莹送到了幼儿园之后,准备走回金灵渠广告公司的时候,范云不知道从什么角落里,一下子跳了出来,瞬间就蹦到了她的面前。 “若若!” 唐若往后一撤步,打量着这个突然之间蹦出来的毛头小伙子,她那黑葡萄一样的眼睛,瞬间就变得神采奕奕,愈发有光泽起来。 唐若的眉毛弯弯,嘴角抿着一丝微笑对范云道:“你这家伙……从哪里蹦出来的呀?” 范云并没有直接回答唐若的话,而是打量着唐若。 今天。 唐若穿了一条黑色的裙子,配着同色裤袜,上身一件红色收腰小外套,衬得她原本纤巧的身材,愈发苗条可人。 对唐若。 范云觉得自己实在看不够。 他觉得,最好可以将自己打磨成一件首饰,配在唐若的身上,与她形影不离。 话说。 打磨一只哈巴狗应该就可以。 因为此时此地,范云看着唐若的表情以及眼神,看上去其实就好像她身边一只忠心耿耿的哈巴狗差不多。 范云满脸都是笑。 笑的很真诚。 很灿烂。 笑得就好像是他与唐若两人旁边那个花圃里面的狗尾巴草一样,不停的左右摇摆,仿佛全身上下总少了一点什么东西帮他压着。 嗯。 应该是少了一根骨头。 范云笑眯眯地朝唐若伸过手去,将唐若滑滑腻腻的小手,紧紧握在自己宽厚的掌心中:“今天早上有点冷啊,你怎么没带一个手套呀?你看看你的手……这么凉。” 唐若轻轻抬起眼皮,扑闪着长长的睫毛,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大男孩。 自己喜欢的男孩。 她温柔地对范云道:“我觉得还好啊,还不是特别冷好不好?倒是你啊,你看看,你穿的这么少,你这个外套也太薄了一点吧?” 范云一咧嘴:“那没办法,这个是工作服啊,它自己要是想厚要是想薄我说了也不算,反正我们的冬装就是这个样子的。” 唐若盯着范云的胸口:“那你里面可以穿一个毛衣嘛,我不是帮你打了一个毛背心吗?你干嘛不穿呀?那个不是穿在里面挺好的嘛?” 范云摇摇头:“那个毛背心没有弹性,太紧了,勒的好难受啊,真的……若若,我还说哪天拿给你看一看的,到底是什么原因啊,按理说毛衣不是都有弹性的吗?能大能小的,为什么你那个毛背心一点弹性都没有啊?” 唐若咯咯笑道:“是嘛? 那行了,哪天拿给我,我来看一看,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过我跟你说啊,我以前的时候,是没有织过毛衣的,技术肯定是差一点点的。” 范云将头摇得如同波浪鼓一样:“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不是说你技术差,我觉得可能那个毛背心偏小,其实织的那个形状我很喜欢的,真的,特别是那个心形的领口,一看就知道,全部都是你的爱心。” 唐若将手轻轻的从范云的掌心抽出来,捶了他一下:“什么呀…… 好了,咱们快走吧,我们找地方去吃早餐去吧,好不好?” 好。 早餐是一定要吃的。 而且还要让唐若吃得开心,吃得愉快,最好是吃得眉开眼笑。 所以。 范云就带着唐若来到了一家自助早餐的店里。 这里面的花样可真多。 什么包子,油条,大饼,烧麦,炒粉等等等等。 话说范云同志大概有一点居心不良呀。 他这样子是什么意思呢?是准备把唐若喂的胖一点吗? 胖到他觉得自己的形象完全能够和唐若相匹配为止吗? 话说。 在范云的眼中,他觉得全天下的女孩都没有唐若漂亮,是不是他准备把唐若喂胖一点,让唐若的形象分,下降那么几分下来,免得别人和他抢呀? 如果真是这样。 那。 范云的良心大大的坏了。 范云抢在唐若落座之前,先是扯了一点纸巾,细心地将板凳擦了擦,然后又擦了擦桌子,然后才示意唐若坐下。 他眨眨眼问道:“若若,你想吃什么?我去帮你拿。” 唐若歪着脑袋瞧瞧他,然后又左右瞧瞧店里,最后,她还是伸出白白的嫩嫩的小手冲范云摆了摆:“我们两个一起去吧,我自己选好了,你也自己选吧,各选各的,喜欢吃什么就选什么。” 范云明白她的意思。 唐若的意思是这会子来吃早餐的人还不是很多,还有大把的空位置,不用抢先占座。 那行。 那就两个人一起去吧。 范云先是拿了一个装点心的大盘子递给唐若,然后自己又拿了一张,两个人肩并肩朝自助取餐区走过去。 唐若取了一碟烧卖,一碟鸭掌,一小白瓷碗豆浆。 范云搞得都是肉食,无非都是一些肉饼啊,肉丸子啊什么的。 果然。 范云果然是一个食肉动物。 也不光是他,天底下的男人,其实想必大都喜欢肉食吧。 唐若看到范云的碟子里都是些大鱼大肉,不由笑嘻嘻地凑到他的耳边,轻轻道:“猪八戒……” 范云一咧嘴:“猪八戒不好吗?” 唐若轻轻拧了他一下:“好是好,就是又懒又馋的,我怕养不了你呀。” 范云嘿嘿一乐:“唐若同志你搞错了吧?我们两个人是谁养谁呀?不是我养你吗?怎么什么时候成了你养我了?” 唐若抿了抿嘴,似笑非笑冲他示意道:“快点占位置去……刚才我们两个人那两个位置,你看……被别人抢了。” 抢就抢呗。 范云朝远一点的地方颔了颔首:“那个地方有一个双人座,我们去那个地方坐吧。” “嗯!” 范云和唐若这两个年轻人性子都好,都随和,他们绝对不会因为自己刚刚用纸巾擦过的座位被别人抢占了而生气,更不会走过去找别人去闹。 真是一对乖宝宝。 其实这样的好宝宝是很省心的。 无论他们走到哪里都能让家里面的父母放心,知道他们做人安分守己,做事十分有分寸,绝对不会在外面搞出什么事情出来。 范云照样将唐若要做的板凳细心地擦干净,他擦得十分认真负责,看他脸上那副郑重其事的表情,简直就是恨不得将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给唐若垫着,然后才让她坐下来。 唐若两只十分好看的眼睛已经笑得弯成了月牙儿,她笑眯眯看着范云为自己做的这一切。 范云的动作让她感觉到了,体贴让她感觉到了一种男孩子所特有的细腻和温柔。 唐若就喜欢这种感觉。 这是一种随心,随性的感觉,是一种恰如二月春风拂过水面杨柳时微微荡漾的感觉。 这种感觉。 让唐若觉得时光是如此的美好,岁月是如此的悠然,对面的男孩子——范云,又是如此的值得自己去爱。 这种两小无猜的感觉。 相信。 曾经在许多人的心里面有过。 只是。 有许多人总是出于这样那样的原因,不知不觉的却又把这种感觉给搞丢了,或者说,把曾经能给自己带来这种感觉的人给搞丢了。 从而。 只有在夜深人静之时,一个人独处的时候,端着一杯酒,对着夜空默默发呆的时候,才偶尔会想起,原来自己的心底始终藏着一个人呀。 那个人。 就是他(她)。 唐若脚下一个垫步,如同一只调皮的小兔子般向前一跳,将手中的大盘子放桌子上一搁,抢先抢占了一个面朝门口的有利位置。 范云一笑。 他也将手中的盘子搁在桌子上:“若若,晚上我去你们公司蹭饭吃吧,行不行?” 唐若先是夹起一只烧卖塞到嘴巴里,一边吃一边冲他眨眼,而且还连连点头:“嗯嗯,到时候我发信息给你吧,这几天有一批从上海过来的人,过来交流的,每天来的稍微晚了一点,到时候不要被他们撞见了…… 反正,到时候我发信息给你,你再上来。” 行。 verygood。 范云抽出一张纸巾,细心地替唐若将沾在左腮上的一粒包子馅拭掉:“什么时候有空,我带你回村子去玩吧,我妈烘了不少腊肉,到时候我去山上面挖一点冬笋,炒腊肉给你吃,好不好? 对了,我爸今年保鲜了很多橘子,还有脐橙呢,到时候让他们多拿一些给你。” 范云的潜台词,哪里只是给唐若,其实,无非就是让唐若转交给她家里。 唐若点点头:“好啊,我礼拜六应该有空,到时候礼拜六一起去,好不好?” 范云见唐若答应的那么爽快,不由得笑了起来:“呵呵……行,来若若,喝点这个,看看他们这个店里面做的豆浆,味道很不错的,口感特别好,按理说……应该是没有掺什么糖精的。” 唐若“嗯”了一声。 她早喝过了。 她以前还没有认识范云的时候,也经常和先玲湘琴她们来这里吃东西的。 有时,她也会带着马雪莹来。 可以说。 唐若认识这儿的各种小吃的时间,要比认识范云要早得多得多。 对于吃这一方面来讲,说实话,她可是比范云有研究多了,别的不说,就她跟着唐小兰也不知道吃过多少好东西了,虽然唐小兰看上去好像一把绷得紧紧的刀子一样,平常的时候总让人感觉到她身上有一股高高在上的气势,但那都是对外人,对唐若,唐小兰还是很不错的。 这倒不是因为一笔写不出两个唐字的原因,主要原因还是因为马雪莹。 唐小兰的观点也很简单,谁对她女儿好,她就对谁好,就这么简单。 吃完早餐。 范云拉着唐若温香软腻的小手,简直就舍不得松开呀。 他恋恋不舍地朝唐若摆摆手,脸上的表情,落在唐若的眼里,倒颇有了几分能够打动人的分量。 唐若虽然轻轻的挣开了自己的手,但是,她却往范云的面前走近一步,和范云面贴面地站在一起,同时踮起脚跟在范云的嘴巴上轻轻的吻了一下。 这一吻。 甜。 甜得范云今天绝对能像卯足了劲的小火车一样,呜呜呜呜呜呜,无论从东到西还是从西到东,绝对能够哐哧哐哧的,不停的开来开去。 绝对。 比在他的炉膛里烧了一炉熊熊燃烧的小火苗更有劲,更有推动力。 范云眼晴乜斜着,跟着对自己嫣然一笑之后,转身而去的唐若一路向西,直到唐若的背影,渐渐地消失在了街头巷角,他这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 目光收回。 瞬间落在了另外一边的一个挑着担子,不知道卖什么鬼东西的无证小贩身上。 看在唐若的份上,范云这一下子并不打算赶那小贩。 哼! 便宜那个小贩。 当范云将目光投向那个小贩的时候,那个小贩远远的也看到了他,并隔着一条街道冲他赔了一个大大的笑脸。 懂。 第315章 气氛一如往日和谐 范云脑子想的是唐若。 脚。 却老马识途般朝余丽拿的报刊亭走去。 走了一截路后,范云猛然惊醒。 干嘛呢? 虽然范云的心里忽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甚至有那么一丝丝的小尴尬,不由自主,他连呼吸都有点急促起来似乎可以看得出他的心情是紧张的。 可是范云最后想了想,觉得自己如果说对余丽拿视而不见也不是那么回事,毕竟这是他工作的范围,今天不见,明天不见,可是总有一天两个人还是迟早会碰面的,虽然那天的事情让范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可是他转念一想,俗话说得好,丑媳妇总是要见公婆的,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再说了。 那天的事情完全就是余丽拿一厢情愿。 他根本就没有那种想法,所以说面对余丽拿的投怀送抱,范云并没有丝毫心动,而是转而逃开。 于是。 范云决定还是像以前一样,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先走过去看一看余丽拿的情况。 所谓。 以不变应万变。 于是。 范云还是朝余丽拿的报刊亭走了过去。 一路上。 他路过了一个卖包子的。 经过了一个卖凉皮的。 三个卖菜的。 一个卖豆腐的。 范云觉得,仿佛这几个做生意的人,每一个人看上他的目光里似乎都大有深意,似乎都若有若无带着一些什么,而且这些人的眼光在看完了他之后,似乎又不由自主的看向余丽拿那边,范云忽然有了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 他觉得是不是自己和余丽拿之间的事情被别人发现了,想到这里,范云的心不由得怦怦直跳起来。 虽然他和余丽拿两个人之间什么事情也没做,但是为什么别人看着他的目光,让范云觉得似乎他们两个人之间做了一些什么似的呢? 这时。 报刊亭里的余丽拿已经看到了他,并且远远的朝她招起手来,示意他过去。 这样一来。 让已经在打算避开的范云不得不硬着头皮朝她走去。 报刊亭里。 余丽拿的眼睛在范云的身上瞟来瞟去,瞟了一阵子。 然后。 才扑哧一声忽然笑了:“干嘛呀?范云,这好几天了也不到我这来转一转,过来帮下忙,我都找不到一个合适的人过来顶一下我,真是的。” 范云尴尬地挠了挠后脑勺:“这几天工作有点忙,被临时调去做其他事情去了,所以说我就没过来,今天这不是才过来吗?一过来了我就到你这来看一下,看看你要不要什么帮忙的。” 两个心知肚明的人,对那天的事情都避而不谈,转而聊起了天气,聊起了早上吃了些什么,一如往日,一如平时,气氛一如过去那般融洽和谐。 这。 让范云的心里面一块大石头渐渐的放了下来。 可是。 余丽拿却突然开口了。 她不但开口了,而且还用一双长长的睫毛,蘸着两汪水灵灵的深泉,不停地在范云的身上刷来刷去,似乎能从范云的身上刷下一点什么东西下来。 “那天,你干嘛走的那么急啊?” 范云一听。 头都大了。 面对余丽拿递过来的招式,范云并不打算招架和接招,而是将话题迅速岔了开去:“我有事呀,真的,我有事,老余啊,你有什么事没有啊?你没有什么事,我可去下面巡逻去了啊。” 余丽拿见范云不跟自己聊那个话题,作为一个少妇,作为一个过来人,她看到范云的脸上那副略带羞涩,又略带慌忙和着急的表情,心里面倒是轻轻笑了一下,她决定不再逗范云了算了,过去的事情毕竟过去了,当时那么好的机会都没有发生什么,现在这光天化日之下还能发生些什么吗?多说也无益,再说了她也看出来范云其实是一个十分正派的人,范云绝对不会像某些举止轻浮的小伙子一样,给根杆子就敢爬上墙头,然后就能翻到别人家里面院子里面去。 余丽拿撇了撇嘴:“胆小鬼……那你帮我看一下吧,我去买点东西,等下就回来。” 范云觉得自己应该再说点什么,继续化解一下两个人之间略有尴尬的气氛,于是他就决定要敲诈一下余丽拿:“老余,你买东西等一下,别忘了给我带一杯珍珠奶茶,我要加冰的。” 余丽拿大方地一挥手:“没问题,你放心,我帮你买一个大杯的。” 余丽拿拎着她那只包走了。 范云坐下来。 他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两手十指不停的握一下,然后又张开一下,仿佛原本有一些担心和顾忌,此时。也随着他的手指上的用力而变得烟消云散了。 他抓了几下手,然后又伸出右手的中指弹了弹摆在柜台上面的报纸。 “呯,呯……” 这时。 一个穿着一身已经洗得发白的四个兜的干部服装的老头,走到他的面前来朗声道:“给我来一份桂林日报,对了,有没有半月谈啊?我想买半月谈看一下,最新出的啊,就是最近这一期的。” 范云连忙点头:“有……都有,我给你拿啊。” 范云帮余丽拿守报纸亭,也不是看了一次两次了,所以说这些报刊杂志放在哪里他心里都有数的,所以说他一下子就找到了老人要的书报。 收钱。 送客。 “慢走……下次再来。” 过了一小会,余丽拿一手端着一杯珍珠奶茶,从远处走了回来。 “喏,大杯的,我还让那服务员帮你多加了一些豆子,你尝尝味道怎么样?” 范云一笑:“挺好。” 挺好。 只要不再聊那天的事,把话题说到吃喝拉撒或者其他的一些什么事情上面的话,范云还是很开心,很乐意和余丽拿多聊一会儿的,他一边喝着奶茶,一边在报刊亭和余丽拿聊天,聊着聊着也就把那天的事情给遮掩过去了。 本来也是。 本,来那天什么事情也没发生那一点点小尴尬,其实也算不上什么。 不过。 当范云看到有的时候被自己逗得咯咯直下的余丽拿,有些时候说起某些事情来又眉飞色舞的她时,范云倒觉得,其实余丽拿也是个挺不错的女人,只是两个人年龄上面有一些差距不说,余丽拿已经结婚,已经是别人的老婆了也不说,关键是,范云早已经有了心上人了,范云的爱情观和婚恋观是很专注的,他喜欢唐若,他就觉得自己的眼中全部都是唐若一个人,对于其他的那些女人,那些莺歌燕舞,就让她们去莺歌燕舞好了,也不是说范云看不上,而是范云根本就没有那种想法,反正,就目前来说,他只爱唐若一个人。 至于说以后。 以后的事情很难说呀。 谁还不是走一步看一步呢,又有多少人能够在生活和恋爱当中走一步看三步呢?不是说没有,如果说能够在婚恋生活中保持如此清醒的人,那么相信这样的人爱的也绝对不能纯粹和彻底下来,因为他什么事情都看得太明白太透彻了,所以说,他也就无法全身心的进行投入。 范云又打量了一下余丽拿。 她今天打扮的很不错。 一条黑色的休闲长裤配着黑色的罩面皮鞋,上身一件粉色的风衣,脖子里还系着一条白色的丝巾。 看上去颇显得有几分妩媚动人。 这样的女人。 和唐若那种楞头青小姑娘不同。 这样的女人应该算是被岁月勾兑和沉淀了的美酒,如果想理解想形容,想找一些语言来赞美的话,那么是需要完全静下心来细细的进行品尝和品味的。 余丽拿咬的两排细细的小白牙,用那一双长长的睫毛刷子,不停的刷着范云。 也就是范云。 如果换成另外一个男人换成另外一个心里面有一些小想法,有一些想蠢蠢欲动的男人的话,那么余丽拿的这一对刷子绝对能够把对方刷的痒痒的,甚至刷的急不可耐,猴急起来。 不说别人。 只说对面卖猪头肉的那一个男人吧。 那一个男人时不时的就会抬起头来朝这边张望一阵子,也不知道他是在看些什么,许多时候那个男人在切着猪头肉的时候,还会偶尔抬头看一看,看着看着,甚至差一点把自己的手指头给切了。 范云朝余丽拿笑了笑,同时将手中的珍珠奶茶对着余丽拿晃了晃:“谢了,老余,我走了啊,我去教育路口转一转,看看有没有什么情况。 ……有什么事情的话,你打电给我,发信息给我都可以的,啊……” 余丽拿抿了抿嘴:“嗯……我现在没什么事啊,你等到中午12:00或者12:30的时候过来吧。” 好。 范云朝余丽拿比了一个剪刀手的手势,然后捏着那手中已经喝了一半的奶茶,朝教育路口走过去。 余丽拿看着他的背影,眼睛中慢慢起了一层雾气,同时也泛起了一些若有若无的笑,这笑意,让她的眼波变得温柔起来。 那眼波里。 恰如阳春三月的夜晚,那种朦胧的月光笼罩在湖面上之时,散发着一种神秘的光辉。 可惜。 范云的后背上面并没有长出眼睛来。 所以 那光辉。 他看不见。 就算是他看见了,又能如何? 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本就是无奈的。 无奈的其实也不是事情,也不是感情,而是人。 人。 才是所有无奈产生的矛盾体。 譬如范云。 如果范云不是范云,而是另外一个已经结了婚成了家,在围城之中苦苦挣扎的男人的话,那么说不定那天的情况就不是那个样子,今天的情况也不是这个样子的了。 余丽拿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唉!” 这一叹。 是明智的一叹,是理智的一叹,是她从此放下了某些想法和做法的一叹。 范云嘴里说着是要往教育路口走,可是脚下却突然拐了一个弯,朝雨霖理发店走了过来。 因为。 他觉得自己好像有一阵子没有到理发店里面来了,另外,反正今天上班也没有什么事情,他决定利用这个空档剪一下自己的头发,当然了,如果说梅霖忙的话那么就算了,如果说他不忙的话,那么自己就先剪一下头发,按照通常的经验来说,一般这个点,上午的时候,到理发店里面剪头发的人还是比较少的。 理发店门口。 一个年轻的小妹正在那里吐瓜子壳。 店里。 梅霖正在用指甲剪修着指甲,一个客人都没有。 她抬头看见了范云,满脸带笑忙招呼道:“哥,快到里面来,有什么事吗?” 范云摇摇头:“没什么事,对了,范雨不在这里啊? 最近一段时间我看着他好像一般很少到店里面来啊,他现在上班很忙吗?还是有什么事啊?” 梅霖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说忙也不忙,说忙也忙吧,谁知道呢? 反正他干那个工作就是跑业务的,一天到晚的就在外面跑来跑去的,难得到店里面来一下,他来也没什么用,来一回他就说累得很,然后就坐在凳子上面,一动也不动,也帮不上我什么忙的,所以我干脆我都是让他直接去后面去睡觉,去床上面躺着休息。” 门口那个年轻的小妹只是嗑完了瓜子儿。 她拍了拍双手,转着一双滴溜溜的眼珠子瞄了瞄范云:“范云哥,还是你上班好,看看你,一天到晚走来走去的,又没什么事情,每天朝九晚五的,混过了8个小时就下班了,爽死了。” 范云冲她一努嘴:“去,小芸,你知道什么呀? 干我们这个活,那平常的时候没有什么事情,可是真正有事情的时候也是有一定风险的,我们其实和你们差不多的,我们打交道的人也是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但是和你们又不一样,你们这个只要帮别人剪好的头发,别人付钱拍拍屁股走人就可以了,我们这个不一样,因为我们这个要去管别人,要去限制别人干这个干那个,所以说很多人对我们是有意见的,你知道吧,别看他们有些时候表面上对我们笑哈哈的,其实在背地里,偷偷的都不知道骂我们多少回了,我不跟你说别的。 小芸。 如果说有一天你要是开理发店当了老板娘的话,你的门口没有搞干净卫生,或者说你什么东西摆到外面来了,如果说我们管你的话,你肯定也会骂我们的。” 第316章 欢迎光临 小芸眨了眨眼。 她用眨眼表示范云的话说的好,说的正确,说的对。 梅霖笑道:“哥,这几天天气有点冷呀,上班怎么样啊? 其实你也不用老是在外面走来走去的,如果说在外面已经兜了一圈了,你可以到我店里面来嘛,到这里面来坐一下,然后暖和暖和再出去巡逻。” 小芸在旁边帮腔道:“是啊,范云哥,欢迎光临啊。” 范云。 点头。 他觉得自己虽然隐隐约知道自己的弟弟范雨和先玲之间的某些事情,但是,那也只不过是范雨和仙玲两个人一起吃,吃饭的时候被他撞见了而已。 虽然范雨和先玲之间的动作有一些小暧昧,但是,范云却觉得自己还是不能说给梅霖听。 有些事情。 还是静观其变好了。 说句实话,范雨现在并没有结婚,他自己想干什么事情,范云其实想管的话也管不了的,谁都管不了范雨,能够管他的只有他自己。 此时。 梅霖用两排牙齿将上唇收入嘴中轻轻地咬了咬,然后又“啵”的一下弹出去:“哥……范雨每天上班有那么忙吗?” 范云既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而是含糊其辞的应道:“谁知道呢,他干的那一行我也不懂啊,按理说跑业务的人应该是比较忙的吧,毕竟他们也要应酬嘛,你看电视都知道啦,看电视上那些业务员一天到晚的在外面跑来跑去,今天和这个吃饭,明天和那个喝酒,什么样人都有。” 梅霖“嗯”了一声:“那也是,他们跑业务的,按理说应该认识的有钱人挺多的啊,有些小富婆呀或者干嘛的,应该也不少,那些有钱的女人……” 她的话。 让范云一时倒不知道该怎么接。 范云讪讪道:“或许吧,他们卖保险的,不就是卖给那些有钱人嘛,没钱的人,谁买呀?是不是? 哎,他们跑业务业务员的,不就是看单子的嘛,他们反正都是在外面赚钱,搞钱嘛,管她什么富婆不富婆的,还是什么有钱的人呢,只要能谈成生意,能签了单,能拿提成,不就行吗。” 梅霖又“嗯”了一声。 范云的右手如同猪八戒的九尺钉耙一般,伸到头发里面搂了两把:“我想剪一下头发,我感觉我的头发有点长了,我们要天天戴帽子,头发长的话戴的很不舒服,而且说我这个头发又细又软的,如果说长了之后,一压就趴窝的,很难看。 帮我剪一下吧,剪短一点,剪个那种最短的平头。” 那就剪呗。 反正现在也没有什么人。 小芸笑嘻嘻的蹭到范云的身边:“范云哥,我来帮你剪,好不好?” 范云夹了夹眉毛。 这…… 就说小芸洗个头啊,吹个风啊还可以,可是要是让她拿着电推着剪头发,不是范云不信任她,恐怕连她自己都不信任自己。 可是。 还是那句话,所有的老手都是从新手来的,今天谁让小芸自己提出来了呢,那么就给小芸一个机会,让她尝试一下也是好的。 实在不行。 有梅霖大师傅监督把着关的,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的。 范云乐得顺手推舟,送一个人情给小芸,顺便逗她玩。 于是。 他就大大咧咧的坐在了理发椅上:“行,小芸,我相信你的技术,来吧,怎么剪都可以,反正你只要不要把我的耳朵剪掉了,你就是成功的。” “咯咯咯……” 小芸笑得花枝乱颤:“哥,你说什么呢,难道我连这点眼力就还没有吗? 再怎么说,也不会剪到你的耳朵呀,你说是不是?” 很难说。 作为一个新手来说,万一她的手一抖或者说心一慌的话,剪到范云的耳朵也未必可知,虽然说剪掉倒是不至于,但,剪一个口子说不定也是有可能的,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恐怕粘也粘不回去了吧。 小芸手脚麻利地将理发用的围裙帮范云套在了身上。 然后。 去摁了一些洗发水过来,抹在范云的头上,帮他先抓头发。 范云闭着眼。 一动不动。 还别说,小芸洗头的技术还是非常好的,她的十根手指在范云的头上上下翻分,如同两只漂亮的花蝴蝶跳跃着各式各样的舞蹈。 一会儿s型。 一会儿直线型。 顺便还来一个左右迂回,前后穿插。 不错。 抓得范云将身体靠在理发椅上,闭着眼睛,脸上一副十分享受的表情。 好一阵子之后。 随着小芸两只满是滑腻的泡泡的手指一左一右帮他轻轻弹了一下耳垂时,代表着,可以去冲水了。 冲水。 重新坐回来。 范云依旧闭着眼,反正今天他就准备把自己的项上人头交给小芸了,任由小芸打理。 当然了,范云的两个耳朵却是支棱着的。 比狼耳朵还要尖。 只听见随着一阵电推子嗡嗡嗡的响声,范云感觉到头顶上一阵发凉,那些早已经活得不耐烦了的头发,也纷纷应声而落。 其中。 还有那么几根头发,仿佛万分留恋自己的主人一般,居然飘在了他的嘴巴上,搞得范云的嘴唇痒痒的,十分不舒服。 范云吐了吐舌头:“扑……” 他吐舌头的时候,他的脑袋也随着跟着晃动了一下。 小芸立刻伸手摁住了他,将他微微晃动的脑袋摁回来她想要的角度和位置。 看样子。 天底下所有的理发师都是一个样子的,他们绝不会顺着你的姿势而改变自己理发的动作,而是想方设法的将你的脑袋摁到他自己想要的位置上去,以方便他手中的技术动作以及下一步的完成。 可以说。 每一个理发师都是把顾客的脑袋当成波浪鼓一样,可以随意的波浪来波浪去的。 顾客还得乖乖的。 范云。 此时就是拨浪鼓。 所以。 范云把自己的脖子放松了下来,小芸将他的脑袋拨向左边,他的头就歪向左边,小云将他的脑袋拨向右边,他的头就歪向右边。 十分配合。 不配合不行呀。 不配合的话,如果小芸做的不是那么得心应手,说不定真的一不小心手和推剪子配合的不到一起去,真的会剪到他的耳朵上。 随着电推子的声音在范云的耳朵旁边不停的嗡来嗡去,范云觉得自己的两只眼皮一个劲儿的打起架来,居然,他还有了三分瞌睡了。 他用鼻孔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让那股气息顺着自己的鼻孔一直深入到肺里。 “嗞……” 这种吐故纳新的感觉实在是太舒服了。 又过了一会儿。 随着小芸用一把毛刷子蘸着肥皂水帮范云在他的两鬓之间以及脖子后面不停的刷着肥皂水的同时,范云睁开了眼睛。 他刚想动。 小芸摁了他的脖了一下:“别乱动,我手中的刮胡刀可是很锋利的,我跟你说,不要动啊。” 范云乖乖不动。 他的脑袋虽然不动,但是两个眼珠子却眨来眨去的,动个不停。 通过镜子他打量着自己的发型,发现小芸帮他剪的这一个平头还是挺不错的。 看来。 有些人天生就是适合吃某一门手艺饭的。 比如梅霖。 比如小芸。 比如范雨。 随着小芸手中的刮胡刀不断地呲呲楞楞的帮范云修好了边后,这是她才对范云道:“好了,范云哥,过去我帮你冲水,冲完了水再看一看哪里不合适的,咱们再修。” 冲水。 重新坐回理发椅。 范云打量着镜子中的自己,觉得很满意。 是应该满意。 说实话,小芸今天帮他剪的这一个发型还是很不错的。 他的头顶被小芸用电推剪推得整整齐齐,四平八稳,简直一根杂乱的头发都找不出来。 两边鬓角。 也修得不错。 关键是。 他的额头前面,小芸还特意帮他留了几根稍微长一点的头发,别小看这一点门帘子,这一点门帘子让范云原本有一些老实甚至木讷的面部,瞬间变得灵活生动起来,再配上他那一对溜溜乱转的眼珠子,看上去还是挺不错的。 小芸扶着范云的肩头,看着镜子里面的范云和她自己笑道:“怎么样,范云哥,你看这样行吗?你看看洗完了水干干净净的,我感觉差不多了,应该不用怎么修了?” 范云连声赞道:“不错不错,真的很好,真的,我感觉你的手艺比范雨都要多了。” 反正范雨又没有在这。 说实话,虽然说小芸的理发技术跟范雨还是很有差距的,但是他拿范雨做比较,夸夸小芸也没什么。 再说了。 小芸刚才忙前忙后的伺候了他这么长时间,他夸她几句,不是应该的吗? 他的话,让小芸很开心。 于是。 小芸顺手又按了一些摩丝,抹在范云的头发上,还拿梳子帮他仔细的梳了梳。 这家伙。 范云简直就是一个容光焕发呀。 范云站起身来,微微眯着一双眼,反复打量着镜子里面的自己。 越看。 越得意。 看来,无论是谁,多多少少都是有一些自恋的倾向的,不管他相貌长得怎么样,总而言之,当他面对自己的时候,总是多多少少能从自己的身上挖掘出一些自己长得好看,当一个人真正面对自己的时候,即使别人对他再不满意,但是他自己对自己还是颇有几分满意的。 不满意不行啊。 一个人如果说不自爱,自己不爱惜自己的话,那么谁还会爱惜你呢?别人只会更加变本加厉的来糟蹋你。 不过范云,说实话长相还是可以的,也说不上有多么的英俊潇洒,但是放在人群里面的话,起码也还是可以打个八十五分的。 比方科强多了。 当然比方科强了,他如果说比方科还要差,形象还要猥琐的话,那么,唐若也不可能看得上他。 第一眼。 第一印象很重要。 范云觉得,像方科那种又自私又小气,行为举止还畏畏缩缩的狗东西,这一辈子最好都是做单身狗为好。 其实。 那倒也不一定。 说不定有个哪个女的喜欢吃方科做的包子呢,对不对? 因为爱上了包子,所以说也爱上了,这个人,这种可能性也是有的呀。 范云仔细的端详了一下自己的脸,他发现自己的右腮和脖子处还有一些碎头发丝,于是,他就走到洗头盆那里,拿了一条湿毛巾,用力的擦拭起来。 翻来覆去。 很是鼓捣了一阵子。 终于等到他感到脖子里面的碎头发丝已经被他擦干净了,不再刺刺挠挠扎得他皮痒的时候,范云又走回了小芸的旁边。 他一边看着小芸,一边笑嘻嘻的道:“小芸,我发现你的手艺还真挺不错的…… 对了,给钱给钱给钱给你们啊,辛苦了,辛苦了……” 说给钱的时候, 范云的嘴巴虽然是对着小芸说的,但是眼睛却看向了梅霖。 一边看一边还从裤兜里面摸出了钱包,伸手从钱包里面拽出了一张嘎嘣响的票子从梅霖递了过去。 梅霖笑道:“哥,你这是干什么呀? 在自己家里面店里面剪头发要什么钱啊?你要真要是钱多得口袋里面放不下的话话,等下去买点东西过来吃,慰劳慰劳一下小芸,那倒是可以。” 好。 范云忙把握着钞票的手又收了回来。 其实。 他也就是这个样子而已。 本来他也没打算给钱,但是呢,不给钱,跑到这里面来白蹭,他似乎又有点不好意思,所以说才会装模作样的掏出钱来给梅霖,此时听见梅林这么说,他赶忙走出理发店,去东看西看,准备买一些什么东西回来给这两个女孩子吃。 恰好。 门口刚好有一个无证小贩,挑着两箩筐橘子从理发店门口经过。范云摇手喊道:“等一下,等一下一……” 他一边喊着,一边三步两步就走到了那个小贩的面前,那个小贩倒是被他吓得一激灵。 如果仔细观察一下的话,你就会发现那个小贩的两只手臂已经绷得紧紧的,两只鹰爪一般的手也紧紧的抓住箩筐的筐边,同时身体向前倾斜,两只腿用力蹬着地面,似乎就好像那已经被拉开了的弓弦一样,随时将自己的身体从原地射出去。 第317章 由衷的赞叹 范云接着喊道:“橘子多少钱一斤?” 听他这么问。 小贩原本已经绷得笔直,如同一根即将射出去的箭的身体,又慢慢的松弛了下来,瞬间变成了似乎没有骨头的三道弯,懒汉s型。 不过。 他的身体虽然懒了下来,但是他的表情却是十分殷勤的。 那个小贩满脸堆笑对范云道:“老板,八毛一斤,你要吗?要不要蹭一点尝尝?我这个橘子很甜的,我跟你说,我这不是贩来的,我这个都是自家产的,没有打那些甜蜜素啊什么的,因为是我自己家里面卖掉了,然后留了一些过年吃的嘛,嗯,留的太多了,所以说我就挑一点出来卖……” 边说。 小贩一边把扁担放在了箩筐上,同时伸手从筐里面拿出了一只橘子,向前走了两步递给范云:“尝尝,你尝尝甜不甜? 先尝后买。” 范云接过小贩递过来的橘子用手劈开,掂起一瓣放进嘴巴里。 甜。 确实很甜。 不光是甜,味道也很正。 范云点了点头:“还行,挺甜的,那你拿个袋子给我,我买一点。” 他一边说,一边将手中剖开的两瓣橘子递给了旁边的小芸,不过,小芸虽然接了过去,但是并没有吃,转手又递给了梅霖。 小芸将范云递给他的橘子给了梅霖之后,她也走到了小贩的箩筐前,蹲在地上和范云两个人一起选了起来。 说是选,其实吧,也没有什么好选的。 箩筐里面的橘子大小个头颜色都差不多,到了现在这个时候,无论是哪一只随便剥开放在嘴巴里面吃起来的话都是甜的,绝对能够甜到人的心里面去。 其实水果都是这样子的。 很多水果刚刚从树上采摘下来的时候,可能还会略带一点青色,会有那么一点点的酸味,但是一旦放上一段时间之后,那点酸味就会慢慢的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转化为糖分,而变得十分甘甜起来。 感情亦如此。 正如此时那这只小贩嘴巴里面,嘚不嘚,嘚不嘚说的那些话:“我这个橘子我跟你说都是在家里面放了一段时间的了,很甜的了,都没有什么酸的,你放心吃,保证你买了这一次,下一次还想买我的。” 下次再说下次的。 范云直接摸了一张10块钱的票子出来递给那个小贩,反正就买这么多钱的。 10块钱能买十好几斤了。 满满的一大袋啊。 在这里橘子这个东西就是便宜,其实也不奇怪,产地嘛,家家户户几乎都有种的,其实只是说范云没有回家而已,如果说他要是回家的话,不要说这3斤5斤10斤8斤的,就算是让他拿个百八十斤回来都没问题。 家里面有的是。 南方的橘子,就好像是北方的苹果一样。 不。 北方的苹果,即便是农村里,一般情况下不可能会家家户户都有种的。 而南方的橘子都不同了,这个东西在南方的农村里,每家每户都有种的,不是什么稀罕东西,可以说,你只要想吃,你就可以放开肚皮吃,吃的你自己不想吃,很多人就是因为吃橘子太多了,吃的脸都发黄,得了那种什么黄疸。 范云说句实话就没少吃,范云如果说没什么事的话,他坐在桌子前面一边看书一边吃橘子的话,他可以连着吃它个10几20个。 买好了橘子。 范云摸了几只装在自己的口袋里,然后将剩下的那一大袋递到小芸的手里:“呐……小芸,提进去吧,我就不进去了,我走了,我去上班去了。” 小芸“哎”了一声,转身进了理发店。 理发店里,梅霖到处朝范云喊了一嗓子:“哥……你中午过不过来吃饭啊?你要是过来吃饭的话,我就去买点菜,我们中午打火锅吃。” 范云摇摇手:“到时候到时候再说吧,我不确定呀,算了算了,你们吃吧,我中午可能有事,我中午就不过来了。” 中午就不过来,这几个字刚刚落地。 范云的人影子已经走到了10米开外的桥头那里了。 梅霖又好气又好笑,冲着范云的背影摇了摇头:“这人……真是的,火急火燎的,也不知道在忙什么呢?” 小芸眼珠子滴溜溜转了转:“他们还能忙什么呀?我看范云哥啊,上班一天清闲的要命,你看看,他上班时间,都可以跑到我们店里面来剪头发。” 对于她的话,梅霖不至可否。 范云三拐两拐,过了桥头,顺着马路朝老广场方向走了过来,他心里面是这样打算的,就他裤袋里面的这五六只橘子啊,等一下拿给唐若吃好了。 想到这里,范云摸出手机,给唐若发了一个信息:“亲爱的,你现在有没有时间到你们公司楼底下来一趟啊,我这里有几个橘子,现在拿给你。” 唐若很快就回复了他的短信:“嗯,好的,那你就到旁边那个公园等我吧,就在那个大酒壶那里,我马上过来啊。” 得勒。 范云一旦有了行动目标,脚下的步子自然就迈得更大了,就连老老广场移动公司门口花花绿绿的那些广告牌,他也不再关注了。 什么促销。 什么广告。 什么充话费送手机。 这些通通的不要。 就连移动公司门口穿着露大腿的旗袍搞促销的促销小妹硬塞到他手里面的传单,他也提不起半点兴趣,去仔细的研究一下了。 虽然。 他眼睛里的余光在掠过促销小妹白生生的大腿时,还是稍微做了一个短暂的停留,但是,即便那个小妹的大腿白的足以把很多臭男人的魂魄都能够勾走去,却无法耐范云何。 他那才不像旁边的几个中年男人那样,一个个嘴巴里面叼着烟,眼珠子就好像是十几岁的孩童弹的那个玻璃珠一样,似乎已经牢牢的粘在那个促销员小妹的大腿上,抠都抠不下来。 其实也不奇怪。 他还没到那个年龄呢。 现在的范云,还是一只青柿子。 有点生。 有点涩。 不过如果说随着岁月的流失和时间的推移,他的这个涩可能就会渐渐的变成了另外一种色,一种如秋天的田野里面,秋天的山坡上面,高高的悬挂在柿子树枝头的那种黄澄澄的柿子颜色。 真要是到了那一天。 那么他也就从现在这一个清新可人的毛头小伙子,变成了中年油腻的大叔了。 范云转过头,还是极其不情愿地接过了促销小妹塞到他手里面的移动公司的传单。 同时。 他倒也不失礼貌地对那个小妹微微笑了一下:“多谢,谢谢啊。” 仅此而已。 他现在的目标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手机也不是什么小妹,而是唐若她们公司旁边的那个小公园以及小公园里面的那只大理石雕成的大酒壶。 也是方科不止一次偷偷的躲在灌木后面偷听他和唐若说的情话的小公园。 当然了,也是方科在黑暗的夜色里没有注意,一不留神就按了一把狗屎的小公园。 那一次。 可是把方科给气坏了。 泛云顺着马路,在即将走到那个小公园的时候,这时他的旁边突然飞快的开来了一辆慢慢摇,那个慢慢摇,一看就不像是在马路上正常行驶的那种载客慢慢摇一样,看上去东摇西晃,倒像是一个喝醉了酒的醉汉。 幸好范云反应够敏捷,幸好范云走路的时候,不像有些人一样总是低着头看地下,似乎地下随时能捡到一些钱似的。 他看到那只似乎是因为车子出了故障而失去控制的慢慢摇,即将撞到他的时候反应一个箭步向右一跳,直接跳进了一家卖鞋帽的小店里。 “咚!” 就在范云刚刚跳进那个小店的一瞬间,那辆慢慢摇也如同脱了缰的野马一样,一下子撞上了这家鞋帽店门口的墙壁。 当然了。 像这种铁皮和玻璃做的敞篷慢慢摇,当然是撞不过墙壁的。 于是。 随着哗啦啦一阵脆响,那辆慢慢摇的棚子,前面老大一块挡风玻璃顿时就碎得成了一地的玻璃碴子,其中有两块玻璃碴子还划破了那个已经吓得脸色发白的老年司机。 那个司机看上去应该有50多快60岁的模样了。 这么老了,还出来开这个玩意儿,真是危险。 这话不是范云说的,而是旁边的两个过路的人说的。 其中路人甲说道:“啧啧啧……唉呀,你看看那个司机啊,你开的什么车呀,幸好没撞到人啊,你撞到人的话你说这怎么办啊?唉,你看看他那么大岁数了还出来开这个慢慢摇,不要开了嘛,我看也真是的,人都这么大岁数了,你还出来开这种车,那不是谁坐谁倒霉啊,是不是?” 旁边,俨然是她同伴的路人乙道:“就是的,蛮危险,我给你讲姐姐,我出来逛街的时候啊,最怕这种慢慢摇了,蛮多人开的蛮快,然后声音又不是很大,他也不打喇叭,有的时候突然之间就从你的旁边开过去了,突然就吓你一跳,我跟你讲,刚刚我魂都快被吓出来了。” 别说她们。 连范云也被吓了一跳。 像这种无声无息,突然之间发生的事情,无论是谁撞到了,谁都会吓一跳的,因为,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呀。 不过。 范云并不喜欢在原地凑热闹,看这个是非。 他加快了脚步,一口气就走到了那个小公园里。 像刚才的这种小插曲,对于范云来说,他也不是十分在意,也成为不了他与其他人议论的话题,和酒后可以拿出来称道的谈资。 范云走到小公园里。 左看右看。 清静。 雅致。 没有方科和狗屎。 倒是有几个穿着花花绿绿的年轻男女坐在公园的条子上,低着头窃窃私语,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想来无非就是一些缠绵的情话,或者说是一些彼此之间共同拥有的小秘密吧。 范云围着那只大理石酒壶转了两圈。 等他刚刚转完第2圈之后,远远的,他看到唐若笑嘻嘻的朝他走了过来。 看来。 唐若是舍不得让他久等的呀。 范云一猫腰躲在了那只大酒壶的后面,假装唐若没有看到他。 唐若也很配合,也是假装没有看到他的样子,走到酒壶处,眨着一双美丽的大眼睛喃喃自语道:“怪了,我刚才好像是看到人来了的,怎么没在这里啊?” 这时。 范云一边捂着嘴巴偷偷的笑,一边悄悄的转了一个圈,绕到了唐若的身后,同时伸出右手的中指,在唐若的腰间戳了一下。 唐若回过头来,小脸绷得如同冰水一般,假装不认识他,娇声喊道:“来人啊……抓流氓啊,有人耍流氓……” 吓得范云赶忙用手捂住了她的嘴。 “若若……” 这时。 听到了唐若的喊声之后,旁边两个过路的小青年纷纷停下了脚步,看他们那副露胳膊挽袖子的架势,似乎是想冲过来来个英雄救美,扁范云一顿。 范云冲那两个小青年讪笑道:“开玩笑的,开玩笑的,不好意思啊,她是我女朋友……” “嗯!” “嗯!” 唐若娇声道:“你把话说清楚,谁是你女朋友?” 那两个小青年又止住了脚步。 “嗯?” “嗯?” 其中有一个小青年,已经越过花池,即将走到范云的面前。 范云忙道:“你呀,唐若呀,你是我女朋友啊。” 此时他已经看到了即将走到他面前的那个小青年,额头上拧得如同一根门闩一样的眉毛,似乎小青年如果将那一根眉毛抓下来的话,就可以握在手里,当做一件武器,将他痛殴一顿。 唐若看到范云一脸着急的样子,不由自主的咯咯笑了:“咯咯咯……好吧,你说是就是吧。 虽然说以前的时候不是,但是,既然现在你说是,那我就是你女朋友好了。” 这玩笑开的。 那个小青年其实也看起来了,他看到唐若和范云打情骂俏的模样,也知道这两个人的关系肯定不一般。 他假装把范云当成一个坏人,其实也无非就是想走近一点,想仔细的欣赏一下唐若的容貌。 “美。” “真美。” 小青年心中发出了两声由衷的赞叹。 第318章 送了几个橘子给唐若 那个小青年又恋恋不舍的盯着唐若很是看了两眼。 然后。 才把目光从唐若玫瑰花一样的脸庞上,挪到范云的那一身制服上。 同时。 这个小青年还在心中暗暗的骂了一句:“td,这个小城管,真是艳福不浅。” 艳福就艳福吧,此时,艳福是范云的,不是他的,也不是别人的。 而唐若却不管什么艳福不艳福的,她只管口福,因为范云已经从口袋里面掏出了那几只橘子朝她递了过来:“若若,你尝尝这个橘子,味道真不错,特别甜。” 唐若剖开一只。 嗯。 确实很不错。 挺甜。 而。 比橘子更甜的却是范云的情意。 是他带给唐若那种时时被关爱,被惦记,被宠着的感觉。 唐若歪着脑袋,右手伸到脑后,抚了抚头发,顺手还揪了揪自己那两根十分俏皮的招牌似的羊角小辫子,然后才笑靥如花,对范云道:“范云,前两天的时候我爸妈问我……问到你的事情,我爸说欢迎你哪天再到我们家里面去做客。” 范云一听。 很高兴。 唐若的老爸既然主动的开口邀请他去做客,这就证明唐若的爸爸妈妈对自己不说有没有什么好感,起码是没有什么恶感的。 于是。 范云就点着头道:“好啊好啊,那你说我们什么时候去比较好一点,要我们两个人都休息的时候才行,我们一起吧,是不是啊?” 唐若“嗯”了一声。 表示同意范云的话。 话说。 唐若的爸爸妈妈邀请范云去她家里面做客,其实也绝不是唐突之举。 为什么呢? 因为自从上一次范云和唐若从范云他们村子回到城里之后,又拿米,又拿水果给唐若家拿了几大袋东西,一眨眼又过去这么长时间了,就在这一段时间里,他们老唐家办成了一件天大的喜事,应该说是唐若的老爸办成了一件天大的喜事。 那就是唐开余终于把属于他自己的那一套房子给磨下来了。 当然了,最主要的原因到底是不是他天天跑到他们林业局的领导那里,特别是他以前的徒弟肖副局长那里去磨,这还两说。 但是。 不管怎么说,局里已经答应了,分给他一套房子。 这件事情让唐开余特别的开心,他觉得大概是因为范云的到来,才给老唐带来了好运气吧,不仅有一种添丁进口的喜气,另外还附带的,连他们老唐家最大的一件事情都办了。 唐开余就觉得自己未来的这个女婿,说不定真的是他们家的一个福星。 因为。 自从上一次范云登门之后,老唐家的事情就一事顺,事事顺,做什么事情都顺风顺水起来,就连他唐开余一直耿耿于怀后悔莫及的买断保险的问题,现在都已经解决了,也已经重新给他续上了。 都是好事情。 老唐家最近全部都是喜事。 其实。 老唐家最近一段时间一直发生的这些顺心事,虽然多多少少和范云也是有那么一点点的关联的,但是最主要的原因其实却不在他,而是在另外一个人。 那个人是陈战。 以及。 陈战的父亲陈加祥。 其实唐开余并不知道,他的房子以及他的保险的事情,都是陈加祥一手替他操办的。 陈加祥是大领导。 大领导若是想办成什么事情的时候,总有他自己的方法和套路,那些套路和方法通常不方便对外人说,但是却极其有效。 总之。 陈加祥就是在唐开余并不知情的前提下,搞定了这些事情。 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儿子陈战十分喜爱唐若,说实话,他对于自己这个知根知底的老战友的小女儿,心里面也十分喜爱。 喜爱归喜爱。 但是,他并不希望自己替唐开余办成了这些事情,让别人知道。 如果是那样的话。 难免会让人误解,误以为他陈加祥是用办成的事情当做筹码,来与唐开余进行某些交换。 儿女婚姻的交换。 再说了。 不说别人,就说他那个正义感爆棚的儿子陈战,也绝对不允许他的父亲这样做的。 当然。 他自己更不允许自己那样做。 帮老唐办事是帮老唐办事,儿女的婚姻又是儿女的婚姻,这两件事绝不能挂钩,也绝不能扯到一起去,一码归一码。 如果说唐若能够像陈战喜欢她那样,也喜欢上陈战的话自然更好,但是,如果说唐若并不喜欢陈战,又或者说并没有感情那方面的心思的话,那么,这个事情再两说。 俗话。 说的好强扭的瓜不甜。 另外。 抛开儿女婚姻不提。 就光凭他和唐开余的关系,在陈家祥认为他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 自己曾经同生共死的老战友如今受苦受难,生活如此拮据,自己身为一个大领导不伸手拉他一把,心理何安? 该拉就得拉。 现在这个社会已经不再是那些古板与刻板之人的社会了。 更何况。 陈家祥替唐开余提出的诉求也是正常合理的。 恰如肖副局长拍着胸脯满腹经纶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信誓旦旦地对他说的那一番话一样:“首长,分房的这个事情吧,就像分蛋糕一样。 有些时候呢,狼多肉少,你也想分一口,我也想分一口,所以说那分来分去总是分不到头的,总有些人是分不到的。 不是说这些分不到的人没有资格,其实大家的资格很多情况下都是一样的,大家都有资格分,但是……” 陈加祥深深地吸了一口烟。 一个烟圈喷出去,差点喷到肖副局长的脸上:“肖副局长,唐开余是我的老战友,我们两个人一起打过仗,在战场上他还救过我的命,所以说,他的事情也就是我的事情,这件事情还要请肖副局长多多帮忙,我也相信,肖副局长一定会有办法的……” 肖副局长点点头:“首长,其实吧,这一次分房,老唐呢,也是在我们的考虑范围之内的,我们也已经把他列入了这个分房的计划对象,只是今天辛苦您了,麻烦您还亲自过来,为了这件事情跑一趟,您放心,我们的工作一定公平合理,到时候,一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陈加祥点点头。 有些事情,他点一点就可以了,在这个小地方,像他这么大的领导,出面来替唐开余解决这一点事情,实在是牛刀杀鸡。 不过。 对于他来说,为了给唐开余跑房子而亲自出马,托人找关系虽然是牛刀杀鸡了,但是对于唐开余来说,这个牛刀杀鸡杀的值,别说是用牛刀了,只要能够把他家的这套房子给落实了,就算是拿大炮去轰,也是可以的。 却说老唐。 虽然。 目前来说,他们老唐家的这套房子还只是存在于图纸上,但是肖副局长已经亲口答应他唐开余了:“老唐,你放心,这一次分房子有你的名额,不管怎么说,就算是拼个头破血流,我也要给你增一套房子出来,这么多年了,你曾经在林业局里面拼死拼活的工作,那么长时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这一点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分房子你是有资格的,你放心老唐,这件事情就包在我身上了。” 有了他的话,唐开余能不放心吗? 因为肖副局长就管分房子呀。 他说了算。 他说给谁就给谁。 所以说。 当唐开余从肖副局长那里得到了这个好消息,笑得合不拢嘴并回家告诉了自己的老婆子之后,唐若妈一下子就把大扫把扔掉了,马路也不少了,她那一张因为日月的磨砺和生活的操劳而颇有一些皱纹的脸上,也瞬间似乎有了一层光泽,同时,那双已经略显暗淡的眼神也瞬间明亮起来。 唐若妈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满脸带笑看着自己的老头子:“老唐……这么说,你真的把这件事情办成了呀?” “办成了。” 唐开余闷声答道:“老肖说了,这一次分房子,我们家的房子就包在他的身上了,一定会有我们家一套。” 唐若妈激动地搓着她那两只满是老茧的手:“太好了,老唐,我跟你说,我这几天买菜经常会到那个林业局他们那个工地去看一看,他们那楼盖的很快的,现在都盖了一大半了,我跟你说,我看要是照这个速度的话,等过完了春节之后,可能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能封,明年三四月份我们家就应该能够住上新房子了。” 唐开余的情绪也受到了自己老婆的感染,他脸上一直以来都略显得有些阴沉的表情也变得明朗了起来,就连那额头上布满的抬头纹也已经消散,并且减退了很多。 唐开余笑着对老婆道:“嗯……我天天看,我跟你说我比你着急多了,我看着他盖的那么快,我特别着急,等到到时候人家盖完了然后分房子了,到时候咱们的事情还没搞定的话,那就麻烦了,对不对?现在可以了,现在肖副局长已经说了那时候房子一定有我们家一套,就等于给我吃了一个定心丸了,这些天来天天我去那里磨呀泡呀,总算是没有白去。” “那是。” 唐若妈撇了撇嘴道:“我早就跟你说过,我说不要等像这种事情,一定要去争,一定要去闹才行的,你不争你不去要的话,领导他不会考虑你的,对不对? 你看看,是不是啊,这一段时间什么事情都不让你干,就让专门让你天天盯着房子的事情,有效果吧?终于办成了吧?” 唐开余呵呵笑道:“有效果,别说,你的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唐若妈“呵”了一声:“呵……那是我跟你说,咱们家要是没有我的话,还不知道怎么样呢,特别是你就你那个榆木脑袋啊,一天到晚的都不开窍,要不是我管着你啊,你的日子能有现在这么好啊?” 这话说的。 原来,他们老唐家所有的功劳最后还是要落在唐若妈一个人的身上,原来,她才是老唐家最大的功臣。 是呀,她当然是老唐家的大功臣。 她帮唐开余生两个女儿,一个儿子,这些年风里来雨里去的一天也不落的劳动着,养活老唐家的子女,在这个家庭里,她不是功臣,谁是? 呵呵。 还是说范云与唐若吧。 毕竟现在是属于年轻人的时代,恰如曾经有一位大人物对年轻人说过的那样:这个世界是你们的,这个世界也是我们的,但是,终归结底,这个世界总还是你们的。 话说范云看着唐若将一只橘子吃的那么甜丝丝,他的唇角不由自主就露出了微笑。 这微笑。 恰如清冷的冬日里一缕暖光,给了唐若浑身暖阳阳的感觉,她觉得,此时此刻,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一个小伙子,可真带劲呀。 棒棒哒。 唐若将手中的橘子塞进衣服口袋中,一下子跳到范云对面一根长长的的大青石条子上。 范云忙伸手扶住她。 居高临下的唐若,眨着眼晴,盯着范云又看了几眼,然后,一伸手,将范云扯到自己的面前,如同一只贴面小皮鼓一样,让他跟自己站了个面对面,然后,唐若微微低下头,在范云的额头上轻轻亲了一下。 这…… 范云不干了。 他反过右手拇指挑了摇刚刚被唐若亲过的地方,抿嘴道:“我不想亲那儿,亲嘴巴啵,好么?” 唐若笑着伸手在他的肩头上轻轻打了一下:“想什么呢?美的你……光天化日之下,若是卿卿我我,该成何体统……” 说完。 唐若伸手捏了捏范云的脸,然后,又从大青石条子上跳了下来,她招手对范云道:“走了,今天前台事情有些多,湘琴一个人忙不过来,我要回公司了。” 范云恋恋不舍的朝她伸出手去,试图再拉她一下,可是,唐若娇笑着迅速将手缩了回去:“走了,你也上班去吧,晚上的时候,我发信息给你,你就过来吃饭。” 好嘞。 有你这句话就成。 唐若转身走了。 范云看着她一步步走远的背影,心中觉得又温馨又暖和。 当然温馨。 相信,无论是谁,有唐若这样一个如花似玉的女朋友,心中都会温馨无限的。 只有一个人除外。 那就是方科。 那是一个没心没肺,不值得一提的人。 第319章 范云出洋相 唐若走到街口,回头看见范云还在原地傻傻的站着。 远远的。 她冲他挥了挥手。 同时嫣然一笑。 即使远。 范云也能够看得见她的笑容。 这一笑。 就倾了范云的国与城。 范云远远地看到了唐若玫瑰花一般的笑容,于是就觉得很开心,很愉快。 有时候。 一个人一开心,一愉快起来,难免就会得意忘形。 譬如范云。 范云此时就有点得意忘形了。 他居然得意忘形的试图从自己站的台阶处来一个原地的纵跳,跳到对面的一个石台子上。 只见他。 两手迅速握紧,用力同时双臂向身体的后面摆出去,同时身体弯曲,双腿下蹲,将所有的力度都集中在两条小腿。 然后又让那种力度顺着小腿一直深入到两只脚掌。 看吧。 如果落在外人的眼中,就是一个身穿制服的年轻小城管,不知道为什么,莫名其妙的就在小公园旁边学起了青蛙跳。 可惜的是。 范云跳的并不完美,并不准确。 就在他用力将自己的身体像一颗子弹一样射出去的时候,他才发现原来自己低估了他原来站的地方远与所落脚的地方之间的距离。 这岂非是一种遗憾? 这岂非是一种错误? 有时候,人真的往往太容易高估自己。 就在范云身体仍在空中,眼看即将落地的时候,他才懊恼的发现,自己落脚的地方居然是一只水洼。 也不知道是哪个店里,早上起来搞卫生的时候倒的拖地水,顺着弯弯曲曲的石板路一直就流到了这里来,如今恰好在范云的脚下汇集起来。 “啪”? “pia”? 无法形容。 那水。 一下子就溅了范云一身。 其中有一粒水珠,还如那日对范云纠缠不清的余丽拿那火热的嘴唇一般,直接吻上了范云的嘴巴,一股沁凉的感觉,立刻在范云的脸上漫开。 范云的两只皮鞋踩在水里。 一左一右。 替范云。 把着脚下的路。 看上去如同哼哈二将一般极具嘲讽力。 范云灰溜溜的左右看看。 洋相百出。 右边。 卖装修板材的一个小妹正叉腰站在门口,有点幸灾乐祸的看着他这边的动静,那个小妹的嘴角撇了撇,看上去倒如三月里脚步轻盈的花蝴蝶那一弯新月之眉。 美。 亦嘲讽。 左边。 树荫下石条子上一对刚刚把嘴唇贴在一起的小恋人,吓得瞬间把身子分开,纷纷转过头来看着范云。 范云十分尴尬。 他假装没有看到那对小恋人的表情,转身迅速朝远处走了去。 范云一口气走到了老广场旁边的一个墙角胡同子处,他从口袋里摸出一点纸巾出来,擦着溅到自己身上的脏水,还好,无非就是一些带着洗衣粉味的水罢了,范云倒没必要换衣服。 风一吹。 也就干了。 也就干净了。 范云搞完了个人卫生,反复看了看身上,没有什么大问题了,这才走出了巷子。 来到街上。 街上人来人往,一辆辆慢慢摇仍然载着客人在街面上呼啸而过,店面里,客人与店主仍然在那里大声高谈阔论讨价还价,奶茶铺子前,小恋人们仍然亲昵的手拉手肩并肩等着新鲜出炉的奶茶。 天。 仍是那个天。 地。 亦是那个地。 进入了冬季的小城,除了一些不能过冬的树木叶子已经掉尽,看上去十分萧瑟以外,其它,仍然是处处都焕发着勃勃生机。 比如。 移动公司门口,那个穿着旗袍露着大腿发传单的小妹。 其实。 她那大腿看上去虽然白,却也是穿了一层厚厚的丝袜的,可是,丝袜,抵挡不了男人目光中的杀伤力。 旁边不远处,那些男人不断向她偷偷投来目光,当然,都是趁自己的女伴不注意的时候,他们的目光才会显得有些飘逸的,朝那个小妹的大腿看过来。 行吧。 好的事物人人都向往,人人都爱看,这个,无可厚非。 范云走到了秦皇路上。 他也没有什么具体的目标,他的工作就是这样子的,经常性的,综合性的,又是漫天撒网型的工作方式。 反正。 无非就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解决不了的问题就上报,报给领导。 像他这种生活的社会底层的小人物,每天做的无非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琐碎之事,琐碎的让人感觉到十分的无聊。 范云抬头,眯着眼睛看了看天空。 天上白云朵朵,如同一只只白鸽划着高亮的哨音从天空掠过。 前面不远处。 一栋楼的五楼处,花花绿绿的,窗口处,飘着很多的衣服。 一看就知道是女人的。 因为其中有一些衣物,是女人专属的,男人无法穿。 范云不由得皱了皱眉。 他觉得这些人真的是让他无语,有一些十分私密的东西怎么能光天化日之下就这样当着大街的界面挂出来给众人看呢? 好像它们的主人似乎并不介意,不但不介意,似乎还十分自豪和骄傲的故意将它们展览给众人看。 范云低下头,踢飞了一颗似乎已经在马路边匍匐了800年,此时就等着他过来超度的一颗石子。 那粒石子被他踢出去老远,鸡柳咕噜滚了一阵子之后,远远的滚到了一个下水道旁边,并且蹦了几蹦之后,从下水道井盖的缝隙之中掉了进去。 那粒石子的命运堪忧。 前途堪忧。 这种小城市的下水道可不像是美国纽约,或者说某些繁华的大城市里面的那些下水道不但空旷而且悠长,甚至里面还可以住人,成为流浪者和无家可归之人避难的天堂。 这里的下水道底下除了水,还是水。 雨水。 脏水。 噢,对了,除了这些之外,还有一些电缆电线之类的东西,这些都是属于市政配套工程。 当然了,这些并不在范云的管辖范围之内,范云该管的都是地面上的事情。 比方说,就是对面这个5楼上面悬挂的这些花花绿绿的万国旗,按理说,他都应该管的。 不用按理说了,范云本来就打算去管一管,他直接三步两步就走到了那栋楼下。 楼下没有门,前面是连接的铺面。 像这种房子,若想上楼的话,必须从后门上。 于是范云仔细看过了门牌号之后,就绕到这栋楼房的后面去。 落到后面去也没有什么用,这栋楼的后门并没有开,那一扇不锈钢的大铁门紧紧地锁着,仿佛对他满是嘲讽和揶揄:“来呀,上来呀?有本事你打开我呀,打开我,我就让你进来!” 咳咳咳咳…… 这…… 范云自问没有那个能力,如果一扇门的主人不想让你打开的话,那么恐怕你再怎么努力也是无济于事的,如果说她想让你打开,让你顺利的登堂入室的话,那么你也不必费太多的力气。 范云拍着头看了看楼上。 巷子逼仄。 十分狭窄。 也看不出一个什么所以然出来。 他仔细的又看了看那扇大铁门,那扇大铁门上花花绿绿的广告都是贴了不少,可惜就是没有一个是主人的电话号码,那些广告,大多都是一些什么包治性病,重金求子,寻物启事。 哦。 对了。 范云看到其中还有一个广告上面写着,东莞某厂大量招工人,生手熟手均可,月薪3000到1万元。 天! 这么夸张? 那边的钱这么好赚啊?遍地都是黄金啊?难道说走在马路上天上也会掉下钱来砸人吗? 范云摇了摇头。 东莞? 东莞在哪里? 他不知道,他从来没有去过,他也不打算去。 他对于东莞有限的理解当中,就是他的堂哥小敏自从去了广东之后,回来之后整个人都变了,不但变得油嘴滑舌,也变得口若悬河,说句话来滔滔不绝起来,并且最大的一个变化是学会了骗人。 要不然。 也不会害得他堂叔堂婶被小敏连累的全家都搬到外地去了,连村子里面也待不下去了。 都是钱作怪。 想到钱这个问题,范云就觉得有些迷茫。 别看范云现在和唐若两个人好得不得了,可是,他每个月的钱都花的精光,一分钱也存不下来,这让他偶尔想起来钱这个东西的时候,心里面就有点小沮丧。 钱。 还是越多越好呀。 范云不但是一个理想家,也是一个幻想家,有时候,他就常想,如果钱像随手可得的树叶子一样好赚就好了,那样的话,他就可以带着唐若今天天南,明天地北的潇洒走世界了。 范云常想。 如果他有钱了,那么,他一定会在全国各地都开一些分公司,如果天气热的时候,他就跑到北方去避暑,如果天气冷了,那么,他又可以带着唐若走到海南,到天涯海脚处,两个人光着脚丫子,手拉手走在黄昏的白沙松软的海滩上,让那温暖的海风,不断吹拂起唐若的秀发,吹进他的胸膛,吹到他的心里面。 想到这里。 范云站在专治不孕不育的广告纸下,傻傻笑着,口水简直都快要流出来了。 这时。 “吱呀……” 隔壁一栋楼的门开了。 一个抹着红嘴唇儿,涂着紫眼影的女人,迈着咯咯噔噔的脚步从楼上走了下来。 范云打量了一下她。 只见。 她那双高跟鞋。 高得足以叩碎无数男人脆弱的灵魂。 那个女人的眼光在范云的身上停留了一下,一双深色的眼影里的目光,流露出一点点小小的诧异,随后,那点小诧异,又如同被石子击中的湖面一样,不停的向外面一圈圈的扩散出无数的涟漪,这个女人的眼神非常的有深度。 一看。 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 唯有有故事的女人,才会如此眼光迷离,神态慵懒的在本该上班的时间走下楼来,走到这个光线略显阴暗的小巷子里。 唯有有故事的女人,才会从容不迫的面对正盯着自己看的男人,始终不慌不忙,慢条斯理从肩上斜挎的小包里抽出一根香烟来,再掏出一只颇有金属质感的打火机来,啪的一声清脆的打开,然后将香烟点着,深深的吸上一口,悠悠地吐出一个烟圈。 幸好。 是范云。 如果换作另外一个颇有一些目的来的这样的男人的话,那么很有可能会抵挡不住这个女人的烟圈。 有时。 一个迷媚的烟圈就足以让男人沉沦,让男人坠入十八层地狱,而万劫不得复生。 范云侧开身子。 让开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清脆的高跟鞋一路敲打,走到范云旁边时略微顿了顿,她那白皙的脖颈稍微向右扭了扭,微微看了范云一眼。 范云。 也毫不示弱,回看了回去。 “咯……” 女人一声轻笑。 或许她是有事,或许她并不打算在这和范云发生某些故事,所以说她也只是看了范云一眼,随后就朝前走去,高跟鞋滴滴答答,清脆的敲打着小巷的地面,渐渐的敲打到巷口,转而向左,瞬间不可闻。 就在此时。 范云的心中其实对这个女人是怜惜的。 他不知道这个女人的职业,也不知道这个女人的背景,更不知道这个女人是什么地方的人。 但是。 范云却知道,这个女人无论是做什么的,她始终是自己的兄弟姐妹,他也知道,无论这个女人是做什么的,始终有一点必不可忽视,她都是为了生活。 其实。 范云的眼睛看什么东西的时候都是一分为二的,他不搞极端。 正如有一次他和战友们在议论,旧社会里的女人裹小脚,曾经有一个姓刘的战友大肆批,那些旧社会的女人们裹着小脚又难看又丑陋,简直丢人的时候。 这时。 站在旁边的范云悠悠来了一句:“我知道你说的这些都是事实,但是,另外还有一个事实你也不要忘了,就算是她们裹的小脚不好看,别忘了,她们也是我们的祖先,其中,也包括你刘家的老祖宗……” 一句话,将那个姓刘的战友噎的半天直翻白眼,喘不过气来。 其实。 范云是一个十分有同情心,又十分有爱心的,按理说,他的心中多多少少是有那么一点大爱的,他的大爱,表现在不歧视任何人。 是的。 范云从来不歧视任何人。 不管是瞎子,聋子,乞丐,妓女。 他眼中。 都一视同仁。 第320章 小巷 范云歪了歪身体。 一瞬间。 他似乎忘记了自己到这条巷子里来的真正目的。 是来干什么的? 对了。 他不是看到当街的窗户上面挂着那么多的衣服,形象不雅、影响市容而过来,想管一下的吗? 怎么? 现在怎么发起愣来了? 范云愣着神。 这时。 不知谁家里面飞出了一只白鸽扑棱着翅膀从弄堂里面飞过,嘹亮的鸽哨清脆的划过小巷,一路上扬,向着天际而去。 隔壁的村子里。 传来了一阵男女的嬉笑和窃窃私语:“死鬼……轻点……” “哈哈哈哈……” 随着这阵嬉戏声中从窗子里飘出的,还有一阵阵夹杂着党参和红枣的鸡汤味道,那一阵阵浓郁的芬芳,仿佛足以遮盖世间所有的荒唐。 范云不得自主的抽了抽鼻子。 确实香。 另一端的巷口。 两个穿着校服,青春靓丽的年轻学生背着双肩包,正朝范云这边的方向走过来,她们和这灰砖红瓦的街道互为风景,无论是谁见到了,相信,都会忍不住多看两眼的。 范云也看了两眼。 就两眼。 看过之后,他迅速将目光移到了小巷的墙壁上。 那里。 有正沿着花盆中缓缓向下滴着的浇花水。 有蜘蛛网一样密密麻麻的电缆电线。 有如同受难般钉在墙上,与墙壁早已浑然一体的各种螺丝钉子。 还有遮挡门楣的雨篷。 在这里。 雨篷的责任和义务并不只是简简单单的只承接雨雪风霜。 如果要是仔细看的话,雨篷上除了雨雪风霜代表岁月所留下的痕迹。 还有—— 小娃娃的尿不湿。 女人的内衣。 花裤衩。 破烟盒。 另外,还有一张香港四大天王之一的某一位巨星的照片,暗淡的照片早已没有了其人在舞台上时的光彩,看上去,倒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叫花子。 满脸污垢。 形象不堪。 范云决定,从另一端的巷头穿出去,从那里出去后,可以穿过一条小巷子走到教育路口去,然后,顺着教育路口背后的小巷继续向前,就可以一直走到花荷路口,那里有一个靠近小菜市场,三条小巷的交叉路口,是无证小贩们最喜欢去的位置,范云决定去那里看看。 于是。 他就穿过小巷,迈过了一只早已僵卧在路边数月,如今已经风干成了一张皮影子的老鼠,走了出去。 来到教育路口。 不甚宽阔的马路上,车来车往行人走来走去。 教育路口一家卖手机和bp机的小店门口,一个身穿红色上衣的女子正弯腰伏在柜台上,似乎在挑选着手机还是什么东西。 她的腰间。 若有若无的漏出了一线白。 只是这一线若有若无的白,就足以让无数男人路过她身边时,不由自主的放慢脚步,而将目光瞬间移到她的身上。 范云的脚步并没有停留,继续向前走。 一个人一旦有了目标之后,那么,他走起路来,脚步突然就异常坚定。 范云此时的脚步就很坚定。 他一口气就走到了花荷路菜市场的那一个三岔小路口。 果然。 这里有三四个挑着青菜的小贩,正蹲在地上,和前来买菜的顾客们做着交易。 此时。 有一个小贩刚刚将称好的菜装在塑料袋里,递到客人手中,并收了钱后,一抬头他就看见了,正缓缓朝自己和他的几个,还未发觉危险情况的同伴的范云。 那个小贩慌得一把将自己的扁担从地上抄了起来:“城管来了……” 呼啦一下。 三四个小贩顿时各挑各的担,各抱各的娃,做了鸟兽散。 范云并不追赶。 他来这儿的目的只是看一看,吓唬吓唬一下他们就好了,他不想将恶人做到底。 如果他将恶人做到底,而哇哇大叫着去追赶那些挑着青菜担子的无证小贩的话,那么势必会引起那些买菜的客人们的侧目。 要知道他穿上制服是城管,脱下制服之后,很可能也会成为这些买菜的群众中的一员。 干这一行干久了。 范云才发现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重要性。 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绝对的对与错,许多事情都是这样子的,稀里糊涂的就过去了。 不过。 那帮小贩们逃跑之后,范云看着他们留下了一片狼藉的现场,不由得还是皱了皱眉头,对于他来说,小贩到处卖东西,这没有问题,但是你要把卫生搞干净,不能到处乱扔烂菜叶子,对不对?这样的话,不是给那些清洁工人们增加负担吗? 说了也是。 这些小贩们其实身上也是有问题的,他们问题不光是因为不需要铺位的租金而把菜价卖得低的问题,另外一个卫生问题也是一个大事,因为毕竟他们不可能随身还带着扫把那些什么清洁工具,所以说经常就是在他们卖完菜之后,地上面到处都是菜叶子,说实话,这些菜叶子有的时候还真是一个隐患。 万一哪一个上了岁数的老人不注意,一不小心踩到了菜叶子上,脚下一滑,扑通一声摔倒在地上的话,那么又该怎么办呢? 这样的事情。 不是没发生过。 那几个买菜的客人转头看了看范云他们的目光中颇有几分意味深长的意思,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开口说什么。 都懂。 都明白了,大家对这一切都已经时空见惯,不当回事了,在潜意识里,大家也早已经接受了城管和无证小贩之间这种猫与老鼠的关系。 范云才不管别人怎么看他呢。 这要是他的地盘。 他的工作,无可挑剔。 范云在这个三岔路口很是站了一阵子,因为他知道这些无证小贩们一个个都鬼精鬼精的,最会打游击战,如果说他只是过来晃悠一下,转身就走的话,那么相信用不了五分钟,这些小贩们又会同那些不知道哪个小巷子里面呼啦一下子端出来,重新汇聚到这里。 反正,现在范云也没有什么事情,所以说他就宁愿自己在这里多站一会儿。 多站这一会他也不是说希望要刚好被哪个路过的局里的领导发现,当然了,他更不指望被杨宗纬杨大队长发现,他只是觉得自己既然拿了别人的工资,那么有些时候做工作还是要尽心一点的。 起码。 表面工作做好。 如果说那些无证小贩们在这肆无忌惮的卖菜,他不管的话,其实,难免那些卖菜的人却要对他指指点点,人家就会说:“看看那个城管,这么多的无证的小贩,他也不管一下,真是政府白养活这帮人了。” 这样的议论。 是范云不想听到的。 范云站在这个三岔路口,看着来来往往出入菜市场的人,有些人空着手进去,过不了多长时间,手里面又拎着大包小包的走了出来,还有些人空手进去,空着手出来,什么也没有买。 那些手里大包小包拎着什么鸡呀,鱼呀,肉啊之类的人,一个个看上去脸上都油汪汪的,仿佛进菜市场转了一圈之后,连菜市场里面那些油也都刮了几身回来,说实话,能够顿顿吃大鱼大肉的人,在那些小小的小县城里,日子应该算得上是富足的了。 至于那些手里只是拎着青菜豆腐的。 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大鱼大肉吃腻了,出于养生的原因而只吃一些素食,还是因为根本就是口袋里缺钱呀? 都有可能。 范云看到有个买菜的老头手里拎着一个扣碗从菜市场出来了,不用说十有八九,这个老头一定是请客的。 唯有请客。 才用得上扣碗这种大菜。 说起芋头扣肉这种扣碗,菜市场里面卖的味道并不怎么样,说实话,比起农村的办红白喜事的时候,那些土厨师做的水平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土味。 有时更正宗。 菜市场里面卖的这种东西必定是偷工减料的,或者说更像是流水线上面生产出来的东西,徒有其表,无有其实。 但是。 有些时候图有其表也很重要。 这是一种仪式感。 生活之中,不能没有仪式感。 譬如说。 这个拎着芋头扣肉的老头就表演了一把仪式感。 就在他从菜市场里面走出来,将头歪向旁边,看着路旁边的一个什么东西的时候,一下都没有留神脚底下刚刚那些小贩们扔下的烂菜叶子,而导致他脚下一滑打了个趔趄。 这一个趔趄不要紧,他赶忙用手一撑,旁边的一块木板试图稳住身形,从而,就忘了自己的手中还拎着一只扣碗呢。 “啪”的一声。 那一只芋头扣碗从他的手中脱手飞出,直接就掉在了地上,摔成了八瓣儿。 那个老头稳住身形之后,懊恼的看着掉在地上的食物,嘴里面骂骂咧咧:“妈了个百的,哪个黑心的在地上搞这么多菜叶子,差点摔了我一跤。” 呵! 骂归骂。 地上的扣碗还是要捡起来的。 那个老头这次已经万分注意脚底下了,他避开那些菜叶子,走到自己的那只被摔扣碗面前,一弯腰捡了起来。 捡起来就好。 捡起来回家重新弄一下还是可以吃的,只是要小心里面的碎碴子呀。 不要一不小心把那些碎瓷片连同芋头一起咽到肚子里面去,弄不好划伤了肠胃,可就大大的不划算了。 范云看着面前的这一幕,心里面不由的轻轻笑了一声,她倒不是幸灾乐祸,而是觉得自己刚刚明明还在想这些菜叶子会不会被别人踩到了摔倒,怎么就这么巧,这个老头偏偏就踩上了那些菜叶子呢,看起来,这个老头真是个倒霉蛋。 可话又说回来,倒霉蛋,能吃得起扣碗吗? 真正的倒霉蛋,是吃不起扣碗的。 真正的倒霉蛋,恰如不远处一个正在垃圾桶里面翻的什么东西,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好布的,那个叫花打扮的人。 那才是真正的倒霉蛋。 只见那个人弯着腰,将一头荒草般的头发往后面拢了拢,同时伸手还捋了捋前面可能已经有三年没有和刮胡刀会晤过的胡子。 然后,才一头扎进垃圾箱里,进去是一搜索着他认为自己需要的东西。 也许是别人啃剩的半截骨头。 也许是别人喝剩的半瓶水。 也许是一截什么破铜丝,烂电线等他认为之前的东西。 可惜的是。 就在他将头扎进垃圾桶里面搜了半天之后,仍然是一无所获两手空空。 那个叫花子沮丧地重新将他那一条这辈子似乎都不可能再挺直的脊梁重新挺了挺,然后又重新弯了下去。 弯下去后,他将地上的几张别人可能擦过嘴巴的纸巾,以及一些垃圾捡进了垃圾桶里。 他的这一个动作,让远远观望着他的范云不由得肃然起敬。 纵然那个叫花子有一副十分不堪的躯壳,但是,此时他的动作足以证明他的灵魂十分高贵。 是的。 他虽然捡的是垃圾,每天和垃圾打交道,但是他却不允许垃圾在自己的面前,跑到不属于它们应该呆的地方来。 范云眯着眼睛,远远的,他将手中刚才喝了一半的矿泉水,冲那个叫花的摇了摇。 意思是,他手中的这半瓶矿泉水属于那个叫花子了。 可惜的是,那个叫花子并没有把他的动作看在眼里,那个叫花子的眼神中满是茫然,不知道范云所为何意。 又或许。 那个叫花子天生骨头比较重,颇有几分廉者不受皆来之食的骨气。 范云摇了摇头。 他将那瓶矿泉水对准自己的嘴巴,扬起脖子咕咚咕咚一口气喝了下去。 这时。 一辆慢慢摇嘎吱一声停在他的面前,同时,右侧的车门一开,一个穿着高跟鞋的美女从慢慢摇上走了下来。 范云的目光不由的看了那个女人两眼。 那个女人的眼睛抬得比天还高,却没有看他,而是直接向远处的一个什么专卖店走了过去。 而当那一辆慢慢摇重新启动,从范云面前开走之后,范云却诧异的发现那个叫花的,不知道什么时候神秘的失踪了。 不见了。 恰如某些武侠小说里写的那些世外高人一样,神龙见首不见尾,来无影,去无踪的。 说不定那个叫花的也是一位高人,身上怀有某种角色武功,胸口揣着什么武功秘籍也未可知。 说不定他就是到这里来找传人的。 不知道范云够不够格? 第321章 生活不全是爱情 范云当然够格。 看他骨骼清奇,肩宽背圆,如果有一个名师好好调教的话,想必也是一个习武的好苗子。 不过。 此时的范云,倒是没有什么习武的心思,他只想好好的把今天的班上完,上完了班,剩下的时间就属于他的了。 下班之后。 他准备到唐若那里去蹭饭吃呀。 不过。 此时离下班的时间还早呢,范云还要继续在他的辖区之内巡逻,起码还要转上好半天呢。 那就转呗。 范云也没有什么具体的目标,他行为散漫的,沿着大街漫无目的的走着,走来走去就走到了阿秀服装店的门口。 服装店里。 已是半老徐娘的黄大秀,如今也紧随时代潮流,化起了眼影,抹起了口红,两边的耳垂上一边一个还带着两个明晃晃的银质大耳环,看上去绝不像四十多岁的人,倒像是三十刚出头的小媳妇。 这个女人。 生活条件优越,又没有什么负担,老公在外面挣大把大把的票子给她用,她自己还开了这么一个门面做生意,她的日子应该是过得满足而又惬意的。 相对的满足和惬意。 黄大秀的店里面现在没什么客人,不奇怪,一般情况下客人都集中在中午过后,一直到晚上八九点钟之前,特别是下午两三点钟的四五点钟这一段时间,然后吃完了晚饭的那一两个小时,这两个时间段是她们这种服装店做生意的小高峰。 而这时候。 日上三竿,还没到正午呢。 相对清闲。 黄大秀看到了站在她门口的范云,笑眯眯地冲范云喊道:“来……弟弟,到店里面来,过来给你东西吃,快进来呀……” 这…… 吃什么? 范云抬腿迈上了阿秀服装店的门台阶,走入店里,径直来到黄大秀的面前站定了,范云瞟着一双眼睛似笑非笑的在黄大秀的脸上打量了一下,然后才开口笑道:“姐……有什么好吃的?” “板栗,我刚才买的那个糖炒毛板栗,你尝一下,味道特别好,又粉又甜的。” 范云掂起一粒,用手轻轻一捏,已经被炒得裂开了口子的板栗那层薄薄的皮顿时朝两边张开来,露出了中间的宝贝。 看上去倒是。 纯天然。 无公害。 范云把那枚剥好的板栗放进嘴里,鼓着腮帮子嚼了起来。 还行吧。 范云又不是什么美食家,他对于吃的东西没有那么多讲究,能够吃饱不饿就可以了,至于说什么品质滋味或者档次之类的,对他来说——说了也白说。 吃了别人的东西,自然就要恭维别人几句,拍一拍别人的马屁,这样才能表示自己心中的诚意。 范云当然也要这样。 这没什么,这叫来而不往非礼也。 于是。 范云嘴巴里面吃着黄大秀的东西,仍不忘时不时的拍两记黄大秀的马屁:“姐,我发现你今天打扮的真漂亮,真的,你身上的这身衣服特别衬你的气质,看上去你的皮肤特别好,又白又嫩,就跟十八九岁的大小姑娘一样。” “是嘛……你别乱说了范云,我都是老太婆了,哪来什么十八九岁的小姑娘……”黄大秀听了范云的话,嘴上虽然客气的,但是脸上却毫不掩饰地告诉范云,她听了范云的这番话后,心里一定十分的受用,就连她那已经如同时过中午渐渐西斜的太阳般涂了一层薄粉的双颊上,也绽放出了一些少女般的羞涩和光彩。 范云瞪着一双大眼睛,继续道:“姐本来就年轻嘛,你才不是什么老太婆呢,再说了,这个世界上哪有你这么又年轻又漂亮的老太婆呀? 假如你自己认为是老太婆的话,你看外面那些人,那岂不是都成了老妖精了……” 范云随手将手往外一指,恰好指到一个从阿秀服装店门口路过,身上穿着红袍绿裤,脸上擦胭脂抹粉如同怪物一样的一个老太太。 “噗嗤……” 黄大秀看到门外那个老太太的阵容,不由自主地笑出了声。 范云笑着对黄大秀:“姐……你怎么不弄一个小电视放在店里面看呀,你看看,像你这样干坐着多无聊呀。” 黄大秀“嗯”了一声:“那也是,我不怎么喜欢看电视,再说了,店里面经常有客人来来往往的,看来这一截没有那一截的,没有意思,我倒是喜欢看杂志……” 范云问道:“看什么杂志啊?” 黄大秀指指柜台:“都是一些什么知音啊,读者啊之类的,反正没什么事的时候就翻两页,消磨时间呗。” 范云感觉到有点小小的意外。 没想到。 看上去浑身一副精明的黄大秀,居然还有一颗文艺青年的心,还喜欢看那些纯文学的刊物。 这下子,倒让范云对她有点刮目相看。 在范云的印象中,他以为黄大秀就是一个八面玲珑的生意人,看上去精明,有主见,无论是为人处事还是说话都能够拿捏的,很有分寸。 这样的女人,就好像是夏末的时候高高的树梢上已经接近于成熟的果实,让大多数男人看到了,不免都垂涎三尺。 没想到,这一颗果实居然还有一颗浪漫的文艺情怀。 范云来了兴致,于是就对黄大秀道:“姐,其实除了这些杂志之外,有一些小说也很好看的,我跟你说,你有没有看过那个路遥写的平凡的世界,还有一些什么外国名著啊,比如说基督山伯爵,呼啸山庄,安娜卡列宁娜那些书啊?” 黄大秀摇摇头:“没有……” 范云又塞了一颗板栗到嘴巴里,一边吃,一边含糊不清地对黄大秀道:“姐,哪天我拿两本来给你看一下,保证你看了还想看,特别是路遥写的人生和平凡的世界,因为都是写的我们中国大西北的事情嘛,特别的真实,特别好看,我的宿舍里面好像有一本,等我改天拿过来给你啊……” 黄大秀伸手扶了扶右耳垂上那一只银色的大耳环,眼睛看着泛云似笑非笑,“嗯”了一声。 她的这一个眼神。 看上去极其的有内涵。 她的眼神不像唐若。 唐若的眼神是空山新雨后的天空,一片纯净,干净的没有一丝云彩。 而黄大秀的眼神,更像是一口蓄满了情感和波澜的井,偶尔从那井里撩出来的水花,看上去虽然也纯净透明,但是如果仔细的看下去的话,那井里仿佛又有一些其它的什么东西。 是什么东西呢? 范云说不上来,范云只是觉得偶尔让他看到黄大秀眼中的那层东西时,他的心里面就会突然之间有一阵莫名其妙的紧张。 这种紧张。 当然不是害怕。 而是…… 而是什么呢? 范云也说不清楚。 或许。 黄大秀的眼神之中多多少少是带有一种类似于磁铁般的魔力的,能够吸引着人不由自主的看过去,这一点感觉,从范云那个时候刚从部队复员,当了邮递员,给黄大秀送汇款单的时候就已经有过了,那个时候范云就觉得,黄大秀这个女人一定有故事。 就说她的打扮吧。 她的穿衣打扮起码也超前这个小城里面和她同龄的人一个时代,这,是一个有内涵的女人。 正是因为黄大秀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气质和内涵,所以才使得范云这个还没有结过婚的毛头小伙子也能够和她聊得来。 范云在阿秀服装店里,和她很是聊了一阵子。 什么都吹。 什么都聊。 从每一天这个小城的大街小巷里所发生的那些司空见惯的生活琐碎小事,到范云个人的情感,都是两个人随口乱聊的话题。 黄大秀笑着对范云道:“范云,要不要姐给你介绍个女朋友啊?我有一个本家的侄女,相貌长得很不错,性子又特别的温柔,我觉得看上去和你应该很般配。” 范云摆摆手:“姐……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哦?”黄大秀将手中没有剥完的板栗放回原处,抬头看了两眼范云。 “你有女朋友了?她在哪里上班啊?是咱们本地的吗?” 范云“嗯”了一声:“是啊,她就在老广场旁边的金灵渠广告公司里面上班……” 黄大秀意味深长的看了范云两眼:“我看……你女朋友一定很漂亮,是不是?哪天带过来,到姐的店里面来转一转,让姐帮你掌掌眼。” 范云唇角露出了一抹笑。 这一抹笑里,又是骄傲,又是自豪。 看上去就知道,范云此时拥有爱情,当说起他的女朋友时,他的眼里也全部都是爱情。 落在黄大秀的眼中,不由得让她心中轻轻的笑了一下:年轻人,大概你还是初尝爱情的甜蜜果实吧,大概你还不知道,生活之中,可不完全都是爱情哟。 她心中虽然这么想,嘴上却不会说出来。 想当初的时候,黄大秀和她的老公也是自由恋爱,两个人也是爱得死去活来,舍不得分开半分半刻。 可是现在又怎么样呢? 现在她的老公名义上虽然是在外地开厂,当了大老板,实际上却是在外面包养着情人。 当然了。 开厂光大老板是真的。 包情人也是真的。 黄大秀自认为自己早就已经看透了男男女女之间那一点点爱情,在她认为,她觉得男女之间其实无非就是好感,互相吸引而已,至于说起所谓的爱情嘛。 她承认。 在自己生活和生命的某一个瞬间,她也曾经有过爱情,也曾经和某一个人产生过爱情。 但是。 爱情却又如夏夜里灿烂的烟花一般,看上去虽然璀璨,光彩夺目,可是却又那么的容易消失,一转眼就不见了。 相对于范云来说,她算是过来人了,她对于感情方面的理解必定比范云更加深刻,更加透彻。 黄大秀从板凳上站了起来:“弟弟,你帮我看一下店,就看几分钟,我去对面买点午餐。” 范云也赶忙从板凳上站了起来:“姐……还是我去买吧,你想吃什么?中午我请客。” 见他这么大方。 黄大秀眼睛里面全是笑意,咬着嘴唇想了想:“对面那一个小胡同里,新开了一家铁板烧,有那个盖浇饭,味道很不错的……” 行。 没问题。 于是。 范云就钻进了那条小胡同。 果然就在那条小胡同的左手边,一个卖烤鱿鱼和卖蛋糕的店铺中间,新开了一家卖铁板烧的小店。 范云过去看了看。 他突然想起,刚才忘记了问黄大秀喜欢吃什么饭。 如果说现在走出去再去问一下她的话,似乎也没有什么必要,于是范云决定要一份荤菜的,再要一份素菜的,随黄大秀选。 她选过了,自己吃剩下的那一份。 门面新开张的店老板手脚极其麻利的帮范云准备好了饭菜并打好了包,然后又热情洋溢地将范云送出了店门,同时还不忘挥着手对他招呼道:“欢迎欢迎,欢迎下次再来啊,这一次帮您打了9折,下一次您再来的时候帮您打8折……” 他的话音刚落地。 范云早已经走到了巷口那里。 范云提溜着手中的饭菜,在路口等了等。 等待两辆如同脱了缰的野马一样从街上呼啸而过的慢慢摇从他身边疾驰而过后,范云才加快脚步,走过马路,径直走进了阿秀服装店。 进了店之后。 范云将手中的饭菜朝黄大秀摇了摇,同时脸上露出了一个十分抱歉的微笑:“姐……刚才忘记了,问你喜欢吃什么菜呢……我打了一份荤菜的,一份素菜的,你看一看,等一下你吃那份荤菜的,我吃素菜的吧,好不好?” 黄大秀一笑:“中午饭随便吃点就可以了,都没关系的,我看看你打的是什么菜……哦,这一份是茄子烧肉,哦,那一份是鸡蛋炒韭苔, 也别说什么荤的素的了,这样吧……” 话说了半截,她伸手抄起了筷子,将鸡蛋炒韭菜拨了一半到茄子的那一份饭里,然后又拨了一些茄子回来。 这样,不是荤的素的都有了吗?两样菜,大家都可以尝一点。 不得不说。 黄大秀随地应变和处理事情的能力,是极其有一套的。 如果是范云的话,范云就不会这么想,范云觉得随便在哪边都可以,他绝对不会想着每一样菜都各分一半出来对调。 或许。 通常情况下,女人都比男人更注重细节吧。 第322章 路遇熟人 今天中午就这样了。 除了这一些饭菜之外,黄大秀还从柜子里面拿了一瓶老干妈出来。 这个好。 话说。 范云吃起饭菜那叫一个风卷残云啊,三下五除二他就消灭了自己的那一份。 黄大秀还将她碗中的一些肉啊什么的夹给了范云,范云也不客气,他只是抬头朝黄大秀笑了笑,三下五除二就将黄大秀递到他碗中的那些饭菜一鼓作气全干掉了。 消灭的很彻底。 两个人把今天中午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完成了之后,范云觉得趁着吃完饭身上发热的时候,应该到外面去走一走,吹吹风,也表示一下自己认真工作了。 万一哪一个领导过路,刚好看到了自己呢? 说来也巧。 就在范云走出阿秀服装店,站在马路旁的一棵行道树下东张西望的时候,他的顶头上司班长老魏过来了:“范云,今天上午上班怎么样啊?有没有什么情况?” 范云看着自己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班长连忙答道:“没有什么情况,一切正常,我刚才在路两旁仔细的都看了一下,没有什么那些无证的小贩,那些店铺也没有乱摆东西出来的,还可以,今天都挺不错的。” 老魏点点头。 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烟来,弹出两根,一根递给范云,一根塞进自己的嘴巴里。 范云谢绝了。 老魏也不跟他客气,本来也是按理说应该是范云经验给他的,可是因为范云现在不抽烟了,所以说他的口袋里面也不会装烟,这些老魏都知道,他也不介意。 老魏点着烟,深深的吸了一口,然后才对范云道:“范云,这一段时间上班可要注意一点啊,现在这个时候是关键的时候了,因为离过年已经不远了,我跟你说……各个单位现在都在抓安全,都在抓工作表现呢,而且说咱们年底的评啊,有些时候啊,我们全年的工作如果是因为这一两个月没有做好的话,那么就会被全盘否定的,所以说越是到年底啊,越不能放松,你也不要说我们了,就是其他的那些单位,比如说清洁卫生啊,还有公安啊,那些都是一样的,他们越是到年底越抓的紧…… 而且说,年底的时候还有大检查,今年不知道什么时候搞,怎么样搞?但是估计可能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要搞大检查的,所以说你一定要把你负责的这一块管好,你在这里上班都上了这么长时间了,都是知道的,反正每个人负责一块,是不是,不要求出现了问题的时候你能够解决,关键是要能发现,解决不了就汇报,只要你发现问题了,汇报给上面领导了,至于他们能不能解决的,是他们的事情跟咱们没关系,很多事情我也解决不了,我也只能往上面报…… 就是你别看我是个班长,我做的事情和你们做的事情也差不多的。” 听着老魏的一大篇长篇大论,范云边听边点头。 班长怎么说,他就怎么听,班长怎么指示,他就怎么做。 就是这样的。 老魏深深的吸了一口烟,然后将手上的烟头扔在地上,伸过皮鞋,狠狠地将那个烟头如同碾敌人和臭虫一样碾的粉碎。 接着,他又问道:“等下去哪里吃饭啊?范云,要不要一起?” 范云摸了摸后脑勺,笑道:“我已经吃过了班长,因为我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没有吃早餐,感觉很饿了,所以今天中午就吃的特别早了一点……” 老魏“嗯”了一声,他将那一对已经有些下垂并略微显得有些臃肿的眼皮重新抬了起来,然后又看了看范云道:“那行吧……那你就好好上班吧,我去前面去看一下,去看看那两个新来的队员。” 范云笑得脸上仿佛可以开出花来,对老魏道:“好的班长,那我往志玲路那边去巡逻一下,班长,你慢走啊。” 行了。 老魏摆摆手。 走了。 范云看着老魏走去的身影,他突然觉得心中对老魏略微有一些同情,因为看上去老魏还不算太大的年龄,却已经仿佛被什么东西压弯了身体一样,背——已经显得微微有些驼了。 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可以让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的脊梁也可以那么稍微的弯下几分来。 当然。 范云的思想考虑不到太深的地方去,让他说一些道理,他也说不出来,他只是隐隐约约对老魏感觉到有些同情,一个外地人,能够在这混成老魏这样,也挺不容易了,老魏说了,他已经看好了房子,准备买房子了,买了房子就算是彻底的有了一个窝,那么,生活就更加有了盼头。 范云目送老魏走远之后,他转过身来,和老魏背道而驰,向志玲路那边走了过来。 当他走到花河路口的那一个名为寡婆桥的地方的时候,突然在人群里看到了一个熟人,这个熟人不是别人,就是曾经和他一起共同度过一个宿舍很长时间的唐彬。 唐彬穿着一件皮夹克,原本很短的寸头,现在也改成了西装头,床上的头发上涂着模式,然后用梳子向后梳着,露出了宽阔的额头,看上去倒颇有几分老板的风范。 范云朝黄彬走过去的时候,黄彬也看到了他。 范云反应更快,抢先一步对黄彬笑道:“黄老板,好长时间没见你了,现在怎么样?在哪里发财啊?” 黄彬哈哈一笑,把他那一张吃四方的大嘴从后面咧了咧,差点咧到太平洋去:“哈哈哈哈……发什么财啊,现在就是搞一点小生意,唉,混日子嘛,能够填饱肚皮就不错了,说实话,真的……还是你好啊兄弟,有固定的工作,每天又不用犯愁。” 黄彬的话是一回事,语气却又是另外一回事。 俗话说得好,听话听音,听锣听声。 范云透过黄彬的表情和动作就知道这小子一定混得不错。看起来那时候他和赵艳玲两个人的事情到处来之后被单位开除了,也未必就是坏事,不说别的,就看他脖子上面挂着明晃晃的大金链子,和左手指那一个足足有10克重的大金戒指就知道了,这小子一定有钱了。 当然了。 范云也不是那种哪壶不开提哪壶的人,他也就是和黄彬随口客套一下而已,他并不会当着黄彬的面在问起赵艳玲的事情,毕竟当初黄彬和赵艳玲两个人之间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他黄彬一个没结婚的小伙子勾搭上了人家有夫之妇,最后还被单位给开除了,这件事情说出去,毕竟名声不好听。 范云打得哈哈笑道:“黄老板你又不是没在咱们这一行干过,你是知道的,看咱们这个工作都是拿死工资,反正也饿不死也撑不着,也就那么回事呗。 倒是你啊……你看看我看你现在混得应该很不错,以后有什么好生意,别忘了关照关照兄弟啊,照顾兄弟一点啊,万一哪天兄弟城管这碗饭吃不下去了,也好去找你混啊……” 黄彬伸了伸左手。 将他那只十克重的大金戒指在阳光下很是好好的晾了一下,差点闪瞎了此时刚好从旁边经过的,一只嘴里叼着骨头的中华田园犬的狗眼。 呵…… 范云心里笑道:呵呵。 他的心里虽然是笑了一声呵呵,但是却也是酸溜溜的有那么一点点的一嫉妒起黄彬来。 也不知道黄彬这小子现在到底是做了什么生意,搞到了钱,按理说像他这样蠢的和猪一样的人居然也能勾搭到女人,也能搞得到钱,范云觉得这个世界是怎么了,简直让人觉得无法理解。 他想,如果说黄彬都能混得这么好的话,那么自己呢? 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说他一直就是这么当城管的话,肯定三年两年之内不可能像黄彬那样,戴上明晃晃的大金链子和大金戒指,对了……还有,抽上中华香烟。 黄彬从烟盒里弹出两支50块钱一包的中华烟来,抽出一根递给范云:“来,兄弟,抽烟抽烟……” 范云倒也不客气,伸手接了过来。 本来他是戒了烟的,可是此时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里莫名其妙的就有了一种奇怪的情绪,这种奇怪的情绪,让他伸手将黄彬的烟接了过来,同时范云的潜意识里面也在告诉自己,哪怕是不抽,这2块5毛钱一根的烟,自己也要接过来,扔了都好。 黄彬摸出打火机,对着范云做了一个点火的动作。 范云摇摇头:“这几天天气太干燥了,嗓子有点不舒服,我还是留着晚一点再抽吧,你抽吧。” 黄彬也不再客气,自顾自的把烟点着了,抽了一口,然后对范云打的哈哈笑道:“那……那今天就这样放盐好不好?我还有事,我要去老广场那边办点业务,嗯,改天有空我们再聊吧,有空请你吃饭,对了,我还是以前的那个手机号码,你有什么事情打电话给我就可以的,就打我那个手机号码就可以了,那你先忙吧,我走了啊……” 范云点点头。 他忽然觉得以前看上去颇有几分猥琐的黄彬,现在居然也有了几分气质了,举手投足之前好像也不再像过去那样让人觉得总是瞻前顾后了毫无修养了。 不知道是因为他换了一个环境的原因,还是因为他确实有钱了,底气更足了的原因? 很难说 范云觉得,八成还是因为黄彬现在有点小钱了。 只是,他这个钱不知道是怎么搞来的,他做的又是什么生意。 范云摇摇头。 那是人家黄彬的事情,与他无关。 只是。 不管怎么说,他看到曾经和自己一起站在马路牙子上风吹日晒的黄彬,现在居然也成了有点小钱的人,范云的心里就难免酸溜溜的,有点不是滋味起来。 本来也是。 对于陌生人来说,他无论是乞丐还是大老板,通常情况下人们都不会有任何的感觉的,但是如果说是自己身边的熟人突然有一天因为某种原因一夜暴富了,或者说当官了,那么,人们通常情况下就会不由自主的心里面泛起一种醋意,人们就会嫉妒,就会眼红。 虽然说现在范云的心里只是有一点点的酸溜溜,还谈不上什么嫉妒和眼红,但是通过他现在的这种情绪变化,也足以印证以上的论述。 哎。 人家有钱是人家的,又不是自己的。 想三想四的没有用。 如果说一个人对自己现在的生活不满意的话,那么他也只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变,当然了也不排除机缘巧合,或者说碰到了某些贵人相助,突然之间就一夜之间从乌鸦飞上枝头变成了凤凰。 但是。 更多情况下。 一个人要是想改变自己,还是要靠自己的呀。 范云在原地站了几分钟,双眼漫无目的的四处看了看,并渐渐收拢了一下刚才被黄彬所影响到的情绪。 然后。 他才将那一根2块5毛钱的中华香烟握在手心里。 范云的大拇指和掌心一齐发力,将那根烟揉得粉碎,烟丝顺着他的手心悉悉而落,恰好落在了一只刚刚从他面前爬过的蚂蚁身上,看上去倒像是如来佛的五指山,压住了妄图反抗的孙猴子一样,将那只蚂蚁压在原地,半天挣扎不起来。 最后范云将过滤嘴夹在两个手指之间,抬起手臂向远处一弹嗖的一声,那个烟头就飞出去了老远,直接掉在了寡婆桥的桥下,落在了水面上。 水面顿时泛起一阵小水花,似乎在臭骂范云:“臭小子,你干什么?吓了老子一跳。” 范云盯着水面看了一下,又看看远处,然后又抬头看看天空,不知不觉的,天空居然阴了下来,看上去就好像是孙悟空和小妖怪打赌说把天装了起来之后,天被遮住了一般,此时的整个天空显得十分的沉闷。 八成。 是要下雨了。 这个时候下雨,可是很不爽的呀,这个时候老天爷如果下雨的话,那可都是魔法攻击啊,一下雨,就会冷——冷,湿冷、阴冷、可以冷到人的骨头缝子里面去的那种冷。 第323章 下雨了 范云过了寡婆桥。 他走到前往湘源汽车站的那条马路旁边站了下来。 这儿。 有一块瘦得连它外婆都已经不认识它,全身上下只剩下一把骨头的高大石头,仿佛天地初生之时就已经在这儿似的,顽固得近乎执拗,每天关注着在它面前苟活的芸芸众生。 不知道。 它和封神演义里面的那一个石玑娘娘是什么关系? 范云撑着那块大石,他和它互相搀扶着。 范云打量了一下不远处湘源汽车站,那人来人往,车辆穿梭不息,既有挑着担子进城的老农民,也有背着崭新的皮包下乡的干部,这里也是一个小世界,是一个有一条路可以直接通往范云他们村的小世界。 范云眯着眼睛看着看着,突然他就很想跳上班车,回家去走一趟。 他当然不能去。 他现在是上班时间,上班时间是不能擅离职守的,这一点范云还是知道的。 他想起来那天和唐若两个人一起去他们家的时候的情况,范云就觉得和唐若在一起的时候才开心,是那种真正的开心,无拘无束,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两个人哪怕是什么也不说,只是静静的,你看我一眼,我看你一眼,也是让人感觉到十分开心的。 自从认识了唐若之后,范云的生活就变得特别的充实,真实的意思就是唐若就仿佛是他心中的一定盘星,一个主心骨一样牢牢的占据了他的内心深处。 走的时候想的也是她。 坐的时候想的也是她。 站的时候想的也是她。 这种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一个人的感觉,这种让发自内心的小幸福,时不时的就从一个人的嘴角微微扬起的感觉,有的时候真的是让人觉得十分的甜蜜和温馨呀。 范云现在就很甜蜜。 冬日里。 阴天下。 这个二十刚出头的青年完全没有感觉到天气的阴冷,内心反而像有一团火一样熊熊燃烧的,就连不知不觉从什么时候开始飘下的雨丝,他也全然没有在意。 可是。 不管他在不在意,天,毕竟还是下雨了。 淅淅沥沥的小雨从第一个小雨点开始,慢慢的越下越大,转眼就将这个世界布置的一片灰蒙蒙的,那些雨点顺着现在房顶一点点汇拢,然后又飞银碎玉从无数排水管口里流下来。 此时的范云。 已经躲在一家卖花木的店门口站着了。 站在这里。 范云和站在他旁边的几个过路的行人一样,都是漫无目的的看着面前这个混沌的世界。 雨。 不停地从天上落下来,在地上汇成一股股溪流,流过大街小巷,并且,还在地势较低的地方汇成一股股激流,冲刷着那些它们认为该冲刷的一切。 其中。 也包括范云前面不远处,一个地势较低洼处的一根枯黄的草根,已经裸露在外的不知其名的野草。 那根野草看上去十分的有毅力,对于妄图带走它的水流,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在拼命的抗拒着。 它那为数不多的几根裸根,死死抓着地上的泥土,看上去倒像是一些老农民,在干了一天的农活之后,筋疲力尽的倒在田间地头休息时,布满青筋的双手深深地插入泥土时的情形。 曾经。 范云就见过自己的父亲在很是干了一阵农活之后,用力将自己的身子摔在一堆禾捆上,然后,两个手一起用力,抠着身体两旁的泥土,将本来就已经脏兮兮的十指深深的插进泥土里,并且用力抓出两把松软的泥土握在手心,紧紧的握成了一个球。 握了良久。 如同握着自己的命运一般。 舍不得放手。 舍不得丢下。 此时。 站在范云身边的那些人开始议论,纷纷议论着冬天里的这场雨,以及这雨,给他们带来的影响。 其中有一个头上包着脏兮兮的似乎已经看不出什么颜色头巾的老太太,对另外一个相貌造型都和她差不多,同样也包着头巾的老太太说道:“这场雨一下,这个天就蛮冷了,要买碳才行了,你买了碳没有啊? 我听说现在新出的环保炭挺好的,又没有烟,然后……又挺耐烧的,比那个山上面的那个木炭要耐烧的多,但是价钱好像要贵那么一点点,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另外一个老太太扶了扶随着一阵疾风吹来,似乎想舍弃自己而去的头巾,对同伴回到:“嗯,我去年买的碳还有一担呢,没有烧完,我今年再买一点就可以了,不用买太多了,我儿子说了,等着他回来的时候,从桂林帮我带几箱那个环保碳过来,今年应该不用买碳了吧,其实我跟你说,他们有些人用的那个用电的那种烤火笼子,其实也挺好的。” 第一个老太太嗯了一声:“嗯……用电好是好,但是,我觉得还是烧炭比较好一点,烧炭的话,冬天做饭的时候能吃热饭,弄一点汤菜放在锅上面,然后架在炉子上边烫边吃,一直都可以吃热乎饭,你说呢?” “那倒是,如果说家里面来了人客人的时候,还是要炭火的,没有炭火不行,所以我跟我儿子说了,让他多买一点碳回来,哎,我跟你说,我儿子跟我儿媳妇他们每年过年基本上年十五他们就回来了,一直都是在家里面吃的,从年前15次到年后15差不多要在家里面住一个月,我们这一大家的人我跟你说吃饭呀,烧炭啊,都挺要东西的……” “那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啊,现在也是样样东西都涨价,我感觉今年的东西比去年的时候贵了好多呢。” “嗯嗯……” 这时刚好有一个客人撑着雨伞,想要到这一家花木店来买花。 于是。 两个老太太一边拉着家常,一边往旁边撤了撤身子。 于范云而言,她们的声音就小了很多。 范云也无意去听这些家长里短的事情,他关心的重点和操心的事情不在这上面,冬天冷的时候烤火也好,还是烤那种电笼子也好,都无所谓,只要是暖和就可以了。 他关心的。 是突然觉得自己应该送一点什么东西给唐若,哦,对了,就送一副手套,方云觉得自己应该去其他的店里面逛一逛,看看有没有那种款式既新颖看上去又漂亮的手套,可以和唐若相衬的,买下来送给她,免得唐若的手冻着了。 有了想法。 就要付诸行动。 范云是个天生的行动派,一旦他打听了某种主意之后,他就恨不得马上去实施。 本来也方便。 要知道他现在是在繁华的城市,并不是在什么都没有的农村,在这儿想买一双手套还是轻而易举的,当然了,关键要买的他满意和唐若满意,如果能达到他们两个人都满意的话,那个还是需要好好的斟酌一番的。 于是。 就在雨稍微小了一些之后。 范云就转身走到了旁边的一条步行街。 一路逛过去。 本来就是,他上班也是逛逛也是上班,谁也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 给别人看到了,只当他是上班呢。 逛街是他上班的灵魂内容。 范云走了一两家,感觉的那几个卖小礼品的店里面的手套都不是让他很满意,仿佛那些手套并不是今年的新货,倒像去年或者说前年的时候,留下来的积压货,尽管八面玲珑的店主人一再向他保证自己的货物自由价廉,包他满意,范云也不为所动,而是摇着头道:“老板,你看看这个手套好脏啊,这包装怎么搞的,然后你看这线好像都有点发黄了,你这手套都不知道放了多长时间了,有没有好一点的呀?有好一点的拿出来给我看一下。” 他的这个定义很模糊,让老板无所适从。 什么叫好一点的? 老板觉得他自己店里面的每一样货都是好的,都是可以寻得一个好主顾,都是可以卖出一个大价钱的好东西。 可惜掏钱的不是他,掏钱的毕竟还是顾客,范云不满意他也没办法。 对于挑三拣四的顾客,有很多老板慢慢的会失去耐心的,特别是买一些价钱不是很贵的东西的时候,若是还挑三拣四,那么有很多老板就会从开始的笑脸相迎,变得慢慢的将两只眼皮耷拉下来,耷拉成一副爱要不要的样子。 范云走来走去,始终看不到合适的。 因为他想买一种什么样的呢? 嗳。 他就想买一副这是正从他面前经过的女生手上戴着的那种手套,五彩的颜色,纤巧的造型,前面还分别露出五个尖尖的小手指头,看上去十分的可爱。 范云觉得那个女孩子的手套很可爱,但是那个女孩子的男朋友却不这么认为。 那个女孩子的男朋友意味深长着瞟了一直瞟着自己女朋友的手,看个不停的范云几眼。 相信。 如果范云还没有注意那个男孩的脸上表情的话,如果他再坚持多看上几眼的话,那个男孩子已经慢慢握起的拳头很可能就会捅到他的脸上。 范云不是搭讪高手。 再说了。 搭讪高手通常也不敢当着别人男朋友的面去搭讪一个女孩子。 所以说范云虽然很想知道那个女孩子的手套是从哪里买的,但是,他也不知道怎么开口去问,所以说还是眼睁睁的看着那个男孩子瞪了他一眼之后,伸手搂住自己的女朋友,朝远方走去了。 范云还是好脾气的,再说了,他穿着制服,如果说范云脾气要是不好的话,就从刚才那个男孩子瞪他的这一眼,很可能两个人就会打起架来。 打架的原因也没什么。 无非就是。 “你看怎么看?” “你td先看老子的?” 然后。 双方很有可能就由嘴炮转为短兵相接,肉搏起来。 好多年轻人都是这样的。 年轻人,有活力,但是脾气也暴躁,容易冲动。 范云在街上面走来走去,他的手里因为也没有拿伞,所以,虽然说他一直不停的选择那种可以避雨的地方走,但是还是有一些雨水淋在他的身上,渐渐的他的左肩感觉到有点凉飕飕的,那雨已经侵到他的身体了。 范云觉得算了,还是不要这样瞎逛了。 自己现在还是先找个地方去避避雨吧,不要想一出是一出了,想买一件东西的话,有大把的机会,不必急于这一时。 于是。 他就顺着沿街的商铺那些遮雨的雨棚,以及楼房的厦沿一直往前走,一口气就走到老广场的移动营业厅那里。 范云觉得自己应该充点话费了,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手机话费总是消耗的那么快,充了50块钱,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打多少电话,也没有发多少信息,不知不觉就不见了,然后移动公司就会十分温馨体贴的提示他,又该充话费了。 移动营业厅里。 服务态度一直都是十分现在充100的话有50块钱的话费送,如果说充50的话,有20块钱的话费送。 另外。 如果充100块的话,还会额外赠送他一张美味鸡的套餐券。 这种促销方式,真的让范云觉得无法拒绝。 本来话费就是要充的。 虽然说一次性充100块钱有点肉疼,但是范云觉得充100的话又有话费送又有美味基的免费券拿,自己为什么不多充一点呢?何乐而不为呢? 所以。 范云就充了100块。 他不但自己充了100,还帮唐若也充了100。 这样的话充完话费之后,他就有两张美味基的免费券了,虽然那个套餐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10来块钱的一个小套餐,但是这也已经很好了。 关键。 这个是免费送的呀。 免费送的东西。 不要白不要。 范云在付出了两张老人头之后,转手将那两张美味基的套餐券收入囊中。 行吧。 晚上的时候告诉唐若,明天和她一起去吃美味基。 范云对于唐若来说,那没得说,无论她想吃什么,范云都会想办法带她去吃的。 即便是唐若想把天上的月亮拿下来当烧饼咬上那么一口,相信范云也会毫不犹豫的想办法去搞了一把梯子架到天上去,替唐若把那个月亮烧饼取下来。 第324章 下雪了 范云走出移动营业厅。 这时。 淅淅沥沥的小雨,愈发下的大了。 范云尽量避着雨走。 当他从老广场转到中医院门口的时候,突然发现前面的马路旁边,有一辆拉水泥的车子抛锚在了那里。 那个看上去大概有30来岁,身上穿着一件红色的厚外套的司机正一边咒骂着,一边沮丧的抬起头来,冲着自己的车子左后的轮胎狠狠的踢了一脚。 “妈的,八成是半轴断了。” 旁边。 一男一女两个卸车工由于准备卸车,已经换上了单薄的衣裳,但是,车子还没有靠拢到需要卸货的那个区域就出了故障,冷得他们两个人躲在一栋新修的楼房1楼那敞开的门面里避寒,其中那一个女的卸车工,还找了一些木头架起了火。 他们只管卸车,不管修车,车子出了故障,他们两个卸车工是没有什么办法的,一切还得看那个司机的。 那个司机一边咒骂着,一边掏出了手机,拨打的电话:“是的,……我估计应该是半轴出问题了,可能是像上次一样断掉了,麻烦你过来帮我搞一下嘛,李师傅,真的,辛苦你跑一趟吧,好不好?” 电话。 那头不知道怎么说的。 反正随着那个司机打电话以及连声请求的时间越来越长,他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 “那行……那你要是实在没空,李师傅,那我就喊别人吧……” 看来。 这么阴冷的下雨天,那个修车的李师傅,似乎并不愿意出来帮他搞一下车子。 这时。 那个男的卸车工走了过来。 “陈师傅,你这水泥卸不卸呀?你要是不谢的话我们可回去了啊,你看看这下雨天都这么冷,我们不能在这里给你一直等着呀,挣你这点钱,如果说再把我们搞得感冒了,那就划不来了。” 红外套司机本来阴沉着的脸,赶紧聚拢上一些看上去因为车辆抛锚之后似乎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蔡师傅……要不这样行不行?你看一下,因为平常的时候帮我搞车的那个修车的师傅,他说他没有空过来,我可能要去外面去重新喊一个人过来帮我弄,还要买配件,可能一下两下搞不好,你看看其实这个地方离卸货的地方也不是很远,要不然这样的……你们直接卸好不好?我加你们卸车费。” 那个脸上有一颗痣,看上去大概50多岁模样的男卸车工,倒也老实,他皱了皱眉头道:“远倒不是很远,帮你卸也没问题,可是你看现在一直在下雨,这怎么搞呀?等下不是把水泥都淋湿了吗?” 那个穿红外套的司机忙道:“我想办法,我想办法把那个雨布捆起来,然后加高一点,给你搭个棚子,主要是从车上往你的肩上放的时候,不要淋湿了就没关系了,你稍微走快一点应该也没什么大问题。” 火堆旁。 一个年轻的小伙子,看上去似乎应该是工地的负责人或者是修房子的主人家,他对于这个红衣服司机的安排似乎也没有什么二话。 他也没有说下雨不能卸。 货已到地头。 该卸还是要卸的呀。 范云在旁边,看着那个红衣服司机,因为心里面着急,而微微颤抖的双手,心想干他们这一行其实也挺不容易的,风里来雨里去,赚的都是一些辛苦钱不说,一碰到这种情况,车坏在了外面,那麻烦事可就来了。 像今天那个在火堆旁烤火的小伙子,似乎并不愿意多管闲事,而任由那个红衣服的司机指挥着两个卸车冒雨与卸水泥。 如果碰上一个比较懂行的或者说是比较挑剔的主人家的话,那么这个主人家很可能就会让那个司机必须等到下完了雨之后再卸,以免把他的水泥搞湿了。 要知道。 水泥这个鬼东西,不到用的时候,之前是最怕遇到水的,一遇到水,24小时之内就会板结,板结成一块一块的,到时候就成了一堆废料了。 范云心里虽然同情这个司机,可是他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也出不出什么好的主意来,应该说这个司机的指挥还是对的,因为这边两个卸车工卸着货,他就可以去找修车的师傅购买配件了,等到他把修车师傅和配件搞过来,这些水泥也卸的差不多了,不管怎么说,一辆空车还是比重车要好修一些的,起码如果说需要用千斤顶顶起轮胎的时候,空车的分量和重车的分量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范云伸出手来,活动了一下手指。 这天。 感觉越发冷了。 刚才淅淅沥沥的小雨似乎已经开始转变了,转变成那种像小米粒子一样大小的白色颗粒。 看来。 这是雨夹雪呀。 这样的天气,按理说不应该坐在火炉子旁边,坐在温暖的房间里,一边烤着火,一边嗑着瓜子要看电视吗? 可是。 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的芸芸众生,受苦受难般奔波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 例如红衣服司机。 例如那两个衣衫单薄的卸车工。 例如范云。 范云皱了皱眉头,他又打量了那个已经丝毫顾不上自己形象的红衣服司机两眼。 这时。 已经跳上了车厢,在车厢里负责往下面扯水泥的女卸车工看见红衣服司机要走,忙喊道:“陈师傅,你快一点啊,你快点回来啊,等下我们如果卸完了你还没回来的话,可是很冷的,等下出一身汗,然后这么冷的天……” 红衣服司机频频点头:“很快的,我找到了修车的,我就马上回来,你放心啊。” 范云心里“嘿”了一下。 原本。 那个时候刚从部队复员的时候,他就听到玉成和范雨说过,现在开货车挺赚钱的,他还曾经动过心,想弄个货车开一开。 可是。 今天看到这个红衣服司机车子坏在了路旁边,两手都是油,身上的弄的脏兮兮的,狼狈不堪的尊容,范云忽然又觉得,干哪行都不容易,手握方向盘,脚踩油门,像车子像撒了欢的小马驹一样欢快的跑在路上的时候固然潇洒,可是一旦车子出现了故障,像这个红衣服司机的车子一样……对其主人撂挑子不干了,那么也是个麻烦事。 更不用说。 还有很多未知的风险。 其实很多事情都是这样的,看人挑担不吃力,自上肩头叫苦恼。 范云决定不再往前走了,而是而是折身返回,往回走。 往回走。 路上。 已经落了一层盐粒子一样白的雪花。 看来。 天气是准备一天天的冷下去了,从现在开始,到明年春暖花开之前,范云他们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不过。 冬天固然不好过,夏天也好不到哪里去,甚至于说夏天比冬天更难熬。 毕竟冷的话还是可以加衣服的,多穿点厚衣服也没什么大问题,但是热的话就麻烦了,热到极点的话,你总不可能把身上的衣服全部脱光了,在外面豪奔吧? 范云向前走了一截路,把那个倒霉的拉水泥的司机忘在了脑后。 他的目光。 此时被一个卖猪肉的屠夫佬给吸引住了。 只见那个屠夫佬右手正拿着一把锋利的刀子,反复在自己的左手之上擦拭着,似乎是想将那些猪油擦在自己的手上,以做防寒保暖之用。 看上去,那个屠夫佬似乎并不怕冷。 因为。 他虽然穿着一个皮坎肩,但是皮坎肩的扣子并没有扣住,却朝两边敞开着,露出了宽阔的胸膛,里面仅仅是一件早已破的千疮百孔,光彩照人的破背心。 似乎。 他是用这样的姿势,告诉那些从他兔子面前走过的客人们,表示他不怕冷,表示他的体格十分的健壮。 同时。 也是间接地向客人们表示,大概是因为他整天和猪肉打交道的原因,所以身上的脂肪可能都已抵挡得住寒冷了。 看起来。 猪肉是个好东西。 只见那个屠夫佬一边用刀子在手上反复地磨呀磨着,似乎并不担心一不小心将手指头磕破。 同时那个屠夫佬还叽叽嘎嘎的大声和旁边的一个同伴说笑的什么。 说着说着。 他那满口金黄如同玉米粒子一般的牙齿中间咬着的烟头眼看就要燃尽,屠夫佬用他灵活的舌头将烟头稍微往嘴巴里面收了手,同时又从胸腔里面提出一口气来,噗的一下,将那个烟头如同早已在华堂炮的炮膛子里贝壳的炮弹那般,朝远处发射了出去。 “吧嗒”一下,落在一个过路的标致小少妇的脚下。 可惜那个小少妇并没有注意到他的动作,也就避免了因为一个烟头而引发一系列的事情出来,至于是什么事情,那就很难说了,也许可能会发生一些暧昧的事情,也有可能会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一切皆有可能。 想当年。 潘金莲用长长的细竹竿将自己家的窗户缓缓撑开之后,从里面端起一盆水往楼下泼的时候,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又有钱又风流的西门庆西大官人会从自己的楼下经过,而自己的那盆水又怎么那么巧,刚好泼在了西大官人的身上。 所谓。 无巧不成书呀。 只可惜。 古代的法律还不甚健全,许多事情全凭县太老爷一句话,全靠他的主意行事。 所以也就导致了西门庆和潘金莲虽然颇过了一些十分愉快的日子,但是,最终还是因为毒死了武大郎,而被不远千里回来替哥哥寻求的武松结果了二人的性命。 奇怪的是。 武松杀了那么多人,还放火烧了楼,却没有被判死刑。 按理说一命抵一命嘛。 怪不得武松在水浒108将里,名为天伤星,原来都是10来年施耐庵老爷子给他安排的,安排的明明白白。 再厉害的英雄人物,也敌不过作者手中的那支笔呀。 看来。 感觉话题跑的有点偏,好,现在再扯回来,重新回到范云的身上。 却说范云。 不管怎么样,范云还是心里面有那么几分佩服这个卖猪肉的屠夫佬的,不管他是真不怕冷,还是假装不怕冷,毕竟他的胸膛是敞开的,这个是铁一般的事实。 佩服是佩服,就算是范云佩服他,范云也没有打算过去帮衬他的生意。 他现在又不用做饭。 如果说想蹭饭吃的话,晚上就去唐若他们公司的饭堂蹭,如果说是不想那么就回宿舍去吃大锅饭,吃食堂好了。 现在。 范云的生活看上去似乎还是不接人间烟火气,远离柴米油盐酱醋茶的。 那倒也是。 毕竟他现在没有结婚,就算是他每个月一分钱存不下来,也没关系。 结婚之后的生活和日子,结婚之后再说,谁的眼光也看不了那么长远,过一天算一天呗。 范云走着走着,感觉到雪似乎越来越大了。 因为。 那些盐粒子一般的颗粒,现在已经转化成了片片的雪花,随着一阵阵的北风,如同柳絮一般的天空中不停的飞扬着,如同乱花一般,几欲迷人眼。 这一会子,天气倒似乎没有早上那么冷了。 不奇怪。 所谓下雪不冷化雪冷,就是这么说的。 这飘飘扬扬的雪花落在这个桂北的小县城,其实并不算什么,如果说再往南一点,落在南部的那些城市又或者是落在广东的广州的话,那么,势必会引起不小的轰动,相信很多市民都会拿出相机来,拍一拍着美丽的雪景。 想拍就拍。 现在的照相机,比以前的时候强太多了,现在已经有了那种叫做数码相机的东西,不用放胶卷,只看内存,只要你内存够大,你就可以一直拍。 想起来,范云以前的时候和那些朋友们一起照相的时候,买一个胶卷,还要计算着拍了多少张,最好是36张的胶卷,可以拍出37,38张出来,要知道,胶卷的还是挺贵的。 范云现在倒没有什么想拍一拍雪景的心思。 这一点雪,说句实话,虽然说下是下的和北方的雪的样子差不多,但是下的快,化的也快,毕竟,这儿还是南方。 范云走到旁边的一个小卖店门口站住身形,他决定,在这里稍息一下,站一会儿再走,不着急。 反正。 无论嘴巴上说的再冠冕堂皇,他的工作也无非就是混日子,熬时间,到点上班,到点下班。 仅此而已。 第325章 打情骂俏,让人愉快 今天注定很冷。 冷得范云鼻涕直冒泡。 他决定。 等到下午的时候,一定要找个地方躲起来,既不要让同事发现,也不要让领导发现,当然了,必须要找个暖和一点的地方。 这样的地方。 范云当然是有的。 就像他常常去偷懒的那些地方一样,都承载着他的一些小秘密。 反正。 现在范云也没有,什么想法不谈理想,不谈过去未来。 只谈今天怎么混到下班,然后去唐若那里找她玩,顺便蹭一顿饭吃。 那好吧。 那就谈一谈范云是怎么跑到唐若那里去蹭饭吃的吧。 下午。 雪势愈发大了,鹅毛一般的雪花飘个不停,没完没了,似乎是想把这个混沌的人世间全部遮住,包括那些肮脏的污?,又摆不上台面的东西,通通都遮盖住。 也包括。 贫穷。 饥饿。 寒冷。 范云在新华书店门口的楼梯处一连跺了好几次脚,将雪上站着的那些烂泥巴跺掉后,这才上楼。 书店里。 那个已经和他熟的不能再熟的售货员,眯着眼睛看着他,那个售货员奇怪于今天范云为什么没有到书店里面来蹭她们免费的书看? 不奇怪。 天寒地冻的,谁还想跑到书店里面去翻书呀? 上楼上楼。 到了楼上。 唐若正背对着门口坐在桌子旁边辅导马雪莹写作业,此时听见门响了,连忙回过头来,见是范云,不由得嫣然一笑:“今天上班怎么样?外面我看到下雪了,下了那么长时间一定很冷吧?” 范云撒娇般的“嗯”了一声。 边嗯。 边跑到唐若的身边,蹲在地上,将两只手靠近地上的那只烤火笼子。 嘴里还一边嗞嗞的吸着气。 旁边。 马雪莹停住了手中的铅笔,瞪着一双圆圆溜溜的大眼睛,鼓着腮帮子看着范云,嘴巴动了动,似乎很想说点什么。 但是,她又抬头看了看唐若的脸,终于还是忍住了要说的话,接着又伏在桌上刷刷刷,写起作业来。 范云冲唐若一笑。 这时。 唐若在桌子下面偷偷的伸出了右手,伸过来握住了范云那两只冰凉的爪子。 确实凉。 凉得唐若微微一皱眉,不由自主松开了范云的手。 范云嘿嘿一笑。 两个人心意相通,不必多言。 范云将手愈发朝火笼子靠得近些,同时,还抬起头来看着伏在桌子上写作业的马雪莹。 很简单的。 无非都是一些描摹。 今天马雪莹描摹的是汉语拼音,啊喔厄…… 虽然,在范云的眼里这些都是最基本的东西,但是,只见马雪莹却歪着一只小脑袋,右手紧紧地握住铅笔,一直描呀,描呀,描的很认真。 真是个好孩子。 范云将自己的两只手凑在烤火笼子上,很是烤了一会儿,感觉到两个手已经烤得热乎起来,这才从地上站起来。 站起来后。 范云跑到厨房里面去看了一眼,跟杨姐打了一个招呼。 当然了,也包括杨姐的那个小男朋友。 范云和杨姐的小男朋友并没有什么太多的客套,范云现在已经戒烟了,杨姐的小男朋友本来也不抽烟,两个不抽烟的男人凑在一起,似乎两人之间总是缺少了某种媒介似的,并没有什么太多可以聊的东西。 若真说聊。 无非。 也只是一些简单的问候。 打过招呼。 范云又重新回到唐若的身边。 唐若笑嘻嘻的看着他道:“怎么?你今天怎么帮我充了手机的话费了呀? 我的手机里面还有话费的,这个月不用交费。” 说到这个问题。 范云冲唐若眨眨眼,他靠近唐若,将嘴巴伏在唐若的耳边,轻轻道:“今天他们移动公司搞活动,充话费有美味鸡的套餐券送,所以我就帮你和我两个人都充了,然后……得了两张套餐券,等明天你有空的时候我们一起去吃吧……” 好。 唐若伸手在范云的胳膊上掐了一下。 既不轻。 也不重。 恰到好处。 唐若这一下,掐得范云的心里痒痒的,他就趁着自己将脸伏在若肩头的便利,轻轻的在唐若的脸颊上亲了一下。 唐若在心里一声轻笑。 “这家伙……” 话说。 像这样偷偷摸摸的打打情骂骂俏的生活,还真让人觉得十分愉快呢。 范云就挺愉快。 他当然愉快。 有唐若这样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对自己好的不得了不说,自己想拉手就拉手,想亲亲就亲亲,他能不愉快吗? 唐若指了指旁边的凳子,示意范云坐下。 “华华要从南宁回来了,她打电话给我了,然后明天我跟她约了一起玩,要不,咱们还是改天再去吧,好不好?” 没问题呀。 华华是谁呀?华华是唐若的好姐妹,好闺蜜嘛,唐若和她有一段时间没有见面了,两个人必定有很多的话要聊。 范云点点头:“那好吧,那这两张券就先放到我这里吧,等改天再去也可以的,因为……我也看过票上,有效期是一个星期嘛,反正这一个星期什么时候去都可以。” 唐若眨眨眼:“嗯,主要是华华从南宁回来吧,她说她不打算再去南宁了,所以说我想过去跟她聊聊天,看看她到底是什么情况。 听她话里的语气,华华上一次回来之后又回去找她那个男朋友,一直都没有找到她那个男朋友,那个男的好像已经失踪了,或者还是怎么回事。” 范云不置可否。 他跟章华华并不太熟,并不了解她的感情史。 虽然。 唐若也曾经不止一次的跟他说起过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但是对于范云来说,别人的感情与他无关,他没有必要抱以虚伪的唏嘘或者是感慨。 这时。 杨姐端的一盘菜从厨房里面走出来了:“吃饭了,吃饭了。” 那去吃饭吧。 范云去阳台上找来两张报纸,将吃饭的餐桌铺好,然后又跑到厨房里面去,将碗筷拿出来放在桌子上面。 杨姐一连端了好几个菜出来。 范云看了看。 支竹焖鸭。 椒盐虾。 水煮花生米。 还有一盘子肉丝炒四季豆。 唉,不得不说,金灵渠广告公司饭堂的伙食就是好呀。 唐若伸出手去,抚了抚马雪莹的头发,轻言细语的道:“走吧,马雪莹,我们先去吃饭吧,吃完了饭再写,好不好?” 马雪莹点点头:“好呀,那你帮我盛饭啊,姐姐。” 得。 盛饭。 不光是盛饭。 唐若还帮马雪莹剥了几只虾。 她细心地将椒盐虾外面的那层壳全部剥掉,露出的里面晶莹白嫩的虾肉,然后才放在马雪莹的碗里给她吃。 马雪莹还小。 唐若担心她吃东西的时候会卡住了,所以说,平常的时候照顾马雪莹的饮食也是十分的小心。 像这些带壳的东西,唐若都是剥好了之后,把那些肉剔出来给马雪莹吃的。 虾。 只是带壳食物中的一种。 譬如说。 唐若常常会替马雪莹剥一些瓜子儿、松籽儿什么的放在马雪莹的面前,给她用手捏着吃。 马雪莹有时也会自己动手剥,可是,毕竟她岁数还小,双手不是十分灵活,常常剥半天也剥不出个所以然来。 就算是她剥了,唐若也不敢让她吃,因为唐若曾经不止一次看到过,马雪莹在剥瓜子皮的时候,常常连皮带肉一起放在嘴巴里面,嚼得粉碎。 唐若就很担心,担心她会被卡到了。 但凡马雪莹想吃这些带壳的东西,都是唐若亲手帮她打理好,在马雪莹还小的时候,唐若还要一点一点的喂着她吃,当然了,现在马雪莹大了一些了,不论是吃饭还是吃其它的什么小零食自己,只要唐若帮她弄好了,她都可以自己一个人吃,不用其他人帮助的了。 不容易。 所以,有些老人就常常的说,带小孩就跟带个小猫小狗,其实是没有什么两样的,务必要小心仔细。 马雪莹抄起碗中的勺子,吧嗒吧嗒,津津有味地吃起了饭。 范云也不客气。 吃。 他也不是第一次到这里来了,他已经是这里的常客了。 就算是杨杰的那个小男朋友,来的时间比他都晚,还要排在他的后面。 范云吃起饭来也没有太多的客套,也不用别人让。 想得美。 也没人让他。 唐若又剥了两只虾放在马雪莹的碗里面,然后又替自己剥了一只放进嘴巴里面嚼着,边吃,边对着杨姐笑着赞道:“杨姐,今天做的这个虾真的很好吃,我跟你说,咱们公司的那些人吃饭的时候,我就吃了好几只了,感觉味道特别的鲜,而且,这个椒盐也很入味,真的,杨姐,我感觉你现在做菜的手艺越来越好了,看起来我真的要跟你好好的学一学你的厨艺才行。” 杨姐听见了唐若的赞美,略带有油光的脸上如同五月里花池的旁边盛开的芙蓉花一般绽放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哪里…… 我也是最近看的菜谱上面跟,着菜谱学的,乱做的……你们不嫌难吃就好。” 唐若笑道:“好吃好吃……从明天开始,我跟你学做菜,好不好?杨姐,我去跟唐小英说一下,每天中午的时候过来给你帮厨,让湘琴一个人在前台就可以了。” 呵。 她倒安排的挺明白,只是,不知道唐小英会不会同意呀? 范云见杨峰和杨岭的两兄弟很长时间没有来了,于是就问杨姐到:“唔……杨姐,很长时间没看到杨峰和他弟弟了,他们两个人好像最近一段时间都没怎么过来了,现在想打个牌也凑不齐人了。” 杨姐“嗯”了一声,并没有正面回答范云的话。 其实,如果说想打牌,想凑人的话,还是能凑得齐的,范云和唐若,再加上杨姐和她那个小男朋友其实就可以了。 湘琴是不打牌的。 湘琴的兴趣全在计算机上,她一有空就趴在计算机噼里啪啦鼓捣个不停。 也不知道她究竟在忙些什么。 唐若知道。 湘琴趴在计算机前面,其实也并没有搞什么特别重要的事情,无非就是和别人聊天呗。 聊qq。 现在就流行这个。 看,今天晚上就是个例子,本来早就已经到了饭点了,湘琴迟迟还不上来吃饭,也不知道她还在前台那里忙些个什么。 一个前台,有什么好忙的? 想也想得到,她一定又在那里不知道和谁聊天呢,可能,聊得已经快飞起来了。 范云对用qq聊天并不感什么兴趣,他和希刚以及李阳去网吧的时候,李阳只要到了网吧,第一时间肯定是先把自己的qq登录上去,然后噼里啪啦鼠标一阵狂点,不停的翻看着那些网友给她发来的信息。 范云不。 范云不喜欢对着一个陌生人没话找话的瞎吹牛,胡乱聊。 如果说真要想聊的话,他觉得自己还不如和唐若面对面手拉手聊天呐。 他这样想,别人可未必像他一样。 网吧里面经常有一些男孩子和电脑另外一头的网友聊天,聊得开心起来之后,嘴巴里面不停地嘎嘎嘎发出一阵阵的笑声,听上去,所发出的那个声音简直就像一只憋着蛋的大白鹅,半天下不出蛋来的那种感觉。 吃饭。 吃饭。 此时需要认真吃饭。 杨姐做了这么好吃的菜,如果说不认真努力吃的话,简直有点对不住她呀。 范云吃得很认真。 他一口气干掉了三只椒盐大虾。 那流星赶月般的动作,让杨姐的那个小男朋友不由自主的看了他两眼,仿佛是为之侧目一般。 范云浑然不觉。 本来也是。 他能够到金灵渠广告公司的这个饭堂来蹭饭吃,看的完全都是唐若的面子。 而杨姐的那个小男朋友到这里来蹭饭吃,看的是杨姐的面子。 说起来。 他和范云并没有什么不同,两个人都属于外面的人员,都不是金灵渠广告公司的员工,都是到这里来蹭饭吃的。 所以。 他完全没有必要对范云到这里来吃饭有意见。 再说了。 范云来这里的时间比他可长得多得多。 范云用勺子舀了一些花生米在碗中,拿筷子扒拉了几粒到嘴里。 别说。 这个盐水花生煮的粉粉的,糯糯的,相比较那种油炸花生来说,吃上去,倒也别有一番风味。 就在这时。 突然,门响了。 倒把范云吓了一跳。 这时候,是谁来了呢? 第326章 湘琴的牢骚 不用担心。 不用害怕。 来的,自然是唐若口中的小琴琴了。 湘琴推门进来。 她一边揉着肩膀,一边嘟嘟囔囔嚷道:“哎呀,这俩月天天加班,一分钱的加班费也不多给我发,真是的……” 呵呵。 屋里的人都听到了。 她牢骚不小。 湘琴走到饭桌前坐下,摸起碗来,抄着筷子挟了一块肉放进嘴巴里:“每天消耗太大,好好补补。” 唐若笑道:“辛苦了,辛苦了,多吃点,不用客气,其实湘琴,我早就跟你说过,公司里的人都走光了的时候,你就可以上来了,没必要在下面蹲着。” 湘琴将脖子往后仰了仰。 “哎! 我也不想在下面蹲着啊,可是这几天唐小英不知道怎么了,老是找一堆的事情出来给我做。 做就做吧,关键是做了后,她还横挑鼻子竖挑眼的找我的茬,动不动就说我一顿,搞得我现在看见她都有心理阴影了……” 唐若一笑:“人家是领导嘛…… 你是个小胳膊,别人是大腿,你这个小胳膊怎么能拧得过别人的大腿?” 湘琴皱了皱眉:“我觉得,她是典型的更年期歇斯底里发作症,而是还是极其严重的那种。” 旁边。 马雪莹一瞪眼,她伸出两只小手,一手一抓着一根筷子如同兔子打鼓般将面前的碗“叮”的一敲:“不许说我阿姨坏话!” 呵! 这个小妞。 别看她一天到晚像个小跟班一样偎在唐若的身边,可是,如果有旁人说到她自认为与自己的关系十分亲近之人时,她立马就知道自己应该维护的是谁。 湘琴撇了撇嘴,她夹着两条细细的眉毛看了看马雪莹:“我这叫实话实说,你懂什么?小毛孩子一个,真是的。” 马雪莹将小嘴撅得可以挂油瓶,不是一只,是可以同时挂八只的那一种。 虽然她有意见,但是湘琴照说不误。 “咱们这个唐主任,这几天不知怎么了,火气特别的大,动不动的就把人抓过去批一顿,其实有很多时候,有些事情并不是没有做对,做对了她也不分青红皂白的,就喜欢来说人家,真是讨厌死了。” 湘琴发牢骚,倒是不避讳马雪莹,也是,她也不担心马雪莹去告状。 马雪莹这么大的小孩子,还不知道什么叫告状。 唐若微微一笑。 她太了解唐小英了。 那就是一个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母老虎呀。 唐若伸出筷子,挟了一只鸭下巴递进湘琴的碗中:“好啦好啦,上班的事情不说了啊,来来来,专门给你留的鸭下巴,我自己都没舍得吃,给你了,给你来消灭它。” 得。 如此甚好。 深得湘琴之意。 湘琴笑嘻嘻将鸭下巴送入口中,咀嚼着连皮带骨,又香又细的鸭肉。 她笑道:“也不是我发牢骚,真的,你看我在公司里面上班都这么长时间了,工资一分钱都没涨,一天到晚还让我干这个干那个,拿我当机器人吗? 也不是我说,我就觉得我们公司太小气了,不管怎么说,每一年都应该帮别人涨一点工资的呀,你说是不是? 你要知道,我们就是靠工资生活的,如果说工资不涨的话,外面的物价还是会照样上涨的,你们没感觉到现在的东西比前些时候贵了一些了吗?” 杨姐点点头:“贵是贵了些,不过也涨得不是很厉害,那些白菜啊,土豆啊什么的,青菜之类的没怎么涨价,涨的最厉害的就是猪肉,我告诉你们啊,猪肉现在每一斤涨了6,7毛钱呢,好一点的像那些前腿肉啊,粉肠啊之类的,涨了差不多一块钱。” 哈。 她说话倒是三句不离本行。 可是对于湘琴和唐若来说,她们并没有这方面的意思,因为她们又不去菜市场买菜。 她俩说的涨价,是湘琴口中的这种。 湘琴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杨姐道:“是嘛? 现在菜涨价了呀? 我说的不是这个,我说的是……就你……现在就算外面的买茶,都加了5毛钱一杯了,还有那个烤红薯也是的,我记得秋天的时候买一个烤红薯八毛钱就可以了,现在都要1块5了。 还有那个什么……就是那个苹果,以前的时候,超市里面的红富士苹果也是卖1块二三一斤,现在都涨到一块六七了,个大一点的,都卖两块钱一斤了。” 唐若伸出右手指甲,轻轻弹了一下,仿佛想替湘琴将她那满肚子的牢骚弹走:“我给你说,你不要去超市里面买苹果,那里面的苹果又贵又不好,你要是买水果的话,最好是去老广场背后的那一条专门卖蔬菜水果的步行街,那里的东西一般又新鲜又好,价格还特别实惠,真的……” 当然是真的。 因为范云就带她去那里买过东西。 其实。 湘琴应该也知道。 湘琴装了一碗饭回来。先是扒了几口饭在嘴巴里面,又夹了一点菜吃了,然后才道:“你说的那个地方我知道,可是……你说我们又不买菜又不干嘛的,就是买几个苹果还要跑那里去买? 再说了,那里东西是便宜,但是到处都脏不啦叽的,特别是那个沟仔边,闻到一股奇怪的臭臭的味道,特别难闻。” 范云点头接道:“那个沟里面的水……主要是如果说灵渠不放水下来的话,它不怎么流动,你知道吧,沟仔两边那些做生意的什么垃圾都往里面扔…… 特别是那个鸡鸭活禽市场那边的那些商户,他们将那些杀鸡杀鸭啊,弄的那些脏水呀,鸡毛鸭毛什么的,不要的那些下水货都往沟里面扔,天长日久的,所以说就搞得那条沟很臭。” 湘琴瞟了范云一眼。 她鼓了鼓腮帮:“那你们也不管他们? 这个不正好是你们城管所管的嘛? 抓住他们,使劲罚他们钱,看他们还敢不敢乱扔垃圾。” 范云苦笑一下:“话虽然是这样说,可是那么多人呢,你怎么去找别人罚钱啊?你也罚不过来呀,是不是? 再说了,法不责众,大家常年累月都是这么干的,你现在突然之间就去罚他们的钱,那怎么行的? 再说了,我就是一个小城管,我也没那么大权力啊。” 呵呵。 推脱。 典型的推脱。 起码,通过湘琴一直的撇嘴,差点将嘴角撇到眉梢上的表情,就知道她肯定认为范云这都是说辞,是推脱,是办事不力。 她的表情。 恰如她自己垂头丧气,两个手揪着一对衣襟,大气也不敢吭一声地站在唐小英面前,听唐小英训话时,唐小英满脸都认为她是说词与推脱时的表情。 其实。 唐若心里明白。 虽然湘琴嘴巴上面喊着累呀什么的,她,倒并不是真的特别累,而是发牢骚而已。 再说了。 就算是让她加班,可等办公室的人都全部走完了,就剩她一个人的时候,她也是坐在前台那里玩电脑。 范云注意到。 唐若她们聊天的时候。 杨姐的那个小男朋友坐在一旁陪着吃饭,虽然脸上也是陪着笑的,但是,嘴里却一声不吭。 范云就觉得。 这个叫做小马的男人,虽然看上去年纪不大,和自己差不多,但是,似乎他倒是一个十分有城府的人呢。 一个人。 若是总喜欢听别人说话,而不愿将自己的一些心里话掏出来和别人分享的话,那么,这个人确实是会让别人不由自主的就琢磨上的。 毕竟。 人和人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光靠眼神和动作手势是不行的,最重要的还是要靠语言,要说话,要聊天。 范云就有意地想问小马一些东西。 他满脸陪笑望着小马:“那个……谁……小马,听说你以前的时候也当过兵,是吗? 你在哪里当兵啊?当的是什么兵种啊?” 范云觉得,自己和他说一些能够引起共鸣的东西,可能会比较容易打开彼此之间的话匣子。 果然。 小马见范云这样问自己,那一张看上去似乎略显的薄薄的面皮上,但是微微带了三分显得有些得意的颜色。 他回答范云的时候,口气中似乎也带着那么三分的自豪:“我们当的是炮兵…… 石家庄的高炮营……” 这样一说。 就好了。 他一开口,范云觉得自己似乎应该找到了一个什么突破口,于是就顺着小马的话茬,继续诱导他说下去:“高炮营? 那你们的编制应该是野战军啊,你们是甲种部队,还是乙种部队啊? 我听说石家庄那边有一个炮兵部队特别的厉害,是专门为了保卫首都的,是不是你们那个部队啊?” 其实。 范云的听说,根本就是他自己在胡说。 他哪里听说过什么石家庄,什么炮兵部队呀? 他不过就是顺着小马的话匣子想继续让小马的多说一些心里话而已。 果然。 也许是范云的问话挠到了小马的心痒之处,也许小马听说过,范云也当过兵这么一件事,认为两个人之间可能能够有一些共同语言,所以说小马就接了下去:“我们那个当然是甲种部队了……” 范云忙问道:“那你们的待遇应该比我们要好呀,你当兵的时候津贴多少钱一个月?” 小马将筷子往碗上一搭。 他看了一眼范云:“那点津贴,少的可怜,35块钱一个月。” 范云点点头:“跟我一样啊,我那时候也是35块钱一个月,那你们当兵的时候要不要站岗啊?晚上的时候要不要站那些自卫哨啊什么的?” 小马抠了抠眉毛。 仿佛那上面有两道门栓一样的戒心,此时随着范云的问话,瞬间全都跌落了下来一样。 他看了一眼范云道:“当然要站岗,我跟你说,我当兵的时候最怕在晚上24、46这两班岗了,本来都是睡得正香的时候,就要被人从被窝里面给拎出来,特别是石家庄那边,冬天的时候天气特别的冷,我跟你说,那种冷,冷得让人觉得身上穿了军大衣几乎都没有蛋用……” 那是。 北方的冬天。 当然冷了。 范云点头,表示同意小马的话。 此时。 唐若已经带着吃完饭的马雪莹挪到了方才马雪莹写作业的那张桌子上面去,继续完成马雪莹的作业去了。 这边。 湘琴和杨姐也已经吃完了饭,一个回了睡觉的房间,一个进了厨房,各忙各的。 饭桌旁,就剩下范云和小马两个人闲聊着彼此还算能搭得上话的这一个话题。 可是。 小马显然并不打算和范云继续深聊下去,因为他已经站起身来,开始收拾饭桌上的碗筷了。 别说。 他这个人还是很勤快的。 自从杨姐认识了小马这个小男朋友之后,小马每天晚上都会来这里帮着杨姐做一些事情。 譬如说。 像现在这样,小马会在所有的人都吃完了饭之后,继续完成下面的事情——收拾残局。 无非就是让剩菜剩饭捡回到它们应该去的位置。 无非就是将那些碗筷子洗干净,归置好。 虽然,都是一些生活上面的琐碎之事,可是,难能可贵的是小马这个人身上并没有什么大男子主义,他并不认为做这些事情就会降低了他的身份,或者说捏手捏脚的不愿意去做。 这一点。 是小马值得表扬的地方。 说起来。 也是他对杨姐的另外一种体贴吧。 体贴有很多种,有些是说一些甜言蜜语,有一些是肢体上面的亲密接触。 好像小马这样的主动承担起一些家务,帮助杨姐分担一些他自己可以做的事情,其实,也算是一种体贴了。 要知道。 现在这个社会,很多男男女女都是独生子女,在家里面都是娇生惯养的,都是一些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姐少爷,像这种洗洗涮涮又脏又累的活,现在的年轻人是越来越不喜欢了。 范云相信。 总有一天,随着时代的进步,一些为那些懒人们而衍生出来的职业一定大行其道。 譬如说不想做饭了,打个电话就有人送上饭来。 不想出去买东西,打个电话就有人送上门来。 譬如…… 譬如很多很多。 范云如果有未卜物知的能力的话,他一定会在若干年后一边悠闲地喝着茶,一边慨叹,今日自己所譬如的这一切,原来,就在不久后的将来,通通都可以实现。 第327章 希刚出事了 吃完了饭。 一帮人该干嘛干嘛。 范云自然是和唐若卿卿我我了很一阵子之后,才恋恋不舍地送她和马雪莹回去。 送回唐若。 范云时间还早,起码,对于他来说还不到该睡觉的时候,于是他就决定去找希刚聊一会天,然后再回宿舍睡觉。 反正。 明天是星期六,范云休息,他也不用早起。 于是。 范云就穿过几条小巷,轻车熟路来到了希刚家的门口。 上楼。 敲门。 很奇怪,希刚家里面并没有人帮他开门,特别是李阳。 按照国际惯例。 这个时候只要是范云一敲门,李阳必定是第一个从沙发上跳起来,然后冲到门口,从猫眼里面看一看,见是他之后,再缓缓的将门打开。 打开门之后,李阳还要嘟着嘴,叉着腰,伸着一条腿在门口拦着他。 这个时候。 范云当然就会假装不小心,一脚将李阳脚上的某一只粉嘟嘟的拖鞋踢飞。 李阳就会一边用小拳头捶他,一边娇嗔地道:“范云,你这个大坏蛋,快去帮我把拖鞋捡回来,不然的话,看我怎么收拾你。” 而。 今天。 范云见里面没有人开门,他就趴在门上,透过猫眼试图看一下里面有没有人。 看不到。 于是,他又敲了敲门,边敲门范云心里面还边责怪自己来的时候为什么不给希刚打一个电话,问一问他是不是今天晚上加班啊,还是什么情况,难道,希刚没在家吗? 是的。 希刚是没有在家。 不光希刚没有在家,包括他的爸妈,还有李阳,全部都没有在家。 当范云敲了几次门,见没有人帮他开门时,他才摸着手机,拨起希刚的电话。 那头。 接电话的不是希刚,而是李阳。 是。 声音哽咽,带着哭声和颤音的李阳。 “范云……我们全家都在医院里,我弟他出事了……” 什么? 希刚出事了? 这…… 李阳的话,如同从天而降的一块大石头瞬间压在了范云的身上一般,他那扶着门框的左手,情不自禁颤抖起来,右手抓着的电话,也差一点从掌中滑落,差点摔到楼道里面去。 范云眉头紧锁。 三步两步就跨下了楼梯。 听到希刚出事了的消息之后,范云的心中,本来一整个晚上都觉得本来十分畅快的地方,仿佛突然之间被塞了一把毛茸茸的水草般,堵得十分难受,让他甚至有一点呼吸困难起来。 慌。 幸而不乱。 范云下了楼梯之后迅速来到了街上,伸手拦了一辆慢慢摇。 那个头上戴着一顶破棉帽,身穿棉大衣的慢慢摇司机自嘎一声将车子刹在了范云的面前,同时打开了车门,示意这一位可能是他今天晚上的最后几个客人之一的范云上车,同时嘴巴里面还殷勤的问道:“到哪仔克?” 范云面沉似水:“去医院,县医院,快点啊,师傅。” 好。 慢慢摇司机拧了拧车把,启动他那辆看上去还算保养的不错的车子,慢慢也要发出一声欢快的叫声,像一只撒了欢的兔子一般向县医院疾奔而去。 一路无话。 如果非要说,无非也就是范云此时心中已经心乱如麻,六神无主了。 年轻的他。 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事情,瞬间不知道该怎么办。 关键是李阳只是说希刚出事了,到底是因为什么出的事,现在情况怎么样了?电话那头的李阳因为抽抽噎噎,哭哭啼啼的,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一切,还要等到范云赶到了医院再说。 范云的脑子里面转过了九九八十一个念头。 难道?希刚是被车撞了? 难道?希刚是摔到了? 难道?希刚是执勤出事了? 想的再多也没有用,一切的事情还要等他到了医院之后才能了解清楚。 慢慢摇,司机俨然就是一个识途老马,他轰着慢慢摇的油门,极其灵活的穿大街,走小巷,抄最近的路直奔县医院而去。 县医院到了。 当慢慢吱嘎一声刹在县医院门口,那个慢慢摇司机回过身来,刚想伸手替范云拉开车门的时候,范云早已经迫不及待的自己动手拉开了车门,一猫腰跳下了车子,同时从口袋里面掏出一张5块钱的钞票,什么也没说,一把拍到慢慢摇自己的手里,脚下再不停留,急匆匆向医院里面走过去。 慢慢摇司机看着范云急匆匆的背景,嘴巴张了张,本来想说一句话的,但是又没有说出口,最后咽了回去。 同时,他还微微的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也不知道他究竟为什么要叹气摇头。 反正范云看不到。 范云走得很快。 边走边摸出手机给李阳打电话,因为刚才范云和李阳打电话的时候,李阳并没有交代清楚他们在哪里。 电话拨通。 那一头依旧是李阳抽泣的声音:“范云……我们在3楼的抢救室这里……” 啊? 抢救? 范云打着电话,脚步却不停留,他已经穿过了县医院中间的那一个很大的月季花花池子,迈上了广场的台阶。 此时。 范云已经不是在走了,而是走中带跑。 如果不是担心他莫名其妙的跑起来,会引起其他人恐慌的话,范云早就已经用100米冲刺的速度跑起来了。 他的身体微微前倾,两只手紧紧的握着,年轻的手臂用力的左右挥动着,带动自己同样年轻充满活力的身体迅速的向前前进,同时每头紧缩,嘴唇紧紧抿着,剩下两排牙齿也紧紧的咬在一起,仿佛在尽量控制着自己不让心中的那1000万个疑问脱口而出。 范云依照指示牌。 电梯也没有坐,而是直奔楼梯,三拐两拐就上了3楼。 三楼。 长长的走廊里弥漫着一股消毒水的刺鼻味道,让范云的心瞬间揪得很紧,他总感觉,医院这种地方,还是能不来就不来的好。 而此时。 希刚却出事了。 当他依旧按照悬挂在墙壁上的指示牌找到抢救室方向,并迅速走到抢救室区域的时候,老远,他就看到了在抢救室门口不停地踱来踱去,两只手反复交叉搓着,似乎想搓出一些什么东西下来的希刚妈。 旁边长长的木椅子上。 埋头坐着的是希刚爸。 而李阳,一刻也闲不住似的,不停的在急诊室门口转来转去,如果照她那个样子转下去的话,估计用不了几天,急诊室门口的地板都会被她给蹚平了。 范云脚下并不停留。 他就好像是一阵旋风一样,瞬间就刮到了希刚的这三位亲人面前。 李阳。 眼睛里面含满了泪滴,看着范云来了之后,立刻走到范云的面前,看她脸上的表情,仿佛心中有十万个委屈,再也藏不住,此时因为范云的到来,而迅速的找到了宣泄的地方,她一边抽噎着,一边告诉范云:“……我弟弟,出事了……” 范云一边安慰她:“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别急别急,慢慢说。” 一边,跟希刚的爸妈打了一声招呼:“叔叔,阿姨……” 希刚爸早就听到了回廊里面的脚步声,他抬起头来看着范云,脸上的表情,看上去就好像是被废弃多年的一块破铜烂铁般暗哑无光泽:“小范……你来了!” 希刚妈那看见范云从来都是一副不屑一顾的表情,此时也因为自己儿子的这一个战友能够在儿子出事后的第一时间赶过来而变得颇有些意味深长起来。 她的嘴唇颤抖着。 她嗫嚅着道:“小范,希刚……” 范云听李阳的。 人再多也不能七嘴八舌的,大家一起说,有一个人说就可以了。 李阳不停的绞着她那长长的纤细手指,看她脸上的表情,就跟刚才范云从医院中间穿过来,路过的那个月季花池子中的月季差不多,看上去,完全就是一副风吹霜打的模样。 李阳声音中带着哭腔,微颤,着对范云道:“范云……我弟……我弟今天上班的时候,因为他们加班,所以就回来的晚了一点,就在刚才不久的时候,他被人给用刀子捅了。” 啊? 希刚被人捅了? 听到这个消息,范云瞬间觉得心急如焚,他一迭声问道:“什么时候的事啊?我怎么不知道啊? 为什么呀? 捅他的那个人抓到了吗?希刚现在的情况怎么样啊?” 李阳紧紧咬着嘴唇,拼命摇着头:“没有抓到那个捅伤我弟弟的人……我弟弟被人捅伤了之后,就倒在了18米大街旁边的那个小巷子边上,还是旁边一个开木渎店的老板娘看到了,因为那个老板娘认识我弟,所以她立刻就打了120电话,但是听他说,因为她当时看到我弟弟躺在地上流了很多血,她怕等到120来的时候恐怕来不及,所以她也没等120来,直接就喊了她店里面的几个人帮忙把我弟弟抬到她自己的车上,将我弟弟送到医院来了。” 啊? 范云急忙问道:“那……那个老板娘呢?老板娘去哪里了?” “老板娘把我弟送到医院来之后,她拿我弟的手机打了我爸和我妈的电话,当时我们都在家里,我们都已经吃完了饭了,正在看电视呢……听到了这个事情之后,我们肯定当时都特别着急啊,一下子心里都慌了,于是全家人马上就来到了医院,到了这里之后,才知道我弟已经被送进来抢救室里了……” 这事。 这这…… 范云瞬间觉得,自己的整个人都不好了。 为什么? 为什么希刚会被人捅了? 范云的心中转了360个念头,他觉得,这个事情恐怕不是那么简单的。 怎么就那么巧? 希刚偏偏是在经过那一个沐足店门口的时候被别人捅了,难道这里面没有什么猫腻吗? 范云下意识里就觉得,希刚被捅这件事绝不是那么简单的,会不会跟那一个第一时间里当了好人,将他送到医院里面来的沐足店老板娘有关系呢? 当然。 这只是范云的下意识。 是他脑子里面闪过的一个念头,而这个念头迅速地又被他和李阳之间其它的对话不知道给赶到什么地方去了。 “那……希刚……你们都没有看到什么情况啊……别担心啊,李阳,我相信希刚一定没事的,你说是不是? 他那么年轻,你看他……跟我一年的呢,我们两个人差不多一样大,他绝对不会有事的,我跟你说。” 是啊。 范云嘴巴里面一直在安慰李阳,其实他也是在安慰自己。 李阳哭哭啼啼地望着范云道:“……我弟,我弟……他肯定是伤的很严重啊,伤得很严重了,才会被送到抢救室这种地方来的嘛,如果说只是一点皮肉伤的话,他根本不用来这里啊,他就在外科包扎一下,或者说处理一下就可以了,你想都想得到了……刚才的时候有一个医生已经给我们说过了我弟的情况,他说我弟被人捅到了要害,失血过多,恐怕很不乐观,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这…… 范云瞬间将两只原本就握着的拳头捏得愈发紧了。 此时。 他恨不得立刻揪出那个将希刚捅伤的人来,将自己的拳头握得如同一只大铁锤一般,用力的捅向那个坏人的脸上,一定要捅他一个满脸开花。 可是。 光捏拳头又有什么用啊? 想都想得到了,有谁把别人捅伤了之后还会傻傻的等待原地等着,等着警察来抓自己? 等着受害人的家属疯了一般的冲到自己的面前,轮番殴打自己。 早跑了。 所以说。 就连范云再一次问向李阳的这一句话也是多余:“那个把希刚捅了的人抓到了没有啊? 你报警了没有啊?你们报警了没有?希刚本身就是派出所的内部人员,他如果说出了事的话,他们单位里面是不是应该特别重视呀,是不是应该马上派人来调查这个事情啊?要找到那个捅伤希刚的人才行啊…… 哎……td那个混蛋王八蛋,如果说要是被我抓住的话,我一定打死那个龟儿子,td,那个野仔,他妈了个百的,我看他是想死得快了。” 李阳紧紧的抿着嘴巴,拼命的摇了摇头。 她的眼中。 泪花让范云心碎,心碎地让范云突然有了一种十分不祥的感觉。 他忽然觉得。 自己这一个可以好的穿一条裤子的战友,这一个铁杆的不能再铁杆的朋友。 恐怕。 不妙。 第328章 痛失好友 确实不妙。 因为。 这时,吱呀一声,抢救室的门忽然打开了,一个戴着眼镜,看上去40多岁模样的中年男医生一边取着手上的橡胶手套,一边从里面走了出来。 本来还在凳子上坐着的希刚爸,看见了那个医生,“噌”的一下就站了起来。 他脸上的表情,也不知道到底是哭还是笑,落在范云眼中的时候,是那么的尴尬,只见希刚爸迎着那个医生急道:“老王,怎么样?” 那个叫做老王的医生嘴唇动了动,同时腮帮子一阵颤抖,嘴角向左歪了歪,同时,似乎牙疼般在嘴里面含了一口冷气,“嗞……老李,孩子不好了……因为他确实伤得太严重了,失血过多,送过来的时候又有一点晚……唉! ……老李,我们尽力了,你们都进去看一看……看一看吧,一定要节哀啊!” 这短短的几句话。 此时。 落在老李家的人和范云的耳朵,绝不亚于晴天时“咔嚓”一声劈下来的一声霹雳让人感觉到惊心动魄。 瞬间。 把门外候着的这4个人击懵了。 什么意思? 什么叫不好了? 什么叫进去看一看? 希刚妈第1个冲进了抢救室。 里面。 突然。 突然爆发出希刚妈如同受伤的母老虎般的嚎叫声:“儿子……你醒醒啊儿子,你快点醒醒啊,妈在家里做了你最喜欢吃的红烧鱼,还给你留着的呢…… 儿子,你不要再睡了,儿子,啊,老天爷……我的仔……” 紧随希刚妈其后。 希刚爸。 李阳。 范云。 范云望着那个满脸平静,双眼紧闭,躺在病床上的战友,心里面忽然一阵莫名其妙的茫然。 他的一颗心,犹如被狂风吹起的一片轻轻的羽毛一样飘在半空之中,飘呀飘呀,找不到一个实处,半天也落不下来。 望着此时已经嚎啕大哭的老李家人,范云的喉咙里似乎堵着什么东西。 他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场面。 而且。 还是发生在自己最亲爱的战友身上。 望着希刚苍白的脸。 忽然之间,范云感觉到心里一阵悲痛,那种用刀扎、用针戳的痛,这种痛,让他突然之间爆发出一阵歇斯底里带着哭腔与颤音的喊叫声:“希刚……” 泪。 滚滚而落。 希刚妈早已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我的仔啊……你怎么这么狠心啊?就这样扔下妈妈走了…… 你是妈妈身上掉下来的肉……你还这么年轻,你还没享到什么福,仔啊仔啊……你怎么就这么狠心…… 儿子!……” 旁边。 李阳早已哭得双眼红肿,两个肩膀都抽抽起来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希刚爸也是同样老泪纵横。 负责抢救希刚的那个希刚爸管他叫做老王的大夫,此时,面无表情,垂首而立。 即使他早已见惯了这种场面,早已无数次经历过这样的生死离别,但是当他看到希刚妈伏在希刚的身上嚎啕大哭,痛苦地浑身发抖的样子,也不免为之动容。 他将眼镜摘下来,一边擦拭着夺眶而出的泪水,一边对老泪纵横的希刚爸安慰道:“老李……你和弟妹一定要节哀呀……” 而。 范云。 他也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做痛。 真正的痛。 范云的泪水无法自抑,滚滚而落。 老王医生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声音颤抖着对希刚爸道:“老李,刚刚在差不多昏迷的时候,曾跟我说过几句话,虽然不是那么的清楚,但是我还是听清楚了……” 希刚爸一把握住老王医生的手,声音嘶哑颤抖着问道:“什么话?他说什么了?” 老王双眉紧锁,声音沉重地道:“他说……请你们原谅他的不孝,请范什么云……照顾好李阳。 对了,那个叫范什么云的,是你们家李阳的男朋友吗?” 范什么云不重要。 重要的是,希刚还有没有说其它的话。 “还有呢?”希刚爸急道。 老王医生摇了摇头:“没有了,孩子说这两句话的时候,他就已经快不行了,他那个时候几乎已经陷入昏迷状态了,就这两句话,还是我趴在他的嘴边竖着耳朵听才听清楚的,虽然说我不敢100的保证刚刚就是说的这两句话,但是我也可以八九不离十的向你保证,他确实就是这么说的……然后,再也没有其他的话了。” 老王和希刚爸的对话,一字不落的全部落在了范云的耳朵里。 范云抹了一把脸上的眼泪,望着旁边早已哭得梨花带雨的李阳,心中莫名其妙的涌上一阵极其强烈的悲酸。 这种痛失好友的巨大悲伤,让他的耳朵和脑袋里面一阵阵嗡嗡乱响。 他半跪在希刚的床边,双手紧紧揪着雪白的床单。 上面。 溅有点点滴滴让人触目惊心的红。 那。 都是希刚的。 一时之间,整间病房全都陷入了最大的悲痛,就连空气似乎也已经凝滞。 医生老王将眼镜重新戴上,推了推镜脚,然后,发出一声沉重的叹息:“老李,孩子已经走了……你可要挺住啊,接下来,还要考虑孩子的后事怎么办呢?” 是啊。 要挺住啊。 希刚的爸爸妈妈要挺住。 李阳要挺住。 范云也要挺住。 范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样挺住,又是怎样走出病房的。 他只记得,自己最后深深的望了希刚那一眼时,发现自己这个最熟悉的战友脸上的表情似乎一如昨日,一如那时两个人同在军营时脸上的那种熟睡的表情。 范云忽然觉得。 希刚其实不就是睡着了吗? 是的。 他已经长眠。 范云原本一直都挺得笔直的脊梁,此时似乎也因为希刚的离去,而被彻底抽取了其中钙和铁,变得不足以支撑他这一米七五的身体,他的脚步甚至有点蹒跚,甚至,就在他迈下医院台阶的时候,居然一脚踩空,身子踉踉跄跄向前扑了出去。 “扑通!” 范云一下子摔倒在了坚硬的水泥地上。 他的双臂被坚硬的水泥擦出了血,他的两条腿也被瞬间磕伤,一股切入骨髓的痛,瞬间弥漫进他的每一个细胞。 可是。 此时。 这种痛,对于范云来说犹嫌不够。 一股莫名其妙的巨大悲怆从他的心底瞬间升起,范云伏在地上,情不自禁高高扬起自己的右手,用力地朝着着坚硬的水泥地拍了下去。 “啪……啪啪啪啪……” 他的右手掌迅速红肿起来。 而范云这副歇斯底里,貌似癫狂的模样,全都落在旁边一位阿姨眼中。 那个满脸的风霜,一看就饱经世故的阿姨看着范云的眼神中满是同情,虽然她不知道在范云的身上发生了什么,但是她知道,来这里的人,如范云般痛苦的大有人在,每一个痛苦的人们背后,必定有一段让人听起来掉泪心酸往事。 那个阿姨走到范云的面前,蹲下身子,温柔的语气中不乏慈爱:“弟弟,你怎么了?” 她的话。 让范云再也忍不住早已经憋了很久的悲伤。 范云猛地嚎啕大哭起来。 他一边哭,一边两手一撑地面,迅速的从地上跳了起来,而后,朝着医院的大门之外飞奔而去。 那个阿姨摇了摇头,叹了口气:“唉……” 情绪失控的范云顺着小城的大街小巷一路飞奔,头也不回地奔回了自己的宿舍。 路上。 霓虹闪烁。 天上。 繁星点点。 默默的注视着这一切,注视着这个20多岁的青年人是如何的一边挥洒着自己的泪水,如何痛哭流涕飞奔而去。 范云“呯”的一脚踢开了宿舍的门。 他向房间中抢了两步,然后对准自己的床铺一头扎了下去,将自己的身子重重的摔在床上,同时,将自己的一张脸深深的埋在枕头当中,那止不住的泪水,肆意流淌,瞬间就打湿了他的枕头。 范云呜咽着。 他的脑子里不停的转换着千般念头。 他多么希望自己能够通晓过去,拥有被未卜先知的能力。 那样他就可以在希刚出事之前,第一时间冲到希刚的身边,与他并肩战斗,和坏人拼命。 可是现在。 说什么都晚了。 这个世上有很多事情就是这样,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当你很想对一个人说些什么时候,却惊讶的发现他已经彻底离自己而去,而此时你才知道,原来,说什么都晚了。 其实范云知道。 别看平日里希刚和他不分彼此,打打闹闹,两个人什么出格的玩笑都可以开得出来,都可以说得出口,可是,希刚一直是有一个愿望的,那就是希望范云能够做他这一个双胞胎姐姐——李阳的男朋友,抑或老公。 范云冲动地觉得,如果此时希刚仍然活着,仍然笑眯眯地坐在他的面前,那么,他一定会拼命地朝希刚点头道:“我愿意……我愿意当你的姐夫。” 范云痛哭着。 哭到最后,他居然感到胸腔里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 那儿。 是心的位置。 是啊,范云的心在痛,他的心在滴血。 这种事情,无论落在谁的身上,想必他的心情都会悲痛万分。 范云亦然。 范云就那样将自己的身体摔在床上一动不动,任凭泪水肆意流淌。 流到最后,流无可流了。 他的眼睛也已开始发痛。 他的喉咙也已经沙哑。 时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 最后,范云才缓缓的又从床上爬起来。 爬的。 那样艰难。 他从衣架上面扯下洗脸毛巾,迈着沉重的脚步走到洗手间里。 范云双手扶着洗手台的台面,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他的双眼死死的盯着镜子,镜子里的他,双眼红肿,雪白的眼球上布满了血丝,看上去神情憔悴。 范云将毛巾放下。 毛巾似乎并不愿敷衍他,一下子掉在了地上。 不管它。 范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再吸一口,以此抑住心中不断涌上的悲酸,他抽噎着,六神无主的在洗手间里东看看西看看,似乎找不到什么合适的目标,也不知道自己到这里来,究竟想要干些什么。 良久…… 最后。 范云才深深地埋下头去,打开水龙头,两手掬了一捧冰凉的自来水浇在脸上。 在寒冷的冬夜里。 冰冷的水打在他的脸上,有一些甚至顺着他的面颊湿进了他的衣领里,他也浑然不觉。 一捧…… 两捧…… 这一捧又一捧的凉水浇在他的脸上,似乎让他稍微清醒了一些。 范云缓缓拾起毛巾,缓缓擦着脸上的水滴,最后,又缓缓走回了房中。 一切,都缓缓的…… 范云觉得发生的这一切实在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怎么可能? 怎么可能希刚就这样走了。 昔日那个训练场上生龙活虎的大男孩;那个一边喝自己碰杯喝着冰凉的啤酒,一边海阔天空乱侃大山的大男孩;那个浑身充满正义感,嫉恶如仇的大男孩;那个口口声声说愿意自己做他姐夫的大男孩;难道,真的走了? 难道。 他再也不回来了? 难道,他不知道人世间有这么多的亲人惦念着他? 这些亲人们早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每一个人,有和他彼此互为难以割舍的牵挂。 难道。 他真的忍心吗? 范云觉得自己的心里特别难受,莫名其妙的他就是特别想哭,他本不是一个爱哭之人,可是今日此时,却因为希刚的离去,让范云的泪流如同断了线的珍珠一样,一次次的流下来。 直到。 流无可流。 希刚爸应如是。 希刚妈应如是。 李阳亦如是。 范云突然感觉到了一种深深的无能为力,其实,他很想留在李家,看看有什么需要自己的地方,可是,范云却又知道,希刚走了,自己如果再在李家待下去的话,那就是名不正言不顺。 呀! 原来他和那个家庭之间的联系,就是希刚啊。 也。 仅是希刚啊! 希刚! 希刚! “我的战友,我的兄弟。”范云心中发出一阵阵呐喊声。 他不知道。 这一阵阵的呐喊声是否还能允许他像昔日那样安然入睡。 他却知道。 这一阵阵的呐喊声,是他为自己的战友这短暂的人生发出的阵阵不平。 这呐喊声。 必定让范云今夜难以安眠。 不只是今夜。 希刚这两个字,必定会成为他心绞痛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诱因,让他在以后的岁月里,只要一想起来就会痛。 痛彻心扉。 心如刀绞。 第329章 因故旷工 范云一夜不得安眠。 他的脑子里不停地胡思乱想,想着自己此刻不应该一个人待在宿舍里,而是应该去李家那边帮忙,看看有什么需要自己的地方。 可是理智告诉他。 这样子行不通的。 即使希刚是他的战友,但是像在这种非常的时候,如果说他出现的李家的话,那么可能就会意味着一些什么。 而这种意味。 未必是希刚妈愿意的。 虽然平常的时候,他和希刚两个人好的可以穿一条裤子,可是真正到了现在这个时候——希刚不在了的时候,反而,他如果想帮什么忙的话,但有些名不正言不顺的意思了。 毕竟。 他姓范。 不姓李。 人家老李家自然有自己家族的那些亲戚们来帮着希刚家里照应希刚的后事,即便是用脚丫子想也知道了,轮不到他范云。 现在。 范云所能做的,无非就是等待,在回忆中等待,在等待中回忆。 而这一切。 都是痛苦的。 范云的人虽然趴在床上,但是脑子却如同被一根鞭子抽打了数记的陀螺一样不停的高速旋转着,他在不住地胡思乱想,有时候想着他和西刚之间是怎么认识的,两个人又怎么在部队的时候一起训练,一起吃饭,一起睡觉,想着过去那些训练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有时。 他又想一想在病房的时候,那一个姓王的医生说出的一句话,那句话一字不落的落在他的耳朵里,那句话是希刚的临终遗言。 希刚让他照顾李阳。 这。 范云想的这,双手不由得紧紧捏着手指,捏着关节啪啪直响。 一直以来。 他都是把李阳当成一个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邻家女孩来对待的,他和李阳之间因为希刚的原因,必定有许多友情和亲情的情分,而说到爱情的话,他对李阳从来没有像对唐若那般有恍然心动,一见钟情的感觉。 可是现在。 现在李阳怎么办? 在病房的时候,满脸含泪双眼红肿的李阳看上去是那样的无助,那样的让范云发自肺腑的,就想冲到她的身边,大声的告诉她:“别伤心了……李阳,一切还有我呢。” 当然。 范云也知道,活着的人固然重要,但是现在目前最主要的一件事情还是怎样办理希刚的后事,这才是当务之急。 这其中。 需不需要走一些程序? 比如说警察方面的程序,需不需要警察前来做笔录,法医作鉴定? 要知道,这可是一桩命案,而且还发生在一个协警的身上,这样的事情,在这个小城里足以成为一件轰动一时的新闻,在第二天就会随着人民口传相授,议论纷纷,而传遍小城的每一个角落,继而从小城扩散到农村,一直蔓延出去。 人们会议论。 会叹息。 会猜测事件的起因。 甚至还有可能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飞短流长和流言蜚语。 但是,却鲜有人能够站出来分担李家的痛苦,分担希刚妈和希刚爸痛失爱子的痛苦,分担李阳痛失双胞胎弟弟的痛苦。 当然。 不包括范云。 此时此地,范云的痛苦和李家的人并无二样,希刚作为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一个朋友,以这样一种方式离他而去,这种结果是范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 因为。 他们两个人经常不止一次的开玩笑,说自己以后老了的时候,还能不能像年轻的一样爬冰卧雪,不畏风霜。 当他们老了的时候,两个人会不会一人拎一个小马扎坐在河边,一边悠闲地喝着茶水,一边将美味的鱼饵挂在鱼钩上,再将长长的吊杆甩进水中,彼此相视一笑,静待鱼儿上钩。 又或。 两个人又像那些街头巷尾司空见惯的老人家一样,动不动地就会拿出棋盘来摆上一盘,不管谁叫谁臭棋篓子,不管谁叫谁赖皮都无所谓。 而这一切,都随着希刚的遇害而变成了泡沫,变成了水中花镜中月。 范云心中悲痛万分。 这种心中的悲痛,他又不知道该找谁去诉说,说给谁听呢? 说给谁,谁也无法分担他的痛苦呀? 范云突然想到了一个人。 他迅速摸出手机,拨号,聆听。 可是电话那头却传来了一个公司化的的声音:“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范云啪的一声,将手机合上,随手丢在了枕头旁。 没错。 他的这个电话正是打给宁吉发的。 此时此地,范云唯一想告诉的人就是宁吉发了,他觉得必须要把宁吉发找来,两个人碰一下头,商量一下。 可是宁吉发的手机却不像他的手机那样,愿意为了某一个人24小时开机,随时待命。 宁吉发的手机关机了,打不通。 说来也是,现在都什么时候了? 此时早已经是到了半夜时分了,无论是谁,此时恐怕早都已经进入梦乡了。 唯有悲伤之人。 今夜无眠。 范云趴在床上胡思乱想,一会儿想到东,一会儿想到西,一会儿想到唐若的身上,一会儿又想到李阳的身上,想到最后,在接近天快亮了的时候,终于,他也熬累了,无论他的精神,还是体力也已经严重透支了,他实在有些顶不住了,于是,就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这一睡。 他就睡过了头。 睡到满脸铁青的杨大队长怒气冲冲地站在他面前的时候,他仍然未知未觉。 旁边。 霍立那一张圆圆的烧饼脸满是阴郁的嘲弄。 当范云在杨大队一连串的推搡中醒来时,他才发现自己这一觉睡过了头,早已经耽误了上班。 他立刻从床上跳下了地:“杨大队……” 杨宗纬一声不吭。 范云用最快的速度穿好了服装,同时脸上朝杨大队陪上了一个看上去颇有几分尴尬,可又不得不陪的笑脸:“杨大队,真的对不起,我……有点不舒服……然后就睡过头了,我现在就去上班。 对不起,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范云一连说了好几个对不起。 说对不起也没用,杨大队既然能到这儿来,绝对没有轻易让他这几个对不起就打发走的道理。 杨宗玮扯了一下这间房子里面唯一的一张板凳,坐了下来,他打着一副公事公办的公腔对范云道:“小范,你现在是怎么回事啊? 上班的时候我就不说了,已经有好几个同事投诉你了,说你上班的时候根本都看不到人,然后你该你管的地方也不管……那些个小贩挑个破担子到处乱跑也没人管,你现在的工作状态很差呀…… 那你今天什么情况怎么了?现在怎么了?班也不上了吗,是找到更好的工作了吗?还是发大财了呀?” 见他这么说。 范云心上七上八下的忐忑不安起来。 他脸上虽然对杨大队陪着笑,但是肚子里却早已经把站在旁边满脸奸坏的霍立家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 范云不得不撒谎。 为了自保,他也只能撒谎。 范云故意揉了揉眼,装作一脸无辜和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对杨宗玮道:“杨大队,我真的是有点不舒服,这两天不知道怎么感冒了还是怎么回事,头特别的沉,然后眼睛也不舒服,本来昨天就已经很难受了,我还想着如果说能坚持就再坚持一下,然后今天才去拿药的,可是没想到昨天晚上不知怎么回事……就睡着,睡着就迟到了……” “迟到?” 杨宗玮嗷的一嗓子喊了起,这突如其来的喊声,把范云吓得一激灵:“什么迟到?你这叫迟到吗?你知道迟到是怎么定义的吗? 你看看现在几点了,已经中午12点了,你这叫旷工,旷工懂吗? 发给你的纪律手册,你有没有看啊? 你知道无故旷工是怎么处理的,你知道吗?啊?” 旁边。 霍立尖着公鸭嗓道:“咱们队里不是规定了吗?如果是无故旷工的话,第一次严重警告,第2次开除。” 妈的。 范云狠狠的剜了霍立一眼,一肚皮的气,不知道该往哪里出。 他的右手紧紧捏着拳头,如果不是理智控制着他的话,他的拳头早已经直接捅到了霍立那一张阴阳怪气的脸上,保证让他的脸上开上一个五彩缤纷的调味铺子。 可是现在,范云却不得不低头弯腰,装孙子一样的对杨大队赔着小心:“杨大队……我错了,真的真的对不起,我昨天晚上可能忘定闹钟了,感冒只是一方面的原因,这都是我个人的原因,我保证下次不会这样了,真的,我保证以后再也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 范云认错很快。 保证也下得很坚决。 他没有继续再找一些什么理由来推脱自己的责任,实事求是的说确实……他也是旷工了。 他这样一来,倒让杨大队不好继续再发火,再说些什么了。 杨大队皱着眉头,从板凳上面站起来,扫视了一眼这一间只有范云一个人居住的宿舍,看过之后,他的眉头皱的更紧了。 看起来。 今天杨大队的心情不好。 良久之后。 杨大队的目光终于又从那几张破烂床上落回到范云的脸上:“你……这样,你先去上班吧,等你下了班之后回来好好的写份检查,这个事情我们队里还是要处理的,关键看你怎么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和这个态度,队里再做决定怎么处理,行了……去上班吧。 另外,没事的时候你把这个宿舍里面的卫生好好的整理一下,搞得跟个狗窝一样……你旁边那张床是谁的?现在有没有人住?” 范云忙道:“那张床是唐彬的……” 杨大队的眉头拧了拧:“唐彬……他不是早就已经被队里辞退了吗? 他床上的那些破烂还扔在这里干什么呀?等你下了班回来的时候,把他那些东西全部给我扔到垃圾堆里面去,一样都不要留,把那个床空出来,你看看他那张床,搞的什么东西,真是脏的连鬼都怕,我看……” 范云垂着头。 唯唯诺诺。 习惯了。 以前的时候在部队的时候,范云也经常像今天这样被一些老兵和班长们这么训。 被训的时候,绝对是不敢还口的,不敢分辨一些什么,找一些理由出来,反正,你只要承认自己错了就对了。 但是。 在部队的时候,和在地方上面又不一样。 在部队的时候,通常即使你做了一些错事,那也是内部的事情,部队起码不会开除你,更不会扣你的津贴费。 而在地方上就不一样了,地方上所有的东西都是和经济利益挂钩的,如果说你做的不够好,或者领导看你这个人不怎么顺眼,要是有意想刁难你的话,那么他随时可以找理由扣你的工资,签你的警告单,更严重一点,甚至还会找一些理由将你辞退。 范云是个明白人。 他知道小胳膊拧不过大腿这个道理,所以说他绝对不会蠢到和杨大队,他就怎么答应着就可以了,有些时候领导就是这样子的,当他认为你某件事情做错了,怒气冲冲地过来训你的时候,你根本没有必要进行辩解什么。 你越辩解,他就越认为你是跟他对着干,你就错的越多。 本来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很有可能就会演变成一场轩然大波。 在现实中的职场上面,经常就会发生一次这样勾心斗角,极其龌龊的情景。 纵然范云的旷工是有一万个理由的,可是范云并不愿意把其中任何一条理由说给此时站在他面前的这两个人听。 没必要。 说给他们听,他们也不会对范云和希刚抱有同情。 他们绝对不会同情范云痛失了一个好友。 也不会同情希刚年纪轻轻的就丢了性命。 最多他们可能会发出几声嗟叹。 其实对于一个陌生人来说,他的嗟叹,很多时候也就算是一种最大的同情了。 非亲非故。 人家为什么要对你抱有同情?人家为什么要替你流眼泪? 不要怪人家现实,现实本来就是这样的,这就是现实。 所以,范云什么也不再多说,他就是低着头认错,这样——就够了。 人在屋檐下。 不得不低头。 如果你想不低头的话,除非你有一天已足够强大,强大到自己成为了屋檐,已经足可以让别人在你的面前低头。 第330章 许多事情,唯有等待 范云唯唯诺诺。 硬着头皮将横条鼻子竖条眼的杨大队终于应付着一起下了楼。 赶紧溜。 范云深深的懂得,有句话说得好,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所谓眼不见心不烦。 自己只要不出现在杨大队的面前,过不了多长时间,他就会把自己忘记了,也就不再记得自己旷工的这点小事了。 说实话,这种事本来说大就大,说小就小。 如果说杨大队不是听信了谗言故意和范云过不去的话,那么他完全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打个电话过来给范云就好了,提醒他赶紧的起来该上班了。 又或者,他觉得自己不屑于亲自屈尊打电话给范云,他也可以打个电话给老魏呀。 今日,不知为何他一定要亲自赶到宿舍里面来抓范云一个现行。 范云就想一定是霍立那个狗东西在搞鬼。 反正,霍立跟自己是死敌,他早就看到范云不顺眼了,如果说能够把他范云从城管队里面搞掉的话,相信他什么样的手段都会使出来的,范云暗暗懊悔,觉得自己开始粗心大意了,身处在漩涡当中,如果你还不够警醒的话,那么这是一件10分危险的事情,今天的事情也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信号,它提醒范云从今往后万事不可大意,做事一定要谨慎。 现在。 不说那些了。 快点溜吧,溜了溜了。 因为这一节小插曲搅乱了范云的心思,所以说范云昨天晚上所有的悲伤倒显得没有那么强烈了,他走到街上看了看蓝天,又看了看白云,今天天气不错。 范云的肚子一阵咕噜咕噜的叫起来,不管怎么说他还是要吃点东西的呀,悲伤是悲伤,他也不能跟自己的肚皮过意不去,那样的话,他更对不起自己的战友了。 于是范云就走了一家米粉店里,要了一碗二两的切粉,拌好了红彤彤的辣椒末和爽口酸豆角,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吃到一半。 范云摸出手机,又一次拨宁吉发的电话。 这一次。 电话通了。 范云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把希刚不幸被人刺伤,最终没有能抢救过来而不幸离世的事情告诉了宁吉发。 电话里。 宁吉发的语气是那样的简直不敢置信:“……什么?范云你说什么,李希刚死了? 你开什么国际玩笑啊你? 说…… 是不是你们两个人找我有什么事啊,想喝酒了是不是啊?想喝酒的话就来界首找我啊,或者说我去你们那也可以,好不好? 咱们再聚一聚,好长时间没跟你们聚了……” 范云声音悲痛起来:“不……宁吉发你听我说,我真的没有跟你开玩笑,希刚昨天晚上真的是在城里面被人用刀刺伤了,后来送到医院的时候就已经不行了,那个大夫也说了,他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抢救,可是还有没有抢救过来,你知道吗? 我不会拿这件事情跟你开玩笑的,请你相信我……” 电话那头一阵沉默。 半晌无言。 过了好一阵子,电话那头终于传来了宁吉发低沉的声音:“你说的是真的吗? 我真的不敢相信…… 那么高大的一个人,又潇洒又帅气的一个人,怎么说走就走了呢? 我结婚的时候——我看到他的时候,我还感觉到他满脸的容光焕发,看上去事业也很顺心顺水,怎么会出了这种事情? 范云,那你现在在哪里啊?我现在就来兴安找你,好不好?咱们见了面再说吧。” 好。 见面说。 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有许多事情,像范云这样的年轻人还是拿不定特别坚定的主意的,所以说他此时很需要有一个人帮他出出主意,或者说两个人商量一下接下来该怎么办,此时听见宁吉发的话之后,他就恨不得一把把宁吉发拽过来,电话这边,范云拼命点着头道:“唔…… 好的,你快点来啊,我就在街上面上班呢,反正我上班也没什么事,你快点来吧,来了之后咱们再说好不好? 我等你啊,我等你啊,真的,你到了家你就打电话给我,或者说……我就在老广场等你也可以,真的,我今天我也不去别的地方了,反正我工作上班的范围就是那里,我就在那个老广场那个移……移动营业厅门口等你就好了,好不好?你快点来,你从界首那边骑摩托车的话,再慢再慢也就是10来20分钟就到了…… 快点来,我等你啊。” 电话那边,宁吉发一边应着,一边挂断了线。 范云迅速的将米粉吃完。 随手扯了一点纸巾,擦了擦嘴,然后直奔老广场而来。 他决定刚才已经跟宁吉发说的那么明白了,自己就在老广场等他好了,哪怕是半个小时一个小时,他都在老广场等着宁吉发过来,哪里也不去。 其实。 不用一个小时,也不用半个小时。 15分钟后。 宁吉发的摩托车就咆哮着冲到了如同驴拉磨一样,在老广场溜溜转个不停焦躁不安的范云的面前。 范云觉得,两个人站在大街上面说事情,恐怕不好说,于是他就指了指旁边停摩托车和单车的地方,对宁吉发道:“你把车子停那儿吧,我们走那个古戏台往前面走走,到那个万里桥或者说到水街那边去聊吧,那边比较安静,这里人来人往的,太吵了,不好说事,好不好?” 宁吉发点头。 停车。 上锁。 两个人肩并肩穿过一条马路,跨过古戏台,直接走上了万里桥。 万里桥上坐着七八个男男女女有些在一起嘀嘀咕咕说的什么,有些或看远处或看桥下的流水放心,觉得这人也不少。 算了,还是到水街边去吧,水街有很多的凉亭,随便找一个没人的凉亭,两个人坐下来细谈。 于是。 范云就走到旁边的小卖店,买了两瓶饮料,递给宁吉发一瓶,他指了指水街旁边的一块瘦骨嶙峋的巨大的石头对宁吉发道:“我看咱们到那儿去说吧,好不好?” “走。” 两个人相跟着走到了那块大石头旁,这里挺好,一个人都没有,十分安静。 倒也不是一个人,没有对面的河边有一个看上去又年轻又标志的妇女正在洗衣服,一边洗衣服,一边用手里的棒槌,不停的捶打着衣物,溅起了无数水花。 两个人视作不见,宁吉发急切地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范云就把在医院里面所知道的那个大概给宁吉发说了一遍。 无非就是希刚在路过一家美容院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就和别人厮打起来,然后被别人用刀刺伤了,最后那个刺伤他的人也跑掉了,到现在不知道抓到了没有。 现场发生的这一切,当然都是来自于那个美容店老板娘的陈述一切真正的原因,和真事情的真相,还有待于警察的进一步调查,范云也不好妄谈,他只是听到什么就跟宁吉发说什么。 宁吉发皱着眉头认真的听范云说着,一声也不吭,他从口袋里面抽出一支烟,递给范云。 范云不要。 于是,他就自顾自点着了,只见他双手微微颤抖,连着打了几次打火机都没有打燃,最后才终于“啪”的一声打燃了火,点着了烟。 宁吉发深深地吸了一口烟,然后又过了一阵子,只见他的两个鼻孔里慢慢地透出两条白色的烟柱出来,这是,他才开口:“……范云,既然事情出都出了,还是想想该怎么办吧,这个事情呢,说实话咱们也帮不上什么忙呀,你说是不是啊? 咱们虽然和希刚是战友,但是,毕竟不是他们家的亲戚啊,你要知道,从人情世故方面来说,咱们没有什么理由到希刚家里去做什么事情啊,你说对不对?咱们就算是想帮忙,人家也不一定让你去帮呀。 再说了咱们去咱们又能帮什么忙呢?人家那边的亲戚,不管是提纲他爸这边的孩子,他妈那边的亲戚咱们都一个不认识啊,对不对?咱们去了没用的, 这件事情的话,咱们只有多跑跑派出所那边差不多,找一找主管这个案子的警官,多了解一下,看一看有什么消息,我觉得咱们能做的也就是这些了。 当然了,希刚办丧仪的时候,他的葬礼我们是可以出席的,但是我们不是帮忙的身份,我们是他的战友,从严格意义的角度上来说,我们只是一个客,真的……只是客而已,也就是这样子了。” 范云承认。 宁吉发说的这一切都有道理。 现在的他,确实也是有心无力。 那么。 接下来难道真的只能像宁吉发分析的这样了吗?接下来难道就是每天去了解一下案子的最新情况,又或者关注一下老李家这边的消息吗? 范云觉得。 自己也没有什么好主意。 是啊,如果按照本地的风俗,到时候,他和宁吉发也要等到希刚办理丧事的时候才能到人家老李家去。 而老李家那边,相信从昨天晚上开始,他家那些亲戚朋友们就早已经行动起来了。 范云痛苦的摇摇头,又点点头:“那……吉发,你说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呢?” 宁吉发想了想,他又深深的吸了一口烟,然后将烟头扔在了地上,跺脚尖伸过去,狠狠地将那只烟头碾灭,然后看了看范云道:“现在的话要不这样吧,我开摩托车带着你,咱们去派出所走一趟吧,好不好?去派出所那边了解一下情况,看看那个案子有没有什么进展,那个捅人凶手有没有抓住,你说呢?” 范云没什么好说的。 就这么办呗。 于是,宁吉发骑着摩托车载着范云,一路呼啸着开到了城关派出所。 派出所里面的警官,看到穿着制服的范云,知道这都是政府的工作人员,对他们俩倒也客气。 那个警官表情严肃的对范云道:“……出了这个事情,说实话,我们都感到很震惊,希刚其实是一个很不错的同志,这件事情,我们所里,包括我们局里面都很重视,好几位领导都已经做了重要的指示,要求一定要严查细查,一定要把凶手揪出来,绝不能让他逍遥法外。 ……不过,目前暂时来说,我们还没有接到什么有效的线索,这样吧,要不你们留下你们的电话,我也留一个我们所里面的办公电话给你们,你们可以随时打电话来询问情况,好不好? 也就免得你们一趟趟的往这边跑了,这样可以节省掉很多时间。” 虽然。 范云和宁吉发两个人都明白,这位警官说的都是官话套话,但是,即使这样,也已经难能可贵了。 更何况,人家还说了要把电话留给他俩,让他们随时打电话过来咨询,这已经是很不错的了。 他们两个人知道,出了这样的事情,他们警察也不愿意。 说实话,像有些受害人的家属就不懂事,有事无事的总是跑到派出所或者警察局里面大闹,其实那样是极不理智的,说实话,谁不希望这个社会一片和谐呢? 但是总是有那么一些败类就是想方设法的破坏和谐。 范云和宁吉发两个人都点了头,也只能这样了。 两个人前后脚走出了派出所的办公室,重新跨上摩托车。 宁吉发歪过头来对范云道:“范云……发生这样的事情,真的,我真的……特别是……没有想到会出这样的事,我知道你跟希刚家里人都挺熟的,你也可以时不时的过去看一下,或者说打个电话过去问一下,都可以的,如果说人家让你帮忙的话自然更好,嗯,不让你帮忙的话也没什么,他们应该是不会让你帮他们忙的,这个事情你也帮不上忙,真的…… 我觉得吧,对了……要不你可以时不时的打个电话给希刚的姐呀,就是李阳嘛,是不是? 有什么事情,跟她说,可能会更好说一点。” 范云点点头。 他也没有什么好主意。 就算是让他出主意的话,无非,他也就是把宁吉发刚才说的这一番话再重复一遍罢了。 那就这样吧。 这件事情急也急不来。 许多事情。 唯有等待。 虽然两个人同样都是心情无比的沉重,无比的悲痛,但是,又能怎么样呢? 人。 毕竟已经不在了呀。 宁吉发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唉! 可惜了……希刚,希刚…… 可惜了。” 第331章 开口难 范云与宁吉发商量来商量去,感觉,也就这样了。 他们也没什么好主意。 毕竟。 他们都还年轻,在处理这样的事情方面还是要倚仗父辈那一代人的。 有许多事情,并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 虽然,这件事情总要有一个结果,但是,控制结果的权利并不在他们两个人的手上。 唯有等待。 可是。 等待岂非也是一件让人十分痛苦的事情? 常常有人等落了春花,等谢了秋叶。 等白了头。 而自己所期盼的那个人终于未能醒来。 徒增伤悲。 徒增嗟叹。 希刚的丧事,办得也就那么回事吧,人都不在了,还能怎么样呢? 范云只知道。 在希刚出殡的那一天,他眼中的泪水并不比老李家的任何一个人流的少,他的泪水也同样真诚,同样发自肺腑。 他的情绪,甚至感染到了站在他旁边不远处的陈战。 陈战眼圈红红的。 因为父辈间过命的交情摆在那里,所以虽然说陈战和希刚两个人之间并没有什么特别深厚的感情,但是,该尽的礼节他一点不含糊,该流的泪水他一点也不吝啬。 更何况。 旁边还有一个李阳呢。 李阳在人群之中,哭得如同一个泪人儿一般,她的双肩不停地耸动着,看上去,那原本并不算单薄的身子却好像是被秋风吹打的树叶一般瑟瑟发抖。 唉! 范云心中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 那一天,范云喝了很多酒,喝的浑身都是酒气。 他脚步踉跄着从希刚丧礼的酒席上一步步走回了宿舍,说实话,他几乎什么东西都没有吃,只是喝酒了——再好的美味佳肴他也咽不下去呀。 回到宿舍。 范云将自己的身子摔在床上,闭着眼睛想心事,想着想着,泪水不由自主的又流了下来,模糊了他的双眼。 范云扯了扯枕头,想将枕头靠在床头上,半坐着休息一会。 这时。 枕头下有几张照片露了出来。 范云抄起来。 上面。 是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精精干干的他自己,以及笑语嫣然,看上去如同美丽的花朵一般的李阳。 这几张照片。 正是他们那一次去出席宁吉发的婚礼之时拍的。 范云将一张他和李阳并肩站在一起,李阳身体微微向他依偎着,看上去似乎将她满头秀发轻轻靠在他手臂上的照片拿在手里,反复的观看着。 看着看着。 范云忽然一阵冲动。 他抽出笔来。 “唰唰唰”在这张照片的背后写下了8个大字。 《战友之姊,当如吾妻。》 写完之后,他又将那几张照片抄在手里,反复的看了一阵子之后,再叹一口气,然后,才将那几张照片重新放回枕头下面。 范云扯了扯枕头,将自己的后背靠在床头上,他揉着眼睛,这几天,不知道是因为心情太过悲伤的原因,还是怎么回事,范云感觉自己的眼睛有点迷糊。 也许吧,他已经连续好几个晚上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了。 他确实该好好的睡一觉了。 逝者已去,人死不能复生,活着的人生活还要继续呀,如果说活着的人也把自己的身体搞垮了的话,那样,岂不是大大的没有必要吗? 范云微微闭上了眼睛。 他的心中翻江倒海,一直不停的想着事情,一会儿是李阳,一会儿是希刚,一会儿又是唐若。 他总感觉,希刚临终之前说过的那一句让他照顾李阳的话大有含义。 可是。 范云知道自己爱着的是唐若。 他爱唐若爱得那么深,爱得那么真。 他用什么能够遵从希刚的遗愿,把唐若撇在一边,转回头来去找李阳,和李阳在一起呢? 可是。 他又如何不顺从希刚的遗愿呢? 爱情之于道义,有些时候,是应该做适当的让步的,起码在范云最近几天连续不停的纠结之中,他就似乎已经有了一些想法。 范云还年轻,他本还是一个容易冲动的人。 范云就在心中冲动地想道:想一想,现在希刚已经不在了,李阳痛失了双胞胎弟弟,她所承受的痛苦,应该比自己和唐若要重的多的多。 这个时候,按理说自己就应该站出来,站到李阳的身边去安慰她,陪着她。 范云将手指头捏得叭叭直响,他紧紧咬着牙关,似乎是在下着莫大的决心,似乎打算等到明天看到倘若的时候,就郑重其事的跟唐若说:“唐若,我们分手吧!” 他现在虽然这样想。 可是过了没有三分钟,他又转了另外一个念头。 他甚至觉得,为什么一个男人不能娶两个老婆呢? 那样的话,他就不会如此纠结痛苦了。 现在。 范云只觉得自己已经陷入到深深的痛苦之中了。 这种痛苦,有一半固然是因为战友不幸去世而引发的,另一半却是他觉得生活现在给自己出了一个天大的难题。 世间安得两全法? 不负如来不负卿。 范云觉得自己的胸口似乎有一团火,将他灸烤得十分难受,他从床上起来,摸起旁边的水杯对准嘴巴,咕噜咕噜一口气将杯中水喝了个精光。 冰冷的水顺着他的咽喉,一直流到胃里,让他不由自主倒清醒了三分。 稍后。 范云将双脚趿入鞋中,踢踢踏踏走到阳台上。 他将双手紧紧握着阳台上的铁护栏,那副咬牙切齿的模样,似乎象征他正在牢牢握着一段令人回肠荡气的爱情。 而这爱情。 似乎又像柜枱上插着花草,极富美感的漂亮玻璃瓶子似的,如果一个不小心掉下来,就会摔破。 如果有心将那玻璃杯碰飞的话,那么,它就极有可能摔成粉末。 范云站在阳台上,任凭冬天的风从远处呼啸而来,穿过树丛,穿过楼顶,穿过鳞次栉比的万家灯火撞上他的胸膛。 他的血还热。 他的泪已干。 他的心已碎。 他的心碎,源于他一阵紧似一阵的决心,所有的决心最后汇成五个字:和唐若分手。 可是。 理由呢? 首先他要找出一个合适的理由来说服自己吧? 如果连自己都不能说服的话,那么又何谈去说服别人呢? 范云觉得自己实在找不出分手的理由。 是啊。 唐若对他那么好,那么温柔体贴。 这样一个明艳绝伦的女孩子,无论放在谁,恐怕都不忍心将分手两个字说出来的吧。 范云越想脑袋越大,渐渐的脑袋里面成了一团的浆糊,觉得就算是自己整宿不睡,在这里拼命想上一个夜晚,哪怕是把脑袋都想破了,恐怕也找不出一个和唐若分手的理由出来。 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仿佛吸入肚子里面的是所有的苦衷和无奈。 过了好一阵子,他才缓缓的将那口气又重新了吐出来。 仿佛吐出来的,是他眉毛胡子一把抓又乱糟糟的心事。 不想了。 想也没用。 范云觉得自己还是没有考虑清楚,自己还有必要再深思熟虑慎重的考虑一下才行,但是,看他今天晚上的这个状态是无法慎重下去了,于是他决定回床睡觉,有事明天再说,本来今天一天就已经够烦的了,他决定不让自己继续再烦下去。 也是,一不小心再把他烦死了,也是件天大的麻烦事。 如果把范云烦死了,那么霍立还不得把嘴巴笑歪了,霍立绝对会笑成癫痫发作时的样子。 好像,霍立本身就有点轻微的癫痫。 回床。 睡觉。 范云脱了衣服,将自己的身体紧紧的裹在被子里,仿佛这样子,他就能想出什么比较妥善的主意来。 他什么主意也没想出来,却随着一阵阵的睡意袭上心头,渐渐的闭上了眼睛,最后,呼呼大睡起来。 一觉睡醒。 又是明天。 而昨天早已经过去,无论昨天是阴云密布还是电闪雷鸣,无论发生了天大的事情,而崭新的明天还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姗姗而来了。 天色向好。 晴。 清早,伴随着闹钟以及窗外树梢上一阵叽叽喳喳的鸟鸣响过之后,范云从床上爬了起来。 他先是洗脸刷牙,将自己的个人卫生搞好,然后又换上了工作服。 不管怎么说。 班还是要上的呀。 范云一边刷牙一边默默想着心事,他仍然还是考虑着自己和唐若以及李阳之间的事情,可以说,如果说范云要是愿意选择李阳的话,即使是希刚妈不答应,那么她也绝对拗不过李阳,李阳肯定会答应的。 李阳一直以来就很喜欢范云。 当然了。 范云也知道。 有些事情不能急,一急起来就会坏事,事缓则圆。 范云觉得还是首先要把自己和唐若之间的事情处理好了,才能再说和李阳之间的事,并且,他和唐若之间的事情还不能把李阳牵扯进来,否则的话,到时候老李家的人怎么看自己? 他们会不会说自己朝秦暮楚? 会不会认为他是一个三心二意不可靠的人呢? 范云决定,今天抽个空,找唐若好好的谈一谈,看看自己能不能够快刀斩乱麻,瞬间将自己和唐若之间的红线斩断。 一个人若是有心的话,如果他想办什么事情,还是可以找到机会的。 所以,范云就约唐若出来吃美味基。 只见。 唐若笑靥如花,远远的走来,一直走到他的面前,微微仰着脸,俏皮的笑道:“这不上午不下午的,怎么想起叫我一起吃美味基了呀? 这个时候如果说吃了的话,我们中午不吃饭了吗?” 范云看着唐若那张足以让他上刀山下火海,万死不辞的笑脸,心中一开始为了和唐若分手而鼓起了所有的勇气,准备好的所有措词,瞬间变得冰消雪融。 有些话。 实在是开口难。 他拉起唐若的手。 心中突然一酸。 他忽然觉得,总有一天,自己必定会对唐若不起,这么温柔可爱的一个女孩子,对自己又是全心全意,自己怎么能辜负她呢? 他突然不敢想象,如果唐若没有了自己的话,会如何? 唐若会不会伤心欲绝呀? 她会不会想不开? 她…… 范云不敢继续想下去,再多想的话,他整个人就会变得恍惚起来了。 范云尽量让自己笑容顺着打开的嘴巴弥漫,一直蔓延到第8颗门牙那里。 他的心里虽然如同暴风雨中的海面一样时不时掀起一阵阵惊涛骇浪,可是他的脸上却依旧挂着淡淡的笑容:“若若,走吧,我们快去吧,我发现那个券如果再不消费的话,可能就过期了……” 那行。 小女陪君子。 小女仍是小女,君子却换了一肚皮主意的君子,只可惜小女看不出君子肚皮里面的主意,却依旧天真烂漫的以为君子还是昨天的那个君子。 希望范云。 不是伪君子。 希望他不要做一个伪君子。 两个人得了美味基,范云有意选择了一个角落里坐下来,他先是把唐若安置好,然后去了服务台点餐,点好了餐之后重又回到唐若的身边坐下。 这份体贴。 这份温柔。 让唐若的嘴角不由自主俏皮地微得上扬起来。 她那一对比星星还要亮的眼睛眨也不眨,看着范云道:“怎么了?我怎么感觉你今天好像有什么心事啊?” 范云拼命咽了咽口水。 他微笑着摇了摇头,找了一个理由试图将唐若的话搪塞了过去:“可能是昨天晚上没睡好觉吧……你是不是看我精神状态不太好呀? 我昨天晚上失眠了,不知道为什么,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 唐若关切地握住他的手:“是不是因为你们宿舍里太冷了呀? 我跟你说昨天晚上很冷的,冷得我都没有盖那床丝棉被子了,我都把那床10斤重的大被子拿出来了,我跟马雪莹两个人睡一个被窝里,平常的时候马雪莹不喜欢挨着我睡的,我们两个人都是各睡各的,但是昨天晚上冷得她老是往我的身边拱…… 你的手怎么这么凉啊?” 范云低眉顺眼“嗯”了一声:“还好吧……我倒没觉得有多冷,就是昨天因为去参加希刚的丧礼了嘛,可能是心里面有点不舒服,很难受的原因吧,所以昨天晚上一直都睡不着,睡不踏实。” 唐若安慰他道:“可惜了……那么高高大大的一个人,说没有就没有了,不过,范云,你也要振作呀,别忘了,你还有我呢……” 第332章 实话难说 范云哼哼了两声。 “呵……” 他觉得自己夜里时的那些想当然,那些咬牙切齿许下的不辜负希刚信任的愿,如今,见了唐若后瞬间烟消云散。 话。 终究是说不出口。 那就先吃吧…… 反正,范云点的餐已经送上来了。 两个人吃着东西。 范云一改往日的闹腾,而变得异常沉默。 他微皱着眉头。 若有所思。 坐在范云对面的唐若,明显觉察到了范云似有心事。 她抽出一根薯条,蘸了一些番茄酱,笑容可掬的送到范云嘴边:“……来,给你的,范云同志上班辛苦了。” 范云张开嘴,接住那根薯条,舌头一卷一缩,就将那根薯条卷进了嘴巴中。 随后。 薯条被磨得粉碎。 被连同薯条一起磨得粉碎的还有范云的决心。 他忽然觉得。 好难开口。 特别是看到坐在自己对面,笑语盈盈的唐若,他的心中瞬间就泛起一股莫名其妙的悲酸。 他觉得。 自己难道真的忍心和唐若分手? 自己真的考虑清楚了? 唐若。 可是无辜的呀。 可是。 可是…… 范云终究还是开口了。 他的脸色突然变得十分难看起来,看上去,就如同夜幕笼罩着的海面一样阴沉。 范云的嘴唇颤抖着动了动,一句极其艰难的话终于还是说了出来:“唐若,咱们……” 唐若刚咬下一口汉堡,见他有话说,就停了下来。 “咱们……咱们分手吧!” 什么? 唐若似乎并没有听清楚范云的话,毕竟,这餐厅里还是有一些客人的,声音嘈杂。 可是。 即使声音嘈杂,范云的话也是那么清楚啊…… 唐若愣住了。 她那一张原本粉粉的面颊,渐渐变得苍白起来,含在口中的汉堡,也不知道是该吐出来,还是该咽下去,那一团该死的食物在她的舌尖上打了几个滚后,终于……唐若艰难的把它咽了下去。 它。 此时却满是苦味。 苦的。 苦得让唐若双肩颤抖,她扑扇着长长的睫毛,眼睛眨也不眨盯着范云,良久……良久…… 唐若尽量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仍是轻言细语地问道:“为什么? 你为什么想到要和我分手? 难道,你不爱我了吗? 难道,是你的心里另有别人了吗? 又或者是出什么事了……如果出事了,你一定要告诉我呀,我会和你一起面对的。” 不。 都不是。 范云头皮一阵又一阵地发木,在他将“分手”两个字说出口的时候,他就觉得自己已经把自己逼到了悬崖上,已经没了退路。 开弓没有回头箭。 唐若伸手握住了范云的手:“你怎么范云……你为什么要跟我分手?” 范云望着脸色煞白的唐若,悲由心来。 他双眼之中蓄满了泪水:“……别问了,唐若……是我对不起你,是我配不上你,一切都是我的原因…… 真的,都是我的错……” 说完。 他“腾”的一下从座位上站了起来,由于起身过猛,范云的左膝盖重重的磕在了桌角上,可是,他却感觉不到丝毫疼痛。 他的动作,把邻桌一个带孙子来吃汉堡的阿姨倒吓了一跳。 “咚”的一声。 也引来了其他就餐之人人纷纷投来的目光。 范云起身就走。 唐若将手中刚咬了一口的汉堡往桌子上一丢,立刻也站了起来,她伸出手,试图挽住范云的手臂,可是,范云往旁边一撤,她就挽了个空。 范云转身就走。 唐若怎会让他就这样走? 她紧跑两步,伸手去抓范云的衣袖,范云一撤,又没抓住。 再抓。 再撤。 终于,范云的决绝还是拗不过唐若的倔脾气,就在他俩途经的那些座位处的食客纷纷停下手,看着他俩时,唐若还是揪住了范云的衣角。 远处。 那个嘟着两个小胖腮帮,嘴巴里面鼓鼓囊囊的小男孩咽下食物,问他奶奶道:“奶奶……那个哥哥和姐姐怎么了? 他们吵架了吗?” 男孩的奶奶并没有回答孙子的话,而是用手轻轻摩挲着孙子的小脑袋瓜:“唉!” 一声叹息。 足以证明老人家明目如炬,什么都懂了。 范云不能再挣。 他反过手来,抓住唐若的手腕:“……我们走吧,到外面去说,这里人太多了。” 确实。 大白天的,光天化日之下,人确实有点多。 唐若却不松手,她仍然死死地抓住范云的衣角,生怕一松手范云从此就不见了。 那就这样吧。 范云对餐厅里那些投向他和唐若的目光选择无视。 现在。 最好的就是赶紧走。 范云任凭唐若揪着自己的衣襟,他顺着一条小巷子一直往前走,一口气就走到了水街的一个僻静的角落里。 唐若亦步亦趋。 灵渠的水,依旧如往常一样平静而又缓缓的流淌着。 岸上依然还是那两个人。 只可惜的是,由于范云已经把分手的话说出来了,再想往回收那也是不可能的了,现在他只有硬着头皮将话继续说下去,可以说,范云现在已经是骑虎难下了,他现在已经严重的伤到了唐若的心,虽然唐若还没有爆发,但是,透过唐若不断颤抖的身体和微微抖动的睫毛就知道,唐若的心里此时一定翻江倒海。 突然。 唐若终于忍不住心中的伤悲和范云对她突如其来的打击,呜呜呜哭了起来:“我不分手……你总要告诉我一个理由啊? 你不是跟我说过吗?要一辈子和我在一起,你还跟我说过,我们的家我们一定有自己的房子,我们一定会把里面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然后再生一个聪明伶俐的宝宝,范云,你说的话,难道都忘了吗?” 范云没忘。 他怎么可能忘记呢? 他看到站在他面前无限委屈,哭得那么伤心的唐若,不由自主,范云的眼圈也红了,扑簌簌眼泪直落下,范云嘴巴里面嘟嘟囔囔,又好像喃喃自语地说道:“我也没有办法呀…… 若若,真的,有些事情真的很难说的,最近发生了太多事情了,我突然觉得我对什么都失去信心了,不论是家也好,爱情也好,还是什么东西也好…… 真的……我觉得我不想在咱们这里呆下去了,我想走了,想去远地方去……” 这是理由。 这是借口。 这样的理由和借口在唐若面前根本不成立。 因为,唐若紧紧搂住他的胳膊,眼泪直流道:“没关系啊,你如果不想在咱们这里工作生活了,想去远地方打工的话,那我也可以陪着你一起去啊,是不是? 你到哪里我也可以跟着你到哪里呀,天南海北都可以的,都没有问题的。 如果说仅仅是因为你在咱们本地待烦了的话,那你也不用跟我分手呀,你说对不对? 你如果说拿定了什么主意的话,我也不会反对你的,你只要告诉我一声就可以了,你说你想去哪里我就跟着你去哪里嘛,大不了我把工作也辞了不行吗?” 行。 太行了。 行得范云自己都觉得自己找出来的理由实在是太过牵强了。 范云沉默下来。 他低着头看着地上的大石头。 大石头上一对蚂蚁正一前一后,极其费力的拖着一粒米向远处艰难地爬着。 它们。 看上去似乎更苦。 范云也不擦眼泪,任凭断了线的泪珠不停的向下流着,滴滴嗒嗒的落到地上,其实,他突然之间感觉到自己十分的后悔,因为他感觉到自己说出分手这两个字的时候,似乎自己就已经把若若给弄丢了,自己就彻底的失去了她,于是他的心里面就一阵阵的绞痛,是的,纹痛,像刀子在剜他的心一样。 可是话都已经说出来了,自己的理由又不足以说服自己和唐若那么怎么办呢? 看来。 唯有实话实说。 于是。 范云声音沙哑着,皱了皱眉,他凝望着缓缓流淌的水面,似乎下了一个很大的决心之后,嘴里面重重地叹了一口气,缓缓道:“若若……我……” 范云张开了嘴,却说不出真正的理由。 原来。 实话很难说呀。 他本来想把事情的真相告诉唐若的,可是当他突然看到早已经哭得双眼红肿的唐若正可怜巴巴地看着自己时,范云心里酸的更厉害的,他突然爆发出了一阵悲切的痛哭声。 范云放声大哭。 边哭,他一边伸出手臂将唐若紧紧的搂在怀里。 他的哭声里所含着的巨大悲痛,唐若似乎听出来了,但是,唐若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这样悲伤,不过,因为范云的巨大悲伤到冲淡了她心里面的悲痛的感觉,唐若反倒收住了哭声。 唐若伏在范云的怀中。 良久良久…… 过了好一阵子,唐若从范云的怀里缓缓的抬起头,她抬起一只光滑细腻的小手,替范云擦去脸上的泪珠。 唐若温言细语道:“你心里究竟有什么心事,你可以告诉我呀? 好不好,无论有什么事情你不要瞒着我嘛,你说出来我们两个人可以一起面对的对不对?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你是知道的,我的心里只有你一个人,你就是我的唯一…… 这辈子,除了你,我想我不会再爱其他人了,我也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和抱负,真的,我就是希望以后能和你一起生活,和你一起过日子,我们也不要求大富大贵,就平平淡淡的生活,不是很好吗?大家的日子不都是这样过来的吗?” 范云哽咽着。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 可是今天。 范云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那么的悲伤。 他可能还不知道,原来,当他将要失去一个自己十分在乎的人时,他的心里才会有这种痛苦感觉。 范云呜咽着:“呜……我就是突然感觉到人生活着真的没有什么意思…… 我现在突然想一个人到远地方去,到一个谁也找不到我的地方,一个人安静的生活。” 慌话。 他在撒谎。 其实他也不是在撒谎。 如果说之前因为李阳的原因,他感觉到自己要和唐若分手,十分痛苦的话,而现在范云的心里却突然有了一种感觉,他觉得自己提出分手两个字的时候,唐若可能就已经不会再原谅自己了,自己在唐若的心中可能就留下了一个永远的污点。 而他在唐若心目中的形象,也绝对不会在以前那样完美了,这一点让范云突然之间有了一种破罐子破摔的感觉。 是的。 破罐子破摔。 他觉得反正自己已经跟唐若提出分手了,即使唐若现在会原谅他,他觉得今天的这件事,以后也一定会成为自己和唐若之间的隔阂,从而会对他们两个人的感情产生深远的影响。 说来说去,范云似乎在逃避责任呀。 当他明明说错了话,错了事的时候,他却不敢站起来承担责任,而是像一个逃兵一样准备转身逃跑,这样,岂不是一个懦夫的行为吗? 又或者。 是因为他太在意唐若了呢? 唐若听了范云的话,忽然不由自主的笑了笑,她觉得范云有些时候真的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动不动的就耍小孩的脾气,想一出是一出。 就这样一个简单的理由,值得和自己分手吗? 真是的。 唐若继续安慰范云道:“好了好了,别哭了…… 本来是你跟我提出分手的,应该哭的人不是我吗?你哭什么呀,真是的,我都还没你这么伤心呢。 好了好了,别哭了啊,跟个小孩子一样,让别人看到了笑话,你看看那些过路的人刚才都看我们了,好了好了,别哭了啊…… 你看你,把眼睛哭的肿肿的,怎么上班呀?” 范云收住眼泪:“我下午不上班了,我下午请假……我给我们班长说,我下午补休。” 唐若点点头:“嗯,那也好,但是我不允许你想三想四了,好不好? 你应该知道的,其实我最爱的人就是你了,所以,以后分手的话,不许你再跟我说了…… 这一次我就当你是开玩笑的,如果说下次你再跟我说的话,我可真的就生气了……” 这。 这样的女朋友。 好得让人无话可说。 范云还能说什么呢? 范云本来有一肚子的话想对唐若说的,可是如果说他想说出自己想和唐若分手的真正原因的话,那么势必就要把李阳牵扯进来。 而此时此地。 范云却突然不想说了。 因为他突然发现,如果说自己真要和唐若分了手的话,那么自己很有可能会冲动的自残的。 他现在终于理解了,为什么有些人会因为爱情做出各种癫狂的事情出来。 范云自己现在的状态,其实就有点癫狂了。 他伸出手来,握成拳头,咚咚咚连着捶了旁边的柳树十好几下,捶的手都脱皮了。 不疼。 树不疼。 他也不疼。 第333章 假如我和李阳同时掉到水里,你先救谁? 范云忧伤的看着水面。 水面不徐不缓推着落叶儿一路向东,偶尔,卷起几个浪花儿,须臾不见。 一阵森森水气。 看来。 注定这个冬天,一定分外寒冷。 他和唐若在这个水边不知道呆了多久,一直呆到西斜的夕阳早已经落下山去,稍远的地方,袅袅的炊烟也已升起,天边一枚清冷的月牙儿你已经悄悄的露出了头,沉默无语,注视着人间大地。 大地上。 仍然留在水边的一对人儿。 泪。 已流干。 话。 已说尽。 只是,不知道唐若的这些肺腑之言能否拉回范云的心,使他重新再做决定。 范云毕竟还是太年轻了,遇到一些事情的时候,缺乏必要的冷静。 他的身边也没有人再能够帮他,希刚不在了,已经不会再有人替他出一些主意,哪怕是馊主意,也没有人再帮范云出了。 也不会再有人像希刚那样,碰到什么事情的时候,通常先是和范云商量一番,然后数出上中下三策来,让范云进行选择。 此时的范云没有中策,也没有上策,只有下策。 他的下策甚至于可以称之为下下策。 放着自己美好的爱情不要,放着唐若这样一个如花似玉又对他,倾心相许的大姑娘不要,转而他却去选择另外一个人。 如果希刚还在的话,一定会骂他脑子里面进水了。 不过那也不一定,希刚也未必骂他,因为恰恰是他临终之前嘱托,让范云一定要照顾李阳,范云才做出这个愚蠢的决定,说出这么一些愚蠢至极,无法挽回的话。 希刚不知道,自己临终之时却给范云出了这样一个天大的难题。 这样的难题让人痛苦。 正所谓既生瑜,何生亮! 范云觉得自己已经在水边呆的够久了,这样呆下去或能呆成天长地久,可是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呀。 除非。 他和唐若两个人能像水边的大石头一样,待成两尊默默相望的雕塑那还差不多,那样的话也就省去了人间无数烦恼了,可是,毕竟那是不现实的,人,还是要面对现实才行。 范云抬头看了看冷风中似乎有些瑟瑟发抖,脸上泪痕犹未干透的唐若,心中不由得一阵揪痛。 可是。 他又觉得自己已经把绝情的话说出口了,那么,自己就要彻底的绝情下去。 范云就对唐若道:“……我走了唐若,说你自己多保重呀!” 混账东西。 你说话做事情的时候有没有经过大脑呀? 此时此地,你怎么可能说走就走呢,要走的话,也是唐若走在前头呀。 说句不好听的,如果说你走了,万一唐若想不开的话,跳到水里面去轻生了怎么办呢?那样子的话,难道你不要后悔一辈子吗? 范云好糊涂呀。 幸而。 唐若一没有准备跳到水里面去自杀的意思,二也没有就此放过范云让他走的意思,她只是默默的点了点头,表示同意范云走,而她自己却亦步亦趋跟在范云的身后,一直跟着范云来到了他的宿舍里。 宿舍周围静悄悄的。 一个人都没有。 范云的脚步十分沉重,他知道唐若跟着自己,可是他却始终没有回头,此时的他就好像是一个没有灵魂的木偶,一直在稻田里被烈日与雷雨抽去筋骨的稻草人那般迈着僵硬的步伐,一步步迈上台阶,一步步挪进屋里。 唐若也进了屋。 唐若比他灵活。 进了他的房间之后,唐若左看右看。 大概。 她是担心房间里面或许有其他人不方便吧,不过等唐若看清了房间之后却又放下心来,房间里一个人都没有。 虽然说有好几张床,但是除了范云现在正一屁股坐下去的那一张床之外,其他的几张床似乎都已经积尘很久,很长时间没有人住过了。 没人打扰更好,没人打扰的话,她正好还可以继续和范云好好的谈一谈他们两个之间的事情。 忽然。 唐若眼尖的发现,范云的枕头下面似乎有一些照片,是的,她可以确定,那就是照片,而且还是一些女孩子的照片。 于是唐若就走过去,伸手将那些照片抄在了手里。 照片上的人笑语嫣然偎在范云的身边,看上去和范云十分的亲密。 这个人她当然认识,她不只认识,还和女一起吃过好几次饭了,这个人正是李阳。 唐若的心里似乎明白了一些什么。 她将那些照片捏在手里,一张张的看过去。 旁边的范云,也没有阻拦。 对于范云来说,没有什么好阻拦的,他和李阳之间清清白白,并没有做什么任何见不得人的事情,这些照片也不过就是那一次他们一起参加宁吉发的婚礼时候照的,并不能说明什么。 再说了。 平常的时候范云和李阳开玩笑开惯了,就算是李阳紧紧拉着他的手臂,紧紧依靠在他的身边,其实也很正常,起码对于范云来说感觉这很正常。 他这样想。 并不代表唐若也和他一样这样想。 唐若看到了李阳的照片,脸上倒是没有一丝愠怒的表情,她知道说起来范云认识李阳的时间比自己要更长一些,她也不会为了李阳和范云之间这一点小小的亲密举动而大生醋意。 她只是觉得奇怪。 为什么范云没有把这些照片拿给自己看呢? 唐若捏着那些照片,仔细的端详着照片上的李阳一声伴娘的打扮,虽然看上去也是十分漂亮可人,可是毕竟她跟唐若相比的话,还是有一定的差距,说实话她的容貌比唐若还是差很多的,虽然说他站在范云的身边足以衬托的范云琦,但是如果说她站在唐若身边两个人一起拍一张照片的话,那么,她眨眼之间就变成了大家闺秀旁边的丫鬟了,变得似乎上不了什么台面了。 唐若的心中隐隐约约的似乎感觉到了一些什么,虽然她很年轻,很单纯,她没有经过什么人情世故,但是对于感情方面的事情她还是十分敏感的,她的那个敏感就如同雨后蜗牛一样,小心翼翼地藏在厚厚的壳里,不时的露一下头来刺探的周边的情况。 唐若就知道了,范云和自己分手一定和照片上的这个女孩有关。 她可以肯定一定加确定的看透这件事情的本质,这件事情就是因为李然而起。 唐若看着手中的照片,看来看去,一不小心翻转了过来,她惊讶地发现其中有一张照片,上面居然写着字。 《战友之姊,当如吾妻。》 这…… 这是什么意思嘛? 但是。 唐若知道此时自己一定要和范云好好的说,一定要和轻言细语的说,如果说自己对着他大吼大叫的话,那么势必太会和范云闹僵,那样的话就更会把范云推到李阳的身边去了。 她不会这么做的。 因为她实在是太在乎范云,太爱范云了,她觉得自己绝对不能失去范云。 在这场爱情当中,她宁愿自己多受一些委屈,宁愿自己多陪一些小心,也不愿失去范云。 是的。 她就是这样想的。 所以。 此时的唐若小心翼翼陪着万般的小心,她压抑着自己心中的委屈,又小心翼翼的哄着范云道:“范云……我明白了,你是不是因为李阳啊?是不是因为她才和我分手的呀? 可是,你有没有问过她,她爱你吗? 就算是她爱你,她有没有我爱的你这么深呀,说实话,你知道的,我是那么的爱你,我可以为了你去做任何事情……甚至……甚至可以为了你去死,她,也和我一样吗?” 唐若的话,说的够明白了吧? 她的话,足以挽回范云的心了吧? 不。 范云却摇了摇头。 他的嘴唇动了动,艰难地对唐若道:“……若若,我也是没有办法呀! 你知道吗?和我关系最好的战友死了,现在,他把自己的双胞胎姐姐,也就是李阳,交给我照顾,我又能怎么办呢? 我没有办法呀……” 范云痛苦的埋下头去,两只手拼命揪着自己的头发,将满头的头发揉得如同一只烂草窝一样。 唐若看到他的样子,觉得又心疼又可气:“那么……我问一下你,是……我知道,现在是你的战友不幸牺牲了,可是你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呀? 我问你,谁在你的生命当中更重要,这一点你应该知道吧? 我再问你,假如我和李阳两个人同时掉在了水里,你又会先去救谁呢?” 聪明的唐若。 居然对范云问起了全天下的女人似乎都曾经对着自己的男人问过的,即使现在没问过,将来总有一天也会问的这样一个让人难以回答的问题出来。 是啊。 如果唐若和李阳两个人同时掉到水里,而你只能救一个的话,那么你应该去救谁呢? 范云。 你应该去救谁呢? 对于这个问题,范云不加思索地直接就回答了唐若:“我当然先救你呀,不论谁掉到了水里,我都先救你。” 呵。 听了他这样回答,唐若的心中微微一甜。 这个傻小子还是知道哪一个人对他最重要的,这说明他还是特别爱着自己的,那么既然你这么爱自己,又为什么会为了另外一个人和自己分手呢? 是啊,为什么呢? 有些时候,生活最会给人出一些难以选择的两难题,尤其是对于刚刚步入社会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他们缺乏生活的知识积累,不够了老练,凡事又不善于思考着,凭着冲动做事,往往做过了事说过了话之后,自己又后悔万分。 好多相爱之人因为一些这样那样的事,最后突然选择分手,转而想起之后却又后悔莫及,就是最好的例子。 唐若尽量把自己的语气放得轻轻的,她温婉地对范云道:“范云,其实,如果说你真正想照顾一个人的话,也不一定非要选择和她在一起呀? 李阳是你的朋友——你的朋友,那也就是我的朋友,我们两个人在一起,也可以一起照顾她呀,无论她在生活上面碰到了任何难题,都可以找我们两个人呀,你说对不对?我们都可以帮她的呀。 再说了,如果说你选择了和她在一起,而和我分手的话,那么,你不会后悔吗? 其实我是知道的,你爱我和我爱你是一样的,我们两个人相亲相爱,份量是一样的,你爱我有多深,我爱你就有多深,难道你真的忍心将我一个人撇下,孤零零的吗?” 说到这里,唐若的心中忽然一阵心酸,不由自主哭了起来。 她一哭。 瞬间触动了范云无数的心事。 他回想起第一眼见到唐若的时候,就认定了这个女孩子正是自己这一生之中要寻找的那个人。 他回想起和唐若的之间曾经发生过的点点滴滴。 他们两个人一起疯一起闹,一起吃东西,一起大声说笑,他回想起自己背着娇柔的唐若,沿着灵渠清脆的树荫走啊,走啊…… 那时,他多么希望就这样走到天荒地老。 现在,他怎么能反悔呢? 是啊。 你怎么能反悔呢? 想到这儿,范云不由的一阵心酸,瞬间,他的眼泪又夺眶而出,叭嗒叭嗒掉了下来。 唐若在哭。 范云也在哭。 这两个人究竟是在干什么呀? 为什么要这样的互相折磨? 唐若哭得呜呜的,她断断续续地对范云道:“范云……呜……我不要和你分手,我就想和你在一起,你不要扔下我一个人,好不好? 我好怕,范云,我好怕你把我就这样扔下了,你如果把我扔下来,你有没有想过,我该怎么办呢?” 范云泪水滚滚而落。 他现在心里满是后悔。 后悔自己不该跟唐若提分手,是呀,他是那么的爱唐若,唐若又那么的爱他,他怎么忍心将唐若一个人扔下呢? 扔下唐若一个人在这孤独的人世间。 范云边哭,心中边想:假如自己把唐若扔下了,万一,唐若没有嫁到一个好老公,生活的又不幸福,那么,可全都是自己的错了,那样的话,自己简直就是一个罪人,一个罪不可恕的人。 范云哽住喉咙:“……我也没有办法呀……” 唐若突然走到范云的身边,轻轻蹲下身子,偎在他的膝边:“范云……” 此时的唐若,如同一只柔弱无助的小动物,看上去,那样的可怜。 范云的心都碎了。 他轻轻搂着唐若的肩头,止不住放声大哭。 第334章 范云不在宿舍 就在这时。 “叮咚咚咚……” 一阵手机的铃声响起。 惊醒了泪眼惺忪的两人。 原来,是唐若的电话响了。 不管心情如何的悲伤,不管两个人目前是什么情况,电话还是要接的呀,于是唐若就接通了电话,电话是马雪莹幼儿园的老师打来的:“你好……马雪莹姐姐,麻烦你过来接马雪莹嘛,现在的幼儿园里面,其他的小朋友已经全部都走完了,就剩她一个人了呀……” 电话那头,幼儿园老师尽量克制着自己的情绪,但是唐若还是明显的感觉到了她的不悦。 呀! 呀呀呀! 是啊,她已经和范云待在一起太久了,她已经几乎被悲伤给影响到忘记了其它的事情,居然就把接马雪莹的事情给忘记了。 唐若抬起手腕,看了看表。 现在已经是晚饭时间了。 她收住泪水,止住悲声:“……范云,我先去接马雪莹去,等下我接了马雪莹,直接把她送回家里面去,今天晚上她的爸爸应该在家里面,我就让他爸爸带一下她好了,等下我送完了她,马上回来找你,你不要出去……” 范云默然无语。 不管他有没有语,唐若临出门之前,又回头认真地叮嘱了他一句:“你哪儿也不许去,就在这个房间里面呆着等我啊,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唐若转身下楼。 边走,边想着心事。 当她没有和范云在一起的时候,她的理智似乎又占据了上风,从而使得她可以静下心来认真的考虑一下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其实,唐若的直觉早就告诉了她,绝对是因为李阳,范云才跟自己提出分手的。 她就回想着和李阳吃饭时见过了那个真实的女孩。 那个女孩子看上去比自己似乎要丰满一些,脸蛋……也还说得过去。 可是若要真正认真和自己比较起来的话,那个女孩子比自己孩子差一些的呀,她一没有自己漂亮,而没有自己的身材好,三,她未必能像自己这样深爱着范云。 为什么呀? 唐若摇了摇头,走出城管队的大院,到外面拦了一样慢慢摇,慢慢摇一加油门,像撒了欢的兔子一样,飞快的就跑到了马雪莹上学的幼儿园门口。 如果唐若给的钱足够多,它不但可以飞到马雪莹上学的门口,甚至还可以飞到天涯海角。 唐若在车上,就已经拨通了马雪莹生活老师的电话:“喂……吴老师吗?我现在马上就到幼儿园了,你把马雪莹带到门口来吧,麻烦你了啊,真是不好意思,我今天确实是有点事情给耽误了,实在是不好意思,麻烦你了,吴老师。” 吴老师也不能说什么。 带娃是她的义务。 收钱却是园长的权利。 幼儿园门口。 背着一个漂亮的小书包,跟在吴老师旁边的马雪莹,老远就看到了唐若,她立刻挣脱了马老师牵着自己的手,蹦蹦跳跳的朝唐若跑了过来,边跑边撅着嘴巴朝唐若撒娇道:“……姐姐,你今天干什么去啦?为什么来的这么晚呀?别的小朋友都已经走光了。” 唐若朝她笑笑:“对不起,对不起姐姐,有事给耽误了,其实我是记得的,我办完的事情马上就赶过来了。” 她转头对紧跟着马雪莹走到门口的吴老师连声道谢道:“吴老师,今天实在是麻烦你了,不好意思啊。” 吴老师眼见着倘若过来接马雪莹,也算是将一个麻烦从她的手中如同一只接力棒一样朝着唐若交了出去,她原先的那一些不悦,现在倒也烟消云散了:“没关系的……主要是你没有提前打个电话过来,如果说你提前打个电话给我的话,等到再晚,我都可以的,现在好了,你来了就可以了,我把马雪莹交给你了啊。” 吴老师边说话,边看了唐若两眼。 唐若就觉得吴老师的这两眼里面大有问题。 她就感觉,是不是自己的秘密被吴老师发现了? 不过。 无所谓。 吴老师又不是她什么人,她没有必要向吴老师解释之前就和范云之间发生的一切。 旁边。 马雪莹倒是乖巧的回过头,朝吴老师拜拜手,嘴巴里面奶声奶气的喊道:“老师再见……” “马雪莹再见。” 唐若伸手将马雪莹后背上的小书包轻轻取了下来拎在自己的手中,她拉开拉链看了一下书包里面给马雪莹带的那些零食,哦!还有一盒牛奶没有喝。 于是,唐若就把那盒牛奶从包里面取出来,插上吸管递到马雪莹的嘴边,先是给她喝了一口,防些她用手抓住盒身的时候,把牛奶顺着吸管给挤出来。 等马雪莹喝了两口牛奶之后,唐若才将纸盒子递到她的手里,她牵起马雪云的另一只小手:“走了马雪莹,咱们回家吧。” 回家。 马雪莹歪着小脑袋,奇怪地问唐若道:“姐姐……咱们今天晚上不去饭堂吃饭了吗?” 唐若摇摇头:“今天晚上不去饭堂了,今天晚上姐姐有事,我等一下直接把你送回家,今天晚上你跟爸爸一起吃饭,好不好?” 马雪莹的小嘴瞬间又撅了起来:“你有什么事啊?姐姐,我不想跟爸爸一起吃饭,我想和姐姐一起。” 唐若就哄她道:“明天吧,明天好不好,明天晚上我带你去吃好吃的,但是今天晚上你要先回家,咱们不去饭堂了,等下你就直接回家跟爸爸一起吃饭,听话,我知道马雪莹是个乖孩子,最乖了。” 马雪莹眨了眨眼睛。 鼓了鼓腮帮。 以此表示唐若说的话是对的,马雪莹是最乖的。 呵呵。 原来有些小孩子比大人还喜欢戴高帽,你只要夸一夸他们,表扬一下他们,那么接下来让他们做什么事情,他们都会心甘情愿的去做。 唐若带着马雪莹上了慢慢摇。 如果说唐若今天不是因为耽误了时间,而是正常的放学时间来接马雪莹回家的话,那么她很有可能就不会坐慢慢摇,而是选择牵着马雪莹的手,一边逛街,一边慢慢的往回走。 可是今天不行。 今天太晚了。 现在,唐若只想赶紧把马雪莹送回家,去送到她爸爸的手里,然后,自己赶紧的出来,去找范云。 因为唐若生怕就在自己离开范云的那一个空当,范云就会从他的宿舍里面消失不见了。 说实话,唐若现在忽然就有了一些担心,一些生怕范云放弃自己,抛下自己的担心。 慢慢摇上。 小心眼儿特别多,眼睛也特别尖的马雪莹,终于还是发现了唐若的眼睛有点和平时不太一样,于是她就好奇的问道:“姐姐姐姐,你的眼睛怎么了?为什么那么红呀?” 唐若伸手揉了揉眼,尽量露出一个十分温柔的笑容对马雪莹道:“姐姐因为……刚才来的时候,不小心在路上吹了一粒细沙子到眼睛里面,所以,我就揉了揉,就把眼睛给揉红了,没关系的,明天早上就好了。” 马雪莹“喔”了一声。 不管唐若的这个理由是不是真的,也不管唐若的解释能不能成立,反正马雪莹是相信了,现在她还不到随随便便就可以怀疑别人的年龄,更何况是她最信任的唐若姐姐跟他说过的话,既然姐姐说她的眼睛里吹进了沙子,那就一定是吹进了沙子。 说起来。 马雪莹对唐若的信任毫无理由,毫无原则。 反正。 她就是信任唐若,比信任他们老马家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更加信任。 很快,慢慢摇就开到了马雪莹家的楼下。 楼底下,有几个既是方科的朋友,也是唐若朋友的小伙子,看到了唐若之后,微笑着朝她点了点头。 不过,唐若似乎并没有搭理他们的意思,而是直接低了低头,牵着马雪莹匆匆的走了,赶紧朝家里走去。 上楼。 敲门。 开门的不是别人,正是马雪莹的老爸马桂生。 马桂生扯开房门,看是自己的女儿和唐若,倒是愣了愣,一张开嘴就是一股酒味喷了出来:“哎……你们两个今天晚上怎么回来的这么早啊?” 唐若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应道:“叔叔,我们今天晚上没有在公司的饭堂吃饭,因为我家里面有点急事,需要马上回去一趟,所以说我把马雪莹带过来给你带她一晚上,她还没有吃饭呢,你等一下盛点饭菜给马雪莹吃,她用勺子的,她用那个小勺子,就是家里面有一个……那个塑料棒的老虎头的那个小勺子,你拿那个勺子给她。” 随即。 唐若将马雪莹的书包递到了马桂生的手里。 行吧。 马雪莹空着手,皱着眉头,进了屋里,她一眼就看到了坐在自己经常坐的那一个布艺板凳上面的马魁。 马雪莹大声喊道:“叔叔,你不要做我的板凳嘛,你把我的板凳都搞脏了…… 你起开,你起开。” 板凳上。 一手端着酒杯,一手抓着一只啃了一半的鸡腿正在那儿胡吃海喝的马魁看见自己这个小祖宗一样的侄女儿回来了,连忙讪笑着给马雪莹让开板凳:“马雪莹,不要那么小气嘛,不就是一张板凳嘛,如果说坐坏了,叔叔到时候给你买一张新的好不好?你想要什么样的叔叔都帮你买。” 马雪莹一瞪眼:“我不要,我就要我这一张板凳,我这一张板凳是妈妈买的,妈妈从上海帮我买回来的。” 马魁伸脚勾了一只矮板凳过来坐了:“好……好好,我让给你,我让给你还不行吗?好不好?” 唐若不再管屋里面的这些人。 她转身就下了楼梯。 当她走到楼梯口的时候,身后犹传来马雪莹的喊声:“姐姐……你快点回来啊,不要去的时间太久了,知不知道?” 知道。 谁知道呢? 谁知道唐若这一去,究竟要去多久呢? 等唐若又坐了一辆慢慢摇,一路飞奔到范云楼下的时候,她却发现楼上的灯,是黑的。 整个城管队的大院里面一片静悄悄的。 慢慢摇司机收钱走人,只剩下了一个唐若站在原地。 月影下。 已经快掉光了叶子的树木,树影婆娑,影影绰绰,看上去倒好像是一个个张牙舞爪的怪兽一般。 唐若却不害怕。 平时看上去弱不禁风的她,此时不知道究竟是从哪里来了这么大的胆量,让她丝毫不畏惧黑暗,一步步的走到了范云的宿舍门口。 范云宿舍的门锁着。 他走了。 他终究还是走了。 他终究还是没有等唐若回来,而是一个人走了。 他究竟去了哪里? 唐若立刻摸出手机,拨打范云的电话。 电话通了。 这一点,倒是范云的可取之处。 不管发生任何情况,他的电话始终为倘若而开机,只要唐若打他的电话,不超过三声,他都会马上接听。 这一次。 自然也不例外。 电话那头,范云声音低沉地道:“若若,我的心里很烦,特别的乱,真的,你不要来找我了,我没有在宿舍,我一个人出来了…… 让我一个人静一静,好不好?我想好好的静一静,考虑考虑这件事情。” 唐若听见他没有宿舍,于是就边打电话边走下楼梯,往城管队的外面走。 树荫中。 阴暗里。 一双闪烁着绿玻璃光芒的妖异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紧紧盯着她。 突然…… “哇呜……” 突如其来的一声厉叫,顿时把唐若吓得浑身一激灵:“啊……妈妈……” 电话那头的范云,听见了唐若声音有异,赶紧问道:“怎么了?怎么了怎么了?” 没怎么。 只不过是一只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的野猫,突然从树荫里朝另外一个灌木丛中窜了过去。 大概。 它是发现了那儿有老鼠吧? 待唐若看清了从草丛里面跳出来的是一只猫时,一颗已经被吓得快到了嗓子眼儿的心才慢慢地又放了下去:“吓死我了……范云,你们城管队里面怎么有猫啊?半夜三更的,一个死猫从那个里面跳出来,把我吓了一跳。” 范云“嗯”了一声:“你赶紧走吧,若若,不要在那个我们大院里面了,知不知道? 快点出来啊,那里面晚上的时候都没几个灯,到处黑咕隆咚的,一个人在里面多不安全啊,快点出来啊。” 唐若倒很乖。 范云让她出来,她马上就出来了。 第335章 唐若主意满满 唐若走到街上。 外面霓虹闪烁,处处灯红酒绿,俨然一个花花世界。 她对着电话另一头的范云大声问道:“范云,你现在在哪里啊?我现在去找你,好不好?你告诉我地址,我现在马上去找你。” 范云一口回绝了她:“你不要来找我,你不要过来烦我了好不好?我现在真的很烦,我心里面特别的乱,我就想一个人待着待一会。 求求你了,好不好?” 唐若忽然之间觉得心里面一阵委屈,瞬间她的眼中充满了泪水。 自己又是何苦呢? 是啊。 傻孩子! 你这又是何苦呢? 还不是因为你太爱范云了吗? 唐若虽然委屈,但是她却不糊涂,要知道,她可是一个心思细腻冰雪聪明的姑娘呀,既然范云这会子不想见自己,那么自己就不要去见他了。 让他一个人呆一会儿,静静的想一想也好,免得把他逼得太紧了,反而会发生一些让人想不到的事情。 虽然唐若总结不出什么爱情的理论,但是她现在准备实际行动证明,男人都是女人手中牵着的风筝,一个会经营爱情的女人,通常情况下也是放风筝的高手,当她扯着手中的视线将风筝放到高高的空中时,她一定要把握一个度,该放的时候就放一放,该收的时候就收一收,有时候女人就是男人的一根骨头,要替男人把着自重,让他既不至于得意忘形轻飘飘的挣脱丝线而去,也不至于因为压力太大负荷不起,从而一个倒栽葱,从天上“唿哨”一声,直直地落下来,坠入泥坑——猪打滚的烂泥坑。 今晚。 唐若决定让范云做一回风筝,将他往外面放一放。 于是唐若就放缓了声音,将自己的声音尽量放得温柔:“那好吧……那你一个人在外面要注意安全啊,你还没有吃饭吧? 如果说没吃饭的话,你就找个地方去吃饭啊,好不好? 你要注意自己的身体,知不知道? 你要知道,我是很担心你的,你应该知道,我是特别特别爱你的,如果你要是想一个人待一会,那也好,那我就不去打扰你了……” 知道。 范云都知道。 挂断电话,唐若长长的吁了一口气。 她心中的苦闷。 无与伦比。 恰在这时,唐若的电话又响了。 惹得她欣喜若狂地一把将电话从口袋里掏了出来,她以为是范云回心转意了,打电话过来给自己,让自己去找他呢。 不是的。 电话是华华打来的。 华华依旧是凡事那个雷厉风行,噼里啪啦的性子:“唐若,你现在在哪里?晚上有没有空,出来陪我逛街吧。” 唐若哪有心情逛街。 她倒是有满肚皮的委屈。 此时。 华华的电话来的正好。 于是。 唐若就决定暂时把范云放一放,先去找一找画画吧,找一找画画,说一说自己的委屈,然后也顺便让她帮自己拿一下主意。 说起来,无论遇到什么事情的时候,华华的主意似乎都要比她多一些。 当唐若满怀委屈的见到华华时,她的眉也低下来了,眼睑也垂下来了。 华华看到唐若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笑着打趣道:“哟……小姑奶奶,你这是怎么啦?失恋了吗?干嘛?一副垂头丧气无精打采的样子,看上去就像打了仗的败兵一样。” 唐若嘟起了嘴:“华华……我好烦啊,真的,特别特别的烦。” “怎么了?”华华察颜观色,看见唐若所说的烦,似乎是真烦,于是,急忙关切地问道。 唐若咬了咬嘴唇,如同蚊子叫一样哼哼了几声:“……嗯,我们找个地方坐一下吧,好不好啊?坐下来我慢慢地跟你说。” 好。 正好,两个人旁边有一个小小的咖啡屋,两个人就走进去坐了下来。 一人要了一杯咖啡。 唐若仿佛和谁置气一般吩咐道:“我的那一杯咖啡也不要加糖了,我要喝原味的。” 华华笑着看了唐若一眼,她知道唐若不喜欢吃带苦味的东西,唐若一般情况下更喜欢吃甜食一些,不论是喝咖啡还是喝油茶,她总是喜欢喝加糖的,今天太阳居然打西边出来了,唐若居然也爱上了苦咖啡。 华华笑道:“哟! 看起来,你是被我说中心事了呀,说说吧,到底怎么回事啊…… 怎么啦?我看你眼睛红红的,是不是哭过呀?” 她不提还好,一提立刻触动了唐若的心酸之事,唐若不由得眼圈一红,眼泪如同断了线的珍珠一样,滴滴答答的落了下来:“……华华,范云他说要跟我分手,可是我不想分手……我那么喜欢他,我那么爱他,他凭什么要跟我分手呢? 我就不跟他分手。” 华华听见唐若这赌气般的孩子话,心里觉得又好气又好笑:“怎么了? 小两口吵架了呀? 你别着急,也不要哭了,好不好?跟我说一说到底怎么回事,我帮你研究研究……如果说那个混蛋王八蛋要是敢欺负你的话,我就去找他算账。 看老子不找几个人弄死他。” 这。 华华有点霸气侧漏呀。 不过这样的话,此时落在唐若的耳中,却让她十分感动:“华华……还是你最好。” 唐若就把她所看到的,她所想的所谓事情的大概经过跟华华说了一遍。 华华的情绪随着唐若情绪变化着,她见唐若那么委屈,不由愤然道:“唐若,那个王八蛋这是典型的见异思迁呀,什么狗屁战友之姊,当如吾妻,他也许早就打定主意了,想和你分手呢,你知不知道。 如果他要是爱你的话,他是可以为你做任何事情的,他又怎么会为了另外一个女人而选择和你分手呢?你说是不是? td分手就分手呗,有什么大不了的,谁怕谁呀,对了,唐若,那个家伙有没有占到你什么便宜啊?比如说……” 呵! 唐若当然秒懂了。 她的脸一红,又羞又急,眼眶里面的泪珠儿如同清晨阳光照耀下那荷盘里的露珠一样,滴溜溜打着转儿:“你说什么呢…… 我才没有和他那样呢。” 华华点点头:“那也是,像你这样保守的人,再借你三个胆子,你也不敢呀。 那就好,那就好……唉,对了唐哥,你跟他分手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一个臭男人吗?这个世界上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有的是。 对了,我记得前一阵子的时候不是……你爸爸的战友曾经带了他那个儿子到你们家吗?那个小伙子我瞧着很精干的,人又帅气,当时我都跟你说了,我觉得那个小伙子比姓范的强多了,再说了,人家还是一个军官呢,是不是? 有事业有前途,他们家的关系跟你们家关系又那么好,将来,如果你嫁给他的话,肯定比嫁给那个姓范的要强多了。 那个姓范的居然提出来和你分手了,那你还犹豫什么呀?干脆,就甩了他算了,就跟他分手。” 华华同学。 说好的劝和不劝离呢? 你这哪里是劝别人啊,你这明明就是煽风点火呀,巴不得快点拆散范云和唐若嘛。 唐若咬着嘴唇儿:“可是……我喜欢范云啊,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觉得他这个人好,其他的男的我都看不上眼,真的……” 华华撇了撇嘴,脸上颇露出了三分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模样:“他有什么好的?站着也不比别人高,躺下也不比别人长,走在人群里面倒是生了一张大众脸,当然了,我说的可能有点夸张啊,帅还是帅的,可是帅有什么用啊,帅又不能当饭吃。 再说了,你看看他,现在为了另一个女的居然提出来和你分手,我跟你说,这样见异思迁的男人有什么用啊? 趁早把他踹了算了。” 唐若摇摇头:“我不分手,我一定要跟着他,我不让他跟那个女的在一起,范云是我的,我怎么能让别的女人把他抢走呢?” 华华看到唐若认真的表情,又好气又感动:“你呀……你呀,我看你是掉在情眼儿里面,拔不出来了,你那么有主意,你还来找我商量,真是的…… 那还说什么呀?既然你又舍不得他,你就去抢呗,反正你们都没有结婚,是不是啊?现在无论谁跟谁在一起都是光明正大的,真是的,那个姓范的有什么好的。” 华华一连重复了三遍那个姓范的有什么好的。 是呀。 那个姓范的有什么好的? 唐若收住泪水,唇角渐渐又露出一丝丝笑意,看上去,她那脸上的表情倒好像是刚刚被别人抢走了玩具的小娃娃,现在大人又去帮她把玩具抢回来,还给了她似的:“……其实他那个人很好的,他又温柔,又体贴,说话从来不大声大气的,无论到哪里,他都是以我为主,先照顾我的。 你知道吗?我跟他一起去外面玩的时候,冬天里面那么冷,他生怕我冷到了,然后就把外套脱下来给我穿,他自己就穿着一个毛衣;我们两个人去外面玩的时候,如果说我要往哪里坐了,他总是先把那些板凳啊,石凳子啊什么的擦的干干净净的,然后才让我坐,生怕弄脏了我的衣服。 还有……你知道吗,我和他一起去灵渠公园里面玩的时候,他常常就会背着我在河边走呀,走呀,可以走很远很远的路,从来不叫苦不叫累,那个时候我趴在他的后背上,我就感觉到了,这个小伙子真的是一个好小伙子,我真的特别特别喜欢他。” 嗬。 唐若这哪是来求安慰啊。 听上去她早就已经主意满满,此时,反倒像是跑到华华面前来秀恩爱的。 哈哈。 华华觉得牙齿都快被她酸倒了。 难道。 唐若难不成不知道华华男朋友把她甩了,那个北京男人现在也不知道钻到哪个老鼠窟窿里面去了,连个鬼影子都找不到,她居然还跟华华说这样酸不拉叽的话。 酸得华华一捂腮帮子,抽了一口冷气:“嗞……既然你们两个人关系这么好,那他为什么他要铁了心和你分手呀。” 唐若眨眨眼:“我觉得他可能是看重他和战友之间的情谊吧,毕竟——他的那个战友已经死了嘛,是不是? 他很有可能是想弥补一些什么东西吧?” 说的好有道理。 华华接道:“那你呢?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呢?” 唐若皱了皱眉:“我觉得……我不应该放弃,你说对不对? 我觉得凡事都应该争取,不管怎么说,范云都是我的,我绝不允许有另外一个人将他从我的身边抢走。” 华华一摊手:“你这么有主意,还用我帮你拿什么主意啊?真是的……” 唐若抓着她的手撒娇道:“我不是因为心里面难受嘛,我就是不服气,凭什么他要和我分手? 我呢,那么爱他,那么喜欢他,他居然还要和我分手,真是良心大大的坏了。” 的确。 范云实在是良心大大的坏了。 华华笑了:“呵……你这个死丫头,也不是我讲你,就你这样的妹仔,那么专一干什嘛? 现在的男人,都坏的很,我告诉你,十个有九个都是吃到碗里头,看到锅里头滴。” 这个就不说了。 无论他再吃到碗里看到锅里,毕竟男人还是男人嘛,女人还是需要男人的。 更何况。 范云不是那样的人呀。 范云现在只是遇上了特殊情况,让他一时冲动,拿不定主意,所以才会做出和唐若分手这样的荒唐决定。 唐若端起咖啡,放在手里轻轻摇了摇,然后将杯子凑到嘴边,小小的啜饮了一口。 苦。 苦得不要不要的。 苦得唐若一皱眉。 旁边,有一对正在喝咖啡的小情侣,其中那个男的不住的拿眼睛往这边瞟过来,不知道他那一双眼睛直勾勾的到底要瞟些什么? 那个坐在他对面的女孩,终于在那个男不断的瞟来瞟去之后发现了他的异常,于是回转身看向唐若这边。 女孩的脸色一黑,十分愠怒:“杜军,你个王八蛋,你是不是看到那一桌比较好呀?如果你看到那一桌好的话,你给老子滚过去吧,不要坐到我这边了。” 那个男人赶忙将再一次飘向唐若这边的目光踩下了紧急刹车。 “吁……” 第336章 冲动是魔鬼 话说。 不管爱情中正经受着折磨的人们如何痛苦,时间还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新的一天。 眨眼之间。 又到来了。 翌日。 昨天晚上一个人偷偷的找到一个陌生的小酒馆,将自己灌得酩酊大醉的范云,早上集合完后,立刻又被叫到了杨大队的办公室里。 办公室中。 杨大队阴沉着一张脸,他那一双略带青紫并浮肿的眼皮微微耷拉着,只是看着自己手中的烟卷,任凭范云站在自己的办公桌前,半晌无言。 他越是这样,范云的心里就越打鼓,范云有一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自己又犯了什么错误。 杨大队的右手食指和中指夹着烟卷摆弄来摆弄去,良久之后才放到嘴里深深的吸了一口,然后他才伸出手来,用指甲轻轻的弹了弹烟灰。 杨大队抻着一张脸,终于开口了:“范云……你最近一段时间上班不行啊?你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啊? 昨天你下午你去哪里了?队里找你有事,派了同事去找你,找不到你人,然后让你们班长也找不到你,打你的电话你也不接,你昨天下午旷了半天工,干什么去了?” 范云的头“嗡”的一声。 这td又是哪个混蛋王八蛋说自己的坏话了? 说来也奇怪啊,一年365天杨大队难得有一天会管一下底下的队员上班怎么怎么样,为什么昨天下午自己旷了半天工,他反而就知道了呢? 范云以前的时候也经常溜号呀,有的时候经常他会找一个地方去偷懒,一偷就是一个下午,也没有人管他。 而现在。 又是为何? 可是,既然现在杨大队问自己了,自己又不能不回答,于是范云连忙辩解到:“我昨天没去哪里啊,我就一直在上班,昨天的手机没电了,我忘记充电了,所以说关机了,因为平常的时候一般没什么事,也没人打电话给我啊,所以说我也没在意,因为我的充电器放在宿舍里面嘛,我就懒得回去充了……” “胡说……” 突然,杨大队一声咆哮。 他黑着一张脸,如同一只张牙舞爪,试图将范云撕得粉碎的野兽的骇人模样,登时把范云吓住了。 杨大队怒吼道:“满嘴的胡话,谎言,我昨天专门让你们队长打了你的电话,并不是关机,而是无人接听,另外我还专门派人去你那个工作岗位上面去,连着你管的那两条街来回的找了,根本就没有看到你的人影子,但是卫明珠,一直都在街上面巡逻,范云……你不要以为你转正了,好像就有了保险了,我告诉你,如果你工作干的不好,照样……我都可以随时撸掉,你知不知道? 你老实说,你昨天下午到底干什么去了?为什么旷工?” 杨大队咄咄逼人。 范云原本心里面有些紧张的,此时见杨宗玮这副态度,倒不由得气上顶梁门,自从跟唐若提出分手之后,他就把一切的事情都看得不那么重要了,他本来就打算破罐子破摔了,此时,因为长期以来杨宗纬对霍立的偏袒,而导致他偏听偏信,一些事情常常只是责怪范云的做法让范云也彻底爆发了。 范云毫不示弱的挺直了腰,朝杨大队回瞪了过去:“我昨天哪里也没去,一直在上班好不好?凭什么说我旷工? 这件事情我没有什么好解释的,谁认为我是旷工的,谁就去解释好了,如果他认为抓住了我的把柄,那么就请他把证据拿出来……” 杨宗玮见一惯唯唯诺诺的范云胆敢顶嘴,不由得愈发恼怒,他嘿嘿嘿一阵冷笑:“嘿嘿嘿……真是铁嘴铜牙…… 好,你要证据是吧,我现在就拿给你。” 说完,杨大队拉开抽屉,从里面取出来一只照相机。 他捺了几下照相机,然后又伸手将照相机朝范云摇了摇:“来,你看看,你自己看……看看这上面是不是你? 是不是和你和一个女的在那个灵渠边上,再看看灵渠旁边的灯,是不是已经到了夜晚了?” 范云拿过照相机。 没错。 正是他和唐若。 不过,此时范云既然已经撕破了脸,他于是把心一横,什么也无所顾忌了:“就算是这个照相机里是我,又能怎么样呢?又能证明什么呢? 怎么了?咱们的哪一条规定说我就不能在那个水边站一下,就不能和朋友说一说话吗?” “好好好。” 杨大队气极反笑。 他立刻摸出电话,拨打了出去:“老魏,你立刻到我办公室来。” 再打一个:“霍立,马上到我办公室来。” 不一会儿。 楼梯噔噔噔一响,老魏和霍立两个人都来了。 当老魏看到垂手而立的范云和一脸黑线的杨大队时,立刻就明白了怎么回事,他朝范云使了个眼色,示意范云凡事都要忍耐,不要冲动。 范云不动声色,装作没有看到老魏的眼色,反正他的心里已经打定了主意了,爱咋咋地。 这时。 霍立向前一步,他低着头,既没有看范云,也没有看杨大队,而是看着桌子上面的那个照相机,口中道:“杨大队,你找我有什么事啊?” 什么事? 杨宗玮“哼”了一声:“昨天你举报范云旷工,而且也拍了照片,留下了证据,他居然还吃了秤砣铁了心一样的不承认,我把你叫下来,就是让你说一说昨天的情况。” 霍立嘴角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话却是小心翼翼的:“是这样的,杨大队……昨天我正好到照相馆有事,路过那个灵渠的时候,我就看到范云和一个女的在水边,两个人不知道聊什么,然后等我从照相馆里面出来,过去了大概一个多小时了,范云还是和那个女的在那里,我就感觉到有点不对劲,有什么事情,值得要用一个小时去说? 可是我也不能过去叫他呀,对不对?那是别人的私事,刚好我也有别的事就走开了,然后就去了老广场,等我到了老广场,大概又过了两个小时之后,回照相馆来取东西的时候,发现范云和那个女的居然还在那里,他们两个已经在那里呆了三四个小时了,我就很奇怪范云不是上班了吗?因为他还穿着工装呢,是不是? 他上班时间怎么和别人在那里面谈那么久啊?其实我是很想过去提醒他一下的,不要擅离职守…… 有什么事情都可以下了班再说嘛。” 杨宗玮朝他挥挥手,转而对老魏道:“老魏你说说,昨天下午我不是派你去看了吗,你说一说当时的情况…… 按理说范云是你的徒弟,是你带出来的,有什么事情我应该唯你是问,有的时候你真别怨我熊你,真的老魏,你看看你带出来的什么人啊,稀里马哈的,上个班也是,吊儿郎当的。” 老魏原本一张枣红的脸,现在都已经变得有点黑了,他尽量陪着笑脸对杨宗纬道:“杨大队,当时我过去的时候,确实范云是站在那个水边,他也确实站了有一段时间,不过……我觉得可能他还是有什么重要私事吧,要不,你再调查调查,问问他,了解一下什么情况?” 霍立在旁边阴侧侧道:“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首先也不能擅自脱岗,有什么事情都可以先向领导汇报,如果说你的请求是合理的,领导一定会批准的,也绝对不不理,但是如果说你连问都不问,就一个人把你的工作撇开,然后跑到另外一个地方去和别人在那里胡吹海聊,这样行吗?魏班长你感觉到这样行吗?” 老魏瞪了霍立一眼。 瞪也没用。 霍立虽然比他来的时间短,但是他上面有人罩着,所以平常的时候霍立根本就没有把老魏放在眼里。 更何况。 老魏还是个外地人。 一个外地人当了本地人的班长,动不动就叉着腰对本地人发号施令,这已经就让霍立非常不爽了,说实话,他是没有机会,如果有机会的话,他早就想将老魏的那个位置取而代之了。 老魏虽然感觉到霍立说的话太过分,做的事情更过分,但是他也没有什么办法,这件事情他本来就是无可奈何的,因为电话是杨宗纬打给他的,在杨宗玮打给他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个事情坏了,这一次范云倒霉了。 但是,霍立如果说踩范云踩的太过分的话,那也就是间接的踩老魏,这就让老魏心里很不舒服。 杨宗纬转向范云问道:“你刚才不是还很嘴犟吗? 现在怎么不说话了?哑巴啦,找不出理由来了是不是? 照片照片拍了你的,证人证人也有,这可不是说别人啊,老魏可是带过你的班长,连他都看到了,都证明你确实是一直站在那个水边没走,你这不是典型的旷工是什么?你还有什么好说的吗?” 范云将腰挺了挺:“旷工就旷工嘛,你认为我旷工,那我就是旷工呗。 反正在咱们队里都是你一个人说了算,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我还有什么好说的。” 他的似乎并不在乎的态度,大大激怒了杨宗玮。 杨宗纬的嘴巴瞬间如同打机关枪一样,“哒哒哒”厉声吼道:“你这是什么态度?我问你? 你想怎么样范云,你是不是感觉到现在这份工作对你来说已经无所谓?还是你早已经找好了下家了,我告诉你,我们这个可是国家单位,好多人把头打破了,想往这里面挤都挤不进来,当初我要不是动了恻隐之心看你可怜的话,我会要你吗啊,那么多的人请客送礼,想让我帮他们安排一个位置,我都没有答应啊,你算老几啊?你算什么人啊? 我问你。 噢!现在给了你机会了,你还不好好珍惜,别人都说做事情要有始有终,你这个可倒好,一开始的时候表现还可以,看着好像是很不错的一个队员,现在呢,现在怎么回事啊?现在越来越懒散,越来越越不像话,我看你也是不想干了,是不是?” 范云心乱如麻,他的心里一直憋着一股火,这股火让他找不到一个突破口,此时在杨大队一连串的逼问下,范云彻底的爆发了。 他用力一拍杨宗玮的桌子,大声吼道:“是! 我就是不想干了,怎么样?是不是现在就要开除我啊?那你可以开除我啊,结算工资——结算工资,我马上就走。” 范云的态度,把杨宗纬气得哆哆嗦嗦,他噌的一下从靠背椅上站了起来,杨宗纬用手指着范云的鼻子吼道:“好……好好好,很好,不干了是吧,好好好,没问题,来来来,我这里有辞职报告,你现在马上就给我填,填了我马上批,快点……” 说完。 杨宗玮从旁边抽出一张表格。 辞职报告。 这一下,把范云将住了。 说实话范云也是一时冲动,他心里面其实也并不是完全的100的,就想辞职不干了,毕竟他还没有找到下家呢,他还没有想到自己下一步该去哪里干些什么呢,可是现在,他却被杨宗纬的话挤兑的骑虎难下,这个辞职报告,看来不写也要写了。 范云抄过那张表格。 看上去,倒像是从杨宗纬的手中抢夺过来一般。 由于用力过猛,他甚至还将表格的一个角给扯掉了。 杨宗玮愈发火大。 旁边。 老魏赶忙劝道:“范云,范云,你干什么范云,你有什么话不能跟杨大队好好说?,为什么要的气话,他并不是真的让你写辞职报告,你不要冲动啊。” 说完,老魏过来想抓住范云的手。 范云一甩手,黑着脸,瓮声瓮气道:“老魏,你不要管了,我跟你说,我早就不想干了,就这种破单位,一天到晚的拿那点死工资好干什么?真是的。” 唉! 到了这个时候,范云已经不听人劝了,他太冲动了。 冲动是魔鬼呀,有时候,事情就是这样一下下搞砸的。 旁边霍立一撇嘴。 他那双吊梢三角眼里,露出了得意的微笑。 “嗬嗬,破单位? 无知的人居然把体制之类的单位叫做破单位,这样冲动的人,在外面混,不撞个头破血流才怪。 活该他倒霉。” 杨宗玮气得端起茶杯,想喝口水压一压。 杯中。 茶水已见底。 第337章 找李阳借宿。 旁边。 霍立赶紧抄起水壶,给杨大队续上水。 这个马屁精。 范云抓着那张辞职申请报告,伸手摸起桌子上面的一杆油笔,闷着头,不作声不作气一口气写了下去。 现成的表格。 好填得很。 眨眼之间范云就将那张表格填好,他连话都没说,而是将那张表格放在桌子上,右手用力往前摁着一推。 “唰……” 表格被他推到了杨大队的面前。 杨大队的眉头皱得好像擀面杖一样,一张脸则阴沉的如同暴风雨前后的天空那般黑漆漆的怕人,他直接就在上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并且还从抽屉里面拿出了公章,盖上了了公章。 辞职报告。 放入抽屉。 旁边的老魏张口结舌,很想说点什么,可是却又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他能说什么呢?这一切的一切都出乎他的意料,再说了,范云反正就是不想好了,无论他怎么劝也是没有用的。 老魏摇了摇头。 偷偷叹了口气。 心想,范云呀范云,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呀,你这个脾气放到哪里都不行啊,就算是到了其它的地方,照样会吃大亏的呀。 旁边的霍立丝毫不掩饰脸上得意的表情。 那个表情别说是范云了,就算是老魏现在看到了,都恨不得一拳都捅到他的脸上,将他的脸给捅开花。 可是,有些事情并非是靠打架就能够解决的。 特别是,杨宗玮又说了:“范云,这张表格我等一下就交到人事去,你就回宿舍等着不要走,估计用不了半个小时,人事处就会叫你去过去办手续的…… 另外,我希望你在宿舍里面的时候,把你的那些东西都收拾好,办好了手续立刻搬出去,我们这个是封闭式管理,不允许外人住在这里的,你如果说办了离职手续的话,那你就不是属于我们这个队里的人了,那么,我们那个宿舍你自然也没有权利再住了,就这样吧,你去吧,我现在去人事处。” 还用他说吗? 不用他说,范云也自然知道。 于是,范云谁也没打招呼,直接就转身出了杨宗纬的办公室,径直走回了宿舍。 回到宿舍。 范云东看西看,看着这个自己已经住了这么长时间的地方,别说心里面还真是有一点怪不是滋味的。 但是,转念他又自己安慰自己到:无所谓,不就是一份工作嘛,有什么大不了的,现在这个社会,谁有钱谁就是大爷,说实话就这两个破工资,每一个月都是用的精光,我还真的不想干了,我就不相信,我不干这个工作了,出去之后另外找事情做,我赚不到钱,随便干一点什么生意都比干这个好,td,老子早就不想伺候了,看那个唐彬和赵艳玲被开除了,人家现在混得特别好,照样也没有被饿死。 妈的。 范云抬起脚来,用力踢了一脚床架子。 “哗啦”一声响。 踢床架子也没有用啊,辞职报告都已经写了,现在还能怎么办呢?只能收拾自己的东西,随时准备走人了呗。 范云就开始整理自己的那些东西。 其实他也没有什么好整理的,无非就是一些随身的衣服,还有一床铺盖而已,卷巴卷巴,一只手就可以提着飞跑。 范云收拾了一阵子,将那些衣服全部装在带拉链的一个蛇皮包里,那些个平常的时候遗留下来的垃圾,他也不管了,那没有必要再整理这个卫生了,就好像是那些毕业的学生们一样,一旦到了毕业季的时候,宿舍里面纵然乱七八糟,他们也不管了,他们忙着放飞自我,忙着重新融入另外一个新的天地。 现在,他也不能到外面去,就等着通知他去办手续呢。 他也不必要到外面去通知来的,很快杨大队本身说大概半个小时就可能会过来通知他去办离职手续的,其实,范云看了看表,不过才20分钟左右,就有人事处的一个小姑娘走过来通知他了:“范云,你跟我来吧,把你的衣服啊,帽子啊等等东西都带上,跟我去办手续吧。” 小姑娘脸上一副公事公办的表情。 本来也是,她和范云又不熟,她也没有必要问范云一个所以然,没有必要问范云为什么放着好好的公家饭碗不想端了。 范云搂起床上的那些东西,跟在小姑娘的后面,一口气走到了人事处。 手续办得挺快。 无非就是退服装,退换卡,退工作证等等手续。 退完这些之后,人事处直接帮范云结算了工资,别说,这一个月的工资还真不少,毕竟,还是有一些补偿的嘛,纵然他是自己辞职,按照他们部门的有关规定,该给的补偿也还是要给他的。 范云握着手里那一叠其实并不算厚的票子,突然之间也有了一种有钱人的感觉,不管怎么说,这一叠票子有他两个月的工资那么多呢。 了了。 从此,自己和这个单位再也没有任何交集了。 也很难说。 万一哪一天范云混的落魄了,没有办法了,当起了无证小贩到处打游击的话,说不定他也会被城管队员抓到队里来的,到时候,还不知道队里面的那些人怎么地奚落他呢。 范云拎着蛇皮包,走出了城管队。 城管队门口的老头看到了他,在收发室里张了张嘴,大概是想问一下范云这是要去哪里,可是,他口中的范云两个字还没有喊出来呢,范云就已经走到队外面了。 范云假装没有看到他似的,再也不像平常,每次走到这个门口,有意无意的还跟他笑着说一些家常话。 看门的老头一边摁着电话机,一边伸着脖子,看着范云拎着那只红色的大袋子走到了马路对面,他摇了摇头。 谁也不知道。 他摇头是几个意思。 范云自然更加不知道,范云连看都没有看他。 范云觉得自己此时应该快点离开这里,走得越快越好,免得碰见熟人被他们纠缠起来,问自己现在这是要到哪里。 麻烦。 懒得跟他们解释。 范云一口气走到了城管队对面的一个胡同子里。 这里比较安静,没有什么人。 不光是没有人,就连冬天里面的过堂风都不愿意吹到这里面来。 也不对。 也不是没有人。 有一个捡垃圾的老头,挑着两个大破袋子,此时正老眼惺忪地看着范云,大概,他把范云当成了前来和他抢地盘儿的人,不然他看一下范云的目光,绝不会那样的充满警惕。 范云对他不感兴趣。 他一只手拎着大袋子,一只手插在腰里,抬头看着天空,逼仄的胡同子里,遥遥的看上去,青天依旧,白云依旧。 天。 没有塌下来。 地。 也没有陷进去。 他范云还是那个范云,就算是他离开了城管队,他依然还是那个浑身充满了斗志的范云,特别是此时,范云紧紧握着拳头,他觉得自己从此少了这份工作的羁绊,反而变得更加自由了。 他觉得外面的广阔天地,可以任由他发挥,可以任由他驰骋闯荡。 行吧。 有斗志就好。 光有斗志也不行啊,现在摆在范云面前的一个最直接的就是问题,今天晚上他应该住在哪里呀? 说起来,无论范云发生了什么事情,按理说他第一时间都应该打电话给唐若,唐若会帮他想办法的,他如果说没有地方住,唐若肯定是可以帮他找到住的地方,他如果是没有地方吃饭,那更不用说了,他在唐若那里已经蹭了那么久的免费饭了。 可是现在。 范云却不打算打电话给唐若。 他也并不是面子上拉不下来,而是他认为自己已经和唐若提出分手了,那么自己尽量就应该不要去联系她,特别是当自己遇到困难的时候再去联系她,那样的话他把唐若当成什么人了,如果这时候他打电话给唐若的话,恐怕,他自己都看不起他自己。 那住哪里? 晚上住宾馆吗? 住宾馆也不是不可以,但是范云感觉没必要呀,因为现在他突然想起了一个人比较合适,那就是李阳。 他决定打个电话给李阳,告诉他自己已经从城管队辞职的消息。 于是,范云就掏出电话来打给李阳,嘟嘟嘟一响,李阳就接了他的电话:“喂……范云,你打电话给我干什么?有什么事吗?” 李阳的声音听起来虽然依旧是那样的低沉,似乎她的心情不是很好,但是毕竟范云还是听出来她的声音里面已经有了一点点的活力了,不再像希刚刚刚去世时那样充满无限的悲痛,说话时都带着哭音了。 于是,范云就道:“……嗯,李阳,我跟你说个事,我从我们单位辞职了,现在没地方去,我想到你那个宿舍里面借住一下,可不可以? 我知道你那边是单人间嘛,然后……平常你又不住啊,你看看方不方便,方便的话麻烦你骑摩托车过来接我一下好吗?我就在城管队对面的这一个老罐米粉店门口。” 他这哪是征求别人的意见啊? 他分明就是告诉李阳,一定要来。 电话那头。 李阳应了:“好吧,那你在那等我,我马上骑摩托车过来。” 李阳来得很快。 就在范云刚刚数完了三只爬树的蚂蚁和两只打架的麻雀之后,李阳的摩托车一下子就来到了他的面前。 范云看了看李阳。 此时。 他绝口不提希刚。 他虽然很想提,很想问一问李阳这几天怎么样,她家里面的情况怎么样?但是范云还是忍住了,他知道有些事情,不该开口的时候还是最好不要开口。 李阳的脸虽然看上去有些憔悴,但是人还是蛮精神的,她拍了拍摩托车后座,偏了偏头,对范云微微笑道:“上来吧…… 怎么了?不想在城管队干了?为什么辞职呀?这公家的工作不好吗?” 范云摇了摇头:“也没怎么,就是突然之间觉得干的没劲,不想干了,当然了,主要还是因为工资太少了,每个月发来的工资都不够用,我觉得我还是要想办法另外多搞点钱才行,靠城管队的这点死工资,不行的。” 李阳点点头:“……嗯,那也是,像你们这种基层的员工又没有油水捞,就拿那一点死工资,确实也是没什么大的前途,除非爬官,爬到当了官了还差不多。 不在那上班也好,其实现在出来自己做事情的话,也很赚钱的,有好多人……就说我的一些同学啊,他们开店啊,干嘛的,都赚了很多钱的,有些啊,甚至连小车都开起来了。” 李阳的态度。 倒是让范云觉得十分意外。 他觉得,李阳的这个态度让自己的心宽了不少,起码他不会像有些人一样喋喋不休的问他为什么好好的工作不干了,为什么辞职了?然后再好一通埋怨他。 譬如老魏。 那就走吧,坐上摩托车走吧,先去李阳的宿舍再说,怎么的说也要先把自己安顿下来,不然的话,晚上的西北风可够范云受的。 小城不大。 可以说,没有任何一个摩托车半个小时之内不能到达地方。 更何况,李阳还是一个老司机呢。 她骑着摩托车载着范云,极其熟练地穿大街,走小巷,10分钟不到,就把范云搭到了目的地。 下车。 上楼。 打开房门的一瞬间,范云尴尬地搓了搓手,因为这间房子里面到处都是女孩子的东西,特别是还有一些十分私密的个人物品,就那样摆在床上,让范云的脸突然一红。 他的脸一红,然后再一发烧,瞬间让这个看上去并不算宽敞的小小房间里,连空气似乎都变得暧昧起来。 李阳看到范云的脸那么红,她的脸也跟着微微一红。 李阳在心里暗骂,范云这个坏东西,不知道在想什么东西呢。 她赶紧走到床边,将自己的那些东西收拾起来,胡乱塞到旁边的一个帆布皮箱里。 李阳伸出双手,捋了捋自己微微下垂的头发。 此时。 范云正站在她的侧面,他忽然觉得,这样侧面看过去,脸蛋儿有一点点微胖的李阳,脸型倒显得不胖不瘦恰到好处了。 第338章 李阳要结婚了 范云闷不作声。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他这沉重的呼吸声,落在李阳的耳朵里,简直如同寒山寺的钟声一样让人惊心动魄。 李阳不由自主呼吸也局促起来,她高耸的胸脯剧烈的起伏着,身子微微颤抖着。 她很紧张。 她生怕范云会突然做出一些什么出来。 可。 她的害怕中似乎又夹杂着一些期待,她似乎又在期待范云做出一些什么出来。 范云是做出一些什么了。 他的鼻翼一阵剧烈的扇动,突然,范云一把抓住李阳的胳膊:“李阳,我们结婚吧……” 什么? 李阳连他的女朋友都不是,他居然开口就要李阳嫁给他? 这也太突然了。 不。 太唐突了。 虽然,李阳的心中瞬间泛起了一股甜丝丝的感觉,但是瞬间她就觉得范云太唐突了,而且,李阳一想起唐若,一想起那个似乎比自己要漂亮那么一点点的女孩子,她的心情瞬间就不好了。 李阳扭了扭腰,将范云紧紧抓着自己的手扒开:“范云……你觉得我们两个人合适吗? 你想跟我在一起,那……你那个女朋友怎么办?” 是呀。 唐若怎么办? 范云不知道该怎样跟李阳说,他觉得心中有无数想法却不能尽数表达,范云抿了抿嘴,想了想,最后,他的喉结动了动,艰难的咽了口唾沫:“李阳……希刚不在了,他是我最好的战友、朋友,他临走之前让我照顾你,那我就一定要好好照顾你…… 李阳,我们在一起吧……做我女朋友,你答应我吧,好吗?” 李阳的胸脯剧烈起伏着。 她的心思一定十分激烈,她的心里一定有非常多的想法,不然,她绝不会脸色绯红,呼吸一阵紧似一阵。 李阳向前走了几步,走到窗口处,抬头看着窗外。 良久之后,她才回过头来。 李阳的眼神中,满是忧郁:“晚了,范云,晚了,我已经答应了另外一个人了,那个人是我爸爸的战友的儿子…… 他……待我真的很好,很好很好,对我百依百顺……对了,他是一个军官……” 听了李阳的话,范云的头“轰”的一声。 他顿时不知所措,两个手不停的抠着自己的衣服扣子。 这…… 李阳接着说道:“范云,我已经答应他了,过完今年这个春节,明年就结婚,婚期就定在明年的元宵节,我……我本来还想着有机会通知你一声的……” 什么? 李阳要结婚了? 范云忽然觉得,生活原来如此的嘲讽,原来,一切的一切都是自己在自作多情,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自己又何必为了李阳去和唐若闹分手呢? 李阳一只手扶着窗台,一边回转身子,望着范云,她低着头,默默地道:“我知道……我知道你的心意,范云,其实你不用同情我,可怜我真的,你知道的,我想要的不是那些…… 如果……如果你是真的爱我的话,那么,我想我会放弃那一个人,而选择和你在一起,但是我知道你并不是真正的爱我。 虽然,我曾经那样的喜欢着你,我也感觉自己应该是爱过你的,可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我已经有了他了,我不能做一个三心二意的人,我更不能伤害他,他是无辜的呀!” 李阳的话,让范云顿时觉得自己实在是再也找不出什么话来说了。 他走到旁边,双手颤抖着试图去收拾一下自己的东西,试图以此来遮掩和平复一下自己激动的心情。 一堆东西中, 几张照片滑了出来。 恰好。 范云看到床头柜上有一把剪刀,于是,他伸手就把那张剪刀拿了起来。 “咔嚓咔嚓……” 范云将一张照片从中间减为两半。 又一张…… 再一张…… 站在窗口处的李阳立刻走了过来:“你在干嘛?范云,你剪的什么照片?” 范云苦笑了一下:“这几张照片是上一次的时候我们一起去出席宁吉发的婚礼,我当伴郎,你当伴娘的时候照的合影。 现在,你说你就要嫁人了,那么这些照片我当然不能再留着,所以我就把它剪开,我的这一半归我,你的那一半还给你,不管怎么样,我都希望你能够幸福,真的,李阳……” 李阳嗔道:“你干嘛呀,范云,你至于吗?你也不用这样啊,那个照片你也可以留着做一个纪念,没必要去剪呀,对不对? 好了好了,不要剪了,好不好,拿过来我看看……我看看,快点,递给我。” 范云本来不想给李阳。 李阳直接一把就将他手中剩下几张未剪的照片夺了过去。 “这几张照片照的这么好,你干嘛呀?搞什么破坏呀? 嗯……?” 李阳翻看着手中的照片,突然发现了有一张其中后面写着的那8个大字——战友之姊,当如吾妻。 这。 让李阳十分的感动,瞬间,她的眼圈就红了。 她看着坐在床上,微微垂着头,脸上满是一种说不出来的稀奇古怪表情的范云道:“你……你怎么这样呢? 你的心意,其实我是知道的,可是范云,我已经答应别人了呀,我既然答应了别人,我就不能再反悔了呀,如果说我再反悔的话,双方的长辈会怎么看我? 再说了,那个人对我那么好,我也不能伤害他呀……” 说着说着。 李阳忽然激动了起来,她伸出手来,“咚咚咚咚”接连不断,在范云的肩头和胸脯上捶了十几记,边捶,声音中边带着哭腔道:“范云,你真是个混蛋范云,你明明知道我是喜欢你的,你早干嘛去了呀…… 范云你个混蛋……” 范云一把将李阳搂在怀里,他艰难地咽了咽唾沫,却没有出声。 他能说些什么呢? 说实话,虽然他也很喜欢李阳,但是,喜欢并不等于绝对的爱呀,不管怎么说,他心里面最爱的那一个人都是唐若,即便是现在,他将李阳紧紧的搂在怀里,也没有他将唐若搂在怀中时,那种让他心跳,让他甜蜜万分的感觉。 现在,范云倒觉得口中满是苦味。 突然。 脸上挂满泪痕的李阳一把推开了范云,站了起来:“范云,我们两个人是不可能的了,你还是好好的跟你那个女朋友在一起吧,说实话,她,确实生得很漂亮…… 我弟已经没有了……我,我,我现在突然感觉自己都有点怕见你了,因为见到了你以后,我就会想起我的弟弟……” 李阳的话,落在范云的耳中,顿时让范云觉得自己实在是个混蛋,实在是太过自作多情了,什么事情都没有搞清楚,就贸然乱下决定,如今……这可倒好,他已经和唐若提出了分手,开弓已经没有回头箭,现在他又被李阳拒绝,范云不由得感觉自己的脸上一阵一阵的发烧,他的脸滚烫,他的眼通红,他的表情甚至带有一点点的狰狞,看上去挺吓人的。 范云对李阳道:“那你也不用急着结婚呀,你为什么结婚结的那么急呀?” 李阳眼圈一红:“这是我的事,也是我们家里面的事,很复杂的,跟你也说不清楚,这个你就不要管了,反正你知道我要结婚了,就可以了。 反正我已经告诉你了。” 说完。 李阳往门口走了两步。 李阳并不打算在这里和范云太过纠缠,她走到门口,拉开房门,回头对范云道:“范云……我走了,你如果需要的话,在这个宿舍里想住几天就住几天,都没有关系的,等到时候你不住的时候,把钥匙再还给我就可以了。 另外,我不再通知你了,等过了年,春节之后,我就在元宵节结婚呀,今天就在这提前通知你吧,不管怎么样,到时候还是希望你能来,婚礼的酒店,到时候,我发短信息给你吧。” 门砰的一声关上了。 李阳走了。 唯有房间里一阵阵的芳香,还在提示着这里曾经有一个女孩刚刚来过。 范云捶头顿足。 心中懊恼万分。 他觉得自己简直一分钟也没法在这个房子里面呆下去了。 是的。 今天他把所有的事情都办砸了。 他现在等于是鸡飞蛋打,竹篮打水一场空。 范云十分懊恼地狠狠的掐了自己的大腿两把,直到把大腿掐的乌青,他才停下手来。 他所有的懊恼和后悔,最主要的,还是因为他是感觉自己已经失去了唐若。 范云悲观地想到:算了,自己今天晚上也不要在李阳的宿舍里面住了,还是回家去吧,把这些东西全部都拎到家里去,然后自己就走呀。 走得越远越好。 说走就走。 范云一旦打定了主意,九头牛恐怕也拉不回来,他直接又将自己的那些东西收拢好,全部塞进蛇皮袋子里,反手将李阳的房门锁了,蹬蹬蹬下了楼,一口气走到了外面的大门口。 范云将李阳宿舍的钥匙给了在大门口看门的,一个30多岁的妇女告诉她,这串钥匙是李阳的,让她一定要转交给李阳。 他现在,甚至连自己亲自将钥匙还给李阳的脸面都没有了。 他的面前没有地缝,如果说有地缝的话,范云恨不得一头钻进地缝里面藏起来,谁也不让找到自己,这辈子再也不出来了。 那个开门的妇女很奇怪,因为她刚刚看到李阳骑着摩托车走了,于是就问道:“哎……弟弟,刚才你为什么不自己给她呢? 我刚刚看到她还在这里,刚刚出门呢。” 范云答道:“我没有她的电话,这串钥匙是刚刚我在地上捡的,我想一定是李阳不小心丢的,所以说才让你还给她的。” 行吧。 那个妇女将手中的毛衣针停了下来,接过了钥匙,放在了桌子上。 范云绝不再多言。 转身就走。 说来说去。 到了他认为自己再也没有一个合适的地方好去的时候,他才发现原来自己还有一个地方随时回去,那就是他的家呀。 回家。 范云到街上面买了一大堆好吃的,鸡鱼肉蛋,水果,牛奶,等等等等,直到他感觉到自己再买下去的话,就实在拎不动了为止这才罢休。 范云搭上了班车。 回村。 今天天气晴好,太阳当空照,范云又搭上了一个早班车,车里面回村的人还真不少呢。 其中,有一个他们村子的老年妇女看到了范云,笑着问道:“方云啊,你今天没上班吗?今天是不是要回村去啊?买了那么多东西给你爸爸妈妈吃啊……” 范云也不多言,鼻子里面哼哼了几下。 那个妇女见范云似乎不太想搭理自己,也就识趣的闭上了嘴,转而和另外一个老人家闲聊了起来。 范云坐在班车上,不停的想着自己的心事,想着自己等下回家之后怎么跟老爸老妈说,说自己已经从城管队辞工了,不干了的事。 这个事情。 真的不好开口呀。 好开口不好开口,该说还是要说呀,不知不觉的班车就开到了他们村子口,范云提着东西下了班车,他似乎心里有鬼,做贼心虚一般,不敢走平日里专门走的那一条大路,而是顺着没有人的小巷子,曲溜拐弯儿的朝自己家里面走。 小巷深深。 一个人都没有。 唯有那一眼斑驳的压水井还在那座已经久无人住的院子里继续的褪化和残损的过程。 小院中早已没了绿意,到处都是荒草。 范云沮丧的用力一踢旁边一扇早已没有了住户的破门。 “嘭”的一声。 倒把不远处对着脑袋津津有味啃的一根骨头的野狗吓了一大跳。 那只野狗警惕地抬起脑袋来,一边看着范云,一边发出呜呜呜的低吼声。 范云正好没有地方出气,他将右手的东西交到左手里,一弯腰,从地上拾起了一块拳头大的石头,朝着那只野狗用力地甩了过去。 野狗何其无辜,顿时被范云吓得夹着尾巴仓皇而逃。 范云嘴里面骂了一声:“td。” 也不知道他这一声骂,究竟是在骂那一只野狗,还是在骂些什么东西? 又或是在懊恼和骂自己。 范云提着东西,垂头丧气地出了小巷子,三拐两拐走到了自家门口。 他爸他妈都在家。 不但他爸他妈在家,范雨也在。 此时范雨正垂头丧气地坐在一张椅子上,不停的挨着他爸他妈的批斗。 “范雨,也不是妈说你,那个梅霖不是很好吗?她又有手艺,人又聪明,你为什么就和她分手了呢?你告诉妈,为什么?” 第339章 范云要去青岛 范雨十分不耐烦的嚷道:“我又没结婚,对不对?我跟谁在一起不可以啊,我这叫自由恋爱,我和谁谈恋爱不行啊,非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吗? 你们知道什么呀?你们就知道在家里面种那点破地。 你们知道吗?现在这个社会就认钱了,现在都是有钱的就是大爷,你们没有接触过有钱人,你不知道人家有钱人的生活是什么样的,我告诉你们,你们懂什么呀?你们懂什么呀?” 范雨的话把他爸他妈气得够呛,就连招呼起大儿子来也显得淡淡的,不再像素日里那般热情。 也难怪。 两个人都在气头上。 范云爸将眼睛一瞪:“我只知道,做人不可以三心二意,更不可以脚踏两只船,如果说你做错了事情的话,我是你爸,我就要管你。” 范雨不耐烦的一甩手:“管什么管,管什么管呀,当我还是三岁的小孩子呀? 你们要是再这样的话,我不回来了,我告诉你们啊,我就在街上住着,我不回来了。” 他爸脸一黑,气得用烟袋锅在烟荷包里面猛挖烟沫子,挖了半天,也没挖出来。 范云妈叹了一口气。 她也无话可说了,儿大不由娘,感情上面的事情她也管不了这么多了,现在这个社会是开放社会,也是自由恋爱的社会,捆绑不成夫妻,她总不能把自己的儿子捆起来嘛。 范云妈叹了一口气:“云云……你今天没上班吗?今天怎么回来了呀?” 范云看到自己家里面的这种紧张的气氛,本来他想说自己已经辞职了的话,也不敢再说了。 范云支支吾吾地搪塞道:“嗯……是……我买了一个西瓜,妈快点切开尝一尝,现在冬天里面的西瓜贵死了,两块多钱一斤呢。” 范云妈啧啧连声:“啧啧啧……这么贵的东西你也买? 这种东西咱们这里就有种的,等到夏天的时候多的是,一两毛钱一斤,随便你摘。” 范云连声道:“快点快点快点,妈你快点去切西瓜去吧……” 范云妈起身去切西瓜。 这时范云才敢走到门口,一伸手将那只装满了他东西的袋子提了起来,趁他老爸埋头鼓捣烟袋锅的时候,范云飞快地溜进了自己的房间。 范云将袋子直接塞到了床底下。 这下,他的心里似乎坦然了不少,似乎他把那只袋子一藏,他的事情就再也没有人发觉了似的。 怎么可能呢? 不过。 现在暂时来说范云还是安全的,只要他不开口说,那么家里面的这些人没有一个人能知道他做出的这些事情。 他做出来的事情,随便说出一件来,想必都会招来老爸老妈无尽的埋怨。 范云走到外面,看看坐在凳子上的范雨,他觉得自己对于范雨无话可说。 是呀,他现在有什么资格说范雨呢? 他自己的工作和感情已经弄得一塌糊涂了,他还有什么资格去教训别人,去数落别人呢? 他现在唯一希望的就是他的事情不要那么快的被别人发觉,而遭到别人的数落和埋怨,那就已经是万幸了。 范云觉得,平日里自己最爱到村子里面溜哒的习惯,现在也已经因为他先是和唐若分手,后又辞工的事情而不得不改变一下了。 所以。 一整天,他都老老实实的窝在家里,哪里也没有去。 范云的人虽然窝在家里,但是他的那颗心却早已经飞了出去,他在房间里面不停的走来走去之时,就已经暗暗下定了决心,他决定他要到远方去。 明天就走。 范云决定去青岛,因为他已经跟青岛的表哥打个电话了,本来之前范云还跟表哥说,自己准备带上女朋友一起去青岛打工的,表哥也已经高兴的答应了,他让他尽管到自己家里面来,做工作的事情他也帮忙找。 可是现在范云不敢再打电话告诉表哥,自己是一个人要去,而且,自己已经和女朋友分手了。 这样的消息,实在是太突然了,如果他实话实说的话,还不知道自己的表哥表嫂怎么看他呢。 范云决定。 先瞒着。 凡事都有轻重缓急,他决定先走了再说,车到山前必有路。 他觉得从今以后,自己实在再也没有任何的脸面去见唐若和李阳这两个人了。 范云悲观地想道:自己这一辈子,可能就是这样了,自己很有可能会打光棍,并且一直的光下去。 或许自己也会回来。 但。 那一定是若干年之后,等到若干年之后,他再回来的时候,当他偷偷的去看唐若的时候,很有可能会看到唐若一家三口正在有说有笑,每个人的脸上都挂满了幸福。 想到这里。 范云的心中不由得一痛。 他握着拳头,在自己的腿上狠狠的捶了一下。 可是。 小伙子。 既然你有不远千里去逃避的勇道理,为什么就没有回头认错的勇气呢? 应该说。 范云的犟脾气上来了。 又或者说,他十分害怕自己将要承担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他觉得自己无法承受自己所做的这一系列事情对他造成的负面影响,他觉得如果说他自己所做的这些事情被周围的人知道了的话,那么他的形象必定会一落千丈。 说来说去。 范云还是有虚荣心呀。 都是虚荣心在作怪呀。 晚饭的时候。 一家4口在饭桌上并没有过多的说什么了,没什么好说的,老子说服不了儿子,儿子也不打算去说服老子。 老子有老子的生活,儿子有儿子的理想,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 就算是范云和范雨之间,他们对待生活的观念和态度也大不尽然。 或许这就是家庭之中的个性化和差异化吧。 吃完了饭。 范云也没有什么心情看电视,而是又走回了自己的房间,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翻着一本武侠小说。 此时此刻,他多么希望唐若能够打个电话给自己呀! 如果唐若打来电话,让自己重新回到她身边的话,范云绝对会不顾一切的立刻从床上跳起来,直接飞奔到唐若的面前去。 电话。 却一直没有响。 范云觉得自己的心情差到了极点,他翻来覆去的想着心事,想来想去,索性书也不看了,而是直接一拉被子,蒙着头,睡起觉来。 能睡踏实吗? 睡不踏实。 整个夜晚,范云都是在迷迷糊糊当中度过的,一会儿他感觉到自己突然坠入了冰窖,一会儿他又感觉自己正攀登在火山口上,无论冰窖还是火山,对他都是一种十分难受的煎熬。 如果不是夜里早就已经没有了班车。 范云早就从床上跳起来,连夜搭车赶往县城的火车站,买上一张车票,直奔青岛了。 他想选择逃避。 他觉得此时此刻唯有逃避才能让他充满愧疚的心中有那么一丝丝的心安。 因为。 即便是以前有再多的爱,再多的恩情,只要没见面了,两个人这辈子不在一起了,那么所有的愧疚也就不存在了。 真的吗? 真的是他潜意识里感觉的这样吗? 第二天一大早。 范云就搭上了前往县城的班车,昨天晚上无数次的辗转反侧,他早就已经下定了决心——走。 一定要走。 说走就走。 现在,在这个他曾经工作了一年多的小县城里,除了唐若这个他爱了这么久的女孩子之外,他觉得自己再也没有什么牵挂了。 而唐若此时于他而言,也仅是牵挂了。 范云这是准备慧剑斩情丝呀。 火车站售票大厅里。 范云在人群之中排着队,等前面的顾客一个个都买好了车票,终于轮到他的时候,他的手微微颤抖着,犹豫了那么一下。 也只是犹豫了那么一下。 当售票员问他买前往哪里的列车票时,范云抽出了钱,认真的对卖票的女孩子道:“我要一张去青岛的。” 那个女孩子在售票的电脑上面噼里啪啦按了一通之后,转头告诉范云:“您好,前往青岛,没有直达的列车,您可以选择在郑州转车,或者在济南转车……” “那就帮我先买一张济南的……” 买好车票,范云退出窗口,他握着那张车票,手微微颤抖着,他觉得自己从此再也不见唐若了吗?他真的舍得将唐若一个人扔在这里吗? 范云想起了唐若对自己的千般好,万般好,想起了她那一张如花似玉的面容,想起了自己曾经无数次的幻想着,憧憬着,并充满真诚的对唐若道:“若若……等以后我有钱了,我一定带你到处去玩,想去哪就去哪……” 而现在呢? 现在,范云却选择了做一个逃兵。 一个还没有上战场就退缩下来的,连临阵脱逃都算不上的可耻逃兵。 想着想着。 范云的眼前不由自主地又出现了唐若那张盈盈的笑脸,莫名其妙,他突然就一阵悲痛心来,范云唉的一声叹了一口气,立刻躲到了一棵两个人也搂不过来的银杏树后面,眼泪,瞬间夺眶而出。 范云哭了。 他觉得,从此自己就失去唐若了,他觉得自己一辈子再也找不到像唐若这样的女孩子了。 他也没打算再找第2个人。 除了李阳。 其实说实话,昨天李阳拒绝他的时候,范云的心中虽然有一些小小的失落,但是莫名其妙的他还是感觉到了一些微微的庆幸,一种自己主动履行和遵守承诺,但是,却因为对方的原因却导致这承诺没有兑现的情形。 范云觉得,自己算是对得起希刚了。 因为他已经跟李阳提了,提出要照顾李阳一辈子,打算和李阳结婚,但是李阳另外选择了别人,这就怪不得他范云了。 转回头来。 范云又十分的懊恼,十分的后悔当初自己为什么不问清楚,为什么不先找李阳说,先探一探李阳的口风,看看他到底愿不愿意跟自己在一起,然后再和唐若提出分手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懊悔是懊悔,范云却不会那么做的,如果自己真的先与唐若去找李阳的话,那么他就是一个可耻的感情骗子,他那是在为自己留退路。 而现在。 他已无路可退。 范云眼泪汪汪地靠在银杏树上,他伸出一只手,不停地抠着银杏树粗糙的树皮。 木屑纷纷而落。 旁边不远处的一个小花坛处,一个五六岁的,穿着花衣服头上扎着蝴蝶结的小姑娘,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范云在看。 她不知道站在树旁边的那一个大哥哥,为什么莫名其妙的哭了? 那个小女孩看得很认真。 很仔细。 小女孩的嘴巴一直瘪着,似乎对范云充满了同情。 不值得同情,范云这完全就是自作自受,可以说,他丝毫没有生活爱情的智慧,做什么事情的时候,只凭着一腔冲动行事,等到事后才发现,自己的决定,竟然愚蠢至极。 不过。 不管,范云如何的愚蠢,如何的可气可恨,他心中对唐若的那份爱却是真诚的,也是刻骨铭心的,特别是在现在这样一个时刻,在他即将远去,但他即将失去唐若的这个时刻,他就愈发感觉到自己对唐若的不舍。 范云将手插进裤袋里,紧紧的握着那张车票,他在踌躇着,犹豫着,他在想——自己要不要回去将这张车票退掉呢? 没脸呀。 他范云还有什么脸面再见江东父老呢? 工作工作丢了。 女朋友女朋友甩了。 范云想着唐若,想着自己曾经无数次揪着她那一对俏皮的小辫子表示自己对她的喜爱,范云的心里就痛如刀绞。 痛到急处。 范云猛地伸出手掌在银杏树上啪啪啪连着拍了十几二十下。 树上的枯叶纷纷而落。 嗨! 这个人呀。 不管范云心里是怎么打算的,他买的那趟列车,终于还是到了检票时间了,无论范云心里再有万般不舍,他,也不可能再去将那张车票退掉。 范云,终于还是跟着滚滚人流挤上了开往济南的列车。 人群如蚁。 各奔东西。 没有人关心他,没有人在意他,没有人会注意,在这个人世间还有这样一个正饱受的感情折磨与煎熬的小伙子此时正垂头丧气地挤在人群里,等待着检票上车。 上车。 找座位。 范云找到了自己的座位,坐了下来。 第340章 唐若被抓壮丁 且不说范云。 再说唐若。 唐若今天早上起来之后,本想着将马雪莹送到幼儿园之后,她就直接去找范云。 可没成想。 她却被唐小英抓了壮丁。 原来。 因为唐若和马雪莹住的那一个房间要重新装修,远在上海的唐小兰遥控指挥着她这个姐姐,让她一定要把这件事情办好。 唐雪兰吩咐的事情,唐小英当然打破脑袋也要办好。 虽然说装修并没有唐若什么事,凡事都是她们这些大人做主就可以了,但是唐小英似乎并不打算放过她,大清早的,唐若的前脚刚刚踏进广告公司的大门,后脚还没跟进来呢,唐小英就已经站在前台笑眯眯地对她说道:“唐若,唐小兰说了,说你跟马雪莹住的那个房间要重新装修一下,走吧,我们两个一起去看一下,好不好?去看看什么情况。” 唐若张了张嘴。 她的心里虽然烦得要命,但是嘴巴上却不能拒绝。 没办法呀,端着别人的碗,就要受别人的管。 所以,唐若一脸不情愿的跟在唐小英的身后,就到了老马家。 马桂生不在家。 马魁倒是在家里。 唐小英横着眼睛看了一眼吊儿郎当的马魁,挖苦他道:“哟……你老人家今天在家里呀? 难得呀,难得,像你这种白天泡网吧,晚上泡夜店的人,居然也能在家里面呆得住,真是奇了怪了。” 马魁脸一黑,他并没有给唐小英什么好脸色:“要你管,你把你自己那摊破事管好就好了啊,我们老马家的事情不用你操心,我本人的事情更不用你多管闲事……我发现你真是管人管上瘾了,是不是当官的感觉很好呀? 动不动对别人发号施令,我告诉你唐小英,我一没拿你的工资,二你也没钱给我花,我的事情,你管不着。” 唐小英撇了撇嘴,露出一个鄙视的表情:“谁管你的闲事?我才不管你的那个破事呢,我告诉你啊,唐小兰说了,这几天家里要装修,重新装修马雪莹的那间房子,你没事的时候,少在家里面晃悠,我告诉你啊……” 马魁自顾自地坐在桌子前面斟茶倒水,并不理会唐小英。 本来也是。 房子又不是在唐小英的,她凭什么跑到这里来对着自己发号施令? 唐若哥对这些破事一点兴趣都没有,她现在满脑子里都是范云,她觉得,不管怎么说,范云虽然说跟自己提出了分手,但是范云并不是出自于真心的,范云主要还是因为太讲义气了,他是是因为他战友牺牲了,是因为希刚生前留下的那一句话,所以说他才提出跟自己分手的。 对于这一点,唐若心里倒不生气,她觉得,有些话必须要当面说清楚才好,和范云说清楚,另外唐若觉得自己还应该去找一下李阳,听一听李阳的想法。 不过现在。 她一下子也走不掉。 唐小英走到她和马雪莹的卧室门口,拧了拧房门,房门是锁住的,拧不开。 唐小英回过头来,看了看唐若。 唐若就走到门口,摸出钥匙,打开了房门。 唐小英进房,左看右看,看了好一阵子之后,似乎在思考着拿一些什么主意,过了一小会儿,唐小英转头对唐若道:“你们这个房间,如果说要是装修的话,肯定是不能住了呀,还有这些东西……我看这样吧,这些东西呢,我等一下就找一个搬家公司搬到我家里面去,然后呢,你和马雪莹一起就去我家先住吧,反正没有装修好之前,你俩就一直住在我家好了,你觉得怎么样?唐若?” 唐若还能觉得怎么样。 对于装修的事情,她一窍不通,她又不懂这些东西,反正,唐小英怎么安排,她就怎么做呗。 唐若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唐小英的话。 旁边马魁斜着眼睛发话了:“搬到你家里面去做什么,他们可以睡我那个房间呀,对不对? 反正我又不缺地方睡,我10天半个月不回来都没问题的。” 唐小英皱了皱眉,满脸都是嫌弃的表情:“你那间房……你那间房被你弄得乌烟瘴气的,跟个猪窝一样,我也不是说你啊,我们公司的清洁阿姨帮你搞了好几回卫生了,人家都不愿意进去,你还舔着脸,好意思让唐若和马雪莹住你那间房,30多岁人了,到现在也没个正式工作,一天到晚的在外面就跟个地痞流氓似的瞎混乱混,我都不知道怎么说你好……” 马魁听见唐小英这样说自己,火了,他转头冲唐小英嚷嚷道:“说什么呢?说什么呢?说谁是地痞流氓? 唐小英,我发现你这个人真是啊,给你鼻子就上脸,别一天到晚的搞得自己很尊贵似的,说实话,如果说没有我哥,没有我嫂子,就你那个初中学历,你能到广告公司里面上班,能当上主任吗?我发现你越说越离谱,心里面一点逼数都没有了。” 唐小英倒不生气,她乜斜了马魁一眼:“呵呵……你嫂子? 你嫂子是谁呀?你别忘了你嫂子是我妹,是我亲妹妹,怎么啦?是你和你嫂子的关系近,还是我和我自己的亲妹妹关系亲? 我看你这个人真是蠢的够可以的啊,连远近亲疏的关系你都搞不懂,你真是白活了,你这个人也就这样了,怪不得唐小兰老是说你烂泥扶不上墙……” 这…… 唐小英也够损,你自己损他还不算,你干嘛把唐小兰也挡上? 马魁的脸瞬间黑得如同抹了锅底灰一般。 他见自己吵架不是唐小英的对手,鼻子里重重地哼了一声,倒也识趣的闭起了嘴巴。 这就对了,通常情况下和女人吵架是没有什么好下场的。 女人嘛,一个个都生的伶牙俐齿的,最们天生就是语言的王者,最会抓住你的把柄而大做文章。 即便是你找到了她们的漏洞,想对她们进行攻击,可是通常情况下,你最多不过三个回合,你就会仓皇败下阵来,女人都擅长吵架,这一点,相信许多跟女人交锋过的男人都深有体会。 所以。 没事的时候,最好不要去惹女人。 不然的话。 她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马魁识趣的闭上了嘴巴,转身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反正这个房子也不是他的,唐小英如果说想到这里来折腾,就由她折腾去吧。 惹不起,躲得起,大不了马魁少回来住。 呃。 这个二流子其实并没有什么好说的,不必多提。 再说唐小英吧。 三言两语她就把马魁打的人仰马翻,此时,心中更有一些小得意,她在客厅里面转了一圈,如果说按照她的脾气的话,肯定连客厅全部都砸烂了,重新装修一下,不过,唐小兰并没有安排她这么做,唐小兰只让她装修马雪莹和唐若的房子。 多一事。 不如少一事。 虽然说,如果说连客厅一起装修的话,其中的油水绝对会比单独装修一个卧房要大得多,但是,没有唐小兰的授权,她也不敢擅自做主。 她才不会傻到去干一些出力不讨好的事情呐。 行吧。 马雪莹家的事情搞定了。 反正大致就是这么安排了,具体的细节还要和装修师傅商量,这个就不是唐若该操心该管的了,她只需要和马雪莹一起搬到唐小英的家里面去住就可以了。 从马雪莹家出来。 唐若想告诉唐小英自己有事先走,可是她刚张了张嘴,还没开口呢,却被唐小英给打断了:“唐若,你跟我去灵渠市场去逛一下吧,去小澳门看一下,看看帮马雪莹买一些床上用品,还有你,你自己也要买一些,这个不用你出钱,都是公司出钱——我出钱就可以了,你只需要去挑一摇就可以了,到时候你和马雪莹搬过来之后,我们这些东西全部用心的,那些旧的就扔到那边带了,那些床上用的东西啊,被子啊,褥子啊,什么东西的都不用带过来了,嗯,你们的衣服可以带一点过来——这个没问题。” 唐小英的话,如同拘身符,把唐若给拘住了。 唐小英的理由,不可推脱。 唐若心里烦死了,烦死唐小英了,可是她嘴上又不能说,她总不能说:主任,你自己去买吧,我不去,我要去找我男朋友有事情。 这样的话。 她说不出口呀。 更何况,她和范云之间的事情在他们公司本就是一个秘密,除了杨姐和湘琴等极少数的几个人知道外,其他人根本都不知道有这回事。 唐若才不会告诉其他人的,告诉其他人干嘛呀?这是她自己的私事。 那就买呗。 唐若心里面虽然气呼呼的,脸上却还不能显露出来,但是,她也拿定主意了——捡贵的买。 管它呢,反正也不是自己花钱,对不对? 所以。 当唐小英在小澳门专门卖床上用品的店里看到唐若挑的那些东西都是平常的时候她自己甚至都舍不得的后,她不由得眨了眨眼,咽了一口口水。 肉疼。 唐小英决定,今天帮唐若和马雪莹买的所有东西,全部要找唐小兰报销。 亲兄弟也要明算账。 唐若买的这些东西这么贵,就算是搬到她和马雪莹暂时住到唐小英的家里面,到时候,等到那边的房子装修好了,还不是又要搬回去? 报销。 必须报销。 唐小英她知道,自己可不能跟唐小兰比。 唐小兰哪怕是从指头缝里面随便漏一点,都比她辛辛苦苦上班的工资要多,要知道,金灵渠广告公司里,有唐小兰的股份呢。 虽然,唐小英并不嫉妒自己的妹妹。 可是,该让自己的妹妹花钱的时候,她也毫不犹豫,花起来也不心疼。 买。 买买买。 就买贵的。 不买贵的能行吗?说句不好听的,万一哪天唐小兰回来了,看到唐小英买的东西又便宜又差,那样的话,唐小兰绝对不会给唐小英画脸色的。 别看唐小英是姐,但是凡事她都要让着自己的妹妹,唯自己的妹妹马首是瞻。 就这样。 唐若跟着唐小英,转来转去转了半天,转得腿肚子都抽筋,终于把她和马雪莹所需要的东西买齐了,这时候,也已经到了中午了,于是唐若就示意唐小英道:“主任……咱们该回去了吧,等下公司开饭了,等下回去晚了都没饭吃了。” 唐小英今天逛开了,她还想逛:“没关系的,我打个电话让湘琴,让他告诉小杨,给咱们留饭……哎呀,留什么饭呀! 今天中午我带你到外面吃,说吧,你想吃什么?” 晕了。 唐若什么都不想吃,她现在只想赶紧的把你打发走,你不知道吗? 唐若低着头,绞了绞手,然后拼命咬了咬嘴唇儿,对唐小英道:“主任,咱们还是回公司吃吧?外面的东西都不卫生的,有两回马雪莹在外面吃了东西,都拉肚子呢。” 唐小英立刻瞪起了眼:“是嘛? 在哪里吃的呀?吃的什么东西啊?我怎么不知道?” 唐若继续道:“就是在外面吃了一些卖的那些东西嘛……不过不严重,我后来到医生那里开了一点儿童保济丸给她吃了就好了。” 唐小英点点头:“嗯……那也好,那咱们回公司吧,那就去公司饭堂吃饭吧,外面的东西确实卫生也堪忧,除非是去那些比较好一点的大饭店……” 唐若早就恨不得她早点说这句话了,她今天上午被唐小英纠缠了一个上午了,都快烦死了。 唐若现在的心思,哪里在这些事情上啊? 她现在一门心思的就想去找范云,跟范云说清楚,又或者说听范云跟自己好好的解释一下前因后果,她相信范云所说的话,只不过是一时意气用事,并不是真正的想和自己分手。 走。 走走。 快回公司。 甩掉唐小英。 回到公司,甩掉了唐小英。 唐小英并不用甩,因为,现在其它几个部门的经理主任什么的正好要上饭堂去吃饭,恰好看到唐小英回来了,直接就拉着她,就把她拽到楼上去了。 唐小英。 在这个广告公司里可是一个灵魂人物,大大小小的许多事情都要经她的手。 她——可是一个管家婆哟。 第341章 再见 唐若决定,不吃午饭了。 她首先要找个安静的地方,给范云打个电话。 唐若下楼。 顺着三台路往汽车站方向走,因为左前方位置,有一个很大的广场,像什么雕塑啊,喷泉呀,花花草草啊,一应俱全。 唐若觉得那个地方还是比较安静,她决定到那里去坐一会,就在那晒晒太阳,然后给范云打个电话,看看范云上班没有,然后让他过来找一下自己,两个人当着面聊一聊。 谁知道。 唐若刚刚走下他们公司的楼梯,她的手机就响了。 翻盖推开。 电话居然是李阳打来的。 这个电话有点出乎唐若意料之外呀。 按理说,像现在这样十分微妙的时刻,李阳和唐若两个人应该互相回避,互相躲着对方才对呀,为什么李阳会主动的打电话给自己呢? 唐若心里面充满了十万个为什么,但是她又很想知道想打电话给自己是为了什么事,虽然她不用接电话都知道,绝对是为了范云的事,唐若接通了李阳的电话。 电话那头,李阳大概是由于一下子没有准备好,不知道说什么,居然短暂的停顿了一下,然后,她才轻咳一声说道:“那个……唐若,昨天范云来找过我了,他跟我说了很多那样的话……可是我觉得……对了,你现在有没有空啊?你如果有空的话,能不能出来一下呀?我想找你当面聊一聊。” 聊吧。 唐若心想,聊就聊呗,反正是你主动提出来的,如果说等一下两个人见面发生了什么尴尬的事情的话,那也不是自己的错,反正又不是我先主动找你去聊的,是不是?于是,唐若就应道:“好的……那你现在在哪里呀?我们在什么地方见面啊?” 李阳道:“我马上就到你们公司的楼下……” 唐若想了想:“那行,那你到那个位置去找我吧,就是顺着三台路往上面走,一直走到前面左上方那个位置,那不是有个广场吗?有很多雕塑啊,有个大喷泉那里,你就在那里等我吧,好不好?我马上过来找你。” “行。” 李阳答应得的很爽快。 唐若不再犹豫,“咯咯噔噔”下了楼。 楼外。 刮起了风,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暖和,感觉身上还有点小冷呢。 唐若伸手紧了紧脖子上面的那条漂亮的五色大围巾,她的手虽然抓着围巾,心里面却突然暖了一下,这条围巾,正是范云送她的呀,那天,是范云亲手替她围在脖子上面的。 不光是围巾。 冬日里冷峭的阳光照下来,照在了唐若的手腕上。 那只金光闪闪的手镯,在阳光的映衬下发出夺目的光彩,远远的,闪了正站在店门口叉着腰看马路的大喇叭的双眼一下,差点闪瞎了大喇叭的眼。 这可是一件十分贵重的礼物,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光是这一只手镯,足以买上三四条以前的时候方科送给唐若的那种项链。 大喇叭甩了甩手中的一根青蒜苗,远远的,对唐若瞟了又瞟,认识,她知道唐若是谁,她知道唐若是范云的女朋友。 她也经常见到唐若,从他们公司拿一些吃的给范云。 可是今天。 她只是眼睛被唐若手上的金手镯闪了一下,却没有看到唐若手里拎着什么吃的东西,更没有看到范云的影子。 大喇叭左右摇晃了一下脑袋,看了下两边,可以确定的说,没有,没有发现范云。 她的鼻子里突然莫名其妙的发出了一声莫名其妙的鼻音,听上去含义十分的复杂,倒惹得从店里面出来后走到她旁边的一个客人很是看了她两眼。 唐若并没在意大喇叭。 她又不认识这个卖五金的老板娘,唐若和大喇叭,无论工作还是生活上,又没有任何的交集,向马小英家进行装修,如果说有可能的话,或许唐若能和大喇叭产生一些交集,到她的这个店里面买一些什么小东小西的,但是,也不是现在呀,起码,还要过一段时间。 唐若让过了马路上急驰而过的几辆小汽车,向左前方走过来。 她的目标。 是三台路上那个广场。 很快。 眨眼之间,唐若就走到了广场外围的一尊青铜铸成的人形雕塑旁边。 “嘀嘀嘀……” 有人在朝她按摩托车喇叭。 不是别人。 正是李阳。 唐若打量了一下李阳,见她今天穿的是一件藏青色的外套,下面配着一条黑色的紧身裤,底下,一双翻毛的意大利小仔牛皮鞋,看上去倒颇显得有韵味。 不过。 唐若觉得李阳的那张脸不如自己的漂亮,李阳的脸偏圆,圆脸的话,一般情况看上去就显得偏胖,李阳也不例外,总感觉她的两个脸蛋天生就自带一种婴儿肥。 当然这都是唐若刹那间的感觉。 正如此时李阳看着她时,她带给李阳刹那之间的感觉那般,两个人不由自主都在心里面同对方较量了一下。 李阳觉得。 虽然唐若看上去比自己漂亮,可是自己的身材却比唐若更加丰满一些,该挺的地方,绝不含糊,该曲的地方,也分外玲珑。 至于唐若嘛。 用大人们的话来说,她的身材应该是还没有彻底长开,唐若的身材,还大有潜力可挖。 女人们之间暗地的较量,通常,未必非要分个胜负出来,这只是一个习惯而已。 可以说100个女人当中,99个都有这种习惯。 习惯对自己看到的另外一个女人,在心里面评头论足一番,如果这个女人是自己的同学,是自己的同事或者说是自己的好友的话,那么评论就格外要多一些。 如果这个人是自己的情敌或者是自己的死对头的话,那么女人通常在心中给予对方一定评论的同时,尽可能地掩盖对方的优点,而想方设法的去放大对方的缺点。 譬如。 “啧啧啧……看看那个狐狸精,将那个红嘴唇抹的就好像吃了死孩子一样,也不知道又想骚出去勾引哪个男人?” “妈的……看她那副贱样,身上穿了好衣服又有什么了不起啊?那张脸还不是需要擦很厚的粉,才能将那些白麻子盖住……我觉得天底下的男人都瞎了眼了,才会喜欢她,真是的……” 这样的评论。 通常都有的。 当然了。 今天。 唐若应了李阳的邀约,并不是和她两个人互相之间打量对方,并在心中暗暗较劲的,她们两个人之间还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谈,需要解决。 于是。 唐若就指了指李阳的摩托车:“你这个车子……你要不要放在旁边啊?放在旁边,我们去那边坐一下吧,去那个喷泉旁边那个石凳子上,好不好?” 行。 李阳将摩托车停好。 两个人并肩走到喷泉旁边,不过,却都没有坐下,而是肩并肩站在水池子旁边,看着水里面游来游去的那些金鱼,等待着对方先开口。 按理说。 唐若应该更加心急,应该先开口才对啊,因为想和她分手的是范云儿,去找李阳想和李阳结婚的也是范云,那么,唐若与李阳两个人的地位在范云面前显而易见,唐若现在是处在劣势,而李则阳是处在优势的。 处在劣势的一方当然要先行发问才是。 可是唐若不着急,唐若反倒耐下了性子,等着李阳先开口。 李阳的性子没有那么沉静的,她本身就是一个大大咧咧的姑娘,她本就是一个喜欢开玩笑热情活泼的姑娘。 于是李阳在看了唐若几眼,发现她并没有想开口说话的意思之后,自己就主动开口了。 “那个……唐若,昨天的时候,范云找过我了,他说他和你分手了,然后呢就来找我,想和我结婚说……你也知道的,因为我弟弟牺牲了嘛……然后,范云和我弟弟两个人是战友是铁哥们,所以说他可能觉得心里面过意不去吧,就主动的找到了我……” 唐若抠了抠水池的瓷砖,垂着头轻轻道:“那你呢?你怎么回答他的?你是怎么打算的呢?” 李阳眉头微蹙,她沉吟了一下,大概是意识到在这件事情上自己没有必要遮遮掩掩,也没有必要矫情,说些什么过分的伤害唐若的话,没必要。 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就可以了。 李阳就道:“……我告诉范云了,我说我已经答应了我爸爸的战友的儿子,明年元宵节的时候结婚,其实说实话,唐若,一直以来我都是十分喜欢范云的,我觉得像他那样一个脾气又好又温柔的男孩子,做老公的话一定是特别好的,曾经有一段时间里,我拒绝过好几个男孩子的追求,因为我就是觉得他们都不如范云好…… 可是,后来我爸爸的战友到我家里来了,那天跟他一起来的还有他儿子,他儿子呢,我感觉人特别好,又年轻又有正义感,精气神也特别足……对我也很好,另外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我爸爸妈妈和他爸爸都希望我们两个人能够在一起,说实话,我妈妈不怎么喜欢范云…… 当然了,我妈不喜欢,并不代表我不喜欢,但是后来我发现,其实我喜欢范云,大概也就是因为他和我弟两个人差不多吧…… 对了,我男朋友叫陈战,耳东陈,战士的战,他对我很好,特别好特别好那种,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就觉得呀……无论干什么事情都特别的有安全感,真的,说出来你可能不太懂,有些时候啊,安全感对于一个女人太重要了……” 唐若怎么会不懂? 她和范云在一起的时候,不就是这样吗? 她就觉得,只要范云在她的身边,那么,她就会立刻变得天不怕地不怕,任何事情她都敢去做,她就会觉得无论自己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关系,无论做对无论做错,都有范云在她的背后给她撑腰。 此时此刻。 李阳的每一句话听在唐若的耳朵里,都让她觉得10分的受用,因为她知道,原来李阳喜欢的并不是范云,而且,最主要的原因是李阳已经拒绝了范云,李阳——就要结婚了。 那么。 接下来的事情就变得简单多了,只需要自己去找一找范云,把他约出来,两个人当着面把事情说清楚就可以了。 唐若就觉得范云真的是一个糊涂蛋,做事情的时候十分的冲动,一点都不考虑后果,这个糊涂蛋只知道牺牲他和自己之间的爱情去成全别人,而丝毫不顾自己的感受,可是让人可笑的是,他的这种成全别人却又不领情。 糊涂的范云。 当然了,唐若并没有特别责怪范云的意思。 毕竟。 事出有因。 通过这件事情,也足以证明范云是一个重情重义,十分讲义气的人,只是他的这个义气讲错了,用错了地方而已。 想到这儿,唐若的脸上就露出了一丝笑:“谢谢你。” 是的。 谢谢的。 谢谢你把他留给了我,并没有把他从我的身边抢走;谢谢你还主动的找到我,告诉我事情的前前后后。 谢谢你。 这些就是唐若的心里话,虽然她没有跟李阳说,但是李阳看到唐若原本有些忧郁的脸上,瞬间变得开朗起来,李阳也就懂了。 说起来。 这一切的一切,还是范云太过自作多情了呀,他应该把事情问清楚之后再做决定的嘛。 李阳又跟唐若聊了一会儿,无非也就是聊一下他们之间的这些事情。 当然了,她肯定是不会帮唐若出什么主意的,不管怎么说,即便是自己主动拒绝了范云,但是当她看到唐若脸上那种一下子突然轻松下来的表情时,心里面不免还是酸了一下。 李阳朝唐若点点头:“……那好吧,那就这样吧,好不好?如果说有什么事情的话,我们电话联系,那就这样喽……” “再见。” “再见。” 好吧,那就再见吧。 李阳骑上摩托车,走了。 浑身如同卸下了一块大石头,变得十分轻松的唐若立刻掏出手机来,拨打范云的电话号码。 她要见他。 马上。 立刻。 唐若马上就想见到范云,她心里实在有太多的话想对范云说——说出来,安慰他。 有时候,男人就是那么任性,就是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一样,是需要哄的。 第342章 范云这个臭东西…… 李阳走了。 唐若马上摸出手机给范云打电话,打不通? 很奇怪。 继续打。 仍然打不通。 再继续。 可是,唐若把范云的电话号码都快拨疯了,他的电话仍然还是打不通。 范云这个臭东西,这是准备搞哪样? 就算是你任性,你也该有个度吧? 现在倒好,连电话也关机了。 范云手机关机,一直打不通,倒让唐若担心起来,她是担心范云,会不会由于压力太大而做出什傻事情来啊? 按理说。 不应该呀。 发生这样的事情,即便是想不开的话,那也应该是她吧? 唐若抚了抚脑后的那对调皮的小辫了,转了转眼珠,又咬了咬嘴唇儿,她想:“既然范云的手机关机了,那……他这是成心躲着自己了。 可是,有些人,有些事,是躲能躲得开的吗? 不行,自己得去找他……对,就去他上班的地方找他,无论如何,他总是要上班的吧?” 想到这。 唐若就朝范云应该当班的那条街上走,走到秦皇路上,人来人往,车来车往热闹的很,可是,却没看见范云的影子。 是的。 范云不在街口,他如果在的话,是十分好认的,倒不是什么特殊的原因,要知道,无论如何,穿制服的人,在人群当中总是要比平常人更加显眼一些的。 范云不在街口。 唐若就沿街向前走,一边走,一边看,留神着观察,她怕一不小心没注意,就跟范云擦肩而过了。 一路上。 唐若看见了两三个吵架的,四五个斗殴的,七八个满面红拉拉扯扯光说酒话的,就是没有看见范云。 就在她走来走去,已经快失去耐心的时候,突然,一个让她眼前一亮的人出现在了她的正前方。 一个女人。 一个跟范云有关系,但唐若不会嫉妒吃醋的女人。 那个女人,正是范云的徒弟,卫明珠。 唐若老远就看到了从一个岔路口走出来的卫明珠了,她心中一动,觉得自己在久寻范云不见的情况下,很有必要去问一下卫明珠知不知道范云现在在哪里,她觉得,卫明珠一定能说出让她满意的答案的。 于是。 唐若加快脚步,直直地迎着卫明珠走了过去。 卫明珠倒没有注意唐若,由于工作的原因,她的目光通常只关注平日里那些重点部位,例如一些死角位置,一些有利于无证小贩跟她躲猫猫的位置,所以,当唐若走到她面前,并跟她打招呼了,她才发现这个容貌足以让她忘掉实话转而撒谎的女孩。 唐若冲卫明珠笑了笑:“哎……那个……麻烦问你个事,你们单位的范云,今天有没有上班?” 虽然。 唐若不知道卫明珠叫什么,但是,卫明珠却知道她是谁,叫什么。 此时,卫明珠见唐若问自己范云上没上班,她倒有些奇怪起来,她心想:范云不是已经辞职了吗?还上什么班,真是的,你这个女的话好奇怪哦。 不过。 她的脑子,也只允许她想到这儿了,面对唐若的问话,她显然事先没彩排答案,而是匆匆回道:“范云? 范云已经辞职了,他还上什么班?” 唐若愣住了。 “什么?范云辞职了?” 这…… 这个人是几个意思嘛? 撒娇任性到说辞职就辞职,好好的工作也不要了,也太不像话了。 听了卫明珠的话。 唐若瞬间反应过来,这个女的并没有自己想要的答案,显然,卫明珠应该是不知道范云现在在哪里,于是,唐若不准备继续跟卫明珠对话了,她“哦”了一声,又笑了笑:“哦……是……我都给忘了,对了,今天你上班呀?没休息呀?” 卫明珠点点头:“嗯……” 两个女人之间如果说有共同话题的话,那么两个人可以手拉手面对面将话题滔滔不绝地说个三天三夜,但是如果说两个人无话可说的话,那么,双方可能吝啬的连一个字儿也不愿意多向对方倾吐。 所以。 唐若决定结束和卫明珠之间的对话,因为就是简简单单的这样几句话,她就已经知道了范云,大致情况。 虽然如此,她却实在是想不通,范云为什么手机一直关机,不愿意接电话,不管怎么说,遇到了任何事情都不应该逃避呀。 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遇到的问题应该勇敢的面对,这样才能让人觉得有所担当,唐若没有再跟卫明珠继续多说什么,而是转身就走,她决定,走到范云的宿舍去看一看。 万一。 范云因为极度的颓废而躺在宿舍的床上翻来覆去的胡思乱想呢? 所以唐若就直接走到了范云的宿舍。 没人。 范云宿舍的门锁着。 透过宿舍一块烂了一半的破玻璃,唐若往里面张望了一下,发现范云的床上已经空了,什么东西都没有了。 床下。 倒是有一些乱七八糟的破东西。 譬如。 几团烂报纸。 两三只臭袜子。 一包没有用完的洗衣粉。 还有。 几只东倒西歪,不知主人去向的烟头儿。 这…… 这家伙究竟去了哪里呢? 唐若到了这个时候,心里面突然感觉到忐忑起来,如果说之前,她一直认为范云不过就是任性,和自己赌气罢了,那么,现在当唐若看到这间空荡荡的宿舍后,她的心里确实有点慌了。 她突然感觉,自己是不是已经彻底的失去范云了呀? 想到范云。 唐若心中一酸,扑簌簌落下泪来。 在唐若的心中,在她这一生中,无论失去了谁都没有关系,唯一不能失去的就是范云。 她早已经就将范云当成了自己的终身依靠和精神支柱,无论她有任何的喜怒哀乐和一点点小小的心思,她都想和范云一起分享,她也是这么做的,无数个夜晚,她就那样静静的依偎在的范云的身边,两个人默默的听着彼此之间熟悉的心跳,那种熟悉的心跳声,呼吸声,让唐若觉得,那大概就是所谓的地久天长了吧。 只要和范云在一起。 哪怕夜晚再黑,再暗,哪怕前面大雾弥漫,伸手不见五指,哪怕周围随时都能感觉到让人心惊胆战的危险,只要唐若握住了范云的手,她就立刻觉得那只宽厚温暖的手掌,犹如自己人生中的唯一领航员,随时都能领着自己奔赴幸福的彼岸。 唐若哭了。 哭得很伤心,一开始,她咬着嘴唇儿,只是小声地抽泣,可是,哭着哭着,她就不由自主想起了两个人在一起度过的那些快乐甜蜜的时光,想起了范云对自己的千般好,她那小声的抽泣,就变成了大哭。 风,也跟着她抽泣。 雨,也跟着她流泪。 为什么? 为什么甜蜜的人儿之间常常不能一直甜蜜下去?为什么生活常常会多有挫折考验? 为什么? 一个人竟然可以做到那样的狠心,狠心地抛下曾经海盟山誓的恋人,而从人间蒸发。 唐若呜咽着。 她掏出手机,不停拨打着范云的电话,电话——依旧是关机状态。 看来这一次范云一定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了,铁了心不让唐若找到他,铁了心想要放弃唐若。 莫非。 他是试图用这种方式来掩饰自己的愧疚? 莫非,他已经一头扎进牛角尖里,再也出不来了? 唐若抓着范云宿舍上的铁护栏,感觉到身子简直都快要站不住了,随时都可能会倒下去的模样,是啊!她太伤心了。 悲伤过度。 体有大损。 范云呀范云,你这是在作孽。 唐若一直站到范云他们这个大院里面有人来了,她才赶紧伸手擦干了眼泪。 她应该走了。 范云绝对是不会再回来了,如果说回来的话,他早就回来了。 唐若知道,又一个希望已经落空了,那么,接下来她该怎么办呢? 说起来,当今社会,如果说一个人想让另一个人找不到自己的话,那么,实在是太容易了,随便买上一张车票,随便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隐居下来,就将是此生不复相见了。 世界这么大。 想找一个人,而那个人又不想让自己找到的话,简直是比登天还要难的一件事情。 唐若下楼。 出大院。 大院门卫室的老头,看着唐若的背影嘴里嘀嘀咕咕的说了一句什么,也不知道,他究竟说的是什么东西,或许是他觉得这个美得如同画中人一样姑娘自己从前从未见过?又或,他的第六感觉在告诉他,这个姑娘和范云之间必有一些神秘的联系? 老头什么也没说。 唐若什么也没问。 即使她停下来问老头的话,老头也回答不出她所想要的答案。 现在。 唯一值得期盼的就是范云能够回心转意,能够将手机打开,主动地打一个电话给唐若。 唐若来到街上。 她的心里很难受,其痛不可名状。 那是一种痛失我爱的感觉。 是。 泰坦尼克号上,露丝眼睁睁看着杰克身陷冰冷的海水而无可奈何,痛苦流泪时的感觉。 是。 路遥的《人生》中,巧珍眼睁睁看着高加林离自己而去时,那种心碎的感觉。 是。 古龙的小说里,女主角看着男主角跟着夕阳而去,孤单地将身影越拉越长、越拉越远,渐渐消失在地平线上的感觉。 是。 一种悲痛欲绝的感觉。 唐若难以抑制心中的悲苦,此时此地,她的心中绝对不会再有一分的矜持,如果此次范云能够奇迹般出现在她的面见的话,那么她绝对会在众目睽睽之下,不顾一切,远远的朝他跑去,扑在他的怀中。 扑在他的怀中,捶他、打他、咬他、踢他。 不要啊! 这个世界本就是一个充满各种遗憾的世界,遗憾太多太多,而在遗憾没有到来之前,当一切还有机会弥补之前,千万不要一错再错,特别是范云——起码,你现在应该把手机打开吧? 唐若就好像是丢了魂儿一样,顺着街边慢慢地向前走着,没有目标,没有终点,如果命运之神愿意的话,那么唐若倒是希望自己能够就这样一直的走下去,走到天荒地老,走到她终于能够找到范云的那一刻为止。 在山的另一端。 在海的另一头。 在天涯海角,找到范云。 可是此时,她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她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唯有等待。 唐若也知道,自己现在唯有等待,而等待,岂非是人世间最大的煎熬? 等待的结果还未可知。 等待的人不一定会来。 而唐若的泪却已经将要流干,流无可流时,她的心就将啼血,她已经深陷的一种巨大的悲恸之中,不可自拔。 怎么办? 她现在需要安慰,需要开导。 幸好。 还有华华。 幸好人生除了能够将人折磨得要死要活的爱情之外,还有可以充当抚慰心灵良药的友情。 有时候。 友情似乎比爱情更加可靠。 爱情随时会变卦。 而友情往往弥久愈坚。 就在唐若吧嗒吧嗒又掉了一对泪珠儿的时候。 华华的电话来了:“唐若,你现在在哪里,你那个男朋友打电话给你了没有啊?” 唐若哭道:“……没有,呜……他可能已经下定决心要和我分手了,现在连人都找不到了,我刚才到他的宿舍里面来看了,他的东西都已经不知道搬到哪里去了……呜呜……华华,你说他为什么这么狠心啊? 就算是不想和我在一起了,和我分手的话,也要当面把话说清楚呀,可是像现在这样一声不吭的就走掉了,电话也打不通,到底算是怎么回事啊?” 电话那头,华华一阵沉默,半晌之后,传来她那咬牙切齿的声音。:“妈的……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都是一个臭德行…… 平常的时候,别看总是用些花言巧语来哄你,可是真正到了关键的时候,一个个跑得比兔子还快,妈的,……好了好了,唐若,不要哭了啊,你现在在哪里啊?我过去找你。” 唐若抹了一把眼泪:“……我,我现在十八米大街往秦皇路拐弯这儿……我现在要是再走的话,就到了秦皇路上了……” “行,那你就走到秦皇路上,然后往老广场方向走,听到了吗?我马上过来,我来找你啊,马上马上,我马上就到……就这样啊,你快点过来。” 大结局:世间始终你好 华华的话,简单粗暴,却又有效,此时听在唐若的耳中,心里倒突然涌起一股暖意。 说来说去。 还是华华好。 问世间 是否此山最高 或者,另有高处比天高 在世间 自有山比此山更高 在我心 世间始终你好…… 按理说,这样的歌词,不是应该匹配给范云吗? 是啊。 可是范云这个混蛋东西,现在到底在哪儿呢? 范云在哪儿呢? 在火车上。 范云如同一只失去了灵魂的木偶一般,一只胳膊肘撑在火车的窗台上,一只胳膊肘紧紧抓着裤兜里的手机。 双眼。 木然看着窗外。 列车奔驰。 翻山越岭。 随着一阵长长的汽笛响起,列车缓缓的靠进了一个小站。 立刻。 许多推着装满各种吃食的小推车的小贩们,立刻朝着这辆满载乘客的列车靠了过来,坐在范云对面的一个阿姨,“哗”的一声把车窗打开了。 “烧鸡……烧鸡……” “啤酒饮料矿泉水……” “盒饭……盒饭,盒饭5块了,盒饭……” 叫卖声此起彼伏,车上,不时的有人和小贩谈着价钱并交易着。 范云不感兴趣。 范云对什么都不感兴趣。 一只已经没有了灵魂的木偶,能对什么感兴趣呢?或许,能够引起它兴趣的,只能是另外一只木偶了吧? 从早上开始,范云就粒米未进,说来也奇怪,平常的时候一顿饭能吃两碗的他,此时竟然一点也感觉不到饿。 不饿。 因为此时范云满肚子里面的后悔、懊恼、自责,就已经把他的肚子给填饱了。 无数次。 他将手机从裤兜里面摸了出来,想开机,想打个电话给唐若,可最后,他的手又放下去,又忍住了。 他担心。 他担心自己听到唐若声音的那一刻起,立刻就会崩溃掉。 是的。 他的担心不无道理,他的担心和唐若一样,如果说此时唐若能够听到他的声音的话,也绝对会立刻崩溃掉的。 忍。 唯有忍耐。 范云一忍再忍。 他的忍耐将他的神经已经绷得太紧了,绷得如同一根拉成了满弓的弦,如果再绷下去的话,很有可能那根弦就会断掉,范云很有可能就会变得不可理喻,变得歇斯底里起来。 忍耐。 也是有限度的。 当列车再一次鸣笛,车轮铮铮,翻山越岭往远方开走后,范云再一次开启了他的无限发呆模式。 铁路两旁。 枯草微黄。 山野寒凉。 范云觉得,随着列车的越走越远,他对唐若不可抑制的思念却越来越深,他的神经被绷得越来越紧,现在,他已经到达了即将崩溃的边缘了。 渐渐地。 天已黄昏。 黄昏,有时岂会更加让人忧郁? 范云就觉得,此时自己坐的这趟列车,似乎正在将自己带向一个今生必不可能再返回的地方,他觉得自己的生命当中,很有可能从此错失唐若。 他的手心全是冷汗。 他的头皮一阵发麻。 他忍了又忍,终于再也忍不住了。 于是。 当铿锵的列车钻过一个长长的涵洞之后,范云终于打开了手机,手机上,无数个未接来电,全部指向一个人的名字——唐若。 “若若……” 范云心中猛地一酸,她,待自己还是像从前那样好呀!她,对自己从未放弃。 那么。 他又何必非要倔强的一去不回头,往牛角尖上钻呢? 范云双手颤抖着,试图拨通唐若的电话号码,他的眼圈红了,他的双唇不停地颤抖着,他那一副看上去又可怜又可气的表情,全部落在了坐在他对面那个阿姨的眼中。 那个阿姨默然无声。 终于。 当范云忍无可忍,觉得自己如果再忍下去的话,可能就要发疯的那一刻,终于——摁下了唐若的电话号码。 电话。 通了。 那头,传来唐若的低咳声,啜注声:“……范云,你在哪里? 我今天找了你一天了,找不到你,你到哪儿去了?” 范云握着手机,心中充满羞愧,半晌无言,此时他的心里翻来覆去的有两个念头。 一,回去。 二,不回。 他不知道这两个念头,在他听到唐若的声音的这一刹那,究竟哪一个所占的上风更多一些。 但是范云却知道,当他听到唐若那已经哭的略带沙哑的声音时,他的一颗心,都要碎了。 范云艰难地咽了咽唾沫,他伸出左手,狠狠的在自己的大腿上掐了一把,又一把,再一把。 不疼。 他掐的那条大腿,好像不是他自己的似的,一点都不疼。 范云低声道:“若若……对不起,我现在在火车上,我已经从城管队辞工了……我现在准备到外地去,到一个谁也找不到我的地方,一个人生活……真的,我突然之间感觉人生好没有意思……” 电话那头,唐若声音突然大起来:“你不要走嘛……你快回来……范云,你是知道的,我是那么那么的爱你,你怎么忍心把我一个人扔下就走了呢? 你快点回来,范云,求求你了,你快点回来,好吗? 真的,无论你说过什么做过什么,我都不会怪你的,我还是和以前一样的爱你……你是知道的,我是爱你的呀,范云……我最爱的那个人就是你呀,我不能没有你……” 唐若的话,让范云的泪水瞬间奔涌而出。 他猛地一捂脸。 泪水。 顺着指缝流了下来。 对面阿姨看到范云这个样子,嘴唇动了动,似乎想劝解一下范云,但是,终于还是忍住了。 范云艰难地道:“若若……我也爱你,可是有些事情发生了,就很难回头了呀…… 我现在怎么办?我也不知道我该怎么办?” 其实。 并非范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他是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办的,他知道,如果自己现在回去的话,必定会沦为某些人的笑柄,他的事情,相信不必太久,就会在他的那个小圈子里面传开,他觉得,那样会让他无地自容。 范云现在。 是已经自己将自己架到了坡上。 无法下驴。 电话那头,唐若,不屈不挠地继续不停的苦苦哀求着:“呜呜呜呜……范云,你快点回来嘛,你知不知道我今天一天没有看到你,我的心里都急死了,我今天都哭了好多回了,你听一听……我的嗓子都哭哑了,现在我的嗓子好痛啊,真的,我的嗓子真的好痛好痛啊,你快回来嘛,范云……” 范云也呜呜的哭起来。 在这一瞬间。 他想起了唐若无数的好。 他想起唐若一次次娇憨地对着他撒娇,一次次伏在他的后背上,伸出两只白嫩的小手,调皮的揪着他的耳朵不停地喊着“驾……驾驾驾……” 他想起唐若一次次从金灵渠广告公司的楼上偷偷的溜下来,留下来给站在马路边上喝西北风的,他送一些好吃的,有时是一只苹果,有时是几只橘子,有时——是一条又香又大的鸡腿。 他想起他也曾经无数次将唐若搂在怀里,对着她许诺一定要给他一个家,一个不必太大能避风雨的家。 他想起就在前不久的一个冬日,唐若将两只小手搓得通红,站在街边,将滚烫的小手捂在他的脸上,边捂边道:“呀……范云,你的脸真凉啊……” 他想起自己一次次跑到金灵渠广告公司的楼上去蹭饭吃,唐若为了照顾他的情绪,总是坐在他的身边,时不时的在桌子底下悄悄地伸出手,握一握他的手,以便能够让他蹭饭,蹭得坦然,称的从容,真的心安理得——是的,因为我对你好,所以别人就不能说什么。 范云想起自己第一次吻唐若的时候,两个人都是一样的手忙脚乱,一样的心跳到不能呼吸,两个人的脸上,都挂着同样幸福的泪水——那泪水,大概代表的就是地久天长吧。 范云泪落如雨。 他再也抑制不住自己心中的悲伤,他毕竟还年轻,还不太懂得含蓄,他的喜怒哀乐还是会形诸于色的。 …… 对面阿姨通过范云和唐若断断续续的对话,也大概明白了,范云应该是和自己的女朋友闹别扭了,于是她就安慰范云道:“小伙子,别哭了,你看看你哭的那么伤心,你为什么不去找女朋友呢?有什么话两个人当面说嘛,不是更好吗?对不对?” 是啊。 有话当面说。 不要逃避。 不过现在,范云想说也说不了了。 因为。 他手机里面的话费已经打完了。 他和唐若这一个电话打了足足有一个多小时,6毛钱一分钟的电话,他居然打掉了一百多块钱的话费。 从未如此奢侈。 所幸的是。 范云在将电话费即将打光之前,终于还是艰难地答应了唐若——回去。 此时。 窗处早已经夜了。 到处黑乎乎的一片外面,范云也不知道自己现在究竟到了哪里,不过他的心中已经下定了决心,不管自己到了哪里,下一站,他都要下车。 下车。 买回去的票。 又过了一个多小时后,列车终于缓缓的靠到了一个车站里——阜阳站。 范云拎着包。 跳下了火车。 冷。 彻骨的冷,冬夜里的阜阳,真的好冷啊。 范云将自己裹在大衣里,点燃了一支烟,狠狠的抽了一口。 此时他的形象确实让人不敢恭维,头发乱蓬蓬的,行销骨立,看上去如同一只孤魂野鬼。 无人收留。 抽完烟。 范云没有再犹豫,他立刻走到了售票窗口处,买了一张往回走的车票。 不过,他还要在这个站里待上五六个小时才能出发,因为他买的这一趟车票的列车,要在五六个小时之后才能到达本站。 范云买完车票,做的第二件事是立刻找一个地方去充话费。 现在充话费简单,不用跑到营业厅里了,直接买充值卡就可以了。 充完话费。 范云原本空荡荡的心里,此时反倒觉得有一块石头突然落了地,变得踏实起来。 他立刻给唐若打了一个电话,告诉她自己已经买好了往回走的车票,将在第二天的早晨到达兴安。 唐若十分高兴,她在电话里面撒娇道:“……那我明天早上去火车站接你啊,这一次不用许再返悔了,不许再偷偷的跑了,知道吗?” 范云十分感动。 “嗯……” 打完电话,范云摸出钱包看了看,他的钱包里面已经没有多少钱了,不过,剩下的钱让他想办法去搞点吃的,填饱他的肚子还是没有问题的。 范云已经一天没有吃东西了,此时他突然感觉自己十分饿了,相信,此时有时任何能吃的东西摆到他面前的话,他能够吃下去。 他跑到车站旁边的一个小零售店里,买了一桶泡面,几只桔子,然后心中百味俱陈地拎着走进了候车室。 坐下来后。 范云打量着自己刚刚买的那一桶泡面,不觉有点啼笑皆非。 看来,由于他错误的决定,他正在走衰运。 不光是爱情跟自己开玩笑,就连这桶泡面,也在跟自己开玩笑。 那桶泡面上霍然写着三个大字——唐师傅。 这…… 这一桶和康师傅方便面一模一样的泡面,居然是一个山寨版的,居然是唐师傅。 也不能说别人是山寨版,毕竟里面也有面,也有调料,也有叉子,吃,还是可以吃的。 虽然。 味道不咋样。 范云吃完了泡面,一连喝了好几口汤后,才将那一只泡面桶扔进垃圾桶里。 接下来他打算剥一只橘子吃。 可是当他的指甲抠进橘子皮的那一刹那,他才惊讶地发现,自己当时说好的买橘子,老板居然给了自己橙子,范云剥来剥去,剥得满手都是橙子汁,那个橙子皮还是没有剥干净,气得他将那只没有不干净的城直接丢进了袋子里,手一扬,和先前的那一桶方便面一样,橙子——进了垃圾桶。 拜拜。 范云觉得自己够倒霉的。 如果他一意孤行,永不回头的话,说不定他还会更倒霉呢! 而此时他的霉运,也差不多应该随着他扔进垃圾桶里面的那一袋橘子一起,被他扔掉了吧? 是的。 人不可能一直走霉运的。 一个人即便是做了某些错误的决定,如果说他能够痛改前非及时回头的话,说不定霉运从此就会离他而去,而幸福也将在远方朝他招手。 例如。 范云。 范云在候车室里坐着,熬着。 熬着熬着。 终于熬到了列车进站。 终于熬到了检票上车。 熬到了暮然回首的一刻。 也…… 熬到了第2天的凌晨。 熬到了他终于又到达了兴安火车站。 火车拉响汽笛。 “呜……” 响彻四方。 ……长长的站台上,范云一眼就看到了唐若那张娇憨无限,刻骨铭心的笑脸。 那笑脸。 依旧比春月还深情…… 比春花还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