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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作者:赏心心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宋南卿这一病,修养了好几日才完全大好,帝王生病摄政王大怒,整个宫里的人都战战兢兢,他好了之后赏了宫里服侍的下人,也好好安抚了下春见。


    宋南卿坐在书桌前看了会儿折子,双手勾起伸了个懒腰,淡青色的衣袍上绣着春日山水纹样,银线绣成的河流在日光下发出光辉,像是汩汩清流般波光粼粼。春日最易困倦,他打了个哈欠问一旁的春见:“近几日宫中有什么趣事吗?”


    春见正在一旁剥莲子,边剥边抬头回道:“近日有则传闻,说贾良大人家中平白飞出几只乌鸦,且陛下您看过大人后回来就病倒了,大家都在传贾府怕是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还有这种传闻?”宋南卿直起身子有些兴趣,瞥到春见手里的莲子疑惑道,“你剥那东西做什么,谁要吃?”


    春见把剔除苦心的莲子放到容器内,“摄政王大人罚奴才剥莲子,好好体会一下危君所危、急君所急的良苦用心。”


    宋南卿说:“这又不是你的错,好了别剥了,你是我的人,他有什么道理罚你。”


    春见闻言跪在了地上,言辞真诚:“是奴才的错,陛下受伤害就是奴才没有尽好本分,按律应该打板子的,是摄政王体恤才没有让奴才受罚,”


    宋南卿目光微闪,出声问:“是因为你没有制止我吃多了樱桃乳酪,还是因为没有制止我随便在街市小摊进食?”


    春见低着头微抖,颤声道:“都是奴才的错。”


    “春见,你跟我时间不短了,朕今日问你一句,你究竟是听摄政王的,还是听我的?”宋南卿轻描淡写一句话,让春见后背都湿了。


    宫门里贴近圣上身边伺候,说出去是谁都羡慕的美差,但风险始终与机遇并行。


    他把头贴在地上,为自己声明:“奴才自然以陛下为先,只是那日摄政王问起陛下因食何物才呕吐不止,奴才担忧陛下只好照说。但关于陛下的私事,奴才以性命担保,从来一句也没对旁人透露过。”


    殿里变得很安静,像是在等待什么判决宣读,春见屏住呼吸默默等待,像是过去了短短一会儿,又像是过去很久。


    “罢了,你夹在中间也有为难之处,起来吧。”半晌,宋南卿轻叹一口气道。


    还是他不够强,连他做事有时都要看沈衡脸色,更何况春见一个小小奴才呢。


    “摄政王现在所在何处?”


    春见回答道:“沈大人今日未进宫,听闻郗家公子这几日订婚娶妻,不知沈大人是不是去郗家参加喜宴去了。”


    宋南卿挑了一颗去了芯的莲子放入口中,问:“哪个郗家公子?”


    “郗武康长子,郗渐。”


    “就是那个据说五岁能作诗的神童郗渐?”宋南卿得到肯定回答后,摸了摸下巴,“小时候先生教我读书时就时常提起,我倒想看看这位神童有没有伤仲永。”


    长大过程还有回忆的长河里,每个节点似乎都避免不了提到沈衡。但刚刚因为春见一事,在此刻提起沈衡,又变得有些微妙了。


    看着窗外春光正好,宋南卿扭了扭脖子说:“大喜的日子,我们也得去凑凑热闹,春见备车。”


    按以前,春见可能会说陛下大病初愈,还是不要出去的好,毕竟摄政王嘱咐过不能由着陛下性子胡来。


    但现在,春见多叫了几个侍卫在远处跟随,食物器具都带的一应俱全,为了防止春日说下就下的雨,他还多带了雨具和保暖衣物。


    宋南卿坐在柔软又密不透风的马车里,拉开抽屉就看见了放好的糕点,他赞许地看了一眼春见。在马车里看着前方那个从他继位起就一直陪着自己的少年的肩膀,感觉好像又宽阔了一些。


    时间的流逝如果没有参照物,很容易察觉不出,但如果身边的人在成长,自己还止步不前,是很容易就能感觉出来的。春见坐在一旁对驾马车的人说:“走西边那条道,更平稳一些。”


    在皇宫没有哪条路是容易走的,需得步步谨慎,目前宫里最尊贵的除了皇上,就是摄政王,偏偏春见是接触他们最多的人。


    以前他觉得陛下没有长大,摄政王大人又是帝师又有摄政之权,虽然他年纪没有年长到那个份上,但权力地位在那里,又从皇上小时候就以一个看顾者的姿态处之,所以他伺候皇帝,总是会在意摄政王的心思和想法,毕竟那时候陛下还是个不能完全自理的小孩,小孩总是想寻求大人庇佑的。


    但现在不一样,随着小孩长大,摄政王和陛下的需求有时候是相反的,满足一方就可能得罪另一方,但这两个人,他哪个都得罪不起,如何从中转圜权衡,是一个大学问,他只能力求平稳。


    马蹄声有规律的响起,他听见他的陛下在马车内喊道:“春见!你这个糕点自己尝过没有啊,一点都不甜,你进来给我吃吃看呢!”


    一块绿色的荷叶糕从马车内飞出来,春见回头一笑接住糕点,“陛下,您肠胃刚好,吃不了那些,等您大好了奴才天天带不重样的出来。”


    春花开遍,春天已来,宋南卿透过马车的窗子看见外面的绿叶和枝桠正在缓缓生长,春见拿着那块荷叶糕,与外面的绿意盎然融为一体。


    ……说起绿,他又想起了那个翠绿的翡翠耳环,切割立体打磨圆滑,透亮的不得了,好想要。


    宋南卿捻了捻手指,让春见把马车先驶往了京城最繁华的宝物一条街。


    在又一次从珠宝饰品店无功而返后,宋南卿双手背后,沿着街边溜达起来。他这条路再往西,卖的多是些字画笔墨一类,小石板铺成的路走上去别有一番趣味,宋南卿低着头一步踩一格,跳来跳去玩的欢快,一没留神,旁边有个人从台阶上跌跌撞撞摔了下来,差点撞到他。


    “你怎么回事,没长眼睛啊!”春见先一步挡在宋南卿前面轻喝道。


    没等那人说话,又是一个破包袱从旁侧那个高高的台阶上被扔了下来,一个掌柜模样的人站在客栈门前居高临下说:“不好意思了阮公子,我这个客栈可不是什么人都收留的,你已经欠了半月房费未结,留你到今天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那人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说:“小生拿到抄书所得银钱后,定会来还上,多谢掌柜。”


    他拾起包袱背好,宋南卿这才看清他的脸。


    是那日在贾良府上听授课时,那个被表扬后上台念策论的学生,叫阮羡之。宋南卿还记得其中几句鞭辟入里的文字。


    他默默跟着阮羡之一路走,跟到一家书画店后,对方竟没了踪影。宋南卿也没放在心上,本来就是一个小插曲,只是觉得那么有才华的人,生活也有不易之处。


    春日的上午,街市人很多,夜晚华美鼎沸的凤栖楼,白日里倒是连个人影子都不见。宋南卿停留在书画店里看话本子,听见一旁的人说:


    “就不久前,听说是宫里的大人被巡查逮住了,你说怎么就那么巧,最近凤栖楼生意可没之前那么好喽。”


    “哎呦那天我正好瞧见了,光溜溜的门就被打开了,我要是他这辈子都抬不起头了,还当御史呢。”


    “读书人你还去那等地方呢。”


    “路过,路过而已。老板,你这小羊毫怎么卖的?”


    宋南卿听了几句,没太放在心上,拿了几本书准备结账出门。那老板看见他手上的书,嘴角扬起一抹神秘的微笑道:“这位公子,店里还有绿芜老师的新作——”


    他左右扫了几眼,故弄玄虚般用手挡住嘴说:“风流御史俏寡妇……”


    他自以为声音很小,其实不然,店里的人一时都把目光移向疑似爱看风流御史的少年,那个要买小羊毫的男人眼里流露出赞许之色。


    被打量调侃目光包围的宋南卿一时如芒刺背,如鲠在喉发不出完整的声音,如坐针毡般猛地加速移动左右跑,想要逃离这个房间,一时慌不择路冲到里面,竟推开了书店角落的一扇小门。


    “咣当——”一声,门发出重重的声音,连旁边堆得高高的书都掉落了几本。


    春见慌忙跟上来不断尝试推动门喊道:“陛……公子你怎么样啊?”


    宋南卿推开门平静下来后,发现他竟然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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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前是一条深深的小巷子,隐隐约约能听见刚刚书店里面传来的声音,但听不真切。


    春见上手拽了几下,发现门竟然从里面锁上了,他焦急地想要找侍卫过来,却看见老板不慌不忙走过来说:“这个门老毛病了,锁有问题,又打不开了。不过你不用担心,这后面是后门,通向后面巷子,能直接绕出来。”


    春见直接塞了一锭银子在他手里,说:“快带我去!”


    老板眼睛都睁大了,一边点头带人往外走,“那书还要不要啊?我说你们这些年轻人就是脸皮薄又性子急。”他正捋着胡子往小巷走,一把刀已经架在他脖子上了,“别废话,快带路。”


    老板举高双手不再废话,动作迅速带人朝外走去。


    这边宋南卿打不开门,只好一路沿着小巷往外走。


    这边的建筑很密集,巷子也七拐八拐,灰白色的墙长得都一个样。


    他这还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自己一个人独处。没有跟着的下人,目光所及也没有别人,只有他自己。


    沿着巷子一路走,经过一棵大大的柳树,他的脸上落了几滴水,抬头看去,发现是下雨了。细细的雨滴落在身上,地面也出现了湿痕。他突然听到了笑骂声还有什么东西落地的声音。


    从墙角探出头,宋南卿看到了令人惊讶的一幕。


    一群人把一个年纪不算大的男子围在中间,旁边的破包袱被抖开,东西散落了一地,都不是什么值钱的玩意,却被人一一踩过,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脚印和肮脏痕迹。


    “阮羡之,你不是很厉害吗?不是作的文章都得到贾大人亲自夸赞吗?怎么起不来了,有本事站起来继续写啊!”右边一个高大的男子一脚踹上人肩头,本来就嘴角破损的阮羡之更是倒在地上爬不起来了。


    雨慢慢变大,地面有了一些湿痕,混着鞋底的尘土一起,在阮羡之身上留下了明显的印记。


    “你以为靠抄书赚钱还能留在京城几天,还有人肯花钱买你抄的书吗?”


    “我劝你趁早死了科举这条心,就你这样的人,怎么配将来和我们同在朝为官!”


    阮羡之愤怒地瞪着他:“是你们!我被客栈的掌柜赶出来、那些字画店都不让我进去,是你们暗中搞鬼,卑鄙无耻!”


    周围的人露出嘲讽的笑,对他奚落道:“鸡和鹤有云泥之别,我们随手的事就能让你活不下去,现在懂了吗?”


    “凯哥,要我说,不如把他的手指弄断,看他还怎么做文章来,省得贾大人又拿来和您比较。”


    他话还没说完,脑袋上就挨了一下,“怎么说话呢,凯哥那是没认真写,真以为谁都跟他一样爱出风头啊!”


    春雨打湿白墙,淋湿地面,宋南卿和那群人都在屋檐下,只有阮羡之四周无一物遮挡,被雨水淋了个彻底。


    脏脏的手指在地面上蜷缩,他身上带伤,衣物被打湿,额角还流着血。阮羡之被雨水淋的雨睁不开眼睛,听到一个人对他说:“你现在签下这个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妄想科举,我们就放你一条生路,给你白银百两放你回到那个野鸡窝里去。”


    宋南卿握紧了拳想要上前制止,但又犹豫了。


    他现在只有一个人,肯定打不过那群恶霸,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阮羡之笑了,他缓慢抬起手,把那张纸捏住,然后撕了个粉碎,用带着淤青的眼睛看向他们,放声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科举是为做好官,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你们不配。”


    宋南卿屏住了呼吸。


    那群人被激怒,背对着他被称为凯哥的人真的抬起了脚,混着泥水的鞋子抬起,慢慢要对着阮羡之的手指踩去。


    苍白的手指沾着血迹,还有撕碎的纸屑晕染开的墨渍在上面,连指甲缝里都是血和污泥,写得出精彩策论的手,在皇城脚下的深巷里,却破损僵直,被按住手臂动弹不得,只能引颈受戮。


    “住手!”


    一道声音打断了这残忍的动作,打断了这场不公平的抱团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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