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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 章 陆北霆不同意

作者:十月的翠花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两人相视一笑,在落日余晖下一起往回走。


    羡煞后面的人。


    曾经,在这一众军官中,老陆的日子那可是众所周知的苦,水深火热。


    那时家属院的军嫂们最流行的一句话就是,


    你看看陆北霆娶的那媳妇,动不动就喝敌敌畏,你娶到我这样的,是你家祖坟上冒青烟了,知足吧。


    那时原主成了大家的对照组,有她,就有垫底的。


    如今,再看看人家老陆这小日子过的。


    媳妇漂亮性格还好,通情达理与人为善,而且那么好的裁缝手艺。


    大院里哪个女人能比得上,也不敢比。


    他们感叹,真是两年河东两年河西呀。


    回到家,林夏把鸡拿到厨房,围裙一系,准备把鸡剁成小块。


    陆北霆回屋把军装脱掉,洗好手来到厨房从她身后抱住她,在白皙的脸颊上啄了一下。


    然后把她腰间的围裙解下来,系到自己身上,


    “我来跺,你站远点,不然会溅到你身上油。”


    怕这样林夏会回屋去做衣服,又说,


    不要走太远,要在他的视线内,他想一抬头一转身就能看到。


    德性,干点活要求还挺高。


    “好。”


    谁叫今天有事和他商量呢,顺着他。


    林夏拿着两头大蒜、拎个凳子,坐在他不远处的门旁扒蒜。


    时不时的抬眸看过去,这家伙侧颜真是太完美了,那棱角分明的下颌线,让人百看不厌,剁着肉的动作都是那么帅那么麻利。


    她眼里有没出息的冒小星星了,


    “又帅又会做家务,这么好的男人,怎么就让我给摊上了呢。”


    不干活咱就给提供点情绪价值。


    陆北霆唇角扬起一抹好看的笑,这小嘴,整天就知道哄他干活。


    但他喜欢他愿意。


    心里都开出小花花了,嘴上却提意见,


    “就会忽悠人,我这么好,也没见你对我多好。”


    “我还对你不够好呀,你说说我怎么对你不好了?”


    陆北霆转头看过来,


    “昨晚就对我不好,都不……”


    昨晚,陆北霆粘着他,吻着她的耳垂诱哄说,想交换下位置,把主动权交给她,让她在//上。


    想得美,林夏才不听他忽悠呢,这主动权你自己留着吧,她才不要。


    任凭陆北霆怎么撒娇怎么腻歪,都坚决不同意,还伸出剪刀手吓唬他,再叽叽歪歪就趁他睡着把那二两肉给他咔嚓了。


    这家伙吓得夹紧了腿,最终也没得逞。


    林夏只听他开了个头,就知道他要说这事,


    林夏一个箭步冲过去捏住他的嘴,让他把剩下的话给咽肚子里,


    “再说我把你嘴缝起来,你信不信?”


    “信。”陆北霆委屈巴巴的。


    乖乖的剁鸡肉。


    老婆这点手艺活全用他身上了,一会给剪掉下面,一会给缝上上面。


    陆北霆都无法想象,若干年后,这个女人会把他修修补补成什么样子。


    但,他乐意。


    鸡肉剁好洗净后,到了林夏大展厨艺的时候了,一个鸡分两个吃法。


    陆北霆饭量大,三分之二的鸡肉给他做辣的尖椒鸡。


    春凤说,做鸡肉的时候一定要先炒干肉里的水分,这样做出来的肉会很香,不会有肉腥味。


    这个菜炒的味道要重一点,蒜瓣切片,青花椒、青椒小米辣、按照顺序通通都搞里头。


    快出锅时,放点白糖提提鲜味,然后盛入搪瓷碗里。


    看着色香味俱全的菜,林夏都想给自己的厨艺点了个赞。


    真是小孩吃糖块——绝(嚼)了。


    不能吃辣的她忍不住捏了一块鸡肉放嘴里,咳咳咳……


    辣,好辣。


    陆北霆赶忙冲了碗白糖水给她喝,这才止住辣味。


    剩下三分之一的鸡肉,林夏给自己做了个红烧鸡块,然后又炒了个青菜。


    她炒菜的空,陆北霆也把米饭给蒸出来了。


    之前听周兰大姐说,这边好像有个说法,三个菜不上桌。


    林夏虽然不知道为啥,但入乡随俗, 急中生智又倒了一瓶罐头,凑了四个菜。


    陆北霆今天吃了四碗米饭,那一搪瓷盆尖椒鸡吃的干干净净,还把林夏剩的红烧鸡块也给干光了,


    “老婆,你的厨艺真是越来越好了,真好吃。”


    见他吃的那么满足,林夏也开心,以后做菜还是要做两个口味,不然真亏这个家伙了。


    “老公,想和你商量个事。”林夏缓缓开口。


    “你说。”


    “我想干个体,想在县城租个房子开家裁缝店,你觉得怎么样?”


    林夏之前就打算在县城开店的,但因为那会刚来,对这个年代不熟悉,对县城也不太熟,也就没贸然行动。


    现在找她量身定制衣服的和做形象设计的太太们越来越多了。


    没个店面,大家找她都不太方便。


    有时候提前预约好了,那些客户突然想起来要做个什么改动,就会把电话打到家属院,服务社的人几乎每天都要来喊她接电话,林夏都不好意思了。


    只好时不时的给人家送点东西表达谢意。


    所以,想和陆北霆商量一下。


    干个体?


    陆北霆皱紧了眉头,凝神思索了一会,冷声道,


    “不行。”


    自从两人在一起后,无论林夏和陆北霆商量什么,他都是同意支持的。


    现在这个答案让她有些失望和失落。


    也难怪,现在这个年代大家都以工人为荣,有个旱涝保收的工作才是最体面稳妥的生活。


    个体经济虽被允许,但并不被看好甚至被瞧不起,农民种地,都比做个体户做生意的受人尊敬。


    而且自负盈亏是要担不小的风险,男人干个体的都少,更何况是女人。


    林夏直接问道,


    “你是不是不相信我的能力,怕我亏本,把你交给我的钱都贴房租了?”


    陆北霆拉着她的手,让她坐到自己腿上,


    “你就是个小没良心的,张口就冤枉人,我根本就没考虑钱的事。”


    “那为什么不让我开店?我的手艺你是知道的,我肯定能做好。”


    “就是因为你的手艺好,才不能让你开店。”


    林夏不懂这是啥意思。


    陆北霆说,当初林夏给人做衣服,他并没想着让她挣钱,就想着让她当个爱好,打发下时间。


    结果,就是因为手艺好,接的活一天比一天多,那一坐就是一天。


    腰疼胳膊酸的,陆北霆都是看在眼里的。


    家里又不缺钱,不愿意让她受那个罪。


    再说,一个女人干个哪那么容易,外面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林夏的手艺好,更会树大招风,而且林夏长的有那么出众……


    陆北霆协助警方办案时,见识过各种人心险恶,他考虑的自然比林夏多。


    他在部队又忙,说出去开会学习执行任务,一走十天半个月甚至一两个月都是常有的事,不能时时刻刻都顾着她。


    她坐公交车晚回来一会,他都会担心的要命。


    能放心她一个女人在县城开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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