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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徐惊野

作者:珩千池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我叫徐惊野,今年二十八。身高……这不重要。


    我的爱人向阳去世之后,我发现了他一直记录的这篇文章。我不知道你们读到这里感触如何。但是,我继续记录这篇文章的目的只是单纯想把他用生命讲述的故事延续下去,而不是戛然而止。


    所以,你看到了,我继续写了下去。我不是文科生,原谅我文笔不好。但是,我有认真地坚持。


    他总是喜欢“阿野,阿野”地叫我,你们是不是以为我会叫他阿阳?好吧,其实也叫过,但是我更喜欢叫他“香香”。


    他曾问过我为什么,他开始并不喜欢这个昵称,因为他觉得太女孩子气了。香香小时候被人说娘所以遭过一段时间的校园霸凌,所以听到这个称呼他会不高兴。


    其实叫他“香香”是因为向阳念起来像“香”。叫着叫着他也习惯了。其实我觉得“香香”挺好听的,蛮可爱的感觉。


    你们在香香的文章里看到我是不是都觉得我是个挺严肃的人?他总是把我美化了,其实我日常生活中经常犯贱,他常常气得不愿意理我。


    但他蛮好哄的。一个亲吻,一个拥抱甚至是一支冰淇淋就可以让他开心起来。


    他没有安全感,即使我重复了很多遍我爱他,他还是会患得患失,委屈了也不说。叫人心疼得很。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我姐姐的婚礼上。我们两家生意上有不少牵连所以总爱搞一些虚头巴脑的东西。不过那一次我很开心。


    他比我小两岁,当时才十六岁。西服穿在他身上有些奇怪,像是小朋友偷穿了大人的衣服。不过那个时候他就是小朋友。


    他安静地缩在角落里吃蛋糕,像只小仓鼠,真可爱。我当时觉得有趣极了,就凑过去搭讪。他正在努力地啃一个纸杯蛋糕,被吓了一跳。


    我看到他异于常人是的头发和五官还以为他是外国人,结果谈了一会儿才知道是白化病。他真好看,像丘比特那么可爱,比维纳斯还漂亮。


    他那个时候话很多,我也是个遇到人就想聊几句的,于是我们很快就熟悉了。


    我初中就明白自己喜欢的是男孩子却没有真正喜欢过一个人。遇到香香后,我可怜巴巴地暗恋人家十年。


    生日准点发祝福,在各种各样的节日送礼物,在他家附近放烟花……我自以为喜欢得很高调,他却像榆木脑袋一样感觉不到,我还以为那是他委婉地拒绝。。要不是那天他醉得厉害我还不知道原来他也喜欢我。


    那个时候,我知道他住院了,但不知道什么病。刚想打听就接到他妈的电话说他跑了让我帮忙找。


    我浑浑噩噩上了飞机。


    骨癌,很疼吧,他那么娇气,会哭吗?为什么不告诉我呢?是不相信我会站在他这一边吗?


    我答应了他妈妈的请求。我直接买了飞往安卡拉的机票。因为他曾经和我说过如果他出国的话,第一站肯定是安卡拉,最后一站肯定是冰岛。


    我只能赌,赌他一定会去安卡拉,赌我一定能陪他走完最后一程。


    在飞机上我一直在想该怎么面对他。我不知道该不该劝他回去治疗。我犹豫了很久,不过最后还是放弃了。他那么怕丑,那么怕疼。我可舍不得他回去受罪。既然他已经做出了选择,那么我尊重他。


    一下飞机我就被高饱和度的色彩包围了。或许就是这里的色彩太过爆满,香香白色的头发在这里才会显得那么扎眼,那么单薄。


    那小笨蛋还以为我不知道他生病。他那心虚的小表情我真是太熟悉了。于是我和他说我是来出差的。


    后来的事你也知道了。他在热气球上吻了我。但你不知道的是,这个不负责任的小王八蛋撩完就睡着了。于是我只好背着他去了机场,抱着他凑合了一夜。


    香香睡着的样子很乖,我偷偷亲了他一下,他没有发现。我一直睡不着,就抱着他枯坐了一晚上。


    那天晚上我一直都在想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但要问我具体都想了些什么,我也不知道。当时我特想抽支烟,我一睡不着就想抽烟。


    但我转念一想,我家香香还是个病人呢,别熏着他了。


    第二天我们启程去瑞典。香香一路上叽叽喳喳说个没完。他最后说,阿野,我好喜欢你哦!我感觉我的心被打了一拳。我说我爱你。


    香香的外公外婆是一对很可爱老人而且感情很好。老两口去市场买东西都要手牵着手,永远像一对热恋的情侣。外公总是称呼奶奶为我的公主。我第一次听还以为他在叫香香的妈妈。


    外婆是一个很有生活情趣的老太太。她的花园里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花朵,一年四季都有花在盛放。外公说,外婆只负责浇水和欣赏,至于修枝剪叶、松土施肥一类的粗活都是外公承包的。


    我很羡慕他们。如果我和香香能一直走下去,走到我们变成两个小老头我们也一定会这么幸福吧。我也会帮香香种他喜欢的花,画他喜欢的画,一起上街买东西,一起逛画展……


    至于长袜子皮皮的演出,我们一共看了三次。我知道他很喜欢皮皮,他书架上那么多关于皮皮的书有一多半都是我送的。


    每次看完演出他都会沉默一段时间。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沉默会让他看起来很颓很丧,让我非常心疼。


    我将他抱到腿上轻轻晃着,说下次有机会我再带你来看。他说可能不会再有机会了。


    我知道他是什么意思。是啊,我们可能真的没有机会再一起来瑞典了。我只好亲吻着他的发顶安慰他。


    因为这次我出来的比较急,所以那两个卡地亚的戒指几乎花光了我所有的钱。幸好我让工作室的朋友帮我把我的卡都邮过来了,不然我就得街头卖艺了。


    香香皮肤本来就白,玫瑰金色的戒指戴在手指上显得有些病态。他好像更瘦了,手腕细得感觉轻轻一握就会断掉。


    主持我们婚礼的那个神父看上去还挺年轻,感觉像是新上任的。看到是我们两个他有些紧张。


    我们没有宣誓什么无论生老病死永远爱对方的话,而是将手放在《进化心理学》和《自私基因》上说“我将违背我的天性,忤逆我的本能,克制我的自私、贪欲与怯懦,予你包容,忠诚与勇敢。我将永远爱你。”


    这是香香出的注意,他在网上看到之后一直对这句话念念不忘索性就现实实施了。


    老实说,感动到我了。我把他搂到怀里亲吻的时候一直在哭,他没有,他和外公外婆一起嘲笑我。


    我真的害怕,如果香香走了,我该怎么办呢?


    后来我们去了荷兰,伦勃朗的故乡。其实如果最后要去冰岛的话可以后面再来瑞典,但是既然香香有自己的计划,我也乐意和他一起满世界跑。


    在这里我买到了常用的画笔和颜料。我为香香画了一幅油画。他抱着一大束郁金香做我的模特。我将那副画命名为《郁金香丛中的厄洛斯》。


    香香问我为什么,我说因为你就是我的丘比特。他的脸红得像一颗番茄,很可爱。


    奶酪老爹确实是个和蔼慈祥的人。他偷偷告诉我,他年轻的时候也交过一个男朋友。后来,对方被父母带走了。而他自己,他说,他现在有一位美丽的妻子和一个可爱的孩子,很幸福。他说,他祝福我们。


    我只能笑着点头说了一声“谢谢”。那时香香正在不远处挑选着小贩摊上的花朵。


    香香还陪我一起去了美术馆,虽然他看不懂。


    至于我们买的那辆二手自行车,在我们离开芬兰的时候送给了奶酪老爹和他的妻子。他的妻子也胖胖的,一家人看起来很温馨。


    奶酪节上那一木板奶酪可真够重的。香香在一旁激动地呼喊着,于是我铆足了劲儿向前跑。第二名,还不错。我抱住香香把他抛向空中再紧紧接住。他吓死了,小猫一样往我怀里挤。


    在芬兰,我们有幸坐上了圣诞老人的雪橇。不过那头驯鹿显然脾气不太好,我差点掉到冰窟里。


    那天晚上的蛋糕很好吃,但是香香一直兴致不高的样子。心疼死我了。


    后来,香香取消了去挪威和丹麦的航班。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冰岛是个不太有名的小国家,不过也是一个很漂亮的国家。我问香香为什么对冰岛这么有执念,他说他也不知道,就是感觉这里特别亲切。


    可能是上辈子在这里有什么未完成的约定吧。他是这么说的。


    他们这些搞文学的说话总是这样,浪漫又伤感。


    其实我不想说的,因为这样显得很玛丽苏而且没有什么真实性的感觉。但我忍不住还是告诉你们吧。其实我太奶奶是冰岛人。如果他说的是真的的话,他上辈子就该是我的。


    你们也知道,我们在冰岛买了个房子。他买了很多地毯和玩偶,还买了一个很大的云朵沙发放在客厅。阳台上被他放了两张藤椅,摆上了茶几和茶具。坐在那里很愉快。


    我们去了阿克雷里,那是一片宁静的湖。香香偷偷扔了一只千纸鹤进去,说可以保平安。


    我们还去了斯奈山,在那里看到了测视力时的红房子。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我最喜欢的是黑沙滩。那是一个由火山石形成的海滩。像是一个被世界遗忘的角落。我真想把时间永远定格在那一刻。


    我们在冰岛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时光。香香一直在写作,他码字的时候我就在他身边画画。那段时间我一只直在为他的书画插画。他的故事里有很多海。


    有时候我什么也不做只是从他身后搂住他,把下巴搁在他的肩膀上。他身上有我们一起买的栀子花沐浴露味儿,虽然是同一瓶沐浴露我还是觉得他身上的和我身上的不一样,要更好闻一点。


    晚上我搂着他睡觉,那个时候他病得更严重了,经常疼得整夜整夜睡不着。我有事半夜醒来可以听到他压抑的呻吟声。我只好将他搂得更紧,仿佛那样就可以减轻他的痛苦。我真希望病的人是我。


    在最后的日子里香香学会了抽烟。我知道,是因为他太苦了。


    他本就苍白得病态,在烟雾中看他更是显得又颓又丧,让我觉得他很疏离,很……落寞。那个好看的烟灰缸也终于派上了用场。我亲吻他时先一步感受到的是烟草的烈性。


    那天,我刚回家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地冲入浴室。


    他身上穿着我们一起买的暗纹衬衫,那是我们结婚时穿的衣服。他躺在温水里,浴缸里的水已经泛了浅浅的红色。他右手上夹着一支烟,两个手腕上的伤口深可见骨。


    看到他的瞬间我感觉我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我抱起他想带他去医院。他在我胸口轻轻推了一下。


    他说,阿野啊,你放我走吧。


    我一下子顿住。我慢慢把他放回水里。


    我说好,我放你走。我跨入浴缸,让他靠在我身上,我说,我陪你走一段。


    我跟他说我想再带他骑着摩托在冰岛兜风。他笑着说好。


    我就笑,笑着笑着我的眼泪就落下来了。他说我笑的好难看。我一边哭一边对他说我把车卖了,为了娶他,结果现在他不要我了。这是真的。在去安卡拉找他之前我把车啊房啊啥的全卖了。只身一人去找他。


    他亲亲我,告诉我别难过。他说他只是累了,想休息一下。他说他是带着戒指走的,下辈子还能找到我。


    我最后和他说,真遗憾,我们还没有结婚证呢。


    他的声音已经很小很小,我听到他说,徐惊野,下辈子你早点来找我。我们一见面就去领结婚证。


    他走了。


    走得那么平静,他的嘴角甚至还带着一丝微笑。我没有马上火化,可能,我心里还有一丝希望,希望他还能睁开眼叫我一声阿野。


    最后他还是化成了一捧灰烬。一部分我埋在了我们家的院子里,一部分堆在地上随着风走到世界各地。


    我把我们的婚戒穿成项链挂在脖子上。我一个人又一次去了安卡拉。热气球上很空,其实只少了一个人而已。冰淇淋好像也没有那么好吃了。


    第二站去了瑞典,见到了外公外婆。他们看到我一个人并不是很惊讶。因为他们和我一样早就料到了结局。


    然后去荷兰,原来的那个风车被人租过了。我随便找了个地方住。我不想出门,把自己埋进黑暗里是一个忘记时间的好方法。


    然后是芬兰。我废了很大功夫找到了我们之前挂上去的贺卡。我发现自己写的贺卡被某个小坏蛋改了。我打开他写的贺卡:


    “希望阿野可以永远幸福,希望他在没有我的生活里依旧耀眼!”


    这个傻瓜。如果想让我幸福就应该带我一起啊。于是我又写了一张贺卡挂上去:


    “向阳&徐惊野永远在一起。希望我可以早点死。”


    我希望自己早点死,但我不要自己结束生命,他在天上会生气。


    我还去了挪威和丹麦。但我对任何事物都总是提不起兴趣。


    只是少了一个人,只是少了一个人而已,这个世界就变得那么让我陌生。


    我没有再回华国,之前电话卡也早就换掉了。现在的我像那个行乞者老爷爷一样不知道还有谁值得我打电话。于是我的手机像相机一样只负责拍照。


    晚上我看着我们之前的照片,我真想他。才一个多月而已,明明之前有过分别更长的时候,但就是不一样。


    我带着我们的戒指跑了很多地方。这期间我一直在坚持为他的书画插画。也有买过画,但那副《郁金香丛中的厄洛斯》一直好好地珍藏在我们的家里。


    第二年夏天,我回到了雷克雅未克,去了雷克雅未克大教堂。我一连去了一个礼拜,终于遇到了那个老人。


    他问我那个天使呢?


    我说我的天使回到上帝身边了。


    他又问,那你怎么来了?


    我说,我活着他就活着,所以我替他来履行和您的约定。


    我在冰岛定了居,用余生的每一天来等死。


    我不后悔爱上他。我至今仍然可以重复我在婚礼上的誓言:


    “我将违背我的天性,忤逆我的本能,克制我的自私、贪欲与怯懦,予他包容,忠诚与勇敢。我将永远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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