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 第1章 向阳 我叫向阳,你们应该已经知道了。我是一名作家。现在我正在飞往安卡拉的飞机上。我要给自己找个地方去死。 三个月前,我确诊了骨癌。我当时其实没有什么感觉,唯一的想法就是以后我是不是就见不到徐惊野了? 阿野是我的暗恋对象。对,也是男人。那又怎样?我就快死了。 我偷偷问了,我不化疗大概还有个两年可活。医生说我查出来得还算及时,还有有可能治愈的。 有可能。 我的运气很差,不想把命堵在医院里。而且,化疗很疼。像有一万只蚂蚁在我的骨头上啃噬。 所以,我打算逃跑。从第一次化疗之后就打算逃跑。我买通了钟点工,取出了我所以的钱,买了一张飞往安卡拉的机票。反正在哪死都是死,我可不想浑身插满管子地去死。太丑,太没尊严。我不喜欢。 我只裹了一件黑色的风衣,拖了一个最小号的行李箱就登上了飞机。我很激动,是小时候偷偷扒在阿野窗外看他画画的那种激动。 我在安卡拉一落地就被徐惊野抓到了。可能是因为我的头发太显眼了。我有白化病,所以在亚洲人群里很显眼。 我不知道阿野为什么会在安卡拉。我以为是妈妈让他来抓我的。因为我走的时候丢掉了旧的手机卡,没有任何人能联系到我。 结果阿野只是笑嘻嘻地揉着我的脑袋问我是不是又和家里吵架了。 也是,他压根儿就不知道我生病了,我好久没有联系他了。他只是来这里办事,碰巧遇见我而已。他当我又一次离家出走了。 不过,也挺好,起码有个伴儿,我死了有人收尸报信。 安卡拉是一个很好的地方。我很喜欢冰淇淋,所以在当地吃了很多土耳其冰淇淋。这里的冰淇淋口感很独特,和我之前吃的都不一样。阿野说,这是土耳其独有的浪漫。 我在安卡拉订了一个星期的民宿,本来只能睡一个人的房间徐惊野硬是挤了过来,他说晚上没人聊天他睡不着。 他骗人,才不是。 最后一天我们的房间到期了,但是我们的飞机取消了,最近的只能买到第二天凌晨的。所以我们那天下午去了当地的酒吧。 酒吧里的灯光暧昧不清,给阿野镀上了一层柔光,看上去很帅气,很……性感。 我喝得烂醉,想让他抱抱我,亲亲我……但最后我还是放弃了。有很多原因,但又好像没有。可能只是因为我太胆小了。 我想坐热气球,那一个星期里我还没有坐过,那天借着醉意我缠着他说想去坐热气球。那天太阳已经快落山了,只留下些许浅淡的余晖。 他带着我找了好久才找到还可以坐热气球的地方,其实当时老板已经打算下班了,他付了三倍的钱。 那天不知道是什么日子,晚上到处在放烟花。好几次我都觉得火星溅到了我的身上,不然关节怎么会那么疼呢? 后来才发现,,烟花离我好远,像隔着银河一样远。是我的骨头在作祟。每一个关节处都传来细细密密的疼痛。 阿野转头问我开心吗?我看着他的脸,在他唇上轻轻点了一下,说开心。 就让这最后的醉意帮我拥有亲吻他的勇气吧。明天,我就醒了,如果你不喜欢我,可不可以当成是我喝醉了才做出那些错误的举动,可不可以当成什么都没发生过,可不可以再揉揉我的脑袋说没关系…… 那天晚上我睡得很沉,可能也是不想得到回复。但是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发现我睡在他怀里,我们在机场大厅的椅子上休息了一夜。他的风衣盖在我身上。 他亲亲我的额头,说喜欢我。 我好高兴,在飞往瑞典的旅途中我一直都无法安静下来。他就那样安静地看着我笑。那个时候我觉得我简直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我们去瑞典还有一个原因是我外公外婆住那里。我母亲是瑞典人。我继承了她灰蓝色的眼睛和深邃的五官。她在华国拼命找我的时候一定不知道我到她老家来了。 我们当晚就去了外公外婆家拜访。他们虽然惊讶但还是非常热情地为我们安排了房间,准备了晚餐。 我叮嘱他们别告诉妈妈,他们同意了。他们理解我的看法并且也帮我瞒着阿野,不告诉他我生病了。 我一直不敢告诉阿野这件事,我怕他难过。 我们去了Vibble小镇,到了长袜子皮皮的家——维拉·维洛古拉。那里有演出。 扮演皮皮的那个小女孩很可爱,感觉就是我想象中皮皮的样子,精灵鬼怪。我很喜欢这本书,我有各种版本的很多套,可惜都落在家里了。可能,不会有机会再去翻看了。但是,能在这里看到真人版的皮皮也挺高兴的。 考考你,皮皮的全名叫什么? 相比起亲吻,我和阿野更喜欢签收。感觉很温暖,很安心。我们不知道干嘛的时候就手牵着手沿着街道反反复复地逛。 周围商店的老板都会很奇怪地看着我们。我告诉他们,华国人都喜欢散步。 在瑞典待了一个多月之后阿野买了婚戒,因为时间太仓促我们没办法转国籍结婚。所以我们只办了一个小小的婚礼。 真的很小很小,只有一个牧师和外公外婆。但我还是很开心。就是阿野显得有些心急,我有点担心他是不是知道什么了。 我也问过他是不是太着急了,我们才在一起一个月而已。他亲了亲我的发梢,说他等着一天等了十年。 我今年二十六岁,阿野二十八岁。他在十八岁那年爱上了十六岁的我。 好巧,我在十六岁那年爱上了十八岁的他。真好。 我们还去了斯德哥尔摩的诺贝尔博物馆。馆场豪华大气。连楼梯扶手都很精美。市政厅金厅,美得让人睁不开眼。由一万八千块玻璃和黄金碎片砌成。 我和阿野说,如果有一天我也能在这里参加颁奖典礼,在这里跳舞该多好。我其实拿过几个不知名的小奖,但是谁不想拿诺贝尔呢? 阿野说简单啊。我说你口气不小啊。 结果他拿出手机放了一段《华尔兹圆舞曲》,拉着我在大厅里转圈圈。我不会跳舞,总是踩到他的脚。 他说,恭喜这位先生获得第一届徐惊野文学奖。 大庭广众之下有些尴尬,但我很感动。不会有人比他更爱我了。我记得很久以前他就答应过我要给我的书配插图。嗯,配过一本。其他的,他就算配,估计我也没机会看到了…… 我突然想起来他还有工作啊。他在一家漫画工作室上班。我问他你请了多长时间的假。他说他辞职了。 我问他为什么。我知道他很喜欢这份工作,每天和志趣相投的朋友一起工作确实很开心。我去过他的工作室,里面氛围很好。他拿到offer的时候开心了好久。 他说他预感到这次的旅途会很长。 我内心的慌乱加重。他这话说得模棱两可的,我总觉得他已经知道了。 我有时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想不想让他知道。有些东西确实很难说清楚,就像明明是我自己选择的逃出来,却还是会想家一样。 我想让他知道,因为如果一直等我死了才告诉他真相,就有点太残忍了。而且,我也希望他可以和我一起度过这段时光。 我不想让他知道,因为我害怕看到他难过。我不想让他伤心,起码不能让我看到。我想让他一辈子幸福安康,平安喜乐。 第二站选择瑞典是因为外公外婆在这里。所以虽然它和芬兰啊、挪威啊啥的离得很近,我也打算先去一趟荷兰。 阿野总是会尊重我的选择,这次也不例外。 我们打算在荷兰多待一阵子,于是我们租了一个风车住。 住在风车里对我们俩来说都是很新奇的体验。风车里视野不错,周围都是绿茵茵的草地。四周很安静,可以听到风吹过来的声音,让我们内心也变得平静敏感。 我们的住所旁有一个湖泊。里面的水很蓝很蓝,在午后的阳光下像一大块水晶,发出耀眼的光。 我们买了两辆自行车。荷兰有自行车王国的称号。而且荷兰这个国家不大,骑自行车就基本可以到自己想去的地方。 我们买的是二手的,是华国七八十年代流行歌的那种。但我很喜欢,非常非常喜欢,像是连周围的时间都慢了下来。 在河边的小路上骑着自行车,和阿野一人分一只蓝牙耳机,感觉可以这样平平淡淡地过一辈子。如果不是关节在隐隐作痛的话。 我们去了郁金香花园。荷兰的伦勃朗郁金香确实很美,像一万幅油画的拼凑。阿野很崇拜伦勃朗。听说他的《加利利海风暴》已经失窃很久了。真可惜。 我买了一大束郁金香,还挑了一个很漂亮的花瓶。那个花瓶是半透明的,由多彩的碎玻璃拼成。我打算放在家里当装饰。 但是阿野说郁金香有毒,不可以放在家里。我只好再挑一束香槟玫瑰来配我的花瓶。他挑了几支浅蓝色的玫瑰,说和我的眼睛很像。 我找遍了整个花市,没有黑巴克。他说没关系,他知道我爱他。 我爱死他了。 那束郁金香,我送给了附近的一个老爷爷,因为他家的院子里种了很多郁金香。 我以为我已经不害怕死亡了,可是那天晚上,熟悉的恐惧感悄无声息地爬满了我的心脏。 如果我死了,阿野该怎么办呢?他会爱上别人吗?他也会辞掉工作陪那个人一起旅游吗?他也会和那个人说让人骨头都酥掉的情话吗? 我不敢再往下想了。他在我的身后搂着我的腰。今天晚上其实已经很累了,但我还是睡不着。骨头疼。他搂得很紧,像是要把我揉进骨血里。 我们参加了荷兰的奶酪节。 这里的奶酪很香,每次吃面包我都能吃很多。但我还是想念华国的老干妈 我们住的地点的奶酪节主持是上次收郁金香的那个胖胖的像球一样的老爷爷。他留着很长的白胡子。我见到他时说他真像圣诞老人。 他说不,他是奶酪老爹。 阿野在一旁一下子就被逗笑了。他他说奶酪老爹和老干妈是不是还挺配的。 奶酪老爹人很好,送了我们好几块奶酪。荷兰人都喜欢吃奶酪。商店里有一整个货架上全都是各种各样的奶酪。 我和阿野还做了奶酪火锅,就是把奶酪和着啤酒融化再蘸面包吃。好像不是很正宗,和我们之前吃的不一样。没关系,那毕竟是瑞士的特色菜。 受老爹的邀请,阿野还参加了奶酪比赛。就是分成很多组,两人一组,一前一后抬着一块堆满奶酪的木板赛跑。 阿野那组是第二个到的,和第一组就差一点点。我说他在我心里永远是第一。他看着我笑,眼睛亮亮的,像我小时候养的一只小狗。 荷兰街头还有那种卖鲱鱼的小摊。不是那种臭的鲱鱼罐头,是新鲜的小鲱鱼。小小的一个沾一点盐巴,提着尾巴直接放进嘴里。我第一次这样吃被腥得不行。老板是个人挺好的大叔,他给我两块面包让我夹着吃。 其实,吃多了就会觉得味道还不错,好像也没有那么腥了。 在荷兰待了很长一段时间。其实我也不知道具体待了多长时间。自从从家出来我就对日期没有什么概念了,只是觉得这个地方待够了就换下一个。 我们的下一站是芬兰。其实离瑞典很近,但是我也不打算再回去了。 我和阿野一起去了圣诞老人村,见到了真正的圣诞老人,还花了630元华国币和他合了个影。他有和奶酪老爹一样的白胡子。 我们找了民宿住。那里的人很热情。我们到的时候他们给我们端热可可和纸杯蛋糕。 我和阿野一人写了一张贺卡准备挂到圣诞树上。但阿野临时被叫去帮忙打奶油了,因为晚上房东阿姨要烤蛋糕。所以他只好将贺卡交给我,让我帮他挂上。 我偷偷看了他的贺卡,他写的是“徐惊野&向阳永远不分离”。 我觉得不好,我快要死了,他不能,他该过完平安喜乐的一身,还要长命百岁。所以我划掉了后面几个字,只留下了我们俩的名字。 我的病加重了,骨头疼痛的时间越来越长。我加大了止痛药的用量,并且迅速买了离开芬兰的机票,跳过挪威和丹麦准备直接去计划表里最后一个也是对我来说最重要的地方——冰岛。 开春的时候,我们到了冰岛的首都——雷克雅未克。 在旅馆住了几天后,我决定在冰岛买一套房。这很艰难因为我是外籍。但是阿野还是办好了。他托他在冰岛的朋友代我们买了一所小房子。 我知道我回不去了,但我还是想有一个家,和阿野一起。 当时我告诉他我想买房时他没有问我为什么,只是亲了亲我的额头,然后第二天就陪我去看房。 这个小家几乎花光了我们所有的积蓄。不过没事,我们可以再挣。 房子很小,但被我们装饰得很漂亮。采买时我看到一个很漂亮的烟灰缸,和那个花瓶的风格很像。我跟阿野说可以买回去给他用。他说他戒烟了。 也对,出来这么长时间,我都没看到他抽过一次烟。 我们去了瓦特纳公园。那里的冰晶莹剔透,像是一池子的水晶。那里的水很凉,但是很漂亮,比我见过的任何蚁汪都漂亮。 我们还一起去看了极光。真美。那一道绿色的光带像是仙女的水袖一般从天上轻柔的垂落。 我把这个想象说给阿野听,他笑笑,和我接了一个安静的吻。他说,上天作证我有多爱你。 那一刻我感觉天地之间好像只剩下我们两个人。 那天,我真在打止痛针,刚把药灌进注射器阿野就推门进来了。我手忙脚乱地想藏,却差点把药扔到地上。结果,他只是很平静地从我手中将注射器接过,说我来帮你吧。 他离得很近,我能看到他略微颤动的眼睫毛和红红的眼角。我明白,他早就知道了。 那天晚上我问他为什么不劝我回去治疗。他沉默了一下,说我知道你不想那么走。 最后那段时间,止痛针对我已经没有用了。我感觉我的每一块骨头都在被一点点的凿空。我甚至没办法走路。阿野就每天推着轮椅带我到处走。 那天,他推着我去雷克雅未克大教堂。我许愿,希望徐惊野可以平安喜乐,百事顺遂。没必要为自己再求些什么了,不值得。 出来的时候外面下了大雨。我们只好等着,因为忘了带雨伞。 我们遇到了一个行乞者老爷爷。他看上去精气神很好,而且一眼就看破了我们的关系。 他对阿野说他很幸运。阿野问他为什么。他说,每一个白化病的孩子都是天使,而他有一个这么好看的天使。 第一次有人这么夸我,我有些不好意思。但其实,我觉得还是阿野长得更好看。 阿野低头笑了一会儿才说,那我家这个天使,跌落凡尘的时候可能没看准个好时辰。 那个老人只是笑。 他不知道,能遇到他是我翻了八辈子的黄历才碰到的好日子呢。 我们聊得很开心,本来想和老人留一个联系方式,结果老人说他没有手机。他说,世界上会给他打电话的人都已经离开了,那他还要手机干嘛呢? 他说他是英国人,与妻子一生无子,在老伴去世后他就过上了浪迹天涯的拾荒生活。他从英国徒步走到了冰岛。 我们离开时,他问我,明年夏天你还会在这里吗?我告诉他,如果我还活着,会的。 有苟延残喘地在冰岛生活了一个月。我惊觉我身上出现了一个一个小肿块,丑陋不堪。 我知道,我最害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我还是会丑陋地死去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选择自己决定自己的死亡。到割开手腕时,我没觉得疼,可能因为我已经被疼痛折磨太久了。 好了,就记到这里吧,我要去换一身衣服。就换我们结婚时穿的衬衫吧。我希望阿野太难过,我舍不得他流泪的。 真遗憾,我们还没有结婚证…… 我叫向阳,向阳而生的向阳。 徐惊野,如果你能看到,可别忘了我。 第2章 徐惊野 我叫徐惊野,今年二十八。身高……这不重要。 我的爱人向阳去世之后,我发现了他一直记录的这篇文章。我不知道你们读到这里感触如何。但是,我继续记录这篇文章的目的只是单纯想把他用生命讲述的故事延续下去,而不是戛然而止。 所以,你看到了,我继续写了下去。我不是文科生,原谅我文笔不好。但是,我有认真地坚持。 他总是喜欢“阿野,阿野”地叫我,你们是不是以为我会叫他阿阳?好吧,其实也叫过,但是我更喜欢叫他“香香”。 他曾问过我为什么,他开始并不喜欢这个昵称,因为他觉得太女孩子气了。香香小时候被人说娘所以遭过一段时间的校园霸凌,所以听到这个称呼他会不高兴。 其实叫他“香香”是因为向阳念起来像“香”。叫着叫着他也习惯了。其实我觉得“香香”挺好听的,蛮可爱的感觉。 你们在香香的文章里看到我是不是都觉得我是个挺严肃的人?他总是把我美化了,其实我日常生活中经常犯贱,他常常气得不愿意理我。 但他蛮好哄的。一个亲吻,一个拥抱甚至是一支冰淇淋就可以让他开心起来。 他没有安全感,即使我重复了很多遍我爱他,他还是会患得患失,委屈了也不说。叫人心疼得很。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我姐姐的婚礼上。我们两家生意上有不少牵连所以总爱搞一些虚头巴脑的东西。不过那一次我很开心。 他比我小两岁,当时才十六岁。西服穿在他身上有些奇怪,像是小朋友偷穿了大人的衣服。不过那个时候他就是小朋友。 他安静地缩在角落里吃蛋糕,像只小仓鼠,真可爱。我当时觉得有趣极了,就凑过去搭讪。他正在努力地啃一个纸杯蛋糕,被吓了一跳。 我看到他异于常人是的头发和五官还以为他是外国人,结果谈了一会儿才知道是白化病。他真好看,像丘比特那么可爱,比维纳斯还漂亮。 他那个时候话很多,我也是个遇到人就想聊几句的,于是我们很快就熟悉了。 我初中就明白自己喜欢的是男孩子却没有真正喜欢过一个人。遇到香香后,我可怜巴巴地暗恋人家十年。 生日准点发祝福,在各种各样的节日送礼物,在他家附近放烟花……我自以为喜欢得很高调,他却像榆木脑袋一样感觉不到,我还以为那是他委婉地拒绝。。要不是那天他醉得厉害我还不知道原来他也喜欢我。 那个时候,我知道他住院了,但不知道什么病。刚想打听就接到他妈的电话说他跑了让我帮忙找。 我浑浑噩噩上了飞机。 骨癌,很疼吧,他那么娇气,会哭吗?为什么不告诉我呢?是不相信我会站在他这一边吗? 我答应了他妈妈的请求。我直接买了飞往安卡拉的机票。因为他曾经和我说过如果他出国的话,第一站肯定是安卡拉,最后一站肯定是冰岛。 我只能赌,赌他一定会去安卡拉,赌我一定能陪他走完最后一程。 在飞机上我一直在想该怎么面对他。我不知道该不该劝他回去治疗。我犹豫了很久,不过最后还是放弃了。他那么怕丑,那么怕疼。我可舍不得他回去受罪。既然他已经做出了选择,那么我尊重他。 一下飞机我就被高饱和度的色彩包围了。或许就是这里的色彩太过爆满,香香白色的头发在这里才会显得那么扎眼,那么单薄。 那小笨蛋还以为我不知道他生病。他那心虚的小表情我真是太熟悉了。于是我和他说我是来出差的。 后来的事你也知道了。他在热气球上吻了我。但你不知道的是,这个不负责任的小王八蛋撩完就睡着了。于是我只好背着他去了机场,抱着他凑合了一夜。 香香睡着的样子很乖,我偷偷亲了他一下,他没有发现。我一直睡不着,就抱着他枯坐了一晚上。 那天晚上我一直都在想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但要问我具体都想了些什么,我也不知道。当时我特想抽支烟,我一睡不着就想抽烟。 但我转念一想,我家香香还是个病人呢,别熏着他了。 第二天我们启程去瑞典。香香一路上叽叽喳喳说个没完。他最后说,阿野,我好喜欢你哦!我感觉我的心被打了一拳。我说我爱你。 香香的外公外婆是一对很可爱老人而且感情很好。老两口去市场买东西都要手牵着手,永远像一对热恋的情侣。外公总是称呼奶奶为我的公主。我第一次听还以为他在叫香香的妈妈。 外婆是一个很有生活情趣的老太太。她的花园里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花朵,一年四季都有花在盛放。外公说,外婆只负责浇水和欣赏,至于修枝剪叶、松土施肥一类的粗活都是外公承包的。 我很羡慕他们。如果我和香香能一直走下去,走到我们变成两个小老头我们也一定会这么幸福吧。我也会帮香香种他喜欢的花,画他喜欢的画,一起上街买东西,一起逛画展…… 至于长袜子皮皮的演出,我们一共看了三次。我知道他很喜欢皮皮,他书架上那么多关于皮皮的书有一多半都是我送的。 每次看完演出他都会沉默一段时间。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沉默会让他看起来很颓很丧,让我非常心疼。 我将他抱到腿上轻轻晃着,说下次有机会我再带你来看。他说可能不会再有机会了。 我知道他是什么意思。是啊,我们可能真的没有机会再一起来瑞典了。我只好亲吻着他的发顶安慰他。 因为这次我出来的比较急,所以那两个卡地亚的戒指几乎花光了我所有的钱。幸好我让工作室的朋友帮我把我的卡都邮过来了,不然我就得街头卖艺了。 香香皮肤本来就白,玫瑰金色的戒指戴在手指上显得有些病态。他好像更瘦了,手腕细得感觉轻轻一握就会断掉。 主持我们婚礼的那个神父看上去还挺年轻,感觉像是新上任的。看到是我们两个他有些紧张。 我们没有宣誓什么无论生老病死永远爱对方的话,而是将手放在《进化心理学》和《自私基因》上说“我将违背我的天性,忤逆我的本能,克制我的自私、贪欲与怯懦,予你包容,忠诚与勇敢。我将永远爱你。” 这是香香出的注意,他在网上看到之后一直对这句话念念不忘索性就现实实施了。 老实说,感动到我了。我把他搂到怀里亲吻的时候一直在哭,他没有,他和外公外婆一起嘲笑我。 我真的害怕,如果香香走了,我该怎么办呢? 后来我们去了荷兰,伦勃朗的故乡。其实如果最后要去冰岛的话可以后面再来瑞典,但是既然香香有自己的计划,我也乐意和他一起满世界跑。 在这里我买到了常用的画笔和颜料。我为香香画了一幅油画。他抱着一大束郁金香做我的模特。我将那副画命名为《郁金香丛中的厄洛斯》。 香香问我为什么,我说因为你就是我的丘比特。他的脸红得像一颗番茄,很可爱。 奶酪老爹确实是个和蔼慈祥的人。他偷偷告诉我,他年轻的时候也交过一个男朋友。后来,对方被父母带走了。而他自己,他说,他现在有一位美丽的妻子和一个可爱的孩子,很幸福。他说,他祝福我们。 我只能笑着点头说了一声“谢谢”。那时香香正在不远处挑选着小贩摊上的花朵。 香香还陪我一起去了美术馆,虽然他看不懂。 至于我们买的那辆二手自行车,在我们离开芬兰的时候送给了奶酪老爹和他的妻子。他的妻子也胖胖的,一家人看起来很温馨。 奶酪节上那一木板奶酪可真够重的。香香在一旁激动地呼喊着,于是我铆足了劲儿向前跑。第二名,还不错。我抱住香香把他抛向空中再紧紧接住。他吓死了,小猫一样往我怀里挤。 在芬兰,我们有幸坐上了圣诞老人的雪橇。不过那头驯鹿显然脾气不太好,我差点掉到冰窟里。 那天晚上的蛋糕很好吃,但是香香一直兴致不高的样子。心疼死我了。 后来,香香取消了去挪威和丹麦的航班。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冰岛是个不太有名的小国家,不过也是一个很漂亮的国家。我问香香为什么对冰岛这么有执念,他说他也不知道,就是感觉这里特别亲切。 可能是上辈子在这里有什么未完成的约定吧。他是这么说的。 他们这些搞文学的说话总是这样,浪漫又伤感。 其实我不想说的,因为这样显得很玛丽苏而且没有什么真实性的感觉。但我忍不住还是告诉你们吧。其实我太奶奶是冰岛人。如果他说的是真的的话,他上辈子就该是我的。 你们也知道,我们在冰岛买了个房子。他买了很多地毯和玩偶,还买了一个很大的云朵沙发放在客厅。阳台上被他放了两张藤椅,摆上了茶几和茶具。坐在那里很愉快。 我们去了阿克雷里,那是一片宁静的湖。香香偷偷扔了一只千纸鹤进去,说可以保平安。 我们还去了斯奈山,在那里看到了测视力时的红房子。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我最喜欢的是黑沙滩。那是一个由火山石形成的海滩。像是一个被世界遗忘的角落。我真想把时间永远定格在那一刻。 我们在冰岛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时光。香香一直在写作,他码字的时候我就在他身边画画。那段时间我一只直在为他的书画插画。他的故事里有很多海。 有时候我什么也不做只是从他身后搂住他,把下巴搁在他的肩膀上。他身上有我们一起买的栀子花沐浴露味儿,虽然是同一瓶沐浴露我还是觉得他身上的和我身上的不一样,要更好闻一点。 晚上我搂着他睡觉,那个时候他病得更严重了,经常疼得整夜整夜睡不着。我有事半夜醒来可以听到他压抑的呻吟声。我只好将他搂得更紧,仿佛那样就可以减轻他的痛苦。我真希望病的人是我。 在最后的日子里香香学会了抽烟。我知道,是因为他太苦了。 他本就苍白得病态,在烟雾中看他更是显得又颓又丧,让我觉得他很疏离,很……落寞。那个好看的烟灰缸也终于派上了用场。我亲吻他时先一步感受到的是烟草的烈性。 那天,我刚回家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地冲入浴室。 他身上穿着我们一起买的暗纹衬衫,那是我们结婚时穿的衣服。他躺在温水里,浴缸里的水已经泛了浅浅的红色。他右手上夹着一支烟,两个手腕上的伤口深可见骨。 看到他的瞬间我感觉我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我抱起他想带他去医院。他在我胸口轻轻推了一下。 他说,阿野啊,你放我走吧。 我一下子顿住。我慢慢把他放回水里。 我说好,我放你走。我跨入浴缸,让他靠在我身上,我说,我陪你走一段。 我跟他说我想再带他骑着摩托在冰岛兜风。他笑着说好。 我就笑,笑着笑着我的眼泪就落下来了。他说我笑的好难看。我一边哭一边对他说我把车卖了,为了娶他,结果现在他不要我了。这是真的。在去安卡拉找他之前我把车啊房啊啥的全卖了。只身一人去找他。 他亲亲我,告诉我别难过。他说他只是累了,想休息一下。他说他是带着戒指走的,下辈子还能找到我。 我最后和他说,真遗憾,我们还没有结婚证呢。 他的声音已经很小很小,我听到他说,徐惊野,下辈子你早点来找我。我们一见面就去领结婚证。 他走了。 走得那么平静,他的嘴角甚至还带着一丝微笑。我没有马上火化,可能,我心里还有一丝希望,希望他还能睁开眼叫我一声阿野。 最后他还是化成了一捧灰烬。一部分我埋在了我们家的院子里,一部分堆在地上随着风走到世界各地。 我把我们的婚戒穿成项链挂在脖子上。我一个人又一次去了安卡拉。热气球上很空,其实只少了一个人而已。冰淇淋好像也没有那么好吃了。 第二站去了瑞典,见到了外公外婆。他们看到我一个人并不是很惊讶。因为他们和我一样早就料到了结局。 然后去荷兰,原来的那个风车被人租过了。我随便找了个地方住。我不想出门,把自己埋进黑暗里是一个忘记时间的好方法。 然后是芬兰。我废了很大功夫找到了我们之前挂上去的贺卡。我发现自己写的贺卡被某个小坏蛋改了。我打开他写的贺卡: “希望阿野可以永远幸福,希望他在没有我的生活里依旧耀眼!” 这个傻瓜。如果想让我幸福就应该带我一起啊。于是我又写了一张贺卡挂上去: “向阳&徐惊野永远在一起。希望我可以早点死。” 我希望自己早点死,但我不要自己结束生命,他在天上会生气。 我还去了挪威和丹麦。但我对任何事物都总是提不起兴趣。 只是少了一个人,只是少了一个人而已,这个世界就变得那么让我陌生。 我没有再回华国,之前电话卡也早就换掉了。现在的我像那个行乞者老爷爷一样不知道还有谁值得我打电话。于是我的手机像相机一样只负责拍照。 晚上我看着我们之前的照片,我真想他。才一个多月而已,明明之前有过分别更长的时候,但就是不一样。 我带着我们的戒指跑了很多地方。这期间我一直在坚持为他的书画插画。也有买过画,但那副《郁金香丛中的厄洛斯》一直好好地珍藏在我们的家里。 第二年夏天,我回到了雷克雅未克,去了雷克雅未克大教堂。我一连去了一个礼拜,终于遇到了那个老人。 他问我那个天使呢? 我说我的天使回到上帝身边了。 他又问,那你怎么来了? 我说,我活着他就活着,所以我替他来履行和您的约定。 我在冰岛定了居,用余生的每一天来等死。 我不后悔爱上他。我至今仍然可以重复我在婚礼上的誓言: “我将违背我的天性,忤逆我的本能,克制我的自私、贪欲与怯懦,予他包容,忠诚与勇敢。我将永远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