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洵换了一件玄色亲王五爪龙服,腰佩唐代横刀,若是不张嘴毒舌,真个儿叫,朗朗如日月入怀,轩轩若朝霞举,贵气扑面而来。
张牙舞爪的金色巨龙盘在王服中央,一黑一金的配色,令少年亲王显得更加威严稳重。
呆呆傻傻的红缨一身火辣辣的劲装,手里抱着宝剑,痴痴迷迷看着自家王爷。
不过。
王爷一说话,登时就破坏画面。
李洵双手叉腰,骂骂咧咧看着笨手笨脚的太监:“蠢东西,驴一样的玩意儿,抬个箱子都抬不稳!啊?本王养着你们何用。”
红缨:“……”
骂完太监,他看了眼旁边发呆的红缨。
李洵心里满意极了。
他给红缨挑选的衣裳,有那么点江湖女侠的味儿了。
只是……
她那是唬人的架势,只有李洵清楚,红缨现在的能力,顶多就是比女人掐架扯头发厉害了一点点。
至少她学会了几招蒙古摔跤。
若跟男子打,趁旁个不注意时,还是有胜算。
若跟女子打,轻轻松松。
至于用剑。
小丫鬟挥起来估计能把自己捅死。
还是让她学用鞭,红衣劲装配马鞭,不错不错。
下盘功夫还需多锻炼,基础要打好,当然……红缨的一字马愈发得心应手了,特别是用在……咳……
“王爷,可是红缨脸上沾了什么吗?”见李洵盯着她打量半晌,方才还维持侠女状态的红缨,立即扭扭捏捏起来。
“……”
李洵不想跟她说话,本来赏心悦目,一下子就破坏了他心中的江湖。
他站在承运殿大院台阶上运筹帷幄。
“这箱子太小,换大的来!”
“本王那件月牙白的旧王服可装好了?”
“敲锣打鼓的呢?烟花鞭炮六十挂,愈热闹愈好。”
“在准备十二个吹唢呐的,本王要让京城都知道。”
刘长史小跑着过来:“王爷,都预备下了。”
李洵满意地点点头:“本王马车里,可准备了美酒佳肴。”
“都备下了。”
眼见李洵真打算亲自登门贾府,刘长史硬着头皮劝:
“王爷,这种小事儿交给下官去办就行了,您是什么人物,金贵无比,贾家哪来的福气能接见您。”
“聒噪!”李洵瞪了他一眼,冷冷威视道:“还需你教本王做事?父皇曾多次下江南,甄家接了几次驾,他老人家乃天下万民之主,他都去得本王去不得?”
刘长史哑然无法反驳。
当年太上皇经常微服出巡,数次下江南,都住在臣子家,当中甄家接待四次,贾府和金陵王家各一次。
自家王爷这点倒是遗传了太上皇,没事儿就爱微服出巡。
哦不!王爷是微服猎艳。
反正两父子的风流都差不多。
李洵不是花魁。
亲王身份不便让他抛头露面的骑马。
特别是穿着亲王五爪龙服。
就更不能够了。
下次还是穿常服出去,如此便没几个认识他。
此刻李洵横在银色布料装饰的舆轿里,手里摇晃着装有葡萄酒的玉盏,眼神微眯,想着怎么敲打贾家。
李洵也不是非要把贾家逼上绝路,兔子惹急了还跳墙呢。
大抵是前世所看名著,留有遗憾,脑子一抽,看见那些个废物就冒气,就想弄死弄残几个。
就凭宁荣二府干得几个破事,根本用不着他添油加醋,过个七八年自是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当然,李洵倒是很乐意看到他们家里鸡飞狗跳。
全当是瞧个热闹。
还是那句话,来都来了怎么也要参与一下。
李洵觉得自己越来越不像演的反派,到似有点乐在其中,给假戏真做了。
若是哪天三观愈来愈歪,底线愈来愈低,又会怎么样呢,权力当真是可怕的东西。
这次收拾了贾家,李洵决定先暂时放他们一马,他还有重要的大事儿要干,上进!要当个有上进心的恶毒王爷。
红缨在后面另有一乘小轿,时不时掀开帘子往外张望,自打入宫当宫女,后又转入忠顺王府后,她已经整整十年未出来过了。
眼下看什么都兴奋的像只喜鹊,叽叽喳喳,在那自言自语个不停,前面的李洵都能感受到她的开心。
六十六抬大箱子绑着红花,一列乐队,吹拉弹唱,噼里啪啦好不热闹。
不知道的还以为王爷要娶王妃了。
前头傅指挥领着十二名侍卫高骑大马,在他旁边谈笑风生的刘长史捋着美须。
忠顺王出巡,百姓避退。
十二名侍卫像极了恶毒城管在前面开路,不开眼的、避退不及时的、傅指挥兜头就是一鞭子,抽的呼呼响。
整条大街就只剩下忠顺王的队伍,百姓避瘟神般站在十米开外,悄悄的指指点点,咒骂唾弃。
李洵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总觉得他好像被百姓当狗屎一样,疯狂踩在地上。
“让开!让开!”
“不开眼的狗东西,敢当王驾?”
听见傅指挥的声音,李洵皱着眉头掀开轿帘瞧了一眼。
有个醉汉倒在路中央拦住了他的队伍。
莫名被傅指挥抽了两鞭子,那醉汉哇哇大叫,疼得在地上打起滚来,酒也立马清醒了八分。
看着眼前黑压压的带刀侍卫,醉汉惊恐万分,直吓得险些晕死过去,连求饶的话都不会说了。
刘长史呵呵冷笑:“你个醉鬼挡王驾,定你个行刺之罪,打死了账!”挥了挥手,就待傅指挥下狠手。
周围百姓看的啧啧摇头,鄙夷之色,疯狂投向李洵的轿子。
“如此草菅人命,天家不管吗?”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那不是住在小花巷子的屠夫多浑虫吴贵吗,我就说他喝马尿早晚喝死自己。”
“刚娶了媳妇就要让他那媳妇守活寡了,啧啧啧……”
“世风日下,竟有这样的事,当真是大开眼。”
“咱们让老祭酒大人上书朝廷!”
有几个自带傲骨的酸书生忍不住义愤填膺,那刘长史虽是狗仗王势,却不好随便打杀书生。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吗。
不是谁都能在书院交的起学费,笔墨纸费的,一年要花好些银子,有些穷百姓为了供家里一个子弟读书求学,需全家干活托举起。
普通书院已是如此了。
当今天子要革新,需要新鲜的力量,那些书生就是将来的新鲜血液,刘长史又不是傻子,他当然不会去故意挑衅这些团体。
况且那些个书生皆都穿着国子监的监生服,能考进国子监的,不是才华横溢,便是官家子弟。
而国子监已告老还乡的老祭酒,李守忠曾是忠顺王和皇帝的老师,他不看僧面还看佛面呢。
听闻到百姓的议论李洵抽了抽嘴角,这就是冤枉他了,伯仁非我所杀,却因我而死。
他只是以恶制恶黑吃黑罢了,从未想过欺负无辜小老百姓。
当然以前的忠顺王如何,他不管了,但他有他的原则。
李洵冲刘长史招了招手,想着把那醉汉丢在一边就完事儿,哪有那么麻烦。
刘长史翻身下马,刚走到李洵轿子边,忽就冲出个女孩儿来,拦在醉汉身边咬着银牙,立起红红的眼睛,只坚强了几秒钟她便急忙跪下。
“求大人放过我姑舅表哥,我只剩他一个亲人,做牛做马我都愿意。”
傅指挥不由好笑:“你倒想的挺美,想去王府做牛做马还不一定轮得到你!”
“咦?”
“你抬起头来我瞧个清楚。”
刘长史本能地转过身子去瞧,见那女孩儿倒是长得标致,难怪傅指挥会叫她抬头。
傅指挥想干什么?
他很清楚,当然是为王爷收集美人儿。
老傅啊老傅,居然学会抢我的碗了,刘长史眼角抽了抽。
话又说回来那女孩虽不及秦家女孩儿惊艳,却胜过亲王府一百八十个奴婢。
听出自己表妹的声音,那醉汉翻滚着,抱住女孩儿的腿,鼻涕眼泪横流,央求道:
“好妹子,你要救救表哥,我不想死。”
女孩儿咬着牙,瞪了他一眼,狠狠挣开醉汉的手,眼含泪花委屈着道:“我跟着表哥上京讨生活,帮着你挨家挨户送肉。
你却成日家不是酗酒就是去赌银子,只管喝!早晚把那不知羞的新媳妇给喝跑了去。”
醉汉自打嘴巴子,懊恼不已:“我实在戒不掉这酒瘾,好妹子,你原就是要去富贵人家当婢女享福的,在哪不是伺候,你快再求求他们。”
“你!”
那女孩儿自有几分傲骨,不愿平白给人作贱,可家乡天灾活不下去了。
饿死了爹娘,如今只剩表哥一个亲人,他在怎么不争气,自己还能真不管他吗?
尽管她眼神恨不能刀了表哥,身体却颤着抖,咬牙又朝傅指挥磕了几个头:
“我表哥贱命一条,大人莫要脏了手,便把我卖了您们为奴为婢,留他一命吧。”
“对对对,大人,我贱命一条,您别脏手,我妹子生的标志,连荣国府赖嬷嬷都瞧的上眼,还说要花五十两银子买去富贵人家享福呢。”
“又是贾家!?”刘长史和傅指挥一怔,还赶上巧宗了。
李洵:“……”瞧那女孩儿有几分勇,生得妖妖调调,再结合荣国府赖嬷嬷要买她,还有多浑虫这诨号,李洵基本猜出女孩的身份。
说出去谁信啊?半路上还能捡只晴雯。
“刘长史!”李洵装出不耐烦道:“本王又不是吃人的妖怪,什么脏的臭的馊的都往嘴里塞,即要吃,也该是香喷喷软绵绵的女子才是,赶紧让他滚开。”
递给刘长史一个你懂本王的眼神。
刘长史不愧是李洵肚子里的蛔虫,这样的美人儿胚子,怎能逃出王爷魔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