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斐回国那天,汤宵正在被窝里面睡得差点和周公结拜为兄弟。
他昨晚参加了吴晓生日派对,high了一整晚,酒喝了不少,又在舞池里面扭了好一会儿,等被人捞出来时已经醉得不知道一加一等于几了。
本来他应该在吴晓家里面凑合睡一晚,但是无奈他向来不爱在外面留宿,惯床,于是在彻底醉死之前,打了电话叫他哥汤邵来接他。
汤邵是汤宵的陈年老保姆了,即使大半夜从被窝里爬起来,迎着冷风,也任劳任怨地把人载回去,还勤勤恳恳地煮了醒酒汤,喂他喝完才爬回去睡觉,一大早还得去看汤宵喝醉了有没有难受,昨天吹风了有没有感冒。
按理说汤邵那么疼汤宵,不应该在他还没睡醒的时候把他强行喊醒,但有个人对汤邵来说是例外,所以他觉得那个人对汤宵来说也是例外。
在汤宵被锲而不舍地摇醒,正要愤怒地闹起床气的时候,就听到了他哥兴高采烈地说:“宵宵,白斐要回国了!”
什么?
白斐?
汤宵下意识从被子里爬起来,然后跟汤邵对视了几秒,直到对方把聊天记录怼到他面前,他盯着看了会儿,才反应过来这件事。
“他怎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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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清楚是烦躁还是懊恼,总之不是好情绪,汤宵站在机场接机口吹冷风的时候,陷入沉思,心想:我到底为什么要来这里?
他原本拒绝了汤邵要带他去接机的请求,把自己埋进被窝里睡回笼觉。
结果汤邵的一句话把他成功勾引起来。
汤邵说:“我本来还想带着你一起去看看白斐的对象,考察一下对方人品到底怎么样呢。”
对象?对了,白斐闪婚了。
就在一个月之前。
听说是同校的学弟,朝夕相处,日久生情,毕业就结婚了。
这个消息来得很突然,但传回国后,汤宵周围圈子的人全都被轰动了。
那天汤宵正在熬夜写论文,写着写着就开始刷起手机,发现很多不联系的同学都给他发消息,问他知不知道白斐闪婚的事情。
汤宵怎么会知道呢?他跟白斐将近五年没联系,要不是汤邵时不时跟他是一嘴,他都以为白斐死在国外了。
现在诈尸,还搞了个冥婚。
真无聊。
汤宵双手插兜,单脚站立,歪着身子,另一只脚前后晃动,鞋底快速擦过地面,发出很轻的摩擦声。
临近冬季,天气变冷了许多,接机口风很大,汤宵穿着棒球服,内里搭了件薄毛衣,不耐寒,白皙的脸颊被吹得泛起淡淡的红。
他看向正在不断发消息的汤邵,不满道:“哥,他到底出不出来?不出来我要回去了,冷死了。”
“快了快了。”汤邵连连说,“已经出来了,再等两分钟。”
说完瞧着汤宵的红脸蛋,不免担心,“要不你上车等吧,你身体差,昨天又喝了酒,要是吹风感冒了就不好了。”
朋友固然重要,但弟弟也很重要啊!
汤宵哼了声,“早知道就不来了,真磨蹭。”
他转身迈步,往车里走,结果还没走两步,就听见汤邵兴奋的喊声:“白斐——”
风的呼啸声有些大,汤宵一时间定在那里,等风吹过去之后,才慢吞吞地转身,朝着接机口的方向看。
现在是下午四点半,机场来往的人不少,熙熙攘攘,但汤宵还是一眼就看到了白斐。
与记忆中的青涩不同,迎面走来的人已经具备了成年男人的特性。面容清俊,皮肤冷白,身形挺拔,穿着咖色立领风衣,拉着一个黑色行李箱缓步走来。
他的表情非常冷淡,冷淡到了漠然的地步,像一块冰雕。
汤宵看见汤邵兴高采烈地迎上去,然后男人就停下脚步,跟汤邵说了两句话,再顺着对方指向的手看向他。
很没出息,汤宵下意识想低头躲避,不过他最后忍住了,扬起下巴,就这样朝着对方看过去,和那双熟悉又陌生的眼睛对视。
隔着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也隔着五年,汤宵再次和白斐见面。
汤宵终于知道了自己的心情是什么了。
是讨厌。
他讨厌死白斐了。
汤宵直接转身,按照之前没做完的动作,迈步走向副驾驶,丝毫没有顾忌身后几人的心情,开门上车。
他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不远处的汤邵一边和好友说话,一边替弟弟圆场:“在闹起床气呢。”
白斐嗯了一声,“午觉吗?”
汤邵嗐道:“算吧?十二点我把他喊起来,喂了点粥,又睡着了。昨天吴晓生日,他就跟着人家出去玩,凌晨三点,我才把他接回来。”
他顿了顿,和白斐解释:“吴晓是他的大学同学。”
白斐:“嗯。”
他目视前方,视线落在车上,有些心不在焉的疲惫,汤邵便看向他身旁落后一步的年轻男人,友好打招呼:“你好,你是白斐的对象吗?”
男人大概二十三左右,清秀的长相,瘦弱,拉着行李箱,闻言对他笑了笑:“对。我叫周袖,袖子的袖。”
汤邵噢噢两声,“挺好听的。”
周袖说:“你们名字也好听。”
汤邵奇怪:“你知道我叫什么吗?”
周袖点头,先是看了白斐一眼,见他没反应,才对汤邵说:“你们是斐哥的好朋友,听他说过。”
汤邵笑道:“那确实。不过我的名字很一般,我们宵宵的才好听。”
他是个弟控,逮着机会要夸弟弟,“他巨无敌可爱。”
话音一落,几步远的车子上,副驾驶的车窗往下拉,他巨无敌可爱的弟弟探出头,生气地朝他们喊:“能不能走快点?腿断了吗!”
汤邵下意识哄:“来了来了。”
然后副驾驶的车窗又啪嗒一下升上去,什么都看不见了。
但是周袖还是在那短暂的几秒时间里,看清楚了汤宵的脸。
确实是个长相很漂亮的男孩。
栗色蓬松柔软的碎发,小猫眼,眼尾弧度上扬,皮肤白皙细嫩,五官面积大而小巧,精致得像bjd娃娃。
只是脾气很娇纵的模样,他们上车后,既没有打招呼,也没回头看一眼,而是靠着副驾驶的车窗,像是在犯困。
冬季的傍晚,夕阳融光,像是流淌的溏心蛋,将周边都晕染成柔软的橙黄色。
周袖一边笑着和开车的汤邵说话,一边注意着了身旁的白斐。
对方神情冷淡而倦怠,夕阳透过前车窗落在他的脸上,像是镀上一层暖光,却没有浸透半分。
他坐在靠窗的位置,微微侧着头,像是在看窗外的风景,但过了会儿,周袖发现,不是的。
白斐的视线一直在前方。
避过副驾驶的车座,在车座与车门的缝隙,长久而静默地注视着,前面的人困倦的侧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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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邵没送白斐和周袖回家,而是直接把车开到了一家私房菜馆。
他们相熟的好友都知道白斐回国,早早就准备好了接风宴,热热闹闹地开始叙旧,聊天、喝酒、划拳。
汤宵本来就困,在包厢里吃了点菠萝炒饭,双手捧着一瓶橙汁,咬着吸管慢吞吞地打瞌睡。
他和周围的人都熟,这种熟是“朋友的拖油瓶弟弟”的熟。
汤邵自汤宵能走路开始,无论上学还是出门,就把人带在身边,所以谁都知道,汤邵有个粘人又爱发脾气的漂亮弟弟。
当然,由于漂亮,拖油瓶的指数也因此下降,汤邵的朋友同事,都爱屋及乌,对汤宵保持着一种怜爱宠溺的心。
“宵宵困了吗?不如在旁边开个包厢去睡会儿吧?”汤邵的好友赵敏青见汤宵眯着眼睛犯困的模样,不禁放柔了声音。
汤宵摇摇头,“不去。我要回家。”然后就开始瞪汤邵。
汤邵想继续玩,不敢看他,嘴里念叨:“半个钟,很快了。”
汤宵被他气得鼓起脸,赵敏青情不自禁地伸手捏了一下,软软的,很光滑。
“那你想不想吃什么?姐姐给你点外卖。”赵敏青又问。
汤宵说:“想吃冰激凌。”
这话一出,赵敏青还没说话,汤邵先跳脚了,“不准吃,上次胃病你忘了?昨天偷偷去喝酒,我还没说你呢。”
汤宵撇嘴:“都上个月的事情了。”
汤邵还是不同意,“你别惹我去跟爸妈告状啊。”说完熟稔地向着另一边喊,“白斐你给我看着他点儿,别让他溜出去买。”
话音一落,周围的人都笑了。
“哦对,白斐回国了,有人帮你看着宵宵了。”
“你这哥当得,不是找援兵就是找援兵,窝不窝囊啊?”
“当甩手掌柜了是吧?”
汤邵理直气壮:“白斐自小看着宵宵长大,也算宵宵半个亲哥了,怎么不能帮我看着他?而且宵宵听他话呢。”
什么半个亲哥,什么听话!
汤宵听得一肚气,困意消失得一干二净。
他恼怒地瞪汤邵,见毫无效果,就想一拍桌子发脾气。
可他脾气还没发出来,就发现手里的橙汁被人挪开,换了一杯姜茶。
扭头一看,居然是周袖。
周袖笑着说:“有胃病还是少喝冻的哦。”
汤宵忍不住阴阳怪气:“跟你有什么关系?谁叫你多管闲事。你老公吗?”
也因为这句话,汤邵的视线终于再次和白斐相遇。
白斐坐在他斜对面的位置,他们之间隔得不算远,但也有些距离,汤宵一直在刻意不跟他对视,于是在这整场饭局里,他们甚至没有说过一句话,对上过一眼。
当然,这不是汤宵怕他,而是因为他觉得没什么好说的,也没什么好看的。
但是当汤宵怼完周袖后,还是破功了。
他看向了白斐,白斐也看向了他。
在暖烘烘的包厢内,这一眼好像又跟机场外的那一眼不一样。
或许是酒气,或许是热气,或许是姜茶刺鼻的气味。
汤宵生出了几分委屈。
他想,凭什么要挪开他的橙汁,白斐又凭什么管他?
他以为一切还是跟以前一样吗?
他想对着白斐大吼大叫,但最后还是在周袖尴尬错愕的眼神里,抿紧唇,移开了视线,然后抓着手机就往外跑。
汤宵速度很快,几乎是眨眼间,人就跑到外面去了。
周袖吓了一跳,下意识想跟上去,可走了几步,就停下来了。
因为他看见白斐拿着外套跟出去了。
本来想等阴湿男完结再开的,但是520太有纪念意义了,于是遂开
先放着攒点收藏,不然上不了榜单(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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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宵宵是有点笨但是很乖的好宝宝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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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