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种草了你的老公》 第1章 第 1 章 白斐回国那天,汤宵正在被窝里面睡得差点和周公结拜为兄弟。 他昨晚参加了吴晓生日派对,high了一整晚,酒喝了不少,又在舞池里面扭了好一会儿,等被人捞出来时已经醉得不知道一加一等于几了。 本来他应该在吴晓家里面凑合睡一晚,但是无奈他向来不爱在外面留宿,惯床,于是在彻底醉死之前,打了电话叫他哥汤邵来接他。 汤邵是汤宵的陈年老保姆了,即使大半夜从被窝里爬起来,迎着冷风,也任劳任怨地把人载回去,还勤勤恳恳地煮了醒酒汤,喂他喝完才爬回去睡觉,一大早还得去看汤宵喝醉了有没有难受,昨天吹风了有没有感冒。 按理说汤邵那么疼汤宵,不应该在他还没睡醒的时候把他强行喊醒,但有个人对汤邵来说是例外,所以他觉得那个人对汤宵来说也是例外。 在汤宵被锲而不舍地摇醒,正要愤怒地闹起床气的时候,就听到了他哥兴高采烈地说:“宵宵,白斐要回国了!” 什么? 白斐? 汤宵下意识从被子里爬起来,然后跟汤邵对视了几秒,直到对方把聊天记录怼到他面前,他盯着看了会儿,才反应过来这件事。 “他怎么回来了?” - 说不清楚是烦躁还是懊恼,总之不是好情绪,汤宵站在机场接机口吹冷风的时候,陷入沉思,心想:我到底为什么要来这里? 他原本拒绝了汤邵要带他去接机的请求,把自己埋进被窝里睡回笼觉。 结果汤邵的一句话把他成功勾引起来。 汤邵说:“我本来还想带着你一起去看看白斐的对象,考察一下对方人品到底怎么样呢。” 对象?对了,白斐闪婚了。 就在一个月之前。 听说是同校的学弟,朝夕相处,日久生情,毕业就结婚了。 这个消息来得很突然,但传回国后,汤宵周围圈子的人全都被轰动了。 那天汤宵正在熬夜写论文,写着写着就开始刷起手机,发现很多不联系的同学都给他发消息,问他知不知道白斐闪婚的事情。 汤宵怎么会知道呢?他跟白斐将近五年没联系,要不是汤邵时不时跟他是一嘴,他都以为白斐死在国外了。 现在诈尸,还搞了个冥婚。 真无聊。 汤宵双手插兜,单脚站立,歪着身子,另一只脚前后晃动,鞋底快速擦过地面,发出很轻的摩擦声。 临近冬季,天气变冷了许多,接机口风很大,汤宵穿着棒球服,内里搭了件薄毛衣,不耐寒,白皙的脸颊被吹得泛起淡淡的红。 他看向正在不断发消息的汤邵,不满道:“哥,他到底出不出来?不出来我要回去了,冷死了。” “快了快了。”汤邵连连说,“已经出来了,再等两分钟。” 说完瞧着汤宵的红脸蛋,不免担心,“要不你上车等吧,你身体差,昨天又喝了酒,要是吹风感冒了就不好了。” 朋友固然重要,但弟弟也很重要啊! 汤宵哼了声,“早知道就不来了,真磨蹭。” 他转身迈步,往车里走,结果还没走两步,就听见汤邵兴奋的喊声:“白斐——” 风的呼啸声有些大,汤宵一时间定在那里,等风吹过去之后,才慢吞吞地转身,朝着接机口的方向看。 现在是下午四点半,机场来往的人不少,熙熙攘攘,但汤宵还是一眼就看到了白斐。 与记忆中的青涩不同,迎面走来的人已经具备了成年男人的特性。面容清俊,皮肤冷白,身形挺拔,穿着咖色立领风衣,拉着一个黑色行李箱缓步走来。 他的表情非常冷淡,冷淡到了漠然的地步,像一块冰雕。 汤宵看见汤邵兴高采烈地迎上去,然后男人就停下脚步,跟汤邵说了两句话,再顺着对方指向的手看向他。 很没出息,汤宵下意识想低头躲避,不过他最后忍住了,扬起下巴,就这样朝着对方看过去,和那双熟悉又陌生的眼睛对视。 隔着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也隔着五年,汤宵再次和白斐见面。 汤宵终于知道了自己的心情是什么了。 是讨厌。 他讨厌死白斐了。 汤宵直接转身,按照之前没做完的动作,迈步走向副驾驶,丝毫没有顾忌身后几人的心情,开门上车。 他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不远处的汤邵一边和好友说话,一边替弟弟圆场:“在闹起床气呢。” 白斐嗯了一声,“午觉吗?” 汤邵嗐道:“算吧?十二点我把他喊起来,喂了点粥,又睡着了。昨天吴晓生日,他就跟着人家出去玩,凌晨三点,我才把他接回来。” 他顿了顿,和白斐解释:“吴晓是他的大学同学。” 白斐:“嗯。” 他目视前方,视线落在车上,有些心不在焉的疲惫,汤邵便看向他身旁落后一步的年轻男人,友好打招呼:“你好,你是白斐的对象吗?” 男人大概二十三左右,清秀的长相,瘦弱,拉着行李箱,闻言对他笑了笑:“对。我叫周袖,袖子的袖。” 汤邵噢噢两声,“挺好听的。” 周袖说:“你们名字也好听。” 汤邵奇怪:“你知道我叫什么吗?” 周袖点头,先是看了白斐一眼,见他没反应,才对汤邵说:“你们是斐哥的好朋友,听他说过。” 汤邵笑道:“那确实。不过我的名字很一般,我们宵宵的才好听。” 他是个弟控,逮着机会要夸弟弟,“他巨无敌可爱。” 话音一落,几步远的车子上,副驾驶的车窗往下拉,他巨无敌可爱的弟弟探出头,生气地朝他们喊:“能不能走快点?腿断了吗!” 汤邵下意识哄:“来了来了。” 然后副驾驶的车窗又啪嗒一下升上去,什么都看不见了。 但是周袖还是在那短暂的几秒时间里,看清楚了汤宵的脸。 确实是个长相很漂亮的男孩。 栗色蓬松柔软的碎发,小猫眼,眼尾弧度上扬,皮肤白皙细嫩,五官面积大而小巧,精致得像bjd娃娃。 只是脾气很娇纵的模样,他们上车后,既没有打招呼,也没回头看一眼,而是靠着副驾驶的车窗,像是在犯困。 冬季的傍晚,夕阳融光,像是流淌的溏心蛋,将周边都晕染成柔软的橙黄色。 周袖一边笑着和开车的汤邵说话,一边注意着了身旁的白斐。 对方神情冷淡而倦怠,夕阳透过前车窗落在他的脸上,像是镀上一层暖光,却没有浸透半分。 他坐在靠窗的位置,微微侧着头,像是在看窗外的风景,但过了会儿,周袖发现,不是的。 白斐的视线一直在前方。 避过副驾驶的车座,在车座与车门的缝隙,长久而静默地注视着,前面的人困倦的侧脸。 - 汤邵没送白斐和周袖回家,而是直接把车开到了一家私房菜馆。 他们相熟的好友都知道白斐回国,早早就准备好了接风宴,热热闹闹地开始叙旧,聊天、喝酒、划拳。 汤宵本来就困,在包厢里吃了点菠萝炒饭,双手捧着一瓶橙汁,咬着吸管慢吞吞地打瞌睡。 他和周围的人都熟,这种熟是“朋友的拖油瓶弟弟”的熟。 汤邵自汤宵能走路开始,无论上学还是出门,就把人带在身边,所以谁都知道,汤邵有个粘人又爱发脾气的漂亮弟弟。 当然,由于漂亮,拖油瓶的指数也因此下降,汤邵的朋友同事,都爱屋及乌,对汤宵保持着一种怜爱宠溺的心。 “宵宵困了吗?不如在旁边开个包厢去睡会儿吧?”汤邵的好友赵敏青见汤宵眯着眼睛犯困的模样,不禁放柔了声音。 汤宵摇摇头,“不去。我要回家。”然后就开始瞪汤邵。 汤邵想继续玩,不敢看他,嘴里念叨:“半个钟,很快了。” 汤宵被他气得鼓起脸,赵敏青情不自禁地伸手捏了一下,软软的,很光滑。 “那你想不想吃什么?姐姐给你点外卖。”赵敏青又问。 汤宵说:“想吃冰激凌。” 这话一出,赵敏青还没说话,汤邵先跳脚了,“不准吃,上次胃病你忘了?昨天偷偷去喝酒,我还没说你呢。” 汤宵撇嘴:“都上个月的事情了。” 汤邵还是不同意,“你别惹我去跟爸妈告状啊。”说完熟稔地向着另一边喊,“白斐你给我看着他点儿,别让他溜出去买。” 话音一落,周围的人都笑了。 “哦对,白斐回国了,有人帮你看着宵宵了。” “你这哥当得,不是找援兵就是找援兵,窝不窝囊啊?” “当甩手掌柜了是吧?” 汤邵理直气壮:“白斐自小看着宵宵长大,也算宵宵半个亲哥了,怎么不能帮我看着他?而且宵宵听他话呢。” 什么半个亲哥,什么听话! 汤宵听得一肚气,困意消失得一干二净。 他恼怒地瞪汤邵,见毫无效果,就想一拍桌子发脾气。 可他脾气还没发出来,就发现手里的橙汁被人挪开,换了一杯姜茶。 扭头一看,居然是周袖。 周袖笑着说:“有胃病还是少喝冻的哦。” 汤宵忍不住阴阳怪气:“跟你有什么关系?谁叫你多管闲事。你老公吗?” 也因为这句话,汤邵的视线终于再次和白斐相遇。 白斐坐在他斜对面的位置,他们之间隔得不算远,但也有些距离,汤宵一直在刻意不跟他对视,于是在这整场饭局里,他们甚至没有说过一句话,对上过一眼。 当然,这不是汤宵怕他,而是因为他觉得没什么好说的,也没什么好看的。 但是当汤宵怼完周袖后,还是破功了。 他看向了白斐,白斐也看向了他。 在暖烘烘的包厢内,这一眼好像又跟机场外的那一眼不一样。 或许是酒气,或许是热气,或许是姜茶刺鼻的气味。 汤宵生出了几分委屈。 他想,凭什么要挪开他的橙汁,白斐又凭什么管他? 他以为一切还是跟以前一样吗? 他想对着白斐大吼大叫,但最后还是在周袖尴尬错愕的眼神里,抿紧唇,移开了视线,然后抓着手机就往外跑。 汤宵速度很快,几乎是眨眼间,人就跑到外面去了。 周袖吓了一跳,下意识想跟上去,可走了几步,就停下来了。 因为他看见白斐拿着外套跟出去了。 本来想等阴湿男完结再开的,但是520太有纪念意义了,于是遂开 先放着攒点收藏,不然上不了榜单(心碎) 求求大家收藏一下吧QAQ 我们宵宵是有点笨但是很乖的好宝宝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第 1 章 第2章 第 2 章 汤宵一出菜馆大门,被冷风一吹,人就清醒了许多。 隔壁有家便利店,冰柜就放在外面,他走过去拿了一支草莓味的可爱多,就坐在一旁的椅子上开始吃。 晚上气温低,他穿得少,明明冷得缩肩膀了,但吃冰激凌还是吃得很爽快。 好像把心里那团火压下去了。 他企图反省自己刚刚的举动,然后发现也没什么好反省的,千错万错都是白斐和汤邵的错,跟他有什么关系呢? 想到这里,汤宵就理直气壮地开始用手机发消息给汤邵,催促他快点结束饭局,送他回家,要不然他就要打的回去了。 他发消息轰炸汤邵,发得专心致志,所以当脚步声自身旁掠过又停下时,他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 直到肩膀上搭上一件颇具分量的外套,暖意袭来时,他才发现身旁坐了人。 来的人是谁,汤宵不用看就知道了。因为他看见了垂在身侧的咖色风衣衣摆。 他依旧咬着可爱多,低头发消息,不抬头,直到吃完,发现手掌心沾了一点黏糊糊的冰激凌浆水,才略有点苦恼,想着是回去饭馆洗手,还是去便利店买纸巾。 不过很快,身旁的人就朝他递过来一包湿纸巾。 汤宵没接,侧着身体不去看他。 好像是很轻的叹息。 总而言之,下一秒,汤宵面前就站了个高大的身影,将路灯全部挡住,然后对方半蹲下来,单膝跪地,撕开湿巾纸包装,一手抓着他的手腕,一手给他擦手里粘糊甜腻的冰激凌浆水。 汤宵再一次近距离和白斐接触。 这一次和前两次又不一样。 汤宵什么心情都没有,只是看着白斐发呆。 比起五年前,白斐变了很多,但好像又没有变。 五官更加深邃立体了,少年时期冰冷的湖水结成了冰山,缓慢地飘荡着,让汤宵无所适从。 他突然很想说些什么,但话到嘴边又成了熄了火。 手上的粘腻消失,汤宵突然很想再吃一支可爱多。 他企图起身,但却被面前人洞悉了念头,摁住了膝盖。 “再吃,会闹肚子。” 白斐的声音很轻,像是一阵淡淡的风,吹进汤宵的耳朵里。 汤宵恶语相向:“跟你有什么关系?你还以为真能管得到我啊?” 白斐沉默地看向他。 那双如墨玉般沉默的眼眸注视着汤宵,里面像是含了千言万语。 汤宵很想刺激他,最好让那张冰山脸徒然变色。 “你要以什么身份来管我?哥哥?邻居?还是……” 他讥讽道,“前男友?” 在看见对方表情微顿,睫毛眨动时,汤宵知道自己赢了一局。 所以他很难控制住自己不再变本加厉。 “可是你忘记了吗?我们早就分手了,而且你现在已经结婚了,有夫之夫。” 他的手指用力点在白斐的肩头,戳到了柔软的毛衣下坚硬的肩膀骨头。 汤宵这才发现,白斐瘦了很多。 长高了,也瘦了。 他们就这样对视着,直到白斐松开摁着他膝盖的手,慢慢站起身,静静地看着他进入便利店,泄愤似地在冰柜里面找了一支巧克力味的可爱多。 汤宵付完钱出来时,便利店门外已经没有人了。 如果不是肩上披着的风衣,或许汤宵会以为刚刚发生的一切是自己的错觉。 汤宵倔强地把可爱多吃完,把白斐的风衣扔到了垃圾桶里,回了包厢。 他一进门,就看见周袖围着白斐忙上忙下,又是舀粥又是倒热水,殷勤得像个奴隶,不像个妻子。 或许是他的视线太明显,周袖朝着他看了一眼,但汤宵很快就移开视线,快步把汤邵拉了出来,板着脸让对方送他回家。 汤邵见他脸色不好,不敢不从,赶忙带着他离开了。 两兄弟走后,其他人笑着吐槽了句:“弟控没救了。” 之后大家陆陆续续散了。 周袖跟着白斐出了门,后知后觉发现他外套不见了,正想问是漏在包厢,还是被汤宵穿走了,就看见白斐突然快步走向了不远处的黑色垃圾桶。 路灯明亮,夜空黯淡,周袖在这冰冷的夜晚,看见白斐对着垃圾桶,露出了一个很淡、很无奈的,近乎纵容的笑。 - 汤宵发烧了。 回去没多久,他洗了个澡,头发吹得半干上床,玩了会儿手机躺下,结果夜里口干舌燥,浑身酸软,猛然惊醒,发现头疼脑胀,呼吸间一片滚烫。 他勉强支撑着力气给汤邵发了个语音,就沉沉地睡下了。 因为病着,他睡得不太安稳,隐约听见门打开后,汤邵咋咋呼呼的喊声,之后房间来往了几拨人,估计是家庭医生、保姆阿姨,可能还有汤邵的朋友或者同事。 额头被贴了退烧贴,冰凉,汤宵的头疼缓解了些,人舒服了,睡得也更沉。 在陷入睡梦前,他感觉到有人正在摸他的脸颊。 对方的手宽大、指腹与掌心有些粗糙的茧,擦得他脸颊痒而疼,但因为手心的凉意,以及莫名的浅淡雪松气味,他奇怪地并不排斥,反而在对方对方要把手抽离时,下意识依偎追随。 生病让人变得脆弱,变得直接。汤宵呼吸发烫,脸颊显现出病态的潮红,皱着眉不高兴地发出几声哼哼,然后那只手就又重新捧住了他的脸颊,安抚地用指腹擦过他的眼角。 合了汤宵的心意,汤宵眉头便舒展开,过了会儿,彻底睡熟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睡得好,汤宵很难得地做了个梦。 他梦见了小时候的事情。 梦见了……第一次和白斐见面的时候。 那是一年中最舒适的季节,秋季。 南方的秋季夹在炎炎夏日与秋风落叶当中,在国庆后不久,短暂的半个月时间内,是有幸能够享受到穿着单薄的长袖,披着外套,享受秋光景色的。 日头不灼人,反而晒得人暖洋洋的,又不会过分热,因为还有清凉的秋风。 那年汤邵五岁,幼儿园大班,因为前几天周末跟着汤邵去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玩泥巴,跳进小溪里面着了凉,生了一场病。 虽然一早就退了烧,但小孩体质差,没精神,加上家里疼宠,干脆就帮他请假,让他在家里面好好休息。 也就是那一天,新搬来的邻居白家夫妇带着自己的儿子前来拜访。 白家夫妇长相和善,不算出众,甚至平凡,而且因为过分华贵的衣着,显出几分搭配上的怪异。 可他们的孩子却生得漂亮,约莫**岁,站姿如松,笔直地立着,穿着简单的白T恤和深蓝色长裤,头发乌黑,小小年纪,五官清俊,脸颊有婴儿肥,面色镇定,有几分冷淡。 汤妈妈喜欢长得漂亮的孩子,当即把人拉过来询问:“叫什么?多大了?” “阿姨,我叫白斐,今年八岁。” “那跟我家小邵一样大。”汤妈妈说着,就叫保姆阿姨,“把小邵和圆圆喊下来,认识一下,交个朋友。” 阿姨应好,没几分钟,就把在二楼玩具房的两个孩子叫下来。 汤邵小时候是个皮猴子,听到妈妈喊,走得飞快,但走几步就又停下来,回头看被保姆阿姨抱着的弟弟。 一个奶呼呼的、穿着蓝白色公主裙的小团子。 葡萄似的,圆溜溜的大眼睛,明亮清澈,皮肤雪白细嫩,身子软乎乎的一团,穿着蓬松的蓝白色公主裙,栗色的头发上还挂着个蕾丝头饰以及云朵发夹。 让人看了就想捏捏他圆乎乎的小脸蛋。 汤邵一直觉得自己的弟弟是全世界最可爱的小孩。 白妈妈瞧见汤宵,不由感慨:“好可爱的小女孩啊。” 结果话音一落,就看见被抱下来的小娃娃嘴巴一瘪,奶声奶气地喊:“我是男生!” 汤妈妈忍俊不禁,哄道:“对,我们圆圆是男生,顶天立地男子汉,都是妈妈不好,给你穿裙子,妈妈晚点给圆圆做小蛋糕吃好不好?” 汤妈妈一连生了两个儿子,打扮的心无法发泄,所幸小儿子实在可爱,干脆一腔女儿心都给了小儿子。 “哼!下次不穿了!”奶团子挥挥手臂,“你让哥哥穿。” 汤邵疯狂摇头:“不!” 他已经小学二年级了,对男女有别的认知达到顶峰,加上他跟汤爸爸长得像,是英气的长相,之前汤妈妈给他穿过一次裙子,只能说不忍直视。 汤邵顾不得其他,赶紧抓人当挡箭牌。 他看见站在旁边的同龄小男生,立刻就自来熟地把人拉过来,对妈妈道:“他!他长得好看,可以陪圆圆一起穿裙子!” 汤妈妈登时乐不可支:“确实好看。” 汤宵也因此,好奇地往妈妈和哥哥都说“好看”的人看过去。 葡萄大的眼睛眨巴眨巴,打量着对面站立的,和哥哥差不多大的男生。 好像确实比哥哥好看哦。 汤妈妈哄他:“叫小斐哥哥。” 于是汤宵便昂起小下巴,朝前面的小男生伸出手,喊:“小飞哥哥!” 而对方也上前一步,牵起他软乎乎的小手,半蹲下来,轻声喊他:“圆圆。” …… “圆圆。” 白斐侧坐在床前,垂眸,看着汤宵烧得通红的脸蛋,怜惜地抚摸而过。 他最后收回手,叹息般地喊:“宝贝。” 第3章 第 3 章 汤邵端着冲泡好的药推开门时,恰好看见白斐从汤宵脸上收回来的手。 “还烧着吗?”汤邵放低了声音问,怕吵醒汤宵。 白斐:“还有点烫。” 汤邵把药放在床头柜,叹口气,又心疼又无奈:“都叫他不要跑出去吃冰激凌了,硬是要吃,这下好了,胃病没犯,先发烧了。” 如果汤宵醒着,肯定要据理力争,感冒发烧和冰激凌有什么关系呢?有些高烧患者还要吃冰的降温呢! 但大抵是所有家长都一个样,但凡你有点头疼脑热,第一个怪的就是你乱吃东西,第二个就是怪你熬夜玩手机。 不巧,汤宵两个都占。 汤邵嘀嘀咕咕,又不想吵醒汤宵,坐在床边自己伸手摸了摸汤宵的额头,最后叹口气,盯着对方绯红的脸蛋看了会儿,才看向自己的好友。 他轻声说:“圆圆还没消气呢?” 汤宵以前的小名叫圆圆,寓意汤圆。 汤妈妈生汤宵时,一度以为自己怀的是女孩,所以企图取个顺口又可爱的名字,后面汤宵出生,虽然性别对不上,但也的确可爱,于是就把这个名字保留下来当作小名。 不过汤宵长大后就不乐意他们那么喊了,尤其是初中一段时间,长身体吃得多,脸颊圆乎乎的,更是在家闹了一通脾气。 自此,他们唯有私下里才会喊一声圆圆。 汤邵的名字就更不用提了,直接就是汤勺的谐音。 好在汤邵心宽脾气好,也不觉得有什么难听的,而且刚刚好,汤勺舀汤圆,他要把弟弟保护得好好的。 所以,他对汤宵和白斐之间闹的矛盾十分关注。 当然,关注归关注,但是他仍然不知道,五年前,在白斐出国前,两人究竟是因为什么,才闹得像是要老死不相往来,至今汤宵还对白斐横鼻子竖眼的。 他只知道二人大吵了一架,后面白斐就出国了。 在白斐出国那一天,汤宵甚至没去送。 明明他们以前那么要好。 汤邵见白斐沉默,叹口气,给汤宵掖了掖杯子,“圆圆脾气不好,你也知道,要是他哪里惹你生气,我替他向你道歉。他脾气犟,不会低头认错的。” “他明显不是真的想和你绝交,要不然今天也不会被我一哄,就去接机了。” 汤邵苦口婆心,想缓解二人之间的矛盾,说了半天,却也只见白斐垂着头,看着床上熟睡的汤宵,半天,才轻轻地嗯了一声,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比起五年前,白斐似乎也变了许多。 汤邵止住话头,又待了会儿,对白斐说:“待会儿药没那么烫了,你把圆圆喊醒,让他把药吃了。赵敏青他们过来了,我跟他们聊几句。” 汤邵有着一个人尽皆知的爱好——发朋友圈。 以至于汤宵发烧,他就立刻发了个朋友圈广而告之。 赵敏青几人本就夜生活丰富,散了没多久,看见这消息赶过来看望汤宵,结果看望着,就开始聊天玩起来,续夜场。 在临出去前,汤邵突然慢半拍地想到了周袖,侧头问白斐:“你对象……在外头没事吧?要不还是我留下来看着圆圆吧。” “没事。”白斐说,“我留下来看着他就好了。” - 这一夜汤宵过得无知无觉,一睁眼,就看见天光微亮,幽蓝色的光顺着未拉窗帘的玻璃窗投射进来,将房间也照得像低像素相片。 他的高烧褪去,身上只剩下不适的酸软和困乏。 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汤邵估计是去休息了。 汤宵闭上眼睛,想再睡一会儿,可或许是因为躺太久,一下子居然睡不着觉,肚子也开始咕咕叫,干脆慢吞吞地侧身,顶着厚重的被子,像蜗牛一样坐起来。 他摸着放在被子上的外套裹在自己身上,踩着拖鞋,头重脚轻地打开房门,刚一走出去,就看见站在楼梯中间,正端着热腾腾的一碗汤圆走上楼的白斐。 白斐还穿着昨夜的衣服,半高领的黑毛衣,皮肤冷白,因此眼下的一点乌青就显得非常突出。 二人双双停下脚步。 “身上还难受吗?”白斐先开口。 汤宵撇嘴,没理他,继续往下走,越过他身旁时,被拽住手臂,摸了一下额头。 那只手在额头上短暂停顿了一秒,又迅速擦过。 “退烧了。”白斐用阐述事实的音调说。 汤宵听到他说话就生气,本能想呛,可转念一想又觉得累,没必要,于是抿着唇,一言不发地走下楼,在客厅的沙发上重新躺下来。 但客厅很安静,以至于某人走路的声音格外响亮,汤宵在瞥见对方走到桌前时,掩耳盗铃地闭上眼睛。 又是一阵细微的响声,大门打开了、合拢,嘎吱声消失,汤宵睁开眼,客厅空无一人,白斐走了。 他扭头,看见距离沙发不远处的桌面上,放着一碗正在散发着热气的汤圆,以及一碗鸡蛋面。 -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 这句话对汤宵来说不适用,他在退烧后没多久,就活蹦乱跳地往外跑了。 他先是跟聚餐,然后回到学校,开始继续修改自己的毕业论文。 冬日萧瑟。南方不下雪,雨却不见少,毫无预兆地落下,铺天盖地、全方位地朝着每个人进行攻击。 汤宵裹得像个圆球,在学校熬了两夜,提交第n版修改过的论文后,气若游丝地飘回了家。 他回家时正是傍晚,打开家门,里面空无一人。 汤邵也不知道去哪儿了。 汤宵转了一圈没看见人,就打算回房间睡觉,结果如还没进房间,就接到了汤邵的来电。 “宵宵,你回来了吗?我好像听见咱们家的院门开了。” 汤宵奇怪:“你不是不在家吗?怎么听得见家里的声音?” “我是不在家,但是我在隔壁家啊!”汤邵理所当然道,“离得那么近,我肯定听得到,你过来白斐这边吃饭吧,晚上我懒得煮饭了。” 汤宵反射性地想要说不去,可话到嘴边,不知怎的,就咽下去了,最后别别扭扭地说:“谁做饭啊?会不会很难吃?” “周袖做诶,我中午吃了一顿,人厨艺还挺好的,你过来试试呗,不行就让白斐给你做,你不是最爱吃他做的饭了吗?” 隐约间,汤宵似乎还听见了那边有模糊的说话声,分不清是谁。 汤宵想了想,最后还是屈尊降贵,说:“好。那我就试试吧。” 挂断了电话,汤宵站在原地,看了下自己敦实的模样,眼睛往下瞥都看不见腿,全是鼓起来的长款羽绒服,他思来想去,决定输人不输阵,上楼换了一件版型挺拔的毛呢大衣。 他是标准的娃娃脸,皮肤白皙,眼瞳圆润,眼尾上翘,头发蓬松带着点栗色,穿着毛呢大衣,看着像小孩偷穿大人衣服的既视感。 不过汤宵自我感觉良好,风度翩翩大学生一枚,在镜子前欣赏了一下后,气宇轩昂地出了门。 结果冷风一吹,立刻被打回原形,冷得缩脖子。 好在两家距离不远,五分钟内抵达,汤宵吃不至于冻成冰雕。 汤邵在白斐家门前,早早打开门等他,见他这样,一惊:“怎么穿这衣服?不冷吗?” 汤宵瞥见敞开的门里头,沙发上坐着的人,立刻挺直了背,昂起头:“不冷!”实则手攥得死紧,不然就要发抖了。 汤邵狐疑地看着他,倒也没戳穿他的面子,赶忙把他拉进屋里,推到沙发上,“我看着都冷,快烤烤火吧。” 汤宵猝不及防,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还弹了两下,左边肩膀和身体蹭到了什么东西,下意识侧头,与白斐对上视线。 这人穿着一身米白色居家服,领口宽松,露出锁骨,手里装模作样地拿着份蓝色文件夹,打开,里面填着几份资料。 白斐微微侧头看他,脸上没什么表情,但不知道是汤宵心中有偏见作怪,还是确有其事,白斐的眼中似乎闪过一点笑意。 居然笑他!有什么好笑的! 汤宵瞪他一眼,为了划分界限,屁股一抬,偌大的长沙发,直接坐到了另一边角落。 楚河汉界,一清二楚。 汤邵左看看右看看,干脆坐在中间,拿出了自己没看完的相册,招呼两人,“来,我们继续看照片。” “什么照片?”汤宵奇怪地往他拿着的相册一瞥,登时眼睛瞪圆,下意识要去抢,“你怎么把这相册带来这里了?!” 相册封面是薄荷绿,很厚,里面满满当当都塞满了汤宵小时候的照片,刚刚汤宵就看见自己五岁时,穿着奶蓝色公主裙的照片,圆乎乎一团,看起来呆得要命。 汤邵举起手没被他抢着,但为了以防万一,还是把相册塞到了旁边白斐的手里,这样汤宵就不敢抢了。 果不其然,汤宵看见他这一举动,气鼓鼓地瞪他,却也没扑到白斐怀里抢。 “这是你自己拿过来的。”汤邵为自己叫屈,“要不是我这次过来,发现了,否则这本相册还不知道在这里放到什么时候呢。” 汤宵认为他胡乱赖账,嘟囔:“什么叫做我拿过来的……”说着,声音慢慢变小,后知后觉地想起来,这本相册确实是他拿到白斐家里的。 但那已经是五年前的事情了。 汤宵抿唇,没跟汤邵争辩,只是抬眸去看白斐。 白斐扶着敞开的相册,面上没什么表情,依旧是那副白玉雕砌的冷淡模样,唯有视线一直落在相册上,然后缓慢翻页。 “都忘了。”白斐轻声说。 也不知道是说,他忘了,还是汤宵忘了。 汤宵讥讽:“反正也只是一本相册而已。” “没丢就好。”汤邵不知道两人打什么哑迷,又把相册扯到自己膝盖上,“里面都是宵宵从出生到高中毕业的照片呢,多珍贵。” “看,这是宵宵初中毕业时的照片。”汤邵指着相册里面的一张照片说。 汤宵忍不住看了一眼。 那张照片里不仅有他,还有汤邵和白斐,二人一左一右地站在他身旁,像两尊门神。 汤宵初中毕业那会儿脸上婴儿肥还很明显,头发卷翘,眼睛圆润,穿着黑白色制服校服,双手抱臂,满脸不高兴,像是一只气呼呼的小猫咪。 “哈哈,我记起来了,那天刚好是周六,宵宵差点没起来拍毕业照,我知道这件事后去找你们老师拖延拍照时间,白斐就骑单车去家里接你,结果把你起床气给惹出来了,出来就一副臭脸。” 汤邵忍俊不禁,指了指照片里,汤宵和白斐之间的空隙,夸张道:“这里面都能塞进一个我了。” 照片里,二人的界限分明,白斐面上毫无波澜,视线却微垂,似是落在了生气的汤宵身上,叫人看出几分无奈和纵容。 汤宵不敢再看,侧开了目光。 白斐的视线焦点却一直落在照片里。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3章 第 3 章 第4章 第 4 章 “只是宵宵高中毕业的时候,白斐你出国了,要不然,高中毕业照也该一起拍的。”汤邵遗憾道。 “有什么好拍的,不就这样。”汤宵不想再聊从前,甚至怨恨白斐为什么要把这本相册拿出来。 他推了汤邵一把,显而易见地生气,汤邵便不敢再造次。 恰好这时周袖从厨房里端着菜走出来,看见他们,微微弯着眼眸笑道:“饭做好了,可以吃了。” 于是三人就起身去洗手,坐在饭桌上。 周袖的手艺果然不错,做的三菜一汤,外加一条糖醋鱼,色香味俱全,汤宵嘴巴挑剔,都挑不出什么毛病。 只是他一边吃,一边看见周袖细致地给白斐挑鱼刺,用公筷放在一边餐盘上,心中有轻微的不爽。 他埋头苦吃,却也没发现自己餐盘上剥好的鱼虾一直是满的。 汤邵剥了一点便偷懒自己吃,其他的,都是白斐递给汤邵,汤邵再借花献佛,递给汤宵的。 若有明眼人在外瞧见这一顿饭,都要觉出几分好笑的怪异。 就像接力赛,汤宵的餐盘是桌上三人的终点。 一顿饭结束,汤宵吃得打嗝,颇觉丢脸,跑到客厅沙发上,盘腿坐着毛毯喝水。因为无聊,就一直在看周袖。 看周袖端菜、擦桌子、帮白斐搬凳子、又进厨房洗碗、收拾东西、泡茶、切水果,还抱了衣服去洗,最后甚至提醒白斐工作。 一副恨不得连水都喂到对方嘴里的样子,比全职保姆还要尽心。 白斐因为工作,不得不临时出一趟门,周袖便小跑着跟上去,从鞋柜里面拿出鞋,半蹲下来,放到对方面前。 直到目送白斐离开,才关上门进屋继续收拾东西。 汤宵不禁好奇,难道结了婚,一个正常人就会变成舔狗吗? 他小声问汤邵:“哥,你结婚了也会变成这样吗?” 汤邵仿佛洞悉了他的念头,闻言解释道:“周袖以前在国外是给一个大家族少爷做专职保姆的,听说那大少爷脾气坏,又娇气,所以周袖受了不少折磨,所以现在和白斐在一起,有些习惯还没改好呢。” 汤宵恍然大悟,原来是本性如此,那么即使不是白斐,周袖也会这样对他的结婚对象吗? “他比你贴心多了。”汤宵对汤邵说。 汤邵语塞,无力辩驳:“……我是你哥。” 汤宵懒得搭理他,视线还是绕着周袖转。 周袖不知道是不是发现了这一点,没过多久,就烤了一盘蛋挞出来,外带做了茉莉花茶,端到了汤宵面前。 “听说你喜欢吃甜食。”周袖笑得眼睛弯弯,像是想摸摸他的头,又不好意思,“我做的蛋挞还算不错,你尝尝。但是不要吃太多,晚上会积食。” 汤宵这才发现周袖笑起来眼角有细纹,却不显老,而有一种细腻的温柔在里面。 汤宵并不讨厌这种温柔。 他哦了一声,低下头,去拿起一个烤得热乎乎香喷喷的蛋挞,趁着烫,咬了一口,表皮酥脆,内里柔软香甜。 味道确实很好。 茉莉花茶温度也恰到好处,应该是泡好后稍微用冰水冰了一下,温温的,甜度适中,配合蛋挞刚刚好。 汤宵不由得多吃了几个,直到被汤邵阻止,才停手。 周袖眼神温柔地看着他,“别急,明天我可以再给你烤一盘。” 汤宵很少会遇见这种脾性的人,前面故意的针对也在蛋挞的攻势下消失了,他歪着脑袋,仔细端详周袖,莫名其妙地生出了一个想法。 既然周袖照顾谁都这样,为什么不能照顾他呢?就要照顾白斐呢? 他现在也到法定年龄结婚了,他不行吗! 反正白斐看上去跟周袖感情也不是很好的样子,他不介意周袖二婚。 思来想去,汤宵居然想出了一个绝顶的办法。 ——他要和白斐抢周袖。 他怀揣着这种想法,就像是小时候故意把牛奶往汤邵的衣柜里倒时,胸口咚咚直跳。 夜色渐深,汤邵先一步回了家,打算洗漱好,给汤宵拿件羽绒服过来,再带人回家,于是汤宵就暂时先待在白斐的家中。 周袖睡得早,九点就上楼了,汤宵发现他进房间的位置与方向竟然不是主卧。 难道白斐换地方睡了吗? 汤宵不再多想,在沙发上把蛋挞有一搭没一搭地吃完,就打算打电话叫汤邵把衣服给自己拿过来。 可他电话还没打出去,门就先一步打开了。 ——白斐回来了。 客厅里面只开了一盏灯,照亮汤宵所在的区域位置,他仰头往门口看去,皎白的一张脸,猫瞳里带着几分惊讶茫然,嘴角挂着蛋挞屑。 他身上的毛呢大衣早就脱下,穿着白色的圆领毛衣,衬得皮肤雪白莹润,乖乖待在沙发上的样子,像是在等人回家。 白斐冷淡的眼眸一下就柔和了。 他脱鞋走进来,把外套挂在一旁,声音有些沙哑,“怎么没回去?” “你赶我?”汤宵回神,呛嘴。 “你想要在这里住多久都可以,又不是没有住过。”白斐一边走进来,一边淡声道。 他显然有些疲惫了,走到汤宵身旁的位置坐下,倒了一杯花茶喝。 客厅暖黄色的灯光照在他们身上,像是某种固定的圈套。 汤宵看着他,突然也感到了一种疲惫压在身上,叫他喘不过气。 “……现在又不是以前了。” 白斐的动作微顿,侧头看他,眼神晦暗不明。 寂静无言。 汤宵这时想起来自己不久前的念头,不知道怀揣着什么想法,他垂下眼眸,双手纠着盖在自己膝前的毛毯。 “你和周袖领证了吗?” “为什么问这个问题?” “……因为我觉得周袖对你很好。” “所以呢?” 汤宵没发现,白斐的目光变得幽深,他只自顾自地,纠结了一番,然后给自己打气,迅速开口道:“你好像不是很喜欢周袖,不如把他让给我吧,我觉得他人挺好的。” “……现在网上不是很多人说种草吗?我就种草了周袖,他跟我在一起不会比你差的,你不用担心……” 汤宵也不知道自己在胡言乱语些什么,话说到最后,脸颊发烫,已是恨不得遁地而逃了。 可是白斐却一直没说话。 汤宵心中忐忑,静了会儿,下定决心,小心翼翼地去看白斐,登时吓了一跳。 因为白斐不知何时,居然站在了他的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汤宵下意识身子后仰,靠躺在沙发背上,仰头紧张地看着对方。 “你……” “你想要周袖?”白斐垂眸,一字一句地问他。 汤宵感到了某种危险的意味,但输人不舒服阵,他悄悄咽了口口水,浓密纤长的睫毛颤了颤,还是努力瞪大眼睛,不怕死地点头。 “对!怎么了?我可以拿东西跟你换!” “拿什么跟我换?”白斐弯下腰,和他对视。 汤宵咬唇:“……你想要什么?” 白斐又不说话了。 汤宵觉得此人所图甚大,现在自己应该要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因此,趁着对方思索的时间,慌手慌脚地从沙发上爬起来,想要蹦下沙发逃走。 他做这事时姿态颇为偷偷摸摸,但白斐没阻止他。 直到他跳下沙发,光着脚要去找鞋时,白斐才在他身后,突然说了一句:“可以。” 汤宵难以置信地回头看他。 白斐站在沙发边上,侧着身体看他,身后是暖黄色的灯光,面容却因为角度的问题,只照到一点模糊的光,显得神情晦暗不明,疏离冷淡。 他上前一步,将汤宵拉回来,在对方的注视下,淡淡道: “只要拿你来换。” - 汤宵脑子乱成一团浆糊,稀里糊涂地就冲出白斐家,迎着冷风狂奔回家,结果回去了才发现自己脖子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戴上了一条深灰色的羊毛围巾。 “宵宵,你怎么把白斐的围巾带回来了?”汤邵坐在客厅,听到声音回头看他,奇怪地问道。 汤宵闻言,不由自主抓住了垂落在胸前的围巾。羊毛制作而成的围巾厚实温暖,带着淡淡的木质香味。 这是白斐常戴的围巾,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围在了他的脖子上。 ……大概是在说那句话的时候。 “宵宵,你的脸怎么那么红?是不是又发烧了?” 汤邵看着汤宵的脸骤然间变红,还以为是在外面吹风了,连忙站起身要往厨房去,“哥给你煮点姜汤。” “不用了!”汤宵捂住脸颊,一边拒绝一边往楼上跑。 脚步咚咚作响,急得像是兔子在蹦。 汤宵跑回房间,一把倒在了床上,埋进了被子里。 他深呼吸好一会儿,再抬头,又看见了自己手里攥紧没松开的围巾,忍不住发出恼怒的叫喊。 “混蛋混蛋混蛋!!!” 汤宵气急,一把从床上蹦起来,跑到窗户边,打开窗户,就要把手里的围巾扔出去,可是在甩出去的一瞬间,他鬼使神差地没松手。 围巾在风雪里吹荡,凌冽的冷意萦绕在鼻尖,但汤宵似乎还能闻到那股都属于白斐的味道。 最后他还是把围巾拿了回来,然后关上了窗,重新坐在床上。 “……为什么要说那种话。”汤宵咬着下唇,恨恨地看着围巾,“为什么要为我系围巾。” 还有……为什么他要去跟白斐抢周袖呢?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4章 第 4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