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的文字有些类似拉丁语。
乔舒明知它们是完全陌生的语言,可实际阅读书籍的时候却没有半分阻碍,好像他天生就是这个语系的母语者。
因此,哪怕这个笔记本上的字体歪七扭八,像极了幼童学字,乔舒还是不费吹灰之力就轻易读懂了每一行字。
混沌魔法学习笔记……
乔舒沉吟着,看着扉页上的字体,有些出神。
他觉得这个字迹莫名眼熟,仿佛在哪里见过,可要他细想,却完全记不起来。
乔舒粗略翻看笔记,发现它记录了一个混沌魔法初学者从零开始学魔法和认知世界的书,除了规规矩矩的施法步骤和吟唱咒语,还写了不少笔记本主人的心得体会。
这不就是哈O波特捡到的混血王子的魔药书?那可太有用了。
对初来乍到的乔舒而言,这本书简直天赐的外挂!
乔舒举起笔记本,对空气示意。
他微微扬声:“只有这个?还有其他的书吗?”
藏书室寂静无声,只有青年清浅的呼吸和手指摩挲书页的沙沙声。
乔舒思考片刻,左右看看。
反正没人。
乔舒用夸张的咏叹调,大声恭维道:“啊,赫利西斯陛下真是最伟大的魔王!”
沉默。
不对?
乔舒:“赫利西斯聪明机智勇敢无畏,是最厉害最强大的魔王!魔族人人崇拜,人人爱戴!天才中的天才,恶魔中的恶魔!”
没反应。
“怎么还没撞到关键词。”乔舒有些失望,不会吧,难道真的是意外,不含半点魔法元素?
夸不行,骂一骂呢?
乔舒认真道:“赫利西斯是笨蛋,莽夫,大傻子!愚不可及!”
空气依旧寂静。
“好吧。”乔舒收起试探的心思,有些失望,又有点庆幸。
要是前任魔王赫利西斯还活着,他这位异界而来的继任者将要如何自处?
乔舒诚恳地心想,一个合格的前任就该像死了一样,并且永不诈尸。
一山可不容二虎!
藏书室中有桌椅,乔舒准备坐下自习。
一转身,就见厚重的木门被打开了一个极细微的缝隙。
刚刚明明关紧了的。
谁这么不讲武德,竟然偷听!
已知在众人心中,他现在等于赫利西斯,那在外人眼中,他不就跟个神经病一样,对自己又夸又骂?
乔舒羞愤交加,魔族城堡即将在他的脚趾下开业。
“谁在外面?滚进来!”青年厉声喝道。
“……”
两秒后,克劳斯和另一个陌生的大恶魔支支吾吾地推开大门,表情一个比一个心虚。
他们心想,陛下真是古怪,偷偷摸摸夸完自己,又立刻翻脸不认人,狠起来连自己都骂。
跟传闻中的“阴晴不定”倒是很沾边。
乔舒臭着一张脸。
两个恶魔没有对——“封锁千年却一朝开放”的藏书室——有任何疑问,只隐晦而好奇地左右看了看,又飞快收敛视线,不再胡乱打量。
属于魔王的城堡,他去哪儿不都是正常的吗?
“陛下,我和格罗弗有事与您商量。”克劳斯轻咳一声。
格罗弗——这位魔族近卫军的统领,身形高大魁梧,面容严肃英俊的大恶魔——紧紧跟着克劳斯,拼命点头,动作是跟外表不符的憨厚。
乔舒缓了又缓,才没有一口气抽过去。
“你们听见了什么?”青年语带威胁。
两个大恶魔很识趣:“什么也没听见。”
“最好是。”
乔舒冷冷地说。
他把目光转向高大的恶魔。
“你就是格罗弗?我回宫的时候似乎见过你,有点印象。”乔舒不动声色地把笔记本混在一堆书籍中,堆在书桌的一角。
“是的,陛下。那日正是我带领近卫军,前去祭坛迎接您。”
格罗弗摘下头盔,将其抱在臂弯,单膝跪下行礼。
“找我什么事?克劳斯告诉你,我给你的任务了么?”乔舒问。
“属下正是为此事而来。”格罗弗说,“是我让王庭有了漏洞,才让宵小有机可乘。”
“你来请罪?”
“是,我愿受一切惩处。”
“不必如此。”
乔舒很理智地说:“城堡千年来没有主人,难免有所懈怠。这又是我苏醒后的第二日,一时慌乱,没有考虑周全,也算情有可原。”
“况且,我听说朱利他们尝试唤醒我一事,并未跟王庭通过气,你们得知消息时也很意外。”
乔舒说:“今后仔细排查漏洞,合理规划卫兵巡逻的路线、值班的时间,确保王庭防御无死角。随便一只使魔都能出入王庭……格罗弗,别让魔王的近卫军听起来像个笑话。”
格罗弗心中一凛,郑重应答。
端坐在高背椅上的俊美青年摆了摆手,格罗弗便顺从地起身。
克劳斯适时插话,问道:“赫利西斯陛下,您是否想知道一些关于暗街的情报?”
乔舒顿了顿,面色如常:“嗯,你说。”
克劳斯娓娓道来。
暗街是一个统称,它是魔族的黑市,一群更加邪恶、不守规矩的魔族人生活的地方。里面没有秩序,挤满了真正见不得光的恶人、逃犯、堕落者。
肮脏,黑暗,目无法纪,就连魔族的恶魔们都不会轻易踏足。一般的恶魔还有契约精神,暗街才是真正的吃人不吐骨头。
放眼魔界,每个区域都有各自所属的“暗街”,尼德城作为最繁荣的魔族中心主城,暗街的规模也比其他城市更大一番。
乔舒听完,意识到他给克劳斯和格罗弗布置的任务有多么不合理。
入侵王庭窥视他的蝙蝠使魔,是暗街最便宜最常见的使魔。
它们只有简单的智慧,培育起来并不困难,也不昂贵,除了它们身上专属于暗街的“匿名主仆契约”需要花点心思,其他根本没有特殊之处。
魔界多大啊,暗街更是数不胜数,光凭一只蝙蝠,实在无从查起。
幕后之人就是算准了——就算魔王发现了使魔,也找不到他。
克劳斯不敢反驳气头上的魔王,于是找来同僚一同进言,希望魔王在了解到暗街的详细情况之后,能对他宽容一些。
万一实在查不出来,不要将怒火宣泄在他的身上。
乔舒倒也不是一意孤行的人。
他意识到克劳斯的委婉暗示,沉吟片刻:“原来如此,倒是我不切实际了。”
克劳斯:“虽然没办法从暗街得到确切情报,但可以从别的地方下手。”
“初级使魔只会用简单的隐匿魔法,格罗弗刚刚仔细检查过,那只使魔身上残留有极淡的高级魔法使用痕迹。”
格罗弗紧跟着道:“我的家族秘法擅长分解和拓印,可以将使魔上的魔法痕迹记录下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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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其中的施法轨迹和魔法链路。”
每个魔法师的血脉中,都含有独特的魔力因子——正如每个人的DNA都是独一无二的。
格罗弗无法立刻找到幕后之人,但可以暂时记录下来,一一比对。
若那人出现,哪怕只是用一个简单的照明咒,他都能立刻将其逮住。
家族秘法是最独特的血缘法术,依靠血缘传承,是一个家族最大的秘密。
探听别人的家族秘法等于偷偷挖人祖坟。
因此,哪怕是克劳斯,也是第一天知道格罗弗的家族秘法。
乔舒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他点了点头,接受格罗弗的提议。
他其实很明白,目前刨根问底的意义不大。
整个魔界可能都在注视“从千年前苏醒的魔王”,野心勃勃之人必定在觊觎他的王座。
而对乔舒而言,在魔界这个靠拳头说话的特色环境下,他能做的、也只需要做一件事——
成为魔界的最强。
谁不服,把他打趴下就好了。
在魔界,胜者为王,强者为尊。
无论是朱利等魔将,还是格罗弗、克罗斯,亦或者是王庭中的守卫和侍从,他们之所以对乔舒如此尊敬,只有一个原因:
乔舒展露过无比强大的魔力。
**
接下来的日子,就是学习、学习、不断的学习。
那本“混沌魔法学习笔记”几乎是手把手地教导乔舒如何从菜鸟变大神。
乔舒似乎生来就是当魔法师的料子,进度一日千里。倘若被外人知道他的学习进度,恐怕会惊掉下巴。
一个魔法学徒要靠多年的努力才能真正踏入魔法殿堂,成为一名魔法师。
而乔舒,从什么都不懂到对于高级魔法如臂指使,只花了两天。
别人几十年的努力,对乔舒而言,不过是:
看书,懂了,尝试念咒,成功了,练习几次,变得非常熟练,OK下一页。
恍惚之中,乔舒有种莫名其妙的想法。
他不是在学习,只是在捡起曾经学过的东西。
那些对种花人而言,本该复杂拗口的拉丁文咒语,完全没能拦住他的脚步。
乔舒规规矩矩,按部就班地学习。
了解魔法的基本原理,背熟基础施法咒语。
再复杂的魔法,最开始也不过是一个“原点”,需要遵循基本的法则定律。
但他惊讶地发现,他所学习的混沌魔法,不需要遵循世间既定的法则。
常规魔法施展的魔法链路是:A——B——C
乔舒不同,他的开头“A”和中间“B”可以随意颠倒顺序,甚至直接跳过,瞬发想要的魔咒,达到他想要的效果。
混沌魔法实在奇怪。
乔舒以此试探过,无论是谁,都坚定地告诉他——不管是哪个种族,都必须遵守众神定下的法则规律,否则轻则无法释放魔法,重则反噬,终身无法再感受到魔力因子。
法师感受不到魔力,跟残废没有区别了。
乔舒:真的假的?这么严重?
乔舒低头看看自己的手,白皙、细嫩,一点茧子都没有。
混在一群人高马大、肌肉发达的恶魔里,乔舒看上就像一个瘦弱的美丽花瓶。
只有乔舒知道不是。
他能感受到体内缓缓流动的魔力,如此澎湃,如此庞大。
万物皆受众神制约。
乔舒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