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我的哥,你也太厉害了吧。”陈陌崇拜地说。
“你没看过你哥打斗吗?”叶珩四下看了看。
“啊?刚才我是第一次看你打斗啊。”陈陌的语气里依然带着崇拜。
“陈靳。”
陈陌才反应过来叶珩问的是他亲大哥,有丝低落地说:“哦,我大哥啊,没有,他从来不带我做任务。”
叶珩若有所思地低着头,须臾用欠揍的声音说:“怪不得那么弱。”
陈陌从小听惯了这种话,也不恼怒,“我大哥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说‘人丑要多读书,人弱就要多练功’。他以前对我特别好,会特别耐心的教我格斗还有提升异力,可是后来,他就不教了,甚至看到我练功就会骂我。”
“你这大哥有点意思。”叶珩突然抬头看向教学楼顶楼,“这个学校也有点意思。”
陈陌看向顶楼的窗口,可他什么也没看见,因为什么也看不清。
叶珩只看了几秒便往校门口走去,陈陌疑惑地问:“那个地方是有人吗?”
“嗯。”
“那为什么不上去看看是什么人?”
“他既然隐藏在黑暗中,傻了才会等你上去找他。”他顿了一下,“而且,我的异力从三年前醒来到现在,仍然处于似有若无的状态。我们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贸然上去,是去送死也说不定。”
陈陌难以置信地说:“不是吧?那你刚刚怎么还敢引黑影上钩?”
“这不试试你的能力,好更了解搭档嘛。”
其实他完全在胡说,只是这三年睡得他脑子都晕乎了,想趁着这个好机会舒展一下筋骨。
即使没有异力,他也不会连这么低级的怪都解决不了。
“怪不得你不用自己的武器,等一下,你现在连自己的武器都召不出来了?”
“是啊。”叶珩伸了伸懒腰,“困死了,回家。”
“珩哥,要不,要不你收我做你的队员吧?”陈陌战战兢兢又满怀希冀地说。
“我干嘛收明川社的人做队员?”
陈陌被人拒绝得如此干脆利落也不难过,反而深吸一口气,鼓足勇气,“你肯定有收我做队员的意向,你早就知道那堆石头是本体了,我看你白天的时候就注意到了那堆石头,刚刚你就是想试试我到底有没有成为你队员的资格。而且,你明明就可以一个人干掉黑影,但是你还是教我如何克服恐惧,不就是已经在训练我了吗?”
这怕是他最迎难而上的一次了,陈陌屏住呼吸等着叶珩的回复。
“看来你还有点脑子,不过,队员是好队员,但队长可不靠谱,这可是你吃亏。”
“什么……什么意思?你这是收我了吗?是吗?是吗?”
陈陌惊喜地说话都破音了,他觉得自己此刻上天了,遨游三天三夜的那种。
“是的,是的,你和你父亲不一样,以后也要不一样。”
陈陌听着叶珩字正腔圆却有些懒散的嗓音,他竟觉得自己的声音这么好听,就像是雨夜里吹过的风,不会割裂一滴雨,却可以将大自然清新的味道融入每一滴雨,然后落入尘土,有着生生不息的力量。
“yes,sir!”陈陌很高兴,也很庆幸,他坚持了自我,也坚信他一辈子不会和他父亲一样。
虽然他是明川社的小少爷,拥有很多别人没有的东西,但他却从来没有拥有过一个人的理解,但是,现在有人理解他了。
有些人从小受家庭影响,一辈子规规矩矩,把自己框在一个方格里,不敢追求自由与梦想,抬眼看见的却是一眼就能看到死的人生。
叶珩想,陈陌是很弱,但并不懦弱。
有人怙恶不悛,有人淑性茂质。
沈宴站在顶楼的窗户后面,直到陈陌那略显孤单的身影消失在了视野里。
他摊开手掌,一缕黑雾萦绕在指尖,“动谁不好呢?偏要动他。”
五指一合,黑雾便瞬间消散,不留一丝痕迹。
他就那样低着头站了几分钟,像做错事罚站的孩子,抬起头的时候,他还是那个温柔的绅士,带着温和的笑,可眼底却染上了一片猩红,对着窗口小心翼翼地说:“辛苦了,我很抱歉。”
眨眼又到了星期一,长临一中秉持着迎着初升的太阳举行升旗仪式的习惯。占地面积近两万平方米的操场站满了学生,从主席台上往下看,只觉得红蓝绿三种颜色涂满了地面,给人视觉上的撞击。
“哈~” 叶珩打了个哈欠,眼泪都悬在了眼角,他是真的很困,也是真的觉得自己倒霉,才因为受伤请了近乎一个星期的假,谁知道一回来就要搞什么“动员大会”,六点五十就要到操场站队,也不知道现在的学生哪来那么多精力。
最重要的是为什么陈陌还在读高三!
广播里的声音虽然振聋发聩,但同学们仍然东倒西歪的站着,像是没有骨头一样,他们已经困得不能再困了。
“同学们,朝阳羽翙翙,春梧绿蕤蕤。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一个星期的开头一定要好,接下来的几天才会更好!我们要在美丽的晨光中开启崭新的一个星期。接下来有请高三一班优秀代表沈宴发言!”
年级主任铿锵有力的声音在话筒的帮助下形成3D环绕音在同学们的耳朵里进进出出,实在是让人头大。
可是当年级主任的最后一句话响起时,操场上的大部分人彻底醒了过来,尖叫的女生,吹口哨的男生,以及被惊醒的叶珩,紧接着,所有人都清醒了过来。
叶珩当时正闭目养神,好巧不巧四周站的全是女生,突然间,他感觉四面八方的尖叫声朝他的耳朵里灌入,惊得他抖了两抖,差点没把他从梦中送走。
“我的男神太好看了,又帅又温柔。”
“早知道男神要发言,我今天早上就精神一点了,哎,我现在这么难看,还配得上他吗?”
“男神看这边!”
“天呐,男神好好看,好好看,我不行了,呜呜呜。”
“你们这些女生怎么回事,就不能矜持一点吗?看到沈宴尖叫,看到我们也尖叫,这么花心吗?”
“切,看到你们尖叫是因为你们长得像流氓。” 一大波女生们异口同声地怼回去。
“哈哈哈哈哈哈哈。”
“……”某男生卒。
“长得是挺好看的,但皮囊之下又是什么样的呢?”叶珩若有所思,他揉了揉干涩的眼睛,白白嫩嫩的手指捏了捏鼻梁。
“我认识沈宴三年了,他一直都这么温柔,怎么会有这么温柔的人。”陈陌看着沈宴,他今天穿的还是一件白色的衬衫,扣子整整齐齐的排成一条线,修长的颈脖染上了一层金光,光圈在陈陌的眼前晕开。他却不敢多靠近沈宴一步,生怕自己会污染这么温柔美好的人。
“你很好。”
“啊,什么?”陈陌的思绪被叶珩的声音打断。
“有人喜欢太阳,即使我们无法长时间直视它;有人喜欢月亮,即使它大部分时间都是残缺的。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即便他有缺点,站在你眼前也是在闪光的。同理,如果一个人喜欢你,你也一样在他的眼里和心里发光。不必觉得自己不配,要坚信自己配得上任何人。”
“珩哥,你居然能说出这么这么文艺的话!”陈陌愣是没反应过来这是叶珩说的。
“咳。”叶珩不自然地搓了搓手,晨曦遮掩了他白净脸上的那抹红晕。
陈陌虽然很想趁机调侃他一下,让他吃瘪,但他真的有贼心没贼胆,而且,叶珩刚说的时候,他真的很感动。
以前在明川社,因为自己是社长的小儿子,社里的人不敢得罪他,对他都谄媚得很,可是背地里议论他的声音却是那么杂乱。
有说他不学无术,拖了明川社的后腿;有说他大脑发育不全,见人连人话都说不通顺。于是社里的人看他的眼光有鄙夷的,有愤怒的,也有可怜的,就连他的亲大姐,看他的眼光都是毫不掩饰的厌弃,而他的父亲更是自始至终都没有正眼看过他。
他只在陈靳的眼眸里看到过担心,心疼,甚至是骄傲,那时候,陈靳不同的眼神就足以给他一个完整的世界,可是后来,陈靳也变了,在明川社里,再没有人在乎他。
“你为什么会喜欢沈宴?”叶珩直直地盯着沈宴看,似是想把沈宴看穿。
“因为他是我离开明川社后见到的第一个帅哥,而且有着我不曾见过的温柔,喜欢倒也说不上吧,只是也想成为一个很温柔的人。”陈陌认真的回答。
“敢情我不帅啊?”叶珩拔高声音,很不满有人觉得他不帅。
“啊?不,当然不是啦,只是我当时见到你的时候,你全身都是血,脸上也是血,让人完全不敢看嘛。”陈陌差点怀疑自己要小命不保了。
“回去后就拿手机给我查,我让你知道什么叫做帅得惨绝人寰。”
“不,即使我没见过您的尊荣,但是在我心里,珩哥最帅!”陈陌觉得他的狗腿子还可以长得更长一点。
“啧,我当然知道我帅,我只是想检查一下你的眼光到底有没有问题。”
“……”
您是大佬,您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