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做梦人的梦中,被梦见的人醒了。
——博尔赫斯
(一)
我是一只狗。
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我穿越了。穿到了一个很奇怪的世界里,这里女性很缺乏,男女比例几乎是一千比一。
什么东西缺乏,什么就被宣扬和珍惜。到达濒危的境地时,便被奉为顶端。我为什么知道呢?因为在我之前的那个世界,动物很少,作为一只鼎鼎大名的狗,我被奉为圭臬。
实话说,站在云端的感觉超级棒,被一切昂贵的东西围绕,受所有人瞩目,好吃好喝每一天,太幸福了!
跑题了,该说我穿越的事情了。这个世界科技贼发达,保存大量动物的基因,我便失去原来的地位了。受欢迎的东西变成了人工智能,小小的机器人功能很多,外表韧性的材料像煮熟的荷包蛋。很可爱。
我的新主人是个极有风韵的少女,她偏爱红色,总是一袭长裙,裙摆边上缀满流苏。她的追求者无数,若不是那扇金属门足够坚固,我想这木地板都得被踏破。
托主人的福,我当下的生活还算不错。不过我很担心,随时间的流逝,主人总有一天会变成眼窝凹陷的妇人。那时我无所凭借,好日子便到头了。
其实,我知道她为什么不同意其他的追求者——她有抑郁症。我见过她吃药的样子,几百块一片的药被她塞进嘴里,但因生理排斥,怎么都吞不下去,最后全被吐出来。
孤绝感总是如影随形,我的主人卧在屋子里,就像一只冰冷的甲虫。比起那些浮于表面接近她的人,我能理解主人在想什么。她很爱文学,准确来说是爱读书,而不是附庸风雅,自称为文人墨客。
我在投影仪里见到过书,它们在我黑白的世界里仿佛发着光,是彩色的。如今树木锐减,资源供应短缺,卷册浩繁变成荒唐的一片光屏。
一天主人抱着光屏读书,她如饥似渴地咀嚼里面的文字。突然她抬起头,金色的发丝蜿蜒至我的耳朵,她问我,你闻过墨香吗?浓醇的,像是巧克力。
我想附和她,不知道为什么,我隐约记得,巧克力味甜而浓,入口即化,味道是顶顶好的。我想说话,却只是“汪”出了声。错了,我想起来了——
狗是不能吃巧克力的。
(二)
主人开始写作了。
她说,历史上大多是歌颂英雄的产物,不过她呢,只想写好属于自己的史诗。主人的音色很好听,轻而柔,似桃花瓣坠入叮咚的泉水里。
她一开口,我便竖起耳朵,拂尘似的尾巴摇啊摇。我也想写好一个人的史诗,但我只是一只狗。
在钢铁林立的世界,我总感觉很枯燥。这里不如我原来的世界,我没法和之前的主人出游,我看不到崇山沃野,大江大河。愣神间,负责清洁的AI轧过我的尾巴。
虽然那只是个人工智能,但我还是冲它呲牙。我讨厌这些夺取我权益的东西,但我又深知这是我的落后导致的。
我也很厌恶自己当下的境地,没有任何尊严和自由,被人类圈养着,勉强有个家。不过这样的生活还不错,有饭有衣,可以吃饱穿暖。
一日为娼,终身为妓。这样的老话我可不认,我认一切富裕的生活。我看着头顶的天花板,日升日落的光线不断变化,影影绰绰的线条涌动,有些诡异。
主人突然揉了我的脑袋,她说迪克,你看这些书上,写着的不都是死人名字。
沿着她的语句,我去看那密密麻麻的符号,没想到我居然都看懂了。这是一本文学简史,记录很多人的生平。好像过世的人更容易被记录,获得荣誉与名利。
而其余的书记录的,多是虚构的故事。有人提出人类具有三个层次:记忆、现实、意识。当三个层次彻底黏连在一起,人们便会精神分裂,堕入另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
骗子。
我只是一只狗,怎么突然懂得了这样的道理?我余光瞥向主人,此时夜幕已深,粼粼的月光透过窗子聚成一泓,在她的身体上流淌。
我想,她适合穿着玫瑰色的裙子,足尖点在溟濛的海面,素手捡起沙滩的贝壳。这时,雪白的浪花涨落至潮顶,咸腥的风扑打我的脑袋。我清醒了。
我知道的,我不能爱上一个梦。
(三)
我九岁了。
喔,我是一只老狗了,可能过不久就要死掉了。衰老不是我最大的问题,狗固有一死,万般生灵皆是如此。
令我忧愁的是另一件事。我遇到了难题,他们说,主人作为女性,还是稀少的女性,就应当去付出。在这个世界里,这是不可颠扑的建构,也是以伟大之名的绑架。人们趋之若鹜,全然实施着。
主人的第一部作品出售了,讲述的是对过去世界的怀恋。果不其然,她遭到了网暴。那些网民举起键盘,为了所谓心中的正义,尽数发泄自己的情绪。
这种站在制高点的攻击,我很了解,人们把它叫作舆论。虽说,天下有定理而无定法。但是世界上的所有都是人类探索的,真理也是人类拟定的,我不信这套虚伪的说辞。
主人的抑郁症更严重了,我有心无力,好在她的朋友来到家里,并带来几个年轻男生。他们看着还在读大学,浑身上下青春洋溢,学校真是最养人的地方了。
几个年轻人勾肩搭背,谈笑风生,出于动物的本能,我隐约感觉到他们在防备对方。这是为什么?主人端着一叠水果走过来,用手拢住我的耳朵。她垂眼看向我,双瞳剪水。
一瞬间,我想我知道原因了。
仅仅半个下午,主人送走了来客,她看起来似乎更疲惫了。她言笑晏晏地关上了门,转身便抱住双膝,眼泪大颗往下掉,似破碎的钻。
意识是人脑的技能,狗或许是没有喜怒哀乐的。但我胸腔倏地燃起一团火,怒气在混杂情绪里燎原,将一切都焚烧干净。
在我看来,爱是很纯粹的东西,是对他人他物展现的一种积极情绪。缺爱不应该是向外界索取,而是充盈自己的内心。谈恋爱是两个有爱的人的相遇,而不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单方面的救赎。
没有处于那样的环境,不懂共情,只会在时间的磨合里受伤,露出血淋淋的骨肉。
送完客人,身心俱疲的我们睡着了。再睁眼时,主人温柔地注视着我,嘴角挂着浅淡的笑。她说,迪克,有做什么美梦吗?
我想摇头,但她又笑了,眉目舒展,犹如浓墨重彩的山水画。她似乎有些懊恼,蹙着眉道:
我忘了,狗是不会做梦的。
(四)
常言道,断口处,才好新生。
女性是孕育生命的温床,但不是救世主。母亲不该是奉献的代名词,她们不应当被强制束缚,为家庭中的琐碎负责,去背负一切社会的压力……这些都是我主人书中的观点,一句话就是,主人的书大火了。
我又过上了纸醉金迷的生活,好像不能这样形容一只狗。不过这不重要,仅仅一部作品,便能成为暴发户,简直是太赚了。也不能这么说,这是主人用血与泪为笔,以真实的痛苦落墨,铺陈出来的人生。
它耗费的东西,值得这样的价值,这没什么不对的。今世之昏昏逐逐,天下人皆是昏迷不醒,有好的作品赋予不折的脊梁,可谓称得上一服清凉散,人人解醒。
主人说,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人类。可笑,她明明也是人类。她见过太多世界,当不好奴隶。那些人只有毁灭她的思维,敲碎她的牙齿,除此之外,她仍保持她的态度。
我突然发现,我对以前的生活好像忘却了。现在生活很美满,我想我可以选择将过去遗忘。
主人伸手将我搂到床上,素手轻拍着我的脊背。床对面有个巨大的落地镜,它被擦的锃亮,投射着我们俩的身影。主人穿着一身秾艳的红裙子,骨冷肌清,乌黑的眉睫低垂。
这是我新买的镜子,品牌叫作迪克,你感觉怎么样?她搂住了我的肩膀,询问道。黄昏蒸煮着云朵,泛起娇嫩的淡粉色,光线刺破帘布,我们的影子渐渐融作一体。
她大睁着眼睛看着我。仿佛她眼中的东西,不是一面意识制成的、虚假的倒影。
而是她错失的整个人生。
我没办法回应主人了。我坠在她僵了的唇,好似触着褪色的胭脂。视野里是无边际燃烧着的红,一簇一簇地堆砌成硕大的火焰。
其实,我知道那是梦,因为我梦见过那个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