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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咬之,吻之,摔之

作者:潺潺流水岸无情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据晨晨第二天跟我说,敷完面膜,她看我睡得太死,使出十八般武艺,有如轻唤我的名字、轻吹我的耳朵、轻戳我的脸颊都不醒,想是我平日工作太累了,便不继续把我叫醒,只是一味地把我扛进卧室,对,是扛……


    晨晨按着正常人的力量,公主抱一个睡得不知日升日落的人,简直就像是抱一个千斤锤。显然,只能扛了,毋庸置疑,像极了菜市场那屠夫扛着那半扇猪到他的档口。


    正在死海里瞟着的我,一转身,便感觉抱着一个凉凉的、软软的公仔,我不记得什么时候买了一个这么大的公仔,是在一个商场买的吗?还是?突然,眼前闪现出一个人,把一个巨型公仔推到我眼前,嘻嘻一笑,歪了十五度的头,哟,这不是晨晨吗?然后就醒了。


    一睁眼,这近在咫尺的静谧的睫毛,白皙的脸蛋,不是晨晨吗?是的,是晨晨。


    褐色的小卷发略过修长的脖颈,跟着脉动一起一伏,盯着出神,突然有个邪念,多少得尝一口这血甜不甜,怕不是吸血鬼附身了。抽出抱着她身体的手,打了自己一巴掌,清醒一下。而浅浅呼吸着的她,或许是这巴掌声音太大了,没控制住,使得她突然呼吸加重了一下,然后她翻了个身。我则像蚯蚓一样,像极了做贼心虚,扭动着身体往床沿挪,直到摔下了床。


    “你醒了?”这突如其来的声音,更是让紧张的内心吓了一大跳,被抓包的感觉再熟悉不过了,就像小时候,因为某些原因斩钉截铁地拍着胸脯地承诺饿死也不吃,但大半夜饿得挨不住了,就偷偷跑去冰箱里找吃的,连灯都不敢开,谁知道,刚喂了味蕾一小口,就被老妈拿着大灯一闪一闪,忒丢脸了。


    连她正准备转过来的脸都没好意思瞅瞅,哦的一声,便直接跑厕所去了,隐隐在身后听到了她掩不住的笑声。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炸裂的头发,每一根各有各的想法,嘴巴有点干巴,后勃颈的海心簪印记灼热得很,只是头不晕了。其实,梦的最后,是因为亲了她,还是像吮吸奶嘴一样,回味的时候感觉有一小股血腥味才醒的,感觉那么真实。


    突然,厕所门被敲响了,晨晨问我方不方便进来,我也只是想洗个脸,便让她进来了。她一进来,便倚着门槛,谁知她一开口,我直接滑跪在了卫生间的地板上。


    “小蚯蚓,我的嘴唇~好像被什么东西啄~了一下,还有点痛~,还破了~皮~了~”每一个加重的字,延长的字,听着软绵绵的,但都是一锤锤锤在我的心里,这都不用想,那肯定不是梦了。


    第一次这么真切地感受到亲吻,不,严格来说只是一个亲而已,就已经让我不知所措,自认为,所看过的,比这个炸裂的比比皆是,但是,真切地发生在自己身上,确实截然不同的感受。


    她的上嘴唇像树懒般速度移动,去贴下嘴唇,碰到了,弹开,又碰到……一遍又一遍的,□□弹的,粉红粉红的,我耳朵已经自动屏蔽一切声音,恍惚极了,然后,顶着洗漱台的手,和穿着拖鞋的右脚,不约而同地罢了工……


    晨晨见状,眼珠子都要被吓出来了,还好,只是扭着脚踝了,为什么说还好,因为平时即便在平坦大路上走,一个心不在焉,就能崴着脚踝,所以说是习以为常。但是,她并不知道,一下子就要提拉着我要去医院看看。看着她着急的样子,似乎扭到的脚踝也没那么痛了,不自主地伸手去够着她的头,摸摸头告诉她,没关系的,只是扭到而已,到冰箱里拿一下冰块敷一下就好。


    而她再三确定,我开玩笑说,再不去拿冰,伤该痊愈了。还笑得出来,她恨不得打我一顿,我也确切地感受到了她不一样的担心和关心。


    决定找个机会,跟她说一说梦的事情和我对于她的喜欢,结果或许没有如同我预想的那样,但人总不能困住自己,得有一次挣脱桎梏,飞向井外,看一看世界的真面目。


    她,很细心,也很周到,仿佛盯着这张稚嫩的脸,在爱人的路上走了很远很远,她的主角是那画上的女子吗?


    不一会,脚就缓过来了,她还是坚持陪着我,聊一些有的没的话题,还有约我下次去海底博物馆,或许能够有助于解开我的梦。我也便应下了,因为本来我也有解开梦的计划。


    而我的休息天,除了偶尔去钓钓鱼,毕竟容易晒得黑不溜秋,所以除了精进工作上的技能,时常做的还是练练书法,练的是,这是家族的一个阿叔的影响,每逢过年就给家里写对联,看多了就觉得很有吸引力,就似乎跟古人对话的那种境界,让人格外着迷,特别是高三那会背诗的时候,更是如痴如醉,乐此不疲。虽说疏影横斜,只为自娱,但足以。


    休息天的时候,如果是和凌羽待着,除了偶尔逛逛街买买东西,也就是看看电影,毕竟出远门的话,假期的时长是不允许的。而凌羽也常常出去采风,所以俩个人真正待在一起的时间也不多。


    今天因为扭到脚,也不好出门干些什么,所以本来我也是想要不和她看个电影?但是她看到了我小小的书桌上有笔墨纸砚啥的,便好奇,想一起写,这场面似乎很熟悉,但又说不上来。我一时也没反应过来,因为平时凌羽看到我练字的时候,调侃一番后,逃之夭夭,说她与古人绝缘,闻不得墨水的味道。


    或许这就是人和人之间情感的不同是源于相处时所做的事情不同吧。我的端正正楷,她的飞白书体,天南地北的差别,却写的都是同一个字,而她说,她的字体不限于此,一个海归,为何对毛笔字如此擅长?


    那半天,墨汁四散蔓延开来,带着它自由的灵魂肆意奔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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