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远能够看到白天辰在树底笔直站立,高昂着头像是在寻找什么。
茂密的枝叶间长了红彤彤的果实,叫不上名,薄薄一层皮被阳光穿透,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
摩拳擦掌,白天辰使劲扯了扯树干,确认这棵树正值壮年,一蹬脚就爬了上去,用衣服兜住数颗果实。
在树上叼果子吃的鸟儿被人类吓到扑扇翅膀离去,抖落几片树叶。
鸟都可以吃,应该没毒。
这么想着,白天辰十分谨慎没有直接吃,选择带去给新来的邻居分辨一下。
新邻居叫陈稻,曾经是山野间的农民,加入起义军后被俘。白天辰相当奇怪陈稻为什么会如此温顺,但他没有问,陈稻则微微一笑。
“我不太清楚白将军具体因为什么事情被杀,不过达特哥里亚大人经常在床上提及白将军的名讳,语气愤怒。”
听着有些令人尴尬,白天辰其实只是想请教果实是否能吃。
把摘的果子分享给陈稻,陈稻说这个果实经常会被用作给饭菜调味增鲜,单吃可能不会那么适合。
白天辰听进去了,但还是实践出真知,最后被涩的库库喝水。
看来这个果子不能献给主人。
咯吱——
依旧没有敲门,费勒伦斯闯进房间,无视一边行礼的陈稻,把白天辰提溜起来。
“你的伤应该好了,接下来该和你谈谈在决斗场分神这件事了。不要随便摘果子吃。”
这时他才将眼神分给面前一堆果子的陈稻,无法掩饰地咬牙切齿,捏着白天辰衣服的力度加大。
听佣人说自家血奴攀上树木只为摘下果子,他还十分期待来着,结果呢?
”我会在下一次决斗场继续取得胜利,主人。”
“好的,主人。”
在陈稻担忧的目光下,白天辰跟着费勒伦斯离开房间。嘴里涩涩的感觉很不舒适,年轻的血奴忽视这种感觉,语气严肃,表情正经。
费勒伦斯骤然扣住白天辰的下巴,吻上那张寡言少语的嘴,鲜红的舌头灵巧卷起舔舐上腭,也是被涩的一顿,但依旧汲取了足够的唾液才起身。
他拍拍白天辰的脑袋瓜。
“和我来一场决斗。”
“好的,主人。”
白天辰很高兴终于能够再和主人决斗,虽然他一定会输的一塌糊涂,但也一定会是场收获极大的决斗。
而且,主人很久没带他出去了,他好久没有瞻仰主人在战斗中的英姿,真想再看一次、十次、百次、千次……
巨剑就叫巨剑,其威风凛凛,没有任何繁琐的装饰,进攻对象从不分是吸血鬼还是人类,无名胜有名。
费勒伦斯手腕带着负重,持一把常规制式的长刀,勾手叫白天辰先攻,白天辰迅速上前。
这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战斗,费勒伦斯在和白天辰打指导战。不仅是身体素质,漫长寿命带来的更是人类无法弥补的技术差距。
他会故意露出破绽,比如看似毫无防守的脖颈和腰腹,看白天辰是否能够把握住机会,毫无顾忌攻上前。
白天辰从不会令他失望,目光炯炯,绝不放过任何机会,也会尽力不被假动作晃过,发挥出百分之百的实力。
“真是劣等的实力,如果只能达到这个程度,要你何用?”
费勒伦斯一副厌弃的表情,轻松抬刀将巨剑拨开,猛挥向白天辰的脖颈,白天辰持剑撤步,咣的一声,还费勒伦斯一个四两拨千斤。
既能舞出巨剑蕴含的力量,又能轻盈细腻地处理,属实难得。
“白将军作为血奴可是相当温顺,所以才会得达特哥里亚青眼,这样的人竟还有血性,以至于被杀,要不把你送过去亲自问问自己父亲到底干了什么好事?”
费勒伦斯絮絮叨叨话唠一样,显然已经知道白天辰当时是因为什么分神,尽说些掏心窝子的话,长刀也直指白天辰心脏。
等白天辰踉跄退开,费勒伦斯游刃有余,甚至亲切地等白天辰调整呼吸,普通一把刀在他手里耍出绝世兵器的气势。
“身为人类真是一种悲哀,如果你是吸血鬼,一定不会这么窝囊,险些输给徒有经验的对手。”
没想到那个退伍士兵只得到主人一句“徒有经验”,白天辰抿嘴,巨剑劈砍,长刀悲鸣。
他的动作没有迟钝没有变形,目标明确——要费勒伦斯的命。
决斗生死不论,不抱着这样一个信念,是很难获胜的。
不去考虑失败,只用考虑眼前的战斗,珍惜每一个动作和每一组呼吸,享受对手带来的压迫感,品味弥漫口腔的血腥味……
白天辰与费勒伦斯相视一笑。
这场决斗持续到白天辰晕过去为结束。
费勒伦斯很满意。
……
“天辰大人只是劳累过度,阿布尔大人不用担心。”
负责白天辰的医生名叫咏德,年轻时也是一名血奴,被费勒伦斯买来专职给白天辰看病。
安详躺在床上的男人眉头舒展,没有平时动不动阴沉皱眉的模样,毫无防备。
费勒伦斯将手盖在人类有热血流动的脖颈上,手指微屈,指甲轻挠。
咏德老样子挥洒笔墨写下推荐食谱便行礼退去,费勒伦斯的房间只剩白天辰一个人类。
尽管他寻思这应该是没能把握好自身状况的白天辰的错,还是会有些心虚,毕竟他差点真的一刀瓤上白天辰的脸。
等到白天辰睁开眼,身边还有费勒伦斯守着。他起身行礼。
“受益匪浅,主人。”
白天辰语气平缓,面上平淡,没有丝毫动摇,完全不像刚醒来。
……
不愧是他养大的血奴。
当年年仅九岁便被父亲献给吸血鬼的小孩也是这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不怕生也不怕死。
“小孩,我会将你剥皮抽筋做成人排,看你细品嫩肉的,一定很香。”
小孩正在打扫卫生,水灵灵的大眼睛对上獠牙以及狰狞的面孔,稚嫩的脸死气沉沉。
“好的,主人。”
费勒伦斯特意扮出的惊悚模样铩羽而归。
降将的孩子同样没有傲骨,让做什么做什么,听话且血液好喝。
费勒伦斯不应该有什么意见,当然吸血鬼也可以无理取闹。
他对食物没有什么需求,却特地雇佣专业厨师,挑着人类喜欢吃的食物做。
没有人气的小孩吃的脸蛋红扑扑,柔软的黑发也很好摸。
当晚,小孩如往常趴在他身上,轻声询问他:
“主人,我可以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吗?”
他被气笑了,原来小孩把丰盛的晚餐当做断头饭。以至于小孩长成少年,他再次吓唬少年。
“我会将你分尸冰冻起来,想吃的时候就取出一块,可惜你这小身板子,吃不了多长时间。”
少年正在努力驱使主人赐予的巨剑,抬眼看来,腰杆笔直。
“是的,主人。”
少年毫不吝啬向费勒伦斯展示笑容,看起来很高兴的样子。凭借默契,费勒伦斯认为少年相信了他说的话。
他难道说了什么好话吗?能让平时总是瘫着脸的少年给他笑脸!
“……你就真的不怕死吗!难道你就那么想被我吃掉吗?想死吗?”
费勒伦斯爆发的十分突然,少年有些惊讶,阳光下的脸蛋白里透红。
“害怕死亡,主人。”
“如果在正值壮年的时候被主人吃掉,是我的荣幸。”
“不想死,主人。”
从小到大,白天辰都是真诚的。
人类真是寿命短暂的生物,仅仅是一个二十年,就已经度过生命历程的三分之一,再过一个二十年,便避无可避地步向衰老。
那时少年一点没有看出主人愤怒的原因,还高情商的补了一句:
“我会尽量长得块头大一点,主人。”
他做到了,一米八大个比一些吸血鬼还高。
如果现在杀死白天辰,这张年轻美丽的面孔便不会生出皱纹,向他行礼的双手也不会变得干枯无力。
费勒伦斯抚上白天辰的脸颊。
这种事,二十年后再考虑吧。
他吻上血奴低垂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