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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

作者:肀望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刘志的目标十分明确,没有去管远在数十米之外的警察。


    倾斜塑料瓶,里面的液体滴落到崇笙的脸上。


    昏迷之中的人嘴唇微微蠕动,似乎有要醒过来的趋势。


    染血的病服被沾染地湿哒哒的,再溅在地板上,整个空间中瞬间弥漫着一股浓郁的酒精味。


    酒精属于易燃易挥发的液体,挥发后气态酒精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爆炸燃烧。


    得不到就毁掉。


    打火机的火苗忽明忽暗,到这一步,所有人都明白了刘志想做什么。


    “危险,快阻止他!”


    “他要放火!”


    “快快快,拿灭火器!”


    终于有人反应过来刘志没了小刀,已经构不成威胁。


    人群如同热锅上的蚂蚁般一窝蜂地涌上去,试图阻止对方的行为。


    警察的速度很快,但在这万分危机的时刻,围在一起的人群反而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带队的人喝道:“全部退后,让开!”


    人群这才慌乱地散开。


    但这明显耽搁了不少时间。


    站在最前方的靳舟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冲上去试图去夺刘志手里的火源。


    可她的右手受了伤,左手本就力气不够。


    对方又两只手死死地握住打火机,试图把火苗带到崇笙的脸上。


    一来二去,靳舟竟被带的往地上跌去。


    她的心中一沉。


    或许是太过吵闹,崇笙也终于醒转了过来。


    见到近在咫尺的刘志,她的第一反应是恐惧。


    鼻尖弥漫着酒精味,面前是燃烧着火苗的打火机。


    很难让人猜不到刘志的图谋。


    崇笙试图往后爬。


    但只要用力,身上遍布的伤口就会开始隐隐作痛。


    长期失血也让她无比的虚弱,脑中时不时地冒出故障屏幕般的黑白雪花点。


    喉中的血腥味弥漫,崇笙甚至无法开口说话。


    她竭尽所能,也只挪动了一小段距离。


    逃不掉,也没人能阻止。


    一个死局。


    崇笙倒不觉得死亡有多可怕,毕竟这一辈子受过太多苦,很多时候她也只是在哄自己活着。


    只不过,一想到自己要死在刘志手里,心情又未免有些复杂。


    在一瞬间,数不清的画面和回忆涌上心头。


    多的是争吵和龌龊。


    但其中最清晰的反倒是两人相遇的那一个燥热的夏天。


    那时,崇笙还在上高中,廖莲晶和崇大强以家中拮据为由,逼迫她放弃上学,出门打工贴补家用。


    走投无路的她在小镇的河边来回踱步很多次。


    人群皆是目不斜视地路过,只有那个穿着整洁干净的少年停下来问她。


    “你怎么了?不开心吗?”


    因为这一眼,刘志成为了崇笙至今为止的人生当中最特别的存在。


    他们很快坠入爱河。


    刘志爱她,护她,拿出积蓄资助她上完高中,乃至大学。


    而崇笙也同样爱他,甚至超过爱自己。


    以至于即便刘志的情绪越来越起伏不定,家中气氛压抑窒息,她也只是越加贴心温柔,以此来安抚他。


    以至于即便刘志突然冒出个孩子,她也只是短暂的情绪失控,然后便沉默着接受,当作一切都没发生过。


    到最后,杨熙雅耀武扬威地发来那张恶心至极的照片,崇笙才大梦初醒般意识到,一切早已到了无法挽回的余地。


    感念于那一丝情分和知遇之恩。


    崇笙并没有想过追究刘志的家暴出轨婚外生子等行为,只是想要离婚,然后干脆利落地和对方划清界限。


    可没想到,刘志的反扑比预想的来的要疯狂。


    他追到她的出租屋,用绣花针刺入她的身体,如同恶鬼般残酷无情地折磨她。


    如今更是追到医院,不顾后果地逼她妥协。


    妥协的后果是从今往后的人生都蒙上一层阴影。


    崇笙不愿意。


    而不妥协的后果,她现在也清清楚楚地见到了。


    死亡。


    崇笙缓缓闭上眼睛。


    虽然是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候,但既然已经知道无力改变了。


    崇笙的脑中反而没那么紧绷了,她想起了一首无关紧要的诗词。


    于嗟鸠兮,无食桑葚。


    于嗟女兮,无与士耽。


    士之耽兮,犹可说也。


    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斑鸠呀,吃了桑葚易醉,就别把桑葚吃进嘴里;女人呀,也别太轻易地沉溺于男女之爱。


    为什么呢?


    因为男人即便爱上你,抽身也再容易不过;可女人若是爱上男人,就再难解脱难挣离。


    这是上学时候学过的课文,当时的崇笙很年轻,不懂这些字句之中到底蕴含着怎样悲伤又不甘的情绪。


    时至今日,她也终于从自己的亲身经历之中明白了——人心易变,待我如初最难。


    所有人都以为,要救下崇笙已经来不及了。


    其中包括靳舟。


    但就在这时,一阵白光突然亮起,直直地射向刘志的面门。


    是江予淮。


    这是防身用的强光手电,通过直射人的眼睛,可以让对方出现瞬时失明的症状。


    虽然只有几秒钟的时间,但在危机时刻这也是十分关键的。


    刘志毫无防备地感觉到一股刺眼的白光亮起,然后眼中便传来一阵胀痛,视野中只剩下一片模糊泛白。


    看不清崇笙,也看不清眼前的靳舟。


    他畏畏缩缩地站在原地,下意识地抬手去遮挡眼睛。


    江予淮早有准备,顺势夺下了他手中的打火机。


    靳舟也紧随其后,她迅速反应找回身体的平衡,变爪为拳,毫不留情地往刘志的脸上面招呼。


    接连着几拳下去,便是两道鼻血流了下来。


    刘志被打得脑袋发晕,在原地摇摇晃晃地站了一会儿,最后终于支撑不住重重地倒了下去。


    意识模糊中,刘志感觉到自己被拉起来,手背在身后。


    冰冷的手铐扣紧,也宣告他将会在牢狱中忏悔改过,度过很长一段时间。


    刘志有些不甘地看向地上的崇笙,他知道,她醒了。


    她那么爱他,会不舍吗?


    让他失望的是,崇笙的目光投向那个律师和医生,扫过一拥而上的警察,却始终没有看她一眼。


    此后,崇笙的人生里就没有名为刘志的人了。


    她会迎来真真正正的重生。


    半个月后。


    崇笙伤势初愈,在靳舟的帮助下,她向c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刘志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考察,崇笙与刘志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属实,法院准予离婚。


    考虑到刘志存在多种过错情形,法官判决其在参与财产分配的过程中采取少分甚至不分的形式。


    这件事到此便告一段落。


    是夜,某酒吧。


    江予淮穿着白色的衬衫出现在这里时,整个人看起来都与周围火爆热情的氛围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不过这也没办法,毕竟她刚下班。


    “小予!这里这里。”


    一个身穿吊带超短裙的大波浪美女站在闪烁的灯光中对她挥手。


    陆依桐是江予淮的大学室友。


    她跳脱活跃,江予淮稳重成熟。


    两人虽然性格迥异,但却一起朝夕相处了八年,可以称得上是彼此最好的朋友。


    即便毕业后陆依桐去了c市最顶尖的私立医院,经常去国外出差。


    她们也会定时定点地找时间出来见面聊聊近况。


    而此刻。


    陆依桐看着江予淮,一字一句地道:“所以你的意思是——你和那一位前女友又在一起了?”


    江予淮摇头。


    “没有在一起,或许算是——我在追求她。”


    陆依桐更震惊了。


    “江同学,你六年前一脚把人家踹了,现在才来挽回,是不是有点太迟了?”


    你以为在演电视剧呢?【你现在阅读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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