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要说这世上谁和谁最没可能被月老牵成一对儿,那必须得是沈利清和臣韶这对冤家。
明明上一秒都还在床上合二为一干得火热,下一秒就能因为一个情趣称呼打得鸡飞狗跳不可开交。
是沈利清先发的难,只见她往前爬了两下抽出身来反腿一脚把射门前夕的臣韶给踹下了床,还没等人回过劲儿,就冲洗手间去接了两杯冰凉的水过来。
一杯冲在臣韶脸上,一杯倒在臣韶下头。
冬天的水,真是没一分的温度,不只是冻住了离沸腾只差最后几秒的喧嚣热血,还冰透了臣韶那颗躁动不已的心。
“怎么个意思?”臣韶带着一身冰水搁地上坐了很久,直把那根东西都坐萎了,才勉强问出来这么一句不怎么伤和气的话。
结果沈利清张嘴就是下刀子:“你才是骚狗,你全家都是。”
全家?臣韶最听不得带全家的骂人话,当即从地上爬起来抄起枕头朝她丢去。
得。
一夜回到解放前。
*
说起这二人的孽缘,那必须要从十七年前讲起,那一年,他们才刚上初中,正是自我意识二次膨胀的豆蔻年华。
开学第一天,沈利清主动竞选班委,成功当选纪律委员。
也是在同一天,臣韶光速交上了他短暂的十三年人生中的第四个女朋友。
刻板严肃不通人情的纪律委员遇上整日嬉皮笑脸没断过女友的花心校草,搁小说里那必须是cp感拉满的配置,然而现实却不是这样——开学不到一个月,他们就把梁子结大了。
“沈姐,前面臣先生打电话过来说还有点设计上的问题想跟你沟通一下,找你再去实地看看,但是打你手机没打通,就打给我了,你看你今天什么时候有空呀?”隔壁的实习设计师小金特地端了杯咖啡过来,放到她桌上。老板让她带这位新人关系户两个月,听说是他的亲侄女儿。
沈利清不爱喝咖啡,不过也没拒绝。她头都不抬地咔咔压订书机:“没打通?”
她订完最后一本,把手机拿出来看了一眼,上面根本没有未接电话,看来是打的另一个私人手机。
“哦,我给开了静音……不过今天我有些忙,小金你有空吗?”她故意问。
毫无疑问,在臣韶面前,很少会有女人没空。
不过为了让这推脱显得更合理,她又笑着补了一句:“臣先生那餐厅你跟我跑了好几趟了,你应该也了解得差不多了吧?要不,你一个人去试试?臣先生挺好打交道的,适合练手。”她冲这位眼睛发亮的傻女孩儿举了下咖啡杯,眨了下右眼。
一语双关。
“祝你顺利!”
别的不说,臣韶那张就算去做明星都不输人的皮囊是真的很有吸引力的,当年还在高中时就有不少经纪人听闻他的颜霸美名专程来寻他,若不是他小小年纪便两只手加两只脚都数不完的女友团队实在太容易爆雷,加上难听的绯闻遍地都是,怕是早就被娱乐圈经纪人签进公司去做什么全民偶像了。
幸亏没成。
让他这种花心萝卜做偶像,那是粉丝的大不幸。
但不管怎么样,就算私生活烂成那个德性,臣韶的身边还是莺燕不断,前赴后继。
怎么说呢,在这个社会上有钱又有颜,器大还活儿好的男人,确实不多了。就算花不了他的钱得不到他的心,睡了他的人也不吃亏,就当点高级男模了。
沈利清一直忙到下午六点半,同事提醒她该下班了,她才看了眼静了音的手机,有点惊讶:“时间怎么过得这么快?”
别说还真是,外头天都黑了。
王兴炀听到她这话,简直没脾气:“不愧是我们的新晋总监大人,从早上十点到现在,除了开会和食堂吃饭,愣是没离开过一下儿工位,连水都只喝了小金给来的那杯咖啡,劳模啊劳模,不怪年纪轻轻如此成功!如此牛马精神,我等望尘莫及!”
“不阴阳会死吗?”沈利清拉开抽屉拿出包虾条朝他砸过去。
王兴炀一把接住,看了眼包装:“怎么换牌子了?我还是喜欢吃上好佳。”
“吃就吃,还挑上了。”财务木霏拎着小包披着皮草扭着身段儿凑了过来,娇滴滴的,“清清姐我也要,我不像王某人,只要是清清姐给的东西,我什么都吃,哎呀,男人家家的,挑三拣四小家子气,难怪哦。”
同样是有钱人,和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只有四套衣服头不腻死绝不洗的本地收租公王兴炀不同,外地来的江南小女人木霏天生是优渥的艺术世家出身,钟灵毓秀的家乡和精致高雅的日常生活使她成了活生生的都市万人迷,追求者络绎不绝。
最近也不知怎么的,大约是办公室里来了盆龙血树改变了风水,只在这短短两周的时间内,包括但不限于这两位有钱人在内,这一层办公室的失恋人士已经超过了三位。
没错,她就是那第三位。
“你这嗲精,失恋了就不会说话了是吧!”王兴炀恼羞成怒,“吃吃吃,这包也给你!”
说着把手里的虾条丢了过去,扭头气哄哄地去厕所了。怕不是去抹眼泪的,这爷们儿,泪腺比娘们儿还娘们儿,最近只要提到“分手”两个字,就得在厕所蹲半小时。
就谈了半年的时间,其中还有两个月是网恋,不知道在深情些什么。
木霏看把王兴炀气走了,当场就笑开了花,腰都直不起。
沈利清无奈:“你别刺激他了,今早我还见他在对着电脑抹眼泪呢。”
“就刺激,谁叫他也刺激我。”木霏轻哼一声,拆了包虾条,“你怎么不说他之前还咒我呢。”
动不动就说她那斯文男友看着像个gay。
别说,还真给咒成了。订婚前一个月被她抓了个当场,据说被抓时那斯文男正在和男小三在一起抹泪吻别,说是此去便再也不见,互相保重。意思就是,之前见了不少。
妈的。
事已至此,婚自然不能订了。三年的感情全是笑话!伤得不是一星半点!
“老板这从庙里进货回来的龙血树兴许真的是找高人开过光的,真是灵啊,镇宅化煞招财增运……”沈利清叹了口气,她这种刻板的唯物主义者都有点要迷信了,龙血树来的当天,久未联系在国外做博后的齐锋跟她提了分手,第二天,她则偶遇了十年未见的臣韶,并于当晚结束了她接近两年的尼姑生活。
木霏想到自己那位差点让她做了同妻的前未婚夫就恨得慌,吃起虾条来都咔嚓咔嚓,像是咬断的是那混账的命根子:“老板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就他那三句吐不出个象牙的样子,难怪三十七八连个对象都没有!我看他啊……”
沈利清正拿着水杯喝水,一抬眼便看见门口站着的施赴行,差点一口水喷出来,她连忙给了木霏一脚:“老板你还没下班啊?”
施赴行脸上没什么异象,仿佛根本没听到木霏的吐槽,他手揣在兜里,那张不算难看却让人很难有幻想的脸上是一如既往的平静和无趣。
一个男人,无论他多么有钱和英俊,一旦他成了自己的顶头上司,便会失去所有的魅力。
他先冲木霏一点头,然后道:
“小沈,你来一下。”
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就是又交给了沈利清两个大活儿。
一套市中心富人区的六百平别墅设计还有一个大型夜店的设计,都是同一个客户的。
客户方指名要她亲自带团队做,不在乎时间,不限制风格,没有期限规定,但需要她亲自参与创意构思和方案执行。
介绍完这两个利润不错要求还诡异得宽松的项目后,烟雾缭绕的办公室陷入了长达一分钟的沉默之中,就在沈利清考虑再三决定推掉这两个项目之时,这位从不过问员工私生活的大老板忽然问了一句:“你和这位姓臣的客户是不是认识?”
何止是认识。
简直是太认识了。
今天周五,沈利清和木霏在外面吃了个饭,又找了个路边KTV唱了一个小时,等散伙回家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
由于喝了点酒,回到家时脑子还有点晕,瞌睡也在出租车上攒得快满格,开了门进了屋,灯都不想开,她便凭借这几年来对这个单身公寓的熟悉摸着黑朝着床上晃去。
晃得快到了,才突然发现床边坐了个人。她大叫一声急退几步,把身上的包砸了过去:“谁!”
而那人不出声,接住了包放在一边,静静地瞧她。
闻着身上也是有酒气,似乎比沈利清身上的还要浓些,以至于整个屋都弥漫着酒味儿。
沈利清吼完那一声,脑子慢慢有些清醒了,眼睛也逐渐适应了黑暗,她看到了那黑影人的轮廓,是……在夜色中看清了那人的脸后,她勃然大怒,冲去开了灯。
明亮的光线仿佛在一瞬间如锐利的细刺扎伤了男人,叫他闭上了那双随时随地都如含春水多情带笑的蛊惑人心的眼睛。看不见他的眼睛,沈利清那张三十七度的嘴就能说出零下三十七度的冰刀子话。
“来我家干什么来了,怎么,臣大少爷是狗病又犯了发情期到了,没地儿撒尿过来浇地盘儿了?”
臣韶这辈子听过的最难听的话,几乎都是从沈利清这张烂嘴里听来的,他来时就知道会听到这些,所以喝了不少酒。然而,真正来了听到这些,还是不能彻底屏蔽。
这些话的穿透力,就像这个人的穿透力一样,从他的十三岁一直穿到了三十岁。
穿得他成了刀片上的人肉干儿,刀抽走了,胸口还漏着个过风的大洞。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慢慢抬起头来,嘴角边挂着一丝符合他这个私生活混乱的花花大少身份的无所吊谓的痞笑。
“对,过来浇地儿。”臣韶一手撑在床上,一手扯掉自己的领带,如有实质的目光落在沈利清身上,巡逻几番后,道,“昨天还没浇够,再来浇两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