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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这就是差距!

作者:笔墨生花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夏思嘉把保险柜挪到了墙角,回头再找机会扔掉。


    她将金条、银条和粮票拿出来,放进了自己的黄花梨书柜抽屉里。


    这里边本来就有她自己的珍珠、翡翠、蜜蜡。


    不是项链就是手链,堆了两抽屉。


    之前从夏家搬出来的东西,乱糟糟地堆在书柜下边的双门柜中。


    书籍是最好整理的,夏思嘉收拾完一看,两个书柜,一共十层,摆得满满当当!


    她自己以前拿来看的现代小说,还有她的出版作品,全都用来替换父亲收藏的古籍、古册,被夏思芫拿去烧掉了。


    腾出来的空间,放的全都是从唐宋明清各代流传下来的古籍真迹。


    再过个几十年,随便抽出一本去拍卖,都是七位数起。


    书总算是收拾完了,接着是整理衣服。


    她从家里挪出来的衣服,总共有十个大木箱。


    春夏秋冬的都有。


    除了她自己的,还有少部分是林碧和夏思芫的。


    当时那兵荒马乱的情况下,夏思芫就顾着把这些有奢靡色彩的东西烧掉,根本没有清点。


    夏思嘉趁乱弄了两箱。


    她倒是看不上夏思芫的东西。


    但按照她们家的习惯,能被收起来的衣服,基本上都在八成新以上。


    回头她拿来改成电视机罩子、窗帘什么的,也挺好!


    第三批要整理的,是从父亲书房密室里移出来的七个大箱子。


    长约一米,宽半米,高半米,如同七块大理石似的,在小木屋的正中间堆成一列。


    金丝楠木的箱子,箱身外壳做了雕花。


    分别是百鸟朝凤、花开富贵、五蝠临门、松鹤延年、鱼跃龙门、双鹤展翅、喜上眉梢。


    一看就是百年前的贵族喜欢的风格!


    “也不知道他打哪收藏来的……”


    夏思嘉一边嘀咕着,一边将箱子逐一打开来看。


    第一个箱子就差点闪瞎了她的眼。


    金子。


    整整一箱的金子。


    想想她刚刚收进书柜抽屉的那八根。


    梁家当作珍宝似的八根金条,单条约50克。


    再看看她爹藏的。


    不是金条。


    都是金砖。


    金砖底部打着钢印:1000克。


    什么是差距?


    这就是最好的说明了。


    跟她爹这些宝贝相比。


    梁家那几根金条就跟闹着玩似的!


    何况还有银条……


    就那几根小玩意儿。


    回头等她有了孩子,送去找个手艺好的工匠,打成如意锁什么的,给孩子们穿衣搭配着玩玩得了。


    夏思嘉盖上灿金晃眼的第一个箱子,打开了第二箱。


    金子。


    又是金子。


    这次是金花生和金蚕豆。


    不得不说。


    父亲的收纳管理做得那是一绝。


    夏思嘉蹲下身,随意地抓了一把。


    这些花生和蚕豆,都是按照真实的作物比例,一比一复刻的。


    此时,她放在掌心里掂一掂,仿佛真就是抓了一把花生、蚕豆在玩。


    但是,夏思嘉并没有感觉很高兴。


    相反的,她觉得父亲太俗气了!


    “以前也没看出来他这么喜欢金子啊……”


    “看来亲爹和梁靖书是一类人,装得视金钱如粪土,实际上爱财如命!”


    夏思嘉被惊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她合上第二个箱盖,打开了第三个箱子。


    毫无意外。


    还是金子。


    这是一箱金元宝。


    单个二十两。


    一层有几十个。


    目测堆了六层。


    圆圆胖胖的船型。


    塞得满满当当。


    夏思嘉长吸了一口气。


    她爹是不是五行缺金?


    怎么这么喜欢金子!


    打开第四个箱子之前,夏思嘉默默祈祷:


    不要再是金子了!


    然而,四平八稳的,码得严严实实。


    夏思嘉想伸手拿一块起来,都没地方下手。


    算了。


    都是金的。


    看不看它多重,又有什么区别。


    夏思嘉疲惫地盖上了四号箱子,把希望押注在了第五个箱子上。


    这一次,终于不是金子了。


    但那五光十色,璀璨如虹的斑斓火彩,差点没晃瞎她的眼。


    粉若少女桃腮的粉钻。


    红若朝阳的血钻。


    深蓝如墨的蓝钻……


    夏思嘉被晃得眼晕,欣赏不了,直接将盖子合上了。


    还剩下两个箱子。


    夏思嘉随便瞄了一眼。


    第六个箱子,是一箱碧绿翡翠。


    除了金子就是宝石。


    原来父亲就这点爱好!


    真不知道该说他是喜欢收藏金银玉石,还是说他这是效仿古代君王贵族,活着就给自己准备陪葬品……


    夏思嘉摇头叹气。


    喝了口茶,冷静几分。


    折腾这么半天,她都饿了。


    幸好她在出发上火车之前,趁着他们都在忙别的,把她在红麓城逛百货大楼买的桃酥、鸡蛋糕、饼干和糖也都收进了空间。


    现在正好能吃。


    夏思嘉还从那几包南沙城特产里,拆出了一包猪油糖。


    甜甜腻腻的糖,酥酥脆脆的桃酥,配上她收藏级的顶好普洱,简直是绝配。


    这是什么样的人间精品好日子啊!


    当然,她能有此刻的宁静舒坦,还得感谢沈维星。


    要是留在红麓城,她免不得要经历一场风雨……


    赶紧把酥梨给他送去吧?


    算算时间,他去金鹇岛报到,也该回来了吧?


    尽管木屋里还有些堆在角落的东西没收拾完,但夏思嘉还是尽快出了空间。


    一出来,外边又是蒸笼似的潮热。


    夏思嘉差点打了退堂鼓。


    可她最终,还是在天人交战的思想斗争中,选择了咬牙面对。


    只不过,总不能在这儿瞎等吧?


    夏思嘉想着,小全跟她聊天的时候提过,说海螺乡这地方也不大。


    半天功夫就能溜达完整个乡。


    她出门找个人问问路不就行了?


    天色阴沉沉的,没有阳光直晒。


    但是,仍然让人觉得烤得慌。


    夏思嘉摘了片芭蕉叶顶头上,结果,刚看见一个迎面走来的男知青,就被指着问道:“嘿,同学!你这叶子在哪掰的呢?是不是去山上挖社会主义墙角了?!”


    夏思嘉头皮一紧,忙说:“它自己断了掉下来的,我就正好捡了……捡的也不能用吗?”


    “你……是新来的知青?”


    对方上下打量着夏思嘉,“怎么没去农场上工?!”


    夏思嘉忙说:“我不是新来的知青,我只是借住。是公社的谢长青安排我过来住的。”


    “哦……”男知青忽然热心起来,“那你这是要出门找谢宣传员?”


    夏思嘉摇头,“不不,我想去沈家,沈维星同志的家……你知道在哪吗?”


    “知道是知道,可这马上就要变天了,估计咱们还没走到半路,这台风就先来了。”


    男知青说着又扭头看了一眼天色,“你住哪间啊?赶紧回去把门窗堵好吧!马上打台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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