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堂,厅堂内。
周云初刚发现小枕头里的库帖没了,晴心就来喊她去厅堂吃烤鹿肉。
她今天去了庶人园,钱砸下去,效果很好,书坊已经复工,工人们在有条不紊的刻印,一本本质量堪比官刻,她还带了两本回来。
刚进厅堂的门,燕驰就上下打量她,依旧纤瘦,怎样养都不长肉,也是怪愁人的。
周云初径直走过去,一进门就看见燕驰坐在桌前,仔细烤鹿肉,炭炉上架着烤肉的铁盘,鹿肉滋滋作响,满屋香气扑鼻。
秋天的鹿已经养肥,正是吃烤鹿肉的时候。八分瘦二分肥的鹿肉,提前用酒和香料腌制过,用木炭大火烤制,肉质鲜嫩。
周云初瞧了眼鹿肉,还有青梅酒,刚坐下来,一块烤好的鹿肉就放到她面前的白瓷盘里。
她咽了咽口水,喝了一口青梅酒,酸甜开胃,马上尝了一口鹿肉,肉块还有些微微发烫,外面微焦,肉质嫩滑,忍不住高兴道:“三郎烤的鹿肉,是最好吃的烤肉。”
她一点都没夸张。
上辈子得了癌症,化疗失败,还被爆发的疫情提前带走了。
十七岁的年纪,吃了几年苦药,嘴里都是苦味,一日三餐都出自医院的食堂。
她也想吃医院外那些好吃的,可是为了给她治病,已经把所有亲戚的钱都借了,她再提出想吃些好吃的,显得特别不懂事。
懂事的周云初,挣扎失败,来到汴京城同名同姓同年龄的小宫女身上。
除了挣钱之外,就是做各种美食,不仅自己吃,还喜欢做给别人吃,一车车的送自己酿的果酒、腌制的脆黄瓜、新鲜的荔枝。
之前燕驰给她烤过野兔肉,抹了蜂蜜,这次他烤鹿肉,香,真香。
周云初有些惊诧,燕驰的烤肉手艺真不错,平常他都是被伺候的那位。
燕驰见她喜欢,又给她夹了几筷子,这种夸赞,明显很受用,又被钓成翘嘴。
他没忘记该问的事情,盯她好久,周云初一点反常的表现也没有,两只大眼睛看着烤好的鹿肉发光,满眼都是鹿肉。
她吃几口鹿肉,喝一口小酒,美滋滋冒泡,笑的眉眼弯弯。
燕驰都看笑了,她到底在宫里吃了多少苦头,连饭都吃不饱。
“三郎,你也吃。”夹起鹿肉送到他嘴边。
燕驰嘴角上扬,周云初还记得喂他。
弯腰就把旁边架子上的一堆切好的鹿肉放在铁盘上烤,周云初惊诧的嘴巴都张圆了,这么多,两个人哪吃的完这么大的份量。
“三郎,我枕头里的库帖,你拿走用了,对吗?”周云初还是没忍住,主动问起。
燕驰挑眉,这么快就发现了,“嗯,最近手头紧张,先拿去用一下。”说完仔细观察她的表情。
周云初只是‘哦’了一声,反正那也不是她自己赚的钱,本来就没打算用它们买藏品,被拿走了也无所谓,继续沉迷大口吃烤肉。
她自己吃一口,还不忘喂烤肉的人吃一口,画面温馨。
然而她这个钱被拿走还无所谓的样子,落在燕驰眼里,就哪哪都不对劲了。
一千零七十五万贯,对于普通人来说,绝对是好大一笔钱,被拿走,她竟然不伤心难过,甚至一点生气的样子都没有。
周记铺子最近也没钱,余额最多百万贯,按照周云初之前格外关注周记铺子的样子,百万贯,肯定是不够路费,不然她早就攒够了。
被他抽走后,她现在手头,估计没几贯钱,买衣衫都不够。
燕驰把筷子放一边,“那你最近手头上没钱了,怎么办?”
她买藏品的钱,还有五万颗大北珠在手上,每颗价值都在两三千贯左右。还有黑胡椒、白笃耨等各种香药,拿去卖钱也够了。
说白了,就是手里有余粮,心中一点都不慌。
府里的开支都是有定例的,青硕会一并处理了,她吃喝不愁,衣衫不少,没什么要买的。
周云初眨巴着眼睛,脱口而出:“我有你呀,你带着我吃吃喝喝,就这个烤鹿肉,多香啊。”
我有你呀。
燕驰品了品这句话,心都化了。
难不成昨晚周云初喝的太多了,以致于说的全是胡话。
再看她说刚才这句话的语气神态,并不像作伪,她手头没钱,只要有他在,她就很放心。
每一个感动的片刻,他比谁都深刻,越深刻,手掌撰的就越紧。
她这辈子都不会明白,她对他来说,有多独特。
他的世界是黑暗的夜空,她就是他的星河。
“忙完这几天,我们可以去郊区的庄子上度个假,那里养的野味正好肥了。”燕驰喝着青梅酒,看着她。
周云初听了很高兴,又有烤肉吃了,小鸡啄米似地点头同意。
“书坊这个月刻印完《大藏经》等经书,我就让他们停工,去休息一阵。”
他瞧了她一眼,补充道:“海船从三佛齐带了一箱金币、一箱蒲甘的翡翠首饰,已经到你的书房了,等会去看看,喜不喜欢。”
周云初愣住,他刚才说什么,停工?书坊停工?休息一阵?
她浑身冰冷,书坊刻印出来书籍,是最便宜最快速的回家路费,和瓷器凑一起,就是两条腿。
他现在砍掉一条腿,她仿佛看见回去的大门被关上了一扇,听见自己心碎的声音。
抽走他给的一千多万贯库帖,再让书坊停工,断她财路,被发现了什么吗?
然而,此时,她不能表现出任何异常,一旦露出异常,燕驰很快就会知道从哪个方向下手。
旁边人看着怔住的她,听到金币和翡翠,像是收到惊喜礼物的模样,两箱而已,又不多。
“若是喜欢,我再让人带些过来。”
周云初木然的点头,眼眶渐红,金币和翡翠,也挺好,添个零头吧。
书坊,她不能提一个字,一旦她表现出反对停工,马上燕驰就会死死的压制书坊。
她紧握着筷子,失魂落魄地喃喃道:“三佛齐,好远啊,坐海船过去要四十天吧。”
三佛齐,室利佛逝王国,信奉佛教,第一个统一马来与印尼群岛的王国。
起源于苏门答腊东南部的巨港,鼎盛时期包括马来半岛、周边几个群岛。
后来的三佛齐王子逃到新加坡,建立新加坡王国。
好远?
燕驰瞬间就抓住这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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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字,已经感觉到了周云初的不对劲,挑眉看着她,“你怎么知道坐海船要四十天?”
周云初只觉得自己快要撑不住了,脑中都是嗡嗡嗡的,面对他的疑问,“香染街,卖香药的三佛齐蕃商说的。”
她和燕驰没事的时候,常去逛大食蕃商一条香药街,那里也有不少三佛齐蕃商经营各种铺子。
每次过去,她都跟他们闲聊,想找一些类似咖啡豆、东南亚特有的植物种子啥的。
周云初再也没有心情吃烤肉了,喝完杯中青梅酒,嘴都没擦,失魂落魄的往书房而去。
进入书房关门那一刻,扶着门框,心脏揪着,两大颗泪珠,急急滚落,颤抖着身体走向两个大箱子。
掀开看到的是满箱子三佛齐金币,圆圆的,中间有个方形空,正面是“淳化元宝”四个字,背面是三个罗汉端坐在一个莲花之上。
周云初一边哭一边数金币,两千枚,有什么用,书坊一停,她丢失的就是两千万卷书籍,丢失了回家的路费。
燕驰看她脚步不稳的走了,跟着过来,推门进来却看见周云初匍匐在箱子上,埋头抽泣。
“你做什么?”三两步走过去,一把拉住她的手腕,男人语气有些生气。
周云初哭红了双眼,她听见燕驰的质问,知道此时不能再哭了,书坊被关,至少瓷器还可以再买,只是每个名瓷窑洞,生产瓷器有限,运输到汴京,要慢一点。
低头一抹脸上泪水,尽力克制住自己,抓起眼前的一把三佛齐金币,努力勾起唇角,抬头看向他的瞬间,笑着道:“喜、喜欢。”
燕驰愣了会,有些狐疑,她这是真喜欢,还是心疼那一千多万贯被抽走。
蹲到她旁边,打开另一箱子,翠色鲜艳,麻花镯、莲花簪、项链、手镯、耳坠、扳指等等。
看着周云初眼睫毛上湿漉漉的,吸着鼻涕,仍不忘将一件件翡翠首饰摆在木榻上陈列,最后点点头,自言自语道:“也是两千件。”
燕驰闻言,刚才那点疑惑,消失的干干净净。她还真是喜欢。
他的概念里,就算周云初要跑路,路费也应该是库帖这种轻便易携带的,可以随时找个大解库、质库兑换,而不是一大箱东西,就她那小胳膊小腿,搬都搬不动,带着这么重的东西,连这个院子都出不了。
他把书坊暂停,也只是试探她的反应,刻印书籍可以卖很多钱,断她财路而已。
心情不错的抱起她坐在空榻上,扫了她两眼,“你上次说的玉器,我也让人去买了,雕刻费些功夫,下周就能到。”
周云初麻木的点头,脑中全是该怎么办,她暂时不能碰书籍,能买瓷器吗?
他一定是发现了什么,才会让这么做。
她不能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买大量瓷器,否则,他很快就会连带着瓷器也不会让她买到。
周云初没听清楚燕驰后面说什么,等到他摇着她胳膊,才恍惚的回过神来,她听见他问:“还喜欢什么,一并说了。”
她其实很想试试,燕驰到底知道哪种程度了,对视上他的双眸,暗自提了口气,话到嘴边,还是咽了下去,她已经暂时断了一条跑路的腿,不能再冒险,“就这个金币和翡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