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您去哪里?”
余奕笙径直下车,司机追了上去,“云姨已经准备好饭菜了,您饿了回家马上就有吃的,还是不要在路边吃这些不干不净——”
司机的话没说完,就收到了余奕笙冷冷的一眼,不由噤声,老实地回了车上守着。
相比较松弛感十足进店光顾的客人,余奕笙面无表情,像是来收保护费似的。虽然步伐不紧不慢,却走出了点气势汹汹的感觉。
“来了?这么巧。”向初倒是很淡定,还朝他打了个招呼,郑贞一转头,却是傻眼了。
余奕笙没穿铭扬的校服,穿着自己极具个性的私服,搭配的宽松长链与耳钉都能感受到他非常注重品味与细节,出现在灰扑扑的杂乱街道上时,整个人格格不入,却又耀眼夺目。
说话习惯大大咧咧的郑贞都忍不住擦了擦嘴角那一圈红油,小声地凑到向初耳朵边嘀咕,“我去,哪儿认识的大帅哥,是不是铭扬的?”
向初:“你怎么知道?眼力可以啊。”
“身上透露着铭扬那股拽劲儿呗。”
两个人咬耳朵,向初光顾着听郑贞说话了,余奕笙板着脸踹了一脚矮桌的小板凳,发出一声不大不小的响声。
店里有客人侧目,向初立即回过神,对郑贞投了个眼神,把板凳翻了过来,声音压低。
“坐下。”
余奕笙没动,目光扫过两人,看到他们的校服,了然——哦,是一中的学生。
两人坐的距离有一臂之远,不算近,应该不是女朋友。
向初莫名其妙了,“进店不吃东西你闹什么呢?还是说……你特地来找我的?有什么事吗?”
向初问到后半句,余奕笙矢口否认,“我就是来吃东西的。”
为了佐证自己的话,余奕笙终于舍得坐下来,抽出纸巾擦了擦小木桌,扫视了一圈,没看到菜单,于是开始指着向初面前那碗点菜。
“服务员,要一份和他一样的。”
忙得热火朝天的老板没理会余奕笙,眼前小少爷不爽,向初忍俊不禁,“你当这是下馆子呢?走。”
向初带着余奕笙来到店里的食材区,各拿了个红色和绿色的篮子。
余奕笙扫视了一眼冰柜里花花绿绿的小食材,撇了撇嘴,一点都提不起兴趣。
吃惯了山珍海味的他,怎么会对这些速冻食品感兴趣?
就像是眼高于顶的他,怎么会看到向初和别人一起吃饭就身体先行地进来要看个究竟?
向初摇头一笑,也没问他的意见,干脆自己帮他挑了起来,只是嘴里还在揶揄“你要是不想吃,也没人强迫你啊。”
余奕笙已经后悔了,自己非得和他打这个招呼干嘛?回家吃云姨为自己精心准备的饭菜不更在他的舒适区吗?
就在余奕笙转身要走时,向初却圈住了他的手腕,泰然自若地拿着食材下单,选了个番茄汤底,又给他放了一小勺蒜、香油、蚝油、辣椒粉,还有一大勺醋,麻酱。
见他垂眸认真为自己调料的样子,余奕笙没甩开他的手,给面子地配合。
一大碗麻辣烫被推到余奕笙眼前,向初拆开一双塑料筷子,互相摩擦了一下,再递给他。
“尝尝。”
好看的人就连吃路边摊也这么优雅,郑贞毫不避讳地盯着余奕笙看,很想在他的脸上找到点什么瑕疵。
冷白皮,毛孔细腻光滑,不似寻常高中生的油腻且青春痘频发,五官标致立体,眉弓高耸,一双狭长桃花眼饶是冷面也带着水光盈盈。
她24k的火眼金睛搜寻个遍,最后得出结论,没有瑕疵!此人乃天选明星坯子,就适合放在镜头下被人360度的观赏。
颜控的郑贞沦陷了,主动问道:“同学,好吃吗?”
余奕笙快速瞥了一眼向初,点了点头。
“还算能吃。”
向初微微一笑,这个评价就是好吃的意思。不过他怎么没发现以前的自己这么傲娇嘴硬?
其实连余奕笙自己也诧异,总觉得向初是自己肚子里的蛔虫,怎么无论何种口味他都能做得如此贴切自己的心意?
郑贞看出余奕笙比起刚才放松不少,也主动说起话:“好吃吧?这家可是我发现的宝藏小店!一般人我都不带来!”
余奕笙吃了一口春笋,嘴里咬得咯吱咯吱响,像是在咬牙切齿的说话,“看来向初对你不是一般人啊。”
向初顺势介绍,“这是郑贞,我把她当好兄弟。”
郑贞瞪他一眼,故意嗔道:“是姐妹~”
两人笑起来,显然是在开彼此的玩笑。但余奕笙不知道哪根神经搭错了,一下子没了胃口,刚吃了一口,筷子就放下。
向初怕他冷场,给两人都拿了瓶豆奶,主动拉他聊天。
“今晚我有空,陪你打几杆?”
上次向初忙着在顽心打工,没空搭理他,这次正好补上。
余奕笙接过他插好管子的豆奶,咬着吸管,鼻间轻哼一声,“嗯。”
周围的温度似乎回暖了一些。
向初继续说:“别叫他们,就我们俩个。”
余奕笙顿了一下,眼睛多了一分光亮,随即吸了一大口豆奶,点头。
听到两人要去打台球,郑贞也非常感兴趣,“我也去行吗?”
余奕笙眼皮都没抬,“你没听清吗?就我、们、俩、个。”
向初打圆场一般,“贞贞你妈今天不是难得回家吗?下次我们再和你打。”
郑贞也没计较,继续乐天地搭话:“我听说你们铭扬特别漂亮,图书馆像个城堡一样,听说还有电脑房,舞蹈室,音乐室……”
向初附和她的话,表示确有其事,铭扬不仅看着华丽,里面更是气派非凡。
余奕笙也没注意郑贞说了什么,只是回向初,“说得好像你在铭扬读过一样。”想到了什么,他忽然弯唇一笑,“哦对了,偷窥过我。”
不是,这篇就翻不过去了是吧?那能算偷窥吗?他当时就是对自己当时的生活状态过于好奇,才那么悄悄的看了一眼。
向初差点被豆奶呛到,退一万步来说,他要是真的是偷窥狂,他怎么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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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得出来?
你变态啊?
向初赶紧转移话题问郑贞,“你家不是也挺有钱吗?怎么没去铭扬啊?”
郑贞一脸鄙夷,“还不是铭扬里的有钱傻逼太多了,我怕进去被同化了,那样还不如在一中摆烂呢。”
此时,一辆红色豪车在他们旁边停下,按了按喇叭。
郑贞指着它举例,“你看,就是这种,铭扬的人都特喜欢这种又骚包又炫富的……”
红色豪车里走下余家的司机,对着余奕笙提醒:“少爷,时候不早了,我和云姨说一声您晚上不回去吃?”
郑贞大惊失色,连忙解释:“你的车啊?挺有品味的,特别,特别亮眼!”
向初差些笑倒在余奕笙身上,他脸色一黑,直接拽着向初上了车,对司机吩咐道,“去球厅。”
安全带系好,向初才想起郑贞落单了,落下车窗叮嘱道,“你吃完就回家吧,天黑了别到处乱逛,回到家给我发条消息。”
毕竟是女生,还是和自己一起结伴的,向初多关心了一句也无可厚非。
余奕笙蹙眉,语气不佳地催促司机,“还不开车?”
“是!”
车子冲出去飞快,完全没给向初继续和郑贞说话的机会。
被抛弃的郑贞化悲愤为食欲,又干了一大碗麻辣烫,腮帮子鼓鼓地给向初发短信:你朋友虽脾气差,但脸蛋实在具有杀伤力,下次你们再去玩一定得带我!
向初收到郑贞短信的时候,已经在台球厅了。
他摸了摸下巴,似笑非笑地看着一杆进球、动作潇洒的余奕笙,寻思自己以前还真受欢迎,心里颇有些得意洋洋,但还是写下了回复——
向初:贞贞小姐,忘了你的豪言壮语了?你现在的第一任务是学习!不能早恋!
郑贞:谁说我早恋了?我只是欣赏美好的事物!科学研究表明,看帅哥能延年益寿。
向初:那看我不也一样?我不帅?
郑贞:小初,虽然你从清粥小菜进化到了宝藏美食,但距离你朋友这种国宴级别还是有距离的。
向初:行,下次叫上你,你多看几眼,多活几年。
向初笑着刚打完字,手机就被余奕笙抢走,丢到了一旁。
“轻点!”生怕余奕笙把自己全部家当里最值钱的手机摔坏了,向初不由皱眉。
余奕笙更不爽了,和别人聊天他就一脸笑,一和自己说话就一脸不耐烦,他什么意思?
要是这么不愿意和他呆在一块,又为什么要主动说来陪他?
既然陪他了,又凭什么心不在焉,还分心和别人聊天?
这人真是三心二意的混球,就不该给他机会接近自己,弄得他一天到晚心情都奇奇怪怪的。
向初收好手机进兜,就看到余奕笙一副快要把球杆掰断的样子,过去调了一下他的动作。
“放松点。”向初握上他的手,余奕笙下意识地抵触,打了一个激灵。
向初视若无睹,继续抓着他的手调整角度。
“手抖什么?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