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209章 喜提公敌

作者:功夫马铃薯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沈知棠倒没有别的企图,她只是觉得在游泳池里的闭气,和真正下海的标准是不一样的。


    “你学这干嘛?细皮嫩肉的,看起也不像没饭吃的样子。”


    姑娘不解地问。


    她五官分明,皮肤常年被海水浸泡,太阳晒,黑呦呦的,但看起来挺健康的。


    “你下海是为了赚钱吗?”


    沈知棠问。


    “不赚钱,我冒这么大的风险干嘛?


    村里没管那么严,像我们徒手下海捞渔获的,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各凭本事吃饭。


    不像渔船,捞上来都是公家的。”


    姑娘倒挺直白。


    沈知棠感觉,在这种小渔村里,斗争的那根弦没那么紧。


    如果在沪上,姑娘敢对陌生人这么说,估计就有麻烦了。


    “你要是教我潜水,我一天给你一块钱当学费,如何?”


    沈知棠觉得这样最实际。


    她不想欠人情,而姑娘需要钱,等价交换。


    “一块钱?真的?”


    姑娘一听说钱,眼睛就亮了。


    “当然是真的,你叫什么名字?哪个村的?”


    沈知棠问。


    “我是这个石港村的,叫何珍珠,你呢?”


    “我叫沈知棠,是刚来石港村的知青。”


    沈知棠一听说是本村的,也不隐瞒。


    因为如果说谎,都是一个村里,早晚会碰面,那就没意思了。


    “原来是知青啊,我家离你们知青点不远。隔一条巷子,邻居。”


    何珍珠一听更放松了。


    “我不住知青点,我住五保户楼。”


    沈知棠不知不觉,也把五保户当成自己小院的地标名字。


    “那你和赵信住一起?你是他的表妹?”


    何珍珠一脸原来如此的表情。


    “你认识赵信?”


    “当然,他刚来村里,什么活都不懂,还是我教他的,补渔网、晒鱼干、去修水库抬石头。


    他学得很快,不到两个月,现在做得有模有样的。


    之前他提起过你,说你很快就要来这里下乡,他才急吼吼租了个五保户楼。


    怪不得他担心你住不惯知青点,你长这样子,确实住不惯。”


    何珍珠打开了话匣子。


    “原来你和赵信是朋友,那你答应我嘛,教我深潜好不好?我也想去看看海底风光。”


    沈知棠兴致勃勃。


    “没问题,只要你不怕下海。信哥的表妹,我不收你钱,带你玩就是。”


    何珍珠不再推脱。


    “珍珠,你这些海货是拿去卖的吗?有人收吗?”


    “当然有人收,要不然我冒着风险下海干嘛?


    你要是能闭气,也能像我一样,一天赚个一块多。”


    珍珠以为沈知棠也是要学这门行当赚钱,虽然沈知棠细皮嫩肉不像困难户。


    “什么?这么多鲍鱼,才一块多?”


    沈知棠惊到了。


    如果在市面上买,巴掌大的鲍鱼,十几个估计也要五、六块吧?


    “在城里值钱,在我们海边不值钱。一块多不错了。


    我要是能天天下海,收获也这么好,一个月就能赚三、四十块钱。


    可惜啊,有时候还会来小月子,不方便下海,还有,天气越来越冷,冬天也下不了,太冻了。”


    何珍珠一脸遗憾。


    这时,她已经套上一件放在隐秘礁洞处的外套,用毛巾擦湿头发。


    “你这些鲍鱼都给我吧,我出两块钱。反正你卖谁也是卖,不是吗?”


    沈知棠当即道。


    “那,行吧!”何珍珠犹豫了一下,“我还按一块二卖给你,不多收你的。”


    不要这么诚实啊?


    沈知棠不管,拿了两块钱给她,笑说:


    “如果我在城里买,不止这个价,还要票呢,这多的就当抵票了。”


    “行吧!”


    何珍珠收下了钱,笑得露出一口白牙。


    沈知棠挺喜欢这个心地淳朴的姑娘,便和她一路往回走。


    两个人走回家,到了沈知棠屋前,何珍珠说:


    “你是要现吃吗?如果是,我拿回去把鲍鱼处理干净,再给你送来。”


    “好啊。”


    沈知棠点头。


    何珍珠走后,右手边的一座古大厝,此时走出一群拿着扁担和粗麻绳的年轻人。


    他们三三两两,身上有一股和小渔村人不一样的懒散劲,显得比较松驰,不时聚在一起交头接耳。


    看到沈知棠,有人边看她,边议论着什么,应该是在讨论她是谁之类的话题。


    赵信也从院里出来,他同样拎着根扁担,扁担上系着粗麻绳,身上还换了出工穿的破工装衣。


    “表妹,出工了。咱们今天到后山修山围塘。”


    赵信昨晚上回来,都忘了告诉沈知棠。


    “好,我马上换衣服。”


    沈知棠还没吃早饭,没想到七点半就要出工,只好先去换一身劳动服再说。


    至于扁担和麻绳这样的工具,赵信说他们俩一起干活,等今天收工再去找大队要。


    然后,赵信带着沈知棠,来到古大厝那群人中,找到一个看上去眉清目秀的年轻男子,道:


    “钱队长,这是咱们新来的沪上知青,我的表妹,沈知棠。”


    钱队长梳着小分头,虽然不敢抹头油,但梳得根根分明,纹丝不乱,一张俊秀的脸,可以说,容色也只比伍远征略逊一分,差的一分在于,他没有伍远征的阳刚气。


    如果穿上西装打上领带,钱队长活脱脱一个精致的沪上小开。


    沈知棠没想到,这种洋气的男人,能在下乡时,一众知青里,当上小队长。


    别小看了小队长,在村里最基层,没有品阶,但知青要出入走动,回乡探亲、看病等等,都需要他批条子,先行同意才可。


    年底工分怎么分,评优评先,小队长也是能一个人说了算的。


    因此,在知青里,能当上小队长,也不是简单的人。


    沈知棠暗暗留了心。


    “哦,你就是沈知棠?我叫钱伟琛,是咱们这个村的知青小队长。


    之前听村长说过,你请了假是吧?读高中了吗?会写字吗?”


    钱小队长一串问题抛过来。


    “上过高中,会写字。”


    沈知棠不知道他为什么问这些。


    “嗯,队里缺一个记分员,原来的记分员小高回城了,你会写字,你就做记分员吧!”


    没想到,钱小队长一来,就送给她一份清闲的活。


    “行,我虽然不太懂,但我会努力学。”


    沈知棠不明就里,看到知青们投来嫉妒的眼神,顿时感觉自己一下子就得罪了所有人。


    除了赵信和钱小队长,她已经是众人的“公敌”了。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