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你们这是在干嘛?”何翊不知从哪个角落冒出头来。
林霁晓被吓得一激灵,从沈一屿怀里抽出身,道:“庆祝啊。”
何翊似懂非懂地“啊”了一声,张开双臂:“那来来来,也给哥们儿庆祝一下。”
他说着就往前凑,林霁晓往后一撤,沈一屿往前一站。
三个人叠汉堡似的把前后两人隔开。
“搞什么?孤立我?”何翊很受伤,亮起脖子上那枚银牌,“哥们儿今天表现这么棒不值得一个拥抱?”
林霁晓将沈一屿双手拢成圈,将何翊围在中间:“一个拥抱,够了吧。”
“谁要他一大老爷们儿的拥抱!”何翊嫌弃推开,拍了拍自己的衣服,仿佛上面有什么脏东西,“对了,你们什么时候的车走啊?”
“明天上午吧,怎么了?”
“这么急?没想留下来玩玩?”
林霁晓还真没想过,她就是纯来陪沈一屿参赛的,他没提玩的事儿她也就没往那想过。
“那这还剩下半天的时间,怎么说?出去溜达溜达?”
林霁晓把头微微一偏:“问我老板。”
何翊随即转过身和沈一屿沟通,沈一屿颔首。
突然被安排的半天假期,询问目的地,林霁晓选择了咖啡厅。
坐落于中心商业街的咖啡厅,白金配色的现代极简装修,门庭若市,深得小资青年群体的青睐。
“你俩这是来玩儿还是来考察的?”
“这两者很矛盾吗?”
三人坐在二楼靠近玻璃围栏一侧,观察着楼上楼下的顾客。
何翊点了杯橙汁儿,鸭舌帽盖过眉眼,只能瞧见一张嘴嘬着吸管,两条腿不安分地晃荡:“咖啡这东西我是真喝不习惯,苦了吧唧的,还失眠。”
林霁晓掀掀眼皮:“你确实用不着,就你这精神值,别人喝八杯咖啡都不一定比得上。”
何翊权当这是夸奖,欣然接受:“对啊,所以我说咖啡馆这种地方不适合我,太静了,没劲儿。诶,你们去过酒吧没,喝酒蹦迪多热闹啊,你们要是不喜欢那种闹腾的,清吧也行。小曲儿一放小酒一喝,啧啧。有的还可以放电影,我有一家熟人开的店,上次他跟我打赌输了,播了一晚上我的赛事集锦和vlog,第二天早上醒来我打开平台怒涨一千粉。你们也可以搞个啊,就播沈一屿,沈一屿这颜值虽然比我差点,但也算够用了,指不定你们那镇里还能出个草根明星呢!”
“呵呵,我替沈一屿谢谢你。”
“嗐,客气。”何翊越想越觉得自己说得头头是道,指不定他还真有点经商的天赋。
林霁晓虽然口头敷衍,但是真的有把何翊的话听进去。“静海”营业直到傍晚为止,而来旅游的游客白天大多观光,本地的市民白天大多上班,晚上才是大部分人休闲放松的时间,如果能把晚上的时间也利用起来,说不定真能对“静海”的现状有所改善。
但改变经营模式不是小事,她得回去和沈一屿、陆献好好商议。
三人就这样,以这家店为中心,把方圆三公里内评分较高的咖啡店都尝了个遍。
沈一屿身为书咖的大老板兼饮品类目的新品研发人更是把这几家店的招牌都尝了个遍,这会儿感觉袭来,离座去上了个洗手间。
店内只剩何翊和林霁晓二人。
何翊用吸管搅着剩余大半杯的西瓜汁儿,悠哉道:“差不多行了,再喝下去我怕他到下周都睡不着。”
林霁晓没搭他话茬,好不容易逮到个和何翊独处的机会,她得把心里那些疑惑问出来:“何翊,你认识我?”
“噗,你几个意思啊,我不认识你我现在隔这儿跟你喝咖啡?”
“我不是那意思,”林霁晓说,“那你为什么给我戴口罩?”
“我说了啊,我怕传绯闻。”
“那你为什么还让我坐观众席?”
“还能为什么,我瞅你和沈一屿俩人成双成对的碍眼呗,”何翊散漫道,“怎么?你有事儿啊?”
“就这样?”
“还能哪样?”
既然他这么说,林霁晓也不好再往下问。
或许真的是她想多了。
后来,在何翊的强烈抗议下,咖啡厅视察之旅告一段落,何翊带着他们去了宜市最出名的特色景点打了卡。三人在傍晚的街头走走停停,看候鸟飞过,看夕阳落下,最终来到一片内陆湖边。
“喂,听说你们那破镇是不是有片海挺好看的。”
“嗯,很美,那是我看过最美的海。有机会的话你可以来看看。”
“我去的话……你们那书咖能不能给我免单?”
“果汁儿包圆。”
“一言为定?”
“嗯,一言为定。”
直到钢铁森林将那一抹炽红吞没,三人在夜幕降临后亮起的路灯之下分头走。
-
何翊回到了他在宜市租的一套二室一厅的公寓。
公寓里空荡荡静悄悄的,没有开灯,何翊也懒得开灯,他熟练地蹬上摆在地垫上的唯一一双拖鞋,向主卧走去。
主卧里只剩一台显示屏发着冷淡的光,何翊伸手将一则关于新锐画家抄袭新闻的页面关掉,关了机,他再次被埋没在黑暗之中。
他打开床头的台灯,暖色的灯光在昏暗的房间漫开。
从最下一层抽屉深处摸出一个打火机和一包未拆封的烟,何翊懒洋洋地向飘窗走去。
他支起一只腿,靠坐在飘窗上,撕开包装,给自己点燃了一根烟。
他深吸一口,刺激辛辣的浓烟直冲喉管,呛得他止不住地咳嗽,咳到脸红,咳到飙泪。
泪在眼角没有落下,很快被灌进来的风吹干,何翊看着那一缕在空中飘散的烟,想起往事
——那年盛夏,他在街边捡回一个女孩。
他们相识于午后的街头,女孩不会说话,举着手机在拥挤人潮里问路,没有人为她驻足。
但是却吸引了男孩的注意。
【不好意思,我是聋哑人……】
男孩看到这一行字有些惊愕,但很快收敛了神情,他怕异样的眼光会刺痛女孩。
她看起来年纪不大,扎着长长的双马尾,一手举着手机,一手拉着双肩包背带,两只亮汪汪的眼睛带着涉世未深的纯真。
她要去的地方是男孩知道的,但是有点绕,男孩不知道怎么描述也怕女孩再次迷路,于是带着她去了。
那是一栋半废弃的写字楼,男孩担心女孩一个人不安全,一直将她送到办公室门外,看着她进去,又悄悄在外面等着。
玻璃门隔音差,他从传出来的话语声中捕捉到了几个字眼,他火气一下上头,冲进去把对面的男人臭骂一顿,拉着女孩的手跑了出来。
男人气急败坏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他们不敢回头,直到汇入人流熙攘的大街上才敢停下。
此刻,夜幕降临。
女孩身上没钱,男孩那一年刚刚毕业,带着少年人独有的傲气宣布要不靠家里一分一毫活出自己的精彩人生。
那一晚,他们在便利店买了两份最便宜的便当。
女孩是来宜市打工的,在他们那里,成了年的女生要么嫁人要么出门打工。她家里条件不好,人还又聋又哑,没人要。家里有个在读书的弟弟,不能养闲人,便将她撵了出来,赚不到彩礼就只能让她自己打工赚钱。
可女孩不仅找不到工作,还差点被骗,口袋里剩下的几十块钱连开个钟点房都不够。
那一晚,男孩将她带回了家。
男孩给不了她工作,但至少能给她口饭吃,给她个地儿住。
就这样,女孩住下了。
就是现在的这间二居室,男孩把自己的电竞房腾出来给了女孩一个家。
家里渐渐有了人气儿,那些随手乱丢的杂物有了归处,男孩不再吃外卖,为了不浪费女孩准备的早饭开始规律作息,因为女孩在他抽烟时不经意皱起的眉头,戒掉了抽了七年的烟。
他开始不再一个人去训练,他的梦想不再是被人鄙夷的笑话,他的比赛有了人看。
世界上只有两个人知道的秘密——他走上网红这条路的契机——他第一条爆火的、现在被他隐藏的视频——是他训练时女孩偷偷拍下的。
后来他人气一路上升,成了网络上小有名气的博主。
他的比赛不再只有一个人看。
某一天,一条十余秒的视频被顶上热搜,是他比赛那天,带着一个女孩进入了场馆。
女孩进入大众视野,连她的家庭都被人扒出。
一个乡下来的女孩和一个炙手可热的网红的故事,被人杜撰出了上百个版本,底线低得难以想象。
事态超出了男孩能够控制的范围,他无可奈何只能向他的家族——曾经他最想割裂开的家族求助。
家族听闻后勃然大怒,与他定下交换的条件。
他们公开了他的身份,并且宣布了他和另一个企业千金订婚的消息,加之一通资本的运作,这件事很快被压了下来。
至于女孩么?你可以把她认为是一个保姆或者是公子哥打发时间的对象,怎样都好,她只是一个掀不起波澜,迟早要退场的存在罢了。
订婚新闻出来的第二天清晨,女孩就背着她所有的行李、带着她在这个家所有存在的痕迹离开了。
她具体什么时候离开的,男孩不知道;她去了哪里,男孩也不知道。
他只知道,她从此再没出现过。
还有,他不能去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