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 第1章 第 1 章 海风吹起窗帘,下摆拂动抖落丝丝微光。 林霁晓拉开窗帘,蓄势已久的阳光倏地扑来晃得她睁不开眼。 今天是她来到象盱镇的第四天。 前三天她除了吃饭就没出过民宿房门,窗帘更是不曾拉开,就这么昏天黑地地睡了三天。 今天她终于准备出去走走。 简单洗漱后,她背起一直被丢在房间一角的写生画包出门了。 象盱镇是位于南部的一座临海小镇,坐拥绵长的海岸线和绝美的自然风光,但是网络上关于它的营销甚少,是一个被人遗忘的小众旅游景点。 林霁晓吃过午饭后打了辆车,一路来到一片海边。 林霁晓生活在内陆城市,见惯了都市的繁华和山林的静谧,她想来看看海,包容的奔流不止的蔚蓝大海。 南方六月的天已经很热了,林霁晓里头穿了一件吊带长裙,外面套了件防晒服,将头发绑成简单的单侧麻花辫。海边不时有风徐徐吹来,为脖颈和脚踝处送来丝丝清凉。 林霁晓沿着马路牙子走了一段,寻找着今天的素材,直到一个白色建筑吸引了她的注意。 靠在左侧的栏杆向下望,底下是一片金黄色的沙滩,沿着马路向前几十米,通向沙滩的台阶不远处有一座现代化装修的双层方型白色建筑,二层露天部分摆了些木制桌椅,看起来像是个咖啡馆之类的。 林霁晓以前写生去过的乡镇不少,但因为乡镇人口和城市人口的消费观不同,很少能在乡镇见到咖啡馆。 像这样修建在乡镇之中,海滨之畔的精致咖啡馆更是头一回见。 她想记录下这座特别的咖啡馆。 马路牙子上每隔十余米种着一棵树,林霁晓找好角度在一处树荫下摆开她的画具和椅子,从文具包里翻找出一只趁手的笔。 当手握住笔的那刻,她有些惘然。 她已经一个多月不曾碰过画笔了。 自她小学学画以来她从未有如此长的时间没碰画笔。 是时候该捡起来了。 林霁晓深吸一口气后开始着笔。 描线、铺色、加细节…… 海边咖啡馆的轮廓在纸上逐渐清晰,光影也在不觉间发生变换,直到日暮西垂,为建筑蒙上一层橘黄色的光影。 长时间的作画令颈椎变得僵硬,林霁晓站起身想要活动活动久坐的四肢,却不小心碰到身边的男人。 林霁晓惊呼一声连忙道歉,她画得太过专注,连身边什么时候站了人都不知道。 那男人看起来和自己差不多的年龄,约一米八五的身高,肩宽头小,穿着宽松的黑色无袖T恤,下身是同色系的运动裤,正不停地摇着手示意自己没事。 可能是生长在海边的原因,肤色有些黑却难掩俊气,一双亮汪汪的眼睛带着笑意,不说话只直勾勾盯着林霁晓看,竟叫她有些不好意思了。 林霁晓躲开他的眼神,出声问道:“你站在这里多久了?” 男人没有回答,看见她嘴唇开合,指了指自己的耳朵,摇了摇头。 林霁晓似乎懂了对方的意思,拿出手机刚下一行字,向男人确认:【你是听不见么?】 男人点点头,也拿出手机打字:【我在这里看了很久了,你画得很好看,你是画家吗?】 看见“画家”二字,林霁晓恍惚片刻,打下:【爱好而已,随便画画】 男人给她比了个大拇指。 林霁晓苦笑着摆了摆手。 不是谦虚,她低头看了一眼画,心中叹息,果然还是大不如前。 【你很有天赋,这幅画可以卖给我吗?】 林霁晓有些为难。放在以前,这幅画她甚至都不敢给别人看,遑论卖了。但是说不卖的话,一幅画而已会不会显得自己很小气。 见林霁晓许久没有动作,男人又打下一句话:【我没有冒犯的意思,只是单纯喜欢你的画,如果不行的话也没有关系的】 男人虽然这么说,但是面上不□□露几分失落之情,林霁晓有些不忍:【我只是画着玩的,如果你喜欢的话,就送给你吧】 算了,反正对方也不知道自己是谁,一个陌生人作的画而已,在意那么多做什么。 男人看看手机上的字,又看看林霁晓。不说话,似是在确认。 林霁晓冲他点点头,看了眼他脚边放置已久的滑板,打字:【只是这幅画我还有些部分没完成,你是要去滑滑板么?要不你告诉我个地址,我到时拿去给你】 【大概要多久?】 【一个小时?】 男人点点头,拿过她的手机输入一串地址,又打下一句谢谢后便离开了。 林霁晓也马不停蹄地继续开始作画,霞色渐浓,她得争取在天色完全暗下来前完成这幅画。 - 林霁晓终于画完,将原先自己不满意的地方又尽量改了改,虽然是免费送人的,但她还是想画得尽量好些。 看见天还透着亮,林霁晓舒了一口气。 拿出手机准备看看刚才男人留下的地址,却被屏保上的时间吓了一跳: 19:05 距离刚才男人离开的时间过去了一个多小时。 什么啊!象盱镇天黑得那么晚吗?! 林霁晓来不及惊讶,以最快动作收起装备,提起裙子撒开腿往男人留的地址方向跑。 还好不是很远,跑的话十分钟应该能到吧。 - 男人留的地址有点奇怪,先是一个地图上能搜到的广场名。 后面跟着一串“看到xxx建筑物左/右转”的句子。 林霁晓本以为滑板这种运动,应该都会在什么很宽阔的广场上进行,当时就没想那么多。 结果她现在跟着男人的指示左转右绕,都快把自己绕晕了。 终于她来到一处荒废的建筑工地,里面是一栋烂尾楼,从一楼柱子间的空隙望去,里面亮着唯一的光源。 林霁晓从楼外绕着走过去,终于她听见了滚轮摩擦地面和从高处落下撞击地面的声音。 她沿着声音的方向前进,终于在建筑楼前的空地看见了男人的身影。 这竟是一处露天滑板场! 右边是一个碗型池,左边有斜坡、斜杆和台阶等各种道具,能满足不同训练的需要。 林霁晓没想到象盱镇这种地方,竟也有如此专业的滑板场地。 男人正在碗型池中练习着,池深约三米,男人从高处出发滑至对岸,起跳、转身、抓板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 林霁晓忍不住想要鼓掌,但又想起对方听不见,默默地把手放下来。 这时,男人注意到了她,向她走来。 林霁晓拿出卷起用皮筋固定好的画,晃了晃,交到男人手上。 “你就是屿哥要等的人啊?” 林霁晓被突然响起的声音吓了一跳,向身后望去,才发现不远处楼内走出来一个小男孩儿,一米七五左右的个子,穿着白T黑色短裤,踩着人字拖,吊儿郎当的。 林霁晓:“你是?” “我叫马小野,动物马,大小的小,田野的野。是屿哥的弟弟。” “屿哥?” “什么啊?你们俩不认识吗?” 马小野翻了个白眼,随后跟男人互相比了串手语,朝林霁晓扬了扬头说道:“他叫沈一屿,沈阳的沈,数字一,岛屿的屿。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马小野拽里拽气的,林霁晓倒也不在意,柔声答道:“林霁晓,双木林,‘晓来雨霁东风软’的霁晓。” 马小野用手语向沈一屿传达。 沈一屿眉头一扬,比了串手语,然后举起拳头作势要揍马小野,被他笑着躲开了。 沈一屿无可奈何地笑了笑,把马小野抓回来,又比了串手语让他传达。 “我哥说,我们正要去吃饭,让你一起来,当作画的报酬,”马小野瞥了眼沈一屿又补充道,“我哥还说,你不来就打死我。” 林霁晓闻言一笑,被他们一说还真有点饿了:“行啊,走吧。” 马小野让她跟着他走,林霁晓正要跟上,却被人从身后一拉。 沈一屿正抓着她的画包,比划着,应该是让她把画包给他。 林霁晓正想拒绝,听见几步远处的马小野喊道:“给他吧!我哥说这也是报酬!” 沈一屿看这个包不爽很久了,这么瘦瘦小小的女生,是怎么背起这又大又沉的包的? 说林霁晓瘦没毛病,但一米七的个子,在南方人里真算不上小。 况且她以前经常外出写生,这样的重量早已经习惯了。 但她见沈一屿态度坚决便也不再客气,沈一屿拿着滑板不太方便,她把他手中的画放到画包里,再帮他背上。 - 三人到了餐馆,一进门一个约五十多岁围着围裙的胖男人便和他们打招呼,应该是这的老板:“今天怎么这么晚啊?哎,怎么还带了个美女?” 沈一屿径直去后厨洗了把手和脸。 留马小野和老板客套并点菜:“陆叔晚上好啊!嗨!有点事耽误了,这是我们新认识的朋友。我和屿哥还是老样子,我那份加个鸡腿和狮子头。你看你要点啥?” 最后一句是对林霁晓说的,林霁晓扫了一眼菜单点了碗炒饭。 餐馆没什么生意,店里只坐了他们一桌客人。 气氛怪冷清的,沈一屿不会说话,林霁晓便和马小野聊了两句。 “不好意思啊,我一画起来就忘了时间,让你们久等了。” 马小野用筷子捅起狮子头咬了一口,含糊不清道:“没事儿,我哥不是计较那事的人。至于我嘛,谢谢你迟到啊,让我免费加了个餐。” 林霁晓看了眼沈一屿,对马小野说道:“你哥给你加的啊?因为等我?” “对啊,他说请客,我就趁机宰他一顿呗。” 真是个孝顺的弟弟啊…… 讲到兄弟,林霁晓又问道:“你们两个是亲兄弟么?为什么一个姓沈一个姓马呢?” “我俩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在一个户口本上,他就是我哥。” “什么意……”林霁晓还想继续问,却被马小野打断:“你几岁啊?看着应该比我大吧?” “23,你呢?” “哦,那我叫你晓晓姐吧,我19比你小,屿哥25了,”他笑了笑,“你也可以跟着我喊他屿哥。” “屿哥?”林霁晓重复道。 马小野冲沈一屿又比了串手语,成功收获一枚肘击。 林霁晓吃完饭就先行离开了,她还得联系几个中介看房的事情,她打算在象盱镇住上几个月,一直住民宿不太合适,还是想租个房。 - 林霁晓起了个大早,今天和中介约好看房。 她不是个娇气的人,以前没少跟着老师去寨子里写生。 反正来来去去看了几个房子都差不多,她懒得折腾,当场就敲定了一个还算满意的,和房东说好明天做卫生,后天就搬过去。 她的行李也就一个24寸行李箱和一个画包,搬起来方便得很。 处理完租房的事,林霁晓发现这里离海边并不远,正好走了一天有些累了,她打算去昨天的咖啡馆坐坐。 推开门,室内的空调冷气将她包围,呼吸瞬间一滞。 吧台后方的显眼处,林霁晓看到了昨天那幅送给沈一屿的画。 还有,画边的沈一屿。 第2章 第 2 章 沈一屿穿着黑色短T围着棕色围裙,戴着餐饮用透明口罩,在林霁晓进门的第一时间也认出了她。 他双眼盛着笑意迎接林霁晓惊讶的目光。 林霁晓指指画又指指他,一脸不可置信。 而沈一屿只是微笑着点了个头,随后打字:【想喝什么?我请客】 林霁晓:【你是这家店的老板?】 沈一屿仍像刚才那样微笑着点了个头。 怪不得他昨天想要买她的画,林霁晓瞬间明了。 吧台处并没有菜单,只贴了张纸条,上面写着: 【本店员工均为聋哑人, 请至座位自助点单, 我们将为您送餐至座位, 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沈一屿听不见,客套起来反而麻烦,林霁晓也不客气:【选一个你觉得最好喝的吧】 沈一屿点点头,示意她随意找个座。 林霁晓却想先逛逛,这一次,她看清了这里的全貌。 严谨来说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咖啡馆,而是一个书咖。 书咖共两层。 第一层前后结构,前面的右边室外休息区放置了一些木质桌椅。 室内推开玻璃门贴着墙是一个吧台,放置些做咖啡的器具。 右手边靠里处放着几排书架,摆着满满当当的书。 靠外侧则是一排桌椅,透过玻璃落地窗可以看见海景。 绕过吧台往里走通过楼梯可以去到二楼,二楼左右结构。 左边是室内区域,与一楼不同的是这里没有书,单纯摆了些桌椅和懒人沙发,靠海的三面全是玻璃窗,可以看海景。 正面对海的那一侧墙体微高,但高不过桌面,从外面可以看到白底木字的“静海”招牌。 右手边出去便是露天的室外休息区,摆了与一楼一样的桌椅只不过桌面上多了个伸缩的遮阳伞。 围栏是玻璃和木栏杆的结合,从这里可以看到一览无余的海,很适合拍照打卡。 书咖的墙面和吧台全为白色,地板、桌椅和一些围栏把手采用木质设计。 配色简约文艺,令人看着自然而然生出一股宁静安逸之感。 书咖里人不多,总共也就三四桌客人。环境安静,只有轻缓的轻音乐流动。 简单逛完后,林霁晓在一楼休息区找了处可以望见海的地方坐下,果然每个桌子上都贴着点单二维码。 不久沈一屿便端着咖啡来了,兴许还要照顾生意,示意林霁晓慢用后便离开了。 林霁晓拿起桌上的拿铁尝了一口,口感顺滑味道醇厚,回味有一丝丝可可香气。 熟悉的香味将她拽进了那些带着咖啡苦涩味道的回忆里。 当时她参加的一项国际著名赛事结果刚刚宣布,她不负众人所望再次夺金,媒体争相报道,将她推向一片盛赞之巅。 然而,一个平常的午后,网上出现爆料林霁晓获奖画作涉嫌抄袭另一个较小的国际赛事的金奖。 网友将两幅画进行了对比,二者从主题、构图、用色上有着极高的重合度,林霁晓本人看了都哑口无言。 而这还不是最令她震惊的。 最令她震惊的是那副画的作者—— 竟是她相恋三年的男友庄柏然。 庄柏然从进大学就开始追求林霁晓。其实他和追求林霁晓的那些其他男生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他坚持的时间够久,林霁晓看他越来越顺眼,心一软便同意了。 只是没想到,那些甜言蜜语、悉心关怀都是假的,故事的最后,他还是撕掉了所有的伪装。 “林霁晓你知道吗?我讨厌你,我也讨厌我自己。” “你泡画室我也泡画室,你熬大夜我也熬大夜,我的努力比你只多不少,我究竟差在哪里?” “为什么所有人的眼里都看不见我?!” “你知道吗?最可笑的是那个比赛我也用自己的作品参赛了,我用心准备了一年,连个优秀都够不上。而你,我只是照着你的那个破画,画了一晚上,金奖。金奖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无所谓啊,我已经在地狱里了—— 你来陪我好了。” 想到这,林霁晓双手止不住地颤抖,她尽力调整呼吸时自己平静下来。 那段日子,是她人生中最灰暗的时光。 舆论愈演愈烈,关注点逐渐开始从画作移向林霁晓本人。 不知是谁扒出了她和庄柏然的关系,网络上顿时衍生出各种版本的故事。 平民女吸血富家男资源,攀至今日地位全靠炒作。 恋爱脑少爷代笔托举女友,不愿再做幕后人。 林霁晓只觉得荒唐得想笑。 她家境虽不如庄柏然,但能供她学这么多年美术,也绝对算得上小康了,不至于去吸他的血。 她第一次得奖出名的时候还没读大学,与庄柏然天南海北的都能扯上关系? 明明是庄柏然苦追的她,现在她成吸血的了? 幕后人?庄柏然要是真有那实力,至于这么多年默默无闻? 林霁晓不是没想过跳出来自证清白,只是这些网友好像根本不在乎事情的真相。 他们宁愿相信那些狗血的故事,都不愿意听当事人的一句澄清。 是啊,人做了坏事怎么会承认呢。 当她成为所有人眼中的坏人,她便是坏人了。 - 晚上九点,林霁晓洗过澡穿着白色吊带长睡裙坐在客厅地毯上,茶几上摆着台笔记本。 象盱镇三面环海,从不同的景致可以看见大海不同的美。 她正在搜索象盱镇附近的景点,作为下一次写生的目的地。 这时,突兀的砸门声响起。 咚咚咚!!!咚咚咚!!! 急躁粗暴还混杂着几句听不清的脏话。 林霁晓被吓了一跳,警惕地抄起阳台上的晾衣杆,缩在墙角不敢上前。 重重的砸门声回荡在客厅中,林霁晓的心被提到了嗓子眼。 面对这骇人的情况,她抓着手机正在犹豫是否应该报警或者联系房东—— 可是这个时候砸门声却倏然停止。 林霁晓本应松一口气。 可是下一秒,她听见了比砸门更让她绝望的声音—— 有人正在开锁! 林霁晓浑身毛孔战栗,发着抖。她想躲到里屋去,刚迈步身子却差点滑了下去——她被吓得腿软,只能用晾衣杆支撑着自己。 直到看见了一个浑身酒气,连站都站不稳的中年男人开了她的锁,进了她的屋! “啊啊啊啊啊!!” 她感到浑身血液都在倒流。 “你他妈……叫你给老子开门……人呢!”男人看清林霁晓方位,朝她大喊。 “这不是你家,你出去!有人私闯民宅!!” “放屁!这是老子家!老子……怎么不能回老子家!”男人已经听不见别人说话了,他踉踉跄跄地向林霁晓靠近,“臭婆娘……离你男人那么远干吗……过来!” “你出去!我不认识你!从我的房子里出去!”林霁晓靠在墙角架着晾衣杆和男人保持距离。 男人直接把晾衣杆夺了过去扔掉,浑身酒气把林霁晓包围:“你不认识我?你好好看清楚……我是谁……” 林霁晓用力想把男人推开却无济于事:“我不认识你!你离我远一点!” 男人被惹烦了,直接往林霁晓脸上甩了一巴掌:“不认识你男人了?!臭婆娘,你是不是背着我在外面乱搞!” 林霁晓脑子里“嗡”地一声瞬间空白,随后如潮的屈辱感涌入大脑,男人还在不停地拉扯,扯断了她情绪的最后一根弦,她几乎是嘶吼着:“我不认识你!!” 男人被她这幅样子镇住,掰过她的脸,虽然意识不清,但他认出这确实不是他老婆:“我老婆呢?你把我老婆弄哪里去了?你怎么在我家里?!我老婆呢?我要见我老婆!” “我不认识你老婆!你走错屋了!” “放屁!不是我屋我怎么能进!” 林霁晓想起她门锁还没来得及换。她本打算搬过来后去找个师傅换的,可是来了之后发现这屋子打扫的不是很干净,于是自己又重新擦了一遍,一忙活就是半天,这才搞忘了。 眼前这个男人可能是之前的租户,喝醉酒忘记搬家了,以为自己还住呢。 “一定是你把我老婆藏起来了!我……我要报警!”男人拽着林霁晓就要往外走。 林霁晓力量哪能抵得过男人,被拽得硬是下了楼。 她拼命地喊着救命,可是小区空地上一个人也没有,只有楼上几户人家开了灯,似乎有人影晃动。 其实林霁晓被男人拉去警局是不怕的,警局到底是个安全的地方。只是她现在浑身上下就一条睡裙,连拖鞋都在拉扯中挣掉了,只光着脚。 这幅样子太狼狈了,不能见人。 快到小区口的时候,林霁晓听见了一串轱辘的声音。 随之一个踩着滑板的男人进入了她的的视线。 林霁晓被酒鬼拉扯着看不清来人的面庞,只见男人下了车,将酒鬼的手从她身上扒开,背对着她,把她和酒鬼隔开。 酒鬼被这半路冒出来的男人碍了事,厌烦地臭骂几句,然后接着光亮看清了男人的脸:“沈一屿?” 林霁晓听到名字也是一惊。 随后沈一屿头也不回地把外面套的那件牛仔衬衫脱下,往背后一丢,落在了林霁晓的手上。 林霁晓用她发着抖的手,以她所能达到的最快速度将衣服穿好,扣子扣到了最上一颗。 酒鬼那头还在骂着:“你别多管闲事!滚啊!死臭聋子,滚啊!” 沈一屿听不见这些话,但一字一句林霁晓听得清清楚楚,心里有些堵得慌。 她扯了扯沈一屿的衣角,手指向小区门口赶到的警察。 林霁晓在酒鬼入门的那一秒,拨出了110。 第3章 第 3 章 警局。 白炽灯明晃晃地亮着,衬得林霁晓小脸更加惨白。 她坐在角落的长椅上,低头看着无处安放的脚。 三十几度的天气,地板还是凉的很。 沈一屿拎着两个塑料袋走过来,一黑一白一大一小。 林霁晓冲他笑了笑,她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没事,但她知道自己这个笑一定很难看。 沈一屿低垂着眼,在她面前蹲下,从黑袋子里掏出一双米白色拖鞋给林霁晓穿上,又从白袋子里掏出一颗鸡蛋。 林霁晓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直到沈一屿把鸡蛋在旁边凳子上磕开、剥皮,轻轻地放到她脸上,刚才被扇过的地方。 尽管沈一屿的动作很轻,但触碰瞬间带来的疼痛还是令林霁晓眼睫微颤。 她接过那颗鸡蛋,学着沈一屿的样子在红肿处揉了揉。 鸡蛋软软的热热的,揉起来很舒服,可是她的心好像被什么揪在了一起,生疼。 她执拗地揉着那颗鸡蛋,仿佛揉着揉着就能把她的情绪也揉平。 可是眼泪还是止不住地大颗大颗落下来。 模糊了她的视线,搅乱了她的呼吸。 作品被爆抄袭的时候她没有哭。 被庄柏然背叛分手时她没有哭。 被入室的醉汉扇巴掌她没有哭。 但是一颗鸡蛋—— 只是一颗被人递过来的小小鸡蛋。 让她哭得像一个无措的小孩儿。 沈一屿站起身,背对着她,从外面看来林霁晓被他挡得严严实实的。 这里离办公区有段距离。 林霁晓在这里哭,沈一屿听不着,别的人看不着。 她在沈一屿的身后,做回了一个可以脆弱的小孩儿。 林霁晓是一个很能吃苦的孩子。 她能在很小的时候离开爸妈,去为期十几天的封闭集训。 她能在画室待上十几个小时,从清晨到黑夜。 她能背着十几斤重的画包,爬着山去一个偏远寨子写生。 她并非不觉得苦,只是既然这是她选择的路,那这些后果,她得担。 她自小就表现出远超同龄人的忍耐力,以至于后来所有人都认为她百痛不侵。 甚至连林霁晓都以为自己已经麻木了。 原来,还是有点痛的。 酒鬼是上一任租户,醉酒神智不清以为自己还住那,才引发了今晚的事。 这件事林霁晓没换锁多少也有点责任就没太追究,最终按照拘留五日并罚款了结了。 沈一屿把林霁晓送回家。 到家门口,林霁晓想把拖鞋和鸡蛋的钱转给沈一屿,被他拒绝。 衬衫因为哭的时候多少弄脏了点,说好洗干净后拿到“静海”还他,顺便到时请顿饭当答谢。 沈一屿送完林霁晓才想起手机还有消息没回。 最新一条是半个小时前,他们离开警局时发来的:【行,你来的时候再给我发条消息】 沈一屿回复:【来了】 - 过了几日,林霁晓和沈一屿约好日子来“静海”还外套。 推门而入,她见到吧台处站着一个陌生男人穿着“静海”店服。 可能是沈一屿事先交代过,男人认出了林霁晓手中装衣服的袋子,拿出手机打字:【沈一屿有事出去了,他让你等一会儿】 林霁晓点点头,随后疑惑地指了指自己的耳朵。 男人轻点了下头。 也是个听不见的。 林霁晓上次是在一楼坐,这次想去二楼看看。 二楼的风景要比一楼更好些,站在高处能更清楚地看见海平线,海面如毯连接着沙滩与天,上面还有几艘小船浮动。 林霁晓找了个靠墙角的位置坐下,这一层除了她一共就两座客人。 她前面一桌与她面对面坐了一个女生,点了杯咖啡正在翻看着手中的书。 再前面一桌是一对情侣,两人坐在同侧。从林霁晓的角度可以看见男人揽着女人的肩,低着头在女人耳边说了些什么。 女人被逗乐,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娇俏地往男人肩头锤了一下。 男人顺势往外一躲,又重新贴了回去,抱得比刚才更紧了。 二人打闹声逐渐放肆,完全无视了墙上“轻声交谈,安静阅读”的标语。 林霁晓有点受不了,纠结着要不要换到楼下去。 然后发现坐在她对面的那个女生似乎也和她打着同样的主意。女生皱着眉在手机上飞速敲打着什么,随后“噌”地一下站起身拿着书先她一步往楼下去了。 起身的时候椅子移动发出了不小的声响,咖啡还剩半杯没喝。 林霁晓意识到什么,向那对情侣走了过去。 “不好意思,声音可以小一点么?有点吵到我了。”林霁晓指了指墙上的标语,语气轻柔眉眼带笑,很客气的态度。 情侣被这么一说有些尴尬,双手合十道歉:“哦哦,不好意思啊,我们注意。” 之后再没吵过。 - 晚饭时,林霁晓将这件事说与沈一屿听。 沈一屿无奈地扯了扯嘴角,鸦睫在卧蚕处落下一片阴影:【没有办法,我和陆献听不见,没法及时顾及到。之前有几次我们看见监控太过分了才去制止,有的时候如果不是很严重我们也犹豫要不要过去处理,万一是个误会怕影响客人心情】 【那还只是我们发现的情况,像今天这样的应该更多】 陆献就是林霁晓下午在店里见到的男人,是沈一屿在聋哑学校认识的同岁朋友,也是那晚一起吃饭的店老板陆叔的儿子。 “静海”是两人合伙一起开的,陆献算二老板。 【马小野不在店里帮忙么?】 【他有自己的工作】 饭菜一道道端上桌,刚才的话题就此结束。 林霁晓才把在“静海”就一直戴着的口罩摘下,当日红肿的部分已经消下去了,但是细看还能看出两边脸不太对称。 酒鬼竟然对一个瘦瘦小小的女生下这么重的手,沈一屿眉头微不可查地蹙了蹙。 林霁晓见沈一屿一直盯着自己,打字:【其实不疼了,就是我代谢慢,比较难消肿】 她还冲沈一屿笑了笑,意思自己真的没事。 沈一屿抿了抿嘴,架起一筷子菜放到林霁晓碗里,然后低头开始吃自己的那份。 林霁晓选了一家街边小店,坐在靠窗的地方。 吃饭不方便打字,二人也都没有提起新的话题,就这样安静地吃着饭,偶尔看两眼窗外的街景。 这应该是林霁晓此生吃过最安静的饭,外人看来可能会觉得两人是吵完架冷战的情侣,谁也不搭理谁。 可是林霁晓却觉得还好。沈一屿就像是片宁静的海,你对他说话,就像朝海里丢石子,海会溅起水花来回应你;你不说话,海也默许你的沉默,静静陪伴你。 但很快便有不速之客打破了这晚的宁静。 “好啊你!可算给老子找着了!老子她妈的就没受过这种气!” 男人气急败坏地从门外冲进来,连服务员都挡不住他。 林霁晓正对着门方向,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是那天晚上闯入她家的酒鬼。 糟了,五日拘留期已过。 她慌张地站起来往里侧躲,沈一屿见状往身后看去,也发现了男人。 还好他反应快,伸出脚将男人一绊,男人往地上重重摔去,一时没回过神。 趁着这个档口,沈一屿将男人的手臂反扣着往地上一按,他彻底起不了身了。 男人扑腾着:“沈一屿!这事儿和你没关系!我他妈找这女的算账,你能不能滚啊!” 沈一屿自然是听不见他说什么,男人只能对着林霁晓继续骂骂咧咧:“都是你!老子被拘留弄得街坊邻居都晓得了!还传到我老婆儿子耳朵里,说我骚扰独居女性,我儿子在学校里待不下去,连老婆都要带着儿子回婆家了!!你她妈的!我老婆儿子要是没了我跟你拼命!!” “是你醉酒闹事打人的!你再这样信不信我再报警把你给抓进去!”林霁晓冲着地上的男人喊道。 男人面红耳赤:“你他妈敢报!你敢报我打死你!!” 话语刚落,那边门口又冲进三四个人,和男人一样穿着洗得发白的polo衫,手臂上还露着夸张的纹身,面色不善:“老孙!” 地上男人听见救兵来了,又被按着扑腾了两下:“我在这!” 林霁晓见形势不妙,赶忙把沈一屿从老孙身上拽起来。沈一屿在起身间,也瞥见了新来的那伙人。 他把林霁晓挡在身后,老孙应该是刚才被沈一屿扣在地上的时候扭到了,正躺在地上捂着胳膊呲牙咧嘴。 见那伙人准备往前冲,沈一屿一把将老孙从地上捞起挡在身前,才刚解放不久的胳膊又被反扣起,疼得老孙直抽抽。 沈一屿一边以老孙为质和众人保持距离,一边观察着餐厅地形。 餐厅仅有一个大门,要想出去直面进攻是不可能的了。 沈一屿拉着老孙慢慢后退,那伙人跟着往前,众人就这样被引导着绕了一个圈。 直到沈一屿和林霁晓的身后就是大门! 沈一屿松开老孙,脚往他屁股上一蹬,老孙整个人向他的救兵们扑去。 几个人想要接住他,却被老孙胡乱扑腾的手臂一抽,失去平衡一起倒在了地上。 “老孙,没事吧……”一个侥幸没被牵连的男人上前关心。 老孙在几人的怀里,咬着牙挤出一个字:“追!” 其他几人没老孙受得伤重,纷纷起身去抓沈一屿,等追到门口,才发现沈一屿他们已经骑着电动车走远了。 沈一屿松了口气,还好他今天骑了车,要是滑板,他们今天还指不定凶多吉少呢。 - 二人一路开到“静海”前。 沈一屿去倒了两杯白水,把其中一杯递给坐在一楼室外发呆的林霁晓。 林霁晓接过水,把手机上的字给他瞧:【不好意思啊,又连累你了】 沈一屿摇摇头在一旁坐下。 月色如银,洒满广袤的海面。晚上八点多的沙滩上没什么人,二人就这样以月光为灯,潮声为乐,与海对望。 林霁晓不说话,沈一屿就静静地坐在一旁陪她。 过了许久,沈一屿将桌上的手机推向对面,屏幕上亮着光写着:【你在想什么】 林霁晓抿唇,实话实说;【在想下一站去哪】 沈一屿:【你要离开了么】 林霁晓看着屏幕,久久打下:【可能吧】 沈一屿:【是因为今天的事么】 林霁晓不得不承认她是有点后怕的。 看这样子,她和老孙的梁子算是结下了,她无法想象如果今天沈一屿不在她会怎么样,可是沈一屿不会一直都在。 换个地方其实没有什么,只是她有点讨厌,这种被迫无奈离开的感觉。 明明不是她做错,却要她来承担后果。 林霁晓不愿多说,摇摇头起身欲走。 经过沈一屿的时候,感到手腕被人拉住。 她低头看他,他的手在这时松开,打字:【我有办法让他以后不再来找你麻烦】 他的眼睛盯着林霁晓,直到看见一丝犹豫神情浮现。他明白了,她并非真的想走。 可她最终还是摇了头。 他再度打字:【我帮你赶走他,你来“静海”帮我一个月。我和陆献听不见,需要人帮】 第4章 第 4 章 意思是,他不白帮。 他想让林霁晓毫无负担地接受这份善意。 沈一屿望向她的双眼真诚而纯净,他是真的需要她帮,也是真的想帮助她。 他想起第一天和女孩在路口分别,她背着大大的画包几乎把整个上身遮住。 想起那个午后,她一个人望着海出神,眼神里满是落寞。 想起警局的角落里,她裹着外套颤抖,却还是对他露出微笑。 想起刚才,她沉默望向海的背影。 她那样瘦弱,背脊却永远挺得笔直,向世人昭示着她的坚强。 他不知道那纤薄的肩膀上到底扛了多少东西,但他此刻想要为她分担。 哪怕就一点点,哪怕她不需要。 终于,在期许的目光之中,他看见女孩对他点了头。 说是帮忙,沈一屿只安排她做一些清洁类的工作,毕竟学习制作饮品需要时间,手把手教学沟通起来不方便,更何况当初说好只帮一个月的忙。 等健康证下来林霁晓就正式上岗了。 很快她就发现这份工作的好处,朝十一晚七不用早起,包午晚两顿工作餐,最主要的是还很清闲。林霁晓粗略数了下,一整天下来才接待了三四十桌客人。 看来哪怕选址在象盱镇人流量最大的代表景点海边,书咖生意也不好做啊,这店真的能开下去吗? 林霁晓自那天晚上在海边分别后就再也没见过沈一屿,所有事项都是通过微信传达的。 沈一屿在线下沉默,线上话也不多,所有句子都用最简练的语言表达,如果是没有见过他的人,肯定认为这是一座冷峻冰山。 但是林霁晓见过他每次举起手机给她看的时候,直直望向她的眼神。如果眼睛会说话,那他的声音一定是像泉水那般清冽温柔。 沈一屿一直到临近七点闭店时才来,他走在那像是山大王归来的马小野后头,手里拎着俩塑料袋,径直走向吧台水池处。 林霁晓想跟上去看看塑料袋里装的是什么,却被马小野叫住:“晓晓姐!来帮忙!” 这小子,嘴上叫着姐,语气里对姐姐应有的敬重倒是一点没有。 “有什么需要我帮的?” 马小野把外面桌子其中一张搬到靠近门口的地方,朝里头的林霁晓喊道:“把锅拿出来!” 这是准备吃饭了。 “静海”的员工餐一天两顿,中午十一点和晚上七点,分别在营业开始前一个小时和结束后半小时。 也就是吃完午饭后开始准备营业的事项,一天营业结束,把店里都收拾完后再吃晚饭。 员工餐由陆献掌厨,其他人员辅助。 陆献的手艺林霁晓中午已经尝过了,味道一点不比饭馆差,并且陆献的刀工和翻炒手法都极为娴熟,估计是因为家里开饭店没少培养他这方面的技能。 那他怎么没子承父业,反倒来跟沈一屿开起书咖来了? 虽然都是餐饮业,中餐和咖啡跨度也是有些大了。 林霁晓先去吧台下方的储物柜把电磁炉和锅拿出来,把锅洗净后和电磁炉一起放到马小野搬好的桌子上,再从店内拉出一个排插将电磁炉插上电。 马小野使唤完人,就随手从边上拉了张椅子,坐下翘起二郎腿开始打游戏了。 这时刚好陆献出来,左手拎了桶油,右手端着菜板,菜板上是切好的葱姜蒜还有青红辣椒。 林霁晓又去里面拿了几副餐具放在另一张桌子上,站在距离陆献不近不远的地方,想着他需要帮忙的时候上去搭把手。 然而陆献根本用不着她帮忙,转身又回去拿了洗好的青菜和调味料,热好油后“滋啦”一声将青菜下锅翻炒起来。 烟雾中沈一屿走出,将处理好的海鲜摆在桌上,示意林霁晓一起去旁边坐着。 林霁晓想起中午自己也是这样在旁边站完了全程都没有得到陆献的求助信号,便也跟着坐着去了。 陆献那张桌子算是厨房,林霁晓他们跟前这张算是餐桌。 林霁晓把餐具摆开,沈一屿伸着手将手机递到她跟前:【怎么样?还习惯么?】 林霁晓点了点头。 【那就好,孙聚财那边我已经处理好了,他不会再去找你了】 孙聚财指的应该就是老孙,林霁晓并不意外。 她相信沈一屿。人说谎的时候是不敢直视对方的双眼的,而他看向她的眼神总是坦诚明亮,他既说了会帮她解决那就一定会帮她解决。 她双手握拳放在胸前,举起大拇指弯了弯,这是手语里谢谢的意思。 沈一屿看到后惊讶地挑了挑眉。 一边玩游戏的马小野跟长了第三只眼似的,也看到了这一幕,打趣道:“哟,什么时候学的手语?” “就这两天,随便学了点。”林霁晓想着以后要和沈一屿常见面了,就从网上学了几个简单的手语。特别是“谢谢”,她好几次想对沈一屿说但因为打字不方便没能说出口,所以她第一个学会的手语就是“谢谢”。 “还会什么?再比几个来看看?” 林霁晓会的手语没几个,比划得还很笨拙,顿时生出一种关公面前耍大刀之感,直接拒绝:“你让比就比我岂不是很没面子,不要。” “不是我让比的,是我哥想看。” 林霁晓看了眼旁边动都没动的沈一屿,笑道:“你怎么知道你哥想看?” 马小野把头一扬:“我是我哥肚子里的蛔虫。他坐在那我就知道他在想啥。” “你哥要是知道你在这抹黑他,估计早揍你了。” 马小野自信爆棚:“放心,我哥舍不得的。” 林霁晓简直听不下去,再继续这个话题恐怕就要变成马小野秀哥爱现场了。她忽然想到个事儿,背对着沈一屿转过半边身子朝马小野问道:“话说你哥和陆献怎么不带助听器啊?” 这个问题其实在林霁晓第一次见沈一屿和陆献的时候就有了。 她虽对听障知识了解不多,但也知道现在有很多听障人士通过佩戴助听器和植入人工耳蜗的方式恢复听力,康复训练做的好的情况下甚至可以同听人正常沟通。 但是她从来没见沈一屿和陆献戴过助听器之类的东西。 马小野听到这个问题身型瞬间一滞,原先勾起的嘴角微沉:“我哥和献哥带那玩意儿没用。” 他同样把身子转过去,声音透着抹不开的沉闷:“就……助听器有点类似扩音机,如果你能听到一点声音它可以帮你听得更清楚。但他们是先天性的……听力完全丧失。” 听力完全丧失。 先天性的。 这样的字眼未免太过残忍。 也就是说他们生来就不曾听到过这世界上的任何声音,哪怕就一点儿。 海潮拍打岸边的浪涛声、沙滩上孩童玩闹的嬉笑声、哪怕是近在耳边下厨时锅碗瓢盆碰撞的声音,这些他们从来都不曾听见。 林霁晓也不禁跟着难过起来,难道就只能这样在无声的世界里过一辈子吗? 她还想挣扎着再问一句为什么不试试人工耳蜗呢。这个念头又很快被自己否定,人工耳蜗也并非适合所有人,其费用也并非所有人都能承担得起的。 这世上本就有很多事是无能为力的,如沈一屿,如陆献,也如林霁晓自己。 低落的情绪在空气中弥漫,林霁晓想要逃离:“饭应该好了吧,我去把电饭煲拿出来。” 当林霁晓把饭盛好,陆献那儿菜也都做完了端上桌来。 清蒸鲈鱼、清蒸皮皮虾、青椒炒鱿鱼须、蒜蓉空心菜和一碗蛤蜊豆腐汤。 四菜一汤,营养均衡。 马小野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或许是在过去的日子里已经面对太多像这样的无力时刻,他并不像林霁晓般消沉。 上菜时他瞬间换了副八辈子没吃过饭似的嘴脸,陆献端上来一道菜他就夹一筷子,端上来一道菜他就夹一筷子,别人还一口没动呢,他先干掉半碗饭。 林霁晓瞧他这样子倒也有几分喜感。 沈一屿在旁边拍了拍马小野的胳膊,他这才不情不愿放慢了动作。 不愧是沿海地区,五道菜四道海鲜,林霁晓这个内陆人在餐桌上从未见过如此高的海鲜比例。 她很少吃海鲜,总觉得海鲜有股腥味,像螃蟹那种甲壳类的更是碰都不想碰,剥起来太麻烦了。 家里人也和她差不多,对海鲜没什么兴趣,所以当她看见对面那个将碗里海鲜堆了满满一摞,嘴里忙得不可开交,手上还没闲地剥着皮皮虾的马小野时,是有些收到冲击的。 她第一次见能把海鲜吃得这么香的人。 真的有这么好吃吗? 林霁晓将信将疑地夹了一小筷子鲈鱼放入口中,肉质紧实嫩滑,豉油的香味和鱼肉的鲜甜紧密交织,在舌尖萦绕。 林霁晓老家烹制海鲜大多是重油重辣的做法,她原以为清蒸会没有什么味道,未曾想这样简单的烹饪方式反而能最大程度地保留新鲜海鲜的鲜甜滋味,十分惊喜。 她又尝了其他几道菜,味道也都很不错,不知道是因为食材本身的鲜美还是陆献的厨艺精湛,不知不觉间配着吃掉了大半碗饭。 然而中间那道皮皮虾她从始至终没有碰过。 沈一屿注意到了这点,用手指了指皮皮虾示意她吃,林霁晓只是抿着唇摆了摆手。 马小野相比他哥就直接多了,直接拿起一只皮皮虾聚到林霁晓跟前:“吃吧,我亲自挑的,可好吃了。” 林霁晓不好意思拒绝只得接过这个烫手的山芋,其实她不是不想吃,而是这个东西她只在网上见过,不懂得该如何吃。 她看了看旁边坐着的两个不能说话的,对面坐着的埋头苦剥皮皮虾根本没工夫搭理她的,心里悄悄叹气,只能不动声色地模仿着马小野的样子对手上这只皮皮虾下手了。 马小野手法娴熟,几秒钟的功夫就能把虾壳剥净,林霁晓笨手笨脚的,忙活了半天把虾肉剥了个稀碎。 马小野看到了笑道:“嗨,原来你是不会剥啊,来,我教你!” 他又递了只皮皮虾到林霁晓手里,一边放慢速度剥虾,一边告诉林霁晓其中的技巧:“你先把头的部分去掉,然后从旁边一点一点先把它的边拨开,小心上面的刺……” “嘶——” 话音未落,林霁晓就被壳上的刺扎了一下,没流血,但是皮肤表皮被刺翘起,留下一小点白白的痕迹。 马小野没想到自己一语成谶,和林霁晓面面相觑,纠结着要不要继续教她剥皮皮虾,要是她再被扎到怎么办。 林霁晓倒也只是被扎的瞬间感到疼痛,由于这疼痛来得太过突然没防备所以叫出了声。现在没事了,正等着马小野往下教呢,可这小子怎么跟被定住了似的。 “你继……”林霁晓话说到一半,手里的皮皮虾被坐在斜对角的沈一屿接了过去。 “续……” 几秒钟的功夫,一个十分完整的去了皮的皮皮虾被送回她的手中。 第5章 第 5 章 林霁晓还想道谢,只见沈一屿又给自己夹了一只皮皮虾,低头剥虾去了。 林霁晓只好作罢。 这皮皮虾一看就是买的鲜货而非冷冻的那种,个大肥美,可以看见里面满满的虾膏。 林霁晓还没吃过皮皮虾,她满怀期待地咬下第一口,虾肉软嫩,虾膏香醇。 看来不是海鲜腥,是她以前没吃过新鲜的。 原来新鲜的海鲜吃起来是带甜的,怪不得说高级的食材只需最朴素的烹饪方法,这种鲜甜要是被调味料给掩埋了那可真是可惜了。 更可惜的是林霁晓居然不会剥皮皮虾,此等美味她怕是只能用眼睛品尝了,不禁感到酸楚。 就在这时,沈一屿把两盘菜调换了位置,林霁晓眼睁睁看着自己跟前的那道被吃的只剩骨头的清蒸鲈鱼被拿走,取而代之的是一盘空心菜,盘子边摆了五只剥好的皮皮虾。 她眨巴着眼向沈一屿望去,他还是一贯地垂着眼干自己的事,仿佛刚才的换菜之举与他无关。 做好事不留名,沈一屿是也。 只是这下酸楚的另有其人了。 在一旁默默观看了全程的马小野用怨念眼神盯着林霁晓,低声嘟囔道:“说好是给我的加餐呢。” 晚饭后干活最少的马小野很自觉地承担了洗碗工作。 林霁晓把闲着的沈一屿叫到一旁有事要和他商量。 林霁晓和沈一屿交流时大多是语音转文字和打字混用,说长段话的时候用前者,更多的时候喜欢和沈一屿一样使用打字的方式。 她输入:【我今天待了一天发现我好像要做的工作不是很多】 沈一屿眉头微皱,这是要走的意思吗?前脚才刚跟她说摆平了孙聚财,后脚就说这些,是不是也太急了点? 林霁晓继续输入:【所以我想了一些有没有其他我能做的事,其实我会一点烘焙,你们有加甜品的想法吗?】 沈一屿眉头舒展开来,原来不是要走,那就好说。 【你会做哪些?有照片吗?】 林霁晓把她以前在家里做小蛋糕时拍的照拿了出来。 她除了画画也就这点小爱好了,没有灵感的时候烘培的过程对她来说是十分解压的,吃点甜甜的东西更是能让她心情好上不少。 沈一屿看照片上的小蛋糕卖相还不错,还真有几分动心。 其实他不是没有想过售卖甜品,只是“静海”才刚开业半年多,他想把咖啡这个主产品先做好再考虑之后的事。 但是既然林霁晓这么提了,或许也是一个尝试的机会。之前犹豫的原因之一就是学习做甜品的培训成本,如今也算来了个现成的,可以在省去培训的条件下,以更低的成本进行试错,不妨试试看。 【你什么时间方便,可以做一些成品让我们看看么?】 林霁晓:【我都行】 【那你明天下午跟我出去一趟吧】 - 其实按道理来说跟聋哑人交流应该比跟健全人相比困难,但是林霁晓却完全没有这种感觉。 和沈一屿相处很轻松,就像是把繁琐的社交规则简化到了只保留必需的部分。 林霁晓见过形形色色的人,有些人在酒桌上推杯换盏编织着虚幻的梦,有些人不知立场跑来对她无端说教,有些人说着最漂亮的话干着最龌龊的事。 但沈一屿不这样,他从来只表达需要的话,做需要的事。有的时候他甚至什么都不说就悄悄把事做了。 时间久了林霁晓就觉得和这人交流十分简单,大多数时候他甚至不需要打字,往往一个手势林霁晓就能明白他的意思。 例如他手指一勾林霁晓就放下手里的活跟他走,头盔一递林霁晓就把它接过来戴到自己头上,购物车一推林霁晓就自觉跟在他的身后。 沈一屿告诉她这次只需要购买食材。林霁晓第一次来,不知道需要的东西在哪个区域,就跟着沈一屿慢慢逛。 她走在他右侧稍后点的地方,看见要买的就扯扯他的衣角,拿不定主意的就把两个都举着让沈一屿选,她对着两个不同的教程纠结着一个材料到底该不该买的时候,沈一屿也只是静静等着,从不催促她。 全程不用说一句话。 甚至最后结账时,林霁晓没忍住诱惑从旁边的冰柜里拿了两根冰棍,沈一屿也只是轻笑着点头。 好吧,这算是加餐吗? 天气热,冰棍不能放太久得马上吃掉。 他们就在超市门口的屋檐底下站着,看着过往的行人,吹着夏日燥热的风,随着冰棍的凉气一点一点消失无踪,二人并肩向室外的骄阳走去。 - 沈一屿带着林霁晓来到了一个小区,越往里走林霁晓越觉得不对劲。 直到他们进入一栋居民楼,上到第三层的时候林霁晓伸手拉住了沈一屿的衣角。 沈一屿疑惑转头。 林霁晓打字:【这是要去哪儿?】 沈一屿放下两手的购物袋,打字:【我家】 林霁晓指了指屏幕上的“我家”二字,用不可置信的眼神看向沈一屿,向他再次确认。 沈一屿不明所以地点了点头。 随后,在沈一屿茫然的目光下,林霁晓从口袋里掏出一串钥匙,打开了她身侧的防盗门。 她指了指沈一屿屏幕上的字,又指了指门内,意思是:我家。 这是林霁晓和上次的房东商量后搬过来的。有了上次的事,那间屋子林霁晓不敢再住,一是怕孙聚财再来找她,二是对那间房子有了阴影。 她原本是想找房东退租,可房东认为这事和自己没关系所有怎么也不肯答应,最后双方各退一步,房东给她换了房——也就是林霁晓现在住的这间。 林霁晓打听过这间屋子的上一任租客是个女学生,并且在搬过来的第一时间就换了锁,这才安心住了下来。 只是她没想到沈一屿也住这儿。 【我以为你住在上次那个小区】 沈一屿:【我上次去找马小野,他住那】 好吧,成年后的哥哥弟弟分居也是正常的。 林霁晓用口型比了个“哦”,随后关上门,跟沈一屿继续向上走去。 二人到五楼停下,林霁晓随着沈一屿进了屋。 屋子是和林霁晓一样户型的一室一厅,空间不大但被沈一屿收拾得很干净,装饰物件摆得井井有条,整体不显得逼仄。 进门右手边是个开放式厨房,摆着沈一屿借来的家庭式烤箱和烘培常用的一些工具。 沈一屿把两个购物袋放置在岛台上,林霁晓把里头的东西一一拿出来摆好,所有的准备工作完成后,正式开始甜品的制作。 林霁晓打算做个咖啡馆比较常见的提拉米苏和她最拿手的开心果巴斯克蛋糕。 奶油奶酪加糖后搅拌均匀后分次加入鸡蛋搅拌至完全吸收,然后加入开心果酱、淡奶油和玉米淀粉继续搅拌,搅拌完成后过筛使面糊变得更加顺滑再放入膜具进烤箱,等待烤熟后再放入冰箱冷藏。 烤制的期间来做提拉米苏,蛋黄加入白砂糖打发后和软化后的马斯卡彭奶酪搅拌至均匀,然后把事先打发好的淡奶油加入进来,搅拌成奶酪糊。手指饼干沾上咖啡液后,按照一层手指饼干一层奶酪糊叠至四层后放进冰箱冷藏。 有阵子没做甜品,林霁晓其实有点生疏了,但她看过教程后心里有数,手上不慌不忙,每一步骤都在井然有序地进行着。旁人一点看不出她的生疏,反倒觉得有几分优雅从容。 披发干活不方便,林霁晓将及腰的长发盘成低丸子头,她穿着基础款V领T恤露出的脖颈纤长白皙,此刻却被包邮凑的9.9块钱围裙磨得有些发红。 而她专注于手上之事浑然不知,林霁晓一旦潜心于一件事就是这样,忽略了时间流逝,忽略了闲言碎语,忽略了——别人的眼光。 沈一屿从始至终都在一旁站着等候林霁晓差遣,然而对方好像根本用不上他。他的视线追随林霁晓,却在落于那抹绯红时慌乱移开。 视线的离去带落一缕碎发,挡住面庞有点碍事。林霁晓手上沾了东西不方便,只能求助他人。 她用手肘碰了碰视线正飘向远处发呆的沈一屿,始料未及的触碰吓了沈一屿一跳。 是被热的吗?怎么这人看起来愣愣的,耳根子还有点发红的样子? 林霁晓无暇多想,指了指自己的那缕碎发。 沈一屿会意,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的样子走过去,帮她把那根烦人的碎发掖到了耳后。 他动作轻柔却还是不小心碰到了对方的脸颊,软软嫩嫩的触感,后调却是电流流经般的酥麻。 他不动神色走远,把空调温度又调低了几度。 这空调上一次修理是什么时候,是不是得找人来看看了,制冷效果怎么大不如前。 将烤好的巴斯克放入冰箱,接下来要做的是等待四个小时后把它和提拉米苏一起拿出来。 林霁晓终于从专注状态中抽离。 她看着只剩她一人的厨房和不知什么时候跑到远处的沈一屿。 诶?怎么有点冷? 第6章 第 6 章 冷藏后将事先准备好的开心果奶酪糊和可可粉分别涂抹在巴斯克和提拉米苏表面就可以了。 林霁晓将成品切块,其中一份分给了沈一屿。 她紧张又期待地等候着沈一屿的反应。 沈一屿用勺子挖了一勺巴斯克放进嘴里,舌尖抿开后浓郁的开心果香瞬间充盈整个口腔。 吃到好吃的东西是会流露出幸福的表情的,但是他看见林霁晓紧张兮兮的样子,脑子里顿地冒起坏水,他故意将整张脸绷起,看不出情绪,转而去吃一旁的提拉米苏。 沈一屿慢条斯理地享受美食,一旁的林霁晓简直快把他的脸盯出洞来,她也没指望沈一屿给她打出什么长篇大论的美食评价,一个点头或摇头给她个痛快就行。 可惜沈一屿不懂女人心,硬是憋坏卖关子。 终于在林霁晓耐心即将到达极限之际,他释出笑脸,向她比了个大拇指,重重地点了两下头,意思是很不错。 林霁晓长舒一口气。 正好饭点将至,两人把剩下的蛋糕打包给陆献和马小野品尝。 到“静海”的时候马小野已经在门口候着了,看见沈一屿手里拎着东西,立刻跑过来打探:“哎哟你们怎么才来啊,我都等好一会儿了,你们不来献哥都不让开饭,我都快饿死了,诶这是啥啊?” 林霁晓终于逮着机会开口:“蛋糕。” 马小野想抢过袋子打开看个究竟,被沈一屿拦下,比着手语:【饭后再吃】 马小野说话没大没小但却很听沈一屿的话,沈一屿说饭后再吃,他就真是忍到了饭后沈一屿同意了,才去冰箱里把蛋糕拿出来。 蛋糕用饭盒装着,一看就不是从外面买回来的,还被人吃了一块。 马小野反应快:“这是谁做的吗?” 林霁晓:“我做的。” 马小野嗤笑:“你连扒皮皮虾都不会,还会做蛋糕?” 林霁晓倒也不和他辩,直接拿过盖子作势合上:“你别吃了,我在里面下了毒,吃的人会变小猪。” “诶别别别,”马小野想来不和吃的过不去,“我不就随口一问嘛,别那么小气呗。” 马小野嘴犟,身子倒是实诚得很,一眨眼的功夫干掉两块小蛋糕。那风卷残云的劲儿,林霁晓都怀疑他晚饭是不是没吃饱,可是他都干掉两碗大米饭了。 相比之下陆献倒是斯文许多,但他斯文过了头,像是机械一般将蛋糕吃完,不给出任何反应。 如果将手机音量键分为三个等级,那么马小野必定属于满格,聒噪过了头令人脑子疼;沈一屿属于中间那格,虽然不会说话,但是会用行动散发信号,不多不少刚刚好;而陆献就像静音,把自己包裹起来似的,他从来不会主动给人什么反应,只是做着自己分内的事,与人保持着还算友好的距离,但也仅限于此,无法更近一步。 比如做饭的时候,他总是默认一个人包揽全责,有人帮忙他就接受,没人帮他就自己做,好像求助是一件更麻烦的事情;他的脸上也总是淡淡的,看不出情绪,林霁晓有几次向他比手语道谢,他也没什么反应直接别过脸走掉。 但他对林霁晓应该不算讨厌,因为林霁晓发现吃饭的时候陆献会把荤菜默默地放在她这边。 今天的陆献依旧淡漠,但林霁晓相信不是蛋糕的问题,因为马小野已经把剩下的蛋糕全部包圆了,还美滋滋地打了个嗝儿。 马小野和林霁晓负责清理工作,沈一屿把陆献叫到一边,二人手语交流。 沈一屿:【蛋糕怎么样?】 陆献:【怎么突然做蛋糕?】 【如果你觉得味道还可以,我想让林霁晓负责店里的甜品】 陆献眉头紧蹙,周围气场更冷了几分:【“静海”还在亏损,这个状态下你要加甜品?】 沈一屿冷静回答:【“静海”一直亏损,这次或许是个转机】 陆献背过身抹了把脸让自己冷静下来,复又比到:【沈一屿,店是你盘下来的,你说要做书咖赌一把。当初的我看不见前路,愿意跟你赌一次,可是现在店里情况你也看到了,我不敢赌第二次。】 【可能我还是更适合做个厨子】陆献见沈一屿没有退让的意思,撂下最后一句话便离开了。 沈一屿看着陆献离去的背影,黯然垂下了眼,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个决定正确与否。陆献在赌,他又何尝不是,只是他运气稍好,已经赌赢了些筹码。 他想用这些筹码,再赌一次。 - 早上十点半,林霁晓出门。 烘焙的器材已经搬到她家,她拎着做好的蛋糕向楼下走去。 沈一屿就在居民楼门口正对着的一颗大榕树底下等着,见林霁晓来了,跨坐上他那辆黑武士电动车,拧钥匙发动。 是的,请人帮忙他不给工钱,须得在其他方方面面做得好些,既然午饭晚饭在一起吃,还住得这么近,就顺带把接人上下班的事儿给承包了吧。 到“静海”的时候,里面空无一人,往常这个时候陆献已经在准备午饭了。 林霁晓不知道其中发生了什么,见沈一屿走到吧台边,把柜子里的锅具拿出来。 林霁晓拿出手机打字:【陆献今天不来吗?】 沈一屿点头,他面色虽带笑,但林霁晓能感觉出来,他情绪不高,便也不再多问。 马小野午饭一般不在这儿吃,两个人就随便对付了一顿。 其实今天沈一屿在这儿,林霁晓是有点庆幸的,毕竟她的蛋糕第一天售卖,这种时刻待在更熟悉的人身边总是要安心一点。 蛋糕准备的不多,开心果巴斯克和提拉米苏各两大块,放在平时几个人就分掉了,林霁晓却总是忍不住想万一一份都卖不出去怎么办。 她不自觉地去观察每一个进店的人,思考着他们会点蛋糕的概率,看他们扫码点单的时候,呼吸都慢了几分。 然而,大半个下午过去,一个点蛋糕的人都没有。 看来无论内心戏多么丰富,对于卖蛋糕都是无益的。 林霁晓似是认清了这个现实,也不再去张望那些进店的客人,窝在吧台小角落独自消化情绪。 “啪——” 远方突地传来一阵瓷器破碎的声音将林霁晓的思绪拉回。 坏了,看来卖不出蛋糕还不是最糟的。 “我让你不要乱动,你怎么就不听妈妈话呢?这下闯祸了你开心了?” 林霁晓循声向二楼走去,一个约莫三十多岁的女人正压低声音教训着自己五六岁的儿子,手里拿着餐巾纸反复擦拭小男孩衣服上的污渍。 浅棕色的奶茶和杯子碎片撒了一地,男孩知道自己闯了祸,噤声不敢反驳母亲的话,也不敢再乱动,眼里满是不安与懊悔。 林霁晓心软:“小朋友,没事吧?” 小男孩怔怔地摇头,眼睛不敢直视对方。 “对不起啊,你看这……”女人满脸愧疚地说道。 林霁晓摆摆手:“没事,小孩子没受伤就好,脚下碎片危险,您等我一下,我去拿工具来清理。” 她去楼梯下的工具间拿来垃圾桶和拖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沈一屿看着她无故取出这些工具,一脸茫然。林霁晓比了个“没事”的手语,让他不必担心。 沈一屿这会儿正做着咖啡腾不出手,等他做好咖啡想要上去看看情况的时候,林霁晓已经在男孩母亲的帮忙下把满地狼藉收拾完了,拎着垃圾桶和沈一屿在楼梯上打了个照面。 沈一屿退下来,林霁晓去工具间把东西搁置,女人追着她问:“实在是不好意思啊,摔坏了你们的杯子,你们看这个要怎么赔偿?” “您等一下哈,我问一下我们老板。” 林霁晓打着字来到吧台处,向沈一屿转达了母亲的话。 沈一屿那张清秀和蔼的脸上闪过一丝不悦,复又如常。思考片刻后,拿出手机打字:【没事的,您也不是故意的,杯子不值几个钱的不必放在心上,奶茶我再给您做一杯吧。】 女人脸上的窘迫之色更甚,还想再说些什么,林霁晓明白了沈一屿的意思,拉过女人往楼上走去,边走边低声说道:“没事的,您看我们老板都发话了,您真不用往心里去。您看您好不容易带小孩子出来玩一趟别为了这事儿坏了心情。实在不行你就当我们交了个朋友,下次有空再来玩好吧。” 她这么一说,女人也不好再说什么,便承下这份意。 但是小孩子还是要教导好,她故意拉下几分脸朝自己儿子说道:“你看看你,都是你害苦姐姐了。幸好姐姐人好不和你计较,还不快谢谢姐姐。” 男孩见没有怪罪自己的意思,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这回不敢不听妈妈的话了:“谢谢姐姐!” “不客气,下不为例啊小朋友,记得要听妈妈话。”林霁晓摸了摸男孩的头,又说了几句话便下楼了。 正好遇见来送奶茶的沈一屿,他一手端装着奶茶的托盘,另一只手端了一个盘子,上面放的正是林霁晓今天做的两款蛋糕。 沈一屿向那对母子走去,把手机举给女人看:【正好今天我们店里上了新的甜品,您和孩子不如帮我们尝尝看,顺便给我们一些改进建议。】 女人还想再说些什么,沈一屿又打字:【别担心,试吃是免费的,店里还有其他客人在,麻烦您别声张。】 女人再度不知该说些什么,只能眼看着沈一屿离去。 一楼。 林霁晓眨巴着眼等着沈一屿下来和她解释那两块蛋糕是怎么回事。 她正想把手机举给他看,只见沈一屿径直走来,把她藏到身后已久的另一只手拿了出来。 餐巾纸在流血处捂了太久,撕开来的时候带动了皮肉。 ——嘶,有点疼。 第7章 第 7 章 手指是捡地上的杯子碎片时不小心割破的,沈一屿听不见男孩母亲发现她伤口时的叫声,她也以为自己藏得足够好,沈一屿不知道呢。 伤口在水龙头下冲洗,沈一屿取来了药箱。 伤口不深但也足够林霁晓痛得放弃掉那么一些淑女形象,然而皱起的眉头却随着沈一屿的转身瞬间舒展。 嗯,她不疼。 如果说林霁晓觉得中午那会儿的沈一屿是面温心冷,那么现在就是面冷心也冷。 她尽力在沈一屿面前表现出一副没事的样子,想让他宽心,她还用手语比了“没事”,却被沈一屿无视。 沈一屿拿出碘伏棉签给伤口消毒,他的面色明明沉得像块铁,手上动作却是藏不住的温柔。林霁晓手疼得忍不住微颤,他用另一只手覆上去扶住她的手腕,扣住她的掌心。 ——啧,他一只手就能包住她整颗拳头。 最后用防水创可贴将伤口处包好。 林霁晓手这么一伤,沈一屿便也不让她干活了,但耐不住她眼神尖动作快,见客人离店便马上去座位上把餐具收拾起来。 沈一屿绷着脸将餐具接过来洗净,表达对她这种叛逆行为的不满,但一见林霁晓正眨巴眨巴眼无辜地看着他的样子,就又不忍心对她冷脸了。 她的眼睛很漂亮,像浸过水的紫葡萄,沈一屿最喜欢她笑起来时的样子,让人想起春日里漾着粼粼波光的澄澈湖面,但让他最忘不了的是警局里的那一眼,落寞中透着股无法忽视的倔强,像一个战士明明已经千疮百孔却还是选择拿起自己的剑战至最后一刻。 可是他看了心疼,他还是喜欢她笑。 沈一屿从来不强迫林霁晓做什么,她既然要收餐具那便让她收好了,可是他也有自己的底线,清洗的工作必须交由他做。伤口一旦沾了水就不好了,至少在他眼皮子底下,他不希望她再痛。 不多久,刚才那对母子准备离开,走之前如约送来了他们的评价:“你们的蛋糕很好吃呀!比我以前吃过很多专做甜品的店里做的都好吃!我儿子也很喜欢,给我打包两个带走吧。” 林霁晓眸色一亮:“真的吗?!” 女人忍俊不禁:“真的呀,骗你做什么。我刚刚已经下单了,帮我打包吧。” 林霁晓与沈一屿眼神在空气中交汇,来了个无声的庆祝。 林霁晓欢天喜地地打包去了,由于兴奋,手上动作不禁快了几分,完全瞧不出是个手上有伤的人。 送走母子后,林霁晓在手机上打字与沈一屿分享自己的兴奋:【他们说我的蛋糕很好吃!!!!!!!!!!!!!!!】 林霁晓狂打着感叹号表示自己的喜悦。 然而这只是开始,沈一屿把刚打印出的单据拿给她看。 除了那对母子,还有其他人下单了他们的蛋糕。 点单的人都在二楼,林霁晓猜想这可能是因为之前点单的时候客人没有看见蛋糕实物,无法勾起他们的购买**,也可能是因为其他客人看见母子俩对蛋糕的喜欢,也产生了兴趣想亲自试试。 无论是哪种原因,都有人主动购买她的蛋糕了。没想到以前的一个小小爱好,竟在一个小镇的书咖里得到了这样的施展,不禁生出几分感慨。 后来他们在出餐的时候又碰上几个刚好进店的客人,看到蛋糕卖相不错,也下了几单。 一来二去,当初准备的四大块蛋糕竟也在营业结束之前售罄。 - “真的假的?!这么厉害?!” 马小野嘴里塞着饭也依旧不影响他说话。 “假的,我骗小孩儿的。” 马小野最听不得别人管他叫小孩了,他已经是个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了好吗! “嘁,你才小孩!献哥呢?今天怎么只有你和我哥在?” 林霁晓:“不知道,你问你哥去。” 马小野和沈一屿做了那么多年兄弟,只是坐在他身边就能感觉出他今天的气场不太一样,这其中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他不知道的事情,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事,遇到这种情况,他一般是不过问也不插手的。 晚饭后林霁晓询问沈一屿明天是否还要继续制作蛋糕,并且把自己的猜想说了出来。 沈一屿只是点头:【明天再加一款新的蛋糕吧,剩下的我来想办法】 - 第二天,林霁晓拎着六大块蛋糕出门了。说实话真不好拿,没有沈一屿的帮忙她一个人根本拿不了那么多蛋糕。 她也不太明白沈一屿的意思,以后是要在“静海”正式售卖她的蛋糕了吗?难道以后都要在她家做好后将蛋糕带过去吗?正式售卖的话一个月之后怎么办呢? 她带着满腔疑问和沈一屿到达“静海”,察觉到了这里和平时不太一样。 吧台旁摆着一台小型的蛋糕冷藏展示柜,四四方方,小巧精致。 她瞪大双眼与沈一屿对视,后者微笑回应。 沈一屿是哆啦A梦吗?上一次她说做甜品,第二天他就能变出个烤箱,这一次她说想要有一个可以展示蛋糕的地方,现在这个可以展示蛋糕的冷藏柜就立在她面前。 二人把带来的蛋糕放进柜子里,打开灯光,不得不说,还真的和蛋糕店里看到的没什么两样。 兴许这次成了,她可以考虑回家干个副业。 一切都在走向正轨,蛋糕的生意虽称不上火爆,但也足够回本,偶尔剩个一两块晚上给自己人当饭后甜点也算不错。 沈一屿将店里的情况告知陆献,他的态度开始松动,几天之后他回到了店里。 带着他托熟人关系以好价购买的烘焙专用烤箱、展示柜和做蛋糕生意需要用到的各类器具。 蛋糕生意正式入驻“静海”了。 新的生意为“静海”注入新的生机,林霁晓发现不仅店内的客人多了,店内的氛围也比之前更加充满活力。 以前的客人来了大多就是点杯咖啡赏景读书,现在也吸引了一批年轻的小姑娘,会在餐上齐之后研究摆盘角度,打卡拍照。色彩明丽的蛋糕作配,画面总是要比单调的咖啡好看一些。 有时也会有小孩和蛋糕爱好者路过,被精致的蛋糕吸引进店消费。 有了陆献采买的这些器材后,林霁晓也不再在家里做好了蛋糕带来,而是每天晚上留在“静海”加一小会儿班,把需要提前冷藏的食材备齐,第二天再早一些来完成剩下的工作。忙是忙了一点儿,但充实的生活也有别样的乐趣。 然而她来到象盱镇的主线任务不能忘。 陆献回来之后,沈一屿就不来店里帮忙了,只有吃饭的时候会来一下,吃完便走了。 林霁晓从陆献那得知他从前便是这样,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店里,偶尔陆献有事外出他会来帮忙看一下店。现在又多了林霁晓这个帮手,店里更不需要他帮了。 但是既然陆献有事外出的时候他能来帮忙,那么林霁晓有事外出他应该也能顶上。 林霁晓以自己为书咖事业作出的不小贡献为由,向沈一屿申请了一天假期。 “你要去哪?”马小野把头从林霁晓给沈一屿看的手机屏幕前移开,帮他哥做起了翻译。 “画画,这阵子都在忙蛋糕的事情,很久没画了我怕手生。” 沈一屿答应了。 “诶,你准备去哪儿画啊?”这次是马小野自己问的。 “还没想好,你有什么推荐么?” 马小野想了想:“象盱镇各种地方我去过的倒是不少,但是从来没关心过风景好不好看的问题。要不你问我哥吧,我哥有台相机,闲下来的时候他能一人带着一台相机围着象盱镇逛一整天,应该挺有研究的。” “你帮我问问。” 马小野转身询问沈一屿。 “他说,”马小野转达,“你晚上要不要去他家,看照片。” - 这是一栋二十多年前建的居民楼,没有电梯,扶手掉漆,连楼道里的灯都是手动的,每走到新的一层都得先黑一阵才能开灯。 沈一屿在前面开路,他步子大走得快,和林霁晓拉开一段楼梯的距离。 林霁晓每次刚要没入上面一层的漆黑,灯就会亮起。 林霁晓走进这片光亮,下一层的灯旋即熄灭。 亮亮灭灭,来到沈一屿家。 这是林霁晓第二次来沈一屿家,前后不过半个多月的时间,屋内陈列摆设都没有变化,但是林霁晓心境有些微妙的不同了。 可能是因为这段时间的相处下来,和这个房子的主人熟了,所以再去他的住处也没有那么拘谨了吧。 林霁晓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候,沈一屿找来相机在她身侧坐下。 沈一屿调出相机的照片任林霁晓翻。他肩宽,和林霁晓并肩坐着的时候看不见她在看相机里的哪一张,于是他往后坐,身子微微侧过一点。这个角度,相机的风景和她皆在眼里。 空气中隐约传来橙花香气,他发现林霁晓的耳后原来有一颗浅棕色的小痣,藏在丛丛茸茸的碎发之下。 他有些失神,没有注意到林霁晓一直在往下翻。 猛地,他想起什么,伸手拿过林霁晓手中的相机。 【你想画什么?还是我给你找吧】 第8章 第 8 章 【海,我想画海】 林霁晓想起被孙聚财打断的那晚,她被打伤后一直没心情出门,绘画的计划就此搁置下来。 她当时就是想找一个好看的地方画海。 【“静海”不就在海边么?】沈一屿挑眉。 【我在海边画过了,想换一个地方,画不同角度的海】 沈一屿回想着他在象盱镇走过的所有关于海的角落,想要为林霁晓推荐一处最美的,突然他想到了一个地方。 他找出照片给林霁晓看,那是一处高坡,平时少人去,绿油油的草地上开着星星点点的白色野花,站在最高处可以看见低处的树林,再往远些望可以越过树林看见海。 草花树海一时尽揽,林霁晓被这画面吸引,久久挪不开眼。 就决定是这处了! 【好漂亮!这个地方在哪儿?你给我个地址吧?】 小镇地形复杂,地图在这儿并不如在都市好用,想要去一些地方通常得抄只有本地人知道的那些小道才行。 这种东西一两句话说不明白。 沈一屿:【那地方不好找,明天我带你过去】 - 林霁晓先去“静海”将这天的蛋糕备齐后,与沈一屿开着他那辆黑武士电动车来到一处山脚下,林霁晓的画包太大了,后备箱后放不下,只能抱在胸前,害得沈一屿一路挺直着背,即便如此背还是硌得难受。 不过他并没有表现出来,下了车便把画包接过来背在自己身上。 这座山尚未完全开发,有很多地方仍需要走野路。上坡的两侧茂密草丛中间有一条光秃秃的土路,土路并不平坦,坑坑洼洼的,有一些石块和前人垫上的粗树枝。 路不好走,沈一屿去给她捡来了一根粗树枝,折断多余的部分给她充当登山棍,沈一屿走得不快,林霁晓慢悠悠跟在他后面。 来到此行的目的地。 林霁晓站在坡顶眺望远方,将所有美景尽收眼底。沈一屿那张照片已经很美了,但当她站在这儿时,才发现那张照片里的美比起这儿真正的美,连十分之一都不及。 她兴奋地比着手语:【好看!】 沈一屿低头看着她雀跃的样子,回比手语:【那就好】 二人已经能用一些基础的手语进行简单的交流。 林霁晓在晒不着太阳的地方找了个好角度,将画具摆开,才发现沈一屿已经在旁边站了很久了。 她走过去:【你要是有事就先去忙吧,我记下路了,自己能回去】 这话不是客套,林霁晓记路的本事确实不错。从租的房子到“静海”的路,她只走过一遍边记下了,其中要经过不少小巷子,巷子里路口多,并不算好走。 沈一屿:【你确定?】 【确定!】 【好吧,你要是遇到了什么麻烦,随时联系我】 嗯!林霁晓点头。 待到沈一屿离开,林霁晓坐下开始正式作画。 拿起笔,她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很多天没有想起庄柏然了,也许是最近都在忙“静海”的事情分散了她的注意力。 手中的画笔竟成了打开过去苦痛的钥匙。 绘画这件事情在林霁晓这儿似乎变得不再那么纯粹,以前她画只是因为她喜欢,她想把所见所感以绘画的形式记录下来,分享给他人。而现在她更多的是把绘画当作证明自己的武器,复仇的工具。 她依旧喜欢画画,只是她在下笔的时候会担心自己能否画好,这幅画是否值得她花时间下笔,想的太多便变成了一种桎梏。 只是她还是舍不得放弃。 一个人一支笔一张纸便是一下午,林霁晓画得依然好,构图色彩光影都是一流,无疑是各类评分指标下的优答,但也仅限于此,像是炫技之作,没有灵魂,为了画而画的。 林霁晓失落地望着画,有种白糟蹋了这么美的景的苦闷之感。这时,画面上一滴雨点划过。 夏天的雨来得突然,林霁晓本以为天色渐暗是傍晚将至,没想到时间还早,那完全是暴雨来前的征兆。只一瞬,淅淅沥沥的雨点变得密集,在纸上迅速洇开,模糊了画稿也模糊了林霁晓的视线。 林霁晓急忙将画纸卷起收好,各类画具收到包里,一路小跑找着能够避雨的地方。 终于在背坡处找到一个破败的老亭子,不知何年修建的,石柱上已爬满青苔。但所幸顶上有遮挡,亭内雨淋不到,林霁晓跑进,踩到地上枯败的树枝发出清脆的声响与雨声混成一片。 由于出门的时候还是晴天,林霁晓根本没有想到带伞,这会儿她被雨困住哪儿也去不了。这雨也不知道要下多久,她拿出手机想要找人帮忙,却发现这山上竟然没有信号! 她不知该如何是好,只能站在亭内望着这漫天大雨,祈祷雨早些停下。然而天不仅不遂人愿,还要给人添乱。林霁晓等了近一个小时,这雨丝毫没有减小的迹象。 荒山野岭处,雨脚如麻织成一张厚厚的白网,她看不清外面的情况,只有雨声和雷声充斥在耳,这样的未知让她的内心更加恐惧。 她仿佛被抛弃在世界上无人知晓的角落,在这里她的存在被掩盖,她的声音被埋没,没人来救她,留她一个人自生自灭。 怎么说呢,和那场网暴别无二致。 原来她还困在那场雨里没走出来。 暴雨如注,将她的心浇透。 湿热的空气闷得她喘不过气。 恍惚间,她看见雨幕中闯入一个模糊人影。 这样的大风大雨,在平地上行走尚且艰难,他的脚步却那样匆忙,像个无头苍蝇似的四处打转,在寻找着什么,很着急的样子。 林霁晓认出那人,挥舞着双臂向他喊道。 那人明明听不见,却像是感受到某种召唤朝声音的方向望去。 终于,他找到了他要找的人。 他迈开步子向她奔去。 暴雨中,他的轮廓逐渐清晰,林霁晓看见他泥泞的裤脚,打湿的衣衫,焦急的眼神。 - 沈一屿携着风夹着雨赶来,在林霁晓身边停下。他取下双肩包,从里面掏出一个白色毛巾递给林霁晓——明明他自己额前的刘海上还滴着水。 林霁晓在亭子里等了一个多小时,一些被淋湿的地方早已被体温烘干,她接过毛巾反手给沈一屿擦上。 不知是被她突如其来的此举吓呆了还是发现了她其实并不需要毛巾,沈一屿竟也乖乖呆着没动,就这样让林霁晓帮他擦干了头发,然后自己再接过毛巾去擦其他被淋湿的地方。 林霁晓这个地方其实不太好找,沈一屿一开始去了他们分别的地方,但那里早已经没有人了。林霁晓联系不上,沈一屿猜测她肯定是被困在了山上的某个地方。 这个地方沈一屿也只来过一两次,没注意过竟还有这样的亭子,所以他是没有目标的,只能到处都找一找,能找到林霁晓也算是运气好。 沈一屿打着伞来的但还是被淋湿了很多地方,冒着这样大的雨,下山实在危险,还是等雨小一点再走比较好。 亭子中央有几个石凳,被林霁晓擦过,两人就这样坐了下来。 林霁晓把靠在沈一屿石凳旁边的画包拿远一点,让他坐得舒服些。 沈一屿看了眼画包,拿出手机打字:【那个包里有你画的画么?】 林霁晓见沈一屿似乎感兴趣的样子:【你要看么?】 沈一屿点点头。 林霁晓从包里取出一本小画册。 这么大的画包毕竟不方便,更多的时候她会选择带上这个小册子,上面有她出门逛街或者旅游途中看见的有意思的人文风景,也有一些日常无聊随手的涂涂画画。 沈一屿觉得很有意思,有的人用相机记录生活,有的人用绘画记录生活。 透过这些画,他在了解这个人。 她喜欢猫猫狗狗,爱做各种饼干小蛋糕,喜欢逛公园,看到露营的一家三口会幸福,看到携手散步的老人会动容,看到钢铁森林间落下的夕阳会彷徨,看到雨后满地的落花会悲伤。 他仿佛看见了过往无数生活片段中的她,那些千千万万个的她,最终汇成了这个独一无二的林霁晓。 此刻她就在他眼前,真好。 暴雨将歇,他们得赶在天黑之前下山。沈一屿只带了一把伞,两人合撑,下过雨的草地泥泞湿滑,下坡路上,林霁晓顺势扶住了沈一屿的手臂。 草地无论怎样湿滑都还算得上平坦,真正难走的刚才山上时走的那条野路。 那条路本就坑坑洼洼,下过雨后积了不少的水,树枝和石块被雨水冲刷后容易打滑,一条满是树枝和石块的路,摔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然而这却是下山唯一的路。 路窄,每次只能通过一个人,沈一屿走在前面,胳膊伸不了那么长,林霁晓只能放手。 沈一屿的手臂从林霁晓双手间溜走,大臂,小臂,最后到手腕处,他反手牵住了林霁晓的手。 这是一种出于完全为林霁晓安全着想的考虑,他只是想给她一个着力点,万一她不小心打滑他也能拽住她。 他指尖刚好抵在林霁晓手上次被割破的地方,他不想她再受伤。 可是林霁晓一个女孩子家,一个从小接受过不少安全教育的女孩子家,被一个认识不到一个月的男孩子牵手可就没那么淡定了。 她刚才之所以会扶沈一屿的手臂是因为怕自己打滑,所以她也相信沈一屿现在会牵住她的手也是为了她的安全考虑。 可即便如此,她还是有点心不在焉。身子还在跟着沈一屿走,心已经不知道飘去何处了。 然而走这种路最需要的就是专心。 沈一屿的伞在下坡时总会有顾不到林霁晓的时候,这时猝不及防地从顶上掉下一根树枝,砸在了林霁晓的头顶上。 她被吓了一跳,脚勾在前面的树枝上整个人向前扑去。 “啊——” 林霁晓尖声惊叫,闭起眼等待着预想中的疼痛来临。 然而,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来到。 下一瞬,她被一个温暖的怀抱接住。 在这样的路上,被这样一摔,终究是没办法保持平衡。 沈一屿护着她往下滑了几阶,最终撞在一边的土坡旁。 随着一声闷哼,林霁晓撞在沈一屿宽厚的胸膛上。那瞬间,她闻见了来自泥土的湿腥,来自青草的清芳,还有——沈一屿身上那股清冽的木质香调。 第9章 第 9 章 林霁晓慌忙从沈一屿身上爬起来,手语比着:【你没事吧?】 沈一屿摆出一副没事的模样,手掌处被蹭破的那抹红印却出卖了他。 问他他是不会说的,林霁晓只能自己去检查他身上还有没有别的伤口。幸好也都只是蹭破了点皮,没伤着筋骨。 既然没有什么大碍,就继续往山下赶去,还好这会儿已经接近山脚,很快便到了沈一屿停车的地方。 这条路汽车开不进来,只能骑小车。 双人雨衣披在电动车上,沈一屿首先进去。画包太大,如果林霁晓向来时一样将其抱在胸前那么自己就只能挨雨淋了,所以她把包背起来,钻了进去。 不得不说,这画包还真是碍事,她花了些功夫才把雨衣披好,然而后盖布却怎么也打不开,她没办法伸出头来,只能整个人闷在漆黑的雨衣内部。 又因为想让画包尽可能地少淋些雨,她往前挪了几分。 雨天路不好走,沈一屿为了避开一些水坑,不免左绕右绕。 如若是平时倒也还好,林霁晓可以看见路况,提前做好准备稳住重心。而她现在在雨衣里什么也看不见,很可能下一秒就来一个颠簸、一个急转,让她失去平衡,所以她只能抓着沈一屿的衣角。 她几乎是蜷缩在沈一屿的身后,雨衣之内的空间狭小闷热,还透着一股不好闻的塑料味儿。 林霁晓不喜欢这味道,腾出一只手捂着鼻子。 突然,另一辆电动车从路口驶出,电动车被迫急停。 林霁晓没防备撞到沈一屿背上。 沈一屿身上的清冽香气驱散了那股廉价难闻的塑料味儿。 只是短暂的停留,电动车就重新起步,猛地向前开去。 林霁晓没防备,情急之下顺势搂住了他的腰,再没放开。 - 回到家,林霁晓马上跑去洗了个澡。 她几乎被雨水浇透了,衣衫贴在皮肤上粘腻冰凉。她换下这些脏衣服,站在花洒下,热水冲了好一会儿,体温渐渐回暖。 淋浴间水汽氤氲,将透明玻璃糊成一片白,她仿佛回到那座小亭,想起了那道身影。 心跳也不自觉加快,她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感情,她从未体验过。 以前庄柏然追她的时候,他们会牵手也会拥抱,但是从未感受过如此的悸动,林霁晓本以为这是个体的差距所致。 说实话她不太相信那些影视剧里轰轰烈烈的爱情。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认为庄柏然所能给她的那些长久专一,已经属于是爱情中很难寻得的部分。 爱情有很多种样子,或许属于她的就是那一份平稳。 她认为她对当初的庄柏然感到安心,和他相处感到舒服,便是她爱上一个人的证明。 现在看来,似乎也不尽然。 至少在过去,她从未如此迫切地希望再见到一个人,哪怕才和他刚刚分开。 - 沈一屿家。 沈一屿从浴室出来,头发还在滴水,他单手拿着浴巾又胡乱擦拭了两下,将其丢到沙发上。 他浑身只着一条棉质家居裤在客厅里走动,露出勾人的腰腹线条和结实的胸腹肌肉。 他从家备医药箱里翻出一管药,用指腹涂抹在刚才蹭破的那些地方。 对于常年练习滑板的人来说,摔跤是家常便饭,刚才那一跤其实对他来说不算什么,这些擦伤几天就能好,不耽误事。 只是除了痛感以外,有一些别样的情感在他心头萦绕。 酥酥麻麻,挥之不去。 适时,墙上的闪灯门铃亮起。 沈一屿随便套了一件T恤打开门,门外站的正是那些奇怪感觉的罪魁祸首。 姜汤驱寒,林霁晓特意多做了一份送给沈一屿。毕竟不是因为自己,人家不会淋这场雨,她须得做些什么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她把姜汤递到沈一屿胸前,示意他收下。然而沈一屿并没有第一时间接过,而是低下头凑近闻了两下,辣呛的姜味瞬间充斥鼻腔,他把头摇成拨浪鼓,跟不想喝中药的小孩似的,脸上露出抗拒的神情。 林霁晓不吃这套,直接把碗硬塞到对方手里,往后退了一步,背过手站定在那儿,意思就是“我等着你喝,你不喝完我不离开”。 盛情难却,沈一屿拿着碗跟自己做了好久的心理斗争。终于!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一般,他眼神中带着股“视死如归”般的气势,一口气将整碗姜汤喝了下去。 待他喝完,姜汤的强烈气味瞬间从胃里反上来,直冲天灵盖,这辣爽呛得他眉头鼻子皱成一团,十分精彩。 林霁晓从未在沈一屿脸上看见过如此丰富的表情,忍不住别过脸偷偷笑了一下。 然后她将手掌摊开放在沈一屿面前,手掌中央躺着一颗橘红色小糖。 林霁晓见沈一屿好像是被辣懵了,拿着碗站在原地半天没有动作,只好自己将外面的那层透明糖纸拆开,把糖塞入沈一屿口中。 糖果在口中慢慢融化中和了姜汤的辣。 真甜,橙子味的。沈一屿心想。 - 一天假期结束,林霁晓继续回到“静海”帮忙。还如往常一样,是她和陆献两人看店。 暴雨冲刷过后的小镇一片狼藉,地上水渍未干,被劲风折断的枝叶随处可见,天空阴阴的,连大海都是灰调。 这样的日子里客人格外少,林霁晓更多的时候在望着门口发呆。 这时,一对年轻男女进入她的视线。 男生牵着一只半人高的金毛走到店口,门刚推开一点缝儿,金毛就闯了进来,正摇着尾巴在店里四处张望。 林霁晓快步迎上去:“不好意思,宠物不允许入店哦。” 为首的男生有些为难地回头望了望,林霁晓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只见他身后那个女生正微躬着腰,手捂着肚子,眉头紧锁,面色苍白。 林霁晓猜到大概是什么情况:“是身体不太舒服吗?” “对的,我女朋友难受想找个地方歇歇。”男生又转头看了看室外休息区,仅有三套桌椅,此时都坐了人。 大雨为炎热的天气稍稍降了一点温,空气中弥漫着雨后独有的清新气味,许是这个原因,今天室外的区域要比室内更受欢迎。 “或者,你们这外面能拴狗吗?”男生问道。 狗狗最后还是被拴在了门外,那对情侣坐在距离门口最近的座位,男生两只眼,一只顾女朋友,一只顾狗。 “你们吃过止疼药了吗?”林霁晓把他们点的热巧克力送到座位上,女生脸色依旧苍白。 “吃过了,没用,”男生替她回答,“可能还没起效吧。” 林霁晓想为女生做点什么,但似乎无能为力,只能答道:“好的,有什么需要帮忙的随时叫我。” 林霁晓的注意力始终围绕着那对情侣打转,原因之一是那个女生,之二是外面那只狗狗。 狗狗很乖,可能是不想让主人担心也可能是感受到了主人的痛苦,就静静地趴在门口,但是它稍显落寂的背影还是牵动了林霁晓的心。 她也有这么一只狗狗,名叫“蛋挞”,也是金毛,离开她时也是这么大。 “蛋挞”是毕业后养的,林霁晓毕业留在了大学所在的城市,庄柏然是本地人住在自己家里,林霁晓一个人租了间房,异乡漂泊难免寂寞,她养了只狗狗陪伴自己。 林霁晓是全职画家,大多数时间一个人在家,枯燥的生活里“蛋挞”为她带去不少快乐。画画久坐,林霁晓的颈椎一直不是太好,因为有“蛋挞”她养成了每天出门遛弯的习惯。 她不仅锻炼了身体,还在遛狗途中认识了很多有意思的人。她去公园也不再是孤独一人,“蛋挞”会陪着她,她在画画的时候,“蛋挞”也是像这样乖乖地趴在一旁的。 她有些想“蛋挞”了。 林霁晓与陆献商量后,端着一杯热水向那对情侣走去:“那个,我看你好像很挂心狗狗。” “对的,你看它孤孤单单地趴在那多可怜哇,可是我走不开。” “要不我替你们遛遛狗吧,”林霁晓顺势提议,她拿出手机里“蛋挞”的照片给他们看,“其实我也有一只金毛,但是我很久没见它了,看见你们的狗狗让我有点想它。” 她怕被男生拒绝,又补充道:“你们放心,我不会对狗狗做什么的,反正我就在这儿打工,跑不了的。” “真的吗!你愿意陪豆豆玩!那真是太好了!”男生关注点全放在第一句话了,说实话他对林霁晓很放心,毕竟她从进店就待他们好,不像有坏心思的人,他此时最想的就是有人能陪陪他的狗狗。 林霁晓带着豆豆出去遛弯了。 一人一狗在雨后的沙滩上漫步着,“豆豆”是只很亲人的小狗,活力四射,这点上它和“蛋挞”很像,这不免让林霁晓对它更亲近了些。 “豆豆,你知道吗,我也有一只跟你差不多大的小狗,”林霁晓蹲下,顺了顺豆豆的毛,“我好久没见它了。” 与庄柏然分手后,她带着“蛋挞”回了老家,那些日子里她的心情很糟,分不出力气来照顾“蛋挞”,全是由父母代劳,正因如此,她也没有把“蛋挞”带来象盱镇。 她是个不太称职的主人。 “你说它会不会怪我呀?”林霁晓难掩哽咽。 可豆豆读不懂她眼里的悲伤,只一个劲儿地吐着舌头往她身上蹭。 忽地,豆豆朝她身后大叫一声,林霁晓察觉身后有人,抬头望去。 那一刻,沈一屿看见了她泛红的眼眶。 第10章 第 10 章 林霁晓是和沈一屿一起回到店里的。 她的情绪已经平复下来,面上看不出刚才的波动。 女生看起来也精神很多,可能是药物起了作用,见林霁晓回来,准备牵着狗离开。 “谢谢你呀。”进店以来女生第一次开口,声音清脆甜美,听得人心里酥酥的。 “不用不用,你身体没事就好。”林霁晓说完转头又看向豆豆,终归是别人家的小狗,到了要说再见的时候。 送走那对情侣,林霁晓还是有点怅然,尽管她没有表现出来,沈一屿还是能感受到她周身气场的不同。 他对她更加在意了,滑板训练的时候脑子里也都是关于她的画面,他没办法静下心来。 他想见她,很想很想,最终还是败下阵来,提早结束了今天的练习来找她。 一路上想到即将要见到的人,他的内心是雀跃的,他想她灵动的双眼,小巧精致的鼻梁,微笑时翘起的唇角——却不想最终看见的是她含泪的眼眶。 他的心瞬间揪成一块。 后来他和林霁晓一起散步遛狗,听她说了关于“蛋挞”的事情。 他有些放心,她没被人欺负,又有些担心,不想她难过。 但是这件事情上他插不了手,林霁晓的生活终究有他无法触及的一面。 吃过晚饭,林霁晓说她想散步回去,沈一屿陪着她。 街道旁的路灯拉长了他们的影子,沈一屿瞥了一眼,两个影子很近但中间永远存在着距离,就像他们之间的关系。 其实他对林霁晓并不了解,他不知道她来到象盱镇是为了什么,不知道她的人际关系、情感状况,甚至不知道一月之期结束后是否还能再见她。 或许她会在某个时刻离开这座小镇,从此和他断了联系。 如果真的有这么一天来临,他好像还是只能和现在一样什么都做不了。 他现在对她来说算什么呢? 顶多是一个比较亲近的朋友吧。 一个随时可以断交的朋友。 下过雨的街道上行人寥寥,空旷而又寂寥,在这样的环境下人的五感会被放大。 一个不太和谐的声音蓦地闯入林霁晓的耳朵,仔细听像是呜咽。林霁晓循着声音看向身旁的灌木丛,潮湿的杂草之间躺着一只脏兮兮的小狗。 小狗看起来很虚弱,林霁晓蹲下伸出手想要接近,却被它躲开。它浑身发着抖努力地想站起来,最终无果只能用腿蹬着往相反的方向挪了挪,双眼之中满是恐惧。 林霁晓这才发现它被压在身下的那只右前腿血淋淋的。 她不知如何是好,朝一旁的沈一屿看去。 他们对视一眼,几乎是同时,沈一屿上去把那只小狗抱在了怀里。 其实沈一屿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小狗已经在他怀里了。 狗狗很小很轻,一只手就能拎起来,但它也很重,这是一个生命的重量。 沈一屿带它去到最近的宠物医院,医生很快对它进行了检查。 小狗的腿疑似是被人打断的,皮肉都翻了出来,由于感染太过严重,现在只能截肢保命。 这些都是医生和林霁晓说的,沈一屿听不见,医生戴着口罩他也读不到对方的唇语,等他知道要进行手术的时候,林霁晓已经把钱付完了。 林霁晓虽然也养过宠物,但“蛋挞”被她照顾得很好,一直没得过什么大病,像这样的经历是头一次,她有些发慌。 还好有沈一屿陪着她。其实有些时候也未必需要对方做些什么,单纯的陪伴也是一种力量。 接下来的几天,沈一屿载林霁晓上下班的时候都会绕到宠物医院去和她一起探望那只狗狗,直到它出院被林霁晓带回了家。 狗狗是他和林霁晓一起捡的,无论是后续康复涉及到的一些事情还是给狗狗后续买狗粮这种琐事,林霁晓都会和他商量着来,他也经常去林霁晓家看狗狗。 他们的生活好像因为一只小狗联系得更加紧密,也许以后还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事,这些事情会像纽带一样连接着他们两个,越来越多,直到他也成为她生命中的一道羁绊。 或许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你有想过给它起什么名字吗?】 一个平静的夜晚,沈一屿再度来倒林霁晓家。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小狗已经不再像刚开始那般惧怕他们,正趴在沈一屿的身上和他贴贴。这是一只小土狗,白色的毛发在暖色灯光下镀上了一层浅金色的边。 林霁晓没想到他会问这个,这些日子他们一直用“狗狗”来代称这只小狗,确实没想过给它起名字。 林霁晓摇了摇头。 【为什么不起?】 【起了名字就会有羁绊,我已经和宠物医院的医生联系好了,一旦有人愿意收养,我就会把它送走】 林霁晓和他商量过很多事,唯独没有告诉他这个,或许没有人会愿意收养这只断了腿的小狗,没有定论的事情就先不说。 沈一屿想的却和她不一样:【为什么要送走,你不愿意养它吗?】 他不明白,林霁晓明明对这只狗很好,吃的用的都很用心,连照顾它需要注意的事项都会用备忘录一一记下,但她从一开始就没想过留下它。 林霁晓沉默了,她确实没想过养它,但并不是因为不喜欢它。 【为什么?因为它残疾吗?】 残疾。 这两个字重重地落在了林霁晓的眼里,也落在了她的心上。 沈一屿坐起身,眸色悲怆直直盯着林霁晓,观察她的反应。却还是在她眼睛看过来的瞬间,下意识低头避开。 想说的话很多,林霁晓打开了手机的语音转文字功能: “我从来没有这么想过,我从来没有因为它身体的残缺就预设好我们分开的结局。 我只是没做好再接受一个生命的准备。你知道的,我有一只小狗,我因为不能把它带在身边而自责难过,所以我也怕未来会辜负这只小狗。 我不会因为想念一条小狗,就收留别的小狗去抚平我对它的思念。 我也不会因为一只小狗可怜,就强迫自己做出违心的决定。” 这些话是她看着沈一屿的眼睛说的,字字句句,真诚而坚定,她希望他能明白。 而沈一屿看着屏幕上的字沉默许久,最终还是走了。 大门关上,隔绝了两个人的世界。 门外,清冷的月光洒满楼道,在今夜尤显悲凉。 那些被他选择性忽略的事情最终还是来了。 沈一屿垂眼看着手臂上那些新添的伤。 或许等这些伤口愈合结痂,她就要走了吧。 过了几天,沈一屿带来一个男生,看起来挺敦厚老实的,是他的朋友,听说了这件事之后,想要收留这只小土狗。 男生家里已经养了两只狗,都是收养的流浪狗。既是沈一屿找来的人,林霁晓都是信任的,最后把那只小土狗送到了男生家里。 但自从那晚之后,沈一屿对待她的态度一直都是冷冰冰的。她知道他还在意,但那晚她已经把话说得很清楚了,不知道还能再做什么。 最终还是沈一屿先来找的她,只不过他是让她来教他做蛋糕的。 【一月之期只剩一周了】 他在划清他们之间的界线。 其实在林霁晓心里她早就不在意什么一月之约了,看到蛋糕能为“静海”带来好的收益她很开心,她真心实意希望能帮上忙,也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之中把自己当成了“静海”的一分子。 如果沈一屿不提,她可能会一直做下去。 可是他这么说了。 林霁晓开始每天下班后在“静海”多留一段时间教沈一屿做蛋糕。 这些日子里随着需求量的增大,林霁晓也丰富了蛋糕的品种,她每天教沈一屿几种,沈一屿学得很快,基本上她示范一遍沈一屿就能跟上,且味道复刻得几乎一模一样。 但是此前对方说的话像道无形的枷锁横亘在他们之间,二人关系并没有得到缓和,反而回到了刚刚相识时的那般客套生疏。 故事的转折发生在一天夜里。 沈一屿在学做蛋糕的时候,手机不停的震动,他拿出来一看,对方给他微信轰炸了十几条消息,全是一样的内容: 【屿哥你快来医院看看吧!小野他出事了!】 沈一屿当即扔下手里的工具跑出店去,林霁晓不明所以跟了上去。 然后她就被载去了医院。 急诊室里人声嘈杂,充斥着刺鼻的消毒水味儿。 他们找到马小野时他正躺在一张病床上,医护人员正在给他腿上打石膏。 “屿哥你可算来了!”一个和马小野看起来年纪相仿的男生看到沈一屿像是看到了救星,急忙迎了上来,瞥到一旁的林霁晓“咦”了一声,“这是?” “我是他朋友,马小野这是怎么了?” “哦,小野他出任务的时候……” 男生嘴里没个把门的,这会儿受了惊啥都一股脑说出来,被马小野打断:“喂!我就骨个折你别一惊一乍的!你个没见过世面的,这么点屁事吓成啥了都!” 沈一屿绕过男生直接来到马小野面前,二人用手语交流。 【究竟怎么回事?】 【今晚我跟人的时候让那小子放哨,抽根烟的功夫他就把人看丢了,我追上去,没看路让辆摩托给撞了】 马小野撇着嘴,眉眼间满是不耐烦。 被车撞这事儿本身挺丢脸了,那臭小子还叫来这么多人。哼!等他好了定要好好收拾他! 沈一屿后来跟着男生去和摩托车主商讨赔偿,留林霁晓在这照看。 二人向来不太对付,此时各坐一方玩着手机。 纠结许久,马小野将埋在手机里的头抬了起来。 “喂,求你帮个忙呗,”他说道,“替我陪我哥去参加个比赛。” 第11章 第 11 章 “什么比赛?” “我哥过两天要去宜市参加个滑板比赛。这比赛规模还比较大,参加的大多是健全人,所以有些时候需要个能听得见的人在我哥身边帮忙。以前这种比赛都是我陪他去的,这次我恐怕去不了了。我惹的祸,我得找个人替我。” 马小野脸上流露出少有的认真,他平日里向来只会怼人,能拉下脸问林霁晓帮忙不容易,林霁晓思及这点,不忍心拒绝。 “你问问你哥吧,他答应的话我没问题。” 其实她是不抗拒帮这个忙的,她就怕沈一屿不愿意,毕竟这次的冷战是他先挑起的。 然而沈一屿:【好啊,我没问题】 就这样,他们敲定了前往宜市的行程,两天后出发。 从象盱镇到宜市需要先坐两个小时汽车到邻市,再乘四个小时高铁。 早上七点,林霁晓拎个行李箱打着哈欠就出门了。 她有个毛病,每次出远门前一夜必失眠,天快亮的时候才迷迷糊糊地睡了会儿,现在眼底挂着两条乌青,正困得不行。 她本想在车上睡一会儿,结果司机师傅是个自来熟,沈一屿说不了话,林霁晓就成了师傅的攻略对象。 师傅很健谈,常年跑这条路,与来自五湖四海的旅客聊天,丰富了不少见识,一听林霁晓是外地的更来了兴致,一路从她老家聊到了她大学所在城市,无论林霁晓和他聊特产景观还是人文历史他都能聊上一点。 甚至看到从上车开始就不发一语全程在女孩旁边睡觉的沈一屿后,还语重心长地和她聊了点感情观。 林霁晓瞥了瞥旁边那个的人,只能尴尬笑笑,硬着头皮应和着。 终于熬到了下车,师傅看见沈一屿主动去后车厢拿行李后,露出一抹欣慰的笑容,拍拍沈一屿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小伙子,要懂得珍惜啊。” 沈一屿一脸茫然看向林霁晓,林霁晓只装没看见转过了身。 她现在只想睡觉。 结果事实证明高铁上也不是个睡觉的好地方,林霁晓睡眠浅,对声音敏感,稍大一点的动静就能把她吵醒,更不必提是在高铁这种人员密集的地方了。 她现在特别羡慕沈一屿。 自带噪音隔离系统。 她瞥了一眼旁边睡得正香甜的男人,烦闷地侧身转向窗外。 高铁驶入一条长隧道,蓝天白云变成一眼望不到边的黑,林霁晓拉下眼罩第N次尝试入眠。 半昏半醒之际,她感到有什么东西落到了她的头上。 她扯过眼罩,看见的是沈一屿距离她只有半臂远的脸。 鸦睫在卧蚕处落下一片遮荫,高挺笔直的鼻梁下薄唇微张,她从未如此近距离地观察过沈一屿的脸,不安分的心脏又开始无规律乱跳。 她别过眼,把他戴到她头上的东西拿下来,是一个头戴式耳机。 【你的耳机?】 沈一屿点头。 【为什么你会带耳机?】 沈一屿靠回位子上打字:【出去比赛用的,戴上耳机别人就知道我听不见他们说话,能减少点麻烦。】 林霁晓明白了他的意思,毕竟沈一屿从外表来看同常人无异,就像刚才在车里,他不应答司机师傅的话是因为他不知道师傅对他说话,而非高冷。 这种情况很容易引发误会。 有时可能戴个耳机对方知道你没在听,便从源头上斩断了一场对话的开始,或者对方会转而使用一些肢体引起你的注意,无论是哪种都可以减少误会的发生。 沈一屿指指耳机:【它应该也有点隔音的效果】 林霁晓有些讶异,沈一屿是怎么知道她被噪声困扰的? 难道他一直在意她吗? 林霁晓被自己突然冒出来的想法吓了一跳,随即将它压了下去。 她装作淡定地对沈一屿比了个谢谢,然后戴上他给的耳机睡觉去了。 虽然这个耳机是个装饰物但是质量还挺好的,至少隔音方面还不错,林霁晓戴着它在剩下的几个小时高铁行程中沉沉入眠。 抵达宜市已是下午,高铁上那几个小时的睡眠完全不够睡,林霁晓看上去还是没精神得很,沈一屿便让她留在酒店休息,自己去滑板俱乐部练习。 离开前他给林霁晓发去了俱乐部的地址,大约饭点可以来找他。 林霁晓给自己定了个五点的闹钟便睡下了,结果一觉醒来还不到四点,翻来翻去怎么也再睡不着后,决定起床去找沈一屿。 滑板俱乐部坐落于城市三环,大门上挂着霓虹灯管制成的招牌,红色花体的“FOR YOUTH”字样张扬个性,很有街头的风格。 走过前台区域里头是个露天的训练场,街式场地与碗池场地分居两边,都有不少的年轻人在其中练习。 场地一旁遮阳的休息区里零零散散几个人,或休息或旁观。林霁晓来得早,没和沈一屿打招呼,自己走去休息区找了个角落像其他人一样席地而坐。 她一眼就瞧见了人群中的沈一屿,他个高块头大,极具存在感,穿白色短T卡其色休闲裤,头上还戴着早上给林霁晓的白色耳机,在阳光下像是发着光。 他在街式场地复杂的障碍道具间自由穿梭,风鼓起他的衣摆,吹动他的额发,眉眼间是藏不住的少年意气,整个人恣意又潇洒,自信又耀眼,完全区别于平日里沉稳的暖男老板形象。 林霁晓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说实话沈一屿是个什么样的人,其实她也说不清。 他会在她孤身被困山野的时候冒着雨来找她,也会在听说她要送走一只残疾小狗的时候夺门而去。他像一阵自由的风驰骋于街道,却始终吹不离那座小镇,守着他的店暮暮朝朝。 沈一屿对她好她能感受到,但是在她心里沈一屿本就是个很好的人,或许换做是别人他也会给予同样的关心。 所以她不敢多想,她曾经花了三年时间都没有看清一个人。 已经被辜负一次的真心,是不敢再轻易给出第二次的。 林霁晓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被忽地传来的口哨声打断。 她抬眼望去,一个留着棕色狼尾鲻鱼头的男生拿着滑板向她款款走来,他穿着与清秀面容极不相称的街头涂鸦风的大logo黑T,脖子上一条银链子晃晃荡荡。 男生在她身边坐下,从她的角度还可以看见男生耳朵上满满一排的耳饰。 啧,浮夸。 “看谁呢,美女?”语气十分轻佻。 林霁晓装没听见,默不作声往外挪了几分。 男生怪没眼力见地又凑上来:“喂,别假装没听见啊。” 林霁晓突然来了主意。 她露出一副茫然的表情转头看向男生,指了指耳朵,摇了摇头。 你懂我意思了吧?听不见,滚。 正常来搭讪的遇到这款都该退下了。 可没想到男生完全不按套路出牌。 下一秒——这哥居然在她面前比起了手语! 林霁晓:?!! 完蛋,碰上懂行的了。 林霁晓拔腿欲走,却被那男生拉住,又在她面前比划一通。 林霁晓忍无可忍还是出了声:“有完没完?” 男生一脸惊讶:“你会说话啊?” 随后反应过来,他一脸委屈:“不是儿,你能听会说的,在我面前装聋???” 对于这种搭讪的,林霁晓实在懒得多理,拨开他的手继续往外走,却又被拦住。 男生似乎是被气到了,单手叉着腰抿着唇鼓着腮帮子,像个愤怒的河豚。 林霁晓静静看着他这副样子,等着他又要闷出什么屁。 结果他自己把自己哄好了,鼓起的腮帮子忽地泄气,露出一个刺眼的微笑:“女人,你成功地引起了我的注意。” 非主流玩霸总? 咦…… 林霁晓丢出一个嫌弃的眼神。 “你到底……” 话说一半,林霁晓感觉到身后有人,转过头,沈一屿站在逆光处,颈侧的绒毛金灿灿的,一滴汗从发丝滴落,流经颈部,林霁晓回过了神。 却是男生先打招呼,用手语。 林霁晓:“你认识他?” 男生:“你认识他?” 两个人面面相觑。 - 男生名叫何翊,晚饭点,他带着林霁晓和沈一屿来到一家高档餐厅。 何翊说要请客时,林霁晓是拒绝的,可耐不过他死缠烂打,最后被他以“在这家餐厅吃饭不要钱”的理由打动,答应了他。 原来这家低消四位数位于宜市市中心的餐厅是何翊家族企业下的——这个不着调的非主流竟然真的是霸总…… 三百六十度的落地窗可以俯瞰整个宜市的繁华夜景,昏暗的环境之下精致的水晶吊灯投射出淡淡的暖光。 何翊绅士地拉开椅子让林霁晓先入座,待她坐定,又拉过她旁边的……椅子拉到一半,沈一屿出手将他整个人拎走,最终落座在林霁晓对面。 这小子,刚才在车上就玩这一套,趁沈一屿没防备直接溜进了后座,现在可不会让他再度得逞。 何翊悻悻瞪了沈一屿一眼,后者只当没看见。 “话说你们两个是怎么认识的?” 林霁晓实在想不通沈一屿怎么会和这样的人搭上关系。 “我俩还能咋认识?参加比赛认识的呗!”何翊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眉飞色舞地说道,“我还记得我第一次看见他,哟!多拽啊,大老爷们儿出门还带个助理。你看看我,哥们儿这身份出门都是单打独斗的,他凭啥啊?诶,说到这儿我想起来了,马小野那臭小子怎么没来?” “腿折了,在家躺着呢。” “您瞧瞧,我就说这小子那狂劲儿迟早得出事儿吧,”何翊激动拍桌,“这不就说准咯!” “你说你怎么让人家小姑娘跟着你跑这大老远来!”何翊怼了怼沈一屿的胳膊,转而对林霁晓说道:“你放心啊,沈一屿这儿,我替你顾了!玩儿去吧!” 何翊大手一挥。 林霁晓:…… 第12章 第 12 章 “喂,林妹妹,咱们要不加个微信吧?沈一屿这有什么事儿我到时候通知你就行。” ……这什么奇怪称呼。 “怎么就叫上妹妹了,我不一定比你小好吧。” 何翊面庞清秀白皙,长着一张娃娃脸,顶着这样的脸管林霁晓叫妹妹,她别提多别扭了。 何翊打量着,一脸散漫:“我23,你多少啊?应该还在读大学吧?现在是不是正放暑假?” 林霁晓睨了一眼:“早毕业了,和你一样,23。” 林霁晓还是第一次听见别人说她像学生她还高兴不起来的。 “同岁啊!这不正好!来!加个微信!” ……还能聊点别的么? 但其实林霁晓也有点纠结,毕竟她第一次陪人参赛,很多事情没接触过,说不定何翊还真能帮得上忙。 思虑再三—— 算了,实在不行给他开免打扰。 林霁晓拿出手机准备扫码,镜头聚焦前一秒一只大手遮住了何翊的二维码。 林霁晓:? 何翊:? 沈一屿:? 何翊眼看着到嘴边的鸭子飞了,没等其他两个人反应,自己又燃起来了,对着沈一屿一顿手语输出:【你说你这是干什么?我好心好意替人家照顾你,你怎么不领情?我这是公事公办,没别的心思,你少拿那小人之心度我君子之腹啊!】 沈一屿把林霁晓手机推回去:【你通过我跟她联系就行】 何翊瞬间嗅到一股不一般的气息,他看看沈一屿又瞧瞧林霁晓:“喂,你跟沈一屿啥关系啊?我从没见过他带哪个女生来。之前和他们吃饭我叫了几个妹子,这人态度之冷淡,啧啧,我还以为他不好这口呢。” 林霁晓掀了掀眼皮:“我俩就普通同事。” “同事?”何翊说,“就他那书咖?还没倒呢?” “什么意思?” “嗯?你是他同事你不知道么?”何翊咬了一口菜继续说道,“那书咖收益不是不好么?” 林霁晓想了想:“确实一般。” “对啊,所以我都劝这小子好多回了。”何翊说,“知道吗?就这种水平的比赛,第一第二基本我俩包圆,我么,每次都差他一点,拿个第二名。虽然说我家里有钱,但是这些年我不靠家里的钱也能凭这些奖金过得风生水起。你看看他,非要去搞什么书咖,搞了有些年头了,也没搞出个动静,日子过得苦兮兮的,真不知道图个啥。” 这还是林霁晓第一次听说关于“静海”收益的问题。 其实她之前也有类似的疑惑,“静海”不挣钱她能看出来,但她不知道沈一屿这些年来是怎么将“静海”维持下来的。 原来他是在用滑板比赛挣的钱养“静海”。 见没人应话,何翊后知后觉自己可能说得有点多了,话题也不知觉变得有些严肃,他跑出来打了个圆场:“哎呀算了,他高兴就好。人生在世可不就图一乐呵么!” 林霁晓抬眼看了眼对面的沈一屿,他在吃东西似乎对他们这边的话题不感兴趣。 她试探地问何翊:“你还知道关于沈一屿的其他事情吗?” “其他事情?你指什么?”何翊脸上又浮现出八卦的意味,“事业?家庭?感情?” 林霁晓有点兴趣:“这些你全都知道?” “说说看?万一我真知道呢?”何翊挑眉,“不过,咱们交换情报是不是得有来有还啊?” “你想知道什么?” 不会是微信号吧? 何翊眼神在二人之间扫了一眼:“有对象吗?” 好吧,还是这种没营养的话题。 林霁晓白眼一翻:“没有。” 何翊了然地点了点头,拍拍沈一屿的胳膊:【她说她单身,这事儿你知道吗?】 沈一屿皱眉:【你们到底在聊啥?!】 林霁晓见沈一屿反应奇怪:“你跟他说了啥?” 何翊笑了笑:“没啥没啥,来,该你问我了。” 沈一屿此时向他们看来,林霁晓原先想好的问题拐了个弯,指向何翊:“你为什么会手语啊?” 林霁晓此言一出,何翊眼底瞬间闪过一丝落寞,但也只是一瞬,他又恢复那不着调的模样。 “嗐,学着玩呗,技多不压身嘛。” 技?何翊的技还能用来干嘛,林霁晓随口应道:“不会是学来勾搭妹子的吧?” 窗外霓虹转换,由鲜艳的红变为忧郁的蓝,淡淡地映在人脸上,化为一缕抹不开的愁绪。 何翊拿叉子扒拉着盘子里的装饰花草,淡淡道出一句:“对啊,还挺好用的呢。” - 预赛和决赛分别定在后天和大后天。 预赛前一天是全天的训练行程,尽管何翊让林霁晓放心把沈一屿交给他,但是林霁晓还是选择跟来了,她终归还是挂心。 其实来看训练也不是很耽误她的事,沈一屿滑他的板,林霁晓画她的画,滑板的少年也不失为一种素材。 她就拿着她的小画册坐在昨天的角落。 相似的一幕再次上演。 “我说你不训练的么?” 何翊扯过别在腰间的毛巾,往头上随便糊了两把后坐下:“要休息的啊,哪能一直练。” “沈一屿不就一直在练。” “他铁人,我不行。”何翊说,“画什么呢?给哥们儿看两眼?” 林霁晓递过画册。 何翊这人虽然浮夸了些,但不是个坏人,她没必要总对他带着刺。 何翊翻了两页,看得认真:“画的挺好啊?专业的?” “随便画画。” “林霁晓?” “嗯?” “没事儿,就叫叫你,”何翊把画册归还给她,“你怎么会和沈一屿认识啊?” 林霁晓抱着膝盖,望向训练场中央那人:“我不可以和他认识吗?” 何翊也学她的姿势坐,与她并排看向训练场,露出一丝除了他没人知道的苦笑:“可以啊,怎么不行。” 场中央那少年像是感知到了落在他身上的视线,回望过去,看见视线的主人在与他对视的瞬间,选择了避开。 倒是旁边那个有点碍眼的在热情地挥着手。 “喂,沈一屿看过来了,”何翊说,“你说他会过来吗?” “我怎么知道。” “要打赌吗?” “赌什么?” “我赌他会过来,输的人要为赢的人实现一个愿望。赌不赌?” 林霁晓本不想搭理他这无聊的游戏,却在看见沈一屿把头转回去,准备开始新一轮滑行的那刻,鬼使神差般地张了口—— “好,我跟你赌。” 夏日的热浪裹挟着风,将道旁树叶拂动,沙沙声绵延不绝,连带着心也微微躁动。 沈一屿脚踩滑板站在起点处。 他已经做好了出发的预备动作,任谁看这都是一场林霁晓胜率极高的赌局。 但她还是莫名紧张起来。 她在紧张什么,她也不知道,只是本能性地盯住那人的身影。 时光仿佛被定格,又随着一阵风的吹来被化开。 少年本该乘着这股风沿道直进,却下意识地将目光投了过来。 “诶诶诶!他又看过来了!” 对方拉着林霁晓的胳膊摇晃,她却没有反应。 沈一屿也是一样,向定住了一般,站在原地。 何翊着急地“啧”了一声,拿过林霁晓放在地上的手机,用她的指纹解锁:“来!加微信!” “诶你干嘛?”都什么时候了还加微信,林霁晓真是长见识了,世界上还有如此贯彻“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精神的人。 她一通挣扎,终还是抵不过男子的手劲,点开了微信的二维码名片。 在何翊扫描成功的同时,他们二人头顶落下一片阴影 ——沈一屿来了。 带着点夏日的暑气。 沈一屿没多的动作,直接拉着何翊就往外走,何翊一个劲地回头又被掰回去,回头又被掰回去。 最后悠悠留下一句话:“我赢啦!你欠我一个愿望!” 林霁晓望向沈一屿的背影,他在何翊的聒噪之下显得愈发的沉默。 不知怎的,沈一屿这些天情绪一直不高。 虽然沈一屿一直是不说话的,但是以前他总会用行动让林霁晓感知到他的存在。 而现在有了何翊的加入,他会抢着给林霁晓开车门、夹菜、买水,沈一屿没了发挥之处。 他像是成了两人的影子。 一个只会沉默旁观的影子。 他在训练场中看着他们玩闹,看着林霁晓在何翊面前流露出各式各样丰富的神情,有些是在他这不曾有过的。 健全的人总是会对残缺的人带有天然的同情,在这样的同情面前他会得到或多或少的优待,而这样的优待是他不想要的,尤其面对林霁晓。 她不喜欢何翊的轻佻,便会在他面前显示出厌恶,她知道何翊性子不坏,面对他善意的逗乐也会不计前嫌地开怀大笑。 这样的表露是真实而鲜活的,它完全出于一个人的真心。 而很多人面对沈一屿是不会这样的,有些情感会被同情稀释。 他有些羡慕何翊。 他也想看着林霁晓对他生气、大笑,他希望自己才是那个能拥有林霁晓最鲜活、最完整情感的人。 显然他还差得很远。 - 由于明天还要比赛,这一天晚上他们早早地就睡下了。 第二天清早,何翊的车准时准点在酒店停车场等候。 “怎么今天换这辆车,还这副打扮,跟明星似的。” 林霁晓看着贴了防窥车膜的保姆车和全妆全发换上清爽白T的何翊说道。 何翊邪魅一笑:“等到地方你就知道了。” 第13章 第 13 章 保姆车停在比赛场馆后门,何翊起身准备下车。 手刚触及门把,他又坐了下来,递给林霁晓一个口罩,说道:“戴上,我可不想传绯闻。” 林霁晓眼神落在他递过来的口罩上没有动作,不懂他这是什么意思。 何翊“啧”一声,把口罩又往前递了递。 林霁晓见他坚持的样子,也懒得跟他在这耽误时间。 不就是一个口罩嘛。 她乖乖照做,很快,她就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 她透过车窗看到几个保安走了过来分立在车门的两侧,分散在后门各区域的粉丝嗅到了味道蜂拥而上,瞬间将从保姆车到场馆入口的通道围了个水泄不通。 有的人手里举着应援手幅,有的人拿着提前准备好的手写信,有的人举着相机,场面一度很混乱。 三人挨个下车排成一列小队,在保镖的保护之下,在此起彼伏的“小翊”声中,顺利从人群间钻入了场馆。 场内已经没有了粉丝,林霁晓一把摘下口罩:“大哥,你到底什么身份啊?” 只见那人腿站成三七步,慢悠悠划开手机,怼到她面前——是他某视频平台的个人主页,博主名叫“滑板小翊”,粉丝数高达两百多万。 林霁晓:!!! 何翊对林霁晓惊讶的表情很满意,嘴角一勾,揽着沈一屿的肩和林霁晓交代:“沈一屿跟着我你就放心吧,待会儿你就在观众席找个好位子坐好就成。” 说着就要拔腿向检录处走去。 走出两步,他又回过头来,把林霁晓的口罩重新拉到鼻子之上,凑近:“戴好,口罩别摘。” 林霁晓与他眼神对上,瞬间意识到什么,背后微微渗出一层冷汗。 - 林霁晓按照何翊所说,在观众席坐下。周围有看比赛的滑板爱好者、纯来围观的市民、还有来看明星选手的粉丝。都在赛前热烈地讨论今天的比赛,交流自己看好的选手。 热闹之中,口罩之下,林霁晓神色凝重。 她知道何翊认出他了。 她原以为风波早已过去,她的事情也仅限于在画手界发酵,没想过会在这里被人认出。 何翊是怎么认出她的?是什么时候认出她的?对她的事情了解多少?对她持什么样的态度? 这些问题在林霁晓脑子里打转,一整天都心不在焉。 同样心不在焉的还有另一个人。 大屏幕成绩排名一出,引发现场嘘声一片。 夺冠热门选手沈一屿,在预赛仅以小组第二、总排名第十的成绩侃侃过线,实在叫人大跌眼镜。 今天的回程路气氛凝重,摘得第一的何翊夹在中间坐立难安。 我是不是做啥错事儿了?何翊暗自反省。 可想来想去他好像也没干啥不对的啊。 算了,管他呢。明天还有比赛,他不能让别人影响了自己。 吃完饭后三人在酒店门口散伙。 林霁晓回房后在床上翻来覆去。 她要不要给何翊发消息找他问个清楚啊? 但是何翊怎么想好像跟她也没什么关系,比完赛后他们或许就不会再见了。 林霁晓握着手机久久拿不定主意,心中烦闷,最后决定出门散散心转移注意力。 打开房门,她撞见了个熟人。 沈一屿与她住对门,两个人正隔着一条走廊对望。 沈一屿:【你这是要去哪里么?】 林霁晓:【闲得无聊想去散个步】 沈一屿:【一起吧】 七月底的宜市夜里藏着夏天独有的燥热,但晚风吹在身上却不觉得黏腻,还可以闻见边上传来的淡淡沐浴露香气。 宜市的夜不似象盱镇静谧,沿街还可以看见骑着三轮车卖瓜的小贩,烧烤摊边支着小桌喝酒的大叔和摆地摊卖手工制品的年轻人,很有市井气息。 一路看着这些风景也不无聊,他们就这样走了很久很久。 直到走出闹市,来到一条相对安静的街上,林霁晓问道:【你今天状态不好么?】 沈一屿摇摇头。 【骗人,我瞧得出你心里有事】林霁晓嗔怪地瞪了他一眼。 【何翊说你以前都是第一的,肯定是发生了什么】 沈一屿不置可否,反问道:【不拿第一不行么?】 林霁晓没想到他会这样问。 【也不是不行,只是我听说你都是靠着比赛赢得的奖金在维持“静海”】 【是啊,所以不拿第一不行】沈一屿嘴角泛起一抹苦笑,自嘲的话语却显得整个人有点落寂。 林霁晓想到这一切的原因:【为什么坚持要把“静海”开下去】 沈一屿静静打字;【没有为什么,我只是想开,就把它开下去了】 林霁晓盯着这行话,看了很久。 沈一屿见她不语:【很难理解么?连你也觉得“静海”没有必要开下去?】 不是的,林霁晓只是有些恍惚。 “我只是想开,就把它开下去了。” 一如当年的林霁晓,无论画画这条路多苦多难。 她只是想画,就画下去了。 一画就是十多年。 她回过神来:【我可没有这么说,我觉得你应该把“静海”开下去】 沈一屿眼底闪过一抹光亮:【真的?你是第一个这么跟我说的人】 【骗你做什么】林霁晓一笑。 【我还以为你不喜欢“静海”呢】 【为什么这么说?我好歹也在那干了一个月,也是有些感情了的】 【但是你也只干一个月】 【是你让我干一个月的】 林霁晓反驳着连打字速度都不自觉加快了,打完后有些嗔怒地盯着沈一屿,像是在怪他。 沈一屿手比脑子快,等反应过来的时候,一行字已经出现在输入法上方了。 他抿了抿嘴,顺着心意按下确认键:【那你愿意继续干下去么】 他慢慢将手机转过去,眼神带着不自信的试探。 像是耷拉着耳朵的小狗。 林霁晓想逗逗他:【我有条件】 【什么条件?】 林霁晓把眼神收回,故意放慢了打字的速度。 沈一屿有些着急,直接走到她身后把头凑近,看她在手机上慢慢打下:【我可不免费给你们做蛋糕了,我要技术入股,要当三股东!】 林霁晓侧过头看他,眼神征求他的同意。 沈一屿的眼睛在黑夜里亮亮的,像忽闪忽闪的星星。 她看见他对她点头,没有半分犹豫。 他笑了,她也跟着笑开。 她觉得他有点可爱,像笨拙的小狗。 而她想顺顺毛。 二人拐到一条新道上,顺着这条路可以走一条不回头的路回到酒店,路上途径FOR YOUTH滑板俱乐部,本应是结束营业的时间,场馆里却亮着灯。 二人感到奇怪,走了过去。 俱乐部的大门虚掩着,一推就开,他们进到内部,想瞧瞧究竟。 训练场街式场地半边的灯打开着,空旷的场地上一个孤零零滑板的身影。 何翊还没有换下白天的衣服,林霁晓一眼就认出了他。 而何翊也注意到了这边的两人。 “你们怎么来了?”他抓着板走了过来。 “路过,”林霁晓说,“倒是你,怎么这个时间出现在这儿?” 何翊抓了抓额前的碎发,把板放下坐在板上,抬头朝他们看了一眼:“我说我乐意,你信么?” “不信。” “先说好,我可不是偷着卷啊,”何翊又抓了把头发,“这事儿怎么说呢?” “有人监视你?”林霁晓蹲了下来,和何翊平齐。 何翊惊讶地抬头:“你怎么知道?” 该说是出于画手敏锐的观察力么? 来休息区的人要么是训练的板手,要么是陪同板手的亲友,前者必定会带着板、去到训练区,后者必定会和前者有接触。 而除却这两者之外,林霁晓注意到一个奇怪的男人。 他和在场所有人都没有互动,全程待在休息区且注意力总是专注于某处。 她在和何翊交谈的时候也能感受到来自别处的目光。 她本以为训练结束这事儿就过去了,没想到还能在今夜找到答案。 “你够敏锐的啊。”何翊咂嘴,“那确实是我家派来监视我的人。” “为什么要监视你?” “看我有没有闯祸呗。” “你在滑板场能闯什么祸?” “这你就不行了吧,‘祸’的定义可多了,”何翊说,“你别以为挥霍无度、交狐朋狗友、惹花边新闻才叫‘祸’,这些在我爸妈眼里根本不算个事儿。” “有这个,”何翊搓搓手指,“都能摆平。” “真正的‘祸’呀,是我这个人本身。看过小说么,里面富二代的未来都是被既定好的,继承家业,商业联姻。想从既定的剧本里逃出去,这才叫‘祸’。” “可你不是玩滑板又泡妹吗?”林霁晓不解。 “呃……你不懂,这就是我的小叛逆了。我家的要求是——滑板,可以玩,但是不能认真;妞,可以泡,但是不能给他们弄出个来路不明的孙子。在这个前提之下我想怎么玩都可以,但是到了年纪就得回去听他们的话,这你懂了吧?” “那他们发现你认真了会怎么样?” 何翊眼底闪过一丝凉意:“要么自己断掉,要么被迫断掉。” “所以你白天在训练场假装浑水摸鱼,晚上偷偷跑出来加练?” 何翊望着地板点头。 今夜的何翊有些不一样,他像是一颗被人剥去坚硬、艳丽、带刺外壳后的荔枝,里面晶莹剔透的,或许摸起来也是软软的手感。 只是这颗荔枝太新鲜了,看起来要滴水的样子,林霁晓不知该如何是好,揪了揪旁边沈一屿的衣角。 沈一屿走进前厅,半晌,拿着一块体验用滑板走了出来,轻轻踢了踢何翊滑板的轮子。 何翊笑了,刚才的片刻阴霾被他大手一挥全部拂去:“嘁,你小子。” 他勾着沈一屿的肩走向训练场中央,那片光亮之下。 - 第二天早十一点,滑板比赛场馆。 随着沈一屿最后一个技巧动作的完成,全场爆发出热烈的欢呼。 街式滑板得分分为三个部分,由两轮限时路线展示的一个最高分和五个技巧动作的两个最高分组成。 在路线展示中,沈一屿拿出了他最高难度的一套技巧组合,直接甩开第二名2分,后面的五个技巧动作也都是高质量完成,剩下的选手哪怕将最后的动作满分完成也无力回天,沈一屿已经提前锁定了金牌! 林霁晓等在他们提前约定好的地方,一颗激动的心无处安放,她自己夺金的时候都没有这么激动过! 她数次看向通道入口,终于,一道熟悉的身影出现! 何翊还有些事情没处理完,他等不急自己先过来了。 沈一屿看见远处墙边那抹倩影,刚刚平静下来的心又不安分地躁动起来,明明已经拿过很多奖了,为何如此这般? 她向他挥手,他朝她跑去。 只一会儿的功夫他就到了她眼前,林霁晓顺着奔跑的惯性跌入他怀里——电视剧里不都是这么庆祝的么? 可沈一屿没有料到,他的手悬滞在半空,最后扶在她的腰上。 “恭喜你!”林霁晓知道沈一屿听不见,但她还是想对他这么说。 而沈一屿只感到一阵湿热的风吹过,痒痒的,不止耳边。 第14章 第 14 章 “咳咳,你们这是在干嘛?”何翊不知从哪个角落冒出头来。 林霁晓被吓得一激灵,从沈一屿怀里抽出身,道:“庆祝啊。” 何翊似懂非懂地“啊”了一声,张开双臂:“那来来来,也给哥们儿庆祝一下。” 他说着就往前凑,林霁晓往后一撤,沈一屿往前一站。 三个人叠汉堡似的把前后两人隔开。 “搞什么?孤立我?”何翊很受伤,亮起脖子上那枚银牌,“哥们儿今天表现这么棒不值得一个拥抱?” 林霁晓将沈一屿双手拢成圈,将何翊围在中间:“一个拥抱,够了吧。” “谁要他一大老爷们儿的拥抱!”何翊嫌弃推开,拍了拍自己的衣服,仿佛上面有什么脏东西,“对了,你们什么时候的车走啊?” “明天上午吧,怎么了?” “这么急?没想留下来玩玩?” 林霁晓还真没想过,她就是纯来陪沈一屿参赛的,他没提玩的事儿她也就没往那想过。 “那这还剩下半天的时间,怎么说?出去溜达溜达?” 林霁晓把头微微一偏:“问我老板。” 何翊随即转过身和沈一屿沟通,沈一屿颔首。 突然被安排的半天假期,询问目的地,林霁晓选择了咖啡厅。 坐落于中心商业街的咖啡厅,白金配色的现代极简装修,门庭若市,深得小资青年群体的青睐。 “你俩这是来玩儿还是来考察的?” “这两者很矛盾吗?” 三人坐在二楼靠近玻璃围栏一侧,观察着楼上楼下的顾客。 何翊点了杯橙汁儿,鸭舌帽盖过眉眼,只能瞧见一张嘴嘬着吸管,两条腿不安分地晃荡:“咖啡这东西我是真喝不习惯,苦了吧唧的,还失眠。” 林霁晓掀掀眼皮:“你确实用不着,就你这精神值,别人喝八杯咖啡都不一定比得上。” 何翊权当这是夸奖,欣然接受:“对啊,所以我说咖啡馆这种地方不适合我,太静了,没劲儿。诶,你们去过酒吧没,喝酒蹦迪多热闹啊,你们要是不喜欢那种闹腾的,清吧也行。小曲儿一放小酒一喝,啧啧。有的还可以放电影,我有一家熟人开的店,上次他跟我打赌输了,播了一晚上我的赛事集锦和vlog,第二天早上醒来我打开平台怒涨一千粉。你们也可以搞个啊,就播沈一屿,沈一屿这颜值虽然比我差点,但也算够用了,指不定你们那镇里还能出个草根明星呢!” “呵呵,我替沈一屿谢谢你。” “嗐,客气。”何翊越想越觉得自己说得头头是道,指不定他还真有点经商的天赋。 林霁晓虽然口头敷衍,但是真的有把何翊的话听进去。“静海”营业直到傍晚为止,而来旅游的游客白天大多观光,本地的市民白天大多上班,晚上才是大部分人休闲放松的时间,如果能把晚上的时间也利用起来,说不定真能对“静海”的现状有所改善。 但改变经营模式不是小事,她得回去和沈一屿、陆献好好商议。 三人就这样,以这家店为中心,把方圆三公里内评分较高的咖啡店都尝了个遍。 沈一屿身为书咖的大老板兼饮品类目的新品研发人更是把这几家店的招牌都尝了个遍,这会儿感觉袭来,离座去上了个洗手间。 店内只剩何翊和林霁晓二人。 何翊用吸管搅着剩余大半杯的西瓜汁儿,悠哉道:“差不多行了,再喝下去我怕他到下周都睡不着。” 林霁晓没搭他话茬,好不容易逮到个和何翊独处的机会,她得把心里那些疑惑问出来:“何翊,你认识我?” “噗,你几个意思啊,我不认识你我现在隔这儿跟你喝咖啡?” “我不是那意思,”林霁晓说,“那你为什么给我戴口罩?” “我说了啊,我怕传绯闻。” “那你为什么还让我坐观众席?” “还能为什么,我瞅你和沈一屿俩人成双成对的碍眼呗,”何翊散漫道,“怎么?你有事儿啊?” “就这样?” “还能哪样?” 既然他这么说,林霁晓也不好再往下问。 或许真的是她想多了。 后来,在何翊的强烈抗议下,咖啡厅视察之旅告一段落,何翊带着他们去了宜市最出名的特色景点打了卡。三人在傍晚的街头走走停停,看候鸟飞过,看夕阳落下,最终来到一片内陆湖边。 “喂,听说你们那破镇是不是有片海挺好看的。” “嗯,很美,那是我看过最美的海。有机会的话你可以来看看。” “我去的话……你们那书咖能不能给我免单?” “果汁儿包圆。” “一言为定?” “嗯,一言为定。” 直到钢铁森林将那一抹炽红吞没,三人在夜幕降临后亮起的路灯之下分头走。 - 何翊回到了他在宜市租的一套二室一厅的公寓。 公寓里空荡荡静悄悄的,没有开灯,何翊也懒得开灯,他熟练地蹬上摆在地垫上的唯一一双拖鞋,向主卧走去。 主卧里只剩一台显示屏发着冷淡的光,何翊伸手将一则关于新锐画家抄袭新闻的页面关掉,关了机,他再次被埋没在黑暗之中。 他打开床头的台灯,暖色的灯光在昏暗的房间漫开。 从最下一层抽屉深处摸出一个打火机和一包未拆封的烟,何翊懒洋洋地向飘窗走去。 他支起一只腿,靠坐在飘窗上,撕开包装,给自己点燃了一根烟。 他深吸一口,刺激辛辣的浓烟直冲喉管,呛得他止不住地咳嗽,咳到脸红,咳到飙泪。 泪在眼角没有落下,很快被灌进来的风吹干,何翊看着那一缕在空中飘散的烟,想起往事 ——那年盛夏,他在街边捡回一个女孩。 他们相识于午后的街头,女孩不会说话,举着手机在拥挤人潮里问路,没有人为她驻足。 但是却吸引了男孩的注意。 【不好意思,我是聋哑人……】 男孩看到这一行字有些惊愕,但很快收敛了神情,他怕异样的眼光会刺痛女孩。 她看起来年纪不大,扎着长长的双马尾,一手举着手机,一手拉着双肩包背带,两只亮汪汪的眼睛带着涉世未深的纯真。 她要去的地方是男孩知道的,但是有点绕,男孩不知道怎么描述也怕女孩再次迷路,于是带着她去了。 那是一栋半废弃的写字楼,男孩担心女孩一个人不安全,一直将她送到办公室门外,看着她进去,又悄悄在外面等着。 玻璃门隔音差,他从传出来的话语声中捕捉到了几个字眼,他火气一下上头,冲进去把对面的男人臭骂一顿,拉着女孩的手跑了出来。 男人气急败坏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他们不敢回头,直到汇入人流熙攘的大街上才敢停下。 此刻,夜幕降临。 女孩身上没钱,男孩那一年刚刚毕业,带着少年人独有的傲气宣布要不靠家里一分一毫活出自己的精彩人生。 那一晚,他们在便利店买了两份最便宜的便当。 女孩是来宜市打工的,在他们那里,成了年的女生要么嫁人要么出门打工。她家里条件不好,人还又聋又哑,没人要。家里有个在读书的弟弟,不能养闲人,便将她撵了出来,赚不到彩礼就只能让她自己打工赚钱。 可女孩不仅找不到工作,还差点被骗,口袋里剩下的几十块钱连开个钟点房都不够。 那一晚,男孩将她带回了家。 男孩给不了她工作,但至少能给她口饭吃,给她个地儿住。 就这样,女孩住下了。 就是现在的这间二居室,男孩把自己的电竞房腾出来给了女孩一个家。 家里渐渐有了人气儿,那些随手乱丢的杂物有了归处,男孩不再吃外卖,为了不浪费女孩准备的早饭开始规律作息,因为女孩在他抽烟时不经意皱起的眉头,戒掉了抽了七年的烟。 他开始不再一个人去训练,他的梦想不再是被人鄙夷的笑话,他的比赛有了人看。 世界上只有两个人知道的秘密——他走上网红这条路的契机——他第一条爆火的、现在被他隐藏的视频——是他训练时女孩偷偷拍下的。 后来他人气一路上升,成了网络上小有名气的博主。 他的比赛不再只有一个人看。 某一天,一条十余秒的视频被顶上热搜,是他比赛那天,带着一个女孩进入了场馆。 女孩进入大众视野,连她的家庭都被人扒出。 一个乡下来的女孩和一个炙手可热的网红的故事,被人杜撰出了上百个版本,底线低得难以想象。 事态超出了男孩能够控制的范围,他无可奈何只能向他的家族——曾经他最想割裂开的家族求助。 家族听闻后勃然大怒,与他定下交换的条件。 他们公开了他的身份,并且宣布了他和另一个企业千金订婚的消息,加之一通资本的运作,这件事很快被压了下来。 至于女孩么?你可以把她认为是一个保姆或者是公子哥打发时间的对象,怎样都好,她只是一个掀不起波澜,迟早要退场的存在罢了。 订婚新闻出来的第二天清晨,女孩就背着她所有的行李、带着她在这个家所有存在的痕迹离开了。 她具体什么时候离开的,男孩不知道;她去了哪里,男孩也不知道。 他只知道,她从此再没出现过。 还有,他不能去找她。 第15章 第 15 章 林霁晓在回程的高铁上和沈一屿说了她关于“静海”改变经营模式的看法。 沈一屿能够理解,但所有的变化都带着不确定性,他需要时间去斟酌其中的利害关系。 林霁晓也没强求,她知道如果真的要延长“静海”的营业时间,并在晚上转型为清吧模式,需要涉及到人员的调度、酒水调制的学习甚至于装修方面的变动。 这些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还需从长计议。 高铁到达目的地,他们回来的第一站不是自己家,而是林霁晓之前住的那个小区里——马小野和沈一屿奶奶的家。 就在昨天,林霁晓总算知道沈一屿一个大男人为什么会在大夏天,只有五天的行程里带上一个24寸的行李箱了 ——因为他要给马小野和奶奶带特产! 他真正带的衣服只有两三套,这几天里换洗着穿,行李箱里百分之七十的空间全用来装特产了。 打开箱子一入眼是满满的真空袋、打包盒和礼盒包装,里面有买给马小野的老字号糕点、酱肉、酸奶等零食。 奶奶年纪大了不爱吃甜的,他就给买了些适合老年人喝的养生花茶还有一双蓝底绣花的手工老布鞋,放在奶奶房间门口的柜子上。 这是一间老破小,保留着上个世纪流行的老黄风,很多家件上都留下了这数十年来的使用痕迹,但并不脏乱,可以看出是被人用心呵护着的小家。 整个屋子只有两个房间,小的那间给马小野住,大的那间给奶奶住。 奶奶姓陈,平日里闲不住,早上去公园遛弯,下午找老姐妹搓麻将,晚上跳广场舞,一天下来安排得明明白白,这会儿人不在屋里。 马小野房间的门敞开着,一听动静立刻跳下床来。他嫌那破拐杖碍事,直接单脚跳着来到沈一屿的行李箱前一屁股坐下。 “让我看看这次又有啥好吃的!”马小野两眼放光,把那些特产一个个从行李箱里拿出来放到地上,像是把他们都归属到自己的地盘里。 但他没有多拿,沈一屿每一样都买了几个,马小野一样只拿一个。 沈一屿觉得不够,又给他拿了几样,这才把行李箱关上,剩下的他还要分给周围的朋友。 马小野想留他们下来吃顿饭,沈一屿拒绝了,舟车劳顿加上这几天比赛心情一直紧绷,他只想回去好好睡一觉。 林霁晓也是一样,二人只作短暂停留后便离开。 林霁晓回到出租屋后,洗了个澡就瘫倒在床上,他们赶的是最早一班的高铁,没一会儿睡意就涌了上来,她很快睡着了。 醒来时,屋内漆黑一片,只有点儿月光从没有拉紧的窗帘缝中透进来,打在被子角上,带来小小的光亮。 同月光一起漫延进来的,还有邻居家炒菜时厨具碰撞的声响和带着烟火气的家常菜香。 林霁晓睡意未消,翻个身打断再次入眠,肚子却在此时很没有眼力见地响了起来—— “咕噜……” 她阖上眼打算将这点声响无视,反正只要睡着了就不饿了。 可无奈楼下传来的菜香味越来越浓,连她自己都不自觉滚了滚喉咙。 唉—— 馋意最终将困意打败,林霁晓带着点认命般的无奈掀开被窝,下床换了套衣服。 她懒得下厨,随便洗了把脸,扎了个高丸子头,框架眼镜一戴就出门了。离小区不远的街道上有几家小餐馆,她打算在那里随便对付一口。 她戴的是一个装饰用平光镜,没有度数,林霁晓向来少玩那些电子产品,视力被保护得很好。 大大的镜框底下是一张素净白皙的脸,带着点儿未散尽的困意,眼皮儿半耷拉着,倒显得有几分高冷。 她来到一条大路边,沿着街道慢悠悠地走着,思考着今晚是吃盖浇饭呢还是吃面条呢,饺子好像也不错,她很久没吃饺子了。 她的视线顺着路边的招牌一个个看过去,最后余光落在二十余米外的一对男女身上,他们正向她迎面走来。 眼睛不自觉瞪大,几乎是瞬间,她就认出了左边的那个高个男人。 熟悉的轮廓,比着手语,甚至还穿着白天的衣服。 还能是谁? 眼看着他们越走越近,林霁晓转身躲进她右手边的店家,选了个靠中的位子面对着街坐下,她用菜单挡住下半边脸。 心脏止不住地扑通扑通剧烈跳动起来,她把十二万分的注意力都放在小小的店门口外,直到他们彻底走过。 男人比女人高了一个头,她可以清楚地看见他的面容 ——那个男人就是沈一屿。 头顶的大电扇呼啦啦地转着,把林霁晓的心绪搅成一团乱麻。明明是夏天最热的时候,她的心却如坠冰窖。 所以说什么累了是假的,心情紧绷也是假的,他的衣服没换,他根本没有休息,说不定是刚到家就马不停蹄地来找那个女人。 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人已经追到店门口,她看着两人的背影逐渐走远。 他们互相比着手语,似乎在说什么有趣的话题,女人侧过脸看他,带着笑拍了拍男人的手臂。 他们之间的距离不过一个拳头,那是只有十分相熟的人才能进入的亲密范围,林霁晓从未接近过。 沈一屿单手拎一个透明塑料袋,林霁晓一眼就认出了里面的花色礼盒——是行李箱里剩下的那部分特产,塑料袋鼓鼓囊囊的,其中份量不比给马小野的少。 她不想看了,但是腿却像灌了铅般无法撤离,眼神也像是有了自己的思想般执拗地追随那两道身影。 她曾经无数次想过,沈一屿对她好可能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人。 或许如果是别的人,他也会对她这么好。 可是当她真的看到有这么一个人出现的时候,心脏为什么奇怪地发酸呢? 她仔细想了想。 沈一屿对她好的原因很可能是看她一个女生独自出门在外,刚来的那几天还遇见了麻烦事,出于对弱者的怜惜、对她遭遇的同情,才对她多照顾了些。 可他太温柔了,他的那些细致体贴很容易让人产生错觉,以至于使她陷入错误的情感之中。 是的,那些是错误的情感。 那她就得改过来。 - 沈一屿刚刚结束比赛,不着急重新投入训练当中。正好陆献一个人顶了五天的班,于是给他放了个假。 这几天由沈一屿和林霁晓顾店。 林霁晓不是第一次和沈一屿单独看店,但这次的心情已经和上次截然不同了。 她尽量不表现出来,但还是下意识与沈一屿保持距离,沈一屿在吧台忙碌,她就站在对角线的小角落里,每次需要帮忙的时候上去搭把手,再重新站回去。 她站在水池边洗杯子,沈一屿过来想洗手,她让开一个身位,把杯子从水龙头下挪开一点。 沈一屿抹了洗手液,揉搓开来满手泡沫,凑到水柱里洗的时候不小心指节碰到了林霁晓的手背,冰凉的触感过后,留下一撮硬币大小的白色泡沫。 沈一屿看到后随即抹掉了。 又是一阵冰凉。 轻轻的,痒痒的。 挠在她的心上。 再抬头望去,那人在对她笑。 此表情意为:【不好意思啊,碰到你的手了^_^】 林霁晓心跳仿佛漏了一拍。 又倏然泛起一阵酸涩 ——昨天晚上,他也是这样对那个女人笑的。 她的视线不再在这人畜无害的笑容上停留。 她板起脸低下头,等着沈一屿洗完手离开。 沈一屿一头雾水,换作往常,林霁晓不应该对他回以一个笑脸么? 她周身散发的冷淡空气是怎么回事? 不容他多想,新打出来的订单条子催促着他赶紧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 二人再次分据吧台的两角。 沈一屿反应慢,经过这么一下,才发现林霁晓整个下午都很不对劲。 总是有意无意的和自己保持着距离,到客人那收拾餐具的速度也比平时慢一些,有时他想找她说两句话,脚刚往前迈一步,林霁晓就从兜里把她那手机掏出来,指尖在屏幕上滑动,不知道在看些什么。 他记得她不爱看手机。 他也记得宜市回来之后他们的关系是缓和了的。 一个晚上过去,这是发生了什么? 沈一屿揣着这个疑问琢磨了半天,最终在营业结束即将回家的时候,拉住了林霁晓。 她今天甚至还说要自己散步回家,不坐他的车了。 他几乎能确定 ——她在躲他。 【发生什么事了么?你今天心情似乎不太好?】 林霁晓摇摇头:【没有呀,我心情挺好的】 她这么说着,嘴角扯起的微笑却生硬又不自然。 沈一屿拧眉:【骗人,一定发生了什么事,你别瞒着我,遇到问题我们可以一起解决的】 林霁晓看着这行字不知该如何回答,她确实有事瞒他,但这事谁都能告诉,唯独不能告诉他。 她心虚,只能干摇两下头,拔腿欲走,却再度被沈一屿拉住。 她的反应再度出卖了她。 沈一屿知道这其中一定出了问题,他想解决,他不希望他们之间留着问题过夜。 林霁晓不愿说那就只能他自己想。 想从昨天到今天发生了什么。 须臾,他再度举起手机:【是因为我没有答应‘静海’转型的事情么?我说了我不是反对你的想法,我只是需要时间考虑】 林霁晓有些愣住,她没想到沈一屿会往那处想,她不是会因为对方没有采取她的提议就闹小脾气的人:【跟那没关系,我理解你的想法,我真的没不开心】 可沈一屿认定了,他思来想去,只有这个可能是林霁晓态度发生转变的原因。 【你等一下】 沈一屿不容林霁晓再辩驳,他留下这句话后,飞身跑回店内。 五分钟之后,他回来了,喘着粗气,手上还拿了本书。 他举起书给林霁晓看。 封面上几个大字—— 《鸡尾酒从入门到精通》。 第16章 第 16 章 这都哪跟哪啊?! 事情完全朝着林霁晓未预想过方向发展了。 沈一屿却浑然不觉,带着点儿期待:【现在可以跟我回家了么?】 林霁晓有些崩溃地轻轻叹了一口气,她算是见识到沈一屿这股倔劲儿了,她怕她要是再摇头,沈一屿还指不定能从店里那书架上找出什么书呢,只能顺着他了。 她乖乖坐上沈一屿的后座,帮沈一屿拿着书。 该说不说这书还挺厚的,也沉。 但是沈一屿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呢,就是和这么一本又厚又沉的书形影不离。 带着它上班,带着它下班,在营业的空闲时间里拿着支笔趴在吧台上对着书本涂涂画画。 更多的时候他只是看,神情专注,仿佛和眼前的这个世界隔离,形成了一个只有自己的小小空间。在这个空间里时间的流速似乎要更慢一些,如果你不去看他手上一圈又一圈转动着的水笔。 有一瞬间林霁晓仿佛看到了学生时代的沈一屿,穿着白色衬衫校服,安静地坐在教室后座,周围同学吵闹的从他身边经过,带起一阵风,他却不知觉,只是垂眼于面前的课本,宁静而平和。 沈一屿手边还摆了个小笔记本,偶尔会在上面做一些笔记。 林霁晓有些好奇地凑过去,笔记本上已经是一片密密麻麻。 他的字很好看,是清秀的类型,但偶尔会带出点笔锋。 他在一页中记了很多东西,但看起来不乱,还会用不同的符号做标记,有点上学时那些学霸笔记的风格。 沈一屿见她似乎感兴趣的样子,直接把本子递给了她。 林霁晓本想远远地看一眼就行了,没想到对方会直接把东西递到她跟前。 恰好这时打印机又出了新的单子,沈一屿眼疾手快把笔记本往她手里一放,干活去了。 林霁晓便拿着本子翻看起来。 这不是个新本子,从卷翘的页边和有些陈旧的封面可以看出。 跳过刚才已经看过的关于调酒知识的最新一页,她从笔记的第一页看起。 她本以为里面的内容会是与他现在职业相关的咖啡、果饮或是滑板。 结果却出乎她意料——是一些关于摄影的知识。 有关于快门、感光度的基础知识,也有关于后期方面例如修图和调色的思路记载。 其中有几页还是带图画的,是他的构图草稿。 再往后翻翻还有关于装修、建材的。 她在里面看到了很多版装修的草图,其中一页的右下角被画上一个星星,那就是“静海”最终的定稿。 再后面才是关于咖啡、果饮制作的资料。 这让林霁晓想起了自己的那本小画册子,怎么不算有点异曲同工之妙呢? 沈一屿看她画画时,也会像她看他看书时那样么? 沈一屿翻她的画册子时,是否也会和她有着相似的感受? 她好像找到了和沈一屿的共同点,一个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默契,这让她的心像是长出了一对小翅膀,微微扇动着,几乎要飞起来了。 可是下一页,她看到了—— 关于蛋糕甜点的配方流程。 原来那个时候他是真的想让她走。 看吧,这才是切实的证据,之前都只是她一个人的遐想。 她总是自作多情。 小小的翅膀瞬间枯萎、凋落。 笔记本“砰”的一声被合上,带起一小阵风,卷走这些痕迹。 她把笔记本归回原处,连同那颗被移了位的心。 其实和沈一屿做朋友也没什么不好的。 他体贴、温柔、上进、努力,作为朋友来说,是顶顶好的人选。 几个月后她或许会离开,做朋友才是她和沈一屿最合适的结局。 林霁晓心态摆正后,倒有了些自欺欺人的泰然。 至少在接下来几天,她与沈一屿相处得还算舒服,她不再避着他,但也没有进一步的亲密,像是回到了他们认识最初,林霁晓刚来到“静海”的时候。 陆献是个没有什么兴趣爱好的人,放假的这几天也只是闷在家里,闲得受不了了,原来五天的假期,他只休息了三天就重新复工了。 或许是因为“蛋糕计划”的成功,这一次沈一屿在向他说明“清吧计划”时,他不再有先入为主的抵触,只是安静地坐在那儿听沈一屿讲完全部的计划,沉思一会儿,最终点点头,玩笑道:【如果需要切果盘可以找我,我刀功还行】 计划推行之顺利完全超乎林霁晓想象。 马小野年轻,恢复得也快,在三周的沉寂之后满血复活归来。可能是因为这段时间都宅在家里,没人和他说话,林霁晓总觉得他这次回来后有点何翊的味道,话密得烦人。 “什么?清吧?这么酷?可以啊!咖啡这种东西我们喝不来,酒么,倒是合我们胃口。回头我给你去我们那帮兄弟里头宣传宣传啊。放心,我们不闹事儿,很遵纪守法的。”马小野追着林霁晓疯狂输出。 “好好好,知道了。”林霁晓应着,端着刚出锅的菜来到桌前。 她刚想坐下,马小野又像个点燃的炮竹一样炸开,大喊:“妍姐!” 林霁晓顺着他说话的方向看去,是一个女人。 她穿着基础款修身灰色T恤、底下配了条黑色的休闲裤,脚踩单鞋。这身打扮在普通人身上大概率显得土气,但在她紧致匀称的身姿之下却显得清丽。 女人约莫三十左右,素着一张脸,扎着低马尾,举止之间气质优雅温婉。 林霁晓认出来了,是那晚在街边和沈一屿一起的女人。 马小野立马迎了上去,这热情劲儿,林霁晓是第一次见,连他哥都不曾享有。 沈一屿和陆献见到女人也打了个招呼,只剩林霁晓站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 “你好呀,你就是小屿说的新来的女生吧?”女人先开了口。 女人竟然会说话,林霁晓记得那晚她是和沈一屿打着手语的。 林霁晓扯了张纸擦了擦手,伸出手,大大方方:“嗯……应该是我。你好,我叫林霁晓。” 女人回握,笑脸盈盈:“赵妍。” “妍姐!天呐!我们都多久没见了!你什么时候回象盱的?!”马小野激动得声音高了一个度。 “前两个月刚回的,市里组织医疗帮扶项目,我看支援名单里有象盱镇,就报了名。”赵妍拍拍他的肩膀,语气温柔,“小野也长大了啊,上次见还是个小朋友呢,这会儿都比我高了。” “当时也不小了,初中吧,不过肯定和现在不能比了嘿嘿。”马小野说,“不过妍姐,你怎么知道这儿的?” “你上个月腿不是伤了吗?我在医院走廊遇见你哥了,简单聊了两句,本来想去看看你的。结果等我手上的工作忙完赶过去时,你们已经离开了。”赵妍说,“后来听说你们在这儿开了家书咖,我今天不值班就想着来看看,看来赶上你们饭点了呀。” “对呀妍姐,这不赶巧了吗,来呗,一起吃顿饭?”马小野说。 赵妍拉着林霁晓一起入座:“好呀。” 林霁晓面对第一次见的人总是有点拘谨的,又因为赵妍和沈一屿的关系,心里有些别扭,她是她第一个见到的沈一屿的女性友人。 但是赵妍好像有着天然的亲和力,或许是护士职业的原因,她对待所有人都是温温柔柔、轻声细语的。 当话题围绕在她身上的时候,她也会主动和被冷落的人搭话。 她给人一种大姐姐般的感觉,连林霁晓都有点开始依赖她。 她喜欢赵妍靠近她说话时,身上飘来的兰花香。 淡淡的、不带侵略性。 可就是这样的好,让已经被她压下去的酸涩又找上门来,这算什么呢? 让她连为自己的坏情绪找一个出口都没有办法。 她对赵妍并没有针锋相对的恶意,也没有卑微的自愧不如,只是对他们之间的亲密有一点羡慕,还有一点,无可奈何的苦涩。 几人多年未见,要叙的旧太多太多,这饭就吃得久了些,到了分别时刻,天早已是一片墨色,遥远的海平面上还有几束零星灯光闪烁。 “你们这地方选得真好,在海边吃饭我还是头一次,挺浪漫的。”海风拂过,赵妍捋了捋耳边的碎发。 “这是夏季限定浪漫,等到了冬天你就不这么想了。”马小野笑道,“姐,你去见过我奶了吗?” “还没呢,陈奶奶最近身体还好吗?” “好着呢!一点不像个七十岁的人!她刚知道我出车祸那会儿给我念叨的呀,中气十足加超强续航,我耳朵快赶上腿疼了!”马小野这会儿想起来耳朵还微微发痛呢。 “你呀,”赵妍说,“都成年了怎么还这么不懂事,还让你哥和你奶奶为你操心。” “这也不是我的错啊。” “说什么呢?”赵妍见马小野在那小声嘟囔,也不知道在说些啥。 “没什么。”马小野立刻赔了个笑脸。 “行,要是没事的话我先走了,昨天值了一天班,真想回家躺会儿。” 赵妍背起挎包,抬脚欲走,又被马小野拉住:“姐,我送你回去吧,最近这一片路灯坏了不少,不安全。” “这有什么不安全的?象盱镇十年前的条件比这更差呢,我宿舍门口那小道整条都是黑的,我不照样走了三年?”赵妍不以为意地笑了,可马小野坚持要送她。 “行啦,姐姐知道你的心意,姐姐收下。但是你那腿刚好,还是尽量少走动,就送到这吧。” 这个理由令马小野无法反驳,于是他转身去搬救兵。 最终,在马小野的再三坚持下,送赵妍回家的任务落在了沈一屿身上。 而他为了能跟赵妍再多相处会儿,也走了。 等林霁晓洗完碗出来,才发现刚才在门口聊天的三人已经全不见踪影。 以前沈一屿都会陪她在这儿把明天的蛋糕备完,一起回家的。 今天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陆献这会儿也刚收拾东西出来,见状不知是该走还是该留。 最终林霁晓还是把他劝走了。 哼,一个人做蛋糕一个人回家一个人待在空荡荡的店里有什么大不了的。 她已经是个二十三岁的成熟女性了! 分针转过半圈。 昏暗的店内只有吧台处的灯还在亮着,打发器运作的声音是这个二层建筑里唯一的声响。 林霁晓以前总是嫌弃这个搅拌机声音大、吵。 现在却多亏这个吵闹的打发器,让她觉得这个空间不至于静得瘆人。 她刻意地把今天的每一个动作都做得更用力一些。 有点泄愤的意味,但也是在转移注意力。 她刻意不去想的东西是什么呢? 她不知道。 她只知道,她在看到那扇玻璃门又被那个离去的人推开的时候,心里有一块小小的东西爆发了。 她好像也没那么成熟,至少不算是一个大度的人。 自欺欺人终究是自欺欺人。 她承认,她还是在意。 第17章 第 17 章 暗恋者的心是一颗柠檬,颜色浅淡,掩饰骇人的酸。 沈一屿站在门口与吧台处的林霁晓相望,一个在暗一个在明。 时间仿佛静止,只剩中间墙面上的时钟还在走着,旁边摆着第一次见面林霁晓送给沈一屿的画。 明明距离第一次见面才一个多月,却感觉已经过了好久好久。 林霁晓看不清沈一屿的表情,索性不看,她垂下头,继续和那坨可怜的面团较劲。 小小的面团在她手里卷起、压平、再卷起、再压平。 余光里出现另一个身影。 他来到她的对面,隔着一个吧台的距离,灯光在她面前投下一片阴影。 她知道沈一屿来了。 她该抬头和他打招呼的,但心里总有个地方在和她较劲,很奇怪的感觉。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她依旧机械地重复着手上的动作。 直到视线中伸出一只手,停在面团上方。 摊开——里面是一颗四四方方的糖,橘红色,透明糖纸。 她有些愣住,抬头看向沈一屿。 都说上帝是公平的,如果他夺走了些什么,就一定会补偿回来一些什么。 如果说沈一屿是被夺去了听力,那上帝补偿给他的大概就是这双眼睛。 一双看谁都深情的眼睛。 叫人一时没法抽离。 沈一屿看她手里捏着面团呆呆的模样,收回手,将外面的那层透明糖纸拆开。 然后,在林霁晓震惊的目光下,把糖塞入了她的口中。 原来是这种感觉啊。沈一屿心想。 林霁晓终于不再和那坨面团较劲。 沈一屿其实来得算晚了,林霁晓已经接近收尾工作,没一会儿便收拾好东西可以离开了。 可沈一屿并没有离开的意思。 他观察了一晚上林霁晓的状态,从赵妍来时开始。 他是用电动车送赵妍回去的,可是路上因为马小野实在太啰嗦,耽误了些时间。 回来的路上,他路过一家小卖部,阴差阳错地,走进去买了一包水果糖,和林霁晓那天给他吃的同款,他猜测这会是她喜欢的味道。 回到“静海”,他并没有马上推门进来,他在外面看了一会儿,那个看起来不太开心、甚至有些落寞的女孩。 他好像很久没看见她露出这种神情了,自从一个多月以前。 可她还真是倔强,还有心情在这做蛋糕,脊背依旧挺立着,一如之前那些夜晚。 他早察觉到了“调酒”似乎并不是揭开林霁晓情绪的钥匙。 而今晚,他好像找到了答案。 他想他得找她说清楚。 他坐在一楼门口的座位上,示意林霁晓在他对面坐下。 然后,他讲起了他和赵妍的故事。 他和赵妍相识于他的十七岁,那年他高三,马小野初一。 是马小野的妈妈陈伶身患肺癌的最后一年。 凌晨两点,象盱镇已经入睡,街道两侧几乎快要退休的路灯发着昏暗的光,除了偶尔路过的几只流浪狗外,整条街再找不出半个还在活动的物体。 倏然,一道突兀的尖锐的鸣笛声响起,划破了这宁静的夜晚。 “嗷呜嗷呜——” 再看去,只剩下救护车飞驰的背影。 救护车内。 “医生……医生……我儿媳妇……我儿媳妇她没事吧……”老人望向担架上女人惨白的脸,双手止不住地颤,花白的头发在慌乱之中没有扎好,此刻正凌乱地散落着,十分吓人,除了她还能说话,看起来并不比担架上那个女人好多少。 “我们会尽力的。”医生的语气在老人的衬托之下,是近乎于冰冷的平静。 如果沈一屿听得见,他就会知道,这样的对话在短短的十分钟内重复了几十遍。 而老人一次也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答案。 陈伶来到象盱镇已经有大半年的时间,这期间她也有过类似的痛症发作,但都吃止痛药挺了过去。 像今天疼到需要紧急就医的,还是头一次。 家里的所有人都慌了神,奶奶来不及换下的睡衣,沈一屿奔跑时掉落的拖鞋还有马小野腿软时摔出的淤青,构成了这注定沉重而难忘夜晚的序幕。 医院。 “病人有什么过往病史吗?”医生看着仪器上的各项指标拧起眉头。 “肺癌,晚期。”陈奶奶已经不记得当初自己是怎么说出那四个字了,只记得那仿佛耗尽了她此生所有的力气。 她拉着医生的手,带着近乎乞求的哭腔,“医生,我们放弃治疗了,您给开点止痛药就好,别让她太难受……” 医生沉默地跟着推车跑远,陈奶奶年纪大跑不动被甩在后面,只能远远地看着他们离去,急诊部人来人往,只一眨眼他们就消失不见。 医生根据陈奶奶的嘱托为陈伶注射了镇痛的药剂,还开了一些止痛药。 交代医嘱的时候他本想再说些什么,可是看到面前年迈的老人和她身后站着的一大一小两个孩子,终是止住了声,在写满注意事项的单子上又加上缴费和取药所在的楼层和位置信息后,转身离开了。 陈奶奶嘱咐沈一屿和马小野乖乖守在陈伶身边,自己拿着单子走出输液室大门。 昏黄的灯光在头顶晃着,输液室里没有医护人员的说话声、急诊大厅机器的滴响声,也没有担架车轱辘转动的声音,只有偶尔的两句交谈声,相称之下安静许多。 然而这些对于沈一屿并没有什么区别,他坐在马小野的身边,低头看着自己被蹭脏了的脚,眼里的情绪织成一张密密麻麻的网,连他自己都看不太懂。 墙上的钟表不停转动,距离陈奶奶离开已经过去二十多分钟,沈一屿怕陈奶奶那里出了什么问题,便和马小野交代了一下,他那个时候已经可以用手语和马小野进行大部分日常交流了。 和马小野交代完后,他便去找陈奶奶了,临走时马小野把自己的拖鞋给了他,有些小,走起路来姿势有些滑稽。 他根据指示牌上的信息乘着扶梯来到一楼,扶梯缓缓而下,他看到远处墙边一排自助机器。 他认出了其中一台机器前的熟悉背影,是陈奶奶。 陈奶奶拿着医生刚才给她的单子,在自助机器前手忙脚乱的。 她不知道刚刚自己又不小心点到了哪个按钮,弹出来一个新的页面,她眯着那双老花的双眼,辨认着上面的字,好像这个也不是缴费的界面。 她想要退回,又不知道该按哪个键,一只满是皱纹的手在屏幕前徘徊。 周围的人皆是行色匆匆,她好不容易抓住个年轻人帮忙,可是年轻人看到她白发披散、精神有些恍惚的样子有些害怕,一边挣扎着抽出手,一边说自己还赶时间便匆忙离开了。 陈奶奶再次失落地回到机器前。 沈一屿第一时间想要上去帮忙,可是他也没有用过这种自助机子。正当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时,身边经过一个护士打扮的女人。 他几乎是下意识地挡住了她。 他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两年前陈奶奶送给他的手机,手机是充话费送的,很卡,玩不了游戏,只能用来上上网发发消息,街边贴的钢化膜也已经被摔出一道道裂痕。 【您好,您能帮帮我奶奶吗?她不会用机子】 他在备忘录打出一行字,举给女人看,又伸手指了指陈奶奶的方向。 女人立刻明白,她冲沈一屿点了点头,和他一起向陈奶奶走去。 那是赵妍第一次见到沈一屿。 赵妍是附近卫职院的学生,那年实习被派到了象盱镇镇医院轮岗。 那天晚上沧桑的老人和穿着不合脚拖鞋的听障男孩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以至于她在第二次见到他们时,立刻就认了出来。 那年四月她轮岗来到了肿瘤科,是陈伶的管床护士,那时距离陈伶离世还剩半个月。 陈伶的情况很不容乐观,只能靠着每天输液维持体征,她被病痛折磨得不成样子,以至于赵妍常常思考:这样活着的每一天对她来说到底是件好事还是一种煎熬。 后来在与陈伶的交谈中她得知,沈一屿正在上高三,她很奇怪一个高三的学生为什么还有空三天两头跑来陪床,不背书包只带着个旧得掉了漆的滑板。 正巧有一天她寻得了机会,那天下午她换班完准备回宿舍休息,正好遇到了同样和奶奶换完班准备回家的沈一屿,中间有一段共同的路,两人就聊了聊。 【听说你今年高三,快高考了吧,怎么还有空来医院?】赵妍打着字。 沈一屿打下这行字的时候很平静:【我不高考】 赵妍感到奇怪:【不是高三么?为什么不高考?】 沈一屿其实懒得对外人解释这些原因,但他很感谢赵妍,无论是一年前在那个凌晨帮了他们,还是现在照顾陈伶,所以他愿意对她坦诚相告。 【我是听障生,只能走单考单招,最好也只能去双非一本,专业受限制,离家还很远。这些年为了伶姨的病我们家欠了很多债,唯一的收入来源是奶奶的退休金,如果我继续读书只会加重她的负担。与其如此,不如直接毕业了就去挣钱,说不定明年小野的学费就不用再去找人借了。】 赵妍看着这一长段话有些愕然,不仅是因为她没有想到一个还未成年的孩子能想的如此之深,还因为她想到了自己。 赵妍也有一个弟弟,那年中考以她的成绩本可以去一所普高,但是普高的学费比中专贵,如果以后要读大学就更是一笔可观的开销,家里人根本没有供她读书的想法,逼着她选择了中专。 他们本来是想着赵妍读完中专可以直接就业,补贴家用,供弟弟读书的。 可没想到赵妍在那三年趁着寒暑假给自己攒了一笔钱,背着他们偷偷地考了大专,打着去外地打工的幌子继续读上了书。 她与沈一屿相同又不同,他们都选择了牺牲自己成全弟弟,但一个是被家人逼迫的,一个是因为对家人的爱自愿选择的。 她在这条看似没有选择的绝路上用自己的倔强为自己谋得了一条出路,那沈一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