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庭大学是a市有名的贵族学校,每年学费高得吓人。
宁风笙总算知道家里为什么那么穷,父亲是管家,不至于太差……
原来钱都烧到这里来了。
阳光穿过林荫道,宁风笙抬手压了压鸭舌帽,嘴角勾起一抹若有似无的弧度。
重新回到学校的感觉真好,上一世她还没念完,就被南川世爵拴在身边。
她用微信小号查找过南川世爵的账号,虽然加不上,但头像改成了一只婴儿的小手……
胖胖的、肉乎乎的小手手,手腕上系着金色铃铛。
宁风笙盯着那只手看了好久。
这一定是他们宝宝的手,算算时间,小宝宝已经出生了,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
都做成头像了,喜欢得不行,是女孩吗?
南川世爵晋升奶爸,终于心心念念达成所愿。
而她重回校园,开启崭新人生……
这何尝不是最好的安排?
“是哪个系的小学弟?五官好精致!”
“脸是老天爷喂饭,可惜腿短成柯基。”
“个子的确矮了点,腿不短啊,比例很好的奶狗型,姐姐我能一口叼走。”
窃窃私语在后背响起。
白色校服衬得她运动感十足,蓝色长裤勾勒出纤细的腿部线条。
这副清爽打扮与从前那个穿着铆钉皮衣的朋克少女判若两人。
“等等……看起来很眼熟,那是司音?”
“不是被护卫队打进医院了吗?焰哥的狗就是皮实,怎么也打不死。”
教室门口,银发少年靠在窗边,黑色皮衣敞开着,露出里面的骷髅图案t恤。
顾焰漫不经心地把玩着打火机,直到教室突然安静下来。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那个清秀的身影上。
“我操……她是男人婆?”顾焰的跟班猛地瞪着眼。
“哟,这不是焰哥的跟屁虫吗?”黄毛男挡在她面前,扯开日记本,故意把纸张抖得哗哗响,“当年天天追着焰哥跑,连朋克皮衣都是照着焰哥的款买的!”
日记本在宁风笙眼前晃过,封面用黑色记号笔潦草地写着“舔狗日记——司音”几个字。
“瞧瞧这肉麻劲儿——「顾焰今天弹贝斯的样子,像从地狱爬出来的撒旦,我愿意终身做他的信徒」,呕!”
“今天焰哥又换女朋友了,心好痛。但只要能待在他身边,做他兄弟我也愿意……"
“原来从初中就暗恋焰哥,为了接近他才学的朋克,心眼子挺多啊!”
“以前顶着扫把头像只炸毛鸡,现在换造型了?装成小奶狗就能洗白?”
哄笑声中,顾焰慢条斯理地收起打火机,语气凉薄:“阿司,我一直拿你当兄弟,原来都是算计。”
宁风笙皱眉,原来她是为了接近顾焰改变自己的风格,学他喜欢的朋克音乐,穿他欣赏的装扮,才把自己弄成这副样子?
这个叫顾焰的,有点小帅而已,和南川世爵比起来差远了。
“焰哥,这本舔狗日记不止写你:4月12日,在图书馆遇到纪宴礼学长,他讲题时的侧脸真好看,像仰望北极星。当然,和对焰哥的感情不一样,我是单纯的欣赏——哈!还脚踏两条船?”
“得了吧,两条船她都没踏上去,焰哥能看上她?”
“家里没镜子总有尿吧,也不照照!”
“说完没?”宁风笙嗓音平淡,“喜欢朋克是因为自由,接近顾焰不过是年少眼瞎。”
“嘴硬!”跟班跳起来,“怎么解释日记里写想当焰哥的女朋友?”
“年少轻狂的屁话也能当真?我还想当总统,我当了么?”宁风笙突然笑了,眼尾挑出艳丽弧度,“倒是你们,传阅别人隐私,比长舌妇还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