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哲自然是要上班的,只是沈维舟难得有事找他,正好前段时间连着加了几天班,他就调休了半天。
其实林哲是觉得,没必要再跟着去旧货商店了,但显然沈维舟那副死样子,是不到黄河心不死。他怕沈维舟一个人去,回头说出什么不好听的,真把柳绵绵给惹毛了,到时候疑似离家出走,没准就直接成离婚散伙了,所以他觉得自己还是得跟着。
他笑呵呵地说:“我下午休息,左右没事,一起去见识见识,正好儿还能去知青菜场买点我媳妇儿爱吃的捎回去。”
既然公安同志坚持要助人为乐到底,柳绵绵自然也不会拒绝:“行,那就麻烦林同志了。”她感觉这俩人奇奇怪怪的,不过她和他们都不太熟,所以并不准备多管闲事,反正肯定跟她没关系。
林哲:“客气什么,我和沈维舟从小一起长大的,都是自己人。”
说回来,沈维舟虽然身体不好,但他从小就是南城军区大院里出了名的天才,小时候他调皮捣蛋,老头子揍他的时候,都得骂一句“你怎么不学学人家维舟”,纯纯的别人家的孩子。
不过林哲觉得,聪不聪明和会不会过日子,可真是两码事。沈维舟别看人聪明,可要说人情世故,真是一般般,非常的一般。今天要不是自己跟着,他这媳妇儿没准就得被气跑啰。
旧货商店就隔了两条街,有人帮忙拎东西,感觉没怎么费劲就到了。
柳绵绵发现林哲这人还挺有意思,走了一路跟她聊了一路,还见缝插针地说了沈维舟不少好话,活像专门来调解他们夫妻纠纷似的。
柳绵绵琢磨着自己对沈维舟态度应该还可以啊,扭头看一眼沈维舟,哦,懂了,肯定是他的问题,成天冷着张脸,难怪林哲以为他俩有矛盾。
“这些都是要卖的吗?”柳绵绵从袋子里往外掏,旧货商店的营业员就一件一件地给抖落开,看了几件后忍不住说,“你这些都挺新的,也是蛮时新的料子,这卖了有点可惜的哦。”
柳绵绵觉得没什么可惜的,一则这些衣服确实不是她的审美,二则这都是原主的衣服,她穿着也不太舒服。还得庆幸这年代的旧货商店收衣服呢,不然直接扔掉才是浪费。
营业员提醒过了,见柳绵绵坚持也就没再多说,直接给她报价格:“这件挺新的,去年在百货商店买的吧,他们新的卖二十二,我们这儿收十二,东西新我就给你往高了算,不然我们一般是八、九元的样子。这件旧一点,我给你算十元吧……”
营业员一边说一边噼里啪啦地打着算盘,很快就把钱算好了:“一共九十三元五角钱。”
一袋衣服连一百块钱都不到。
柳绵绵叹了口气,说:“行。”
营业员利落地把钱点给柳绵绵,然后,当着柳绵绵的面,给第一件“收十二”的那件,夹上个“售价十六元”的标签。
“……”
柳绵绵心情有点复杂。
不过换个思路,她其实是用不要的东西换回了九十多元“巨款”,这么一想就开心了。毕竟等到大街小巷到处都是卖服装的地摊时,她这些旧衣服就绝对卖不出这个价了。
“走,请你、你们喝汽水去!”柳绵绵高兴地说。
其实柳绵绵有点不理解沈维舟为什么也要跟来,又不能帮着拎东西,又一声不吭的,还时不时拿奇怪的眼神看她。
他不来,她还能省一瓶汽水钱呢。
不过算了,好歹是同床室友。
隔壁就是供销社,柳绵绵去买了三瓶桔子汽水,看到有新到的鸡蛋糕,又让售货员给称了一斤。
沈维舟和林哲站在供销社外面。
林哲看了眼正在买东西的柳绵绵,说:“看见了吧,人家就是拎点旧衣服过来卖,女同志都这样,喜新厌旧,衣服买来没几天,就又觉得还是新出的款式好看。你也别疑神疑鬼了,我看柳同志这人性格不错,开朗大方,你好好跟人过日子。”
沈维舟撩起眼皮看向他:“你觉得,她一次性卖掉那么多衣服是正常的?她一共就没多少衣服,卖掉这些以后,应该不剩几件了。”
“……所以你还是怀疑她?”林哲嘶地倒吸口气,明白过来沈维舟的意思,“你怀疑她卖掉东西换钱是为了方便走人?”
林哲都不明白了:“你究竟为什么这么怀疑她?”
柳绵绵拎着汽水和鸡蛋糕出来,汽水每人分一瓶,鸡蛋糕的袋子却塞给了林哲:“这是给嫂子买的,孕早期多补充点营养。”换了几十年后,孕妇可能还要注意科学饮食,避免孕期糖尿病,这时候完全不用考虑这些问题,营养不够才是大多数。
林哲有些意外,不过也没推辞:“那我替你嫂子谢谢啦!”
偷偷给了沈维舟一个眼神:瞧瞧,你媳妇多会来事儿,哪像你。
林哲果断选择撤退:“那行,那百货大楼我就不去了,你俩自己逛吧。”
他是真没看出来柳绵绵有哪怕一丁点“离家出走”的迹象,不准备再跟着这小夫妻俩了,显得他太多余。沈维舟怀疑就让他怀疑去,陪媳妇儿逛逛百货大楼,花点钱,他没准就不怀疑了。
走之前林哲还叮嘱了一句:“柳同志,你在百货大楼看上什么了,就让沈维舟给你买,他兜里富裕着呢。”
留下两个人站在供销社门口面面相觑。
“你先回家吧,我去百货大楼逛逛就回。”柳绵绵果断说。她可没想要花沈维舟的钱,她兜里有卖衣服的九十多、西餐厅挣的十八块和原先的九十多,足足两百多呢,够买不少东西了。
沈维舟随便找了个借口:“笔坏了,要去百货大楼买一支新笔。”
柳绵绵无语地指指后面:“供销社就有笔。”
沈维舟沉默两秒,说:“供销社的笔不好,我习惯用百货大楼的一款笔。”
恰好一个售货员从供销社走出来,闻言狠狠瞪了沈维舟一眼。
柳绵绵忍不住想笑,她提供了另一个方案:“你告诉我是哪款,我帮你买。”这边过去公交车要坐五站路,他这病恹恹的,实在没必要为一支笔折腾一趟。
沈维舟又沉默了两秒,说:“别人挑的我用不习惯。”
柳绵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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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上了公交车,柳绵绵才想起来,作为这个时空的“土著”,沈维舟在坐公交车这件事上其实完全碾压她。
甚至,由于沈维舟脸色特别苍白,售票员还优先给他安排了一个前排的好位置,柳绵绵作为“陪同家属”,蹭到了他旁边的边角料位置。
哪怕他俩说不用,售票员和其他乘客都不答应,一副生怕沈维舟在车上就撅过去的样子。
到了百货大楼,柳绵绵直冲文具柜台。她可实在太好奇了,究竟什么样惊天地泣鬼神的笔,能让沈维舟不辞辛劳跑这么远来亲自挑选。
“哪款,是哪款?”
柳绵绵好奇看着玻璃柜里面排列整齐的钢笔,一般的铱金笔两三元,贵一点的金笔七八元,再贵一点,几十元的也有,最贵最贵的,一款刻着永生字样的金笔,标价九十五元。
好家伙,四舍五入就是一百。
“特地跑这么远,肯定不是普通的笔吧?”柳绵绵边看边嘀咕,视线在“四舍五入一百”上停留得最久。要么说贵有贵的道理呢,这支笔看着还真是不太一样。
沈维舟面无表情看了眼,随后指了指最贵的那支:“这个。”
柳绵绵欻地扭头看向他,双眼晶亮。
啧啧,果然是最贵的这支。这人可真有钱啊,难怪林公安说他兜里富裕着呢。
沈维舟抽了抽嘴角,直接掏钱,从售货员手中接过装着笔的盒子,他看也没看,随手往衣服口袋里一塞,说:“走吧,买你的衣服去。”
柳绵绵对他简单粗暴的行为表示嫌弃。
怎么的就“别人挑的我用不习惯”了?
就这,还用挑吗,不就是“把最贵的那一款给我包起来”这么一句话的事情?
而且,她买衣服其实一点都不需要他陪。
算了算了,最后的日子再感受感受人间烟火气也挺好的,就当临终关怀了。
再度说服自己后,柳绵绵开始盘算买些什么。天气很快就会热起来,秋冬季的衣服可以暂时不买,买几件衬衣,再买两条薄款的裤子,连衣裙如果有合适的,也可以买一两条。
其实她本来还准备买些内衣裤,沈维舟跟着不太方便,幸好这些供销社应该有,回头去供销社买就可以了。
对了,还有洗漱用品,也要买新的。
这么一划拉,两百块钱好像有点不够花。所以在买完三件衬衣、两条裤子以后,又看到一条标价八十五元的水蓝色连衣裙时,柳绵绵就有点纠结了。
她挺喜欢这条裙子,但是价格超预算了。
“绵绵?”身后忽然有人喊她。
柳绵绵转身,看到柳锦诗站在几步外,表情复杂地看着她。
站在柳锦诗身旁的,是一个戴银框眼镜的青年,长得不错,看上去斯斯文文的。
柳绵绵正在想这人好像有点眼熟,就听见银框眼镜青年冲沈维舟喊了声“大哥”,说:“大哥今天看起来精神不错?”
然后,柳绵绵就听见沈维舟闷咳了几声,有气无力地“嗯”了声。
柳绵绵:“???”